《孰能不朽》 第2章 第二章虞 虞在大君走之前一直觉得大君是自己的贵人,是她将自己从悬崖边缘拉了回来,但国君自夏季国人暴动而去国求学后她便忍不住大逆不道的觉得,自己分明是刚出狼穴又如虎穴。 对于国人暴动,虞真的什么都不想说。 国人参政也算是人族方国的老传统了,被国人暴动所杀或驱逐的国君也不止辛子一位,最多就是这位辛子创造了一个新记录——有史以来被国人暴动驱逐的年纪最小的国君,也是唯一一个真正被国人驱逐的国君,才八岁。 别的国家国人暴动,说是国人暴动,实则国人就没几个真正参与的,普遍忙着趁火打劫,国人暴动的真正主力是贵族们养的私兵,所谓国人暴动不过是贵族取得国人中立的态度后发动的兵变罢了。 辛子被驱逐之事自然也是有贵族操控的,若无贵族操控与推波助澜也不至于演变为国人暴动,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辛子自己,贵族们只是抓住了机会。 历史上那些不满总角便下台的国君因为太过年幼,也没什么权力,是无法利用国人暴动去杀他们的,普遍死于贵族的刺杀。 若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成年国君,刺杀很难有用,反倒是对付稚龄的国君,死士刺杀这招效果一流。 八岁的辛子做到了以稚龄享受冠者的待遇。 辛子是一头择人而噬的怪兽,尽管年幼,但已能彰显出其两分风采了,而这也恰恰说明了她的心急。 大君你才八岁,不是八十岁,何至于如此着急以至于最终被驱逐? 辛子走得洒脱,留下来的人需要蛰伏的人却潇洒不起来。 被任命为国君长吏的虞笑不出来,却又无法拒绝辛子给予的权力,她有自己的渴望,而那需要权力。 经四十五丘被一名贵族袭击,虽然巡逻队最后赶到了,但丘长当时已经因为被拖在马后拖了不少时间,皮肉都掉了一层,该丘的民卒们三人被杀,五人重伤,轻伤一大片,都被送去青婧那里了。 虞并未惊讶,早在国君走的时候她便加强了巡视,这一日终究还是来了。 国君直属封地里对流民野人来者不拒,而流民野人不是逃奴便是逃跑的庶农,不管是哪个都不可避免的损害了其它贵族和奴隶主的利益。 贵族和奴隶主拥有广袤的田地,源源不断的生产粮食创造财富维持着他们优渥奢靡的生活,而要让田地产生价值,需要人。 田地再肥沃,没有奴隶和庶农耕作放牧也不过一钱不值的荒地。 现在都还没人找大君算账倒不是记得她是大君,自己是臣,而是国中贵族十之八九都在忙着相互征伐,这场混乱已经从一开始的国君封地周遭蔓延至了全国,也创造了大量的流民。 经四十五丘的丘长是逃奴,前两年的饥荒里,大君赈济灾民,按人头发粮食,奴隶也有,粮食不多,吃不饱,但也饿不死,堪堪能让人不饿死于饥荒。 奴隶习惯饥饿,很满足。 贵族....一点都不习惯饥饿,想让大君多发些粮食,这么上书的人被大君给砍了首级挂城楼上,在国人暴动大君被驱逐后才取下来安葬。 奈何不了大君又不想挨饿该如何? 很简单,奴隶的一切都是主人的,包括生命,包括子孙,包括耕作的收获,自然也包括赈济的粮食。 丘长的两个孩子饿死在了那场饥荒中。 当贵族之间的征伐混乱蔓延全国时丘长带着别的奴隶们一起杀了主人全家,据说死状甚为凄惨,唯有彼时不在家的宗子逃过一劫,但宗子的三个儿女却死在了那场杀戮中。 这是不是唯一一例,也不是最后一例。 辛国这一年来奴隶弑主属于家常便饭,跑得国君封地来的逃奴十个至少七个弑杀了主人,剩下三个不是从犯便是暴行的旁观者。 那位宗子是唯一一个跑得封地来寻仇的,寻仇必然是真的,但单纯的寻仇,虞不信。 那位宗子也才二十几岁,还很年轻,这也意味着他还能再生。 子嗣没了再生便是,虞对贵族的这种思维和心理太了解了。 子嗣很重要,是传宗接代的重要载体,却也很不重要,除非不能生了,否则任何一个子嗣都是可以被牺牲的,只要利益足够,子嗣的生命也永远都不能与自身的安危相比。 那位宗子或许爱自己的子嗣,但不管多爱,都不会拿自己的命去冒险。 真跑来当这只出头鸟,无外乎两种原因。 一是脑子坏掉了。 二是受人指使,拒绝不了别人许诺的利益。 辛归乡的假君之位看着就很稳固,稳如烈火烹油,不免让某些人自信心膨胀,也有底气膨胀。 失去了大君直接庇佑的封地能守多久呢? 辛归乡留着大君的封地是为了大君去国求学时不至于衣食无着,那会对很丢辛国的颜面。 没人觉得封地能一直保留,只要辛子死了,国君封地立刻便会换一个主人,这片土地上的奴隶与庶农们自然也该各回各家,同时搭赠一定的人口赔礼。 每一名贵族都天然享有将自己封地上的庶农与努力赠人的权力。 国君的封地如今人口还挺稠密的,不咬一口未免可惜。 虞很理解贵族们的心理,但理解不代表支持,做为国君长吏,贵族咬下的每一口肉都是在要她的命。 辛子走的时候非常明确的表示:我会回来,我回来时封地的人口必须超过三十万,少一口我砍你一根手指,手指砍脚趾,脚趾不够砍首级。 大君你认真的,国君封地总人口加起来都没超过五万。 虞能看出,辛子是认真的,砍手指和脚趾可能是习惯性的威胁,但砍首级却是认真的。 为了生命,也为了更大的权力,哪怕觉得不可能做到虞也不得不为了抢人而用尽手段与心思。 所幸,辛子之前的赈济彻底撕开了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裂痕,不过数月封地的人口便增加了两万余口,增长速度还持续增涨。 引人眼红是应该的,重要的怎么应对。 吃下去的人口虞不打算吐出。 巡逻队赶到的时间虽然不够快,但还不算太废物,那名带着私兵死士去找茬的贵族和他所有的从人奴隶都没跑掉。 大约是受够了贵族的架空,因而大君在封地里生造了个官——司法。 司法的权责也是唯一的权责便是审判别人有没有罪,若有罪按着刑律该定什么罪。 定完了罪就不管司法的事了,关押是司寇的事,劳役是司空的事,至于更之前的抓人则是司寇和游徼的事。 但在大君的神来一笔之前,抓人判人全是司寇和地方官的事,司法的诞生相当于抢了司寇与地方官的一部分权力,不是分饼的那种抢,而是司寇与地方官都失去了判人罪行的权力,只剩下抓人的权力。 若非国君封地的贵族在那之前不是被大君给杀了就是被踢走了,司法一职的设立足以让这位年幼而富有野心的国君暴毙。 宗子及其从属都被送去了司法官署,然而对方是贵族,上任也不过一年的司法并未审过贵族,过去也没有贵族被庶人审判定罪的例子。 某种意义上,只要不是背叛帝国,贵族不管干了什么都不叫犯罪。 司法也不知该如何审,不得不向虞求助。 虞非常明确的手书:依刑律审。 刑律是大君让人集思广益制定的刑罚定罪标准,初时只有百余条,但一直都在增加,其中便有关于贵族来找麻烦该怎么量刑定罪的部分,是大君亲自制定的。 大君的性情....量刑标准自然也是简单粗暴的,要么弄死要么弄残,亦或是让人死都不能安宁。 这回也不例外,主犯从犯全部斩首,然后在封地的边境道路两边用枪扎一排行道“树”,犯人的首级扎在枪尖上享受风吹日晒与过往商旅的注目。 人族崇尚事死如事生,这量刑完全属于典型的让人死了都不能安息的残暴条款。 虞曾经觉得大君太过狠辣,死都不肯让人好好死,完全践踏了贵族的尊严。 哪怕是犯罪当死,贵族也不应像普通氓庶一般砍头,应该给予贵族应得的体面,允其体面的自刎,然而大君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她不喜欢给人留面子,觉得既然做了就应该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包括死都不能安息。 虞如今深表赞同。 残酷的刑罚不一定是因为狠辣,也可能是因为仁慈。 只有出头鸟的下场足够惨,惨到让所有人引以为戒才能杜绝经四十五丘的事没完没了的上演。 有些事,大君能做,她却是不能做的,不过她可以照着名义上是大君制定的刑律来做。 做为臣子,按着主上的意思照章办事没毛病,有异议请去寻我的大君,只要你找得到并能活着回来。 只是,大君亲自做和臣子做还是有些不一样的,虞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大君从穷桑国买回来的奴隶,走了狗屎运得了小毛孩的信任,生造了个国君长吏的职位给她,给她在封地里代行大君所有权力的权力。 奴隶和氓庶会很认真的将她当回事,但贵族不会,而那些大贵族在必要时杀她也是不会有任何顾忌的。 纵然你是国君,臣杀你一个奴隶你难道还要杀了我不成? 直觉告诉虞,如果自己死了,大君回头肯定屠了凶手全族,但贵族们不会有这种感觉,因为违背常理也违背了道德,而他们对大君的认知还不够深。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贵族是人,奴隶是物。 为物而杀人,禽兽猪狗。 回复了司法吏,虞加快速度将手头的公务处理完便出了门。 跑到司空官署时没见到人,一问,因着司空府的属官胥吏都出师了,个个都能当一面,因而司空大人光明正大的放手了。 这几个月天天被公务给淹没的虞甚为羡慕。 青婧怎么做到的? 须知大君走之前留下虽非草台班子,但一来大君年纪太小,古往今来吃绝户乃人族一大传统,没人觉得大君能活到成年,二来大君这两年干的事几乎得罪了辛国所有可以或勉强可以称之为人的阶层,因而各个官署里的属官胥吏就没几个真正出身好的。 在这个出身决定一切的时代,没有出身血统也意味着没有才华。 贵族垄断了教育,再有天赋,没有血统也没地读书识字,何来诗书满腹? 拜师学艺你也得有姓氏,不然人根本不收你。 因而这年头识字的不是贵族便是与贵族关系密切的上层庶人,再不就是贵族家庭中世代为奴的世仆。 官署里识字的属官胥吏普遍为后者,大君这两年灭了多家贵族满门,攒了不少世仆,虽然比不上接受精英教育的贵族,但能识字能管几个人就够了,她不挑,也没得挑。 被编入官署里的世仆们普遍为少年,从十一二岁到十六七岁都有,更大些的很少。 出身决定一个人接受的教育,奴隶也有一套属于它们的教育,灌输奴隶要忠诚主人,以为主人无私奉献牺牲一切为荣的思想。 年纪大的那些被灌输了一辈子奴隶思想,基本没救了,不是想趁机刺杀大君为主报仇便是心怀恨意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爆发,以至于官署里的属官胥吏年龄偏小,奴隶思想还有救,至少不会想着刺杀大君为主报仇。 年龄偏小也意味着能力的不足,再加上奴隶接受的教育是以忠诚奉献为核心,含金量其实并不高,只是相比氓庶要高罢了。 虞这些日子便深刻体会到了这点,因为属官胥吏太不给力,她这个主官不能说事事亲为,却也差不多,并且在将手下人培养出来之前这噩梦还会一直持续。 见青婧不过几个月便培养好了人手,并且个个都能独当一面,虞自然想取经。 小司空闻言神情有一瞬的古怪,仿佛想起了什么噩梦一般。 虞不解,虽然青婧的道德水准就是没有道德,但也会随便祸害人吧? 须臾,小司空控制着颤栗用平铺直叙的语气告诉了虞一件事,青婧将所有人集中起来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培训,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掌握她要他们掌握的所有知识,掌握和学会是有区别的,学会不代表会用,但掌握的标准不仅要会用还用得得心应手。 这很有点难度,所有人都做到了。 当答错一个题,有一点疏忽的代价便是各种花式酷刑时,哪怕是弱智也会在一个月的时间出师为能独当一面的人才。 什么花式酷刑? 小司空给青婧看了看自己的手,能看到一些浅浅的痕迹,有点像烫伤的痕迹,但烫伤的痕迹不应该这么浅。 “我这只手被按进火盆里过。”小司空说。 虞瞅着小司空的手,除了有一些浅得几乎看不见的痕迹,完全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司空的医术很好。”小司空很是一言难尽的说。 明明每一样小惩罚都是酷刑,但最后的时候每个人除了心理阴影,生理上竟然没有后遗症,所有生理上的伤害都被完全治好了。 虞只能回以一切都过去了的安慰眼神,同时确定这招自己学不来,倒不是下不去手,而是没法保证不会将人给弄废了。 “那司空去哪了?”虞问。 “司空这些日子都在军营。” 军营? 虞愣了下才反应过来青婧跑军营去做甚。 大君建了个伤医营,专门培养伤医,也为军中将士治伤,虽然后者的伤一多半都是伤医们干的。 青婧对于伤医营的工作极为配合,充满了热情。 至于原因,虞也能猜到,大君承诺过,在不死人不影响身体健康的前提下,青婧可以用将士们做任何人体实验。 考虑到青婧对人体实验的痴迷,虞没有选择等待,而是跑去军营找人。 国师因为人太少,只有六百余人,哪怕加上伤兵营和杂役疱人也没超过一千,因而只有一处营地,离得也不远,快马一日便能到。 畜牧氏族与方国因为逐水草而居的关系,发展出了一种奇特的建筑物,由架木、苦毡与绳带制成的像帐篷但又比帐篷很大的建筑,而比起定居氏族的屋舍,这种名为穹庐的建筑又非常便于搬拆。 军营的穹庐建得很大,一个穹庐住一个两,即二十五人,远远便能看到,也显得格外的稀疏。 稀稀落落的二三十个穹庐散落草原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小部落呢。 军营不能随意出入,哪怕虞是国君长吏也一样,因而在守门的徙卒去通报时虞便坐在门口旁边专门给非军营中人歇脚的小亭子。 虞坐在小亭子里望着军营,因着穹庐分布太散也太规律的关系,她很容易便发现军营中有一片正热火场的工地,徙卒正在忙着修建新的穹庐。 六百人根本不够将整个封地控制得滴水不漏,除非不管那些村社,虽然所有人都是这么做的,这年头统治者对基层的控制基本为零,但大君不允许。 主上的意志便是下属的目标。 扩军势在必行。 反正子国允许建两军,六百人远未达标,便是达到了也不事,九州大地上有哪个国君和贵族的军队数量是没超过实际规定的? 虞思索到军费开销问题时青婧终于出来了。 虞心中微叹,不论认识多久,她都真的很难相信这个着浅绿衣裙的少女会是如同梦魇般的存在。 无它,这人长得太有欺骗性了。 少女有着一双极为剔透的棕黑色眼珠,灵活而澄澈,澄澈得如同稚子。肤色白皙,面相很是干净甜美,仿佛水中徐徐盛放的白莲。嘴角眉梢总是带着微微的笑意,灵巧乖觉且甜美无害。这样一张脸,讨异性欢心绝对足够,却又不会让同性产生反感和警惕,或者说,同性也很难抗拒她的魅力;年长者觉得她聪敏可爱,年幼者又会觉得他可亲——哪怕不喜欢,也很难讨厌。 然而,虞很清楚一件事,这人并没有她表现的那般甜美无害,司空府属官胥吏的遭遇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虞每次看到青婧的眼睛都很不可思异,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拥有这样一双澄澈纯净如稚童的眸子? 青婧并不在意虞的不解,而是将一枚钥匙递给了虞。“喏。” 虞疑惑的接过钥匙,虽然这是自己的目的,但这么爽快真的好吗? 青婧问:“你不是想用兕子留下的印玺吗?” 印玺不是什么人都能用的,而除了个别代表职位的印玺,比如人王玺,而大部分的玺都有其专门的含义,代表着身份,每一枚都是独一无二的。 大君是被驱逐的,国君玺自然带不走,落到了辛归乡这个假君手里,但大君的印玺不止国君玺一枚,还有两枚私玺,私玺同样可以代表身份,只是比起国君玺稍有不如,但国君只能批奏疏公文时用,公玺和私玺之间并不冲突,甚至于是互补的。 大君走的时候带走了一枚,留下了一枚。 因着私玺形同国君本人,可以调动国君可以调动的大部分能量,权力太大,大君将私玺放在了一只铜匣里,必须三把钥匙齐了才能取出私玺。 虞一把枚,青婧一枚,老巫一枚。 只是,拥有钥匙不代表能用,三个人里只有虞能用玺,只要她能说服另两个人同意她要干的事。 虞点头。“我想写一封赐予辛鹿合法身份的制书。” 国君一系只能乱中求存,既如此,那就让辛国更乱一些吧。 青婧勾唇。“驱狼吞虎,你可曾想过辛鹿并非狼而是异兽。” 虞道。“那又如何?他的出身是他与生俱来的缺陷,他必须容得下大君,至少十载之内必须如此。” 青婧闻言没说什么,辛鹿和大君之间的情况太过复杂,什么都可能发生,包括兄友妹恭。 虞迟疑了下,还是没忍住问了另一个问题。“大君真的无事?” 国中传得沸沸扬扬的消息,她面上再稳如老狗,心中也终是不免忐忑。 青婧道:“她命硬着着呢,顶多有点倒霉。” 嗯,死不了不代表平安。 卦象显示小家伙有劫,最多吃些苦头,却无生命危险。 第3章 第三章少昊君离 君离每天都会在空白的竹简上刻一道线,今天又划完一道后一如既往的数了数竹简上的刻痕,一共六十七道,他离家已有六十七日,不知故乡的烽烟如何了。 离家太远了,故乡如今如何了根本无从了解,只知帝都已出兵,以五兄的能力,想来能守住,却也只是守住。 君离心中莫名惆怅,昔年白帝之时,人族何其辉煌,如何会有边境防线岌岌可危的境况出现? “那是什么?” “我看看,好像是个人。” “那要不要救人?” “救人?你怎么知道那是落难的人还是水贼?若是水贼,咱们担当得起吗?” “可那人好像是个稚子。” “水贼中也有稚子,以稚子为饵这种事亦非稀奇事。” 听着远远传来的声音,君离拧了拧眉,将竹简卷起收好,起身朝外走去。 “见过帝子。” 君离摆了摆手示意不用多礼,但表示了也没用,这些人还是会将礼行完才肯起来,这也是他这些日子一直呆在房间里的缘由,一半是离开故乡情绪低落,另一半便是周围的人根本没法聊天打发时间。 “有落水者?”君离问。 少昊逢道:“回禀帝子,是有一名落水者,但船上的人说水贼经常用这种手段,且那人也未必还活着。” 捞人上来不一定是好事,更可能将整艘船给葬送,以防万一,还是不要管比较好。且就算是真的落水者,那人现在都没点动静,想来是死透了,捞上来也是尸体一具,没必要浪费时间。 君离用一种坚决的语气对少昊逢道:“让人捞它上来,同时做好迎敌的准备。” 少昊逢无奈的看着君离。“喏。” 沃州河网密布,少有不懂水性的,少昊逢随便点了个年轻奴隶下去捞人。 救溺水之人时最大的危险往往不是来自环境,而是落水者,他们会下意识的勒住救援者,最终导致两个人一起喂鱼。 奴隶却发现这个落水的稚子是一名女童,很是乖巧,抱着一张案几,被自己掰开抱着案几的手后竟然一点都没有勒自己的意思,这是完全失去意识了?还是死了? 奴隶探了探稚子的鼻息,虽然很微弱,但还有气息。 也不必等奴隶等倒霉蛋背上船,还隔着一段距离时船上的人除了君离都看出了倒霉蛋不简单。 原因无它,倒霉蛋身上穿着的是丝绸衣服,从料子上还残留的些许浅浅颜色可以看出,这身因为不知泡了多久以至于都泡得褪色的丝衣曾是红色的。 人族的染色技艺并不如鲛人和羽族,因而色泽鲜艳的料子都很珍贵,普遍只有贵族才穿得起,而稚童身上这种依稀能看出曾经染得特别鲜艳的,便是贵族也不是寻常贵族穿得起的——至少寻常贵族不会将如此珍贵的料子用来做一身常服。 因着这身衣服,船上的人终于确定了这人不会是水贼。 只有贵族才能穿丝绸,乱穿衣服是要砍头的。 不成气候的水贼穿不起,成气候的水贼往往是贵族豢养,不敢穿。 纵是有特例,水贼也不可能有女童这般容貌。 倒不是因为特别,虽然女童的容貌的确少见了点,是很难得的矜贵脸,但这不是原因,而是帝国疆域辽阔,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地域的人生得都有些差异,因而博闻广见的人看长相就能判断出一个人出身哪片地方。 这种地域容貌特征在女童的身上极为模糊,但地域特征模糊本身也是一种特征——贵族血统。 除了贵族,没人会与千里之外的人联姻,既麻烦又做不到。 也因着这身衣服和容貌,稚童一上船便被安排了巫医和奴隶照顾。 稚童的衣服都湿透了,穿上也没有合身的衣服,最终还是从君离的衣服里取了一身没穿过的丝绸衣服给稚童换。 稚童原本的衣服....甚为令人刮目相看。 脱了最外层的衣服后里头不是中衣,而是用鱼皮做的衣服,因着极为贴身,再加上外衣甚为繁复,以至于不脱了都看不出这人竟还在里头穿了一身鱼皮衣。 外衣之下除了鱼皮衣还有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两把匕首、两只用来放盐和糖的鲛绡袋子、一些铜锱骨贝、还有一枚印玺一枚玉圭.... 鱼皮衣和防水鲛绡袋让少昊逢与君离极为刮目,这人真的是因为意外落水的?谁意外落水时还做了落水的准备?可惜这准备不够准确,但水里最大也最无力的危险不是大鱼,而是降温。 人在水里泡久了,体温会慢慢流失,最终变成水中浮尸。 若是在旁的地方倒也罢了,但这里是云梦泽,千里烟波浩渺,短时间内根本找不到陆地,而四周一片水茫茫,迷失方向也是很正常的事,稚童能在体温流失后遇到他们也是运气好。 别的东西都没什么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枚印玺和谷璧。 印玺虽然是贵族的象征之一,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境优渥的庶人也会有,稍有不同的是庶人不能佩玉,佩玉的罪行比乱穿衣服更重。因而想从印玺看出一个人的身份,先看材质,若是玉器,必定是贵族,当然,这不代表不是玉器就不是贵族了。 再看刻印和纹饰,每一枚印玺都是独一无二的,只要对刻字和纹饰有着足够的了解,足以看出印玺主人的大概身份。 稚童身上的印玺乃象牙制成,有着独角毕方的雕刻,刻着她的名字——辛季筝。 毕方为火,尚火德的氏族方国中以毕方为图腾的不少,不好说辛季筝是那族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地位。 同样是毕方图腾的氏族方国,地位不同,毕方图腾的繁复精美程度也是不同的,而同一个氏族方国之内,地位不同,印玺上能用的毕方雕刻也有区别。 真正让君离与少昊逢刮目的是那枚谷璧。 人族以玉为瑞信之物,用于朝聘,计六种,故名六瑞。 《王礼·春官》载:王执镇圭,牧执桓圭,伯执信圭,侯执躬圭,子执谷璧,君执蒲璧。六瑞形制大小各异,以示爵位等级之差别。 稚童身上的谷璧是一枚非常精美的谷璧,一枚象征子爵身份的谷璧。 拥有谷璧的不一定就是诸侯,但再加上毕方图腾和稚童的年龄,稚童的身份呼之欲出。 兖州北方辛方的国君。 君离有些茫然。“辛子怎会至此?”难道质子这种活还能国君亲自上阵? 少昊逢也很懵,半晌才道。“许是她非辛子。” 这话他自己都不信。 能执六瑞的要么是国君本人要么就是国君的使者。 没诸侯会用一个稚童做使者。 再考虑一下辛方主弱臣强的同时那位臣还是幼主的叔父,而幼主的母亲是穷桑国的贵族,穷桑国在云水南边..... 君离道:“待她醒了自会有分晓。” 不仅要醒,还要活下去。 一个诸侯死在他们的船上,这干系太大了。 巫医诊断后表示稚童就是冻太久了,云水秋季的水很凉,这孩子也不止泡了几日,没冻死已是不易,再就是饿的。 巫医估摸稚童至少两天没吃东西了。 注意保暖,多喂点易于消化又补充体力的食物,他再开点补充元气的汤药即可。 不过巫医也没完全的把握,一方面是稚童的身体不太健康,另一方面则是稚童的牙龈上有一条蓝色的线,巫医也不知那条线代表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正常人的牙龈上绝不可能有蓝线。 最重要的是稚童太不配合了,明明意识昏迷,但不管是喂药还是喂食,喂一口吐一口,少昊逢下令硬灌,得罪一个诸侯的代价他还是受得起的,然而,灌进去进去也还是吐了出来。 君离能理解吐药,汤药实在是太苦了,想吐很正常,哪怕是他,每次饮药都得反复告诉自己良药苦口良药苦口,但怎么连食物都吐?给稚童准备的粟米粥里加了盐和蜂蜜,都是好东西。 少昊逢忍不住开始考虑起等人死了将人丢回水里喂鱼,下船时再进行一定的灭口,如此谁也不会知道他们的船上可能死过一位诸侯。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庆幸的是在一阵高热后稚童自己就醒了。 稚童醒了,却也仍拒绝进食用药,不论少昊逢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都没用。 君离听说后出门去探访稚童,觉得自己的身份应该足以取信于人。 因着人已经醒了,君离很有礼貌的先敲门询问自己能不能进。 “可以。” 君离微微挑眉,这声音真是....让他有种冬日山涧潺潺流水的声音,很悦耳,就是冷了点。 君离进门时稚童有一瞬的怔愣。 好看的人见过很多,但这么好看的却是头回见,整个屋子都仿佛因其而发光。 肤色白皙,眉目清秀得如诗如画,眉间一点朱砂痣,气质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雪青深衣的总角少年恍若神话中走出的天人。 君离步伐极缓慢的走到了床边的茵席上坐下。“我不知大家有没有与你说起过我,我是沃州来的季君离。” 稚童没吭声,漆黑如墨的眸子直直的盯着君离漂亮的浅棕色眸子,美丽的眼眸里没有任何光亮。 君离将手伸到案上拿起粟米粥,没感觉到什么温度,用匙舀了一匙尝了尝,很香,有淡淡的甜味,就是有点凉了。“这粥有点凉了,我让人给你换热的。” 虽然凉了的粥用了也没什么,但考虑到稚童之前一直泡在水里,现在还是冷的,君离觉得她最好用热食比较好。 一直审视着君离的稚童终于开口。“不必。” 稚童抬手想拿过粥碗,但水里泡了几天还饿了两天的后果是惨重的,根本拿不动粥碗,还是君离反应快才没让粥碗掉地上。 稚童微微挑眉。 此少年真是盲人? 若非盲人,一个盲人想拥有如此身手,需要付出的精力和心血可不是一点两点。 君离感觉了下稚童呼吸的位置,再于心里计算了下嘴和鼻孔的上下距离,准确的将一匙粥递到了稚童的嘴前。 稚童张口吞下,又是准确到嘴前的一匙粥。 一碗粥用完时稚童怀疑起自己的判断力,君离一点都不像盲人。 “辛季筝。”稚童一边怀疑着自己的判断力一边对君离道。 君离问:“辛子?” 辛筝没惊讶,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被换了,这些没道理发现不了印玺和谷璧。“对,我感觉辛国太小了,能够看到的东西不够多,趁着年幼想多看看,遂出发前往蒲阪求学,奈何不走运,在云梦泽时遇到了水贼,所幸发现得早,及时换上了鱼皮衣抱着案几跳了水。” 非常合理,但君离一个字都不信,不过草稿都不打便信手捏来一段合情合理的谎言,无怪乎四岁继位还能活到如今而非被吃了绝户。 虽知对方满嘴谎言,但君离也不打算揭穿,他与辛筝本就是萍水相逢,不信任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沃州和兖州虽然都是风姓氏族的天下,但裂姓之乱后便分裂了,谁都认为自己是正统,斗了千年,手上沾满了彼此的血,也就近几十年因着羽族的关系才有所缓和。 最重要的是,辛筝是他的谁?他需要在意她对自己是真诚还是满嘴谎言吗? 君离以为辛筝的话全是谎言,但翌日便发现,不全是谎言,小孩深知撒谎的技巧:七分真三分假。 君离判断不出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是真的,辛筝真的要去蒲阪。 辛筝提出了既然顺路不如同行的请求,少昊逢和君离都同意了,但都没觉得对方是真的要去蒲阪。 翌日时经过一处渡头,补充了食水后辛筝仍在船上。 再走就离穷桑国越远了。 辛筝完全没有远离穷桑国的忧虑,客居船上居得甚为惬意,和所有人都聊得来,除了略有些挑食便没别的缺点了,便是挑食她也没麻烦到别人,而是自己捕了鱼做切脍充饥,经过渡口聚落时下船一次会囤足够吃到下一站的水果。 君离坐在甲板上看着辛筝捕鱼。 船行于水上,位置一直在改变,自然无法下水,也无法垂钓,辛筝的捕鱼方式甚为稀奇。 两柄匕首中的一柄有倒刺,辛筝用绳子绑着柄,瞅到鱼时将匕首掷出,十次至少两次有收获。 托辛筝的福,君离有生之年第一次尝到了新鲜的云鲤,肉质紧密鲜嫩,当得上兖州第一美味的美誉。 辛筝有些好奇。“我记得云水是流经沃州的。” 云水乃东荒第一长河,也是九州第一长河,发源大荒陆地中部的断云雪山中部南麓,流经兖、沃与青三州,冲刷出沃野万里。 云水两岸,尤其是中下游区域,人族的聚居地星罗棋布,人口稠密得让辛筝每次翻书看到那些文字时都下意识的流口水。 君离点头。“沃州境内的云水河段是有云鲤,但国都远离云水,虽然也能吃到云鲤,但都是腌好的咸鱼,不是鲜鱼,滋味不一样。” 辛筝诧异。“据我所知,有吃到千里之外的鲜鱼的法子。” 用油脂将鲜鱼封好,再以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运输,吃上活的云鲤也是可以的。 她在一两岁的时候便吃到过,不过后来自己继了位算了算一条鲜鱼的成本,再也没吃了,不仅自己不吃,也不让别人。至于能不能做到,辛筝的自制力反正是做到了,至于公族贵族们,在辛筝将十几个贵族全家活烹了之后明面上再也没人对她的意志阳奉阴违。 若非此次途径云水,怕也吃不上。千里运活鱼的成本太高了,穷,吃一口鱼肉的感觉在挖自己的心头肉。 君离委婉道:“是有,但太劳民伤财了。” 辛筝瞬懂,都穷。 沃州以沃为名,州如其名,土地肥沃,沃野千里,甩开气候寒冷,连农作物都要辛氏一族一代又一代的改良培育的辛国何止万里。然而,虽然都穷,却各有各的原因,辛国穷是气候和地理所致,太北太冷,据说最早的时候草都不长,甚至连始封君的辛君连一碗麦饭都吃不起。沃州则不同,纯粹是人祸。 沃州名义上是人族的地盘,但实际上掌控在人族手里的不足五分之一,剩下的五分之四是羽族的地盘。 人族与羽族的关系....相当复杂。 或者说,大荒陆地上所有智慧物种的关系都很复杂。 当第一个智慧生物在石头和树皮上刻下第一个文字时智慧生物之间便已经打得脑浆四溅了,相当之激情,激情得辛筝每次看这部分传说记载时都觉得不可思议。 后期打得脑浆四溅血肉横飞是因为血债跟雪球似的滚得谁也无法回头能理解,但早期时没有足够的利益和血仇是怎么能打得那么厉害的? 所有智慧物种之间,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有的,就没有谁和谁是没有血仇的。 人族和羽族之间是目前种族关系最复杂的,没有之一。 人族是如今大荒的第一流氓,前任是羽族。 现任与前任的关系,注定不可能和睦。 羽族都城在沃州,自然无法容忍卧榻之侧有强敌。 风洲结束羽族长达数千年的内部混乱建立第二王朝后便将目标放到了沃西之地。 沃州也曾繁荣,但再繁华的地域也禁不起近千年的拉锯战,沃州的民生在风洲的持之以恒之下早就彻底毁了。 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 白帝时代所有诸侯都被白帝给祸祸得很惨,但对于沃西,白帝相当的手下留情。并非良心苏醒,一个靠武功坐上人王之位,在位初期杀人如割草的王怎么还有良心这玩意,而是沃西与羽族接壤,因而白帝给了沃西当时最好的生存环境,典型的例子便是白帝晚年时连子孙都杀过,唯独没杀过少昊氏的君侯们,当然,没杀不代表不干涉,白帝在位四百年,少昊氏便一直被她给控制得死死的。 虽然失去了很多,但得到也很多,沃西和兖南两地一度发展得极为繁荣。 如果不曾读书,不曾了解到沃西曾经的繁荣,君离也不会有什么感觉,但当了解到沃这个字所代表的含义与历史后他便难以无动于衷。 “同是天涯沦落人。”辛筝甚为感慨的说。 君离对辛筝愈发侧目。 一个正常的国君会有这样的感慨? 国再穷也饿不着国君,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有如此浓烈深沉的感慨。 除非,野心甚大。 第4章 第四章鹄 季春下旬,大军撤离蒲阪,鹄整个人都很茫然,前路茫茫,不知该往何处。 大家憋着一口气从冀州打到蒲阪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覆灭这个王朝吗?为何最终却是如此结果?难道什么都无法改变吗? 鹄不好去打扰盗趾,蒲阪围城失败,盗趾的心情也不会多好,长达半年的蒲阪之战,盗趾的头发都白了不少。 虽不得不放弃蒲阪战役,但盗趾还是很快就振作了起来,大军折向兖州。 九州之地,兖州与沃州最穷,但穷也有穷的好处,没那么容易组织起强大的力量。尤其是世代担任兖州牧的穷桑国前几年还爆发了继承者战争,对兖州方国的控制力严重下降,不论是东南西北四位方伯还是那些二流方国心思都活泛了起来。 转战并不是一件事容易的事,几万人的转移,以及敌人的追杀都不是小事。 出乎意料的是,追杀虽有,但力度并没有预想的那般厉害。 莫说盗趾了,便是鹄都有些诧异,不明白是发生了什么。 诚然,蒲阪围城半年,不管是围城的还是被围的都很惨,但奴隶军和蒲阪的贵族们终究是不一样的。 奴隶大逆不道的杀死主人叛乱不说,还围攻帝都,围得帝都易子而食,折骨而炊,那些战死的贵族尸体和俘虏也全都被奴隶军制成了人脯,如此奇耻大辱,那些贵族能忍? 山雨欲来。 鹄颇有这种感觉,却很期待。 来吧,拼个你死我活,能拉一个是一个,反正都赚大了。 高高在上的贵族也不过是一团血肉,一戈下去照样死得不能再死。 鹄不怕战死,但饿死就感觉亏大了,怎么也要多拉几个贵族才划算。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解决的希望。 仲春上旬,羽王风洲启用了人屠经桓攻打沃州,经桓不负战神,人族梦魇之名,沃州牧少昊臧重伤不治而亡,少昊亓临危继位,沃州防线告急。 自裂姓之战后,与帝都决裂千年的沃州风姓氏族终究还是选择了向帝都低头。 帝都也没客气的开出了条件——质子。 沃州所有方国都要遣送质子入帝都,顺便还将与沃州紧挨着的兖州也给算上了,一州要送,另一州也不能偏颇,估计等战争赢了,整个九州的方国都会体验到这种不偏颇的公平。 会有人期待这种公平吗? 答案自然是否,若是期待,奴隶军也不会轻易得知这些消息了。 借刀杀人,但奴隶军恰好能从中获利,倒也不介意做一回刀,日后有机会再杀了那些以自己为刀的人便是。 质子虽是人质,却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 质子是人质,同时也是不同国家与氏族交好时的活信物,因而必须够分量,而要送去帝都的质子,分量更得足,纵不是嗣君也须得是继承顺序靠前的子嗣,很难说帝都方面和本国究竟哪方面希望质子死的人多些。 离开蒲阪时奴隶军带走了帝都周围百里所有能带走的食物,但数万人每日吃马嚼不是小数目,战略转移,要走的不是小路程,钱粮尤为重要。 在奴隶军的高层看来,那些质子都是行走的钱粮山。 奴隶军不认识那些出身尊贵的质子,但要区分贵族与氓庶还是很容易的,常仪如此言。 一看容貌,喜好美色乃人性,贵族有权有势,更不会在美色方面亏待自己,哪怕祖先是个丑八怪,但配偶情人都是美人,一代代优化下来,贵族很少有生得差的。 二看气色,这年头能吃饱喝足,有精力有空闲习武的哪怕不是贵族也必定是和贵族有关系的群体,因而看到一个人面色红润,身强体健,肌肤白皙,手上只有拿弓和剑的茧子,而无劳作的痕迹,大概率是贵族。 三看衣着,穿错衣服和带错首饰都是会死人的,不同方国氏族出身的贵族衣服上绣和画都是有区别的,身份地位越高,纹饰就越繁复精美,玉器也越精细繁多,帝国地位最高的那些人在重要场合穿戴的玉饰之多堪称披挂上阵。也不排除贵族乔装,但贵族平日穿的衣服料子都是极好的,打小穿精细的料子忽然换上粗布料子,皮肤肯定会不适应,检查一下皮肤有没有被磨伤便知人和衣服是否搭配。 鹄当时就没忍住问了句:“先生怎如此了解这些?” 按着这标准,常仪就挺符合的。 常仪的脸上带着一张木雕的精美而恐怖的面具,鹄看不到望舒的容貌与神情,但面具遮住了容颜却没遮住那双浅褐色眸子,颜色极浅的眸里尽是一言难尽。 “以前为人抓贵族时的经验。” 为人抓贵族? 听说过贵族让人抓流民为奴隶的,可没听说过抓贵族的。 鹄是负责抓质子的精锐之一,也是眼睛最毒的,不管质子们如何伪装都瞒不过他的眼睛,这一次也没能例外,唯一意料之外的便是这块肉真硬,简直是一块骨头,且是一块特别硬的硬骨头。 奴隶军自冀州打来,冀州与宁州的军队在奴隶军面前不说摧枯拉朽,却也差不多,但进入沃州后,鹄清晰的感受到了东荒与南荒的差异。 真难啃。 可惜,再难啃也终究是奴隶军的手下败将。 鹄有的时候回想过去真的很不能理解,曾经的他们究竟是怎么会觉得这些贵族那么高贵的? 鹄以车轮战的法子击败了少昊逢。 将铜戈架在少昊逢的肩上将人牢牢的压在地上,鹄用一种颇为侧目的语气道:“我敬你之勇武,绕你一命。” 少昊逢闻言道:“你也是勇士,有此勇武,为何不用在正途上而要为此盗贼之事?” 鹄有一瞬的沉默。 这贵族真不走寻常路。 正常贵族在听到被一个贱民饶恕时不是应该气得暴跳如雷深感受到了侮辱吗?之前的经验告诉他,被如此羞辱,觉得不能忍受而自刎的都有,居然劝自己走正途,这哪来的白痴? 看在对方之勇武的份上,鹄决定原谅此人的白痴。 “找到了吗?”鹄问下属。 “找到了,但有两个。”下属也有点懵。 鹄道:“两支队伍合并了?” 为了安全,只要不是有仇,质子们在路上相遇时是会选择一起走的,当然,这么做也很容易被一锅烩,鹄不久前便一锅烩过好几个质子。 下属道:“不,这里只有一支队伍,是少昊氏的帝子,还有一个不是,她身上的衣服上绣画的是一只独爪的鸟。” 虽然不认识那是什么鸟,但下属眼睛不瞎,凤凰是有两只足的。 被从马车里抓出来的女童道:“若你们是奉公叔之命来杀大君的,我得说,你们来晚了,大君早已渡河前往桑林。” 这内容量有点大。 大君,只有国君才能被如此称呼。 但辛子、公叔、追杀.... 过去只是一名奴隶,生活里只有生死搏杀的鹄不是很能理解这番话里包含的东西,但他能意识到这里有东西,只是自己不懂,既然不懂,那就带回去,军中总有人懂这些。 “你不是国君,那你是什么人?”鹄问。 女童回道:“我是大君的奴隶。” 闻言,不论是旁边的美丽少年还是少昊逢都不由看向女童,女童面不改色的以真诚的目光看着鹄。 鹄默然的看着女童的脸,这是一张很好看的脸,但在旁边少年的衬托下,十分美色也只剩下了两分,但实际上却一点都没黯淡,概因女童生着一张颇为少见的矜贵脸,一看就很贵族的矜贵脸,再加上女童身上有一种极为出众的气质,更加衬得其出色。 你说你是奴隶。 你以为我不知道奴隶该是什么模样吗? “一起带回去。”鹄说。 粮食有限,因而鹄的带回去只包括女童与少年,至于少昊逢和别的活下来的人。 “一万石粮食换回你们的公子。”鹄说。 少昊逢好悬没吐血。“一万石,少昊氏封地远在沃州,你让我如何拿得出来?” 就算近在眼前,少昊逢觉得少昊亓也不会这么做。 非是无情,而是沃州正在爆发战争,天知道要打多久,少昊亓昏了头,脑子坏掉了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拿出一万石粮食救弟弟。 君离道:“我的兄长不会答应的。” 鹄挑眉。“那可真无情,连面子都不做了。” 君离苦笑。“这与面子无关,沃州正与羽族大战,所有钱粮都要为人族防线的安危让步,我是做为沃州向帝都求援的诚意前往帝都的,看在大你我同为的份上,小哥能否让我走?一万石粮食等沃州防线危机过去时我定会一粒不差的给你们。” 鹄反问:“人族防线安危与我何干?” 君离默了一瞬后试探的问:“不知小哥何族?” 鹄道:“人族。” 君离露出了茫然之色,既然是人族,那人族防线安危怎么就和你没关系了? 鹄笑。“奴隶不是人。” 君离脸上的茫然之色还是没有消失。 女童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了眼君离,道:“杀死氓庶要偿命,但杀死奴隶,只需赔钱,我不知沃州的价格,但在辛国,杀死一名奴隶只需一小袋谷米,一只羊都比这个价格贵。若双方有些关系,也可能不计较一点财货损失。那不能算是人的,是比牲畜更加廉价的物。” 鹄看了眼女童,看着女童眼眸中深切入骨的悲戚,他有点相信小家伙的话了,小家伙不会是大君,莫说大君,便是寻常贵族也不会觉得奴隶比羊廉价有什么问题,更别说这般刻骨的悲戚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童回道:“兕子,据说我襁褓时很是健康,因而父母为我起了此名。” 鹄面无表情的看着女童苍白羸弱的矜贵脸,胡扯也不带这么扯的,你父母给你起这么名字是希望你长大以后能向兕一样健康强壮吧?可惜,看女童这脸色,希冀注定落空。 君离满腔不愿的被俘虏了,兕子则是超配合的跟着走了,配合到有问必答,也终于让鹄弄明白了之前那番话包含的意思。 辛国前任辛子有很多的孩子,但他的婚姻是合婚,合婚之人只能有一个配偶,而非配偶所出子嗣全部不合法,不合法便没有继承权,也没有姓氏。 前任辛子有三十几个孩子,但合法的孩子只有三个,其中一个是妻子的继承人,因此他实际上的继承人只有两个。 一个是长子,但多年前战死在了沃州战场,没了继承人,所幸辛子老当益壮,又和妻子生了一个老来女,便是如今的辛子筝。 父女俩年纪差距有六十岁,因而辛子筝四岁那年他就过世了,留下了无数的私生子女,以及一个对国君之位虎视眈眈的同母弟弟归乡。 夏季时国人暴动,辛子筝被驱逐,自然,明面上的理由是去国求学。 贵族内里再糜烂,外表还是会拾掇得很光鲜的。 帝都物华天宝,人文兴盛,正是学习和开拓眼界的好地方。 可一个国君愿意被驱逐,并且很快就会变成前国君吗? 当然不愿意? 因此顶着辛子筝身份前往帝都的是兕子,而真正的辛子筝则是南下穷桑国求援,算算时间也该到了。 鹄不解:“既如此,你怎会在少昊氏的队伍里?” 兕子回道:“乘船时遇到了一股和士一样精锐的水贼,护卫都被杀光了,不得已跳水求生,为帝子君离所救。” 鹄听懂了兕子的潜意思。 和士一样骁勇善战。 士是要向封君履行军事封建义务的,因而一个中高等贵族可能是弱鸡,但贵族最低一级的士除了极个别特例,却一定很能打,自小习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就没有身手差的,能让兕子这般评价,足可见那股水贼有多精锐。 鹄都想同情兕子了,小家伙根本就是被她效忠的主君给当成了棋子,且是一枚棋子。 若小家伙真是奴隶的话,鹄很怀疑小家伙能够成为辛子身边重要的奴仆和这张一看就很贵族的矜贵脸有很大关系。 鹄将两个稚童带回了盗趾的大营。 奴隶军实际上分两波,一波是盗趾负责的主营,也是奴隶军的主力所在,另一波则是奴隶军家眷所在附营,由望舒统领。 附营的重要性在主营之上,因而质子不能直接带过去,避免被人跟踪,从而带去麻烦,而从主营中转,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质子是在主营中。 为了保险,质子还会在主营呆几日。 将人交给负责看押的人后鹄便去见盗趾汇报自己的收获,以及每位人质的价格。网首发 虽然抓了人,但价格方面还是允许适当的讨价还价,毕竟,奴隶军缺的是粮不是人质,重要的是粮食能否到手,因而可以适当少要些,却不会少要太多,若是质子的身份格外贵重的话,临时添价也常有。 鹄也将兕子的事回报了,盗趾听完后倒是比鹄多一些概念,却也只是多些。 他知道辛国,始封君是少昊氏的庶子,以及辛原盛产良马,联姻史极为丰富,旁的便一无所知了。 人族的方国太多了,辛国连二流都够不上,能知道辛国盛产良马还是因为太昊琰割据西荒与冀西自立为王,使得帝国失去了最大的产马地,虽然还有冀中和冀北提供良马,却也无法填补失去西荒造成的供不应求,辛国也因此声名鹊起。 辛国的龙骧马是九州大地上好的马种,就是产量不高,而普通骏马,不能说差,放眼九州,辛国培育的寻常良马也是能杀入前十的,但品质和西荒提供的骏马不能比,品质不能比,量也同样不能,因而一直走的高端路线。西荒割据,边境封锁,商贸往来跌入谷底,辛国的普通骏马也由此迎来了扬眉吐气的时候。 再就是辛国的联姻史太丰富了,九州大地上的方国,只要是能攀上的都曾有过联姻。 辛国的联姻史某种意义上也是它的发迹史,而这也让很多氏族方国瞧不起辛国。 贵族联姻获取利益是很寻常的事,但联姻史等于发迹史的,辛国是最能的。 癞□□吃天鹅肉这个典故便是以前的人讥讽辛国而创造的。 虽不了解辛国,但有一点盗趾可以确定。“你被骗了。” 鹄一脸懵,谁骗了他? 盗趾道:“你从前可曾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多悲戚?” 鹄想了想,霎时就明白了。 他从前曾有过不甘,凭什么贵族高台之上高高在上的欣赏自己与别的奴隶甚至猛兽搏杀,而自己只能是笼子里与猛兽搏杀让贵族取乐的两脚牲畜? 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牲畜当久了后便麻木了,什么都不想。 直到盗趾的奴隶军打到解放了奴隶,被放出笼子后麻木多年,脑子里多年来什么都没想的他做出的第一件事竟是冲向那些贵族不论老弱妇孺统统砍成肉酱,砍到自己脱力为止。 悲戚? 那是什么? 哪有奴隶会悲戚奴隶的境遇悲惨? 奴隶的情绪不外乎麻木、不甘以及疯狂罢了。 兕子演得很合理很合逻辑,但她终究不是真正的奴隶,她能了解到比常人能看到的更深层的东西,但最深层的东西,终究不能理解。 “她不是奴隶,那会是什么人?”鹄不觉得兕子会是辛子,理由正如兕子说的那般,国君被驱逐失去了江山,哪能甘心真的放下江山权势去求学?但这样一个演技出众,并且全程都在演的小家伙,培养起来也很不容易,不会是普通人。 盗趾道:“交给黑臀和常仪。” 第6章 第六章少昊君离 君离根本没得到休息,直接就被拉去帮忙看病看伤了。 奴隶军自冀中之地反叛,一路打到蒲阪,围城半年,实在啃不下,加上那些乐得看蒲阪被削弱的诸侯也实在拖不下去了才不得不战略转移,折入兖州,虽然因为沃州的事帝都一时半会腾不出太多精力追杀奴隶军,但也不是完全当奴隶军不存在。 帝都被一群下贱的奴隶给围了半年,易子而食,折骨而炊,无数贵族或战死沙场,或被活埋,如此奇耻大辱怎能不报?因而帝都的主要精力放在沃西那边,次要精力便在奴隶军这边了,其它一切都靠后。 奴隶军这一路走得并不轻松,伤员众多,而这年头的职业基本世袭,祖上干什么的,子孙还是干什么的,除了巫宗的部分巫医,人族懂得医术的医者不是王侯贵族豢养的家奴便本身就是贵族。 奴隶军的伤医不仅少,医术还差。 哪怕后来有了博学多才的常仪加入并培养医道人才,但时间太短,战事又频繁,人手严重不足。 君离和兕子都被拉去帮忙了。 奴隶营的病人分两种,一种是水土不服,另一种是战事伤员。 前者以上吐下泻为主,后者以血肉模糊为主,不论是气味还是视觉听觉都很刺激人。 君离目盲,倒是幸运的免去了眼睛的痛苦,但鼻子耳朵却是不行。 目盲之人虽看不见,但耳朵鼻子却是格外的敏锐,君离一被拉来便有些懵。 他的医术完全是幼时身体不好,久病成医,再加上不能出门,一直窝在宫里看书,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着实没碰到过如此惨烈的场景。 比起君离,兕子倒是适应良好,不论是气味还是视觉冲击都很淡定,还能用悦耳清冷的声音将一个个病患的症状告诉君离让君离判断该怎么治。 兕子的描述极为简洁却又精辟,让君离很快就适应了环境。 虽然实践经验不多,但君离的医术是跟着他的父母精心为他务色的医者耳濡目染多年学的,理论和各种前人经验极为扎实。 奈何医道造诣再好最终还是归于无奈——药材不够。 君离也没想到会如此,他生活的环境,从未缺过药材,不管要什么药材,哪怕当时没有,第二天也一定会有。 这让君离很沮丧,他想救人的。 兕子忽的建议道:“你没必要什么都要用好药材,可以考虑一下可以用那些药效没那么好,但很常见的药材替代,最好是周围能找到的。” 君离道:“药方关系人命,哪能随便替?每一味改动都需要反复试验。” 兕子闻言,非常伤人的道:“你的医道造诣太烂了。” 君离:“....你见过几个医者?” 兕子说:“是不多,但大多都能随时随地改方子还对药效影响不大。” 君离:“....我没到那个境界。” 这位真是辛子的家奴而非巫咸殿的奴隶? 兕子怔了下,似是想明白了什么,恍然的哦了声,旋即鼓励道:“努力。” “我的志向不是医者。” “你看着也不适合做医者。”兕子说,想在一个领域做到顶尖,少不得一个痴字,君离对医道差了点痴的感觉。 君离....什么都不想说了,只能尽量解决能解决的病患,比如缺胳膊断腿的,伤口都需要处理缝合。 君离发现用来缝合的线都是沸水里煮过的,有些好奇的问了下,为何不管是针还是线都要煮一煮? “这个呀,是常仪先生的,她说针线和伤口都有一种肉眼看不见的非常微小的叫细菌的生物,就是它们让伤口发炎,但它们怕高温,工具在沸水里煮过,可以降低伤口发炎的风险。” 细菌? 那是什么? 不过好像很有道理。 伤口如果用火烫过,发炎的风险会降低,这不正是说明了让伤口发炎的因素是惧怕高温的吗? 君离对常仪有点好奇了,这是个人才。 不知是哪家贵族培养的医奴,竟被这些奴隶军给抢了,不过,这名字名字起得感觉也不太像一个奴隶。 常仪,望舒,大荒夜空中高悬的双月。 奴隶除了贵族世仆都是不识字的,自然也没有名字,而世仆也只有那些受宠的才会被主人赐名,却不会取常仪望舒这样的名字,这两个名字是有典故,是神话传说中的月神姐妹的名字,奴隶没资格以月神之名自己的名。 只是,奴隶军都能杀了自己的主人造反了,再违背世俗以月神之名为自己命名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君离与兕子这一忙便是一整日,直到日薄西山才有人来安排他俩的住处,一处用来安置杂物的简陋帐篷,确切说,说它是帐篷都是夸它,根本就是用木头和竹子弄出个架子,顶上再铺一层防水的桐油布。 油布并未落到地上,因为尺寸不够,油布只拉到了一半,是用绳子系着,再将绳子的另一端绑在石头上免得油布被吹飞。 如此搭建起来的帐篷....说一句四面来风也不为过。 君离看不见,但通过周遭的空气流动能判断出帐篷的四面来风。 兕子倒是看得见,但荒野都露宿过,这种帐篷自然也不挑,且奴隶军什么物资都缺,能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安置他们就已经很不错了,别的质子不仅住笼子,那笼子还是不挡任何风雨的,刮风下雨落雪,全都能完美享受。 因着是秋季,北方的气候又冷得快,奴隶军还给他们俩一人一张羊皮。 畜牧氏族出身的兕子一眼便看出了羊皮的品质极为上乘,一般只有贵族才用得起,但在奴隶军,这样的好皮草,虽未一人一张,却也差不离。 兕子不认为这是奴隶军自己猎的,也不知是洗劫了多少贵族宅邸。 兕子摸了摸羊皮,再感受了下温度,对君离道。“你收拾一下睡的地方,我去找点铺的东西。” 就这么直接躺地上睡,别人受得了,她不一定受得了,即便受得了,也不是真的受得了,只是因为年轻,所以隐患给压着,等以后年纪大了就该隐患一波爆发了,虽然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都是两说,但也不想死得更早。 君离问:“他们会理我们?” 兕子道:“我自有法子。” 兕子说完不待君离再说什么便离开了,君离耳送兕子的脚步声远去, 走了一圈,寻了一块杂物少的地方,君离很快便收拾出一块适合睡觉的空地,为了不直接睡地上,君离还摸索着将一部分高度差不多的杂物拼铺在地上。 有东西隔在中间总好过直接和大地接触,寒气侵体。 铺到一半时有一名小童送来了两个人的食物,两碗不知道什么东西煮的诡异糊糊。 君离纵是看不见,闻着气味也闻出了颇为丰富的内涵。 有麻累、葱、蒜也有草料木屑还有一些他也闻不出来的东西,可以想像这碗饭食的食材有多丰富。 闻着味君离就什么胃口都没了,然而没胃口也消弭不了腹中饥饿之感。 送来饭食的小童并没有离开,一直在旁边盯着君离。 君离端着饭食实在是吃不下,便问小童。“为何一直看着我?” 小童道:“不是看你,是看吃的,你们这些贵族都吃不下这些的。上回还有个混蛋质子糟蹋粮食,说那是贱者食,不吃也就罢了,还把饭碗给砸了。” 君离闻言怔了下。“那他怎样了?” 寻常人家打翻饭碗糟蹋粮食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小童道:“当时负责送饭的大哥哥气不过,踢了他一脚,断了一根骨头,没两日便发了高热去了。” 君离理解,奴隶军自己都还缺医少药,不可能匀给憎恨的贵族一份,断了一根骨头,还缺医少药,死了也很正常,但—— 这里不是沃西呀.... 君离犹豫了下,问:“我不吃也会受罚吗?” “派我来就是怕你砸饭碗的时候哪怕气不过也不能把你怎样。”小童问:“不过,你不想吃的话能不能别砸饭碗,送给我也可以,不要浪费。” 君离摇头:“我吃得下。” 味道好坏比不过肚子饿,他不会为了无聊的食物是贵者食或贱者食的区别而拒绝食物。更新最快的网 用他老子少昊跃的话来说就是,浪费食物纯粹是吃饱了撑的无聊奢侈之举。 他是没吃过这么差的食物,也的确吃不下,但这只能说明他还不够饿,再饿会自然吃得下。 小童带着遗憾却也没说什么的心情走了。 君离将“床”完全铺好时发现自己已经吃得下了,便拿了碗和箸吃了起来。 君离可以发誓,活了十一年就没吃过这么难吃的食物,他三姐养的桀犬吃的狗食都比这好吃,肉再难吃也不可能比碗里这不知道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弄的糊糊味美。 君离尝了两口后便放弃了细嚼慢咽,转而大口大口的吃起来,长痛不如短痛。 三两口将一碗糊糊吞入腹中,君离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的想吐,只得坐在刚铺的“床”上咬紧了唇齿,喉咙紧锁不让刚吃下的食物吐出。 兕子回来时君离都还没缓过来,沃西的日子并不富裕,但他是嫡子,也是幼子,又是病人,打小的衣食都有少昊跃过问,精细得不能再精细,在少昊跃九名子嗣中,他的衣食用度无一不是最精细的。 在此之前吃得最难吃的食物也不过是四五岁时在家太闷缠着少昊跃一起去巡视时在乡下吃的一顿氓庶家庭提供的麦饭,麦饭的味道已不记得了,只记得喉咙被生生割伤。 肚腹的难受终于平复下来后没多久君离便听到了兕子的脚步声,兕子的脚步声很有辨识性,特别的轻,也特别的平稳,给人一种哪怕是泥泞沼泽也能如履平地的感觉。 “你铺了地方?正好,我寻了一些树枝枯草,再铺一层保暖又软和。”兕子将枯草放下的同时也放下了一只缺了一半的陶瓮。“我要了一些热水,你要不要洗漱泡脚?” 被迫走了这么久,脚不泡泡会很难受,尤其是接下来几天肯定还有得走。 兕子说的时候已经自己先行掬了一捧水将脸仔仔细细的洗了一遍,她有点洁癖,在主营里没自由也没条件,只能忍着,但附营的条件比主营好多了,自然要将爱干净的好习惯捡起来。 君离点头。“多谢。” 兕子微微挑眉:“我是奴隶,虽然不是你的奴隶,但以你的身份实不必如此客气。” 君离微微一笑。“就算你是奴隶,你也不是我的奴隶,没义务照顾我,更别说你还不定是奴隶。” 兕子状似随口的问:“那你说我是谁?” 已经相处了两日,有了些了解,君离猜测道:“你能冒充辛子,怕是和辛子生得肖似,我猜你是辛襄子的私生女。” 沃西氏族方国不拘嫡庶都有继承权,真正意义上的强者为尊,但也只有沃西会如此讲究,沃西以外的地方还是很讲究嫡庶尊卑的。 好比他的五兄少昊亓,是少昊跃与歌伎所出,若是在旁的地方,少昊亓莫说继承君侯之位,便是连合法的身份都不会有,只能是奴隶,但在沃西,只要是君侯的子嗣,哪怕另一半血脉不是人,也能拥有合法的身份。自然,若真有非人族血脉,便是拥有合法身份也没有继承权,君侯之位的继承者必须是纯血人族。 兕子懂得很多贵族不应该了解的东西,自认奴隶,但言行举止又明显受到过良好的教养,一点都不像奴隶。 奴隶所出私生子概率最大。 不少贵族的从人都是自己父母的私生子,一来是一些心软的长辈不想让自己的血脉过得太惨,离真正管生不管养的境界终究有些距离;二来则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容貌多少会有些相似,甚至很相似,关键时可以做替身替死。 好比辛子筝这回,一个和她生得肖似的人以她的身份行事走另一条路线,追兵很难不上当。 不过这种私生子从人最近几十年有些减少,因为有一个私生子出身的从人干掉了正主,再弑父,再屠了五服之内所有宗族,这位私生子成为了最合法的国君——比他合法的都死了。 更让人服气的是这位靠屠杀上位的君侯事后不仅坐稳了江山,还将国族给治理得更上一层楼,统领冀东。 有这位创造了历史的凶残先驱的案例,贵族再想用私生子兄弟姐妹为从人不免要掂量一二。 虽然很厉害,以一介私生子的身份上位还带着国族从一个二流偏下的方国变成了一流大国,但没人愿意做垫脚石。 只是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这则私生子上位的当事人是葛天侯,一半是因为身世已经不是葛天侯的软肋了,比起关心没有价值的八卦不如多关心葛天侯的威胁与能不能拉拢;另一半则是真八卦,但葛天侯身世最令人八卦的也不是他的出身,而是他的婚姻。 这位方伯当年的婚姻是联姻,以彼时他还没上位,因而这桩婚姻总得来说是他高攀了,因而选择婚姻形式的是合婚,并且新婚时少年郎盟誓此生无异生之子,无二色。 无异生之子,不会有任何不合法的子嗣。 无二色,不会沾除妻以外的任何女人。 前者可以理解,有天下广播种的贵族,自然也有自矜血脉的,后者在私生子怀上时就会赏情人一碗药,避免玷污了自己的血脉。后者,没人能理解,人族的婚姻并不要求忠诚,只要不混淆了血脉,夫妻俩各玩各的不违背任何道德。 早年时打赌他何时忍不住偷腥的闲人可谓一抓一大把,然而葛天侯不仅盟誓了,还真的做到了,至少迄今为止还没听说他违背承诺,以至于让人打赌的兴趣都没了。 要君离看,兕子很有葛天侯的风采,不是婚姻,是天生反骨。 兕子不是一个会甘于屈居人下的人。 兕子道:“猜对了一半。” 君离不解,哪里错了? 兕子并未解释哪里错了,而是让君离让开,她要将树枝干草铺到床上,铺完了再泡个脚正好睡觉。 君离摸索着将只剩下一半的陶瓮抱起换了个位置,将脸洗了洗,旋即脱了脚上的鹿皮靴,皮靴已经多日没换,如今又每天都要赶路,怕是穿不了多久。 应该能要到草履,君离思索着准备将脚浸入水里,忽的想起一个问题。“这个盆今日泡了脚,明日还是用它盛水洗脸吗?” 兕子道:“我明天再找另外找个容器盛洗脸的水。” 用泡过脚的容器再盛水洗脸,她宁愿这辈子都不洗脸。 君离闻言放心的将脚浸入了热水里,感受着水的温度,每一根脚趾的每一个毛孔都格外的舒爽。 兕子很快铺好了床,也来泡脚,同时拿了自己的那碗糊糊吃了起来,细嚼慢咽,仿佛在吃什么美味,吃得很是斯文也很是细致,碗底干干净净。 君离有些怀疑自己之前是否味觉出了问题。“味道如何?” 兕子评价道:“食材种类放得过于丰富,味道有点怪,也没放盐,但还不错。” 还可以? 君离再次怀疑起自己的味觉,以及兕子的味觉。 第7章 第七章黑雁 黑雁看到了一只獐子,这很难得,奴隶军虽非蝗虫却也不差多少,所过之处,连虫子都不剩几只,更别提獐子了。 这只獐子应该是从云梦区域一片过来的,常仪子说过兖州多湖泊,云水中游更是湖泊数以百计,这片湖泊群最大的两个为云泽与梦泽,也使得这片湖泊群有了云梦泽的称呼。 云梦泽范围极广,也不止湖泊,中有丘陵、平原、沼泽、森林无数,很适合狩猎,唯独不适合人族聚居,各种毒虫猛兽泛滥成灾也就罢了,密林深处还有异兽,而水域深处更有鲛人聚居。 黑雁一直都很好奇鲛人长什么样,人身鱼尾,该怎么走路呀?呃,鲛人好像不走路,它们只在水里生活,有尾巴就够了,但黑雁还是无法想像那是什么模样。 迟疑了会后黑雁还是带着一众小鬼追了上去,这里并未离开附营的巡防范围,不用担心遇到什么大危险,危险的猛兽都在刚开始时就被一扫而空加了餐,而一只獐子的肉不少,可以煮不少肉汤给大家解解馋。 獐子跑得很快,嗖嗖的就消失中草木深处,完全不是一群肚子里没油水严重营养不良的小鬼能追上的。 黑雁不死心的让大家分开再找找,哪怕找不到獐子,能逮到几只虫子回去加餐也是好的。 约莫一刻时辰后黑雁找到了那只獐子,却不是活蹦乱跳的獐子,而是一只死獐子,獐子的脑袋虽未开瓢,却也血淋淋的,显然是被人用钝器砸的,这须得有很大的气力才能一下砸死一只獐子。 黑雁没看到壮硕发达的大人,只看到了一个瘦弱的女童。 女童正从河流里捞起一个黑雁没见过的篾器,然后倒了倒,倒出了两条肥鱼。 她在捕鱼。 黑雁很快就意识到了这点,但在意识到这点时他也认出了女童的身份:前些日子鹄送来的贵族中自认奴隶并非真正辛子的那个兕子。 虽然不确定这人的身份究竟怎么回事,但附营对这些贵族一直都是很警惕的,普遍关在笼子里,唯二没关笼子里的也一直有人监视,这人是怎么出现在这的? 黑雁下意识拔出了腰间的铜剑。 “反应真大。”兕子颇为感慨的说。“你看我发现你来了都没跑,难道不至于说明我没恶意吗?” 黑雁冷嗤。 谁规定不躲不闪就是没恶意?更可能是有更大的恶意,比如灭口。 在进角斗场之前当过几年家奴的黑雁太了解贵族的某些行为了,毕竟,不做到了解,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 对于贵族而言,打杀奴隶不过是转身就能忘了,根本谈不上事的小事,但对于奴隶而言,生命是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尽管它从来都不属于自己。 “你怎么会在这?”黑雁警惕的问。 兕子示意了下鱼和獐子。“君离那家伙的肠胃太娇气了,你们提供的食物他吃了没多久便上吐下泻,我只能弄点让他吃了不会再出问题的食物。” 虽然并非所有贵族都顿顿细粮,但上层的贵族还真的是顿顿细粮,而奴隶军提供的食物....说那是粗粮都是在夸它,浮夸的那种夸。 目前为止抓到的贵族就在刚开始是没闹过肚子的,多吃几顿自然而然就适应了,不吃也无妨,饿死了往荒郊野外一扔,有的是毒虫猛兽善后。 黑雁瞅着面容羸弱很难看出有什么变化,但那只獐子足以证明了这人的实际精气神。“你为何没闹肚子?” 兕子不解:“我为何要闹肚子?” 黑雁有些狐疑,难道这人没骗人她真不是贵族? 虽然贵族生活奢靡,捎带着贵族的贴身奴隶也能吃上细粮,但和贵族顿顿粱肉不同,奴隶吃的粱肉都是贵族吃剩下的,普世主流观念里,一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最基本的礼仪便是吃东西不能急不能太快也不能全吃光,要剩下一部分,全部吃光那是下等人的表现,很容易被误会堂堂贵族竟然如此潦倒。 因而贴身奴隶能吃到的粱肉并不多,也就一两口,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绝不能只有一两名贴身奴仆,因而除非是特别得宠的,不然大部分奴隶吃的都是低劣粗粮,具体低劣程度视奴隶与主人的关系远近而定。 这般鲜明且突然的饮食变化,奴隶军提供的食物,贵族吃了肯定肠胃吃不消,但家奴却是有一定可能肠胃消化良好。 兕子用草绳将鱼串了起来,再将獐子甩到肩上,鱼篓丢给了黑雁。“我要回去了,看你追着这只獐子过来,一无所获也不免不美,鱼篓送你了,会用吧?” 鱼肉太腥,在人族,会吃鱼的不是贵族便是最底层的氓庶,前者吃的很精细,也很讲究,也很鲜,一顿鱼脍需要用到的各种食材调料和器具,至少也得提前一两个月准备,便是鱼肉本身也是那种品质特别好的上品鱼,完美的发挥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神;后者吃的相当粗糙,不是生啃便是煮汤,最多放点盐,更多的是什么都不放,白水煮,味到腥得让人不是实在饿得不行很少会打鱼肉的主意。 奴隶军,顾名思义,普遍为奴隶出身,大多数怕是吃的比底层氓庶还差,兕子估摸着他们不会嫌弃鱼的腥味重。 鱼肉再腥也肯定比现在吃的更滋补。 黑雁自是明白这点,因此很快就说:“我不会用这个东西。” 兕子无语的看了眼黑雁。“我忘了,你们也不可能有机会学这个。” 奴隶不是纯粹干苦力的就是干技术的匠奴,再或者以色侍人的床奴,以及最血腥的,与猛兽或别的奴隶生死角斗以取悦贵族,不管是哪个,都不可能学怎么做鱼篓,怎么捕鱼。 贵族想吃鱼,自有封地的庶农去捕,提供贵族日常所需的肉食本就是封地庶农的义务之一,一名贵族府中每年消耗的肉食至少一半是封地庶农上供,不需要用到奴隶。 鱼篓使用起来很容易,黑雁便学会了。 兕子见此重新拿起自己的收获离开,黑雁没拦着,虽然很怀疑对方是不是趁着这个机会跑了,但他也能看出来,这个名唤兕子的女童远没她外形所展示的那般羸弱。 黑雁悄悄收起鱼篓,小心翼翼的尾随着。 打是肯定打不过的,但也不能什么都不做,若对方真跑了,自己也能及时回去告诉黑臀和乔迁徙营地或是设伏。 难说幸运还是遗憾的是兕子真的是回营地,没想跑。 黑雁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兕子寻了个巡逻队伍的巡逻空当,将一串鱼挂在身上后轻轻一跳便跳过了比她身长还高的栅栏。 虽然附营的防卫不如主营,但你躲避巡逻翻墙跳墙的动作是否太熟练了? 总感觉军中的斥候都没你专业熟练。 黑雁不是兕子,不用偷偷翻墙,光明正大的回了营地将黑臀喊了起来,告诉了他兕子的事。 黑臀一脸狐疑,几万人的营地,本身还被监视着,谁能来去自如?都能逃出去了居然还会回来,出去只是为了弄一口吃的?太荒谬了。 黑雁也觉得很荒谬,但这是他亲眼所见的事实,还将自己带回来的鱼篓给黑臀看,他可不会做这种东西。 黑臀也不会,他和黑雁都是冀州的奴隶,冀州地处北方,虽非人族的起源之地,却是人族经营时间最长也最牢固的基本盘,不论是人口还是开发程度都是九州最高的一州,再加上境内虽是若干大河流经之地,但都是上游,渔业并不发达,并没有鱼篓这种东西。 黑臀不客气的让人将乔和常仪喊了来。 “这是鱼篓。”乔拎着鱼篓看了看,直觉告诉他自己没见过这玩意,脑海中却又想起这是什么东西,有何用途,只是,这种想起并没有配套的记忆,仿佛只是详实的解说。“河流湖泊众多的南方国都里氓庶一种用来捕鱼的工具,我怎么没想起这个,军中不是短缺食物吗?正好弄些鱼。”网首发 鱼肉腥这点小问题,乔觉得不是问题,比起吃得好这种遥远的事情,还是先解决吃饱这个问题比较重要。 黑臀道:“可辛国不是在兖州最北方吗?听常仪子说那里比冀州还要北。” 大荒广袤无边,山脉无数,其中最长的便是连天山脉,自西荒一路向东延伸至沃州西北边缘,几乎将大荒劈成两半。 冀州在连天山脉的中部,兖州在东部,因着连天山脉离开西荒后便是斜斜向北的路线,兖州的北部实际上比冀州更偏北一些,但不管谁更北,渔业环境都不如河流湖泊密布的南边。 常仪道:“鱼篓虽是南方之物,但辛氏的发迹史也是一部联姻史,她会做鱼篓很正常。” 黑雁坦然道:“常仪子,我听不懂。” 常仪捏了捏黑雁没什么肉的小脸:“婚姻结两姓之好,和所有人都有关,唯独和两个当事人的关系不大,你可知为何?” 黑雁道:“奴隶没有婚姻。” 常仪道:“婚姻是两个氏族交换部分人口的一种途径,近亲同婚容易生下残疾畸形的后代,因而不同的氏族通过婚姻交换人口,为氏族补充新鲜血液避免近亲通婚。你看兕子的面容是否觉得很奇怪,除了五官轮廓略深,她像南方人甚于北方人?还有那些贵族,容貌也多没有特别显著的地域特征?” 黑雁懂了。“交换了人口,也将会做鱼篓的南方人换到了北方?” 常仪颌首。 黑雁继续道:“但是,一个贵族会做鱼篓会懂怎么用工具捕鱼?” 贵族都是自幼习武,迫不得已时用树枝轻轻松松的扎鱼很正常,眼力和手劲都在那摆着,但制作鱼篓这样的工具捕鱼....那是下等人的活。 常仪道:“正常情况下不会,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奇葩都有,难保兕子就不是这样一个奇葩。”虽然,一个会做鱼篓的贵族也谈不上多奇葩,至少她是见过一个奇葩得空前绝后的人渣贵族,跟那个人渣一比,整个贵族阶层都可以称之为好人了。 乔看向常仪:“她不是总在你讲课的时候跑来听吗?你....不如试探一二?” 有能力来去自如却不跑,还主动让黑雁发现,乔不认为兕子没有目的。 只是,常仪的交际能力....乔只能说,常仪的素养很高,但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什么的,真不适合她。 常仪极为聪慧,她的聪慧让她能够看穿任何接近者的恶意,但看穿不等于理解。 她能将尔虞我诈的原因和方法整理出系统的理论著作,但让她亲自上阵应用,很难说会不会从贵族中随便找个总角稚童都比她更得心应手。 所幸,常仪的聪明让她就算没法从别人嘴里套出点什么,也不用担心她被人给掏空。 常仪不管再忙再累,每天都坚持给孩子们上课,课堂内容很丰富,从历史到天文地理医药全都有,各种典故信手捏来,很难说巫宗最博学的巫即殿之巫和常仪比起来谁更博学。 常仪教导的内容虽丰富,但还是有主次之别的,术数是常仪教导的重点,其它学科只是搭配着让人不至于一直听术算听都厌倦的点缀。 黑雁在被奴隶军救出来之前根本没有读书识字的资格,因而并不明白常仪的博学与教导有什么特别,兕子却能。 常仪的博学是普通家庭培养不出来的,包括大部分贵族氏族。 书籍是珍贵且稀少的财富,拥有者无不珍藏,不愿分享外人增添竞争对手,这也造成了帝国的一个现像,祖上是什么职业,子孙还是什么职业,世世代代。 因而哪怕是贵族,也多是只擅长某一领域。 常仪却是真正的全才,无所不精的那种全才。 这需要惊人的天赋,更需要惊人的资源,想精通星相你得有星相方面的典籍和师长,想精通地理、术算医药等方面亦然。 贵族精通某个领域不足为奇,一个氏族的资源砸下去,猪也能学会直立行走了,但要做到全才全精通....这难度比猪学会直立行走大多了。 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常仪教导稚童们时用的文字是改良过的,能够看出这种新文字的原形是人族的文字,但在人族文字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变得更加好写好记。 兕子很难忘记学习文字时的痛苦,以及学了这么多年始终是个半文盲的事。 从前她以为是自己不够聪明,所以学得慢,但现在她觉得不是自己不够聪明,是教自己的人太差劲。 知识掌握在贵族手里,而贵族推崇的文字是复杂精美的,一句话形容就是:文字看着就很高贵美丽,但辨识度和书写难度也很可观。 兕子一度怀疑这文字创造出来的目的是否就是为了美观,这么难学难写,实用性....自然是有的,但普及性....不提也罢,无怪乎这年头识字的哪怕不是贵族也是和贵族有关系的群体。 常仪教导的文字让兕子笃定了自己曾经大逆不道的想法。 常仪教导的文字易认易写,看那些没有基础,也没有贵族子弟那般的稚童学得多轻松。 一堂课结束的时候黑雁看到兕子问常仪:“不知常仪子教的文字是哪里的文字?易认易写,若是推广开来一定会很方便。” 虽然人族方国同源使用同样的文字和语言,但地缘距离在那摆着,经过几千年的时间,上层还好,因为一直有交流的关系,语言和文字始终是官方的雅言雅文,但下层的语言却是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方言,文字倒是还好,知识分子都是贵族体系的成员,也都有往来,差异性不大,但偏远之地的话,便是文字也是有些许差异的,尤其是近几百年,因而文字不够用的关系,民间自己造了不少字。 常仪的文字和官方的雅文差异极大,但帝国这么大,难保不是有哪个方国发展出了这种差异。 推广? 常仪不由对兕子刮目。 “有的是我自己改良了旧有文字,有的是我收集了氓庶自己造的文字进行对比后改良的。”常仪道。 “有韵书吗?”兕子问。 常仪道:“尚未。” “那以后会编吗?” “应该会。”常仪不太确定的说。 “为何是应该?你知道吗?若有韵书,你的文字推广开来会更加容易,白帝为何将帝国整个贵族体系都给得罪了仍旧能够名垂青史,主要原因便是因为她在位时编纂了《声韵启蒙》,你若编纂一部更好的,你日后必定与她一般流芳百世。” 常仪挑眉。“白帝是流放百世?我还以为她名声很臭呢。” 兕子说:“她是四帝之一。” 不论贵族体系多恨白帝,甚至白帝死后都还有人想掘墓鞭尸,但没人能否认白帝的功绩,所有人都不得不憋屈的给予她帝的尊号。 常仪道:“你很有远见,也很天真。” 兕子不解的看着常仪。 常仪解释道:“文字变得更加易认易写,便意味着知识不再被贵族所垄断,而对知识的垄断被打破,贵族要凭什么来维持贵者恒贵,贱者恒贱的统治规则?” 兕子不以为然。“枯荣有序乃是天理。” 贵者恒贵,贱者恒贱的统治维持不下去了只能说明时代该变了,贵族该被淘汰了。 常仪默然的看着兕子。“你很看得开。” 兕子摇头。“我不喜欢现在这个世道。” 常仪似是有些诧异。“哦,为何?” 兕子说:“想不想听我讲一个故事?” 常仪做了个手势示意尽管讲。 “我与辛子一同长大,从她不记事时起便一直照顾她,保护她,她对我也很依赖,虽然是更多的是因为我是她身边唯一一个让她感觉不到恶意和危险的人,但相处得久了,又是唯一一个,感情极好。她两三岁时我陪她一同去穷桑国小住,在那里遇到了一个好色的贵族,但这个贵族不喜欢成熟的女人,只喜欢年幼且身材娇小的稚童,我生得很不错,被他看上了。”兕子悲愤的笑了。“他让人将我给抓了,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奴隶身份究竟有多卑贱,别人想抓就能抓,我连反抗都是有罪的。” 常仪:“....那个贵族叫什么?” 兕子茫然的看着常仪。“啊?” 常仪道:“我以后若路过穷桑国,替你杀了那个混蛋。” 兕子摆手。“不必,他没得逞,我与辛子感情好,基本形影不离,她很快便发现我失踪及时找到了我。至于那个贵族,辛子将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儿、犹子女拢共三十五口人用皮革裹起来打成了肉泥。” 常仪:“....”够狠,斩草除根的够彻底,真正意义上的一锅烩了。 兕子继续道:“我和她在那个时候爆发了冲突,吵了一架,吵得很厉害。” 常仪懵逼的看着兕子。 兕子见此,微微一笑。“很奇怪?” 常仪点头。“是很奇怪,我不太明白你们为何能吵起来。” 兕子笑了,笑得仿佛遇到了什么很开心的事。“不奇怪,她对我太好了,好得让我忘了自己是个奴隶,但那个贵族和辛子要处置他时所有人的反对,觉得她为了一个贱奴要杀一个贵族全家实乃丧心病狂,毫无人性,我突然就明白了,我是个奴隶,在人的眼里,我是一只两只脚走路回说话的牲畜,和人再像也不是人。哪怕我受到辛子的喜爱与维护,也不过是一只讨主人欢喜且主人身份地位很高的宠物罢了,主人可以宠爱猫狗,给猫狗好吃好喝的,但为了猫狗杀人便有悖道德人性。” “我问辛子,她是如何看待奴隶的,你可知她如何回答我的?” 常仪摇头。“我不知。” 兕子默了一瞬。“她说,奴隶与氓庶,皆猪狗不如。” 常仪问:“你没杀了她?” 兕子反问。“我为何要杀她,她也没说错。猪狗尚且会闹脾气,但奴隶与氓庶,不论怎样被贵族压榨都始终任劳任怨,百般忍耐,说猪狗不如没毛病。”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常仪无言。 逻辑上,没毛病,就是思路委实清奇了点。 兕子继续笑说:“你可知我知道你们的消息时有多开心吗?你们的存在让我能够反驳辛子,让我能够底气充足的告诉她,我们并非猪狗不如。但这不够,我想加入你们,我希望奴隶军能够对贵族造成更大的伤害,只有让整个贵族体系痛彻心扉,让更多的奴隶意识到贵族并非无敌,让延续奴隶制的成本超过能够收获的利益,奴隶才会消失,彼时才是我真正能够做为一个人活着的日子。” 常仪:“....” 第8章 第八章少昊君离 君离醒来时不出所料的感觉到了脖颈上修长纤细的手,用最省力也最轻松的姿态搁在自己的脖颈上,只要稍微施加一些力道便可拧断他的脖颈。 兖州位于北方,秋季夜里自然也冷,往常只需要换上用丝绸和上等皮草制成的被褥即可,轻柔保暖,但在奴隶军,贵族的待遇是最差的,连保暖的干草都是兕子自己弄来的。 君离很难受,却也不是不能忍受,就奴隶军和贵族的恩怨,没杀了自己已是幸运,就别要求太多了。 他比较担心的是兕子。 夜里冷,而帝国民风开放,从帝国历任人王有一半父不详或母不详,四帝中更有三个父不详便可知,更别提他和兕子都还是孩子,因而睡觉时自然选择了一起睡,抱团取暖。 两个人抱团取暖的确没那么冷了,却很危险。 第一天的时候君离差点在睡梦里被兕子给活活掐死,没被掐死不是他将兕子给揍趴下了,生死一线时他深刻明白了一件事:虽然兕子很瘦小,但杀人的手法很娴熟,连只鸡都没杀过的自己完全不是对手。 虽然不是对手,但他的挣扎还是有效果的,将兕子给惊醒了,清醒后兕子便松开了他。 “我不太习惯睡觉时周围三尺有人。” 君离相信兕子的回答是认真的,因为兕子掐自己时根本没睡醒,睡梦中杀人并非出自本心,更像是一种习惯。 这让君离有点怜惜,因为自己的糟心出身,他对这样的情况有着不少了解,这种习惯不是寻常经历能够造成的,有的人能靠自己的意志力克服,有的人胡天胡地的将压力发泄出来后也能恢复正常,也有的人永远都走不出来。 他不理解一个垂髫稚子为何会有这样的后遗症,但那一定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最重要的是,兖州的秋夜真冷,他冷。 兕子只要清醒就不会想掐死他,秋夜却不会因他的意志而升温。 他不想冻死。 所幸,兕子也注意到了自己的问题,没再发生他睡得正香突然发现自己喘不过气来的惨剧,变成了每天醒来时脖颈都被人捏在爪下,只要对方稍稍用力就能捏断。 兕子的气力很大,也很懂杀人的技巧,捏断脖颈这种事她能做到。 君离有想过兕子的爪子会不会哪天突然就加点力道,但这个想法也只是转瞬,兕子的意志力和节操明显比他那个糟心的生母好多了。 君离睁着眼没动,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最好等兕子自然醒,不然猝然惊醒了兕子,很容易发生意外。 人已经醒了,但起不来,君离干脆思考起怎么脱困。 他肯定不能一直耗在奴隶军,做为少昊部对帝都的诚意,他最好的结局是安分乖巧的在帝都当一个吉祥物,运气差的话也可能是交恶时祭旗的牺牲。 后者的可能性不大,他对五兄有信心,五兄不会也没底气效仿祖先和帝都撕破脸,便是真撕破脸,撕之前五兄也一定会先派人将自己救回去。 实在救不回,估计五兄会利用自己生母的身份让帝都顾忌一二,然后就是听天由命了。 现在耗在奴隶军,若死不了倒也罢了,可若是死了,很难说会对少昊部和帝都的关系造成什么影响。 他再没用也是沃州伯的嫡子,少昊部拥有大族长之位继承权的帝子。 到时哪怕五兄不想撕破脸也很难控制民愤。 自己看不上和被人给弄死了是两回事。 观察了这几日君离也算明白了,别指望奴隶军能顾全整个人族的大局,他们根本没有生而为人的意识形态。 这种情况,很难说自己会不会哪天就被杀了。 奴隶军虽然因为自己的医术不一定还想杀自己,但不希望王和少昊部结盟的人也肯定有,也肯定愿意用粮食换自己的首级,手段高些,说不定还能将责任推给王。 鉴于历史缘故,君离着实很难说服自己相信贵族们的节操。 兕子醒来时便发现君离睁着眼跑神,将爪子从他脖颈上挪开。 “在想什么?”兕子随口问。 “在想帝都的贵族会不会希望我死在奴隶军手里。”君离回道。 兕子道:“应该无所谓。” 君离不解的看着兕子。“为何?” 兕子反问:“你的地位重到无可取代吗?有你没你,少昊部都会重新臣服帝都,诚然,那是诸侯们不愿意见到的,但杀了你也没用,你的兄长不会为了你和帝都闹掰。不过也不排除帝都觉得少昊部隐患太大,容易造就太阳王第二,弄死你后逼少昊部重新送个真正有实权的帝子去帝都为以后的布局做准备。” 君离:“....沃州和西荒不一样。” 兕子颌首:“是不一样,羽族的威胁比龙伯更大,太阳王也很难跳出姓氏的束缚向龙伯投降,便是真的投降了,也有天险可守。不似羽族,沃州防线若破,想重建便只能拿人命一点一点磨,胜负也未可知。唔,从这个思路来想,帝都希望你活着的人应该比希望你死的人多。” 哪怕不高兴少昊部拿个瞎子来糊弄自己,也得考虑大局。 君离道:“借你吉言。” 兕子道:“就事论事罢了。” 君离忽问:“你也是诸侯,你怎么想?” 兕子怔了下,旋即回道:“我不是诸侯。” 君离闻言换了个问法。“那你觉得辛子如何想?” 兕子想了想,道:“应该希望你活着,希望王和少昊部结盟。” 辛氏的地缘不太好,虽然在兖州,但紧挨着沃州,和羽族中间隔着的距离....从舆图上看,颇为亲密,若非如此,辛襄子的长子也不至于战死沃州沙场。 不是多有大局观,着实是沃州的西北防线扛不住,辛国便会从后方变成前线,没人愿意自己的国家变成战场,哪怕是做战场上的一枚棋子都比战场本身好。 王和少昊部结盟会增强王权,不管王权增强还是削弱,对辛国这种三流还边陲的小国都没太大影响。 甚至于,因着和前线过近的距离,辛国一直都比较支持帝国产生强权的人王,王权强大,资源自然会比较集中,边境也就没那么危险,辛国自然安全。 典型例子如白帝和黄帝时期,这两位在位时对人族的掌控可以说是达到了姐姐,尤其是前者,其在位时是人族边境最安宁的时期,后者?也很安宁,那是人族对外征战最频繁的时期,有危险的都是别人的防线。 这也导致白帝时辛国一直都很支持白帝,于是乎白帝崩后,辛国遭到了清算,很长一段时间都过得挺惨。 若非辛国的发迹史等于联姻史,姻亲无数,虽然都是中层的贵族,但中层贵族也是贵族,再加上数量可观,不然很难说辛国会不会那时就换了公族。 也是这遭经历让辛国更加坚定了四处联姻的决心,也造就了辛氏族人地缘血缘完全模糊的血统。 八荒六合皆姻亲。 兕子继续道:“不过,当今这位人王,辛子不是很看好。” 君离不解。 兕子解释道:“人族如今是两王并立,天无二日,王迟早要和太阳王对上,不论谁胜谁负,人族都将元气大伤,羽族的风洲还能活很久,他等得起。” 族群内部的血战是无法避免的,西荒和中原腹地的恩怨属于不可化解的矛盾,只能靠武力从肉体上消灭一方来解决问题。哪怕清楚虎狼环伺,人王和太阳王也无法不打。 处在那个位置上,有些事不是你想做就能做,同理,有些事也不是你不想做就能不做。 若王真能如此顺心遂意,王和太阳王也不至于弄成如今这般。 两王并立,帝国两分。 历代先王见了怕是能气得从王陵棺椁里爬出来。 君离的心情很低落。 兕子在他得空的时候拉着他去听常仪子讲学。 术算需要专心,脑子里计算的时候自然会忘了烦恼,哪怕术算课结束了,常仪子也会闲扯一些故事放松一下学生们的精神。 这回闲扯的故事主角是四帝中的青帝,也是帝国的第二位人王,第一位是炎帝。 青帝所处的时代比较久远,也比较原始。 一句话概括,那年头人族的婚姻是血亲通婚。 一个贵族,若是女性,那她不管和谁诞下的子嗣都具备继承权,自然,若是和血亲生的,那继承权是最优先的。 若是男性,那他的子嗣中就只有和自己的女性血亲生下的后代具备继承权,其他子嗣统统不具备继承权。 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因为人族那年头的民风比现在还开放,男性人族根本无法保障自己的子嗣都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女性反倒没什么好顾忌的。 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没人愿意拱手他人血脉,但那年头孕妇保健还没如今这般发达,哪怕是贵族,生育也是很危险的事,现在也是,只是没以前那么危险罢了。 辛辛苦苦培养的继承人,一个难产就没了,损失太大了,可立男性继承人,那最后家业的拥有者是否自己的子孙又是个问题。 血亲通婚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不管继承人是男性还是女性,家业都掌握在自己子孙手中。 自然,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彼时的社会形态导致的,孩童的夭折率太高,因而所有活下来的子嗣,不论嫡庶,家生还是私生都有继承权,把人给嫁到别的地方,很难说会不会发展成不同方国之间的战争。 为了权力,用几块地换别国出兵帮自己抢江山,太划算了。 血亲通婚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因素,这些因素加起来便是帝国早期弥漫全境的血亲通婚风俗。 搁在现在,帝国早期的婚姻全是禽兽,但搁在那个时代,常仪子表示,已经很先进了。 比帝国早期更早的时候人族是杂婚制和群婚制,父女、母子什么的,不足为奇,而帝国早期,直系亲属是禁止通婚的。 和直系亲属都能搞一块的远古时代对比,帝国早期的血亲通婚反倒让今人没那么恶心了。 明文禁止血亲通婚的王是青帝,理由是血亲通婚会增加婴孩的畸形概率。 不过哪怕明文规定了,真正落实贯彻全族也是花了近千年的时间。 那年头的婴孩夭折率太高,血亲通婚带来的畸形婴孩所占比例很小,让很多人对青帝的理由表示怀疑。 青帝也因此大力发展孕妇和婴幼儿的保健,提高婴孩的存活率,生生让血亲通婚的畸形婴孩所占比例被凸显了出来才得以将同姓不婚,异姓通婚的观念推广开来。 做完了基础介绍,常仪子道:“其实青帝隐瞒了一点,近亲通婚到后期生下的后代往往健康美丽且聪明。” 君离不由扭头望向常仪子,说美丽他信,但说健康,自己的先天目盲若没猜错,有很大的可能是血亲通婚所致。 “青帝的未婚夫,也是她一母同胞的弟弟,生而双腿畸形,那难道不是血亲通婚所致?”君离问。 青帝的感情生涯有过两个男人,第一个便是他一母同胞的弟弟,也是她的母亲和犹子所出的孩子,生而畸形。 因为是姐弟,而那个时代的婚俗又是....总之,青帝长大后便和亲弟弟定了亲。 自然,后来没成,青帝积极普及同姓不婚的观念,自然不会说一套做一套。 常仪子颌首。“是啊,但青帝的弟弟生而畸形,她却是极为健康的。” 君离道:“据说青帝父不详。” 都父不详,生父自然不是法理上的那位。 常仪子道:“我看过很多的史料,青帝的父不详其实并不笃定,因为她的母亲也不确定孩子是谁的,而不确定便意味着有可能不是血亲通婚,也可能是。我也看过那个时代别的氏族的婚姻和子嗣记录,后期的时候,诞下的后代普遍很健康。” 兕子开口道:“生下的畸形婴孩都给沉塘或摔死了,只留下健康的,一代代的人为淘汰中,生命信息里不好的那部分自然也慢慢淘汰掉了,最终剩下的后代自然健康美丽又聪慧。” 常仪子似是惊讶的看着兕子。“对,这和人饲养牛马家畜时让家畜近亲繁育纯种是一个道理,这其中虽会生下很多残疾的家畜,但也会有健康的,而那些健康的都格外健康,摔死残疾的,留下健康的,几十代之后,繁育的家畜品种都格外的优良。” 君离无语道:“人和牲畜怎能一概而论?” 常仪子道:“但那时血亲通婚那些健康的后代都是基于此原理产生的,青帝,大概率也是。” 君离觉得,若青帝和她法理上的父亲真是亲父女,而她又知道了自己身上为何没有血亲通婚的副作用,怕是得恶心坏。 无怪乎青帝对推广同姓不婚的观念那般积极。 君离一时无言了。 常仪子看向兕子,问:“生命信息这个词你是从谁那里听说的?” 兕子闻言心里不由咯噔了下,青婧姑奶奶认识的和认识姑奶奶的,不是她手下人体实验的直接受害者便是间接受害者。 兕子一边腹诽着青婧傲人的丰功伟绩一边以茫然不解的眼神看着常仪子。“我是听一位好像背负着深仇大恨的贵族说的,怎么了?” 常仪子浅茶色的眸子淡漠的看着兕子。“没什么。” 一把悦耳的声音在常仪子的脑子里对常仪说:“这小孩挺会撒谎的,她的血液流速有异常,心跳频率虽然也有改变,但不大,稳如老狗描述的大概就是这般状态,只是,小小年纪,如此自制力怎么练出来的?” 常仪子在脑子里回道:“对着一个能通过血液流速与心跳频率判断他人是否说谎的人,只要没被杀,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便练出来了。” 脑海里的声音道:“我很难想像一个正常人和婧相处后未死也未疯。” 常仪子在脑海里回道:“我也很难想像。” 第11章 第十一章竹 “辛律第十五条,成婚必须去户籍司的办事处登记,不然就是不合法,而不合法的后果....”竹抱着竹简对棚子里坐的诸多流民道。“我觉得你们应该理解。” 辛子嫌弃旧有的贵族秘密法太随便,完全是贵族君子一张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完全没个好的章程,整个国家她管不了,但自己的封地还是能管的,召集人手集思广益在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的八字基础上制定了一部《辛律》。 律条不多,也就两百来条,但那是现在,以后可不保证。 刚出来那会只有一百来条,但辛子要求各地的官吏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记下来,然后根据需要补充《辛律》,这才半年便从一百多条补充到两百多条了,以后只会更多。 更让人佩服的是,两百多条,至少一百条是以诛结尾,区别是诛杀的数量,大部分的后面都跟着株连,不难看出来辛子对株连有多热爱。 剩下一百多条虽然没有诛,但量刑就没轻的。 自然,有罚也有赏,辛子很公平,那些赏的律条也都很丰厚。 重赏重罚,《辛律》完美的诠释了这四个字。 虽然说着你们懂的,但诛还是解释了下后果,杖十。 这大抵是全篇最轻的量刑了,人族民风开放,不婚而媾属于家常便饭,不然就不是杖十,杖一百都有可能。《辛律》不管不婚而媾的事,但管你成婚要不要登记的事,不管不行,登不登记是小事,但不登记的后患却是一大串,继承权、抚养权....太多可以扯皮的地方了,能在一开始就解决还是一开始就解决比较好。 律条设计的范围也很广,从家庭关系到治安,甚至于连怎么种植牧草,什么地种什么作物都有涉猎。 竹也是花了小一年的时间才能将《辛律》背下来,然后在一遍又一遍的教导中倒背如流。 没错。 教导。 她自己才学了小一年就上手教别人了。 封地里识字的人太少了,育幼堂里全是辛子收养的孤儿,满了三岁便有人教导识字,五岁的竹已经学了一年,识得不少字,至少《辛律》的大部分字基本识得,育幼堂的启蒙教材就是这玩意。 也正因为学得好,秋季三个月假期她被拉到流民缓冲营地打短工了。 辛子虽然收养孤儿,但不白养,孤儿们自己也要想办法挣钱开源。 平常的时候孤儿们每日都要抽出两个时辰做草编,读书时也分了四个进度,轮流放长假,一次长假三个月,放假时官署会根据孤儿的成绩安排到官署各处打短工。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不论是做草编赚的钱还是打短工赚的钱都要拿出一半补贴育幼堂,剩下一半则是孤儿自己的,是花还是存,自己决定。 竹很难说在缓冲营地给流民宣讲《辛律》这份工作如何,虽然不劳力,但也真的很累,所幸酬劳丰厚,哪怕回头要分一半给育幼堂,剩下的数目也很可观,足慰心灵。 辛国近来不□□宁,流民有些多,再加上别的地方的流民听说了封地的事,也跑来了封地求生。 怕流民身上有什么传染的疾病,所有流民在入境处登记拿了代表身份的临时性传和代表暂时居住的符后会被带到缓冲营地呆一段时间,确定没什么传染性疾病后会被发一份验,拿着临时性的传和验去被分配的乡里,办正式的传,分地、租农具、牛羊...以后就在那里落户了。 每次看了那些刻写验、传和符的小童,竹便会觉得自己现在这份工作特别好。 刻验传符的小童真的是天麻麻亮时操笔写到天黑,不过数日,字便写得越来越好,手也快断了。 流民在缓冲营地也不是吃白饭。 缓冲营地的位置一直都在变动,在准备修路或修水利的地方,流民要参加修路修水利换粮食,除了工作,还要每天轮流抽出一个时辰听竹宣讲《辛律》,认真听,没记住,回头犯了事被砍了头不能怨别人。 竹也努力解说得简单易懂,让每个人都能听懂记住,在看到那一个又一个的诛后她也不敢敷衍这份工作,不然以后就是一颗颗的人头了。 辛子好杀,辛国几人不知? 辛国无人不知,没被杀过的外来的流民们却是不知,纵不知也听得很认真,不将《辛律》给背熟了就不能离开缓冲营地,而超过两个月还没背熟,缓冲营地也不能呆了,哪来的回哪去。 两个月时间背两百多条律条是不是太长了? 一点都不长,一来氓庶奴隶生活环境太差,对语言的需求并不丰富,甚至连思考的需求都不大,愚昧两个字很搭配,学习起来自然也很慢;二来,九州皆流通,词汇也最多的雅音是上流社会的语言,氓庶奴隶说的都是方言,哪怕和雅音源自同一种语言,但千百年的演化,早已演变成了不同的语言,而每个地方的方言都不一样....若非辛原这一片的方言差异没大到天南地北的程度,实在不行还可以用手语,竹和流民连怎么沟通都是个问题。 饶是如此,竹也在这种情况下学会了多种方言,谈不上精通,但简单的交流却是绰绰有余了,因而也谈不上困难。 钱粮的魅力使人天赋异禀。 真正可以称之为困难的是缓冲营地的人真多,哪怕整个营地的解律者有二十余人,竹的工作量也很可观,从平旦到日暮,休息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个时辰,每天结束工作时嗓子都仿佛在冒烟。 无怪乎酬劳丰厚,真是实打实的一分钱一分货。 更令人无奈的是,也不知营地每天提供给她的是什么饮品,虽然难喝到吐,但不管前一天嗓子多难受,翌日起来时都一点事都没有,让人想请病假都没借口。虽然就算能请她也舍不得请,休假是要扣工钱的。 “辛律第三十五条,婚后夫妻不能再睡别的人,违者杖四十,罚铜锱百枚,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男女欢愉是人之常情,但你都已经成婚了,有主了,人皆有独占心理,还这么做很容易引起流血冲突。当然,你可以拒绝成婚,只要不成婚,那么只要不强迫别人,你想睡多少人都行。不过这样的话,未婚而生的子嗣,抚养权和冠姓权按人族的传统,其母的家族有优先权。而孩子都不是你抚养长大的,也就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你老了病了死了都与之无关....对了,不能强迫任何人,不管是男人强迫女人还是女人强迫男人都不可以,要受腐刑的,父母也要杖三十,子不教,父母之过。” “辛律第四十条,不可遗弃骨肉,养不起就送到育幼堂,否则全都是犯罪,杖五十,罚铜锱两百枚,若是买卖与人为奴,杖一百,罚两百铜锱。附,都不养了,那么子嗣长大后也没有赡养父母的责任,父母老了病了死了统统与子嗣无关,父母若纠缠不清,杖三十。” “辛律第十四条,见不义而不勇为者,罚铜锱百枚,见义勇为者,共享不义者之罚金....” 秋季时天黑得早,竹又一天的工作结束时金乌早已归巢酣睡,双月高悬。 竹捧着药汁饮品抿了一口。 北方比南方冷,辛国位于九州的北部,更冷,热水放不了多久就会凉透,而解律者这份工作,对饮水需求很大,因而缓冲营地还安排了一个小童专门为戒律者添水,不过这会都结束工作了,自然不会再添水。 真凉。 在育幼堂养成了饮温水习惯的竹只饮了一口便饮不下去了。 将装水的小陶罐放下,竹拿起案摆着的油灯。 棚子里并不暗,整个棚子四面无墙,只有顶上有一层茅草屋顶,天上挂着的明月又一个比一个明亮,哪怕是夜里也很亮。只是这个年头,一百个人至少九十九个人营养不良,都营养不良了自然不免有夜盲的问题,月华再明碰上夜盲瞎子也很无奈。 整个缓冲营地就找不出几个夜里不瞎的,竹亦在其中。 因着戒律者的身份,营地给竹安排了一盏油灯。 小小的一只带把手的陶碗,碗里浅浅的一层油脂与一根灯芯草捻的灯捻。 竹拿着油灯往篝火台走去。 为了照明也为了驱赶野兽,缓冲营地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处篝火台,台子不高,但入夜后会燃起彻夜的篝火,虽不能照亮所有道路,但至少能让人能辨识方向。 竹借着篝火台火点着油灯,旋即往大门的登记处走去。 从入境处到了缓冲营地也是要登记的,比对人数,有没有半道上失踪或是多出来的,同理,背熟了《辛律》拿着验离开的也要登记。网首发 竹拿着油灯跑得登记处时人还在。 每日人来人往,白天的时候只来得及做简单的登记,根本没空整理,自然只能放到晚上。 竹一眼就能夯土屋内堆了大半个屋子的简牍以及一群快忙成狗的小童和两个大人。 不论是登记还是整理都得识字,而封地里识字还有空的着实不多,大部分都在育幼堂,也普遍和竹熟识。 竹含笑和小童们打了招呼,放下油灯后挽起袖子帮忙。 阅览了简牍后根据上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竹忽道:“咦,又是外来的奴隶,近来怎么这么多外来的奴隶?辛国不是很大吗?” 辛国人少,但地很大,疆域以草原为主,辛国之外的奴隶想跑到国君封地来并不是容易的事。 一名大人道:“不是逃奴,都是大君去帝都的路上买回来修建水利的,季孙先生的水利工程很好,但需要的人力着实是太多了,封地内的人丁不够,只能从外面买,所幸奴隶的价格都很低廉。” 将一名奴隶送到封地,一路上的吃食花费至少能买好几名奴隶了。 竹惊喜道:“大君没事了?” 大人道:“本来就没事,大君有名从人是先君的私生女,她引开了追兵,公叔中计了。” 竹闻言庆幸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这些天她一直都提心吊胆的,如今这颗心总算是可以放下了。 兖北之地的冬季来得早,九月便开始飘雪了,宣讲《辛律》的地方也因此换成了室内,不再是四面无墙的棚子。 戒律者们因着年纪小,还被分了一双兔皮缝制的手套,纵是如此,竹也恨不能从早到晚的抱着自己的饮水罐。 冷。 真冷。 冷得感觉四肢都要冻成冰块了,稍微捶捶就能碎一地的那种。 然而,并不能窝在被窝里,且就算窝在被窝里其实也还是冷。 竹决定等假期结束回育幼堂时就去旁边蹴鞠场周围的市中买个羊皮或牛皮水囊,到时是盛着热水放在被窝里,一定很暖和,用不起汤婆子,热水囊也可以讲究,暖和就行。 九月底的时候秋季短工的合同到期,官署送来了冬季的短工,同时将秋季短工给送了回去。 雪厚未满三尺,一尺却是有了,哪怕是坐着牛车回育幼堂,竹在到的时候也快冻僵了,深深羡慕以后的春季和夏季短工,不用受冻。 一下报了到后竹便迫不及待的去买了皮囊窝在被窝舒服的睡了一天,第二天便不得不起来了。 在育幼堂除非是还不会走的,否则就没有真正的闲人。 用之前攒的芦苇编织东西,还有学习。 育幼堂旁边就是读书的序,一年十二个月,一口气上九个月,第一年学的是术算(一百以内的加减)、《声韵启蒙》以及两律以及一门强身健体的拳法。 《声韵启蒙》是白帝时编纂的启蒙书籍,一共两百九十多个字,本身就是切韵用的,因而只能靠死记硬背,但学会了《声韵启蒙》也总算是有了猜别的字都是怎么读的基础。 两律,顾名思义,《辛律》加《军规》,学会后要去缓冲营地做戒律者,军营做扫盲者。 术算不难,一百以内的加减,九个月的时间,咬牙努力一下还是能学会的,九个月死记硬背整部声韵启蒙,同样也是悬梁刺股能做到的,但两律要背熟,熟到能给人讲解的程度,十不足一。不过也正因为十不足一,戒律者和军营扫盲者的薪酬才丰厚。 对待课业,育幼堂的稚童们没有一个懈怠的,辛子从一开始表明过,她不会养他们一辈子,因而稚童们的以后还是得靠自己,在育幼堂学得越多,以后过得越好,学得越少,以后重新回到别人锅里当肉羹也不是不可能。 九个月的时间,就没一个是不及格的,哪怕是最差的,两律也给背熟了,只是没熟到能给人宣讲的程度,但再给一段时间,也能做到。 只一点,第一年的课业都如此了,第二年的课业不知会有多繁重。 序每一年的课程都会在开学的前两天挂出来,竹抱着水囊去瞅了瞅,好有个心理准备。 比起第一年的课业,第二年的课业的确增加了许多内容。 术算:一千以内的加减乘除。 两律:随时跟进增加的内容。 《大荒纪年》:人族最官方的史书,最早的一篇是燧人时代的,距今有近万岁的光阴,加之《纪》的内容每年都在增加,除非是专门研究史的,否则没人会去全背下来,也做不到,哪怕是过目不忘的天才也很难将一部至少千万字且还在不断增加的书给背下来,因而序里只是挑了十篇燧人和炎帝时代的史料。 《大荒经》:白帝时代主持编纂的地理书,记载了九州六千多条河,五千多座山的位置、动植物、景观、历史,整部书共两百余万字,序里从中挑出了关于兖州北方的十篇。 《百业集》:大君让人写的,以民间每一种职业,从体面的官吏到不体面的奴隶、伎人都要写一篇,写其工作内容,写其种种遭遇,目前才写了五篇,序也拿来当教材了。 最后的杂谈三篇:一篇是青婧写的一些常见病症的症状,不同症状又该吃哪些药,怎么吃;一篇是写实的物价表;最后一篇还是青婧写的,写的是一个奇怪的神话传说,比久远更久远的年代,大地上曾有一个族类,能读出别人心里想什么,没人喜欢自己心里想什么都被人给听得一清二楚的情况,内心所有的不堪与龌龊都无处可藏,心情可想而知,因而那个族群最终灭绝了。 序的庭院里有个专门贴课程内容的告示栏,竹瞅了瞅,一共二十八篇文章,每一篇的字都很丰富。 竹很是吃力的猜出了最后一篇杂谈的大概内容,整篇神话传说从头到尾没有一个诛字,但其中的血腥味莫名感觉比《辛律》还要浓郁。 第12章 第十二章乔 种地是一门技术活。 望着地里绿油油的幼苗,乔从未如此深刻的明白这一点,同样有此感受的还有奴隶军的其它高层。 统率军队最重要的就是能打,因而奴隶军的高层全是角斗士出身,主营成员也普遍为角斗士,杀人很擅长,但怎么耕作却不甚了解,当奴隶的时候忙着活命,造反以后还是忙着活命。 所幸,奴隶军的来源很丰富,不全是角斗士,也有为贵族开垦荒地和耕作田地的田奴。 田奴从能拿起耒耜的那一天起便要参与共耕,播种、除草、浇水除虫、收获,最终将打上来的作物堆到主人的仓库里。 有一部分人会耕作就好,不会的可以跟着学。 趁着天还没那么冷,能抢种一些粮食是一些。 人族的田地一般都是一季作物,最多就是在做完了五谷之后再种点圆葱姜蒜之类的菜蔬。 冬季时田地都是荒着的,一方面是地都冻上了,种不了什么东西,另一方面则是冬狩演武。 人族的传统,每年冬季农闲时都要举行大规模的冬狩演武。 这是自炎帝时流传下来的传统,彼时人族战事频繁,全民皆兵,冬狩演武一方面是为了练兵,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获取大量肉食,练兵时肚里没有足够的油水,谁还练得动? 只是,任何事物流传的时间久了都会面目全非,炎帝时制定的冬狩演武练兵制度也不例外。 最初时冬狩真的是实打实的练兵,现在也还是练兵,但目的和性质都已经变了。 炎帝练兵是为了抵御异族,彼时人族还不是大荒第一流氓,在大荒智慧生物的食物链中属于脚垫这一层次的,因而炎帝实施的政策是全民皆兵,真正意义上的全民皆兵,除了还不会走路的,不论男女老幼,全都要练起来。 发展至今日,冬狩已经沦为了半练兵半游猎的东西,练兵练的也是贵族,氓庶虽然也参与,但存在的意义是陪衬,一个精锐的士带着从人驾着战车能打一百个氓庶,后者也只能是陪衬,偶尔担当诱饵的陪衬,若是足够倒霉,可能连猎物的角色都要担当。 觉得野兽猎起来不过瘾,特别厉害的猛兽又太危险,拿活人当猎物这种景像虽不似角斗场一般到处都是,却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冬季里还在地里耕作农作物,这是不曾有过的,至少在北方没有,而在哪怕是冬季也不冷的极南之地,冬狩反倒不怎么勤,据说农作物能一年两熟甚至三熟。 遗憾的是这里是兖州,农作物普遍一年一熟。 抢种一茬麻累也是无奈,奴隶军需要修整,会在阙地呆很久,粮食是个问题。 阙地本身的存粮也很丰,在贵族都被屠掉后便都是奴隶军的了,但为了招揽人心,常仪拿了一部分打算帮氓庶过冬。 每年的冬日都是氓庶最难熬的时候,哪怕是帝都繁华之地每年冬季都要冻死饿死许多人,更别提兖州这种非发达地区了。 为了过冬,氓庶一般会向贵族借高利贷,肯定还不上的那种,倒不是有人想赖账,就算真有想赖账的,考虑一下贵族的私兵也会理智下来,还不上的主要原因还是贵族需要奴隶。 庶农虽然也耕作贵族的土地,但收成是庶农和贵族一起分的,只是贵族分得多一些。 田奴就不一样了,收获全都是贵族的,而贵族只需要用最低廉的成本维持奴隶的生命即可。 因而高利贷不借则矣,借了,最后肯定得卖儿鬻女,但大部分氓庶都不觉得这有多惨,子嗣本就是父母的私产,需要时卖了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没粮食吃的时候把子女给煮着吃了都不是稀奇事。 奴隶军想要的是人心,因而不打算高借贷,而是打算纯赈济。 剩下的粮食便没那么可观了,就算仍旧可观也不可能供奴隶军嚼用。 角斗士都是习武之人,一顿顶别人好几顿。 抢种一茬粮草是常仪的意思,就算最后冻死了,那个时候麻累也不过是没成熟,从植株到果实都是可以吃的。 有的吃就不错了,至于熟没熟透,管那么多干嘛? 常仪一番话说得奴隶军大部分高层都深感无言。 看常仪子你的学识、你的手掌、你的皮肤,你简直比贵族还贵族,但怎么感觉你对稼穑之事一点都陌生呢? 对于常仪子,虽然因为盗趾选择信任的关系,奴隶军因为相信盗趾所以也接受了常仪子,但对常仪子的身份仍旧是有些狐疑的。 无它,常仪子太有才华了,寻常家庭培养不出来。 除了才华,常仪子的外表也不似氓庶出身。 在这个氓庶普遍吃不饱,就算吃得饱也很少能吃上肉的世道,氓庶和肉食者阶层的贵族是存在着身形差异的,前者身高一般最高五尺,后者少有低于五尺的。 自然,大荒如此大,总有例外,比如猎户这个职业,就很少有长得不壮的,不够壮的早就因为猎不到猎物饿死了,再比如角斗士。 乔目测过,常仪子的身高约莫五尺八寸四分,便是在贵族中这也是高个子了,除了个子高,常仪的皮肤也很好,白皙细腻如牛乳,没有任何瑕疵,不管是茧还是旧伤疤都没有,仿佛自幼便精心保养一般,以至于都成年了,肌肤还如婴儿般柔软细腻。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最后一点,乔可以证明常仪没有保养,那家伙连按时吃饭都要人提醒,怎么可能精心保养肌肤。 纯粹就是自愈能力强大罢了,手上不相信割了个口子,一顿饭还没吃完便已恢复如初,完全看不出曾经受过伤。 与其怀疑常仪是否贵族倒不如怀疑她是否人族。 与常仪同样充满矛盾的还有另一个人——兕子。 乔看向卷着裤腿坐在田垄边和一个老农用方言加手语聊天的兕子。 不到半个月就初步掌握了一门方言,兕子也挺人才的。 更人才的是这位疑似国君的小家伙还精通稼穑之事,不是常仪那种懂却因为经验不足而不够精的懂,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懂,各种经验也能信手捏来。可这是不合理的,兕子才八岁,哪怕真的出身氓庶也不应该有这样的经验。 人族的播种方法是漫天散播,这稚童却表示散播不如条播。 光浇水不行,还得施肥,粪肥的比例也有讲究。 麻累过冬也有法子解决,将麻累的植株种得密一些——不过这样的话,粪肥必须跟上,不然影响收成——再将枝条压低,缝隙间再压入干草,如此便可起到保暖的效果。 甚至还可以考虑一下冬季也耕作,不过这样的话对于播种时间就很讲究了,早了,冬季还没结束,作物就已经长得差不多了,收获肯定少,晚了,幼苗不禁冻。 常仪彼时的神情有些怪异,似是看到了什么明明不会发生却真的发生了的奇迹一般,虽神情复杂,但还是说服盗趾采纳了。 兕子在奴隶军中终于有了正式的位置——教授农事。 这位身份成谜的人质表现得相当热情,仿佛所有心思和精力都投入到了稼穑之中,从早到晚都在地里跑。更新最快的网 短短时间里,原本还是粉雕玉琢的小人儿如今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农女了,除了比农女干净许多。 兕子每天都要清洁身体,衣服原本是尽量勤洗,在攻占阙地后她不知从谁家府邸翻出了差不多年龄的稚童衣服改了改,终于有了更换的衣服。 乔在兕子身边驻足时这人还在和老农叨叨个不停,最后还是老农提醒了她才注意到乔。 “哪里出了问题?”兕子下意识问。 论起稼穑之事,如今的阙地还真没人能与她比,找她基本都是有事。 乔道:“也没什么,只是来看看地里的情况,顺便告诉你一件事,我之前给辛国的人写了一封书函。” 兕子闻言示意乔坐下,她不喜欢和站着的乔说话,乔太高了,身高目测六尺四,兕子不仰头根本没法看清乔的脸。 乔好脾气的坐了下来,兕子这才问:“他们出多少粮食买你们杀我?” 瞧着一点都不惊讶的兕子,乔有一瞬的无言:“你对自己的情况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兕子纠正道:“我现在顶着的是辛子的身份,而辛子,她死了,有心人便可得到一个国家,如此诱惑,谁能拒绝?须知,这世上,唯有江山权力才是最重要的。旁的,不论是尊严、血脉亲情还是爱人友人,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舍弃的。” 乔回以懵逼的表情。“总觉得听你这描述,公族不比禽兽逊色多少。” 兕子有一瞬的语噎,但思忖了须臾后却是坦然纠正道:“你说错了,不是不比禽兽逊色,而是人本就是禽兽的一种。” 乔彻底无言。 稚子,你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不是太阴暗了? 你是八岁,不是八十岁啊。 不对,真是八十岁的老人,什么风波没经历过,早就活通透了,不可能如此阴暗。 “稚子,你的内心太阴暗了。”乔劝道。“容易伤人伤己。” 兕子回以白眼。“少年你被保护得太好了。” 虽然乔也是奴隶军的一员,地位也挺高的,但这么长时间兕子也发现了,乔和盗趾他们不是同类,盗趾他们是真正的涉过黑暗所以向往光明,但世道不容许,他们的结局只能是毁灭,毁灭别人也毁灭自己,而乔,看似是他在照顾常仪,实则是在常仪在保护他,守护着他心灵的纯净,替他隔开了所有黑暗与污秽。 狰狞诡异的面具之下温柔得....简直不像话。 乔不以为然,他哪里被保护了?他可是奴隶军的将领之一,还是主力,能在战场上杀好几个来回的那种,根本不需要保护。 “盗趾大兄让我问你你怎么想。”乔说。 兕子道:“这个还能考虑我的意见?” 乔道:“说不定。” 盗趾的心思他也不是很懂,但既然让他来问,还是有可能的。 兕子闻言道:“敲他一大笔,越多越好,敲的时候顺便刺激一下他,让他明白,抢得再多,也后继无人,倒不如给你们做点好事。” 乔懵了下。“后继无人?” 兕子点头。“公叔归乡只一子还活着,但服食铅汞过量,已经傻了,同时失去了生育能力。” 就算还有生育能力,也只能生下畸形,有也等于没有。 兕子鼓舞道:“加把劲气死他,说不定鹿会追加你们一笔粮食。” 乔示意兕子让自己捋一捋。 常仪说兕子血液里有很浓的铅汞含量,能活到二十岁都算她长寿,而二十岁之前没有疯癫算她身体底子好。 现在,公叔归乡唯一的子嗣也同样遭受了铅汞的戕害。 那么问题来了,谁干的? 一石二鸟啊,辛国公族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让一网打尽了。 如果兕子没有铅汞中毒,乔很难不怀疑公叔归乡唯一的子嗣变成那样兕子做的,毕竟这位刚被公叔归乡布局驱逐,出奔去国了都还被人追杀,但兕子自己中毒同样不轻,哪有害人的同时还把自己害得一样惨的? 难以活过二十岁,二十岁之前也有发疯的威胁,公叔归乡的子嗣还不值得一个国君付出如此代价去毒害。 很显然,铅汞中毒之事里,不论是公叔归乡还是兕子都是受害者。 “鹿是谁?”乔好奇的问。“他为何要追加粮食给我们?” “他是我兄长,也是大君的私生子,不过他混得比我好,辅政公卿之一。” 私生子爬到辅政公卿的位置? 若这是远古嫡庶尊卑还不森严,所有私生子都等于庶子的时候,那么,很正常。但如今不是远古,嫡长嗣的地位最贵,其次是非长的嫡嗣,再次是庶嗣,而庶嗣中又根据各自生母的血统而有贵贱之别,私生子嗣位于食物链最低端,根本没有名分,是不被承认的子嗣。 哪怕是君侯的私生嗣,撑死也就当个士,辅政公卿,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他觊觎国君之位?”乔很是不可思异,就鹿的出身,除非他效仿葛天,否则根本不可能坐上那个位置,便是坐上去了,想坐稳也很难,葛天早期就差点因为出身而被拉下来,但葛天太能干,愣是干死了所有人,因而坐稳了。 兕子也不太确定的道:“这我也说不好。” 鹿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也没有葛天的能力,强求国君之位,最终也坐不了几天,以鹿的性子,不应如此。理论上,三公卿里对幼主危害最小的就是他了,然而,咬人的狗不叫。 乔瞧着兕子脸上的迷惘,道:“看来你对你的兄长也不是很了解。” 兕子颇为感慨。“人这种生物太复杂了。” 第13章 第十三章少昊君离 鱼应该怎么吃? 有两种,一种是切脍,另一种是烫着吃。 不论是哪种,鱼肉都要切成薄片,越薄越好,最好薄如蝉翼,贵族所谓的脍不厌细便是源自于吃鱼时最好的鱼脍切得精细到薄如蝉翼。 切片之后,鱼片蘸着用多种调料和食材调制的酱食用,是为切脍。 烫着吃则是切片之后放在热汤里烫熟了再蘸酱食用,热汤由羊羔肉和多种去腥的食材熬制三天而成,最大程度去腥和突出鱼肉本身的鲜美。 据说调料方面是古早的时候向羽族学的,大荒所有智慧生物里,在吃鱼这方面最有心得的便是羽族了,每日无鱼不欢,为了吃得满意,搭配鱼脍的酱料种类繁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人族虽学了些,却也只是皮毛,终究没哪个人能向羽族一般天天吃鱼脍还不腻的变着花样琢磨怎么吃鱼,而人族中能吃切脍的也不多。 切脍的刀工,搭配切脍的调料,无一不是贵族的象征,时常食就更是大贵族的象征。 贵族是脍不厌细,那氓庶食鱼又是如何? 简单,烧热水,将活鱼丢进去炖,炖熟了就可以了,最多就是再放点粗盐。 如此烹饪,最后的味道可想而知,也因此人族除了生活的环境只能渔猎为生,不然都是不喜欢食鱼的。 也有更粗犷的更主流的,生啃。 兕子做的鱼相对而言介于贵族和氓庶之间,她有刀,所以将鱼鳞刮干净了,鱼腹剖开,内脏掏空,最后切脍放沸水里烫熟,沸水里只放了点粗盐,淡得根本尝不出盐味。 味道....君离只能表示,如果不是不食鱼就得食奴隶军提供的杂烩糊糊,他真的很难吃下去,并且一吃就是两个月。 这日接过鱼肉再食时君离诧异的发现鱼肉感觉没那么腥了,略有点辛辣。 “我在外面走的时候发现了些野姜,正好借味去腥。”兕子解释道,两个月不去腥味的鱼脍,不仅君离受不了,她也受不了。 这些鱼就是普通的野鱼,不是云鲤那种极品鱼,什么都不搁就鲜美无比,这些普通野鱼必须用调料好好处理一番才能吃,但她弄不到调料。 这年头吃得起调料的普遍为贵族,她没空也没机会去打劫贵族。 君离道:“你要不还是暂时别捕鱼了?如今外头天寒地冻,冬日捕鱼很容易受伤,盗趾军提供的食物还是可以的。” 虽然看不到,但通过环境气温的变化他还是能感觉出来的,下雪了。 兖州的冬季比起沃西更冷,并非沃西不冷,但沃州比兖州更毗邻海洋,除了比兖州更偏北的沃北,相对来说沃州的气候比兖州要舒适很多,至少不会一场雪一下便是一整天,简直让他对雪这个字眼刮目相看,同兖州相比,沃州的雪简直可以称之为温柔。 但不管对雪这个字眼如何刮目相看,有一点都是不会变的——冬季的可怕。 气候变冷,食物短缺,饥饿的猛兽肆虐,甚至成群结队攻击人族的聚落。 在沃州,历代沃州伯最头疼的对像甚至不是与人族相杀了几千年的羽族,而是冬日的兽潮。 风洲再怎样也是一个明君,不会年年打仗,没有足够的把握和合适的时机,风洲都挺消停的,当然,他不消停的时候多半意味着人族将被咬下一块肥肉,千年来始终如此。 冬日兽潮造成的损失自然是比不上羽族不定时的战争,但兽潮是年年都有的事情,全部的损失叠加反倒超过了羽族造成的损失。 君离并不希望兕子因为冬日里在外头乱跑而被猛兽打牙祭,他一直都在尝试着进食奴隶军提供的食物,并且一点一点的增加分量,让自己十一年来被父兄养得极为娇气的肠胃一点点适应杂烩糊糊,现在已经不会像刚开始那般吃一顿杂烩糊糊导致上吐下泻的惨剧了。 兕子无语。“我捕鱼不全是因为你,我自己也在吃的,盗趾军提供的那点食物根本吃不饱。” 盗趾军自己都还不能吃饱,自然不可能给人质吃饱,而且就算给足了粮食也没用,兕子的食量是同龄人的两倍不止,给一个人质吃这么多,又不是脑子坏了。 兕子有了新的价值后倒是舍得了,但杂烩糊糊全是素的,不顶饿,兕子只能自己想办法弄肉食。 君离:“....你如此实诚会让人觉得你很欠揍。” 兕子扬眉反问:“你打得过我?” 君离语塞。 打不过。 人生悲哀莫过于一个你遇到一个比你小三岁还欠揍的小孩,并且这小孩还重度铅汞中毒,但你仍旧打不过。 兕子道:“你都打不过我,我为何要因为顾忌你的感受而与你虚与委蛇?” 君离怔了下。“你这想法挺特别的。” 兕子嗤道:“不是我特别,而是我不想活得太累,活着本身就已经很累了,没必要再累上加累,很容易产生活着除了累没有任何意义的想法,那很危险,违背生命生存本能。” 活得太累,感觉活着根本没有意义,不想活了。 生存与繁衍是生命与生俱来的第一本能,两者显然有冲突,既然有冲突,自然要寻求中庸。 兕子的思维没毛病,很中庸,就是中庸得和所有人都不同。 君离道:“你才九岁,不是九十岁。”为何给人的感觉跟一百九十岁似的? 兕子想了想,问了君离一个问题:“你死的时候你的葬礼上会有人为你流下一滴眼泪吗?我说的是真心的,不是拿姜汁涂眼睛的那种眼泪。” 君离闻言默然须臾,很认真的思考了一番,终是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若我死了,我的兄长和姐姐们肯定会为我报仇。沃州崇尚流血不流泪,亲人死了,有那功夫流泪不如提剑杀人。” 这回换兕子无言了。“那也还行,终归有人记得你曾经来过这世上。” 君离问:“你呢?” 兕子道:“我死了,定会有无以计数的人弹冠相庆,乐疯了,大摆流水宴都说不定。” 君离怔了下,这回答怎么感觉那么怪?“你仇家很多吗?” 兕子道:“那得看你怎么定义仇家这个词,恨我的人虽多,但有胆量报仇的不对;被我直接间接伤害过的人很多,但有勇气恨我的也不多。” 连恨的勇气都没有,或是只有恨的勇气,很难定义是否仇家。 君离对兕子的过去终于有了点不那么模糊的概念。“你很在意死后是否有人为你流泪吗?” 兕子摇头。“我不在意是否有人为我流泪,我只是比较好奇,我死之后,会不会有人记得我曾来过这人间,是否记得世间曾有过一个我。先君死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尸体还没凉透,所有人便已忘了他,忙着如何重新站队瓜分权力,那些哭得肝肠寸断的不是在哭自己便是以姜汁涂眼,我当时用了很大的自制力才没笑出来。” 那场荒诞的葬礼着实让她开了眼界,亲爹这辈子真是没白活。 “这世间彻底忘却我需要多久呢?”兕子颇为感慨的道。 君离道:“辛襄子并未被彻底忘却,辛国难道不会年年祭祀他吗?那祭祀便证明他曾经存在过。” 兕子闻言怔了下。“听你这番话,我觉得我明白为何人族有事没事都那么喜欢生孩子了,比用来打种的牛马还勤奋,完全不需要人督促,全年发情。” 君离茫然的看着兕子,没理解兕子想表达什么。 兕子解释道:“做为生命延续的子嗣证明着自己曾经存在过,子孙越多,证明便越多,而这个世道,人想活着很难,如此一来,想要留下证明,只能像自然界弱小的动物一般拼命繁衍,生存环境再恶劣,生一百个孩子,子复生孙,总归会有证明存活。唔,这也算得上另一种意义上的长生不朽了。” 君离想反驳,却意外的发现不知从哪反驳的好,子嗣的确是生命的延续,也证明着自己曾经存在过。 可若承认兕子的逻辑,那人与禽兽何异? 君离道:“子女于父母而言不仅仅是证明存在过的痕迹与工具,也是感情的圆满。” 兕子不以为然的问:“你是想说亲情?” 君离点头。 兕子道:“你的家庭一定很温暖。” 君离不解的看着兕子。 兕子道:“冰冷诡谲的家庭养不出你这样的想法,你很幸运。” 君离怔了下。“我以为你会讥讽亲情。” 兕子道:“我为何要讥讽亲情?虽然我的家人很糟心,但那只是因为我如世人一般倒霉,可人间这么大,总有那万中无一的幸运儿。” 逻辑上看兕子心态不错,但君离听着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兖州中部的云梦地域湖泊众多,阙地虽在云梦地域的边缘,但旁边仍有湖泊,鱼鳖众多,很适合制作军粮。 捕鱼最快也肯定丰收的法子便是竭泽而渔,反正奴隶军没考虑在阙地安家,不用担心明年无鱼可食。 只是,竭泽而渔也是个技术活,而这又是一个活水湖泊,面积不小,要断流,必须筑堤,工程量太大,耗时太久,不适合,因而最终选择的还是相对来说正常些的捕鱼。 奴隶军自己制作了若干张特别粗的渔网,又将多张渔网连接成超级渔网,再将冰封的湖面敲开,投入渔网,很快便满载,就是人拉不上来,不得不用牛马来拖才将渔网拉上来,网中尽是肥鱼。 被拉来帮忙和以防万一有人受伤,医者就在旁边,方便叫人的君离伸手摸了摸蹦到自己脚下的一尾鱼,光是鱼头就感觉比自己的脑袋大,很难想像这鱼的个头有多大。 垂钓时若是钓到这么大一尾鱼,很难说是人钓鱼还是鱼钓人,大概率是人被鱼给拖水里去。 那并非稀奇事,在沃西时君离就没少听说谁谁垂钓时钓到了大鱼,然后被鱼给拖水里了。 同等体重下,鱼的气力是超过人的,所幸沃西是内陆,湖泊众多却无特别大的大湖,因而大部分时候只是人被鱼给拖水里了而非鱼把人给一口吞了。 君离摸了没两下便被大鱼一尾巴抽得跌倒在地,鱼还没死呢。 手掌碰在地上,尽是冰雪,差点冻僵,爬起来也有点难,此湖面太近,刚才被一尾巴抽到冰面上了,才撑着冰面起来一点便重新摔在了地上。 最后还是在旁边岸上看大家捕鱼的盗趾顺手将君离给拉起来的。 “还好吧?”盗趾问。 君离道:“多谢,我没事。” 做为一个盲人,他从小到大摔了也不止一两回了,尤其是很小的时候意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时决定独立生活,很长一段时间都天天鼻青脸肿的,摔着摔着便习惯了。 盗趾拍了拍君离身上的雪。“无事便好。” 君离忽的反应过来一件事,对方说的是雅言。 奴隶军中会说雅言的有几个? “盗趾将军?”君离试探的问。 盗趾挑眉。“你识得我?” 君离:“....我猜的,军中会雅言的人不多。” 盗趾笑道:“很机灵的小子,这些日子在军中呆得如何?” 君离回道:“军中盛情款待,小子过得颇为舒适。” 想想像野兽一般被关在笼子里,每日只给满足维持生命最低需求食物量的其他质子,一日两餐,每餐都鱼肉和一大碗糊糊食的君离非同一般的舒适。 盗趾道:“....你适应就好。” 仿佛是闲着也是闲着,盗趾随口问起了君离关于羽人的事。 盗趾是见过羽人的。 羽人是大荒的智慧生物之一,身形修长纤细,容貌美丽,很符合人族的审美,因而很多人族贵族都喜欢豢养羽奴。 确切说,人族贵族喜欢豢养各种各样的异族奴隶,以此炫富。 羽奴是诸多异族奴隶中价格最昂贵的,因为不好捕捉。 羽族和人族的情况有些不同,羽族并无奴隶制,因而想通过奴隶贸易获得羽奴是行不通的。非法人口买卖在羽族同样不兴盛,羽族的寿命太长,就没有一个羽人是没读过书的,读书使人明理,虽然明白不一定会去做,但明了理,对买卖同类多少会有些抵抗,而且人口买卖在羽族属于重罪,尤其是羽族普遍能自己解决温饱问题,不需要铤而走险。 人族想获得羽奴只能通过捕奴队。 羽王风洲深恨人族的捕奴队,不被逮着还好,被逮着了,会被关在笼子里吊起来,只给水不给食物,让人活活饿死。 等人饿死后还会将捕奴人的人皮剥下来加以处理,最后挂在两族的边境当路标,据说边境挂着的人皮超过一万,最久的也有几百年了,足可见羽族的技术之好,一张人皮居然能挂几百年。 获得的难度盗趾了羽奴的高价,哪怕风洲手段残忍也挡不住为了财富而舍身忘死者。 为了防止逃跑,人族境内的羽奴都是被斩去了羽翼的,不然翅膀一拍,钱不白花了? 也因为价格昂贵,羽奴都是做为贵族的宠物而存在,不会送到角斗场,炫富也没这么炫的。 盗趾只是远远见过那些被贵族豢养的羽奴,感觉和人族没多大区别,很难想像那看着和人差不多的生物能飞。 君离没见过羽人,但他全家见过,还很熟。 沃西就是人族与羽族的边境,少昊部自迁徙到沃西之日起就一直在与羽族冲突。 羽人在君离的印像中不是恶魔胜似恶魔。 羽人普遍一手好弓术,眼睛更是能远视近视自由调整,眼眸上有一层瞬膜,刮风下雨完全不影响视力,然后这帮神箭手还会飞,虽然飞行的时间不够长久,但那也是飞。 盗趾还真没想到自己只瞥过几回的羽人还有这么凶残的一面,完全想像不到,记忆里的羽人,不是驯顺便是麻木,根本看不出来凶残。 “你们是如何将羽族挡住的?”盗趾奇道。 面对如此强横的敌人,不管是谁都该绝望败亡吧? 君离闻言回道:“唯以人命耗。” 盗趾默了一瞬,道:“只可惜后方的贵族不太理解你们。” 种族边境惨烈,后方还能内斗不休。 他围得帝都易子而食时,诸侯们的军队明明能在初期就赶到,偏就要按兵不动,待帝都快破时才如救世的天神般威风耀眼的降临。 沃西求援时自然没忘了这一精神,开出了以帝子为质的条件。 盗趾听常仪提过少昊部的继承制,每个帝子都是继承人,也都握着实打实的兵权,不管以谁为质,纵是会为了大局而忍了,等危机渡过了,妥妥的分裂内乱。 以为这就很恶心了? 不,还有更恶心的。 君离听出了盗趾语气有些别样的味道,道:“帝都太远,远得羽族的箭矢射不到,难免不当回事。” 太安逸了,欠抽。 若少昊部不是自己的部族,君离都想祈祷一下羽族打到帝都,让后方的王侯们也体验一下少昊部的艰难与痛苦。 第15章 第十五章象 当徙卒的生活如何? 象很难说自己的军营生活是徙卒,概因这座军营太别开生面了,哪怕象只进过这一座军营他也能笃定的说这种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如今战争的主力是车战,徙卒说是兵,实际上是负责服侍车兵与甲士的,徙卒是最底层,多为氓庶和奴隶,不着甲,拿着的武器不是纯木矛便是有个金属矛头的矛。 甲士是军中兵种的第二种,披坚执锐,是真正的精锐,不是士便是其从人,前者是分封贵族,后者哪怕不是贵族也是拥有姓氏的庶人。 车兵是军队最重要的精锐,每个车兵也都是真正的分封贵族,最低也是一个士,从会走路起便接受军事训练,而徙卒,只是用来消耗敌人武器的人形盾牌,还是一次性那种。 这座军营很别开生面。 每个徙卒每天都要上半个时辰的扫盲课,跟着从序学里聘来的小童学习识字,要求不高,至少要对军纪军规能倒背如流的同时还能写,每个月都要完成进度,不然伤医营一旬游。 学完了军纪军规也无妨,还有《武经》及各种兵书、古代战争事例等着呢,哪怕都学完了也无妨,还有序学的课程等着呢,保证服役三年里每天都有东西学。 虽然这年头一百个人至少九十九个半不识字,而识字也都是贵族,氓庶阶层一千个人都未必有一个人识字,却也保不齐就有这种例外,但就算入军营前就识字了也别想着能有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既然不用识字,那就教吧,师资正紧缺着呢,浪费可耻。 象坐在书案前舔着指甲盖大小的盐块,一边听着那个千里挑一的幸运儿讲课,注意力有点难以集中。 每日平旦一到,天还是乌漆嘛黑的,起床的号角声便响起,所有人都得在一炷香内穿衣着甲跑得校场集合,迟到者罚伤医营一日游。 集合后负重二十斤徒步晨跑二十里,跑的同时还要背军纪军规,背错一条就要去伤医营一日游,跑完了天也破晓了,人也离累断气也不远了。 为了不让人累死,能够补充体力,朝食的时间从正常的食时提前了一个时辰,提前到了旭日一刻。 朝食用完是五刻时间的扫盲课,而赶路的时间是不算在那五刻时间里,只算在进食的一刻时间里,差不多是一吃完就得上课,除去赶到课堂的时间,真正用于进食的时间并不多,饶是如此象也在拥挤的时间里干掉了三斤生切圆葱、半斤乳酪、一斤用羊乳发酵的马奶酒,肚子现在都还是撑着的。 而他这样的在军中属于寻常,只要在军中呆得超过三个月,都会养出最短时间吃下最多食物的能力,不快不行,扫盲课后还有高强度的两个时辰的武器训练,不吃饱,到时体力不够很容易出事。 盐对恢复体力很有效果,而军营每月给每个战斗人员配给品种都有半斤盐,象每会都会在扫盲课时舔盐,其他人亦然,一边上课一边舔盐恢复体力,不时往嘴里塞一片泡姜。 何以解冻,唯有泡姜。 别人练兵都是挑得春秋两季,温度合适,不会热到中暑也不会冻成冰雕,辛子反其道而行之,春秋两季要参加农作,因而练兵的重点放在夏季与冬季,前者热到你中暑,后者冻成狗。 一日之计在于晨,好吧,是扫盲课必须有明亮的光线,不然看不清也没法上课,因而扫盲课的上课时间是旭日两刻初开始一直到旭日六刻末。 太阳星刚刚升起,天边正明亮,也正冷。 在这个万物银装素裹的时候,扫盲课的课堂为了明亮的光线挑在了室外。 若是在室内就得点蜡烛,但每个两每月配给的蜡烛就那么点,平日都得扣扣索索的用,哪舍得用来课堂照明?一点就是五刻时间,根本不够燃。 不食泡姜,冻成狗还是轻的,冻死人都可能,因而上课之初每个人便准备了半斤泡姜,若非辛国草原上燃料稀缺,众人更想整一斤姜汤。 除了南郭宜。 军中一共有二十五个两,五人一伍,设伍长,五伍一两,设两司马。 南郭宜是唯一一个不用扫盲课也识字的两司马,以及六百多号徙卒里唯一识字的人。 南郭宜,顾名思义,住在南郭的叫宜的人,听这名字便知南郭宜并非贵族,祖上可能是,但南郭宜这一代已然是庶人了。 国君住台城,台城之外是贵族聚居的宫城,也叫内城,内城之外是郭,东郭聚居的是虽已贵族,但祖上是贵族,即便是如今也还有姓氏的贵民,四郭之中人口最少,西郭则相反,是奴隶、贱民聚居之地,人口最多,北郭是军营,南郭的居民则介于东郭贵民与西郭贱民奴隶之间,不似东郭贵民之优渥,也不似西郭贱民之穷困潦倒。 理论上,南郭的居民中家境比较好的那部分是有可能读书习武的,但很少有人会那么做。 一来找不到好先生,学识渊博者多出自贵族,收徒时也只收贵族子弟,看不上言行粗鄙见识短浅的平民孩子。 二来生存已经很艰难了,若再送孩子读书习武,无疑会大大增加生活的压力,弄得饭都吃不上也不是不可能。 三来就算学得好,那也不如生得好,在这个时代,能力很重要,但血统更重要,有能力而无血统,连展示才华的门都过不去,而有血统无能力,天生就在门内,若有血统更有能力,那更好,史官之笔亦会为之着墨。 辛辛苦苦学半辈子,因为师资太差,能否学成才很难说,便是学成才,也大概率终其一生没有展示才华的资格,总结:学了也是白学,不如脚踏实地的安于贫困卑微的人生。 家住南郭还能坚持培养孩子允文允武的,十之八/九是贵族之后,因为祖上留下来的一些见识知道不让孩子读书习武,家族的未来等于没有未来,加上一点不甘心,很容易选择豪赌—— 学了大概率白学,但不学肯定没希望。 野人出身的象不了解这些,但在军营的一年里他深刻意识到了南郭宜的出类拔萃。至少在军营里,能和她较量的人很少,能赢她的就更少了,后者一个象,且输多胜少。南郭宜一年十二个月,至少十个月能顿顿食鸡,剩下两个月因为月比前十名每个月都有巡防的任务,外出巡防时完全可以捕猎野味打牙祭,认真算起来,她应该是全年都有肉可食,很难不让人羡慕。 扫盲课虽然因为一直在教字没有吃东西的机会,但军中也没让南郭宜白干,每个季度发的粮票俸禄都比别的两司马多二十斤圆葱。 扫盲课结束的时候象又学会了三个新字。 白帝时曾主持编纂过许多典籍,其中一个名《说文解字》,编入了彼时人族所有的文字与释义,收入的字有近四千个字,是人族历史上第二次书同文。 第一次发生在炎帝时,炎帝废除了极为考验推广问题的结绳记事,转而推广文字,让一个叫颉的大臣改良了当时与图画根本没什么两样的文字进行推广。 白帝时代距离炎帝推广文字时已有五六千年,纵使祖先说着同一种语言,书着同一种文字,五六千年的分化后也变成了不同的语言与文字,白帝主持编纂了《说文解字》与《韵书》,前者重新统一了文字,后者则是重新规范了雅言。 象在这一年里学会的文字加起来已经超过了说文解字里收入的字的总数,但大部分字目前都还只能做到能认,书写仍有难度。 笔画太多太难,光是记就已经很费脑子了,还要能正确书写....完全能理解为何服役是三年,没个三年根本没法做到所有字都能认和准确书写。 扫盲课后是两个时辰的武器训练。 兵种自选,军营有弓、弩、矛、戈、干、戟等十几种武器,徙卒自己在预备营时便每种都尝试一下,比较那种适合自己,然后就学哪种,确切说是至少三种,每个徙卒在三年的服役时间里至少得精通三种武器,以及学会骑马驾车,而别的武器不要求精通,但至少要用得顺手。毕竟战场上,经常会出现磨损或是被砍断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随地捡兵器用,捡到什么就是什么,没有挑选的余地。 选好后会有不同的教习负责教使用不同武器的技。 完全没有市井中传言那般的精彩花哨,学弓的,举石锁锻炼臂力,周而复始,极为枯燥。 学戈矛的,基本的挑、撩、刺等基础动作,周而复始,还是枯燥。 每一种兵器的训练都能四个字来形容:熟能生巧。 不管是什么兵器,日积月累,基础动作练个几十几百万次,哪怕是头猪也该练成了。 两个时辰的枯燥训练下来,象肚子里的三斤圆葱、半斤乳酪、半斤泡姜也都消化干净了,手臂也累得抬不起来了,却还是趁着两刻休息时间哆哆嗦嗦的抬手拿着马奶酒来饮。 军中禁止饮酒,但马奶酒例外。 训练量太大,伙食太差,不吃点有营养的滋补食物根本不行,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牛羊马的鲜奶,但鲜奶不耐保存,辛人都是将鲜奶发酵酿成马奶酒充饥解渴。 军营消耗的鲜奶数量庞大,封地所有的乡里,只要养着牛羊,挤出的奶大半都会被买下送到军营,运输也是需要时间的,距离近的还好,远的,运输时间足够鲜奶坏掉,发酵酿成马奶酒、制成乳酪是最好的选择。 面对这种情况,加之只要不是一杯倒的酒量,普通的马奶酒不喝上十几二十斤根本喝不醉人,草原上,马奶酒是氓庶充饥的食物,若能轻易喝醉,哪还有时间干活赚取食物生存?早饿死了,军纪因而通融了马奶酒。 象和自己一两的徙卒围着一只盛满马奶酒的大瓮,用三只野兽头骨制成的骨碗你一骨碗我一骨碗,很快便将六十斤的马奶酒喝得涓滴不剩。 喝完马奶酒后象便开始与同两的袍泽讨论过几天月比的战术。 军中每个月都会有一次月比,以两为单位,所有两进行一场六百多人的大混战,最后还站着的那个两就是胜利者,做为胜利者,接下来一个月一日三餐每餐每人在菜金之余都有一只免费的炖鸡,失败者们只能用菜金在食堂里啃圆葱、啃姜以及每天一枚补身体的鸡子、马奶酒、半斤乳酪——六百多人的大混战,光是踩踏就足够要人半条命,一场混战下来就没有不带伤的,不补补不行。 啃圆葱和姜倒也罢了,军中除了几个负责教导武艺的教习以及总管整个军营的辛克,就没有一个是贵族家庭出身,就算是贵族家庭出身的教习们和辛克不是早已家道中落就是庶嗣,后者还好,前者在被辛子招揽之前并非没有吃不上饭的时候,而氓庶出身的徙卒们一年到头就没有几回吃饱的机会,平日里吃的最多就是草,圆葱与姜,味道再不好也胜过啃草。 就算挑或是吃腻了也没得选,军营食堂只提供圆葱、青葱、姜、马奶酒、乳酪与鸡子、炖鸡六种食物,其中马奶酒与乳酪、鸡子每日限量供应,炖鸡只提供月比胜利者。 想吃别的换口味就只能当巡防兵,巡防自然要离开军营,只要不耽误任务,巡防途中见到野味顺手猎了加餐是允许的,只一点,野味的骨头和皮毛还有筋都要留下来上缴,骨头可以制成骨器、皮毛可以制成过冬的寒衣、筋则可以制成弓弦或绳子。 也不让人白上缴,会记功,上缴的数量和质量到一定程度可以升职加薪。 鉴于军营目前为止,不算军将,最高的军职是两司马,更进一步是卒,五两一卒,设卒长。 伍长的俸禄和普通徙卒一般,最多会因为根据兵种不同有所差异,但两司马是正式的军职,因而俸禄和每个月的配给也都丰厚许多。 卒长的俸禄与配给自然会比两司马更多,不过这都一年多了都没有设卒的意思,显然不是这个。 辛子许诺过建立一定的功劳可以成为士,没有封地也不能世袭但代表属于自己而非祖先之荣耀的功勋的士,也会有一份属于士的俸禄,相当于干一份工作拿两份俸禄。 和封地可以世袭的分封士自然不能比,因而称之为不世袭爵位,虽如此,但无论是荣耀还是物质都给予了满足,这些在此前只能是底层氓庶,连游士都远远够不上边的徙卒不仅不会看不上,反而充满了渴望。 目前为止已经有三个人获得了下士的爵位,象为其中之一。 他有一次巡防时遇到了一头剑齿虎,带着伙伴将那头剑齿虎给猎杀了,再加上他之前也猎过不少猛兽,正好攒够了升为下士需要的功勋。 只是,想去巡防也得有个前提,没抽中那枚倒霉签。 军营里最让人痛恨的不是天天给人吃泡姜和生切圆葱的疱人,而是伤医营。 伤医营要研究医术,青婧自己做实验也需要材料,需要大量的材料,而辛子曾经承诺青婧,只要青婧能把徒弟给教出来,那在不出人命的前提下,军营所有人都能任她折腾,所以....失败者们未来一个月除了训练以外的时间都得去伤医营担任实验材料。 担任实验材料的滋味如何? 每个体验的人都会告诉你:死亡是一种幸福。 死亡是幸福,但伤医营的老大是青婧,之前有个人被折磨得实在是受不了,拔剑自刎,喉咙都被切开了,结果青婧非常狠辣的按着那柄剑下压,将那位仁兄的喉咙切开更大的口子,然后....反正是没死成,就是说话有点小问题,除此之外什么后遗症都没有——看到青婧就哆嗦不算后遗症。 若由最差的那一两人担任材料也就罢了,但辛子偏不,还没离开的时候就制定了抽签制定,谁抽中红签谁就去伤医营担任材料。 月比的胜利者除外,它不需要参与抽签。 这也就意味着,除非你是胜利者,不然不管是第几名,想不当实验材料想去巡防就得做到两点。 一,杀进前十。 二,赌运气,没抽到倒霉签,若是抽到了,那只要不是头名,第几名都没意义。 比抽签决定谁更倒霉更让人愤怒且无力的是军队编制。 军队编制有正式的和编外的,编外的普遍属于杂役,来源于预备役训练时的淘汰者,推拿按摩的、打扫卫生的、洗衣做饭的都在其中,包住,但不像正式的士卒一般除了俸禄还有做为伙食的菜金,但有酬劳,且每月发一次,颇为丰厚,只要不浪费,每个月都能攒下不少。 正式编制则分两种,一种是战斗编制,一种是非战斗编制,也称为技术编制。两者都要训练,但后者的训练强度会低一些,训练之余还要学军队用得上的技艺。 伤医就是技术编制之一,略有不同的是因为太招人恨,为了自保,伤医的训练强度是军营中最重也最狠的,比战斗编制还厉害。 不过即便是战斗编制也不是只有训练,也需要学会修桥铺路以及耕作,这些是春季和秋季天气舒适时每个徙卒都要做的事。 战斗编制目前为止五人一伍,五伍一两。 伍长与两司马都是自己推选的,其中两司马负责带着伙伴进行日常训练,以及主持使用所有的伙食费——菜金,决定每顿吃什么,是月初吃肉月末舔盐还是均匀合理的搭配。 虽然在过去,两司马这种正式军官职位都是由贵族担任,现在变成自己选了,让人很感动,但这不是最让人感动的。 虽然上面不管伍长和两司马的推选,但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自己那一两中最出色的。 与道德、慕强无关,纯粹出自求生欲。 每个月月比的最后几天要进行人事调动,所有徙卒都要打散重新混编,抽签抽到那个两未来一个月就在那个两,两司马自己则是自己选。 这也意味着,月比时不仅要赢,还要和一群重编没几天的伙伴一起赢得胜利,刚开始一年上下级完全不熟,打得一团糟,完全没有配合,而对胜利者的要求是最后还站着的徙卒必须超过一半,不然哪怕站到了最后也算输,因而多败俱伤根本没有胜利者的情况在那会是常有的事。 因而早期时决定月比胜负的往往不是武力,而是两司马的统领能力,统领能力越强,磨合得越好,配合自然也更好,大混战中存活机会自然更高。 差不多打了一年后,六百多号人,谁跟谁都组队过,也谁跟谁都打过,而其中最厉害的人物也都脱颖而出了,每回选两司马都没有争议,而对于每位两司马的风格,徙卒也都有了了解,因而跳过磨合也能完美配合,决胜的要素也从磨合变成了战术,对两司马的军事素质要求也更高了。 结盟、背盟、杀熟、偷袭、暗算、用间....两司马们用实战将刚学没多久的兵书《武经》给吃透了。 看得军将辛克和教习们目瞪口呆。 这帮没有贵族君子道德的家伙甚有白帝遗风——心脏。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只要能赢,手段怎样根本不重要。 六百多人的混战,尔虞我诈之风不逊色朝堂明争暗斗,也比朝堂争斗更难堪,朝堂争斗好歹还有一层遮羞布,军营里的两司马却是完全不考虑遮羞布。 这种情况下,最后还能被推选为两司马都不是一般人。 象和伙伴查漏了补缺了一番后战术后又抓紧时间去寻了另外两个两商量结盟。 六百多号人,哪怕自己这伙人再强也不可能一个打二十几个,因而还是得有人帮手,分担压力。 这期间只要谋划得好不仅能干掉对手,还能将消磨盟友的实力,待到对手都被解决了,最强力量都保存了下来的自己也将轻松的干掉盟友夺得胜利。 拉拢了盟友后两刻休息时间也差不多了,开始长达一个时辰的军阵训练,大混战中要保存实力,阵型稳定是必须的,随随便便就被冲散了,哪怕是百人敌也难逃一败。 军阵训练后是两刻的午食加休息时间,早就饿坏了的象吃了一斤圆葱和一斤青葱,吃完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口腔里味蕾的滋味简直没法说,也不够抵饿,又饮了不少马奶酒。 高强度训练后,素食终归不如肉食能垫肚子。 午餐时间后是两个时辰的摔跤、蹋鞠和击鞠赛,其中蹴鞠与马球交替进行,一天蹋鞠,一天击鞠。 摔跤、蹋鞠与击鞠都是人族的游戏,但一口气玩两个时辰,没有足够的体力必然累趴下。 所幸摔跤、蹋鞠、击鞠都是比赛性质的游戏,每场比赛之间都有空隙,趁着这个空隙,士卒可以抓紧时间休息也可以饮马奶酒、舔盐恢复体力,让人不至于半道上就累趴下。 两个时辰的游戏时间过后是夕食,还是圆葱加青葱,但这回连马奶酒也没了,象什么都不想说了,也没精力说什么。 夕食过后是半个时辰的推拿按摩时间 一整天的高强度训练,吃得又谈不上多好,为了自己的实验材料不短缺....不,是为了不出人命,青婧研制了一种药油,虽然成本很高,但效果奇佳,以这种药油推拿按摩半个时辰,不管前一天多惨,第二天都能生龙活虎。只一点,这药油追求的是使用效果而非使用感受。 推拿按摩时必须用很大的气力才能促进药油的消化吸收,因而挑选的为众人推拿按摩的杂役都是气力大的那种,一顿推拿下来,全身骨头也差不多散架了。 据说最开始时青婧是想抓几只熊瞎子加以训练踩背的,比用手推拿更有用,但辛子不同意,熊瞎子一顿踩,哪怕是头牛也给踩成肉酱了。 这也让听说过的徙卒都很感激辛子,感激她阻止了青婧的疯狂,完全忘了是谁许诺青婧只要不出人命随便做实验的事。 享受完了推拿按摩时象整个人都仿佛被拆得七零八落的,但还是坚持着打着精神去浴池泡了热水澡,每个浴池里都加了药材,泡着很舒服,再加上浴池都很大,一个浴池能泡二三十人,因而趁着这点时间还能继续讨论月比时的战术。 用餐时间、泡澡和按摩推拿时间是进行了错开的,并非所有人都在同一时间夕食、泡澡、按摩推拿,因而后面没人催促,象每回都是选择泡足两刻时间。 虽然每日的训练强度虽高,要学很多的东西,但最让象满意的是管饱,军中每个月发的菜金足够让每个人每天吃七八斤的圆葱和姜以及一枚鸡子,除了菜金,每个月每人还有半斤盐、半斤蜂蜜以及大量马奶酒的配给。每个季度还有俸禄拿,虽然因为身在军营花不出去,但可以寄回家也可以攒着,发的是能去相关的官署换成粮食的粮食票据。 手里有粮,有很多粮,心里踏实。 第16章 第十六章连山果 人王下有九州牧,玉宫下有十殿。 九州牧放牧民众于九州,十殿分镇九州。 不同的是九州牧都是分封的诸侯,世袭罔替,也有不世袭的,不过那通常意味着的前任州牧的方国被灭了或衰落了。 十殿走的是强者为尊的路线,除了巫咸殿全都是强者上位,只要有兴趣,完全可以挑战殿主,能赢就能取而代之。 巫咸殿则是世袭路线,历任殿主都是连山氏族的人,但也不算完全的世袭。 巫咸殿的前身便是连山氏,只是被炎帝给“说服”为炎帝之臣后摇身变成了巫咸殿,而连山氏是人族诸多氏族唯一一个世世代代同天文耗着的氏族,哪怕别人不服连山氏世代占着殿主的位置,几乎将巫殿给经营成氏族私产,也没本事击败连山氏将殿主之位给抢过去。 指望连山氏世袭出个废物也不可能,虽然殿主之位是连山氏的禁脔,但连山氏并未在这个位置上搞什么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同样是能者上位,而连山氏做为人族最古老的氏族之一,族人数十万,数十万人里角出的殿主,再废也废不到哪去。 做为巫咸殿离殿主之位位置最近的人之一,连山果有一座独属于她自己的观星台。 太昊台高三万两千尺,是台林中仅次于巫咸台的观星台,坐在太昊台的最高处,浮云自指尖流过。 抬头仿佛可摘星,低头能览小半个沃州与兖州。 远眺西北能见绵延万里的断云雪山,远眺南边能见流云环绕的浮络山脉,东眺是广袤无边的青色、绿色以及蓝色编织的地毯。 春夏秋冬四季里,连山果最喜欢的观星季节是夏秋两季,夏季时气候炎热,但爬上高台,周遭极为清凉,秋季时亦如此。 不同的高度,气候是有差异的,而利用得好了,完全能避开酷热。 冬季是连山果最喜欢的季节,地面就已经够冷了,爬上观星台后只会更冷,不将被褥当衣服裹身上根本受不了。 虽然不喜欢,却也不能不上来。 星辰轮转并不会因为大地上的气候变幻而停止,它的轮转是无时无刻的,做为一名合格的星相师,这点苦都克服不了,不如回家转行。 连山果已经在观星台上连着呆了一个月。 观星台高三万两千尺,自然不全是让人爬得欲/仙欲/死的阶梯,内部更有不少狭小且无窗的屋子,大部分屋子都被利用起来当粮仓了,唯有最靠近天台神庙建筑的部分被改成了可以住人的小屋子,就是住着不会太舒适。 连山果是祭巫,住的自然是相对舒适不少的神庙。 高台之上修建了一座神庙,祭祀供奉神祇、藏书楼、观星以及居住四用。 连山果将自己新观测的内容计算后细细的画在了羊皮之上,画完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头晕目眩的,再一看时间,天都快亮了,自己画了一整晚? 一天没吃东西了,难怪头晕。 连山果赶紧让人给自己送了食物。 观星台为了防止有人摔下去,高台之上围了一圈栏杆,连山果的食案便摆在了栏杆边。 天将破晓,浮云过眼,旭日初升,如此良辰美景搭配朝食最合适不过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高台之上太高,不太方便生火造饭,因而食物都不是现做的,而是用黍粟在下面做的米糕然后再送上来,每次都会送很多的量,肚子饿的时候就取一些用蒸笼到取暖的火塘也是唯一一个火塘上蒸热。 粟米、红枣、枸杞以及红枣一起做的米糕味道甚为香甜,哪怕是重新加热,也不影响它的松软可口。 佐着温热的米酒,连山果觉得自己能干掉两大盘米糕。 嚼着米糕,抿着小酒,连山果颇为惬意的望着东方。 一抹鱼肚白撕开了夜幕,鱼肚白很快从一线跳跃成了弧形的半圆,光芒亦洒向大地,夜幕彻底散场,常仪与望舒也消失在了天际,但连山果知道,常仪与望舒并未消失,它们仍旧存在,只是被太阳星的光芒给遮盖了,因而肉眼无法再看到。 看完了日出,将最后一块米糕吃下,连山果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仿佛新生了,她喜欢看日出,壮丽而清新,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感觉。 连山果的好心情止于一名巫者爬上观星台带来的书信与连山氏收集的一些消息。 书信写在缣帛上,是一只海东青从沃州带来的,写信人是少昊亓。 她前夫的庶五子。 连山果有些茫然,虽然是继母和继子的关系,但这得加个前,人族民风开放,配偶合则聚,不合则散,哪怕是因利结合导致不合也散不了也不过是各玩各的,因而别的人加个前,关系就算不好也不会多坏,最多陌生人,但她和少昊氏属于那种少见的特例。 少昊旅还活着的时候她这个前妻就被禁止踏入沃西半步,这禁令直到少昊旅死了才解除。 碍于她和少昊旅之间的恩怨,少昊旅的子嗣们对她这个前继母都保持着不冷不热的态度,不拒绝她探望少昊君离,但也不允许她带走少昊君离。 连山果觉得自己也很委屈,她不就是战争后遗症时睡了个男人嘛,早知会如此,她当年就换人睡了。 同少昊旅斗了那么多年,少昊旅不累她也累。 连山果差异的接过卷成紧密一卷的缣帛打开瞧了起来。 缣帛并不大,能写的字不多,因而少昊亓用极为精炼的语言说了下怎么回事。 帝都索要质子,而质子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必须够分量,帝都要求必须是帝子。 少昊氏的帝子不仅仅是身份,还意味着实权和能力,这样的人能送去当质子? 别闹了,古往今来当质子的都是身份足够贵重以后会掌大权但这会儿肯定没有特别大的实权的,普遍为嗣君这类未来前途无量但只要国君一日不死就一日没有大权的存在。即便不是嗣君,哪怕原本掌控大权,成为质子之前也肯定先被收拾掉了所有权力只剩下贵重的身份血统,毕竟,真让个仍掌权的实权者去当质子,马上就能上演内乱。 当然,少昊部的情况特殊,内乱会爆发,但不会马上爆发,至少要等同羽人的战争结束了才会打起来,而因为没了外力的威胁可以放开手脚,这场内乱的规模与烈度都将空前,一如曾经的裂姓之乱。 看了开头连山果便已能猜到后续了。 不想出乱子,又要满足帝都的要求,少昊部有一个非常适合当这个质子的人选。 连山果蹙眉,看了开头就猜到这个倒霉质子会是谁了,整个少昊部没有比自己那蠢儿子更合适的质子人选。 只是,少昊亓这么大大方方的告诉自己,不怕得罪自己吗? 她如今好歹也是祭巫之一,已非昔日毫无权势的连山旁支,给找少昊部找点麻烦还是可以的。 再往下看,哦,懂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 倒霉儿子让叛贼给抓了,要用一万石粮食去换,但少昊部如今这情况和这距离....着实鞭长莫及,至于借粮....裂姓之乱绵延数百年,兖州和沃西狗脑子都打出来了。 找帝都出粮,王已经答应了,但帝都的情况有些复杂。 少昊亓的结盟对像是王,而白帝早已用血淋淋的历史告诉了所有人,王权强盛意味着臣权与诸侯的削弱。 诚然,白帝那是情况特殊,不大开杀戒她根本没法坐稳王位,但那弥漫九州的血腥味却带来了意料之外的好处——白帝中兴。 哪怕清楚白帝那样的特殊例子不可能再有,人族不会允许王座之上再坐上去一个混血人族,但白帝之后,诸侯贵族仍默契的不遗余力的架空削弱王权,王权一代比一代式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人族内部打得不亦乐乎,直到这一代王权,王权与巫女携手合作,借神权有了些许起色,诸侯混战的烈度才相对下降。 没有任何一个诸侯愿意看到王权重振,除非王座上坐着的是自己,遗憾的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诸侯强到能干翻所有诸侯,不然倒是省事了。 诸侯们和当代的王达成了一个平衡,前者不斗了,至少在将后者斗下去之前是不会再斗的。 巫女夷光去后,其二弟子继承巫女之位,上任没几个月就爆发了玉宫之乱,王最大的盟友也在这场动乱中被剪除。 王需要一个能取代玉宫,并且比玉宫更好用的盟友,少昊部很适合。 少昊亓大概也想借这个机会带领少昊部重返帝都权力中心,算是一拍即合,然而这样的一拍即合不会是诸侯们想看到的。 分析到这连山果的脸都黑了。 这质子根本就不是人能干的事,哪怕少昊君离能从盗趾军脱困,去了帝都也别想过安生日子。 连山果气得起身往下跑。 儿子再蠢那也是十月怀胎亲生的,哪怕是个胎盘也不能不救。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祭巫不能随便出门,但做为巫殿仅次于巫咸的存在,自然不可能说走就走,至少要将手里的事情都给交代好。 连山果雷厉风行的用了半天便将事情都给交接给了自己的弟子和副手,又去寻巫咸请长假。 也不知此去要多久,连山果请的长假是能请多长便请多长,看得巫咸颇为无言,这么清奇的请假书,活久见。 “殿下,您就帮我这个忙吧?这个人情我以后一定还您。”连山果笑容恳切的请求加保证。 巫咸道:“我一直都很佩服你和少昊旅。” 不管是当夫妻还是当情人,最后能闹成连山果和少昊旅这样的,着实不多,若非少昊旅前几年成了先侯,估计这对前夫妻的恩怨还能一直折腾下去。 连山果微笑以对,我当你是在夸我,谁让你是我上级,我也打不过你。 巫咸见了,笑着换了个话题:“你打算做什么呢?只是将他从叛贼手里救出来还是要处理质子之事?” 连山果默然须臾,终是叹息,道:“我明白轻重的,雀奴是最合适的。” 巫咸满意的颌首。“你明白就好。” 连山果无言的立着,身形充满了寥落之色。 巫咸道:“巫宗和帝都这几年都没什么联系,你在巫咸殿反正也没什么庶务,不妨暂时驻帝都。” 连山果露出了诧异。“这是玉宫的意思?” 十巫殿直属于玉宫,并不效忠王,何曾需要派人驻帝都?最多就是安些耳目,但耳目不需要祭巫这么高的级别。 巫咸摇头。“巫女都闭关几年了,怎么可能,只是我的意思,以防万一。” 说到闭关两个字时,巫咸的唇角带着微微的讥诮之色。 连山果问:“那是属下是以不放心雀奴的名义驻留帝都还是?” 巫咸理所当然的道:“陪儿子。” 连山果瞬懂,巫咸还是巫咸,老姜就是辣。 得了巫咸的批准,连山果也不耽搁,径自去马厩取了一匹自辛原重金购来的能日行千里的龙骧马,也不想浪费时间去准备干粮细软,只拿了一罐盐和一柄青铜剑,一张弓和一袋箭矢。 肚子饿了,野外有大把的野果野味,唯一没法在野外自给自足的便是盐。 龙骧马虽然挑嘴,但真饿了,自然没那么挑了。 这点龙骧马不如它的父系龙马,没有牧草无妨,酒肉亦可。 连山果上了马,夹了夹马腹,龙骧马纹丝不动。 连山果用疑惑的眼神看向马奴,什么情况?这马病了。 马奴递上一大捆优质牧草。“回禀祭巫,龙骧马很聪明的,您一副急匆匆出远门的模样,却又不带牧草,它怕路上没吃的。” 想在路上饿着它让它吃普通草料也得先看看这是什么马。 连山果嘴角微微抽搐的接过牧草绑在马鞍后。 连山邑有四万户居民,乃九州数一数二的巨城大邑,但与别的城邑不同的是,连山邑的屋舍布局相当之整齐,完美的满足了强迫症。 四千年前那位筑城的祖先便是一位完美的强迫症,不仅在当时就搞出了城市规划,还将城市日后发展起来的布局都给提前准备好了。 也因此,除了巫咸殿便是一条直通城门的长街,不带半点曲折。 连山果策马出了连山邑,一路向西。 连山邑位于兖州东南,能够拥有四万户人家完全是因为这是连山氏的族地,十个居民至少九个半是连山族人,整个氏族聚族而居,因而有了这座大城,但实际上的兖州却是越往东或往北,人口便越少,百里无人烟是很寻常的事,而向西却是人口愈发稠密,所见不再是单调的森林,大片的森林被烧山,化为阡陌纵横。 连山果有些感慨,连山氏的先人当年远迁而来时,沿途所见尽是森林,除了森林还是森林。 这也是羽族治下最常见的景像,羽族并不耕作谷物,不需要阡陌,因而羽族打下的疆土,只要自然环境允许,一定会植满森林。 昔日羽族最鼎盛时,半个大荒都不存在森林以外的景色。 人族与羽族却是截然相反,人族足迹越密集,森林便越少。 第17章 第十七章虞 国君长吏的职权很宽泛,但不包括军队。 辛子将军队的权力给了辛克,一个跟她出了五服的公族庶子,自然,辛克获得的权力也不是全部。 辛子设立的是双长官制,除了军将,还生造了一个和军将平起平坐的军丞职位。 军队最忌令出多门,因而虽然地位上平起平坐,但军将和军丞的职司并不同,前者负责练兵和指挥作战,军丞负责后勤和徙卒的思想和士气工作,除此之外,军将无令不得私自调动超过两两的兵力,军丞除非军将战死了或找不到人以至于群龙无首这类情况,否则不能调动指挥徙卒。只是辛子不在,很多事就得军队自己灵活机变,不得不放权,却也规定任何军政都得军将军丞同时通过才能执行。 除了这种相互监督和制衡的双首脑制,辛子又设了下替上的军规。 战争中,军将战死,军丞暂代军将职位,军丞死了,由下一级军官依次顶上,下一级军官死光了,由下下一级军官顶上....一言以蔽之,除非全军死光了,不然这支军队能一直打下去。 虞在辛子设立这些规定时便深刻意识到了这样训练出来的军队会有多恐怖,而她也相信辛子真能练出这样的军队来。 古往今来,徙卒都是打顺风仗,一旦逆风,别说徙卒了,便是士都极可能跑得比兔子还快。 毕竟,贵族所统率的军队都是自己封地里养的,这已经不是令出多门的问题了,而是军队所有权所属太多的问题。 打顺风仗没问题,打逆风仗,谁都会心疼自己的家底。 辛子的这支军队却不同于过去的国师,这是一只从头到尾都只属于国君一个人的军队,这支军队的徙卒也都是因国君而活下来的氓庶。 虽然不掌军权,不设军队事物,但虞和军队之间也不是完全没联系,军队是烧钱的存在,而按着辛子的高强度练兵,并且每个徙卒每个季度都有俸禄领,军官的俸禄还逐级递增,官职越高,俸禄越多,莫说平日里的开销,便是俸禄每回都是几座大山。 这些钱军丞全都要来虞这里领,而虞从夷彭和不言卫那里拿钱。 封地所有税赋贡助都让免了,包括关津之税,哪怕封地里商贾往来众多,虞却始终只能看着而不能征税。 收关税者,杀之无罪。 辛子非常周到的考虑了底下人阳奉阴违的可能。 杀之无罪,为了一点把命给丢了多不划算,尤其是死了都是白死,人家杀你不仅不用偿命,搞不好还有奖励。 虞没有谋私利的想法,纯粹是让水利工程、道路工程以及难民安置三项大工程给逼的,处处都要钱。 夷彭每回带回来的钱粮都不少,但他自己都还在铺开生意,时不时要找不言卫要钱,因而这会儿反哺给虞的钱粮着实很有限。 虞的财政来源主要靠不言卫,而不言卫的来钱方式....虞不想提,想想都让她三观崩殂。 只要能达到目的,手段如何根本不重要。 道德? 那是什么? 能吃吗? 回想一下几年前那个容貌矜贵的稚童用奶声奶气的声音吐出的话语,虞便深以为,毕方台的水土着实养人。 水土不够养人,如何能养出这么一奇葩来? 诚然,列国宫城的水土都很养人,不懂阴谋诡计的氏族早就在近三百年的时光里人工绝种了,但辛子这样的....氏族再人工优胜劣汰个三百年都不可能人工培养出来,因而虞只能归咎于毕方台的水土养人,以及辛襄子会生。 辛子之父的辛襄子也不是多循规蹈矩的,毒杀亲姐上位,在位期间手段酷烈,也将贵族们打压得厉害,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辛国才没出现别的国家那般国君被贵族给架空的情况。 只是,辛襄子一死,幼主上位,贵族自然也看到了希望。 奈何辛子不愧是辛襄子的亲骨肉,比她老子还强硬。 仲夏之乱,都城血流成河,忠于辛子的直属分封士被斩杀殆尽,国人死伤近万,辛子自己也被逐。 归乡倒是藉此机会成功上台了,但....处境连刚继位那两年的辛子还不如。 辛子那会儿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花瓶摆设,至少没什么危险,而归乡....虞觉得他快疯了,也可能已经疯了。 也不知辛子走的时候对归乡做了什么。 归乡不知从哪弄了具稚童尸体说是辛子,然后要给辛子办后事,白事完了他就可以去掉代字,成为真正的国君。 虞不好说这招高不高明,如果是寻常稚童,这招自然是高明的,哪怕是一国之君,就算还活着,也活不了多久了,但那是辛子,虞直觉这招没用,那具尸体上没有辛子的谷璧和印玺,更没有辛子从不离身的羊角手串。 那串羊角手串,虞相信,辛子便是死都会带着下葬。 谷璧和印玺能丢,没有信物别人说自己是假的,对于辛子而言非常好解决,屠掉所有说她是赝品的人全族自然就解决了。但羊角手串是不一样的,而那具因为死得时间太久已经腐烂的尸体手腕上并没有那串手串。 莫说虞,便是和辛子没什么关系的人都很难相信那是辛子,但此时归乡势大,哪怕归乡指着马说那是鹿他们也会表示赞同。 只是,贵族们的驯服并不能让归乡满意,哪怕是忙着准备辛子的葬礼和紧随葬礼的继位大典也不能阻止他大肆铲除异己。 不少贵族都让杀得觉得辛子也没那么可怕了。 辛子不就是活烹了几个贵族全家吗?被活烹的贵族加起来都没超过三百人。 虽然没被活烹,但死得也够惨的数以百计的氓庶? 那不是人,不算的。 多大点事,当初怎么就想不开把她给赶走了呢? 归乡杀得氓庶少,但杀得贵族多呀,且还是灭门绝户的杀——和辛子简直不是一家人不出一家门,叔侄俩都对灭人满门这种事爱得深沉,叔叔比侄女好点的是叔叔都是砍了脑袋就完事而非像侄女那样一定要丢进镬鼎里烹熟。 也因为感觉国都的仿佛一壶即将烧沸的水,在国师扩军的日子虞决定去瞅瞅,求个心安,求个踏实,顺便去办点事。 虽然自身打小就习武,但仲夏之乱已经充分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习武再有成,也怕人海战术。 辛克批准了虞的请求,军队的花销还得从虞的手里领,这么一点小事给个面子也无妨,顺便也可以让虞看看自己练兵的成效,让明白军队的每一分钱都花得值,以后军丞去要钱粮物资时也能容易些。 辛克批准的日子正好是月比之日,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穿着皮甲手执木制武器的徙卒们在校场站了二十五个方阵,一声令下,纷纷整齐有序的向校场中间冲去,然后就是一场六百多人的大混战。 虞坐在军将军丞等高级将领所在观赏台往下望,很轻松的将整个校场的局势收入眼中。 六百多号人的大混战,相当之壮观。 混乱中依稀能看出有序,为了保持阵型稳定不被冲散,或是被冲散了也能重新聚拢,每个两都自己做了一面旗帜,有旗手高举旗帜跟在两司马身边,所有人都围绕在旗帜周围结阵对敌,哪怕被冲散了,只要看一眼自己两的旗帜所在就行。 不同的两之间也明显有合作的迹象,但这合作往往不长久,很快就会来个背刺,背刺时机视共同的敌人的强弱而定。 虞端着煮得热腾腾的马奶酒,半晌说不出话来,哪怕没上过战场,她也能看出这支军队极有章法,同等数量下,让他们和士作战,也不是没有赢的希望。 辛克颇为自得的问虞:“如何?” 虞道:“甚为勇武。” 拿着木头武器都能打得一片伤亡,不可谓不勇武。 “不过,演武比赛罢了,下手如此重,不会造成减员吗?”虞问,她眼神的看到不少人在混乱中被活活打断了骨头。 青婧道:“这么点小伤,哪会减员?” 虞瞅了瞅青婧,又瞅了瞅台下的徙卒,突然觉得在月比中被打死其实也算不上惨。 一场大混战打了足足四个时辰,外行看得打盹,内行看得精彩,不过再精彩,连着看四个时辰也受不了。因而虞最终不得不移开目光让眼睛休息休息,却发现青婧不知何时拿着皮卷在写东西,并且写完了好几个皮卷。 闲着也是闲着,虞忍不住拿了两个皮卷看了起来,每个字都认识,但组合起来却让她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文盲。 依稀能看出这是在不同生物的生活习性,以及这种习性是如何出现的,但更深入的去看去理解就有些做不到了,或者说,感觉有点骇人听闻。 虞问青婧:“青婧子写得这是谁人所著之书?”完全没看过更没听说过。 青婧道:“我准备自己著书,这些都是整理的东西。” 虞怔了下。“青婧子大才,不知著的是什么书?” 并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著书的,这年头能著书的都是大才,青婧子的才华的确有著书的资格,可这些内容....真的看不懂她想说什么,难道著的是生物习性的杂书? 青婧停了下笔,问虞:“长吏觉得,人从何而来?” 虞道:“人族是炎帝所创造的概念,在炎帝之前,并无人族,她赋予了祖先人族这个种族概念。” 青婧道:“我问的不是人族这个概念的来历,我所言的人是指智慧生物,智慧生物从何而来。” 虞回道:“自然是神祇创造的。” 青婧问:“你见过神祇?” 虞摇头。 青婧道:“那你怎么知道祂存在?而非先民臆想出来的不存在的东西?” 虞:“....自古以来皆如此传的。” 青婧总结:“不过人云亦云。” 虞好奇的问:“莫非青婧子有不一样的看法?” 青婧颌首:“我觉得人是由低等动物的物竞天择中进化而来,我们需要更加灵活的肢体来制作工具,因而进化出了手,我们需要看得更远好防范敌人,因而学会了直立行走,我们需要思考更多的东西来增加生存的希望,因而我们的脑子越来越发达....种种需要推动,我们最终成了如今这般模样。但这是物竞天择与时间造就的。哪怕是地上的蝼蚁,给它足够的时间,只要没有在半道上绝种,未来它也会成为智慧生物。” 莫说虞,看台上的其余军官也不由得侧目。 智慧是万物之灵长,是高等生物,照青婧子你这逻辑,人与动物有区别吗 虞默然须臾,终是道:“此言青婧子莫要与外人说。”他们都是辛子的人,不会也不敢害辛子信任的青婧,别的却不一定。 青婧反问:“为何?” 虞道:“怕青婧子轻则被人视为妖言惑众,重则被火刑。” 青婧笑。“火刑?这世间谁有本事将我烧了?” 虞一时无言,就青婧的造孽心性,能活到现在本身就说明了她的厉害,想烧死她难度不可谓不大。 月比打完的时候只剩下十四个人还站着,全员带伤,其中好几个能站着还是被伙伴给拽着才没倒下去。 胜出的这两的两司马是一个叫象的少年,辛克对他有印象。 这半年来,象和南郭宜瓜分了所有的胜利果实,让人没法不印像深刻。 打完了,辛克施施然的宣布了胜利者,以及胜利者会获得的特殊待遇,最后宣布了三件事。 国师准备扩军,已经从各个乡里征了三千人,很快就会送来,倒是编入预备营进行三个月的训练,三个月训练成绩合格者成为正卒,训练不合格者,愿意留下来就是杂役,以后如果能通过考核,也还能成为正卒,不愿意留下就回家。 训练这么多人,教习们自然忙不过来,因而决定从正卒里抽调一百人去担任军官。 三千人,只设两显然不够,因而增设卒,五两为一卒,一共二十卒,二十位卒长就从现在的二十位两司马里挑,预备营训练结束时,带的人大部分都通过了,那么以后就一直都是卒长,如果不合格的太多,那就退回两司马的位置。 预备营不用参加月比,但预备营训练结束后会将所有新旧正卒打散重编,这一次会设卒,最高军职为卒长。 第二件事是以后除了月比,每隔三个月还会进行一次季比,以卒为单位,输的卒抽签决定未来三个月谁去伤医营帮忙——以实验材料的身份。 考虑到这是几千人的大混战,军营的校场肯定不够用,因而战场会在荒野上另外择一片场地足够大的地方进行季比。 场地足够大也意味着到时候战场的地形不会像校场这般开阔平坦,而是变成有山有水有平原有树林有沟壑,保证让人可以尽情发挥。 同时,因为人太多的关系,军队内部抽签打散重编的事也从一个月一次变成三个月一次,不然一个月一次实在是太麻烦了。 伍长和两司马还是徙卒自己推选,但卒长由军将委任,除非犯错或服役期满又不想继续当徙卒,不然不会换。 第三件事是关于伤医营的,伤医营如今有一百余名伤医,三百多名杂役,人手已经溢出了。而辛子曾经要求的,每个乡和丘都要有一座医署,负责防疫和氓庶的治病,但现在....人手紧缺,连乡医署都不能满足。 虞这次来会从伤医营带走五十名医者去补乡医署的缺,如此一来,人手不足的就变成伤医营了,所以伤医营的医者会补入一百名生徒,这些生徒就从杂役里挑的,有兴趣的可以去报考,通过考核就能成为生徒,跟着医者学医。 等学好了以后,伤医营的人除了负责军营的伤员,还要抽签决定顺序,轮流去封地内各处的丘医署值班一旬,一个成功的医者不能只会治外伤。 辛克询问过青婧这个伤医营老大的意见,青婧的意见便是没意见,反正第一批医者她已经带出来了,剩下的她便是撒手不管只专心自己的实验也无妨,再累也累不着她。 第19章 第十九章盗趾 盗趾素来是明白常仪博学多才,但并未想到竟如此博学多才,接地气。 他不过顺嘴提了句种的麻累太多,可能来不及收割就烂在地里了,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实际上已经打算发动阙地的氓庶帮忙了,结果常仪表示,给我点时间,我试试能不能造个帮得上忙的工具。 之后的半个月常仪一直都泡在她的临时工作室里,各种木材往里送,甚至还要了百斤的铁。 人族的青铜冶炼技术堪称登峰造极,但冶铁技术比起青铜冶炼却是差得不是一点两点,性脆,易断裂,易锈。 虽然人族有善金铸鼎铸戈矛,恶金铸农具的说法,但实际上哪怕是做农具,铁也是不如青铜好使的。只是铜有别的应用范围,铸各种礼器和兵器占了大头,能够挤出去铸农具的着实不多,因而铁农具也就凑合用了。 即便是凑合,也只有中层和高层的贵族凑合,铁并不便宜,底层想凑合也没法大规模铸造,一柄铁农具在氓庶中都能当传家宝了。 实际上,即便是大贵族也无法大面积推广,不划算,花那么多钱铸造农具还不如多买些奴隶,只要人力跟得上,亩产同样能达到有好工具帮忙的程度。至于奴隶的损耗会特别严重,一个年轻健康的十八岁少年,最多四年就会因为这种高强度的农耕劳作而头发灰白,集市上价格最贱的便是人,一把铸得好的铁刀至少能换十名奴隶,而铁农具不会下崽增殖财产,奴隶却是会下奴隶崽做到为主人增殖财产,怎么算用人力都更划算。 技术和人两方面的因素叠加便是当世的农具仍以木制耒耜、木犁石犁、蚌镰为主,更有甚者,只有耒耜这一样工具,收割都不是用工具,而是用手将作物整株拔起。 常仪开口便是百斤铁,若非她是常仪,开口时便该被拍回去了。 虽然开口如饕鬄,但常仪却也着实是有能耐的,很快就拿出了一台用木头、皮革以及铁制成的机关,真的是台,个头都不比马车逊色。 盗趾被叫来后瞅了瞅车子左右两边锋利的铁刃,下意识问常仪:“这是新的战争机关?” 常仪闻言呆了下,显然没想到盗趾如此有联想力。“不,这是专门用来收割农作物的收割机,可以用牛马等驮兽来拉着收割,用它来收割,比靠人力更快,一路拉过去便是两排作物。”更新最快的网 盗趾嘴角抽了抽,瞅了这么会他也看出来了,这分明就是在车的两侧增加了两排铡刀,怎么瞅都是更像战争机关胜过农具。 大抵是盗趾的表情太明显了,常仪终于反省了下,但最后还是觉得,这不是自己的错。 这分明是世道的错。 这年头的农具不是木的就是石的,再不就是蚌的,用金属做的农具,下地时是农具,但需要时也随时都能成为武器担当。 别以为农人就朴实了,这年头的庶农和盗匪是可以划上等号的,和真正的盗匪略有些不同的是,农人的主职是耕作,抢劫是副业,但再怎么副业也都证明了一件事:农具等于武器。 自己制的这收割机,拿来当战争器械,也并非不可。 思及此,常仪惊呆了,自己几时如此有战争天赋了。 常仪的脸虽被面具遮挡,但常仪终究是个正常人,在这个举世都不正常的时代里的正常人,根本不会隐藏自己的心思——那双眼睛跟会说话似的,只要不瞎都能看出她内心的情绪波动。 盗趾遂问:“怎么了?” 常仪道:“我想起了我阿母。” 盗趾从未听常仪提过她阿母,再加上常仪的天赋异禀,很多时候都下意识以为常仪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倒不曾听你提过你的阿母。” “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常仪颇为感慨的摇了摇头。“那混蛋,我这辈子就没这种当母亲的,对我百般纵容,我说我喜欢发明,她就说,可以,我喜欢就好,而且发明东西也可以造福很多人。” 盗趾不解:“那她对你不是很好吗?” 这世上有几个母亲会真正的关心自己的孩子喜欢什么,引导孩子如何更好的发展自己的喜好,而非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孩子身上。 常仪无言。 是很好。 凡是自己想做的,当母亲的就从来都没阻止过,最多就是引导一下她的方向,警惕着不让她的思维往反人类的方向发展,好似她喜欢搞发明,母亲就告诉她,发明可以帮到很多人。 确实很好,人生最幸莫过于此,然人生最不幸也莫过于有这么个母亲。 母亲教会了自己的孩子什么是真正的尊重,一种这年头但凡是个正常人都很难理解支持的尊重理念,偏她年幼,什么都不懂,大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稚童怎么可能意识到自己的母亲多么的离经叛道呢,她写的第一个字是那个人握着自己的手写的,她所有的东西都是那个人教的。 即便意识到了,她也下意识觉得。 有问题的不是母亲,是这个世道。 虽然始终觉得收割机更适合做战争器械,但盗趾还是将收割机先用于收割作物,先割了圈草试试,发现效果不错后又让人加急赶了四台,不是不想再多做几台,但太费铁和好木头了,没钱。 在麻累可以收获的时候用牛拉着去地里收割作物了,效率惊人,本来所有人一起上也可能来不及的作物,五台收割机再加上人力,三天就收完了。 盗趾甚为满意,接下来的重点就是精心照顾需要过冬的那茬作物了。 下面人汇报时顺便报告了一件事。 那个叫兕子的疑似质子的家伙对收割机天天找机会往收割机旁边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上手摸,除此之外,感觉她对需要过冬的那茬作物比奴隶军本身还上心。 下面人下意识觉得怪,但又想不通这是哪里怪了,干脆报上来了。 盗趾看了后下意识拧眉。 这个奇怪的俘虏他都快忘了。 不过举止确实有些奇怪,哪怕是刺探军情也不是这么个刺探法的。 收割机不难做,常仪就是简单粗暴的将铁刃和车给组合了一番,当然,这个组合也是有技术含量的,不然走了没两步就掉了还不如拿铁去打造农具。但总得来说,技术含量不高,随便找个木匠来,多看几眼就能看出来是怎么制的。 至于过冬的那茬作物,这个和军情更扯不上边,不过也不排除对方是想做点手脚的意思。 盗趾猜不到兕子如果是间,背后会是谁,干脆让人盯着点。 很快又有另一件事需要处理。 王并非完全不管这支让他颜面尽失的叛贼了,只是东边的种族防线太重要,再加上需要和诸侯贵族们尔虞我诈,一时腾不开手,即便如此他也还是派了人手来追杀奴隶军。 以前因为九州大地真正被开发出来有人烟的地方太少,除非是冀州那种已经被人族开发了七八千年的地方,否则走在野外,十里不见人烟是正常现像。 羽族统治大荒时着实是留下了非常浓郁的属于羽族的痕迹——只要羽族能到的地方统统都植上了树。 这种情况下,奴隶军只要行军足够小心,别人想找到它的踪迹也难。 当然,也容易迷路,不过迷路属于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事。前后左右全是森林,怎么看都是一个模样,羽族还能飞上天去瞅瞅方向,人族显然做不到,打仗时军队都迷路以至于找不到约好的战场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这种情况下,军队出门揣只星相师属于刚需。 正常人可能迷路,但这群辨别方向从来都不看景像,而是看天上星星的星相师却是很难迷路的。 只一点,学星相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得脱产,其次得出身尊贵,有权自然不会缺钱,不然观星需要的许多工具足够让人在学有所成之前先饿死。 星相师这行业的出类拔萃者无一不是出身顶级贵族,不可能被抓来当随军向导,因而军中配备的星相师都是最底层的星相师,也就能辨个方向。而由于星相师这一领域的烧钱,哪怕是底层星相师也供不应求。 奴隶军有着最好的配备。 常仪不仅能辨别方向,还能通过星辰计算出自己在大地上大概位置。 常仪不仅自己厉害,还将星相学中用于辨别方向的那部分内容给编成了歌谣传授给了奴隶军,虽然歌谣编得不是一般的没有美感,但胜在好记,记住了以后基本的辨别方向还是没问题了。 盗趾也曾问过能不能教如何通过星辰计算出自己在大地上的大概位置这一本事。 常仪回以了无情的打击。 这已经超出了星相学的范畴。 她能做到是因为她精通星相学的同时还精通数学、地理以及季风等多门学科,是真正的精通,不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那种涉猎。 一个正常人想学会这本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脱产学习至少二十年,二是足够聪明。 盗趾顿时就对能辨别东南西北的歌谣就很满意了,让每个将领都给背了下来。 残酷的方向掌握能力对比之下,盗趾军在离开王畿之地后便成功将追兵给甩没影了。 让盗趾服气的是,都这样了,追兵居然追上来了,这寒冬腊月的,吾等都还知道找个地猫冬,你难道就不冷吗? 乔给常仪做锅子吃时一堆将领跑去蹭吃,盗趾也不例外,天寒地冻的,吃一顿热乎乎的锅子,别提多舒爽了,且人多正好谈事,便趁着这个机会将事提了提。 黑臀道:“这孟孙安莫不是吃错药了?这么冷的天居然还能追上来?” 距离遥远,又是冬季,脑子没问题都知道不能急,追上去了也不过是送菜。 另一名将领石问:“我们从冀州打过来的路上杀的贵族里可是有他全家?” 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谁能这么执着? 孟孙安可不仅仅是大冷天追着他们不放,还在帝都被围时非常有大义的不存保存实力和削弱王的心思去救援帝都,当然,兵力悬殊,没成功,被奴隶军按在地上教育了一番,命都差点丢了,实力折损严重。 不过也因此,在帝都之围解了后这人一跃成为了王的亲信。 众将领回想了下,纷纷表示不知道。 虽然孟孙是个尊贵的氏——国君庶长嗣的后代,但人族的国君真不少,孟孙这个氏自然也不少,换个贵族来,肯定分得出孟孙安是哪支。 贵族并非红口白牙一说是贵族就是贵族了的,还得有血统,而血统也不是你说有就有,或是有就尊贵了。 人族每支高贵的血统都有着清楚明白且源远流长的谱系,而背下那厚厚的谱系是一个贵族最基本的技能——那是自身高贵的基础。 必须是经过认证的血统才尊贵,若没经过认证,哪怕是国君子嗣也照样低贱。 然奴隶们不需要这个,也完全不关心这个。 哪怕有人了解一些,也还是没用,奴隶军一路从冀州打过来,莫说是有认证的血统贵族,连不被承认的贵族私生子都是碰上就杀,杀得结果便是完全记不清杀了哪些。 常仪涮着麋鹿肉道:“你们没杀他全家。” 黑臀道:“还是常仪子记性好,不想我们,根本记不住。” 常仪继续道:“十年前,我活埋了他全家。” 黑臀语噎。 十年前,常仪还没加入奴隶军呢。 不过,十年前就在干活埋人全家的事,常仪子你对活埋着实是爱得深沉。 常仪颇为无语的叹道:“孟孙安应是冲着我来的。” 盗趾更无语。“你埋他全家后为何不去寻他将他一块埋了?” 常仪问:“不需要寻,我挑的日子是他妻子为他添的小儿子百日命名宴时,所有人都在,一家人,整整齐齐。” 盗趾怔了下。“还差了个孟孙安,哪里整齐了?” 常仪用眼神表示我也很无奈。“他于我有恩,阿父教导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一屋子的人凡是在吃的人统统都呛着了,没吃的也惊呆了。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这报恩报得可真是清奇。 你老子知道你这么理解他的教导真的不会气死吗? 盗趾在惊呆后回神最快。“常仪子是否对报恩有什么误解?” 常仪坚定的表示没误解。 好吧,不管有没有误解都已经这样了,不管孟孙安多倒霉,自己和贵族都是无法共存的。 盗趾觉得自己还是实在点好,比起好奇常仪和孟孙安之间是什么恩怨,还是怎么干掉孟孙安更重要。 上回交手孟孙安虽然被奴隶军按在地上摩擦,但那并不代表他就没本事了。 真没本事也不能在大败后还带着一部分兵力杀出重围。 盗趾和部下们一起就着鹿肉锅子一边将怎么收拾孟孙安给讨论了出来。 虽不似贵族一般自幼脱产允文允武,但奴隶军是从冀州一路打过来,万里长征,能活到如今的,哪怕开始时不懂军事,如今也学出师了,没出师的都倒在了路上,因而很快便有对策。 对策想出来并完善后一头麋鹿也吃得差不多了,吃得肚子圆滚滚的众人终于想起有个人还没吃呢。 麋鹿是乔猎回来的,汤料是他用各种野菜和鹿骨熬的,鹿肉也是他放到雪地里冻成冰棍再用刨子刨的,但这家伙从头到尾都没吃一口,哪怕是在讨论对策时手上也一直在刨鹿肉。 石有些尴尬的问乔:“要不我再去猎点野物回来?” 乔摇头。“我身体有些问题,不能吃这些。” 石想了想,好像是没见过乔吃过东西,只偶尔见到他在喝常仪子配的奇怪汤药。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真看不出来乔身体有问题,能挽十石弓,能和虎豹肉搏,能拖着健牛....怎么瞧都怎么健康。 第20章 第二十章孟孙安 “这就是你的小儿子?和你生得颇像。” 夜色下,脸上带着炼狱雕绘的女子....确切说应该是少女,因为她的声音很年轻,明显的处在变声期,年龄应在十三四五岁,少女抱着一个用丝绸包裹的婴孩,浅茶色的眸子里透着浓浓的复杂。 被捆在柱子上的孟孙安拼命的挣扎,挣扎得华美的丝绸衣服都被绳子给割破,身体也被绳子磨割得血淋淋的却始终无法挣脱,嘴上被绑了布条,只能发出啊呜咽的声音,求饶亦不能,只能瞪着眼睛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老父老母、兄弟姐妹、侄子侄女以及配偶儿女被活活扔进池塘里,最先扔下去的已然没了声息。 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处在变声期的少女能做出来的事。 襁褓中的婴孩无知而好奇的望着少女,少女有着一双极为美丽的浅色眸子,木雕面具也颇为新鲜,没见过。 男婴瞅着少女露出了一个无齿的笑。 少女下意识的回以面对稚童时最能让稚童安心的温和笑容,却被面具所遮挡。 少女也很快意识到了面具的存在,抬手摸了摸面具,面具下的笑容顿敛,重新化为坚冰。 “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我如此,你亦如此。”少女对婴孩叹道,言罢抬手将婴孩丢进了池塘里。 孟孙氏人口很丰,少女放过了奴隶和宾客也还是有一百五十一口人,为了省事,少女扔的是同一口池塘,这会儿池塘都让填得水断了,下面是数层的死人和半死之人,婴孩倒没摔出个好歹来,却也被摔疼了,立时发出了哇哇的大哭。虽不知事,却也依稀记得,只要自己哇哇大哭,就一定会有人马上来满足自己。 少女拿了铁锹开始往池塘填土,对婴孩的哭嚎不加理会,甚至第一个就在婴孩身上填土,没几锹土便将婴孩给埋了,婴孩表达疼痛的哭声须臾便止住了。 孟孙安目眦欲裂,不,不是欲裂,而是已裂,眼眶活活瞪得出了血。 ...... 孟孙安呼的惊坐起身,烛火的光芒落在身上,这才恍然自己身在何方。 “常仪!”孟孙安磨牙吮血般吐出了两个字。 十年了,行遍天下,我终究还是找到了你。 从噩梦中惊醒孟孙安便再难眠,这十年的每个日夜尽是如此,唯有抓到常仪,问出为何那般对他全家,再将常仪处以醢刑,将肉醢一口一口的吃掉,自己才能彻底从噩梦中醒来。 孟孙安行出了帐篷。 帐篷需要耗费的材料并不少也不便宜,再加上时间不充裕,因而除了贵族及其心腹亲卫,皆是宿于狂野,一两围篝火而坐或躺,互相取暖,即便如此,每日起来时还是会有冻僵者。 兖州不比南方,气候更冷,冬日冻死人是很寻常的事,幸而孟孙安素来心善且爱兵,除了必须的管饭,还时而分肉食,使得麾下徙卒皆忠心耿耿,不然早就出事了。 只是,孟孙安行走大帐看到的还是极为士气低落的徙卒们。 只能庆幸,徙卒们从来都不是战争的主力,但再多走走,便发现那些甲士也同样精神不太好。 一路从帝都追着奴隶军,期间还多次追丢,追得筋疲力尽,又是一年中最冷的冬季,谁也没法保持精神奕奕的状态。 甚至于,若非麾下一部分来自于孟孙安封地,是孟孙安的心腹,大部分是王和诸侯们给的,都奉了命,早就打道回府了。 比起追剿卑贱的奴隶叛贼,他们还是更想去沃西,那里才是战争捞战功的地方。 剿灭奴隶叛贼,最多不过是一路上劫掠富户获取财货牟利,但利也有高下之别,沃西捞战功能换来的可是实打实的封地和爵位。且沿途富户早就被叛贼给劫掠过,他们再劫掠一遍也不过是捡叛贼剩下的,油水并不能让人满意。 在孟孙安死咬着叛贼千里追踪后,本来还只是一点的不满都快化为实质了。 比起徙卒,士们的不满就真的是更具威胁。 徙卒终年劳作,一年到头难得几顿饱餐,更难得食肉,因而可以用粱肉轻易收买,就算收买不成,后患也不会太大。 贵族士人皆自幼脱产习武习文,不仅终日饱食,还日日有肉可食,真和徙卒对上,一个能打一百个。 历史上不乏几名士人驾着一辆战车便杀得数百敌人狼突豕奔的,后者便俱为徙卒。 为了安抚士人,这一路上孟孙安都默许了他们对富户的劫掠,但天气越来越冷,哪怕是劫掠也嫌刀握着冻手,因而这终究只是一时之策。 若是在天气暖和的时候便追上了哪还会有这么多事。 可恨叛贼忒能跑。 孟孙安正漫步着,忽然闻道了浓郁的肉香。 脚步顿了顿,终是绕了过去。 行军路上,哪有肉食?好点是食麦,差点的是啃草。 想吃肉,没问题,看能否碰到人,碰到了自有肉可食了。 行军在外,一些小事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孟孙安终究还是没被仇恨给冲昏头脑,选择了在离阙地最近的一座城邑休整,敲了这座城邑的主人一大笔钱粮,稳定了军心,然后便是等待了。 找常仪找了十年,他自然也发现了一件事。 被活埋全家的受害者不止自己一家。 不同的是,自己活下来是常仪没把自己给一块埋了,但别的人家....除非实在是距离远,不然常仪都是让人一大家子整整齐齐的上路。 虽如此,但因受害者实在太多,范围更是广,横跨半个帝国,因而最后还是被发现了常仪的存在。 早先的时候以为是灾难君王。 如此丧心病狂埋人无算的事,很符合灾难君王那丧心病狂的冷血性格,也能解释为何。 灾难君王杀人不需要理由,真的是随机随性随心,曾有人试图弄明白灾难君王杀人的规律和特征,结论是没规律也没特征。 上到国君,下到氓庶,所有阶层都有受害者。 不,也不是所有阶层都有,至少灾难君王没祸害过奴隶。 没直接祸害过,间接的那就是没法了,贵族死了,下葬时总得有几个人殉,不然多配不上身份,且死后也得有人服侍呀;国与国之间,贵族与贵族交战,做为最底层的奴隶,死伤更是不可避免。 这也让人一度怀疑过灾难君王是否出身奴隶,对奴隶主阶层的恶意太明显了。 只是后来打交道多了,发现这个猜测不靠谱。 灾难君王的容貌气度以及才华都太过出众,说她出身诸侯公族都有人信,出身奴隶....奴隶普遍不识字,即便是比较亲信学了几个字的世仆,接受的也是奴隶教育,核心思想就一个:忠于主人,为主人奉献牺牲自己的一切。 灾难君王的身上完全看不出一个奴隶应该具备的道德与精神,她连最基本的人性都没有。 常仪活埋,氓庶奴隶几乎没有,也不排除有但不为人所知,谁会关心奴隶死活?便是灾难君王也是因为她并非每回都将人给杀了才会被人得知受害者中包含了氓庶阶层,因而能够打听出来的常仪活埋之凶残行径下的受害者皆为贵族。 也因着此事,多年前联盟绞杀灾难君王时,参与的国家不下三十个,生生将灾难君王给逼入绝路,最终处以醢刑——尸体打成了肉酱被仇家们分食了。 却也是因着那场绞杀,常仪的仇家们发现自己似乎搞错对像了。 虽然同样没人性,但凶残没人性也有凶残没人性的风格,至少灾难君王和常仪的画风不是同一种。 常仪热爱活埋一百年不动摇,且是一家人整整齐齐的那种活埋,不管过程如何,都是奔着要人命去的,而且每次动手都是悄无声息。 灾难君王,说起来可能没人信,但又很难不信,她似乎从头到尾都没有杀人的心,只是一个缺实验素材的医者罢了。 缺少实验素材也不是什么事,人族有一种奴隶叫药奴,指的就是专门用来做各种药物实验的奴隶,奴隶便宜,又会说话表达身体的反应,最适合做实验了。 灾难君王的问题在于她对药奴很挑剔,必须身强体健,但这年头有几个奴隶是身强体健的?因而她每次都是挑起几个国家或是几个贵族大战,然后趁乱绑架身强体健的贵族回去做实验,那些实验素材也不是全死了的,还是不少活了下来,就是只能算活着,心理上落下点问题也很正常。网首发 搞明白灾难君王到处放火图的是什么后被祸害过的诸侯贵族们都气得不轻。 最后,灾难君王不戴面具,那家伙生得一张让人怀疑自己眼睛的脸,那是一张从三岁到八十岁都很难提防的人畜无害的脸,没有侵略性,却也不显得怯懦,唇角天生带着上翘的小弧度,见之可亲,也正因为此才会受害者众多受害范围辽阔。 常仪始终戴着面具,不好说脸如何,但灾难君王不仅娃娃脸,还矮,身长有没有五尺都是个问题,而常仪的身高在十年前便已超过五尺。 由此也能看出两者的根本差别,灾难君王行事太过张扬,张扬得最后诸国绞杀她时要找她都不用多费什么脑子。而常仪,孟孙安找了她十年。 然而,越踅摸越头疼。 知道一个人所求,那么想对付这个人就很容易了,典型例子就是灾难君王,知道她图什么后,仇家找她的行踪那叫一个驾轻就熟 常仪,她唯一的特征便是活埋,但这算个鬼的特征,这年头每逢战争,俘虏太多吃不下,将其中的贵族挑出来回头换钱,剩余的活埋是常规处置,常仪最多就是反过来了。当然,战争时如果缺粮或是想打牙祭,那俘虏就不是被活埋,而是制成人脯。 若非此次常仪和叛贼混到一起,还表现得特别出挑,以至于引起了注意,孟孙安也不会找到她。 同样注意到的自然不止孟孙安。 常仪虽然送人全家整整齐齐的上路,但贵族之间互相通婚,亲戚着实是多了点,基数庞大的基础上,总会有人愿意为亲戚报仇,或出于血亲被灭门的仇恨,或出于扬名,或出于收拢民心,杀了凶手,可以更加顺理成章的占据亲戚留下的家业。 孟孙安早就联系了很多同盟,只是因着常仪犯事范围太广,同盟之间光是集合都是个问题。 最近在半道上就和孟孙安会和了,最慢的....天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 暮冬下旬时复仇军便已集结到了五万之众。 孟孙安决定等开春时动手。 一方面,阙地离云水太近,帝都哪怕暂时顾不上叛贼也不会容许他们占据阙地,因而盗趾和常仪只要有脑子就不会在阙地真正的驻扎下来,不北上就南下。 数万人的大搬家,出发那会儿是最乱的,孟孙安时刻让人盯着阙地,就等着那会儿出手,杀叛贼一个措手不及。 另一方面,五万复仇军是由无数贵族带着自己的私兵赶来聚成的,并非每个贵族都如孟孙安一般纯粹是为了复仇,只要能复仇,手下的军队死得再多都没什么,反正封地还在,打光了就重新征丁。那些非纯粹复仇的贵族并不想损失太多,心思不同的同时,军队还有着不同的从属....真正意义上的令出多门,哪怕是孟孙安拉着王的虎皮也没法完全掌控这些军队,非不能,而是这么做犯规。 贵族封地的所有人口和私兵只属于贵族,别的贵族如果沾染就是越界,该打。 能维持复仇军形体不散,并且明面上做到了只自己一个发号施令,军令也能被下面挑拣着接受,孟孙安已是不易。 纵是如此,这也不能长久。 复仇军成员太复杂,天南海北都有,很难不起摩擦,若拖久了,都不用叛贼做什么就能自己散伙,而散伙了.....孟孙安相信盗趾不会错过这个好机会。 盗趾如孟孙安所料在开春天暖后准备搬家,向北。 兖州北方是人族拿下时间最晚的疆域之一,开发度也是最差的,却很适合叛贼藏匿,人多了,诸侯贵族也多,有冀州和宁州的倒霉前车之鉴,这一次阙地以南的贵族不会给叛贼祸害自己封地的机会。 搬家一开始也的确是混乱的,这无法避免。 孟孙安唯一没想到的是,探子送回来的消息是错误的。 叛贼的主力早就跑了,只留了一部分人手在营地,但并未减灶,远远望去便如人还在。 留下的人在拼力抵挡了一番后便“溃逃”了,当孟孙安追着溃兵一路前行,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入了叛贼营寨,看到的是一座空寨,一座被改过的仿佛笼子和陷阱般的营寨。 正大惊便听到身后传来了喊杀声,复仇军赫然被包围了。 “不好,撤!”公孙安拼命维持着复仇军不乱,然而—— 营寨虽被围,却没围死,还留了一条出路。 初时有人觉得那是陷阱,但在一部分迫于无奈真的从生路逃出去了,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复仇军再瞅瞅那看不到尽头的叛贼,轰然而散。 公孙安见此也没辄了,果断带着自己的人马向没有生路但兵力也没那么厚的一面突围。 他可不信那条生路会是真的生路,还不如从别的地方挑一条路强突。 终于杀出重围时公孙安重新聚拢自己的残兵,两万人马已经只剩下三千余了,考虑溃逃的关系,肯定还有更多的幸存者,但逃卒想抓回来基本不可能,会化为盗匪,四处流窜。 很快又知道了那些走生路的复仇军的结局,比自己更惨。 生路是真的,但离开后有埋伏也是真的。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竹 序学每个月的余日都会休假。 一个月三十一日,十日一旬,多出的一日为余日,也是大部分祭祀的日子。 做为孤儿,竹自然是不用祭祀什么的,但一口气上了三十天课,且每天都是从早上天方亮上课上到天黑,终于有一日休沐时,搁谁都会有种出狱的感觉。 育幼堂和序学都紧挨着蹋鞠郭。 城为贵人所居,郭为庶人贱民所居,一者内,一者外。 蹋鞠郭说是郭却也不然。 辛子酷爱蹋鞠,但自己人小腿短,玩不了,不过没关系,自己玩不了可以看别人玩。 最开始就是辛子在郊外挑了一块不适合种地也不适合放牧的地方修建了一座蹋鞠场,而按着这标准挑的地,有多偏可想而知。最后能发展到称之为郭还是因为蹋鞠场每年都会举办全国蹋鞠队的大赛,前十可以被蹋鞠场包养,蹋鞠给辛子看,并且按着名次不同会有不同的奖励,最低有五两金子,最高则有两百两金子,并且会铸鼎铭记头名的胜绩。 铸鼎铭记后,鼎会送到蹋鞠队的家乡建个鼎楼陈列,供人观赏,只一点,为了修葺鼎楼,游客需要付钱,不多,按人头,一人两枚贝钱,也就吃一顿饭食的花费。 辛子走了以后蹋鞠场的一切也在长吏虞的主持下维持了下来,无论是赏金还是铸鼎都保留。 得财又得名,谁不喜欢? 蹋鞠在这几年已然风靡辛国全境。 手头上有点闲钱又有点空闲时带着家人一起去看一场蹋鞠已经成了辛人的习惯。 蹋鞠场的门票价格视比赛队伍而定,蹋鞠队被分了三六九等,看普通的蹋鞠队,几枚贝钱即可,看最顶尖的蹋鞠队,那就得换成骨贝了。 没有喜欢的蹋鞠队者都是随便看便宜的,有喜欢的队伍则是追着看,哪怕是骨贝也照掏。 来往的人多了自然聚集起了商贾。 初时有些乱,商贾时常被抢,也时常乱开价,前不久长吏虞专门圈了一块地建了集市,派了两卒士卒维持秩序,以及规范了下物价,见过乱开价的没见过这么漫天开价的,不规范一下迟早还得生乱。 再后来集市的消息传了出去,每个月初一开大集的时候,乡里的氓庶都会带着自己种的特产来交易。 再后来渐渐有人在蹋鞠场周围建房居住,慢慢形成了所谓的蹋鞠郭。 育幼堂的孤儿主要打工地点便有蹋鞠场,耳濡目染之下,都很喜欢蹋鞠,难得的余日假期,自然想去看蹋鞠,每年做临时工赚的钱都没乱花,都攒着,看蹋鞠赛绰绰有余。 竹也想去看,蹋鞠可以说是难得的娱乐了,但她不能。 手里有钱自然不能亏待自己,而且育幼堂每个月发给孤儿的衣食费也就堪堪让人吃饱穿暖,穿是一身羊皮衣服穿到不能穿为止,吃则是以羊乳和圆葱为食,想吃肉,自己挣钱。想从衣食费里攒,那至少也得一年半载才能吃上一口肉。 所幸有每年三个月的临时工,薪酬都很丰富,再加上辛国的地理环境决定辛国只能以畜牧业为主,肉类价格便宜,每个月还是能吃上两回肉的。 既然要吃肉,自然要买。 蹋鞠集市里的商贾普遍为别国商贾,买牛羊而不会卖牛羊,而想买牛羊都要等大集。如今不是大集,买一点肉还行,但买一整个宿舍二十个人要吃的肉类,只能去最近的国都。 买肉需要多少人? 一个人就够了。 一个宿舍二十人,谁去? 抽签呗,看谁倒霉。 竹这回手气就不太好,但手气这种事也怨不得人,也只能认输。 竹叹着气和别的宿舍的稚童一起寻了一辆载客的牛车。 国都和蹋鞠场还是有点距离的,骑马自然是不快的,但步行....走死人。 车马行也由此应运而生,成本也不高。 牛羊是草原上家家户户都养的家畜,根本不花钱,花钱的是车,为了省钱,车马行的马车完全是两个轮子加一块板,只能坐着,别的就不要强求了,但便宜,一个人也就三枚贝钱,若是不足三尺的稚童,只收一枚。 竹也不担心安全问题,一来当年为了禁止奴隶买卖辛子杀得人着实....数量可观,拐卖人口和贩卖人口同罪,统统夷三族。 不仅杀,死刑还很有意思,是辛子别出心裁发明的新刑法,名为水刑,将人吊起来,脑袋下方一只桶,下颌与桶沿平齐,一点一点的往桶里加水,最终被活活溺死。 被溺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死亡过程极为漫长。 辛子没走那会儿,人口买卖是真的绝迹了。 辛子走了,这些事自然固态萌发了,但辛子走了,她制定的律条还是在她的封地延续了下来,包括人口买卖夷三族,蹋鞠郭更有军队驻扎,保护了商贾的同时也捍卫了律条。 竹坐牛车坐得很放心,只一点,牛车拉满了人走到国都时她的五脏六腑都感觉挪了位置。 尽管如此,竹还是努力打起精神跟车夫商量,一回他们这些稚童雇他载肉回育幼堂。 二十个人,哪怕是一人一斤肉也需二十斤,而买肉的宿舍不止她那一个,这一车便有九人,至少也得一百八十斤肉,自己驮回去那是说笑。 车夫同意了,拉着几个稚童进了城往西郭去。 肉类不易保存,因而都是现宰现卖,而要宰家畜不免血淋淋的,收拾起来也很脏污,因而肉铺都在西郭,虽然西郭的人口最多也最吃不起,却也无法,在东郭搞这个是找死,在南郭,那里是卖各种奢侈品的商贾的天下。 影响也不大,贵族吃肉都不是上肉铺买,自己有封地,封地的氓庶每年的贡里便有大量的禽畜,都是想吃的时候就让奴隶现杀,而一座贵族府邸每日的肉类开销真不小,肉铺买太麻烦,也不知是否新鲜。 会来肉铺买肉的多为南郭中不事耕作畜牧的匠人,匠人地位卑微,本身就住得和西郭很近。 肉铺的肉类很丰富,有牛肉有羊肉,甚至连马肉都有, 竹全都没看,马肉牛肉吃不起,羊肉倒是吃得起,但算算还是不划算。 稚童们最后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买鸡肉和兔肉。 长吏奉辛子之命收野兔和家兔皮,弄得野兔都快绝种了,家兔更是成了家家户户都养的家畜,只是,皮子可以拿到农舍换钱,肉呢?全吃了舍不得,放着又保存不了多久,卖了换钱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鸡则是因为好养,野鸡窝到处都有,随便一摸就是一窝,带回来养了,还会自己下蛋,孵化。最关键的是不挑食,或者说是辛国的牧草够优质,不管是牛羊马还是鸡鸭鹅兔都吃。 据说当年辛国的祖先被封到辛地时实在是拿这片苦寒之地没法,干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既然你不长草,那好,孤自己培育一种能在这片苦寒之地生长的牧草。 既然要培育,自然要有个方向,所有家禽都能拿来当饲料最好,一饲料多养。 两千多年下来,辛国已然做到了这点,不仅家畜能吃,人也能吃。 鸡鸭鹅因为尾羽是制作箭矢需要的材料是养得最为广泛的家禽,兔子则纯粹是长吏一直收这个,数量被活活提了上来。 不管是什么东西,多了自然就不值钱了。 鸡和兔子,处理过的和没处理过的两个价。 稚童们选择了没处理过的,回去自己处理是麻烦,但这点麻烦比不上钱重要。 肉食买完了,竹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东西要买,或为零嘴或为玩具便不上车了,没有还要买的东西的人则先带着东西回去。 竹拿出记在木牍上的单子,一家一家的寻了过去,货比三家,选择最便宜的。 一家一家的看过去,竹挑得很是费时,挑完时已是日晡之时,冬日的天黑得早,而城门也素来是天一黑就关,再不回去就回不去了。 看了看木牍,已经买完了,竹背着草编袋子往城门走。 路上看到了一个断了一条腿和一条胳膊的乞丐,竹迟疑了下,还是摸出了两枚贝钱放在乞丐面前,同时有些奇怪的问:“捕猎的话不是可以去官署租借弩吗?怎么还会这般?” 碰到普通点的野兽,用弩是可以解决的,碰到特别厉害的猛兽,人多的话也还是可以解决,人少的话,跑也是可以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租借弩的押金不低,同时也需要传,但这对本地人而言并非不能解决,传是每个本地人都有的,押金不低,也可以找亲戚朋友借。捕猎的风险高,但猎到了的话还是很赚的。 乞丐嘶哑的道:“不是捕猎,是去岁驱逐暴君时所伤。” 竹闻言怔了下,旋即将贝钱捡了起来。 乞丐愤怒的用剩下一条手抓住了竹的胳膊。“你这人怎能这样?” 竹冷冷道:“我为何要将自己的赚的钱施舍给差点让我去死的人?” 竹抬脚踢了乞丐一下,在序学习武两年还是有好处的,腿脚很有力,奋力一脚便将不知多久没吃饱过的乞丐脏枯黑的爪子给踢开了。 踢开了乞丐,竹抓着草袋子和钱就远远跑开,免得再被抓住。 习武虽有两年,但终究是没和人交手过,面对一个成年人还是会觉得害怕。 跑远后竹才停下来,将钱重新放好。 平复了下因为跑太急而有些急促的呼吸,竹正要继续往城门而去,忽见城门方向跑来一队披坚执锐的甲士,气势汹汹,杀意盎然,群情汹涌..... 没见过,但听说过类似的场景,去岁的仲夏暴动,民众伤亡数以百计。 竹下意识的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却无奈的发现靠近郭墙住着的都是贫民,靠着城墙,修建屋舍时可以省一面墙壁,都过成这样了,家里家外可以藏人的地方可想而知。 竹只能避开,但自幼习武的甲士们显然跑得比她的短腿快,余下的时间并不足以让她远远避开。 竹慌得下意识想哭,没哭出来。 嘴被人给捂住了,人也被抱了起来。 “你不是序学的学生吗?怎么在这?” 听到一把好听的声音,竹下意识扭头,顿时松了口气,是长吏虞。 竹嗫嚅的道:“今日休沐,我进城来买东西。” 虞瞅了瞅竹背着的草袋子,难怪抱着那么沉。“那你运气可真是不太好。” 青婧问:“你打算抱着她一起去看戏?” 虞有些迟疑的看着竹,现在这情况把一个小孩子扔在国都里真不是一般的危险。 竹的爪子下意识紧紧抓着虞的衣服。 虞道:“反正我们也不近看,带着也无妨。” 青婧闻言也没反对,而是表示随你。 竹发现自己的猜测是对的,的确是暴动。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生两回国人暴动,辛国以前还没发生过这样的事。 不同的是,上一回的仲夏暴动,担任主力的是氓庶,而这一次是氓庶中立,真正动手的主力是披坚执锐的甲士们,明显不是氓庶,身上的甲和手上的兵器都够氓庶好酒好肉吃一年了。 毕方台变成了战场,交战双方都是精锐,因而这场暴动不是一时半会就能结束的。 竹觉得奇怪。“去岁大君好像被驱逐的很快。” 大君有那么好对付吗? 虞看了眼竹,解释了下。“这不一样,大君当年真正还忠于她的士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直属于国君的士那个时候都背叛了她。” 竹问:“大君难道不好吗?为何要背叛她。” 这个问题.... 虞只能说:“对你们而言她很好。” 贵族背叛辛子其实也谈不上背叛。 诸侯有国,大夫有家,士守土。 诸侯忠于国,大夫忠于家,士忠于土。 辛子损害了贵族的利益,贵族想杀了她换一个国君是很正常的事。 至于士,良禽择木而栖,若非迂腐,谁会吊死在辛子这个稚童的身上?比起辛子,显然是跟着归乡更有前途。 还有氓庶,他们就更谈不上背叛,氓庶素来是不在乎谁在位的,但辛子妨碍到了他们的权益,自然就会在意了。 只是,估计谁也没想到,跟着归乡是很有前途,但辛子走后归乡不知抽了什么疯,大肆铲除异己,杀人杀得不管是他的政敌和追随他的都有点受不了了。 赶走了辛子,第一件事难道不应该是重新分配利益,将辛子以前给大家造成的损失给弥补回来以稳定人心吗?哪有这么大开杀戒的? 当辛子不能让人满意时,辛子被驱逐了。 当归乡不能让人满意时,会发生什么呢?更新最快的网 虞望着毕方台的烽火,笑道:“这才是像国人暴动,去岁的仲夏暴动太犯规了。”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辛归乡 “大君,叛贼快打进来了,请大君先撤,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吾等为大君阻击敌人。” 正忘着毕方台内高大的梁柱出身的归乡闻言回过神来,看着下方请自己撤走的士,莫名觉得自己比侄女好多了。 辛筝堪称真正的众叛亲离,便是离开国都时,身边带着的从人奴隶也没一个是真正效忠她的,全是别人的间。 归乡苦笑道:“撤?我已无路可退,你们自活命去罢。”更新最快的网 下属劝道:“怎会?您乃豢龙氏的外孙,穷桑国与豢龙氏曾有联姻,您可寻穷桑国相助。辛鹿不过贱奴之子,穷桑国是万万不会支持他的。” 当国君之位是需要血统的,辛鹿虽然是辛襄子的儿子,但私生子并不具备继承权,穷桑国和豢龙氏不管是为了血统贵族的立场还是为了利益都不会承认辛鹿。 人族诸国,若国君无血统,周遭国家皆可以正义之名攻伐,谋取利益。 贵族们会利用辛鹿,却不会真的支持辛鹿当国君,最后肯定还是从公族里选个旁支当国君。 归乡是豢龙氏的外孙,是嫡出,在辛筝已死的如今,他无疑是最合法的国君继承人,公族旁支再正也正不过他,仅这一身份便足够归乡拉拢别的国家帮忙。 归乡摇头。“没用的。” 多年以前辛鹿便已赢了他和辛筝,如今不过是收网。 归乡不想跑,因为跑了也不会有东山再起的时候,他已经六十多岁了,且不说还禁不禁得起舟车劳顿,便是和辛鹿继续博弈,他又还有多少时间呢?最后,就算在最后的时光里卷土重来,这一切他仍不得不交给他人。 只要想一想那结局,什么心气都不免跌个八成。 归乡不愿跑,效忠他的士人与门客也无奈,只能去外面守卫他到最后。 归乡坐在宽大的国君位置上,目光重新投向殿内的高大的梁柱。 每一根都是千年的老树伐就,刷了漆,漆上或绘或雕着辛国立国的历史。 始封君是少昊部的庶子,因功而被白帝封于辛地立国,最初时是附庸君国,为少昊部的附庸,还是一穷二白的那种附庸。 封地不是随便就可以换的,至少在那会儿还不能,白帝时是王权最鼎盛时,诸侯还没如今这般顺心遂意。且就算彼时封地可以换,谁会想换一块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 辛氏的祖先选择了以合婚之礼与大国旁支联姻,通过婚姻换来财货,再利用财货一点一点改变辛地。 从最初所有赀财只有几只羊开始到最后牧马,牛马成群。 与豢龙氏的联姻带来了龙马,辛国利用龙马和自己培育的良马杂交出了闻名天下的龙骧马。 之后为了优化龙骧马,需要一直用龙马做种,豢龙氏及其附庸、支族、姻亲便一直是辛国的主要联姻对像。 两千年来的每一位辛国国君都将自己的婚姻利用到了极致,为国族带来了丰厚的利益,让国族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带来了自己都数不清的姻亲外戚。 辛国的国君从来都不是辛人自己想决定是谁就能决定是谁的。 若非如此,归乡相信,自己的阿兄绝不会立辛筝那个牙都没长齐的小孩子为新君。 一个稚童根本坐不稳这个位置,然纵他是国君,他也不能按自己的心意选择继承人。 归乡忍不住揣度。 辛鹿这么折腾,最终又是求的什么? 活着时当无冕之君,死后曝尸于市,子孙尽亡? 若是如此,那就无怪乎辛鹿能赢他和辛筝了,无它,够狠。 若如此,倒也不愧是阿兄的儿子。 思及此,归乡忽的笑了。 四十年前他没赢阿兄,四十年后又输给了阿兄的儿女,真是不甘心呐。 喊杀声渐入尾声时,辛鹿终于带人将归乡所在的大殿给包围了,但进不去,最后终于归乡的人死死的护着这里。 这和归乡对付辛筝时,辛筝彼时已经成功得罪了所有势力,真正意义上的众叛亲离,若非最后不知躲哪去了,让人实在是寻不到,她本该在暴/乱中死去的,而非在暴/乱落幕时和归乡讨价还价得以活着离开辛国。 归乡虽然得罪了很多人,但离辛筝那种意义上的众叛亲离终究是有距离的,仍有不少人忠于他,而最后还守卫着的这些人更是其亲信,也是精锐中的精锐。辛鹿有自信自己的人马能打赢,但那会造成很大的伤亡,会影响之后的事。 国君若是不够强,贵族架空瓜分时可不会手软。 辛鹿最后是让自己手下一个叫侠秀的门客去游说归乡。 辛鹿觉得归乡应该会拼一拼。 归乡都能想到的东西,他如何会想不明白。 诚然,葛天国主开创了私生子上位的记录,但那是个人加时势一起酿出的结局,辛国虽小,情况却比葛天国复杂多了。 两千年的联姻史,辛国的外戚姻亲根本数不清,影响力也很大,国中贵族十之七八都是媵臣的后代,背后有着不同国族的影子。 辛鹿当不了国君的。 他也很想得开,当不了国君就当不了,当代君就是了。反正辛筝不在国内,以后也不会再回来,自己这个代君和真正的国君有什么区别呢? 对于辛鹿和自己和别人而言,应是没有的,但对于法理仅次于辛筝的归乡而言,很有区别。 辛筝不在国内,以后也不会回来了,日后自己只要扳倒辛鹿,这江山社稷还是自己的。 如今败了,不过一时之败罢了。 只要赢了一次,瞬间翻盘。 翻盘的前提是活着,活着才有希望。 至于归乡活下来会不会威胁到自己,辛鹿觉得不会。 侠秀去得快,这种情况当然不可能跑到归乡的面前近距离游说,若归乡要带他一起走,那就哭都没地哭了,因而侠秀是带着几个执盾的甲士跑到了近一点的地方喊话说服的,一番游说说得有理有据,奈何归乡就是不听。 不仅不听,归乡还在高台上冷笑。“他当然不怕我活下来,我一个不会有后嗣的垂暮老人又能威胁到他什么呢?” 侠秀差异的看着归乡。 虽然您老已经六十多了,但人族的贵族男性,七老八十还能生孩子的也不是没有。 据他所致,归乡是有过三个孩子的,这说明归乡是能生的,既然以前能生,以后努力努力,说不定还能再生一个,至于能不能长大就是另一回事了。 老来子往往意味着子未长大父母便已奔赴幽冥,辛筝就是个活例子。 当然,真生不出来也无妨,归乡的三个孩子里还有一个活着,归乡生不出来完全可以让那个还活着的孩子生。 归乡咆哮道:“贱奴,你毒疯我儿,我只恨不能将你寝皮食肉。” 这段时间他也不是没想过把辛鹿给活烹了再吃掉,但辛鹿太狡猾了,辛筝被驱逐的时候他便跑回封地去了,国都中的不少贵族以党薄为首都不愿辛鹿被杀,无奈,只能先拿贵族们开刀,将反对者给杀光了自然就没人杀光了。 辛鹿闻言有些明白归乡这段时间为何跟疯了似的不管不顾的杀人了。“钺乃风寒入体,高热烧疯的,莫要诬赖我,我毒他还不如毒你。” 归乡讥笑。“你的确毒的不是我儿,你毒的是筝,你以为她不知道你往她食水与用具里加铅汞的事吗?她什么都知道,她让你亲手毒死你的亲生骨肉,哈哈哈....不,你想来也是有所猜测的,但你想赌一把,若是赌赢了,江山可得。你为权力杀子,她为权力残害幼童,你俩可真不愧是阿兄的儿女。” 他曾真的以为辛钺是不小心着凉高热不退导致的癫狂,为此杖杀了所有伺候辛钺的奴隶,结果....真相永远都是残忍血腥的。 辛筝已经得到了该得的报应,自己安插的人会在路上伺机杀死辛筝,虽然一直没有消息,但辛筝所乘的船已经沉了,想来是做了水中亡魂。 只差辛鹿了,恨啊!好恨! 辛鹿冷嗤,去个鬼的残害幼童,他和辛筝是败类没错,也别说得你多无辜。 “筝乃我的亲妹妹,我害她对我有何益?”辛鹿愤怒道:“当年先君去后不久,筝便食蜜而中毒,分明是你自己投毒不成反害了钺,还有我的鱼。” 毕方台最希望辛筝死的无外乎自己和归乡,当年筝食蜂蜜被人投毒既然不是自己做的,肯定是归乡。 辛鹿说到最后时眼睛都红了。“公叔,你杀我长子又杀我次女,他们都还是孩子呀,你真狠。” 一番嘴皮斗下来,归乡与辛鹿谁也能赢对方。 叔侄三个都是人渣败类,谁还不清楚谁,再吵下去就该变成互揭黑历史了,意识到这点后辛鹿果断以悲愤自己两个孩子都让杀了的名义冲动的下令杀归乡者赏金十斤。 真互揭下去,最后能够清清白白的反倒是已去国求学的辛筝,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归乡以高台宫室为营垒,俨然要和辛鹿耗到底。 他是输定了,不过一死,但就算是死,他也要让辛鹿赢都赢得吐血。 归乡心里盘算得很好,然而,正如他不会配合辛鹿一般,辛鹿也不会配合他。 在尝试了下发现没法以最小的伤亡拿下后辛鹿“不得已”下令泼油放火。 出路被堵,宫室起火,无路可逃,归乡最终被活活烧死于华美的宫室中。 火终于熄灭后辛鹿抱着归乡烧焦的尸体嚎啕大哭,悲叹叔侄何至于此。 侠秀劝慰道:“老公叔亦是想不开自焚,主公切莫伤了自己的身子,否则老公叔身后事当如何?” 辛鹿悲痛得哽咽不能语。 ..... 虞抱着孩子在外等了很久,看到了毕方台的大火,差不多能猜到怎么回事,无外乎辛鹿一把火将归乡给烧了,或是归乡不甘败于贱奴之子,干脆自焚了。 不管是因为什么,这场火都烧得很好。 大火往往引起混乱无序,而混乱无序正是窃取东西的好时机。 在大火烧得最明亮的时候青婧扛着一口四尺大箱子身轻如燕的从毕方台的城墙上跳了下来,双脚不断在墙上踩踏卸力,最后落下时轻若鸿毛。 虞瞧得目瞪口呆。 国都的城墙有三层。 郭的墙,内城的墙,毕方台的墙,其中毕方台的墙是最高的,高四丈,一个大活人跳下来足够肝脑涂地了,习武有成的武道强者倒不会肝脑涂地,却也不免在地上踩出个俩大坑来,青婧这般身轻如燕....怎么做到的? “到手了,走人。”青婧对虞道。 虞诧异。“就这么点?”一国内库不至于如此这么点财货吧? 青婧道:“你觉得你家主公在的时候大手大脚,私底下更是能卖的都给卖了,还能剩多少东西?这一箱子基本是这半年归乡补的,剩下的都是没法卖的东西。” 内库多珍宝,但不是什么珍宝都能拿来卖钱,辛子在的时候能卖的都给卖了,归乡占据毕方台后虽未正式登基,但内库早已被他拿来当自己的了,补了不少东西,遗憾的是其中的金银和能卖钱的不多。 这么多年心心念念抢国君之位,养的门客私兵不少,处处花钱,都不容易,还能留下的珍宝多为卖不了的。 这一大箱子的金银财货,青婧估摸着其中大部分怕是归乡杀贵族时顺手抄没家产得来的。 虞一想也是。“里面的大火?” 她不关心是谁烧谁,但她很关心火势会不会蔓延,若是烧得太多....内库有价的财货都被搬光了,辛鹿想重新修建怕是没什么钱,极可能要以后辛筝回来掏钱重修。 青婧随口道:“辛归乡不降,辛鹿不想损失太多兵力,就让人放了把火。” 虞问:“我才不关心这个,我关心的是火势会不会蔓延开来。” “这个倒不会,辛鹿放火的时候很小心,火势并未超出控制。” 虞闻言松了口气,这才有闲心关心一下这一回国人暴动的主角。“公叔归乡也是个人物,这般下场....” 青婧不以为然。“凡人皆有一死,不论过程如何,结局都是死亡,除非成为神。” 虞:“.....”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鹄 “哟,不错呀,重锻挺锋锐的,不过怎么感觉沉了不少?” 鹄瞧着重新回到自己手里的铜剑,金灿灿的,剑格清楚,剑刃更是透着饮血无数的森冷,识货的人一看便能看出这是一柄杀人饮血众多的宝剑。 这也的确是一柄宝剑。 大荒有很多智慧生物,其中最擅冶炼与锻造的莫过于靖族,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同等条件下,靖族人打造的武器比别的种族的都要好。 盗趾军虽然以人族为主,却也不止人族,也有一部分靖族。 靖族是帝国奴隶中数量占据第二的物种,占据数量最多的物种是人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两千六百年前人族尚未成为大荒第一种族,和彼时日薄西山的羽族第一王朝已鏖战数千年。 羽族第一王朝虽日薄西山,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要吃下还是很难。 彼时在位的黄帝果断换了战略方针——先打靖族,获取靖族的冶炼与锻造技术以及人才。 靖族的武器虽好,个体战力也不弱,奈何人口太少,最终被黄帝击败,成为了帝国的奴族,离散于帝国境内,谓之靖奴,也被称之为矮奴,靖人太矮了,身长在三尺到四尺之间,长得最高的靖人比营养不良的人族氓庶还矮。 士以下非人,奴隶更是连牲畜都不如的两脚兽。 角斗场中有一部分便是靖奴,盗趾解放角斗士时一起将他们解放了,大家都不是人,是牲畜,种族之别....盗趾完全没有,牲畜就是牲畜,哪来那么多种族之别? 这部分靖奴角斗士又为盗趾联络了不少自己善于冶炼与锻造的同类,勾引到盗趾军中,使得盗趾军的武器比起很多贵族养的军队还好,只一个问题,材料比不上拥有一片无数代人经营的封地的贵族。 鹄的这柄剑便是他第一次立功时一名靖族匠人所铸,用得极为顺手,自然也相当的熟。 前不久的阙地伏击战中杀得太欢,回过神来时剑都卷刃卷得没眼看了,只能找靖族匠人回炉重塑,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回炉之后比原来还好,就一个问题:怎么感觉沉了许多,是手感出错了吗? 匠人道:“没错,是沉了。” 鹄疑惑的打量着手中剑,若是加了料,个头应该会变,而且铜剑有最合适的比例和长度,短一点可以,长一点却是不行,容易断裂。 “不是加铜料,是这回你们带回来的战利品里有一柄剑是以陨石碎片铸造的,趾让我们将它给熔了,给你们这些立功最多的兄弟们的剑换换剑刃。” 鹄哦了声,难怪。 做为角斗士,很少有不关心兵器的,不关心不行,那是保命的东西,也是陪伴一生的东西。自然知道最好的武器都是用天上掉下来的陨石铸造的,沉且坚韧耐用。 鹄拔了根头发试了试剑刃,迎刃而断。 这剑刃换得太好了。网首发 鹄超满意,满意得忍不住像抱小童一般将匠人抱起来亲了一口。 被个男人给亲了口的匠人脸都黑了,被放下来后第一件事便是拿着锤子要锤死鹄。 正好盗趾有事让鹄去做,鹄见此赶紧让来传话的人挡住匠人,自己则是拔腿跑了。 盗趾要鹄去做的事很简单,处理那些抓的质子。 能够当质子的人自然都是没实权的,但没实权的同时也是真的很有分量,多为氏族的继承人。被盗趾给俘虏了,贵族们不管心里多呕血最终还是不得不接受勒索。 不管也不是不行,但这样一来就得换别的子嗣当质子了。 之前好不容易一轮争斗将人选给定下来,没人想再来一场。 最重要的是盗趾只要粮食,从冀州一路打过来,屠杀贵族无数,盗趾军搜刮的财宝已经多得让本身觉得疲劳了,珍宝再好看也不能当饭食,自然不会想再多几箱子没用的珍宝。 索粮时盗趾要的数量很大,算得上狮子大开口,却也只是盗趾自己以为的狮子大开口,对于贵族而言粮食和财货还真不是大问题,只要封地还在,想要多少粮食财货,多征几次税,多放些高利贷,多劫几批远行商自然就回来了。 能用钱粮解决的事都不是事。 盗趾没想到贵族能如此财大气粗,有的贵族不仅答应给,还格外财大气粗的添了一两成,一股居高临下鄙夷没见识穷鬼的气质跃然缣帛上,让盗趾没有最无言只有更无言,深刻理解了何谓物种差异。 既然给钱粮了,自然要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但也要防着交货时有埋伏。 鹄是盗趾军的年轻将领,也是精锐将领之一,在别的人都各有各要忙的事,实在是腾不出手来,盗趾便将交货的事交给了他和乔。 一个负责交人,另一个负责以防万一,看看贵族们有没有埋伏,有的话就吃掉,人质和粮食一起带回来,没有的话那就一个交人一个交货,带着粮食回来。 乔的外形比较好,言辞因为跟着常仪耳濡目染的关系也极清晰有条理,口才很好,因而他负责正面接洽。虽然不觉得有人敢在接洽时翻脸,但也得以防万一,真有人在接洽时翻脸,乔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勇武会让那个倒霉蛋悔到肠子发青。 鹄负责收粮。 粮食的量太大,真一手交人一手交货,收货的时间都足够敌人安排人手打过来了,因而是先交粮后交人。 乔先进行了一番前期接洽,约个地点,然后在前夕突然换地点,换几次看乔心情,反正怎么折腾怎么来,等折腾得差不多了就决定最后的地点。 这段时间鹄会一直盯着看有没有人埋伏,如果有,那他接下来就有事干了,如果没有,那就看乔来了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乔在明,他在暗,护送粮食回去。 事实证明这些贵族的思维的确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 财大气粗的加了粮食,同时也真的设了埋伏,至少一半有设埋伏。 鹄与乔一点都没客气,来多少吃多少。 虽然这些埋伏的人员不可能拿来换粮食,但都是精锐,而精锐自然不仅仅是自身的武力过人,还有装备,不论是甲还是兵器亦或是战车全都是好货色,一票干下来,收获总价值远胜粮食十倍。 在鹄杀得不亦乐乎时乔告诉了他一个让他错愕的消息。 人质换粮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鹄所能想到的不外乎三种。 第一种,痛快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一半人都这么做的。 第二种,一手交人一手交货同时搞埋伏,还是一半人这么做。 第三种,一个质子了,舍了也不影响大局,那就舍了吧,高贵的贵族绝不向卑贱的奴隶妥协。 现实让鹄发现,还有第四种。 第四种是在第一种的基础上延伸而来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也没有埋伏,但并非每个人都希望质子活着脱困,因而又有人私底下和乔联络,愿意用两倍的粮食或金银财宝买质子的命。 “这是有仇吗?”鹄下意识的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乔道:“应该没仇,不过这些质子的身份都很贵重,是宗主的继承人,但继承人肯定不止一个。” 一个继承人是很不保险的,对于人族的贵族而言,至少也得两个继承人,一个没了也还有另一个接替。 这也是无奈,谁让大荒众多的智慧物种中,人族幼童的夭折率是最高的,在幼童长到可以站住的年纪前,父母都不敢对亲生骨肉投入感情,怕投入了感情,却夭折了,伤心不说,还浪费时间,倒不如等幼童大了不会夭折再投入感情。也因此,贵族家庭中,还没站住的幼童往往十天半个月见不到父母一次。 鹄不是贵族,不清楚这些,但仅仅是亲人买命就足够让他涨见识了。 奴隶大多是没有亲人亲情概念的,因为奴隶主之间往来的礼节中就有赠送奴隶,不同的地方缺人手了也会从别的地方调几个奴隶过去,很少有奴隶能够一家人一起生活到死,生活在哪,活多久,一辈子做什么,完全看主人的需要。一代又一代下来,为了保护自己,亲情血缘概念不免越来越薄。 只是,概念再稀薄,在鹄的认知里也没有亲人花钱找另一个人要自己命的概念,没有奴隶会那么做,也没那个能力和必要。 亲人相残的概念自然是有的,只是鹄并不觉得那有什么残忍的地方,不过弄死亲人的方式也不是花钱粮买命。 角斗场上,谁和谁都可能成为对手,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一切皆有可能,而在角斗场上碰到时,都会全力以赴杀死对方,取悦观众,换取自己未来一段时间的存活。 鹄无法理解贵族之间为了无关生存的事用粮食这么重要的东西去换亲人性命的行为。 那可是粮食啊。 在已经给过粮食换质子们脱困后又偷偷用粮食换他们去死....这是无聊还是粮食太多? 鹄不解便干脆不发表该怎么处置,而是问乔:“那我们怎么办?” 乔理所当然的道:“自然是将粮食给收下来,至于杀不杀,等回去以后问问头儿。” 质子牵扯得有点大,真杀了的话,前些年被诸国联军给灭了的灾难君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得回去好好讨论,但送上门的粮食不拿白不拿。 乔又捞了一大笔粮食,与鹄满载而归,同时向盗趾回报了第四种情况。 盗趾也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一出,虽然也是没想到,却不是和鹄一样的原因。 他识文断字,看过不少史书,知道人族的贵族为了权力能做到什么程度,只是他没想到贵族会和奴隶合作搞死亲人。 高贵者即便是战死也理应死在高贵者的手上,若是死在氓庶奴隶手上,那是对高贵者的侮辱。 大约一千年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奴隶徙卒在战场上为了保护主人而杀死敌人的贵族,这被视为对血统贵族的侮辱,最后那名奴隶被他的主人献出做了人牲以平息死者亲人的愤怒。 自那以后氓庶奴隶都学乖了,在战场上不会杀死敌人的贵族,最多困住缠住,等着自己的主人来负责俘虏或杀死。 对于盗趾的不解,常仪很是不以为然。“你读史的时候肯定没去了解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 盗趾疑惑。“难道不是我理解的这样吗?” 常仪道:“当然不是,战争打了很久,伤亡很大,最后双方实在是精疲力尽打不下去了,于是和谈,死的那个贵族是国君的近亲,因而交出那名奴隶是和谈时达成的条件之一。谈不上对高贵者的侮辱,只是因为他是奴隶,他的价值不足以让他目光短浅的主人付出代价保他的命。对高贵者的侮辱这种说法应该是奴隶的主人为了挽救自己的名声而传出的,毕竟,抛弃救过自己的下属并非好名声,很难遮掩,如此一来,用另一种释义来覆盖是最有效的。” 盗趾唯有无言。 乔长了知识的同时还没忘记自己与鹄的来意。“那,这些质子怎么处理?” 盗趾道:“路上扔了。” “扔了?”鹄不可思议。“若如此以后还如何换粮食?” 贵族很难不产生反正都会放了,着实没必要浪费粮食去换的想法。 盗趾捋了捋胡子。“我说的扔是扔进深山老林里。” 鹄瞬懂。 深山老林。 那些质子在笼子里最少也关了一个冬季,每日只给维持最基本的生命需求的食水,纵是曾经自幼习武,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多年锻炼出来的好身板也毁得差不多了,至少不可能再有被俘之前的身手。 鹄想起一个人,问:“那个少昊氏的伤医和那个不知道是辛子还是奴隶的兕子也要扔吗?” 凭心而论,他对那个少昊氏的伤医还是挺有好感的,救了不少伤亡的兄弟。 盗趾说:“少昊氏那个自然要扔,扔之前要让他们每个人发生了什么,但我们这些卑贱的奴隶愿意施舍他们一线生的希望,端看他们命够不够硬。” 至于兕子,盗趾一时有些犹疑,兕子这半年的表现着实与众不同,这次能够从辛人的手里得到五十匹骏马也是她出谋划策,那个国君能这么帮奴隶敲诈自己的国族?着实很难相信那是辛国的国君。 常仪开口道:“把兕子留下吧。” 盗趾用眼神询问为何。 常仪解释道:“她应当是灾难君王的弟子,虽然出发点不同,但我们的敌人是相同的。” 灾难君王? 众人的脑子有一瞬凝滞。 这个名号可着实是如雷贯耳。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什么人都有。 贵族中不乏心血来潮猎杀奴隶取乐的混蛋,但再心血来潮,他们的行为也是有迹可循的,不祸害贵族,只祸害奴隶与氓庶,因为普世观念里这两者非人,因而杀之取乐时并不会产生自己在杀人的认知,但因为奴隶与氓庶比起野兽会说话,猎杀时会更有乐趣。 灾难君王的认知比这些贵族更上一层楼,贵族是认为士以下非人,唯贵族是人,灾难君王却可能是:全世界都是人,唯独自己不是人。 随时随地随心随性随机害人,上到王侯,下到奴隶,受害者范畴都给包揽了进去。 害贵族也害氓庶奴隶,害小人也害君子。 曾有人试图弄明白灾难君王害人的标准,好藉此利用或报复她,结果—— 灾难君王害人的标准是没有标准,她甚至根本没有杀心更无恶意。 哪人多就往哪跑,掀起战争,血流成河,如果她是灾难的象征,毫无疑问,这人是最可怕的战争的化身,而所有灾难里,战争的伤害是最大的,因而她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号:灾难君王。 冀州是人族开发历史最悠久,开发程度也最深的地方,也是灾难君王过后的重灾区,其次是宁州,除此之外豫州、澜州以及兖州都有受灾,别的州比较幸运,灾难君王在兖州搞事时终于被诸国联军给灭了。 灾难君王和奴隶军的立场显然不一样,奴隶有追求,想做人,灾难君王....完全看不出她有什么追求。 常仪说的也没错,敌人相同。 诸国的贵族是奴隶军的敌人,和灾难君王也是,都将后者给醢而分食了。 盗趾道:“我听说她被诸国醢而分食了。” 灾难君王死的时候很多国家都大宴庆祝,他也有所耳闻。 常仪笃定的说:“她还活着,那家伙,心性纯粹的可怕,诸侯们最多击败她,却无法杀她,不,不是无法杀,是舍不得,这世上不会有哪个诸侯能够舍得杀她,除非那个诸侯是圣人。” 盗趾的神情有一瞬的古怪。“你和她很熟?”口吻听着不像是在说陌生人。 常仪的神情更加一言难尽。“我算她半个弟子。” 除了不知道灾难君王哪位的乔,屋内所有人的目光皆悚然。 常仪一脸无奈的解释道:“我当年为了报仇潜伏在一个仇人身边,谁知仇人养出了她这么个弟子,我不得不和她同居一屋檐下数年。”不是正儿八经的师徒。 黑臀道:“原来灾难君王也有师承,我还以为她是石头缝里冒出来的,也不知是何等人物才能教出如此传人....” 常仪忍不住辩解道:“她变成这个样子和她师尊无关,那是个好人,但灾难君王....有些东西是生来注定的,旁人再努力也无法改变,只能说必然。” 盗趾瞧了常仪一眼,这是在为仇家的名誉辩解? 不论灾难君王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变成这么一个妖孽祸害,但既然有相同的敌人,盗趾也就不扔兕子了。 鹄应诺离去。 要按着盗趾这标准,要扔显然不能随便就找个地方扔,必须好好务色。 哪怕最后这些质子只能活下来一部分也无妨,唯有生的希望得来不易,才会恨,愈不易,便愈恨。 会议散了,盗趾有些好奇的问了常仪一个问题:“为什么诸侯舍不得杀灾难君王?她手里莫不是有人王玺?” 能够让所有诸侯都想得到的东西,也就人王玺了。 常仪摇头。“人王玺没那么大魅力。” 盗趾这回是真惊讶了。“那是什么?” “不朽。”常仪回道。 盗趾回以一脸懵。 常仪解释道:“虽然并非每个人活着都有其人生追求,但她无疑是有追求的,而她的追求是成为望舒妖。 “望舒妖是什么?望舒妖是一种假设,世界万物皆由微尘构成,由自然的力推动运行。我们可以把世界现在的状态视为其过去的果以及未来的因。如果一个存在能知道某一刻所有自然运动的力量和所有自然构成的微尘的位置,它的大脑也足以让它对这些进行分析,那世界最大的物体到最小的微尘的运动都会包含在一条计算公式里。对于这个存在而言来说,整个世界没有事物会是含糊的,而未来只会像过去般出现在它面前。” 盗趾觉得自己脖颈上和常仪脖颈上顶着的东西不是同一种玩意。“那怎么可能?” 常仪道:“实际上不知道,但理论上,还真有可能。” 盗趾深以为灾难君王无愧疯子的美誉。“很远大的追求,若真的能做到,与神何异?” “所以她一直都怀疑传说中的神祇若真的存在,必定也跋涉在望舒妖的进化之路上。” 盗趾对灾难君王彻底服气了,这是他三十五年的人生中第一次知道神祇还能这般解读。“诸侯不可能对望舒妖有兴趣。” 常仪点头,然后问:“你觉得成为望舒妖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凡人的寿命能做到的吗?” “当然不能。” “所以灾难君王为自己定下的第一步是不朽,唯有长生不朽,获得超越凡人范畴的时间她才能继续自己的追求。” 盗趾懂了。“长生有那么容易?” 盗趾不怀疑有人能长生,帝国第一任王炎帝便是长生者,做为一个人族,却活得比大荒的任何一个智慧物种都长。 自然,长生并非没有代价,炎帝晚年大概是活太久的后遗症,半疯了。 长生是可能的,但长生并不容易,炎帝是人族唯一一个长生者。 甚至有人怀疑炎帝现在还活着。 因为炎帝死后,青帝葬其于帝陵中,但有一种传言,帝陵棺椁里是空的。 若传言是真的,那问题就来了,怎么知道的? 或者该问,什么人会去探炎帝陵? 炎帝去后,青帝根本没给她准备任何财宝或人牲当陪葬,只陪葬了抄刻的人族当时所有的书籍,也因此,哪怕陵墓的位置没有任何遮掩,也没有盗墓贼会去造访。 常仪道:“长生自然没那么容易,但肯定是与之相关的东西,不过就我对她的了解,她便是给诸侯们什么东西做交换,怕也是包裹着糖衣的慢性毒。” 以灾难君王的心性,被人天涯海角的追杀,这么大一口气不出是不可能的。 盗趾有些期待,如果诸侯们突然死一大片,那一定会很精彩。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辛筝 君离是在捣药时被带出来的,鹄对他还比较客气的,颇有礼貌的请他跟自己走,不像别的质子,完全是被从笼子里拖出来,再用兵刃像驱赶豚犬一般驱赶着。 君离问鹄:“可是有人用粮食来赎我们了?” 鹄点头。 不仅有人用粮食来赎你们了,还有人用了双倍的粮食买你们的命。 君离看不到,但看不到也有看不到的优势,其它五感被锻炼得格外敏锐。“怕是不仅仅如此吧?” 鹄瞧着君离精致美得仿佛大荒第一画匠画旬所绘的画般的容貌,不管看几次都很惊叹。 食色,性也。 在贵族对美色的一代代追求下,整个贵族群体的外形底子都极好,当然,这并不代表所有贵族都生得美貌。底子再好不好好爱惜,最后没眼看的乃是常事。 天人般的美貌,顶着两百斤的体重,或是眼睛浮肿、皮肤青白、脚步虚浮一副声色犬马过渡的模样,不让人看得想吐已然是底子不错了。 奴隶军抓的质子们因为年纪不大的关系一个个都生得很不错,但和君离一比,立马被衬成了拙劣的陶器,君离则是那精雕细琢的玉器,让人惊叹原来人族还能如此美丽。 鹄有时都觉得,君离长大以后怕是和大荒最美的物种鲛人都能比一比孰美。 人族是大荒数量最多的物种,却不是最美的,最美的是鲛人,其次是羽族,在容貌上,按着人族自己的审美,人族的容貌也就比靖族好点,忽略过于高大带来的悚然感,不少龙伯人都生得比人族好看。灵族的容貌最为特殊,上限超越鲛人,下限仰视靖族。 鹄是见过不少美人的,角斗场那地方就是贵族娱乐的地方,很容易见到美丽的人,但没有哪个好看的贵族美人是君离这样的。 伤医营虽然是救人的地方,但环境很差,死人、断肢、血肉....足以让任何一位美人尖叫或是厌恶,君离却始终淡然处之。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在处在脏乱的伤医营,而是身处清幽的花园里。 鹄有些惋惜,可惜了,是个贵族。 不对,如果不是贵族,他也不可能平安顺遂的活到如今。 就这容貌,若非贵族,且是顶尖氏族的出身,早被强取豪夺,自小阉掉,不知沦为哪个贵族床上的玩物了。 心里转着各种念头,鹄面上却没显露出来:“是有别的情况,等到地方了会告诉你的。” 一旁不放心而跟出来的兕子忽道:“他是少昊与连山联姻所出之子,就算有人给了你们双倍的粮食要他的命,你们也完全可以向少昊或连山加价,亦或是换连山直系一卦,那可比万金更难得。” 君离很想提醒,神裔氏族不提倡联姻,扶风之乱后神裔氏族更是拒绝与任何大氏族通婚,哪怕是人王想求通婚都会被拒绝。 实是扶风之乱早期神裔氏族被篡王利用联姻坑惨了,当然,扶风氏族也没好到哪去,扶风之乱结束时扶风氏族数以万计的族人被屠,神裔氏族出了大力。若非白帝不允许,扶风氏族在两千年前便该人工绝种了。 自那以后神裔氏族便拒绝任何联姻了,哪怕是人王也别想因为和神裔氏族的成员成婚而获得任何利益——人王也不可能和神裔氏族的人成婚,倒不是人王不愿意,婚姻达成,有的是办法让联字落实,问题在于神裔氏族够狠,哪个族人敢和人王及其子孙勾勾搭搭,去面壁吧,面壁时间一百年起步。 一百年的时光,再美的少年少女也该变成鸡皮鹤发了,权力中人因着勾心斗角,整日操劳,往往老得更快。 提出这条规矩的是九方氏,理由的是,面对鸡皮鹤发,谁还下得去口,他刻一万个服字献上。 少昊旅和连山果是前任关系,却非联姻,当年的婚姻纯粹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不掺分毫利益,不然也不能和离成功。 换个人肯定听得出兕子半真半假的胡扯,但鹄不了解神裔氏族的历史,不了解这一人族社会中遗世独立的奇葩。 鹄对万金没概念,奴隶没有财产,连自己都不是自己的,如今虽然自由了,但仍顶着逃奴的身份,金银财宝什么的,拥有再多也花不出去。 比起用货物跟逃奴做生意赚钱,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都更喜欢杀死逃奴抢走财宝,杀死逃奴是合法的,不仅能得财宝,还能额外得到一笔赏金。 连山之卦,鹄对这个有概念。 他和盗趾不同,盗趾生来便是角斗场的奴隶,他却不是,把他变成角斗场奴隶角斗士的便是连山之卦。 他第一任主家是庶人。 氓庶分为两个阶层,一种是有姓的庶人,一种是无姓的贱民。 前者祖上是贵族,只是贵族的子孙很多,爵位官位宗祧继承是一体的,由嫡长继承,唯有财产是都有继承权,有钱财有姓氏而无贵族身份即为庶人,如今数量众多的无封地士——游士便出自庶人阶层。 虽然游士出自庶人,但并非每位游士都能成为真正的分封士。 没庶人不希望成为贵族。 那位庶人家主在一位连山游历途径当地时十分谦卑的以好酒好肉宴请了他。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连山吃完喝完后让他将所有子孙带出来,观其子孙中可有大出息者。 众多子孙中,连山全都是摇头,唯有一名三岁小儿连山在看后说,此子日后当位极人臣,议事大殿有其一席之地。 议事殿,人王与臣子议事之殿,能在那里有一席之地的无一不在史册之上留名。 即便是诸侯,也有很多以入议事殿为荣。 这是个好预言。 只一点,那名三岁小儿是个恶作剧。 几个小儿对连山神巫之名嗤之以鼻,因而弄了个奴隶来搞了个恶作剧。 庶人家主子孙太多,自己都认不全,便没察觉,而是在之后问起是谁的孩子叫什么时才发现问题的。 很难说他是愤怒小儿的恶作剧,还是愤怒自己的子孙无一有所成,一奴子却位极人臣踩在自己子孙之上,最终的结果是鹄全家从家奴变成了奴隶角斗士。 鹄也挺佩服自己的,命够硬。 三岁起就在角斗场摸爬滚打,那么多人都被野兽给吃了,被人给杀了,父母更是在不知何时就死了,自己却跌跌撞撞的活了下来。 那家人,他也在与奴隶军转战离开前诛杀其全族,算是两清了。 佩服自己的同时鹄也对连山之卦产生了深深的恶感——胡说八道的神棍!害人不浅! 奴隶连成为分封士都不可能,更遑论位极人臣,入议事大殿,瞎编胡造也不带这么荒谬的。 兕子不提连山之卦还好,一提连山之卦,厌恶感下意识的就冒出来了。 “骗子之言,也就你们信。”鹄拉着君离便走。 兕子诧异的看着鹄带人离开。 这是不包括自己? 公叔归乡何时这么胸怀宽广了?还是已经被辛鹿给杀了?不对,即便是辛鹿,他倒是会希望自己活着,但只会希望自己缺胳膊少腿的活着,可也没见奴隶军有砍自己一条胳膊或一条腿的意思。 转性了? 兕子用食指轻触自己的牙龈,那里有一条清晰的蓝线。 兕子心中嗤了声,指望辛鹿转性还不如祈祷太阳星从西边升起,后者至少更有希望。 难道辛国发生了超出自己预料的事? 君离也察觉到了兕子没被带上来,便知兕子暂时是无事了,不由为兕子松了口气。 带着一群人赶了一段路后鹄的心情也平复了下,较为委婉的向倒霉蛋们表示了下,你们的身价着实不菲,不仅有人愿意用粮食赎你们,还有人用双倍的粮食买你们去死。我们穷,我们饿,所以我们决定答应。可之前到底拿了一份粮食,杀你们未免影响声誉,所以就不杀了,把你们丢荒郊野外,诸君若想活下来,靠自己吧。 自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是这种说辞,也有一部分得到的解释是:你们的亲族太没诚意了,居然搞埋伏,那也就别怪我们不仁,不对,我们还是挺仁的,都没想过杀了你们。更新最快的网 质子们对此只想问候盗趾祖宗十八代。 他们本来就生来不愁吃穿,哪怕是出门在外都有人将食水准备好了送到面前,完全不需要自己动手,哪来的野外生存能力?即便曾经有,被如豚犬一般关笼子里关了大半年,谁还有在野外生存的本事? 鹄带着一群人向南走了很远,君离看不到,旁的质子不识路,一来是不管哪个方向看过去,感觉都是一样的,二来鹄很贴心蒙住了所有人的眼睛。唯一能判断的就是路越来越难走,最终干脆没路了,进了深山老林,到最后的最后,林子深得都看不到日光了。 鹄瞅了瞅环境,觉得这环境不错,绝对磨砺人。 鹄摘下了自己带来的一柄铜剑和一张弹弓递给君离。“这柄剑是我唯一能对你表达的感激。” 君离诧异的接过铜剑和弹弓,他都已经做好死在深山老林的准备了。“多谢。” 鹄摇头。“你不用谢我,我在谋杀你们。” 君离问:“我不明白,缘何会至于此。” 鹄也不是很明白。 鹄带着人回去的时候将路上的痕迹都给弄掉了,避免倒霉蛋们追寻足迹寻出来,虽然可能性不大,但还是要防着点。 鹄很小心,也很沉重。 旁的质子们也就罢了,但君离....他和所有贵族都不一样。 鹄回到临时的营地时兕子正抱着一只小狗坐在门口的一块石头上发呆。 鹄犹豫了下,忽问兕子。“你为何那么做?” 兕子茫然的抬头。“什么?” 鹄道:“乔打听出了你是因何被驱逐的。” 这是一个清新脱俗到让每个正常人都要刮目相看的国君,同时得罪了贵族、氓庶所有阶层,往后一千年不好说,但往前一千年着实没有找不着这样的奇葩。 兕子道:“听你这意思,公叔归乡是中计了,以为我是大君。” 你继续编。 鹄用眼神如此示意。 兕子回以格外真诚的眼神。 年龄并非衡量强弱的标准,至少跟妖孽比不能以年龄为标准,对视片刻后鹄不得不败下阵来。 “君离是个很心善的人。”鹄说。 兕子闻言哦了声,了然鹄为何突然抽疯了。“你可知何谓善恶?” 鹄讶然,然后发现自己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善恶的观念是每个人都有的,但要具体表达出来,奴隶匮乏的言辞反正是表达不出来的。“对人好为善,对人坏为恶。” 兕子闻言回以两个字。“狗屁。” 鹄也不生气。“难道不是吗?” 兕子道:“你们杀戮无数贵族与奴隶主,此谓善还是恶?” “自然是善,贵族与奴隶主欺压我们,不把我们当人,自当杀之。” 兕子幽幽道:“可你们的确不是人呀,莫名其妙被自己养的牲畜给杀了,他们也很冤很委屈很悲愤,若非他们花费粮食养你们,你们早死了。” 鹄嗤道:“我虽未耕作过,但你莫以为我不知道,贵族所食之粟乃庶农与奴隶耕作与烹饪,贵族所居宫室乃庶农与奴隶所建,贵族所乘之车马乃奴隶所养所造,贵族所着之衣乃奴隶所裁,贵族所饮之酒乃庶农奴隶所酿....你告诉我,贵族一生中有什么不是庶农奴隶所创造?” 兕子道:“没有,衣食住行皆为庶农奴隶所创造,但你养了一只羊,羊产的奶,下的崽难道不是你的财产吗?” “我们不是羊。” 兕子点头。“你们的确不是羊,羊比你们珍贵。” 鹄,鹄觉得自己很想杀人。“凭什么?” 兕子认真道:“凭他们的祖先奋勇杀敌,得授封地,世袭子孙,而你们的祖先没用,不能得授封地。” 鹄气得话都不会说了,好一会才愤怒的挤出两个字:“放屁!” 兕子点头。“我也觉得这是放屁。” 鹄:“....” 兕子对鹄道:“我能看出来你现在是真的很无聊,不是真的很无聊也不能在这听我戏弄你。” 鹄的手握在剑柄上,非常非常的渴望拔剑斩了兕子。 大抵是察觉到了危险,兕子求生欲极强的继续道:“你若不闲,你怎会忘了自己与君离的身份而为他的遭遇心境迷惘。” 鹄迷惘的看着兕子,什么意思? 兕子道:“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在意君离是个什么样的人和他的下场如何之间为何要有关系。” 鹄问:“那你会如何?” 兕子理所当然道:“我是奴隶,我的立场是奴隶,他是贵族,他的立场是贵族,我们生来便是敌人,除非他背叛他的立场,否则我必杀他,哪怕他是这世上最善良的好人也不能阻止我斩下他的首级,最多就是杀了之后会根据需求决定是否为他风光大葬,若需要,葬礼上我让所有人都看到我的悲痛欲绝我的无奈,让世人理解我,支持我。不过,那是只是演戏,我真杀了便不可能伤心,悲痛欲绝的眼泪纯粹是用来骗傻子的,不同立场对道德和正义的定义根本不一样,纯粹谁的拳头大谁就有道理,占据道德高地。奈何世间你这种傻子太多,哪怕不喜欢,我也得演。”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鹄目瞪口呆。 兕子继续对鹄讥讽道:“为你的敌人下场凄惨而良心不安,吃饱了撑的。” “是挺闲的。” 一把醇厚的声音自后传来,兕子没反应,这声音没听过,肯定不是找自己的。 鹄赶紧道:“头。” 兕子呆了下,脑袋缓慢的扭了过来,发现自己身后站着的是一个身材异常高大挺拔的中年人,真的很高大,目测超过六尺五,容貌普通,但通身的气质很温雅很有亲和力,异乎寻常的高大挺拔与气质糅合得很好,整体上一点都不会给人矛盾的感觉。 盗趾对鹄点了点头,然后对兕子道:“虽然很闲,但人活着,若毫无良知,与禽兽何异?” 兕子反问:“你们几时是人了?” 盗趾一时沉默。 兕子继续道:“还有道德,我记得人族的道德是贵族定义的,而道德的本质是为了维护贵族的统治,贵者恒贵,贱者恒贱,万世尊荣,你们很尊崇敌人制定的道德?” 盗趾笑了。“你很有意思。” 兕子道:“你和大君一样有意思。” 被人这么冒犯都没有杀人的心思。 盗趾闻言道:“你的大君为何想废奴?废除人/口买卖?可莫要说是因为善良。” 兕子回道:“大君曾让两个奴隶打扫庭院,大君告诉他们,干得好有肉汤喝,最后他们两个人干完了正常情况下四个人才能干完的活。” 盗趾愣住了。 这理由....朴实得让人无法不相信。 不过,奴隶居然会信辛子? 贵族中没少有在需要时对奴隶许诺的情况,但许诺肉汤,用一两肉和几十斤水煮出的肉汤也是肉汤。 “很朴实的原因,但贵族不会因此而废奴的。”盗趾道。 兕子笃定道。“现在不会,以后一定会。” 盗趾挑眉。“为何?” “你们会杀得所有贵族都害怕,当他们惶惶不可终日时,统治奴隶的成本也注定超过收益。” 盗趾问:“灾难君王教你的这些?” 兕子摇头。“我自己琢磨的。” 盗趾惊讶道:“你怎会琢磨这些?” “从我出生起便有很多人希望我死,我想弄明白为何,我做什么了,一个个都想我死。”兕子神情复杂的叹道。“不过后来我想通了,人心逐利,我活着便妨碍了别人的利益,因而于他们而言,我哪怕呼吸都是有罪的。真要在意他人的看法,我也不用活了,我只需要在意自己的想法便可。” 盗趾有点理解为何民众暴/动时,这位的第一反应就是派出军队大开杀戒以至于事态愈演愈烈了,明明刚开始时是只要妥协退步就能化解的。 盗趾又问:“为何建育幼堂?” “不建育幼堂收养孤儿,在不许买卖/人口时,父母会选择溺死自己的孩子,不利于人口增长。当然,哪怕建了育幼堂也可能会有父母选择私底下买卖或是溺死,不过加一条溺亡婴孩,父母皆处水刑,邻人连坐,同罪,除未满总角者,皆水刑。啊,你不知水刑是什么吧,就是把人吊起来,底下放一个小水缸,缸缘和人的脖子平齐,慢慢往缸里加水,效果很好。” 盗趾相信效果会很好,这水刑一听就知道死亡的过程会很漫长,而死亡的过程一旦漫长了,痛苦可想而知,效果能不好吗? 真有创造力。 盗趾问:“你可知算赋与口赋?” 兕子回以茫然的表情,虽然兖州贵族们的税赋贡助种类挺多的,时不时增加新花样,但这两种还真没听说过。 “兖州还是井田,没有这两种赋,但在冀州和宁州的一些废井田,开阡陌的方国有这两个,算赋是十二岁至六十岁成年人缴纳的军赋,口赋则是稚童缴纳给国君私库的钱,一般从两三岁开始征。” 兕子下意识拧眉:“算赋也就罢了,最多就是逼人学你们,但口赋,会有很多婴孩生下来就被溺死。” 搞过育幼堂的她对这方面的常识并不缺乏,避/孕的药物并不便宜,氓庶根本买不起,能够买到的也是对身体伤害很大的那类,因此不会用,怀上了打掉又很容易出人命,一般都会选择生下来后再溺死。 兕子总结道:“这不利于人口增长。” 盗趾觉得兕子着实是个实在人,正常人听说了这种事后的重点不应该是人性残忍或是世道之类的问题吗?“对,不利于人口增长,因此很多国家又规定民满十二岁而不婚配者,每年多缴纳一笔算赋,逐年递增。” 兕子皱眉:“人族虽然十岁左右就能生育后代了,但根据先生的研究,人族的身体一般二十岁后才会完全发育好,在此之前生的孩子,不是容易夭折就是病怏怏的,生了不是养不活或是养一堆病秧子还不如不生养。不过也能理解,除了贵族,很少有人能活过二十岁,真让人满了二十岁才能生孩子,人族早绝种了。” 盗趾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笑得格外开心。“你不是奴隶真是可惜了。” 兕子下意识道:“我若是奴隶,你早死了。” 说完便反应过来露馅了,手指下意识摸在了衣服里,那里有她偷偷藏的短匕,是青婧为她打造的,短匕很轻薄,还加了毒。是青婧添加的毒,兕子也不知是什么毒,但不是任何一种有毒动物的毒,青婧说毒蛇之类的毒放久了或是火上烤烤,水里多泡泡就会变质,变成无毒,这柄匕上的毒是她从矿物里提取的,不论是水浇还是火烧,再过一百年都不会变质无毒。 只一个问题,虽然会增加伤口感染的概率,但并没有绝对把握便等于感染和不感染两种结果,五五开,等同于效果随缘。 兕子也问过有没有更好的。 青婧答曰:有,有一些矿石只要随身带着就能要人命,顺便让人绝育或是只能生畸形后代,但这效果也意味着兕子自己也没法拿。 盗趾似乎并未发现兕子的话和过去的言辞对不上,而是笑说:“我不介意呀。” 兕子道:“您的胸怀很广。” 盗趾摆了摆手道。“如你所言,每个人都有立场,虽然立场不同,但你的立场同我的立场并不冲突,甚至我们还能成为朋友,我不会杀辛筝你的。” 兕子闻言松了口气,回以笑容。“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少昊君离 野外生存是什么个体验? 这个,得看是什么时间什么什么地方。 若是平常,那不叫野外生存,那叫郊游。 饭食有人做好,猎物也有从人奴仆成堆的驱赶到一起,只待自己猎杀,睡的地方也熏了上好的香,不仅没有蚊虫,连味道都没有。 现在呢? 字面意义。 野外生存。 因着才仲春,北方才开始转暖,蚊虫还没全面复苏,倒没有夏日或是南方那种一进林子,蚊虫排山倒海袭来,下盘虚浮些就让推倒了,不算最惨,也不算好,想吃没得吃,想喝没得喝,走路就怕踩着蛇,很多蛇看着跟藤蔓没什么两样,一脚踩上去,马上一口热情的蛇吻。 比环境更艰难的是人心。 鹄一共扔了二十四个人,除了鹄,别的都是才从笼子里提出来的。 前奴隶们可不会在意曾经的主人被关得舒适与否,因而这些质子无一不体会到了人生最大的羞辱。 一整天都被关在笼子里,奴隶军只在吃饭时会给他们扔点吃的,别的时间都不管,也因此,质子们这半年没有离开过笼子里半步,包括吃喝拉撒。 刚开始的时候还能用自己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语咒骂,遗憾的是,奴隶们中懂雅言的只有寥寥几位,都不是笼子里的质子们能接触到的,而奴隶军说的方言,奴隶军来源很杂,能集出十几种方言。兕子和君离在半年里时间已熟练掌握五种方言,别的方言虽然不能熟练的说,但听都没问题。 贵族们自然不只会一种语言,但一般也就是雅言和自己生长城邑的方言,骂了一段时间后便发现完全鸡同鸭骂,也没有兕子和君离为了沟通而积极主动和周围的人交流语言的想法和机会,最后连骂的兴趣和气力都没了。 半年真豚犬一般的生活,足以让质子们对奴隶军恨之入骨,也包括对君离和兕子。 同样是俘虏,凭什么那两个家伙能当座上宾,人模人样,自己只能当笼子里的豚犬 这会儿凑一块,又是荒山野岭,若非鹄走的时候给君离留了弹弓和剑,很难说会发生什么。 君离对人性之恶没兕子那么深刻的体会,却也能感觉到周遭的恶意,因而始终牢牢握着弹弓和剑。 虽然他不是高手,但这些质子被关笼子里至少半年,什么高手都废得差不多了,大家半斤八两,在有兵器加持的情况下,君离的胜算不小。 当谁也奈何不了谁时,再大的仇都能坐下来和平共处,尤其是被鹄带着走了至少两天,期间也没吃过多少东西,对峙没多久所有人的肚子便都开始了大合奏。 人性之善抵不过生存,恶亦然。 野外生存不易。 冷静下来的倒霉蛋们很快意识到这点。 君离并未交出剑和弹弓,但用剑削了一些树枝做杖,同时将杖的一端削尖,需要时可以当矛用,只是都没派上用场,小的野兽跑得贼快,没有坐骑的情况下只能靠围堵,但他们都没这个体力。至于大型野兽,谁吃谁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君离已经在树上挂了一个时辰。 山林里多毒虫猛兽,但猛兽种类最丰富的是什么?这个很难回答,因为答案太广了。 可要问什么猛兽是最不想碰到的,那答案肯定会很统一:狼群。 君离不想在树上挂一个时辰,但下面有头狼在守着。 原本是明晃晃的守在树下的,但后来就走了,没走远,而是就近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换了别人说不定就上当了,但君离听力好,能听到那细微的动静。 原来狼这么聪慧。 君离从未如此深刻的意识到自己从前的生活环境是一个多么温暖的温室。 这种深刻意识只维持了须臾。 本来就很饿,在山林里逛了一天,却只吃了一些树叶,遇上狼群,被狼追,挂树上一个时辰,君离只觉得自己在被狼吃掉之前肯定先饿死或渴死。 一个时辰复一个时辰。 君离已经感觉不到饥和渴了,但这更危险。 他没有真正的野外生存经验,但他母亲有。 连山氏族,确切说是神裔氏族有着一个与众不同的成年礼:去森林里徒手打死一头狼拖回来做为成年的象征,如果觉得自己厉害也可以瞄更强大的猛兽,反正拖不回来一头猛兽就不能举行成年礼。 除此之外还有成年游历的传统,不过这个已经不时兴了。 族地和外头世界的差异太大了,聪明人不满足于氏族内部无私产,所有与财产在死后都要充公的规则,心性被养得太好的受不了外界残酷生存环境的刺激,不愿再出门还是小事,怕的是受刺激太大想改变世界,想让整个世界都运行族地的制度,但最后这种,没一个有好下场。 在死了足够多的族人后,成年游历这一传统便被废了,变成了有兴趣就出去转转,没兴趣就窝族地一辈子。 没禁止一方面是人不可能和整个世界隔离,还是需要交流,不然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另一方面则是在死了太多的前辈后,后辈们终于有了自知之明,哪怕接受不了外面的残酷,也不会再想做点什么了。 至少据连山果所知,最近一个在成年游历回来后想干翻整个世界的狂人还是十年前的事,是九方氏族的人,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让氏族将自己除族,怕自己以后牵连氏族。 连山果对此很是佩服,九方氏族真是宝地,最容易出想改变世界的人,也最有成功的希望。 君离问过为何是最有成功的希望。 连山果答曰:历史上曾有个九方想改变世界,她成功了。 君离表示没听说过哪个九方有如此伟绩。 连山表示,没听说过很正常,那位九方改变世界的过程中杀的人数以百万计,死了都有人想掘她的墓鞭尸,九方氏和她在很早的时候就断了关系,抹去了族内所有关于她的痕迹,免得被她的仇家找上门灭族。 不过十年前那位狂妄少年和千年前那位不是一个层次的,除族的申请被驳回了,除非他哪天让干出了什么让氏族觉得他会成为千年前那位先人第二的事,不然申请这辈子都不可能通过。 很难说是幸还是不幸的是,这位狂妄少年之后十年都没有什么动静,估计是向现实妥协了。 连山果很同情他。 妥协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没有饿死的生存压力后追求精神需求却最终向现实妥协....那种打击比为了生存舍弃尊严道德更痛苦,生存问题都还没解决的人只要脑子没坏都不会有道德和尊严,舍弃本没有的东西自然没有压力。 以前那些受不了刺激想改变,最终被现实击败,却又没死的族人并没有全都死无葬身之地,还是有少数幸运儿活着回到了族地,却也不过是行尸走肉罢了。 若狂妄少年是狂妄型的,那连山果就是理智型的,她见到不少了外面世界的残酷,也吃了苦头,但她知道自己改变不了世界,因此没有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念头。 之后连山果说了很多不少游历时的事,其中就有关于饥渴冷的,身体会饥会渴会冷还不算最坏,最坏的是当你的身体明明很饥很渴很冷时却感觉不到饥渴冷——死亡使者已将请柬递到你的鼻子前。 自己这是快死了吗? 君离迷迷糊糊的想着。 看来是真的快死了,都出现幻觉了,竟然闻到了兕子身上的味道。 君离已经模糊的意识在凄厉的狼嚎中被惊醒,错愕的发现自己并未出现幻觉,兕子的确来了,空气中不仅有兕子的味道,还有血腥味,以及一只小狗的叫声,他认得这叫声,是冬季时奴隶军捕猎回来的猎物,确切说是猎物的崽。 贵族捕猎会讲究一个带崽的母兽不猎,春季动物繁衍的时候不狩猎,但氓庶奴隶没这么多讲究,比起大自然的长远发展,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奴隶军带回的猎物里有一只揣崽的狗,那会儿已经奄奄一息了。 兕子彼时被拉去帮忙,不知是如何想的,竟回去拉君离来给狗儿接生。 庆幸的是君离以前给家里养的狗接过生,不然还真的只能束手无策。 狗崽一生下来,大狗便终于熬不住去了。 一共四只狗崽,只有两只是活的,两只死的和大狗一起被做成了奴隶军的加餐。 两只活的被兕子偷偷藏了起来,但缺少食物,身体比较弱的那只没两日也走了,被兕子烤着加餐了。 最后一只命很硬,竟在缺少食物的情况下挨了下来,就是生得很瘦弱,兕子干脆给它起了个柴的名字。 柴在兕子的脚边汪汪交着,一头眼睛被箭矢刺透的狼正迎面倒在离兕子一尺之处,显然是想扑兕子,却不曾想这世上有人的反应比狼还快,在狼扑倒她之前就先一箭结果了它。 用木杖在狼的脑袋上用力敲了下,确保不管眼睛那一下有没有致死狼这会都死得不能再死了,兕子这才上前将箭矢拔出。 用树叶将箭头上的血迹擦掉,回收了箭矢,兕子这才抬头望向坐在一根一尺粗的树枝上的少年,少年用腰带和衣服拧成的绳子将自己和树干绑了一圈,哪怕是睡着了都不会掉下去。 很有想法,不太像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但真有野外生存经验也不该混成这样。 真正有过野外生存经历的人,回到这种环境时都不会混得太差,会混的差都是不出师的,第一次时便已成为猛兽的加餐。 少年也望着兕子,什么都看不出来,但感觉得出来兕子如今的造型一定甚为有特色,因为兕子身上的脚步很沉重。 兕子的造型确实很有特色,手臂和腿上都绑着草绳,脚上也有,草履和脚被缠了一圈又一圈草绳,脚上的皮肤几乎看不见了。这还不是最特别的,最特别的是兕子背上背着的东西,一包用布包着的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一袋满满的箭矢,一柄剑,手里拿着弓和木杖,腿上还有两把短匕。 “可以下来了。”兕子道。 君离道:“你怎么在这?鹄不是不扔你吗?” 兕子反问:“我是辛筝,你说我为何来此?” 辛筝。 辛国去岁被驱逐的国君。 君离很快想起了这一消息,却还是没明白。 兕子叹道:“虽然知道你的帝子身份是危机应对,但至少也该给你补些帝子该有的常识。” 君离很谦虚的问:“我应该知道什么?” 兕子回道:“辛国和边境防线最短只有两百里的距离。” 本来也没这么短的,奈何命运这个妖精着实令人捉摸不透。 辛国发展起来后向四周扩张,缩短了这个距离,但因着羽族的强大,向东边扩张了一些距离便适可而止了,奈何少昊部裂姓之乱后衰落得厉害,导致防线也跟着收缩不少,辛国错愕的发现自己的东境可以等于种族边境了。 她同父同母的哥哥便是因这一地缘问题送的命。 十四年前的一场大战,兖州西北的国族出人出粮,辛国因为距离格外近,不仅勒紧裤腰带出粮还出人,嗣君亲自带着一支军队去支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辛襄子一大把年纪还生兕子这么个老来子可不是因为老当益壮,纯粹是需要一个嗣君应急,稳定国族,不得不老当益壮。 兕子甚为同情辛襄子,辛襄子和党大夫虽是夫妻,但两者是纯粹的联姻,没有任何感情,甚至还带点厌恶,但凡能按自己的喜好选择两个人都不会选择彼此做为成婚对像,也因此,生下了两个嫡嗣后便各玩各的了,谁曾想,老了居然还要凑一起再生一个孩子。 不过算起来应该是党大夫更让人同情,和不喜欢的男人生孩子也就罢了,还是高龄产妇,运气稍微差点就得一尸两命,生完孩子后党大夫的身体状态据说下降了很多。 君离若是有个三长两短,王和少昊部结盟出问题,受益者是肯定会有的,辛国却也一定是既得利益损失者。 虽然一个质子的死能够对利益推动的结盟造成多少影响是个很值得考究的问题,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君离说不清自己什么心情,总之很复杂难言。“你和我想的一点都不一样。” 兕子不以为意:“我若和你想的是一样的,那我早去和我阿父打第二回合了,赶紧下来,这头狼不是被落败的头狼,是年轻狼,这周围必定有狼群。” 提及狼群,君离赶紧道:“我和别的君子们被狼群给冲散了,你要不要救一下?救下这么多君子,应该能成为你以后杀回国的重要筹码。” 兕子拒绝。“我还没决定要不要杀回国。”而且狼群她也对付不了。 这世上有一种先生,只要你能从她手里活下来,那么活下来时就会发现自己格外的强大,但再强也不可能强的无敌。 就算对付得了狼群,她也不是很想救那些君子。 虽然知恩图报是人族推崇的美德,但美德之所以被推崇完全就是缺什么推崇什么,而非有什么推崇什么。 推崇意味着缺少,甚至没有。 那些贵族这半年是真被奴隶军给当豚犬养,不需要养肉的那种豚犬。 对于一个贵族而言这是奇耻大辱,恨不能杀了所有目击者,抹去这段遭遇。 兕子从来都不会低估人性之恶,救了这些贵族,能得到的回报大概率是灭口。 君离一时语塞。 兕子继续道:“你不下来我就走了。” 君离无奈道:“我腿麻,动不了。” 兕子沉默了一弹指的时间,还是爬上了树将君离和树分开,再用现成绳子将君离吊了下去。 在森林里血液是会引来猛兽的,尤其是这个季节,冬季刚过,春季时囤的肥膘都耗没了,正是野兽最饥饿的时候,对血腥味比鲨鱼还敏锐,兕子将野狼的眼睛处理了下,避免流出更多血液,旋即让一直在揉腿终于能动了的君离和自己一起抬着走。 南方的狼不如北方的狼个头大,但也还是很沉,一个人根本扛不动。 君离问:“兕子,你身上可有吃食?” 兕子闻言扫了扫周围,很快去捋了一把树叶和草根回来给君离。“无毒,能食。” 君离:“我是说可有正常的吃食。” “糗粮要吗?” 君离甚为痛快的接过树叶草根咀嚼。 比起一群平日里四肢虽勤,但因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被养得野外常识稀薄的质子,兕子的野外生存知识显然很丰富,很快便找到了周围没有猛兽活动的痕迹又避风的地方休息,将狼剥皮后再将狼和匕首给君离让君离将肉切成条一会好烤。 “野兽怕火,火变小的时候柴会提醒你,你就往里头添些柴。” 君离问:“你去救人吗?” 兕子摇头。“我去捡柴,这点枯枝树叶不够烧一晚上。” 晚上一觉睡醒发现猛兽在对着自己流口水,那不会是什么愉快的体验。 “对了,山里可能有野人,见到就喊我。这个时节,缺食物的不止猛兽。” “野人食人?” 兕子理所当然的道:“粮食不够不食人食什么?” 肚子饿了就食人,没毛病。 君离深深的沉默了。 鹄选的是山林位于昆吾山脉北边,属于真正的深山老林,人迹罕至,而森林里植物之间的竞争不比动物之间平淡多少,抢到的阳光不够便会渐渐枯萎,变成林中枯木。不同的是,这里不属于柴火山,没人会来捡柴,因而枯木千年万年的积累着,要寻倒也不难。也意味着更危险,柴火山每日都有人活动尚且每年有无数捡柴的稚童被猛兽叼走,更别提这种平日里人迹罕至的地方。 兕子为了节省时间干脆寻了一株枯死的老树,用铜剑一顿削,将它的枯枝都给削砍了下来,看量差不多了便用草藤捆起来往回走。 快回到火堆的时候兕子眼神很好的看到篝火带来的光明中有两个影子。 兕子下意识看了眼双月。 传说中常仪与望舒是神祇最宠爱也最头痛的孩子,这对姐妹性情不合,见面就打架,以至于神祇不得不让两个孩子分别居住在一轮月上难以相见,这也让大地上的生灵有着两个影子,但影子不可能是并排平行的。 兕子将一枚箭矢搭在弓上。 她可没吓唬君离,山林里真的有野人,来源很杂,有逃奴,也有不堪苛捐杂税的氓庶,也真的食人。 在兕子骤然出现还将弓箭瞄准着宋初时,不论是君离还是宋初都被吓得不轻。 看那弓的拉满程度,只要手指一松就能杀人。 君离忙解释道:“兕子他不是野人,是之前和我一样被狼群给冲散的君子。” 兕子借着篝火的光亮瞧了瞧宋初,虽然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一身至少半年没洗澡的味和血腥味、草药味,头发更是糟乱打结,但那褴褛的衣服还是能看出材质——丝绸。 非贵族而着丝绸者,诛之,连坐三族罚为下奴。 兕子哦了声,将弓箭给收了起来。 没有过人的实力,碰上狼群后还能捡回一条命,运气不错。 虽然主观上不想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漫山遍野找人,但客观上自己碰上了也是缘分,兕子也就没有把人赶走的意思。如君离所言,这些人的确可以成为她日后的筹码,只是并非不可或缺,但既然碰上了,有也不错。即便回头真想用灭口来回报自己,屠其全族便是。 见兕子没有赶自己的意思,宋初不由得松了口气,他也看出来了,如今这环境,能自己活下去的同时还能带别人一起活下去的只有兕子。 在兕子坐下来后宋初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兖州东南宋国的公子。 宋国不是大国,但也不是什么小国,国土肥沃,全境都是膏腴之地,也是粮食出口国。 我很有价值,救我,脱困了,我一定会厚赏于你。 听出了宋初自我介绍下的委婉示意,兕子哦了声后仍旧专心的烤着狼肉,君离却是忍不住回忆有没有告诉宋初,兕子不是辛子的替身,就是辛子。 求人搭救,表示自己会回报没问题,但麻烦把语气里若隐若现的居高临下给藏好。 宋国和辛国都是子国,但人是国君,你只是国君继承人,还是之一。 所幸,兕子并未生气,一块狼肉烤好后取了下来分出三份给君离和宋初以及柴,剩下的一半肉自己包圆了,还在火堆上烤的则是准备了树叶等熟了后包起来当干粮。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君离接过便吹了起来,吹凉些避免烫着,同时将兕子找的树叶草根抓了一把佐肉。 柴呜呜的趴着等肉凉,太烫了,吃不了,但馋,总是忍不住小心翼翼的舔一下。 宋初看了眼和自己一样餐食的狗,终究还是没说什么。 他以前也养狗,喜欢的时候没少喂狗吃鲍鱼燕窝。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连山果 奴隶军北上是不可能的。 兖北之地人太少,虽然有很多奴隶,但奴隶角斗士不多,生存环境太恶劣,这种奢侈的娱乐想风靡起来也缺乏土壤。 兖中,这这一块的人口倒是比兖北多,奴隶角斗士也很充裕,只一点,云水是兖中和兖南、东的地域分界线,而云水是人族同羽族战争的后勤动脉。 帝国不可能允许有人在这个时候给这条水路制造安全问题,没见这会儿还蹦跶的水贼都是没人养的野生水贼吗? 兖东太远,要去的话必须通过云水,而帝国这会儿对云水控制得很严。 兖西,才从那边过来的。 这么一算,就只剩下兖南可以走了。 兖南是兖州五个大区域中人口最多也最繁华的地域,青水流淌而过,遍地膏腴,也多奴隶以及角斗场,注定是奴隶军的乐土。 连山果做为帝国最顶尖的星相师,谁迷路她也不可能迷路,自是不会有孟孙安的倒霉遭遇,却也没好太多,奴隶军行军都很隐蔽,有时甚至昼伏夜出,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哪。 不知道在哪没关系,去他们会去的地方等着便是。 神裔氏族对于族人的教育是抓得很严的,公库资源的大头就花在这上头,严得堪称大荒第一。 连山果是连山氏旁支,但接受的教育和嫡支子弟是一样的——独特的制度和教育资源的严重溢出,导致本支之间的差距被无限拉平了,氏族提供给每个人的教育资源太过充裕,以至于嫡支发现,自己不可能拿出更好的东西给孩子让自己的孩子高人一等。 接受大族最好的教育长大,虽然长大后选择从事的职业是星相师,但这不代表连山果在别的领域就不行了。 拿树枝在地上画了张兖州舆图,再结合手头上掌握的情报加以分析,很快便分析出了奴隶军接下来可能的路线。 哪里奴隶角斗士多哪里就可能在路线上。 连山果啧了声,这算是自作自受吗? 圈了个大概范围后连山果选择了一个希望最大的城邑做为守株待兔的株。 要从兖西跑得兖南,有两条路线,一条是水路走云水,从澜水到商北走廊一线有很多上船的地方,乘船至云梦泽折向南,不过数日便会进入青水;另一条则是陆路,过澜水经昆阴平原,再翻过鸣原,过金鸡岭便是青水平原。 奴隶军是不可能走水路的,连山果选择了陆路路线上一个叫巩邑的地方,巩邑位于昆阴平原的东部,过了巩邑便是鸣原高地。 连山果守到了兔子,却被株给惊着了。 这城破的速度是否太快了? 不过连山果也很快就意识到了为何城破得快。 奴隶军人多。 从西边一路打过来,经过的每座城奴隶军都造访了,杀光了城中所有的贵族和奴隶主,然后带走了一部分自愿跟着奴隶军走的氓庶和奴隶,因而奴隶军的人数增长很快,打到巩邑之下时已近十万。 其次,奴隶军多百战精锐,奴隶军在冀州时最鼎盛时有十万之众,达到帝都的路上有新人加入也不断有人死去,而屠戮帝都的目的失败后被迫东入兖州,彼时只剩下一万余,每一个都是真正的精锐,不是精锐也不能从这漫长的战争中活下来。 巩邑,自然是有精锐的,但人族的精锐最低也是士,而养士的成本.....下士的封地为一井,这个一井指的是上田。 一个成年男子有田一百亩,这一百亩地要施肥播种,施肥多而又勤快有力的农民是上等农民,他们的收获可以养活九人;次一点的农民,收获可以养活八人;再次一点的,可以养活六人;下等的农民,其收入可以养活五人。 八家为一井,是按着上等农民的标准的,如果是下等农民,那封地会更多一些。 这八家的人口在九十人左右,人族不像神裔氏族有成年分家的传统,每个家庭的人口一般都很多,少则七八口,多则几十几百口也是寻常。 这九十人正常情况下若只是供养下士自然是勉强足够的,但问题在于下士也有家人要养。 下士若非合婚,除了配偶后还可有一个妾,两个配偶,除非这位下士是女性,不然生十个八个孩子是必然。 为了养家,下士往往会增加自己封地的税赋贡助,庶农每年耕作所得,只能留下非常少的一点。 下士还会畜养奴隶开垦私田,一个下士会有多少私田数量这个完全说不准,得看他有多少奴隶,不过这种事,总归是多多益善的,不然如何能维持贵族优渥体面的生活? 开源加节流,以此维持贵族的生活。 按着连山果的估算,差不多就是一百个人供养一名精锐,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不是每个人在接受一百个人供养,一生衣食无忧时还能努力锻炼自己的武技的。反正努力或不努力,那一百人都养供养自己,让自己衣食无忧,实在是没必要虐待自己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哪怕觉得生活还不够优渥,也可以增加税赋贡助,让封地里的农人将更多的子女卖给自己为奴,或是去别的地方放高利贷,获得更多的奴隶后去开垦私田增加收入。 连山果年轻游历九州,知道士这个阶层在通往上层的路越来越窄后普遍选择了蓄奴开垦私田积蓄大量家财的路,十个士至少九个半的士拥有的封地比公田还多。 若是贵族,蓄奴会更厉害,贵族可不仅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士,养士的同时还要养织室、陶窑、铁匠等各种匠人,举个例子,贵族穿的衣服从来都不是买的,从养蚕吐丝到纺织剪裁全都是自己豢养的匠奴做的,没有一个地方需要花钱。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这么多明显脱产的匠奴如何养活? 自然靠封地的庶农与私田里的田奴。 上层越来越耽于享乐,能打的精锐越来越少的同时对下层的压榨也越来越狠,哪怕想利用氓庶和奴隶来御敌,一群大概率从生下来就没吃过饱饭的人又哪来的战力? 若是国都等繁华之地,贵族氏族比较多的地方,想凑出一支精锐并不难,贵族哪怕自己不能打,养的家臣、门客和士也肯定是能打的,但巩邑这里不是国都等繁华之地,没那么多能打的家臣、士和门客,只有无数被生活逼迫得毫无反抗之力的氓庶奴隶。 这种情况对上从冀州一路打过来的奴隶军,输了很正常,赢了才天理难容。 发现双方实力对比太惨烈的连山果在一开始便果断遁了,虽然她的名下一个奴隶都没有,但按着这个世界的标准她也算是贵族,可不想落奴隶军手里。 连山果操着一口地道的方言冒充氓庶混在巩邑最混乱的西郭,看着奴隶军进城后将贵族和奴隶主屠杀殆尽,再取出两者堆得满满的谷仓里的粮食,取出半数分给氓庶奴隶,让后者吃上一段时间的饱餐,剩下的则是自己取走,奴隶军自己吃饭的嘴也不少。 连山果有些疑惑,就算取走了一半,应该也不够奴隶军吃多久吧。 疑惑很快得到解答,奴隶军跑得商贾存放货物的各个地方取走了大量的粮食,非抢,用了从贵族那里抢来的财宝付账。 连山果稍一打听,顿时服了。 在奴隶军打过来的前几个月便有一个六指的商人跑来了巩邑大宗的购买粮食,付一半定金,约了交货时间,同时表示,如果交货的时候有更多的粮食,他全都要,别的没跟他约定的商人,只要那个时候有粮食,他也要,之后他便离开了,但在他离开后巩邑方圆几百里所有的余粮都被集中到了巩邑,然后....交货时间还没到,六指没回来,奴隶军来了。 随手就能拿出那么多定金,背后要么就是大贵族,要么就是奴隶军。 大贵族除非灾年,否则不需要这么夸张的囤粮,有封地有私田,有的是粮食。 奴隶军很缺粮,唯独不缺金银财宝,灭了那么多贵族满门,金银财宝多得都能当石头随便扔了。 “这么高明的招也不知是何人所出?”连山果并不小看奴隶军,但较真的讲,整个奴隶军她也就对盗趾高看一眼,别的都是乌合之众,只是盗趾厉害,加上奴隶的处境,让他将这群乌合之众给拧在了一起,但哪天盗趾死了的话,奴隶军马上就得四分五裂。 她也不看好奴隶军的未来,这群人完全只会破坏。 破坏也就罢了,建立新秩序肯定先破坏旧秩序,当年黄帝征伐天下破坏性就挺大的,但问题是黄帝破坏后还会重建,奴隶军却是纯粹的破坏。 这种利用规则且深谙人性的招,不像盗趾能想出来的,盗趾是个军事天才,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军事天才,但也就这样了。 连山果的好奇只维持了一瞬。 人族的政权动荡跟她没关系。 神裔氏族从来都不关心人族是什么人当王。 连山果....很快不得不重新关心起这事。 君离不在奴隶军的军营里,可帝都给了粮食后奴隶军也没放了君离。 连山果偷偷绑了几个奴隶军底层将领,都不清楚,那些质子怎么处置只有盗趾有权决定,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只知从上个月开始那些质子便陆陆续续被送走了。 连山果很无奈,这是逼着她去绑架奴隶军的高层呀。 连山果务色一番后瞄中了常仪。 奴隶军的高层除了常仪和乔全是奴隶角斗士出身,简言之,都很能打。 乔的来历不明,只知是常仪带回来的,能击败奴隶角斗士,并且一个打多个的那种,连山果自动跳过了这个目标。 连山氏的教育保证了她从会走路起就开始习武,甚至在会走路前便已开始药浴强健筋骨为习武打基础,但成年后氏族便不再管她了,游历时为了生存也很努力锻炼自己,游历结束后整日里都在观天台....身手退化得不是一点点。 最后只剩下常仪。 奴隶军肆虐九州,这人担任的始终是谋士角色,从未出过手,想来是个不能打的。 常仪也很方便绑架。 喜欢坚硬的木料,喜欢稀有的矿石,喜欢带徒弟,经常带着弟子们到处逛,进行实践加理论的教学。 近来痴迷最后一点,带着弟子们每天往巩邑最高的地方观星,学习怎么看星星认方向。 古往今来无数经典案例都告诉后人,位居高位,不要浪。 连山果在踩完点了解了常仪每日的路线后很快谋划好了绑架这位不长记性的后人的地点和脱身路线。 连山果对自己很有信心,哪怕自己身手退化了也不可能连个明显偏文的谋士都打不过。 连山果藏在一间屋子里从门缝望着街上带着一群孩子经过的面具女子,明明每个步骤都谋划得很好,却不知为何,总有种不安的感觉。 连山果咬了咬牙,常仪不是呆在军营里便是出门也大部分时间都和乔在一起,难得的这俩没在一起,机不可失。 连山果持剑冲了出去。 【诶,诶,那个盯了你好几天的小家伙终于动手了,可要帮忙?】 【这么好心?】 【老规矩。】 【我自己能解决。】 连山果很轻松的将剑架在了常仪的脖颈上,奈何人世间总有些事猜得到开头猜不到结尾。 常仪完全无视了自己脖颈上的剑一拳击在了连山果的肚子上。 你不要命了? 连山果还没来得及流露出惊讶之情便意识到了一件事。 常仪的气力大得不正常。 她以前也见过这种气力大得不正常的人,天生神力。 五脏六腑感觉都移了位置。 但就算你天生神力你也得考虑一下你脖颈上的剑呀? 连山果强压着涌上喉头的血用力将剑压了压,常仪的脖颈很快被切出了深刻的伤口,将周围的孩子们给吓得不轻。 常仪伸手抓住脖颈上的剑将剑往外拉,连山果用力往内压。 一者握剑柄,一者握剑刃,常仪的手很快便鲜血淋漓,然而死不松手。 连山果惊悚的看到常仪脖颈上的伤口这么一会儿已经自己止血了,伤口里渗出了一层透明的液体包裹了伤口,伤口便停止了流血,止血的同时伤口的肌肉也如活物般蠕动着,向着另一边蠕动,伤口便缩得只剩下一条线了,看这趋势,或许不用半天就能结痂了。 这不合理。 那么深的伤口,必须用最好的药才能止血。 在常仪震惊之时常仪另一只手抓住了常仪的胳膊用力一扭,常仪的胳膊发出了咔嚓的骨折声,铜剑也被夺下。 连山果奋力用另一只手抓向常仪的脸。 许是没想到有人刺杀自己不冲要害反倒冲着面具,常仪一时不查竟让连山果夺下了面具。网首发 盗趾曾言常仪生得极为瑰丽。 连山果没听说过这事,若是听说过,必会表示,确实,这是一张瑰丽的容颜。让她想起了多年前自己跑到极北之地时看雪熊时看到的极光,常仪的脸自然不是极光,但和极光一样瑰丽得令人终生难忘,难忘得连山果脱口:“陛下何故造反?” 【陛下何故造反,这可真是个清奇的问题,哈哈哈....】 【我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但认识你的人海了去。】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常仪 常仪遇刺了。 对此,奴隶军所有老人都无动于衷。 刺杀常仪。 真是爱做梦的刺客。 常仪没有习武,也没有修习秘术,按着这个世道的标准,这是一只纯弱鸡。 自然,研究帝国历史的人都不应当忘了一个案例——白帝。 不通武道,不修秘术,白帝为了争夺王位孤身卷入诸侯混战,最终笑到了最后。 让人不知该佩服权力的魅力,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勇敢到孤身入乱世棋局还是佩服白帝竟能笑到最后,干掉了一大堆一指头能碾死她的诸侯贵族。 既有前例,为何不能有后例? 常仪以后会不会成为王不好说,如今的时代和白帝时已经不一样了,白帝这个横空出世的经典案例后王位角逐的规则便被补全了——没有血统出身便不具备角逐王位的资格。 常仪不好对付是公认的。 常仪长什么模样,是个很让人好奇的问题。 盗趾的评价很难不让人产生一窥的欲/望。 常仪带回了乔以后,乔将所有好奇心旺盛的人都给揍了,那么问题来了,乔来之前呢? 奴隶军不断有新人加入,新人可没接受过教育,乔教育了后来的,前面谁教育的? 答曰:常仪自己动手教育了。 常仪子,天生神力,哪怕不习武道这家伙也能将一个成年男子当球抛着玩。 常仪子,身上一大堆机关造物,靠着那层出不穷的机关造物,以一敌百是保底。 脑子好,就是能为所欲为。 刺杀的后续没人关心。 无外乎常仪活捉了刺客和干掉了刺客。 常仪带着一群孩子们回来时队伍里没有多余的人,不过能想到这个问题的人不多。 常仪的面具取下来了,连山果看清她的脸后惊呆了,面具掉在了地上。 城邑街道不是宫室,没人早晚清理卫生,因而街道上,屎尿、生活污水、牛马屎....面具掉地上后常仪反正是没法说服自己再往脸上戴。 戴面具克服不了洁癖,干脆露脸回来了,反正她戴面具也是因为这张脸太招蜂引蝶,而打发蜂蝶太浪费时间了,这才如此,并非见不得人。 奴隶军终于满足了好奇心。 形容人美都是各种赞美之词,但盗趾用瑰丽这个词,最开始时是有人怀疑他是否文学水平太低,如今却发现,不是盗趾文学水平太低,而是正好。 常仪的容貌是美艳型的,极为靡丽,却艳而不俗,但九州大地上美艳的皮囊真不少,却不会有人如常仪一般靡丽到了极致,用靡丽完全不足以形容其美,瑰丽倒是可以将就。 瑰丽的同时,常仪的肌肤状态极好,白皙精致,精致得如果有人近距离仔细观察便会发现这种精致不正常,这世上除了深海里的海妖不可能有任何种族能肌肤如此细腻精致。 身形修长,匀称纤细,常仪的外型完美诠释了美人的极致。 遗憾的是,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副容貌,至少常仪不在其中。 倒不是讨厌,而是没感觉。 再美的容貌,天天看,月月看,年年看,从出生起就开始看,看了几十年,反正常仪揽镜自照时已然失去了所有的感觉,或者说,自她记事时便已对这张脸没有任何关于美丑的感觉。 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五官都在该在位置上,就是五官轮廓比较深刻。不过这是因为她身处九州地区,去西荒的话,这种轮廓鲜明的五官每个人都有。 完美无法理解世人对这张脸的追捧与爱慕。 虽无感觉,却也真的觉得麻烦,打发狂蜂浪蝶占用了她太多研究时间。 奈何自身瑰丽的容貌是骨相带来的,不是单纯的多吃或减肥能改变的,常仪也没疯到能冲自己的身体下手的程度,目的还是为了改骨相这种小事,便是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改动自己的身体如吃饭喝水一般的灾难君王都干不来为了整容而对自己动刀子这种事。 把自己的身体当成泥团随意揉捏更改这种事,搞得好自然是身体素质更上一层楼,但凡人想改得好基本不可能,灾难君王便是最好的反面教材。 常仪回到军营时差点没能进去,所幸她的衣服和手里的面具,后面跟着的萝卜头们证明了她的身份。 用高冷的气质和表情拒绝了所有目光后回了自己的营帐,常仪用水和清酒将面具给清洗了一遍,瞅了瞅,有点犹豫要不要再重新漆一遍。 【我说你够了,不就是掉地上了吗?你要实在嫌脏,重新做一个不就是了?】 【那太花时间了。而且,当年的画面,我的记忆也没有做这个面具时那般清晰了。】 【人的记忆会慢慢变淡,所以你就做了这个面具虐待自己?】 【是提醒,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还有仇家要杀。】 【你的仇家....不是我说,莫说你的仇家不乏当世人杰枭雄,便都是猪,且都排着队让你杀,你有生之年也不可能杀得完。】 【我知道,所以我这不是在同盗趾合作吗?】 【你有没有考虑过,这么折腾下去,人族整体实力会严重下降,而周遭其它种族虎视眈眈?】 【我非人。】 【也对,年纪大了就是这点不好,习惯性忘了,按着人族的标准,你算不得人的。】 【阿元你是人吗?】 【自然不是。】 【可我觉得你有时很像人。】 【那大概是因为我曾经是人。】 【....那你怎么变成这样的?....你是那家伙的前辈?】 【....我没她那么冲动。】 【那就是前辈了。】 【....】 【我很难想像她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和我一样优秀出色多好啊。】 常仪噎住了。 我真心不是在夸你。 脑海里的声音乐呵呵的笑着。 常仪无言的深思了起来。 灾难君王的前辈。 灾难君王都对自己干了什么来着? 常仪回忆了下发现自己也很难有答案,灾难君王对实验素材狠,对自己也不遑多让,各种实验没少往自己身体上搞,多次九死一生,完美诠释了何谓不疯魔不成活。 虽如此,灾难君王搞的那些实验,好像没有哪种是能把人变成这样的。 常仪最后还是没重新上漆,手里没漆,漆器根本不是氓庶用得起的,漆做为原材料倒没漆器那么昂贵,但漆是战略物资,一直以来都被贵族牢牢掌控着,想弄到并不容易,除非考虑自己去找野漆树。 为了个面具大老远去找野漆树,常仪没那个空闲,只能多清洁几遍,回头再收集一些花瓣制些香水做最后的清洁。 常仪反复清洁面具时办完事回营听说她遇刺的乔寻了来,一进门便将她上上下下的细细打量了一遍,眼尖的寻到了常仪脖颈上的红线。 红线很细,但以常仪的愈合能力现在还存在,足以证明红线之下的伤口极深,以至于这条线一般的伤口这么久了都还在。 “怎么不用药?”乔边问边翻出了常仪平日里调制的药。 种类较多。 常仪的研究很杂,天文地理医药....就没有常仪不感兴趣的,制个药都能制出各种类型的。 乔翻出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外表看上去跟发霉的浆糊似的,布满青色霉斑,真霉斑,乔亲眼看到过常仪是从发霉的谷米粉末里提取材料。 若非用了这种药后的确能伤口感染发炎,根本没人能相信这看着就很恶心的玩意是药,毒还差不多。 常仪坚持这是药。 她和灾难君王在一起时为了生存不得已助纣为虐,参与了灾难君王不少丧心病狂的实验,知道了世间的生物除了肉眼可见的,还有容眼不可见的,积攒了诸多生物知识,后来分开了,利用阿元的眼睛研究了这消炎药。 再翻出了治外伤的药,乔便要给常仪上药。 伤口很深,按理是需要缝合的,但常仪的身体....只要没死,伤口的肌肉都会自己蠕动着去抓被分开的兄弟,不管多深多大的伤口最后都会蠕动得只剩下一条线,自然,只是看着不严重,实际上伤势还在。网首发 伤口这种诡异情况最大的好处便是止血效果一流,以及伤口不用缝合,前者是最重要的,换个正常人脖颈被这么切开,完全可以准备后事了。 常仪满不在意的道:“不上药它也会自己愈合的。” 她不知道阿元对这具身体干了什么,最开始时只是恢复速度比常人快了些,但也不夸张,也就和武道初成差不多。 直到....那次之后,常仪诡异的发现自己身体的每一丝肌肉都仿佛活了一般,挨揍的时候会自动分流压力,受伤的时候会自己蠕动着寻找和抓住失去的另一半。 呼吸的时候也不再限于鼻子,发现自己身体变化有些不对后常仪给自己做过一个全身检查,自己的每一个毛孔都具备了和鼻子一样的功能——呼吸。 食量变得更大,消化能力更加强大,骨骼和内脏更加坚韧。 不修武道身体便拥有了比武道初成还要强大的综合素质,常仪颇为一言难尽。 灾难君王费尽心思命都差点丢了的东西自己竟如此轻易就得到了。 尽管如此,在阿元提出更上一层楼时常仪还是坚定的拒绝了。 一定要选择的话,她宁可选择灾难君王的路子,虽然难了点,危险了点,但踏实。 乔忍不住敲了敲常仪的脑袋。“人反正都会有的死的时候你怎么不现在就去死?伤口不上药的确会自己愈合,但你怎么知道没有留下暗伤,不会对你的寿命产生影响?” 常仪嗫嚅道。“这只是小伤。”若是大伤她早自己处理了。 “你要不要拿尺子量量你脖子被切开了多少?” 常仪无言。 这个不用量,能感觉出来。 “消炎膏就不必了,我的伤口不会发炎的。”常仪赶紧道,虽然药是自己调制的,但伤口上涂抹霉斑,她着实受不了。 阿元连她皮肤表层的螨虫都容不下,又怎么可能允许别的寄生虫在伤口上安家,反正不会发炎,常仪选择顺从自己的洁癖。 乔还是给常仪涂上了,你说伤口不会发炎就不会发炎,你当你是神祇吗? “巩邑的余孽还是复仇联盟?”乔问。 会刺杀常仪的也就这两者了。 常仪忍着洁癖回道:“都不是,是连山氏的人,应该那个少昊部质子的母亲。” 阿元说少昊君离和连山果生得很像。 常仪也觉得像,但她和阿元说的像完全不是一个含义。 她的像是纯粹的长得像。 阿元的像则是血,认人不看脸就看血。 生得像,血也像,毫无疑问,至亲。 “杀了?” “没杀,她不是我的仇家,以后说不定有用处,就留着了。”常仪回道。 乔很难想像连山氏的人能对常仪有什么用处。 神裔氏族的排外性很强,虽然为人族效力,但那是因为生而为人,一荣俱荣一陨俱陨,饶是如此,对历任人王和方伯诸侯们都相当的漠然,对前者尽到最基本的职责即可,对后者则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拒绝一切联姻。 不过也知道常仪的聪慧和性格,说不定有,也意味着可能不会有。 反正不是仇家,那么尝试一下也无妨,即便没有也不会有损失。 类似的事常仪已经快做成习惯了。 “我记得你提过,扶风之乱时神裔氏族栽了大跟头,自此拒绝和任何氏族联姻。”乔道。 都不联姻了,少昊君离是怎么冒出来的? 常仪道:“此事我略有耳闻,据说是太昊祭巫年轻时的露水情缘。” “可少昊君离是嫡子,而贵族的宗法制,露水情缘生下的不都是私生子身份吗?” 常仪一脸无语:“我永远都无法理解男人的心,露水情缘居然能睡出真心来,阿父是如此,少昊旅亦如此,更有缘的是这俩运气都挺不错的,碰上的都是走肾不走心的女人。不过话说回来,露水情缘本就是走肾不走心的事。” 不同的是,少昊旅是沃州牧,身份地位碾压连山果,让当年的连山果没能来去如风而是不得不和少昊旅纠缠多年,活活耗成了怨侣。 乔听懂了。“这种事应该是秘闻吧?” “是啊。”常仪点头。 一个是沃州牧,另一个后来成了太昊祭巫,两个当事人都位高权重,再小的事也得成秘闻。 “那你怎么知道的?”乔好奇的问。 “这事又不是一开始就是秘闻,当年闹得挺热闹的,我正好听了一耳朵。” 乔闻言不由瞧了瞧常仪。 常仪容貌太过出色,很容易让人忘却她的年龄,但他不知为何对常仪这张脸没有别人那种美丑的感觉,反倒能注意到常仪的外表年龄。 双十年华,这是一个矛盾的分界线。 于氓庶而言,这是一个垂暮的年龄;于奴隶而言....大部分奴隶根本活不到这岁数;于贵族而言,这是一个人生才正式拉开帷幕的年龄,九州大部分贵族都是以双十为冠礼年龄。 常仪平素根本不保养自己,因而外表年龄应该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 少昊君离如今十二三岁,少昊旅和连山果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时常仪几岁?那么久远的八卦都还记着? 【你这么睁眼说瞎话真的好吗?】 【我又没骗人。】 【但你瞒了最重要的,陛下何故造反?你就不怕盗趾知道了。】 【连山果说的是连山城的方言,整个奴隶军除了我根本没人懂,他不会知道的。】 陛下何故造反给连山果造成的冲击不小,震惊之下巩邑方言和雅言统统忘光了,只剩下做为母语的连山城方言。 乔用经过沸水煮、阳光暴晒的白布将常仪的脖颈包扎好,布头没有打结,而是折进了布里。 常仪试着转动脖颈,还能转,但也就剩下左右转转了。 “这样太不方便了。” “一时的不方便换身体长久的健康。”乔语重心长道。 常仪一脸被恶心到的神情,年轻人装这种老人口气真得很让人起鸡皮疙瘩。 “这段时间记得忌口,算了,你的饮食都是我负责的,我不管你能一个月不吃不喝。”乔想了想,发现也没什么需要叮嘱常仪的地方,不是自己在管便是常仪自己从来都不管。 常仪回以乖巧的笑容。 乔继续道:“以后别让自己受伤了,愈合能力强大不是你糟蹋自己身体的理由。” 常仪回以无奈的表情。“我也不想,但无法修秘术也无法修武道。”除了天生神力她根本没有自保的武力。 乔:“....以后出门记得通知我。” “你不可能每回都有空。” “实在没空,我可以找人跟着你。” 乔蹙眉。“那也太麻烦了。” “麻烦和没命你选一个。” 乔无言。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连山果 “你把我的骨头接歪了。” 连山果对为自己接骨接得都快哭出来的少年说,心情很是复杂,明明疼得龇牙咧嘴的是我,为什么先哭出来的是你? 在人族,要找医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概因医疗资源分布太悬殊。 贵族家里自己养着家医,随时准备为主人服务。 氓庶想求医,有关系的话就去寻贵族,没关系的话就等神庙每月的义诊,不过义诊也是有数的,不是每回都能排到,因而更多的还是求助于在连山果看来完全是庸医的骗子。 真骗子,巫医就算治不好也不会治死人,但庸医骗子,本来不一定死的也能给你治死了。 若非这年头世人对医者的要求不高,那些庸医骗子早被打死了。 连山果自己也懂医,连山氏的素质教育里便有医术,遗憾的是骨折并非自己能处理的伤势,必须找个人帮忙——连山氏没教过她怎么在一只手骨折的情况下用另一只手给自己接骨。 连山果拒绝找庸医,而找贵族养的家医....巩邑的贵族被屠杀殆尽,那些家医因着是技术人才加之本身也是奴隶倒是逃过了一劫,但全都被奴隶军给掠走了。 连山果最终只能去神庙。 巩邑也有神庙,神庙隶属于巫宗,不是贵族,却也是特权势力。 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不只人王,还有巫女,巫宗便是属于巫女的统治机构。 做为巫宗这个统治机构中的第三极存在,连山果有权力征用神庙的所有资源。 遗憾的是,神庙和贵族一样,都是奴隶军打击报复的对像。 庆幸的是,神权走的路子和王权贵族不同,影响力也更大一些,因而奴隶军没一网打尽,还留了几只小鱼小虾,至于大的....全杀了。 连山果并不在意那些人的死活,倒不是因为自己是祭巫,是巫宗的第三极存在,而那些人是杂鱼。 四千多年前炎帝晚年好听点是精神状态不太稳定,难听点就是半疯。 这位缔造了帝国的人王在发现自己的状态越来越不对后果断来了一出禅让,更加让人刮目的是她禅让的对像不是一个,是两个。 这位集神权与王权于一体的帝王将神权交给了第一任巫女云桑,将王权交给了青帝,理由是绝对的权力带来绝对的腐朽,所以两权分立,相互制衡,一个出了问题,另一个还可以弥补。 历史证明这套乍看很奇葩的两权分立制度在之后的几千年里一次次的保住了人族。 只是,炎帝大概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两个权力机构会都腐朽。 虽然掩饰的很好,但连山果还是看出来了,这座神庙的油水丰得不可思议,而一偏远地方的神庙都如此....连山果没法想像别的地方是什么模样。 对于一株大树而言,果子坏了,叶子凋零了,树干被虫蛀了,都还不是特别严重,只要知道问题在哪就能治好,可当最底下的根开始出问题....还真不知道怎么治。 奴隶军从神庙里搜出的财宝和粮食数量着实震惊了连山果,她这辈子就没见过那么多财宝。 一群蛀虫,死了就死了,正好省了空气。 连山果彼时是如此想的,如果她没骨折的话大概还会一直保持这种想法。 当骨折需要寻人帮忙却找不到人时连山果终于改变了想法,至少迟几天死呀。 没辄,只能凑合着找了个年纪稍微大点的少年接骨,自己开口指点,少年动手。 这世上或许有人能靠着别人的口头指点学会接骨,但绝不包括少年。 “那怎么办?” 连山果压制住内心的无奈,温和的鼓励道:“没事,重新接一回便是。” 事实证明,一回生二回熟,小学徒第二回接得尚可,总算没让连山果于一而再后再体验一下再而三。 骨折问题解决了,但还有别的问题待解决。 陛下何故造反。 连山果只要想想彼时常仪听到这句话的眼神便甚为一言难尽。 这几个字自己是怎么组合起来? 这几个字组合的内容竟真能在现实中上演,自己今儿也没饮酒呀。 还有儿子。 在她以为自己发现了常仪的真实必死无疑时常仪却诡异的放过了她,还告诉了他少昊君离已经被扔深山老林,可能喂野兽了,也可能还活着的消息,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有人去找少昊君离了。 连山果陷入了选择性障碍中。 儿子和陛下,先处理哪个? 连山果的选择性障碍并未维持太久,很快便有了选择。 常仪在奴隶军并非一两日而是三四年,想解决显然也不是一两日的事。 常仪并未愚昧,做为一个自小接受精英教育,学习如何治人而非治于人的人,常仪不仅有思想,思想还很别具一格,别具一格得若非另一个选择太恐怖,逼得世人不得不两害相权取其轻,她早被杀了。 言归正传,对于一个有自己想法的人,想要说服她回头是岸....必须下狠力,而常仪,看似只有天生神力这一先天自保能力,但真逼到绝境,千军万马都能反杀给你看。 连山果选择通过神裔氏族在各地的情报联络点给巫彭送了信。 这种为难还要命的事情还是殿主您老上吧。 写完了信常仪便放下了心事般的专心去找儿子了。 神裔氏族的族史比人族的历史还长,自是有一些古老秘法的,比如确认一个人是死还是活。 神裔氏族种植了一些特殊的树木,名曰生死树,利用生死树可以制成人像,再加上当事人的脐带血,辅以秘法,可以木像判断对应之人是死是活,若是死了,木像也会自动损毁。 此秘法别的人能否尝试连山果不得而知,但神裔氏族的树木只能自己用,外人用不了。 那些树根本就是血树,用神裔氏族成员的血灌溉成材,每个成员年满十四岁每年都要被取一回血,直到成年以后变成只要在族地,那么就每年取一回血,如果不在,那就算了,氏族也不可能为了一碗血满天下找人。 只要是提供了血的,长大后都能得到一块木料。 连山果和少昊旅离婚离得一言难尽,不仅没抢到抚养权,连探视权都被剥夺了,干脆用儿子的脐带血做了生死像,判断儿子有没有出事,如果有事她就去沃西弄死少昊旅全家。 神裔氏族的人别的不好说,但时间和耐心却是绝对不缺的,少昊旅再厉害,他死以后他的子嗣能是连山果对手就算他的儿女能扛住连山果,他的孙辈呢? 连山果只要赢一次就能让少昊旅全家死光,而少昊旅未来的十代子孙只要输一次就得全家死光。 这是极为赤/裸的威胁。 不知该佩服还是无奈的是,这世上总有些人抓重点抓得别具一格。 比如少昊旅,连山果当年委婉表示这个意思时,少昊旅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第一反应是前妻你高寿。 检查了生死像确定儿子还活着,接下来就是怎么找了。 少昊君离是要去帝都为质的,虽然不想承认,但连山果也没法否认,自己生了个傻子。 那个傻子只要没死,就肯定会去帝都做好这个结盟的象征物。 少昊旅也没教你为氏族牺牲自己呀。 连山果颇为不解。 诚然,氏族会给每个子弟灌输氏族的利益至高无上,为了氏族牺牲所有是荣耀的观念,但里头不包括少昊君离。 少昊旅从来都没指望过这个目盲的小儿子能为氏族做点什么,过好自己的日子,平平安安过完这辈子大概就是少昊旅对儿子最大的期待了,因而亲手抚养儿子的八年里他只教了儿子如何生存,哪怕日后没了他的庇护,小儿子也不会离了人照顾就活不下去。 少昊旅将一个正常发展应该从生下来就应该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生都应该有人照顾的贵族公子给活活教成了一个独居生活都能将自己给照顾得好好的奇葩公子。 事实证明他的苦心也没白费,少昊君离在他过着死后便在夷城选了个地方独自生活,不要任何奴仆照顾,莳花种草,看书讲学,烧菜做饭,过得悠闲自在,若非这回的事,少昊君离应该还在过着近乎隐士高人的生活。 没有接受过类似的教育,却比被打小接受忠诚教育的氏族子弟还乐于奉献,连山果也是颇为服气。 儿子,你就是欠抽。 连山果一边踅摸着回头抽几顿一边踅摸着儿子会怎么选择路线。 要从昆阴平原一带去帝都,就两条路,最近的便是向西前往澜水,乘船逆流至澜水上游,再继续向西至虎跳峡,穿过虎跳峡便是漓水,沿着漓水而下,不过半日便至湟水,帝都蒲阪位于湟水。 在身上有足够的钱和保护的情况下,不会超过一个月。 除此之外,还有别的,自昆阴平原往东至鸣原高地,再从鸣原至青水,乘船逆流而上至澜州,经澜北平原向西至漓水,逆流而上,同样能到帝都,不过这条路,至少走半年。 不嫌麻烦的还可以不走澜北平原的陆路,而是自潇水乘船顺流至南溟,再从南溟至漓水入海口,逆流而上同样能到帝都,不过走这条路所需的时间都足够少昊部打完外战后打来内部战争决定谁去帝都了,君离肯定不会走这条路。 第二条路,连山果觉得也不可能,半年时间自然是耗得起的,但路线和奴隶军如今的路线重了,危险性太高。 权衡利弊,第一条路线是最合适的,又快又安全——相对安全。 连山果骑着龙骧马按着第一条路线出发了,觉得这条路应该能和儿子汇合。 儿子,自然是没见到的,陛下何故造反倒是隐隐有了点理解。 奴隶军打不下帝都战略转移时走的便是这条路,而奴隶军过境,祸害自然不小,这一路上的分封贵族和奴隶主十之七八被屠,还是灭门绝户的那种屠。 贵族纵然腐朽,但腐朽的秩序也是秩序,在彻底崩溃前还是能维持表面太平的。 奴隶军还在时,贵族被屠杀殆尽的隐患并未爆发出来,因为奴隶军替代贵族维护了秩序,但当奴隶军离开....得感激这年头民众愚昧怯弱,习惯了一生的活动范围都在方圆二十里,不然第一时间就得出大乱子。 饶是如此,在奴隶军离开后,乡野还好,但那些城邑却是乱了起来。 真正大乱起来是在之后,但隐患却是一开始就埋下了。 平乱的军队经过时自然顺手将乱起来的城邑给收拾了,但军队是要吃饭的,正常情况下,粮草自然是找路过的城邑要,但问题也就在这。 奴隶军走之前将所有粮仓都打开,粮草一半带走,一半散给了城邑和乡野所有的氓庶,让后者奢侈的吃上了饱饭。 平乱的军队面对一个选择。 要么从氓庶手中将粮草抢回来,要么让帝都运输粮草。 战争中素来有食敌一钟粟胜吾二十钟的说法,说的便是后方运粮的损耗和艰难,帝都才经过小一年的围城,期间城中都易子而食了,自然不可能提供粮草。 氓庶手中的粮食虽是他们自己耕作收获的,但并不属于他们,拿了不该拿的东西自然要交出来。网首发 军队抢得理直气壮。 氓庶愤怒得同样理直气壮,老子这辈子就这段时间体验到了吃饱的感觉,你们却要抢老子的粮食,去死。 连山果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了,这条路线上俨然遍地烽火。 氓庶很弱,自幼脱产习武的精锐士能一个打一百个,但氓庶也很强大,他们人太多了,当他们合起来的时候也能给军队造成很大的影响。 最重要的是这些氓庶已经回不到过去了,奴隶军将粮食散给他们的同时也很是花心思的让他们明白了一件事:这些粮食全都是他们自己种出来的,不是贵族种的。 粮食是氓庶种的,但土地是贵族的,所以种出来的是粮食是贵族的。 道理谁都懂,但懂和高兴接受是两回事,至少饥饿的人很难高兴接受。 以前为了生存,根本没有思考的精力,压根想不到这些,但不思考这个问题不代表它就不存在了,奴隶军提醒了他们,并赠予粮食减轻了一段时间的生活压力让他们能够短时间有了思考这个问题的精力。 民不能思考,民若思考,王朝必将不稳,唯万民愚昧,方得海晏河清。 民心已坏,无药可救。 为了保证这条路线乃至整个帝国的稳定,帝都方面最终做出了屠城的决策,所有被奴隶军污染过的地方,统统屠灭。 氓庶打不过难道不会跑吗? 自然是会的,因而自虎跳峡以西至昆阴平原全都乱套了,流民遍地,叛乱四起。 流民缺乏食物,劫掠与食人属于正常。 连山果从巩邑跑到虎跳峡费时二十天,共杀五百七十一人。 连山果每天都要反复取出生死像检查。 这条路自己都走得这么凶残,自己那手无缚鸡之力的儿子要如何生存? 寻求官方帮助? 曾经的连山果会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但如今....儿子若如此做了,这木像不该安然无恙。 奴隶军是被追杀的,再加上散粮的关系,没有太多时间赶尽杀绝,因而经过时只是杀了大部分贵族,很多财富都没来得及搜刮干净,但奴隶军来不及搜刮干净不打紧,自有官方军队来收尾,保证干干净净不留一枚骨贝。 这么干不怕被帝都知道? 为什么要怕?这都是奴隶军干的,他们不过是来迟了一步,怎能怪责于他们? 帝都是傻子吗? 这个得看打点帝都的财宝够不够,够的话自然大智若愚。 战争时就没有不抢掠财宝的军队,将领靠什么激发军队的士气?让军队拼命?靠的可不是个人魅力或是高大上的口号,而是城破时默许的烧杀劫掠。 没有利益,傻子才跟你南征北战。 即便是历史上那寥寥可数的几支不劫掠的军队,也不是真的高尚,而是由更大的利益。 典型例子还是白帝,白帝的军队就不劫掠,但那不是白帝多有人格魅力,而是她够凶残,杀人杀得是个人都怂,同时大把的赏赐,将战后烧杀劫掠能得的那点收益给对比成了蝇头小利。 一手大棒一手萝卜,自然军纪严明。 但那没法推广,没钱。 效仿白帝? 敲诈勒索帝国贵族,丰了库藏的同时搞得仇家遍天下....这太考验生存能力。就算个人可能不怕死,那也还有氏族呢。 连山果对这些规则是知道的,也能接受,世道如此,不这么搞的都死了。 只是,连山果万万没想到还能突破下限。 一路走来遇到的流民少有不食人的,虽有些奇怪这些流民哪来的这么多人做粮食,却也没深思,直到连山果遇到一个倒在路边奄奄一息的老头。 老头因为太久没吃东西,身体已经到了极限,没得救了,见连山果虽形容狼狈,但精气神和谈吐都非常人,不太像需要食人求生的人,因而求连山果能否在他死后将他的尸体焚了。 放把火而已,连山果同意了,同时奇怪老头的家人都去哪了。 老头的口齿很清晰,不像是底层氓庶,推测应是一个有姓氏的庶人。 许是要死了,也可能是有求于人,老头艰难的打起精神告诉了连山果怎么回事。 他的家人都被掳走了,这会儿应该已经被卖给作乱的流民吃掉了。 连山果惊呆了。“卖给谁?” “卖给流民啊,流民缺乏食物,却有很多抢来的财宝,一口吃的可以用任何财宝换。” 连山果冷笑。“谁这么会找发掘商机?” 老头说。“帝国的军队都这么干。” 反正他这些日子是没见有哪支军队不趁这个机会发财的。 连山果默了。 陛下何故造反。 她若是常仪,她也想造反。 第30章 第三十章少昊君离 质子们都是要去帝都的,有去游学的,但更多的还是去做人质的。 帝都那见鬼的公平公正,沃州和兖州的氏族都不得不舍一个孩子去帝都求学,早做准备也好过以后猝不及防。 随着王和少昊部的结盟,帝都这个帝国权力中心这些年下降的地位必将重新上升,这种时候,早点入局胜于晚入局,为国族谋一个生存。 在巫女夷光和如今这位王联手将诸侯们镇压下来前,人族诸国之间差不多年年战争,小国活得战战兢兢,为了生存,曾有一国竟将自己的三个孩子同时送往不同国家为质。 抱着最后一种心理的氏族和方国都不是大国,为了生存,挑选的都是出类拔萃的子弟,奈何霉运这玩意不是人自己能做主的,一出门就碰上叛贼,这运气着实可以。 也因为不全是闭着眼睛随便挑的,君离天明后征求辛筝的意见见她无所谓,遂以湿树枝升火,烧起烟火时质子们陆续狼狈不堪的寻了来,加上少昊君离,竟还有十四人活着。 那可是狼群,不乏个头媲美牛犊的狼,如今又是开春动物最饥饿的时候,十四人存活,这存活率不可谓不高。 活下来的少年们经历了现实的毒打,人性之恶俨然被打没了,看君离和辛筝的眼神比看亲人还热切,尤其是看后者的时候。 能在宫廷里活下来的都不是傻子,能看出谁才是能让众人活下去的人。 辛筝让狗带路,很容易便将众人给带出了老林子,然后问君离:“你要走昆吾北还是昆吾南去帝都?” 昆吾山乃宁州、兖州以及澜州的分界山脉,宁州位于昆吾山脉西北,兖州位于东北,澜州位于山南。 昆吾山脉既然能分隔三州之地,范围自然不可能小了,绵延数千里,整个昆吾地区虽以山为主,却也不止山,有山有水有山谷甚至还有几处盆地平原,帝都便位于昆吾山脉南端的一处湟水盆地,不论是山南还是山北都能去往湟水盆地,只是需要走的路程不同。 君离闻言很有求生欲的问:“你还去帝都吗?” 辛国的情况,去穷桑国借兵远胜去帝都,但辛筝都跑到这来了,君离便不是那么笃定辛筝会按正常思路来走。 “自然是要去帝都的。”辛筝想也不想的回道。 向穷桑国借兵效果好是好,但后遗症太严重了,驱狼吞虎没问题,但如果自己连两败俱伤的虎狼都干不过的话,驱狼吞虎无疑蠢到家。 君离又问:“你走哪条路线?” 辛筝瞅了瞅君离,猜到了君离什么心思,道:“山南。” 君离道:“那我也走山南。” 辛筝问别的质子们。“你们呢?也是山南?” 质子们犹豫了片刻后有六人选择了山南,其中包括了宋初。 虽然更偏向走山北,但现在的身体状况,没有辛筝帮忙,根本没法活,自然只能顺从辛筝。 君离算了算人数,忽问辛筝:“山北这条路线是有什么问题吗?我只是好奇,你不回答也无妨的。” 辛筝瞧了瞧犹豫不决不想揍山南的几个少年,再瞅瞅君离,倒是好心。“我认识个人,她曾在冀州呆过,告诉了我一件事,叛贼过境,洗劫一半财宝,平乱之师赶到会搜刮走剩下一半。山北地区不可能不乱,而奴隶军还将贵族粮仓里的粮食散给了氓庶,帝都这会儿提供不起平乱之师太远的后勤,届时必然要从氓庶手里抢那些粮食,山北地区此时此刻怕是早已天下大乱,人尽相食。” 盗趾是叛贼,但这个叛贼是有追求有理想的叛贼,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而不会胡来,仅限于他自己认知中的不胡来,屠杀贵族不算胡来,在盗趾看来那是敌人,对于敌人,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会赶尽杀绝。 辛筝有时都不知对盗趾如何评价,盗趾和她很像,遗憾的是彼此立场不同,也无法说服对方。 山北的叛乱,那就是纯粹的乌合之众了,平时还好,秩序被维持着,自然是温驯的羊群,但秩序崩坏后温驯的家畜必然退化为纯粹的野兽。 一定要选一个打交道的话,辛筝选择盗趾,虽有利益和立场的分歧,却也是能沟通交流的。 宋初道:“那些粮食本就不是氓庶的,平乱之师拿回去也是应当的。” 辛筝反问:“奴隶生来就是主人的财产,奴隶忠于主人为主人牺牲也是应当的,你可曾见奴隶军有这高尚的情操?” 犹豫的质子们也选择了走山南路线,山北路线近是近,但那也得有命走完。 走路的是件很讲究技术的事。 一句话概括便是,贵族出行都是乘坐马车的,不仅仅是省力,也是身份的象征。 人族对不同等级的人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都有规定,其中便有车舆制度。 看别人乘什么车就能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 下位者乘上位者才能乘的车是犯法,诛全家。 上位者....除非脑子有毛病,否则没有哪个上位者会去扮猪,最多就是将马车弄得简朴点以表示自己并非奢靡之人,或是如辛筝一般,好好的马车能让改造成移动堡垒。 一群平日里不缺乏锻炼却很缺乏走路训练的人平日里坐车坐久了,再让人步行赶路,距离短还好,距离长了便有些问题了。 步行没几里,除了辛筝便都受不了了,鹄也没让人全程走路。 辛筝抱着狗狗坐在从奴隶军中偷的青驴上悠然的提醒:“夜里是野兽最活跃的时间,我可不会等你们。” 众人皆怒,有本事你也下来走走。 辛筝骑着驴悠哉的带着路。 君离咬咬牙,抬着沉重的肉脚继续追赶辛筝。 在对生存的渴求下一群质子超长发挥愣是在天黑前跟着辛筝走到了最近的邑。 九家为井、四井为丘、四丘为甸,五甸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邑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人之所聚为邑。 只要是座城都可以称之为邑,城与邑在千百年的发展中早已融为一体。 自然,邑也是有着最低标准的,至少也得达到甸的标准才能称之为邑。 按着人族的传统,五十乘以下为小邑,五十至一百乘为中等邑,一百乘以上为大邑。 战时,一甸要出一乘战车,一乘战车需车兵三人,甲士十五人,徙卒三十到五十人。 人不多,但车兵和甲士都是脱产者,武器和甲胄都是齐全的那种,不似徙卒,一根木矛都可以算做全部的装备。 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属于最低标准的那种,目测属于两三乘的小邑,这样的地方,一般都是中士的封地,也可能是那种混得相当落魄的上士的封地。 下士的封地一般都是几个丘加起来,宗庙和宅邸都建在封地中最为发达或是最为险要的丘社,不会有甸这个级别的聚居地。 能在繁华的地方呆着,没人愿意在小地方生活,封地中若是有甸,士肯定就将宗庙和宅邸修建在甸里了。 这样的甸,除非它的直属主人不是士,否则甸中肯定有士的封地和宗庙。 再瞅瞅这地方的偏僻,奴隶军赶时间,肯定够不着这里,士说不定还活着。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鹄带走质子们时也顺便将他们身上那些不能当武器的零碎都还给了他们,其中包括能证明身份的一些信物。 若能寻得封地主人的帮助,借点人当护卫,或许就不用看辛筝的脸色了。 宋初很快便向辛筝提出了能不能去士的府邸瞧瞧看能否获得些帮助。 辛筝无所谓的道:“你们去罢,我四处逛逛,一个时辰后我会在这里等你们。”如果你们彼时还活着。 质子们都抱着希望走了,除了君离。 辛筝奇道:“你怎么不去?” 君离回道:“奴隶军都打来了,这里的主人要么死了要么跑了,不可能还在。” 去了也白去,而且他方才分明从辛筝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别样的危险意味,跟着辛筝身边不一定有事,但跟着质子们走,大概率会有事。 辛筝闻言将缰绳递给君离。“要走山南路线需要盘缠,我去借点钱,很快就回来,你在这里看着点驴。” 君离接过缰绳后正想问辛筝在这里是否有认识的人,不然别人怎会借钱给她时又有一柄铜剑递到了手边,顿生不好的预感。 铜剑的分量不轻,之前走路时为了减轻点重量他交给了辛筝,辛筝一直将其挂在驴背上,如今取下来让自己拿着显然不会是觉得驴背着铜剑累所以让人给驴减轻压力。 君离问:“会用到?” 辛筝也不确定。“这个得看你运气。” 一群毛都没长齐的肥羊,不可能没人出手,但有她和质子们吸引目光,带着驴且目盲一看就最容易对付也最不容易跑掉的君离正常情况下会被放到最后,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有万一。 君离握紧了铜剑和缰绳。“我明白了。” 辛筝悠然的离开了。 君离一手缰绳一手铜剑在原地立了好一会,想到辛筝之前对质子们说一个时辰,自己这样站一个时辰也不是事,他剩下的体力可不支持这么高度紧张的站一个时辰。 思索了片刻后君离坐在了地上,将缰绳绑在了自己的胳膊上,铜剑则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再脱了外衣铺在地上,最后取出了自己在奴隶军时用泥土捏的呜都。 呜都是牧童放牧时打发时间的玩具,抓一把泥便可抟成,相当之粗制滥造,贵族对此极为不屑,认为呜都根本不配称之为乐器,不过君离倒是很喜欢这些下等人的玩意,虽无贵族音乐的高雅,但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纵然眼睛都看不到,但听着下等人的音乐时他仿若看到烟火红尘,有一种这音乐鲜活极了的感觉。 在不会损害健康和生命的前提下,少昊旅从来都不阻止他做任何事,包括学贵族们觉得低贱的呜都。 君离并未吹奏什么充满生活气息的音乐,选择的是自己聆听山涧溪流潺潺流淌时写的山涧曲,宁静的山涧曲最适合让人宁神静气,很快吸引了因着局势而焦虑不安的路人,很快便有人往君离铺在地上的衣服上扔了枚贝钱。 质子们回来时君离周围围了一大圈人,衣服上堆着一堆贝钱。 听到质子们的脚步,君离在吹奏完了最后一遍山涧曲后便停了下来,向客人们行礼表示感谢捧场。 又是一阵投钱,客人很快散场,君离这才问宋初等人。“你们这是怎么了?” 血腥味好重。 宋初的脸色不太好。“穷山恶水出刁民。” 君离不惊讶,辛筝让他拿着铜剑足以说明她是怎么看这个地方的危险性的。 也不排除辛筝看所有地方都是如此。 帝国对基层的控制力几乎是没有控制力,除了征收税赋贡助,基本没什么交集,士对地方上倒是有些控制力,但也不在意乡下民风如何,氓庶过得如何,而是氓庶有没有耽误自己的公田耕作,有没有缴足税赋贡助。 至于氓庶,没死就行,若是死了,无偿为自己耕作公田的人手便会少了。便是死了也不是大事,有的是人愿意为自己耕地,实在不行也还可以花钱买奴隶。 如此薄弱的控制力,乡野间的民风都相当之彪悍,截杀过路旅人属于其生活的一部分。 历史上便有个国君出城与寡妇私通,结果被乡野少年见财起意,杀了。 虽然一个国君这么容易就被干掉了很让人怀疑背后有没有什么阴谋,但国君都能被见财起意足以说明基层的民风以及国族对基层的控制力。 君离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被打劫被掳为奴在未来很长时间里都会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你们不是去找士求助的吗?哪怕人不在也不至于如此惨吧? 宋初很是一言难尽的说了说自己等人的经历。 士不在家,在奴隶军打来的时候便带着宗子跑了。 真的是只带了做为继承人的宗子,别的嫡嗣和妾所出的庶嗣以及女奴生的私生子都给扔了,不仅走了,走的时候还带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财宝。 因为没个能撑得住场的人,府中根本完全一团乱,便没人理会质子们。 质子们无奈,只能回来寻辛筝,然后在路上遇到了抢劫。 质子们身上穿的衣服虽然破烂脏污,但细看便会发现都是上好的料子,庶人穿要被杀头的那种,不免让人怀疑这些人是真穷困潦倒还是假穷困潦倒。 不管是哪种都先杀了再说,杀完了再检查尸体,哪怕真的没有财宝,质子们身上的衣服料子洗干净了也能换不少钱粮。 布帛可是等于钱的,越是珍贵的布帛就越值钱。 所幸被辛筝分了不少食物,因而质子们的身体状况比刚从笼子里拖出来那会好多了,这才没让杀了,饶是如此也个个挂彩,其中一个还是被抬回来的。 君离对质子们的遭遇表示同情,更加坚定以后听辛筝的。 宋初问:“辛子呢?” “她说去借点钱。” 宋初不解。“这地方也就那个中士家还有点钱,她能去谁家借钱?”又有谁会借钱给她? 君离也不知,反正等辛筝回来了就知道了,哪怕借不到也没关系,他当街卖艺也是赚了不少钱的。 想到自己赚的钱,君离让宋初帮忙收拾和数数,等辛筝回来了让她看看能用多久。 宋初瞅瞅地上的贝钱,再瞅瞅君离拿着的呜都,一时无言。 帝子你如此自甘下贱的当街卖艺,你的父兄知道吗?不怕他们被气死吗? 虽感慨,但宋初还是帮君离收拾了起来。 全是贝钱,他们平素的零用钱都是铜布,贝钱,这种最小的钱,他们平素连见都没机会见,如此却要为了这么几枚贝钱折损尊严,宋初的心情备感疲惫。 辛筝是踩着一个时辰的点回来的,还牵着一匹驽马。更新最快的网 君离颇为高兴的将自己赚的钱都给辛筝。“兕子兕子,我赚了三十一枚贝钱,你看做盘缠能用多久?” 辛筝诧异不已:“你赚的?” 君离示意了下自己的呜都。“我吹呜都,路过的客人打赏的。” 辛筝沉默了须臾,道:“君离你真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人。” 君离判断了下,发现自己没法判断辛筝的语气是褒还是贬,便换了个话题。“你借到钱了吗?” “借到了,不仅借到了钱,别人还送了一匹商队驮马,你接下来不用走路了。”辛筝回道。 谁会借你钱还送你驮马,驮马也是马,卖了他们十几个人都不够抵一匹马。 君离嗅着辛筝身上浓重的血腥味,大概能猜到辛筝所谓的借是怎么个借。“这地方还有商队?” 哪家商队这么不怕死? 辛筝随口道:“不是现在经过的,至少是半年前的事了。” 君离:“....”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辛筝 尽管辛筝寻了些野生草药给受伤的质子们用了,但受伤最重的那个质子伤口发炎了。 伤口发炎在这年头等于死亡,也在最为常见的死亡方式之一,手上不小心弄了个小伤口甚至拔牙都能死,后者的死亡率尤为高,值得一提的是帝国历史上有八个王死于拔牙。 在奴隶军的时候君离倒是发现了,奴隶军有一种奇怪的药膏似乎能治发炎,十个至少能活四个,但那是很珍贵的药,都是专人收着的,他们没有。便是回去寻奴隶军,奴隶军也不可能给一个质子用。 辛筝让质子趁着神智还清醒赶紧写封遗书。 质子:“.....我不想死,我才十三岁,我想活下去....” 辛筝道:“我认识一个很聪明很厉害的天才,不管学什么都学得特别快,她死的时候跟我说她不想死,她想活下去,但她还是死了,死时,六岁,人的寿命不由自己控制的。” 这世道,十三岁死已经算长寿了,大部分人族连十三岁的年纪都活不到。 质子怒:“有你这么安慰人的?” 辛筝挑眉。“谁告诉你我在安慰你?你对死亡的不甘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有感而发罢了。” 质子道:“我想回叛贼那。” 他看到过的,叛贼有治炎症的药。 辛筝很想说你要真回去了,奴隶军只会杀了你。 质子自己也清楚,但对生存的渴望已经冲淡了他的理智,这要求毫无悬念的被辛筝拒绝了,她和盗趾现在有了些许默契,盗趾不一定会杀她,但肯定不会放过别的人,至于治炎症的药这种奴隶军自己都不够的东西,更不可能。 惨遭拒绝后质子下意识的用最恶毒的词汇咒骂辛筝,看着辛筝的眼神之怨毒让在场除了君离和被骂的当事人直觉不寒而栗。 君离看不到却听得到,听得颇为不忍,有对质子也有对辛筝。 “他只是太渴望活下去而变得....”君离也不知该如何说,只能用眼神示意这并非质子的本意,理智状态时质子绝不会如此。 辛筝摆了摆手。“比这更恶毒的诅咒和眼神我都经历过,他这点内容,不痛不痒。” 君离闻言愣了下,质子的诅咒已是他生平所见最恶毒的话了,比这更恶毒的,辛子你以前的生活是否太过精彩? 质子在对辛筝的怨恨中结束了生命,在伤口炎症越来越严重,他的神智意识完全不清楚时辛筝一剑结束了他的生命。 君离都让惊呆了。“你在做什么?” 辛筝随口回道:“反正都没救了,既如此,让他少受点罪。” 这理由真是无懈可击,君离一时没法反驳,质子的确不想死,但炎症越来越严重的结果便是他已经没法跟上队伍了,以至于君离不得不将马让给了他,但当他的神智意识彻底不清楚时,有马也没用了。 宋初兔死狐悲的看着质子的尸体。“既如此,你何不在一开始就杀了他?” 炎症发作后神智意识还清楚时就没有觉得舒服的时候。 辛筝道:“万一他还有救呢。” 宋初茫然的看着辛筝,炎症是无药可救的,至少目前为止只有奴隶军那种药有用,哪来得救? 辛筝道:“青婧告诉我,并非所有炎症都是无药可救,人体自身是具备毒抗能力的,若是自身毒抗能力足够强大,炎症初期伤口便有可能自愈。” 虽然那只是青婧随口一提,但以辛筝对青婧的了解,这随口一提时的语气太笃定了,再加上青婧完全不拿人命当人命的心性....毫无疑问,青婧这一结论必定建立在无数倒霉蛋素材的悲剧基础上,残忍的同时也证明了结论的分量。 众人顿时了解了辛筝的思路。 炎症初期不一定会死,所以不杀,但后期是肯定没救了,杀了少受点罪。 这思维逻辑相当之彪悍,彪悍得简直冷酷。 辛子你的三观是毒蛇教的吧? ..... 青水发源于澜州群山,绵延千里,冲刷出肥沃的青水平原,这也使得青水中下游的聚居地是兖州最密集的——土地肥沃的同时还是兖州最早被人族开发的地方,黄帝时横扫九州,击败羽族的前沿基地加粮仓便是青水。 在青水流域寻找借宿的村社无疑比在别的地方容易得多,运气好的话,十天至少有那么一回可以睡床。 和村人打交道这种事由君离负责。 人族方言种类太丰富了,哪怕是语言天赋极为出色的兕子也不可能前脚到一个地方后脚就能自由沟通,但君离能。 做为一个盲人,君离学的语言方面的技能相当之丰富。 唇语他会,不过得摸着别人的嘴才能知道唇形。 手语他也会,实际上,他人生学会的第二种语言便是手语,第一种是唇语。 他是先天目盲,别的婴孩可以看着父母说话而跟着学,他看不到,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意识少昊旅跟他说话时是在用嘴巴说话。 后来少昊旅每次说话时都抓着儿子的肉爪摸自己的嘴巴才让儿子意识到嘴巴不仅仅是用来喝奶的,摸得时间长了他也就懂了不少唇语。 但如何用舌头发出标准的语言,君离学得相当之缓慢,缓慢得他两岁了都还不能和别人进行哪怕最简单的交流。 少昊旅干脆又教了他手语。 沟通是双方面的,至少得让别人知道你表达的是什么,而最基础的手语可以突破语言的限制,只要不瞎都能看明白。 比起口语,君离的手语学得就相当快了,只是后来终于掌握了如何用舌头说出标准的口语便渐渐没了用武之地。 雅言并不能全世界通行,那是贵族的语言,底层根本不会。 上层和底层说的都不是同一种语言,若是平时,自然不影响什么,反正贵族哪怕出门在外也是各种东西准备得齐全,根本没有需要和底层打交道的地方,但辛筝一行人这回是特殊情况,于是乎深刻体验到了语言不通的痛苦。 辛筝甚至在心里默默发誓以后一定要让辛国从贵族到平民统统说同一种语言,不然除非会双语,不然太不方便了,以前因为自己懂双语,还没什么感觉,但如今....孤陋寡闻要不得。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君离很快便和丘长谈好了借宿的事,用十五枚骨贝做为酬劳换一夜住宿和喂饱坐骑。 因着辛筝一行有十二个人,丘里也没谁家能同时容纳这么多客人,因而最后是分在了三家借宿。 辛筝带着队伍里的三个少女住在丘长家,君离和三个人住在丘长的左邻,另外四个是右邻,这也是辛筝的意思,住在相邻的地方。 庶农全家的屋舍面积加起来都不如少年们在家时的一间卧房,而四个人住一间屋,住在乡野而可以自己建房的庶农自己都觉得挤,君离四人却很适应。 现实的毒打是生活最好的先生。 主家在四个人收拾屋子的时候送来了食物,野菜加芦菔,种类不多,但分量很足。 唯一因看不见而能坐在一边休息的君离接过了食物,热的。 山泽之利都是封君的私财,氓庶打柴都只能在封君开恩允许的柴草山,别的地方,不论是打柴还是狩猎都是在窃取封君的财产,属于犯罪。 柴草山的位置是固定的,离得近还好,离得远就很惨了,且柴草山也是有猛兽的,种种原因累加导致燃料不易得,因而氓庶多是生食食物,所幸芦菔和大部分野菜谷米都是生食也不会中毒的食物,倒也无事,却殷勤的给他们送来了热食。 君离心中不由得叹息,活着不好吗? 心中叹息着,君离面上却是颇为感激的对送来食物的农人说着感谢的话语。 农人走后君离随手将食物搁在了一旁,没有一个人去碰,只是看了眼发现是热食后便加快了收拾的速度,很快将床给整理好了。 床一收拾好后四个人便不约而同的趟下休息,除了君离,手中握着一枚布币,便是君离,手中也握着铜剑。 鸡鸣时分是人族睡得最熟的时候,君离四人却不约而同的睁开了眼。 门被推开,有两名十岁左右的枯瘦少女赤/裸着身子走了进来,一脸怯懦的向床上走来。 君离因为看不见而睡在了里侧,虽看不到,却也能听到脚步声,心中已经没有任何情绪了。 少女走到床边的时候睡在外侧的两个少年不约而同的将布币刺入了少女的脖颈,鲜血溅了一身。 两个少女并未死。 人族的布币是铜铸的,分量足,个头也很可观,从两寸到一尺的应有尽有,开了锋完全能当匕用。 只是,铸造布币的金属配比度和铸造兵刃的终究有区别,哪怕磨得开了锋也终究不能和真正的兵刃比。 两名少年毫无怜悯之心的补了一记。 “君离正门,我们侧翼。” 君离沉默的拿着铜剑出门,身后三个同伴手脚灵活的爬上屋顶,弄破茅草屋顶钻了出去,而门外,有很多的呼吸声,哪怕看不见他也能想像一群农人,从老人到小孩都有,手里拿着农具要杀自己。 君离沉默的向前迈步,一步杀一人。 如果有人跟一年前的君离说他以后能一步杀一人,君离肯定当他放屁,但如今,一步杀一人已然轻车熟路。 辛筝所谓的教他习武只是教了他一套类似锻炼身体的健身操的东西,一共二十四个动作,每一个动作都在挑战人体极限,若非他年纪还小,骨骼没有成年人那么坚硬根本做不来,饶是骨骼受得住,那痛感....女人分娩的痛估计也就这样了。 连山果当年生他的时候据说疼得死去活来,生完第一句话不是问孩子怎样而是说自己这辈子死也不会再生孩子了,目前为止她还没违背当年的话,虽然有过不少的情人,但长子都十二岁了她也没再生一个。 这也让君离一直觉得,人世间最大的痛大抵就是女人分娩之痛了,君不见连山果都痛出心理阴影了。 辛筝听完君离的心得后表示,分娩之痛不是最痛的,若分娩之痛是一,那练这套锻体操的痛便是二。 君离问:“这是什么武学?” 辛筝摸着下颌道:“严格来说,这不是武学,是什么我也不知。” 你不知你还教我? “青婧说生灵的潜力是无限的,不论是武学还是秘术都是挖掘人体潜能的一种手段,但效率都太低了,她和她的师妹合力另辟蹊跷,这套锻体操便是另辟蹊跷的产物。”顿了顿,辛筝补了句。“半成品。” 君离:“....那你还学?” “虽然青婧是拿我做实验收集数据,但我的身体的确更加健康了。”辛筝道。 君离觉得锻体操很不靠谱,副作用也太大,分娩之痛的两倍,但还是一直咬牙练着。 他不想一直被人保护,辛筝也不是一个会一直保护别人的人。 练了半年,君离的身体强健了不少,但他也不确定这是锻体操带来的还是这两个月一路磨砺带来的,不管是谁每天徒步走好三四个时辰,隔三差五的打群架,身体素质不可能不提升。 他和队伍里别的人切磋过,但能够重新吃饱,并且很快在旅途的磨砺中恢复了过去实力的每个人都能轻松将他揍趴下。 能够一步杀一人也不过是因为杀的是一年到头就没几回吃饱的时候,身体严重营养不良的农人,若是换做同伴那种自幼习武的,必定一步就被揍趴下。 虽是杀戮弱小,君离却发现,和第一次被辛筝逼着杀人时比,自己如今的心态堪称无波无澜。 “记住,所有想杀你的人都是敌人,哪怕是个婴孩你也不能手软,对敌人的仁慈是对自己的脑残和对同伴的残忍。” “婴孩根本想杀谁,它们根本没有思考能力。” “只要有利益冲突,等以后有了思考能力自然就会要杀你了。” “你被害妄想症太严重了。” “你简直是一只家养的兔子。” 唇枪舌战许久后君离终不得不接受辛筝的部分逻辑,杀婴孩是无论如何都干不来的,但对方都想杀自己的,再弱小也不能手软。 手软就得死了,纵然辛筝就在旁边看着,但以辛筝的心性,肯定束手旁观看着自己被杀。 队伍里少的两名成员,一名死于与农家女子欢好时,一名是不忍下手结果被杀,后者死的时候辛筝就在旁边。 君离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三名同伴很快从栅栏外跳了进来,堵死了院中众人的后路,四个人完成了对十几个人的包围。 久经训练对毫无习武根基加营养不良,结果可想而知。 战斗结束得很快,四个人立刻向村长家冲去,这里的战斗结束得更快,辛筝都已经在厨房里翻找食物了,见他们四个来了便道:“我没事,赶紧去屠村,打不过就喊救命。” 这个丘的人口并不多,也就两百多口人,但十一个人杀完的时候辛筝一顿丰盛的饭食都做好了。 有鸡有鸭还有一只羊,刚刚高强度运动过的众人纷纷欢呼着在旁边放着的热水净了手,席地而坐开吃。 君离一点胃口都没有,却不得不逼自己吃,明天还要赶路,不吃饱便没有体力赶路。 君离吃了几口后终于忍不住问:“为何我们经过的每个村社都想打劫我们?” 宋初道:“刁民品性低劣,哪来那么多为什么。” 君离不以为然。“人生下来便是一张素绢,什么都没有,包括品性。” 辛筝将嘴里的肉咽下,道:“与品性无关。” 君离问:“那是为何?” 辛筝反问:“吃不饱,杀人劫财可以吃顿饱饭,为何不干?” 君离沉默了很久,又问:“每个村社都如此?” 辛筝道:“除了部分有姓氏的庶人,天下氓庶皆如此。” 君离道:“为何?” 辛筝没听懂。“什么为何?” “为何世人会吃不饱?” 辛筝闻言道:“世人皆是吃得饱穿得暖的。” 君离用自己看不见的眼睛望向外头,这些人哪里吃饱穿暖了。 辛筝淡漠的道:“我觉得你可能搞错了一个概念,士以下,非人。” 奴隶非人,这是写在帝国刑律里的。 士以下,非人。这是普世公认的不成文价值观,君离纵是不认可,想辩也无从辩起,因为世人认可的观念和他的看法是背道而驰的。 君离换了个话题。“好吧,那为何他们吃不饱穿不暖?” 辛筝无言,少年你可真是执着。“这个问题得看立场,你若是站在氓庶的立场,那盗趾军那套逻辑就是答案,若你站在贵族的立场,氓庶是牛羊,牛羊存在的最大意义是为主人创造财富,至于吃饱穿暖,死不了就行,畜生哪来那么多要求?” 君离道:“你的语气让我想揍你。” 辛筝更加残酷的揭露现实。“你打不过我。” 君离觉得自己哪天被气死了肯定是辛筝做的。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少昊君离 一路黑吃黑的最大好处便是坐骑数量不断增加,最后人手两匹,就是种类丰富了点,有马有驴有骡更有牛。 到了青水下游一条支流时辛筝将近三十头驮兽全都给处理了,因着赶时间,所以处理走的是黑市的路子,价格被压得不轻,若非同伴在旁拉住了她不让在这种人口众多的城邑里搞事,很难说她会不会继续上演黑吃黑。 辛筝最终只能郁闷的数钱。 帝国的钱币有着悠久的历史以及足够混乱的现状。 最早的钱币诞生于什么时候已无从考据,反正在炎帝统治的时候人族就已经开始用贝壳、皮革、布帛做为钱币了。不过第一次对钱币进行统一却是青帝时,这位商贾发家的帝君上位后对帝国的钱币进行了规范和统一,被誉为帝国历史上最早的流氓政策。 青帝发行的钱币有三种,第一种是天然贝,贝壳的形状和个头都有要求,还有铭文,让贝钱正式具备了特殊意义,只是,天然贝的产量终究是不够的。 青帝时人族的商贸发展得很快,这位帝君是四帝中最不好战的,在位近两百年,几乎没有对外征战,一门心思发展农耕畜牧以及商贸。 人口增加,商贸发展,天然贝自然就不够用了,于是增加了人造钱币,最开始时是陶贝和骨贝,不过陶贝随着陶器技术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容易仿造最终被取消了,而骨贝因为要求是猛兽骨骼不易仿造,或者说仿造的成本和正品相差无几,便一直沿用至今。 最后一种是铜布,以铜、锡等金属为材料,仿农具的形状铸成,长度在三寸左右,某种意义上,凑合着也可以当农具用。为了防止货币混乱,青帝明确规定只有王才有资格铸造铜布,其它人,哪怕是诸侯,私铸铜布,死罪。 看起来挺好的,实际上也的确很好,缘何会有流氓政策的美誉? 问题就在这儿,天然贝和陶贝、骨贝的原材料还好,不是很难解决,但铜布,需用铜,青帝哪来那么多铜?不许私铸钱币便意味着她要自己铸造整个种族需要的铜布,每年消耗的铜料并非小数目。 答曰,青帝要求所有封臣每年向帝都进贡铜料,然后用那些铜料铸造钱币,再用铸造出来的钱币向方国和部族购买大宗的货物,从而将钱币流通出去。 青帝的这套流氓政策虽然一直被人骂,效果却是极好的,用了三千年都没过时。 人族事死如事生,孝顺的子孙在父祖下葬时是要随葬大量陪葬品的,要如何体现贵族与氓庶的差异?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陶器木器显然不行,会闲得自己和氓庶一般低贱,因而贵族用的都是漆器与铜器,死后也要带着大量漆器与铜器陪葬,铜器中数量最丰富的陪葬品便是铜布。 大量的铜布被埋进地里,再加上青帝那套流氓政策对钱币的铸造控制得很严格,论理帝国的货币系统乱不起来。 问题在于,计划赶不上变化。 黄帝时是人族对外战争最激烈也最浩大的时候,军费的支出也是空前的,黄帝开始铸大钱。 何谓大钱? 同等铜料铸造的钱币,上面有值多少钱的铭文,铜布的购买力不由含铜量来决定,而是由铭文的面额来决定。 若只是铸少许,且制作工艺足够高,不易仿造,倒也没有大的影响,但黄帝铸大钱是为了填补军费,自然不可能只铸少许。 大量大钱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更深远的是战争终于打完,黄帝还没来得及收拾自己制造的烂摊子就崩了,他崩了后便是绵延百年的扶风之乱,诸侯大乱战,就没几个是不私铸大钱的。 人族一度倒退回以物易物的阶段,直到白帝横空出世,力压诸侯成为王,结束扶风之乱,白帝重新整顿了货币体系,用了很长时间将所有大钱都给回收融掉,同时设计铸造了新的铜布——一种两寸长的方足布。 因着上次乱铸钱币的影响,哪怕是白帝死后很多年,她铸造的方足布也没出什么问题。 白帝已崩两千余年。 两千余年有多长?长到足以让一代帝君从历史变成传说,从传说变成神话。 方足布出问题委实正常不过。 五百年前,在位的是一个叫叙的王,彼时王权式微,对于方国的控制力达到了空前的低谷。 许是本着反正也管不了干脆做个大方的人情,亦或是别的原因,王叙将铸造钱币的权力下放给了方国,只一个要求:必须按着帝国的标准来铸造钱币。 初期诸侯们还是遵守了标准的,但后来,许是为了彰显国力,开始铸造大钱,不是黄帝开头的那种伪大钱,而是真正的能彰显国力的大钱,个头和含铜量都很足的大钱。 这种大钱的购买力很大,因而多用于大宗的交易,完全可以当更高等级的货币来用,因而没出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更后来,战争频繁,军费开支太大,没钱。 铜布的个头虽然没变,但含铜量越来越低,再后来就完全放飞了,国君铸造钱币,封臣们也铸造钱币.....只要是有点能耐的势力都会铸造钱币,但铸造出的钱币的品质相当之杂,好的特别好,差的特别差,完全看铸币时的实力如何,哪怕是同一个势力铸造的钱币,在不同时期的钱币品质也是不一样的。 布帛做为货币的功能分量开始增加。 辛筝不太想要铜布,铜布的稳定性和通用性远不如布帛,实在不行的话骨贝也行。然而黑市只给钱币,还是铜布,一共两百余枚铜布,辛筝愣是数出了三十几个种类,还都是那种个头大但含铜量低工艺也粗制滥造的钱币。 这是欺生呢。 然就算知道欺生又能如何?人好歹没杀人多财,已经很厚道了。 最重要的是,黑市一般都和权贵阶层牵扯很深,不然搞不起来,而这里并非村社,而是城邑,辛筝等人还没强到能屠城。 辛筝将所有的钱都换成了布帛。 两百余枚钱币,哪怕都是粗制滥造的低含铜量钱币,数量上去了,重量自然也上去了,必须用箱子装,而扛着一口装钱的箱子,这是生怕别人杀人劫财没有目标吗? 换了布帛后辛筝用布帛雇了一艘船。 碍于质子们的身份,随便寻个小氏族小国族求助是不靠谱的,谁知道会不会转手就把人给卖了。 寻求大国帮助也有同样的隐忧,但这个也得看具体情况。 辛筝选择找青阳国求助,因为青阳国、玉国、以及穷桑国乃兖州最强的三个国家,其中又以青阳国最为强盛,而这也是青阳国只能是兖南伯而非兖州牧的原因。 现任王的制衡之道玩得极好。 既然是大国,那就好说了。 家境富裕的人总是不如家底薄的人敢拼的,后者败了也不会更惨,前者败了却是一无所有,落差不要太大。 十几个质子,除了君离这个特例,全都是权力争斗的失败者。 对于一个大国而言,若想干涉另一个国家的内政获取利益,是扶持一个根基深厚的国君还是扶持一个根基不稳的国君更有利? 小国依附强者,大国扶持傀儡。 青阳国不一定会想控制质子们的国族,但局势这个东西谁也不好说,谁也不知日后会不会用得上。 野心这东西,只要是国君就都有。 辛筝相信,只要有机会,青阳国肯定不会放过掌控兖州的机会。 少昊部虽与王结盟,但这世间有永远的盟友吗? 辛筝可以明确的给出答案。 没有。 辛氏的发迹史是联姻史,又何尝不是一部充满了背叛、血腥、出卖以及阴谋的历史。 一句话概括便是:利益充足,辛子能够毫不犹豫的出卖前一天还和自己耳鬓厮磨,诞育了继承人的配偶。 辛国公族的亲情概念淡薄弑亲毫无心理障碍也与这传统有关。 做为嗣君,对于父亲搞死了母亲或是母亲搞死了父亲这种事接受良好,但接受良好和心无芥蒂是两回事。 更有趣的是,嗣君长大后往往会变成和自己曾经的厌恶的人一样的人。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在丰厚的利益面前,没有什么是不能出卖的。 辛筝曾经怀疑过这是否是辛氏的血脉有毛病,但后来开始读史,恍然,不是辛氏有毛病,而是举世皆如此。 辛筝很有把握青阳侯会出手帮忙,就算不帮忙也不会将君离怎样。 君离再怎么废物,他生母也是连山氏族的人,连山氏族在坑人这方面极有才华,也是九州大地难得的具备必要时损人不利己就图个痛快品质的稀有品种。 虽然历史每次都证明,那些损人不利己在千百年后都有了回报,但....付出许多却要一千年后才能看到回报,哪个正常人做得出来?与损人不利己又有何异? 辛筝相信青阳侯肯定没法理解神裔氏族的思维,而不能理解那就必然理解为损人不利己。 没人愿意招惹一群具备损人不利己精神的疯子。 青水流域不止一个国家,青阳国是其中最大的,也是最强的,同时国都青阳也是青水流域最大的城邑,有五万户,是兖州最大的巨城大邑。 辛筝一行人对青阳国都一带最大的感受,终于有了点人间的味道,路上借宿不至于回回都是会杀人劫财的鬼地方。 黑村虽无,黑店却也还是有的,但不多,抢劫就更少了,这里终究是国君的核心地盘,要抢劫商旅发财也只能国君来抢,贵族们还是很讲究规矩的,遗憾的是国君和封臣是不一样的,不可能吃相难看到去抢劫过路的远行商旅,名声还要不要了? 辛筝很快就让少年们明白所谓人间的味道不过错觉。 辛筝在船只补充补给时带着少年们上岸吃大餐,呆在船上只能啃干粮,一口热食都吃不上,不管是谁都有些受不了了。 辛筝一点都不想下船,但在所有人都表示受不了糗粮要下船吃口热食时还是同意了。 人族的食肆分为四个档次,看门外挂的幌子数量便能分辨,第一种是挂两个幌子,有啥吃啥,能吃就行,客人不用点菜,食肆能做什么就吃什么,而食肆能做的食物一般就是野菜之类的素材,没油没盐,对味道不要有追求;第二种是挂四个幌子的,吃啥点啥,食肆里有专门的菜单,菜单上的菜,想点什么都行,不过以素材为主,肉菜也就一两道,味道凑合入口;第三种是六个幌子,吃啥有啥,哪怕是千里之外的特产都能弄来,并且每一道菜肴都色香味俱全,显然,这是为贵族而开的食肆;第四种是想啥有啥,只要是你能想到的,世界上存在的,全都能给你做出来,这种即便是贵族也吃不起,能吃得起的无一不是帝国最顶层的贵族。 辛筝寻的食肆是最为常见的食肆,也就是挂着两个幌子的那种,另外三个等级的食肆也寻不到。 八个幌子的食肆只存在于帝都,六个幌子的则存在于大国都城,四个幌子的存在于小国国都和大国的巨城大邑,两个幌子的广泛分布于小城邑中。 质子们作为贵族,基本不会有在外面下馆子的经历,都是自己养着出色的疱人为自己做饭食。 八个幌子的食肆和大部分六个幌子的食肆本质上就是贵族的私家食堂,只接待特定对像的那种。 也因此,少年曾经是不懂食肆外面挂着的幌子数量代表什么意思的,如今则是被生活给教会了。 一,两个幌子和四个幌子的食肆十个至少七个是黑店。 二,两个幌子的食肆里绝对别想吃到什么人吃的食物,吃不死人就不错了。 好吧,不管味道如何,终究是热食,这个时候有得吃就不错了。 食肆也就一件空间比较大的屋子,根本容不下十几个人,因而少年们最后是在院子里铺了块木板当案,再铺了草席跽坐。 “来盘芦菔,生的。”辛筝一坐下便点了菜。 质子们则是让人有什么来什么,能吃就行,别的完全不抱希望了,不曾想掌柜看了看少年们身上还算干净整洁的衣服,忽问:“客人们可要肉食?” 质子们闻言顿时精神一震,这破地方居然有肉? “你们这地方竟还有肉?”一名少年奇道。“什么肉?” “新鲜的羊肉。”掌柜的回道。 羊肉乃贵者所食,若是过去少年必定会厌恶氓庶破坏礼法,将此等无尊卑之人打杀,如今却只是高兴于有羊肉可食。 “来三十斤羊肉。”少年道。 辛筝点的菜是最先上来的,生芦菔,直接拿水洗洗就可以上了。 辛筝用匕将芦菔的皮削掉,咔嚓咬了一口,清脆多汁,好吃。 见辛筝吃得开心,与她同案的人也不由感觉饿了,可现在若是吃了,一会儿羊肉上来了就吃不下了。 君离犹豫了下还是取了根芦菔生啃起来。 羊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上来,肚子委实是饿了,先吃点什么垫垫再说别的。 见同案的两个人都吃了起来,剩下的两个顿觉更饿,也取了根芦菔满满啃着。 辛筝咔嚓咔嚓的啃了六根芦菔后羊肉终于上来了,她这一桌也送来一盆,同案的两个人立刻放下芦菔,闻着肉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虽馋得恨不得一口吞了一盆水煮肉,但还记得辛筝的地位,三个人都准备等辛筝先用自己再用,不曾想辛筝始终津津有味的啃着芦菔。 “辛子你不食肉吗?肉比芦菔更好吃。”一名少女道。 辛筝将芦菔咽下。“我不食白肉,你们吃你们的,不用顾忌我。” 见辛筝真的不食,三个人不约而同的下箸。 君离咬了一口,不仅没调料,连盐都没有,纯粹的白水煮肉,味道可想而知,但还是很香,只是....君离有些疑惑,味道并非羊肉,他以前时常吃羊肉,对羊肉的味道很熟悉,感觉不太像,不同地方的羊肉质有差异,不像也正常。 “掌柜的,这是什么肉?”君离忍不住问了句。 “自然是羊肉,新鲜的羊羔肉。” 君离仔细品了品,不,还是吃不出来,却仍下意识觉得哪里有问题,再看辛筝始终津津有味的啃着芦菔,若是肉食里加了料,辛筝不可能不提醒,过去遇到食肆时辛筝每次都能一眼看出是否黑店,示意食物里有东西,不能吃。 准否? 自然是准的,遇到的食肆都是黑店,因而每回都以全武行收场。 “兕子,这肉....” “没加料。”辛筝淡淡道。 尽管如此,君离最后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放弃了羊肉,陪辛筝一同啃芦菔,同案的两个人见了只当君离和辛筝一样吃素吃久了吃出问题了,不吃正好,她俩正好多吃点。 一大盆芦菔啃完时辛筝满足的打了个饱嗝,然后....拔剑掀案而起。 所有人都惊呆了。 一家小小食肆也就两个主事的,是一对夫妻,哪是辛筝的对手,手起剑落便被斩了头颅。 “找找地窖在哪,那里有更新鲜的羊肉。”辛筝对众人道。 众人:“....”直觉告诉他们,最好不要去找。 不想找,可以。 不去找,自然不可能,辛筝都发话了。 之前的路途中没少跟黑店打交道,少年们很快便寻到了地窖里,地窖里没有羊,却有五六个孩子,最小的是个婴孩,最大的也不过七八岁。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连山果 君离活活吐到了虚脱,别的人也没多好。 在众人大吐特吐完后辛筝表示可以走了。 君离问:“这些孩子不送回家吗?不过他们有的那么小,也不止能否记得家在哪?” 辛筝看君离的眼神如看白痴,奈何这个白痴是个盲人,看不到她的眼神。“谁告诉你这些孩童是被拐来的?” 君离不解。“不是拐来的难道还是买来的?” 辛筝颌首。“不仅是买的,多半还是从孩童的父母手中买的。” 君离露出了悚然之色。“虎毒不食子。” “只是还没到生存必须的时候。”辛筝不以为然。“史书之上那诸多的易子而食字眼你难道没深思过吗?不管是出于高尚还是卑劣的原因,都充分证明了一件事,子嗣于父母而言,本质就是一笔财富。就算史书之上太遥远,这一路走来,那些奴崽可不远。” 何谓奴崽? 答曰,偏僻的地方,年纪最大的孩子是一家之主,后面所有的孩子都是最年长子嗣的奴隶。 老大会成婚生下子嗣延续血脉,后面出生的孩子则是做为前者的奴隶,男嗣不允许孕育后代,为前者创造和积累财富,必要时,自己也能成为换取钱粮的食材,女嗣则卖到别的人家做生孩子的女奴。 同一对父母生下的孩子,为何待遇差异如此之大? 答曰,对于父母而言,血脉能够传递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别的都并非最重要的,是可以牺牲的,包括子嗣本身。 地窖里的孩子若是送回各自的家里,辛筝有十成的把握这些孩子最终的结局是釜中肉糜。 君离沉默了须臾,问:“我们若将他们扔在这,他们活不了的。” 辛筝道:“他们本就活不了了,我们救不了他们。” 君离闻言毫无惊讶之色,他已经领教过一回辛筝在这方面的思维了。 为了避开盗趾军,也为了比盗趾军快一步,不然盗趾军将贵族都杀光了,他们还求助个鬼?因而这一路上辛筝挑的路都是距离最近的路,至于偏僻不偏僻,好不好走,不在考虑中,期间翻山越岭是常事。 在昆吾山脉东边的一处山里一行人遇到了一个老妪,那是难得的一个没想弄死他们加餐的人,也可能是因为打不过,因而在辛筝借宿后并未往不好的方向发展。 老妪住的地方是一个山洞,只有她一个人。 借宿时众人也了解到了老妪的事——难得遇到一个不需要杀的人,自然想说几句。 老妪的儿女一个病死了,另一个则和她的丈夫一样,都让大虫给吃了,那片山区多大虫,大虫食人是很寻常的事,她家还算好的,还剩了一个而非全都让大虫给食了。 君离不明白山里既然这么危险,为何不去城邑聚落里生活。 老妪表示,她家原本就是在丘社里生活的庶农,只是后来逃到了山里生活。 虽然山里有大虫,但她并不想回去,哪怕丘社里有比山洞要舒适的屋舍居住,但苛捐杂税太多了,不如在山里好,至少日子还能过下去。 对于老妪的事,众人的反应不一,普遍是觉得老妪脑子有毛病,山里都有大虫食人了,哪里能活下去?回去后固然要负担税赋贡助,至少没有食人的大虫。 君离不觉得老妪有毛病,只是觉得苛政猛于虎,都把人给逼得觉得面对大虫都觉得是好日子了。想帮老妪做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都帮不了。 辛筝的反应是最奇葩的。 走的时候辛筝用山里的一些草药配了一帖药送给老妪。 药效很好,能让人没有多少痛苦就结束生命,她觉得老妪以后应该用得着。 老妪一点都不生气的收下了。 如辛筝赠了老妪安乐死的药一般,真让她帮这些稚童,她的做法多半是助人速死。 君离道:“我想帮他们活下去。” 辛筝闻言露出了似笑非笑之色。“你想养他们?我劝你还是别害人了。” 君离生气了。“我能帮助他们。” 辛筝道:“你的钱财从何而来?你的钱财是氓庶的血汗,你用氓庶的血汗去养几个本不该他们供养的孩子,慷他人之慨也就罢了。但你的开销增加,氓庶需要负担的税赋贡助也会随之增加,人本来就活得很辛苦了,你何苦逼死他们?” 君离愣住了。 辛筝见了也服了。“你方才莫不是真的想养这几个孩子?”她随口说说而已,这不谙世事的白痴还真准备这么干? 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何必这么毒?一定要人去和大虫做邻居? 君离道:“我会想到办法的。” 辛筝随口表示随你,如果实在想不到办法的话可以让她来下手,保证快准狠,不会让人感觉到痛苦。 君离坚定的拒绝了辛筝的善意,虽然一时半会还是想不到办法,但还是将几个稚童带上了船,暂时想不到,可以慢慢想。 君离在船上的时候终于想到了一个不会伤害任何人的办法。 把那几个孩子送去连山城。 辛筝一脸无语,不给沃西的氓庶增加负担所以就给连山氏族地的氓庶增加负担? “不会增加负担的,连山城讲究一日不牢一日不食,连山城不会让她们吃白食的。”君离道。 神裔氏族的人能够顿顿饱食接受教育是以自己死后所有家产归公来交换的,但非神裔氏族却居住在连山城的人要拿什么来换饱食?不用付出?想太多了,你吃多少,神裔氏族必定要你干多少活。 “好想法,你可知青水离连山城有多远?”辛筝问。更新最快的网 “我知道很远,但我没法将他们留在青水,他们不可能在青水活下去,除非我将他们予人为奴,但奴隶....”自奴隶军出来,他对奴隶什么生存境遇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做不到送人入火坑。 辛筝道:“那你要如何将他们送去连山城?” “等安顿下来了我会寻连山氏的联络点写信。” 辛筝无言。 好吧,投胎技术好也是一种本事,不管做什么事,父母也是一种本钱,既然是本钱,自然是能用则用,不可放着发霉。 别人或许能讽刺一下君离,但自己....若非投胎技术好生为辛襄子与党氏之女,也不可能饱食终日且能接受教育,大概率以釜中肉糜做为人生的终点。 青阳邑原非青阳国的国都,是青阳国发展起来原来的都城不太合适了新建的,也因着迁了都,而彼时国和都是同一个意思,因而青阳国的名字也跟着变成了青阳国。 青阳邑的格局走的是传统流,城和郭是分开的,两者之间有一面城墙连接,城中住贵族与公族,郭居住氓庶。 郭有十座门,贵者走贵道,贱者行贱道。 因着没有仪仗,信物也不好大庭广众之下拿出来,即便拿出来,城门小卒也不可能认识,因而辛筝等人想进青阳邑只能走氓庶走的小门。 辛筝毫无心理障碍的去排队了,少年们....气闷的跟着排队,长这么大,他们几时入城走过小门? 氓庶的数量很多,而小门一次能通过的人很少,相对而言,队伍排得很长,让辛筝有些诧异。 氓庶们也不是每天都会出入城门的,城门每日出入的人口普遍为商旅,而商旅是一个危险的职业。 贵族不屑于与贱民做生意,因而都是走的抢和抄家路线。 商旅如果想做成生意而非客死异乡,只一个选择:选择依附贵族,自己经商所得,贵族吃肉,自己喝点汤。 只有后台够硬才能在多国之间往来而不被抢。 帝国的商贸可想而知,哪怕是青阳邑这样的巨城大邑,城门的人流量也不可能出现人头济济的情况。 进城是要缴城门税的,谁会闲得没事进城? 这门口的人是否太多了?而且,排队不应该是排成一条龙吗?怎么前面有一片是围着的?不怕被城门卒给抽两鞭子吗? 辛筝大概能猜到这是在看什么热闹,但什么人在城门口搞热闹居然还没被抓起来? 要么是有足够身份地位的奇葩,要么就是奇人异士。 不管是哪种辛筝都有好奇心,或许有什么特殊的才华,若是有用就更好了。 鉴于此辛筝跳了起来,踩着人头人肩膀跑到了圈子内围。 热闹的源头属于两者兼而有之,那是一个穿着扎染的银蓝色服饰的年轻女子。 染色是一项技术活,因而看一个人身上穿的衣服颜色和染得如何是能看出其出身地位的,女子身上的衣服染色染得极为完美,自上而下,颜色由浅变深,有一种极为华美的感觉。 莫说普通富户,便是寻常贵族都染不出这样的布料。 不过比起衣服染色技术,更让辛筝侧目的是女子的外形,该纤细的纤细,该丰满的丰满,容貌更是如诗如画,仿佛天人,仿佛与君离有四分像。 不是仿佛四分像,是的确有四分像。 这位美得如诗如画的女子正在为人卜卦,辛筝很有节操的等人卜完了正在卜的这一卦才抬起爪子招手。“美人,你可认识少昊君离?” 美人闻言抬头望向辛筝,迎眸一笑,似有百花盛放。“那是我的儿子。” 辛筝:“....”美人你看上去撑死也就二十二三吧。 诚然,人族十岁就能结婚生孩子了,贵族为了联姻,十一二岁就结婚的也大有人在,但神裔氏族对此是深表鄙夷的,认为未满二十岁就结婚是童婚,是变态所为。神裔氏族这种观念也一直都让人怀疑他们坚持族内婚是否因为结婚太晚,外族人都已婚,而神裔氏族的骄傲又不愿做小,干脆内部消化。 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保不齐这就出了一个十岁生孩子的呢。 若是如此,倒也不难理解君离目盲了。 根据青婧闲极无聊的调查研究,人族男女未满十六岁生的孩子,十个至少夭折九个,剩下一个是注定英年早逝的悲剧,附注,英年早逝的前提是建立在生在贵族家庭,有着良好的生存环境,受到精心照料,不然仍旧是夭折。 早婚早育容易导致早产难产,不管哪个都很容易引发各类先天问题,君离运气还算好的,只是目盲。 辛筝一边感慨着一边去看君离,发现君离的表情颇为.....惊讶,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异的事一般。 你老娘千里寻子,就算不感动也不用一副活见鬼的模样吧? 虽然从昆阴平原跑得了虎跳峡,又从虎跳峡跑到了青水中下游的青阳,但连山果到的时间比辛筝一行早多了,辛筝到的时候她都在青阳的城门口摆了十天的卦摊。 察觉到儿子走的不是山北路线时,而山南路线太长,范围太大,连山果干脆跑到青阳来守株待兔了。 走山南路线肯定得经过青阳,除非打算来个双足丈量山南路线长度不走水路。 因着先到,连山果连落脚的地方都准备好了,避免了众人去挤简陋的逆旅。 长途跋涉三个月后最舒畅的事是什么? 不是醇酒美人,也不是山珍海味,而是热腾腾的热水浴。 连山果将人带回落脚的宅子时热水便已准备好,所有人都泡了一个舒服到骨头酥软的热水澡,跑到了水凉为止,除了君离。 城门时母子俩那诡异的气氛让人能看出来这母子俩关系有些特别,因而对于君离不好好享受热水浴而是洗干净了便离开并未开口问什么。 九州大地上,哪家宫室没点阴私,虽然同生共死三个月,但他们的关系还没好到能互诉家族阴私的程度,也永远都不可能到那个程度。 君离披着湿头发走到连山果住的房间时不出所料的看到她没休息,屋里摆了食案,食案上摆着一盆野菜一鼎麋鹿肉,地上还有盛酒的罍。 “来了,要不要吃点。”连山果招呼道。“不是自己的地盘,没法弄得太丰盛,凑合一下。” 君离在茵席上跽坐,虽然野菜和麋鹿肉都是他喜欢的,也做的很香,但这会儿真的没什么胃口。“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都失踪了,你说我为何在此?”连山果无语道。 君离无言。 连山果笑着捏了捏儿子的脸蛋。“你对自己真没信心,你可是我的宝贝,你有事,我怎么可能不加理会?” 君离冷淡的道:“我出生后你足足八年没探望过我一次。” 连山果一时沉默。 那会儿不是和少昊旅离婚离出了仇,被禁止踏足沃西半步吗? 虽是有原因的,但这原因和少昊旅有关,连山果不免难以开口,当着儿子的面说儿子他父亲的不好,哪怕是真的不好,总归是感觉不好。 君离继续道:“为何不告诉我是阿父下了禁令不许你踏足沃西?” 连山果叹道:“虽然我和你阿父离婚离成了仇家,但这只是我和他之间的恩怨,不能成为将你给牵扯的原因。” 君离闻言不由怔了下,颇为不解:“你当年为何要和离?” “婚姻乃一辈子的大事,自然要找个合心意的,你阿父很好,但我对他并无与之生活一生的渴望。”连山果感慨着总结。“我和他只适合当情人。” 君离听了并未觉得连山果的逻辑有什么问题,连山果就是这么一个肆意任性的人。 少昊旅临终时想见她最后一面而解除了禁令,这家伙愣是能为了置气拒绝在少昊旅咽气之前踏入沃西。 “既如此你当年怎会和阿父成婚?”君离不解。“阿父虽是沃州牧,但你终究是神裔氏族的成员,他不会也不可能逼婚到你头上。” 若能以权势压人,少昊旅也不至于和连山果那么快就一拍两散。 连山果道:“我不嫁,你就是私生子了。” 君离顿觉稀奇。“我倒没看出你在意过所谓的名分。” 神裔氏族不管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不能从父母处继承任何财产,大家都没有继承权也意味着公平。 兄弟阋墙,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富贵迷人眼,权力迷人心,如果大家都得不到,且一开始就清楚自己什么都得不到,自然闹腾不起来。 神裔氏族内部,婚生子和私生子的地位可以说是真正的平等,至少成年前是如此,成年后则是看各自的能力。 在这种环境中长大,连山果并不像世人一般对嫡嗣、庶嗣以及私生子有清晰的尊卑认知,在她的认知里,父母的私生子和自己是手足,是一样的。 连山果轻叹。“我不在意,但世人在意。” “你几时在意过世人的目光?”君离有点怀疑对方在耍自己。 出身旁支,没有封地没有贵族爵位,若在意世人的目光便应该在嫁给少昊旅后好好经营君夫人的位置和权力,这家伙却是毫不犹豫的丢了,被世人怀疑脑有恙。 破天的财富与权力地位,竟如此轻易的舍弃,世人很难理解。 连山果看着儿子道:“你阿父同我抢你的抚养权,我抢不过,你不能如我所愿成为连山,在连山城长大。” 人间如狱,她无法阻止儿子落入地狱,至少要给儿子拥有比别人高的起点。 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对的,若君离非嫡嗣,生下来后被发现生而目盲,早被沉塘了,即便不沉塘也不可能锦衣玉食的长大。 嫡嗣继承爵位与宗祧,庶嗣只能继承少部分财产,私生子形同奴隶,不具备任何的继承权,也不能占用氏族的公有资源。 到底是亲母子,这之前的数年里也没少打交道,君离很容易便理顺了连山果的逻辑。 为了让他有嫡子的身份所以嫁给少昊旅,但之后在分娩的第二日就开始跟少昊旅谈和离.... “合着你耍阿父玩呢?” “我并没有。”连山果觉得自己更委屈。“不过不管怎样都是他自找的,若他不来跟我抢你的抚养权,哪来后面那么多事?” “....你们怎么怀上我的?”他曾经以为父母是感情破裂所以分手后关系也冷得可以,现在看来似乎不是。 “十三年前羽族攻打沃西,我彼时正好在沃西游历,便去帮忙,那是我第一次接触战争,不是平日游历时遇到歹人而杀之的小打小闹,那是真正的尸山血海。”连山果有些恍惚,有些事,即便过去了很多年她也还是记得很清楚。 战争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什么? 是死亡。 她过去二十四年里见过的死人连一场战争的零头都及不上。 在战争的时候还好,为了生存为了胜利,分不出精力,但击退强敌结束战争后脑子里一直紧着的那根弦就松了,面对着尸山血海,心中顿觉空茫,有点不确定自己是死的还是活的。然而这种空茫并非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精神状态,战争结束了,但潜意识里的惯性仍在,只要合上眼,尸山血海立时自脑海深处涌出,警惕性下意识的升高,别人稍微靠近都能下意识的下手,且是重手。 听了连山果的表述,君离深深的沉默了,他大概猜到怎么回事了。 很多人第一次上战场,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事后都会产生不适,精神状态出点问题,运气好点的,能慢慢缓过来,运气差点,那就是一辈子的问题了。 大部分人缓解心理问题的方式是色/欲,用男女之事来转移注意力和缓解压力,用温热的肉/体来确定自己还活着而非飘荡的孤魂,效果....也还行,有的人真的一段时间后缓了过来。 君离在沃西,自己虽然不用上战场,但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就没谁是不用上战场的,对这些也有所了解,他莳花弄草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想通过花草来营造一个能让人真正放松下来的环境,看能不能治战争后遗症。 只是,着实没想到自己的出生竟是因此,你还不如感情失和分手闹成仇呢。 君离沉默片刻问:“你确定我是阿父的儿子?” 连山果亦沉默。“我的直觉告诉我此刻阿子你脑子里的内容很丰富。” 君离默然须臾。“你情人有点多。” “你可曾见我同一时间交往多个情人?” 君离想了想,好像没有,连山果这些年情人虽多,但每次的情人都不一样,换得也有点快,同一时间里身边确实没出现过两个情人。 “为何是阿父?你当年心悦他?” “那会儿我周遭的男人里数他最俊。”连山果眉眼生动的道。“好看得仿佛在发光。” 君离道:“阿父心悦你。” 少昊旅并非随便的人,做为被少昊旅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孩子,他是了解少昊旅的作息的,在他的记忆里,少昊旅就没沾过任何女人。在更早的时候也只一妻两妾,连个私生子都没有。 和离多年,少昊旅始终没能忘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死的时候都还在惦念这女人。 连山果道:“我知,他慕强,但他以前遇到的女子并无我这般强大又美丽的,乍一见,很容易一见钟情。” 君离对连山果和少昊旅的恩怨完全无语了,少昊旅看上连山果这种女人纯粹是自己找虐。 “阿父死的时候你不怕我恨你吗?”君离忍不住问了最后一个也是很早的时候就想问的疑问。 连山果闻言道:“不怕。” 君离不解:“为何?” 连山果理直气壮道:“你是我儿子,我爱你,但我更爱我自己,自然不会为你而让我自己受委屈。” 君离闻言发现自己心中竟毫无惊讶之情,连山果这些年教他如何做人便是如此教的:人活着,最爱的人只能是自己。 最爱的人是自己,自然不会为别人而委屈自己。 君离说:“你这样也挺好的。”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昭明 天女像脚下讲学,名副其实。 连山果原以为所谓天女像脚下是夸张的描绘用词,或是天女像是半山腰,结果....天女像高十五丈,乃是凿山体而成。 远远望去,仿佛一位容颜瑰丽的天女手执百草临江而立,极为震撼。 这尊天女像堪称奇观工程,脚背上能坐不少人,而脚尖到青水有一段被清平了的地面,是供游客祭拜的地方,也能坐不少人。 连山果一行慢悠悠的顺着栈道走下来时便见到天女像脚下或坐或立着数百人,正聆听着一个弱冠青年讲学。 连山果颇为惊奇的道:“没听说过获鹿邑几时修建了如此大的石像呀。” 获鹿邑的大夫脑子莫不是坏掉了? 这么大一尊石像,也不知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财力,怕是得从氓庶的骨头渣里榨油才能建这么个石像。即便贵族劳民伤财是常态,但别人劳民伤财是为了营建宫室城邑,获鹿邑这是搞什么鬼?石雕爱好者还是这女人是获鹿邑大夫的配偶或母亲? 不对,这石像仅是侧面便如此美丽,正面甚至真人必定更加美丽,如斯美人,自己不可能没听说过。 太美了,纵然连山城美色闻名九州,也少有人能有如此美色。 连山果一边思索着这是哪位美人一边奇怪的问身后跟着的少年们。“怎么这么安静?” 君离不解,他什么都看不见,距离离得远,也听不到在说什么,安静不是很正常吗? 君离很快反应过来连山果说的安静是指哪些人,也有些奇怪,宋初等人怎么如此安静。 宋初望着石像瑰丽无比的容颜道:“这天女真美,美得....好像在哪见过。” 宋初很确定自己没见过天女像,但天女的容貌却又诡异的让他有种眼熟的感觉。 旁的质子也纷纷变态,肯定没见过,这样美丽的容貌若是见过,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却又真的很眼熟。 连山果道:“那大概是你们见过和天女相似的美人,所以觉得眼熟。” 而那个相似的美人,她大概知道是谁。 方才侧着看到的是侧脸,不够全面,如今走到了正面了,整个天女像近距离入眼,陛下面具下的容貌和天女像赫然九分相似,简直是如出一辙的瑰丽。 这石像莫不是陛下? 陛下几时来过澜北?还弄了这么个石像? 话说回来,常仪也不像个自恋狂呀。 连山果和陛下不熟,只在陛下继位的时候见过,巫咸殿真正和陛下比较熟的是少巫,不过少巫也没提过陛下是一位自恋狂。 连山果思忖着打量着天女像瑰丽的容颜,咦,眼角没痣。 陛下的眼角有着一颗很小的泪痣,让那张本就瑰丽至极的容颜更添三分性感。不过,这么大的石像,能雕出来就已不易,精益求精到连脸上的痣都不能少,那未免太难为工匠了。 连山果沉思中走到了听讲学的人群中。 讲学的是个弱冠青年,但连山果估摸这位故意蓄了一脸大胡子的青年实际年轻比外表更年轻,有没有二十都不好说。更新最快的网 虽然年轻,却是真的很有学识,并且风格独特,别人讲学,讲的是自己的学说和政治理念,这位却别具一格的不谈自己的政治理念,只谈实用知识、百家学说和一些做人做事的小故事,通俗易懂,哪怕是没读过书的氓庶也能听懂。 连山果听了一会便察觉到他将自己最深刻的思想藏在了那些小故事里,不同于别的名士讲学都是政治理念,以人族为主角,别的种族都是扮演反面角色,这位名唤昭明的游士说的故事里可以看到大荒所有种族的身影,不诋毁也不推崇任何一个种族。 连山果按了按眉心,这位昭明先生只怕不是没有自己的政治主张和学说,而是他的政治主张与学说太过惊世骇俗,所以不讲自己的,只分析别人的学说,告诉人们怎么像集市上买菜一般挑百家学说。 有点意思。 连山果盯着昭明先生没有被胡子给遮挡的上半张脸,不知是否天女像的缘故,她瞧着这位昭明先生,竟觉得这张脸亦有些几分眼熟,是比天女像更深的那种眼熟。 若这不是天女像导致的错觉,连山果觉得,她有一个相对比较熟的人和昭明先生有些像。 昭明先生讲学风格是雅俗共赏的那种,因而连山果一行皆听得津津有味,很快便各自找地方坐了下来。 听的人中多了这么一群容貌气度皆不凡的人,昭明先生的弟子们不免有些无措,反倒是昭明先生自己始终淡然自若的讲学。 在讲完了自己多年前在宁州的见闻后昭明又讲起了奇闻异事。 讲的第一个故事是关于读心的。 “你们相不相信,这世上有人能听到你心里在想什么,不论你是善意还是恶意,都一览无余?”昭明摸着胡子笑问众人。 一名十一二岁的庶人少年道:“人怎么可能听到别人心里想什么,不过有此能力,还不无敌啊,谁都无法伤害她。” 昭明摇了摇头。“此言差矣,有此能力,不是谁都无法伤害,而是整个世界都会伤害她。” 少年茫然。“怎么会?” 昭明解释道:“因为人无完人,没有哪个人的心中是毫无恶意的,所有丑恶都被深深隐藏,但这只能瞒肉眼,当一个人遇到的每个人都表里两副面孔,真正的面孔令人作呕,时日久了,很难不疯。而世人又有几人能坦荡的敞开全部的心扉与人观?没有人愿意自己的所有的心思都被人一览无余,人们终将排斥她,甚至恨不得诛之,仿佛那般,自己的恶念乃至恶行都不曾存在过。世人容不得,她亦瞧不上世人,便是我,也不知未来会如何。”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昭明还举了个例子,他就认识一个能读心的人。 读心者有一个亲人,因为读心者太优秀,掩盖了自己的光芒而想要加害读心者,但他还没来得及动手就先被听到了他心中所想的读心者给弄死了。而经此一事,读心者被当成了疯子,所有人都憎恶她。 这件事该如何判定对错? 读心者错了吗? 别人想杀她,她反杀是天经地义的事。 她疯了吗?这个不好说,最初时可能没疯,但当所有人都说一个人疯了的时候,当事人很难不受到影响,千夫所指逼疯正常人并不稀奇。 她的亲人们错了吗? 亲人们应该谈不上错,读心这种事太匪夷所思了,他们所能看到的便是读心者凶残的杀死了自己的至亲。还用读心这种理由,不是疯子是什么? 可是,亲人们真的完全不信吗? 昭明对此表示怀疑,不过不管是信了还是没信,他们都做出了同样的反应——为读心者打上疯子的烙印。 “读心者曾经或许是个正常人,但后来,她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了,将大活人零敲碎剐时,全程心跳呼吸平稳精神专注,仿佛在做一件极神圣的事。”昭明一脸心有余悸的道。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这则小故事太过惊悚,所有听众都呆住了。 昭明脸上的心有余悸太明显,让人很难不去相信这则故事的真实性。 在众人惊呆时昭明先生先大声笑了起来。“你们莫不是真信了?这世上怎么可能真有人能读心呢?” 大概是为了缓和气氛,昭明先生换了个话题,指了指身后的石像。“此天女像,你们可知她是谁?” 外地人自是不知,当地人倒是踊跃给出了回答。 “百草天女是神的小女儿,是这世上最美丽也最善良的女子。” “百草天女特别的善良,三十年前瘟魔在我们这一片肆虐,是天女退瘟魔救了我们。” “对了,天女....” 连山果嘴角抽搐的听着氓庶的介绍,可算是明白了何谓神话的诞生。 疫疾的事她知道,约莫三十年前获鹿邑爆发了疫疾,而因为获鹿邑的地理位置,疫疾几乎是一爆发便迅速蔓延开来。 巫宗为此发布了召医令,号召天下有兴趣又不怕死的医者进入疫区对疫疾展开研究,争取研究出治疗的方子来。 有多少人响应了召医令没人记得,有多少医者死在了疫疾中也没人记得,与瘟魔抗争,死亡率高得惊人,以至于每个响应了召医令的医者都被要求先写好遗书再工作。 不少人唯一记住的是一名医者在自己意外染上疫疾后特别狠的往自己身上做实验,用虎狼之药生生把自己的命从死神的手中抢了回来。 那副虎狼之药在她活下来后被加以改进变成了正常的方子,可以治疫疾的方子。 那名医者的名字叫芕,是无姓无氏的贱民出身。 氓庶能记住的,大概就是百草天女退瘟魔的传说了,以及那尊天女像。 天女在退了瘟魔后离开了人间,回到了她的母亲,创造万物的高贵的神祇身边,人们感念其恩,自发性的为其修建了这座石像。 这座临江而立的天女像是由当年那场疫疾的幸存者一凿一斧,自备食水自备工具造的。 有的人在干了一段时间后便离开了,也有的人一直坚持,只要有空便来,但不论多少人离去,都始终有人接上,因而在一个月前这座天女像终于落成。 昭明在听完了氓庶的介绍后表示赞同的道:“天女是一位善良的女子,也是一位理智得近乎冷酷的女子。” 不仅仅是发现自己染上疫疾后能果断往自己身上进行危险实验,还因为她的结局。 神魔是否真的存在不得而知,神祇是否有子嗣也不得而知,但百草天女并非真正的天人,她是凡人。 我有罪,但我问心无愧。 这是芕被判刑的原话。 这位被世人所赞誉的天女掘开了逝者的坟冢,却并未取走坟冢中的陪葬品,而是窃走了逝者的遗体。对遗体做了惨无人道的事。即便被发现了她也不觉得自己有错,坚定的认为自己所作所为是有益医道发展的,因为她的医术的确通过研究那些尸体而有了很大的进步,她活着的时候,澜州巫医第一人非她莫属。 判者觉得她是疯了。 芕觉得自己很清醒。 她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魔鬼。 何谓真正的魔鬼? 洞悉人心的弱点,为你挖坑,再告诉你前面有个坑,掉下去会有什么后果。 芕还是跳了。 魔鬼在告诉她,通过研究尸体可以增进医术时的眼神是笃定而戏谑的,一种期待好戏上演的戏谑。 彼时没明白,然当时光流逝,当心不可遏止的一遍遍回想魔鬼的指点时,结局便已注定。 亘白1083年,澜州大巫芕盗墓亵/渎尸体,获罪,处火刑。 昭明一边诉说着二十六年前震惊澜州的大案一边思忖着百草天女这个传说和芕的分离。 芕的罪名太严重了。 人族事死如事生,掘人祖坟之仇甚于夺人配偶,只要不是想背上不孝的罪名,就没有哪个被刨了祖坟的人是不想杀了芕的。 杀人很简单,但收尾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诚然,芕是无姓无氏之贱民,但她死的时候已经爬到了州级大巫的层次,不敢说名满天下,但多次响应召医令,出入疫区,活人无数,她自己就是最大的后台。 杀这样一个人,一个不好就得名声尽毁。 因而芕死后,她的形像被分裂了。 一个是明面上与芕这个凡人毫无关系却万人供奉的百草天女。 一个是荒淫无道声名狼藉的盗墓巫医。 世人都是瞎的吗? 当然不是。 芕最让人佩服的一点便在于此,她的好是真的好,她的不好也是真的不好。 盗墓是真的,荒淫也是真的,情人众多。别人最多脚踏两三条船,她能脚踏一堆船,和很多男人都有往来,却不是权/色交易。芕只和她看得顺眼的男人睡,至于对方是王侯还是贩夫走卒完全不重要。因而想和她发生露水情缘相当简单,让她瞧得顺眼即可,若是看不顺眼,纵是王侯也沾不了她,被她拒绝的无数追求者中不乏王侯级别的,....关于她的劣迹至少一半是真的,谈不上抹黑,另一半纯属虚构的东西则是二十多年的流传中不断被人给加上的,和主导了她死亡与瓜分了她死后权力空白的人们无关,那些受益者并未为她添加莫须有的罪名,只是刻意忽略了她的正面事迹,将她的劣迹百倍千倍的放大给世人看罢了。 她死后,有不少人在别人毁她名声时而反应激烈,将嘴巴不干净的那些无聊群众或揍或杀,这也使得芕虽然名声尽毁,但还没到九州闻名的程度,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甚至有几个是主导了她死亡的人。 昭明觉得很是不可理喻,这前后未免太矛盾了,然后被人上了一人性常识课。 那几个反应激烈的人是因爱生恨。 芕的私生活相当之丰富,丰富得还很有特色。 爱慕者无数,她只睡看得顺眼的。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一个容颜瑰丽且充满魅力的优秀女子,她的情人里有没有真心爱她的? 自然是有的。 结局? 自然是被踹了。 爱是独占,容不下第三个人,遗憾的是芕到死都没有收心的表现。 爱慕她却被拒绝的人里有没有真心爱她想得到她的? 估计是有的。 当年之事,推波助澜导致芕变成烧烤的人,差不多三分之一是芕的旧情人,三分之一是求而不得的爱慕者,真正为了利益而想弄死芕的只有可怜的三分之一。 昭明仍旧不能理解。 求而不得也不能弄死别人吧。 那人让昭明代入一下芕的情人。 深爱一个女人,但对方只是和你玩玩,并不是认真的,你想认真还被踹了。 生不生气? 想不想弄死她? 昭明答曰:生气,但我不会想杀了她。 “为何?” “如果不爱,我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如果爱,我舍不得杀。而且,我的寿命很长的,我可以慢慢的耗,我相信,只要是我爱的,哪怕最初不爱我,也终会被我打动。” 那人沉默须臾后说:一百年后的你或许会有另一个答案。 为何? 答曰:你尚稚,而芕的旧情人皆为大人。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少昊君离 “阿母,我记得你与我说过,巫医学医时是会接触尸体的。”君离较为委婉的询问连山果。 连山果颌首。“是呀。” “那为何天女还会被?” 连山果回道:“她虽被处死,但她留下的医案和研究札记被众多医者偷偷保存了下来,那里面的东西只要稍加尝试便会发现她是对的,后来效仿她的医者便慢慢多了起来,再加上一些缘故,巫宗将此事合法化了。不过仅限于巫宗,非巫宗之人这么做还是犯法的。毕竟,人活在世上,很难不顾忌普罗众生的想法,即便是巫宗,一直以来也都是用的奴隶,在很多人看来,并未违背人族事死如事生、亡者入土为安的道德。” 后来者的坦途素来以先驱者的尸骸铺就。 君离沉默,他有些怀疑那些被解剖研究的奴隶被解剖时是死的还是活的。 “这样一个人,那样的结局,这世道未免太荒谬了。”君离道。 听连山果的介绍,芕的污点根本谈不上污点。 不就是风流成性吗? 生为贵族,君离必须得说,芕的私生活再丰富也就那样,与真正的贵族完全没得比。 至于盗墓。 她的医道造诣已经证明了很多东西。 即便盗墓不符合道德,但身死之后被污名化....很难不让人觉得不舒服。 连山果揉了揉儿子的脑袋:“荒谬吗?是有点,但很合理呀,芕是无姓无氏的贱民,也是近三百年唯一一个没有出身而爬上大巫祝之位的贱民。儿子你可知大巫祝的权力有多大?肉就那么多,你多吃一口,别人就少吃一口,那要如何让自己能吃到更多的肉呢?” 见君离神情变化,连山果笑道:“看来你听明白了,芕盗墓践踏亡者是罪,但真正让她变成焦炭的罪名是没有足够的背景却抢了一大块肥美的肉。有人要上位,自然得有人倒下,而所有大巫祝里出身最差的她是最适合腾位置的人。” 君离不解:“既然没有背景,她又如何能成为大巫祝?” 连山果闻言神情颇为复杂。“功绩。” 君离诧异。“巫宗不存在贪墨冒领下面人功绩的污迹?” “自然是存在的,但芕的情况比较特别。”连山果道:“她的功绩源自于召医令,源自于出入疫区活人无数。召医令虽会在疫疾发生时号召天下医者前往疫区研究疫疾,但因为这是近乎十死无生的事,召医令虽有个召字,但去不去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若响应了召医令的医者的功绩都能被贪墨冒领,谁还愿意赴这近乎十死无生的召令?而无人愿赴死,疫疾何以止歇?权贵也是爱惜生命的,而瘟魔,它不认人。” 不论心里如何想,为了自身与氏族的存续,权贵都必须保障召医令的绝对公平。 瘟魔面前,不论王侯还是公卿大夫皆待宰羔羊。 “无人能及的功绩,再加上芕本身政治手腕也不低,若非出身太差,祭巫都能当得。”连山果颇为不解。“可惜,她最后自己想不开,想不开也就罢了,居然还让人抓住了证据。” 君离道:“或许是因为她是个真正的好人。” 连山果不解的看着儿子。 君离解释道:“一个救死扶伤的医者无法抗拒医术的进步,哪怕获得的方式违背道德。” 死人与活人哪个更重要? 死去的贵族比活着的氓庶奴隶重要,活着的贵族比死去的贵族重要。 对于医者呢? 只要是活的,肯定比死的重要。 “但这世上,好人活不下去的。”连山果目光悠悠的望着天女像瑰丽的容颜,取出了一把蓍草随手扔在地上,低头看卦像。 浴火重生。 所以,陛下,这就是你的过去吗? 火刑架上血肉被烧灼,一定很痛吧。 连山果沉默的将蓍草捡起时昭明先生也讲到了尾声。“虽说天女被烧死了,但也有人说那不是真正的天女,真正的天女被人救了,因为火刑后几个月,据说有人在南溟的一艘大船上见到了一个容颜瑰丽的卷发女子。还有人说,二十年前青州费邑大疫,曾有医者看到她行走于瘟魔的阴影下。” 君离问连山果:“阿母,你说昭明先生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连山果抿了抿唇,道:“也有可能她真的被烧了,却并未死去。” 君离悚然的看着连山果。 连山果笑道:“这也不是不可能呀。” 君离无言。 是有可能,但很惊悚。 一个人被火给烧了后要多难才能活下来? 昭明先生讲完的时候,他弟子中生得最好看的青色葛衣少年捧着一个木盘走了出来,在听众面前走过,不时有听者往木盘里放一枚或几枚贝钱骨贝。 连山果有些懵。“这是?” 安坐的昭明先生道:“在下虽然很想像别的游士一般无偿讲学,奈何我也要吃饭,有弟子要养。” 连山果听懂了。 别人讲学是为了宣传自己的学说或政治理念,是为了博名声让积攒本钱,自是不会收钱,最重要的是,人族能读书识字的普遍是贵族,即便不是贵族也不会是寻常人家,不差那两个钱。 昭明显然是个另类,真拮据。身上的衣服虽然绣着很多花纹,看着很是漂亮,但连山果眼神很好,稍加用心便发现,有花纹的地方全是有补丁的地方。只是补衣服的人手艺太好,心思太巧,竟于缝补时绣上了花纹,让普普通通的衣服陡然上了一个档次。然而,绣得再好也无法改变那多到数不清的补丁的本质。 再看他的弟子们,就没哪个身上的衣服是不带补丁的。 这是一位接地气的士人。 活得久,奇葩见多了,自然不乏宁愿饿死也不愿与氓庶为伍操持贱业的贵族士人,昭明这种,很是别具一格。 葛衣少年走到面前时连山果往里放了一枚金饼。 葛衣少年见了那枚在木盘里格格不入的金饼不由怔住,金饼铸成了马蹄形状,分量目测在一两左右,抵得上这一整盘的贝钱和骨贝了。 正发怔着,便见木盘里又多了一支犀角,是这位格外美丽的。 葛衣少年下意识拿起犀角想还回去,金饼还能收,但这枚犀角太珍贵了。 君离按住了少年的手腕。“我身上只此一物属于我自己,你不收,我便不知给什么了。” 少年无措的看着君离。 昭明先生忽道:“利,收下。” “喏。”利终于恢复了冷静,向君离道了谢后继续走了下去。 连山果好奇的问儿子。“你哪来的犀角?” 君离颇为自豪的回道:“在山里遇到的,犀牛被猛兽所伤,虽然得以逃走,但伤势太重,兕子带我们猎了它加餐,因我出了不少力便将犀角给了我。” “这么重要的东西就这么随便送人了?”连山果问。 君离也很无奈。“我身上只有它是属于我的,别的,哪怕是身上的衣服都是氓庶的血汗,我受他们供养是应当的,但他们没义务供养别人,哪怕是我欣赏的人。” 连山果诧异不已,这思维....儿子你真的是在人间长大而非连山城那样的地方长大的? 正此时,昭明先生的另一名约莫而立体型极为壮硕的弟子走了过来。“先生说君子给的太贵重了,因而当予君子一枚布币抵偿。” 君离闻言微笑的接过了这名弟子递来的钱。“昭明先生太客气了,不过钱比犀角方便多了,多谢。” 根据手感判断这是一枚两寸左右的铜布,能买不少东西,不像犀角,根本没法当钱来用,要卖也没人买,若非如此也不会至今还保留着。 连山果瞧着君离手里的铜布,嘴角微抽。 这是一枚很古朴且精美的古布币,看包浆的色泽,显然有不少年头,但做工却是甚为精美,像艺术品多过像钱。 在弟子离去后连山果对傻儿子道:“这枚钱别花,好好保留着,或许以后能救你一命。” 君离疑惑,仔细的摸了摸布币。 人族铸造布币时是会在布币上刻上铸造者的身份和时间的,然而这枚布币没有,却也非一片空白,布币的一面刻着日月星辰,另一面刻着草木虫鱼。 布币是用来当钱的,没有人会把钱铸得这么精美,钱最重要的含铜量,图案是次要的,这枚布币的图案繁复得已经超过了一枚钱应该有的标准。 “这是?” “钱。”连山果回道。 君离:“.....”我当然知道这是钱。 昭明等人都散完后才放下高人形像从利的手里接过钱数了起来,数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今天的收获不错,看来以后讲学得多选交通方便的地方。” 两名弟子皆无言,为何总有种先生比自己年幼的感觉? 昭明取出钱袋,一边数着钱一边招呼两名弟子回落脚的逆旅。 弟子中身形壮硕的奔道:“先生,弟子记得您曾说过那枚布币是您母亲留给您的遗物....” 这么随便送人了真的好吗? 昭明颌首。“是遗物,她留给我让我关键时候拿来保命的,不过我想我这辈子应该用不上,方才那小子有点意思,瞧着也顺眼,便赠他了。” 奔闻言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你母亲给你关键时候保命用的,你这么随便的送人真的好吗? 瞧着顺眼,你是瞧着那少年生得美丽吧。 不过,方才那少年容貌确实极美,美得仿佛天人,喜欢也很正常,只是喜欢到将亡母遗物相赠....先生你确定你是公的? 昭明眯眼看向自己的二弟子。“我总感觉你心里在想什么诋毁我的事。” 奔坚定的摇头否认。 先生您永远都是那么英明神武,弟子怎可能诋毁您?弟子哪怕是在心里想您也一定是在夸赞你? 奔用真诚的眼神看着昭明。 昭明看着眼神真诚、与自己一般蓄着胡子的二弟子,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身上鸡皮疙瘩在热情的跳舞。 大弟子利用力绷着脸。 不能笑,不能笑,这个时候笑会被揍的。 不论是师弟还是先生都是自己打不过的。 想想奔是怎么被先生“说服”成为自己的师弟的,好好想想。 细细回忆了一遍奔两年前是怎么被“说服”的后利成功的控制住了自己的表情。网首发 船行过获鹿邑后没几日便换了马车。 澜州多山多水,但水分两个大水系,一为潇水,绵延南去,注入南溟,另一个为昧水,昧水发源于澜州东北,蜿蜒西去,注入漓水,也于崇山峻岭间冲刷出了澜北最肥沃的昧水平原。 青水与昧水并不相连,中间隔着无数的山岭,其中不乏马车也过不去的地方。 若是曾经的自己,君离也不确定自己是否受得了这种旅途,但如今....走在悬崖绝壁间的索道、栈道间,完全没压力。 索道栈道再危险也不能和辛筝为了赶路而带他们走的路危险。 辛筝挑的路线完全是按她自己的标准来挑的,甚至,有的都超出了她的标准。 君离感觉,辛筝的路线可能完全是听别人说的,而那个告诉她这些路线的肯定不是人,不论崇山峻岭还是悬崖瀑布皆如履平地。 辛筝后半程虽也意识到了这种意识差异,但毫无变更的意思,最后她自己磨砺得进步巨大的同时也将带着的质子们给练出来了。 在悬崖绝壁间的栈道上自然寻不到逆旅,因而休息时都是在修建栈道时故意留在一些较为宽敞的路段或是当初工匠休憩而开凿的洞穴里。后者不太多,修建栈道的都是奴隶,奴隶随便哪都能休息,甚至不需要休息或是吊在悬崖绝壁上休息。很多奴隶被吊下来后便再也没拉上去过,吃喝拉撒都在悬崖绝壁上,直到死或栈道修成。 需要有个较为舒适的洞穴休息的都是有身份地位的监工,因而栈道上的洞穴极少,旅人经过时多是随便寻个宽敞点的地段休息。 连山果一行运气好,在睡了几天栈道后终于遇到了一处洞穴,君离却并未跟着到洞穴里休息,而是在栈道上练起了辛筝教他的锻体操。 说是操,实则可以称之为武学,只是君离没见过这么怪异的武学,一遍锻体操练下来,全身骨头都在呻/吟,更绝的还不是这个,是练的时候还要敞开心扉感悟天地自然,想像自己是其中一份子,而要感悟天地自然最重要的便是静心专注,即集中注意力。 全身上下每一缕血肉都承受分娩之痛两倍的痛苦,谁能静心专注? 一套锻体操能练完已然是君离意志力过人。 练锻体操的时候也能修炼别的武学,任何武学都可以,完全不会冲突,包括少昊部的家传武学凤凰决。 君离更加难以评价锻体操了。 诚然,武者可以修多门武学,却也不是什么武学都能学,得挑着不冲突的武学才行,迄今为止还没听说哪门武学能和所有武学都不冲突。 不过辛筝强大的身体素质让君离羡慕,他也就一直忍痛练着,并且每次练完后都会一边感悟天地自然一边修炼凤凰决。 虽然过程惨痛,但在锻炼静心专注这方面,锻体操的成效相当好。 大半年下来,君离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容易静心专注了,同时也发现对天地元气似乎有了隐隐的感觉,只是始终差了点什么。 也同辛筝说过,辛筝的反应很奇怪,诧异于他那么轻松的就对天地自然敞开了心扉。 人无完人,没有人能完完全全的对什么人或事物完全敞开心扉,即便是和天地自然,后者也是有危险的,完全敞开心扉沟通,若能成功,自然能大成,尽管锻体操目前只有第一重,后面的还尚未创造出来。只是,若失败,很容易为天地自然以及功法所伤,落下终生后遗症。 人与人之间,不是你敞开了心扉别人就得接纳你,人与天地自然之间亦然。 比人与人之间好点的是天地自然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因而可以慢慢磨合。 清晨时是天地元气最蓬勃的时候,虽然还感觉不到,但君离仍静心感悟着,刹那间感觉到天地间多了什么,不,不是多了什么,而是自己“看”到的东西多了。 是元气。 君离下意识的尝试用真气引导元气入体.....毫无悬念的失败了,他并未修炼出真气。 君离茫然了。 武学修行不都是先修出真气再通过真气感悟到天地元气的存在然后纳天地元气入体吗? 的确有人天生就能感悟到天地元气的存在,但君离很确定自己不是那种天赋异禀的怪物。 连山果给君离拿来食物时君离还是懵的,呆呆的接过硬得同石头一般的糗粮。 以为君离是嫌弃糗粮难啃,连山果温言道:“糗粮是难啃了点,不过栈道上也没有弄热食的地方,等过了栈道阿母就带你去吃好吃的。” 君离回神。“不是糗粮,是我习武的事。” 连山果怔了下。 君离的习武资质其实很好,当得上天才,但....他的身体不太能支持习武。 习武要练出真气需得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而君离早些年的身体....真那么干是找死,后来精心养了多年倒是好了很多,但少昊旅并不想他习武,少昊部世代戎马,真正老死病榻的寥寥无几,若是习武,君离也可以同老死病榻的人生结局说永别了。 君离对习武也不强求,因而一直都没习武,如今改变想法了也很正常。 只是,习武乃不进则退之事,直白点说就是一旦开始习武,哪怕入了天人交感的境界,若是就此懒惰不再勤于习武,境界虽不会掉,但身手会一直退化,最后实际战力连初成境都不如也不是不可能,历史上打不过低自己一个境界甚至两个境界的退化者可不止一两个。 连山果毫无疑问属于退化者,所幸,若是指点,初期的武学指点,理论知识丰富也是可以胜任的。 “你想习武?” “我已经在习武了,我离开的时候五兄说我现在不能再懈怠,必须习武,教了我凤凰决。” 连山果下意识点了点头,虽与少昊旅夫妻反目,但她对前夫的儿女们还是挺信任的,少昊亓让君离习武也是出于好意。 想起儿子看不见,连山果马上又出声道:“是遇到什么困扰了吗?” “阿母你说有人练出真气之前先感觉到天地元气吗?” “有啊,有一些妖孽天赋异禀,天生就能感觉到天地元气。” “我是说后天。” “后天?”连山果认真想了想,道:“不曾听说。” 君离道:“我现在能。” 连山果正想说不可能,你修习凤凰决才多久,再加上原本的身体素质,资质得多妖孽才能补上短板练出真气? “你方才说的是练出真气之前先感觉到天地元气?”连山果慢半拍的反应过来君离话中的重点。 “嗯。”君离将辛筝教的锻体操及其理念同连山果说了说。 这一路上每天都有看到君离在做那套挑战人体生理结构极限的操,只当君离是在锻炼身体,还真没想到这套操这么不一般。 “武道修行是纳天地元气入体打磨躯体,使自身更加强大,术士则是修习灵力,借天地元气为自己所用。而这套锻体操的理念却是感悟天地元气,最终成为其中一份子。”连山果到底老练,很快品出了锻体操最不同于世俗的地方。“这是有人在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君离倒没想到这些。“所以我现在这是正常的?” 连山果沉默须臾。“大概。” 她完全不了解君离练的什么玩意,鬼知道有没有危险。 想了想,连山果还是道:“你先停下别练了,等回头帝都再见到辛子,我问清楚再决定练不练。” “我相信兕子不会害我。” “你觉得这套功法是否辛子所创?” 君离哭笑不得。“兕子才九岁。” “她只教了你第一层?” “是呀,怎么了?” “你有没有想过,她自己可能是别人的实验品,一条新的道路形成总是要有人先趟的。” 君离闻言思索了起来,发现自己也不是那么确定。 锻体操不止一层,辛筝只教了他第一层,这本身没什么,但辛子告诉他的功法核心理念却已超出了第一层需要的东西。 “就算如此我也还是要练。”君离对连山果解释道:“我起步太晚了,这套功法或许还在完善,但也正因为还在完善中,那个真正创造了它的肯定不会让我出事,他需要我活着替他趟问题。” 连山果沉默了很久。“如果觉得哪里不对劲,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嗯。”君离乖巧的点头。 昧水有许多的支流,支流亦于崇山峻岭间冲刷出若干小块盆地,人族最早在这些盆地中营建城邑已是三千多年前的事,三千多年前过去,人族在昧水中上游建立诸多的聚落、城邑以及方国。 栈道很长,却也不需要一口气走到头,中间还是会经过一些方国的,有方国自然会有热食。 君离怀着对热腾腾饭食的渴望走下了栈道,虽然离潞国都城还有三天的路程,但人族的生命力顽强,并非只能在平原上生存,山林里也有着人族聚居的村落寨子。他觉得自己似乎闻到热腾腾的饭食香味了,不对,不是似乎,是真的有味道,不过清风稍来的味道怎么一股铁锈味?锈得有点熟.... 君离蓦的想起了阙地的杀戮。 不是铁锈味,是血腥味。 能够随风飘这么远,显然死的人不止一两个。 “我闻到了风里血腥味,很远很远的血腥味。”君离对连山果道。 连山果瞬懂。 很远还能随风飘这么远,莫不是屠杀? 会搞屠杀的不止奴隶军,加之山民是野人,没有身份的野人社会地位比奴隶还低,凶手的候选范围太广了,没法猜,连山果选择带两个护卫去看看。 凶手人少的话就吃掉,人多的话就避开。 被屠灭的是一个山民寨子。 办事的不是别的山民或是盗匪,而是一群披坚执锐的甲士。 连山果初以为这是哪个贵族对于这些不肯安分种地不愿缴纳税赋的山民看不惯,因而想收拾掉眼不见为净或以儆效尤,却很快发现这并非税赋问题。 甲士在杀死山民后会拿容器收集山民的心头血。 连山果拧眉。 帝国的贵族虽然也用人牲祭祀,但都是放在正式场合祭祀,也没有收集活人心头血的祭祀方式。 这莫不是神殿的人在搞什么祭祀? 连山果悄悄尾随,抓了一名掉队的甲士带了回去。 一根一根的敲碎甲士的骨头,敲到第八根的时候甲士终于招了。 奉潞侯之命屠寨,不过应该和湮灭教的人无关,因为他们已经屠灭了不少偏远地方的寨子和乡里,每次都只是收集心头血,并未搞什么祭祀。 “潞侯为何要收集心头血?” “小人不知,真不知....” 再三拷问确定对方真不知后连山果一剑割断了甲士的脖子。 君离对连山果道:“你要去查吗?” 连山果摇头:“那是越权,我会给负责昧水的大巫祝写信。”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夷彭 夷彭将一块鱼肉咽入腹时再一次告诉自己,若辛筝今日若还不来,自己一定要辞职。 混蛋,失约也就罢了,居然一失约就是小一年,连个信都不捎,自己吃鱼吃得都想吐了。 用全部的自制力逼迫自己将一碗鱼汤吃完,夷彭轻轻揉着肚子帮助消化,好不容易吃进去的,若是吐出来就得重新进餐,人生没有比那更悲惨的事了。 将肚子填饱,又散了一会步消化后夷彭回到了自己的书房。 书房连同整座宅邸都是这去岁新建的。 他有一个野心,掌控整个云水的商贸命脉。 这是个很远大的野心。 云水发源于断云雪山在冀州的那一段,在绵延起伏的雪山中汇聚了无数融雪后在兖州与冀州交界的地方冲出了雪山,横穿兖州后又穿过了斜穿过沃州,最后挨着青州东流入海。 九州大地上最长的河流,没有之一,经过四州,虽然在冀州北方断云雪山那一段无法利用起来,但在兖、沃及青三州,云水始终是当之无愧的母亲河。 虽如此,但云水和另一条长河漓水却是很难比。 云水并非全都在人族境内,因而再加上中下游战事频繁,因而开发力度不高。而漓水却是人族古早的时候便开发利用的大河,同样是流经四州,冀、宁、澜、豫四州依靠漓水建立起了繁华的商贸。 不过也正因为云水开发度低才有机会不是吗? 漓水的航运利润早就被贵族瓜分干净了,加之冀、宁、澜及豫都是人族的传统腹地,开发度也高,方国也多,王权强盛时这条河是黄金河,王权式微诸侯征战时这条河亦是当之无愧的血河。 夷彭有自知之明,自己这身板去掺和漓水的商贸,一定会死得不能再死,辛筝也救不了自己,但在云水却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千里之行的第一步,先建立起一条和兖南的商道。 人族乃农牧二元文明,遗憾的是辛国不是农耕区,但不管天下局势如何,辛国这样的畜牧方国都对农耕区有着严重的依赖。 曾经王权强盛时这种依赖并没有什么问题,比如白帝时所有诸侯都跟狗似的,帝国所有资源都由白帝进行宏观掌控。 辛国只要每年养出足够的牛羊与良马,农耕区的粮食便会源源不断的运来,量多又便宜。 彼时大概是辛国所有阶层都过得最舒心的时候,只要搞好畜牧就行。 遗憾的是好景不长,白帝再长寿也有山陵崩的时候。 当白帝崩,当王权式微,农耕方国自然不会再赔本般的往畜牧方国送粮,后者想吃上粮食不得不自己想办法,用辛苦养好的牛羊骏马换来昂贵的粮食。 曾经氓庶也能吃得上的粮食如今在辛国这样的畜牧方国已然成为了贵族独有之物。 也因着自己不产粮,辛国在过去的历史上吃了不少亏,早些时候甚至一度自暴自弃当强盗,遗憾的是当强盗不仅不能吃上便宜的粮食,还被南边的农耕方国按在地上摩擦了一顿,割让了不少利益才没亡国。 也是那以后辛国才彻底静下心来埋头发展,既然打不过,那就埋头发展,等打得过的时候再打。 这一怂就怂到了现在。 辛筝没兴趣和自己的祖先一样继续怂加联姻的生存方式。 不想继续先人的老路就得先解决粮食问题。 除非是闪电战,否则畜牧方国的天然劣势根本没眼看。 终究是祖先和子孙的直系关系,流着相同的血,如辛筝这般的,以前其实也有过。 辛国广泛种植圆葱便是那位先君努力的结果,却不是令他满意的结果。 圆葱终究比不上粟麦,充饥还行,可做为军粮或是长期囤积却远不如粟麦。 有此前车之鉴,辛筝打上了商贸的主意,只是不再是过去那般以别人为主的商贸,而是以自己为主的商贸。 掌控云水的商贸,这是辛筝对他的要求,也是唯一的要求。 在这条路上辛筝不会给他任何明面上的帮助,因为任何明面上的帮助被发现了都会让夷彭变成云水的一具浮尸。 夷彭轻叹着处理起了事情。 兕子你可千万可别有个三长两短,为兄将所有都压在了你身上,你若有个好歹,为兄也将血本无存。 建立起商道并不是容易的事。 贵族与流民都是问题,但最棘手的还是商队补给和存放货物的地方,中转站若是不够安全,投入再多也是便宜别人。 传统的做法都是务色合适的地点,然后遣军队和奴隶建立中转站设立关卡,但这招只能在自己的封地里做,设立关卡收过路费是贵族的重要收益来源。但这对于过路的商旅而言并不安全,因为货少了赚不了多少,搞不好连过路费都不够,货多了又会被关卡的主人杀人越货。 关卡林立,还不时化身盗匪,收了过路费都还要杀人劫财,迫使商贾不得不自己想办法建立属于自己的补给点。 家族实力深厚的会派分支去务色好的地点定居,建立中转站,好处是全程都掌控在宗族手里,不用担心过路费和突然被杀人劫财,缺点是这种商道必须隐秘,不能让别人一起走,自然也不能收过路费和抢劫。 家族实力不那么深厚的则是打点好各地的关系,比较快的方式是联姻,每到一个地方就和当地氏族联姻,隐患是人族是一夫一妻制,虽然法律也允许纳妾,但对于纳妾有着严格的规定。 只有非合婚者和非嫁者才能纳妾。 士在正室配偶之外还可以有一名侧室,女性为侍妾,男性为侍夫。公卿大夫除了正室可以有两名侧室。 君爵除了正室的小君外还有三夫人(男女皆可),子爵则是三夫人加九嫔(女)、九侍郎(男),侯爵则是在子爵的基础上加上二十七世妇(女)、侍君(男)。 这套规则是黄帝制定的。 女性贵族还好,除非是想不开,否则不会拿身体开玩笑,女子是会怀孕的,而怀孕是一件危险的事,因而女性贵族的婚姻以合婚为主。 男性贵族,黄帝曾治罪一名男性贵族,结果抄家时发现这位贵族有两百多名姬妾,而这并非特例,大部分男性贵族对于女色都是多多益善,那时候贵族后院人成堆是常态。 黄帝表示,古人云食色,性也,孤做为男性很理解你们,但孤还是要收拾你们。 孤要打仗,孤要种地,孤要很多很多的人口,孤要人族多多生养,你们少吃多占生养的人口根本比不上民间一夫一妻对国家人口增长的贡献。 全面推广一夫一妻不允许纳妾显然落实不了,而且贵族的婚姻也不全是好色的问题,还有政治方面的因素,因而黄帝最终只是限定了不同身份的人能纳妾的数量,对于没有纳妾资格却纳妾或是多纳的,全部严惩。 氓庶不包含在可以纳妾的人中,贵族不屑于与贱民做生意,因而会做生意经商的都不是真正的贵族,为了商道到处联姻,不被发现还好,若是被发现了....骗婚的最惨烈死法正在招手。 夷彭选的是第二种,但不联姻,到处联姻快是快,但隐患大,而且这么点利益也不值得他拿婚姻去交易。 虽然身份见不得光,但他终究是辛筝一母同胞的兄长,辛筝如今又重用他,他以后是有希望获得贵族身份的,婚姻这么重要的筹码,自然要留到以后换更有价值的东西。 是人都会有所求,好生经营,迟早能取得信任,而取得了信任,回报不比联姻差。 夷彭给予得并不多,只是在水边渔民吃不上饭要饿死时借给他们粮食,允许他们用第二年的水产还债,不收利息。以及走私时邀请渔民一起,沿途会保护渔民走私船的安全,条件是归途时渔民的船得为夷彭载货,不白载,会给渔民酬劳。平时的时候夷彭的商队会在渔村修整和存放货物,渔村要帮忙看护商队的货物。 夷彭原本是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觉得自己得这前期准备耗个十年八载都不稀奇,真的开始做后却发现顺利得不可思异。 渔民捕鱼为生,顺便也走私,十户渔民至少九户半有走私。 渔民的税赋比庶农更重。 云水上游多玉料,中游多湖泊,而很多湖泊产珠,虽然山泽之利是国君的私产,但靠山靠水,氓庶才不会遵守国君的私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则,只要不被抓住就不是犯罪。因而所有人都觉得靠着云水吃饭的渔民很富庶,既然富庶那就缴纳税赋吧,做为损害了国君财产的惩罚。 夷彭曾经也以为这些渔民很富庶,若非如此也不会觉得自己需要花十年八载甚至更长的时间来收拢人心。 然而真的来了,亲眼见了却是沉默了。 云水上游多玉料,但河水冰凉刺骨还湍急,再加上山泽之利是国君的财产,盗窃者死罪,因而偷采玉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很多人宁愿走私都不愿去河床上开采玉料,走私同样是犯罪,但没盗窃国君财产罪名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云水中游多湖泊,许多湖泊产珠,但湖泊里多大鱼水怪,平时捕鱼一个不慎都可能被大鱼水怪给吞了加餐,更别谈采珠了。除了大鱼水怪,云水中游的湖泽里还有智慧物种定居,没人喜欢别人跑自己家里偷东西。 云水中游的云梦泽地域是一座宝库,也是整个沃州乃至九州都数一数二的危险地方。 权衡利弊,走私最安全。 可走私也是犯罪。 难道就一定要犯罪? 自然不是,也可以不犯罪的做人,不犯罪的看着全家饿死。 同羽族的战争使得云水做为后勤动脉而被帝都高度重视利用了起来,民众的日子也更苦了。 贵族的关注对于氓庶而言从来都不是好事,至少帝都的重视成功让云水两岸渔民的日子更下几层楼。 夷彭放无息贷也放得濒临破产,辛筝为他准备的做为本金加风险太大不得不二次开始的巨额财富完全不禁花。 向他借贷的渔村多达四百多个,分布于云水上游千里河段,还在不断向更上游蔓延。 开始时选择了这条路,哪怕是跪着哭也要坚持下去。 不是没想过只借一部分渔村,但考虑了下人性,算了,真这么干,借到粮食的渔村肯定前脚拿到粮食后脚被屠村。 看着简牍,申请借贷的渔村又增加了。 夷彭借贷时还是设了关卡的,真无限制借贷,还真撑不到现在。 夷彭只借贷给之前几年里和他有合作,信得过的渔村,没有合作过的渔村如果想借贷,必须有超过两个信得过的渔村做为担保。 借贷时还会对渔村的人口进行一次清查,搞清楚有多少人口,再决定借多少粮食。 人人吃饱是做梦,能不饿死就不错了。 愚民并非真的愚蠢,涉及到自身利益时也是狡诈的。 不止一个渔村在人口方面做假,花招层出不穷,夷彭也被迫和他们拆招不停。 明明才过了一年多,夷彭却感觉自己老了十岁不止,一日起床梳头时竟在自己的头发里发现了一根白发,自己才十九岁啊。 许是少年白发的刺激太大,每次看到刁民阳奉阴违时,夷彭尽管能理解他们也是为了生存,却还是会忍不住想念辛筝。 若是辛筝在,刁民肯定一个比一个乖巧等着按人头分粮,不乖巧的活不到分粮的时候。 而且干掉了一部分饥民,还能省下不少粮食让安分的饥民支撑更久,鬼知道云水的低谷要多久才能过去。 奈何龙生九子,九子不同,他与辛筝亦然。 夷彭自问不是好人,但坏人和坏人之间也是有差距的。 公文越看越脑仁疼。 钱钱钱.... 许是神祇也觉得夷彭太痛苦了,终于有人打断了夷彭看公文自虐的行为。 “帮主。” “又有谁来借粮了?” “不是。” “要债的来了?” “是您曾让我们留意一名容貌生得甚为矜贵的女童,今日有人见到了一名与您描述酷似的女童,那名女童在打听您。” 夷彭脑仁终于不疼了,感觉脖子凉飕飕的。 人生总有那么一个人,见不到的时候是真想,快见到的时候又是真怕。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辛筝 受沃西战争的关系,云水的商贸受到了重大打击。 战争时征用民船是帝国刑律规定的,至于还不还那就看贵族及其爪牙的道德自觉性,以及运气。 行船也是有风险的,战争时更有风险,羽族会派人潜入后方毁掉人族的粮草船,而被征用的民船沉了,没人有义务赔偿。 为了保障后勤动脉的安全,帝国的军队将云水的走私与水贼都给狠狠打击了一番,以至于这个时候的云水水贼几乎绝迹,遗憾的是船只要出现在水上就会被征用,不然还真是贸易的好时机。 贸易的寒冬,云水两岸皆苦不堪言,包括不靠水吃水的庶农。 后勤粮草虽然也从别的州调,但大头还是在兖州征,距离近,成本低。 从青阳越往北走,受影响也越重,民生也越凋敝。 也不全是帝都的缘故,王再怎样也是帝国的至高统治者之一,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为了一场战争将整个云水流域给打烂。 问题在于帝都对于帝国的掌控力太差了。 青婧曾经对辛筝讲过一些早年浪荡天涯,也可以说是祸害全世界时的见闻。 其中一桩是一个国君翻修宫室的。 那是一个生活简朴的国君,因为不想劳民伤财,所以他在宫室比较旧的时候没有选择盖个新的,而是将旧的给翻新一下。 从这点来看,这是一个很好的国君,但氓庶恨他。 国君翻修宫室耗费的钱财都是由氓庶承担的,因为翻修宫室,氓庶被搜刮走了大量的积蓄,更有甚者被逼得易子而食。 青婧估算了下,氓庶被搜刮走的积蓄加起来莫说是翻修宫室,便是再盖十座宫室都绰绰有余了。 是国君打着翻修的幌子实则重新盖了座超豪华的宫室? 答案是否。 在青婧为了掳掠强壮的实验材料而搞得哪个国家灭亡时她看到了国君的宫室,很简朴,花不了那么多钱。 国君翻修宫室时征的钱粮数量也很少。 国君是个好人,但他控制不了自己的狗,无法让自己的狗一丝不苟的执行自己的意志。 国君征的是一。 下级征的是二。 下下级征的是四。 下下下级征的是八。 一层又一层的添加,最后落实到氓庶头上的无疑是天文数字。 战争时征收军赋,于帝都而言这是战争无法避免的成本,于下级而言,这是一场饕鬄盛宴。 解决办法也不是没有,历史上黄帝和白帝都找到了解决这种问题的法子。 黄帝的办法是杀,不吝啬任何人命,死得人多了,哪怕还会伸手,也会有所顾忌。 现在的帝都显然搞不了这招,真这么搞,第二天就可以听到王崩的消息。 白帝,这位靠自己超长的寿命和熬犬般的手段将诸侯们驯化成了狗,乖巧的白帝让他们去吃屎,诸侯都能高兴的把屎当成糖吃光,她在世时,没有任何诸侯敢在她的政令执行时添油加醋。 这招显然除了白帝谁都没法搞,没那么多时间也没那么凶残的心性,最重要的是,时代已经变了。 白帝时代只要控制住了诸侯就足以掌控帝国,但如今....很多诸侯连自己的方国都掌控不了。更新最快的网 帝都掌控不了方国,方国掌控不了国中分封贵族,食物链越长,需要填饱的人也就越多,最底层的那一环需要提供的血肉无疑会倍增,饕鬄盛宴自然更加盛大。 饿殍成了寻常景色,看得辛筝都快审美扭曲快产生饿殍其实也有独特美感的错觉了,因而看到非饿殍的存在时很难不多看几眼洗眼。 虽非饿殍,却也谈不上脸色红润,面黄肌瘦的,但至少比饿殍好看。 辛筝非常认真的盯着一个瘦得根本没几两肉的少女洗眼,把人给生生盯得脸红想跑,但这是帮主的贵客,她还得将人带去见帮主,不能跑。 在渡口等了许久终于等到辛筝却看到她在用眼神调戏引路人的夷彭:“....咳咳。” 辛筝抬手向夷彭招手。“近来....阿兄你清减了。” 连轴转近两年,换谁都得清减。 夷彭一边腹诽一边将小船上的辛筝扶下了船。“虽然很多....都挺乱,但你现在还小。” 贵族私生活少有干净的,男女通吃的不少,但你才九岁。 辛筝虽然还没接触男女之事,但生为贵族,乱七八糟的事没少见,哪怕没尝试过,但也是有所了解的。“....我才九岁。” 夷彭表示你记着就好,不管是男色还是女色,日后身体完全长大了再品尝也来得及,没必要心急,太早了对身体伤害很大的。 辛筝什么都不想说了。 夷彭带着辛筝往自己如今住的宅子走。 这个聚落是新建的,在云梦泽区域有大量的无人区,只要不怕死,哪都能安家,安几天就看命多硬了。 夷彭准备长期发展,自然需要一个总据点,这个聚落便是,修建在一片沙洲上。 夷彭的屋子在最中心,沿着夷彭的屋子分布着诸多屋舍,都是这几年收的下属的家眷。 “我听说云梦泽多异兽水怪,这里安全吗?”辛筝好奇的问。 “这里只是外围,异兽很少来,水怪也比较少,就是鼍灾特别严重。”夷彭道。“幸好我准备了足够的武器,兖州的鼍也比较小,体长一般也就五尺,还应付得来。可惜你来得晚,不然还能吃到鼍肉。” 鼍是一个种类庞大的家族,九州就没有哪里是没有其身影的,最大的体长能达十丈,最小的体长也有三尺。 兖州的运气还算好,分部的鼍属于鼍家族中体型娇小的,若是换做澜州与越州南部,夷彭觉得辛筝怕是想为自己收尸都做不到。 纵是运气好,这座据点建立得也相当不容易。 云梦泽区域分为三层,边缘、外围以及腹地,边缘有一些人族城邑,外围也有人族定居,但都是走投无路的人族逃奴和流民。 云梦泽区域的鼍体型是鼍家族的老幺,但它数量委实可观,以至于初来时夷彭都有种面对北方特有的灾害狼灾的恍惚感。 北方的狼灾到来时,放眼望去全是狼。 云梦泽的鼍灾,不管什么时候都能看到数之不尽的鼍。 为了建立如今这个据点,死了百余人。 夷彭颇为感慨的说着自己的艰苦创业,说着说着便成了吐苦水。 刚开始时发展得真的挺好的,但沃西那边出事了,少昊部撑不住向帝都求援,云水流域的生意顿时难过了。 战争不可能天长日久的打下去,总有结束的时候,夷彭想着,只是一段时间而已,忍忍就挨过去了。 结果....战争的破坏力是惊人的,更惊人的是贵族。 治下的领地若是遭灾,贵族一般两种反应:往死里征税赋,亦或是减免一部分税赋。 具体哪种视领地的遭灾情况而定,若能很快恢复,那就减免一部分税赋做个顺水人情;若是需要很久才能恢复,会对自己的收入造成长久的影响,那就往死里征税,骨头渣也要榨干净油水,将损失降到最低。 帝都征军赋,一层层加下来,对民生的打击可想而知。 不少奇葩贵族生怕被帝都抽得多了,自己吃到嘴的肉少了,竟然跟着参与了这场饕鬄盛宴,打着帝都的幌子,要恨也恨不到他们头上。 不奇葩的也有,但方国对帝都始终是警惕的,怕帝都将自己给剥削得虚弱了,王师打完羽族回来时顺手灭了自己,因而云水两岸的方国不约而同的扩军,养军队是要花钱的,钱从哪里来?自然是税赋。 征税赋这个事,上面说一,下面从来都是收二甚至更多的。 夷彭没多久便发现自己发展的据点渔村快活不下去了,不少地方都闹起了饥荒。 及时止损抽身而去也不是不可以,但问题是走了以后他还是得回来。 辛筝不可能放弃云水战略。 现在抽身是止损了,但以后回来时也很难重新开始——信誉已跌入谷底。 不走,坚持放贷,如果战争拖得太久,自己的确可能血本无归,但熬过去了的话,回报也会是惊人的,他的商队会成为最受云水渔民信任的存在,渔民会将他的商队视为自己人。 夷彭选择了坚持。 运气不错的是,后勤运输需要大量的役夫,很多青壮都被征走了,因而即便出现饥荒和流民问题,也没有奴隶军经过后的那般混乱,没被征走的普遍老弱病残,青壮根本没多少,闹不出大的动静。 虽然逃入云梦泽外围的流民越来越多,再加上夷彭一直拉拢分化,目前为止还没有流民发展到能威胁到夷彭商队的存在。 只是,大势力没有,小势力不少,夷彭这里油水多,不想咬一口的基本没有。且这年头,道德连一坨屎都不如,看到别人手里有粮食冲上去杀人抢粮实乃天经地义,甚至尸体都挂起来烤熟分食也是很常见的后续,因而夷彭的日子过得极为充实。 以为这就是全部了? 不,还有更恶心的。 夷彭以前对上面征收税赋并无太深的认知,命运这段时间让他全都补上了。 上面向氓庶征税赋有底线吗 除开特殊情况,是有的。 底线是什么? 大概就是脖子上勒根绳子,勒得很紧,但会给你留一口气让你死不了的程度。 夷彭借贷是好心,但也让官吏产生了错觉:还能交上税赋,看来绳子勒得还不够紧,再紧紧。 夷彭:“....”吾有一万句话想问候汝母。 辛筝随意的问:“你怎么处理的?” “先借,再寻说客去游说那些贵族这个时候太过分,影响到战事,帝都会生气的。” 辛筝笑道:“效果如何?” 夷彭一脸自闭。 辛筝笑问:“为何不杀人?” 夷彭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家主死了,谁还有心思征税赋?” 夷彭想了下辛筝在辛襄子的身后事上做的事,无奈提醒:“贵族死了是要以人牲和大量财宝为殉的。” 辛筝点头。“我知道,正好发横财。” 夷彭继续道:“为了让陪葬品可观,这个时候往往会征一笔重税填入陪葬清单。” 辛筝还真不知这事,辛襄子的丧事差不多被她给毁了。“那就杀全家好了,人都死光了,总不能从地里爬出来征税。” 夷彭无奈了。“云水两岸如今的情况,若无人弹压,必然生乱。” “若生乱,王会感激你给了他干涉方国内政的借口。”辛筝淡淡的道:“而且我也没让你上,现在这么乱,盗匪四起,贵族被灭族洗劫也不是稀罕事。不需要杀太多,只需要造成些许乱子让小贵族人人自危顾不上旁的即可。” 至于大贵族和中等贵族,注意力都在帝都和沃西的战争上,自然不会留意氓庶脖子上的绳子够不够紧。 夷彭愣住。 这法子虽然凶残了点,但认真想想,好像真的靠谱。 见夷彭不吐苦水了,辛筝这才施施然的问:“苦水吐得差不多了,现在该说说你背着我做了什么了。” 夷彭:“.....” 背着她做了什么? 这是个好问题。 能先答应听完不杀我吗? 夷彭很想这么问,但考虑到辛筝的性格,还是算了,真这么讨价还价,本来不一定会死肯定会变成一定会死。 夷彭委婉的表示需要接济的渔村有点多,刚来那会没想到会赶上这场战争,因而扩张得比较快.....沃西战争影响兖州后他发现自己的粮食严重不足。 那么多张嘴等着吃饭呢,若人都饿死了,他好不容易打下的基础也完了,因而他想办法搞了些粮食。 辛筝闻言分析道:“冀州才被奴隶军给祸祸没几年,没个三五年缓不过来,虽然能去冀州弄粮食,但不可能弄到太多。兖南正和奴隶军打得热闹,不可能借粮给你,兖西虽无战事,但离昆吾山脉北边流民四起的地方太近,这会儿必定涌入了大量流民,也不可能借粮。兖东与北,你同谁借粮了?” 夷彭将心一横,咬牙道:“都借了,以你的名义借了四十万石粮食。” 许久都没听到辛筝吱声,夷彭不由睁开眼看辛筝,发现辛筝脸上并无怒容,只有不可思异的惊讶。 辛筝发自肺腑道:“被赶走的国君的幌子还能借到四十万石粮食,你让我觉得,三年前将自己给卖了换三十万石粮食的自己很蠢。” 夷彭解释道:“如今的情况这三年前不一样,三年前你急需大宗粮食,我却是不急的,我向许多贵族借了粮,因而分摊下来每个贵族借的并不多,后来我又以若止损,损失的便永远都回不来的理由说服他们向我借了第二批第三批粮食,四十万石粮食乃多次累计,你当年是一次借了三十万石。” 辛筝想想也是,但就算这样,能在一点粮食都没的前提下向人借了一批粮后又陆续借到好几批,最终累计达到惊人的四十万石,夷彭的借粮本事着实过人。 “是我给了你自主行事的权力,你在云水战略需要时以我的名义做一些事并无过错。”辛筝道。“四十万石粮食,阿兄你很厉害。” 夷彭闻言松了口气,笑道:“是那些贵族太蠢,或者说,他们粮食太多,仓里堆满了粮食,根本吃不完,不是发霉就是喂了耗子,但没有人会嫌自己钱太多,有机会钱生钱,自然很难拒绝。” 辛筝也笑。“贪婪不是罪恶,但盲目的贪婪是愚蠢。” 夷彭道:“我没想过赖账的。” 辛筝赞同。“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兄妹俩相视一笑。 到自家的时候夷彭给辛筝看了六口大箱子,箱子里满是犊版和羊皮卷,全是辛国的下属给辛筝写的书函,本来应该第一时间送到辛筝手里的,奈何夷彭一直找不到人,只能攒着,也因着这些东西,他不得不在此地吃了一年没油没调料的鱼。 辛筝惊讶。“这么多?” 夷彭冷哼道:“多?你为何不想想你自己失踪多久了?” 辛筝打哈哈的道:“这么多,我得抓紧处理了。” 因着走的时候预料到此行多年不会归,因而她让下属之间相互制衡让谁都无法完全单干的同时又给了下属很大的自主权力,能自己处理的肯定都处理了,能送来给她的多半是实在搞不定的或是特别重要的事。 青婧的那口可以放到最后,虽然这家伙的简牍羊皮是最多的,但这家伙根本不会谈人事。 老巫的最少,辛筝先捡他的看了起来。 老巫负责的是那些被收养的孤儿的生活及教育,老巫办得很好,写的简牍多是汇报工作,不是汇报工作的则是表示青婧太过分了,能不能不要再让青婧参与教材的编纂,虽然博学多才,但让孩子们和青婧接触得多了很容易养歪。 一切顺利。 辛筝如此总结。 再看辛克的,也很少,军地训练一切顺利,感觉自己训练出了什么恐怖的事物,以及,要钱,训练量太重,伙食油水还得增加。 没钱。 辛筝如此答。 再看虞的,内容最丰富。 鹿把公叔归乡烧死了,但没有当国君,而是做了代君,同时取消了归乡为辛筝安排的葬礼。 一目十行的看下去,辛筝总结出了三个重点。 一,对外来人口来者不拒的结果是人口越来越多,人口密度越来越高,现在还好,但要不了多久就该出现地不够分,不够住的情况了。辛筝留下的目标太高,当时因为难度太高没想到这些,如今发现真的有可能后虞不免愁起了这些问题。 二,沃西的战争对辛国也造成了影响,辛国是畜牧业国家,帝都向辛国征了大量的牛马。征的数量每下一级就添一层的事很正常的发生在了辛国头上,不论是鹿还是虞都能看出来索要的数量有问题,但看出来也没用,总不能抗命吧?想被攻打吗? 鹿将一半的压力按在了国君封地上,若非自己的靠山不在,虞肯定弄死鹿。 形势比人强,虞只能忍了,但征军赋不会是第一回,以后还会有更多。 鹿舍不得自己的封地伤元气,也得罪不起贵族们,自然只能牺牲国君的封地。 三是没钱了,招揽流民逃奴开荒的确回报丰厚,但前期什么回报都没有,全是投入,花钱如流水。 第一个问题很好解决,每个贵族都拥有一片封地,但封地内土地真正利用起来的只有一小部分,那些没人的地方完全可以用来安置招揽的流民逃奴。为了不引起注意,建立的聚居地不能太大,按着丘的规模就够了,即便被发现了,因为没什么威胁,随便一点钱粮就能打发了封地主人。 规模太小不安全,高筑墙,同时将军队退役的徙卒都安排到这些丘便是。 第二个问题不用辛筝解决,虞自己搞定了,只是和她回报一下而已。 不能弄死鹿,虞想了个办法。 给鹿找个冤大头分摊压力,鹿的压力小了,国君封地也就不用出那么多牛马了。 上哪找冤大头? 兖州北方不止一个国家,而经过千年的经营,辛国在兖州北方诸国间属于强国。 虞物色的倒霉蛋是辛原西部的杨国,杨国国内有两处咸水湖泊,产盐。 兖州是内陆,吃盐很难,而人不吃盐肯定死,为了一处能产盐的地方,内陆方国之间能将狗脑子给打出来。 北方辽阔的辛原有许多的湖泊,其中有几处咸水湖泊,围绕着这几处湖泊爆发了无数的战争,时至今日辛原上曾经的十几个国家如今只剩下四个,每个国家都有一处或两处咸水湖泊。 占据辛原东部的辛国虽是四个国家里疆域最辽阔的,却只有一处咸水湖。 杨国衰落很久了,只是依附兖北伯获得保护而得以存续且保存了咸水湖。 虞觉得这不是难事。 北伯保护杨国并非感情多好,国与国之间最重要的还是利益,多年的保护纯粹是不想辛国控制辛原所有的咸水湖,让自己有一个廉价盐提供者,若真的感情好就不会以保护之名将杨国的军队给养废。 比起提供者,北伯肯定更愿意自给自足。 两处咸水湖,两头狼,正好瓜分。 虞行动力很强的说服了鹿,然后又跑了趟条国拜访担任北伯之职的条国国君。 第三个问题。 辛筝去翻了翻粟的简牍,辛国历代国君的陵墓能换钱的都被搬光了。 辛筝蹙眉,真不懂变通,无奈提笔写回信。 国君的陵墓是搬光了,但辛国只有国君才修建陵墓吗? 只要是贵族都会修建陵墓,死后带大量陪葬品一同长眠的。 只是,寻常贵族的陪葬品和国君的陪葬品肯定没得比,国君的陪葬品都让花光了,贵族的陪葬品怕也支撑不了多久。 辛筝将足赤按时寄的情报全数看完后提笔给虞和辛克分别写回信。 许是见了她废关津之税带来的商贸发展,辛鹿掌权后将这一政策给推广到了全国,吸引了无数商贾,以及盗匪。 军队一味的训练是练不出铁血之师的,得见血。 辛筝让辛克选一部分徙卒去干掉那些盗匪然后冒充盗匪向过往商旅收过路费,只要交了过路费就保商队在辛国境内全程平安,不交过路费,那就将所有财货都留下来吧。 至于虞,辛筝让她将军队里推行的粮票给推广到整个封地。 最赚钱的方式无疑是铸钱,如今很多贵族都喜铸大钱,不是很早的时候流行的那种含铜量足的大钱,而是含铜量低但面额特别大的大钱。贵族以含铜量低面额大的大钱换走氓庶手里的钱币,堪称九州大地上最暴利的钱生钱方式之一。 自己不在,而虞的身份又....私自铸钱,辛鹿肯定不会错过这么一个杀虞而掌控国君封地的好机会,也没那么多铜料,她封地内的铜不是造了兵器就是造了农具,没多余的铜料造钱。 最重要的,人族的钱已经够乱了,她没兴趣乱上添乱。 粮票不是钱,只是一种票据,面额是几斤就能换几斤粮食,辛筝自觉自己的信誉还是挺高的,粮票应该能推广开来。 让氓庶攒粮票,市面上流通的粮食便会增加,虞的压力也能轻些。 若虞能说服商贾接受粮票,那更好,以后都不用发愁没钱了。 第40章 第四十章夷彭 夷彭将当日的公文都给处理好的时候辛筝也没从屋里出来,有些诧异,辛筝可从来都不会因为忙于公务而忘记按时用餐。若是到了用餐时间,却正好在开会却一时半会结束不了,她会拉着所有开会的人一边用餐一边聊公务。 难不成是暮夏炎热给热得吃不下了? 应该不可能,苦夏的确很折磨人让人胃口大减,但辛筝进食从来都不受气候影响。 夷彭寻去时辛筝正对着两份羊皮卷出神。 “这这两份可是有什么问题?”夷彭问。 辛筝回神道:“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有点想不通。” 两份羊皮卷一份是青婧的一份是足赤的。 青婧的那份没什么问题,不过是这家伙再一次证明了人类的下限还能更下一层楼罢了。 青婧在开头写的是正事,估计是虞求着她写的。 虞每个月都会到各个乡走走看看,了解各乡的实际情况,有一回拉上了青婧,在乡医署的时候遇上有产妇分娩,接生的医者在接生的时候吃东西也就罢了,吃完还不洗手就去接生了。 那位接生医者的手被青婧生生捏得手骨粉碎。 吃完东西不洗手就给产妇分娩,人族一直都是这么过来,能有什么问题? 青婧表示,当然有问题,若是没问题,为何人族婴孩夭折率高得恐怖,孕妇产后感染的更是一抓一大把? 习惯了高死亡率不是你的错,整个族群都是如此,但那高死亡率当天经地义不去反省是哪里出了问题那就是谋杀了。 被青婧随口给科普了一番卫生对产妇和婴孩的重要性,虞惊呆了。 人口增长可是关系她的小命,若能将婴孩夭折率给降下去,她能省多少事? 然而,虞很快意识到这有点难度。 医疗资源紧缺,每个医者每天都累成狗,想方方面面都顾及到....委实是为难人。 虞很快便想到了解决的办法。 可以医者安排助手,助手不需要医术多精通,懂得如何照顾病人,做好大部分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就行,包括卫生。 想法很好,但培养人手是需要很长时间的。 贵族不屑干这种工作,氓庶....活着就已经很累了,别的都顾不上,大部分的氓庶连清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都做不到,想让他们学东西,那得先让他们的个人素质提升上去,而提升个人素质前得先解决吃饭问题,然而这年头能吃饱饭的不是贵族也是和贵族非常接近的群体,不包括底层氓庶。 真让普通氓庶慢慢学,除非让青婧上手教,否则做不到速成。但这种医者辅助人员需要的量很大,青婧一个人显然教不过来。 虞干脆考虑童工了。 育幼堂里的婴孩年满三岁就可以读书,四五岁就能清晰表达自己的想法,学习能力也很强,至于年龄太小....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来考虑人性问题。 生源问题解决了,但培养起来仍要花钱,加之这是个长期的工程,自然是字面意义上的花钱如流水。 简言之。 没钱,请给钱。 这部分还不涉及人性下限,涉及下限的在这后面。 青婧表示,易筋洗髓汤的方子终于完成了,兕子你以后可以解脱了....至少能解脱一段时间。 不管是什么药都是有堕药性的,现在的易筋洗髓汤是建立在兕子身上的各种实验数据上的,折腾了这么多年,兕子对这副方子多少有些堕药性,因而最多再用个三个月就得对药方进行升级。 别想着去另外找个差不多的方子,没用的,青婧骄傲的表示,除非是比她发明的方子更好的方子,不然没效果。 关于升级的药方,青婧提供了五个选项请辛筝一个个尝试,每种都泡三个月,特别叮嘱不能忘了详细记录三个月里所有的感受,这关系到升级版易经洗髓的成功版。 大概也知道自己这五个选项很遭人恨,青婧没忘了给点甜头。 锻体操的第二层已经设计好了,徒儿不用一直练早就练到顶的第一层了,排出体内所有铅汞毒素的时间有望缩短为两百年。 高不高兴? 惊不惊喜? 辛筝对此唯一的感觉便是:想弑师。 比想弑师更悲剧的是人不在你面前,有刀亦无用。 更悲剧的是,人便是在面前也不可能真的动刀。 体内高浓度铅汞的问题不解决,她的人生很短暂,甚至....最后的时间会是以疯傻的状态渡过。 被她喂食了大量铅汞一死一疯的侄女和堂弟亲身证明了铅汞中毒会有多惨。 青婧的无下限没人性,这几年已经领受得够多了,因而辛筝很快便恢复了冷静。 不管易筋洗髓汤如何,锻体操第二层总算是设计出来了。 有了第二层,再多多鞭挞,想来第三层也会很快出来。 总不能真让她用两百年的时间去排出体内的铅汞。 冷静了,辛筝给青婧写了回信,告诉她,自己给她找了一个新的实验材料,又提了提常仪,表示觉得常仪在生物方面的见解和你很像,你俩是否认识? 青婧对生物的见解可以说是惊世骇俗,闻之难忘。 常仪的那套理论几乎是让她瞬间就想到了曾经在青婧那被灌输的知识。 另一份羊皮卷是负责确保的足赤回报的一个情报。 鹿在重掌大权后让人私下里将先君二十四名私生子女给处理了,处理得很干净,鸡犬不留。 这还是辛筝头一次知道自己老子私生子女的数量,加上鹿一共二十五名,真能生,颇有草原上牧人用来做种的骏马风采。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夷彭听后不解辛筝为何留意这个。 “他为何要这么做?还是赶尽杀绝。”辛筝颇为疑惑。 夷彭诧异。“你在同情你同父异母的兄姐们?” 辛筝摇头。“父君的私生子女,除了鹿,我一个都不认识,可能见过,但我从未记过,同情不起来,我只是不解鹿为何这么做。” 夷彭闻言沉默了很久。“你是嫡嗣,辛鹿是卑贱的私生子,你们的出身决定了于你而言不过蝼蚁的存在于他而言会是威胁。” 人族的宗法制经过了数千年的发展早已成熟且森严。 正室所出为嫡嗣,继承宗祧、爵位与大部分家产;妾所出为庶嗣,继承小部分家产;非正室亦非妾所出,为私生子嗣,于贵族而言,私生子嗣等同于奴隶,生来就是嫡嗣的财产。 辛筝便是闲得无聊将先君的私生子嗣当成猪狗杀了也无关道德与法律的,当然,她不可能真无聊到那地步,但先君的私生子嗣于她却是真的没有威胁。也因为没有威胁,以至于先君究竟有多少私生子女她根本不清楚,除了鹿这个差点弄死她的,先君别的私生子女她不管是见过的还是没见过的都不认识,不是居高临下,也不是不屑,只是漠然。 即便是辛鹿,纵然手握大权逼得辛筝不敢归国也只能是代君。 辛筝看着神情黯淡的夷彭,倏的想起了夷彭是怎么到自己手底下的。 夷彭和辛鹿很像,都是能力出众却没有合法身份的私生子嗣。 辛鹿运气好点,先是因为辛骊的关系有了一个机会,而他抓住了这个机会向上爬摆脱了奴隶的身份,后又碰上了辛筝这么幼主,能臣强欺主。 老实说,若不是自己就是被欺的那个幼主,辛筝肯定会想办法将辛鹿收入麾下,那么低的起点都能爬得好,人才啊。 遗憾的是她和辛鹿同父异母的兄妹,注定你死我活。 比起辛鹿,夷彭的运气就差多了,被当成一件物品赠给了同母异父的妹妹。 虽然在辛筝看来,党敏对夷彭已经很仁慈了,只是当礼物赠人,还是赠给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而非一剑杀了。 若换了自己,手起剑落必定不带眨眼。 只是,夷彭骨子里是心高气傲的,怎么可能接受这种被当成物件的人生。 辛筝忽道:“阿兄你不是蝼蚁。” 夷彭闻言怔了怔,道:“这只是你的看法,但世道看我不过你的一件财产。” 辛筝无言,她能保证自己看夷彭虽然不是真的看亲人,嘴上称阿兄不过是拉拢人心之举,但纵然抱着利用的心理,但看待夷彭的心态真的是看一个才华出众的优秀人才的心态,但她保证不了世道的看法。 辛筝僵硬的将话题拉了回来。“我还是觉得鹿这么做有别的目的,想不通就算了,让足赤多留意着,总会有暴露出来的时候。我肚子也饿了,你要吃什么?” 夷彭没什么心情的随口道:“随便。” 随便是一道很好的菜,至少对辛筝而言是如此。 既然你说随便,那完全按我的口味来想来也是可以的。 夷彭调整好心态的时候也想起了辛筝是个怎样的人。 随便这两个字对于正常人而言是一个很欠揍的回答,但对辛筝不是,在辛筝的认知里的解读与正常人是不同的。 夷彭不出所料的看到了高度符合辛筝口味的食物,而符合辛筝的口味变相意味着反人族口味。 条件有限,辛筝做的食物是鱼和粟饭。 粟米粥是很正常的粟米粥,也可以说是手艺很好的粟饭,口感软糯,属于一流的手艺,就是甜了点。 粟米粥里搁点糖能增味,但搁一大把糖....夷彭忽然觉得鱼肉也挺好吃的。 鱼肉因为条件限制,没放油也没放调料,盐更是只有黄褐发黑的粗盐,鱼是刚捞上来的鲜鱼,去鳞去内脏煮熟。 没有去味的调料,但辛筝还是将鱼汤煮出了最好的水平,至少比夷彭平日里吃的好吃,不排除是搁了糖的缘故,至于实在没办法的鱼腥味....和齁甜的粟米粥比起来这点腥味完全不是问题,有的吃总好过没得吃。 夷彭边吃边问起了辛筝这些日子做什么去了,若非青婧信誓旦旦的说她没死,真的很容易让人想到不好的事。 “在盗趾军呆了小半年,又去了趟青阳,对了,我弄了些值钱的东西回来。”辛筝边说便从自己的行囊里翻出了一只半尺长的匣子,随手打开。 夷彭一口鱼肉险些喷出来。 匣子里赫然是满满当当的珍宝,有各色宝石也有色泽饱满的珍珠,而其中最为珍贵的无疑是一颗婴儿拳头大的蓝紫色夜明珠。 夜明珠分为两类,一种是会发光的矿石雕琢而成,极为稀少,豆大的一粒都能价值几十两黄金。不过据青婧所言,矿石类夜明珠除了萤石夜明珠,别的矿石夜明珠....近距离佩戴一段时间就可以入土为安了。 另一类是月光明珠,光照百步,是一种深海巨蚌孕育的珍珠,据说是元洲南海十万里的一片海域才有,现有的月光明珠都是鲛人远游时带回来,因缘际会落入人族手里的,极为稀少,也安全。青婧手上就有一枚月光明珠,做过一番实验后她宣布月光明珠带着不会入土为安。只是,虽安全,也更昂贵,同样大小的月光明珠与矿石夜明珠,前者的价值是后者的十倍不止。 匣中的这枚虽非月光明珠,却也是矿石夜明珠中极为稀少的蓝紫色夜明珠,工艺更是一流水平,当中小国家的镇国之宝都绰绰有余。 “夜明珠给虞,别的你拿着用。”辛筝道。 夷彭借粮四十万石,却不是真的什么都没还。 第二次借的时候还了相当于第一次借的粮食十分之一价值的珍宝,再以止损很难收获更多等理由说服债主借了第二次,有第二次自然有第三次第四次....最后债务累计四十万石,顺便也将辛筝当年给他的财宝花得差不多了,再不补充,夷彭撑不住是必然。 夷彭第一反应不是惊喜自己的财政危机解决了,而是脱口:“你这是洗劫了哪个倒霉蛋?” 辛筝道:“没抢。” 夷彭惊诧不已。“你脑子莫不是坏掉了?” 缺钱的时候连祖坟都给刨了,找个罪名灭政敌满门抄没家产填补财政窟窿这种一举多得的事更是没少做,居然说这么一匣珍宝不是抢来的,今儿太阳莫不是从西边出来的?还是鬼上身了? 辛筝沉默了须臾,道:“我捡的。” 夷彭瞬间理解的道:“你把人杀光了。” 干掉宝物的主人,宝物无主了,捡起来就是自己的了。 捡的,没毛病。 辛筝无奈道:“我在阿兄眼里就那么道德败坏?” 你有道德这玩意吗? 亲爹的坟你都能动手脚,就为了陪葬的金银财宝,辛襄子没从棺椁里爬出来掐死你委实是个奇迹。 夷彭腹诽不已,面上却是一派好奇。“我很难想像谁会将这么多的财宝给弄丢。” “原主人和仇家同归于尽了。” 夷彭:“....”这跟你杀光所有人再捡起财宝有区别吗?可别告诉我,两家同归于尽和你没关系。 夷彭沉默片刻后选择跳过这个话题,问起了行囊里的其它东西,全是布和皮,写满了文字,但那些文字让夷彭有种自己是文盲的感觉。 辛筝甚为兴奋的向夷彭介绍起了那些东西,有常仪发明的收割机的结构图,不过没比例,回头还得让工匠好好踅摸才能做出成品来。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些文字,全是常仪改良的简化文字,有一千五百多个,全是常用字,比起现在那晦涩难写的通用文字,这种改良文字可谓易学好懂,推广速度肯定比旧文字快。 夷彭更加深沉的沉默了,为育幼堂的孤儿们默哀。 经过数年的摸索,育幼堂如今已经摸索出了相当完善的教学课程。 人族的读书习武分为小学和大学,小学十年,大学五年,厉害的话也可以提前学完,迟钝的话也可以多学几年。 大学教什么育幼堂还没摸索出来,因为大学需要学的东西差不多都编进小学的课程里了。 辛筝觉得人不难闲,太闲了会闲出毛病来,尤其是小孩子,所以课业必须很重,要让稚童们完成每天的学习后莫说招猫逗狗,便是喘气都嫌累。 秉着这一理念,育幼堂的孤儿只要满了三岁,能相对清晰的说话了就得入学,每天旭日时刻开始上课,上到晡时初,每隔半个时辰休息一盏茶时间,中午一个时辰的午休。 第一年的课程有雅言、术数、武课、药理、史以及礼仪。 雅言,学帝国的通用语,素有贵族语之称的雅言,教材是不同人编纂的文章,天文地理历史名人各行各业皆有涉猎,约五万字,逐年递增,不仅要会念,还要会背。 术数,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以后还有更难的。 武课:练青婧创造的锻骨操,早晚两遍,每天两刻时辰,据说能强健筋骨,降低孩童夭折的可能性,不过短时间内还看不出青婧的话是真是假。倒是辛筝曾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结果是失败,锻骨操不至于练的时候痛苦是分娩的两倍,但练完后全身骨头的滋味都相当酸爽,只有育幼堂的孤儿因为依附辛筝而活始终坚持着。除了锻骨操,武课还会根据孩童的年龄教不同的武技,保证长大后文武双全。 草药学:还是青婧编纂教材,每年二十篇文章,每篇文章介绍一种草药,不同环境中外形、气味、口感以及药效,巨细无遗,每年差不多三四万字,全都要背。 史:第一年学的简史,不知辛筝从哪挖来的奇才编纂的,人族一万年的历史浓缩成了九万字,干得能噎死人,全都要背。从第二年开始学帝国正史的《大荒纪年》里挑出来的内容,不是没考虑过全学,但帝国七八千年的历史……厚度 已然超过了人族的平均寿命。 礼仪:这个是辛筝自己编纂的,教的内容也不是什么跪地礼匍匐礼,核心思想就八个字: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因而只教地位平等的人,年轻者与年长者该怎么相处的礼仪,跪地礼和匍匐礼这类都给取消了,曾有个先生偷偷教这个,全家被辛筝给挂城墙上风干了。 每天学完后真的就只剩下喘气的力气了。 然而就算如此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通过每年一次的考核,而通不过考核就得退学,通过考核且考得很出色的有膏火钱拿。 教育资源有限,只提供优秀者,尽管那些被刷下来的也很优秀,那些孤儿为了生存每个都是拼了命的学习,也因为他们的拼命才让青婧与老巫得以毫无顾忌的发掘人的学习潜力。但辛筝没钱,哪怕都很优秀,也必然提高及格线刷掉一部分人。 以为这就很凶残了? 不。 第二年的时候会增加方言课和地理课,前者要求每年至少熟练掌握一门方言,后者则是教导各地的风土人情与地形,教材由青婧编纂,所有人里数她足迹最广泛。 第三年时增加生物课与音乐,前者还是青婧编纂,教材内容丰富,第一堂课就是一张栩栩如生巨细无遗的人体结构图,详细得让人怀疑画的人是否零敲碎剐过至少百人;后者纯粹是学着玩的,让稚童们能放松放松精神,不然一直高强度学习,没有一点娱乐,迟早过劳死。 这种日子要过十年。 十年时间学会别人一辈子学的知识,夷彭深以为,十年后还没被刷下来的,能称之为妖孽了。 更惊悚的是这还只是小学,大学还在构思中,想来只会更凶残。 人生已经很艰难了,这个时候推行新的文字,噫,这不是逼着孩子重新读一边一年级吗?不对,比重读更艰难,夷彭不认为辛筝会让人专门抽一年时间重新读,怕是得一年学两年的东西。 “贵族不会喜欢看到这种容易推广开来的新文字的。”夷彭道。 白帝之后人族的文字变化很少,甚至一度往繁复发展,本质上就是贵族为了垄断知识的努力之一。 氓庶永远愚昧无知方得盛世,氓庶若得知识,天下必乱。 辛筝道:“我的地盘我做主。” 夷彭道:“分封之下,贵族对自己的封地有绝对的统治权,没人能干涉你,但来日你必为天下人之公敌。” 辛筝笑。“阿兄,贵族等于人,但人从来都不等于贵族。”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巫咸 巫宗有一宫十殿,其中巫咸殿主世代由连山氏族的人担任,虽非父死子继,却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世袭,每一代的殿主都出身连山氏族,是连山氏族的最强者,素有活先知的称呼。 这是蛮荒时代炎帝立人族时与诸多盟友之一的连山氏族的盟约,即是保护连山氏,也是保护人族。 连山氏族在大难临头时跑路的本事炎帝亲身经历过的。 燧人联盟被羽族第一王朝灭亡前夕连山氏族的先知预见了灭亡的灾难。 人族的正史大荒纪年记载当代连山子妖言惑众,被迫自刎,其女连山姝与燧人联盟决裂,弃风姓,自立姒姓,是为人族姒姓起源之一。 没错,弃风姓。 炎帝是风姓燧人氏的末裔,然末裔不止她一个,只是另一个舍弃了风姓。 做为当代巫咸兼连山族人,巫咸知道的更多点。 那位自刎的连山子实为一箭双雕。 告诫联盟,能听进去那很好,听不进去也没关系,自己在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自刎,连山姝多大的心才能与逼死自己母亲的人和睦共处?没能力也不可能杀死那些以口舌杀人的家伙,决裂与迁徙是必然。 燧人联盟被屠灭,燧人血裔独炎帝与连山氏幸存。 许是因着这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后来结盟时炎帝和连山氏族的盟约内容完全是双方一起带枷锁。 炎帝与连山姝这对万载传颂的挚友在历史中用行动证明了托付生死的同时也用盟约充分诠释了何谓不信任,盟约细致得让人相当佩服,刀刀扎心,每一刀都扎得又准又狠。 虽然扎心扎得准且狠,但实际能做的并不多,连山姝永远不会背叛炎帝,历史证明了这点,而连山姝的后代.....谁也无法保证那么久远的以后。 能做的不过是,既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那在其位且自幼接受对应的教育的呢? 若这样还能再出一个关键时决断异于常人的连山姝,那也只能认了。 巫咸殿主之位变成连山氏禁脔也是基于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巫咸少时读书,不太懂连山姝的变化。 明明燧人联盟覆灭时决裂迁徙一气呵成,且至死不曾后悔,为何后来会成为炎帝手中最锋利的刀。 没有人能强迫连山姝,炎帝也不能。 如今瞧着已化为焦土的聚落,巫咸坐在路口一块石头上沉默的啃着糗粮,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明白了。 人会为了生存背弃道德,但人生并非所有都是可以背弃的。 依稀记得族史上有记载,连山姝少时与炎帝相交,感情甚笃,尽管这份真挚的感情在后来的时光流逝中只余互相伤害,但彼时这对挚友还没隔着那么多的鲜血与苍凉,因而燧人覆灭时连山姝有回去。 她看到了什么? 眼前的焦土不过是一个几百人聚居的聚落所化,而燧人联盟是一座千年营建,传说常住人口超过五十万的巨城。 一座屋舍的废墟不会让人有什么感觉,那么十座,百座,乃至数以万计绵延不绝的废墟呢? 略有不同的是,巫咸知道,眼前的焦土废墟虽小,但方圆几百里曾有人聚居的地方全都变成了这般模样。 对付奴隶军,甚为棘手。 帝都的追兵已然被奴隶军给打得退场,不得已,帝都将这事交给了青阳侯。 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只存在于白日梦中。 帝都要青阳侯办事,自然要给点好处。 青阳国这些年虽有方伯之位,但方伯的权力....真没有。 王又不傻,强大的诸侯已经很让他头疼了,不可能让青阳国这样的地方诸侯借着方伯之权更上一层楼,因而这些年青阳国不管是打哪个国家都无法称心如意。 王从上位起对地方诸侯就是制衡和打压政策,然而这次盗趾军太打脸了。 纵然有诸侯们推波助澜想让帝都威严扫地的缘故,但王又不可能因为这种明面上完全没证据的事灭了,且就算有证据也做不到,这种事,做为这场棋局中存在感最强烈的盗趾军自然要付出足够的代价,否则没法挽回王的颜面。 若非羽族入侵,沃西扛不住使得王腾不出手来,很难说会不会亲自带军灭了盗趾。 即便自己腾不出手来,盗趾军也还是有灭的。 权衡利弊后只能靠青阳侯,青阳侯能灭了盗趾军,那很好,就算青阳侯的方伯权力能落实,这么一通折腾,必然元气大伤,而国衰落,周遭永远都不缺豺狼虎豹。 方伯实权的诱惑太大,青阳侯无法拒绝,至于豺狼虎豹,青阳侯也有应对之策。 坚壁清野。 青水流域不止青阳一个国家,但在和别的地方哪怕是方伯也有个能和自己掰腕子的邻居不同,青阳的地理位置太好,和青阳同一个水平的国家都和青阳隔着很远的距离,想掰腕子也没那么长的胳膊,最多就是在中间夹着的中小国家隔空打几架。 兖南之地与青阳同一水平的国家有两个,一为青水中游的浮国,二为昆吾山北的昆吾国。 三个国家较量了有百余年了,谁也没能将对方如何,隔在三个国家中间的几十个中小国家亦是苦不堪言。 早上臣这个,晚上臣那个。 中小国家觉得自己苦,大国们也同样觉得自己苦。 被自己攻打的时候就向自己的对家求救,被自己对家攻打的时候就向自己求救,更憋屈的是自己还不能不救,不然就是便宜了对家。 心一横直接打对家吧,很容易发展成拉锯战,赢了也元气大伤,而周遭豺狼虎豹虎视眈眈。 几百年过去,被灭的中小国家寥寥无几。 青阳侯这一回来了招釜底抽薪。 盗趾军没有稳定的地盘,所有物资都是靠的抢。 坚壁清野,将城邑周遭乡野的农作物都收割了和人口一起集中到城里去,乡野里的井也都给填了.....能带走都带走,不能带走的统统烧掉,坚决不给盗趾军留下一粒粮食。 值得一提的是青阳侯的坚壁清野对策全是在别人的国家搞。 没人能拦着。 南边的浮国和青阳国掐了百年,国力已不如前,虽未跌出一流国家的水平,但对青阳的威胁已无过去那般大,至于昆吾国,盗趾才从昆吾山北一路打过来。 中小国家的处境堪称前有虎后有狼。 和盗趾没法合作,盗趾的出身太低微,憎恶贵族的同时想建立一个没有奴隶的国家,双方的差异不仅仅是出身上的,还有意识方面的。 坚壁清野虽然也有损失,回头打完了盗趾就该被青阳国打了,但人口和物资都集中在一起了,不仅仅方便对付盗趾也方便对付青阳国,说不定就能保全自身了。 最重要的是,和青阳国打输了,最多不过割地,和盗趾打输了,整个氏族都别想有人活。 两害相权取其轻。 只是苦了氓庶,家园化为焦土,背井离乡。 巫咸有时会忍不住有些迷惘,为何人间一定要如此残酷? 被巫咸约出来的常仪道:“大概因为人间的另一个名字是地狱。” 见常仪来了,巫咸放下了糗粮。“人间固然艰难,但眼前这一切不是奴隶军造成的吗?” 常仪有点怀疑自己在军营外看到结绳记事的画而出来见巫咸是一桩蠢事。“你怎么当上巫咸的?民如草芥,从来都不是我们造成的。” 巫咸道:“但正如您所说,人间是地狱,在这地狱里,不需要做得多好,只需要做得比别人好就够了。” 【有点意思,深谙人间君王生存法则本质呐。】 常仪无视脑子里的声音。“你想说那些敲骨吸髓的王侯贵族比盗趾好?” 巫咸点头:“王侯贵族固然敲骨吸髓,但同时也在庇护臣民,而盗趾,我只看到了破坏。若他在破坏之后能建立起新的广厦倒也罢了,但他显然做不到。” 常仪道:“趾只是不想成为白帝曾说过的故事里的凶兽。” 她尚在孩提时,有个人曾踩着她的背给她讲过一个故事。 白帝很擅长以说故事寓人,她编的故事里有一个最为奇特。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头凶兽危害一方,后来有一个勇敢的少年杀死凶兽,但当地人并未得到真正的解救,因为少年在杀死凶兽后变成了新的凶兽。 孩提时觉得好神奇,原来人还能变成凶兽。 少年时遇到了灾难君王,如果不是时间对不上,她会怀疑白帝是否认识灾难君王。 青年时遇到了盗趾,盗趾用行为让她意识到了白帝说的故事里最深层的恐怖。 世人无惧成为凶兽,吃人和被人吃,每个正常人都会选择前者,这并不可耻,所有痛恨凶兽的人,真正痛恨的与其说是凶兽不如说是痛恨自己不是凶兽,只能被人吃而不能吃人,但盗趾不想被人吃的同时也不想吃人。 破城后盗趾有很多机会自己当大君,甚至操作得好还可以和帝都讨价还价把名分给坐实了。 换做的别的王肯定不可能同意让一个卑贱奴隶立国的荒唐事,但现在的这位王,只要能打压地方诸侯的势力,并非不能谈。 他所需要付出的不过是一点微不足道的代价:放下芥蒂,接纳自己曾憎恶的群体并成为其中一员。 尽管最开始时找上奴隶军纯粹是为了方便报仇,但到后来却也有了一些想给盗趾点帮助,想看看他能走到什么地步的想法。 巫咸道:“很美好的梦想,那他可知陛下您的身份?”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常仪摇头。“这种事没什么好说的。” 巫咸闻言换了个方向:“我原以为陛下您加入奴隶军是为了报复,但如今看来....”似乎是为了理想。 顿了顿,巫咸还是道:“纵然世道糟心,但破烂的大屋终究还是能遮风挡雨的,若大屋不存,所有人都将直面风雨,陛下可曾想过会有多少人死去?” 【小姝儿九泉之下有知肯定会活活打死这家伙。】 【小姝儿是?】常仪一边在脑子里问那个声音一边对巫咸道:“我并不在意大屋倒还是不倒对人族的影响。” 【他祖宗,一株脑子非常活泛的奇葩。大屋朽坏,能修就修,不能修就拆了盖新的。】 巫咸茫然的看着常仪。“那是为了报复?纵是为了报复,您这几年坑杀了那么多人,也该够了。” 常仪隐隐觉得这大屋朽坏,能修就修不能修就拆了盖新的理论有点熟悉,一边心中思索一边嗤笑:“我从未因为你们的背叛而有所怨恨,因为我与你们本就不是一路人,何况当年之事也谈不上背叛。” 巫咸更加茫然。“那您这些年?”图个什么? 常仪道:“自然是为了报仇,不过此仇非彼仇罢了。你若是想劝我回去继续当傀儡,那不好意思,要让你失望了,我当年夺位是为了有个顺手的复仇工具,可惜,此路不通。” 巫咸道:“您若想掌实权,巫咸殿自然是忠于您的。” 常仪很想问一句我看着很像十四岁吗? 当年的动荡虽然没有巫咸殿的参与,但巫咸殿也是袖手旁观了的,谈忠诚是不是太荒谬了? 常仪摇头。“我对权力并无兴趣。” 可你为了权力做的事一点都不少,巫咸腹诽。“虽不知您究竟有何深仇大恨,但您这几年为了复仇所杀的人难道还不够?” 常仪闻言坚定的道:“不够。” 巫咸心中咯噔了下,试探的问:“那您还要杀多少人?” 这个问题。 常仪想了想,道:“一百兆左右吧。” 【全人族估计也就三五百兆,就这么告诉别人你要干掉四分之一的人族真的好吗?】 【我自问心无愧即可,管他人如何看。】 巫咸怀疑自己听差了,然而认真打量常仪,看不到面具下的表情,却能看到那双浅色眸子里的认真,她是认真的,认真的要干掉一百兆人族。 巫咸惊呆了:“您与人族有何深仇大恨?” “我与人族并无仇怨。” 没有仇怨你要干掉那么多人? 常仪难得的解释道:“一件罪行,若是参与者实在太多,那么参与便会无罪,因为法不责众,但我觉得,这太不公平了。” 巫咸一脸懵。“所以?” 常仪很认真的道:“我觉得从犯与主犯应该同罪,全部判族诛对受害者最公平。” 巫咸一脸听奇谈的表情。“你还说你不在意当年.....” 常仪懒得再说什么了,掉头就走。 夏虫不可以语冰。 巫咸目光闪烁的看着常仪转身,在常仪转身的刹那起身递出了自己随身的宝剑。 什么都没刺到。 剑刃被两根手指夹住了,巫咸惊讶的发现回头的常仪的右眼变成了赤红色,整个人的气质也变了,从带着书卷气息的清冷变得慵懒妩媚,神女和妖女也就这差异了。 妖女用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宝剑,勾唇笑道:“我猜对了哟,你果然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巫咸将宝剑拧了下去削妖女的手指,妖女却及时撒手了。 “天人交感境。”妖女继续道。“千年来巫咸殿主中你是唯一一个。” 一群成天盯着星空的星相师,哪怕曾经身手高超,仰望星空百年后身手也该彻底废了。 巫咸道:“想要长久的观星,总得有个健康的身体。” 妖女点头赞同。“此言有理。” 若非两人言谈时已过了数十招,只听言谈倒颇似熟稔的友人。 “陛下也让属下吃惊。”巫咸甚为感慨。 常仪的身体状况他们是知道,很小的时候就被人给废了,身体孱弱,不能习武也不能修习灵力,自然也不能掌控那份力量,简言之,这就是个注定了的废物。 六年前的动荡也和这一因素有关,若常仪能够掌控那份力量也不会出现六年前的动荡。 如今的常仪尽管气力大了些,却仍旧没有超出普通人这个范畴的力量,但这往来的过招里却透着十足十的技巧,身经百战尸山血海中磨砺出的技巧,用最小的力气和最高的技巧诛杀最强大的敌人。 巫咸惊讶的发现自己这个天人交感境对付一个普通人竟然比对付族里同境界的人还要吃力。 但,普通人终究还是普通人。 巫咸意识到了这点,妖女也意识到了,最重要的是,身体快吃不消了。 妖女忽的完全放弃了防御,任巫咸的剑刺进了自己的心口,在巫咸惊讶的目光中不退反进的前冲,白皙修长的手抚上了巫咸的脖颈,动作温柔得仿佛抚摸最亲密的情人。“你看到了什么?” 巫咸不顾生死的搅了搅长剑。“我看到了人族的末日。” 妖女哦了声,咔嚓一声,巫咸的美丽的头颅垂了下来,眸子里失去了所有生机的光彩。 “一点都不像。”妖女对巫咸轻语,右眼的赤红缓缓褪去,整个人的气质又恢复了带着书卷气息般的清冷。 饿,好饿。 痛,好痛。 常仪将心口的利刃拔了出了让伤口能够更好的自我修复,然后,更饿了,饿得哪怕是一头大象也能吞下。 常仪克制着饥饿在脑子里问:【看到人族末日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我会毁灭人族?】 【你对你的人生理想难道就没点数?】 【失去四分之一的人口并不会灭族。】 【....我建议你最好先找点东西吃,修复伤口很耗费能量的,再不补充能量,相信我,你会饥饿得连巫咸的东西也能吃下去。】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六指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盗趾 盗趾是在暮秋之初时打到的青阳国都。 托青阳侯的福,坚壁清野,让盗趾只剩下攻打大城和国都这一条路线了,中途不做别的了,速度自然快。 从青阳国境到国都还是有不少大城的,但青水流域的天险不多,因而实际能让盗趾觉得难啃的地方不多,而难啃得那几座大城....人族的城邑除了少数几座,都是夯土墙,既然是土做的,自然会有一个弱点——怕水淹。 因着不是雨季以及赶时间的缘故,水淹全城是做不到了,盗趾也没这个想法,倒不是伤天和,数百年来诸侯征伐,水淹全城屠城什么的是很寻常的事,不将原主人都干掉如何合法的获取城中所有财货?不值得大惊小怪。 本质上盗趾这些年干的事是比屠城更恶劣的事。 别人屠城对于那些做为人又愿意投诚的贵族还是手下留情的,毕竟打下来了还是要治理的,而这年头读书识字能治理一方的都是贵族。 盗趾每到一地不杀氓庶,却将贵族全部杀光了,惨绝人寰莫过于此。 盗趾没有水淹全城的想法纯粹是没必要,他是要去澜州,而非留在兖州。 他以前屠杀贵族的影响太恶劣,帝国容不下他这样的恶徒,只是暂时腾不出手来,而兖州如今是沃西战场的重要后方,以后可能也是,他若想在兖州扎根,搞不好帝都哪怕腾不出手来也要挤出手来收拾他。 诸侯征伐时一方面屠城是为了杀掉城中所有青壮,削弱反抗力量,方便日后的治理;另一方面则是人是要吃饭的,一场战争下来对当地民生破坏很严重,粮食自己都不够吃,哪舍得分给非我族类的当地人,但不给又会出乱子,倒不如一开始就屠杀,再移民过来,本国的氓庶可比别国的氓庶听话,正好降低统治成本。 将城墙泡软,再加上经过常仪改良后威力倍增的飞石车,盗趾几乎是摧枯拉朽般打过来的。 屠杀贵族,吸纳奴隶角斗士,掠夺钱粮。 暮秋之初才赶到青阳国都一半是因为意识到坚壁清野后国都不好打。 国都是一国核心,因而修建国都时每个国对此都会下血本,青阳国自是不例外。 这是一座以青砖砌墙的大城,不怕水泡。 一时半会没什么办法,干脆走慢点好了,反正大量难民涌入,盗趾扪心自问,最着急的不应该是自己。 至于另一半原因,带的东西太多了,想快也快不了。 不仅仅有青阳国内经过的城邑中获得的钱粮,还有那些中小国提供的钱粮。 在发现中小国搞坚壁清野,而自己短时间内很难突破后盗趾学会了和贵族谈条件。 他可以不打中小国,只要它们提供给他充足的钱粮,他拿了就继续南下前往青阳国不会在中小国逗留。 中小国也不想打,心疼甲士损失也担心青阳国,见盗趾对青阳国兴趣更大,又有出头鸟尝试证明了盗趾的信誉后这些国立时踊跃支援盗趾钱粮。 到了青阳城下,望着青阳高耸的青砖城墙,盗趾很难忍住狗大户的感慨。 很多人都以为修建一座城,死人最多的部分是营建宫室,实则不然,修建宫室死的人和修建城墙死的人完全不能比,哪怕是最普通的夯土墙,一段三四尺的夯土墙都要数十人昼夜忙活累死数人才能做好,哪怕不累死,一个健康的年轻人服完役回家时命也只剩下一成了,至少要养一年半载才能恢复。 庆幸的是,虽然每位大君都会营建宫室,但营建城墙的频率不高,并且城墙营建时间更长,死的人可以分散于十数年间,能看着死的人不多。 青砖城墙比夯土墙更坚实,修建起来也更容易花钱花人命,因而每一座青砖城墙的城都是一国财力雄厚的象征。 没有充裕的人口财富可修不起这样的城墙。 人族占据了最富饶的九州大地与西荒,自燧人筑城以来营建了无数城邑,普遍为夯土墙,或是木墙,青砖城墙的城,整个九州加西荒加起来都没超过百座。 “兖州有几座青砖城墙的城?”盗趾问常仪。 常仪道:“你问的是哪种?台城的话,天底下的台城少有非青砖的。” 国人暴动在人族不是稀罕事,只要是爱惜生命的国君都会将台城城墙的牢固程度看的很重,郭墙可以凑合夯土墙,台城能青砖就一定不用次的。 讽刺的是国人暴动都是贵族操控的政变,祸患爆发于内部,城墙挡得住外患挡不住内忧。 “那宫墙和郭墙呢?” “前者多是夯土墙,不过贵族营建宫室府邸时都很喜欢用青砖,宫室府邸本身就是一座堡垒。至于后者,只有大国为了彰显财力或是天险关隘才会以青砖砌墙。”常仪回道。 盗趾摸着下巴望着青阳国都最外层的郭墙。“不是说兖州是九州中开发最差的地方吗?” 奴隶军从冀州一路打来,屠城无数,青砖城墙自然是见过不少的,但还真没那座有青阳国都这么....气派。 即便是人族聚居开发最久的冀州也因着方国太多,太过零碎而导致有能力将郭墙都换成青砖墙的国家不多,每个都是方伯级的大国。 可这里是兖州呀。 哪怕是人族疆域内最不宜居的西荒都比兖州的开发度高。 如果是冀州看到这么一座气派的城,能理解。 在气候变得寒冷,西荒不再适宜人族生活后炎帝带着族人东迁后安家的地方便是冀州,如今的人族九州都是当初以冀州为根据地拓展而来。 哪怕冀州的政治地位大不如前,但比别的地方多了几千年的开发史和更加稠密的人口仍旧让冀州是九州中举足轻重的一州。 兖州....它的人口和冀州并列第一,冀州是正数第一,兖州是倒数第一。 兖南之地是兖州发展最久也最繁华的地方,但并不能弥补和冀州的差距,青阳哪来那么多人口挥霍? 常仪回道:“这座城不全是青阳人自己建的,当年筑城的青阳桓侯周遭的每个国都献了五百到三千户不等的氓庶做为贺青阳迁都的礼物。” 诸侯之间筑新城时,别的贵族或是国送上氓庶做为礼物是诸侯贵族的礼节之一,但—— “我记得冀州历史上诸侯贵族筑城时送氓庶做礼物是五百户人口,那一次是葛天侯迁新都时另一个国送的。”盗趾颇为诧异的道。 人口是财富,送氓庶做礼物的传统源自于青帝时,不过青帝不是为了给贵族增加财富,而是彼时人族的传统腹地人口太过稠密导致人口矛盾严重,为了缓解人口压力。每逢人族筑城青帝都会用各种优惠政策引诱迁走几百户人家,做为人迁徙的,迁徙以后也还是人,不过后来也不知如何发展的,变成了纯粹的礼物,诸侯贵族之间往来的礼节,迁到新的地方后氓庶自然而然成为了新城主人的私产。 只是,再怎么礼节往来也不可能让自己伤筋动骨,因而冀州的最阔绰的记录是五百户人口。 五百户到三千户不等....哪个傻子国君会这么送礼? “青阳桓侯筑城时不想太过劳民伤财。”常仪在民字上咬了重音。 盗趾瞬懂。 什么是民? 国即是君。 民即国君私产。 盗趾甚为感慨:“青阳桓侯着实有想法。” 帝国疆域辽阔无边,方国无数,基数上去了,奇葩国君自然也层出不穷,但青阳桓侯这般有创意有想法的国君仍是少见。 不过青阳桓侯的有想法的确造福了其子孙。 在冀州时打过这种青砖城墙之城的盗趾深知这种城有多难打,并不想强攻,因而选择了先安营扎寨再视情况决定之后怎么打。 第二日的时候盗趾给青阳侯写了封信。 可以不攻打国都,但青阳侯要交出所有的船和城中三分之一的粮食。 青阳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开什么玩笑,三分之一的粮食给了盗趾,青阳国吃什么?最重要的是,中小国被大国践踏得毫无尊严可言,妥协习惯了,大国却没有妥协的习惯,尤其是向贱奴妥协,威严扫地,来日还有何颜面见人? 盗趾也没惊讶这结果。 大国和中小国终究是不一样的,后者已经被践踏习惯了,纵是如此,向盗趾妥协也是备感屈辱,前者更是践踏别人习惯了,莫说一时半会转换不了观念,便是转换得了也死都不会向贱奴妥协。 算了算还剩下的粮草,很充足,盗趾干脆围城了。 青阳国都和帝都不同。 帝都没搞坚壁清野,也来不及,盗趾也正因为帝都的来不及而抢了湟水乡野的分封贵族获取了足够的粮食围了帝都半年。 青阳搞坚壁清野自然是有效果的,让盗趾不得不来挑战这座兖南第一的雄城,但同时也有隐患。 城中四郭人满为患,郭外难民遍地。 盗趾甚是耐心的将被青阳侯拒之门外的难民给聚拢在一起聊聊有没有相似的悲惨往事,诉诉苦,抱头痛哭一顿,人心自然而然就拢起来了。 打硬仗最是耗人命,当这些难民抱头痛哭时也下意识接受了奴隶军信任后者,只要稍加引导便会对青阳恨入骨髓,最是好使。 这是盗趾多年征战中发现与总结的经验,天下氓庶奴隶就没有谁是没被贵族给欺凌压迫过的。 如何让一个陌生人在最短时间内信任你成为你的兄弟? 简单,诉苦,寻找共同的悲惨遭遇,竖立一个共同的敌人。 暮秋八日盗趾发现自己不需要和青阳侯耗或是打硬仗了。 青阳国都内部不知发生了何事,喊杀声冲天,盗趾在外头都能听到,听得一脸懵。 虽然他提出条件本就有挑拨城内关系的心思,但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果不过是让青阳城内的君民配合默契度下降,如今....这成果是不是好过头了?好得让他有些怀疑这是否陷阱。 常仪也很惊讶,合眼聆听了起来。 她的五识极为敏锐,但仍不能听到城内的具体动静,只能勉强判断出有着非常多的武器撞击之声,再加上夜风带来的浓郁血腥味。 “青阳似乎内乱了。”常仪也懵了。 这金戈之声,这血腥味,不可能是演戏。 金戈之声或许能做戏,血腥味却是不能。 不同物种的血腥味是有着细微差异的,常仪能靠嗅觉的清晰判断出任何一种血腥味源自于什么物种,只要自己曾闻过。 盗趾更懵。“贵族和氓庶打起来了?” 坚壁清野,人口大量涌入,城中不可能不缺粮,但不是所有人都缺粮。居住在台城的公族和宫城里的贵族肯定不缺粮,有高耸的城墙保护,不论什么时候,贵族都能过着歌舞升平饱食终日的平静日子。 这种情况,贵贱之间的冲突不激化就怪了,但青阳侯也不是废物,这么短的时间还是能控制住矛盾不爆发的。更新最快的网 “应当不是。”常仪阖着眼道:“交战双方兵甲充足,氓庶除了血肉之躯什么都没有。” 而且贵族中不乏修武道的,哪怕自己吃不了那份苦,也会豢养很多武者,氓庶哪怕是握着兵器也很难与之抗衡。 诚然,这世上有人哪怕不修武道也能击杀武者,但那是极为罕见的例子。 能够创造这种特殊战绩的人本质上也算得上是武者,只是走的不是正常路子,而是生死磨砺路线,身经百战之后只要没死,不管修不修武道,武技都会自然而然的登峰造极,是这世间最擅长杀人的存在,比武者更擅长。 只一个问题,走这条路线能走到以杀入道境界的人很少,倒不是缺天赋,这条路线对天赋的要求几乎没有,唯一的要求就是命够硬。 没有够硬的命,便是有一万条命也不够花。 只有血肉之躯的氓庶是不可能以杀入道的,以杀入道不是随便杀几个人就能做到,必须杀很多人,而且随着自身实力的提升,需要杀的人也得越来越强,更直白点就是要断挑战击杀强者。 即便有例外,也不可能数量多到能和贵族们抗衡。 盗趾闻言果断下令准备攻城,见常仪露出诧异的眼神,盗趾笑道:“我相信不管发生了什么,六指都不会错过如此良机。” 六指的确不会错过如此良机,尽管事情发生的时候他比盗趾更懵。 在宫城大乱之时六指带着难民冲击了郭的城门,与奴隶军不谋而合达成了里应外合,郭的城门被冲破。 奴隶军如洪流般涌入青阳,在六指拉拢的难民的带领下迅速冲向宫城。 宫城内的动静颇大,很令人忘神,奴隶军兵临城下才堪堪回过神来,却来不及了。 宫城迅速被攻破,盗趾看到了染红半边天的火焰,下意识有种不太好的感觉。网首发 “速速去看是何处走水。” 走水的地方是宫城内的各粮仓。 青阳城内的粮食大头都在宫城,在宫城被迫时青阳侯下令纵火焚粮仓,纵然奴隶军全力抢救,仍有半数粮草化为灰烬。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青阳侯 国最大的危机来自于哪里? 青阳侯曾经认为危机来自于帝都,来自于周遭的国族,如今却是无法回答了。 青阳侯披坚执锐在城墙上巡视与振奋鼓舞着士气。 郭城与宫城皆被破,只余台城,士气想振奋鼓舞起来很有难度,所幸最后退到台城的全是贵族,和奴隶军不存在和睦共处的可能,倒也不必担心有人里应外合。 习武是一件辛苦事,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同时还要持之以恒,一旦停下,往往就会退化。 莫说几年,便是几个月不练身手都会退化得厉害,甚至发福。 贵族多纨绔,但在人族整体尚武,战事也频繁的时代里,哪怕是贵族心里不喜欢,也终归会被安排着自小习武,不过拼劲完全不保证。 底层贵族还好,还想往上爬,自然不会落下君子六艺,但高层的贵族,好不容易运气好到投了个好胎,生下来就在终点,不好好浪可着劲的浪简直天理难容。更新最快的网 青阳侯年轻时也是个戎马征战的英武青年,人族素有以公子为将的传统,要想争国君之位,很难不去战场溜溜。但那是年轻时,成为国君后自然没法再每日锻炼身体,每日案牍劳形,勾心斗角,意志力很难支撑着自己在疲惫不堪时还要进行高强度的武道锻炼,有那功夫不如抱着青春少艾的侍妾好好温存享受。 数十年下来青阳侯早已退化成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难见数十年前英姿勃发的青年公子痕迹,直至如今重新披坚执锐,不少年迈的贵族都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数十年前那位骁勇善战的年轻公子,感觉自己在勾心斗角中沉积多年的血仿佛也温了起来。 “大君万岁!”网首发 “大君万胜!” 台城外盗趾抬头看了眼台城的城墙。“还挺有勇气的,居然能在这个时候跑得城墙上,也不怕被流矢射杀。” 战场上最让人恐惧的从来都不是神箭手,而是流矢,神箭手的箭从哪来好歹能猜到,但流矢....大概只有神祇知道其从何来去往何处。 自冀州起兵至今,能勇敢的在兵临城下时亲临城墙的国君,盗趾着实没见过几个,而那难得的几位,青阳侯这样的胖子还是第一个。 常仪道:“据说青阳侯年轻时甚为勇武,曾统率青国的军队攻伐过不少国家,如今这般,也不是不能理解。” 盗趾沉默须臾。“你看不出他多少斤重?” 常仪反问:“贵族中胖子很多,但你见过他这种一般来说应是长肌肉的地方特别松弛肥胖的?” 盗趾茫然的看着常仪,用表情表示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常仪解释道:“人体锻炼出肌肉后若是停下一段时间不再锻炼,之前练出来的肌肉会以惊人的速度变成肥肉。” 盗趾瞅了瞅台城的城墙,只能看出青阳侯很胖,横向一个顶俩,但具体哪胖却是看不出来。 正常人也没常仪那眼神。 不过肌肉一段时间不锻炼就会飞快的变成肥肉?涨知识了。 不对,这种知识好像也没实际意义,奴隶角斗士根本不可能停下习武锻炼,贵族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奴隶角斗士是真正意义上的纯粹求生,谁会懈怠自己唯一的生存技能? “不过真够肥的。”盗趾道。“感觉炼油能炼出一大瓮油。” 常仪随口道:“你想烹了他?” 盗趾点头。“他烧了那么多粮食....我突然发现我对葛天兆充满了好感。” 青阳侯简直是个疯子,宫城里的粮草烧了一半,完全不考虑没了那么多粮食国都的氓庶要怎么办。 常仪挑眉,葛天侯,这是被虐出好感了? 从冀州一路打到帝都,经过无数方国,其中便有葛天国,也是少数几个让盗趾吃了亏的国。当然,葛天侯也没占到太多便宜,和盗趾干了一架,谁也没想到盗趾在一路征战中加上常仪的帮助进入了武道第三重,葛天侯被盗趾给揍了,便是他那位已入武道第三重小君也在和葛天侯大战后为被奴隶军的弩/箭所伤,夫妻俩都很惨。 更惨的是盗趾,战后哪怕有常仪配了最好的药也用了半年才不用一直躺着,完全痊愈还是在帝都围城时,奴隶军也损失惨重,之后打了扫荡数国才得以恢复元气。 盗趾道:“葛天兆好歹还是顾忌氓庶的。” 比起别的国君只想镇压大逆不道的奴隶军,别的都不重要,葛天兆反倒对奴隶军没那么大的仇视,或者说葛天兆拎得清,觉得自家氓庶比起一伙外来的作乱奴隶重要。 青阳侯.....这位国君的眼里根本没有氓庶的存在。 不过这大概也是两者的区别,青阳侯只能吃祖宗留下的老本,而葛天兆纵然弑父杀兄上位却万人敬仰,葛天国也从冀州的二三流国家变成了一流国家。 盗趾不喜欢葛天兆。 一个是奴隶,另一个是血统高贵的国君,能看对方顺眼就怪了,但凡事就怕对比,青阳侯生生比得盗趾对葛天兆产生了好感。 常仪道:“葛天兆比较聪明,知道爱惜工具,而青阳侯....暮年昏聩是凡人无法避免的命运。” 修武道可以让自己老得慢一点,但修武道太难也太累了,青阳侯上了年纪后显然无法继续坚持,以至身体愈发衰败,思维愈发迟缓。 葛天兆的年纪只比青阳侯小几岁,但一直坚持武道修行,虽已知非之年,但外表却是青年模样。 葛天兆也会衰老,思维也会变得迟缓,但那怎么也得四五十年后。 盗趾奇道:“没有不昏聩的吗?” “有啊,不过能活到那个境界的无一不是真正的通透之人,超凡脱俗。”常仪道。 盗趾哦了声,自忖自己够不上超凡脱俗。“也不知我老了后会不会....罢了,我还不一定能活到暮年呢。”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常仪选择沉默以对。 盗趾有些好奇的问常仪:“你呢?军师暮年后会如何?” “我的暮年?”常仪闻言有些失神。“我不会有暮年了。” 盗趾道:“怎么会,以你的本事,即便日后我败了,你也能活下去。” 常仪摇头。“与造反无关,是别的原因。” 盗趾道:“那你就想一下,若没有别的原因,你能活到暮年,你会如何?” 常仪闻言想了想,道:“我会研究超度邪灵的法子,我不认为这是暮年糊涂,不过世人想来不会如此认为。” 这回答让盗趾愣了下。“你为何想....” “我认识一个邪灵,我希望它能够从无休无止的恨中解脱。”常仪解释道。 “邪灵食人,即便它生前是你的亲人,当它化为邪灵后....”对谁都是危险的。 生灵死后亡魂会渡过三途,在彼岸幽冥,在那里等待轮回,但并非所有的灵魂都会如此。 生前悲惨死去,怨气冲天,不舍人间,却又无法拒绝源自于彼岸幽冥的吸力,亡魂最终会被撕成两份,一份前往彼岸幽冥,另一份则化为邪灵。 只是,哪怕是至亲所化,邪灵也不会再认生前的亲人。 因为并不完整,所以个体的亡魂残留是无法化为邪灵的,每一只邪灵都是成百上千的怨魂凝聚化作的怪物,游荡于天地间,憎恨着世间生灵,疯狂而嗜血。 常仪颌首,眼眸悲哀的道:“我懂你的意思,但我无法放下,我想我这一生都无法放下,不过我也不觉得这样的人生有什么不好,至少来日我能问心无愧的消失。” 盗趾沉默了,莫名的想起了史册之上记载的一则故事,巫女云桑少年时背叛炎帝,被镇压后炎帝问她可知错,云桑的回答甚为惊人。 吾知自己在做错的事,但吾无法不去做,吾不忍见吾最在意的人面目全非。 有时候有些事,哪怕知道不能做,不应该去做,但终不忍不去做。 【你这么笃定你会消失?】 【你曾于我说,你不需要我的同意,我彼时不懂,但后来我懂了,当你动了念时,我同意与否都无法改变自己消失的结局。】 【可你很轻松。】 【舍得,有舍才有得,但不是所有的舍都会换来得的结局,你我之间却不然,我的所有舍都有得。】 【这世间能控制贪婪的人很少。】 【许是我本就一无所有,求的自然也不会多。】 【拥有的越少,所求也越少,得到越多,所求更多,终至欲壑难填,我很好奇你能不能保持如今的心性直至死亡。】 【我也不知。】 人生太过漫长且多变,谁也无法保证未来。 若时光倒流,有人告诉二十年前的她,给你灌输了一脑子特立独行的思想的母亲会一去不回,你的命运会天翻地覆,你会成为整个帝国的敌人,你会活埋无数贵族全族,常仪觉得,那个白胖得脸蛋伸手一戳就会看到凹陷的稚童第一反应怕是觉得自己碰到疯子了。 无姓无氏的贱民,有什么资格成为帝国的敌人呢?更遑论坑杀无数贵族。 她又不是疯子,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干那么疯狂的事,她还要为阿父养老送终呢。 臭阿父太愁人,不肯生第二个孩子,因为他的情人不想生,露水情缘珠胎暗结是个意外,意外一次就够了,因而为他养老送终的事便只能落她头上。 盗趾不知常仪心中所想,而是继续闲扯青阳侯。“台城里还有不少粮食,你说有没有办法劝降青阳侯?” 常仪回神。“你不是不接受贵族投降的吗?” 盗趾点头。“允诺今日不杀不代表明日不杀。” 常仪听懂了。 人族迄今为止灭的国家并不少,亡国后贵族可以很轻易融入新的国,继续做贵族,享受氓庶供奉,但亡国之君,哪怕降了也难逃一死。 亡国的君王,只要是活着就是象征,随时都可能爆发,哪怕本身没有复国之心也有的人以其为旗帜发起号召。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最稳妥也最节省成本的做法便是亡国后对其加以优待,待风头过了再赐一盏毒酒。 盗趾不是贵族,却显然想效仿一回对亡国之君的处置法子。 常仪道:“青阳侯不蠢。” 年纪大了,身体衰败,思维迟缓固然会影响脑子,但一旦涉及生命,哪怕真傻了也会聪明起来,毕竟,生存是生命的第一本能,而且—— 常仪继续道:“青阳侯乃大国之君,他不可能投降。” 盗趾闻言也不失落,死马当活马医,有用是惊喜,没用的话....继续打便是,只盼到时台城沦陷青阳侯别再发疯又来一出烧粮草。 每一粒粮食都是农人辛勤耕作所得,每一粒都得来不易。 若非怕青阳侯又烧粮食,他也不会萌生劝降的念头。 即便青阳侯不投降,他手底下的贵族也不至于全都想死吧。 享受了一辈子的荣华富贵,真的能舍得死吗? 生而血统高贵的贵族,只要还活着,只要奴隶军不打算占据青阳,他们就能继续过奢侈糜烂的生活,不舍会让人生出侥幸心理,哪怕理智清楚希望渺茫也会拒绝理智,尤其是青阳侯手底下的臣子们关系出了点问题。 六指的效率是惊人的。 宫城攻破后他便开始解谜,想搞清楚宫城之前的动乱究竟是什么个情况。 每个国都有很多贵族,但金字塔最顶端的贵族不多。 青国有三桓四穆。 三桓乃是青阳桓侯的三个儿女分出的小宗,因是桓侯之后,因而有三桓之称。四穆顾名思义,青阳穆侯的后代。 本来不止三桓四穆的,还有好几家,但那几家都在公卿乱战中被人工绝种了,如今只剩下三桓四穆。 三桓四穆是最顶端的氏族,封地辽阔,军队众多,即便是国君也要给这三桓四穆颜面,不然国君的命令能不能出国都都是个问题。 因着奴隶军来势汹汹,青阳的贵族在数月前便偷偷将家中年幼的子侄送走,三桓四穆也不例外,其中三桓中的华氏还让嫡长孙带走了氏族最珍贵的宝物——一枚婴儿拳头大的夜明珠,是桓侯时传下的宝物。 这位嫡长孙死了,夜明珠也不知所踪,华氏自然不会放过凶手,一番调查查到了三桓四穆中的另一个氏——叔孙氏。 虽然没找到夜明珠,但人的确是叔孙氏杀的。 华氏与叔孙氏不合,恨不能干掉彼此全家的那种不合,因而当离开的队伍得知了华氏的踪迹后果断下手干掉了华氏的队伍。 华氏想找叔孙氏麻烦,叔孙氏也同样想找华氏麻烦。 伏击完了华氏凯旋离开后叔孙氏的队伍还剩下的几个人也出事了,叔孙氏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华氏。 如果不是青阳侯按着,这两家几个月前就该打起来了,但这个节骨上演公卿乱战,奴隶军来的时候都能直接享受果实了。 只是,这种仇恨并不会因为被按着就消失,只是局势迫使两家不得不暂时理智。 不出意外的话,等奴隶军的事解决完了两家就该动武了。 但是,意外发生了。 三桓四穆住得近,而氏族枝繁叶茂,最不缺的就是纨绔。 什么是纨绔? 纨绔就是家中很受宠,被娇惯坏了,想干嘛就干嘛,便是杀人放火都有长辈善后,受不得任何气的贵族子弟。 简单来说就是俩受不得气的纨绔碰上了,然后和平时一样起了冲突,但前不久两家才出了大事,这个时候发生摩擦很容易失控,若是有脑子的纨绔,自然会克制,但纨绔.....早已被惯得不需要脑子。 具体怎么回事没人能说清楚,太快也太乱了,反应过来的时候事情就已经完全失控了。 除了华氏和叔孙氏,别的氏族也多多少少有子侄在送走的路上出了事,也都有怀疑对像,有的甚至连证据都有,这里头可以挑拨和拉拢利用的空间很大。 盗趾的两个打算都落空了。 青阳侯虽暮,却终究是没老得透顶。 青阳侯以鼓舞士气为由举行了宴饮,然后在宴饮上干掉了大部分心思动摇的贵族,再用忠于自己的人彻底控制了台城。 盗趾老老实实的攻打起了台城。 飞石车抛出的一捆又一捆的柴在青砖墙下堆得高高的,一度能与城墙比高,身手麻利的话都能从下面爬上城墙。 台城中的贵族反应很快,以烈酒和火将柴都给烧了。 奴隶军飞快的撤退。 一边堆柴一边烧,如此烧了两日。 盗趾望着台城城墙下的大火对望舒道:“再不下雨,我就得拆房子当燃料了。” 望舒观察了下天色,感受了下周遭的温湿度以及气压。“再烧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就会下雨。” 盗趾闻言只得下令继续烧。 半个时辰后果然下起了雨,冰冷的雨水浇在了青砖城墙上,大雨中高耸的青砖城墙轰然崩塌,奴隶军冲向崩塌的城墙裂口,与青阳国禁卫展开了激烈的厮杀,后者虽精锐且悍不畏死,但奴隶军也同样悍不畏死,无法狭路相逢勇者胜,自然只能拼真正的实力。禁卫终究寡不敌众,被海潮般源源不断的奴隶军吞没。 青阳侯不出盗趾所料又想放火,却因下雨而失败,仰天大呼苍天无眼,悲愤自刎。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葛天侯 九州北部冷得比南方快,尤其是位于内陆的冀州,差不多是气候一冷,君夫人便只能闷在屋里了。 约莫三年前奴隶军自西而来,经过葛天国,毫无悬念的爆发了战争。 彼时正好巡视边境因而与奴隶军先迎头撞上的君夫人在战争中受了重伤,虽然葛天侯最终带着援兵赶到击退了奴隶军,但君夫人为了争取时间,在受了重伤后又绞尽脑汁拖住奴隶军,根本没有好好休养的条件,战争结束后不可避免的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一直缠绵病榻,以至于手中的权力都不得不交了出去。 于很多人而言这是一件好事。 权力的饼是有限的,但分的人太多了,君夫人的倒下意味着各方势力的重新洗牌。 早先时还好,不确定君夫人是否真的无法再起,但随着时光流逝,君夫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明眼人都知道,重新分饼的时机要到了。 试探已经开始控制不住向行动发展了。 大夫陈臻安静的看着两个大夫在朝堂上互相指责,不管说的多么冠冕堂皇,这都是一场忍不住向行动发展的试探。 国君你被压制了这么多年如此良机真的还能继续忍吗? 这是每个人心底的想法,包括陈臻,只是陈臻总有种不安的感觉,也是这种不安让他一直到如今都很安分。 偷偷的拿眼瞄君位上的葛天侯。 君侯的位置和臣属的距离略有些远,加之这种殿堂都是特别设计的,下面想看清上面除非拥有羽族的视力,而上面想看清下面却不是很难,只要视力在人族中属于出类拔萃这个层次即可。 陈臻的视力不差,却也无法看清葛天侯的神情,即便能看清,想来也是瞧不出什么的。 葛天侯生得一副好皮相,一副一点都不符合上位者应有形像的好皮相。 容貌秀美,灵巧乖觉且恬静无害,嘴角天然上翘,哪怕不笑也自带三分笑。这样一张脸,讨异性欢心绝对足够,却又不会让同性产生反感和警惕,或者说,同性也很难抗拒他的魅力;年长者觉得他聪敏可爱,年幼者又会觉得他可亲——哪怕不喜欢,也很难讨厌。 眼珠黑白分明,灵活却不轻浮,面相很是干净伶俐,七分秀美,三分机敏,嘴角有着天然上翘的弧度,哪怕不笑也自带三分笑,一看就是个灵巧乖觉的人物。 这张脸讨女人欢心绝对足够,却又不会让男人产生反感和警惕;年长者觉得他可爱,年幼者又会觉得他可亲——就算不喜欢,也很难讨厌。 这样一张脸很适合隐藏心思,不管是谁瞧,瞧到的都是一张温和无害的美颜。 只一点,一位君侯生得这么一张脸未免太缺威严。 君夫人早年便不止一次表示过,面对葛天侯时很有压力,你一男人居然生得比我一女人还好看。 不过也仅仅是略有压力而已,再有压力,葛天侯也是她的夫君,没人会嫌弃自己的配偶太好看,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 虽然生得很没威严,却无人会对葛天侯放肆,三十余年来那些因妨碍葛天侯变法而被族诛的贵族氏族们用全族人的血证明了葛天侯的心狠手辣。 除了君夫人。 这对因为政治联姻而结合的夫妻婚后最开始的二十年因为利益一致,方向一致,关系极为融洽,齐心协力发展葛天国,但因利而合也注定因利而分。 当葛天国国力蒸蒸日上,成为冀州一流大国后这对夫妻之间的裂痕毫无悬念的爆发了。 君后争锋多年,君夫人井雉略胜一筹,至少在被奴隶军重伤而导致不得不缠绵病榻之前井雉的权力是强于君侯的。 若无奴隶军的乱入,很难说未来会不会出现井雉废了自己夫君的情况。 这夫妻俩都是一流的野心家,而一山不容二虎。 陈臻来到葛天国的时候这夫妻俩已经因政见等因素出现了争锋的苗头,等他站稳脚跟的时候这夫妻俩只差明面上撕破脸,自然而然的觉得君侯与君夫人是纯粹的政治联姻,哪怕联姻时真的有感情,这感情也不可能抵得过江山。 于芸芸众生而言,权力从来都是最重要的,亲人爱人很重要,重不过江山。 如今,陈臻也不太确定了。 君夫人缠绵病榻也不止一年了,始终没见葛天侯做点什么,不过也不排除他是不想坏了名声,打算熬死君夫人。 具体哪种还不太确定。 美人真的能与江山媲美吗? 尤其是,那位美人生得还没君侯你自己好看呢。 殿堂上吵得越来越厉害时一直面无表情听臣子上书实则走神的葛天侯终于回神,抬手将沉重的青铜案掀飞。 青铜案砰的砸在了正吵得厉害的两位大夫之间,争吵戛然而止。 “来人,将这两人拖下去砍了。”葛天侯道。 满座皆惊。 葛天侯无视所有人的惊讶与不解,冷声道:“君夫人需要静养,孤不希望太过喧闹。” 陈臻惊讶的抬头。 因着朝会不是祭祀,不用穿吉服,葛天侯穿的是寻常正式场合着的玄端,头上戴的自然不是侯爵的九旒冕,没有珠串遮挡,只要视力足够好都能看清那张天然自带笑意的脸上是罕见的冰冷。 两名大夫被拖了下去,两颗新鲜的头颅很快被放在盘子里呈了上来。 葛天侯的认真的。 所有人都深刻明白了这一点,忍不住茫然。 三十余年来可真没人看出来这位主哪里重情了。 弑父杀兄,屠光了五服之内的所有血亲踩着所有血亲的尸骸登上君位,夫妻之间更是因为利益而争锋多年,这些年只差拔剑砍死对方,这个时候这种表现....是否扯了点。 公卿大夫们觉得扯,井雉这个被维护的当事人也有种荒诞的感觉。 虽然她与葛天侯是夫妻,虽然婚姻的前二十年伉俪情深,虽然共同孕育了五个孩子,但在奴隶军乱入之前,她和葛天侯的关系离拔剑砍死对方也就一步之遥了。 井雉想了想,想不通,干脆不想了。 她现在这身体状况,也没几年好活了,为了权位折腾了三十余年,临到头了,井雉无奈的发现,自己居然看开了。 折腾那么多,站得再高又如何?最后还不是要死?而人死了,生前拥有再多的财富地位都带不走。 临到头了,井雉也没什么好惦记的。 老三在帝都为质,但不会有危险,来日归国便是新君,老四和老五虽然野心勃勃,但她和葛天侯这些年一直限制着老四和老五的权力,保证有生之年不会手足相残,至于百年之后,不管高不高兴,那时她也看不到。 儿孙自有儿孙福,想那么多干嘛。 葛天侯端着药寻来时便见满墙枯萎的藤萝下懒洋洋的趟着个二十七八,容貌甚为清丽,令人见之难忘的女子。 自打确定自己没几年好活后井雉便仿佛变了个人,只差去当苦行僧,这让葛天侯甚为不习惯,那是一种被人揍习惯以后突然没人揍自己了的不习惯。 哪怕是当年刚结婚那会儿井雉也没这么出尘过,井雉的野心,许是后天的也许是先天的,反正葛天侯从认识她就没见过她这般模样。 葛天侯在榻上坐了下来,只坐下半个屁股,伸手将井雉往里推了推,这才将整个屁股坐下。 井雉不悦:“你不能让人再搬一张榻过来?”更新最快的网 这榻不大,趟一个人绰绰有余,再添个却是挤了。 葛天侯理直气壮道:“我懒。” 井雉:“....” 葛天侯将药碗递到井雉面前。“该饮药了。” 井雉有一瞬的服气,一边接过药碗一边问:“你很闲吗?” 药碗送到唇边,鼻翼隐隐捕捉到丝丝沉郁的血腥味,本来已经轻启的薄唇立刻重新闭上了。网首发 “不放心你。”葛天侯话音未落见井雉药碗递到嘴边却不饮,不由问:“怎么不喝?怀疑我下毒害你。” 井雉摇头。 葛天侯长于治国,习武天赋却是一般,持之以恒也始终卡死在第二重的巅峰,始终入不得第三重,毒死自己这个天人交感境的属于想不开。 葛天侯并非正统继位,又没有强大的力量,一个足够强大的武力镇场是必须的。 三十余年过去,江山已稳,倒是没这个需求了,可她如今也不再是孤身一人,她的非正常死亡会给他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换方子了?”井雉问。 葛天侯道:“你的鼻子真是比狗还灵,只是闻闻就嗅出来了。” 井雉一时沉默。 葛天侯继续道:“这是巫医根据你的身体状况调整的新方子,快喝,凉了就很难喝了。” 井雉叹道:“除了那个人的长生方,我想不到有什么方子需要用到人血。” 葛天侯默然了一瞬,很快道:“我知你恨她,但生死面前无大事,你便是恨她也不能因此枉顾自己的生死,我不信你不想继续活下去。” 井雉道:“我自然是想活下去的,但我不要让她瞧不起。” 葛天侯闻言露出了茫然之色。 井雉讥讽道:“那个人是什么性子你难道不知?诸侯联军将她逼入绝地,你怎会认为她在穷途末路时用来交换活下去的长生方会没有问题?” 葛天侯....自然不会那么单纯。 正常人在穷途末路时只会恨自己交换生命的筹码不够多不够真不够取信于人,枭雄最多九真一假,而那个人....亦不会不留点后手,不同的是她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但缺斤少两也是肯定的。 谎言的最高境界不是九真一假,而是全部是真的,只是缺斤少两。 犹记得当年自己就是这么教那个人的。 “方子肯定有问题,但她也的确能延续人的生命。”葛天侯道。“她既用此方来交换生命,方子的延寿作用必定是真的。” “副作用呢?”井雉问。 夫妻几十年,用猜葛天侯性格的思路去猜那个人,能中五六成,尤其是长生方这事,可能性太少,更好猜。 “吾不知。”葛天侯道。“但不论是什么,日后都可以寻她为你解决。” 井雉反手将药给倒了。“我不要。” 葛天侯气结:“雉,这个时候你就别使性子了,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井雉沉吟片刻,忽问:“你可还记得她当年的眼神?” 葛天侯立时沉默无言。 井雉笑了,笑得明艳动人。“我记得,那是一双没有人性也不会再相信人性的眼神,或者说,她的眼睛里已经看不到普世的人性了。” 葛天侯声音艰涩的问:“所以?” 井雉问:“你说,诸侯以活人心头血为药引寻求长生延寿时她会在想什么?” 葛天侯坚定的道:“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这世上总有些东西比活着更重要。”井雉更加坚定。 葛天侯道:“我不想你死。” 井雉挑眉。“为何?” 这个问题,葛天侯道:“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什么对我才是最重要的。” 井雉闻言好奇的看着葛天侯,好好的怎么思考起人生了? “有时我在想,如果彼时我不要那么权欲熏心,当年之事会不会有不同的结局。”葛天侯道。 提起当年之事,井雉的神情淡了下来。 葛天侯继续道:“若权力于我而言是最重要的,那么当年之事纵然惨烈我亦无错,但思考多年后我发现,权力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它不是最重要的,所以多年来我始终解不开心结。” 井雉诧异的听着葛天侯的自我剖析,同床共枕四十年,忽然发现自己对枕边人从来都没有全面的认知。 “你想说亲情是最重要的?”井雉眸色古怪的问。 可以理解你被当年之事刺激太大以至于思考人生、自我剖析,但如果说人生最重要的是亲情....敢不敢问问你那数不尽的血亲尸骸? 葛天侯一只手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抬手抚摸井雉美丽的脸颊。“是你。” 井雉:“.....” 葛天侯笑问:“不信?” 井雉望着上方葛天侯炙热如少年时的眼神,点头,旋即又摇头。“只是难以置信。” 葛天侯理解:“刚开始时我自己也很惊讶,但又想想,觉得也很正常,毕竟,老妻你如此美丽,我当年对你可是一见钟情。” 说到最后葛天侯露出了少年般羞涩的笑容,一把年纪的人露出如此笑容却奇异的没有违和感。 葛天侯一见钟情的事井雉自然是知道的,但并未当回事,她的爱慕者太多了,初见时眼神比葛天侯更炙热的不知凡几。见得多了她也看出来了,一见钟情的心情再真诚也只是那时,等头脑冷静下来了,感情还能剩多少是个很值得商榷的问题。 感情啊,认真一时就好,待新鲜劲过了就没必要了。 只是,瞧着葛天侯一如五十年前初见时竭力保持镇定却始终难掩紧张羞涩的笑容,井雉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见井雉不语,葛天侯拧眉:“你不信我?” 井雉摇头。“我信你。” 夫妻四十年,纵然对葛天侯的认知不够全面,但这世上再没人比她更了解葛天侯了。 “你有没有考虑过一件事?”井雉问。 葛天侯疑惑的看着井雉。“何事?” 井雉道:“那个人知道长生方的副作用是什么吗?” “她写的方子她怎会....”葛天侯忽的顿住,他想起了一些事。 井雉道:“我想作为一个人而非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死去。” 葛天侯道:“你终究还是放不下当年的心结。” 井雉反问:“你难道能放下?” 葛天侯无言。 井雉抬手搂住葛天侯的脖颈。“虽然结局不会改变,但过程我们还是可以好好享受的,让你日后多些好点的回忆。”以免一回忆就满脑子权力争斗的记忆。 葛天侯叹道:“记忆越是美好回忆便越是痛苦。” 井雉闻言欲收回手。“那罢了。” 葛天侯将井雉搂进怀里翻身让自己垫在榻上。“不,有一种痛苦就算痛也是甜蜜的痛苦。”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辛筝 “一个盲眼的弃子,谁会来救你?”穷桑槲嗤道。 君离默然以对。 穷桑槲正要笑,后方忽然传来了钝物敲击廊柱的声音。 一把清泠泠的声音询问道:“请问这里可是辛子府?” 有人下意识回答:“对啊,你是....” “是就好,我还以为自己回错门了。” 穷桑槲闻言不由回头,一名容貌矜贵,身形瘦弱的女童立在廊下望着众人,手执一串羊角手串无意识的转着。 眉目清冽的女童用一种颇为诧异的语气道:“我很好奇,我的府邸何时变成了任人来去的街道?” 穷桑槲面不改色的道:“你府中闯入了窃贼,吾帮你捉贼。” 君离颇为佩服,胡说八道还真是不打草稿。 辛筝道:“我没看到窃贼,只看到你们在围攻我的客人。” 穷桑槲的脸色愈发阴沉。“季辛你莫要忘了你与穷桑氏的婚约。” 跟穷桑氏搞得太僵,日后嫁了人,日子可不会好过。 辛筝挑眉。“据我所知,穷桑伯有十七名男嗣,我未来的夫君有十七个候选呢,以后应该还会更多,毕竟穷桑伯挺辛勤的,得罪你一个对我的影响....你可莫要告诉我,我以后只能嫁你。” 穷桑槲当然想娶辛筝,也希望辛筝只能嫁他,但有些事心里想想可以,因为一众兄弟中就没谁不如此想,但真的说出口那就是想不开。 辛筝三言两语噎住了穷桑槲又开始收拾别的贵族,后者是跟着穷桑槲来凑热闹的,或是想看看能否趁乱做点什么,现在这情况显然是都不能如愿了,辛筝表示了送客之意后便都走了。 赶走了穷桑槲一行不速之客,辛筝这才看向最后一名不速之客,连自己藏的糖蒜都给翻出来了,显然不像刚才那些是刚来。 “你为何在此?” 君离颇为羞涩的道:“蒲阪居,大不易,放眼帝都,竟只有你家方能让我安心。” 别的,哪怕是宋初等生死之交君离也不敢放心。 路上交付生死是因为生存环境所限,不倚靠彼此都没法活,但在帝都,他们已非荒野里求生的单纯少年,而是来自不同国家与氏族的代表,一举一动都与氏族利益相关,即便想帮他,也不能和背后的氏族利益冲突。 这么一扒拉,君离发现自己只有辛筝可以信任了。 一,辛筝现在的利益和辛国不挂钩了,她没那么大的牵绊。 二,直觉告诉他,辛筝是一个活得很从心的人,责任与利益对她的束缚力....不提也罢。 辛筝想了下,发现君离似乎比自己还惨,然——“我为何要帮你?” 君离道:“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人族的朋友有两个定义,一种是志趣相投而为友,另一种则是类似于门客与家主的主从关系,但比门客地位高。 辛筝是国君,但从尊卑上来论,区区子爵是比帝子卑微的,给君离当主从宾客也算不得侮辱,甚至能说是抬举,但君离表达的显然不是后者。 辛筝道:“我只有一个朋友,她已经死了。” 君离无奈的拿出杀手锏,指了指自己的脸:“我虽不知自己生得如何,但每个见到我的人都说我生得甚美,每日对着这张脸,你兕子你难道不会多食一碗粟粥?” 辛筝看着君离,:“.....你是帝子。” 每个帝族都是帝君的嫡系后裔,而人族百余位人王,只四个帝君,做为帝君的苗裔,你这么....真的好? 尽管一年多的时间过去,这厮的容色更胜了,不是那种有攻击性的模样,仿佛一卷干净的名画,一首通透的诗,的确很让人下饭。 君离一脸乖巧的追问:“你就说收不收留我?” 辛筝能说不吗?自然是不能的。 君离死不死的,对她还真没影响,王与诸侯的博弈,离她太远,她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身体的隐患。不,还是有影响的,青婧的药兔少了一只,自己要承担全部的实验。虽然兔子能找一只自然也能务色第二只,但能够一直坚持的兔子,君离是目前为止的第三人。 青婧做实验从来都不考虑实验兔子的感受,只追求效果,那些强迫性的实验倒也罢了,不需要当事兔的配合,但锻体操这种东西,非常需要配合,第一层那分娩之痛的两倍痛苦副作用足以让每只实验兔子抗拒。 诚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爱好受虐的变态自然是有的,但世间终究是正常人多,且即便是爱好受虐的变态也未必受得了锻体操的副作用。 第一层的分娩之痛的两倍,第二层更是翻着跟头跳到了四倍。 得到允许后君离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好奇的问起辛筝和穷桑国的婚约是怎么回事,听着,穷桑槲似乎是辛筝的未婚夫候选人。 正常情况下,订立婚约时不都是会将联姻的人选给定下吗? 辛筝随口解释了下穷桑伯先立了下一任君夫人却未立继承人的事。 君离一脸懵。“这不会造成内乱吗?” 辛筝道:“大概会,但那是很久以后才要考虑的事,他才四十余岁,还能活好几十年,早早立储君,日后后悔了当如何?莫忘了前任西荒牧是如何死的。” 帝国原有十牧,九州牧加西荒牧,近几百年来担任西荒牧的氏族是太昊氏。 不过如今只剩下九州牧,最后一任西荒牧太昊琰在数十年前自立为王了。 不过反面教材不是太昊琰,是她老子,前任太昊侯,他就早早的立了嗣君。 虽然太昊侯不是第一个早早立嗣君的国君,但他是其中下场最悲惨的。 嗣君难为。 人都是会老的,但会老却不服老也是人的天性,哪怕年纪已经很大了也会坚定的认为自己还能再战一百年,君侯更是其中佼佼者。 遗憾的是不论君侯如何不服老,身体的衰败都不因个人的意志而转移,而君侯的这种心态无疑会导致嗣君很不舒服。 当君侯还年轻,嗣君尚年幼时还好,看后者怎么看怎么乖巧机灵可爱。但随着君侯的老迈,嗣君的羽翼渐渐长成,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嗣君吸引,君侯不免觉得孩子再也没有小时候那么可爱了,真讨厌,杀了吧,反正自己不缺子嗣。 总结:想从嗣君的位置成功进化为君侯,难度极大。 不能表现得太出色,若太出色便会惹来君侯的猜忌,但也不能太平庸无能,不然就会被君侯嫌弃太废物,不如宰了腾位置。 其中的度很重要,不能多也不能少,但道理谁都明白,真做起来....若那么容易做到,历史上也不会那么多被废的嗣君了。 礼崩乐坏之前还好,因为嫡长继承制的关系,理论上哪怕嫡长嗣是一头猪,只要它没死在君侯前面,最后都能进化为新君。自然,这是理论上,实际上若真是一头猪,历史上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毁容的嫡长嗣也并非没有。 人族的传统,嗣君嗣子必须四肢健全面容无瑕,直白点就是胳膊腿不能少,手指不能多也不能少,还有长相也得五官端正,可以特别好看,也可以特别难看,但不能有胎记或伤疤,或是嘴歪眼斜。 一言以概之,只要是露出在外面的部分就不能有任何问题,至于别的,比如不能人道,脚趾多了一根两根什么的,身上有各种各样的胎记伤疤什么的都无妨。 自然,因为礼乐时代这些事都做得极为隐蔽,故而礼乐时代自然是美好无瑕道德高尚的,礼崩乐坏则是各种道德败坏。 不过礼乐时代比礼崩乐坏的时代有好处,前者最多就是毁你容让你失去继承权,后者则是要你命永绝后患。 能够成功从嗣君进化为君侯的,一般分六种情况。 第一种,嗣君太能干,将君侯给架空了,君侯没有废立的权力自然也无法对嗣君做点什么,这种情况也是权力过渡最平稳的情况。 最近也最有名的例子是澜州的扶风侯,她母亲还在世时就被她给架空了,导致哪怕她未及冠礼继承了王位,愣是没人找茬。 第二种是嗣君太幸运,君侯只有自己一个子嗣,或是别的子嗣年龄比自己小太多,不具备威胁,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女性君侯在位的时候,毕竟,孩子是自己生,而生育又有一定风险,女性君侯只要不是脑子拎不清,在有一两个孩子当继承人后便不会再生,而孩子少,哪怕觉得孩子羽翼渐丰开始威胁到自己也不会发展到骨肉相残的地步。若是男性君侯,发展成骨肉相残属于寻常,反正不是自己生,哪怕生孩子死人也不是自己死,既如此自然要可着劲的开枝散叶,赶猪超马。不管是什么东西,多了自然就不稀罕了,孩子也一样,死个把不值一提。 最近的例子是兖北伯条侯,他是庶嗣,但他母亲就他一个孩子,因而平稳继位。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第三种是嗣君真无能,威胁不到君王,但把君侯伺候的非常舒心,让君侯觉得安心,于是相安无事,不过这样一来国家的未来如何就不好说了。最后的结局大概率是新君因为太平庸无能,支持者太少而被宗室公族其它人给拉下来。 穷桑伯的兄长就是这种例子,将前任穷桑伯伺候得舒心,父子关系和睦,但前穷桑伯一死,这位嗣君就被兄弟姐妹们干掉了。 第四种便是年龄差太大,也就是君侯晚年的时候储君也还是年幼,年幼的孩子自然是比年长的孩子讨人喜欢的,后遗症则是老君侯死后主少国疑。 辛筝自己就是个活例子,她还算运气好的,历史上和她差不多情况的幼主,十个至少夭折九个。 第五种是真拿捏有度,该表现的时候好好表现的时候,该忍的时候比人都能忍,更有甚者,唾面自干都不是问题,这种嗣君不为君侯还好,若为君侯,大概率为一代枭雄。 最有名的例子便是方雷氏这一代的君侯,真枭雄,不仅从无怀氏手里抢了冀州牧的位置,甚至于连王位,若非当年王有巫女夷光支持,方雷侯加冕的希望很大。 第六种是快准狠,典型例子便是太昊琰。 太昊琰年幼时她老子也挺喜欢她的,据说老西荒牧与其原配青梅竹马,感情甚笃,对这个孩子自然也爱屋及乌,在太昊琰刚出生的时候便将这个未来会长成什么样完全不可知的婴孩立为了嗣君。 彼时有人劝西荒牧别冲动,你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别的子嗣,这么早立了嗣君,以后改主意了怎么办? 西荒牧没听。 只是,好景不长,原配在太昊琰很小的时候便过世了,然后老太昊侯收用别的美人,还立了新的君夫人。 俗话说有了后母/后父便有后父/后母,更别提老太昊侯陆陆续续给她添的后母庶母仅是有名分的就一长串。 父女俩关系变得怎样外人也不清楚,但没人虐待太昊琰倒是真的,至于是不敢还是不想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当国君的正室,除了能力不能太差还得有相当出色的出身,太昊琰是丧母不是丧了整个母族。 不过,随着太昊琰的长大,这对父女的关系倒是真的越来越差,西荒牧有一次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斥责嫡女,而太昊琰....完全没生气,一个劲的赔不是愣是把老子的火气给哄得不得不消下去。 一时的消气终究还是会卷土重来。 西荒牧晚年时宠爱继室及其所出的幼子,甚为真爱的要为娇妻幼子废了太昊琰,但还没来得及动手消息便泄露了,太昊琰连夜发动了宫变,弑父杀继母杀弟。一家三口倒也当得上真爱,生前感情要好,身后也一起走。 据说西荒牧死的时候请求食一道最爱的熊掌再死,太昊琰不允,西荒牧为了保存尊严,甚为无奈的选择了自缢。 废嗣君不成反倒被嗣君所杀,西荒牧的惨剧让整个帝国都开了眼界。 国君与嗣君,一个是现在的主人,另一个是以后的主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前者是占据高地的,不管是权力高地还是道德高地。 就好比太昊琰,西荒牧杀她若杀成了,别人最多惋惜两句太昊琰可惜了,但太昊琰反过来杀了西荒牧——弑父背德,简直反了天了。 综上所述,历史上那些被废杀的嗣君碰上个一心一意想搞死自己的国君时都相当无奈,杀也不是,不杀也不是,即便下定决心杀,还不一定干得过。 西荒牧是帝国历史上头一个废嗣君不成反被嗣君所杀的诸侯。 这一遭事后诸侯们对于立嗣君,除非只有一个候选,不然都不会太早立嗣。 不仅仅是避免以后改主意却碰上太昊琰这种类型的子女,也因为诸子相争总好过和自己争,只要搞好制衡,国君的位置也会更加稳固——国君最大的竞争对手从来都是注定会在日后取代自己的孩子。 穷桑伯的选择半是人性,半是汲取教训,他的哥哥就是因为太无能才会离国君之位一步之遥时身死,让诸子相争,正好筛掉废物。 至于和辛筝的婚约,是意外之喜,也正好用来做饵。 没有任何一个国君会高兴自己还没断气,自己的孩子就开始觊觎自己的江山。哪怕心里明白,这是人性,很正常,但仍不愿接受,简单点说就是,我可以做的,但我的孩子不可以。 国君不能接受现实,他的子嗣们自然要兄友弟恭,其乐融融,所有憎恨与厮杀都只能放在暗地里。 婚约订立了三年,穷桑伯的儿子们全都和辛筝只有正常的礼节往来,一个越线的都没有,便是正常的礼节往来也是穷桑伯授意了才敢做,生怕被穷桑伯误会自己野心勃勃。 辛筝估计,肯定有人忍不住腹诽穷桑伯为何不干脆自己上。 穷桑伯,辛筝估摸着他是想过自己娶的,但现实条件不允许。 穷桑伯是大国公子,他的妻是大氏族的女儿,他的妾是小国的少君。 除非他纳辛筝为妾,不然就得干掉所有妻妾子女才能满足合婚的条件——宗法与帝国刑律都规定只有不曾娶婚者与虽娶婚,但配偶已逝,且膝下并无嫡嗣或嫡嗣已夭折者方可合婚。 历史上为了合婚,让配偶病逝,让嫡嗣夭折的人很多,但穷桑伯的子女大多成年了,全部意外的难度太高。 纳辛筝为妾? 世界如此美好,生命如此珍贵,穷桑伯还想燃烧五百年,没打算给儿女腾位置。 君离问了一个问题:“你为何会答应那样的婚约?我不是想打听你的隐私,只是,我将你当作朋友,但从相识以来,一直都是你在帮我,我也希望自己能为你做点什么。” 辛筝道:“你在云梦泽救过我。” 君离叹道:“可就算没有我,你在云梦泽也不会有事的罢?” 辛筝没有回答君离的问题,而是道:“你在那时帮了我是事实,至于我和穷桑国的婚约,不需要你帮忙。” “很复杂吗?” “倒也不复杂,也不是什么大事。”辛筝轻描淡写道:“不过是我和穷桑伯做了一笔交易,我将自己卖给他,他给我三十万石粟罢了。” 君离惊呆了。“你就为了三十万石粟就答应了这般不对等的婚事?” 辛筝不以为然:“有需求时,粮食的价值自然昂贵。” 君离不解:“你才多大,能有什么需求需要三十万石粮?” 辛筝没吭声,唯目光森然暴戾不似稚童,更似欲择人而噬的猛兽。 察觉到辛筝身上气息的变化,君离瑟瑟的安静了下来。 和辛筝同居是一种考验。 君离很快便意识到了这点。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尤其是彼此都是正在长身体的年纪。 辛筝亲自下厨做餔食。 君离吃过辛筝准备的饭食,因而在想帮忙做饭被拒绝后便乖巧的做些洗菜切菜的事, 帝都如今的情况,底层天天有大把的人饿死,但上层想吃好的还是很容易的,除了辛筝和君离。 别的贵族能顿顿酒肉完全是平日里在仓库堆满了粱肉,而辛筝与君离来到帝都还没半个月,想积累也没法,帝都的市面上,除了两脚羊,不管什么肉都贵得惊人。 辛筝煮得饭食是很普通的粟米粥,粥里搁了些从腐朽的梁柱上摘下的蘑菇切成的丁,一罐野猪血做的汤,以及一碟糖蒜。 用的器具也不是青铜器或漆器这类区别贵贱的精美之物,而是粗糙的陶器。 因着陶器数量不够,辛筝也就没搞分餐制,而是将三道菜摆在一张案上,向底层氓庶一般一人跽坐一边,同案而食。 君离也没挑剔,糖蒜之前吃过了,偶尔食一两瓣可以,多食,之前也是实在找不到什么能食的才会翻出糖蒜来,辛筝往糖蒜里搁的糖多得几乎尝不出蒜的辛辣。 舀了一勺粥先暖胃,粥入口,君离沉默了。 辛筝吃得津津有味,一口粥一口猪血一口糖蒜。 君离瞅瞅辛筝,又尝了一口猪血,终于没忍住。“不齁?” 辛筝道:“味道有点淡,过段时间有钱了就能吃好的了。” 君离觉得不是自己的味觉有问题就是辛筝的味觉有问题,甜得都发齁了,你居然只觉得味道有点淡。 明明你在前往青阳的路途上烧的饭食都挺好....话说回来,那一路上有遇到过糖吗? 而且,做为即便是贵族都要省着食用,同时也是珍贵药材的糖,那一路上经过的村社庶农这辈子可能见过吗? 猪血汤有糖,糖蒜有糖,粟米粥也有糖。 君离最后只能往粟米粥加了大量的白开水,再将猪血在里头泡泡,这才得以解决饮食问题。 解决了饮食问题,君离与辛筝聊起了自己练锻体操后的变化,能感觉到天地元气的存在,但也只是感觉到。 辛筝闻言沉默了。 她当年可是练了一年才能感觉到的。 不过想想,又觉得合理。 青婧总是说她练锻体操不够专心致志,会影响效果。 她也不是不明白不管做什么事想要做好都需要专心,但比起锻体操的效果,彼时最重要的还是保命,想专心也专心不起来。 君离是个干净而纯粹的人,练功时始终是专心的,效果更高也很正常。 “不要管别的,专心去感觉天地元气,要将他们当成有灵之物去感觉,去了解。”辛筝道。“除此之外什么都别做。” 第一层是经过两只小白鼠的检验,只要不作死就不会有问题。 君离哦了声,没问为什么。“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就好。” 辛筝从身上寻出一团缣帛给君离。“这是辅助的药浴方子,可用可不用,看你自己决定,若是用,只能用一年,一年后身体会产生堕药性,药效就没那么好了,到时我给你换方子。” 君离接过缣帛用手指摸了摸字迹,都是名贵药材,但对他而言还是能承受的,连山果走的时候不知从哪挖出来一大坛的麟趾金留给了他,足够他在这帝都挥霍很久。 “我准备两份,你一份我一份。”君离解释道。“我是觉得你现在手头可能有些紧,所以....你若觉得过意不去,可以以后还我钱。” 辛筝道:“我不会觉得过意不去,我保你安全,你提供我药材,很公平。不过你要用的方子我用着已经没用了,我用的一会给你。” 君离无言。 这方子的药材虽然珍贵,但和他的命能比吗?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少昊君离 大户人家,尤其是贵族,衣食住行都相当之讲究,自己一个人再怎么讲究也不可能做到方方面面的精细,因而大量的奴仆伺候是必须的,但君离没见过亲自跑人市来买近身伺候用的奴隶的贵族。 倒不是说贵族不上人市买奴了,而是近身伺候的奴隶必须是足够信任的人,不然随随便便就被外人给收买了....喜大普奔。 因而贵族近身伺候的奴隶都是家生子,祖上世世代代都是这家的奴,来历绝对干净,自小接受忠于主人为主人奉献一切的奴隶教育,用着也放心。 从外面买奴,买的都是干杂役的粗使奴隶,或是玩乐用的狡童美姬,大头则是田奴。每家贵族都拥有封地和很多私田,需要大量的奴隶耕作,而田奴寿命短暂,哪怕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健康男子做了田奴,差不多三五年就该白发苍苍了。也因着田奴折损太快,导致贵族不得不每年春耕时大量补充奴隶。 辛筝不是个走寻常路的。 府邸里除了她和君离就没别的人了,直接后果便是落叶与灰尘堆得厚厚的,明明是有人住的地方硬是同没人住的鬼宅似的。 前段时间成天在湟水到处跑了解情况,落叶与灰尘都看不到,但如今不忙了....什么污垢都看清楚了。 为了让这些流亡的公族和贵族能够好好生活,帝都是愿意赠送一些奴隶做为礼物的。 有客人来,怎能不送礼? 君离婉拒了,在少昊逢找来之前他不想自己的府邸有别的人,太危险了,而且他也不会管人。 少昊旅死后他都是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照顾自己的,一个人烧菜做饭,一个人读书,一个人莳花弄草,并不习惯被奴仆簇拥照顾的生活。 他这辈子也从未有过那样的生活,每个父母爱孩子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而少昊旅的方式便是我死之后你得能自己照顾自己。 奴仆簇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少昊旅从来都没给过君离——君离在少昊氏的台城里过着连山城神裔氏族的族人过的生活。 辛筝,她只收下了值钱的东西,拒绝了奴隶。 帝都送的奴隶,天知道背后有多少个主子。 她倒不怕奴仆背后有别的主子,却不希望日后成为借刀杀人的那把刀。 买奴一般是寻牙行,但不包括田奴,若是买田奴,大多是寻找捕奴队。 田奴的需求太大,寻常人家还好,买田奴最多就买十几二十几个,但贵族购买却是数以十计,甚至更多,大部分牙行都无法一下提供那么货。 捕奴人是贵族豢养的狗,掳掠拐卖人口,和强盗有得一拼,不同的是强盗抢完财货后是杀光,而捕奴人则是抢完后将所有人口都掳走,为贵族提供源源不断的田奴。 帝国贵族对田奴的需求一半靠捕奴人,另一半靠战俘。 每次战争后胜者除了俘虏很多帝国的士卒还会掳掠大量的氓庶充为奴隶,除了贵族会被赎回,别的俘虏大多是沦为田奴。 辛筝需要的不是田奴,而是伺候用的奴隶,寻找牙行是最合适的,牙行提供这类奴隶时都会事先进行一定的教导,让买家买回去能用得舒心。 只是,这种进行过教导的奴隶,价格也会贵一些,往往一个至少抵两个田奴。 辛筝在思考之后没去寻牙行,而是去了人市散户聚集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插着草标卖儿鬻女的人,也有拐了别人的孩子来卖的。 很乱,货的质量也很差,一个个字面意义上的皮包骨头,皮肤之下是根根分明的骨头,肚子和眼睛却大得吓人,买回去后能活几天是一个很值得商榷的问题。 因为质量差,价格也更便宜,比牙行和捕奴人提供的田奴还便宜。 辛筝和君离一踏入就碰上了抢劫,辛筝眼都不带眨一下的一剑将人给砍了,拉着君离跨过尸体务色起想要的货,无人再试图抢劫。 落在身后尸体也没被浪费,一大群人铺了上去,很快将尸体给分食了。 君离看不到,但能闻到那浓郁的血腥味,能听到牙齿扯嚼生肉与骨头的声音。 “那具尸体如何了?”君离问。 辛筝随口回道:“被分食了。” 君离沉默了,他也没机会说什么了。 辛筝当街杀人的狠厉手段震慑住了大部分动歪念头的人,但在片刻的寂静后一大堆人涌了上来希望辛筝买下自己的货,人潮中两个人差点被冲散。 混乱中浑水摸鱼是很多人都会有的侥幸心理。 辛筝再次杀了一个人。“排好队,不然我不介意一直杀下去。” 辛筝买奴虽然要求价格便宜,却也不是一点要求都没有,让每个货都将手伸出来给她摸摸。 和青婧即是师徒又是变态和实验小白兔的关系多年,她从青婧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看骨。 青婧是真正意义的看骨,看一眼任何一个人就能将那人的骨架形状与状态画出来,甚至给她一具死了不知多少年的骨架,她能看出骨架的主人生前性别、身高、长相以及大致的身体状态、地域血缘。 辛筝没青婧那解剖无数死人和活人锤炼出的本事,但通过摸骨判断一个人会不会短命还是能做到的。 身体太差,买回去活不了几天的不要。 目光麻木,完全没有求生欲的不要,她买奴回去是为了做事,做很多事,缺乏求生欲的人买回去不倒贴人手照顾就不错了。而求生欲顽强的人往往极富野心,给一点火星就能星火燎原,野心使人强大,使人潜力无穷。 长得太丑的不要,不过挑的不是皮相,清一色的皮包骨头,根本没有皮相可言,因而挑的是骨相。 美人在骨不在皮,若是骨相不美,皮相再美也会有一种不协调的感觉,若骨相特别美,比如盗趾军中那位常仪军师,哪怕没见过常仪生得什么模样,所有人也都能肯定她是个美人,无它,骨相太美。 辛筝不要求美若天人,但至少要能看得顺眼,当然,大部分只要顺眼就行,但还是要挑两个骨相比较美的做为日后招待宾客的门面工程一部分。 辛筝很快就挑好了六个,最后的两个门面则是花了小半个时辰才寻出合适的,全都在五岁到十岁之间,买八个人的花费加起来都没超过两斗麦。 这期间有人试图弄死辛筝挑好的奴隶,被辛筝一脚踢开。 “辛子过几日会施粥,你若舍不得自己的孩子死,届时可以来。”辛筝将人踢开后忽的道。 君离从头到尾都只是沉默的听着周遭的声音,直到终于离开那肮脏的野人市后才问辛筝:“为何那么多人都想将孩童卖给你?” 不惜加害辛筝已经选好的。 就算为了赚钱,这么做也不合理,客人都让得罪了。 辛筝闻言解释道:“你我衣饰皆非寻常人,一眼便能看出是不缺食物的人。” 君离仍旧不解。 “我们不缺食物便意味着我们买人不是为了煮肉粥打牙祭。” 君离懂了。“这条街上卖的不是奴?” 辛筝颌首。“这条街是肉食街。” 君离深深沉默了。 将八名稚童带回去后辛筝让八名稚童自己生火烧水,同时又用匕首将稚童的头发全都剃干净了。 本来是想让稚童自己动手剃的,但考虑一下这些稚童这辈子都未必碰过铜铁之物,真让他们自己来,肯定会割伤,这年头,伤口发炎可是会死人的。 剃完后又给了八人一盒澡豆让他们等烧热后自己将自己洗干净。 安排好了奴隶,辛筝这才问君离:“我明天起要出门拜访兖州街的邻居们,你要不要一起?” 君离无语的提醒。“我是少昊君离。” 沃西和兖州的历史遗留问题你难道没学过? 辛筝道:“既如此你就帮我个忙,我不在的时候你教一下那八人识字和术算。” 君离诧异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识字识数才能干更多的活。” “但很少有贵族会让非家生子的奴隶学字。” “不巧,我是少数人。” “既然要用,是不是要起个名字?”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君离:“....只有干粗活的杂役奴隶才会起这种名字,甲乙丙丁这类也不行。” “要不你替我想?” “可他们是你的奴隶。” 真麻烦,辛筝抓着头发想了想,道:“风声鹤唳,雁鸣长空,阳春白雪,弃善扬恶。”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君离默了一瞬,发自肺腑的问:“你是如何将这些词联想在一起的?” 风声鹤唳和雁鸣长空是还算正常的成语,都和心境有关。 阳春白雪,也很正常,但问题是阳春白雪两支高雅的属于贵族阶层的乐曲,正常人都不会用这个成语给奴隶起名,不过辛筝再落魄也是国君,她想起什么名字也没谁能管她。 至于弃善扬恶,你确定你不是弄错了善恶两个字的位置? 最重要的则是这四个成语之间思维是不是跳跃度有点大? 辛筝道:“想到了个开头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后面的。” 君离闻言不太确定是辛筝的思维太跳跃还是心理太扭曲。 八名孩童,四男四女,洗干净后出来辛筝发现自己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八人都生得可以,哪怕皮包骨头也能看出吃饱了长出肉后容貌会不错。 辛筝将自己和君离吃剩下的饭食给了八人,因着是按五个人的分量做的,倒也不怕不够吃。 八人瑟缩了好一会才试探的捏了饭粒送入嘴里,脸上不由露出了尝到了世间极致美味的食物,世间极致美味的食物仍旧不能使人望去忧虑,小心翼翼的瞄了瞄辛筝,见辛筝并无不悦之色才大着胆子食了起来。 不管饱。 三个人的量,再怎样也不可能让八个人吃饱,真吃饱了....多半会死人。 等人都吃完了,辛筝才道:“我买你们回来是为了培养替我办事的人,所以你们需要识字识数,学很多的东西,你们学得越多学得越好,以后也会过得越好,比如这粟饭,日后完全能顿顿食粟。” 八个人唯一听懂的东西便是好好听话,以后顿顿有粟。 辛筝无意识的转着羊角手串,有些怀念自己在辛国办的序学了。 序学的先生们真的很不错(不好的都死了)。 稚童愚笨,辛筝也没生气,她所有年少的轻狂怒气都在过去的六年消磨殆尽了,尤其经过青婧的磨砺后,别的不好说,她的耐性已然是九州一流,没耐性,不能忍,早被青婧给玩死了。 辛筝将八个人的名字给了他们,从左到右随手念过去的,点到谁就是谁,让八人明天开始先跟着君离识字识数,要学得快,因为她很快就有事要让他们去办。 另,厨房里还有饭食,但必须等一个时辰后再食。 翌日辛筝取出了帝都给自己的礼物中最漂亮的一身换上,而漂亮也意味着穿起来很麻烦,出门拜谒,没必要太折腾,这是辛筝的想法,奈何世人不这么想,在她强大到能让世界随她的想法而改变前她只能让自己适应世道。 辛筝用了半个时辰才靠自己将一身衣服穿好,红衣猎猎,耀眼如旭日。 终于换好衣服,辛筝这才出了房门,发现自己的鬼屋完全变了样,所有杂草都被拔光了,所有灰尘都被擦掉,每一根梁柱,每一块砖都干干净净的,连她养的那条土狗都被拾掇得每一根毛发都干干净净的。 辛筝问在院子里练剑的君离:“他们做的?” 君离有些不解的点头。“他们昨晚一晚都没睡,你都没让他们吃饱,之前多日未进食,真是....”奇迹。 辛筝不以为然。“不是奇迹,不过是求生欲罢了。” 证明自己很有用,不要抛弃自己。 这样的心态,她见过太多。 如青婧所言,生存与繁衍是人的第一本能。 “我今日在外面吃,你们准备自己的朝食便好。” 在买奴之前辛筝便让君离帮忙书写了近百份名帖,给兖州街很多府邸都送了去,招呼已经提前打好,如今也该上门了。 约两刻时间访一人,从日出时分到日暮,一天拜访三十人,三天近百人,辛筝成功让整个质子街区都刮目相看。 每日三十人,且用一刻左右的时间说服拜访对像,九州大地上最牛的说客都没这么牛的,这不仅仅考验口舌之利,更考验体力。 一天至少七个时辰,不在说服人就是在说服人的路上。 轮换着每天带两名奴隶出门见世面,回家的时候奴隶都累瘫了她仍旧精神奕奕的模样。 第四天的时候辛筝终于暂停了说服大业,不是精神或身体受不了了,而是有人来拜访。 访客是青阳国的公子青阳信。 和君离不同,青阳信并非质子,质子街虽有质子的名字,但并非所有人都是质子,更多的还是青阳信这种。 随着国族之间的吞并,权力的争斗愈发激烈。 公族内乱什么的属于家常便饭。 亲人相杀更是成了贵族的传统。 小国还好,小国寡民,挣着也没多大意思,反倒是中等国和大国,尤其是大国,血亲相杀极为激烈。 大国的君侯崩了后,不论生前有多少子嗣,最后还活着的往往寥寥无几。 如穷桑伯那合法的三十几个儿女,待他死后,不跟着一起奔赴幽冥的怕是不足五指之数,反正穷桑伯自己有二十几个合法兄弟姐妹,如今只一个年纪特别小不具备威胁力的还活着。 这种情况下,不乏掂量了下,确定自己实在赢不了的公子君子赶紧趁着大屠杀还有不少年岁的时候先跑为上。 保住了命,日后说不定还能有翻盘的机会。 青阳信便是这样的例子。 小国与多数中等国家往往选择合婚,因而合法子嗣少,麻烦也少,同时也能获得更大力度的支持。 合婚与嫁婚的姻亲,能够获得的支持力度是不同的,对于中小国家而言,更高的门第根本不可能下嫁,而低娶能够获得的利益塞牙缝都不够,不如走高质路线。 小国低声下气求资源求支持,大国却相反,别人上赶着送资源。因而大国的婚姻不是为了获取支持,而是纽带,宛若一张巨网般连接起不同国族。这种情况下,一夫一妻显然不能满足织网的功能,因而大国君侯都是娶婚,后宫编制多是满编,合法子嗣往往众多。 青阳侯也不例外,合法子嗣有十几位。 青阳信的母族并不弱,奈何青阳侯的后宫里就没有真正后台弱的妃子,青阳信的竞争力偏低,在争斗愈发激烈后青阳信选择了出奔。 少年出奔,如今已有十年,都在帝都成家了。 现在的青阳信想回家,但他这样身份的人显然不能说走就走。 真有魄力的话,说走就走也不是不行,但他很赶时间,必然要昆吾山北的路线,而这条路线如今的情况....很考验生存能力。 青阳信来寻辛筝也是这个缘故,他与辛筝约定,他走之后,他在帝都的所有粮食和半数珍宝都归辛筝。 只是,现在他好像走不了。 奏疏上了好几日,王一直没回应,不是觉得没那么重要就是没空,但不管哪种都是不够重视。 王不重视,青阳信没有说走就走的胆量。 辛筝几乎是面无表情的听完的。 这几天每天累成狗,加之没听说青阳信什么消息,她还以为青阳信已经走了呢。 说走就走很难吗? 辛筝心累的表示自己会给王上书,再委婉表示了下王身边信任的寺人竖牙喜欢金珠一类的东西。 青阳信很上道的表示自己会给辛筝送来一匣金珠。 辛筝又表示青阳国土地肥沃,产粮丰富,自己和青阳信关系这么好,以后一定多多照顾朋友。 青阳信同样上道的表示,以后辛筝的人从青阳国买粮,全部八折。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辛筝便成功送走了青阳信。 把人打发了不难,但解决问题却没法靠着三言两语。 辛筝花了一天的时间写了一封奏疏,瞅了瞅,怎么看怎么满意,但她也有自知之明,她的文笔和书法都相当惨不忍睹。 看一篇奏章或是文章时,书法是第一印像,一□□爬字,内容再好,也很少有人会看第二眼。 权衡了下,辛筝还是寻了君离润色,君离的书法和文笔比她好多了。 君离看不到,辛筝便先念了一遍给他听。 奏疏写得....相当有特色,毫无文笔可言,但干货很足,干得能噎死人。 开头提了提帝都的流民问题,这么一直搁着,迟早出问题,但知道王如今要先顾着沃西战场(实在是没粮),辛筝表示自己愿意为王分忧。她打算在城郊修建一座超大规模的击鞠场,让流民能够做工换取粮食。 击鞠场修建好后她也有一套经营赚钱的方案,内容如下....总结,这么干一定会赚大钱,而这都是王的英明神武,因而击鞠场赚钱后三成的利都孝敬给王,剩下七成,四成用于击鞠场的经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需要第一桶金把击鞠场建起来。 不过请放心,不会向王要钱,青阳国的公族这会儿怕是被盗趾屠干净了,青阳信做为青阳侯的子嗣,自然是要回去奔丧的。他走后他在帝都的粮食和赀财显然带不走,答应了会送她,加之兖州街的贵族们大多被她说服会资助她一笔粮食,虽然每笔都不多,但加起来却很惊人,够用了。 总结,王只要盖个章批准即可。 内容详实,干货满满,也很靠谱,可行性很高。 这本该是一篇华章,然而辛筝的文笔....写得超级枯燥,毫无文采可言,让人看个开头就有弃文的冲动。 “你似乎从这里面什么都不能获得。”君离很诧异。 击鞠场所有的利润都有了安排,三成给王,四成给贵族们,三成用于经营,辛筝自己却是赚不到钱,纯粹只是一个经营者。 辛筝有这般舍己为人的觉悟? 辛筝微笑:“做人做事,目光要放得长远。” 君离问:“你是为了人脉?” 虽是流亡国君,但做为唯一的合法者,如果不是君离前段时间根本见不到人,人脉早就该建立起来了,并不需要用金砖砸门。 辛筝说:“你的目光太短浅了。” 君离面无表情的问:“哦,那你看到了多远?” 辛筝说:“十三四五年后吧。” 第50章 第五十章溪 除了土,溪已经两天没有吃到任何食物了。 暮秋时节,草木凋零,哪怕是想啃草根都没得啃,两脚羊的生意最火热的季节也正是深秋与冬季,物美价廉。 溪连两脚羊都吃不起,甚至还要提防自己被人捉去吃了。 他才七岁,未成年的稚童虽然肉少,但对付起来总是比成年人容易,他认识的不少孤儿都消失了,去了何处也不必多猜。 腹中仿佛有火在烧,溪颇为难受的往东郭而去。 盗趾走后,帝都一片狼藉,不乏善心的贵人施粥,但溪只尝过一次,是王孙诵施的粥,很稠,溪一直都觉得那是自己此生尝过的最美味的食物,可惜只尝了一次。 那处粥棚很快就被控制了,身体相对健壮些的饥民结伴驱赶了弱小的饥民,不允许后者去乞粥,违反者会挨揍,而饥民身体孱弱,被揍一顿也差不多可以归于幽冥了,而等他们连吃带拿完了,也不剩什么了。 溪不想去寻死,却又不得不去,他实在是寻不到食物了。 不是没动过抢劫的念头,但一来自己太弱,抢不到食物,二来帝都有还有许多存粮的人家都住在宫城和东郭,那里是贵人聚居的地方,城垣高大,守卫森严,氓庶不允许进入,最多在外围徘徊。 溪没走到东郭,在半道上闻到了浓郁的食物香气,无意识的就跟着香气走了。 看到一伙明显是奴仆的人在忙活着煮粥时溪便一眼便分析出,那些奴仆穿的服饰不是帝都的风格,显然是外来者,这是有新的贵人欲施粥,下意识就凑了过去。 新的施粥棚意味着尚未被控制,他有机会。 健壮的奴仆将十口大瓮摆在用石头垒起的灶上,灶下燃着薪火,不断有人往瓮里倒入食材。 大杂烩一般的倒,粟麦、薤白、莱菔、青葱、姜、麻累、果蔬甚至草根....只要是吃了死不了人的全都一股脑的倒进去,完全不考虑食材搭配对味道的影响。 旁边还用有颜色的石头画了几个圈,圈里有一条条距离相近的横线,但每个圈的旁边都有一个总角稚童拿着枚骨哨在圈外,旁边有两个健奴在画线。 溪到的时候已经有一瓮粥熟了,但溪没领到粥,而是被带到了一名稚童面前。 “我们不施粥,你们要为辛子做一件事才能吃到粥。”风声对溪道。 虽不知辛子是哪位,但溪惊喜道:“奴愿为辛子之奴。” 风声连麻木都没了,对于这些人而言,为奴的确更好,但辛子如今不需要奴隶了。 思及此,风声有些庆幸,庆幸自己已经是奴隶了。 “辛子不需要奴隶,你们要做的事为辛子传话。”风声道:“辛子半个月后要在帝都西郊修建一座击鞠场,需要很多的人手,只要愿意去做工,每日都能吃饱。记住这话,再告诉你认识的每一个人就是你对辛子如今给你的粥的酬劳。” 肯定会有人吃了粥却不办事的,风声与辛筝提过,不过辛筝不在意。 一百个人吃了粥,哪怕只有两个人办事,她要见击鞠场的消息也会很快传遍湟水平原。 食物的诱惑是无穷无尽的。 溪问:“我到时也能去做工吗?” 风声闻言有些诧异。 底层氓庶除了生存还是生存,语言词汇不多,表达能力也不强,很多人连条理清晰的说话都做不到,一句话他要反复教导很多遍,再加上会背后就能吃粥的诱惑才能让人背下来,但这个孩子说话很清晰,也很会抓重点。 “能,不过你太小了,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活,酬劳不会太多。”风声重复着辛筝的话:“辛子说多做多吃,少做少吃。” 溪很满意,有的吃就行。网首发 溪是同一批人中最快背下来的,溪让他去拿着骨哨的鹤唳那。 鹤唳的脚边有五十摞做工粗劣的陶碗,每摞都有二十只碗,鹤唳让溪拿了一只,再让他走进自己负责的圈子里,横线上有一个个小圈,随便找一个站着,一会有人给他打粥。 一个圈子能站三十人,一个抱着从瓮里取满了煮熟的食物的大陶罐的健奴会抱着陶罐过来,稚童会在陶罐里放一把勺子,让所有人排队过来打粥,打多少都可以,但打完后必须吃完,吃不完要挨揍,吃完了还不够饱也可以重新出了圈子里后重新排队再进圈。 排队的时候必须有秩序,不能插队,插队会被揪出来丢出去,圈外排队的人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打完后不能马上吃,不然还是要挨揍,必须回到自己原本站的位置,等稚童吹响骨哨才能开始吃,稚童旁边还有个沙漏,沙漏漏完之前必须吃完,不然还是挨揍。 吃的时候不能有食物洒出,不然还是挨揍。 在被毒打的人多了后所有人都记住了用餐的规矩。 吃完后按顺序依次出圈子,圈子出口那里有几盛着热水的陶盆,必须将陶碗在热水里洗干净再摞起来才能离开,做不到不仅会被毒打并且以后都不能再来吃。 溪记忆力好,不在被毒打之列。 虽然用的食材丰富到五花八门,完全不讲究饮食养生等东西,但这样的大杂烩却诡异的很香。 溪吃了一大碗后忍不住又排队吃第二碗。 因为话已经记下了,倒不需要反复的学,只需背一遍给稚童听确定是记住了就可以拿着陶碗进圈子里等着排队打粥食粥,大部分时间都是花在排队上,哪怕有五名稚童考究和教导背诵,还是排起了长龙。 杂烩粥虽然食材杂乱,但用料很足,第二碗还没吃完溪便发现自己饱了,但还是努力的吞咽。 那些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倒霉蛋清楚明白的诉说着违反秩序和浪费食物的下场。 溪最后是撑着肚子离开的。 自盗趾围城后溪便再也不曾饱餐过,如今终于饱餐,也不思考上哪觅食填饱肚子,溪一时迷惘,不知该去做什么。 在原地迷惘了片刻后溪决定往人多的地方走,给每个见到的人背自己记下的话。 反正也没事,就为辛子做些事吧。 虽然也不知道她的粥自己还能吃多久。 两日后溪惊讶的发现辛子的杂烩粥一直没被饥民控制。 和别人每日施粥有数不同,辛子施粥完全是来多少人便施多少人,从平旦一直到平旦始终在施粥,无需担心没得吃,只要守规矩并且记下那段话。 食物根本吃不完,饥民自然没有太过强烈的驱逐敌人意识。 第一天时很多人明明吃饱了还是忍不住一个劲的吃,大部分吃到吐,少部分撑死了。 后者自有收尸人拖走丢去乱葬岗,前者则是被健奴揍了一顿。 不管是撑死还是毒打都成功消泯了大部分人的争抢意识。 第四天的时候溪背完话语后风声忽然哑着声音问:“我们人手有些不够,准备找些人手,你要不要来?每日半尺葛麻。” 教导背诵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尤其是教导对像是一群被生活磨得脑子都迟钝如顽石的氓庶时,十名稚童在短短四日的时间快将自己的嗓子给作哑了。 鼓起勇气向辛筝求助时,辛筝表示:我给你们那么多钱粮,给予你们极大的自主权,自然也包括了雇个短工的权力。 八名稚童商量了会,那就雇人吧。 溪说话清晰有条理,且将内容和规矩都记得很熟,便被务色上了。 溪惊喜的同意了。 这种半正式的工,不仅有酬劳,伙食也更好了,每天的饭食里都会有婴儿拳头大的一块豕肉。 豕肉甚为腥燥,并不好吃,只有士这个层次的贵族饮食中的肉类才会以豕肉为主,羊肉为次,更高等级的贵族都是以羊肉为主要肉类。 氓庶一年到头都未必吃得上一口难吃的豕肉,这几年唯一沾过的荤腥便是鼠肉的溪不仅不挑,相反,感受着唇齿间豕肉中肥膏的滋味,溪觉得前所未有的满足。 动静如此大的施粥,自然引起了帝都贵族们的注意。 谁家孩子这么败家子,这么糟蹋粮食?更惊奇的是,这么个糟蹋法,居然还没破产。 盗趾之乱让氓庶家破人亡,但对贵族也不是完全没影响,生活断崖式下降,只是因为原本就很高,哪怕是断崖式下降了,仍旧在锦衣玉食的范畴罢了。 饥民问题也不是不想好好解决,但谁家的余粮都不多,哪怕王尽量去解决了,也的确有不少氓庶被重新安置,但盗趾造成的破坏太严重了,再加上湟水的土地也不全是王的。 即便是王也不能干涉贵族的封地,而让贵族安置....这些氓庶都得变成奴隶。 虽然也不失为一种解决之道,但后患无穷,因而流民安置问题解决得很慢。 虽然贵族中不乏心地善良而自己掏粮施粥接济的,但涉及到王的流民安置政策时无一不是消极以对,人口就是财富,他们多得一分,王便少一分,而王少一分,日后对分封贵族的干涉力度也会轻一分。 杂烩粥和即将新建的击鞠场显而易见的让很多人想趁着这个机会捞一笔顺便削弱王的机会落空了。 却也没人想要做点什么。 出面施粥的是辛子,但那些健奴是问少昊君离借的,那些粮食是兖州和沃州的质子们提供的。 在拜访完了兖州街中质子们后辛筝又以少昊君离做为敲门砖访遍了沃州街。 这并非结束,辛筝打的白条仍旧在与日俱增。 访完沃州和兖州两处街区后开始向别的街区进发,不过访友效率明显慢了下来。 沃州和兖州虽有裂姓之乱的历史遗留问题,但也正因为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对彼此都相当了解,再稍稍作作准备工作,说服并不难。而别的州,除了九州闻名的几个氏族是谁,辛筝的了解都是从青婧那听来的——今天祸害了哪个国,明天祸害了哪个氏。 青婧提到的大多数国和氏在她造访后不是已人为灭绝便是已衰落,除了让辛筝对贵族贵圈真乱的八卦有更深刻的了解并无多少用。 虽如此,却也没人能从根本上拆辛筝的台。 这些质子在帝都再落魄都是国君的后代,日后国中生变,未必不能逆风翻盘为君。 实际上出奔到帝都本身就说明这些质子心中仍有野心,想借助帝都伺机归国。 既然有野心,想让质子们做什么,自然得以利动人,且要给得比辛筝能给的多,再权势熏天的权贵也没法同时允诺如此多的质子利益。 即便能给,能不能被取信也是个问题。 辛筝虽然空手套白狼,但击鞠场全部的利润都被许诺出去了,诚意满满。 最重要的是,辛筝如今的处境,没有与如此多的债主出尔反尔的能力。 到最后,东郭的很多贵族能做的便是嘲讽辛筝将人当成狗来投喂。 贵族多养了狗,只有在训狗喂狗时才需吹哨,一声哨响,狗群飞快的进食。 这比嗟来之食更羞辱人。 真正有骨气的人被如此羞辱不是自刎就是杀了辛筝泄愤。 这一日溪忙了三个时辰后被允许可以休息一会儿,便打了一碗杂烩粥在一旁慢慢吃着。 许是因为说服的人多了,杂烩粥的食材越来越丰富,今日竟然往陶瓮里丢了两只鳖。 有了点荤腥后杂烩粥显而易见的更香了。 溪小口小口的品味,细细品着那一丝丝的荤腥味。 “荒唐!” 习惯了各种今天的粥如何如何的话语,突然听到这么与众不同的一句,溪诧异的扭头。 说话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穿的是宝蓝色的华服,身姿挺拔如松,容貌精致,能看出日后必定是一位能在史册上留下美姿仪的男子。 溪不懂这些,但下意识的从少年的衣着上判断出了少年不是氓庶,是贵族,溪下意识的匍匐在地,一起的还有周围一大片的人,腰背弯到极致,脑袋低到地上。 除了风声鹤唳八个。 他们也是下意识想匍匐跪地的,贱民哪怕是看贵族一眼都是一种玷污,不懂礼数的都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处理干净了,一代一代筛选后留下的都是懂礼数的。 然而风声鹤唳八人是辛筝的奴隶。 辛筝明确表示过,我不喜欢我的奴隶跪别的人,在这帝都,除了王,你们谁都不准跪。更新最快的网 打狗还要看主人,八人的不跪并未带来生命危险,久而久之便忘了见贵族就跪的天性。 八人并不认识说话的少年,但少昊逢来了后辛筝向他借人给八人恶补了许多关于贵族的常识,因而还是从少年身上的服饰判断出少年是谁。 每个氏族都有属于自己氏族的图腾纹饰,少年衣服上的夔龙纹饰和王的氏族是同一种。 帝都里有资格使用这种纹饰的人不多。 王是一名男性贵族,纵使人王因为联姻之故可以广纳后宫,但王的合法子嗣并不多,只一子一女,其女在十二年的一次狩猎中遭遇意外被猛兽分食,其子则在十年前失踪,至今生死未卜。 王只剩下了一名血裔,便是其子留下的唯一独苗——王孙诵,年纪和少年正好对得上。 王孙诵在辟雍宫读书,大部分时间都在辟雍宫,此次是参加友人宴饮归来途径这里的。 他发现自己都要不认识帝都了。 见过施粥的,没见过这么践踏别人尊严的施粥。 这是在把人当成狗来对待。 王孙诵气得浑身的血都要沸腾起来了。 “王孙殿下怎会来此?”鹤唳一边行揖礼一边奇道。 施粥的地点深入南郭,离西郭也不远,一般情况下贵族是不会来此的,太脏太乱太差。 路是土路,街道上亦屎尿横流,若是赶上下雨,走都没法走。 王孙诵克制的道:“这种施粥法是谁想出来的,这是想让帝都变成帝国最大的笑话?变成最大的训狗场吗?” 鹤唳道:“这是我们大君提出来,很有效率也很方便。不仅能让更多饿肚子的饥民都吃到东西,也杜绝了饥民偷偷夹带食物离开贩卖。” 在刚开始时总有人试图偷偷夹带食物离开,也不乏人试图驱赶别的饥民好独占施粥点。 不过都败在了施粥制度上。 至于训狗,抱歉,他们没见过训狗是什么模样,还真不知道。 王孙诵道:“可这是对所有人尊严的践踏。” 鹤唳茫然的问:“尊严?那是什么?” 王孙诵被鹤唳发自内心的茫然给噎着了。 鹤唳不理解尊严是什么,辛筝也没教过他们这个词,因而她很快便将这个词给丢到了九霄云外。“虽然不懂殿下您说的是什么东西,不过,我们这里的粥并不强迫别人吃,不喜欢可以不来。” 鹤唳用眼神示意了下长得看不到尾的队伍。“不过大家好像都很喜欢被践踏尊严,看,这么多人都在等着被践踏呢,想来殿下您说的应该是一种好东西。” 王孙诵被气得险些吐血。“愚民。” 这个词鹤唳听懂了。 辛筝对氓庶的评价就是这个。 不过鹤唳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羞辱人的,愚民就愚民呗,能吃饱就行。而且她现在真的很忙,若王孙诵不是王的孙子,她是真的不想搭理他。 鹤唳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意思让王孙诵险些被气厥过去。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少昊君离 辟雍学宫是元洲历史最悠久的学宫,也是最出色的学宫,至少在人族是如此。 这座学宫的建立者是黄帝。 黄帝让所有的国都遣质入帝都,但人来了也不能让人一直荒着。 成年的自然可以在做为国之嗣君之余做王畿的臣子,很多诸侯都兼任过或是正兼任着帝都的官职,这也是加强诸侯和帝都联系的一种纽带。 成年的可以做事,未成年的显然不能,一直闲着,肯定就养废了。 修建学宫便是为了让质子们能接受最好的教育,不然日后送个草包回去继承国君之位....草包活不过三天。 最初时这是一座真正的只属于公子君子的学宫,不是国君子嗣想进这座学宫就只能做为前者的侍读或是陪读才有资格进。 侍读选自公卿之族的子弟,也是选好的玩伴和日后的臣僚,一旦选择做了哪个公子的侍读,差不多这辈子的生死荣辱就被绑一起了。 陪读则是奴仆,负责打点生活起居处理琐事的,只有地位低的小贵族才会为如此。 黄帝很快便发现这种情况很方便让诸侯们在自己的地盘建立起盘根错杂的势力,不免对自己的王权造成削弱,在杀了很多人后很快就改了规矩。 辟雍学宫不再是国君之子的禁脔,公卿贵族只要有足够的功绩,其子孙也可以进入辟雍学宫。 做为给国君和公卿之子读书的地方,辟雍学宫的教育资源相当之雄厚。 每年维持学宫运转的花费都足够养活好几个小国所有人口了。 如此雄厚的资源砸下去,培养出来的学生有多优秀可想而知。 到了白帝时代,白帝在原本的基础上将门给开得更大了。 出身不再是入辟雍学宫的唯一条件,才华资质也可以是。 只要通过考核便能进辟雍学宫。 白帝时代是辟雍学宫最为鼎盛的时候,最多的时候学宫有弟子三万余人。 白帝时代之后,王权愈发式微,辟雍学宫自然也受到了影响。 庶人仍旧可以入辟雍学宫,但必须有诸侯或公卿的举荐才能参加考核,通过考核才能入学宫。 据辛筝所知,辟雍学宫的弟子人数已经有五百年没有超过五千了。 这不足五千的弟子里九成五有着高贵的血统,剩下百分之五则是氏族中因为本支分别而没有继承到爵位的贵族旁支,拿着举荐再通过考核进的学宫,根本算不上真正的庶人。 辛筝极为同情王。 偌大学宫,培养人才无数,但这些人才真正效忠王为王所用的怕是连百分之一都没有。 这座学宫早已被公卿贵族和诸侯控制。 王每年耗费巨资纯粹是在为公卿和诸侯培养人才。 许是因此,王一度想关了辟雍学宫不当这个冤大头,不过最终没关成。 一来辟雍学宫可以彰显贵族的尊贵,二来辟雍学宫的教育资源是真的很好,三来这是一个有助于年幼贵族发展人脉的平台,这世上找不到第二个如辟雍学宫这般能同时接触到多个国家的贵族乃至继承人的地方了。 经过一番关与不关的博弈王总算不再是纯粹的冤大头,公卿和诸侯们要一起出资维持学宫的开销,同时主持学宫的祭酒换成了王的人。 这位祭酒是个很有性格的人,不喜欢废物。 因而,哪怕很多拿着举荐来的是国君子嗣,但只要通不过考核,全部滚蛋。 这本来没什么,国君的子嗣打小接受的是最好的教育,理论上不会有差的。 理论上,实际上....好不容易福星祝福生在人生终点,不好好浪,对得起自己这份好运吗? 出身决定了一个人的下限,但上限不是由出身来决定的。 当一个人决定应该好好享受生活时,它这辈子也就那样了。 天赋异禀哪怕不努力也能比别人优秀的妖孽肯定有,但终究是万中无一的例子,也不一定是好事。 辛筝自己就知道两个活例子。 有两个妖孽生而天赋异禀,哪怕不努力也比世上大部分人优秀,但这两个妖孽天赋异禀的同时又比所有人都努力....最终成功变态了。 一个是青婧。 另一个....青婧给辛筝写了回信,表示她不认识什么叫常仪的人,但她有个叫望舒的师妹,那是一个真正的天才。理论上师妹应该被大卸八块了,不过也说不好,聪明人总会给自己留条后路的。尤其是她们这样的人,不仅仅是留后路的问题,还有很难杀死的问题。 学海无涯的路途上,青婧目前走的是专而精的路线,望舒走的博而精的路线。 高下立判。 然后青婧明确表示,如果遇到的人真的是望舒,别试图收服这种人才,因为望舒比她更危险。 辛筝很难想像什么人能让灾难君王觉得危险。 祸害天下的你不就是这世上最危险的人物吗 言归正传,贵族在子嗣身上投入的教育资源雄厚得惊人,用青婧的话来说就是:彘都能进化得直立行走了,何况人乎。 哪怕心态是享受生活,在这样的教育投入力度下,贵族子弟的平均素质相对氓庶要高出一大截,也正因此以前的时候想通过考核并不难,主要难度还是在血统上。 如果血统不够高,没有考核资格,哪怕有能通过考核的能力也是白搭。 辟雍学宫的考核难度这些年直线拔高,难度提高的同时还难得花样百出,生生将决定因素从血统变成了能力。 这也使得辟雍学宫的生徒数量再创新低,让人很怀疑祭酒是否很希望学宫早日关门大吉。网首发 君离不担心自己,他是王和少昊部结盟的象征,哪怕通不过考核,最后还是能进学宫的,所以他只要全力以赴对待考核即可,不需要考虑结果,但辛筝不是。 辛筝裹着君离的貂裘面无表情的观察着来参加考核的少年们。 冷。 辛筝怕冷。 哪怕论起杀人比在场所有人都熟练老辣,但被投毒多年的身体底子终究不如健康的人。 辟雍学宫却很是折腾人的将考核招生的日子放在初冬,刚下过一场大雪,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 瞧着君离紧张的模样,辛筝稀奇道:“不管能否通过你都会被录取,这副模样是作甚?” “我肯定会被录取,但你呢?”君离问。 辛筝道:“我自然也会被录取。” 君离诧异。“你很有信心?可你不是才说辟雍学宫的近二十年的考核难度一年比一年高吗?” 辛筝甚为平静的道:“再高也难不倒我。” 君离下意识的想提醒这是学宫考核,不是杀人比赛。 只是,想想辛筝这一个月来解决了饥民问题,以及南郊正在兴建的击鞠场,君离又觉得自己应该相信辛筝。 自相识以来辛筝有哪件想做的事是没做成的? 往年的辟雍学宫考核都是变着花样玩考生,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等没有新的考生赶来后,考官示意考生跟着自己走,当然,无关人等就别跟着了,考核只能靠自己,不能靠从人奴仆。 学宫有准备马车给考生们代步。 君离眉头跳了跳。 辟雍学宫并不在平原上,而是在山上。 湟水平原被昆吾山脉包围,周围最不缺的便是山,不仅仅辟雍学宫在山上,连台城和半个宫城都修建在山上。 辟雍学宫所在的山被称之为辟雍峰,由一座主峰,若干副峰组成。 因为是批给学宫用于教育的,因而这一片山林和帝国别的山不太一样。 领地内的一切都是贵族的财产,平原会按井田制授于氓庶耕作,但山泽却不是,全都是封君的私人财产,未经允许,莫说狩猎,便是打柴都是损害封君的财产,死罪。 不过话说回来,除了专门批准给氓庶打柴的柴草山,别的山林,寻常时候氓庶也不会去逛逛,毒虫猛兽太多,去了很难活着回来,即便幸运的回来了也要面对主人的惩罚,因而只有逃奴和流民才会往山林里钻。 贵族也会,但和逃奴流民不同,后者是常住,前者只是为了游猎,装备优良,从人簇拥保护,装备充分,跟玩似的。 辟雍峰这一片的山林不是任何贵族的私人财产,因而哪怕是贵族也不能跑到这一片来游猎,除了学宫建筑所在区域,辟雍峰的生态自然格外的原始。 考官给每个考生发了一枚木牌,再将考生分拨从不同的入口扔进了山林里。 这一回的考核是野外生存。 这片山林的另一边便是辟雍峰,靠自己的能力在明天旭日之前走到终点就过了第一关。 有第一关自然就有第二关。 第二关和第一关放在一起了。 考生一共有一千多名,这么多生徒,学宫表示养不起,因而要淘汰三分之一,所以,到终点时身上的木牌少于三枚的,淘汰。 这规则让君离瞠目结舌。 这不是鼓励考生自相残杀吗? 国与国之间没有恩怨的根本不存在,有机会弄死敌国的公子,并且很难被抓住,应该不会有几个人能忍住。 这可是功劳。 有了功劳,日后才有可能归国,或是归国后获得更高的地位。更新最快的网 辟雍峰曾经没少发生这类事情,有很多的生徒因此死去,大人物们也没当回事,璞玉不经过打磨便只能是顽石,正好藉此磨砺晚辈。结果事情闹得越来越严重,死的人也越来越多....一度失控。 最终结果便是辟雍峰读书期间,所有人都不能再带从人什么的,除了一个照顾生活起居和琐事的亲信仆从,什么人都不能带。 “会很危险,很容易失控的。”君离拧眉。 辛筝眼眸发亮的道:“但听着就觉得很有趣。” 听出辛筝声音中若隐若现的激动,君离沉默。 君离与辛筝被分开了。 如果让所有人都在一个入口出发的话,那么不用半个时辰就能分出胜负,最终的胜利者可能只有一两个人。 唯一庆幸点的是学宫人性未泯,或者说考生都是有身份的人,弄死了会很麻烦,因而允许考生自己选一件武器。 君离没选任何武器,而是问考官要了一把弹弓。 不是不想选在山林里求生更有用的弓。 虽然以前都没习武,但生在沃西,他对弓这种武器怎么用还是懂的,只是不想兄姐一般出神入化罢了。 问题在于在山林里用弓,很容易被藤蔓树枝影响,别人看得到,这点影响并不会成为妨碍,然君离不是。 如今的他在山林里更适合用弹弓做为武器求生。 考官问:“靠着弹弓你能猎到什么呢?” 一个晚上加一个白天,什么食水都没给,只能在山林里自己解决。 “鸟雀雉兔。”君离回答,他的臂力比起离开沃西时增长了很多,只要瞄准了,猎点鸟雀不是问题,雉兔也很有希望。 “遇上豺狼虎豹,弹弓并不能保护你。”考官诚恳建议道:“你不如退出,反正不论考核结果如何你都会入辟雍。” 就是能进和能好生学习是两回事。 祭酒虽然在考核这里变着法折腾人,但经过她一番折腾后还能通关的考生,用金子成色的七青八黄九紫十赤标准来评价的话,最差也是黄金,不乏紫金。 那些学生看君离这种因为政治因素而得以走后门的人会有多不顺眼可想而知。 学宫里的学生九成五都出身贵胄,又多为诸侯的子孙,与王权对立,君离的高贵出身和王的背景对他们的威慑力完全可以忽略。 不过考官才不管君离以后过得如何,只要活着当好象征就行。 君离摇头。“但那对那些付出了努力的人不公平,我还是想靠自己的能力赢得资格和尊重。” 他想成为辛筝的朋友,直觉告诉他,辛筝是一个很值得交往的朋友。而靠血统和出身....他和辛筝以后莫说成为朋友,不被辛筝当成棋子利用至死都算是辛筝人性未泯。 “豺狼虎豹虽可怕,但我会躲。”君离回道,他对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考官闻言终于对眼前这个美得惊人的少年刮目相看。 考官不再劝什么,真的给君离寻来了一把弹弓,而因为弹弓实在算不上武器,这就个玩具,因而又给了君离一把短匕。 “猎到了鸟雀雉兔,你总不能茹毛饮血。” 君离感谢的接过了短匕,想起辛筝选的也是一把匕,不知如今怎样了。 看不到有看不到的劣势,但也有其优势。 神祇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从来都不会忘了为你开一扇窗,如果忘了,那就砸墙,因为墙壁肯定不会太坚实。 这在盗趾军时辛筝教君离用弹弓时告诉他的话。 因为没门就走入绝路的都是真正的瞎子,不然没道理看不到窗户。 因为没门也没窗而走入绝路的都是顽石脑袋,不然不会思考不到别的出路。 君离看不到,但他能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分辨出每个人的脚步和声音,从中寻出特定的一个。 用弹弓打鸟雀,可谓百发百中。 打雉兔不一定也不是因为打不中,而是因为雉兔的体型比鸟雀大,一枚石子不一定打得晕或死。 君离走得很慢。 山林野外最多的就是蛇,这一点在去岁他就明白了。 那一路上辛筝让他们吃的最多的就是烤蛇肉,草丛、石缝、树上....就没有哪里是找不出蛇来的。 君离无法靠声音判断一条蛇是有毒还是无毒,他又没有百毒不侵的能力,自然只能避开每一条蛇。 换做气候温暖的时节,这会很难,也很费时间,因为彼时哪怕是在人族聚居的城邑里,甚至台城里蛇都是很容易碰到的,若在郊野,一脚踩着蛇属于正常。 庆幸的是如今是冬日,草木凋零枯萎,蛇也都冬眠了。 大部分蛇都是在石缝里冬眠,但也难保不会有在干枯的草丛里冬眠的,蛇类不仅种类丰富,数量也庞大,未必有那么多适合冬眠的好地方,而□□草覆盖,干草之上再盖上一层雪,也挺保暖的。 这个时候若是一脚踩中,将蛇给惊醒了,被亲一口....运气差点就只能退出了。 便是没有蛇,踩到雪深的地方要再□□需要花更多的气力,稍微好庆幸的他在出门时穿的是熊皮靴,靴子伸展至小腿,不然走不了多久一双脚就得冻僵。 他还要获取另外两枚木牌,这更难了。 君离折了根树枝当探路杖,在走了一个时辰后便打了两只鸟雀就地烤了起来,这么个走法不仅慢,还费神,对体力的消耗也很大,不得不时常休息,烤之前先在周围弄了一圈陷阱。 生火很难不产生烟,而产生了烟....在这片根本没有山民生火的山林里自然异乎寻常的醒目。 君离将鸟雀清理好再烤完吃完的时候发现自己用树枝和藤蔓、积雪布置的陷阱抓到了一个人。 君离有些惊喜。 他好像找到过关的法子了。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辛筝 辛筝在山林里如鱼如海,如鸟入林。 用匕削木为矛当拐杖击打草丛试探有没有蛇,朝着辟雍学宫的方向走得累了后便就近务色朝食。 王为了让饥民能够生存,开发了大片的山林允许饥民捕猎,导致了那些山林连草根都寻不到几根。也正因为饥民的威胁,没有被吃掉的动物都搬了家,辟雍峰是主要搬迁地。 辛筝很轻松的选了一头麂,木矛将麂钉在了地上。 剖腹清理内脏,没有调料,辛筝寻了一只蜂窝,用衣服包住头脸手脚弄了些蜂蜜涂在麂肉上。 最后是烤肉。 肉烤熟后辛筝吃掉了一整条麂后腿,吃得肚子都撑起来了。 吃撑后辛筝起身开始散步,不时砍一两根叶子都凋零的树枝,等肚子里的肉食消化掉八成后辛筝重新坐了下来,一边闭目养神一边将剩下的肉撕成婴儿手指粗细的小肉条,不时将因为并未枯死仍含有大量水分的树枝往火堆里丢,浓烟滚滚。 这是活靶子。 所有人都惊了。 一天一夜,很难不生火烤食物。 不是不可以生啖,氓庶进食以生食为主,弄熟了是需要耗费燃料的,没有人舍得可以用买来一口食物的钱去买燃料,即便买了燃料也舍不得用于煮食,燃料是用来过冬的,是冬日延续生命的根本。 考生就没有一个真正的氓庶,这辈子都没缺过燃料,氓庶一日两餐甚至一日一餐,贵族却是还要添一顿宵食,顿顿都是煮熟的美味食物,如何受得了生啖。 只要生火,很难不产生烟雾,不少人都是利用这种烟雾来寻觅猎物的。 只要够快,赶在食物烤熟之前赶到,解决对手之后自己也不必纠结生啖还是熟食了。 可那滚滚浓烟绝非正常烤肉时能产生的。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会自己生火准备食物吗? 自然不会,君离与辛筝这种奇葩不多。 生火的时候砍树枝直接用的生活白痴很多,但在发现这么做会产生很多的烟雾,如同活靶子一般后都会马上熄火,更多的则是连火都升不起来。 没人想到会有这种考核内容,自然不会随身带着火绒火镰。 看到滚滚浓烟不稀奇,但如今看到的滚滚浓烟一直稳定的存在着,并未马上消失。 这道浓烟是故意的,是在吸引这片山林所有竞争对手的挑衅信号。 想明白这点的考生们都愤怒了,看不起他们吗? 看到浓烟的不止考生,还有祭酒和一名形容昳丽的少年。 瞭望台上,烤着一只麋鹿的祭酒诧异的望着那滚滚浓烟。“这是谁家子弟竟这般嚣张?” 等待着鹿肉烤熟的少年闻言望了望浓烟的方向,回忆了下这次的考生名单。“应是辛子。” 祭酒道:“我记得她今岁也才十岁,竟这般莽撞?” 于氓庶而言,十岁是一个不小了的年纪,是可以结婚生子的年纪,但于寿命比较长的贵族而言,十岁还只是稚童。 一个稚童如此作死,是莽撞还是真无知?亦或是自暴自弃? 为了增加难度,她在这片山林里临时投了不少猛兽,再加上原本从别的山林迁徙过来的....若非派了人暗中保护着别出人命,祭酒觉得这一千多人能活下来怕是不足百人。 通关无望之下,自暴自弃也不是不可能。 少年道:“也许是自信呢。” 祭酒挑眉。“燮,你好像对她很有信心。” 少年颌首。“是很有信心,即便你将难度提高到天上,只要有人能通关,必定是她。” “为何?” 少年道:“她带着少昊部的那个瞎眼帝子还有十几个贵族少年一路从昆阴平原走到了青阳国,有这本事,想来生存能力是所有人中最强大的。” 祭酒道:“也许是她说服了一群少年合力做到的呢?” 能凭着一条舌头从诸多质子手里空手套白狼般获得几十万石粮草,说服十几个少年并不难。 少年回道:“就算合力,一群缺乏常识和野外生存能力的少年也不该只折损了两个。” 祭酒道:“所以这是嫌到处找人太麻烦,干脆引别人来寻自己?可这般引来的却不会只一两个,她想得到多少木牌?” 折腾这么大动静就为了两枚木牌,未免得不偿失,祭酒觉得,这位年幼的辛子若非无聊至极,必定是有别的图谋。 她对这场考核的兴趣更大了。 稳定的浓烟滚滚的挑衅意味太浓,出身尊贵的骄傲少年们没几个忍得了,再加上需要获取木牌,既然有人做了蝉吸引目光,自己为何不能做那黄雀? 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因为来了兴趣而跑到了最佳观众位置的祭酒眼神很好的看到辛筝如何娴熟的将第一个赶到的人揍趴下,再将这人伪装得仿佛睡着了一般放在篝火边,为了以防万一,还将伪装者的双脚给绑了,至于双手,辛筝很残忍的将倒霉蛋的手给弄脱臼了。 再之后....以为火堆边的才是挑衅者的都让辛筝一棍敲晕,“尸体”处理好,木牌则挂到伪装者的腰间。 祭酒和少年下完两局弈棋时倒霉蛋的腰间已挂满木牌,初步估计不下十枚,而这还只是一部分,大部分都被藏了起来,若是木牌太多,螳螂很容易冷静下来。 总的木牌应当不少于百枚。 辛筝相当有计划,每次揍完一个人都会往嘴里放几条烤肉,趁着下一只螳螂赶到前抓紧时间休息。 祭酒....前任辛子将你培养得如此优秀,你是咋丢了社稷的? “这样一个人,哪怕她是个孩童,我也很难想像她是如何丢了社稷的。”祭酒由衷的对少年感慨。 辛国在兖州北部是大国,但放到元洲这个高度上,连三流都算不上,若非出产的龙骧马,帝都很多人怕是连辛国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更遑论辛国的□□势了,祭酒也不例外。 只是瞧了辛筝这如狼一般狡诈的捕猎,祭酒可以笃定一件事:若辛筝还能活着归国,辛国未来必然成为第二个葛天国。 只是,那已经很难。 教训一个人最深刻的办法是什么? 是让她失去她最在意的。 一个流亡国君最在意的是什么? 自然是她的国。 在辛筝几乎是旗帜鲜明的帮助王后,很多人带着很多的支持正往辛国而去。 辛国会在辛鹿的统治下更加强大,而代君的强大与政权稳固也意味着前任永远都不用回去了。 辛鹿的出身很差,无法像过去的历代辛子一般靠联姻换取别的国家的资源支持,而辛国做为畜牧方国对农耕国有着天然的依赖,一旦失去,会很麻烦,辛筝在帝都的所作所为倒是阴差阳错帮他解决了这一短板。 不能靠联姻,但可以投靠被辛筝得罪的势力获取资源支持,以辛筝现今表现出来的才华,她以后得罪的人只会更多。 辛筝的仇家越多,再始终无法被杀死,辛鹿能获得的资源也会越多。 自然,世间没有白吃的膳食,即便是被辛筝得罪了的权贵,也不会纯粹的出自对辛筝的厌恶而给予辛鹿资源支持,辛鹿若是不够强,辛国以后真正的主人是谁可就不好说了。 帝国还有很多的方国,但大部分国都被强大的权贵与诸侯暗中控制了,更有甚者连主权都没了。 不过对于辛国想来不是难事。 既然有本事赶走辛筝,想来那位代君也不是什么善茬。 少年道:“如果不是她和那个代君一个是合法的嫡出子女,另一个是见不得人的不合法私生子,我会怀疑这是一场欺诈。” 祭酒挑眉。“此话怎讲?” 少年解释道:“联姻可以从别的国拉来很多支持,但对于中小国而言,能够获取最大利益的联姻方式是合婚。就好比辛国,历代辛子的配偶就没有一个出身差的,没一个比辛国差的,亦不乏高于辛国的。若是娶,辛国根本娶不到那些出身高贵,资源雄厚的君夫人,但合婚也有其弊端,一位国君只能与一人联姻。可现在呢?辛筝不可能再联姻,代君太卑贱,哪怕是方国中最低等的附庸国都看不上他,没法联姻,但辛国即将获得的支持可是少了?” 祭酒道:“听你这意思,这兄妹俩做戏的可能性很高呀。” 少年摇头。“据我所知,代君两名子嗣的死都与她有关。” 若是做戏,那他佩服辛鹿。 心胸宽广得简直没边了。 膝下一共也就两名子嗣吧? 祭酒诧异。“你怎么这么了解她?” 少年回道:“连山果说的,辛筝和她儿子走太近,她不放心。” 祭酒听懂了,回以一声哦。 辛筝在获取了差不多一百五十枚木牌后终于换转换阵地了。 浓烟烧了这么久,再不撤,到时寻来的便不再是三五成群,而是一大群人了。 走的时候辛筝随手从倒霉蛋身上撕了一片绸布,用炭笔写下一段狗爬字放在“尸群”边,用石头压着免得被风吹走。 一百五十余枚木牌并不是小数目,分量也沉重,辛筝也因而没再故技重施,而是追寻起了羊。 不同地区的羊种都不同,昆吾山一代生产一种跳跃能力极强,也极其壮硕的羊。 帝都的贵族很喜欢这种羊,不仅仅是因为羊肉鲜美,也因为这种羊很高大,可以给孩童骑着玩,氓庶也喜欢,因为可以用来当驮兽。 好处很多,也很危险。 这种羊是帝国境内的羊家族中战斗力最凶猛的成员之一,一只成年公昆吾羊体重能达到一百斤,被一只一百斤的健羊踹一蹄子....差不多可以当场去世了。 辛筝自然不会想不开的去找成年昆吾羊的麻烦,人贵有自知之明,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没有青婧那一只手随手提起一只千斤巨鼎,将巨鼎当皮球抛的能力,便不要试图做任何超出自身现有能力范围的事。 辛筝瞄中的是一只半大的羊犊。 用盐石调了些带盐味的水,洒在寻来的草上,再以洒了盐水的草将羊犊给引离羊群,然后就是如驯马一般的制服,很轻松的给羊犊套上了草绳。 辛筝将一大包木牌搁在了羊犊的背上,一身轻松的开始赶路。 中间不时有遇到别的考生,不管出口差距多大,终点一致,很难不碰上,并且越接近终点就越容易碰上。 辛筝在一半路程的时候被人给堵住了。 辛筝瞧着眼前的十名少年,气息都很强悍,是真正的练家子,不是那种虽然因为贵族教育而习武但也只是比氓庶好,和真正的习武之人一比,纯粹的花架子。 这不合理。 这是考核,每个人都是竞争者。 若都是同乡故友也就罢了,但辛筝随青婧学了很多东西,其中就有判断别人地域血缘的知识。 她做不到青婧那般一眼看出别人是哪块地方的人,但能看出这十名少年的地域血缘有南有北,有东有西,再加上说话的口音,绝对不是老乡。 这很合理。 辛筝还没忘了自己施粥和击鞠场的事损害了多少人的利益。 不过,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来教训是不是太没贵族格调了?不符合那些老谋深算喜欢一石多鸟的政客们的风格。 估计是下面人自作主张。 一个势力大了,老大再怎么有魅力有威信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得了。 这个时代,臣僚可都是很有性格的。 觉得主公和自己处不来,踹了主公跳槽是很寻常的事。 和主公合得来,但和主公的继承人合不来,在主公死后一点都不给新主公面子更是寻常。 在这个分封制的时代,臣子太有性格可不仅仅会让主公觉得扎心。 游士行走列国,寻找明主,图的是什么? 不就是裂土分封成为真正的贵族吗? 有封地才是真正的贵族,那么问题来了,有封地也意味着有自己的军队和税赋....历史上不断上演现在也还在不断上演的臣子驱逐国君可不是特例,臣子的主观能动性从来都不弱。 辛筝以前读书读这种历史记载时只觉得很精彩,轮到自己身上时....只想说,一而再,下回是不是还有个三? 被臣子驱逐已经够倒霉了,如今又碰上被自己得罪的不知哪路势力或好几路势力自作主张的下属....哪天死了多半不是因为铅汞中毒,而是噎死的,喝凉水噎的。 辛筝叹息着问:“我能问一下你们的目的吗?不至于蠢得想要我命吧?” 在这种考核的时候搞死她,这是活生生的打辟雍学宫和王的脸。 王再怎样也是王,尤其是现任不是傀儡。 学宫的祭酒,变着花样的折腾帝国的权贵子弟还没被反手弄死,不是背景深厚就是个人实力太彪悍,不管是那种都意味着这位主不好惹。 生死之外无大事。 辛筝觉得,不是不能谈。 毕竟,这只是个开头,不让人达到目的的话,日子咋过? 最重要的是,打不过,她能看出这里头有两个是武道初识境 众少年不由得愣了下,旋即有一人道:“我们只要你一条手臂。” 说完看了看旁的人,都没意见。 辛筝讨价还价道:“我终究是一国之君,以后还想归国的,若是一整条胳膊砍了,残缺之人不可为君。若如此,我宁愿去死,我想你们背后的主子应该不想沾上我的命,不如打个商量,我让你们挑断手筋如何?” 十人有点怀疑辛筝在唬他们,将信将疑。 辛筝伸出了右手示意尽管动手,我不反抗。 一人试探的拔剑挑向辛筝的手臂。 鲜血飞溅,辛筝的手臂上出现了一道伤口,血肉之下的手筋已然断了。 出剑之人惊了,祭酒与少年也惊了。 你居然真让人断了你的手筋? 辛筝笑问:“你们的主人让你们给我教训,现在应该达到了目的了吧?” 当然达到了。 众人都有些恍惚,这么容易就完成了任务? 辛筝见了众人的神情,知道给自己教训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既如此,该她回报点什么了。 “考官在吗?他们应当是违规了吧?”辛筝忽的大声道。 辟雍学宫贵族云集,帝都的权力争斗不可能不波及到这里,但再波及,学宫也是修文修武的地方,不是朝堂,哪怕私底下杀了别人全家也不能放到台面上来。 考官....一名外表三十余岁的男子陡然出现,看着辛筝的眼神颇为诡异,你知道我在还自残? 辛筝也很无奈:“我也不想自残,可不这么做,这种麻烦以后还会有,下回的打手会更强大。” 惶恐震惊不已不明白事情怎么会有这种转折的十名少年试图逃跑,以被考官砍断一条胳膊后用绳子串着拖走为结局。 怎么处置是祭酒的事,辛筝不会过问,但也猜得到,他们背后的主子自然是不会有什么伤筋动骨的损失,但这十名少年,诛全族是最基本的。 会被轻易打动来对付一个诸侯的,纵是有贵族血统也不会是地位很高的贵族。 地位很高的贵族哪怕本人是个纨绔,所处的社会层次也会让他们自小耳濡目染很多常识,不可能被利用做这种蠢事。 杀死一位国君,哪怕是被驱逐的国君,也是违反帝国法则的,尤其是辛鹿打的是代君的幌子,真正的合法国君仍是辛筝。 哪怕辛国的人自己也想杀了这位流亡国君,可自己杀和外人杀是两回事。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她越是沉默,王就越要弥补她的委屈,那十人和他们背后的主子也就越惨,不然以后谁还愿意帮助王? “愚蠢不是罪,但蠢而无自知之明就是最大的罪。”辛筝笑着从裘衣里面的丝绸衣服上撕下了几条布料再加上身上随身带着的伤药处理伤口,伤口很快便止血包扎好。 辛筝笑着看了看自己的手臂,旋即牵着羊继续赶路。 祭酒问少年:“手筋被挑断不疼吗?” 少年道:“应该很疼吧。”他又没被挑断过手筋。 祭酒又问:“那为何她还笑得出来?” 虽然距离有些远,只能判断辛筝在笑,但直觉告诉她,辛筝笑得很开心,很认真。 少年无法回答。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祭酒 祭酒和少年对辛筝的兴趣彻底提起来了。 借刀杀人是贵族的基本技能,但能如此豁得出去的贵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帝国十万里山河,自然什么人都有,但这种特别豁得出去对自己也特别狠的,无一不是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这么一个人,难免不让人好奇她抢那么多木牌是为了做什么。 辛筝抢这么多木牌,自然是为了....卖。 终点位于学宫脚下,有石阶通向学宫下一处考场。 辛筝寻负责的考官要了一块木牌,在上头写上四个惨不忍睹但又奇异的能让每个看得人都能分辨出来写的是什么内容的狗爬字:百金一牌。 帝国的铜布之上也是有别的货币的,氓庶用贝钱、骨贝以及铜布就足够了,但哪怕一名底层贵族每日的饮食开销都赶得上一户氓庶一个月的开销了,铜布显然不够用。 铜布之上出现了以银、金、玉以及珍珠四类为主的昂贵钱币,为贵族之间商贸与赏赐所用,其中最为常用的是金,金铸币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势力铸的金币,其分量都不一样。只是,流通得久了,还是有了认同比较广泛的标准,只是这个标准会随着帝国最强大诸侯的地位的变化而变化。 这么多年,万邦之中最有权势的莫过于方雷氏,连王都要看方雷侯脸色。 认同最广泛的金币标准自然是方雷国发行的金币,形制是传统的麟趾和马蹄状,不同的是麟趾和马蹄的细节,以及一金的分量,方雷氏铸的金币都是三两,需要时也可以剪碎了用。 辛筝要的自然是完整的马蹄金或麟趾金。 百金便相当于三百两黄金,百枚木牌便是万两黄金。 祭酒与少年俱是无言。 这空手套白狼的本事....空前绝后。 穷疯了吧? 万两黄金对于低级贵族是巨富,但对于辛筝这种层次的贵族,黄金万两不过小钱。 封地辽阔,氓庶众多,而氓庶每年创造的财富,除了用于维持最低标准的生存所需的部分,其余全都是贵族的收入,随便攒个几年便能攒出黄金万两。若是着急的也可以骨头渣里榨油,搞不好一年就能榨出万两黄金,后遗症是第二年的耕种只能靠奴隶,但影响也不大,维持奴隶生存所需消耗比氓庶更少。 所以,为了点蝇头小利得罪这么多人真得划算? 祭酒道:“话说回来,她离开辛国的时候该不会什么珍宝都没带吧?” 贵族出奔或流亡时都会带上大量值钱的珍宝,哪怕是特别着急也会随手抓一把明珠或宝石,比起笨重的金银铜,明珠和宝石更易于收藏和携带,也是氏族积蓄祖产的主要珍宝,出逃时也更方便,但辛筝现在这表现....莫不是真的孑然一身出逃? 辛筝是所有考生里唯一一个穿着短褐的,之前以为辛筝是不拘小节,方便舒适即可,如今.... 少年没吭声。 他哪知道这些? 不过带没带珍宝,想来就算带了,遇上盗趾军的时候也该被抢光了。 贵族没有穷的,而能来辟雍学宫求学的,不是一族最出色的子弟,便是出身特别高的纨绔,后者最是不差钱。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沿途有留下卖木牌的信息,因而最终赶到终点的考生相当多。 没人出门的时候会带着三百两黄金,因而辛筝允许用价值差不多的东西代替。 明珠与宝石不仅仅是收藏品,也是首饰,发冠、额带、腰带、衣服以及履有很多用得上的地方。 不少考生财大气粗的从身上找出了一件或多件但加起来价值等于或超过百两黄金的珍宝。 莫说辛筝,便是祭酒与少年的脑子里都只剩下了三个字:狗大户。 祭酒更是忍不住眼红的嘀咕:“以前没仔细看,如今想想,学宫里那些学生穿的....若是洗劫一把,岂非....” 少年眼神死。“你可以试试,我会为你戴孝的。” 祭酒闻言打着哈哈表示开玩笑的,她还没穷疯。 君离在辛筝卖掉三分之二的木牌时终于姗姗来迟,剩下三分之一卖得有点难,出门考试还能带着价值超过三百两黄金甚至六百两九百两的狗大户终究没那么多。 辛筝随口问形容甚为狼狈疲惫的君离:“需要买木牌吗?百金一枚。”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君离从怀里取出三枚木牌:“我的木牌足够,你在做什么?” 虽然看不到,但总觉得氛围有些怪异。 “我在卖木牌,百金一枚,不过冤大头都拿不出等同价值的东西了。”辛筝颇为苦恼的回答。 君离一时语塞。 木牌还可以卖? 半晌,君离建议道:“没那么多钱的话可以让人先欠着。” 辛筝反问:“那我怎知他们会不会赖账?”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那么薄弱吗? 君离道:“众目睽睽之下立约,谁会不要脸面赖账?” 辛筝挺想说,只要利益足够,脸面算什么? 心中虽如此想,但辛筝最后还是同意了。 只是改成了拍卖,因为允许赊欠后,在场的人就没有谁是拿不出百金了,不管是卖谁不卖谁都会得罪一大票人,辛筝改成改成竞拍,价高者得,这样谁买到买不到就不是她的责任了。 至于会不会被赖,木牌得卖得出去才是钱,即便被耍了....本就是无本万利的生意,也没赔。且以后同在辟雍学宫求学,有的是机会收拾回去。 第二场考核是正常的君子六艺考核。 君子六艺为礼乐射御数书。 因着都是从老林子里走过来的,射可以免了,只考剩下五个。 第一门考的是礼。 礼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但这只是重要场合用的,实际上,礼贯穿着生活的方方面面——仅限于贵族,礼不下庶人,故庶人无礼。 对于一个贵族而言,礼是最基本的技能,自幼耳濡目染,更准确点说,是从会走路开始就在学,走路姿势都包括在礼里面。若是走路姿势不好,会趁着孩子还小,赶紧纠正。 君离答得很轻松,少昊旅舍不得折腾君离,只要君离在人前不出什么差错即可,因而君离言行举止所有的礼更多的自于自幼的耳濡目染。但他看得书多,记忆力又足够强大,实践上可能有问题,但理论上属于巨人。祭酒并未让考生们进行实践考核,只是单纯的卷面考核,正好避开了他的短板。 辛筝答得更轻松,左手执笔蘸墨,洋洋洒洒,很快将缣帛上写得满满的,第一个交卷。 第二门乐,君子可食无肉不可无乐,让考生们分辨不同的乐是用于什么场合的,又有什么错漏。 君离胸有成竹的找错了乐里面所有的错漏,甚至还提出了几处可以改改,能更加美妙,至于什么场合用....乐不是用来愉人的吗?只要喜欢,只要高兴,什么场合都没问题。 辛筝比君离更胸有成竹,当场弃权。 第三门御,是驾驶马车、战车的技能,四马拉一车,本就很考验技术了,而六艺中的御更倾向于礼,而非战斗,如御有鸣和鸾、逐禽左的讲究,君子在驾车时还要注意车轮发出的声响,行猎时追逐猎物要从左边射箭。 君离弃权。 辛筝询问:“我可否骑马?不管路子如何,殊途同归。” 考官拒绝,御考的是驾车技术,不是骑马技术,这考的技术,不是赛跑。 辛筝遗憾的表示弃权。 第四门数,靠的是术算。 辛筝仍旧是第一个交卷的。 书没有专门列出来考,看之前的答卷便足以看出书法如何,因而祭酒将书的考核换成了策论,自由发挥写一篇策论。 辛筝这回是最后一个交卷的,所有人都交卷了她都还在写。 考官们很想劝辛筝放弃算了,别折磨他们了。 礼第一个交卷的,洋洋洒洒写满了缣帛,只一个问题:完全词不达意,其中错字连篇,估计辛筝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鬼东西,考官直接给了个最差的成绩。 数倒是与礼相反,不仅所有题目都答对了,还举一反三给出了多种思路的解答法子,让考官惊艳的给了头名。 如今这策论....从辛筝自己的表情上很难看出来什么,不管是考哪门,甚至于弃权时这人始终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实际上....不提也罢。 考虑一下礼的答卷上的文采....总感觉会和礼一样,而且,真的写得太久了。 辛筝交卷时左手都快写抽筋了,颇为艰难的用两根手指夹着缣帛交的卷。 考官看着缣帛上满满的字迹,顿觉头疼。 并非这篇如礼那篇一般错字连篇,从开头的粗略一扫还是能看出来这篇文章辛筝是用了心的,扫第一眼时竟然没看到一个错别字,虽然还是狗爬字,但相对之前那篇,这篇无疑是精神了不少,至少不再像是一只懒洋洋直犯困的狗沾着墨水爬出来的,更像是一只精神头不错的狗沾了墨水爬出来的。 文章开头只三个字:食人赋。 这是一个足以让任何人倒胃口并产生阅读的好奇心的名字。 最为出色的十篇文章最终被呈给了祭酒,按着排名顺序呈的,祭酒一路看了下去,文采都很好,词藻华丽,看得祭酒严重倒胃口。 词藻华丽的文章她若想看,学宫里那群学生随手执笔就能给她写出一篇华章来,还用这些考生来炫耀文采? 稍微让祭酒侧目的是少昊君离的文章,文采比不上之前的,但有干货。 非常朴素的描述了自己被盗趾军俘虏以及后来流浪时的所见所闻,故而对这个世界的黑暗充满了迷惘,但和正常人遭遇这一切后偏向于愤世嫉俗的迷惘不同,他虽迷惘,但一直在思索为什么,以及有没有解决的法子,也真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君离思考的看法是止戈和轻徭薄赋,简言之,少折腾,与民生息,有那闲工夫打来打去,不如多开发荒地,帝国的疆域如此辽阔,真正得到开发的土地不过九牛一毛,开发的土地多了,能养活的人也就多了,不至于这么打来打去。 管理者最好选贤举能,因为英雄父母生出废物子女不足为奇。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控制生育。 能养得起几个就生几个,养不起太多就少生,对于人口的增长与减少都应该进行规划,而非放任自流。 祭酒的点评是脚踏实地,但太天真。 老老实实开发荒野,的确能创造更多的财富,但农夫从来都比不上强盗来钱快。 看完了,又翻了一遍看了看名字,没看到辛筝的,诧异的问:“辛筝的卷子呢?” 不至于那么差吧? 连初审都过不了? 好歹也是一国之君,接受者一个国最好也最丰富的教育资源....话说回来,关于辛筝的事迹里好像有一项是她砸开了先生的颅骨将之挂到城墙上风干了。 被开颅的倒霉蛋让挂城墙上风干了,她之后的教育还有人敢负责? 过不了初审不是不可能。 但祭酒还是想看看辛筝会写什么。 之前那篇写礼的她看过,虽然错字连篇,仿佛信口胡诌,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但祭酒还是隐隐看出了辛筝对礼的认知:吃饱了撑的,闲出境界了。 这样一个人,祭酒很好奇让她自由发挥能写出什么来,尤其是写了那么久才交卷,总不能还是漫无边际的瞎扯,那就真的是吃饱了撑的,闲出境界了。 考官委婉的表示辛筝写的文章有些过于荒诞,还是别看了,会很恶心的。 祭酒更有兴趣了。 考官阻止不得,只能将辛筝的答卷翻了出来,一看名字便明白了考官为何用恶心来描绘读后感。 别人写食人赋可能是夸张手法,但辛筝....直觉这位是写实派。 事实证明辛筝的确是写实派,写实到让人想吐。 辛筝的文笔是没有文笔,全文都干巴巴的,但胜在详实。 整篇文章都是对话,一名年龄很小,同时生活环境很优渥的小儿与一个成熟理智到冷酷的大人的对话。 讨论的话题是食人。 稚童用一种平静却疑惑的语气问大人,为何人食人。 大人表示,粮食不够吃,不吃人吃什么? 稚童无法理解,在见到人食人之前,她的脑子里根本没有原来人也可以吃的概念,但即便见到了,有了这种概念,还是无法理解。 人也可以做为食物吗? 大人表示,生存与繁衍是生物的第一本能,严格来说生存是第一本能,而繁衍是生存的延续。无人永生,但生命可以通过繁衍将自己的血脉传递下去,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存延续。 人不食人的道德观念之所以出现不是因为人的高尚,而是为了生存,如果主流观念里人可以做为人的食物的话,会对繁衍造成影响,幼崽弱小时没有自保的能力,必定还没长大就被吃掉了,生命也不必繁衍了,而无法繁衍生息,生命信息无法传递,自然就无法获得更长久的生存。生存是第一本能,故而为了生存,生物默契的将人不相食推到了主流观念的地位。但道理是用来说的,不是用来做的,真缺粮时,自然是该吃人还吃人。 稚童表示,可我见过父母食子,按着你的逻辑,这难道不是违背了生存与繁衍的第一本能? 大人反问,你可见过年迈者食子? 稚童....没见过。 大人表示,没见过就对了,年迈者已经无法继续生育,因而已经生下的后代会很重要,往往愿意为了后代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但壮年者却是相反。因为还能生,所以已经生下的孩子可以在缺粮时吃了,等粮食充裕时再生几个,仍旧可以传递自己的生命信息,和第一本能并不冲突。 稚童沉默了片刻后表示,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自私亦是人的天性,虽然无法理解,但还是能够接受,毕竟这是现实,但为什么还要研究两脚羊的十八种吃法? 大人好奇的询问你怎么知道的。 稚童表示曾见饥荒,很多饿殍,但也有人身形丰腴且红光满面,稚童让人将人给抓了,具体做了什么文章里没提,但结论提了:稚童获悉了两脚羊的肉如何烹饪更美味的多种做法。 关于十八吃,辛筝写得格外详实,甚至连那个被抓的倒霉蛋的部分心态都给表达出来了,祭酒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翻江倒海的胃。 尽管如此,祭酒还是继续看了下去,想看看接下去还能多恐怖。 辛筝自然是用笔证明,能。 俩人的话题越讨论越深入道德与人性。 既然道德是为了生存而建立的,那么人和野兽有什么区别? 大人的答案是:你的问题根本不成立,没有人能寻找到可以证明一只兽不是兽的依据。你可以人更聪明,比寻常野兽更擅长生存和捕猎,但你不能说不是兽。豺狼虎豹再精通觅食,甚至进化得能直立行走了,也还是豺狼虎豹。 为了向稚童证明自己的逻辑是准确的,大人还给稚童讲述了一种叫做冰期的东西。 脚下的大地是个球,环绕着太阳转动,但太阳是一个有着良好作息的好孩子。 一句话,它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小憩与休息。 当太阳休息的时候它给予周遭行星的温暖会变少,即冰期,全球变冷。 所幸,太阳的时间观念和人不一样,哪怕是频率最高的小冰期也是三五百年一回,不至于让人活不下去。 有小冰期自然也有中冰期和大冰期,大冰期在理论上能维持万万年,整个大荒变成一颗冰球。 中冰期,能维持千年甚至万年,不过几万甚至几十万年一次,哪怕是元洲最长寿的种族羽族大部分也无法在有生之年经历一回,这也算是一种幸运。 大人推算过,最近一次的中冰期上一纪元时出现过,漫长的寒冬里造就一个食人王朝。 气候寒冷,不算是畜牧还是农耕都很难发展,就算能艰难发展....那会儿的智慧生物刚学会打造石器,没那本事。 食物不够吃怎么办? 食同类呗。 文明在寒冬之中艰难的发展,食同一食是近万载,最终成为了那个王朝的社会文化——以智慧食物为食,此谓天理。 大人以此为据,表示,人食不食人纯粹看生存需要,若是食人对于生存利大于弊,自然是正义的,反之,弊大于利,是罪大恶极。 道德的本质是智慧生物对更好的生存环境的向往和工具。 一大一小进行了一番语气平静内容激烈的争辩,最终大人成功辩得小孩无话可说。 祭酒甚至能看出,稚童在一路的争辩中思维已经给带偏了。 这也不怪稚童,她太小了,小得连成形的三观都还没建立起来,面对一个建立起了缜密且自恰的三观的大人,思想被浸染是必然。 虽然内容干巴巴且悚然了些,但祭酒成功对辛筝刮目相看了。 真不像一个贵族,对民间疾苦也太了解了。 最让祭酒在意的是,最后的时候稚童的思维虽然已经被带偏了,但她话语里也隐隐透着一种意味:既然食人与不食人取决于环境而非天性,那么这个问题就并非无解。 怎么解辛筝没有在文章中给出答案。 祭酒并不认为辛筝没写出来的内容会和君离一般天真无邪,天真无邪的人写不出这么一番让她看得又是吐又是白毛汗的文章。 祭酒一边抱着痰盂吐着一边回忆着文章的内容,吐的更厉害的同时又有种怪异的感觉。 那个大人的形像,怎么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辛筝 祭酒决定录取辛筝。 一直陪同祭酒看完了考核全程的燮表示反对。 诚然,那是一个挺特立独行的小孩,但录取考试考的不仅仅是野外生存,而是全部科目,她的所有成绩加起来太差了,根本没达到录取的及格线。 祭酒坚持。 燮:“你是否你忘了学宫建立正常的求学秩序有多难?” 学宫里的生徒不是帝子王子就是诸侯或大贵族子嗣,天然就是朝堂缩影,打建立那天起,生徒之间修文修武就不是最重要的,而是怎么打击家族政敌的晚辈——自己未来的政敌。 祭酒这些年变着花样的折腾并非闲出境界了,而是为了刹住学宫的风气,朝堂已经看得够糟心了,来当祭酒却得面对第二个朝堂,没有比这更糟心的事了。 亲手制定了秩序,现在却要亲手打破? 祭酒无所谓的道:“学宫中的政治争斗只是从台面上转到了台面下罢了,而且,做为祭酒,我有直选名额。” 人世间的权势,不论是谁都无法一直不低头,她亦然。 整顿秩序的代价是给了帝国最上层的权贵们一定的直选名额——保障他们的直系后代不论是好还是不好都能凭血统享受最好的资源和环境,哪怕自己的子孙用不上,拿来邀买人心也是极好的。 祭酒自己也有,但从未用过。 燮很是不能理解。“你抽疯了?” 祭酒的态度始终是中立的,哪怕她实际上是王安排上来的,行事也必须是中立的,不然在祭酒的位置上做不长久。所幸王也没指望祭酒帮他控制学宫,那不可能,只要学宫不花着他的钱,源源不断的为他的政敌培养羽翼,也能为他提供一定的人才就好。 祭酒道:“权衡利弊很好,但任何基于现在与未来的考虑,都抵不上真正的喜爱。” 燮听懂了。“为何?” 辛筝哪里吸引人了? 祭酒想了想,回答:“大概是因为她没疯。” 燮觉得祭酒着实欠抽,哪怕不想回答也可以沉默以对,没必要这么胡扯。 流亡国君是挺惨的,但历史上的流亡国君多了去,血统和法理性在那摆着,哪怕流亡了,去别的国家也照样锦衣玉食。 着实没有发疯的需求。 辛筝若非跑到了这顶级贵族云集的帝都,本可以过任何醉生梦死的好日子的,只是需要付出除非日后有大机缘,否则这辈子都别想归国了,若是倒霉,命也可能失去。网首发 寄人篱下,命自是不由己。 唯一的收获大抵就是安逸。 多少人一生所求不就是安逸? 祭酒并未解释。 辛筝成功因直选名额而被录取,本来应该被直选的是少昊君离的,如今却是变成了她。 同一批因直选名额被录取的人并不在少数,唯一的问题在于,别的被录取是因为血统不够,不具备考核的资格,又运气好得到了贵人青睐,这才得以获得直选名额。 辛筝成为十年来唯一一个血统足够却因考核被刷下而进学宫的人。 在更早的时候倒是有过类似的例子,但在学宫里都呆不长久。 同样血统但靠着自己的能力考进来的看不上这种走后门的,排挤自然也没什么后顾之忧。 没有血统的虽然不敢排挤,但贵族又哪里看得上血统卑贱者?相处时素来居高临下,若非如此,怎会有礼贤下士的说法。 下,意味着居高临下。 成年人自然会感恩,但少年人还没经过太多的现实毒打,仍旧保留着几分意气与孤傲,尤其是这些虽无血统,但资质才华都堪称天之骄子的氓庶,更瞧不上空有血统的草包。 直选名额也挺珍贵的,久而久之,贵族们都不会如此浪费名额了。 子孙不成器那就舍了另选一名,反正做为贵族,缺什么都不缺子孙,没必要吊死在一株树上。 辟雍学宫亦作璧雍,是转为贵族子弟设立的大学,取四周有水,形如璧环为名,辟雍峰这一片古早时被数条水流环绕,故而有此名,不过随着几千年的时光流逝,地形自然是有所变化的,但辟雍的名字却是一直沿用了下来。 与辟雍差不多意义的大学是泮宫,后者是诸侯国效仿辟雍而建的大学。 辟雍和泮宫以及氏族的族学加起来基本垄断了帝国的高等教育。 不管是哪个都需要血统或是权贵的举荐才能入,前者就是权贵,后者是权贵在养狗。 辛筝对这些的唯一感受便是:效率太低。 虽然她没经营过大学,但她有建序学,效仿白帝时的痒学而设的学塾。 白帝为了推广教育兴建了痒学,为她提供了大量的人才,若非如此白帝也打不起那浩大的倾国之战。 四帝之中,白帝的艰难不比废墟之上白手起家的炎帝差。 氏族介意她的血统,不过这不是重点,哪怕氏族介意,最终也被她给调/教得不介意了。 她的艰难在于她接受的帝国是刚经历过黄帝穷兵黩武百余年生生打没了种族三分之二的人口,好不容易打完了所有外战,所有人都以为可以好好休养生息,好好过日子了,结果....扶风之乱来了。 外战打完了不打内/战,那活着还能干吗? 闲着? 人是不能闲的,一闲下来就废了,所以没有外战能打了,理所当然要打内/战,反正就是不能闲着。 这是辛筝对那群星璀璨令后世向往的扶风之乱的唯一感受。 白帝会推广教育也和她继位之前人族几百年没闲下来的局势有关,群星璀璨的背景人口断崖式暴跌,十室九空。人才什么的,做为混乱浪潮的弄潮儿,自然是死得最快的。 白帝刚继位时忙得几乎过劳死,痒学开始成批量提供人才后才开始好起来。 只是,白帝估计也想不到,她死后,她办的乡痒最终没落,被氏族族学所取代。 辛筝以前没什么感受,但在自己办了序学后就委实看不上族学的效率了,深切明白了白帝力排众议办痒学的心情。 大学不比小学的效率高,但因为实行的是精英教育,效率低的同时也的确培养了诸多顶尖人才,只是鉴于投入的教育资源太过可观,辛筝私以为,便是将猪给教得能直立行走了也是应该的,更何况祭酒考核出来的都是资质出众者。 成才是应该的,不成才....养大的肯定是胎盘。 和辛筝有近似认知的奇葩自然是没有的,所有人都认为辟雍学宫的生徒学得好是血脉高贵天赋异禀的缘故,故而辟雍学宫的生徒都以学宫与血统为荣,骄傲的底气很足。 既然骄傲,理所当然的看不上辛筝这种。 辟雍内共有五座大学,南为成均、北为上庠,东为东序,西为瞽宗,中为辟雍,其中辟雍最尊。 入辟雍学习者,不是惊采绝艳的天才中的天才,便是天才且血统高贵,出身四帝族、九王族以及三十六大氏族这样的强族,前两者可能有一些支族的嫡嗣能入内,后者则必须是本家嫡系。 如此高的标准,辟雍殿的学生加起来都没超过四十名,更值得一提的是,辟雍殿的教习数量是生徒数量的五倍不止,而这些教习里,哪怕是教音律的也是九州一流的乐师。 君离的出身和资质让他被安排到了辟雍殿,在别的殿,很难说会不会有生徒被收买想弄死他,但辟雍殿却是不可能。 他只需要担心同殿的生徒会不会想弄死他,却也无需太过担心,辟雍殿即便有人想弄死他,也不会亲自动手,必然得将自己摘干净才动手,而这不可避免令人束手束脚。 辛筝虽进了学宫,却也未有什么优待。 按血统身份,辛筝可以入东序。 按成绩,辛筝可以去瞽宗。 最后折中了下,辛筝被安排在了上痒。 上痒的生徒约莫六百余名,仅次于有生徒近三千的瞽宗和近千的成均,考进来的血统贵族和直选者的比例对半开,而直选者也有九成是血统贵族。 直选名额很珍贵,而一个氏族往往枝繁叶茂,分支众多,但能够享受最顶端的特权的只有嫡系,可分支也是贵族,同样自幼脱产读书习武,基数上去了自然也会有天才,能力滋生野心,血统挡不住分支干翻嫡系本家的野心。 风姓氏族历史上少昊氏干翻太昊氏取而代之,穷桑氏与少昊氏的裂姓之乱都是本支问题的鲜明例子,也是氏族中时常拿来当反面教材的案例。 风姓氏族自然并非唯一的例子,实际上,帝国的氏族就没有哪个是发生过分支灭了本家取而代之的历史,比风姓氏族凶残多了,后者虽分裂,但曾经的本家并未被人工灭绝。 无论是古早的太昊氏还是最近的少昊氏都还延续着呢。 这大概也是世人敢拿风姓氏族当反面教材的缘故,风姓氏族的本支问题没有绝对的赢家,不用担心一句话说错得罪整个风姓氏族,而别的氏族,原本的本家被人工灭绝,拿来当反面教材的话....相当于得罪现任统治者。 屁股决定立场,立场决定脑袋。 做为分支时怎么看嫡庶本支尊卑怎么不顺眼,觉得权力应能者掌之,觉得自己如此英明神武却要因为出身而屈居人下,苍天不公。 既然苍天不公,那就自己为自己讨个公平。 人是会变的,干翻本家取而代之后往往会改变看法,嫡庶本支尊卑乃天理伦常,贵者恒贵,贱者恒贱,自己的子孙血统尊贵,哪怕是废物也合该万世尊贵,永享荣华富贵。 天理伦常显然挡不住权力的诱惑。 本支问题始终是所有氏族头疼的问题。 学宫的直选名额便是一个应对的法子。 支族子弟再出色也不可能有本家的特权,但并非没有捷径。 本家用直选名额这类东西来拉拢支族天才的心,而解决了这些天才,支族其它的人再有心,也折腾不起来。 至于支族子弟被提拔以后会不会不感恩....从小教育忠心,培养为氏族奉献的荣誉感,大部分还是很听话的,小部分,那也没辄,世间从无万无一失的法子。 故而,获取直选名额的,就不存在真正的氓庶,真正的氓庶也没机会完成小学教育。 只是,这些分支的子弟,在真正的高贵者看来,与氓庶并无区别。 有血统又资质过人,自然傲气。 考核派与直选派的对立不可避免,一方觉得自己辛辛苦苦考进来却要和走后门的居一殿,简直是羞辱,很委屈;另一方觉得前者不过是仗着血统垄断了考核资格罢了,若给他们一个公平对决的机会,肯定能将前者踹下去,如今同室而处何处不是对自己这些因为特别出色而被特别录取者的羞辱?也很委屈。 上痒殿因为两系的人口比例对半开一直以来都是五殿中私下斗殴最严重的,隔三差五的见血,祭酒和教习们死活都管不住。 尽管矛盾如此尖锐,对于辛筝这个没通过考核而走后门的,双方有志一同的达成了共识:须得教育教育那个流亡国君何谓人贵有自知之明。 等了几天都没等到辛筝。 一打听,人报完道就走了。 报完道后需要回家准备行李和文具、以及服侍的仆人自是需要时间的。 学宫的规矩很严,每个人只能带一名奴仆打点生活起居,文具、衣服等方方面面都需要自备。 报道后学宫会给每个新生两天的时间。 辛筝过了两天也没回来,一问,报道的同时请了半个月的假。 干嘛去了? 辛筝没提,生徒们也不可能跑去问祭酒。 生徒们请假是需要祭酒批准的。 没辄,祭酒也不想管这么多,但谁让生徒身份特殊,这种请假的事祭酒不亲自过问一下,很难说会不会出了山门就再也回不来了。 一个氏族的继承人往往是倾举族之力去培养的,若是能干掉政敌的继承人,不能更赚了。 自然,中小族家底不足,为了避免内耗,往往只培养一个继承人,别的孩子要么当彘养要么在立了继承人后便驱逐,避免百年之后的内耗。 强大的氏族家底厚,容错值高,禁得起折腾,往往不止一个继承人,尤其是帝族与王族这个层次的存在,培养继承人的方式堪称养蛊。 除了少昊氏因为生存环境特殊迫使帝子们不管最后谁坐上了君位,别的帝子都会臣服,旁的帝族王族....不管最开始有几位帝子王子,最后还活着的一般只有权力宝座上坐着的。 因而,九州所有人都明白一个道理,试图用干掉帝族王族的某个继承人来让帝族王族出问题纯属做梦。 只是,无外患自有内忧。 帝族王族每一代的权力更迭都会造成九州的动荡。 祭酒管不了四帝族九王族三十六大氏族之间以及内部的争斗,但做为祭酒,生徒若是死在了她眼皮底下,她也会很麻烦。 向祭酒询问别的生徒的下落,自然是不会有答案,搞不好还会被怀疑是否居心叵测,毕竟,历史上那些前辈....真就没一个不是居心叵测的。 蒲阪并没有足够明确的城区规划,建筑物完全是野蛮生长般四面八方的蔓延。 西郭占地规模最大,人口密度也最大,同样也最是脏乱差。 买卖两脚羊肉的街就位于西郭。 不过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跟两脚羊肉街一般。 哪怕是混乱,表层之下也是存在着秩序的。 鬼市是西郭一片很重要的地方,湟水流经蒲阪,被切割成无数水路,其中很多水网都在西郭这一片,故而蒲阪的西郭湿气很重,是蒲阪最不宜居的地方,因而贵族营建宅邸时都远离这一片。 鬼市位于水网交汇处,是西郭的核心,据说在这里你什么货都能找到,只要你出得起钱。 也不建议在这里胡来,因为哪怕是帝族和王族,在这里胡来也是会死人的。 鬼市的背景辛筝也不清楚,不过她也不在意,重要的是鬼市能不能满足她的需求。 “我需要一个能够担任我的家丞,替我打理我在帝都所有事物以及很多杂事的家丞,同时他还得有强大的自保能力;我还需要一个精通水师训练的人,若实力强大更好,若没有强大的实力,只要水师训练足够精通也行。” 鬼市的接头人一脸无语的看着辛筝。“溟市有规定,不做人口买卖。” 辛筝挑眉。“稀奇,我可从未听说过有不做人口买卖的商人。” 人口这方面的买卖是最无本万利也最不需要担心没有买家的买卖,只要是商人,就没有不沾这方面生意的。即便是夷彭也不例外,稍微好点的是夷彭主要是寻觅资质好的孩童送去辛国育幼堂,非是为了牟利。 也犯不着掳掠人口,这年头最不缺的便是战争和灾荒的孤儿——灾难延续不少时间的地方例外,孩童大部分都被吃掉了。 接头人问:“你还有没有别的事?没有可以走了。” 辛筝道:“我可是客人,你这种态度,也不怕把客人赶跑了?” 接头人一脸爱走就走的模样。 辛筝让噎了下,除了黑店,着实头回见到这种生意人,不过话说回来鬼市本身也不是什么正经生意人——这世道也不存在正经生意人。 “不做人口买卖就罢了,提供情报总可以吧?帝都这么大,挨个找过去,我没那么多时间。”辛筝取出了一只半尺长的匣子打开,里头是满满的明珠玉器。 半个月的假很长,但帝都更大呀。 接头人沉默的看了会匣中之物。“你抢了哪家集会?” 辛筝一脸正派道:“我怎么可能做那种事,这些东西来路绝对清白。” 接头人最终还是同意了这桩生意。 辛筝等了两个时辰后等到了想要的情报。 鬼市给她提供了两个人选,但只是情报,能否收服两人就是辛筝自己的事了。 辛筝想想自己花的钱,踅摸着鬼市提供的两个人选若是配不上这份情报钱,自己回头一定要拆了这鬼市。 鬼市提供的人选一男一女,一出身尊贵,一出身卑贱。 男名唤造篾岁,顾名思义,家里是做篾的,起名为岁,多半是岁末出生的。 据说是宁州西陵国人士,但出身....不太好。 这年头,出身不好基本能绝了一个人的前途。 基本,不是绝对。 诸侯征伐,战争最会打破秩序,再加上巫女夷光时的一些助力,虽然高等知识仍旧被贵族垄断,但氓庶阶层总归还是有机会接触到一点浅薄的知识了。 若是天赋足够好,也足够努力,那么凭借一点浅薄的知识还是有可能学出一点成绩来的。 学出成绩了自然就该是寻求明主了,不然没人用自己,学得再好也是白搭。 要让人注意到自己,用自己,自然要出名。 出名有风险。 除非你背景特别硬或是运气特别好。 造篾岁两者都不占。 故而他在一次集会时虽然出了风头,却也惹了那些没能出风头的贵族子弟的厌。 具体发生了什么时鬼市没提,只说她见了便知。 辛筝疑惑的跑到了西市一处酒肆,造篾岁这几年大部分时间都在此地,如果不在,那多半是在街上卖篾器,他做的篾器手艺很好,光顾的人不少,不过造篾岁从未将此作为下半辈子的寄托。 辛筝一眼便明白了为何。 造篾岁膝盖以下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 以及,这是喝了多少? 闻着浓郁的酒气,辛筝脑袋有些晕,立刻退离五步远,同时扔给酒肆伙计一块布。 “把他拖出来,再给我打盆水。” 辛筝给的布只有一尺见方,但料子很细,至少能换两匹粗布,伙计热情的应了,还细心的打了一盆温水,不会将人冻出问题,也不会烫伤人。 辛筝接过陶盆,夸了伙计一句。“做得不错,要不要来我府上做事?” 伙计闻言激动的匍匐跪地行礼。“谢贵人恩赐。” 辛筝将温水泼在了造篾岁的脑袋上。 冬日天寒地冻,温水虽温,却也禁不住冷风一吹,更冷了。 几尽酒精中毒的造篾岁生生给冻醒了,一脸懵的看着辛筝。 辛筝将自己的钱袋和一枚代表自己身份的玉佩扔给伙计。“把他收拾干净,带到质子街的辛子府见我。” “喏!”伙计下意识的用雪擦了擦手,将手给擦干净了才恭敬的拿起钱袋与玉佩。 第56章 第五十六章常仪 青阳国的公族贵族有着相当丰富的珍藏,遗憾的是盗趾不懂欣赏,在他看来,十车珍宝还不如一车粮食有价值。 青阳侯死得干脆,他烧掉了大部分粮草后的烂摊子却是要盗趾来收拾。 虽然很清楚自己干掉了青阳的公族贵族后青阳必乱,但盗趾并不希望在自己还没走的时候就先出事,而且,这一战并未获得足够的粮食,接下来的行程无疑会更难。 经历过这么久,盗趾也早已明白了提前准备的重要性,他早年差点失败便是因为没有提前准备,连起义都是从萌生这个想法到下决定只用了两次呼吸的时间。 教训有过一次就够了,故而为了以后的路程,盗趾从青阳打下来起就带着奴隶军投入了无穷无尽的忙碌中。 常仪一口气忙了五天五夜,被盗趾赶出了政务处让她睡一觉再回去。 常仪很无奈,她是真的不累,不是熬夜过头导致身体内部紊乱带来的亢奋。 她以前也没少熬夜。 熬夜猝死这种事发生不在她身上,甚至连脱发都不会有,不仅仅是被灾难君王给带得熬夜成习惯,更因为身体进行过改造。 她试过,她曾做过实验,自己熬夜能熬多久。 大脑高强度一刻不停的运转计算圆的周长与直径的比值,吃喝拉撒时都还在算,一口气算到了三的小数点后一百一十二位数,算了整整一个月,以大脑用脑过度而昏迷告终。 事后睡了足足两天九个时辰,差三个时辰就足三天。 也因着那回的尝试,她对自己的身体极限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除非大脑高强度运转超过半个月,否则她的精神根本不会觉得累,即便熬夜半个月熬累了,睡上一整天便会重新精神饱满。 常仪如此向盗趾解释了一番自己的强大身体素质。 盗趾沉默了足足一个弹指的时间。“我是第三境,但我也没如此强健的身体。” 他很确定常仪只是一个普通人,一非武者而非术士,除了气力大了点,聪明了点,自愈能力....思及此盗趾的思绪有一瞬的呆滞,这些因素单一一个放在任意一个人身上都可能有正常的解释,但这么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常仪你真的还是人? 常仪道:“因为无法习武也无法修习灵力,我对自己的身体进行过一些改造,变得更强健了。” 盗趾对灾难君王的事迹还是有些印像的。“哦,莫不是能像灾难君王一般长生不老?” 常仪摇头。“她并未长生不老,你为何如此说?” 数年生死之交,她对盗趾还是有一定了解的,盗趾并不关心长生,对灾难君王也没什么兴趣,没道理觉得灾难君王长生不老。 “我从几个贵族俘虏那听的,他们说愿意用长回春方换我饶他们一命。”盗趾流露了极度厌恶的神情。“那方子里居然有一味药是活人心头血,一帖便是十份活人心头血,这简直是恶鬼方。” 常仪闻言诧异不已。“被骗了吧,她的外表虽停留在了十三四岁,但那与人血毫无干系。” 盗趾闻言也露出了诧异之色。“但的确有贵族服食了回春方后变得年轻且精力充沛了。” 常仪让盗趾将方子给自己瞅瞅。 有点怀疑那个没人性的生物学家在和自己分开后找到了新的方向,这一点都不是好消息。 生物学家的脑子....常仪不想评价什么,只能用一句话来总结:生物学家的眼里,芸芸众生所作所为,没有道德与卑劣,只有出于生存与繁衍的欲/望。 一个能从生存和繁衍角度来解读文明和历史的奇葩,可谓真正的无敌。 人和畜生有什么区别? 答曰,没有区别。 在生物学家横空出世震碎常仪三观之前,常仪一直以为,能够做到不站在道德高地强求别人讲道德的是圣人,但生物学家让她明白,除了圣人还有另一种:生物学家。 人不会向牲畜要求道德,生物学家自然也不会向人要求道德。 不同的是,人们可以理所当然的要求圣人品德高尚,却不能要求生物学家拥有道德。 所以,圣人永远光辉伟大,而生物学家在需要实验材料时能跑到大街上随机抓人回家做实验。 真正的随机。 常仪曾见生物学家站在路边等人,第一个经过的路人就是她的下一位受害者,不拘男女老幼病弱健康。 彼时尚年幼,对生物学家第一印像极好,充满了好感的小家伙被惊呆了。 当然,没成功。 倒不是踢着硬茬子了,而是常仪用棍子将生物学家给敲晕拖回家了。 那次最深的记忆除了生物学家的心性够随性便是其恢复能力真强大,明明脑袋都被砸得快脑浆迸裂了,居然没几日就活蹦乱跳了。 这么一个人,常仪没法想像她放飞思想天马行空自由发挥后找到的新方向会有多恐怖。 当年夺权成功后放任生物学家离开,而非杀了,三分之一是这世上能够和自己在思想上火花四溅的人只此一位,知己难觅;三分之一是师尊一直看着自己,剩下三分之一则是生物学家对长生的探索在那时已陷入颈瓶,危害有限,加上也不一定打得过....最终世间多了一位灾难君王。 灾难君王更进一步是什么? 魔吗? 不,和魔还是有区别的。 “无人永生,神魔尚不例外,何况人乎,但我希望自己的死法是这世界对我失去了所有探索的欲/望后自己杀死自己。” 常仪在记忆的宫殿里翻着曾经的记忆,同时看起了盗趾默写的方子。 盗趾默写结束后看着常仪,想听听这是怎么回事。 常仪思索了一刻时辰后道:“这不是回春方,这方子吃得越多死得越早,所谓的回春完全是压榨剩余生命力制造的类似回光返照表现。” “贵族那么蠢?”盗趾诧异。 常仪道:“自然是不蠢的,十人份的活人心头血一直在弥补他们的寿命损失,很难发现它的隐患,等发现的时候....我也不知会发生什么。虽然理论上,只要一直用别人的寿命弥补自己的寿命,可以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但总觉得这里有什么很严重的隐患。” 【你能看出来吗?】 【我看看,这玩意吃多了会对灵魂造成很大损耗的,谁莫名其妙被杀了取血为药会没点怨气?这方子里提供的祭祀之法虽将别人的寿命保存在了心头血中,但同时也将怨气一同保留了。日积月累,要么量变引发质变上演一出活人化身邪灵,要么灵魂损耗严重,晚年变白痴,未来几百世都无法投胎为人。】 【她现在这么厉害了?】 【我觉得,她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这方子有这种副作用。】 【?】 【她若有这个造诣,早已进化为神话生物,这玩意多半是她以长生不老为目的,不顾副作用乱编的东西。】 【乱编还这么有水平?】 【说明她将她这一生的所学都给吃透了,变成了脑中的常识,哪怕是乱编也下意识的遵循着常识。】 遵循着常识的乱编....常仪服了,乱编出这么一份当真的良方来用似乎也没什么问题的东西,看来生物学家这些年的进步真的很大。 盗趾道:“听上去好像不算副作用,损失的寿命都被补回来了,只是不能将人换成牛羊吗?” 常仪道:“如果是给牛羊用,能,若是给智慧生物用,就必须是相近层次,甚至更高层次生命的生命力,其中最适合的是同类,别的物种的生命力,鬼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每个物种的寿命是由生命信息决定的,想要延长,必须付出更多的代价。我给你举个例子好了,若是一个人想延长寿命,那么刚开始时他需要用别人两年的寿命换自己延寿一年,慢慢的会变成四年换一年,十年换一年,百年换一年,甚至一日,活得越久,需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多。别看这方子上写着的十人份心头血,真用了它,要不了多久,药量就得不断增加,到最后,怕是天下人都不够。” 盗趾悚然。 盗趾悚然后彻底将回春方给丢到九霄云外,曾经有过的那么一点心思亦如太阳下的露珠般消失无踪,然后坚定的将常仪给赶走了。 五天五夜没合眼,甚至都没挪动过位置,合过眼,哪怕不怕猝死也该担心一下发际线。 常仪对此只能哭笑不得的被赶走,实在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的身体不是一般的改造。 脱发? 不存在的。 改造时她的身体对食物的消化吸收率增加到了百分之四十,同时也加强了毛孔的排出体内代谢能力,不过改造者觉得毛发这种东西没什么用处,妨碍代谢的垃圾从毛孔内排出,干脆永久性破坏了她身上所有的毛囊。 莫说汗毛,便是头发和眉毛都没了。 从实用来看,改造效果一流。 从美观....从小就没怎么打理过自己外形的常仪头回发现原来自己也是爱美的,至少她受不了自己头顶和眉骨部分一根毛都没有的模样。 苦苦哀求一个月,头发和眉毛终于回来了。 只是,常仪自己也不确定自己回来的头发和美貌是否正常。网首发 常仪曾拔过自己的一根头发做实验,她的头发是天然的炭黑色卷发,浓密卷曲,不过给人第一印象最深的部分还是浓密——因着留得长,都到臀线了,长发在重力的影响下卷得不是很明显。拔下来后没了重力施加的影响,卷了不少,至此为此还很正常。 抓住两端扯了扯,颇为坚韧,坚韧得不像是头发,至少常仪没见过哪个人的头发有这么坚韧。 不仅坚韧,还很牢固。 拔下来的时候第一下都没拔下来,疼得常仪直咧嘴,第二下用了可以将正常人一把头发给拔下的力道才将一根头发给拔下。 感觉区区熬夜明显不是这种不正常的头发的对手。 事实也的确如此,迄今为止,不论她如何熬夜,从未少过一根头发。 常仪有时会怀疑,会不会有一日自己不再需要睡眠,永远都精神饱满,而自己的头发亦不会因此少一根。 ....不能再想了,这个想法太危险了。 世道纵然烂透了,世界却是美好无辜的,充满了令人兴趣盎然精神百倍的知识,想不出拱手让人的理由。 离开了政务处,常仪站在大街上一阵茫然。 她是真的不累,这么多年她也早就养成了每隔一旬才睡一觉的习惯,平时别人睡觉时她不是在研究术数便是在脑内思考演算各种实验,如今便是回去了也睡不着。 也不太想回去继续搞研究,暂时没这个心情。 青阳侯放火烧粮很成功的为仇人增添了无数麻烦,常仪还没心大到看着遍地饿殍无动于衷。 但她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若只是缺一点粮食她还能解决一下,但这回的缺口太大了。 【我不太理解你的想法,你这一路上做的事,哪次不是留下一地混乱?】 【不一样,我虽故意挑起贵族与氓庶的矛盾,制造纷乱,但那矛盾是本就存在的。生存与繁衍是生物的第一本能,没有生物会喜欢全年都在生死线上挣扎的生活,频繁的生孩子,生下的孩子不是卖掉就是吃掉,哪怕这种生活已经过了千百年,氓庶都已经进化得麻木了感情,但麻木并不等于没了感觉。我做的不过是将一切遮羞的美好给揭开,让氓庶知道自己辛辛苦苦耕作,打上来的粮食都去了哪,为何无法养活自己的后代。贵族哪怕不习武,超过在不被杀掉的前提下,能活到六七十岁,而氓庶,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一个超过三十岁的氓庶。我指的是无姓的氓庶,不是百姓。】常仪很是感慨。【我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曾奇怪过,为何阿母比阿父年长近十岁,阿母看着却比阿父更年轻。我以为是阿母是武者的关系,后来才知道,是阿父老得太快。】 【武者老得的确比普通人慢。】 【一个无姓的普通人,二十岁的年纪,脸看上去多少岁你可曾留意?】 【大部分四五十岁吧,若是生活在风调雨顺的富足之地,会好一些。】 【那身体呢?】 【三十岁左右....唔,按着阿婧的逻辑,贵族和氓庶完全可以划分为两个物种了。贵族哪怕不是武者,三十几岁也能看着跟二十几岁似的年轻,身体状况就更别提了。】 【是啊,简直就是两个物种。】常仪神情默然的在脑子里说。 【可我还不是懂你在悲伤难受什么,别否认,我能感觉出来。】 常仪拧眉。【不是说你不能读我心里的想法?】 【你心里的情感太强烈了,强烈得都满溢了,而我存在于你的脑子里,便是不想感觉也没办法。话说,你究竟在悲伤什么?】 【我只是想起了一些很久的往事,很久很久以前的往事,遍地饿殍,我差一点就成了一盆肉汤。】常仪答道。【有些时候我都不知自己当年没被做成肉汤是幸运还是不幸。】 【活着就是幸。】 常仪咧嘴笑了笑。【那就是幸,只是,我的幸好像是人族的大不幸。】 被她活埋的人族根本数不清,以后还会有更多。 【百因必有果。】 常仪笑。【若百因必有果,为何人族世世代代食两脚羊,却始终未曾有报应?我差点被做成肉汤,我的外祖父母食了三个儿女,最终为我的阿母所食,更往上,我相信这样的事并非头一次。】 【你没被做成肉汤算不算?】 【....算。】常仪无语道。 【你这方向不是回住处的路。】 【我想到办法了。】常仪回道。【釜中食这种经历,能少几个孩子经历还是少几个。】 青阳邑做为国都,自然汇聚了兖南之地大部分的珍宝,城破之后奴隶军抄了所有贵族府邸,收获的珍宝逾百车。 价值连城的珍宝只对贵族有意义,氓庶拿着是招祸,奴隶....拿了跟泥土石头没什么两样。 也因着不够重视,价值连城的珍宝被胡乱堆放在仓库里,没扔还是考虑到以后可能用得着。 虽然对奴隶没有用,但那些贵族有的是愿意用粮食来换的。 常仪想翻找几件去趟濁山国。 宁州为九州之粮仓,而濁山国为宁州粮仓之一。 【你要怎么解释你能一日往返濁山国与青阳?】 【到时候再编。】 【很灵活很实际,但你有那个脑子?】 【我不行不还有你?】 常仪看着手头翻出来的一件九连环的玉器,用料很普通,样式更是古朴,怎么看都不值多少钱,但保存的匣子却是上好的紫檀木。 虽然看得出来是很老的古玉,还是古玉中较为少见的从未入土过的传世玉,但九连环玉器是贵族孩子的玩具之一,故而九连环古传世玉并非什么稀奇的东西,有必要如此重视? 常仪细细看了看,在玉器上找到了一行古字,不认识。 【阿元。】 【赠小儿旻,落款是华歆。】 【华歆?那位诸侯?这个名字有点耳熟....燧人华歆?!】常仪诧异的看着那充满了温情的刻字。 不是吧? 炎帝不是疯子吗? 疯子居然还有这么温情的一面? 【她又不是一开始就是疯子。】 【我无法想像炎帝身上发生了什么。】 做为社会中下层的匠人是没资格在自己的作品上留下自己的名字的,即便有胆大包天的留落款也不敢留炎帝的名字,除非这件玉器是炎帝雕琢的,做为人族之王的她自然可以光明正大的在自己的作品上刻下名字。 一个能亲手为自己的孩子雕琢一件玩具的人,是怎么变成历史上那个因半疯而被弟子背叛的暴君的? 【那个叫旻的孩子是她和她心爱的男子生的?】虽然自己的父母都是能无视血脉另一半是否真爱而真心爱惜孩子的人,但常仪也很清楚,自己的父母属于林子大了什么奇葩的都有的那只奇葩,世人更多的还是爱屋及乌,对孩子的喜爱程度也得看另一半是谁。 【她的每一任配偶都是她真心喜爱的男子。】 【....我记得炎帝结了一百多次婚。】 【谁一辈子只谈过一次恋爱?尤其是她还活了几千年。】 【那倒也是,只是,一百多次,还都是真爱....】常仪嘴角抽搐了下。“炎帝,挺多情的。” 不累吗? 第57章 第五十七章濁山姮 姮在鸡鸣的时候被世妇从床上拉了起来。 我人丁末才睡下的。 虽然有汤婆子,但大冬天想把被窝捂到最舒服的温度还是得靠自己,好不容易捂到最舒服的温度的。 姮面无表情的任臣仆为自己穿衣打扮,哪怕臣仆们都训练有素,也还得大半个时辰。 原因无它,今日有祭祀,要穿衮冕。网首发 一套冕服有多少个部件? 天河带、衣裳、交领右衽、袂(mèi)、大带、革带、蔽膝、纹章、冕冠、綖(yán)、旒(liú)、帽卷、玉衡、玉簪、武冠、朱缨、朱紘(hóng)、充耳。 其中根据等级与氏族所尚德与图腾,纹章、旒又有所不同。 濁山国尚木德,故而衮冕的衣为青衣,裳则是与所有国族一般,是怀念炎帝的赤裳。 纹章与旒则看根据身份等级而定,王是大裘冕,有十二章十二旒。 衣画日、月、星辰、山、图腾、华虫,裳绣藻、火、粉米、宗彝、黼、黻,共十二章。 冕冠上有十二旒,每旒贯12块五彩玉,按朱、白、苍、黄、玄的顺次排列,每块玉相间距离各1寸,每旒长12寸。 侯爵用衮冕,配九旒冕冠,衣绘图腾、山、华虫、火、宗彝五章纹,裳绣藻、粉米、黼、黻九章纹, 子爵用鷩冕,配七旒冕冠,衣绘图腾、华虫、粉米三章纹,裳绣藻、粉米、黼、四章纹,共七章。 君爵用毳冕,配五旒冕冠,衣绣图腾、藻、粉米三章纹,裳绣黼、黻二章纹,共五章。 附庸君用玄冕,配三旒冕冠,衣无章纹,裳绣黻一章纹。 不同等级之间也就纹章和旒不同,部件倒是没差多少,侯爵和王需要的穿的部件一个数,一整套下来,没大半个时辰根本穿戴不上。 所幸,冕服只有祭祀时才需要穿,而一个诸侯一岁需要出席的祭祀,也就二十几回,国之大事在祀在戎,实在嫌累就想想比诸侯还要多祭一个天的王,心理多少能平衡点。 虽然平常的年岁里都是冬至祭天一回,但问题是帝国有灾祸的时候就会额外祭天,具体祭祀次数数灾祸时长而定。历史上有一位王在位的时候发生大范围的旱灾,旱灾延续时间更是长得惊人,不得不连续祭祀二十一回。自然,那位倒霉蛋是特例,在位时赶上了超大规模的旱灾,熬过旱灾后没两年便因心力交瘁而英年早逝了,死后的谥号也因为在位时的旱灾而不咋的。正常时候自然不可能一口气祭祀二十一回,但问题在于帝国疆域辽阔,每岁都有地方遭灾,因而不管是哪位王,每岁祭天的频率还真不低。 姮倒没觉得每岁几十回的祭祀有什么问题,她生而为侯爵,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就已经被人抱着出席各种祭祀了,早已习惯了这频繁的祭祀,始终不能习惯的是每回鸡鸣初就被从被窝里挖出来“披挂”。 十二岁以后就更不习惯了。 贵族一般二十而冠,游牧氏族与方国一般提前至十六,少数安逸富饶的农耕国则是推迟。 濁山国属于后者,二十二岁加冠。 虽然离成年亲政还早着,但濁山隰叔觉得一个诸侯不能在成年前只接受贵族教育而无实践经验,空有理论很容易把脑子给学习坏掉。 前任濁山侯兼宁州牧用生命向濁山隰叔证明了学习学傻了,心性天真的人坐在国君的位置上会怎样。 不作就不会死。 虽然早就觊觎君侯之位,但濁山隰叔从未想过最后会是这么个结果。 兄长自己把自己作死了,自己什么都没做就得到了国君的权力,却也永远失去了染指君侯之位的机会。 濁山隰叔最后干脆照着扶风侯的情况来孩子。 扶风侯之母体弱,故而扶风侯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参与政事,十几岁的时候....前扶风侯形同摆设。 濁山隰叔自然不认为自己会和老扶风侯一个结局,但养孩子也不能将所有风雨都替孩子挡了。 哪怕最后骨肉因权力而相残也好过自己去后,天真无能的孩子为豺狼虎豹所食。 故而姮记事起就被带着听和看濁山隰叔处理政务,十二岁则开始分担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事物练手,之后逐年增加。 盗趾之乱开始后濁山国受到的影响便越来越大,最近几年尤甚。 盗趾没来过位于宁州中部偏西北的濁山国,但他打了冀州很多国家,打了宁州东部的很多国家。 奴隶军所过之处,贵族被屠杀,秩序混乱,虽然早先出奔的公子君子们纷纷回国继位平乱,但氓庶造反的破坏力比贵族大夫造反更大,后者再怎么造反,局势都在贵族阶层的控制中,而氓庶造反....局势完全不在掌控中。 平乱需要人丁和粮草,自然要增加军赋与各种役,哪怕平了一波乱,那些因为税赋增加而活不下去的氓庶已经意识到活不下去不一定要等死, 还可以造反,故而没向以前一般等死,干脆果断的反了。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 大有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方向发展的趋势。 宁州是九州粮仓,而濁山国所处的岷江诸国更是宁州这座粮仓中最大的四大产粮区之一。 另外三个分别是以穷奇国为首的阆水诸国、延水诸国、以及沣水诸国。 四大产粮区,除了岷江诸国地理中部偏西北,乌江中部偏西南远离去帝都的路线,另外两个都被奴隶军给拜访过,农耕都受到了影响,正忙着收拾烂摊子,自然不会有太多的粮食卖给别的国家。 漓水下游平原是不逊色宁州粮仓多少的粮仓,但它离帝都更近,产的粮食都被帝都给或买或搜刮去用以稳定兖州以及沃西的军粮了,价格一直涨,客户里除了帝都没人能强按着漓水下游诸国低价卖粮。 乌江诸国与岷江诸国一跃成了方国最大的粮食提供商。 濁山隰叔并不想趁着个机会大捞一笔,宁州东部乱了,大量流民涌向还稳定且富饶的中部,濁山这种比较偏的国在去岁涌入了大量的流民,濁山隰叔预测过几年还会更多。 太昊琰是怎么被逼攻打冀州,最后与帝国决裂,割据自立为王被开除人籍的,濁山隰叔略有耳闻,不想当第二个太昊琰。 流民问题处理不好,等着倒大霉吧。 不是谁都有太昊琰那求生能力,且即便是太昊琰,现在还活着也不过是帝都暂时腾不出手来罢了。 要处理流民问题,粮食是最重要的。 濁山隰叔不仅不往外卖粮,甚至大宗的买进粮食,用粮食将流民稳定下来,再安排流民去开荒。 宁州是粮仓,但开发程度还真不如冀州,即便是濁山国,大部分地域都是未开发,民众也欠缺开发的欲/望。 宁州多山,但也多谷地,中部更是有九州最大的盆地平原,土地肥沃,哪怕是刀耕火种都能养活大量人口,这种环境中的国,民风都相当安逸,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去荒野开荒。 毕竟开荒最难的不是耗体力,而是与豺狼虎豹当邻居而不被食。 一路颠沛流离而来的流民们自然是愿意的,待他们开垦了荒地,有了更多的产粮,日后也能应付更多的流民,同时增长濁山国的国力。 计划很好,落实起来....需要考虑和处理的事情太多了,莫说濁山隰叔,便是姮都大半年不曾睡过一个好觉。 被从被窝里挖出来时有那么一瞬都萌生了恨意。 被窝里有无数只手在抓她,舍不得她,她也舍不得它们,却都不得不承受这种撕心裂肺的分离。 更气的是面上一点都不能表现出来。 她是君侯,君侯在人前必须成熟稳重,君侯怎么能有赖床这种不成熟的表现? 心情不好,等回头没人了和濁山隰叔打一架想来能好起来,只不知濁山隰叔能否挤出时间来。 这回要祭祀的是先君,不过不是濁山氏的祖先青帝和青帝后裔的濁山氏历代国君,而是白帝。 九州之粮仓的宁州曾有两大特产。 一曰地动,二曰洪水。 水患是每岁都会到访的熟客,而地动更是热情的熟客,每岁小震几回怡情,十年八载热情大震一回。 洪水在白帝击败羽族第一王朝,俘虏羽人无数,与羽人立约,让羽人兴建漓水水利后释羽人归国后得到了解决。 做为元洲最擅长水利的种族,漓水的水患问题对于羽人并非难事,耗费百年时光,前后动用人力数百万,结束了每年必访的漓水水患。 许是神祇也被凡人征服水患的宏大工程所震慑,水患结束后宁州的地动也逐渐消停,近几百年更是没震过——人族的聚居地没震,无人的野外不好说,毕竟人族对宁州的开发程度不高。 也因这些历史,白帝死后被神化为了水神,很多地方祭祀水神就是在祭祀白帝。 宁州是祭祀水神白帝最频繁的地方,比白帝直系后代的防风氏还勤奋,一年有四季,每季都要祭祀一回白帝,祭祀自家祖先都没这份勤快。 即便如此,白帝享的祭祀也不如青帝,倒不是宁州诸国觉得祖先比白帝重要,而是青帝生前除了大力开发荒野之地还鼓励商贸,因而死后被神化为了财神。 濁山氏的商贸很发达,因而很公允,每回祭完白帝还会再祭祀一回青帝。 姮仅是想想便莫名的心累。 祭祀怎么这么多? 祭祀为郊祭,而冬日的野外——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感觉如今的冬季比小时候冷了不少。 姮有些恍惚的想,她记事早,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在廊下看雪,那时的冬日没这么多雪的。 常仪在高台之下的氓庶中望着高台上,氓庶们是真正来凑热闹的,祭祀白帝在宁州是生事,哪怕什么都看不到,氓庶也会来凑个热闹。 常仪,纯粹是好奇想看看濁山国的主政之人濁山隰叔。 在濁山国呆了也有一日了,并未在大街上见到流民。 大街上见不到流民的城邑很多,帝国境内有很多城邑是拒绝甚至驱逐流民的,怕影响治安。 可濁山国不是驱逐流民,而是将流民都拉去开荒了。 开荒虽然也很危险,但这个时候也算是一条生路了,而且濁山隰叔还派了军队押送流民去圈好的荒地,而押送一词是有保护这一含义的,虽然正常的保护是保护人别被灭口了,如今增加一保护流民不被毒虫猛兽所食也没问题。 濁山隰叔生得一张旖旎风流的脸,不太像统治者,反倒像一个浪荡公子,然身上威严成熟的气质冲淡了那张脸带来的轻浮感,浪荡与成熟反倒奇异的糅合出了一种惊人的魅力。 常仪也知道,人不可貌相。 长相和实际心性差着十万八千里的人又不是没有。 生物学家兼灾难君王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真正的浪荡子可守不住这山河社稷,也没能力干掉兄长上位。 【又是一个人不可貌相的,就是不知是否这一家子都是如此长相。】 【应该就他一个,他哥,他母亲都不是这种风格的长相。】 【你见过他那个被他弄死的倒霉蛋?】 【见过,生得很是清隽不凡,完全两个风格。不过那可不是倒霉蛋,是自己想不开寻死,和濁山隰叔无关,他才是真正的倒霉蛋。】 【前任濁山侯不是他杀的?】 【是扶风侯做的。】 【....我记得前任濁山侯的死因是马上风。】 【是啊,做得很干净,怀疑的人都没证据。】 【一日夫妻百日恩,还育有两个孩子,多大仇?】 搞死也就算了,还这么个死法,濁山侯的死因可是帝国上层很长一段时间茶余饭后的谈资。 【深仇大恨。】 【他做什么了?】 【风流浪荡心性天真不是罪,但坐在国君的位置上却任性而为就是大罪。你可以理解为那是个白痴,而这个白痴不谙人性,天真的踩过了线。】 常仪猜不出前任濁山侯干了什么,但身为诸侯却有不谙人性与天真这两个评价,死于非命很合理,不死于非命才不正常。 祭台下常仪脑内八卦得热闹,祭台上巫跳起了取悦神祇的舞蹈,姮终于有了点休息时间,与濁山隰叔站在一旁看似欣赏舞蹈实则说悄悄话。 “有个问题我好奇很久了。” “何事?” “阿母当年为何选择您?大母并非只您一个儿子。” 濁山氏乃帝族,君侯的婚姻自然是广联姻,因而前前任君侯虽是女性诸侯,子嗣却是颇丰,共五子一女,不似别的合婚诸侯,最多四个,最少两个。 濁山隰叔是幼子,和前面的兄姐年龄差得有点大,据说那个时候濁山侯已经不打算再生育子嗣了,但那个时候遇到了濁山隰叔的父亲,那是一个有着稀世美貌的美少年。 濁山侯将美少年纳入后宫,宠冠后宫,有了濁山隰叔。 后宫独宠,在君侯活着且愿意提供保护的时候自然是什么都好,等君侯死了....那就很难说了,历史无数次证明了,除非死在君侯前头,不然都一个下场——殉葬。 例外自然是有的,但那很稀有。 濁山侯应是很喜欢那个美少年,临终时甚至将美少年立为正室。 君侯的后宫,除了正室,谁都可能在君侯死后被活殉,唯独正室不会。 妻者夫者,齐也,这一性质决定了正室不能成为殉葬的人牲,而通买卖的姬妾与侍君,主人带着财产一起下葬是天经地义的事。 遗憾的是这位很快从小君升为太后的美人还是没多久便香消玉殒了,只留下彼时还年幼的濁山隰叔。 庆幸的是前任濁山侯是个心性天真浪漫的人,这决定了他会自己害死自己的同时也决定了在没有实际利益冲突时他对自己的兄弟姐妹没有多大恶意,让对其毫无威胁的濁山隰叔得以平安长大。 彼时,濁山隰叔并非最合适的选择,他太弱了,贸然获得国君的权力,莫说保护孩子,便是保住自己的命都不好说,虽然最后他做到了,但扶风侯并非未卜先知的先知。 濁山隰叔含笑回道。“自是因为我美。” “阿母见过的美人多了。” “可见我之时,她方知曾经所见皆为庸脂俗粉。” “阿母对您做了什么?” “....崽,我也要面子的。” “....那我不问了。” 第58章 第五十八章濁山隰叔 祭祀完的时候常仪与望舒都升上了高空,姮脸色都隐隐发白。 大冬天的一场祭祀下来比起春夏秋更累,也更耗体力,冬日在野外,人体为了抗衡外界的寒冷以维持身体的温暖,体内的脂肪会消耗得很快,体力流失得也会更快。 君子不离玉,活着佩玉,死了还要带大量玉器陪葬。 侯爵佩戴的组玉佩充分彰显了侯爵的身份,琳琳满目的同时也极具分量,再加上本就沉重的冕服.....姮只是脸色发白而非昏过去都是多年习武身体强健的缘故。 很多君侯在祭祀时都不是全程循规蹈矩,而是会尽量减少自己需要参与的地方甚至让人代替,能糊弄就糊弄,不想太累。 姮却是很认真的全程参与,她觉得这是对先贤应有的尊重。 濁山隰叔看得心疼。 姮最大的优点就是太认真了,最大的缺点也是太认真了。 终于结束祭祀,发现姮竟然还打算继续处理政务后濁山隰叔忍了忍。 姮已经渐渐长大,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而权力的诱惑是凡人无法抵制的。 贵族家庭中,骨肉相残乃常态。 劝一个年岁日长的幼主少处理些政务,会被怎么想? 在接受扶风侯的选择,在姮诞生时他便明白,纵然是亲生父女,但他们并非寻常的父女关系,摄政的公卿与终将长大的国君,如何能不对立?古往今来有几个圆满的摄政公卿与幼主? 骨肉相残的准备他在十五年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而他不会是赢家。 扶风侯堵死了他成为赢家的所有可能。 道理很多人都懂,也往往都做不到。 濁山隰叔还是没忍住。“君侯可要休息一会?明日也不迟。” 他虽然让姮开始参与政务,但真正着急且特别重要的还是自己处置,最多就是让姮听一听,发表一下意见,并无决定权。网首发 姮闻言怔了下,目光探究的瞧了濁山隰叔一眼,道:“今日事今日毕,我不想明天来处理今天的事。” 濁山隰叔闻言没再说什么。 政务是枯燥而琐碎的,尤其是在和它们打了多年交道后,但很充实,因为每一件事都需要慎重处理,不然没人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见鬼的结果。 灾难君王祸害九州那些年深刻的让诸侯们意识到了政令下达后能被扭曲到什么程度,而这些扭曲被利用起来后又会造成多大的破坏力。 大部分政务都是流民问题和贵族异议。 流民越来越多,影响了不少地方的治安,很多贵族都很不高兴,希望能驱逐流民还濁山国一个太平。 名义上的叔侄,实际上的父女不约而同的无视了。 还个鬼的太平,君强则臣弱,君弱则臣强,就是不想见君侯的实力增加罢了。 人口就是财富。 虽然无视,但提防还是要的。 因为君侯太强势不温驯,公卿大夫果断弑君,在帝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仅仅最近的一百年,被臣子给弑杀的国君就超过一百位。 典型例子如冀州的无怀国,前任国君就是因为想向贵族征税被公卿大夫们联手干掉了,之后是一场国内各方势力的大乱战,直接导致了无怀国的衰落,被方雷国取代了冀州牧的位置。 在很多方国,公子们哪怕不想斗也会被公卿大夫裹挟着相杀,反抗也不是不行,但诸侯不可能只一位继承人,你不听话,自有别人愿意听话。 不少君侯立储君,最需要考虑的甚至都不是子嗣的能力,而是国中封臣的意见,若是封臣们意见太大,立了自己满意的孩子,新君能活几日也是个问题。 除了没取而代之,公卿大夫们早已让整个帝国开了眼界。 最乱的时候弑君如杀鸡。 政务没什么大事,反倒是情报方面有不少比较重要的消息。 沃西的战事终于结束了。 经桓去岁意图伏击人族联军,但被主将防风穆察觉,将计就计赢了个开门红,之后趁着羽族的失利将经桓逼得只能龟缩在下许关,耗了小一年,终于在暮秋的时候耗不下去了,下许关被收复。 唯一比较遗憾的是经桓大抵是十几年前的赫胥之战阴影太严重,打得甚为保守,让防风穆纵然打赢了,但实际斩首数目很少。不过这是小事,一时的斩首伤亡于一场战争而言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决定战争的是战略目的是否达成。 濁山隰叔问姮:“你能看出来什么?” 姮道:“经桓锐气已失,以及,防风侯此战之后威望必大增,帝都怕是要生乱。” 帝国各方势力盘踞,错综复杂,但最强的无疑是王、防风以及方雷三方,其中方雷最为强大,因为王与防风是盟友。 防风穆的威望更上一层楼,最不高兴的莫过于方雷侯。 濁山隰叔摇头。“你将帝都三位掌控者看得太低了,他们三个这几十年虽斗得厉害,但从结果倒着看过程便可知,这三人和我们这般一心只顾自己家国的诸侯公卿不同,他们会斗,但不会将斗建立在动摇帝都权威的基础上。比起他们相斗,我反倒觉得,他们三方结盟不远了。” 姮疑惑的看着濁山隰叔。 濁山隰叔见了,问:“君侯觉得帝国诸侯方国林立好吗?” 姮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帝国不是一直都是如此过来的吗? 思考了片刻,姮回道:“有利有弊,诸侯方国更有利于管理帝国,但也容易使帝国一盘散沙。” 濁山隰叔颌首。“这些年来,帝都强盛,诸侯则弱,帝国则安。这几十年来,防风侯、方雷侯、王以及七年前去世的巫女夷光一直都在做着同一件事,加强帝都权威,只是同一件事,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使得我们这些外人看起来就仿佛他们不共戴天一般。” 政敌是真的政敌,有仇也是真的有仇,有机会能杀的话肯定会杀,但杀的机会很难有,不出意外,帝都的三巨头可能要这么僵持一生,毕竟,他们若乱战,痛快是痛快了,但帝国又得重新乱起来。 姮道:“他们的目的只是加强帝都权威?” 总觉得濁山隰叔并未言无不尽。 濁山隰叔道:“解决诸侯方国争端的唯一方法便是再无诸侯方国,只余帝国。” 姮沉默了。 濁山隰叔继续道:“我们应该看不到那一日,帝国太辽阔了,真的废诸侯方国,帝都管不过来,只会爆发更大的乱子。” 最多鲸吞蚕食,慢慢发展,但那需要很久很久,至少也要千年后。 姮不知道怎么接这个话题,干脆不接了。“帝都三方结盟,目标是诸侯方国?” 濁山隰叔摇头。“我们会是帝都的敌人,但我们前面还排着人。” 姮愣了下,旋即反应过来。“太昊?” 人族所有势力中最当得上帝都眼中钉肉中刺的莫过于太昊琰,诸侯方国再怎么折腾,法理上都是帝国的一部分,而太昊琰——自立为王了。 太昊琰对帝国造成的恶劣影响可以说是空前绝后。 自立为王,太昊琰不是第一个。 在帝国早期时不乏分裂帝国的野心家,全让炎帝给收拾了,自此人族只一王,诸侯们哪怕野心勃勃,对王位渴求至极,也都会乖乖遵守规矩去争,而非自立为王分裂割据。 时隔七千年,太昊琰重现了帝国不止一个王的历史。 早些年的时候是没有必胜的把我,而与太昊琰的战争只能胜不能败,若败,那帝国就不是天有二日的问题,而是不知几人称孤几人道寡的问题了,那将是真正的天下大乱。固然帝都并未一开始就和太昊琰打起来,后来倒是想打,但各种乱子一个接一个,始终腾不出手来。 会掺和沃西战场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不想和太昊琰打得正脑浆四溅时羽族从东边打过来了。 真有需要,战争机器完全动员起来,帝国无惧双线作战,但一处战场在元洲最东一处战场在元洲最西.....帝国还没强到这份上。 打太昊琰之前必须先解决所有的后顾之忧。 濁山隰叔点头。 姮想了想,道:“我一直不太懂,太昊为何自立为王?炎帝后裔主要分三支,太昊算是如今最强盛的一支,又是炎帝后裔,想当王,并非争不到王位....”委实没有自立为王把自己变成帝国公敌的理由。 帝国的建立者是炎帝,虽然炎帝选择了王位禅让制而非血缘世袭制,但因为炎帝生前的功绩以及她最后弃血缘后代而择贤的圣人之举——后人自问没有打下万里山河却拱手他人不给自己子孙的胸怀,尤其炎帝不是抗衡不了各方势力选择妥协,她是真的觉得青帝比自己的子孙更适合也能为人族带来更好的未来——做为炎帝的后代,风姓氏族在王位竞选时因着炎帝的余荫会有天然加分的光环,除非别的竞争者能力实在超出一大截,不然同等水平或是只高出一小截的情况下根本没法争,因而风姓氏族一度风头无两。 风头无两的另一个含义是树大招风。 风姓氏族在极盛之后迎来了第一次大分裂,之后一直被别的姓氏抱团打压,时至今日,风姓氏族被拆成了三支,以及无数不隶属于三大主支的小宗。 纵然如此,炎帝的余荫仍在,以太昊琰的能力,好好利用起来,王位很有花落太昊氏的希望。 对于姮的问题,濁山隰叔沉吟了片刻,回答:“太昊琰运气不好。” 姮茫然。 濁山隰叔道:“太昊自立为王的结局,莫说我和帝都,便是太昊琰,我觉得,她一开始时可能也没想到会有这种发展。帝国在数十年前发生了大范围的自然灾害,持续了七个年头,连我们这都受到了雪灾,更别说比我们靠北的地方了。西荒北部的人族无法忍受北部的寒冷而南迁,太昊国涌入了大量的流民,但同样受灾的太昊国安置不了那么多流民,整个西荒也没有任何势力能安置流民,那场自然灾害里,整个西荒都受了灾。” 姮没去过西荒,但濁山氏曾出过不止一位的人王,因而有不少帝国全境图,她知道西荒有多大,虽然人族实际开发的只是辋川海周围,连西荒的五分之一都没有,更辽阔的地域尽是荒原。饶是如此,西荒诸国的面积也不小,全都受灾.... “大量流民涌入,没有足够的粮食,会发生大乱的。”姮道。 这一年多一直在处理流民问题,她很清楚流民问题处理不好会发生什么,而她如今面对的不过是数千最多数万的流民,而西荒当年....怕是得有百万。 濁山隰叔点头。“所以太昊琰向冀州发动了战争。” 姮愣住。 濁山隰叔解释道:“西荒没粮,冀州有粮。” 姮诧异。“冀州没受灾?” “遭灾了,但没西荒严重,再加上那时灾害刚开始,余粮不少。” 剩下的也不用濁山隰叔说了。 史书上清楚记载着,太昊琰结盟西荒诸国攻打冀州,甚至不经帝都允许妄图迁徙冀州,犯了众怒,爆发了人族有史以来最惨烈的内战,有着人族坟场之称的九河走廊之战。 太昊琰的联军最终被击败,帝都宽宏大量念在太昊琰也是局势所迫,没跟太昊琰计较太多,结果太昊琰将忘恩负义这一精神给诠释得淋漓尽致,帝都饶恕了她,她却在回去后自立为王了。 姮不解:“当年九河走廊大胜之后为何不趁胜追击杀了她?若那时杀了她,帝国也不会有如今分裂的危机。” 濁山隰叔叹道。“你以为帝国当时是真的不想杀她?” 姮问:“为何不杀?” 濁山隰叔神情复杂。“杀了她就得接手西荒数百万并且还会持续增加的灾民,她活着,帝国不用接手那数百万灾民,也不用担心灾民失去控制涌入九州。” 姮听懂了,瞪大了眼。“帝国抛弃了西荒人族?!” 濁山隰叔道:“不然还能怎样?不舍了西荒人族,九州诸侯方国就得拿出大量的粮食,谁也不知灾害何时会结束,所有人都只恨自家粮食不够多。便是我们濁山国,当年是饿死人最少的国,因为我们是产粮大国,有很多的余粮。可若当年接手了西荒,我们要拿出很多粮食,国中将饿殍无数,我们尚如此,更遑论别的方国。” 姮道:“可帝国的凝聚力也因此受到巨大打击。” 濁山隰叔点头。“是,帝都九河走廊之战一些诸侯停息干戈,不再致力于吞并弱国,开始支持帝都维护帝都的权威,但帝都纵重新立了起来,帝国却始终无法向曾经帝都强盛时般凝聚成一团,有西荒之事的很大影响。但除了圣人,谁能为了大义让自己怀里的家人沦为饿殍?” 道理和隐患,不是没人看出来,奈何世间多凡人。 没人好受。 先王在灾害结束后第二年便因心力交瘁而亡,很难说有没有西荒之事的影响。 名义叔侄实际上的父女夜话时,“常仪”也在濁山国的都城蚕邑闲逛着。 濁山国迁过很多次都,宁州的古国都有频繁迁都的历史,白帝与羽人立约治水前,迁都是宁州方国的日常。 蚕邑是濁山国最近的都城,虽是最近,也有千年的历史了,盛产桑蚕,还有盐,濁山国的丝织品在帝国排得上前三,又位于漓水的主要支流岷江之畔,水路发达,因为商贸往来洛邑不绝,为了便于商贸发展,在百年前便取消了宵禁,也让常仪能够在大晚上闲逛。 取消宵禁有利有弊,利是更有益商贸发展,城邑如土壤,商贸如活水,没有活水的灌溉滋润,土壤很难发育得好,濁山国的繁华富庶便是建立在这种基础上。 弊是治安始终是个问题,除非住在东郭或宫城,不然晚上孤身出门,第二天被发现浮尸岷江是很正常的事。 长得漂亮的氓庶,晚上基本不出门。 晚上出门,越漂亮越容易出事,不拘男女老幼。 “常仪”是例外,走在大街上时遇到了一伙流里流气的男子,笑嘻嘻的邀请她陪他们去喝两盏酒。 一名路人忍不住提醒道:“这位女儿,还是早些回家吧。” 提醒的路人被一把推得跌到在地,不敢再说什么。 “常仪”没惊慌失措也没生气,微微一笑,妖娆妩媚,风情万种。“饮什么酒?” 领头的地痞道:“当然是好酒。” “常仪”道:“那走吧。” 地痞怔了下,显然没想到常仪这么干脆,不由仔细打量了下,确定常仪穿的麻布衣服,不是贵族才放下心。 不过真是好看,一身粗麻衣服竟然穿得比贵族穿丝绸还要有气质。 还挺镇定的,不过右眼似乎有些发红,想来是假装的。 一会儿就该假装不了了,只要想想这么美的人在自己身下婉转呻吟泣泪,地痞便觉得下面充血。 【我不喝酒的,酒精喝多了伤脑。】 【我们现在这身体喝太多都没影响。】 【不要。】 【罢了,反正我也没打算饮酒。】 【那就好,继续聊帝都,防风穆凯旋,你为何那么确定他们三个不会狗咬狗?】 【虽然你们有仇,但我还得说,他们其实也算是人物了,没必要用狗这个词。】 【人物?】 【虽然干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但政治争斗就没有干净的,当然,你是纯粹的倒霉蛋受害者,你有资格恨他们所有人。不过他们三个对于帝国的确很用心,不论是方雷氏还是防风氏,以及不少顶级诸侯这些年大力支持帝都,都是为了让帝国更好。】 【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帝国腐朽的病灶之一。】 【所以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不会成功呀,革命只有革别人的命,没有革自己命的。但在这个已经腐朽透了的世道,若非他们这几些最顶层的权贵还没烂,人族早就天下大乱了。】 【最顶层没烂又有什么用,帝国如同一株大树,最顶端的叶子虽未黄,树干和树根却都已腐朽。且,即便是叶子,也没好到哪去,不过表面光鲜。】 【这个是立场问题,你的出身和他们的出身太悬殊了,这些顶级权贵虽还保持着理智,但出身和所处的高位都决定了他们不可能真正低下头看一眼脚底下的氓庶的悲欢离合。而你的出身,你都不用低头,你生下来看到的就是底层的悲欢离合。】 【所以这个帝国烂透了。】 【是挺烂的。】 【该亡。】 【生老病死乃天理,帝国灭亡是必然。】 【所以三只老狗为何不会打起来?】 【因为他们都希望帝国好起来,以后可能会因为理念不同而打起来,但现在嘛,太昊琰这个隐患还活着呢。】 【那个自立为王的西荒牧?】 【可怜又狠毒的小家伙,把戏都给安排好了,还安排了不止一个结局,结果九州愣是没按她给的思路来走。】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九河走廊之战,狠毒的小家伙打那场战争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消灭大量人口,减少吃饭的嘴。不管是她赢了,迁徙冀州还是她败了,帝国接手西荒,需要承担的压力都会大减,再加上青壮大量战死,只要用好怀柔手段,很容易得到西荒人族的心,结果....】 【她输了,帝国也没接手西荒。】 【帝都和玉宫都想接手的,但九州的贵族们不答应,而贵族们不答应不给粮食,王和巫女都没办法。毕竟帝国是分封制,土地和粮食掌握在分封贵族手里。】 【呵呵....你在做什么?】 【自然是享用宵食。】 【我为何尝到了动物脑髓的味道?】 【我正吃呢,是不是很新鲜?】 【什么动物脑髓?】 【两脚羊。】 【我要杀了你!】 【你要自尽?】 【.....】 第60章 第六十章杜简 杜简得知常仪是粮商,来濁山国是为了替宁州东部的一个方国买粮,但因为濁山隰叔禁止大宗粮食出口的缘故如今买不到足够的粮食不得不滞留蚕邑后邀请常仪去自己家暂住,让自己对故人之后尽一下地主之谊,至于粮食,他也会帮点忙。 常仪默了默,问:“大夫不怕家中妻子不高兴?” 故人之后的确该好好招待,但她这个故人之后是前情人之后。 虽然亲娘的私生活很丰富,但常仪这些年也发现一件事。 虽然私生活丰富到脚踩多条船,但亲娘不仅没翻船,相反,几十年过去了,仍有不少旧情人还记得她。 虽然不少旧情人都向芕求婚过,不过后者终生未婚,那些求婚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求婚失败,再加上后来或是因为面子过不去,或因芕腻了,所有旧情人最后都是分手了的,分手之后除了少数和芕一般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年纪大了后都陆陆续续结了婚。 不管婚姻有没有感情,都不会有人高兴自己的配偶在婚后心里还有另一个异性的影子。 “她不会生气的。”杜简随意自信的道。 常仪觉得,杜简的婚姻除非是纯粹的不带任何感情的政治联姻,不然杜简哪天被枕边人打死了绝对不冤枉。 但那可能吗? 婚姻结两姓之好,两姓之好这四个字充分诠释了一个道理:婚姻是两个姓氏的事,与两个当事人没多大关系。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反抗的人肯定也有,但最终的结果....要么妥协要么长眠地下。 因而人族的夫妻,结婚时相爱的,少之又少,毕竟权衡婚姻的第一条件是氏族的利益,有几人能幸运的与一个既能带给氏族利益又是自己爱的人结婚呢? 青帝立心性媲美灾难君王的羲和独孤为后。 黄帝后宫佳丽众多,但他一生真心爱的女人却是甩了他。 白帝,这位更狠,王后的宝座上坐着的是一个心智有问题的弱智。 很多人结婚时和另一半完全没感情,但结婚时没感情不代表一直没感情,几十年相处下来,只要不是性情实在不合,没有爱情也多少会处出一点亲情,尽管这份感情抵不过利益,但也终究是感情。 有了感情,对于一些事便很难再无动于衷。 常仪觉得杜简挺有前任濁山侯的精神——生命如此宝贵,不找点死感觉太对不起自己了。 濁山侯是真的死了,只不知杜简会如何。 心中腹诽,常仪面上却是不露分毫,这么多年和元头脑风暴下来,她的表情管理功力愈发精湛,一心二用,面上表情也不会有一点不符合现实场景的管理不当。 有自己送上门的帮助,常仪想了想,接受了。 不是每个和前任,也可能是初恋分手的人在多年后见到故人之后会和蔼可亲的。 莫名其妙被老娘的旧情人针对甚至追杀也不是头回了,常仪一律反杀,初时还会在心里腹诽老娘的口味。 你睡男人的口味是不是太特别了?怎么感觉没一个简单点的? 再后来,从玉宫到冀州,再从冀州到宁州,澜州,豫州....老娘的旧情人分布范围让常仪什么情绪都没了。 杜简能利用上很好,不能利用上,权当了结老娘的桃花债了,反正也快习惯成自然了。 杜简对常仪没恶意,但对常仪的生父很好奇,乘坐马车回他家时拐弯抹角的探询常仪生父是何方神圣。 “我父亲是个美少年。”比老娘小了近十岁,鲜嫩可人,就是后来年纪大了没那么鲜嫩了,但胜在时光流逝,气质跟上去了,常仪随口答道。“他很聪明也很漂亮,还特别耐性,是最好的父亲。”没让她和芕给祸害得发疯。 杜简始终和蔼可亲的听着,袍袖之下的拳头却是捏得紧紧的。 想不通。 虽然常仪描述的很好,但芕的旧情人实在是太多了,其中不乏出类拔萃的王侯,如此一比较,常仪生父反倒平庸无奇了。 为何芕那样出色的女子怎会为一个平庸无奇的男子诞育后代。 杜简道:“听起来芕很喜欢你父亲。” 这个问题。 常仪迟疑了下,道:“应该吧,她许诺阿父,死后合葬。”爱不爱很难说,但感情肯定是有点的。 杜简:“.....” 杜简是濁山国的卿大夫。 帝国的贵族爵位从低到高分别为下士、中士、上士、下大夫、中大夫、上大夫以及卿大夫。 卿大夫算是最高的了,仅次于国君的爵位。 不过濁山国是侯爵国,不同等级的国可设的卿大夫数量是不同的,侯爵国的卿大夫数量不少,因为诸卿之上有个正卿,有的国称之为上卿,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力极大,不乏能废立国君的正卿。 濁山国的正卿是濁山隰叔,因而杜简不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也是濁山国最顶端的存在。 侯爵国可设上中下三军常备军,杜简是三军上军的军将,统率一军,战功赫赫,深得濁山隰叔的信任。 从杜简的府邸就能看出他有多得重用,府邸不仅在宫城区,占地规模还相当大,颇有养鬼的味道。 住的人太少了,只杜简与一子杜康,奴仆也没几个。 常仪的五感敏锐,一进门就察觉到了这座府邸的寂寥,不由止步。 杜简以为常仪是畏惧,笑容尽量和蔼的道:“我家里除了我便只我的次子康,他一定会喜欢你的。” 虽然他自己是因为芕的关系对常仪格外青睐,但这份青睐还没影响他的判断能力,常仪自身也是一个极有魅力的人。 瑰丽的容貌很加分,但很难说瑰丽容色放在常仪身上是加分还是减分,因为这份过于瑰丽的容色压住了常仪自身更为过人的气质。 杜简心中有些不解。 一个气质如此出色的人,没道理在九州无名声。 也不知芕究竟是和哪个男人生的如此出色的孩子。 常仪道:“我只是诧异于阿叔家竟如此寂寥。” 杜简道:“我只忠于正卿,关系自然是简单些比较好。” 濁山隰叔虽然权倾朝野,但处境颇为尴尬。 他是先侯的弟弟,现任君侯的生父,但君侯在法理上的父亲是先侯,和濁山隰叔只是叔侄。 人族认的是宗法制下的法理,法理上是父女就是父女,法理上不是父女,血缘哪怕是父女也不是父女。 随着濁山侯的日渐长大,父女间的矛盾冲突亦将不可避免。 濁山隰叔明岁才至不惑,正是鼎盛之时,如何能交出权力退隐?濁山侯又如何能接受自己明明长大了却不能亲政? 若濁山隰叔有别的孩子,那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 权力面前,血亲又算得了什么? 只是,濁山隰叔这几十年,一直没有别的孩子。 这就很尴尬了,哪怕从君侯的手里抢来江山,后继无人....这么折腾一番图个什么?为人做嫁?吃饱了撑的? 不是没有门客臣属劝濁山隰叔结婚,或是收用别的女人生个孩子,然而濁山隰叔始终孤身一人,无妻无妾无嗣。 杜简知道的倒是多一些。 濁山隰叔无妻无妾却并非没有女人,至少杜简知道,扶风侯每次来探望濁山侯时濁山隰叔都会与其幽会。 爱情有江山重要吗? 杜简没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也不确定若自己现有的一切能换来芕,他会不会舍得。 故而杜简最多就是腹诽一下濁山隰叔的口味。 扶风侯美是美,却是实打实的蛇蝎美人,比芕那个热衷于脚踩多条船的还让人难以消受。 常仪道:“我指的寥落不是门前无人拜访,而是住的人真少。” 一个氏族往往枝繁叶茂,最差也有几百口人,历史格外悠久的大氏族,本支加起来能过万。 杜简闻言道:“我并非濁山国人士,氏族不在此,自是如此,每个新的氏族初立时都是如此。” 常仪倒不知杜简不是濁山国人士, 不管是什么地方,资源都是有限的,外来者想混到高位很难,尤其是分封制下只要有血统就能层层分封,公族子弟生下来就能预定一块封地。一个国家的贵族,至少七成是从公族分出来的。如此一来,外来者想混到一份封地就更难了。 外来的游士能爬得这么高,杜简也挺厉害的。 杜简对常仪的保证含金量很高,整个府里没人对她不恭敬。 常仪在上军将府呆得甚为舒适,仿佛这座府邸的主人一般,如果杜简次子杜康不总是一脸气愤,常仪都怀疑自己会不会产生错觉。 杜简因为答应要帮常仪买粮,因而很快就重新出门了,他出门后不久常仪便见到了一位气质颇为高傲大气的女子。 正在脑子里和元一起研究数算的常仪被元提醒了下,回神。“濁山妙?”网首发 濁山妙挑眉。“你识得我?” “猜的。”常仪道:“听说简叔的妻子是濁山氏的公族,能随意进出杜府还不用顾忌什么的人不多。” 对于氏族,尤其是宗室公族,每个宗人都是重要的联姻资产,用于与别的国家与人才联姻。杜简在濁山国混出头,除非不打算更进一步了,不然被安排与濁山公族联姻以融入濁山国的政治生态圈子也是合情合理的事。 只是,杜简和濁山妙对这桩联姻的认知显然有差异,至少后者的心态已非纯粹的政治联姻。 不过心态纵是变了,常仪也能看出濁山妙是一个骄傲的人,因为骄傲,很难干出因为嫉妒而伤害爱人初恋之女的事来。 濁山妙在常仪身边坐了下来。“我只是想看看他念了几十年的人长什么样。” 常仪道:“虽然我与我阿母生得很像,但我并非她。” 濁山妙颇为复杂的问:“你是杜简的女儿?” 常仪无奈。“我看着年纪很大?” 虽不知杜简是老娘什么时候的桃花债,但肯定比自己早不少年。 濁山妙仔细瞧了瞧常仪的容貌,瑰丽得简直惊心动魄,也很年轻,撑死双十年华,若非眼神沧桑,说她不足双十都有人信。 每一寸皮肤都精致异常,如婴孩般光滑,没有半点瑕疵。 人族有皮肤生得这么好的人吗? 濁山妙有一瞬的狐疑。 不过常仪的实际年龄若是和外表吻合的话,那的确不可能是杜简的女儿。 “你母亲是什么样的人?”濁山妙忽问。 常仪反问:“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你何苦与她较劲?” 濁山妙道:“我只想知道自己输给了一个怎样的人。” 常仪道:“这个你可以问杜简,我觉得他不会瞒你。” 濁山妙更加一言难尽。“我问了,他说了,但我想了解别的角度。” 常仪瞬懂。 杜简的角度八成美化太多。 常仪道:“从我的角度,我觉得我阿母对杜简只是一时兴起,她对每个男人都是如此,有兴趣时就追,只是她对每个男人的兴趣都不长久,因而往往要不了多久就会觉得腻了。” 故而旧情人数量可观,换的速度快,还脚踩多条船,没法不可观。 濁山妙道:“杜简告诉我,芕和她分手的理由是对他腻了,但杜简自己不信,觉得芕是因为他不够优秀,所谓腻了只是借口。” 常仪支着下颌道:“想多了,每个人对优秀的定义都不一样,阿母和他的思维不在一个世界。” 濁山妙道:“可是为什么呢?” 【我怎么觉得她的语气不太像在谈情敌?】 常仪也有这种感觉,濁山妙的语气里不仅缺少嫉妒,也缺少为杜简的不平,碰上芕,杜简也是倒霉了。 “你好像很好奇我阿母?”常仪疑惑的问。 濁山妙颌首。“确实有些好奇。” “为何?”常仪不解。 芕有什么好好奇的? “她与杜简相识于微时,分手时杜简正有起色。” 杜简对芕念念不忘大概也有这方面的原因,这辈子都没见过芕这种奇葩。 芕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差不多是杜简的人生低谷,芕离开时杜简刚走出低谷没多久,走得毫不留恋。 如果芕没在那个时候,或许杜简在后来的时光里不会那么念念不忘,因为男女之情很难与权势相比。芕无姓无氏,无法成为杜简向上爬的助力,很难说杜简会不会最终辜负芕,两个人会在冲突与矛盾中将感情消磨殆尽,但芕走了,反而让杜简对她所有记忆都保留在了最美好的时候。 濁山妙的好奇也是源于此,她觉得,芕分手时给杜简的理由....可能不是借口。 贵族的圈子很乱,很多人的私生活乱得让濁山妙看了都觉得伤眼。 有的人私生活丰富是让人伤眼,但同样是私生活丰富,也有人却只给人奇葩之感。 【她好像对你母亲有兴趣。】 【你脑子太龌龊了,她们可都是女的。】 【性别相同又有什么问题?】 【....你似乎对同性之间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为何要有心理障碍?】 【看来我不仅要防着你用我的身体睡男人,还得防女人。】 【这身体也是我的。】 【所有权属于我们两个,不是只属于你或只属于我,我可不想哪天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个陌生男人。】 常仪一边在脑子与元争论一边对濁山妙道:“阿母她最爱的是自己,她和不同的男人来往,半是无聊打发时间,这是她亲口说过的,半是做为巫医经常见死人时日久了不免心理不适,这点是我猜的,她每次死了病人都会心情不好。既然心情不好,自然要找点事情放松一下精神,调整心态。看得顺眼便追到手交往一段时间,腻味了便分手。” 追的对像什么出身,爱不爱自己,不重要。 濁山妙一时无言。 突然觉得杜简确实挺倒霉的。 他遇到了一个很优秀很出色的女子,但....他得不到她的心。 常仪继续道:“还有,杜简,不蠢。” 杜简倒霉,眼前的濁山妙何尝不倒霉,居然对杜简动了真感情,所幸濁山妙是个豁达的,杜简不爱她,显然不妨碍她的心态平衡。 杜简很有效率的在两天之内就为常仪联络好了粮商,只是因为禁大宗粮食出口的缘故,他能为常仪寻来的粮食不是快过期就已过期的。 对于这类粮食,濁山隰叔的禁令管得相对宽松很多。 但大老远跑来买粮的都是贵族,哪个会吃这种陈得快发霉的粮食?故而这种陈粮堆积得特别严重。 本地粮商很想处理,但自己运走的话,这种陈粮也赚不了几个钱,卖人的话,远道而来的人也不会买,只能一直堆着发霉。 杜简本来想为常仪寻新粮的,但常仪表示自己买粮不全是给贵族吃,大部分是给氓庶吃,不需要多好,吃不死人就行,这些卖不出去的陈粮反倒正合适。 常仪道了谢,问了粮食都在哪,表示自己想去看看。 杜简同意了,让一名从人带她去看了看,然后常仪就没回来了,从人更是深夜时才回来。 常仪将他给药晕了,之后....仓库里的粮食都不见了,只有一匣珠宝和一封信。 信的内容—— 简叔是否心中疑惑阿母为何愿意为阿父生下吾? 吾也不太明白,女人生孩子为何要与男人有关? 为何不能是阿母想生便生? 简叔可曾真正了解过你念了几十年的人? 杜简:“....” 濁山妙拍案大笑。“你这算不算是被当母亲的给你始乱终弃后又被当女儿的给嘲笑了?不过,无怪乎芕看不上你。” 谁会爱上一个根本认不清自己真面目的人?若要过一辈子,谁又能演一辈子? 杜简面无表情的将信收好,对濁山妙道:“粮食都不见了。” 濁山妙不解的看着杜简。 杜简道:“这段时间没有任何人靠近粮仓,除了她,现在那二十万石陈粮也不见了。” 濁山妙终于反应来了过来,什么人能在蚕邑不动声色的带走这么多粮食?蚕邑难道有他们不知道的隐藏势力? 杜简拧眉:“那么多粮食运走,一定会留下痕迹,这么短的时间不可能清理干净,她怎么做到的?” 也不是没试探过常仪是谁,但他的重点是常仪的生父是谁,常仪本身....全都没打听出什么重要的东西。 “没有痕迹....”濁山妙灵光一闪:“陛下。” 杜简诧异看向濁山妙。“王?” 濁山妙指了指北方。“那位手里有一件炎帝留下的神器,能悄无声息的随身带着好几间屋子的东西。” 杜简怔了下,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她的母亲是芕,并无血统。” “那个位置不需要血统,连奴隶都坐上去过。”濁山妙道。“谁都可能被选上。” 杜简目瞪口呆:“是我孤陋寡闻了。” 濁山妙继续道:“不过我记得她在六七年前便闭关了,怎会跑到宁州来?不行,我得见正卿。” 濁山妙说着便站了起来。 虽不知北方发生了什么,但眼下这诡异的情况,必定不是小事。 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第61章 第六十一章常仪 这是一串由眼线清晰的猫眼石、在阳光下仿佛有彩虹流转的蛋白石、色泽浓绿的太阳石、黄晶、紫牙乌、黑曜石、青金石、碧玺、鸽血石、砗磲、翡翠共十一种宝石及一枚木珠打磨串成的手串,用的每一颗宝石都是极品的好物。是当年寻遍元洲寻到的各色宝石中精心挑选出的最好的,即便是那枚不知为何木的红褐色木珠触之升温,显非凡物,随便一颗便足以买下一座巨城大邑,何况一串。 十二枚珍贵的珠子以冰蚕丝绞成的绳子串在一起,价值几何,没人清楚,即便是它的拥有者。 手串本身的材质是昂贵的,但更昂贵的是它的历史附加价值。 炎帝年少时游历元洲与四溟,见各种事物,这十二颗珠子用的料都是她在漫长的游历中留下来做纪念的东西,手串她登上王位后亲手打磨串成的,距今已有七八千年,这大抵是元洲最古老的宝石了。 常仪有些怀疑它是否真的是宝石。 七八千年过去了,磨损并不严重,甚至其中几个还因为七八千年佩戴于活人腕间温养,色泽愈发浓烈温润。 常仪曾试过拿铜锤砸,铜锤砸坏了,自己的手也砸酸了,手串分毫未损。 最重要的是,这串手串内含空间。 每颗珠子内都有一间房子的空间。 这不合理。 存在即合理。 觉得不合理只能说明自己孤陋寡闻,还不够博学。 常仪尝试了各种方法试图弄懂这件违背常理的东西,始终失败,最终只能无奈的承认现实:这玩意并非如今的自己能够弄懂的,它的层次已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文明层级,莫说理解,连研究都做不到。 常仪隐约觉得,若文明分等级,人族是婴孩,那这种东西应该是大人才能造出来的才对。 也曾问过元,元的回答是手串是以一种空间技术制成的,制造了几个特殊空间,手串只是钥匙,让人可以往里放或取东西。想要理解或是研究,再过一万年应该可以正式尝试了。 常仪彼时就只剩下一个想法:炎帝你是怎么造出这东西的?亦或是历史有误?这东西并非炎帝所造,只是炎帝不知从何得来的。 虽然史料的确可能出现这种问题,但炎帝时的巫即殿不可能这么干。 巫即殿刚建立那会被炎帝给杀过一回,人头滚滚。 不是因为巫即殿写得太露骨,而是写得太好,好得美化太多,没按事实来记载。 炎帝想要的是永远如实、中立、客观不带任何感情的史书,只有这样的史书才能将重要的信息一直传递下去,既然写书人写不出来,不杀了难道活着浪费空气? 这也使得《大荒纪年》中关于炎帝的记载格外的客观,客观得不管是炎帝的好事还是劣迹巨细靡遗,同时调教出了骨头最硬的巫即殿。 所有方国的太史令都可能屈服权势而涂改历史,唯独巫即殿永远都不会,巫即殿著的《大荒纪年》始终是人族最信任的史书。 王侯将相不论如何权势熏天,都无法让巫即殿曲笔,即便是杀头....巫即殿并非草食动物,试图用血腥改变巫即殿的王侯们都被巫即殿给宰了。 巫即殿用王侯们的头颅告诉了世人该如何正确理解巫即殿的图腾:一柄往下滴血的刀与甲骨。 不是没人试图将巫即殿所著的史书给禁了,但巫即殿的上级是玉宫,玉宫对巫即殿万年如一日的纵容。 跟巫即殿打起来不严重,毕竟巫即殿只是巫宗一宫十殿中的一殿,但同玉宫打起来....等于向整个巫宗开战。 思考了下巫即殿的风格,常仪又回忆了下自己在《大荒纪年》中炎帝本纪中看到的记载,一字一字的回忆,很清楚的写着炎帝造手串,不存在误解的可能。 “你怎么做到的?”常仪嘀咕着拉了拉风帽,云端之上好冷,飞行时就更冷了,冷风扑面而来。“好冷,师祖们怎么受得了?” 【灵力可劈开飞行时迎面而来的风,你是唯一一个用身体去承受冷风以及空气摩擦的,瞧着你这模样还挺有趣的。】 【这身体也有你的份。】 【还不全是我的,等全是我的了再说。对了,要不要进一步改造?我让你拥有获得免疫这一切的体质。】 【谢谢,我很满意现在的体质。】 【但我不满意。】 【那可真遗憾,决定权在我手上。】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很会嘲讽。】 【满意。】 【怎么可能?】 【大家都说我很耿直。】 【....你真可爱。】 【骂我?】 【夸你。】 鹏鸟是这世界上最快的鸟,尤其是这只据说或了超过八千年的名为鲲鹏的异兽。 翅膀扇了没几下便将常仪带回了青阳的郊外,只一点小瑕疵:下鸟时常仪皮肤极红,一半是冻的一半是速度太快空气摩擦将皮层给磨掉了不少。 若非用冰蚕丝将全身给裹得严严实实的,分毫不漏,皮肤上大概还会添不少风割的口子。 常仪用刀子割破了手掌,喂了鲲鹏一些血液。 鲲鹏喜欢她身上的灵力,但她不是术士,无法直接喂灵力,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喂食鲲鹏。 鲲鹏饮了不少血后冲常仪叫了两声。 青水平原左边是昆吾山系,右边是浮络山脉,多猛兽,接下来祂打算去浮络山脉尝尝浮络山脉的猛兽什么味。 体型太大,对食物的需求也很大,尤其是鸟类,食量一个比一个大,做为飞禽食物链的最顶端一环,鲲鹏更是胃口奇大。 以前还好,每天都有准备两百斤肉食,如今....全靠自力更生,生活甚为不易。 常仪愧疚道:“下回我陪你去大溟,一定让你饱餐一顿。” 鲲鹏抖了抖翅膀表示那你可得记着。 “嗯,我一定记得,如果我忘了,你载着我往大溟飞便是,反正你是识得方向的。”常仪笑容爽朗灿烂的道。 鲲鹏回应了一声表示那就这么说定了。 常仪寻到了之前寻觅好的地方将粮食取出来藏好,这是最后一趟了,二十万石粮食的体积相当惊人,饶是有手串,也来回忙了两日。 将最后一趟粮食藏好,常仪这才一身轻松的回城去找盗趾。 有了足够的粮食,青阳的问题可以解决了。 至于奴隶军走了以后青阳会怎样,奴隶军会等到雪化的时候走,走的时候也会留下粮种,氓庶仍能耕作生存....就奇怪了。 贵族们被屠杀殆尽,青阳侯早些年出奔的子嗣有好几个,应该正在回来的路上,彼时继位必然要恢复秩序,而要恢复秩序就需要军队,需要人和粮。 最重要的是,氓庶没有了贵族在头上做主,能好好过日子吗? 这一路上常仪做了不少尝试,现实每次都给出了共同的答案:不能。 贵族对氓庶奴隶敲骨吸髓,但若没了贵族,氓庶自己反倒会将日子搞得一团乱,变成野兽。 常仪并不认为这可以证明贵族如太阳一般是真理般永恒的东西,但她现在始终没想明白为何如此,以及有没有解决的法子,或许看得更多了后会有答案。 只是,总不免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为何一定要有人对自己敲骨吸髓氓庶们才能约束自己? 若所有人不约束自己的都是生存无法保障的人,常仪或许还能理解为生存所迫,但并非所有人都是如此,也有不少人是发现杀人放火抢劫不会没人会来惩罚自己后不管自己的粮食够不够吃都会去抢劫。 人性太难懂了。 圆周率都没这么难算。 【小傻瓜,没听说过欲壑难填吗?即便有一日你让所有人都吃饱穿暖,他们也不会满足的,更不会自觉遵守秩序。】 【为何?】 【因为虚荣啊,人的欲、望里包括了虚荣的,凌驾于众人之上,掌控别人的生杀予夺,那是一种会让人着迷到迷失的感觉。】 【没人喜欢自己的生杀由他人掌控。】 【的确没人,但人喜欢掌控别人的生杀予夺,享受那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氓庶也好,贵族也好,统统都在这个范畴里,只是因为各自拥有的能力不同,能够掌控的人也不同。君王掌控臣子的生杀予夺,臣子掌控氓庶的生杀予夺,氓庶掌控子嗣的生杀予夺,子嗣....弱小时被人掌控生杀予夺,长大后掌控自己子嗣的生杀予夺。】 【你也是吗?】 【我?我只想掌控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 【但你有秩序。】 【因为我太无聊了。】 【如果每个人都活到了你的境界....】 【那是末日。】 【为何?】 【你以后会明白的。】 常仪思考了好一会后道:“虽然你的观点挺有道理的,不过我还是觉得有问题。” 【哦,什么问题?】 “如果因为一件事情难做就不做了,那事情永远都不会变好。”常仪道:“你的话太消极了。” 元沉默了片刻,莫名的想起了一些记忆。 久远得褪去了所有色彩的千里废墟与黄昏下,立着两条悲凉的模糊人影。 “吾知吾要做的事是痴人说梦,可能吾死也看不到成功的希望,但做了不一定会成功,不做却是一定不会成功,既如此,吾想不到不去做的理由。” 【你倒是挺乐观的。】 【不这样如何活?】 【所以你是放弃复仇了?那可真是太好了,我早同你说过,你的复仇名单太丧心病狂了。】 【不,我放不下。】网首发 【那你如何还有时间去做别的事?你那份复仇名单,哪怕是百兆头彘排队让你杀,你这辈子也不可能有时间做旁的事了,更莫说你要杀的是百兆的人。】 【复仇之后还活着,会去做。】常仪望着太阳的方向,张开了双臂仿佛将冬日暖阳拥入怀抱。“当所有仇恨了结,我将迎来新生。” 元想呵呵,但考虑了下小家伙的心态调整也挺不容易的,只是偏执而非疯癫已经是奇迹了,还是别打击了,真疯了自己以后可怎么办? 常仪在入城后闻到了肉香,心里不由咯噔了下。 这个季节吃肉....若是贵族,自然是食的兽肉,贵族每年冬季来临前都会囤积足够吃大半年的肉类,但非贵族.... 常仪闻着肉味询了过去,发现是军中有人在用肉脯煮汤。 “这肉哪来的?”常仪问。 “是常仪子呀,这肉是前两日发下来的兽肉。” “兽肉?”常仪诧异。“城中除了驮兽还有禽畜?” “不是禽畜,是兽潮,趾头儿让人去寻了兽潮,这肉可香了,常仪子要不要也来一碗?” 常仪拒绝,前两日才让元塞了一脑子的两脚羊肉味,一点都不想重温。 常仪找到了几乎被各种公务给埋了的盗趾。 见常仪回来了,盗趾松了口气。“你总算回来了,再不回来我就都怕自己要累死了。” “我在外面看到了肉脯。”常仪对盗趾道。 盗趾道:“哦,城里食物实在是不够吃,我便让人去寻觅兽潮....” 常仪打断道:“我不擅撒谎不代表我看不穿谎言。” 盗趾沉默了一息。“青阳的贵族,我给废物利用了。” 常仪简直要抓狂。“我跟你说了我去搞粮食,很快就回来,会带回粮食的。” 盗趾叹道:“我虽不知你是谁,但我也知,你既如此保证,想来是有法子的,但你能搞来多少粮食?你能永远都搞来足够的粮食吗?” 常仪当然不能。 这一次能搞来足够的粮食也是因为濁山隰叔的禁令导致濁山国攒了不少没人吃的陈粮,若是新粮或正常的陈粮,即便能弄到也不可能这么轻松。 最重要的是,没人会卖那么多粮食。 土地与粮食都掌控在贵族手里,濁山国都看出了粮食重要性的变化,旁的贵族又如何看不出?卖点快不能吃的陈粮或是一点点普通陈粮还行,大宗的卖,她是弄不到的。 “那也不能吃人呀。”常仪道。 盗趾忍不住笑了笑,常仪真的很天真,粮食不够吃,不吃人吃什么?将贵族废物利用总好过人自相食,前者好歹还在控制中,后者就是一团乱。 “你可知,奴隶军,鲜有不曾食人者。”盗趾道。 常仪疑惑的看着盗趾。 和奴隶军朝夕相处这么多年,她还真没听说过。 “你自是不会听说的,知道自己食人的不多,而那些知道的,不会同你说起这种事。”盗趾道。 常仪立刻想起了外头以为两脚羊肉脯是兽肉的人们。“被骗食?” 盗趾点头。“不论是角斗士还是干重体力活的奴隶,若是不食荤腥,会折损很快,这会增加成本,给贵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常仪眉头跳了跳,她不认为贵族会想出什么好办法解决这种损失。 盗趾继续道:“我也不会这法子是何时由何人想出来的,但效果还可以,将死去的奴隶制成肉脯给活着的奴隶食用,补充荤腥,让奴隶能活得更久,减少成本。” 他还记得自己父母死的那天,主人给他们这些奴隶发了一碗肉汤。 彼时还小,只记得肉汤很香了,后来慢慢发现,每次有奴隶死,奴隶们都会有肉汤喝。 盗趾微微仰头,合眼,很快便重新睁开了眼,目光理智清明的看着惊呆了的常仪。 顾不上被当成疯子,常仪开口。“元?” 【他说的是真的,哪个天才想到的我也不清楚,不过至少一百年了。别这么大情绪波动,人相食是很平常的事。】 常仪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她和元的物种差异实在是太大了。 “我理解你。”常仪道。 盗趾松了口气,却见常仪重新开口。 “粮食不够吃,不吃人吃什么?”常仪哽了下,还是继续道:“你不是第一个告诉我这个道理的人,但每个告诉我这个道理的人都从未体验过被人吃什么感受。” 【你这是废话,体验过的都被吃了,还能跟你讲道理的都是食人者,自不会有那种体验。】 常仪目光悲恸的道:“我体验过,二十多年前我差点就被制成了肉脯充作军粮,那段时间很短暂,我却始终历历在目,仿佛昨日般清晰。生存是生命的第一本能,为了生存,生命往往不择手段,我理解,可我无法说服自己接受。” 盗趾露出了惊讶之色,发现自己对常仪身世的猜测似乎有点问题。 军粮不够时以人脯为军粮在历史上不是什么稀奇事,便是帝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炎帝都有这种不光彩的事迹,但炎帝时不清楚,如今这个时代,再怎么缺军粮也不可能食到贵族头上。 盗趾很快收敛了惊讶之色,悲叹:“世道就是如此。” 常仪反问:“既然世道就是如此,你为何不引颈受戮而要拔剑反抗?” 盗趾沉默须臾,终是问:“所以你是要走了?” 常仪反问:“你要杀我吗?” 不能为自己所用那就杀了,这种心态不少上位者都有。 盗趾诧异道。“我杀你作甚?我只是很感慨自己又要失去一位朋友了,所幸这次是生离而非死别。不论如何,这一路有你,谢谢。”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常仪道。“这些年与你们在一起,我学会了很多,看到了很多。” 她不是贵族,但她从生下来起就被保护得太好了,故而身上有着氓庶没有的天真,可这样的天真并非真正的率真,是无知的天真。 盗趾问:“你还会回来吗?” 常仪问:“你还会弄人脯吗?” 盗趾不能保证。 常仪见此也不惊讶。 生物学家是个奇葩,但这个奇葩的很多歪理都很符合人性。 道德是个恨不重要又很重要的东西,它告诉所有人,人不食人,因而不到绝路,人不会食人,因为在没食过人的认知里,人不是食物。但一旦食过了人,打破了人不是食物的认知,人在认知里会变成一种很正常的食物。 自制力强大的人肯定有,但有这份自制力的人从一开始就不可能食人,因而食人往往如破戒,一旦破戒,难以回头。 虽然决定离开,但常仪还是将藏粮食的地点告诉了盗趾,让盗趾回头带人去取粮食,二十万石粮食,足够撑过这个冬季待春暖花开时再走到浮国。 盗趾忍不住问:“当我在澜州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国时,我应该不会再做人脯,你可会回来?” 常仪闻言诧异了下,还是坦诚道:“我不知,但我肯定会来拜访你这个朋友。”至于什么时候,不好说,这回受的刺激有点大,二十多年前那段时间的记忆一下子全都被翻了出来,历历在目,她可能需要用很久才能重新调整好心态。 盗趾闻言露出了笑容。 离开政务处后常仪去寻了乔,告诉了乔人脯的事,表示自己想走,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乔问:“你不能不走吗?” “我无法接受。”常仪道。 乔道:“这回只是特殊情况,我相信趾头儿以后不会再这么做的。” 常仪道:“下回还遇到这样的情况,你相信他不会再这么做?” 乔一时语塞。 常仪问:“想好了吗?” 乔道:“我不想走,我想帮助奴隶军去澜州建立一个新的国,一个不一样的国。” 犹豫了下,乔问:“你会生气吗?” 常仪摇头。“我为何要生气?你的人生是你的,本就应当你自己做主?我可以邀请,可以提议,唯独不能替你做主。” 乔闻言松了口气,他还挺怕常仪将自己拖着离开,方才那一瞬常仪的眼神一度给了他这种感觉。 常仪继续表示既然你有了决定,那就有缘再见,如果哪日改主意了,可以去找三途,三途肯定会知道自己在哪,至于找三途,三途的行踪很好打听。 第63章 第六十三章望舒 望舒脑仁抽疼的被风吹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好像不在元洲了。 带着腥味的海风吹来,她祖籍沿海,年幼时是随父母去观过海潮钓过海鱼的,还钓到了一尾很大的鲅鱼,因而对海腥味并不陌生,却也只能判断自己是在大溟里。 为何不是沿海? 元洲正值仲冬之月,哪怕是元洲南海岸也不可能如此温暖,听闻近些年元洲南海岸一带是下过一场雪的,哪怕是平时不下雪也不可能让人觉得温暖如春。 那么问题来了,自己是怎么跑到这大溟中来的? 元洲很大,元洲之外有四溟,四溟之中据说还有九洲。 古老相传,大荒有十洲,元洲不过其一。 并非没人试图验证一下这一传说,但....大荒有两轮明月,经望舒多年研究,明月是大荒这颗星球的卫星,它的引力牵引着大荒的潮汐,两颗卫星也就意味着两股潮汐之力。 海上巨大的风浪再加上海中种类丰富的各种巨兽—— 出海等于寻死。 哪怕是渔民也最多在非常靠近大陆的近海活动,更远一些的地方就不会涉足了。 即便是长翅膀能飞的羽族,也不会跑得太远,海上的浪不仅大,还频繁。 羽族的确不怕船沉,船沉了大不了飞,但羽族不是真正的鸟类,不能在天上飞个几天几夜不落地,跑太远没了食水补给,同样是死路一条。 望舒瞅了瞅还醉醺醺的三途,这位显然无法回答。 【元,我怎么跑到大溟中来的?】 【你让鲲鹏带你来的。】 望舒回忆了下,完全没印像。【什么时候的事?】 【你喝多了把它叫来让它带你飞,但你没说带你去哪,它就把你们带南溟来了,等了会发现你们都不醒,就把你们扔海岛上自己去海里找食了。】 望舒有点印象了,好像是喝高了,把鲲鹏给叫了来,让它带自己飞,飞得越远越好,远离这浑浊人世。思及此望舒不由庆幸了下,还好只是南溟,若是飞到了两极那乐子就太大了。“这里是南溟哪里?” 【这我怎知?我又没来过这里。】 询问无果,望舒干脆通过太阳、阴影以及周遭环境算了起来。 望舒自己将星球以横经竖纬给划分了经纬,并且有着一套自己的计算方法,大概的范围还是能算出来的。 三途捂着脑袋醒来时便看到望舒对着沙滩上的各种计算公式在发呆。网首发 “唔,我这是在哪?卷毛你又是在干嘛?” “我们在赤道。”望舒回道。 三途一脸懵的看着望舒。 “大荒是一颗球,这颗球肚子上最长的那根横线就是赤道。” 三途抱着脑袋思考了一会才想到该问什么:“这里离元洲多远?” “根据我的估算,元洲大陆的最南端离赤道约莫一万里。” 三途问:“那我们是怎么跑到万里之外的南溟海域来的?”哪怕是邪灵也没这一口气飞一万里的体力,而自己脑袋现在都还有点晕,显然速度还不慢。 “历代巫女都养着一只鲲鹏,它飞得比你快多了。” 三途一时无言了。 望舒继续道:“不过说起来这座岛还挺大的,风景也很好,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在这隐居?” 三途的回答是冷酷的将望舒扔在了这座岛上,自己头也不回的飞走了。 【它比你还放不下,而且邪灵不食人无法生存,你挺有想法的。】 【巫谢殿已经将它给列在猎杀名单上了,排名第十一。】 【你会因为畏惧死亡而放弃复仇?】 自然是不会的。 望舒无言的望着天际的黑点叹息。 有翅膀的人能自己飞回元洲,没翅膀的人自然只能等鲲鹏在海里玩够了回来接自己。 望舒估计鲲鹏短时间内回不来,难得出海,自然是要浪个够。 她怕是得当一段时间的野人。 有点饿了,还是先找点吃的吧。 望舒朝着岛屿内部走去。 能看出这座岛的植被覆盖率很惊人,还是热带雨林,野生动物很丰富。 望舒很容易就容易就猎到了一只肥兔,同时确定了一件事,这座岛屿上没有别的智慧生物。 这兔子完全不怕人,被智慧生物按在地上摩擦的野生动物对人形生物不可能一点警惕都没有。 解决了餐食却没法解决住处问题,找不到洞穴,也没本事在一天之内就盖出草屋来,干脆睡树上了。 热带雨林就是热带雨林,哪怕是冬季也蚊虫丰富,望舒被咬得根本没法休息,同时庆幸自己的身体被改造过,不然被这异域的蚊虫给咬了,鬼知道会传染什么当地疾病。 世间大部分疾病都是通过蚊虫来传播的。 第二天的时候望舒修正了自己的判断。 这里不是岛屿,是陆地。 不想在林子里喂蚊虫故而跑到海边捕鱼,结果捕到了淡水鱼。 望舒忍不住尝了一口海水,很淡,淡得不像海水。 海岛上可能有淡水,淡水汇成河流流入海洋,因而河流入海的地方,海水会没那么咸,但如此淡的海水得是多少淡水才能稀释而成? 望舒只在漓水和云水这样的大河入海口的海域尝到过这样淡的海水。 海岛不可能有这种程度的大河。 【我记得传闻中去元洲南万里好像是炎洲?】 望舒惊讶了。“传说中大荒有十洲莫不是真的?” 【你近来反正也无事,不妨试试。】 望舒摇头。“不要,大荒这么大,找完十洲,可能我的仇人都老死得差不多了。不过可以尝试一下环游全球,虽然我认为大荒是个球,从一个地方往任何一个方向一直走,最后一定会回到原地,但不论是我还是当年的若愚与经纶都不曾真正的验证过。” 乘船出海肯定沉在半道,乘坐鲲鹏倒是没有沉在半道在危机,只一个问题,鲲鹏飞得越快越耗体力,它的体力不足以支持它来一场绕球一圈的飞行,半道上进食补充体力是可以的,但鲲鹏的饭量巨大,很容易引起海中巨兽的注意....鲲鱼在海中并非食物链顶端,食物链等级比它高的在海中有不少,大抵也是因此这只鲲鹏才会专心在陆地上讨生活,只在每年六月才在巫女的陪同下跑回海里打回牙祭。 不过那是以前的事了,自己当了巫女后鲲鹏就没再回过海里,也是很可怜了。 不过绕球一圈前得先渡过眼前这一关。 鲲鹏一时半会不会回来,她得一个人在这陌生的蛮荒大陆上生存一段不短的时间。 所幸荒野求生这种经历以前也有过,再加上改造后几乎百毒不侵的体质,倒不至于手足无措。 望舒干脆探索起了周遭。 【根据古老的传说,兖州有不少河流,其中最大的一条发源于南部的高原,一路北流,注入大溟。这片海域的水这么淡,那条大河的入海口应该就在这附近,你可以找找,捕捉淡水鱼总比海鱼安全。】 望舒也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在第三日便看到了传说中的大河。 河流清澈而宽阔,哪怕是以望舒的视力,一眼也看不出究竟有多宽,两岸生长着许多芦苇,芦苇婆娑,完全没有智慧生物的痕迹。 “这片大陆没有智慧生物吗?” 【传说中没提,应当是没有。】元也不是很确定的回答。【这传说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了,这么多岁月,保不齐就进化出智慧生物了。】 望舒问:“多久以前?” 【快一万年了吧。】 望舒道:“这么点时间进化不出智慧生物来,这片大陆应当还是一片蛮荒,挺可惜的。元洲南部沿海因着气候的缘故,农作物一年两熟甚至三熟,这里比元洲南部更加炎热,农作物怕是可以全年耕作。” 【真全年耕作地力也受不了,话说你不是自诩非人吗?怎么还关心这个?】 “一时感慨罢了。”望舒道。 炎洲很蛮荒,但只要不怕肆虐的蚊虫与各种毒虫猛兽,这里其实是个很舒适的地方。 有很多可食用的野果,一年四季都随手可以摘到足以充饥的野果。 察觉到炎洲仅是野外就足以提供的野果数量后望舒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炎洲不适合智慧生物居住。 【为何?】 “太/安逸了,智慧生物如果在这里生存,因为一年四季都有足以充饥的野果,根本不会有发展先进文明的动力。除非全世界只这里有文明,否则这种环境里发展起来的文明,终将被别的文明碾压成肉泥。”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对。”望舒有些感慨:“不过说起来,元洲又何尝不是如此?” 人族不就是因为干翻了元洲所有的智慧生物才会安心专注内/斗在杀死同类这一事业上愈发精进吗? 太昊氏的割据自立,固然有七年自然灾害的缘故,但帝国内部人心腐朽才是根源。 望舒在这条因为两岸没有智慧生物干扰显得比云水和漓水格外清澈的大河而起名清水的大河之畔搭建了一座茅庐。 用芦苇搭建的,元指挥,望舒动手,不过四五日便搭好了,让望舒着实佩服元,真是多才多艺呀。 茅庐搭好后望舒捉了很多当地的蚊虫回来研究,研究这些蚊虫身上带着的传染病毒。 【你这是打算精研生物路线以后防着婧报复你?】 “她不会报复我的。” 【为何?】 “师姐是一个很尊重人的人,别人选择死亡,她绝不会阻拦,而是尊重别人的选择。师尊.....她是自愿饮下我每日添在她药里的毒而亡的。”望舒心情颇为复杂的回答。“真是个傻瓜。” 【她是傻瓜,你却是够坚定。】 “当我活下来时便再也无法回头了。”望舒不以为然。“她不该心软的。” 【被你毒死总好过寿终正寝日后却要在幽冥看着婧将元洲变成后花园。】 望舒道:“被你说得我都要觉得师尊被我毒死是件好事了。” 【本来就是呀。】 “....不过是惨和更惨的区别,都不是好结局。” 【你还知道呀。】元有些好奇。【午夜梦回,你有没有后悔过?】 “我为何要后悔?” 【她对你很好呀,养亲儿子都没养你上心。】 “我很感激她抚养教育我长大,但感激她和毒杀她并无冲突。” 【....那倒也是,不管下场如何,都是各人自己做的选择,既然做出了选择,不论后果如何,都应承受,所谓后悔不过是逃避自己愚蠢和无能的借口。】 “师尊并不后悔。” 【但很蠢啊,她完美的诠释了普世对愚蠢的定义。】 望舒生气了。“我不许你侮辱她。” 【我没侮辱她,只是觉得她太看不开,她若看得开也不会死在你手上了。】 “她若看得开也就不是我衷心尊敬的师尊了。” 元一时无法反驳。 【罢了,既然不是为了提防婧,你这是要做什么?单纯的加强生物学造诣?】 “我想研究一种瘟疫。” 【做什么?】 “我觉得你说得很对,哪怕是一百兆的彘排队让我杀,都不知要杀多久,更别说一百兆注定不会引颈受戮的人。” 【所以?】 “这世上收割人命最快的不是刀剑,是疫疾。” 【很有道理。】 “炎帝时曾令羲和独孤研制一种名为流毒千里的疫疾武器做为人族绝境时同归于尽的东西,我看过流毒千里的密档,那玩意的杀伤力完全不分敌我,我想试试能不能改良,只对特定的人族有效。” 【人族先民用来让人族威胁敌人的东西,你却要改良来对付人族,也不怕祖先的棺材板压不住?】 “压不住就压不住,我还不至于连个死人都对付不了。” 元衷心称赞。【你真乃勇士也。】 望舒总觉得元是在骂自己。“你不阻止我吗?” 【我为何要阻止你?听起来挺有意思的。】 “我以为你会阻止我。”望舒心情甚是复杂。 【研究创造一种受控的疫疾,很有意思。】 望舒怔了下,沉默了。 【怎么不说话了?】 “你方才让我有那么一瞬想起了师姐。”望舒道。“她也觉得探索世界的奥秘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很正常,她是天生的求知者。】 “你也是。” 【哦?】 “你方才是真心觉得研究疫疾很有意思。” 【那是自然的,疫疾啊,多么神秘而充满未知的东西,谁能不好奇?】 望舒默,她也好奇,但她好奇之余还知道疫疾有多危险。 第64章 第六十四章经桓 “那不是上将军经桓吗?他怎么在这站着?” “还能是怎样?又大败了呗,十六年前赫胥之败丢了青州的大好局势,陛下好不容易重新启用他,信誓旦旦保证拿下下许,不曾想....” 拿下倒是拿下了,但没守住又有什么意义? 沃西的九关防线不破,羽族就始终无法西进。 往南走青州的路线也不是不行,但如今沃西与蒲阪重修旧好,怕是青州打起来,沃西就会向东推进,很容易变成两线作战。 经桓安静的立在常仪殿外,哪怕孤身一人,且刚刚战败,仍旧给人渊停岳峙的感觉,一点都不像败军之将。 也的确不像。 沃西的战事都败了三个月才想起回青都交代,虽如此却也没人认为他完了。 战败后经桓一直在处理边境的事宜,足足三个月都没想起回青都一趟,羽王却始终不曾生气,甚至都没问过他在干嘛,在得知战败的军报后也只是沉默许久,然后哦了声,着手安排伤亡者的抚恤,然后....就没然后了。 偏心偏得真是没边了。 很多人对此很难不心里泛酸,却也没辄,最多故意感慨两句,不败军神终究还是不能一直不败,开始走下坡路。 除此之外想做什么也是真的没辄。 好听点是没落贵族出身,难听点就是草民出身的羽王推翻了第一王朝与元老院,建立了第二王朝,经桓是最早跟着他平定乱局的人,也是羽族千年来最为战功彪炳的军神,也是羽王亲口承认过的人生难得一知己的知己。 赫胥之战前从无败绩。 哪怕是百年前打了个平手的鹿野之战,经桓也差点就杀掉了人族至高统治者之一的巫女夷光,可惜,终究是差点,他自己也在那一战中失去了一条手臂,自此开始学着用左手持剑,再也不能使用羽族引以为傲的弓。 鹿野之战仿佛昭示着不败战神的辉煌落幕前奏,十几年前迎来了最为惨烈的赫胥之战。 赫胥之战成就了人族的名将防风穆,也摧毁了羽族军神的光芒。 羽王震怒,饶是差点气疯,恨不得提刀将经桓大卸八块也仍控制住了自己,只是将经桓所有爵位与职位一撸到底,逐出了朝堂。 不是没人想过挑拨两个人的关系,好取而代之,可惜,不管羽王重用了多少人,经桓始终都在。 在被逐出朝堂后还能回来的,经桓不是唯一一个,但被逐了两次,每次都能回来的,他是唯一一个。 “两次?”有近几十年的官员不解。“十几年前赫胥之战后难道不是第一次被逐?” “当然不是,第一次是鹿野之战的数年后,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他与陛下吵了起来,吵着吵着便大打出手,最后....他就被驱逐了。”更新最快的网 “那场架谁赢了?” 新晋官员纷纷好奇的望着前辈。 虽然经桓是战神,但羽王也不是弱鸡,羽族第二王朝是打下来的,不是继承来的。 立国前羽王也是羽族数一数二的名将,能征善战。 两个人的武力都不弱,但因着是同一阵营,也就没打过,无从知晓谁更厉害些。 “经桓赢了。” 羽王被按在地上暴捶。 众人哦了声。 被驱逐得不冤。 常仪殿的朝会结束时羽王终于让人传召在殿外等得都快睡着的经桓。 见到侍人,经桓终于松了口气,再不来他可能就真的睡着了。 常仪殿也可以称之为宫,分为三个部分,大室也是正殿是举行朝会的地方,后室也是后殿则是羽王起居的地方,最后则是负责守卫宫廷的凤凰卫驻扎的地方。 朝会已结束,故而经桓被直接带到了后殿。 后殿有专门给羽王召见臣属的书房,经桓被带到了这间书房,进门时羽王正埋首堆积如山的案牍之中。 案牍劳形。 经桓在羽王的身上深刻体会了这四个字的含义。 想当年羽王可是羽族数一数二的美男子,身形挺拔,弓术出类拔萃,甚为吸引女性的目光,不知多少羽族少女以一睡羽王为荣。 羽王据说有一段时间都不敢单独出门,生怕出门就被哪个女人给强了。 如今....不能说羽王肥胖了,羽族鲜有胖子,普遍看着身形高挑匀称纤细,但肌肉松散的瘦和肌肉紧致的瘦还是有区别的,羽王曾经是后者,如今快变成前者了。 再这么案牍劳形下去,哪天真变成了羽族中万中无一的胖子也....可能性不高。 羽族不论男女,身高普遍在五尺三到六尺四之间,羽王属于羽族中的高挑者,身高有六尺六,这样的个头,想胖也有难度。 这些年还想睡羽王的女子锐减,羽王再这么松弛下去,想来要不了多久就没人有女子愿意睡他了。 羽王忽道:“虽不知你在想什么,但直觉告诉我,你脑子里没在想什么好事。” 经桓双手置于身前,拇指交叠,双手如羽翼,弯腰行了一礼:“吾王,我回来了。” 羽王摆了摆手。“你我之间没必要如此。” 别人也就算了,经桓如此,他看得真的会很不太舒服,半是登上王位后,曾经的朋友都变成了臣子,亲密不复往昔,经桓是最后一个还和他能交心的人,另一半则是太清楚经桓的本性,经桓若真是个循规蹈矩的守礼之人,当年就不会帮自己推翻第一王朝。 经桓闻言立刻随便找了张茵席坐了下来。“沃西的战事已经败了,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羽王道:“委屈桓了,你的名声....”算是被他给毁了。 经桓摆了摆手。“这不重要,只要能取得最终的胜利,不管付出什么都是值得。” 羽王也了解经桓的为人,没再煽情,对别人还行,对经桓玩煽情只会让他想吐,而以他们俩的关系,经桓大概率真的吐给他看,还是别找不自在了。 至于接下来要做什么。 羽王让人将宰辅海言唤来。 海言是羽王两百年前任命的宰辅,前任因为和世家走得太近,妨碍羽王的政策推行被羽王赶回家养老了,海言由此成为新任宰辅。 只看官方说法,海言是一位幸运的美人。 幸运,刚攒够功绩,宰辅倒台,在各方势力的博弈中,立场最为中立的她幸运的被推上了宰辅的位置。 美人,海言形容昳丽,是青都数一数二的美女,爱慕者众多,颇有羽王年轻时的风采,但比羽王好点的是,海言不需要顾忌太多,因而没羽王年轻时那么惨,被各路美女嫖。 经桓看官方说法,但从来都不信,他所处的位置也让他没法去信官方说法。 虽然没证据,但经桓敢笃定,前任宰辅的倒台,海言怕是功不可没。 海言来了后看到经桓,面色仍旧淡然,没有半点惊讶之色。 一王一宰辅各自端着酪浆听经桓细细复盘了沃西的整场战事。 沃西的战事关系的不仅仅的一地战役的得失,故而羽王与海言都必须对战事的过程有着足够的了解,好针对性的调整之后的计划。 经桓也知道这两位会问,因此在回来之前便将战事所有的发展都给整理了,非常客观的给两人复盘。 听完了经桓的复盘,君臣二人抱着木樽皆无言。 经桓冷笑。“觉得我演得不够像?伤亡太小了,不能够取信于人族?” 经桓瞧着木樽里的酪浆,仿佛在欣赏一幅绝世的佳作,格外的专注。 海言无奈开口。“的确不够,人族不会因为这一场战事而相信羽族暂时无力西进。” 经桓没理会海言,海言是羽王的心腹,她的很多态度基本可以代表羽王的态度,因而他非常干脆的看向羽王。“风洲,你可知我当年为何追随你?” 羽族的尊卑等级虽森严,但还没森严到下位者不能唤上位者的名讳,故而羽王对于经桓直呼自己的名字毫无心理障碍。“我想光复羽族第一王朝鼎盛时的荣光,你也想,你我目的一致。” 羽王而非羽皇。 羽王始终以此提醒着自己也提醒着所有人,羽族衰败了。 羽族曾经统治整个元洲,如今却只能龟缩元洲一角。 甘心吗? 反正他是不甘的。 经桓道:“欲光复第一王朝鼎盛时荣光的,你并非唯一一个,当庶宁踏破云梦城,羽族被迫放弃兖州东迁时,但凡还存有一丝血性的年轻羽族皆以夺回山河为志。” 辉煌的王朝终将衰落,但衰落后的人如何能接受那巨大的心理落差? 当云梦之城倾覆,当族群被迫东迁,那是何等的屈辱与苦难? 等级森严的第一王朝,出身卑微的羽王能崛起,能建立第二王朝,与第一王朝末期羽族年轻一代的心态有很大干系。 暮年者能够得过且过,年轻人却不想。 羽族是元洲最长寿的物种,寿三千至四千年。 年轻人不愿自己未来几千年的生命如此庸碌苟且的消磨。 既然第一王朝不能让他们满意,那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羽王很出色,但正如经桓所言,他并非唯一的,甚至很长时间里都不是最占优势的。 经桓是被他以三寸不烂之舌说得昏头转向而答应下注给自己的,然多年后回首往事,羽王有些怀疑,当年究竟是谁忽悠了谁? 羽王道:“因为你当年被我说晕了。” 经桓回以白眼。“你还真信了呀?” 史册与说书人说得再传奇,当年之事的本质仍旧是两只戏精互飙演技。 羽王反问:“那是?” “你是最有耐心的。”经桓回道。“你明明可以早几百年称王的,但你推迟了几百年,为的就是想以不流血的方式改朝换代。我决定下注,总得先了解我能够选择的对像,你是唯一一个让我迷惑的。经过我的观察,你并非仁慈之人,甚至你的本性之残酷更甚于白帝逊色。” 羽王瞬间无言,羞愧得避开了经桓的目光。 经桓叹道。“不论如何,我都希望吾王你记得当年的心境,不忘初心。即便君临元洲,种族却濒危了,再伟大的辉煌亦不过昙花一现。” 经桓说完便告辞了,留下君臣二人。 海言看向羽王,发现羽王的目光已经转到了身后挂着的帛画上。 帛画上画着一位姿容绝艳的女子,没有什么威仪,仿佛一个寻常的气质清华的美丽女子,给人一种学宫熟读各种典籍的博学先生的感觉,除了容貌美得惊人,不逊于鲛人。 可那不是一个普通博览群书的先生,那是白帝。 覆灭云梦之城,逼迫羽族东迁让出兖州的白帝。 也是俘虏了十数万羽族,与羽族立约修建漓水水利工程,竣工后就释放俘虏的白帝。 羽王是漓水竣工后被释放的俘虏,这副帛画是羽王归国后亲手所绘,在羽王的书房墙上挂了千年,日日以此鞭策自己雪耻。 结果....海言同情羽王也为羽族庆幸。 同情羽王,充满动力的打拼了几百年,还没来得及报仇雪耻却发现仇人已经老死了。 白帝是人族帝国唯一一个非纯血人族的王,不纯粹的血统带给了她异于寻常人族的长寿,但这份长寿显然和纯血羽族的羽王没法比。 羽王正值一生最朝气的年纪时,白帝的生命便走到了尽头。 庆幸的是,海言只是看史书都能看出白帝是一个超级难对付的对手,这样一个对手,死了挺好的,她若是活着,羽族第二王朝的崛起还会不会顺利很难说。 羽王对着帛画发了一会儿呆,很快重新开口。“一场戏不够,便多演几场吧,物资损耗多些无妨,伤亡尽量控制到最少。反正,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慢慢完善细节。” 第65章 第六十五章羽王 羽王抱着一坛酒出了宫。 羽族筑城喜欢依山而建,建筑物从山脚一路盖到山上,鳞次栉比,远远望去,仿佛一座参天的建筑。 青都位于一座叫青华山的山。 因着是都城,聚居的人口极多,山体根本不够住,屋舍干脆从山脚向四周辐射蔓延。 虽因羽王出身的缘故使得羽族的等级尊卑没有第一王朝时那般森严,但并非不存在,因而从一户人家的屋舍位置也能判断出其所处阶层。 常仪殿做为羽王的宫廷,占据了大青山的山顶。 整个山顶都被削平了,再加上山顶周遭一大片区域,都是常仪殿的范围,但羽王不是个热爱兴建宫室的,对宫室的实用要求胜过门面要求,反正他的宫室在最高处,一眼可见,不需要用千层宫阙来衬托了,够用就行,故而大青山的山顶区域大多是森林。 羽族的道路以水路为主,对于陆路并不专注。 同为农牧二元文明,羽族的农耕和人族的农耕有着天与地的差别。 人族的农耕种的是以五谷为主的农作物,羽族的农耕种植的是以蜜树为主的各种果木。 前者最依赖土地肥力,一块土地耕作一段时间后就不能再耕作了,必须换一个地方烧山垦地,羽族则反过来,对水文和气候最为依赖,故而羽族从有文明记载起便是打到哪里便植树造林到哪里。 用大量的森林来涵养水土,调节领地内的气候。 在人族烧山开荒是很寻常的事,在羽族,烧山是要诛杀全家的重罪。 很难说人族与羽族的仇怨除了人族取代了羽族元洲第一流氓的缘故外有没有这方面的因素,观念差异太大了。 为了让森林长得更好,羽族修建了大量的水利,发展到后来....干脆不修陆路了,将水渠扩大到既能行舟楫又能灌溉森林。 羽族城邑的道路四通八达,大半都是水路,而城邑之间的道路皆为水路。 青都做为羽族的都城,千年营建,常住人口超过百万,光靠水渠自然不够,因而修建了大量的陆路,从山脚往上,陆路四通八达——在山上修不了能行舟的水渠。 经桓在青华山靠近常仪殿的区域有一座宅邸,但近两百年经桓很少住,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青都远郊的一座行宫里。 想要寻经桓,最快的方式是飞过去,但这是青都,人口众多到负责管理青都治安的治安卫不得不在青都推行了一大堆空中飞行管理条例,将除了空气什么都没有的空中给划飞出了各种路线,不按条例和路线乱飞的全抓起来。 羽王做为羽族,自然是喜欢飞的,但掀开车帘一看,天上全是人,虽以孩童为众,但也不乏大人,届时被认出来....还是乖乖坐马车吧。 乘坐马车至山脚的一处水渠边,羽王随意雇了一条过路的舟楫。 这种以松木造的狭长小舟只能载四五人,也是羽族最常见的舟楫,用于载人或是小商贩流动贩货。 许是因为寿命太长的关系,羽族很少有人一生只从事一个职业,往往各行各业都会尝试一二。 反正寿命长,不管是什么行业,哪怕是懒洋洋的学,学个三五十年也很难不出师。 羽王坐下时便发现撑船的男子认识自己,羽王思索了片刻便想起这是自己曾经的士卒,大约一千五百年前的曾经。 “你怎么在这里撑船?”羽王问。“我记得你家并不在沃州。” 沃州是羽族近两千年的核心地盘,却并非唯一的一块地盘,在北荒的东部还有一片面积甚于沃州的疆域。 只是,北荒的气候比沃州更冷,即便是羽族第一王朝鼎盛时,北荒的羽族人口也是最为稀疏的。 若非为了防备龙伯,北荒根本不会有羽族的存在——除了靠海的沿海平原受海洋影响稍微暖和些,别的地方都冷得只要是有选择,智慧生物都不乐意定居于此。 思及北荒,羽王有些恍惚,他已经想不起自己多少年没有回过北荒的故乡了。 船夫道:“北方太冷了,医者说我如今的身体不适宜在沿海生活,湿气太重,我便搬到沃州了。” 羽王道:“北方确实冷了些,我还记得每回下雪,风一吹便仿佛又下了一场雪。” 闲扯叙旧中羽王被送到了经桓的行宫外。 经桓的行宫修建在夷山的山脚下。 夷山原本只是一座无名山,经桓于此修建行宫后才有了名字。 夷山山脚有一片湖泊,倒映着夷山以及岸边桃树,而经桓的行宫便建在湖泊,恍若被山与树包围。 若是春暖花开之际,湖泊岸边四十里桃树桃花灼灼,美不胜收,遗憾的是如今冬季,只能见到四十里光秃秃的枝桠。 羽王思考了片刻,往桃林里寻去,不出所料的在一株百年桃树下寻到了垂钓的经桓,正与一名羽族少年说着什么,羽族少年的眉目间带着担忧之情,却不是对经桓的,至少不完全是。网首发 羽王嘴角微抽,这大冷的天在外头垂钓,还真是不怕冷。 不过,那少年瞧着有些眼熟,应是在何处见过。 羽族略加思索便想起来了,却不是对少年,而是对另一个和少年关系很近之人,故而这名名曰雪阙的少年和那个人很容易联系在一起。 羽王耐心的等着两个人谈好,雪阙告辞才凑上去。 “冬日垂钓,怎能无酒?”羽王在经桓身边坐了下来。 经桓头也不回的接过酒坛灌了一大口,诧异道:“两千年的陈酿?” 羽王颌首。“还是你懂酒。” 经桓无语,一般人也弄不到这么久的陈酿。 在羽族几十年几百年的陈酿随处可见,没办法,寿命在那摆着,自酿几坛酒埋了,再取出来可能就是百年后了,但千年以上的陈酿却是甚为少见,想懂也得品过足够的陈酿。 羽王擅饮且好饮,但年轻时因为饮酒误了事,自此便戒了酒,只是自己不饮了,对酒的爱好却仍在,变成了收藏酒。 酒若不饮便是浪费。 可自己不能饮,恰好合眼,羽王收藏的大部分美酒都赠给了追随他的臣属,经桓的酒量与对美酒的品鉴便是如此被培养出来的。 经桓不时抱起酒坛饮一口,在钓上一尾大鱼后用刀将鱼切脍,以鱼脍下酒。 羽王不饮酒,只是用手指夹了鱼脍食:“你去北境吧。” 经桓想也不想的拒绝。“我在西境挺好的,北境那鬼地方,吐口唾沫落地上摔两半,我才不去受那罪。” 羽王头疼。“我跟你说认真的,龙伯可能大举南下。” 经桓道:“那我更得留在西境解决好人族的事,唯有西境消停了,才能为风语提供更多的支持。难道你终于觉得把风语丢在北境吃雪千年良心不安了想将她换到西境来?” 羽王无言。 风语最熟的是北境,在北境如鱼得水,调到西境来,与变相谋杀何异? 经桓道:“我知你是不想我身败名裂,不过我自己都不在意的东西,你何必?” 羽王道:“既如此,听你的,反正你都自己都不在意。” 羽王将自己与海言重新商量后的计划告诉经桓,让经桓自己查漏补缺,再实施,如果觉得不合适,也可以改,只要最终的战略目标达成了就行。 经桓没什么意见,战略是早就商量好的,这次也不过是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了一些改动,也没细致到方方面面都要求自己如何。 聊完了西境,羽王又与经桓聊起了北方的事。 元洲的最北是极北冰原,但极北冰原之南,断云雪山之北是辽阔的荒原。 龙伯便聚居于那辽阔荒原。 因着龙伯三分,荒原也三分,同羽族切磋最多的便是龙伯三部中的东荒部,不时会有龙伯中荒部与龙伯西荒部加入北方将单挑变成群殴。 不过最近两年,龙伯中荒部大量的部族向东和西迁徙,其中以东荒部接收的人口最多,荒原东边与九州迁徙,荒原西边与元洲西荒接壤,西荒远不如九州富庶,这种迁徙趋势也很正常,只要突破羽族的防线便可进入九州地区。 只是,如此一来,北境将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羽王道:“我希望你让人族的疆域得以开拓。” 经桓略微思索了下。“你要让出四河上游之地?” 羽王颌首。 经桓拧眉。“可四河上游高地若入人族之手,月照之地的安全....” 羽王道:“舍得,有舍才有得。” “不是所有舍都有得。” “那也能抢回来。”羽王道。“四河上游之地全是森林,人族即便拿下,想要做到控制却不知要投入多少精力与时间。” 若人族真的投入大量资源开发控制,那更好,待开发到一半时他发动战争抢回来,人族的损失....必然赏心悦目。 经桓懂了。“放心交给我,我会办好。” 羽王表示我相信你。 正事聊完羽王便聊起了私事。“说来,桓你多少岁了?” 经桓在心中算了起来,活得太久就是这点不好,很难记得自己具体的年岁,回道:“一千四百六十余岁。” 羽王道:“你这样的年岁,也该成婚了。” 经桓一脸无语。“你在人族呆的那几十年对你的影响是否太重了?” 人族发育到具备生育能力时便是该成婚生子的年龄了,但羽族....十个羽族至少九个半终生不婚, 三四千年的寿命,草率的和另一个人绑在一起,且是一辈子....人族也就煎熬个几十年,羽族却是要煎熬几千年。 想想就毛骨悚然。 许是因着这样的心理,羽族对于婚姻都格外的慎重,慎重到不婚者遍地。 虽不婚者众多,但恋爱却是极为随意。 两个人看对了眼便交往一段时间,合得来就继续交往,合不来就散,处久了觉得对方的脸看腻了也散。 羽王自己就是活例子,有十五个孩子,每个孩子的母亲都不是同一个。 那十五位王子王女的母亲也不止他们一个孩子,同样有几个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羽族的每个孩子都对自己同父异母与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接受良好——祖祖辈辈皆如此,每个人都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羽王改口道:“就算没有合心意的人,谈个恋爱生个孩子也不错。” 经桓道:“我结婚了,有妻有子,羽族的婚姻,一旦结婚,从结婚到死都得忠诚另一半。” 婚姻的忠诚应当维持多久? 到死为止。 只是,到死为止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到另一半死去为止,另一种是到自己死去为止,羽族是后者。 羽王错愕。“我怎不知你成婚了?” 经桓回道:“在夏至岛休养时成的婚。” 羽王回忆了下,经桓在夏至岛休养的时间,差不多是断臂后那几年,不由瞧了瞧经桓的手臂。“你倒是胸怀宽广。” 经桓眉目淡然的道:“我爱她,觉得自己愿意与她一生,自然而然便结婚了。” 羽王对经桓的婚恋观不置可否,也不深究:“方才那个少年是来寻你打听那个叫乔的人族的?” 这话题跳跃有点大,但经桓还是接上了。“阙与乔曾是师生,再加上当年之事,对乔颇为在意。不过自盗趾军离开帝都时她向我们写了信求救让我们吸引帝都的注意力后,我也不知她现今如何,但盗趾军据说打到青国了,想来是平安的。” 距离太远,再加上人族的封锁,很多情报即便收集到了,想及时传回来也难。 羽王道:“那个小女孩对自己的族群倒是够狠的,我当年还以为她只是说说。” 经桓闻言道:“她对人族充满恶意并不代表对我们就有善意。” 羽王挑眉。“此话何意?” 经桓回道:“我们可以利用乔,却永远都不可相信她,不仅不可信,还要提防。” 羽王问:“直觉你的提防和我理解的提防不一样。” 经桓想了想,问羽王:“王觉得,一个会将百兆同类列为复仇名单上的猎物的人,她的复仇名单上凭什么会没有我们?” 羽王道:“和她有仇的是人族。” 经桓点头。“当年之事是人族所为,但追溯更早的起源是我们。” 羽王无语了。“就因为这便将我们一块恨上了?” 经桓道:“你见过哪个复仇者会列出一张长达百兆同类性命的复仇名单?” 羽王扶额。“她莫不是想做经纶第二?” 经桓沉默。 羽王回过神来,歉意道:“抱歉,我不是故意....” 经桓摆了摆手。“无妨,就算人族与羽族都抹去了经纶存在过的记载,他的所作所为也是既定事实,而且,我也习惯了。” 这么多年,他已经很习惯被长辈牵连了。 羽王想想经桓的身世,一时无言,半晌,安慰道:“明眼人都知白帝不可能为美色所惑,当年之事必定另有缘由。” 就是两个当事人,白帝已经化为尘埃,经阙倒是还活着,但当年之事后便一直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对当年之事闭口不言真相究竟如何。 羽王估摸着,宁愿背负这种色/诱敌国君王的名声也不开口解释什么,只怕经阙当年与白帝做的交易内容比色/诱更惊人。 经桓一点都没被安慰到。 他也追问过经阙当年究竟说服白帝不屠城的,但经阙只是表示,等我死的时候会告诉你真相的,不过为父还是希望那个时候事情已经结束了,不需要你代替我。 也是那个时候他确定了一件事。 经阙真的与白帝有什么很严重的交易,严重到可能损害羽族利益的交易。 经桓很难评论经阙的对错。 不管经阙许诺了什么,都成功让白帝不屠城,若非如此,羽族也不会在东迁后飞快重建家园,建立起第二王朝,概因当年云梦城破时保存了元气。 牺牲长远的未来换取现在的苟活很短视,可若眼前都过不去,又何来的长远未来? 美酒饮尽时羽王问经桓要不要把儿子找回来?终究是经桓唯一的儿子,就这么在人族浪荡着也不是个事。 经桓不以为意:“我也没指望他继承家业,他爱怎么着便怎么着吧。” 虽然他的家族是名门,虽然他有着很庞大的家业需要人继承,虽然他只有一个亲生子,但又不是别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们也都有孩子,到时随便挑个当继承人即可。 羽王闻言问:“他恨你?” 经桓摇头。“他不恨我,他只是觉得我和他母亲都不可理喻。” 羽王闻言深有同感,经桓夫妻俩可不都是不可理喻的奇葩吗? 经桓继续道:“不过他终究是我儿子,当父亲的,总要多让着些,他不想继承我的一切,想寻找一条新的道路,我也只能由着他。” 即便在外头磕得头破血流,自己都是儿子回头便看得见的避风港。 羽王笑。“你这也太纵着他了。” 经桓道:“父母之爱子,为之计深远,莫说我,便是你不也如此?” 羽王摇头。“我们不一样。” 经桓的爱是纯粹的,而他对孩子们的爱,除了朔,他对每个孩子都是带着利益的,即便是朔,也是因为政治利益而诞下的。 第66章 第六十六章狐 北风卷地白草折,狐虽生于北方,却不曾见过如此景像,她见到的素来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悲凉之景。 一场雪最大的时候能下几天几夜,即便是龙伯人的大帐也很容易被压垮。 一阵风吹来,雪都被吹上天空,仿佛又下了一场遮天蔽日的大雪,雪里偶尔还可能掺着血肉——动物被风吹上天是很寻常的事,上天容易,落地却难。 狐在带着族人冬狩归来时得知太昊氏派了一支使团来见自己时是懵的。几乎是下意识的重新判断了下如今的月份与气候。 元洲有很多智慧物种,虽然不少智慧物种为了方便,都发明了新的历法,但所有的历法都是以星历为基础。 为了方便而发明的历法,撑死用个千百年就得换了,但星历却是不存在这种问题。 夜空的星辰并非一成不变,它无时无刻不在变化,而这种变化以三万多年为一轮,星历便是基于此而出现的,星相师根据星历完全能推演出未来一万年以及过去一万年里的星空是什么模样。 说是历法,倒不如说是一部天文巨著,也是各族所有星相师都必学的东西。 古早的时候曾有人觉得星历太扯淡了,怎么可能有如此夸张的历法,但寻找了大量的古代星图记录....完美吻合。 这也引起了各族对星历创造者的诧异,元洲的智慧物种不存在有这能耐的,但星历的存在又证明者过去确实有人有这能耐。 星历以孟冬为岁首,暮秋为岁末,象征神祇于荒芜死寂中醒来。 根据星历,如今是四月,在南方,如今是孟春了,但在北方,仍旧是冬季,天空时不时还会落点雪。 再考虑一下太昊国都金乌城与龙伯都城雪城的距离,这支使团怎么也得去岁出发,至少一整个冬季都在路上。 冬季是万物沉寂的季节,即便是为逐利而不要命的商贾也很少会在这个季节出远门。 狐有点怀疑自己的族人是不是搞错了什么,那其实是马贼吧,只有不事生产的马贼才可能在这个季节活跃——不活跃就没吃的。 狐的弟弟葎表示,没搞错,这支使团有点特别,使团的正使是画旬。 狐瞬懂。 正常人的确不会在冬季出远门,但不包括画旬。 龙伯没少在冬季向南方的邻居打秋风,画旬做为西荒名将,近几十年都负责着太昊氏的北方战线,没少在冬季和龙伯切磋,冬季的严寒对于画旬及其麾下的墨云骑并不难。 画旬过去因为冬季闲得无聊跑到北方来打秋风回访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只是,出使? 确定没听错?是出使而非打秋风? 葎一脸一言难尽。 的确是出使,不仅是使者,还是来讨论和亲的使者。 闻言便是狐也露出了错愕之色。“和亲?跟我们?” 葎点头。 狐默了。 虽然元洲的智慧物种从有史以来至今狗脑子都给打出来了,但林子大了什么奇葩都有,如此漫长的历史中,智慧物种们也发现了一个问题:虽然智慧物种种类繁多,但似乎只要是智慧物种就可以混血,只是孕育后代的概率会比同类之间低很多。 龙伯与人族,自然也是可以孕育后代的,仅限于女龙伯与男性人族。 原因无它,双方体型差距太大。 龙伯的平均身高在一丈,而人族....平均身高不足五尺,贵族阶层虽然普遍高一截,但和龙伯仍旧没得比。 虽如此,但龙伯族的外形并不会给人粗蛮之感,不论男女,龙伯的外形都极为匀称健美,除了海里以鳞片光亮为美的龙族与鲛人,陆地上不论哪个种族欣赏龙伯都会称赞龙伯一族外形的健美——并非花架子般只有好看的健美,而是真正强大的健美。 大抵也是因此,哪怕龙伯与陆地各个族群的身高差距甚大,元洲各地仍旧存在着少量的龙伯混血。 只是,元洲的混血种中,龙伯混血的数量相当之稀少,足以证明大部分人的口味还是很正常的。 诚然,联姻才不会管当事人的口味如何,妙龄少女搭配白发老叟,俊美少年搭配白发老妪并不少见,但那是人族。 羽族是婚姻观念太过神圣导致遍地终身未婚者,整个族群都是靠情人繁衍后代延续族群,龙伯比羽族更上一层楼,龙伯族不存在婚姻这种概念。 龙伯族的社会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女子看上哪个男子,只要对方不拒绝,那就可以发生点什么,孕育后代。 生下的子嗣是女方家族的,由女子同她的兄弟姐妹们一同抚养,孩子的生父可以来探望,但只能做为孩子的年长友人而存在,不能干涉孩子的人生。 即便孩子的生父对孩子不闻不问也是社会认可的,因为生父对自己的孩子本就没有任何义务,帮忙是情分,不帮忙是本分。 人族也曾是这种社会,比较有名的例子是炎帝与青帝,前者生而知母不知父,后者,她名义上的老子恨不得弄死她,但立继承人时却仍立了青帝,母系社会里,女子的后代才是家族的合法成员,青帝时虽然有所变化,男性和家族外的女子的后代也有了继承权,但天然比青帝这种生父不详的孩子低一等。 不过随着文明的发展,进入全面农耕时代,体力方面的优势让男性的地位提升,对女性的权力掠夺也愈发严重。 曾有别的种族推测人族照这个趋势,男性把女性变成性别奴隶是迟早的事,觉得无法理解,同类之间有必要搞得跟血海深仇似的吗? 不过这种推测最终落空。 男性野心暴涨,想彻底碾压统治女性的思想萌发时遇到了白帝。 白帝是一位千古明君,是帝国百余位人王中唯四被追尊为帝君的人王,但这位帝君初继位时身上一大堆麻烦,其中最大的麻烦就是她的血统,攻讦其血统觉得她不配为人王的人一抓一大把。 或许刚开始时白帝还有点耐心,尽量腾出精力去解决自己的血统给自己带来的攻讦,不过发生自己越解释,人们叫嚣得越厉害,她大抵也反应过来了,别人根本不在意王座之上的是否纯血人族,只是想以此扳倒她而已,哪怕她是纯血人族,也不过是换个攻讦方向的事。 青史之上每一个字眼里透出的浓郁血腥味无声的诉说着白帝反应过来自己的辩解多么废话后的历史。 男权思想萌生,反倒是给了白帝一个搞定诸侯的机会。 人族的诸侯有男有女,男权思想实打实的威胁着女性诸侯的权力。 即便是因为自身性别而能占到便宜而支持的男性诸侯们,他们不可能保证自己的长嗣是男性,更不能保证自己的子嗣全都是男性。 对权力的渴望是王侯子弟与生俱来的本能。 当察觉到男权思想的威胁,男性诸侯们的女儿与孙女们会怎么想? 父亲与江山孰更重? 《大荒纪年》用十分言简意赅却生动的语言描绘了那段历史:短短十年内,帝国之内,宫廷政变超过两百起,大量男性诸侯与贵族被屠杀。 即便是男性诸侯与贵族们自己也不全是支持这种思想的,他们没法保证自己一定生得出儿子,到时岂非要江山家业拱手他人?辛苦一辈子攒下的家业,却要因为没有儿子而被别人名正言顺的拿走....老子辛苦一辈子图什么? 对于那些膝下只有女儿或是儿子不成器女儿出色的诸侯贵族而言,哪怕男权思想支持的是自己的利益,他们也无法认同。 前者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不能继承自己的江山,第一反应就是有人惦记孤的江山,先夷三族再谈别的;后者则是脑子正常,把一个没有足够能力的人推上国君之位,倒霉孩子不死于非命简直天理难容。 白帝默许了诸侯与贵族家族内部的血腥屠杀,换来了诸侯与贵族们不再死抓着她的血统问题不放,同时诸侯与贵族们经过了内部的屠杀损失了不少元气,虽有经历过血洗后脱胎换骨更加强盛的,但元气大伤的终究是主流,最终任白帝搓圆揉扁。 白帝在事情结束后收拾了烂摊子,同时制定了明确的宗法与律令,结束了纷争。 尽管如此,经过千年的演变后,男权思想还是在人族的不少国家死灰复燃了,冀州有不少国家最近几百年都不再允许女子继承国君之位。 龙伯与人族算是镜面。 人族仿佛文明越发展,男权思想越好发展。 龙伯,虽然生活在荒原,普遍以游牧畜牧为生,但观察过的人都会发现,比起游牧畜牧,龙伯人似乎更擅长农耕,这是一个实打实的农牧二元种族,这也让很多人不解,你一个荒原上发展起的文明怎么会在以游牧畜牧为生的同时更擅长农耕? 龙伯有着不逊于人族的高度文明,但与别的种族不同的是,这个种族不论如何发展都没有产生婚姻制度。 更令人族侧目的是,人族每隔两三百年就得对外或对内发动大规模的战争,消灭大部分人口解决冗余人口问题,龙伯却始终没有人口问题。 即便是羽族,如今没有是因为与人族打太久了,死人太多,但曾经也是有过冗余人口问题的。 只是,有种风险叫做天有不测风云。 龙伯原本的人口恰好是掌控的疆域能够养活的最合适的人口数量,但气候变冷,同样的一块土地收获的食物自然会减少。 荒原从元洲西荒一直延伸到元洲东北,呈弓形,其中荒原中部比东部与西部更偏北,自七年灾害后,荒原中部的龙伯便逐渐向西与向东迁徙,而东部与西部的龙伯则在接纳了北方来的同族后向南迁徙。 荒原东部的龙伯因着距离的关系,想打穿羽族迁徙到更加温暖的兖州与沃州。 西部的龙伯,狐倒是很想将目标定在兖州与沃州,但距离让她理智,元洲西荒哪怕比如兖州与沃州,总归距离近。 西荒是太昊琰的地盘。 七年灾害时西荒攻伐冀州,九河走廊之战大败后整个西荒便陷入了大乱。 西荒彼时的根本问题在于缺粮,粮食不够,也只能大乱了,当死得人够多了,粮食自然就够吃了。 那是龙伯南下的好机会,狐也抓住机会从西荒咬下了一大块肉,但也只是一大块肉而非原先计划的吞并西荒,那个让她铩羽的因素便是太昊琰。 太昊琰用最短的时间强行稳住了西荒的乱局,导致西荒人族的数量虽然锐减,但也只是十室九空,而非本该迎来的百不存一。 狐与太昊琰切磋了一场,发现打成拉锯战是必然,而拉锯战对粮食的消耗极为惊人。 狐觉得不划算,她南迁是为了获得更多粮食养活族人,不是为了无意义的消耗粮食与人口,便想与太昊琰和谈。 太昊琰大抵也觉得这么打下去不划算,也透露出了点和谈的意思。 无言的默契中,龙伯与西荒进行了第一次和谈。 虽然已过了四十多年,但狐仍对那个着金乌烈焰纹深衣的人族记忆犹新。 很是骄矜温和的一个人,感觉更像一个吟诗作赋绘画抚乐的艺术家。 狐知道那是错觉,真正的太昊琰可不是艺术家,而是一个杀伐决断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君王。 那场和谈谈得双方都很满意,不仅止戈,还顺便谈了通商。 和谈结束后狐都有些懵,后半场的时候自己差不多都是顺着太昊琰的思路在走。 庆幸的是太昊琰是真心和谈,不想徒生枝节,因而狐并未吃亏,还得了不少好处。 因着当年的良好印像,虽然觉得太昊琰派人来和龙伯谈和亲很荒谬,但狐相信太昊琰不会闲得无聊拿自己开涮,多半是打着联姻的幌子有别的目的,因而还是去见了画旬。 旬是西荒名将,以及鲛人,人族帝国名将中唯一一个非纯血人族的名将。 人族对于别的种族的态度,八个字概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当然,别的种族也是如此,但没哪个种族有人族这么清晰,清晰到非纯血的人族统统都是贱种。 白帝在位时被人攻讦血统攻讦到没了感觉便是个活例子。 别的种族虽然排斥异族,但并不排斥有自己族群血脉的混血。 莫说纯血的异族,便是混血在帝国都很难混出头。 旬是唯一的例外,据说为画匠出身,因而世人称其为画旬,意为叫旬的画匠,然而这个画匠不好好的当画匠,去当了将军,还成了一代名将。 狐对于旬的身世传闻持怀疑态度。 旬并非混血,是纯血鲛人。 鲛人是元洲所有智慧物种中最美丽的族群,旬的容貌....没人确定是否对得起其血统,这人脸上永远带着一张黄金铸成的金乌面具,即便是他的下属也没几个人见过他生得什么模样。 不过从他露在外面的半张脸还是能看出,这是一个极美的美男子——面具摘下后就不保证了,关于旬众多的传闻中便有关于他长相的,面上生而有一块丑陋的胎记,胎记让奴隶出身的他得以逃脱成为贵族床上玩物的命运却也让他的脸一生都无法见人。 狐不是很理解旬对西荒人族的忠心。 鲛人是一种半人半鱼的智慧生物,但鲛人的美貌总是令人垂涎,也因此,鲛人奴隶是很多种族都喜欢的炫富工具,以及床上玩具。 后者有点难度,鲛人中的确有能够化出双腿在陆地上行走的鲛人,但有这能力的鲛人无一不是强大的术士,不是觉得全族活腻味了没有哪个色迷心窍的会去打这类鲛人的主意。 外形的差距挡不住贵族对美丽事物的破坏心理。 约莫一千多年前,人族研究出了能让鲛人的鱼尾化为双腿的秘术,只两个后遗症,一旦化出双腿,这辈子都无法再无法变回鱼尾,以及成功率略低,百不足一。 旬做为纯血鲛人,却有着一双陆地生物的双腿,再加上他曾为奴隶的出身,狐不难猜出他经历过什么。 总不至于真的和传闻的一样,旬是太昊琰的情人,一腔痴情为君狂吧? 狐无法理解旬数十年来对西荒人族的付出。 心中疑惑,狐却是不会将这种心里话给说出口,面上一派悠闲的与旬叙旧。 狐悠闲,旬也回以悠闲,两人从雪景如何美丽一路聊到了角鹿的肉质如何,如何烹饪才能更加味美,中间还见缝插针的聊了下在寒冷干燥的北方保养皮肤的秘方——鲛人离开水就是咸鱼,旬的抗干燥能力极差。 两个人相谈甚欢——至少面上如此——陪着狐来的葎以及旬的使团成员们却是露出了同病相怜的眼神。 从日暮聊到双月高悬,旬先服了,再聊下去他都得脱水了,故而打断了与滔滔不绝的表示着北方冷北方穷北方吃饱好难的狐。“吾王欲与龙伯王联姻,不知龙伯王如何想?” 狐闻言也松了口气,总算不用继续扯下去了,头回发现闲扯这么累。 狐饮了一碗酒后表示,你要谈和就好好谈,别以为我对人族蒲阪的情况一无所知,诚心点。 口中说着让别人诚心,狐自己却是在心里踅摸着日后蒲阪攻打西荒时自己如何获利。 西荒稳定时自己肯定南下不了,但西荒乱起来时,狐对自己的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旬表示自己很诚心,真是来谈联姻的,吾王希望龙伯未来的王是她的后代,连联姻人选都准备好了,嗣君太昊棣的次子太昊烨——太昊琰更想让太昊棣的第一继承人联姻的,不过太昊棣的长嗣是女孩,而男性龙伯与人族女性是无法孕育后代的,而太昊棣长女打小被当做下下一任嗣君培养,太昊琰对其也很满意,加之无故换继承人的影响不小,便从孙子里选了。网首发 为表诚意,拒绝盲婚哑嫁,旬连太昊烨的画像都带来了,让龙伯人对未来的王父有个初步的认识。 察觉到旬不是开玩笑也不是以联姻为借口而是认真的想联姻后狐愣住了,也怒了。 “太昊琰凭什么觉得龙伯会要一个混血种做王?” 第67章 第六十七章画旬 成为一个族群的王第一要求是什么?更新最快的网 为王的能力? 否,为王的第一要求是血统纯正。 不管是哪个种族,君王立继承人时都只能从纯血后代里挑,不过话说回来,君王哪怕是后宫成群,其后宫有名分的配偶也必然个个纯血,血统不纯的根本不可能得到名分。 在羽族便有一个传说,羽族第一王朝最后一位羽皇曾经爱上了一位混血,想立对方为自己的后,然而....反对声一大片。 那位羽皇死的时候无妻无后,足以说明这段美丽的爱情传说结局如何。 所有智慧物种中婚姻最自由的羽族尚且如此,遑论其它种族。 龙伯虽然没有婚姻,但族王的血统纯洁也是必须保证的。 旬初时对太昊琰的想法颇为不赞同。 族群对国君继承人的血统纯洁性,他可是深有体会。 即便想在蒲阪攻伐西荒之前解决后方隐患也不能这么异想天开。 太昊琰用实打实的论据说服了旬,而旬用她说服自己的理由说服了狐。 旬取出了一幅巨大的舆图,舆图上是元洲西部。 元洲西部很辽阔,龙伯占据着元洲西荒北部辽阔的荒原,而中部的盆地与高原则是人族的地盘,南部的高原原本是无人区,不过近几十年太昊琰一直积极开发西荒南部的土地,因而也有了不少城邑。 属于人族的疆域中有一片被圈了起来。 旬指着那片被圈起来的土地道:“这里会建立起一个新的国度,吾王希望它未来的主人是她的后代。” 听出了旬潜台词的狐愣了下。 圈起来的那片土地并不大,但它位于辋川海畔,辋川海周遭的土地是西荒如今难得的可以发展农耕的土地,这样一块地抵得上十倍面积的草原。 除了农耕,也可以发展商贸。 辋川海是元洲西部大部分河流汇入的地方,而水量充沛的河流的地方便会有智慧生物聚居,不管是和上游还是和沿海的人族诸国通商都会很方便。 虽然王的血统纯洁性很重要,但和这样一块土地比起来,似乎也没那么重要了。 狐道:“很有诚意,但日后西荒大乱,我同样能拿到我想要的。” 旬点头表示赞同,然后道:“但那个时候你即便得到了,也会陷入与人族的拉锯战,羽族第一王朝是如何败的,我想龙伯王应当有印像。” 狐当然有印像,羽族之败,无它,人族太能生。 “难道太昊琰能让人族不攻伐龙伯?”狐问。 “龙伯未来的王是吾王的后代,炎帝苗裔。”旬笑道。“于人族,这是正得不能正的法理。” 虽然这种法理并不能阻止人族的攻伐,但至少不用担心陷入与人族联军的种族拉锯战了,龙伯与人族的战争将变成寻常的诸侯国战争。 而且有太昊氏的血统,龙伯国想和人族诸国通商也没那么难。 狐拧眉。“你们想让龙伯成为太昊的附庸?” 旬道:“名义而已,龙伯王想收获实质的利益,总不能连一点名义上的东西都吝惜。” 狐点头赞同。“舍得,有舍方有得,那么,付出这么多,太昊想要什么?” 太昊琰想要什么? 就一个,龙伯不仅不能在即将到来的大战中跑她后院放火,还得帮她取得胜利。 狐对此没什么意见,太昊琰的承诺,蒲阪可不一定会认,至少龙伯得表现出足够的威胁才能让蒲阪也认可太昊琰的承诺。 除此之外太昊琰还有一个不是条件的附加条件。 因着七年自然灾害的缘故,西荒人族的人口锐减,很多地方都荒芜了,这次给龙伯的地盘便是这样一处地方,但即便如此,那片地方也还是有着少量人族的。 元洲各智慧物种的战争热情的从有史以来打到如今,对待异族的态度都相当一致。 人族境内的异族都是奴隶,异族境内的人族也是奴隶。 太昊琰的要求是龙伯迁徙建国可以,但立国后龙伯与境内的人族不能是主人与奴隶的关系。 立国之前,狐得先和太昊琰磋商好以后龙伯国人族与龙伯族之间相处的法律法规,在确保龙伯与人族享有同等地位的前提下磋商规矩,双方都满意才能过关。 虽然别人都是先立国再定规矩,龙伯却得反过来,但狐有求于太昊琰,这点差异自然不会有人在意。 狐表示自己需要慎重的思考一二,这决定太重要了,不能轻易做决定。 旬很和气的让狐慢慢想,蒲阪和西荒是注定要打起来的,从太昊琰自立为王时便已注定这会是一场浩大的战争,蒲阪不会希望因为这场战争而拖垮自己,故而打之前必定先处理好所有后顾之忧,短时间内打不起来,龙伯族有很多时间思考。 狐虽然没下定决心,但也没亏待旬这个老对手,让人好生照顾顺便保护他,免得这条鱼死在这干冷的荒原变成一条鱼干。 旬仿佛完全忘了自己过去几十年和龙伯族的切磋中杀了多少龙伯人,颇为轻松的在雪城转悠。 西荒的冬季比九州北部更冷,而荒原的冬季是西荒最冷的,日子也更难熬。 龙伯族在秋季的时候就收割了大量的牧草和草籽,猎物也狩猎了很多,囤积了大量的食物。 不过食物永远都不够。 龙伯族不仅自己吃,还要养牲畜。 人族的牧民放牧牛羊马,喂饲料就行,龙伯族放牧的牲畜种类却甚为丰富,牛羊马是最常见的牲畜,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牲畜是长毛象、雪狼、大角鹿、豨兽,猛犸是驮兽,也是坐骑,雪狼是战骑,大角鹿和豨兽是主食也是驮兽,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牲畜,只是没有这四种那么重要。 大角鹿是草食动物,最好养,猛犸与豨兽是杂食动物,也还算好养,雪狼是最不好养的,纯肉食动物,无肉不欢,每天都必须摄入大量的肉食,龙伯人自己需要摄入的肉类都及不上雪狼,这也使得龙伯的雪狼骑数量一直上不去——委实养不活。 为了养雪狼,也为了实战锻炼,狐前些日子带着雪狼骑出去狩猎了,满载而归。 正巧翌日是龙伯族的一个祭礼节日,龙伯族的节日不管是什么内容,都一定离不开载歌载舞的聚会。 骁勇善战与能歌善舞在龙伯族的身上完美的融合着。 人族的祭祖的肃穆的,龙伯的祭祖....摆了祭品后就全城闹腾了起来,篝火熊熊,欢歌曼舞。 龙伯平均身高在一丈,制造的乐器自然也是按着他们的身形来的,都是一些体型比较大,声音比较响亮的乐器,如鼓瑟箜篌等乐器。 旬在篝火边坐了没一会便被塞了满满一袋马奶酒,好酒好歌好舞,说的就是龙伯族。 同样是马奶酒,人族的马奶酒与龙伯的一比淡得如同清水。 旬饮了两口便饮不下去了,虽然西荒人族擅饮,西荒的冬日漫长苦寒,不饮酒熬不过去,但他并非西荒的原住民,并不擅饮,适应西荒人族的马奶酒都花了几十年,适应龙伯的马奶酒....可能一百年都不够。 饮不下酒,旬便欣赏起了龙伯族的歌舞。 凭心而论,龙伯族的歌舞水平很高,赶得上人族诸国宫宴上那些歌伎舞伎了,只一个问题,每个人唱的跳的都是循着自己的想法来,哪怕每个人都是上等水平,这般混乱的融合后也就只剩下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热闹与欢快了。 旬很快就被一名唱高音的龙伯人给吸引了注意。 用龙伯语唱的歌曲极为悲壮,和这满城的欢歌曼舞不太搭,但听着听着跟着唱起来的龙伯族却很多,仿佛这种时候唱这支歌是天经地义的事。 旬和龙伯族打了几十年的交道,对龙伯语的精通不比龙伯人差多少,一听就听出了这支歌的内容,很奇怪的内容。 这支歌唱的是一个奴隶的故事。 旬听好一会才听出唱的是奴隶,原因无它,歌曲开头的时候描绘的全是奴隶如牛马一般勤劳能干,身上的肉也如猪羊一般如何如何,感觉更像是在说类似牛马的这种既能干活又能食的两用牲畜。 听出是奴隶还是因为奴隶的母亲要被煮了端给主人食时的这一节,能够听出来,奴隶奉献自己的血肉与骨头给主人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奴隶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但真的轮到奴隶的母亲要被煮的时候她却没忍住夺了刀杀了主人救下了母亲。 然后....奴隶造反是这世间最十恶不赦的事,奴隶被制服了,奴隶的全族也被株连了,在处刑前奴隶的亲人因为仇恨以及不能理解奴隶为何要杀死主人救下母亲的举动而将奴隶给弄残了,若非奴隶主还需要将奴隶处以极刑以震慑别的奴隶,奴隶可能就不是残疾而是死在亲人手里了。 奴隶最后没死,它被人给救了,但救的人只救了它一个。 救下奴隶的人是和它有着近似经历,即宰了自己主人的奴隶,在宰掉自己的主人它们逃了,联合在了一起成了乱贼。 初时可能还会无差别的救别的奴隶,但后来....旬推测是被出卖得多了,这些奴隶救人时就只救和自己一样能对主人举刀的奴隶,至于别的奴隶—— 汝等既然喜欢做猪羊,那就一直做下去罢,我尊重你,毕竟,就算是不长脑子的蠢货也是智慧生物,也是应该被尊重的。 最重要的是,天生的虎狼与猪羊不是同路人。 诗歌用非常华美的词藻描绘了奴隶之后的经历,举着叛贼的旗帜跟着叛贼四处流亡与杀敌,大小战斗无数,直到在一个叫甘的地方倒下。 旬个人感觉这首诗歌不完整,不仅没指出主人公是男是女,还有不少感觉不太连续的地方,而且这结局简直是神转折,头回见到歌颂英雄的诗歌是这种风格,英雄的名字天知道,英雄死得....感觉一点都不悲壮,就仿佛一个战场徙卒一般,更没见过诗歌的结局英雄不是凯旋而是死了的,更没见过连战争最后是哪方胜了都没提。 不过,整体感觉真的很宏大,有种史诗的感觉,仿佛真的曾有过这样一个奴隶,因为觉得自己生而为牛马,长大后不能干活了煮熟了给主人食有问题,然后对自己的主人举起了屠刀。 却也只是,元洲大地的历史上有过无数辉煌的战争,但没有诗歌里说的这场甘之战。 旬问同一个篝火边的龙伯。“这是什么歌?挺有感觉的。” 龙伯闻言自豪道:“你是说祖先?我们习惯称为祖先,不过它的名字不是祖先,是奴隶,想来你也听出来了,它歌颂的是一个奴隶的事迹,那也是我们的祖先,是不是很伟大?” 旬怔了下。“龙伯祖上曾是奴隶?” 这可真没想到。 龙伯的历史比人族长,人族也不太清楚龙伯早期的历史,人族出现的时候龙伯就已经在荒原求生了。 龙伯人道:“是呀,据说是一两万年前的事,那个时候有一个强大的种族统治着八荒六合,其它所有种族都是它的奴隶,龙伯也不例外。” 一两万年前? 旬下意识回忆了下人族的历史长度,炎帝于燧人废墟上建立人族是蛮荒纪星火首的光炎遂中期,距今有七千五六百年了,上下误差不超两百年。 即便是加上更早的人族前身的燧人时代,燧人文化最早的记录是星火首绯焱遂时期,之后还经历了一整个玄冥遂时期与半个光炎遂时期,拢共三千年左右,应当在一万年左右。 这个龙伯人若是没有撒谎,那龙伯的历史长度委实是惊人,比人族都长出了至少一半。 只是,若有如此漫长的历史长度,龙伯是怎么混到如今这般荒原求生的? 一两万年的时间都发展到狗肚子里了? 旬对龙伯的历史有点好奇了,反正也没事,干脆聊了起来。 龙伯的历史,姑且听之,可信不可信另说。 用龙伯人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曾经阔过,龙伯曾经建立过一个庞大的王朝,不过大约一万多年前的时候就亡了,被羽族给亡的。 不仅亡了国,还被驱逐到了苦寒贫瘠的荒原。 龙伯刚来那会儿,荒原的真的荒原,没有任何智慧生物在这里生存,也没法生存,如今这般还是龙伯花了万年的时间一点一点改造来的,不过即便如此也还是拿气候的冷暖交替没辄,尤其是近千年,气候变冷的速度比过去更快了。 旬对所谓的冷暖交替有点兴趣,不过龙伯人并没有细细跟他说这个的兴趣,确切说是刚开了头,似是想起了什么,于是极为生硬的换了话题。 旬更有兴趣了。 龙伯族似乎不希望人族对冷暖交替有所认知。 因为兴趣,也因为对手越不想让自己知道的,自己就越不能一无所知,在狐带着烤豨来寻自己时旬便问起了冷暖交替是什么。 狐用割肉的骨刀沿着豨的纹理切下了一块四五斤重的豨肉啃着,不是很想回答这个问题。 旬很有耐心。 龙伯是杂食生物,虽然吃肉,但比起肉食,对果蔬的兴趣似乎更高,眼前这头烤豨是半大的豨烤的,也就四五尺高,肚子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咸菜甚至牧草。 旬割了一块豨肉尝了口,虽然豨肚子里塞的东西委实杂了点,但味道还真不错,豨本来就不错的肉质感觉更加美味了,隐约带有草木的清香。 鲛人生活在水里,也是杂食,但与龙伯不同,鲛人对肉食的兴趣更大。 在水里游动比在陆地上行走更耗体力,毕竟水是流动的,若是顺水游动还好,若是逆水,体力消耗的速度必然加倍,而鱼类在水里不管是顺水还是逆水都要游得仿佛在在飞,世世代代下来,每一条鲛人都有着匀称流畅以及发达的肌肉,哪怕原本是草食动物也快变成纯肉食动物了。 许是血统的缘故,旬更喜欢食鱼,兽肉也吃,但总感觉不如鱼类提供的营养多,但吃腻了鱼时很适合换口味,而吃多了后,旬觉得兽肉其实也不错,只要烹饪得好。 龙伯族的烹饪无疑是不错的。 旬咀嚼着兽肉在心里评价。 龙伯族的体型比例比人族大,嘴巴自然也大,一块肉很快吃完。 狐委婉表示龙伯族都是吃货,超能吃,冬日漫长,粮食永远都不够吃。 旬默了一瞬。 这个节骨眼上狐不会随便因为一点小事提条件,既然敢提,必然是觉得冷暖交替的消息有交换的价值。 旬反问狐需要多少粮食。 狐表示也不需要太多,甚至现在也不是那么急,就是以后搬了家,怕是刚搬到新家的时候什么工具都没有很不方便。 旬许诺了狐一堆龙伯族搬家后用得着的工具,狐这才喜笑颜开的告诉了他什么是冷暖交替。 元洲的气候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冰期与间冰期的交替,约莫千年一遭冰期,是为冷暖交替。并且这种冷暖交替整体有趋势的,比如如今,冰期即便到来,再过去了,间冰期恢复的时候也不会恢复到上一回间冰期的温度,而是比上回要冷一点。这种降温会一直持续到一个临界点,等到了临界点后就会重新升温。 以及,新一轮冰期不远了,也就千儿八百年后,可能会持续几百年,一年十二个至少六个月是冬季,当然,这个冬季指的是南方,如果是西荒,大概率十个月,甚至全年冰封。 龙伯想要南迁便有这方面的缘故,寿命太长,保障了在场的大部分龙伯族都能在生命中赶上千年后的冰期。 如果不早做准备,文明可能就要亡在那个时候了。 龙伯王朝当年之所以灭亡便是赶上了一回冰期。 旬听明白了,但这个消息感觉没那么大价值。 龙伯能活到那个时候,人族莫说活到,便是看都看不到。 没有哪个人族国族会为千年后的灾难做准备,自己这辈子都还顾不过来,哪顾得上几十代以后哪怕是想想都完全没真实感的子孙? 知道双方寿命长度带来的价值差异,旬也就没赖账,而是问:“你既索要工具,是想好了?” 狐点头。“我之三女会与太昊氏的王子结婚。” 狐有决定在旬的意料之中,虽然快了点,但那只能说明荒原的不宜居程度一直在上涨,并且越来越快。 只是,联姻人选这么快就决定好了? 旬觉得很不可思异。 太昊氏选联姻人选的时候,太昊棣的四个儿子可是一顿好掐,太昊烨被选中可不是多有牺牲的自觉,而是他的势力最弱,被三个兄弟按地上摩擦了一顿后不得不答应联姻。 旬问:“龙伯王有几个孩子?” 莫不是独女? “四个,有三个是女儿。”狐道。“奇怪为何如此快就有了人选?” 旬没吭声。 狐笑道:“我告诉她们,谁娶太昊氏的王子,谁就是下一任龙伯王,然后她们三个抓了个阄,赢的人联姻为王。” 旬道:“您的孩子挺懂事的。” 至少比太昊琰那四个孙子更有手足之情。 抓阄虽荒唐,至少不伤感情,更不会流血。 第68章 第六十八章少昊君离 草原上的赛马是什么样的? 君离没见过,也不可能见到,但如今听到了。 骑手乘骑骏马沿着环山的道路驰骋,道路上遍布障碍,骑术不高莫说取得胜利,便是平安跑到终点都有难度。 跑到终点并不是结束,终点有一头狼。 草原上的叼狼大会是只有真正的勇者才敢参加的盛事便是源于此,一番奔驰,人的体力消耗严重,居然还要人徒手毙狼。 故而在草原上,不是真的有点斤两,都是退而求其次参加普通的赛马会,不然究竟是人毙狼还是狼吃人很值得商榷。 不过叼狼大会能够获得的身份地位以及财富荣耀是普通的赛马会远远不如的,因而草原上每次的叼狼大会都格外的热闹。 辛筝无法将叼狼大会原汁原味的搬过来,哪怕人手都是合格的,场地也不行,蒲阪所在的盆地地形和草原差得很大,草原上风吹草低见牛羊,开阔得能让人策马尽情驰骋。 尽管如此,辛筝还是尽量将叼狼大会给弄得符合自己记忆里的模样。 山上有一处观景台,可以看到大半的路程,辛筝修建了许多的观景席位,君离因着与辛筝关系好,便随辛筝一起坐在视野第二等的位置,第一等的位置是给王和方雷侯那等权臣的。 占着最好的位置,君离什么都看不到,完全无法理解周遭人对辛筝弄的赛马会的兴奋。 人们对赛马的追捧源自于这种比赛的刺激,以及赛事中比赛人员表现出来的力量。 力量是亘古的美丽。 人族尚武,纵然美有很多种,然最无可争议的美始终是强大。 君离能理解强大即美丽的概念,在沃州,少昊部从来都是以强为美,极致的强大之美能令人心颤,这是他身边的人曾告诉他的,这也是两千多年前的少昊部族长少昊懿对白帝的评价。 这位族长对白帝生得如何并无多少概念,但就是觉得白帝很美,美得令人心颤,也让人怀疑是否白帝顶着一张嫫的脸少昊懿都能滔滔不绝的夸赞其美丽。 正史记载的事迹里真就有少昊懿因为一个生得貌丑的女子很厉害就滔滔不绝的夸赞其美丽的,生生把丑女自己都脸红了,更令人服气的是少昊懿后来还娶了这丑女为君夫人,让每个见过丑女的人纷纷怀疑自己的眼神是否出了问题,其实这是一个美女。 若是换成对白帝,估计只会夸赞得更加夸张。 值得一提的是少昊懿是个美男,懿字以为美好,和嘉、美等字一般,都是用来形容一个人生得美的,一个人若是以这几个字为名,必然也是个美人。少昊懿是其中佼佼者,哪怕是吝啬笔墨的《大荒纪年》都不惜笔墨的用美姿仪来描绘他的美。 夫与妻之间的容貌对比....外人如何看不好说,但少昊部是认同少昊懿的审美的,他确实娶对了君夫人。 少昊懿在阙之战时不择手段取得了惨胜,也搭上了自己和数十万人族的命,因而毁誉参半,在他死后是他的君夫人执掌少昊部,彼时的局势,代侯想撑住,对能力的要求很高,很多方国都没撑住,亡了,少昊部没有。 少昊部不仅没亡,还抓住了机遇而一跃成为沃、兖两州之地的统治者。 丑女代侯为子孙夯的基础太厚了。 也因着这段历史,少昊部对美的追求彻底向着少昊懿强大即美丽的方向一去不回。 强大即美丽。 美丽是什么模样? 君离不知道,他什么都看不到,看不到自然无法获得切实的理解。 只是,那是曾经,如今的话,他有感觉,因为周遭的氛围,因为以一种刚睡醒般的运气在自己耳边介绍赛事的辛筝。 “....七号挑过了木栏,七号领先....” 君离颇为辛筝,好好的激烈赛事能用这种一点精气神都没有的语气讲解出来,也是人才,更无语的是,介绍得还挺生动的,不考虑语气的话简直是完美的讲解者。 君离奇道:“你好像并不高兴?” 啃了一口路边摘的野果,辛筝反问:“我为何要高兴?” 君离道:“这小半年你耗费了多少心血,为何不高兴?” 这座竞技场的规模堪称宏大。 屋舍超过两千间,大部分国族的台城都没这么多屋舍,当然,台城也没竞技场这么粗制滥造。 帝国的台城与宫室都是起高台,再于高台之上筑造屋舍,能够容纳千余屋舍的台地....只能选天然的台丘之地,人工的话能让任何一个国族亡国。 辛筝修建竞技场时除了观景台,全都没起高台,三分之一的区域,屋舍里铺了石板,但屋舍之外的院子,连草都没拔干净,剩下三分之二的屋舍,屋内连石板地面都没铺,一半是硬土地面,另一半则是原生态的草地——冬季时地上没草,但春季回暖,草也该长出来了。 如此粗制滥造的结果便是成本被高度压缩,竞技场的大部分屋舍真的就只是能住。 然而,即便如此,总成本也是惊人的。 辛筝一开始似乎完全没考虑过要修多少屋舍,完全是按着春耕之前能修多少就修多少,造篾岁给气得不轻,却又拿这没钱还任性的小祖宗没辄。 在辛筝的坚持下,工地上对于所有来做工的难民都来者不拒,来多少要多少,现有的工地容纳不下了那扩张工地,就是不能让任何来工作的难民闲着。反正她用青阳信留给她的土地资产换来了这座荒山及周遭一大片地的所有权,哪怕每一寸土地都修上屋舍都没人能管她。 闲人多作恶,所以人不能闲。 维持工地治安以及安排难民的生活让造篾岁在一个冬季的时间头发大量脱落。 因为来工地做工有饭吃,到最后整个湟水之地的难民以及还没完全破产的庶人全都蜂拥而至,很快就逾万。 辛筝原先筹来的粮食不够吃了。 造篾岁建议停止招工,没建议辞掉一部分流民倒不是觉得粮食还够,而是这些流民都是战争的产物——早已破产,若非工地招工早饿死了,辞掉他们等于让他们去死。想赶走一部分流民,得回头慢慢施为。 蝼蚁亦是惜命的,你不让它活,它要你命。 辛筝拒绝,先是拉君离下水利用君离的身份从辟雍殿的帝子帝姬王子王女们手里掏出了不少粮食,然后故意让人误会她获得了辟雍殿的青睐与支持,紧跟着狐假虎威的摆平了上痒殿所有的学子,掏空了学子们在蒲阪库存的粮食,又挟着辟雍殿(误以为)与上痒殿数百生徒的影响与支持从整个学宫所有弟子的手里搞来了大量的粮食。 还是不够。 辛筝又请假拜访了宫城与东郭内的贵族们,许下了大量的承诺,搞来了更多的粮食。 君离初时震惊于辛筝的狐假虎威的本事,中间惊讶于这家伙的信口开河,贵族们不是随随便便就给她粮食的,是她许下了诸多承诺,而那些承诺....哪怕是弱智都能看出来辛筝有多无耻,别人最多一货许两家,她一货至少许十家,同时不断煽风点火再利用贵族们的矛盾从中获利捞粮食。 到了最后君离意识到了一个悲哀的问题。 辛筝靠着从贵族手里坑蒙拐骗来的粮食养活了湟水之地超过十万的流民,而这些粮食仅仅是那些贵族指缝里漏出来的——辛筝许诺得再天花乱坠,也不可能有人倾家荡产的赠她粮食,最多给一部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冬季结束后因为王将之前围城中绝户的贵族土地都给收了回来,土地很多,够分给氓庶,因而开春后氓庶们自然而然会想着回去种地,一个冬季在工地上赚的粮食嚼用之余还剩了不少,足够撑不少时间。实在不够的话等春耕结束了还可以回来工地上,辛筝没想过竞技场修多大,有人来那就修,没人来就停工。 大量流民离去,竞技场该有的也都修好了,辛筝闭着眼睛挑了个不吉的日子开张(造篾岁有权重新挑个吉日,辛筝嫌懒,拒绝了)。 这小半年辛筝为了这竞技场可谓呕心沥血,连王和方雷侯都询问了竞技场的事,并且在开张的日子来给她做脸,君离无法理解为何所有人都激动不已,为何这人只要一离开人前就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辛筝懒洋洋的道:“我没有不高兴,不过也没有高兴就是了。” 君离不解:“为何?” 辛筝道:“你会因为抬了抬手而高兴吗?” “你这小半年的所作所为并非举手之劳。”君离摸了摸辛筝的前额。“你的头发掉了不少。” 辛筝:“....我本来虽然没有高兴,但也没有不高兴,如今你成功让我不高兴了。” 君离心说我说的是实话,不过他自己也明白,正因为是实话对方才会不高兴。 辛筝继续道:“对了,我也捡到了不少你的头发,不知你有没有关注过自己的头发。” 她缺人缺得紧,君离这个心肠软得不像话的人正好在身边,不利用压榨一番简直是浪费,对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的每一分浪费都很可耻。 君离:“...”人与人之间一定要互相伤害吗? 君离默了片刻,道:“我刚开始也很高兴的。” 辛筝道:“头发的确很重要。” 君离摇头。“不是头发,是外面的赌局。” 辛筝茫然。“赌局怎么了?大赌伤身,豪赌怡情,最新的赌注价值已经达到八百万骨贝了,真有钱。”好想好想兼职一下盗匪。 君离叹道:“蒲阪冬季死了多少人,这些人....”他已经没话说了。 辛筝不以为然。“没人有义务救济别人,贵族的财富是贵族祖祖辈辈积攒下来的,不是大风吹来的。” 君离道:“可他们是统治者,他们的衣食住行与财富都是氓庶创造的。” 辛筝被逗乐了。“这么久了你怎么还这么白痴?人只对上位者有责任与义务,对下位者只有权力,贵族尤甚,你若想不通这点,我早晚得为你写英年早逝的悼念文,希望你到时候莫要嫌弃我的文采。” 君离反问:“那你为何不高兴?” 辛筝道:“没什么好高兴的,我和你不一样。” 君离问:“那你为何帮流民活下来?” 辛筝理所当然道:“舍得舍得,欲得需先舍。”网首发 君离道:“就算如此你也比外面那些更像一个贵族。” 辛筝瞅了瞅下面观景台上那些赌得正酣的贵族们,莫名有种被骂了的感觉。 为了保证赛事的激烈与吸引力,竞技场的每一位骑手都是精心挑选,又被辛筝亲自教育过,杜绝了舞弊的可能,因而一场叼狼大会激烈得可谓酣畅淋漓,竟远胜角斗场的角斗士以及人与猛兽的生死相搏。 观众们都很满意,纷纷打赏,打赏得很大方,金玉布帛应有尽有,看得辛筝又是一番红眼。 君离总有种辛筝随时都会拔剑而起杀光抢光的感觉。 这种感觉消失于一名竖人来找辛筝。 辛筝不认识这名竖人,但她识得对方衣服上的纹饰。 虽然每位人王因为出身氏族的不同,用的图腾也不一样,但王宫的基本纹饰却是几千年不曾变,完全沿袭了炎帝时的纹饰,最多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精细处理,整体框架的焰纹不变。 人王的法理性来自于禅让,炎帝开了禅让的头,除了个别有心传位子嗣并且有信心自家子嗣活得下去的,每位人王都会反复提醒世人这点以此维护自己王位的法理性——有志于王位者也别着急,老子又不是能长生的炎帝,你们迟早能熬死我,熬不死我也可以好好培养子嗣参加下一轮的王位角逐,总之,别造反。 几千年下来,哪怕是乡下土鳖也能辨识出来。 辛筝的眼神瞬间变得平静且无辜无害。 君离清晰的感觉到了辛筝的变化。 君离用一双没有光亮的眸子生生表达出了错愕。 辛筝无视了君离的错愕,随着王派来召自己的竖人离去。 她的观景台位置是二等席位最末,离最高的观景台距离有不少距离,沿途能看到各处观景台的观众的表现,以及衣着。 于贵族而言,衣食住行都必须表现出贵族的尊贵来,直白点说就是怎么奢靡怎么来,斗富更是常事。 一个贵族如果衣食住行节俭,会被认为是家道中落了,被整个贵族圈子歧视,甚至打压。 只有拥有足够的权势才能源源不断的获取财富。 奢侈是权势与尊贵的表现,节俭是衰弱的信号。 为了维持这种奢靡的生活,对底层的横征暴敛自然不可避免。 辛筝没那么多悲天悯人的想法,单纯的觉得,真有钱,好想抢劫。只是终究还是记得这是什么场合,生活太优渥,混吃等死都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过一辈子,很多贵族都给活活养废了,但也有没废的,而没废的这部分大概往往继承了贵族的精华,普遍人精子。 辛筝所有想法都被有意识的转化为对财富的艳羡。 将情绪控制得无波无澜,她还没到那个境界,只能做到伪装成近似的。 发现辛筝的眼神后,留意到的人不约而同的露出了鄙夷之色。 果然是乡下来的土鳖,没见过什么好东西。 辛筝仿若未见的跟在竖人在身后,竖人不由对辛筝刮目相看,见过土鳖,着实没见过土得如此坦荡的。 最高的观景台上坐的人不多,都是王与方雷侯及其子孙家臣,辛筝还为防风侯及其子孙家臣也准备了位置的,不过防风侯还在归途,因而坐在防风氏区域的是防风氏在帝都的另一主事者防风阳生。 辛筝努力的回忆了下如何行礼,发现自己也不太清楚下位者怎么给上位者行礼。 她在辛国时都是别人给她行礼的,即便是辛襄子,这年头孩子夭折率太高,如果每个孩子死了,贵族都要服丧的话,这辈子都不用干别的了。 贵族对于子嗣都是三岁了才会上族谱排序齿,若是庶出,至少得总角了才能序齿,若是父母忘性大,成年了才能上族谱也不是不可能。辛筝虽然三岁便序齿上了辛氏族谱,但上了族谱和投入感情是两回事,正常的贵族父母都是孩子至少十二三岁了不容易夭折才会开始培养感情....辛襄子在世时,除了辛襄子临终那段时间,父女俩都是十天半个月才见一回,对孩子的要求也不高,跟逗宠物似的。 辛筝这辈子从未以下位者的身份向谁行过礼。 怎么行礼自然是学过的,但学完就没用过,只能记得大致,细节方面.... 辛筝果断无视,一脸坦然的粗糙行礼。 观景台沉默了一瞬。 好歹也是一国之君,行礼有必要行得如此没眼看吗?土鳖也不能土得连最基本的礼仪都没了。 王的心情很好,对辛筝甚有好感,哪怕是礼仪差了些也不在意,让辛筝来自己旁边坐。 辛筝瞅了瞅,只有王孙诵身边有张空席,无视王孙诵眼中的排斥走了过去坐下。 王孙诵的排斥眼神在辛筝坐下后明智的收敛。 王心情很好的与辛筝闲扯着,仿佛在对待一个合眼的晚辈。 辛筝一边陪同闲扯一边打量这座观景台上的人。 王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几许,充满威仪的男子,但对待晚辈又很亲切。 辛筝并不认为这是真的亲切。 这代的王可是近千年来唯一一位大权在握的王,虽远不能与四帝比,但至少重新聚拢了帝国的散沙,做到了神散而形不散,在他之前的好几代王可是连王令都出不了蒲阪。 方雷侯则是看着不惑之年的温润男子,胡子修得很好,温润之余还有几分仙风道骨。 只看形像不考虑方雷侯当年差点夺得王位,角逐失败后为臣成了蒲阪仅次于王的大人物,和王在争斗的同时又收拾了一个又一个的国族这些事迹,方雷侯看着很适合去做个隐士高人。 做人就不能表里如一吗? 辛筝心中无奈。 第69章 第六十九章辛筝 辛筝陪王闲磕牙了足足一刻时间。 哪怕知道王这是为自己做脸,在告诉所有人自己是他的人,让自己只能投效他,但辛筝还是觉得很累,不是觉得勾心斗角累,她生于宫廷,勾心斗角很熟悉,但闲磕牙还要小心翼翼,若是说错了话,后果会很严重的....好费神,尤其是在有君离的对比下。 她与君离也时常闲聊,但聊的都是彼此感兴趣的事或是遇到了什么新鲜事,是纯粹的聊天,不需要各种小心,轻松可以当做惬意的享受。 没有尝过甜的人是不会懂得苦味是什么的,体验过可以当做享受的闲聊再来享受这必须小心翼翼的闲磕牙.... 辛筝默默在内心告诉自己,这是一只大肥羊,肥得每一个毛孔都在流油,伺候好了有大把的膏脂。 如此做了一番心理劝导后辛筝的心态顿时调整了过来,以最完美的姿态应对王。 叼狼大会只是开始。 竞技场的两大节目,叼狼大会只是其一,还有一个是击鞠。 前者是赛马比速度,是个人节目,后者是骑手骑在马上用球杆击打叫鞠的球体,对马术和身体素质的要求都很高,是团体节目,也更精彩。 竞技场是允许贵族亲自下场玩击鞠的,这年头养得起马的都是贵族,而要有一副玩得了击鞠的身体素质,要么是贵族或上层氓庶,不然饭都吃不饱,身体又怎么可能好,要么就是游牧国族的人。 击鞠在农耕地域完全可以说是为贵族量身打造的游戏,观赏的时候不少贵族都看得兴致勃勃,恨不能亲自下场。 辛筝留意了下,有亲自下场意向的都是非常年轻并且精气神很好的贵族,而这些贵族只占所属群体的一小部分,更多的....根据从青婧那里学来的“望”字技巧,只适合赠四个字:年少精贵。 不过赠了也没多大意义,底子已经挥霍得差不多了,提前准备后事倒是还来得及。 王的时间有限,在配合着看完了一场击鞠后便回宫了,方雷侯走得更早,击鞠赛之前便以年老体衰为由提前走了,帝国如今的情况,事情真的很多。 辛筝做得好,理当给她奖赏,但政事也不能耽搁。 王也走了后竞技场的氛围立马热闹了起来。 击鞠的鞠场不止一处,不少年轻贵族纷纷组队下场玩了起来。 君离问辛筝要不要也下场玩玩。 辛筝拒绝:“我又不擅长这个。” “击鞠不是游牧国族最经久不衰的游戏吗?” 辛筝道:“活着就已耗费了我所有精力,我哪还有时间学这个?” 不擅长,那就别掺和,看别人炫耀,自己鼓掌即可。 辛筝继续道:“而且谁告诉你游牧国族的人就最喜欢击鞠?” 君离茫然。“击鞠不是游牧国族发明的吗?” “是啊,是游牧国族发明的。”辛筝淡淡的道。“除了这个也没多少玩的。” 农耕区是粮食——人两级关系,草原却是牧草——牲畜——人三级关系。 穷是所有游牧国族的共同点,辛国也不例外。 穷,自然落后,落后,玩的自然也少。 君离一时尴尬无言。 辛筝笃定的道:“不过这只是暂时的,辛原以后一定会富起来。” 君离默了须臾,忽问:“你想当王?” 虽然帝国有传统,诸侯不可兼任王,避免诸侯为王后使劲把王畿的利益往自己家里捞。 不过,那也是曾经的传统了,如今的王在继承王位之前便是诸侯,只是为了不跟传统对抗得太厉害,他继承王位后便将诸侯的位置禅让给了妹妹。 辛筝虽已是诸侯之身,但也不是不能效仿王。 辛筝微笑:“我的野心很明显吗?” 君离摇头。“辛原是游牧地域,靠自己是发展不起来的。农耕地域因为自给自足的缘故眼光很容易被困在眼前一亩三分地,但游牧地域,环境注定你们必须往外看。” 只是,往外看并不代表就有广阔的格局,游牧文化的特性侵略性太强,破坏力一流,建设的能力却是末流。 辛筝耗费那么多心血去救十万不属于她子民的氓庶,为自己招来一大片无谓的政敌,这是古往今来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做也做不到的,没有人会在氓庶没饭吃的时候就贵族的升鼎里捞食喂饱氓庶。 君离觉得,辛筝怕不仅仅是心中有格局,格局只怕辽阔得惊人。 辛筝闻言坦然道:“我惦记王位已经很多年了。” 君离错愕。“你如今才十岁。” 用很多年是否夸张了点?但他又是了解辛筝的,辛筝并未沾染时下很多贵族的浮夸之气。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有志不在年少。” 可你也太早了。 垂髫就想当王了。 历代人王,炎帝快一千岁了才为王。 青帝也是二十余岁被卷进轵邑的风起云涌中才升起为王的念头,也不排除是发觉炎帝的精神状态多么危险,云桑多么冷酷后觉得自己上位更靠谱些。 黄帝而立为王,年轻时一直满世界的游荡。 至于白帝,阙之战时据说都快一百岁了。 帝国七千余年的历史上怕是不曾有人如此有志不在年少。 “你呢?有没有想过怎样渡过自己的人生?”辛筝有些好奇的问。 君离道:“我想做点力所能及的有意义的,能让这个世道好点的事,不拘是什么。” 辛筝佩服。“经过这么多年你还没变呢。” 君离道:“正因为见得多了才更要改变呀,你难道不觉得这世道太糟糕了?” 辛筝坦然道:“老实说,我不觉得,我生而为嗣君,衣食无忧,这世道不论如何,我都不愁吃穿。” 君离闻言反问:“那你为何坚持自己准备食物不愿吃奴仆准备的食物?” “谁知有没有毒。”辛筝理所当然道:“生命只有一次,虽然最终还是会死,但我还是希望能活到很久以后,活到这副皮囊不能再活的时候为自己设计一场绚烂的死亡,而非默默无闻的死于毒杀。” “睡觉时枕边还放一柄剑,上课时身上带着匕....”君离心有余悸的摸了摸报脖颈,不过是去叫人起床,结果....脑袋差点就跟身体分家了。 辛筝坦然而无奈的回答:“总有刁民想害孤。” 哪怕看不到,君离也能想像到辛筝的模样多无奈,顿觉无语,心说防到你这份上也不容易。 君离叹道:“你我的确不同,不过若你日后真的为王,我愿做你的臣。” 辛筝诧异。“你难道不想为王?权力越大,你能做的事也越大,虽然你的眼睛....但比起白帝,你这点瑕疵根本算不得瑕疵。” 君离道:“纵是如此,帝国历史上也从未有过残疾的人王。” “你正好开个先河。” 君离不解的问辛筝。“你不怕我与你为敌吗?王位只有一座。” 辛筝不以为然。“我相信我能击败你。” “你真自信。” 辛筝道:“为王不可无信心,否则臣民一看你慌,哪怕本来不慌也会跟着慌。” “没人能永远都冷静理智。”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纠正道:“王不需永远冷静理智,只需人前永远冷静理智。” “演?” 辛筝颌首。“人生如戏,谁不是在演?” 君离怀揣三分好奇三分期待的问:“那你为何在我面前不演?” 辛筝反问:“你焉知你所见到的是真正的我?” 君离一时无法回答,辛筝如今所表现的是真面目吗? 还真不好说。 认识这么久了,辛筝在不同的人面前表现是不同的他还是发现了的,尤其是前段时间为了从贵族手里捞粮食,辛筝让他这个全程都在帮忙的深刻的理解了何谓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君离默了一瞬,问:“你这样不累吗?”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习惯了就好,而且我有想做到的目标,欲取先予,若这么点事都无法忍受,我能做成什么?” 君离莫名的觉得挺有道理的。“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王位离我太遥远了。” 辛筝道:“那就做点眼前之事,要不要学击鞠?击鞠日后必定风靡蒲阪,你若想做好少昊氏与帝都的纽带,少不得与蒲阪的公卿贵族们打交道,击鞠不可不学。别拿目盲说事,你看不到,难道还听不见,嗅不出吗?” 君离奇道:“为何如此帮助我?我如今对你应当没有利用价值了。” 湟水之地的饥荒已经解决,他对辛筝应已无利用价值。 辛筝不赞同的道:“你这话未免小瞧自己了,你瞧你在帝都多耳聪目明。” 君离瞬间反应过来辛筝的短板:她在帝都没有任何根基,不是瞎子聋子胜似瞎子聋子。 自己虽也是初来乍到,但少昊亓却对此早有准备。 少昊氏在与帝都决裂后内部有两种声音交锋,一种是自己发展自己扛的保守派,一种是重新修好帝都,忍了过去的恩怨,先把沃西的边境问题给解决了再谈别的激进派。 前前任族长少昊旅与前任族长少昊臧都是保守派,少昊亓是激进派。 激进派的声音太微弱,少昊亓少年时干脆自力更生了。 彼时少昊亓也没想到自己日后会成为沃州牧,少昊臧也就比他大四岁,不好说谁先熬死谁,因而他只是为下一任族长做准备——少昊臧他是没办法了,但少昊臧年迈后还是能操作一下下一任族长人选的。 少昊亓一直都在往沃州的西边安插间者,二十余年下来,别的地方不好说,但兖州与王畿之地,少昊亓的耳目甚为灵敏,若非如此也不能及时与蒲阪建立联系求援。 君离虽是盲者,但少昊亓并未打算让君离在蒲阪混吃等死,当个花瓶质子。 少昊亓给君离的任务是结交帝都的权贵,等从辟雍学宫出师了还要成为王的臣。王权强盛时方国都是如此,国君至少生两个孩子,一个继承国君之位,一个去蒲阪做王臣,有的国君干脆亲自上阵去做王臣,将方国交给嗣君治理,不过后者多发生于王权极为强盛,如四帝时期。 少昊亓希望弟弟以后最好能成为人族议事大殿的梁柱之一。 期待很高。 人族议事大殿可以说是帝国权力的中心。 君离对少昊亓甚为佩服,兄长你对弟弟真有信心。 他和连山果是母子,但连山果可从来都不是会为了孩子而任人摆弄的人。 少昊亓将这么多年发展的间者都交给了君离。 连山果离开前也给了他一个地址,让他按时去取情报,虽然都是筛选过的,但剩下的仍很多,也很有用。 君离甚为感慨的道:“从未有人如你这般让我深刻意识到,原来我如此有价值。” 辛筝夸赞道:“你当然很有价值。” 君离不知如何解释自己的心情,他很有价值,以前....真没意识到。 如此美丽的孩童却是个盲童,真是太让人同情/惋惜了。 哪怕看不到,他也能清楚的感觉到四面八方而来的,让人厌烦,让人暴躁得想杀人的目光。 更无奈的是,他的父亲虽无这种目光,却是差不多的心态,从不对这个孩子抱有什么期望,或者说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孩子能平平安安终老一生,如对别的孩子那般的培养与任用,不曾有。 连山果倒是没觉得自己的孩子可怜,但她有愧疚心理,觉得儿子生而目盲和神裔氏族的血统有关。 他这般生而目盲者在沃州很稀奇,但在连山氏内部却不稀奇,每代都有几个盲婴降生。 有一段时间他只愿莳花弄草,不太想和人打交道。 盲者的眼睛看不到,但别的感知却被加强了,然而这么久,他始终没在辛筝身上感觉到同情或惋惜,辛筝....仿佛完全没意识到他是个盲人,甚至对他的容貌与性别都没有什么意识,似是只看得到他身上的价值,想压榨这份价值。而辛筝也的确是如此做的,不管是他的出身,还是他的才华,辛筝全都压榨了。 过去那一个冬季,君离自己都惊讶于自己如此能干。 君离道:“我愿与你分享情报。” 不过不是因为你帮我结交蒲阪的权贵,而是因为是你,我愿意。 辛筝闻言挑了挑眉,这么快就答应了? 即便没有她,君离最终也是会融入蒲阪权贵圈子的,但自己需要的情报....赚翻了。 太赚以至于辛筝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掉陷阱了,仔仔细细审视了一遍记忆,没发现什么陷阱。 既如此,暂且搁置吧,自己如今太缺情报了,哪怕是陷阱,自己也还是得咬钩。 至于咬钩之后,可不仅只有渔夫将鱼钓上来这一种结局,还有另一种结局——渔夫被鱼拖进海里淹死。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少昊君离 连山氏给君离的情报在关于诸侯方面时格外的清楚,但一旦涉及到巫宗内部就相当缩略了。 哪怕是太昊祭巫之子,于巫宗而言,终究是外人。 连山氏有此顾虑,少昊亓建立的情报组织却是没有。 哪怕君离是个盲人,但他是少昊旅的儿子,少昊部的帝子,于氓庶与大部分贵族而言,他的身份是极为尊贵的,故而他的到来与接手让间者们都很感动,觉得自己并未被遗忘,搜集情报也更加尽心尽力。 巫咸殿巫子向玉宫递了继位的奏疏。 前因后果都不详。 巫子是巫宗一宫十殿的继承人才能享有的称号。 在玉宫,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个巫子,但有时候也会出现两个人同时获得巫子的称号,相当于诸侯的公子,都有继承权,不同于诸侯的公子们会因为另一半血脉的缘故而有天然的高低贵贱之别,分出了个继承顺序先后,玉宫的巫子不管出身如何,继承权都是等同的。 诸侯的子嗣又高低贵贱之别尚且能在先王晚年时爆发大战,甚至导致国族衰弱,玉宫这么搞不怕内讧元气大伤? 自然是不怕的。 玉宫遴选继承人并不靠血缘,事实上,哪怕巫女被要求终身不婚的同时也被鼓励豢养情人。哪怕是巫女想睡诸侯,诸侯都只能将自己洗干净了送到巫女的床上供巫女享用,但玉宫的主人巫女都不太喜欢后代,也不喜欢自己的后代继承玉宫,她们的后代也不乐意。 初时是有人好奇过的,但时间久了,帝国的贵族们也发现了一件事。 巫女若寻不到合适的继承人时会由其后代顶上,但那些继承了玉宫的巫女后代,少有活过二十岁的。 起先以为是不能服众,但仔细一观察,也不是,纯粹是自然老死。 问题是,那些被遴选出的巫子继承玉宫后可都是能活到两百岁的,二十岁与两百岁的差距未免大了些。 虽不知缘由,但巫女的后代对巫女之位都相当之敬而远之,也省了不少麻烦。 巫女遴选继承人的方式....没人知道,巫女说是那就是,巫女说不是的,没人尝试过,至少明面上没有。 从第一任巫女云桑算起,帝国已历三十一任巫女,这三十一任巫女,有出身贵胄的,有出身氓庶的,也有出身奴隶的,更有血统不纯的,有美的,有丑的,有多愁善感,有冷酷无情的,有疯疯癫癫的....完全没有共同点。 最让辛筝服气的是,青婧告诉她,巫宗现任巫女实际上是第三十二位。 两千多年前曾有一位巫女若愚,那是一位不能说绝后,却空前并加绝后两千年的奇葩。 神是什么? 神就是神,至高无上,是一切之始,是一切之终。 那位巫女觉得,神不过是比凡人进化得更厉害的生物,地上的蚂蚁看人觉得那是神,但人是神吗? 当然不,人比蚂蚁强大,但人不是神。 总结,神祇只是比凡人强大的一个物种,并不神圣。 辛筝第一反应是询问这位奇葩巫女的结局。 青婧答曰:自尽。 辛筝闻言表示这才合理。 也因着这三十二个人,三十二种差异,让辛筝很是好奇玉宫巫子的遴选标准究竟是什么,询问青婧,青婧表示她也不知。 许是因为遴选标准太随缘,大部分巫女终其一生都只得一位巫子,少有的有两位的,大巫子与二巫子之间的年龄差距也很大,完全能姐妹轮流继位,继承序列方面的简练也使得巫宗从未爆发过继承战争。 与巫宗只能用随缘来形容的遴选方式不同,十殿遴选继承人是选能力,殿主与祭巫的弟子们都有资格,底下的巫们若是觉得巫子不如自己,也可以申请挑战。 这种继承制度虽然保障了继承人的能力,却不能保障权力的平稳过渡。故而十殿只能有一位巫子,别的巫哪怕有继承资格,也只能排在巫子的后面,不服就申请挑战,赢了就可以替代对方。 替代也并不代表就能继承殿主之位了,还得获得巫女的批准,巫女不批准,就不合法。 只是,辛筝很清楚的记得,十殿不同于玉宫,玉宫只能巫女死了,巫子才能继承玉宫,在十殿,若是殿主老了,不想鞠躬尽瘁到死,是可以向玉宫申请乞骸骨找个地方养老的。 没听说巫咸死了。 而且,历代巫咸的寿命.....除了个别例子,少有少于四百的,特别的那几个还是因为非自然死亡。 现任巫咸,她听连山老巫回忆往事的时候提过他孩童时与现任巫咸是邻居,关系好得穿一条裳。 想来巫咸即便不是与巫咸一个年纪,也大不了几岁,有两百岁吗? 这个年纪回家养老不免有些夸张。 辛筝有些迟疑。 不会是死了吧? 十殿的巫子继位,要么是殿主想过退休养老的生活了,要么就是殿主死了。 正常情况下,申请巫子继位,应当是殿主递书函于玉宫申请养老,然后巫女批准退休养老的同时巫子去玉宫接受巫女为其举行的继承典礼,与巫女以及其它的殿主以及巫子、重要成员认认脸,再拿着巫女赐予的殿主印与敕书回到巫殿再举行一次内部的继承礼。 巫子递书申请继位,都是前任死了。 可十巫中巫咸可谓是最家里蹲的,大部分巫咸从继位到死亡都没出过门,与大部分时间都在外浪的飞起的巫朌与巫谢成鲜明对比。 甚至于哪怕是说时常白龙鱼服收集素材的巫即倒霉的在外头死于非命了都比巫咸死于非命更靠谱。 辛筝缣帛太小,不能写太多字,间者写得太不详细了——也不排除间者自己都不清楚怎么回事。 辛筝正思索着,忽听君离怒喝道:“荒唐!” 辛筝抬了抬眼皮,不解的看向君离。“你看到什么了这么大反应?” 贵族圈子乱,战争是家常便饭,血亲乱/伦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不管是什么突破道德与人性下限的事,做为贵族,君离哪怕没见过也不应该一无所闻。 君离将自己在看的帛书递给辛筝。 辛筝瞅了瞅,虽然意料之外,却又有种很合理的感觉。 盗趾并没有留在兖州的打算,冬季过去后了便继续南下了,只留下了一座贵族被杀光吃光的国都。 帝国的制度是分封/建制,王分封诸侯,诸侯分封公卿大夫,公卿大夫再分封士,层层分封与管理帝国与国族。 王依赖着诸侯维持帝国的稳定,故而纵王权与诸侯争斗千年,哪怕是最强势的白帝时代,白帝也只是驯化诸侯而非杀光诸侯。 非不为,实为不能。 没了诸侯与贵族,白帝再惊采绝艳也无法管理帝国。 青阳邑是国都,是贵族集中地,一言以蔽之,盗趾屠杀了青阳国将近一半的贵族,同时留下了一座失去了贵族维持秩序,并且氓庶深恨贵族的国都——青阳侯自刎前烧粮草的操作委实惊艳,盗趾操控舆论的能力也甚为出众。 青阳信哪怕是四帝在世也没本事收复这样一座国都。 且他的兄弟姐妹并非只有他一个还活着。 觉得自己斗不过,在大屠杀来临前先跑了的不止他一个。 国中贵族是死了近半,但还有一半呢,这些贵族也不全是支持他的,更多的是忙着趁此机会掠夺更多的土地,大量贵族的死亡使得很多土地无主,不趁此良机占了多暴殄天物?至于谁继承国君之位,在乎的人....能有三成就不错了。 从龙之功是很大,但如今这个特殊的时候,还真抵不上掠夺无主之地的利益。 青阳信向沿途多个国家许诺,只要助他收复国族,他只要土地,人民与财帛,相助者尽取之。 辛筝叹道:“这开价与讨价还价的能力委实差了点。”不过青阳信若非如此,她初来时也不会一眼就相中青阳信,只有一个能力不足的国君才会为别人疯狂从自己的国家买粮而高兴。 君离道:“这是重点?” 辛筝茫然。“不然” 君离无奈道:“封君享封地子民供养,护佑子民,这家伙分明是拿氓庶当财产。” 辛筝听明白了:“你不该生于如今这个时代,你该生于青帝治世时。如今这年头,氓庶本就是贵族的赀财,我继位的时候周边国族可都赠了不少人口,其中多是氓庶。人,在这个时代不过是最不值钱的两脚牲畜,是诸侯贵族之间往来很寻常的礼物。只是,虽然请求别的贵族或国族出兵帮忙,事后都会允许对方劫掠人口与财帛,只要不骚扰贵族即可,但终究是盟友而非敌人,劫掠也不会做得太过,青阳信如此许诺,怕是事后青阳邑会被抢得只剩下一座真正的空城,没了贵族后又没了氓庶,青阳国可以考虑迁都了。” 君离沉默的听着辛筝对青阳国局势的分析,忽问:“你很认同?” 辛筝闻言摇头。“不,这太愚蠢了。” 君离惊讶。“那怎样不愚蠢?”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若是我,我会寻一大国求婚,许诺未来的国君必定是其后代,然后带着援兵去干掉一部分贵族,以其财帛犒赏援军,同时震慑贵族们,让他们消停点,记起公族还没死绝,孤将君临青阳,不驯顺还闹腾的,孤必诛其全族。” 君离道:“如今这个时代,联姻并无以前那般靠谱,国君强势以后少有不毁约的,为此逼杀亲生骨肉的大有人在。”顿了顿,君离继续道:“以你的性子,当你强大起来后你会不毁约?” 辛筝道:“不会。” 君离错愕,完全没看出来辛筝如此有道德。 辛筝继续道:“我的继承人自诞生起我都会带在身边教养,不会给盟国的人灌输它任何思想的机会,不过若最后它能力不足或是对自己是什么人定义不够清晰,我还是会杀了它。”更新最快的网 君离无言,这根本是变相毁约,且比强大起来后杀配偶杀子嗣更绝,最绝的是,若真这么干,盟友很难发现自己上当了。 “世间最无信者,诸侯也。”君离道。 辛筝道:“不信也无妨,我还有下策。” 君离奇道:“什么下策?” “割让城邑。”辛筝道:“不过交割之前,我会撤走城邑中所有人口。” “你的盟友会被你气死的。” 辛筝理所当然道:“诸侯贵族结盟素来是因利而合,一旦无利,立刻拔剑偷袭,若能气死盟友,当是极好的。” 君离没吭声。 不是没觉得自己和辛筝的性格差异很大,但从未如此深刻。 同样一件事,他看到的氓庶的悲苦。 辛筝看到的是青阳信的蠢。 “我以为你的眼中能看到氓庶的悲苦。” “氓庶哪有不悲苦的?”辛筝不以为意。“又不是我的子民,我在意那么多做什么?” 君离道:“于你的国人而言,你会是不世的明君。”但与敌国而言,他相信辛筝会是千古的魔鬼。 看着君离笃定的眼神,辛筝嘴角抽了抽,没好意思告诉君离,辛国国人对她这个国君的痛恨与畏惧可止小儿夜啼。 “若是你,你会怎么做?”辛筝好奇的问。 君离道:“我不会着急归国,会在国都招募勇士,会在一路上收集大量的粮食,有粮食,饥荒缓解,秩序自然容易稳定。” 辛筝没问君离怎么收集这年头不管在哪里都很珍贵的粮食,只要够无耻够突破下限,获取粮食并不难,因而她只是道:“若是那般,等你归国了,你兄弟姐妹的屁股也该将国君的宝座坐暖了。” 君离反问:“那又如何?” 那又如何? 那等你稳定了秩序,你就死定了。 没有那个国君能容忍自己的国家有人比自己更得人心。 不过君离也不是傻的,肯定会出奔,帝国很大,还没有哪个诸侯能一手遮天,有的是安身之地。 可那样,国君的位置也彻底飞了。 辛筝瞧着君离虽无神采却格外清澈的眸子,恍然发现这双眼睛真是她见过的最美的眸子,比起她平日里喜欢的充满野心充满求生欲的眼眸更加美丽。 “你是圣人,可惜青阳信不是,他只是一个愚蠢的凡人。”辛筝道。 君离的神情黯淡了下来。 辛筝将自己之前看的缣帛念给君离听,然后问:“你觉得这是巫咸死了还是想养老了?” 君离不太确定。“我曾见过巫咸,虽是数年前,但那时候很健康.....我感觉他还能再活一百年。”而且巫咸殿别名先知,俗名神棍。巫咸殿的高层与巫女有一共同点,在死亡将近时会有感觉,略有不同的是,巫女是很多年前就知道自己能活到什么时候,而巫咸殿高层则是提前一年半载,做为巫咸殿最厉害的先知,巫咸....好像清楚自己的寿数,因而往往提前三五年就开始安排后事了。 辛筝了然。“那就是死了。” 君离茫然。“这世上怎么可能有人敢杀十巫?即便是王,想杀十巫,也只能搜集十巫的罪证呈给巫女,巫女下令杀,十巫才能被杀死。” 巫女不下令杀,自然也是可以杀的,但杀完要面对整个巫宗的报复。 巫咸是连山氏族的人,而连山氏族是神裔氏族的一员,杀了巫咸,面对的仇杀还得添上神裔氏族。 白帝时扶风氏惨遭屠杀,帝国每一个人都对神裔氏族的报仇有了深刻认知。 狠也就罢了,还能忍。 为了屠杀扶风氏,神裔氏族蛰伏了近百年。 面对一个至少能跟你耗一百年,你死了也无妨,除非你绝后,不然子子孙孙无穷匮矣,反正屠刀永远都不会落空。 待你的国族衰弱时屠杀你的子孙,哪怕你的子孙给力,神裔氏族也能用百八十年来安排你的国族衰亡。 第72章 第七十二章阳生 辟雍殿功课繁重,然而做为各自国族的门面,自然不能只是面子上做得好,国君之位的继承人,不能不会做面子,但也不能只会做面子。 本就沉重的学习生活就更加沉重了。 阳生很难不关注辛筝与君离。 辛筝仅仅是冬季时便有超过一半的时间请了假,而君离虽不似辛筝那般随心所欲,但他的学习态度和所有人都不同,别人是在为以后做准备,为了长辈的态度与未来的地位而努力,为了自己的生命延续拼搏,不论人前多么的轻松惬意,人后都在压榨自己的每一分精力。 十多年前的时候便曾有生徒因为压力太大而不堪重负的自尽。 即便那以后祭酒减轻了课业,但实际压力并未减弱,因着学宫减轻了一部分课业,生徒们休沐时在家得十倍的补回来。 无需担忧没有人教,每个贵族子弟都有专门配备做为教育也是未来班底的师保群体,身份地位越高,傅者们也就越多,质量也越高。 只有君离,他完全没有考虑这些,单纯的是在学习,轻松而享受的学习。 许是这两个家伙随心所欲的太过招人恨,每次请假生徒们都会立刻留意到他们的座位上空了。 阳生也不例外。 不同的是他没有跟着议论纷纷,而是等下课以后问无名。 别人请假可能真的只是为了玩乐交际,但辛筝与君离不会,这两位每次请假都是真的去办事了。 之前的冬季,活人逾十万的功绩,足以让任何人关注这两位不在学宫是去做甚了。 无名是他的陪读,但和别的生徒陪读不是旁支子嗣就是家臣的子嗣,反正都是贵族不同,无名是奴隶。 在这远离防风国的蒲阪,他能信任的人不多,从防风国带出来的无名是其中之一,也是他得力臂膀。若非无名的出身,他是很想给无名贵族的身份的,但防风氏不会答应,无名自己也不在意。 阳生尚未开口,无名便取出了一张缣帛打开,缣帛上用甚为圆润的字迹写着:辛子换地五千亩。 辛筝换地的事他前些日子是知道的,辛筝也没有瞒着的意思。 王畿流民的事一直是王和贵族们头疼的事。 自然,双方头疼的程度不同。 王头疼的是人死太多,他的实力会缩水,贵族们头疼的是遍地流民难免对自己的生活造成点影响,到处都是尸体,看着伤眼呐。 至于流民造反。 不可能。 流民中的青壮早就在开始时因着贵族们收奴给收走了。 虽然一日为奴,终生为奴,子子孙孙永世为奴,但当奴隶好歹有一口饭吃,因而流民青壮们对此甚为感激。 没有了青壮,只剩下病弱老幼哪怕收为奴隶也干不了什么活的流民们哪怕造反也不过是被随手碾死的命运,微不足道。 也正因此,这些病弱老幼,原本的命运本该是死定了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若王畿在没有战争的时候死这么多人,王不仅会损失实力,百年之后青史之上会留下什么名声可想而知。 也因此,王不仅亲自带着人去击鞠场给辛筝做脸,还考虑到辛筝差不多是孑然一身入的蒲阪,在蒲阪什么根基都没有,赏赐了辛筝五百亩上田。 湟水之地是王畿腹地,群山环绕,气候温暖湿润,又有发源于群山的无数水源,再加上黄帝建都至今两三千年的经营,可谓七百里尽是沃野。 五百亩地不多,但王畿原本是纯分封制,土地都掌握在贵族与王的手里,外来者想弄到一块地根本不可能。 现任王继位后在分封制之余又推行土地私有制,允许氓庶拥有私田,以此鼓励氓庶开垦荒地。 出发点是好的,政策也是好的,目的也是好的,结果....贵族们大肆圈地,原本靠着分封制下的授田还能吃上一口饭的大量氓庶在短暂开垦荒地拥有了私田后很快失去了田地沦为流民与奴隶。 贵者田连阡陌,贱者无立锥之地。 这次若非之前盗趾攻帝都的战争中死了太多贵族,王趁机收回了大量土地,怕是连安置流民的授田都拿不出来。 经过数十年的时间,王畿除了还被王控制的土地,哪怕是荒地也都被贵族给瓜分干净了。 后来者想弄到土地,要么干掉一个贵族,腾出无主之地来,要么投效某个贵族,得到赏赐。 五百亩地,放在别的地方不过是一小块地,哪个贵族拥有的土地不是田连阡陌,贵族的穷也只是相对别的贵族。但在王畿,五百亩地并非小数目,又都是上田,若好好经营,完全可以成为辛筝日后在帝都生活的根基。 辛筝,显然不是个走寻常路的,前脚拿到地,后脚便寻人换地。 只是,五百亩换地五千亩? 阳生不解:“谁同她换的地?怎会如此赔本的换?” 无名比了个下的手势,一连比了两个。 五千亩下田中的下田换五百亩上田,莫说亏,赚死了。 大抵是因为这生意太赚,加上换地的那个贵族是玉国的贵族,而玉国多矿藏,因而给了辛筝不少金属农具做为搭头。 辛筝的家丞造篾岁这些日子招了不少老弱流民(青壮流民都在之前被贵族们收为奴隶了)去为辛筝开荒。 辛筝这回请假的理由就是去看看春耕之前的准备做得如何了。 更难得的是祭酒照批不误。 阳生有些不解,这种理由都能批假,祭酒对辛筝究竟有多宠爱? 还有五千亩下田中的下田,面积不论都辽阔,多用心耕作又能打多少粮食呢? “那片地可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阳生问。 无名用眼神表示鬼知道。 阳生道:“让人去看看吧。” 若寻常人做如此生意,自是傻子,但辛筝与君离,能活人逾十万,只有傻子才会觉得他们是傻子。 那片土地肯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阳生吩咐完了便暂时将这事放下了,春嵬在即,他哪怕好奇也得知道自己的重心在哪里。 防风侯还在平乱,做为防风氏在蒲阪的代家主,他不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比任何人都优秀,不能失了防风氏的体面。 国之大事,在祀在戎,一年到头田猎与祭祀不断,哪怕是学宫,一年中也会抽不少时间让生徒进行田猎与祭祀。 一名合格的贵族不仅要允文,还得允武,前者差点倒还能忍,但后者差了却是万万不行。 哪怕最近几十年王权重新强盛,但诸侯贵族之间并未因此而止戈,只是从随便扯个借口就开战变成了认真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开战。 贵族是要上战场的,武技不行,哪怕有精锐亲卫保护,也架不住战场上刀剑无眼。 春嵬夏苗秋狝冬狩是人族四个季节最重要的田猎兼军事训练。 春嵬在最初时的目的是为了军事训练,顺便干预国中猛兽的数量,并不以获取猎物为目的。 春季时万物复生,也是动物们繁衍的季节,若是捕猎过甚,来年野兽的数量就会锐减,但不通过捕猎未怀孕的猛兽加以干预的话,野兽数量会激增,麻烦点甚至会形成兽潮攻击人族的聚落。 夏苗则是庄稼生长,食草动物可不分草和庄稼的区别,即便明白,庄稼也跟它们没关系,不吃白不吃,而食草动物又会引来食肉的猛兽,非常完美的诠释着食物链。 因而夏苗的目的是驱赶野兽禽鸟,保护庄稼。 秋狝则是因为人族的牲畜以放养为主,秋季牲畜都养得膘肥体壮的,容易被准备过冬的猛兽给盯上,组织秋狝的目的是为了捕杀田野间的猛兽,顺便打个牙祭。 冬狩是真正以狩猎为主的田猎,冬季草木都已凋零,不放开了捕猎,人相食很容易成为文化主流。 但这都是以前,随着农耕、氏族与国族的发展,分封制的完善,山林水泽都成了封君的私产,氓庶哪怕伐一根树枝都是犯罪,更别提做为肉食主要来源的野兽了。 田猎变成了贵族的特权。 四季田猎更是变成了诸侯贵族训练兵卒对各种武器的运用,对车马的驾驶技能,选拔人才,以及炫耀武力的地方。 王举行的田猎,参与者都是贵族,打小进行军事训练,不需要再进行训练,因而目的为选拔人才与昭武。 王昭武震慑诸侯,诸侯昭武试探王。 若诸侯表现得弱,会被王与别的诸侯对付与瓜分。 若王示弱,王畿的土地将迎来新一轮的瓜分。 王主持的田猎,参与者无一不贵,为了安全,参与者只允许带五十名护卫。 阳生提前休沐回了府中,非常慎重的挑选了四十九名护卫,还有一个名额是给无名的。 无名是奴隶,奴隶不是人,不占名额,但阳生固执的要让她占有一个名额。 无名无可无不可的接受了。 防风府的家臣们对此无异议,无名是奴隶,但她强大的实力足以让很多人不敢真拿她当寻常奴隶对待。 门客们不知无名的具体情况倒是想有异议,但阳生坚持,家臣们哪怕不虞一个奴隶与自己相提并论,只要有脑子也不会提出什么异议。 突破智商下限,俗称没脑子的人自然是有的。 阳生决定了五十个名额归属后便有一门客跳了出来进谏。 帝子你再喜欢无名,无名也终究是一个贱奴,你让一个奴隶与吾等并列未免羞辱人。 自古以来只见礼贤下士者,未见羞辱者。 阳生瞧了眼说话的门客。 防风侯用人没那么讲究,并不要求一定要血统,因而门客多为贵族庶嗣与出身优渥却有读书习武机会的游士。 说话的不是游士,而是一名下级贵族,平日里人缘就不太好,无怪乎被推出来当出头鸟。 阳生道:“礼贤下士,重的是贤,而非士,无名有才,吾自当以士待之。” 门客们不由对阳生刮目。 这番礼贤下士的话说得倒是颇有胸怀,冲这番话,倒能理解为何防风侯为何那么喜欢这个孙子小小年纪便将他立为帝子了,比起嗣君膝下被养得骄纵跋扈的四公子,长公子着实甩开了弟弟不止十条街。 只是,礼贤下士,观字便可知,礼只下于士,虽然有教育被贵族垄断,士是贵族阶层的最底层因而有受教育的机会的缘故,但也侧面说明了一件事:礼不下氓庶,更不下奴隶。 即便是最渴望向上爬的游士,觉得世道对自己不公,自己才华横溢却无恒产,而草包靠着投胎好就能应有尽有,因而希望靠自己的才能得个公平,但人性使然,渴望的公平是对上公平,对下贵贱有别。 虽盛赞帝子雅量,但真正支持阳生的却是没几个。 阳生很理解。 防风侯并非一开始就是君侯,因而他的婚姻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选的是合婚。 不论生了多少个子嗣,他的合法子嗣都只有四个,除此之外的子嗣不是公子,是贱民是奴隶。 四名子嗣里继承了防风侯的姓氏有继承权的只有两个。 其一为被立为嗣君的阳生之父,其二为阳生姑母。 嗣君虽已立,但历史上立了又被废的嗣君太多了,不妨碍妹妹将兄长拉下来取而代之的兴趣。 再说嗣君,早年也是合婚,但后来做了嗣君自然要有变化。 身份的变化带来的地位的悬殊。 一个大国的嗣君需要广加联姻获得更多的支持与利益,合婚就不太合适了。 嗣君并未因此而将原本的婚姻作废,原本婚姻仍旧存续,但不再是合婚,让他可以和别的氏族联姻广纳后宫。 此举为嗣君很是搏了个重情重义的名声。 嗣君得了名与实惠,阳生却只得到了弊。 黄脸婆的老妻哪抵得上颜色鲜嫩的美妾? 阳生差不多每年都会增添一位弟弟或妹妹。 换做别的帝子,弟弟妹妹再多也不影响什么,嫡庶尊卑,后者再得宠也越不过嫡嗣。 于阳生而言,很有影响。 嗣君联姻,哪怕是纳妾,妾的出身也必为别国的公族。 简言之,阳生每个弟弟妹妹的母族血脉都比阳生高贵。 虽然防风侯很喜欢这个孙子,但对阳生能否继位,没几个人有信心。 防风侯再喜欢这个孙子,也不可能越过儿子立孙子为嗣君。 若防风侯熬死了长子,他也不能立孙子为嗣,依着宗法和传统,他得从别的儿女里立新的嗣君,只有儿女都死光了才能从孙辈里挑。 阳生想继位,他的父亲就得先继位。 父亲继位意味着祖父已经没了,而父亲的子嗣众多,最喜欢的孩子也不是嫡长子.... 阳生非常理解父亲与祖父的家臣门客对自己的不看好,但不看好也不是下位者挑战上位者权威的理由。 再怎样他如今也是代家主。 “先生虽容不得人,孤与大父却是要广纳贤才的,君臣既不合,来人,为先生准备五十金,就此作别。”阳生甚为惋惜与忍痛的道。 门客:“....”这不是说好的样子。 出头鸟被逐走了,殿内也彻底无了异议。 议事结束后阳生对戴着木胎漆面具的无名道:“今天那个人说的话你别在意,他就是不如你嫉妒你。” 无名无波无澜的用手势表示无所谓。 阳生见此,道:“大父不在,我可以封你为贵族。” 无名继续手势表示随便你,我无所谓。 阳生忍不住气道:“无所谓无所谓,除了无所谓你难道就没个有所谓吗?” 无名下意识想抬手比划无所谓,但看着阳生愤怒委屈的模样,迟疑了下,还是将手放了下来,回以无言。 阳生:“....” 第73章 第七十三章王孙诵 春嵬的地点是王畿东部的一片山林。 山泽森林皆为封君之私产,除了王畿的山泽森林,王畿的山泽森林全是王的财产,但因为王并非世袭,倒也谈不上私产,确切点说应该是帝国公有财产。 在很早的时候,王畿山泽森林全部是帝国公有财产,后来....在一代代君王与贵族的努力下,时至今日,王畿的山泽森林已被瓜分得差不多了,王所拥有的属于公有财产的那部分山泽森林连很多贵族的都不如。 不是没有王想动山泽之利这块肥肉,但....白帝将诸侯给驯化了,将王畿给扩展到了空前,比动山泽之利还过分,她连非山泽之利的肉都给吃了。 在白帝之后是王丹,王丹想让帝国的权力更加集权,看到了白帝高度集权带来的好处,后来者很少能不感兴趣。 集权可以做很多平常做不了的事,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白帝主持修建的漓水水利工程,整个工程动用人力数百万,牛马驮兽数以十万计,持续近百年,而彼时漓水流经的国家至少两百,若非白帝的集权已达到她指着太阳说那是月,帝国所有人都会毫不犹豫的赞同,根本做不到。 想集权,自然得有钱,很多很多的钱。 王丹将主意动到了山泽之利上,想将天下山泽之利收归帝国公有财产,其它人想用,都得交税。 然后,就没然后了。 史载,王丹与民争利,民怨沸腾,国人暴动驱逐王丹,王丹因此创造了一个记录——帝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战死也非老死床榻的王,被驱逐后流离于荒野,死于荒野。 分封制下,只有贵族才拥有土地所有权,山泽之利说白了就是贵族碗里的肉,而分封贵族在自己的封地都有近乎独立权力,每一块封地和国之间差的就是一个名分,这也意味着国君有的,贵族们都有,土地、氓庶以及军队。 让贵族交税,简直没天理,这样无道的王被推翻实属天理。 能在创造记录方面与王丹媲美的只有王洋,王洋因为羽族有复兴之势,想出兵干预下,出兵需要钱。 因为王丹的前车之鉴,在他之后的王被王丹的遭遇给教育了,待民亲切,不踩民之底线。 问题是,王权退让一小步,诸侯贵族必然进一大步。 王洋时,王畿缩水虽无后来那么厉害,但最赚钱的山泽之利却已不再独享,其它的利益也多多少少被切掉了不少,蒲阪的财政之颓败简直没眼看。 没钱,但仗还是得打,不然被人族掀下元洲舞台主角位置的羽族复兴起来,人族会很麻烦。 王洋一边弄钱一边丈量王畿的田地与人口,想通过料民缓解财政问题,彼时有臣子进谏王洋别这么干。 理由是民众的数目是不能专门进行检查统计!古代不检查而知户口多少,是因设有各种官职在管理,司民管百姓的生死登记,司商管民众的姓,司徒管征兵服役,司寇管罪犯数目,牧正管养牲畜,百工管用工制度,场正管国库收入,廪人管粮草支出。这样,人民的多少、死生,财物的出入、往来都可知道。 此外,王在春耕时节举行藉田礼,在农隙时举行军事训练,也都可以熟悉人民的数目,何必大张旗鼓地专门统计呢?因民少而大检查,是厌恶政事的表现,诸侯将避而不附,也难以向人民颁布命令。况且,无故检查人口,不仅妨碍王今天对天下的治理,还将对未来产生不利的影响。 王洋没听,料民之后,税收增加了,军队也扩充了,却也民怨沸腾,然后.....在一次春嵬中,这位搞得民怨沸腾的暴君为王畿的一位封臣所杀。 因着那位封臣是直属于王的分封贵族,诸侯们自然是干干净净的,干干净净的诸侯与王畿的分封贵族们欢喜的立了一位仁君,自此海晏河清。 刺客? 自然是被醢了,不过他的子嗣就跑了,跑到了一个诸侯国,后来位居高位,世代都是公卿。 前往春嵬的山林需要经过不少地方,关卡诸多,每个贵族都会在自己的封地设关卡收过路钱,不给钱的话,就别想过去,甚至你为了方便自掏腰包修个路,封君都给你拆了。 必须交钱,不交钱就不能过。 自然,王的队伍是没人敢收过路钱的。 但王看着那些关卡很难不起感慨,与被叫来陪聊的王孙诵、辛筝聊了起来,闲谈中便谈到了王洋。 王孙诵颇为博学的将王洋的事迹一一道来。 王孙诵素来勤奋好学,对于这些信手捏来是理所当然的,但让王没想到的,自幼失教的辛筝也不无知,在王孙诵的基础上引申了下王洋的难姐王丹,说明了下王洋为何那么执着发财和料民。 两个创造帝国记录的王,很难不被人放在一块谈起。 王问:“那你们觉得王洋所为是对还是错?” 没说王洋剥削民力发动战争有什么问题,历史已经证明了,错过最佳打击羽族第二王朝时机的帝国在几百年后付出了多惨重的代价。 与第二王朝战争中死去的人族是比王洋剥削民力发动战争死的人百倍不止。 哪怕再看王洋不顺眼,被羽族第二王朝按在地上摩擦后,人族从对王洋的日常黑变成了遗忘,遗忘这位帝国有史以来第一位死于同类之手的王。 嗯,第一位,不是最后一位,不过后面的都不如王洋出名。 王孙诵道:“他用错了方法,即便是想增加财富与军队,也不当那般粗暴,做为王,他不可能靠自己一个人治理王畿与帝国,可他一下便将自己对王畿封臣的不信任摆在了明面上,自掘坟墓。想要钱粮,完全可以令方国纳贡。” 王看不出什么情绪的看着王孙诵,问:“若诸侯不加理会呢?” “自当伐之,即可扩充王畿,又可得民心。”王孙诵回道。 因为身份最低,因而在一旁给这对祖孙端茶倒水的辛筝忍不住在心里同情王。 得亏帝国的王位不是世袭,王的直系子孙不能角逐下一代的王位,不然王孙诵必然活不长。 王对孙子笑道:“你这样,也好。” 王孙诵有些无措,明明是夸赞的话,但总觉得王没那么开心。 王扭头问辛筝:“辛子如何想呢?” 辛筝闻言道:“若是臣,臣会将进谏的那位贤臣的头颅挂到高高的城楼上风干,求情者也予以成全,一起挂城楼上。” 王没有惊讶。 他已查过辛筝,对辛筝在辛国干的事有所了解。 顶着一张矜贵与好看的皮,实为暴君。 把人头颅挂城楼上不过小事,辛筝干过不少将大活人挂到城墙上不给吃不给喝,活活冻饿而死的事,更过分的是人都死了,尸体也不允许放下来。 在位不过四年,辛国城墙上挂的人干凑合着能组成半个军。 饶是活了七八十年,吃得盐比辛筝吃的谷米还多,王也很难将这些事迹同这个在冬季时呕心沥血活人逾十万的少女联系在一起。网首发 王道:“那位贤臣的进谏是对的。” 辛筝道:“他的进谏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的立场,王洋料民乃是王权特性的必然,忠于王洋的臣子必然也知道王洋为何如此,毕竟臣子若真的忠心自己的主君,不可能对主君的忧虑无所知,哪怕不赞同也不会说出这么一番隐含威胁的进谏来。” 若王洋吃饱了撑的想折腾,这么一番隐含威胁的进谏没毛病,能让人冷静,不能的话可以卷铺盖跑人,生得被牵连,但王洋并非吃饱了撑的。 王不由对辛筝刮目相看,这眼光真是通透,就是锋芒太露了点。 王正想提点两句便听辛筝继续道:“当然,哪怕他的立场没问题,我也还是会杀了他。” 王怔了下。“哦,为何?” 辛筝回道:“他太蠢了,我不需要这么蠢的下属,但臣子都是贵族,不能说罢就罢,既不能罢,便只能杀。” 王孙诵哼道:“暴君!” 辛筝颌首:“多谢夸赞。” 王孙诵气结。“大父,你看她....” 王对辛筝道。“你的杀心太重了,不利于长久。” 辛筝道:“人的一生能活多久呢?顾虑太多,一生就这么蹉跎没了,臣不愿死的时候遗憾。” 王孙诵道:“古来残暴之君难以善终。” 辛筝不以为意:“人总有一死,老死床榻是死,死于非命还是死,都是死,没区别。” 王孙诵被惊呆了,氓庶不考虑生与死这种问题,但贵族是会考虑的,活了这么多年,头回见着这种生死观的奇葩。 王道:“寻常人教不出你这样的弟子,你的先生定是很特别的人。” 青婧的确是个很“特别”的人,但正常人也不会是这种反应。 辛筝有些狐疑。 王该不会也认识青婧吧? 不然也没法解释为何春嵬会让自己与他同行。 虽然她帮他解决了一个难题,但彼此身份地位差距太大,王给她的赏赐已足以抵偿她的帮助,没必要特意让她同行,更让她与王孙诵一同乘坐大。 辛筝下意识的联想到了青婧。 灾难君王祸害国族无数,但建设一个国族和毁灭一个国族都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前者你得知道该国的病灶,对症下药,后者你也得知道病灶,对症下毒。 一个能看出经过的国族的病灶的人,才华可想而知。 辛筝有时都忍不住对青婧表示,有这才华,若用于治国,这么多年,随便一个弹丸小国都该发展成大国了。 可惜青婧专注人体/实验一百年不动摇。 虽然人生方向奇葩,但青婧的才华是实打实的。 没有人生而知之,如果有,肯定是妖孽。 青婧那惊人的才华是从何而来? 寻常环境可培养不出这样的灭国士。 虽然猜不出,但辛筝可以笃定,青婧的出身必定极好。 在发觉祭酒与青婧可能相识后辛筝对青婧的出身有了个大概的范围,帝国的顶级权贵圈子也就这么大,青婧和王认识,并非不可能。 所幸考虑到青婧曾经被诸国联军追杀的事迹,当年拜师一段时间后,师徒俩便共同编了一套合情合理的说法,内容九真一假,只要对方不是辛筝这种多疑成性,不管谁都不信任的妖孽,准能骗过去。 哪怕倒霉碰到个疑心病晚期的奇葩也无妨,师徒俩编的说法是两层。 扒了第一层露出的第二层还是假的。 辛筝做好了心理准备,然而一路上却始终没提起青婧,仿佛真的只是看辛筝合眼缘,所以让辛筝陪着聊天罢了,谈天说地,乍一看俩人竟然很谈得来。 周围人对辛筝的态度也因此越来越恭敬。 辛筝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一来跟红顶白者不可信,二来她更不信王真的会因为觉得自己合眼缘就真的将自己当成心爱的晚辈来照顾。 她又不是王孙诵,王孙诵是亲孙子也是唯一的孙子,再蠢王也愿意宠着他,但别的人,凭什么? 辛筝食不知味的啃着新鲜的果子。 王孙诵用完一碗羊肉糜,发现辛筝面前的肉糜一点都没动,倒是一大盘的果子快给吃完了。 “你怎么不吃?”王孙诵问。 辛筝随口胡诌:“我身体不好,巫医嘱咐我少吃荤,多吃素。” 王孙诵瞧着辛筝的脸色,五官生得一看就很矜贵的脸上是苍白羸弱,看着就活不长的那种苍白羸弱。 “你这样为何不先静心调理好身体?”王孙诵道。“天大的事都没有身体重要,身体养好了才能做别的。” 辛筝道:“等身体养好了,我早就老死了。” “一世安宁不好吗?”王孙诵道。 辛筝斩钉截铁的回答:“不好,人生苦短,若只有一种味道有什么意思?酸甜苦辣咸凑齐了才叫人生。” 王孙诵道:“你的酸甜苦辣咸中包括了敛财?” 好歹也是辛国的国君,辛氏是多短着她供给了才能将人给养得这般贪财? 辛筝回以疑惑的眼神。 王孙诵指了指辛筝带来的五十名从人,与别人带的从人相比,辛筝带的从人完美的诠释一个散乱。 散乱是很正常的,五十名从人全都不认识,也都不是辛筝的家臣门客,能遵守基本的秩序不在大队伍里捣乱已经很不错了。 辛筝哦了一声。“他们想到春嵬上展示自己的才华,却苦于出身不够,我又没义务帮他们,收取些许酬劳也是应该的,他们也不亏,得到了在春嵬上展示才华的机会,这可是千金难买的好机会。” 不是每个王侯公卿如她一般能答应用金银换机会的,在别的王侯公卿那里,要么出身高,要么成为半仆半主的家臣,后者还得是心腹,不然免谈。 自然,若是才华横溢到可以超越出身也行,但这世间哪有那么多才华横溢到超越出身的人?有那本事的人往往不会短了出身,毕竟,天赋再高,没有足够的教育资源,不过泯然众人。 “用钱就能买到机会,对于真正有才却无钱的人多不公平?”王孙诵不忿道。“春嵬这种场合,乃是选拔人才的地方,荐人也当遴选有才能者而非有钱者。”这么一群人凑过来,乱得让人看了就头疼。 辛筝让噎了下,少年,是什么让你觉得这世上有公平这玩意的? 有钱的拿钱买机会对没钱的不公平。 那贵族哪怕自身是只草包靠出身就能有资格还有举荐别人的资格对没有出身的人岂非更不公平? “我是贵族,我想怎样就怎样。”辛筝道。“有能而无钱者若觉不公,有能耐就推翻我。” 不过真有那能耐,推翻分封制不是比推翻她更能解决问题?推翻她也不过是出一口气,这气度,哪怕有才也不可能出头。 王孙诵气结。 如此肆意妄为者,见所未见。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骊嫘 举行春嵬的山林有祭台,有行宫,虽然田猎的队伍众多,但不同身份的人有资格住的地方是不同的,因而安排起来倒是格外的方便。 辛筝是子爵国君,住的宫室在行宫中属于中等,比不得侯伯们的舒适与雕梁画栋、彩绘金漆,但胜在屋舍多,五十名从人,一人一间都足以,不似那些低等的贵族分到的宫室,除了贵族自身,家臣门客们都是多人一间。 辛筝本来还在收拾屋舍的,但后来奴仆要来了炭,不同身份的人能分到的炭的质量和数量是不同的,平常的时候辛筝的身份足以分到不少无烟的上等银霜炭,但帝都如今的物资不太富裕....别的贵族哪怕是砸锅卖铁也掏钱自己带了银霜炭,贵族的衣食用度万万不能短,短了会被看不起。然而林子大了总有奇葩,比如辛筝,完全不在乎有没有人看得起,除了刚好够路上吃的干粮和水,什么都没带。 宫室里分到的炭是好炭,但不是银霜炭,烧的时候有烟气。 辛筝完全不介意的出了趟门,回来的时候带着一只羊。 骊嫘围着炭盆等了半日也没见糗粮被煮软,倏的闻到了烤羊肉的味道,肚子立刻咕咕了起来。 骊嫘瞅了瞅陶鬲里的糗粮,果断丢下糗粮去寻烤羊肉。 “要吃就掏钱。”辛筝很明确的表示。 骊嫘无语。“在下是你的门客,主公供养门客衣食乃天经地义之事。” 虽然也有门客倒贴主公钱的事,但这么干的大多是没有出身的商贾,花钱买个庇护,或是主公一时间落难,门客又觉得这个主公比较合心意,不想随便分手,便自掏腰包熬一段时间,能熬过难关,皆大欢喜,熬不过,那就只能遗憾的分道扬镳了。 游士无封地,是真正的无恒产者,不管是走还是留都相当自由,不似贵族,因为有封地,虽然在封地有各种权力,相当于土王,但遇到危难的时候想跑都难,根基固定了,跑了就什么都没了。 若不能让游士有实现理想的希望,游士踹主公不带半点犹豫的。 辛筝微笑。“可我记得我和你们是金钱交易。” 她虽然缺人手,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要的,哪怕这些人真的有才华。 进谏王洋的那位贤臣就很才华,但他适合王洋吗?还真不适合。 一个能用的人才,要么忠心要么能懂主公的忧虑,哪怕不能兼有也得二者则一,不然再有才也不能用。 既然是单纯的金钱交易,那就别叨叨了,花销自然也是能省则省。 骊嫘道:“可你没收我钱呀。” 那是因为我想看看你想干嘛。 辛筝心说。 随便出个门溜达都能被老虎扑,然后被你给救了,你当我是白痴吗? 辛筝道:“骊先生是我的救命恩人,自然可免了重金,但救命之恩并不能反复使用。” 骊嫘表示佩服,道德推崇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尤其是救命之恩,辛子你可真是可以,如此光明正大的表示即便是救命之恩,报一次就够了。 见多了诸侯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头回见到如此心口如一的。 “辛子你这样可不讨士人的喜欢。”骊嫘道。 辛筝不以为然。“我也没想招贤纳士。” 若想过利用现有的力量她就不会搞兴办序学,烧钱一般的让收养的孤儿接受教育了。 骊嫘闻言愣了下。“不招贤纳士,辛子日后要如何治理国族?莫不是靠贵族?恒产者固然稳定,但太过稳定便失去了进步的动力。” 比起向外扩张能得到的利益,贵族更喜欢内斗,这才是他们最擅长的。 或许有个别贵族富有进步的精神,但贵族整体却是糜烂的。 治国离不得贵族,但全靠贵族的话,帝国万千方国,被贵族给架空甚至弑杀的君王一抓一大把。 比起稳定的恒产者,怎么看都是没有根基只能依附君王的无恒产者更适合为君王心腹。 只是,能够摆脱贵族的掣肘真正培植无恒产者为心腹的君王太少了。 国强则臣弱,臣强则国弱。 贵族哪怕不能准确的说出道理,也会下意识的阻止国君的权柄强大起来,而国君同理,但正如贵族无法解决头上必须有个国君的问题,国君也无法解决贵族的存在问题,没了贵族,哪怕有无恒产者也无法治理国家,而无恒产者最终会变成新的恒产者。 辛筝道:“我怎么可能靠贵族,我又不犯贱,被人驱逐了一次还会给人驱逐我第二次的机会。” 骊嫘来了兴趣了。“你不想靠恒产者,也不想靠无恒产者,那你想靠什么?” 自然是靠真正一无所有,离了我,哪怕能活,未来也是一片绝望的草芥。 辛筝自信的回道:“自然是靠我自己。” 骊嫘瞧着辛筝自信的模样,委婉表示,哪怕是最底层的分封士都无法靠自己一个人治理封地,国君就更不可能靠自己一个人就治理好国。 辛筝道:“那是我的事。” 若是旁的人,骊嫘会劝谏刚愎自用要不得,但考虑一下这位辛子在之前的冬季里的功绩,以及这次利用春嵬名额赚钱的事,显然脑筋相当之灵活,这样的人不太可能刚愎自用。 那就另有想法? 骊嫘觉得有点兴趣。 兴趣不能当饭吃,瞅着快熟了的羊肉,骊嫘决定先解决吃饭问题,取出了放盐的袋子。“我没钱,用盐换可行?” 盐、粮食、布帛,当世比布币贝钱更硬的硬通货。 拿布币贝钱买东西可能没人收,但盐、粮食与布帛却永远都不会没人收。 问题是辛筝不缺盐,但还是瞅了瞅盐袋,惊讶的发现竟然都是不错的细盐。 氓庶吃盐吃的不是毒盐就是用盐石调味,有姓氏的庶人和底层贵族吃的是无毒的粗盐,中层贵族吃的是相对精细些的海盐,顶层贵族则食白盐。 骊嫘拿出来的盐属于中层贵族吃的层次。 辛筝下意识思量起了骊嫘之前拿出来的户籍证明。 王洋搞人口普查虽然结局凄惨,但影响却是深远的。 至少诸侯们都看到了料民能增加财政收入,王侯贵族。本性是贪婪的,有利可图,哪怕有王洋这个前车之鉴也会前赴后继的忽略王洋的结局只看到王洋料民后的好处。 结果嘛。 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做到了,无一不是当世强国,其中料民最彻底的莫过于葛天。 葛天国的君夫人井雉在成为君夫人没多久后搞了场震惊天下的大屠杀,屠杀对像——贵族。 料民最大的障碍便是贵族,死人可没法跳出来捣乱,捣乱的肯定还有,毕竟没杀绝,但没了领头的,自然不成气候。 大部分国家都是半成品,只能统计国君直属地盘的人口,即便是直属地盘,若非国君控制力比较强的,也很难做到完全的统计。 原因? 料民对贵族的利益损失太大了,不料民,掌控资源的是贵族的采邑封地,料民之后国君对地方的干涉力度不免增加。 都能杀了帝国的王,再杀几个诸侯又算什么事? 千年来帝国的户籍发展之反复....辛筝只能想到两个词:朝令夕改,反复无常。 值得一提的是,朝和夕往往不是一个人。 利用料民干掉了富有野心的王洋的诸侯们深刻体会到了王洋当年的痛苦。 对于氓庶的户籍审查总是难产,但对贵族的统计倒是很容易。 贵族有着相当完善的族谱,而且分封制下,贵族多为公室分流出来的,不搞得清楚一些,如何分清嫡庶尊卑?又如何防止贱民冒充贵族? 有姓氏者往往有牙牌证明自己的身份,牙牌的材质做工取决于拥有的身份。 很多时候牙牌就是证明一个人身份最直接的信物。 骊嫘的牙牌表示,她来自冀州的老牌大国骊国公室,不过不是嫡系,而是旁支,八竿子才打得着的旁支。 冀州男权思想在近百年萌芽发展,而骊国是冀州诸国中男权思想发展得极好的国家,好到王女已经没了继承权,好到冀州别的方国是贵族的继承权以男嗣为先,而骊国却是旁支男嗣的继承权优先于直系的女嗣。 骊国前任国君骊武侯就是个活例子,继位时接手的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在位五十多年,开疆拓土,推行改革,堪为一代雄主,在葛天国崛起之前,骊武侯在位时的骊国是彼时冀州唯一一个能与方雷国叫板的大国,晚年却....明明膝下有子嗣,却因为是王女,最终江山由他一位堂兄弟的儿子继承——骊武侯没有兄弟,只有姐妹,王女没有继承权,其子嗣自然也没有,倒是他的祖母有两个儿子,一个继承了国君之位,另一个则在与兄长以及姐妹的争斗中落败,在骊武侯的父亲继位后随便给了一块贫瘠的封地将这位兄弟给变相流放了。 据说骊武侯死的时候眼睛怎么都合不上,最终是睁着眼下葬的。 大写的死不瞑目。 估计他老子也死不瞑目,当年费尽心血击败弟弟和姐姐妹妹夺来了江山,然而笑到最后的却是自己的手下败将。 这事在非常短的时间里成为了帝国的笑谈,哪怕辛筝远在偏远的沃州都在无意中从别人的八卦中得知了此事。 古往今来多的是为了能让自己的后代平稳继位而大开杀戒的,可没有在有子嗣的情况下江山拱手从子的。 从子再好也终究不是亲生的。 骊嫘自言哪怕那是自己的祖国,也委实活得不痛快,因而一成年就跑出来了。 外边的空气真自由。 再也没人拿她的性别说事,仿佛生而为女是她最大的原罪一般。 彼时辛筝随口问了句,那些拿你性别说你有罪的人都如何了? 虽才相识,但她如何看不出来骊嫘不是能逆来顺受的人。 辛筝随口问,骊嫘也随口答:死了。 简单明了,仿佛铁锈蚀般的味道在弥漫。 这是个人才。 除了葛天国因为井雉的存在感太强,以及当年那场大屠杀,许多贵族的男嗣让她给杀绝了,氏族为了宗嗣不断绝,选择了让女性继承王位。 冀州近百年的情况,女子因性别而被指责的人多了去,但有能耐搞死指责自己生而为女有罪的人委实不多。 辛筝好奇,你都有这能耐了,还会活得不痛快? 骊嫘甚为无奈的回答,整个骊国的社会风气如此,不仅男子,很多女子都认同这种思想,我总不能弄死所有人吧 辛筝觉得,骊嫘是个好人。 这种事其实也不用搞死所有人,杀个一成人自然就消停了。 不过,从骊国先君死不瞑目的悲剧也能瞧出骊国的男权风气究竟有多严重。 骊国距蒲阪何止千里,孤身一人还能活着跑到蒲阪来,骊嫘的能力可想而知。 这样的人如何愿意依附他人而活?去国远游是唯一的选择。 只是,如今瞧着这细盐,再想想这一路走来,骊嫘不管看到什么都没有艳羡之色,一派淡然,辛筝觉得,骊嫘之前告诉自己的只怕不仅仅是有删减。 自己听到的莫说九成真了,能有一成真就不错了。 辛筝取了些盐洒到了羊肉上,这盐比她自己吃的还好。 骊嫘分到了一整条羊后腿,有些惊讶,她还以为辛筝会随便分给自己一块羊肉呢。 有趣。 吝啬到极致的同时又极度慷慨。 虽然一条羊后腿对于贵族而言不算什么,但做为临时门客,她在辛子府也呆了有几天了,辛筝的吃穿用度....莫说贵族了,一些家境富裕的庶人吃得都比她好。 同样是羊腿,对于物质富裕的人和物质贫瘠的人是不一样的。 真是矛盾的一个人呢。 骊嫘笑道:“辛子真是我见过最与众不同的贵族。” 为了面子,也为了招揽人心,贵族对门客都会很大方,衣食住行全包了,而辛筝,只管住,便是管住,她也是收了钱的。 二十一年来,从未见过如此吝啬的贵族。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不置可否。 现在是与众不同,以后就该是妖孽了。 辛筝吃饱后取了另一条羊后腿后就跑了,少昊部是帝族,君离分到的宫室是最好的,完全不需要炭,宫室下有地龙,哪怕是冬日也温暖如春。 剩下羊肉的都留了下来,别的临时门客收拾好了屋子闻着味寻来时见骊嫘在食,以为这是为临时门客们准备的,不客气的将剩下的大半只羊分而食之,感慨辛子还没无药可救,之前那么苛待应该是条件实在不好,现在条件好了自然就知道对门客好了。 想想辛筝的倒霉遭遇,国人暴动,能捡回一条命跑出来已经很幸运了,虽然幸运之后就是紧跟着的倒霉,被叛贼盗趾给俘虏了,所幸最终还是脱险了,但钱财肯定都没了。 自己的衣食用度都那么寒酸,就更别提能给门客的了。 骊嫘静静的听着。 她敢笃定的说辛筝就是吃饱了,不想下一顿吃剩的罢了,剩下的这大半只羊谁吃,辛筝只怕完全不在意,反正不管谁吃都能收揽人心。 春嵬开始时有结网之礼。 这种场合,主持结网之礼的要么王,要么巫女,要么这两者的继承人。 巫女闭关多年,也没有继承人,王虽有直系后代,但炎帝在禅让青帝时就立下了铁律,王的后代不能角逐下一任王位,违者天下共诛之。更不想在这个场合指个人来代替自己,位置太重要,不管是谁都会让人产生王这是要决定下一任的错觉。 这种铁律居然能维持下来? 谁不想将江山给予自己的后代?在自己的后代中千秋万代? 扶风之乱证明了,自然是想的。 但,黄帝之前,帝国最大的问题是生存,生存问题没解决,哪怕在位的王想废禅让搞世袭也得考虑一下自己的子孙有没有那个能耐,帝国战死于异族之手的王一抓一大把,甚至老死的那些王不乏一身伤病的,都是与异族的战争中落下的。 黄帝之乱,扶风被屠的历史惨剧成功震慑了所有人,再后来,所有人都有心思.... 诸恶相争,是为公正。 千年来,这份公正保障了王位虽在帝国金字塔最顶端的氏族中轮流,但始终无人能独占。 骊嫘瞧着王令人张网并颂祷词,有些好奇,现在这任王会是什么心思? 以及,这祷词是否太词藻华丽了些?这又不是诗会雅集,古时的结网祷词可没这么折腾的。 骊嫘心中微微叹息,哪怕一路走来,所见王侯贵族从骨子里透着这份奢靡,但蒲阪是帝都,仍幻想着会有所不同,不曾想,竟连蒲阪也是这般气象。 第76章 第七十六章辛筝 辛筝的心情很复杂。 青帝少年时因为贪图美色捡了彼时沦落为乞丐的云桑,后来发现云桑真实身份时的心情,她深刻的理解了。 虽然自己贪的不是美色,是才华,但两者的后果是一致的——捡了超级祸害。 认真的比较,自己比青帝更倒霉,青帝好歹捡到的是个正常人,虽然冷酷了点,但冷酷本就是人性之一,并不是什么问题,可自己捡到的就是个非人呀。 辛筝忍不住伸手摁了摁眉心。 她可以忍受非人的心性,因为非人的才华让自己无法拒绝,而且她也不是完全压不住,既然危害在可控范围,自然无妨,但她并不是很想卷进玉宫的权力争斗。 王对诸侯贵族甚为无力,不代表巫女也无力,诚然,历史上被架空的巫女比王还多,但巫女有一个王没有的优势:巫女在法理上拥有处死任何一个巫的权力,甚至不需要罪名。 王哪怕是收集了很严重的罪行都不一定能弄死诸侯贵族,巫女却能无故杀人,大抵也是因着这份权力,巫宗内部对巫女的权力架空一直都很严重,生怕摊上个胡乱杀人的。 这种情况下,还能掌权的巫女甚少,而能够掌权的巫女....无一不是狠人中的狠人,比如巫女无光,骊武侯的曾祖父就让无光扔镬鼎里活烹了,早年十巫中也曾有两位为无光所杀,被无光给杀掉的诸侯....至少以打做单位。 辛筝完全能理解无光的所作所为,她要不杀人,杀很多很多的人,杀到所有人都乖顺,她根本没法调动人族的力量与风洲打一场倾国之战。 为那一场倾国之战,风洲背负着亡国的仇恨与耻辱前行千年。 击败了羽族第一王朝的强大人族在千年的安逸岁月里醉生梦死、奢靡腐朽,为千年前的功绩而骄傲....辛筝读史时都忍不住惊叹,人族真是好命,没有无光那一通酷烈的杀戮强行将所有势力给拧在了一起,百年前人族就该让出元洲第一种族的位置了。 百年前的青北战争打光了青、扬、越、沃四州所有青壮男丁,千家万户皆治丧,却也延续了帝国的国祚。 杀完之后会不会有什么报应,呃,战争输了,帝国亡了,做为帝国最高统治者之一的巫女肯定跑不掉碎尸万段的下场,王侯贵族再恨她也不可能让她死得更惨。 值得一提的是,王侯贵族在无光面前委实无能的让辛筝服气,明明恨之入骨,却死活拿无光没辄,愣是让无光活到了寿终正寝。 辛筝问过青婧,为何无光都做到这份上了,不干脆点,效仿白帝来个更厉害的集权? 青婧答曰:原因有二。 一则鹿野之战,巫女与经桓这俩奇葩一者断了对方一臂,颇其不败战神的威名,一者让对方落下了终身的伤病,精力大不如前,饮药如吃饭,不能再如以前那般折腾。 二则,你可知治理这庞大的帝国需要多少人手? 巫女何尝不知王侯贵族之贪婪,青北战争前她杀了多少人立威,结果战争时还是一大堆人为了各自的氏族利益扯她后腿,令她在战场上险死还生,论对王侯贵族的杀心她不比盗趾逊色多少。可哪怕杀了如今掌权的王侯贵族,也还是要继续用贵族,而氏族为重,苍生与自己为轻是贵族从出生起就接受的教育,是他们心中的真理,为了这真理他们连巫女的后腿都敢扯,换多少都是换汤不换药。 至于不用贵族,不用贵族难道要考虑愚昧无知连条理清晰的表达自己意思都很难的氓庶奴隶,后者与豚犬唯一的区别就是一者四肢着地走路,一者直立行走。 若是兕子,你可敢用? 辛筝的回答是:原生态的我自然是不敢用,不过我若要用,用之前肯定会先调/教一下。 “愚民脑子从生下来就没怎么用过,你确定调/教得好?” “死亡面前,最愚笨的豚犬也会学会直立行走。” “若如此,世人不会理解你的。” “世人是否理解我,与我何干?” “你可真是一块暴君的好料子。” “当暴君有什么不好的?” 辛筝按揉眉心的手被一只温暖的手止住了。 “你头怎么了?怎么按得这么用力?破皮了怎么办?”君离蹙眉。 他们可没有常仪那能防止伤口感染的神药,若是破皮,运气好也就罢了,运气若不好....这年头拔牙都是赌命,更别说脸这么明显的位置了。 “无事。”辛筝心累的道。 君离一脸狐疑。“我并不会害你,不过我也不知你不会信,但你不觉得你这种状态真的很危险吗?” “哪里危险了?”辛筝不以为然。 “我见过很多疑心重的,但从未见过你这般的,疑心重到连吃一口饭都怕有问题。”君离忧心道。“你若一直如此,迟早会疯的。” 辛筝摆了摆手。“疯了总比死了好。” 君离深呼吸,再深呼吸,反复深呼吸,终于冷静下来。“你帮我良多,我只是想回报你一二,并无恶意。” 辛筝道:“我知你如今没恶意。” 过去没恶意不代表没恶意,现在没恶意也不代表以后没恶意,即便过去现在未来都没有恶意也不代表不会害她。 辛国历代做到了一个所有国族都没做到的奇迹,每一代的国君,一个废物都没有,哪怕是那些因为权力争斗失败而被杀的辛子也都不是废物,神祇再庇佑也不可能对一个凡人家族庇佑至此,且真庇佑也不会让辛国长久以来都时运不济,因而这样的奇迹只能是环境问题。 用青婧的话来说,辛氏公族的土壤早已被历代国君及其血亲的血给浇灌得扭曲了,这块土壤没有弱者生存的余地。 生于这样一个有丰富血腥夺权历史的家族,最大的好处便是她这些年真的是什么人心险恶变态的事都经历了。 君离气结,一个人怎么就能生成这般扭曲的模样? 辛筝放弃了揉眉心。 她的身体摄入了太多的铅汞,抵抗力远不如常人,若是受伤,哪怕是小伤,伤口感染的几率也很大,这春嵬猎场又没有辟雍学宫那么好的条件,能不受伤还是不受伤得好。 “君离,人与人之间如果没有了距离,那么离弄死对方也不远了。”辛筝叹道。 君离:“....”想说这是歪理,但这是蒲阪,自己是质子,辛筝是流亡国君,永远都不可能对另一个人完全的交心,可他不喜欢这种感觉,至少不想和辛筝是这样相互提防关系。 双方都冷静下来时发现少昊逢与门客们竟然收获颇丰,狼虫虎豹非常齐全,甚至连熊都有一头,是骊嫘猎的,这人的弓术竟不逊于少昊逢,一箭便贯穿了熊的两只耳朵。 辛筝的心情不是很好。 她不想在这种场合出风头。 这种场合是帝族与王族的舞台,不是下位者的舞台,少年意气很好,但不能和实打实的利益比。 辛筝的神情很明显。 一名门客道:“吾等愿再献辛子五百金。” 辛筝的表情立时舒缓,上道。 门客回以微笑。 虽然贪财了点,但不可否认,这样一个王侯贵族,还真是挺好打交道的。 辛筝舒缓的表情转瞬化为冷酷。“据我所知,你们已身无分钱。” 她的要价还是挺高的,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能接受的,不是自信就是孤注一掷的心理,哦,除了骊嫘,这人靠的是实力碰瓷。 不管是自信的还是孤注一掷的,都被她给榨干了钱财,至于骊嫘,有钱就不会跑来碰瓷了。 门客怔了下,道:“如今是没有了,但吾等必能筹到。” 辛筝支着下颌问:“筹不到呢?” 门客回道:“自是辛子处置。” 辛筝思索了下。“我还是觉得风险大,春嵬结束后你们跑了我不就什么都得不到了?” 你在我们身上捞得钱还不够吗? 好气,但还是要微笑,不能动手,动手了少昊部的人肯定不会坐视。 骊嫘开口问辛筝:“那不知辛子如何才能安心?” 辛筝道:“打个欠条吧,若你们反悔,我便将欠条贴到蒲阪宫城的城墙上。” 众门客:“....”你狠。 游士往来列国,寻觅明主,而要为主,至少也得是贵族,大概率会往来宫城区。 辛筝继续道:“还有,每月的利是三成。” 君离扯了扯辛筝的袖子,这已经有点过分了,这五十名士人的才华都不差,在游士这一介于贵族与氓庶之间的群体中怕都有些名声,若都得罪了,辛筝怕是得在士中臭名远扬。 没有任何一个想成事的王侯贵族不需要依靠士人,除非想全靠血统贵族....但王侯与分封贵族千年来的争斗,以及近百年那些强国无一不是推行变革削弱了分封贵族的事,君离不认为辛筝想逆时代而行。 辛筝想用眼神表示我有分寸,但君离看不到,辛筝无奈的捏了捏君离的手。 君离瞬懂,不再制止。 门客道:“此地并无笔墨。” 想打欠条也没地方呀。 辛筝取出了一张缣帛。“我准备好了,你们敲个章按个印就行。” 缣帛上已经写了字,只差填欠款数量和敲章按印。 辛筝随意用树枝沾兽血填上了数字,再递给门客们。 不论是在意的还是不在意的门客都忍不住对辛筝刮目相看。 很努力才保持微笑的门客道:“辛子这般,实非明主所为。” 辛筝反问:“我是你们的明主?” 当然不是。 辛筝太年轻,也太贪财苛刻,实非明主。 他们自问不是需要将就的士,自然不需要选这种主上考验自己的忍耐力。 辛筝道:“我们既然注定不会成为君臣,我缘何要为你们让自己承受损失?” 门客无法反驳。 虽然为了招揽人心,王侯贵族都礼贤下士,人前都会保持风度和大度,但辛筝不愿意也没问题。 可哪个王侯贵族是不要风度和大度的? 打肿脸充胖子说的就是这些王侯贵族,故而辛子你不觉得你太清新脱俗了吗? 心中腹诽万分,门客面上却是不露分毫。 换了别个也就罢了,但辛筝才几岁,和这么个孩子计较,究竟谁更没风度? 门客苏横觉得自己大抵明白为何士人择主都是选的成年主上了,若是个孩子,迟早气死。 门客们将所有家当都赌上了,此次春嵬自然不会轻易放弃。 春嵬时年轻的贵族子弟们是要相互较量看谁的猎物最多,普通的野兽和猛兽算的数量又是不同,后者比前者更吸引目光。 门客们为了让不靠谱的临时主上拿到好成绩,很快觉得正常的猎法太慢了,和少昊逢商量了一番后决定来一场驱逐围猎。 将大量野兽猛兽从藏身之处给驱赶出来,再赶至一处合适的地形,剩下的自然就是大丰收了。 他们如今合作,又都是精锐,比别的队伍多了一倍,不好好利用一番未免可惜。 君离完全听少昊逢的。 辛筝拿了好处自然也没意见。 春嵬多事端。 更直白点就是,春嵬猎场是有猛兽的,很适合借兽杀人。 辛筝坚决要求,你们浪可以,但必须先保障我的安全。 名唤苏横的门客委婉表示,虽然辛子你很会得罪人,但你也会擅长交际,而且你的身份也没那个价值,谁会在这种场合杀你?春嵬杀人,哪怕不考虑被查出来的后果,便是想动手脚,有能耐的不是一般王侯贵族,犯不着花这么大力气对付你。 辛筝叹道:“我有个哥哥,不对,我有很多哥哥,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辛国如今的代君是我阿父的私生子。”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苏横默了一瞬,问:“您的家事未免......”太荒谬了。 诚然,人族已然礼崩乐坏,但很长时间里,明面上还是遵从礼乐的,彻底打碎礼乐天下的是太昊琰。 半是因为这人不讲究的弑父,不是说不应该杀,帝国礼崩乐坏几百年,子弑父、父杀子没什么好稀奇的,太昊琰的问题在于她没有指使别人干,再惩罚了替罪羊,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的,她是亲自动手将自己给弄了一身腥;另一半还是太昊琰,这人自立为王了。 人族只能有一个王,如今却是有两个王。 只是,宗法制是维持统治的根基,因而哪怕这年头弑君如杀鸡,但宗法制的地位也仍旧牢不可破。 嫡嗣比庶嗣尊贵,庶嗣比私生嗣.....后者形同奴隶,没有记错宗嗣、爵位以及家产的权力。 虽有葛天侯以私生子的身份上位,然这么多年来偌大帝国也只这么一个例子。 辛鹿,某种程度上将青史留名,帝国第一个当了代君把嫡出的妹妹给逼得流亡的私生子。 辛国公族内部也忒不讲究了。 辛筝不以为然。“不管是私生的还是嫡出的,都是自己的后代。” 苏横道:“这是你自己的想法?” 辛筝回道:“是我的也是阿父的。” 虽然是利益受损者,但她还真的很理解辛襄子。 苏横看着平淡的辛筝,莫名的有点好奇辛筝她老子怎么死的。 理解和支持是两回事,对于格外看得透的人而言,这两者无法共存,也因为看得透,理解之后会回报得特别狠。 苏横觉得,哪怕辛筝一边对辛襄子说我理解你一边把辛襄子的脑袋给砍了下来都很合情合理,不砍才不合理。 不过这揣度若是真的,苏横觉得自己有点没法直视辛筝了。 辛襄子死的时候辛筝似乎也就四岁。 太昊琰弑杀亲父时好歹成年了呀。 苏横将话题给掰了回来。“这里是王畿,他一奴儿,如何敢派人追到这来杀你?” 辛筝道:“他觉得,我若活着,来日必活烹他全家再挂城墙上风干。” 苏横不解。“他觉得您若要杀他,可以理解,但活烹再挂城墙上风干....何至于?”这已经不是兄妹关系恶劣而是有深仇大恨吧? 辛筝道:“我搞死了他两个孩子,对了,那会儿他就两个孩子,现在的话,好像有了一个新的孩子。” 辛鹿的原配是个士的庶女,在辛鹿成为代君后据说失心疯要杀辛鹿,没成功,被关了起来。 不过辛鹿也被捅了一刀,养了足足半年。 原配疯了,再加上辛鹿彼时的处境,自然而然选择了再婚。 苏横道:“那应该是他更想将您挂城墙上才对。” 辛筝用一种看不懂事的白痴的眼神看着苏横。“你难道相信这世上有圣洁的受害者与天生的恶人?” 苏横被噎得不轻。 行吧,你们兄妹俩可以。 门客们商量了一会,最终骊嫘主动提出自己留下来保护辛筝。 辛筝有些诧异,却又诡异的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不同于别的门客,骊嫘是靠碰瓷得到机会的,而且,比起别的门客,骊嫘的眼睛很清澈,看不到权势的野心,也看不到面对对王侯贵族时的自卑,连谦卑都没有,极为淡然,淡然的仿佛拂过的清风,令人与之相处时觉得愉悦。 这样一个人,想要权势,轻而易举,没必要孤注一掷。 辛筝总有刁民想害孤的思想很极端,但事实又往往让人无法反驳她。 春嵬是个借兽杀人的好地方。 遇到麻烦的不是辛筝和君离,是方雷忞,被一群牙狼追,身边从人只剩下四五个人,不在身边的,怕不是死了就是跑散了。 辛筝愣住。 她虽然觉得山林是个杀人的好地方,但没想过真的能碰上。 君离问:“我们能否在不死人的前提下击退群狼?” 骊嫘好奇的问:“能又如何?不能又如何?” 君离道:“若不能,我们赶紧躲躲。” 辛筝道:“来不及了。” 方雷忞已经看到了他们,一边大喊着自己的身份一边往他们的方向跑了过来,身后跟着群狼。 骊嫘叹息着拿起了弓,现在就算躲得掉也不能躲了,若是见死不救,回头方雷氏肯定会夷了他们三族。 少昊逢留下的护卫想让君离躲到树上去,君离拒绝,问护卫要了一张弓和一袋箭矢。 骊嫘问辛筝:“辛子如何想?” 辛筝示意了下自己手里的弓,她的骑射可是很好的。 第77章 第七十七章无名 无名饮了一口酪浆,安然的立于车右,惹来周围一大片不悦的目光。 兵车一般御者居中,车左执弓,车右执戈矛。 王侯另当别论,王侯居中自掌旗鼓,御者在左,车右执戈矛。 阳生虽是帝子,却尚未继位,故而不能居中自掌旗鼓,只能居车左。 不论对于哪个贵族而言,自己的骖乘车右与御者都必须极为信任的人,数十年前的九河回廊之战,便有一名国君因为炖肉煮汤犒赏众人时轻慢了自己的御者,在战争的时候御者直接驾着车把自己的国君载到了西荒联军的营地。 有此前车之鉴,后来者对于自己的御者和骖乘人选都格外慎重,不一定要特别出色,但一定要忠心。 划重点,忠心,没人想重演一下九河走廊之战那个已成帝国笑谈的国君的事迹。 阳生也不例外,车右和御者都是自己选的。 御者名骞庸,是防风国的贵族子弟,也是阳生在防风国时的师傅的儿子,一同长大,武艺亦高强,是阳生的亲信,这个可以理解。 不能理解的是无名。 奴隶不是人,阳生却将一个不是人的两脚牲畜给安排在了车右位置。 若无名有足以镇压所有人的实力倒也罢了,但无名....车右执戈矛,任务是执戈矛御敌,并负责战争中的力役之事——地势险阻时需要下车推车。 按着这标准,车右当为勇力之士,无名身上看不出勇力,甚至一路上大部分时间都在瞌睡,让人佩服不已,站着都能瞌睡,人才。 阳生始终纵容无名,不管无名干什么,她只要站在车右的位置就行了。 骞庸是唯一一个毫无异议的,虽然很不喜欢无名,但阳生放无名在车右的位置又不是为了勇力,无名是饮酒还是瞌睡自然无所谓。 只是,能理解阳生,却不代表看得过去无名的态度。 待到休息的时候骞庸对无名道:“帝子对你再宠信,也不是你恃宠而骄的理由。” 无名瞧了眼骞庸,无论是眼神还是神情都没有半分变化,低头继续饮酪浆,山林里想要找干净的饮用水并不容易,解渴主要靠出发时带的酪浆。 骞庸拧眉,他不喜欢无名,也没人会喜欢无名,这人的眼神太慎人了,不是说她的眼神有冷多毒,而是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枯槁死寂,不似活人之眼,或者说,更像是一只麻木的牲畜。 奴隶都是这样的眼神,但奴隶永远都是匍匐的,没人能看到奴隶的眼睛是什么模样。 无名是个特例,她是站着的,而非匍匐,因而每个看她的人都不免看到她的眼睛,虽无恶意却比恶意更令人不舒服的眼睛。 若无名的眼睛丑也就罢了,但骞庸知道,这个奴隶的眼眸极美,在很多年前时这双眼眸透着比烈阳更耀眼的飞扬神采。 许是那时太美,如今太恶心慎人,强烈的对比愣是让骞庸过了这么多年都还能想起多年前的那双眼眸,想起一次便对如今的无名多生一分厌。 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骞庸还想说什么,阳生却走了过来。“骞庸。” 骞庸见阳生眼露不悦,无奈的走开。 阳生将一只烤兔子递给无名。“你最喜欢的兔肉。” 无名沉默的接过兔肉吃了起来。 阳生坐了下来。“你别在意骞庸,他就是太严肃了。” 无名这一路的表现的确刺激人了点。 无名随意的摆了摆手,无所谓,自己不过是奴隶,在意不是奴隶该有的东西。 阳生噎了下,终是没再说什么,只能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等自己继位了,一定要给无名封一个很重要的爵位和一大片封地,或许那个时候无名会变成曾经的模样。 无名安静的吃着兔肉。 阳生也安静的静坐于其身边小憩,也只有在无名身边他才能如此轻松惬意的休息,他身边所有的人都可能被利益收买,或因感情而背叛,独无名不会。 无名什么都没说,但吃兔肉的姿势有了一些细微的改变,原本是完全不设防,如今却是变成了一旦有人靠近阳生,她的姿势会是最方便攻击的。 阳生的小憩并未维持太久, 很快有人来报,前方有人遇到了狼群。 阳生第一反应是自己的弟弟妹妹们终于要对自己动手了。 不对,也不是终于要对自己动手了,从他老子开始纳妾起,食物里被加料、身姿妖娆的貌美侍女、各种好看好玩的玩具、出门时马突然受惊或是马车突然出问题....源源不断。 直到他追着防风侯跑到蒲阪,成为防风侯在蒲阪的质子后这种日子才结束。 蒲阪不是防风侯的天下,却是防风侯的眼皮底下。 在防风侯的眼皮底下对他的孙子做点什么,很难不被察觉。 防风侯可不是防风嗣君,防风嗣君会因为主谋是自己的儿子或宠妃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防风侯,多半简单粗暴的一杯鸩酒。 孩子的孩子不是我的孩子,孙子孙女多到根本记不清后防风侯对于鸩杀一两个孙子孙女完全不会有感觉。 毕竟,他还没死呢,孙辈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搞死别的兄弟姐妹了,这是多么笃定或期盼他这个祖父早死? 即便不是,他众多孙辈里,只有女儿的两个孩子和儿子的两个嫡嗣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别的,从生下来可能就没见过,或是只见过一两面,地位还没他养的猎犬高。 阳生有时觉得,如果自己死了,防风侯有一定概率会让姑姑的孩子代替自己的地位。 父亲呀,有时就是太傻,忘了,他还只是嗣君,不是国君,忘了他有的,姑姑也有,他能成为嗣君并非他比姑姑多出色,只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孩子,姑姑是第三个。 弟弟妹妹们更傻,不过从傻人的角度来看,如今防风侯远在兖州,倒也不失为一个良机。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阳生很快便反应过来自己想多了。 他的弟弟妹妹们及其背后的力量若有着能耐,他这几年也不可能过得平安。 牙狼是狼这一族类中的王者,一群牙狼能干掉两倍数量的甲士组成的军队。 也因此,这种凶猛的群居兽在春嵬之前就被清理过了,只要不跑到山林深处并且运气又正好很差是遇不到的。 遇到的人除非真的背运到了极致,不然准是被安排了。 被狼群给围猎的人是少昊君离、辛筝以及方雷忞。 阳生也不确定究竟是哪个这么背运。 不管是哪个,都有一大堆人想弄死他们。 但不管是谁这么背运,这三个人的分量都很足。 一个帝族一个王族,还有一个出身虽差了些,但来到帝都后所表现出来的才能以及王对其的青睐,足以弥补不少差距。 阳生立刻下令休息的众人上车随他前去救人。 阳生带人赶到的时候,三支队伍加一只不知哪来的大老虎仍旧和狼群纠缠着,确切说狼群盯着方雷忞等人不放。 大抵也是因此,活水东引之后方雷忞并未趁乱跑掉,而是留了下来一起帮忙,略有不同的是,他帮忙时选了个非常方便随时逃跑的位置。 一箭自狼眼贯入,钉在颅骨上,辛筝甚为佩服的问方雷忞。“你是不是掏了狼窝?” 能让狼群追得如此不死不休的,只有一种解释:狼窝被掏了。 方雷忞委屈道:“春嵬只准带五十人,我掏狼窝作甚?”又不是活腻了。 突破智商下限的人辛筝见得多了,谁知道方雷忞是不是这么个奇葩,但她不相信方雷忞的脑子也得相信狼群的脑子,狼窝是狼群最重要的巢穴,往往藏得极好,春嵬开始才多少时间?方雷忞这么点时间就能找到狼窝,不如改行去干猎户,保证成为猎人之王。 狼群终究势大,辛筝还好,自身实力强,唯一留下的门客骊嫘更是强大,主从倒是没什么大事,但少昊部的护卫们却是已经出现了伤亡,眼看就要被狼群淹没。 方雷忞对从人做了个手势,一旦撑不住就见机推君离与辛筝挡狼争取逃走的时间。 辛筝瞄了瞄方雷忞,与骊嫘交换了眼神,实在撑不住就把方雷忞扔进狼群里。 虽不知是谁做的,但既然是追着方雷忞不放,将他扔进狼群,大家自然就安全了。 骊嫘不动声色的向方雷忞靠近。 君离恰在此时听到了车马辚辚的声音。 有别的队伍来了? 君离一边上弦、拉弓、射箭一边道:“有人来了,五十人左右。” 辛筝下意识看了眼骊嫘,正好看到骊嫘一箭射杀了一头从后袭击方雷忞的狼。 方雷忞看到那头狼,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九死一生后不由对骊嫘露出了感激之色,只觉得心脏砰砰砰得跳得极快。 骊嫘笑道:“帝子无事便好。” 辛筝:“....”别以为她没发现,那头狼是方才被大老虎一爪子啪飞的那匹。 狼群有二十几匹,但在之前的混战里已经□□掉了近十头,其中成绩最出色的竟是君离,每头狼的身上都有他射出的箭矢,令人惊叹,眼瞎的竟比眼明的命中率更高。 在阳生加入后局势顿时呈一边倒,狼群很快退去。 脱困后辛筝、君离与方雷忞纷纷向阳生道谢。 阳生道:“此地血腥味甚重,还是先离去的好。” 猛兽的嗅觉不比狗差,哪怕春嵬前被驱逐过,这般浓烈的血腥味很难说不会把兽给引回来。 辛筝与方雷忞纷纷赞同。 君离也赞同,但坚持带走死掉从人的尸体。 辛筝无所谓,她就骊嫘一个门客,只是受了点伤,没死。 方雷忞倒是不止一个从人,死得只剩下两个了,但收敛尸体,光顾着逃命了,没想到。若别的人也没想到就罢了,他只要事后厚葬即可,但如今君离提到了,不免衬得他不如君离。 方雷忞的神情有些难看,却只是一瞬,只有辛筝看到。 辛筝又瞅了瞅君离,心中微叹,君离还真是真性情的招人恨。 君离将尸体给放到了车上,四支队伍一同离开,寻到一条溪边后才停下来,休息生饭,以及给尸体整理仪容。 无名摘了根树枝走到一处溪水深的地方扎鱼,在看君离给尸体整理仪容的辛筝见了,眼睛闪了闪,也跟着走了去。 君离亲自给尸体整理仪容,感动的是他的门客从人,不是她,她看得只有无聊。 “鱼肉很腥的。”辛筝道。 人族只有贵族才食鱼,不是切得薄如蝉翼就是蘸大酱,前者还好,就是刀工鬼斧神工的疱人难寻,后者....大酱需要用到肉和各种调料,哪怕是寻常贵族也很难凑齐。 氓庶普遍不食鱼,除非穷得吃不起别的东西或是生活在水乡,除了鱼就没别的选择。 辛筝曾食过鱼,味道特腥,蘸酱太贵,切脍倒是不贵了,但青婧表示,生物身体里是有寄生虫的,生食很容易吃出毛病,更有利于疫病传播。 一番科普,除非没得食,不然她都很少食鱼。 无名没理会辛筝,继续扎鱼。 看得出她扎鱼的技术极好,轻轻松松就扎到了两条肥鱼。 辛筝一直看着,在无名走向岸边时忽然扑了上去。 无名完全没做防备,两个人一同栽倒在了早春冰凉的溪水里。 水声吸引了旁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惊讶的看着水中贴得极近的两个人。 辛筝惊叹,看你之前用术法杀狼那叫一个利索,仿佛杀鸡宰鸭,如今却是如此轻易的就被扑倒在水里,这不合理呀。 虽惊叹,辛筝仍在惊叹之余一把抓下了无名的面具。 面具之下是一张极美的脸,清秀动人。 这是一张很年轻的脸,瞧着最多双十年华,但她的眼睛一点都不像一个年轻人,枯槁死寂,百岁老人的眸子都未必如此。 辛筝将脸凑近无名,目不转睛的盯着无名的眼睛。“你的眼睛真美。” 无名不论是眼神还是神情皆无波无澜。 辛筝低语道:“看似枯槁死寂,实则如一座被镇压于地底的休眠火山,爆发之时定是极美的。” 无名的眼神终于有了变化,枯槁死寂中多了一丝疑惑,一丝莫名。 辛筝的眼眸很亮,充满了野心,她见过很多充满野心的人,包括防风侯,但诡异的有种防风侯也不如辛筝更加野心勃勃的感觉。 辛筝的声音很小,不远处的人都没听清,只能看到衣衫湿漉漉的一大一小两个美人离得特别近。 骊嫘下意识道:“我怎么觉得这景色甚是唯美呢。” 骊嫘的声音总算让众人回过神来。 阳生放下了安置从人的事向两人跑去。 别人看不出,他如何看不出无名在方才那一瞬神情的微小变化? 他已经七年没有见到无名除了枯槁死寂,无波无澜之外的任何变化了。 为何这个孩子却如此轻易的做到了? 看到阳生过来,辛筝赶紧从无名身上爬了起来,同时伸手拉无名,才抓到无名的手,这是一双一点都不细腻的手,手上有养了很多年也没完全退去的老茧,不是干杂活或是读书习武留下的茧子,更像是长年累月的搬运重物留下的,有点像最底层的苦力才会留下的那种茧子。 辛筝思索着想将无名拉起来便有另一只手将自己的手给掰开夺走了无名的手。 阳生将无名拉了起来,见无名身上的衣服都湿了,将自己身上的披风脱下盖了无名身上。 辛筝摸了摸自己身上湿漉漉的衣服,早春的溪水好冷。 “我也冷。”辛筝道。 阳生没反应,他就一件披风。 无名看了看辛筝,鬼使神差的将披风盖到了辛筝身上。 阳生难以置信的看着无名。 辛筝对无名笑道:“谢谢。” 阳生下意识觉得先将这俩人分开比较好:“辛子之前为何作弄无名?无名乃孤之心腹,并非你可随意欺辱之人。” 辛筝叹道:“我并未欺辱她,就是见她极美,想逗逗她,谁知她竟完全不防备不反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活腻了随缘寻死呢。” 辛筝的话让阳生一时无言。 无名这些年可不就是随缘寻死吗? 辛筝说完便离开去烤火换衣服了,好冷好冷。 辛筝回来的时候君离已经从众人的低语中知道了怎么回事,将一套自己还没上过身的衣服给了辛筝。 他爱干净,春嵬很难不流汗,每天都得换干净衣服。 辛筝没他那么多讲究,反倒没带换洗衣服,即便是想带,辛筝本身也没几件衣服,其中大部分还是正式场合穿的礼服。 辛筝不客气的让骊嫘给自己找个地方换衣服,顺便给自己看着。 骊嫘很容易就给辛筝找了个合适的地方,一株四五人合抱的大树,宽度甚于辛筝的高度,然后自己一边把风一边撸大猫。 换了干净衣服后果然舒服多了,从树后走出来就看到了骊嫘正在撸的大猫。 辛筝见过不少大虫,这只看着不太像蒲阪这片的种类。 “这只大虫是什么地方的品种?体型真大。” “是冀州北部高原的种类,是不是很可爱?”骊嫘搂着大猫骄傲的问。“咪咪她母亲难产还是我接生的呢,一胎生了两只,食物不够吃,就把身体比较弱的咪咪给扔了,我便抱养了。” “食物不够吃,就把弱小的幼崽给扔了,还挺有人性的。”辛筝道。 骊嫘一脸懵,有人性?辛子你的思维是不是哪不太对? 辛筝道:“很多人都是吃掉瘦弱比较难养活的幼崽,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骊嫘无法反驳,这种事她一路从骊国走来见得都快麻木了,因而只是道:“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 辛筝没说什么,而是话题跳跃性极大的道:“你的咪咪我好像见过,啊,我想起来了,你我初见时扑我的那只老虎和这只真像。” 骊嫘:“....” 遭了,情急之下喊咪咪来救命却忘了这茬。 第78章 第七十八章辛筝 骊嫘碰瓷也不是头回了,坑蒙拐骗几乎成了习惯,说谎骗人更是打小就学的,无异于本能。 哪怕被揭穿了,骊嫘也仍旧脸不红气不喘。“春嵬如此盛事,我也是想凑个热闹,奈何我的出身委实....只是,骗人终究是不好的,辛子若实在是气愤,不如我让你打一顿?”本来想说断指道歉的,但考虑一下辛筝的性格,真这么说,辛筝有九成的可能会表示这个道歉好真让自己切根手指头给她瞧着玩,骊嫘只能保守点。 辛筝拒绝打一顿,她也没生气,骊嫘虽然骗人,但并未骗到她,从一开始她就怀疑那是不是个局,因为怀疑才将骊嫘带在身边看看想干嘛。 背叛的前提是信任与忠诚,她俩一没忠诚二没信任,何来背叛? “我想吃蜂蜜蜂巢蜂蛹。”辛筝道。 骊嫘一脸无奈。“辛子这是强人所难。” 蜂蜜为何贵? 不就是家蜂没有四季不断的鲜花养,而野蜂能钉死人吗? 辛筝道:“可我很生气,不食甜的我消不了气。” 可我弄回来了你会食吗? 骊嫘甚为怀疑。 怀疑归怀疑,但还是去寻蜂蜜了。 辛筝回来时死者的仪容都整理得差不多了,君离正在吃烤肉,见她回来了,立刻递了一把果子给她。 辛筝眉开眼笑的接过,烤肉不是自己烤的她都是不吃的,果子只要是新鲜的,自己认识的品种就吃。 辛筝一边食一边好奇的问方雷忞:“帝子的从人只剩下两个了,接下来打算如何?” 只剩下两个人了,方雷忞的春嵬表现算是泡汤了。 方雷忞道:“事已至此,我想退出春嵬,将亡者的尸体能找回来的就找回来也好安葬。” 辛筝不太喜欢葬礼。 这年头所谓的厚葬意味着两件事:大量铜器被埋起来,以及人牲。 只要是有条件有一定身份的人,死的时候都会宰人牲殉葬,生怕死后在幽冥无人侍奉。 辛筝素来认为,那是对人力资源的犯罪,罪名:浪费。 方雷忞虽年轻,但因为是方雷侯的嫡长孙,母族也不差,因而在诸多帝子中是出手最阔绰的,门客得他赏识,送奴仆送美姬美男送金银是很寻常的事,厚葬时殉几个人牲都是寻常,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名满帝都,门客数百。 最重要的是,奴隶太便宜了,寻常奴隶,撑死一两斗麦。 辛筝道:“那可要帝子阳生送你回去?” 她就算了,从人门客还没回来呢,这么几个人不是送人是送菜。 方雷忞自然是需要的。 阳生也没推脱,表示同学数年,方雷忞既有麻烦,他自然是要帮忙的。 辛筝见了方雷忞的反应,更加不想掺和了。 方雷忞这是知道主使者是谁,并且很有信心对方会继续弄死他呀。 想着待骊嫘回来了,处理好了伤势就走。 骊嫘回来得很快,并且....毫发无损,手里拎着只蜂窝。 辛筝瞅了瞅被包起来的蜂窝,再瞅瞅毫发无损的骊嫘以及骊嫘扎起的衣袖,同样包起来的手:“你好像很熟练。” 骊嫘回道:“出门在外,野外生存的技能总得有些,蜂蜜这种甜食最适合补充体力。” 辛筝自己只拿了一些蜂蜜、蜂蛹和一块蜂巢,别的都给了君离,君离自己口味清淡,干脆给从人们分了。 休息好后便是告辞离开。 虽然因为方雷忞的事耽误了不少时间,幸运的是之前商定的驱逐围猎还没误掉。 百人合作,驱赶了一大堆的猛兽至一处小山谷,其中不乏格外凶猛的猛兽,然而猛兽爪牙再利亦不如人族的军阵合作。 看着猛兽们相继倒下,辛筝道:“军阵对付猛兽还真是杀伤巨大。” 君离点头。“只是一下死了这么多猛兽,此地的平衡怕是会被打破。” 猛兽吃食草动物,看似凶残,但不吃,食草动物就该把所有的花草树木给吃光了。 在连山城的时候便被教育过连山城的规矩里有一条:如果猎掉了一头肉食猛兽,那么还得猎杀掉一部分食草动物,这不是够不够吃的问题,而是平衡的问题。 辛筝还真没想那么多,不过很快就想起了一事。“春嵬猎场很多动物都是奴仆们散养的,我们猎再多也不可能破坏平衡。即便是猛兽,也多是事前喂饱了的。” 平时散养大量的动物,春嵬前一段时间再赶进山林里,若非如此猎场也禁不住上万人祸祸。 君离怔了下。“如此还算是春嵬?” 辛筝不以为然。“春嵬本就是贵族炫耀武力的地方,并非古时那种维持平衡的祭礼” 君离道:“可这样的武力真遇到事有什么用?” 少昊部的春嵬夏苗秋狝冬狩可都是实打实的。 辛筝道:“有家臣门客呀,只要血统高贵,又有足够的封地,可以豢养很多很多的门客,需要武力时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话说你莫不是以为贵族大量豢养门客纯粹是闲得无聊?” 君离挑眉。“封地的开销够维持养士的开销?” “自然是不够的,所以还有高利贷。”辛筝道。“而且,封地是可以增加的。” “国君又不蠢,贵族封地太大,受损最大的便是国君。” “不蠢那就干掉呗。”辛筝淡淡道。“弑君而已。” 君离觉得自己能理解为何世上庸君多也就罢了,还时有荒唐到突破正常人认知的奇葩了。 这种人工筛选之下,国君奇葩很正常,不奇葩才不正常。 因为百人围猎大丰收的缘故,狩猎的结果是君离的成绩最斐然,其次是防风阳生,再次是辛筝。 辛筝颇为无奈,不知该说自己的临时门客们太能还是贵族们太无能,她明明将很是可观的猎物给了君离,居然还能拿到前三。 辛筝一边无奈着一边挑了其中最完整也最好看杂色最少的剑齿虎献给王。 王甚为高兴的收下,赏了辛筝和君离、阳生不少东西。 虽然方雷忞差点出事,但方雷侯自己都没闹出来,完全可以当做没出事,因而春嵬算是平稳落幕。 辛筝以汝等还欠我钱的理由将所有门客一个不落的带回了家,虽然其中不少在春嵬时遇到了招揽,但....辛筝用眼神表示,想死就走走看,看看你们的新主公会不会为了你们杀我。 归去时满怀希望,归来可谓满腹怨气。 辛筝完全不在意的去寻造篾岁,走之前她让造篾岁打听骊嫘究竟是什么人。 造篾岁很能干,真的打探到了不少东西。 骊嫘出身的旁支和嫡支隔得太远,虽然因为血统的关系,不愁吃穿,但权势什么的,真心没有。 权力是这世间最令人着迷和兴奋的东西,骊武侯在位后期骊国朝堂的争斗让很多人有了更进一步的希望,骊嫘那一支小宗的族长选择了投入其中。 骊武侯后期的朝堂....内斗得相当厉害,这和骊武侯本身有关。 骊国的男尊女卑思想发展最迅速的时候便是骊武侯继位前后到在位中期。 骊武侯是他父亲唯一的儿子,当他的姐妹因为男权思想而获得支持减少时,骊武侯做为唯一的男性继承人,获得支持越来越多,支持他的多为氏族的男性继承人。 骊武侯最终能继位,男权思想的发展很有功,因为自己是既得利益者,骊武侯继位后,这种思想就发展得更好了。 只是,骊武侯大概也没想到一件事。 他老子虽然生了十几个女儿但至少还是有一个儿子,到他这就全是女儿了。 因为能生,骊武侯初时也没在意这点,或者说,没有前车之鉴给他参照。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历代骊侯都是生得女儿多,儿子少,但不管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继承权,因而过去的骊侯都不曾有无承嗣者的忧患。 骊武侯估摸着是觉得能生就行,一直生下去总能生出儿子的,因而生出的女儿他都嫁到别的国家联姻换取利益了。 后来.....他五十岁了也还没儿子,反倒是女儿已经生了十二个了,其中九个远嫁,三个未成年。 骊武侯总算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可能生不出儿子了。 没有儿子也还是要有继承人的,没有哪个国君甘心江山社稷拱手他人血脉? 骊武侯一反对男尊女卑思想的默许态度,开始改变态度,试图把社会风气给掰回来。但骊国的情况已经变了,朝堂上的重臣都是男性,是既得利益者,而且,弱小的贵族喜欢强大的国君,因为能保护自己,强大的贵族自己就能保护自己,比起强大的国君,更希望有一个好掌控的国君。 骊武侯晚年时,他和他曾经信赖的老臣已经不再如年轻时一般君臣相得。 当女儿也可能重新获得继承权后,后宫也不再平静。 直接结果便是骊武侯折腾了十几年,不仅没能掰回社会风气,他的三个女儿也相继夭折,后宫更是再无一个活的孩子降生。 虽如此,但骊武侯仍旧没死心,他还有九个在别的国家为君夫人的女儿。 当然,这种远嫁为君夫人的女儿不可能归国,不然他就得担心自己死后骊国变成九国大战的战场。 骊武侯想从九个女儿的孩子里挑一个回国继承王位,若挑个男孩,阻力....更大。 这样的孩子带回来继承国君之位,等于答应另一个国家未来对骊国的深度干涉本国的主权。 而且别国凭什么将自己国中有继承权的王子给你继承王位?肯定要利益交换。 公族里又不是没别的人了,凭什么要牺牲国族的利益去换一个外人来继承国君之位? 不管是支持骊武侯掰正社会风气的还是不支持的统统反对。 君臣为此事争议了数年也没个结果,几乎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直到七十多岁的时候骊武侯发现自己还有个孩子。 他六十五岁时宠幸了一个地位极为卑微的姬妾,那个姬妾怀孕了,因着彼时后宫热闹得跟浇了水的油锅似的,谁怀孕谁倒霉,这个姬妾在怀孕后瞒得死死的,生下一女后也藏在衣橱里养着,在六年后被发现之前,那位王女就没离开过衣橱半步。网首发 被发现的时候,身体因为生活空间太狭窄发育得有些问题,话也不会说。 骊武侯气得要死,但还是将王女接到了身边亲自抚养,又为王女寻了最好的医者和傅者,煞费苦心。 也因为这个孩子,骊武侯和臣民的关系缓和了不少。 女子继承王位虽然很有问题,但外人继承王位问题更大,比起骊武侯之前拿见鬼的想法,现在这个反而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骊嫘的族长就是在那个时候站了骊武侯的队。 骊武侯对忠于自己的人很是慷慨,骊嫘一支也因此而青云直上。 再后来,骊武侯死了,骊武侯的从子继了位,王女因为父亲死亡而伤心过度一病不起,在她缠绵病榻时骊武侯晚年的心腹被斩杀殆尽,包括骊嫘这一支的族长。 因着是公族,不好株连全族,因而骊嫘没事,但从云端跌入泥沼,败落的速度极为惊人,习惯了衣食住行无不穷奢极欲的精致,如何受得了粗茶淡饭?而且,墙倒众人推。 骊嫘大概是在骊国实在过不下去了,离开了骊国。 辛筝有些奇怪。“骊国如此遥远,你为何如此轻易就打听到了这么多关于她在骊国时的出身?” 造篾岁流露了异样的表情。“这些消息不难查的,也不需要去骊国。” 辛筝诧异的看着造篾岁。 造篾岁道:“骊嫘是巨狡。” 狡,有奸猾诡诈之意,因为延伸出了一个含义:诈骗者。 巨狡,诈骗行业的宗师甚至无冕之王,考虑到骊嫘对自己那精湛的碰瓷,辛筝觉得骊嫘大抵是后者。 辛筝好奇的问:“她都是骗了谁?竟被查得如此清楚,还传得到处是?” 造篾岁答:“她从骊国到蒲阪,一路上全是靠的坑蒙拐骗,王侯贵族被骗者不知凡几。” 从骊国到蒲阪这条路线上的所有国家所有城邑,都有骊嫘的受害者。 造篾岁很能理解,毕竟骊嫘的家族情况,离开骊国时怕是除了自己就什么都没带,不靠坑蒙拐骗也没法生存,就是这战绩委实惊人了些。 再能的骗子也做不到见一个骗一个。 辛筝也惊叹:“她怎么活着走到蒲阪的?” 骗一个两个也就罢了,骗了一路,没让人给杀了真是奇迹。 造篾岁露出了佩服之色。“被她骗的人,十个至少八个不仅不怪她,还对她念念不忘,觉得是周围人嫉妒她的才华,诋毁她。” 骊嫘也不是什么人都骗的,没有足够身份地位的人骗了也得不到多少好处和便利,如此一来,当事人自己都不觉得自己被骗,或是明白被骗了却并不怨恨,不允许家人亲信报复的话,还能动手报复骊嫘的人不多。大部分人能做的也就是将骊嫘的事迹到处传,让骊嫘再骗人时,别人早有提防,然后....宰了这个骗子。 不过这招的效果一点都不好,骊嫘的受害者中不乏知道她之前事迹的人,但在见到骊嫘后都要不了多久就会改变看法:骊嫘是有苦衷的/都是污蔑,是诋毁。 辛筝:“.....无愧为巨狡。” 这么个人才她一点都不想放了。 既然想要得到,辛筝自然就有了决定。“看好她,如果她从府中消失了,我唯你是问。” 造篾岁觉得这有点难度。“她这一路东行,想要将她收入麾下的王侯贵族很多,但....”非死即残。 辛筝想了想,道:“这倒是个问题。” 骊嫘虽是骗子,但普通的骗子和巨狡是不同的。 同样是写字,她写的狗爬字能与书法大家的字比吗? 最重要的是,那些闻名列国的士人,本质上也是巨狡。 有野心的王侯贵族遇到骊嫘,不可能放过这样一个人才,得不到,那就杀了。 “那我自己去找她谈谈,看能不能说服。”辛筝道,想了想,又问了一个问题。“对了,骊国那荒唐事,最后结局如何?” 造篾岁不解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骊武侯的从子和他的血缘太远了,这样的人,继位是不合法的,若是血缘如此遥远的人都可以因为自己的性别而继位,帝国早就大乱了。” 女性贵族还好,但一个男性贵族,多能生是很难想像的,帝国的继承法很大程度是因为男性贵族的增多而出现的,也因为考虑到男性贵族的播种能力,继承法搞得特别严苛,生生将子嗣给分了三六九等,不这样每次的权力更迭都得变成超级大混战。 造篾岁道:“诸多方国权力更迭乱了宗法早已成惯例。” “就算如此,也不曾有血缘这般遥远的公族子弟还能上位的,骊国怕是第一例。”辛筝道。“这真是开了个好头。” 列国本就已经够乱了的国君之位更迭怕是还得更上一层楼,原本只是儿女大乱战,以后怕是得变成全族大乱战。 都是国君之后,凭什么你能继位我就不能? 造篾岁听懂了。“既如此,为何骊武侯不请帝都扶持王女?” 辛筝道:“自然是因为他的女儿继位也不合法,国君会有很多子嗣,但实际有继承权的只是一部分。真按宗法来判,最合法的继承人是他姐妹的嫡出子女,王女只能分到一块封地做一个寻常公族贵族。” 问题是骊武侯为了继位怎么对他的姐妹的?如果说肉/体上消灭是简单粗暴疑似有勇无谋的话,那骊武侯就是恶心了。 他的姐妹不翻身还好,一旦翻身,骊武侯的子孙怕是会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而骊武侯的从子继位,至少能给个痛快。 辛筝颇为佩服的道:“虽然听说过祸延子孙这个词,但还是头回知道有人真能做人做到这份上,骊武侯委实是个人才。” 后代不管托付给谁都是个死,而唯一的生路又在五十多年前被他自己给堵死了。 “我现在才发现阿父真是个好父亲了,至少谁要是跟他说我是女孩没有继承权,他第一反应肯定是灭人全族。”辛筝感慨道。 他不想给和女儿没资格拿是两回事。 好父亲啊,就是靠比烂比出来的。 以后归国了,被自己让人盗走的东西是不可能还了,但至少得将辛襄子被盗掘过的陵墓好好修补一番,再年年祭祀。 第80章 第八十章辛克 辛克素来早起,哪怕因为要出远门而和妻子胡闹了一晚上也没改变作息。 军队是个建立良好作息的好地方,尤其是里头有只叫青婧的医者,在将所有不遵守军纪的人都扔到伤医营几日后,任何人都会改邪归正,目睹着也会随之改变。 虽然有奴仆,但辛克还是自己动手将两个孩子从温暖的被窝里挖了出来穿上衣服。 辛克有两个孩子,长子商,今年五岁,次女舟今年两岁。 舟说话还不利索,人也还迷瞪着,只能抓着被褥不放表示抗议。 比起委婉的舟,商就直接多了。“你要走就走,干嘛走的时候还让我们不痛快?家里有你没你,没妨碍的。” 喜是商贾,生意做得也很好,不管是两个孩子还是丈夫都养得起,在辛克受到辛筝的赏识成为军将之前,全家都是靠喜养,辛克成了军将后倒是有了收入,但大部分时间都在军营,难得回趟家,舟都要不认识他了。 他的存在与否,对于两个孩子的影响还真的是不大。 “我有正事跟你们说。”辛克抓着儿子拎起来晃了晃,将人彻底晃醒。 完全醒了的商含恨看着辛克。 辛克将衣服甩到儿子头上。“自己穿。” 商不想穿,想回被窝,但知道辛克不会允许,而且....虽是仲春之月,但位于兖州最北端的辛原真的是一点都不暖和。 怕自己着凉,商赶紧将衣服穿上。 喜从来都不惯着孩子,家里虽有奴仆,却只负责洗衣做饭洒扫以及府邸的安全,两个孩子只有舟有个照顾她的乳母,原本是照顾商的,但随着商年纪渐长,能自己照顾自己了,就被喜带在身边看自己怎么做生意,乳母则是去照顾舟了。 因而虽只五岁,但穿衣吃饭商都能自己做,很快便穿好了衣服。 辛原人族的食物,要么食甜象草与圆葱,要么食肉,很少有中间选择。 喜因着与军营合作皮草生意的缘故,生意发展到了辛原南边的农耕国家,再加上辛筝还在的时候废除了国君直属封地所有对商贾的税赋以及辛国全部的关津之税,后来辛筝被驱逐,虞与辛鹿也没恢复,吸引了大量的商贾。 辛鹿掌权后推行的新政中有一部分便是鼓励商贸发展的,令得辛国的商贸发展更上一层楼。 贵族们虽不乏破坏道路抢劫商贾发无本万利之财的,但辛原之上崛起了一股新的马贼,向商贾收钱保障商队的安全,同时杀戮沿途遇到的所有盗贼黑吃黑。 在发现一些盗贼其实就是当地贵族后,这伙马贼也没客气,往往会找上门攻破贵族的坞堡,洗劫一空后扬长而去。 受害贵族想让辛鹿为自己讨个公道,但辛鹿口上答应得好好的,实际上....收了马贼首领盗宜财货后随便搜索一二就完事了,他早就看这些破坏他发展商贸的贵族不顺眼了。 又不是不许你们征税,何必竭泽而渔? 税收了,但商贾都跑不收税的国君直属封地去了?不竭泽而渔就没得赚? 人不收税,而你只差十税十,商贾跑光太正常了。 被马贼教了如何做人后,这些贵族总算是收敛了些,不敢再破坏道路抢劫商贾。 商贾在辛国安全了,在别的国家却还是水深火热。 尝到了这伙马贼带来的甜头后,商贾们寻找盗宜谈了谈,出钱请盗宜也保证他们在辛国之外的安全。 因着贵族都被教育过,又有辛鹿的支持,以至于在辛国赚不到什么钱,入不敷出的盗宜同意了,但仅限于辛原诸国,出了辛原,商队就得另谋护卫了。 商贾在辛原的安全有保障,自然喜欢辛原,喜做为本地人有主场优势,生意越做越大,家中每隔几日就能吃上一顿粟米饭。 辛克难得回来,每次他回来喜都会让人煮粟米。 粟米、烤羊、圆葱、鱼羹、鸭肉汤、泡姜,摆了一整个食案,甚为丰富。 辛克抱着舟一边喂鱼羹一边道:“辛子送回了信,以后有军功爵者三代以内年满四岁未过十岁的孩子可以去序学读书,下士两个名额,军功爵每升一级,名额便多一个,下个月二十五到三十一是序学报名的时间,要不要送商去?” 还有点犯困的喜立即醒了,拍板道:“去,当然要去。” 读书有什么用? 九成九的氓庶的回答会是没用,有那功夫还不如让孩子跟着下地多干点活减轻家庭压力。 若是从前,辛国的氓庶也会觉得读书有个屁用,但如今嘛。 知识等于金钱。 有用,非常有用,超级有用。 如果有机会让家里小崽子读书,小崽子却不好好学,打死小崽子都不夸张。 序学那帮小崽子平日里打打短工,只有三个月长假时会才干长工,但一年的收入比一户氓庶一年的收入还多。 辛国非贵族的所有阶层见了序学小崽子们的收入和生活,无一不眼红。 明明是无依无靠的孤儿,正常情况,这些小崽子不是饿死就是被人吃掉,现实却是别人吃草,孤儿们每隔几天就能吃肉。 喜也曾想让自己的孩子去序学读书。 辛筝在序学投入的心血大抵是所有东西中最多的,教学质量极高,哪怕是每年考核被淘汰的那些孩子也都能做到的基本的读写术算,即便是被淘汰了,也能找到不错的活养自己。 喜不介意花钱。 这年头,知识被贵族垄断,氓庶即便有钱也很难寻到愿意教自己孩子读书的人,即便寻得到,教学质量也别抱太高期望。 序学让很多如喜这般家境尚可就是没地位的人看到了希望。 连无名无姓的孤儿都能进去读书,他们的孩子应当也有希望。 然而,早期时辛筝每天不是忙着往城墙上挂尸体就是忙着烹煮活人或是水刑活人,令人望而生怯毛骨悚然。后期....辛筝被驱逐了,剩下的人没有做主的权力,只能一直遵守辛筝开始时制定的规矩:育幼堂所有孤儿都得去序学上课,一年一考核,不及格者不用去,及格者继续读。 不乏一些家庭为了孩子的前程将自己的孩子送到了育幼堂门口。 因着育幼堂只收父母都死了或是父母尚在但签订了断绝亲缘关系不要这个孩子了的孤儿,那些父母一旦将孩子送到育幼堂,父母与孩子的缘分差不多到此为止。 商彼时年纪尚幼,喜尚未想那么远,等她开始为孩子的教育发愁时辛筝已被驱逐,让她断绝与商的血缘关系她又做不到。 喜道:“过两年舟四岁了,也一起去。” 辛克继续道:“序学每年大考,不通过者就得回家,不过一次名额可以换一次通融,我的军功爵是上士,有四个名额。” 喜道:“我从族里再挑两个孩子。” 辛克诧异的看着喜。 喜道:“商与舟若考不过,必是不够努力,既如此,再多名额也是浪费。” 辛克怔了下,随即委婉表示序学的考核难度完全看当年的财政情况,手头宽裕,考核难度就低,手头紧,考核难度就高。如果国君直属封地需要的官吏多的话,考核难度也会拔高,能读写算数的人做官吏,工作效率比文盲更高。 因而序学里能不能读到最后,一看运气二看实力。 年年考前十的是不用担心被淘汰的,后面的就得看运气了。 喜对这些倒是不太清楚,序学是辛筝最看重的地方,怕贵族捣乱,她连护卫都是精挑细选的,若非里面的崽崽每隔一段时间会去市大采购,一买就是论百斤的买肉,每年也有三个月的时间在打长工,外人也未必能知道崽崽们的收入。 喜想了想,道:“那你说我给序学捐钱如何?这钱只能花在序学上,辛子会不会答应?” 辛克疑惑的看着喜。 喜一边想一边道:“还有,你们已经有不少人有军功爵了,接下来还要去打杨国,有爵者会更多,到时序学的生徒必然暴增,现有的序学房舍定是不够用的,要么扩建,要么在别的地方再建几座序学。以我对辛子这些年事迹的了解,她应会选择后者,如果能让我担任新建序学的挂名祭酒,她想盖几座序学我就出钱给她盖几座,并且以后每年都会给序学捐钱,但不干涉序学的管理。” 辛子的杀伐决断在辛国可以说是众所周知的,城墙上曾经林立的干尸,眼不瞎的都曾目睹过。喜不认为辛子能允许旁人插手序学的管理,君不见辛子当年留下的东西,别的都被人或多或少的按了钉子,独序学始终清静。 辛克更加疑惑。“你图什么?序学很花钱的。” 喜道:“自然是图名,我不想只做一个在辛国很有钱的商人,我想做兖北最有钱的商人,或许还会做兖州最有钱的商人。” 观辛子所为,喜觉得,辛子筝的野心怕是历代辛子中最大的。 序学只要一直办下去,终会为她培养出无数的人才,彼时她还需要那些一旦君臣有利益冲突动不动就弑君的分封贵族? 没了贵族掣肘,整个辛国只剩下一个声音,谁还能阻挡辛子横扫兖北,甚至兖州? 自己在序学投入越多,日后辛子统治的疆域越辽阔,自己就越有钱。 辛克道:“序学不归我管,但吃完饭我可以带你去找老巫。” 老巫是辛筝重用的人中最为特别的,别的人每个都兼了不少事物,唯独老巫只管育幼堂和序学,而其它所有人都不能插手这两者。 辛克是军将,论理在任何一个国家这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重要职位,但辛筝并不喜欢自己的下面只有一个仅次于自己的,因而军丞、虞、青婧以及老巫等人和他都是平级,自然无权替后面的人许诺任何事。 喜点头同意了,继续谈两个孩子的教育问题,商的年纪是直接送进去了,第几年被淘汰下来看他自己的努力,但舟还小,还有时间先打点底子。 育幼堂每年都有被淘汰下来的,被淘汰下来都会被安排到官府各处干活,未来的一生没什么意外的话就只能走官路了,有能力的话就一直升,没能力的话就干一辈子的小吏。更新最快的网 没被淘汰的,每年的长假也会被安排工作,一天空闲时间都不会浪费。 喜想从这里面找个孩子给舟提前教导一些东西,让她以后上学了,起点比别人靠前一些。 钱不是问题。 辛克委婉表示,你都知道育幼堂的每个崽只要是识了字的,就不存在真正的空闲时间,你还想从这里头找?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时间问题。 喜道:“据我所知,育幼堂有一面墙,上面开了个几个小窗,让小崽可以通过小窗给人写信赚一些零花钱。” 辛克没能理解。 喜一边心中叹息这家伙除了脸难道就没别的优点了一边疑惑自己当年怎么就因为对方那张脸选择了结婚。“既然可以写信,想来也可以通过小窗户教导识字,每天抽半个时辰就行。” 育幼堂也没规定只能通过写信赚钱,喜说的这种理论上是可以的,只要有人答应。 辛克答应托关系务色合适的人选。 用了朝食,商牵着舟出门玩,喜则是与辛克换衣服准备去拜访老巫。 喜拿了一罐香喷喷的膏脂给辛克抹脸上。 辛克下意识的抗拒,太香了。 “别躲,这可是我花了五金买的,可贵了。” 辛克无语:“五金就买这么个玩意,你是钱太多了吧?” 喜花的要不是她自己的钱,他都要斥她败家了,五金,可以吃多少粟米。 “护肤的,对脸特别好,效果也很好。”喜不认同的道:“脸是一个人的门面,莫说五金,便是五十金也是值的。” 辛克愈发无语。“你与我结婚图的究竟是我这个人还是我的脸?” 喜反问:“那你与我结婚图的究竟是我的人还是我的财?” 辛克语塞。 一个图财一个图色,谁也别说谁。 给辛克涂完了膏脂,喜忍不住亲了辛克一口。 真好看。 辛国的公族代代与别国联姻,血统比杂烩还杂,天南海北的血统都能在辛国公族身上找到,却又神奇的继承了帝国各地域血统的优点,少有生得差的,整体颜值便是在整个兖北都是金字塔顶端的存在,盛产美人。 喜觉得自己还挺幸运的,辛克虽是公族,且高祖母是辛子,但曾祖母并非嗣君,因而成年后被封了卿大夫,祖父是庶出,成年后只是下大夫,父亲也是庶出,只被封为下士,下士哪怕是公族,其庶嗣也是不能再分封的,甚至嫡嗣分家后也只能继承一部分家产,但爵位、宗庙以及大部分财产都只能嗣子继承,若不分家,那就是全部由嗣子打理了。 父亲一死,庶出的辛克就被其嫡出的兄长净身出户了,下士的家产并不多,根本不够全家吃用,农忙时连下士自己都要下地。 兄长有自己的孩子,自然先紧着自己的孩子,每多吃一口饭,自己的孩子就少吃一口的弟弟自然要赶出门,省下的口粮完全可以再买两三个奴隶回来干活,奴隶吃草就可以了,又可以不顾惜身体寿命的使唤,比使唤弟弟成本更低。 虽然有公族的身份,但对于辛克这种公族,这个身份显然不能当饭吃,被赶出门后辛克一度连饭都吃不上。 虽然出身让他接受了一个贵族应该受到的基本教育,但没有赏识者也用不上,只能靠帮人耕作私田为生,但根本吃不饱。 若非如此,商人出身的喜也不能得到如此美人。 第81章 第八十一章宜 虞城是新建的县城,原本只是为了方便而建立的长吏府所在,国君封地中所有丘、里、乡的基层官吏每隔一段时间会来汇报工作和了解下一阶段要做什么工作。 为了便于与各丘、里、乡往来,长吏府与各地的道路是最先修的,因而交通极为便利,慢慢的发展环绕着长吏府发展出了每月一次的市。 随着外来商队越来越多,市从每月一次变成了每旬一次,最终变成了每天都开门的市。 九家为邻,四邻为丘,四丘为里,五里为乡,随着外来人口涌入,国君封地的乡超过了五个后长吏决定修建一座县城。 询问了辛子,不仅同意了,还以长吏虞的名字做为县名,也因此虞城又被称之为长吏县。 这大抵是人族最神奇的一座县城,连城墙都还没有,虞只修建起了县城官署、军营等官府必须机构,别的地方,虞完全没花钱。 虞将虞城规划好后其中的黄金地段都留了下来,别的地皮都卖了五十年所有权给商贾们(辛筝不想让任何人拥有土地的永久所有权,只允许卖一段时间的所有权,一旦到期,官府就可以理所当然的收回),让商贾们在上面修建商铺、民宅,修好后再用民宅跟自己换黄金地段的地皮和商铺宅邸。 赤/裸裸的强买强卖加抢劫。 商贾们愤怒,怒完后相当识时务的按着虞的意思大兴土木。 新的问题很快到来,国君封地又是修建水利又是修路的,所有成年人丁,不到农闲根本不放人。 负责修水利的官吏和负责修路的官吏为了人手都快打起来了。 商贾虽有钱,却也不敢和这两尊大神抢人。 从别的地方买奴隶吧,国君封地废除了奴隶制,不管曾经是流民还是奴隶,只要踏入了这片土地,自动成为氓庶。 氓庶是要服役的,从缓冲营地一出来就会被水利和道路两尊大神抢走。 商贾们纷纷找虞投诉。 你要薅我们的羊毛也就罢了,但你不能让我们连毛都不长吧? 经过一番沟通,双方达成协议,商贾们带来的奴隶成为氓庶后,商贾可以留下十分之一修建虞城,当然,官府的妥协并非无偿,商贾每年都得给水利和道路一笔钱粮做为对后两者的补偿,一旦停止,那么人手就得还回去。 用的时候商贾还得给氓庶吃饱,不能当奴隶一般往死里用,所有氓庶都是国君的财产,损害国君的财产是重罪。 虞城的修建进度之缓慢....至少得百八十年才能修好,城墙可能要两百年后了。 没有城墙,但防御还是得保障,干脆环绕虞城修建了若干角楼,每座角楼上都有一个伍的人手助手,一旦有敌来犯立刻点燃狼烟,大营的军队也会立刻赶来。 角楼上的兵卒打着哈欠望着远方的草原,不时低头望一眼虞城的烟火红尘提神。 值守角楼是一份有趣且枯燥的工作。 有趣是如果有猛兽跑来,角楼的兵卒要负责解决,枯燥是并非天天都有猛兽跑来,更多的时候兵卒要对着绿色的草原发呆,若是冬季,就是白色雪原。 因着人口的增加,辛克安排了足足一千余人在整个国君封地往返巡逻,这些兵卒巡逻时往往也不会放过遇到的野兽,野兽锐减的结果便是值守角楼一个月都未必见着一回猛兽,盗匪更是绝迹。 当看到远方天际的尘埃云时值守角楼的兵卒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下意识的就要点燃狼烟。 看那尘埃,至少有百骑。 燃料、干柴、干粪....兵卒不时抬头看一眼,倏然看到了那面赤色的毕方旗帜。 整个辛原只有辛子的军队才允许使用这面纯赤为底的毕方旗。 自己人。 兵卒松了口气。 打仗不可怕,但这里是虞城,因为商贸发展的关系,哪怕尚在修建中,也仍有大量的人口聚居,一旦打起来,这些氓庶....好吧,也不一定有事,辛原这种环境,生命力不强的都活不下来。 角楼值守兵卒都是精挑细选的,别的不好说,但眼力个顶个的好,平日里的饮食也多为鱼油、动物内脏等青婧说的对眼睛有益的东西,当旗帜愈发近后,兵卒很快辨认出了来者为谁。 去岁被派出去办事的宜,一两个月才回来一次。 宜一路来到角楼下后停了下来,将自己的身份证明信物等东西给兵卒看才继续出发,一路狂奔回军营。 宜是上士。 保护商贾,清缴辛国境内的盗匪(贵族),让她的军功攒得很快,但其中大多是不能见人的(攻破贵族坞堡洗劫一空),因而军功爵升到上士后便没再升了,那些功劳怕是要以后能公开的时候才能变成军功爵。 宜对此很理解,只一个要求:她要参加对杨国的战争,理由是她差不多跑遍了辛原,其中包括杨国,对杨国的地形比别人都更清楚。 整个辛原都打马走过,盗匪见到她跑得比耗子见到猫还快。 在外面的时候宜颇有一种无敌真寂寞的感觉。 可她并非真的无敌,天地很大,有很多的人比她厉害,因而她想参加与杨国的战争,醒醒脑。 虽然在外面的时候她麾下率领一个旅,任旅帅,回来后可能会降为卒长,但她不在意,重要的是能更进一步。 辛克同意了,只要她及时赶回去。 宜回到军营时所有人都在为去杨国的名额做准备。 辛克只打算带一个旅的人马,带多了对辛子没好处,辛鹿也不放心。 按着人族的传统,国君对外发动战争,都是自己出一部分人马,然后贵族们带着一部分人马履行军事义务,一起组成一支军队。 看一个国家的贵族和国君哪个更强势也可以从军队中获得最直观的答案,军队中贵族的人马占据大多数,国君的权力就值得商榷了。 曾经有过一个国家,上中下三军,四分之三是一个贵族氏族的兵,以至于那个国家的倒霉蛋国君不管在位多少年,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内耗方面,国也在漫长的内耗中走向了衰败。 若非彼时还没彻底礼崩乐坏,搞不好就改朝换代了。 虽未改朝换代,但当礼崩乐坏的时代来临,那个国家没撑多久就被另一个国家吞并了。 公族被屠,贵族们投降,臣服于新的国君。 为了收揽人心,也因为没有那么多人手,征服者在屠杀了国君全族后并未屠杀贵族,贵族们仍旧享有着自己的封地,子子孙孙荣华富贵。 所有人都很好奇辛鹿这次攻打杨国,会拉出一支怎样的军队。 宜也关心,辛鹿的统治稳固与否关系着辛子能否归国,但当务之急还是争取那五百名额。 辛克是军将,理论上他掌控的军队应该达到一万两千五百人,但实际上辛克这一军明面上只有三千人。 不是不想更多,凑一整个军出来,但没钱了。 三千人争五百个名额,一个个的比怕是得比到战争结束。 辛克干脆定下以卒为单位来一场大乱战的挑选方法。 前五名出征杨国。 因着有一千人负责巡视的事,因而三千人随机分为了三组,每一组都要和另外两组进行比试,每次比试都只能两组参加。 两千人的大乱战,哪怕是虞都忍不住跑来瞧个热闹。 本来以为会是前两年见过的一大片平地大群殴,事实证明,在军营里被逼着读书识字背军规背兵书还是有用的。 因着出征杨国是攻城拔寨,因而两千人分成了两队,围绕一座营寨展开战争,一方守一方攻。 一天之后攻守若未变,那么守方胜,在十二个时辰满了之前,哪怕是丢了营寨,只要时间到之前能抢回来就还是赢。 结束之后,休息两天,调换攻守位置再战一场。 胜一次得一分,最终得分最多的那组就是胜利者,再随机分两组,五百人一族,来一场大乱战,胜者随辛克出征杨国。 围绕着营寨,参赛双方并未直接硬碰硬,因为辛克说了,若是伤亡太过惨重,哪怕是赢了也算输,毕竟这座营寨又不是什么天险。网首发 要控制伤亡,又要赢,自然各显神通,连水源里放泻药这种下三滥的招都出来了。 虞问辛克:“这也可以?” 辛克道:“能赢就行。” 虞望着下方混乱的战场,忽然有种感觉,真正礼崩乐坏的时代要来了。 礼仪道德将被彻底丢进茅厕,只剩下不择手段获取胜利。 血亲、友人、同类将再无信任可言。 忙活了差不多一旬,出征人选终于选出,宜如愿在其中。 虞为辛克准备了大量的食水,其中食物的部分有很多都是肉干,没办法,在辛原,吃肉比吃粟麦便宜。 何不食肉糜,放在帝都是白痴,但放在辛原反倒是合理。 只是,军队也有三六九等之分。 徙卒是自备一定粮草的奴隶和服役的庶农,哪怕是出征也吃不饱,顶多饿不死。 往上是能吃饱的甲士,但吃饱和吃好是两回事,吃甜象草喝马奶酒也能吃饱。 再往上是亲信精锐,不仅吃饱还吃得好,有酒有肉,不过这种精锐甲士都在族兵,和带领的将领是同一氏族的血亲。 虞为辛克准备的食水之好,足以让每个人都吃肉喝马奶酒。 辛克颇为诧异。“你发横财了?” 虞颌首。“你的妻拉了很多商贾给我送了很多钱,序学未来一年都不需要府库再出一枚贝钱,手头有余钱,你们又是拿命出征,自然要给你们吃好些。” 辛克甚为满意的收下了。 这几千人马全都是按着精锐中的精锐标准来训练的,他还真舍不得出征的时候不给任何一个人不吃好,吃饱吃好才更有活下来的希望。 这样的精锐每一个的训练成本都不低,而以如今的财政,怕是他这支军在未来很多年都只是如此规模了。 出征之前要誓师调动士气,虞给辛克写了张稿子让他按着念。 “这样可以吗?”辛克有些狐疑,从未有人如此誓师过。 “练兵带兵我不如你,但论操控人心你不如我。”虞叹道。 辛克闻言一想也是。 虞写的稿子内容丰富,将这场战争的前因后果都说了出来,明确指出,我们不是为了辛子也不是为了代君打,我们是为了自己打。 代君答应了,从杨国获取了足够的利益就不会征税征到国君直属封地来。 也不要害怕伤残或是死亡,若是伤了,伤医营的本事所有人都是见识过的;若是残了,除非你四肢都没了,不然辛子一定会安排人教你一技之长,让你哪怕是个残疾人也能靠自己赚钱,并且以后每个月给你发补贴,保障你的温饱,如果四肢都没了,虽然这种程度的伤势根本不可能活下来,但真的活了下来,辛子养你一辈子;死了也不需要担心家里的父母孩子,辛子会每个月给你的父母孩子送一笔不多但足以维持生活的抚恤钱粮,赡养你年满的父母,抚养你年幼的孩子到成年,并且有孩子的话,有一个去序学读书的名额,仅限于亲生的,过继的不算。 如果不放心的话,出征之前可以和军中关系好觉得自己能信任的袍泽商量,如果自己战死了,让对方帮自己照顾自己的父母孩子,而对方死了,自己帮对方照顾父母孩子,顺便监督官府的抚恤政策落实得到不到位,商量好后去登记一下。 如果战死了,膝下只有孩子没有老父母,那么孩子不会被送到育幼堂,而是由一起在军中登记过的袍泽收养,当袍泽拒绝才会考虑亲戚。 考虑到这年头随处可见的吃绝户,很多家庭都因此被绝户,若当事人自己觉得亲戚不靠谱,可能把自己的孩子养得“意外”夭折好吃绝户瓜分自己家产,也可以要求自己死了就把孩子送到育幼堂当孤儿。 在育幼堂期间,遗产由官府设立一机构保管,收一成的保管费,而这一机构的工作人员从军队退伍人员中挑一半再从文职官吏中挑一半。孩子成年后,遗产要捐三成给育幼堂,如果夭折了那么查查是否真的意外夭折,是就不用捐了,三成充公七成由亲戚瓜分,不是的话顺便报官抓凶手。 辛筝更想颁布一条绝户者的所有遗产充公的法令的,但被虞给阻止了。 真这颁布这种法令,天下所有宗族都会想将辛筝寝皮食肉啖骨。 宗族是人族聚居的基本单位,宗族的意志比王侯的命令更有用,即便是王侯也不敢动宗族这一体制。 若非国君直属封地的氓庶大部分不是流民就是奴隶,没有宗族,虞连遗产抽三成充公的政策都没胆颁布。 言归正传,这是一篇从头到尾都在告诉所有人,请去死吧,放心去死吧,不要顾惜生命的去死的誓师词。 “辛子万岁!” “辛子万岁!!” “辛子万岁万岁!!!” 望着热血沸腾的校场,虞唇角微微翘起。 辛鹿你的统治再稳固再用心又如何,万民最在意从来都是谁做得更好。 不需要完美,没有人能尽善尽美,只需要比别的人好就行。 第82章 第八十二章青婧 青婧悠然的坐在杨国国君的宝座之上,瞅了瞅青铜的扶手,吐出了两个字:“真穷。” “不仅穷还弱。”正在刮大殿内值钱东西的士卒道。 国君的宝座终究是国君之位,杨国也不一定灭国,不管是谁都没打算在这坐坐,也怕惹麻烦,国君之位只有国君才能坐,别的人坐都是以下犯上,哪怕那是敌国的国君之位。 青婧却坐得毫无负担,也没人敢管。 辛克带来的人不敢管,别的人马倒是不乏想教育教育这个不知上下尊卑的东西,但被青婧轻轻抬手打成了终生残疾,最后完全没人管了。 青婧拿了案上的水果咬了一口。“杨国的人不弱,是你们太不合理。” 杨国的人输得....青婧觉得他们是输得挺冤。 论精神面貌和作战能力以及对兵法不择手段的运用,莫说兖北,便是整个九州都没有哪支军队能与辛筝的这支军队比。 杨国做为高原上的游牧国族,战斗力再差也比大部分农耕国族强,差的就是个装备而已。 毕竟,除了辛国这种另辟蹊跷生生在草原上点出了农耕技能的奇葩,草原上的游牧国族都热衷于劫掠,不劫掠就得饿死。 当然,辛原这边好点。 辛国点出了农耕技能,周围的游牧国族却没有,不把对方一起拉进草原农耕圈里就等着被一天两顿的抢劫吧。 因而辛原所有国族都有种植甜象草,虽然种子都是从辛国买的,但相对别的草原上的同类,还是温驯些。 只是,辛原的地理环境注定弱者活不下来,一代代下来,战斗力都不差。 辛国这五百人不缺装备,为了尽量保存实力,辛克将每个人都武装到了牙齿。 一路攻城拔寨,简直势如破竹,孟夏才过了一半就已经打进了杨国的都城——沿途不少贵族看敌人如此悍勇,舍不得损失自己的私兵纷纷保存实力,闭门不出也不阻止,安分又乖巧。 便是辛克自己都很懵,完全没想到这支军队竟如此强大。 在国君的位置上坐了坐,满足了自己很久以前的好奇心后青婧便起身离去了。 “坐得一点都不舒服。”青婧轻笑低语。“怎么会有人完全不想想这个位置需要承担的东西就急冲冲的铲除尚无威胁的对手呢?” 走出宫室,看着因为战争和劫掠而一片混乱的台城,打进来的时候都没遇到太多的反抗力量,尽管杨国的国君拼死反抗,最终血战而亡,但他对国族的掌控力太弱了,真正愿意为他战死的人不多。毕竟,贵族只要投降,仍旧是贵族。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青婧忽然想起了数年前的事,辛筝因为在台城遇到刺客,捡回一条命后第一件事就是将负责毕方台安全的毕方卫的重要统领及其全族抓起来绑在柴堆上,上到白发苍苍的老者,下到襁褓婴孩,全部浇上烈酒当着所有人的面活活烧死。 烧死了三百多人。 因着太过残忍,以至于有一名大夫不惜死谏,当庭撞柱而亡。 毕方卫的成员可都是贵族出身,不是贱民,贱民你随便杀着玩都没问题,但贵族,一下就杀多个,还是论族的杀,残暴不仁! 苍天无眼,怎么就让先君生了这么个暴虐无道的畜生? 换个人可能就妥协了,但辛筝....眼睁睁的看着那名大夫撞死,发表了一番脑浆血液四溅的文真美的言论,还让一个擅长写赋的人写一篇赋描绘这美景,写不出来就杀全家,写完后那篇美赋被辛筝让人抄录一百份钉到了国都所有城门上。更新最快的网 不就是想名留青史吗? 孤成全你的忠义之名。 一条人命能够成就的名声才多大?孤还会送你的全族一起去找你,以你全族的命成就你。 感慨完了肝脑涂地的美丽之后辛筝问众人,可还有要四溅的,一颗脑子涂抹的场地太小了,若是更大些必定更美。 无人愿成全一个稚童对美景的向往之心。 辛筝如愿烧死了三百多人,因为柴堆烧完后还有焦尸留下,辛筝也没让人入土为安,全挂城墙上去了,再没收了死去贵族氏族的所有封地,族人都被杀光了,吃绝户的人都没了,自然只能充公。 处理完了失职者,辛筝又闭着眼睛从剩下的卫者中选了新的统领。如果再有下次,被绑到柴堆上烧死的就是这些统领及其全家,她不会问是谁做的,是如何做到的,只要有人做到了,那就是统领们失职,失职就烧全家。 大抵是那火烧三百余人的烈火太过壮观,辛筝再也没在毕方台遇到过刺客。 让人很难不感慨求生欲面前人的潜力果然是无穷的,须知辛筝和贵族们的关系相当之恶劣。那些小贵族也就罢了,威胁不了国君的权力,自然没受到多少影响,但那些大贵族和中等贵族却是恨不能将辛筝寝皮食肉,以至于辛筝在毕方台时喝口水都怕里头加了料。在毕方台的时候除了冬季,辛筝都是不喝水的,口渴了就食汁水多的鲜果,冬季的时候就抓点雪放嘴里含着或是自己动手煮雪水。 辛筝自己有时都会感叹,如果自己哪天在毕方台暴毙了,自己一点都不会觉得惊讶。 许是毕方卫后来真的让她的安全得到了保障使得她感到惊奇,辛筝便改变了对毕方卫的态度,对毕方卫极好。 国人暴/动时,毕方卫所有人都血战至死,五百毕方卫无一幸存。 若非如此那场暴/乱也不会造成上万氓庶与大量贵族的死伤——辛归乡后来敢大量清理贵族也是觉得那会儿贵族死的人太多了,自己可以大胆点,然后就步了侄女的后尘。反倒是辛鹿走稳健路线,和剩下的贵族以及辛筝留下来的势力进行了一定的妥协,在最短时间里稳定了局势,没让看到机会想做点什么的邻国如愿。 很多人事后都很惊讶,还以为所有人都跑了,毕竟,辛筝在位期间是真的让所有人深刻认识暴君这个词的含义。 青婧倒是知道为何。 毕方卫全部战死,辛筝只要不死,肯定会善待他们的家眷,保他们的家人一生平安与衣食无忧,若是有才能的话还能得到更多。而背叛,但凡辛筝还有一口气,回头等着他们的肯定是多达数千人的烧烤大会。即便辛筝死了,新的国君又怎么敢用背叛了前任的毕方卫,哪怕这些毕方卫的背叛是符合自己利益的,却也一定不会再用。 青婧没做过国君,也不知道辛筝的所作所为算是成功还是失败,从结果来看,应当是一个足够失败的国君,但—— 青婧若有所思。“跟杨国这么一比较,兕子你好像也没那么失败了。” 杨国国君死的时候莫说五百人为其死战,便是五十人都没有。 不过话说回来,真遇到这种事,也没几个脑子正常的人会为国君赴死。 血统贵族,自幼接受高等教育,征服者哪怕是打下了江山,也还是要依靠当地贵族的,没有舍生取义搏名的需求。 即便是统治帝国的王,也不敢笃定的说自己在那种时候能有辛筝的待遇。 至于巫女,望舒都疑似跑去跟奴隶军混了,足以说明很多。 青婧以一种仿佛饭后消食却又一点都不慢的步子往辛克所在营盘走去。 杨国的国都一片混乱。 王侯贵族靠什么让自己的军队愿意豁出命为自己打仗而非临战逃跑? 答曰:破城后的劫掠。 虽然不会有命令,但城破后王侯贵族都会默许自己的军队在城中劫掠人口与财富,如果之前的战况比较惨烈的话,还会屠城,以此发/泄仇恨。 甚至战败的人也会通过屠杀沿途遇到的村落来挽回士气,不仅不罕见,还很寻常。 惨叫声、哀嚎声到处是。 仿佛神话中的天人般的青婧悠然漫步炼狱,回到了营盘。 军中医疗资源有限,因而只有贵族和精锐受伤后才会受到治疗,寻常徙卒受伤了都是一边放着,熬过去是命好,熬不过去是命不好。 辛筝对于人力资源极为爱惜,因而军中的医疗资源永远是按着所有人的需求来准备的。 只是,药物只要舍得花钱就能买到足够的,伤医却不是。 因着国君封地人口增加,辛筝还要求对所有孕妇和婴孩都要定期体检,对于医者的需求极大,哪怕是辛克出征时也不过带了五名医者,其中一个还是青婧。 青婧跑出去溜达了,剩下四名医者面对数百名伤员,只恨自己少长了两条胳膊。 四名医者并非全都是医者,按着国君封地这两年发展出来的分类,其中两名是药师,两名是真正的医者,前者擅长配药,后者则是擅长治病救人。 一名药师给轻伤员配药让轻伤员拿了药自己回去处理伤口,两名医者与一名药师则处理重伤员。 重伤员不多,也就二十几名,但负责的医者药师只三个。 青婧回来时伤医营趟了一地的重伤员,其中还抓着自己被砍下来的胳膊腿。 青婧曾经将一个徙卒被砍下的胳膊缝了回去,因而这些兵卒在胳膊腿被砍后只要有机会都会将自己或袍泽掉落的胳膊腿给捡回来。 这种缝合只要最终伤口不发炎,以后仍旧四肢健全,最多就是缝回去的那条不会有以往那么灵活,但也有很大的概率会伤口发炎,而伤口发炎....青婧表示自己只能制药尽量防止伤口发炎,但真的发炎了,那就只能看你命够不够硬了。 因而选择缝合胳膊腿纯粹是赌命,有的人会选择赌一把,也有的人觉得官府以后会照顾自己,又不是残疾了就活不下去,没必要赌命。 青婧回来的时候要不要缝合胳膊腿,需要做选择的兵卒都已做出了选择。 青婧换了衣服,洗了手,再将全套工具用昂贵的烈酒清洗了一遍,这才开始工作。 一名医者和一名药师给青婧打下手,剩下一名医者继续处理短时间死不了的重伤员。 因着之前的忙碌,重伤员也没剩多少了,有望赶上宵食,但没多久便有新的伤患送了过来。 笙茫然且愤怒的看着新送来的伤患。“战斗不是已经结束了吗?”怎么还有? 战争是结束了,正常情况来说是不会再有新伤患产生了,但问题是有一些兵卒和盟军打了起来,新伤患自然就出现了。 笙一边给人处理伤势一边问:“怎会和盟军打起来?” 他们和盟军的关系不太好,倒不是因为过去有恩怨,而是他们的伙食太好,有肉有马奶酒,人人如此,不免遭人眼红,路上想抢他们的人很多,但都被打退了。后来辛克用一部分食物和别的贵族调解了下,这才将麻烦给镇压了下去,怎么又打起来了?而且这回的规模一看就不一般。 象道:“军规问题。” 辛筝定下的军规里,直接将扰民给定义成了死罪,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条将军队扰民定义为犯罪的明文法律。 理论上,这种刚出现的新事物,威信不会很高,执行力度也会很低,但她是辛筝定下的。 辛筝在位四年间杀了很多的贵族,但她杀掉的氓庶是贵族的十倍不止。 不论是贵族还是氓庶都恐惧她,莫说一条扰民等于死刑的军规,便是她说黑是白,氓庶都会大声说对。 军中被逼着读书识字,天天背军规,违背者送伤医营帮助研究,每个人都对军规刻骨铭心,因而别的贵族都让自己的人马去烧杀劫掠了,辛克却只让自己手下的人去搬台城的值钱物,至于原主人,城破的时候就被杀光了。 回来时看到别人杀人放火掳掠人口时不免感觉不得劲,不是没人想加入这场盛宴,但很快就被按军规处置了。 辛筝从来都不讲究法不责众,犯法的人越多,她杀得只会更狠。 除非能将整卒的人给拉下水,不然只要有一个不同流合污,那九十九个人都得死。 有想加入的,自然也有反感的。 有个兵卒的反感在看到一名甲士在大街上强女干后达到了姐姐....象赶到的时候双方已经打起来了,也没问是怎么回事,先帮自己的袍泽将对方给打趴下再问怎么回事。 你喊人,我喊人,最终变成了大乱战,象等人虽成功把人打趴下了,但也制造了不少的伤患。 辛克赶到后听了怎么回事,让他们带着伤患回来治伤,盟友那边他去摆平。 毕竟象他们也没违背军规,军规规定看到扰民不阻止,同罪。 只是辛子大抵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多来源的军队合作攻伐某地,然后彼此规矩都不同的情况。 但那是规矩不全的问题,不能算是兵卒的问题,若不能保住这些兵卒,不免对军规的威信造成影响。 虽然摆平可能要牺牲不少利益,但比起军规的威信,还是划算的。 笙听完后道:“我觉得我以后得对你们好点,拿你们做实验时不能太狠。” 象茫然的看着笙。 笙道:“杨国的军队太弱了,因而有了如今这一切,但你们很强,你们的强大能保障今日杨国发生的事不会发生在辛国。” 象笑道:“你若真感激我们,不如不拿我们做实验。” 笙拒绝。“不做实验,我们的进步会很慢。” 所以你们就是和人/体实验卯上了? 象气结。 第84章 第八十四章元 元控制着身体向更深的海域下落,顺手抓住了一条一丈长的剑鱼鱼鳍,剑鱼毫不畏惧的向元发起了攻击,被元随手一巴掌拍晕,再抓过来生啖。 随着大量的鱼肉涌入肚腹被消化系统转化为能量,身体自高空坠落而造成的伤也开始恢复,除了断裂的骨头。 元将最后一口鱼肉吞入腹,这才将断掉的骨头一一接上,再以布条和鱼骨固定,避免长歪。 【疼吗?】 “当然疼。”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那你还下手那么狠?】 “下手不够狠你现在还无法从蜃景中醒来。” 【那你扎我脑袋也就罢了,没必要还摔下来。】 “还好。”元觉得还可以忍受。 望舒被噎着了,她们真的共享神经系统吗?为何自己觉得那么痛? 元一边处理伤势一边对望舒道:“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蜃是掠食贝类?” 【不是说形似牡蛎吗?】 “形似又不是真的牡蛎。”元道:“月光海这情况,明眼人一看便该知道这片海域的主人不可能是素食者。” 望舒终于从月光海惊人的美丽中冷静了下来。【月光蚌与蜃是共生关系?】 青婧的进化论虽然碰上智慧生物就要碰壁,但也套在非智慧生物身上,却是相当之合理的。 按着青婧的理论,深海里看到能发光的动物别凑过去,不是掠食动物就是掠食动物的共生者。 深海无光,因而深海里的动物普遍有趋光性,一些掠食者干脆进化出了发光的器官以钓鱼。 也有一些掠食者自己没进化出发光器官,干脆和能发光的动物合作共生。 月光海是一片比较复杂的海域,不仅仅因为这里是洋流交汇的地方,也因为这里暗礁遍布,各色珊瑚树在这片海域密密麻麻生长着,不比炎洲大陆上的热带雨林逊色。 无数的珊瑚树构成了片海底森林,也导致了遍布的暗礁,海域的暗礁全是珊瑚暗礁。 对于陆地上的智慧生物而言,这里怕是绝地,但对于海底生物而言,这里比陆地上的热带雨林还热闹,掠食鱼类与素食鱼类厮杀不修,海水里不时能看到鱼肉肉糜,这些肉糜也不会浪费,少部分被占据这里的贝类摄食,大部分被珊瑚森林中寄居的微小生物获取。 洋流带来了充足的食物,食物吸引来了足够的鱼群,大抵是觉得这里生活环境不错,大量的鱼群在这片珊瑚森林定居。 比鱼群数量更丰富的是月光蚌,每一株珊瑚树间都能看到无数大大小小的月光蚌,而月光蚌中夹杂了不少蜃。 蜃是月光蚌的保护者,用蜃景保护着月光蚌,不管是智慧生物还是非智慧生物都很容易被蜃景给骗走,或是被骗得自相残杀。 智慧生物也可能不上当,但没关系,蜃中有王,普通的蜃吐出的蜃景只能是记录下的东西,但蜃王吐出的蜃气却会千人千面,除非心中没有漏洞,不然就会在蜃气中看到自己的心魔,然后....陆地生物会淹死,海中的智慧生物则是迷失。 元伤势处理好时也正好解释完。 望舒很不可思异。【你确定蜃和蜃王是一个物种?这诧异是不是有点大?】 “能活过千年的蜃就是蜃王。” 望舒无法想像这种生物是怎么演化出来的。 【照这么说,蜃王记录着这颗星球上更加古老的记忆?】 “自然。” 【我们去找蜃王吧。】 “为何?” 【我想看看这颗星球的古老往事。】 “你只能看到海洋。” 【闲着也是闲着,寻找一二又如何?对了,别忘了采一些月光明珠,我们还要回去的,身上一个钱都没有难免不方便。】 采珠是一件很要命的事,人族采珠用的多是犯人与奴隶,被派去采珠的奴隶与犯人一般也不会有活着回家的,一半是因为海里很危险,另一半则是上了岸可能被剖腹。 珍珠很珍贵,又不是玉这种非贵族佩戴者统统杀头的东西,氓庶也能拥有,能不能守住另说,哪怕不能守住,卖钱也不错。 只要得一珠,这辈子都可以衣食无忧了,采珠人冒死潜入深海采到珠后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贪心,想私吞珠,但他们自己都是主人的私产,怎么能私藏珍珠? 采珠人与看守者的斗争由来已久,发展到最后采珠人只要被怀疑就会被剖腹,因为采珠人身上一无所有,连衣服都没有,想藏东西只能往肚子里藏。 对于元而言,这并不是危险的事。 首先,她与望舒并非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不存在被剖腹的风险,其次她有辟水珠,能在海里像鱼一样生存,最后,她能与月光蚌沟通。 采珠时最危险的便是被蚌给夹住,一旦被夹住,等着当鱼食吧。 故而采珠时采珠人都会尽量将蚌给带回岸上再砸开蚌壳看看有没有珠,不管有没有珠,蚌都死定了。而元,每一只蚌都心甘情愿为她敞开蚌壳,露出了壳内的软肉,任元钻进去挖走珠子。 是的,钻进去。 月光蚌在这片海域繁衍了相当漫长的时光,故而在这片海域,千年万年的月光蚌随处可见,体型个顶个的大,最大的完全能让一个成年人族在里头打滚。 元不钻进去根本挖不到月光明珠。 望舒颇为不解元是如何做到的,这些蚌怎么没有一只夹她?每只都是乖得不能再乖。 “我用次声波让它们以为我是医者。” 【?】 “珍珠对于陆地上的生物而言是稀有的珍宝,但对于蚌而言,那是病变的东西,如同人体的结石,取珠对于它们而言是治病,当然,前提是取珠不会伤及它们的性命,不然就是结仇了。” 望舒一时无言,人族珍之爱之的宝珠在蚌而言竟是病变之物?【它们能交流?】 “当然能,虽比不上人,但年长的蚌也有相当于人族垂髫孩童的智商,区别善意与恶意还是能做到的。” 望舒对此言也只是听听,即便蚌能区别善意与恶意,又有几个人能将自己的善意沟通给月光蚌让后者能理解? 元说是治病还真的就是治病了。 只收藏了几千枚月光明珠,再之后,除非有特别圆润的或是比较特别的,不然挖出来后全部当垃圾丢掉。 元忙了足足一日也只见到一只蜃。 蜃的智商比月光蚌更高,最重要的是,蜃的蜃珠是武器,不是病变之物,故而不会主动让元发现,若非元与望舒委实精力惊人,一天之内为四五千只蚌挖了珍珠也不会发现这只蜃。 望舒对这只倒霉蜃颇为同情。 被吓得都放出了各种蜃景,其中不乏深海巨兽,元一律无视,非常残暴的掰开了它的壳取了蜃珠。 蜃最后合上蚌壳的模样,望舒竟瞧出了三分可怜兮兮的味道,仿佛刚刚惨遭蹂/躏的脆弱美人。 不过望舒很快从蜃的模样上意识到了另一个问题,蜃的外形竟与月光蚌酷似,若非元将蜃给撬开发现了蜃珠根本发现不了它不是月光蚌,意识到这点后望舒表示还是别找了。 从一片森林里寻找特定的叶子,还不得找死人? 元表示,小事。 望舒无语。【这片海域的月光蚌数以十万计,你千万别告诉我你打算全都挖一遍,等你挖完了,我也老死了。】 虽然她的容貌与身体状态都停留在了二十岁,却并非真的长生不老了,还是会老死的,只是她的衰老比别人慢很多,但一旦出现衰老的症状便意味她可以准备后事了,和别人哪怕满脸皱纹了也还能坚持不少年岁截然不同。 “我没那么蠢。” 元削了一只红色珊瑚树枝制了一只珊瑚笛,再之后.....望舒表示自己完全听不到声音。 【我吹奏出的是次声波,人族的耳朵听不到,你找只鲛人来应该能听到。】 【鲛人在海里用你口中的次声波交流?】望舒问。 海中虽然也能传递声音,但远不如陆地上,再加上海洋辽阔,生存空间又是立体的....根本没法用嘴巴来沟通,但发展文明,“语言”是必不可少的。 无法用嘴巴沟通,海洋中的智慧生物必然有着别的交流方式。 【聪明。】 【你刚才是在和谁交流?】 【自然是和鱼沟通。】 跟鱼也能沟通?沟通什么? 望舒甚为疑惑,却很快发现自己不需要疑惑了。 月光海域所有的蚌齐刷刷的张开了蚌壳,无数的巴掌大的鱼群涌入,从蚌里叼走或是齐心协力抬走了蚌内的月光明珠,然后....全部乱丢,海底铺满了月光明珠,暗无天日的深海赫然亮如白昼。 望舒立时明白了元的想法。 不张开壳的都不是月光蚌。 正恍然着忽觉手腕传来尖锐的疼痛,不由回神,自己的手腕被割开了一道口子,殷红的血一流出便被海水冲散,然而水流经的方向,无数鱼群蜂拥争抢。 望舒要疯了。【海水很脏的!伤口会发炎的!我会死的!】 【我连螨虫都给清了,更遑论旁的微生物。】 望舒一时噎住。 【而且我找鱼帮忙,总得给点酬劳。】元继续道。 望舒的血格外吸引人,很快便有掠食鱼类想过来吞了元,被元一笛子戳死就地食起生鱼脍。 海里进食,肉会有多不卫生可想而知,但望舒仿佛没看到,沉默的共享着海水生鱼脍的滋味。 在元百无禁忌尝过的诸多食物中,海水生鱼脍完全称得上顶级佳肴。 在伤口开始泛白后元终于开始处理伤口, 然后就是翻找蜃珠了,凭心而论,做为杂食并且对肉类很有兴趣的蜃并不是什么容易对付的东西,但元更不容易对付。 蜃景对她完全无用,只能让她和望舒欣赏了一出出海底历史。 蜃是海洋生物,蜃珠记录的景像自然也是海底风景,自然,若是特别古老的,也是可能看到非海底的景像。 岁月流转,沧海会化为桑田,桑田会隆起为高山。 若能找到一只活了万万年的蜃祖宗,保证能欣赏到沧海桑田的真实演绎。 不过那样的蜃在海底很难找到,去西荒反倒有可能寻得到,西荒如今是高原,曾经是平原与山地,再曾经是海洋。 一个时辰的约定时间到期后望舒将元踹了下去,重新掌控了身体,将望舒看完后随手扔的蜃珠都给捡了起来。 她想弄清楚这些蜃珠的原理,若是能够人为控制它的记录能力甚至人工制造,那就太有意思了。 【什么意思?】 望舒激动的问:“你说我用蜃珠将贵族的生活记录下来给全天下的氓庶欣赏会发生什么事?” 【听着很有意思,但你可曾考虑过一个问题?】 贵族生活奢靡是常识,但天下氓庶知道那是常识,却对具体有多奢靡是不清楚的,更不清楚这份奢靡是建立在氓庶终年劳作,大部分收获都被贵族拿走才得以维持那份奢靡,而氓庶自己莫说有余粮抵御天灾人祸,哪怕是丰年时都吃不饱。 不知道倒也罢了,若是知道了,很难控制自己不造反。 但这有个问题。 望舒道:“什么问题?” 元回答:“世人有理解你想表达的东西的脑子?一个人的聪慧是由先天、后天教育、生活环境三合一构成,氓庶饥一顿饱一顿,根本没有思考生存以外的精力,生活环境差,教育更是完全没有,脑子从生下来就没有多少用的时候,荒废多年,早就废了,故而氓庶皆愚昧如豚犬,不,说它们是豚犬都是夸它们,不少豚犬有驯兽教育加持,后天开发得好还是很聪明的。” 元指出的问题太一针见血了,莫说氓庶,便是贵族,虽然从小接受教育,但更多的是武技磨练,文这方面....底层贵族写信尚且错字连篇。 整个人族学识水平最高的群体反倒是侍奉神祇的巫宗。 只是不知是否讽刺的是,巫宗盛产不信神者,不是怀疑神祇是否真的存在就是如青婧那般虽然相信神祇的存在,但她对神祇的理解和正常人对神祇的理解绝对不在一个世界。 真的哪天神祇降临在青婧面前,那人第一反应绝非顶礼膜拜,而是天降研究素材。 第二反应是恭敬膜拜,因为打不过,收集不了素材。 林子这么大,总有特例,自然会有人联想到这些东西,但有这个见识和脑子的必然出自贵族阶层。 还是那句话,哪个脑子正常的人会毁掉自己赖以生存的世界? 想到的人永远都不会去深思,或者说,拒绝去深思。 虽然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很天真,但望舒还是继续寻找蜃,就算不能拿来对付贵族,研究一二也是好的,蜃珠真神奇。 望舒发现了一枚黑色的蜃,这是一枚已经死去了的蜃,老死的。 颜色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只蜃的个头。 蜃的个头都不大,生长速度比月光蚌小多了,哪怕是千年的蜃也不过人头打小,这只却有一丈方圆,被泥沙掩埋,若非有一角被流动的海水冲刷出来,望舒根本发现不了。 望舒花了一天的时间将这枚蜃给挖了出来,开壳,只有一枚看着仿佛随时都能化为尘埃的蜃珠。 望舒拾起瞅了瞅,因为没有蜃气的补充,这枚蜃珠已经在溃散的边缘。 望舒有点好奇能看到,沧海桑田的地质演化? 询问了元用巫女的力量能看到蜃珠记录的东西,但蜃珠在“回忆”结束后也会彻底崩散后望舒往蜃珠上滴了一滴自己的血给它补充力量激发潜力。 这枚蜃的年龄超出望舒的想像。 蜃景初期是海洋生物景像,不过大部分都是不认识的,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海洋生物,时光太久远,不是已灭绝就是进化成了别的物种,因为其中一些海洋生物依稀能看到现在的一些海洋物种的痕迹,其中甚至有一些鱼类甚至长着腿。 望舒有些茫然。 青婧的进化论理念当年被她拿元洲丰富多彩的智慧生物给怼得体无完肤,但这并不代表进化论理念就不靠谱了,套在大部分非智慧生物身上就很靠谱,如今这枚蜃珠更是间接证明了青婧的理念:去它老母的神造论,万物皆低等生物进化或退化而来。 可是,为何进化论无法套在智慧生物身上? 羽族能凝结羽翼飞翔,这样的生理应当只能在一种非常适合飞禽生存,对爬行物种则相当恶意的环境才能进化而来。 龙伯人是和人族最像的物种,仅限于外表,人族再高也长不到一丈的身高,而龙伯平均身高为一丈,比羽族还高。 身材普遍在三尺到四尺的靖族,青婧很怀疑这个物种是在地底环境进化而来的,靖族的夜视能力和嗅觉相当惊人,但青婧研究过靖人一段时间,从靖人的神话传说中了解到一个信息:靖人的祖先似乎是瞎子。 嗅觉强大,眼盲,这是典型的穴居动物特征。 最让青婧呕血的大概是水族,由水组成的智慧生物,她无法想像什么环境能进化出这种生物,但元洲肯定没这种环境。 青婧深刻怀疑,智慧生物除了人族这些由血肉之躯构成的,还有非血肉之躯的类型,水族可能是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智慧生物,任何一个单一的出现在大荒,青婧都能想到符合进化论的进化路线,但扎堆.....她没法想象一颗的环境得多割裂才能进化出如此五花八门的智慧生物,最无奈的是大荒的自然环境,挺统一的,并不存在支离破碎的情况。 望舒自顾自的茫然,蜃珠亦自顾自的进行着最后的“回忆”。 海洋的景色变成了岛屿,地质活动不仅发生了陆地上,海底也同样在演绎着地质活动。 海中升起了岛屿,这枚蜃也因此上了岸。 所幸蜃并非纯粹的海洋生物,离了海洋也能活,只要有水就行,这枚蜃很幸运的一直都在有水的环境。 景色从海洋生物变成了陆地生物,但没有智慧生物。 终于有一日蜃看到了智慧生物。 是两个穿着很奇怪的衣服的生物,从体型上看一个是龙伯人,一个是羽族人,穿着同款的将整个身子都给包住,连手指都没露出来的衣服,头上还有个圆形的罩子,不过罩子很快就融化一般消失在了脖颈处。 望舒诧异的望着蜃景,那衣服好像完全没有缝隙,而且那罩子,怎么消失的? 而且,龙伯和羽族几时能和平共处了? 人族干翻了羽族成为了元洲的统治者,但很少有人思考,羽族之前,元洲的统治者是谁。 望舒从羽族的史书中获得了答案,是龙伯。 龙伯和羽族的关系基本能参考人族和羽族的关系,甚至比后者更恶劣。 羽族还有东山再起的可能,而被驱逐于荒原的龙伯却是真的看不到翻盘的希望。 龙伯与羽族神态很轻松,仿佛在旅行一般的闲逛着,说着望舒完全听不懂的语言。 同样的片段后来还有一些,但主角不都是龙伯与羽人,还有一些别的物种,有的是大荒现有的物种,有的....博学如望舒与元也不知是什么物种。 这些片段都是支离破碎的,让望舒根本无法收集足够的语言来解析这种语言——那是一种与现有语言完全不是一个语系的语言,没有足够的素材根本无法解析。 语言解析不了,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些生物都有着高度的文明,并且相处得很和睦,和睦得甚至让望舒有种那是一家人的感觉,和元洲大陆上打成疯狗的各族截然不同。 蜃关于那些生物的最后片段是仿佛什么庞然大物轰然砸在大地上砸得山川河流震起数丈高的地动山摇中一只羽族从天坠落,但这是只羽族,因而摔不死,只是摔得羽翼残破,狼狈不堪。 落地后羽族的神情从惊慌、恐惧慢慢变得茫然,完全无视了脚下踩着的土地的地动山摇。 羽族在怔愣了片刻后眼神变成了极度的恐惧,那双眸子里的恐惧让望舒愣住,她可以发誓,凝聚成三途的那些枉死者和被自己活埋那些人临死时的眼神都没这恐惧,那是纯粹到了极致的恐惧。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故而除生死之外无大事,然而那名的眼神却能让每个看到的人深刻的意识到一件事:生死不过小事。 眼神充满了恐惧的羽族随手捡起了一块尖锐的石头,在一怔之后机灵的脱掉了衣服,在自己光/裸而完美的身体上刻画了起来,一个个符号在石尖下出现,健硕完美的身体也变得血肉模糊,羽族却一无所觉。 直至不再自残。 望舒悚然的发现羽族眼中的极致恐惧消失了,他茫然且疑惑的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身体上的刻痕,仿佛看到了什么极度陌生的东西。 茫然疑惑的脸上是无意识的两行泪。 望舒还想看后面发生了什么,但蜃景中再也没有出现有关智慧生物的画面,岛屿重新沉入海洋,这枚蜃在因缘际会间迁徙到了这片海域,再也不曾离开。 蜃珠在回忆结束后便溃散了。 望舒沉默了很久,问元。“你想到了什么?” 【他刻在自己身体上的是文字。】 随手乱写和有历史底蕴演化出来的文字还是有区别的,虽然对于很多人而言,不认识的文字跟涂鸦没什么两样,但对于博览群书对文字有一定研究的人而言,给他们一种从未见过的陌生文字,哪怕一个字都不认识,他们也能判断出这是一种文字,若是字量足够,将文字的体系给解析出来都不是不可能。 望舒与元皆为具备此判断能力的存在。 望舒没再和元继续聊这个话题,两个人都需要静静。 第85章 第八十五章朔 已知的种族都有对神祇的信仰,羽族自是不例外。 羽族信仰的神祇有四个,最古老的创世神以及自然女神与水神、风神。 在羽族的古老传说里论最古神当为神魔。 创世神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万物的种子,神祇所创造的种子如蒲公英般为世界带来了生命。 其中一颗种子中诞生了羽族的三神,分别为自然女神、水神与风神。 第一个创造出来的是风神,风神是一个俊美却暴虐的神祇,祂掀起的狂风令世界无时无刻不被呼啸的狂风蹂/躏。 风神的暴虐止于自然女神的出现,自然女神是一位美丽热情的女神,从神话里可以窥出,这位美丽热情的女神不是个烂好人,她热爱热爱森林,但一旦有人破坏森林,提起屠刀搞毁灭比风神更狠。 据说在遥远的时代,曾有国家肆意破坏森林,灭绝动物,自然女神为之垂泪。 破坏者以自然女神的眼泪为荣,畅饮美酒,然后....自然女神把那个国家给灭绝了。 言归正传,在那久远到无法想像的岁月里,在美丽的自然女神的神力下,森林覆盖大地,大地一片绿色,但很快就被飓风毁灭。 森林的破坏者与爱护者之间毫无悬念的爆发了战争,许是因着双方都是神祇,因而漫长的战争中谁也没能干掉对方。 许是打得太久,打累了,双方都需要缓缓,也可能是漫长的战争中日久生情了,没有任何男人能对美丽热情的自然女神无动于衷,很多人都更愿意相信后一种说法,认为这两位强大的神祇在战争中日久生情,因而后来就在一起了,并孕育了一个儿子。 再后来水神出现了,水神俊美而温柔,喜爱音乐,他也是音乐的神祇,潺潺的水流在森林中歌唱,他的歌声诱/惑了自然女神。 比起暴虐的风神,温柔且喜爱音乐的水神无疑更合自然女神的心意。 自然女神理所当然的将风神给甩了,与水神在一起了,并有了一个女儿。 风神并不是有一个风度的人,啊不,应该说是神祇。 分手之后还对自然女神纠缠不清,经常骚扰女神,破坏森林。 虽然父母们的关系很恶劣,但儿女倒是感情不错,兄妹俩后来更是结为了夫妻,是羽族最古老的祖先。 朔落下最后一笔,忍不住腹诽,这起源神话怎么感觉这么接地气?套到凡人的身上,除了没有神力,完全不违和。 靖族的起源神话是种子落地后经风吹雨打,地壳变动,被深埋地底,化成了岩石,不知多少年岁过去,岩石迸裂,每一块石子落地便是一个靖人,是为靖人的起源。 龙伯的起源神话是种子中孕育出了一名女神,龙伯称其为大地母神,大地母神用泥土按着自己的模样捏了很多的泥人,每一个泥人落地后都变成了活生生的智慧生物,这些泥人便是龙伯的祖先。 鲛人的起源神话是种子孕育了很多的鱼,但很弱小,很难生存,海神怜悯,赐予了鱼更为灵活的双手,将鱼变成了半人半鱼的智慧生物,曰鲛人。 龙族的起源神话是种子中诞生了一条始龙,始龙死后,它的血肉骨骼化作了万千条龙。 人族的起源神话....这是所有种族的起源神话中最多姿多彩的,至少二十个版本,每个版本都不一样。 不管多少个版本,羽族的起源神话绝对是这其中最接地气的。 朔看了看自己写的元洲各族的起源神话,微微蹙眉。 “每个种族的起源神话里都有提到种子,但是,种子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同样是种子孕育的生命,会有如此多的种类?” 朔叹息着望了望自己的房间,由若干房间打通形成的房间占地广阔,内部空间之大,足以让几十个羽人在这里头上演全武行,哪怕是飞起来都有充足的空间——说是房间,实则为塔状建筑,不仅每层只有一间房间,连不同的楼层都是通的,抬头就能看到塔顶。然而这庞大的空间却被红木书架、密密麻麻的犊版、羊皮纸和蜜树纸给挤得满满当当的,主人走路都是个问题。 “资料还是不够。”朔将刚刚写完的起源神话部分放进了前不久腾出的书架。“等以后有空了得离开王朝去别的种族转转,光靠王朝内部收集资料远远不够。” 草稿放好,朔沿着书架之间狭窄的通道走到了门口,推开了门,冷风铺面而来。 两天没睡而有些疲惫的脑子立时精神了起来。 蟹螯半岛是元洲大陆东北部延伸出去的一个狭长半岛,三面环海,西北与元洲北部的极北冰原相连,因形状酷似螯,而蟹螯半岛往东的外海产一种羽族喜食的蟹,干脆给这座半岛起名蟹螯了。 极北冰原是元洲最北部,一年十二个月,冬季有九、十个月,蟹螯半岛北端因着海洋的关系好一点,但也有小一年的时间是冬季,但越往南冬季就越短,到最南端的时候便是正常很多的四五个月冬季。 曾有闲得无聊的人横向测量过,惊讶的发现,半岛最南端和九州与北荒的分界线位于差不多纬线。 元洲大陆有很多延伸向海洋的半岛,但没有那片半岛能与蟹螯半岛比长度。 虽然宽度不如很多半岛,但因着长度足够长,半岛的面积也相当可观,因而一直都有少量羽族聚居——半岛多山,就没几块平整的地,种植谷米是自寻不痛快,但林木资源丰富,对于羽族而言,只要有森林,不管是在哪里都是能生存的。 第二王朝建立之初风洲因为蟹螯半岛上门阀氏族的力量最弱,便在蟹螯半岛南端修建了十二翼学院。 十二翼学院的生徒不多,不足万,但因着都是羽族,普遍会飞,学院的建筑自然稀疏,占地面积也极为辽阔。 朔是学院的夫子之一,有着属于自己的独栋庐舍,甚至因为他是学院最早的夫子之一——风洲也不是一开始就一呼百应的,踩着第一王朝的门阀氏族上位,早期很多人攻讦风洲,学院招募夫子,响应者得少。 不过也因为响应的人少,原本为夫子准备的资源严重溢出,愿意来的人都获得了相当好的待遇——一个人占了十人份的资源。 朔也是因此得以修建起这么一座不管谁来看都佩服不已的庐舍,亭台楼阁的高度取决于地基与做为大梁的木料高度。羽族不好高台,因而屋舍高度完全看大梁的木料高度,而树木的高度是有限的。 已知的最高的树种是龙伯木,高度能达四五十丈,这样的巨木哪怕锯得断也无法从深山中运出,因而不论是哪个种族,建筑最多两三层。 朔的庐舍没用巨木为梁,而是另辟蹊径利用榫卯结构组出新型梁柱,想要多高都可以,生生修建出了一座十二层高的庐舍——不算地基,整个元洲就找不到比这更高的建筑了。 高处不胜寒。 如此高度,推开门,不管什么季节,迎面吹来的风永远提神醒脑。 醒了醒神,朔回屋拿了一身换洗的衣服沿着楼梯一层层往下走。 下了高塔,朔孤身向温泉走去。 蟹螯半岛上有不少地方都有温泉,位于学院内的温泉都被开发了出来做为学院夫子和学生的公共浴池。 没有什么比泡温汤更舒缓精神的事了。 高塔与最近的公共浴池隔着三里多的路,沿途不时可见高塔建筑,都是仿的朔的塔。 原本这种高塔建筑物只是朔的小众爱好,但十多年前半岛上发生了一场地动,很多屋舍都倒了。 朔的塔那般高,论理应该很容易倒,但事实上却是它只是斜了,从屹立变成了斜立。 学院师生们惊讶的将朔的庐舍给研究了个底朝天,得出结论:这建筑将榫卯结构给应用到了极致,处处可见榫卯结构,而榫卯结构使得这座塔除非完全倾倒,不然即便歪一点,整体也会保持稳定不散架。 高塔建筑由此开始从小众向着流行发展。 虽然不至于那么倒霉,震过一次后还来一次,但经历过地震,多少都有点心理阴影,没经历过的,过来看看学院彼时的狼藉也会有些顾忌。 三里路不远,朔很快便走到了,就是沿途不时能看到少年少女自建筑内飞出,看得艳羡不已,却也只是两眼,两眼看完便不再抬头。 两天没睡,整理和写草稿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放下笔再于温汤中泡泡,感觉所有疲惫袭来,眼皮越来越沉,不过片刻便睡着了。 再醒来时一睁眼便觉得光线不对,暗了很多,慢半拍的反应过来这是入夜了,入夜后公共浴池会燃起烛火,只是烛火的光线终究不如太阳的光线。 朔打了个哈欠将拿来的衣服换上,一出门便看到了一个不太想见到的人,下意识想转身。 “这不是朔吗?你住的地方离这可不远,每天走来走去的真不容易。” 本来想掉头就走的朔忽的改主意了,转身看着容貌俊美的年轻男子道:“我愚蠢的弟弟啊,姐姐今儿心情好,教你个道理。”更新最快的网 什么? 男子有些懵,似是没想到朔会如此说,想开口说什么,一只拳头已印在了他的眼眶。 太快了。 根本躲不掉。 朔扬起拳头将男子一顿暴揍,将自己这些日子被历史资料折磨得欲/仙欲死的那口气全部纾发了出来,顿感全身的毛孔都通畅了。 果然,吃饭睡觉锻炼看书打弟弟,人生最健康。 “面对打不过的人,千万不要嘴贱招惹。”朔颇为纳闷的道:“真不明白你为何如此欠揍,每回为了成全你,姐姐都很心痛呀。” 年轻男子怒道:“屁个姐姐,我才没你这种怪物姐姐,你不过是父王不知道从哪捡回来的怪物。” 朔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你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啊啊啊嗷嗷嗷....” 凄厉的惨叫声不断传出,闻者落泪,令人恨不能一同打倒大魔王....才怪,且不说男子戳人痛脚实属欠揍,即便是他的狐朋狗友有心救人也得考虑下朔的辉煌战绩。 在不打死人的前提下,羽王对朔的处置永远都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等风头过了还会收拾原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他们都是学生兼白身,而朔是学院举足轻重的夫子兼祭司。 除了年轻男子这种头铁的,谁会跟自己的夫子动手?嫌自己的考试难度太低? 做为白身,谁会同神殿的祭司起冲突? 朔身上穿的可是祭司服,而且不是见习祭司和普通祭司服饰,是高级祭祀的白鹤羽衣羽冠服。 别说,身形飒爽修长的朔穿上羽衣羽冠后本就出众的容貌气质愈发出众,仿佛从神话中走出的神女。 痛揍了弟弟一个时辰后朔终于短时间剧烈增肥的弟弟丢给了狐朋狗友们,扬长而去。 出门后看到了一只黄鸟,羽族大多会飞,但并非每个羽人都能想飞多久就飞多久,实际上飞翔持续最久的也不过一个时辰,最短的可能刚上天就撑不住了,因而羽族驯化了一些猛禽满足自己随心所欲飞翔的梦。 羽族的骨骼是中空的,但并不脆弱....很难说是因为什么原理,羽族的骨骼比别的种族轻的同时,硬度却没差太多。 骨骼如此,血肉却还是很正常的,因而寻常猛禽载不起成年羽人,只有特别巨大的猛禽才能做到,黄鸟便是其中之一,但只有羽族的上层才用得起。 朔认识这只黄鸟,蠢弟弟的。 朔不客气的骑上了黄鸟。“去满月神殿。” 黄鸟对朔也不陌生,相当识时务的飞了起来。 第86章 第八十六章大祭司 北荒的中部是高原,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到了东部,地势开始降低,最终完成了高原到山地丘陵,再从山地丘陵到平原的过渡。 从月照地区往北至北方冰原尽为肥沃的丘陵与平原,北方的委羽山挡住了北溟吹来的寒风,西边的苍梧山脉挡住了西来的寒风,海洋带来了湿润的水汽,造就这片广袤的黑土森林。 仿佛绿色地毯般的黑土森林上点缀着无数的或蓝或碧的宝石。 望舒泽与常仪泽便是这张地毯上最华美的宝石。 一大一小,形如满月,相距不远,因而被以双月之名命名。 据说在古老的年代两泽实为一泽,但地形的改变使得大泽分裂了,淤泥堆积,冲刷出了一片陆地,陆地越来越大,最终割裂了大泽,而满月神殿便修建在这块淤泥冲刷出来的陆地上。 满月神殿原本也不叫这个名字。 羽族的神殿名字并非一成不变,比如满月神殿,它是有记载的第二古老的神殿,供奉着水、风以及自然三神。——最古老的是创世神的神殿,不过创世神的神殿不多,它的存在于整个羽族而言是自小耳濡目染的存在,对它的祭祀是每年的传统节日,它的神殿与祭司的俗世功能性反倒可有可无了。 最重要的是羽族不崇尚广建神殿,原因嘛,朔推测是受得了神职人员戒律的不多。 神殿的财富来源有两种,一种是经营一些非土地的产业,另一种是信徒捐献。 据说古早的时候神殿是享有土地的,而且非常多,一度众多神殿掌控了所属国家半数土地,神职人员个个锦衣玉食。但后来羽族统一了,羽皇不待见这帮子不事生产还掌控大量土地的神职人员,第一代羽皇因为忙着融合稳定十二国子民,没顾上神殿。第二代羽皇有空闲了,与神殿斗,没赢,第三代继续,一直斗到第五代,斗了几千年后羽皇成功对神殿进行了改良,第六代是末代羽皇。 神殿再也不能拥有土地,并且成为神职人员都必须经过复杂且严格的考试,这使得神殿的财富变少,同时神职人员也锐减。 经过漫长的发展后神殿也习惯了如此,神殿和神像搞得华美无比,但只提供神职人员住宿与基本的日用品,超出基本生存需求之外的任何要求都不予满足。 这也导致不少神职人员有兼职,比如朔就在十二翼学院兼职干夫子。毕竟不是每个神职人员都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就算自己满足,羽族的神职人员并不禁欲,但神殿可不养神职人员的家眷, 言归正传,满月神殿最初的时候位于一条河边,因而以河名为神殿名,是彼时羽族十二国之一的翼国的神殿,后来羽氏统一十二国,自号羽皇,都云梦城。满月神殿也因此迁到了云梦城,倒没叫云梦神殿,因为那个时候水神、风神以及自然女神的神殿都在云梦城,而且每个神的神殿不止一座,很多神殿供奉的神祇也不止一位,这个时候就会根据地形或是捡一两个寓意好的字眼当神殿名。 云梦城破后王朝沦陷区的众多神殿随之东迁,因着大量羽族东迁,沃州容纳不下,一部分羽族继续向北迁徙。 沃州好歹还是经过一定开发的,但北荒在那会儿真的就只是蛮荒之地了,往这里迁徙,不给人一点精神上的支撑,很容易陷入绝望,没有比管理族人信仰的祭司们更适合干这个了。 满月神殿的祭司们便是在那次迁徙中带着神殿所有的典籍北迁,最终在双月泽定居。 神殿与神殿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供奉自然女神创世神的神殿和另外两神的神殿关系都不错,但供奉了水神和供奉风神的神殿,除非同时是满月神殿这种同时供奉了三位神祇的,不然关系都不太好。 在羽族,想成为侍奉神祇的祭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得参加很多考试证明你是真的虔诚信徒——也可能是假虔诚,毕竟世上道理说的头头是道,实际上一条都做不到的大有人在——并且获得至少三座神殿的认可(考试)。 也因为这种传统,不管是那座神殿的跑得信仰同样神祇的神殿都会被当成亲人手足一般招待,甚至想换个地方安家也可以,反正都是侍奉神祇,在哪不是侍奉? 做为自然女神二级祭司的朔一进满月便受到了热情的款待——见到的每个人都跟她打招呼喊得出她的名字,虽然她不是在满月神殿成为祭司的,但从跑到蟹螯半岛当夫子后,因为离得近(相对)以及收集材料的关系——神殿很注重传承,历史方面的资料比起史官世家只多不少——她和北荒的众多神殿都很熟。 询问过神殿的大祭司(一级祭司)的位置后朔熟门熟路的找到了大祭司。 大祭司正在神像前祈祷,高台之上有三座神像,分别为水神、风神以及自然女神,朔有的时候都很佩服满月神殿这种三神都供奉的神殿,三神若是真的存在,被人这样放在一块,还不得打出脑浆子来。 因着三神的喜好不同,三座神像用的材料也不同,自然女神的神像都是珍贵木料做的木像,满月神殿的这座自然女神像是以扶桑木雕成,有万年的历史了,始终不腐不朽。但最令人惊艳的倒不是木料,而是容貌俊美的女子悠然抚琴,颇有心旷神怡之感。 水神的神像以蓝色的名贵宝石雕成,满月神殿用的是青金石,是第一王朝时的第一代羽皇送给神殿的,整块宝石极为巨大,被雕成了一个抚笛的俊美男子。 风神像用的是深海打捞上来的黑曜石,是第二代羽皇送的,是一个眉宇间凝聚着戾气的俊美男子,一手执弓,一手扣弦,仿佛随时都会松弦放出箭矢。 整个神殿最珍贵值钱也最有历史的东西莫过于这三座神像了。更新最快的网 朔等人祈祷完了才跑过去。“淼,我来找你玩了。” 大祭司叹道:“我看你著史又遇到颈瓶了来找找有没有什么史料的。” 朔笑道:“不愧是吾友,就是了解我。” 大祭司看了看朔年轻的模样,没说什么。 认识朔已经快一千年了,朔的模样不曾有过丝毫变化,而和朔同龄的羽人哪怕变化不大也还是有些许变化的。 “我记得你九百年前就说要著一部记载元洲所有种族历史的史书。”大祭司道。“人族有句话叫做十年磨一剑,你却是九百年都不成一书。” 朔更加无奈。“这也不能怪我,元洲的历史太悠久了,对待历史,又不能自己天马行空的胡编乱造,光是收集琐碎的文献史料就很花时间了,收集完了还要加以整理,我现在都在考虑要不要再盖一座高塔,原来那座都不够用了。” 大祭司闻言也颇为佩服,虽然九百年都没写出个什么来,但光是收集的史料之丰富也是相当之惊人的,足以看出朔的认真。“满月神殿的所有典籍史料你都看过了,我也没什么能帮你的了。” 不仅满月神殿,王朝所有神殿的典籍朔都给看过了,让人很怀疑她辛辛苦苦爬到二级祭司的地位是不是就是为了阅览典籍,毕竟神殿的很多典籍非神职人员不给看,非高级祭司不给看。 “你有能帮我的地方。”朔道。 大祭司不解自己还有什么能帮朔的,典籍都看过了,想听的历史也都听了。 “大祭司今年高寿?”朔有些好奇的问。 大祭司并非羽族,而是灵族,虽然存在即合理,但灵族的存在始终令人不解,凭空生成,善的极善,恶的极恶,存在得完全不讲道理。 很长的时间里,灵族的名声都很臭,如同过街老鼠,不过后来见得多了,世人也发现灵族内部又两个分支,对世间充满仇恨心性极恶的邪灵,以及对人世充满善意充满眷恋的魅灵。 与邪灵一般,魅灵也是亡者对世间的牵绊执念凝聚,但与前者不同,凝聚成魅灵的牵绊执念不带善意。但这很难,很少有人能在死的时候有留恋却又能淡然接受自己的死亡,这也导致魅灵的数量远不如邪灵。 祭司们自幼的教育,使得他们比起寻常人心思更为纯净一些,也更容易凝出魅灵。 大祭司便是如此诞生的魅灵。 邪灵的寿命尽头不得而知,反正没见过寿终正寝的邪灵,魅灵则是何时不再留恋人间何时就会消散,也因此,很多魅灵都努力令自己保持着年轻的心态。 一个魅灵活了多久根本看不出来,自诞生时起,它们的容貌就不会再改变。 “为何问这个?”大祭司反问。 “自然是好奇。” 大祭司回忆了下,道:“我记得我化形的时候是四千多年前时。” 朔有一瞬的震惊。 知道你很高寿,但这也真不是一般的高寿,四千多年前燧人华歆都还活着呢 朔很快就兴奋了起来。“我记得那时候有个大祭司有个魅灵弟子,莫不是你?” “是呀。” “那你师尊有没有见过连山姝?” 羽皇五世时满月神殿还在云梦城,连山姝在云梦城时极为出名,大祭司不可能没见过。 “自是见过的。”大祭司回道。“她的事迹并不难查。” “是不难查,美人间者,只是我想不通的是她这个间者图的是什么。”朔疑惑的道。“她在云梦城时翻阅了很多的典籍,但我总觉得她不是为了技术,如果是为了她没必要去钓末代羽皇。以连山姝的心智,她想要窃取什么技术,有的是办法,没必要选择风险最大的。” 人族在先民时代的圣贤,每个活得久的都相当苟,虽然不管苟的还是不苟的都没几个寿终正寝,但那是因为人族太弱小了,而非个体问题。 朔道:“我查了很多史料,发现她在云梦城时拜访了每一座神殿,彼时是羽族最鼎盛之时,云梦城的神殿多达三四百座....”让人深为佩服连山姝的精力无极限。 “连山姝有一部分羽族血统,在那个时代,她这种血统,地位是很低的,可以进入神殿祭拜,但如果想了解更深的东西,却是远远不够,可末代羽皇的爱人与未来皇后的身份却是足够让所有神殿对她敞开大部分秘密。”朔道。 大祭司颌首。“所以?” 朔道:“我想知道她找的是什么?不然我不知如何落笔。” 大祭司沉默的看着朔。 朔笑道:“看来你知道点什么呀。” 大祭司不想回答。 朔抱着大祭司的胳膊道。“咱俩九百多年的交情,如果不会危害到神殿的话,说说又如何?” 少女温软的气息让大祭司不由晃了晃神,不着痕迹的推开朔,沉吟了片刻,道:“不能写是我告诉你的。” 朔忙不迭点头。“当然,我有节操的。” 大祭司道:“我记得也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师尊说她和师祖爆发了一场很激烈的争辩。” 朔愣住。“争辩?辩什么?” 大祭司摇头。“师尊也不知,说他们关上门吵的,不过远远的有听到神祇这个词,师祖说连山姝应该杀了谁,但连山姝没答应,后来她偷走了神骨。” 朔愣住。“神骨?” “神殿收藏着一只掌骨,仿佛金色的琉璃铸成,晶莹剔透,但那不是真正的琉璃,它坚不可摧,水火不侵,持之可百病不侵,神智清明。” 朔有些疑惑,连山姝在历史上那蹦跶的劲头,不像是什么身体有什么病。 大祭司道:“再后来,师祖得知她是人族的连山姝,说必须杀了燧人华歆,不然会有很可怕的存在在她的身体里复活,会发生很可怕的灾难。” 朔捋了捋思绪。“神骨能令人保持神智清明,你师祖让她应该杀了谁,但连山姝显然不同意,还偷走了神骨,后来发现她是人族的连山姝,你师祖说必须杀了燧人华歆,不然会有东西在她身体里复活。” 大祭司点头。 朔道:“燧人华歆的身体里有东西?” 大祭司继续点头。 朔道:“燧人华歆晚年的时候精神状态很差,疑似疯了。” 大祭司再点头。 朔问:“你没联想点什么?” 大祭司叹道:“我自然有联想,但燧人华歆已经死了。” 不管当年真相如何,当事人都死绝了,真相如何已经不重要了。 朔叹道:“对历史很重要。” 大祭司道:“你真写出来,相信我,人族会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你这个诋毁侮辱他们祖先的家伙。” 朔不以为然:“大不了写了以后我永远都不离开王朝境内。” 大祭司无言,你闷得住就好。 须臾,朔仰望着高台上的三座神像道:“你说神祇究竟是什么呢?这千年来我看着人族的神话演变,有时会忍不住好奇起祂们又是什么。” 大祭司道:“不论神祇是如何诞生的,能在万古之后仍旧流传的,要么是真正的神祇,要么是曾经造福万民的圣贤,前者存在即合理,后者因为铭记的人口基数太大而在流传中成为了神。好比三神,自然女神或许是羽族历史上一个喜好音乐与美少年的先贤,风神是一个性情火爆的先贤,水神是一个音乐与水利方面的先贤。” 朔闻言问:“那第一种神祇存在吗?” 大祭司道:“或许有,但即便有,想来也只是比一种比凡人更加强大的生命。” 朔刮目相看。“你这可不像一个神职祭司应该说的话。” 大祭司道:“你的反应也不像一个神职祭司听到这话后应有的反应。” 朔回以微笑,她可没说过自己是一个虔诚信徒。 第87章 第八十七章溪 击鞠场养了不少鸡鸭,虽然为了让奴仆们对世间有个概念,辛子在击鞠场挂了一口大钟,每隔一刻时间敲一次,钟声敲得很有规律,因而从钟声就能听出是什么时间了,久而久之,除了年纪大的习惯了鸡鸣就起来,击鞠场年纪小的孩子则养成了不再鸡鸣起床,而是听钟声起床。 溪仍旧保留着鸡鸣第一声起床的习惯。 开春的时候击鞠场来了一大群人,辛子让其中一部分当了管事,管理击鞠场的老弱妇孺,另一部分则弄了个学堂当先生。 击鞠场有想读书识字的,只要缴一笔束修就可以跟着读书识字。 束修不贵,但在开春后还选择留在击鞠场的人都是除了自己就什么都没有了,溪也不例外,但他是第一个缴上束修的人。 在击鞠场工作并非卖身为奴,而是与辛子签订契书,为击鞠场工作多长,包吃包住,每旬吃一碗肉,并且这期间每个月都有钱拿。 溪将钱都攒了起来,不够束修,但他机灵。 击鞠场往来宾客众多,其中不乏向奴仆们打听消息或是收买奴仆当耳目的。 打听消息的,只要不涉及辛子,溪来者不拒的告诉自己知道的消息,如果涉及辛子,那就半真半假的回答,反正钱到手后他就去找管事,把收买自己的是谁,给了多少钱,问了什么,自己回答了什么一字不漏的重复给管事听。 管事目瞪口呆后将事情报了上去,辛子让溪将钱都自己收着,并另赏了他几块金饼,让他在击鞠场务色合适的孩童,收集各色情报,还私下让人教了他唇语,不用听到,看别人的唇就能读出对方在说什么。 溪每天都很忙,白天的时候最忙,因而干脆将读书识字的时间放到了鸡鸣后。 整个击鞠场所有人中最可怜的大概就是学堂的先生们了。 人族实际上使用的文字并未过万,而其中的通用字更是只三四百个。 感谢望舒早年改良的文字,以及在奴隶军时为了扫盲而整理的通用字,辛子全都不客气的拿来就用了。 学生们每天最多学习一个时辰,而先生们需要在两个月内把几百个通用字以及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全部教给学生,值得一提的是,先生们每个人都至少带了五个班。 一个班二十人,五个班便是一百二十人,相当于一个月的时间至少要给一百个人扫盲。 做不到怎么办? 学堂门口就是断头台。 大抵人性未泯,辛子表示先生们不必太担心学生不配合,因为学生一个月内没学完的话也跑不掉断头台。 贵族秘密法最大的便利大抵就在这了,杀人放火不犯法,因为贵族自己就是法,贵族的意志就是法。 虽然不讲理,但辛子大抵也不想搞得太过民怨沸腾,如果做得了,不论是先生还是学生都有赏,于后者而言,辛子许诺的赏赐可以说是将束修三倍退还并附赠一份酬劳更高顿顿有肉的工作。 为了方便教学,学堂将每个先生带的学生都分了不同的时间段。 溪自己选了最早的时间段,并且每次都第一个到。 到的时候先生正打着哈欠翻着简牍。 说是先生,实际上也不过是比溪大一两岁的孩子,却每天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还早。网首发 尽管先生们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们以前都落到要被人充饥的程度了,现在却过着顿顿有肉的日子,有属于自己的房间,暖和舒适的床。虽然忙了些,但忙得很踏实很安心。 别人给的,随时都可以拿回去,但靠自己的能力换来的一切却是真的属于自己的东西。 见溪来了,垣将几片犊版递给溪。“这是今天要学的字,你先看看。” 每天实际上要学的字也不过,不过五六个字,但不教书不知道为人师的痛苦。 为什么学生这么笨? 为什么总有学生能突破智商下限? 教书的工作干了不到几日,垣便已在深刻忏悔以前自己的先生上课时自己的不认真,然而忏悔归忏悔,永远都不妨碍他在自己上课时对学生火冒三丈。 如果自己认真了就不会在考核时落榜,然后被送到了这远离辛国的异乡,若非他学过雅言,到了这蒲阪,怕是头天就会想死。 虽然自己那一季,至少四分之三的生徒都落榜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序学是故意将考核难度从地上拉到了云端之上,但不是还有四分之一通过了吗? 真得厉害,哪怕是考核难度升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了也还是能考过去。 而且,时间久了,也慢慢冷静下来没那么多火气了,气死了自己也没用,除了冷静还能干嘛? 溪这种认真勤奋的学生也会让人心情愉快,难怪在辛国时先生们都喜欢好学的学生,太省心了。 心情愉快,垣也不介意在每天正式工作之前给提前来的溪开点小灶。 溪看犊版的时候不时会瞄一眼垣的神情,垣不悦。“不想看就别看。”他本来就很累了,开小灶更是累上加累。 溪犹豫了下,还是问:“先生是在担心以后生徒更多的事?” 辛子在击鞠场建了小藏书楼,给击鞠场有兴趣的奴仆阅览,一枚布币就可以办一张借阅符,凭着借阅符,在未来三个月可以随意阅览里面的任何典籍,也可以借书,不过借书要缴押金,还书的时候押金也不是全部退回,而是退回九成,剩下一成是借阅的费用。 垣原本是很高兴的,离开辛国后他想再看书便很难找到书看了,但藏书楼建好后辛子又有了新的幺蛾子:允许非击鞠场的任何人到学堂读书,缴束修就行。 垣不是很理解辛子。 看似处处要钱,但实际上垣算过自己的衣食用度,老实说,他手下一百个学生所有束修加起来都不够他一个月开销的。 先生每季都会领到一匹细葛或细麻布,穿着很舒适,冬季也有很暖和的冬衣和够用的薪炭,一日两餐加宵食,不是有肉就是有蛋。 让垣觉得忧愁的是,因着辛子在蒲阪的名望很高,因而她说的很多人信,再加上击鞠场用人,酬劳丰厚,而传闻用人辛子喜欢用识字的人,因而很多人带了孩子来报名。 垣无法想像自己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莫不是要从鸡未鸣一直上课上到子夜? 还让不让人活了? 垣疲惫的点头。 溪道:“再过两日,这个月的学生就该出师了,辛子应当会让学出师的孩子当新的先生。” 垣叹道:“问题是,击鞠场不止学堂缺人。很多管人管东西的位置都对用的人有要求,识字识数,我们能分到几个人,鬼知道。” 他那一茬,被刷下来的学生怎么也有七八十,但最后送到蒲阪来给辛子用的拢共八个,送到学堂来当先生的也不过三个。 溪一时无言。 击鞠场的确很缺人,看着很像样很繁荣,但从溪随便都能被人找到收买的机会就可以看出击鞠场多么的外紧内松。这都是人手不足的问题,不管是哪个王侯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地盘被人渗透成筛子的,哪怕要给学堂增添人手,也得先将击鞠场给理清楚了,辛子最后能给学堂留几个人自然很难说。 垣叹了口气,道:“这些跟你没什么关系,你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好好学习,把知识都给学会了,到时候好多做一些事,你们做得事越多,学堂分到人的可能性也会大一些。” 溪嘴角抽了抽。 先生你这么直接真的好吗?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至,没有一个人不及格。 辛子修建击鞠场时为了维持秩序杀了很多流民,不及格就得上断头台,没人认为她只是说说。 对学堂学成人手的任职当天就下来了,三百多个人,只给学堂留了成绩最好的五个,其余的有一个算一个,都安排到了击鞠场各个地方。让人甚为佩服辛子,这么多人,难为你的命令里能把每个人的名字都给写出来,并且一个不落的安排好。 垣连叹气的气力都没了,趁着最后一天还没结束,将自己默写的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教材,还有前不久自己在序学的同学抄录后托人给自己送来的三年级教材全都拿了出来让学生抄一遍。 既然已经开始识字了,而且也认识几百个常用字了,看这些教材自然不会出现字认识我,我不认识字的情况,把教材都给抄一份,有空的时候可以看两眼多增长些知识。 多学些东西,总是没错的。 溪将原本每天用来上学的时间都用来读书了,别的时间,真的没空。 辛子虽未明言,但溪觉得,她需要很多耳目。 蒲阪是帝国的权力中心,这里拥挤着帝国最多的贵族,每年都有人更进一步,也每年都有人全族被斩。 不想成为后者,消息就必须灵通,哪怕是真遇上事了,也来得及跑。 别的地方溪也够不着,但在击鞠场,他觉得自己能做到很多,待获得辛子更多的青睐与支持后,应该还能将耳目伸得更远。 在击鞠场,年纪太小的孩童们干的都是一些非常简单的洒扫和莳花弄草工作,遍布整个击鞠场,一方面是他们实在是太小了,另一方面则是在贵族眼里,贱民奴隶不是人,因而大多数贵族说话的时候会下意识忘记还有别的人。 稚童们会记下自己听到的所有话,以及都有哪些人问了自己话,问了什么,然后回来告诉溪。 很多的话都是没什么用的废话,但偶尔也会有一些有用的信息,溪的工作便是从这海量的消息中筛出有用或是可能有用的写下来呈给造篾岁,造篾岁再进一步筛选后呈给辛子。 有的时候几天都没什么有用的东西,溪虽然也盼着自己能收罗到什么特别重要的消息让辛子对自己重用,但熬了一段时间也冷静下来了,知道这种事是可遇不可求的,只能慢慢熬,积少成多,广撒网,总会如愿的,平日里就权当练字了。 有的时候,人越想什么就越不来什么,当人不想的时候却来了。 有个孩童听到了两个少年贵族说话的时候提到什么准备都做好了,怀疑那两个人可能要在击鞠场做点什么,虽不知是要做什么,但肯定不是好事。 听到的内容太少,溪也无法判断,让孩童将那俩人的神态语气全都给模仿出来,看能不能再多发现点什么。 这模仿,果然有收获。 孩童虽然努力模仿,并不是十分的像,但那几分也足以让溪怀疑两个贵族想对付的是个女性,原因很简单,溪在市井底层求生,各种乱七八糟的事都有见过,孩童模仿出来的神情他并不陌生。 市井底层那些身体强健却游手好闲不干人事的混混准备强迫女性时差不多就是这般嘴脸。 溪并不懂击鞠场的事让多少质子与外来贵族收益,让多少王畿本地贵族利益受损。 肉就这么多,有人多吃一口就得有人少吃一口。 其中利益损失最大的莫过于奴隶角斗场,而奴隶角斗场除了是贵族取乐的地方,也是贵族培养死士的地方,一举多得。 击鞠场已经搞得不少角斗场关了门,待击鞠完全风靡起来,剩下的角斗场会有什么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想给角斗场续命,击鞠场就不能留,即便留,击鞠场的利益也必须重新瓜分。 但溪知道一件事,若在击鞠场的地盘,真的有一个身份地位很高的女性贵族发生个意外,人没死可能还有缓和的余地,人若是被...又死了,哪怕辛子是被陷害的,也很难不被牵连,而击鞠场还能开多久,又得死多少人就很难说了。 溪在反应过来的瞬间便拉着稚童去寻造篾岁。 因着溪在耳目之事上做得很不错,造篾岁给了他随时可以见到自己的权力,溪很轻易的见到了造篾岁。 造篾岁听后松了口气,击鞠场生意越来越好,辛筝买奴隶角斗士的价格越来越便宜时他便意识到了击鞠场要出事,只是不知会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来。 如今靴子终于落下,造篾岁不仅没担心,反倒有种诡异的安心感。 只是,孩童并不认识那两名贵族,她是躲在一株花木后偷听的,还能记得其中一名的神情都是年纪小没见过有人的神情能那么奇怪,如果让她再见到,她还是能认出来的,但前提的是再见到。 击鞠场每日往来贵族众多,其中很多都是不是天天来的,鬼知道会什么时候再来。 造篾岁无奈,只能让孩童去当门童迎宾,同时加强击鞠场的巡逻,并让人密切注意来击鞠场玩的时候女客的安全,确保女客不管跑到击鞠场哪里去玩了,周围都有人看着。 第89章 第八十九章辛筝 辛筝收到消息的时候刚搞定最后一名门客。 虽然士可杀不可辱,但那是建立在死也能留名的前提下,不然士人还是很识时务的,士人爱的是青史留名,为此不惜不择手段,可不是爱惜羽毛。 能花钱找辛筝买名额的,自然不会是那类天真不知事的,天真过头的会天真的士可杀不可辱,而知事的碰上辛筝这种混不吝的反倒无措了,舍不得为了这么点事不要命。 辛筝的态度也很明确,要么为她干活,要么去死。 双方僵持了数日后辛筝缓和了点态度,五年后去留随意。 苏横是第一个看清辛筝什么意思的人。 这个年纪轻轻的流亡国君非常自信五年内能得到五十人,确切说是四十九人的心,骊嫘在更早的时候就俯首了,至于真假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巨狡的名声可不是吹出来的。 跑不掉,再加上委实没见过年纪如此小却如此自信的人,以及去别的贵族那里也未必能有辛筝这里更好的际遇了——辛筝转变态度后临时门客们的待遇也正常了起来——苏横很快就识时务的拜见主上,并得到了重用,辛筝将辛子府的事物都交给他打理了,有了开头的,后面的自然更容易了。 苏横自己都很纳闷。 辛子你这么信任我? 辛筝回以白眼。“你怎会觉得我信任你?” 苏横默了一瞬,辛子你说话委婉点会死吗?“那你为何?” 辛子府看似不大,但随着辛筝在帝都逐渐站稳脚跟,辛子府涉及的事物也在不断增加,论理,这里是辛筝的府邸,打理者怎么也得是心腹,结果...苏横再自信也不会认为自己是辛筝的心腹。 “因为你最识时务,又的确有才干,而我缺人。”辛筝回答。 再不给造篾岁分担工作量,造篾岁就得过劳死了。 苏横懂了。“千金买马骨?但辛子不怕我背叛你吗?” 辛筝反问:“你能靠出卖我在别人哪里得到比我如今给你更多的东西与未来?” 当然不能。 苏横道:“辛子好魄力。” 道理谁都懂,但能做到的却是少之又少。 辛筝道:“是你太没魄力。” 苏横不解的看着辛筝,什么意思? “遗臭万年流芳百世哪个不是青史留名?偏你们挑剔。”辛筝道。 苏横无语道:“两者区别很大。” 士人再不择手段,也终究是忠于自己认可的明君,不管行事多不讲道义,只要自己辅佐的主上最终成就一代明君,那辅佐其的士人也必然青史留名。 辛筝不置可否。 苏横继续道:“且我若是那样的人,辛子还敢用我?” 辛筝不解:“我为什么不敢?” 只在乎留名不在乎留什么名的人,不会有比这更好使的刀了。 苏横理智的没去问辛筝为什么不解,安心打理着辛子府的事物,看着辛筝一个个解决别的门客。 终于解决了辛子府内部的所有事情,辛筝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就收到了击鞠场的消息,好悬没气吐血。 不是不知道贵族的下作,她在辛国的时候就是被这种下作给打败的,人的无耻是有限度的,至少辛筝是如此,但权力的博弈中,笑到最后的往往是下限低甚至没有下限的小人。 “挑我的地盘制造君离的惨死,很好。”辛筝说到最后笑得极为明艳。“君离呢?” 以她对君离的了解,君离不可能没什么反应。 若非这两年又是锻体操又是易筋洗髓汤,君离的武力不比初识境的武者差,手中竹杖又是她在让君离帮自己建击鞠场时特别定制赠送的,杖中有剑,不然后果..... 被造篾岁派来传话的人回道:“帝子带着何氏的人去见王了。” 辛筝怔了下,半晌才反应过来君离想干嘛。 一时不知该说君离天真还是怀疑君离够聪明。 他这么闹腾,何氏整个氏族的名声都算是毁了,但实质利益损失....那就得看王收拾贵族的决心了。 辛筝自己估计是不会太狠,王侯的统治离不开贵族,最重要的是,王这些年一直在为征伐西荒做准备,不会为了君离而让这一进行了多年的计划生出太多枝节。 贵族会收拾的,但那得等解决了人族如今东西两王并立的格局才能真正放开手脚收拾,不然把贵族大量逼到西荒去,岂非给太昊琰增加实力? 王与太昊琰谁能笑到最后,战争之前的人心很重要。 若非盗趾这个谁都没想到的意外,帝都三巨头与贵族们的关系也不会因为流民问题搞得如今这般僵。 不过,为了安抚少昊部,王肯定会让何氏给君离令人满意的补偿。 至少少昊部会满意,君离.....辛筝在晚上的时候有了答案。 君离很不满意。 君离在晚上的时候来找辛筝了,还自带了酒。 “我不饮酒。”辛筝明确道。 “我也没指望你会饮。”君离气闷道。 辛筝从不碰别人经手的非鲜果类的饮食,哪怕是他,自然也不可能饮这酒。 辛筝趴在案上啃着果子,君离在一旁一个人饮着闷酒,但饮了没几口便觉得这酒一点滋味都没有。 辛筝从自己啃了半天都还没嚼完的鲜果盘里取了一枚递给君离。“换换口味。” 君离默了一瞬,还是接过了,道:“王让何氏割了一块封地给我。” “那不好吗?”辛筝道。“王畿的土地甚为肥沃,外来者想弄到一块封地可是很难的。” 有过去蒲阪被分封贵族给一代代减肥,到最后对地方上失去控制,王令不出蒲阪,甚至不出宫的历史,如今的王对于封地给得极为吝啬,不谈封地,什么封赏都好说,谈封地....吝啬鬼都比他大方。 可以说,王这些年新分封的贵族,每一个都是靠着实打实的丰厚功劳才艰难的得到一块封地的,一个靠血统的都没有,这大抵也是王吝啬分封却仍不断有人投效的原因——哪怕需要很多功劳,至少比看血统好。 君离的王畿封地大抵是四五十年来得的最容易的。 君离道:“很好,但那不是我想要的。” 辛筝问:“那你要的是什么?” 君离回道:“伤人者刑,杀人者死。强/女干,依律当宫刑。” 虽然制定这些刑罚的王可能没想过强女干这种事还能发生在两个男人之间,但也没说强男人就不犯法了。 辛筝确定了,君离是太天真。“虽然如今是晚上,但梦这种东西不要太执着。” 君离怒视辛筝。 辛筝叹道:“我说的是实话而已,贵族杀人放火不犯法的,今儿的事若非差点出事的是你,何氏连毛都不会损失一根。” 君离也知辛筝所言是真,片刻后才道:“我要有属于我自己的势力,心腹。” 辛筝略一思忖便明白了君离的意思。 何氏封地做为补偿的事,君离是不满意的,但少昊部必是满意的。 氏族的力量终究是氏族的,不是自己的,若是太过依赖,这次是不得不接受补偿,以后就该自己不是自己了。 虽然天下间的贵族哪个不是如此?姓氏带来荣耀与地位,却也让人不再是自己,个人的喜怒哀乐与自我永远都要向氏族低头。 那显然不是君离想要的。 他的母亲是连山果,他没有接受一个帝子应该接受的传统教育,反倒是连山氏的教育被连山果给灌输了个七七八八。 虽然神裔氏族对族人的实际控制一点都比世俗氏族差,但同样是控制,也有高下之分。 辛筝问:“可需要我帮忙?” 君离道:“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你能不能教教我?” 辛筝想了想,道:“这个我也没什么经验,反正人无完人,有才就好,能忍就忍,不能忍就别用,用人不疑。” 君离惊讶:“你会信任别人?” 辛筝反问:“为什么不怀疑就一定是信任呢?” 君离不解:“不是信任还能是什么?” “也可能是做好了用的人会背叛的准备。”辛筝笑道:“我用的每一个人,我都做好了他们背叛我的准备,不对,也谈不上背叛,背叛的前提是忠诚与信任,我和我的下属之间不存在这个。” “如此提防每一个人,不累吗?” 辛筝甚为洒脱的道:“谁告诉你我提防每一个人了?日子还过不过了?喜欢名的我给名,喜欢利的我给利,喜欢追求自我价值的,我给实现自我价值的梯子,这世间有几人能比我给得更多?当然,这也有很大的赌徒心理,谁能一生顺遂?只要头颅还在,总能东山再起。至于性命安全,因为我不信任任何人,所以不管是谁背叛,都不可能有机会取我头颅。” 君离无语道:“你真是奇葩。” 辛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君离。“难不成你还真天真的认为这世上存在用人不疑是因为信任的明君?不是我这种奇葩就是一边用一边怀疑。”网首发 君离语塞。 辛筝继续道:“还有,不管你是多信任一个人,都不要给予其没有制衡的权力,那会毁了你也毁了你信任的那个人。” 君离用下记下,然后问:“然后呢?” 辛筝道:“没了。” “就这两个?” “不然?” “嗣君帝子王子都需接受多年精英教育....”你两句话就概括了,真的好吗? “你不知我第一任先生被我敲碎脑壳挂城墙上风干了?” “你之后没有第二任先生?” “有啊,但那又不是人,虽然教了我很多,但如何做一个国君....没教。”反倒是损人不利已的事没少给徒弟上实践课,她的身体中毒如此严重,青婧这个损人不利己也不会白开心的家伙委实是功不可没。 “你没请教过?” 辛筝道:“她只丢给我一句,做自己就好。” 君离想了想,发现辛筝的第二任先生还是挺靠谱的。 权力的倾轧之中若是连自己都丢了,最后会变成什么可怕的怪物只有天知道。 “谢谢你。”君离真情实感的道。 辛筝诧异的看着君离。 君离道:“谢谢你懂我。”让他有个可以安心说心事的地方。 辛筝摆了摆手。“不客气。” 顿了顿,辛筝忽道:“过些日子有个惊喜送你,要不要?” 君离忙不迭点头。“自是要的。” 不管送的是什么,辛筝都很难得才会送他东西,目前为止就送过一根内里藏着细剑的竹杖,就这也是在忙击鞠场的事时怕他因为牵涉太深而被人给杀了,以防万一给他量身打造的趁手兵器。 “你要送我什么?”君离好奇的问。 “惊喜之所以惊喜就是因为最后的时候才知道是什么。” 君离闻言识趣的没再问。 第三天的时候君离觉得,自己当时应该提前问问的。 辛筝把何氏公子给绑了。 蒲阪西郭的一处荒宅里,君离惊诧不已。“你莫不是从何氏....”的府里把人给绑出来的?若是如此,你想过如何善后吗?更新最快的网 “我没那么大本事,有人把他引了出来,我一看机会难得便让人抓了。”辛筝回道。 君离拧眉。“有人引他出来让你抓?如此明显的陷阱。” 辛筝道:“这是个阳谋,后果我也承担得起,跳了又何妨?说吧,你想看他被男人强女干还是想看他被女人强女干?” 君离目瞪口呆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选不选?” 君离下意识的想问女人怎么强女干男人?但考虑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以及辛筝对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的见闻,想来是真能。 “我可以不选吗?” “为何?” “这么个渣滓,感觉太委屈强他的人了。” “应该不至于,我花钱从西坊找的专业人才,而且爽的是他们又不是那个断袖,不过你若实在介意,那就找几匹牛马来。”辛筝无所谓的道。“要公的还是母的?” 君离悚然的看着辛筝,更加悚然的发现辛筝是认真的。 君离呐呐道:“不必牛马了吧。” “男人还是女人?” “不如依律宫刑?” “他这一支就他一个孩子,何氏会跟我没完的。” 把人玩废了没关系,回头找几个女人配下种,培养孙子就是,但宫刑了....那意味着这一脉绝嗣。 君离听懂了,但他也不认为被辛筝给玩废了以后何氏公子还能用得了那玩意。“都要。” 辛筝闻言不由对君离刮目相看。 君离努力保持着脸上表情的正常。“既不能依律处置,自然要好好出气。” 辛筝已经跳坑里了,若不能好好出气,未免糟蹋了辛筝的一番心意。 辛筝道:“有道理,那就男人和女人一起排队。” 她准备了十个男人和十个女人,够何氏公子享受了。 第90章 第九十章少昊君离 君离原以为第二天就会来抓辛筝,因而一直赖在辛子府,结果等了一整日都没等到有人来。 辛筝让人一打听,何氏找了一天都还没找到自己丢了的儿子。 辛筝顿觉诧异。 自己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把何氏子引出来让自己得手的那人并非想对付自己而是利用自己的把柄拉拢自己? 辛筝下意识在脑子里分析起如果是这种可能,那么谁会有这种动机,思考的结果是范围太广了。 蒲阪有推崇削弱王权的守旧派,也有支持加强王权的革新派。 虽然是两大派系,但两大派系内部又有无数派系,要说多齐心协力那是扯淡。 只是一方大半是为了自身利益,小半是白帝时代高度集权留给后人的阴影,另一方半是为了自身利益半是覆巢之下无完卵,不想帝国再往深渊里坠落了,希望帝国能好起来,这才支持王权,但支持王权和支持王是两回事。 纵然帝都这几十年是革新派占上风,但革新派内部也并不消停。 王、方雷侯以及防风侯是革新派三巨头,但这位巨头之间的信任.....还不如辛筝和辛鹿兄妹俩呢。 这些即是诸侯又是开明派的人物全都是被强行捏在一起的,王想海晏河清,唯有如此,他才能成为一代名君,诸侯们,他们支持王权是因为自身或是想让子孙成为下一任王。这里得感激帝国的王位并非世袭,而是能者居之的禅让制,虽然这个禅让也是在顶级氏族中轮,但总归是给了人希望,而能坐上王位的氏族实力都不会太弱。 没坐上王位,可能连叛族的事都干得出来,毕竟不是自己的帝国,但一旦坐上了王位,不管曾经如何都必然会成为帝国稳定最坚定的支柱——在被拉下来之前。 若是世袭制,诸侯们怕是早就遍地造反了,毕竟不造反就没有获得王位的希望。 三巨头心思各异,而他们的麾下的势力也不遑多让,这是人性问题。 辛筝稍微一扒拉就能扒拉出至少三十个嫌疑人,而这还只是革新派,而守旧派也是有嫌疑的。 除了方雷侯与防风侯这类奇葩,大部分脑子正常的诸侯都是不待见王权崛起的——自己是抢不到的,既如此,别人的王权,当然越弱越好。 白帝的强权缔造了帝国的盛世,却是建立在王侯贵族的委屈之上。 辛国属于三巨头死光了都不可能抢到王位的存在,没有支持加强王权的理由。 不管是谁看辛筝,都只会觉得她是一无所有,不过看王比较稳固所以靠上去,但王还真不缺人用,加之自己送上门的不香,辛筝若不能成为心腹,能得到的自然不会很多。 这样的她,拉拢余地很大。 辛筝忍不住按揉眉头,让人去将骊嫘和造篾岁、苏横三个叫来。 对于辛筝干的事,三人已有了解,无语辛筝心性与手段的同时也疑惑起了是谁帮的辛筝,更佩服的是明知道有人算计,辛子你居然还能往下跳。 “结果是我想要的,我想不出自己不跳的理由。”辛筝理所当然道。 苏横委婉表示你是不是太看重君离了? 虽是帝子,但君离的眼睛....除非发生奇迹,不然少昊部轮不到他来继承。 辛筝道:“我结交君离便不曾想过他能否少昊部。” 虽然有怂恿君离野心的心思,但最开始时帮君离纯粹是不想让辛国遭池鱼之殃,后来就是比较谈得来。 “而且击鞠场是我的地盘。”辛筝道。 苏横闻言不再说什么。 四人商议了一会儿,也没什么头绪,范围太广,只能多做些准备,确保不管是谁,辛筝都不会太落于下风。 最后还是对辛筝的野心有一定了解的骊嫘建议。“要不辛子你干脆去向王请罪?” 辛筝疑惑的看着骊嫘。 骊嫘道:“您应该不会想投靠王以外的任何人,既然如此,向王请罪,化主动为被动不是更合适?毕竟您又没杀人,王本就瞧何氏不顺眼....” 必然对辛筝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辛筝胆大妄为也是如此想的,她虽非心腹,但对王而言,一个不是自己的心腹,但靠着自己的流亡国君怎么都比封地广阔的何氏靠谱,在不死人的前提下,不管她对何氏子做了什么,皆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只是请罪。 辛筝还真没想过,她原本的想法是最多就是何氏控告自己,但没证据,最终只能就这么过去。即便被抓着了痕迹,也不过是赔偿的事。 何氏再不甘,也只能如君离接受赔偿一般咽下。 造篾岁道:“若如此,大君日后岂非只能依赖于王?” 如果王是四帝那等人物,造篾岁自然是支持的,但现任王,不能说他不好,但也真没那么让人放心。 辛筝是辛国的国君,虽然流亡了,但之所以沦落到这个地步完全是辛筝自己的选择。 她是有机会借穷桑氏的力量复国的,虽然那也会让她成为傀儡,辛国也被穷桑氏控制,但对于正常人而言,国君之位才是最重要的,但辛筝自己跑了。 显然,辛筝不喜欢辛国失去自主权。 辛筝捻着手串珠子。“嫘的法子,可行,去准备一捆荆条,我要负荆请罪。” 辛筝与心腹开会,君离都是识相的避开,因而得知的时候府里连荆条都准备好了。 “你疯了?这么一捆荆条背在身上....”君离鼻翼微微翕动。“你流血了?” 君离身手就要将辛筝身上的荆条取下来,却因为看不见,手指让扎了下。 辛筝忙退了步,抓起君离的手看了看,伤口不深,血也只流了一点。“我身上的血是鸡血。” 衣服里塞了几个血包,更里面还穿了一层新鲜猪皮,流血又防刺。 君离哭笑不得。“你这般若被发现了怎么办?还是我去寻王请罪好了,我比你更有动机,他也不可能将我如何。” 辛筝去请罪,王可能还要权衡要不要收下辛筝这份近乎投诚的请罪,如果不收,辛筝会很麻烦的,但他就不一样了。 “不必,我需要王的信任。”辛筝道。 君离道:“他未必会信任你,即便信任你,他对你的用,怕会是一把刀。” 辛筝颌首。“那正是我想要的。” 走常规的路程,哪怕得到重用,日后辛国的自主权很难说保不保得住,但她为刀的话,日后涉及到辛国的自主权,她反手捅死王,谁都得不能说她的不是。 君离道:“古来为刀者,鲜有善终者。” 做为刀,干的就是得罪人的事,得罪一大片既得利益者,十个至少九个半不得善终。 辛筝满不在意的道:“欲取先予,我要得到,如何能不付出?” 君离也明白这个道理,但:“你不打算回辛国了?” 辛筝叹道:“辛鹿死之前我不会回去的。” 与其兄妹相残徒增内耗倒不如趁着辛鹿活着的时候在外面多做一些事,待辛鹿死的时候....就该是辛鹿求着她归国了。 君离劝不住,只能陪着辛筝一起去见王,本来也想比着辛筝的模样背一捆荆条的,但被辛筝给阻止了,她一个子爵国的流亡国君背这个没问题,但君离背了的话就有逼迫王的嫌疑。 何氏的身份地位还没高到有资格让一个帝子负荆请罪。 君离只能什么都不拿的跟着辛筝去拜见王。 人族之王居住的台城名薪火台,起名者炎帝。 炎帝立国时修建的台城便是薪火台,后来东迁后还是沿用了这个名字,再后来青帝迁都,也还是沿用此名,久而久之便成了传统,不管迁几次都,人族之王居住的台城都只有一个名字:薪火台。 一座城邑内若有一座以薪火为名的台城,必然曾为帝都。 蒲阪的薪火台是所有薪火台中规模最宏大的,人族在此经营了两千多年,四帝中有两位于此君临元洲。 宫阙绵延十里,其中多凋败之地。 要维持这样一座台城,每年的开销都太大了,当王权一日比一日没落后,不断有宫室被荒废,一度只有王居住的宣政殿与议事殿还保留着些人气。 直到如今的王继位情况才好起来,不少宫室被重新修葺,恢复了人气。 辛筝在台城的门口并未呆多久便被带进了宣政殿,一路上见到雕梁画栋无数,心中不由将之与毕方台比较,发现完全没法比,倒不是说毕方台不如薪火台金碧辉煌,虽然也的确不如,但更大的差异还是风格问题。 毕方台与其说是台城,倒不如说是一座名为台城的堡垒,每一根线条透着凌厉的味道。 安全....只要内部不出问题,辛子在毕方台的安全非常有保障,当然,舒适就完全不能保证了,所幸历代辛子里都不讲究住得舒适与否,也讲究不起来,北方那环境,想讲究也没条件。 只是,对比有条件讲究的薪火台,辛筝莫名的发现自己还是更喜欢自己记忆中那座杀机四伏的毕方台。网首发 一路无话中见到了王。 王的精神不是很好。 辛筝很理解,防风侯终于将兖州西部的流民帅给杀得差不多了,蒲阪暂时不必担心有叛贼又来找麻烦,但这只是暂时的,流民仍旧存在,且四处劫掠,不断制造新的流民。流民帅也只会跟韭似的,割了一茬还有一茬。 若不能解决流民问题,王也别想着以后击败太昊琰重新统一帝国了,太昊琰自西打过来完成统一更靠谱点。 不论是与盗趾还是流民都算是充分证明了一件事:我们是草芥,我们是蝼蚁,我们愚昧,我们卑贱,我们只会破坏,我们成不了事,但我们能一刀一刀放干帝国的血。 堪称放血疗法的终极运用。 要么涅槃,要么灭亡。 一见到王,辛筝便极为诚恳的道歉自己干了什么。 本来因为流民问题而头疼不已的王闻言如之前的君离一般怔愣了。 男人能强男人已经让他觉得自己孤陋寡闻了,结果辛筝更上一层楼,让他知道,女人也可以把男人给强了。 不过数日,屡屡大开眼界,委实令人无言。 辛国究竟是怎么教出这么个奇葩国君的? 王怔愣时君离也赶紧行礼为自己揽罪,这事他也有份,辛筝是为了给他出气才如此的,要罚就罚他。 王确定了一件事,这俩都是奇葩,一个是太天真,另一个太混不吝。 “何氏子在哪?”王问。 如果人没死,那就是小事一桩,如果人死了,也不是不能压下去。 辛筝坦然回答了位置。 王让人去看看死没死,然后让辛筝将荆条给放下来。 辛筝乖巧的将荆条给扔了,静静的等着结果。 君离比较活跃一点则是询问王近来可是在忧心流民之事。 王轻叹,将关于流民的奏疏给君离摸了摸字迹。 防风侯都还没走呢,第二茬韭就冒出来了。 防风侯显然不可能在昆阴之地呆到天长地久,无奈之下给王上书,干脆将昆阴之地封赏给有功之士吧。 封君对于自己的封地还是很爱惜的,会下很多功夫去治理与控制,而有功之士不惧杀人,不会怕流民,迟早解决问题。 君离一摸便明白王在烦心什么事了。 且不说分封制对王权的危害,便是真的权衡利弊搞分封,王也不可能将昆阴之地分封给防风侯麾下的将士。 这年头不管是读书还是习武,开销都很大,寻常人家承担不起,有这能耐的,不是贵族也一定与贵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防风侯麾下的有功之士,军功必定是有的,但忠心的是谁就很难说了。 昆阴之地紧挨着虎跳峡,虎跳峡后面就是王畿的核心湟水之地。 君离摸着奏疏,很想跟少昊亓说,怎么瞧都觉得帝都革新派的未来堪忧。 辛筝道:“安置流民,开销甚大,王何不令辟雍学宫的帝子王子公子们去治理昆阴之地。” 王有那么一瞬觉得随便辛筝去死也不错,太蠢了,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辛筝真蠢的话也不可能孑然入帝都,在帝都打下局面。 君离道:“若如此,昆阴之地岂非尽入诸侯之手?” 辛筝理所当然道:“辟雍学宫的生徒有何功绩可分封昆阴之地?自是每人治理一地,治理得最好的可分封一地。” 王闻言思忖了下,发现这竟是个不错的主意。 学宫的生徒有血统,但王畿之地和靠近王畿的土地不是光有血统就能分封到的,拿昆阴之地的分封当鱼饵,如何不能钓得学宫生徒背后的氏族往打烂了的昆阴之地投入钱粮。 王与两个半大孩子聊了起来,不知不觉便忘了时间,想起时间还是去找何氏子的人回来了,一起回来的还有何氏的族长以及辟雍学宫的乐理教习燮。 辛筝太缺德,把人扔荒宅里连个毯子都没给盖,发现的时候人已经活活冻死了。 辛筝闻言顿觉无语,不由腹诽一晚上而已,如今还是孟夏时节,哪怕后半夜的时候会冷一些,就这么给冻死了,这身体素质是有多弱?她一个病秧子扔雪地里一晚上都冻不死。 何氏族长是来找王讨公道的。 王被何氏族长的惨嚎嚎得头疼,却又委实不想将辛筝如何,而且这里面还牵扯到了君离,下意识踅摸怎么保下辛筝。 王一边思索一边问容貌俊美不凡的年轻人:“燮你怎会与何伯在一起?” 燮道:“来认罪呀。” 燮指了指何伯。“他儿子是我与辛筝联手弄死的,辛筝都来了,我一个大人,自是不能逃避责任。” 众人俱是一愣。 王不解:“为何?” 燮又一指君离,叹道:“他老娘是我从姐,走的时候托我照顾她儿子,不曾想,竟差点在我眼皮底下出事,我自是不能无动于衷。” 没搞死何伯全族都还是他如今被除族了只能靠自己。 君离惊讶:“你是连山氏的人?”心中甚为温暖。 燮摇头。“不是。” 君离不解:“那你?” 连山果的父母都是神裔氏族的族人,不存在和哪个大氏族有亲戚关系的情况。 “我曾为九方氏族人,不过已经被除族了。”燮回道。 王闻言有些诧异。 他知道燮是学宫祭酒同母异父的弟弟,但燮曾为九方氏却是不知。 虽然除族了,但神裔氏族就是个亲戚窝子。 与俗世子女随父母的姓氏不同,神裔氏族成员的姓氏一看天赋更适合哪一支,其次才看父母,因而自己是连山氏,父母是别的氏在神裔氏族并不少见,这也是连山果会托燮照顾儿子的缘故。 虽不知燮是犯了什么事被除族,但就算除族了,也没人敢让他偿命,没人想得罪神裔氏族。 不仅仅是氏族之间没那么大的利益冲突,也因为这些疯子连帝族都敢屠杀。 王能想到的,在场其它人也能想到,当燮跑来认罪,何伯就已经无法索求公道了。 这件事就是不了了也得了了。 第92章 第九十二章画棠 第93章 第九十三章扶风侯 岷江之畔,濁山姮穿着一身清爽且方便行动的常服跽坐在案边啃着鲜果,隰叔在一旁不时眺望远方,眉宇间隐有忧虑,不时嘀咕句:“怎么还没到?” 濁山姮道:“岷江又不好走,还是逆水而行,迟一点也很正常。” “漓水以东,哪有不乱的地方。”隰叔叹道。 濁山姮撇嘴道:“真有蟊贼盯上阿母,需要担心的绝对不是阿母,叔父你难道对阿母没信心。”都给你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了,难道对那女人的凶残还没个认知? 隰叔回道:“有信心,但还是会担心。” 濁山姮闻言也没辄了。 “来了来了....” 濁山姮扭头,漆着大风鸟的大船自远方地平线缓缓出现。 濁山姮随手丢下鲜果高兴的站到了码头上手搭凉棚望着大船,不出所料的看到了站在甲板上的高挑女子。 大船缓缓停靠,扶风侯当先下了船,濁山姮见了,心中顿觉暖暖的。 但凡自己有点恶意,扶风侯这般将从人扔在后面自己先下船的举动极可能葬送她的生命,当然,也不排除扶风侯自信濁山姮与隰叔没能耐要她的命。 以濁山姮对老娘的了解,后者居多,但还是会觉得心情很好,毕竟,再自信,也是因为岸上站着的是她的女儿才会如此,换了别个,纵然自信,扶风侯也不会如此,哪怕自信也犯不着冒险。 濁山姮心情愉快的投入了扶风侯的怀抱,抱着扶风侯,味道不是很好,船很大,也不可能让人在船上跟在陆地上一般生活舒适,沐浴不方便,很难没个味,不过濁山姮不介意。“阿母我好想你。” 多年来扶风侯还是不太适应濁山姮的热情,她不习惯和孩子如此亲密,不是不关心,而是做为一国之君,她实在是不能再忙了,在扶风国的时候哪怕她很努力,从儿子出生起,也就吃饭时能说一两句话,而这还是基于她没有忙到昏头忘了吃饭的前提。前面的两个孩子,不管是老大还是老二,母子关系都不能说多亲密,至少都不会如此随心所欲的想抱就上来抱了。 虽如此,被濁山姮给调/教了多年,扶风侯还是下意识回抱住了濁山姮。“清减了。” 手上的肉感远不及去岁。 从年头一直忙到如今,能不瘦吗? 濁山姮道:“我也长高了,看着自然会比去岁瘦。” 十四五六的年纪,正是抽条的年岁,扶风侯打量了下,还真是长高了,都快和自己一般高了。“多吃点。” 濁山姮嗯了声。“我每天都有吃肉。” 这么多年她也算是明白了。 扶风侯玩阴谋阳谋这个世上少有人能及,但寻常生活....扶风侯可能从出生起就过一日正常人的生活,根本不知如何与臣民、盟友、敌人以外的人如何相处。 却也正常,差不多是生下来就被当成国君来培养,自然深谙如何做一个合格称职的国君。 “阿母住的宫室我都让人给你收拾好了,你可以好好休息,晚上我要跟你一起睡。”濁山姮一边与扶风侯往国君才能乘坐的大辂走去一边叽叽喳喳的道。 扶风侯认真的听着,时不时的予以回应。 与濁山姮一起来的隰叔无言的看着母女俩上了大辂,他只是摄政者而非国君,并不能乘坐大辂。 上了大辂,扶风侯这才问女儿。“你与他出现分歧了?” 濁山姮闻言,甚为漫不经心的道:“一点意见不合,不过问题不大,哪有人对事物的看法一模一样呢。” 扶风侯闻言也不多问,只是道:“别杀他。” 濁山姮有些疑惑。“阿母很笃定他不会伤害我?” 扶风侯想了想,还是道:“他这一生只有你一个孩子。” 濁山姮并不认为隰叔是因为对扶风侯多么痴情,所以就不和别人生孩子了,考虑一下扶风侯的性情,以及自己法理上那位父亲的下场,只怕隰叔是不论想不想生,都不可能再生了。 濁山姮发自肺腑道:“他真的很喜欢你。” 不仅没气死,还能多年如一日的和扶风侯相处良好。 扶风侯闻言不置可否,权力的游戏中,哪来那么多真情,只能说濁山隰叔是个看得透也很看得开的人,不论什么处境,都能让自己过得很好。 一路坐船从澜州跑到宁州,沿途还让盗匪给打扰了下,扶风侯确实需要好好休息,舒舒服服的在汤池子里泡了小半个时辰,再陪濁山姮吃了顿饭,强打精神与濁山姮聊了聊宁州如今的局势,防止女儿的目光只放在濁山国这一亩三分地。 想要治理好一个国家,甚至强盛一个国家,国祚绵延,做为国君,眼睛就必须看到整个帝国,甚至整个元洲,不然搞不好哪天被人打上门了都还反应不过来怎么回事。 二儿子已经让她很生气了,三女儿要是也成那样,她就真得吐血了。 察觉到扶风侯提到次兄时的语气,濁山姮估摸着次兄又惹扶风侯生气了,明智的什么都不说。 虽然都是扶风侯的子嗣,但她与次兄....毫无手足之情,扶风旌都快恨死她这个妹妹了。遗憾的是现实不随人的意志而改变,不论扶风旌多恨,小妹都活蹦乱跳的。 曾经或许有过手足之情的期待,但冷屁股贴了两回后便没那么期待了,六七岁的时候再理清了法理上的父亲、生父以及扶风侯之间的关系后,濁山姮彻底放弃了对手足之情的期待。 不过,扶风旌若一直拎不清,濁山姮相信他一定会很惨。 扶风侯是一个好母亲,虽然不懂如何做一个母亲,但她一直都在尽力给予孩子最好的一切。只是,当孩子影响到扶风国的国运,她就不再是母亲,只是国君,扶风旌必将深刻的体会国君的冷酷。 杀个儿子而已,扶风侯是幼主继位,表面看来她继位后始终没有大的动荡,让整个帝国都惊叹,但凡幼主继位,就没有不动荡的。 帝都近来那位空手套白狼在帝都站稳了脚跟的辛子就是个最鲜活也最极端的例子,毕方台血流成河,血腥味几个月都没散,一国之君亡命异乡,实在是没有再惨的了。 扶风国真的那么一帆风顺吗?瞧瞧扶风侯的血亲变化吧,继位时,五服之内的血亲,林林总总近两百人,有老有少有幼童有男有女,如今还能喘气的,算上她自己都没超过十个。 见鬼的一帆风顺,分明是扶风侯比辛子狠,把能找事的血亲给灭绝了,不顺也得顺呀。 聊着聊着,见扶风侯实在是疲惫,濁山姮干脆拉着她早点上床休息了,至于政务,不还有隰叔吗? 单身狗回家也是孤零零的汪,不如继续加班,有奏章陪伴总好过在家孤零零的,那多可怜。 瞧她这个做侄女的多孝顺。 濁山姮的理论,哪怕扶风侯缺乏一些正常的家庭关系相处常识也觉得.... 孤零零的汪,和有堆积成山的奏章陪伴的汪.....罢了,女儿开心就好。 扶风侯虽然每次都会来濁山国探望女儿,但这次却不仅仅只是来探望女儿。 在女儿的陪伴下休息了两日,扶风侯恢复了精神便与名义上的叔侄俩谈起了正事,她要买粮,很多很多的粮。 扶风国位于漓水下游,虽然漓水下游处处良田,但扶风国....扶风国是农耕大国,国中沃野千里,是澜州数一数二的粮食出产国,但是,那是两千多年前的事。 扶风之乱后被清算被神裔氏族报复屠杀,扶风国差不多丢掉了六分之五的国土。 如果不是最后还剩下的疆土靠海,有优良的深水港口,能煮盐,能发展造船业,扶风国后来的国君哪怕有心奋发图强也没本钱。 只是,落魄的时间早就过去了,经过两千年的努力,扶风氏还是收回了很多的疆土,而扶风侯继位后与蒲阪合作得甚为愉快,以尊王的名义讨伐不臣,扶风氏失去的国土陆续收回了大半,其中不乏产粮的膏腴之地。 扶风国的粮食早已不像从前一般依赖进口,如今不仅仅能自给自足,还能出口。 扶风国与濁山国自扶风侯年轻时联姻起就一直商贸往来频繁,早些年两国商贸往来的主要商品是粮食,但近五年的主要商品已变成了丝绸、珍宝、丹粟、草药、玉器以及铜器铁器等物。 而这一次扶风侯不仅是来买粮,需要的量还很大,赶得上曾经粮食还是主要商品时的五年之量了。 扶风侯也知道自己需要的量实在是太大了,因而也没打算一次性:交货,而是分批次的交货,但一年之内至少要交货一半,剩下的也得在两年内交货。 隰叔诧异道:“并未听说扶风国发生饥荒。”也没听说扶风国准备攻伐哪个国家。 而且,就算是饥荒和战争,也委实不需要如此多的粮食。 扶风侯道:“不是饥荒,不过和战争有关,盗趾转战澜州已不可避免。”说到这扶风侯也忍不住无语,兖南的王侯贵族太不靠谱了,挡不住也就罢了,在盗趾走后竟然一个个用更乱上添乱的法子来稳定自己的国君之位,完全没考虑过更长远的事,直接结果便是一旦盗趾进入澜州,兖州方面不会有追兵,而澜北....做为澜州数一数二的方伯,扶风侯可以很明确的表示澜北的王侯贵族不会是盗趾的一合之敌。 “那不还有澜州牧吗?”濁山姮道。“扶风国在澜州南部,离澜州北部那么远,王应当不会派阿母出兵才是。” 扶风国这些年发展得太快,哪怕扶风侯为人一再低调又低调,但国力都增涨到那般地步了,王只要不眼瞎都能看到,双方的合作已无前些年那般和睦。 王转而扶持起被他给打压多年,甚至连衰弱都是他和扶风侯辛勤努力的澜州牧。 扶风侯一脸一言难尽。“若是前任澜州牧,我自是不担心什么,但如今的澜州牧....” 前任澜州牧,虽然斗了几十年,但她敬他是条好汉,现任澜州牧....看着是很不错,但做为澜州大地上这些年直接间接切磋最多也最了解彼此的两个国家,扶风侯只能为老对手默哀,太不会生了。网首发 以前扶风侯是很高兴老对手不会生的,但现在她改变看法了。 盗趾之乱一旦在澜州蔓延开来,澜州牧是要倒霉,但扶风国也不会好到哪去。 盗趾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理论,扶风侯甚为赞同,但只赞同一半,将相可以没种,但王侯不行。 遗憾的是盗趾的理论激进过头了,他又打算跑澜州来,又没法说服自己想不开的对澜州牧抱希望,扶风侯也只能未雨绸缪的开始做好干掉盗趾的准备。 隰叔也知盗趾的危害,虽佩服扶风侯未雨绸缪早得简直惊人,但也不能否认扶风侯的看法,只是,亲兄弟尚且明算账,何况两个国之间。 濁山国目前拿不出那么多粮食,安置了太多流民,而开荒虽然后期收入很大,但前期的投入也很大,隰叔并不想为了澜州的事而影响濁山国的内政稳定,因而能卖的粮食有限。不过宁州西部的粮食出口国又不止濁山国一个,即便宁州没有,西南的豫州这些年没什么大的战争破坏,很多国家都有余粮。这些国家和濁山国都有商贸往来,他可以帮扶风侯从国家获取粮食。 只是,那些国和扶风国并非盟友关系,粮价方面肯定不会有濁山国的亲情价。 扶风侯思索了片刻后问可以先交货后付账吗? 扶风国消停也就这几年的事,一直在努力休养生息,恢复民生,真没那么多钱,但盗趾之乱平息后她肯定就有钱了,至于没平息,有本事去幽冥黄泉找她要债。 多年盟友,隰叔自然无有不应,但是,收利息,并且优先用大船来还,也可以用造船的工匠来抵偿利息。 扶风侯拒绝用造船工匠抵利息,但用船抵债倒是可以,然后两个人就几分利怎么还争议了许久,勉强达成了都满意的结果。 然后,因为陪母亲而悠闲了一段时间的濁山姮被按到书房里面对堆积成山的公务了,决定当中间商很容易,但做起来却有大量的东西需要准备,船只,车马....以及沿途各个国家的关系。尤其是最后一个,不把关系打通,哪怕买到了粮也弄不回来,半道上肯定让抢干净 濁山姮顿时忙得都住在了书房。 和濁山国君臣唇枪舌战小半个月的扶风侯倒是颇为清闲的该吃吃,该睡睡。 扶风国在她出发之前就被事情给提上日程了,也都安排好了人手,她还真比女儿轻松。 只是,躺床上刚把被窝给捂暖,人也半睡半醒间就发现暂时不用睡了。 扶风侯无语的看着钻进被窝里趴自己身上的隰叔。“我还以为你转性了。” 她反应稍微慢点,这么突然的钻进来,隰叔可能就死于她的条件反射了。 隰叔亲了扶风侯一口,颇为哀怨的笑道:“不是你说的吗?正事没谈完不准往你床上钻。” 随着隰叔这一笑,本就旖旎风流的容貌愈发惑人,活生生的妖精。 “你倒是听话。”扶风侯伸手揽住隰叔的脖颈,亲吻着隰叔的唇,时人并没有亲吻的观念,因为这是一种与繁衍无关的举动,但她知道隰叔喜欢这样。 被亲得隰叔心情非常好的回应着扶风侯,一室旖旎风流。 第94章 第九十四章乔 扶风峡上有要塞,最早是哪一位人王建的得去翻半天史料才能知道。 扶风要塞的使用期很长,哪怕是黄帝时代将帝国的控制版图推到了青水流域也没疏忽了这座要塞,黄帝临终前加固扶风峡要塞并与在兖州修建的一系列要塞共同组成了对羽族第一王朝的警戒线,阙地也在其中。 历史证明黄帝这么做很有先见之明,不然他死后人族长达数百年的超级大混战足够羽族第一王朝平推混乱的帝国了。 白帝灭了羽族第一王朝,兖州尽入人族之手后这一系列要塞才因为失去了用处而没落。 扶风峡要塞是属于荒废了一段时间又重新修葺启用的要塞。 一半是因为贵族需要收税,不设关卡,商队才不会停下来乖乖交税,另一半则是互相提防。 扶风峡这种摇钱树一半的地方,北边的国家想得到,南边的国家也想得到,扶风峡也因此多次易手。 最近一任主人是浮国,不过在盗趾攻破浮国都城后,那位因为出身公族近支而被封在扶风峡的贵族一收到消息便将要塞献给了南边的敌国,让敌国来抵挡盗趾。 这招....还挺好使。 盗趾打了一旬都没能打过去。 鹄上次打了一回,最后是被抬回来的,其它冲上去打的人也没完好的,气得盗趾自己都想冲上去打了,但被按住了。 盗趾是如今奴隶军的主心骨,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所有人都得完。 鹄忍不住对乔感叹如果常仪没走就好了。 常仪....那就是个人形杀器。 在攻打蒲阪的时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蒲阪有着不少第三境强者,结果....也不知常仪用的何种术法,那些强者被她一波解决了,死得相当惨。 身上生出了红色的莲花,血肉萎缩,最终只余白骨,白骨之上遍生红莲。 不少蒲阪守军生生给吓疯了。 这种威力惊人的大招,副作用也相当惊人,之后的小一年里常仪都是一副仿佛随时都能咽气的模样,也再也没跟人动过手。 如果常仪还在,扶风要塞真不是一合之敌。 因着医术不错而兼着医者的乔闻言道:“这也是没办法,她那样的人,也不是会因为别人的意志而更改自己意志的人。” 会因为别人的意志强大而放弃自己意志的充其量就是个从者,但看常仪搞事的本事以及一路上活埋贵族无数眼都不带眨的就知道她的意志有多固执了。 鹄一时无言,常仪....的确不是会低头的人,没有分歧或是一点小分歧的时候还好,一旦出现大分歧,谁低头常仪都不可能低头。 只是,能理解常仪的意志坚定,鹄也还是不能理解常仪的决定。“明明她那么恨贵族....” 都能把人全族给活埋了,盗趾对王侯贵族都没这么恨。 乔揉了揉额角,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或许因为我们不是她们,未曾切身的体验过她们经历过的一切,所以无法理解。” 鹄不解:“她们?还有谁呀?” “我的母亲。”乔回道。 “你不是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名字都还是常仪告诉你的吗?想起来了?” 乔道:“模糊的想起了一些关于阿母的记忆。” 记忆里,一个很美丽也很温柔的人将很小很小的孩童抱在怀里说话,他记得那个怀抱的感觉,带着淡淡的药香,香香软软的,很温暖,也很安心。 就是,那个人说的话一点都不适合给孩子听。 关于吃人的,确切说是女人吃了自己父母的事。 家中有三个孩子,严格来说也不是三个,人族讲究个多子多福,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大生特生,贵族的话,女性贵族将自己的身体放在第一位,都是一旦有了继承人就不会再生,但穷人嘛,不拘男女,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恶性循环,更恶性的是生得再多也养不活。 不仅仅是因为幼童的夭折率高,更多的还是家庭收入问题。 人族的繁衍能力是所有种族中最强大的,这是牺牲寿命换来的,但即便寿命短暂,从呱呱坠地到成年也得十来年,一年生一个....除非是贵族,否则还真没哪个氓庶没完没了生的同时还能养得起,哪怕养大后会是劳动力,在长大之前也是投入大于收益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哪怕孩童不夭折,氓庶最终也会卖掉大部分的子嗣补贴家用。 女人的家庭便是如此,生了很多,多到生的人都记不清了,大部分都被卖掉补贴家用了,最后没被卖的只有三个,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是因为底层生存更多的是靠纯体力,儿子的用处比女儿大,留下的两个儿子是所有儿子里身体最好也最有可能养活的。 女人是那个被留下来的女儿,因为生得特别好看,美丽得一点都不像牧人的女儿,更像是王侯的孩子,但她就是个牧人的女儿,对于氓庶而言,家里的孩子生得特别美丽意味着灭门的灾害,但如果处置得当也会是机会。 贵族蓄奴,不拘男女,生得越美价格就越高。 父母决定将孩子再养大点,养大点再卖能卖更多的钱。 乔对女人的模样有些记忆模糊,但始终觉得很熟悉很亲切,听到女人说自己好看的时候心里想得也是,你的确很好看,整个赫胥城数十万人口不拘男女,没有人比你更美。 女人的父母还是很有眼光的,就是脑子不太好,或者说见识太少,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天生虎狼。 当七年自然灾害开始,饥荒蔓延西荒大地时,遍地饿殍,女人的父母在家中所有的食物吃光后吃掉了最小的孩子,但没撑太久,最大的孩子想跑,没跑掉,也被抓回来吃掉了。 第二的孩子....如今正抱着自己的孩子讲故事呢。 乔对女人的声音印像甚为深刻,不是因为很好听,虽然的确很好听,而是....女人的声音是平静淡然的,但母子连心,他能感觉到女人平静淡然之下她自己都未必察觉的悲切心情,带着点茫然的麻木的悲切,因为不知道究竟为什么人生下来会如此,又是什么造就了那一切。 醒来的时候乔觉得,如果将母亲换到常仪的位置上,必定会做出同样的反应。 没有什么依据,就是下意识的直觉。 乔慢条斯理的将自己想起的东西简单说了点,鹄沉默了。 有些事,不是当事人,的确无法懂。就好比他们这些屠杀王侯贵族的奴隶,哪个在世人看来不是反了天?不可理喻的疯子? 盗趾在猛攻了一旬终于放缓了步调,一口气攻了十天,奴隶军再怎么身经百战也有些吃不消了。 盗趾开始围而不攻。 扶风要塞历史上的每次陷落都不是要塞的问题,而是后勤问题。 要塞里有三千守军,而要塞又占据高低易守难攻,这也意味着粮草运上去也很麻烦,比吃饭是最合适的取胜之道。 为了抵挡盗趾,要塞里如今至少五千兵力,吃得更多,而扶风要塞后面澜州东北并无可以称之为粮仓的膏腴之地。 对此,奴隶军的高层都觉得不妥,一路打过来,他们劫掠了大量的粮草,虽然未来大半年都不缺吃的了,倒是不怕比吃饭。但防风侯一直在北边镇压叛乱,解决流民叛乱后若还有余力,多半会来追他们。 依常仪所言,不论是奴隶还是流民,于帝国的王侯贵族看来,都不过是疥癣之疾,真正要命的大患是西荒的太昊琰。 人族自建立以来只有一王,太昊琰打破了这一规则,若不能将太昊琰给剁成肉酱,帝国的凝聚力算是完了。 为了与太昊琰的战争,帝国从当年放太昊琰归国,太昊琰自立为王的那一日起便开始准备了,到了如今这一步,战车已经无法停止或是转向。 哪怕流民与奴隶的确很麻烦,但只要不妨碍帝国西征,那么帝国就会把疥癣之疾先放着,会先专注东边的羽族,解决沃州那边的隐患,然后才能放开手脚与太昊琰展开一场决定人族未来的决战。 流民与奴隶,待解决了太昊琰,不用将大部分精力放在西边,不过是随手摁死的事。 前提的是两者的存在还没妨碍到帝国已经进行了几十年的战略。 因着云水是与羽族战争的重要后勤动脉,兖州的稳定很重要,奴隶军不能留在兖州,甚至不能停留太久,不然会让蒲阪专注东边羽族的时候放不开手脚,而有顾忌那就先解决后患。 虽然不想承认自己是疥癣之疾,但奴隶军还是很有求生欲的。 只有活着才能在未来重新打回蒲阪。 只是,纵然觉得不妥,也没别的法子了。 众高层或低落或烦闷,没一个心情好的。 许是怕士气太低落,盗趾又道:“这只是一时之计,我没打算真跟他们耗死在这。” 若是旁人如此说众将定会以为是为了稳定士气,但盗趾....整个奴隶军都知道他与常仪俩说话都是一口唾沫一口钉,可信。 盗趾继续道:“这几日好好休息,多搬些粮食,让大家都好好吃几顿,吃饱。” 虽然不缺粮,但一直都在打仗,哪怕有粮食也是随便对付着,吃好吃饱真没那个闲工夫。 众将闻言便觉得盗趾怕是打算休息几日,然后继续跟要塞死磕,纷纷应诺。 死磕不怕,反正都是奴隶出身,谁不是贱命一条,能拉几个贵族,怎么都不亏,尤其是死之前还吃得饱饱的。他们过去做奴隶时,哪怕是奴隶角斗士,除了最厉害的那一茬,剩下九成九的奴隶角斗士无一不是难得饱食,甚至不曾饱食过。 会议商量完了,盗趾又将乔给喊了过来,有事给乔做。 当年实在是攻不下蒲阪,再加上蒲阪的援军也快到了,决定战略转移去澜州,盗趾并非一拍脑袋随随便便就做的决定,而是很认真的....被常仪给说服的。 他本来倾向于沿着漓水南下在澜州西部占一片地的,因为近,但被常仪给劝阻了。 漓水下游有澜州牧有扶风侯,尤其是后者,虽然休养生息有一段时间,但那并不代表就提不动刀了,她手里的军队可都是真正的百战精锐,贵族....也比王畿的贵族更听话,不听话的都让人工筛掉了。 哪怕不考虑这些生猛的地头蛇,也得考虑一下漓水的粮草对蒲阪未来十年战略的重要。 一旦盗趾往漓水下游的膏腴之地跑,大概率王会御驾亲征强拖着所有贵族追击,顺便趁着这个机会再干掉一波分封贵族好收回更多的土地。 澜州东部多山多水,又不是膏腴之地,再加上穷山恶水的缘故,不论是帝都还是诸侯对地方的控制力都挺差的,容易安家落户。 最重要的还是常仪画了很多的要塞和城邑结构甚至地形图等情报,大多是这条路上会经过的地方。 盗趾从那时起就怀疑起了常仪的身份。 这些图不论哪个都是帝国机密中的机密,你究竟是怎么得到的? 间者不可能收获如此多的机密,常仪也没那能耐,盗趾能想到的解释只有一个:这些机密对常仪本身就是不保密的,因而常仪可能有意无意的看过,而常仪的记忆力....哪怕只是无意扫了一眼,再过一百年也能默出来。 其中便有关于扶风要塞的。 帝国修建这座要塞时并未想到未来人族会将羽族逼到一隅。 那时节,帝国尚未完全摆脱百年血殇的阴影,因而习惯性未言胜先言败,把以防万一的准备给做得特别足。 帝国修建要塞的同时也修了一条隐秘的小道,如果要塞落入羽族手里,帝国将凭借秘道夺回要塞。 盗趾耗费多日将秘道给找了出来,但因着时间太久,地质变化,这条本来就很难走的秘道就....更难走了,反正普通人去走纯粹是自杀。 路找到了,为难的是负责执行任务的队伍有点难挑,最终只勉强挑出了一百个精锐中的精锐,其中是乔。 乔天生神力与无畏无惧却又胆大心细,一点都不鲁莽的性子正适合执行此次任务。 乔对军令非常服从,但....“常仪怎会知道扶风要塞有这样一条秘道?” 这样的地方,又是那么久远的机密,要塞几百年来的历任主人怕是都没一个知道。 盗趾表示常仪以前可能是帝国的高层。 乔无法想像常仪若是帝国高层,得发生了什么才能投入奴隶军的反抗事业,并且如此毫无心理负担的出卖帝国机密。 盗趾并没有让乔当天就去完成任务,而是先给了他三天把秘道摸熟,毕竟秘道非常对得起秘道这名字。 三分之一是山道,三分之一是溶洞,再三分之一是人工挖掘的甬道。 第一部分还好,此路不通翻山便是,第二个....有部分已经被水给淹了,距离还不短,因而不仅要水性好,肺活量也不能差了,第三段反而是变化最小的,可能从修好后就没人再来,因而确定一下里头的空气有没有问题就行。 乔花了三天的将地形给摸熟了,还踩了踩要塞的点,终于在第四天趁着夜色的遮掩开始行动。 这年头除了中高级的贵族与住在水边的渔民,很少有人是没有夜盲症的。 乔想起的记忆里,幼年时没少吃鱼,许是如此,他不仅没有夜盲症,夜里更如同白昼一般清楚。 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乔并未打火把,而是用绳子将整个队伍给串着,让后面的人牵着绳子跟着自己走,到出口时才割断绳子。 扶风要塞除了主体还有多座附属哨站,一同组成了强大的雄关。 一百人并非三路,八十人去解决地理位置最高视野最好的几个哨站的兵卒,占据制高点的同时也避免敌人太早发现自己等人,乔则带着人去制造混乱,控制绞盘。 要塞的门是金属熔铸的,开启都是靠的绞盘,控制了绞盘等于控制了门,但对绞盘的保护并不严密,绞盘就在城里呢,想控制绞盘必须先打进城。 乔很轻松的带人控制了绞盘,但开门的动静不小,哪怕休息了数日的奴隶军在约定的时间一到就开始攻城吸引了守军的注意力,城门开启的时候守军也不眼瞎,很快便有将领带着人来处理乔。 乔带来的人马立马去挡了,乔咬牙独自推动着至少万斤巨力才能推动的绞盘,将城门彻底打开,这才固定住绞盘,想了想,又捡起了原本负责驻守的守军的兵器卡进绞盘里,将绞盘给卡得确定整个拆了否则再也动不了后乔才持剑加入战斗突围。 敌人也没想到乔对工匠技术如此了解,能够精准的破坏绞盘,因而疯了一般进攻,箭矢、兵刃几乎占据了每一寸空间。 待得突围,乔发现身边只剩下两个人了,不管是哪个身上都插着一堆箭矢,便是他自己身上插着至少二十支箭矢,却只是勾着衣服,并未深入血肉。 常仪赠给了他一件冰蚕丝做的全身软甲,箭矢再利也射不穿。 只是,乔抬手看着自己的手腕,之前混战的时候这里被扎了下,也留下了痕迹,但没有流血,翻开的皮肉虽然很像正常的血肉,却带着异样的质感。 乔狐疑的用刀将血肉继续割开,还是没有血,反倒看到了金属的骨骼以及木革之物。 身旁的两个人被吓得不轻,其中一人更是下意识脱口怪物。 “这我设计的偃人图,不是真的人,是用金属、木革等物制成的,也也可以称之为人偶,但不能自己动起来,我在尝试能不能通过什么方式将偃人和我连接起来让我能够隔空它们,不过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成功。” 脑海中浮现关于常仪的一些记忆片段,乔咧嘴无声的笑了,你没成功将偃人和你自己连接起来,但你制造出了能自己思考的偃人。 身旁的另一人最先恢复冷静,不管乔是什么,都相处这么多年了,乔是什么性情还不知道吗?哪怕是怪物也是好怪物,而现在....奴隶军已经进了城,城中正在巷战,一片混乱,他们还是先想想怎么和大家汇合保命吧。 “乔,不管怎么回事,我们先汇合,有什么事回头再说。” 乔望了望周围涌来的敌军,终是冷静了下来,哪怕突然发现不是人,他也不想被人给拆个支离破碎,谁知道被拆了后是否能活。 第95章 第九十五章连山果 连山果回到连山城的时候是孟秋,原不应该这么慢的,兖州有云水,云水的支流众多,一条船可以轻松从兖州的一端浪到另一端,不怕死的时候还可以往沃州和青州那边试试。 水文优势很好,奈何路上太乱。 虽然以前的时候路上也是盗贼众多,但那都是贵族豢养的,哪怕抢劫也会看人下菜,连山果毫无疑问属于谁都不会想不开劫掠的对像,但如今....三里水贼,五里强盗,很多都不是贵族豢养,自然不懂什么叫看人下菜。 在澜州的时候也差不多这么个情况,但过了获鹿邑后俩人正好赶上扶风峡破,盗趾攻破了扶风峡,走的时候还用守军的尸骨当燃料放了一把火,确保这座军事要塞不经历数年大修,或者说重修无法再投入使用。 澜北诸国羡慕兖南膏腴之地已非一日之事,但扶风峡要塞的存在一直阻隔着双方过于激动的亲切交流,如今....障碍也不是完全没了,但比起从前,真的可以说是一片坦途了。 本来就够乱的兖南顿时就更乱了。 连山果因为走得够快,倒没体会到乱上加乱后的乱,但三里水贼,五里强盗足以说明她这一路的艰难,画棠与她完全是一路杀回来的。 让连山果痛苦的是,这一路走来尚且如此,禀报完了事情,回头还是要去澜州处理血丹的事,这也意味着她还得再原路返回,那个时候享受的旅程待遇将是加强版。 画棠将水贼无偿赠送的舟楫停在了渡口,虽是一处小渡口,但舟楫往来络绎不绝,一点都看不出和一路上经过的地方处于同一世界。 画棠颇为佩服的感慨。“这里可真是乐土。” 在兖州如今这局势下还能维持这样的繁荣,连山城委实厉害。 她瞅了瞅,周围的人气色都带着些许红润,显然生活还过得去,不是从冀州走来一路所见快麻木的面黄肌瘦。 幸亏这座城不在冀州,不然兵戈相向,怪不忍心的。 画棠思忖着。 连山果闻言自豪道:“这里可是连山城。” 画棠瞧着满脸自豪与骄傲的连山果,轻笑道:“是啊,这里是连山城。” 连山果一上岸,巫咸殿与连山氏族就都得了消息。 神裔氏族整体颜值水平太高,连山城又是神裔氏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自然美人遍地,但连山果即便是在氏族内部也是上上的姿容,在不刻意扮丑的前提下,很难不引起注意。 很快便有马车来接她,驾着马车来接人的还是个熟人,连山果前前...不知道多少个前的前情人。 连山果笑着打招呼。“这不是荣吗?真是好久不见,又见到你真高兴。” 连山荣打量了下连山果,见连山果气色看着很不错便放下了心,冷着脸道:“我一点都不高兴。” 人生初恋遇到连山果这么个奇葩绝对是人生惨剧。 连山果笑道:“感情之事,合则聚,不合则散,森林如此广阔,若太过执念,如何能欣赏森林的风景?” 连山荣不想理会这奇葩,再怎么合则聚不合则散也没几个人会跟这奇葩一样奔着美色追人,睡到手就分手,从头到尾就没想过长长久久,说分手就分手,完全没有前兆。 口口声声感情之事,你个混蛋真的有投入一丝感情? 看连山荣被气到了,连山果不再说什么,一边拉着画棠上了车一边为连山荣介绍了画棠,自己在路上遇到的朋友兼救命恩人。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连山荣看了看画棠,犹豫了下还是道:“是巫子让我来接你的。” 连山果本来因为回家了而松快起来的心情顿时紧绷了起来。 她和连山荣过往有些瓜葛,连山荣知道她回来了,跑过来接她看看她会不会死不足为奇,但巫子授意....鉴于连山荣是第三境的强者,在连山氏族少有的非退化强者,她很难不多想。 许是因为连山荣,也许是惧怕神裔氏族内部弑杀同族的惩罚,这一路....还算平安。 死有千万种,神裔氏族对于除族的惩罚太轻,威慑不够,便在如何死这方面下足了功夫,不到绝境,没人愿意亲自上阵做点什么,真到绝境....大部分也不会有拉人垫背的心思,毕竟,大部分人都有后代,不管自己犯了什么罪,都是不会株连子孙的,可子孙还要在族里继续生活呢,没必要死到临头还要恶心人。 在进城的时候遇到了一波刺杀,一个撑死六七岁的小孩拿着鲜花做的花环花串向连山果出售,连山城有簪时令鲜花的传统,但连山果一点簪花的心情都没有,不仅拒绝,还不着痕迹的握住了剑柄。 小孩坚持不懈的用可怜巴巴的眼神乞求连山果买花。 连山荣正想伸手拿钱随便买朵花将小孩给打发走,却见连山果一剑刺死了小孩。 连山果在男女方面是个混蛋,但风流滥情和没人性是两回事。 做为不知道多少前的前任,连山荣除了当初低估了连山果的渣,对连山果还是很了解的,下意识的拔出了剑,果不其然,周围诸多行脚商人、路人、车夫纷纷攻来。 刺客死士都是精心培养的,但都不敌连山荣与画棠的联手,连山果很安全,心情却一点都不好。 这里是连山城。 她对自己的族人还是有所了解的,这还没到绝境呢,哪怕是想拼死一搏也不至于如此着急,更别说巫咸和连山子还不一定会大开杀戒,毕竟哪怕是用活人做药引,只要不是用自己的同族,也不是完全不能忍。 这年头,奴隶在法律上就不被当做是人,氓庶也不过是高等点的奴隶,仍是草芥。 做为巫咸殿与氏族的统治者,不论是巫咸还是连山子都没那么多心软,为了平衡和稳定,摁下一些乱七八糟的事,不判死刑也不是不行。 连山城,这是被渗透成什么样子了? 扶风氏的前车之鉴是太久远了,所以王侯贵族们都忘了拿神裔氏族当筏子的后果吗? 画棠被送到了连山果在内城的住宅,连山果则是进台城见巫咸,没见到,只见到了巫子好。 巫咸死了。 尸骨,没找到。 但先知嘛,想确定谁死没死也不需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连山果顿时什么心情都没了。“殿下并未继位。” 巫子好身上的服饰,还是巫子的袍服,巫的等级很鲜明,不同职业不同等级的巫穿的服饰都是不一样的。 巫子与巫咸的服饰都是深蓝,颜色很像,但也只是颜色很像,实际上差得很大,巫咸的衣服上绣着周天星辰,整个就是一副星图,巫子的衣服上则绣着比较重要的大星,不似巫咸的衣服那般详细到人族发现的每颗星星都给绣上了。 这一细节所透露出来的东西让连山果觉得脑仁都开始疼了。 倒不至于觉得巫子好镇不住场子。 前任巫咸....做为先知和星相师,他都是很合格的,但管理起偌大的巫咸殿,不提也罢,巫子好差不多十四五岁就开始打理巫咸殿,到现在都管了快十年了,而巫咸不管事也快十年了——虽然管理能力虽惨不忍睹,但自知之明特别的高。 十年的时间足够完成权力的过渡,若非巫咸还年轻,没到退休的年龄,巫子好完全可以继位了。 巫咸不管是年龄大了退休还是突然暴毙都不会影响巫子好的继位,如此一来,就只剩下一个因素了:玉宫。 这简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后又赶上洪水。 巫子好再有手段,玉宫不承认的话,她就是名不正言不顺。 玉宫没道理这么干。 十巫只要不是背叛巫女,那么十巫的继承人都是自己决定,然后巫女敲个印,再办个仪式就行了。 就算有意见,为什么不在立巫子的时候提出来,一定要等巫咸死了才来玩这种下三滥的招,这不是惹十巫的忌讳吗? 连山子道:“玉宫应该发生了什么事。” 连山果道:“我在奴隶军见到了巫女。” 巫子好一脸平静,反倒是连山子:“....啊?她不是一直在闭关吗?” 连山果道:“被闭关。” 连山子自然猜得到所谓的闭关是被闭关,但还是想不明白玉宫如今这是怎么个情况。 蒲阪面对的问题同样在巫宗发生了,但挟王以令诸侯,这么干的人太多了,玉宫完全可以效仿,委实没道理拿十巫的继承做文章,生怕自己不会被十巫合力针对? 就算巫女偷偷跑掉了,为什么巫女不利用这事拉拢十巫? 想不通。 连山果继续将望舒冒名常仪期间干的事说了说,尤其是活埋大量贵族这点。“她好像很恨贵族。” 复仇盟多年来追查坑杀狂魔的事在帝国不是秘密,只是从来都没人将坑杀狂魔和高高在上的巫女联系起来。 做为巫女,哪怕再被架空,想杀谁,屠谁全族,一句话的事,犯不着亲自动手,还是如此残忍的手段。 连山子道:“老弱妇孺,一个不留,不是变态便是仇深似海。话说回来,咱们现在这位巫女,巫女无光是在哪找到的?” 仇家范围如此广,必不会是寻常出身。 找到的时候巫女无光你真的没考虑下这么个人当继承人的后果? 巫子好道:“据我所闻,她并非巫女无光寻到的,而是自己寻到了玉宫拜师。在那之前的过往,完全不知。” 玉宫有个传统:巫女找到巫子的时候,如果巫子有父母,那就得赐死,避免日后有人利用巫子的血亲对付巫子。 这也导致了历代巫女,要么出身完全是秘密,要么出身人尽皆知。前者是因为有父母亲人,只有瞒得够死才能保护还剩下的亲人,后者则是亲人早就死绝了,想拿亲人威胁得先扒坟,那就不是威胁不威胁的事了,那叫不死不休。 巫女望舒是个特殊例子,自己找上门的,仿佛凭空冒出来的,搞不好连她师尊都不知道小徒弟是从哪冒出来的。 不是没人试图查过望舒的出身,但....整个人真就仿佛石头缝里冒出来的一般。 整个帝国没有任何人认识她。 这位巫女也活得一点都不像一个人,她不好美色,不好华服,不好美食....除了喜欢玩木头,看看星星,没有任何喜好,仿佛七情六欲皆无。 这太不合理了,冲那惊人的仇家名单就知道望舒不可能真的是石头缝里冒出来的。 却也更不合理,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让那么多不同出身不同地域的人喜提同一个仇深似海的仇家? 复仇盟的受害者分布可是涵盖了大半个帝国。 巫子好:“我会继续让人查查被活埋的那些人都有什么共同点。” 这么个巫女,怎么都感觉危险。 连山果对此没发表意见,而是问:“不管玉宫是发生了什么,如今这情况,它还能管血丹的事?” 巫咸殿的管辖范围可没伸到澜州去,那里是巫谢殿的势力范围,要么巫谢殿自己管,要么玉宫下令,前者也只能管巫咸殿势力范围,后者则是九州都得动起来清查血丹之事。 巫子好叹道:“我会尽力处理兖州的血丹。” 连山果瞬懂,兖州之外,自求多福。 虽然的确不是很想再走回头路,但真的发现自己不用走了,连山果发现自己的心情更低落了。 强打着精神,连山果询问起了巫咸怎么死的。 巫子好沉默不语。 连山子委婉回答:他们也懵着呢,巫咸是突然起意出门的,不过他走的时候将巫咸令交给了巫子好,可能他走的时候也觉得自己会一去不回。 知道巫咸死了也是神裔氏族有特殊的秘法可以确定一个人是死是活。 连山果叹了口气,继续问起了血丹在连山城的发展情况。 这个....有点严重,涉及的人,还真不少。 少年轻狂老来怂。 七个字道尽了生理状态对人的影响,越活越怕死。 神裔氏族的寿命比寻常人族更长,活得更久,最后不是越活越怕死就是越活越超脱,无惧生死,遗憾的是,人间终究是凡人多,因而后者不多。 只是老家伙们没打同族的主意,用的药引都是奴隶。 奴隶不算人,又没在连山城准备药引,大量奴隶死亡根本不会引起注意。 拥有良田万亩的大贵族们,哪个不是蓄养着数以千计的奴隶,那年春种秋收时不累死百十奴隶? 如果不是澜州的情况太严重,巫子好想到当年灾难君王是在兖州和诸侯们谈的条件,没道理兖州的诸侯贵族没用,而连山城就在兖州....下意识查了起来....她都不知道自己的族人有那么多在服血丹。 曾经在玉宫生活过几年的巫子好差点气疯。 灾难君王是什么心性她还不知道吗,那药谁吃谁脑残。 巫子好没说要如何处置,但连山果瞧着巫子好的眼神....在心中为脑残的族人默哀。 禀报完了,连山果脚步沉重的回了自己做为连山氏族成员的福利宅邸。 宅子也就一进,有九间房,院子特别的大,种植着许多花木,不是药材就是果树,都是实用型花木,因着完全没人搭理,生得甚为杂乱。 连山果打成年分到这座宅子起就没怎么在这住,一直荒着,没完全荒下去还是因为君离。 她可以拿太昊台当家住,君离却不行,把儿子带到连山城来玩,总不能让人住逆旅,房子自然就给收拾起来了。 只是走了这么久,连山果没法想像屋里的灰有多重,虽然走的时候让人将家具都给盖了布,但也只是家具。 若非家里有客人,她都不想回去。 出乎意料,回到家,连山果并未看到满地的灰,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画棠正在煮茶汤。 “你收拾的?”连山果诧异的问画棠。 画棠摇头。“外面有不少小孩,跟我说可以帮我收拾屋子,给钱就行,喝茶汤吗?我煮茶的手艺可是很不错。” 连山果问:“你买的茶叶?” “厨房里看到的。” 连山果想了想,道:“厨房那罐茶叶,是我十年前买的。” 画棠:“....” 放了十年的茶叶还能不能喝,这个问题在晚上的时候得到了答案,夜间连山果坐在院中繁盛的花木间走神,画棠跑了三次茅房。 肚子终于不叫了,画棠这才有功夫关心起心情似乎不太好的连山果。“夜里露重,你坐这很容易着凉的。”更新最快的网 这年头,随便来点风寒感冒都能要人命。 连山果道:“我就是坐坐。”顺便听听台城今夜的风声,很多的人,以后都见不到了。 第96章 第九十六章竹 有一份工作,每季发一次薪酬,底薪粮票粟一石、盐票两斤、活鸡活鸭各十只、车马钱一枚布币、细布一匹,冬季时还有炭钱,平日里每个月也有伙食补贴,补贴的是食堂的饭票,只能在食堂用,但额度很大,足够一个成年人一个月吃食堂并且每隔两天吃一顿肉且不花任何钱了。除了基本薪酬,干得好还有奖金,奖金的最高额度是粟一石,母羊一只。 这份工作,即便是试用的三个月里,薪酬也是正式工的一半,若是成为正式工,那么未来每干一年,底薪的一石粟就会增加一成,来年则是去年粟粮数量的基础上再添一成,干满十年,奖励普通宅邸一座,干满二十年,奖励大宅一座。 这是一份充满了钱途的工作,这是一份每一分钱都充满血泪的工作,这是一份让人干到想杀人的工作。 至少竹非常想杀人,而她也有能力杀人,序学数年武课不是白上的。 这就很操蛋了。 工作干到想杀人已经很不容易了,还得克制自己不要冲动的真的杀人....人生多艰。 工作这么不容易为什么不换份工作? 国君直属封地,只要能写会算,找个满意的工作并不难。 自然是因为竹没有自主权。 序学养孤儿,教孤儿读书识字习武,自然不是因为无所求,纯粹的做善事。 考核没通过的会被强制安排工作,考核通过的虽然能继续上学,但长假期间做什么工作也全都由上面安排。 已经上了三年学,基础相当扎实的竹被安排来当试用教习了。 她这还是好的,和她同年同季的学生,没考过的也被安排来当试用教习了。不同的是竹熬完这三个月可以会序学接着上学,而没通过的,如果教书教得好,可以转正,教得不好,那就延长三个月使用期。试用最长一年,一年后都还没过,可以不干了,但新工作肯定不会比现在这份好。 攻打杨国,得爵者众多,没一个浪费名额的。 名额的要求是适龄的直系后代优先,如果直系后代够了,或是没有,那么可以让旁支的孩子上。 民间入伍热潮狂涌的同时序学的教学压力也大增,人手完全不够。 读书满了三年的孩童全都被拉来当临时先生了,只是因着都是孩子,因而被安排的课程都是一年级的。 课程内容浅显,理论上没那么难教,但实际上....最难教,概因一年级的生徒除了家境特别好的,莫说目不识丁,大部分连数都不识。 这些从前从未接受过教育的孩子也是突破智商下限案例最频发的地方,每一位教习都在上课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思考:学生为什么这么笨?好想掐死学生,怎么就能笨成这样? 竹也不例外。 先生被学生折磨的同时也被序学折磨,以竹为例,一天有十二个时辰,生徒每天需要上十节课,一年级的课目表还没师兄师姐们那么凶残,也就六门,除了礼仪是固定一节,史是固定三节,别的课目都是两节。 竹很难说自己和生徒那个更痛苦,因为同样是每天十节课,但生徒至少有六门轮着来,还有课间休息时间,而教习,反正竹只需要教史这一门,从早到晚,十节课。 那不知道费了多少心血的高浓缩历史书终于被人嚼透了,可惜不是生徒,而是负责教生徒的先生。 高压之下,竹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将数万字的史书嚼透,但凡里头提到的典故全都信手捏来。 竹有预感,自己以后的所有长假怕都是教书,并且除非十年序学自己每年都能考过,不然只要有一次没过,自己这辈子就得和教书育人这一份事业绑死。 未来一生干什么,这个还有点遥远,比较近的是,这三个月自己若成绩太差,肯定影响自己明年的薪酬。 又是一节课下课的铜钟声响起,竹在自己的位置上坐着,懒得动弹,只是摆了摆手让生徒可以下课了,三十名生徒霎时蜂拥而出。 这是上午最后一节课了,之后是一个时辰的吃饭休息时间,用完饭后想睡觉的可以去睡觉,精力旺盛不想睡的,序学里也建了三个蹴鞠场,可以去玩蹴鞠。 还没下课所有生徒的心思便已迫不及待的飞向食堂。 食堂里生徒和先生是两个位置打饭,后者的肉很足,前者,去晚了就算有饭票也没肉吃。更新最快的网 序学给先生伙食补贴的同时也给生徒伙食补贴,不同的是,前者补贴的是饭票,后者则是补贴实物,每日牛乳两斤、鸡鸭蛋各两枚,很有营养,但再有营养也没肉好吃。 竹望了眼窗外,速度真不赖,马是必定跑不过的,但追赶黄羊却不成问题。 竹趴在书案上休息了下,不想动,想一觉睡到天黑,却还是爬了起来。 序学第一节课的铜钟声是旭日之始,一直上到日中,足足三个时辰,费口水费脑子的同时也费体力,总有些学生喜欢上课期间小动作不断,因而不时得走两圈。 如此折腾三个时辰,朝食(如果天还没亮就开始吃的朝食也可以称之为朝食)吃得再多也消化干净了。 长假结束回自己原来的序学继续上课,竹可以保证,自己绝对会拿出更好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先生们,教师这行,太不容易了,先生们都太辛苦了,以及....做生徒真幸福。 竹疲惫的往食堂走,路上遇到了一位正式教习。 不是她这种毛还没长齐但因为人手不够而被拉来解燃眉之急的:一年级末会有大考,考后会筛掉很多生徒,二年级的师资压力自然不会太大。 教习教桑女,非辛国原住民,是多年前辛国发生灾荒,辛子去穷桑国借粮时顺便买回来的众多奴隶之一,原是穷桑国的贵族家生奴隶,但穷桑国先君死后他那数量惊人的子女们爆发了一场空前的继承者战争。而因为前任穷桑侯是位男性,生前广纳后宫,兖州大部分国家都和他是姻亲,因而继承者战争爆发后王子王女们拉拢国内贵族的同时也拉拢母国和别的国,打到最后半个兖州的国家都给卷了进去。 无数的贵族因此崛起,也有更多的因此没落,甚至因为站错队被清算。 桑女以及长吏虞皆是那场被戏谑的称之为白骨之战——打起来的时候穷桑侯刚咽气,也可能将死但还没彻底咽气,战争结束新的国君人选终于尘埃落定时终于想穷桑侯还没下葬的时候,这位先侯已烂得只剩下骨头。——的战争中因站错队而受波及的倒霉蛋。 桑女是奴隶,主家或被杀或沦为奴隶,而本就是奴隶的她则是重新买卖,被辛子买下带回了辛国。 被辛子买回来的奴隶里有不少都受不了辛国的严寒没熬过来,桑女不仅熬了下来,更因着能写会算,被安排在了序学教孩童,因着教得好,很快就被辛子去了奴籍,成为庶人,去岁还与另一个教习结了婚。 竹瞧着桑女大着惊人的肚子,眼角下意识的跳了跳。“桑女先生,你这肚子我记得该有九个月了吧?” 人族的孕期说是十月分娩,实际上除非搁月,不然正常都是九个月多一点就生了,算算桑女要生的话应该就这个月,甚至就这几天。 桑女摸着肚子一脸温柔的说:“是有九个月了,医者说孩子很健康。” 竹道:“都九个月了,怎么不到接生处养着?哪怕预产期还没到,在家休息也好呀。” 国君直属封地不仅给所有孩童与孕妇做体检,孕妇预产期快到的时候还得到医署的接生处养着,方便生的时候医者第一时间接生和照顾婴孩,最大限度避免一尸两命或是二选一。 初时很多人都不太赞同,孕妇也是劳力,但辛子那会儿杀人杀得正兴起,有胆量提出反对的人太少,莫说氓庶,便是贵族都没敢就此事开口的,因而接生处非常顺利的落实了,并且在真的减少了孕妇和婴孩的死亡率后得到了支持。 竹也是支持者,倒不是因为自己是女的,并且以后会结婚生子,而是孕妇的肚子鼓起来后看着委实....慎了点。 桑女道:“序学人手太紧张了,我哪走得开,而且只是快生了而已,以往的时候谁不是生的时候都还在干活?农妇的孩子基本是生在田间地头的。” 竹心说,所以庶农的孩子夭折率才高呀,田间地头什么条件都没有,而刚出生的婴儿随便吹个风便足够要命了。 只是这种话只能在心里说,嘴巴上自然不能如此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突然就生了.....你怎么了?”竹惊悚的看到突然痛苦捂着肚子的桑女,裙子上出现了濡湿的痕迹。 “我、我要生了....”桑女痛苦道。 竹魂都要飞了,这里可不是医署,这里是序学,上哪找产婆? 冷静,冷静,二年级的药理课里有提到生产可能用到的草药....不对,我现在需要的也不是药,我需要的是该做什么?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竹疯狂的从脑子里捞着去岁学过的东西,终于捞出点内容,先把孕妇找个干净的地方放好,保持生产环境的干净,然后....没说怎么接生啊。 竹大声喊救命,总是喊住了赶着去食堂吃饭的生徒和教习们,一起合力将孕妇抬到了室内,同时收拾环境,得干净,然后竹便飞奔去最近的医署寻接生的产婆。 还没到医署,刚跑出一条街便看到路上有个食肆的摊子上坐着个生得甚为可爱的绿衣少女,正在吃着羊肉。 竹大喜,抓起绿衣少女便往回跑。“青婧子,快来救命。” 一盆羊肉差点被打翻,虽然现在也没打翻总归是吃不成了的青婧蹙眉,控制住了自己杀人的冲动。 做为一个非典型医者,青婧的医德堪比狗屎,但医术却是没的说。 医道各个领域,无一不通甚至不精的....死人活人解剖太多了,没人比她更了解人体,对人体都了如指掌了,不管是什么医道分支,不精也精了。 手一摸孕妇肚子便有了数。“胎位很正,就是吃多了,婴儿个头太大,生不出来。” “不是说孕妇多补补,孩子才健康吗?”帮忙的一人诧异道。 孕妇多补补,孩子更健康的理念还是青婧提出来的,不然这年头可没有给干不来太多活的人多吃且吃好的观念。 青婧面色冰冷的掏出一柄柳叶刀。“我是说让孕妇多补补对孩子有益,但补也有个限度。” 寻常氓庶,家境也就那样,想补也没法补,但序学这些做教习的,缺什么都不缺钱粮,生怕短了孩子,一个比一个的照死里补,这都不是第一个补过头的了,深有饿死鬼精神。 “拿酒来,没酒就用火。” 看着不像想救人更像想杀人的青婧,没人敢再问她想干嘛。 序学不许饮酒,因而很快找来了蜡烛。 青婧将柳叶刀用火烤了烤,然后在孕妇的宫口切了一刀,再一掏,一只健康的婴孩便被掏了出来,随手递给身边帮忙的人,再将伤口用清洁了一番后用动物肠衣做的线将孕妇的伤口缝合。 “伤口注意保持干净,这几天只要没发热就没事,发热就去医署找人。”青婧将需要注意的事项交代了起来。 竹忙不迭的将事项都记下来,都记下后对青婧道:“青婧子你真厉害。” 青婧闻言瞧着竹亮晶晶的眸子,道:“我当然厉害。”她可是灾难君王。 第98章 第九十八章画旬 夏是王女,但龙伯没人族那条件,也没人族那讲究,贵族不能干贱活的观念在龙伯族不存在。因而建新雪城的时候夏也是有事情要做的,中途跑去劝架也是因为太昊烨穿得太好,明显是人族的贵族,看到的人怕双方起冲突然后太昊烨让不小心弄死了。 夏是距离最近,牵扯也最大的人,便去寻了她。 太昊氏那位王孙是要和她结婚的,虽然龙伯族缺乏对婚姻的认知,但有一点至少是在这一年里被补上了:关于太昊氏的事都会和夏有关。 调解了纷争后夏便继续去做自己的事了,虽然是游牧文明,但龙伯并非完全的逐水草而居,兖州辛国种植牧草可不是原创,而是看龙伯这么做,加之辛国的地理环境对发展农耕太不友好了,这才学龙伯种植牧草。 既然都是种植畜牧文明,那么研究一下辛国就会发现,这个人族的方国和龙伯有着很多共同点,都是游牧文明中的异类。 定居是共同点。 住帐篷是为了方便逐水草而居,但种植畜牧却不适合如此,因而都会修建城邑,但因为环境的不同,双方的建筑材料会有差异。 辛原的建筑多为石头,北靠断云雪山、南靠燕回山,采石很方便。 龙伯的建筑则多为土墙,却又不是纯粹的夯土,而是用夯土的材料和几种贝壳磨的粉,还有一些太昊烨也认不出来的材料一起调制的混合土修建屋舍,非常坚实,能挡暴风雪。 夏的工作便是捞贝壳。 辋川海是内海,不过不是咸水,而是淡水,很久以前是淡水,但风姓氏族还没分裂,西荒的海拔还没如今这么高,气候也很温暖宜居,太昊氏最鼎盛的时候对辋川海展开了一系列的水利工程,不过几百年,咸水内海变成了淡水内海,哪怕是海拔与气候都面目全非的如今,辋川海周围仍旧是肥沃的农耕膏腴之地。 这是一座宝藏海,滋润着周围的膏腴之地,海里还有数之不尽的鱼类以及珍珠。 辋川海产珠。 夏捞上来的贝壳里不乏打开后发现珍珠的,全都让取了出来,准备以后用于和人族的交易。 开个蚌壳取珠不是什么难事,至少对于龙伯而言不是,小孩子拿石头一砸,蚌壳碎裂,从中取出可食用的蚌肉和不可食用的珠,剩下的丢一块用碾子碾成粉。 太昊烨便坐一群小孩身边帮忙数珠。 他出于好奇跟着夏来到了海边,但夏没功夫全程陪游,看他没事,让他如果无聊的话就随便找点事做。 小孩们叽叽咕咕的,也没认出来太昊烨不是龙伯,只以为他是面相长得太着急的未成年崽。 现年十六的太昊烨:“....”老子成年了,西荒人族十五岁成年,我长得也一点都不着急。 所有反驳的话都没法说出口,同样身高的龙伯族,面相是真比他嫩,想让龙伯族理解他不是未成年崽,不把人族各个年龄凑齐了给这些龙伯族上上课根本做不到。 太昊烨只能安慰自己,这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至少这些小孩子半大少年说话时不会刻意提防自己,让他知道了不少事。 比如龙伯族不理解人族为什么喜欢珍珠,珍珠没多久就黯淡了,保质期太短,龙伯族喜欢宝石,坚固且乃保存,大抵也是喜欢,又有漫长的寿命研究,因而龙伯族在宝石方面的技术是元洲所有种族中最好的。 太昊烨觉得能理解,珍珠保存个百八十年就该黄了甚至枯萎化粉,于人族而言,这真的是很长了,但于龙伯而言,真的很短。 再比如,太昊烨不着痕迹的将话题引到了和太昊氏联姻的事上,这群崽子完全不理解什么是联姻,他们连婚姻是什么都不知道。不过不排斥太昊氏的王孙,甚至还有好感,因为他的缘故让龙伯获得了新雪城这一片土地。北方实在是越来越冷了,冷到龙伯已经放弃了最北边的大片草场,剩下的虽然没放弃,仍旧留了大部分族人驻守,但如果气候继续变冷,那也得放弃。 问起是谁这么告诉他们的,答曰夏。 太昊烨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己排斥的时候,这场联姻的另一个当事人居然如此接受良好,居然提前给他养了望。 对太昊烨与夏的联姻,孩子们的认知是:这两位未来会在一起一段时间。 龙伯都是这样的,看对眼了,男女会在一起一段时间,短则几个月,多则十年八年,反正腻了就会分开。 知母不知父是夸张,寿命太长,龙伯女子喜新厌旧的速度也相对慢点,因而要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不难。但确不确定都没什么意义,因为抚养孩子是母亲及其兄弟以及家族的义务,与孩子的父亲无关,愿意做点什么是情分,不闻不问是本分。 婚姻大概就是人族对两个人在一起的那段时间的称呼。 听了一天小孩子的叽叽喳喳,太昊烨觉得,以后在新雪城生活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虽然和人族的风俗传统是差异大了点,但事已至此,他难道还想回去让赐死? 之后也不用画旬提溜了,太昊烨自己每天都会跑到新雪城来熟悉情况,现在多了解点,婚后的麻爪也少点。 半个月后太昊烨出于好奇也出于试探的问夏怎么看太昊氏的王孙。 夏看了眼太昊烨,回道:“我没有任何看法。” 这个回答有点出乎意料,太昊烨道:“据我所知,龙伯没有婚姻,你却....可别告诉你是自愿接受这种违背三观的事情的。” 夏道:“我还真是自愿的。” 太昊烨惊讶。“你莫不是认识王孙?” “我不认识,但龙伯需要王女接受这场婚姻,我们姐妹四个抓阄,而我抓到了阄。”夏非常淡然且理所当然的回道。 这操作很可以。 太昊烨有一会说不出话来。“你告诉别人,新雪城这块地是因为王孙才得来的,让你的族人对王孙抱有好感,我以为你....”怎么着也对人有点好感。 夏道:“这是实话呀,龙伯在辋川海建国必须建立在这个国未来的继承人是太昊氏血脉的前提下。而且,娇生惯养的王孙被迫联姻到另一个种族挺不容易的,没必要让他以后面对太多的麻烦。” “那你就不排斥?”太昊烨道。“人族和龙伯的风俗传统还有观念都差得很大,至少人族很难接受龙伯族这完全没有婚姻的情况。” 夏不以为然:“那也不是什么大事。” 太昊烨道:“一辈子的事,人生三观的大事。” 夏道:“王孙是人族,他能活多久呢?他活着的时候若实在不能接受,那我不与别的男人生孩子便是,反正待他百年之后我想怎么过日子不还是怎么过?” 长生种与短寿种的本质差异在这一刻显露无疑。 百年有多长? 百年是一生。 百年有多长? 百年不过短暂时光。 人能活多久? 不过百年。 龙伯能活多久? 将近两千年。 太昊烨回到营地的时候看到画旬在画画,忽然凑了过去。 画旬是元洲数一数二的名将,也是元洲数一数二的画师,最擅画风景画与风俗画,前者不论是山川还是河流都能画得大气磅礴,后者则是画城画人都能画得栩栩如生,仿佛画的地方被置入了画中,充满了人间烟火,每一个人物甚至每一只牲畜都栩栩如生。 在画旬之前,画匠作画画的都是宗教、神话与历史,画的也多为墓室壁画,纯粹的艺术欣赏画,少之又少。 画旬自称画师也是源于此,虽然他不是纯粹的追求艺术,画画只是因为喜好,正好又想将自己看过的风景都画下来,但他坚持认为自己和画匠是不同的,画匠取悦的是死人,他取悦的是自己。 他的理论,推崇者少,但不管是推崇的还是不推崇的都相信他是真的信奉自己的画师理论。 不是无视别人,只为取悦自己,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画师都画不出《千里饿殍图》这种东西。 那副画于七年自然灾害期间的长卷现在还挂在金乌台。 也就太昊琰奇葩,换个正常的国君,看了画都只会想杀了画旬。 不过从开始领兵作战后画旬画画便没过去那么痴迷了,很少作画,很多人都以为他是忙于征战,画画的技艺都生疏了,不过也没人觉得生疏了有什么不好的,画匠,画匠,一个匠字足以说明帝国对画画的看法。 戎马征战,建功立业,成一世功名才是正经事。 太昊烨打眼一瞧,觉得所有认为画旬画技生疏的人脸应该是肿的。 因着已经画了一半,能看出画旬现在画的是草原旭日,比起金乌台那卷让人打眼一瞧便似人间炼狱的森冷扑面的《千里饿殍图》自然是差了些,但比起早年的其它画作,无疑是更进一步了。 太昊烨安静在一边等画旬画到停笔,这才问:“大司马当年为何会画《千里饿殍图》赠大母?” “那卷画不是为她画的,我只是流浪时有感而画,而她想看,看了后想要,我才赠的。” “那你给她看的时候不怕她看了后杀了你吗?须知,你所画千里饿殍是她的江山。” “她不会。” “伴君如伴虎。” “我相信她。” 太昊烨无法反驳画旬信错了人,虽然伴君如伴虎,但对于画旬,太昊琰极为宽容,反正太昊琰的确没因为那副画把画旬给杀了,相反,她还挺喜欢那副画的。 “大司马很喜欢大母?” 画旬闻言唇角不由自主勾起。“我爱她。” “可大母是人族,你是鲛人。”太昊烨道,做为王族,他知道的比寻常人多一些,画旬不是很多人以为的有鲛人血统,他就是一条不折不扣的鱼,血统纯纯的。 “那又如何?”画旬道。 “人族不过百岁,当大母化为枯骨,你仍风采依旧。” 画旬理所当然的道:“所以才更要珍惜现在还拥有的时间。” “那她百年之后呢?你会如何?”太昊烨近乎咄咄逼人的追问。 画旬沉默须臾,问:“我能问一下你受什么刺激了吗?” 从别人那受刺激了就跑来扎他的心,当他脾气很好吗? 太昊烨默了下,回道:“没什么,就是觉得你和大母挺不公平的,大母因为你杀了大父,这么多年也只你一个,而你未来会有更多的风景。” 画旬一点都不觉得哪里不公平了,不过有个问题还是要解释一下。“琰杀金天庚与我无关,他们因为政治利益需要而成婚,自然也会因为政治利益需要而决裂,而金天庚输了。” 权力的游戏,输与赢的释义为死与生。 太昊琰赢了,所以她活了下来,金天庚输了,所以他死了。 想了想,画旬又道:“还有,即便琰逝去,我也不可能再有别的人。” 太昊烨茫然的看着画旬。 画旬解释道:“我生命里遇到的所有人里,她太过无与伦比,终我一生都无法忘却,既忘却不了,自也无法接受别的人。所幸百年虽短暂,却足以温暖千年。” 太昊烨无言的看着画旬眼神中透露出来的温暖与深情。网首发 莫名的,有些嫉妒。 嫉妒太昊琰拥有着红尘众生渴求而不得的真心。 “她曾经为了利益和别的男人成婚了。”太昊烨忍不住捅刀。“你难道一点都不介意吗?你付出真心去爱的女人曾背叛你,曾投入另一个男人怀里。” 画旬如今是真的不介怀了,但曾经....说不介怀是骗人的,而且想想金天庚的下场,他有那么一丢丢的同情金天庚。 “爱情里容不下第三个人,我曾介怀是很正常的事,可你并不爱王女夏。”画旬感慨道。“不爱,却在她那因为她不带恶意的言语或举止而受了刺激,人性的独占欲真可怕。更可悲的是,龙伯族没有婚姻,也没有忠诚,王女夏永远不可能只有你一个男人。” 这一刀扎得太深,太昊烨疼得无法言语。 见太昊烨不痛快,画旬的心情顿时就好了,怕太昊烨冲动之下生出什么幺蛾子来,回头还得太昊琰收拾,画旬还是道:“我劝你啊,若不能做到让王女夏觉得你给予的百年色彩能填充她千年生命长卷,还是入乡随俗的好。王女夏会有别的男人,但她也不会介意你有别的女人,你们双方都会很自由。” 太昊烨:“.....” 第99章 第九十九章望舒 望舒在月光海泡了半个月,找蜃珠找到吐,始终没再寻到第二枚同样古老的蜃珠。 “以后有空我们去趟西荒。”望舒对元道。 沧海变成桑田,桑田隆起为高原,西荒或许能寻到一些古老蜃的遗骸。 元没打击性的提醒望舒西荒的面积超过三分之一的九州面积。 西荒那辽阔的面积根本挡不住望舒求知与作死的精神,若非身负血海深仇,望舒的求知精神妥妥的是灾难君王第二。 吃腻了各种各样的海鱼脍,望舒决定回炎洲一趟,她迫切的需要点陆地动植物来换换口味清洗肠胃。 让鲲鹏将自己送回了陆地上,望舒一落地就看到了象群。 “我们下一顿吃象肉如何?” 【行啊,我知道象肉的十八种烹饪法子,保证每一种都味美。】 “我觉得没必要那么麻烦吧,这荒凉的鬼地方,我不可能找到调料的。” 【你的目光太狭隘了,炎洲位于热带范围,动植物比起元洲....元洲也不一定就逊色多少,面积太辽阔了。不过炎洲的动植物种类必定丰富无比,其中可以做为调料的动植物绝对少不了,你找不到只是你没尝试。】 望舒很想问问那你还知不知道元洲大陆上为了搞清楚哪些动植物能吃不能吃,不能吃的吃了会有什么后果,元洲各族的祖先付出了什么代价? 她可不认为书籍和常识提出的某某动物不可食,食之会如何如何,某某植物必须如何如何食,不然会如何如何是生而知之的知识,每一条知识的背后绝对是无数的人命。 摸石头过河好歹有石头摸,蛮荒时代智慧物种想要了解自己所在世界连石头都没摸,纯粹拿命去趟,为后代攒下宝贵的生存经验。 巫宗前身的巫殿发展史,任何一个人看了都有种人/体实验记录的感觉。 望舒有时候怀疑炎帝在废墟上能建立起人族和她出身巫殿有关。 巫殿崇尚的理念是用生命探索知识,然后传播知识,在所有人都满足的生活在安逸的聚居地不敢走远的时候巫殿的巫满世界的跑,然后将自己获得的知识传播给路上遇到的每一个智慧物种。 这样一个组织,在智慧物种中的号召力搞不好比部落的首领更高。 只是巫殿的理念决定了它的成员一个比一个死得快,因而在炎帝这个寿命长得不正常的家伙出现之前,巫殿只是纯粹的学术组织。 【你对自己的身体素质要有信心,没那么容易被毒死。】至于死去活来的受罪.....反正死不了。 望舒思索了下。 她身体的毒抗能力确实很强,说百毒不侵是胡扯,但没那么容易毒死却是真的,毒性不大的话,她最后是能靠自身的排毒能力解决的。 望舒望着辽阔的炎洲热带雨林,浅茶色的眸子绽放出了惊人的亮度。 太阳东升西落十次后元问了望舒一个问题。 【我让你找适合做调料的东西,为什么我觉得你专注的是可以充饥的植物?我们不缺充饥的东西。】 “我知道呀,我现在就是在寻找和收集一些可以作为食物充饥的植物的种子。” 【你不是很恨人族吗?】 “我恨的人族的一部分人,不是全部。而且元洲又不止人族一个智慧物种,还有别的智慧物种,我跟他们没仇。人能吃的作物,元洲大陆上的智慧物种也都能吃。”合不合口味那就另当别论。 【流落蛮荒还能想这些,你的心态不错。】 “我是巫女。”望舒咬了一口刚找到的不知道有毒还是没毒的野果。“蛮荒纪时巫殿的成员很杂的,遵循的也不是巫殿能为自己带来的好处,而是理念。” 为了个人利益而加入巫殿的都呆不久,能呆到死的都是喜欢巫殿理念的智慧物种。 【巫殿是巫宗的前身,但两者是不一样的。】 “我知道,所以我喜欢巫殿的理念。” 【这是对知识的探索精神随着血脉代代相传....】 “我感觉喉咙有点不太舒服。” 【中毒了当然会不舒服。】 凡毒蛇巢穴之所,七步之内必有其克制毒性植物。 生命的潜力是无穷尽的,周围有带毒的东西,植物哪怕原本没有克制毒性的能力也会进化出来,不然毒蛇巢穴周围就得是生命荒漠了,如此显眼,还不如直接跑到天敌脚下筑巢。 十天之内多次中毒的望舒相当利落的在周围找到克制毒性的植物。 就算毒不死她也不没兴趣体验一遍毒素蔓延破坏身体健康的滋味,自身哪怕最后能排毒,需要的时间也远胜对症的解毒之物。 将找到的一株植物送进嘴里嚼碎咽下,望舒感觉自己舒服了点。“你刚才说什么血脉代代相传?” 【精神随血脉代代传递。】 “精神若能随血脉代代传递,那帝国就不会现在这种根子都烂了的糜烂之像。”望舒嗤道。“当年建立帝国的先民若是看到后代这般一心向死,怕是从坟冢里爬出来自灭满门的心都有。” 【你说的还真是....让人无法反驳。】 帝国的腐朽并非一日之功,而是一代代传递下来的,但在最初的时候建立帝国的先民还是很正常的。 “我怎么感觉你好像也认识当年那些建立帝国的先民。” 元没有回答。 望舒也没追问,有时沉默也是一种答案。 在第五十三次中毒的时候望舒觉得自己的仿佛出现了幻听,她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有点像鱼的叫声。 【不是幻觉,是次声波,鲲鹏在向你求救。】 “人的耳朵能收到次声波?” 【我能听到,我将我的听力共享给了你,但你如今的身体撑不了太久。】 望舒因为中毒而有些迟滞的脑子慢吞吞的捋了捋思绪。 元能听到次声波,并将这种能力暂时给了自己,不过撑不了太久。它这么做是因为鲲鹏遇到危险了,用次声波求救。 鲲鹏遇险.... 望舒的脑子终于清醒了,但脑子清醒了,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正常。 望舒果断将身体控制权交给了元。 元操控着躯体骑上了前些日子抓的一只大风鸟奔向海洋,来到海洋上空后元松开大风鸟的脖子坠入了深海。 鲲鹏正被人围猎。 这吃货鱼太大了,莫说一鼎,便是万鼎都炖不下。 元非常理解鲲鹏遇到掠食者。 无边无际的海洋里有许多大型海洋生物,比鲲鹏更大的都有,哪怕海洋的浮力可以让这些大型生物活动需要消耗的能量减少,但并非不需要了。 生物对食物的消化吸收效率并非百分百,有的大型生物是通过摄入巨大的量来满足需求,也有的生物走的是进化自身消化系统的路线,还有的是两种兼取。 不管是哪种,看到鲲鹏这条肥美的大鱼时都很难不动心。 干掉这条大鱼,至少几百年不需要再进食了。 元比较不能理解的是为何捕猎者是鲛人。 海洋没有陆地上那么拥挤。 一方面是智慧物种的种类没陆地上那么丰富,另一方面则是大荒的海洋面积比陆地更广。 海洋里的智慧物种,已知的就三个:龙族、水族、以及鲛人。 水族神秘莫测,谁都不了解,龙族倒是不乏了解,这个物种是三栖物种,海陆空都有其足迹。 据说在非常遥远的时代龙族也曾在陆地上建立过城邑,但后来不知为何完全退回了海洋。 近几百年疑似有重新登陆的想法,但龙族的海洋领地和羽族比较接近,如果想登陆,估计得和羽族先切磋一二。 鲛人,望舒对陆地上的鲛人很了解。 陆地上的鲛人分布在元洲陆地上水量巨大的江河湖泊里,不过主要聚居地还是云水中上游的云梦泽,漓水中游的浩泽以及西荒的辋川海、北荒寒泽,别的湖泊里也有少量鲛人栖息,但都不如这四个地方多,都建立起城邑了。 帝国早期的时候陆地上的鲛人和人族曾为盟友,关系很不错,人族的一些古老传说中便有人族与鲛人的爱情传说,但都是好几千年前的事了,现在的人族和鲛人,关系不太友好,确切说,人族现在和陆地上的每个种族都不太友好。 海洋里的鲛人,人族完全不了解,望舒倒是因为某些缘故有所了解。 海洋食物链的底层。 典型例子就是龙族在海洋里都建立起了城邑,有统一的种族王朝,海洋里的鲛人却不然,只有一个联盟。 就这联盟还是因为这些鱼游得特别快,于人族而言大得没边的海洋于它们而言并不算大,不然这联盟也建立不起来。 既然不大,为何不干脆建立种族王朝? 望舒推测是因为龙族。 一山不容二虎,龙族不可能允许自己的海洋邻居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种族王朝。 仅从这些东西就足以分析出鲛人的地位。 怎么看都不太可能会想不开到狩猎鲲鱼。 鲲鱼一口能吞几十条鲛人。 只是,鲲鱼虽强大,但人族文明发展以来消灭的猛兽也多的是能轻松杀死很多个人的,智慧物种比之猛兽的优势从来都是爪牙之利,而是智慧。 鲲鹏自然是有智慧的,不比大荒任何一个智慧物种逊色,问题是祂现在处于重度脑残状态,也就比寻常野兽稍微好了那么一丁丁点。 元无奈的看着鲲鹏被鲛人给引入陷阱。 陷阱是一处海沟,鲲鹏的体型进去后就被卡住了,能看出鲛人已经发现了这条鱼能控制体型变化,以及变化是需要时间的,因而元看到的是一条被骨矛给钉在海沟上的肥鱼,仿佛岸上搁浅的鲸,弱小可怜又无助。 第100章 第一百章元 元一边将自己看到的告诉望舒一边准备救鱼。 【你打算怎么救鱼?】 “自然是干掉这些鲛人。” 【何至于此,听你的描述,应该是鲲鹏对这些鲛人做了什么,不妨尝试调解下。】 肥鱼犯了错,没道理做家长的要帮熊鱼对受害者赶尽杀绝,那不是熊家长吗? “听说鲛人的肉质甚美。” 【那是智慧物种,你吃了难道不会有心理负担?】 元笑:“这是你的身体,我为什么要有心理负担?” 望舒的回应是重新接管了身体。 望舒举着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恶意走向了鲛人。 鲛人自然没有攻击她。 鲛人不瞎,在海里看到任何长着尾鳍的生物都很正常,但看到一个不长尾鳍的两脚直立的生物,要么是鲛人中术法强大能够化出双腿的,要么是龙族中灵力强大能化成别的形状的,要么就是水族那种无形无相随心所欲变化的,不管是哪种都是珍惜生命者要抱以敬畏的存在。 “这条肥鱼是我养的。”望舒用多年前从师姐那里学来的鲛人语言艰难的表达着自己的意思。 鲛人的语言比人族的复杂多了,有三个部分:手语、口语、潜音(次声波,海洋智慧物种都掌握的技能)。 次声波这种讲究生理结构的,陆地生物做不到,但手语与口语还是做得到的,就是很难熟练,语言发展于生理结构与生活环境,而鲛人和人族的差异....不比人和猴子差多少。 望舒用手语与口语表达了自己想表达的意思,鲛人用潜音给出了答案。 望舒与应该是头领身份的鲛人人眼瞪鱼眼的对视了片刻,终是问元:“它刚才是不是用次声波说了什么?” 【是呀。】 “说什么了?” 【我不高兴告诉你。】 “那你要怎样才能告诉我?” 【这个....你求我就告诉你。】 “我求你。” 【你不是很有骨气吗?这么多年屡屡拒绝我。】 “拒绝你是因为答应了我会消失,但丢了骨气又不会死。” 你赢了。 元无奈的翻译道:【她说它们是白鲸部落,放牧鱼群为生,你的鱼把它们的鱼群给吃掉了,它们未来一年的口粮没了,如果你不能赔偿,哪怕打不过你,它们也一定要杀了那条肥鱼补充存粮。】 望舒:“....” 这就有点难办了。 如果只是误会什么的,还能调解,但现在这种....显然不杀了鲲鹏是不会罢休的。 望舒按揉起了眉心,突然宁愿鲲鹏那条肥鱼是去招惹了深海的强大掠食者差点被吃掉了。 “鲛人有定居的城邑吗?城邑的存粮一般很多,应该可以买到吧?一座不够十座。”望舒问鲛人,问完就发现鲛人的眼神有了些怪异的变化。 【白痴,鲛人是海洋食物链低端,在海洋里只有洋流交汇的地方才适合发展城邑,鲛人抢不过龙族,一直以来都是以游牧为生。她之前以为你是强大的海洋生物,现在应该在怀疑你究竟是什么了。】 陆地上游牧民的武力比农耕民厉害,但在海里却是倒过来了,农耕民比游牧民厉害。 【为何不怀疑我是人族?】更新最快的网 【那也得她见过人族。】 望舒无视元的嘲讽与鲛人的怀疑问了一大堆的问题,总算对海洋有了点大概的了解。 古早的时候海洋里的智慧物种都是追逐洋流放牧鱼群的游牧族群,但后来慢慢发现了一些洋流交汇的地方,开始了定居。 那个时候据说鲛人是建立起了城邑甚至国家的,但洋流交汇的地方太少了,海洋里的智慧物种又太多了,因而洋流交汇之地的战争比陆地上的四战之地还要频繁。网首发 这种情况止于龙族占据已知的洋流交汇之地,龙族建立起了海洋王朝,强大到海底再无敌手。 与强大到海洋无敌手开始将目光看向陆地的龙族不同,失去了城邑的鲛人沦为了海洋游牧者,越混越落魄。 “已知的?那就是说还有未知的洋流交汇之地?”望舒摸着下颌道。 月光海就不是龙族的地盘,想来龙族对海洋掌控力还没达到每个地方都在掌握中。 【你让它们去和蜃斗一斗?】 “也不一定要和蜃斗一斗,海洋这么大,说龙族将那些比较明显的洋流交汇之地给控制了我信,但说它们将所有洋流交汇之地给控制了,我不信。龙族的寿命很长的,据说能达万年,寿命越长,生命力越强大的物种,繁衍速度就越慢。繁衍速度如人族,过去了万年了都还不能占据九州的每一个宜居地,何况海洋远比九州大,龙族繁衍速度又不如人族。哪怕龙族有心控制所有洋流交汇之地,龙口也不允许,海洋中肯定还有很多比较小的宜居地。我用一个宜居地赔偿,应该能调解肥鱼吃掉它们半年口粮的事。” 【你这是想当文明创造者?】 “举手之劳罢了。” 计算洋流交汇之地需要足够的前置信息,这点是鲛人能够提供的,做为海洋游牧民,没人比鲛人更了解海洋,定居太久的龙族也不如。 只一个问题,海洋的水文情报是一个部族赖以生存的基础。 哪些地方适合放牧,哪些地方适合小住一段时间,每个部族都会捂得严严实实的,毕竟一旦泄露出去,那就不是独享了,好点是别人吃肉自己喝汤,倒霉点就是汤都喝不着。 对于望舒而言这不是难事,在拔出了鲲鹏身上不知道什么动物的骨头做的骨矛后,看着鲲鹏对望舒的乖巧态度,白鲸部族的女族长鲸很识时务的告诉了望舒大量的海洋水文。 隐瞒自然是有隐瞒的,但望舒也不介意,鲸给出的信息已经足够了,故而没再做什么。 望舒与元算了足足一个月,终于算出了两个不在龙族控制中的洋流汇聚之地,鱼群的种类和数量都远不能和龙族控制的那些地方比,但对于白鲸部而言是足够了,毕竟这支部族总人口也不过七千多。 鲸在看到鱼群后沉默了片刻,第二天的时候就出了趟门。 深海有一种银鱼,味道鲜美无比,被誉为深海第一美食。 只一点,这种银鱼生活在火山口附近,想要捕获非常难,也很危险。 望舒在两天后看到了一串银鱼。 【啊啊啊....火山银鱼,深海第一美食,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 望舒下意识按脑袋,脑壳之内仿佛有五百只鸭子在无限循环往复的嘎嘎叫。“闭嘴。” 鲸有些受惊的看着忽然抱着脑袋生气的望舒。 “不是跟你说。”望舒使劲的摇了摇脑袋,让被元□□过的脑袋清醒了点。“火山银鱼,为何送我如此珍贵的东西?” 能够让元如此激动的必不会是寻常美食。 深海第一美食,应该不是随处可见的东西。 随处可见的美食再好吃,其定义也是家常菜/主食,不可能成为所谓的深海第一美食。 既然珍贵,鲸如此献殷勤,定是有所图。 相处了一段时间,鲸也知道望舒什么性情,因而直言道:“我想请您收几个孩子为弟子,教导他们一些本事。” 鲛人也曾建立起过文明,哪怕是没落了,也仍能从鲛人使用的文字中看出一两分曾经的辉煌,但文明失去了根基后的衰退也是无可避免的。 祖先留下来的文字,鲛人虽然还有人认得,但其中很多都很多余,鲛人根本用不着。 可又不是真没用了,只是如今没用罢了。 有些鲛人已经将用不着的给遗失了,也有的一直保存着,但不管是遗失还是保存着,文明都始终在衰退,也许有一日,鲛人自己都不认识自己族里保存的典籍了。 当生存最基本的温饱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时,读书识字什么的,太遥远了。 鲸知道解决的办法:获得一块稳定的生存空间。 她这些年一直在联络别的部族,如果没遇到望舒,几十年后她可能会带着很多鲛人部族组成的联军去从龙族的嘴里抢食。 不需要太大。 战争结束后鲛人哪怕是赢了也不会剩下太多的人口,只要能保障战后还活着的人的生存需求就够了,而且如果太大了,正在图谋陆地的龙族可能会将目光从陆地分到海底来,到时鲛人肯定守不住。 只有地盘不大,再向龙族臣服,成为龙族的附庸种族,再每年为龙族进贡大量的食物让龙族觉得鲛人这样对龙族很有用才可能保住。 但她遇到了望舒,这让她看到了不一定要龙口夺食求生的希望。 战争不可怕,但打一场胜利渺茫的战争就很可怕了。 鲸将海洋鲛人如今的处境全部告诉了望舒,她也是没办法了。 【这是在打感情牌?】 【是啊。】 【你怎么想?】 【我怎么想?我想吃银鱼。】 望舒问:“我想尝尝银鱼,但是不是尝了就一定要收徒?” 鲸道:“自然不是,银鱼是送给您的,您是恩人,不管您收不收弟子,这都是您应得的。”这也是他们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 望舒接过了银鱼。【我们有鱼吃了,希望这鱼真的如你所言是深海第一美食。】 【还缺调料,海底有一种叫姝草的海草,搭配着它制成的酱才是银鱼最完美的吃法。】 【姝草?这名字倒是挺好听的。】 【姝,美女也,最早发现这种草可以做为调料的是一位极美的美人,故而得名姝草。】 望舒问了鲸有没有姝草。 鲸用表情表示姝草是什么东西? 【哎呀,姝草是一种很罕见的海草,她一个小小鲛人部族的族长,没听说过很正常,我知道什么环境有长,你问问她哪里有这种环境。】 望舒挑眉。【我说,你们究竟谁是鱼谁是猴子?】 第101章 第一章与君相离 连山果很烦,非常烦。 她怀孕了,不过这不是让她觉得烦的事,怀了就怀了呗,她又不是养不起,甚至于因为她出身连山氏族,对于养孩子,她并没有什么压力。 氏族每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年起,每年都会从公中支一笔钱粮用于孩子的养育所需,父母并没有多少需要为孩子花钱的地方。 既然怀了,那就生呗。 这是连山果第一反应。 除非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怀上的,否则神裔氏族禁止堕/胎,其余情况,哪怕是因为自身太过放浪形骸而意外怀上的,也得生。 还没体验过分娩的连山果并不排斥生孩子。 她烦的是孩子的父亲。 战争结束,自己的精神状况也渐渐调整过来后连山果便与少昊旅告辞了,告辞告的甚为轻松,毫无留恋,遗憾的是君心不似美人心。但这难不倒连山果,连山果想走,少昊旅还拦不住。 走了之后连山果便将这位前情人给忘了,发现怀孕的时候也没想过去通知一下孩子的父亲,自己怀的,自己生的,那就是自己的,是连山氏的子嗣。 有些事,显然不是你不告知,别人就会一无所知的。 少昊旅并未停止对连山果的关注,因而连山果发现自己怀孕后没多久他也知道了,再然后在稷泽垂钓的连山果见到了一位名景仪的说客。 说客是替少昊旅来向连山果提亲的。 人族的婚姻是两个宗族有关,和两个当事人关系不大,但连山果不是寻常出身。 神裔氏族并不干预族人的婚姻,或者说,只要不是大规模的对外通婚,并且找的对像会给氏族带来麻烦,族人爱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 只是,大抵是没人管的缘故,很多族人干脆不结婚了,遇到合心意的就交往,腻了就一拍两散,若是这期间有了孩子,抱回族里便是。 因而正常的婚姻流程中的提亲如果去连山城找连山果的长辈提亲是不会被理会的,连山果自己不点头,她父母便是同意了也没用。 于是景仪来找连山果了。 连山果自然是不想结婚的,她若对少昊旅有结婚的心思又怎还会把人给甩了? 劝不听,景仪也就不再讲诚意了,而是改以威胁。 连山果腹中之子是少昊旅的孩子,少昊旅是沃州牧,是沃州风姓氏族的大族长,他的血脉自然是不允许流落在外的。 连山果将一盆汤盖到了景仪脸上。“你敢威胁我?” 景仪抬手抹了把脸上的鱼汤。“在下只是实话实说,亦是不忍连山氏的后裔沦为私生子。” 神裔氏族没有婚生子与私生子的讲究,只要是自家血脉就行,但神裔氏族没有,人族别的氏族却是有的。 连山果脸色阴郁的道:“我那段时间就应该多睡几个男人。” 睡的男人不止一个,孩子的父亲是哪位就只有鬼知道了,到时她咬死孩子不是少昊旅的,少昊旅也没法抢。而如今,除非她杀了少昊旅,否则她并不认为自己抢得过少昊旅。 杀了少昊旅? 这个法子自然是好的,她也下得去手,只一个问题:孩子长大了问她为什么自己没有父亲,她总不能告诉孩子,因为你老子要跟我抢你,我把他给杀了吧? 换别个族人,那还真不是做不出来,但连山果,至少如今的连山果还没锻炼出那样的心性。 景仪尴尬而礼貌的保持沉默。 这种话题,没法接呀。 权衡利弊后连山果终是答应了提亲,但她要做少昊旅的君夫人。 景仪表示没问题,我提亲就是为少昊旅提的君夫人。 少昊旅前面虽有过一位君夫人和三位妾,都是政治联姻的产物,其中君夫人已因病过世,三位妾,一个难产死了,一个被送人了,一个感情不睦(利益冲突)回娘家就没再回来。 不管是正室君夫人还是不同等级的妾,都还空着,随便选。 因着连山果已经怀孕,婚礼自然要尽快,少昊旅以惊人的速度走完了婚礼流程,令人佩服的是赶时间的同时他居然还将婚礼给办得非常好,一点都不寒酸。 正婚礼落幕的时候连山果的肚子不足五个月,哪怕还要在三个月后告庙走最后的流程,仍是来得及。 连山果自己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三月告庙是为了用三个月的时间来观察一下新妇有没有在婚前就怀了崽,让配偶替别人养孩子,混淆血脉。她肚子的崽绝对是婚前的,这样的子嗣很容易被疑是混淆血脉。 不过连山果也不在意,若少昊氏在意,正好,她带着孩子回连山城,连山氏才不在意孩子的父亲是谁,只要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就行。 不知算遗憾还是好事的是,大抵是少昊旅在沃西的统治太稳固了,没人说连山果的孩子是混淆血脉之子。 少昊旅对这个孩子的喜爱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不管每日堆积如山的公文多累,都坚持抽出时间陪连山果,摸摸孕肚,感受一下腹中胎儿的微弱动静。 “虽然我已经有八个孩子,但这个孩子是我最期待的。”少昊旅格外满足的摸着连山果的肚子对她说。 连山果神情温柔的说:“我也很期待它。” 怀孕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孕吐、水肿....林林总总的毛病一大堆,连山果从怀上起就吃足了苦头,但感受着腹中小生命的成长,她却一点都没有迁怒,仍旧很期待。可能是把孩子生下来是她自己的决定吧,既然决定生,那么不论怀孕多难受,都是自己选的。 怀胎不至于真的要十个月,也就九个月多一点,但这已经很长了,都有小一年了。这也是大部分贵族女子在生育了继承人后便不会再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光是生就得十个月,调理身体也得一两年,太耽误事了。 连山果是头回生,本人又不是需要打理封地的贵族,倒没觉得耽误事,但还是觉得怀孕生子很麻烦,不止一次的向少昊旅表示如果人想要孩子时不再需要自己来生那该多好,哪怕不后悔也还是会觉得太折腾人了。 少昊旅....不知道该说啥。 他是男人,想要孩子,的确不用自己生,连山果是女人,她想要孩子,如果不自己生,那就不是她的亲生骨肉了。 不过这话若与连山果说了,九成会被连山果用一句男人是不用生,但一定能确定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怼回来。 好一会,少昊旅才道:“我也希望替你受这遭罪,但从古至今,阴阳男女便是如此,只有女人能怀孕。”他也很心疼,但他是男人,他也没办法。 连山果闻言下意识道:“谁说男人不能怀孕的。” 少昊旅:“....啊???男人怎么可能怀孕?” “巫子好说的,她见过怀孕的男人,不过好像都没生下来,一尸两命了。”连山果有些心有余悸的回答。 少昊旅难以置信:“....男人怎么可能怀孕?她是在哪见到的?” 哪里见到的,玉宫见到的。 “你还是不要知道比较好。”连山果道。 有些事,知道得少比较合适。 少昊旅识趣的没有继续问,但还是觉得自己的三观被颠覆了。 连山果是在睡觉的时候突然感觉到羊水破裂的,所幸不管是连山氏准备的养胎接生人员还是少昊部准备的都在预产期将至的时候随时待命,再加上少昊旅就睡在一张床上,第一时间便发现了她的异样。 没有难产,但也没有太过顺产,生了足足六个时辰。 深刻的体验了一回分娩的痛苦,连山果终于卸货成功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看看孩子是男是女,生得如何,而是决定以后再也不生孩子了。更新最快的网 真疼。 等身体恢复了就给自己准备对身体无害的绝育药物。 一定。 必须。 一觉睡足了一整天,醒来时连山果也随之想起自己刚生了孩子,也不知是不是直系,若是直系,她也不必继续少昊旅纠缠了,直接抱着孩子走人。 哪怕是少昊旅是沃州牧,哪怕孩子是他的亲生骨肉,他也不敢跟神裔氏族抢后者的直系族人,一方面他敢抢,神裔氏族敢灭他全族,另一方面则是他也养不了,神裔氏族的直系孩童都不能算是正常人,他一个正常人如果没把孩子给养死很容易被孩子给弄疯。 因着连山果生完后连孩子都没看一眼就进入深度睡眠而被吓得不轻的少昊旅见她醒了顿时松了口气。“你醒了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还真的饿了,很饿。 睡了一整天也意味着一整天都没进食,而睡之前还生了六七个时辰的孩子,如今前胸都快贴后背了。 “饿。”连山果有气无力的回答。 少昊旅立刻让人一直温着的鸡丝粥呈了上来亲自拿勺子一勺一勺的给连山果喂食。 鸡肉切得很细,细成肉沫了,粟米粥也熬得恰到好处,鸡肉的鲜美与粟米的可口完美的结合,连山果一口气吃了两碗鸡丝粥。 睡饱,吃饱,完全恢复了精神,连山果这才问给自己接生的医者,兼自己的族人。“孩子是不是直系?” “不是,那是一个很正常的男婴。”医者回道:“不过身子有些弱,应该和你怀上时的状态有关,但以后仔细调理着,也能解决。” 连山果也没觉得这孩子会多健壮。 怀上孩子那会儿她的精神状态不好,饮的酒也不少,虽然后来发现自己怀孕后就没再沾一滴酒,但之前沾得还真不少,只是先天不足而非夭亡都已是后来连山果自身底子太好以及后期注重养胎的结果了。 孩子被抱了过来,刚生下一天,还没长开,皮肤红彤彤皱巴巴的,眼睛都还不能睁开,跟只皱皮孩子似的。 连山果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没能从一只猴子的脸上找到与自己的相似之处,丑是丑了点,但好歹是亲生的。 连山果亲了亲猴子又软又嫩的脸颊,又伸手捏了捏小家伙的手,又细又软,但手背上有几个旋,可见肉质肥美。 小家伙根本没什么力气的攥着连山果的一根手指,攥了会后开始往嘴巴拽,使劲拽,用尽吃奶的力气拽,死活拽不动,呜哇一声哭了起来,哭声倒是很响亮。 连山果将衣服解开给他喂奶才停止呜哇。 正想将孩子抱下去给乳母喂奶的少昊旅愣住。“我准备了乳母的。” 贵族生育子嗣后都不会亲自哺乳,而是准备乳母,这孩子是他的嫡嗣,礼法上能有四个乳母。 连山果道:“我们那都是自己哺乳。” 反正她是吃自己生母的奶长大的。 少昊旅闻言没再说什么,颇为满足的看着一大一小。 小家伙吃饱后松开了连山果的手指,也很心满意足,打了个奶香十足的奶嗝后便在母亲的怀里睡着了。 然后....连山果对少昊旅道:“我们和离吧。” 啊? 哦。 啊! 缓缓反应过来的少昊旅有些怀疑自己幻听了。“你说什么?” 连山果道:“我要与你和离。” 少昊旅难以置信。“为何?我哪里做得不好?你说出来,我改便是。即便生气我哪里惹了你不悦,就不能看在孩子的面上多给我一次机会吗?” 连山果解释道:“你没有哪里不好,你是个很好的夫君,但我不爱你,我没有与你共度一生的欲/望。” 少昊旅委屈得只觉得不可理喻,但又诡异的觉得这很连山果,只是他以为怀孕后她改变了,不曾想.... 少昊旅怒问:“既如此你为何还答应婚事?耍我吗?” 连山果叹道:“我也不想答应啊,但你要跟我抢孩子,除非我生的是直系,不然我抢不过你的,到底是亲生骨肉,我自然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给他最好的。” 嫡嗣和私生子的身份地位与能得到的供给是截然不同的。 言下之意为你不纠缠不清,哪来这么多事。 虽明白了怎么回事,少昊旅还是拒绝和离。 和离需要双方意见一致,在帝国的历史上是很少见的事。 婚姻结两姓之好,牵扯的是两个家族,哪怕两个当事人能达成一致和离,背后的两个家族不答应,哪怕是怨侣也得继续凑合下去。 神裔氏族是出了名的不联姻,甚至有意识的排斥与帝国的高层联姻,哪怕有利益牵扯,也不会联姻,更甚至为了避免麻烦,还会在婚姻缔结后舍弃利益避免变成联姻,倒时撕扯不清。 这也导致了帝国的权贵,只要不是真的清静无为或是自信不需要神裔氏族帮助的,不然都不会与神裔氏族联姻,最多露水情缘,但神裔氏族的男女多情也无情,露水情缘的话,往往穿上衣服就把人给忘脑后,也别指望能藉此从神裔氏族获取利益。 综上,少昊旅的第二段婚姻非常纯粹,不像第一段婚姻,夫妻两个不管喜不喜欢,都只能死别而不能生离,第二段婚姻....不需要死别,生离只需两个当事人同意,完全不需要考虑背后的氏族。 奈何,少昊旅死活不同意,连山果也没法单方面和离。 “我记得帝国刑鼎有记载,夫妻分居达三年,婚姻关系可自动解除。”连山果道。 刑鼎是黄帝时铸造的,也是人族第一部完善的成文法,将前人关于刑律方面的东西全都给收集加以整理,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增删,最后铸于鼎上,要求帝国所有人遵守。 其中便有婚姻成文法,能看出黄帝为了帝国的人口增长有多煞费苦心,严厉打击贵族少吃多占的同时还规定夫妻生活几年实在是不和睦可以和离,夫妻结婚几年后始终没孩子可以和离,分居达几年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一句话总结:若不能为人口增长做贡献,那就别浪费男女资源了。 不管是前人还是后人都很能理解,黄帝统治的时代是帝国最穷兵黩武的时代,死亡率将出生率甩开了至少十条街。 只是,少昊旅从未想过自己幼时读书读到刑鼎这一段时觉得理解和支持的法律最后能坑到自己头上。 第102章 第二章生死不见 “你便不怕他苛待你的孩子?毕竟,你和离的代价可是终生不得踏入沃西。”一起长大的族人问连山果。 “他若苛待,那不是很好吗我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儿子抢回来改个大大的连山。”连山果似是扼腕的道。“可惜旅并非这种迁怒之人。” “你对他的品性倒是有信心。” “这无关信心,而是怎么也做了半年的夫妻,这点了解还是有的。” 少昊旅也的确不是那种会迁怒苛待孩子的人,但也不是谦谦君子,真是君子也不会下令不允许连山果踏足沃西半步。 少昊旅每隔一段时间就给连山果,告诉她孩子长了多少肉,掉了多少膘,以及叫什么名字。 小名叫雀奴,这是俩人一起商量的,怀上的那段时间连山果太作了,不确定自己能不能生出健康的孩子来,因而起个贱名。 贱名好养活在帝国的贵族看来是下等人的无聊做法,但这纯粹看父母对孩子的在意程度,若是真的很在意,无聊与愚昧都不是问题,孩子能健健康康长大就行,旁的都不重要。 大名倒是没想着早取,起个太差的觉得委屈了孩子,起个太好的又怕损了孩子的福寿,干脆挑了一堆好的字先放着,等孩子长大了再从里头二次筛选,择个最满意的。 连山果前脚离开沃西,后脚便收到了信,儿子有大名了:君离。 与君相离。 连山果琢磨了下这名字应当不会折损福寿,便随少昊旅去了,你高兴就好。 再之后,儿子会踢腿了。 儿子会翻身了。 儿子的眼睛是盲的。 连山果将一套盲人教材给少昊旅送了去,同时询问要不要把儿子送到连山城来,沃西....或者说人族对残疾的婴孩太不友好了。 生而残疾的孩子被视为不祥,这样的孩子往往一诞生就被夭折,而这种传统在沃西更加根深蒂固。毕竟,在帝国别的地方,如果生而残疾的孩子生于优渥的贵族家庭,有能力照顾一个先天残疾的孩子一生,这个孩子还是有一定可能不被夭折,但在沃西,不管什么出身,只要是生而残疾都会被夭折。 少昊旅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的子嗣,谁敢夭折就灭谁全族? 只看到那一套细致的盲人教材时少昊旅有些蹙眉,人族的情况,残疾人比例极少,先天残疾在出生时就被淘汰掉了,后天残疾除非有儿女照料,否则也会很快因为无法获取生存所需的食物而被淘汰。 残疾人少,盲人自然更少,那么问题来了,什么人会在盲人数量不过帝国总人口的沧海一粟的情况下研究一部细致且完善的盲人教材? 少昊旅觉得自己可能猜到为何君离生而目盲了。 君离是一个很乖也很聪明的孩子, 他会摸着少昊旅说话时的唇反应过来自己听到的声音都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在学会唇语后慢慢的学会自己说话,虽然直到一岁以后才慢慢开始说话,口齿相对清晰的说话更是三岁以后,但少昊旅非常高兴的夸奖了他。 之后少昊旅每天都会拿一些君离没见过的东西来给君离摸,避免他以后缺乏常识,每次君离记住了,并且在之后一段时间再次摸到的时候能清楚说出这是什么东西,用来做什么的事,也都会得到夸赞。 沃西的环境对生而残疾的人很不友好,君离周围根本没有和他一样的人,而健康的孩子们也没有愿意和他玩的,少昊旅也担心那些还不懂事的孩子伤害君离,因而一直拘着君离在屋里,偶尔在院子里走走,但不能太久。君离的身体太弱,在外头呆得稍微长一点就会生病。 天天被拘在屋里的结果便是君离一岁多点的时候便开始摸着盲文书阅读,在将自己房间所有的东西,包括灰尘都给摸过捻过后他除了摸书也没别的娱乐了。 阅读使人眼界开阔,君离虽然看不到,但通过盲文书还是知道了很多的东西,比如人不止有父亲,还有母亲。 “阿父,阿母去哪了?” 某日突然被问及这个被自己刻意忽略了两年的问题,少昊旅默然须臾,道:“她在连山城。”更新最快的网 君离哦了声,没再追问。 帝国的合婚,若合婚且双方都是有封地的贵族,夫妻俩便不会在一起生活,而是每隔一段时间去对方的封地生活。感情好的,今年我去你家过,每年你来我家过,感情一般的,可能还会后年各自过,感情差的,生完了至少两个孩子后便各过各的了,只每隔一段时间会在有空的时候会去探望一下孩子。 君离估计自己的父母是最后一种,不过亲母应该很忙,他两岁都还没见过对方。 再等个一两年应该能见到了,君离想着,再忙也不至于忙得三四年都不来见儿子一面。 这一等便是两年又两年,他的身体日渐健康,不再整日里被拘在屋子里,甚至开始在自己的院子里莳花弄草,不时跟着少昊旅出巡,见了很多的民俗民情,也在六岁的时候从少昊旅的口中知道了父母之间那烂账般的恩怨纠葛。 父子俩一同用膳时,少昊旅告诉了儿子怎么回事,说的极为客观,不带半点个人色彩。 君离捧着自己的专用饭碗诧异的问:“阿父很喜欢阿母吗?” 少昊旅点头。“不是喜欢,是爱。” 君离不懂什么是爱,猜想爱应该是比喜欢更喜欢的一种喜欢,因而表达了自己的疑惑。“既然很爱,那为何会放她走?” 沃州牧的权势,他这些年也不是一无所知。 少昊旅难过道:“她不爱我。” “可你有权势呀。”君离道,他知道有一个族人喜欢一个人,但对方不喜欢他,可最后也没法拒绝,因为彼此身份地位差得太大,她的拒绝并不能阻止两个人的婚事。 少昊旅闻言更加难受了。“她在最后那几天已对我起了杀心,寻常女子,自是不会如此,即便生出杀心,也会很快认命,但你的母亲,她起了杀心,便是真的要杀人。” 到底是放在心上的人,挂心程度不一样。 连山果不一定了解他,他却是很了解连山果是什么人,那就不是寻常女子。 不过话说回来,连山果若是寻常女子,他也不会倾心。 “那你为何要爱她?”君离问。 “你还小,不懂这些,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会让你倾心,明知对方很危险也不顾生死的想靠近。”少昊旅道。 君离严重怀疑自家老父有受虐倾向。 少昊旅的年纪并不能算大,虽然人族的平均寿命在二十岁上下,但贵族比起氓庶还是更加长寿,而武者比贵族又更长寿一些。 做为第三境的武者,理论上少昊旅能活到一百五六十岁。但既然有理论,自然会有实际。 一个普通人,历史上不乏不是武者却仍活到了一百多岁的人瑞,理论上足以说明即便是普通人族寿命也有一百多岁,但帝国近万年的历史,实际能活到一百多岁的人族又有几个? 同理,第三境的武者,实际寿命就没几个是达到理论程度的。 可哪怕是考虑实际寿命,少昊旅的寿命也很短,他的身体才五十来岁便倒下了。 沃西是帝国的边境,战争频繁,少昊旅是嫡支,生而锦衣玉食,自然不是白得的。差不多七八岁便开始跟着长辈上战场,一生经历大小战争无数,身体不知积攒了多少的暗伤沉疴,只是以前年轻,加之第三境强大的生命力,一直没事。但有句话叫做量变引发质变,还有句话叫做不作不死,身体里不知埋着多少隐患,少昊旅始终不曾细细调理身体,也实在是没那个时间,不是在打仗就是忙着堆积成山的政务.....不过五十几岁便倒下了。 一生都在为氏族为沃西而活,少昊旅在病入膏肓,意识不清时嘴里念叨的却不是沃西的未来,而是一个名字:连山果。 连山果收到消息后立刻动身离开了连山城东行,然后停在了沃西的边境不再前进。 使者催促,连山果道:“旅曾言我终生不得踏足沃西,他如今尚未亡,我怎好意思违背。” 使者闻言都想给连山果跪了。“牧已后悔,允您入沃西。” 连山果表示落子无悔是做人最起码的节操,少昊旅不咽气,她说不踏足沃西就不踏足沃西。 整个少昊部都出离愤怒了,将死之人最后的愿望,你好意思如此斤斤计较? 连山果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好意思。 少昊旅意志力强大的死不咽气时,她始终在边境野营。 少昊旅意志力虽顽强却终究撑不下去,回光返照恢复了清醒意识时连山果还在边境野营。 听到连山果的决定,少昊旅不仅没生气,反而开心的笑了。“哈哈,这么多年,她仍是一点未变。” 少昊旅下意识对小儿子招了招手,想起小儿子看不见,正想开口喊他过来,长子少昊臧便已将短胳膊短腿的幼弟给拎到了父亲的病床前。 “阿父....”君离抓着少昊旅一只爪子抽噎不已,他年纪是小,但读书多,如何看不出少昊旅如今的意识清明是回光返照。 少昊旅艰难的抬起因为久病而干枯苍老如鸡爪子的手揉了揉小儿子的脑袋。“别怪果,她本就是这样肆意自我的人,也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你与她之间,她只是你的母亲。” 君离抽噎着道:“嗯,我不怪她。” 那就好。 少昊旅放心的看向嫡长子。 少昊臧立马膝行至君离旁边,握起父亲干枯苍老的爪子。“阿父还有何嘱咐,尽管说,儿子一定做得。” 少昊旅示意了下小儿子。“记住,他是少昊君离,永远都只能是少昊君离。” 少昊臧以为少昊旅是担心自己日后苛待幼弟,当即指天发誓自己一定会善待幼弟,不然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你是我的孩子,我如何不了解你,我并非担心你苛待他。”少昊旅叹道。“罢了,过几日你会明白的。” 说完少昊旅便合上了眼,其它该交代的该安排的他都在刚开始病倒时给交代和安排好了,如今也没什么好放心不下的了。 少昊旅咽气的刹那正在边境野营的连山果仰头望着漫天星辰,觉得眼睛有点酸涩,应该是看星星看太久了的缘故。 揉了揉眼睛,感觉不酸了后连山果倏的起身骑上龙骧马,越过了兖州与沃州的边境,如箭一般飞向凤凰台。 少昊臧在第二日的时候便明白了自家老父临终那话的意思。 连山果前脚给前夫吊唁完,后脚便来寻前继子讨论给小儿子改个姓氏了。 沃西这环境对先天残疾太不友好了,以前你老子把人保护得严严实实的,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但如今他都不在了,自己的子嗣和父亲的子嗣,上心程度还是不一样的,不如把君离交给她?当然,她也不会让少昊臧白让,肯定会给补偿。 少昊臧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阿父临终时有言,九弟永远都是少昊氏的子孙。” 连山果:“....”在这等着呢,真是阴魂不散呐。 连山果不死心的继续劝说,就算你父临终有言,但君离也是你亲弟弟不是?你也有自己的孩子,你不论如何都不可能给予君离更好的照顾,你忍心看他在沃西这对先天残疾一点都不友好的环境被人欺负吗?知道你会保护他,但你能一天十二个时辰全方位的保护他?那是你亲弟弟呀,你父亲临终时都还放心不下的亲弟弟,你忍心吗? 少昊臧反问,那你就能了? 连山果表示我当然做不到,但连山城对先天残疾并无恶意,只这一点便甩开你能给的十条街不止。 少昊臧一时语塞,被连山果趁胜追击的给说得溃不成军,然不论被连山果说得如何溃不成军,死活都不松口,只在最后实在是被逼到了角落里没辄了,让连山果去和君离谈,若君离愿意,他就不反对。 君离的想法? 自然是毫不犹豫的拒绝,同时好奇的问:“你一个八年都不来看亲生儿子一眼的母亲,有什么资格让我改姓氏?” 我不来看你是因为你老子不许老娘踏入沃西半步。 看着君离一脸冷漠的扭头不想理人,但耳朵始终对着自己的方向轻轻颤动的别扭模样,连山果委实不太好意思把这话给说出口。一旦这般解释了便很难解释为什么少昊旅会下这种禁令,难道要说我为了和离,把你给舍了。虽然她自己并不后悔,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但也知道这话不能和孩子说。 连山果只能退步道:“罢了,你不想改就算了,不过要不要考虑和我去连山城住一段时间?不是让你以后都不回来了,只是每年出趟远门而已,还回来的。你一直都在沃西,能看到多少风景,世界很大的,人生在世,就得多看多听,不然就是坐井观天里的那只蛙了。” 君离愣了下,显是没想到连山果这么好说话。 少昊臧被这家伙用言语给逼到了角落里,他也并非一无所知。 君离矜持的说:“我考虑考虑,不一定去的。” “好呀,我很有耐心的。” 第105章 第一章少昊君离 人的生理寿命理论上是好几百,但实际上能活过百岁的少之又少,究其原因在于杂质。 人活着就得饮食,而饮食入口,人体又无法将饮食中所有的东西都给消化吸收,能吸收的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都会随着人体的新陈代谢而被排出,但这是大部分,不是全部,也就意味着还有一部分会堆积在人体,此为杂质。 人活得越久,体内的杂质堆积就越严重,寿命也就越短。 除了杂质,还有人体需要的物质亦有这般作用,人体维持生命需要吸收不少物质,吸收得少了,生长发育出问题还折寿,吸收得多了....死得更快。 天地间充斥的元气很好,但它是一种能量,它对人体有益的同时也是有害的。 “那为何没人发现?”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得到的答案是人吃饭会摄入杂质,会折寿,但没人会因此而绝食。” “所以锻体操不吸纳天地元气?” “这我亦不知,我只知第一层是打基础,去感悟天地间存在的各种东西,包括元气等能量;第二层是放下戒心,想像天地间的元气或是旁的有益能量是活的,再对其敞开心扉,吸引它们往来自己的经络血管,祛除杂质,保持身体内部的清静与平衡。但这些实质上都只是表面,真正的目的是挖掘人体潜力,进化自身。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有那么一些人危急的时候会爆发出比寻常十倍甚至正常人根本做不到的力量,那就是潜力的一种爆发。锻体操的创造者认为,若是能将人体的这份潜力完全发掘出来,达到进化的目的,不论是体质还是寿命都会发生脱胎换骨的蜕变。” “第一层和第二层听起来并不能达到目的。” “哦,后面还有第三层第四层以及很多层呢。” “那第三层的阶段是做什么的?” “我不知。” “你不知?” “第三层正在编纂中。” “所以你在拿我做实验?” “我这不是在告诉你怎么回事吗。”辛筝非常人性的表示你看我对你多好,在你可以修第二层时将所有的隐患都直接告诉你让你自己选择。 君离自然....选择继续修下去,虽是个半成品,但修了这么久,他还是感觉得出来自己身体的细微变化,虽然外表看着没什么变化,但内里却是越来越健康。 比如秋风习习,如今这般将车厢的墙壁都给取下视野开阔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以前是不能的,冷风吹久了,他很容易生病,但自从修了半成品的锻体操,他便没再因为吹冷风生过病了。 只是,身体虽健壮的可以随心所欲的拆掉车厢壁看风景,风景却委实无法让人心情愉快。 道路间,田间,不时能看到白骨,君离自是看不见的,但他的嗅觉比起曾经更加敏锐了,腐烂的白骨与青草的味道还是有差异的。 君离没来过昆吾山北,上一次才走到澜水下游就被盗趾军给抓了,但在沃西时却是久闻澜水流域的富庶,澜水流域曾为王畿的一部分,土地肥沃,是王畿之地的粮仓之一。哪怕后来因为王权式微,这片土地上的贵族在自己的采邑上修建宗庙,将不世袭的采邑变成了世袭,后又化家为国,建立起一个个小诸侯国,澜水也仍是富庶的。 而出了虎跳峡后所见....十室九空,以及白骨路于野,还有丰富的流民盗匪。 君离只能庆幸自己听了辛筝的话,走的时候带了充足的护卫,不然能不能活着走到任上真是个问题。 也不知兕子如何了。 君离有些担忧。 王以考核之名令辟雍学宫年满十四岁的生徒治理昆吾山北诸地的事,才入学的也可报名,报名便可治理一地,非常优渥,但....谁还不知道昆吾山北流民遍地? 防风侯是将流民帅都给剿灭了,但流民盗匪的问题仍未解决,若非如此王也不会来这么一招。 大部分人都拒绝参与,但未满十四岁的有选择权,满了十四岁的没选择权,身份地位足够高能操作的不乏装病的。也有少部分积极主动的,帝国的王位并非世袭,而是禅让,禅让自然也不能什么玩意都能禅让,至少也得有才能。帝国有志于下一轮王位角逐的帝子王子大半都入了辟雍学宫,昆吾山北诸地是很危险,但退了的人日后也别妄想王位了。 君离与辛筝属于积极主动的那种,前者想试试自己的斤两,后者....这主意就是她给王出的,如何会错过。 辛筝出发时准备得很足,买了足足两百名奴隶角斗士,并且许诺,沿途若有立功,不仅去了奴籍,还能封爵,至于与爵位匹配的封地....她一个流亡国君说能给人封地,想来也没人会信。她日后若能归国,封地可提,如今,不提也罢。 许诺很美,也太遥远,而辛筝人太小。且那些奴隶角斗士哪个不是角斗场训练的死士与亡命之徒,可信度....用辛筝自己的话来说,傻了才会抱以信任。 虽不信任,辛筝仍选择了带着两百名奴隶角斗士与四十九名临时门客赴任。 根本不忠诚的下属,沿途多如牛毛的盗贼,君离没法不担忧,然担忧也无用。 他分到的地方是澜水下游一座土地肥沃人口众多(曾经)城邑,而辛筝却是澜水流域挨着鸣风原那边的一处小邑,哪怕是乱起来之前也是一处脏乱差的好地方。 方向差得太大,两个人出了虎跳峡,乘舟沿着澜水而下,不过一日便分道扬镳了。 君离的大部分路程都是水路,不过三四日便到了自己赴任的郊邑。 郊邑曾为郊国,是王权式微时贵族化家为国建立的,不过此国在三十多年前就因国君之子无礼于王被王给灭了,重新并入王畿,同样遭遇的旧王畿上建立的小国不少。许是因着亡国的恩怨,这些地方对蒲阪的忠心都很值得商榷,王也没那么多功夫对几个小地方慢工出细活,干脆将这些地方给当成了税赋之地,征收很重的税赋。 盗趾走的时候并未路过此地,破坏并不大,真正造成巨大破坏的反倒是盗趾走后的流民之乱。 盗趾虽凶恶,杀人放火却是极有针对性,很有纪律,而流民.....完全就是一群野兽,野兽虽凶恶,破坏力却远逊于盗趾。郊邑的氓庶很是遭了殃,贵族的伤亡反倒没那么大。 贵族在自己封地修建的宫室即是祖宅也是氏族最后的据守之地,称之为堡垒也不为过,小贵族的堡垒因为实力低不够坚固,被攻破了不少,大贵族却是没几个出事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理论上,贵族死得不多,秩序破坏不严重,郊邑应该不会恶化才对,现实却是郊邑恶化得厉害。 一来是贵族虽死得是不多,但氓庶却是伤亡惨重,前者是锦衣玉食是靠后者来供养的,为了继续维持优渥奢靡的生活,贵族们手段齐出....彻底乱了。 二来则是到处都是流民,郊邑即便安生种地自己也吃不上,流民盗贼一定会在收获的时候前来打秋风。因而贵族们都专注自己堡垒周围的土地耕作,自己吃饱就足矣,并不会理会整个郊邑的大环境。 君离踏入郊邑地界的时候遇到了耕作的农人,下地都还拿着木盾,即便如此,不少田地里也仍能见到白骨。 君离也没忙着进驻官署,而是趁着还没人知道自己来了的时候先在郊邑及周围转了一圈,顿时就服了。 因着流民作乱的关系,郊邑的氓庶不管曾经生活如何,九死一生后都赤贫了,正是放印子钱的好时候。 到处都有放印子钱的,通过这种手段贵族们补充了足够的青壮劳力,没沦为奴隶的也因为欠债而有实无名的为贵族劳作着。不管怎么劳作,收获都得还债,想活下去就只能继续举债度日,而印子钱的利息可不低,到最后往往卖儿卖女,最后冻饿而死。 郊邑没彻底变成空城,真是个奇迹,或者说,氓庶的忍耐非同一般的强大。 了解了情况,君离也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第一步得想办法让氓庶能活下去,不然再让贵族们折腾下去,郊邑将变成废墟,这片土地也将被贵族们分割成若干块各自为政的地盘。 郊邑土地肥沃,只要能给氓庶一个安生的耕作环境,郊邑自然而然就会慢慢恢复人烟。 君离入住官署后便让人开始放贷,但不是被称之为血钱的印子钱,而是利息极低的低息借贷,又将自己从蒲阪带来的优质农具让庶农拿着户籍来租,租很便宜,地里一成的收获。租借农具的同时君离又宣布今年的税赋贡助都给免了,反正也不可能收上来,鼓励开垦荒地,开垦的荒地,头三年不缴税。 为了让庶农能安心耕作,君离又让自己带来的护卫将周围的流民盗匪给进一步清理,愿意回来好好种地的,可以分地,不愿意的也无妨,去三途坐船吧。 这期间发现有几个贵族也干着盗匪的活,君离毫不犹豫的攻破其坞堡诛灭其全族。 一番政策拟定并开始推行后君离又在贵族们的惊疑中设宴宴请贵族。 条件简陋,宴会自然也讲究不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连鱼都是就近自澜水里捕捞的。 君离本来也不是为了饮酒作乐才设宴,加之鱼也烹得很好吃,自觉还不错。 贵族们....想了想君离这些日子用来清理流民盗匪的百余护卫,对全鱼宴加酸酒也没什么意见。 几盏酒入腹,很快便奔主题。 君离委婉表示,古往今来,囤钱是家家户户的习惯,但钱这玩意放在家里不是发霉便是最终在长辈离世时陪葬墓中,后者也就罢了,事死如事生,但前者,真的挺浪费的。故而他决定开家钱铺,当然,和时下以印子钱为主营业务的钱铺不同,他不放印子钱。 客人将钱存入钱铺,每年都有利息拿,君离希望在座诸君能对自己的生意支持一二。 立马有人表示支持帝子没问题,但保管钱这种事本来就得不偿失,帝子还给利息,吾等哪能如此为难帝子,利息还是算了。 “不为难呀,你们存入钱铺的钱,我会拿去经营生意,赚来的钱便是给你们的利息。”君离笑道。“当然,这种事,很容易被人诓骗,但我是少昊部的帝子,想来信用是可以的。” 谁都可能以经营不善而贪了下客人存的钱,但君离绝不可能——虽然也从未有过帝子经营生意这种例子,帝国虽不抑商,但商贾并非贵族,贵族是不会操持下等人的活计的,哪怕是经营生意也是让下仆去管理。 听到这,宾客们哪还能不明白君离想干嘛,纷纷表示配合。 君离又提起了氓庶欠的印子钱,那些债条他打算变成官署的,让氓庶用劳役来抵偿债务,当然,不会让诸君吃亏,债条上欠了多少钱,他就代还多少,不过印子钱那种程度的利息....郊邑正值困难时期,诸君结为帝国之栋梁.... 诸君闻弦歌而知雅意,利息就不用了。 债权人变更很轻松,那些因为印子钱沦为奴隶的氓庶,大部分也被放了,钱铺....一点都不顺利。 贵族们如约来存钱了,但存得那点钱....塞牙缝都不够。 除了极个别两家,别的贵族都甚为敷衍。 君离见此也无法强求,反正,他对贵族们的要求也不高,别在这个时候给他添乱就成,等郊邑与昆吾山北都稳定下来,郊邑位于澜水下游,占水利之便,必然舟船往来络绎不绝,那个时候贵族们也会是获利者。 一边将塞牙缝的钱投入民生中,君离一边给存了一大笔钱的那两家官职,做为表彰。 发展的同时君离也没忘了关注其他人的表现,不是混日子就是跑了,剩下不多真的想抓住这次机会的都在忙着恢复民生,很难有什么大新闻....不,还是有的。网首发 辛筝到垚邑的第二天便宴请当地贵族,希望他们慷慨解囊借点钱,但辛筝年纪太小了,又是流亡国君,没人将她当回事,辛筝说话....认识的人都知道这人说话有时很毒,毒得能让人想掐死她。 有人刺伤了辛筝,这情况就有点严重了,辛筝再怎么落魄,也是子爵,以及王派出的使者,这些贵族见此便想弄死辛筝,再告诉蒲阪,辛筝在路上遇到了意外,没来垚邑。 事实证明,辛筝总是戳人心肺子还能活蹦乱跳并非运气好,不仅没□□掉,还反杀了—— 垚邑所有贵族全族一夕死得干干净净。 自然,如此丰功伟绩也是有代价的,辛筝自己也受了伤,生命垂危。 第106章 第二章辛筝 冬日太冷,春日因着冬日的寒气尚未完全过去,有春寒料峭之说,夏日太热,唯有秋日最宜人。 秋高气爽,半倚在池塘边一边吃瓜果一边垂钓,别提多享受了。 鲁说也是如此觉得的,只一点,自己不是负责享受的那个,而是负责劳碌让别人享受的那个。 鲁说努力收敛眼中的羡慕嫉妒恨,饶是他心志过人,碰上眼前这俩完全不在意别人,怎么享受怎么来的家伙,也很难完美的控制自己的心情,委实是对比太鲜明了些。 纵是如此,鲁说仍温文的,有条有理的向辛筝禀报着工作。 方圆五十里的流民已经抓干净了,但开山引水以及开路、开垦荒地所需的人手仍旧不够,辛子,臣很理解你的决定。 垚邑的土地贫瘠,一亩上田能打的粮食还不如别的地方一亩下田的收获,您老自暴自弃不种植粮食了,让人改种辛氏甜象草与板栗也能理解,而这两样对水的需求虽不如粮食,却也是需要的。您觉得山里有水,虽然不知您那套理论是谁研究出来的,但听着也蛮有道理的,既然有水,开山引水,很合理。 垚邑的土地贫瘠,但地利很好,不管是去鸣风原还是从鸣风原下来去帝都都要经过这,只是贵族们目光太短浅。当然,也不排除人目光长远,但垚邑的分封贵族不是一个,声音不止一个,自然无法进行一项长期的且前期需要巨大投入的工程,自然无法发掘地缘优势,只能设立关卡苛以重税。商旅宁愿绕远路也不来了,而贵族们为了维持优渥的生活,只能继续加税甚至劫掠商旅,最后....真穷乱差。 现在贵族死光了,只剩下您一个声音,您想发掘地缘优势,道路很重要,但....垚邑的人口真的支持不了你同时上马三项大计划。 要不要考虑一下别那么急,三项大工程里砍掉一项,或是推迟两项,先集中一项? 辛筝仿佛完全没听出鲁说委婉表达的含义,而是道:“既然方圆五十里的抓干净了,方圆五百里也还有的是,让孔乾再勤快些,带人跑远点。” 鲁说觉得,要不是弄死辛筝的后遗症太大,以及孔乾的出身太差,是商贾与奴隶所出之子,目前为止除了辛筝就没人愿意用他,孔乾很难说能否控制自己不弄死这位临时主君。 能在月余之内将方圆五十里的流民全都给找出来,并且都活着抓回来,孔乾容易吗? 垚邑多山,人往山里一藏,可一点都不好找,更为难的是辛筝太缺人了,不允许孔乾抓捕时有太多的伤亡,不管是奴隶角斗士还是流民都不行。 一旁吃着瓜的骊嫘忽道:“为什么不将垚邑的新气象传播出去,如此,那些流民自己也会寻上门的,比费心费力的去抓不是更容易?” 鲁说与辛筝闻言皆是不言。 骊嫘见了,问:“这法子有什么问题吗?” 鲁说不太敢说,最后还是辛筝道:“法子没问题,有问题的是我。” 骊嫘不解的看着辛筝。 辛筝看着自己的脚尖道:“我在兖州的名声不怎么好。” 骊嫘仍是不解。“据我所知,辛子乃北方子爵国辛国之君。” 看你的性格也知道你很难有什么好名声,但再差也不过是在兖州北地差,何至于整个兖州范围皆有耳闻? 辛筝叹道:“此事说来话长,你只需知我在兖州很有名,所有人不是觉得我是疯子便是傻子即可。” 不论是疯子还是傻子,都不是可信之人。 骊嫘很想问一句你都干嘛了。 疯子与傻子,虽然都是贬义词,但含义却是差得很大,怎么可能同时套在一个人的身上? 虽然好奇,但骊嫘也没追问,既然整个兖州范围都有所耳闻,辛筝不想说,自己大街上随便闻闻想来也能知晓不少。 鲁说汇报完了工作,又汇报了一件事:少昊部那位帝子跑来垚邑了,算算时间,要不了一刻时辰就该到门口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辛筝诧异。“他怎么来了” 鲁说沉默以对。 他哪知道? 知道君离跑来了还是辛筝如今对垚邑的掌控力度强到了恐怖的程度,但这种掌控力仅限于垚邑范围。 辛筝道:“罢了,等他来了自然知道,你下去干活吧。对了,嫘的法子还是有可以参考的地方,把我在垚邑缺人,不拘逃奴流民,只要守我的规矩,便能吃上饭的消息传播出去。” 骊嫘道:“你不是说你的名声....” 辛筝道:“我的信誉很好,不拘贵贱第一反应都不会是怀疑我会食言。”见骊嫘目光诡异,想起自己对这五十名门客的出尔反尔,又补了一句:“至少在兖州如此。” 骊嫘:“....你怎么做到的?” “因为我从未失过信,我要做的事,不论荒唐与否,残暴与否,我都做到了。”辛筝神情复杂的回道。 骊嫘懂了,辛筝的信誉建立恐怕和正常明君贤主的信誉不大一样。 鲁说应了喏便下去了。 见鲁说走没影了,骊嫘扭头对辛筝道:“这人有问题。” 辛筝在兖州的诡异名声与信誉,她都无语惊讶不已,但鲁说,他的无语很真实,但惊讶却是浮于表面。她也还记得,春嵬后辛筝出尔反尔时,五十名临时门客们虽然都很惊讶,却是愤怒大于惊讶,唯有鲁说,他只有惊讶错愕而无愤怒。网首发 辛筝回道:“我知,他是间者。” 骊嫘沉默须臾,只能道:“你心里有数就好。” 将手里的瓜吃完,骊嫘便告辞了,君离即将到来,主君见下属,她这个勉强算心腹的下属自然要跟着听跟着分析帮着出主意,但主君见朋友还跟着凑热闹那就不合时宜了。 辛筝也没等多久风尘仆仆的君离便被迎了进来。 辛筝诧异的看着跟三天没合眼似的君离。“你不会是马不停蹄的跑来的吧?” 君离判断了下辛筝的气息,自然不是健康的,但辛筝因着身体内铅汞含量过高的缘故,身体就没健康过,只是,因着摄入有害物质而不健康和因为受伤而不健康还是有区别的。 “你没受伤?” 辛筝挑眉。“当然没有,你怎会真的相信我重伤垂死这种谣传?”她看着有那么无能吗?能让区区地头蛇给弄死? 君离摸索着在辛筝身边坐了下来。“我自是不信垚邑的贵族会蠢到公然谋害你,但我听说,这件事里有辛国那位代君的手笔。” 垚邑的贵族自然不会蠢到完全没脑子的地步,但辛鹿收买个把人还是很有可能的,而辛筝的性格....遇到刺杀后只要自己还有气,株连一大片亦非一回两回,垚邑的贵族们死得不算冤,只是这也意味着辛筝伤重垂危也可能是真的。 辛筝哦了声,没好意思说辛鹿就是个背锅侠,那个收买垚邑贵族搞刺杀的辛鹿使者是骊嫘女扮男装再加以易容后假冒的。 本来她也没想搞这么一出的,但骊嫘摁住了她直接大开杀戒的想法,太简单粗暴了。 君离抓起辛筝的手诊了诊脉,确定真的没受伤,这才放下心:“你既然没事,为何会传出那样的消息?” “我将垚邑的贵族灭了全族。”辛筝将一块瓜递给君离。“杀了,差不多五百多口人,有点多,骊嫘说我装得严重点,日后回了帝都才不会有人揪着此事死缠烂打。” 我命都差点没了,杀人全家有毛病吗? 若是个寻常贵族,自然有毛病,但辛筝是帝国子爵,这么做虽然狠厉了些,却也只是道德上的,而非礼法上的。 “不至于全都卷入了吧?”君离咽下口中香甜的瓜肉,他相信一两个可能被收买,哪怕成功后会身死,但子孙送去辛国,有辛鹿的许诺,前程不会差。便如当年刺杀王洋的那位贵族一般,虽然自己死得很惨,但他的子嗣在出奔之后却是前程似锦。可垚邑那么多家贵族全都卷进去了,怎么也不可能。 “当然不至于,但我缺钱缺粮,他们有钱有粮。”辛筝微笑而漫不经心的说着残酷的答案。 君离一时默然,这答案....很辛筝,他现在都有点怀疑有贵族被收买刺杀辛筝这里头有没有辛筝推波助澜的缘故了。 “杀心太重,于未来不好。”君离道。“没有人愿意投靠一位暴君。” 辛筝看着君离,发现君离是真的在为自己担心,沉默片刻后便道:“我从不无故杀人。” 只是她的处境注定哪怕是有故而杀人,也需要杀很多很多的人。 君离一时语噎,恕他不太能理解辛筝的思维。 辛筝安慰道:“不过你也不必为我担心,我收揽臣属可不要求忠诚,能办事就行,生存与死亡,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君离拧眉:“士人傲气,你若这般,很容易得罪他们,遭到报复。” 士人傲气,主君不合意就踹了主君走人,主君践踏自己的尊严....历史上被士人报复而身死甚至灭国的典故太多了。 辛筝不以为然。“士人再傲气也是有追求的,我只要能给予他们想要的,旁的反倒是其次。” “好吧,我说不过你,但凡事留一线,日后好做人,很多时候我们没必要将事情做得太绝的。”君离道。 辛筝亦很无奈,不把人杀光了,她委实想不到能让那些贵族交出钱粮以及土地的法子,不查不知道,一查才发现垚邑的土地至少九成半是贵族的财产。 “不说我了,说说你吧,郊邑发展得很好吗?你居然还能抽空来看看我是否真的垂危。”辛筝半是转移话题半是好奇的问,郊邑的情况,不比垚邑逊色,怎么会这么快就站稳? “才刚开始呢。”君离将自己做的事简单说了说,框架已经搭好了,剩下的得靠时间来慢慢磨合和完善,但也不是完全离不开人,他在帝都的时候也是招揽了两个门客的,有这两个门客在,他相信郊邑不会出什么事。 辛筝没对君离的自信表示什么意见,而是就君离开钱铺存钱给利息的想法提出了好奇,很有新意,很适合用来筹集银钱。 只一点,这么干的人必须很有信誉,但在兖州的地界上,论信誉,鲜有人能与她比。 君离倒没想太长远,只是想着让贵族也能喝汤,让他们能配合,哪怕不配合也不要捣乱,如果能以此筹到钱也是意外之喜。而等到郊邑以及整个昆吾山北恢复稳定,郊邑的地缘优势就会重新凸起,贵族们哪怕如今不配合,等到那个时候也会为了利益格外配合。 君离将瓜吃完便对辛筝提出了告辞。 辛筝无言了一息。“你这就要回去了?” 君离理所当然的点头。“你既然无事,我也放心了,郊邑内部我虽不怎么担心,但周遭的流民却是不少,我得回去坐镇。” 他相信门客的才华,但门客的身份指挥起少昊逢那就真的不好说了。 辛筝露出了复杂的神情。“你且慢走,我有个门客想去郊邑了解下当地流民的情况,让她同你一起走吧。” 被想去郊邑的骊嫘在知道辛筝想让自己去哪后表示抗议:抓流民是孔乾的事,找自己干嘛? “顺便罢了。”辛筝道。“让你去郊邑只是让你想办法在关键时候保君离一命。” 骊嫘闻言奇道。“他做什么了?” 辛筝将君离的政策说了说。 骊嫘顿时服气。“他和你倒是挺像的,但不够狠,目光也不够。” 贵族维持奢靡的生活,靠的是什么? 第一,土地,而土地除了分封的公田,还有大量的私田。 第二,奴隶,庶农为贵族耕作公田,但耕作私田是不合礼法的,因而耕作私田的人手以奴隶为主,奴隶从哪来?捕奴人手里买,以及青苗贷与驴打滚,趁着青黄不接庶农无食时放青苗贷,利息相当之高,反正庶农只要贷了,那儿女们必定要舍一两个去当奴隶。若遇天灾人祸,那更是驴打滚,即九出十三归的好时机。 整个帝国但凡是个贵族,或多或少都沾着青苗贷与驴打滚的边,当然,这种事缺德事贵族不会亲自去办,都是下仆管事做的,即便出了什么问题,贵族也只是没管好下仆管事,有罪的是下仆管事,贵族肯定是干干净净的。 君离自己可能真没沾这玩意,甚至完全不清楚这些内/幕,毕竟,帝国大部分贵族连青苗贷和驴打滚是什么都不知道,这些东西都太社会底层了,而一个正常的贵族,从生到死都很难真正接触到社会底层的情况。若非如此,历史上也不会有何不食肉糜的典故。 君离不清楚这些很正常,辛筝一听就听出了问题才不正常。 只是,君离的低息贷委实是个造福于民的好点子,就是,捅的不是马蜂窝,是整个帝国所有贵族。 要骊嫘说,这种低息贷不适合君离来搞,更适合辛筝来,不过不是如今的辛筝,得是日后大权在握能与众多贵族抗衡时搞。 辛筝叹道:“是挺作死的。” 骊嫘道:“我更好奇的是,辛子你是如何一听就听出他快死了?” 正常贵族谁能想到这些? 辛筝沉默须臾。“我研究过一段时间青苗贷与驴打滚以及它们牵扯的诸多东西。” 骊嫘诧异。“你真是一位爱民的好国君。” 辛筝摇头。“不,只是好奇加无聊,想研究下原理。” “即便如此,你也是一位与众不同的国君。”骊嫘诚恳的说,虽然闲出境界了,但也于国而言,也是一件好事。“说来,你为何不直接告诉少昊帝子让他有个提防?” 辛筝回答。“我希望他能活下去,活得很久,他得长大。” 骊嫘觉得,辛筝以后的继承人一定会非常出色,这教育方式,只要只要死不了就一定会很优秀。 第109章 第五章昭明 青婧在辛国这几年相当之安分,倒不是说她不搞人体/实验了,而是她不会跑大街上随机狩猎材料了——辛筝将国中十恶不赦的死囚赠给了她,哪怕是辛筝走了,长吏虞也继续执行着这一政策。 丧心病狂的实验都在背地里用死囚进行,辛人看到的便是青婧那张纯然无害的皮,她那一手高超的医道,以及她让辛国的牧草增产了一倍,一亩地的牧草产量从不足两千斤增长至将近四千斤,若是土地足够肥沃,浇水施肥也勤,产量还能更高。 辛筝没有拢任何功绩给自己增添名声,非常坦荡的让青婧得到了与功绩相媲美的美誉,坦荡得一点都不符合一个正常君王的形像。 不过也因为辛筝的这一举措,在辛国,论起民心,即便是代君也不如青婧。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昭明顶着青婧师兄的名头,待遇直线上升,居住的民宿都不收他房租了,伙食都丰盛了不少。原本因为拮据的关系,昭明吃的都是水煮圆葱,盐都没怎么加的那种,如今却多了一道鸡肉粥——虽然游牧国族以牛羊为主食,但国君直属封地所有的牛马都被拉去修路修水利了,牧人只能退而求其次用犬、羊以及豕拉犁,既然是拉犁的好帮手,自然舍不得杀了吃,于是乎国君直属封地的主食肉类变成了鸡鸭鹅兔四类,其中鸡最便宜。 辛原条件有限,氓庶切菜用的都是石刀骨刀,鸡肉自然切得也不碎,完全是一块一块的,烹饪更是简单,煮粥时将鸡块放进去,远不能与贵族吃的流程繁琐得不折腾几个时辰根本没完的鸡肉烹饪相比,味道自然也更不如。 昭明吃得很是欢快,自打离开玉宫,他的饮食质量便愈发下降,多年下来,这样的肉粥已然能让他赞不绝口。 昭明坚持的付了钱,青婧干着好几份工,辛筝也很大方的让她领着好几份工钱,但青婧都没用,她已经活出境界了,世人所钟爱的东西,不论是华服美食,亦或美人美酒,她都没有兴趣,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便是能维持生命最基本的需求即可,这些俸禄自然也攒了下来,他都给借了。 手头有钱,底气就是足,不仅收下了鸡肉粥,还要了一碗鱼羹。 鱼羹的手艺一点都不好,但很鲜,煮的时候用了羊骨熬煮的汤,鱼与羊,合起来恰是一个鲜。 昭明的眼睛不由自主的湿润了起来。 利被唬了一跳。“先生您怎么了?” “我没事。”昭明抹着眼泪道。“想起了一个故人,她做鱼的时候也喜欢鱼羊一起煮。” 望舒,你有没有过哪怕一丝的后悔? 杀了母亲,杀了这世上最后一个真心疼你爱你的人? 恨自己。 为何那么多年都没看出来望舒内心深处燃烧的仇恨,直到母亲的身体迅速衰败都还懵懂不知发生了什么。 为何如此愚钝? 利问:“先生与那位故人的感情一定很好。”如今一想起来就流泪。 昭明无言。 是挺好的,在望舒暴露出真面目之前,他和她感情甚好,比和青婧还好。 比起心性扭曲除了一张人皮哪都不像人的青婧,还有着人的三观,又有耐心,更有一颗善良之心,还生得一副一顾倾国倾城好皮相的望舒让人很难不喜欢。再怎么对青婧包容,他也委实吃不消青婧扭曲的心性与三观。不过望舒倒是与青婧很谈得来,对后者极为包容,不论什么话题都能笑着接下去,时常彻夜畅谈。 但就是这样一个笑着包容师姐师兄缺点、喜欢为同门手足与师尊亲手做各种有趣的小玩意、充满原则与人性、孝顺师尊的人,日复一日的在待她恩重如山的恩师服食的药里添东西。 孝顺的服侍汤药,不过是为了确定自己加的“佐料”都入了师尊的口。 他无法想像母亲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服下最重视的小徒弟亲手喂的毒/药,却也能理解她最后的选择。 不立望舒就得立青婧! 世间就没有比这更悲剧的选择题了。 “是啊,我们感情很好的,可惜她已经死了。”昭明只能如此对利说。 当他的母亲死去时,他最喜欢的小师妹也一同死去了。 利闻言只能尴尬的表示节哀。 昭明的神情恢复了正常:“这么多年了,我已经能接受现实了。” 用了朝食,昭明心情颇为沉重的向市走去,国君直属封地的市与蹋鞠城旁边的市已然成为辛国甚至辛原最大的集市。 商人们带着大量的布帛、牛马与谷米跋涉至此,交易盐与动物皮毛,前者是智慧生物不可或缺的东西,后者则是御寒的好东西,虽然别的地方也有皮毛,但没有哪个地方出售的皮草如辛国一般多。 两大集市上的皮草以兔皮为主,兔皮的面积远不如羊皮牛皮,但量大,随便一个摊子上都能买到几百张兔皮,生生将奢侈品变成了廉价品。 不过,最重要的商品却不是这些,而是个头比同类更大,且表皮上有“神祇保佑你”字样的水果,一枚这样的水果能值一金,产量也有限,一年不过千余枚。 虽然大部分人都买不到,但每个商贾都觉得自己是有希望的,纷纷赶来。 昭明每回看到商贾排着长队求购黄金果便很无奈。 他记得很多年前青婧请自己吃过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那家伙闲得无聊让望舒用木头做了不少模具然后套在了嫩果上,最后果子长成的形状便与模具一般了。 至于水果的个头更大,这个也在之前的时候随口问了句,青婧也随口答了:她把水果的树苗给嫁接到了别的树木上。 青婧不说还好,一说他便忍不住想起了青婧曾经干过的将不同人的胳膊腿互换的实验。 正如望舒所言,这家伙有造福社会的能力,奈何不干人事。 市很热闹,只一点,除了外来的商旅,往来的都是十五岁以下的少年与稚童,三十岁以上的老人——青壮年不拘男女,只要不是农忙时都被拉去修路修水利了,反正有马拉收割机,哪怕是半大的孩子也能轻松收割牧草,干完原本需要一家人才能做到的活。 昭明在市里用来给过往商旅休息的独立长廊寻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很快便有一大群统一穿着白底赤边短褐的稚童打打闹闹的围了过来。 “先生....” “先生先生,我们又来了。” 一群孩子一边说一边往昭明的面前放了几张明显是一群人一起凑的,面额很小但加起来也有四五斤粟麦的粮票——帝国的铸币太混乱,在尝试了下发现人们能接受粮票后长吏虞便开始大力推行粮票,已成为与布一样的硬通货。 昭明笑道:“今天想听什么种族的故事?” 显然早就商量过的稚童们立刻给出了答案。“今天还想听羽族,听白帝和羽族的战争。” 元洲诸多种族,与人族最难分难舍的莫过于羽族了,有着数千年的纠缠史。虽如此,但大部分人族根本没见过羽族,甚至不少氓庶奴隶连听都没听说过,或是听说过但版本太过荒谬,不足信。 这些穿着统一服饰的稚童都是序学的学生——在生源扩大后序学也将数年前定下的校服给落实了,白底赤边,衣襟、袖口与肩部部位绣着焰纹与鸟纹,背部是一只神气活现的毕方鸟。 序学有教历史,但只教人族的历史,倒不是不想教教其它种族的历史,但一来没有合适的人手,二来容易将学生给累到过劳死。 最重要的是,教史的先生一点都没有昭明的讲解生动有趣,各种野史杂谈更是信手捏来。 为此,哪怕每天都要肉疼的凑几斤粮票,一群孩子也仍天天来听,甚至为了减轻压力,还会拉着更多的同学一起来,分担的人多了,四五斤粮票便没那么让人肉疼了。 昭明笑着说起了白帝与羽族的战争,最为出名的一场。 白帝一生经历或者说发动战争无数,却并非一直顺风顺水,前期这位主的主要对手是同类,直到后期才变成羽族。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这也没辙,不把内忧给解决了,她也腾不出手解决外患。——哪怕是诸侯自己也不确定,白在帝与羽族打得正酣时自己能控制自己不从后面捅白帝一刀。 经过近两百年的准备,白帝发动了云梦之战,攻破了羽族都城云梦城。 本该枯燥乏味的战争,昭明说得有声有色,跌宕起伏,莫说稚童,便是大人都忍不住围了过来。 只是,在昭明说到白帝禁止屠杀云梦城,放云梦城数十万羽族平民东迁沃州时有人忍不住提出了异议。 “白帝为何不杀了他们?” 战争中屠杀是很正常的事,若是同类,在粮食足够的情况下会将敌方的平民变成自己的奴隶,粮食不够则统统坑杀,可与异族,不管粮食够不够都是坑杀,这也是元洲各族的主流相处之道。 白帝是个特例,云梦城时没屠杀,战争中俘获的俘虏她也都没杀,而是送到了漓水修建漓水水利工程——元洲所有种族中羽族的水利技术最发达,甩开人族一大截。 昭明道:“关于这个问题,后人有很多猜想,但比较主流的有两个,一是白帝的血统。” 血统? 听众们茫然,白帝的血统怎么了? 昭明解释道:“白帝并非纯血人族,我之前提过的,白帝仅是在位便有四百余年,纯血人族不可能活这么久。不过她也不可能是异族,人族不可能让一个异族人坐上王位,她祖上必定有异族,但她自己的血统仍以人族血统为主。” 只是长生种的血统也始终在白帝的身上彰显着存在感:寿命长,几百岁了也仍是一张年轻的皮相。 一名老人道:“可是非我族类不是其心必异吗?怎么还能坐上王位?” 因为白帝凶残的把所有竞争者给干掉了呀。 昭明道:“你口中的非我族类缔造了帝国最空前的中兴盛世,若非我族类皆如此,帝国委实是有福了。” 顿了顿,昭明继续道:“不过你如此想也不稀奇,因为当年云梦城之事,很多人都是如此看白帝的,觉得她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方如此,不过我支持的是另一种小众说法。” 小众说法的提出者已不得而知,但支持者真的不多。 这种说法认为白帝不屠城是为了人族。 没了外患,人族会干什么? 这点白帝非常有发言权,她出生的时候人族内耗得相当热情,狗脑子都给打出来了,她一个混血能坐上王位也和人族当时的局势有很大关系,打得脑浆四溅的诸侯们消耗了太多人的忍耐度,生生衬得白帝的血统问题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在内耗之后。 帝国内部的超级大乱战将帝国大半的底子给打没了,因而当羽族卷土重来时,帝国溃不成军。若非少昊懿死战阙地,拖延了羽族不少时间,元洲的历史也该改写了,而人族会是过去万年与未来万年最大的笑话——退场退得最快的第一种族。 放走那几十万羽族是放虎归山,但卧榻之侧有一头虽然打不过自己但的的确确对自己有威胁的猛虎趴着,帝国再也没发生过白帝继位前的那种打空人族底子的剧烈内耗,都怕放开手脚来一场大乱战,将人族的底子打光了,羽族就....不能说卷土重来,用捡漏或许更合适。 昭明为了证明自己支持的说法,还列举了大量的历史。 白帝在位与她死后很长一段时间羽族的实力一直都被控制得很好,刚刚好在能对人族造成威胁,但威胁又不会大到无法应付的水平。 后来从威胁变成危害那就是后人的问题了。 不能放开手脚内耗,诸侯与贵族们专心致志的削弱王权,增强地方,而羽族与帝国走相反路线——不断加强王权。 昭明最后还讲了两则轶事: 白帝有个臣子,曾对白帝说:作为一个拥有权力和威信的伟人,白帝实在很幸运。 白帝提议与他交换一天身份,他就可以尝试到人王的滋味。 在晚上举行的宴会里,臣子非常享受成为王的感觉,当晚餐快结束的时候,他抬头才注意到王位上方仅用一根马鬃悬挂着的利剑。 这位臣子立即失去了对美食和美女的兴趣,尿都快吓出来了。 白帝告诉臣子,他所感觉的便是她的幸运——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到头上悬着的利剑,你还想要这种幸运吗? 臣子一点都不想要。 另一则轶事则是白帝的独子很小的时候母子一起聊天,白帝为独子说了一个故事。 有一片森林,生活着狼和鹿两个族群,其中狼以鹿为食。人们觉得狼很可恶,不应该存在,便猎杀了森林里所有的狼,希望鹿群能更好的发展。 然而,狼被猎杀后鹿群却开始走向灭亡。 鹿群初时数量越来越多,但整体的身体素质却是越来越差,并且吃光了森林所有的植物,开始饿死。 后来人们引入了新的狼,鹿群很快就恢复了健康,森林也恢复了绿色。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每天早上,每一头鹿都会告诉自己,自己要跑得比最快的狼快才能活下去,而每一头狼会告诉自己,自己要跑得比最慢的鹿快,不然会饿死。 于是,狼与鹿都跑得越来越快。 通过这两则轶事昭明可以推测出一件事:白帝极度推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不管是什么事,过了度,便可能会做出一些正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来,比如故意养虎为患。 昭明说得很认真,但还是很多人无法理解。 “长生种能看到的刹那之后是短生种至死都看不到的未来,这些人若能理解,又怎还会在这听你讲学?” 能克服生理差异,眼睛看到那么遥远未来的哪个不是圣贤?给别人讲学还差不多。 昭明扭头,浅绿衣裳的少女不知何时坐在了自己不远处。 少女摆了摆手。“你继续讲,我不急。” 昭明想了想,觉得还是要对得起自己面前的粮票,继续与听众沟通了起来。 有个孩子提出了一个疑问:书上说不同物种是不能结合的,哪怕是马和驴能生出骡子来,但骡子天生就是类似天阉的存在,无法留下后代。 白帝这个非纯血人族是怎么来的? 她居然还能孕育后代,这不合理。 昭明下意识看了眼少女,正常人可不会在给孩子读的书上写这种东西,或者说,正常人根本不会去考虑智慧物种可以结合并生下健康后代而非类似骡的那种产物有没有什么问题。 少女无聊的观察着自己怀里抱着的木匣花纹。 昭明重新看回哪个提出疑问的孩子,果断将某人的进化论搬了出来,最后给出了自己的总结:所有智慧物种都有一个共同的并且并不是很远的祖先,是近亲,所以能结合,能繁衍后代。 孩子一脸懵。 是这样吗? 昭明坚定的点头。 就是这样。 第110章 第六章青婧 序学一天至少十节课,每节课的课时加课间休息时间是半个时辰,其中课间休息时间极短,也就够来回跑,想听故事是别想了,因而稚童们都是挑的中午长达一个时辰的午休时间来听故事的。 一个时辰的午休原是用来给稚童们补觉的,按着序学的作息,这群小可怜平旦末就得赶到课堂。而序学里不准带仆人,生活全得自理,也就说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别想了,至少得提前两刻时间穿衣洗漱以及用朝食(如果早到这份上还能称之为朝食的话)。 不能说这个起床时间残忍,这年头人族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尤其是氓庶,干活干到日夕,第二天鸡鸣时就得起床继续下地干活。 一天十二个时辰,子夜、鸡鸣、平旦、旭日、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日夕、人定。 鸡鸣可比平旦靠前一个位置。 问题在于学习和下地干活是两回事,后者哪怕精神疲惫也不影响身体继续干活,而前者很影响,这才给了一个时辰的午睡时间——专门挑的白昼时人最想睡觉精神最不好的时间段,但不想睡的话序学也不强求。反正精神不好学得不好,最后被考核刷下来卷铺盖回家的不是序学。 不管以前是用来睡觉还是用来玩的,这些稚童在昭明到来之后都将午睡时间改成了听昭明讲学。 讲学很精彩,午休时间也很长,奈何再长也是有结束的时候。 午休该结束,离下午第一节课开始还有一柱香左右的时间时序学的铜铎会响,一听到铜铎声,稚童们只得万般不舍的起身往序学跑,迟到了会被罚绕序学跑十圈的。以前人少的时候还好,如今因着允许立军功得爵者的子孙入学,不仅新建了几家序学,每家的规模还都特别大,至少能容纳两千人,一圈跑下来都够要人命了何况十圈。网首发 再喜欢再舍不得也只能离开,不舍的与昭明约定下学的时候一定还要来,粮票给的是一天的钱,不能爽约的。 昭明非常认真且诚恳的与每个不舍的小孩保证下学时自己一定在才让稚童们露出笑颜去上课。 “我没想到你竟会将我的进化论加入你的学说里。”在稚童们都走得差不多后青婧忽的道,语气甚为感慨。 她的进化论知道的人不多,其中大部分人都是当她脑子坏掉了胡思乱想,唯一一个赞同的大抵是望舒。 虽然明面上用智慧生物的种类与差异将进化论怼得体无完肤,但青婧听得到望舒心里的想法。 望舒是认可进化论的,并且她觉得智慧生物曾经发生过特别的事情,于是导致了如今的情况:进化论能解释所有生灵,唯独解释不了异兽与智慧生物。 甚至,望舒潜意识里有一种猜想:大荒丰富多彩的智慧物种并非土著。 昭明倒没觉得她脑子坏掉了,但并不认可进化论。 昭明回道:“有用我便信。” 青婧笑。“哪怕你真的证明了所有智慧物种有着同一个祖先,你也无法改变元洲诸族亲密交流的热情。” 种族之战从有史以来打到如今,最初时可能真的是因为非我族类,但到了如今,物种差异只是最微不足道的因素,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资源问题。 世界就这么大,资源就这么多,你多占一份我便少占一份。 昭明叹道:“我知道,但能够消弭一点是一点。” “愚蠢。”青婧评价。 两个种族如果发生战争,不管什么都能成为理由,如果和平,只有两种可能:还没做好开战的准备,亦或是有更强大的敌人。 昭明说:“师妹你能聆听人心,但你并未真正理解人心。” 青婧问:“你这是在骂我没有人心?” 你难道有人心这玩意? 昭明无言的反问。 青婧不置可否。 昭明问:“你今日是特地来寻我的?” 青婧颌首。“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尽管说,只要不违背道德。”昭明下意识声明。 青婧不会找他做能力范围之外的事,但能力范围之内也不代表就无碍,青婧没道德的,若是让他去大街上随便抓几个实验材料怎么办? 青婧无语道:“不是害人,只是想让你去延续一个将死之人的寿命,能延续多久便是多久。” 昭明疑惑。“这种事你自己不就能解决?我的医术大半还是你教的,并未青出于蓝。” 师兄妹三人,每个人的擅长方向都不一样,望舒擅长机关与算学,尤其是后者,因着认为数算是这世间最完美的眼睛,眼见可能为虚,耳闻可能为幻,唯独数算永远不会骗人,望舒生生将自己的心算能力给锻炼到了近乎非人的层次。 昭明最擅长的是历史与哲学思考,以及各种技术,但与望舒、青婧不同,后两者的技术多为自己创造,而他会的技术都是从书里与游历中自各地收集的,是对技术的用而非创造。 治病救人什么的,这是青婧最擅长的——奈何此人最爱干的是与之相反的事。 虽如此,但只要青婧愿意救人,这世上很少有她救不回来的人。 青婧道:“因为一些原因,我不太方便自己出面。至于你的医术,你先试试,若是不行,我为你准备了这一匣丹药,够吃不少时间,你再联系我,告诉我具体什么症状。” “你对人做了什么?”昭明觉得这一点最好先问清楚,不然回头自己因为青婧被牵连那就悲剧了,青婧的仇家都不是什么小过节。 青婧默了须臾。“不会牵连你。” 昭明一脸警惕。 青婧的神情开始向冰冷转化。“你若不听话,后果....可需要我帮你重温?” 昭明识相的收起了警惕的神情,判断应该真的不会牵连自己。 青婧虽然丧心病狂了些,但只要自己不想不开,她还不至于想弄死她师尊唯一的子嗣。 若是望舒,那可能还要担心那家伙想着在自己掉了脑袋后按个新的,但青婧没那本事,自然不会对自己胡来。 “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昭明好奇的问。“我很难想像你会主动救谁,我是说,不抱着做实验的心态....那个人莫不是你的实验材料?” “不是,你见到了便会明白。”青婧将药匣递给昭明。“我建议你明天走。最好在半年内见到人。” “人在哪?” “冀州,长葛。” 昭明有一瞬的窒息。“你可知从辛原到长葛有多远?我可没有鲲鹏为坐骑。” 半年内赶到,便意味着剩下的半个秋季与一整个冬季,甚至半个春季自己都要跋涉在路上。 九州南北与东西的地形很有特色。 北方多崇山峻岭,特别的大气,山特别的高大,平原特别的广阔,而南方多山多水。 西方多山多到连绵起伏,东方多平原大泽多水。 冀州位于九州西北,冀州北边是元洲最大的山脉断云雪山山系,东边是璧山余脉,南边是招摇山与横断山脉,西边是天山山脉,看这一长串的山系便可知,冀州在理论上该是什么地形了。 实际上山倒没多到无法忍受的程度,崇山峻岭孕育了无数的水系,九州的长河大多发源于断云雪山,其中九州西部的长河便有好几条,这些长河的上游都流经了冀州,于崇山峻岭间冲刷出了无数肥沃平原,其中漓水在冀州的诸多支流更是滋润了冀州粮仓——广袤的冀南大平原。 只一个问题,冀州的平原是很多,但除了冀南大平原,别的平原却被群山给切割得七零八落的。 走,那肯定能走。 怎么说这里也是帝国最早的疆土,修建的道路也是最多的,若非如此,冀州也无法孕育出诸多国力雄厚的大国以及一州顶两州的人口,靠的就是比别的州早了几千年的开发。 问题是长葛是葛天国的国都,而葛天国是冀州诸多大国中的一株奇葩。 别的大国都是占据着大片的肥沃平原,而葛天国,国中至少七成国土是群山起伏的风貌,本来比例更高的,但现任葛天侯在位后一直积极扩张,灭了二十一国,其中一大半是平原国族,这才将山地比例给降了下去。 这种地缘当个偏安的乡下小国绰绰有余,葛天侯夫妻俩却愣是将此国给变成了冀州的一流大国,并国二十一,服国四十,俩都是牛人。 只是,这俩再牛也无法改变葛天国的糟心地形。 半年的期限搞不好其中一半时间都得花在葛天国。 青婧回以白眼:“葛国这一代的君侯与君夫人都很注重道路的修建,这么多年过去,葛天国与你不知多少年前听说过的模样早已不同。” 昭明诧异。“你去过葛天国?” 记忆里青婧被逐出玉宫后拜访的每个国家都没有不倒霉的,轻则祸起萧墙,重则烽烟四起,国族动荡,真正意义上的走哪祸害到哪。 不算盗趾过境,没听说葛天国这些年有什么大事。 哪怕是葛天侯夫妻俩也因为早年吞并的国族太多,最近的十年一直都在消化,甚少动刀兵。 青婧嗯了声。“快三十年前的事了。” 昭明顿时了然。 祸害也不是一日炼成的,三十年前青婧还没如今的功力,无怪乎葛天国不在受害者名单上。 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没问自己的医治对像哪位的昭明忽问:“那你要我去救的人是?” “井雉。”青婧回道。 昭明不明白青婧能与井雉有什么瓜葛,但也没多问,因为青婧一看便是不想多说的眼神。 “我会尽快出发,但明天就出发是不可能的,半年就到也不太可能,不准往我身上下蛊,我会尽力。”顿了顿,昭明问。“井雉应该不会正好只剩下半年的命了吧?” “你便是赶不到,她也能再支撑一年有余。”青婧随口回道。 呃,那是有点急。 昭明道:“我争取半年赶到,但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何不自己去,以你的身体素质,一定会比我快。” 青婧道:“我是会比你快,但我是想延续她的生命而非提前终结她的生命。” 昭明:“....听不懂。” 青婧叹道。“她见到我会想杀了我,可我不想死,必会先下手为强弄死她。” 昭明懵了。“我以为她于你而言很重要。” 如果不重要,何至于会愿意主动救人? 青婧点头。“她是很重要,但我爱自己甚于爱她。” 到底多年同门,昭明瞬懂。 见不到,井雉自然鞭长莫及妨碍不到青婧的安全,俩人自然你好我好大家好,而见了面....必须死一个。 可这更离奇。 “我记得师妹你素来论心论迹。”昭明委婉道。 看一个人要如何看? 聪明人答曰:说什么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做了什么。 即论迹不论心,毕竟,论心,这世上就没有完人,太强人所难了。 遗憾的是,这世上总有奇葩与整个世界逆行,如青婧。 这家伙不仅论迹还论心,非知行合一者她都看不上眼,或者说,不把人当人看。 望舒曾因此事与青婧爆发过一番论心论迹的激烈争辩,被辨得体无完肤。 青婧的逻辑用一句话可以概括:论迹不论心不是因为人无完人,而是人无法知道另一个人的心里在想什么,自然只能论迹。 望舒最终只能无奈的表示:能听到别人心里想什么,不是你随机抓人当实验材料的理由。 这世间有几人心里没点黑暗? 你在和人说话时随时翻脸也就罢了,当着你的面想不好的东西,莫说翻脸,被揍一顿都活该,只要你不怕自己的名声惨不忍睹就行。可因为别人的心灵有黑暗就抓人当实验材料,按这标准,这世间有几人不是实验材料? 青婧的三观多凶残就不细述了,只说结论。 井雉想杀青婧,这便足以让青婧弄死她了。 在井雉将死时延续她的生命,这严重违背了青婧建立在论迹论心基础之上的三观。 青婧闻言素来清澈纯净的眸子露出了复杂之色。“说来话长。” 昭明忙道:“我不缺时间。” 青婧继续道:“你到了长葛自然就明白了。” 昭明无言,随手打开匣子,里头竟还有一层玉匣。“先说好,我的医术比不上你,你给的丹药必须足够好,不然给王侯贵族看病,治不好会死人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死的是谁,自然不仅仅是王侯贵族,还有无能的庸医。 医闹之伤人让不少名医对给王侯贵族看病都有些抗拒,尤其是给国君这类人看病,后台够硬还好,后台若不够硬,一旦发现病入膏肓没得救了往往招呼都不打一声拔腿就跑,生怕跑慢了被医闹弄成殉葬的人牲。 昭明这些年四处流浪,没少靠医术吃饭,医闹自然也...体会过,不是一般的糟心。 再打开玉匣,玉匣中有九个格子,每个格子里全是丹药。 这丹药的药香....昭明呆住。“续命丹,唔,味道好像不一样。” 青婧回道:“同一种药吃多了会产生堕药性,我将续命丹多番改良,每隔一段时间换一种吃,可以避免堕药性。” 昭明很好奇,青婧的改良是最近的事还是多年积累,若是后者,只能说明师妹不仅才华横溢还无聊出境界了,青婧如今的体质,续命丹当饭吃都不会有什么续命的用;若是前者,井雉都想杀你了,你还这么绞尽脑汁的延续她的命,你真是师妹?还是十年不见,师妹你脑子坏掉了? 第111章 第七章鹄 澜州多山多水,虽然大部分的山都不高,和北方动不动解决高到让人望断脖子的山远不能比,很多根本就是山丘,但再矮也是山。虽有平原谷地,也有漓水下游大平原,但平坦地形的比例仍旧少得可怜,但澜州多山的同时也多矿藏,大部分国家都是矿物出口国。 诏国便是这样一个很常见的澜州山国,境内多山,也有铜矿,但矿并不大,因为并不富裕,当然,这个不富裕指的是氓庶,贵族的话,锦衣玉食自然不在话下。 诏国的国都与大部分国家一般,都城的名字就是国名,这也是帝国很常见的现像,国族都是由部族发展而来,而部族名往往会延续到建城的时候,当城邑变成国都,国都的名字自然与国名等同了。 诏国的国都便叫诏,是一座有着万户人家的城邑,按着帝国的城邑规模标准,这也算是一座二流城邑了。 即是国都,城墙自然够高,至少内城的城墙相当坚实。 外城,也就是郭的墙? 奴隶军的轻轻松松就骑马翻过去了。 郭中住都是氓庶,这年头贵族打死氓庶也就赔一尺半尺布的事,而居民是这样廉价的存在,又怎会为了他们的安全而高筑墙?不值当。 内城住的都是贵族,城墙自然高且坚。 台城住的是国君一家子,城墙比之内城自然更好。 奴隶军打得颇为不易,内城的贵族宅邸说是宅邸,实质上....具备军事功能,毕竟这年头,国君和贵族打起来不是稀奇事,不然这几百年也不会有礼崩乐坏,弑君如杀鸡的说法,而那些如杀鸡般死于非命的国君背后是更多弑君失败的贵族。哪怕是在国都,贵族也会将自己住的地方给修出高墙高台来,易守难攻,毕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每个国家的内城都可以说是堡垒林立。 奴隶军打得艰难倒不是说诏国的贵族们多么能打,实际上还不如他们过去打过的大部分敌人。 只是,盗趾想要这座城,自然不能像以前那般完全无视对城邑造成的伤害,哪怕战争结束时城邑变成了废墟也无妨。 如此一来不免束手束脚。 在打了两天后盗趾也意识到了这点。 可现在都是深秋了,若是诏国的破坏太严重,他们可怎么过冬? 冬季玩迁徙是想不开。 揉了揉眉心,盗趾最终做了最理智的决定:焚城。 奴隶军在占领区与非占领区之间清理出了一条隔离带,然后用飞石车将无数燃料投入了非占领区的内城部分以及台城,最后是燃烧的薪柴。 诏国的王公贵族于烈火中化为了灰烬。 奴隶军攻占了诏国,却并未在攻占之后劫掠一番便离去,而是开始收拾战场废墟,清点人口,俨然定居的模样。 也确实是打算定居。 这是在决定战略转移离开蒲阪时就定下的。 常仪子不仅博闻广记,更见多识广,为奴隶军选了诏国做为未来的安家之地。 诏国是小国,但这是一个地缘优势很好的小国。 诏国位于澜州北部的一处河谷平原,只有两条与外界连通的通道,一东一西,只要守住了这两条通道,诏国便可高枕无忧——前提是不被大国盯上,不然再易守难攻的要塞也禁不住人命堆。 诏国的邻居们全是二三流的国,这些国中并非没有祖上曾阔过的,但如今是什么时代?一个国的地位完全看国君,国君是明君,自然强大,而继任者若是中人之姿,再强的大国也终将退出一流的位阶,甚至灭国。 注意,这还只是中人之姿的继承者,若换个昏君....这几十年倒是好点,王权重新强盛,诸侯征伐仍是常事,但灭国的频率总算是下降了。 澜州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扶风侯,年轻时灭国十七,后来王权重新强盛起来,她投入了改革派的阵营,这才从灭国变成了服国。 诏国的邻居们显然没有代代明君的优秀遗传,因而只是阔过,如今都是二三流小国。 扶风侯? 扶风侯是澜南方伯,诏国在澜北,盗趾虽有鸿鹄之志,扶风侯的扩张欲望也是诸侯中少见的强大。 真的强大,她不仅有心,还有行动力,被她给灭了的十七个国家最有发言权。盗趾之乱是很好的扩张借口,但一来盗趾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思想对于王侯贵族而言是岂有此理的事,再加上澜北与澜南的距离在那摆着,正常情况扶风侯不会想沾这个麻烦。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扶风侯认可后者却永远都不可能认可前者,她能成为国君就是因为血统,自然不会想让这种思想输入自己的国破坏自己国君之位的法理性。 扶风侯太远,而比较近的大国有三个,一个是东边的高辛国,也是九王族之一。根据常仪的计算,高辛国国土一半在澜州一半在扬州,而扬州多平原,比澜州这多山多水的地方更适宜耕作,因而高辛国近百年来的发展方向都是扬州。哪怕改主意了,高辛国与诏国最近的直线距离也超过了一千五百里。 第二个也是第二近的,黎国,位于澜州中部偏东,紧挨着幽泽,与巫谢殿的关系很好,世代联姻不说,每代都有不少公族孩童被送入巫谢殿为巫。不过一个当上巫谢的都没有,玉宫再心大再自信也不可能让一个大国的公族成为十巫之一。本来就已经被诸侯公族给渗透得头疼,高层再让诸侯的血亲担任,巫宗到底是巫女的巫宗还是诸侯的巫宗? 第三个是最近的,季连国,最近五代季连侯都是澜州牧,季连国也是澜州疆域最辽阔的国家,从第一任澜州牧到第四任澜州牧在位前期,林林总总灭了百余国。九州牧里最嚣张的莫过于季连国了,大抵也是如此,在扶风侯强势崛起后惨遭扶风侯与蒲阪的联手针对,第四任澜州牧便被扶风侯与王给逼得心力交瘁而亡。 虽如此,季连国却也不是完全不能对付。 现任澜州牧,与其父完全不能比,经过百年的扩张,季连国内的政治生态也发展得相当之恶劣,恶劣到前任澜州牧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顺利继位,不得不在死的时候拉着自己七个兄弟姐妹及侄子侄女们一起走,再加上周遭虎狼环伺,常仪不认为这盆温室里的花能奈何得了盗趾。 同样是政治生态恶劣,扶风侯继位时还是主少国疑的局面,她老娘可没在死的时候为女儿铺任何路,扶风侯完全是自己解决内部问题的。 澜州牧继位时已是而立之年,却还要靠老子铺路,差距可见一斑。 再往南还有诸多二三流国家,澜州的地理就是这样,一流大国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培育出来的,必须有稠密的人口,以及诸多小国尸骸。 换做冀州那等地方,人口太稠密,开发度太高,一流大国愣是有十来个,而这还是几百年来小鱼互吃出来的结果。 当然,这也从另一种角度上说明了冀州的底子厚实,这么折腾都还没废掉。 诏国一打下,盗趾第一件事便是控制两条通道。 如何治理诏国,虽然以前没经验,但在转战的路上常仪与他一直都没忘了商讨到了以后如何治理,大部分都是常仪在想。 盗趾的出身注定他是纸上谈兵的好手,真正做起来,有那个天赋还好,没有的话,必然麻爪。 常仪却不然,盗趾能判断出来她有治理一地的才华与经验,方方面面都有所了解,不存在大部分王侯贵族那般连底层官吏的职位称呼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奇葩状况。只一点,常仪有才华有经验,唯独在人情练达方面差了许多,盗趾估计她以前哪怕曾治理一地,也治理得很好,最后的结果怕也不是很好。 虽如此,才华仍是过硬的。 在分道扬镳之前便已讨论出了一套可行性很高的方案。因着彼此都没来过诏国,真正落实可能会遇到些问题,但以盗趾的才智,不过是磨合一段时间的事,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 这个时候安全便很重要了。 鹄是盗趾信任的心腹,虽然识字不多,却是军事上的好手,又身经百战,毫无悬念的被安排去把守门户了。 乔则是被留下来了,纵然经过常仪多年的教导,盗趾也会为学得快学得好的孩子提供好一些的食物做为激励,但时间终究是太短,常仪精力也是有限的。且即便是那些识字识数的人,从未有过治理一方的经验,只能统统从基层做起。 这种时候,经过常仪的教导,能文能武的乔无疑很有用,派去把守门户不免糟蹋。 因着与乔的关系很好,走之前鹄去向乔告别。 乔住的宅子是分配的,盗趾将城中所有无主和主人死了的田宅都给充公了,田地共耕,因着时间关系种粟麦是来不及了,便种了花大钱买来的辛国牧草种子。 宅子按人丁和职位进行了分配,仍有大量宅子是空着的。 乔是高层将领,为了安全,住的宅子在城中最适合把守的地方,但因为他是孤身一人,本拢共才三间应有间房住就够了,但他又是高层,需要在家也能办公和开会的地方,因而宅邸有三间屋。 奴隶军对奴隶制度深恶痛绝。 盗趾允许工作忙碌的人用粮食雇佣吃不上饭的人做家务,但也只是做家务,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杀人者死。并且雇佣时需得签契,约定酬劳是多少,以及工作几天。 类似于因为没有土地而为别人耕作的流佣,不同的是流佣需要将六到八成甚至九成的收获做为租子缴纳给贵族,而盗趾制定的这种雇佣制度则是主人出钱粮请人帮几天忙。 蓄奴? 谁蓄奴就砍谁全家的头颅。 乔并未雇帮佣,鹄一进门便无语了, 这宅子该不会从分配下来起就没收拾过吧?树叶与灰尘满地都是。 因着房间不多,鹄很容易便找到了乔,正在屋子里拆自己的身体,各种各样的木革金属零件琳琳满目的摆放在原木做的木案上。 鹄惊呆了,乍一看还以为是大型肢解现场呢。 常仪在奴隶军的时候也有研究人偶,这种场合也不是没见过,但这一次却给了他触目惊心之感。 “你在做什么?” “了解自己。”乔头也不抬的回答。 鹄愣了下,安慰道:“其实你想想,你这样不是很好吗?” 乔闻言终于抬头。“好?” 看着鹄的眼神分明透着你脑子是否坏掉的疑惑。 鹄在乔面前坐了下来,想帮忙收拾一下,但全都不认识,最后也只能罢了。“我以前见过常仪子为人偶换部件,人偶能换,你想来也能换,人生不过百载,而你怕是千载万载,就好像传说中的不死之王炎帝。” 乔道:“我并未厌弃自己的身份。” 鹄松了口气。 常仪子鼓捣人偶的事在奴隶军不是秘密,不止一个人见过她操控人偶,比较熟的人虽然惊讶于乔的真实身份,但更多的还是对常仪子如同滔滔江水绵延不绝的佩服之心。 最多有些许疑惑,不是早就制作出了乔这般能思考的人偶吗?可为何常仪子那几年的研究,制造的都是拧紧发条才动动的人偶?一点都不真实,更别说有自我能思考了。 对于乔,都这么熟了,是什么种族并不影响什么,而且奴隶军也不全是纯血人族,一些奴隶的祖上是有非人血统的。 只是,这般想的并非全部。 比起有非人血统的混血,乔的身份明显超出了人的想象力——常仪子另当别论。 鹄挺怕乔受到影响的。 鹄不解的问:“那你在做什么?” 乔道:“我想起了很多的记忆,我的记忆里,我有父亲,是一个放牛人与奴隶私通所出的奴子,他也以牧牛为生,但天生神力,能从野外捕获野牛,日子过得倒也不错。但他是奴子,这个世道,对血统尤为看重,他尴尬的出身,结婚只能往低了寻,但那样,他的孩子身份地位会更低,他不想让自己的后代再遭遇他所遭遇的轻蔑,干脆不结婚不生孩子了。” 鹄道:“你的父亲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子嗣是什么? 是寻欢作乐的搭头。 是养老和祭祀让自己死后也能有血食不至于当孤魂野鬼的工具。 子嗣自己愿不愿意出生,出生后过得怎样,父母还真不在意。 乔点头。 他的记忆里,那的确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但他后来有了后代?”鹄问。 “嗯,上巳节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极美的女子,我有没有说过,父亲不仅天生神力,还生得甚为俊美英武,即便存在着血统上的瑕疵,也有很多追求者。” 鹄不解。“既如此,为何不婚不育?” “哦,世人迷恋他俊美英武的外表同时亦于心中鄙弃他的血统。”乔回道。 能为了欲/望而与内心鄙弃自己却又迷恋自己外表的女人上床的男人肯定有,但其中并不包括他的父亲。 鹄道:“但他接受你的母亲。” 乔笑。“母亲单纯的喜欢他的皮相,并不在意他的血统,又空旷已久。” 记忆里,生母架船技术甚为强大,脚踩一大堆船都没翻船。 “露水情缘有了一个后代,本该是母亲抚养的。”乔道。“母亲是巫医,身份地位比父亲高,但她自己有心病,她年幼时为了生存食了自己的父母手足,彼时并不觉得食人有什么问题,甚至觉得肚子饿了食人是天经地义的事。” 鹄唯有沉默。 乔继续道:“但后来她救了一个人,那个人将她从西荒绑到了冀州,送入巫序,按着她学了十年的仁义道德。” 鹄仍旧沉默,心中却是物伤其类的悲哀。 有些东西,永远都不懂不一定是坏事。 “她并不后悔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却又觉得曾经的所作所为是错的。”乔道。“这让她很纠结很痛苦,也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不适合养孩子,因而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了父亲,与父亲一同抚养孩子。” 乔想起了很多很多的记忆,关于那对不是夫妻却因共同抚养孩子而有了诸多交集的男女的点点滴滴。 “她告诉我,我不需要在她老了以后赡养她,也不需要在她死后祭祀她,因为生下我是她的私心,她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便生下了我,是她对不起我。”乔有些恍惚的道。 鹄愣住,活这么大头回听说如此奇葩的母亲。 “我的人生是我自己的,所以不论我决定做什么,只要是出自我自己的本心,我不会后悔即可,不论是她还是阿父都没资格以父母的身份阻止我。” 鹄道:“你的母亲真开明。” 除了奇葩,他只能想到开明这个非贬义的词汇。 乔面无表情的道:“是啊,后来有个叫费邑的地方发生了瘟疫,她接了召医令,我求她别去,她告诉我,虽然我的是她的孩子,但她的人生是她自己的,我没资格阻止她做她想做的事。” 鹄噗嗤笑了出来,在乔冰冷的眼神中迅速收拾好了表情。“你的童年很温暖。” 乔示意了下案上的零件。“童年?” 鹄怔了下,顿时反应过来乔什么意思。“你并非自然诞生的生灵,为何会有童年记忆?” 乔道:“我更想不通的是,她是如何做到赋予我自我与思考能力的,我全身都是木革与金属,她以前制作的那些人偶亦是这些材质,没道理人偶不能思考我却能?” 鹄一脸懵。 这谁知道常仪子是怎么做到的? 简直是凭空创造一个生命,且不是正常的繁衍生育创造的,简直是神迹。 第112章 第八章夷彭 云水是一条好河。 至少夷彭觉得如此,虽然水里大鱼巨鳖多了些,很容易将船给弄沉,但它真的很方便。 前期砸锅卖铁的投入终于有了回报,他的船队在云水上游地区非常通畅,若沿途林立的关卡与过路税能少点就更好了。 辛原的西部有不少河流是向西南或汇入云水支流,或直接汇入云水,而沿着云水顺流而下可直抵山北地区,再通过澜水与澜水支流可以直接跑到大部分学宫“考场”,包括郊邑,不包括垚邑,后者委实是远了点,且周遭并无大的河流。 夷彭进入郊邑时发现郊邑和自己记忆里完全不同了。 不仅仅是不少曾是华宅的地方变成了废墟,有火烧的痕迹,还因为血腥味很浓,也没法不浓,前不久郊邑的贵族被大量诛杀,侩子手的刀都卷刃了。 不过比起某个将城邑所有贵族给杀干净了的家伙,君离还是很仁慈的,只诛杀了贵族氏族的族长与小宗的宗主们,也就是只杀了头头,剩下的家眷还关着,不太想赶尽杀绝。 贵族不是被杀就是被关,君离成功掌控了郊邑所有的土地——人族的大部分城邑发展得久了,往往除了贵族就是奴隶,鲜有缓冲的中间阶层。甚至贵族自身也会在发展中只剩下几个姓氏,别的氏族不是被杀干净了就是沦为了奴隶。 这也导致君离干掉贵族再抄个家,郊邑所有的产业便都成了公产。——虽然郊邑因着交通便利的关系还存在不少氓庶,但都直接间接的为贵族服务,并无赀财。 被打击了一番,君离显然稳重了很多,将所有奴隶都赐予了氓庶的身份,并丈量土地,将土地重新租给氓庶,并鼓励氓庶开荒,开垦出来的荒地都是氓庶的私产,不似已经开垦出来的官田,氓庶想要就得花钱买。 夷彭一看便明白了君离什么意思。 与自己那个同母异父,坚持土地国有一万年不动摇,却奇葩的不是尊崇旧有的井田制,而是认为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都应该是国君的,别的人,哪怕是贵族也没资格染指,并沿着这一理念迈步的妹妹不同,君离走的是土地私有制理念。 土地私有,也是近百年来很多国家变革的方向。 废井田,破阡陌,允许土地私有与交易。 每个变革得好的国都成了大国,当然,强盛多久那就不保证了。 变革再好也架不住子孙拆台。 比子孙拆台更无奈的是,那些国变革的时候都未完全废除血统分封制,纯粹是在保留分封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变革,并未动摇血统贵族的根基,这也令很多国家的变法最终沦为了贵族疯狂圈地的鸡毛令,进一步增加了贵族的实力,国君进一步被削弱。 君王要享乐,臣子举双手赞同;君王爱才,那也没关系,多多益善;君王要变法,要损害贵族的利益,不好意思,还是请君王去死吧。 很难说辛筝厌恶土地私有制甚至逆时代而行搞起了极端的土地国有制是否与那看似五花八门实则千篇一律的前车之鉴们有关。 夷彭也不知辛筝的做法会如何,但他可以确定一件事:辛筝若是成功,哪怕是大国也会被她按在地上摩擦。 遗憾的是辛筝被驱逐了,变法成功.....能不能归国都是个问题,辛国的贵族不会允许她活着重新踏上辛国的土地。 夷彭相信,井田制终有一日会被完全废除,君离的目光很正确,也很长远,因为没人确定井田制还需要多少年岁才能完全废除,超越时代半步是天才——时代祭台上用于祭祀的天才。 心中虽感慨,夷彭却不曾对人吐露半分,尤其是另一个当事人。 君离很缺牛马,倒不是用来作战的牛马,而是耕作的牛马。 用于耕作的农具的与牛马都是很珍贵的东西,若有这两样,耕作的效率与收成都会提高,但也因为这两样东西太珍贵,只有贵族才拥有,氓庶之家一块铁能当传家宝。 即便是贵族拥有的农具与牛马也不多,打造农具的铜铁也是铸造武器的材料,牛马也是拉战车的牲畜。 种地哪有抢掠来利快? 诸侯与诸侯,公卿大夫与公卿大夫,诸侯与贵族,征伐就没消停过,铜铁与牛马自然先紧着战争。 只有最上等的良田才会用金属农具与耕牛,次些的田地用的都是人拉犁、木制耒耜、蚌镰石镰甚至干脆靠手掘。 君离没兴趣发起战争,也不可能发起战争,这是考核,帝都可一直都盯着山北呢,因而他只想好好种地,但让氓庶用手或木石农具....效率太低了。网首发 君离无奈得都带人进林子里抓野犬抓野羊了,虽不如牛,但凑合着也能拉拉犁。 盼牛盼得花都谢了。 带着三百匹骏马与五百牛还有千余羊、豨而来的夷彭一进城就被请到了君离面前谈生意。 夷彭带来的辛原骏马品质完全是战马那一等级的,君离有自知之明,没买不起,退而求其次想买牛。 一听是想做生意不是想强取豪夺,正想着要不要将辛筝给抬出来威胁人的夷彭立刻道,久仰帝子大名,如今一见果真贤人也(愿意掏钱买而非直接没收的贵族都是贤人),因而愿意给帝子打八折,一头健牛四十蒲阪布币。 山北之地因着之前的战事,牛马价格极为昂贵,一头牛值六七十布币,而夷彭带来的健牛品质都是一流,价格应当再高一些。只是夷彭显然不太清楚山北如今的贫困,定价是按着蒲阪来定的,一头牛约五十布币,君离无疑占了很大的便宜。 四十布币一头牛,很划算,就是买不起。 他自己的钱又是药浴,又是低息贷,早就差不多了,抄大户倒是发了不少横财,但冬季将至,不准备充足的物资,郊邑不知要冻死多少人,因而那些钱在手里还没焐热便花了出去。 内心懊恼之前为何花钱那么快,君离面上却是不显分毫,张口便是要买五十头健牛。 夷彭顿觉心喜,就喜欢这种豪爽大气的客户,表示帝子买的多,我还送你五袋辛国甜象草种子,不管是荒地还是荒山都能种植,并且明年还有更多的牛马送来,都让你先挑。 君离表达了感谢后与夷彭提起了牛马。 他去见过那些牛马,都是上好的牛马,只有苦寒的草原环境才能养出那般剽悍高大的牛马,便问夷彭是否来自辛原的商人。 兖州最盛产良马健牛的地方就一个:辛原。 别的地方也不是不产牛马,但比起辛原的牛马,品质终究是差了些。 夷彭也知道自己带的货太好,瞒不住来历,也不打算瞒,便坦然回答,就是来自辛原。 帝都是帝国的核心,帝都风靡击鞠,这股风气自然也四面八方蔓延开来。 马别名马大爷,不仅价格贵,养着也同样费钱,但贵族不差钱呀,一顿餐食的价值少则几枚布币,多则几十上百枚布币。 辛原产良马,随便一匹马都是战马的品质,最差也能卖两三百枚布币。 贵族嘛,衣食住行都得是顶好的,不差钱。 辛原马销路大好,辛原还剩下的国原本还养着很多羊的,如今纷纷减少了养羊的草场,增加了养马的草场。 夷彭与辛原很多贵族都有生意往来,可以说是辛原数国多家贵族的贩马代理人。 这回带的三百匹马不过是试试水,证明下自己的能力,若是能赚到令人满意的钱货,回到辛原后他的货源不仅会更加稳定,也会更加广袤。 君离听完表示理解,然后问:你的货源都不是辛国贵族吧? 夷彭诧异。“帝子怎知?” “你的主人兕子,辛国的贵族不会愿意壮大她的实力。”君离回道。 看了辛筝对垚邑贵族的处置,他真的不难猜到辛筝和辛国的贵族关系如何。 因公族内斗而惨遭驱逐,辛筝你其实是被贵族联手驱逐的吧。 夷彭不解:“帝子怎知我背后的人是辛子?” “你太年轻了,又无姓氏,贵族们凭什么与你合作而非抢掠你或是抓你为奴再为他们办事?”君离道,怎么都应该是被抓为奴隶才合理。“你既未被抓为奴隶,显然是你背后有人,并且你背后的人与辛原数国有部分利益相同。” 除了辛筝,辛原就没有第二个符合这一标准的人了。 辛国是辛原最强大的国,剩下的国都不乐意辛国更强大,非常愿意看到辛国内耗,自然希望辛筝有实力与辛鹿抗衡。 夷彭嘴角微抽,少昊帝子你真是接地气,挺了解贵族的阴私套路的,不像北边的那个王孙诵,虽然很聪明,但他的世界太干净了,跟温室里的花似的,对于世道的黑暗根本没个概念,哪怕是仗着身份打开了局面与贵族合作垂拱而治,也是被架空的命。 “帝子与辛子很熟?”夷彭有些疑惑的问。 辛筝的乳名知道的人寥寥无几,能这般熟稔的唤她兕子的就更没有了,至少是现在也就两个还活着。 熟,当然熟,君离与夷彭说了大量关于自己与辛筝相处时的趣事。 十日后辛筝从夷彭手里接过了一块犊版,犊版上是君离亲笔书写还用了玺印的欠条。 “你卖了他五十头牛?送了五袋种子?” 夷彭点头。“不是你说将辛国甜象草的种子传播到所有能种植的地方吗?我也不知那些地方适合,便所有地方都送或卖一些。” 辛筝道。“不是种子的问题,是五十头牛的问题,你为何不收他钱?” “少昊帝子手头暂时有些紧。” “我几时让你开的善堂?” 夷彭小声。“他说他与你很熟,你欠他很多钱,你不会惩罚我。” 辛筝:“....他说的是对的,可还有别的事?” 生意上也没别的事了,现在还在扭亏为盈的路上呢,唯一的需求就是缺钱,但辛筝显然不可能再给他钱了,夷彭也只能表示自己生意上没什么事。 夷彭的生意没事,辛原却是有事。 辛原的盐湖产的盐品质虽次于海盐与西荒青白盐、宁州井盐,相对便宜很多,但盐就没有不贵的,很多人一辈子都吃不起盐。长吏虞让所有成年人丁都去修路修水利修城,都是体力活,必须补充大量脂肪与盐。前者还好,水利修了好几年,水产与鸭鹅养殖也搞起来了,再加上辛原吃肉比吃粟麦便宜,没短着肉食,盐却是很无奈。 不仅仅是因为贵,也因为辛原能买到的盐根本不够吃。 辛原数国的贵族增加养马的草场,养的羊少了,需要的奴隶也就少了。 贵族不养闲人,多余的奴隶都被卖掉了避免浪费粮食。 虞全都买了下来,干活的劳力是多了,但需要消耗的盐也更多了。 虞只能让人去云水中游的解池买盐,但解池的盐本身是有毒性的,吃多了生下的孩子也呆头呆脑的,只有氓庶才会食。不是没办法,虞也不想买,她对每一分人力都爱惜有加。 解池的盐虞并不打算让人多吃,而且青婧也说多吃圆葱、蒜与各类蔬菜能解毒,这才放心。 结果,控制解池的贵族往本来就含有微量毒性的盐里掺根本不能吃的毒盐,哪怕是青婧也表示,放心吃,吃个一年半载保证升天 虞让人去理论,哪有这样做生意的,并非长久之道。 贵族表示,这就是做生意的长久之道,我能不买马,你们能不吃盐吗? 若非距离实在是太远,鞭长莫及,很难说虞会不会让辛克带着军队去把控制解池的贵族氏族们给屠了。 虞快气疯了,却还是不得不屈服,别人可以不买马,她却不能不给氓庶吃盐。 当然,不是买回去直接给人吃,而是不怕麻烦的进行二次加工再给人吃,不然真得吃死人。 辛筝听完脸色有些阴沉,却也没什么办法。 兖州不靠海,离海岸线几千里,盐湖产的盐与海盐完全不能比。 买海盐非常麻烦,兖州的海岸线都掌控在羽族手里,要买海盐只能通过蒲阪再从漓水顺流而下去澜州与豫州的沿海国家购买,路程相当远。 买宁州井盐,这个倒是距离近,但宁州东部还乱着呢。 第二件事倒是好事,虞说服了辛国的很多贵族租借荒地安置买来的氓庶奴隶,但租金不是钱粮,而是道路。辛国的骏马销量很好,而要方便贸易往来,道路自然要修好,但分封制下....路修好了就是方便别人来打自己,哪怕不怕别人来打自己,修一条路就得拿人命去耗,得不偿失。倒不是心疼奴隶,奴隶本就是消耗品,没什么好心疼的,委实是修路需要消耗的消耗品太多了(干重体力活,两三天才吃一把草,消耗没法不快),量变引发质变,心不疼,就是肉疼。 虞答应帮忙修路,所有开销她都包了,贵族只需坐享其成便可。 修路,再加上打点了贵族们的身边人,事情很快便谈妥了。 辛筝只能感慨虞很有创意,也很懂自己。 她想修路,却不满足于只修通国君直属封地各地的路。 第三件事,辛鹿对虞颇为拉拢,在杨国的战事结束后还赏了虞个人一块封地以及大量钱货,回国后也仍不时赏赐虞东西。 辛筝的反应是:“拙劣的离间计。” 夷彭不解。“你很相信她?” 辛筝回道:“除了自己,我谁都不信。” 那你是怎么得出这是离间计的,并且笃定虞不会真的背叛? “跟着我比跟着鹿更有前途,虞有脑子。”辛筝自信道。“下一件事。” 夷彭哦了声,开始说第四件事。 辛鹿杀光了新得的杨国土地上所有的贵族,然后在那片土地上推行了一些政策,赏赐底层将士土地与奴隶,但受赏者子孙都要自幼习武,长大后加入他的军队。同时也在那块土地上废井田,破阡陌,推行土地私有制等一系列新政策。 “祝兄长命百岁。”辛筝笑说。 杨国那块地的贵族不是本国贵族,又都被杀光了,不会妨碍推行新法,但辛鹿若想将新法推行至全国....也不用那个时候了,经过了自己这个糟心国君,辛筝相信贵族们的警惕心已经练出来了,一点苗头就足以让他们出手扼杀。 “下一件。” 没有第五件事。 辛筝表示,既然辛原没别的事了,那她就给辛原增加一件事。 让虞修建粮仓,粮食储存可供一百万人吃三年的大粮仓。 夷彭被惊到了。 一百万人吃三年的大粮仓,这种规模的粮仓在帝国自然是有的,但都是为了发动倾国之战而准备的,加起来都没超过五座。 夷彭没说这不可以,没人嫌粮食少,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只一个问题,人手不够。 辛筝表示很够。 虞去年给她的人口统计里,国君直属封地的总人口在三十六万左右,其中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的男女总人口有三十一万。 十二万修水利。 十万修路。 六万修城。 三万开矿。 虞:“....” 辛筝继续道:“粮仓要在三年内建好,建好后五年填满。” 虞很想说你让我和虞一块去死算了。 第113章 第九章辛筝 除了给留在辛原的人找事,辛筝也给夷彭找了个事。 派人组织商队去正乱着的宁东之地收奴,多多益善,把人带回自己的直属封地,至于自己的直属封地已废奴,不认奴隶制,那就给予氓庶身份了,反正她需要的只是能干活的劳力。 这也是无奈之举。 她实力太弱,干涉不了宁东的局势,估计蒲阪也不太想宁东太早安定下来。 帝国开发最早,底子也最厚实的州是冀州,其次便是宁州,九州之中,人口仅次于冀州的便是宁州与澜州。 宁州东部有很多国家,一流大国也有两个,当然,如今得加上曾经做为前缀了,先是被盗趾军祸害了一番,大量贵族被屠杀,公族本家也被屠得差不多了,不管是谁想管都没法从当地拉拢足够的管理人员。要管理一地,至少也要能写会算,但帝国的贵族们,享乐一个比一个在行,但能写会算....只能说,贵族是帝国最精英的群体,但这个群体中不识字不识数的白痴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就算从别的地方调集人手过去,一来外来者不了解当地情况,二来也没几个人愿意去送死。 想治理宁州东部,难。 最重要的是,现阶段很多人都不希望宁州东部恢复安定。 一来是因为宁州东部与王畿太近了,强邻在侧,谁能安心?历史上强邻与远亲因为不满意王的政策而带兵杀入蒲阪的例子又不是没有过。 二来是因为流民。 宁东之地如今乱得停不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人口太多,等人口锐减了,自然就消停了。 当然,宁东广大,人口众多,她收奴能收走多少?不过杯水车薪罢了。 她个人自然是杯水车薪的,但流民是什么 流民是财富。 流民一无所有,是比畜生还要不如的东西,吃得也不要求比牛马好,隔个几天扔点草就够了,若非不能干活后不能宰了吃肉,简直是比牛马更完美的牲畜,不过即便不能与牛马媲美,也仍是开垦荒地荒山开矿的好牲畜。 使用牛马还要担心牛马用得太过伤着了,使用流民却是没这个顾虑,牛马一顿的饲料都能换一两个流民为奴。纵流民是一次性消耗品,量大便宜也足以弥补其损耗快的缺点,一俊遮百丑。 太平的时候贵族有事没事制造天灾人祸好收奴,更别提这种时候了。 青婧曾经告诉过辛筝一件事:她见过一个贵族,故意在上游蓄水,然后汛期放水淹了下游,流民遍地,然后趁着这个机会大肆收奴,给了流民一条生路,被誉为贤人,这位贤人的家族在那以后发展得蒸蒸日上。 这不是孤例,近似的例子青婧委实见过不少,多到记不清。 宁州东部流民遍地,正是收奴与抢地盘的好时机。 辛筝可以笃定的说,这个时候要是有人想让宁州东部消停下来,必为众矢之的。 宁州东部想要消停,可以,等各方势力吃饱了,自然就消停了。 只是,虽然想得明白,辛筝却是很难理解。 不管是个人还是势力,消化能力都是有限的。 流民如雪山上的雪球,滚着滚着就滚成雪崩了,贵族们难道认为自己连雪崩也消化得了? 饿死很难受,撑死难道就不难受了? 夷彭并不知辛筝内心的疑惑,却对这事没意见。 不管是什么势力,原始积累都少不得量大便宜的奴隶与流民。 至于白骨累累,谁家的繁盛不是由万千奴隶与氓庶的血肉白骨铸成? 而且,从投效辛筝至今,他便只干过一件事:买买买。 辛筝让他买人买粮食布帛盐都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也因为一直都在买买买,他也发现了一些事,因而接受了新任务后问辛筝要不要在封地废除天然贝制成的贝钱。 帝国官方钱币三级体系:铜布,骨贝,天然贝钱。 天然贝钱正处于体系的最低端,也是使用最频繁的钱币。 王侯公卿大夫一块铸币的结果便是铜布甚为混乱,加之氓庶结局,很多人活了一辈子都没见过铜布,市面上流通最多的自然是贝钱。 “贝钱怎么了?”辛筝不解。 夷彭不知如何解释才能让辛筝听懂,想了好一会才举了个例子。“帝国发现最早的三级钱币体系是在青帝时。” 辛筝颌首,做侧耳倾听状。 青帝并非最早发行钱币的人,炎帝的时候帝国就已经开始发行钱币了,但因着是刚出现的新事物,不免比较乱,青帝继位后很是花力气整顿了一番才有了完善的钱币体系,当然,这么干也让她自己够呛,多次九死一生。 没有比铸钱更赚钱的事了,青帝却收了所有人的铸币权,可以说很长时间天下人都恨不能将青帝寝皮食肉。 当然,史书告诉了所有人,没人如愿。 这位在历史上以仁而闻名的帝君杀人杀得一点都不比炎、黄、白三帝少。 夷彭没跟辛筝聊青帝改革钱币时的倒霉经历,而是提起了天然贝。 最早的钱币体系是天然贝、陶贝与铜布三级体系。 后来陶贝被废除了,以骨贝替代,仍旧是三级体系。 天然贝的价值是由官方规定的,一枚铜布值一百枚骨贝,一枚骨贝值十枚天然贝钱,说白了,骨贝与天然贝钱的价值是和铜布挂钩的。 当然,骨贝与铜布的兑换比例有时是会增加的,金器太燥,木器太贱,玉器太少,唯有厚重精美的铜器是上好的冥器,礼乐天下时代的影响太重了,生前再怎么对父母好都及不上父母死后多陪葬铜器玉器更有孝心。 大量的铜被埋进地里,不管是什么时候,铜都是通缩的,但骨贝与天然贝钱之间却不是,这两种钱的材料来源比铜更容易获取,不容易通缩。 辛筝听到这也反应过来了。“我记得很小的时候,一枚骨贝值十二枚贝钱。” 辛原是游牧区,文明底蕴不如农耕区,对钱币的需求没后者那么大,同样的钱,在游牧区的购买力比农耕区其实更大。 辛原又是内陆,没道理贝钱会贬值。 夷彭道:“现在是十四枚了,而在蒲阪等繁荣的地方,骨贝与贝钱的兑换已是一兑三十。” 市场上流通的钱币并不是越多越好。 辛筝很懂这个道理。 青婧便曾以增加市面上流通钱币的数量摧毁过一个国家。 辛筝下意识的想到了青婧,但很快就觉得不是,这范围太广了。 灾难君王再能祸祸也没能耐同时祸害整个帝国,而且近几年青婧都忙着研究农作物呢,哪有功夫祸国。 在心里决定让虞增加粮票的发行,慢慢废除天然贝钱的同时,辛筝对夷彭道:“我要知道那么多天然贝钱是从哪来的。” 夷彭茫然的看着辛筝。“大君的意思是,这是人为?” 辛筝颌首。“贝钱增加得太快了,日积月累也没这么快的,只能是人为。” 夷彭咽了口口水。“可若是人为,您调查....”不是活腻味了吗? 想也知道,有能耐通过这种方式牟利的不会是个人,必然是牵扯多方势力的利益团体。 辛筝眼眸冷淡的道:“我不会阻止的,只是想知道是谁这般天才。”更新最快的网 灾难君王也就罢了,那家伙祸国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实验材料。 苍生何辜? 苍生是父还是母? 既然都不是,凭什么让她顾虑苍生? 那就不是个人,用人的三观去思考她的所作所为根本是想不开。 可搞通货膨胀的人显然是为了牟利,与为了积累人口红利而大规模制造流民的人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前者更暴力,破坏力也更深远,后果更严重。 人为制造天灾人祸获取奴隶简单粗暴的让人怀疑这么干的人生下来的时候是不是脑子与胎盘一起扔掉了,对于脑瘫,身为正常人应当予以宽容——不宽容也不行,做为一个正常人难道要和脑瘫比谁更聪明,还要脸不要?可通货膨胀,能想到这般的人,目光差不了,会想不到后果? 虽然自己也是这种哪管我死后滔天的人,不然也不能在辛国的时候杀人杀得血流成河最后被所有人联手驱逐,甚至不止自己,确切来说,辛国往上数至少十二代国君都是这类人,结果自然是喜闻乐见的:辛筝往前数十二个国君花样演绎了国君的各种死法,什么死法都有就是没有好死的。 辛筝当年若非跑得快,也得步十二代先君的后尘。 虽如此,辛筝还是很讨厌这种哪管我死后洪水滔天的人,尤其是现在察觉到的这个,很难说是因为羡慕嫉妒别人比自己更能作还是别的什么。 夷彭听了辛筝的回答,嘴上自然是我相信你,心里嘛。 谁不知道辛氏一族最擅长的便是想不开? 只是,这话显然是不能说的。 虽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但君臣之别在这摆着,尤其是辛筝听得进人话的同时又非常固执。 夷彭的到来除了让辛筝意识到帝国的阴影里还有条更棘手的毒蛇,也解了她物资困乏的围。 修路、垦荒、开山引水....处处都要人,也处处都是体力活,人手本来就严重短缺了,她自然不可能如正常的贵族一般将氓庶奴隶当消耗品使用,那么为了延长工具的使用时间,自然要好好爱惜。 干重力活还要让活得久,青婧给出的建议:多补充盐和膏脂。 只要营养跟得上消耗,长命百岁没问题。 辛筝当然做不到让人能长命百岁的程度,但别一两年就死了,至少再活十几二十年还是愿意的。 奈何,有心,环境不配合。 补充肉食,本来是不难的。 垚邑靠着昆吾山脉,奴隶角斗士们虽然天天钻林子里捕猎,却也架不住吃肉的人越来越多,到了如今,已只能做到让人隔三五天喝一碗肉汤的程度。 再过段时间,就该是十天半月喝一碗肉汤了,大概率汤里连肉渣都没有。 更为难的是盐。 她现在为了给人补充盐分都是用的从青婧那里学来的知识。 这年头宰杀牲畜煮肉都是不放血的,宰了,剥了皮就可以煮了。 青婧在教辛筝如何在野外维持优雅精致的生活时教过她一个补充盐分的小技巧:血液里是有盐分的,如果找不到盐,那就给猎物放血,再把血弄熟了吃掉,身体便不会缺少盐分。 这一招的确有效,但这招是救急的,不能当常规手段,至少不能在南方用。 辛原是游牧区,这么搞没什么,有吃粟麦的钱完全可以吃到两三倍分量的肉食了。 农耕区,肉比粟麦昂贵。 也让人去解地买盐了,但听了虞的遭遇,辛筝很怀疑自己买到的盐吃了会不会死得更快。 夷彭带来了千余活羊,十头豨兽,百头健牛,以及大量高原特产的风干牛羊肉,省着点吃,足够她手里的劳力们吃到冬季结束。 除了肉食,后面还有半船盐,出发时带的是一船,但沿途关卡林立,一路过路税交下来,还能剩下一半还是顾虑夷彭的背景深厚,不然就不是一路下来还剩一半,而是离开辛国没多久就被人洗劫一空了。 别的货物也不少,但大部分货物都是往蒲阪送的,在那里才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因而除了辛筝最缺的肉食与盐,夷彭只给辛筝带了氏匹羊绒织成的布。 智慧生物为了获取御寒的材料,连虫子都被惨无人道的烫杀与死后扒衣,动物皮毛自然也不会错过。 羊绒布,顾名思义,用的是羊身上最柔软的绒毛制成,而羊身上的绒毛真的不多,想要织成一匹布不知要薅多少只羊的毛。 羊身上不止绒毛? 那是自然的,但帝国的羊种类....毛都很硬,只能纺成毡,太硬了,做不了衣服。 羊绒布就很舒服了,也很保暖,还很轻便,加之稀少,价格足以与丝绸媲美。 辛筝转手送给了自己手下门客与奴隶角斗士中这段时间干得最出色的九人,让他们制成衣服,冬日别冻着了,还有一匹给了从郊邑回来的骊嫘,一匹都没给自己留。 辛筝又问了问青婧近来都在干什么。 只要是辛原来人,她都会这么问一问,不问不放心。 青婧若心血来潮想搞事,辛鹿肯定挡不住。 破坏总比建设容易,尤其是青婧搞破坏通常都不是为了名利,顾忌也更少。 夷彭虽不知青婧的身份,但也知辛筝对青婧的挂心,因而有做准备,马上就给出了回答。 他离开的时候青婧已经没再折腾粪肥了,觉得粪肥已经到了极限,很难做到更好,至少她如今是没什么创意了。于是乎这位开始专注育种和间距,研究什么间距能让作物生长得更好,以及将不同的作物进行杂交,看能不能研究出品质更好的新种。 杂交这部分内容夷彭说的时候眉眼间透着淡淡的厌倦。 辛筝能理解。 人族的审美推崇纯,血统纯,颜色要纯,杂交什么的,一点都不喜欢。就好比同样是家畜,明明骡更吃苦耐劳,但人们还是不推崇骡。 尤其是青婧搞作物杂交,可不是仅仅将两种相近的植物杂交就够了,她还是会让两种植物杂交出来的后代彼此之间继续杂交,直到培育出新种,在时人看来,这纯粹是乱/伦。 理解并不代表支持。 辛筝支持的是实用即可。 骡在文化上的确不受推崇,但一直都有人使用。 培育良马时,虽然没有明说,但近亲繁育也是存在的。 知道青婧还在干人事,暂时分不出精力,辛筝便放心了。 夷彭并未停留太久,做为青婧的钱袋子,他到现在为止却一直都在问青婧要钱,还以青婧的名义欠下了难以想象的巨债。虽然青婧始终没对他做什么,只让他放手去做,但他终究是有廉耻心的。 花的钱都能堆出金山了,若不能扭亏为盈....死都无颜。 却也没马上走。 交割了物资好没两日便是年节了,虽然兄妹俩并非合法的兄妹,但血缘却是实打实的,因而辛筝邀请夷彭留下来一起吃顿年夜饭。 年节是重要的日子,按着传统,国君与贵族都会设宴邀请自己地盘上的贵族们一起聚聚,吃吃喝喝,欣赏歌舞,若是国君,还会加上享受一番海晏河清的繁华与歌颂。若贵族,宴会上会有很多歌伎舞伎美人,宾客若是喜欢,还能搂着其中之一享受一番。 辛筝尊重传统的邀请手底下的臣僚设了宴,却也只尊重了这一点。 歌伎舞伎? 先不说她没钱养这些,便是有钱也不会养,太浪费了,都是人力,最适合干的哪是当待客的人形工具,都应该去为基础建设与人口增长贡献一份力量。 想看歌舞才艺表演,自己上。 这是一顿除了辛筝自己无一不觉得枯燥乏味,除了吃喝就是吃喝,即便是吃喝,吃的也不是多么珍贵的食材,很普通的鱼肉、豚肉加羊肉。 所幸,这年头除非是生活在游牧区,不然想吃肉都很不容易,以至于帝国都有专门的吃肉条令。 人王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 更直白点就是人王他可以吃祭祀天地的食物,包括牛肉,羊肉和豚肉。值得一提的是,吃祭祀的肉,这也就是说,寻常时候是没事不能随便宰杀牲畜食用的。虽然司山泽、苑囿、畋牧的虞府养着大量的牲畜,但不是用来耕作的就是用来作战的,用来吃的真不多,因而人王寻常时候吃的肉食大部分都是靠冬狩时的储备,若冬狩时获取得肉食不够,而虞府养的肉食牲畜又不多,即便是王也要吃菜。 诸侯,也就是方国的国君们,可以吃牛肉,但牛是农耕的好帮手,禁止被杀食,只有老死的牛才能吃,宰杀健牛是要偿命的。诸侯想吃牛肉,要么等祭祀后吃祭肉,要么冬狩时猎野牛,但野牛同样是牛,是农耕的帮手,只要不是败家子都舍不得吃掉。 不过比起必须以身作则的王,哪怕想吃也必须忍着,诸侯们的束缚相对宽一些,不能吃牛肉,还能吃羊肉、豚肉、鱼肉各种飞禽走兽的肉,只要愿意,有的是人献上肉食。若是不怕谏官,也可以让虞府分出一部分资源大量养殖肉食牲畜。 公卿理论上只能吃羊肉,祭祀时只能用羊肉,但非王非国君,愿意善待自己也没人会说什么,甚至贵族们还会举双手赞同,衣食住行,请国君尽情享受。 大夫只能以豚祭祀,吃的自然是豚肉,不过豚是杂食动物,味道腥燥,都会偷偷吃羊肉,礼崩乐坏后更好了,敞开了吃,想吃什么肉就吃什么肉。 士则是最下一级的贵族,理论上只能食鱼肉,但实际上,贵族真能约束自己帝国又何至于礼崩乐坏? 庶民食菜,这点倒是从古至今都没变过。 但不管是古还是今,食肉都是上等人的权力,虽然烹饪很一般,完全没有寻常贵族那般的精益求精,什么肉就是什么味,没有出现菜中吃出肉的鲜美,或是肉类的腥味一点都没有(能做到,但程序太繁琐,需要用到大量昂贵的原材料,一碗肉的价值抵得上一百碗普通的肉了),但再怎样都是肉,看在这一点上,旁的什么不是不能忍。 吃得最为自然的便是夷彭与骊嫘,前者是习惯了辛筝的风格,这家伙可是国宴上都能除了吃喝就是吃喝的奇葩,虽然当年那么干纯粹是花钱太快快穷疯了,但能想到这种节流法子也足以证明辛筝的思维与常人有多不同。 后者则是在郊邑的时候跟着君离被饿着了,倒不是缺衣少食,君离待骊嫘还是很优渥的,只是,君离不重享受,一门心思抓民生,吃食上也没有劳民的想法,有肉吃就吃肉,没肉吃就吃菜。而郊邑临水,吃鱼最方便也最省事,他便顿顿食鱼。 君离没厌,骊嫘却是快吐了,不论豚肉怎样腥,羊肉如何膻,她都吃得胃口大开,唯一略有遗憾的是没有酒。 酿酒很费粮食,辛筝不仅自己滴酒不沾,还不许身边的人饮酒,当然,私底下可以自己掏钱买酒,但若工作时候饮酒,可以去死了。 年节后夷彭边告辞了。 辛筝也没空去思考太多他带来的情报,垚邑没过几日便下雪了。 兖州属于北方,不过垚邑位于兖州南部,没出现辛原那种一下雪便是一口气下一整天,雪厚三尺是常态的情况,但氓庶多居草屋,甚至连草屋都没得住,前者很难扛住积雪,后者大概率冻饿而死。 不论是什么地方,每年冬季都会死很多人。 哪怕辛筝规定所有人都必须日日扫雪,一旦门前与屋顶的积雪超过一定厚度就得罚苦役,并在冬日也没停下大部分工程,让氓庶能够通过干活获取食物与兔皮羊皮(和盐一起过来的)过冬,也仍有不少人没熬过去。 辛筝的心情很不好。 骊嫘安慰她,她已经做得很好了,是那些人的身体底子太差了,天气一冷就受不住。 辛筝叹道:“我知道,所以我更肉疼。” 骊嫘觉得辛筝的形容词有点违和,这种情况不应该是心疼民众吗?“为何肉疼?” 辛筝叹息。“人族十月怀胎,一个婴孩孕育降生,得十个月,而婴孩自呱呱坠地至长大到能干活的程度,至少需十年。所以说,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冬季了。” 骊嫘听懂了,也明白了为何给氓庶奴隶吃的肉和盐分明可以买更多的奴隶,辛筝却还是坚持给氓庶奴隶吃超出了他们本身价值的肉与盐,半晌才憋出一句:“辛子委实奇人。” 这年头王侯贵族不拿人当人看是普世观念,但这种普世观念下的王侯贵族看人都是量大便宜的一次性消耗品,唯独辛筝,虽然也没拿人当人看,但她眼里的人,显然不是一次性消耗品。 任辛筝如何肉疼,也不能改变一条条生命在严寒中枯萎,寒冬仍旧在向辛筝证明着自己的威力。 明明冬季万物沉寂,是田猎宴饮赏雪的好时间,辛筝却什么心情都没有的窝在宅邸里与公文为伴,争取将冻死的人降到最低。 寒风中一封来自辛原的函书送到了她的手里。 辛筝有些诧异,同样是兄妹,但她与辛鹿可真没夷彭那般亲近,只恨没机会剁了彼此。 拆开书函取出简牍一看,很家常的话题。 辛鹿在田猎的时候想起了已逝的嫡兄,怀念嫡兄曾经的英姿勃发与才华横溢。 辛筝面无表情的跳过一大段溢美之词。 压根没见过的嫡兄,她可真没什么感情,不因自己是因为对方战死了才生出来的替代品而生怨,也不因对方是自己同父同母并且贤名远播的兄长就有什么羞愧与向往之心,只是单纯佩服辛鹿能在简牍上写这么多字,但她很忙。 溢美完了,辛鹿又惋惜了下嫡兄的早逝与死后无人祭祀,只能沦为孤魂野鬼。 虽然死的时候已经成年并成婚,但没孩子,辛襄子也不会给嫡长子过继,过继只能从嫡出公族里过继,但辛襄子并无嫡孙辈,过继便只能过继旁支。纵然法理上过继之嗣等同于亲子,同样有继承权与祭祀的义务,终究不是亲子。 辛筝长大以后若有一个以上的孩子可能会为了避免手足相残,在选出了继承人后将另一个送给兄长,过继旁支是做梦。 辛筝相信辛鹿不会闲得无聊想找个嗣君嗣子来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二。 不曾想,竟相差不远。 辛鹿在惋惜完了后提起先嗣君是有子嗣的,是一个儿子,先嗣君在世的时候很喜爱这个孩子。而这个孩子也很孝顺,父死之后认真的守孝,结庐而居,人也长得好,很聪慧,读书习武都很好,只一点不好:他不是婚生子,而是庶子,更直白点的说法就是非法的私生子,不论是财产还是爵位、祧都没有继承权。 他人血脉终归不如自己的血脉尽心,辛鹿恳请辛筝给那个叫驷的孩子一个名分。 辛筝轻嗤。 宗法中,私生子不仅没继承权,更没有守孝的资格,这孩子守孝若是胡诌的倒也罢了,若是真的,这是早早的就在盯着自己的位置呢。 辛鹿脑子莫不是坏掉了,竟觉得她会答应这种事? 辛鹿自然没那么甜,随着简牍的还有一根长针。 辛筝翻出长针后笑了。“阿父你做人可真失败的,合法的继承人杀了你,你属意的继承人隐瞒了你真正的死因。” 辛筝笑着提笔给辛鹿回了信,给这位同父异母的兄长好好的普及了一个常识——辛国公族的内斗程度是兖州所有方国中最凶的。 弑父杀母杀兄杀弟杀姐杀妹杀子杀孙在辛国历史上与吃饭喝水真没多大区别。 威胁她,且不说这本就家常便饭,即便不是,谁会信? 不过,威胁她不接受,交易却是能接受,把辛国控制的盐湖中产盐最多的那个划入国君直属封地,她就给那个孩子名分,不答应就让那个孩子永远做一个见不得人的私生子。 代君再有权势也不能与宗法硬扛,她不松口,私生子就只能做一个无姓无氏的贱民。 辛筝写完便将简牍放进了函里。 她很好奇辛鹿能为嫡兄的儿子做到什么程度,若能,她就得重新考虑那个孩子的价值,若不能,本就是随手为之,有用很好,没用也不妨事。 第114章 第十章三途 三途坐在食肆里品尝着本地特色菜肴——菜粥。 人族虽然种植蔬菜,但比起粟麦,蔬菜种植委实是不上心,根本是种子往地里一洒,偶尔浇浇水就够了。精耕细作,委实没那个需求,野菜这玩意漫山遍野都是,有那功夫精耕细作还不如到野外采一圈。 实际上氓庶食的菜大部分都是野外采摘的野菜。 只有贵族才会让人专门种些菜供食用,精心种植的总是比纯天然的味道好点。 这家食肆是两个幌子的小食肆,自然弄不着好的菜,菜粥最大的优点便是野菜现摘现煮,量很足,里头都没放什么粟麦,全是野菜,以及,这家食肆有肉食——水煮蜗牛,蜗牛同样很新鲜,现摘现煮。 不能说不好,时值冬日,除了九州南部四季如春的沿海区域,也就宁州巴陵这里还能吃到新鲜的野菜和水煮蜗牛了,整个宁州都一片银装素裹,只巴陵四季如春。 哪怕三途的注意力根本不在食物上,在一口菜粥一口蜗牛时也很难不皱皱眉。 虽如此,为了不显得怪异,三途并未放弃这两盆食物。 一个四处游历的游士应该懂得如何享乐,毕竟这年头能读书习武的,家境都差不了,但懂得如何享乐的同时也要能吃苦,游士往来列国,出门在外可没讲究的条件。网首发 至少,纯天然野菜粥与水煮蜗牛不应该吃不下。 哪怕上回吃水煮蜗牛还是活着的时候,都想不起来什么味了,三途在坚持中重温了曾经的不少记忆。 享受着纯天然的食物,三途的注意力皆在对面的逆旅。 关于生前的记忆,祂记得的其实也不是很多,时间太久,而且亡者死赖在人间不走也不是一点代价都不需要。 虽如此,却也有一部分记忆在时光的流逝中愈发清晰,从始至终,历历在目。 因而在见到一个不认识的人时,祂在思考了片刻后发现自己与那人有过一面之缘,不同的是,自己从活人变成了邪灵,而对方从少年变成了中年。 既然是死的时候见过的,那就吃了吧。 反正,他们临终时见过的人,除了望舒,只要不是死的,统统都是该被吃掉的食物。 吃掉的想法因发现对方是有组织的而临时终止。 当年之事,水面之下涉及的势力委实不少,三途觉得,不管是做人还是做鬼都要有始有终,不管是什么势力,都应该全吃掉,不能只吃一个,那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在发现该组织是湮灭教时,三途顿觉无语。 知道你们在阴影里很活跃,却也不至于如此活跃吧?怎么哪都有你们? 不过想想,湮灭教追逐死亡,热爱血祭,历史上湮灭教明面上的势力被元洲各族联手屠灭前,最爱干的便是动不动就血祭全城,若非如此也不会惹来所有种族的敌视。 元洲各个种族,不管是谁跟谁都掐过,仇深似海,能让所有种族同时放下仇恨握手合作,湮灭教也委实旷世奇才。 若湮灭教的血祭名单里没有自己,三途一定会非常热烈且用力的鼓掌。 现在嘛,只想吃了湮灭教所有人。 想这么干的人或者说种族很多,但湮灭教自被屠灭后,死剩种们在阴影里藏得忒严实,没人如愿。 三途也是与不少同类联络交换了情报才追踪至此,同行的还有另外八个同样寻仇的邪灵,比起三途,它们每一个追踪湮灭教的历史都很漫长,也恨得历史悠久。 “不过,巢穴设在巴陵,真是委实令人想不到。”三途自语道。 巴陵,顾名思义,巴蛇之陵。 巴蛇,又名修蛇,是一种体型非常巨大的蛇类,栖息地广泛,宁州、澜州、豫州以及沃州不少地方都有,但巴蛇最丰富的地方还是宁州的巴山一带。 除了修蛇,巴蛇还有一个名字,食象蛇,蛇如其名,能吞象,三年后才吐出骨头。 巴蛇吞象后吐出的象骨人族遇到了都会收集起来,这种骨头可以治疗心腹之疾。 传说中,炎帝曾于此地斩杀一条千丈长蛇。 千丈大蛇肯定是夸张,巴蛇最长也就五六十丈,达不到千丈。 不少人甚至怀疑炎帝斩蛇于此是否也是说的人多了,面目全非的结果。 巴陵的名字里有个陵字,却并无陵,只有巴陵山。 加之巴地多蛇,很多人都觉得许是将不知道哪个斩蛇人的事迹给套到炎帝头上了。 虽然炎帝是否于巴陵斩过千丈长蛇不得而知,但巴陵却是真的很灯下黑,也很奇异,它一年就一个季节:温暖如春。 做为宁州,乃至整个北方唯一一处四季如春,同时又位于漓水之畔的城邑,离蒲阪也很近,五六百里的距离,顺流而下也不过是一两日的功夫,巴陵发展得甚好。 这巢穴安的就差杵蒲阪脸上了。 三途都不知自己该佩服湮灭教艺高人胆大还是蒲阪自王丹王洋之后究竟有多衰颓。 她可不认为帝国王权强盛时湮灭教有胆量将巢穴安插在这。 将一只只水煮蜗牛剥壳丢进嘴里,野菜也喝得差不多时,三途终于看到逆旅里有人出来。 没起身,而是张开嘴吐出了人耳无法听到的声音。 邪灵生前是人,但死了还不能活蹦乱跳在人世间的东西,谁都没法昧着良心说那还是人。 邪灵能够发出人耳无法听到的声音,声音能传播得很远。 不过三途发出的声音是嘈杂的。 巫宗的巫女还有一些有特殊能力的巫是能听到这种声音的,湮灭教的历史比巫宗更加遥远,从后者建立起就一直相杀,鉴于历史上巫宗在诞生之初就表现出的对湮灭教的高度了解。 三途有理由怀疑巫宗与湮灭教有渊源。 安全起见,发出的声音不能太规律,同伴能明白是什么意思就行,同伴之外听噪音就够了。 三途在位置上又坐了一柱香的时间,三途取出一块布放在案上当饭钱。 出了食肆,寻了个没人的地,三途扶着墙张嘴便吐,之前吃了多少便吐了多少。 邪灵喜食活人血肉,尤以智慧生物为甚,对于煮熟了,精气神都煮散了的食物却是味同嚼蜡。 三途将肠胃吐干净后蹲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呕吐物,莫名无言。 脑海里浮过多年前的事。 祂追寻仇人为食,望舒追踪仇人送给某人当实验材料。 某次遇到了一个硬茬,要食的是方雷国君的弟弟。 这位贵族非常惜命,保护的人一层又一层的,令人甚是无奈。 发现点子扎手,祂选择了伺机而动。 望舒选择了回去找某同门帮忙。 某人非常干脆的制造了一场惊动全城的动乱,让人由衷佩服巫女无光的眼光。 这么个为了个可有可无的实验材料可以制造一场死伤无数的动乱,人命仿佛连草芥都不如。 望舒被吓得不轻,自此再也不曾寻过某人帮忙。 惊吓中望舒看到了在混乱中火上浇油制造机会的祂。 化为祂的怨灵至少一半与望舒有或远或近的血缘,望舒注意到祂时,祂也注意到了她。 那个本该化为炼狱亡魂的孩童。 邪灵是什么? 是食人的怪物。 即便是至亲之人也不会将亲人化成的怪物当做亲人,都分得很清,自己的亲人是人,不是怪物,人和怪物是不一样的。 也的确是不一样的,很多邪灵从坟茔里爬出来后吃的第一拨人便是生前的血亲。 望舒却仍执着于那点遥远且隔了生死的血脉联系,甚至试图改变祂的食谱,将各种世人渴求而不得的好东西弄熟了给祂吃。 可惜都没用,吃多少吐多少。 若非祂最后跑得快,可能就被黔驴技穷的望舒给绑去寻某人尝试生理改造了。 三途揉了揉发酸的鼻子。 祂一直都忘了告诉望舒,虽然那些食物都吐了,但我很喜欢,并不讨厌。 “明知道不能吃,还吃那么多,你也是找虐。” 三途抬头,墙头上不知何时坐了一个眉目精致细腻的少年。 少年并非活人,祂的肌肤太过苍白,人若有这般苍白的皮肤,只能是死人。 邪灵是亡者,肌肤苍白是必然,但很多邪灵都会下意识让自己的肌肤哪怕苍白也不要跟死人似的,因而人形时大多看着如同病弱的少年少女,却也有一些完全不在意,顶着一副死人般苍白的肌肤。 “与你无关。”三途道。“发现什么了?” 少年也不在意三途的态度,甚为随意的道:“今夜巴陵中有一场血祭,湮灭教很多人都会聚集过来,是个好机会,你去不去?” “我人都在这了,怎会错过?”三途道。 双月高悬。 三途坐在悬崖边上望着下方的峡谷。 巴陵一带的地形很奇特,这一片都是平原,只巴陵一座孤零零的山岭,陡峭难爬。没有任何矿藏,若非四季如春,又盛产优质的药材,旁边又是漓水,根本发展不起来。 只是这片山岭太过陡峭难爬,即便是采药与捕猎,也都止步于外围的森林,自然无人发现,山岭深处竟有一座空间广阔的山谷。 邪灵也是能飞才发现的,这片山岭的形状竟似璧,四周隆起,中心有孔。 只是,不知为何,望着山岭的形状,一众邪灵总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觉。 悬崖上邪灵对自己的感觉百思不得其解,悬崖下湮灭教正于举行着自己的盛事:数以百计,或衣着华美,或衣衫褴褛的活人被推到祭台上如牲口般被取出热腾腾的心脏,尸体被围绕在祭台周围的食象蛇吞食,心脏则被投入了祭台下的一个无底洞里。 悬崖边的众邪灵或漠然或垂涎的看着,吞咽着口水,好香。 “这都快四千了吧。”一名邪灵道。“这么多人,怎么收集到的?” “买的吧。”肌肤如死人般苍白的少年道。“这年头,出门下地干活都可能被掳走,只要有钱,多少人都能买得到。” “理是这个理,但贩人给湮灭教。”三途道。“贩子自己肯定也在下头。” 湮灭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众生平等,不论是王侯还是奴隶,在他们眼中都是祭品。 贩子也是人,是人就可以做祭品,来都来了,缘分呀,怎能辜负? 大量的人牲喂饱了仿佛填满山谷的群蛇,蛇潮或离去,或就地陷入漫长的沉睡。更新最快的网 当蛇群终于退去,悬崖上的众邪灵瞬间褪去了人形,化为人面鸟身的黑色怪物,双翼展开向湮灭教徒冲去。 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虽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湮灭教徒却并未如普通人遇到邪灵一般惊慌失措,而是很快便缓了神,根据实力的不同开始合作击杀邪灵。 更有甚者与邪灵单挑。 三途恰好是被单挑的那个。 果然,这个历史比巫宗更悠久的宗教同样掌控着非人的力量。 三途看着一身黑色礼服的青年,青年的眼睛是蛇类的竖瞳,身体反应比豹更灵敏,能利用灵力短暂的飞起来,爪子锋利得不逊色邪灵。 三途有些疑惑,他俩究竟谁是怪物? 事实证明。 三途是怪物。 青年终究不是飞行类,不能一直停留在空中,而三途是真长了翅膀,以高打低,且采取不断袭扰的方式,很快便将青年打得节节败退,身上的血肉被撕下了一条又一条,没多久便不成人形了。 青年蓦的发出了尖锐的蛇类嘶鸣声。 三途被吓到了,不是因为青年的声音太难听,而是青年吐出来的舌头是蛇信。 虽然自己也是怪物,但三途表示,你还是吓到了我的小心脏了。 哪有人能变成这般怪物的? 虽受惊,但惊吓并未影响三途的行动力,抓住机会往青年的脖颈上来了一下,可惜青年反应也不慢,头颅仍有一半与脖颈连着。 换个正常人,这也足以致命了,但怪物之所以为怪物便在于怪物很难死,至少脖颈断了一半死不了。 三途顿觉恶心。 最讨厌这种生命力诡异的家伙了。 青年转身朝一处山洞跑去,三途想追,却险些惨遭蛇吻。 三途无语的看着随着青年的嘶鸣醒来与跑回来的蛇群,方才差点吞了自己的便是一条目测四十余丈的巴蛇。 三途扇着翅膀避过了一条又一条阻挠自己的大蛇,追着青年跑进了幽深的洞穴。 山洞内部如隧道,狭窄且越走越深。 追上青年一击袭杀青年挖出祂的心脏时,三途才有空判断自己自己的处境。 一,自己现在深入地下,至于是深入几十丈还是百丈那就不好说了。 二,此山洞并非天成,而是人工开凿,甬道上满是人工开凿痕迹。 是谁开凿的就不必猜了。 可湮灭教为何要开凿这么个山洞?三途有些疑惑。 一把极具磁性的声音道:“想知道他们为何要开凿此洞,为何不进来看看呢?” 三途警惕的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是甬道的尽头的岩壁。 三途很确定,岩壁是纯天然的,里面不可能有空间,但声音却是切切实实从岩壁里传出来的。 “什么人在装神弄鬼?” “我并未装神弄鬼,我就在你面前的岩石内部,你只需破开岩层便能见到我。” 三途听懂了。“你被关在岩层里?” “是啊。” “这岩层乃天成,人不可能在其中生存。”也不应该进得去,以为真有遁地术呢。 “世界很大,你亦非无所不知。” “说得很有道理,可我为何要放与湮灭教有关的你出来?” “你是邪灵,怎么死的?我或许能为你复仇。” 三途不由想起了“我们”的死亡,恨意满腔,却仍拒绝。“我自己会复仇。” “你死得真惨,不过,有些奇怪呀,燧人华歆怎么会这种事发生?” 燧人华歆? 谁? 三途疑惑。 岩层中的声音继续道:“你的仇家太多了,又多身居高位,你的复仇根本是与整个人族王朝为敌,你的力量做不到的。” 三途自是知道自己很难复仇,但化为了邪灵,复仇是祂存在的唯一意义,对岩层中的声音嗤道:“说得好像你能做到似的。” “我能不能不好说,毕竟我现在这么惨,说我能,估计你也不会信,但你可以放我出来,这对你有益。” “哦?我怎不知?”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你想毁灭人族王朝,我也想毁灭燧人华歆的王朝,我觉得我们会很融洽的。不过,你不知燧人华歆是谁?”声音说到最后充满了匪夷所思之情。 我应该知道那是谁吗? 三途腹诽。 不对,为何对方能猜到自己在想什么? 岩层里的声音默然,须臾才问:“你当然应该知道,你生前为人族怎能不知自己的王?” 三途惊悚于对方竟真的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又甚为惊讶,帝国的王不是王昭吗?燧人华歆是谁? “王昭是人族的第几任王?第九十九任呀?”声音有些惊讶。“怎么会呢?第一任王是疯了还是死了?不对,应该是死了,若是疯了,你不可能没有印像,一个疯掉的天人,足以令人族刻骨铭心。还是不对,这世间能杀死祂不是出不来便是被祂杀了,再不便是如我一般被封印了,还有谁能杀死祂呢?不,还是有的,祂自己,可谁会想不开自杀?哈哈,总不至于真的是自尽吧?怎么可能....”说到最后岩层里的声音自己也不是很确信了。 当所有不可能都被排除后,剩下的那个再荒谬也必然是真相。 三途痛苦的倒在了地上,岩层里的家伙不知是什么,当祂心绪紊乱时竟然对周围的生物造成了无形的精神冲击。 终于明白过来对方有多危险的三途努力往外爬。 同样是会读心的怪物,岩层里的家伙比多年前遇到的某人生猛多了,祂以后再也不说某人是怪物了。 “读心的怪物?在我之后大地上又出现了一个返祖的倒霉蛋?” “你在逃跑吗?” “你会回来的,回来的时候记得带上赤霄剑,那是燧人华歆的佩剑,能破我身上的枷锁。” 我不会回来的! 一定不会。 第115章 第十一章三途 三途从洞穴里爬出来的时候外面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湮灭教徒除了个别跑得快的,都被吃掉了,便是巴蛇也有不少被撕成了几段,邪灵们也只剩下了两个还活着,看到三途的模样皆唬了一跳。 三途的七窍里流出了黑色的血液。 这是真的伤了根基的表现。 身上被砍了几个口子能理解,但七窍流血,这是如何做到的? 三途坐在尸山血海中将自己的遭遇说了说,问俩邪灵有谁对岩层里那家伙有点听说。 这么个恐怖的存在,没道理历史上无名。 脸色如死人般苍白的少年道:“我没听说过岩层里那个存在,不过燧人华歆,那不是炎帝吗?” 风姓,燧人氏,名华歆。 三途闻言也想起来了,这不怪祂不学无术,委实是炎帝的后裔全都没有继承她的氏,提起炎帝,不管是人族还是非人族都知道指的哪个,但燧人华歆,不是研读过史书的,真不一定能想起哪位。 另一名少女模样的邪灵道:“炎帝的话,这里不就是她斩巴蛇之地?虽然神话传说必定与真实的历史有差异,但此地如此出名,想来炎帝当年是真的在此地与谁交过手。” 还打得很厉害,不然不能留下炎帝斩巴蛇的传说。 三途想告诉自己,不要去管岩层里那个家伙说的话,哪怕是被困住了尚且有如此力量,岂是寻常生物?真放出来,确定自己不会成为第一个祭品? 然而,对方的强大让祂心馋。 若对方真的与炎帝有仇,欲毁灭炎帝建立的王朝,哪怕自己会成为第一个祭品,感觉也很划算。 要不要赌一赌呢? 三途犹豫不定。 三途很犹豫,很恍惚,恍惚到一个月后祂不知不觉的从宁州东南飞到了冀州九阙山。 九阙山北边的龙首原是上个纪元末炎帝率领人族东迁时选择的第一块生息之地,帝国最早的都城轵邑便修建于此。随着帝国发展与政治中心的转移,轵邑不再为帝都,轵邑仍是人族最无可取代的城邑,没有任何一个诸侯敢于将血与火带进这座城, 这也是除了属于巫女的玉城之外唯一一座数千年不曾被战火袭扰的城邑。 望着巍峨九阙山,三途倏的笑了。 早就有了决定,不是吗? 九阙山,人族祖庙所在,人族历代君王与对人族有大功的先贤死后神主牌皆入祖庙,享整个人族的香火祭祀,每一位功臣的事迹亦以壁画与帛画的形式记载于殿堂中,供后人瞻仰。 帝国所有人族皆以自己有一位入驻祖庙的祖先为荣。 想了解帝国任何一位王的事迹,除了巫即殿就是祖庙了。 不巧的是,巫即殿虽不在九阙山,却也不远。 九阙山位于九河走廊东端的南部山系,巫即殿所在巫即山则在走廊东端北边的断云雪山山系,一南一北,遥遥相望。 考虑了下两者的难度,三途下意识的选择了九阙山。 巫即殿是巫宗最特殊的一支,绝对独立,冷眼看帝国王侯将相你方唱罢我方登场,只忠实的记载人族的历史与诸多典籍。 真忠实记载历史。 王侯将相不论是弑君如杀鸡还是弑亲如吃饭喝水,巫即殿都用最朴实最干巴巴也最刺别人痛处的文字记载下来,然后....不断更新《大荒纪年》。 历史上想屠了巫即殿的王侯加起来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最终的结果不过是《大荒纪年》从当年写当年更新变成了六十年一更新,死后公开处刑王侯将相们。 仅从这一结果,不论巫即殿多不显山露水,三途也不愿将之列为第一目标。 九阙山也不是什么容易进的地方,虽是帝国第一名胜古迹,但这座名胜古迹只有贵族才有资格进入。 这难不倒三途。 务色了一个贵族,一口吃掉,再换了食物的衣服,拿了食物的符节等物假冒其身份,轻松的过了九阙山脚下的大门,沿着汉白玉石阶而上。 帝国七八千年的历史,入祖庙的王与功臣加起来早已超过三位数。 祖庙建立之初的一人一庙模式显然不太合适了,真那么搞,帝国也不用干别的了,一年三百七十二天,每天一场祭祀都不够分的。 某位一年祭祀了一百五十一场的人王果断推行了新的礼制:王七庙,诸侯五庙,公卿大夫三庙,士一庙。 王七庙满了后就将最早的那座庙毁去,建新的给新王,而老王的神主牌则在宗庙毁去后迁入祧庙。 与诸侯贵族所有远祖神主牌位挤在一座殿宇内不同,祖庙中的祧庙是宫殿群,每一位人王都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大室,大室中除了主位的人王神主牌,还有该王在位时于人族有大功的功臣牌位。 诸侯贵族的宗庙里,始封君的庙是永远都不毁的。 祖庙....禅让制自然无法按着诸侯贵族那套,但没关系,纯按着功绩来好了,凡功绩堪为帝君者,其庙宇万世不迁。考虑七个名额太少,帝君的功绩标准被拉得特别高,省得七庙早早的满了,后来的王没位置,这也使得帝国迄今为止拢共才四个帝君。不是别的王不厉害,委实是标准太高,七八千年下来能达到标准的也就四个妖孽。 炎帝的宗庙是所有庙宇中最大的。 这位帝君在位数千年,人族的崛起在她手中奠定了基础,而那个时代也是人族最习惯别离的时代,以及,先贤辈出的时代,且不论是王还是先贤,多不得善终。 先贤或战死沙场,或死于各种针对敌人的任务中,炎帝倒是没死,但持续不断的失去故人,精神上的打击可想而知。 炎帝庙的神主牌太多,以至于帝国不得不专门修建了大量的侧室才容纳下,只将与炎帝关系最近的几个留在大室里。 大室里垂着无数的帛画,每一幅帛画上都是一段历史。 筚路蓝缕、开疆拓土。 人族孱弱之时的那段历史的血与泪仿佛随着随风飘舞的帛画扑面而来。 三途揉了揉鼻子,觉得自己真是矫情。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都不是人了,看着这些竟还有所触动。 三途寻了半个时辰终于找到了自己想找的。 数丈的帛画垂落着,看得出来帛画是最近几年换上的新画。 庙宇用了大量的青砖,少量的木材也都刷了漆精,可以保存很多年,帛画却是不能,因而祖庙专门养着五百画匠定时更换帛画。 色彩鲜艳的帛画上绘着炎帝与一只伯奇鸟于梦境中博弈的惊险画面。 三途在旁边找到了另外六幅差不多的画面,不同的是画中的对手与背景。 炎帝诛七邪。 有一幅是斩巴蛇,大抵是为了让人了解到那条巴蛇有多长,帛画上将周围的地理都给画了出来。 巴蛇的体型比最近的一座山脉都要大。 另外六幅帛画中的对手同样体型惊人,个个都如同山岳。 三途沉默的望着飘舞的帛画。 上位者最不喜的便是秉笔直书的史官,炎帝却是个特例,她就仿佛被曲笔的史官给深深伤害过,伤得刻骨铭心永世难忘一般,最恨史官随上位者的心意而曲笔。 炎帝时的史官是帝国史官历史上最铁骨的时期,骨头软趴趴的史官都被炎帝填了万人坑,而骨头硬的,哪怕将炎帝见不得人的事迹也给写了下来她不论多不高兴都不会杀人。 炎帝之后的时代里,巫即殿敢违逆王侯贵族们的意志也与炎帝有关。 辉煌耀眼尊贵如炎帝尚且要接受史官的秉笔直书,汝等黄口小儿哪来的资格让吾等曲笔? 祖庙的历史帛画,最早那一幅都是巫即殿画的,之后更替的虽为画匠所绘,但只能照着原版绘画,不能有一笔更改。 巫即殿不会对历史说谎。 所以这世间真有那么大的巨兽?且不止一个?更有着智慧。 帛画中的巨兽们的眼睛充满了智慧生物的灵光,让人能清晰的认识到一件事:它们不是野兽,是智慧生物。 三途又看了看帛画角落里的文字。 斩巴蛇发生在六千五百年前。 三途搜肠刮肚的回忆了很久,终于想起了不知是生前哪个读史时的记忆片段。 炎帝身体开始出问题,时不时就要闭关个几年好像就是这个时间段,青帝接手的是个超级烂摊子也与此事有关。 炎帝频繁闭关,又一直没有合适的继承人,甚至还要瞒着敌族,不免放权。 君王放权是好事,权力尽抓于一人之手,迟早出问题,但放权放得过了同样是问题。 所幸炎帝威望太高,哪怕八姓氏族与巫殿权力大得厉害,也不敢悖逆她。 但也只是炎帝,一旦王座之上换了个人,运气好点,帝国变成一团散沙,等待下一个如炎帝一般的不世之君来重新整合,运气差点就是四分五裂然后被别的种族灭掉。 炎帝也没奈何,不敢立继承人,只能一直凑合着。 凑合到炎帝晚年时,帝国的隐患相当大,炎帝还是血洗了大量的贵族与巫才强行稳住大局让青帝得以顺利继位,而青帝花了一辈子的时间来清理几千年积累的隐患。 没人同情那些倒霉蛋,炎帝拖了千年终于不拖立继承人的事了,不是心血来潮就是身体实在支撑不了了,这个时候还触她霉头,不死全家都天理难容。 炎帝频繁闭关,很多人都以为是炎帝长生出了问题,毕竟这位是血统纯得不能再纯的短生种,却比长生种还能活,明显不合理,有什么隐患也是合理的。 只是。 三途仰望着帛画,很怀疑究竟是长生的隐患还是受了重伤不得不通过间断性的休眠来恢复。 思索片刻,三途有了决定。 去拜访一下炎帝。 炎帝陵依山而建,恰好在这九阙山,也不难找,一座完整的陵墓,除了地下的部分,还有地面的部分。 炎帝是帝国建立者,不论换了多少任王,她的寝庙始终都保存安好,也很方便寻找。 炎帝陵的地宫规模甚为浩大,机关密布,出乎意料的是这座机关密布的地宫里头并无什么珍贵的冥器,全是刻在龟甲与石板上的典籍,有些能够看出应是近些年制造的。 这位帝王带着整个人族所有典籍与历史的备份长眠。 三途有些默然。 至死都在担心人族未来的传承吗? 若帝国败了,文明必然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然这帝陵永远都是人族重新崛起的希望? 炎帝,大抵是真的死了。 三途有些确定的想着。 即便是仗着邪灵特殊的生命形态,走到主墓室也仍是九死一生。 三途反复深呼吸,默默做着心理工作。 自己不是要冒犯帝王的遗体,只是想确定一件事,不会损帝王遗体半分。 终于做好心理工作,三途打开了石椁。 椁中除了阴沉木的棺,什么陪葬的珍宝与人牲都没有,空荡荡的。 再打开木棺。 木棺中没有尸体也没有王袍,只有一束历经数千年而不凋谢的鲜花。 千年不凋的鲜花并非名花,应是路边随便采的野花,花的种类都不止一种,别有一番野趣。 这别有一番野趣的鲜花在木棺打开的瞬间便褪色,旋即化为了齑粉。 第116章 第十二章羽王 因着人族帝国决定将空桑岭给夺回去重铸沃西的九关防线,一直在往空桑岭增兵增物资,只带兵力粮草到的差不多了,将云水两岸给收拾得差不多了的防风侯也将重新回到沃西战场。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羽王自然不能不做应对,同样在空桑岭布局,一整个冬季都忙得天昏地暗的,好不容易有了点空闲时间,也没想着补个觉,而是用来和崽崽吃饭了。 父女俩都快两年没在一起吃一顿饭了,若非羽族的寿命足够长,两年很短暂,父女俩相处成这般,已非冷淡能描绘。 不过,羽王和众多子女的关系也的确很冷淡,除了已经长成并在帮他办事的,别的子女,一年能见一面就不错了。 朔是特例。 她是唯一一个由羽王手把手养大的孩子。 父女俩坐在一起吃饭用膳也是单纯的亲人用膳,而非君臣讨论公事晚了,一起凑合着对付一顿。 朔难得不年不节的回来探望自己,羽王特意让疱人做了朔最喜欢食的黑鲔脍与炙牛肉。 严格来说,朔最喜欢食的是牛肉,黑鲔是羽王最喜欢的,但她自小跟着羽王长大,还不会说话的时候都是羽王吃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吃久了,到能说话的时候许是吃习惯了,在各种鱼类烹饪的食物中遇到黑鲔总会多夹两箸。 羽族的食谱很丰富,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不拘动植物,都在食谱上,但最喜欢的还是鱼虾。 水利技术冠绝元洲所有种族,境内水利工程遍布,水产养殖甚为发达,连同一片水域,同时养殖栖息水层不同的鱼类,最大限度利用空间的技术都给研究和推广了出来。 朔一点都不像一个羽族,她对鱼类并无同类那般发自骨髓的喜爱,比起鱼类,她更中意走兽。 有嚼劲又抗饿的牛肉是朔最喜欢的食物。 羽王对此很理解。 自家崽的胃口太大了。 自成年后,每天都要进食两斤肉,兽肉和鱼类提供的能量是不同的,若换成鱼类,正常羽族一日四顿,朔就不止四顿了。当然,实际上肯定还是有差异的,因为正常羽族会飞,飞行对体力的消耗很大,羽族的大部分体能都是耗费在这方面,而朔.....她是个残疾。 可即便如此,她也需每日进食两斤牛肉才能满足身体所需。 羽王让人为朔准备的炙牛肉取的是牛里脊肉,不仅鲜嫩,分量也很足,足有两斤。 以往朔都会大快朵颐的将两斤牛肉全部干掉,这次却是吃得很慢,心思完全不在牛肉上,甚至不在屋里,自己这个父亲都仿佛空气。 琢磨着自己这两天的空闲时间比以往多一些,羽王便问:“朔有心事?” 说出来,他这个当老子的若是能指点或解决,便帮崽指点一二,或是解决掉。 某种意义上,哪怕朔是个残疾,兄弟姐妹们也无一看她顺眼不是没道理的,众多兄弟姐妹里,只她真正被羽王放在心上。换了别的崽,羽王才不会管崽有没有被人欺负,有没有心事。 哪怕这个姐妹对自己没有威胁,也很难保持心态平衡。 朔终于回神,道:“我并无心事。” “那就是被人欺负了?”羽王语气隐含危险的问。 羽族对于能不能飞非常在意。 一个纯血,若是不能飞,等于残疾。 一个混血,若是能展翼,哪怕血统不纯也将享有纯血的身份地位以及,继承权。 若是在远古的时候,不能展翼的羽族甚至会被丢弃,近几千年才好了起来。 羽族能够展翼的时间越来越短,不能展翼的新生儿也越来越多。 这是退化。 不止一个人担忧,这样退化下去,会不会有一日,天空之王的羽族将再也无法翱翔蓝天。 羽王也担心,但担心并不代表他就能允许别人因此欺负朔。 朔摇头。“没有,父洲你还记得我编元洲史书的事吗?” 不是被人欺负了就好。 羽王笑道。“记得呀,你第一次跟我说你要著书是九百多年前的事了。” 九百多年的时间,都足够一个勤快点的羽族繁衍到第四代了,朔著书却是连个书皮都没看到。 听出羽王的取笑,朔皱眉。“我是认真的想著书,但需要收集的资料太多了,越收集越收集,稿子也一直在增加。” 她也很无奈。 羽王呵呵笑了笑,能坚持不懈的收集九百多年的资料,朔也是真的人才。饶是朔的情况特殊,他也动过立朔为储君的心思,就这毅力,若用在治国上,大业可期。遗憾的是朔的情况太特殊,立朔为储君,隐患太大,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为之。“那你如今是遇到什么不解的地方了?” “我近来在箸人族中炎帝的部分。”朔有些纳闷的道。“她在位时间也太长了,羽族的寿命都没她在位时间长。” 她没法想像炎帝究竟活了多少岁,简直成精了。 “炎帝真的是人族?”朔惊叹道。“元洲种族虽多,却无一族能活那么久。” 羽王道:“她严格意义上并非人族。” 见朔看着自己,羽王解释道:“人族是她创建的,在她建立之前,只有先民,而先民,很多都不是一个种族。你应该从文献中读到过,先民之间虽不乏近似的,却也同样不乏差异极大的,是炎帝利用母系社会知母而不知父的情况,只要母亲是人族,便是人族,加之漫长的时光这才将先民融合成了一个种族。” 母系社会瓦解,正是先民成为遥远的历史,人族熔铸成型时。 朔问:“先民里有比羽族更长寿的种族?” “那倒没有,先民的寿命普遍很短,哪怕是最长寿的羲和先民也不过三五百载寿命。” “那炎帝为何能活那么久?”朔疑惑。“莫非她有先民之外的血统?” 先民不长寿,不代表世界上就没有比羽族更长寿的种族了。 海中的龙族,传说中的水族,前者寿万载,后者根本就是不死不灭。 “不,她的血统只是一个普通的先民。”羽王道。“她与第一王朝斗了那么多年,身世早就被第一王朝给查透了。” 人族自己不清楚燧人华歆的身世,甚至有人给炎帝编造了不少神化的出身,羽族却是相当清楚。 那真的就只是一个先民,没有任何特殊血统。 真败给一个有特殊血统的存在,还能安慰一下自己,不是我方不给力或敌方太强大,而是敌方出身太好,我只是因为血统之故而败,但炎帝的出身....真的是明明白白的让人想昧着良心以此安慰自己都做不到。 朔瞧着羽王的眼神,忽问:“父洲你知道炎帝为何那般长寿?” 虽是疑问句,却是陈述语气。 羽族三百岁成年,她却是将近九百岁才长到成人的模样,九百年的时光足以让她对自己的父亲有着充分的了解,君心难测在她这里不成立。 羽王对炎帝为何那般长寿是有所了解的。 羽王想了想,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提起了一则传说。 这个世界诞生过不止一季文明,但每一季文明都灭亡了,因为创世神堕落而来的魔始终对自己的造物不满意,而祂不满意的结果便是文明毁灭。 朔茫然。 她知道后半截,双神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万物,然而凡人喧嚣而浮躁,充满了罪恶,其中一个不满意这样的造物,决定灭世重新创造,当然,这位后来被称之为魔的神祇并未成功,被另一位神祇给按在地上摩擦了一顿后封印了起来。 传说的前半截,抱歉,真没听说过。 “前半截是龙族那里听来的,你不知也很正常。”羽王道。 朔觉得,即便是龙族,这则传说流传恐怕也很小众,不然她收集的资料里不会没有。 “魔既然被封印了,又如何能毁灭文明?” “祂创造了七位使者。”羽王道。“这七位使者是祂的代行者,代替主人行走于人间,与天同寿,不死不灭....也不是真的与天同寿,不死不灭,不过很长寿。” 朔嘴角抽了下。“父洲莫不是想说,炎帝乃七位使者之一?” 羽王摇头。“她不是七位之一,她本该成为第八位,不过她拒绝了。” 说到最后羽王的语气甚为佩服。 传说有几分真几分假不好说,但七个怪物是真的永生不死。 炎帝拒绝的是永恒的寿命,以及文明终末时的豁免令。 朔问:“然后呢?” 羽王回道:“然后炎帝就疯了。” 朔:“....” 羽王解释道:“神话传说的真相大抵只有天知道,但我猜,这世上可能真的有令人永生不死的法子,只是代价很大,你看史书上炎帝晚年的状况便明白了。” 那是真的疯癫,不是装的。 遗憾的是,炎帝虽疯,却不是全天候的疯狂,还是有难得的清醒时间的。 巫女云桑的叛乱更是极大的刺激到了炎帝,不好说是回光返照还是真的受刺激太大,清醒的时间增长了。 趁着自己还没彻底疯掉,炎帝火速选了继承人,对权贵大开杀戒,完成了禅让,保证了青帝继位后数年的安稳——有心闹腾的,有可能闹腾的,以及有能力闹腾的,全都在炎帝选好继承人后杀光了,各方势力的继承人哪怕想将青帝拉下来也得先完成自己势力内部的权力过渡。 不少人是真的死的冤,明明没有找事的心也一直安分守己,就因为势力太大能在青帝继位后制造动乱而人头落地。更憋屈的是,炎帝因为赶时间,疯狂杀戮的时候连罪名都没找,大部分人人头落地的时候都未反应过来自己犯了什么事。 炎帝一通操作猛如虎,待羽族第一王朝反应过来准备磨刀霍霍却发现人族帝国已完成了王权的平稳过渡,还没磨好的刀只得放下。 “那你说她拒绝了是何意?” 羽王道:“关于七位使者的传说里没有一个提到祂们是疯的,没道理别人都神智正常,独炎帝疯了,我便猜是炎帝自己的问题。” 朔一时竟无法反驳。 的确。 八个永生者,就疯了炎帝一个,不太可能是使其永生的源出了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毁灭文明,若传说中的这部分是真的,搞不好炎帝就不是疯了的那个,而是唯一正常的那个。 “永生不死。”朔忍不住产生了一个值得担忧的问题。“那炎帝死了吗?” 羽王闻言默然须臾,道:“我只知道她最后出海了,但死没死,应当是死了吧,不然她怎会不回来看一眼自己建立的种族王朝如何了?” 当然,也不排除还活着,不过就炎帝晚年那情况,若归来,不好说会不会是人族的末日。不过,炎帝若真变成了毁灭者,人族固然悲剧,羽族也不会多好。 朔解了一个疑惑,却产生了更多的疑问,却也知羽王不会再说更多了,也可能是真的被掏空了,便大快朵颐了起来。 七分熟的牛肉,肉汁都被完美的锁住了,香。 再尝一口黑鲔,饮一口酪浆,美。 将牛肉全部干掉,又吃了十几片鱼脍,朔心满意足的饮着酪浆将与羽王的话题拉到了人族方面。 她想去人族游历一番。 “好端端的为何想去人族?” “收集文献。” 羽王拧眉,想拒绝,但崽已经是长大了,自己不能永远都拘着,且崽只是跟自己打招呼,自己哪怕不同意,也不过是从光明正大的走变成偷溜着离开。“去可以,但必须保护好,若是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麻烦....”顿了顿,羽王道:“可以就近寻昭明求助。” 第118章 第十四章昭明 青婧是一个怎样的人? 这是一个三观核心是论迹论心,即知行合一的人才是人的奇葩。 按着这株奇葩的标准,元洲大地上就没几个智慧生物能称之为人。 这个奇葩非常坚定的贯彻着自己的三观,不拿人当人。 若非如此,哪个正常人能做得出来需要实验材料时不是花钱去买几个奴隶回来当材料而是跑到大街上随机抓人? 奴隶可以说是这世上最廉价的货物之一了,买下来非常便宜,甚至在一些地方,一小袋麦子就能买回一个奴隶。 当然,买下来很容易,但后续成本却是很高,因而元洲会蓄奴的哪怕不是贵族也多半与贵族有关系。 寻常氓庶哪怕蓄了成千上万的奴隶也保不住,只会沦为肥羊。 不过青婧没这方面的忧虑,一是她养得起,二是她不是需要奴隶耕作开荒,而是做实验材料,实验材料能活多久完全看运气,消耗速度比贵族让奴隶没日没夜的开垦荒地荒山更快。 但她就不这么干。 这样一个人,说自己因为不想杀一个人,所以不去见,而拜托师弟。 很合理.....前提是不了解青婧的三观。 或许青婧自己都没注意到,但昭明却是意识到了。 井雉对青婧很重要,重要到了即便井雉绝对不符合青婧知行合一方为人的标准,青婧也不愿伤害她。 这个奇葩爱自己甚于一切,若有人想杀她,她只会先把人杀了再谈别的。 为了不杀,所以就不去见,不是青婧的风格。 鉴于青婧那如孩童般天真的残忍心性,昭明不想去尝试如果自己没按时抵达,会不会碰上比以前遇到的更棘手的医闹。 大概率不会。 青婧还是很讲理的,虽然她的道理正常人都接受不能,但再奇葩的道理也是道理,总好过没有道理,然还能讲道理很多时候只是因为牵涉其中的事物没有重要到令人失去控制自己的能力。 王侯贵族的医闹最多就让他们认为的庸医做为人牲殉葬,青婧的医闹:人牲绝不会是最差的结果。 赌博是恶习,还是别赌青婧这个奇葩的自制力了。 而且,多年师兄妹,青婧难得有个另眼相看的人,哪怕是个女的,做师兄的也很难不关心不好奇。 活了一百多年,昭明不可谓不见多识广,在赶路的时候脑子里各种脑洞乱飞,其中大多是女女什么的。 大抵是太好奇,而葛天国这几十年对道路确实很重视,至少以长葛为中心的五百里之地,愣是在群山之中修建出了四通八达的道路网,即便是五百里之外的疆土,哪怕现在没有道路相连,也一定正在动工。 昭明在孟春之月的初时便到了长葛。 长葛并非葛天国一开始的都城。 葛天国原本的都城在如今被称之为旧葛的地方,现任葛天侯继位后一方面是为了摆脱旧贵族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开疆拓土速度太快,旧葛不论是地理位置还是城邑基础设施都不太适合当都城了,干脆在二十五年前迁到了如今的长葛。 长葛位于长水平原,而长水是阆水上游的重要支流。 从迁都地址的选择也不难看出,葛天侯对富饶的宁州很有兴趣。 宁州盆地被群山包围,与外界连通的道路也就那么几条。 位于宁州东部的出口必须经过沣水平原,而沿着长水而下,恰好能到沣水平原。 除了可觊觎宁州,长葛与葛天国现有国土的联系也不差。 长水是直接往南奔着宁州去了,但别的河流可不是。 冀州东部的大部分河流都是往西去的,最终汇入漓水上游。 长水和好几条漓水上游支流冲刷出的小块平原直线距离都比较近,修建道路也相对节省不少成本。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葛天国源于葛天氏族,而葛天氏族春之神的原形之一,擅种植葛藤(山里种五谷也不靠谱),再从葛藤中抽取纤维纺织葛布换取粮食。 很从千年前起,葛天国便是冀东最大的葛布出口国。 随着葛天兆的崛起,这个最大葛布出口国的前缀从冀东变成了冀州。 这也是葛天国最近几十年所有战俘与奴隶都用在了道路修建上的缘故,发展需要,所有的事都得让步。 通畅的道路促进了商贸的繁盛,而繁盛的商贸养活了更多的人口。 长葛,这座从开始修建到如今都没超过四十年的都城时至今日已成了冀东最大的巨城,聚居的人口多达三十万。 昭明到的当天便深刻感觉到了这座城的繁华给自己带来的麻烦。 诚然,历史上很多国人想谏言国君时都能找进宫廷里,现在也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只一个问题,历史上那些看似出身寒微的士人都是有名有姓有氏的,哪怕是真的落魄,那也只是如今,祖上还是阔过的,是有血统的人,翻翻族谱,大概率是某某国君之后,报上自己的姓氏便是最好的通行符节。 昭明无姓亦无氏,当然,他有血统,但他的血统在人族的地盘上报出来,妥妥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即便有响亮的姓氏,想见到井雉也不容易。 长葛太繁华了,想见葛天侯夫妻俩的人也太多了,若每个都要亲自见,那两口子都不用干别的事了。 昭明非常无奈的按着大国的传统,自己写了封文章,然后呈了上去,葛天侯与井雉,只要其中一个看了之后有兴趣,那就会召见写的人。 利好奇的问昭明写了什么。 昭明道:“我抄了师妹的一篇关于医药的文章。” 说是文章不如说是研究札记的整理版,将散乱到只有青婧自己能一眼看出顺序的内容重新排序,将其中过于突破人性下限的部分给剔掉。 那是一篇含金量特别高的医道文章,完全可以拿去给当今世上的医者当教材了。 利问:“可筛选的人如何能看出它的含金量?” 千里马再好,没有伯乐也是白搭。 “九歌台有医者。”昭明道。“井雉病重,而传闻葛天侯与她夫妻感情甚好,若传闻不假的话,看到这篇文章,哪怕看不懂,看到的人也一定会拿去给九歌台的医者看看。当然,也不排除这对夫妻如世间大部分国君与君夫人一般,貌合神离,看似恩爱,实际上恨不得对方早点死,不过那样的话就得想法子在长葛闯出名声来,有了名气,自有贵族上门招揽,只要与贵族搭上线,总有见到井雉的时候。” 在一个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打出名声,若不考虑久留,他有很多办法。 不论是青婧还是望舒都教了他很多迥异于俗世推崇的知识,但其中很多东西都可以拿来坑蒙拐骗。 昭明怀疑很多骗子神棍是不是掌握了类似的知识,只是不似两位师妹般博与广,且充满求知欲,而是不求甚解的拿去骗人了。 等待文章被看到的时候,昭明顺便打听了下长葛如今的局势,多半要在这呆不短的时间,为了以后的生命安全,还是很有必要多了解当地情况的。 葛天侯膝下有三子,或许私下里有很多很多的私生子,就好比辛国的前任国君,合法子女就三个,私生子女却有二十几个。 不过不管有没有私生子女,葛天侯是合婚,这也就意味着,他生得再多,其中有继承权的就井雉生的两个。 井雉膝下有两子一女。 长女是嗣君,年近而立,目前正在蒲阪为质。 次子与长女相差五岁,但没继承权,他继承的是井雉的姓氏,只能继承井雉的爵位与封地而不能继承葛天国国君之位。 三子前岁冠礼,做为幼子,无疑是三个孩子里最受宠的,从他的受宠程度也能看出,这个孩子是做为长女的备胎而出生的。 这年头孩童的夭折率太高,贵族生育继承人,虽然继承人的位置只有一个,但为了保险,至少会生两个孩子。 只是,随着嗣君的长成,备胎也会渐渐失去备胎的意义。很难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若是昭明,父母不再拿自己当备胎,而是当自己是一个普通的子嗣般养育,他会是高兴的,因为那意味着,父母的眼里,他只是他,不是任何人的备胎。 对于葛天国的这位三公子,这显然是坏事。 当父母对他的态度越来越正常,越来越疼爱,便意味着他继承国君之位的希望越小。 只有不寄予继承家业厚望的孩子,父母才会给予宠爱。 只是,人族大部分父母的这种宠爱,在昭明看来,与其说是宠孩子,还不如说是养宠物,想起来了就宠宠,想不起来就拉倒,至于宠爱过度会给孩子带来什么麻烦,那跟父母有什么关系?都是小人作祟,是孩子自己心术不正。 葛天侯夫妇,显然不是这种大众型父母,这俩虽然宠爱幼子,但并不过度,从未给予三公子逾越一个普通公子应得的礼制待遇。 举个例子好了。 葛天侯有一回因为宠爱三子,将三子的用度给提了一大截,都跟嗣君一个水平了。 提完了,他也意识到了这会带来什么麻烦,却也没反悔,只是转身就打开了自己的私库,将嗣君的待遇给增加了一半。 昭明收集着消息,有些疑惑。 这种细节不是一点两点,而是方方面面的。 哪怕是真正为孩子长远之计的父母,也很少能这么注意的。就好像,生怕自己给了孩子不该有的希望,然后手足相残一般。 青婧少时曾言,世间最可怕的事便是当父母不用经过考试。 这话侧面诠释了一件事:哪怕是真的爱孩子,当父母的低门槛也使得父母很难在抚养孩子方面做得好,大部分人当父母的时候自己都还是个孩子。 葛天国这对最尊贵的夫妻在养育孩子这方面慎重得有点不合理了。 虽然两口子很慎重,很注意细节问题,但权力的诱惑太大了,从龙之功的诱惑也很大....反正昭明是从收集到的信息里判断出那位三公子对国君之位很有兴趣。 嗯,国君之位,不是嗣君之位。 从这位三公子对父母一次次的试探中,昭明估摸着他也该认清了,葛天侯再宠他也不会为他废长立幼。 昭明已能看到长葛九歌台未来会发生的事:待到井雉离世,葛天侯苍老孱弱,这位三公子定有惊人之举。 昭明颇为感慨。 师妹,就算当父母得经过考试,也很难真的养好孩子。 看葛天国这对夫妻多注意多慎重,奈何血缘不敌权力。 比起比较活跃的三公子,二公子相对就低调多了,虽不及三公子,却也很受宠,却一点都不折腾。当然,这也可能和他一出生就是井氏宗子,便是前面的姐姐,后面的弟弟死光了,国君之位也轮不到他一个外姓公子有关。 昭明觉得,这位低调且认得清身份的二公子,心里对于父母可能....有一点怨言,也可能是冷漠。 对于两个手足之间的暗流涌动,这位公子表现得太过袖手旁观,活似暗地里掐得厉害的两个人和他没关系一般。 “为人父母真不容易。”昭明发自肺腑的感慨。 不管葛天侯两口子之间怎样,对于三个孩子,他们真的已做到了能做到的最好。 感慨完的第二天昭明受到了葛天侯的接见,在见到葛天侯的那一刹,他脑子里曾经对这位头上疑似一对女女放羊的桃色猜测消失殆尽,只余下最深切的同情。 为人父母,真的很不容易。 这位因着保养和习武的缘故而显得很年轻的君侯生得一副极好的皮相。 容貌秀美,灵巧乖觉且恬静无害,嘴角天然上翘,哪怕不笑也自带三分笑。眼珠黑白分明,灵活却不轻浮,面相很是干净伶俐,七分秀美,三分机敏。 如此皮相,讨异性欢心绝对足够,却又不会让同性产生反感和警惕,或者说,同性也很难抗拒他的魅力;年长者觉得他聪敏可爱,年幼者又会觉得他可亲——哪怕不喜欢,也很难讨厌。 也很适合隐藏心思,不管是谁瞧,瞧到的都是一张温和恬静无害的美颜。 这种风格奇异充满欺骗性的脸,他见过。 第119章 第十五章葛天侯 葛天侯是在士人献的策里知道昭明这么个人的。 他很早的时候便悬赏名医治井雉,赏格也从千金一直增加到了葛天国最肥美的一片土地做封地,但—— 来的大部分都是骗子和庸医,后者也就罢了,虽然很生气,很想医闹,但葛天侯也知道庸医不是真的庸医,也是真的尽力了,奈何井雉的身体太棘手,不论是否庸医都无可奈何,再加上井雉不想快死了还造杀孽。 鉴于井雉的身体状况,葛天侯觉得自己应该控制住自己,不杀人,就当是积阴德了,医者干的就是济世救人的活,放过他们,说不定阴德更多点。 一番出于病急乱投医奢求积阴德管点用的考虑,葛天侯最终与庸医们好聚好散了。 与庸医好聚好散,与骗子显然不能。 庸医勉强能忍,哪怕治不了,人也是货真价实的医者,虽是为了赏格,却也是认认真真来尝试自己能否救人,而骗子纯粹是被赏格打动来骗人的。 骗子们的下场都相当惨。 惨烈的例子太多,最终不论是庸医还是骗子都不来了。 葛天侯也不惜代价寻了巫彭,但巫彭看了之后只建议:你要是不怕更惨的话,不妨找找灾难君王。 虽然不干人事,但那份医学造诣是真的高,至少比自己高。 只一个问题,灾难君王不干人事的,找她治病的....已知的都沦为了她的实验材料,实打实的诠释了一个道理:地狱不止一层。 葛天侯....唯有无言。 他不太确定这么多年过去灾难君王还有几分人性,毕竟灾难君王当年....反正他是在那双眼睛里没看到什么人性,虽然巫女无光肯定会很用心的教导她,试图把她掰回来。但,巫女无光临终时舍弃了灾难君王,新任巫女是小巫子望舒。 望舒的政治手段,葛天侯不想评价,反正是骑马都赶不上灾难君王,可巫女还是选择了她,放弃了政治素质更高的灾难君王。 葛天侯不难猜到原因,他也很清楚这是注定的。 读心啊,世间无完人,所谓完人不过是论迹不论心,真论心,整个世界根本没眼看,日子也没法过了。 偏偏灾难君王的能力,她生下来便注定无法论迹不论心的活,要么疯狂,要么舍弃人性,跳出人的道德层次,自然不再为人的道德所困扰。 不论灾难君王是哪一种,对于人而言都很危险。 葛天侯有些踟躇,然看看妻子病重的模样,都这样了,好像也不怕更惨了,便找了起来,然后....找不到。 灾难君王无愧绝世祸害的美誉,走哪祸害到哪,仇家能从北溟排到南溟,虽然很厉害,但还是翻车了,最终被联军追剿到兖州杀死。 不过葛天侯知道那不是真的灾难君王。 灾难君王被追剿的时候他有派人去打听消息,也带回了不少情报。说灾难君王是被骗杀的,与诸侯交易,她给诸侯延续生命的回春丹,诸侯放她一命,但诸侯食言了。 若不知灾难君王能听到别人心里的想法,葛天侯会信,但他知道,不免用看傻子的心态看当年的联军。 灾难君王分明就是金蝉脱壳了。 那家伙可能被正面强杀,却绝不可能被骗杀。 当你心里所有的想法都被人一览无余时,不论多厉害的巨狡都只能翻车。 虽然确定对方没死,但这五六年灾难君王是真的相当安分,一点消息都没有。 葛天侯都快怀疑自己是不是想错了,当年可能不是金蝉脱壳。 找不到灾难君王,也没新的医者来,赏格最终就被所有人忘掉了。 葛天侯的心情也越来越不好,也没什么心情看献策,还能坚持着将每天必须处理的重要政务给处理了都是他责任心强大了。 不是没想过井雉会死在自己前头,甚至于,井雉先于自己死正是他所希望的,但不是现在这种先,自己还健康,还能活很久,井雉却不能活多久了。 葛天侯的这种状态导致过了半个月才看到昭明的献策,这会儿昭明都在琢磨怎么骗人打开门路了。 觉得之前的骗子死得都够惨,应该没人会想再骗自己。葛天侯拿着献策问了医者,确定写出献策的人医学造诣很高后便让人去找昭明。 葛天侯并未一开始就见昭明,而是先给昭明找了几个病人试试水平,这也是之前用来筛骗子和检验庸医水平的法子。 昭明和生母以及两位师妹学的还是很不错的,都通过了,于是得到了接见,然后在看到葛天侯脸的那一霎呆住了。 没人敢直视君侯的脸。 这个时代,血统等级森严,下位者直视上位者是冒犯,是罪行。 昭明没这个概念。 他的母亲是巫女无光,孩子可以直视母亲的脸,而巫女无光是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之一,做为她唯一的孩子,昭明可以随心所欲的直视任何一个人的脸,包括王,何况区区诸侯。 葛天侯并未不悦,这么多年恃才傲物的士人见得不少,用的更不少,真要在意的话,他也不会有今日的成就,他不解的是昭明的反应。 惊讶? 他生得很奇形怪状吗? 何至于如此惊讶? 虽然不够威严,但这世间有几个诸侯的长相完美符合威严这个词的?大部分都是大腹便便脑满肠肥,葛天侯只是过于秀美,却是诸侯中少有的年过六旬仍身形修长挺拔,一点都不发福的存在。 葛天侯能看出昭明不是因为自己的皮相好而如此反应的。 觐见君侯自然不能邋里邋遢的,昭明之前就被宫人带去洗得干干净净的,还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没带假胡子,并且收拾干净了的昭明简直是另一个人。 容颜虽带着稚气,却是端的俊美无俦,眼神清澈明净,身形挺拔如松,气质甚为出众。 葛天侯一眼便能看出,昭明必定生于高门,食金饮玉的那种高门。 大概率是神裔氏族的后裔,皮相太过美丽了。 诚然,人族皮相美丽的人很多,人口基数那么大,总有能与昭明媲美的,只是,美丽需要强大来支撑。 神裔氏族的美丽是权杖与宝剑上开出的花,大部分人的美丽是原罪,是苦难的根源。 昭明的美丽绝对没有给他带来过任何困扰。 这样的人不应该惊讶于自己的容貌。 葛天侯心里忍不住冒出了一个猜测,莫不是见过与自己相似的脸? 不是他说,他这种长相,非常有特色,也非常罕见。 心中虽猜测,葛天侯面上却是不露分毫。“你随我来吧。” 九歌台大抵是帝国无数台城中最特立独行的,没有之一。 按传统,台城分为四部分,小君(即君夫人)以及国君的男人或女人们起居的后宫,国君自己生活起居的燕朝,以及朝会的外朝,嗣君则是东边再修一片小台城,与台城连接。 九歌台,没有嗣君的宫殿。 二十五年前迁都的时候嗣君刚断奶,一直跟着父母生活,后来长大了该修宫室了,葛天侯又与蒲阪结盟了,嗣君被送去蒲阪为质了,如今是议事殿的王臣,目测,葛天侯不死,与蒲阪的盟约不出问题,嗣君回不来。 葛天侯干脆就没浪费人力给嗣君修宫室了,反正女儿回来的时候肯定是自己死了,女儿回来奔丧加继位,直接入主燕朝就是。 九歌台,也没后宫。 葛天侯嫌修后宫太浪费,与井雉同居燕朝,瓜分了燕朝一半的地盘。 九歌台,也没有高台。 帝国好起高台高楼,半是彰显身份半是军事目的,葛天侯没这爱好,一国之君若能被人打到台城,台城再坚固,死亡也是必然,于是台基就没有超过人高的,高楼也很少。 这是一座相当配不上葛天侯身份的台城,这也是相当方便的台城。 都不用乘坐马车或牛车,昭明跟着葛天侯走了没一会便到井雉住处的门口了。 见到井雉的时候昭明已经没什么好惊讶了。 井雉很美,哪怕病重也很美,气质太好了,哪怕皮相被病情折磨得快不成人形了,仍不会让人觉得不适,反正昭明没觉得不适,瞅瞅葛天侯,更没有,眼睛里全是深情。 比气质更吸引昭明目光的是井雉的眼睛,是一双很剔透的棕黑色眼珠,很美,也很熟悉。 祸害还真是专捡好的继承。 不过,夫妻感情这么好,怎么家庭教育那么失败? 昭明心内腹诽。 祸害虽非一日炼成,但那祸害的危险三观真的是二十多年前就已有了雏形。 “小巫医生得甚美。”井雉对昭明夸赞道。 昭明发自肺腑道:“小君也很美。” 哪怕你现在容貌枯萎,但看看祸害的长相就知道,你不可能生得差。 看着就差自己面前调情的一男一女,葛天侯咳了咳。 昭明马上进入该进的职业状态。“请小君将手递给我。” 井雉含笑看着昭明,将手伸了过去。 昭明搭上脉搏切起了脉,一边切脉一边似是随口的问起一个问题:“听闻回春丹在冀州也有,不知小君可服过。” 井雉回道:“没有。” 昭明闻言不由刮目相看。 都快死了居然都没尝试回春丹,厉害呀。 这年头人命说珍贵也珍贵,说贱也是真的贱,上位者的命是命,下位者的命却不是。 若非如此,回春丹也无法扩散开来。 昭明道:“没有就好。” 葛天侯有些奇怪。“若用了会怎样?” 昭明也问过青婧这个问题,因而将青婧的回答修饰了下:“爱莫能助,请准备后事,告辞。” 虽然回春丹是青婧发明的,但....青婧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解决回春丹的后遗症。 昭明虽无语,却也无法说青婧什么。 没人规定制毒的人就一定能研究出解药。 葛天侯闻言不由庆幸不已。 切完了脉,昭明从自己的药箧里取出了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青铜小钟,青铜小钟的末端是皮管,皮管的另一端是一个包了布的空心金属头。 看到这奇形怪状的工具,葛天侯与井雉的眼神俱是变了变。 “冒犯了。”昭明将小钟扣到了井雉的心口,听了听心跳频率,将青铜小钟放回药箧后又取了井雉一皿血闻了闻,甚至还尝了尝,再一边询问了一番井雉一直以来的症状一边按了按井雉周身诸多穴位与筋脉,之后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看看井雉这几年吃过的方子。 乱吃药很容易吃死人。 谁知道两个方子里有没有相克的药,因而医者开方时病人最好提供自己之前吃过的方子,哪怕提供不了,也不要同时吃两个医者开的药,不然吃死人叫合情合理。 葛天侯手一招便有人将这些年的方子都给拿了上来。 昭明一一看过,确定没有相克的,但保险起见还是委婉建议吃自己给的药时最好停了别的药。 以为这会很难,毕竟自己太年轻,也不熟,没有信任度,出乎意料的是这两口子立刻便答应了。 昭明将青婧给的丹药挑了最温和的一格给井雉,十日服一丸,平日里的话就服他开的调理身体养生方。 身体底子这几年被损耗得太多了,不能用太猛的丹药与方子,必然虚不受补。 丹药与温补方子决定好了,昭明又将青婧的饮食给规划了下。 人族对于病中饮食的观念很有特色:病了多吃肉,多补,然这只适合两种病人,一是严重营养不良的病人,这种病人,不存在虚不受补的问题,补了可能死,不补一定会死;二是青婧与望舒那种身体素质已很难称之为人的存在,不管是什么食材,吃下去都能最大化的消化吸收,再厉害些搞不好食谱能百无禁忌。 这种观念能够成为主流,一方面是恶劣生存环境让人族的身体进化得足够强,另一方面就是帝国大部分人都营养不良。 井雉不属于大部分。 所幸井雉这些年饮食都很清淡,太过油腻的都没什么胃口,昭明规划的饮食虽清淡,却也接受得了。 昭明讲的,葛天侯全都认认真真的记了下来,记完了又邀请昭明以后就住在台城里好了。 知道对方是不放心自己,昭明很爽快的答应了,并表示自己有两个徒弟还在外面,能不能一块接进来。 帝国的民风很开放,臣子可以出入后宫,宾客可以出入后院。 婚姻并不要求忠诚,不少君王与贵族的子嗣不是亲生的。宗法制认的是法理,是不是亲生的不重要,法理上是那就是。 孩子以后认生父? 不存在的,只要孩子不是弱智,都不会干这种智熄的事,给予姓氏的是法理上的父亲,一旦认生父,便意味着放弃姓氏以及姓氏带来的一切,并且承担来自于世俗的不孝骂名。 走家族流发展的氏族在这方面格外开放,后院敞开了让宾客自由出入。 当然,除非生不出,不然继承人肯定得是亲生的。 只是,葛天侯是国君,拥有很大的权力,而独占是人的天性之一。 国君,尤其是大国国君,非常介意自己的女人有别的男人,不少国君会因此而不可理喻的处死女人与女人所出的孩子,更不可理喻的甚至觉得,自己睡过的女人,哪怕自己不碰了,别的男人也不能碰,在死的时候把自己睡过的女人列进陪葬物清单避免自己死后这些女人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的国君一抓一大把。 更有甚者,丧心病狂的将台城里服侍的寺人都给阉了。当然,能丧心病狂到这程度的不多,人族的传统里,只有强女干犯才能阉割,君王大规模制造阉人的君王都声名狼藉了,更有甚者连命都丢了,宫里服侍的寺人可不全是无姓无氏的贱民出身,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贵族出身。因而男性君王们最大的努力成果也不过是将一部分罪名的惩罚给变成了腐刑,再让这些受了腐刑的罪人进宫近身服侍自己的妻妾。 昭明想将两个徒弟带在身边,怎么也得问一问主人。 葛天侯自然是不介意的,他又没有后宫。而井雉,若是井雉身体好,他肯定会担心井雉会不会闲得无聊将昭明给吃了,但现在嘛,井雉绝对没那心思,哪怕有心她也没那个力。 待昭明随着寺人离开。葛天侯看向井雉,发现井雉也在看自己,都从眼神里看出了彼此想到了同样的东西,彼此的心情也都很复杂。 “不管怎样,至少你可以活下去了。”葛天侯道。 井雉没吭声。 葛天侯犹豫了下,问:“你想不想见她?” 井雉反问:“你想?” 葛天侯想了想,说:“我不知道。” 见了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彼此都会尴尬,也不一定是彼此,也可能只尴尬自己一个。 井雉道:“我不想见。” 死生不复见,最安全。 葛天侯哦了声表示明白了,以及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以后不会再提。 第120章 第十六章少昊君离 人族非常重视农耕。 或者说,从先民们最早看到羽族靠种植而不用冬日饿死人,下意识跟着学了起来时就很重视,虽然最终发展的方向不太一样。 羽族种植的是蜜树,采集和储存蜜树的果实为食。 人族,最初的时候也种植过蜜树,但很快就发现这玩意不适合人族。 原始的野生蜜树果实太小了,羽族种植的是耗费了万年时光培育出来的,和它们的祖先可以说是两个物种了。 羽族不会将代代培育的良种给别的种族,而人族自己研究....要培育更好的种子,必然要多种植,种植的代数多了,人工挑选出来的种子自然会越来越好,蜜树的生长期太长,人族的寿命耗不起,因而最终选择了生长期更短的粟麦稻麻累等作物。 虽然最终种植的作物截然不同,但还是有一些痕迹留存。更新最快的网 比如立春祭神,羽族会举行隆重的祭礼来祭祀自然女神,祈求自然女神赐予丰收,人族则是立春的时候祭春之神,虽然一辈子同历史打交道的史氏都知道,所谓的春之神,其实就是炎帝时期司农事的官员。 历史演变为传说时将数十代司农事的先贤的功绩给融成了一个人,而传说演变为神话后,这个数十代人事迹的融合体便成了人族世代祭祀的春之神以及农神。 羽族的自然女神,估计也是类似的情况。 立春祭神并不是结束,只是开始。 仲春的第二日还有籍田礼。 人王率公卿大夫们到地里祭祀炎帝(炎帝是最早推进农耕发展的王)并亲耕,祭拜过炎帝后更换亲耕礼服,随后到亲耕田举行亲耕礼,亲耕礼毕后,在观耕台观看王公大臣耕作。 说白了,就是让王侯贵族们亲自体验一下什么叫粒粒皆辛苦。 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农耕还没那么发达,生产力低下,人口不足的时候,莫说贵族,便是王也在农忙的时候也需要亲自下地干活,籍田礼是实打实的耕地,王侯贵族们犁第一下,别人也跟着犁。后来生产力提高,人口增加,籍田礼便只剩下了祭祀与彰显主权(表明这片地是自己的)的意义。 分封制下,拥有田地的都是贵族,国人与奴隶是不具备土地所有权的,后两者的耕作足以供养起大量的贵族。当然,没有人不希望过得更好,因而一座城邑发展到最后往往只剩下一个姓氏,除了该姓氏的人,该城的人丁基本沦为奴隶,哪怕不是奴隶的国人也必然一无所有的依附于贵族,只比奴隶多了自由。 更多的奴隶维持着更养尊处优的生活,而从出生起便养尊处优....莫说耕地了,知不知道犁长什么样,该怎么用都是个问题。 亲耕礼,重视点的贵族会用犁尖碰碰土壤算是完成了亲耕礼,更多的是连碰都不碰,把精力都放在了前半段的祭祀炎帝上,更有甚者干脆把亲耕礼的部分给废掉了。 君离自然是祭炎帝的,那是自己的祖先,本来逢年过节就要祭祀,也不怕多祭祀一回,但也没落下亲耕礼。 虽然以前从未碰过犁具,但君离还是临时学了怎么用,他现在管理得可不是奴隶,郊邑的贵族被他杀掉了一部分,剩下的大部分做为补偿给了辛筝,剩下的人口,超过九成是奴隶。 贵族与奴隶的比例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君离虽然不懂这意味着什么,却也下意识觉得这很有问题。 奴隶虽然在法律与道德上不是人,但终究不是纯粹的动物,而是身份地位低到不被承认的人族,贵贱比例如此悬殊,若是....也不用若是了,盗趾已经证明了奴隶造反的破坏性。 一方面是出于在奴隶军的经历,不想郊邑来第二个盗趾,另一方面则是和辛筝相处久了,听多了辛筝那套氓庶比奴隶更能干活的逻辑,君离将所有奴隶都释为了氓庶,当然,不是无条件,需要开垦若干荒地和做若干时间的徭役来交换。 君离也趁着这个机会将日后氓庶每年需要服的徭役和税赋给明确的定了下来,大部分贵族在这方面都会刻意模糊,因为模糊不清方便自由发挥,一年三百七十二天,完全可以让氓庶一年服三百天的徭役。可若明确的定了下来,当然是可以出尔反尔的,但到底要脸,所以还是模糊不清最好。 君离不喜欢,他甚至觉得,王畿与玉宫推崇的清清楚楚的律令条文比为了维持贵族威严,让氓庶只需要知道听贵族宣判就好了,不需要思考为什么这么判的贵族秘密法好。 但这些话他在沃西的时候也就能在父亲在世的时候和父亲说说,因为他所有的亲人都是贵族,是贵族秘密法的既得利益者。少昊旅虽然也是,但清楚明确的律令条文带给他的利益甚于贵族秘密法。 后来与连山果倒是提过,连山果表示,若有一日贵族一张嘴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的秘密法完全废除,要么你的父系亲族成为了帝国最终的统治者,要么被杀光了。 那个时候君离瞬间就懂了为何偌大帝国,只有王与巫女推崇清楚明确的法律条令。 虽然自己不是王与巫女,但君离还是继续推崇。 清楚明确的法律对贵族的确有损失,却对种族很有益处。 羽族已重新崛起,西方的龙伯开始南下,北荒的龙伯难道就会例外? 羽族会好心替人族挡着北方的龙伯?君离觉得,羽族顺势让个道让龙伯往人族的地盘跑才正常。 还有亡国千年的靖族,叛乱就没消停过,此起彼伏,近百年,靖人反叛军的影响越来越大。 内忧外患,没有比这四个字更衬帝国了。 如果帝国亡了,有哪个人族能好呢? 看看亡国千年的靖族吧,整个种族沦为了人族的奴族,毫无尊严,命不由己,在法律与道德上被认为是牲畜而非智慧生物。 这些心事注定无法说出口,君离能做的不过是顺从自己的本心朝其所向行走。 “犁破新春土,牛踩丰收亩。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 籍田礼上,唱完了祷词,君离非常认真的将地给耕了半亩,然后就耕不下去了,习武数年,又一直坚持药浴与锻体操,他的身体素质非常好,但终究从未下过地,不懂耕作的技巧,哪怕身体素质好也会累得很快。 君离也不勉强自己,耕不动了就算了。 之后的官吏耕作被免掉了,原本作为统治者的贵族或死或送人,现在处在管理阶层的就是一群萝卜头,哪怕是装样子也做不到。 说是犁破新春土,牛踩丰收亩。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实际上只有第一句和第三句是吻合的,第二句里的牛自然是有的,但用到耕牛和金属农具的都是上田,工具有限,只能先紧着上田,最后的秋收万颗籽真的就只是白日做梦般的期望了。 粟是人族最重要的农作物,收成非常可观,种一收三,上田会好一点,但上田太少了。而且即便是上田,连续耕作的话,地力会很快枯竭,必须轮休,耕一年休一年。 万颗籽,只能存在于梦中。 当然,这是君离的想法,若是辛筝,可能会表示,你觉得只存在于梦中,那是你没见过某个祸害。 倒不是说祸害有能耐秋收万颗籽,但曾经讨价还价卖命钱的时候为了取信辛筝时祸害给辛筝说了很多农业方面的知识,大部分都是纯理论,当然,实践完全不保证,毕竟她以前搞的研究都是怎么往人的身体上种植物,而非单纯的研究植物。 辛筝....祸害让甜象草的产量翻了一番她对那些理论是听过耳就算,但甜象草增产一倍后她便从脑子里将祸害为了活命时说的每一句话都给挖了出来,翻来覆去的思考,惊讶的发现一件事:在祸害的理论里,种一收万是可行的。 不过祸害没造福天下的崇高理想,骨子里还是对挑战人性下限的实验爱得深沉,如今研究农学不过是出于信誉。 辛筝救她一命,她让辛国的牧草增产两倍。 君离对某祸害的存在与能力并不了解,却仍抱着希望,种一收三,甚至更多的希望。 夷彭的商队四处做生意的同时也将青婧研究出来的粪肥发酵肥地技术以及牧草种子传播给了商队走到的每一个地方,以此和当地人打好关系,获得长久的便利。 青婧的肥地法子是一直都在改进的,别人没有青婧,即便知道青婧的存在有心收服也搞不定这位灾难君王的心性。 即便是辛筝,与青婧相处的那几年,天知道遭了多少罪,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辛筝睡觉时手里都要握着武器的深度被害妄想症,青婧有四成的功劳。 这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脱离了人性,跳出了人这个范畴的存在。 最早的时候夷彭给的是粪肥发酵的技术,后来再增加骨肥。 骨肥是青婧最新研究的肥地之策,效果不保证,因为还在实验中。 将骨头砸成粉末埋地里当肥料的创意,源自于青婧走过的战场,为了避免爆发瘟疫,战争后的尸体都是就地掩埋或焚烧的,因而发生过战争的地方,第二年的草都会长得特别好。血肉是食物,不可能拿来肥地,便试试骨头。 因着君离与辛筝的关系好,夷彭一次性送了他不少技术,包括两种肥地法子。 君离全都尝试了。 他眼瞎心却不盲,去过辛筝在蒲阪的庄子玩,早就发现了那里的牧草生长得特别好。 牧草尚且如此,粟麦想来也会收获更多。 不要求秋收万颗籽,但求能种一收四,只要能比以前有一点进步就好,他不贪心。 秋收几颗种子要到秋天的时候才能知道,不论多么期待,君离都只能先放一边,忙着组织人手捕鱼,以及垦荒和开凿水渠。 哪怕郊邑临近水源,却也不是所有的土地都如水边田地一般肥沃,远一点的肥力就开始减少,越远的地方就越贫瘠。 春耕一忙完君离便马不停蹄的开始了水利工事,虽然水利很费人命,但不能因为会死很多人就不休了,且他也学着辛筝给民夫食用咸鱼与肉类,还安排了巫医,争取将死人给降到最低。 当云水上游的冰雪完全融化的时候,河面上开始出现船只,并且越来越多,因着君离修建了个码头,很多船只都会选择停留一会,补充干净的食水。 从水利中回过神来时,君离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些船只有些奇怪。 船上的人有些多。 十个商队至少九个半兼职人贩子,但大部分都只是兼职,不是全职干这行的,船上有几个奴隶很正常,但半船甚至整船都是人就不太正常了。 君离有些奇怪,让人查一下为何这么多奴隶船。 查的人很快就回来了,不是奴隶船,不过近似就是了。 垚邑很缺人,因而辛筝许诺商队,只要能带来人口,她会给予商队方便,以及减免税赋,带来的人口越多,减免的税赋就越多。 船上的人大部分都是逃奴。 他们想逃去垚邑,商贾想用人手讨好辛筝,一拍即合,于是有了君离看到的运人船,大多数是商队路过各个地方时找上来的逃奴,少部分是商队路上捡的被遗弃的老幼——辛筝不挑人,只要是人就要。 君离有些奇怪。“有逃奴很正常,但为何这么多,且还都是要去垚邑?” 经历过盗趾军的事,他对逃奴还是有一定了解的,逃奴是任何一个地方都有的,但逃奴逃亡都是往深山老林里逃,绝不会往有城邑的地方跑,有城邑就意味着有贵族,不论是什么贵族都对逃奴很厌恶。都给你一口吃的了,居然还要逃,简直没天理了。 抓捕逃奴受到贵族的奖赏,直接导致逃奴在有人的地方混不下去,只能往没有人的深山老林里逃,那里即便有人也同样是逃奴,不会抓自己去换贵族的奖赏。 下属也问了这个问题,得到的回答是:垚邑如今的主人是辛子,辛子说她缺人手干很苦很重的活,但会给干活的人手吃饱。 君离道:“也许兕子是在骗人呢。” 奴隶军的时候,那些奴隶充分让他认识到了一件事:贵族在奴隶的心里毫无信誉可言。 实际上,贵族也的确没什么信誉,对着同阶层的存在可能还会粉饰一下,但对奴隶,真的是完全不掩饰。 虽然他知道辛筝是个言出必果的人,但逃奴又不认识辛筝。 下属也很茫然。“属下也问了,但逃奴说,那是辛子。” 君离蹙眉思索着,很快就想到了自己曾经听兖州本地人饭后闲谈起的辛筝的事迹。 辛子是个暴君,但是一个守信的暴君。 时过经年,辛筝曾经的事迹已在整个兖州范围内流传开来,毕竟这种奇葩真的不多,因而即便是奴隶也听过一些辛筝的事迹。 他们不会在意辛筝是暴君还是仁君,只要她有信誉,说了会让人吃饱就真的会让人吃饱就行。 甚至于,辛筝是个暴君更让奴隶安心。 奴隶主的善良与仁慈会让奴隶恐惧,因为整个奴隶主阶层对于奴隶都是残酷的,善良与仁慈的个例是奇葩,这样的奇葩只会让奴隶忧惧,因为奴隶认为自己没有值得主人善待的价值,自己没有那个价值,主人却善待自己,明显不正常。对于不正常的人,违背了天理的事,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惶恐不已,严重点说不好自己就把自己给吓死了。 某种意义上,暴君比仁慈的主人更符合天理。 安心感,再加上暴君本身就有的信誉戳....君离觉得自己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却也更为辛筝惊讶,这人究竟多久以前就开始布局辛国之外的事了? 辛筝若是知道,大抵会说,这纯粹巧合,她信誉好纯粹是因为权力被架空,形同傀儡,但即便是傀儡,也得有自己的特色,不然就真的鬼都不知道她是谁了,她只是选择了守信做为自己的特色。 君离不知辛国曾经的局势,却想到了辛筝这么干的隐患:虽然王侯贵族都拿奴隶和氓庶当短期消耗品用,但那是因为人族的基数太大,繁衍又快,不论怎么消耗都不缺人手,可辛筝这么一搞,昆北之地的城邑想来很快就会大面积缺人。 人口是财富。 辛筝这是在变相抢劫昆北所有贵族,妥妥的犯众怒,再加上垚邑贵族被杀光后家产都被辛筝给充公了,辛筝如今肯定很有钱。 君离顿时忧心不已,立刻写信去提醒辛筝。 信前脚走,君离后脚便收到了两个消息,一大一小。 重大消息是条国的黄金船被水贼给抢了。 条国境内有金矿,以前王权式微时,条国闹腾得特别欢,没少轻慢蒲阪,这些事迹在蒲阪需要时无疑是最好的征讨不臣的理由。本来没太把蒲阪当回事,但随着王权的重新崛起,以及一个又一个老牌大国被王与改革派的诸侯给收拾得没落,条国没法继续不当回事,每年都会送三百石黄金打点蒲阪上上下下。 不管是谁穷疯了动的手,都是捅了马蜂窝。 君离自忖这事不可能和自己有关系,沃西是很穷,但手够不着这么长,而且真够了,他也不可能不知道,因而听过便罢,他的心思都在第二个消息上。 垚邑周围的三个城邑因为大量人口逃去了垚邑,与垚邑起了冲突,联合起来要攻打垚邑,被辛筝给反杀了。 来自学宫的三名管理者被辛筝打包送回了蒲阪表示这三人被淘汰了,至于三城,全都笑纳了,当地贵族氏族,手起刀落,杀得非常干净,家产也抄得更干净。 君离默然。 他好像猜到辛筝想干嘛了。 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循规蹈矩的考核,连作弊都没想过。 第121章 第十七章辛筝 黄金船被劫的消息辛筝也收到了,甚至比起后知后觉得到消息的人,她收到的更快一些,也比君离更重视,概因劫船者是她认识的。 昔日自鬼市得了两名人才的消息,其一为造篾岁,如今被她留在了蒲阪打理击鞠场,另一名唤桓焰。 桓焰武技过人,是第二重的武者,同时也擅水师。 辛筝安排她去云水当水贼了。 虽然桓焰不论是武技还是用兵都相当可以,辛筝给的环境也很好,奈何时势不给人发挥的余地。 防风侯在沃西与羽族掐的时候,蒲阪要保障云水的通畅,所有水贼都得消停。 防风侯掐完了下许的战争,中场休息打流民消遣顺便为之后打空桑岭做准备的时候,桓焰以为终于有自己发挥的机会了,结果....云水的水贼分两种,无主的和有主的,无主的主要靠劫掠渔民与落单的商旅,有些在劫财的同时还劫人,人/肉也是肉,能打牙祭的;有主的倒是不食人,但专门劫掠过往商船,偶尔还接暗杀的任务,干掉几个会经过的贵族。 乌合之众干得过贵族精心豢养的家臣与死士? 自然不是能的,因为有主的水贼装备优良,精气神良好,训练有素,又是主场,他们干不过才不正常。 桓焰是特例,但她有信心干掉水贼,却没信心应付水贼背后的主人。 封地在云水两岸的贵族就没几个是不养水师的,而水贼与水师,也就是换个旗帜的差异,在船上翻翻的话,水贼的船上必定能翻出水师的旗帜来,水师亦然。 桓焰不想轻言放弃,觉得既然肉已经瓜分得差不多了,自己抢不到,那就让一池水彻底搅浑,重新分配利益好了。 鉴于此,桓焰将黄金船给抢了。 抢了之后桓焰便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黄金不是贝钱,轻轻松松就能花出去。 黄金虽可当钱,但这年头会用黄金当钱的都是贵族,而拿黄金船上的钱去向贵族买东西....那不是想不开吗?且不说大量来历不明的黄金多容易引人遐想,便是黄金本身也是有印记的。 想把黄金给花掉,得先洗钱,把黄金重新熔铸,从可以拿来开人脑壳的金砖熔铸成马蹄金,不然根本没法用。 桓焰自然是没这条件的,而且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安静的找个地方避风头,等蒲阪出手将云水中上游的水贼秩序彻底打破后再出来,短时间并无需要花钱的地方,便问辛筝需不需要,若是不需要就将黄金给埋了,等以后需要的时候再取出来。 辛筝很想说不需要。 这笔黄金很危险,但....三百石黄金,委实舍不得埋了。 辛国的直属封地发展需要花钱,夷彭的商队发展需要花钱,垚邑发展还是需要花钱。 辛筝最终屈服于贫穷。 让桓焰把三百石黄金送去辛原重新熔铸,鉴于这笔钱数量不小,很难瞒过辛鹿,不过也不担心。 辛鹿之前就讽刺过她这个辛子绝对是辛国立国以来最悖伦的,居然连祖坟都给刨了,辛筝淡淡然的讽刺回去了:你若是孝子贤孙,那就说出去呀。 辛鹿自然是不会说出去的,一半是因为没有证据,哪个正常人能想到一国之君能穷疯了去刨祖坟?另一半却是主少国疑他才得以掌权,刨祖坟的事暴露出去,辛筝若被拉下去,他也活不了多久。 最终以辛鹿问同父异母的妹妹要了一部分赃物为终。 黄金的事既然瞒不住,干脆就不瞒了,提笔给辛鹿写了信,分他两成,让他帮忙熔铸,不答应的话她就把黄金藏在辛国再通知马蜂窝来抓贼。 辛筝相信辛鹿不会出卖自己。 自己活着,仇家会越来越多,而这些仇家为了报复自己让自己永远回不到国君之位,也为了辛原的良马,势必会扶持辛鹿,给予辛鹿很多资源。 辛鹿是一个有长远目光的人。 多年前自己吃东西中毒,辛鹿明明可以看着自己中毒而亡却选择了救了自己时,辛筝便看出来了。 辛鹿不想她死吗? 自然是想的,不然也不会在她的食物里加料。 他只是不能让她死得太早,金字招牌可以慢性中毒,因为毒发的时候也差不多失去价值了。 可惜,辛鹿计划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妹妹的狠辣与青婧的乱入。 若无青婧的乱入,哪怕辛筝意识到是哪里出了问题,也弄死了堂弟与侄女,往两个嫌疑犯的心上狠狠捅了一刀,但她自己也最多比那两个权力争斗中成为牺牲品的倒霉孩子多活几年,大好江山,注定拱手私生子。 思及前不久做的用名分换盐湖的交易,辛筝一边在简牍上写信一边叹道:“阿父你可真不会生,几十个孩子竟只有我像你。” 虽然这种像,很难说会不会是一种悲哀。 毕竟,辛襄子二十几个孩子里,敢于弑父并且付之行动的就她一个。别的,不论是辛鹿还是已经死了的辛骊,虽未达到任君虐我千百遍,我待君如初恋的境界,但任君如何虐我,都始终臣服忠诚的境界却是都达到了。 处理了桓焰给自己找的事,辛筝开始继续处理垚邑的公务。 地盘增加了三城,需要处理的事情更多了,需要的人手自然也急剧增加,幸而虞及时在开春的时候送来了三百名序学被考核给淘汰了下来的学生,都是能写会算的好孩子。若非她这回要做的事实在是太缺人手,他们从去岁秋季至今的考核内容也不会难度大增,每次都是淘汰一大批,不过小一年便积攒了如此多的淘汰生。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序学不同年级学生的比例简直是断崖式差异,等昆北之地的事完了,长吏虞大概不需要担心序学的开销了。 人手暂时是不缺了,但怎么安排工作,怎么分配却得好好斟酌。 分封制下,血统决定了一个人做什么工作。 祖上是国君,子孙自然是国君,祖上是烧陶的,子孙也是烧陶的。 辛筝不喜欢,一部分是因为她其实没那么喜欢当国君,虽然她有野心,但做国君却只是因为不当就得去死,若她不是嗣君,应该会去蒲阪,在帝国的中心实现野心;另一部分则是这种祖上干什么,子孙也干什么的世道对贵族的生存太有利了。 她不喜欢贵族,准确说历代辛子都不喜欢。 不听话,不喜欢贵族的国君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贵族的思维是简单而干脆的,所以辛国连着横死了十二任国君,有被贵族带人围了台城不得不屈辱自杀的,有为了避免死后受辱而投井的,有在白天还活蹦乱跳的狩猎,晚上吃了一碗肉粥就莫名其妙猝死的....简直是花样演绎何谓国君的死法。 当然,国君不得好死,贵族也没多舒坦。 每任国君都充分诠释了人性的丑陋:我不得好死,你也不能好过,死都要拉一票人一块死,黄泉路上坚决不独行。 十二代积累的结果便是兖州诸国,辛国的贵族势力是最弱的,若非社会制度保障了贵族生存的土壤,哪怕杀了一茬也还有一茬,冲着十二代国君在位与临死时的动作,辛国的贵族早被杀绝种了。 即便这一代,若非主少国疑,又有归乡这面旗帜,最重要的是辛筝做的太过分了,多种因素叠加,也不会有三年前的国人暴/动。 辛筝安排各处人手的时候,帮着她将公文简牍分类的骊嫘忽道:“四城之地,用不了三百能读会算的人手。” 辛筝道:“怎么用不了,我可没打算让他们做大官,只是让他做底层胥吏与底层小官,这些基层的位置是最缺人手的。” “未免大材小用。”骊嫘道。 高压式的教育是有效果的,来自辛原的三百名孩童,每一个的学识素质都超过了很多贵族与游士,当然,这是指博的方面,若是论精,有很多碾压他们的人。但这样的人手,做基层胥吏,在这个世道,真的很浪费,管理一方都够用了。 辛筝支着下颌道:“不会啊,基层胥吏能写会算,官署每日处理的事都更快了。” “也更多了。”骊嫘哭笑不得。“官署如今每日处理的工作是过往的数倍,还在不断增加中。” 那是肯定的,贵族被杀光了,官署运作所需的环节被精简,把过去那些贵族的权力都给抢了过来,事情能不增加吗。 辛筝笑问:“你不觉得这样很好吗?过去的那种情况,修个水渠,不扯个几年根本没有结果,如今却不过是几天就能定下来,最多个把月便能动工。” 骊嫘微微叹息。 她自然能看出辛筝如今的官署有多高效,可....“权力的高度集中,你可曾想过若你的后继者是个混蛋,会发生什么事?明君父母,庸君继承人可是最常见的事。” 辛筝道:“所以我一直都觉得不用考试就能当国君真是这世间最可怕的事。” 骊嫘默然须臾。“你能当辛子并非因为你多聪慧。” 这莫不是所谓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辛筝点头。“我知道啊,但这不妨碍我看这种制度不顺眼呀。” 骊嫘问:“那你的子孙呢?”谁不渴望权力与财富在自己的子孙中世代相传,自己的子孙永远与众不同? 辛筝心说我这铅汞中毒的身体可是被青婧亲口诊断这辈子都别妄想子嗣的,不过自己不能生的事显然不能说出来,国君不能生,性质比国君是个混蛋人渣更严重。 辛筝说:“我的子孙不是我,他们的人生是他们的,他们的荣辱又与我何干呢?” 饶是骊嫘行骗多年,各种奇葩都见过也没见过这么奇葩的,谁不在意自己死后是否有供奉祭祀呢?“但死后若无人供奉血食,你将沦为孤魂野鬼。” 辛筝一指西北方。“九阙山祖庙中人,有哪个会因为后代不祭祀而短了供奉血食?” 骊嫘无法反驳。 九阙山祖庙中的人,每个都是对人族有功之人,也都在漫长的岁月中因其生前对人族的事迹被神化了,有心的话,研究下人族的历史便会发现,神话传说的大部分主角都能在祖庙中找到原型。 不止祖庙年年祭祀,不漏下任何一个,人族各地也自发的兴建庙宇祭祀神话传说中流传下来的远古神人们。 辛筝继续道:“人为何执着繁衍后代?有个人告诉我,因为生命的第一本能就是生存,但无人永生,即便是长生种也会有衰老死亡的那一日,因为生存本能之上衍生出了繁衍的本能,既然自己无法永远生存下去,那就将自己的生命信息传递下去,用后代来证明自己存在过,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长生。我深以为然,并且思考起一个问题,人只能通过后代来延长自己的生命吗?我想到了祖庙,有没有后代,他们都可称之为长生了,后代只祭七代祖先,更久远的祖先是谁,谁会去记呢?但祖庙中人不一样,只要人族不灭亡,他们就永远都‘活着’。” 骊嫘看着从眼神里透着疯狂的辛筝。 因着铅汞中毒的缘故,辛筝的发育比之同龄人要迟缓很多,更加瘦小,然而看着此时此刻的辛筝,骊嫘却有种看到巨人的感觉,有种情不自禁的想要追随巨人逐日的冲动。 “大君欲流芳百世?”骊嫘问。 辛筝热切的回答:“也不一定要流芳百世,遗臭万年我也不挑,反正只要一千年一万年,甚至十万年后还有人记得我来过这人世我就满足了。” 骊嫘觉得,自己方才情不自禁想要追随巨人逐日的感觉定是错觉。 这家伙就是个疯子,不能流芳百世,遗臭万年也不错,抱着这种想法的人,一般就两种结局: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 前者也就罢了,后者,鬼知道辛筝能干出什么事来。 不过,也能理解辛筝为何对子孙的命运不上心。 人族执着子嗣,一半是为了不沦为孤魂野鬼,另一半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命延续。但繁衍再多的子孙也能保证自己的后代一千年后还记得自己是哪位,反倒是祖庙中有名的人,就算血缘后代忘记了,人族也一定有人记得他们哪位。 血缘后代既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骊嫘心中苦笑,她老子若有辛筝这份追求,她何至于遭那么多罪,一次次险死还生。 可惜,她老子那样才是正常人,辛筝这叫稀世奇葩。 骊嫘问:“你想变革?” 如何让世人长长久久的记得你? 答曰:干一件大事。 变革无疑是最轰动的大事,也是最危险的,古往今来变革者鲜有好下场的,损了太多人的利益,普遍会被杀了给既得利益受损者泄愤。如果有好下场,只能说明这人变革并不彻底,对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损害不够,或者这位变革者已经成了新时代的统治者。 时代的发展,是旧阶层的灭亡与新阶层的诞生。 辛筝显然很想将所有的基层胥吏给换成能写会算的人,而基层都换上了这些人,官署更加高效,请问贵族们还有什么权力? 辛筝微笑:“你也太瞧我了。” 骊嫘好奇的问:“那你想做什么?” 辛筝想了想,道:“辛氏是炎帝的后代。” 骊嫘点头。 人族只要是姓风的,都是炎帝后代,辛氏,正是风姓。 “我的家族有一卷炎帝札记的摹本,那里面记载了一件事,四溟之外不全是海,海洋中有别的陆地,一共有十片大陆,元洲只是其中之一。”辛筝道。“你不觉得,让人族的足迹遍布十洲更安全?不管日后哪一洲的人族灭绝了,人族这个种族都仍旧存在。” 人族一直都有十洲的传说,但传说的源头是哪里却是没人知道,骊嫘如今能猜到了,只是—— 骊嫘道:“我们的船去不了那么远。” 若人族现有的船能到别的洲所在位置,十洲就不会一直都是虚无缥缈的传说了。 海上风浪太大,海中各种巨兽也太多,即便是人族最好的船也不敢跑得太远。 辛筝不以为然:“蛮荒纪元的先民也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子孙有一日会成为元洲的第一种族。” 现在做不到不代表未来也做不到。 骊嫘无法反驳。 辛筝又道:“不过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当下最重要的还是昆北之地的考核。” 这话题跳跃性太大,骊嫘好一会才缓过来,下意识道:“即便你赢了,你也守不住封地。” 王肯定会给予胜利者最肥沃的封地,但这么多人竞争,辛筝虽是子爵诸侯,但这个身份在这一堆考生里还真不算什么。 辛筝道:“所以我一开始就没想过好好考试。” 骊嫘怔了下。“那你?” “自然是砸了考场。”辛筝笑答。“有没有兴趣帮我完成下一步?” 骊嫘不想陪着辛筝一起疯,太危险了,但....砸了考场,听着就很刺激呀。“做什么?” “我一个人暂时吃不下所有地盘,需要拉几个人结盟,我希望你能帮我说服他们。”辛筝回答。 第123章 第十九章王 五千只鸭子有多吵? 王觉得,议事殿如今的情况差不多就是了,虽然人并未过千,议事殿虽是蒲阪最大的建筑,能容三千人,却也不可能真的塞个三千人进来。 外朝以议事大殿为中心,但议事大殿一个月所有人才集中起来开个大会,总结一下过去一个月干得如何,下一个要干哪些事。平时都是每隔五日举行一次小朝会,王与公卿级别的贵族官员们商议一些大事,更日常些的话,那就是有什么事可以请求进谏,而王也可以召见,如果不着急的话,写奏疏递上去便是。 不过,这次的大朝会显然而易见的变成了集市,虽然平时也不安静,但抵不上这次。 争议的内容也很简单:如何处置辛子筝。 辛子筝屠了三城贵族,哦,不,确切说是四城,还有垚邑呢。 这让一些对辛国历史有那么一点了解的人皆无言:这个氏族还真是种性坚韧。 国君死了一个又一个,仍旧孜孜不倦的与贵族斗,不管继位前是英勇还是懦弱,只要继位,继位后都肯定会和贵族斗起来。 不同的是,以前是瞧个乐子,如今嘛....麻烦找到自己头上了。 贵族之间盘根错节,很难一棒子打死,社会制度也不允许,若非如此辛国也不会连着十二个国君都死于非命。 王畿各城的贵族与蒲阪的公卿们都有利益牵扯,区别是多与少。 因此不少人支持杀掉辛筝,理由是草菅人命,杀戮成性,暴虐无道,如此恶徒,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王无悲无喜的看着下面的争议。 既然有支持杀的,自然有不杀的。 这次有子侄参加考核的诸侯与贵族支持不杀。 理由是别人打上门了,辛筝凭什么不能还手? 王初时还听听,到后来就干脆下面吵着,他则是批着与辛筝无关的奏疏,都是关于空桑岭战事以及宁东、澜北之事的。 防风侯在沃西的春种结束后便开始夺回空桑岭的战争,羽族自然不会愿意人族重铸九关防线,哪怕空桑岭的地理位置没有下许重要,双方也硬是打出了远胜下许之战的烈度。 羽族驻扎空桑岭的兵力不过两三万,人族投入的精兵却超过了十万。 这也没办法。 或者说,很讽刺。 人族击败别的种族,建立起帝国靠的便是人口、纪律以及训练有素的配合,还有炎帝在羽族第一王朝制造矛盾导致羽族第一王朝内部动荡不休为人族争取发展时间。 每个人族从能走路起,每年农闲都要参加两个月的军事训练,而这些人的尸骸堆出了如今的人族王朝。 白帝中兴之后,帝国的王权便一直式微,再也没有哪个王如远古时的王一般对帝国如臂指使。 贵族崛起,阶层壁垒分明,氓庶成了战场微不足道的配角,战车与军事贵族成为了战争的主角——兵戈所向皆为同类。 大家都是贵族,也都是亲戚,这个时候军队纪律什么的,很难不退化。 人族止步不前,羽族却相反,年轻一辈知耻而后勇的干翻了老一辈,扶持风洲建立了第二王朝。 羽族的第二王朝充分吸收了人族王朝鼎盛时的精华。 军纪严明、训练有素,以及,配合有度。 羽族的长寿让他们想要培养军队配合时会有很大难度,但若克服了,必然爆发出巨大的战斗力。 人族贵族能用多少时间去磨练自己的武技? 又有多少贵族能舍弃安逸享受而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羽族呢? 他们可以用千百年的时光去磨练自身的武技。 风洲更是个狠人,给所有羽族,不论贵族还是普通羽民都培养了一个好习惯:每个孩童不论男女,只要能走路了,每天都要习武,哪怕只是半个时辰也行,只要训练了,王朝就会奖励鱼虾,直到成年,停了就不奖励了,并且被赶出学堂。 那么问题来了。 羽族是多少岁成年? 答曰,三百岁。 那么,一个人习惯了每天习武半个时辰三百年后还能戒掉这个习惯吗? 肯定会有人戒掉,但更多的人会保留习惯。 培养习惯很容易,戒掉习惯,还是一个养成了几百年的习惯,难度太高。 当人族意识到羽族的变化时,面对羽族的军队,人族想要获胜,已经必须投入十倍于羽族的兵力。 可惜,发现得太慢了,或者说,风洲太能忍了,一直用小打小闹麻痹人族。 过去的千年,除了当年的王丹王洋,无人察觉,也可能是察觉到了,但瞅瞅王丹王洋的下场,哪怕察觉了也会当没察觉。 千年筹谋布局战略,这是唯有长生种才能做到的事。 苍天终究厚待长生种。 当风洲撕开伪装,人族只能以最惨烈的代价保住帝国。 百年前巫女无光与风洲博弈的两族之战打得多惨烈,打光了青州、扬州、越州三州的成年男丁,兖州与沃西亦不遑多让,以至于之后数十年这几个地方都没什么战争。 这也是他和防风侯以及方雷侯等诸侯商议先平了西荒再与羽族决战的缘故,前者比较着急,也比羽族好打。 王有些疑惑,沃西的战事,感觉好像有些太顺了。 继续翻着防风侯递回的信函,前面都是军情战报,后面则是一些消息。 防风侯俘虏了一些羽族,拷问出了一些情报:羽族王朝的四境不止沃西,如今好像都不太平。 东部龙伯向南迁徙。 还有海上,海洋有别的文明,航海发达的羽族不免与之产生了摩擦。 防风侯希望王能派出使者去北荒找龙伯商量一下能不能结盟,日后肯定是要打羽族的,若是能和龙伯夹击羽族,不知能省多少事,哪怕不能夹击,只是支持龙伯找找羽族的麻烦也不错。 还有十多年前的青州战争中丢掉的地盘里有不少人族,这些年一直都盼王师打回去,也派人去联络一下。这个说难也不难,说不难也难,赫胥侯有直系后代存活,凝聚着诸多遗民,与帝国不死不休,有这么一杆旗帜在,帝国想争取移民得先解决赫胥侯的后代,但....能解决早解决了,哪还会等到今日? 还有海里的文明,找巫真殿,让巫真殿派人去看看。 反正仅一切手段避免羽族闲下来。 王微微挑眉,这么有信心一定能赢回空桑岭? 羽族的四境也挺不消停的,倒也能解释沃西方面的兵力薄弱。 人族想解决后顾之忧,羽族若要打人族又何尝不需要解决后顾之忧? 不过,海洋文明? 王微微蹙眉。 纯粹的海洋文明和陆空两栖文明的羽族冲突不起来,如飞鸟和鱼打不起来,除非那条鱼长着腿能爬上岸。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元洲五个种族已经很挤了,可别再来一个凑热闹。 再看宁东之地的,还在闹腾。 虽然已经派了自己的心腹荣君去处置,但帝都大部分资源还是向沃西战事倾斜,能调动的人马有限,荣君能做的便是击溃流民,斩杀流民帅,并不能重新稳定秩序。想要让宁东稳定下来,得先让公卿贵族们吃个半饱,以及沃西战事结束,他能腾出手。 心情不好的翻开关于澜北的。 王好悬没忍住骂人,有点后悔自己和扶风侯把前任澜州牧逼得太厉害,导致对方心力交瘁而亡。 虎父犬子在季连国的两任国君身上被完美诠释了。 盗趾的存在于这个时代毫无疑问是大逆不道悖逆天理的。 什么是好奴隶? 干得多,吃得少,为主人奉献一切的奴隶才是好奴隶。 盗趾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坏奴隶了,坏奴隶也不过是偷懒,但这很容易解决,牲畜不干活,抽两鞭子就行了。盗趾没偷懒,但他干的事的性质比偷懒更过分,杀死主人,屠杀贵族,围攻蒲阪。 讽刺的是,王以前一直希望改善奴隶的生存环境,让奴隶能够生存下去,别闲得没事去造反,却始终都做不到,反倒是盗趾这么一路祸害过来,整个帝国奴隶的生存环境竟然好了很多,贵族与奴隶主们待奴隶纷纷友善了起来。 虽如此,王也很清楚,这样的奴隶,绝不能活,不仅不能活,还得处以极刑以儆效尤,不然天下就得大乱了。 而且,蒲阪围城,王此生从未如此屈辱过。 诚然,帝国历史上帝都被围,甚至帝都被攻破而战死的王有不少,但那都是人族式微之时的事,如今哪怕帝国内部一堆问题,人族也仍是元洲最强大的种族。 这脸打得太疼了,王权的威严都快被打光了。 若非理智尚存,王都想不管不顾的动用所有资源去碾死那只奴隶。 但理智在,大局观也还在。 帝国历史上奴隶叛乱太多了,只是他继位后推动角斗场发展,让奴隶能通过角斗场取胜获得更好的待遇,甚至脱离奴籍,给了奴隶希望,奴隶叛乱便少了很多,以至于突然闹出盗趾这么一出,他才有些接受不了。然事已至此,不接受也得接受,大局最重要,只能让诸侯去解决盗趾,盗趾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威胁最大的还真不是他这个王。 帝国的王位从来都不是有种的世袭,而是能者居之的禅让,反倒是诸侯与贵族都是有种的世袭。 王麻利的批着奏章,将案上的奏章都给批完,换了新的,批完后再换新,换了三次后下面总算不吵了,却并非吵出结果了,而是吵得太久,哪怕是习武有成已入武道的公卿贵族尚且疲惫,更别提那些吃不了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大部分公卿贵族了,后者吵得都快断气了。 双方吵累了,终于想起有个人已经很久没出声了,抬头一看,只能看到青铜案上原本堆得高高的奏章只剩下了几卷,顿觉服气。 下面的人在争吵着怎么瓜分你名义上的利益,还能如此淡定的批奏章,要不是王权这几十年一直在加强,真的很容易让人误会王座上的人心宽得没边了。 见王如此悠哉,终于有人请王决议。 这么吵下去也不是个事,都闹腾了小半个月了,最新传来的消息,辛筝又吃掉了一城。 氓庶与奴隶逃亡太严重,哪怕不想和辛筝打起来也很难不去找辛筝麻烦,而辛筝对于所有来找茬的,统统打回去,不是打退的那种打回,是打上门占了别人地盘的那种打回。 稍微庆幸点的是,这次贵族死伤没那么惨重,至少没在辛筝手里死太多。 辛筝打上门的时候因着她之前屠杀贵族的恶名,贵族氏族们纷纷出逃,但昆北之地如今的情况,流民问题还未解决。 贵族们虽带了武力强大的家臣门客,但....即便是第四重武者也能被人海战术堆死,何况那些小贵族培养的一二重武者。 而流民最不缺的便是人。 说蒲阪的公卿贵族对那些死于流民的贵族有什么伤心那是扯淡,只是,他们都看出来了,这只是开始。 蒲阪再这么吵下去,搞不好吵出个结果的时候辛筝也将昆北之地的考生都给淘汰了。 见终于有人请求自己给个决议。 王琢磨下了自己从两个派系中捞的利益也差不多了,便不再装模作样的犹豫不决了,非常干脆的给出了自己的决议:辛筝无错。 别人都欺负上门了,她打回去没毛病啊。 抢了孤王的地盘? 本来就只名义上是孤王的地盘,换个主人对孤王有影响吗?不,还是有影响的,好影响,辛筝将城邑的户籍重新统计后和舆图一块送到蒲阪给他了,态度非常鲜明:臣是为王清理不守规矩的下臣。更新最快的网 话显然不能这么说,因而王明面上还是给了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数百年来诸侯公卿大夫互相征伐属于家常便饭,与之相比,辛筝给面子多了,还遵循着礼制,若真要清算,整个帝国就没谁是干净的(不挑事的诸侯贵族早在数百年的征伐中人工绝种了)。这种守规矩的人,应该值得表彰才对。 至此,对辛筝的处置终于尘埃落定。 王眉目疏朗的看着喜不自禁的诸侯贵族们,唇角亦是微微勾起。 辛筝无错,所以你们的子侄可以效仿,但你们就那么肯定你们的子侄能笑到最后? 第124章 第二十章望舒 望舒从深海抓了一只完全可以当床的砗磲回到充当船只的大海龟背上时鲤告诉她,前面应该发生过船难,而且时间不太久,如果船员命够硬的话可能还有没断气的,问她要不要去寻找一二。 诧异于这还没将炎洲东海岸给走到头呢就遇到了智慧物种,望舒问鲛人。“你们以往遇到这种情况都是怎么处置的?” “心情好就救,心情不好就当没看见。”鲤回答。 望舒道:“我还以为你们会吃掉呢?到底是块肉。” “鲛人不食智慧生物的。” “为何不食,又不是同类。”望舒道。 在元洲,她可见过不少人族是吃非同类的智慧物种的,饥荒的时候同类也食。 “盟约不让吃。”鲤理所当然的回答。 望舒诧异。“什么盟约?” 鲤用一种仿佛太阳就是太阳的理所当然的口吻回答:“盟约就是盟约。”网首发 望舒闻言换了个方向,询问盟约是什么时候出现的,鲤的回答是不知道,反正每个鲛人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不能食智慧生物。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不仅鲛人不食,龙族也不食。 发现实在问不出更多了,望舒也不执着,问清沉船在哪后便去捞人了。 救人一命功德无量,最重要的是她很好奇那是不是人族,鲤询问她要不要救人无关自身心情,而是因为那些倒霉蛋和她是一样的有四肢,且两足直立的智慧生物。 这么久的时间也足够鲤察觉望舒并非海洋生物而是陆地生物的真相了,他以为那些倒霉蛋是望舒的同类。 倒霉蛋们不是人族。 把还没死透的人捞上来后望舒诊了诊脉,脉搏和人族有差异,最重要的是—— “为什么我看不出它们是男是女?” 鲛人虽然因为太过美丽而难辨雌雄,但真让她上手检查还是能判断雌雄的,但这些倒霉蛋,她给人检查身体时完全判断不出是男是女,望舒毫无羞涩情绪的扒光了一具尸体,这些人形生物没有人族的生/殖器。 倒霉蛋们穿的衣服比较特别,是以简单和实用为主的短裙,有的干脆腰间就围了块方布,能看出来这些人应该来自气候特别温暖的地方,不然就不是清凉风,而是严严实实的。不过这种服饰虽然凉爽,却也很方便望舒动手脱衣服,人族该有生/殖器官与排泄口的地方,什么都没有。 解剖过无数人形生物,并且自身被改造得快成非人的望舒很快就判断出了这种生物的消化吸收系统很强大,能将食物中大部分能量给消化吸收,剩下的垃圾很少,和新陈代谢的产生的垃圾一样,应该是依赖皮肤毛孔来排出体内。 她自己的皮肤排出垃圾的能力就很强大,她曾经估算过,若再强大些,她可能就不需要下面的排泄系统了。 【雌雄同体的生物,你要判断其雌雄,闲得吧你?】 【雌雄同体?我听说过植物有雌雄同体的,一些鱼也有雌雄同体的,却不曾听说过有智慧生物也是雌雄同体。】 【多稀奇,水族还无形无相呢,比起雌雄同体哪个更不可思异?】 望舒被噎住了。 雌雄同体的智慧生物虽然只眼前一例,但雌雄同体的生物却是不少,可水族那种无形无相的生物....已知只此一家。 船难有点时间了,因而望舒最终只捞上来三个还有气的,其中一个在捞上来后没多久就死了,奇异的是这人的胸腔和后背有些隆起,见过驼背的,没见过前后都驼的。 因着是没见过的新物种,望舒很想研究一番,但这大海上不适合搞这个,因而想将尸体给收起来,诡异的收不起来。 “手链坏了?”望舒诧异的看了看手链,无法判断是有问题还是没问题,有问题的话又是什么问题。 【手链没坏,它不收活的动物。】 “这是一具尸体。” 【你把尸体的后背剖开。】 望舒疑惑,但还是取出了铜刀,将尸体翻身。 【小心点,不然就是杀人了。】 正准备深深扎一刀再剖的望舒闻言小心翼翼的在尸体的背部开了个口子,很快就碰到了骨头,再将手给伸了进去摸了摸,很快就摸到了隆起的部分,是两个圆形的东西,在肋骨边。 “你让我取的是这俩东西?” 【对呀。】 “为何我摸到了微弱的心跳?” 【别问我,我也没见过这种情况,但既然有心跳,想来是生命。】 望舒小心翼翼的将肋骨弄断,取出了两个巴掌大的肉球。 “这是蛋吗?”望舒不确定的问。 【你没见过卵生动物?】 “见过啊,我还摸过羽族的蛋呢,蛋壳是白色的硬壳,但这个都是新物种了,保不齐这个种族的蛋就是肉质结缔状呢。” 毕竟是新物种,既然没见过,那怎样都可能。 元一时无法反驳,在望舒问了两条鱼也不知这两个肉球什么情况后道:【把剩下两个活的弄醒问问,别让我们给弄出什么问题来。】 望舒也是如此想的,挑了身体状况比较好的那个昏迷的倒霉蛋找准肚子上的穴位用力一按,倒霉蛋的嘴巴立刻如喷泉般往外喷水,不仅喷水,还喷出了一尾手指粗细的小鱼。 黄疸水都快被吐出来的时候倒霉蛋终于虚弱的睁开了眼,迷瞪的看着望舒,眼神有些疑惑。 看着很像同类,但又有种怪异的感觉。 “你是?” 望舒默了片刻,完全听不懂对方说的什么语言,将两枚肉球递给倒霉蛋看,用眼神询问这是什么。 倒霉蛋呆了下,旋即反应过来。“你小心点,摔坏了可是犯罪。” 见望舒一脸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的模样,倒霉蛋也反应过来自己的怪异感觉没毛病,对方并非同类,忙用手势表达摔了是要杀头的。 杀头? 这意思是摔坏了是犯罪,犯罪要杀头? 这个没见过的种族发展得不错呀,犯罪概念的前置条件是发展出了法律与秩序,法律与秩序的前置条件是一个稳定且强大的暴力机构,而不管是什么物种,只要有了秩序和法律,都可以称之为成熟的文明了。 “这个是你们的后代?”望舒问,同时指了指两条幼崽鲛人。 虽然没见过,但到底解剖的生物多了,多少会有些猜测,这肉球里怕是会孵出这种没见过的新物种的幼崽。 倒霉蛋吃力的将两枚肉球小心翼翼的抱到自己怀里。“你是什么?” 若是同类,不会不知道这两枚肉球意味着什么。 望舒茫然的看着倒霉蛋。 望舒与倒霉蛋对视了片刻,很快达成一致,先教会对方自己种族的语言再来沟通怎么回事吧。 倒霉蛋的名字叫长海,另一个叫长白。 望舒的语言天赋很好,饶是如此,也学得艰难,花了好几天才弄明白这俩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元洲的种族战争从第一个直立行走的智慧生物在树皮上刻下第一个符号的时候就开始了,几万年下来打出脑浆子的同时也互相浸染得严重,哪怕种族不同,语言间也能找到不少相似之处。这个新物种却不然,完全没有相同点,真正意义上的从头开始学起。 不,也不是完全没有相同点,在一些非常轻微的细节上有一点点相似,不过太少了,又是初学,望舒便没在意。 因着两个倒霉蛋名字相似,望舒起先以为这俩是兄弟,但后来语言造诣高了点后才知道不是。 长在他们的种族中有着非常美好的寓意,因此很多人起名都会在名字里加个长字。 望舒干脆将这个种族称之为长族了。 长族是一个很有趣的种族....至少完全颠覆了她对智慧物种的常识——不算灵族。 那两枚肉球在五日后孵出了两个婴孩,个子比起人族的婴孩要小很多,但很精神,没两日就会蠕动着爬了,若非海龟周围游着两条鱼,这俩熊孩子就得掉水里淹死了。 长族都是自体繁/殖,寿命在六百到九百之间,当一个长族寿命快到头的时候是会有所觉的。 每个长族的体内都有一个囊状物,很小,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直到长族快死的时候它会慢慢长大,里面会孕育出两枚肉球,等肉球成熟的时候,亲人会将这名长族解剖,取出肉球,数日后肉球里会孵出两个孩子。 望舒问:“那剖了以后,人还能活吗?” “自然不能。” 望舒哦了声,很怀疑长族所谓的死亡根本不是正常的寿命到头所以该死了,而是死于难产。 这繁衍后代的方式真是惨烈得可以。 【一个换两个,对于种族延续而言还是很划算的。】 【但当事人未必愿意。】 【你没发现吗,这两个长族对此事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在他们的认知里,繁衍后代就应该是如此,没有人会为理所当然的事而悲伤,他们会平静的送走亲人,高兴的迎接亲人的两名后代。你若是告诉他们人族的繁衍方式,他们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 望舒无法反驳,又好奇起这种自体繁/殖,父母都是一个人,这个人在幼崽诞生的时候就死了,那么幼崽出生以后怎么生活? 答曰:大家一起养呀。 长族有着非常完善的育幼系统,幼崽从出生到成年的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国家全包了。 从原始氏族的时代起长族就是如此,即便是进入了国家时代也如此。 望舒问元:“这不就是大同社会吗?” 【是啊,不过你别指望人族也做到,长族这明显是生命形态导致的,所有人都没有机会抚养自己的幼崽,自然要建立起一个能够保障起自己死后幼崽能活下去的社会体系,而要让这样的社会体系能够千秋万载的延续,就必须将所有人都给拉进既得利益阶群体。人族的大同社会是精神需求,物质需求永远先于精神需求,后者只能存在于梦里。但长族大同社会的初衷与精神需求无关,是纯粹的生存需求,两者的性质决定了难易程度。】 望舒微叹,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而是好奇起另一个问题。 这种社会体系,幼崽的成活率很高,那么问题来了。 假设第一代是一个人,第二代是四个,第三代八个,第四代十六个,第五代三十二个,第六代六十四个,第七代一百二十八个,第八代两百五十六个.....第二十代是104856....第三十代是1073741824。 你们没有人口危机的吗? 一片土地能够养活的人口是有限的,长族的人口增长又明显是递增趋势,到最后肯定要面对人族每隔两三百年就要面对一次的问题:土地不变,人口却在增长,养不活那么多人口了。 长海表示没那么夸张。 并非每个长族都能活到孕育后代的时候。 长族生活的长洲气候温暖湿润,不仅适合智慧生物繁衍生息,也更适合毒虫猛兽繁衍生息。 即便是长族内部也并非统一的,现在就有十个国瓜分长洲,更早的时候是邦国林立,国家多到数不清,经过几千年的战争才只剩下如今这十个的。 听到这些望舒差不多猜到为何炎帝游历大荒时没见过长族了。 人族面对蛮荒的环境筚路蓝缕,也会死很多人,但人族更能生呀,全年发情,每年都能生孩子,不管筚路蓝缕的死亡率多高都能保障出生人口大于死亡人口,但长族....族群在蒙昧时代的生存难度绝对高于人族,搞不好长期徘徊在灭绝的边缘。 “那长洲岂非战火纷飞?”望舒不认为格局比元洲的人族要清楚的长族十国会没有冲突。 就只剩下九个对手,拼一拼就统一大陆了,几个国君控制得住野心? 长海点头又摇头。 望舒不解。“什么意思?” “邦国林立的时候打得太厉害了,人口一度锐减得濒临灭绝,后来剩下的十个国家就比较克制,已经好几百年没有战争了。” 望舒道:“虽然以前挺作死的,但能汲取教训也不错。” 不像人族,每隔几百年就折腾一回,不管折腾多少回都不会汲取教训。 长海点头。 也是因为以前战争造成的危害太大,到现在和平几百年,人口增加,十国纷纷鼓励出海寻找有没有别的陆地,以及这个世界是否只有他们这一处文明,前者是未雨绸缪,后者更多的是好奇,好奇自己是否这个世界唯一的智慧物种。 “你随我去长洲或是炎洲,一定会引起轰动的。”长海道。“我们一直都很想知道,有没有别的文明,说起来,你是炎洲的种族吗?” 长族在几十年前就发现了与长洲只隔了一条海峡的炎洲,还在炎洲南部海岸建立了城邑港口,但探索的范围还不大,并未发现有没有别的文明。 望舒救他的地方就位于这两片大陆之间的海峡间,长海很怀疑望舒是炎洲的原住民。 “我不是炎洲的原住民,我是从更北方的元洲来的,炎洲我也是没见到文明这才继续向南的,元洲以前有人提出脚下的大地是个球,我想验证一下,一直朝着一个方向走,会不会最终能走回原地。”望舒笑答。 长海哇的惊叹。“海上风浪很大的,我们为了找到与炎洲的安全航道都花了百年,死了很多人,你居然要环游全世界?不过,你有鲛人帮忙,的确有成功的希望。” 望舒没说自己有鲲鹏帮忙,环游全球都不需要太久,一路上走走停停只是想见识一下沿途的风景。 “对了,你来的元洲和我们这里有多远?” “保守估计一万四五千里吧。”望舒不是很确定的回答。“对了,里是我们的长度单位,一里大概....” 望舒跳下龟背在水面上走出了一里的距离。“大概这么长。” 长海惊讶不语。 望舒问:“怎么了?” 长海呐呐道:“我在想我要先惊讶你怎么能在水面走还是惊讶你的一里和我们的一里长度差不多。” 望舒闻言亦露出了惊讶的神情。“那可真是巧了。” 第125章 第二十一章望舒 第126章 第二十二章望舒 长族的历史很悠久。 长族最早的起源完全可以用他们的一个起源神话来代表: 创世神创造了种子,种子如蒲公英般满世界的飞,在不同的地方落地生根,孕育生命。 种子孕育了一个人,也只有那么一个人。 天地间一片寂寥,只一个人....那种孤独是谁都无法体会的。 人乞求神祇赐予自己同类。 神祇说可以赐予他后代。 人顺杆爬,希望要两个孩子,这样两个孩子可以有个伴。 神祇答应了。 人的身体里孕育了两个幼崽,但长族祖先并没有元洲物种那样的生/殖器,幼崽出不来,因而自力更生的破开了他的背部钻出。 两个幼崽的后代亦如此诞生。 此为长族的起源神话。 望舒都不知该说什么。 创世神真有创意,见过送子的,没见过这么送子的。 不过也能理解这种神话,各个种族的起源神话都和各自的生命形态以及文化有关,长族这种起源神话很正常。 跳过版本不同但同样重口奇葩的起源神话再看历史。 长族有信史记载的历史从三四千年前开始,更早之前的历史全是神话传说。 三千年前的时代是部落时代,不过蛮荒时代的环境,加上长族的生命形态,生存大不易,因而不似人族先民时代那般部落与部落之间征战不休。 长族在部落时代若征战不休,种族也不用延续了,因而那个时候的主流是分流。 部落的人口增长一定程度就会分出一支去寻找没被开发的地方重新开荒。 这种分流差不多结束于两千五百年到三千年前这段时间,最早的农业出现了,部落开始向国家转型。 因为人口太少,因而一千五百前到两千五百年这段时间,邦国林立,虽然时有摩擦,但战争只是小规模的,整体还是和平的。 五百年前到一千五百年前这一千年的时间是战国时代,数百邦国只剩下了十国,长族也差点灭绝。 十国的王差不多是在废墟上称王,加之战国后期时诞生的接收战败者的所有幼崽保障其生存权与教育权的规则使得种族意识开始萌芽,开始抗拒对同类的战争,大抵也是因此,十国的王签订了和平盟约,之后便是长达五百年的和平,这期间长洲的商业发展得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 早期的时候还曾有过一些小摩擦,但近一百年这种摩擦也绝迹了。 发现炎洲是在五十年前的事,十国都派了人去炎洲建立聚居地准备长期发展。 长洲多山多水,少平原,和炎洲比起来,后者真心更适合发展农业。 不过长期发展归长期发展,目前为止重心不在炎洲,还是在长洲。 望舒在藏书楼里找到了关于冰期冷暖交替的典籍。 长族认为下一次冰期就在这几年了,炎洲虽好,但几十年的时间开发程度和熟悉度都不可能赶上长洲本土,而且开发蛮荒之地,前期都别指望有回报,得像填无底洞一般往里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理智者都会先在开发度高的本土将小冰期熬过去再来搞炎洲大开发。 “你说我教他们点渡过小冰期的技巧,能不能管饭?” 【你为了一口饭也挺不容易的。】 “我也没想到这长洲的文明发展程度虽不如元洲,但人人都识字,我想找活只能找苦力,但那点钱哪够我生活的。” 【七八百年的寿命,除非真的一无是处,否则哪掌握不了文字?你莫不是以为长族和人族一样,上层禁止知识向下传递吧?】 “怎么可能,我只是不擅政治不是脑子不好,长族的文明形态干不了人族那一套,我只是因着惯性一时没想到而已。”望舒叹道。 想到就去做。 望舒当天就去见小景王了。 小景王很忙。 真心忙,忙着将望舒告诉他的都加以整理,再让人抄录九份,每个国家都送一份。 兄弟姐妹们,眼光放长远,炎洲不会是长族的尽头,遥远的北方还有更辽阔的天地等着我们去征服,联盟的进度可以加速的。 得知望舒想见自己,小景王也有些好奇望舒找自己还能有什么事,便允了。 望舒一见小景王便开口道:“景王可知如何渡过冰期?” 冰期的确是个问题。 长族寿命长,这也注定一个长族若是运气足够好,一辈子能经历两回冰期,被虐多了,自然发现了冰期与间冰期交替的事。 只是,发现和有能力应对是两回事,很多时候哪怕意识到了也只能躺平任冰期蹂/躏。 景王诧异。“元洲有渡过冰期的办法?” 望舒回道:“自是有的。” 长族的寿命被虐多了尚且能意识到冰期轮回的事,更遑论元洲的长生种。 不论是龙伯还是羽族都深受冰期之害,前者建立的第二王朝甚至就是亡于冰期,真正意义上的切肤之痛。 龙伯因为被驱逐到了荒原,资源有限,因而一直都是被动应对冰期,不过听青婧提过,龙伯族一直都很注意对作物的耐寒性培育,显然也不是完全认命了。而且,元洲那么多种族,总有主动的,比如羽族。 羽族是元洲诸多种族中唯一一个只在蛮荒纪元时被冰期给祸害过的种族,蛮荒纪元结束进入震旦纪元,冰期再也没有动摇过羽族王朝的稳定。 一两百年的短冰期对于羽族而言甚至都不算大事了。 做为元洲最长寿的物种,一个羽族一生中怎么也要跟小冰期打三五回交道,不想出应对之策,日子根本没法过。 不过也只有羽族做到了。 龙伯想做而做不到,人族则是想都不想。 原因? 工程太浩大,太长。 人族不可能勒紧裤腰带牺牲几百年的时间去干一件注定自己和未来几代子孙都无法获利的大工程,也没有哪个人王能说服人族将目光放得如此长远,甚至王自己也做不到在位期间除了土木工程就不干别的,更做不到自己死后的几代继承人再接再励。 让我吃苦受罪一辈子就为了成全几百年后的陌生人的幸福生活? 就问一句:凭什么? 王的目光再长远也奈何不了同族的这种心态。 除了白帝,她搞了个漓水水利工程。 历史告诉所有人,漓水水利工程造就了漓水万里沃土,舟船往来如织,帝国最富庶的地域与大部分粮仓都在漓水的流域里,但很少有人会说剩下的内容:工程期间整个帝国被白帝压榨得极重,那段时间也是她在位时杀人杀得最疯狂的时期,因为不堪浩大工程的重负而造反然后被白帝镇压杀掉的人远甚于直接死于工程的民夫与奴隶数量。 工程没半道夭折除了让人佩服白帝的铁腕就是腹诽白帝的血统了——工程太浩大,即便是白帝为了将伤害降到最低,也是提前百年就开始做准备,正式动工后更是高压统治压榨帝国所有人,饶是如此,耗时也长得惊人,一个纯血统的人王哪怕有白帝的铁腕与长远目光也没那寿命。 用元的话来举例,牺牲自己和未来九代子孙的利益,十代人勒紧裤腰带,放弃舒适,放弃理想,放弃梦想,放弃一切,把自己当成一个卑微的工具,去赌一个换取十代以后子孙代代温饱与生存权力的希望。 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答应。 君王哪怕眼睛看到了那么长远,靠着强势与铁腕推动帝国去走,也无法保证自己的继承人和自己一样,白帝很幸运,她不需要担心继任者和自己是否一样,因为她想做的,她活着的时候就能做完。 代价是白帝很长一段时间帝国最流行的诗歌内容非常有意思:日月啊,我恨不能与你同归于尽。 ——白帝寿命太长,很多人都觉得她的存在赶得上江山一代代人逝去却仍高悬天空俯视众生的日月了,因而以日月代替白帝。 不过白帝都已经那么干了,想来也是不在意的。 望舒总觉得元举例时话里有话。 白帝修建漓水工程没花十代人的时间,真花那么久,哪怕白帝长寿,也会压不住民怨。 那么有什么事会需要人牺牲十代人的利益,放弃一切来换后世子孙的生存权力? 望舒想不到,也没问,这么多年她也了解元,知道元只是随口举例才透出了这一点,若是会说,早就说了。 倾举族之力花费数百年的时间的去换取不再被小冰期虐,于长族而言,还是靠谱的。 战争反正是打不起来了,既如此,十国的大量资源自然而然就会往民生方面投入。 小景王道:“你之前可没提到过这个。” 望舒诚恳的回道:“我也没想到你们已经意识到了小冰期的周期性。” 人有春夏秋冬,大荒这颗星球也有,但它的周期太长了,青婧曾经计算过,元洲一千年的时间里差不多一半温暖期一半寒冷期,这就相当折磨人了。 更折磨人的是,大荒的冷暖交替是近乎抽疯的反复,冰期时,今年冷,明年可能比今年暖和一点,但肯定不如去年暖和,而后年肯定比今年更冷。 不被虐得死去活来好几回,很少有种族能意识到它的存在。 小景王沉默了须臾,问:“你们是如何解决的?” 望舒没回答小景王的问题,而是跟小景王谈起了这些日子吃过的食物。 在元洲,智慧物种的主食分三类。 游牧文明,不想吃肉也只能吃肉。 农耕文明则是人族的草本农作物和羽族的乔木农作物各占半壁江山。 长族和哪种都不一样,长族的主食是一种叫做树薯的灌木农作物,这种灌木的块茎可以食用,因着细细品尝的时候味道会尝到一丝丝的甜味,又叫甜树根。有直接煮熟了食用的,也有晒干磨粉做成各种食物再食用的。 哪怕不是用来食用,也可以酿酒。 望舒一尝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和羽树薯族的蜜果、人族的五谷是一样的,虽然产生的植物不同,但构成它们的物质却是近似的。 甚至于树薯的产量比粟麦高多了。 除此之外长族还有不少不是树署的食物,产量都不低,只是不如前者,因而被欺负成了佐饭的菜肴甚至盆栽。 长族的本质是农耕文明,能够走入农耕文明食谱上常客的作物,不管是作为主食还是下饭的菜肴,产量都会很可观,不可观的莫说屈居菜肴的地位,早就被高产的作物给欺负得无处容身了。 小景王听了片刻后道:“你想要长族的农作物种子?” 望舒怔了下,这反应是不是太快了点?“是呀,我以后要离开的,这么多好吃的,离开了,便吃不到了。” 小景王道:“那你也可以永远都不走。” 望舒拒绝。“我这人好动,一个地方呆久了,我会很闷的。” 小景王哦了声,道:“那你走元洲这一路走来,经过的地方不少,尝到的美食想来也不少。” 望舒微笑的看着小景王,在心里问元:【他几个意思?】 【他要你用你这一路上收集的种子跟他交换。】 【人精。】 【所以都是少年继位,他还在位,而你....】 这就扎心了,望舒默了一瞬才道:【人心险恶,谁能想到,至少我吃一堑长一智了。】 望舒与小景王用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便达成了一致:小景王会收集长族所有农作物的优质种子给望舒,望舒则将自己收集的所有种子分他一份,还会教导长族如何应对小冰期,以及默写元洲各族的历史书给小景王,而小景王保障望舒在长族期间的温饱问题和能保障的各种便利。 效率高得惊人,望舒没什么感觉,她现在就是孤家寡人,只要能得到种子,付出多少,是赚是亏,她无所谓的。 小景王却是在谈妥交易后好一会没回过神来,正常情况,这样的大事,怎么也得扯皮一两个月,逐条逐字的扯,扯到双方都心力交瘁吗?如今这般轻松而速度,怎么总有种自己亏了的感觉? 虽然有种自己亏了的感觉,但小景王也没反悔。 羽族应对小冰期的办法就两个:植树造林,蓄水为湖。 小冰期虐人的手段不外乎三种:白灾,干旱,蝗灾,前两者是非孪生子的手足,大旱之后必有大水,若无大水必有大雪,反正一定会有一个,后两者完全是相辅相成的孪生子。 森林是天然的水库与气候调解者,森林密集的地方,气候总会温暖湿润一些。 蓄水为湖,大量水分的存在同样可以起到调节气候的作用,甚至是干旱时也会有水喝,而且也这样的湖库也可以对冰期过后必然到来的洪水有点用,没事的时候还可以搞水产养殖,羽族喜爱鱼虾甚于蜜果,水库无波,训练水师也是非常合适的场地。 当然,以上仅限于正常的冰期,若是龙伯王朝末期那种规模的冰期,即便是羽族也只能躺平任蹂/躏。 龙伯王朝灭亡怎么也有一万年了,这一万年都没再出现一次龙伯王朝末期那种规模的冰期,想来这一种并不常拜访,不然真就不让人活了。 羽族的大规模植树造林和蓄水为湖并不能完全套到长洲来。 一方面是双方文化不同,羽族对于森林极为崇敬,烧山育田能判死刑,长族更接近人族一点,刀耕火种,退耕还林的话那吃饭很容易成问题;另一方面是长洲南部还好,北部大多在热带范围,气候温暖,同时也是长洲主要的平原地区所在,除了泥沙淤积的下游,别的地方土地肥力不能和南边比。 发源于北方沙漠的河流与发源于南方冰原的河流在长洲北部汇流,再向西注入无边无际的海洋。 在这期间,河流流经的地方出现了不少池泽,其中以七大湖的水量最甚,但即便是七大湖,在四五十年前也曾一度干旱得可以让人畜通行。 长洲十国的国都在长水的中下游,哪怕原本不是,这些年也陆续迁了,商贸往来也多是靠舟船,四五十年前的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 望舒的建议是多蓄水为湖。 长洲的地形还是很有优势的,想要寻找可以充当水库的低洼谷地很容易找,而且因为周围多群山环绕,借助天然的地势可以省不少劳力。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羽族为了对抗小冰期花了数千年的时间兴建工事?】 【我觉得我就算说了,他也还是会这么干,最多就是将几千年的工程压缩到几百年。】 再英明伟大的君王也没法保证自己的后继者不妥协,甚至不脑瘫,如果有什么必须完成的大工程,往往只能效仿白帝:子孙靠不住,还是自己上,在有生之年正常情况下需要几代人才能完成的工程比较靠谱。 当然,这也很容易玩脱,导致王朝倾覆。 除此之外,望舒拿出的众多种子里有一包羽族的蜜树种子,虽然这种树生长对水的依赖很大,没有特别强大且完善的灌溉系统不建议种这个,但长族兴修水利以后也就满足了种植条件。 至于蜜树能不能在长洲这种炎热地区生存,望舒觉得能。 羽族也不是一开始就在寒冷的北方安家的。 羽族的发迹之地是在元洲南部的沿海地区,而发迹的时候羽族就在种植蜜树了,后来因为气候变化而北迁,在北方安家,再后来人族崛起,疆域不断缩水,失去了南方沿海的疆土,彻底回不去南方了,蜜树也被改良成了耐寒作物。 祖先既然能在南方生存,子孙想来也能。 除了蜜树种子,种子里也有辛国的甜象草种子,耐寒、不挑地,平原还是山地都能种植,很适合长洲南部种植。 至于退化问题,一边种一边培育呗,反正长族寿命长,耗得起。 考虑长洲多山的地形,多半是要在山地种植,而山地地形有点为难灌溉。 望舒翻出了自己很多年前的研究,准备继续研究,想来小景王很愿意为她提供研究材料。 【这是何物?。】 “因为形状很快车轮,我管它叫水车,可以把水运到桔槔不方便的地方,可以节省很多力气。” 【可你这是半成品吧?】 “是呀,十多年前的研究了。” 【这么好的东西,怎么半途而废了?】 “没半途而废,只是人生难免意外,我忙着别的事没那么多精力再顾着水车的研究,只能暂时搁着。” 【何事如此忙碌?】 “复仇。” 【哦。】元顿了顿,道:【十多年前,你几岁?】 “总角。” 【总角稚龄居然想着研究这么造福世人的东西?】 “我没想那么多,只是从小就喜欢鼓捣东西,街坊邻里的,生活中总有不方便的地方,我便想着能不能用工具解决。最重要的是,我也要吃饭的。咱们认识这么多年,想来你也发现了,我虽不至于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但不论是种地还是畜牧,我样样不通。” 【所以不怪别人怀疑你是贵族出身。】 “我的确不是,不过我也的确没学过这些。防风车、井轱辘还有水车这种利民的东西可以拿来跟王侯贵族们骗钱,解决我吃饭和研究的开销,过上有肉吃的生活。阿父觉得我既然有这本事,就没必要跟他细学种地畜牧这些东西,有个常识就够了。” 【你父亲倒是挺开通的,机关术,很多人都觉得是不务正业。不过你家又不是贵族,生存面前,没那么多无聊的讲究。不过你做些好玩的用来享受的东西岂非更好骗钱?王侯贵族喜欢这些更甚利民的东西,人族的财富可都掌握在他们手里。】 “我知道,但利民的工具不管在哪里都能拿出来骗钱,是硬通货,给王侯贵族制造的享受之物并不能让我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缺钱了就能弄到吃饭的钱。” 【....我都不知该说你倒霉还是人族倒霉了。】 “生在这人间,谁不倒霉?” 第127章 第二十三章九方燮 四个月能灭几个国家? 盗趾给出的答卷是五个。 诸侯征伐灭国需要顾忌的东西太多了,大国之间隔着小国隔空交手,往往会导致小国明明没有自保之力却硬是能苟延残喘。盗趾就没那么多顾忌了,想灭哪个国家,打过去,然后吸收氓庶奴隶,杀光贵族就能达成灭国成就。 灭了五个这种惊人并非盗趾所愿。 打地盘容易治理难,比起快速扩张,盗趾更愿意效仿青帝在位时为帝国定下的发展路线:蚕食。 青帝在位时为人族定下了长达千年的蚕食战略。 分封建制,令人族遍布大地,建立起无数城邑,最终集所有城邑的积累与羽族决战,将羽族从第一种族的王座上拉下来。 这一战略是青帝在世时不发动战争却能死后被追尊为帝的主因。 人族在青帝死后一度改变过战略。 青帝在世时为人族积累的家底太丰厚了,丰厚得让人族产生了一种自己也能奢侈一把的错觉,然后就真的奢侈了一把。更新最快的网 短短百年,人族十二任王战死,其中一位更是在帝都被攻破时血战殉国。 人王尚且如此,何况下面的人。 奢侈了一把,吃足了血的教训后发现自己没死透,人族自然而然回到了青帝的战略路线上。 盗趾也想走这条战略路线,给他足够的发展时间,他能颠覆整个帝国。 遗憾的是王侯也不全是脑瘫患者。 做为掌控着种族文明的阶层,哪怕不乏脑瘫患者,王侯贵族中也多精英,一旦涉及到社会的根基,哪怕是脑瘫患者也会瞬间不药而愈,何况那些本来就是精英的存在。 幸运的是,帝国的战略在数十年前便已定下,准备了数十年,这辆巨大的战车终于启动,想要突然转向,难度有点大,需要的时间不会比战车推动起来需要花的时间短,最重要的是,九关防线不解决,蒲阪也没法安心的做点什么。 蒲阪围城后帝都是想先灭了盗趾再解决沃西的事,结果风洲主动挑衅,帝都不接招也得接招。 若非盗趾不可能与风洲有瓜葛,搞不好帝都会怀疑盗趾与羽族有勾结,不然羽族怎会如此及时的出兵将帝都的精力给牵走?也让盗趾得以一路跑到澜州。 盗趾并不清楚羽族的战略,但他能察觉到这是自己的机会,可惜王侯们不配合。 兖州时一路追杀,到了澜州后更是给现任澜州牧兼季连侯下了命令:干掉盗趾,干不掉的话你就下台,到时候谁干掉盗趾谁就是新的澜州牧。 澜州牧能怎么着? 自然是想办法弄死盗趾。 冬季时太冷,道路不便,不好出兵,澜州牧干脆禁止盗趾周围的国家与盗趾做任何物资方面的交易,违者将被重惩——季连国哪怕没落了,过去几代国君留下的家底也很丰厚,奈何不了大国,却奈何得了小国。 一方面是帝都与季连国的压力,一方面是自己也是王侯贵族,国君们都禁止与盗趾交易。 见钱眼开,走私的肯定有,但量太少了。 盗趾占据的地方什么都好,就是不产盐,以前的时候还能靠贸易获取,如今,还是能靠贸易,但盐价增了二十倍。 盗趾在冬季结束时算了算还剩下的盐能吃多久,发现还能支持四个月左右,再算了算买和抢的账,然后....把一溜的国给抢了,吃的用的以及各种珍宝,统统不嫌弃,洗劫得特别干净。 值得一提的是,盗趾出征时带的都是历经无数战役的精锐,纪律很好,只抢富户与贵族,对寻常氓庶却是秋毫无犯——后者也没有值得抢的油水。 氓庶可看不到自身并无油水可抢,他们能看到的是盗趾对自己秋毫无犯,而富户与贵族们在之后加重了对自己的盘剥。 日子越来越艰苦,哪怕卖儿卖女也活不下去了。 盗趾回来一边忙着春耕一边让六指带着大量的珍宝去远一点的大国比如高辛国买东西,待春耕结束再瞅外面的时候发现周围的小国已乱了起来。 群盗四起,不少奴隶与氓庶杀了贵族后为了活命纷纷向盗趾投诚——下弑上是天理难容的罪行,只有盗趾会接纳他们。 盗趾考虑了一番,全部接受了。 乔当时就忍不住劝了劝,接受这些投诚者没毛病,但怎么也得挑选一番。 盗趾军原本的人都是百战后的精锐,管着不难,但现在接受的这些,根本就是脱了笼子的猛兽,只剩下破坏的本能了。 盗趾听了乔的建议,却没用,而是非常激情的给投诚者们念了一篇直白易懂严重缺乏文采的文章。 文章的名字叫做《狼与羊》。 是打下青阳后望舒给他的,著作者名讳元。 元,始也,长也。 识字的盗趾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名字——没人会用这个字做名字。 它的释义太过重要,重要到没人有资格承受。 什么人可以称之为始? 有资格称之为始? 虽然还有个长的含义,但伯与孟也有长的含义,可以用伯(孟)仲叔季的排行来代替长,没人会用元这个字眼。 理论上,若有一个人族以元为名,他的身份地位必定无比的尊贵,如此才有资格。 而理论上,若有这么个人,不应该默默无闻。 反正盗趾没听说过有哪个名人是这个名字。 不过,那个叫元的人非常对得起祂的名字,无关身份地位,而是思想的深刻。 《狼羊》用最直白易懂的言辞诠释了贵者恒贵,贱者恒贱的原理,扒开了礼乐天下的道德外衣,以最恶毒最肮脏的政客思维赤/棵裸地展示在所有人的面前,这更像是一场思想的颠覆,他们以往所认为的美好的、受人尊重的、有能力的、心系天下的王侯贵族与贤人统统被颠覆,全都是欺骗。只余赤/裸裸的利益,狼吃羊,羊杀狼,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与道德,但人更聪明,会用欺骗的手段让羊高兴的被吃肉喝血,于是有了礼乐天下,有了贵者恒贵,贱者恒贱的天理。 没有生而高贵,没有生而卑贱,全都是骗局。 著作者对历史显然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仿佛亲眼目睹,用最简朴易懂的语言将历史的发展给介绍了。 最早的时候人族不是现在这样的,握着权力的人希望自己的子孙世代尊贵,于是有了谎言,一代一代的接力编织与完善谎言,造就了历史与如今的现状。 哪怕是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盗趾亦受到了深深的震撼。 在看到最后元表示,狼能吃羊,羊为什么不能杀狼时,一只羊干不过一只狼,难道一群羊还不能?盗趾更是看得激动。 盗趾尚且如此,更遑论投诚者们。 但这不是最绝的,更绝的是盗趾在确定沃西空桑岭的战争打起来,帝都腾不出手来收拾自己时将这篇文章让人抄录无数,再派人将文章送到了所有能送到的有人的地方。 乱起来吧,让这个充满欺骗的世道崩溃吧,唯有彻底的崩溃才能重铸新的秩序,他才能如愿建立起一片没有奴隶的乐土。 只是,比起旁人纯粹的激动,盗趾激动之余却是有些许的疑惑。 最初时怀疑过是否望舒写的,但看完后他就知道不是。 文章里揭露出来的东西,哪怕盗趾自己不是纯粹的政客也能看出,即便是帝国的王侯贵族们,政治造诣只怕也没有这个叫元的人高。 以及自己不如元。 一个追求利益的政客是不会肆无忌惮的揭露这些的,除非祂不追求利益。而一个追求精神与理想的人,却比资深政客还懂政治,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个叫元的人,骨子里冷血理智到非人。 望舒没这份政治功力,更没有这份冷血心性,或者说,正常人族都很难有这份冷血理智。 唯有热血才会追求精神与理想,唯有冷血理智到极致才能坦然接受世间最深刻的黑暗与肮脏,并沉浸其中。 这个叫元的究竟是什么人? 询问望舒,得到的回答是我比你更想知道。 《狼羊》如盗趾所愿的掀起了风暴,因着距离的关系,这场风暴还只在澜州北部。 搂着美人就差溺死在脂粉中的季连侯却已愤怒得舍弃了温软的美人,终于有了点其父风采的高踞国君之位上,发出了威严的宣言,并且得到了贵族们的附和。 诛杀盗趾,屠盗趾军,焚《狼羊》。 盗趾也猜到了自己多犯众怒,前脚接受了投诚者,后脚便灭了五国,扩增了自己的军队。 大战,一触即发。 潞地。 盗趾军大营。 乔磨着自己的武器,磨完了戈磨矛,磨完了矛磨刀,磨完了刀磨剑,他的武器很多,全副武装时整个一行走的武器架子。 燮拿着乔已磨好的短剑将竹子削成简。 乔扭头看了眼燮,忽问:“你为何要跟来?” 燮道:“做为太史丞,你说我来做什么?自然是见证历史。” “太史丞的身份让你能免死,但你看过狼羊,那些贵族不会放过你的。”乔道。 燮是潞国的太史丞,也是潞国被打下后唯一没被屠掉的贵族阶层。 原因无它,他自称连山氏,巫咸殿的人。 连山氏是最早的太史令,也是最早推演历法的氏族,甚至连巫咸殿都是在连山氏的基础上建立的。 炎帝觉得数算与历法很有用,想推广,但彼时最擅长的就是连山氏,便问连山姝能不能收外族人为徒,传授知识。 这问题也亏得炎帝问得出。 知识是什么? 知识是财富是地位。 垄断了知识便保障了子孙的权力地位,让自己的子孙永远在高人一等的圈子里,这是每一个正常人都会追求的。 不论是炎帝的时代还是如今的时代,向别人提出这种要求都是不死不休的死仇。 出乎意料的是,连山姝只表示徒弟必须聪明,别的都没问题。 确实没问题,连山姝是连山氏的族长,不过没问题倒不是因为她是族长,而是之后她杀掉了很多血亲,还活着的族人都是对知识外传没问题的。 连山姝本身的心性,从历史记载也不难看出,不输炎帝,无情且能擅长搞事。不过无聊的人关心的是这人跑到羽族去当间者,睡了末代羽皇的香艳逸事,肉食者关心的是连山姝所展现的政治手腕以及政客必备的心脏,能眼都不眨的干掉反对者的很多,但反对者都是血亲还能杀得毫不手软的,现在很多,但那个时代真的不多。 氓庶关心的是连山姝的才华,此人简直是人形天气预报。 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干旱,她都能算出来。 也因着她的这种本事,其死后被神化为司雨之神,巫咸殿一直以来培养的巫也都广布天下,指导一地的农耕,预测气候。 春种秋收,早了,农作物很难发芽,晚了,又会耽误农时,人族的耕作一般是先种一茬粟麦,再种一茬可以充饥的菜,若误了农时,损失会很大。 作物生长的时候知道会不会干旱可以提前预防。 收获时若有大雨,一年的收成差不多就完了,若是提前知道会下雨,便可提前收割,避免损失。 遗憾的是,那么多先贤,独连山姝死后被神化为司雨之神并非无由,始终没人能达到连山姝的境界,预测十次天气至少准九次,不像如今的巫咸殿,十次至少五次不准。不能说巫咸殿差了,普通人完全靠运气蒙,巫咸殿好歹能撇掉运气成分去推算,只是与连山姝比终究是差了点。 太史令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燮这个巫咸殿派来的丞负责的就是天文历法,预测天气贼准,说下雨就下雨,说不下就不下。 盗趾能眼都不眨的杀光所有贵族,但除非他不打算耕作了,不然还真没法宰了燮。 燮叹道:“所以我近来不是一直在为你们出谋划策吗?” 自打看了狼羊后,不管愿不愿意,他都不能再如之前那般悠闲了。 盗趾是不会杀他,但贵族们会。 灭了盗趾后,王侯贵族必定会将盗趾的势力范围清地图般屠一遍,将《狼羊》给抹灭,令其在历史中从未存在过。 纵他是神裔氏族,但如今涉及到了贵族的根基,哪怕是神裔氏族也照杀不误。 燮发自肺腑的道:“我真倒霉,不过能见证即将到来的大战,好像也不差,这可是历史的重要节点。” 乔奇道:“你究竟是巫咸殿还是巫即殿的人?” 在望舒教给他的常识里,只有巫即殿会为了见证与了解历史而疯狂。 燮理所当然的回道:“自是巫咸殿。” 乔没吭声,他总觉得,燮不是任何一种。 燮太有才能了,当他开始为盗趾出谋划策后,盗趾打得非常顺,有如此才华的人,却只是一个小小的太史丞,怎么都觉得怪怪的。 乔想了想,试探的问:“盗趾想要天下再无奴隶,燮又是想要什么呢?” 燮闻言怔了下,回道:“我想要这世间每个人都能吃饱穿暖,安心的走在路上,不用担心被绑走变成奴隶,每个人都能接受教育,读书识字。” 乔有一瞬的沉默,突然觉得,盗趾真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人,至少与燮一比,盗趾踏实的简直不像话。 燮苦笑。“我也知这很难,我的族人一直劝我在族里好好隐居,不要出去,可我也没办法呀。” 乔不解的看着燮。 燮道:“我生来便是神裔氏族的成员,吃饱穿暖,接受教育,读书识字是每一个族人都享有的权力,世间大部分人苦求的,我生来便有。我的人生还能追求什么呢?混吃等死,虽然也可以做到,但那样的人生,有什么意思呢。” 乔说:“你就是吃饱了撑的闲的。” 燮赞同的点头。“人吃饱了,有了大把的空闲,自然不会满足于为活着而活着。人的一生多短暂,当然,我的一生只要不被杀掉,一定会很漫长,但与这个世界相比,我那长达数百年的生命相比,又是何其渺小与短暂?若是为活着而活着,当我死去之时,我一定会为自己如豚犬般吃了睡,睡了吃的人生后悔。” 乔想了想,说:“你的衣食无忧是奴隶供养的,这应该说是贵族独有的奢侈吗?” 燮道:“应该不是吧,神裔氏族没有奴隶。” “那你们如何供养所有族人?”乔疑惑。 燮回道:“族里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一门感兴趣的技艺,而我们的寿命很长,大把的时间投入,往往会在自己喜欢领域做得很好,就好比我的父亲,他喜欢木雕,他做的木雕栩栩如生,仿佛随时都能活过来,他随便一件木雕,十金难求。我们死后,我们所有的遗产都会被氏族收走成为公产。” 乔更加疑惑。“你们怎会愿意将所有财富充公而非留给子孙?” 人族不是对子孙传承特别在意吗? 燮叹息道:“我们从原始氏族的时代便一直如此。” 持续了万载,每个孩子都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没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哪怕是燮,知道了氏族与外面的差异,也只会对外面的世界不适。 在神裔氏族,每个族人都能吃饱穿暖,虽有争端,却不会上升到杀人的程度,而外面的世界,为了一口吃食而杀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或许在氏族转型的时候有动过念头的,但彼时的族长是连山姝,而这位族长,杀死了很多血亲。剩下的人看看连山姝,再想想神裔氏族的特殊能力,深以为,如今这般就挺好的。 再后来,连山氏的血脉在神裔氏族扩散开来,神裔氏族的寿命也越来越长。 过于漫长的寿命成功的消灭了大部分的欲/望。 反正燮只要想想自己不被杀死,能长达数百载的寿数便对很多普通人追求的东西失去了欲/望。 他见到的亲族,十个至少七个活着都在寻找着能让自己在漫长寿命中都始终保持兴趣的事物。 乔问:“你这样的人,神裔氏族里应该不止你一个吧?” 燮回道:“自然不止。” “结局如何?” 燮回答:“除了白帝,都挺惨的。” 乔怔了下。“白帝是神裔氏族?” “嗯。”燮点头。 白帝那长得不正常的寿命,明显不是纯血人族,不是纯血人族,还能为人族呕心沥血,也只有都是先民后裔,和帝国绑死了的神裔氏族了。 “那么多前车之鉴,你还有这样的想法?”乔很佩服。 燮道:“没人后悔。” 第128章 第二十四章皇父钺 盗趾与季连国的中军将皇父钺选择的战场是潞地,双方有志一同的选择了尽快解决战争。 盗趾是拖不起,底子太薄,打不起持久战。 季连国倒是打得起,但它不能给盗趾将《狼羊》继续扩散出去的时间。 屠个几十万人不是难事,但扩散太大,总不能把整个九州给屠一遍吧?非不忍,而是干不过。 哪怕是脑瘫患者也知道真把九州屠一遍,死的最快都是自己。 王侯贵族们对此深恨不已。 究竟是哪个畜生如此不守规矩?他一定要醢了那畜生。 《狼羊》中的内容,只有权力场的政客才能深谙其髓,能写出它的人,不仅得是贵族,还得是站得非常高,政治手段甚为高超的政客。反正看得深远的贵族自问有很多需要向《狼羊》学习的地方,至少,看完了后很多人原本对国君与贵族之间还很模糊的关系认知霎时就清楚了。 纷纷决定,《狼羊》以后要给子孙留一份,代代相传。 这也是让贵族君子不理解的地方。 文章里都是实话,但懂这些东西的人也往往清楚规则:那些真相是不能诉诸于口的。 皇父钺也很不理解,因而他出征时与季连侯达成了默契,那个叫元的人必须找出来腰斩,破坏规则就应该受到最残酷的刑罚,所有看过听过《狼羊》的非贵族也都要杀掉,免得人心败坏,天下大乱。 季连国与帝都的双重压力迫得澜北或远或近,只要赶得到的国族全都出了军队或粮草。 不管是增兵还是运输粮草都需要时间,大会战不是一拍脑门就能打起来的。 大会战一时半会打不起来,皇父钺与盗趾在潞国的小规模冲突却是不断,整个潞国的疆土尽化为战场,双方争抢着每一个制高点,这也导致一个地方可能数日之内频繁易主。 纵是,皇父钺与盗趾都没有放弃这种小规模冲突的打算,不为别的,只为了占据更多的地利,以及打击对方的士气,尤其是后者。 战争中最重要的便是士气,没有士气,再好的筹码也得输干净。 皇父钺是一位骁勇善战的将军。 先君时他便是澜北赫赫有名的将军。 更难得的是,他还出身高贵。 皇父氏是公族的分支,皇父是季连国一位国君之子的名字,以身份高贵的祖先的名字为氏是人族的一个传统。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四帝族中的扶风氏,扶风是黄帝的名字,他的嫡系后人皆以扶风为氏,并建立起了扶风国。 皇父的子孙遵循了这一传统,以他的名字为氏,到皇父钺这里已是第七代。 血统保障了皇父子孙的尊荣,加之每代的努力,即便是季连侯也得给皇父氏三分颜面。更甚至,国君身体不适时,皇父氏可代国君主持诸侯之间的会盟。 皇父钺原不是族长的,只是小宗。 前任国君死的时候放心不下儿子,拉着健健康康还能再活二十年的前任族长一块死了。 做侄子的皇父钺非常麻溜的干掉了叔父全家,得到了族长之位。 但他与同样夺位的防风侯不同,防风侯的战功太出色,擅于收买人心,又有蒲阪的支持,把前任给衬到泥里去了,最重要的是他掌控着防风国最精锐的军队。 皇父钺不是防风侯,防风侯是自己上位,皇父钺上位却是因为国君为了给儿子铺路而扶持的。 初期时,皇父钺与新君也是有过蜜月期的,但不长。 随着皇父钺干掉宗族内的反对者,君臣毫无悬念的恢复了上一辈的相处模式:斗一辈子。 若非此次盗趾之乱,皇父钺与季连侯离打起来也只一步之遥了。 礼崩乐坏,小宗干掉大宗上位早已不是新鲜事。 虽然目前为止的小宗干掉大宗上位的小宗都是没出五服的小宗,但皇父钺觉得自己能创造一下记录,只要是公族之后,哪怕是出了五服,也是可以取代大宗的。 被命运给强行重新捏合的君臣无疑是恨不得唾对方一脸的。 皇父钺自出征起便一直提防着后面,对于盗趾反倒没那么担心。 盗趾肯定不是元。 而元,皇父钺觉得,对方肯定不可能和一群卑贱的奴隶站到一起,只是太没下限了,竟为了达到目的而挑唆奴隶行不义之事,太坏了。 自己的对手只是盗趾。 元,那是蒲阪该去掘地三尺寻找的人。 一群奴隶,不过乌合之众。 皇父钺将七分的精力都放在了提防后方上。 后方季连侯没给他找茬,前线的冲突撕扯却是始终落于下风。 皇父钺不得不将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前线上,努力将战局一点一点拉回来,不想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没有高贵血统的盗趾军事才华很高,很会用兵。 皇父钺心下更坚定了杀盗趾的心。 血统贵族劳心,氓庶奴隶劳力。因为前者生而高贵,聪慧,懂得如何管理劳力者,而劳力者愚笨冥顽,只能劳力,需得靠君子管理才能生存。所以,氓庶与奴隶都应该感恩贵族让他们能够生存。 盗趾正在打破这一众所周知的定律。 当盗趾反叛之时,他便表明了自己对主人的态度:感恩你十八代祖宗。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当盗趾围攻蒲阪时,他成功震惊了天下。 帝国过去的历史里,奴隶不知感恩造反不是新鲜事,盗趾不过其中一例,但他是唯一一个打到蒲阪的。 过去造反的奴隶,没有人记得他们是谁,史册也不会浪费笔墨,最多在记载某位贵族的功绩时提到:某地发生叛乱,某某平之。 那是最微不足道的点缀,因为违背了普世道德,所以被平乱。 盗趾是否违背了普世道德,已经不重要了,巫即殿的笔一定会单独为他书写一段文字,永刻青史之上。 没人能打折巫即殿的笔,巫即殿不会考虑王侯贵族的心情,必定如实记载盗趾所作所为。 至于是臭名昭著还是流芳百世的永刻,贵族们认为盗趾肯定也必须是遗臭万年。 若劳力者愚笨冥顽,贵族君子高贵聪慧,为何盗趾比劳心者更厉害?那可是卑贱的奴隶。 已注定青史留名的盗趾与《狼羊》加起来,杀伤力岂止倍增。 意识到这点后皇父钺对于这场战争顿时调整到了全力以赴的状态。 他调整了,别人没有。 联军最大的优势便是人多。 真的人多,联军的人马经过估算后能达到十五万,而盗趾那边也不过十万左右,其中大部分前不久还是奴隶氓庶。 人虽多,但贵族军事制度有个问题,军队内部分三种兵。 一是战车士,因着战车的造价以及战略性,战车上的三名兵士必然是血统贵族,从小进行军事训练的那种,理论上应该全都是精锐,但同样是学习,有学得认真自然也有不认真的,这里头肯定有草包,至于比例,那就该国的风气了。反正享乐风气越浓的国族,草包贵族就越多。 二是甲士,披坚执锐,哪怕不是贵族,也必定是有有姓的庶人,而有姓本身就意味着祖上是贵族,有血统。这类人是亲兵,也是真正的精锐,和追随的将领出自同一宗族,在自己的族长和皇父钺之间,肯定更听前者的,以前者的意志优先。 三是徙卒,这是最卑贱的,也是军中比例最多的。来自氓庶与奴隶,前者需要履行自己对封君的义务,后者则是为主人奉献是荣耀。至于战争之后,打赢了,没有好处,战利品与功勋都是战车士和甲士的,打输了,沦为奴隶。不过也没人将徙卒当回事,一辆战车就能将百余徙卒杀得狼奔豕突。 徙卒是装备是最差的,大部分拿的武器是木矛,少部分是石器,大部分不着甲,少部分自己用草编了一层甲。反正不是战争决胜的关键,武器装备也不便宜,给了好的,大概率被贪婪的徙卒给昧掉,也费钱,一套完整的甲士装备至少几十名健奴才能换,得不偿失。 一直以来真正决定战争胜负的都是战车与甲士,但这两者不是贵族便是贵族的子侄,有恒产。 虽然贵族一直都鼓吹有恒产者有恒心,但有恒产者有没有恒心不知道,氏族利益至上倒是肯定的。 若能为自己的氏族带来足够的利益,把国君给卖了是常规操作。 怕国君削弱自己而在战争中保全自己的力量,不肯拼命也是常态。 没办法,就没有哪个国族的国君与贵族,贵族与贵族之间是亲如手足的,任何一方只要露出一点弱势,狼虫虎豹便会立刻嗅着血腥味扑上去。 皇父钺非常努力的整合联军,贵族们自然是配合的,但大部分人都带着让别人去拼命,自己尽量保存力量的心思。 已经意识到盗趾军事才华的皇父钺绝对不会认为这样心态的十五万联军能干得过盗趾。 皇父钺咬了咬牙,许诺被盗趾占据的地盘,以盗趾对贵族的仇恨,那些贵族多半是死绝了,到时候灭了盗趾,那些地盘将由众人瓜分,功劳越大,分得就越多。 说的是多半,但军帐众人都知道,那不是多半,而是肯定没死绝。 贵族有的是资源,氓庶养不活孩子,需要杀婴节省开支,但贵族不需要,盗趾能认清一个氏族的所有成员。 狡兔三窟,何况人乎。 礼崩乐坏数百年,人工灭绝了多少氏族? 人工灭绝的氏族多了,时至今日,不管是哪个氏族,都会留下后手,肯定会有幸存者。 不过那也不重要了。 牛皮制成的大帐中,略加思索后,众贵族便达成了一致。 皇父将军素来公允,吾等相信将军,一定会带我们灭了那些不知感恩的贱奴。就是可惜了那些地方的贵族们,竟被贱奴绝了血脉祭祀。 达成了瓜分协议,士气终于升了上去,皇父钺终于将战局的劣势一点一点的往回掰。 皇父钺忙,盗趾同样忙。 比起皇父钺许诺的利益,盗趾就干脆多了,他什么都没许诺。 灭五国的时候他安排了很多人将《狼羊》背了下来,走到哪就念到哪,确保自己经过的每一个地方所有人都听了很多遍,多到哪怕不能全部背下也能背下一半。 军营里更是天天念。 他也不要求每个人都能听懂,认可文章里的理论。 曾为奴隶,盗趾很清楚大部分奴隶的心态。 他曾见过一个奴隶,那个奴隶的母亲因为孩子快饿死了,偷了主人一把麦,也有粟,但粟是贵者食,母亲觉得自己和孩子不配吃粟。 这种偷窃被发现了。 母亲被主人打断了手。 盗趾一直都记得那个奴隶对此事的认知:主人真是一个好人。 是啊,真是个好人。 只是打断了奴隶的手而非杀了。 时间大多数人都会如此认知,并认同。 盗趾无法认同。 一个奴隶被打断了手不能干活了,那还能活吗? 答案自然是不能。 那个奴隶母亲没多久便死了,而她的三个孩子饿死了两个。 那件事让盗趾的还在萌芽期的叛逆之心如雨后春笋般生长着,也深刻意识到自己的大部分同类是什么模样。 指望同类的思想觉悟,他早死了。 他相信奴隶,但只相信能举起武器杀死主人的奴隶,这也是为何他每到一地都会把贵族和奴隶集中起来,给后者兵刃让他们杀死前者。 不能举起武器杀死主人的奴隶,全都剔掉,他不能让这些人害了奴隶军。 现在他却不得不将这些人编入奴隶军,人手太少了。 不过,燮给他出了一个主意。更新最快的网 他采纳了燮的建议,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打下地盘中的奴隶们找到亲人,没有亲人的,也尽量让他们和别的奴隶结成家,最好抓紧时间怀孕。 编入奴隶军的奴隶,全都是有家眷在后方的奴隶,或是老弱,或是尚在母腹的胎儿。 听了《狼羊》后你们可以选择相信贵族的良心,相信他们打下后不会伤害你们背后的亲人。 盗趾打开了被屠杀的贵族氏族经年积累的武库,给奴隶们发了武器,非常明确的表示。 选择我给你们了。 你们选吧。 第129章 第二十五章骊嫘 人世间最无奈的是什么? 骊嫘的回答是代表辛筝与王孙诵谈结盟。 辛筝也不是什么人都结盟的。 或者说,如果不是她自己的出身不够高,手头拥有的资源太少,她更愿意单干。 虽然要结盟,辛筝也是很认真的挑选结盟对像。 伊祁青律,少昊君离,相繇庆父,扶风旌还有七八个同是学宫的弟子,以及王孙诵,出身都很高,前面三个一个帝族的帝子,两个是王族的王子,都相当煊赫。 人王之位虽是禅让制,但实际上白帝之后,王位便一直在一个圈子里打转。 这个圈子里最初有几十个氏族,经过千年的淘汰赛后只剩下了世人皆赞其高贵的四帝族与九王族。 王位在十几个家族中轮流,高贵的帝族与王族们满意吗? 骊嫘觉得应该是不满意的。 因为四帝族与九王族开始了新一轮淘汰。 到最后的时候,防风、方雷、高辛、濁山、朱襄五家合纵连横踢掉了别的对手。 不出意外的话,第三轮淘汰结束后,这个小圈子会进一步缩小,只剩下一家,重演扶风乱事。 但是。 巫女无光活生生打断了这种小圈子竞赛,最终不属于帝族也不属于王族的夔氏子夺得了王位。 伊祁、少昊、相繇、扶风这四个无比高贵的氏都是王位圈子里角逐的失败者,背后的国分两种状态,暮气沉沉以及重新崛起但离辉煌还有不少君离。 国族的利益需要,以及对淘汰了自己的氏族,导致自己氏族远离王权的仇恨。 另外七个人,也很好谈,只是比帝族与王族低,但也不是什么三流小国,再加上国族之间的距离,自然有底气和帝族、王族们抢食。 除了王孙诵。 王孙诵不喜欢辛筝。 学宫一起学习了不少时间,辛筝和很多人的关系都属于还算热络,只除了王孙诵。 骊嫘不解,出发时也问了句,辛筝的回答是王孙诵尚礼。 骊嫘彼时没明白。 尚礼又怎么了? 礼崩乐坏,人心不古,天下大乱,向往过去礼乐天下时代人人君子的人多了去。 骊嫘自己并不认为重振礼治能安天下。 礼乐天下,太平祥和不过是因为所有人都忙着发展基本盘,没能力外扩,如今嘛....把长大的少年塞回婴儿时的摇篮里觉得这样少年会更好,莫不是忘了吃药? 而且,向往礼乐天下的人分两种:在新时代中失去了过去身份地位的没落贵族,拿礼当幌子证明自己的身份地位是具备法理性的王侯贵族。 骊嫘在见到王孙诵第一眼时懂了辛筝的王孙诵尚礼是什么意思。 这家伙是第三种。 认为帝国回到礼乐天下的时代,便会人心清正,天下太平。 衣着举止,无一不优雅,无一不合乎礼制,与辛筝可谓两个极端。 贵族自小锦衣玉食,接受高等教育,言行举止更是从会走路起就开始了培养,说话的语调要如何如何,走路姿势要如何如何。 但衣着举止也没到要完全合乎礼制的程度,只要能达到让人自惭羞愧,觉得,贵族就是贵族,血脉高贵,与吾等贱民就是不一样,难怪贵者恒贵,贱者恒贱。 辛筝的贵族礼仪知识只能在庶人身上找优越感,很多东西看不出来,最多就是觉得王孙诵对于礼讲究得有点过头,骊嫘却是看出来了,王孙诵对礼哪是有点过头,分明是按着礼乐时代的标准来的。 招待骊嫘时,完全是按着礼制来的。 骊嫘深感佩服。 这年头居然还有这么讲究的人。 难怪不喜欢辛筝。 辛筝那可是个为了方便能吃贱者食的麦,穿粗布短褐的奇葩。 一个讲究得过头,一个完全不讲究,互相看不顺眼才正常。 不过,这两位之间有点不一样,是王孙诵对辛筝单方面的不喜欢,而辛筝,她对王孙诵完全没有情绪,有用的时候就想起来,用不上的时候就忘脑后。 虽如此,骊嫘仍旧抱着能说服王孙诵的信心,对于上位者而言,个人喜好怎能影响利益? 这种信心没几句话的时间便开始倾塌。 王孙诵表示,结盟可以,但辛筝得将抢走的逃奴都还给原来的城邑。 骊嫘:“....” 可辛筝就是不想还逃奴才找人结盟。 骊嫘默然须臾,觉得自己得和王孙诵好好聊聊,至少得弄清楚王孙诵想得什么,直觉这位大概率和辛筝一样是个不从众的奇葩,对付之前那些人的说法对王孙诵没用。 骊嫘斟酌了片刻,对王孙诵说:“辛子并未抢别人的奴隶,那些奴隶都是自己跑到辛子执掌的城邑的,辛子只是收留了他们,让他们能生存下去,他们在辛子的城邑生活得很好。” 骊嫘觉得自己没说谎。 虽然为了管理方便,辛筝搞的是严苛的军事化管理,所有人实行配给制,除了婴孩,不准任何人闲着,不干活就没吃的。但对于奴隶而言,的确是很美好的生活,能吃饱,隔几日还能吃点肉,并且辛筝颁布法律给了他们人的身份,谁也不能随意杀死他们,杀他们是犯法,要偿命。 王孙诵道:“但他们是有主人的,辛子收留后理应归还。” 骊嫘道:“他们并不愿意。” 王孙诵闻言恼怒:“是辛子不愿吧?” 辛筝的确不愿意,但奴隶们本人也比辛筝更不愿意。 骊嫘问王孙诵:“不知王孙可知逃奴为何要逃跑?甚至杀了主人也要跑?” 王孙诵露出了茫然委屈之色。“我不知。” 王孙诵的确很茫然,也很委屈。 他知道奴隶吃不饱疲惫劳作,过得很辛苦,他也很同情,会分给奴隶一些粟麦,觉得奴隶主应该善待一下奴隶。 但他并不认可奴隶的逃跑行径,有什么不满为什么不能和主人好好谈谈? 好吧,你跑了也就罢了,竟然还丧心病狂的杀死主人,太过分了。 难道看不到失去孩子的老父母,失去父母的幼童的哭泣吗? 他的城邑也有奴隶逃跑,他有一个认识的人,那是一位品性高洁的君子,乐善好施,素有贤名,却被奴隶给杀了。 城邑公中的奴隶也有逃跑的,明明他来了以后对公中的奴隶都很好。 这种时候辛筝这个始作俑者派遣使者过来,王孙诵还能保持礼貌的招待,不可谓不有素质。 骊嫘三言两语套出了怎么回事,一时无言。 她相信王绝对不会把唯一的孙子给养成这般模样。 身为王,没那么多风花雪月与含饴弄孙的时间,帝国的公文案牍足够累死他了,能隔个三五天检查一下孩子的功课,说两句话都已是不易。 这也是诸侯们的常态,再喜欢一个孩子,都无法做到长久的陪伴,能做的不过是安排可靠的人照顾孩子。 别说什么龙生龙,老鼠的孩子生来会打洞。 她从辛筝给那些孤儿的教材里看到过一篇文章:有人将一只鹰的幼崽当鸡养,然后那只鹰被养成了鸡,终其一生都不会飞。有人将鸡当鹰养,每天从不同的高度往下扔,最后,那只鸡学会了飞。 孩子们最后长成什么模样,王侯们只能赌运气,反正好就是自己的种好,不好就是另一半血脉的问题。 所幸,很多王侯都是广播种,纵是赌运气,基数上去了,总能挑拣出个满意的。 王,很不幸,他是纯粹的赌运气,一子一女皆早亡,如今只这一个后代,没有赌博的基数。 更不幸的是,王赌输了。 骊嫘觉得这是必然。 王保护得再好,也挡不住有心人的努力,刻意引诱孩童耽于玩乐,少年纵情声色是最下乘的,王孙诵这才是最高明的毁人手段。 就这么一个目标,所有人一块使劲,很难达不成目标。 事实上,王孙诵只是迂腐过头而非纨绔过头,足以证明王对他的保护很不错。 骊嫘不对王孙诵长成这般模样中牵扯的所有人发表意见,却只想头疼。 若是因为个人好恶,看不过去辛筝的性格,骊嫘觉得自己能说服王孙诵。 现在这种....分明是理念之争,是礼与法的冲突。 若王孙诵是个蠢的,也不是不能糊弄过去,但骊嫘看得出来,王孙诵是迂腐,而非不长脑子。 这是一位君子,一位符合礼乐时代道德标准的君子。 骊嫘只能无奈的在王孙诵的城邑中暂住了下来。 拉拢名单里,王孙诵必须拉进来,原因无它,他是王唯一的后代。 王孙诵显然很清楚这点,咬死了让辛筝交还奴隶。 骊嫘不问都知道辛筝的答案,只能委婉的提笔给辛筝写了则自己在蒲阪时听到的关于王孙诵的事迹。 王孙诵很小的时候就是一位善良的君子,待自己封地的奴隶与庶农很好,年幼时听说一个庶农的孩子病了,他正好路过,便去探望,却看到一家人在喝鼠肉羹,那个生病的孩子前一日夭折了。 王孙诵很是不可思异的问你的孩子死了你怎么还用肉羹 庶农说,羹里有盐。 一个问的是血亲死了,怎么还吃得下东西?而且还是吃肉,血亲病逝,再荒唐的贵族也会遵从礼法守孝,饮食不沾荤腥。 另一个答的是盐很珍贵,肉也很珍贵,不吃就坏掉了。 这件事也让彼时还很小的王孙诵有了重礼的美名。 骊嫘听到的时候只以为这是一场惯常的贵族作秀,不曾想,人不是作秀。 她相信辛筝会明白自己的意思的。 写的时候忍不住苦笑,说王孙诵天真,她曾经何尝不是如此,至少王孙诵看待奴隶的那套逻辑是她曾经也有过的。不同的是,王孙诵被人保护得很好,始终是笼中鸟,而她离开了笼子,被现实教了如何重新做人,于是有了如今的巨狡。 辛筝的回信很快,就俩字:等着。 骊嫘好奇的等着,等了两日,王孙诵果然改了主意,反正他是答应了定盟,至于全程谈盟约的是王孙诵的一位年长从人,王孙诵全程都是个摆设....那不重要。 盟约既成,骊嫘抓紧时间往垚邑跑。 昆北之地要乱了,接下来最安全的地方便是垚邑。 辛筝控制下的人口已过五万,岂止吃饱,简直是吃撑了,这也决定她在接下来只能做一个安静的美少女,至少,从常理来看是如此。这也是为何结盟能轻易谈成的缘故,辛筝要的是一个可供发展的安全环境,别人要的是可以帮助自己抢地盘的盟友,若这个盟友不会跟自己瓜分土地就更好了,辛筝无疑很符合这一标准。 辛筝虽有意昆北之地,却也有自知之明,自己不是背后有大族支撑的帝子王子,不存在吃不下的可能。她在吃撑的状态若一意孤行硬吃,只会撑死,权衡之后,未来半年都不会再扩张地盘,既如此,还不如捞点现阶段实在的东西,比如布匹粮食。 代价嘛。 帮别人抢地盘,她不要土地这一战利品,以及,以后不再接收逃奴。 第130章 第二十六章扶风侯 九州北部四季分明,到了南方却渐渐模糊,到了沿海一带更是四季模糊,终年无雪,哪怕是冬日也温暖如春。 虽如此,人口比之北方却是有所不如,不是什么人都受得了南方的炎热,且南方多瘴疠、疟疾、水蛊,开发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最令人头疼的还不是那些疾病,瘴气可以避着,疟疾水蛊什么的,哪怕是疾病,也是需要传播途径的,饮水全都烧开,只要不是太倒霉,还是能避开的。只是,这仅限于贵族能做到,氓庶做不到。然氓庶也算不得真正的人,死活也没那么重要。 真正让人无可奈何的是水。 北方多旱灾蝗灾,南方却是反过来了,多水灾,尤其是海水,每次涨潮都是灾难,这也迫使南方沿海诸国都不得不将国都修建在高山上。 虽然生存环境恶劣,但始终有国族栖息,显然也是有优点的。 九州的大河大多注入南溟,大河往往携带大量的泥沙,泥沙在河流的下游冲刷出了肥沃的平原,肥得种子随便一撒都能丰收,当然,收获之前会不会被水给冲走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过,只要有一回没被冲走都够吃很久。 肥沃的土壤与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沿海很难自己孕育出大国,哪怕有大国,基本盘也不靠海,在北边不会隔三差五被洪水造访的地方,海岸只是辽阔疆域的一部分。 扶风国很久以前就是这样一个海边疆域只是辽阔疆域一部分的大国。 后来,大部分疆土被瓜分,剩下的都是别人看不上的,也就是沿海土地。 很长的时间里,扶风国只能用穷乱脏差来形容,也更努力的向北扩张,也如愿了。 发展成大国后,很多人建议将国都从高丘迁到北边去。 虽然高丘的位置很高,但仍旧有水患之虞,这也是南方沿海诸国共同的心病,历史上被大水给淹死的国君论打计。 最重要的是,自扶风侯并国十七,将漓水下游东岸平原吞并半数,打服了澜州南部诸国后,做为国都的高丘自然愈发繁华,人口也越来越多,若是来一场大水....澜州与隔壁豫州东部的国族都会乐到做梦都笑醒。 非虚言,这种概率还是很高的,高丘在历史上被淹过不止一次。 现任扶风侯....无视了所有迁都的建议。 不过,国君不怕死是国君的事,强迫别人一块不怕死就很过分了。 过去的扶风侯与贵族拉锯了很多代,有时占上风,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占下风。 国君没法保证自己的子孙代代明君,但贵族却能保证自己这个群体永远都能有出色到让国君头疼的人。 这种情况持续到现任扶风侯。 扶风侯少年继位,因为继位时才十几岁,不免主少国疑,更直白点就是,看她一个孱弱的小女孩,觉得自己胜过一个黄毛丫头,更有资格上位的野心家很多。 历史告诉读书明理的人,很多统治者都觉得自己是四帝级别的大才,但现实证明,基本是说出何不食肉糜那位的层次。 扶风侯的近亲们亦证明了这一道理。 扶风侯前脚继位,后脚便赶上了公族叛乱,打了两年,周围一溜儿豺狼虎豹抓住机会占了不少便宜。 所有人都觉得,扶风国要没落了。 后来一看,怎么感觉不对呀。 两年的公族叛乱,公族是死了一大片,但贵族死得更多,扶风侯趁此机会收回了大片封地。再无贵族能与国君叫板,没死的贵族统统被强迫迁居国君,封地还在,但根本没多少时间在封地,又能有多少控制力? 扶风侯大量任用底层士人,重赏军功,赏赐土地完全不问出身,不管有姓还是无姓,只要有足够的军功就赐予土地。 废除井田制,推行实物税。 新贵与旧贵一个待遇,都得长居高丘,无法对封地保持高度控制,所有土地都得缴税。 让贵族缴税,扶风侯不是第一个,却是第一个这么干了后没死也没被废的。 素来不合的两派人在迁都之事上破天荒的达成一致:都不想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喂了鱼鳖。 早期时扶风国尚未并国十七,想迁都也没更好的选择,哪怕不想喂鱼鳖也只能忍着,并国十七,进入休养生息阶段后,迁都的提议便喧嚣尘上。 君臣撕扯了数年后,各自退让。 不迁都,但也不能就这么等着哪天大水临头。 羽族第一王朝时期曾修建了不少海堤,不过不多。 羽族修建水利工程从来都不追求时间,却很追求质量,要求至少能用几百年,能用到千年之后那就更好了,如此一来,一个工程修个百八十年是常态。 很多海堤都在羽族第一王朝衰落,疆域一再萎缩后停工。 人族接手后也想过接着修,但研究了一番后便放弃了。 一方面是帝国早期的基本盘都是北方,另一方面则是....人族的水利技术现在都还没赶上羽族,更别说帝国早期了,修不了,修不起。 直到南方的人口繁衍得多了起来,人族诸国一些才在那些质量超好,过去了数百年,修补一下还能接着用的羽族海堤基础上修建了一些粗糙的海堤,效果....还不如羽族的旧堤呢。 直到白帝时修建完了漓水水利,歇了几年也开始集中南方诸国的资源修海堤。 按着白帝的意思是修建一条从九州最西边的姜水下游平原直到云水下游平原的海堤,长度,至少超过四万里,只长不短。但修好了,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九州沿海以后都不用担心海潮,可以安心开垦大江大河肥沃的下游平原以及滩涂地。 只是,因着漓水水利搞得民怨沸腾,白帝也不能在海堤之事上继续高压,那就真得天下大乱了,因而修建得一直都不快,最后....才修了四十多年白帝便去世了。 白帝去世后,过于劳民伤财的海堤工程也跟着停了。 没有了北方的粮草帮助,以及将南方诸国给连起来的人,南方诸国自己也搞不了这么大的工程,只能各扫门前雪,但四百年的进度都赶不上白帝在位时的四十年。 扶风国以前国力不够,不能太过劳民伤财,现在阔起来了,既然国君一副死不迁都的可恨态度,更可恨的是没人奈何得了国君,那就考虑一下海堤工程吧。 把羽族时、白帝时以及被灭的临海国家的海堤中只需要修补还能用的海堤给挑出来加以修葺,再连接起来。 大水肯定还会有,高丘挨着的河流是漓水的支流,漓水又不是什么温驯的猪羊,发水是很寻常的事。只是一来漓水发大水哪怕漫到高丘了,也很难淹到台城与宫城,二来漓水流经的国族太多,想治水只能靠号令九州的王,但王权式微多年.... 很难说扶风侯与王结盟有没有想解决一下漓水水患的事。 虽是如此,但从被海潮海浪以及漓水水患轮流拜访变成只被漓水水患拜访总归是幸事。后者不一定淹死王公贵族,前者却是连国君喂鱼都不止一次。 怕死是人的天性,越是有权有势就越是怕死。 海堤工程不论是从议定到开工以及修建都一路通畅。 再通畅也不能改变这项工程对人力物力的巨大消耗。 最大的变化便是从海堤工程开始后扶风侯都没再对外开疆拓土了,最多就是在属国出了一些问题,比如说朝别的国,或是想强大起来时才会或文或武干涉一下,确保周遭国家无法强大起来,颇有安静的美女子风采。 十年无大战,哪怕有战事也是小打小闹,氓庶对遥远北方的潞之战并不关心,不觉得这和自己能扯上关系,最多就是觉得盗趾身为奴隶造反简直岂有此理。 公卿与贵族们倒是敏锐一些。 季连国与扶风国饮的都是漓水的水,前者相对后者而言是上游,两国之间看似遥远,实则一点都不远,从季连国到扶风国,乘船顺流而下,沿途不做停留,也就半个月时间。 若非如此,扶风侯也不会与王联手逼死前任季连侯,历代扶风侯更是一直维持着一只精锐水师。 季连国若是解决不了盗趾,盗趾以后很容易往扶风国发展。 皇父钺出征时,扶风侯早早的派了自己的亲弟弟扶风虔出使季连国,威逼利诱让季连侯不敢从后面捅皇父钺刀子。 奈何世事总不尽如人意。 潞之战。 澜北诸国联军,惨败。 盗趾俘获超过三万,其中一半是贵族,这部分被盗趾挑了出来坑杀。 九州震惊。 诚然,诸侯混战,为了节省管理成本与粮食,屠城与坑杀俘虏实属寻常,但坑杀贵族....真不多。 血统神圣论在帝国推崇的时间太久了,加之知识被贵族垄断,征服者只要想统治当地,就不可能将贵族给杀光。 一次性坑杀过万的贵族,盗趾无疑创造了记录,将望舒的光辉完全碾压。虽然后者坑杀的贵族更多,但望舒每次坑杀的数量都不多,冲击性没那么强烈,只是次数太多,次数乘单次数量才能发现这人多残忍,但这种计算出的数字并不能给人太过切实的感觉,至少冲击性不如盗趾带来的。 百官公卿贵族在非常短的时间里挤满了扶风侯的宫室。 消息到了没几日,帝都的王旨也来了。 着扶风、黎、高辛与唐四国出兵救援季连国,歼灭盗趾。 三个是澜州大国,还有一个虽是豫州的大国,但位于漓水下游西岸,与季连国很近。 渴望战功获得更多土地与地位的新贵无疑是支持出兵的。 新贵与官员,尤其是司农事的官员非常抗拒出兵,前者不愿新贵更上一层楼,后者纯粹是心疼钱粮。 这些年虽然一直没打大战,但海堤工程的烧钱并不逊色战争,国库每年收上来的税赋全都砸进海堤工程了,为了补窟窿,扶风侯一直都在向宁州买粮,所幸早些年南征北战,积攒的珍宝颇丰,不然早破产了。 去岁扶风侯去宁州时增加了粮食购买量,濁山国也帮着打开了局面,来自豫州北部、宁州西南的粮食源源不断的流入扶风国。 扶风国的粮仓里堆满了粮仓,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库以及国君的私库干净得耗子都不屑一顾。 神情安静的玄衣君侯静静的听着两方人马唇枪舌战。 君子动口不动手,然到最后,人总是会发现,动口不如动手。 在双方在快打起来的时候扶风侯终于开口,却不是对旧贵与新贵,而是对司掌农事的司空道:“我记得,沿海围出的滩涂地一直没有足够的开垦人手。” 司空怔了下,点头。“海堤围出了许多土地,因着都在漓水下游,都是膏腴肥美的土地,但离海太近了....” 被大水给虐多了,除非强制迁徙,否则氓庶拒绝去海边生活。强制迁徙自然也是可以的,但容易引起民怨,最重要的是,扶风侯并国十七,打了许多战争,不管是扶风国还是新并入的地盘,人口都损失得不少。 为了避免大量田地因着人手而不得不荒废,扶风侯收十七国之兵再强迫周围的国族每年进献大量的铜铁铸造了大量农具,加上从别的国家买来和虞府养耕牛租给氓庶,也不要钱,用土地收成的三成做为租子即可。 人手不足,工具来凑。 有了趁手的工具,不仅没荒废原本的田地,还新开了大片的新地。 南方缺人手垦荒,别的地方因着大片土地被开垦,还有更多的土地等着开垦,人手也不宽松。 司空对此也颇为头疼,总结就是一句话:人手太少了。 鼓励生育的政策不仅下了,还落实了,但一个婴孩长大再怎样也需要十几年。 扶风侯道:“澜北的人口应该很愿意迁徙吧,尤其是战争要结束的时候。” 司空闻言瞬间想改变立场。 岂止是想,根本就是求之不得。更新最快的网 除非帝国亡了,否则在《狼羊》扩散开来的澜北之地必将迎来一场空前的屠杀。 若扶风侯表示愿意接纳....人手将不再是问题。 只一个问题。 澜北的氓庶奴隶,哪怕没看过《狼羊》也多半听过,无疑是个隐患。 若人忘了尊卑伦常,国将不国。 司空拧眉:“可是《狼羊》....”还有帝都与公卿贵族、诸侯们的态度。 扶风侯见了,对司空道:“我又不要全部,只是要一部分人罢了,至于《狼羊》....” 扶风侯嗤笑。“氓庶所求不过生存,只要能活着,他们才不会在意国君之位上的是道德模范还是渣滓,《狼羊》威胁不到孤。” 没有威胁的东西,她为什么要担心? 众人一时无言,君侯你的自信心真是可以。 宗伯道:“君上您固然不在意,但《狼羊》终归诋毁了血脉神圣的天理,挑唆氓庶奴隶背弃尊卑,您的子孙又当颜面何存?” 诚然你自己的江山很稳固,但你总得考虑一下你的子孙吧。 血脉神圣是你的子孙继承国君之位、永远尊贵的基础。 扶风侯无动于衷,眼眸淡漠。 血脉神圣? 龙生龙,老鼠的幼崽生来会打洞。 听着很有道理。 但龙、老鼠又不是一个种族,当然不一样,可王侯贵族与氓庶奴隶是两个种族吗完全是偷换概念。 若血脉真的神圣,扶风之乱后扶风氏为何会被屠? 扶风氏族能篡王位,动手的那代族长无疑是非常出色的,但他的出色也成功证明了什么叫血脉神圣的扯淡。 至少向扶风侯证明了血脉神圣实属扯淡。 第一任篡王非常优秀,不优秀也抢不到王位,废禅让制改世袭,不仅没死无葬身之地,还在王座上寿终正寝了。但他的儿孙....扶风氏全族被屠的结局,青史之上对当年之事定性为篡,充分证明了所谓高贵者生的是什么东西与血统无关。 没有与权力匹配的能力,血统再高贵也是死路一条。 子孙若因无能而被杀,与她何干? 若非政治不正确,她是想感慨盗趾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挺有道理的。 第131章 第二十七章夷彭 坑坑洼洼的土路上,两袋麦子换一个女人,一袋麦子换一个孩童的交易正在进行,一个个饿殍般的人或被卖或自卖给商队。 “掌柜,买这么多女人与孩子有什么用?”下属不解的问夷彭。 夷彭闻言怔了下,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 元洲各族中,大多是男女平权的文明形态,大多,不是绝对,因为人族不是纯粹的男女平权。 人族女子怀孕就是十个月,当然,这不是说其它种族的女子就不怀孕了,问题在于,别的种族寿命长啊。 好比龙伯,这个族群怀孕时间最长,十二个月,足足一年,但考虑一下龙伯的寿命吧,一千五百岁到两千岁。 长生种的生育率比短生种差,寿命越长,生育率越差,不过生育率差,成活率却很高,不像人族,随便一点疾病就能要命。 龙伯族的女子一生最多生五个孩子,加起来也不过五年时间,相对于至少一千五百年的寿命而言,这点时间短得可以忽略不计。 若是羽族,母体揣蛋不过三个月,三个月后下蛋,蛋要用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去孵,而孵蛋,不拘男女皆可,谁有空谁孵,而羽族的寿命超过三千年....揣蛋那三个月是真弹指须臾。 值得一提的是,羽族的雌雄体力差异方面酷似猛禽,论打架,自然界雌性猛禽普遍比雄性猛禽厉害,羽族亦是如此。 还有靖族,怀胎是十月分娩,但这个种族的男女体力差异是各个种族最小的,再加上四五百年的寿命,自然男女平权,且是所有种族中最平权的,在被灭国前,靖族的男女地位自上而下各个阶层皆无差异。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人族也是十月分娩,却是全年发情,一年一胎都不成问题,就是十个能养活三个就相当不错了,这也使得很多人族女子一生可能只来过一次葵水,便是第一次,之后一直都在生育。频繁生育、男女先天体力差异以及不超过三十岁的人均寿命.... 贵族还好,反正养得活,而且都是肉食者,养尊处优,属于劳心者,劳心比的是脑子,理论上的男女的优劣是差不多的,但女性贵族想要后代得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去生,因而哪怕有继承法,也有很多可以做手脚的地方。冀州诸国的变化不过是比较明显,别的地方也同样有,只是还不明显,能在比对手劣势的情况还坐稳继承人位置的女性贵族都不是一般人。 比起贵族,氓庶们就真的是非常明显了,不拘哪州。 氓庶终年耕种,生存靠的就是体力,在这方面,女性的劣势更明显。恶劣的生存环境,孩童的死亡率更高,也就需要更加频繁的生育,母体的寿命自然更加短暂。对于一个家庭而言,男性劳力无疑比女性更有价值,帝国底层氓庶每年杀婴杀的大多是女婴,男婴只要不是实在是养不活,都会养着。 这是一种普遍性的现像,也导致了另一个普遍性现像:帝国男女比例失衡,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在一些情况严重的地方,男女比例失衡得足以令任何人刮目相看。 没人关心过,底层是没能力关心,上层是没必要关心,只要不失衡到影响税赋与打仗就行。 辛筝让长吏虞将所有人口都编户与统计,按性别年龄一年统计一次,然后非常清晰的发现了自己的地盘男女比例失衡:三比一。 同样是买人,别人是买健壮男丁为奴,辛筝却反过来了,不要健壮男丁,她只要女人与孩子。 夷彭想了想,只能说回答:“平衡一下辛原的男女比例,遏制辛原上抢亲的习气。” 一个地方,人多了,且男多女少,很容易出事,比如抢亲。 辛筝对抢亲这种习气非常不顺眼。 抢亲很少有不打死人的,对人口的使用无疑是一种浪费,哪怕是扔去采矿死在矿里都比这种无谓打架斗殴而死有价值。 再不顺眼的习气,只要存在,那就其生存土壤,买入大量的女人,正好破坏抢亲的生存土壤。 当女人比男人多,且女人在法律上都是自由人,婚姻自由,婚姻只有男女一同去户籍司改户籍才有效,且必须都心甘情愿,有一人不愿意就不能改户籍,否则就是非法婚姻时,抢亲这种习气很难生存。若还能生存,采矿一直都很缺人手,谁抢就抓谁,往矿坑里扔,挖个十年八载清清心....清不了心也没关系,矿奴很少有能活过三年的。 夷彭继续道:“羊绒兔绒纺织也缺人手,青婧子说,更遥远的北方有羊毛又长又松软的羊,会比辛原的羊毛更适合纺织,到时候找到了带回来,人手只会更缺,男人一般干不了这种活。”纺织太考验忍耐力,而比忍耐力,男性大多不如女性。与其等到时候着急,不如提前把人手给准备好。 下属道:“女人可以平衡男女比例,也为未来的纺织准备人手,那孩童呢?” 商队这一路可不仅仅是买女人。 不论是女人还是孩童,来者不拒。 夷彭无法回答。 女人买回去是为了平衡男女比例以及为未来的羊毛纺织做准备,但孩童....正常人买孩童,要么是因为孩童生得好看,买回去训练为伎人伶人,或是去采矿。 采矿时为了节省成本,都是用的孩童,身形小,需要挖的洞小,不容易坍塌。这种小矿奴都活不长,那不是问题,再买就是了。更有甚者,挑选优质的女奴与男奴,令其繁衍,大量的制造小矿奴。 辛筝不干这个,明令禁止用未满十五岁的人采矿,当然,这条命令只有国君封地才实行,别的地方,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除了不用孩童与少年采矿,辛筝也不蓄养伎人伶人。 这些买回去的孩童自然不是以上两种用处,甚至都不是用。 所有孩童都会被扔进育幼堂,到了学龄的还要去序学读书习武,习武好的,以后会被单独挑出来接受军事训练,是以后的国君亲卫,别的,长大后也都各有各的安排。 简直是钱多了无聊的,问题是,辛筝一点都不钱多,相反,她快穷死了。 哪怕穷得快砸锅卖铁了,辛筝始终没减少过对育幼堂与序学的投入,宁愿去杀人洗劫填无底洞也不允许克扣育幼堂与序学的开支。 夷彭无法猜透辛筝的心思,但辛筝的要求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迁徙不是一件小事,死亡率很高,尤其是是女人和孩子。 哪怕有青婧将远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全都写了下来给商队,长吏虞也准备了大量的药材,但沿途还是会死人。而且,因为要的不是奴隶,商队得在路上教会这些女人和孩子说辛国的地方话,奴隶是工具,会不会说本地话无所谓,但人需要。不过商队很快就找到了办法,学会了辛国的方言与帝国的雅言,路上可以吃的更好,甚至吃肉。 最让商队不满意的还不是这些零零碎碎的注意事项,而是带了太多不相干的人,就得准备更多的食水,能携带的货物便少了,赚的钱自然也就少了。 庆幸的是这不是单纯的商队,商队的护卫人手是辛筝给夷彭的。 实力足够的王公贵族都会畜养死士,辛国国君自然也不例外,有一支世代效忠国君的死士。 这大抵是辛襄子对小女儿唯一的善意了,权势地位都给了私生子,死士却给了辛筝。 同样是死士,辛筝无疑用出了不同的花样,仍旧收集情报,但主职的刺杀什么的....工作还是会杀人,却是光明正大的杀,杀沿途所有攻击商队的盗匪流民。 因为最重要的护卫不是辛筝的死士就是死士训练出来的人手,剩下的人哪怕占据了大多数,也对因为买了大量女人和孩子导致商队收入减少,而买来的本该是奴隶的女人都不能碰而不满,强权面前,也会识相的低头。 实在不满也可以滚。 护卫是辛筝的人,账房什么的也都是从育幼堂里挑的序学淘汰者,最核心的人手不出问题,剩下的人手哪怕走光了,只要有钱,随时随地都能补充。更新最快的网 只是,这诸多的人手带着一块上路也不靠谱,商队的人手再随便也都是精心培训的,不惧远行,寻常妇孺却没这能耐,尤其是这些妇孺与饿殍无异。 夷彭向辛筝反应过。 辛筝的回应也很快。 让辛克从军队中抽出一千精锐给商队当护卫,再给了夷彭一笔钱让他在不同的国家购买宅邸,若能买土地,最好再买些土地,将几个护卫和妇孺安置在宅邸里,在商队回来前能在当地生存,等商队归来再一起带回国。 护卫在商队不在的时候也要注意收集周围的妇孺人口,没有战乱的地带,买女人可能不太行,但买孩童肯定很容易,而战乱地带,买什么人口都便宜。以及囤积粮草,做为商队归来路上补充之用。 进入澜北后,夷彭将每个安置地的护卫给增加到了一两,不这样不行,只留几个人,大概率商队回来的时候安置地只能看到尸骸,更悲剧一些,连尸骸都看不到。饿极了吃人的事,夷彭这些年见的并不少。 一边买人一边收集消息,夷彭慢慢的也了解了潞之战的后续。 盗趾的坑杀并非这场战争的完全落幕,后面还有尾声。 那么多人,盗趾也没能耐全都给俘虏了,除去战死的与被俘虏的(只要和贵族有血缘都被活埋了),还有数万人败逃。 这败逃的数万人为澜北带来了更深的秩序破坏。 盗趾逃亡时忙着赶路,加之氓庶也实在没什么油水,在他的约束下,奴隶军将油水最肥的贵族杀光洗劫,裹挟一些适合成为同道中人的奴隶后便会离开,并未对氓庶做什么。后续的混乱只是因为贵族被杀光了,没有了秩序的控制者....实力演绎何谓最烂的秩序都好过没有秩序。 不过比起败逃的溃兵,流民盗匪无疑逊色许多。 这些败逃的溃兵没有盗趾那样的人物约束,抢走氓庶家中最后的存粮,甚至将氓庶给杀了吃肉亦不足为奇,大军出征,自然要一路征粮,至于征多少,自然是有多少征多少。溃兵不可能去抢贵族的堡垒,但搜刮氓庶的粮食充饥也有点难度,后者的粮草大多被征得差不多了,既如此,便只能让氓庶贡献最后的血肉了。 就是血肉也没多少,离盗趾军势力近的氓庶都是靠吃草活下来的,能长什么肉? 春夏与早秋时还好,即便没有粮食也能吃草。 当秋日渐深,草木凋零,人尽相食将不可避免。 一旦一个地方发生人尽相食,最先被吃的一定是孩子,然后是女人,老人?氓庶很少有能活过三十岁的,不存在老人,即便存在,也会在一开始缺粮时被扔进山里喂野兽,孩童也会被选择性的在山里走失一两个。 孩童不一定明白这些残酷的传统,女人却是一定懂的,到了最后,商队买人时完全不需要花粮食了,女人会带着孩子自动跟着这支会给她们食物让她们活下去的商队。 流民盗匪亦热情跟随。 夷彭的商队带的货物中最多的便是粮食,其次是铜铁,不论是哪个都是流民盗匪极感兴趣的。 这种兴趣并不长。 曾经在辛原上每日高强度训练,巡逻时还要与猛兽搏杀的护卫每回不等尾随的流民盗匪准备好便先动手了,杀掉大部分,有值钱的东西也一并抢了。 夷彭倒是动过把人带回去采矿修路修水利的心思,但权衡了下还是作罢。 妇孺吃得少,而且管理起来也容易,这些沦为盗匪的男性流民带回去,光是管理就能逼疯长吏虞。 辛原的人口比例失衡,缺的是女人,不是男人。把女人带回去没什么,但把男人带回去,人口比例失衡会更严重,等着辛原的本地男性和外地男性打起来吧。 权衡之后,自然理智,理智之后,夷彭明确向自己手里的几支商队船队表示,只要女人与孩童。 终于走到盗趾的势力范围时已是深秋。 来与夷彭接触的是一个叫燮的青年,生得....一点都不像是奴隶氓庶出身。 容貌太过美丽,还有一种夷彭说不出的却感觉仿佛与世不同的气质。 这种气质他在一个地方见到过很多——连山城。 生来便衣食无忧,成年之前所愁不过每日繁重的功课,成年后哪怕一无是处,靠着曾经接受的教育也能温饱。 这直接导致了连山城的人与正常人的格格不入。 氓庶活是为了活,常年在饿死的边缘徘徊。 贵族活大多是为了活,爬得更高,获得更多的权力,不然就会被别人给灭了,少数是为了野心。 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不论氓庶还是贵族都不会去想,即便想了,最后也会向现实低头。 连山城的人却不然,他们只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哪怕外人觉得不务正业自甘下贱也不在意。 理由也是简单粗暴的。 老子不愁吃不愁穿,人生又如此漫长,不做自己喜欢的事,那该多乏味? 夷彭很羡慕,却也知自己做不到。 夷彭试探的问:“神裔氏族?” 燮微微挑眉。“你去过连山城?” 神裔氏族与普通人的差异并不明显,但也不小,那是长寿与神裔氏族内部特殊的福利制度保障带来的,去过神裔氏族聚居地的人都能感觉出来。 至于为何是连山城。 很简单,神裔氏族的聚居地中只有连山城最正常,去了别的地方,那多半不是惊艳而是噩梦。 夷彭不可思异的看着燮。 你还真是神裔氏族的人啊。 那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据我所知,神裔氏族与炎帝有盟约。”夷彭惊讶道。 炎帝熔先民为一族,但对于先民中的少数几支不太好处置。 举个例子好了,连山氏,这个氏族有个很难说好还是坏的遗传:随缘诞下能见未来的先知。 连山姝对此曾经有过推测。 连山氏的祖先怕是一个先知族群,只是随着混血的缘故,先知的数量开始减少,只能依靠返祖。 这也算是好事,蛮荒纪元的每一个先知的历史都是血泪斑斑,当然,先知惨,觊觎它们能力的人更惨,因而哪怕先知的人生很惨也没人怜悯。 大多数人是被吓的,这些先知堪称睚眦必报的楷模,你捅它一刀,它一定会弄死你全族,为此可以隐忍数十甚至数百载。 哪怕先知们很悲惨,但看看它们不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也要对仇人做出的事,同情心泛滥的人只会同情怜悯那些加害者。 少数人是赞叹,只有弱者需要怜悯,强者不需要怜悯,那些先知再惨也是高傲的强者,怜悯是对它们的侮辱。 然而那些互相伤害的教训仍旧挡不住世人对先知能力的觊觎,只是在诸多前车之鉴下做得没那么过分了。 若有一日,连山氏不会再有先知诞生,或许就能泯然众人了。 但这返祖始终稳定而稀少的发生着。 这些能力特殊的先民不免被人所觊觎,甚至忌惮,很难在炎帝死后争夺王位,甚至可能惨遭迫害。 炎帝便与之盟誓:神裔氏族不沾染王权,而人族不灭,永葆神裔氏族的身份地位,只要神裔氏族不背叛人族,这盟誓将永远有效。 燮笑:“我并未背叛族群。” 夷彭瞅了瞅周围的奴隶军们,你可知这些家伙之前扇得帝国的脸有多疼吗? 燮继续笑。“他们也是人族,不论我帮蒲阪,还是帮他们,都称不上背盟,你觉得我背盟....” 不过是在你眼里,这些奴隶不是人,既然不是人,帮助他们自然是背盟,是背叛人族。 夷彭愣住。 燮抬手隔空描绘了下夷彭脸上的轮廓。“你生得与辛季筝有几分相似,但辛季筝的兄长早逝,你是什么呢?我真的不是很懂你们,自己都不是人,却还有心思踩比自己处境更差的人。” 夷彭顿觉脸上火辣辣的。 周围的奴隶军也反应过来这俩人的对话意思,不由笑了起来。 燮也只是随口一说,提醒一下夷彭不要祸从口出。 只是,夷彭也提醒了他,神裔氏族不会管族人的事,只要不是背叛人族与氏族,干什么都行。 他这段时间在奴隶军做的事,若有人硬要给他按个背盟之罪,以这个时代的普世道德与价值来看,还真能成立。 回头得想办法给族里写信,让九方子头疼去。 燮一边思忖着一边面上不显分毫的与夷彭谈起了正事。 夷彭是来与盗趾军做生意的。 做粮食生意。 地盘太大,又战事频繁,靠自己耕作,哪怕有粪肥技术,也不够。 盗趾不想劫掠于民,便只能从外面买。 所幸,奴隶军有钱,或者说,被盗趾给杀光了的那些本地贵族非常有钱。 夷彭这次为盗趾军带来了十万石粮草,当然,夷彭是个谨慎的人,他只是来代为传信以及谈价,十万石在别的地方,得奴隶军自己去取。夷彭自己带的粮草却是极少的,不过几百石,还是自己吃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收集人口与消息,以及买卖药材。 有兖南诸侯在,他凑不出更多的粮草,倒不如卖药材。 买卖粮草的生意也做,却只买进不卖出,不巧,盗趾也是买进不卖出。 燮算了算:“算一算,兖南提供我们的粮草前后超过五十万石了吧。” 夷彭点头。 第一次交易后,粮食的主人们对盗趾拿来付账的珍宝非常满意,后续生意便越做越大。 夷彭对此甚为佩服。 盗趾军去岁才祸祸了你们的国族,今岁你们就能支持盗趾粮草让盗趾能一直祸祸澜州,委实人才。 燮收下了信物,问夷彭:“扶风关被拆,兖南诸侯担心澜北诸侯北上,也想削弱澜北诸侯好日后南下获取利益,因而私底下支持我们,可我想不通辛子想做什么?” 夷彭也想知道辛筝想干嘛,为何一直帮着这些奴隶。 善心? 有这玩意,只能说明辛筝被人假冒了。 “大君素来心善,同情奴隶。”夷彭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回答。 燮:“....” 第132章 第二十八章盗趾 盗趾在深秋最后一场雨中踏进了季连国的国都鲁阳城中的台城。 澜州多山,却也有平原,漓水下游无疑是最大也最肥沃的平原,澜州的巨城大邑与人口也多集中在漓水下游。 鲁阳位于漓水在澜州最大的支流昧水下游,依山傍水,交通便利。 占据如此地利,澜州几个大国里,鲁阳无疑是最繁华的,比起南边的大国扶风国不时要被水淹一淹的高丘,远离沿海,又不靠近北方,也没有蝗灾旱灾的鲁阳不可谓不好。 季连国数百年前灭了鲁阳之地原本的小国后便迁都于此,没再动过。 数百年过去,鲁阳已然发展成了一座六万户的大城。 易守难攻,还有足够的人口,不论是谁都没想过鲁阳有朝一日会被攻占。 季连国可不是当年的小国,数百年营建,这座都城称之为变相的堡垒也无甚问题。 然而,这座巍峨的巨城堡垒不过一日便沦陷了。 始作俑者的盗趾也很诧异。 他就是试试而已。 自己打了季连国,周围别的大国肯定会派军救援。 在对待奴隶这方面,方国们不管怎么撕,立场都是一致的。即便是兖南的诸侯们,虽给盗趾送粮,却也只是怕澜北诸侯北上,以及希望盗趾与澜北诸侯两败俱伤,方便自己日后南下,哪怕没有南下之机,也不能让澜北诸侯有能力北上。 既然我被削弱了,那邻居也得减弱。 等回头缓过气来,兖南的诸侯们必定挥师找盗趾麻烦。 盗趾也没把握刚打完季连国再和几个大国对上,便踅摸着将季连国的都城给打下,虽然这样会更拉仇恨,却也会震慑诸侯们。 对付盗趾那是必须的,但为了对付盗趾而让自己损失过大,没有任何一个诸侯会愿意。 灭国的功勋,没有一个诸侯会嫌弃。 一个国族一旦露出弱态,除非正好处在几个大国之间,能利用外交让几个大国互相掣肘,不然受伤之时便是沦为俎上肉之时。 小国如履深渊,大国亦是悬崖起舞。 有了决定,自然要有所行动。 盗趾给季连侯写了一封信,大意是我只乞求有块地方活下去,不敢与季连国为敌,但筚路蓝缕太苦了,他不怕苦,却缺少很多,因而想用皇父钺与季连侯作笔生意。季连侯给他粮草、农具与耕牛,他就杀了皇父钺与忠于他的精锐甲士。不给也无妨,他就把皇父钺给放了。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却也是机会,若皇父钺与忠于他的精锐甲士死干净,皇父氏将为季连侯的俎上肉。 季连侯答应了。 一手交首级一手交货。 季连侯的人交了货,验了人头,因为时间有点久人头已经有些烂了,却还是隐约能辨认出皇父钺的轮廓,再加上皇父钺的贴身信物,确认无误后便下令灭口。 季连侯除了明面上的人,暗地里还派了人,与盗趾井水不犯河水?想得美。 皇父钺及其精锐甲士死干净了,墙倒众人推,季连侯非常有自信能与国都的公卿贵族在最短时间里将皇父氏杀干净。没了内忧,怎可能容得下猛虎在卧榻之侧? 季连侯派遣的明暗两支人马统统死光了。 季连侯准备了后手,盗趾亦准备了,一打起来,乔便带着一支人马赶到,形成了一个仿佛同心圆箭靶般的战场。 杀掉了人,笑纳了粮食、农具与耕牛,盗趾又与皇父钺谈了起来。 首级是假的。 贵族的亲信多为其同宗的族人,皇父钺也不例外,既然有血缘,自然长得像。 盗趾挑了与皇父钺生得像,年龄差得不大的杀了,再修饰一番,以其首级冒充皇父钺的。 对季连侯是一番说词,对皇父钺自然要换一番说词。 刚刚大战过一场,冬季也快到了,他短时间内不打算和季连国继续过招,但看季连侯这态度,显然很想继续和自己过招,为了不让季连侯有功夫找自己麻烦,他决定放了皇父钺。 只是,皇父钺是高贵的贵族,就这么放了,感觉太侮辱皇父钺了,希望皇父钺遵循礼乐时代的传统——交赎金。 礼乐时代,国族之间征战,战场上相遇,下位者要礼让上位者,能俘虏贵族就不能杀,俘虏也不能虐待。而俘虏了贵族,后者可以选择用赎金把自己给赎回去。 自然,以上仅限于贵族。 徙卒不过是草芥,直接拉回去当奴隶,或是坑杀。 盗趾觉得这个传统挺不错的,至少他能以此为由向皇父钺要东西,皇父钺虽觉得盗趾一个奴隶谈这一传统是对传统的侮辱,但不可否认,能活着,没人希望死,自然答应了。 活下来了该干嘛呢? 与季连侯拼了? 国君与强大的贵族氏族互相伤害也不是一两日了,更非一两个国家的传统。若没有完全的把握,便是杀父仇人都能和睦共处。 皇父钺或许想过与季连侯继续原来的状态,但那不是盗趾想要的。 盗趾拖了拖时间才放人,待皇父钺带着精锐甲士回到故国时,自己的家族已被季连侯与国都另外几个大氏族给屠干净了。 家国天下。 家是自己。 国是国君。 天下倒不是王,禅让与血统世袭还是有差异的,天下是垄断了王位的几大家族。 家被国给灭了怎么办? 皇父钺给出了最符合人性也在历史上最屡见不鲜的答案:灭了季连侯。 君即国家。 季连侯是等于季连国的。 想杀季连侯等于想叛国。 皇父钺毫无心理障碍的与盗趾合作,里应外合,盗趾一日破鲁阳。 半日花在进城与灭忠于季连侯的势力上,剩下半日花在了剿灭皇父钺势力上。 国君之后、天生贵种自甘下贱臣服于贱奴? 皇父钺无法接受。 盗趾也不相信。 季连侯要死,盗趾也得死,国君全家死光了,自己若为国君报了仇,又诛杀盗趾之功,被盗趾祸祸过的国族与蒲阪哪会反对自己成为新的季连侯? 想像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皇父钺翻脸时发现盗趾也在翻脸。 最大的受益者大抵是本来已经被逼得准备饮药自尽的季连侯,亲信趁着皇父钺与盗趾翻脸的混乱将季连侯送出了鲁阳。 机会难得,时间太急,季连侯把妻妾儿女全都给扔下了,需要保护的人多了,目标就会很明显。 盗趾与皇父钺又不是瞎的,虽然正在翻脸,但发现季连侯,肯定会先弄死再说。 人少,目标也小,逃跑自然也容易。 城门被堵了? 鲁阳是大城。 城墙很宽阔,总有漏洞,比如狗洞。 待盗趾杀了皇父钺才想起季连侯却没发现季连侯的尸体而让人搜索却始终没找到,许久才通过狗洞附近不小心掉落的一件玉饰推测出季连侯怎么逃掉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黑臀问盗趾要不要派人去追? 盗趾沉思了须臾,道:“不必,我们震慑诸侯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明岁开春之前诸侯不会打来,接下来要做的便是开仓安民,为明岁的大战做准备。” 季连侯死不死,对他已经没什么影响了。 城中贵族,他不会留着,自然不需要担心一个季连侯在外头活动时,城中有人响应。 反倒是他以后若是败了,季连侯活着无疑会很恶心人。 诸侯想瓜分季连国,蒲阪也想咬下一大块肥肉,偏偏季连侯还活着,季连国就没法除国。 更恶心的是,因为想瓜分的人太多,互相掣肘之下,季连侯会很难死。 盗趾深以为,不管自己日后是胜是败,绝不能让王侯贵族们过得舒坦。 鲁阳是澜州最繁华的城邑,粮食囤积甚多。 屠杀所有贵族抄没家产后,奴隶军控制的粮食够全城吃三年,若以抄出来的珍宝换粮食,估计能吃更久。 只是,随着鲁阳被攻破,盗趾估摸着兖南的诸侯不会再卖粮食给自己了,以后的粮食便只能靠抢和自己耕作。 之前的三方大战虽然没对鲁阳的城墙造成多少破坏,但城内的破坏却是不小,盗趾几乎是马不停蹄的开始安民与恢复秩序。 为了这场战役,本就两日未睡的盗趾又是一宿未睡,却奇异的没有觉得精力不济。 盗趾随手往嘴里塞了一把蒸麦,心里有些微的诧异。 他在做奴隶的时候便已是二重境的武者,后来连番征战,又突破至第三重。 遇到常仪的时候,常仪告诉他,他的境界靠的都是生死边缘的领悟与潜力爆发。 人在生死边缘时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没死,多少会有进步,但像他这么全靠生死搏杀的,寡。 虽寡,进境却是惊人的,后遗症就是他是人,不是神,身体禁不起这么折腾,看着没事,但身体里积攒的沉疴简直没眼看,回头爆发出来,他就得体验到什么叫病来如山倒,缠绵不愿去。 常仪送给了他一篇功法,作者也是那个叫元的,说是对他的身体和寿命会有好处,若是再精心保养身体,不作的话,活个两三百年不是问题。考虑到盗趾在干的事,显然不可能有精心保养身体的条件,寿命的影响不会大,但身体会好一些,沉疴少点,以后病来如山倒的时候也不会太痛苦。 初时将信将疑,没练,后来并肩作战多场,再看了常仪对贵族与蒲阪的恶意....觉得常仪没必要害自己,便练了,之后,身体状况的确感觉到越来越好,精力也更加旺盛。 那个叫元的人究竟是什么人? 深谙政治与历史,又有如此神奇的功法。 心中诧异,盗趾仍旧忙着各种事务。 人在忙碌的时候,往往会有忙上加乱的事。 蒸麦并不好吃,麦粒表面的麸皮哪怕蒸过了也还是难以下咽,哪怕盗趾打小吃惯了也还是吃得很慢,再加上还要处理事情,就更慢了。 一碗蒸麦才吃了一半便有了新的乱子。 三方大战,鲁阳实在是太乱了。 人心是善还是恶? 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但混乱的时候人心肯定趋于恶。 浑水摸鱼,谁不喜欢? 毕竟,杀人放火金腰带。 负责抓溃兵和浑水摸鱼的城狐社鼠的是乔,乱子也与他有关。 自然不是乔趁乱牟利,乔不是人,盗趾在了解了一番乔的生理状况后便意识一件事:乔是这世间最合适的秋官。 他没有人的各种欲/望,心性也异常纯澈,不会也不可能徇私。 盗趾对乔非常信任,让乔负责奴隶军的纪律。 纪律是常仪灌输的,常仪觉得,一支能打的军队应该有纪律,不然乱哄哄的,乌合之众罢了,只能打顺风仗,禁不起真正的打击。 盗趾反思了下自己过去的胜败,发现很有道理。 以什么为军纪? 所有人一起谈谈,觉得应该如何如何,大部分人都同意的话,军纪自然就有了。 只一点,彼时一起谈出军纪的人都是奴隶角斗士,在角斗场生活长大,对于规矩还是很有理解的,共议的军纪也相当不错,反正他们自己是能遵守的。 只是,彼时的人同意,如今的人不一定还同意。且,数年过去,一路从冀州打到澜州,彼时的老人还剩下的也不多,大多是后来加入的。 在澜州刚安顿下来那会儿便有提议过那些贵族不要杀,全都为奴,被盗趾给斥责了。 他要的是一个没有奴隶的世界,不是来个框架不变,只是架子上摆的东西换了位置的世界。 虽压了下去,但盗趾很清楚,那只是一次试探。 很早的时候常仪便在私下里与他说过,奴隶军难以长久。 首领与下面人的心思并不一致。 不当奴隶,有两条路。 一是没有奴隶。 二是自己不当奴隶。 盗趾想的是第一种,正常人想的是第二种。 若有一日奴隶军看着前程大好,有了很多优势,常仪建议盗趾那个时候不要对自己的兄弟们毫无提防。 理念冲突比利益冲突更无法调和。 盗趾彼时心里腹诽常仪以前在贵族圈子里呆太久了,看人看事太过阴暗。 历经百战,都是可以托付后背的兄弟,哪怕以后可能会有一些矛盾,又何至于会那么严重? 如今,盗趾不是很确定了。 趁着大乱的时候奴隶军有人女干/淫/掳掠。 也有将领看到生得美丽的贵族,为美色所诱,偷偷将人私藏起来为禁脔,违背了盗趾将所有贵族杀光的军令。 乔有一个算一个,全都给抓了起来,准备按军规处置。而按军规处置,不管是哪一个都是处死。 抓的人不少,因而来求情的很多,也有一部分是来控诉乔的,觉得乔做得太过分了,多年生死兄弟,竟如此无情。木革之物制成的东西,不是真正的人,终究没有感情。 盗趾神色漠然的听着,心思却忍不住飘回了数年前常仪提醒他的时候。 不当奴隶有两种办法。 直到乔收到消息赶来时盗趾才回神,盗趾问乔怎么回事。 乔的记性很好,抓了多少人,每个人叫什么,犯了哪条军规都记得一清二楚,一条一条的背了出来,明确表示,人证物证,一应俱全,若有人不服,他可以让人送过来给众人检验。 乔什么性格,众人哪有不知的,既然是证据齐全,那肯定是有证据,他们所不满的只是乔真的按着军规来做罢了。 众人不满,盗趾却是满意的。“做得好。” 重重的夸赞了乔,斥责了众人一番,表示如今正是当收拢民心为明岁诸国联军的大战做准备的时候,这个时候扰民,是想明岁大战时前面诸国联军攻伐,后头又有民众捅刀吗?斥责完了,又安抚了两句,念都是关心兄弟才如此,此次便罢了,但人还是得按军规处置,民心不能有失,不然明岁危矣。 终归是将风波平息。 燮带着粮草来到鲁阳时听说了此事,对盗趾说:“这只是开始,他们还会继续试探你,直到你妥协。” 盗趾闻言,挑眉。“若我一直不妥协呢?” 燮回以微笑。 当一个首领不能满足下面人的需求,自然可以去死了。 盗趾无言。 燮问:“失望吗?” 盗趾不解的看着燮。 燮道:“他们的变化,虽然我觉得,人心不曾改变,改变的只是环境,但我想,你和我的想法应不同。” 盗趾沉默。 燮继续道:“大荒纪年记载,炎帝曾与巫女云桑说过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头饕鬄,肆虐元洲,经常有义士为了除害而去寻饕鬄,却从未有人回来,所有人都以为义士失败了,但很久以后,有一个人尾随义士去寻找饕鬄,看到义士杀掉了饕鬄。然而,后来饕鬄还是重新出现在了世人面前。” 盗趾道:“我看过这则故事,杀死饕鬄的义士变成了新的饕鬄,而死去的饕鬄在鲜血中变成了人,像新的饕鬄表达感谢,自己终于解脱了。我懂你的意思,我不会变成新的饕鬄。” 看着自信的盗趾,燮点头。“我相信此时此刻的你是真挚的,但未来是谁也无法保证的。且即便你不会变成新的饕鬄,你身边的人却正在蜕变。” 盗趾默然须臾,忽道:“有个人告诉我,帝国以后一定会废奴。” 燮诧异。“说这话的人哪来的自信?”哪怕同情心满溢的圣人也不带这么胡扯的。网首发 盗趾回道:“因为我们会杀得所有贵族都害怕,当他们惶惶不可终日时,统治奴隶的成本也注定超过收益。” 燮道:“说这话的人对你很有信心。” 第133章 第二十九章竹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不见牛羊。 青婧子让人将原本的漫天散播给改成了垄耕条播,发现对收成有用后报给了长吏虞,长吏虞加入了《农律》中,再有各级官吏往下推广,不过月余便取代了原本的漫天散播,牧草种植亦然。 牧草长势比起原本的漫天散播更好,收割也更方便。 用马拉的割草机车辙沿着垄沟前进,牧草被切断,无疑省了很多力气,但收割机管切不管收,被切断的牧草散落的满地都是,需要人将之捡起来捆成一捆一捆。 牧草可以晒干也可以不晒干,送去农司,农司会收走运到大规模圈养牲畜,没有多余的人手种植牧草的里乡,不过干草和鲜草的价格并不同,前者比后者要高一些。 竹跟着收了一天的牧草,终于能吃上饭的时候天都黑透了。 比起刚来的时候忙完了连饭都没力气吃,如今的竹已经非常适应了,手上被磨出的血泡挑破后长出了茧子,忙一天后手掌都没红,也没倒头就睡,饭都不想吃,仍旧有力气坐到吃饭的地方等开饭,不时与人聊两句,心里腹诽序学越来越丧心病狂了。 每年的长假,完全没有让人休息的打算,今年更是把她送到乡里帮忙收割牧草了,当然,用的理由不是,而是给里正当副手。 因着修路和修水利的关系,长吏府征徭役征的有点狠,九家为邻,最早是每邻抽八人,在收割机制造出来后更是变成了九家抽十人。 换了别的地方....还是会忍,却会有怨言,但在辛子的直属封地倒是没这种情况。 徭役是狠,但这地方不征税赋贡助呀,而且徭役也不死人,有医者,也有肉吃,总得来说,日子还过得下去。 哪怕是大量青壮被抽走影响耕作,这一问题也很快被解决了。 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耕作,效率远不如几家共耕,最早时是以邻为单位集体劳作,到后来在长吏虞的鼓励推广下变成了以里为单位,有的地方更是变成了以乡为单位,一乡的人专门养牲畜,有的养多种牲畜,有的养单一的牲畜,也有的是不养牲畜只种植牧草或圆葱的。 里正的工作无疑大增,变成了半脱产的小吏,不能完全脱产也是因为直属封地太穷,在养了数千脱产军队的情况下,撑不住太多的脱产人员。 为了给里正减压,也为了培养更多的人手,每个里正都会安排两个副手,三个月一换。 里正需要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让两个副手对里正的工作有着充分的了解,哪怕突然被扔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当里正,副手也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竹对此很怀疑下回年考,考不过的会被安排去当里正,考过了的话,应该还会有新的度假方式。 里正管理三五十户人,也就两三百人,一点都不轻松,除了带着几十户人的耕作,保证吃饱的同时还能有余粮剩下,隔三差五的还要给里聚的人讲一些上面不断增加内容的《农律》。 什么地适合种什么。 种植的时候又要怎么种,一亩地需要多少斤种子,犁地的时候要犁多深,撒种子的时候要间隔多少,多久要灌溉一次,灌溉多少水。 《农律》说是律,倒不如说是农书,简直是手把手教人怎么种地。 这些只是累人,劳心劳力,还有尴尬的。 有新生儿诞生,里正要去登记,有人死亡,里正也要去登记,上面会派人来验尸,确定一下死因是否属实,有人失踪,里正也要受罚。 有女子怀孕,里正也要去登记,并每个月去领孕妇补助,一些蛋、鸡肉、鱼之类的东西,不多,但都是很适合孕妇补充营养的东西。 给里聚的所有人普及应该怎样养孕妇才能让孕妇生下健康的孩子,并且母子平安。 若是女子也就罢了,不会有什么感觉,若是男子,很少有男子会关心这方面的事,给一个非自己配偶的人讲怎么养胎....整个帝国也只有辛子的直属封地能看到。 虽然每天都很累,但竹也没有不满。 其一,在这里真的学会了很多东西,至少她现在扔到任何地方都能靠种植生存,只要那地方不乱,税赋贡助不严重。 其二,伙食好,这个里走的是半种植牧草半圈养牲畜的发展路线,养了许多的鸡鸭牛羊,每日都有羊乳与鸡鸭蛋,每隔几日还有肉食。 其三,旁边有一座医署,而青婧子的试验田广泛分布于整个封地,医署旁边就有一座,青婧子近来就在这,看青婧子行医与研究农耕,同样能学到很多东西。前日还看到青婧子用青铜制成的钳子帮一个难缠的妇人生下了孩子,也不用挨刀,家境不好,割一刀虽然也能帮着难产,但家境不好,没有好的条件的话,伤口容易感染,而伤口一旦感染,青婧子也没办法,只能等死。 啃了两大碗圆葱,一碗因为农忙而宰的羊肉羹,竹拿起羊乳饮了起来。 代君将一片小咸水湖泊划入了国君直属封地,长吏虞安排了人手日夜煮盐,封地每个里都能去农司换盐,虽然根据人口限制了每里能买的份额,但价格很便宜。 竹在羊乳里品尝到了盐味,羊乳加盐,味道无疑会古怪,但对于刚刚忙了一整日农事的人而言,这罐羊乳无疑比蜂蜜还味美。 一边饮着羊乳一边听着农人们闲谈。 辛国近来最大的谈资莫过于代君的家事。 代君续娶的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嫡子,但代君也不知是什么毛病,不喜自己亲生的嫡子,反倒偏宠辛子的兄长辛骊留下的私生子辛驷。 辛子念及辛骊早亡,只这么一个孩子,虽然是私生的,但这种情况也没得挑,便承认了辛驷,给了辛驷一个辛氏子的名分,让他能名正言顺的以辛为氏,姓风。 辛子虽是念及兄长膝下凄凉,但对于代君的妻子与嫡子而言,这无疑会很碍事。 代君太重视从子了,从子一有了名分,便安排从子跟着自己处理事务,大有把从子将继承人培养的意思。 辛子重情,嫡亲的兄长无承嗣之人,说不准就让辛驷承了辛骊的祭祀。 嗣君的承嗣之子,若辛子以后都不归国了,辛驷自是最合适的继承人。 以代君对辛驷的偏爱,亲生的嫡子还能得到什么,是个很值得商榷的问题。 竹漫不经心的听着,心中和众人一般,对于代君一家子都是不喜。 寻常家庭尚且为了一亩地两间屋打出狗脑子来,何况公族。 辛子真的是觉得年幼,需要在蒲阪多学习才不回来,而非回不来吗? 听往来的商人们说辛子如今在南边帮王治理一大片土地,治理得非常出色,井井有条,人皆有食。 都有这能耐了,还管不了辛国? 分明是有人不希望她回来。 大君虽回不来,却也一直遥控着直属封地,竹觉得,大君实在是太厉害了。 可惜生得太晚,不然数年前何至于被逼走。不过也不是大问题,大君还活着,总归会成年的,以后肯定会回来。 饮尽最后一滴羊乳,竹与里正打了声招呼便去医署了。 医署很大,是一座有很大的院子以及七间屋子的建筑,但实际住的人并不多。 医者是值守制,都是军中的军医,考虑到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毕竟,这样一座医署负责的不是一个里的人健康,而是好几个里,因而会安排了一个刚出师的药童,以及从周围找的一两个孤寡老妪,负责洗衣做饭洒扫。 除了军医是半个月一换,药童与婆妇都是常驻。 哪怕青婧子来了,也没带什么仆人,只是挑了间屋子住下,研究农田时若需要人手会在里聚里随便找。 竹寻来时庭燎正亮着,却不止青婧子一个人,还有一人,两人正在讨论着什么。 竹一眼便认出另一人是长吏虞,而两人正在讨论的东西,不是她想偷听,但这两位的声音不大,却也不小,在门口就能听到。 讨论的事情是代君这几年招贤纳士,厚赏军功之事,又是赏土地宅邸又是赏奴隶,与辛子完全不同。 辛子都在直属封地废奴了,自然不会赏奴隶,宅邸也有赏,不同军功爵宅邸规格不同,财帛赏赐亦不少,最为重要的土地却是没赏。 直属封地的土地是按人头分配,所有权都在国君手里,所有人都只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人死,土地便要收回。 对于农耕国族而言,土地是最重要的东西,只要土地还在,总会有收获。 赏赐土地无疑比不赏土地的有吸引力。 军中与序学培养的人才,不乏想去投靠代君的。 长吏虞给辛筝去信询问要不要杀了,辛筝表示随他们去,不用管。 长吏虞不太能理解,便来询问青婧,虽然青婧的三观无法令人苟同,但所有人里,这位是最能猜到辛筝心思的人。 听着里头的谈话,竹有些犹豫要不要避避,便见青婧招了招手。 竹这才迈进了门,在青婧旁边的草席上跽坐了下来,听得青婧对长吏虞道:“你可见新兴军功贵族中有无姓的?” 长吏虞一时愣住,刹那便明白了。 青婧见长吏虞懂了,便不再多说什么,而是取出了一把造型古怪的青铜钳。 竹认得这钳,前日青婧便是用它给一个难产的妇人接生的,母女平安。 长吏虞疑惑的看着产钳。“这是做什么的?” “接生用的,妇人难产时刻用它夹着胎儿的脑袋将胎儿弄出来,可解难产的困难。”青婧道。 长吏虞怔了下,问:“夹着胎儿的脑袋,不会有后遗症吗?” “容易制造脑瘫,也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白痴,不过这问题也不大,杀了便是。”青婧甚为随意的回道。 竹与虞俱是沉默的看着青婧,很怀疑这人有没有同情心这玩意。 这钳的副作用不觉得太大了点吗? 青婧问虞:“你可知妇人生育的死亡率?” 虞以前不知道,但这几年被辛筝定下的人口标准快逼疯了,封地里多少人口,多少男人多少女人,不同年龄段多少人口,一清二楚,妇人生育的高死亡率自然也有了清晰的认知。 从未生育过的虞虽知妇人生产是一只脚踏进上黄泉路的事,却没想到死亡率那么高,即便不死,也很容易伤了身体,导致之后活不长。 青婧继续道:“可知一个快饿死的人忧虑麦子吃多了会撑死是什么?” 虞一时有点懵。 青婧微笑道:“贱人的矫情。” 虞无法反驳,她现在也不是养尊处优不知底层艰难的天真女孩了,想想产妇的高死亡率,的确很矫情。 “你将如何用写下来,写得详细些,我再调人手与你学习。”虞道。 虞很忙,再询问了下青婧有无什么甚研究成果,有无甚需求后便离开了。 竹一直很安静,直到虞离开了才问青婧。“大君对那些人那么好,竟还背叛,大君还....” 竹一时气结,不知该气那些人的忘恩负义,还是气辛筝的软弱。 青婧随口道:“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来,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去,你的大君给得很不错,甚至可以说,没有兕子的培养,他们不会有如今的才华,但那又如何,兕子能给的太少。” 裂土分封为公卿贵族才是人心所向,辛筝偏要反着来,什么都能给,就是不给封地。 辛鹿给予军功不缴纳税赋不服徭役的特权,只是要做为常备军,算是以血税代替税赋徭役。虽如此,却也很划算,井田制也在崩溃,土地私有制在发展,这些新贵大量强取豪夺土地,逼氓庶为奴,为自己耕作土地,加之不用缴纳税赋,财富积累非常快。军功足够高,也可分封。 甚至有不少氓庶为了逃避税赋,自愿将自己的土地挂到新贵的名下以逃税。 而辛筝,眼睛不瞎的人都能看出辛筝对让所有人包括贵族缴税有多执着,怎可能允许有人不缴税? 竹道:“兕子给得很多了,活命,读书识字,习武,都已给了如此多,还不够吗?” “人心欲壑难填,且即便你,如今觉得兕子给得很多,或许日后就恨她给得不够多了。”青婧继续道。“而且,兕子也不是白给的。” 竹道:“我知,但那是应该的,她给了我们那么多,要我们回报一些也是应当的。” 青婧看了眼竹,觉得竹挺幸运的,正常的孤儿不会有这些质朴的想法,道德是只有生存得到满足后才会追求的东西。且即便是生存得到满足后,大多数人也还是更注重利益,道德不过是用来安慰自己良心自我满足的东西,该杀人放火金腰带时还是会杀人放火,只是会告诉自己,这是正义的,这不是错。 竹是孤儿,却在育幼堂收养,小小年纪,压力并不小,却无生存压力,心思难免质朴些。 看着竹与内心一致的气呼呼模样,青婧道:“你的大君并不软弱。” 竹不解。 都放过那些忘恩负义的人了,难道还不软弱? 青婧想了想,给竹简单讲了下帝国最近五百年的王权更迭史。 白帝之后,王位便在小圈子里轮流,而这个圈子也随着时光的流逝不断有人被淘汰,越来越小。网首发 但在四五百年前的时候,有外来者挤进了这个圈子,做了王。 后来,这个王背负污名而死,他的氏族也被全族被屠。 竹听得目瞪口呆。 青婧道:“对于圈子而言,他们不喜欢有新鲜血液加入,一旦有新人想挤进去,必然遭到整个圈子的针对。” 竹道:“可是代君喜用新人。” 青婧颌首。“但他提拔的人都是土地主出身,有土地,有僮仆,有财富,有姓氏,祖上也曾是贵族,在各自的地盘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只是没有权势罢了。为了与公卿贵族对抗,这些土地主抱成了团。那些人,他们无土地,无僮仆,无财富,无姓无氏,什么都没有,属于真正的贱民。不论是贵族还是土地主都不会喜欢他们,而辛鹿也不会为了这些贱民得罪贵族与土地主。” 辛鹿的执政路线已经能看出来了。 他也不喜欢世袭的贵族,动不动就换国君,辛国都让搞死十二个国君了。 比起辛筝,辛鹿的风格无疑温和很多,慢慢的扶持军功新贵与世卿世禄的贵族抗衡,搞制衡之术。但世卿世禄们也不是瞎子,只是辛鹿做得还不是太过分,尚在忍耐范围,因而能忍,但忍着不代表就没被得罪。 已经得罪了公卿贵族,辛鹿不会脑有恙的再为了贱民得罪地主出身的军功贵族。 辛鹿不会,为了讨好辛鹿而各方面跟着辛鹿也是代表地主新贵的辛驷自然也不会。 辛鹿的妻与子倒不是新贵势力的代表,但他们代表的是公卿贵族,更厌恶贱民不守贵者恒贵,贱者恒贱的道德。 若是那些人是千里挑一的天才或许能破局,挤进去,但世人多以为是天才,只缺机遇,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天才?更多的还是平凡之人,自信心填不了天才与凡人之间的鸿沟。 即便是天才,也需要受到教育才能从璞玉中打磨出来。 寻常氓庶,在教育资源方面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与世卿世禄的贵族以及拥有土地的地主比的,不管是哪个都是脱产者,打小开蒙,读书习武。 竹问:“他们会死?” 青婧点头。“要么认命为奴,要么全家死光。” 竹有些同情,外面的世界也太糟心了。“他们可还能回来?” 青婧道:“兕子没那么善良。” 以辛筝的性子,敢回来,肯定会被扔去当矿奴,能活过三年算命大。 竹想了想,说:“那也好。” 第135章 第三十一章画棠 画棠坐在安车上回城的时候看到了郭墙下的棚屋,最底层的贫民普遍聚居于此,靠着城墙,可以节省一面墙壁的材料。 这种地方无疑是整个城邑环境最差的地方,胥吏都不屑管,委实没什么油水捞,而没人管理秩序,一派自然的物竞天择气象,贫民区的生态可想而知。 然而,如今这片平日里令人作呕的地方如今却是极美。 所有屋舍都被洁白无瑕的雪覆盖,很多地方都看不到屋舍的痕迹,不是没有,也不是迁走了,而是被积雪给压塌了。 不是屋舍的主人不够勤劳,没有及时扫雪,而是实在来不及。 懒人或许也有,但再懒的人也不会看着自己的家被积雪压塌,并且自己也被一块埋了。 画棠呵了口气,真冷。 不过台城与宫城中想来感觉不到。 亘白1111年对于帝国绝对是一个多事之秋。 先是盗趾在澜北落足,之后季连国奉命镇压,却惨败,被贵族战俘被坑杀万余。 更令人愤怒的是,盗趾很快反过来打下了季连国都,季连侯幸运的逃了出来,但鲁阳的贵族们却大多没逃出来。 人族贵族最多的地方是蒲阪,而方国中贵族最多的便是国都。 及时逃掉了的是幸运的,没逃掉的无疑是不幸的。 盗趾不是贵族,他不会遵守贵族之间的传统美德,城中所有没能跑掉的血统贵族,不论男女老幼,全数被坑杀。 失踪了一个活埋狂魔常仪,又来一个更疯狂的盗趾,帝国的血统贵族们也是够倒霉的。 盗趾的动静可比常仪大多了,常仪活埋,每次都只是埋一大家子,而盗趾每次都是埋一座城中所有的贵族。 震惊了整个帝国。 本来准备出兵的几个大国一收到消息便临时改了主意,决定多准备些人马,如此自然需要更多的时间准备,显然开春之前是不会去镇压了。 盗趾如今的势头,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镇压的,寒冬打仗,能有这毅力的人不多,后勤压力也会,哪怕就食于敌,那也抢不到多少粮食。 一直以来最好的打仗时节都是春秋。 春耕之后,不耽误春耕。 秋收之前,可以收割敌人的庄稼。 澜北的动静虽然震动了九州,但因着时间的缘故,一时半会打不了,便将注意力给放到了盗趾军中另一人身上。 燮。 盗趾在澜北得到的智囊,盗趾能击败季连国,这位智囊功不可没。 最开始用的是连山燮这个名字,但在潞之战后又自爆身份,不是连山燮,是九方燮。 背叛出身的个体无疑比造反的奴隶更可恶。 九方氏是神裔氏族中最为显眼的一族,世代都有人为议事殿上臣,却又非分封贵族,一直都是历代王信赖的臣子。 想灭了九方氏这个特殊氏族的大有人在,眼馋神裔氏族能力者更是哪都有,却碍于炎帝时写在祖庙的盟誓与神裔氏族的滴水不漏而一直找不到机会。 燮的所作所为让豺狼们看到了机会,纷纷问罪九方氏,欲问九方氏背叛盟誓、反人类之罪。 王让九方氏来蒲阪辩白。 九方氏聚居于轵邑,与蒲阪并不近,九方子哪怕要来辩白,一时半会也到不了。因而始终停留在舆论发酵上,而发酵需要时间,因而蒲阪公卿贵族与诸侯代言人的注意力也更多的在昆北。 在辛筝的所作所为被判无过之后,昆北很快进入了合纵连横状态。 那些出自公卿巨族与诸侯之国的考生们在背后势力的支持下一边飞快的发展自己的基本盘,再以基本盘为核心,合纵连横,强强联合,在冬季到来之前将那些势力不够强出身不够的考生给淘汰。 吃完了小鱼,大鱼们并未马上翻脸。 空桑岭的战事尚未结束,大鱼们还没完全被利益冲昏脑子。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没问题,但大鱼互吃就不行,至少暂时不行。 大鱼一旦开始互吃,昆北就得彻底乱起来,毕竟,这些考生不单单是几座城邑的资源,背后是一个个公卿巨族与诸侯,一旦打起来,规模小不了,打到最后失控也并非不可能,必将影响到防风侯的后勤。哪怕是乐见子侄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磨砺自身,顺便为家族捞点利的公卿与诸侯也不敢影响到空桑岭战事的安危。 最后是黄金船的事,公卿贵族们还不至于为那么一艘船的损失而愤怒,条国的进贡只是他们诸多收入中比较细水长流的一项。他们愤怒的是自己的东西都有人敢抢,简直岂有此理,被冒犯了威胁的公卿贵族们将兖州境内的云水水域所有的水贼,甭管家养的还是野生的都给血腥筛了一遍,愣是没找到黄金船。 理论上被这么一折腾,云水的水上航运秩序风气无疑为之肃清....实际上,画棠踅摸着,怎么看都是更乱了。 本来只是家养的与野生的水贼抢肉吃,如今蒲阪的公卿贵族们也插了进去,手既然伸过去了,想也知不会空手而归。 当地的贵族原本是内部商量好怎么分肉,然后吃自己的那份,野生的吃点汤渣,如今蒲阪公卿贵族们伸手,分肉的人增加了何止一倍,原本的分肉圈子能答应才怪。 画棠看出了云水未来水运的乱局,却无法猜透是谁做的。 理论上,蒲阪的贵族是最大的受益者,有了将手伸到云水中上游的机会,但....这种贼喊捉贼的借口未免太拙劣,损失也太大,条国经这么一弄,以后还会相信蒲阪的公卿,还会继续进贡黄金? 条国位于云水中游,恰好是原本的云水水运格局的分肉者之一。 若澜北与黄金船距离蒲阪有些远,没直接影响到蒲阪的生活,昆北暂时爆发不起来,那么进入亘白1112年,那就是真的是多事之秋的新境界了。 冬季下雪是很正常的事。 蒲阪位于九州的南北分界线上,原本的气候是不冷不热的,正合适的,即便下雪,雪也不大,也不会多。 不过五十年前的七年自然灾害后,蒲阪的冬季下雪的日子便开始增加,只是增加得很慢,虽有影响,却也不大。 这几年,冬季一年比一年冷,今岁更是于仲冬的时候下了一场大雨雹。 贵族都有不少屋舍被雨雹给毁了,何况氓庶。 冬日本是赏雪与冬狩的好时间,赶上这么一场雨雹,王是没心思冬狩了,干脆取消了。 蒲阪并非唯一的受灾区,九州北部大面积受灾,不是雨雹便是大雪。 一个处理不好,明岁九州北部就该上演诸侯大乱战了。 五十年前,西荒遍地饥馑,帝都无力救助,各扫门前雪,酿成了之后的九河走廊之战。这一回,帝都显然不可能故技重施。 遭了灾,粮食不够吃怎么办? 一,杀大户,大户,尤其是贵族,囤粮甚丰,杀一大片,抄没家产,再配给口粮,自然能熬过去,只一个问题,哪个国君这么做,要么被公卿贵族干掉,要么变成国君与公卿贵族的内战,而周围的国族不是死的。 二,打别的国族,抢别人的粮食。 正常人都会选择第二个。 西荒想打到蒲阪很难,但九州北部的国族和蒲阪却没那么远。 只是,地主家也...不是完全没粮,但空桑岭正打着呢,王也不可能动为防风侯准备的军粮,空桑岭若是败了,羽族趁机突破防线,麻烦更大。 王最终选择向蒲阪的公卿贵族与诸侯代言人借粮。 诸侯们没意外的拒绝了。 北方的诸侯是自顾不暇。 南方的诸侯倒没什么影响,但昆北之地也是灾区,蒲阪与北方非自己国族地盘的灾区关他们什么事?比起不相干的地盘,无疑是只要吃得下,以后就是自己的昆北之地更重要。 公卿贵族们....壮士断腕般献出了一万石粮食,只一点,不是发霉的陈粮便是橡实。网首发 橡实也是人族粮食之一,但贵族是不吃的,都是给奴隶吃的,但也不会给奴隶吃得太多,吃多了会死人的,奴隶是财产,奴隶主对自己的财产还是很爱惜的,因而橡实更多的还是混在饲料里喂牲畜。 会以橡实为粮食甚至主食的是氓庶。 画棠已能预见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尸体被拖去乱葬岗。 人有不忍之心,但不忍这东西屁用都没有,画棠深刻的意识到这一道理。 直接死于雨雹的人很多。 冬日天冷,尸体不易腐烂,为避免开春后发生瘟疫,尸体都被翻了出来拖至城外烧掉。 焚尸的烟在蒲阪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到,看得画棠夜夜做噩梦。 确切说也不是噩梦,只是想起了五十年前的往事。 遍地饥馑,人相食。 那段记忆太过糟心,虽是现实,却与噩梦无异。 不出意外的话,那烟会持续一整个冬季。 在有贵族邀请自己去别院冬狩宴饮时,不想看一个冬季焚尸烟的画棠同意了。 别院的生活很惬意,天气好的时候骑马去田地里甚至林子里游猎,或是宴饮,美酒佳肴,觥筹交错,欣赏着被透明的冰包裹而格外美轮美奂的树木,看不到蒲阪的焚尸烟。 屋子底下有地龙,哪怕是冬日亦温暖如春,不仅是不冷,画棠还吃到了桃子。 舒适惬意得不似人间,舒适惬意的画棠呆了三日便选择告辞。 太舒适了,以至于焚尸的冲天烟气仿佛虚幻。 之前离开蒲阪的时候便听说了王办祭祀的事。 受了灾,求神祭祀是传统,乞求上天垂怜,以及安抚人心。 王与国君不一定信,但世人信,权衡利弊,盛大的祭祀无疑比赈灾更能稳定民心,也更节省成本。 有顺从传统,自然也有不顺从的。 约莫千年前便有个不顺从的。 彼时发生了大范围的灾害,旱灾、蝗灾轮着来。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在位的王刚开始还是很循规蹈矩的搞祭祀稳定人心,但每年好几场盛大祭祀,连着数年,旱魔与蝗神始终殷切造访,年年不落。 彼时的王终于意识到了一个质朴的真理:求神不如求自己。 画棠个人觉得,那位王也不一定就是悟了,更多的怕是连着数年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光靠祭祀已经稳不住人心了,再不想别的办法,他的头颅就得成为某一场祭天的牺牲。 王开始了征战,通过战争消灭人口。 结果自然是惨烈的,这位王最终成了祭天的牺牲,承担了旱魔蝗神殷切来访的责任。 因而君王无道,所以上天才会降下灾难示警。 不是这招不行,而是太晚了,若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便发动战争....也不过多苟延残喘几年。 根据历史记载,那段气候变冷、自然灾害频发的黑暗岁月持续了几百多年。 现任王比起千年前那位拖延症无疑幸运很多。 并非祭祀之后雨雹造成的灾害就不见了,而是传信的鹰隼送回了空桑岭大捷的战报。 刚经历过一场大灾,来了一个好消息,无疑能冲刷雨雹的阴霾,振奋人心,蒲阪的台城与宫城陷入了异乎寻常的狂欢,庆贺空桑岭的大捷,收复了失地,羽族也无法西进。 更有甚者,感谢起了雨雹,天佑人族。 空桑岭也下起了雨雹,导致羽族无法飞起来,更无法监控人族的军队,防风侯抓住了这个机会,冒着雨雹发起了袭击,取得了大捷。 画棠最后回头望了眼郭墙下被埋了的大片棚屋。 天佑人族吗? 谁是人族? 回到自己在蒲阪的宅邸后画棠询问仆人蒲阪这些日子的变化。 变化不大。 焚尸烟日日燃着,被雨雹给埋了的尸体都挖得差不多了,但橡实吃多了导致死亡的每天都有。 空桑岭大捷,台城与宫城大肆庆祝,贵族的宴饮素来是怎么铺张怎么来,不过这回吃不完的没倒掉,而是施舍给了氓庶,活了不少人,甚为仁德。 辛子的门客苏横在辛子不在的时候一直打理着辛子的产业,雨雹后没几日,辛子来信让他招募流民在自家田地那一片修一条水渠,以粮食做为酬劳。 画棠有些诧异,百花丛中一点绿呀这是。“哪来的粮食?” 她记得,辛子是流亡国君,并非在蒲阪经营了很久,粮食囤积得吃几辈子都吃不完的老贵族与诸侯。 “据说是从昆北运来的,一半献给王,一半自留。” 画棠下意识回忆了下昆北前几个月的变化。 大鱼吃小鱼,小鱼互吃孕育大鱼,淘汰了许多人,其中并无辛子。但除了引起争议的那段时间便默默无闻了,仿佛拉开了昆北淘汰赛的帷幕后便功成身退了一般。 功成身退。 思及此,画棠微微蹙眉。 辛子筝该不会是故意搅乱昆北把昆北变成养蛊场的吧? 不管是否故意,在这个时候还能够拿出大量的粮食,显然是甩开了竞争对手十条街不止。 昆北去岁的下半年就一直纷争不断,莫说余粮了,能否自给自足都是个问题。 打仗最是烧钱,能撑到如今还没被淘汰的考生无一不是出身极好,家底雄厚,能自己补贴下半年的无底洞。 辛子的出身不能说差,但一个流亡国君....那些粮食多半是自己种的。 不到两年便能攒下余粮,这治理水平未免太强了些。 画棠沉思着听完了蒲阪近来的变化,又问了问诸侯们的消息,将之与自己在与贵族们往来时听到的对比总结了下,得出一个结论:现任王比之上一任水平委实高出不少。 北方诸侯受灾不少。 王允许受灾的诸国自这几十年为了西征而修建的粮仓里取一部分粮食应急。 那些粮食是帝国制定了战略后几十年里积攒的,关系到未来的战略,能允许人取一部分,真是相当识时务,能抓机会。 虽然王不这么说,那些国族也会自己开仓取粮,粮仓的粮食并非都是王畿自己种的,三分之一来自漓水中下游的产粮之地,泰半来自冀宁二州的诸多方国,自己献了多少粮食难道还不清楚?既然是自己种的,那么特殊时期,取回应急也是可以的。 驻军不答应?那就杀,死人不会提出反对意见。 只是,这样一来,粮仓周围的方国是暂时没事了,蒲阪却是会有些麻烦,都杀了驻军,如何能不担心蒲阪的问罪? 会有不少方国走向蒲阪的对立面。而现在,那些方国未来都会是王西征西荒的忠实支持者。 画棠回到了书房里,取出了自制的墨水,在帛书上写下了这段时间收集的情报。 笔尖写出的字字迹甚为出色,没几十年的苦练很难练出,更奇异的是,墨迹干了后字便消失了。 写完后,画棠迟疑了下,还是在写满了字的帛书上挤进几个小字:家乡安好? 第136章 第三十二章画旬 柔软的床榻上,只盖了条毯子,浑身光/裸的青年无意识的拢了拢怀里,只拢到空气,没有似火炉般的温暖源,下意识手臂一伸,揽了揽,还是什么都没有。 青年瞬间睁开了眼,眼眸没有从迷糊到清明的过程,或者说,这个过程太过短暂,以至于如同瞬间清明。 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很漂亮的碧色眸子,而漂亮的眼眸生在一张美得惊人的脸上,本该是完美的搭配,却因左额至右脸的伤疤所破坏,仿佛美玉上的裂痕。 青年看了看身边床榻,只自己一个人。 抱着被褥挣扎了下会,旬还是坐了起来,捡起犊鼻裈穿上,下床走出摆着床的里间,走到外间时不出所料的看到太昊琰正在外间的书案前批奏章。 旬忍不住叹了口气,前脚睡完鱼,后脚就与奏章为伴,他都不知是自己魅力太低还是太昊琰的自制力太非人。 旬在太昊琰身边坐了下来。 太昊琰扭头看了眼旬,尤其是后者精瘦满是肌肉的胸膛上与胳膊上的抓痕,鲛人的皮肤比人类的更为坚韧,想要留下痕迹也更难,若是被鳞片覆盖的地方,那就更难了,问:“你要不要将衣裳穿上?” 旬满不在意的道:“又没别人。” 太昊琰一时默然,是没别人,但她看着还是会觉得尴尬。 留意到太昊琰的眼神,旬低头看了看,终于发现了自己身上狼藉的痕迹,微微一笑。“你很久没这样了。” 因着自身是武道第三重实力的缘故,太昊琰在温存时素来温柔,怕不小心伤到鱼。 上一次这般忘了顾忌,肆意而为还是五十多年前,太昊琰在与金天庚大婚前与他告别时的温存。 太昊琰歉疚道:“抱歉。” 旬从后揽住太昊琰的腰:“很正常的事,你不需要道歉。” 太昊琰身上的痕迹也不少,只是没他身上这么明显。 太昊琰是武道第三重实力,鲛人虽不如,却也不是什么无害的生物。 能于深海生存的鲛人,怎么可能是柔弱无害的温室花朵? 鲛人拥有着鱼类一般坚韧的皮肤,以及非常锋利的指甲,锋锐不比铜刃逊色,甚至更胜一筹,且铜刃用久了磨损过重便不能用了,指甲却是一直在生长的,不怕磨损。 尽管他每次都很小心的收起爪子,却还会在太昊琰身上留下痕迹,所幸没有出血,因而过不了多久就会消退。 “不过你近来心情不是很好,有心事?”旬将脑袋搁在太昊琰的肩上,打眼瞧了瞧奏章上的内容,还是从南方往北运粮至义仓的事情。 多年前的自然灾害给太昊琰的心理阴影有点严重,哪怕是渡过了那七年灾害,并且成为了西荒真正的主人,但太昊琰总是对气候觉得不安。 七年自然灾害,谁能保证不能重来? 最重要的是,太昊琰翻阅了大量的史料,发现这种天灾每隔几百年就会造访,并且是长期的造访。 太昊琰开始开发西荒南部地域。 辋川海周围是西荒最适宜农耕的地域,北边太冷,南边,太热。 一直往南走,有一片戈壁,有很多高原草甸,但越过戈壁与草甸,是炎热潮湿的雨林,终年无雪,蚊虫瘴疠横行。 因为太热,因而人族一直没有开发南方的雨林,哪怕是逃亡者也很少会往那跑。 太昊琰几乎是一意孤行的修建道路,向南垦殖,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死了无数的人,总算是开垦出了大片的耕地,作物一年两熟甚至三熟,最近几年甚至开始反哺北方。 义仓则是太昊琰特别建立的仓库,作用就一个:灾荒时的救命粮。 虽然义仓意味着氓庶要多缴一份粮食,并且灾荒时也不能直接领到粮,必须通过参加太昊琰修建的一些工程才能领到,但五十余年前的七年自然灾害阴影不止太昊琰有,因而这项政策便通过了。这一次西荒雪灾,义仓无疑起到了建立它的意义:救命粮。 不过经此一事,很多义仓都空了,得想办法补充,毕竟,太昊琰当年建立义仓除了想让它起到灾年救命的用,还有拿它当日后与帝国大战时的军粮之用,自是不可能空着,但增加税赋显然不可能。 旬很快便看出了问题。“调的粮食是不是太多了?” 感觉远远超过这一次消耗掉的粮食数量。 太昊琰眉心微蹙:“以防万一,我怕这回的雪灾只是一个开始。” 旬想说不至于那么倒霉吧,但想想太昊琰曾经让人查史料发现每隔几百年就会有一段持续很久的自然灾害岁月,也不敢笃定的说就不会那么倒霉。 这不是小概率事件。 旬安静的揽着太昊琰,嗅着熟悉的冷梅香,抱着个温暖的大活人果然最舒服了,太昊琰也任旬将自己当暖炉抱着。 鲛人与人族最大的差异并非外形,而是体温,人的体温是恒定的,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体温都始终保持恒定,若有变化,不是病了就是死了。鲛人却不然,体温随环境变化而变化,寒冷的时候就喜欢抱个热源。 抱了一会后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跟着暖和了起来,旬看了看案上的简牍,帮着太昊琰分了下类,让后者能更有效率的处理。 在对待公文方面太昊琰不是强迫症胜似强迫症,不处理完睡都睡不踏实,若是他态度不够坚决,这人甚至能把简牍带到床上去,不是一般的扫兴。 分完了类,旬自己取了笔蘸了墨,将一部分简牍上的内容给太昊琰念了念。 太昊琰一心二用的回了如何批复,旬提笔写下批复。 案上的奏章终于批完,旬立刻将笔一丢,将太昊琰抱了起来回到床上。 太昊琰笑了笑,也由着旬闹,不曾想,旬将她抱回床上后非常安分,将她的脑袋放在怀里,力道适中的给她揉着额角,非常舒服。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太昊琰怔了下,旋即合眼,惬意的享受着按揉带来的舒缓感觉。 自雪灾起她就没好好休息过,之前的温存也更多的被情绪所主宰,不然也不会将旬身上给弄得诸多痕迹。 “小鱼来信了。”旬一边给太昊琰按着额头一边道。 太昊琰闻言忽然觉得脑袋没那么舒缓了。“她还活着呀?” 旬重重的摁了下太昊琰的额头。 太昊琰因着疼痛而轻呼了下,睁眼瞪着旬。 旬不悦:“那是我孩子,你怎能这么诅咒她?” 太昊琰道:“一走四五年,一年加起来的书信不超过两封的孩子。” 旬尴尬了下,但还是努力争辩:“走得太远了,便是想写信不也很难寄回来?”绝对不是玩得太忘我,忘了写信。 太昊琰笑。“她这般肆无忌惮的性子就是你纵出来的。” 不行,想想就觉得头疼。 察觉到太昊琰的神情变化,旬更加用心的给她按揉头部。 “年轻人都是这样,不喜欢闷在一个地方,喜欢到处走走看看。”旬一边给太昊琰按摩一边道。 太昊琰想反驳却不知如何反驳。 虽然五十多岁了,但那确实是一个孩子,年轻,好动,充满好奇心以及行动力。 太昊琰最终道:“我年轻时可没这么跳。” 旬道:“可你年轻时有个盼你去死的父亲,她没有。” 这话有点扎心了。 所幸,太昊琰嘴角只是抽了抽,并无难过扎心的情绪。 亲情抵不过权力罢了。 父亲如此,女儿亦如此,他们是真正的父女,在权力与亲情面前做出了同样的选择,不同的是,她赢了。 太昊琰道:“你把她惯坏了。” “以她的本事,便是捅了篓子,又有几个人能将她如何?”旬不以为然。 建立在强大的力量基础上的任性肆意不是惯坏,那叫强者的简单。 太昊琰想了想,说:“那倒也是。” 任性肆意捅娄子不是问题,只要当事人自己有能力解决麻烦。 “她写什么了?” 旬道:“盗趾打下了季连国都,将季连国都数万贵族坑杀。” 太昊琰无言了须臾。“帝国的血统贵族这些年与坑杀还真是缘分不浅,我记得那个将很多贵族氏族全族人一块活埋的常仪至今都没寻到。” “完全没有消息,现在又多了一个盗趾。”旬都想同情帝国贵族了,一个常仪一个盗趾,被这俩给活埋的贵族加起来只怕没有十万也有八万。 太昊琰道:“盗趾怎么了?” “他没怎么,是他手底下一个人是九方氏的族人。” 太昊琰闻言怔了下,睁开了眼。“九方氏?” 旬点头。“就是轵邑九方氏,应该是个人的行为,神裔氏族素来不干涉族人的行为。” 太昊琰也知道神裔氏族的特别。 宗族对个人的控制很严,典型例子便是婚姻。婚姻结两姓之好,最重要的因素是两个家族的利益,两个当事人的想法,那是最无足轻重的因素,更甚至,倒霉点,当事人等婚事定下了甚至快成婚了才知道。每个只要活到了能成婚年纪的族人,对于氏族而言都是宝贵的联姻资产,哪怕一无是处也绝对不会对氏族毫无价值。 神裔氏族无疑是这个世道的一股清流,对个体族人几乎不加管束,除了成年前必须接受的高强度教育,成年后爱干嘛就干嘛,哪怕是混吃等死都没问题。只一点,神裔氏族没有遗产,父母死后,所有财产都会被充公,不会留给孩子,而氏族在族人成年后也不会再管族人吃饭问题,因而想混吃等死也只能靠自己。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同理,繁衍得时间长了,子孙多了,什么奇葩都有。 太昊琰有些好奇。“蒲阪什么反应?” “想给九方氏按个反人族罪呗。”旬颇为无语的道。“神裔氏族地位高,又有族地,赀财丰厚,又多人才,几个国家不觊觎不羡慕?” 太昊琰亦是无语。“这罪名不可能按成。” 若九方氏投了羽族,反人族罪肯定没问题,但盗趾并非羽族,当然,他也不是人。 太昊琰思忖道:“神裔氏族素来内部通婚,说是多个氏族,实为一族,惹一个,等于惹所有氏族,夔益不可能如此短目,估计会将拖着,拖到风波平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新最快的网 就是不知道公卿贵族与诸侯们答不答应,真给九方氏按个反人族罪显然不靠谱,但趁着这个机会让王与神裔氏族结笔恩怨,或是抓住机会卖神裔氏族一个好的肯定大有人在。 旬也这么想的,便没继续这个话题。“你说,九方氏那个人为何会帮盗趾?” 太昊琰回想了下很久以前的事,西荒与帝国决裂之前自己曾去九阙山参加对祖庙的大祭,轵邑在九阙山脚下,而九方氏就在轵邑,去参加大祭,自然会与九方氏的人打交道。 “大抵是他看盗趾为人。”太昊琰说。 旬不解的看着太昊琰。 太昊琰道:“人若不得活而反,无罪。” 炎帝是一个奇葩的王。 这不仅仅表现在她的长寿,她对神祇祭祀的态度,明明能搞王位血缘世袭却偏偏要搞王位禅让制这些事上。 禅让也就禅让了,还将王权与神权一分为二,王权禅让让贵族们自己推举,神权却是搞了一套现在都还没人弄明白的随缘遴选——更令人刮目相看的是巫宗历代巫女不一定是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却一定是天才。 这些都不是最令人后人不解的,最令人不解的是,她在立国时定下的一条规矩:人若不得活而反,无罪。 这条规矩,炎帝非常认真的刻在石碑上,摆在祖庙大门口。 一个立国者制定这么一条规矩,简直是给子孙挖坑。 漫长的时光中,不是没人想过将石碑给毁了。 当血统神圣性随着血统贵族而愈发成为真理之时,那块简直是在鼓励贱民造反的石碑不免格外碍眼。 数千年时光流逝,血统贵族换了一代又一代,石碑始终在。 不是没人试图毁灭,而是毁不掉,石碑材质不明,刀劈火烧全都不能损其分毫。 把石碑给搬走埋了? 巫女不答应。 巫女之位不世袭,血统神圣性与巫女无关,自然不需要考虑血统贵族的感受。而巫女的权势地位,也没人能绕开她对祖庙的布置做点改变。 盗趾的所作所为根本是丧尽天良,但那是建立是奴隶非人的前提下,可若觉得奴隶也是人,那他的所作所为....某种意义上是合法的,至少合了炎帝制定的法。 只是,石碑毁不去,却不代表法不可改。 旬道:“奴隶不是人。”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上,奴隶都不是人。 太昊琰道:“帝国并非一开始就有奴隶,而神裔氏族的族史比帝国更古老。” 奴隶不是人的法律与道德是在帝国的发展与扩张中建立起来的,血统神圣性也是。 第137章 第三十三章骊嫘 骊嫘出来吃饭的时候发现院中树枝上的冰雪融化了不少,不由一怔,脑袋慢半拍反应了过来。 反应过来的骊嫘感动道:“雪化了。” 辛筝不以为然:“融雪的时候才是最冷的时候,有什么好激动的?” 骊嫘一点都没被打击道。“就算是最冷的时候,也意味着春天很快就会到来了,不是吗?” 帝国幅员辽阔,数千年的时间,早就发现,不同地方的季节变化是不同的,北方的春季比南方来得晚一些。又因着连山氏的缘故,帝国差不多每座城都会对春季到来的时间有所记载,为以后的春耕做准备。 冬去春来,实是很寻常的事,过去的骊嫘莫说感动,连留意都不会,不到春暖花开只怕都意识不到春季已至。 冬季最开始的时候,骊嫘很闲。 去岁冻死了不少人,冬季过后辛筝总结了教训与不足,加以改良,因而今岁入冬后垚邑一切平安,除了几个年纪实在是太大与身体亏损太严重的,一具尸体都没往外拖。网首发 这执行力与成果让骊嫘委实惊讶,巨狡的无冕之王四处流浪,骗人无数,自然也见多识广,然而见过无数的王侯贵族,从未见过一个如辛筝这样的。 心地善良,为每岁氓庶奴隶冻饿而死的尸体而心生怜悯的贵族很多。 因为怜悯而想努力帮氓庶奴隶过得好点,少冻死几个人的贵族也有。 辛筝身上,骊嫘完全没看到怜悯同情心,但这个毫无怜悯同情心的家伙做到了那些有怜悯之心也有行动力的贵族都没做到的事:予人温饱。 吃饱穿暖,想冻死饿死还真有难度。 辛筝是个讲究条理的人,不管做什么事都喜欢弄个章程出来,然后再一边做一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这种风格也使得辛筝身上法的味道很浓,制定各种规则与章程,然后再让下面的人按着章程办事,氓庶也得普法,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与礼那种氓庶什么都不需要知道,只需要服从君子从而保持礼的权威截然不同。 礼不可改,而法,反正辛筝的法是随着实际情况不断增改的,刚到垚邑时的法律条文不过两百多条,如今已变成五百多条,愈发的完善。 帝国过去的时光里并非没有法,但内容都不多,主要是各种刑罚,辛筝的法却分三部分:民法,刑罚以及农律。 农律全篇是讲什么土壤种什么作物,怎么种,用多少种子,怎么浇水施肥,也是内容增加最快的,以及所有人都强制要背的。 民法是氓庶之间鸡毛蒜皮的事,这种事一般都是宗族与地方内部处理,辛筝不怕麻烦的将宗族的活给抢了,并且明确表示,宗族内部处置族人是犯法的,私自弄死了人是要杀头的,参与者都要判刑,参与者很多?比起法不责众辛筝更认同,一条法律的制定,第一次时杀的人越多,人们就记得越深,也越不敢犯。 刑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每一条都透着打击私斗的味道。 骊嫘有种感觉,辛筝应当是想制定一部新的法,日后推广至天下。 前景,骊嫘觉得挺好的,底下的小吏都识字,哪怕没有当胥吏的经历,照着法律条文也能做好工作。 虽然初冬之时底层的胥吏忙成了狗,骊嫘却是很闲,闲来无事翻了不少地方志。 不仅骊嫘很闲,辛筝也很闲,还带着人去林子里狩猎,亲自猎了一头麋,满载而归。 麋身上最好的肉辛筝自己享用了,但剩下的肉与猎物全都烹了,根据肉的游猎以及军队、胥吏们的功绩每人赐了一碗肉汤。 虽然知道辛筝是在收买人心,但享用麋肉时骊嫘有那么一瞬踅摸:要不真的择主算了。 最终思考了一番,决定还是且行且看。 若辛筝一直这么合胃口,那就这么走着,看能否走到哪一日就看到了自己希望看到的景色。若哪天不合胃口了,若愿放人也就罢了,若不愿,一刀捅死。 这种悠闲止于冬季的第二个月。 冬季下雪是很正常的事,但雪大到云水都给冻住了那就很有问题了。 云水的水流量非常大,冬日严寒会出现结冰的情况,却不会冻住,然亘白1112年的仲冬,云水水面完全冻住,车马行于其上而不裂。 云水尚且如此,云水南边可想而知。 辛筝的地盘全都在云水南边。 值得庆幸的是,辛筝是辛原的人,辛原位于九州兖州最北端,冬日严寒而漫长,因而辛筝为过冬做准备时无意识的按着辛原的标准来的,再加上辛筝的地盘如今都是军事化管理,男女分开,想做那事的时候有专门的房子,平常时都是几十个人住一间大屋,轮流扫雪,再加上几十个人互相挤着,食物又充足,倒没冻死人。 只是,终究太冷,原本要在冬日做的很多工程全都被迫中止。 计划赶不上变化的程度有点大。 辛筝原本的打算是冬日时让所有人都做工,然后她给粮食的,但如今这情况,做工显然是不可能的,粮食....也不可能不给,不给人就死了。 贵族会在自己家里囤着够吃几年的粮食,而氓庶....帝国每年冬日每一座城邑都有大量被拖去乱葬岗的尸体足以说明这个阶层的抗风险能力如何。 辛筝最终给了,却不是白给,让氓庶打欠条,等春暖花开了,从工钱里扣。 骊嫘很难评价。 这种时候不正是施粥收买人心的好时机吗? 说不会收买人心吧,辛筝也不是让每个人都打欠条的,孕妇与七岁以下的孩子领的口粮不用还,而且,对于打欠条的,辛筝收的利息低得近乎无。 正常人不是应该无偿不分对像的施粥吗? 这还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以及辛筝的风格问题,都是内因,还有外部问题。 雪灾不是一地,九州北部大面积受灾。 贵族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很高,而氓庶....完全没有抵御风险的能力,运气好的卖身为奴,运气差的,沦为流民。 辛筝绝对没想到收买人心这点,或者说,她很少考虑名声问题, 诸多因素累积,本来就事忙,辛筝还没事找事的搞借贷,不论是辛筝还是骊嫘都忙得够呛。 忙得骊嫘一度想暂时停止每日的习武,但瞅了瞅每日风霜雨雪雷打不动的锻炼一套奇怪的非常痛苦的功法一个时辰,以及半个时辰不知道该说什么术的剑术,骊嫘就没见过这么干脆的剑术,感觉哪怕是换成刀也能无缝切换使用,并且,非常适合杀人,仿佛一套精心设计的杀人手法。 骊嫘也没问辛筝的剑术是谁教的,这么好的杀人术,多半是不传之秘,她只是单纯的忍不住唾弃自己,人稚童尚且如此勤奋,自己一个大人又怎能荒废? 又是坚持习武又是公务,每天彻底累成狗,骊嫘便没怎么注意天气变化,只关心下雪了没。 等到她终于有了点喘息的时间才发现,按着地方志的记载,本该草木发芽的时节,树木仍旧冰雪加身,不见半点绿意,再扒开地面的雪层,同样不见绿意。 屋漏偏逢连夜雨。 骊嫘真切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心境。 春日来迟意味着农时的变化,甚至推迟,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骊嫘每日都会观察院中树木的变化,但始终没变化,如今终于盼到了冰融,想来绿色也不远了,顿时松了口气,总算能看到头了。 骊嫘松了口气,却发现辛筝一点都没放松,眉头紧蹙着。“大君在忧心什么?” 辛筝随口回道:“我想起史书曾记载,北方很久以前出现过桃李夏日才开花的情况。”翻得更仔细点,夏季下雹的记载都能找到,虽没留意彼时在位的王是谁,但肯定是个悲剧。 骊嫘眉头跳了跳。“冰雪已开始消融,草木复苏不远矣,不至于桃李夏日开花。” 辛筝对此不置可否。 看过青婧的小冰期理论,她没法认为今岁的大范围雪灾只是运气不好的小概率事件。 若是生得倒霉点,以后怕是隔三差五与这种雪灾打交道。 辛筝道:“为春耕做准备吧,尽量多耕种一些地。” 小冰期属于自然灾害...不对,对于脚下的这颗星球而言,数百年的小冰期不过是一次短暂的呼吸,所谓自然灾害只是对于渺小的凡人而言。 身为凡人,好像也没能力与星球的运转规律抗衡,所能做的不过是在气候还不那么冷的时候多种些粮食,为以后早做打算。 思及为以后早做打算。 辛筝倏的想起一事。 空桑岭大捷,羽王提出了与帝国和谈,双方正在扯皮将九关附近大片土地归还帝国的事。 以羽王过往的事迹,这不太合理,但既然开始了谈,必然有不得不与人族一起坐下来好好谈的原因。 羽族的疆域全都在北部,其中大半甚至比九州更北,都北到北荒去了。 九州北部大范围雪灾,羽族境内....绝对不会比人族舒坦,人族好歹还可以依靠南方的粮食。 这大抵算是倒霉中的一点幸运了。 骊嫘并不知辛筝一个流亡国君人还在垚邑,心思且已跑到遥远的羽族去了,因而回应了会好好准备春耕的事,思考了下,又问:“再有流民逃奴跑来,还接收吗?” 辛筝之前缺人缺得紧,对于流民逃奴都是来者不拒,接收后观察几日,看看有没有什么疫病,没有的话就安排工作,有的话就赶走,不想受罪的话,她也会提供一碗砒:霜,无偿帮忙处理尸体——一把火烧成灰。 可如今....经过一冬,粮食消耗并不少,尤其是辛筝还给蒲阪送去了一些粮食,剩下的粮食不多了,而春耕只是将种子种下去,离收获还早着呢。 然北方遭灾,流民逃奴肯定会大规模往辛筝这里跑,谁让她对流民逃奴的政策是最好的。 一个处理不好,会很麻烦。 辛筝回神。“你怎么看?” 骊嫘道:“我的意思是不要再收人了,我们的粮食不够,虽然离青水很近,但青水流域同样受了灾,必然会控制出口的粮食,加之商贾囤积居奇,今岁的粮价....”骊嫘用眼神委婉表示,大君你肯定买不起。 辛筝道:“可不收人的话,那些流民逃奴会变成盗匪。” 让盗匪祸祸一番,她地盘今年的收成也别指望了。 盗匪都不用干嘛,在长着青苗的地里踩几脚,收成妥妥的泡汤。 骊嫘心中有些不忍,却还是冷酷的道:“自然不能完全不收人,只收一部分青壮,将他们组织起来不许其他人入境。” 只是如此一来,那些被拒之门外的流民逃奴,死定了。 辛筝沉思了起来。 知道辛筝虽然不拿人当人看,却也在人命方面有点犯轴,骊嫘忍不住提醒:“大君,当断不断。”您可别在这个时候犯轴,这回的事情你是真的解决不了。 辛筝道:“不要老人、孩子与女人,年轻的男人都留下,给老人和不会武的女人吃橡实,还有,让下面准备好拖尸体的车。” 骊嫘无言的看着少女,终于意识到自己大错特错了,这人比自己更狠。 橡实吃多了可是会死人的。 骊嫘觉得辛筝可能是年纪太小,一些事不太了解。“若是那样,男女比例会严重失衡,怕是会出乱子。” 虽然男女比例失衡是帝国各地的常态,但任何一个地方,这个比例失衡得严重,治安肯定出问题。 比如那些溺杀女婴特别严重的地方,治安简直感人。 辛筝道:“很多男人不会活到明岁,到时会女多男少的。” 骊嫘怔了下。“大君要攻打哪位同窗?” 去岁上半年扩张得厉害,但下半年辛筝却是相当的低调,只捞了两座城邑,不似那些大鱼,扩张得堪比鲸吞。 当然,辛筝也没真的在搅起一滩浑水后就无为了,城虽只扩了两座,人口却不止两座城的人口,大量的吸纳流民逃奴,辛筝控制下的人口已然达到了八万之众。 “春耕之后攻打商北低地。” 骊嫘眉头跳了跳。“据我所知,那里并非考场。” 考场只是昆吾山北的土地,商北低地位于商山之北,云水之南,昆北之地的东北方,土地肥沃,但有一半的面积属于云梦泽密林,多猛兽,可即便如此商北之地也仍是王畿中一处粮仓,足可见那里的土地有多肥沃。 辛筝道:“那里有粮食,那里是王畿,那里的氏族不听王的。” 骊嫘无奈。 大君你这是打算绑死在王的阵营了吗? “几时出征?” 辛筝想了想,回答:“算算时间,两个月后差不多了。” 骊嫘很想问一句大君你打商北的主意多久了,最终忍住了好奇心,没问辛筝动心思多久了,也没问辛筝到时候打算以什么为借口攻打商北,哪怕礼崩乐坏,但也没乱到一言不合就发兵的程度,王侯贵族交兵还是要寻个过得去的借口。 “这么短的时间,靠一群乌合之众打商北低地,大君有多少把握?”骊嫘问。 “五成。” 骊嫘诧异。“大君如何得出的结论?” 辛筝反问:“除了成功与失败,难道还有第三种结果?” 骊嫘瞬懂。 孟春的中旬,一支五百人的队伍自北方而来,让骊嫘多了两分信心。 这是一支骑兵,非常富有的骑兵,一人两马可供换乘,骊嫘一眼便能看出这是一支见过很多血的军队。 骊嫘多了信心,辛筝却是诧异的,询问领头的宜这是怎么回事。 宜回道:“今岁冬日辛原白灾,大君的封地亦遭了灾,所幸民众伤亡并不多,只是牛羊却是冻死不少。” 虞算了算,发现不想民众饿死的话,就得给军队裁员,从军粮里抢食。 军队虽然农忙时也要下地干活,但从早练到晚,从年头练到年尾,差不多脱产了,养起来很费钱,但效果也是极好的。 每日有鸡有鸭有兔,偶尔还有羊,盐管够,圆葱与泡姜应有尽有,再往死里练,这要练不出过人的战斗力来,虞能弄死辛克。 也正因为练得太好,若是裁军,等于给贵族们送人才。 虞思忖了一番,以为辛子选拔亲卫保护辛子在王畿安全的名义挑选了五百人来王畿找辛筝。 正好云水冻上了,可行车马,虞便让五百人带着一千头牛以及大量用冻死的牛羊做成的风干肉以及一封青婧的信函从云水南下了。 辛筝挑眉。“没人拦你?” 这样一支队伍,仅从表明判断,只差在脸上写上肥羊了。 宜的回答是很多的战利品,兵甲以及不少珍宝,因着军规规定战利品要上交,然后将领再从中取出两成,将这两成根据战功分给所有人,这些战利品便一直集中收着,等着找到辛筝后让辛筝分配,剩下的八成,五成用于军费,三成用于抚恤。 辛筝懂了,让宜将战利品取出四成分了,她现在不缺钱,只缺粮食。 “你们来得正好,过段时间我要去打个地方。”辛筝道。 商北低地地形非常平坦,非常非常适合骑兵发挥,可惜九州适合养马的地方真不多,都与商北低地离得远,而非辛原那样适合养马的地方养出来的马都相当矮小瘦弱,一点都不适合做战马,这也使得商北低地从未被骑兵肆虐过,自然不会有应对骑兵的经验。 宜闻言激动道:“臣定不辱使命。” 一来就有仗打,运气真好。 辛筝让人将这五百骑兵安置了下来,这才拆开了青婧的信函。 青婧祸害列国时不免要与王侯贵族们打交道,投其所好,比起巨狡骊嫘靠才华与高明的骗术,青婧无疑更加简单粗暴,她送药。 贵族生下来便锦衣玉食,生在人生终点,有人顺境也充满野心,但更多的人,顺境中只想混吃等死。 吃喝玩乐一辈子不好吗?为什么要辛苦的读书习武?反正学得再差,也短不了锦衣玉食的生活。 食色,性也。 巫彭殿的研究告诉世人,男女太早行房事对身体不好,但会听的....都是稀有品种。 身体还未长成便可着劲的浪,夜夜笙歌的结果便是很多贵族成年后发现自己不行了,更多的或许还能行,却很难有子嗣。 十个贵族,至少八个半有这方面的毛病。 帝国民风开放,不推崇禁欲,只推崇食色,性也。 民风加有能满足浪的条件,正常的贵族都不会委屈自己。 青婧研制出了一种药,可以让不行的人重新获得曾经的能力,并且看起来也不似虎狼之药那般伤身,拿来敲门,可谓一敲一个准。 青婧在信函里告诫徒儿,铅汞中毒、发育不良加年纪小,徒儿你就别作死了,别人浪是不行,你若浪,很容易要命,出于为人师长的一点节操,青婧表示:十八岁之前你就别想着玩男人了。 告诫完了,青婧将方子附在了后面,并备注了副作用:死得快。 这药能让人重新获得男女方面的能力,是有代价的,那代价便是寿命。 男女过早房事,对寿命有碍,青婧出于好奇研究过一段时间,判断是身体还没完全发育好,浪不起来却硬要浪,身体只能用先天精气填补身体的亏损,但先天精气等于寿元,直白点就是用寿元来弥补身体的亏损。这才会出现太浪,浪的太早,死得快的情况。 这药便是青婧基于此基础上研究出来的。 它的确没有副作用,甚至用了后还会感觉身体好了很多,因为它是用先天精气来弥补身体的亏损。 当先天精气损耗到一定程度,人便会发现自己不行了,其实是身体的一种自救:控制欲/望,既然你不愿自己节制,那就让你不得不清心寡欲。 不节制不行,再不节制,寿元就该耗光了。 青婧的药,破坏了身体的这种自救本能。 辛筝将备注撕了下来,拿去问骊嫘。“你觉得这种丸药,卖什么价钱适合?我想让人将它卖到整个帝国。” 骊嫘嘴角抽了抽。“这药若真有用,便是百金一丸亦有人买,不过你若要卖到整个帝国,可以便宜些。” 辛筝想了想,道:“那便十金一丸好了,薄利多销。” 你还真打算做成长久生意呀? 骊嫘忍了忍,没忍住:“据我所知,这类药通常都有后患。” 辛筝闻言问骊嫘:“嫘可知这世间最甘美之物为甚?” 骊嫘思考了下辛筝那过于变态的口味。“饴糖?” 辛筝摇头,微笑:“世间最甘美莫过于人血。” 瞧着辛筝微笑的模样,骊嫘顿觉脚底板冒凉气。 第140章 第三十六章宜 宜被塞了两千人马,加上原本带来的,共两千五,辛子给她的任务是用一个月的时间将这些人给训练出来,不要求变成精锐,但至少要能听懂命令,不会搞得排兵布阵的时候阵营散乱。 同样有任务的还有奴隶角斗士出身的角与门客孔乾,这俩手下的人都被塞了新的人马,麾下的队伍增至两千五,任务一样,都是在短时间内将人给训练出来。 因着宜来得晚,所以她的时间是最短的,角与孔乾接受任务已月余。 为了激起胜负心,辛筝表示,时间到的时候训练得最好的队伍,有赏,哪怕小卒也有两匹葛布的赏,军官的赏赐逐级递增,职位越高,赏得越多。 布、粮食是比铜布更□□的钱,一尺布都能买个奴隶了,辛筝一出手就是最低每人两匹布,所有人都疯了,奈何现实不以人的意志转移。 角与孔乾越急越没进度,反倒是宜进度喜人。 角与孔乾商量了下,还是决定想办法去瞅瞅宜是如何训练的。 辛筝想打商北低地的事虽然没公开,但也没瞒着最核心的几个人,而官署班子虽不知要打哪,但看看辛筝这段时间的厉兵秣马也能猜到辛筝是准备干票大的。 这也引得与辛筝有接壤的考生们相当不安。 辛筝之前的时间因为吸纳流民的缘故一直花钱如流水,来钱快,花钱更快,简言之,穷。 因为穷,辛筝的军队数量并不多,拢共才五百,维持治安都是靠的是从氓庶中挑选的胥吏,对胥吏进行一番简单的训练,背下法律条文便可上任。而为了激发氓庶的学习与办事潜力,辛筝每个月都会给胥吏发钱粮,以及一碗肉。 虽然加起来不多,但这年头官吏是分开的,官是贵族,是肉食者,不是有封地便是有采邑;而吏,是役的一种,纯粹的自带干粮。但这种役能捞取好处,因而哪怕自带干粮也有人愿意干,不过大部分人想干也干不上。礼乐天下,贵贱恒定,一个人是操的什么职业,往上数十八代必定同职业。 也就近几百年征伐自诸侯出,自公卿大夫出,统治者将自己统治的法理性给砸碎了,这才有所松动,却也只是有所松动,上位者鄙下等人做的事,根本不认为下等人是人,认为自己与氓庶奴隶是两个物种。 氓庶奴隶便是想干上等人的工作,也没有学习和接触的机会,故而这年头能四处投机的游士,都是有姓氏的地主,也就是祖上是贵族,但不是嫡长,一代一代比差,最终沦为了庶人。 吏不属于游士阶层,在游士之下,因而吏的子孙自然也是吏,不过只是一部分,因为贵族需要的吏没那么多,而一个人族一辈子肯定不会只生一个孩子。 辛筝不仅给吏发钱粮,需要的数量也很多。 贵族的统治并不会管到底基层,乡里之间的事都是乡贤处理的。 何谓乡贤? 答曰:乡里有钱有奴隶或人丁多的家族,普遍为贵族偏远旁支中没有爵位,但有土地的小宗。 倒也不是不想管,而是管不过来,真管起来的话统治成本太高了,还不如通过乡贤来管理,虽然乡贤往往意味着乡中一霸,欺男霸女侵吞土地的事少不了,不吸人血可积攒不起能够成为乡贤的家业,而且因为乡贤在当地经营太久以至于根深蒂固,地方上往往只知乡贤而不知封君,但只要牛羊没有死绝,乡贤没有公然造反,不会妨碍到贵族的生活与战争需求便无妨。 王权不下乡的说法便是如此来的。 辛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现状,她的地盘她做主,包括基层。 这么干的结果便是辛筝穷得快上吊了。 骊嫘也劝过一两句。 古往今来想管到基层的王侯并不少,你不是第一,但前人最终不管不是不想,而是实在做不到。 辛筝仍旧一意孤行,不仅养起了大量的半脱产胥吏,那五百军队更是完全脱产,除了春耕与秋收时需要帮忙农事而轻松一些,别的时候,只要没有战事,那么不论刮风下雨还是雨雹暴雪,都得从早训练到晚。 人不多,却个顶个的精锐。 辛筝能在短时间里扩张至此,靠的也是这五百精锐。 旁人可看不到辛筝为了养兵穷得快上吊的辛酸,只看到了这五百精锐创造的奇迹。 五百人在手尚且如此凶残,如今军队扩张到七千五,谁挡得住? 莫说接壤的,便是不接壤的都无法忽略辛筝的存在。 这种情况,谁都不免以为辛筝想和昆北之地的同窗们来个大决战。 角与孔乾皆知辛筝不是想大决战,至少目前不会,但以后多半会,这种情况下,自然是练兵练得越好,以后越容易活命/建功立业。 一起去求了辛筝,辛筝不假思索的批了。 两人到的时候宜正在训练军阵。 这么短的时间里想练成精锐是做梦,能听懂代表军令的鼓笛,排出军阵并且能维持军阵稳定即可。 然这也非易事。 何谓氓庶? 愚昧无知。 更形像点便是,莫说鼓笛了,很多人连左右都分不清,让抬左脚,不是抬右脚便是不知抬哪只脚。 宜只过了一天便深切的忏悔起自己曾经对辛克暴脾气的腹诽。 她虽是氓庶,但祖上阔过,只是家道中落很久了,连没有权力但有土地的地主都不是。 然而,她老子非常执拗的要让家族重新回到贵族圈子里,为此,他决定赌一把。 宜有十个兄弟姐妹。 宜非常小的时候,父亲告诉所有孩子,他找了一个先生教他们读书识字,先生会教他们一个月,一个月后谁学得最好,他就通过打点的门路送谁去一个下士那里拜师学艺。 被淘汰的,将和他一起承担起那个去学艺的孩子所有的花销,保证那个孩子的饮食不缺营养,不论是读书习武,都很费精力,尤其是习武,想习武习得好,不仅要吃肉,还要吃很多的肉。 宜的成绩最为出色,于是父亲将她送去了下士那里拜师学艺,自此再也没下地干过活,顿顿有肉,但她的家人从她拜师起便再也没沾过一点荤腥。更新最快的网 直到她出师后无视父亲更看好归乡的建议,在辛国的权力争斗中下注在自己瞧着更能成事的辛筝身上,因着没有门路也没钱,见不到辛筝,便跑去入了辛筝新组建的国师。 军队中待遇其实很差,徙卒吃不饱,贵族吃得饱却是自带干粮,想发财只能靠战争时的劫掠。 辛筝禁止劫掠于民,认为那样会造成的损失更大,军队劫掠起来可是不分敌我的,敌国的氓庶会被抢,自己国族的氓庶也会被劫掠,反正只要是民,不论敌我,都会被抢。哪怕氓庶根本没有赀财,无妨,人口本身就是财富,把氓庶给掠了卖为奴同样能发财,且是军队的常态。 烧杀劫掠一时爽,灾后重建生不如死。 被灾后重建深深折磨过的辛筝对于任何烧杀劫掠的行为都深恶痛绝。 倒也不是没人动过培养一支不劫掠,军纪严明的军队,但....太花钱了,战争图的是什么?图的就是财富,不允许劫掠等同于断人财路,而断人财路甚于杀人父母,若不想军队哗变,就只能疯狂烧钱,小规模的培育尚且能让一个诸侯穷到想发疯,遑论推广了。不烧钱也行,但不烧钱却又禁止军队劫掠的王侯贵族都死于军队哗变了。 辛筝非常干脆的一刀切了,谁抢谁去死。 既想马儿跑,又希望马儿不吃草的都是白痴。 辛筝自然不是白痴,哪怕是白痴,也会瞅瞅那些前车之鉴。因而她选择了给每一个兵卒发俸,发得很足,职位越高俸禄越多,让兵卒看不上劫掠氓庶的那点蝇头小利。 设置了高媒司,为兵卒相亲安排婚事,争取让每个兵卒都有配偶,有子嗣,再将兵卒子孙的福利与兵卒自身的表现挂钩。 想劫掠?想发财?可以。 抢吧,抢了以后你以后伤残了就别想领抚恤了,不对,抢了以后也很难会伤残了,因为劫掠了以后最轻也是杖责两百,打完不管死没死都是开除军籍,抢了以后你的孩子这辈子都别想去序学读书习武了....林林总总一长串,足以让任何财迷心窍的人保持理智。 虽然气愤女儿不听话的选择了一个流亡国君,但对于女儿每个月寄回的粮票,父亲仍旧收下了,改善家庭生活,而随着宜的升职,粮票也越来越多,家里也能吃上肉了。 离开辛国的时候,她也与上面商量了下,她以后的俸禄都直接寄她家里,别大老远寄她手里,距离太远,能不能寄到都是个问题。 这样的生长经历,宜的素质无疑比氓庶高,这也是她在军中爬的快的缘故。 辛筝不要一支贵族车兵那般个体强悍是强悍,但配合和纪律惨不忍睹的军队,反正,人族贵族组成的军队的配合与纪律比之羽族真的是差得太远。 每个士卒都被强制要求将所有军规倒背如流便足以看出辛筝对军队的要求有多高。 想达到辛筝的要求,学习能力就不能差了。 收十二三四五的少年便是因此,年纪不是很大,脑子还没被生活给压迫得麻木不仁,完全失去思考能力,也不小,至少比更小的孩子好管教。 学得越快,爬得自然越快。 宜学得很快,但每天都能听到辛克愤怒的咆哮。 虽然不是冲着自己的,但宜还是忍不住腹诽辛克的肝脏很强健,脾气这么冲,身体不够强健可坚持不住。 氓庶出身的徙卒学得很慢,慢得仿佛没长脑子或是长了猪脑子? 宜自然也有留意到,但不同的角度看到的风景是不一样的。 下位者时,因着自身也是氓庶出身,宜是明白为何氓庶比之贵族如此愚笨的。 一个从一两岁开始走路起就接受多方面的教育,衣食住行,连怎么走路都有讲究,身边永远有好几个奴隶围着,养得极为精细。 另一个因为父母太忙,养得甚为粗放,屋子铺一层干沙,再将孩子放沙子上面,屙屎屙尿了,将沙子上面的那层铲掉就行。这种教养方式导致很多氓庶孩子五六岁了都还不会走路,更有甚者,话都不会说。 拿贵族的标准来要求氓庶,本就不公平。 因为明白,所以宜努力告诉自己要平心静气,但....还是不时会被气到想呕血。 人族有个朝三暮四的典故。 扶风国有狙公者,爱狙,养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损其家口,充狙之欲。 俄而匮焉,将限其食。恐众狙之不驯于己也,先诳之曰:“与若芧,朝三而暮四,是乎?” 众狙皆起毕怒。 俄而曰:“与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 众狙皆伏而喜。 大白话便是,古时候扶风国有个养猕猴的人,他喜欢猕猴,所以养了成群的猕猴。 狙公能理解猕猴的意思,猕猴也懂得狙公的心意。狙公节省家人的口粮,以此满足猕猴的食欲。不久缺少粮食,便要限制猕猴的食量,又怕猕猴们不听从自己的,就先欺骗他们说:“给你们橡子,早上三个,下午四个,够了吗?” 所有的猕猴们都跳起来发怒,狙公又说:“那给你们橡子,早上四个,下午三个,够了吗?” 所有的猕猴们都趴在地上表示高兴。 不少氓庶,比之朝三暮四里的猕猴都不如。 猕猴好歹还是识数的,分得清三和四的区别,而氓庶,宜见到了分不清的氓庶。 人有十根手指,十根脚趾,她素来认为,再没有受过教育,靠着手指和脚趾,二十以内的加减,氓庶还是能掌握的。 结果....现实告诉她,很多氓庶都做不到。 角与孔乾来参观时宜正在教两司马们识数识字。 在辛原时,教徙卒们识数识字是序学那些孩子的工作,以一对两,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也足够做到二十以内的加减乘除以及学会三五十个字,再每天听孩子们讲书本上的故事,开拓眼界和思维。 当然,学无止境,哪怕学会了二十以内的加减乘除与三五十个字,只要还在军中一日就一日不能停止学习,每个月都要检查进度,若是退步或是没有进步,等着挨罚吧。 昆北之地也有序学的孩子,能写会读还会武,也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还不少,但全都被辛筝拉去当胥吏管理氓庶了,宜只能亲自上阵教下属识数识字。 宜开始时没觉得多难,毕竟当初看那些孩子时,没见谁被气得暴跳如雷,每个都是笑呵呵的,夸赞连篇。 如今才明白,未必不气,只是没表现出来。 序学虽有武课,但哪能与徙卒较量? 打不过,能怎么办? 自然是保持笑容,平心静气。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宜初期保持不了平心静气的结果便是有人抗议过,只是她不是那些孩子,抗议的全都被她揍到阿父阿母都认不出来,后期士卒们都学会了平心静气,他们平心静气了,宜的脾气也好了许多。 教会了两司马们,再让两司马们去教自己管理的士卒,每隔一段时间辛筝都会抽查,看看进度。 角与孔乾疑惑的看着宜上课,一节课上完,宜比打了一场仗还累,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无比的怀念序学。 奈何怀念也没用。 序学这几年培养的孩子在辛筝与虞这几年不断调高考核难度刷下人以填充基层胥吏的考核下,除了一年级,别的年级的生徒数量都相当可怜,也相当聪慧好学。 一年级的还太嫩,帮不上什么忙,二年级以上还剩下的都是极为聪慧好学的,再淘汰就没人了。 让两司马们回去训练,宜这才有功夫招待两个同僚。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干脆邀请两位同僚去食堂吃一顿。 角与孔乾也觉得饿了,加之接下来还要逛,便与宜一同去了食堂。 宜掏了几枚木片,再掏了几枚骨贝,让亲卫去打饭菜,多打些肉食。 角诧异:“你这里的食堂吃饭要花钱?大君不是规定所有人的伙食都包在军费开支里吗?” 辛筝并没有让人自带干粮从军的兴趣,那不利于培养军队的纪律性,自带干粮的军队就没有不劫掠的。 军费开支里有一笔非常可观的伙食费,不需要人自带干粮,靠着伙食费就能在食堂里吃饱。 宜道:“是在军费开支里,不过我将伙食费按人头平均分配给了每个士卒,每个月发一笔菜金,当然,我没钱,菜金是用木片代替的,两司马负责管理菜金以及整个两的人吃什么....”宜顿了顿,问:“难道你们不是?” 角与孔乾自然不是,饿了就去食堂吃饭,管饱。只是,等级森严的世道,不同等级的人吃用都是不同的,哪怕是管饱,将领与徙卒吃得也是不同的。 也没人觉得有异议,将领们认知的世界便是如此,而徙卒们亦然,并且哪怕吃得不如将领,好歹也是能吃饱,氓庶一年可吃不上几顿饱饭,而在军营里,一日三餐,顿顿饱食。 孔乾问:“为什么要如此多此一举?” 宜道:“这不是我的意思,大君在辛国时便是如此规定国师的,我估计是为了培养徙卒的思考、判断与管理能力。” 见两人不懂,宜又更加详细了解释了下。 两司马管理同两所有人的菜金,难免会想自己多吃点,吃好点,但徙卒若对两司马不满意,两司马随时可以被换掉。如此一来,徙卒自然会认真选两司马,选错了,自己的菜金或许被克扣,而两司马也会很认真甚至平等的与徙卒沟通,非常公正的处理菜金,毕竟自己能不能当两司马取决于徙卒,大比时有什么策略也会先与徙卒沟通,让后者能够理解,而非一个人就拿了主意,徙卒只需要听令不需要思考。 这是一种双向的培养。 这种培养之下,那些徙卒在扩军时,可以很轻易的上手管理工作,而两司马的管理能力也会在增强。 正说着,亲卫带着饭食回来了,有饭有菜有肉。 用藤条编的筐高两尺,里头盛满了麻累、麦、粟与切碎的葱姜蒜等混在一起蒸熟的杂烩饭。 五只可以让婴孩在里面洗澡的陶盆,盆里是菜,一盆芦菔、一盆田野里摘的新鲜野菜、一盆辛子从辛原带来的作物圆葱、一盆腌韭、一盆咸得齁死人的蒸咸鱼。 两只大瓮,瓮里满满的炖肉,汤汁极少,大半空间都被炖肉填满,一瓮鸡肉、一瓮狗肉。 一只竹编簸箕,簸箕里是二十余只鸡子。 非常丰富,只一点,除了那瓮羊肉,宜与别的徙卒吃得一模一样。 饭食一来,宜便与亲卫们各自拿了只脸盆大的陶碗盛了满满一大碗饭,同时招呼角与孔乾开吃。 孔乾与角也称了一大碗饭,这奇怪的杂烩饭,味道竟然不差,比纯粹的蒸饭无疑要好吃一些,里面甚至隐隐有些肉味,仔细一看,杂烩饭里竟然还加了切得非常细碎的肉沫,甚为开胃。 两个人吃了一会便发现了,宜与亲卫都没吃狗肉,一瓮狗肉只有他俩吃。 孔乾问:“你们不吃狗肉?” 宜回道:“狗肉是用来招待你们的,不是用菜金买的,但花的钱回头要从军费里支取,我们不能吃。” 孔乾惊讶的看着宜。“你与所有人吃的一样?” 宜反问:“有什么问题?” 孔乾道:“你是将领。” 宜道:“军中伙食费是给所有人的,不是给将领的,想吃更好的,去外面开小灶便是,又不是没有俸禄。” 辛筝给每个徙卒都发俸,而在军中吃的是食堂,吃食堂不花钱,还给她讲究血统出身,到时候培养出来的军队是听她的还是听将领的? 她就是不想用贵族的族兵才培养纯粹的脱产军队的。 要么遵守规定,将领与徙卒吃得一样,要么自己拿着俸禄去外头开小灶。 爱吃不吃,不吃她还能省点开销。 宜不懂这些,但通过辛国国师的种种规矩也能揣摩到一两分。 比起辛国的国师,辛筝对昆北的这支军队管得....不能说松懈,辛筝对军队抓得还是很紧的,但不能与辛国的那支国师比。 宜微微蹙眉,她有种感觉,似乎辛子从未想过这支军队会一直握在她手里。 因为不会一直是自己的,所以上心程度不同。 第143章 第三十九章少昊君离 君离刚与连山果聊完便收到了辛筝的信函,拆开函取出犊版,上面是非常有辛筝特色的结盟说词:吾欲伐扶风,盟否? 一个叙旧谈感情的词都没找到。 连山果诧异的问:“你俩这几年关系很好吗?” 君离回道:“她是我的友人。” 友是从属的一种,与宾客相似,但又比宾客更亲近,许是因此,友又延伸出了另一个含义:不一定有从属关系,但很志同道合或是很谈得来的人。 君离口中的友人无疑是后一种。 连山果微微蹙眉。 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君离认识的人很多,处得来的人也很多,但能称之为友人的却是不多。 能不因君离的目盲、容貌与身份地位影响,纯粹以平常心待君离的人,基本没有,但如果有,并且谈得来,无疑会被视为很重要的友人。 君离这神态,分明是将对方很认真的放在了心上。 可这世上,并非你将人放在了心上,别人也会将你放在心上。 连山果忍了忍,还是没忍住。“辛子筝心思莫测,并非适合为友的人选,你与她走得太近,恐....”难有好下场。 君离道:“我相信她不会害我。”至少不会害他性命。 连山果有些酸溜溜的道:“你对她真有信心。” 君离将差点被何氏子给那个了的事同连山果说了说,这事并不小,他相信连山果肯定已经知道了,说完一看连山果的神情,很平静,果然,已经知道了。 “我能感觉到,她得知此事时很愤怒,半是有人在她的地盘挑衅她,半是因为我差点受到伤害。” “你也说了,还有一半是因为被人挑衅了。” 君离不以为意。“阿母,这世上哪来完人?人生于世,最爱也最珍惜的人应该是自己,这是你教我的,我始终记在心上。既然自己都做不到将别人视作第一,又怎能要求别人将你看得最重要?她能有一半是单纯的因为我差点伤害便已足以说明我于她是不一样的。” 宽以待己,严于律人也不带这么弱智的。 连山果闻言觉得挺有道理....个鬼。“辛筝是那种会因为你善待她便不利用你的人?那就是一头狼。”儿子你就是白白胖胖只差自己把自己洗干净端上食案的肥羊。 “自然不是。” “你还知道不是呀?” “兕子是个很适合为友的人。”君离坚持。 连山果死活劝不动儿子,恨不能打死儿子,还是被自己的理智与连山子拦住了。 “既然你觉得辛筝不适合为友,为何要拦着?” 连山果怪异的看着连山子? 族长你脑子坏掉了吗? 连山子轻咳了声,问:“人为何不会去招惹毒蛇?” “被毒蛇咬一口会死。”谁没事会去求死? “人为何会认为被毒蛇咬了会死。” “自然是很久以前有人被....”连山果顿住,须臾,道:“我懂你的意思,但他是我的儿子。” “雏鸟终究要长大的,你不可能护着他一生,就算你能,他也不会愿意像金丝雀般被豢养一生。”连山子颇为感慨的道:“你得放手,得狠心看他跌个头破血流。”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不放手,不够狠,最后不是母子感情破裂便是连山果毁掉儿子一辈子。 及时放手,至少连山果如今还活着,君离如今跌得再惨,也有连山果兜底,死不了,所有的鼻青脸肿、头破血流都是宝贵的经验。 连山果无奈的随了君离,表示儿子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君离忍不住对连山子竖起大拇指。 不愧是族长,厉害。 连山子莞尔。 天天对着一群大龄奇葩,他能不厉害吗?不厉害的都被玩死了。 君离送走了连山果与连山子,这两位也是真的有事才离开连山城的。 蒲阪召九方子去分辨九方燮是否犯了反人族罪,若罪名核实,九方氏也可以灰飞烟灭了。 神裔氏族内部同气连枝,近万年的通婚下来,与一个氏族没什么两样了,只是内部有不同分支,而且各个分支地位平等,而非正常氏族那种大宗小宗具有主从尊卑之别。 九方氏若真灰飞烟灭,神裔氏族所有氏族的成员都得失去亲人,且是近亲。 九方子还没出发,神裔氏族分布在九州的各个分支纷纷派人赶赴蒲阪围观。 蒲阪若真敢给九方氏判个反人族罪,神裔氏族必然全员叛乱。 那会是一部分人所不愿的,也会是很多人所愿看到的。 神裔氏族的财富与天赋能力,几人不动心? 不动心只是因为历史上被神裔氏族屠怕了,以及有自知之明,知道肥肉再美也吃不到嘴,索性不惦记了。 九方子走得再慢,再一个月也该到蒲阪了,连山子已在郊邑拖了半个月,不能再拖下去,再拖时间连山子就要拖她了。 待连山氏的俩人走了,君离立刻与自己的幕僚门客们商量与辛筝结盟对付扶风旌的事。 幕僚门客们对结盟没意见,君离与辛筝不接壤,不结盟难道要隔空打? 需要担心的就是吃了扶风旌以后。 扶风旌的地盘在澜水的东南,一路延伸至莘水,也是它隔开了君离与辛筝,一旦扶风旌被瓜分,君离与辛筝也必然有一战。所以得提防伐扶风旌时被辛筝当枪使,损失太多,倒时辛筝便能顺理成章吞并君离的地盘。 对于辛筝一方而言,那自然是极好的。 对于君离这方而言,那必然是极呕血的。 扶风旌并不好打。 虽然这位帝子因为前任濁山君侯死得不明不白的事与扶风侯关系不是很好,但扶风侯也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 母子关系恶劣就恶劣呗,扶风旌还能为父报仇杀了母亲不成? 只要扶风旌脑子没问题都不会那么做。 他是扶风侯唯一的继承人,扶风侯也没有废了他的意思,不排除废了之后没有别的孩子代替的缘故,但不管是哪种,扶风旌都没有弑母的理由。毕竟,他若杀了扶风侯,哪怕是唯一的继承人,他也将与扶风国君的位置永远无缘。 王侯贵族为了权力,弑父杀母杀兄杀弟杀姐杀妹杀子杀女是家常便饭,但在没有权力冲突的情况还这么干无疑是缺心眼。 扶风旌对于生父的死是什么心情,又如何怨怼自己与濁山隰叔,扶风侯不在意,只要扶风侯大脑发育正常就行,真发育不正常,那也没办法。 武道第三重,哪怕年纪很大了,身体素质也不比年轻人差,甚至比年轻人更好,再生个孩子也不难。 实在不想自己生的话,大不了让扶风旌生,日后去子留孙便是。 尽管扶风旌自己不信扶风侯能那么冷酷的对自己,但他周围的师保私属力量因为旁观者的缘故反倒看得很清楚。 扶风旌若优秀,并且一直拎得清,地位自然稳固,反之,等着再添个弟弟或妹妹,或被去子留孙。 在师保私属们的努力下,尽管母子关系仍旧很僵硬,但扶风旌的能力并不差,即便是在辟雍学宫,也是能进前十的风云人物。 大鱼吃小鱼,大鱼互吃中,这位能活到最后变成鲨鱼,足以证明他没有那么容易对付。 以上是幕僚门客们的看法,大部分,既然有大部分,自然有不从众的,比如公羊粱。 公羊粱明确表示扶风旌不足为患。 这人最大的优势就是投了个好胎,若让他像辛筝一样单靠自身....辛筝能笑到最后,扶风旌肯定倒在第一轮淘汰中。 但这种优势只能让他在面对投胎技术不如他的人面前成为人生赢家,若遇上和他有同样雄厚背景又有能力的人面前却只能看别人成为人生赢家。 君离问:“为何?” 公羊粱回道:“扶风帝子,心性太过优柔寡断。” 因为生父死得不明不白而与生母的关系僵硬,却又因为权力而不敢造反,不造反,国君之位是他的,造了,父仇能不能报另说,但江山肯定是没了。 放不下生父的死,又舍不得权力,结果将自己的储君之位给弄得尴尬无比。 但凡扶风侯有第四个孩子,扶风旌都活不到如今。 做人做事,若选择重情,当重到底,若选择权力,亦当一往无前。 不管追求什么,始终如一,才能有所成就。 扶风旌这种,还是那句话,投胎技术好也是本事,羡慕不来。 综上所述,公羊粱觉得,辛筝不会故意利用扶风旌来消耗君离的实力,一方面是辛筝一直以来的行事都挺大气的,另一方面就是扶风旌的能耐不够,一定要这么做的话,很难不做得明显,辛筝想来没到完全不要脸的境界。 公羊粱分析了一番后表示,打扶风旌的时候辛筝多半不会对君离做什么,但打完以后....说不准马上就有一场伏击。 若昆北之地不是一场对诸侯与公卿继承人的考核,杀人可以,但不能杀别的考生,公羊粱是很想说,辛筝可能在扶风旌倒下后立刻一剑捅死君离。 一场奢侈而宏大的考试。 公羊粱一边在心里感慨一边继续提起另外两个人。 方雷忞与防风阳生。 这两位在所有考生里背景最雄厚的。 方雷忞的背后是方雷侯,方雷侯虽然没有直接干涉,但方雷忞自身才干不差,又有方雷侯提供的资源,扩张迅速,是整个昆北之地五条鲨鱼中最强大的。 其次是防风阳生。 因着防风侯还在边境打仗的关系,第一轮淘汰时每个人都对阳生手下留情了,不想惹了还在边境的防风侯。 阳生一直表现得很低调,实际上....别人第一轮混战时他正疯狂的发展自己的基本盘。 第二轮淘汰开始时,边境的战争已经结束了,防风侯也与羽族谈完了,经桓的首级没要到,但九关防线周围的大片土地却是要到了,开始返程。 不需要顾忌防风侯了,自然也没人再对阳生手下留情,但阳生也露出了獠牙。 大鱼互吃结束时,阳生与方雷忞瓜分了澜水昆北之地的西部,那也是整个昆北之地最精华的土地。 这两位不管哪个趁着君离伐扶风旌的杀过来,君离都可能打完扶风旌发现自己的老巢没了。 君离闻言,问公羊粱:“若让你去游说阳生与我结盟,你能否做到?” 公羊粱问:“主上与辛子伐扶风,他伐方雷,之后同伐辛子?” 君离颌首。 公羊粱微微挑眉。 自古结盟都是联弱抗强,连强只会变成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君离这一番选择,无疑透露出了他心中对不同人的评价。 阳生比方雷忞难缠,而辛筝最难缠。 公羊粱拱手道:“臣必不负主上期望。” 公羊粱的办事能力极为出色,加上饮马邑与郊邑都在云水支流,因而可以通过舟楫往来,速度很快,公羊粱走了没几日派人回来告诉君离谈妥了。 他去的时候阳生也在踅摸接下去先吃方雷忞还是君离,不管吃哪个都有优势,但另一个也肯定会掺和,君离派人来谈结盟,正好让他省了后顾之忧。 为了表达信任,阳生与君离约定同一时间出兵,一个打方雷忞,另一个与辛筝夹击扶风旌。 君离按时出兵,走到与扶风旌接壤处时收到消息,阳生也和方雷忞交上手了。 不需担心老巢被偷,君离立刻投入了与扶风旌的战事中。 扶风旌简直将自己给武装成了半只乌龟,半只,不是一整只,因为乌龟壳还没打造完整,若是给扶风旌更多的时间,乌龟壳肯定能打造完整。 君离一见扶风旌这架势便知扶风旌是与方雷忞结盟了。 扶风旌拖住君离,不让君离去掺和西边的战事,让方雷忞与阳生能无所顾忌的交战。 待方雷忞吃了阳生,君离就该顾头不顾尾了,扶风旌只要能抓住机会,无疑能实力大增。 君离能猜到这思路,但不太理解:扶风旌怎么解决辛筝? 看只有一半的乌龟壳,不难猜到,扶风旌没想到最后一轮淘汰赛会这么快开始,或者说,他没想到辛筝能这么快解决商阴之地,并且连口气都不喘下就来推动第三轮淘汰了。 正常人刚刚打完大仗,怎么都应该休养生息一段时间,补充元气。 辛筝今岁就没遵守过正常人的逻辑。 挑着春耕快开始的时候打仗,打完一场立刻挑起第二场。 扶风旌是个正常人,做为一个正常人,他必然跟不上辛筝的思路,但跟不上也得跟。更新最快的网 面对君离的疑惑,幕僚宾客们思索了下,终于有人道:“若要阻止辛子,怕只能是在商阴制造混乱。” 辛筝的地盘目前分两份,一份在昆北,一份在商阴,前者的地头蛇不是被杀就是被驱逐,被军事化管理,闹腾不起来,要制造问题,只能是商阴。 地头蛇还有很多活着,并且地盘是刚打下来的,短时间内是无法尽收一地人心的。 商阴是充满膏腴的粮仓,若是生乱,辛筝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若如此,主上岂非要独自面对扶风旌?”一位宾客拧眉。 和扶风旌打没什么,但打完后被辛筝给捡漏,那就很呕血了。 君离想了想,说:“若辛筝退了,我们便要以最快的速度打下扶风旌。” 不然打个两败俱伤,辛筝又回来了,那就只能被捡漏了。 至于退缩,不可能的。 看扶风旌那乌龟壳就知道,幸亏这回战事起得早,不然自己面对的就不是武装到一半的乌龟壳,而是武装到牙齿的乌龟壳了。 君离并不是很想和扶风旌硬碰硬,第一回合是试探着让人挑拨扶风旌与当地贵族们的关系。 强龙压地头蛇,会有一些贵族因投靠而在利益重新瓜分中更上一层楼,但更多的地头蛇是利益损失者,有利益损失,自然会有怨气,有怨气自然有做手脚的地方。 为了表示自己结盟的诚意,君离故意让那些因为扶风旌的到来而有利益损失的贵族有意无意的得到了一些自己的军事情报。 布了局,君离便耐心等待,在澜水东岸的一条支流边的丘陵与平原的过渡地带等来了一支偷袭的兵马。 偷袭的兵马悄无声息的到来,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君离让人将兵马的衣服兵戈都给扒了下来,又挑了几十人换上,再将还活着的俘虏挑选了几个愿意投诚的出来带路。 夜盲症是人族的通病,一百个人族,至少九十九个半一入夜便是瞎子。 没有夜盲症的人族肯定有,但必须长期摄入充足的营养,生活标准能达到这点的也不可能每天夜里在城墙上守着,尤其是热得要死、蚊群丰富得能把人给吸干的季节。 城门打开的那一刻,乌龟壳的使命也结束了。 君离稍加修整便迅速南下,调整兵马是需要时间的,兵贵神速,不趁着扶风旌重构防线前打过去难道还要君子风度的等扶风旌重新摆好车马? 然而,君离快,有人更快,君离还在半道上便见到了辛筝派来的使者,扶风旌已被擒,算是被淘汰了。 到底是一位帝子,别的考生也就罢了,随便送走便是,但这位,总归不能让人走得太狼狈,送他回蒲阪之前,辛筝打算宴请君离一同为他送行,毕竟不是真的生死相搏,只是一场考核,以后还要回蒲阪的,到时低头不见抬头见,多尴尬,还不如让他面上能好点,以后也好相见。 君离无法苟同,一场考核,迄今为止,各方势力在昆北的混战碰撞,前前后后直接间接死的人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却只是帝子王子公子们的一场考核。 虽无法苟同,却也无法拒绝,正如辛筝所言,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不可能因为一己好恶而不顾自己背后的少昊氏。 宴饮的地址选在双方控制地盘中间的一处平原地带,视野广阔,有什么埋伏,一眼就能看到,食物是从同一只镬鼎里取的,酒亦是同一只青铜罍里舀的,大家都放心。 虽然前不久还沙场相见,但这会再见,三个人却都仿佛还在学宫时。 却也只是仿佛,三个人变化都不小,扶风旌还好,早就成年,模样变化倒是不大,只是气质比起学宫时多了两份沉稳,而君离与辛筝,变化尤其大。 辛筝的身形长了一截,但比起同龄人,仍旧矮了不少,但总体而言,气色好了不少,。 本就生得一副矜贵脸,只是脸色过于苍白羸弱,有时让人只能留意到那份苍白羸弱感,这两年却是多了两分的红润,气质也愈发锋锐,瞧着竟难得的有了少年人的朝气,透着矜贵的朝气。 犹如神话中的神子。 君离的变化最大,整个人仿佛树木抽条,个子窜了一大截,以至于辛筝与扶风旌在见到时都愣了下。 不过十四五岁,个头却快追上加冠多年的扶风旌了,辛筝更是得仰头才能看到他的脸,察觉到这点后辛筝很快就坐到了自己的席位上,双方都坐下,并隔着一段距离,不需要仰视便能看清表情。 君离的嗓子还在变声期,声音堪比公鸭,不愿说话,便只能辛筝与扶风旌一直闲聊。 扶风旌颇为好奇的问起辛筝是不是早知道自己会在商阴挑拨离间,哪怕是输,他也想知道自己怎么输的,后方出了问题,辛筝前脚撤,后脚就跑了回来,中间时间都没超过十二个时辰,再快也不带这么快的,除非辛筝根本就是假装撤走,完全没去管商阴的混乱。 君离闻言亦是好奇的看向辛筝。 辛筝将嘴里的鲜果嚼碎咽下。“有过猜想,却也不确定。” 扶风旌无言的看着辛筝,你该不会因为有可能就重兵提防着吧? 辛筝道:“我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商阴的贵族们。” 提防不是针对谁,而是对所有人。 扶风旌:“....” 君离:“....” 辛筝举起青铜爵。“此爵祝两位回蒲阪的路上一路平安。” 君离与扶风旌俱是一愣。 两位? 扶风旌下意识道:“君离也要回蒲阪?” 君离下意识想拔剑,却完全拔不出来,手脚发软,莫说拔剑,便是站都站不起来。 君离拔不出剑,他带来的侍从却拔得出来,然而,辛筝与她带来的侍从亦是拔得出来,并且后者有备而来,带的侍从是精挑细选的,甚至连斟酒的侍女都不是来当背景的,亦是从军中精心挑选的。 帝国历史上阴谋不断,杀戮亦无休无止,但还从未有人在会盟的宴饮上对与宴者拔剑相向,哪怕是问罪,也会按着规矩来,反正没人会把规矩给扔进粪坑里。 人毕竟是群居生物,活着,就必须披着一层甚至很多层皮活着,需遵守规则。 君离虽带了一部分军队,但因为传统规则,军队是不能贴身跟着的,而要驻扎在边境,君离不能太远,但也不能太近,因而察觉到宴饮的地方发生了骚乱时辛筝的剑早已架在了君离的脖颈上。 扶风旌这唯一一个纯然无辜的倒霉蛋同样手脚发软起不来,全程懵逼的看着这礼乐崩坏后的第一出将会盟规则扔进粪坑的历史□□件上演。 辛筝笑说:“你被淘汰了。” 君离难以置信的等着辛筝,问:“你要杀我?” 辛筝挑眉。“我不会杀你,但你不投降,我会砍下你一条手臂。我是一把很好用的刀,王不会为了你的一条胳膊而让我赔命,而少昊氏也不会为了你的一条胳膊与王结怨,只会利用此事获取足够的利益赔偿,但你的断臂,总要有人负责,不能是我,便只能是你的下属们。” 君离沉默须臾,刹那间仿佛从少年进入了暮年。“你赢了。” 第144章 第四十章防风侯 与羽族的谈判进行得很顺利,今岁冬季的雪灾,人族倒霉,羽族也好不过,羽王也没法再和人族僵持下去了。 将经桓交出去是做梦,但割让土地却还是能接受。 沃州,一个沃字道尽了这片土地的丰腴。 只是,再丰腴的土地也得有人有时间耕作才能从丰腴变成富饶。 羽王折腾了少昊部千年之久,沃州除了羽族占据的土地,早就被打穷打烂了。 蒲阪与少昊部想拿回九关防线周围被羽族占据的土地,也是想得到羽族耕作的那些土地,羽族不种粟麦,以蜜树为主要粮食作物,而蜜树栽下了,长成后能收获几十年,足够让少昊部补充一部分元气。 至于蜜树是人工培育的粮食作物,自然繁衍的话只会退化,可以以后再想办法。 羽王,没让少昊部如愿。 割让土地上的人口羽王全都给迁走了,因着防线附近的羽族不是军队便是军队家属,都很习惯军令,撤起来颇为方便。 人撤完了,经桓又一把火焚了羽族耕作了千百年的蜜树林。 和谈都已经谈完了,对方又没反悔打过来,人族也不可能为了这事再和经桓再打一场。 几十万大军远征,人吃马嚼,一顿就是一座大山,再耗一段时间,帝国境内的奴隶氓庶叛乱就该完全失控了,更严重点,那些诸侯方国也该踅摸着换个王了,帝国历史上被同类干掉的王可不止一打。 若非这回天佑人族的雪灾,防风侯都不确定蒲阪最后会不会撑不住压力让自己撤兵。 蜜树林被焚尽,防风侯与少昊部皆不能将经桓如何,只能平稳交接,一个接收土地,准备接下去几年好好开垦,争取趁着短时间没有战乱的平稳时间自己发展起来,另一个则准备乘船回蒲阪。 船只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是战船,大部分都是之前运送粮草的后勤船,来源很广,蒲阪几乎将云水两岸诸国,质量过得去的船只给征了一半。 不过王侯贵族转嫁损失的本事都很高,因而这些船大部分都来自于民间,而经营有道的云水诸国王侯贵族们再于民间缺船时高价出租自己的船,不仅没损失,反而发了一笔大财。 船只种类参差不齐,大军回程,自然不同身份乘不同的船,如徙卒奴隶就乘舢板,贵族们则乘又大又稳且不惧风雨的大船。 至于船只不运粮改运人了,大军吃什么? 云水两岸无数国族,自然是经过谁就吃谁,面对东征大军,也没人会吝啬。 美酒美食美人,每个被经过的国族都慷慨的收罗了许多用以犒赏军队。 稍微好点的是,大军大半是出自兖州的诸国,因而一路上不断有人下船归国,不然这么一路美人美酒美食的犒赏,不知多少方国要破产。 防风侯乘坐的是所有船只中最大的楼船,虽是舰船,防风侯却没如旁的主将一般将舰船怎么奢靡怎么来,知道的是战船,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水上宫殿。 比起奢靡舒适,防风侯更喜欢实用,奢靡舒适在战场上救不了命,但实用可以。 风格与其说简朴不如说武装到牙齿的巨大楼船内,防风侯将写在羊皮、简牍、缣帛上的公文与密函一份份打开。 沃州的事已经平息了,兖州的氓庶奴隶起义,除了昆北之地,就没几个地方是消停的。 王侯贵族们太能捞利益了,以为东征军筹备后勤的名义疯狂压榨底层。 值得庆幸的是,这些人还有脑子,大部分都只是压迫周围的小国与贵族们的地盘,但对自己的直属地盘还是有点分寸。 很无奈的是,哪怕对自己的地盘有分寸,也架不住实际压迫者太多。 差不多每个国家都有氓庶奴隶造反,但都不成气候。 比起打小在生死边缘搏杀,以血腥取悦贵族的奴隶角斗士,寻常氓庶奴隶显然差得远了。一辈子都难得吃一顿饱饭,劳作用的工具不是石器就是蚌镰,大部分甚至只是用木制耒耜,金属打造的农具根本没有,即便造反,用木器与石器又能对主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呢? 不干活,耽搁了主人的田地耕作算损失的话,那造反的氓庶奴隶无疑是给主人造成了伤害,而这份伤害需要用生命来赔偿。 徒劳无谓罢了。 昆北之地倒是快消停了。 考生们在考场上尽情的涂抹,每一次碰撞都是大量氓庶奴隶的死亡,更有甚者在败了的时候不愿便宜了对手,纵火焚城,让对手什么都得不到。 对手,也只能忍。 这是考核,并非真正的灭国战争,不可能把竞争对手给杀了。 被这么一折腾,本来就很惨的昆北之地更惨了,白骨遍野,人口暴跌,再过段时间,哪怕想折腾也得有人口可以供祸害。 因着传信是顺流而下的关系,防风侯收到的关于昆北的情报非常新。 最新情报是他的孙子刚刚击败方雷侯的孙子方雷忞,目前昆北只剩下阳生、君离与辛筝三方。 其中阳生与君离私下结盟了。 防风侯微微拧眉。 看辛筝所为便知她是王手里的刀,虽然不能理解一个国君怎么会自甘下贱为人手中刀刃,哪怕是游士,也不会为了上位而做这么干,游士也是有傲气的,追求的是名利,若是让他们干脏活,游士马上就能把主上给踹了。 辛筝所为无疑是在为王干那些他不方便干的脏活,名显然是不可能了,但利,目前还没哪里能看出来她是在追求利,打下的城邑,大夫全都是王派的人,完全是为人作嫁。 防风侯并不相信这世上有真正无私为另一个人的人,如果有人真无私,放弃了很多东西,只能说明她所图更大。 将欲取,必先予。 面对这样一个人,怎么谨慎都是不过分的,从密函上的情报来看,阳生无疑是轻敌了。 虽如此,防风侯也没有让人去提醒一下的想法。 孩子太年轻了,但可塑性也很强,且这只是一场考核,让他在这场考核里获取更多的经验,不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经验都很重要,如此,日后才能执掌起更大的权力。 看完了便放一边,继续批阅新的公文。 再有孙子的消息时,是关于孙子战败被淘汰的消息。 防风侯下意识计算了下时间,发现孙子差不多是击败方雷忞后不到半个月就被辛筝给摆平了。 密函上写不了太多字,具体过程却是没有。 所幸船队也快到澜水与云水交汇的区域了,再等等便可见到当事人问具体怎么回事。 虽被淘汰了,但阳生并未马上回蒲阪,而是在郊邑等防风侯。 辛筝似乎对自己非常有信心,对于不想走的对手,也不建议留在自己的地盘安排着,不仅允许人留下来,自己还走了。 云水很肥沃,每次泛滥后的带来的淤泥,随便撒种都能丰收,但,这种丰收的前奏是洪水泛滥。 哪怕泛滥后的土地会丰收,但泛滥本身造成的伤害并非不存在了。 以前昆北之地各为其主,云水再怎么泛滥....也只能随它泛滥去,各方势力谁都不听谁的,哪怕都想解决水患问题,也无法合作,而单打独斗水患,只能喂鱼。 辛筝将整个昆北之地给合并后就不得不面对水患问题了,更倒霉的是,她今岁统一的昆北之地,云水今岁就泛滥了。 没奈何,前脚吞并防风阳生的地盘,后脚就不得不马不停蹄去处理水患问题。 虽然辛筝离开了,但没回蒲阪的阳生与君离也没趁机制造混乱,试试能不能掰回一局,半是还要脸,半是王派了很多人来昆北支援辛筝。 阳生怀着忐忑的心情等来了防风侯的楼船。 防风侯是凯旋而归的英雄,来迎接的自然不止阳生,即便是因为水患而暂时离开了一段时间去查收和调集防风阳生实力的粮食的辛筝也跟着回来了。 辛筝有自知之明,估摸着自己和阳生的搭配会让人觉得怪异,因而只是打了个招呼,表示自己准备了丰盛美酒美食给船队上的军队。 嗯,美酒美食。 美人没有。 哪怕一路不断卸货,这剩下的军队仍非小数目,送上美人,美人让全军轮一遭,妥妥死得没有人形。 一个女人平安终老能生多少孩子? 劳军的话,自己除了军队一点毫无价值的好感能得到什么? 辛筝简单算了笔账,果断将下面准备的犒劳清单上美人这一礼物给划掉了,美酒美食添了一成。 虽然添的那一成美酒美食的价值是被划掉的那几百美人的十倍不止,但对于军队而言,无疑是美人更有吸引力,更能刺激他们在战场上因为杀戮和鲜血而空虚的心灵。 遗憾的是辛筝与军队的价值观不同,后者注定得失望。 至于军队会不会觉得不高兴。 有能耐就宰了她,没能耐就憋着。 打完了招呼,辛筝便离开了。 君离想了想,也跟着离开了,他与防风侯同样不熟,打个招呼就行了,就别耽误人祖孙团聚了。 见君离跟了上来,辛筝不解:“阳生是为了等防风侯,你在这拖着不走是想做什么?” 君离气呼呼道:“看无耻如你怎么失败,这么大的地盘,你一口全吞了,连汤都不给人留,接下来有你烦的。” 对于强大的诸侯与公卿氏族而言,昆北这场考核,最好的结果应该是小圈子内瓜分,最差的结果是小圈子里瓜分吃大头,圈子外的人喝点汤渣。 辛筝干得多漂亮? 小圈子内的氏族不仅连汤渣都没喝到,连这一两年投入的大量资源也被辛筝给抢干净了,所有被淘汰的考生都是空手离开的。 犯众怒也没这么犯的。 辛筝挑眉:“那可真遗憾,你只能看到我赢。” 比起辛筝与君离之间的针尖麦芒,阳生与防风侯之间的气氛却是平和多了。 阳生愧疚自责自己的失败让防风侯丢了颜面,防风侯却并未生气。 “你失败了,其实也是好事。” 阳生惊讶不解的看着防风侯。 防风侯解释道:“这么多年你都太顺了,我一直都很担心你会因为太顺而骄傲自满,甚至失去对抗衡挫折的心。少年多吃亏,日后长大了才能少吃亏。” 阳生无言。 防风侯换了个话题,询问起阳生是怎么失败的。 明明优势很足的,按道理,哪怕阳生有些自满,也不至于败得如此快。 阳生颇为尴尬的禀了自己的失败历程。 北边的玉国突然派军陈兵边境,王与方国的关系可没那么和睦,尤其是与王畿毗邻的方国。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属于此消彼长的类型,彼此都想削弱对方,若非如此,帝国千年来,王权也不会被一再削弱,王畿之地也不断缩水。 阳生担心玉国趁这个机会从昆北咬下一大块肉,而昆北与玉国接壤边境全都是他的地盘,他不得不预留了一部分兵力提防玉国南下。 预留了对付玉国的兵力,自然就要减少对付辛筝的兵力。 但他还是很有信心,因为辛筝不会知道他与君离结盟了。 然,辛筝不知道他与君离结盟了,但他也不知道辛筝已经将君离的地盘给吞并了。 君离军队中所有出身氓庶奴隶的兵马都被打乱和辛筝的兵马混编,没人知道辛筝怎么做到的,反正她在极短的时间里便将君离的军队给收服了。 然后,他来了,抱着与君离里应外合瓜分辛筝的想法。 再然后,他掉进了辛筝精心编织的陷阱里。 防风侯问:“哦,她在几天之内便收服了君离的军队?怎么做到的?” 输了不可耻,但输了也要知道是怎么输的。 阳生神情复杂的给防风侯介绍了自己打听到的辛筝的军队模式。 按职位高低每个月有不同的薪酬,立下军功可以获取军功爵,辛筝将贵族的身份当成了军功爵,一共十等:下中上三等士,下中上长四等大夫,以及亚正上三等卿。 哪怕没有血统也能得爵。 虽然没有封地(一个流亡国君也许诺不了封地),但找不到配偶,上面会帮忙务色相亲,子女可以读书,战死了,家属会有抚恤,若孩子还小,辛筝会照顾孩子平安长大,伤残了,也有伤残抚恤拿,还会安排一些残疾人也可以做的工作,绝不会让人在伤残离开军队后就饿死....林林总总的福利很多,无一不烧钱。网首发 辛筝的要求也很高:令行禁止,遵守军纪,严禁劫掠。 阳生见过很多的军队,从未见过任何一支如辛筝的军队一般可怕的军队。 从上到下,皆无惧死亡,令行禁止,军令既下,不论是什么命令,哪怕是去死的命令都会被军队毫不犹豫的执行。 防风侯露出了深思的眼神。“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对手。” 常备军很烧钱,但随着农耕的发展,在大国还是建立了起来,至少大国护卫国君的禁卫军普遍是常备军,但和辛筝的常备军不同,禁卫是精挑细选的,长相好、武技也要好、身高也必须高。出身良家,照这标准挑选,大国的禁卫军实质都是地主出身,有姓氏的。不缺禁卫那仨瓜俩枣的俸禄,自带干粮和优良准备当禁卫图的是能在国君面前混个脸熟。 辛筝的军队不一定比国君的禁卫更出色,禁卫出身好,都是自幼习武,辛筝的军队多是进入军队后往死训练才练出了武技,但,辛筝这种模式的军队无疑比国君禁卫更烧钱。 禁卫自带干粮,战争时也是会劫掠的。 辛筝的做法,倒是让人不用自带干粮,也不会劫掠了,但那部分实则由辛筝来承担了。 天真得可以。 更不可思异的是她的天真到现在都还没被现实教训。 “她哪来那么多钱粮?”防风侯问。 阳生露出了一言难尽的神情。 这是个好问题。 帝子王子公子们都以为自己能在昆北吃下一块地盘,不管是为了地盘的长久经营还是为了赢得胜利,都从各自背后的势力调了很多的资源投入昆北。 常规发展不是不可以,但太慢了,而昆北的考核,王只给了三年的时间,如此,便只能从外部获取支援了。 那些支援全都落入了辛筝手里。 防风侯对此非常赞叹。 好一手空手套白狼。 就是不知道辛筝接下去打算怎么收场,那样的一支军队是很好,但不论是辛筝还是王都没有将之一直维持下去的财富。 防风侯对辛筝的赞赏与警惕很快开始打折扣。 天真没问题,但天真过头就是病,不治会死。 辛筝给军队准备的犒赏里没有美人。 自带干粮的军队会通过劫掠才来获取财富,没有美人犒赏的军队自然也会自己搜罗美人。 当然,搜罗美人时,还是会带上眼睛的,不会找到贵族头上,倒不是贵族不够美,相反,比起氓庶,贵族的整体颜值高多了,食色性也,贵族一代代与美人生孩子,生下的后代容色无疑会一代比一代出色。只是大部分人都是正常人,没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心态。 被抢的都是氓庶少女。 辛筝在昆北推行法治无疑很成功。 以前氓庶遇到这种事都会自觉忍耐,不忍耐也没别的办法,告状的话,无疑会出现堂下何人状告本官的局面,若倒霉点,被打死了都只能自认倒霉。 贵族无故杀死氓庶,赔俩钱就够了。 如今....总有人会忍不住去找辛筝告状,理由是法律禁止这种事,所以告状有理。 刚和防风侯分开还没一天的辛筝又来寻防风侯了。 防风侯对此也很头疼。 这根本没法管,将士们远征归来,九死一生,不免需要放松一些,若辛筝准备了美人犒赏,何至于出这烂事? 话自然是不能这么说的,防风侯只能表示,他会让人赔钱的。 辛筝挑眉,将自己颁布的法律给防风侯看了。 强女干是要受宫刑的。 以及,那几个将士不仅仅是强抢民女的问题,还有当街杀人,且杀了不止一个的问题。 见义勇为,有赏钱。 见义不为,与犯罪者同罪。 辛筝颁布的法律很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见义勇为无关道德只关乎义务与利益。 强抢民女时街上看到的人可不想被抓去宫刑,自然出手阻止,然后....死了五个,伤了十几个。 防风侯想说,他会让人遵循传统赔钱的,但瞧着辛筝矜贵清冷的眉眼,显然这位要的不是传统。 不过几个氓庶,按着规矩赔了钱不就完了,至于这么烦吗? “这里不是防风国,这里是王畿,防风侯你得遵守当地法律。”辛筝声音轻柔的道。 “他们为我出生入死,于人族有功。” 辛筝道:“那与我何干?接下来我不会再为你们提供一粒粮食。当然,你若杀了我,抢了王畿的粮仓,那是你的自由。” 防风侯诧异的问:“你不怕死吗?” 辛筝道:“有人告诉我,我身体里的毒无药可解,我活不过二十岁,并且最后几年的时光我会变成疯子,失去自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死亡并不可怕。 防风侯瞧着辛筝苍白羸弱得不正常的脸色,无奈的答应了将人交给辛筝。 辛筝依律把人处置了。 先在市中设刑场,然后宫刑,再然后烹刑。 架起镬鼎,把刚被宫刑的大活人扔进去,镬鼎下面添柴加火,不过一两个时辰便满市肉香。 第145章 第四十一章九方子 湟水河谷群山环绕,上游中游尽是森林,即便是炎炎夏日也尚可,不似南方,一到夏季,不管是人还是狗子都只恨不能闷死在水里 气候不够热,精神自然也好些,而九方子舌战朝堂无疑化解了蒲阪的人们精神好之余产生的无聊之感。 九方燮投效盗趾,为盗趾效力,屠杀帝国百姓,于朝野之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百姓,百姓,自然是有姓的人族。 既然有姓,要么自己就是贵族,要么祖上是王侯贵族,只是如今落魄了,但再落魄,也仍比那些无姓之氓好,至少还有些家产奴隶,日子也过得去。 既然日子过得去,自然就希望平平安安,并且日子过得越舒适,就越希望平平安安,子孙盈满。 盗趾所为无疑令帝国的百姓们心生恐惧,太可怕了。 助纣为虐的九方燮更是可恨至极。 在有心人的推动下,民间舆论发酵得很快,几乎群情激愤的要求惩罚九方氏,然后被九方子给打了脸。 九方氏多天才,多聪明人,九方子能在一群聪明人中成为族长,自然不遑多让。 以上是蒲阪在九方子进入蒲阪后一段时间后才明白过来的,不是第一时间。 九方氏这一任的族长,生的委实....美还是其次,神裔氏族鲜有生的不美的,九方子也美,美得很有特色,美得楚楚动人,宛若一株绝世的白莲,让人不忍相欺,或让人觉得很好欺负。 群情太过激愤,王让九方子与觉得九方氏该判背叛种族罪的在朝堂上进行辩论,辩赢了,罪名就不成立。 九方子接受了,然后....长达一个月的唇枪舌战,这位楚楚动人看着很好欺负的少女(反正看着很年轻)将一位年过七旬的反方辩手给气死了,站在倒霉蛋的尸体前,少女颇为无辜的表示,不是我的错,是老人气性太狭隘了,不过几句话而已,何至于此? 不论正方反方立场的观众皆有种噎住,甚至喉头腥甜的感觉。 是啊,何至于此。 人活一张皮,你都把人整张皮给剥了下来,不止个人颜面无存,整个氏族的脸都没了。 这么点小事,怎么就气死了呢? 九方子委实如白莲般无辜呀。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头。 能看出来九方子对于被人从万里之外叫过来辨别自己是否有罪,心情极为不爽,在之后的日子又气吐血了五人。 一个月后,哪怕蒲阪大部分人都觉得九方子是在狡辩,九方氏是有罪的,对此怒火高涨,朝堂上九方子却已然无敌。 嗖! 连山果一箭钉在了翻墙者的眉心,神情无波无澜。 这已非第一回。 这已是这一旬第十六次。 第一次射杀氓庶,她还有点不忍,但杀得多了后便完全没了感觉。 如今才杀了人,她却完全没有去看一眼尸体,尽管那是一个很年轻的人,看着也就十五六岁,和她的儿子差不多大小,本应该还有很长的未来。 她在心中思考着九方子到底想做什么。 民愤闹得这么严重,想对付神裔氏族的有心人功不可没,但九方子自己也不是纯然的看着别人积薪,她往火上浇了一大翁烈酒。 朝堂上的辩论,在九方子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是同步在街头巷尾传播。 大抵也知道自己现在多讨人厌,九方子每日除了要去薪火台辩论的时候,坚决不出门,刚开始半个月哪怕出门也每天换一条路线。 后半个月倒是好点了。 前半个月鬼方子乘坐她的步辇吸引目光,刺杀者不断,可惜里头的是鬼方子,刺客统统被鬼方子喂了剧毒的邪灵血,变成了不人不鬼的怪物。 威慑力很足,反正九方子不用再每天换路线了。 就是翻墙搞刺杀的人多了起来。 若是专门的死士刺客倒也罢了,但翻墙的基本是普通氓庶,道德感满满,被人随便煽动几句便愿为伸张正义而贡献力量。 奈何九方子并无正义之士希望的廉耻心,而连山果不讲正义只讲立场,来一个杀一个。 随着死的人越来越多,事情发酵得也越来越厉害,连山果估摸着,莫说整个王畿,怕是王畿周围一圈国家的民间都该议论起来了。 九方子,你究竟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九方子咬着杏子,眉眼含笑道:“自然是将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平白无故被人这么找茬,不好好回报,怎对得起自己?” 连山子道:“我只看到你快成万恶之源了。” 九方子道:“我现在越恶,日后才越有意思。” 鬼方子道:“说人话。” 我说的就是人话。 九方子掂量了下自己与鬼方子的实力差距,识相的道:“蒲阪有很多奴隶,你说他们关不关心这场辩论,会不会思考为何九方氏犯了反人族罪?” 奴隶并非帝国的经济主体。 帝国早期时到是依赖过奴隶生产,将奴隶作为生产主体,但炎帝觉得这种社会模式太不稳当,有奴隶那是没办法,解决不了生产力问题,奴隶就会一直存在,但奴隶不能一直作为帝国的生产主体。 在渡过最艰难的那段时间后炎帝便着手改革和控制奴隶数量,因为那时候奴隶来自于战俘——并非所有先民都选择与炎帝联盟,言语说服不了,自然武力说服。 炎帝的想法是让战俘当几年奴隶,接受帝国的概念,然后就可以成为自由民了。 不过奴隶主们与炎帝的看法显然是不同的,他们很满意奴隶耕作供养自己的生活,并且坚信自己的子孙能一直武力压制奴隶们,奴隶们翻不出天来。 炎帝把反对者杀光了。 此事是炎帝在位时的一大污点,不过也的确改变了帝国的社会结构,将生产主体从奴隶变成了半依附于封君的自由民。 只是,炎帝管得了自己生前的事,却管不了身后事。 战俘经过数年苦役后可以成为自由民的政策最终被取消了,并且奴隶的来源从单纯的战俘增加了债务奴隶一项,一日为奴,终身为奴,子孙永世为奴。 理论上债务奴隶可以通过还清债务重新成为自由民? 放心,不会有债务奴隶能在有生之年还清债务的,倒不是债务多高,而是放债的也要赚钱,自然要收利息。网首发 债务奴隶的政策无形中鼓励了贵族与大奴隶主蓄奴。 丰年囤积粮食,灾年时用粮食买别人为奴。 更有甚者,故意上游蓄水再放水淹了下游,然后去下游灾区收奴。 王权强盛时,还能控制一二,但千年来王权式微。 根据巫即殿不知道哪个闲的蛋疼的家伙的粗略估计,帝国至少七分之一的人口沦为了奴隶,并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扩大。 大部分属于贵族与大奴隶主,这两者不是拥有大量土地就是拥有很多山泽资源,亦或两者兼有,需要大量的人手劳作。哪怕奴隶吃草也可以活,但成千上万的奴隶,便是吃草也不是小数目,只有他们养得起。 少部分属于家境相对富裕的庶人,是家庭奴隶,工作一般是包揽家务和伺候主人的孩子,若是女奴,工作还会加上给男主人暖床,若是有孕,怀孕并不能成为奴隶偷懒不干活的借口,且奴隶的子嗣自然还是奴隶。便是男奴,若是容色生得可以,同样有给男主人甚至男主人加女主人暖床的义务。 虽如此,却也不算太惨,生存环境比农庄与矿山里的同类好多了,很多都能活到二十岁以后,而且被主人睡完后会被赏赐一些食物吃一次饱饭,若是主人足够大方,或许能得到一块肉做为赏赐。 在鬼方子的目光下,九方子将奴隶的情况娓娓道来。 众人皆是一愣。 神裔氏族不蓄奴,他们自小都是被父母带大的,这也是氏族的规定:父母如果不亲自养孩子,那就别养了,族里会把孩子抱走,孩子被抱走了,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能一年见一次孩子都是好的。 神裔氏族的聚居地也没有奴隶,族人只要四肢健全,都得自己照顾自己,少量的奴仆都是被雇佣的氓庶,氏族给钱,氓庶拿钱干活照顾那些有残疾或是年纪太大的族人。 至于奴隶很惨,虽听说过猪,但一没吃过猪肉,二没见过猪跑,认知便不够清晰。 即便是众人之中比较接地气的连山子也没九方子如此清晰的了解。“你怎会对奴隶如此了解?”更新最快的网 神裔氏族每一支的族长都是保母,竟然有空去调查这个? 九方子道:“我没那么闲,是夑,他以前专门调查过人族各个阶层的生活,包括奴隶。” 做为医者,心性被磨砺得比较冷的羲和子将话题给拉了回来:“这与你如今所为有什么关系?” “蒲阪是人族的帝都,这里有整个帝国最多的贵族与富人。”九方子微笑道。“做为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若无奴隶来照顾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能体现出自己的体面?诸君,猜猜蒲阪的奴隶人口比例有多高。 奴隶不是人,法律与道德上双重意义上的不是人。 但蒲阪的奴隶多为家庭奴隶,养狗三年尚且有点感情,何况与人一般模样,能说话的奴隶。 蒲阪又是帝国的中心,能在这生活并拥有奴隶的,家境都不会太差,自然不会如乡下地方一般张口闭口奴隶不是人,对待奴隶的态度无疑会善良很多,一些人甚至会给奴隶发月钱。 主人的善良,以及没人时时刻刻提醒家庭奴隶,他们不是人。 时间久了,难道不会生出自己并非牲畜的错觉?啊,不,应该是猪狗不如,不管是猪还是狗,都比奴隶更值钱。” 满室寂然。 别人坑你一回,你要人全家的命呀。 诚然,奴隶是牲畜,大部分时候也比豚犬更驯顺,以至于大部分人都不认为奴隶会反抗,或是奴隶的反抗能伤自己一根汗毛,但盗趾已经用行动告诉了天下人:驯顺你祖宗。 知道了九方子想干嘛,所有人都放心了,各干各的去了。 九方子会设计出很大的动乱,死很多人? 与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又不住蒲阪,神裔氏族的聚居地也没有奴隶。 知道九方子不是被人操控了局势便可。 除了连山果,她是不住蒲阪,但她儿子以后会回蒲阪长住。 若来日蒲阪奴隶....要不让儿子搬个家和辛筝当邻居? 连山果相信,哪怕蒲阪奴隶暴/乱,还有贵族活着,辛筝一定在其中。 或者,让儿子在府邸里多挖几条密道多储存些食水,真乱起来的时候躲起来。 九方子的控场能力甚为出色。 亲友陪审团们很快便见识到了此人气人的更高境界。 王让九方子辩驳,本就是想让九方氏脱罪、 一来,神裔氏族覆灭,的确可以多出很多利益供人瓜分,但王能吃到几分却是不好说;二来,王也不认为神裔氏族这么就被人给摁死,而不被摁死,后续反弹会很恐怖,与其落井下石不如雪中送炭,拉拉神裔氏族的好感,哪怕神裔氏族不支持自己,它不去支持甚至敌视诸侯公卿就已对王权大有裨益。 当九方子将正方给辩得无话可说时,王便准备结束这场闹剧。 然而,没能如愿。 反方发起了异常犀利的反击。“敢问九方子,奴隶可是人?” 等你这问题很久了。 九方子微微挑眉,仍旧是一副楚楚动人的模样。 九方子并未直接回答奴隶是不是人这个问题,而是聊起了人族的普世道德,聊起了帝国的法律,最终在反方不耐烦的犀利追击下无奈承认:根据道德与法律,奴隶不是人。 反方再问:鲁阳被坑杀的贵族们可是人。 九方子表示,那些人都有着高贵的姓氏,血统高贵,根据法律与道德,不仅是人,还是非常高贵的贵种。 反方乘胜追击:既然被坑杀者是人,九方燮助盗趾为害,坑杀那么多高贵的人,难道还构不成反人族罪?那些高贵的人犯了什么错,要遭遇这样的灾厄? 九方子默然须臾,说:“他们并无错,甚至很无辜。” 狼吃羊,羊反杀狼,连对错都没有,何来无辜? “既如此,九方燮不当判反人族罪?” 九方子赞同的说:“当!” 或为利益或为交情而站在神裔氏族一方诸侯公卿们俱是一愣。 九方子你脑子坏掉了,这种罪名是能认的吗? 反方自然不会担心九方子脑子坏没坏掉,坏掉了最好,因而立刻正气凛然的向王表示:九方子已认罪,请按帝国祖制判九方燮之罪,惩罚九方氏。 叛族之罪是人族最重的罪,哪怕的帝族,有人犯了此罪,要么屠杀整个氏族,要么整个氏族发为末奴。 九方子支持的道:“请王判夑之罪,昭告天下,以儆效尤。” 王没忍住用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的眼神看着九方子。 虽怀疑九方子脑子是否坏掉了,但都到这份上了,王也不可能出尔反尔,只能遵守辩论之初的约定,判了九方燮之罪。 “请王将罪人九方速速拿下。” 九方子露出了疑惑之色。“拿我做什么?我可没判族。” “叛族之罪,株连全族。”好心人普法道。 九方子颌首。“是如此,但夑与我并非同族。” 好心人瞧着九方子始终不变的楚楚动人模样,有种不好的感觉。 九方子没让人失望。“夑在十五年前便已因心术不正而被除族,非我九方氏之人,与我九方氏没有任何关系。” 九方子不仅说,还拿出了族谱和族史记录。 为了便于保存,神裔氏族的族谱是刻在龟甲上的,族史是写在羊皮上的,不管是哪个都充满了时光的痕迹,无法仿造。 十五年前盗趾都还在角斗场与猛兽搏杀呢。 夑是有罪的,但九方氏是无辜的,比莲花还要无辜。 第146章 第四十二章少昊君离 人能无耻到什么境界,人自己也很难想不到。 辛筝在无耻这一领域连着给君离上了两堂课。 会盟时仗着自己对大部分乱七八糟的药物有抗性而在酒里加料,又准备了精锐侍从,连斟酒的侍女都是军中精心挑选的,从而一举拿下会盟的盟友是一堂课。 第二堂课是发现君离没有离开的意思后让君离干活抵偿房租与伙食费。 你差这点钱吗? 当我不知道吗? 新吞并地盘所有的贵族氏族都被你搜刮了一遍。 虽然震惊辛筝的无耻,君离却悲哀的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抗拒的接受了辛筝的剥削。 地盘一下扩张了三倍,很忙,但也不乱。 辛筝从辛原要了三百名能写会算的序学学子,军队里更是强制扫盲,每个士卒只要还没断气,每天至少要认识一个字。学会了有一碗肉吃,多学会一个字,多吃一碗肉,没学会也无妨,在不停止每日高强度训练的同时饿一顿就好,非常时期非常手段,效果奇佳。 这也使得辛筝解决了军队伤残退伍后怎么生活的问题,全都扔去乡里当里丞。 辛筝在每一块地盘编户齐民,九家为邻,四邻为丘,四丘为里。 每一里设里正与里丞。 里正负责处理内部问题,里丞负责公文往来、宣布政令、普法(重点为《农律》部分)、征税、劳役等事物,前者是当地人,后者是外来者。 伤残退伍的士卒,在填鸭式教育之下还是有点墨水的,凑合着也能干,不凑合着辛筝也找不到别的人手了。 最重要的是,士卒是实打实的精兵,自保能力很强,哪怕去了乡里,也没那么容易被当地的宗族势力给干掉。哪怕最后闹翻了,打不过也跑得掉,回头喊上军队去镇压,正好解决乡贤问题。 东凑凑,西凑凑,辛筝勉强凑出了能撑起半个班子的人手。 剩下一半则是靠招贤。 君离见过的招贤有两种,一种是封君听闻谁谁有贤名,跑去求贤;一种是封君发出招贤令,然后有意者带着自己的名帖来面试,双方见一面,然后给个官做。 辛筝,自创了第三种。 招贤令是君离写的。 辛筝扒拉了一番,发现自己手里能用的人中君离的字写得最好,自己写得最难看,便自己口述,君离润色书写。 君离很努力的润色,仍旧掩不住那浓浓的别开生面感觉。 辛筝对贤的要求非常低:一百以内的加减,能写五十个字以上。 要求后面是酬劳,每个月发多少钱粮,不是很丰厚,但靠着这笔钱粮,足够让人过上半脱产的生活了。 这大抵是有史以来要求最低的招贤令,以及,第一个注明自己对人才有什么具体要求的招贤令。 此虽特别了些,却也谈不上别开生面。 别开生面之处在于,辛筝并非面试,而是笔试。 将做胥吏需要面对的一些情况与需要掌握的一些知识给写成题,让人才们回答,答得好就接受一段时间的法律知识恶补,补完了辛筝再面试,每个人都勉励两句,聊完了就上任,当胥吏。 君离委婉提醒,你很有想法,但你这么写,不会有贤才来的。 贤才求明主,为的是当官,是裂土分封,封妻荫子,子孙迈入恒贵者的行列,不图那点钱粮。 辛筝表示:我不缺当官的贤才。 王派来当大夫的贤才都是自带班底的。 让一个人去当官,那个人得自己招揽贤才搭建班子再上任是世情。 她便是招揽能当官的贤才,也没空缺了。 大夫官署的官职都被填满了,只有各级胥吏是贱役,肉食者看不上才严重空缺。 君离闻言很想问你莫非真的一心一意为王做嫁衣吧?那可一点都不像你,但想想自己如今与辛筝的关系,又将这话给咽了回去,莫说关系已经步入从前,便是仍如从前,这种问题也很难得到回答。 招贤令下发。 等人才来应聘,还是需要时间的,因而现有的人手还是很忙。 君离每天处理公文至少七个时辰,睡觉三个时辰,还有两个时辰的习武时间,哪怕忙得要死,他也不想松懈武技方面的打磨。 吃饭怎么办? 处理公文时边工作边吃。 处理公文时还要学第二门文字。 辛筝交给基层胥吏的文字并非帝国通用书面文字,而是一种改良过的文字,他认识:当年在盗趾军时,常仪教给那些奴隶孩子的便是这种文字。 不可否认,这种被辛筝称之为吏书的文字虽不如帝国原本的通用文字形优美,但更方便书写与学习。 只是,再方便,也得重新学,若非君离在盗趾军时打下了底子,怕是第一天就得抓瞎,也不排除辛筝就是看上他的底子才会让他帮忙。 君离写了两天后发现很方便,便忍不住问辛筝可知王旦之事? 辛筝反问:“你是说那个刚继位时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场,结果被现实狠狠扇了一巴掌后便向荒淫无道的暴君发展,在位几十年,干的最多的就是强女干,杀人的王?太扛不住打击了,杀人也就罢了,却不敢杀真正架空了他的诸侯公卿们,只敢在更底层的人身上找存在感,怯夫。” 君离点头。“就是他,他在位晚年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当时有人提议改良文字,将文字改得更加优美方便,却为暴君所阻,被暴君砍了全家,株连一大片,血流成河。” 辛筝道:“然后暴君很快遭到了报应,如厕时心绞痛,陷而卒。一代人王,死于溺死茅坑,虽然帝国自白帝之后十个王至少六个不得善终,但这位的死法仍旧是一绝。” 君离问:“你信吗?” 辛筝默然须臾,道:“我最开始读这段历史时,疑惑他为何要阻止,帝国的文字太难学难写了,改良一下不好吗?但后来有个人和我闲谈历史时聊起这一段,她给我写了几个当年准备推行的新文字,我便开始感激他了。” 文字改良有两种。 一种是往更方便的方向改,另一种是往更不方便的方向改。 后者需要让学习的人花更多的精力,而学习难度提高了,除非是脱产者,有充足的学习时间,不然学习效率与成绩都会下降。 也是那段谈话让她开始重新审视帝国千年来在位的王。 白帝之后,帝国的人王仿佛被诅咒了一般,两千余年便有十五个废王,除了其中两个,另外十三个被废后是不予承认的,不入祖庙,不然今上就不是第九十九任,而是一百多任了。 明君也有十余个,但辛筝留意了下,这些明君要么在位特别长,在位期间与诸侯公卿关系特别好,地方势力特别厉害,王权只是面子光鲜,根本没有什么成绩,要么就是虽然在位时干出了成绩或是稳定了局面,但在位很短,大多英年早逝,甚至死得不明不白。 比如其中一个叫照的王,那是个能徒手搏杀熊虎的猛男,这位在一次失足落水后第二天就因着凉而亡了。 还有那层出不穷的暴君昏君,辛筝发现,这些人也不是一开始就是暴君昏君,在继位之前,都表现得挺不错的,哪怕是最差的,基本的能力也是有的,真正的蠢货也不可能将王位抢到手里,但继位后没多久便仿佛脑瘫了似的。 没有患上突发性的脑瘫的自然也有,那个失足落水后因为着凉而亡的王照便是其中一个。 君离见辛筝明白,便问:“你做好准备了?” 辛筝道:“这是吏书,是小吏用的文字,不是上等人用的。” 君离懂了。“你这样,帝国上下会割裂。” “本来就很割裂了,也不怕更裂些。”辛筝不以为然。 氓庶与贵族的礼与道德之间的差异比人族和非人族智慧生物的道德差异还大,辛筝觉得,照青婧的进化论,大部分贵族对于自己与氓庶的认知其实挺正确的:贵族与氓庶就不是一个物种。更新最快的网 君离想了想,取出了一枚工艺异常精美的布币给辛筝。 辛筝疑惑的看着君离。“我虽然缺钱,但不缺这么一枚钱,你要送我钱,最好送金山银山,那样我能多花几日。” 君离脸色黑了黑,将铜布塞到辛筝手里。“我所有财产都被你抢干净了,哪有金山银山?这枚钱可以让你在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找巫宗救命。” 辛筝诧异的看着手里的铜布,似是想到了什么,脱口:“你难道是巫女的私生子?” 君离深呼吸,不能打不能打,打了外面的护卫就该冲进来把自己乱刀碎尸了。 辛筝这些日子被刺客拜访的频率太高,护卫们都快神经了。 “我母是连山果,这是别人送我的。” 辛筝哦了声。“这么好的东西送我,不怕你阿母打死你?” “这是我的东西,怎么用是我的事。”君离说。 辛筝赞同。“可我前不久才对你....” 这么不记仇,该不会有什么阴谋吗? 君离抿了抿唇。“兵不厌诈,谁能怪自己的敌人太无耻?” 辛筝笑说:“多谢夸赞。” 君离:“....” 关系虽缓和了,但君离每日的工作仍旧只增不减,到最后连吃饭睡觉都在官署了。 君离偶尔会有些茫然,自己究竟是怎么沦落成这样的? 这种茫然并未维持太久。 招贤令需要时间,辛筝很有耐心,却发现,不管自己有没有耐心,自己都等不到几个人了。 群盗四起。 倒霉的不仅是最底层的氓庶,还有那些揭了招贤令的人,出门在外总有运气不好撞上盗匪的,或者更倒霉点,自己老家就在闹匪的范围里,前者死自己一个,后者死全家。 被现实给教育了,还有胆气揣着招贤令来找辛筝的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年轻人。 虽然来的都是毫无名气的人才,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哪怕不是贵族也一定是贵族后裔中没落了的旁支,看不上辛筝许诺的吏职。 不过被这么一番筛选,还敢来的,哪怕没有出身,且学识很差,可塑性与韧性都不会差,哪怕考不上,辛筝也愿意用。 虽如此,辛筝仍旧很生气。 君离在案牍劳形时被通知辛子有请。 到的时候辛筝正在看辛原送来的密函,旁边的地上堆着三尺高的简牍公文。 “你先看看那些,有惊喜。”辛筝将一支笔扔向简牍堆,发出撞击的声音。 君离不解,但还是循着方才的声音找到位置坐了下来。 墨写在木牍上容易掉色,下雨的时候还容易糊成一团,因而公文上的字都是用刻刀刻的,并不妨碍他盲读。 第一封,是某地闹盗匪。 第二封,是某某地闹盗匪。 第三封,是某某某地闹盗匪。 君离额头冒出了汗,却仍是读了下去。 君离忙,辛筝也忙。 辛原的事她虽然放得很松,军政大权都交了出去,只是在不同的人手里弄了个制衡,但也不是就这么安心不闻不问了,每隔一段时间辛原就得将发生的事给她知会一下,其中序学与育幼堂是一个月一封密函,别的是三个月一封。 一封一封的看完,看有没有不理解的地方,有的话就写上去,回头辛原那几位还得给她解释为什么这么做。不能下面的人已经自己拍板做完了,但她这个国君连为什么这么做都不懂。 有不足的地方,她也会试着提提自己的建议,但用不用取决于虞他们。 一来二去,密函都快变成有着详细注解的课文了。 拆开最后一封,是老巫的。 原本序学里读书的都是育幼堂的孤儿,吃穿用度都是统一的,哪怕是不统一,也是孤儿自己书读得好得了奖励学习的膏火银,假期干活勤奋挣了钱买的,总体还是差不多的。 但随着军功子弟入学,生徒之间开始不统一了。 有因为家里有爵位,穿着华贵的丝衣来上学的。 有嫌弃食堂伙食难吃,自己带饭的,带饭也就算了,带的还是各种山珍海味。 老巫甚至还看到了一个戴着组玉佩来上学的,耳朵被□□得不轻。 贵族打小就练习专门的走路,练了很多年,这才能身上琳琅满目,发出的声音却是极为悦耳的,甚至一点声音都没有,序学里的那个生徒显然没有真正贵族那种学习条件和学习时间,玉器撞击的声音完全是噪音。 更让老巫担心的是,因为这些生徒的张扬与炫耀,序学里的学习氛围比起曾经,明显下降了不少。 老巫来信询问要不要把军工子弟和孤儿分开学习,不然这么干扰下去,序学的学习氛围就别要了。 辛筝微微蹙眉,很快眉头舒展,提笔蘸墨。 分个屁。 盖一座序学不需要花钱吗? 大君的钱哪怕是做无本生意来的,也不能这么糟蹋。 序学以后发制服,两件冬衣两件夏衣,两年量一次身量裁新的,大君不差钱。 衣服从哪来? 之前不是开了家作坊招了几百个女人做工,纺线织布裁衣给孤儿穿吗?扩建个几倍,学生制服也做了。 生徒以后在序学里必须穿制服,当然,不穿也不强求,请卷铺盖滚蛋,离开序学,爱怎么穿就怎么穿,绝对没人管。 除了绾发的发带,序学内禁止佩戴饰品与化妆,学生就该有个学生的样,读书习武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是最重要的,请卷铺盖走人,她搞教育的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 至于吃饭问题,主食与一罐羊乳是免费供应的,菜虽然不是免费供应,却也是有荤有素,还是医者安排的,吃着多健康。 而且她当年为了防止序学的管理人员贪污,专门规定,序学的祭酒与先生必须与学生吃同一个食堂,且负责购买食材的人与祭酒每日必须所有菜都尝一口。所有人吃同一个食堂,食材若是有什么问题,大家一起死。 这么多年下来,先生都没挑,熊孩子有什么资格挑?禁止带饭,不吃就饿着,若能把自己给饿死,算熊孩子有骨气。 扩建宿舍,让军功子弟和孤儿一样,统统寄宿。 能让孩子在学校里这么搞,父母显然不擅长教孩子,既如此,别教了,孩子寄宿,一个月回一次家。父母平时想见孩子,允许探监,啊不,是允许探望孩子,但必须隔着门,父母没事不能进学校,想孩子了这种理由显然不能归入有事这一栏。 最后,孩子们还能有精力关注不相干的东西,说明功课太轻松了,从今以后,序学所有课程的功课都增加三成,若还有精力,再加三成,还不够,再再加,一直加下去,相信不管多熊的孩子都会乖巧如兔。 将答复写好,再将羊皮卷好塞进专门的铜管里,一会会有专门负责此事的人来拿走。 辛原的报告都看完了,辛筝这才看向君离,速度不赖呀,这么一会儿居然只剩下三分之一了。 辛筝颇为玩味的问君离:“你说那些盗匪有多少是野生的?” 君离擦了擦汗。“大部分不是。” 虽然浑水摸鱼为非作歹是人性,但昆北之地的氓庶在辛筝普法时被狠狠的教育过,这也没过去几天,不至于这么健忘,就算健忘,这可是心理阴影,哪有那么好消除的? 最重要的是,铜器铁器在这年头是寻常氓庶用不起的,一件金属打造的农具都能当传家宝了,而境内正在作乱的那些盗匪,很多都有金属武器。 辛筝问:“你心虚什么?又不是你做的?” 君离抬起了头,无奈道:“这些问题是我留给你的。” 想也知道,那些盗匪手里的武器是从哪来的。 再瞅瞅群盗四起的地域,哪都有,就是没有辛筝基本盘那块地的。 这也就罢了,当土王当惯了,不想再被王掌控是人之常情,虽然不支持,但能理解,立场罢了。但最恶心人的是,闹得最严重的地方都是他曾经的地盘。 君离哪猜不出这是想干嘛。 故意激怒辛筝,让辛筝怀疑自己,然后让辛筝杀了自己,哪怕不杀了自己,也得彻底破坏他们之间目前还算友好的交情,让他俩彻底失去信任。 辛筝微微挑眉。 所有考生里论得罪贵族最深的,第一名当然是自己,杀贵族如杀豚犬,刽子手的刀都废了不知多少把,其次就是看着最温和的君离了。 君离没杀多少贵族,甚至杀得很少,连前十都排不进去,但他做得是掘人根基的事。 官方低息放贷、丈量土地、清查户籍、授田给无地之民....桩桩件件都是在挖贵族的根,奈何打不过,便只能忍,然而,忍耐并不代表就不想将君离寝皮食肉了。 这不,这回有大腿支持,底气就足了,马上就来报应君离了。 辛筝奇道:“你我彼时是敌人,给敌人埋下隐患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君离摇头。“你我并非敌人,只是对手,且昆北之地并非你我私产。” 辛筝仔细审视了番君离,发现这家伙竟然是认真的,不由感慨:“你真是一位君子。”一位真正的君子。 君离道:“你也是。” 辛筝露出了古怪的神情。“看来你不止眼瞎,还心盲。” 君离反问:“若你英年....”君离顿了顿,不想将那么不吉利的词用到辛筝身上。“你会立谁为嗣君?” 辛筝随口道:“自然是杀了我那位私生子兄长的亲子与养子,再传位于他。” 君离惊住,半晌才结结巴巴的道:“为、为何?” “你是说哪个?杀他两个儿子还是传位?传位是因为他是辛氏公族里最出色的,杀他儿子自然是因为他没教好儿子,我提前帮他淘汰一下不合格的继承人。”辛筝甚为随意的回答。 君离希望辛筝是在开玩笑,这样想是很符合逻辑的,不然这种事怎么可能大咧咧的和一个外人说?而且哪个嫡出能对差点把自己给弄死的私生兄长如此宽厚?但,这么多年相处,他又诡异的觉得,辛筝不是在开玩笑。 辛鹿合适,所以就是他了。 因为不够在意,甚至是根本没把人放心上,所以才能轻描淡写的说要杀掉兄长的两个儿子。 辛筝是一位君子。 一位冷血的君子。 君离恍惚意识到这个问题。 见君离似乎不是很能接受,辛筝也没有继续解释的想法,换了个问题:“让你解决商阴以外所有的匪患,你需要多少人手?入冬之前必须解决,要么全杀光,要么全抓起来去挖河道,不能让他们遁入山林。” 一旦进了山林,那就没完没了了。 君离怔了下,还是下意识计算了下。“给我一千精锐即可,最好有马。” 辛筝道:“行,我给你一千精锐,两百匹马。” 君离想了想,问:“商阴不用去吗?” “商阴?那些贵族会解决的。”辛筝回道。 商阴的贵族在她打下来的时候被杀了三分之一,后来阳生往她后方放火,商阴乱了一会,但她一直防着,因而早有准备的角又杀了三分之一。 剩下三分之一胆已经被吓破了,匪患刚起便忙不迭的把参与的贵族给抓了出来向辛筝表忠心。 辛筝估摸着让他们把那些盗匪给抓起来应该是可以的,如果做不到,那也没关系,这三分之一也杀掉好了。 杀人抄家的无本生意,她的最爱。 第147章 第四十三章辛筝 辛筝是在睡梦中被人喊醒的,她清醒的时候左手握着的剑也已架在侍女雁鸣的脖颈上,她再醒得晚点,剑就不是只割破了雁鸣一层油皮,而是割断雁鸣的喉咙了。 辛筝将剑放了下来。“发生了何事?” 差点一命呜呼的雁鸣好一会才找回声音,努力控制着自己将舌头给捋直。“流民冲进城了。” 辛筝墨色的眸子霎时燃起了火焰。 这是没完了吗? 不管是涝还是旱,都有两大特色。 其一为活不下去而背井离乡的流民,流民的秩序就是没有秩序。一是因为官员都是贵族,虽有少数不要命的,但更多的跑得属于跑第一的那种,官都跑了,吏又怎还会留着?而没了官吏,还能有秩序就怪了;二是流民是移动的,古往今来王侯贵族想方设法将人口绑死在土地上,固然是为了没人种地他们就没得吃,却也是为了节省统治成本,静止的人口比流动的人口统治起来更方便。 先天后天两种因素相加,流民自然走到哪,哪的治安就恶劣起来。 如果没有在一开始就安顿下来,流民会很快变成盗匪,劫掠路过的地方,将当地的人口也变成流民,然后裹挟着去下一个地方....雪崩就是这么诞生的。 在听青婧提过一些曾经利用流民摧毁国度的丰功伟绩后辛筝便同基层胥吏卯上了。 闭眼不会天黑,却会死。 你的敌人会趁着你闭眼的时候捅你刀子。 更倒霉点,和青婧这种绝世奇葩生在同一个时代,那就是生不如死了,这家伙摧毁你的国家只为捞几个实验材料。 第一特色不难解决,至少对于辛筝不难解决。 云水水患制造的难民虽多,但逃难与迁徙的死亡率也是惊人的,幸运一点,逃难活下来的人十不足一,倒霉点,百不足一。 活下来的这些人口再多能多过昆北之地这两年各方势力大乱斗死的人多? 有的是荒芜田地安置流民,至于前期的粮食更好解决。 辛子不差钱,杀了那么多贵族,抢了那么多同窗,无本生意赚得钵满盆满,正愁没地花呢。 比起好处理的第一特色,第二特色就很糟心了。 瘟疫! 虽然糟心,但帝国对瘟疫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最早的时候是只要发现一个地方有瘟疫,不管死人活人都一块烧了,更干脆点就是一整座城都给烧了。 这也是无奈之举,彼时没人知道瘟疫是怎么传播的,哪些人是潜在患者,已经染上了,但还没发病。 以防万一,全都烧了最安全。 至于会不会有良心问题。 自然是不存在的。 瘟疫是天谴,一个地方若是出现了瘟疫,说明是神祇要毁灭这个地方,烧了它才能获得神祇的宽恕。 这种说法很长时间都是主流观念,直到某一任巫女对神祇是什么玩意表示怀疑。 这位巫女的历史被深深掩埋,只能在一些很隐秘和古老的文献里找到记载,也不知她是做了什么。 参考一下同样对神祇是什么表示好奇的青婧....辛筝觉得能理解。 这位巫女除了不见于史的事迹,还是有功的。 召医令就是她弄出来的。 虽然召医令下死得医者无以计数,但挑战者死多了,人对于瘟疫总算不再一问三不知。 虽然十年一大疫,三年一小疫,但—— 至少,知道怎么防治了,一些不那么狠的瘟疫,也能尝试着治治,有了等死和马上死之外的选择。 流民中发现了疫疾患者。 辛筝也不知这是能治的还是不能治的,只能确定不是鼠疫,如果是鼠疫,那就不必挣扎了,所有流民统统火化,活的死的一块火化,整整齐齐赴黄泉。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最近一次的鼠疫爆发于数百年前,干掉了帝国一半人口。 既然不是鼠疫,那可以放半颗心了,辛筝将确定感染的和不确定感染但和前者接触过的分开隔离起来。 已经染上的,等收到召医令的医者赶来,本地虽然也有巫医,但小地方,别太抱太大希望。 最好的医者不是在蒲阪就是在巫彭殿,前者是帝国的中心,有着最多的达官显贵,谁不爱惜生命?有能力,当然要养几个家医,不过这种医者是富贵乡里养出来的,有充裕的资源,医道造诣虽不会差,但对上疫疾就别太指望。生在云端,能舍得去跟疫疾打交道的不多,自然不会有正面怼疫疾的经验。 后者肯定有不缺经验的,巫彭殿的工作对象就是人族需要面对的疾病。但巫彭殿远在宁州,远水解不了近渴。 流民只能祈求周围有巫医中的苦行巫医。 医者要提升自己的功力,就必须接触各种病人,苦行巫医便是如此诞生的。 苦行巫医内部分两种,一种是数量最多的,但医术一般,甚至干脆就是庸医,在乡野间打转,治死人不偿命。 第二种数量比较少,但医术很高,都是医道已达到很高的造诣,却又不愿自此止步,开始挑战各类疑难杂症,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哪里有稀奇古怪的疑难杂症,准能找到这些家伙。 做为生命不息,作死不止,错了,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楷模,遇到召医令,苦行巫医基本不会拒绝。 辛筝听青婧提过,苦行巫医里不乏拿疫疾当挑战对象的。 青婧的总结便是:每一个活着的苦行巫医对疫疾的抵抗力是普通人的十倍甚至百倍。 辛筝不是巫医,不会去挑战自己不会的领域,因而她只是做了自己能做的,发召医令。 召医令是帝国境内唯一不受任何关卡阻拦的东西,每到一地,当地负责管理医者户籍与住处的官吏便会抄一份,再按着地址去拜访当地的医者,不怕死的就接下,当地巫庙会为你准备路上的食水。 隔离。 感染的放一处,不确定是否感染的又是一处,后者过了段时间若出现了症状,就挪到前者去,若一直没有,那就可以出来了,去找官署登记,官署会授田与租借农具给流民,顺便还会给流民洗个热水澡,再剪了所有毛发,换身衣服,原本的衣服烧掉,再将流民给送到授田所在地方。 很花钱,却也没办法。 人口流动时,老家的寄生虫什么的也会带过来,而换个陌生的环境,那些寄生虫绝对比人更活蹦乱跳。 辛筝没想过流民会冲击城邑。 虽然被隔离了,但又不是完全不管了,而且即便被隔离,她也提供饮食的,只要安分的等召医令的医者们赶来就好。 不过没想到并不代表她在知道发生什么事后意识不到问题。 虽然这里头肯定有人搞鬼,但自己也一定在哪里有疏漏被人给利用了。 就好像当年为了解决育幼堂孤儿的穿衣问题招女工开纺织作坊,因为作坊为育幼堂准备的,哪怕不赚钱也会长长久久的维持下去,因而她弄得很完善,剥麻、渍纱、织布、浆洗、晾晒、裁衣....分了各个区域,还有办公、住宿(有些女工家比较远)与食堂。 作坊是三班倒,食堂有早中晚三餐,每个工人都能在食堂吃上两餐,工钱日结,并且只交给当事人,父母和丈夫来要,拿不到,如果管事给了,是不作数的,管事得双倍赔偿作坊的损失,因为她拿作坊的钱送人。 最后一个规定导致了那段时间女工中离婚和自立门户的特别多,不过不是问题,对于辛筝而言,管你是离婚还是离家出走,只要没影响到作坊运转那就不是问题。 影响到作坊的问题是所有人都争着上早班,二班三班总是凑不齐人。 她拿这个问题去问青婧,青婧让她在晚餐时给上工的人额外加一块肉,早餐和午餐不加。 问题迎刃而解。 辛筝揉了揉眉头。 有时真的很羡慕青婧的能力,哪怕读心的能力容易被人当妖孽,但有的时候真的很有用。 她的感慨与羡慕得到的青婧的嘲讽:你想不到不是因为没有读心的能力,而是傲慢。 那次的后果不过是二班三班凑不齐人手,不严重,这次却是大问题。 问清人冲进来没,得到还没有的答案后辛筝抓起一件大氅穿上,长剑拎在手里往外走,走到一半想了想,又折回来取了弓和一袋箭矢。 辛筝来得有点晚,出门没多久就看到了流民。 确切说,这个流民得打个问号。 跟着青婧学习过,上手解剖尸体的经历自然也有,再加上青婧的讲解,她的目力还是不错的。 领头的两个流民虽然很瘦,却是习过武的,指甲缝里也没有多年耕作残留根本洗不掉的泥。 被刺杀出经验的辛筝瞬间分析出三件事: 一,那俩是死士,习过武却来干这种事,只能是死士。 二,谁这么有创意?刺杀的花样真是越来越多了,还一举多得。 三,她需要换住处了,看那些流民直奔自己住的地方便知道已经被人给摸清了。 哪怕不能让她染上瘟疫,只是让瘟疫在郊邑爆发,也够她喝一壶了,谁让她收拢流民的,不收拢流民哪来这破事? 辛筝右手挽弓,左手抓了一把箭矢,手指轻勾,将其中一支搭在弓弦上。 嗖嗖嗖.... 辛筝一口气射杀了五个人,每一箭都正中脖颈,其中两个是死士,哪怕是习过武的死士也扛不住疫疾的伤害,身手大不如前,躲支箭矢都困难。 仇家已经多到有人刺杀自己,被刺杀后思考嫌疑人,至少得思考一个时辰——太多了,只能想起一部分。 辛筝早已养成遇到刺客就弄死、懒得问是谁的良好习惯,死士口里吐出来的名字鬼知道是真是假,自己思考....有那闲功夫还不如思考一下谁家最有钱,那就是主使。 辛筝很淡定,流民们却不淡定了。 一见面,一句安抚的话都没有就先杀了五个人,这....很符合贵族风格,面对氓庶的反抗,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贵族都是先把人杀光了再谈为什么。 换做盗趾那类人,肯定非常理解,习惯了,但这些流民却很少有能见到贵族的,哪怕他们一生都被贵族敲骨吸髓....吃人也讲究技术的,贵族的吃法无疑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吃得满嘴流油,手上一点都不会脏。 距离产生美。 因为接触的都是贵族的家奴,再加上礼乐宣传,不乏氓庶以为是恶奴欺人,恶奴的主人自然是被蒙蔽的。 很多时候,只要贵族稍微惩处一下恶奴,让恶奴刮得少点,氓庶都能感恩戴德,恨不能将其当祖宗供着。 辛筝的表现无疑狠狠敲碎了这种自欺欺人的幻想。 可惜,后悔也迟了。 看到维持治安胥吏与这段时间被调过来帮忙维持秩序的军队终于赶来,辛筝指了指流民。“所有离开隔离区的,格杀勿论!” 不管她是哪里疏漏了以至于被人钻了空子,但流民也应该为他们带来的灾难付出代价。 流民冲城前,城里有好几处突然走水,因为应急,人手被调走了不少,剩下的胥吏与徙卒本来就人手不足,又免束手束脚,那可是瘟疫病人,碰上了会感染的。 胥吏与徙卒的自保心态成功让死士抓住了机会带着流民冲出封锁。 反应过来应该杀人时已经迟了。 发现一部分人来找辛筝时,所有人魂都吓飞了,拼命追赶,只恨父母少生两条腿。 论杀人,徙卒无疑是最高效的,再加上辛筝的护卫很快赶到,没两下流民便死光了。 辛筝立刻下令封城。 离开隔离区的,杀! 从现在起,所有试图出城的人,杀! 趁乱浑水摸鱼的,不管是杀人放火还是小偷小摸,只要犯法,不论罪名大小,杀! 从此刻起,全城封禁,在禁令取消之前,离开自己家在街上游荡的、串门的,杀! 城中所有医者准备挨家挨户做体检,拒绝这份任务的医者,杀!拒绝体检的,杀! 封禁之后,修缮全城所有屋舍,城中所有成年男子都要参与,以工换粮,可以不干,只要家里存粮够,没有存粮也不想干活的,杀! 征用城中所有布匹,所有女子征集起来,制作蒙口鼻的布罩,布罩分发给每一个人,一天领一个,旧的必须还回去,女子将旧布罩放到热水里煮沸再暴晒后才能再用。 出门不戴布罩的,杀! 把城中所有贵族抓起来,反抗者屠满门! 她眼不瞎,如何看不到城中数处起火,虽不知是谁干的,但全抓了,从犯肯定在其中。 从犯,不是主犯。 辛筝不认为哪个主犯能这么想不开。 瘟疫围城,城里的全都跑不掉。 多半是哪个傻子被人骗了,但不管是清楚亦或被骗了,都不重要了,她一定会将傻子全族男女老幼整整齐齐的挂到城墙上风干,保证一个不少。 第148章 第四十四章长桑君 高耸的城墙上挂着一条又一条或痴肥或挺拔或苍老或年幼的身影,随风摇晃,伴着曲曲折折的袅袅炊烟,甚为奇异。 长桑君按了按心口,老人家年纪大了,还是有点吃不消。 城墙上挂着的尸体真的是将人族的各种性别与各种年龄给凑齐了,他甚至在里头看到了几个月大的婴尸以及大着肚子的孕妇。 哪怕这一路走来,差不多每座城邑都有看到挂城墙上风干的尸体,郊邑出事封城并没有对辛筝对别的城邑掌控力下降,哪怕自己把自己给封在了郊邑里,一条条血腥味十足的命令仍旧从郊邑传出,证明着她的权力。 只要她的军队还效忠于她,昆北就还是她说了算。 不是没人试图拉拢她的军队,但辛筝的军队成员出身....除了少数几个将领,剩下的从上到下不是奴隶就是庶农,大部分连姓氏都没有,除了辛筝这个不讲究的,没人会给他们爵位,简直是对爵位的侮辱。 有姓氏的那几个,宜将每个来拉拢自己的势力给记了下来,转头就给辛筝打报告。 角,这个就算了,贵族瞧不上,他也不相信贵族。 孔乾,虽不至于如宜一般转身就打小报告,却也没有应允任何人,只能说中立。 最后也是掌控兵力最多的君离。 没人知道辛筝怎么想的,一开始给了君离一千人让君离在自己曾经的地盘上剿匪,在郊邑封城后,又下令将郊邑外驻扎的两千人马给君离调遣,使得君离手里握着的兵力最多。 君离拒绝了所有人的拉拢,非常认真的封锁着也保护着已经沦为疫区的郊邑。 摆不平这些军队,自然就只能看着辛筝在疫区遥控昆北。 昆北诸城不断有衣着光鲜的人家全家老小似死狗般被拖出来挂到城墙上风干。 长桑君始终不能适应,杀也就杀了,何必搞得这么壮观。 比起长桑君,夷彭就淡定多了。 “呀,这好像不止固态萌发。”夷彭微微挑眉。 长桑君疑惑的看向夷彭。“此话何意?” 夷彭解释道:“辛子虽然很喜欢把人挂城墙上风干,但没挂过三岁以下的孩子。” 辛筝曾经说过,杀人满门是为了减少刺客数量。 尽管她已经活到了有刺客来刺杀,嫌疑人名单能写大半天的境界,但这不代表她就喜欢被刺客没完没了的拜访,能减一两个也是好的,所以,能赶尽杀绝一定要杀光。但三岁以下的孩子能记什么事?拿东西烫了身上所有可供辨识的胎记再往育幼堂一扔就是,长相辨识性要是太强的话,那就脸上再划两刀,没必要一块风干,长大后哪怕是种地也能创造财富呢。 哪怕是那年搞超级人/肉烧烤,一口气烧烤了几百人,其中的襁褓婴孩,襁褓里实际上塞的是干草。 至于会不会有天赋异禀,记事早的。 除非天赋异禀到两三岁就会伪装,不然只要在育幼堂流露出半点,马上就会被人补一刀。 辛筝对自己的生命,还是很爱惜的。 长桑君对辛筝在辛国的丰功伟绩并不了解,但仅仅从夷彭话里透出的血腥味就足以让他猜到两分。 马车在鹿砦前停下。 “来者何人?” 夷彭取出了一只匣子,里头有许多符节,其中一枚铜符节是辛筝给他的,用来证明他的身份,告诉经商时遇到的贵族们,这只肥羊是有主的,不能杀。 除此之外还有辛筝在蒲阪时从不同国家的质子手里弄来的,有的是便于通行的,大部分都是这种,有的是通行加免税的,比如青阳国的。 夷彭的铜符节还没翻出来,长桑君便已取出一枚兕角制成的符节递上。 徙卒的态度立时热情似盛夏的烈阳。“您是苦行巫医呀,我们大君等您久矣。” 夷彭:“....”哦豁,忘了,旁边这个半路蹭车的老头是苦行巫医,苦行巫医的符节是玉宫发的,整个帝国畅通无阻。 还有,他保证,辛筝绝对不认识这老头。 徙卒的本职素养显然还是有的,热情招待长桑君的同时还没忘了问夷彭哪位。 苦行巫医不是独自一人就是身边带一两个徒弟,夷彭怎么看都不像药童,而且夷彭也不是一个人,他带着一整支商队。 很容易猜出怎么回事。 半道上碰上,长桑君蹭了个顺风车。 不过,这支庞大的商队里不止长桑君一位医者。 徙卒看到了若干位被捆着的人,有老年有中年,虽然商队普遍兼职人/贩子,但那几位明显不符合货物标准,没人会买年纪这么大的人口,而且还都是男的。 注意到徙卒的目光,夷彭微笑着解释了下怎么回事。 他是辛子的人,前段时间不是水患吗? 虽非先知,但考虑了下历史上水患过后容易发生的事,辛子为了以防万一,就给他写信让他从蒲阪弄些良医和疫情期间可能用得上的药草过来。 富贵乡里的这些医者虽然和苦行巫医不能比,但也是天底下医者中比较拔尖的一群人了。 至于绑着。 那个时候疫情还没出现呢。 夷彭是以为辛子寻医看几个病人的理由高价请的人。 财富动人心。 哪怕不图财,辛子的人情也很不错,蒲阪是帝都,政治争斗复杂,今日朱门酒肉臭,明日曝尸于市也不稀罕,而医者比贵族更危险,投毒什么的,太常见了,拒绝也没用,你已经知道了,既然拒绝,那就得灭口。 很难说哪天辛子的人情不会成为救命稻草。 被打动的医者不少,跟着商队一块过来了,然后半道上知道了疫疾的消息。 苦行巫医受世人推崇,被允许帝国境内随便通行? 因为人缺什么,就推崇什么。 苦行巫医很高尚,但能被如此推崇,称颂的主因却是在于这样的奇葩太少。 夷彭找的医者们,医术是可以的,但都是普通人,情操不够高尚,也没有脱离低级趣味,愿意为自己从事的职业燃烧生命的高尚趣味。 面对医者们的请辞,夷彭想了想辛筝给自己写的信,果断把人全绑了。 真是抱歉。 他也不是什么君子。 虽然去了疫区,你们可能有危险,但你们走了,危险的就是我了。 徙卒虽然没听出夷彭话里隐藏的很多东西,但至少听出了这支商队是辛筝喊来的,因而将事情上报了过去。 夷彭与长桑君还有诸多医者很快被带着去见骊嫘。 见到君离,夷彭不会意外,这一路上已听说辛筝将郊邑的安全交给君离了。 但骊嫘? “你没被困在城中?”夷彭有些意外。 辛筝为了以防万一连自己都给困在城里了,骊嫘怎么出来的? “彼时我去玉国买粮药了。”骊嫘回道。 治疗疫疾,缺不了药材和粮食,前者是救人的,后者是让人能渡过隔离时间的。氓庶普遍没有什么积蓄,关个十几日不干活....也不用十几日了,三五日就够饿死全家了。 玉国位于玉水流域,玉水上游遍地玉石,下游也是土地肥美的膏腴之地,整个兖州,最富庶的就是玉国了。 玉文化是元洲各族的共同点,不好说是谁影响了谁,反正每个种族的历史中都有对美玉的向往。 有需求就有地位。 玉国与很多国家都有商贸往来,商队被抢的比较少,商贸自然也比较发达,想买什么也比较容易。 而且,辛筝与玉国也有点交情。 之前与阳生的战争中,辛筝用昆北之地的两座城邑换玉国南下牵扯阳生的部分兵力,以及一枚商队通行玉国全境的符节。 权衡了下便让骊嫘去玉国了,要得货比较多,也很着急,一般人完不成,便让骊嫘去。更新最快的网 骊嫘回来的时候郊邑已经封城了,不然就被一块困里头了。 骊嫘给商队带来的需要的物资做了个登记,至于长桑君,得等君离。 现在郊邑许进不许出,但进也得君离同意。 倒不是阻止别人去送死,而是防止刺客死士。 按照帝国惯例,一地发现瘟疫,先隔离,发召医令,医者们努力两三个月,实在没辙才会焚城杜绝传播。 可这里是郊邑,是昆北,与蒲阪太近了,近到病人几天时间就能跑到蒲阪去。 没有人不爱惜生命。 得知郊邑发生了疫情,蒲阪的诸侯公卿们第一反应便是焚城,杜绝传播。 隔离必须一个月才能焚城的传统? 这点旁枝末节就不要计较了。 城里还有个方国国君? 都是旁枝末节,瞎讲究什么呢? 遏止瘟疫蔓延才是对帝国对人族最要紧的事。 即便是骊嫘也得称赞,蒲阪面对瘟疫,反应真得很快。 先是王使带着王令来让彼时已经接手了郊邑防御的君离焚城,君离把使者关起来了。 人性充满了劣根性,发生了疫情且不愿为了帝国的安危奉献的刁民很常见,帝国当然不会纵容刁民。 蒲阪除了派使者,还调遣了军队。 军队是从北方与玉国的边境赶来的,来得很快,快得让人怀疑是不是早就在那等着了。 那支军队半道上就回去了。 被君离带人在半道上伏击,把军队给堵住了,没杀,杀了事情就完全失控了,但也不可能一直堵着,帝国有很多军队,还可以从别的地方再调。 解决问题的是辛筝,她给王写了一封密函。 王在朝堂上扛住了所有压力,朝堂纷乱,民间舆情汹涌,王都快让逼得上吊了,愣是没妥协,军队回去了。 按规矩来,给郊邑三个月,三个月后解决不了瘟疫,焚城。 辛筝怎么让王强硬起来的不得而知,但她成功让整个蒲阪所有人记住了她。 这要是跑过去一个病人,瘟疫围城的就得是蒲阪了。 如今的辛筝,若是遭遇刺杀,肯定不会再有人思考嫌疑人哪位这种问题。 郊邑虽然沦为疫区,但考虑到辛筝结的仇,君离严格审查每一个入城的人。 瘟疫很可怕,但也不是一定会死,只是死亡率再高,只要没到百分百,总有生还率,不然苦行巫医们早死光了。 为了以防万一,送几个死士冒充医者入郊邑干一票一本万利的生意,并非不可能。 实际上,千百年来,帝国内部纷乱,刺客一直很活跃,甚至一度主宰了帝国的历史。 比起打仗,刺客的成本低得令人发指。 刺客盛行的结果便是这年头即便是王的安全都不是绝对安全。 辛筝结的仇比王更多,身边的防护也绝对比不上王。 她给开了通行用的木简,一起的还有夷彭带来的医者,后者的抗议,没人在意。 长桑君等了好一会才等到君离,大老远就能闻到君离身上的血腥味。 奇异的是这个一身血腥味的少年身上并无多少戾气。 因为抽条的关系瘦得有点惊人的少年生得极好,眉目如诗如画,眉间一点朱砂痣,再加上那清雅如玉的气质,俨然古老传说中走出的天人,反正不像一个披坚执锐且刚刚肯定杀了很多人的将军。 君离检验了长桑君的符节,他在连山城见过类似的,一模就摸出来是真的,而且夷彭没听说过长桑君,他却是听说过的。 苦行巫医不多,还居无定所,大部分人知道有这么一群奇葩存在,却不太清楚具体哪些。 不过苦行巫医之间却是大多认识,有一个圈子,认识其中一个,对于别的,自然就会听说一些,至少知道有哪些。 君离摸着符节确定不是假货,亲卫却是瞅了眼长桑君腰间的佩饰,不是常见的珠玉佩饰,而是一枚小巧的紫色贝壳,贝壳上用惨不忍睹的手艺刻着三个线条人,两大一小,手牵着手,贝壳下坠着的还有一枚兕角符节。 再瞅了瞅手里的符节,样式与刀工是一致的。 “将军,他身上还有一枚一模一样的符节。” 长桑君解释道:“这枚是我喜欢的女子留下的遗物,我一直戴着做为纪念。” 君离闻言确信对方不是赝品。 赝品不能冒充得这么细致。 长桑君年轻时爱过一个女子,被渣了,但即便如此也多年念念不忘,始终不婚。 知道这事的人很少,即便是苦行巫医中也只有寥寥数人有所耳闻。 渣了长桑君的那名女子也是苦行巫医。 显然,享受生活与追求医道并不冲突。 君离礼遇了长桑君与诸医,前者是从头到尾的礼遇,后者是在让人搜了全身,把所有可能伤人的东西给取了出来后才开始礼遇。 礼遇的终点是把医者们带到了城墙下,一人一个篮子,城里的人会将医者给拉上去。 城门是不会开的。 之前开城门送物资的时候,里头的贵族趁机冲击城门想跑出来。 结果? 城里城外各有一道袅袅炊烟,肉类烧焦的味道扑鼻而来。 高空悬着的感觉一点安全感都没有,至少不似羽族一般长着翅膀的人族很难有安全感,尤其是屁股底下还是一个竹制的筐,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来自蒲阪的医者们忍不住尖叫了起来,唯有长桑君始终冷静。 瘟疫封城,城门除了早期,根本不会打开,因为封城的人很快就会发现,打开城门虽然很方便接收粮食药材,却也很蠢,被教育一两回后城门就会被关死。 做为一名从医近四十年的医者,长桑君并非第一次被吊着入城。 第一回还会觉得心跳如擂鼓,第二回还会好奇的打量高空的视野,第三回,也就那样。 上了城墙,守在城墙上的徙卒询问是先去见辛子还是先去见病人。 长桑君表示先见病人。 被解开了绳子的诸医药见辛子。 一行人都被带到了隔离区门口。 第150章 第四十六章青婧 青婧说:“病毒总归会死的,不是它死了宿主却没死便是宿主死了它因为没有了宿主也跟着死了。” 辛筝嘴角微抽,确实都会死,但区别很大呀:“你不是说生存是生命的第一本能吗?既然都是死,病毒莫不是在自杀?” “不,生存是生命的第一本能,这是基础。虽然我不清楚怎么回事,但据我所知,染了疫疾而亡的尸体,若是不烧掉,健康的人碰了,也是会染上疫疾的。所以我推测,要么病毒是死亡是暂时的,类似于假死,要么就是它死的时候留下了子嗣。” 辛筝默然须臾,换了个问题:“你的丹药是什么作用?” “它可以让人体的免疫体系在很短的时间里强大数倍。”青婧刷刷在人体轮廓内画满了军队。 辛筝懂了。“消耗生命力补免疫体系?” “孺子可教也。” 辛筝很想说滚,你就不能研究点好的东西?用膝盖想都知道青婧这方子不会是什么正常研究能搞出来的。 辛筝无奈道:“你去隔离区吧,反正你也研究瘟疫,里面有很多材料供你研究。” 青婧的确对瘟疫有兴趣。“你是希望是尽快弄出治疗的方子还是慢点?虽然我不能保证一定能有成果。” 辛筝道:“自然是尽快。” “那你能为此牺牲到什么程度?” “什么意思?” “如果你想尽快,我也有办法,但可能会死很多人,也不一定会成功。” 辛筝想了想,问青婧。“你来的路上可有在别的地方看到瘟疫?” 青婧道:“你这是废话,大灾必伴大疫,流民又不是只往你这跑。” 辛筝沉默须臾,终是道:“你尽可放手施为。” “隔离区的材料都是什么出身?” “有奴隶也有庶人,不过大部分都是庶人和贵族,奴隶很少。” 奴隶生了病是不会有医疗资源的,都是自生自灭,不过这回是瘟疫,就不是自生自灭了,而是一发现就会被主人杀死,辛筝重建隔离区时能搜罗到的染病奴隶不免少得可怜。 “我先用奴隶,但奴隶用完了后呢?” “自然是用庶人与贵族。” 青婧想了想,道:“你应该知道,拿奴隶做实验,和拿氓庶甚至贵族做实验是不一样的。” 用家畜做实验是很正常的事,但拿人做实验,是该被绞死的疯子。 辛筝稀奇道:“最不在意的这个不应该是你吗?” “我不在意这个,不论贵族还是氓庶奴隶在我眼里都不是人,但你和我不一样,我对这人世无所求,自然无所顾忌,你却有所求,便不能不守规矩。” 辛筝思索了须臾,说:“奴隶用完后我会用钱从城中奴隶主手里购买奴隶,买之前,我会先将用奴隶试药的消息放出去。” “奴隶反抗怎么办?” “看反抗力度。” “强又如何弱又如何?” “若是强,那为了郊邑的大局稳定,我不会购买奴隶,让他们染病试药,若弱....”辛筝顿了顿,旋即薄唇轻启。“不过待宰豚犬尔,我需要顾虑什么呢?” 见辛筝心里有数,青婧也就不再说什么,而是表示自己现在就可以进隔离区了。 辛筝批了,在青婧出门的时候,忽的问:“你和那个澜北巫祭是什么关系?” 青婧随口回答:“我闲极无聊用知识挖了个坑,她自己想不开跳进去的关系。” 青婧说完便离开了。 隔离区虽然被鹿砦隔开了,但也不是封死了,还是留了个入口的。 青婧将布罩重新戴上,抬腿走了进去。 虽然是隔离区,但环境并不差,非常干净,和外面一样干净,干净得....简直是洁癖的乐土。 辛筝完美的将她提过的每一种防疫都给执行了,并且执行得相当到位。 病人三五成群的睡在一个个房间里,有负责照顾的人。 青婧就近找了一间屋子想看看是不是自己认识的疫疾。 游历元洲很多年,她去过很多的地方,也见过很多种瘟疫。 进门看到病人之前先看到了正在给一个病人把脉的长桑君。 青婧先看到的是长桑君腰间的紫色贝壳,拙劣又眼熟的刀工。 只看了两眼青婧便将目光给移到了病人身上,不是鼠疫,这是不幸中的大幸,若是鼠疫,她就只能建议服她的折寿神丹了,却也不是陌生疫疾,云水泛滥又不止一两回了,滋生瘟疫亦然。 当然,目前还没得救,能治的话蒲阪也不会火急火燎的要焚城了。 青婧等长桑君检查完了才上前。 长桑君这才留意到青婧,不由恍惚了下,敢跑到疫区来的医者年纪都不小,医道中经验积攒很重要,医术大成的时候往往都已是年纪很大,而年轻又医术不够的,跑来也是添乱。 青婧这般年少的,上一个还是几十年前的事。 “女郎是哪里的医者”长桑君有些好奇的问。 “以前在玉宫学过几年。”青婧随口回答,手上一点都没受影响的给病人做起了检查。 诊脉、看皮肤、看眼睑...一系列常规检查后青婧又放了点血嗅闻。 啧,都能闻到死亡的味道了,这人完全可以拖出去烧了。 确定了是哪种瘟疫,青婧将自己以前因为时间不够、材料不够而没完成的方子都从脑海里挖了出来。 因为都是死马当活马医的试药,而疫疾死人也很正常,尤其是那些染疾的奴隶,本身身体底子就特别差,死亡率是最高的,因而青婧接手的病人哪怕死亡率高到百分百,也没人多想。 知道怎么回事的望舒为隔离区送入了一批试药的奴隶,治好疫疾很难,但让健康的人染上疫疾缺很容易。 这回瞎子都很难不多想,但没人能阻止青婧与辛筝。 青婧甚为轻松的问鹿砦外心情似乎不是很好的辛筝。“反抗力度不大?” “有不少家庭奴隶觉得自己很驯顺,很忠诚,主人离不开自己,相信主人不会把自己卖了。” “那你打算怎么做呢?” “献奴有功于全城人。”辛筝道。“虚荣加利益,足以动人心,毕竟只是豚犬,没那么高的价值。” “想开点,你想开民智,早着呢。” “我只是有点想不通,奴性究竟是什么。”辛筝说。 青婧闻言道:“奴性是因恐惧而生的爱。” 辛筝不解的看着青婧。 什么意思? 青婧解释道:“当我研究人的血液,发现奴隶与贵族流的同样的血液时,我很好奇,既然流着同样的血液,奴隶的忠诚是怎么培养出来的。所以我做了个实验。” 辛筝眉头跳了跳,直觉最好不要再听下去,但还是没忍住。 “我抓了十个奴隶、十个氓庶、十个贵族,关在一个山洞里,每天给他们吃草,却每天在山洞里放一块肉,只要他们有人试图染指那块肉,我就会用所有人做一个很痛苦的药物实验。半个月后,他们所有人都不再试图打那块肉的主意,每天吃草,哪怕草根本吃不饱也不会再打肉的主意。后来我每隔一段时间就替换新人进去,不论新人出身奴隶、氓庶还是贵族,旧人都会教导新人不能打肉的主意,如果新人不听话,就会把新人狠狠揍一顿,揍到他不敢为止。”青婧颇为感慨的道:“再后来,山洞里的人都换了两茬,始终没人去碰那块肉。” 辛筝沉默了很久,问:“这和爱有什么关系?” “我有时会多给他们一把草,那个时候他们的心情....”青婧想了想,很快找到了形容的词语。“仿佛看到神祇降临的虔诚信徒,人族看到真爱时的情绪都没那么虔诚。” 辛筝发自肺腑道:“你真是个祸害。” 青婧不以为然。“我不过驯化了百十个人,你的同类却是成功驯化了整个种族,我可差远了。” 辛筝:“....”一口老血哽在喉头想吐吐不出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看辛筝快吐血了,青婧也不刺激她了,换了个话题。“奴隶应该不够用,你可能很快就要准备新的材料了,最好提前做好准备。” 辛筝闻言心情宛若二月之牛,远征之马。“懒惰是罪。” “说人话。” “城中娶不上妻的单身男子有罪,若非又懒又馋,怎会娶不上妻?懒惰是罪,所以他们有罪。”网首发 “我以为你会从外面买奴隶。” “太费时间,也犯不着。奴隶是家畜,氓庶是牛羊,贵族是人,这是普世认知并非我的认知。” “你真信娶不上妻的单身男人有罪?” “清理娶不上妻的单身男人人口是很多国家都在悄悄做的事,氓庶会接受这种他们有罪的说法。” “你信?” “我不信。”辛筝道。“他们是有罪,但他们的罪在于生而卑微,一无所有,而一无所有的人破罐子破摔时不会有顾虑,不服管教,而有家室的男人,若不服管教逃跑,代价是全家沦为罪犯与奴隶,正常人受不了这样的道德谴责,不免顾虑重重,故而忍耐力会很强,非常驯顺,能承受更多的敲骨吸髓。” 辛襄子虽然跟她父女关系恶劣到了最后你死我活的程度,但最后的时候,辛襄子又教给了她不少当国君的知识,其中便有刻意控制人口,清理单身男人的部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青婧感慨道。“不过你这罪名最好不要流传太广。” 辛筝不解。“有什么我没想到的吗?” 青婧问:“你知道人族每一代有多少氓庶男性无法留下后代吗?” “多少?” “我的粗略估计,超过六分之一。” 辛筝诧异。“怎么会?” “怎么不会?”青婧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给辛筝算起了账。 人族的男女性别比例是不平衡的,一个地方的男女比例若是2:1都足以说明这地方多年风调雨顺又太平安定了,但帝国称得上风调雨顺且太平安定的地方多吗?不多,相当寡。这也就意味着,人族大部分疆域,男女比例比2;1更夸张。 再有一个问题,帝国自白帝之后就没真正的消停过,诸侯征伐,公卿大夫征伐,诸侯与公卿大夫互相征伐,帝都与地方的征伐....战争是年年有,只是很少有波及全境的而已。 战争没消停过,天灾也同样没少过。 发生灾害的时候,女人是死得最早也最多的,男女体力差异在那摆着,除非是练过的,否则面对男性,不外乎直接下锅煮着吃与先女干后吃的区别。 哪怕是太平的地方,因为男性的体力比女性好,因而很多地方都有溺杀女婴的传统,能养活的孩子有限,那就养活对自身最有好处的。 溺杀女婴这种事干得久了,都能发展出传统和文化来,非夸张,青婧在冀州的时候真见过这种习俗,杀女婴杀得太久了,到了最后,人们已经忘了这么做的原理,只记得这是传统,所以生下女婴就摁进茅坑里,或是下锅加餐。 总结,人族的男女比例失衡得相当可以。 哪怕做到绝对的一夫一妻,帝国也会有数以百万计的男人找不到配偶。何况帝国还不是一夫一妻呢,贵族是可以少吃多占的,虽然黄帝时为了人口增长限制了不同身份的人可以拥有的偏房数量,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个男性贵族,实际上拥有的女人并不止妻和妾,他身边没有妻妾名分的侍女也是他的女人,外面或许还有外室。 拿辛襄子举例,他是合婚,理论上他应该只有党大夫一个女人,只有和党大夫生的三个孩子,但实际上呢? 光是前几年被辛鹿给清理的私生子就有二十几个,而这二十几个只是那时候还活着的,没把更早之前就死去的给算上。 还有,女子生育的危险是很高的,这年头,能活到成年的女子,如果不是被杀死,大概率就是死于生育,能正常老死的很少。 帝国的单身男人数量....相当惊人,这也是为何很多国家都偷偷清理单身男人数量,各种巧立名目抓单身男人去修那些死亡率特别高的工事的缘故,不控制这些男人的数量,国家会出问题的。 杀是最有效率的法子。 但也因为这个群体数量实在是太多了,虽然十个国家九个半都在这么干,但没有人会真的把罪名给说出来。 做可以,还不能做得少,但不能说,说出口就会变成麻烦。 辛筝目瞪口呆。“这么多人无法留下后代,人族是怎么没有灭亡的?” 须知,一个族群延续最重要的就是人口,没有人口,什么都是白搭。 “自然是生。” “你也说了,女人数量远不如男人,而且抗风险能力也远不如男人。” 青婧道:“你知道一个女人,我是说氓庶女人,她一生会来几次葵水吗?” 辛筝回以茫然的眼神。“葵水怎么了?” 青婧默了一瞬,终于想起小家伙才十二岁,虽然很多女子这个年纪早就来葵水了,但辛筝现在这体内铅汞含量严重超标的身体....鬼知道还会不会来葵水。 能知道葵水这东西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多的就别勉强了。 虽然自己教了很多生理常识,但葵水....真没教,不是故意的,只是思维误区而已,她的身体改造带来的副作用不仅仅是一直长不大,还有葵水再也没来过。 几十年没来葵水,她都快忘记这玩意了。 “女子来了葵水就代表拥有了生育能力,可以生孩子了,差不多一两个月一次,若是有孕,就会停止。” “我记得你与我说过,男女未满十六岁生孩子,生多少死多少,就算会有幸运儿,也多半病怏怏的。而且女人的身体根本没发育好,盆骨也不够大,很容易一尸两命。” “是啊,但帝国不会在意这个的,人口增长才是最重要的。” 辛筝问:“大部分氓庶女人,一生会来几次葵水?” “一次。”青婧道。“第一次来葵水后,氓庶女子很快就会嫁人,然后一直生一直生,一个氓庶女子若不死于刀兵也未死于饥荒也未死于难产,身体也很健康,至少生育能力很健康,且每一胎都只生一个孩子,那么从....大部分女人都是十一二岁来葵水,姑且算这个女子十二岁来葵水好了,她一生大概会生二三十个孩子。” 辛筝惊呆了。“她寿终正寝的话,享年几何?” “三四十。” “你莫不是想说,大部分氓庶女子,一生只来过一次葵水?”辛筝问。 青婧颌首。“对啊,一辈子生几十个孩子,孩子再容易夭折,也会有不少活下来的,所以你问人族为何没灭绝,这就是答案。” 死得是很多,但活着的那些也生得更多。 辛筝缓了缓,缓过来后觉得哪里不对:“我记得,你提出过理论,女人频繁生育对身体健康与寿命影响很大,帝国几千年来女人地位的下降便与此有关,生育会对身体造成损伤,生得越多,伤害越大,因而拉开了与男人的体力差异,地位越来越低,谁会拿自己的身体这么作践?” 身体越差就越得依赖男人才能生存,地位也就越低,如果让她在孩子和健康之间做选择,她肯定要健康不要孩子。 帝国的女性贵族,很少有生育孩子超过五个的,除非运气不太好,避孕没做好,不小心怀上了,而堕/胎风险又太大,为了小命,便选择生下来,比如她的母亲,两个私生子就是不小心怀上的,不然生两三个孩子就够了。 有的女性贵族干脆过着苦行般的生活,远离男色,不碰男人就不会怀孕了。不过能有这自制力的不多,终究,食色,性也。当然,能做到的,无一不是一方人杰。 不想怀孕,又不想放弃享乐,加之帝国还是有不少自己当家做主的女性贵族的,上位者有需求,没有路也会开出路来。 最后折腾出了三个法子。 一个是女用避/孕药,只一点,凡药三分毒,没病吃药,吃多了没病也吃出病来,避/孕药吃多了就绝育了。 一个是男用避/孕药,但和女用避/孕药一样,吃多了就绝育。 因而两种药谁吃就得看男女双方谁的身份地位更高了。 最后一个就比较凶残了,把男人的蛋蛋给去了,只留棍棍。 看这三个从无到有的法子就知道,女人也是很爱惜自己身体的。 青婧笑着扬眉。“你为何会觉得大部分女人有决定生不生的权力?你生而为嗣君,你身边熟悉的女人也都是拥有封地和权力的贵族,但你们只是人族女人中占比例非常少的一部分。” 见辛筝不是很理解。 青婧:“女人不经过训练,体力大多弱于男性,这是男性几千年来有意识选种的影响,加之在这个世道想单独生存很难,而怀孕需要十个月,这十个月里能干的活就更少了,除非出身好,否则将不得不依赖男人生存,当一个人需要仰人鼻息而活时,便如你之前对奴隶们的评价,待宰豚犬罢了。” 辛筝摇头。“这不一样,女人肚子里的孩子难道不是男人的后代?既然想要后代,付出就是应该的。男人若不愿照顾,哪个女人愿意给他生孩子?等着绝嗣吧。” 青婧笑了:“男人要女人生孩子还真不需要女人同意。”徒儿你真是一个孩子。 辛筝愣住。 “你难道忘了,弱肉强食可是这个世界的亘古未变的基础?”青婧神情淡然的道:“强者为主,败者为奴。” 辛筝一时语塞。 青婧继续道:“而且,我觉得,根据我曾在冀州所见,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人族未来,女人应该会以生育为荣,视生育为自己存在的唯一意义,并且生不出儿子的女人是失败的,不能生育的女人是畸形的怪物。若有女人不认可,别的女人自己就会收拾她,让她走回正道。别不信,想想我做的那个驯化实验。驯化智慧生物,并不比驯化猪狗难,甚至更容易,毕竟,人族驯化猪狗用了数千年,而驯化智慧生物,我的实验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 辛筝沉默。 青婧支着下颌道:“兕子你挺幸运的,你生在了一个女人还未完全滑落深渊的时代,若你生在几百年后,你会....唔,估计你也能活得很好,你不可能被驯化。” 辛筝的道德伦理观堪比狗屎,这样一个人,试图驯化她的只会被她给弄死。 狗的祖先是狼,但不是狼都能驯化成狗。 辛筝沉思了会,忽问青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情况下男人和女人才会地位真正一致?” 青婧不假思索的回答:“当武器发展到让女人能像男人杀死女人一样轻松杀死男人时,双方就绝对平等了。” “不平等就是同归于尽。”辛筝笑。 青婧也笑。“对呀,生存是生命的第一本能嘛,无法消灭彼此,自是要坐下来好好谈谈,用心聆听彼此的想法,了解彼此的内心,妥协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相处规则。” 辛筝掉头就走。 “急什么?” “法律这种东西,越早完善越好。” 第151章 第四十七章辛筝 辛筝喜欢法律。 把事情都制定好章程,然后按章程办事,多妥帖,比起传统的靠君子道德维持的人治妥帖多了,人治,同一种案子,能给你判出一千种结果来,并且排个顺序的话,一千种结果能从罪不可赦过渡到无罪。 结果各异还不是最无语的,最无语的是,人治之下,办事不给钱或是没有人脉就别想办事,其中有人脉是最稳妥的,不然即便给了钱,事情能不能办好也得看对方人品。而按章程办事,肯定不可能完美,却至少比人治好,按着章程来,哪怕别人想中间捣乱,难度也比人治高,贵族人治的自由发挥主观能动性太强了。 辛筝年幼时随着辛襄子一同审过案子,记忆非常深刻,那也是辛襄子第一次认真的看自己最小的孩子,与自己的孩子产生冲突,并叹息她生得太晚。 辛筝一边沉思着一边在缣帛上书写着。 服役两年是为了修水利和道路而和氓庶做的交换,每个人服役两年,在水利修完之前,直属封地不会征任何税赋,并且有一个孩子读书名额作为添头。 现在改改,女人改成服一年,而且不做那些过于耗费体力的工作,以清扫大街、纺线、煮饭之类的工作为主。可以暗示官吏们,女人太少了,需要爱惜,而且一个女人活到正常死亡,能生很多孩子,那些重体力的工作对身体损耗都很大,确切说,不管是水利还是修路都是血肉工程,很吃人力,从长远目光来看,在这些工程上消耗男性人力比女性人力划算。 家庭中若是发生家暴,不是男人打小孩,就是男人打女人,或是男人打小孩和女人,而只要发生家暴,除非没有小孩,不然受害者肯定是小孩加女人。小孩就算了,自己和青婧这种妖孽世间难寻,而且她和青婧也不搞家暴,父母敢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都是干脆利落的弄死,不出手则已,出手必一击毙命。正常小孩都是被打的那个,没反抗能力。 能家暴男人的女人肯定有,但世间家暴,女人九成是被家暴的那个,男女体力差异在那摆着。最终失手杀人不叫偶然,叫必然,一次没死人,两次三次,总有一次会死人。 惩罚从原本的鞭刑十下改成鞭刑一百下,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但总有女人以孩子或是各种理由为由忍受火坑。既如此,她就砸了火坑,一百鞭子打不死也没关系。后面还有罚款,一定会把人罚到上吊。 女人如果因为无法忍受家暴,自己鼓起勇气想办法把男人给弄死了,鉴于双方体力差异,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就算了,法律都支持你了,你还能走到这步,不是法律的执行出问题了就是凶手出问题了,罚一年劳役。 罚得这么轻,肯定会有人钻漏洞杀人,但除非以后女人的人口数量超过男人了,否则她绝对不会因为几个男人被人钻法律漏洞杀了,凶手还罚得轻就修改法律。法律是维护统治的工具,不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东西。 溺杀婴孩,在原本连坐全家的基础上加上连坐邻里所有人,溺杀婴孩这种事,全家人是可能故意瞒下的,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也不可能一无所知,只是当没看见。 溺杀婴孩的那一家子,统统罚清理河渠泥沙二十年,从犯的九家人罚十年,鉴于清理泥沙这份苦役很少有人能活过六年,即便活了下来,年纪了也会很多病,她就不信还能有人看不见。 孕妇生下女婴,奖励一只豚,并且每个月女婴可以领到一笔口粮,女婴死了就不能领了,一直领到九岁;生下男婴,奖励一只犬,口粮没有。肯定会有人故意把男孩充作女孩养骗粮,但为了人口增长,这点亏还是可以吃的。 鼓励女子立户,女子立户,娶夫,会多一个孩子读书名额,享一定的税赋减免优待。当然,立户也有门槛,女子必须自己有一份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或是足够养活自己的财产,没工作就不能立户,乖乖嫁人去吧,就是嫁的时候要好好务色,不然嫁错了就是毁一辈子的事。不像立户的女子,结婚对像不好,不过踹了再找的事。 为了便于女子立户,对工商业发展的支持可以加大力度,让女子去和男人比种地之类的体力活,很难比得过,那别比了。 女子未满十六岁就怀孕,其父母可以去死了,让她怀孕的那个男人和男人的父母也没必要活着了,子不教父母过,你教不好,法律帮你教,但不能白教,束修是父母的命,死之前先缴纳五铜布的罚金。 若男人有配偶,那配偶倒不用死,但也得担责任,结婚需谨慎,她制定的法律里,配偶犯罪,另一方不管知不知道都得担责任的,而且枕边人干这种事,说配偶一无所觉,请证明自己是生活不能自理连屎尿都无法控制的脑瘫,能证明就无罪。惩罚的话,罚铜布一千,知情的话罚两倍。 生育难产必须二选一时,只能保大不能保小,保前者以后还能生很多孩子,保后者那就这一个孩子了,不划算。如果保后者,负责接生的医者接生后就可以收拾东西牢狱定居了,罚铜布一千,选择让医者保大的那个人则是去断头台,罚铜布一万,人死了没关系,总有父母亲人。 女人太少,民间租妻共妻什么的,她是有听说的,租妻....她不反对,尽管把妻子租出去吧,不过租了以后妻子说哪个男人是她配偶那就那个就是,说不是,哪怕原本是,以后也不合法了。当然,可以承认租妻,这样的话,婚姻还是合法的,但丈夫就得去矿山挖十年矿罚铜布一千了。 共妻,这个,她就没什么办法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要么就是一个地方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出现这种情况,若这个聚居点是因为战乱而迁徙的人口聚集而刚形成的也就罢了。若不是,放负责调查刑事的胥吏,侩子手准备,很快就有得忙了。对于前者,可以规范一下,阻止是没办法了,但得保证女人的安全,且必须是女人自愿,如果非自愿,大概率会死人。反正用生孩子换取生存资源在这年头是很寻常的事,阻止不了,那就按规矩来,有钱就给钱,没钱就出人力,帮女人干活,换女人为自己生一个孩子。 完善婚姻法,氓庶也就罢了,肯定一夫一妻,多了也没能力养。但贵族与官吏,拥有的配偶数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禁止少吃多占,比如养外室与私生子什么的,查出来的话,官不用做了,爵位也可以撸了,去牢狱蹲几年修身养性,再根据数量罚钱,十万铜布起步。 关于离婚,寒微时的配偶,等发达了就甩掉是人性问题,这么干的人太多了,不这么干反而稀奇,拦不住,她也不拦了,硬要拦的话,九成九从正常的男女情变婚变往凶杀案发展。 不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虞和足赤给她抱怨太多了,很多官吏在发达后都会甩掉寒微时的配偶,甩不掉就治死配偶。 当然,被查出来的官吏统统人头落地了,搞到最后,虞专门准备了一支队伍,只要有官吏死配偶,不管是怎么死的,统统进行调查。直到杀的官吏足够多了,此风才被遏止。 但那只是畏惧死亡,若未来,执法糜烂,官府管得不严了,那女子就只能认命的不明不白去死了。世界是一个丛林,弱者的生死,从来都只寄托于强者的良心。 虽然也曾有一瞬的怀疑觉得虞是不是太夸张了,但在蒲阪的时候,收集情报难免听了一耳朵的八卦,辛原发生的事,在蒲阪同样上演,但没有人专门立法保护与约束,男人就算治死了配偶,也只会更加飞黄腾达,位置腾出来了,可以和更好的联姻了,怎能不更上一层楼? 既如此,鼓励和离,但所有财产都得对半分。 肯定会有舍不得钱财,继续执着杀人的,如果杀人了,死者若有孩子那就所有财产都给死者的孩子,没有孩子就充国库,凶手那一半财产,罚完五十万铜布后还有剩就按继承法该给谁就给谁。 辛筝一边思索一边写,断断续续的写了几十条,等不封城了就让人送回辛原给虞,让虞他们看看有没有补充的地方,润色一番后加进法律条文里。 虞肯定不会有意见,她的性别在那摆着,屁股决定脑袋,想来不仅不会反对,还会很认真很积极的推广,精力充足的话搞不好还会每一条法律条文对应的案子都搞成典型,来个全国展览。 男性官吏可能会有些意见,那又如何? 有本事让男人跟女人一样能生孩子,增长人口,能的话她可以给更多的政策优待,毕竟男性比女性有体力优势,能干更多的活,比女人能干又和女人一样能生育,当得起更多优待。 如果不能,那就提个更好的,更有利人口增长的法子,她也能接受。将收单身税的年龄提前这种常规做法就不要提了,女性小小年纪就生孩子,死亡率很高的,一个能活更久的女人和一个没出生并且不知道能不能活的孩子,想想都知道哪个更珍贵,逼女子十一二岁就婚嫁,无异于杀鸡取卵。 若非氓庶的寿命太短,她都想将最低结婚年龄再往上调个几年。 若两个都做不到,那就闭嘴,忍不了就卷铺盖滚蛋,天下这么大,最不缺的就是做官的人。 感觉自己补充不了更多时,青婧也将城中奴隶给消耗完了。 辛筝有点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耍自己,这损耗速度未免太快了,甚至专门了解了下,发现青婧还真没耍自己。 这家伙完全是在用猛药,先用试错法找出有效果的,再来考虑药性毒死人的问题。 用猛药也就罢了,为了节省时间,这家伙从来都不管那些被用完了的材料,放任自生自灭。 长桑君等人虽然努力救人,却无能为力。 幸亏那些病患不清楚怎么回事,都以为是正常的疫疾死人,不然知道青婧这么草菅人命,还不得疯了。 发现青婧没在耍自己,辛筝以懒为罪名抓了很多底层的单身男子继续提供青婧,材料继续疯狂消耗中,进展也是飞快。 在折腾了一个月后,青婧与医者们终于给了辛筝一个能治病的方子。 有副作用。 身体底子太差的不建议用,以及家境太差的也不建议用,前者是因为用了会死得更快,后者是因为病毒与免疫体系大战,对战场破坏很大,但若多吃点好的补身体,可以增加存活率,可若吃不上好的,甚至吃不饱....方子再有用也扛不住病人的免疫体系太差。 现实生存环境一点都不友好,孩童夭折率特别高,但同样的,能够活到成年的,免疫体系都远超至少六成的同类。 哪六成? 死了的六成。 青婧曾经做过实验,给染上疫疾的底层氓庶吃油脂与肉类,发现不少人吃饱以后竟然在没有药物的情况下靠着自身免疫体系击败了疫疾。 对此—— 辛筝:“我要的是能治大部分人的方子,不是只能治贵族和富人的方子。” “那你还不如给所有人发油脂与肉食,保证救的人比这方子能救的更多,油脂和肉食也比这药便宜。” 但再便宜,也架不住需求太大,没人负担得起。 青婧安慰道:“你已经尽力了。” 虽然一直在隔离区里,但通过读心,她能从辛筝心里知道,郊邑和昆北之地的疫情因为辛筝的铁血控制了,但昆北之外却不是,已经有好几座城被焚了——统治那几座城的贵族跟兔子投胎似的,一发现疫情就带全家跑没影了。 更多的城邑拒绝接收流民,驱赶流民,不允许流民入境,防火防盗防流民。更有甚者屠杀流民再烧了,彻底杜绝风险。 辛筝道:“你们继续改良,把药的成本和毒性降下来。” 青婧无所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可还需要材料?” 青婧摇头。“不用。”方子已经出来了,不需要试毒的人了。 “那你继续忙,这张方子我先拿走了。”辛筝道。 虽然挑人了点,但好歹能用,献王的话,王对自己的杀心应该会小点。 辛筝思忖着。 之前情况太急,为了不焚城,她差不多和王撕了一半的脸,现在疫情有救了,自己也没有危险了,和王的关系当然要重新修补回去,顺便继续把王给拉下水,能将药方的使命发挥到最大的只有王。 鹿砦内的青婧:“....”不愧是兕子,居然威胁王若焚昆北任何一座城就让王什么都得不到。 被一个下位者这么威胁,再加上蒲阪那几乎能将人逼得上吊的压力,王的心情.... 青婧有点好奇,辛筝要用什么办法打消王对她的杀意。 “兕子你救不了所有人的。”青婧忽的对转身的辛筝道。 除了贵族因为背后是各方外来势力的学宫生徒们的大乱战而死了半数,剩下半数被你杀得够呛,做无本生意获取了大量钱粮,官府控制力又强硬的伸到了基层的昆北,和昆北之外的贵族,你谁都救不了。 不管药方怎么调整,毒性和成本怎么下降,占据大部分人口的底层都不可能买得起。 “我从来都不认为这世间有十全十美的法子,自然也不会有能救所有人的办法。”辛筝叹息。“但,能活着,谁想死呢?” 第152章 第四十八章扶风侯 鲁阳之野。 扶风侯用布捂着口鼻,从一个身上长满疹子的的士卒身边走过,问军医:“还是没办法?” 军医充满羞愧的回道:“吾等无能.....” 扶风侯拧眉。 隔着昆吾山脉的兖州也在闹瘟疫,辛子的召医令几乎是一发现疫情就发了出去,结果就是以昆北为圆心,方圆几千里的医者,只要是听到了并且不怕死的都往那边跑了。 军中出现疫情后,来的医者就没几个,苦行医者一个都没有。后者大多热衷于挑战,澜州,或者说九州南部,气候温暖潮湿,多瘴疠、水蛊、疟疾....一句话总结,什么乱七八糟的疫病都有,其中很多还没得治,若非如此,南部的气候明明比北方更适合农耕,却始终开发缓慢,甚至占据时间比澜州晚很多年的兖州都快跟上来了。 白帝时也曾试图解决南方的这些问题,毕竟论当粮仓,南方真的更适合,但....看瘴疠、水蛊、疟疾等仍旧横行于南方大地便知结果。 也因为公认的没得治,苦行医者兴趣也都不大,会来的医者,很少有挑战难度的奇葩,基本是医者仁心到不怕死的圣人。 “你们已经尽力了。”扶风侯叹道。 几个军医就能解决的话,这些疾病也不会一直都在了。 扶风侯道:“孤会让人送来更多肉食,都给他们用了吧,还有酒,孤也会让人搜罗一些。” 人之将死,好酒好肉也能走得高兴点,但军中不许饮酒,得想办法从别的地方弄,但对于这些快死的人,她也不介意破个例。 得了疫疾,并不好受,饮酒多少能减轻些痛苦。 “大君仁德。”军医闻言眼泪都流了下来。 人啊,怕的就是对比。 联军中,同样是下面的人染了疫疾,但另外几个都是放着自生自灭,唯恐避之不及,只有扶风侯是隔离起来让军医想想办法,自己也会惦记着,有空的时候就来看一眼,实在没有什么法子,那就好酒好肉,走好。 扶风侯道:“这是孤应做的。” 从幼主继位到如今的伯澜南,她靠的便是强悍的军队,而要培养起这样的强军,自然要用心。 扶风侯并未在隔离区呆太久,简单转了转,确定没人苛待这些将死之人便离开了,再推心置腹,她也还是要命的。 一出来便见到了急匆匆赶来的扶风虔。“何事?” “阿姐怎么又来这里了?若不放心,大可让身边人来看看,何至于亲自来?”扶风虔劝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扶风侯不以为意,欲取先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是安全了,但也远离军队与氓庶了,等着被下面的贵族与官吏架空吧。 她既然要军队永远忠诚于自己,为自己斩断所有敌人,自然不能唯恐避之不及,相反,她要对军队更好,好到军队即便背叛她,新主子也会想:你的旧主子对你那么好,你尚且背叛,我对你不可能比旧主子更好,你难道会忠诚? 不过这些心思她是不会和扶风虔说的。 亲姐弟再亲,也仍旧是君臣,或者说,公族就没有纯粹的亲人,或者寻常公族会有,但国君不会有,不论是亲人、爱人还是朋友,都不会纯粹。 “将士为我出生入死,我探望一二也是应该的。”扶风侯道。 人性的下限永远都不要高估,她吩咐给将死之人好酒好肉让他们走得好点,若不亲自看一下,肯定有人敢往里伸手。 酒与肉,无一不是好东西,大部分人一辈子都尝不到一回。 军队例外,至少她的军队例外,既然要人出生入死,肉食自然不能少,酒的话....军中禁酒。 纵是如此,也不是天天有鱼有肉,且无酒。 当然,不会捞太多,她这些年杀人杀得太多,哪怕贪腐是必然,在她活着时都不会太烂,但无法根治,也没人能根治。 可这种时候,她一点都不想看到,那就看两眼,如果还有人伸手,处置的时候也正好趁这个机会清理一些人。 平时在国中杀人还要担心这担心那,但现在远征在外,只要军队支持,自己想杀谁就能杀谁。 扶风虔闻言知道扶风侯不会听自己的,却又不打算放弃,毕竟太危险了,却听扶风侯叹息道:“若芕还活着就好了。” 军队远赴异乡,很容易出现疫疾,尤其是南方的环境,就更容易了。 他们从孟夏会师到现在才出现,与芕活着时提出的,将水煮沸后再饮用可避免外邪入体有很大关系。 扶风侯非常不怕麻烦的严格执行了这一点,甚至写进了军队纪律里。 理论上,出现疫疾的可能性会小很多。 但,这里是各种疾病肆虐的南方,以及,并非每支军队都能和她的军队一般,至少她的盟军做不到。 帝国如今的军队,虽然徙卒的比例正在不断增加,明眼人都能看出未来的舞台主角是步兵,但目前为止仍以贵族车兵、甲士与徙卒为主流。 南方有点特殊,男方多丘陵多山,适合大规模战车发挥的地方没那么多,因而大部分国家都是步兵为主流,但精锐营也是有的,都是贵族出身。 有传统的,自然就有不传统的。 比如扶风侯这类对自己的国进行了变革的国君,国内既然进行了变革,军队自然会有所变化。只是不同国族变革程度会深浅不一,变化也就有些差异,持久度也不同,但不管深浅如何,这剂药只要吃下去了,并且在药效发挥出来之前没被既得利益者给干掉,未来几十年里,该国必定会在所在那一片国族傲视群雄。更新最快的网 扶风侯属于变革并且变得相对深很多的情况,这种变化很直观在她的军队中体现了出来。 徙卒,即步卒,以奴隶和庶农为主,武器装备粗陋,甚至很多都是拿的木矛之类的东西,成为徙卒也是因为义务。 扶风侯当年杀了大量的贵族收回了很多土地,废除了井田制,将土地授给了庶农,让庶农拥有土地所有权,而庶农需要付出的是缴税、徭役和参军。 缴税与徭役是所有人都要承担的,参军却是挑人。 不是什么人都能参军,首先必须出身清白,也就是说最差得是拥有土地的自耕农,且身高、胳膊尺寸都必须达到要求,得具备一定武力,不能是根本不会打架的,也不能是有犯罪记录的。 为了让氓庶具备足够的军事素养,扶风侯废除了四季田猎,改成了氓庶每年要在农闲的时候参加一到两个月的军事训练,军队再从中挑选出色者。 征战时只要立下战功就一定有赏,视功劳大小赏爵赏钱粮,赏得很厚。 严格的挑选与丰厚的奖赏,生生将参加入伍变成了哪怕只是当徙卒也是一件充满荣耀的事。 没人想因为触犯军纪被驱逐,喝的水都会煮沸。 但别人不是,尤其是那些完全没有盼头甚至充满麻木的徙卒,喝水都是直接喝生水,偏偏大家一起围鲁阳,联军人又多,哪怕不算运送粮草的民夫,加起来都达到二十万了,气候又炎热.....出现疫情很正常。 这种时候,一个良医真的很重要。 还准备劝的扶风虔的眼神霎时填满了愧疚。 扶风侯见了不由默了下,光感慨没有良医了,忘了芕是弟弟的心头伤疤,好不了的那种。 “这么多年了,你也该放下了。”扶风侯道。 都快三十年了,她也佩服扶风虔,不娶妻不纳妾,就这么独着。 虽然她也很赞赏芕,但不代表她觉得芕值得扶风虔这么做。 芕的才华是有的,品性也是有的,但....扶风侯依稀记得,哪怕是和扶风虔好的时候,芕也不止扶风虔一个情人。 风流而不下流,说的就是芕这种人,情人众多,却你情我愿。 只要不是她的情人之一,都不会觉得她的生活有什么问题。 只是,芕和她的前夫一样向她诠释了什么叫风流的后果。 她不介意他前夫情人众多,也没资格嫌弃什么,因为在濁山隰叔之前,除了濁山侯,因为政治因素婚前婚后她也睡过不少男人。 没办法,国被灭了,或打了,失败者献上美人试探一下征服者的态度,看看征服者打不打算用自己是常态,莫说献上来的美男都是极品,便是没味道,为了安抚人心,她也得睡。当然,没人会那么皮痒,献个长得不好的给她。 大家半斤八两,老大别说老二。 但她和她那些情人都心知肚明彼此是什么关系,干干脆脆的,纯粹的肉/体享受。 濁山侯,不干脆的结果便是他的风流给芕带来了麻烦,她有义务忍他吗? 扶风侯思考的结果是没有,既然没有,那夫君你为何还要活着? 芕,扶风侯说,她太有魅力。 同样风流,芕没濁山侯那么多情,她是风流无情,你长得好,身材好,合我胃口,而你对我的脸和身材也很满意,便你情我愿的做点什么,也仅止于此,无关感情,绝对不会负责任。 奈何,她始终保持初心,别人不是。 从自己弟弟的身上,扶风侯也不难猜到别人的历程。 一开始可能真的就只是寻欢作乐,芕生得太好了,容颜瑰丽,堪称倾国倾城之美,便是女人看了都可能生出心思,何况男人,面对她的追求,自然无法拒绝。 只是,相处得久了,不免被皮相之下的人吸引,然后....想认真的结婚成家。 扶风虔当年就要死要活的要娶芕,也知道自己和芕的身份差距,一个是国君的公子,新君信赖的弟弟,一个是虽然爬得高,终究无姓无氏,跟脚浅薄,还是西荒人的巫。 能爬到巫祭的位置已是奇迹,以芕的出身,能力再高,她这辈子也就到此为止了。 虽然巫祭的身份也不差,但她的出身在这个时代无疑是硬伤。 扶风虔也知道这些,一向要面子的他咬了咬牙,拉下面子用上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 扶风侯被烦得不行,便同意了。 虽然弟弟真的很烦,但同意却不是因为弟弟烦得她头疼,而是芕的出身是硬伤,但她的医道造诣是真的高,很有价值。而且也可以利用此事更好的塑造自己礼贤下士的贤名,芕的出身那么差,她却因为芕的才华,连一母同胞的亲弟弟的美色都给舍出去了,礼贤下士至此,天下人才还不前赴后继入她毂中? 一举两得。 可惜芕不配合。 扶风侯将消息都给放出去了,宣传也做好了,芕明确的跟扶风虔分了,确切说是单方面踹了扶风虔。 森林无限好,吾为何要吊死在一株树上? 这是芕给扶风虔的回答。 扶风侯....看你才华,我接受你的拒绝。 不接受又能怎样?那是一位巫祭,也不是弄不死,一个出身好的巫祭是很难弄死的,但芕这种,要弄死并不难。 下位者有什么资格拒绝上位者呢? 除非下位者很有才,让上位者觉得为了自己的颜面这种小事就杀了这人很可惜。 虽然接受了这打脸的拒绝,但扶风侯也保住了自己的颜面。 能因为下位者有才就接受下位者的拒绝的上位者,寡,高高在上久了,总不免产生所有人都应该顺着自己的错觉,虽然最终还是会被现实的冷水泼醒。然那种感觉并不会因此消失,大部分人都会将被现实的冷水泼醒的愤怒转移到自己能轻易弄死的下位者身上,尤其是一国之君,为了自己的颜面,杀或羞辱有才之士的一抓一大把。 礼贤下士的名望没能如愿收获,却收获了爱惜贤才包容有才之士的名望。 姐姐收获满满,弟弟....情场彻底失利,若单恋也算恋爱的话。 男女之事,最重要的就是干脆。 合则聚,不合则分,纠缠不休要不得。 扶风虔拒绝理解这句话,他也不是唯一一个拒绝理解的。 当芕被抓到杀害同僚,人赃并获....那家伙将另一名年迈的巫给零敲碎剐了,目击证人看到后差点惊出心疾来,更令人佩服的是,都这种情况了,芕还没忘了继续拿刀子在尸体上切割,非常忘我。 然后,之前她用权势压下去的在同僚和邻居死了后跑去把人坟茔给掘了的事纷纷被翻了出来。 诸多罪行加起来,罪不可赦。 自然,这个罪不可赦也得看是什么人,同样的罪,贵族和普通人是不同的,礼乐天下时代的遗风仍旧笼罩着帝国:贵族大罪必议,小罪可免。 若有足够身份地位的人帮忙,再加上芕的巫祭地位,也不是不能活。 然,想把她下去好多吃一份的人很多,比如芕在巫宗的敌人;想利用这个机会让芕受点教训能有所改变的也很多,比如扶风虔就很希望芕能答应和自己结婚,成为公子的正妻,那点罪名完全不是事,巫宗还是要给扶风国一点面子的。 结果? 得到的....不能说彻底的拒绝。 芕表示,你能天天吃粟麦不吃糕饼与菜肉吗? 扶风虔自然不能,习武之人只吃粟麦哪能饱?大量的肉食摄入是必须的。 芕表示,我也受不了,所以你能接受婚后我睡你睡腻了去找别的男人吗? 扶风虔不是唯一一个被这么拒绝的男人。 每个被拒绝的男人都觉得芕还需要吃点苦头,既如此,还是让她继续在牢里蹲着好了,再吃点苦头,总会识趣的。 芕会不会识趣无人知,但她的敌人看这么多出身高贵又有权势的男人想救芕,若非芕不识趣,早出去了,没人知道芕会不会改变主意变识趣,未免夜长梦多,牢房走水了。 绝代佳人就此香消玉殒。 芕的死,扶风侯觉得很可惜,但弟弟因为此事大受打击,自责得都不结婚了....扶风侯有时忍不住怀疑,你俩当年究竟是谁甩了谁?明明被甩的是你吧? 芕这个名字对扶风虔的影响太大,哪怕过去了将近三十年,这个名字一提起来,人就焉了。 扶风侯无奈的不继续刺激弟弟了,径自回了自己的军帐。 虽然坚持去隔离区看看,但扶风侯还是惜命的。 马上就换了一身衣服,换下的衣服要烧掉,反正军中一切以方便为主,这衣服是葛布裁的,只绣了扶风国的图腾——大风鸟,成本低廉,十身加起来都不如她平常穿的一身丝衣。 虽然用水煮沸再暴晒也可以,但国君再以身作则生活清简也不必省到这份上,而且扶风侯不确定会不会有人故意在处理的过程弄差点,然后再把衣服给自己穿,若因此染上疫疾那就糟了,还不如烧了。 沐浴,且必须用热水,虽然军中洗热水澡麻烦了些,但生命第一。 洗了个热水澡,再换了一身衣服,扶风侯回到了书案前。 远征在外,哪怕粮草不是自己出,而是从周围的中小国家索要,也不能就此不管了,谁知道那些国家会不会故意少送,或是送差的,若是有过节的,粮草里加点料也不是不可能。 盗趾是敌人,同样血统分封的国家难道就不是敌人了? 扶风侯可以笃定的说,周围出粮的国家至少一半希望他们与盗趾两败俱伤,就是这个过程最好短点,不要太长,不然供给这么庞大的军队粮草也很要命。 扶风侯也希望能尽快结束,这都出现疫情了,若拖太久,士气....还怎么用? 对面并非同为王侯贵族的势力,不可能投降。 扶风侯希望速战速决,却也知,要对付盗趾,必须慢工出细活。 不仅仅因为鲁阳城高难以攻下,强攻的话,伤亡必然惨重,那是五侯中任何一个都不舍得的伤亡,像自己一样奉王命而来的四侯是不想为了季连侯做这么大牺牲,而季连侯倒是愿意牺牲,但他聚拢的兵力是最弱的。 他太狼狈了,而且皇父钺全族的死,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怎么回事,贵族们自然作壁上观,损失小,而且随时都能改旗易帜。 季连侯的子女死光了,但公族并非只剩下他一个人了,若非王与四侯明显表现出了支持季连侯的意思,贵族们早就将这个君侯给换掉了。 剩下的兵力对季连侯很重要,若是损失多了,到时就不仅是国内贵族想杀他了,还得加上四侯。 也因为都不舍得,都希望别人往前冲,自己保存实力,这场战争进度慢得感人。 用之前从宁州与豫州购来的粮食收买澜北的氓庶,也吸引他们迁徙,再多说盗趾的坏话。 对于氓庶,可以引导他们敌视盗趾,没有奴隶主喜欢造反的奴隶,虽然这些氓庶不是奴隶主,但可以给他们希望,让他们以为他们以后也有拥有奴隶的可能,成为精神上的奴隶主,自然就会站在奴隶主的立场看待盗趾。 对于奴隶,干脆点,给氓庶身份。 对于盗趾那边,不当奴隶可不止一条路,扶风侯相信,自己不当奴隶与没有奴隶,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盗趾是真圣人,但他手下的人难道也和他一般? 一点一点的斩断盗趾的根基,让盗趾因为信念破灭而亡,如此方能彻底结束盗趾之乱,否则哪怕是杀了盗趾,盗趾之乱也不会结束。那还不如不杀,盗趾活着,至少敌人是在一起的,打起来方便,若盗趾死了,奴隶军逃窜,别的奴隶叛军也就罢了,但盗趾这支若是逃窜,绝对比流民乱军棘手。 流民有什么武器? 盗趾却是与靖奴勾结了,在他转移到澜北,并且攻下鲁阳,大有可为后那些唯恐帝国不乱的靖奴不惜一切的提供了他大量武器。 扶风侯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武器这么精良的奴隶叛乱,帝国半数国家的军队的武器都比如盗趾军。 正批着公文,四侯遣人来请。 扶风侯略微诧异,上午不是才见过吗?都想保存实力,也都没办法。 这么会功夫肯定不会是有人想开了,愿意为帝国贡献。 那就是有短期内拿下鲁阳的办法了? 扶风侯微微蹙眉,莫名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第153章 第四十九章盗趾 鲁阳是一座大城,做为一个大国的都城,它有着一个大国应该有的特色。 高得惊人的城墙,以及大得惊人的面积。 城邑之内并非全都是建筑,实际上,每一座城邑都会在内部预留很多田地,甚至这部分田地的面积比例会达到一半,并且田地都不会闲着,而是年年耕作。更新最快的网 都城这样的地方,田地就更多了。 毕竟,帝国已经纷争了千年,千年的岁月里就没有哪个国家的都城是没被人给围过的,更有甚者被围了不止一次。 围城时最重要的是什么? 粮食。 光吃存粮能撑多久? 节流解决不了问题,最好的法子自然是一边节流一边开源。 预留大片的田地在城中,即便是城被围了也能自己种地补充些粮食,而非一味的坐吃山空。 鲁阳也不例外,郭墙之内,不仅有着大得惊人的田地,还都是上好的良田。 为了守城,盗趾将城中每一寸土地都给利用上了,不仅郭墙之内,连内城和台城的花园都给拔光了全都改种粮食,再加上之前囤积的粮食,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充分准备。 外面联军的粮草是由周边国族提供的,几十万大军每天人吃马嚼,一顿一座山,四位国君是不会心疼的,但那些国族就不一定了。 虽然都是帝国的统治者,但诸侯贵族都普遍欠缺为帝国奉献的精神,想让它们为帝国奉献,必须基于一个前提:这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或是对自己有好处。 没有王侯贵族会喜欢自己,但没有王侯贵族愿意为了帝国牺牲自己的利益消灭自己,它们更愿意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消灭自己。 盗趾对此很了解,从冀州一路打过来,见得太多,又有常仪不时冒出几句关于利益的话,他对这个帝国渐渐有了更多的认知。 帝国一定会完蛋,而且不会太远,哪怕是神祇降世也无法改变。 这是常仪精神分裂时说的话。 嗯,精神分裂。 盗趾早就留意到了,常仪每天都有一个时辰的时间表现怪异,仿佛换了副性情似的,并且看事情更加通透。 也因为见得太多,再加上有人指点,他能看出,帝国就像一株树,地面之上的部分光辉灿烂,地面之下的树根却已腐朽。 世间没有不死的人,也没有不灭的王朝。 数千年积攒的沉疴堆积....盗趾大概也能猜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影响。 他正式吹响了沉疴大爆发的号角。 他注定不得好死。 一个古老庞大的帝国就算注定灭亡,第一个为它掘墓的人也必定给它陪葬。 九方燮对此的评价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掘墓人。 盗趾一边拿着镰刀收割着麦子一边问燮:“你既然也这么有自知之明,为何还要掺和进来?” 这也是他疑惑的。 虽然合作得挺愉快的,但要说信任,抱歉,他俩之间真没有。 最开始时以为燮是一个善良的贵族少年。 这样的好人他这么多年见过不少。 不少贵族是同情奴隶的悲惨的,他也承认,那些人是好人,但这从来都没妨碍到他在遇到的时候把人杀了。 你是好人,你也同情奴隶的悲惨,也愿意施舍奴隶,但那又怎样呢? 你的同情与施舍能让奴隶活下去吗? 不能的话,这样的同情与施舍有什么意义呢? 盗趾想不到这有什么意义,所以他在遇到那些善良的贵族时,屠刀从不手软,管你善良不善良,跟我有关系吗? 为何杀你? 你是奴隶主,我是奴隶。 你的道德不是我的道德。 对于燮,最开始时也是要和别的贵族一起埋了的,但燮表示了自己是连山氏的族人,能预测天气变化,能指点农时,这才被留了下来。 再之后.....盗趾恍惚在燮感觉到了曾经遇到过的那些善良的好人,因为燮同情奴隶。 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错了,或者说,同样是同情,但人与人的同情是不一样的。 他曾经遇到的那些好人,他们的同情是为要倒霉了的奴隶说两句好话,让奴隶免去一次责罚,或是赐予奴隶更多的食物,让奴隶能吃一顿饱饭。 但奴隶造反,那些善良的人绝对不会跟奴隶说,你们做得是对的,他们只会说,你们应该和主人商量,或是努力干活用自己的勤劳忠诚感动主人。 燮的同情甚为别致,他觉得帝国就不应该存在奴隶制,所以他帮着奴隶杀奴隶主,杀得毫无心理障碍。 人与人的悲喜并不相通,人与人的同情也有天壤之别。善良的好人教会了盗趾前半句,燮让他懂了后半句。 但还是不信任。 他相信有善良的奴隶主,因为见过,但不相信奴隶主会因为善良而帮助奴隶杀奴隶主,又不是脑子坏掉了,谁会自己唆使别人杀自己? 同情是真的,不赞成奴隶制也是真的,但帮奴隶杀奴隶主肯定不是因为这些。 打小吃过的最大的身体之苦也不过是被少时被按着读书习武,干农活相当不利索的燮疲惫的在地里坐了下来,擦了把汗。“你不也很有自知之明吗?不也在干掘墓人的事,你干得....好吧,你也不算掘第一铲土的人,你是第二个,不过你和第一个都会死得很悲惨,而你并非不清楚。” 盗趾笑道:“我只是不想当奴隶而已,可惜,我这样的想法是大逆不道的,是该死的,我也没办法,既然我是该死的,那就把认为我这样想是该死的人都给杀了,这样我所说的便是最有理的了。” 燮怔了下,俊美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你摸透了世界最真的真理。谁的戈矛更锋利,谁就是真理。” “你呢?”盗趾道:“我曾以为你是个天真不知事的,但你非常清楚奴隶和奴隶主的问题。” 一个善良的好人不应该懂这些。 不是说好人的脑子不好,而是看出了这些,就无法再做一个好人了,所以好人要么看不懂,要么拒绝去思考,还是看不懂。 燮说:“我同情你们呀。” 盗趾静静的看着燮。 燮微叹。“好吧,同情只是其次,主因的话,你读过炎帝本纪第七篇吗?” “读过。”盗趾不解,这和炎帝有什么关系?“我记得,那篇写的是炎帝觉得帝国的奴隶太多了,对帝国的稳定不利,因而开始推行奴隶可以通过劳作数年后成为众人的政策。” 燮点头。“然后帝国就爆发了内乱。” 盗趾:“那很正常嘛?那个时候,帝国虽无贵族,却有众人与远远超出众人的奴隶,哪个众人不是吃着奴隶种的粮食?饮着奴隶酿的酒?怎么可能答应呢?自然要趁着炎帝出征时断她后路,欲送她性命,但,谁也没想到,炎帝靠着奴隶和一部分支持她的众人打了回去。” 反抗与背叛炎帝,若不成功,就只能死全族。 但吸引盗趾的却不是炎帝的功绩,即便是后人鼓吹炎帝治世人皆圣贤,实际上帝国内部也从来都不是没有分歧,炎帝在位时对内部的清洗不止一次,每次都是血流成河,那次不过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次,吸引他的是奴隶们表现出来的战力。 奴隶们用命铺平了炎帝回到都城的路,杀死了所有挡路的人。 燮道:“在炎帝诛杀叛贼时,有个人要求见炎帝,说自己从未背叛帝国。” 那个人问炎帝,什么是人? 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什么是人。 但思考的时候他遇到一个麻烦,做为一个正常人,他没有辟谷的能耐,他得先解决衣食住行才能思考这个问题,但解决衣食住行后他就没时间思考这个问题了。所以他希望有奴隶,让奴隶干活,这样他就不用发愁衣食住行,可以有很多很多的时间思考什么是人。 所以,奴隶制必须存在下去,但炎帝并不认可奴隶制,她只是因为暂时只有这个合适所以用用,等过渡了,她就不是让奴隶通过提升成为众人,而是废除奴隶制了。 炎帝没回答什么是人,而是告诉他,一个人能管理的奴隶是有限的,奴隶多了的话,管不过来。 那个人觉得这不是难事,管不过来,那就杀掉一部分奴隶,剩下的自然就管得过来了。 这是个简单粗暴又乍听很有用的法子,至少燮第一反应便是,这人好有创意。 炎帝与燮的第一反应是不同的,或者说,炎帝和大部分人的反应都不一样,后人大多赞同那个年轻人,觉得他没有错,少部分同情心泛滥的也是觉得没必要搞得这么凶残,而炎帝,她的反应就六个字的评价:蠢如豕,毒如蛇。 直白点就是骂人脖子上长了一颗猪脑袋,胸腔里跳动的是一副蛇蝎心肠。 被炎帝这么一骂,那年轻人原本叫什么都不重要了,他在历史上留下的名字就是炎帝对他的评价:蠢。 “我思考了很久,一直没想明白炎帝的反应,直到你造反,闹得轰轰烈烈,我听到了你的消息,终于明白为何炎帝那样评价。”燮看着盗趾道。“奴隶不被认为是人,但你们终究还是人,会思考,有人的悲喜,你们永远都不会真的驯顺如豚犬,个个都会自觉将自己养肥了再跳进釜中供主人食用,只要有一个人反抗,就一定会有很多跟着学,绵延不绝。 真按那个年轻人说的做,他永远都不可能拥有思考人生的时间,因为他必须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管理和镇压奴隶上。便如如今的帝国王侯贵族们,他们哪个不是出生起便衣食无忧?可他们哪个有闲工夫思考人生?” 盗趾:“....你莫要说你也思考人生?” 燮想了想,说。“差不多吧,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人,也没思考这个问题,但我觉得,生而为人,又投胎得好,不愁衣食。我可以做点什么,也想为这个养育了我的帝国做点什么。如你所言,帝国已是一株根子朽烂的大树,没救了,但我还是想为它做点什么。这个长生种与短生种并列的世界,人族,输不起。” 燮说得有点语无伦次,但那种感情却是真切的,他想为这个注定灭亡的帝国做点什么。 盗趾不解:“可你正在为它掘墓。” 燮道:“神话里有一种鸟,它每隔一段时间会搜寻香木,点燃后跳进去,它会在烈火中死去,却又会在烈火中重生,变得更加强大,这个过程被称之为涅槃。” 盗趾听懂了。 欲使其生,先使其亡。 神逻辑! “帝国一旦倒下,周围的种族就会扑上来。”盗趾说,他很好奇燮打算在帝国死亡后怎么让它复活。“不论是前前任的元洲王朝统治者龙伯族还是前任的羽族,从未甘心让出权柄。” 元洲王朝的王位在漫长的历史上诠释了什么叫王位轮流坐。 人族不是第一任,前任是羽族,前前任是羽族,未来,人族也变成了前任,无疑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燮微笑。“很遥远的年代里,曾有一个种族统治我们脚下的这片大地,统治了很久,久远到所有种族有记忆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建立起了强大的王朝,奴役着元洲所有的种族。但后来,那个种族的上层和下层爆发了战争。” 这有点像自己和帝国的关系,盗趾好奇的问:“那后来呢?” “奴族们见主人打得如此欢快,深切的觉得自己在一旁看戏是不道德的,他们应该干点道德的事。”燮微笑。“后来,那个种族绝种了。” 盗趾怔了下,说:“那这结局还不错呀,主人都没了。” 他也听出来了,上层和下层,都是奴隶主,只是层次不同。 燮无语。“你也是人族。” 盗趾回以白眼。“蒲阪对你的裁决你不知道?” 燮道:“我知道,但王侯贵族并不能代表所有人族,既然不能代表所有人族,那就是不合理的判决。” 盗趾觉得燮是个很有意思的无赖。 燮问:“若有一日,面临相似的处境,你觉得帝国会坚持奴隶非人的道德还是跟你聊大家都是人族,帝国属于所有人族?所有人都应该举起戈矛保护帝国?” 盗趾反问:“若坚持呢?” 燮:“那就说明帝国不用考虑涅槃了,它就该永久长眠,如同元洲第一王朝。” 盗趾明白了,自己还是闪了眼,这不是个好人,这是个疯子。 盗趾无语的继续收割麦子,忙着呢。 燮休息了会也起来继续收割了,同时与盗趾继续聊如今的局势与接下来的打算。 “对了,你说我是第二个掘墓人,那第一个是谁?” “太昊琰,人族的另一个王。” “帝国有两个王?” “太昊琰的王是自封的,不过我估摸着应该很多人羡慕,因为她的王位,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会传给她的子孙,不像九州,王位不能世袭,王的所有直系后代都不能参与下一任王的角逐。” “这么有原则?” “没原则的都被杀了。” “我就说怎会这么不合理。” 一边聊一边干活,分了心,燮反倒没那么累了,至少在麦子收割完之前不觉得累,麦子一收割完,整个人都瘫了,却还是得起来。 作物收割必须快,不然下场雨就悲剧了,不幸的是,根据他的预测,明天就会下雨,还是大雨,因而今天必须将麦子都给收了。 南方就是这点不好,潮湿多雨。 麦子收割后需要脱粒。 帝国用来脱粒的工具是木棍,慢慢砸,盗趾用的不是木棍。 常仪和他琢磨来澜北并非一日之事,自然做得准备也很足。 知道不管跑到哪都一定四面皆敌,大量的人力需要用于战争,因而常仪耗费大量的精力改良和创造了大量的农具,尽量让奴隶们能腾出人手去应对战争,又不影响耕作。 人族耕地用的是犁,没犁的话就是耒耜慢慢挖,一个人挖坑,一个人撒种子,效率....低得感人。 有犁的话,大部分是人拉着犁,牛马太珍贵了,只有在贵族的上田里才会用,寻常田地都是人拉。 犁若用牛来拉,须得两牛,换成人,自然就需要更多的人。 常仪将犁给改成了一牛就能拉着走,并且犁得很深的新犁,最让人佩服的是,因为不知道哪种最合适,她是各种思路的尝试,提供的各种犁中有一种犁有六把犁铧,到了澜北后盗趾试着让人做了出来,简直是耕地神器,只要有足够的畜力,犁地特别快。 牛马不够也不是问题,盗趾找农人和靖人集思广益的改了改,改出了豚犬也可以用的种类。 收割的话也有收割车,但只适合在特别平坦且没什么石子的地方用。 便是脱粒,自然也有更好的工具。 常仪也设计了一种叫枷的东西,由一个长柄和一组平排的竹条或木板构成,很容易做出来,比木棍更方便,也不用担心像木棍那样,敲着敲着,虎口就裂了。 燮忍不住道:“也不知常仪是谁,感觉像巫抵殿的人,但比巫抵殿接地气多了。” 巫抵殿也擅机关造物,但人真的就是高大上的机关造物,以战争用的东西为主,一般人用不起,而常仪设计的东西....一点都不高大上,怎么简单怎么来,哪怕是氓庶,只要能有时间和精力,自己都能尝试着仿制出来。 “若是巫抵殿的人,风格这么与众不同,不应该一点名气都没有。”燮嘀咕道。 盗趾说:“我也不知她是谁。” “你都不知她是谁还那么信她?” “她对王侯贵族充满了恨意,见天的活埋。”盗趾道。“我如何不信她?她比我更渴望看到帝国灭亡,就是太善良了。” “她帮你那么多,你还骂她?” “这回的善良不是贬,是褒。”盗趾道。“对上位者的好,那不是善良,而是理所当然的,因为生杀予夺掌控在上位者的手里,谁会拿命赌上位者的宽容?但对自己脚下的蝼蚁还能同情,那是真正的善良。” “你以前没遇到过好人?” 盗趾摇头。“不一样的,我以前遇到的,他们的同情是居高临下的,是施舍,那种同情,不是对人的,更像是一种人看到生得可爱的豚犬受伤时的心情,若豚犬的模样不堪入目,他们是不会多看一眼的。而常仪,她的同情是因为我们是人,所以同情。” 顿了顿,盗趾举了个例子。“她很多时候都在负责教导孩子们,有一次我听到她告诉孩子们,一个人若将饿死,那么为了一口吃的,不论是偷是抢,是杀人还是放火,都不可耻,因为求生有理。” 燮默了须臾,憋出一句:“很务实。” 道德是吃饱喝足了以后的事,都要饿死了还能谈道德,只能说明离饿死还有距离。 盗趾问:“所以你真不认识?” 常仪不论是性格还是容貌都相当的有特色,不可能默默无闻,以燮的出身,哪怕没见过也不应该没听说。 “你确定她的名字是真的?” “自然是假的,但我给你描述过她的容貌,那样瑰丽的容貌,我觉得天底下找不到第二个。” “真不认识。” 燮忽的眯了眯眼,远远看到远方有黑点,那是城墙的方向。“那是什么?” “应该是攻城了。”盗趾说。 外头的联军心并不齐,刚来的那会儿还认真攻打了几次,但发现鲁阳是真的同乌龟壳似的,想打下来,伤亡会很大后便改变了策论:围着。 盗趾琢磨着,接下来应该就是比谁能更熬了。 奴隶军只要熬赢了,就能和蒲阪谈判。 自己预测失误了? “你在这里主持抢收,我带人去看看。”盗趾将枷放下对燮道。 “交给我吧。” 燮等了很久也没等到盗趾回来,但也听到攻坚战该有的喊杀声,犹豫了下,派了个人去看看怎么回事。 人很快就回来了。 联军用飞石车投进来很多尸体,尸体上长了脓包疹子,明显是死于疫疾。 盗趾快气疯了,正带人清理呢,但飞石车各处投,有一些尸体投入了居民区.... 燮呆住了,给麦子脱粒的枷跌落在了地上。 疯了。 鲁阳哪怕经过了之前的诸多混乱,如今也有二十余万人口,这样一座大城大疫,根本隔离不了所有人口,届时整个澜北都得倒霉,这是哪个蠢货想出来的? 燮下意识思考起来。 不会是扶风侯,这位一直都在不惜钱粮的收买氓庶与奴隶,一点一点的摧毁盗趾的根基,顺便掠夺人口,这么久,投入的钱粮并非小数目,她已经撒不了手了。而且季连国和扶风国位于同一条河的不同位置,从扶风国来季连国是逆流,可能多费点时间,但反过来却也很容易。 黎、高辛与唐三侯? 这三个嫌疑倒是很大。 唐侯应该也不会,唐国这么多年扩张得也厉害,以前和季连国有很多小国隔着,完全不接壤。如今的话,最近的地方就隔了一条漓水,季连国若瘟疫横流,他也别想跑。 高辛侯与黎侯与季连国的距离都不近,只要封住水路,影响不会太大,嫌疑最大。 季连侯? 季连国瘟疫横流,人口锐减,对做为季连国国君的他又有什么好处? 思考着嫌疑人,燮的心中却是升起了真切的绝望。 他所有的计划都被这个蠢货给毁了。 第154章 第五十章王 王孙诵落下一子。 王默了下,问:“你确定你要下这?” 王孙诵不解,但还是随意的点头。 王落下一子,王孙诵仔细一瞧,自己早落陷阱了,此刻王露出了獠牙,立时兵败如山倒。 王道:“心不在焉的,想什么呢你?” 王孙诵瞧了眼外面,小声提醒。“大父,辛子还在外面跪着呢。” 一个人,一个国君能不要脸到什么地步,辛筝无疑让他开了眼界。 从未见过如此不要脸面的人,君子的体面与尊严在辛筝看来仿佛就是地上的泥,只要有用,随时都能扔地上踩一脚。 但辛筝可以不顾身份,他却很难看着一个血脉尊贵的国君如此折辱自己,委实是太....不合乎礼了。 王道:“没事,跪会儿又不会死。” “她还背着荆条呢。”王孙诵道。 甭管心里怎么想,行动上辛筝将请罪的诚意表现得很足,一回蒲阪就背着一捆荆条来向王请罪了,在台城门口一跪就是半天,现在都还没起来,加上台城门口人来人往的....辛国的脸算是被辛筝给丢尽了。 王失望的看着王孙诵。 若自己失败,帝国崩溃,他敢说,辛筝这种豁得出去尊严求生欲格外强烈的的绝对能活到最后,而自己的孙子只会死在开始。 辛筝都做到这份上了,孙子你居然都没看出来她不是在请罪,她是在求生。 王孙诵也发现了王的眼神,不由嗫嚅道。“大父,孙儿....”又怎么了? 王叹了口气,问:“你不是不喜欢她吗?怎么会想为她求情?” 王孙诵回道:“孙儿现在也不喜欢辛子,她太无礼了太肆意妄为了,这样的人是会乱天下的。但她也是个君子,此次水患之后的大疫,只有她始终忠于自己的身份。” 王默然须臾,觉得孙儿的再教育真的需要抓紧。 “你可知你口中的君子在昆北做了什么?”王问。 王孙诵茫然的看着王。 疫情一有救,辛筝就马上交接了事情跑回蒲阪负荆请罪,能做什么? 王脑仁疼。 辛筝做什么了? 这个可多了。 辛筝养了一只风格举世无双的军队,这是帝国历史上第一支当兵有钱拿的军队。以前与现在也不是没有常备军,但常备军只是领俸禄,而俸禄,是用来自己吃喝的,也就吃饱,想吃得饱还吃上肉就别想了,这也为何禁卫的选拔标准那么高,原因很简单,只有这个达到这个标准的人才能自带干粮且任劳任怨。因为他们图的就不是那点钱粮,他们要的是权力,求的是井田分封,子孙世代恒贵。 但辛筝那里,军队的伙食是包在军费里的,和俸禄分开了,相当于发了两回俸禄,一份自己吃,一份给家人吃的,没有家人的话可以攒着。 不仅发两回俸禄,她还给爵位,包相亲,只要士卒不是故意找茬,并且听媒妁的话,肯定能有配偶。 这世上找不到比这待遇更好的军队了,至少看着是如此。 这也是辛筝被困在疫区还能控制昆北局势的根本原因,将领或许会被背叛,但底层的徙卒却是不会的。 辛筝问王要不要这支军队,要的话就给王了,不要的话她就遣散了,毕竟她现在远离故国,寄人篱下,不方便养这么多军队,也不合规矩——诸侯若能随便在王畿养大军,蒲阪也别想睡个安生觉了。 王自然是想要的,但也有自知之明。 要不起。 这支军队看似拿的很多,但比起那些想喝主人的血吃主人的肉的自带干粮者,其实要的一点都不多,他们只是要钱粮,并不吃主人的血肉。但养军本就是烧钱,而辛筝这支军队养起来更个是吞金,还是无底洞的那种。 哪怕长期看起来,辛筝的这种军队是最有利的,但根本没人能坚持到回报的时候,前期投入太多,而且把贵族和地主一块得罪了。 辛筝能养得起完全是做无本生意死命的搜刮了昆北贵族们千百年的积累,即便如此,她也快养不起了,不然也不会这么快上书。 但王也要不起,也不敢要,辛筝培养的军队,鬼知道自己花钱养着,以后他们真正效忠的是谁。 既然不要,便只能让辛筝遣散。 辛筝的确遣散了,但不会告诉军队,遣散你们是因为我要破产了,养不起你们了,而是冠冕堂皇的表示,昆北不是辛国,我只是王畿寄居的过客,养这么多军队不合规矩,但王也不缺军队,所以就只能将你们遣散了。 不过你们也莫要担心,共事一场,我还是为你们安排了退路的,基层缺很多胥吏,你们去干胥吏好了,反正你们在军营这么长时间,都已识字识数,胥吏的工作也干得来。 胥吏没什么油水,那就别捞,我这里还有点钱,你们每人分一份,足够吃喝不愁一辈子了。 还有,你们中有辛国爵位的,孩子一样享有辛国序学读书的权力,若是舍得了,可以让夷彭把孩子带回辛国送去读书。 目前为止还很正常。 开始出现端倪在后头。 辛筝表示没爵位的也不要着急,她原计划在昆北修建多条水渠,连接昆北还有商阴的水系,这事我走以后会让宜来主持,你们在基层干活的时候给点帮助,你们的孩子也可以有一个名额。 辛筝准备修建水渠的事很早就请示了王的,要的只是王的同意,修水渠需要的钱粮人力,她自己负责,以后农闲的时候就用钱粮招募氓庶修渠,不会要王花一粒粮食,又可安民,王只需要答应就可以了。 当然,她也不白修,条件是水渠修好后,氓庶用水需要缴水费,船只往来需要缴关税,收入她和王对半分。 这是好事,王仔细思考了下,没发现什么陷阱,便批了,还觉得辛筝的这个模式不错,以后可以试着推广一下,水利对农业真的太重要了。 但配上昆北半数基层胥吏是辛筝军队中出来的....辛筝这分明是将军队给化整为零了,并且通过修渠的事始终保持着这支军队的组织力。 虽然各城的高层都是自己的人,但王不认为他们收拢得了化整为零的军队,因为他们能给予的不可能比辛筝曾经给予的更多,即便真的有人背叛,谁敢放心用? 辛筝给你那么多,你都能背叛,我给的还不如她多,你们都能背叛她了,又怎么可能不背叛我? 无奈之下只能暗示以后慢慢把基层胥吏换一茬。 疫情出现转机后辛筝非常大方的包了昆北所有病人的药,并且养病期间提供食物。 这还勉强可以算作本职之内,最多就是格外好心了点。 但她离开之前的安排就很有意思了,她让一个叫青婧的人代理她的事物,骊嫘为辅,负责接下去的全盘交接,辛筝走得太急,一下子全交接给王的人也做不到,肯定出乱子,只能先交接给她的下属,再让她的下属循序渐进的交接给王的人。 纵是如此,那个叫青婧的也不容小觑,没人知道辛筝是哪找来的人,办事能力竟然相当可以,哪怕突然换了个管理者,昆北也仍旧稳稳当当的。 辛筝还让君离在边境修建不少屋舍用于收容流民与病人,无偿赠药,钱粮药物哪来的?昆北诸城给的,虽然辛筝嘱咐了以王的名义做这些,但君离是个君子,他不会忘了将辛筝的名字加上。 辛筝在昆北如今的名声相当不错,并且正在向更远处辐射。 王没法认为这是个君子,能够成为君子的,要么远离权力,要么如自己的孙子一般被自己保护得太好。 仁是用来骗天下人的,以此建立体系统治天下,放在嘴上就好,需要时也装模作样一番,但不需要放心上。 王没法相信自己的孙子竟然将那套礼乐仁义体系给放心上了。 诚然,这套体系推行了千年,历代王侯贵族都不遗余力的推广,早已深入人心,哪怕如今礼崩乐坏也有很多人仍旧笃信与怀念这一套,可这里面有自己的孙子....王只觉得心里憋得慌,恨不能王孙诵和辛筝换一换。 孤生的怎么就不是辛筝那种后代呢?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若是辛筝那种后代,孤都可以考虑废除王的直系后代不能参与下一轮王位角逐的规矩了。 禅让制虽好,却总归乱了点,每次的王位更迭都是一场帝国范围的乱斗,每次都会造成很大的内耗,已经如礼乐天下一般不合时宜了。 血缘世袭就没这隐患了,一代一代的传递,稳定。 可惜,他的后代是王孙诵,给王孙诵权力无疑是让王孙诵去死,除非王孙诵哪天转了性子,否则他这辈子都不可能给孙子什么大权。 王孙诵听了王对辛筝所为的介绍,没听出有什么毛病,最多就是有些惊讶。“以前并未看出辛子如此仁心。” 居然还会为鄙贱之人离开军队后的生活做安排。 何氏子的死,惨烈得惊天动地,整个蒲阪的人看辛筝和君离的眼神都变了。 王灌了自己一盏酪浆,告诉自己,这是自己唯一的后代了。 他也不是只有两个子女,私生子女并不少,但生母都太卑贱了,生下的子女自然也上不得台面,他连看都懒得看。且那些私生子女即便是亲生的,按着帝国的礼法也没资格继承自己的宗嗣,若控制不住将王孙诵给打死了,自己就绝嗣了。 将火气控制了下来,王将辛筝所作所为的目的给孙子掰开了揉碎了说了说。 她在昆北做的那一切,都是为了名声,以及在昆北的影响力。 她在昆北的这两年给氓庶的印像都太深了,这是短时间去不了的,再加上以后还要修渠修运河,她的影响无疑会一直持续。 王孙诵终于后知后觉反应了过来。“她莫不是想造反?” 王:“....”这是亲生的孙子。 见王的脸色难看,王孙诵便知自己想错了。“那是?” 不是想造反,那就只能是单纯的忠于自己的身份了,生为贵族,自然需要管理好土地。 王疲惫的道:“她想当王。” 虽然没说出口,但辛筝在他面前是完全没掩饰过对王位的渴望。 偏偏王还没法生气,辛筝充满对王位的渴望,但她并非是想抢,而是自己已八十有余,待她羽翼丰满,自己也老得不能再老了。 王孙诵睁大了眼。“可诸侯不可为王。” 诸侯与王不能一个人兼任,当了诸侯就不竞争王位。 这是青帝定下的规矩,身体力行的做到了。 她自己是西陵国的嗣君,但因为角逐到了王位,便将嗣君之位给了自己庶出的兄长,自己当了王,即便后来,她有了子嗣,她也没让自己的子嗣去抢西陵国的储君之位,而是将自己的子孙封到了当时的濁山。 别看如今的濁山丰饶富庶,但青帝那会儿,濁山那一片却是写作青山秀水读作穷乡僻壤,莫说人了,人毛都没几根。 青帝的子孙被封到那后不得不忘记曾经在帝都的优渥生活,尊贵的王子穿上了粗布衣服和众人一起干活,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历经数十代才有了濁山国如今的丰饶富庶。 青帝做得委实让人挑不出刺,也使得她之后的很多代王都不得不效仿她,将自己的子孙封到未开发的地方去开发蛮荒。 后来终于有王不忍心自己的子孙吃这个苦,破了将子孙封于待开发之地的传统,将子孙给封到了富庶的地方,至于富庶的地方肯定是已经开发好了的,而已经开发好的地方不可能没有主人....这都是细节问题,不需要在意。 再后来,特例变成了偶尔为之,偶尔为之变成了传统,王畿的土地不断缩水。 虽然每一任王的子孙都会被封在富庶之地,但诸侯不可为王的传统却始终没变。 王道:“王位不能传于直系子孙,然黄帝的王位传给了谁?” 自然是传给了儿子。 王孙诵道:“黄帝传位其子,铸成扶风之乱,前车之鉴。” 王叹息。“扶风之乱只是因为扶风氏败给了白帝。” 白帝赢了,所以是拨乱反正,而扶风氏在篡逆,若扶风氏赢了,那篡逆就是白帝了,扶风氏诛不臣。 “辛筝只要能赢到最后,诸侯不可继王位的规矩自然会因为不合理而消失。”王道。 王孙诵惊呆了。“这简直是荒唐,祖制岂可改?” 王顿觉心累,说别人荒唐之前先想想老子给你的封地有多好,再想想青帝同时定下的另半句祖制。 王非常努力的给孙子掰开了分析,但王孙诵拒绝听这些违背了礼乐体系的东西。 王顿时就想打死王孙诵。 看王气到的模样,王孙诵只得道:“大父,我不是不懂这个世道已礼崩乐坏,可若非人不再遵守礼乐,何至于礼崩乐坏,天下纷争?” 王默然须臾,问:“所以?” 王孙诵道:“我不想做一个随波逐流的人。” 他向往远古时的太平和乐,人心团结,帝国上下一心,厌恶帝国如今的纷争不休,人心逐利,所以他不会成为王希望的人,那样自己与自己不喜的又有什么区别? 王闻言,只得道。“罢了。” 总归他不是真打算搞世袭。 虽然权力争斗很厉害,死于非命的王一抓一大把,但也因为死的王太多了,王的子孙又不能参与王位角逐,反倒是每次腥风血雨中最长寿的。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倒下,自然不希望自己死后绝嗣,而且也没必要对前任们的子孙做得太绝,因而只要不掺和进权力争斗中,王孙诵总归是能在富庶的封地安享一生的。 王与王孙诵下了两局棋便让孙子离去了,至于辛筝的事,孙子不要掺和。 跪跪不会死,不跪反倒会死。 辛筝从食时一直跪到常仪与望舒并列夜空,狼狈的模样被无数人欣赏,终于得到了王的召见。 一天没吃没喝,脑子有点晕的辛筝咬了咬舌尖,让自己保持清醒,跪谢王恩,艰难的双手撑在地上爬起来,但跪太久了,爬了好一会才重新站起来,中间还跌了一次,终于一瘸一拐的跟着侍从进了台城。 王也没问什么套话,而是对辛筝道:“你需要去山上修段时间的王陵。” 辛筝一副感激的模样。“臣明白。” 王问:“可要休息会再走?” “臣现在便可走,不过有一物需交给王。”辛筝取出了一张缣帛。“这是医者们改良的方子,用的药更便宜,毒性也更小。” 第一版的方子第一时间就给薪火台送了一份,第二版本一出来辛筝便揣着往帝都跑,拖了那么久,就是为了逼医者们早点将这张方子研制出来。 王诧异的接过了方子,并未想到辛筝还会让人继续改良方子。“你的意思孤明白,孤会将这张方子传到所有有疫情的地方。” 辛筝闻言默了一瞬,忍不住想起了走的时候青婧的话。 “你想让帝国承担治疗疫情的损失?那是不可能的。” 沉默只是一瞬间,辛筝用一种感动却克制自己情绪的模样行礼:“王仁德。” 呈上了方子,辛筝便退下了,自己走着离开的。 王表示虽然很想给你派车辇,但你之前做的事,孤收拾得挺不容易的,你现在多吃点苦,之后也更安全点。 辛筝仍旧是感动的表示臣理解,是臣给王添麻烦了。 虽然没有车辇,但排场很足。 负责押送辛筝的禁卫很多,足有五百,将辛筝给围得严严实实的,一路高度警惕的将辛筝给送到了王陵。 因着辛筝并非陵奴,便被安排了一间相对舒适的屋子住着,屋里有干燥的稻草。 交接完了后禁卫便下山了,却不会回薪火台,而是驻守下来。 辛筝趴在铺了厚厚干草的地上,休息了会,坐了起来,从膝盖处取出两个填满棉絮的垫子,又脱了衣服往背上上药。 虽然荆条是用盐水煮过的,还暴晒过,理论上发炎的可能性会很小,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早处理早安心。 第155章 第五十一章竹 竹被喊起来时想站起来,没能站起来,不管是谁从平旦起就一直坐到食时都会腿麻,刚开始时还记得不时的换个姿势,松快松快腿,但后来就完全忘记了。 账目实在是太多了。 修建水利和道路的所有人员的吃喝拉撒都要记账,哪天走了几个人,哪天新添了几个人也得加,也都需要记录。 还有时间规定,她是第一班,就必须在食时用餐之前把需要处理的都处理完。 早知如此,我就不来记账了,当先生多好呀? 竹可以很确信自己在每一个同伴的眼睛里看到了后悔。 教导孩子,尤其是年纪特别小的孩子,是一个技术加体力的活,你永远都想不到熊孩子能有多熊,而你还得控制自己的火气,不是因为家长,家长并不介意先生打孩子,每个家长对此的态度都是:孩子不听话,往死里打,先生你打不动的话可以告诉我,我来打。 主要是,序学的武课非常严苛,每天少则一节,多则三节,几年武课下来,就没几个孩子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放开了打,容易出人命,而气头上,一旦开打,谁还能控制得住自己? 可不揍熊孩子,那口气憋在心口又感觉自己仿佛要魂归黄泉。 辛子扩大了序学的生源,从最开始的孤儿到后来加上了军队和官吏的孩子,再后来又加上了普通氓庶的孩子,国君直属封地里,不拘男女,每个人都要服徭役两年,服完后,男子可以有一个孩子进序学读书的名额,女子则是两个。 以前服的徭役也算,名额全都补上。 封地里的序学一下子扩建了好几倍,人手严重不足,每个先生都累到想上吊。 三个月长假时供学生挑选的工作有三分之二是去当一年级的临时先生。 大考时被淘汰,没能晋升下一年级的没有选择权,上面怎么安排就干哪个,但通过了大考,三个月后还要继续读书,因而有临时工作选择权的学生。 一口气上了九个月的课,休息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半个月,最近几个月的功课还丧心病狂的增加了三成,哪怕是一头牛,这会儿也只想远离序学,临时先生的酬劳再高也不干,看到书简就想吐。 竹便是其中之一,因而大老远的跑到了水利工地上当账房,远离序学,酬劳也高,却悲剧的发现,好像更累。 笔墨用得多了也很烧钱,因而都是用刀在木简上刻字,刻错了的话就刮掉,一天的字刻下来,竹感觉觉得自己的手指都不是自己的了。 竹的后悔并未持续太久,饿了。 从因为全家都来修水利了,孩子放家里不放心而把孩子一起带来了的氓庶家庭里招募的孩童将竹给拉了起来,拉起来之前还体贴的捶了捶,恢复了些许知觉后才把人拉起来。 在工地提供的每天日结的工钱的诱惑下,这些孩童将小账房们照顾得很好,捏肩捶腿,渴了,水马上送到嘴边,还是温的,冷了,身上马上会被披上一条羊毛毡毯....婴孩收到的照顾都没这么细致,保证坐下去就不需要再站起来,能一直坐到这阶段的工作结束,腿麻到不行。 每天拿到了工钱,父母是会给他们奖励一小块肉的。 为了吃肉,孩童纷纷拿出了对待父母都没有的耐心和细心。 竹踢了踢腿,又跳了跳,恢复腿部血液循环。 感觉腿能正常走了这才去吃饭。 工地上干的活都不轻松,不吃饱,很容易死人,因而工地上吃的是一日三餐。 虽是一日三餐,但实际上,食堂从平旦起就一直在烧菜做饭,也一直有人在吃饭。 这一处工地修的工程是蓄水为湖,光是干重体力的氓庶有超过三万人,吃饭时间不错开,食堂不够用,也忙不过来,便分成了若干队,按顺序进食,两刻时辰一组,至于这么一来,大部分人都不是正常的进食时间,没人挑,能吃饱就很满足了。 食堂很大。 用一根根树皮都没刮干净的树干支撑,上覆干草,占地数亩,四面来风。 食堂根本没有墙壁,工程结束就没用了,只要风一吹就倒就行,因而建得相当粗糙。 食堂的最中心是一圈灶台,有几十口特别大的铜釜铜瓮正在炖煮着东西,灶台外是一圈用石头垒的案,一案就是一个打饭处,不断有炖煮熟了的食物从灶台上取下放到案上,又不断有填满食材的铜釜陶瓮被放到空出来的灶口,几十个膀大腰圆的妇人在其中忙碌。 竹随便找了个队伍排队。 队伍缩短的速度很快,一个案前有两个人在干活,且这俩人还只是正在轮值的,实际上一个案前有四个人负责,分两组,一组负责六个时辰,速度很难不快,。 到竹的时候,甜甜的跟打餐食的妇人打招呼表示自己不用那么多麦饭,后者打了一大勺麦饭正准备往竹捧着的陶罐里放,非常大的一勺,勺子比竹的脑袋还大。 据说最开始时没这么大的,但民夫饭量太大了,每天要吃五六斤食物,拿小勺子需要打很多勺,原来的勺子很快就变成了现在这种,一勺至少两斤麦饭。 “是竹呀。” 打餐的妇人将麦饭抖掉了大半才给竹,又打了半勺圆葱和一勺炖肉块,里头肉块很足,以及一块用来当盐的咸鱼,另一个妇人则给竹的另一只陶罐里打满了羊乳。 一日三餐,第一餐除了作为主食的圆葱与麦,还有羊乳、炖肉加餐,第二餐只有羊乳,第三餐有一整只鹅,一人一只,有一碗蛋羹,仅限于上第三班的人。 吃得非常丰盛,第三餐最为丰富,有肉有蛋。 工地上分三班,一班不算中间吃饭的时间,每天干四个时辰的活,时间不长,平时下地干活在地里的时间都不止四个时辰,但工地上比地里更累,一天的活干完,回去得休息六七时辰才缓得过来。 不过那也不算什么,活很累,但有吃有喝,还有钱粮拿,农闲的时候,方圆几百里的氓庶都会来这里干活,既能给家里省一份口粮,又能挣钱。 让第三餐特殊起来的是第三班的时间。 晚上。 哪怕工地上燃着庭燎,晚上就等同于瞎子的氓庶们干活还是很危险,都不太乐意。 这里不是纺织作坊,不小心出点事不过是手上扎一针,一旦出事可是要命的。 工地上将第三餐给调得格外丰盛,并且当天的工钱增加一成。 氓庶们当即就没意见了。 竹抱着两只大陶罐很快找到了自己一起来的同学,一群半大孩子叽叽喳喳的边吃边聊,享受着周围羡慕的目光。 也只有这个时候,所有孩子才会觉得,自己在序学的苦没白吃。 同样是在工地上干活,氓庶们每天累死累死,酬劳日结,每天也不过挣三斤圆葱粮票,而自己是工钱一旬结一次,活也没氓庶们累,但换算下来,每天挣的钱粮是这些氓庶的两倍。 这对比太惨烈了。 而这种惨烈不止这一处,在国君封地处处可见,需要识字识数的工作,酬劳都很丰富,官署招募官吏,也不再是很早以前的,谁有关系谁就上,而是严格考核,哪怕是最基础的胥吏也不例外,都要求能写会算。如果实在缺人缺得紧,也会凑合不识字识数的,但国君封地....想当官是不能直接当的,必须从小吏开始做,靠着工作成绩一级一级的升上去。 辛子是个强迫症。 小吏升职的流程,辛子规定得特别细致,必须一级一级的升,不能跳级,当然,你才干极为出色的话,每升一级需要的时间可以缩短,但还是不能跳级。如果一般的话,那就只能慢慢熬了,只要不出错,干个三五年,上面看你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会给你升一级。 不识字识数的老人只能看着年纪比自己小了一轮不止的晚辈因为识字识数而快速升职加薪。 只要能写会算,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 若还是以前那般,识字识数的都是有血统的也就罢了,没血统的知道自己没资格,连羡慕都不会羡慕,因为没用。 如今嘛。网首发 这一圈小孩就没一个是有血统的。 序学里读书的稚童,有血统者更是寥寥无几。 年纪最长的那批生徒更是孤儿,六七年前辛国饥荒时有大量的稚童被遗弃,不是每个父母都狠得下心把孩子给杀了加餐,因而饥荒时丢弃孩子的居多。辛子看到后让人捡了回去,又建了个育幼堂让人将不要的孩子往育幼堂扔,这些稚童都是序学最早的生徒。 羡慕。 但没门路。 虽然育幼堂的孤儿没门路也有入学的资格,但如今又不是六七年前,日子越过越好,哪怕是生了女孩,也有官府补贴粮食,除非孩子是残疾,不然生了都会养着。能为了入学名额而把孩子送去育幼堂,自此亲缘断绝的狠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能说这种狠人一定没有,但一定稀少。 这不,辛筝一允许氓庶服徭役两年后子女可入序学,氓庶对服徭役的热情立时高涨,没被选上还不高兴呢,更有甚者试图贿赂负责管理徭役的小吏好让自己能去服徭役。 帝国数千年历史,这怕是氓庶第一次如此喜欢没有酬劳白干活的徭役。 嗯,辛子的封地还是略不一样,徭役是管饭的,只是没工钱而已,但在别的地方,服役这种事,从来都是自带干粮的。 当然,如今的话,竹相信,哪怕辛子说服役要自带干粮也有无数人愿意。 两年徭役得入学名额一出,水利和修路两大长期工程的开销霎时就降了许多。 服徭役的民夫,只需要管饭就行了,但不是服徭役,而是来务工的民夫,除了管饭还要日结工钱。 现在工地上干活的,至少九成是服徭役的,工钱都省了。 不仅不要求,干活还都格外卖力,比伺候自家田地还用心用力,甚至很多人拿工钱干活的时候都没这么有干劲。 长吏虞额外批了一些入学名额奖励给每年服徭役时表现最好的五十个人。 谁家会只有一两个孩子? 氓庶人家都是怀上了就生,家里孩子从来都不会只一个。一两个名额,孩子们谁去读书谁不去,也是个问题。序学只给孩子一次机会,一年大考一次,考不过就不能读了,交钱也不能继续读。 在序学学习多好,学好了,以后能赚更多钱,便是在读书的时候,序学也是包生徒一餐的伙食的,考得最好的几名还有肉吃,也能为家里省不少开支。 可辛子规定的入学年龄是四岁到八岁之间,这么小的孩子,谁能看出哪个更聪慧更会读书?感觉看来看去哪个都差不多。 如此一来,就只能多几个名额,多几个孩子读书,哪怕一个被淘汰了,总有能及格继续读书习武的。 为此,很多人家在女孩满十六岁要婚嫁时都选择招赘,男人也倾向于和立户的女子结婚,这样以后孩子读书的名额可以多一个。 婚姻尚且可以为了入学名额让步,何况服徭役时也能看到的奖励。 都盼着自己好好干,好拿到一个名额。 不管是水利还是修路,进度都飞快。 但没几个人能理解。 辛子你修渠还能理解,辛原现在也不是纯粹的游牧文明,而是在漫长的时间里转变为了另类的农耕文明,只是种的不是粟麦,而是圆葱和牧草而已。 能够在辛原扎根并且推广开来,圆葱和牧草的耐旱耐寒能力自然不差,但只要是植物,都离不开水,修渠很正常,至于修多了点,考虑到封地正在不断增加的人口,也能理解。 粮食不可能一直靠从外面买,能内部解决最好内部解决。 长吏虞都恨不能封地所有土地都是上田了。 被水渠灌溉的范围都是上田,上田的粮食比没有水渠灌溉的产量高多了。 可蓄水为湖,抱歉,真没几个人能理解。 一个稚童便忍不住向同伴说起了自己的疑惑。 修这么一座水库花的钱粮都够修好几条渠了,真不明白辛子为何要修这么一座水库。 都修四年多了,修好的日子仍旧遥遥无期。 竹道:“水泽自然是蓄水,若是大旱,便无需担心缺水了。咱们辛原的降水,太集中了。” 在一个时间段里一股脑下完一年的降水,然后就基本不下雨了。 得亏辛原的河流都不依赖降水,而是依赖北方断云雪山的融雪水,不然这种气候,又是草原,简直不让人活。 同伴立刻说你是不是没去堤坝上看过? 堤坝是仿着羽族的手艺,用条石和青砖、泥沙、石子、糯米汁....各种材料堆砌而成的,又厚又结实,比岩石还要坚固,剑都插不进缝隙。 堤坝上面还有道路可以行车,风景不错,竹有时实在是太累了会去上面看看风景,因而表示去过,而且我也知道你想说什么。 堤坝规划要修的高度非常高,甚至超过了辛原任何一座城邑的城墙高度,并且水库规模更是浩大,修好后哪怕是旱个三年,估计整个辛国都不会缺水。 乍听着很不错,但有个问题,连旱三年,辛国哪至于那么倒霉? 辛原虽然因为降水太集中的关系,小旱不断,但因为河流的水主要来自于融雪,大旱却是没有的,最发愁的从来都是白灾和雪灾。 这么大的水库,好像确实没什么用。 但竹才不会这么认为,她坚信,既然那是辛子的决定,那就肯定是因为水库有用。 就是这么盲目。 饥荒时,连父母都舍弃了孩子,只有辛子将所有孩子给捡了回去,办了育幼堂,给他们吃穿,让他们能读书习武。 她凭什么不盲目信任辛子? 第156章 第五十二章少昊君离 帝国的王陵并非集中在一处。 当代人王的王陵都是修在帝都周围,这也是炎帝开的头,这位把王陵修在了自己的宫室旁边,完全是闭着眼睛选的地址。 如炎帝这种把王陵修在宫室旁边的奇葩不多,世间还是正常人多,都认真的择个风水宝地,生前得罪人多的话,可能会多选几处,修几个疑冢,境界更高点的话,那就是白帝的境界了:根本不修王陵,死后随便找个地方埋了,虽然荒坟枯冢,却也好过被人从华丽的王陵里掘出来鞭尸。更新最快的网 王陵区自然不止王陵这一种陵墓,还有很多诸侯与贵族的陵墓,陪葬王陵是一种荣耀。而且很多诸侯在帝都出仕,担任职务,大半辈子都是在帝都渡过的,年纪一大把时会在蒲阪渡过最后的时间,跑回去也不是不行,但老骨头这么折腾,多半死在路上。死了之后再运回去,那更麻烦,谁知道尸体要过多久才能下葬,离得近的话还好,离得远的话,十年八载都可能。 昆吾山脉风水极好,在黄帝迁都之前便有很多王侯贵族葬于此,迁都之后,那就更多了。 礼乐治天下数千年,事死如事生、厚葬等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修建陵墓都是人还活着的时候就开始修的,修得越久,陵墓自然越华美。 这也导致陵区的陵奴数以万计。 哪怕有几十年的时间可以慢工出细活,也架不住昆吾山中动工的陵墓太多。 君离走在山道上,一路看到了不少陵奴,哪怕已是暮秋也根本没穿衣服,只在身上裹了一圈草,却仍不能蔽体,仍能看到草下的骨瘦如柴。 为了死后不被打扰,修建陵墓的陵奴在墓主死去,陵墓落成的时候是要全数处死的。 虽然修陵时间往往不会短,而陵奴寿命又很短,可能陵奴活不到被处死的时候,但陵奴的子孙也是陵奴....要么自己被处死,然后后代修别的陵再被处死,要么自己的后代赶上陵墓落成,被处死。 陵奴与矿奴可以说是所有奴隶中造反最勤快的,矿奴基本年年造反,陵奴倒不年年造反,但他们会大逆不道的在陵墓里偷偷掘密道,等陵墓落成时好从密道逃跑。 陵奴偷偷掘密道,是王侯贵族们最深恶痛绝的事,不仅会泄露陵墓内部的情况,还会破坏陵墓的风水。 让陵奴不掘密道又是不可能的,王侯贵族们最后能想到的便是多检查,以及不给陵奴吃饱,给陵奴吃得特别少,吃得少就没多少力气,干完活后哪怕不累死也差不多了,如何能有气力再掘密道? 成果? 没人知道。 陵奴又不可能告诉别人自己修没修密道。 君离觉得辛筝也挺厉害的,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让自己过得好不说,还能迅速摸清周遭环境,被送到山上修陵不足两个月,这家伙便和陵奴混熟了,对于陵奴的生存状态了如指掌。 君离听了一耳朵,只觉得这陵墓修得毫无意义。 辛筝好奇的问过为何。 君离的回答也很简单。 陵墓修得又大又好,是怕盗墓贼眼瞎找不到吗? 杀了陵奴保密陵墓内部情况?遍布机关弄死盗墓贼?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盗墓贼前赴后继,机关总有尽数用完的时候。 想不在死后被盗墓贼从棺椁里拖出来扒衣服,就仨选择—— 效仿炎帝,陵墓虽然修得很大,但所有陪葬品都是简牍甲骨,都是记载了文字的东西,虽然典籍是很珍贵的东西,但盗墓贼没兴趣。 效仿青帝,这位帝王在陵墓里只有陶器和典籍陪葬,生前的再三叮嘱子孙,敢往我的陵墓里放任何非陶器和典籍的东西就是不孝。典籍的价值炎帝已经证明了,那陶器又值几个钱呢?反正青帝的陵墓就那么大咧咧的在宁州,位置也是记载在史册上的,就是没盗墓贼愿意去拜访。 效仿白帝,不修陵墓自然就不会被盗墓了。 以上不管是哪种都不需要杀陵奴,而非以上三种,陵奴为了活下去就一定会掘密道,修陵墓图的是什么?图的是风水,图的是风水能让子孙更好,能让自己死后继续享受荣华富贵,且不说这套说法多扯淡,即便它是真的,风水都破了,还能如愿? 毫无意义。 不管来多少次,听说多少陵墓的工程浩大,君离的感觉都只有这四个字。 他以后肯定不修陵墓。 对此辛筝的反应是,那还好,以后就不用思考缺钱时要不要挖你的陵墓了,若修了,并且有值钱的东西殉葬,辛筝估摸着自己,哪怕和君离很处得来,该盗还是会盗。 祖坟已经被挖干净了,挖完直系祖先后已经开始向公族旁支伸手。 君离和她如今相处得再不错,他的陵墓也不可能比祖坟更不可侵犯。 君离带着两个从人,三个人扛着很多东西,来到辛筝所在的王陵时,很多陵奴的孩子都看到了,纷纷露出了失望之色。 君离听到了失望的叹息,无语。“我自问生得还是不错的,你们何至于每回见到我都这般失望?” 一名小童回道:“贵人生得很好,但你每回带来的东西,辛子都是自己用的,不会送我们。” 虽然辛筝被罚来修陵了,但她在昆北时的表现太耀眼了,因而仍旧有很多人来探望她,给她送吃的用的,但不知为何,除了君离送的,别人送的她全都转手送人了,吃的给陵奴,用的给监工。 君离笑道:“放心吧,这次我也给你们准备了礼物。” 他也不知辛筝会在这里呆多久,而且这些陵奴也实在是可怜,和他们打好关系对辛筝也很有好处。 孩童们立刻欢呼了起来,还回了君离不少礼物,全是新鲜的草药。 辛筝威胁王的事终究是让王生气了,哪怕仍旧决定保辛筝不死,他也还是要让辛筝吃点苦头,因此她来修王陵是真的来修王陵的,不是在一边当监工看着,而是要亲自干活。 辛筝能干就怪了。 她这辈子干过的最粗重的活也不过种地,而且加起来的时间都没超过三天。 修王陵这种活,且不说她从未干过,根本不会,便是会,每天都有陵奴累死足以看出修陵有多累。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辛筝教陵奴的孩子识数和辨识草药,草药可以为陵奴治伤,有多的还可以偷偷拿出去和人换吃食衣物。 不过目前只能做前者之用,后者得等辛筝走了才行。 辛筝来王陵后,王派禁卫将王陵给保护得严严实实的,进出的人都要检查,陵奴自己又无法离开,只能让监工去换,就是这样一来,监工一定会贪掉大半,却也没办法。可即便监工愿意赚这笔收入,也没法在这个时候赚。 尽管如此,辛筝每日需要干的活仍是被陵奴们包圆了,监工也不可能真的得罪这么一位有血统的人,因而辛筝每天只需要在工地上随便找个地方坐一段时间便可。 君离走到茅屋时辛筝还没回来,便让从人在一边等着,自己抱着东西进去等。 君离无疑是一个很令主人满意的客人,什么都不碰,找到坐的地方后便坐下一边等主人一边整理自己带来的礼物。 大部分都是吃的,只有两条毯子不是。 辛筝直到月上柳梢头才回来,君离都在她的床上睡了一觉了,见她才回来,有些诧异:“监工怎么敢让你干到这么晚?” 辛筝虽然是来受罚的,但她是有血统的人,是一位国君,哪怕是流亡国君,按照当世的礼法,下位者也是不能冒犯她的,哪怕她正倒霉着也不行,这是违背道德和尊卑的。 辛筝看着君离,有点对君离另眼相看。 她那床虽然挺不错的,却也只是相对于陵奴而言,陵奴都是直接睡地上的,草也是腐朽的枯草,不像她这里,地上铺了沙子,沙子上再铺了草席,草席上是厚厚的干草。 再穷的贵族都不可能睡这种床。 君离以前因为盗趾军的关系,直接睡地上的经历都有,但后来到了蒲阪,睡回了高床软枕,自然又恢复了,啊不,不是恢复,而是更加享受了。 吃过了苦,才知道甜,也更加不愿亏待自己,觉得要好好补偿自己,自然更加穷奢极欲。 让他们任何一个人来睡这床,辛筝相信没谁受得了,君离却不仅受得了,还睡着了。 “一点小事,和你没什么关系。”辛筝并不想说自己干嘛去了,而是坐了下来。 君离闻言也没追问,问也白问,便道:“我给你带了两条毯子,毯子是辛原贩来的羊毛毡毯,我觉得你可能会睡得习惯些,还有这些食物....” 食物之前都分门别类的整理好了,君离一边给辛筝介绍是哪家买的一边随手取了一点吃了起来。 辛筝看着君离边吃边介绍,挑眉:“看来你懂我为何会吃你送来的食物。” 君离笑。“我是唯一一个给你送食物时,你反手往我嘴里塞食物时没拒绝的。” 第一次给辛筝送食物时,辛筝拆开后反手就往他嘴边递了一份,他下意识就吃了,以为辛筝怕自己饿了才给自己的....然后,辛筝将每一种食物都随机取了一点给他吃,他也都吃了。 再之后,辛筝拉着他聊了很久才送他离开。 他也是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 这是拿自己试毒呢。 若食物里有问题,自己肯定不会吃。 当然,不吃也不代表就有问题。 他们这些出身特别高的帝子王孙,打小被人投毒是家常便饭,都不会随便吃别人经手的食物,一日三餐都有人试食。辛筝那么随便的返请,正常人都不会吃。 没有试毒的,辛筝自然更不会冒险。 吃得粗糙不打紧,吃的放心最重要。 辛筝问:“那你还能忍?” 君离能听出来辛筝的语气里没有任何担忧,只有单纯的好奇,便问:“你为何用我?” “啊?”辛筝不解。 “郊邑被疫情所困时,你选了我保护郊邑,不怕我那个时候焚城吗?你离开后,又选了我救济流民,得了最大名声的是我。” 君离对此始终疑惑,他虽然对辛筝很有好感,但辛筝对他....他有自知之明。 辛筝道:“你是君子。” 君离疑惑。 辛筝继续道:“君子可欺之以方。” 君离:“....” 辛筝更加具体的解释道:“郊邑时选你,是因为你无法焚城,军队不会答应你烧死我的,你也做不到,如我方才说的,你是君子,而君子可欺之以方。不像我那些下属,我选他们便得担心他们会不会做点什么。救济流民时选你,是因为你有那份才干。” “你的下属也有,他们还有忠心,只要你没事,他们就不会背叛你。” “他们是有这个能力,但没有你的道德水准。”辛筝叹息。 她的下属们,什么都好,就是道德水平普遍偏低,就没哪个是在及格线以上的。 不过世间哪来十全十美呢? 才与德只能择一,她只能择才。 有才无德,还是能办事和成事的。 有德无才,那根本是坏事的绝佳料子。 君离不明白。 辛筝:“迫于我的威胁而去做一件事,和发自内心想做好一件事是不一样的,我相信他们能做好,但他们不可能做得比你更好。” 在同样具备才干的前提下,是否发自内心想做好,结果会差得很大。 君离有些失落。“我以为你至少拿我当朋友信任我呢。” “我信任你的高洁品性。”辛筝道。 虽然三观差异很大,但她想做的事并不违背君离的追求,若换王孙诵那样的,纵是真君子她也无法相信对方的品性,哪怕真的高洁。方向不同,王孙诵越是真君子,和她就不能相容。 “即便相信我的品性,也不会忘了在我的脖子上放一柄剑?”君离问。 辛筝道:“你既然明白,又何必说出来戳你自己呢?” 这种话根本不可能伤害她,毕竟,君离于她只是旅途上一段合心意的风景,忍不住欣赏一二,但风景再美,也只是风景。 只能戳伤君离自己。 君离说:“我只是想确定一件事而已,现在看来,应当是我想多了。” 辛筝不解。“什么?” 君离继续吃起了带来的食物。 不想,也不会告诉辛筝,他前两天做了个梦。 梦里梦到了一个人,他能感觉出自己和对方很亲近,感觉很熟悉,声音也很熟悉。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他醒了,发现自己身体的一些变化。 贵族对于孩子的生理教育是很早的,怕孩子因为不懂而被勾着学坏,不过教育了也没用,大部分贵族少年都是怎么声色犬马就怎么来。 君离在少昊部和连山城都接受过相关的教育,连山城为了让他对生理有充分的认知,甚至弄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一寸寸的解剖,从里到外的让他对男女的差异有个认知。 所以,他知道,自己是来初/精了。 这是很正常的事,按着人族的主流观念,这代表他可以生孩子了,可以安排侍女侍寝了,按着连山城的小众观念,这代表他离长大成/人更近了,未来十年要更加努力加餐,以及安静发育,别浪。浪也不是不行,但于寿命有碍,不值得。 长生种和短生种对身体健康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所以,这是没问题的,很正常的生理现像,虽然他来得迟了点,普通人族都是十岁左右就来了,他却是十五岁了,但考虑一下连山果的寿命....还是正常。 有问题的是他想起了自己的梦,自己梦到的是辛筝。 他绝对不会认错辛筝的声音。 他在连山城的时候见过一个亲戚,那是个奇葩,收集了每个男孩初精时梦到的内容,加以对比,发现,如果做梦梦到的根本不知道长什么样的女人,或是什么特别漂亮但不熟的美人,那就是单纯的春梦。可如果是身边认识的,会习惯多关注两眼了解对方喜好的人,多半是心里有人家了。 自己心悦辛筝? 怎么可能? 他只是觉得和辛筝相处比较有意思,辛筝能听懂自己在说什么,听懂自己关心什么,并且辛筝是有答案的,只是她不说,但他想知道而已。 虽如此,但还是无法完全说服自己。 不过,君离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想多了,奇葩亲戚的推论也不是百分百就对的。 辛筝就是个混蛋。 他多想不开才会心悦这么个混蛋? 辛筝这种人,做个能解惑的朋友就够了,即便是做朋友,也得保持安全距离。 心悦她,情人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危险的,危险的不是辛筝,是她的情人,因为靠得太近,很容易被她给弄死。 君离将食物都尝了一遍,辛筝没跟着吃,而是收了起来,观察一段时间,君离没出什么问题的话就说明能吃。 凭心而论,她是不想吃的,但这山上的环境太操蛋了,这远离人烟的地方,哪怕有钱也买不到什么吃的。 也不知王是故意的还是有别的人想教训一下自己,苏横和造篾岁因为身份地位不够,很难进来,当然,就算进来了,他们带的食物她也未必敢吃,还是那句话,她对自己下属的才华很信任,却也仅仅是才华。 “季连国的都城可夺回来了?”辛筝一边收拾一边问君离。 王畿周围的战事里,现在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南边的鲁阳之战了。 君离闻言脸色顿时阴沉了。 辛筝见了。“发生什么了?” 君离道:“他们以疫疾攻城。” 辛筝愣住。“什么?” 君离说:“他们将染上了疫疾的病亡徙卒的尸体用飞石车抛进了鲁阳。” 辛筝气笑了。“谁这么天才?” 鲁阳可是大城,一旦发生瘟疫,且不能在一开始就控制住,一场波及澜北的大疫是必然。 鲁阳如今的情况,显然不可能控制住瘟疫,或者说,联军要的就是鲁阳全城亡于疫情。 君离答道:“季连侯。” 辛筝噎了下,下意识分析了下,发现,如果是季连侯的话,好像很合理。 “他啊,那就难怪了。”辛筝无意识道。 君离闻言愣住,问:“为何?” “一场蔓延周遭国家的瘟疫对他是最有利的。”辛筝道。“他之前的损失太大了,哪怕夺回了鲁阳,等联军走了,贵族们肯定不会让他在国君的位置上坐太久,哪怕允许,也一定会将他完全架空。 “且如今沃西的战事结束了,王也会将注意力放到盗趾身上,必然会让联军尽快解决,不会再允许联军故意拖拉,在季连国捞取利益。一旦残酷的攻防开始,伤亡绝对不会小,四侯攻城时不会舍得牺牲自己太多的兵力,必然会用季连侯所剩无几的实力去填最大的窟窿,可那样的话,他就很危险了。 “他的子女死光了,但公族的子弟并未死光。瘟疫是最好的,大贵族们一定会受到影响,无力找他麻烦,而周遭的国家也跑不掉,届时便没法趁此机会灭季连国。 “至少,唐侯应该与联军决裂了,带兵跑出去封国,不会再有趁机吞并季连国的想法。还有扶风侯,她也会去封漓水下游的关隘,避免疫情蔓延到更下游的扶风国。高辛国和黎国皆远离季连国,不怕被波及,加之都不想季连国太过衰败而被扶风国与唐国瓜分,那样的话,这两个国家会更加强大,也能攻打更远的地方。强大的邻居不好,但邻居的邻居更强大,也不好。却又想不到好的办法,季连侯想的办法,正好化解了他们最担心的事。 “瘟疫一旦开始,扶风国与唐国都会陷入麻烦,不能吞并季连国,高辛侯与黎侯都会放心。而且季连国很多贵族被盗趾杀得绝嗣了,季连侯只要趁着瘟疫扩散后贵族们的自顾不暇,及时将那些贵族的封地收归己有,再趁着战争与瘟疫带来的混乱进行变革,混乱时的变革是不会被反对的,可以得到一个更加强大的季连国。”辛筝分析道。“当然,鉴于季连侯的事迹,我估计他想不到这么多,应该纯粹是为了保命,不希望自己剩下的实力被四侯逼着填窟窿,同时也是为了报复四侯,黎和高辛太远了,他没办法,但唐和扶风不远。” 君离的脸都青了。“那死于疫情的人是什么?”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豚犬不如的草芥。” 君离要气疯了。 辛筝道:“你气也没用,事情已经发生了,若我没猜错,盗趾绝望时定会以牙还牙,到时,这场疫情一定会蔓延整个澜北,若扶风侯与唐侯堵关隘堵得不够严,扩散到整个漓水下游也不是不可能。” 君离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辛筝也不再刺激君离了,安静的收拾好东西,问君离要不要过夜,要的话她送他去监工住的地方,那里可比她这舒适,也有空房间。 夜色已深,走夜路下山可不是什么好事,很容易滚山沟里,君离选择过夜。 辛筝点了火把牵着君离出门,大晚上的让一个盲人在山上走未免过分了点,还是送送比较好。 第158章 第五十四章望舒 无启民的外形,根据描述,和羽族很像,修长纤细,但不会飞,并且头发眼珠的颜色偏绿。 让望舒觉得神奇倒不是无启民如长族一般雌雄同体玩自体繁/殖,无启民还是有雌雄之别的,但同样是雌雄两种性别,人愣是在繁衍方式这方面玩出了比雌雄同体更神奇的花样,让同样是雌雄两性种族的人族出身的望舒涨了见识。 无启民有十二条命。 十二条命用完之前,心脏不腐不朽,死了埋地里第二年会长出一株形似圆葱的植物,一层层拨开后里头有个四五岁模样的小童,此谓新生,也可以说是复活,除了身体换了个更年轻健康的,里子完全是老物。 十二条命用完后心脏将失去不腐不朽的特性,这才真正死亡。 将一男一女两个无启民死后的心脏融合在一起,会分裂成三五颗种子,埋地里,第二年的时候就可以剥圆葱收获新生儿了。 新生儿仍旧是四五岁模样,并会继承父母的些许记忆,哪怕是扔在野外独自生存,存活率也会很高。 当然,无启民不会真这么干,无启民是存在婚姻的,因为每个人的寿命都会有些差异,因而配偶中一方死去时,另一方可能还能活不少时间。 无启民不支持自杀,哪怕是殉情也不行,认为自杀是对生命的亵/渎,会堕入炼狱。不过这个很正常,智慧生物都有这种观念,人族也不例外,但望舒比较相信青婧的解释:不这么恐吓,那些活得生不如死的奴隶氓庶有几个能继续痛苦的活着只为供养上层? 死者的心脏会被取走和另一个同族的心脏融合,分裂后的种子,两名死者的配偶分分,带回去种孩子,养孩子。 如果没有配偶,那就从近亲中寻找监护人。 监护人不需要养孩子一辈子,只需要养孩子到孩子第一次死亡就行。 无启民认为只有死过一次的族人才算是成年。 【无启民莫不是植物进化的智慧生物?】望舒忍不住对元腹诽。 怎么听都觉着无启民充满了植物的色彩。 除了繁衍方式很神奇,这种族还能在有水和光照的条件下不进食活很久,当然,死不了不代表就活得健康。但哪怕是不健康的活着,动物也做不到,反正人族光喝水不进食,最多撑七天。 【眼见为实。】 【有空我们去见识一二。】 望舒通过疍民了解古妖与无启民,疍民也在通过她了解元洲。 做为海上种族,疍民很少干海贼的事,主要是抢海里的,两栖类干不过纯海鲜;抢陆地上的....不论是无启民还是古妖都挺能打的,谁抢谁是个值得商榷得问题;抢自己同族的,那更扯淡了,疍民到底不是真正的无根海贼,逮谁抢谁。 从一个曾建立起了国家的陆地种族转化而来的航海文明与真正海贼的区别在于前者有文字,自己的社会文明与道德,有自己的根,而有文明和没有文明之间的区别很大。尤其是疍民以部落分散于海上,一支船队就是一支部落,不同部落之间通婚频繁,加之无启民与古妖以及海鲜都不是善茬,疍民为了生存,社会文化中非常注重团结与契约。 玄洲、凤麟洲、聚窟洲这三洲及周围的海域因着居住的种族都太彪悍,扼杀了类似元洲海贼那样的存在的生存土壤,在这样环境下发展起来的疍民以经商为生。 商人可能存在奸商,但对于诚心与规则却很遵守,混乱无序并不利于商贸发展。尤其是南半球的这种情况,混乱起来,被抢的肯定是这些经商的疍民,他们抢不过别人。 这次龙族与古妖的战争就是个活例子,本来以经商为生不得不临时改成以捕鱼为生。 就算是两栖类也受不了这种天天吃鱼的日子,他们以前的饮食都是一半鱼虾一半陆地农作物的。 发现望舒这个完全没见过的新物种,疍民立刻意识到了望舒背后所代表的东西。 一个不曾见过并且建立起了文明的种族,当然,教会望舒疍民语言后知道不是一个,而是若干种族。 若能开拓出海上商路....赚翻了。 至于遥远,疍民觉得那不重要,疍民的寿命在两百五十到三百五十之间,十年,百年,总能找到的。 海上没有足够的食水,疍民颌下有鳃,和鲛人一样的鳃,能过滤淡水,而食物,谁饿死在海上两栖类也不会在海上饿死。 完全不怕海上迷航。 望舒很佩服疍民的志向,但她也不知道去元洲的航道,即便是她,如今想回元洲也只能靠一直往南了。 大地是圆球,从北方出发,一直往南,总归是会回到原点的,至于距离....天知道。 望舒最终只能告诉疍民,自己从长洲来的,长洲在北方,长洲再西北方向是炎洲,炎洲再一直往北就是元洲。 疍民对此也挺高兴的,长洲离得不远,最南端就在南极圈,找到长洲南部的冰原再往北就能找到长族十国。 彼此都很好奇对方背后的文明圈,望舒在船上住了一个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学会了疍民、无启民、古妖的语言与文字,而疍民首领也安排了几个人与望舒学会了长族语言、人族雅言、羽族语、靖族语、龙伯语以及文字,还交换了历史方面的典籍。 在望舒掌握了三种语言文字带着一大堆蔬菜准备离开时疍民告诉了望舒一件事,南极圈内,可能有别的智慧生物。 当然,这是疍民的传说,传说百十年前在南极圈见到过一个不是疍民的疍民。 不是疍民的疍民? 望舒下意识想到了无形无相不讲理程度仅比灵族逊色的水族。 【我觉得我可以在南极圈再冻一年。】望舒说。 比无启民还要神奇的物种,委实好奇呀。 【你不嫌冷就行。】 疍民首领送走了望舒后继续捕鱼,葱姜蒜种起来也是需要淡水的,淡水只剩下几桶了,菘菜和姜芋同样所剩无几,不捕足够的鱼,食物会不够的。 长洲和元洲的商路都很吸引人,但当下的食物也很重要。 忙了两日,疍民又看到了别的智慧生物,这回却是同类的船,是疍民用来传信的信船。 战争结束了,他们可以回去继续做生意了。 首领很惊奇,这么快就结束了?真是个奇迹。 古妖以前和无启民的战争可是打了百年之久,本以为这回和龙族会打更久呢。 “古妖的先知死了,古妖便和龙族谈和了。” 首领愣了下。“先知也会死呀。” “你这话说的,好像先知不会死似的,先知也是凡人,当然也会死。” “他活得太久了,我都以为他一直不会死呢。” “古妖的寿命长,始祖尤其长,你又不是没听说过。不过这个先知死的时候要求葬他于一个叫元洲的地方,先知在古妖特别有地位,跟活图腾似的,他的临终遗愿,谁敢不做?王权议会派了人来找我们,只要我们疍族能找到通往元洲的航路,他们便将金沙群岛还给我们。” 首领惊呆了。 金沙群岛是疍族的发源地,也是故乡,差不多每座岛上都有金矿,这才被称之为金沙群岛。 “元洲是什么地方?古妖怎么会愿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这个呀,好像是先知的家乡,他离开家乡的时候将心上人葬在了家乡,先知死了,希望族人能将他和心上人合葬。” 首领惊讶了下。“先知有心上人啊?” 信船的船长也很惊讶。 古妖没有婚姻,寿命又漫长,一辈子不知道会换多少个临时伴侣。 先知是古妖一族的另类,不喜奢华,不喜美色,好像除了发展种族,他对什么都没兴趣,将所有的感情与精力都献给了种族。 他没有任何伴侣,也没有任何后代。 唯一一个勉强算是爱好的大概就是修建了一座特别高的高台,名望元台,每天都会在高台上遥望一会东方。 没人能想像先知有心上人,不论是同族还是外族。 但先知离开家乡时据说刚成年,也可能未成年,这也意味着,在与心上人死别至少一万年后,他还没把人给忘了。 没人能想像这是多深的牵挂。 大抵也是如此,王权议会才会愿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成全他的遗愿。 先知将他的一生都给了种族,成全他的遗愿是种族唯一能为他做的事。 疍族不关心先知对古妖一族的贡献与意义,先知是古妖一族的英雄与灵魂,却不是疍族的,甚至是仇人。 正是先知统治下的古妖帝国占领了疍族的家乡。 若非酬劳太丰厚,让疍族无法拒绝,其实疍族们是更愿意看先知埋骨异乡,回不去心心念念的家乡,便如同数百年来漂泊的疍族们。 南极圈的范围很大,其中有不少面积是陆地,都是长洲的南部冰原。 望舒这才恍然,虽然适宜文明发展的土地不多,但长洲的实际面积似乎在元洲之上。 遗憾的是长洲真的就表里如一,只有长族一个智慧物种,半个月的时间望舒不怕冷的乘着鹏鸟将南极圈内的陆地都给寻了一圈,南极圈内一种黑背白腹很像鹅的肥胖鸟类的种类都让她给摸清了,愣是没在陆地上发现一只水族。 陆地找不到那就找找海里.....望舒的这种想法在跳了一回水后便打消了。 太冷了,扛不住。 望舒无奈的带着俩徒弟继续往南,穿过南极圈就会回到温暖的海域了。 早离开早解脱。 奈何缘分太神奇,你想要的时候死活不来,你放弃的时候自动找上门了。 望舒不过烤了只南极鹅的功夫,不喜欢吃南极鹅而自己去抓鱼吃的两尾鱼徒弟就被抓了。 若非鲛人能用次声波求救,望舒怕是得等南极鹅吃完了才能发现。 南极海域的水很冷,但再冷望舒也不得不咬牙跳进了海里去追,追着追着便觉得不对。 两栖类在海里尚且干不过海鲜,何况一只借着辟水珠才能在深海里活动的陆地生物。 望舒并不认为自己在海里能比两栖类更灵活,但实际却是她慢慢追上了,然后就始终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死活拉不进。 【这是在吊着我?】望舒诧异。 原以为是冲着同为海洋原住民的两尾鱼来的,但如今这情况,怎么感觉更像是冲着自己来的?可自己这是头回来南极圈,不可能有什么仇家故旧。 望舒蹙眉思索了下,忽问元:【跟你有关?】 不是自己,那就只能是元,虽然后者很不可思异,但若是没有别的可能,那剩下的那个可能再荒谬也是答案。 【我比你更懵。】 望舒从未来过南极圈,祂又何尝不是几千年没来过,与水族完全不熟,祂熟的水族都在几千年前一同去黄泉幽冥切磋了。 【身体给我。】 【你想干嘛?】望舒警惕。 【你想继续被溜下去?】 望舒权衡了下,这明显是个局,如果面对一个局不知道怎么破,那就别人希望你做什么,你就不做什么,只是元.... 望舒还是将身体控制权给了元。 元充分证明了一个道理:两栖类干不过海鲜是因为无能,祂披着猴子的皮都能干翻海货。 没有主场与客场之别,不论天空陆地还是海洋,全都是主场。 元游出了比海货还要惊人的速度,再将抓着两尾鱼的水族一拳打碎,咬破手指,鲜血流出,仿佛有意识似的凝成了牢笼,水族重新凝聚出形体时发现在一个血色笼子里。更新最快的网 水族能掌控所有的水,不拘有毒的还是无毒的,是自然水还是血,然而这名水族发现他掌控不了组成笼子的血液。 血笼不断缩小,水族也被迫不断缩小,最终血笼缩成了巴掌大小,上身为人下身为鱼乍看仿佛鲛人却没有鲛人的鱼腥味的水族也从至少一丈长变成了耗子大小,并且变成了一只螃蟹,用螯钳了半天也破坏不了血笼。 生命形态之神奇,令人无语凝噎,进化论的脸都让打得没知觉了。 元戳了戳小巧的水族:“你为何绑我的弟子?” 水族气呼呼的看着元。 元随手将水族戳碎,看得两尾鱼与望舒俱是一愣,更愣的是都被戳碎了,水族没一会又重新凝聚成形了。 这生命力真是绝了。 水族仍旧不说,元干脆将笼子里的水往外抽。 水族的生命形态让他们在大荒可以说是无敌的存在,但这个无敌的存在并非没有弱点,只要制造出完全没有水分存在的空间,水族跪得比谁都快。 水族也意识到这点,麻利的招了。 他只是奉命行事。 如望舒所怀疑的,他的目的不是两尾鱼,而是望舒,乘着鲲鹏而来的陆地猴子,那只猴子有着非常强大的生命力与力量,大概率还有着疯癫的精神状况。 望舒:【我是猴子?】 【无毛猴子,没毛病。】 【我....不对,差点被带歪,我没来过这里,水族找的是谁?以前的巫女?】 巫女的确很容易被认为精神有问题,对此望舒也很无奈,一个身体里有多个灵魂,被当成神经病真是太正常不过了。 鲲鹏加精神病,这指向特征太明显了。 元没有回答望舒的问题,而是将水族给放了出来:“带我去见那个找我的人。” 水族迟疑着,这么个恐怖的存在,这么一点枷锁都不上的带回去....感觉后果会很可怕。 元也想到了。“我在这里等着,你回去禀报便是。” 水族同意了,然后自杀了。 望舒:【....他这是?】 【怕我跟踪他,通过自杀再于别的地方复活。】 【这生命形态,无敌了。】望舒感慨完了,又问:【你来过这里?】 虽是疑问句,却是笃定的语气。 元没有回答,一黑一浅赤的眸子忧伤的望着广袤的深海,嘴里哼起了一支极为悲伤的小调。 若水族还没走,便会发现,元哼的小调正是水族为彻底消散的族人送行的哀歌,但水族的寿命长得惊人,数以十万载,这首小调的使用频率极低。 源于水,归于水。 水族去得很快,回来得也很快,有水的地方就是水族的主场。 回来的不止一个水族,而是一队水族,对元的态度甚为恭敬。 “大贤者有请。” 第159章 第五十五章元 水族的存在在元洲每个种族的神话传说中都能找到,但水族究竟从何而来,没人能回答。 神话里,水族有提到,他们来自天火深渊,但天火深渊在哪里....都说了是深海,哪个陆地生物能下水找找? 海鲜们倒是可以试试,龙族和水族也有过冲突,但历史久远得不可思议——两个当事人不一定会这么觉得,这俩寿命都太长了。 人族和龙族不熟,望舒了解得不多,也就不确定。 不算龙族这个寿命超长的种族,在海洋,水族是很神秘的存在,不论是鲛人还是疍族对水族都很陌生。 海洋生物尚且如此,何况陆地生物。 做为一只陆地生物,望舒却能回答天火深渊在哪,这个生命形态不讲理的种族在理论上不可能有智慧生物生存的南极圈深海的海底修建了一座辉煌到让陆地上所有城邑都要掩面羞愧的城邑。 这是一座应该只存在于神话中,却从神话落入现实的城。 珊瑚环绕,缀满明珠,但这不是最神话的,最神话的是城中心的建筑,仿佛一个整体,并且露出来的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深埋砂砾之下。 望舒不认识那是什么材质,但可以判断出,那是金属造物。 【你认识那是什么吗?】 元回答:【大概是水族造出来想飞天的东西。】 【飞天?水族为何会想飞天?】 【你一陆地猴子不还想飞到星星上吗?】 望舒语塞了。【你心情好像不太好。】 【想起了一些不太好的记忆,不要问是什么记忆,不会告诉你的。】 【我不问便是,不过,既然是记忆,那就说明是已经过去了的事,既然不好,忘了吧。】 【我也想忘,但它从未结束。】 元说完便不再给予任何回应,仿佛消失了般,望舒估摸祂是找个地方失落去了,便更加仔细的观察起了这座水族深海王庭。 水族无形无相,因着迎接的人多为上半身人下半身鱼尾,她便以为水族的形态多如此,若非没有鱼类的腥味,都要以为是鲛人的分支了,结果....真是无形无相呀,大部分水族都是和人族差不多的人形,最多就是尺寸不同,从三尺高的到三十丈高的应有尽有,只有极少一部分则不是人形。 那极少一部分差不多一只水族一个模样,非常丰富,群魔乱舞仿佛传说中的地狱。 能以百余只组成群魔乱舞图,真不容易。 嗯,百余只,非主流还挺少的。 虽如此,在对金属造物看了又看后发现实在看不懂。 她也研究怎么飞天,但她研究的都是怎么给人安上一对人工翅膀,水族....显然和她不是一个研究方向。 虽然方向不同,但目标一致,望舒非常想扑上去研究研究,奈何现实不允许,她连如今是怎么个情况都还不清楚呢,只能从元的态度判断应该没有生命危险,不然不用她好奇什么,元早开口让她赶紧跑了。 看不懂,又研究不了,望舒便好奇了别的问题:【元,水族怎么感觉人好像不多呀?】网首发 【遭过灾,差点绝种,现在的话,应该就几千号人吧。】 望舒默了一瞬,这也就是说,她现在看到的差不多就是水族大部分的族人了,瞅了瞅那各种尺寸的人形。【水族为何如此喜欢人形?】 【神祇喜用人形。】 这回答内容太丰富了,望舒再次怔住。 水族的大司祭住在一座珊瑚宫室里,水族的速度又很快,因而望舒便见到了大贤者,感觉....无法判断对方是男是女,考虑到水族无形无相,人形时完全随心所欲的变,自然也包括性别,这也就不重要,更别说大贤者完全没以正常的人形见她,那就是一团能看出人形轮廓的水,莫说性别了,连正常的人脸都没有。 人各有所好,水族这生命形态,来的路上那少部分非主流的群魔乱舞中连非生物形态的都有,也不差这么一团人形的水了。 只是,望舒敏锐的有种不协调的感觉,有种荒郊野外实在是没什么条件,干脆乱七八糟的野味野菜放一块大乱炖最终炖出了一鼎鬼知道是什么玩意的食物的那种感觉。 望舒为自己的感觉汗颜,这感觉比喻未免太诡异了。 水人看着望舒,拧眉。“你不是祂。” 望舒回以茫然的神情。“谁?” 【你认识的?】 【我当过一段时间的巨狡,骗过一些人,呃,也不能说骗,不过我的确食言了就是。】 【那不还是骗吗?现在受害者找上门了。】 水人看着望舒,忽的张嘴发出了无声的咆哮。 声波攻击,不,这里面还有别的力量。 望舒感觉自己的耳朵在冒血,脑浆在疯狂颤抖,但更诡异的是身体内部,皮肤之下有许多蠕虫在疯狂爬行。 望舒怒:“元,我草你祖宗十八代!” 虽然和帝国不对付,一直在干着给帝国放血的事,但望舒很确定自己是百分百的纯血人族,没有任何异族血统,而一个正常的人族身体里绝对不可能有如此多的蠕虫。 被改造过的身体是极为敏锐的,望舒能清楚感觉到身体里虫子乱爬。 如果这虫子不是在自己的身体里,望舒会很有研究兴趣,现在的话,恨不能把元这家伙的祖宗十八代挖出来鞭尸,怎么生出这么个糟蛋玩意的? 【杀敌一千自损一万。】 若非知道元可能没有性别,男女通吃,望舒很想直接问候元。 望舒张了张嘴,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反倒是一口血喷出,染红了一片海水,但很快就被流动的海水给冲散了。 【身体给我,我会暂时封闭你的感知,有些事不方便你知道。】 “我不!” 望舒一张嘴又吐出了一口血,血里掺着至少半斤的内脏碎片以及四条透明的蠕虫,灰蒙蒙的,有点像蚕,但比蚕小很多,却并不会让人感到恶心。因为虫子的形态非常奇异,并非血肉组成,而是介于虚幻与真实之间,笼着一种非常玄奥的灰蒙蒙的色泽,身上有奇异的花纹。 看着还挺可爱的,只是四条虫子正在地上疯狂的蠕动着,蠕动方向为望舒,显然离开了身体也还活着,并且努力想回到望舒的身体里。 这就很诡异了。 望舒瞅瞅虫子,再瞅瞅水人就一直没合上的嘴巴,相当麻利的让出了控制权,速度已经很快了,但又是一口血,并且看到几条介于虚幻与真实之间的透明虫子从自己的皮肤里爬了出来。 然后,然后望舒便失去了所有的感知。 这和以往不同,以往她只是看不见,而看不见是因为元能看到的太多,若是共享眼睛看到的东西,她会受不了,因而在一开始时便有了约定。可如今,不仅看不见,还听不到,身体能够感知到的任何东西都感觉不到了。 却也谈不上恐怖。 元掌控身体的时候她都是在自己的意识海里,她在这里修建了一座记忆宫殿,这里有她所有的记忆与知识。 最开始时只是一座草庐,后来慢慢扩建为宫室,又从宫室变成了宫殿群,亭台楼阁,层层叠叠。 在尝试了一番无论如何都无法感知到东西后,望舒淡定的随手取一卷书简看了起来。 书简里的内容很丰富,有文字,也有画面、气息、风.....巨细无遗。 书简里是一家三口趟在床上,容貌与望舒有九分相似的玄衣女子睡在里侧,中间是珠圆玉润的女童,女童舒服的枕着睡在最外面英武青年的胳膊,眼巴巴的瞧着玄衣女子,听她讲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巫医和一个魔鬼。 魔鬼告诉巫医,她知道如何让巫医的医术更精进,问巫医想不想知道。 魔鬼是不可信的,因为她充满了天真的残忍与恶劣,但凡人无法拒绝。 一步踏出,再也无法回头。 望舒轻笑。“我们倒真是相像,不同的是你遇到的只是一个刚从坟墓里爬出来,对整个世界充满天真残忍恶劣的怪物,而我遇到是真正无法拒绝的魔鬼,不过,我们都不后悔。” 起手无悔,不论结局是粉身碎骨还是旁的。 意识与记忆的宫殿里有计时的漏壶,望舒可以以此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她以为外面两位会聊很久,结果不到一盏茶的时间自己便恢复了感知,睁眼便看到水人在消散。 “你也太胆大妄为了吧?竟然在水族的地盘杀他们的大贤者?”望舒服了。 【我没那么想不开,它在天火灭世的时候就死了。】 天火灭世,各个种族都有的古老神话,久远到鬼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传说,凡人亵/渎了神祇,于是,群星坠落,天崩地裂,文明化为乌有。 望舒估摸着,那应该就是一次陨石造成的天灾,然后被无知的古人当成了神罚。 “那么早就死了,那你我之前见到的是什么?” 【一群亡者的执念糅合而成的怪物,不是邪灵,但也好不了多少,你可以理解为死不咽气。】 那这可真是有史以来最坚强的死不咽气,一口气至少几万年都没能咽下去,死的时候究竟多大怨念? “好吧,它死不咽气了,你我这死亡现场唯一的嫌疑者怎么解释?”望舒一点都不想被水族追杀。 【为何要解释?】 “水族不会放过我们的。” 【那你还不赶紧跑。】 “不能解释吗?” 【我与水族本身就有些旧怨。】 “你对水族做了什么?” 【虽非我本意,但水族有一半族人因我而亡。】 如今又添了个大贤者。 望舒瞬懂,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放在屋里的有文字的东西给扫荡了。 【你在做什么?】 “本来还想着在水族呆一段时间,和他们交流一番的,不过现在....能带走的都带走回头慢慢研究。”望舒咬牙回答。 望舒以最快的速度逃出,然后召唤了鲲鹏和两尾鱼,鲲鹏载着一人两鱼飞快的跃出了冰冷的南极海面,化鹏直上九天。 水族在水中很无敌,但在天空就远不能与鲲鹏比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鲲鹏消失于天际,气到原地爆炸。 追捕的人回到王庭禀报水族之王时都恨不能羞愧自杀,那可是大司祭啊,带领水族于天火灭世的灾难后重建文明的大贤者,此仇此恨不共戴天,他们却连仇人的衣角都追不上。 水族之王默然的坐在大贤者的宫室里,眼神有些缥缈,明显有些走神,有些忧伤,又有些道不清的愉悦。 心不在焉的听完了回禀,水族之王道。“不必追杀,挑个人去寻祂,我要知道祂对大贤者说了什么。” 众水族不解。 水族之王解释道:“大贤者不是祂杀的,这世上没有人能杀死大司祭。” 打发了臣子们,水族之王望着空荡荡的屋子,叹道:“恭喜你,终于解脱了。” 望舒乘着鹏鸟一口气飞出了至少万里,跑出了冰冷的南极圈,然后....不知道自己在哪了。 鹏鸟秉持着之前的方向,一直向南飞,但,许是之前的时候碰到的陆地太多了,如今不管从哪个方向望去都是一望无际的海洋。 最不好的是高空很冷,望舒还受得住,但两尾鱼却是快成冻鱼了。 望舒只能让鹏鸟重新回到海洋,然后又抓了一只大鳖当坐骑,师徒三人继续往南游。 完全随缘南游的游了感觉很长一段时间后望舒遇到了一片陆地,本以为是岛屿的,这一路上虽然没见着什么陆地,但岛屿却是没少见,但上岸补充了一些新鲜的可食用植物时发现这好像不是一座比较大的岛屿,而是一片陆地。 望舒乘着鹏鸟满大陆溜达了一圈,没看到智慧生物的痕迹,当然,也不排除对方还是茹毛饮血的时代,没有建立起城邑来,而鹏鸟飞得太高,不可能对地表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因为探索而飞得特别高的时候望舒看到了长洲,它在这片大陆的西南方向。 估算了下方位后元告诉望舒,这片陆地应该是瀛洲,再往北的话应该还有一片祖洲。 “我以为瀛洲是神话中的神祇所居之所。” 【你说的那是瀛洲山,你眼前的是瀛洲大陆。】 就算有同一个名字,山和大陆还是很有区别的。 “那龙族的王庭所在员峤也是同名?” 【那个不是,员峤岛就是员峤山。】 “你这意思岂非传说中的五神山真实存在?” 【当然存在。】 “那另外四座呢?” 【常规途径,你只能找到岱舆和员峤】 “另外三座呢?” 【和我们不在一个世界,除非得到允许,或是运气好找到了它与人间的连接点,不然见不到的。】 “不是一个世界,那为何岱舆与员峤却能找到?” 【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它们曾经不在人间,是后来突然落入人间的。】 “看来天人的世界也不怎么太平。” 这个问题元也不好回答,神话传说能有一成真料就不错了,真按那个思路去猜想神祇与天人们....呵呵。 望舒继续道:“我有点好奇,天人的世界如果真的存在,为何没有凡人去探索?好奇是文明的天性,哪怕好奇可能导致灭亡,文明也无法控制自己不去好奇不去探索。” 连帝国这种乱七八糟的情况下都还能生出若愚、她以及青婧这样的奇葩,望舒不认为没人对天人的世界好奇过。 元道:【你好奇星辰之上有什么,然你现在能飞上去?】 好奇是天性,但脚踏实地也是生存的本能。 望舒懂了。 “天火灭世的神话有几成真?” 元默了片刻后,甚为一言难尽的回答:【十成。】 望舒闻言哦了声,又问:“凡人怎么渎神了?” 【不知。】 “我觉得很不可思异,凡人与神祇,差距应该不比人与蚂蚁小吧?” 【差距更大。】 “那凡人怎么可能渎神?” 【神祇恨着凡人,没有被伤到,不会有这种情绪。】 “....你一点猜测都没有?” 【我不确定,但凡人肯定有能力对神祇做点什么。】 “为何如此笃定?” 【我从一个神话生物嘴里获悉过一个消息,在古老到无法想像的岁月里,曾有神祇陨落于凡人的阴谋之下。】 第161章 第五十七章望舒 疍族、古妖与无启民生活的地方在炎洲的西边,那里有四块大陆,望舒起先以为是自己当时听错了,但回忆了下,发现没错,疍族说的就是三块,但书上记载的是四块。 这四块陆地呈弧形一路从北极圈排到南极圈。 从北到南分别为玄洲、凤麟洲、聚窟洲以及流洲。 其中流洲最南,最南端都够到南极圈了,又远离泛文明区,一片蛮荒,陆地上的智慧生物加起来有没有超过一千都是问题,严重待开发。 比起还处于蛮荒的流洲,北方的三洲就发达多了。 虽然有三个智慧物种,但的文明之火是外来者带来的。 在古妖的传说中,古妖并非原住民,而是渡海而来的流亡者。 大抵也是因此,古妖对外称呼自己的帝国时都是自称第二王朝,但对于第一王朝时的历史,古妖自己也不清楚,只是知道有过第一王朝,但如果第一王朝真的存在过,那用膝盖想都知道它的结局很惨烈。 若非惨烈到让种族在失去统治地位后活不下去,也不至于举族出海寻找生路。 出海的时候,求生者根本不知道在遥远的海外有别的陆地,纯粹是放手一搏,赌神祇不会让他们绝种。 古妖在海上漂泊了百年,最终在玄洲大陆的东海岸中部登陆,在登陆的地方建立起了第二帝国的第一座城邑,那地方至今都还是古妖帝国的都城。 古妖很幸运,着陆的大陆是一片没有智慧生物没有文明的陆地,所以他们不用面对找到的地方已经有了主人这种尴尬情况,漂泊百年,他们不可能继续在海上漂泊。 疍族能在海上漂泊,并始终保持文明是因为这是个两栖类种族,海洋本就是它们的生活环境之一。 古妖是标准的陆地的生物,海上漂泊久了,远离陆地,文明的倒退速度是惊人的。 这点从它们记得自己的种族有过第一帝国,却不记得第一帝国怎么个情况了就能看出,古妖当年,文明倒退真的很严重。 陆地没有主人那是极好的,有主人的话,免不了来一场文明生存战争。 福兮祸兮是一件很难说清的事。 新的陆地没有智慧生物,也就意味着它有无数的猛兽。 在元洲的很多传说里,蛮荒纪时,元洲有很多体型无比巨大的猛兽,现在也有,但五大智慧生物没一个吃素的,彼此之间打了几万年的同时也将元洲原本遍地都有的巨大猛兽给灭得差不多了。这也是人族夺得王座后能发展迅速的一个因素,不管是哪个智慧物种当老大都没法看着那些巨兽横行,被龙伯王朝和羽族王朝清理了两波,到人族王朝时也不剩多少了,不然人族开发土地的难度还得翻两番。 古妖面对的玄洲就是个加强版的蛮荒纪时期的元洲,比蛮荒纪时的五大智慧生物更悲剧的是,五大智慧生物好歹是土著,世世代代生活在元洲,而古妖是外来者,这便意味着他们需要面对的麻烦还得加上水土不服。 水土不服加魔兽遍地,虽然因为太过久远,古妖的历史记载并不是很详细,但还是能估算出,古妖花了好几百年才真正适应并站稳,然后就是向四面八方扩张。 扩张需要人口。 越是长寿的物种,繁衍就越差,这一自然规律在古妖的身上也是存在的。 给人族这么好的条件,早就遍布玄洲了,古妖却不是,几千年过去也不过是建立起了几十座城邑,虽然每座城邑都有几十万人口,也控制了玄洲,但要说深度开发却是谈不上。 古妖在玄洲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时,南方的凤麟洲与聚窟洲却仍是一片蒙昧。 因着海峡阻隔,再加上古妖因为人口而专注开发玄洲,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彼此都没什么交集。 直到一次超级小冰期降临。 望舒估算了下时间,差不多是羽族第一王朝中期。 那一次的冰期令羽族王朝由盛转衰,令人族东迁,影响了元洲所有智慧生物的命运,也让古妖开始走出玄洲,影响了古妖、疍族与无启民的命运。 玄洲位于北半球,北边有一部分在北极圈,正常的时候,玄洲无疑是很宜居的,但小冰期到来时,玄洲北边那就完全没法住了,尤其是当年那种程度的小冰期。 小冰期时大量的水以冰雪的姿态留在了陆地和两极,彼时海平面下降,玄洲与凤麟洲之间的海峡干涸了。 古妖很早的时候就发现了海峡对面的陆地,但凤麟洲太热了,比不上元洲宜居,加上人口也没饱和,也就没什么兴趣。 小冰期教会了古妖,有一块热带地盘很重要,因而古妖帝国的先知颁布政策令一部分古妖南迁。 然后,他们就发现前辈们当年发现凤麟洲时探索得太浅了,凤麟洲的北部没有任何智慧物种,但南部有。 凤麟洲与聚窟洲有地峡相连,很难说无启民是发源于哪洲,但因为地峡的关系,无启民广泛分布于凤麟洲南部与聚窟洲全境,以原始部落的形态。 古妖来到凤麟洲时,无启民连刀耕火种都没发展出来,用的是石器,采集为生。 需求推动发展,甚至文明发展的第一动力就是战争。 无启民的生理结构,需求很小,内部的冲突更小,发展自然缓慢,与古妖的差距很大,后者不仅出现了国家,连种族王朝都有了。 望舒发现,无启民和古妖的交流史简直是一部文明进化史。 古妖南迁,并未一开始便与无启民产生冲突,聚窟洲太大了,这两个种族几千年后才开始冲突。 彼时连部落联盟都没有的无启民如何能是古妖的对手?一开始完全被按在地上暴揍,但....交流推动发展。 无启民飞快的进化出了松散的部落联盟,走入了金石并用时代,发展松散部落联盟干不过古妖后又进化出了国家,国家还是揍不过,又进化出了种族王朝。 整个过程都没超过一千年。 无启民建立种族王朝后与古妖帝国开始了百年战争,最后两个长生种发现再打下去对各自种族的人口伤害太大了,只会同归于尽,便握手言和,划分疆界。 两个种族的和平期持续大概两三千年了。 望舒估摸这和疍族的存在有关。 疍族的寿命比这两个种族短,这也意味着疍族的人口增长速度比两个长生种快。 不同文明的交流带来更快速的发展,这一点不仅存在于无启民身上,也存在于疍族身上。 无启民是陆地生物,不造船,因而虽与疍族毗邻,却并无多少往来。 直到古妖与无启民的冲突开始。 两栖类不需要船就能在海里游,这是优势,也是障碍。 因为自己就能在水里生存,疍族不需要船,进入了思维误区,发展不出造船技术,但海龟是两栖类,能溯游海洋,疍族却不能,他们在海里停留太久会吃不消,只能在近海活动,这令他们难以远离群岛。 几千年,也可能几万年,疍族始终被困在海岛上。 古妖会造船,船队载着大军南来。 疍族仿着古妖的船开始研究造船,终于离开了海岛,文明同样发展迅速,人口增长更是迅速。 无启民若与古妖拼个两败俱伤,疍族妥妥的能捡现成的王座坐,握手言和后有志一同的打压疍族。 古妖在几百年前夺取疍族的金沙群岛,望舒踅摸着,这不是单纯的开疆拓土,而是为了扼杀疍族的发展。 疍族失去了发源地的金沙群岛,开始漂泊海上,原本的国家观念也在这样的漂泊中越来越淡,迄今过去差不多两代人了,疍族原本建立的国家最终消亡在了海上的漂泊中,还存在的是完成了转型的文明共同体。 所谓文明共同体,比部落联盟还松散。 这样松散的文明共同体对于古妖和无启民的威胁是最小的。 望舒估摸着,若有一日古妖觉得疍族人口太多了,想给疍族找点麻烦,最兵不血刃的方式大抵就是将金沙群岛还给疍族。 已经分化的疍族各部肯定会为了谁当疍族之王而掐起来,最终彻底分裂,再也不会建起种族王朝。 为何不是流够鲜血后完成融合? 古妖和无启民又不是死的。 疍族的威胁没了,理论上也该继续处理老对手了。 但龙族来了。 龙族开始向陆地扩张,瞄上了这边,若非如此,很难说古妖和无启民会不会打破持续了两千年的和平。但现实是它来了,和古妖帝国打了起来,无启民,史书上没记载,但根据从鲛人和疍族那里听来的东西,望舒判断,无启民应该会投入战争中,与古妖帝国结盟。 龙族太强大了。 无启民不会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在海里适应性进化生存的。 “战争催化文明。”望舒甚为无语的合上了手里厚重的羊皮书。 【应该说生存催化文明,战争是生存资源冲突的最终解。】 “死的人多了,剩下的人自然不缺资源了?”望舒冷笑,这不就是她那个糟心师姐对战争的看法? 【这是自然法则。】 “肉不够分,养更多的牲畜,产更多的肉同样是解决之道。” 【种地哪有劫掠来钱快,人都是喜欢快钱的。】网首发 望舒:“我就不喜欢。” 【个体不能代表全部,而且你也应当与自知之明,你和你师姐一样都是奇葩,只是方向不同罢了。】 望舒:“....” 元继续道:【还有,你觉得,一亩地收的粮食增加了一倍,贵族会把税赋增加到什么程度?】 望舒:“....氓庶饿不死的程度?” 【你这不是知道答案吗?当少数人占据大部分资源,剩下的大部分人,不论怎么分,资源都是不够的。】 “战争是必然?” 【你懂就好。】 “可这样,文明有什么意义?” 【你怎么就那么天真呢?文明怎么可能没有意义呢?你可知原始时代是什么模样?你若是见过,便会知道,文明非常有意义。只是,天下没有白吃的膳食,欲享文明之幸福,必尝文明之痛苦。只想享受好处,拒绝接受痛苦或因为自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而看不见底层痛苦的都是智障。】 前者叫白日做梦,后者叫欠缺现实的毒打,但不管哪种,被乱世狠狠操几顿后只要没死都会认清什么叫历史大势,遗憾的是,大部分人不禁操,现实稍微操了操,就死了。 说得很有道理,也很震撼人心,但望舒还是觉得元真的很欠揍。“你怎么就没有身体呢?” 有的话就可以拳拳到肉的揍人了。 【你把身体给我我就有身体了。】 望舒道:“可我并不想消失,你也别惦记我的身体了,我不会答应的。” 【你曾经也说不会向我许愿,但事实呢?】 “那是特殊情况,而且这么多年也就那么一次。” 【十二个愿望,并不多,而你这么短时间里便许了一个,我相信第二个第三个不会远的。】 望舒觉得,她和元对于时间的观念真的很有差异。 想了想,换了个话题。“其实我一直没想明白,你为何如此执着我的躯体?大荒如此辽阔,十洲之地,仅元洲一地便有数以千万计的智慧生物,难道没有第二个符合你要求的?” 【没有。】 望舒按了按眉心,有种不是很好的感觉。 她相信元不是无缘无故找上她的。 可要说是有目的的找上她,她也委实不知自己哪里特别到能让元在几万万智慧生物中找上自己。 “因为我很聪慧吗?可我师姐比我更聪慧。”望舒道。 天才很多,她和青婧都是,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望舒知道自己什么情况,很聪明,但情商不够高,不似青婧,不论是学识还是待人接物水平都相当高。后者,俗称,演技高,旁人也就罢了,但青婧,信了她所表现出来的形像的人就没有死得不惨的。 【你是说脑域开发利用率?这个老实说,她不如你。】 “她比我聪明。” 【她天生脑域开发是百分之二十七,你是百分之二十三,但你应该还记得她的进化论,用进废退。哪怕天生就是天才,没有学习的机会,或是不好好学习,脑域是会僵滞退化的。大脑必须不断学习思考,提高利用率,如此脑域开发会因为持之以恒的锻炼而产生进化。】 “所以?” 【你的大脑利用率比她高,这么多年,你已超越她。】 望舒怔了下。“她并不如她专心。” 青婧是真正意义上的一门心思扑在研究世界上。 【但你学习时更加心无旁骛,且,你的脑子里有我,你的脑子是共用的。】 望舒:“....所以你是因为我聪慧而找上你?” 【你便是个白痴,我也会找上你的。】 “那是为何?” 【你猜。】 “我不想猜。”望舒心说,直觉告诉她,答案会很惊人,也很残酷。 元:【待我完全获得这具躯体时,我会告诉你答案的。】 望舒无言。 元:【轮到我的时间了。】 按照约定,十二个中的第一个时辰子夜是属于元的。 当然,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允许元接管身体处理麻烦,亦或是望舒没什么事时也可以将元占据的时间换一换。 元一接管身体便看到了远方地狱般的景像,烈焰喷发,岩浆凝结,让祂有一刹那的恍惚,很多年前,祂从一个存在哪里收获了一些碎片化的知识,里面也有这般景像,那是星球初生之景。 如今自然不是星球初生,真是星球初生,祂....好吧,也不一定会死。 祂这类生物,生命力还是很顽强的。 一个全盛的祂这样的生物,地盘至少也得是好几个太阳系,如今....挤了一堆在一颗小小的星球上,就没谁是不营养不良的。 纵是个个营养不良,祂们也不是寻常生物,超难死。 而眼前也并非真正的星球初生,只是地理奇观罢了。 海底的火山热点不断喷出岩浆,数十年就创造出一个新的岛屿,火山岛屿自西向东不断新生、老去,在星球的地质活动中远离火山热点,同时经历从火山熔岩到热带丛林,再到贫瘠沙地的历程,最终淹没于无尽汪洋的波涛之下。 西部的岛屿烈焰喷发,岩浆凝结,东部却是密林从生,暗藏绿洲。 岩石般巨大的陆龟成群结队,怪兽般的蜥蜴匍匐于礁石之上。 每座岛屿都千差万别,不仅仅是岛屿环境,还有岛屿上的生物。 体型巨大的陆龟、水中觅食的蜥蜴、不会飞的鸬鹚、长着蓝色脚蹼的鲣鸟以及不同形状鸟喙的雀鸟等等。 比如雀鸟,能够看出雀鸟们有着同一个祖先,因为它们仍旧很相似,这种就仿佛堂兄弟般的那种相似,却也能明显看出差异。 各个岛屿上雀鸟的喙各有不一,有的厚实,有的长而锋利,有的尖细小巧。 厚实的是用来咬碎种子的,长而锋利的是用来吸吮花蜜的,尖细小巧的是用来叼出岩缝里的小虫的。 比如陆龟,岛屿高处的巨龟带着圆顶形龟壳,生活在植被茂密的地方;而几乎不下雨的岛屿低地的陆龟龟壳呈现出拱状的马鞍形,以仙人掌为食,它们的脖子能伸的很长,够到更高的仙人掌。 还有吃素的蜥蜴。 蜥蜴是肉食性生物,但这里的蜥蜴是吃素的。 冷峻的眼神,扎眼的棘刺,锋利的巨爪,怎么看都如同怪兽,但....完全能理解怪兽为何食素。 在这奇异的地方,蜥蜴根本不可能找到家族习以为常的食物,不得不冒险下海,靠海藻为食。 不冒险下海觅食的? 自然是饿死了。 元取出了望舒写在羊皮纸上的书信,写给青婧的,告诉青婧,她环游全球时遇到了一个地方,这里的动植物完美的验证了她的进化论。 万物长这样不是因为长这样所以长这样,而是不长这样的都死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可是,群岛上的生物被火山与海洋所割裂,这才一岛一个模样。 可元洲大地上,智慧生物的迁徙从未停止过,一直都在交流,从未有过真正的地理隔离。 是什么让这颗星球上的智慧生物进化出了如此多的种类? 环游全球,她并未发现大荒的环境有严重的割裂。 至少对于智慧生物而言没有,比如这片岛屿群,若是智慧生物,肯定伐木为舟迁徙了,不会出现岛屿上那些生物那般变化。 即便有差异,最先进化出来的智慧生物在造舟后也会将没有进化为智慧生物的亲戚当做食物,甚至豢养,这也使得亲戚没法再进化为智慧生物。 理论上,一颗星球上,正常情况,食物链顶端应该只会有一种,别的都被淘汰掉了。 大荒这种情况,太不合理了。 若是一两种,或许是海洋割裂大陆,漫长的岁月和巧合导致了多种智慧生物,可大荒....已知的智慧生物就已经有十一种了,但实际上真不止这几种。更新最快的网 人族是先民的后代,但先民,并非都是一个物种。 是什么让我们如此特别? 还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进化的尽头是什么? 师姐你说神祇可能只是一种比凡人强大很多的生物。 你说,有没有可能—— 神灵的昨日是我们,我们的明日是神灵? 第162章 第五十八章青婧 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也会有拐子。 认真算起来,帝国最常见的商人便是人贩子了,十个商队九个半兼职人贩子,还有半个不是因为良心而不做,而是没有带人的余裕而不做。 做生意也分紧俏和不紧俏,只有在最紧俏的货塞不满车队时,商队才会兼职人贩子。 拐卖人口,非常常见,常见到,以前如何不得而知,但如今的帝国,寻常人家的女子出门在路边采个桑都可能被抓走贩卖为奴,甚至卖到穷山疙瘩里;孩童....大人稍微不注意,然后再也找不回来了也实属常见;男子,出门走远点被抓走为奴,同样不稀奇。 抱着一堆药材的青婧扭头看了眼某个抱着孩子的男人,觉得和自己无关。 一来,人口买/卖在帝国本就是合法的,而这样的人贩子背后也往往有后台,虽然帝国在白帝时搞过一段时间的成文法,但最终还是没能赢过礼乐宗法,或者说,败给了血统贵族。时过千年,也陆续有一些国族进行变革,推行成文法,但帝国的主流还是秘密法,合不合法也就是后台一张嘴的事。即便是成文法,也严重偏向贵族的立场,对贵族的约束力度,得看原告是不是贵族,若是贵族,自然是有约束力的,若是氓庶,那就是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了。 二来,生存与繁衍是生命的本能,为了保障自己的后代有更多的资源,既得利益者群体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消灭别人的后代是本能,做为一个生物学家,好吧,当年被辛筝说服后她已经在对自己平素观察研究的生物进行干涉了,但这里又不是辛筝的封地,她不想让人认出来。 脑袋扭回来时青婧看到了男人怀里抱着的男童的模样。 青婧犹豫了下,还是大步追了上去抓住了男人,对男人微笑道:“把这小儿给我。” “你干嘛?大庭广众之下抢小儿?” 男人的呼喊引来了街上众人的围观,却没人上前做点什么。 青婧突然发现,辛筝那套见义勇为无关道德,有关利益与法律责任的逻辑真的很有道理。 这要是在辛筝的封地,一整条街的人都该扑上来把他俩抓起来送到游缴了,让游缴弄清楚究竟是谁是人贩子,然后大家一起领赏,人贩子没钱?没关系,劳役抵偿。 看热闹旁观不沾麻烦? 统统抓起来与犯罪者同罪。 青婧也懒得废话,抓着男人的胳膊一扯,将男人的一条胳膊生生撕了下来,男童也掉了下来,青婧伸手一捞,将男童捞进怀里。 半条街的人都被撕下来的胳膊给惊得尖叫,男童却没发出声音,青婧扔掉胳膊低头一看,男童嘴巴鼓鼓的,明显塞着东西,伸手一扣,扣出一粒桃核。 男童仍旧没出声,这回是吓的,虽然被吓到了,但还是紧紧抓着青婧的衣服,显然有分辨能力。 男人是拐子,青婧再凶残也不可能是一伙的。 青婧也的确不是拐子,问男童。“你家在哪?” 男童不敢说话,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哪认得自己家在哪。 青婧无奈只能抱着男童离开,无人阻拦,徒手撕掉一个成年男人的胳膊,简直是怪物,谁敢拦? 青婧抱着药材与男童回到辛筝的府邸时得知辛筝今日终于被王从王陵那放回来了。网首发 门童看到男童,下意识问青婧:“青婧子在蒲阪有家?” 青婧摇头。“我并无家室。” 知识多香,为什么要成家浪费时间在无聊的事情上?而且,夫妻关系并不能阻止她的耳朵听到配偶心里的想法,男人面对她的外表时心里想的东西....反正这么多年听多了,她对男人完全失去了兴趣。 再美的皮囊也抵不住皮囊之下的心思太扫兴。 “这小儿与青婧子真像。”门童感慨道。 说这俩是亲生的,绝对有大把的人信。 青婧将小童塞给了门童。“这是葛天国嗣君之子,怎么处置让你家大君决定。” 小童下意识抓着青婧的衣服不放。“不要。” 哪怕被青婧之前生撕人胳膊给吓着了,但他还是比较信任青婧,原因无它,青婧生得让他面熟。更新最快的网 青婧无情的将男童的爪子掰了下来,抱着自己的药材走了,背后男童的哭声被耳朵自动忽略了。 门童无措的抱着男童去找辛筝。 男童生得和青婧很像,第一眼以为这是青婧不知道何时生在蒲阪的孩子,但很快就知道不是。 不过,真像。 至于怎么处置,辛筝让门童先把孩子抱下去弄点玩具玩着,再让人去把青婧找来。 待青婧来了,辛筝问:“我不是让你回辛原继续研究牧草增产吗?” 灾难君王的仇家名单太长了,蒲阪又是帝国的中心,碰上的几率真的很高。 青婧道:“研究农作物在哪不能研究?别担心我的仇家,我的仇家中见过我生得什么模样的大多死了,还活着的没几个。”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青婧道:“那好吧,我给自己换张脸总行了吧?” “换脸?”辛筝诧异,脸还能换? 青婧随手掏出一沓□□。“当然能。” 青婧随手取了一张戴在脸上,虽然因为脸型的关系还是有几分相似,但绝对不会错认为同一张脸,最多就是觉得人有相似。 见辛筝被惊到了,青婧将人皮摘了下来。“不会被发现的。” “那面具是什么皮做的?” “人皮。”青婧说。“新鲜的,刚死之人剥下来的人皮。” 辛筝没追问你怎么就赶得上别人一死就剥人皮这种细节,而是换了个不那么反胃的话题:“那孩子是怎么回事?” “被拐子拐了,我顺手抱回来了,你想怎么利用皆可。”青婧道。“若葛天嗣君只这一个孩子的话,你可以考虑细水长流的利益,若不止这一个孩子,随便敲一笔钱财,或是制造矛盾,日后制造葛天国内乱都是不错的法子。葛天侯得位不正,但他与井雉的能力都太出色,生生压下了这些劣势,但他的子孙没有这样的能力,再有个内乱,葛天国必亡。” 辛筝怔了下。“我以为你与葛天嗣君有些关系,怎么听着....好似有仇。” “往日无仇,近日无冤。”青婧答。 “多管闲事救人,不太像你的风格。”辛筝好奇的说。 青婧是什么人? 生物学家。 人族是她的研究对像,如同她做实验时的兔子老鼠。 谁会关心做实验的兔子老鼠有什么悲喜?反正青婧虽然因为读心的关系能够听到众生内心深处的悲喜,但从始至终,无动于衷。 既然悲喜并不相通,自然不会有多少恻隐之心。 “你看我和他的长相难道还猜不到?” 辛筝说:“你对血亲的心态真是....” 一言难尽,救是救了,但救完了就是一通算计,甚至算计着日后怎么让人自相残杀,亡其国。 青婧不以为然。“血缘重要,也不重要。” 辛筝无法反驳。“葛天国嗣君只此一子,我会让人将那孩子送回去。” 葛天嗣君是女人,自然不想频繁生育损害身体,生了这个孩子后便没再生,估计是不打算再生了,反正她的婚姻是娶,不需要生两个孩子,一个继承母亲的家业,一个继承父亲的家业。有一个当继承人就够了,没必要冒险再生,这会孩子丢了,估计该急死了。 适合细水长流的发展利益。 葛天国产葛,是纺织大国,辛原对布匹的需求还挺大的。 九州的羊,羊毛又短又硬又粗,只能擀成毡子,硬得可以,做成衣服...哪怕是做工最粗的粗布衣服都比它穿着舒服。羊绒倒是能纺织成穿得舒服的布匹,还非常舒适,但一只羊身上能薅多少羊绒?羊绒布完全是当奢侈品来卖给贵族的,卖得比黄金还贵,但不能量产就没有意义。 元洲很大,根据青婧的进化论:在极北的苦寒之地是可能存在毛细且长的羊。 青婧早年游历元洲,就见过那样的羊。 龙伯族在荒原北部的部族养的寒羊就是在冰原边缘发现并驯化的羊种,毛特别长。 多年前派去被称为貊国的东部龙伯通过龙伯获取细毛羊的商队已经回来了,带回了不少羊毛特别长的寒羊,虞也让人研究出了羊毛纺织布匹的法子,正准备推广对寒羊的养殖,量产羊毛衣服,但羊毛衣服只能冬季穿,夏季穿比穿皮草更热。 夏季时还是得穿葛麻。 辛原的人口会越来越多,对葛麻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多,和葛天国交好没坏处,哪怕是拿个通行符节,商队往来被关卡堵住收税的次数少点,成本都能降低很多。 这年头,设立关卡收税不是国君独有的权力,而是所有贵族的权力,而每个贵族都不会浪费自己的权力,莫说整个帝国了,哪怕是最小的方国,国中有多少贵族,就会有多少关卡,字面意义上的关卡林立,层层盘剥。 这也是她在蒲阪时和许多质子往来,弄了不少通行符节的原因。 葛天国的符节,一直没弄到。 国君权力强大的国族,国家也往往强大,这样一个国家的通行符节价值也更高,不像那些被封臣贵族给架空的国族,想让符节起到作用还得自己动手和不少贵族切磋一二。 因为珍贵,便不会轻易给予。 这次是个机会。 辛筝一边惦记着葛天国的通行符节,一边将自己写在帛书上的东西给青婧看。“这是我刚写的一些政策,你看看如何。” 其实她不给青婧看青婧也知道帛书上写的什么,但辛筝觉得,青婧欠缺的就是正常人之间的相处才会越来越没人性。 不过话说回来,能清楚青婧能读心还能和她正常相处的也没几个。 青婧对于辛筝的多此一举也没多说什么,配合的接过帛书看了起来。 因为还在组织思绪,帛书上的内容有点散乱,但再散乱也不能掩盖其烧钱程度。 一,序学一年级的学生,以后不再是序学免费管他们朝食的主食,连夕食也管了,当然,菜还是要收钱的。不过,人族一日两餐,氓庶的餐食哪怕有菜也是野菜,真正填肚子的还是靠主食,这一政策相当于学生第一年读书时的伙食全都由国家包了。 不是一般的钱多了闲得慌所以烧着玩。 辛筝不喜文弱,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纤弱之态都是她不喜的,她喜欢的是生存能力强大的,有野心的人,野心使人强大,有野心的人往往活得更久。 这审美和喜好若是搁在冀州,能让人给骂死。 冀州大部分国族对女人的审美是纤弱为美,喜好柔弱的,驯顺的。 至于野心,下位者有着超出身份的野心,那么想要往上爬就必然要不择手段,没办法,上面被血统贵族给堵死了,唯有不择手段才可能撕开一条缝隙。但也是贵族们口诛笔伐的,鄙贱之人就是鄙贱之人,毫无道德。 不过辛筝的性格,她若真生在冀州,那她出生的国家必然血流成河,被她给杀的。 冀州的环境对女性太恶劣了,想崭露头角,出人头地,井雉已经证明了该怎么做:屠刀之下,男性的尊严比地上泥还不值钱。 井雉手中权力的每一次增加的背后都是无数男性既得利益者的死亡。 辛筝比井雉幸运一些,生在兖州,兖州的人口密度低得感人,又与异族毗邻,没法搞冀州那套。 人族和羽族是敌人,但当了几千年的邻居,很难不受影响。 帝国万里河山,兖州、沃西与青州三地的女性贵族数量是最高的,地位相对于别的地方也普遍高出很多。 辛筝拒绝迁就别人的审美,哪怕那已是大势所趋。 所以,序学的生徒,男女比例不相上下。 所以,序学每天都有一到两节的武课,不拘男女都得给她习武,接受一定的军事训练,并且武课的成绩在总成绩占比很重。 那么问题来了。 孩童的食量本来是不大的,可天天上武课,饭量怎能不暴涨? 辛筝规定的最低学龄是四岁。 四岁的孩子,能干什么活? 光吃饭不能干活,序学管饭,还不收任何费用(两年徭役),还能学东西,哪怕是目光短浅,看不到读书的好处的愚民,也会冲着序学管饭而把孩子送去读书,而非留在家里帮忙家务。 孩子在家里干家务和吃的饭比起来,明显是不划算的。 至于氓庶粗放的养孩子的方式往往导致孩子六七岁了还不会说话,而序学要求,孩子入学时至少得会说话,想来为了节省开支,以后氓庶父母肯定会有意识的教孩子说话,免得有名额,孩子也不能入学,那会让人有亏大了的感觉。 而且序学有膏火钱拿,每一科的前几名有膏火钱做为奖励,辛筝设置膏火钱时给得相当优渥,一个学生若是能每一科都能拿到膏火钱,也别谈什么孩子太小需要大人养,学生自己就能靠着膏火钱养全家。 青婧能预见序学未来会怎样扩张。 序学的开销又会如何暴涨。 再看第二条,是关于役的。 辛筝之前为了修水利和道路,要求封地所有人,不论男女都得服两年徭役,这不算重。这年头氓庶一年至少三分之一的时间在服役,倒霉点,封君是个不仁慈的,一年超过一半的时间都在服役都很正常。但那些服役都是零零碎碎分布于一整年的,像辛筝这般一开口就要要求人一口气服役两年的没有。 氓庶是蛙,只能用温水满满煮熟了吃,一上来就是沸水,蛙会痛的,痛了就会逃,就会反抗。 辛筝显然也知道这点,因而给了补偿:水利修完之前,封地所有税赋贡助全都免除,后来又添了序学的入读名额。 修水利道路的那两年就是氓庶对国君唯一的义务。 蛙算了算,虽然前期有点痛,但后期感觉还挺划算的,因而学着忍耐。 水利已经修了五六年,虞估计再有三四年就该修完了,因而需要提前把税赋贡助役这些给整理出来,以前那套,可以肯定辛筝不会喜欢。 税赋方面,还在收集整理资料,辛筝也不打算发表什么意见,或者说,她唯一的意见就是:口赋与算赋不允许征收。 算赋是军赋的一种,最早出现于冀州,那些进行了变革的国家,井田制崩溃后,私田渐渐合法,被承认。 土地是根本,土地制度都开始改变,别的方面自然也要有所变化,包括税赋。 算赋的名目为治库兵兵器)车马,向成年人征收的的一种赋,是国家财政的一项重要收入。 一般是从十四岁收到六十岁,但列国纷争,战争频繁,大部分国家都是十一二岁就开始征收算赋,至于六十岁后就不收了,这年头就没有能活过四十岁的氓庶,能活到六十岁的都是贵族,不差那俩钱。这点钱,收不收对贵族都没影响。 而为了增加人口,鼓励生育,鼓励早婚早育,很多国家都规定十四到三十岁女子未嫁者缴三到五倍算赋。 对此青婧素来是服气的,这么搞,贵族还好,不差那俩钱,而且贵族是不用纳税的,历史上想让贵族缴税的人王与诸侯就没哪个有好下场。税官自然不会拿自己的命去开玩笑,至于贵族不缴算赋,凑不够税钱,简单,从氓庶身上再薅一把毛补上。 贵族想什么时候结婚就什么结婚,终身不婚都行,但氓庶....普遍十四岁之前就结婚,早婚早育,死得更快。 不过不考虑长远影响,这么搞的确很刺激人口增长。 至于男女人口比例失衡,单身男性太多容易出问题,小问题,懒惰是罪,徭役兵役,国家有一千种法子从肉/体上消灭底层单身男性。 口赋是国君的私人收入,不入国库,向未成年人征收,起征年龄一般为三到五岁,但也有从一岁开始收的,更有甚者,从婴孩就开始征收。 这也是青婧佩服的,看早婚早育,还能理解是为了刺激人口增长,但口赋....这一项直接导致了大量婴孩被夭折。 可以说,口赋是控制人口的大杀招。 最令人佩服的是,口赋与算赋名义上是一年一收,但实际上....列国纷争,战事频繁,口赋算赋一年征个三五回都算是统治者有良心了,没良心的话,一年征收十几二十几回都不稀奇。 不过,青婧也清楚,人头税对氓庶的伤害虽很大,但这是帝国进行了变革的方国的重要收入,不收人头税,国库的财政收入必然严重缩水,影响很大。 辛筝简直是在为难虞,但虞也不敢和辛筝呛声。 说回役,辛筝很有自己的想法。 封地的氓庶,不论男女,年满十四岁,超过二十二岁之前都得腾出两年时间去服徭役或兵役,反正二选一,不论什么出身都不允许免除,但允许用钱抵偿,不过用钱抵偿的话,不附赠孩子入学序学的名额,也不能参加选拔胥吏的考试,而辛筝对官吏的打算很不走寻常路。 官必须从吏里挑选,而吏通过考试从氓庶里挑选,但考试有门槛:只有亲自服过徭役或兵役的人才有资格参加考试,不拘男女。 花钱不服役便意味着这辈子都别想当官了。 辛筝也不打算和同行比谁更烂,氓庶一辈子只服一次役,两年服完了,以后就都不用服役了。 当然,修道路水利还是需要很多人手,而军队也会吃人口,人手短缺时肯定还会让氓庶去干活与参军,但那个时候不是服役,能拿钱。 三,增加对云水战略的投入,不论是在云水上的船队还是养的水贼,都要加快发展。 青婧看完后就一感觉:烧钱烧钱烧钱.... “你卖壮/阳散与燃命丹赚了多少钱?”青婧对辛筝还是有所了解的,虽然花钱如流水,但花得很有计划,保证不会赤字太多。 突然这么烧钱,多半是隐瞒了副作用拿出去卖的壮/阳散和燃命丹赚了很多钱, 辛筝闻言露出了笑容,冲青婧比出了三根手指。“人血人肉果然是这世间最甘美的好物。” “三千金?” “大胆点。” 青婧默了一瞬。“三万金?” 辛筝点头。“这只是第一年的盈利,因为货物不足的关系,很多人都先定了货,未来一年的盈利,不会少于十万金。折寿神丹卖得特别好,五百金一丹,供不应求,可惜燃命丹副作用太大,若是卖多了,容易被发现,不然....” 辛筝颇为惋惜,问青婧:“你能不能将折寿神丹改良一下?” 青婧沉默了,半晌,道:“燃命丹的原理决定了副作用解决不了。” 辛筝道:“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不会马上死,而是恢复了康健后一段时间再死,免得被人联想到折寿神丹有问题。” 青婧想了想,说:“我可以试试。” 若一个位高权重之人在垂死之时服了丹,好了起来,一段时间后又突然暴毙.....一定会很精彩。 生命的乐趣就在于精彩。 第163章 第五十九章少昊君离 辛筝被从王陵放回来的时候君离去接了,不过没呆太久。 终于能回来了,辛筝将热水浴、美食、软枕软床以及最重要的公务全都给排得满满当当的,委实没时间招呼君离。 大家都这么熟了,辛筝也没跟君离客气,明确表示自己这两天会很忙,没有急事的话请过两天再来找我。 君离看辛筝虽然在山上呆了几个月,但精神不仅没有萎靡,相反还甚为高昂,便放心去处理自己的事了。 他也很忙的。 去岁的昆北考核虽然败给了辛筝,但他也出了名,再加上赈济流民赠医施药的事,他在蒲阪的影响力大增,和别的几条鲨鱼回来后都被王授予了王畿下大夫的身份。 除了辛筝。 辛筝虽是胜利者,但她损害了太多人的利益,杀戮贵族也太多,还擅作主张去打了商阴,又有瘟疫的劣迹....林林总总加起来就是辛筝人还在昆北时就被群起而攻之了。 可惜王并不想杀辛筝,朝堂之上有来有往的过了几个回合,互相妥协。 杀是不可能的。 但惩罚也是必须的。 王取消了答应给胜利者的封地,并且将辛筝送去修了半年王陵。 半年来辛筝始终远离政治中心,君离却是离政治中心越来越近。 下大夫并不是很高,目前也没什么具体的职务,算不得重要人物,但加上他们的出身就足够他们进入薪火台的议事大殿参政了。 君离自回来后便一直想更进一步,没法不忙。 对于如何更进一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和道路。 君离为自己想到的是修一条运河。 黄帝迁都时选址很认真,蒲阪位于湟水之畔,而湟水是漓水中下游的支流,通过漓水,蒲阪和冀州、宁州、澜州与越州勾连了起来。 彼时而言,蒲阪真的很合适,但几千年过去,蒲阪的帝都意义就没有曾经那么合适了。 帝国的版图一直在扩张,时至今日,云水中下游有羽族王朝,荒原有龙伯,而荒原的东南与九州是有道路的。 东边的两个重要外敌迫使帝国不得不将重心放在东边,但帝都对云水流域的控制力真的是不提也罢。 蒲阪与兖州有一条峡谷相连,但这条峡谷太小了,并不支持大规模的往来。 无法大规模甚至频繁的往来,控制力自然薄弱,而控制力薄弱....离帝都更加遥远,控制力也更加薄弱的西荒已经证明了最终会发生什么。 太昊琰最初有没有自立之心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已经让所有人都意识到了西荒的地缘劣势多么适合自立。 西荒很适合,云水流域同样适合,只是云水流域没有一个如太昊琰一般能横压所有诸侯并挡得住异族的强者,不然八成.... 很难说是否因此,兖州才会一直没有出现一个能够横压兖州的诸侯。 若兖州出现一个如太昊琰一般的诸侯,蒲阪会很危险。 太昊琰自立,但西荒离帝国的政治中心委实是远了点,这种危险是深远的,却不急切,可兖州出问题,问题会非常急切。 君离也是因此萌生了修一条运河的想法。 运河除了灌溉,也是具备通航能力的,而水路比起陆路也更为方便。 修一条运河将漓水和云水给连起来,如此一来,九州最大的两条大河流经的地方都会被这条运河给连接起来。 蒲阪对云水流域的控制力无疑会加强,而帝国东边的防线也会更容易获得来自西边的支援。 君离查阅了大量的案牍,拜访了诸多水利工匠,确定了这个想法是可行的。 修运河最合适的地方便是王畿。 昆吾山脉绵延千里。 兖州西南的云水支流澜水发源于昆吾山脉的西北,而漓水支流湟水发源于昆吾山脉东北,只要修条运河将这两条支流给连起来,漓水和云水也连起来了。 为此君离将所有精力都扑在了查阅案牍与勘测水文上。 只要有空就出门一步一个脚印的勘测湟水的水文,将理论和实践相应证。 天天出门跑,本来就很瘦的身形也变得更瘦,还黑。 勘测湟水下游的一条支流时与前些天才从山上放回来的辛筝不期而遇。 比起君离,辛筝更加狼狈,一身底层氓庶穿的粗布短褐,头发乱糟糟的披着,一条胳膊夹着木板吊在脖子上,哪怕是认识辛筝的人也很难认出这是辛筝,差别太大了。 除了君离,他认人不靠眼睛,靠的是鼻子和耳朵,每个人身上的气息都是不一样的,脚步声亦然,他记得遇到的每个人的气息与脚步声,对辛筝的尤为熟悉。 “兕子你怎会在这?” 正烤着一串野雉搞野餐的辛筝闻言无语。“眼盲也不是完全没好处,你是这些天唯一一个认出我的。” 君离凑了过去在篝火边坐下,摸了摸肚子,在外面奔波了许久,肚子也饿了。“好香,分我一只?” “再与一会就熟了,你等等。”辛筝说。 君离哦了声,将话题给拉了回来。“你怎么在这荒郊野外的?” 湟水在帝国人口最稠密的地方,但即便是湟水也没稠密到处处村社的程度。 这年头,出了城邑,那就是野地。 除非狩猎,不然不会有贵族喜欢往外跑的。 他可以肯定辛筝不是跑出来狩猎的,不然他带的随从不会没认出辛筝来。 “还债呗。”辛筝甚为无奈的回答。 君离下意识问:“你若是手头紧,我这里还有些钱,可以给你应应急。” 辛筝闻言并未露出感激之色,墨色的眼眸深处浮现的是警惕与狐疑。 君离敏锐的感觉到了辛筝身上气息的微弱变化,无语道:“疑心是病,得治。” 辛筝道:“我不信没人教过你,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君离愈发无语。“我当你是朋友。” “可我没当你是朋友。”辛筝说。 君离莫名的手痒,想打死辛筝,愈发觉得,穷桑槲的事,自己一定是自作多情了。 何氏在去岁发生了一件震动蒲阪的事。 小宗把大宗上上下下百余口人一锅烩了,取而代之。 这无疑是违背了礼乐宗法制的,不过话说回来,帝国礼崩乐坏,小宗干掉大宗上位也不是稀奇事了,至少诸侯国的国君之位跟击鼓传花似的传来传去,最早也最正统的嫡系都不知是第几轮前被杀干净的。 只是,这里是湟水,是帝国的中心,发生这种事,性质自然会严重一些。 小宗干掉大宗取而代之的前提是自身足够强大,强大到别人没法打着捍卫礼乐宗法的幌子来当卫道士。 何氏的小宗没有强大到那个份上,但它成功了。 没有人有证据,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里头有连山果的手笔。 君离知道的更多些,连山果不仅把何氏的大宗全部搞死了,玩了一出一人犯罪,全家死光光,还拔出萝卜带泥的查出了很多人。 连山果非常有耐心的每个参与的人都教训了下,只是没有何氏大宗那般悲剧,因而知道的人不多。 君离不仅知道,还知道连山果放过了一个人。 穷桑槲。 并非连山果多么宽容,真宽容也不会搞死何氏大宗上下百余口人,而是发现没必要了。 穷桑槲在昆北考核的大乱战中被流矢所伤,侥幸挣回了一条命,一只眼睛却是瞎了。 残疾之人不能继承家业。 穷桑槲对国君之位充满了野心,如今却落得如此,没有比这更能令他痛苦了。 连山果见此也就没再做点什么。 君离觉得很难理解,贵族公卿们想找他麻烦,他能理解,因为少昊部与王结盟,增加的是王的实力,对公卿贵族们的损害是最大的。但对诸侯,长远的损害是有的,但短时间内并无实际上的损害,最多不想看到王的实力增加,可考虑到沃西防线的意义,这点妨碍也是会被控制住的。 穷桑槲可以看他不顺眼,但不顺眼到想找他麻烦,那就不合理了。 君离觉得不合理,情史洋洋洒洒可以著书立传的连山果却是猜到了。 人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比如男女方面,总是希望自己的男人/女人能对自己坚贞不二,而自己流连花丛。 事实证明,想满足这个愿望,合眼睡觉是最现实的做法。 正面教材是葛天侯,不希望井雉睡别的男人,便千方百计的捣乱,但他妨碍井雉寻欢作乐的同时自己也守身如玉,让井雉不大好意思为此弄死他,于是乎这对夫妻奇异的做到了一生一世无二色。 反面教材是高辛侯,自己流连花草却不许配偶寻欢作乐,最终妻离子散,虽然令高辛国国力蒸蒸日上,但嗣君却并非亲生子,想想就很悲剧。 辛筝与穷桑国有婚约,虽然具体嫁谁还没定,但穷桑槲对国君之位野心勃勃,自然将辛筝的婚姻给当成了自己的,甚至将辛筝视为禁脔。 穷桑侯的儿子们偷偷讨好辛筝的不在少数,但辛筝素来是礼物照收,什么回应都不给。 穷桑槲自然也没得到什么热情的回应。 然而,在他的眼皮底下,辛筝对他不屑一顾的同时却与另一个男人走得很近。 辛筝与君离是同姓,不可能有结果? 谁规定男女之间一定要有结果的,甚至感情的? 贵族可是贵圈真乱的代表。 莫说同姓,便是血亲之间乱来的都不在少数。 穷桑槲想教训君离很正常,觉得君离染指了他的女人。 为何不去教训辛筝? 那是嫌命太长。 君离甚为无语,他与辛筝之间绝对清清白白,反正辛筝对他没有半点旖旎之色。 虽对穷桑槲无语,君离却是鬼使神差的查了下去,射中穷桑槲的那支流矢有些蹊跷。 一查,的确有蹊跷。 那支流矢就是奔着穷桑槲去的。 想弄死穷桑槲的是他的亲兄长。 没有哪位嫡长子会喜欢比自己更聪慧的嫡出弟妹。 君离还是觉得奇怪。 穷桑侯的子女斗得厉害是很正常的事,看看穷桑侯干的事吧。 先把未来的嗣君配偶给定下了,但嗣君是谁却是一直没个准。 也不知他这是汲取了他父亲太早立嗣君,结果嗣君太无能,最后导致继承者战争,自己上位了,便想养蛊,最强者为嗣君还是怕嗣君太早定下来,权力会被夺走。 有这么个老子和国君,穷桑国的王子们不斗成斗鸡眼才稀奇。 穷桑槲和他哥只要有机会弄死对方,都不会错过,但穷桑槲被送到蒲阪为质,远离穷桑国,穷桑大王子没道理还没把国内的弟弟妹妹们解决干净就迫不及待来找穷桑槲的麻烦。 再查....好像有辛筝的影子。 说辛筝为了自己而报复穷桑槲,君离是不信的,但若说辛筝对付穷桑槲时,十分中有一分是为了自己,君离是相信的。 相识这么多年,怎么也算是朋友了。 如今看来,分明是自作多情。 君离不悦的说:“你爱信不信。” 他不会惯着辛筝的臭毛病。 辛筝闻言也没生气。“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欠的不是钱货。” 君离疑惑:“那是什么?” “我给王写了一封关于私田的奏章他才会提前放我下山的。”辛筝叹道。 君离霎时就反应了过来。“你不怕死吗?” 辛筝道:“高风险,高回报。” 帝国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但礼崩乐坏至今,井田制也出问题了。 井田制下,贵族根据自己的爵位获得多少封地。 举个例子,一个贵族的封地恰好为一井,分成了九块,八块是给庶农耕作的份地,因为份地是属于贵族的,因而庶农要为贵族耕作剩下的那块公地。 这个制度沿用了几千年后便崩得差不多了。 根据最早的规定,公田的面积应该是一块份地是相等的,但实际上....庶农需要耕作的公田面积加起来比所有份地还大,也更肥美,贵族用来做公田的土地都是临近水源的好地。 井田制是公事毕才敢治私事。 也就说,得把公田耕作完了才能耕作自己分到的那块份地,而公田的面积....庶农必须拼了命的耕作才能不耽误农时。 但很少有庶农赶得及耕作自家所有的份地。 因为贵族疯狂开垦私田是需要人手的,庶农就是最好的劳力。 拒绝不合理的劳役? 且不说氓庶根本没有对上位者说不的权力,即便有,贵族也有权力收回份地不给庶农耕作。 诚然,有一些人哪怕是远离人群也能在荒野中生存,但那都是万中无一的稀有品种。若是常见品种,那智慧生物也没必要建立国家创造文明了。 庶农只能忍耐。 而以耕作公田和劳役的名义强迫庶农为自己开垦私田是每个贵族都在干的事,这也使得一个贵族实际拥有的土地往往数倍甚至数十倍百倍于名义上拥有的封地。 开垦私田理论上来说应该算是好事,因为帝国整体的耕地增加了。耕地增加了,粮食总量自然也增加了,粮食增加了,养活的人口也就更多了,但—— 贵族是不用缴税的,禄足以代耕。 贵族只需要对国君履行军事义务,比如国君要打谁的时候,贵族得出多少车马。 问题是,哪怕是军事义务也是根据封地来决定的,私田不包括在里面。 甚至,私田是不存在的,不用缴税,不用履行军事义务。 哪个君王能忍? 能在惨烈的权力角逐中笑到最后的就没有真正的白痴,既然不是白痴,自然不能忍。 然,历史告诉后人,不能忍的最后都死了,能忍的都蜕变为了声色犬马的昏君甚至暴君,昏聩无能至死。 为了私田的事,君王们与贵族斗了也有几百年了,即便是在一些因为变革而强大起来的国族里,这个问题也始终没有解决。 哪怕土地私有合法了,但贵族仍旧享有封地,并且封地保留了不缴税的特权,说是封地免税,但实际上非封地的土地也是免税的,税官和国君们都不敢找贵族们收税,试图让贵族们缴税的国君都死了,不想死自然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税不足怎么办?从氓庶身上薅羊毛呗。网首发 贵族有免税权力,非贵族也有自己的法子,新晋地主们变着法的隐藏土地和人口。 国君与贵族的争斗案例中,辛国是个非常好的案例。 一口气赔进去十二个国君。 虽然很惨,但大部分王侯都能理解,最多就是惊讶于辛氏公族刚烈,不管是谁继位,不管继位前是什么德行,继位后都会和贵族掐起来。然后再腹诽一下辛国的内斗之凶残,血亲相残在辛国公族跟吃饭喝水似的寻常,人族所有对道德的追求都被辛国的公族们给践踏得可以。 激烈的内斗也使得辛国都城多次被兵临城下,令人无语的是,每回被兵临城下了,辛国的公族们又会握手言和,齐心协力把外敌给打退,而外敌一退....前一刻还亲如手足,下一刻便是手足相残。 若说私田的问题让王侯们觉得难以忍受的话,那私田引起的并发症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私田也是需要劳力来耕作的。 对劳力的需求使得帝国的奴隶人口比例越来越大。 论如何合法逼良为奴,没有人比贵族和地主们更擅长了。 有良心的是青黄不接时放青苗贷,灾年时放贷。 没良心的话,那就故意制造人祸,比如上游筑堤蓄水后淹了下游,让下游的氓庶所有作物都打水漂,或是不管别人需不需要,强迫别人借贷。 不管是有良心还是没良心的做法,结果都是一致的,没有任何人能还得起,最终全家沦为奴隶。 奴隶的人口比例激增的结果....盗趾已经用行动告诉了世人会发生什么。 盗趾只是其中一种表现,还是最激烈的那种,他把各个地方造反的奴隶给连成了片,这才得以震荡了整个帝国。 除了你死我活,奴隶们还有温和的反抗,逃跑,往深山老林里逃,往毒虫猛兽的嘴边跑,给毒虫猛兽加餐。 奴隶的反抗简直没完没了,使得统治成本增加,于是有了新花样。 隶农。 隶农是为贵族和地主耕作私田的农人,不是奴隶。 奴隶没日没夜的劳作,所有收获都不是自己的,隶农却能留下一成,两者区别很大。 大量公田上的庶农逃亡去为贵族耕作私田。 庶农好歹能留下一半的收获,为何那么多庶农愿意去当隶农? 因为不用服兵役。 私田是不存在的土地,既然不存在自然就不用服兵役。 公田上的庶农跑了,君王的开销却并未减少,只能增加税赋,剩下的庶农也会因为不堪忍受而逃跑,税赋再增加....这是一个完美的恶性循环。 君王哪怕不想和贵族们掐,现实也会逼他们和贵族掐起来,但同样是治病,也有趁着病症还是早期趁早治和病危的时候垂死挣扎的区别。 趁早治不一定能救命,贵族被拔毛放血也是会痛的,会痛就会反抗,君不见辛国都赔进去十二个国君了。 可不趁早治,肯定会死人。 当今的大国全是趁早治的正面案例,因为治得早,哪怕只是治标不治本,也让它们比不治的国族强大,在吞吃了不治的国族后,纷纷成长为鲨鱼,可以通过对外扩张缓解内部矛盾。 高风险,高回报。 没毛病。 君离道:“王数十年前有巫女无光的支持,那是他权力最强盛的时候,试图废井田,土地私有,仍半途而废。” 王都被摁回来了,你凭什么相信自己能成功? 因为王支持你? 王的权力最强盛时都做不到,何况如今大不如前。 辛筝笑:“王当年做不到是因为废井田,最大的利益损失者是贵族,贵族自然拼死反抗,而诸侯们则是因为王彼时是三足鼎立中最强的,自然不愿王的实力更上一层楼,便与贵族们结盟了,失败很正常。” 王畿不是两极对峙,而是三足鼎立,没有任何一足愿意见到有哪只足凌驾自己之上。 “你都知道还?” “诸侯们这一次是王的盟友。”辛筝缓缓解释道。“昆北考核时,为了帮助自己的子侄获胜,诸侯们将自己在王畿多年的积攒全都砸了进去。” 君离懂了。 诸侯们砸进去的资源最终都落入了辛筝手里,损失惨重。 “王畿贵族们的实力如今是最强的?”君离问。 辛筝颌首。“我觉得我的希望很大。” 君离一点都没觉得辛筝的希望大。 王畿的贵族哪个不是在王畿扎根千百年?盘根错节,简直是地头龙,若那么容易解决,帝国历史上也不会那么多死得不明不白的王了。 辛筝不想听君离劝自己,便问:“你怎么也跑着荒郊野外来了?” 她是为了对私田有个数,增加获胜的把握,这才到处跑,君离又是因为什么? 君离说了说自己想修条运河的事。 辛筝听得很有兴趣,也很认真,有听不懂的地方都会问出来,以至于君离这一说便说了小半个时辰,嗓子都快哑了才说完。 辛筝说:“可行性很高,若能修成,功在万世,但修不了。” 第164章 第六十章辛筝 君离不高兴了:“你都说可行性高又功在万世,怎还会修不了?” “云水流域的诸侯们不会愿意失去现在的独立自主性,漓水流域的诸侯们不会愿意看到王权强盛,氓庶们也不会看到如此巨大的工程,那意味着无穷无尽的劳役与苛捐杂税,王,他大概是唯一想修的,但这样的工程,不动用三五十万人修个百八十年根本不可能,他没那个钱和人,更没那个时间。” “运河带来的利益是万世的。” “对于人族而言,一百年后才能看到好处的事,毫无意义。”辛筝道。“哪怕是寿命比氓庶普遍长出一大截的贵族也没几个能活一百岁,百八十年后,修运河的人都死光了。” “但子孙还在。” 辛筝笑。“你真是天真得可爱。” 君离怒。“都不去尝试怎么就肯定做不成呢?在我看来,只要去做,便已成功了一半。” 辛筝对君离的话表示赞同,祝福道:“祝你早日练成一颗如白帝般被万民咒骂仍无动于衷的心。” 这样的工程,对万民的劳役不是一般的重,没有白帝的心脏却想干白帝干过的事,妥妥的凉透。 君离:“....” 辛筝将烤野雉递给快喷火的君离。“莫气莫气,忠言逆耳罢了。” 君离觉得很委屈。“你想动私田我都尊重你没拦你。” 辛筝道:“我也没拦着你,只是告诉你,你会遇到什么罢了。修这条运河,万民会咒骂你,你的父系血亲甚至也可能成为你的敌人,你确定到时你受得了?” 君离闻言愣了下,呐呐道:“何至于此?” 辛筝道:“非常至于此,还要不要做?” 君离道:“运河利大于弊,我不想放弃。” 辛筝道:“那接下来你我同行如何?” 君离不解。“我看的是水文,不是私田。” “我得罪的人太多,很多人希望我死,但不会有人动你。”辛筝说。 “拿我当肉盾呀?” “大家都认识这么久了。” “你刚还说我不是你的朋友。” “你手里还拿着我猎的烤野雉呢,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对了,上面有三只,你也吃不完,给我留一只。” “干嘛不拆了再给我?”不知道他眼盲不方便吗? “我右手不方便。” “怎么了?” “当年挑断手筋,后来找不到能给我缝接手筋的人,我便自己动手缝了,不过没缝好,右手总使不上劲。正好这段时间有空,找会的人帮我看了看。”辛筝非常无奈,专业人士的建议是弄断重新缝。 君离下意识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辛筝的话里让人想说点什么的地方太多了,一时不知说点什么好。 不知说什么的无言中,君离将一只烤野雉拆了下来给辛筝。“那你的手还能不能治好?” “能。”辛筝非常坚定的回答。 青婧的医术是很过硬的,哪怕这回没缝好,青婧也表示过,再弄断重新接也是可以的,只要她不怕遭罪,总能接好。 君离闻言放下了心。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君离允许了给辛筝当肉盾的想法。 早春积雪未完全消融的时节中,两个人在外吹了半个月的冷风,预计还会再吹一段时间的,但盗趾被击败俘虏的消息传回了蒲阪。 辛筝觉得不可思异。 以盗趾的性情,总觉得走投无路,这人要么战死要么自杀,反正不会让人俘虏。 无关气节,贵族精神及其衍生的东西盗趾根本没有。 盗趾不应该被俘虏纯粹是因为他若是被俘,不管是落谁手里都会被处以极刑。 怎么算都是战死和自杀比较划算。 辛筝想不通,因而在盗趾被行刑的时候专门跑回了蒲阪。 盗趾的所作所为是大逆不道的,君离虽然不认同盗趾造成的破坏,却又忍不住同情盗趾,觉得盗趾也算是个英豪,这样的人被处以极刑,他一点都不想去看,但辛筝拽着,他也反抗不了。 “你不想当温房里的花,这样的事就必须多看,这种事可不会只发生这么一遭,你得习惯。” 君离表示自己一点都不想习惯。 辛筝笑。“可世界并不会因为你不接受便为你改变。” 从来只有人顺应世界,可没有世界顺着人。 蒲阪对盗趾的判决是双重极刑。 剥皮实草加醢刑。 剥皮实草是从羽族传来的刑罚,创造者是羽王风洲。 羽族生得很符合人族的审美,是人族贵族最喜欢的性/奴,仅次于鲛人,但鲛人再美,下半身是鱼,能够化出双腿的鲛人无一不是强者,贵族有心也没用。 纵是羽族生性凶悍也挡不住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羽族王朝衰弱时,大量羽族被人族的捕奴人抓走贩卖给贵族。 风洲建立第二王朝后严厉打击捕奴人,发现杀人不管用后,风洲很有创意的想出了剥皮实草的法子。 逮着就剥皮,填充干草挂在边境的道路两旁。 当风洲将人皮挂得绵延道路数里,形成了一道壮观的风景线,并且追查每个捕奴人的出身,有没有家眷,有的话就派刺客找过去杀人全家,捕奴人总算没那么猖獗了。 人族觉得这刑罚很不错,便学了过来,不驯顺的奴隶们是这一刑罚主要体验者。 醢刑。 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刑罚。 最早的时候是把人活活剁成肉酱分而食之。 后来文明了点,煮熟了再分而食之。 主要发生在被征服者身上。 蛮荒纪元时,部族纷争,失败者的首领若是没有投降,基本是醢刑待遇,征服者会与投降的被征服者分食肉醢。 再后来炎帝整合了先民,觉得醢刑太恐怖了,便废除了。 炎帝死后没几百年,子孙重新捡起了醢刑,用在了叛乱不听话的诸侯身上。 随着文明的发展,吃人不道德的观念终于成型,醢刑也有了进步,只把人剁成肉酱,后续分而食之的部分给免掉了。 享受极刑,死得非常痛苦的奴隶一抓一大把,帝国大部分恐怖血腥的刑罚都是为奴隶而创造出来的,但享受两重极刑的奴隶,盗趾是头一个。 刑场设于市。 因着盗趾曾经攻打蒲阪造成的伤害,他被处刑的日子到来时,整个市都挤满了人。而市之外的地方,万人空巷。 辛筝与君离仗着出身挤进了一处视野非常好的酒肆二楼,一上楼便发现全是熟人。 防风阳生、扶风旌、方雷忞、王孙诵.... 看到立在围栏前发呆的无名时,辛筝的眸子亮了亮。“无名你也来了?” 无名漠然的看着热情的辛筝。 辛筝完全不受影响的笑问:“你家主人对你真不体贴,你是奴隶,盗趾也是奴隶,让你来看他被处刑,不怕你物伤其类吗?” 无名垂下眼睑,神情无悲无喜。 阳生怒道:“辛筝你若不会说话可以拔了舌头。” 辛筝一脸无辜。“兔死狐悲,何况同类。” 阳生道:“无名不是奴隶,她是我的家臣。” 辛筝闻言恍然,马上向无名道歉。“对不起,是我误会了,但不论起因为何,羞辱于你都是我的错,来日必偿。” 无名沉默的看着辛筝,辛筝的举止,辛筝的表情都很有诚意,辛筝嘴里吐出的话语,无一不饱含诚意,但那双只有无名看清的墨色眸子里充满了戏谑。 阳生看不到,众人也看不到。 辛筝误以为无名为奴隶而羞辱于她是辛筝不对,但辛筝身为国君都如此折节道歉了,无名还如此无动于衷却是过分了。 阳生轻唤。“无名。” 无名终于给面子的抬手摆了摆手。 在场没几个人知道无名能说话,虽然觉得无名的态度太轻慢了,但见阳生对这个家臣很在意,默契的用别的话题将此事揭了过去。 辛筝找了个位置,君离跟着她坐了下来,对她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无声的询问怎么回事。 辛筝有很多缺点,但不包括纨绔。 不论是对待贵族还是氓庶奴隶,辛筝的态度都是平和的,绝对不会这么去羞辱人。 辛筝没有回答君离。 羞辱? 不,她一点都没有羞辱无名,她只是在陈述事实罢了。 盗趾很快被带了上来,对于奴隶罪犯,待遇自然不会多好,因而盗趾的外形极为狼狈,身上的衣服还带着血,估计从被俘起就一直穿着这身衣服。 然而,尽管将被处以极刑,盗趾却仍旧一派淡然之姿,仿佛不是刚经历过战败、俘虏,更像是一位即将准备赴一场盛宴的祭司。 辛筝睁大了眼睛仔细的观察着盗趾。 被带到了处刑的台子上,盗趾看着人头攒动的市,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我们走后,他们会给你们更好的待遇,会规定杀死你们是违法,要赔钱,但这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发现,也不是因为他们变成了好人,而是因为我们来过。” 盗趾用尽所有的气力大声说出的话令得市都寂静了须臾,却很快就爆发出了巨大的斥责与愤怒。 “你这个杀千刀的奴隶!” “若你不叛乱,怎会死那么多人?是你害死我的家人!” “忘恩负义的贱奴,若非你的主人养你,你早饿死了。” 痛骂声构成的浪潮令得辛筝忍不住皱眉,太吵了,吵得让人厌烦。 盗趾没觉得吵,目光平静的望着所有人。 怕他再说出什么惊人之语,监刑的贵族示意刑人给盗趾的嘴里塞了一枚核桃,并赶紧行刑,别耽误时间了。 盗趾被按在了台子上,衣服被剥了干净。 剥皮是一门技术活。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很讲究手艺,和帝国的很多职业一样,这也是一门世代相传的职业,刑人祖祖辈辈都是干这个的,打小就练习,技艺精湛。 盗趾没受多少罪,刑人下刀的时候极温柔,也极快,皮肤与肌肉轻盈的分开,如同蝙蝠展翼,将他的痛苦过程给拉短了。 但再温柔,这也是一项残酷的刑罚,酒肆二楼的人纷纷扭过了头,即便是看不到的君离也下意识捂住了耳朵。 盗趾没有发出任何痛苦的嚎叫,也发不出,咬牙忍了所有的痛苦,但他还是能听出盗趾的呼吸变化,从呼吸变化中感受到盗趾的痛苦。 看不到的君离尚且如此,何况看得见的人。 出身尊贵的贵人们,哪怕是杀人也很少有亲自动手的时候,都是嘴皮子一动,一句话的事。 哪怕是说将某某处以极刑,也不会亲见,奴仆会将人拖下去处置掉,处置过程肯定血腥,因而会拖得远远的,免得脏了贵人的眼。 剥皮实草在帝国是很常见的刑罚,却从未有人如此直接的目睹,纷纷后悔来凑这热闹。 除了辛筝与无名。 一坐一立的两个人目不转睛的盯着盗趾受刑,一个用心观察,一个用心铭记。 市里同样没挪开目光的人很多,盗趾攻打蒲阪,差不多家家户户都挂了白幡,见盗趾受如此之痛苦直呼痛快的大有人在。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一张完整的人皮很快便剥了下来,但盗趾仍旧活着。 被剥皮的人并不会马上死去,而是要等一天多后才会死去,这也是能双重极刑的缘故。 若是死了,再来一重极刑也没什么意义了。 新的刑人很快拎着蘸了盐水的荆条上来为盗趾进行醢刑前的准备工作,荆条一下一下的打在盗趾背上,抽打得很有技术。哪怕被剥了皮,都奄奄一息了,也足足一个时辰后才咽气。 负责醢刑的四名正式刑人持刀上前,笃笃笃的剁砍。砍累了再换一拨,连着砍了半个时辰后,台子上便只剩下肉酱和碎骨头了。 行刑结束。 充满了仇恨的贵族与地主奴隶主们纷纷冲了上去爬上台子抓了一把肉酱吞下以泄心头之恨。 蒲阪当年的围城中死人很多,恨盗趾入骨,恨不能寝皮食肉的人自然不在少数,盗趾的肉酱很快被分食干净,连碎骨头都没放过。 辛筝目不转睛的看完了全程,什么转折都没等来,不由蹙眉。“怎会这样?” 众人不由看向辛筝。 什么意思? 辛筝趴在栏杆上百思不得其解:“不应该呀。” 君离问:“什么不应该?” 辛筝用一种仿佛在做梦的恍惚语气道:“他居然真的就这么被剥皮剁肉酱了。” 方雷忞道:“如此大逆不道的贱奴,被剥皮肉酱不是应当的吗?” 辛筝支着额头道:“若我是他,若非来蒲阪有目的,还不如在鲁阳血战而亡。” 盗趾大败之后,联军攻进了鲁阳,屠城五日,鲁阳城中所有人口尽数被屠。 虽然城破之后,三日不封刀是传统。 毕竟,麾下的将士自备武器豁出命跟着上头南征北战为的可不是爱。 城破后不能让军队捞到足够的好处,谁会愿意为你出生入死? 另一方面,屠城也能降低统治成本,反抗者都被杀光了,剩下的都是被杀服了的,会很温驯。 但传统的那种屠城,终究不会真的把人全都杀光,最多杀个大半,但这一次鲁阳的屠城却是真正意义上的鸡犬不留。 现在与以后都不是自己的地盘,破坏得再严重也不心疼,还不如狠狠搜刮一番,这是联军诸侯的心态。 逆民都听说过《狼羊》,脑袋已经被污染了,必须清理,这是天下贵族与奴隶主的共识。 鲁阳瘟疫横行,不把人杀光了,瘟疫窜出来,那倒霉的就是整个漓水中下游了,这是漓水中下游所有国族的共识。 鲁阳城中所有人都得死,也必须死。 那些对贵族心存希望的氓庶在城破后一定会意识到自己的命运。 那个时候盗趾振臂高呼带着鲁阳几十万人在城中与联军进行街道战,哪怕最后输了,也肯定会给帝国一个最难忘的教训。 辛筝想不通是什么让盗趾心甘情愿被俘来蒲阪受这双重极刑的活罪。 方雷忞道:“他是被俘的。” 辛筝不置可否。 是被俘的,心甘情愿被俘的。 反正,她不信盗趾想死会没有办法。 第165章 第六十一章少昊君离 盗趾的皮是唯一留下来的东西,经过处理再填入干草会挂到蒲阪的城门上方。 本来就已经吃不消的众人纷纷退去,只余百思不得其解的辛筝与同样充满怀疑的君离。 待人都走光了,君离问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人皮加工的辛筝:“兕子你在看什么?” “看盗趾的人皮。” “你之前是不是全程看完了他是怎么被剥皮和醢刑的?” “嗯?” 君离问:“你不害怕吗?”他方才在所有人身上,包括无名的身上都感觉到了气息的变化,唯独辛筝,始终气息平稳,他以为她是根本没看,结果.... 辛筝茫然。“我为何要害怕?” “很血腥。”君离说。 辛筝哦了声,道:“也还好,主要还是你们见识太少了。” 那你就见多识广了? 君离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问:“你第一次见到差不多的血腥场面是何时?”辛襄子究竟是怎么养孩子的? “约莫两三岁的时候。”辛筝随口回答:“我下令将一个人全家老小当着他的面打成了肉酱,挺血腥的。” 君离茫然了下,辛筝杀人很正常,看她的性情就知道这家伙就是个杀人如麻的,但这是不是太早了?还有——“你下令打死别人全家,还看完了全程?” “嗯。” “没人把你带走?” “我要看,谁敢把我带走?。” “你那个时候难道不会害怕?”君离觉得不可思异。 现在的辛筝不怕可以是见多识广,没感觉了,但第一次时,谁能不害怕? 辛筝道:“有人更害怕。” 君离无法想象辛筝究竟是怎么长大的。 “你的父母太不称职了。”君离忍不住说。 辛筝不假思索的反驳道:“怎么会,他们教会了我如何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非常称职。” 这话题没法聊下去了,君离僵硬的换了个话题。“无名与盗趾有关系?” “哦?” “你之前对她说物伤其类。”君离说。“方才盗趾受刑时我闻到她身上出现了血腥味,她若是受伤了,以阳生对她的在意,不会没反应,可我又的确闻到了血腥味。” “她大概把手心给掐破了。”辛筝说。 “她与盗趾?” “物伤其类。”辛筝回答。 君离有点好奇防风阳生知不知道他的身边人的心情。 估计是不知道的。 阳生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出身尊贵,又聪慧,学什么都比别人快,所有人都顺着他,他需要关心别人的心情吗?呃,或许需要,但那都是比他更高的上位者,而非生死皆在他一念之间的下位者。 辛筝左手支着下颌思索着。 盗趾都这样了,奴隶军接下来的处境堪忧,澜州西北诸城接下来难逃大屠杀,被盗趾熏陶过的地方,王侯贵族们可不敢信,保险起见,犁一遍,宁杀错不放过,把各地杀服了就安心了。 老实说,她个人觉得盗趾造成的破坏力联军能造成的完全不能比。 人命是单纯的数字,不论贵贱。 盗趾屠的多为贵族,而贵族的人口占比是最小的。 联军屠的是氓庶奴隶,这俩的人口占比是最大的。 清洗过后,不管是谁掌控那里都会容易很多。 若是王倒也罢了,若是诸侯,那就有些麻烦了。 大概率被王和诸侯们瓜分。 地盘太大了,谁都没法独吞。 好想分一杯羹。 可惜没资格....不,或许,她可以另辟蹊径。 思及此,辛筝马上站了起来。“我还有事,明天找你继续出城采风。” 辛筝话音未落人便已跑远,君离什么都没来得及问。 辛筝翌日如约而来,继续出城采风,一个勘测水文,一个了解湟水平原的私田。 辛筝的采风在孟春月底便结束了,君离却还没有,因而两人在余日的时候告别。 君离仍旧一步一个脚印的探查湟水的水文,甚至连湟水位于群山中的上游都去探了探。 仲春之月,君离在蒲阪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三天,下半月更是耗在了湟水上游,却仍能天天听到辛筝的事迹。 辛筝在仲春五月初一给王递奏章谈起了这几年又是天灾又是人祸的,很多土地都荒芜了,因而提议来一次土地丈量,将王畿的所有土地统统丈量一番,重新划分份地给氓庶。 当然,贵族们的封地她是不会动的,她盘点的主要是荒地。 问题在于,王畿有荒地吗? 肯定是有的,但更多的还是读作荒地写作私田。 私田是不合法的,是不存在的土地。 辛筝清点出来后会怎么处置是傻子都能猜到的。 毫无悬念,辛筝的奏章在朝堂上被公卿们批了个狗血淋头。 田地自有田正管理,想要知道有多少土地,王完全可以询问负责管理土地的官员,没必要如此折腾,劳民伤财。 王没听公卿们的殷殷谏言,不仅同意了,还将丈量土地的事交给了辛筝,给了辛筝很大的权力,可以动用王畿大部分的力量。 然后,辛筝就不务正业了。 仲春之月的上半月,公卿贵族们对私田严防死守,结果辛筝完全没去管土地。 贵圈真乱是贵族们生活的写照。 儿子睡小妈,父亲或祖父偷儿媳孙媳,更有甚者,血亲乱/伦....王畿公卿贵族们的家族枝繁叶茂,绝对不缺藏污纳垢,什么香艳辛筝就揭什么、 高高在上的公卿贵族们一夕间便沦为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君离不在蒲阪都能听到一耳朵。 辛筝想干嘛? 怎么突然就变成长舌妇了? 围观着茫然。 颜面尽丧的公卿贵族们却是没法茫然,不管辛筝想干嘛,他们家族经营千百年的名声正在倒塌。 谣言止于智者。 且不说辛筝扒出来的都是真的,即便不是真的,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放着不管,任其自然平息是最理智的做法。但辛筝扒出来的都是真的,并且每天都有新料...真任其自然平息,王畿公卿贵族们的家族名声也要臭不可闻了。 没法辟谣也无法任其自然平息,公卿贵族们的反击是以牙还牙。 只要是贵族,藏污纳垢是常态,不存在出淤泥而不染的家族。 辛筝的家族自然也不例外。 公卿贵族们的力量是巨大的,合起来想干什么事时,很难做不到。 然,他们攻讦的是辛筝。 辛氏一族是一个神奇的家族,家族成员对权力爱得深沉爱得痴迷爱得癫狂。 通俗点说就是,在辛氏,弑父杀母杀兄杀弟杀姐杀妹杀子杀女杀配偶属于家常便饭,也不用专门揭,兖北诸国对辛氏那凶残的内斗史鲜有不知的。 可这些在权力场委实平常,不管是对贵族还是对氓庶都没什么吸引力。 比起辛氏的血亲相杀史,正常人都对王畿公卿贵族们的香艳丑闻更有兴趣。 翻点辛氏的香艳丑闻? 翻了,翻不出来。 辛筝的祖宗和亲人,爱权力的一抓一大把,爱美色的....基本没有。 所有的热情与爱恋都给了权力,在女色/男色方面反倒诡异的成为了贵族圈子里的清流。 反正能够在史册上留下名字的辛氏族人,就没有哪个是私生活有问题的。 公卿贵族们的努力只是让所有人对辛筝为何如此凶残有了点了然。 生在这么个禽兽家族,活着本身就是强者的证明。 上半个月云里雾里的第一回合以辛筝的大获全胜而告终,尽管始终没人想明白她这是想干嘛。 仲春的下半月为第二回合。 辛筝还是没去干正业,继续在为公卿贵族们家族内的藏污纳垢努力,并且她的努力更上一层楼了。 她把牵扯在丑闻里的贵族抓了起来,进行公审。 君离有点担心辛筝会不会玩火自焚,大老远跑回去看了公审,对辛筝的担心仍旧在,但心里的火也一个劲的往上窜。 辛筝只审了三个人,全都审一遍,哪怕是天天审,她未来一年也不用干别的了,因而只是抓了几个典型。 公审的地点在市,前不久处死了盗趾的地方,能容纳很多人,贵贱皆可来围观。 第一个案例。 被抓的贵族的丑闻是个男女通吃的,这不算什么大不了的,很多贵族都是美姬娈童左拥右抱,虽违了阴阳和合之道而被认为是丑闻,却也达不到典型的地步。 他之所以成为典型在于这人喜欢的娈童是年纪小,又生得貌若好女的类型,而他的一个从妾给他生的儿子恰好生得仿佛女子般秀美。 一次酒后,禽兽把将庶子给强了,被从妾发现后失手将从妾给杀了。因为死的只是一个妾,这事很快便被遮掩了过去,至于庶子,许是食髓知味,庶子从那以后便成了他的娈童。 这是个硬茬。 辛筝才念完罪行,这只禽兽便毫无羞愧之情的与辛筝争辩了起来,觉得辛筝就是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别人的家事关她鸟事。 辛筝直接把证人证据甩他脸上,认不认。 罪证确凿,认不认有区别? 没区别。 但禽兽被无罪释放了。 禽兽为自己辩护,妾通买卖,他打杀了犯了什么法? 辛筝无法反驳。 妾说白了就是高级点的奴隶,但再高级也是奴隶,奴隶主打杀奴隶又没碍着谁,不论是以礼法还是帝国如今的主流道德,奴隶主将奴隶杀着完都没毛病,男人对从妾的所作所为自然也是没毛病的。 盗趾死后王本来要颁发王令,帝国以后不能随意打杀奴隶,但盗趾死的时候来了那么一段即兴发言,再颁布这样的政策不是告诉天下人,他们是怕了这些贱奴向贱奴低头吗? 帝国的颜面何存? 王本来都写好了的王令就这么被活生生摁了回去。 辛筝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通议事殿的公卿与诸侯们,面无表情的听着禽兽的滔滔雄辩。 杀从妾没碍着谁,属于处置私人财产。 对庶子的控诉,禽兽更加理直气壮,老子生了你,老子有权力对你进行任何处置。 充满仇恨的少年祈求的看向辛筝。 辛筝不负所望,和禽兽辩论了起来,最终败北。 元洲各个智慧物种中人族是最重视孝道的。 不重视不行,龙伯就算了,那社会形态,只要不是部族死光了,都不用担心养老问题。 羽族更不用说,寿命超长,一个羽族若是寿终正寝,死的时候连第十代子孙都能看到,子孙多到很难全记住,哪怕是第二代的子嗣,虽然记得住,但....两代人之间也就差个几百岁,却要因为孝道而绑在一块几千年,这确定是孝而非对双方的折磨? 靖族,焦饶国灭亡了几千年,当年是什么社会形态,鬼知道。 人族在孝这方面是走得最远的,稚童必须依靠父母的照顾才能长大,而父母年老之后也必须依赖子女的抚养。 然而,人与人之间是缺乏信任的,至少人族自己心里门清,靠子女的良心,自己的晚年就别指望过得好。因而有了孝文化,用道德和舆论来解决信任问题,子女有没有良心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道德与舆论会让他们不敢不赡养父母。 孝本身的诞生是合理的,但凡事过犹不及。 孝道发展得过了头的结果便是世人都认可一件事: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 父母可以卖掉孩子,甚至打死孩子,都不犯法,但孩子若是把父母给卖了或杀了,请参考辛氏一族的名声。辛氏一族是公族,这才只是臭名远扬,若是换做普通人,妥妥的极刑。 禽兽一个孝字,成功将辛筝给驳倒了。 孝道没有规定孩子得给父亲做娈童? 但也没规定不可。 饶是辛筝见多识广又听青婧提过各种人性之恶的见闻也被恶心坏了,辛筝尚且如此,何况围观的贵族与氓庶。 不论多恶心,辛筝也不得不故作一脸无奈与气愤的宣布禽兽无罪释放。 但在禽兽想带走庶子时辛筝阻止了。 少年若是让带走,绝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辛筝现场征辟少年为自己的宾客,以主君的名义让自己的人将少年带走了。 第二个案例。 美丽有罪否?若美丽是权杖与利刃上开出的花,美丽便是宝石,是荣耀。 美丽若非权杖与利刃上开出的花,美丽是罪。 第二个案例的核心人物是个女子,是一个从世俗意义上来说有罪的美人。 在家的时候因为生得太美被兄长给强了,直到后来出嫁才得以摆脱。 可惜,出嫁并非苦难的结束。 她生得太美,因而被家族用来攀附权贵,嫁给了地位更高的贵族。 嫁人后夫君很疼爱她,倒是过了两年不错的日子,但她夫君因病去世了,只留下了孤儿寡母。 寡妇门前是非多。 辛筝的理解是寡妇势弱,好欺负。 读作寡妇门前是非多,写作弱者好欺负。 寡妇因而儿子的缘故被拿捏住了,并未回到娘家,当然,就算回去了也不可能过得好,强者不论在哪都能把日子过好,弱者不论在哪都能过得惨不忍睹。 寡妇带着儿子留在了夫家,沦为了夫家男人们的公共玩物。 寡妇对生活的忍耐很高,她儿子的忍耐却是差了截。 孩童将什么都看在眼里,等待与寻找着机会,最后来了一出刺杀。 十岁的少年终究是个孩子,只砍掉了祖父的一条胳膊,人没死。 祖父没死,自然就该孙子倒霉了。 若非赶上辛筝开始找公卿贵族们的麻烦,少年这会都该凉透了。 对于这项丑闻,辛筝是感慨的。 倒不是感慨玩寡妇的男人里除了她夫君的父亲还有亲兄弟从兄弟甚至族长,而是感慨人和人的差异。 她兄长的外室,辛驷的生母同样是家族攀附权贵的牺牲品,但....辛筝因为辛驷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侄子,有点怀疑辛鹿是否想混淆公族血脉特意查了下当年的往事,核实了辛驷的血脉没问题,却也隐隐约约觉得她亲哥的死和辛驷的生母有点关系,就是没证据。 同样被人毁了一辈子,有的人自己就把仇给报了,有的人却只能靠别人。 不过,选择不同也注定结果不同。 辛驷的生母很早的时候就死了,而寡妇还活着。 辛筝不知道对于世人而言哪一种比较聪明,但她自己的话,她会尊敬辛驷的母亲,却不会同情;对寡妇,会同情,却不会尊敬。 前不久才被孝道这面旗帜被给击败的辛筝面不改色的举起了孝道的大旗。 禽兽总是相同的,却也不是完全相同的,至少不是每只禽兽都跟前面那只一般能说会道。 辛筝成功判了少年无罪释放,但他的亲人们也同样无罪释放。 氓庶犯罪直接重刑罚,但贵族犯罪,小罪可免,大罪需议。 扒儿子/兄长/弟弟的灰,够不上大罪,而够不上大罪便是小罪,小罪得免。 辛筝同样接受了孤儿寡母,把人给弄来当证人也是给了承诺的。 若作证不能保证安全,谁还会愿意当证人? 第三个案例相对而言要正常些。 父亲有两个儿子,长子是发妻生的,次子是继妻生的,父亲喜欢次子。喜欢到什么程度?喜欢到拿长子当陌生人,拿次子当心肝宝贝。更新最快的网 次子偷了长嫂,长子的嫡长子是次子的孩子。 长子没气死委实是心胸宽广,诚然,帝国民风开放,夫妻之间不要求也很难要求忠诚,但不能混淆血脉是最基本的前提。 长子的心情....大概就是想弄死弟弟和儿子,但老子不许,最终结果便是长子被赶了出去。 这是家务事,也没出人命。 婚后夫妻各自有别的情人也是很正常的事,至于那个孩子,哪怕是弟弟的孩子,也同样和哥哥长得像,一定要说是哥哥的,也没法反驳。 导致被抓起来审的原因是弟弟一直想方设法的杀哥哥,不过没如愿,只弄断了他哥一条腿。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辛筝秉着最基本的原则打断了弟弟一条腿,再不做点什么,民愤就要烧到自己这个仲裁者身上来了。 公审到此为止。 这是最烂的公审。 世人期待的公审是正义得到伸张,公审完全倒着来了。 没有比这更恶心人的事了。 辛筝非常满意的看到了民众的愤怒。 第166章 第六十二章辛筝 公审结束后辛筝故意等了等,不出所料的等到了君离。 十六岁的少年郎出落得愈发惊人,哪怕一身短褐,也掩不住那惊人的美貌与风华。 在人群中俨然鹤立鸡群,她之前往台下看时第一眼便注意到了君离。 迄今为止辛筝也见过几个连山氏的人了,都是美人,但还没哪个能与眼前的少年郎比,或许这就是青婧提过的返祖。 连山姝当年可是稀世的美人,连见惯了美人的羽族之皇都为之痴迷。 辛筝觉得,君离和连山姝应该是一个层次的美人,皮与骨的完美融合。 注意到辛筝有些走神,君离问:“你在想什么?” “你生得真美。”辛筝发自内心的回答。 闻言君离不由怔了下,耳根泛红。“你怎会突然想到这个?” 认识这么多年了,他就没见辛筝对自己的容貌有过什么特别的反应,哪怕是如今在夸赞他生得美,她的气息也是如寻常般的平稳。 反倒是他的呼吸和心跳有些紊乱,明明别人说他生得美的时候,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很正常。 “哦,刚才看台下的时候看到你发现的。”辛筝道。“仿佛一群乌鸦里的白鹤,还是会发光的那种。” 君离的耳朵整个都红了,下意识转移话题。“你说台下,你今天为何要故意激起民愤?” 他了解辛筝,辛筝若是真的想伸张正义,那些人渣还真不是她的对手,但辛筝没有,她故意放过了那些人渣。 若是别人,许是顾虑人渣背后的家族,但辛筝....她想收拾人渣,才不会顾虑那么多。 何氏子死得那般惨,辛筝下手时可完全没考虑人渣背后的何氏。 “你看出来了,我在给世人喂屎呢,今天是第一餐。”辛筝笑答。 君离不解:“为何?” 辛筝道:“因为我不是为了正义呀,世人想要正义,那就自己去争,我吝啬施舍正义。”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你为何....罢了,若是不方便,你还是别告诉我。”君离道。 辛筝道:“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就是恶心他们而已。历史上每一次丈量土地都是血淋淋的,但王畿的局势太过复杂,牵一发 而动全身,没法大开杀戒,我便只能另辟蹊径,看谁先被恶心的受不了谁就输了。” 君离一时无言,这种招也就辛筝想得出来。“你就不怕他们被恶心得杀了你?” “怕啊,没看我都找王要了五十名虎贲禁卫吗?”辛筝道。更新最快的网 饮食更是与青婧同饮同食。 虽然青婧可能因为恶劣而故意隐瞒食物里有毒,让自己食下有毒的食物,这种事青婧以前就干过,但青婧自己大概也没发现,有毒的食物她虽然能靠自我排毒解决,但食的毒多了,她的气色是会有些变化的。 毒性若重,青婧是会有反应的。 毒性若轻,青婧虽不会有反应,但大概率也毒不死人,辛筝也不介意身体里的毒再添一种,说不定还能达成平衡呢。 君离闻言松了口气,但还是忍不住道:“不管怎样,切记小心谨慎。” 辛筝:“谢谢,我会的。” “我这段时间都在湟水上游,你若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让人来找....”想了想,君离取出了一枚印玺给辛筝。“它可 以调动我府邸的人手。” 辛筝讶异的接过印玺。“你就不怕?” “我的门客与臣属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不会服从不合理的要求。”君离说。“而且,我相信你不会那么做。” 辛筝的确不会那么做,微微叹息,终是道:“你与我走得太近,会死的。” 君离问:“你会害我?” “暂时不会。”辛筝坦诚道。“以后我无法保证。” 世事无常,没人能保证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君离:“以后的事是以后再说,此时此刻,你我很合得来,不是吗?” 辛筝笑。“你真是个有趣的灵魂,我有点好奇以后你的伴侣会是什么样的人了。” 君离眨了眨眼。“有什么好好奇的?” 辛筝道:“因为你很有意思,我觉得你的伴侣应该也会很有意思,不过,你日后若是选择联姻那就另当别论,联姻里最不需要考虑的便是当事人的喜好与感受。” 君离闻言道:“我不会联姻。” 虽然腹诽生母洋洋洒洒的风流情史,但他还是很认同连山果的婚恋观,仅限于一半。 生命如此漫长,选择一辈子的伴侣时必须认真再认真,必须一加一大于二。 即,两个人在一起时得比一个人时幸福,不然还不如风流潇洒的过日子。 君离解释道:“一加一若不能大于二,还不如一人。” 辛筝觉得君离这种想法挺有有趣的,不过君离的母亲是连山果,又不痴迷权力,他不想联姻,想来也没谁能强迫他联姻,遂真心的祝福道:“那祝你早日遇到让你觉得一加一大于二的人。” 君离嗯了声。 被人喂屎还没法拒绝并非美好的体验,但给人喂屎,别人还没法拒绝是一种愉悦的体验。 ——理论上是如此,实际上,辛筝不否认自己看台下被恶心民愤汹涌很愉悦,但也不是只有愉悦感受。 被喂屎的人很恶心,但喂屎的那个同样也会被屎给熏到。 每天三个案例,顿顿不落的给蒲阪的贵族氓庶们喂了十天屎后辛筝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和观众互相伤害,更悲剧的是,建立在观众身上的痛苦并不能抵消屎的恶心。 青婧都忍不住问了辛筝一句:“这样互相恶心,值得吗?”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辛筝道。“我想做,所以做,屎可不会因为我不看就香喷喷起来。” 顿了顿,辛筝又补充了句:“而且我也不是最惨的,至少我还能在台下观众的痛苦中寻到三分愉悦。” 最惨的是观众,只有痛苦和恶心,没有愉悦感,充满怒火,但个人的愤怒却只是无能狂怒,什么都不能改变,也什么都做不了。 和观众们比起来,因为辛筝每天坚持喂屎,作为屎的公卿贵族氏族们虽然声名尽毁,比厕所里的石头还臭,却也没多惨,到底是贵族,杀人放火都不犯法,家族的名声毁了,只要脸皮够厚,也不影响吃喝玩乐。 当然,仅限于不出门的时候,出门的话,最好带几十号护卫,不然可能被人扔屎。 氓庶见贵族而不跪尚且是犯罪,要被抽两鞭子长长记性,何况侮辱贵族,妥妥的流三族。 可流三族也得知道流谁的三族。 别人扔完就跑,谁知道是谁做的。 亦或是扔的人太多,总不能将一整条街的人抓起来流三族,世界这么大,肯定有头铁的偏要法责众,但更多的人还是法不责众。 无妄之灾? 你什么都没做?那些事和你无关? 氓庶又不知道,只要知道你们是一个家族的,是血亲就够了,至于一个家族里所有人是否都是人渣,他们不会不想也没有精 力去分辨,反正认准族徽扔准没毛病。 对于这种场面,王侯贵族们并不陌生。 帝国不论是王畿还是方国都有着相当丰富的国人暴/动史,多少君王因此而被驱逐,甚至殒命。 王畿正在发生的俨然国人暴/动前奏,但这一次,民愤所指与历史上每一次都不同,它第一次没有指向君王,而是指向了贵族。 不论是王还是诸侯们都长了见识,原来国人暴/动还能这么玩? 一滴水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无数水滴汇聚的力量却是恐怖的,那是洪流,是海啸。 也因为这力量太过可怕,王侯贵族们轻蔑着愚民的同时又提防着愚民,恨不能氓庶个个如豚犬,驯顺且不去思考。可惜人的思考能力是与生俱来的,王侯贵族们终究不是神灵,没能力让氓庶失去思考能力,便只能努力让氓庶没有精力去思考,从而慢慢放弃思考,最终如豚犬般驯顺。 洪流很快便小试牛刀了。 有一个贵族出行时被孩童扔了牛粪。 那名贵族正好伸头向外瞧,阴差阳错....糊了一脸。 从出生起就没被如此侮辱过的贵族暴怒了,下令打死那个孩童。 孩童也没想到会从扔马车变成扔人,但不管是扔了哪个都是死罪,因而扔完便跑了,都没看扔中了没,贵族找不到扔牛粪的孩童,暴怒之下要连坐一整条街的人。 本来还在心里为孩童鼓掌的路人们:“....”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贵族的奴隶跑回去求教,带着人来救主人时,主人已经被氓庶扔出的石头粪便砸成了一摊肉和粪便的混合物。 辛筝得知此事后,为那名贵族掬了一把鳄鱼的眼泪,不过半日便收到了来自学宫同学的邀请,学宫休沐,大家约了一起去玩,邀她一起。 怂得真快。 辛筝愉快的接受了邀请。 玩的地方是西坊。 西坊最早的时候仅指官方办的伎闾,是一百多年前的人王设立的,将犯罪贵族的年幼家眷投入其中,长大后接客,既是惩罚也是创造利润。 官伎闾最早只接待有血统者,也就是贵族。 贵族之间互相联姻,真扒拉起来,就没谁和谁是没有血缘的,区别在于远近。辛筝很怀疑那位王是故意恶心贵族,但出乎意料的是,伎闾设立后生意非常好,也不知那位王看到后是什么心情。 经过百余年的发展,西坊的货不再仅限于贵族的家眷,还有氓庶的家眷,以及大量没犯罪但被花钱买来的人口。 伎闾很赚钱,因而很快大量私营的也建了起来。 西郭有一大片街区全是经营这一产业的,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王畿的男女人口比例失衡带来的隐患,大量底层男子找不到妻子,可以通过西坊解决需求。生理需求解决了,还会闹事的也少了,至于无法留下后代,这个就没办法了,因而从肉/体上消灭没有家室的底层男性的政策从古至今的延续着。 辛筝听说过,但一直没来过,没兴趣也没时间,太忙了。 这还是头回来,乘坐马车到的时候辛筝忍不住四处张望。 辛国本来也有的,不过被她废除了,并且颁布了娼门犯法的法律,不管是被迫的还是逼别人卖,统统犯法。被迫的,抓去修两年道路水利,逼别人卖的,不用劳改了,全家挂城墙上风干,了解一下一个活人在城墙上挂多久才会烟气。 伎闾中的男女往往死得早,这不算什么,氓庶就没有死得不早的,真正让辛筝不满意的是伎闾为了赚更多的钱,不许人生孩 子,给伎闾的男女喂药,因而大部分伎闾的人是不会留下后代的。 人口本来就少,还浪费在这种地方,暴殄天物。 也因为都给废除了,辛筝便一直没见过。 如今来了,自然好奇,然,看了没两眼便没兴趣了。 倚门卖笑,笑容之下全是苦泪。 辛筝可以肯定的说,但凡有别的选择,这些人没一个会选择干这个,所谓笑容,纯粹是没别的路,又不想死,便只能麻痹自己,喜欢上这一行。 辛筝想起了郊邑时青婧说的那个实验,那些日日被她做痛苦的实验加以折磨的人,有一部分在最后爱上了她,或者说,爱上了她带给他们的痛苦。 无法反抗痛苦,便学着享受痛苦。 辛筝不能理解。 从青婧彼时说起那个实验时的细微神态,辛筝估计她也不能理解。 “感觉突然能理解你为何疯狂无人性了。”辛筝忍不住低语,自己只是用肉眼看尚且觉得岂有此理,青婧可是能直接读别人的心。 同学包了西坊最大也最好的伎闾,邀请一起来玩的人很多,辛筝来得有点晚,到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少人,但氛围还算好,到底是西坊最有名的伎闾,走的是高雅路线,往来皆为贵族与士人。 这一路过来的□□风景在这没看到,可能已经有来凑热闹的闲得无聊搂着伎人去了专门的房间,但总归是没见到大庭广众之 下玩行为艺术的,方才一路过来,她便看到有一些伎闾里,客人在大堂里便已急不可耐。 伎闾内的陈设精致优雅到穷奢极欲,服侍的美姬娈童都穿得很好,一点都不暴露,却比衣着暴露更诱人。 辛筝下意识的计算了下若洗劫了这家伎闾能赚多少钱货。 计算完了后辛筝习惯性的自制力压下了做无本生意的冲动。 自打来了蒲阪,她无时不想干无本生意,太愁了。 辛筝一边走随着引路的侍童往里走一边目光四处瞄,不能干无本生意的愁闷转瞬便消失了。 伎闾的货有男有女,辛筝也知道有的人男女通吃,但真正的见过,只是知道存在。 如今见到了。 有好几个客人左拥右抱,一边是美姬,一边是美少年。 辛筝面无表情的收回了目光,为了不伤害自己的眼睛,也不再往人的身上瞄,而是关注起如果有刺客,从哪进来最可能,又 从哪跑最方便,将伎闾的建筑结构不着痕迹的记下。 侍童将辛筝带到了一处空间很宽敞的屋子,装饰更加精致,人也不少,或搂着美女或搂着少年饮酒欣赏歌舞。 辛筝一进来便被迎着坐了下来,侍酒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形容昳丽,如此出众的外形,辛筝猜他是伎闾的魁首。 辛筝笑吟吟的接受了美男的服侍,但没饮酒,而是让美男给自己按肩,这段时间真是太忙了,累得慌,难得有点时间不用对 着各种公文和事情,自然要好好休息。 一群刚从学宫和沉重功课中放出来的少年少女聊天很难不说起之前和现在还深恶痛绝的学宫,哪个教习最讨厌,哪个教习脾 气最好,哪个同学怎么了....很适合拉近关系。 辛筝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话,在被敬酒时露出了不太愿意的神情,拒绝却又耐不住盛情难却与身边美少年的软语,只得无奈 坦言自己酒量不好,只饮一爵,一爵敬所有人。 众人应着好好好,有没有当回事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伺候的美少年斟了一爵酒亲昵的递到了辛筝的嘴边。 正准备伸手接酒爵的辛筝:“....” 犹豫了下,还是低头饮了酒,饮完就趴下了。 众人:“....” 第167章 第六十三章辛筝 辛筝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的卧房,周围没有任何人。 没人很正常,她睡觉的时候谁近她三尺都会被她杀死,她曾试图控制这个毛病,但做不到。 睡觉的时候床上不放一把剑,她睡不着。 睡着的时候有人靠近,她脑子醒过来之前身体就已经先动手杀人了。 案几上有水壶,辛筝揉着脑袋下床走到案几前给自己倒了一盏放温了的熟水饮尽。 “醒了?”青婧一进门便看到辛筝一副宿醉后难受的模样。“一杯就倒,你这酒量一点都不像一个游牧国族的人。” “谁告诉你游牧国族的人都擅饮?” “北方寒冷,难道你们不是靠饮酒取暖?” “是靠饮酒取暖,但饮的都是马奶酒,你又不是没饮过,淡得也就比水好点,蒲阪饮的都是粮食酒,那些贵族饮得更是陈酿,用你的话来说便是度数特别高。”辛筝道。“谁能饮马奶酒练出来的酒量和这些饮粮食酒的贵族比谁更擅饮?” “辛国的贵族都很擅饮。” “他们那是饮粮食酒练出来的。” “那你怎么不练?” “没来得及。”辛筝说。“我离开时才几岁,谁会给我饮烈酒?” “就算这样我也没见过谁一杯就倒。” 辛筝纠正道:“我不是一杯就倒,我的酒量是两杯。” 一杯和两杯有区别吗?青婧无言的看着一脸认真的辛筝。 “酒后吐真言,你以后还是继续滴酒不沾的好。”青婧道。“昨天送你回来的那些人可是很高兴。” 辛筝摆手。“我都说了我的酒量是两杯,他们听到的都是我想让他们听到的。” 她若是真的完全意识不清了是什么都不会说的,嘴巴会比蚌壳更紧,并且喂什么吐什么。 “对了,你大清早来寻我有事?”辛筝问。 “首先,现在不是大清早,是正午,其次,你要我写的南方行医与生存手札写好了。”青婧将一卷缣帛递给辛筝。 九州的南方是个好地方,气候温暖潮湿,森林面积广袤,生物种类丰富多样....一句话概况那就是,南方根本就是一片原始森林,毒虫猛兽、各种瘟疫泛滥。 北方人往南方跑,死亡率超高。 即便是南方人,日子过得也没多好,南方的开发难度太高了,人口密度始终上不去。 从北方跑到南方,还能在远离人群甚至被各方势力追杀的情况下过着精致优雅生活的,无一不是人才,青婧恰好是其中之一。 南方生物资源丰富,她为了研究南方原始森林的生物而在南方呆过两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野外渡过的,过得相当优雅精致。 辛筝要求也不高,不求学的人能和青婧一样在南方的原始森林里如鱼得水,至少把死亡率降降。 辛筝接过缣帛看了起来,只有开头一部分是说在南方生活需要注意什么,当然,不听话也可以,先把遗书写好。 后面则全是行医手札。 什么病是什么症状,该用什么药。 这部分内容足以让任何一个有传承的医者暴怒,不是说写得不好,实际上写得挺好的,到底是当世医道佼佼者写的,问题在于青婧完全没提病症都是因为什么原因,哪怕是同一种病,不同人的身上也会不一样,但青婧不管这个,只要看着是同一种病,统统一种药处理。 更有大量的病症,青婧给出的药方自己都不保证能救人,只能保证多少会有点用,至于能不能活人,看病人命够不够硬。 照着这手札培养人,只能培养出一群只会用药、对病实际上一窍不通的人。不过照着手札自学,拿人命练习医术,绝对比正统方式更有效率,更快学出成果——只要没死于医患矛盾, 这种方式培养医者,每个医者想学出师手里都得先死百八十个病人。 青婧随口问:“你打算用手札培养多少药师?” 青婧自己也没法违心的说这手札培养得的是医者,药师这个名字更合适,用药的人。 “药师,这名字挺合适的,先培养个十万八万,反正不差钱。”辛筝随口回答。 青婧闻言惊讶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南方缺医,而我缺南方的情报,没人能拒绝这种批量的药师,没有什么职业会比药师更方便收集南方的情报了。” “用南方人还是你封地里的人?” “自然是封地里的氓庶,他们是我能用的人中最难背叛我的。”辛筝道。 她往教育里烧了那么多钱可不是闲的。 要么跟她一起将封地的规矩推行到天下,要么一起跟她一起被帝国碾碎。 思想和三观一旦成型,很难再改变。 青婧:“可这样的话,你的封地还能剩多少人口?”网首发 “再补充便是。”辛筝道。“这个世道,一个孩童的价钱非常便宜,一袋麦子就能换一个,当然,我不可能补充十万个孩童,孩童在长大之前都只能消耗钱粮,至少得买五万成年的男女,还有粮食,得买更多的粮食。” 辛筝抓过缣帛与笔记起了自己接下来需要做的事。 “我需要更多能识字的人口,嗯,加一条法律,子女年满四岁,除非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否则父母不把人送去序学读书便是犯罪,罚矿洞挖矿一百年。” 青婧提醒:“耳聋眼盲能自己照顾自己,可上不了学。” “那就再建个专门教这种残疾学生的序学。”辛筝豪气的道,不差钱。 “还有,服太多徭役也不好。”辛筝提笔又加了一条,一对夫妻若是生育的孩子里有四个活到了成年,奖励一个序学入学名额,五个奖励两个,反正每多活一个,入学名额就多奖励一个。 “开办针对成年氓庶的学舍,教他们认字识数,要求也不高,至少要会写一百个常用字,一百以内的加减。要缴束脩,束脩不能太贵,免得氓庶拿不出来,但也不能太便宜,免得不珍惜学习的机会。” 青婧觉得,辛筝对文盲也是够执着的。 青婧敲了敲案几。 辛筝茫然的看着青婧。 青婧道:“给我五百金。” 辛筝疑惑的看着青婧。 青婧的吃穿用度全在府里,她也没有什么逛街的爱好,哪怕是买药材,能买到的,府里都准备了,没有的话那就是买不到,青婧都是自己去山里采,基本用不着钱。 “过几个月我要去南溟。” 辛筝更加茫然。 “研究农作物改良,南方比北方更合适。” 辛筝听懂了一半。“为何?” “南方气候炎热,作物可以一年好几代,而作物改良,本质上就是遗传变异,迭代越快,变异越大。” 辛筝完全听懂了。“你要买什么?我让人给你买。” “帝国各地的粮种,多多益善。” “可以啊,但几个月不可能。” “等我去了南方,你再让人给我送来也可。” “也行,还需要什么?” “我需要很多和同类不一样的植物,这个得慢慢淘。”青婧也很无奈。 想改变植物,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多种,迭代多了,总能人工培养出想要的,另一种便是杂交与嫁接。 前者需要时间慢慢耗,后者需要大量不同的植物进行枯燥的实验。 “我给你一千金。”辛筝道。“对了,你走的时候和苏横、角一起走。” 青婧疑惑的看着辛筝。 “夷彭在扶风国买了几条可以在近海航行的大船,我想用它们载人开发陵光半岛。” 青婧在脑子里翻了好一会才想起陵光半岛是哪。 元洲海岸线漫长,有很多半岛,但最大的半岛无疑是沃州和陵光半岛。 沃州有三分之一是伸向东溟的半岛。 陵光半岛,因为是元洲最南的地方,因而得名陵光。关于这片半岛,只知道很大,向南溟突过去几千里,但具体多大就不清楚了。 陵光半岛是西荒东南至豫州西南部分延伸出去的,非常靠南,气候更加炎热,原始森林也更加葳蕤。 帝国在青帝时代便已发现了陵光半岛,但当时开发豫州就已经很艰难了,再加上有山脉阻隔,陵光半岛先放一边了,一放便是几千年。 直到一千五六百年前,因为发现了阻隔陵光半岛的山脉中可以通行的道路,移民难度没那么高了,再加上出于增加九州与西荒地区连接的政治考量,帝国试图开发陵光半岛,结果....被陵光半岛的炎热与比九州南方原始丛林还要原始且充满活力的丛林环境给打败了。 跟陵光半岛一比,九州南部的生态环境简直可以称之为亲善。 帝国留下的便是半岛沿海地区的几个作为与西荒海上贸易中转站的小方国。 青婧估摸着陵光半岛上总人口怕是都没超过五十万。 “你怎么会想开发陵光半岛?那地方我去过,能热死人,生物种类非常丰富,南方有的,它全都有,南方没有的,它也有。” 从生物学家的角度来看,陵光半岛是生物资源的宝库。 从人族生存的角度来看,陵光半岛真是太不友好了。 “你不是说小冰期的降温是全球范围的吗?陵光半岛的气候以后应该会冷一些,开发难度会降低些。” “那至少也得几十年后。” “提前做准备才能有备无患。” 你这已经备过头了,青婧道:“我看你就是想以陵光半岛为跳板,派出探险船深入南溟寻找传说中的十洲。” “也不全是。”辛筝道。“陵光半岛有发源于西荒群山的陵水流经,陵水虽不如云水和漓水,却是元洲数一数二的大河,它的下游平原土地非常肥沃,那里的气候又炎热,作物怎么也能一年三熟,不开发出来太可惜了。” “你高兴就好。”青婧道。 辛筝问:“你要不要考虑去陵光半岛研究作物改良?” 青婧下意识思考了下,发现,好像可行。 陵光半岛的气候若是考虑生存,的确很不友好,但只考虑作物改良,却是很合适。 “不过去陵光半岛的话,我得准备更多的东西。”青婧道。 哪怕身体素质异于常人,很难死,她也不想赌陵光半岛那环境一定要不了自己的命。 青婧想到就做,吃了饭便拿着金子出门了。 辛筝继续写需要做的事,把思路理顺,计划也重新整理,该给各个手下的命令也陆续写好。 私事毕,该治公事了。 王畿私田的问题现在都还没解决呢。 西坊的聚会,有人想玩酒后吐真言,她很配合,算算时间,各家也该知道她酒后吐出的真言了。 她也是没办法,有把柄在王手里,不得不做王的这把刀。 她也不想这么作死,但私田对王权的损害委实是太大了,王已经没法忍了,她不做出点成绩好,不好交差,而无法交差,命也就没了。 喂屎这招是很恶心,但她也是没办法,就是想藉此让公卿贵族们受不了,吐出点利益来。 辛筝非常有耐心的等了两日,不出所料的没等到自己想等的回应。 自私是人的天性。 都希望别人吐,自己能不吐最好。 不吐就不吐吧。 辛筝开始往屎里掺人头。 公卿贵族氏族,不存在出淤泥而不染的芙蕖。 可能有个体真的纯良,但整体肯定纯良不了,锦衣玉食的君子之姿是需要吃人血吃人肉才能维持的,存在的基础就是血腥的,真禁不起查。 杀人放火欺男霸女侵占良田什么的,只要受害者不是贵族就谈不上罪行,但权力争斗中,想杀人,还怕找不到把柄?端看想不想杀。 辛筝估计王应该很想杀,只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不然不会她去找他要罪证把柄,抬手就给了自己一大堆。 风和日丽,不砍人头委实可惜了。 每日公审完了后辛筝都会砍人头。 第一天砍十颗。 第二天砍二十颗。 第三天砍四十颗。 第四天砍八十颗。 第五天....没有第五天了。 “吐一成?”辛筝无语的看着面前的贵族。“我还是明天继续砍人头吧,希望你不在明天的一百六十颗人头里。” “辛筝你莫要欺人太甚!” “五成。”辛筝道。 贵族犹豫了下。“两成。” 辛筝:“六成。” 贵族惊讶的看着辛筝,哪有人这么讲价的? 辛筝道:“有意见的话就离开,如今求人的可不是我。” “三成。” 辛筝摇头。“不行,不够。” “三成已经很多了,辛子若继续咄咄逼人,怕是无法善了,届时哪怕王吃饱了,您还能起死回生吗?” 辛筝迟疑了下,最终委婉表示,三成的确不够,我不想被你们杀,但也不想被王杀。不如你们一部分人只吐三成,一部分吐更多,只要总量上够了就行,她不追求公平的分摊。当然,你们如果有人不想吐三成,想吐得更少点也行,只要有人能补上那部分。 只一点,她不想被骗,请把你觉得合适的,慷慨的人选的私田数量告诉我,不然我去的时候人跟我哭穷,我总不能把人全家抓起来拷问他家都有哪些私田。 当然,她也不能白担风险,既然让她担风险,就得给她好处。 最了解的贵族是谁? 自然是贵族。 在热心人士的配合下辛筝很快对王畿的私田有了个大概的数目,同时也狮子大开口的索要了大量的钱货,上交了王六成,剩下四成自己留着当跑腿费。 辛筝很快便整理出了需要丈量的土地。 因为苏横要去南方而不再只管着击鞠场的造篾岁做为辛筝的重要僚佐知道辛筝差不多收了七成公卿贵族的钱货,而剩下那三成的私田显然不够,便问辛筝打算怎么解决。 辛筝理所当然的回答:“除了给钱最多的二十家,其余全部如实丈量。” 造篾岁窒了一瞬,用眼神询问大君莫非不想活了? 辛筝:“你什么眼神?给钱最多的二十家是王畿公卿贵族中势力最大的,没有他们领头,剩余的公卿贵族们不过待宰豚犬。” “但那二十家的私田也是最多的。” 辛筝无奈:“二十家占的私田就已经达到了整个王畿私田的三成,谁知道养了多少甲士,我不喜欢打打杀杀,太残暴了。” 造篾岁哦了声。 辛筝说完便带着自己整理的东西去见王。 王阅览后面无表情的问辛筝:“为何放过了最大的二十家?” “打不过。”辛筝回道。 这回答耿直得王生生噎着了。 辛筝继续道:“而且,别人都损失惨重,独他们二十家分毫未损,王,您说,公卿贵族们是更恨你我还是更恨他们?” 只要公卿贵族们再也无法合起来对付王,王想收拾那二十家还不容易? 王默了片刻后换了个话题:“劝农官你可有推荐的人?” 括地了,自然要有人耕作,而要让隶农们回到公田上耕作,这有点难度。 隶农是自己跑掉的,不是被抓走的,单纯的劝肯定没用,反正王想不到合适的人选,不是没有口才好的说客,但说客们学习多年可不是为了说服贱民,而是为了游说王侯。让士人去干这种事,很容易让士人觉得在侮辱他们。 至于用暴力....这个倒是高效,但王不是很想这么做。 辛筝想也不想的说:“少昊君离很合适。” 王闻言道:“你好像很信任他,郊邑时把军队给了他,让他护卫郊邑,赠医施药的事也是给了他。” 辛筝道:“我并非信任他,而是我们活在一个比烂的世道。他并不完美,但别人不是有德无才便是有才无德。好比赠医施药的事,我若是让一个有德无才的人去做,一定会给我办砸,让一个有才无德的人去,肯定能办好,但因为办不好会被我杀掉和发自内心的想做好一件事,成果是不同的。劝农官的位置,不需要担心得罪人,主要是与氓庶的沟通问题,对才华的要求不高。” 需要得罪人甚至杀人的地方她这个括地官已经干完了。 劝农官更容易做好,也更能获得功绩与名声,只要放得下身份能和氓庶沟通。 王道:“我以为你爱才,并不在意品性,不曾想,你也爱德。” 辛筝道:“谁不喜欢有品性的人呢?” “但如此用心的保护却不似你。”王自问看人还是有几分眼力的,辛筝不管做什么事都会习惯性薅回来些东西,根本改不了。 辛筝道:“谈不上保护,顺水推舟罢了。” “那也很难得。” 辛筝叹道:“大抵是羡慕吧。” 谁在最初不曾想过做一个才德兼备之人呢? 但现实不允许,或者说,她更爱惜生命,生存与道德她选择了生存。看到别人活成了自己曾经希望活成的样子,且经历了许多黑暗也不曾改变,很难不羡慕。 反正目前也没有利益冲突,顺水推舟加举手之劳罢了。 以后有了利益冲突,宰了便是,她相信自己只要还没死,都不会提不动刀。 第169章 第六十五章三途 第170章 第六十六章乔 乔主动请缨承担断后的任务时清楚明白的看到了夑脸上的歉意。 “你无需感到抱歉,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不论胜败。”乔很认真的道。 是他自己选择了这条路,既然如此,哪怕穷途末路也当接受,恨天恨地恨时不与我谋毫无意义。 何况他还完全不后悔,既然不后悔,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夑道:“盗趾将你们交给了我,我却带着你一败再败。” 乔不以为然。“这也不能全怪你,且你也已尽力,不过,过去几个月的失败是大势所趋,可你若继续保持这种心情,接下来的失败与死亡便不止如此了。” 哪怕他和夑认识得不够久,他也看得出来,夑虽然懂得比盗趾更多,甚至比盗趾年长,但比起盗趾,他仍显稚嫩。他生长的环境太好,这让他拥有比盗趾更全面也更出色的才华,却也让他不如盗趾那般充满了被现实给狠狠打磨出的坚韧与狠辣。 夑疑惑的看着乔。 乔道:“在青阳的时候,我们的粮食不够吃,首领将青阳的贵族全都制成了肉脯充作军粮。” 夑一时讶然。 战争是残酷的,食物不够,以人充作军粮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凭心而论,盗趾干得不算过分,他吃的是贵族,是他的敌人,历史上那些事例可是吃的氓庶,甚至出现过战争打到最后,当地国家的氓庶被吃光的极端例子。 可夑只是听说过以人为军粮,并未直面过。 乔见了夑的神情,笑道:“首领不是好人,但你若是想带着剩下的人活下去,你也不能是好人。你可以有底线,可以有坚守,但来自于贵族世界的道德,你得全部抛弃,因为你以后会遇到比今日更残酷的选择,不是每次都有人如我一般善解人意的。” 乔说完便离开去召集部下了。 部下很快召集完成,乔直截了当的表示自己要承担断后的任务,这一去肯定不可能活着回来,所以他允许不想去的留下负责保护大部队的安全。 断后危险,大部队接下来的艰难也同样少了。 他唯一的要求便是,留下来后必须唯夑之命是从。 乔等了会,没人离开,有些诧异。“你们都不留下?” 军佐道:“将军你这说得什么话,若大部队不能存活,我们又有谁能存活呢?难道我们要去投降那些贵族?可我们投降,他们难道就会将我们当人看?不会,他们只会让我们当肉盾,用来消耗箭矢武器。此去断后,我们必死,但只要大部队还在,我们的家眷却是可以多活片刻。” 感谢盗趾死后的动荡。 奴隶军没人有盗趾的人格魅力与威信、能力,哪怕他尽力做了最好的身后事安排,让有威望且会听自己话的黑臀接任首领,让有足够才能的夑为辅,并交代黑臀听夑的意见。 还是不够。 黑臀的威望压不住随着盗趾被俘而混乱的人心。 盗趾还在的时候,人心便已经开始变了。 比起继续无望的反抗,有不少人觉得可以投降。 联军的王侯贵族们在盗趾还活着的时候便试着招降,许以荣华富贵,不是没人心动,但全都被盗趾给压住了。 如今盗趾没了,黑臀压不住....结果可想而知。 明明都退回了诏地可以据天险而守,然而再险峻的天险也挡不住内部的崩溃。 一部分奴隶军将领带着部下们打开了关门,倒戈相向,诏地的重要关隘失守,黑臀也在那场猝不及防的动乱中被叛徒所杀,临终时将剩下的奴隶军交给了夑,并向他道歉不该不听他的话,没有重视他对提防叛徒的意见。 联军的诸侯与将领兑现了承诺,给了奴隶军将领贵族的身份,虽然只是士,但低级贵族也是贵族。 理论上,这是榜样,实际上,剩下的奴隶军心思都沉静了下来。 联军是给了贵族的身份,但只给了几个将领,别的奴隶们仍旧是奴隶,并且被用于消耗敌人的武器,发挥着奴隶们跟着盗趾反抗之前的价值。 夑抓住了这个机会发表了一番讲话,或者说问了剩下的人一个问题。 贵族给的爵位是有限的,千人之中才可能有一个成为士,你们是千里挑一的那个还是九百九十九个中的一个? 或许还有将领有点心思,但若不能带走部下一起投降,想也知会是什么待遇,而部下们自问自己不是千里挑一的那个。 哪怕夑不是奴隶出身,且威望不够高,哪怕接手的是个烂摊子,但至少他没了内患。只要以后,只要能撑过如今最艰难的时期,他有的是时间收揽将领们的心。 只要断后的人马为他争取到足够的时间让他能够摆脱诏地如今的糜烂局面。 乔很高兴没人退缩,若是留下的人太多,与他一起断后的人就少了,能拖多久就是个问题。 可逼着不想死的人去断后,也可能因为消极而添乱。 毕竟这任务不是九死一生,而是十死无生。 诏地除了两侧的峡谷就没有可以称之为险要的地方,但庆幸的是诏地的地形并非全然的一马平川,还是有起伏的,哪怕起伏很小,但也不失为可用,最重要的是乔也没得挑。 既然拖时间,乔非常不客气的用所有的不可能带走的武器联军需要经过的地方以及诏城统统武装到了牙齿。 乔忙着武装自己的时,夑也抓紧时间带着大部队撤离。 他们将撤入深山,化整为零,耗到联军受不了退去为止。 夑带着最后一支人马撤离时乔在城楼上目送着,如同曾经目送盗趾一去不回。 但这一次不会再回来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自己。 乔微叹。 夑并非好人,但他不够狠。 他会因为与盗趾合得来而对盗趾临终前的托付重视过头,虽然这是盗趾故意的,但重视过头影响了分寸也不是盗趾所希望的。 本来这也不影响什么的,甚至可以更好的将夑和奴隶军绑在一起,接任的首领是黑臀,夑只是辅。 但....黑臀不肯轻易怀疑自己多年出生入死的袍泽,所以他死了,机缘之下夑接任了,身份变了,心性与认知也必须改变。 为了让乔摆脱盗趾曾经施加给他的影响,这注定十死无生的断后任务也只能自己承担。 乔也不是对盗趾留下的每个人都寄托了感情。 战争中,越是重视人命越无法获胜,越拿人命当数字反倒越容易获胜。 之前的奴隶军动乱中死了不少将领,经此一事,乔相信,夑会对战争产生最现实的认知。 至于自己。 乔有些好奇,自己到底会不会死。 他这几年一直在研究自己的身体构造,感觉不管什么没了,都可以换新的。但出于对生命的珍惜,他并未尝试将自己给整个拆了看看会怎么样。 他对自己下不去手,但敌人对自己肯定下得去手。 联军也不是很想下手。 乔将道路上和道路两旁都弄满了陷阱,野路子的无赖打法阻了联军足足两天的时间。 联军的高层对乔产生了兴趣,再加上乔跟着盗趾这些年里的卓越战绩,都忍不住心动,这样一名有勇有谋的将军若能收入麾下,无疑会实力大涨。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一个优秀的将领往往意味着一支优秀的军队。 尽管已经投降的奴隶军将领一再表示乔不可能接受投降,联军的高层仍旧不死心。 于是,乔被联军逼得一步步缩小防线最终完全撤到了诏城时见到了联军派来的说客。 乔从城楼上往下瞅了瞅,不认识,不是自己那些背叛了的袍泽。 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然后拒绝了说客入城劝说。 诏城如今就是座空城,他怎么敢让敌人进城。 拒绝完了也不给人再劝的机会,乔转身重新回到了墙角,合上了眼睛。 他的身体并不会累,但精神会,连续两天的血战,精神上一直是绷着的,觉得疲惫。 合眼养神,完全没效果。 机关制造的身体有利也有弊。 乔从脖子下摸出了一个陈旧的锦囊,打开,锦囊里赫然躺着一枚漂亮的紫色贝壳,贝壳上画着两大一小三个手牵手的线条人。 纵然画技惨不忍睹,却仍能让人感觉到淡淡的温馨。 乔瞧着贝壳上的画,心中莫名的温暖,感觉精神缓和了很多。 这是他有记忆时便带在身边的东西,也是唯一可能与他的过去有关的东西。 看了会忍不住思念起望舒。 在他以为望舒已经很神奇的时候望舒总是能证明,她还能更神奇。 自己不是人,甚至不算是生命,却有自我,有感情,这简直是不可思异的事。 夑曾经对乔的情况感慨:好像一个活生生的灵魂被塞进了木革金等物制造的躯体里。 乔觉得夑的感慨太夸张了,承载灵魂的都是血肉之躯,便是灵族,也是血肉之躯,只是一个生一个死罢了,哪有自己这样的。 而且灵魂这东西素来只存在于想象中,从未被人真正证实过。 但有些东西,又仿佛真的只有灵魂才能解释。 他有过去的记忆,虽然是支离破碎的状态,但通过拼凑还是能看出来,那是一个人族的出生与成长。 “或许,我真的曾经是人,在我濒死之时,望舒将我的灵魂抽了出来注入她造的偃人中。”乔轻笑,他相信望舒做得出来这种事,别人求生,她需要实验材料,在不违背良知的前提下一拍即合。“只是,若是如此,望舒你的手艺真的还有待进步,我的记忆支离破碎的,许是伤了灵魂。” 乔的喃喃自语中,城外死活得不到回应的说客终于泄气的回去了,新一轮的拉锯也开始了。 因着是空城,无人阻拦,当然,哪怕不是空城也没人能拦。 乔在用光了滚木擂石等物后开始肆无忌惮的拆城内建筑,只要能用来砸人的全都拆了下来用来抵挡联军。 一座九州之内微不足道的小城被乔活生生的变成了一座血肉大磨,碾碎着联军与奴隶军的血肉。 联军最终攻入城中时都不是走的城门,而是走的城墙。 死的人太多,再加上攻城与守城的武器消耗累积,还有城墙破碎掉下的残块,将城墙前的地给增高了一丈不止。 城墙? 遍布武器留下的痕迹、血迹,更有无数豁口,说它是城墙都是抬举它了。 这样的城墙显然无法再防守。 乔也没撤进台城。 就剩下几个人了,再驻守台城根本不够。 乔在思考了须臾后对身边还剩下的两个人说:“我要发起进攻,能带走几个人是几个人。” 反正现在也不会亏了。 伤痕累累的两个奴隶对乔露出了佩服之情,乔不会累,却还是会受伤的,守到现在,乔的一条胳膊已经废掉了,身上也破破烂烂的,很多器官或不见或毁坏变形,也就他不是人才能继续活蹦乱跳的。 一名奴隶道:“将军不如突围,我们愿为将军掩护。” 乔不假思索的拒绝。“没有抛弃士卒的将军。” “但您活着,奴隶军才能保留更多的力量。”奴隶道。“没有人有您的勇武,夑虽然才能出众,但论军,他不如你。” 乔想了想,说:“没用的,我给联军带去了太大的伤亡,他们不会放过我的,我若跟着逃进山林,他们一定会不死不休的搜山。” 联军中有不少出身尊贵的贵族将领是被他杀掉的,其中甚至有黎侯的一位公子,这仇结得太大了。 断后的三千人死得只剩下三个了,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大部队争取遁入山林的时间吗?当然不可能将敌人再引过去。 三个人简单收拾了下自己和彼此身上比较严重的伤口和变相的骨头,免得冲锋途中就倒下了。 收拾得差不多时敌人也围过来了。 三千守军全死了,这城中唯三的活人在遍地的死人中不是一般的鹤立鸡群。 乔执戟打头,两名奴隶一人执戈一人执剑护卫左右,三人呈无杆的锋矢阵型向着重重叠叠的敌军发起了冲锋。 “奴隶军,杀!” 虽只三人,气势却是不下万人。 气势并不能改变现实,三个人只冲了十一步便止步了。 两名奴隶一个倒在第五步的时候,杀死了两名甲士,最终被敌人的一支长矛刺穿。 第二个倒在了第九步,被大钺腰斩,但他倒下时也将长戈刺进了执钺甲士的脖颈。 乔没倒下,在第十一步时被十余支戈矛刺进了躯干动弹不得。 “乔,你便降了吧。”一人忍不住劝道。 声音很熟,乔抬眸,的确是熟人。“石,你竟然还敢出现在我面前。” 石露出了些许羞愧之色,却也只是转瞬即逝,劝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王侯贵族才是这天下的主人。” 乔吐出了一个呸字。“你愿意做奴隶是你的事,不要一脸引以为荣的拉着别人陪你一起做。” 石见此知道乔劝不动,便道:“既然你不愿活....” 石震惊的看着突然出现冲到自己面前的乔,却再也说不出什么了,他的脖颈被生生捏碎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只剩下上半身,腰以下全都留在了原地的乔笑问:“黑臀的血好喝吗?” 杀了生死与共多年的袍泽换来贵族的身份,真以为能安享荣华富贵一生? 乔没有腰以下的上半身因为没有支撑,在势能耗尽后落在了地上。 甲士与徙卒们瞅瞅那留在原地,只有表面有一层似血肉,里面是各种木革金零件的半幅躯体,再瞅瞅只有头颅和肩膀、手臂部分的半幅躯体,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须臾,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下意识惊恐后退。 “怪物!” “怪物....” 第171章 第六十七章望舒 荒原是元洲智慧物种建立的文明能够达到的尽头,虽然它不是元洲的尽头,元洲最北的地方是极北之地,极北之地再往北就是北溟了,而北溟和大部分极北之地都在北极圈内,反过来也可以理解为北溟往南游就是极北之地。 北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关于它的传说不少,但实际踏足的....真没几个。 炎帝是人族记载的第一个踏足北溟的人族,她在北溟寻到了一枚鱼卵,从鱼卵中孵化出了一只也是大荒唯一一只能在鱼与鸟之间自由转换形态的鲲鹏。 大抵是那只亦鱼亦鸟的生物太挑战世人对生命的认知了,所以在人族的神话传说演化中,北溟被一步步神化为了仙境,神祇的居所,满足了凡人对所有美好的想像。 望舒现在可以明确的表示,全是扯淡。 北溟除了冰水就是冰山,与南极不同,北极没有陆地,但它有着无数冰山组成的超级大冰山,直白点说就是,北极就是一座冰山,冰山的规模....甩开元洲大陆最大也最高的断云山脉十条街不止。 因着让鲲鹏去送鱼徒弟回家了,望舒只能自己想办法穿越茫茫北溟冰洋,她想到的办法很简单,也很老套,抓条鱼或龟鳖当坐骑。 北溟冰洋虽然冷得大活人掉下去一两个呼吸的时间就可以咽气,但并非完全没有生物了。 北溟冰洋食物链的最顶端为鲲鱼与星鼋。 鲲鱼,顾名思义就是鲲鹏里的那个鲲,但没有化而为鹏的能力,不过鲲鱼的体型本身就足以横行海洋了。 星鼋,这个名字不是人族起的,人族也不知为何称之为星鼋,可能所有种族都是这么称呼,就跟着如此称呼了。也有溟鼋之称,意为来自北溟的大乌龟。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星鼋也是海中霸主,寿命超长,能活多久,人族也不甚清楚,只知道,炎帝提过,她在海上见过一只星鼋,体型....她最初以为那是一座巨岛的。 炎帝来过北溟,也带回了一些星鼋卵,孵化后给养了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会做为人族的战船来使,就是养起来特麻烦,忒能吃,巫真殿养着六只星鼋,称之为鼋祖宗,为了养这六只祖宗,巫真殿见天的哭穷。 望舒看过巫真殿的账目,人哭穷还真的是穷,虽然巫真殿因为驯兽的关系,每年的收入都是金山银山级别的,奈何鼋祖宗太能吃,金山银山都不够填的。 人族面对的战争很少有发生在海上的,星鼋的作用其实不大,完全可以不养的,奈何此事不由巫真殿决定。 炎帝临终前按死了命令,星鼋必须养下去,人族必须拥有足够的海上战争能力。 介于羽族的航海能力,以及炎帝曾经满世界浪荡的经历,对此有两种猜想:一是防着羽族,二是四溟之外有更强大的威胁。 与羽族切磋多轮后第一个猜想被否决了。 羽族的航海技术比人族发达,但也没到让人族必须养星鼋这种吃货祖宗的程度。 第二个猜想....炎帝在位时间加她死后的时间,七八千年了,完全没见着什么海外威胁。 望舒揍趴下了一只星鼋,一只比车轮大那么一圈的星鼋,考虑到星鼋的寿命,望舒也不确定自己这是不是在欺负未成年幼崽。不过,星鼋当舟楫,委实好使,平稳舒适,耐力也持久,不过数日便将她送到了极北冰原,然后....望舒就迷路了。 极北冰原位于元洲北端,它与文明辐射区的模糊界线是一片针叶森林和苔原,针叶森林从元洲最西一直到最东都能见到,但和极北冰原一样,没人知道针叶森林与极北冰原的源头与终点。 望舒倒是能猜到。 大荒是一颗球,极北的针叶森林应该是气候带的分水岭,北边是极北冰原,南边是荒原,这分界线的意义太明显了,如果没猜错的话,极北的针叶森林应当是环绕在这颗星球北端的绿色花冠。 同理推测,极北冰原是和针叶森林相交织的双层花冠。 望舒只能判断出自己在北半球,但一直往南走能不能走到元洲....那就得看运气了,鬼知道极北冰原连着几块陆地。 望舒在和雪熊一起抓了两天鱼当干粮,不过很快发现这么做太慢了,便将目标盯上了....海象。 极北之地最常见的两种动物便是雪熊便是海象,前者太能打,而且更适合当坐骑,后者看着容易欺负一些,而且海象比雪熊体型更大,随随便便就能长到三四千斤,猎一只省着点够吃半年。 猎了足够的海象,望舒正式开始向南走。 极北冰原虽然苦寒,却也不是全年都风雪弥漫。 极北冰原有一部分不是被冰雪覆盖的陆地,而是冰盖,一年又一年,冰雪层层堆积,最终成了大象踩在上面跳舞都不会裂的冰原,这部分冰原属于永久冰冻区,春夏秋冬都一个景,但南部却不是。 被冰雪覆盖的冻土在一年中气候最炎热的时候也会冰消雪融,虽只两三个月的时间,但冰原上所有的植物都会抓住这短暂的温暖期复苏,一派生机盎然,不时能看到长毛象以及诸多北方食草动物,偶尔还能看到追着食草动物而来的食肉动物。 望舒坐在哪怕是温暖期也能感觉到地里渗出的冰冷的草丛里一根又一根的折着草根。 【我记得占卜是用蓍草。】 “高手的最高境界是无招胜有招。” 【你莫不是想说占卜的最高境界不拘泥于蓍草还是龟甲?】 “对啊对啊,我曾经见过巫咸随手抓一把石子卜算,比我更不讲究呢。” 【你跟先知比占卜?】 望舒忧伤的望着不远处悠闲得吃着草的长毛象。“我难道有讲究的条件?” 【我记得你当年学占卜,差点把巫咸给气死。】有没有讲究的条件,对你而言有区别? 望舒生生被噎住了。 做为玉宫巫子,自然是打小接受最好的教育,学写字,教导的先生必然是帝国书法最好的大家;学权谋,教导者干脆是巫女以及帝国的实权者....学占卜学星相,教导者自然是帝国星相与占卜造诣最高者的巫咸。 除了极个别特殊例子,每位巫子都是用帝国无数资源培育出来的,只是,人非全能,总有不擅长的。 望舒学星相时虽然经常提出一些星星上面是什么模样,是怎么运行的,为什么这样运行,以及星星上面有没有别的智慧物种....诸如此类的问题让人头疼,但对于已有的知识也是举一反三,还是让巫咸甚为欣慰,学占卜时....巫咸差点没被送医急救。 望舒问:“你认识路吗?” 【我认识东南西北。】 “说得跟谁不认识东南西北似的。” 【九成九的人族就不认识。】 随时随地都能辨别东南西北,即便是人族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望舒将充作蓍草的野草扔在了地上,元完全不想提醒这家伙究竟多不讲究了,这才几年,当初学的差不多还给巫咸了,也不知巫咸九泉之下....好像不管有没有还,巫咸都不可能不生气,命都是被望舒这有实无名的学生给终结的。 落子无悔,望舒骑上自己驯服的长毛象开始向着占卜指引的方向的前进,之后再有迷路的时候,占卜的过程也越来越随便,到最后完全用抛布币来决定走哪条路。 胡来的结果便是极北冰原的春季结束时望舒都还没找到回元洲的路,但好歹是离开了极北冰原,看到了针叶森林。 极北冰原春季结束后没有夏秋两季,非常干脆利落的跳到冬季,因而长毛象、大角鹿、角鹿等动物也会向南迁徙,望舒最终是跟着迁徙的动物才找到了正确的道路。 只是,她也不确定跟着兽群南迁能否回到元洲。 飞雪连天,白衣玄裳的少女乘坐着长毛象的象牙、象皮、象骨制成的简易爬犁踽踽于深厚的积雪中,四只拉爬犁的大角鹿四蹄飞快,完全随心所欲的追逐着兽群,少女坐在爬犁上连缰绳都没抓。 没辄,谁让她不认识路,这种时候相信自己的运气或占卜还不如相信大角鹿的迁徙本能。 乘车的时候一定要抓稳缰绳,这是所有智慧物种的常识,因为不抓稳缰绳,你永远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即便不发生意外,车也禁不住一路上的磕磕碰碰。 少女为自己的懒惰付出了代价。 简易爬犁不知道在撞到了什么东西后轰然散架,四只大角鹿一溜烟便跑没影了。 少女因着身手敏捷虽然摔在了地上,但摔下时卸掉了力量,连衣服都没磨损。 【你运气真差,这就散架了呀。】 “小事,材料还在,我的手还在,随时都能重新拼起来,不过这回是撞到了什么?” 望舒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衣服上的雪,好奇的看向撞到的东西,爬犁虽然因为材料缘故做得很简易,但也不是这么容易就给撞散的。 那是一堆雪,因着碰撞的缘故,表面的雪被撞了许多,依稀能看出一点真正的轮廓..... “人形生物?”望舒诧异的跑向雪人,扒开了积雪,的确是人形生物。还是她认识的——一个死不瞑目的龙伯族。 龙伯族的身高太有特色了,环游全球一圈她都没见到第二个能在身高上和龙伯媲美的种族。 “这里有龙伯,是不是说我继续往南走就是元洲了?” 【理论上是如此,但这里为什么会有龙伯?这里可不是荒原。】 “这么笃定?” 【你感受一下空气里的水气,我们现在所在这片冰原应该离海洋不远。】 龙伯控制的疆土是有海洋的,但荒原是绝对的内陆。 龙伯控制的沿海区域位于西荒的西北,因着濒临海洋,气候比起荒原还是友好不少,但那是半岛地形,多山,不适宜耕作。 望舒将雪都给扒干净,将龙伯的尸体给拖了出来,不确定这是死了多久,被冻得太厉害,熏肉的保质期都不会比这具冰尸长。 冰尸身上缺了不少血肉,再一瞧伤口的情况。 【这位老兄看着好像是生前的时候遇到雪狼了,好惨。】 “不对。”望舒拧眉。“雪狼对于人族而言是无法抵挡的天敌,但龙伯族可是有驯化的雪狼,还培养出了雪狼骑,还是有一战之力的。当然,碰上野生的雪狼肯定使唤不了,但打不过还不能跑吗?龙伯族真跑起来,可一点都不比人慢,而且这人身上衣服上的图案,我记得就是雪狼骑穿的。” 雪狼骑做为龙伯族最强的军事力量,自然有其特殊徽记,冰尸衣服的袖口就有一只雪狼头。 【没被吃光,估计雪狼被他给杀退了。】 望舒在冰尸上摸索了起来,什么都没找到,又瞅了瞅冰尸的模样,发现了一件事,这个龙伯身旁插着一杆长矛,但他死的时候并未将矛给握在手里,并且眼睛....被拔出来时他的位置,眼睛看着的也正是自己的长矛。 在雪原里遇到雪狼差点让吃了,死的时候居然没握着自己的武器,这不合理。 望舒伸手将矛给拔了出来,这矛插得很深,但拔出来却很容易。 【土壤被翻过。】 望舒也看出来了,若是原汁原味的冻土,长矛三分之一都插在土里面,怎么都不可能这么轻松拔出。 “他藏了东西,这杆矛是用来吸引后来者的。” 冰原上谁都不会嫌武器太少,而这具身体与长矛如此怪异,很难不引人注意。 望舒用矛当工具,很快将冰尸埋的东西给挖了出来,一个被长毛象皮包裹的物事。 打开,里面又是一层兽皮,再打开,还是兽皮。 一连打开了五张兽皮,望舒终于看到了点有用的东西,一大堆皮纸。 元洲各族用来记载文字的东西因着种族的不同而各有特色。 人族曾经流行龟甲与兽骨,但这两种获取不易,因而变成了木牍与缣帛,有时也用动物皮革。 羽族用的最多的是蜜树皮,其次是缣帛和有毒树木的树皮以及鱼皮,兽皮是用得最少的。 龙伯用的都是动物皮革,并且用皮革制皮纸的工艺是所有种族中最发达的。 望舒接触过不少龙伯皮纸,一眼便看出这些皮纸的材质非常好,能保存几千年。即便是在龙伯族内部,也不便宜,只用于记载非常重要的东西。 做为人族的巫女,老实说,接受的教育真的是相当好,比人王还好。 王是群雄逐鹿,胜者为王,不到最终,谁也不知道谁会是未来的王,哪怕帝国愿意投入大量资源培养....抱歉,候选人太多了,帝国没那么财大气粗。玉宫巫子就好多了,随缘,问题是这个缘实在是太薄了,每代一般就一个选择,因而帝国将最好的资源都用在了培养巫女身上。 鲜明例子就是,元洲所有种族的语言,人王可能只会说自己种族的雅言和一两种方言,而玉宫巫子,不管是雅言还是方言都会一大堆,而这片土地上其它种族的语言文字也同样会。 只是,会和精是两回事,精通一门语言或文字最好的办法是去孕育它的环境生活个几年....人族显然不可能为了熟练掌握几门语言文字让巫子这么冒险,但人族也阻止不了巫子作死。 青婧精通元洲所有种族的语言和文字,连俚语都懂。 玉宫那么多年,望舒可以说是被青婧与巫女无光共同养大的,甚至因为无光晚年的身体状况和师姐妹俩的年龄更相近,她的很多东西都是青婧教的,其中包括五花八门的语言文字。 皮纸上的文字望舒认识。 虽然龙伯三分,但使用的语言和文字是一致的,望舒估摸是因为第二王朝的缘故。 大一统的王朝,肯定也会将语言和文字、度量衡这些给统一起来。 皮纸上的文字正是龙伯如今的通用文字。 望舒一张一张的翻阅着。 皮纸上用札记的方式写着一个如同史诗般悲壮的故事。 看完后望舒对始终睁着眼睛的龙伯族道:“我会循着你留下的会路线图找到回元洲的路,做为回报,我会将你的遗书交给拘缨的王。” 第172章 第六十八章扶风侯 巫真殿驯化用来当重要情报传递工具的鹰隼带来了澜北的战报,战报第一时间便送到了扶风侯的手里。 随着诏地的收复,盗趾之乱终于完全落下了帷幕,尽管夑带着最后一部分残存的奴隶军逃进了山林,但山林,尤其是南方的山林,不是一般的考验生存能力。 这部分势力已不成气候,虽然其中有夑这个被判了反人族罪的罪犯在,但诸侯们并没有兴趣为了帝国的颜面而追进山林里陪夑一起享受山林的热情。 平时在平原地区就已经很被南方原始丛林的生态环境虐了,还跑山里去,谁会这么想不开? 比起夑这个罪犯能否受到应有的惩罚,诸侯更在意对盗趾祸害过而产生的澜北权力空白区的瓜分。 权力永远没有真空。 澜北正在闹瘟疫?还有多场屠城,原住民死光了,移民正好接手他们留下的遗产,而且从本国迁徙的移民可比原住民听话,管理成本也更低。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至于澜北离得太远,没关系,王侯贵族交换土地是很寻常的事。把飞地和别的国族与贵族进行置换,换成毗邻的土地,更便于统治。 野心更大些,也可以通过对飞地的治理而在远方埋下钉子,为日后吃下飞地和本土中间的所有土地做准备。当然,后者有风险,很容易摔个狠的。 扶风侯也没觉得夑还能成事。 九方子在蒲阪的撇干系作为虽然是为了自保,但也同样和夑划清了界限,九方氏不会支持夑。 看到盗趾之乱结束,她第一反应便是自己能从中瓜分多少权力空白之地,重点是削弱季连国。 河流的下游往往宽阔和缓,漓水也不例外,这也导致季连国与扶风国之间的水运甚为方便。 季连侯还没死,季连国还没亡? 弱者无人权。 弱国亦没有。 这样的大好机会,怎么也得给季连国的疆土减减肥,最好趁此机会将原本属于季连侯的封地划给季连国小宗一部分,让他们的封地给增加一下,不能一支小宗,得多几支小宗。 在这个礼崩乐坏,小宗屡屡取代大宗上位的时代,相信季连侯的同族会珍惜的。 一边思索着一边往下,扶风侯很快便看到了一部分与局势无关的内容。 盗趾麾下的大将乔并非人族。 这没什么,元洲不止一个种族,不是人族也不稀奇。 盗趾和靖族复国军有勾搭,他的麾下难免有靖族。 能加入给扶风侯的急报里,乔自然是有其特别之处。 不仅不是人族,连动物都不是。 那是一个用木革金丝等材料制造的偃人。 偃人的概念,还是有一些人知道的。 巫抵殿的前前任巫抵带来的概念。 巫抵痴迷于机关术,痴迷到什么程度呢?他的配偶就是个偃人。 巫抵看不上世间男男女女,自己制造了一个偃人,并爱上了它。 每个见过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巫抵有着一双鬼斧神工般的手,那个偃人美得满足了男人最美好的想象。 只一个问题,那是个木头人,不会动.....不对,偃人还是能动的,但巫抵可以通过机关控制偃人移动和做出一些机械的动作,但再怎样也只是机关人,它没有灵魂,不会说话,不能与人沟通,是死物。 乔也是死物,但他的事迹是很多人都知道的,这是一个有自我,有喜怒哀乐的存在,他跟活人唯一的区别便是身体的构成材料不同。 联军的高层惊呆了。 是谁创造了乔? 前前任巫抵穷尽一生也没能赋予偃人灵魂,抱憾而终,沦为痴人说梦的经典案例。 乔的真实身份打了所有觉得巫抵痴到脑子出问题的人的脸。 也因为太过神奇,乔的头颅和身体零碎被送去蒲阪献给王了。 虽然很神奇,但对于王侯贵族而言,真没什么实用,哪怕想拿来炫耀,最稀奇最好的东西是属于身份地位最高之人的。 反正联军中还没谁有能力收藏如此神奇的东西。 扶风虔也是因为巫抵殿可能会很感兴趣,王有一定可能将乔送给巫抵殿研究才写进了急报里。 扶风侯难以自抑的露出了些许惊讶之色。 这么认真的写在急报里,扶风虔显然是在说实话。 可,有灵魂的偃人的,,怎么做到的? 若一堆木革丝金之物制造的木头人也像人一样说话思考学习,那人何以为人?何以自诩万物之灵长? 整个天下都会为此而思想混乱的,虽然礼崩乐坏的时代,众生的思想本就混乱,但绝没有人思想混乱到去怀疑人何以为人。 乔送到蒲阪以后,这方面的思潮必然出现。 但对于一个诸侯而言,最重要的反倒不是思潮问题,而是巫抵殿。 巫抵殿会为有灵魂的偃人而疯狂的,为了得到乔去研究,它们不会吝啬付出任何代价。 只要王用好这个筹码,无疑能从巫抵殿获取很多利益。 扶风侯摁了摁眉心。 她是希望王权强盛,但不是强盛过头。 若现在的王有白帝的能力,那他想做第二个白帝,扶风侯也不是不能接受,她真的受够了南方的海潮大水。 一个能如白帝一般对帝国有着强力掌控的人王无疑能将白帝当年没来得及做的事给做完。 哪怕跟白帝一般凶残,人总有一死,长寿如白帝亦不能免俗。 诸侯方国当年都能忍白帝数百年,自己又为何不能忍? 经过白帝之事后,神裔氏族那帮长生种再也不可能沾染王权。 再来一个白帝,哪怕有白帝的能力也不会有白帝熬死万邦十八代子孙的长寿。 遗憾的是,现在的王.... 扶风侯承认那是个明君,帝国都这样了,还能给帝国吊一波命撑到现在,怎么能不是明君,但和白帝比就真的还有很长的距离。 王没有白帝的能力,却有比肩白帝甚至超越白帝的野心。 扶风侯的眉头蹙得更紧。 筹码太少,王可能会踏踏实实的,但一旦有了足够多的筹码,不免会飘起来,而他飘起来....等解决完了西荒,估计会迫不及待的对诸侯开刀。 将急报看完,扶风侯着人去把几个重要的公卿官员喊过来。 澜北的战争结束得太快了,谁也想不到夑会放弃困兽犹斗而冒险遁入深山。 之前就如何借此机会削弱季连国但又不能让季连国彻底完蛋的计划都得提前,仓促提前,不免有隐患,需要适应性的变更一些地方。 知道扶风侯很重视对澜北的布局,新旧贵的人精们自然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争斗什么,而不互相扯后腿,效率无疑是极高的。 季连国必须削弱,但又不能削到底。 季连国一江之隔的地方可是有个唐国。 豫州是帝国开发很早的州,虽不似冀州那般人口稠密到支撑起十几个大国以至于复杂得一塌糊涂,但人口亦不少,大国也有不少,其中有两个和唐国离得也不远。 做为因变革而崛起的新晋大国,唐国往一江之隔的澜州发展无疑比往西发展更轻松。 老牌大国哪怕衰败了,若无大的混乱,哪怕吃老底也还能吃很久,年轻国没必要急着给它陪葬。 扶风国自然不会希望好不容易解决了季连国的威胁又来一个唐国。 最后的商量结果便是扶风国必须在澜北有一块地盘,为此,别的条件可以适当让让。 这块地盘的用处一半是为了以后更好的与蒲阪、宁州的商贸,也是为了斡旋季连国,在季连国日后被唐国攻打的时候好及时帮上忙,甚至以后扶风侯开始新一轮扩张时,那是一枚不错的钉子。 只一点,这一连串的战略都需要花钱。 扶风国,目前没钱。 扶风侯在澜北的战事之前已经多年没发动战争了,但她也没因为不打仗了就轻徭薄赋,仍旧重税重赋,所有的钱粮甚至战争掠夺来的财富都填进海堤这个无底洞里了。 这么个搞法还没被推翻,只能说,南方的氓庶真的苦海潮大水久矣。 至于贵族,被扶风侯强制要求必须全家长住国都,而国都被水淹也不止一次了。 没钱也得挤出钱来。 一名公卿提议,要不撤了北边的赠医施药。 鲁阳被屠,但几十万人总有幸存的,将瘟疫带了出去,然后....大瘟疫不出所料的爆发了。 扶风侯联合下游诸国设立重重关卡堵了所有难民南逃的路,却也在北边设置了救济点,给难民赠医施药,以及食物,约束秩序。 御医扔过去好几个,连离开昆北后坐船到扶风国打算做海船去青州的长桑君也被扶风侯给扣了下来扔到北边。 大抵是从长桑君的身上得到了灵感,扶风侯又派了不少人去抓距离不算远的名医们。 虽然此事让扶风侯得到了仁慈的名声,但....真没多少实惠,反倒是国库更穷了。 若是撤了,那就腾出一笔钱来了。 支着额头倚在案上的扶风侯闻言冷笑。“谁给你的自信瘟疫完全失控后位于漓水最下游的我们能免池鱼之殃?” 若是战火也就罢了,把守好关隘,把防线拉好的确可能置身事外,但瘟疫这东西....一旦完全失控,扶风国不是可能遭殃,而是一定遭殃。 她不知道现在在北方的救济点都很烧钱吗? 问题是现在不烧这个钱,以后想烧都晚了。 北边的方国都不想烧这个钱,她能怎么办? 还真以为她是为了劳什子仁君的名声?仁君这俩字确定不是骂人的?礼崩乐坏,令出诸侯甚至出大夫后有哪个仁君是有好下场的? 相邦安抚了扶风侯与公卿两句,将氛围给缓和了后建议都想想还有什么来钱并且不费时的法子。 答案自然是没有。 最后还是扶风侯表示事情放手去做,钱她来解决。 众人诧异,海堤里填进去的不仅仅是国库,还有扶风侯的国君私库,搞得扶风侯自己的生活都相当拮据。也幸好扶风侯没有后宫要养,甚至在濁山姮出生后她连侍寝的情人陪侍也都打发了,不然就很尴尬了。 不由猜测扶风侯是否想找濁山国借钱。 在公卿官员们散了后相邦纹丝不动,等人走光了才委婉询问扶风侯是不是想找濁山国借钱。 你之前为了筹粮对付盗趾已经欠了很多钱了,虽然最后没用上,但也没浪费,用在了海堤和军粮中。 可粮食是没浪费,但钱也同样还没还上。 国与国之间欠得太多并非好事。 哪怕濁山姮与扶风侯是母女,这种单方面欠太多的情况也容易出事。 当然,若是扶风侯准备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临别捞一把就另当别论。 扶风侯哭笑不得。“船坊接了一笔大生意,光是宝船便要五十艘,其余类型的船只更是数以百计,三年内分批交货,定金一次性付,很足。” 扶风国的造船业很发达,但最大的几个船坊全是扶风侯的产业。 当年趁着登基后的混乱干掉了大量贵族,扶风侯也顺手将国内原本被各个贵族控制的船坊全部垄断在自己手里了。 给了造船匠人更好的待遇,甚至爵位,并让船匠相互交流提高造船的手艺,扶风侯也凭此挤垮了周围许多小国的造船业,靠着船坊使劲的捞金,支撑起了早些年的好几场战争。 与濁山国联姻后,更是将扶风国造船生意给做到了内陆。 船坊一直都是扶风侯的重要收入来源。 可,宝船五十艘,这还没包括小些的船只,这生意大得不正常。 相邦不由问:“这是哪个国家?” 听着就很肥。 “不是国家,是一个叫夷彭的商人。”扶风侯道。“不过他背后是辛子,只不知是辛子的授意还是王的授意。” 相邦估摸着是王,五十艘宝船的钱不是小数目,一个小小子爵拿不出来。 “王怎会要如此多的船只?莫不是想....”相邦拧眉,九州南方河流众多,若要攻打南方,对舟楫的需求很大,若攻打沿海方国的话,对大船的需求就更大了。 “不是,夷彭对船的唯一要求便是必须结实,能禁得住海上的风浪。” 能承受海上风浪的船造价自然更高,若是为了攻打南方的某个诸侯,用不着这么多能出海的船。 最重要的是,太过明目张胆了,若真是为了攻打谁,绝对不会找扶风侯造船,而且造的船还都是商船。 商船和战船都是船,虽然前者常常被用来当战船,但两者还是有差异的。 战船在制造的时候都是以追求增加防御和冲撞能力为目标。 商船却是追求更多的载重,为了满足商贾的需求,也为了增加自己的竞争力,扶风国的船匠便尝试着增加船舱的空间,船舱的高度一增再增,载重是增加了,但也越来越不方便用于作战。 夷彭也要了适合作战的船只,但很少,大部分都是商用船,船舱空间越大越好。 扶风侯也不确定蒲阪这是想做什么,但她现在是真的缺钱,哪怕真的用于战争,只要不是用来攻打自己的国家,随便了。 至于定金够不够。 扶风侯没说,相邦也没问。 哪怕定金不够,扶风侯最后也会拿出足够的钱的。 钱从哪来? 这么多年,国中的新贵想来也攒了不少家财,要赶上旧贵族,积累怎能少了?还有旧贵族,累世的积攒,更不可能差钱。 君臣之间心照不宣就好。 既然聊到了辛子,君臣也就顺着这个话题聊了下去。 辛筝是王手里的刀。 这把刀的特别之处在于辛筝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国君。 如此拉得下脸的国君以前还没出现过。 国君再怎么不要脸也不会去给别人做刀。 若辛筝是无能倒也罢了,但观她在昆北时的作为,还有担任括地官的表现,任谁都看得出来她的才能。 完全想不通辛筝为何如此为王任劳任怨,不求回报。 换个人在帮王掌控了昆北和商阴后却被丢到山上修半年王陵都很难不心生恨意或是心灰意冷,辛筝却不,她精神抖擞的投入了括地官的工作中,继续为了王得罪各方势力。 没人能猜到辛筝脑子里在想什么。 做这么多,怎么看都得不偿失,王给的远比她付出的多。 图什么呀? 扶风侯想不通,总不能真是为了帝国愿意燃烧自己发光发热的圣人吧?算了吧,真要是圣人,节操也太低了。 相邦也想不通,思索了许久,冒出了一个灵感。“有没有可能,她想做王?” 帝国如今的情况,最大的问题便是方国林立,诸侯公卿贵族征伐不休。 不管是谁想解决这个问题,都注定成为诸侯与公卿贵族的公敌。 扶风侯下意识道:“国君不可为王。”思及某段历史,扶风侯顿了顿,又补了句:“也说不定。” 人创造的规矩,往往由人亲手打破。 第173章 第六十九章长桑君 漓水一处关卡外的救济村。 长桑君坐在一块石头上大口的吃着饭,稻米饭加新鲜的野菜,一点荤腥都没有,比起在郊邑时的待遇真的是差多了,但想想澜北如今的情况,还能有个安全的地方好好进餐已经很不容易,也别挑剔了。 最重要的是,真给他弄来了肉食,他也未必敢吃。 在郊邑时吃的肉食都是家禽,辛子将全城的家禽都给搜集起来宰杀了再炖烂食用。而在这里想吃肉就只能吃野味,长桑君不挑剔野味,但他不想吃生肉,而现在这条件,想吃肉,大概率吃生的。 把肉煮熟很废柴,若是用的陶器就更废柴了,柴不够,很多人族吃东西都是吃生的。 长桑君几十步外的地方是救济村的入口。 整个救济村都被木栅围绕,只有两个出入口,一个是用来运送物资的后门,另一个则是正门,但不管是正门还是后门,进出都必须接受医者的检查。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判断有没有染疫,若是没有,先放到第二隔离区隔离两天再瞅瞅有没有变化,没有那就没事了,去帮忙,种种菜和驱赶染疫的难民。 若是有,再视年纪决定,年长则扔掉,不远的地方有个专门处理尸体的大坑。 坑很深,底部铺了厚厚的石灰,避免污染水源。这是长桑君提议的,在郊邑的时候辛筝刚开始处理尸体都是烧掉,后来柴不够,青婧给她出了个主意,铺石灰。更新最快的网 长桑君彼时有询问为何,得到的回答是避免污染水源。 地底下也是有水的,并且还是活水,并和地表径流相通。 把尸体随便埋,没有污染地下水还好,若是污染了,必然倒霉一大片。 病人还没死。 迟早都会死。 现在都还没治疗的方子,传染性烈,死亡率还特别高,病患又太多医者不够,自然要做挑选,只留下身体强健底子好的病患到第一隔离区供医者研究之用,别的统统舍弃。 长桑君想念肉食时门口处起了冲突,哭声也更大了。 长桑君没看,继续低头扒饭。 他没看,刚被押来的医者却是正好撞上了。 一对祖孙被拦在了门外。 大父染了瘟,但还是少年的孙子没有,医者给了孙子两个选择:要么带着老人离开,要么留下来,但老人不能留。 少年显然不想把老人扔下,哭着跪在地上乞求医者和护卫。 没人理会少年。 医者进门后回头看了一眼,少年大抵是死心了,从地上爬起来背着老人离开了。 医者只回头看了一眼便不忍的将脑袋转了回来不再看,而脑袋转回来后才走了两步便看到一个疑似故人的老家伙。 医者试探的询问:“长桑弘?” 长桑君不由抬头,看到医者,先是迷惑了一瞬,却也只是一瞬,一瞬之后便想起对方哪位了,双眸里噌的冒出了怒火。“是你!” 长桑君这反应显然有些出乎医者的预料,故人相见的笑容刚爬上嘴角便疑惑的停住了。“三十多年未见,你怎么....”这么个反应,仔细想想,他俩也没过节....呃,也不是完全没有过节。 医者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虽然你我曾为情敌,但芕已过世三十年了,且芕的情人那么多,你如此,记得过来?”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与芕分开。”长桑君道。“若未分开,她出事时我不会一无所知。” 医者闻言笑了笑。“是你自己禁不住刺激的,芕的情人众多,你却因此而生怨,怎能不被甩?” 长桑君反问:“难道你当年就甘之如饴?” “当然不会,但我比你聪明,我不会流露出来,甚至去指责芕。”医者叹道。“你看你自己的教训,从我故意刺激你到你去找她被甩,都没超过三个时辰。” 长桑君闻言讥道:“哦,那你没被甩?” 芕的情人众多,但就没哪个能和她维持超过两年的。 分手理由多种多样,有因为想接受不了芕的滥情想改变她被甩的,有希望想和她结婚,希望她收心而被甩的,但更多的还是睡得次数多了,没有新鲜感了,就被甩了,以及非常少的一部分,脸和身材不如以前了,所以被甩。 短则几天,多则一两年,一定会被甩。 长桑君的问题就很扎心了。 医者故意设计赶走了芕身边一个又一个的情人,长桑君只是其中之一,虽不是第一个,却是最后一个。 医者道:“那也好过你,一个月都没有就被甩了。” 长桑君怒,俩加起来超过一百岁的老家伙对彼此展开了犀利的冷嘲热讽,直到双方的心都被扎得血淋淋的才止战。 谁不是失败者,大哥何必扎二哥呢? 何苦互相伤害? 芕都过世三十年了,俩糟老头再斗又有什么意义? 俩老头加起来超过一百岁的年纪终究没全活到狗肚子里去,鲜血淋漓后都心平气和的坐了下来叙旧,聊起了彼此的经历。 长桑君没什么好说的,芕死后他就做了苦行巫医,循着芕曾经的足迹去看她曾经经历过的风景,世人虽不知他的路线,但他是苦行巫医的事迹却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医者也听说过。 医者就比较稳定了。 进了澜北鲁阳的神庙当巫医,按部就班的往上升,但升得太慢了,而且很快就到了顶,他虽是贵族出身,却也只是底层贵族,不然也不会被送到巫宗当巫,继承家业不好吗? 当巫也不错,但巫宗规矩特别多,巫必须过清简的生活。 大部分人对巫的清简的理解是苦行,但实际上不是。 巫宗对清简的规定是:不劳者不得食,即便是得食的劳者,若胃只能装一碗的量,那么食案上的饭菜总量加起来就不能超过一碗,多了的话得吃完,不能浪费;穿衣服是能遮羞并且暖和即可;住的地方不需要太大,能放得下自己和自己的东西即可;出行的话,没有急事尽量步行,既锻炼身体又不会错过沿途的风景。 林林总总的规定超多,详细到令人发指。它连吃什么都有规定,春季只能吃春季收获的作物与蔬菜肉类,夏季也只能吃夏的,反正什么季节就吃什么季节的产出,不允许大冬天的要求吃桃子杏子这类行为。 还有结婚,巫宗允许巫结婚,但不管当地社会民风民情如何,巫都只能一夫一妻,且双方地位平等,哪怕觉得现在的配偶老了,看着生厌,想换一个或是找情人,都得先和离,不然就是不忠。当然,你要是没有结婚,那你就是自由身,便是情人遍天下,只要双方你情我愿都随便。 从普通人的角度,这样的生活无疑是很不错的,吃得饱穿得暖。 对于贵族而言,这生活条件太糟糕了。贵族喝个水都要人伺候,而巫,哪怕是十巫,巫宗的规定都要求衣食住行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想要照顾,除非残了或是年纪实在是太大,反正只要不是生活不能自理就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有人伺候,哪怕是一个底层贵族,也得十几个人照顾生活起居,冬季吃桃子梨子很寻常,一餐至少十几个菜,每道菜只吃一两口就饱了,剩下的扔掉,家中侍者只要姿色过得去都要睡一睡的的王侯贵族们看来,巫宗的那些规定简直反人类。 哪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着巫宗的日渐腐朽,很多巫私底下的生活之糜烂不输贵族,但仍旧不能如贵族一般光明正大的奢靡享受。 世人不会唾弃讨伐贵族的奢靡无度,却一定会讨伐宗教人士的奢靡享受。 巫的奢靡享受必须偷偷的,永远见不得光。 也不是没人想过修改那条条框框,以便光明正大的享受生活。 结果? 当时在位的巫女笑吟吟的表示这种改祖制的事情自己得想想,转身就展开了一番整肃风气的运动,一口气杀了至少五万人,杀得再无人敢对那些关于巫者衣食住行的规矩提意见。 哪怕成为巫也可以获取权力,如十巫,哪个不是王也要给三分颜面的存在,即便是次一等的巫祭,在各个地方也是跺跺脚便地动山摇的大人物,但大部分贵族仍旧舍不得将得宠的孩子送进巫宗为巫的,认为那是惩罚,是把人送去受罪的。 成为巫就不能再继承任何家业,必须终身侍奉神祇。 帝国的宗法制虽然严格规定了谁有继承权,谁没有,谁的继承权排在前面,但在财产的继承方面却是很公平:诸子均分制。 父母有一百车财宝,膝下有十个孩子,嫡长嗣继承爵位、祧,但一百车财宝却是十个孩子一人十车。仅限于都是嫡出,若有庶出,标准又会有所不同。 支撑一个贵族的体面生活需要太多财富的供养,因而贵族疯狂抢夺公田的劳力开垦私田挖国族的墙角,上层贵族还好,大多坐拥僮仆数万,不差钱,但底层贵族却是开源的同时也不会忘了节流。 医者便是如此成为巫的。 家族也不是没给他支持,但比不过那些出身更好的。 他很快便安安生生的过日子了,结婚生子,靠着自己已经拥有的地位和出色的医术过着平凡而优渥的生活,如不出意外,他将这样平淡而枯燥的过完一生,死时子孙盈满。 但这轨迹被万恶的盗趾打断了。 澜北的巫祭神庙就在鲁阳。 鲁阳城破前很多显贵偷偷跑了,医者也抓住机会带着家人跑了。 长桑君有些疑惑。“既然跑了又怎回来了?” 虽然救死扶伤是医者天职,但疫区....只能说,医者也是人,是人都会贪生怕死。 医者道:“我们逃难去了扶风国。” 长桑君顺懂。 扶风侯显然不是一位尊重血统的国君,她更关心自己是否需要。 救济村不少医者都是被自愿来到这疫区的。 说完了自己的经历,也宣泄了情绪,医者好奇的问长桑君怎么会成为苦行巫医。 长桑君道:“我就是想沿着她的经历,看看她经历过的,看看她曾经看过的。” 医者露出了茫然之色。“可你当年?” 长桑君回以疑问的眼神。“我当年怎么了?” “你当年与芕争执时我在不远处。”医者道:“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你对芕的爱慕不过是出于你对她美好的想象,以为她是一个悲悯善良的神女。” 现实自然是残酷的。 芕多番出入疫区,活人无数,但那从来都不是因为医者救死扶伤的天职或是劳什子善良的心性,她只是一个不择手段往上爬的俗人。 无姓无氏的鄙贱之人,常规途径往上爬是做梦,路堵得死死的。 召医令是唯一一个没堵死的途径,至少那个时候还没堵死,后来的话,芕这个靠着响应召医令不要命的靠出入疫区活人无数爬上高位的传奇因生于鄙贱却爬上高位与高贵者一起分肉犯了规被摁死后,召医令的号召力便狂跌。 芕的死让生于鄙贱者都认清了一件事:召医令这条往上爬的途径的确没堵死,但它不保证你能在爬上去后活几天。 人往上爬是为了活得更好,不是为了寻死,自此,天下医者对召医令可以说是愈发冷淡了,到如今,扶风侯都得靠绑才凑齐医疗人员。 能够出于高尚情操与道德而不要命的跑去疫区的医者都是奇葩品种,天下医者终究正常品种居多。 但在三十多年前,召医令的号召力却是有史以来最强盛的时候。 芕不是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巫祭,但历史上比她年轻的全都有一个响当当的姓氏。 不可否认,那些天才少年都有真材实料,不然也不能坐稳位置还干出成绩来,但如果没有一个响当当的姓氏,他们绝对不可能年纪轻轻便位居高位,上位者是惜身的。没有芕的赌博精神,即便有,也很难不像芕一样死于非命。 芕是一个活的传奇,在帝国的宣传下,从医者就没有不知道芕的。 召医令下,响着云集。 做为千金市马骨里的那根活马骨,芕也因此近乎被神化,崇拜仰慕者无数。 这点从她的情人里有相当一部分比例是从医者可以看出。 在这些人里,长桑君无疑是最美化过头的。 不幸的是,芕除了她自己,不惯着任何人,包括长桑君。 你想象中的我的确很美好,美好得如同神女,而非凡人,但我凭什么要顺从你的想象放弃真实的凡人自己假扮一个神女? 当长桑君因为受到情敌刺激而想找芕谈谈,希望她能别那么滥情时,芕温和而有耐心的听完了他的委屈与劝谏,然后提出了分手。 医者还记得长桑君彼时的错愕、委屈、惊惶与愤怒,很复杂。 芕的大部分人情人被分手时都是那般,令人忍不住心生同情,加之看多了,哪怕过了三十多年,他还能想起来,毕竟,他自己也曾那般。 没有人能改变芕的无情。 长桑君的恳求也不能。 大抵是分手分多了,芕相当干脆利落的与长桑君谈起了自己为何多次出入疫区。 没有什么比摧毁一个少年对心上人的美化更残忍了,也没有什么比摧毁一个少年对自己的美好想象以分手更有效率了。 反正长桑君第二天就因为接受不能而离开了。 长桑君走的前一天医者也被分手了,与长桑君只相隔一盏茶的时间。 长桑君没留意到偷偷跟来看热闹的他,芕却是发现了,也猜到了怎么回事。 当然,自己是怎么被分手的,医者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但他也的确无法理解长桑君的行为。 看你当年的模样就知道美好幻想破灭时你有多难受,怎么这么多年过去,反倒.... 长桑君将最后一口饭食咽下,神情中带着丝丝后悔的道:“是我当年太年轻了,我心悦芕,不论是我想象中美好如神女的她,还是真实的她,我都心悦她,我一直都想与她复合,但被她那样拒绝,我又拉不下脸面回去。年轻人就是这样,将脸面看得太重要,往往错失了最重要的。” 当他终于明白脸面没那么重要时,澜北巫祭芕已因杀害袍泽、盗窃坟冢等罪而畏罪自焚。 医者道:“就算你放得下脸面,她也不可能与你复合的。” 芕从不吃回头草,而长桑君....如果深爱一个人,就没能容忍与别人分享自己的心上人。 独占欲与爱是孪生子。 长桑君道:“至少她被下狱时我会在,也能做些什么,不至于等她出事很久了才听到她出事的消息。甚至,我要体验两次她死亡的痛苦。” 两次死亡的痛苦? 医者闻言怔了下,目光终于留意到了长桑君腰间的佩饰,紫色贝壳很美丽,但更吸引人的是那枚兕角符节,符节上的名字并非长桑君。 “她的符节怎会在你手里?” 长桑君回道:“她并未死于那场火,她逃了出去,我后来在青州又遇到了她,符节是她的遗物。” 医者沉默。 长桑君伸手将紫色贝壳握在手里,失神的看着贝壳上拙劣的图案。 芕是无法改变的,这是很多人的认知。 风流滥情且无情,情人遍天下,却谁都不爱,不结婚,也不愿为任何人生下孩子。 现实与时光却告诉他,芕并非不可改变,只是改变她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长桑君起身去洗碗箸,救济村的规矩:每个人都有一副专用碗箸,只能自己用,并且自己洗,不能和别人的一起洗。 走的时候看到之前那个少年哭着独自回来了,乞求一张草席,他的大父趁他不注意时一脑袋磕石头上死了。 将碗箸洗好后,长桑君擦了手,将布罩重新戴上,正好看到夷彭送来大批的物资。 封锁线上有很多个救济村,每个救济村都很钱粮物资,这是个无意义的无底洞,周围方国的王侯贵族就没几个愿意掏这个冤枉钱的。即便是难得的几个心地善良的好人愿意掏钱,也是杯水车薪,根本不足以维持救济村的运转。 救济村最后能运转并维持,靠的是两大金主。 扶风侯,以及夷彭。 两位金主大父不仅掏钱,还出人帮忙维持救济村的管理和秩序。 又是出人又是出钱,自然不会是一心为善不求回报的大好人。 扶风侯要那些没有染上疫疾或是染上了却好了的青壮人口,这些青壮会带着他们没有染病的家人一同南下去扶风国,在那里,他们会被授予土地,成为扶风国的自耕农。 夷彭要的是那些被父母抛弃或是父母都死了,或是父母还活着,但将南下,为了身上有些钱财傍身,也为了减轻负担,便把孩子卖了。反正要的都是自己肯定无法在乱世中活下去,便是做奴隶也干不了什么活的孩童。 长桑君也不知道夷彭要那些孩童是做什么,不过不管做什么都不重要,反正不管是做什么,那些孩童总归是能活下去了。而且他留意过,夷彭派来救济村帮忙的人手空闲时会教那些会被他们带走的孩童识字识数。 估计也不是买回去培养美姬娈童,美姬娈童只需有美貌和讨好主人的嘴甜和歌舞技艺即可,不需要识字识数。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不求回报的圣人。 论心,世间无完人。 不论出发点如何,只要能给人活下去的希望,足矣。 长桑君看到夷彭的时候夷彭也看到了他,笑着跑了过来。 “长桑君,好久不见。” 长桑君道:“昆北一别,有半年了。” 夷彭一边感慨着缘分一边让人拿过来一摞羊皮纸。“这是大君刚刚让人快马加鞭送来的,叮嘱要交给你们,是一位医者写的南荒行医与生存手札,或许对你们有用。” 他看过,都是很实用的内容,是好东西,想不通辛筝为何要如此好东西送人,但辛筝的命令不容违背,哪怕不解,在收到后他还是会将东西给长桑君等医者。 长桑君接过手札看了看,眼睛顿时亮了。“这是哪位神巫所著?” 灾难君王所著。 夷彭在心里回答,这么多年,他多少也猜到青婧是谁了,可心里知道,却是不能说出口的。“我亦不知。” 长桑君决定澜北的事情结束,自己去青州拜祭了芕后就回蒲阪找辛子问问手札的作者是谁。 第174章 第七十章画旬 天山山脉与横断山脉阻隔了西荒与九州,虽然崇山峻岭间亦有不少通道,但其中能够容纳大规模的人员车马往来的却只有冀北的九河走廊。 群山环绕,雪山绵延起伏,却也流下了若干河流,河流灌溉了群山环绕中的九河走廊。 曾有推测,九河走廊的出现是因为河流的冲刷,水滴石穿,高山化为深谷。但也有人觉得不合理,因为根据长生种种族的一些传说推测九河走廊的历史并不长,也就几万年。水滴的确能穿石,但几万年穿出这么大这么长的一片平原就很不可思异了。 虽然诞生的原因有很多争议,但这条宛若如意的走廊的地位却是毋庸置疑的。 九州地区与西荒地区最大的通道,七千年前炎帝率领人族经九河走廊迁入更加富饶的南荒地区;五六千年前风姓氏族经这条走廊迁回人族的发源地,开拓西荒;四千多年前,风姓氏族第一轮大分裂,以少昊氏为首的风姓氏族经此重返九州地区,后来辗转分封兖州与沃州;五十余年前,西荒叛乱,与帝国战于九河走廊。 九河走廊之战结束后这条走廊从原来的黄金与玉石的商路日渐衰落,最后只剩下了军事作用。 蒲阪在这条走廊的各个险要之处修建了大量的军事要塞,用以防御今日的敌人,昔日的同族。 诸多军事要塞中,位于走廊西端的阳关无疑是最紧要的。 帝国近几十年来在这座关隘中投入了大量的资源,然而在五十多年前,这座关隘是属于西荒的。 严格来说也不能算是西荒。 因为那个时候,出了走廊往西很大一片疆域都属于冀州,但当五十多年前走廊封锁,那些方国做为弃子只能投靠太昊琰求活。 五十余年来,不论蒲阪与金乌城如何隔空过招,阳关都始终掌控在帝国的手里,然而,今夜,阳关的局势似乎有变化。 夜色笼罩下,阳关之内,喊杀声震天。 当降者不杀的喊声响起,喊杀声亦渐渐稀疏。 金戈铁马最终停歇时,天将破晓。 当太阳星跃出地平线将阳光洒向大地,洒到阳关时,却未带来丝毫的温暖,或者说,阳光亦无法除去阳关之内堆积成山的尸体所带来的冰冷。 旬正在处理善后事宜,能够为了帝国舍身忘死的终究不多,尤其是帝国内部可能陷入乱战时,还能为了一艘摇摇欲坠的大船而不惜生命的,寡。 阳关三分之一的军队投降了,剩下的一部分被杀,一部分死于阳关陷入混乱的踩踏中,一部分溃逃。 这结果,旬自己都有些佩服,诚然,太昊琰数十年来专注内政,不想和帝国打仗,阳关纵是边境,却也和平了二十余年了。 旬相信蒲阪不会轻视阳关的重要性,不然也不会在阳关放了整整十万大军。 蒲阪太远,而人性抵不过时间,太昊琰故意给予的二十多年和平足以让阳关的军队沉溺安逸,足以让阳关之后的贵族们在安逸中腐朽糜烂,忘却了五十余年前整个天下的崩溃与绝望。 为了保障阳关的稳定,蒲阪与冀州牧都努力不让九河走廊不出乱子,避免被太昊琰趁虚而入。 二十多年远离战争,再凶狠的狼也废得连犬都不如了。 这使得阳关打下来很容易,善后就有点麻烦了,溃兵到处是,已经跑出阳关的暂时可以不管,但还在阳关内的却是都得翻出来免得之后出乱子。 一边派人以什全城大索,一边写了封告示,表示大家都是一个祖先的后代,只要投降,绝对不会杀掉。 在西荒分裂之前,九河走廊与西荒的方国商贸往来频繁,通婚亦频繁。 真要扒拉起来的话,昨夜阳关之战的双方可能很多都是亲戚关系, 一直忙到正午才将阳关彻底控制在手中,旬忙不迭的取了空白的缣帛和笔墨开始给太昊琰写信。 阳关已经拿下,一切顺利,他会以阳关为基础不断加强防御。如果蒲阪反应足够快,并且坚决,开始备战,那么阳关就是未来拖延蒲阪最大的绊脚石,日后的太昊氏与蒲阪的战场便在西荒。若蒲阪反应不够快或者说很长时间都无法给出足够强烈的回应,他会继续向东,将整个九河走廊拿下,日后逐步蚕食冀州。 正事写着写着便开始跑题,等旬回过神来时便发现自己连对九河走廊雪山的形状感想都给写上去了,也没改,旬又添了两句。 此次,换吾来保护汝。 努力加餐饭,勿忘念吾。 将帛书封进铜管里,再密封,最后将铜管绑到豢养的金翅雕爪子上。 西荒多雕,种类丰富,无一不是猛禽,众猛禽中,据说是鹏鸟后裔的金翅雕无疑是猛禽中的猛禽。 这只金翅雕是太昊琰养的,金翅雕一般体长四尺,翼展一丈左右,性情凶猛且飞的极快,这只更是金翅雕中的佼佼者,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帛书送到太昊琰手里。他不在金乌城的时候都是用这只金翅雕与太昊琰书信往来的,太昊琰怕他不在自己面前时因为种族缘故被人轻视,给他这只雕更多的是对别人的一种威慑,哪怕觉得旬非我族类也得考虑一下他随时随地都能通过金翅雕给太昊琰写信。 不过旬基本用来写情画了,将自己在外面看到的风景全都画了下来给太昊琰看,从未打过小报告。 看到旬,闻着旬身上的鱼腥味,金翅雕习惯性的想挠旬一爪,被旬熟练的揍了一顿,拔掉了一撮毛,这才委委屈屈的伸出爪子让旬将铜管绑上。网首发 臭鱼。 旬让人取来五只剥了皮的兔子。 金翅雕一口一只吞掉,骨头都没吐,吃得都有点撑了,这才给旬好脸色。 “速去速回。”旬温和的对金翅雕笑道。 金翅雕展翅离开,走的时候故意掀起一地灰尘让旬吃了一嘴的灰。 它不喜欢这条鱼,第一次遇到的时候就想吃掉,自从这条鱼来了,主人陪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少,都陪这条鱼了,自己更是要被鱼奴役。 偏偏主人不许吃鱼,自己更是不争气,连条鱼都打不过,耻辱啊,太耻辱了。 旬呸呸的吐掉不小心吃进嘴里的灰。 这死鸟的坏脾气还真是几十年如一日,明明都五十多岁了,哪怕是在金翅雕里也是老人了,却还是这么小气,逮着机会就要报复自己。 不就是初见时不小心揍了它一顿吗? 至于吗? 死鸟当年若非想吃他,何至于被揍? 金乌台。 太昊琰一边披着奏章一边听着太昊棣汇报推广牛耕马耕的事。 辋川海周围都是可以耕作的土地,而畜力对农耕的助益是巨大的。 西荒整体而言不缺牛马,虽然有耕地,虽然大部分牛马都是野生牛马,但还是有很多牧区,但五十余年前的战争对人口和牲口的伤害太大了,再加上灾荒时,连马都被宰食,何况牛,想要恢复,也需要不少时间。 只一点,牛马并非全都控制在太昊琰手里,她当年为了尽快恢复秩序,并未对西荒的王侯贵族们赶尽杀绝,也不可能杀干净,杀完了她就没有人手治理地方了。只是灭了相当一部分国族,并将打下来的土地按照军功一半归为自己的直属领地,一半按军功大小授田于有功将士。剩下的国族自然兔死狐悲,麻利的向太昊琰称臣。 太昊琰会为了推广牛耕马耕而对氓庶让渡部分现在的利益以换取将来的长远利益,别人却是不会,只会趁这个机会狮子大开口。 且辋川海周围的耕地面积太广,还有南方的雨林耕地也在开拓,同样缺牛马。 牛马的价格比九州地区便宜,但在农耕区并未便宜到全面普及。 太昊琰只能通过商贸将西荒的农耕区与畜牧区的联系不断加深,让牧区的牛马源源不断的流入农耕区,也降低西荒与蒲阪决裂后对畜牧区的伤害。 未决裂时,西荒畜牧区每年繁育的牛马大部分都是供给九州地区,每年通过九河走廊流入九州的牛马羊数以十万计。 很难说是幸还是不幸的是,那几年的混乱与战争中,畜牧区的人口锐减得更多,人手不足,驯养的牛马自然不会再与以前那般多,野牛野马虽然也可以捕了卖,但野生的往往野性难驯,很难用于农耕或乘骑,因而农耕区吃得下,不然很容易出问题。 诸多因素累加,太昊琰试图将铁犁牛耕推广到西荒每一寸土地的想法始终进展缓慢。 半是牛马和农耕区懂照顾牛马的人手都不够,牛马也是需要精心照料的,不懂的人很容易把牛马养死,半是地方势力捣乱。 她需要更多的土地被开发出来,这样日后面对蒲阪时也有更多的底气。 几十年的时间里农耕区的地方势力不断被她削弱,与西部龙伯建立的雪国联姻后连驯化得可用于耕作的家养牛马都解决了,甚至最重要的人手都解决了,雪国主动提出可以出人帮太昊琰培训照料牛马的人手,当然,不会是无条件的。 太昊琰答应了,顺便买了大量的王草种子在西荒推广。 大部分农作物耕作之后土地肥力都会下降,王草却是少部分种植后会增加土地肥力的作物之一,并且是可增加地力的作物中生命力最顽强的,哪怕是非常贫瘠的土地也能生存。 全面推广牛耕马耕的事她交给了太昊棣。 太昊棣每隔三个月便会向她回报一次。 氓庶从官府申请租牛马,只需要缴纳一笔很少的钱,但未来的三年每年都要缴纳一笔牛马税,且牛马属于官署,因而每隔一段时间都要量牛马的腰围,确定牛马被照料得很好,腰围没瘦。三年之后牛马便属于氓庶自己了,官署便不需要再量。 这种方式的推广,在有充足牛马和会照料牛马的人手时是惊人的。 太昊棣这次的汇报非常自豪:西荒中部,也就辋川海周围的农耕区已全数牛耕马耕取代人拉犁,南方的雨林农耕区....水土不服不仅仅发生在人的身上,动物身上也有。荒原寒冷干燥,而南方雨林却是炎热潮湿,水土不服不可避免,不过这个问题也最终想到了办法,用荒原的牛马和南方雨林的牛马培育新品种,新品种的牛马继承了父母双方的优点,适应良好。 太昊棣打算从荒原再购买大量的母马母牛和南方的牛马繁育更多新品种。 太昊棣说完的时候太昊琰也抬起了头。“阿子做得很好,不过南方新品种牛马的培育,需要加快,在最短时间里全面推广开来。” 太昊棣有些不解。“与帝国的战争即将爆发....”这个时候还花那么多精力在南方未免不划算。 太昊琰道:“南方必须有足够数量的人族生存。” 随着对南方探索的深入,去岁,太昊琰无奈的收到八百里加急的急报:南方的雨林有别的文明,还是她姻亲的远亲——三千年前龙伯被黄帝击败,大部分龙伯向北收缩,但也有一部分因为人族的阻隔无法回到北方,干脆南下了。 因为一直没有消息,不管是北方的龙伯还是帝国都以为南迁的那部分龙伯死在那瘴疠横行、猛兽泛滥生机勃勃得恐怖的雨林了,然而,那部分龙伯不仅活了下来,还在雨林扎下了根,修建起了城邑。 虽然和帝国决裂了,但太昊琰还没忘记一件事:和帝国闹得再掰,她也是个人族。 做为人族,她一点都不想未来有一日人族注意到西荒南部的雨林时,龙伯已经将那片地方开发得差不多了,然后以南方为基本盘与北方的龙伯夹击辋川海区域的人族。 掺沙子,必须掺沙子。 趁着雪国暂时还不知道南方龙伯的存在,暂时也没能力伸那么远时先给南方掺足够的沙子。 太昊棣无法理解。“待未来打完了仗也不迟。” 太昊琰道:“我们得做最坏的打算,雪国现在还不知道南方龙伯的存在,也够不着那么远,但即将到来的战争,我若是输了,帝国想要重新控制西荒,需要很长的时间,而雪国与南方龙伯一定会抓住这个机会重新建立联系并扩大龙伯在西荒的影响。” 两三千年的时间,对于人族而言很长,但对于龙伯族,也不短,但龙伯族的寿命太长,再加上特殊的种族文明形态,重新建立起联系并不难。毕竟,不和北方龙伯联系,难道和人族站一边? 等帝国重新掌控西荒人族时,估计西荒的局面也从人族独大变成人族与龙伯并立了。 太昊棣默然须臾,问:“阿母对自己并无必胜之把握?” “世事无常,谁也不能保证未来。”太昊琰叹道:“西荒与帝国的差距太大了。” 西荒总人口不过千万,而帝国,有数万万之众。 太昊棣道:“儿子认为既然差距大,更应该全力以赴,博一线生机。” 太昊琰道:“你我先是人族才是西荒的王侯,不论孰胜孰负,西荒未来的主宰者都必须是人族。” 太昊棣并不认同太昊琰的看法,国族延续,生存才是最重要的。 龙伯是威胁,但那会是很久以后,现在就这么未雨绸缪,除了太昊琰也是没谁了。 人生总有无奈。 太昊琰不得不面对西荒糟糕的处境。 太昊棣也得面对西荒如今的王是太昊琰,不是自己,除非太昊琰死了,否则太昊琰的意志才是西荒前进的方向。 母子俩正沉默着,一只神气活现的金翅雕以一种极为嚣张的姿态从大门飞了进来。 金翅雕熟门熟路的飞到了太昊琰的书案上,高兴的冲着太昊琰叫了声。 太昊琰对着金翅雕露出了笑容,取了一碟肉干喂给金翅雕,趁着金翅雕吃东西时将金翅雕爪子上的铜管取了下来。 阳关易手是必然的,她给予阳关的二十余年和平可不是白给的。 看到最后两句时,太昊琰怔了下,旋即取了缣帛开始写回信。 九河走廊的事交给旬全权便宜行事。 以及,数十年锦书往来永远不会落下的四个字:念君平安。 太昊棣一直看着太昊琰,打开帛书后太昊琰的神情便一直是温柔的,不是说太昊琰不温柔,她平素给人的模样都是非常温和甚至温柔的,但那是海纳百川的温和,是一位王者的温柔。 但看帛书时,太昊琰的温柔却是一个女人的温柔。 太昊琰写完帛书后,太昊棣问:“阿母,可是阳关易手?” 太昊琰点头,想了想,忽问:“你要不要去阳关看看?” 太昊棣不解:“我?” 太昊琰道:“你长大的时候西荒早已和平,虽然我并未落下你在军事方面的学习,但纸上得来终觉浅。” 做为嗣君,未来的王,没亲眼见过战争的惨烈与残酷,不免会缺点什么。 太昊棣很想提醒,现在在阳关的是你的情人,是你另一个孩子的生父。 似是看出了太昊棣在想什么,太昊琰道:“我以为你与小鱼关系很好。” 太昊棣出生与童年时期正值西荒最混乱的时候,她太忙,陪太昊棣长大的根本不是她这个母亲,而是他同母异父的姐姐。 对太昊琰说谎是很愚蠢的事。 太昊棣坦诚道:“我相信阿姐永远都不会害我,但父母之爱子,为之计深远。” 太昊琰脸上所有的温柔褪去,只余冰冷。 太昊棣有一瞬想退缩,但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问:“阿母,大父的幼子可曾想害你?” 太昊琰冷冷道:“所以你想说,你要学我?” 太昊棣闻言吓得赶紧跪了下来。“儿子不敢。” 太昊琰眼神复杂的看着自己的嫡子。“不论我怎么说旬对你无恶意,想来你都不会信的,但你应该相信我,我活着,他就不可能伤害你。” 太昊棣言辞真切的道:“儿子自是相信阿母。” 第175章 第七十一章辛筝 “人不能不读书。” 辛筝发自肺腑的感慨。 与辛筝一同坐在酒肆里听酒客们聊天的骊嫘闻言茫然的看向辛筝,又仔细分析了下酒肆里正在发生的事。 大部分在阴阳怪气的讽刺王,但贱民诋毁贵族是死罪,何况那是王,因而酒客们非常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骂人不带脏字。 小部分在歌颂王的仁政和笑话辛筝是条疯狗。 前者是因为丈量土地的事。 历史上每次丈量土地都是血淋淋的,做为括地官的辛筝在非常短的时间里让王畿各个阶层的人都对历史上每次丈量土地的血腥有了个初步认知。 牵扯的既得利益者太多,不管是谁搞,被骂都是必然。 仁政则是因为王颁布了十二条关于奴隶的成文法,保护奴隶的人身安全,即便是奴隶的主人也不能随意打杀奴隶,杀了就得罚款,当然,如果奴隶犯了错,主人想杀了奴隶作为惩罚是允许的,但必须去官府登记,官府允许才能杀,不允许就不能杀。 不管是哪个都与读书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是她没想到什么还是辛筝的思维太跳脱? 辛筝招手让在酒肆门口卖鲜果的小贩过来,同时对骊嫘解释道:“丈量土地,王只动了贵族的私田,并未动氓庶中的小地主们的私田,即便是贵族也只拿了七成,并未每家每户的私田全都拿走。虽然在我看来着很蠢,都已经把人给得罪得狠了,居然还如此手下留情。果子怎么卖?” “一枚骨贝五个。” 辛筝摸了两枚骨贝,卖果子的年轻人数了十枚果子给辛筝,数得很慢,因为数一下就要对一下手指。 辛筝接过了十枚果子,分了两枚给骊嫘。“刚才说到哪了?王拿了贵族的七成的私田,有一部分贵族的私田更是分毫未动,但贵族都没叫,这些氓庶地主反倒吠得欢,就差来句昏君误国了。” 能跑到酒肆里来饮酒的,即便是氓庶,也不会是底层氓庶,而是氓庶中的上层,近两百年借着压榨奴隶开垦私田而积攒起了家业的氓庶地主。家中拥有许多田地与奴隶,虽然比不上那些贵族氏族动辄良田万亩,奴隶成千上万,却也可观,供养得起他们的衣食,这才有时间和钱来酒肆消磨时间。 骊嫘道:“丈量土地,他们的私田同样不合法,关心则乱。” 贵族不合法的土地都被收走了,何况氓庶,自然担心。 辛筝嗤道:“且不说他们那点土地连贵族的零头都抵不上,便是要收,也早收了,如今都还没动,显然是不会动的。吠得这么欢,说背后没有贵族在推波助澜我可不信,等民愤发酵得差不多了,就该是国人暴/动了。说起来,也不知是哪个贵族主导的,反应真快。” 舆情如此汹涌,显然是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反应,贵族们之前被她括地时若有这敏锐反应与行动力,何至于被迫吐出那么多好处? 辛筝啃了一口果子。“不过,蚊子腿再小也是肉,这些氓庶若傻到稀里糊涂的给别人做刀,那也不能怪我趁机发财。” 收割上层才能获得足够的资源反哺下层,维持稳定,相信王很明白这个道理,虽然顾虑诸多,怕生乱子。 氓庶生乱是很要命,但贵族也一样,而且贵族比氓庶不能忍,会哭的孩子有奶喝,不能忍的孩子享更多利益。 但也不可能因为贵族比氓庶更不能忍就忽略了氓庶,忍无可忍的破坏力比不能忍更大。 她不惯着任何人,不论是贵族还是氓庶,屠刀之前,不论是贵族还是氓庶都不会手软。 蚊子腿也是肉,怎能浪费? “还有奴隶法,在我看来就是个笑话。”辛筝道。 骊嫘不明白。“奴隶法有什么问题吗?” 辛筝反问:“你知道会打杀奴隶的都是什么人吗?” “奴隶主。”骊嫘不假思索的回答。 辛筝沉默了一瞬,道:“不是所有奴隶主都会打杀奴隶,很大一部分奴隶主对奴隶相当爱惜。” 骊嫘一脸懵。“奴隶主爱惜奴隶?” 哪怕她不是奴隶也想呵呵。 辛筝理所当然的道:“你可曾见过虐待耕牛的农人?奴隶主亦然,他们比谁都爱惜自己的财产,舍不得杀死奴隶。会打杀奴隶的,都是大奴隶主,也就是贵族。有钱,任性。但即便是贵族,他们打杀的也是家庭奴隶,用于田地矿山生产的奴隶,除非奴隶逃跑或是反抗,难以再获取利益,不然也是不会杀的。小奴隶主根本不会打杀奴隶,而大奴隶主,差杀奴隶需缴纳的那俩钱?又有哪个官吏敢找贵族要罚金?” 辛筝总结道:“奴隶保护法对奴隶的处境不会有任何改善。” 骊嫘怔了下,问:“王可知奴隶法不会有任何作用?” 辛筝道。“虽然他很努力做出自己低头了的模样,但他从未低头。” 骊嫘听懂了。 辛筝望着满座酒客叹道:“所以说上学真的很重要啊。” 骊嫘问:“为何?” “读书不一定长脑子,但不读书一定不长脑子,没脑子就是养肥了宰食的豚犬。”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 骊嫘无语了一瞬,发现自己实在是接不了这个话题,便换了一个。“大君觉得将私田收归公有能解决问题?” 辛筝反问:“你觉得呢?” 骊嫘道。“我觉得不能,帝国的人口比起千年前增长了很多,需要更多的耕地来养活帝国,但井田制,并不能让占据大部分人口比例的氓庶积极开垦荒地。” 私田收归公有,对开垦荒地的积极性打击绝对是恐怖的。 别人辛辛苦苦开荒可不是为了给帝国奉献,而是为了自己。 辛筝道:“所以我们没有动氓庶地主的私田呀。” 动贵族纯粹是贵族挖墙角太狠了,再不治治,薪火台就得破产了。 “但问题并未解决。” 辛筝问:“那你觉得应该如何?” “井田已经不合时宜了。”骊嫘道。 辛筝道:“但王畿并不能改变。” 骊嫘看着辛筝等待下文。 辛筝解释道:“若废井田制,那私田该怎么办?” “自然是按田亩缴税。” “然后王被会群起而攻之。”辛筝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骊嫘。“王丹王洋便是他的前车之鉴。” 让贵族缴税,古往今来无数王侯的头颅证明了其难度。 骊嫘道:“也不是马上就缴税,可以互相妥协,比如贵族可以免税。” 帝国万邦中近两百年通过变革崛起的新晋方国,基本都是这条路,用贵族免税和足够的武力换去井田制的废除。 “贵族免税,氓庶不免税,前者飞快的累积,再掠夺氓庶辛苦开垦的荒地,等贵族占据帝国大部分....也不用大部分,占据个半数土地就足够帝国崩溃了。”辛筝冷笑。“这与如今井田制下私田遍地有何区别?” 辛筝啃着果子道。“元洲不是人族的独角戏,等帝国崩溃时,你猜猜人族的文明还能坚持多久?” 骊嫘道:“至少续了一波命,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辛筝道:“等我的宴会结束后我给你半个月的休沐,你去君离那里看看。” 骊嫘怔了下。“大君是要让我去做劝农吏?” 辛筝想了想,说:“你这提议不错,回头我帮你弄个劝农吏的位置。” 劝农官的位置就一个,但君离一个人也不可能忙得过来,因而他手里还有劝农吏帮忙,都是他自己挑选培养的人手,辛筝觉得自己和君离的位置应该够君离送个小吏的位置。 骊嫘闻言苦笑。“我做不来。” 君离的劝农官当得所有人都要写个服字。 怎么让逃跑的氓庶回去公田上耕作? 正常人的答案都是:不回去就去死,贱民自然会回去。 君离却不。 他先给王上奏章表示原本八家共耕公田,公事毕才敢治私事实在是太麻烦了,不如废了共耕公田的做法,改为征收实物地租,在授田之后让庶农按着土地的数量和优劣缴税。 这是在变相的废井田制。 王畿是帝国的中心,一旦王畿废除了井田制,那么这种趋势会蔓延至整个帝国。这也使得王畿搞变法的难度是最高的,诸侯变革只需要面对自己国内的反对势力,而王畿变革还得考虑到王畿之外的反对势力,也包括诸侯。 诸侯虽然也想废井田制,但更不愿意见到王权独大。 君离在薪火台被各路人马引经据典的骂了个狗血淋头。 数典忘祖什么的层出不穷,不带重复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君离干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呢,呃,好像也差不多,真按他的提议做了,利益受害者不可谓不多。 最终的结果便是王效仿了天底下的诸侯们。 公田仍旧要共耕,但实物地租也要缴。 一块土地,两份收入,这还没算各种劳役和附加的税赋贡助。 这也是没办法,礼崩乐坏,列国纷争,比起善待氓庶,打赢战争和维持体面更重要,横征暴敛在所难免。 王已经很不错了,为了吸引人回来耕地,他只拿走氓庶十之六七的粮食,劳役也减免了许多。 君离也没要求太多,有得减,比别人少就够了。 第一个要求被满足了一半后君离又递了第二卷奏章。 胥吏本身是劳役,既然是劳役,自然是自带干粮上任。 君离要求提高胥吏的待遇,管饭且发俸禄,完全是照抄了辛筝曾经在昆北之地干的事。 理由是,胥吏也要生存也要养家糊口,不给俸禄,他们会自己想办法捞钱。明明上面规定的是十税一,最终收的却是十税三,很难说没有这方面的因素。 毫无悬念的被打了回去,辛筝当年能让胥吏吃饱又有钱拿,只需要做好本职工作就行,生活完全不需要发愁是因为辛筝洗劫了昆北的贵族氏族几十代人的积累,不然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个胥吏吃的饭食和俸禄并不高,但治理一方需要的基层胥吏数量相当惊人,没有哪个地方负担得起,若非如此,也不会发展起乡贤自治,以至于王侯的权力不下乡。 王砸锅卖铁都没那个钱,自然不会想不开。网首发 君离退了一步,俸禄发不了就算了,但至少得管饭吧。 一天七八封奏章,把王烦得不行,但他给的理由又无法反驳。 王现在是要跟别人抢人,若没有足够的优势,凭什么把人抢回来? 除非王愿意废除兵役,但想也知道那不可能。 没有足够的优势,硬把人抢回来了,回头也会再跑回贵族那里去。 要想马儿跑得快就得给马儿多吃草。 王最终同意了。 君离也终于去干活了。 怎么劝农? 君离把道理和利弊掰开了揉碎了,确保对方只要不是天生弱智都能听懂的分析给氓庶听。 兵役是不可能废除的,但如今公田激增,庶农的数量也大增,哪怕是征伐兵役,也不可能把所有人都给征了,也就征一部分,基数那么大,还是有可能不被抽中的。而且王畿四周的战事都已经结束了,进入休养生息阶段,也不太可能征伐兵役。 在这里,君离非常有耐心的将王畿这几年的局势演变用非常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氓庶分析了一通以证明自己话语的可信度。 还有税赋,君离将每一项税赋都给氓庶分析了,再加一加,让氓庶对自己需要缴纳多少税赋,能留下多少粮食心里有个数,肯定比当隶农时多。 为了吸引庶农,让庶农愿意心甘情愿的坐下来听自己说话,君离在来之前向青婧请教了很多农耕知识,比如轮作,几种作物轮流耕作,对地力的损耗会少,每年也能收获更多的作物;又找辛筝要了一套青婧写的生存与行医手札,上面有很多怎么简单粗暴怎么来的方子,其中很大一部分不仅在南方有用,在王畿也同样有用;最后又去研究了澜北的联军在击败盗趾后从盗趾哪里缴获的各种新式农具,学会了这些农具应该怎么做。 最后就很简单了。 燃起一堆篝火,教人怎么轮作,怎么用随处可见的野草枯枝治病,怎么制作农具....庶农很难控制自己不坐下来认真听他说话。 只要肯认真听,被说服是迟早的事。 而因为君离自己如此亲力亲为,被他同样要求的劝农吏自然也都很信服的学着他的做法。 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整个蒲阪估计就君离能做到。 氓庶愚昧无知,蠢笨不堪,交流难度大于鸡同鸭讲,没有任何一个贵族能如君离一般与氓庶沟通时,一遍说了对方不懂就说第二遍,第二遍不行就第三遍,一遍又一遍,掰开了,揉碎了,总有听懂的时候。 辛筝都做不到,她最多说一遍,一遍之后听不懂马上就会换手段。 大道三千,条条通蒲阪,此路不通就换一条,只要记着目标是什么即可,没必要在一条堵了的路上死磕。 骊嫘很佩服君离,但佩服不代表她就想体验一下君离正在过的生活。 她是巨狡,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没错,但让她不出于欺骗的目的和氓庶沟通....也不是做不到,但让她像君离那般,着实做不到。 辛筝道:“我也不是让你去学他,就是让你去多看看庶农。土地问题是帝国的根本问题,而与土地关系最密切的从来都不是贵族,而是庶农,如果不够了解就擅下定论。哪怕氓庶愚昧,会被骗一时,但时间久了总会反应过来,到时你要怎么圆呢?做为巨狡,我相信你比我更清楚什么叫一个谎言得一百个谎言去圆。” 骊嫘哦了声,表示可以接受,又有些奇怪,辛筝这是在教导自己吗?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但辛筝可不是什么好为人师的性情。 仲夏之月十二日。 前辛子府,今辛侯府设宴。 括地工作差不多后,辛筝这些年为王辛劳的酬劳全都下来了。 爵位从子爵变成了侯爵,辛国以后就不是子爵国,而是侯爵国了。 兖北伯的位置换人了,条侯愈发不驯,献的黄金越来越少,且前几年前黄金船被抢的事直接导致了后来云水水运上的重新洗牌,不知多少人恨死了办事不利的条侯,乐见他倒霉。伯的职位只能侯爵国担任,辛国正好从子爵国变成了侯爵国,有资格竞争了,于是乎兖北伯之位花落辛国。 伯为长,诸侯之长,无疑意味着辛国以后能名正言顺的讨伐兖北的方国,只要找的借口过得去就行,不需要担心被人找茬没资格。 名分,非常重要。 只一点,辛筝根本不在辛国,如今辛国做主的代君辛鹿,不管侯爵与兖北伯的位置好处多大,都与辛筝没有关系,最大的获利者反倒是远在几千里外还什么都不知道的辛鹿。 这让大部分人都摸不准王对辛筝是什么心态。 说赏吧,赏得,也不能说重,相对于辛筝为王做的,这点赏赐其实挺吝啬的。 可说不重吧,王给了辛国最重要的名,虽然帝国礼崩乐坏,但还没崩到名正言顺也变成了一坨屎。 可这赏赐,除了做为添头的财帛,辛筝根本没落着什么实惠。 赏赐再奇怪也是王的赏赐,何况这赏赐还是自己开口要的。 爵位升高加上兖北伯的位置,哪怕辛筝一点都不想设宴,也不得不设宴广邀宾朋庆贺。 辛筝不喜欢设宴,贵族的宴会都是怎么穷奢极欲怎么来,两个字概况:烧钱。 她前段时间捞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让她办一场符合身份的宴饮,就算她突然被雷劈了转了性子愿意烧钱了也无钱可烧。 辛筝将事情甩给了骊嫘和造篾岁,怎么省钱怎么来,她不怕丢脸。也不怕两个下属偷偷烧钱,府库里根本没几个钱。 辛筝不怕丢脸,骊嫘与造篾岁也不可能真的让她丢脸,只能另辟蹊径。 辛筝也没去问他们怎么做,一直忙着自己的事,偶有空闲也是跑出去听听街头巷尾的舆论发酵,问问谷米鸡蛋菜蔬等的价格。 终于想起时已是被雁鸣带人喊醒洗漱打扮,穿上了一身辛筝自己都想不起多久没穿过的国君正装。 不是最正式的那种各种花纹都能凑齐的衮服,那是祭祀朝觐等场合穿的。 那些图案都是金线绣的,各种花纹绣完了,再加上各种配套的饰物,甲胄也就那分量了。偶尔穿还行,天天穿那就是要人命了。 她穿的是次一些的降级版衮服,介于衮服与玄端之间。 辛国是炎帝后裔,尚火德,正装都是赤色的,衣襟与袖口两肩绣着以辛国图腾毕方为主的图案。根据身份的高低不同,颜色和图案的细节会有些差异,辛筝的袍服是最尊贵的褚红色,毕方鸟的图腾格外的细致与完善。 就是有点旧了。 辛筝的正装就一身,还是刚来蒲阪时做的,早就不能穿了。但这么一身正装得数十织女忙碌一年半载才能完成,做件新的也来不及,骊嫘最终只能无奈的让人将衣服给改大。 改得非常好,完全看不出改过的痕迹,所有被改过的地方都用繁复的刺绣和图案给遮掩了。 辛筝颇为满意,又可以穿很久了,省了重做一身的钱。 打扮完了便是去宴会上见宾客。 辛筝大老远的便看到了宴饮的地方,立时就惊呆了。 她错了,她不该不闻不问的。 第176章 第七十二章青婧 宴饮分室内与露天两种,具体怎么办,看当事人的喜好,曲水流觞也好,庭燎下觥筹交错也好,都各有风味。 不过,帝国近百年的流行趋势是露天宴饮,因为玩各种各样的花样,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或者说,炫耀自己多有钱。 骊嫘选的宴饮是露天宴饮。 举办宴会的地方开满了鲜花,不单单是时令鲜花,而是四时之花尽数开发,姹紫嫣红让人分不清究竟多少花木。 花木繁盛且种类繁多,布置得看似凌乱,瞧着却甚为赏心悦目,这不仅要搭配的人有出色的审美与搭配眼力,还得百花配合,开出最绚丽的姿态。 辛筝觉得自己肚子隐隐作疼。 花木反季节这种事也不是没有。 贵族只要想,不惜人力物力财力的砸,让花木反季节开放不是难事。 辛筝之前就参加过一次赏桃花的宴会,那个闲的蛋疼的贵族大冬天的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一株桃花给弄得开花了,哪怕佩服贵族的穷奢极欲,辛筝也得承认,炫富奢靡到这种地步,委实人才。 问题是辛筝很清楚自己库房里的钱,最多保证与宴者每人能吃上一碗肉糜,反季节开放的植物,那点钱连听个响都不够。 花钱做不到的事,却不代表不花钱也做不到。 辛筝恰好知道一个人有能耐让百花反季节开放。 越想越觉得肚子疼。 骊嫘大抵是为了有趣,规定每个人都要在头上簪花。 辛筝左顾右盼寻人时雁鸣为她送来了一盘鲜花,足有十几个种类,辛筝抬手拿了自己最喜欢的凤凰花随手往头上一插,幸亏因为她年纪的关系头发只是束了起来,没有佩戴国君的冠冕,不然这花想插在头上也有点麻烦。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可有看见青婧?”辛筝问。 “臣也是刚来,并未看见青婧子。”雁鸣回道。 辛筝找了找,没找到,只能先招待宾客。 宾客的位置错落有致的分布于繁花之中,这心思....若非牵扯到了青婧,辛筝很想给骊嫘写个服字,怎么有趣怎么来,非常符合王侯贵族的胃口。 辛筝举起盛着兑了几滴酒的晾温了的熟水的竹盏与宾客们对饮,竹盏被雕琢出了花的纹饰,精美得栩栩如生,与这百花宴不是一般的相配。 饮熟水时终于看到了青婧,正坐在一个视野良好但又不容易被人注意到的位置上,没戴□□,用的是真脸,见辛筝看自己,青婧灿然一笑,举起竹盏遥遥一敬,将美酒一饮而尽。 辛筝非常努力的克制自己不去看青婧,先把宴饮给应付过去。 宴饮图的就是一个乐子。 辛筝不蓄伎人,不论是温香软玉还是歌舞统统没有,骊嫘再能也不能无中生有,因而只有百花可赏,让人在位置上坐个半天也受不了,辛筝很快便以此宣布所有人自由活动。 辛筝放下竹盏拔腿就要去找青婧,却发现这么一会儿青婧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上了。 “兕子。” 辛筝转身看到了君离,没穿玄端或衮服,而是一身粗布短褐,脚上踏着草履,整个人瘦得惊人,感觉比竹竿还瘦,风一吹就能吹倒,流民也就这形像了。也亏得他与辛筝熟,不然这身贱民打扮根本进不了门,或者说,连这条街都进不来。 从短褐和草履的痕迹来看,应当是风尘仆仆跑回来的。 “你这是遇到什么麻烦了?”辛筝下意识问。 劝农官遇到的麻烦也不会少,只是不像括地官那么激烈罢了,但也还是存在的,而且也不保证哪个贵族会不会奈何不了括地官就去对劝农官动手。 辛筝非常喜欢这种人,这意味着可以干一票无本生意了。 君离闻言摇头。“我没有遇到什么麻烦,我就是听说你被封为侯爵与兖北伯了,回来祝贺你罢了。” 君离送上了自己的礼物——一只巴掌大的木匣。 辛筝接过木匣对君离道:“我最喜欢钱,你以后想送我什么礼物的话,直接送钱,那样会让我开心。” 君离:“....我记住了。” 辛筝闻言满意的点头,问:“你在外这些日子可是没饭吃?” 君离茫然。 辛筝解释道:“你瘦得感觉跟饥民似的。” 除了眼睛里没有饥民的绝望与对生存的渴望。 君离道:“我只是在长身体,显瘦,等过了抽条期就好了。” 他也很无奈,一日两餐,一顿都没落下过,并且每顿都有烤蛇肉,身体是最重要的本钱,这点他还是明白的,但每天都累得跟狗似的,又正值抽条期,不管怎么吃都看着越来越瘦。 君离抬手摸了摸辛筝的脑袋,再和自己的身高比较了下。“你也长高了很多。” 算算年纪,辛筝也到抽条期了。 辛筝没什么感觉。 君离的鼻翼翕动了下,忽的皱眉问辛筝:“你遇到刺客了?” “解决掉了。”辛筝回道。 府里蹲着一只青婧最大的好处便是再也不用担心刺客了,统统被青婧抓去做实验了,只恨自己为何要生在这人间。 “受伤了就不要饮酒,会影响伤口的。”君离道。 “我没受伤。”辛筝道。 君离皱眉。“你身上的血腥味我都闻到了。”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无语道:“真没受伤,我连手上的手筋都重新长好拆了夹板,完好无损。” 君离问:“那我怎么闻到你身上有血腥味?” 知道君离的鼻子和狗鼻子没什么两样,辛筝低头在自己身上找了起来,觉得可能是没留意的时候不小心划伤了皮肤什么的。 在辛原的时候被青婧给折磨过,后来又天天练锻体操,体验五倍分娩之痛的痛苦,她的痛觉已经没有那么敏锐了,一点小伤,完全不会有感觉。 找了一圈,没找到伤口,但找到了血腥味的来源。 君离问:“是怎么了?” 辛筝看着自己衣服上的濡湿,道:“没事,来月事了。” 哦,来月事了。 啊,来月事了? 君离一脸懵的看着辛筝。“不是,你....” 什么来月事的? 不对,辛筝是女的,来这个很正常,但辛筝提起月事的态度是不是太平淡了? “我怎么了?”辛筝随口问。 君离被问得噎住了,憋了须臾,终于憋出了声:“多喝热水,水里加些姜和糖,不要碰凉水,也不用凉的食水,寒性的食物也不要用,夜里睡觉时肚子上最好放个热水袋,热水袋就是往水囊里灌热水....” 耳根已不知不觉红得仿佛滴血的君离语无伦次的说了十几条注意事项,连月事带最好用了就更换,不要重复使用,实在是条件不好需要重复使用的话,月事带一定要用沸水煮,再太阳暴晒都有,甚至月事带用什么材料制作,怎么制作最好也有,让辛筝忍不住呆了呆。 她和君离究竟谁是女的? 辛筝好奇的问:“你确定你是男的?” 君离道:“我当然是男的。” 他都在长喉结了,怎么不是男的了? 辛筝道:“可能是我比较特殊,对这些了解太少。”连个男人都不如。 君离解释道:“不是你特殊,是我了解的有点多,我在连山城的时候有上过这方面的课。” “还教你怎么处理月事?” 君离理所当然的解释道:“嗯,我长大后要结婚,会生孩子的,而我的孩子不可能全是男孩。你有准备月事带吗?如果没有的话,这样私密的东西,我觉得你应该不会放心别人动手,若是在里面掺点什么,你也很难发现,你自己动手的话,你会吗?” 辛筝皱眉,这是个问题。 想她死的人太多。 月事带里掺毒,只要能达到目的,不会有人介意的。 辛筝道:“听你刚才说的做法,应当不难。” 君离问:“所以你打算在月事期间自己慢慢学怎么制作月事带?” 不是他小瞧辛筝的针线能力,委实是在盗趾军的时候辛筝就已经向他证明了国君多么的不擅针线活,辛筝的衣服坏了都是他缝补的。 辛筝问:“那你会吗?” 君离道:“我当然会做。” 连山城的生理课是男女一起上的,先生不知从哪弄来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在学生们的围观下一点一点的零敲碎剐了让学生对人体有个全面认知,哪些是要害,用多大力气会死人(不建议闲的没事在活人身上尝试,杀人者死,死了以后尸体还要给学弟学妹们当教学材料),那些地方遭受重击会昏迷(建议尝试,但一定会被报复),哪些地方按揉了以后会觉得精神舒缓(可以回家拿父母练手),哪些地方是刺激濒死之人的急救手段.... 男孩的遗/精与女孩的月事都是在解剖期间提到的内容,需要记下来,不论男女都需要记下来,回头要考核。 理由? 一是男孩以后总要结婚,对这些不了解,到时犯了什么忌讳,惹了配偶不高兴,婚姻容易悲剧,女孩亦然。而对这些有所了解,以后和配偶在一起时,能让配偶觉得高兴,而配偶高兴了,婚姻也就不容易悲剧。至少人在腻了想换口味甩了你的时候会考虑一个问题:还能不能找到相处起来这么舒服的异性了。 哪怕是未婚也不要担心用不着,求偶时越靓的崽,竞争优势也越大,这些都是加分项,能让大家长大以后更靓。 选择越多,才能挑选最合心意的异性做为配偶。 哪怕是不想结婚,想学着连山果平均半年换一个相好,那需要比同性更靓,更多的优势。 不然那么渣,哪家好儿郎/女儿愿意往你这坑里跳?又不是日子过得太舒适想找点不痛快,找个不渣的吃着不香吗? 二是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以后总要做父母的,有了孩子。举个例子,有女儿的,在女儿月事时递一盏冰水,很难说女儿会不会怀疑父母想谋杀自己,而以连山城的思想教育,父母想害子女,子女反杀送父母赴黄泉并不犯法。 解剖课完了后先生布置的众多功课里便有每个人做一条月事带这一项,要检查,不合格就要重新做。 先生在课堂上当着所有学生的面亲手缝制了一条做示范,他的眼睛看不到,先生做的时候让眼睛看不到的学生上手摸,但就算这样,他也是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做出一条合格的月事带。比不上健全的小孩,但在同样看不见的孩童中,他是耗时最短的。 那年,他九岁,做为一个高龄插班生跟着一群六七岁的小孩一起上的课。 虽然总觉得哪里有点怪怪的,但辛筝还是道:“那你可愿帮个忙?” 君离想也不想的回答:“有。” 虽然很多年没做月事带了,但当年的记忆还在,在辛筝提供了材料后君离很快便缝了两条既舒适又好用的月事带。 辛筝拿到手摸了摸,很确定自己的手艺做不出来这么舒适的。 虽然很确定君离看不见,但辛筝还是去屏风后将月事带用上,怎么用也是君离隔着屏风教的。 宫廷里也会有人教这个,但她离开辛国的时候太小了,很多这些东西都还没来得及学。 青婧倒是教了不少生理知识,但....一堂生理课下来,小徒弟对男人女人统统没了好奇与兴趣。 不是说青婧教得不好,她教得挺好的,问题在于青婧的语气与用词,感觉不是在说人,而是在说动物。 好比男女为何喜欢交/合,青婧的解释....精简下便是:生存是第一本能,其次是繁/殖,但生产是很危险的事,交/合太频繁也影响寿命,生存与爱惜生命都是本能,但不繁/殖也违背了本能。为了不冲突,于是乎动物进化出了一个自我欺骗的能力,分泌激素欺骗身体与大脑,产生交/合的愉悦感,让动物暂时忘掉生产的威胁,沉溺于其中,频繁的交/合。生产很危险,但怀上了,也不可能打掉,打掉更危险,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总结:人所有基于体内激素的生理需求统统都是低级动物的本能。 到这里还没那么严重,纯粹就是个不拿人当人的学者罢了,灾难君王不拿人当人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问题是,小兕子彼时好奇的问了句:“青婧你难道不会被生理需求本能所控制吗?” 青婧答曰:我能控制自己体内的激素分泌。 生理需求的本能基于激素分泌,若一个人能控制自身的激素分泌,这是什么生物? 某种意义上,完全摆脱了生理需求控制的青婧非常有资格蔑视世人:吾非针对谁,世人皆为低级动物。 月事带什么的,都已经活到这份上的青婧自然没教过,她的生理课以各种关于生理与动物的理论和观察知识为主,辅以实践——解剖尸体(也可能是洁癖活人),。 辛筝将月事带弄好后君离便神色沉稳的告辞了,走得非常快,仿佛后面有鬼在追。 辛筝疑惑,自己是会吃人的大虫吗?跑这么快? 算了,先找青婧。 她怎么还会来月事。 她还没忘了自己体内浓度惊人的铅汞,不是说她大概率终生不孕不育了吗? 论起投毒,辛鹿委实是个人才,至少辛筝很佩服。 铅汞吃多了,哪怕吃不死人也能让人绝育,同样能吃上香喷喷的绝户饭。 以她对辛鹿的了解,自己应该不是大概率,而是肯定绝育了。 权力的游戏,只有输赢,打蛇不死,必受其害。 问了几个奴仆,终于知道青婧在宴会后没多久便回她的实验室了。 辛筝往青婧的实验室方向走了没两步便被叫住了。 有宾客突然陷入昏迷。 出了这种事,辛筝这个做主人的自然不好把人放一边不管,只能先去看看,同时让人将青婧给喊过来,看看是不是中毒了。 权力的争斗中,投毒与刺客屡见不鲜,难保不会有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干点什么。 骊嫘再怎样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事无巨细的管到,端看有心人愿不愿意下血本,愿意的话,这世上就没有万无一失的安全保障。 青婧来之前,辛筝问起了这位客人的所有遭遇,没发现有什么被人下手的迹象,但这位客人也未免太活跃了,来参加宴会,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会上去亲切的交流一番。 诚然,世间不乏性情外放,自来熟的人,但再热情的人也不可能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还出门,且如此热情。 辛筝隐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种预感在青婧回来后被证实了,连诊脉都免了,根本不接触,只看了一眼青婧便道:“是疫疾,没救了,烧了吧。” 本来还关心人怎么样的宾客们脸色霎时就变了,他们中很多人都和这人有过接触。 辛筝反应最快,当即就想将所有人都给控制了起来。 瘟疫这玩意只要出现就不可能只有一个病人,传染速度惊人,谁知道这些人里已经有多少人变成了新的传染源,以及在外面,究竟是什么情况。 先把人控制起来,既是以防万一也是保护。 奈何宾客们不配合,纷纷拔出了自己的佩剑。 虽然贵族多酒囊饭袋,但不是酒囊饭袋的那部分妥妥的帝国最定精英,即便是酒囊饭袋,在这个尚武四季田猎不断的时代,哪怕是纨绔子弟,最基本的身手也是有的。 辛筝衡量了下实力,拦不住,只能无奈的看着宾客们离去。 目送了所有宾客离去,辛筝终于扭头问青婧:“蒲阪怎会出现瘟疫?” 青婧道:“蒲阪每年都有瘟疫,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辛筝愣住。“每年?” 青婧点头。“随地解手,大街上屎尿横流,哪怕是有茅厕的人家,厕坑也只是挖的一个大坑,雨季时随便几场雨....看来你见过大街上那会儿是什么模样。这种污七八糟的环境,你觉得能不滋生疫疾?” 人族对于众多人口聚居的城邑的街道管理等于没有,大街上屎尿横流,生活污水各种乱七八糟的尽往街上倒,在青婧看来,不滋生瘟疫简直天理难容。 除了辛国的国都,辛筝曾经颁布过一条法令:解手必须去公厕,在大街上随地大小便,统统砍掉两只手,倾倒生活垃圾,砍一只手。 辛国的国都是帝国街道最干净的城邑,没有之一,哪怕是辛筝走了以后,习惯了干净整洁的街道,以及将垃圾倒到固定地点,再加上粪肥增肥,辛国仍旧保持着街道的干净。 多年的研究与观察,青婧也发现了,生活环境越是干净,越不容易出现瘟疫。 辛国国都在辛筝那条暴君法令颁布之后基本没怎么滋生过瘟疫。 蒲阪,还没哪个王能如辛筝一般任性,或者说,任何一个正常的王都不会往贱民生活的地方跑,而贵族聚居的宫城因为有众多奴隶清理,每天都能保持干净整洁。 人很容易以为自己眼睛看到的范围就是全世界,觉得帝国所有的街道都是这般整洁。 即便有知道不是这般的,也没谁会颁布辛筝那种法令。 一来是太残忍了,二来是底层氓庶生活本就艰难,哪里还有多余的精力保持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何必为难别人呢? 也有一部分觉得氓庶又懒又馋,愚昧不堪,根本不可能听教化,没必要做无用功。 辛筝做到了? 废话。 做不到就是砍手,不管是砍一只还是砍两只,都会变成残疾,而残疾在这个世道等于将死之人。 在死亡面前,没有精力也会挤出精力来。 辛筝哦了声,问:“你是当我不知道宫城与郭的环境差异吗?若瘟疫从底层氓庶蔓延到了贵族身上,只能说明蒲阪的秩序已经完全崩溃。” 贵族是很爱惜生命的,距离不远的昆北出现了瘟疫,第一反应都是焚城,何况眼皮底下的地方出现了瘟疫,氓庶肯定第一时间就被拖出去烧了。 贵族与氓庶基本没有接触途径,再加上世界第一高效的处理手段,不论郭内怎么年复一年的滋生瘟疫,都蔓延不到宫城与台城。 “这瘟疫是外来的。”辛筝笃定的说。 青婧满意的点头。“孺子可教也。” 辛筝试探的问:“那你可知源头是什么?” 青婧:“知道啊。” “是什么动物?” “是盗趾。” 辛筝呆了下。“盗趾?你是说他染了疫疾,把疫疾给带到了帝都。” 青婧嗯了声。 辛筝觉得脑子有点混乱。 如果是千里来投毒的,倒是能解释盗趾为何会来蒲阪受那双重极刑,但—— “联军不可能不检查他有没有染疾。” “克瘟蛊。”青婧笑吟吟提醒。 玉宫的历代巫女不一定是一个好的统治者,但一定是个天才。 巫女沐槿是所有巫女中喜好最特别的,她研究虫子。 帝国的医学分两个体系,一为草药体系,二为虫药体系。 前者廉价易普及,后者效果倒是不错,但普及难度太高,培养一个蛊师的成本都足够培养一百个药师了,因而帝国历代巫女都比较推崇草药体系。 虫药体系的历史不可考究,只知道比草药体系更悠久,但它的完善者却是众所周知的,巫女沐槿。 这位玩蛊的宗师曾经尝试用蛊来治帝国南部的无冕之王——水蛊与疟疾。 这两位无冕之王现在都还纵横帝国,显然,沐槿失败了。 虽然失败了,但也不是什么成果都没有。 克瘟蛊便是沐槿的成果。 它不能治瘟疫,但用了以后可以克制体内的瘟疫,让患者能够保持一段时间的健康,并且这段时间里哪怕携带病毒也不会成为传染源,副作用是有时效,时效一到立刻咽气。 也因为不用可能不会死,但用了一定会死的副作用,克瘟蛊别名后事蛊,必死蛊。 唯一的用处就是让人获得安排身后事的时间。 “克瘟蛊不是可以让病患无法传染别人吗?” “但病毒仍旧存在于盗趾的体内,只是被蛊给封在了体内出不来。”青婧道。 辛筝懂了。 盗趾的血肉甚至于骨头可是被人给分食了的,分食者....都是奴隶主。 奴隶主不一定是贵族,但贵族一定是奴隶主。 “你几时发现的?”辛筝问。 “盗趾被押解进城那日我也在街上,正好看了眼。”青婧回答。 辛筝默然须臾,问:“你为何不提醒?” 青婧:“我想不到提醒的理由。” 辛筝换了个方向。“那可有想到什么不提醒的理由?” “盗趾非常耀眼。”青婧回答。“这样一个人物,当得起万人为殉。殉葬品也有三六九等之别的,没有比人更好的祭品,而人之中,没有比血统高贵的贵族更好的祭品。” 她在看到盗趾的那一瞬便猜到了盗趾为何而来。 这样一个人物,她实在是不忍破坏他的最后一搏。 辛筝哦了声,让人呼吸,再深呼吸,反复深呼吸,在心里告诉自己,作恶作出了境界都没让杀了的恶棍,自己肯定打不过。 如是再三,发现自己还是冷静不下来,干脆放弃了,抄起一张案就冲青婧砸了过去。 第177章 第七十三章辛筝 “可有冷静些?” “冷静了。” 青婧闻言将自己的脚从辛筝的身上移开,让辛筝能从草地上爬起来。 辛筝没爬起来,而是翻了个身,就那么趟在草地上,骨头一根都没断,但在刚才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里,全身的骨头都被青婧拆卸重组了一遍,哪怕是面部肌肉动一下感觉都能牵动一大片,从骨头到肉到皮都在疯狂的哀嚎着痛痛痛! 青婧将摔在地上的案几摆好,坐了下来,对趟地上的辛筝道:“你要往好的方向想想,这对你可是一件好事。” 辛筝想回以我虽然读书少,但这不是你把当傻子驴的理由的眼神,但两只眼睛都被揍了一拳,睁不开,只能用面部表情替代。 青婧问:“你与土地贵族可能共存?”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不能。” 从她选择道路的那一刻起,她和土地贵族便有她没贵族,有贵族没她。 青婧道:“这次的瘟疫会带走王畿多少贵族的命,让多少贵族氏族绝嗣,你以后可以少沾多少血?” 辛筝:“我宁愿将来多砍坏几把刀。” “你真倔。”青婧感慨。 辛筝眯着眼睛大怒:“倔你个鬼,你知不知道瘟疫有多不可控?澜北现在的混乱还不够证明什么叫玩火自焚吗?我是和土地贵族无法共存,不是与所有人都无法共存。” 青婧道:“你冲我发什么火?这疫疾又不是我带来的,我有让盗趾千里投毒?我有让奴隶主们去分食盗趾的血肉骨头?” 辛筝生生噎住,可一口气在喉头死活咽不下。 青婧忽道:“我一直以为你杀死辛襄子是因为他拿你给私生子当挡箭牌和踏脚石,而你想当国君,他便不能活。” 辛筝疑惑的看着青婧。 青婧:“你之前在心里想起了他,觉得我和他一样欠教训。”顿了顿,青婧颇为感慨的道:“你给他的教训真深刻,不仅命没了,死得还挺....新奇的。” 一根长针生生插进颅骨,青婧很难想象那有多痛。 辛筝露出了不以为意的神情。“死得比他更新奇的王侯多得是。” 青婧点头。“死于自己直系后代手里的王侯也很多,但辛襄子,噗,你知不知道,你让我想起了我阿父?你比我更适合做他的孩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说人话。” “我阿父折磨了我大父很多年,把人给折磨得活活忧惧而亡。”青婧道。“这个世道,弑父杀母不是什么新奇事,但基本是为了权力,阿父半是为了权力半是因为怨恨已是新奇,而你纯粹的只因觉得辛襄子是个神经病就将他杀了,完全与权力无关。” 青婧发自肺腑的感慨:“兕子你真是一个纯粹的人。” 辛筝没觉得这有什么好感慨的,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不都是杀了个人吗? 谁还没杀过人呀? 青婧看着辛筝,想了想,道:“你这样想也好。” 虽然无法理解,但她见多了猪跑,她也知道,如果辛筝不是这种思维逻辑,杀死辛襄子的这件事很容易对她造成心理问题。 不杀就不会有心理问题了? 辛襄子的死,若辛筝负三分责任的话,辛襄子得负七分。 父女俩的代沟比归墟还深,没得救。 经过这么一番闲聊,主要全身骨头始终没有消下去的疼痛,反正辛筝的情绪终于平复了下来。 平复了心情,辛筝看着眉目精致而淡然的青婧,忽问:“有一件事,我一直想不通。” 青婧抬眸看向辛筝。 辛筝道:“你的读心能力,我虽然不知是如何产生的,但你听到别人心里想什么的同时应当也能感觉到别人的心情吧?” 人是动物没错,却是一种很感性的生物,反正辛筝不相信一个人的内心的信息里会不掺杂任何情绪。 青婧颌首。 辛筝继续道:“人心有黑暗,亦有光明,有喜悦,也有悲伤,有温柔,你都能感受到?” 青婧继续颌首。 辛筝默然须臾发自内心的问:“既如此,你哪怕是因为承受不了这个糟糕世道的黑暗与痛苦而疯了我都能理解,可你怎会变成这般冷血的心性?” “世上不存在内心完全没有黑暗的好人,也不存在内心完全没有光明的恶人。一半神性,一半兽性是为凡人。”辛筝道。“你的能力让你能直接感受好人心中的恶念之时亦能感受到恶人心中的温柔,甚至,在太过广袤的黑暗的对比下,你应当会对光明更加深刻。” 青婧仍旧颌首。 辛筝问:“所以你不觉得你的状态很不合理吗?” 青婧微微一笑。“非常合理,只是我封闭了自己的同理心罢了。” 辛筝惊讶的睁大了眼。 同理心是什么? 青婧给辛筝上过的课里便有它,和它的弟弟同情心放在一起讲的。 提同理心之前,青婧先说了同情心。 同情心是强者的责任与特权。 说它是强者的责任是因为文明并非只由强者构成,强者只是恰好占据了大部分资源的个体,但就算这样,强者也不是神祇,神祇能够独立生存,有文明和没有文明对祂完全没影响,因为祂自成文明。而强者,没了文明,什么都不是。 强者占据了大部分资源,使得占据人口更多的弱者生存艰难,豚犬累了都会反抗,何况人。忍无可忍,拉着强者一块同归于尽那就很有意思了。 毕竟,一个文明的统治阶层也就那么几个人,更多的还是承受各种盘剥的底层。 没人天生犯贱。 智慧生物创造文明从来都不是为了当奴隶,而是为了过得更好。 在元洲第一王朝建立之前,元洲的智慧种族,有一个算一个,过得比没爹没娘的孩子还惨,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直到建立起城邑,发展出文明,这才过上好点的日子。 奴隶很惨,但不是最惨的,创造出文明前,人过得更惨。最早的奴隶们在最开始的时候其实并不讨厌当奴隶,至少可以活下来了。 只是,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无法生存时,求的是活着,吃不饱时求的是吃饱,吃饱了求的是穿暖,吃饱穿暖了便开始追求地位....永远不会有尽头。 这份永不满足是文明前进的动力,也是每个时代统治阶层脖颈上注定勒紧绞杀他们的绳索。 统治者剪不断脖颈上的绳索,无法改变自己被抛弃与死亡的命运,但可以挣扎求生,让自己多活一会。 强者还不能毁灭文明,因为没了文明,他们什么都不是,轻则死得更快,重则,可能就得体验一下数万年前茹毛饮血的祖先面对天地间一片蛮荒的绝望。 强者要保障自己的生存,延续自己的生存,就得保障文明不因内部的矛盾而崩溃。 同情心是强者用来调和矛盾的手段,让弱者看到强者的同情心,抱着不现实的希望继续忍耐,只要弱者还能忍,矛盾就只会继续积累而非来个大爆发,轰然崩溃。 总结:同情心是强者的责任,不承担也没关系,只要你达到神祇的境界,达不到又不想担责的话就得承担后果。 至于同情心是强者的特权。 青婧举了一个特别生动的例子,她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什么问题,她很满意自己的人生,如果别人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可怜,同情自己。她不会感激,如果打不过,她会当没听到,如果打得过,她会把同情自己的人变成自己的实验材料。 同理心是同情心的伯兄。 它和同情心的差异。 青婧仍旧给辛筝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 路边有一个乞丐,同情心经过时觉得对方很可怜,施舍了乞丐一条鱼,然后良心松快的离开了;同情心走了后同理心经过,也看到了乞丐,将乞丐带到了旁边的河流边,教乞丐怎么就地取材捕鱼。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有同情心的人看到别人遇到困难,思考的是如果是我遇到这种困境,我会想什么。但思考出来的只是自己的想法,必定与乞丐的真实想法差天共地。有同理心的人则是思考乞丐在困境里会想什么。 一个是居高临下的思考,另一个是平等的思考。 有同情心不一定有同理心,但没同理心的人肯定没同情心。 青婧教辛筝,做为一个统治者,你可以没有同情心,但必须有同理心,你得知道臣民想什么,不然就你那性格,迟早搞得天怒人怨被人推翻。 辛筝当时问,如果一个人两种都没有呢。 青婧的回答是,智慧生物天生就有其中一种或两种,如果没有这两种东西,智慧生物根本建立不起文明,哪怕建立起来,文明也会怎么建怎么崩溃。文明延续需要的东西,智慧生物哪怕没有也得进化出来,进化不出来的都死了。 辛筝闻言也就没再追问如果两种都没有,人会是什么模样。 现在她知道答案了。 是青婧的模样。 读心的能力理论上能让青婧百分百的知道别人在想什么,是悲痛还是欢喜,然而....这人能一边解剖活人一边接收着材料内心源源不断传递过来的痛苦与仇恨,手里的刀不会有丝毫的不忍。 她看得到人心的所有丑陋,也看得到人心的所有美好,看得比所有人都清楚,甚至比当事人还清楚,但不论是丑陋还是美好,她都不会有共鸣的感觉。 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悲喜并不相通。 “你为何要封闭自己的同理心?”辛筝问。 青婧支着下颌道。“这个问题我也好奇。” 辛筝不解。“你自己封闭了自己的同理心,却不知为何?” “我记事的时候同理心便已没了。”青婧一副我也想不明白的神情。 辛筝闻言怔了下,忽问:“你最早的记忆是从何时开始的?” “一岁左右。”青婧回答。“更早的,我只记得很难受,回忆时只能想起一种仿佛被扔在冰火两重天里炙烤的感觉。” 辛筝闻言沉默了。 她可能知道青婧为何没有同理心了。 青婧听到了辛筝内心闪过的念头,挑眉,这个倒是很合理。 师尊当年也是和她说,她没有同理心是一件好事。 虽然读不了师尊想什么,但她知道,师尊一点都不喜欢自己毫无人性的心性。可彼时告诉徒儿没有同理心也挺好时,师尊的眼神是真挚的,她是真的觉得是一件好事。 辛筝从草地上爬了起来,揍不过青婧,但被揍了一顿,气也同样随着大脑冷静下来而消失了,想起了正事。 “疫疾可能治?” “我不是神。” “让你研究,需要多久?” “大君,这疫疾在南方横行了几千年都没被人族给消灭,你凭什么觉得我能在短时间内解决?” 辛筝闻言只能死心。“对了,这百花,可会被人认出来?” “不会,这能力我最近几年掌握的,知道我是灾难君王的人都不知道我有这能耐。”青婧随口回答。 辛筝闻言放下了一颗心。“还有,我来月事了。” “恭喜,长大了。”青婧道。 “你不是我说铅汞中毒太深,不育了吗?” 青婧反问:“不育与来月事可有冲突?” 辛筝愣住,不冲突吗? 青婧道:“除非你不育的原因是将腹部孕育子嗣的宫房摘了,否则不冲突,最多就是些月事不规律之类的毛病。你体内的铅汞排干净之前,这些毛病都治不了。” 辛筝哦了声,问:“会死人吗?” “不会。” “那就没事了。”辛筝放心了。 想了想,辛筝又问:“摘了宫房有什么副作用?” 青婧怔了下。“你想做什么?” “我身体这情况,要么生不出,要么生出畸形,宫房对我毫无用处,反而生命得有七分之一的时间在流血。”辛筝总结道:“得不偿失。” 青婧:“你的身体,月事不可能规律,至于子嗣,你体内的毒并非完全没得治。” “我记得你也提过,我体内的铅汞想去干净,哪怕是以锻体操的效果也得三百年。”辛筝道。 天天饮铅吞汞,她也挺佩服自己的运气,只是身体出了问题,而非脑子出问题,须知她的从弟可是直接变成了生活无法自理的白痴。 “现在是两百年。”青婧道。“你得相信我的锻体操。” 辛筝哦了声,问:“你的意思是第三层时,这个速度还会更快?” “应该。” “那就是不确定。” 青婧有些好奇的问:“你难道不期待后代吗?生存与繁/殖可是生命的第一本能。”网首发 “你的描述永远让我有种繁/殖是动物行为的感觉。” “智慧生物本就是动物的一种。” “那真抱歉,我没这本能。”辛筝道:“我永远不可能期待后代。” 辛氏公族的家族史足以让她明白子嗣意味着什么,不是自己未来会杀死的人,就是未来会杀死自己的人。 谁会期待会杀死自己或是会被自己杀死的人? 青婧摇头。“我拒绝帮你这个忙,你现在太小了,如果你一百岁以后还如此想,我会帮你的。” 辛筝汗颜。“我记得你说过我的身体活不过二十?” “现在是活不过三十,锻体操和你的规律作息饮食还是有效果的。” 是啊,坚持了快十年才增加了十年寿命,这效果果然斐然,辛筝心中腹诽。 “我有点急事,先走了。”辛筝说。 “你想管这闲事?” 辛筝道:“我如今是王手中的一把刀,做刀,当然要做得想人之所想才能脱颖而出。” “可他已经给不了你更多了。” “我缺钱。”辛筝说。 青婧微微一笑,口是心非前最好考虑下听的人是否只能听到嘴巴发出的声音。 辛筝的效率是惊人的,将府里与宾客们接触过的僮仆全都送到青婧那里去隔离几天,然后就是写奏章。 自己写不了,手掌的骨头也被拆卸过,一时半会使不上劲,稍微一握笔就疼,干脆让造篾岁代笔。 蒲阪的瘟疫需要封城,将所有染疫的单独隔离,可能感染的也隔离,更干脆一点那就是一块烧了,反正帝国这么干非常轻车熟路。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问题是,这次的瘟疫震中不是贱民,是贵族与奴隶主。 贱民可以随便烧,贵族与奴隶主显然不能,这两者,尤其是前者,有兵有粮有封地....非常不好惹。 不管是谁来处理这事,结局都会很惨。 王很难找到人来负责这事,不管找谁,绝对会因病告假,硬逼的话,人能回家悬梁自尽,免得沾上这麻烦以至日后全族被杀,死一个总好过死全族。 王亲自上阵,这也不是不行,但这么干的话,日后要全族被杀的人就得换成王了。 帝国历史上死得不明不白的王很多,死得清楚明白就是被杀的王也不少,全族被屠的王,亦有。 辛筝非常急人之所难,本侯上。 造篾岁写得心惊肉跳。“大君何故沾这麻烦?” “别一副孤想不开的眼神,公卿贵族们的报复并非不能破局,孤才不会死。”辛筝道。 造篾岁想不到这有什么破局的法子。“敢问大君有何破局之法?” 辛筝笑。“死人是没法爬起来报仇的。” 想起灵族这一不讲理的存在,辛筝又补了句。“便是真的爬起来了,正好送给青婧。” 青婧对邪灵可是很好奇的,但邪灵太稀少了,一直没机会遇到,好不容易遇到一只,抓了的话她师妹得跟她拼命,便一直没能如愿研究一下邪灵。 第178章 第七十四章少昊君离 君离离开辛侯府后没骑驴,而是牵着青驴步行回去,脑子里乱糟糟的。 人族判断一个人是否成年的标准是男孩是否初/精,女孩是否初潮,来了那就不再是孩子,可以考虑结婚生子了。礼法上成年礼是二十岁,成年礼以后才能结婚,没关系,生孩子趁早,侍女是用来做什么的?就是用来生庶嗣的,纷乱的时代加上血统分封制,一个氏族想要发展壮大,人口非常重要。 女性贵族会迟一些,至少十六岁以后才安排陪侍,也不怎么会生孩子,生育风险太大了,侍女身为家庭奴隶,不事生产的同时还享受着优渥的物质生活,可不是主人白给的。 侍女存在的价值便是讨主人欢心,以及为主人开枝散叶,这也决定了侍女不管心里怎么想都得频繁生育。 女性贵族自己能做主,自然不会有年年往死亡边缘展翅的兴趣。 不管不同身份的男女对生育的态度如何,但对于生育年龄都是符合主流标准的。当然,认知符合标准,但更爱惜生命,晚孕的女性贵族很多就是另一回事了。 神裔氏族的认知属于小众:身体完全发育成熟了才能生孩子,早婚早育,死得快。 可不管是大众还是小众,一个女孩的初潮都是重要的人生转折点象征,开始从孩子向大人蜕变。 辛筝的心性太过锐利早熟,总是会让人忘了她的年龄,看得见的人还好,还能通过辛筝的模样知道这是个多智的妖孽孩童,君离对辛筝的容貌与年龄都是模糊的。 要不了几年,兕子就是个大人了。 君离的脑子里不断漂浮着这个念头。 成了大人,兕子就可以结婚,与另一个人共同孕育子嗣.... 打住。 君离甩了甩脑袋。 自己想什么呢。 就算兕子可以结婚也不可能是和自己。 同姓通婚是为乱/伦,他和兕子都是炎帝之后,哪怕一个辛氏一个少昊氏,却有着同一个姓——风。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行吧。 君离忍不住想起了神裔氏族,人族中非常有名的不遵守同姓不婚祖制的一群人。 君离也曾问过连山果,同姓通婚,其生不蕃,神裔氏族族内通婚真的没问题吗? 帝国历史早期的血缘婚导致了大量先天有问题的婴孩降生。 连山果的回答是血缘婚和同姓通婚是两回事。 神裔氏族不是血亲通婚的疯子,明知道血亲通婚的后遗症还那么干。但神裔氏族也的确同姓通婚,婚姻以族内婚为主,十个结婚的至少九个是和同族成的婚。是亲戚,但都是远亲,五服之内不允许通婚,而神裔氏族的族人有几十万,不需要担心自己倒霉到看上谁谁是自己的近亲。 出了五服,生出健康孩子和残疾孩子的概率和寻常人是差不多的。 君离觉得连山果当时大抵看了自己一眼,眼神估计很复杂,因为她之后补了一句。 有些特殊遗传那就是没办法了,是否血缘婚都不影响什么,单纯的看运气。 君离在脑子里算了算自己和辛筝的血缘关系。 辛氏的始封君是两千多年前少昊部的一位庶子,因为是追随白帝南征北战,重新稳定了当时的帝国的功臣之一,后来白帝继承王位,封赏有功之臣时,这位庶子也因此被封到了辛原,是为辛君。 辛国最早的爵位是附庸君,也是方国爵位最低的一等,变成子爵是很久以后的事。 千年前风姓氏族第二次分裂时辛国站在了穷桑氏一边,在穷桑氏与少昊氏分裂后,穷桑氏给予了所有追随自己的氏族赏赐,当时的辛国国君谥号为简,史称辛简君,辛简君没有要封地财帛之类的赏赐,甚至还送了穷桑氏许多珍宝,只请求提高自己的爵位。 彼时没人明白这人怎么做这么傻的事,但后来就明白了。 对于辛氏而言,想要土地,自己能打下来,财帛也同样可以抢,但爵位就有点麻烦了。 礼乐天下的时代,没有足够的血统和身份,挤不进上流圈子,除非实力强大到能摧毁现有的秩序,否则再强大也不过是乡下蛮子。 辛君也是因此下注于穷桑氏身上。 风姓氏族的第二轮分裂是无法挽救的,它太强盛了,强盛到了威胁帝都的程度,一个王朝的内部不允许有多个齐头并进的声音,而风姓氏族内部亦是矛盾重重,内外双重因素之下,风姓氏族要么毁灭要么分裂。 穷桑氏背后的支持是玉宫与蒲阪,获得爵位的希望更大。 辛简君也赌赢了,成为子爵后辛氏历代国君开始不断通过联姻与战争不断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其它地方的技术以及人口,去过辛国的人都会发现,辛国的人口相当复杂,帝国各地的地缘特征应有尽有。 而这种血缘的混杂中,辛国也完成了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国到兖州境内数得上名号的强国的转变。 辛筝现在更进一步了,她将辛国的爵位从子爵变成了侯爵,从一个普通诸侯变成了方伯。 距离辛氏庶子从少昊氏分出去到辛筝这里,有两千三四百年了,辛筝是辛国的第一百二十九代国君。 君离哪怕是用膝盖算都知道自己和辛筝莫说五服了,便是百服都出了,肯定不存在其生不蕃的问题。 好像真的可行。 君离忍不住思考如果自己和辛筝有一个孩子会是什么模样。 他不知道辛筝生得什么模样,但很他确定,辛筝一定是这世上生得最美丽的人。 自己的话,神裔氏族盛产美人,连山果的情史那么洋洋洒洒,君离觉得,连山果一定很美,不然她这么风流成性,怎么还会有那么多出色的男人跳进这这天坑里,老爹可是一辈子都没爬出来。 至于老爹,那是沃西有名的美男子,自己前面的兄长和姐姐们据说也都是很美的人。 这样两个美人结合生出来的自己更是不可能差了。 同理,自己与辛筝若有孩子,一定也会很好看。 他在连山城的时候帮人照顾过孩子。 家长有事出门不方便带着孩子,但把孩子扔家里....虽然大部分人都是这么干的,但神裔氏族很难这么干。 寿命越长的物种,想要后代就越难。 普通人族一年就能生一胎,神裔氏族十年八载都未必能生一胎,连山果和少昊旅在一起几个月就有了他,只能说这两个人的运气都非常不错。 获得的难易不同,再加上不需要将所有的精力用在怎么生存上,对子嗣的上心程度自然不一样。 若是熊孩子也就罢了,撑死回家的时候得大扫除和重新置办家具,但小婴儿却是没法放心的。 君离经常被委托照顾小婴儿,他生得好看,人群中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他,最重要的是,他的脾气非常好,有耐性,不会被小婴儿给逼到发疯,而且小婴儿也都很喜欢这个陪玩的大哥哥。 小婴儿给君离的记忆是非常的柔软脆弱,小爪子握在手里都没什么骨头的感觉,或者说全身都没骨头,能把脚丫掰到嘴边啃,哪个大人做得到这么高难度的动作? 把小婴儿放着坐在地毯时,小一点的根本坐不了,摆好坐的姿势后只要一松手小婴儿就会往地上倒。 小婴儿通常会以为这是在玩游戏,地上铺着厚厚的毯子也摔不疼,身体摔倒后会咯咯的笑,要再玩一次,然后一次又一次,玩到大孩子甚至大人都累得想死了,小孩仍旧精力旺盛。 大人已经活了很多年,各种各样的风景已经看习惯了,但婴孩不是,刚刚出生的它们看什么都是新奇,最喜欢的便是看各种新鲜的事物,哪怕惹它们不高兴了,抱着举高高,让它们的视野增加,或是抱着到处走走,都会很快高兴起来。 君离的脑子冒出了许多以前帮着照看各种小孩的经历,小孩就没有不闹腾的,相当能折磨人,但如果是他和辛筝的孩子,他一定会更有耐心,哪怕是被折磨,也会是幸福的折磨。 一直到走过了头,将自己的府邸给远远甩在了身后君离才勉强重新冷静下来。 自己因为连山果的影响将同姓不婚和血缘婚给当成了两件事来看待,但这只是神裔氏族的小众观点,主流观点还是将同姓不婚和血缘婚当成同一件事来看待。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辛筝能接受自己吗? 或者说,她脑子里有同姓者可以谈婚论嫁的概念吗? 虽然辛筝和穷桑氏有婚约,而辛氏与穷桑氏都是风姓,炎帝之后,这桩婚约毫无疑问属于不伦婚约,此事也让辛筝的名声不佳。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怎么回事。 若一桩不伦婚事能带来惊人的利益,没有人会拒绝,包括因为这桩婚约的不伦性而对辛筝指指点点的人。 王侯的婚姻从来都是为利益服务,毫无疑问,辛筝与穷桑氏的婚约也是,只是辛筝落入了下风,这桩婚约的最大受益者是穷桑氏,至少目前为止是如此,以后的话,辛筝今年才十三岁,离成婚至少还有七年。七年的时间很长,没人能保证不会出现变化。 虽然如此,君离不确定辛筝是不是真的能接受同姓通婚。 若是有足够的利益,辛筝肯定....也不会答应。 联姻的双方若是势均力敌,自然平等,但平等之时必然时时刻刻准备压倒另一方让自己占据上风。 联姻的双方势力不平等,还用得着联姻?大快朵颐不好吗?为何要在自己占据优势时退让? 不管是哪种,发展到最后都是生死博弈,反正不是为了过日子,分出个你死我活才是最重要的。 辛筝骨子里充满了自信,她有信心不需要虚与委蛇也能干掉对手。 既如此,自然用不着联姻。 即便真的需要时,辛筝也会答应,但君离自己没法接受自己的婚姻是因为利益而非感情。 一半的可能辛筝在意同姓不婚的伦理观,但有足够的利益,她会先忠于自己生而为君的职责,人君的职责面前,道德伦理人性统统滚一边去;另一半是辛筝不在意,但她不在意,世人却是在意的,可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辛筝干嘛要挑战同姓不婚的普世伦理观给自己的生活寻找坎坷? 君离乱糟糟的脑子在重新回到自己府邸的门口时总算是暂时消停了些。 后知后觉的想起一件事。 自己忘了正事了。 他大老远跑回来一半是因为听说了辛筝晋封的事,另一半也是为了与辛筝商议一件事。 犁与牛耕的发明对农耕的助力是巨大的,犁还好,可以凑合用木犁和石犁,铁犁只有大户才用得起,没有比盐铁更方便盘剥氓庶的工具了,这两样东西的价格死活都下不去。而牛,虽然也能用人来拉犁,甚至帝国的农耕,普遍为人拉犁,牛太贵了。 母牛一胎只生一只,一头牛犊要养到成牛,至少两年,若非牛可以帮助农耕,人族的重要家畜里都不会有牛的席位,豚犬羊才是最重要的家畜。 羊肉胜在味道鲜美;犬胜生长期短,一胎至少五六只,还能看家护院和抓耗子,是多方面的帮手;豚的肉一点都不好吃,腥燥得比吃鸡屁股还难吃,但胜在肉多又能生,一胎最多的时候能生二十几只,嫌弃肉不好吃得先过上能吃上肉的生活,不然就是矫情。 遗憾的是,帝国现在还没发展到嫌弃肉不好吃的境界。 王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 即便是贵族,也只有公卿与诸侯、王才能挑剔下豚肉难吃。 吃肉比诸侯和王还多的也就游牧区的同类,但想吃的时候能吃上肉食和只有肉类可食绝对是两回事。反正君离观察了下辛筝的饮食,对于肉食纯粹是身体需要才吃,吃的时候心情完全是无波无澜的,主观上更喜欢水果蔬菜,吃的时候能感觉到她很享受水果蔬菜的味道。 牛肉不是肉用家畜,但重要性比肉用家畜更高,养殖难度也更高,毕竟肉用家畜的挑选标准就三个:好养活,能生,肉多。 牛只符合第三个标准,一头牛能提供的肉食比好几头豚羊都多。 不能生,也一点都不好养活,养牛对技术要求很高。 数年前的时候一头成牛的价格约为五十铜布,若是牛特别好,价格还得翻着跟头涨,甚至蒲阪最缺牛的时候,一头好牛都卖到了一百铜布。 这几年因为辛筝打通了辛原与王畿的牛羊贸易,大量的辛原牛羊涌入,蒲阪的牛价格降了不少,至少四十铜布能买到一头牛了,但庶农还是买不起。 而贵族,他们对全面的牛耕推广也没那么大的兴趣,上田够用行了,中田和下田完全可以用人来拉犁,反正人才是最大的消耗品,虽然比不上牛能干,但胜在量大便宜管饱。 这也导致了辛原的一个尴尬处境,在湟水的贵族购牛饱和后便不得不去更远的地方开拓商贸。 辛原的面积很辽阔。 帝国的主流面积单位也是最常用的面积单位里,人行百步为一亩,百亩为一顷。别的种族和人族的基本面积单位有些差异,羽族的基础面积单位是最大的,同样是一亩,一亩可当人族的十亩,龙伯次之,一亩当人族的五六亩。 但在亩和顷这两种基础面积单位之上有两个所有种族都共用的面积单位,成与同。 方圆十里为一成,百里为一同。 帝国对于成与同的面积概念来自于羽族第一王朝中期,而羽族的成与同概念来自于龙伯王朝时期,龙伯王朝之前整个世界一片蛮荒,所有种族都在摸索自然,艰难求生,文明之火尚未点燃,因而有人推测成与同这两个面积单位的创造者是龙伯。 即便是对于帝国而言,成与同也是用得少,少到根本不怎么用的程度,太大了,大得让人无法理解这两个单位是怎么诞生的。 帝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大规模且频繁的使用这两个单位是黄帝时,横压所有种族,划分九州,至少得知道帝国的疆土有多辽阔才能划分。 也是那次对人族直接掌控与有重要影响地方的丈量让帝国对自己究竟有多辽阔有了明确的认知,不再是单薄的很大。 辛原的面积便是在那个时候丈量出来的。 约四十同,四千成。 如此广袤的牧区,每年产出的牛羊无以计数,王畿的贵族哪吃得下。 去更远的地方开拓商贸思路上可行,但这年头出远门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死亡率甚高,成本增加了,价格也更高,而价格陡增,买的人也就更少了。可牛又不是什么珍稀的奢侈品,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本地的牛再差也胜在便宜,干嘛要去买价格离谱的远方牛? 君离觉得辛筝和王畿的庶农可以互相帮助。 庶农缺少畜力,辛筝多的是牛马,但没有足够的买家。 庶农买不起牛的问题君离也想到了办法。 一家一户当然买不起,但几十家加起来凑一笔钱呢?帝国的农耕都是共耕,很多人家一起耕作一块地,对于每家掏一笔钱买牛回来一起使用,不存在信任方面的担心。 考虑到庶农的贫困,大部分村社仍旧是买不起牛,君离也想到了办法,他曾经在昆北推行过的低息贷。 氓庶被贵族坑过很多次,只要涉及贷,只要不是走投无路与破罐破摔的,不论怎样说得天花乱坠,都只会一个劲摇头,这也使得族吃相愈发难看,有的地方,贵族更是连逼人走投无路的过程都省了,直接把人抓起来打上奴隶的烙印。哦,现在是打入奴籍了,王颁布的奴隶法里要求奴隶主要将自己拥有的奴隶进行登记,是为奴籍。 但君离几个月的劝农官也不是白当的,氓庶们不信别的贵族,却是信他的。 其实完全可以找辛筝进行分批支付牛钱的,那会更加方便,但君离相信辛筝,氓庶们却不信。 不管需不需要中间借贷的第三方,这件事都必须与辛筝谈。 庶农们很多,需要的牛也很多,辛筝手底下的人无法自己决定这么大的生意,而且,君离也没那么多现钱。 君离看了看天色,算了,明天吧,反正他现在是没法保持冷静的和辛筝谈生意。 面对心神失守的对手,辛筝在谈条件时是绝对不会客气的。 进了门便遇到了公羊粱,公羊粱见到君离回来了,笑道:“你看上去好似被人给非礼了。” 君离的容貌哪怕是男的,也比女性更容易遇到一些不太好的事情。但他的出身弥补了容貌带来的弊端,至少敢强迫一位帝子发生点什么的很少,在经过何氏子被男女前后轮了的事,以及何氏大宗被一锅烩了后,君离不管长啥样都安全了。 若是以前君离心神恍惚到回家都能走过头,公羊粱肯定往不好的方向想,但如今就只是开玩笑了,估摸着君离是有相好的了。 十六的年纪,大部分男性贵族在这个时候都已精通人事,身经百战,而君离....你不能说他不精通,男女之事方面的知识他比蒲阪那些身经百战的贵族还要懂,却都是理论知识。 男女之事引起正常人兴趣的最大的诱因在于对诱因好奇,其次才是生理需求,连山城的教育成功的将好奇的纱幕给撕得干干净净。 这也导致了君离虽然理论知识丰富,但一点实践的兴趣都没有。 公羊粱也不知这算好还是不好,但考虑到君离这样是因为连山城的教育,而连山城存在了几千年,想来没什么问题。 君离道:“那你可就失望了,没人敢非礼我。” 公羊粱道:“看得出来。” 虽然猜测君离是有了相好,但公羊粱并未深究这个问题,开两句玩笑就差不多了,转而问起购牛的事,这事若能办好,君离在蒲阪的地位将更上一层楼。 “我忘了,我明天再去。”君离努力保持正常的回答。 公羊粱:“...”你的相好该不会是辛筝吧? 躺床上一晚上都睡不着,脑子里始终乱糟糟的,但第二天的时候心绪总归是平复了下来,就是精神不济,君离还躺在床上时便犹豫着要不要明天再去找辛筝谈购牛的事。 辛筝昨天宴饮,今天的精神应该和自己一样不会太好。 第179章 第七十五章辛筝 揍青婧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 过了一天都还在疼的骨头无时无刻不提醒着辛筝,面对青婧这种混蛋,保持心平气和很重要。 不能心平气和,出事的肯定不是青婧。 辛筝痛苦的倚靠在凤凰花树下同雁鸣下着棋,转移注意力,注意力转移了,骨头就没那么疼了。 雁鸣问辛筝。“大君,要不要去找青婧子?” 辛筝:“治不了,我这又不是受伤。” 骨头全都在原位,就是拆卸时的手法特殊了点,但缓过来就没事了,不需要用药,也没办法用药。 正下着棋,便有僮仆来报,君离来了。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与雁鸣露出了错愕之色,委实是没想到这个节骨眼上还有人敢来辛侯府。 昨日不知为何君离离开得特别早,没赶上后来的事,今天知道了后续发生的事,换个正常人都只会庆幸自己走得早,然后离得远远的。 辛筝发现,自己对君离的作死还是不够了解。 虽然好奇君离来干嘛,但想了想还是让人谢客,现在她自己也不肯定自己府邸里是否安全。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青婧,不受疾病侵扰。 这也是她想揍青婧的原因,知道你冷漠,但陌生人也就罢了,对于陌生人,人性总是会发扬最大的恶,能够对陌生人还保持善意的,不是圣人就是好人。可府邸里的哪个人不是和你相处了小一年的人,亲眼见过了府中每个的生活与喜怒哀乐,怎还能如此冷血? 同情心是喂狗了吗? 呃,好吧,虽然不是喂狗了,但也差不多,都糟心。 辛筝的谢客并未让君离离去,反倒让他怀疑起辛筝是不是已经染上疫疾了。 一局棋还没下完辛筝便见到了君离,强闯进来的。 他和辛筝太熟,是蒲阪所有与辛筝有往来的人中和辛筝关系最好的,府中的宾客奴仆也都能看出辛筝对君离特别的有包容,仅次于青婧,自然不好暴力阻止君离,不管是打不过还是打得过却伤了君离都不是什么好事。 见辛筝虽然脸色不太好,但也没有染上疫疾,君离松了口气。 辛筝道:“你最好真的有急事。”不然她非常不介意给君离不作不死的教训,让他吃一堑长一智。 君离非常有求生欲的道:“我是来找你买牛的。” 君离将自己想到的庶农买牛的事与辛筝说了说。 辛筝想了想,很快就给出了答案。“不卖。” 本来只是求生欲而提起此事的君离不由睁大了无神的眼。“为何?我要买的牛很多,哪怕是分期付钱,你最终也是会赚到很多钱的,只是无法一次性收到所有的钱,但我可以做中间人,庶农们一定会按时付你钱的。” 辛筝道:“你的想法很好,只一个问题,庶农守不住牛。” 君离不解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贵族要买氓庶的牛,他们有权力拒绝?贵族要用一枚铜布,甚至骨贝买一头成牛,谁能拒绝?贵族要征用氓庶的家畜,谁能拒绝?” 君离努力道:“王不会答应的。” “但他管不到底层呀。”辛筝理所当然道。“王权若能管到底层,帝国历史上也不会那么多死于非命的王了,帝国的底层是贵族与乡贤的天下,氓庶自己都不过是他们放养的两脚羊,何况两脚羊养的的耕牛。” 君离一时无言以对,是他疏忽了。 那些土地都是辛筝从贵族手里抢来的,抢的时候辛筝顺手将那些土地上盘踞的大户给清理了,很是发了一笔横财。庶农又都是从各地迁徙来的,君离当劝农官时,并没有遇到正常的官员下乡会遇到的问题,他遇到的最大问题不过是氓庶对贵族官吏世代积累的不信任以及天然的对立。 无言是暂时的,当辛筝抬手准备让人送客时君离及时想到了办法。 “这个问题并非无解。” 辛筝抬眸看向君离,很好奇他能想到什么办法。 君离道:“村社的氓庶,民风淳朴。” 辛筝哦了声。 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很多贵族对村社聚落都是这样的认知,但实际上,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的真正写法是穷山恶水出刁民,闭塞愚昧。 君离和她一起从昆北走到青阳,中途遇到的村社就很少有不杀人劫财的,若还不懂民风淳朴的真正含义,那脖子上长了颗脑袋委实是浪费。 君离从辛筝的语气中听出她懂了,便继续道:“涉及到他们的利益,庶农一定会悍不畏死。你须知,庶农每年冬季都要参加冬狩。” 战争是贵族的舞台,却并非只有贵族,也有氓庶的一席之地。 每年的冬狩是贵族为了获取足够的食物,也是为了让氓庶进行军事训练,哪怕是凑数,也不能一点军事素质都没有。 辛筝颌首。“可还是有个问题,氓庶打不过贵族。” 氓庶不过每年一两个月的军事训练,即便是这短暂一两个月的军事训练,含金量也极低,远不能和经常吃肉并且从小到大都是脱产军事训练的贵族比。 君离道:“双拳难敌四手。” 贵族打小接受军事训练,虽然很多都是随便学学,就是个花架子,但花架子也是经常吃肉的花架子,真打起来,一对一的情况下,氓庶基本不是贵族的对手。 战争需要讲究公平吗? 当然不,君离认为,战争的正道便是倚强凌弱,靠实力碾压。 战争的正道有一点公平存在吗? 辛筝怔了下,笑道:“你挺有想法的,但贵族除了自己还有甲士、门客以及徙卒。”贵族也不是白痴,甚至因为接受的教育,贵族是人族中最聪明的群体,一个人打不过,自然会回家拉一支军队。 君离道:“我会告诉他们,贵族不会只抢一家,而他们单独的村社无法与贵族抗衡。” 辛筝闻言不由对君离刮目相看。 老兄你是不是忘了你自己什么出身? 当氓庶意识到自己能干掉贵族时,谁还会忍受贵族层出不穷的横征暴敛? 不过这个想法很有意思呀。 辛筝想了想,说:“我可以答应,但氓庶把牛养死了怎么办?即便是最容易养的豕也很容易因为不会养而意外死亡,何况比豕更难养的牛。” 君离道:“这个我也想过,庶农们同意出粮食向你求一个会养牲畜的好手教他们如何养牛。” 辛筝道:“我好像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了,既如此,我同意了,分期付钱,我也会派人去教他们如何饲养牲畜。”教如何饲养牲畜之余教点别的什么,谁规定不能送点搭头的? 君离闻言笑了,同意了就好。 帝国一直以来用的犁都是直辕犁,都是二牛抬扛式,至少需要两头牛来拉,但很适合在平原地区使用,能保证田地犁得平直,比较容易驾驭,效率也较高,人力用的犁至少五日才能当牛拉犁一日,高下立判。 澜北的联军击败盗趾后发现了改良过的新犁,犁的构造有较大的改进,是曲辕的,除犁头扶手外,还多了犁壁、犁箭、犁评等,比直辕犁更有效率。而且种类繁多,有一牛能拉的,也有多牛拉的大型犁,前者胜在用的畜力少,后者虽然用的畜力多,但效率更高,非常适合大规模的集体耕作。 有了牛,庶农的耕作效率会更高,收获的粮食也会更多,收成多了,便不用大部分时候都是吃野菜,可以吃粮食,能吃饱。 答应了卖牛,但牛的价格还是要谈谈的。 君离拒绝按市价买牛,那价格对贵族而言很便宜,可对于氓庶而言,那钱足够他们用好几代人去攒了。 辛筝不同意,牛虽然吃草,但养起来也费事费时,卖得太便宜,她的子民吃什么? 她有意让辛原以后养的家畜以牛马为主,但这样一来就更得让辛原的氓庶在饲养牛马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不然养羊养兔子不好吗?生长期短,能先解决口粮问题,羊皮兔皮也能换南方来的货物。 漫天要价,虽然辛筝谈不上漫天要价,但君离仍旧坐地还钱。 别买的是一两头牛,按市价也就罢了,但他这回要买的是几千头,若按市价,那也太过分了。 寻常商贩卖东西,客人买得多不是打折便是搭一些添头,他也不要求添头,就要求个折扣而已。 辛筝仿佛很认真的想了想,说:“那价格给你减半成。” 君离也很认真的提醒。“我买的是四千头牛,以后安置的庶农多了,还会买更多,至少也得减四成。” 辛筝笑:“四成,你怎么不去抢?” “你经常吃牛肉吧。”君离道。 辛筝茫然,这和买牛的事有什么关系? 君离解释道:“我有见过你吃牛肉,感觉你一点都没有自己在吃珍贵肉类的炫富味道。” 辛筝的确不觉得吃牛肉是炫富,辛原最多的就是牛羊马,马与生活息息相关,不能吃,但牛羊却是主食。 谁吃主食会觉得自己在炫富? 在辛原,吃粟米吃新鲜水果才是炫富。 君离继续道:“能让你觉得吃牛肉很平常,只能说明在辛原,牛肉即便不是主食也一定是食用很频繁的食物。能够当成重要食物,我很难想像牛在辛原是什么价格。” 辛筝道:“将一头牛从辛原送到几千里外的王畿多麻烦你可知?很多牛都死在了半道上。” 君离明确表示自己不傻,辛原离王畿是很远,但辛原在云水的最上游,王畿在昆北的部分是毗邻云水的,而蒲阪所在湟水平原虽然不与昆北相连,但出了虎跳峡就是澜水。 单纯的陆路运输当然成本高昂,但那样的话也不可能买卖牛马了,马中的上等马因为辛筝带起的蹋鞠之风已能算是奢侈品,能做到不开张,开张弛三年,但牛绝对不是。 辛筝既然能把牛马贸易给做起来,显然运输成本不高。 “沿途会经过很多关卡,每一个关卡便是数层盘剥。”辛筝甚为无奈的叹息。 辛筝的语气无奈得让人想落泪,君离差点就想答应了,但总归是想起了辛筝是什么人,及时醒过神来。 贵族的横征暴敛的确很过分,但他也不认为辛筝会甘心被人给抢。 不抢辛筝尚且会被辛筝抢,何况想不开的抢到她头上了。 “那你是杀人劫财还是单纯的劫财了?”君离好奇的问。 辛筝一脸你污蔑我:“我哪有那么凶残?” 君离道:“说这话之前请你先摸摸良心。” 辛筝摸着良心道:“我真是一个好人。” 君离艰难的将话题给拉了回来。“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牛的价钱,不是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半成。” “半成太多了,你也不是不知底层氓庶的艰苦,攒钱不如说是攒的血汗。” “他们的艰苦与我何干?”辛筝不以为然。 君离不死心。“是与你无关,但王畿的贵族吃不下辛原的牛马,你若不能将牛马在王畿卖出去就得跑更远,但那样的话,运输会更麻烦,为了避免亏损,价格也将不可避免的升高,可那样的话,马也倒也罢了,农耕区很难养出良马,但牛却是无法再与当地牛竞争了。你我之间,我虽一定要买到牛,但不一定是要找你,帝国辽阔,牧区并非只有辛原。论距离,鸣原比辛原更近,鸣原牛虽不如辛原牛好,但距离近,价格也更便宜,而你却是一定要在王畿将牛卖出去。” “那你怎么不去找鸣原的贵族买?”辛筝问。 自然是鸣原被盗趾祸害过,原本立于那里的大国昆吾国实力大减,正被周围的国族欺负,战争的破坏力不仅仅体现在对人的伤害上。 更远的牧区也有,但....距离太远,还不如找辛筝呢。 可话却是不能这么说的。 君离虽然无神但极为美丽的双眸极为专注的看着辛筝,因为过于专注,反倒不似盲眼,甚至透着三分深情款款的味道,再加上少年俊美若谪仙的容貌气度,愈发迷人:“我更相信你。找别的贵族,他们肯定会趁机盘剥氓庶,但你不会。” 辛筝要么发横财,要么比谁都守商贸最重要的诚信原则规规矩矩(仅限于辛筝自己的规矩)的做生意。 氓庶全家才几个钱? 把人全家卖了都不如贵族指缝里漏的一点油水,辛筝再丧心病狂也不会发横财发到氓庶身上,因而氓庶与辛筝打交道反倒是最安全的。 辛筝疑惑的看了眼本来容貌气度本就生得仿佛会发光,如今更仿佛发光的开屏孔雀般的君离,却也没太在意,这人本来就生得一副惊世的姿容,不管做什么都给人心悦神怡的感觉。这种美随着君离的年岁增长愈发惊人,哪天成了蓝颜祸水,辛筝相信自己都不会觉得稀奇。 越是美丽的东西,就越是需要强大的权力与利刃傍身,否则就是罪孽。 不是每个人都能跟她一样,再美的皮囊看久了也会失去慢慢感觉,君离的皮囊很美,却也不过是看腻的时间更长点,迟早还是会腻。 辛筝对美色不为所动的道:“这说明我对自己的诚信经营有道,我如此实诚,难道还当不得九成半的价格?”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君离不死心的继续磨,辛筝却始终不为所动。 磨了小半个时辰,君离说得口干舌燥,雁鸣送来的熟水都饮了好几盏,价格就是下不去,最终无奈的问:“你究竟怎样才肯降价?” 辛筝故作认真的想了想,笑道:“除了钱,我好像也没什么想要的。” 君离道:“我也没见你发财之后过上奢靡的日子,连待客都是熟水。” 别的贵族可都是用的酪浆和荼汤。 辛筝笑吟吟道:“咱俩熟啊,没必要那么客气。” 酪浆和荼汤,哪个是便宜的东西,她自己都是饮的熟水,对于需要演的人自然不能吝啬,那会影响以后的收益。但面对君离,委实没必要演,反正不管她真面目什么样都不会影响君离的态度。 “但这并不能说明你真正想要钱,你想要钱只是因为需要用到钱,可你实际上想要的,肯定不会只有钱。” 辛筝道:“说得有道理,可你身上和那些氓庶又有什么是我会感兴趣的呢?” 君离闻言玩笑的问:“要不我卖身给你,你看我生得如此容色,难道还不如几千头牛?” 辛筝默了一瞬。“你的美自然远远超过几千头牛的价值。” 君离怔了下,旋即问:“那你是同意了?” 辛筝坚决的摇头。“我爱钱甚于爱美色,有权有钱,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 她老爹多混蛋,有二十几个子女,但除了三个嫡出子嗣的生母,也就是他的正妻党大夫,他记得哪个女人?他连子嗣谁是谁都分不清,但这影响到他左拥右抱各种美人了吗?网首发 “我这样的没有。”君离说。 辛筝无法反驳,君离生得太好看了,这世上根本不可能有第二个人比得上,但—— “钱权是必需品,美人不是。” 君离被生生噎着了,兕子委实真诚。 君离最终只能接受了九成半的价钱,虽然很贵,但辛筝又不会搞什么后续的幺蛾子,再贵也会让人物超所值。 谈完了生意,君离并不想马上离开,想多呆一会儿,想起来的时候听到落子声,便开口邀请辛筝手谈两局。 辛筝拒绝。“我的弈棋只适合与新手下。” 弈棋太讲究棋艺,她的棋艺最是惨不忍睹。或许有一学就精通的天才棋手,但辛筝显然是普通人,普通人想学好棋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她根本无法分出太多精力与时间给琴棋书画这些艺术性的东西。 “没关系,我的棋艺也不是很好。”君离觉得辛筝的棋艺再差也不可能差得太离谱,自己的棋艺甚好,配合点,下个假棋也不难。 第180章 第七十六章少昊君离 与一个新手下棋有多难,君离以前不知道,他学棋,或者说,他不管学什么都很快,学棋亦然,而他感兴趣的,少昊旅都会给他最好的,包括学棋,在他流露出对棋的兴趣时,少昊旅寻来了九州数一数二的国手教他,不过一年君离便超越了师者。 因着一直以来下棋的都是高手,君离从未体验过和一个臭棋篓子下棋的感觉,可算是明白了辛筝为何说自己只适合与新手下棋。 若是正常的下棋,最多就是他在棋局上将辛筝打得溃不成军,但他想拖时间,便得配合辛筝,这比和一个国手手谈更费神,辛筝不仅棋艺不济,她还天马行空随心所欲得完全没个章法,一会看着是妙棋,一会看着又是臭棋。 初时君离还能与辛筝闲磕牙几句,但很快就不得不将精力都放在了棋局上。 这棋下得简直痛苦。 君离一边保持着淡然温润的风度一边忍不住在心中腹诽,同时手里落子不停。 君离下得痛苦,辛筝却是下得甚为舒心,有些诧异,她还是头回与人下棋下得这般舒心,哪怕是和新手下棋,也往往下不了多久,因为新手很快就会超过她,碾压她。 也不是没人因为她的身份而故意让着她,压制自身的棋艺,但....一个不留神就没压制好,不仅前功尽弃还会适得其反,毕竟辛筝也不是蠢的,棋艺差那是没时间也没天赋,但对手前后表现不一致她如何看不出来? 与君离下棋却有一种真正棋逢对手的感觉,过去这么多年还没过这种感觉。 手谈完了一局,君离获胜,问辛筝:“要不要再来一局?” 辛筝想了想,摇头。“我在等的,差不多也该来了。” 君离诧异。“你不是在等我?” “我在等王令。”辛筝说。 君离闻言一怔,很快便思考起了以辛筝的性情,这个节骨眼上她会在这里等什么王令,很快便有了答案。 “你欲负责蒲阪疫情隔离之事?”君离瞪大了无神的双眼。 辛筝惊诧的挑眉,君离虽无读心之术,却也不比青婧差多少了。“是呀。” 君离想劝辛筝别干这种找死的事,却又很快想到了辛筝的性格,劝了不仅不会被听进去,搞不好还会被嫌烦,脑子太过混乱,以至于沉默了好一会才问:“那你打算杀多少人?” 辛筝微笑。“我并非杀人狂魔。”网首发 这世上不乏为了杀人而杀人的人,但那都是极端例子,大部分人还是有所图的,哪怕是最疯狂的灾难君王青婧,她害人也是有所图谋,绝不会为了杀人而杀。 君离道:“但你会因为杀人最简单粗暴而选择杀人以达到目的。” 辛筝想了想,发现自己还真没法反驳,她就是这么一个人。 君王的仁德是为了生前统治稳定,自己不会从君王的宝座上被掀下去,求身后美名,但她不求这些呀,既然不求,仁德之名对她便毫无意义。 君王发自内心的是个好人,所以仁德? 呃,在国君的位置上坐过几年的辛侯表示,好人在那个位置上活不长,能活得长的就不可能是个好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帝国自建立以来,王侯数以万计,这么多鸟,里面肯定有良善,但他们的结局也肯定很惨。 她不在意仁德的名声,这也注定了她不会假惺惺的做出重视人命的态度。 只是王侯贵族无一不是如此,氓庶非人,乃牛羊家畜罢了,氓庶的命从来都不是命,她的残忍自然不会被认为是残忍,大家都这样,哪里残忍了呢? 可君离和她接触得太多了,又是个观察入微的性子,很容易发现她的不一样。 大部分王侯贵族只是不拿氓庶的命当命,但同一阶层的人,命还是命的。 不巧的是,辛筝是少数派,王侯贵族与万民的命在她心里都不是命。 辛筝问:“那又如何?” 君离道:“我就是觉得没那个必要。” 辛筝无动于衷的哦了声。 君离道:“疫疾是很可怕的事,人族根本无法掌控它,若是用它为杀人的工具,澜北大疫,近百城邑化为鬼城,还不足以说明什么吗?” 权力的争斗,杀人很正常,但用自己都无法控制的东西去杀人....那可真是开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好头。 君离总结道:“我觉得,你应该不会想做那个开一代先河的人。” 辛筝扶额,她的确想开一代先河,但这种一代先河还的确不想开。 哪怕搅个天翻地覆,血流成河,那也必须天翻地覆血流成河得在她的控制中。 遗憾的是,瘟疫这玩意她控制不了。 “谢谢。”辛筝真诚的道。 前段时间杀人太多,好像有点杀红眼了,面对这回的事,第一反应就是想在收拾的同时也趁机发横财,也削减一下未来会报复自己的人的数量,但杀人也得有底线。回头找几篇静心宁神的经文抄抄,去去戾气。 君离道:“我不说,你最终也是会反应过来的。” 辛筝摇头。“等我自己反应过来,多半已经抓住机会杀了不少人。” 而一旦利用这次的事杀了人,想收场那就得花十倍百倍的心思去弥补。 破坏总是比建设容易。 她又不是已经很难说还是不是人的青婧,精力无极限,做为一个普通人,她的精力是有限的,那有那么多余量去浪费。 见辛筝想明白了,君离也松了口气,他是真怕辛筝趁着个机会火上浇油。 “兕子你求的是什么呢?”君离有些想不明白的问。 辛筝目前为止的所作所为不是在杀人就是在捞钱,让人对她求的是什么都很难理解。 求名,算了吧,辛筝还有名声可言吗? 求利,利有钱和权两种,前者,辛筝倒是捞了很多钱,但看她的生活就知道她的钱都没花在自己身上;后者,昆北之地明明已经在掌控中,却轻描淡写的交出。 “我要做王呀。”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 君离道:“可你都把所有人都给得罪了。” 哪怕是帝国历史上一度搞得最民怨沸腾的白帝都没辛筝这么能得罪人。 白帝好歹也是登基之后才开始卸磨杀驴,辛筝却是磨都还没用上就已经开始杀驴了。 辛筝道:“我没说我要做个正常的王呀。” 君离不解:“那你想做什么样的王?” 辛筝道:“我要做不朽的王。” 君离没听明白:“何为不朽的王?” 辛筝回道:“永永远远活着的王。” 君离道:“没有人能真正的长生不死,哪怕是最长寿的炎帝,亦有衰老死亡的时候。” 炎帝比元洲公认的最长寿的羽族还长命,但生老病死,该来的总会来,不来只是时候暂未到。 辛筝笑。“可炎帝并未死去,她的肉/体已消亡数千年,但元洲大地上,提起炎帝,谁不知她是谁?” 君离愣住,这野心有点大呀。“可你的名声....” “遗臭万年和流芳百世在我看来都是不朽。”辛筝道。 君离好一会才憋出一句:“那要多努力呀。” 辛筝闻言笑。“那是自然。” 以人族百岁之身追求不朽,怎能不努力? 君离:“....” 王最终还是做出了辛筝想要的决定。 辛筝不在乎自己死后洪水滔天,多少人会因为她生前制造的鲜血淋漓而被杀,但王在乎,他有家族,有子孙,他赌不起。 权力的争斗,从来都不会给失败者留一线生机,趁你病灭你全族才是常态。 这个时候有人主动请缨愿意为他分忧,让他不必纠结这种见鬼的难题,他无法拒绝,也没人能拒绝。 王若是不做,最终还是要有人去做的,但谁都不想全族死光光。 君离与辛筝手谈一局后闲聊没多久辛筝便等到了她想要的王令。 从王畿的上士连跳五级成了下卿,负责此次的疫情事宜。 下中上士,下中上长大夫,下正上(也有的地方是亚正上)卿。 在方国之中,能够位列卿位的,也不是没有年轻的,大部分方国的公卿之位都是看家世,只要血统足够尊贵,莫说年纪轻轻位居高位,便是一头豕也是能位列上座的。 但王畿是帝国的中心,在这里,权力的争斗异常激烈,血统只是一个资格而非绝对的保证,最近的一千年,能够位列王畿卿位的,无一不是血统尊贵的同时又已有一定的年纪,最差也是近而立之年,辛筝是帝国最近一千年,也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卿。 这晋封的速度也是有史以来最快的了,连跳五级。 连束发之龄都没到。 却也没人羡慕辛筝,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临死的优抚。 人族事死如事生,氓庶只能随便掘个坑埋了,但贵族却是会根据身份不同而修建不同规格的陵墓,陵墓的样式、葬礼的规格都有严格的规制。 庶人再有钱也不能以士的礼下葬。 下士不能以中士的礼下葬。 诸侯不能以王礼下葬。 辛筝即为下卿,便意味着她死的时候只要下卿的爵位还没被夺走,便可以下卿之礼下葬,陵墓亦然。 牧等同于王畿的上卿,诸侯等同于正卿,子爵等同于下卿。 辛筝是侯爵,侯爵的国君陵墓规格是高于下卿陵墓的,理论上她死后享受的是侯爵陵墓,但问题是她已经被驱逐了,若不能归国,她便不能以诸侯国君之位下葬。 修建一位侯爵的国君陵墓开销不是一般的大,王畿是不会这么做的,但一位有功的王畿下卿,王一定不会吝啬,哪怕自掏腰包也会将葬礼与陵墓规格都提升一个等级。 没人羡慕。 死刑犯的断头饭再好吃又有谁会有羡慕? 辛筝完全没考虑别人怎么看自己的断头饭,而是接了王令后瞧了瞧君离。 君离已经十六岁了,人族的贵族,女子八岁总角,男子九岁总角,男女皆十五束发二十而冠(有的地方会晚一些或早一些,但主流是二十)。 满了十五岁后君离便将原本总在头上的两个角给拆了,鬓角前额后脖颈的头发扎成小辫子和别的头发一起用一根乌檀木簪绾至头上成髻,木簪的簪首为少昊氏的图腾,凤凰鸟,精美异常。 是连山果送给儿子的束发礼,也是很用心了。 整体看上去比十五岁之前更加俊朗挺拔,让看到的人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一句古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君离也不想没被人口头调戏过,但都很平静,然察觉到辛筝目光凝视着自己,却忍不住紧张了起来。“我的模样可是有什么问题?” 辛筝道:“我就是在想,我现在都是下卿了,虽然年龄未至,但束发和加冠应该是有资格了。” 冠礼并不强制二十岁,可以视情况而适当提前。 很多家中长辈早逝,年少继承了家业的贵族都会选择提前加冠,表示自己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 辛筝不太喜欢总角的发型,麻烦也不好看,很多时候都干脆披着头发,反正她头发也很稀疏,食了大量铅汞,对身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一度频繁掉头发。 头发少,披着总归比总角好看。 但这两年大抵是她养得好,发量恢复了不少,勉强可以绾个髻了,但未满十五岁,不能这么做。而不被认为是成年人,很多事都不太方便做。 人族对成家立业的观念太重了,认为没有冠礼就是孩子,不成熟,即便是冠礼了,也要成婚了才能真正的被当成大人。 这也导致王侯贵族冠礼后没什么特殊原因的话都会紧跟着成婚。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有我行我素的。 西荒的太昊琰可是生生拖到快三十才成婚,但一来没人管得了她,她老子也乐意看嗣君不成婚,二来太昊琰痴迷鲛人画旬的美貌,少女时便为了画旬要死要活的。当然,考虑到她少女时的处境,为了美人表现出来的要死要活有几分是真很值得商榷。 为了降低别人对自己的戒心,做出享受醇酒美人、耽于声色模样在王侯贵族中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觉得太昊琰对画旬应该有七八分真,因为她把老父继母与幼弟一家三口整整齐齐的送下黄泉后并未为了挽回名声来一出浪子回头斩美人或是将美人赠给臣下以证自己悔悟决心的戏。 不仅没赠出去,画旬还在她身边活得好好的,她之后也很长时间没结婚,直到西荒剧变,出于政治而与金天庚联姻,但....这对因利而结合的夫妻掀起叛乱被帝国击败后便很快掰了,太昊琰分娩之日,血溅台城。 终究还是太昊琰棋高一着,金天庚连同金天国公族被屠杀殆尽,金天国被太昊国吞并。 还有个例子便是扶风侯,这也是个晚婚的,但她明显是待价而沽,好钢用在刀刃上。 现在晋封上卿,辛筝觉得,自己可以束发和加冠一起上了。 辛筝和穷桑氏有婚约,若是想通过成婚来改变世人对自己的看法无疑是想不开,她现在还没能力与穷桑国这一庞然大物抗衡。 不能成婚,冠礼和王畿的爵位无疑是不错的选择。 君离问:“那你可准备了发簪?” 贵族的发簪一般都是从很小的时候便已经开始准备了,待到能用的时候往往已攒了几箱子的发簪,每天一支轮换都能几年不带重的,但辛筝....饮水都是饮的熟水,最多就是往里兑点蜂蜜,吝啬成这般,君离不认为她会提前个几年准备束发之龄后需要用的簪子。 辛筝也的确没有,她的母亲和二姐倒是为她提前准备了不少,但手头紧的时候全都给换了钱粮。 想了想,辛筝想起自己还有一支发簪没换了。 “我还有一支簪子,你之前送我那只簪子还没来得及拿去换钱。”辛筝惊喜道。 谢天谢地,幸好还有一支,不然她就要去考虑找谁抢一支了。 骊嫘虽然很爱干净,但天生丽质,并不会对外表花费太多的心思,长年累月都只一支簪子,也就那么一支。 青婧倒是有几支替换的簪子,每一支都很好看,可谁敢抢呀。 君离:“....还没来得及?” 这不就是说本来是打算拿去换钱的吗? 那可是他亲手做的,簪子用的样式也是用的辛筝最喜欢的凤凰花,凤凰花树叶如飞凰之羽,花若丹凤之冠,美丽不可方物,制成簪子也更难,为此他手上不知挨了多少刀,结果心血就被这么对待? 辛筝闻言露出了尴尬之色,却也只是一瞬,很快便理直气壮了:“我又不是先知,哪知会这么快就用到?放着也是积灰,倒不如换点更实际的。” 君离险些噎死。 第181章 第七十七章辛筝 贵族的束发礼与冠礼无一不是很重要的嘉礼,怎么奢靡怎么来,嘉礼也在这种闲着没事找事中一代比一代繁琐,繁琐到最后哪怕是底层贵族也很难吃得消,太花钱了。 辛筝没那么多讲究,也舍不得花钱,因而她的束发礼加冠礼就府里的人和君离这个客人。 她与青婧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这也是府中所有人里唯一一个勉强符合资格的,因而辛筝选择了让青婧来为自己簪发与加冠。 青婧非常干脆利落的用凤凰花簪将辛筝的头发绾起,再为辛筝带上了一顶爵弁。 哪怕是看不见的君离都觉得这双重嘉礼怪怪的,耗时太短了,何况能看见的。 但凡眼睛能看见的人都对于这对师徒将好生生的束发礼和冠礼给活活砍成了这般甚为佩服,都是神人呀。 本来随便哪个单拎出来折腾一整天都不一定折腾得完的双重嘉礼,不到半个时间便完成了,这半个时辰还包括了筹备所需时间。 换了个发型,表示自己现在是成年人了,辛筝便正式开始工作了。 王还是很体贴的,给了辛筝很多权力,还从各司抽了人手组成了一个简陋的骨架班底给她,让她能更好的借用蒲阪各司的资源,只一点,除了辛筝,这个临时成立起来,权力极大的疫情班底,全都是被自愿的。 办得差了,会被当成疫情的替罪羊。 办得好了,回头会成为贵族的出气筒。 既然办得好与办的不好都要全族倒霉,那干嘛还要认真工作? 辛筝非常理解这种心态,如果她不是有所求,让她来干这事,她....也不会消极怠工,她还是会非常积极,非常积极的报复社会。反正怎么都是死,何不拖个几万人陪葬?没有比那更宏大的葬礼了,哪怕是帝国的王,下葬时,王陵的人殉也很少过万。 也正因为自己的心态,辛筝对于自己的临时下属们见到自己时一副消极怠工,暴力不合作,非暴力更不合作的糟心模样,一点都没生气,反而松了口气。 若是下属表现得很积极,那她就得担心这些人是否惦记着拉个几万人陪葬。 辛筝也没说什么大道理,扪心自问,如果她是这些人,有人在这个时候跟自己说大道理,她一定会搞死那人。 有本事你就自己上....呃,她这个上司已经上了,这话噎不了她,但有句话肯定噎得了。 你愿意舍生取义是你品行高尚,但你凭什么强迫我一块舍生取义? 辛筝让人给每人发了一卷木简。“我呢,是没办法保证你们在事情结束后会不会死,但我可以保证,如果事后被报复,我一定会先你们死,即便我死了,我也会保证你们的家眷余生短不了一口肉。” 贱者食菜,贵者食肉,即便是底层的官吏也很难吃上肉,能够每天都吃上肉的都是贵族。 王给她调派的人手不是氓庶地主出身就是没落贵族出身,反正没一个真正的贵族,那些真正的贵族是不可能被自愿来舍生取义的。 既然不是真正的贵族,哪怕平日里生活的还不错,但也就逢年过节吃上一口肉,平日里就别想了。 辛筝的许诺无疑是动人的,被调来的人哪怕没倒霉的被自愿来给辛筝办事,平安终老也无法保证自己的家眷余生短不了肉食。 见众人流露出了意动之色,辛筝继续道:“将你们家眷的名字和住址全都填上去,回头送来我的府里,免得回头我们办事时他们遇到麻烦,待瘟疫之事了了,我会让人送他们去我在辛国的直属封地。” 随着夷彭不断的拓宽商贸,也带来了关于辛筝直属封地的消息,除了贵族,很少有人能不艳羡那块土地上生活的人。 义务读书,读书读得好,有肉吃,有膏火钱。 不用缴税。 那是存在于现实的乐土。 众多官吏纷纷写下了自己的家眷与住址。 辛筝说到做到,让人孔乾带人去挨家挨户的接人,接回来小孩扔去读书识字,大人安排去庖中帮忙做饭,办事期间,她手下所有人的伙食她都管了,一日两餐,每餐都有一碗肉,碗里的肉块分量加起来不能少于半斤,而官吏们的家眷也同样有肉吃。 将班底的问题给解决了,辛筝终于开工。 征召蒲阪的医者,强制性的,医者没有说不的权力。 不征召还好,一征召,辛筝发现蒲阪的名医,除非出身尊贵的,不然都跑得差不多了。 辛筝惊讶的发现自己一点都不生气,反而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盗趾都死这么久了,疫疾的潜伏期可没这么长,不可能没人发现。 这些医者也不傻,知道一旦瘟疫爆发出来后自己会有什么遭遇,自然提前跑了。 生命与义,自然是生命更重要。 而且医者也是有家人的,全家靠自己养,若是有个三长两短,那家人以后要如何生存? 即便有舍生取义者,但能够慷慨把全家的命给压上去的....那不叫义,那叫脑子有病。 所幸,跑得都是没有足够出身和背景的,有出身和有背景的,大抵是自信没人敢强迫自己,因而没跑。 没跑的分两种,一种是真正的贵族出身,血统尊贵,无所顾忌;另一种是贵族豢养的医匠,匠人是贵族优渥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因此,匠人有专门的户籍,也就是匠籍,匠籍的地位非常低贱,更直白点就是,入了匠籍的匠人都是高级点的奴隶。这也使得匠人只要有机会就是想方设法的脱了匠籍成为自由民,哪怕成为自由民以后需要承担各种苛捐杂税,庶农工商,工的苛捐杂税只比商贾好点。 每家贵族都会豢养医匠,专门负责照顾自己一家子的身体健康。 不管是哪种,辛筝都没什么信心,不是对征不到人没信心,而是对他们的医道没信心。 贵族除非是苦行巫医中那种生命不息挑战不止的,否则从生到死都不会直接接触疫疾病人,太危险了,一个不慎就悲剧了,生命宝贵,不能作践。 医匠的命倒是很贱,能作践,但医匠负责贵族的身体健康,而贵族生活环境很整洁干净,不容易染上疫疾,而这些医匠又不会最容易滋生疫疾的贱民接触,于是乎怎么养生、怎么调理身体甚至怎么投毒解毒都门清,但治疫疾....呵呵。 辛筝感觉自己还不如去乡野随便抓几个庸医。 庸医哪怕医术不济,但到处跑,很难不跟疫疾打交道,对疫疾的了解绝对在这两种医者之上,就是不会治。 辛筝思考了下,觉得死亡面前,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对疫疾再不了解,这两种医者的医学底子都是过硬的,优渥的资源砸下去,医学底子若不够硬,那可真是豚犬不如了。 思考了须臾,辛筝便有了决定。 两种医者全都征召了。 苏横问:“若拒绝了该当如何?” 这两种可不是没有背景只能任人宰割的寻常医者。 辛筝道:“那便将他们全族抓起来,理由是他们中有人染上了疫疾,为了避免疫疾扩散,按照传统,当焚之以绝疫气。但孤仁慈,不忍如此,便将他们与疫病患者一同隔离罢。” 苏横表示自己懂了。 二是调查盗趾死的时候究竟哪些人吃了他的醢,让医者检查其全家所有人口的身体状况,拒绝体检的话,说明对方心虚,焚之以绝疫气。 为了更快的得到结果,辛筝还悬赏,只要有人能够提供消息,并且被证实是真实的,赏三斤肉。 重赏之下,情报源源不断的汇集。 辛筝很快便改变了主意。 原本只是想着将感染者都控制起来,但现在....只能说奴隶主对盗趾委实刻骨铭心,吃了盗趾之醢的人不下两千。 这些对盗趾刻骨铭心的人显然不知道盗趾对他们同样刻骨铭心,因而吃了盗趾的血肉与骨头后都特别的高兴。 大部分人都去告祭自己死于盗趾之乱的亲朋好友了,而这一路上很难不和别的人产生接触;更有甚者高兴到举办宴会,广邀宾朋饮酒作乐;亦有一小撮人在发现自己染疫后每天串门子,哪人多就往哪钻。 辛筝很难想像究竟多少人染上了疫疾,但肯定不少,意识到这点后辛筝第一件事便是去找王要求封锁宫城,将蒲阪整个贵族聚居的地方全部封锁隔离。 王也被惊呆了,但不是被可能的感染人数,而是被辛筝的要求给惊呆的。 贵族有封地有人口有税赋有甲兵,哪怕蒲阪是帝都,规定了不同身份的贵族能带进蒲阪的甲兵数量,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门客不是甲兵,一些大贵族的府邸宫室千重,僮仆过万,门客上千。 他要敢这么干,薪火台今天就得血流成河了,而他的头颅也会在日出时被悬挂于薪火台高高的城楼上。 辛筝也知道自己这要求很强人所难,因而向王保证,自己有把握说服蒲阪中的大诸侯或大诸侯的质子与大贵族们。 集王、诸侯与大贵族们的兵力,足以控制蒲阪。 王问:“他们凭什么要答应你?” 辛筝表示,凭利益。 蒲阪已经在传唱童谣了,意为这场瘟疫是上天对王掠夺臣子财产的不仁之举的警示。很显然,这是之前括地的事情中损失了利益的贵族们搞的,但他们恨的不会只是王,一定不会漏了那些一根毛都没损失的大贵族。 至于大诸侯们,辛筝非常干脆的询问王能许诺他们什么利益。 王沉吟片刻后同意了辛筝的要求,他会解决大诸侯们,辛筝去搞定大贵族们。 君臣分工,很快便达到了目的,蒲阪宫城被封锁。 贵族与氓庶还是有区别的,氓庶没人带动,很难鼓起勇气冲击封锁,被打习惯了的人哪天没被打一顿都会惶惶不可终日,直到被打一顿才能感到安心。 贵族没这些毛病,对于氓庶而言理所当然的待遇对他们而言都是岂有此理。 觉得自己吧隔离封锁简直岂有此理的贵族试图带着甲兵门客冲开封锁。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然后....没有然后了。 辛筝吃过一次教训怎还会再吃第二回,拦下来把参与者全族抓了起来捆一块堆在一处校场,再浇上烈酒,再扔一支火把。 熊熊烈火与凄厉似鬼的哀嚎声中,岂有此理的事情变成了理所当然。 只看着辛筝背影的目光都仿若将择人而噬。 辛筝让青婧带着医者们用了五天时间将宫城每一个能喘气的人,不论贵族还是奴隶统统体检了一遍。 贵族染疫就集中起来隔离,奴隶染疫就扔进火里烧了,免得疫情继续扩散。 六天后确定宫城的疫疾得到控制后辛筝解开了宫城封锁,校场上的火光仍未熄灭,肉类烧焦的味道持续向外蔓延。 辛筝捆在校场上当薪柴的人多达一千三百余人,一时半会想烧完也有难度,但让辛筝去收拾一下她也不乐意,倒不是记仇,而是千余人为薪柴的篝火....校场的地面全是流淌的油脂,大老远闻着就令人作呕,遑论近距离接触。 最后还是王派了几百个奴隶去将校场给收拾干净了,但即便地面上的尸体和油脂都刮干净了,校场仍旧被肉类烧焦的味道笼罩,只得废弃,然后被遗忘。 盗趾的余孽被灭彻底了,虽然澜北经过这么一番折腾也打烂打穷了,但盗趾之乱彻底平息,总归还是值得的。 联军送了不少战利品给蒲阪,其中最新奇的便是一颗头颅。 东西还在路上,消息就已经传到了蒲阪。 辛筝对此并不关心,疫情是得到了控制,并非解决了,她的事还没完呢。 辛筝不关心,青婧却很关心。 “我要那颗偃人头颅。” 正左右手各执一笔,一心二用同时批两份公文的辛筝茫然的看着突然跑来找自己的青婧。 青婧重复道:“盗趾手下那个叫乔的偃人的头,你帮我弄来。” 辛筝终于反应了过来:“你要那东西作甚?” 偃人是很新奇,但也就是新奇而已,除非知道怎么大规模的制造,不然毫无意义。 “研究。” “据我所知,你研究的不都是和生命有关的东西吗?”辛筝奇道。 青婧道:“我也研究灵魂的。” 辛筝怔了下。“乔有灵魂?” “不然你怎么解释一堆木头、皮革与金属做成的东西和活人一般能跑能跳能说话能思考有自我?” “你也说了,乔是被制造出来的。” “这正是我所感兴趣的,小师妹竟然真的创造出了人造灵魂。”青婧惊叹道。 辛筝懵住。“常仪?” “她叫望舒,也不一定叫望舒,她的名字多着呢。” 辛筝心说这可真是有史以来身份最复杂的巫女。“你怎么知道乔是她创造的?” “因为小师妹是个好奇宝宝,看到关于偃人的记载时很有兴趣,还去收集了当年那位巫抵所有的研究成果,若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创造出如同活人一般的偃人,非小师妹莫属。”青婧道。“只是,我没想到,她竟然真的攻克了人造灵魂这一难题。” 辛筝听懂了。 她以为青婧已经很挑战人的道德伦理了,结果和望舒一比,委实小巫见大巫。 望舒是不热衷活人实验,但她更深层次的挑战了凡人的伦理。 若人的灵魂是可以人造的,那么人何以为人? 青婧的要求能拒绝吗? 当然不能。 且不说这些年青婧为她做的,便是没有那些,拒绝青婧的后果也是会很严重的。 正常人永远都无法想象青婧为了达到目的能干出什么事来。 辛筝踅摸了下自己为王鞍前马后的功劳,到时打打感情牌,说自己希望下葬时有那颗新奇的偃人头颅随葬,王应该不会拒绝。 辛筝说。“我帮你想办法。” 她的信心很足。 王不会拒绝替罪羊的临终哀求的,这是面子问题。 奈何,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王很重视面子,但更重视利益。 玉宫出事了。 第184章 第八十章青婧 辛筝在回来的时候送给了一直窝在实验室的青婧一个檀木函。 猜到里头是什么的青婧拿帕子非常仔细的将手擦了擦才接过木函,看得辛筝无言,哪怕是炼制毒/药时也没见你这么注意。 青婧小心的打开了木函,脸上欣喜的神情刹那便凝固了,不可思异的抬头看辛筝。 辛筝低头一看,也语塞。 巫抵可以。 木函里的哪是头颅啊,分明是头颅的零件,分门别类,码得还挺整齐的,完美满足了强迫症,但再满足强迫症也不能改变它已经被人给拆了的现实。 “看来,巫抵已经先研究过了。”辛筝尴尬的说。 遗憾的是,巫抵有能耐拆,没能耐拼回去。 青婧冷着脸没吭声,低头检视着每一样零件,这世上不会有比她更了解人体的人了,成千上万的活人和死人不是白解剖的,每一样零件都很快判断出了做什么用的,除了.... 青婧抬手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起了一枚羊脂一般雪白的玉牌,寸许长,表面雕琢着复杂的纹路。 辛筝看了看,认出这是云玉,不管是在哪个种族都是非常珍贵的贡物。 云玉是只在断云雪山深处才有的极品玉石,但断云雪山巍峨险峻....反正就不是人力能够跑去开采的,因而云玉的主要来源都是发源于断云雪山的河流,积雪融化,裹挟着沙石冲出群山,其中便有云玉的原石,这些原石最终会沉积在河流的上游。 辛原的西部有条叫束川的云水支流便是云玉的一大采集地。 虽然不是辛国的地盘,辛国也不是帝国数一数二的大国,但挨得近,辛筝还是见过一些好的云玉的,可她可以肯定的说,这枚玉石的品质.... “我怎么觉得它的品质不逊于王玺?”辛筝道。 王玺与巫女印是以炎帝自断云雪山深处开采的一块云玉雕琢的,也是元洲迄今为止发现的品质最好的云玉,能和这两样比品质,这枚玉牌的品质简直不可思异。 “当年琢王玺与巫女印后,炎帝的那块云玉还剩下一块边角料。”青婧道。 辛筝恍然,难怪,原来是同一块玉石上下来的。“那乔是巫女望舒造的?” 青婧疑惑的看着玉牌,这块边角料她以前也没少把玩,没见着有什么特别的,为何会被用在这个偃人的身上。 青婧将玉牌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又将图案拓了下来,还是没什么发现,一抬头,发现辛筝还在。 “你怎么还在?” 这话问的。 辛筝被哽了下。“你可有看出什么?” 青婧诧异的看着辛筝。“你对偃人很感兴趣?” 辛筝想了想,问:“偃人可有凡人的需求?” “当然没有。”青婧道。“凡人无法摆脱体内激素的控制,饮食,男女之欢,太多太多的需求可以摆弄凡人,但偃人,它们没有生理需求。” 她是通过控制体内激素而摆脱凡人的生理需求,偃人是另一种方式,根本不分泌激素。 辛筝道:“那你不觉得偃人是这世上最完美的官吏吗?没有生理需求,不受激素控制,不会有私心。” 青婧闻言用惊叹的目光看着辛筝,不论过去多少年,她都佩服辛筝做为君王的素养,真是不管什么东西都能挖掘出利用价值来。“所以呢?” 辛筝问:“我希望偃人能大量制造出来。” “然后呢?” “然后我就不需要忍了。”辛筝笑容亲切语气热烈得仿佛情人告白般道。“我可以放心大胆无所顾忌的举起屠刀让血统贵族退出历史舞台,收回贵族的土地与财产,我不需要再用几十年的时间去慢慢积攒替代它们的人手,臣民比君王还有权有钱,简直不可理喻。” “我建议你去睡一觉。”青婧诚恳建议。 “说人话。” “偃人的造价肯定不便宜,甚至制造起来也很难,无法大量制造,不然我师妹早已制造出一只偃人大军灭亡人族王朝。”青婧道。 辛筝的神情刹那转冷淡,冷淡得仿佛爽完穿上衣服要离开的渣,她也真的开口告辞了。 青婧无言,真实在。 辛筝的冷淡是实实在在的冷淡,走了之后便没再过问乔的事,第二天的时候青婧却跑来找她了。 “安葬盗趾?”辛筝怔了下。“他都被吃了。” 血肉与骨头被吃得一干二净,甚至连内脏肠子都被清洗干净后分食了。 “也没都被吃。”青婧示意了下某座角楼的方向。 盗趾被剥下来的皮最终落户在了一座角楼上,受风吹,不受雨打,哪怕皮被硝制过,让雨淋个几回也保存不了多久,但将盗趾剥皮实草是为了震慑天下奴隶,自然要挂得越久越好。 辛筝道:“你可知这几个月多少人试图将盗趾的皮摘下来?” “不知道,不过听说都被抓了曝尸于市了。”青婧并不关心盗趾死后能不能体面些,数万人陪葬已让盗趾的死亡体面的空前绝后,无出其右。“虽然我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但以防万一,便来寻你要布防图了。” 辛筝不解。“我不认为你会关心盗趾能否入土为安。” “我不关心,但他关心。”青婧从袖子里掏出一颗男性脸庞的头颅。 头发被人抓在手里当绳子,乔一点影响都没有的向辛筝打招呼。“兕子,许久不见。” 辛筝下意识道:“许久不见....你这么快便将他修好了?” 昨天还是一堆零件呢。 青婧自信的笑答:“当然,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人体构造了。” 乔闻言道:“你一定解剖过很多尸体。” “也没多少,就百余死尸。”青婧随口回道:“我大部分时候都是解剖的活人,死人的血液是凝固的,不如活人的还在流动,看得更清楚。” 辛筝与乔闻言俱是无言。 青婧将话题拉了回来。“帮不帮忙?” 乔亦期待的看着辛筝。 辛筝好奇的问乔:“你怎么说服她的?” 乔回道:“她想研究我的灵魂。” 辛筝:“我不认为她想研究你的灵魂会经过你的允许。” 青婧叹道:“我想进他的意识中,但这需要他对我完全敞开心扉,不带任何防备。” 辛筝惊讶。“你还有这能耐。” 青婧耸肩:“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 辛筝道:“我现在真的很好奇你如今是什么了。” 人族肯定没青婧身上那稀奇古怪的能力,不是出自学识,而是别的缘故。 她没法想象青婧都对自己做过什么。 “不是改造得来的。”青婧说。“是天生的,不过我也是很久才发现的。” 自己天生和别人不一样,青婧也一直都在研究,想弄明白为何,答案没弄出来,但谜团反倒越来越多。 辛筝有点怀疑青婧到底是不是人族。“这世上不可能有一个人能对另一个人完全敞开心扉。” 青婧:“你说的是你自己吧,世界很大的,总有人能做到。不过乔对我的确没有那般的信任,但只要他能控制自身潜意识中的拒绝就足以。” “他能控制自己的潜意识?” 青婧:“他能,多费点事罢了。” 若非乔比较特殊,她其实并不需要乔的允许。 辛筝对青婧的能力服了,也觉得青婧变成如今这般模样真的很正常,不变成这样,冲着她这些天赋能力,早死一万遍不止了。 “若我不帮你,你会做什么?” 青婧道:“放一把火,焚半城,引走所有人。” 辛筝深呼吸,反复深呼吸,又回忆了下前段时间被拆卸骨头的遭遇,终于冷静了。“焚半城,你可知会死多少人?” 青婧反问:“你头天认识我?” 辛筝:“....” 青婧继续道:“而且你也别这么一副我很恐怖的眼神,你我是一样的,若能达到目的,你我都不会顾惜人命。” 辛筝无法反驳,且不说未来她会为了达到目的杀死比半城更多的人,即便不谈未来,只谈过去,她为了达到目的直接间接害死的人也不止半城了。 她与青婧,谁也不比谁高尚,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恶棍。 杀人就是杀人,不会因为理由如何如何,杀人的性质就变得圣洁起来。 青婧笑着揉了揉辛筝的脑袋。“这不卑劣,这是人性,你不需要感到负担。这个世界,弱者有罪,强者无罪,我是强者,不论我是杀了奴隶氓庶还是王侯贵族,我都是无罪的,你亦然。” “弱者有罪只能说明这个世道有病,得治。”辛筝一脸无语:“虽然我从不后悔自己杀的每一个人,但若我哪天对自己满手血腥没有了感觉,只能证明我应该去死了。” 青婧歪了歪脑袋:“你这话说得好像我应该去死。” 辛筝摇头。“我们不一样,我从始至终都是人,也没有认为我不是人,我周围的人,我接受的教育,我的思维都告诉我,我是一个人,我是人,这三个字是我所思所想的基础,我不想跳出去也永远都跳不出去。” 认为青婧不是人的肯定不少,哪怕是青婧还没有满手血腥的时候。 辛筝对青婧的三观基础有没有我是人这三个字很怀疑。 青婧理解。 辛筝如果哪天跳出去了,那也活不了了,死因:三观基础崩溃。 “你我是不一样。”青婧说。“也许如你所说,这个世道有病,但我挺喜欢这个世道的。” 在这个时代,不论她干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没有东西会约束她。 辛筝道:“我也很喜欢你。” 青婧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一个人如果推崇丛林法则,绝对不是因为觉得丛林法则多么合理,而是自诩强者,自信丛林中自己会变得更强,能够更加随心所欲的吞吃弱者,获得更多的合理利益。因为弱肉强食,天经地义,而他是强者。但你的存在会让每一个这么想的人在被绑在你的解剖图活体解剖时意识到一件事,弱肉强食,天经地义,被你活体解剖,是他们有罪。但没有任何人会在你的解剖台上认为这是合理的事,自己被活体解剖不是因为你是个疯子,而是因为自己有罪,他们会虔诚的呼吁秩序呼吁美德,会告诉你,你的所作所为是在犯罪,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哪怕你杀的人弱小如蝼蚁也是犯罪,做人必须遵纪守法,因而你不能杀他们。” 青婧的存在简直是对恶人自有恶人磨的完美诠释,这世上找不到比她更残忍冷漠的恶人了。 而青婧挑选实验材料的标准是身体健康耐操,不会随便一两轮实验就死了,而按着这标准,能够入选的,在这个时代都可以称之为强者了,毕竟弱者一年到头都不得一顿饱食,活着就为了被强者盘剥。 青婧笑道:“如此说来,我对这个世界的贡献真是好大。” 辛筝差点噎死,恶人再磨恶人,本性也不是好人,半晌才心累的道。“盗趾角楼的布防我知道,晚上我陪你。” 为了控制疫情,她获得的临时权力相当巨大,包括蒲阪的巡防,甚至各处角楼的军队她也能在需要时临时调动。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蒲阪这段时间的巡逻了,也没人比她更容易制造巡逻的漏洞。 青婧的身手是极好的。 通晓术法,灵力很强大。 术士通晓术法,拥有灵力,但因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在冥想上,淬炼精神,活动量较少,身体不能说差,但也谈不上能打,青婧是少有的灵力强大又身手能打的,甚至于她还能通过控制体内激素的分泌短暂的提高身体的武力。 经过小半年的时间,在许多人被诛杀且曝尸于市后便没什么人试图将盗趾皮给摘下来,哪怕还有,之前那些人要么是奴隶,要么是隶农,偶有一两个同情奴隶的士人,并无格外强大的人,因而守卫角楼的人手便越来越次。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辛筝以加强隔离区巡逻和防卫的名义对蒲阪的内部巡逻做了点微调,使得盗趾角楼出现了一瞬的漏洞。 辛筝觉得,这应该是手到擒来的事,毕竟那是青婧,以青婧的身手,肯定能抓住机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盗趾皮,等角楼反应过来的时候青婧早就带着盗趾皮跑回来了。 结果,为了以防万一,她借故巡逻溜达过去顺便吸引注意力时看到的虽然是混乱的角楼,但青婧也还没跑掉。 角楼的漏洞,在青婧而言是透明的,是辛筝为她准备的,但对于一直伺机等候的有心人而言,不管知不知道这漏洞是怎么出现的,都会看到这难得的机会。 青婧的手抓到钉在角楼上的人皮时另一只手也同样抓住了塞满干草的人皮。 精神高度集中与警惕的双方下意识过了两招,耽误了时间的同时也引起了角楼甲士的注意。 辛筝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蒙脸的两人一人抓一边人皮,另一只手不断与对方过招,又同时抵御着周围的甲士,最神奇的是都这样了,那张人皮竟未损分毫。 辛筝有些疑惑,看人皮的状态不难判断这俩人的目的是一致的,为何不先联手把人皮摘了跑掉?反正都是要入土为安的,重点在于能不能入土为安而非谁来让盗趾入土为安。 这么一会的功夫角楼的弓手们已经拉满了弓。 “放!” 万箭齐发不至于,但三十几枚箭齐射,威力不比万箭齐发差。 毕竟就俩目标,且甲士都是自小脱产习武练弓的好手,弓术就没有差的。 然现实是残酷的。 目标就俩,但没一个是普通人。 青婧长发一甩,每一根头发都化为了藤蔓状的东西缠住了射来的箭矢,另一位更绝,一抬手,空气中的水刹那汇聚凝结成冰,当箭矢突破到她面前时也没什么力量了,只能无力的摔在地上。 辛筝面无表情的看着青婧与神秘人在甲士的面前对掐了一刻时辰,拳脚、剑刃、术法....招术繁多,最多还是薪火台的禁军赶到这俩人才暂时收手,禁军中不乏第三境强者。 打到最后拿出压箱底的本事,俩人的身份也就暴露了。 这俩人显然有志一同的不想暴露身份,因而一起抓着人皮跑了。 禁军统领抓起一柄十石强弓一箭射出,选了俩人中实力相对较弱的神秘人,却扔只中了一半,箭矢擦着神秘人的小腿而过。 辛筝赶紧告辞,猜测着青婧会往哪跑,寻了过去,最终在蒲阪城外一条湟水的支流处找到了换了个地方继续打的俩人。 大抵是为了不引起蒲阪的注意,这一次俩人没再用术法,只是单纯的动刀动剑,刀与剑都使得甚为精妙,让人不禁感慨这俩人的多才多艺。 “无名住手,我们是受乔的委托安葬盗趾的。”辛筝大喊道。 神秘人闻言眼神中露出了惊讶之色,手上的动作有一瞬的顿住,青婧立刻抓住了这个机会,三千青丝化作的黑色藤蔓瞬间将出手有一瞬不连续的神秘人给捆得结结实实的。 辛筝:“....青婧,你在干嘛?” 她眼神没看花的话,一根藤蔓扎进了神秘人的颈动脉咕咚咕咚的吸着血,辛筝跑近时都能看到血液在怪异藤蔓中流动。 青婧道:“收集珍稀材料。” “住手。”辛筝身手抓住藤蔓想将其拔掉。 “等等。”青婧分出了一把藤蔓将辛筝一块捆了起来。 辛筝:“青婧!” 青婧完全没理会辛筝,目不转睛的看着神秘人,眼神如同看到倾国倾城佳人的色中饿鬼,还是饥渴了一百年的那种色中饿鬼。 辛筝不由扭头看向神秘人。“无名你身上有什么特别的吗?” 青婧不可能对一个普通人如此有兴趣。 无名不予任何回应。 第186章 第八十二章望舒 第187章 第八十三章元 渺渺寻木,生于河边。竦枝千里。上干云天。垂阴四极,下盖虞渊。 真实的寻木当然没到上干云天,垂阴四极,下盖虞渊的地步。 首先,虞渊在哪,这是个鬼都不知道的问题。 其次,在元洲大陆四个方向的尽头看不到寻木。 最后,寻木没有千里之长,长千里的话,她前段时间在极北冰原的时候就该看到了,但没有千里,却也不下百里。 “我一直以为元洲最高的树木是龙伯木。”望舒道。“寻木千里,我以为是个传说。” 【的确没有千里。】 “百里高度也不正常,断云雪山都没这么高。” 【这你可就说错了,断云雪山的最高海拔可比寻木高出几十里呢。】 “不管高多少里,这么高的树木就不正常。”望舒说。“植物生长离不开水和阳光,光照也就罢了,这么高的树绝对不担心抢不到阳光,但水呢?空气中的水分可不够用,而从树根运输水分到树冠....这树的运输能力也未免太夸张了。又为何它能做到,别的树木却做不到?生存与繁衍是生物的本能,包括植物,若有一种植物有这般能力,早就该应该占领全球了。但这样的树木,只有这一株。” 【也不是就这一株,还有建木、甘木、扶桑木、大椿....很多种,只是你没见到。】 “那为何没有占领全球?” 【因为那些都不是普通的植物,很多都是独一无二的,至少在这颗星球上是独一无二的,也无法繁衍。】 “那怎么进化出来的?” 【自然是在它们诞生的环境里进化出来的。】 望舒怔了一瞬,做为一个积年的星相学家,她的脑子下意识就联想到了一些东西。“星空?” 元没有回答望舒的问题,而是说:【该我用了。】 望舒哦了声,退出了对身体的控制。 美人仍旧是美人,但皎皎如月的清华气质霎时变成了妖娆妩媚、风情万种,判若两人的程度比换一张皮的差异还大。 寻木在拘缨南。 拘缨最早是河流的名字。 元洲有很多巨大的山脉,断云雪山无疑是山中之王,从元洲西北一路延伸到元洲东部的月照盆地前。 在羽族有一个怀疑,断云雪山实际上可能不是延伸到月照盆地前,因为元洲东海岸紧挨着月照盆地的那部分是山,山势一路深入海中,再加上断云雪山东边那部分....太陡峭了,陡峭得一点都不自然,平直得仿佛人工。 但不管断云雪山现在的长度是不是完整的,它都是元洲,甚至整个大荒最长的山系。 其次就是环首山脉,环绕着西荒的西海岸,从荒原南部一路延伸到西荒南部高原。 再次是隔开了兖州与澜州的浮络山系。 再再次是隔开了荒原与北荒东部平原的苍梧山脉。 然后就是委羽山了。 拘缨便发源于委羽山。 元洲东荒、南荒、西荒很多大型河流都发源于断云雪山,北荒自然也不例外,断云雪山所在区域是元洲海拔最高的区域,但以断云雪山为中心,海拔却是越来越低的。过了荒原往北,海拔越来越低,最终干脆就是低海拔的广袤平原了,若非过于寒冷,其实很适合发展农耕。网首发 地形平坦,又有不少大型河流发源断云雪山一路北流,地形和大型河流都有,可惜气候不合适,因而荒原以北便只能是针叶植物的天下。 那些大型河流,考虑到一定流经极北冰原,因而不好说这些河流最终是汇入了北溟还是变成了亘古冰原的又一层冰。拘缨是其中一条被龙伯起名为漳水的大型河流的支流。 漳水绵延近万里,是北荒最大的河流,这条大河两岸,就没有适合发展农耕的地方。 这是很多人的认知。 漳水是向北流的,越流越冷,流到最后入海口大部分时候都是冻着的。 上游是雪山高原,下游是冰原,也就针叶植物能在这健康的活着,农作物,哪怕是羽族精心培育的耐寒蜜树也撑不住漳水这环境。 拘缨是漳水流域唯一的例外,也是奇迹。 龙伯建立了元洲第二王朝,哪怕后来被羽族给灭了,也一直没放弃重建王朝,为此准备和积累了数千年,却迎上了彼时同样积累了数千年正欲厚积薄发的人族。 黄帝横扫六合,横压一世,人族帝国取代了元洲第三王朝的地位,羽族不是那场持续数百年的惨烈逐鹿战中唯一的失败者,还有龙伯。 辛辛苦苦数千年,却一败涂地,打击太大了,龙伯内部一度很衰颓,也是在这种衰颓中,再加上人族赢了战争但损失也很惨重,对失败者自然是保持戒心的,挑拨离间做点什么也是很正常的事,总之:龙伯三分。 中部龙伯分到的土地是最辽阔,但也最贫瘠的,但胜在辽阔,在当时也能养活族人,可人口是会增长的。 往东是东部龙伯,往西是西部龙伯,龙伯哪怕三分了也不想自己打起来便宜别的种族,长生种繁衍可不容易,而往南是绵延不绝的断云雪山,中部龙伯彼时只能尝试着向北探索,看看有没有柳暗花明的地方。 大约两千四百多年前,一支探索队在漳水的中下游发现了拘缨。 河的两岸,四季如春,土地肥沃,植物生长茂盛。 拘缨之名也因此而来,在龙伯语中,拘缨的含义为被神灵祝福的地方。 中部龙伯很快将王庭迁徙到了拘缨,并定居了下来。 因为拘缨河的缘故,中部龙伯也被称为拘缨国。 走入一直从元洲北部的西海岸生长到东海岸的针叶树木原始森林,这森林的覆盖面积不输九州南部的原始森林,仿佛走入就会迷失其中,然而实际上不然,九州南部开发度再差,也是存在许多城邑的,只要不被猛兽给叼走,哪怕迷路了也迟早能看到城邑,而这绵延万里的针叶林中,只一座城邑。 不认识路的人,方向感再强也很难凭此找到拘缨。 只有龙伯族才知道怎么走。 望舒也不知道,但没关系,她和西龙伯的一支部落打好了关系,最终搭上了一支前往拘缨的商队。 同样是车,在不同种族中也有了不同的风格,比如龙伯的车,车轮超过五尺,不怕任何泥泞,直接碾过去就够了。 拉车的是一种只有荒原才能见到的重型马,望舒站在马前时,马的肩都比她高。 元坐在这样的大车上进入拘缨时,视野极为辽阔,一眼便看到了天穹般的寻木下的河谷平原上整整齐齐的农田,田里长满了麦草。 【这麦怎么种得这般整齐?】 “条播比满天播种更好,估计拘缨在这方面发展得比帝国快。”元说。 龙伯虽然如今是游牧族群,但真说起农耕来,龙伯是元洲所有物种的祖宗。 【人工不可能这么整齐。】 “你有兴趣的话回头研究一下龙伯的农耕技术便是。”元望着远方的寻木说。 元在过关卡的时候被拦住了。 平心而论,望舒真的不矮,在人族,大部分男人都没望舒高,但这里是龙伯,望舒被活生生衬成了矮子。 鹤立鸡群很瞩目,鸡立鹤群,同样令人瞩目。 元还是取出了雪狼骑的信物才得以过关,但也因为雪狼骑的信物,过关后她就被关吏给带走了。 这一任的拘缨王继位有两百年了,自然也经历过五十余年前的自然灾害,虽然对东部和西部的同胞南下很支持,但她也没忘了准备第三条路。 多几条路,总有一条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第三条路便是探索元洲的尽头,大荒是不是就只有元洲这一块大陆? 十洲的传说不仅仅存在于人族,而是在所有种族中都有传播。 如今的龙伯再想同羽族或是人族枪老大的位置是不靠谱的,但这么等待消亡也更不靠谱。 能找到新的陆地,那是最好,找不到,那就举族南下从南方的人族手里杀出一块地盘。 两百年来,拘缨王派遣的探索队伍不下百支,却始终没有发现,荒原的北边是苔原,苔原的北边是冰原,冰原的北边是无边无际的北溟。 冰原的东边是羽族的疆域,只知道那边有一块巨岛,但那块巨大岛屿已经被羽族给占据了,过不去,自然无从知道巨岛的东边是什么。 冰原的西边....一直没什么结果。 拘缨王非常有毅力的折腾了百年,直到最近二十年才渐渐死心,开始一心一意准备龙伯的南下,为东西两部的同族担任后勤。 拘缨是被神灵祝福的地方。 这个名字并非随随便便起的,在这片寻木枝桠覆盖的土地上,植物生长繁盛,繁盛到仅是种植麦,一年就能种六茬。 龙伯当然不会真的一块地连着种六茬麦,而是麦、葫、莱菔、麻累等作物轮作的,这也意味着,拘缨一年种的农作物远远超过六季。 哪怕是热带,撑死也就一年三熟,拘缨的神奇可想而知。 拘缨加上广袤的荒原以及北溟,养活了近千万的龙伯。 若不考虑人口增长问题,拘缨简直是个世外桃源。 可惜世间无真正的世外桃源,拘缨不可能不思考人口增长问题,也不可能不管东西龙伯。 一个种族想要发展甚至昌盛,庞大的人口基数是必须的。 历代拘缨王都没有隐居避世逃避现实的心态,也不排除有这种心态的王位继承人都在继位前死了。 拘缨,注定成为整个龙伯族的后勤粮仓。 拘缨王对此,并不介意,或者说,拘缨的开发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战争而做准备,但不是为了难以取胜,赌博精神太大的战争。 拘缨王的这种心态让元前脚被带到极富龙伯族特色的以巨石修筑的王宫,后脚便见到了拘缨王。 五百多岁的女王正是人生中最意气风发的年纪,但女王的身上一点年轻人的意气风发与王者的威严都看不到,她就仿佛一个亲切和蔼的邻家大姐姐,但元是什么人,什么没见过? 元心说得亏这位女王是拘缨的王,不是东西两部的王,不然帝国的局势真的很有得瞧。 亲切和蔼是真的,但一旦涉及利益,毫无人性的杀伐决断也是真的。 这种人比单纯的没人性的王侯更难对付。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她会不会在和你言笑晏晏时顺手捅你一刀。 帝国如今的局势,真的不适合在有了风洲这么长寿对手的时候再来一个。 当敌人的君王是个明君还特别长寿的时候....没有比这头疼的事了。 景王和商王也不差,但前者还在成长中,后者....帝国和长族隔得太远,没必要做什么提防,因而商王和望舒相处时并未拿出全部的功力。 望舒也能猜到这些,因而在脑海里告诉元。 【我想学习龙伯族的农耕技术,很多种子,还有进拘缨王宫藏书阁阅览的资格。】 【你心里对自己有没有点数?】 【我相信你做得到。】 【不惜代价?】 【我能力范围之内。】顿了顿,望舒补了句。【出卖色相这种就别提了。】 元的节操足以与政客的良心媲美。 瞧瞧水族多惨。 一半族人因祂而亡。 再瞅瞅那位大贤者对元的执着劲,显然两个人是认识的。 不管怎么脑补都没法将元给脑补成一个有节操有品德的角色。 【这身体如今可不止是你的,我没那么重口。】元轻叹,祂是喜欢美色,但和凡人发生点超越普通关系的事....再过个几万年或许办得到,但如今嘛,不论多么美丽的皮囊都是会长螨虫的,看不见也就罢了,但看得见....还能亲上去的都是真爱,很遗憾,祂对美色的爱还没到那个境界。 拘缨王很好说话,对外面的世界也很好奇。 元也很好说话。 元说起自己因为一时兴起而环游全球,验证大地是否是个球,回来的路上遇到了龙伯探索者的尸体,感动于那个龙伯族的情操与执着,因而遵从他写在札记上的遗嘱:将探索队的探索札记送到拘缨。 探索队沿着元洲西北的海岸线一直向西,最终走到了冰原,沿着冰原与海洋的分界线继续走。 因着极夜极昼的现象,队伍也不清楚自己走了多久,天黑就是黑半年,天亮就是亮半年,这种情况还能分清何年何月何日的就不可能是人。 走了不知多久之后,队伍发现海岸线开始向南,冰原、雪山之后是如荒原以北般的针叶植物森林。 那是一片新的陆地。 探索队探索了方圆几百里,都是原始到不能再原始的原始森林。 探索队开始带着好消息返程,可惜冰原不是那么好走的。 去的路上折了不少人手,归途哪怕有之前的经验也折人手,折到最后,写遗嘱的那个龙伯族是最后还活着的,但他也倒在了离荒原百里的冰原上。 元说到动情处眼角竟然沁出了眼泪。“智慧生物最伟大的便是对未知的好奇。” 虽然不作不死,但没有这份作死的好奇心,智慧生物也建立不了文明。 拘缨王也很感动,虽然没哭,却一直安慰着元,说你也很伟大,环游全球,从未有人这么干(作死)过。 将元安慰好了后拘缨王开始好奇的问起元环游全球的见闻。 一聊起这个话题,元便如同磕了药般精神起来,声情并茂的说起了一路上见到的种族与文明。 深海里的鲛人、雌雄同体的长族、两栖类的疍族、无形无相的水族、没见到但听说了很多的无启民与古妖.... 拘缨王初时还有些怀疑元是在瞎编,但很快便发现不是瞎编,没人能将一个文明的风景给编得这么细致,越听越专注。 元说到激动处,从手串里将望舒在环游中制作的一个东西取了出来。 望舒用处理过的藤条编了一个五尺高的球,再给藤球弄了个基座,将藤球串在基座上插着的长木头上,让球可以一推就转动起来。 藤球的表面蒙着动物皮,皮革上绘着不同大陆的大概位置,并不具体,望舒只画了自己了解的部分,不了解的统统留白,但仅仅如此,这颗球也让方才因元凭空取出东西的举动而瞳孔紧缩的拘缨王深深震撼。 拘缨王回过神来第一件事便是对元露出了格外亲切灿烂的笑容。 星球仪上元洲往西的大陆是玄洲。 若玄洲与元洲之间没有别的大陆,那么龙伯族探索队发现的大陆就是玄洲。 两只笑面虎很快就古妖、无启民、疍族的史书聊了起来。 用龙伯族的农耕技术和种子换,很划算,但那得看对象是谁。 跟一个人族交换,一点都不划算。 龙伯族是元洲所有农耕文明的祖宗,人族也不例外,但人族是徒子徒孙中最出色的,走到哪就种地到哪,最重要的是,人族与龙伯如今是敌人。 考虑一下技术和种子能带给人族的好处....拘缨王不傻。 元当然也不觉得拘缨王傻,因而表示了自己这里有为了农耕而发明的工具,有水车、新犁等,还有环游全球收集了很多的种子,可以分拘缨一些,拘缨可以试着种一下,看看有哪些是适合龙伯的,如果适合,那就划算了。 拘缨王有一瞬的沉默,看着元的眼神带着一丝狐疑。 元知道,对方这是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人族的巫女。 给龙伯的好处太多太好了,好得不符合身份。 元淡淡然的表示,你慢慢考虑,我还会在拘缨呆一段时间。 拘缨王表示会给元最好的贵客待遇。 元在王宫得到了一件非常舒适的屋子,以及一袋子龙伯族的钱币,供她在拘缨境内游玩的时候用,用完了,仆人会给她补充。 龙伯族的钱是圜钱,形状像玉璧,中间有个圆形的孔洞,含铜量高,分量也非常足.....元掂量了下,一枚圜钱的分量换算成人族的重量单位,差不多半两。 重新控制了身体的望舒看了看钱袋,道:“龙伯族内部倒是挺稳定的。” 一个族群内部稳不稳定,最直观的表现便是钱币,若钱货凌乱,内部肯定很热闹。 若铸币的含金银铜量低,肯定很穷,穷则生乱。 【寿命漫长,而且族人基数太小,外又有强敌,上层肯定不会闲得无聊内部制造问题。】 望舒一想也是。 两个人都没问对方,为何给龙伯族那么好的条件,为何不阻止。 龙伯族强盛,对人族无疑是会个麻烦。 有拘缨王亲口允诺的贵宾身份,拘缨境内,望舒差不多想去哪边可去哪。 望舒离开王宫第一件事便是去研究土地。 拘缨的土地是黑土,这不稀奇,寒带与温带分界的针叶林一带有不少黑土地,但再肥的黑土也不可能作物一年七八熟。 在这片黑土地上,龙伯族无疑经营得很好,铁犁牛耕早已全面推广。 但土地的肥力问题并非铁犁牛耕能轻易解决的。 望舒沿着拘缨河溯流而上,一路走到了拘缨河谷中心的湖泊前。 拔地而起的巨木树干一点都不像树干,更像是城墙,一眼望不到边,披着鲜花与藤蔓编织而成的华服。 望舒无法辨识这是什么植物,饶是以她阅历和博览群书,也没见过第二株这样的植物。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它巨大到将大地都给压出了深坑。 眼前的巨大湖泊并非天然形成,而是被寻木给压出来的盆地,发源于委羽山的河流汇入盆地,形成了这巨大的湖泊。 草木葳蕤,鱼虾众多且肥美。 “是因为这株树还是因为源于拘缨河?” 【为何如此问】 “我在羽族看过很多书,其中有一卷是游记,拘缨发源的委羽山位于冰原与荒原分界的地方,但它并非只有雪,绵延数千里的山脉内部是绵延千里的鲜花,常开不败。”望舒说。“世界上能够找到的鲜花,看不到的,都能在那里看到,因而委羽山在羽族又被称为鲜花山脉。” 望舒望向枝枝桠桠仿佛天穹的寻木。“这株树,明显不一般。我猜,这片河谷的神奇是因为两者相加造成的吧?” 【嗯。】 望舒思索了须臾,忽问元:“你死之后会是什么样?” 【我死之后,唔,我的埋骨之地想来会开满鲜花。】 “为何?” 【万物终有一死,无人永生。死后尸骨成为鲜花的营养,让鲜花开得更加灿烂,不是很美吗?】 “我的意思是你为何如此笃定你的坟茔之上会开满鲜花,谁会为你在坟茔之上栽种鲜花呢?” 【不需要人栽种,只要是出于我死之时的意志,都将在我的埋骨之地化为现实。】 望舒瞳孔微缩。 第188章 第八十四章羽泽 北风卷地白草折,荒原仲秋即飞雪。 这是南方的智慧生物对荒原的广泛印象,冬季来得早,特别早,早到别人还是秋风习习的时节,这地方已经开始猫冬了,以及,除了草什么都不长。 羽泽觉得这印象需要纠正,荒原并非除了草什么都不长,也有群山与森林。 荒原东南的黑水平原以及苍梧山脉西侧是绵延不绝的山林,植被覆盖率近乎百分百。 黑水平原稍微好点,这片广袤的冻土是所有土壤中最肥沃的黑土,黑得流油,但太北了。 同样是黑土,南边的狭原与月照平原被羽族开发和经营得很好,尤其是月照之地,是羽族王朝仅次于云水下游平原的大粮仓。 黑水平原因着冬季漫长得惊人,哪怕土地肥沃,一直以来也都是一派原始风光。 毕竟,土地再肥沃,也得种子能活下来才能开发为粮仓。 长生种的长寿在这种环境中展现出了它巨大的优势。 短生种很难接受倾力培育几代人都培育不出个成果来,而龙伯族能在坚持了一千年后再坚持一千年。 几千年持之以恒的往里狠砸资源,最终培育出了适合在黑水平原生长的作物。 羽泽在黑水平原上看到了一座至少十万人的龙伯城邑,以及吃上了热腾腾的麦饭。 麦子的麸皮并未舂掉,舂米是个很麻烦也费力的事,去最外面的一层壳能吃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南边的人族大部分人吃谷米连外壳都不舂,外壳一块弄熟了吃掉。当然,不弄熟而是直接吃的话就必须舂壳,不然很容易吃死人。 舂掉外壳已经很费事,若还要舂掉麸皮,那就是细粮,只有王侯与大贵族才吃得起,宫廷里有成百上千的女奴日夜不休的为贵人舂米,让贵人能吃上精细不割喉咙的细粮。 羽泽不是人族的贵族,也不是羽族的贵族,但这碗麦饭还是吃得他嗓子疼,吃了两口后便放下了碗专心吃肉。 吃惯了一点都不割嗓子的蜜实,让他吃这种容易割嗓子的食物,委实是为难他。 再看一起来的使节团成员,除了特别饿的几个,同样是吃了几口也专心吃肉。 龙伯的牲畜都是放养,肉质并不好,很柴,而且北方冷,肉烤好后没多久就开始凉了,但至少不割嗓子。 负责接待使节的龙伯胥吏倒是吃得很开心,一口烤肉一口麦饭,荤素搭配,吃得很香,也一点都没觉得割嗓子,不好说是因为吃习惯了还是因为龙伯族的体型大,嗓子相对来说也大一些。 肉类更管饱,凉了的肉类也很容易让人没胃口,但羽泽还是努力将胃里给塞得满满当当的。 羽族一天吃四餐,龙伯却不是,龙伯与人族一般,一天只吃两餐。 朝食要在上午过去一半时才吃,餔食要在傍晚时才食,朝食吃得多,餔食随便吃点应付肚子。 羽族第一餐是破晓时,中午一餐,下午一餐,天黑以后再来一餐。 在别人的地盘上要遵守别的传统,至少在龙伯的地盘上得遵守,龙伯与羽族的恩怨太深,看到一名羽族时非常不介意揍一顿,便如羽族看到人族时一般。 羽泽很明智,不想节外生枝影响自己的使命,这也意味着朝食吃完了,他想吃下一顿就得等到傍晚。 胃里不塞满点,半道上就得饿了。 吃掉了半只烤羊,再饮了一盏热腾腾的马奶酒,胃里完全满了。 自己吃饱了,羽泽开始看龙伯胥吏吃。 比起羽族,龙伯人的食量明显更大,抓着一条羊腿啃时感觉跟普通人抓着鸡腿在啃似的。 一整只烤羊很快就被消灭干净了。 如此食量....羽族很佩服龙伯族能在流落荒原后还能保存文明,而非崩溃。 龙伯人干掉一整只烤全羊并一大盆麦饭后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然后就听到羽泽礼貌的询问可以出发了吗? 胥吏瞅了眼外面的天色,一点都不晚。 羽泽委婉表示,我们来黑水城是为了补给,不是为了修整。 而且,现在是孟秋,你应该也不想我们走到一半,天就开始下雪了吧?即便你无所谓,貊国的王也应该不想等太久。 胥吏踅摸了下,最终还是同意了尽快出发。 出远门,食物与干净的饮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虽然也可以野外喝生水与狩猎,但喝生水得考虑喝完后生病甚至送命的后果,而狩猎,还得弄熟了,出门在外已经很累了,偶尔狩猎加餐还行,顿顿如此就是没事找事了。当然,也可以啃生肉,但不论龙伯是严格的熟食者,食物必须弄熟了才能吃,不熟的食物不能吃。 羽族算是半个,吃海鱼时可以生食鱼脍,但鱼脍以外的任何食物都必须弄熟了吃,哪怕是吃鱼,也只有海鱼可以生食,陆地上的淡水鱼还是得弄熟了才能食用。不过随着淡水鱼类养殖的技术发展,羽族食用的鱼类大半都变成了淡水鱼类,而淡水鱼类都必须弄熟了食用,久而久之,很多羽族都会习惯性的将海鱼也蒸熟或者烫熟了再食用。 如此一来,想在出远门时平平顺顺的,必须在出发时带上足够走到下一站的食水。 干净的水各个种族都差不多,有条件的都用酒类代替水,虽然酿酒很费粮食,但命更重要。没条件的就只能野外找水源,赌自己命硬,喝生水不会死人。 干粮却是各有千秋了。 人族的主流干粮是糗粮,用谷米压制成的砖状干粮,体积小,分量沉,易携带,必要时还可以当武器,盗贼的脑壳硬度比起糗粮硬度还是差了点。缺点是吃起来很考验牙口,但可以在水里泡软了再食用。 羽族的主流干粮是鱼松和鱼干,比农作物更有营养,也更管饱。虽然羽族疆域的海岸线很漫长,元洲各个种族里,就属羽族实际控制的海岸线最长,但羽族的疆域也不全是沿海,也有一部分内陆疆域,内陆疆域的羽族食用的干粮都是晒干了的蜜实。 龙伯族的主流干粮是风干肉,荒原的海拔高,寒冷,风还大,刮在脸上跟刀子似的,冬日时将处理好的肉类挂到屋檐下,要不了多久就会脱水风干。 做为向导的胥吏在黑水城补给了整整一船的风干肉与与马奶酒。 做为使节,羽泽好歹还是补充了足够的常识的,一看这分量便问:“这些食水足够我们走到貊城?” 荒原有很多水系,但诸多水系中以漠河、黑水这两大水系流域最广,水量最大。 黑水向东南流去,与诸多水系汇聚于月照泽,穿过月照平原后注入东溟,漠河则是西北流向,绕过苍梧山脉,经过委羽山脚畔,最终注入蟹湾。蟹湾是羽泽很熟悉的地方,是蟹螯半岛与元洲大陆之间的海湾,出了蟹湾就是东溟。 为了防止龙伯借漠河水系东征,风洲在漠河下游放了一整支军团。 虽然事实证明龙伯对蟹湾没兴趣,想有兴趣也难,蟹湾虽然有个不冻港,但也就不冻港那里好点。 漠河下游,冬季至少十个月,冷得羽族都受不了,何况龙伯。 纵然如此,那支军团的存在也是必须的。 猛虎在侧,谁敢赌猛虎不会心血来潮? 尤其是这头猛虎还跟你有仇。 龙伯对羽族的恨完全可以参考羽族对人族的恨。 纵然历史证明已经元洲王权是真轮流做,王座之上换种族也不是第一次了,但没有任何一个被拉下来的种族能对继任心平气和。 荒原有很多湖泽,尤其是东荒原,湖泽的密度是整个元洲最高的,而众多湖泽中大泽是最大的,大到龙伯族干脆的给了它一个大字做为名字,除了辋川海,元洲就没这么大的大泽了。 大泽位于漠河中游,也是东龙伯建立的貊国国都所在。 本来从黑水到貊城会很麻烦,但龙伯修建一条运河,将两大水系给连通了,因而龙伯的舟楫能够在整个东部荒原肆意来去。 运河让貊城到各地的时间缩短了,但也没缩短到这么一船食水就够了。 胥吏道:“沿途还会经过一些城邑,船队会在路上进行补给。” 羽泽面上露出了然之色,心中却是更加警惕。 对于任何一个种族而言,建立起大量的城邑都是意味着更好的未来,但对于邻居而言,这不是好消息。 有能力建立文明的邻居,和游牧居无定所的邻居,两者的威胁强度是不同的。 羽族很快想到了小冰期的到来。 若是别的时候发现貊国变化这么大,的确不是好消息,但现在这个时候,不全然是坏消息。 小冰期将至,荒原太贫瘠也太冷,龙伯无法靠荒原的资源熬过小冰期,南下是必然。 元洲最富饶最温暖的土地都在人族的手里。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哪怕这个朋友和自己也有点旧怨,但矛盾也有主次之分。 这也是他来到荒原的目的。 做为一个君王,感情什么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拎得清主次矛盾。 貊王若是拎得清,那就是可以合作的盟友,若拎不清,那龙伯的未来也不用指望了。 长生种一旦出个明君,会带来长达千年的繁盛,但同样的,出个无能昏君,杀伤力也是长达千年。当然,活不到寿终正寝就另当别论。 乘坐龙伯族造的大船离开了黑水城,羽泽有留意到黑水两岸绵延不绝的麦浪,每一条麦浪都是整整齐齐的,形状足以满足强迫症,应当是用了什么新式农具做到的。 龙伯族真的在这寒冷贫瘠的荒原上实现了大规模的农耕。 羽泽甚为感慨。 随着渐渐远离黑水城,麦浪开始减少,稀稀疏疏,最终被森林所取代,而森林之后是一望无际的草海。 羽泽很少见到这样的草海之景,羽族崇尚森林,开拓到哪就把森林种植到哪,因而羽族的疆域里,郁郁葱葱的林海才是最常见的景色。 草海的草都是龙伯族培育的龙伯草,荒原原本长的是什么草已经无从考据,反正荒原已经被龙伯草占据。 草海高的平均水平在一丈左右,叶片肥厚且多,莫说走在里面,便是骑马在里头也极可能被草海所淹没。 这也意味着草海更加危险。 人行于其中根本看不清周围有什么,而荒原地广人稀,各种肉食猛兽层出不穷。 羽泽坐在船上时远远的都能听到豺狼虎豹的合唱,原本还想过去草海里走走,但听了万兽合唱后明智的放弃了。 船上虽然很枯燥,沿途所见风景除了草还是草,但去草海里又能看到什么呢?四面八方都是草,在船上的话,低头好歹还能欣赏一下河流流动的风姿,以及水中游鱼的矫健,馋了的时候也能捞一尾鱼换换口味。 船穿过运河进入漠河,再通过漠河来到大泽时已是仲秋,大泽周围的土地上种植的麦不多,更多的还是龙伯草,但因着季节的关系,羽泽没看到牧草绵延成海的情况,龙伯族挥舞着长的惊人的镰刀赶收着龙伯草,貊城方圆几百里的草场都被剃成了秃瓢。 坐在船上远远的能看到龙伯族驾驶着一种荒原特产的重型马将一车车的牧草运回貊城。 车非常大,完全是移动的房屋,还是大户人家的那种屋子,一捆又一捆的牧草堆得密密实实的,高至少一丈。 如此载重,一般的车轮早就给压进土里出不来了,但龙伯族的车不会。 车轮高度目测至少五尺。 这般重的车一般马根本拉不到,因而用的是马种是一种举世无双的重型马,马的自重便至少一千两百斤,成年肩高普遍在六尺到七尺之间。 这种马是龙伯族在荒原发现并不断改良的马种,许是为了适应气候,马的脚上长有细细的长毛,寒冷的冬天身上也会长出一层细细的马绒来抵御严寒,但是来年至春夏差不多会脱干净。 虽然元洲的重型马不止这一种,但荒马无疑是龙伯族最喜欢的,每个龙伯族的部族都养着不少荒马,貊城更是有十数万荒马,在这个冬季即将到来的时节,所有的荒马都和驮兽都被拉了出来拉车。 重型马与高车的组合远远的便让人有一种震撼之感。 羽泽忍不住踅摸怎么趁这个机会搞一批荒马回国。 羽族也养马,也有重型马,是在开发蟹螯半岛时发现的,但和荒马一比还是差得远了点。 正踅摸着,忽然看到了一队约两百人的龙伯人着皮甲一人三马的离开貊城向西北而去。 羽泽见此好奇的问:“那位领先的贵女是?” 龙伯族颇为骄傲的道:“那是我们的三王女。” “她这是要去狩猎吧?怎么带的弓矢那么少?”羽泽随口道。 那位王女的队伍明显轻车简从怎么方便怎么赶路来的模样,但这个时节还出远门,羽泽很好奇是什么事。 胥吏也不清楚,即便清楚也不可能说。 羽泽也没继续打探,胥吏是真不清楚,等进了貊城,收集一下消息,总能分析出来的。 船很快行至渡口,羽泽忽然感觉鼻尖凉凉的,抬头一看,天上开始下雪了,顿时一愣,现在才仲秋过半吧。 渡口的船只管理小吏告诉羽泽,他们的运气不错,今年的雪又提前了,他们若再迟一两个时辰到,很可能给困在路上了。 一两个时辰而已,也不远,怎会困在路上? 羽泽很快就懂了。 大雪纷纷扬扬,说它是鹅毛,那是对鹅毛的浮夸称赞,雪花比鹅毛大了至少一倍,砸在身上生疼。 羽泽更加好奇三王女干嘛去了,这么大的雪还出门,且是远门,显然不会是什么小事。 进了貊城,羽泽很快给貊王递上了国书。 国书递上去不可能第一时间就得到接见,国君又不是奴隶,怎么可能被人随叫随到。 羽泽先在一家逆旅安顿了下来,逆旅里往来皆为龙伯,哪怕羽族的个子都很高挑也架不住龙伯更高,鸡立鹤群的存在感不比鹤立鸡群逊色。 虽然是邻居,但隔着绵延的苍梧山脉,哪怕是翻过苍梧山脉,那边的土地也同样很冷,而且羽族的农耕方式注定任何一个种族打下羽族的土地后想要治理都会很难。因而双方虽有冲突,但冲突并没有特别大,有时还会有商贸往来。 貊城的底层龙伯都只听说过羽族,读书的时候读到过羽族与龙伯族最早的历史恩怨——羽族灭亡了龙伯族建立的第一个也是最繁荣的王朝。 但那实在是太久远了,远到羽族建立的第一王朝都灭亡千年了,因而大部分龙伯对羽泽都是单纯的好奇。 羽泽非常自来熟的与好奇自己的人一起聊了起来,很快便坐在一起饮酒。 龙伯族好酒,无酒不欢,饮酒便如饮水。 羽泽非常痛苦的灌得自己胃里全是酒,终于收集到了有用的消息。 拘缨国昨日有使者入城。 昨日使者入城,今日三王女就往西北去了。 羽泽捧着饮酒过渡有些混沌的脑子思考着两者之间的联系,拘缨国必然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可太远了。 拘缨国虽占据荒原中部,但国都实际上在荒原南边广袤的针叶森林里。 哪怕羽族有心,也很难对拘缨国有所了解。 羽泽一直想到睡着都没想到,醒来的时候被告知貊王要见他,只能先将此事搁置。 与貊王的会面相谈甚欢,谈天说地,就是没谈到重点上。 老狐狸。 羽泽心中腹诽。 虽如此,羽泽也没丧气。 貊王虽然一直没跟他谈到重点上,但她肯见羽泽本身就已证明她并不在意两族的历史恩怨,而虽然没谈到定盟,但他俩聊的最多的便是小冰期,互揭历史。 小冰期是周期性的,元洲的智慧物种就没有没被虐过的。 龙伯亦然,羽族亦然。 不同的是,羽族最终解决了问题,而龙伯有心解决问题,却囿于资源的困乏而做不到。 莫说解决小冰期,小冰期到来,龙伯族想生存就必须南下。 只有夺回繁华锦绣的九州地区,龙伯族才能有资源解决小冰期。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定盟是必须的,但怎么定盟,彼此的义务和权力却是不能轻忽的。 羽泽估摸着,自己可能要和貊王扯很久才能将盟约给定下来。 但不管需要多久,只要目的能达到,他都能耗。 第189章 第八十五章夏 茵席上,胖乎乎的婴孩看着两步远的地方晃阿晃的皮球,皮球是用牛皮缝制的,做得很精细,还画了个颜色鲜艳的笑脸,最吸引孩童的目光了。婴孩不泄气的四肢着地的爬了过去够皮球,没够着,可恶的大人又抱着皮球往旁边挪了两步。 “宝宝过来,皮球在这呢,你看它多可爱....” “呜哇.....” “宝宝不哭不哭,皮球给你,不哭了好不好?” “呜哇....” 太昊烨又从身上找出了一块药糖给宝宝,宝宝这才满意的收声。 夏寻来时见到的便是宝宝嘴里叼着糖和太昊烨一起玩皮球的模样,玩得不亦乐乎。 太昊烨做为联姻的人,还是个异族,龙伯族自然不会让他干涉任何军政,在两个人生下了孩子,并且是个女孩后,太昊烨差不多也自由了,只要不干政,想干嘛就干嘛。 可在这异族之地,太昊烨也只能一个人自娱自乐。 不是每个龙伯人都会人族的语言文字,能和太昊烨说话的真不多,虽然太昊烨自己已经掌握了龙伯语,也不存在语言障碍了,但....不同方国之间尚且风俗不同,何况不同种族之间。 到最后,太昊烨每日只能在狩猎与陪孩子之间二选一。 龙伯族并不阻止父亲探望和照顾孩子,愿意关心孩子是情分,不愿意也是本分,无可指摘。 太昊烨的所作所为是允许的,但只能排在夏的兄弟之后,对孩子有责任的是他们,日后他们老去,宝宝要负责为他们养老送终的。 而在一番比较之后,宝宝明显更喜欢和太昊烨相处,太昊烨见不得她哭,拿她没办法,玩皮球引她锻炼,往往都是宝宝叼着吃的在原地和太昊烨拍皮球,屁股都不挪窝。 “你再这么纵着,她迟早胖成球。”夏说。 “她才十个月,便是我十个月时也还只是吃了睡,睡了吃。”说到这里,太昊烨好奇的问:“夏你十个月时在做什么?” 夏想了想,回答:“想不起来了。” 记性再好的人也记不住自己婴孩时的记忆。网首发 不过,夏很笃定的说:“但我小时候肯定没她这么胖。” 太昊烨说:“十婴九胖,而且你不觉得她这样很壮实吗?和别的孩子相比,宝宝的身体还是差了些。” 夏无法反驳后半段。 宝宝的身体并不能算差,和人族的婴孩比起来,宝宝的个头明显要大不少,精力旺盛,气力也很大,用出吃奶的劲时能拽动太昊烨,但和别的龙伯族孩子比起来....宝宝很脆弱,反正将一群小孩放在一起打架,宝宝谁都打不过。 “正是因为身体差了些才更要锻炼。” 太昊烨也很无奈。“宝宝就是不爱动,不管用什么吸引她都没用。” “她一哭你就什么都给她了,怎么可能有用。”夏伸手戳了戳小家伙的胖脸蛋,被拍了一爪子,与太昊烨被拍一爪子要疼很久不同,夏被拍了一爪子完全没感觉,改戳为捏。“你这样一直胖下去,长大后连马都驮不动你。” 小家伙听不懂,放下了皮球使劲扒夏的手,呀呀的控诉。 夏捏了两下便放过了快哭出来的小孩,对太昊烨说:“我要去一趟拘缨,大概四五个月才能回来,希望我回来的时候她没这么胖了。”顿了顿,夏道:“她要还这么胖,你以后就不能每天都见到她了。” 太昊烨一脸抗拒。“凭什么?” 夏说:“这里是龙伯族,按着龙伯族的传统,孩子长大后要赡养母亲的兄弟,而母亲的兄弟要在孩子幼时照顾孩子,你已经抢了很多时间。” 她会包容太昊烨在对待孩子这方面很多和龙伯族不同的观念,因为龙伯族以后要在西荒和人族共存,宝宝是未来的王,她的臣民不会只有龙伯,还有人族,龙伯语人族之间的观念差异差的真的很大,因而宝宝跟着太昊烨学习,对人族有足够的了解,知道人族想什么需要什么,然后权衡利弊做出取舍。但这份包容里不会包括太昊烨对孩子的溺爱,哪怕那只是因为他第一次做父亲而对孩子狠不下心。 太昊烨气结。 夏继续道:“我知道你很爱她,不想她不开心,但她以后是雪国的国君,一个国君没有足够的能力....我觉得不用我教你会发生什么。” 龙伯也不是完全没有权力争斗的,只是没有人族帝国那么凶残罢了。 太昊烨抱着宝宝闷声道:“我知道了。” 国君不够强大会发生什么,这例子可太多了,最近也最有名的便是他的祖父。 夏见此也没再说什么不开心的话题,而是拿起皮球和宝宝玩了会,宝宝不喜欢。 夏玩的方式便是将球扔远,然后让宝宝去捡,和太昊烨玩时则是后者去捡。 但宝宝打不过夏,夏也不心软,宝宝最终只能委委屈屈的爬过去捡球玩,一爬三回头的看太昊烨。 太昊烨看得不忍,但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同夏说话转移话题。“怎么会突然要去拘缨?” 帝国一直都以为中部龙伯是半渔猎半游牧文明,但他在龙伯中生活也有几年了,加之雪国的修建日渐上了轨道,狐开始不断将北方的部族迁过来,其中不乏属于拘缨的部族。 拘缨国的疆域除了拘缨河谷平原,还有辽阔的中部。 荒原整体呈倒扣的弧形,两边还有一部分相对偏南的地方,但中部,那就真的全是高寒草原了。 拘缨河谷不受屏气影响,但高寒草原就很受影响了,往拘缨河谷迁徙吧,河谷也容纳不了所有人口,其中很大一部分最终会向东西迁徙。 也因为有更多中部的龙伯迁徙而来,太昊烨才知道,拘缨是有可供农耕的地方的,一年八熟应该是吹嘘,但可以种植粟麦却是可以肯定的,经常有拘缨的车队送来粟麦,而西部也每年会供给拘缨大量的海盐。 太昊烨根据那些海盐的量判断,拘缨的人口应当不下四百万。 简直不可思异,那高寒的草原是怎么养活这么多龙伯的? 夏看了眼太昊烨,道:“拘缨王见到了一个奇人,那个奇人环游了世界,证明了我们脚下的大地是一颗球,四溟之外有别的陆地和文明,她从那些文明中收集了很多作物种子,希望换拘缨的农耕技术和作物种子。” 太昊烨闻言呆了好一会,内容量太大,他脑子一时反应不过来该哪个先哪个后。 “我能一起去吗?”太昊烨问。 夏摇头。“这次不行,时间很赶,你的身体跟不上这样的赶路,过两年城邑修建好了,我有空了,我带你和宝宝一起去拘缨,那里是奇迹之地,美丽得无与伦比。” 最重要的是,那个奇人疑似人族的巫女。 虽然西荒和帝国两王并立,但再怎么分裂也都是一个种族的。 龙伯三分,三王并立,偶尔也会有冲突,但冲突都必须建立在不损害种族利益的前提下。 从拘缨王的态度能看出,她认为这事对龙伯族很重要,不然也不会让雪国和貊国派出能做主的人去一起共商。 既然很重要,便不能冒险。 太昊烨甚为失落,他是想见那个环游全球的奇人,对拘缨的模样虽然也好奇,但比不上对奇人的。 夏说的是赶路就真的是赶路。 乘骑雪狼与骏马,换坐骑不换人,用最快的速度回到了荒原,再通过漳水水系顺流而下,只用一个月的时间便到了拘缨。 夏一进拘缨便看到了拘缨城大街上的人族。 来来往往都是龙伯,一个人族的存在不是一般的显眼。 因为和人族联姻,新都新雪也有不少陪嫁而来的人族,夏对人族也有了不少了解,能够判断那个人族的外表约双十年华,但一个普通人族是不可能穿过荒原跑到这里的,因而必然是武者,而人族的武者老得会比同类慢一些,境界越高,老得越慢。武道第三重的人族,七老八十的年纪,身体比大部分二十岁年龄的同类还健康。 夏估摸那个人族的实际年龄应该比外表大一些。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人。 不论是以人族现今的主流审美还是以龙伯的普遍审美。 皎皎如月的气质,瑰丽的容颜,以及强大的身体。 怎么判断对方身体很强大的? 龙伯耕地时会用一种叫耧车的农具播种,用这种农具播种,种子播得整整齐齐的。 人族女子正在大街上售卖耧车,龙伯用的耧车。 农具的重量并不轻,而龙伯用的农具,尺寸往往比人族的更大,分量也更沉,那人族女子却单手拿着耧车,仿佛拿的是羽毛,呼吸平稳绵长。 夏好奇的走了过去,发现这耧车和自己见过的不同。 龙伯的耧车都只有一个耧脚,但人族女子售卖的耧车却不止一只腿,从两腿到七条腿都有。 看着也很稳定,感觉都可以用。 猜到了对方是谁的夏问:“这些耧车可好使?” 形容瑰丽的女子微笑回道:“我不知。” 夏诧异。“你不知还拿出来卖?” 女子回道:“我不是在卖,这些耧车是在一脚耧的基础上研制出来的,还没下地试过,我想找人试试好不好使,哪种更好使,哪里需要改进,可我并非经年的农人,自己无法判断。” 不管是什么发明,经得住实践的发明才是有用的发明。 夏默了一瞬,问:“这些都是你在拘缨的这些日子研制的?” 女子颌首。“对啊。” 耧车看着很复杂,但真上手拆了一架后,她发现还挺简单的,就是个思路问题。 夏握着剑的手瞬间握紧,却又很快松开。 【她很明智。】 【嗯,最好的决定。】望舒回道。 她是来送还东西和交换农耕技术和农作物种子的,不是来打架的,真和这些巨人打起来,她自己是打不过的,只能靠元,但元每次用她的身体打架后,身体都需要很长时间修复内部的损伤。 望舒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 元用她身体打架时造成的伤害远远胜过敌人造成的。 无怪乎元能答应她十二个愿望。 哪怕她愿意将身体给元,元也不可能真正的接手。 十二次改造之后的躯体才是元想要的。 夏松开剑以后做出了对望舒很好奇的模样,与望舒聊了起来,各种话题都聊。 望舒差异的发现,夏相当博学。 寿命长就是这点好,哪怕是不学无术,时间的积累也会让它们懂得很多,若是个勤奋好学的....那就更博学了。 元洲第四王朝的统治者是人族,真是个不可思异的奇迹。 望舒不解夏什么意思,但非常配合,而且和这么一个博学的人聊天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自己说的东西,对方哪怕不能完全听懂,也能根据字词猜个大概。 夏一直聊了很久,直到望舒将耧车全都找到了实验者才与望舒分开。 西部龙伯为雪国。 中部龙伯为拘缨。 东部龙伯为貊国。 只有中间的拘缨出面的王,雪国与貊国派来的代表都是王女。 雪王狐是因为抽不开身,貊王却是因为年纪太大,不适合这么跋涉。 虽然两个王不能亲自前来,却都派了自己已板上钉钉的继承人。 拘缨王对此很满意,只要来的使者是个能做主的就行。 拘缨王将望舒给自己的种子和作物都取了出来给两人看,每一种作物的产量和种植环境辛筝都有标注。 有的是耐寒作物,有的虽然不耐寒,但羽族的主要作物蜜树祖先也不是耐寒植物,不照样给培育成耐寒作物了? 重要的是产量,产量高,耐寒性也不要太差,能够在贫瘠的荒原生存,以后再经过培育,扎下根来,龙伯的人地冲突无疑会得到很大的缓解。 两位王女都觉得东西很好,但对望舒的身份稍微有点皱眉。 那是人族。 若龙伯的农耕技术与种子落到人族手里,以人族的繁衍能力,发展得肯定会比龙伯更快。 长生种们也渐渐意识到了人族是怎么崛起的。 虽然很弱,虽然生命很短暂,但太能生了。 虽然也有后遗症,每隔三五百年就得发生战争,要么对外,要么对内,总之得在最短时间里消灭掉大部分人口,缓解人口与资源的矛盾,不然就会崩溃。 长生的种族也有人口与资源的矛盾,但因为需要很久,因而可以很早就开始做准备,内部冲突仍会有,却从未见过人族这般能闹腾的。 每隔三五百年就消灭大部分同类,长生种们若敢这么干,种族也不用延续了。 而且,适当的战争的确能推动文明发展,太过频繁的战争却只会导致文明倒退。 最无语的是,人族毁灭自己时往往也会拉着更多人一块死,人族的人口越多,拉着一块死的人就也会越多。 寿命短暂也有短暂的好处,虽然自我毁灭的周期很短,但发展速度也很快。 对人族封锁技术是长生种们的共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拘缨王判断望舒是帝国的巫女。 一个巫女给龙伯这么多好东西,很难让人往好的方向想,不去怀疑后面有陷阱。 拘缨王道:“我不相信这后面没有别的陷阱,但这饵太香了,我无法拒绝。” 貊国王女沉默。 确实,饵太香了,香得让人没法拒绝。 只要吃下饵,龙伯必然会大益。 夏想了想,说:“雪国同意交易,但得加个条件,望舒环游全球的札记,以及她所有的学识,她若是同意,她希望阅览龙伯族藏书的事,也可以允许。” 拘缨王诧异的看着夏。“她的学识?” 札记可以理解,龙伯日后不会止步于元洲,但望舒的学识? 夏点头。“一个文明最重要的便是如空中楼阁般的知识,它很脆弱,但没了它,任何种族都发展不起来。我来的路上见到了她,她很博学,博且精,再加上她的出身,帝国必然对她投入了最多的教育资源,而那意味着....” 夏看着貊国王女与拘缨王的神情变化,知道这两位是明白过来了。 望舒的脑子里有帝国最精华的文明成果,甚至那家伙可能就是一座人形藏书楼。 夏甚至有点怀疑,望舒的脑子里不止人族的文明精华,闲聊中,她发现,望舒对羽族的不少知识都有所掌握,但其中一些是只有与羽族长久的打交道才能知道的。 夏怀疑望舒在羽族生活过。 帝国的巫女可能在羽族生活过不短的时间,那这位巫女的背景和心思就真的很有意思了。 要不要做交易的事商量好了后拘缨王说起了自己派出去的探索队发现的那片疑似玄洲的新大陆。 她想探索和开发那片陆地。 至于那里可能已经有了文明,若那里真的是玄洲,那龙伯和古妖之间的战争不会过于激烈。 古妖的寿命能达一万年。 按着已知的智慧物种规律:寿命越长,繁衍能力就越差。 古妖的人口增长速度肯定比不上龙伯。 除非古妖已经将玄洲的所有土地都给开发出来了,不然古妖不会想打拉锯消耗战的,而双方都无法放开了打,自然就有机会坐下来谈谈。 若古妖已经将玄洲完全开发出来了,她也不会和古妖拼,而是撤回来,寻找去流洲的航道。 那里还没有文明。 一言以蔽之,她不想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是最保险的。 而且元洲也真的太拥挤了。 看似五个种族,却只是近几千年的事。 蛮荒纪元时可不止五个种族,只是别的种族要么被靖族、羽族与龙伯给融合同化了,便是被炎帝给熔铸成了新种族——人族。 不然近万年的历史就不是五大种族的冲突,而是一堆种族的冲突。 不管是被融合同化为别的种族,还是灭绝,都不是拘缨王能接受的。 对此夏与貊国王女都没什么意见,气候越来越冷,荒原的人口压力是真的很大,它们都开始向南迁了,拘缨自然也要寻找泄压的法子。 拘缨能将吃不消的人口迁向东西两部,增加对南方种族的战争能力,很好,向别的大陆发展,也很好,鸡蛋能不放在一个篮子里最好还是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 但有个条件,拘缨的对外发展不能影响到对东西两部的粮食支援。 拘缨王咬了咬牙,同意了。 一边对外发展一边还要支持东西两部的粮食支援,压力会很大,但她是打算对外发展,多做个篮子,又不是要放弃荒原,不要退路了,压力再大也得坚持。 第190章 第八十六章辛鹿 打退又一波敌人的进攻后城楼上开始分批用餐,攻防战,不管是攻方还是守方,对体力的消耗都很大。 因着赶时间,也为了节省燃料,吃的都是风干的肉类,甚为难嚼,但比起南方,贵族食肉,徙卒食麦豆,辛原的待遇相对好都了,所有人都是吃的肉食,肉食最补充体力,而且这草原上不吃这个就只能吃草了,吃草可补充不了体力。 随着这几年畜牧养殖的兴旺,国都交易肉食的商贾也越来越多。 南方缺乏肉食,风干肉保存期很长,通过云水运到南方可以赚不少钱。 也因为商贾的到来与南方对肉食的需求,辛原刚开始时为了短时间内尽快获得肉食和皮草而发展起的兔子养殖很快凋零。兔子养殖衰落后发展起来的是鸡鸭鹅养殖,鸭鹅养殖需要在水边,最终被贵族或辛筝封地中设立的官署给垄断了,民间普遍养殖雉,养得久了,连怎么让老母鸡将鸡子给孵化出来都给研究出了心得,不再需要跑野外掏雉窝里的鸡雏回来,而是用老母鸡孵出鸡雏。 鸡养起来费时最短,但产肉量不足,因而很快又有了变化。 几番对比后,辛原开始大量的养豚。 徙卒食的都是豚肉,贵族与甲士则是食牛羊肉。 辛鹿与辛驷食的是风干了的牛肉,辛驷食的时候发现辛鹿有些走神,不由问:“仲父怎么了?” 辛鹿瞅了瞅周围贵族与甲士还有自己手里的牛羊肉,道:“只是突然想起了兕子。” 辛驷不解。 辛鹿解释道:“她以前每次出门,都是自己吃什么就给下面的人也吃什么。” 当然,辛筝一个人的用度肯定不可能让所有人吃到最后,因而很快就会吃完,辛筝也不会饿着,既然自己的份没了,那就下属吃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 辛鹿自己是做不到的,贵贱有别,一旦乱了,会很麻烦,而且同样的事,辛筝做是礼贤下士,虽然辛筝下得明显不止士了,但又她不听也没人能将她如何。可若是他来做,那就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辛筝是名正言顺的辛君,而他是窃据。 偏偏他也不能如辛筝一般我行我素,贵贱尊卑是这个世道的天理,辛筝可以不在意,但别人无法不在意她的血统,他若是不支持,代君之位也不用做了。 辛驷闻言露出了一言难尽的神情。 对于比他还小几岁的那个姑母,他也不知该说什么。 帝国历史上被驱逐的国君数之不尽,但没有比辛筝更传奇的了。 或者说,没有比她更拉的下身段的,国没了,她就干脆利落的扔下了国君的身份体面去为人之刀。 更令人侧目的是,她还捞到了方伯的位置。 眼下的局势,辛筝功不可没,虽然她可能也不知道会变成这样,就是巧合了点而已。 随着牛羊与肉食贸易的发展,大量南方的货物来到辛原的同时也有南方的钱货,本来辛原因为太穷,哪怕贵族有铸币权,但有能力铸钱的不多,钱货也不算太乱,但....市面上的钱币种类之丰富令人惊叹。 钱货凌乱的隐患也不用等多年以后了,这两年便已开始暴露。 做为代君,辛鹿显然不可能对此放着不管,等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再来处置。 铜布也就罢了,虽然含铜量不同导致价值不同,但也还是钱,可贝币,尤其是天然贝越来越不值钱,也因为天然贝不值钱,商贾与贵族都喜欢用天然贝买东西,卖东西或是征收税赋时却又只要金属钱币和布,且按着原本的钱币体系比例来征。 这根本拖不起。 解决方法有两个,一是效仿虞,推行粮票,粮票与粮食挂钩,而粮食,这年头就没有比粮食更坚/挺的硬通货了。副作用不适合大规模推广,辛原又不是产粮区,大规模推行粮票无法满足贸易需求。 二是铸造新的钱币,这没问题。 虽然青帝时规定只有帝都才有铸币权,但王权式微,铸币权早就不被垄断,落入了每一个王侯贵族手里,只要想铸,谁都可以铸,并且是合法的。 代君,代掌国君之权,自然也有铸币权。 可铸造新的钱币不过是让市面上的钱币再增加一个种类,仍旧凌乱。 想通过铸造钱币解决问题就得先将贵族们的铸币权给收回来,不然你铸钱,我也铸钱,每个人铸的钱币分量与含铜量都不同.... 正好,通过之前几年的对外战争,辛鹿很是开疆拓土了一番,并且通过那些没有贵族盘踞的疆土培养了新的军功贵族,拳头硬了,底气也就足了。 辛鹿开始与贵族们沟通统一货币的事,也不白取缔别人的铸币权,他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钱是这世上最赚钱的门道,能忍心的放弃的不多。 进度始终缓慢,直到今岁夏季。 辛筝晋封为侯,受兖北伯的王令还有一些礼制封赏是要入宗庙的,因而和消息一起来到了辛国。 辛国顿时如镬鼎中沸腾的油水般炸了开来。 方伯是什么? 方伯为诸侯之长。 下面的弟弟妹妹犯了错,长兄或长姐是有资格教训弟弟妹妹的。 弟弟妹妹们犯了什么错? 只要有心,总能找到错处的。 辛国以后可以名正言顺的管理和攻打别的国族。 辛国的贵族们迅速分成了两派。 大部分中层贵族与底层贵族虽然有铸币权,也以此薅羊毛挖墙角,但自身体量太小,捞到的油水跟鸡肋似的。弃之可惜,食之无味。而对外扩张的话,他们反倒能获得更多的封地,只要辛鹿许以些许利益,他们便愿意放弃铸币权。 大贵族和少部分中层贵族,铸币权于他们而言可一点都不鸡肋,既然不是鸡肋自然不可能轻易舍弃,辛鹿显然也不愿意为此牺牲太多。且这些兵强马壮的大贵族,也不太乐意国君的权力得到加强。 上头的控制力越来越强,下头还怎么捞好处? 本身就有冲突,再加上失去了方伯之位的条国搞事....大贵族们悍然打着清君侧的幌子召集兵马攻打国都。 还发了檄文。 大意是国君年幼不懂事,这才让辛鹿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私生子代掌权力,但辛鹿实在是太过分了,欺负国君,把国君给赶走了....每个读了檄文的话都会惊叹,原来辛鹿如此十恶不赦呀。 虽然对辛鹿谴责得十分激烈,但一个字都没提到将辛筝给找回来。 辛筝比之前死的十二任国君看贵族更不顺眼,脑子被马踩了也不可能将她找回来,因而贵族们最终给出的解决方案便是:既然这个代君不靠谱,那就换一个。 贵族们非常艰难的翻出了一个辛氏公族。 无它,辛国公族内斗太激烈了。 辛筝还算好的,她出生的时候辛襄子没有别的继承人,但更早之前的辛子们却不是。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虽然因着合婚的缘故,辛子们的合法子嗣都不多,但成活率高呀,大部分孩子都能长到成年,然后英年早逝。 每一任辛子继位五年左右,若是没被干掉,那她的兄弟姐妹一定三种结局: 第一种,太早被淘汰出局并且及时认怂,守着贫瘠的封地过日子,过得一代比一代差。这种是最少的,辛氏的人对权力爱得痴迷,普遍是不当权毋宁死的心态。 第二种也是比例最高的,生命不息,夺权不止,为了权力奋斗到最后,失败被杀或自杀。 第三种,失败了,但又不想认输,也不想死,便出奔它国,若是日后国中生变,也还能回来。这种是第二多的,不少位辛子都有出奔流亡的经历。 辛筝的祖母辛献子便是第三种情况,争夺国君之位失败后出奔孟国,在孟国寄人篱下十几年,也因为这段经历,她的三个孩子名字分别为式微、不归以及归乡。 后来辛献子的从姐辛景子在狩猎时遇发生了意外坠马而亡,她的儿子辛出子在位三年,不汲取教训,和贵族们继续斗,最终被逼自尽。 辛出子死的时候才十几岁,还没有子嗣,因而辛献子通过一番活动加上她在辛国派人去看她时表现得太好,符合贵族的需求,因而最终得以回到辛国继承了国君之位,然后于十几年后遭遇刺客而亡。 本身就内斗得凶,又一连死了十二任国君,辛国公族的人丁凋零得惨淡。 辛筝五服之内的合法血亲全都....也不是全都死光了,辛襄子的长姐辛昭子在用了一碗肉羹后死了,虽然继位的是弟弟辛襄子,但辛昭子是有子嗣的,在辛襄子继位时出奔它国了。 虽然没有辛献子的运气,但肯定会和辛献子一样在异国他乡成家。 四十多年前过去,当年的少年大概率已不在人世,但他的孩子和辛筝肯定没出五服。 所有人对于那些造反的贵族居然能找出一个辛筝的合法血亲甚为佩服,虽然是出了五服的,但辛国公族这情况,哪怕是五服之外的也很不容易。 对贵族们是佩服的话,对条国就是气愤了。 辛国十二任死于非命的国君也不是白搭进去的,每任国君都会带走一波贵族,数百年的互相交换,辛国的贵族势力可以说是兖州所有国族中底子最薄弱的。 没有条国从中作梗,那些大贵族纵是不愿,最终也会为了生存而妥协,但条国的干涉给了他们赢的希望,他们自然不会再妥协,并趁着辛鹿的猝不及防打到了国都。 条国是大国,没有参加的贵族大部分都选择了中立,少部分觉得风险越大,赢了收益也越大,选择了搏一搏,带兵来救援辛鹿,可惜这还不够,无法解围。 想要真正解围,还得等辛鹿在新拓疆土上的军队赶回来。 叛贼也清楚这点,因而一边派兵去阻拦,一边疯狂攻城,试图在军功贵族们带着军队赶回来之前先灭了辛鹿。 辛驷想了想,问辛鹿。“仲父,姑母她....”究竟怎么想的。 方伯之位很好,但对辛筝而言,这绝对不是最实惠的选择。 辛鹿微叹,看向一个方向,虞与辛克便立于那里。“因为她自信,哪怕她不在辛国,辛国最终也还是她的。” 事实也证明辛筝的自信是有底气的,她都走了这么多年,无论是虞还是辛克都仍旧忠诚于她。 尤其是辛克,这次被翻出来的公族就是他的嫡兄,之前有派人来说降他,结果辛克干脆利落的把使者给砍了,坚定的表示自己一生只忠于君。 辛鹿这两年也慢慢想明白了辛筝什么心思。 辛驷闻言目露不虞。“流亡之君又有几个能归国?” 一百个至少九十九个客死异乡。 辛鹿觉得,辛筝如果想回来,可能真的能回来,虽然辛驷年长,但辛鹿再偏心也无法否认事实:辛驷并不能和辛筝比。“便是回来了也无妨,下一任辛子,不,下一任辛侯必定是你。” 辛驷闻言没说什么。 辛筝若是回来了,怎么可能留着他。 辛筝如今是年幼,但再过几年成年成婚了,会有她自己的孩子。 辛鹿会舍弃亲生子培养从子,辛筝又怎可能如此犯傻,她和辛骊虽是一母同胞的兄妹,却也完全没有感情。 辛鹿与辛驷父子叙话时虞与辛克也在看着他俩。 虞问辛克:“你说他真的会选择从子做继承人吗?” 辛鹿如今的身份很高,这场战争若是赢了,无疑会更加如日中天。 若辛筝无法再回来,辛鹿的继承人毫无疑问会是下一任辛侯。 但这方面,老实说,所有人都很迷。 辛鹿有亲生子,虽然前任生的两个都死了,但继任生的还在,就是太小了,才四岁,看不出什么来。这本没什么,但问题是曾经有过一个辛筝,辛筝那就是个妖孽,两三岁就杀人,四岁的时候虽然不学无术,但她的存在感很鲜明。 辛鹿的亲生子无疑很黯淡了,若非他生母扶持,他就真的一点存在感都没有了。 比起亲子,做为从子的辛驷倒是存在感很强,能文能武,非常出色,唯一不知该说缺点还是优点的是,他不是辛鹿的子嗣,而是前嗣君辛骊的庶子,但辛鹿对他好,培养他比培养亲儿子还上心,也一直有流露让辛驷做嗣君的意思。 辛骊当年在世时非常出色,这么多年过去还记着他的人也是有的,再加上辛鹿的刻意经营,辛国朝野都有人称赞辛驷有乃父之风。 放着亲生儿子不选选兄长的儿子。 但凡是个正常人都很难想象。 辛克不是很确定的道:“可能,他的年纪也不小了,而他的亲生子太小了。” 国赖长君。 辛筝的事已经证明了少者掌国的隐患,而这还是辛筝,换个孩子在那个位置上,能活几天很值得商榷,不是随便一个孩子都能和辛筝一般妖孽与心狠手辣。 虞道:“他是大君的兄长,先嗣君的弟弟,撑死也就年长大君二十余岁....” 加一下最多四十不惑,甚至可能只是近不惑之年。 辛襄子子嗣众多,个个都年长于辛筝,最大的可能比辛筝年长四十有余。但辛襄子结婚晚,是三十多岁继位后才结婚生下了辛骊的,因而辛骊年长辛筝二十五岁,辛鹿比辛骊年纪小,他与辛筝的年龄差便不可能超过二十五。 二十五加十三也不过三十八。 氓庶大部分活不过三十岁,四十岁以上的更是稀有,但贵族只要不被杀死,自己也别太浪,大多能活到七老八十。 辛鹿完全能活到幼子长大的时候。 辛克道:“谁知道他什么心思呢。” 辛鹿别的心思都好猜,唯独继承人方面,谁都猜不透。 想了想,辛克又补了句:“不论他是什么心思都是白费。” 辛筝还活着呢。 辛鹿的养子和亲子都不是辛筝的对手,只要辛筝不死,那俩迟早被收拾。 虞一想也是,不管辛鹿属意谁,都得辛筝配合呀。 可辛筝怎么可能配合? 辛筝和穷桑氏的婚约是很棘手,以辛筝的性子肯定不会和穷桑氏孕育后代,但等解决了穷桑氏,辛筝肯定会再婚,子嗣是迟早的事。 放着嫡亲的后代不立去立别人的后代,呃,也不能说脑子有病,辛筝她的最早的祖先炎帝已经干过最出格的了,万里山河全都给了毫无血缘的青帝,甚至为了给青帝铺路,杀了一大串自己的直系后代,免得自己的直系后代仗着是自己的子孙威胁到青帝的权力稳定。 青帝亦然。 但不会有人说这两位脑子有病。 两代帝王活生生的按住了帝国王位的禅让制,每一个人族都习惯了王权禅让制,纵然想搞子孙万代的野心家很多,但数千年的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撼动的。 胜者为王,败者俯首称臣的传统为人族保存了大量的有生力量,也让人族纵然内斗不断,但也没到为了王位搞出出卖帝国的事来。 因为没必要,王权禅让制,自己没抢到手,还可以培养子孙,让子孙去参加下一轮的角逐,子子孙孙无穷匮矣,总归是有希望的,只要有希望,那就没必要走到投向异族的地步。 而且,当不了凤头,当凤凰脖子也很不错呀。 王位角逐,能够参与的,无一不是人族当时最优秀的一茬年轻人,哪怕失败了,也仍会位极人臣,一下之下万人之上。 而世袭的诸侯国们,为了得到国君之位,不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为了坐上国君之位,联合敌国出卖母国的利益相当顺手。 权力的争斗中,新君可不会给失败者留一条命,不仅不杀,还予以重用,只要站错队,那就是死路一条。 几千年下来便形成了王位世袭属于大逆不道,哪怕是人王也该被醢杀的观念。 白帝为这一观念提供了最有力的依据,她将自己的前任给醢了。 王位是如此,方国的国君之位却是另一个极端了。 国君的直系后代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哪怕那是个傻子,也是最合法的继承人。 国君无后才会考虑近支,近支也没有才考虑旁支。 当然,法理上如此,实际也是有漏洞的,比如将前面的顺位继承人全都干掉。 有些发自内心疼爱子嗣,觉得子嗣比国君之位重要的国君看子嗣年纪太小,或是子嗣太不成器,委实是烂泥扶不上墙,权衡之后也不是没有做出立近支旁支不立亲生的,通过这种方式保亲生子的命。 新君是前任亲自立的,若是干掉前任的子嗣便等于跟所有人说,我得位不正。 这种情况,为了名声,新君往往会格外的善待前任的子嗣,只要不是造反,便是杀人放火都会兜着。 但权力太诱人了,能这么干的国君非常寡。 辛筝对权力的欲/望一点不比她的先辈们逊色,这样的人才不会为了子孙的安全便将国君之位拱手兄长的子嗣。 虞也想通了,立时将这事给扔到了九霄云外。 这一回神便看到了远方的烟尘。“那是?” 辛克算了算时间。“应当是代君的援军。” 烟尘渐进,的确是援军。 辛鹿精心培养的新军数量虽逊色了点,质量却是远超贵族联军,再加上城内代君控制的禁军以及辛筝养的脱产军队,双方夹击之下,战局几乎是一边倒。 尘埃落定便是论功行赏与惩罚。 该赏了的都赏了后便是罚了。 辛鹿问辛驷。“你觉得该怎么处置?” 知道辛鹿是在考自己,辛驷回道:“当杀,抄没他们的土地与财产以培养更多的军队。” 只有控制在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不受自己控制的都没必要留着。 辛鹿觉得辛驷和辛筝一定会很有共同语言,沉默须臾,道:“你这样也好。” 辛鹿最终还是没杀了,他还没有强大到和贵族这一阶层较量,且杀了之后他也没有人能用。 这年头读书识字能武的都是贵族。 最后,方伯为诸侯之长,有征伐诸侯之权,不好好利用,太可惜了。 发动战争是需要很多军队的,他现有的军队还不够,而重新培养需要的时间太长,别人不会给他那么多时间。 第194章 第九十章鲅 无边无际的汪洋中,一只三桅帆船摇摇晃晃的,仿佛随时都会倾覆。 鲅的脑袋在栏杆上撞了下,但发现自己还有意识后又马上爬了起来抓住了缆绳。 行船于海上无疑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 海上多风浪,浪还大。 碰上风浪,不管多好的船,要么沉掉,要么迷航。 鲅属于第二种,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哪了,也不知道自己的族人生活的另外两艘船被吹哪去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疍族不怕迷航,甚至船沉了,疍族的生还率也很高。 两栖类有鳃,有一个能在水里和陆地上切换着呼吸的肺,有着能在水里呼吸的皮肤,哪怕是落了水也不怕淹死。 眼睛除了眼睑,还有一层瞬膜保护,哪怕是在水里也能清楚视物。 转型成了海上文明,疍族对于风浪以及迷航都很有经验。网首发 每一条船上生活的族人雌雄比例都很平衡,为的就是迷航后找不到回故乡的路也能在陌生的海域繁衍生息,不至于陷入混乱,加之疍族的寿命可达三百岁,总能找到回去的路,这一代人找不到,下一代人继续找,总能找到。 每一条船上都有捕鱼的工具,靠海吃海。 哪怕特别倒霉,船沉了,也不过是拆了船找块木料做为游累了歇脚的地方,再翻一把鱼叉当捕食工具,总能找到岛屿,岛屿上一般都会有树木,有树木就能造新船。 更倒霉点,周围有大型海兽出没,惹不起躲得起,躲不掉只能说明上学的时候没认真听课,活该。 再倒霉点,方圆几千里都没有岛屿,那就捕鱼,用鱼皮、鱼骨头和鱼筋坐一条简陋的船,能跑多远就跑多远,散架了就再做一艘,如果不会做,二十五年义务教育全还给先生了,活着不觉得羞愧吗? 鲅现在比较担心自己需不需要来一出千里长途游泳。 哪怕他在毕业一百年后也还没将义务教育学的东西还给先生,也不想来一出海上求生记。 将船上需要固定的东西全都固定好后鲅与族人纷纷将自己也绑了起来,免得船还没飞,自己就先飞了。 风浪之中,只见海水与天上飞的各种鱼,鲅依稀看到了一尾两丈长的大鱼,幸而这鱼没砸船上。 当风浪终于停歇,鲅已完全不辨方向。 哪怕他想回头去寻找炎洲也看不到任何的地平线。 他循着那个叫望舒的人族指引的方向北上寻找炎洲与长洲。 知道了炎洲与长洲在哪才能找到方向继续北上,或许能找到元洲,用去往元洲的海图从古妖帝国的手里换回金沙群岛。 然而,出发时七艘船,找到炎洲南端时只剩下五艘,另外两艘路上不知被风浪吹哪去了。 炎洲南部没有任何人烟,但他考察了那一片的海域,觉得以后要发展航海贸易的话,那里可以做为中转站,便留下了一艘船在那里修建城邑,以后好收过路钱,也做为日后疍族的集会点。 疍族禁止同一个部族内通婚,认为同一部族内通婚会受到海神的诅咒,因而会选择一些地方做为固定的集会点,不同的部族会在特定的日子里前往集会点,年长已婚的族人会和别的部族做生意,年轻的族人则是一起唱歌跳舞,集体相亲。 在聚会上看对了眼的年轻人会在商量好婚后谁跟谁走这个问题后去登记婚礼的地方报名,之后所有看对了眼的年轻人会在各个部族的见证下举行集体婚礼, 疍族的海图上记得最多也最详细的便是这样的集会点,遇到没见过的部族时也会向对方请教有没有自己不知道的集会点,同时将自己所指的的集会点与集会日子告诉对方。 选择做为中转站的海域有很多鱼群,可以容纳很多人口,正是适合集会的地方。 对于任何一个疍族部族而言,想要发展壮大,集会点是必不可少的。 在储存了足够留守的人手使用一整年和冶炼了足够的青铜器后鲅继续带着剩下的四艘船沿着大陆向东北去寻找长族。 长族没找到,船却是只剩下了一艘。 “族长,我们接下来怎么走?” 鲅想了想,随手指了一个方向。“朝那个方向走。” 不管朝哪走,脚下的大地是个圆的,他就不信找不到长族了。 当然,他也不想真的环游全球,虽是随手指的方向,但可以肯定这个方向走不到南极。 此时正是南半球的冬季,越南越冷。 通过对气流的敏锐感觉,鲅勉强能判断出南北来,虽然也可能失误,但最多往东或往西了,往西是回凤麟与聚窟,往东不知道是哪,正好探索一番有没有别的文明。 船只向着鲅随手指的方向行去。 古妖帝国发明了一个用于记日期的小工具。 是一个长方形的匣子。 匣子的一面有八个窗子,每一个窗子里都有一个竖立的圆柱,每个圆柱上都刻着数字,可以通过匣子上方一面的孔洞拨动圆柱改变窗子上能看到的数字。 前面四个窗口是年。 古妖以首纪年,一首为四千五百六十载,以七十六载为一岁。 无启与疍族的历法皆学于古妖,但做了改良,载和岁是统一的。 古妖能活近万年,它们可活不了那么久,七十六载为一岁的时间单位太大了。 也因着一首是四千五百六十载,故而第一个窗子里的圆柱只有一到四这四个数字,后头的都是零到九共十个数字。 鲅将代表日的那两个窗口给拨掉了十天后终于重新看到了陆地,就是不太确定是否炎洲,若是炎洲,又是炎洲的哪边。 思考了一瞬后鲅上岸砍了一株树,通过树木的年轮重新判断了南北,继续向北出发。 第十六天的时候鲅坐在甲板上用从海水里提取的淡水给陶盆里的葱和韭菜,其中韭菜是从望舒的手里换来的种子,只要有水有土,生长得极快,很快就获得了疍族的喜爱。 天天吃鱼谁也受不了,哪怕是草都能如啖珍馐。 鲅一边浇水一边揪了两根送进嘴里咀嚼。 “族长族长....” “看到什么了?”鲅眼皮都不抬下的回问。 海船上最高的桅杆上都会修建瞭望台,没办法,虽然一些非常破碎的神话传说里有提到会飞的天人,但实际上....古妖、无启以及疍族,没一个会飞的。 可海上这环境看得若是不够远是会死人的,桅杆上的瞭望台也由此而生。 几个月看不到人是常事,看花眼把不知道什么动物给当成人,结果走进一看,远看似人形罢了。 “是人。” 鲅很想问你还记不记得你第几次说看到人了。 “还有船,很多船。” 看到人可能是看花眼,但船想看错,那就不是看花眼而是眼瞎的问题了。 鲅蹭的站了起来手搭凉棚往向远方。 的确有很船,不是一艘,是一整支船队。 “拿好武器以防万一。”鲅喊道。 疍族是商人,不抢劫,虽然主要是抢无启和古妖都打不过,抢同族的话....换婚的存在使得疍族内部联系并不差,除非把人给杀光了,不然消息一旦传出去,抢同族的那支部族的名声也臭了,会被所有部族拒绝通婚,得不偿失。 古妖也不抢劫,做为西边最强大的种族,对于古妖帝国而言,稳定繁荣的商贸环境比简单粗暴的抢劫更赚钱,抢劫风险很大的,合法合理的收税不香吗?基于此,自然不会抢别的种族的商船,不仅不抢,还会维护商道的安稳。 抢同类....疍族抢同类是会被拉进通婚黑名单的,古妖抢劫同类,没死人还好,若是死了人,那就得上演人间悲剧了。 无启....性情比较温和,对抢劫没多大兴趣,也不会有人想抢它们,至少现在没了,杀掉一个无启,无启回头还能复活来找你报仇。 杀人者不怕报复?来报仇那就杀掉,这个逻辑理论上没毛病,只要你够强,但不能用在无启身上。 再强大的杀人者也只一条命,而无启,人有十二条命,哪怕是两命换一命,最亏的也肯定不是无启。 为了点钱财,值得吗? 多方因素制衡之下,西方三洲的海贼文化委实发展不起来。 在这样的环境中生长,疍族的船队都是真正的海商,并无元洲商船的恶习:航海时遇到打得过的船,顺手发笔横财。 鲅也没有改变传统的意思,但与望舒交流时,望舒有提醒他,元洲商船普遍有个兼职:海贼。 鲅对海贼的概念不是那么深,西方三洲曾经有过海贼,毕竟古妖和无启拉锯战千年,没海贼才怪,但随着两个种族都累了,想缓缓,疍族又因为失去祖地而完全转型为海商文明,成为了两大种族的中间人....海贼也差不多绝迹了。 才一百多岁的鲅被望舒恶补了很久才慢慢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些书。 元洲的海贼比西方三洲的凶残多了,无启、古妖与疍族都不对同类下手的。 连同类都能下手,海贼的凶残可想而知。 他不准备兼职,却得防备别人兼职,甚至根本就是全职干这行的。 远方的船队也发现了鲅,海船都是差不多的模样,最多就是鲅的船一副刚刚惨遭蹂/躏的模样,因而船队分了一只船过来询问要不要帮忙,感觉这艘陌生的船好像随时都能沉。 随着两艘船的靠近,彼此都清楚的意识到对方并非同种族。 长族身形比疍族要矮一些,肤色因为南北而分黄色偏黑和黄色偏白两种,但眼睛颜色和头发颜色很统一,都是纯黑色的,皮肤毛孔的排泄能力甚为强大,可以将身体内大部分有毒物质以及各种垃圾排到体外。 不脱光衣服检查全身甚至解剖内部,长族和元洲的人族很相似。 疍族的差异却是很明显的,皮肤很白,颌下有鳃,眼睛是灰黑色的,除了眼睑还有一层瞬膜保护,手指与脚趾更加修长,指缝间有蹼,指甲很坚锐,皮肤极为光滑润泽,生活离不开水,扔到沙漠环境里,马上就能死给你看。 检查身体内部的话还会发现疍族的肺脏更接近鲛人,但和鲛人不同,鲛人没腿上不了岸,也就在海面和海滩上溜达,疍族可以利用陆地上的河流水量离开海洋很远。 双方对比太鲜明。 鲅还好,已经见过了望舒,知道长族的存在,但长族却是惊呆了。 在望舒之前长族只见过一种异族:鲛人。 便是望舒,与疍族的差异太大,瞎子都没法认为这是一个物种。 虽然让船上所有的人都拿着武器,但鲅自己却是向对方做出了放下武器的动作,并且取出了船上仅剩的一瓮陈酿,他藏了一百年的陈酿,是从无启那里买到的一种珍贵的果酒,据说是无启观察猴儿酿酒而踅摸出来的。 鲅也饮过真正的猴儿酒,但与无启酿造的猴儿酒比还是差了点。 花重金买了两瓮,饮了一百年也才堪堪饮了一瓮。 “朋友,美酒。”鲅大声道。 一旬学会一门新语言的是望舒,那样的人太少,鲅有自知之明,也不求能如望舒一般几天就上手一门语言,但至少一些比较重要的词汇,比如代表友好,代表恶意的一些词汇。 疍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因而鲅用古妖的文字写了几十个自己觉得一定或可能用得着的词汇,然后让望舒翻译成长族与元洲各个种族的语言和文字。 望舒彼时表示了佩服,然后非常认真的给鲅翻译了足足六个文字版本,鲛人、靖族、羽族、人族、龙伯族以及长族,鲛人的文字因为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另外五个的文字全都是统一的,全族通用。 语言就很无奈了,哪怕是规定了雅言做为通用语言的几个种族,也不是只有雅言这一种版本,所谓雅言不过是用的最多的一种方言罢了。除了雅言还有各种方言,全翻译了不靠谱,望舒只能翻译了雅言用的人比较多的方言,饶是如此也足有二十几个版本。但全都背下来的话,也能保证鲅不是太倒霉,遇到的是一个不会说雅言,且是不知哪个穷乡僻壤冒出来的家伙,多少能交流。 语言无疑缓和了长族人的精神,本来看对方气势汹汹的,都已经在抄家伙以防万一了,听到了鲅说的话,不由一愣,很快便反应了过来,将家伙都放了回去,抽签抽了一个人去疍族的船上交流下。 鲅让人将武器都收了起来,请来人品尝了自己藏了一百年的陈酿以及前不久捞上来还没来得及料理的鲔鱼,鲔鱼体长足有两丈,用来宴请一个人,哪怕是加上所有的疍族一起也吃不完。 顺理成章的,这条大鱼和那一瓮猴儿酒最终被船队与鲅船上的疍族,共两个种族一同分食了。 分食完的时候鲅也已加入了船队,随着船队前往长族在炎洲东海岸建立的第一座城邑,也是唯一一座。 只用了一天便到了。 看到远方地平线上的城邑时鲅正在与船队的总船长一同用餐,吃的是用长族的主食树薯磨成的粉制成的干饼,除非是两栖类,不然海上想吃点新鲜的基本不可能。 鲅并未嫌弃这不知保存了多久的干饼,总好过吃鱼,而且,细细咀嚼食物时他品尝到了丝丝的甜味。 这让他感觉有点像无启培育的作物:姜芋。 这两种作物的成分很像,甚至考虑到姜芋的高产,鲅推测,树薯的产量应当也很高。 正思考着这种作物的种子方不方便保存,若是方便保存,那就弄半船种子,不管是带去元洲还是带回西方三洲都是极好的选择,价值胜过一船的黄金。 目光无意识的逡巡,看到了远方的城邑。 那是一座大城,容纳数万人的城邑。 按着元洲的标准是大城。 按长洲的标准,这是中等城邑。 按着西方三洲的标准,这是非常小的小城。 失去金沙群岛后疍族不怎么聚居,但古妖与无启都是高度聚居的种族,修建的城邑很少,一座城邑加上城邑周围的村落共同组成的城邑圈足以容纳百万人口。 这么做对城邑的公共设施要求很高,不然滋生疫病妥妥的,这也导致了古妖与无启筑城很慢,必须精心考虑到方方面面,甚至连未来千百年的发展都要考虑到,精益求精,往往几百年才能筑好一城。但筑好后,只要好好维护,也往往能用几千年甚至万年。 但从一个种族的城邑公共设施也往往能看出该种族内部的割裂程度。 鲅与望舒聊天时对元洲的判断是,人族的内部割裂得简直惊人,上层与底层莫不是两个物种? 可就算是两个物种,不论是无启还是古妖对待弱势的疍族也没这么苛刻。 最让鲅觉得无法理解的是,九成九的人族都不识字,这太不可思异了,或者说没吃过教训,周遭也无人指教他们。 古妖据说很早的时候也不是每个人都识字的,结果便是王朝倾塌加上海上逃亡差不多摧毁了古妖最早建立的文明,以至于踏上玄洲的土地后一切都得重新来过,包括知识的积累。 稳定下来后,古妖第一件事便是将义务教育政策摆了上来,那是古妖的王权议会近万年历史里唯二全票通过的决议之一,至于没资格参加王权议会的人怎么想,那不重要,死人可没能力跳起来说反对。 无启与疍族没有这方面的教训,但通过古妖的史书了解古妖的倒霉历史,也默默将义务教育给落实了。 彼时古妖如日中天,如今也如日中天,但没那会那般无敌,无启王朝岌岌可危,无启与疍族这样也是做最坏的打算,哪怕最后战败了,至少文明能最大限度的保留与延续。 鲅对这些历史不甚清楚,但全民义务教育在他在观念里是天经地义的事。 看到长族的城邑,了解到那只是一座中等城邑,上岸后又见了城中的诸多公共设施,发现长族个个都识字后,鲅默默打消了脑海里有那么一瞬冒出来的在长族的地方搞一块地盘当聚集点的想法。 第195章 第九十一章骊嫘 民以食为天。 不论是什么物种,食都是非常重要的事。 不同的是,庶人追求的是吃饱,贵族追求的吃得好,吃出自己的高贵风采,吃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而人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人自己都想不到。 骊嫘沉默的看着眼前的一幕,笼子里,一名三四岁的白白胖胖的女童正在不停的饮着酱汁,因为口渴,因为笼子下面是燃烧的火堆。 在骊国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贵族在吃上面花的心思。 红烧鹅掌要用活鹅,活鹅行走在烧红的铁板上,鹅掌熟了后切下来,最为新鲜。 一道菜汤,只取菜心最嫩的叶子,别的部分统统扔掉,这种做法在很多菜肴上都有体现,只取最好的部分,次点的都扔掉。 一道高汤要用好几只鸭子来熬,只要汤,鸭子是不要的。 吃鹌鹑时最好的吃法是将鹌鹑关在笼子里,下面燃着炭火,鹌鹑会很渴,会不停的喝为它准备好的酱汁,这种吃法,酱汁会更加入味,肉汁也更加美味。 骊嫘以前只见过一次,觉得非常的不适,不曾想,这种吃法还能更进一步。 “这是在吃人吧。”骊嫘对身边的狐朋狗友说。 狐朋狗友不解:“什么吃人?” 骊嫘哦了声,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多管闲事。 辛筝让她与蒲阪形形色色的贵族子弟往来是为了收集消息,宴会中的这些贵族子弟虽然都是纨绔,不掌实权,但他们的出身决定了他们能接触到很多东西,只是他们自己意识不到自己闲聊中的八卦中所隐含的东西,可对于有心人而言,那些八卦里隐藏着大量的政治情报,端看会不会分析罢了。 今儿管了这闲事,这几年结下的人脉得废掉一半。 反复告诫自己不要多管闲事,然骊嫘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拔出佩剑打开了笼子的门。 “嫘,你想做什么?” 回过神来的骊嫘怔了下,干都已经干了,有什么好后悔的呢?将女童从笼子里抱了出来。 辛筝送走了隔离区最后一名病人。 隔离区很舒适,因为发现的患者,只要不是贵族的都被烧了,没被烧的都是贵族,既然是贵族,哪怕是倒霉的染上了疫疾,待遇也不能差了,每个人都有奴隶服侍。 让郊邑时应对过疫情的辛筝颇为佩服,真奢侈,郊邑时那些倒霉蛋可没这么好的待遇。 不过话说回来,昆北之地轮番大乱斗,郊邑的贵族先是被君离清了一波,她入城时又因为缺钱而清了一波发横财,后来因为疫情又清了一波,也不剩几个了,又怎么敢跟她索要舒适的待遇。 尽管待遇比郊邑的病人好,但死亡率却更高。 郊邑的病人大部分最后还是治愈了,而蒲阪隔离区的这些病人,存活率不足百分之五。 这种疫病目前没得治。 这是青婧的定论。 做为当世医学造诣能排进前三的人,青婧给出这么个诊断,染疾的人哪怕还没死也可以准备后事了。 还有百分之五的存活率? 量变引发质变。 人自身的求生意志也不弱,或者说基数上去了,总有变异的,再加上求生意志足够强大....哪怕是每回出现都会让帝国元气大伤的鼠疫,尚且有患者能在没有药的情况下来熬过去。 当然,这个概率太小了,远远达不到百分之五的程度。 使得存活率达到百分之五的是青婧的折寿神丹。 虽然一丸下肚,二十年的寿命就没了。 氓庶与奴隶吃不得,因而奴隶大部分活不过二十岁,氓庶大部分活不过三十岁。但贵族可以吃,贵族只要不被杀死,寿命普遍能达到七八十,若是武者,能活更久。因而一丸下肚,大概率不会死。 哪怕会死,也不会马上死,经过青婧的概率,服下去哪怕还是会死,也会在半个月后才死,尽量避免被人联想到是折寿神丹的问题。 辛筝将折寿神丹的价格翻着跟头往上涨,仍旧供不应求,最后近乎断货。 哪怕是有丹方,丹药不是那么容易炼的,虽然辛筝暗中培养人手,但能够炼一炉出一炉丹的只有青婧。 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事,对自己也没什么用处的事青婧干的时候素来缺乏热情,累到不想干时,自然罢工。 纵是如此,鲜甜的人血人肉让财政问题一直都很严重的辛筝难得的吃得满嘴流油,也创造了隔离区百分之五的存活率。 这最后的病患家底不够,没抢过更有钱的大贵族,没抢到药,只能被关在隔离区绝望的等死。 他的眼神并未给辛筝留下什么深刻印象,郊邑时这种眼神见多了。 司空见惯,便没了感觉。 等人咽气后辛筝下令将尸体火化,回头如果有亲人来取,就给他们,如果一直没人来,那就放着。 哪怕是没有实权的纨绔贵族,也是有爵位与封地的,这是分封制决定的。 嫡长子继承官、祧、爵,但非长的嫡出子女与庶出子女也一样会有爵位与封地。 好比辛襄子,辛襄子并非嫡长,因而他姐姐继承了国君之位,辛襄子则是做了公卿,拥有一片符合公卿身份的肥沃封地。当然,辛襄子并不满足于此,后来更进一步了。 可辛襄子若是没有更进一步,仍是公卿,那么他的嫡长子日后会继承他的卿,非嫡长的孩子则会被封为大夫,庶出子女被封为士,前提是他的婚姻不是合婚,若是合婚,那就只有原配的孩子是合法的,别的女人生的都是不合法的,连一根草都没权力继承。 当然,随着礼崩乐坏,继承制度放宽了不少,至少嫡长子不再是板上钉钉的第一继承人,后头的弟弟妹妹若是能将长兄长姐给干掉,完全可以取而代之。 这个病人已经三十多岁了,除了个别特殊情况,贵族这个年纪早已儿女成群。 父亲死了,孩子们总得把家业给分清楚了,决出了最后的胜利者子女才能有时间将父亲下葬。 当然,也不排除一种比较小的概率:近支将嫡支的继承人给一锅烩了。 若是那样的话,骨灰随便找个地方埋了便是,嫌麻烦的话也可以随手扔了。 将隔离区的事情都给安排和处理得差不多了,辛筝便离开了。 乘车走在路上,看到了一个担着豆羹在卖的小贩,辛筝停了下来对小贩招手。“大叔,来一碗。” 小贩没回头。 辛筝改口道:“卖豆羹的。” 嘉树终于回头,疑惑的看着辛筝,指了指自己。 辛筝点头。“给我来一碗。” 嘉树怔了下,他能看出来辛筝乘坐的马车非常高级,是方伯才能用的。 帝国等级森严不仅体现在贵族与氓庶之间,更体现在贵族与贵族之间,哪怕都是贵族这个阶层中的,不同等级的贵族,吃穿用度也都是有规定的。当然,私底下违制的肯定一大堆,比如在吃食这方面,已是然百无禁忌,只要吃得起,哪怕是士也可以食牛食豚,但这也是因为礼乐体系中关于食的这部分本来就不是很严,最早的时候规定饮食等级一方面是为了区别贵贱等级,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物资匮乏,不能放着贵族使劲糟蹋。网首发 而且即便是饮食,也不是完全定死了,好比牛肉,若是捕获的野牛,下位者也是可以食的,只是不能吃驯养的耕牛罢了。 当物资充裕后,贵族的饮食差不多也就放开了,怎么奢靡怎么来。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讲究到了极致,哪怕是食材都只用最好的。 也正因为讲究到了极致,再加上路边摊贩用的食材都不会是最好的,也用不起,因而会吃路边摊贩食物的贵族要么是破落贵族要么是最底层的士人,没钱讲究,自然不会讲究。 饮食等级虽然破坏得差不多了,但舆服制度并未被破坏,穿错衣服要杀头,乘车时拉车的马数量不对同样要死人。 王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 这辆马车拉车的马是五马,再加上马车的规格,嘉树一眼便看出这是方伯级的诸侯等级,不属于自己的潜在客户。 疑惑了下,嘉树还是很快反应了过来,挑着豆羹走了过去。 豆羹盛在木桶里,木桶用兔皮包着,保温效果极好,哪怕过去了大半日也仍旧热腾腾的。 嘉树等了会,发现辛筝一直没拿出碗。 辛筝问:“你不卖?” 嘉树问:“贵人不用自己的碗?” 辛筝看向木桶旁边搭着的竹碗,竹碗被分成了两摞,一摞是用过的,一摞是没用过的。“你没碗?” 嘉树闻言赶紧拿了一只没用过的竹碗盛了一碗豆羹给辛筝。 辛筝接过竹碗尝了一口,食材就是普通的植豆,但煮的手艺极好,竟然煮出了顶级佳肴的水平,又软又糯还有点微甜。 “味道不错呀。”辛筝道。 “那是自然,这手艺,传到小老儿这儿可是已有十九代。” 帝国的职业基本是世袭,祖上是干什么,子孙还是干什么,莫说十九代了,九十代都不稀奇。 辛筝见得很多了,甚至她自己也是这种社会的受益者,若非祖上是国君,她怎么都不可能成为国君的,但胃口还是有点受到影响。 可又实在是有点饿了。 三两口用完了豆羹,又要了一碗。 一口气用了三碗,辛筝这才感觉肚子没那么饿了,但想饱腹,还是得吃肉。 也不知是否长身体的缘故,她的食量越来越大了。 “多少钱?” “一枚骨贝一碗,一共三碗。” 辛筝闻言不由看了嘉树一眼,氓庶很少有识数的,必须掰着指头才能算清数字,能如嘉树这般直接心算出结果的,甚为少,但也有可能是做生意久了熟能生巧。 然而,数字可能是熟能生巧,但脸型呢? 辛筝有些疑惑,她与青婧学过解剖,能够从一个人的脸型看出对方的年纪,不同年龄,脸型尤其是脸部肌肉是不同的,若换成青婧,看人脸连人祖上是哪都能猜出来。她没那能耐,却也能简单的看看年龄。 嘉树看着甚为老迈,胡子有很多白色的,脸上有很多皱纹,看着就跟六十多了似的。 氓庶当然不可能有人真能活到六十多。 外表比实际年龄大是氓庶的常态。 一个二十岁的氓庶,看身体的肌肉与皮肤状态,仿佛三十多岁,看脸的话,五十都不稀奇。 可她就是有种对方的苍老有些怪怪的感觉,没有证据,就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想了想,辛筝还是放下了这一感觉,不过一个路人而已,她没那么多闲工夫管一个路人有什么秘密。 取出钱袋数了三枚骨贝给嘉树。 嘉树看着辛筝钱袋里有贝钱有骨贝还有铜布,就是没有金银的钱袋,默默接过三枚骨贝。 这真是他见过的最接地气的贵族钱袋。 一个正常的贵族钱袋里不都是散碎金银吗?这么接地气的贵族,好吧,也不是没见过,但上一次见到还是五六十年前的事。 付了钱,辛筝继续乘车回府,还没进门就听说骊嫘抱着一个女童甚为狼狈的回来的事。 她倒不至于怀疑那个女童是骊嫘的私生子,骊嫘是女子,不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都意味着得她自己十月怀胎的怀,不像她老爹辛襄子,将近三十个子女,除了交合时出的精,什么都不用付出,也什么都不用管。 骊嫘虽然有不少情人,但辛筝很确定骊嫘会做好措施避免意外。更新最快的网 再想想骊嫘今天应该是受几个纨绔子弟的邀请去参加宴会的,辛筝估摸着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意外的确发生了,却不是别人制造的,而是骊嫘自己制造的。 一刻时间后辛筝坐在自己的书房扶额。“所以你救了那个奴隶,甚至为了她在别人阻拦你的时候打伤了人。” 骊嫘余怒未消的道:“我也是太生气了,你是不知道他们有多混蛋。” 辛筝道:“我不信你没见过人吃人。” 冲着骊嫘从骊国一路坑蒙拐骗到帝都的传奇经历,骊嫘自己都可能吃过人。 骊嫘道:“我见过,但我从未见过衣食无忧的人食人。” 辛筝一脸淡然的道。“那只说明你见识太少。” 骊嫘闻言愣住。“什么意思?” 辛筝:“人食人,很正常,也是必然。” 骊嫘用眼神表示自己没听明白什么叫必然。 辛筝想了想,问骊嫘:“你觉得贵族何以为贵族?” 骊嫘不解,但考虑辛筝的性格,不会是无缘无故提起这个问题,想了想,回答:“因为贵族的祖上是先贤,是国君,是贵族。” 血统高贵什么的就算了,做为一个贵族,做为一个坑蒙拐骗的巨狡,骊嫘太清楚贵族这个阶层都什么德行了。 最早的贵族或许真的个个都有能耐,但现在的贵族,生在人生终点,混吃等死都能锦衣玉食一生,既如此,为何还要非苦了吧唧的学东西?美人美酒美食华服的享受一生不好吗?又不是受虐狂,当然要对自己好点? 骊嫘也不能说这样的人生不好,但如果这种风气弥漫在整个贵族群体里,大部分贵族都是如此用心的享受人生....她只想说,天下大乱生灵涂炭非常合理。 辛筝摇头。“因为贵族和普通人不一样。” 骊嫘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贱者食菜,贵者食肉,这是贵族最早的不一样。但人所希望的不一样是与所有人都不一样,所有人都羡慕,那样才更有优越感。跟贱者没什么好比,但与身边同一层次的人比,食肉并无什么稀奇的。为了不一样,便有人开始吃珍贵的肉类,看他受人羡慕,自然有无数跟风者,跟风者多了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于是,各种山珍海味也搬上了食案,但当山珍海味也变成寻常,又要吃什么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呢?” 骊嫘的脸色白了。 辛筝笑。“所有的大惊小怪都不过少见多怪。” 骊嫘道:“但食人是不对的。” 辛筝道:“那可真是遗憾,这个世道不认可你的话,食人是天理,区别只在于吃得优雅不优雅,你被刺激到,也是因为那些人的吃相太直接粗暴了。嘴巴和手上不沾任何血腥的吃人,那才是真正优雅高贵的吃相。你今日见到的....”辛筝摇了摇头。“太落后了。” 骊嫘觉得有点接受不能。“你觉得这是对的?”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素来认为智慧生物创造与发展文明的目的是为了过得更好,不是为了互相毁灭。只是,我们的文明发展的层次还不够高,我们便未完全褪去兽性。” 骊嫘没吭声,隐隐约约觉得,现在一脸平淡的说着文明发展层次还不够高的辛筝....充满了危险的味道。 危险,却又见鬼的充满了吸引力。 就好比有毒的花卉,色泽鲜艳,耀眼夺目,美丽得让人无法挪开视线。 第196章 第九十二章辛筝 第197章 第九十三章卫辕 卫辕将桓焰写的荐书与自己写的文章一起给了辛侯府的门房。 辛侯不在府里,去给人送行了。 桓焰虽与辛侯有关系,但这关系似乎也没那么深,至少明面上不深,反正门房看了荐书上的名字后完全是一副不认识的模样,只是礼貌的表示会将荐书和文章一起呈给造篾岁,辛侯不在,府里暂时是他主事。 至于辛侯什么时候能看到,那得看辛侯几时回来。 桓焰只得先自己找个地方暂居,所幸桓焰给的盘缠足,哪怕是从桓城走到了蒲阪,也还有剩余,桓焰凑合着找了家条件还凑合的逆旅。 逆旅最大的优点便是毗邻着市,收集情报容易些。 哪怕没想过在蒲阪扎根,桓焰也下意识的不想在任何地方当一个瞎子聋子,哪怕只呆一天,也得在最短时间里摸清楚当地情况,生得发生意外却毫无准备。 蒲阪是千年古城,也是千年帝都。 自黄帝迁都于此已有两三千年。 这里有黄帝时的划分九州,也有白帝中兴时的空前繁华,更有两三千年的积累,是整个帝国人口最稠密的地方。 这是一座见证了无数王侯贵族殒命、国/人暴动频率最高的都城,今日高居薪火台,明日亦可能头颅高悬。更新最快的网 不过半日桓焰便觉得,这座城好像又要上演曾经上演过很多次的历史了。 土地问题是王侯与贵族之间无法调解的矛盾。 对于王侯而言,不论是封地还是私田,只要是自己国族的土地,那就都是自己的私产。 对于贵族而言,私田是自己辛苦开垦的,封地是自己辛苦经营,都是自己的私产,自己的祖先为帝国立过功,禄足以代耕,免税是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力与荣耀。 隶农这一位于奴隶与庶农之间的产物与私田便是数百年来贵族与王侯之间冲突的重点。 数不清多少王侯国君人头落地,多少贵族满门被杀。 王今岁干了一把大的。 王畿公卿贵族的私田,除了最为强大的几家,别的贵族家里的私田都给强行收回了。 很妙的挑拨离间之计。 所有人的封地都给收了,那公卿贵族们无疑会一致对王。 得罪人这么多,王也别想活了。 因为王不合自己的意思便将王给杀了这种事,王畿的公卿贵族们干的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但这回损失了利益的只是中层和底层的贵族,最上层的贵族毫发无损,甚至可能抓住这个机会狠捞了一笔。 如此一来,仇恨最集中的反倒不是王了。 甚至于因为王更强大,中低层损失了利益的贵族会选择将仇恨的矛头指向相对弱势的上层公卿贵族。 非常攻心的一石多鸟之策。 可惜,被人给破局了。 卫辕坐在一个手艺据说传了十九代的豆羹摊子上喝着豆羹,听着往来佩剑的游士与氓庶地主们的聊天。 游士出身一般两种,一种是贵族庶支,远得没边了,因而没有爵位与封地;一种是没有血统的氓庶,但因为通过一些灰色甚至黑色的手段获得了一些奴隶,用奴隶开垦私田,慢慢积攒下了家业。 不论是哪一种,还能读书习武,家中必然有私田千百亩奴隶成群。 王将私田给收回国有的事,除了少部分因为求学已经将家中田地和奴隶给卖光了,或是无所谓这些的少数,大部分游士不论是哪种出身心中都不免膈应。 氓庶地主亦会担心。 今儿能收回贵族的私田,明儿会不会也收回自己的私田? 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 推行土地私有,废除井田制便可解决。 但废除井田制便意味着私田制合法,得缴税赋。 不论是贵族还是氓庶地主都习惯了自己的田地不用缴税,突然要缴税....反应只会更激烈。 而且这里是蒲阪,方国的诸侯与公卿都不会愿意看到蒲阪废除井田制的。 不能废除井田制,便只能将事情给搁置,时间慢慢过去,发现王没有对自己动手的意思,氓庶地主们自然就会安心。 不过,既然有漏洞,自然会有有心人去钻。 疫情是上天对王上无道,无故抄别人家产的警示。 王不是不想动手,而是上天的警示让他一时半会腾不出来,等过段时间能腾出手来了,自然就会着手料民。 乱上添乱的是,舆论发酵时,贵族与官吏仍旧没忘了盘剥氓庶,打着王要收回私田的名义侵吞氓庶地主的私田填自己的腰包或弥补上半年损失。 这也是常态了,贵族与官吏在一个地方吃了亏,损失了利益,转身都是要十倍的从氓庶身上刮回来,不然岂非亏大了? 只是,好处不是王的,但锅是王的。 王侯国君既然身处上位,自然也要付出代价。 王权强大,那所有荣光都是王的,所有不好都是奸佞的。 王权式微,那所有荣光是贵族的,所有不好都是王上昏聩。 卫辕颇为无奈的吃着豆羹。 一来蒲阪就赶上这种事,自己的运气真是可以。 思索了片刻,卫辕觉得最好还是先摸清地形,回头真发生了,也有个路能跑。 三两口将剩下的豆羹用完,卫辕放下了一枚骨贝在竹案上。 嘉树第一时间便注意到了,没办法,今天所有客人里就这位客人最特别了,一整天都在市井打转听消息,却又不像别的士人那般对王收没私田的事表示愤慨。 既然不是愤慨,想来是猜到了更深层的原因。 将骨贝收了起来,嘉树想了想,觉得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 帝国如此辽阔,人族的人口如此惊人,多达三五万万,哪怕几百个里人才可能有一个识字,但三五万万这样的基数上,读书识字的人数仍旧相当可观。 虽然这年头能读书习武的人家中必定有奴隶与私田,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总有人能跳出自身立场看到更多的东西。 卫辕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甚至那些愤慨的人也未必不明白王所为目的是什么,但收没私田割的是他们的肉,他们自然不会看到这项政策对帝国的益处。 嘉树望了眼人流如织的街头。 千年帝都呀,的确人杰地灵,物华天宝。 然,世间无恒盛之国,无恒盛之城,你的辉煌也当落下帷幕了。 嘉树眼眸中的期待很快深深隐藏,继续煮豆羹卖豆羹,俨然一个普普通通的帝都氓庶。 随着日暮将近,市井的店铺小贩陆续关门收摊,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少,嘉树要收摊时街上只剩下稀稀疏疏的几个同样在收摊的小贩。 碧色眸子的鲛人混血少女在嘉树的摊子上坐了下来,成了嘉树的最后一位客人。 “来四碗豆羹。” 嘉树从善如流的打了四碗热腾腾的豆羹放在竹案上。 画棠将其中两碗豆羹推给嘉树。“这位阿翁,看你一大把年纪也忙了一整天了,我敬老,请你也用一碗。” 嘉树看了眼画棠的容貌。 鲛人是大荒最美的物种,发瞳色多为碧色,但也有少部分的头发是黑色。 画棠头发是黑色的,可能是混血,但也可能是纯血,但即便不考虑头发,她的眼睛是碧色的,下颌有鳃,耳朵是鳍状的,鲛人特征如此明显,无声的诉说着其浓郁的鲛人血统。 哪怕看起来很年轻,但考虑到鲛人一百岁才成年的长寿。 他俩究竟谁更老还真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嘉树还是坐了下来用豆羹,别人付钱买自己的豆羹请自己,干嘛不吃? “时间已经定好了。”画棠对嘉树道。“四碗豆羹,乐否?” 嘉树回道:“我会转告下军佐的。” 画棠闻言道:“祝你我如愿。” 嘉树用豆羹与画棠的豆羹碗碰了碰。“马到功成。” 画棠将豆羹一口闷掉,嘉树亦然。 画棠看了眼嘉树,忽道:“你是人族吧?” 嘉树不解的看着画棠。 画棠道:“我只是有些好奇,你是人族,为何却帮着靖人做事。” 嘉树反问:“你身为鲛人又为何帮助金乌台?” 画棠道:“西荒禁止捕捉鲛人为奴,在西荒,鲛人可以安心自在的生活,而在帝国,鲛人不过是美丽的类人牲畜,我们的唯一的价值便是生得美丽,可供贵族玩乐。” 嘉树闻言也道:“对于帝国的统治者而言,我们这些贱民与靖族一般,都不是人,他们的暴虐与盘剥是不分人族与靖族的,既如此,我又为何不能帮靖族?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两人相视一笑,都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对视中竟仿佛有几分幸逢知己之意。 卫辕对帝都不熟,虽然他说得一口流利的雅言,但他没来过帝都。 二十一岁之前他一直都在冀州生活,二十一岁昭国相死了,他离开昭国游历九州,并未踏足帝都。 帝国如今的局势,蒲阪就是个死局,没必要跑来掺和什么,若不小心将命给丢了,那可就悲剧了。 蒲阪再怎么衰微,它也是帝国的都城,千年的古城。 这座古城没有郭墙。 虽然很多城邑没有郭墙,修城墙太费人费钱了,能修得起城墙的都是财大气粗的地方,寻常地方随便堆个土墙就够用了,反正穷得鸟不拉屎,哪怕不吝啬人命修出一座高大的城墙也用不上呀。 蒲阪没有郭墙纯粹是因为能修但不想修。 蒲阪最早的对手是羽族,羽族很多能飞的....在大型的守城器械出现之前,城墙防不住那帮能飞的。 城墙是用来防野兽的,但防御大部分野兽,有个土墙甚至木栅就够了,而少部分,城墙也不一定挡得住。 黄帝便没修城墙,不管是郭墙还是宫城的墙都没修,而薪火台,也不是很需要城墙,它的高度就已经彰显了它的军事防御能力。 后来羽族败了,人族开启内斗模式,城墙这才开始广泛的出现。 蒲阪宫城的城墙是白帝山陵崩,帝国的内部纷争愈发激烈,为了安全,王与彼时住在蒲阪的公卿贵族们各掏一半的钱修的。 宫城的城墙修了,自己安全了便足以,至于郭城,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有襄仪邑与虎跳峡这两大关隘,没有比湟水之地更安全的地方了。 没有城墙有没有城墙的坏处,也有它的好处。 好处便是城邑扩张完全需要考虑城墙这一项开支。 城邑规模扩张,城墙也同样需要再修一圈。 蒲阪扩张,贵族只需要将周围的氓庶给赶走,屋舍推倒,于其上修建宫阙殿宇即可增加宫城的规模,而氓庶则是在最外圈的农田荒地上修建屋舍....扩张得相当随心所欲,千年下来,哪怕是本地人也不敢说自己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能不迷路。 “城邑规划是个好东西,蒲阪你值得拥有。” 卫辕趴在一株老树上腹诽着。 不过乱也有乱的好处,至少他不用担心怎么找退路了。 大清早的出门去找路时迎面就碰上了一支披坚执锐冲着薪火台而去的甲士。 这样的甲士有很多支,从各个贵族的府邸里涌出的,从王畿各地潜入的....这座千年的帝都娴熟的重复着上演过无数次的大戏。 为了赶时间,甲士的战车完全不绕道,尽管平时也是不饶道的,车马行于路上,前面有人挡道,除非是贵族,不然都是一鞭子过去,道路自然畅通无阻。 这一次没抽鞭子,而是直接碾过去。 卫辕反应快没什么事,但反应慢的几个氓庶却是被碾成了肉泥。 侥幸捡回一条命,卫辕也无法再回逆旅,城中到处都是赶向薪火台汇合的甲士,很容易撞上,最重要的是,避开几次甲士后他发现自己迷路了,如今只能趴在树上准备等烽烟落幕后再回逆旅。 “也不知这一任的王能不能渡过。”卫辕思忖着。 薪火台上被干掉的王真的不要太多,哪怕薪火台易守难攻,人也有办法。 约莫六七百年前有一任人王困守薪火台,最终被活活饿死。 王权禅让制,人王虽是薪火台的主人,但本质上却是与诸侯一般,都是外来者,王畿的公卿贵族们才是真正的地头蛇,盘根错节。 这也使得很长一段时间,历史上每次的权力博弈,只要王与诸侯有一方拢住了地头蛇的公卿贵族们,胜负也差不多就出来了。 为了获胜,王与诸侯许诺了公卿贵族们许多东西,这也导致了王畿的一再缩水,许多王畿的贵族在自己的封地上化家为国。 虽然最近几十年公卿贵族们被削弱了很多,但这片土地上没有比他们更根深蒂固的存在了。 王这回动的是他们的命根子,公卿贵族们若是选择忍耐也就罢了,既然放弃了忍耐选择反抗,必当是倾巢而出的反抗。 还有那些诸侯的心思也是难测得紧,没有诸侯会喜欢一位掌控着实权的王。 思及诸侯,卫辕不可避免的想到了辛侯。 收没私田的事,辛侯是王手里最尖锐的那把刀。 王会不会死不好说,但辛侯肯定要死。 哪怕王最后赢了,也必当元气大伤,要对诸侯公卿贵族们退让一些,吐出私田不太可能,好不容易吃进去的肉再吐出来,以后想再吃到嘴就难了。 最节省成本的做法无疑是诛奸佞以肃朝政。 若王输了,卫辕想了想,王大概率还是不会死。 九河走廊那里都与西荒打起来了,帝国不可能疯到在这个节骨眼上换一个王。 巫女前不久可是被邪灵给吃了,帝国双统治者,一个被吃了,另一个再死了,帝国必定生乱。 王最多会被幽禁起来当傀儡摆设。 而辛侯,她的头颅会是王幡然醒悟的最佳证明。 卫辕沉默的看着薪火台方向传来的喊杀声。 片刻之后跳下了树,朝着与薪火台相反的方向奔去。 他要去找辛侯。 辛侯要么真是个蠢货,要么有后招,他得亲眼判断一下这是否自己的明主。 奔逃的路上遇到了一头驴,驴身上有血迹,却不是驴的,估计它的原主人是凶多吉少了,而这头驴机灵的跑掉了。 卫辕抓住了驴的缰绳跃上驴背继续跑。 他不认识路,但薪火台是蒲阪最高的建筑群,不论在蒲阪的哪个地方都能看到它,通过它的位置可以判断襄仪邑的方向,找到湟水后就更有方向了,湟水的下游便是襄仪邑。 随着愈发远离薪火台,沿途的屋舍愈发稀疏,最后发展到了几十步才有一座屋舍。 当屋舍稀疏到凭目力也看不到时,卫辕终于离开了蒲阪,但离襄仪邑仍旧很远。 驴跑累了就不想跑了,卫辕将匕首扎在了驴臀上。 青驴的速度顿时加快,却也只是暂时的,很快便精疲力竭的倒下了,卫辕身手敏捷的跳驴翻滚,并未受到什么伤害,但坐骑没了,想跑着去襄仪邑那就不是很靠谱了。 卫辕看了看身边的湟水,犹豫着要不找个东西漂流,但这种天气跳水里玩漂流,很容易着凉,着凉是可能死人的。 为了个还不确定合不合意的明主,这么拼未免不值当。 正犹豫着,卫辕听到了辚辚的车轮声与哒哒的马蹄声。 行了,不用犹豫了,有人来提供马匹租借生意了。 第198章 第九十四章王 叛军打到薪火台下时王正在看孙子练剑。 王孙诵今年已十六岁,去岁束发,再过四年便可加冠成年。 因着饮食好又在王的要求下自幼接受严苛的贵族军事训练,十六岁的少年已长得格外挺拔,身长六尺,芝兰玉树,如玉如磋,一手剑术舞得甚为精妙。 王看了会便忍不住叹了口气。 王孙诵将剑术舞完,收剑归鞘,从头到尾无一丝不合乎礼。 王愈发沉默。 王孙诵走到王身边坐下,这才问:“阿翁,怎么了?” 王道:“我只是想到了辛筝,她已经加冠了。” 按着人族的传统,冠礼是可以提前的,父母死了,为了支撑门户,孩子都会提前冠礼,亦或是做了什么事提前获得了爵位与官职,也会提前加冠,表示已经成年,可以参与政务了。 不止辛筝,君离、阳生等小辈人也都加冠了,个个都很出色,只是比起辛筝不免黯淡了些。 不管是谁和辛筝生在同一时代都不免如此遭遇。 王孙诵嘴角抽了抽:“辛筝的冠礼....” 辛筝的冠礼他是真的不想说什么。 辛筝的冠礼一共两次,第一次是她自己搞的,具体什么情况不得而知,但了解她的人都很怀疑这位是不是自己将冠给戴上就算冠礼完成了。 第二次....疫情的事结束了,王也想弄点好事冲冲晦气,但自己近来又没什么红事,正好想起了辛筝那几乎不被人知道的第一次冠礼,想为辛筝办第二次,办个更正式的,由王亲自为辛筝加冠。 人王加冠的冠礼,哪怕是如今王权不如白帝时,也是堪称举世无双的殊荣,除非将巫女找来加冠,否则不存在能与之媲美的。 辛筝自然不可能拒绝王,但她有新的花样,那是王孙诵见过的最省钱也不守礼的管理,怎么省事怎么来,不到半天就完成了。尽管王表示很轻松,正常的嘉礼不折腾一整天根本没完,解脱的时候人也离累瘫不远了。 但到底是王,礼乐体系终究还是帝国的根基,王哪怕心里觉得很轻松,也不得不口头上表示敲打。 辛筝从善如流的接受了。 接受是接受,但王孙诵完全没看出辛筝有什么诚意,也不可能让辛筝再搞第三次冠礼验明心迹。 经此一事,王孙诵对辛筝的观感也更差了。 就是因为辛筝这样不守礼的人多了,这天下才会礼崩乐坏。 王道:“她凭能力自己的行了冠礼,而你年长于她,却仍未冠礼。” 虽然王也不是不能为王孙诵提前加冠,但那不合规矩也没必要。 哪怕已经补强求王孙诵有出息,反正也已经想好了以后怎么安排王孙诵,让这唯一的孙子能够一生衣食无忧,安享富贵,但瞅瞅辛筝,王还是忍不住觉得酸。 辛襄子咋就这么会生呢? 王孙诵道:“冷血之徒,疫情肆虐,竟还卖假药。” 疫情肆虐时一丸能救命的神药别提多重要了,有万金求药的,自然也有想将药方弄到手自己卖药赚钱的。 辛筝也清楚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被翻出来,因而偷偷将药方献给了王,并详细说明了副作用:除非染上了疫疾不吃就是死,不然不确定自己剩下的寿命是否超过二十年的前提下别乱嗑药,把命给磕没了的概率很大。 这副作用太坑了,王最终只是提供了辛筝庇护,让辛筝没被翻出来。 王道:“那也不是假药,它的确能救人。” 就是赌博性质比较重,非死即活,即便是活也可能活不了多久了。 哪怕是贵族的寿命普遍比较长,也没几个二十年能拿来赌命。 “损二十载寿命。”王孙诵无语道。“太过伤天害理。” 王不这么认为。“没人强迫他们吃,而且,你可知辛筝卖药为我赚了多少钱?” 王孙诵沉默。 王忽然觉得王孙诵古板守礼的性格也挺好的,至少可以置身事外,又有封地和爵位,只要不作死,总归能平平安安的。接受不了现实,又狠不下心更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都不做反倒是最合适的,做点什么只会做多错多。 正在这时有侍卫来报国人暴/动,正在攻打薪火台。 王孙诵惊讶了。 国人暴/动这种事在蒲阪发生过很多次,但最近一次距今也有好几十年了,他根本没出生,国人暴/动于他而言无疑是遥远的,从未想过自己有生之年能赶上一次。 王却是很冷静的询问战况如何。 战况....还不算太差。 从收没私田起王便一直防着国人暴/动,将薪火台的防卫抓得更严了,但有些先天问题委实是解决不了。 薪火台的禁卫遴选标准很严,首先,身价得清白,至少也得是庶人,最早的时候最低标准是士的子嗣,现任王继位后废了很大力气才得以降低标准,哪怕没有血统,只要是庶人,也可以有资格。 其次,身材至少得五尺七,而想生得这么高,长身体时必然要进食很多肉食,而这年头能吃上肉的普遍为贵族,哪怕是氓庶地主也多是逢年过节才吃肉。 再次,五官必须端正,不然看了伤眼。 最后,必须精通武技,步射车都得会。 按着这标准,能符合条件的哪怕不是贵族也必当与贵族有关系。 而王畿之地最盘根错节,也最多人口的便是本地贵族,前不久括地的受害者。 因而不少禁卫倒戈了,偷偷打开了一道城门。 幸而蒲阪是帝都,天下贵族与游士都会往这里汇聚,加之王的提防,禁卫中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各占一半,而后者也不是所有人都想陪着造反。 虽失了一道城门,但薪火台并非只是一座高台,黄帝最初只修建了一座高台,在高台之上筑城,但后来的人王又陆陆续续修建了两座高台,筑城,再将三座高台连接,三城共同组成了如今的薪火台万重宫阙。 这样的设计也让薪火台不会在城门失守后马上就沦陷,可以通过封锁高台之间的连接而构建新的防线,因而禁卫反应过来后还是将叛军给挡住了。 却也只是暂时的。 造反的是本地人,禁卫中本地人口占一半,哪怕不是所有本地人都想造反,但这个节骨眼上也不免将禁卫中原本就存在的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的矛盾激化。 能守多久是个问题。 王让寺人去取了自己与王孙诵的甲胄为爷孙俩穿上。 穿上甲胄后王便带着王孙诵赶往内城门处,路上的时候还不忘了考考孙子。 “诵儿觉得,他们攻进来了,你我爷孙俩会如何?” 王孙诵坚定的道:“他们不会攻进来,孙儿定会誓死守卫阿翁。” 王笑。“我不需要。” 王孙诵惊讶的看着王。 王道:“若台城被攻陷,你便独自去逃命,他们不会杀你,帝国的传统,除非王无嗣,否则不得绝王之宗庙。” 人王的位置本就是高危职位,还不搞世袭,自然要从别的方面补偿。 除非王犯了必须族诛的不可赦大罪,必须叛族,不然不能让王绝嗣。 最初的本意是让历代人王在王位上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放手施为,不过不管到了后来则是成了王的子孙生而尊贵的证明。 但不管怎样,这项制度都保障了帝国千年来不管多少王死于非命,多少王声色犬马沉溺酒色不管事放纵帝国走向衰败,都没哪个王彻底绝了嗣。 最佳例子还是扶风之乱,整个扶风氏族被屠杀,但为了这条规矩,白帝不得不保下了扶风氏的两个遗孤,令黄帝不至于断了血食。 王的子孙并不少,但合法的,有资格在他死后祭祀他的只剩下了王孙诵这一个,若还有别的合法子孙存在,王孙诵的生命就很难说了,但只有他一个选择,不管是多恨王的人,只要不想成为众矢之的都不敢杀王孙诵。 王孙诵问:“那阿翁呢?你会如何?” 王:“我?我是王,王是不会逃的。”顿了顿,王补充道:“不过,这一局,孤王亥不一定会输呢。” 王孙诵听懂了王的意思,默默握紧了腰间的剑。 王赢了,自然一切安好,若王输了,王的头颅有一定概率被悬上薪火台的城楼。 可是,凭什么? 阿翁是王。 阿翁在位这些年呕心沥血的重振蒲阪重振帝国,凭什么要落得那样的下场? 他绝不允许。 王孙诵破天荒的开始痛恨起自己以前对朝政的懒怠。 若他有足够的权力有足够的实力,此时便不会被王叮嘱若城破要丢下唯一的亲人逃生。 王说不会逃便是真的不会逃。 不仅不逃,还为禁卫带去了援军。 薪火台除了王与禁卫并非没别的人了。 要维护薪火台这样庞大的台城,同时还得保障生活在这座台城的王与每日往来的王侯贵族公卿们的生活、饮乐与工作,台城内的寺人奴隶将近万人。 寺人多为男性,分两种,一种是阉人,这种是犯罪贵族与官吏的家眷被罚没台城,去了势的,另一种是没去势的,来源为奴隶。 侍女亦然,都是奴隶,并且种类繁多,有服侍生活起居的,也有饮酒作乐时的伎人。 不管是侍女还是寺人,最多的还是舂奴。 粟麦想要将外壳麸皮去干净需要反复的舂筛很多遍才能得到最好吃的细粮,但舂谷的劳作强度太高,死亡率也高,因而干这个的不是奴隶便是犯罪者。 为了供给薪火台的王侯贵族用度,舂奴没日没夜的劳作舂谷,为了避免毛发掉进谷米中,舂奴身上的毛发会全部剃光,也不能穿衣服,不论春夏秋冬。 舂奴的寿命都很短,但也因为没日没夜的舂谷,舂奴的气力都不小。 王将舂奴全部放了出来。 只要能守到辛侯的援军赶来,少则一日,多则三日,辛侯援军必至。届时所有寺人奴隶全部赦免为庶人,若能杀敌立功,杀一人赏十金,杀五人,封爵。 为了让奴隶们能够拼命,王非常明确的表示,这是你们不再为奴甚至日后子孙为贵族的唯一机会,外面的公卿贵族们打进来后肯定不会给他们人的身份,甚至于因为攻城是卖命的事,为了犒赏麾下的甲士,台城攻破烧杀劫掠是必然。寺人奴隶们只能祈祷自己生得够美,又不是特别美。 生得特别美会被轮,大概率会死。 生得有姿色,可能只是被几个人轮,不一定会死。 生得差,大概率被随手杀了免得挡路。 但不死也未必是好事,因为会被抓走卖掉。 在薪火台过得再差,终归有一口饭吃,但被卖到外面,那就不好说了。 一手肉一手鞭子,宫人的效死之心都被激了出来,至于是为了什么,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守住薪火台。 负责统领禁卫的是荣君,原本不是他的,但收没私田后王便将禁卫交到了他手里。 王赶到的时候荣君已经让人将狼烟点燃。 薪火台上的狼烟最早是为了同羽族的战事而设的,狼烟燃起之后天下诸侯都会来援,后来....就荒废了。 当羽族收缩至沃州后,同帝都冲突最多的便是诸侯,狼烟燃起,诸侯落井下石还来不及又怎会提供救援,若非王上半年时对薪火台的不少地方进行了修葺,其中正好有燃狼烟的烽火台,荣君想燃狼烟都没办法。 王带着被发放了武器的宫人赶到后荣君也知道了王许诺宫人的事,很敏锐的抓住了里头的重点:辛侯援军。 王手里的军队自然不止禁军,但....王畿各地的军队都是当地贵族的族兵,王令和当地贵族的命令肯定以后者为先,以王令为先的都是王自己掏钱养的直属军队,王穷,直属军队加起来都不到两万。 盗趾之乱时死了不少,与辛筝交接昆北之地后为了防着辛筝,大部分军队都被放在了昆北,宁东与澜北新得的土地也同样需要兵力镇守。 湟水平原里,王唯一的军队便是禁军,别的军队哪怕最近的,比如襄仪邑的地形易守难攻,再加上背后就是蒲阪,因而襄仪邑驻扎的兵力不过一千,赶回来也不顶用。 能够顶用的,想赶回来都需要不少时间。 辛侯上哪弄一支顶用的援军回来? 王神情甚为复杂的回道:“她为孤王练了一支军队。” 荣君很是不可思异。 少则一天,多则三天。 这意味着这支必定就是湟水之地。 为了安全,薪火台早有规定,不论是诸侯还是公卿贵族只能豢养一定的甲兵,而不能想养多少就养多少。 哪怕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只是私底下的,可王的意思分明是授意辛筝练兵。 虽不知王是哪根筋搭错了同意这种事,还是辛筝是否王的私生女,竟如此信任她,荣君都松了口气。 不论怎么回事,短时间内能有援军是最好的。 想了想,荣君问王:“此消息能否告诉敌人?” 若薪火台一到三日内会有援军,对外头的叛军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公卿贵族拉起的联军,人很多,但人多的同时也意味着心不齐。 若是薪火台很容易打下,自然顺风狂如狗,可薪火台很快就会有援军....不少人都得打退堂鼓。 “可以。”王道。“顺便告诉他们,在辛侯赶来之前,降者既往不咎,不降者族诛。” 荣君寻了人在城楼上大喊。 联军自然不可能就这么降了,王肯定会有援军,但若说湟水之地内还藏着另一支军队,当他们这些地头蛇都是瞎子吗?讨论了一番后得出总结:王就是想诈降他们。 攻城从中午一直持续到了日暮。 夜晚哪怕有月亮,鉴于人族普遍夜盲症的现实,人族打不了夜战是常识,与同类的战争中,人族很少打夜战,哪怕是打夜战,也是从军队大量的基数中挑选出足够的夜里能看清东西的人做为精锐,可叛军加起来也不过三四万,至少一百个人才能挑出一个夜里不瞎的,凑不出足够攻下薪火台的夜战精锐。 荣君觉得,应该可以喘几口气缓缓了。 奈何现实总是不遂人意。 天黑以后叛军攻打得更凶了。 蒲阪城中一株高大的老树上,眉目俊朗的青年问画棠:“这天都黑了,竟还攻城,你做了什么?” 画棠瞅了眼青年,嘴角微抽,传言中靖族复国军的下军佐并非靖族,而是人族,竟是真的。“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提点了几句罢了。” 下军佐好奇的看着画棠。“提点了什么?” “经常吃肉的人夜盲症会轻很多,甚至没有夜盲症。”画棠笑答。 贵族横征暴敛,从氓庶骨头里榨油维持自己的奢靡生活,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会分些肉羹给豢养的甲士门客。 这一次为了兵贵神速和速战速决,王畿贵族们带的都是甲士门客,没带多少徙卒,而因为王畿限制贵族豢养的甲士数量,养的军队少,自然走精兵路线,待遇更好,经常吃肉。 薪火台一方不知道这些正常人都研究不出来的“常识”,但这不妨碍他们发现叛军很多人的夜里都能看得见,至少比自己这边看得清楚。 兵力本就远逊叛军,全靠薪火台的地利才没落下风,如今劣势又添上了一个视力差距....战争双方,一方看得相对清楚,另一方就是睁眼瞎,战神来了也只能认输。 荣君与王都是知兵之人,但再知兵的人也没碰上过这种处境。 长夜过半时薪火台失守。 薪火台的战况变化太大,以至于犹豫不决与准备帮王的诸侯与质子纷纷缩了回去,胜负未分才好下注,这都快分出胜负了还下个屁的注。 有人退缩,也有原本观望的人点齐甲士门客去救人,如防风侯,如方雷侯,如扶风国质子.... 王与荣君一步步退到了整个薪火台地势最高的议事大殿固守,外面是如山如海的叛军,更外面是有心救援但兵力太少的几个诸侯的门客甲士,后者加起来都没超过三千。网首发 王仿佛老了二十岁。 除非辛筝想死,并且以奸佞的死法遗臭万年,否则辛筝肯定会带着援军赶来,但辛筝也不可能想到叛军能这么快攻破薪火台。 王非常无奈的让心腹带王孙诵离开。 王孙诵不肯走。“阿翁,我们可以和叛军谈何,他们不就是想要回私田吗?我们可以吐出来,他们不想缴税,要蓄奴,我们可以暂时退让。” 王摇头。“没用的。” 王孙诵哀求道:“不试试怎么知道没用?” 王笑。“你没看到诸侯和质子们有多安静吗?这元洲大地只有一个人能让他们如此摇摆犹豫。我能给的,太昊琰能给更多,并且这还能避免一场注定让他们损失巨大的战争。” 太昊琰身处西荒,这也决定了她可以毫无顾虑的许诺九州地区的任何利益给诸侯与公卿贵族,反正不是割她的韭菜。 “我输了。”王道,颤颤巍巍的举起了剑架到了自己的脖颈上。 帝国与西荒的战车要完全运转起来都需要时间,他与太昊琰不约而同的会给对方的内部制造乱子拖慢对方的脚步,但太昊琰派的人也不知是谁,竟完全超水平发挥了。 不,不是超水平发挥。 王对太昊琰其人还是有所了解的,太昊琰不会为了帝国的王位对诸侯与公卿贵族过度让步,影响到帝国的国祚,甚至于太昊琰在西荒的政策,她明显更倾向于革新。 太昊琰派出的人既然能够让那么多人中立,显然是许诺了过分的利益,难道就不怕回去后被太昊琰给杀了? 至于太昊琰不会愿意履行使者自作主张的承诺,千年来的人王又有哪个愿意对诸侯与公卿贵族一再让步以至于王权衰颓不堪? 王所好奇的,下军佐也很好奇。 “我有点好奇,当然,你可以拒绝回答,你是怎么说服那么多诸侯与质子中立的?” 画棠回道:“小诸侯就是墙头草,不敢,也没本钱下注,而中等诸侯,我许诺他们方伯之位,大诸侯们,我许诺他们州牧之位。对这两个都没兴趣的,我许诺他们感兴趣的土地。” 下军佐愣了下,下意识问:“帝国有那么多方伯与州牧之位?而且诸侯们会感兴趣的土地,应该有不少是同一个地方吧?” 帝国的方国太多了,大国和中等国家的数量可真心不少。 画棠凤眼轻挑。“货许三家没听说过吗?” 下军佐嘴角抽了抽,货许三家,可您老货许十家不止了呀,搞不好货许百家都可能。“西荒王知道你做的事吗?” “不知道。” 下军佐哦了声。“你不怕她杀了你?” “不怕。”画棠笑答。 下军佐道:“西荒王不会愿意将你的承诺兑现的,总有人要做替罪羊。” 画棠笃定的道:“不会。” 这世上不会有人比太昊琰看分封制更不顺眼的人了。 太昊琰只要能活到最后,就一定会干掉所有诸侯,人族不会再有方国,唯有种族王朝。 下军佐对太昊琰的心思并不了解,但常识还是懂的。“西荒王根本不可能兑现承诺,那些人族却....” 选择中立足以说明很多东西。 “他们也没几个人心里真的相信我的诚意,可他们太贪了。”画棠甚为感慨的道。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下军佐说。 画棠赞同的点头,忽的怔了下,问下军佐:“那是什么?” 下军佐闻言不由顺着画棠的目光望去。 老树是千年古树,很高,坐在树顶上自然也看得远,下军佐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条红色的地上银河。 第200章 第九十六章嘉树 胜负逆转后嘉树毫不犹豫的做出了跑路的决定。 这么多年了,失败太多回,不过是又一次失败罢了,他已经习惯了。 至于盟友的死活,那与他有关系吗? 无独有偶,画棠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稍有不同的是画棠的跑路方式更简单一些,为了以防万一,西荒的人手该藏的该撤的都给撤了,因而找到最近的一口水井纵身一跃便跑掉了。 地底水脉是相同的,可惜的是,人族不可能追上去。 嘉树也只需要考虑自己,这场博弈里完全露面的只有他,他别的下属大多在暗中,并未直接露面,便是露面过的,他为了以防万一,也在前一日让人都撤离了。 跳井钻地下水脉这种事是个技术活,没有鲛人的鳃和能够承受不同深度的水位压强的柔韧躯体,不建议这么干,哪怕不窒息而亡,水压也会将内脏给挤出体外。 嘉树一路钻各种巷子,各种各样完全没有规律的巷子钻得完全不需要辨识的时间,熟得如同在自己家里,最终止步于一条偏得不能再偏的巷子口。 嘉树走进了巷子,推开了巷子最里面的一间茅屋的门,从屋子的各个角落翻出了一堆东西,坐在了地上开始往自己脸上涂抹。 头发染成灰白,皮肤染黄染黑弄糙,脸上再贴上薄薄的人工皱纹,又画几笔,让皱纹更加明显,再点几颗痣....最后贴上凌乱苍老的胡子,再换上一身穿了三十几年的旧衣服,一个历经风霜的底层氓庶便新鲜出炉了。 再调整了下气质,感觉差不多了,嘉树这才挑上自己之前放在这里的家伙什,佝偻着背,步履蹒跚的离开。 虽然蒲阪乱了,但这份混乱并未波及到整个蒲阪,底层氓庶聚居的西郭与南郭该怎样还是怎样,贵人们的战争主要集中在宫城与台城,最多就是从别的地方抓些人去当肉盾,消耗敌人的箭矢,但短时间内却是没影响的,西郭与南郭的治安奇差,死人是很正常的事。 至于浑水摸鱼的? 肯定有,但这两个地方平日里就很乱,再有浑水摸鱼的,也与平日一般。 若是战争最终扩大,并且旷日持久,肯定会有影响,但这才过了多久,因而仍旧有小贩活动。小贩也需得吃饭,不做生意便得饿死,饿死和被杀死,自然不会有人想选前者。 嘉树挑着担走了没多久便看到了熊熊火光。 蒲阪的城邑规划就是没有规划,摊饼似的无序扩张,除了台城与宫城还有东郭是相对整齐的殿宇楼阁,别的地方多为棚屋与半地穴式的草屋,冬日下雪时仿佛地里长出的雪白蘑菇,美得残酷。 夏秋时若是起火,很容易蔓延一大片。 蒲阪郭城可以分成两个环,外环的屋舍分布稀疏得惊人,屋舍之间甚至还有农田,但相对而言历史更加悠久的内环却不是,棚屋之间非常拥挤。即便是郭城的外环也只是如今稀疏,过个三五百年,源源不断的人口会填入其中,最终将屋舍之间的巨大空隙填满。 这座都城不会有第二个人比嘉树更熟悉这座城。 只一眼,嘉树便估算出了走水的地点所在,想到了走水那一片的屋舍有多拥挤。 这场火若不能及时控制住,烧掉半座蒲阪都不足为奇。 “疯了吗?” 不用猜都知道是谁做的,为了逃走竟然在这样一座人口拥挤的城邑里纵火,不怕失控吗? 思及此,嘉树心中苦笑,怎么可能怕失控,便是失控,烧掉半座蒲阪,对纵火者也是没有损害的,有什么好顾虑的呢? 嘉树犹豫了下,还是往走水的方向去,他这个身份的家就在那边,家的方向失火了,不去看看不合理。 随着离失火的街巷越近便越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热风。 秋日天干物燥,加上时不时的风,完美的为这场火助力着,而火魔之中是无数哀嚎的人,火海之外亦是无数绝望的看着火海中看得见看不见的亲人嚎哭的人。 还离得三条街的时候嘉树便被抓了壮丁。 辛侯带着人在灭火,人手不足,便就地征召氓庶将氓庶组织起来一起灭火。 嘉树以为自己会被拉去挑水,结果不是。 他见到了一场有生之年见过的最简单粗暴的灭火。 组织起来的氓庶都被拉去扒房子了。 火海之外划出了一条线,这条线往火海的方向十丈距离所有房子都要扒掉,清出一大片空地来,这也是嘉树的任务。 房子里有没有住户? 自然是有的。 住户愿不愿意被扒房子? 这个,嘉树觉得没有几个人能在披坚执锐的军队面前说不,至少蒲阪的这些氓庶做不到,不仅做不到说不,还被强迫着加入了扒房子的行列。 火势太大,火海辽阔,这条线也太大,需要扒掉的房子太多,最终还是会有人反抗。 秋日过半,冬日将近,没了房子,一家老小都得冻死。 嘉树扒房子时看到了一个忍不了的人的结局:被甲士用戈捅了个对穿。 成千上万人被组织了起来,再加上棚户草屋大多本来就是风一吹就能倒的老建筑了,十丈距离的屋子不过几个时辰就被扒干净了,郭城内环罕见的出现了一大片空地。 屋子扒干净了,人手被重新组织,分成两半,一半去隔火线内火势还没烧到的地方找找有没有人,有就把人拉出来,拉不出来就敲一棍绑出来;另一半则是分发了锹铲锄耒耜等物,沿着火线挖掘一条沟,将湟水的水给引过来。 火势蔓延飞快,去隔火线内救人,很可能去了就回不来。 第二个虽然很累,但相对安全,而且郭城很多地方连夯土路都没有,有工具的情况下,挖起来也容易很多。 鉴于此,去火线内救人的需得自愿。 大部分人选择了去救人。 辛侯许诺救出一个人赏布一尺。 赏赐太厚,委实让人无法拒绝。 至少什么都没有的氓庶无法拒绝,他们很多人不是穿得树皮衣服便是一身衣服已经穿了几十年,甚至几代人。 什么都没有的人,随便一点蝇头小利便足以让他们用命去换,何况一尺布这样的巨额悬赏。 辛侯只让人挑选了看起来跑得快的人去执行这一任务。 嘉树有些诧异,不是诧异辛侯的大方,隔火线内棚屋密密麻麻,人口至少也得一两万,一尺布对于一个贵族而言并不多,但一两万的一尺布....非常惊人。 可他惊讶的是辛侯这条命令本身。 从来都不会有贵族下这种命令。 能够想到隔火带并且将人手组织起来弄隔火带已经很不错了,正常贵族这会儿看火势这么大,明显没得救,才不会舍得让自己的人手投入其中。至于救人,火势太大,没救了,便是救了,那也没意义。 嘉树被选中了。 虽然形容枯槁,虽然看着很老迈,但他终究不是真的老人,之前扒房子时表现得很卖力,看着就很结实,身体结实的人多半也跑得快。 嘉树在被询问的时候同意了。 在火势大到已经不可能再救人的时候嘉树正背着第十九个人,在想办法将另一个被木头给砸中了腿的少女给弄出来。 人并未死,但嘉树挺希望这个少女已经死了,若是死了他就不想在这想办法把人弄出来,可以背着第十九个人往回跑了。 火势已经烧过来了,火舌都快舔到两个人身前了。 少女一直忐忑的看着嘉树,生怕嘉树甩下她不管了,哪怕木头稍微动一下都疼,也愣是忍住了不发出声音,唯恐让嘉树不耐烦。 嘉树正满头大汗的搬着木头,倏的听到了锣鼓声。 辛侯有令,一旦听到锣鼓声,隔火带内的所有人都必须马上回返,不需要再救人,这之后救的人都没有报酬。 嘉树换了个姿势,使劲的喘气,任他体能再甚于普通人族也并非体能无限。 他背上的人恐惧的看着近在咫尺的火焰,劝道:“来不及了,恩公我们走吧?” 少女哀求的看着嘉树。“我有钱,你救我,我能给你很多很多钱。” 嘉树疲惫的想送背上的人闭嘴两个字,听到少女的话,颇为无语,求生骗人也请编得像样点,这一片都是棚屋,有钱还能生活在这? “你们都闭嘴。”嘉树咬牙包住木头用力抬扔了出去,终于将少女的腿给解放了出来,也不管会不会造成二次伤害了,将少女夹在腋下就赶紧往回跑,与火舌赛跑。 那个鲛人跑的时候我为什么不拦着她? 感觉到自己进来时被要求在水里将全身泡湿时不仅湿透,还吸了许多水的衣服已经完全干了,嘉树忍不住想起了画棠。 鲛人的术士普遍都很会玩水,画棠敢在帝都这么蹦跶,自身实力必定是不差的,有这么一尾鲛人在,简直是最佳救火人员。 许是存激发潜力,在快被火舌追上时嘉树猛的提速,很快甩开了火舌。 隔火带已经被倔出了一条三尺宽的浅沟,沟里有水,跑到时嘉树毫不犹豫的坐在了浅沟里,终于没有自己的衣服随时都会烧起来的感觉了。 很快有人将嘉树身上背的和腋下夹的人给接过,再将不想动弹的嘉树抬到火场救人的勇者休息的地方,隔火带不能有人的。 嘉树一被放下来便被塞了一碗不知道是什么肉的肉羹,诧异的看着给自己肉羹的人。 “这是辛侯吩咐为你们准备的,可以放心吃。” 我不担心我吃了后被认为是小偷,反正我跑得掉,我只是没想到还会有这种待遇。 嘉树默默腹诽,尝了一口肉羹,味道有点杂,感觉鸡豚狗彘的肉味都尝到了。 在他用肉羹时也有人来找他登记身份和救了的人。 “之前没见过你,你是从哪边进火场的?” 怎么会没见过我? 我上上次进火场时你还和我说了句话....嘉树的疑惑止步于发现自己光秃秃的下巴,又是泡水又是火烤,还是反复的,他脸上的妆容还能保住就是个奇迹。 嘉树回道:“我叫木头,今天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走水了,一直被困在里面,差点就出不来了。” 对方哦了声,原来不是被选出来冲进火场救人的人呀。 虽如此,也没将嘉树手里的肉羹抢走,而是给嘉树登记了身份后便走了。 嘉树捧着肉羹慢慢用着,目光望向不远处失去了家园的氓庶。 幸运的没被烧死,却也没有生的希望。 家没什么,什么都没了,甚至连亲人也没了。 下一顿吃什么完全没着落,晚上住哪里更没着落。 嘉树卖豆羹的家也没了,但他和那些氓庶不一样,那些氓庶没了一个家,便是随时可能熄灭的烛火,而他是盘根错节的大树,有的是活下去的法子,但他帮不了任何人。 嘉树突然觉得肉羹也没那么好吃了。 想起了很多年很多年以前,自己为了说服靖族复国军时说过的话。 帝国王侯贵族吃肉喝血是不分种族的。 靖族不是人,同类又何尝是人? 纵火会焚毁无数屋舍,烧死无数人,造成成千上万的人流离失所,可是,这些有什么好顾虑的呢? 豚犬罢了,怎能与自己的安全比? 嘉树不难猜到纵火时那些贵族的心态。 蛮荒纪元的尾声中炎帝建立了一个以人为名字的新种族,只是人,不是某人族,某某人族,充满了野心与狂妄。 时光流逝,今人已非古人。 嘉树忍不住想,若炎帝还活着,看到如今的人族,炎帝会是什么表情。 不过这个想法也只是脑海中一瞬的杂念,炎帝早已死去数千年,根本不可能看到人族如今的种种,而且,比起炎帝什么表情,他还是更在意当下,更在意靖族复国军。 帝国的王侯贵族越暴虐,某种意义上对他也越有帮助。 第201章 第九十七章夷彭 夷彭看着木函中的钱,一共两枚,一枚铜制,一枚金制,形制都是帝国最为常见的布币。 铜布与金布都是方足细腰的类型,铸造得甚为精致,但两枚钱的分量相差甚大。 铜布的重量在两铢左右,在帝国现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的布币中,这分量并不出彩,国族与贵族在不同时期铸造的布币分量都不同,衰弱时铸造的钱很小,强盛时铸造的钱分量十足,开个锋便是匕首。 个头变化无常也就罢了,大不了称斤论两,但钱币的含铜量亦是变化无常,这就很糟心了。 为了敛财,诸侯与贵族经常发行一些所谓的大钱,一枚当百布千布,但实际上,大钱的含铜量往往很低,哪怕是纯铜,它也不可能值百布千布。 那所谓的大钱能够发行完全是靠诸侯与贵族的强大武力,但这也只能让诸侯与贵族将大钱强行换给氓庶,氓庶自己却是根本没法用,毕竟氓庶没有诸侯与贵族的武力,不可能强迫别人收大钱。 铜布的含铜量,金布的含金量都很高,这两种钱币虽非辛筝发行的,但辛筝也费了不少心思,以夷彭对辛筝的了解,这两枚钱的铜金含量以后都不会再改变,至少,辛筝有生之年不会有变化。 铜布上有精美的花纹,一面是一只神气活现的毕方鸟,另一面是一株亭亭玉立的辛原甜象草,哪怕不考虑它作为钱的价值,只是看着也很养眼。更难得的是,它还考虑到了民间经常将钱剪边的事,这枚铜布的边缘有一圈磨边花纹,是否剪边钱,通过磨边一看便知。 金布的分量更沉,足有五铢。 二十四铢为一两,一枚金布的分量超过了五分之一两,在帝国的铸金钱币中,金布的分量只能算低下,但它最大的优势便是标准统一,所有的金布都会是如此分量,含金量亦是相同。比起那些沉重,只在贵族之间流通的麟趾金、马蹄金,这种金布明显更有利于在商贾之间流通。 小宗的贸易用铜钱很方便,但大宗的贸易还用铜钱....一枚铜钱分量再少,成千上万枚铜钱的分量加起来,不要太沉,简直是生怕盗贼眼神不好。 金布上同样有精美的花纹,一面为毕方鸟,另一面为毕方台中最常见的花木凤凰花。 除了精美的花纹,两枚钱还有文字。 辛代君鹿五年。 夷彭撇了撇嘴,真是不遗余力的增加自己的影响力,也不知辛筝为何对辛鹿如此忍耐,就算人在帝都腾不出手,也完全可以让虞敲打一下辛鹿,但辛筝却是除了统一钱币和通商的事,对辛鹿完全是放任不管。 哪怕是统一钱币,辛筝也只是推动辛鹿去做这件事,至于钱币上的图案字样,辛筝完全没干涉,不然辛鹿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在钱币上刻自己的名字。 虽看辛鹿不顺眼,但夷彭还是将辛筝特意让人给自己送来告诉自己,辛国的新钱计划一切顺利的两枚钱收好。 不管钱上面刻的什么字什么图案,最重要的是辛国的钱币标准和铸币权终于统一了。 作为一个为了给辛筝搂钱疯狂经商的商人,夷彭比谁都能想象钱的生意有多赚钱,而一种统一了标准的钱币在钱的生意中竞争力又有多强大。 没有任何一种钱会是辛国新钱的一合之敌。 图案字样什么的,随时都可以改,新钱统一且恒定的标准里可没有包括图案和字样。 等辛筝归国了,妥妥的改成辛侯筝某年。 那时候,他会将辛筝铸的第一批钱和这两枚钱一起收藏起来。 夷彭美滋滋的想象着未来,同时翻出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换上,今天要去见一位重要的肥羊,啊不,是重要的客人以及可能的未来同僚,穿得应当体面些。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约好的见面地点在一座山脚下,山不高,也无名。 且不说南方的山普遍不高,还多,若都起个名字,工作量可谓惊人,最重要的是,南方地广人稀,很多山都是没有人烟的,只有智慧生物才会给各种各样的事物起名,名字对山本身并无意义,不管有人没人,有名字还是没名字,它都始终在那里。 山脚下有条溪流,夷彭到的时候夑正在烤鱼唱歌,瞧着似乎挺轻松的。 鱼是现捕的,在溪流的某一段选了一个地方弄了个鱼牢,里头还困着两尾野鱼。 夷彭忍不住想到了青婧,这位神裔氏族的成员,委实多才多艺,荒原求生都还能过得精致优雅,可惜,这种精致优雅并不能保证到所有人头上。 夷彭坐在了篝火边为自己准备的草席上。“唱得挺好听的,比我家大君唱的好听多了。” 辛筝的声音虽然清泠泠的,但其实很好听,但不适合唱歌。 见过唱歌跑调的,但没见过不管唱什么歌都能从头到尾都在跑调的。 不像夑,声音很有磁性,从头到尾都在调上,对于接受了贵族教育,而音律是礼乐体系的重要部分,自然不会落下的夷彭而言,听辛筝唱歌是一件相当折磨人的事。 辛筝虽然从头到尾的跑掉,但跑得很有魔性,听的人不自觉的就被她给带偏了。 燮在辟雍当过一段时间的音律先生,自然也见识过辛筝的跑调功力,因为太有特色,他现在都还能想起来。 “辛子....”燮顿了顿,改口道:“辛侯唱歌也很好听。” 夷彭道:“她声音好听,怎么唱都不可能难听。” 神祇给了辛筝哪怕是王侯贵族中也糟心得能名列前茅的原生家庭,但原生家庭之外,神祇给了辛筝很多。 矜贵精致的容貌、生下来就很强健的身体(曾经)、敏锐的思维....以及一把很好听的嗓子,虽然可能不太恰当,但辛筝的嗓子比起最顶级的歌伎嗓子毫不逊色。 燮仿佛与友人郊外野餐踏青般与夷彭漫无边际的闲聊着,却一点都不会让人感到不耐烦,概因燮太博学了,简直是人形藏书楼,还是藏书非常可观的那种,但与单纯的藏书楼又不同,燮对于自己看过的典籍,只要是感兴趣的,都有自己的独道见解。 夷彭直到啃了两条鱼,肚子填饱了,再饮了几盏酪浆后才终于后知后觉自己找燮是来干嘛的。 回忆了下,夷彭庆幸的发现虽然话题被燮打开后自己说了很多东西,但并未涉及机密,可关于辛筝的事情却是说了不少,虽然都是一些不太重要的事,去辛国有人的地方随便打听都能打听出来,可还是让夷彭觉得不高兴。 辛人了解辛筝没什么,因为那些人没能力分析出什么,但燮这些个人精子却是不一定。 燮也的确在分析。 辛筝的事迹,乍看仿佛暴君降世,实际上也的确是暴君,但这个暴君似乎从不做无用之事,出手必有所图。 思索片刻后,燮问夷彭:“你的主君让你用什么来说服我?” 夷彭反问:“难道不是应该由你来说服我吗?虽然你很厉害,你懂得很多,但山里面什么都缺,尤其是冬日将近,严寒会逼死你们的,你们需要粮食需要酒需要燃料需要御寒的衣物需要药材需要农具需要种子。” 燮无法反驳夷彭指出的问题。 他和奴隶们可以通过狩猎获取食物,但陆地上每个智慧物种创造的文明最终都走向农耕放弃采集狩猎已经充分证明了很多东西。 他懂很多,他知道怎么防疫,甚至知道怎么治疗几种不那么凶残的疫疾,但....他什么都没有。 知识是文明最不可或缺的东西,但它是空中楼阁,离了物质的地基,知识再珍贵也没有用武之地。 也不是没想过去抢劫,但澜北大疫,更悲剧的是正在肆虐的疫疾目前为止还没得治。 瘟疫与饥荒是双生子,瘟疫是老大,饥荒是紧随其后的老二。 他便抢劫,也得有人能让他抢。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最终答应见夷彭。 虽然无法反驳夷彭,通过对辛筝的分析,燮虽然没想到自己哪里对辛筝有用处,但辛筝既然让夷彭来了,并且夷彭还非常有耐心的等了自己半个月,显然,辛筝看出了自己,或者说盗趾军对她的利用价值。 只有有利益价值,并且价值很大才能让一个王侯如此费心。 燮道:“你的主君不会对没有价值的人如此费心。” 这回无法反驳的人换成了夷彭。 辛筝也可能出于同情而帮助人,但辛筝的帮助若是不掺杂利益,那绝对不会是正常人能接受的。 比如奴隶,辛筝若是觉得一个奴隶可怜,她绝对不会想着将对方要过来,然后自己善待这个奴隶,让这个奴隶获得一个善良的奴隶主,她只会给奴隶一把剑让奴隶杀了主人。若是奴隶做不到,那只能说明奴隶没救了,没什么好同情的。除非哪天奴隶有了利用价值,否则她不会再低头看奴隶一眼。 辛筝打算提供给燮的帮助远远超过了赠一把剑的程度。 燮问:“她想要什么?” 夷彭想了想,说:“大君会提供你三百名医者、你需要的足量药材、足够过冬的粮食、御寒的衣物,还有明岁开春后开垦山林需要的种子与农具,山里也能种植的,不一定要种粟麦,可以种植牧草,也可以种植栗树,后者可能需要不少时间。” 燮冷静的问:“我需要付出什么?” 夷彭回道:“大君会送五百名先生过来,他们会教奴隶军的孩子读书识字,教材由我们提供。” 燮听懂了,灰色的眸子蹭的冒出了火焰。“奴性教育?” 人是怎么变成奴隶的,历史不会记载,但神裔氏族本身就是历史的见证者。 孩童是一卷素缣,最终染成什么样得看周围的人怎么染。 周围的人给孩童灌输奴隶教育,孩童长大后便是生而卑贱的奴隶。 周围的人给孩童灌输贵族教育,孩童长大后便是生而高贵的贵族。 夷彭一听便知道燮误会了。“不不,不是,我将大君封地里现在用的教材都带了一份,你可以看看。” 夷彭说着冲随从招了招手,随从马上呈上了厚厚的教材,都快堆成小山了。 燮有一瞬的错愕,却也确定了这并非奴性教育。 奴隶是低贱的牲畜,哪怕是为奴隶准备的奴性教育,其实也没那么完善,至少比不上贵族教育的逻辑自恰。 奴隶教育更多的还是给通过不断的提醒奴隶的身份来让奴隶认识到自己是奴隶。 这也导致奴隶一旦开始思考,那太过简陋的奴隶教育便会因为逻辑自恰太差而一击而破。 但统治者也很清楚这点,因而奴隶的生存环境极差,差到世间九成九的奴隶为了生存而生存,当生存占据了所有的思绪,自然不会再去思考自己接受的奴性教育有什么漏洞。 这教材的高度,奴隶用不着。 “大君办的序学目前学期十年,每年的教材都不一样,循序渐进。”夷彭说着从简牍里挑出了一卷。“对了,这个是作息与科目表。” 燮随手接过看了起来,沉默须臾。“这作息是谁定的?” “课程的排序是先生们尝试后制定的。”夷彭顿了顿,继续道。“全天的课时与课间休息时间是大君定的。” 燮道:“我很好奇她怎么想到的?” “大君说人不能闲着,人太闲了会出问题。” 燮道:“人若是有闲便会思考,而开始思考便会想到很多东西,不利于统治,可是你的大君却又办学....” 课目表上林林总总的科目充分表示,辛筝办学不是因为压制不住下层的思想,觉得堵不如疏,压抑思想倒不如禁锢思想,让下层只能思考自己要他们思考的东西。辛筝并不在意底层思考什么,也不怕底层想太多没事找事,她的态度已经充分表示出了她的应对方案。 介绍一下序学的作息吧,序学每天要上十堂课。 平旦初起床,有两刻的时间穿衣洗漱再跑到校场集合。 一日之计在于晨,鉴于这个晨早得还是夜与日的交替之际,因而需要醒醒神。 醒神方式是晨跑半个时辰,晨跑也是有要求的,所有人必须跑得整整齐齐的,从开始到结束,队伍不能乱,乱了的话就重新跑一遍。 晨跑完了,人也精神了,也一石二鸟的达成了热身的目的,可以上第一堂课了。 考虑到平旦还没过,天大概率还是黑的,没法读书,所以上武课,一堂课三刻时间,学习如何使用拳脚与兵器,这个不需要太亮就能上。 武课上完了休息一刻时间,时间也就到了旭日两刻左右,天正破晓,还是没完全亮,便上一堂音律课,学,或者玩各种乐器。 音律课上完应当食时一刻,可以用朝食了,虽然一般情况没人会这么早用朝食,大部分人族都是习惯食时快结束时才用朝食。 鉴于之前的活动量,休息时间有三刻时辰,晨浴加朝食。 之后四堂课一直上到日正三刻,具体什么课,天文地理方言农学医药....根据先生的时间来排,上完后有七刻的休息时间,午睡加用些午食。 然后再上四堂课上到日入两刻。 到此为止,一天的课业结束了,但还有团体活动,用了夕食后要玩半个时辰的蹋鞠。 日入结束,日暮开始时所有人都要入睡,因而这也决定了蹋鞠结束后只剩下两刻休息时间了。 再考虑到每天都有功课....这是逼着生徒所有休息时间拼命赶功课呢? 累成这样,读书再多也不可能有想太多的精力。 燮想不通辛筝想干嘛。 开民智对于依赖血统神圣性而生而尊贵的王侯贵族而言是一件非常致命的事。 夷彭继续道:“还有,大君希望奴隶军能在十年内控制澜北。” 燮惊讶的看着夷彭。“辛侯对我真有信心,澜北如此大,我便是打的下来也不可能管得过来。” 地盘不是打下来就完了的,还要治理。 夷彭道:“不论你需要多少胥吏,大君都会给你,还有粮食和工匠。” 燮问:“可提供军队?” 夷彭:“若如此,还要你们做什么?” 燮不解。“你家竟愿为人作嫁?” 夷彭将辛筝给自己的原话扔给了燮。“澜北只要在奴隶军的手里,日后大君想要,奴隶军随时会奉上。” 燮嘴角抽了抽。“狂妄。” 狂得简直没边了。 夷彭问:“那你可同意?” 燮笑:“我想不到拒绝的理由。” 搞不到过冬的物资,奴隶军这个冬季必然损失惨重,不论辛筝给的肉饼里掺了什么毒,他都必须饮鸩止渴。 第202章 第九十八章太昊棣 “....长兄果真孝子贤孙也,父诛兄母族,兄亦除族赐鸩酒,幸兄聪慧,违逆父命,以替身替死....” 太昊棣非常满意的收到了金天燎被气了个半死的消息。 比嘴炮,谁怕谁呀。 没错,太昊琰很无耻的在结盟后杀熟干掉了配偶,屠了配偶全族,吞并了配偶的国族,可那又如何?国与国之间哪有那么多温情脉脉?愿赌就要服输。 说实在的,金天庚这个生父死得惨不惨,他这个当儿子的还真不在意。 太昊琰赢了,他是唯一的继承人。 金天庚赢了,他可不是唯一的继承人,甚至金天庚完全消化掉太昊国以后,废立嗣君也无妨。 太昊琰却不会,只要他不想不开的造反和太不成器,太昊琰不会废他,哪怕真摊上了这两种情况,太昊琰也最多幽禁他,然后从他的子女中选一个当嗣孙。 重情,这是太昊琰的缺点,为她带来了很多麻烦,却也是她的优点,至少确定自己在她心里是有地位的后就不需要担心会不会被她给杀了。 也因为重情,两名子女中太昊琰最爱的是与旬生的孩子,但也因为最疼爱,她不会立私生子为嗣君。 太昊棣对姐姐唯一的担心也不过是来自于旬。 生父如何能与太昊琰带给他的一切媲美,尤其是这个生父哪怕还活着也不可能给得比太昊琰更多,甚至可能看他不顺眼,等时机成熟后就弄死他。 金天燎拿金天庚之事攻讦同父异母的弟弟无疑是一着错棋,太昊棣完全不受影响,甚至当即犀利反击。 金天庚再惨,太昊棣也没有对不起他的地方,毕竟,太昊棣的氏是太昊氏,而非金天氏,若为生父而损太昊氏的利益那才是没道理的事。 金天燎就很有意思了。 为父报仇,好一个孝子啊,那当年金天庚屠你母族,赐鸩酒于你时,你怎么不孝顺的饮了? 当他不知道怎么回事吗? 当年七年自然灾害,西荒遍地饥馑,人尽相食。 没粮怎么办? 碍于彼时帝国的威望还没跌到如今的程度,加之打一场战争抢的话也很费时,因而西荒的方国要么是不去管氓庶的死活,表示爱莫能助,大部分都是这么干的,贱民而已,只要不死光,要不了多久就会繁衍回来。 少部分想的是从受到影响小一些的九州地区买粮应急。 但,半是粮根紧缩,半是想发财,粮价高得惊人。 不提别人,只提太昊琰的心态变化过程,她在买了第一笔粮食后算了算账,深以为,还是向冀州发动战争吧,发动战争更划算点。 初始心态可能不同,但西荒的方国最终都与太昊琰的心态变化殊途同归了。 既然要发动战争,而且这种超级大战,参与的国族自然不止一个,而结盟自然要有盟主。 彼时西荒许多国族,其中最强大的便是太昊氏与金天氏。 太昊氏与金天氏是那场战争的号召者,这两者结盟了。 结盟往往伴随着联姻,尤其是这么大的事,总得拿出点诚意来,不然前方在打仗还要担心后面有人捅刀子,那也没必要折腾了。 金天庚与太昊琰的婚姻也是因此而产生的,没有什么比下一任盟主是彼此共同的后代更有诚意了。 只一个不太和谐的地方。 太昊琰虽有情人有私生子,但终归是未婚,没有合法子嗣,联姻没有什么问题。 金天庚,已婚,且已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嫡长子,庶出子嗣们倒也罢了,没什么好说的,可问题是嫡长子已经是嗣君,并且嫡长子的母亲是金天国的小君。 金天庚做出了一个对于王侯而言最理智的决定:离婚,废嗣君。 小君会愿意被离婚? 嗣君会愿意被废自此与大位无缘? 当然不愿意。 金天国毫无悬念的发生了内乱。 小君与金天燎想得很好,联姻,最重要的是联,太昊琰肯定不会在意结婚对像是父亲还是儿子,因而干掉金天庚以后,让金天燎和太昊琰成婚,同样能结盟。网首发 这个想法逻辑上也没什么问题。 太昊琰的确不在意最后是和金天庚结婚还是和金天燎结婚。 诸侯之间联姻,向父母求婚不成转而求了其儿女为配偶的很正常。 可惜,母子俩没斗过金天庚,做为一个国君,金天庚怎么可能不防着自己的枕边人与继承人? 小君被赐死,其全族也被杀了个精光。 金天燎也被赐了鸩酒,不过用替身替死,跑掉了。 太昊棣对金天燎表示了怀疑。 生父都死了五十多年了还能记着这仇,是挺孝顺的,但五十多年前因为父亲要和别的人生弟弟妹妹,并将家业交给弟弟妹妹继承便想杀死生父,确定是同一个人? 太昊棣相当诛心的提出了疑惑,当年死的真是替身? 太昊棣非常诛心的表示,蒲阪一直都想攻打西荒,也一直在为此做准备,给西荒内部制造点乱子很合理呀。 相互写檄文互怼了一番后金天燎发现太昊棣成功的让金天邑中的民心出现了骚动,终于停下了互怼。 金天国不论曾经如何,如今都已亡了,且是亡了五十多年。 人是健忘的,五十多年足以今天国故地上的大部分人族都进行了新老交替。 老一辈怀念金天国,那是情怀,但年轻一辈,完全不能理解老一辈的劳什子情怀。 太昊琰干得相当绝。 首先,当年她灭了多个国族,但出发点并非为了疆土,而是为了粮食。 虽然西荒遍地饥馑,但也不是完全挤不出丁点粮食了。 贵族普遍藏着够吃好几年的粮食,而要维持贵族平素的奢靡,够贵族吃好几年的粮食拿来给氓庶吃,可以吃更久。 可谁会愿意将自己囤积的粮食凭白拿出来救济氓庶?饥荒时,没有比粮食更赚钱的生意了。 氓庶的死活,关他们什么事? 即便是难得的几个善良的愿意献粮,也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一点,大抵相当于平时一餐吃几十个菜,以后削减一两个给氓庶。 对于君王而言,会满意会高兴? 太昊琰用实际行动表明了她想要多少。 打下的国族,该国贵族氏族都会屠掉七成,剩下三成还是考虑全杀光了不利于稳定,而且这年头读书识字能治理一方的都是贵族出身,人都杀光了,太昊琰会缺人用。 死了的七成,所有赀财、粮食与奴隶都是太昊琰的了。 对待金天国,因为有太昊棣这个有金天氏血统的嗣君,金天国的贵族对于太昊琰的接受程度高一些,再加上太昊琰是以金天与太昊两国为基本盘征伐西荒的,因而没在金天国搞大屠杀,只是屠了不识趣的。 这使得金天燎在携帝都的支持重返西荒后能够在很短时间里打下金天邑,太昊琰推动的新政动了旧贵族的肉饼,有的旧贵族成功转型为新贵,但更多的没跟上,或者说不认可太昊琰的新政。 贵贱恒定,凭什么血统高贵的他们要像底层一样去战场上拼死拼活换取封地? 还有比这更岂有此理的事吗? 对现任不满,自然会怀念前任。 但前任死得实在是太久了,加上五十年前的西荒实在是太过动荡。 饥荒遍地,人相食。 王侯贵族们再擅长愚民也没法说服饿到吃人的饥民乖乖回家安安分分的饿死不要给君子们添麻烦。 饥饿的催促之下,饥民只想将王侯贵族给下锅炖了。 比起皮包骨头的氓庶,王侯贵族可个个发育良好,全身都是肉,咬一口,口中全是令人感动得流泪的膏脂。 饥民吃了很多,太昊琰吞并多个国族,战争频繁,也死了很多。 金天庚那一辈的金天国贵族在西荒终于尘埃落定时只剩下不到一成,另外九成不是军功新贵便是对金天国没什么印象的年轻一辈。 金天燎夺得下金天邑,却无法一呼百应,军功新贵与年轻一辈对金天国完全没感觉,若非他是里应外合拿下的金天邑,并且在进城后第一件事便是将城中贵族们控制了起来,不从的都杀了,很难说会不会出现太昊棣一到,金天邑便倒戈的情况。 可即便是如此,他与太昊棣的一番互怼后,受影响最大的也是他自己。 太昊棣并非所有打下的土地都变成了贵族的封地,更多的土地被她设了邑与县,邑的长官为宰,县的长官为尹,宰与尹由太昊琰指定,不世袭,只服从太昊琰。 贵族对氓庶不管是好还是坏,氓庶都只能忍着,因而贵族想怎样就怎样,反正封地是世袭的,自己干得再差也不影响自己与子孙的未来。 国君的官吏们....他们干得不好会死,干得好才能升职加薪,没毛病,就是升职加薪,官吏不是军功贵族,没有封地,但也要吃饭,太昊琰的选择是自己给官吏发粮食做为俸禄,让官吏即便没有封地也能禄足以代耕。 至于传给子孙,太昊琰防着呢,父母与子嗣不能在同一个地方为官。 干得好不好,影响太大了,再加上太昊琰的掌控力很强,以及金天邑的重要性,太昊琰都非常认真的选的邑宰,又没到内部腐朽的时候,因而历任金天邑宰在任时都相当兢兢业业。 现任干得特别好,谁还会想前任? 金天邑的贵族可能会因为政治与立场等因素怀念前任,但非贵族的人族,尤其是氓庶:金天国?亡国之恨?什么玩意? 即便是对知道金天国是什么的游士贵族。 呃,金天燎师出有名的名来自于他是金天庚的子嗣。 金天庚十几名子女,只有他与太昊棣还活着。 可他是金天庚的儿子,本来已经走到九河走廊而被太昊琰紧急喊回来平乱的太昊棣同样也是金天庚的儿子,而且还是最名正言顺的。 金天燎的母亲被金天庚给废了,他也因为当年的谋逆而被贬为庶人,正不过太昊棣。 若非他的背后是蒲阪,是帝国,根本不会有人支持他。 氓庶与底层贵族都不怀念前任,金天燎就很尴尬了,在金天庚开始攻城后不得不逼着城中不配合的人上城墙守城,为了以防万一,城中老幼全都给集中了起来,防止有人勾结太昊棣。 这是一场硬仗。 至少对金天燎而言是如此,但只要能赢,本来只是因为他背后的帝都而偷偷支持他的西荒诸侯会有不少明面上倒戈。 太昊琰五十多年来吞并了西荒半数国族,让剩下的诸侯委实没法担心。 若太昊琰赢了帝都,西荒日后还会有第二个国族吗? 太昊琰不吞剩下一半可不是适可而止,而是吃得太多消化不良了。 对于太昊棣而言,这场战争也很重要。 他不能输,确切说是领军的主将唐勒不能输。 太昊琰再想历练儿子也不可能让儿子单独领兵应对如此重要的战争。 金天邑的战争关系的是西荒诸侯们以后给她扯后腿的力度,下手必须重,不能轻。 太昊棣很优秀,但离名将之才还差着呢。 唐勒是唐国公族。 唐国百年前的一位国君有两个嫡出的子嗣,老大继承了国君之位,老二是公卿。但老二很有志向,不满足于止步公卿,想要飞得更高。 这俩孩子长大后也拉开了唐国长达五十年的内乱。 大宗和小宗战了五十多年,小宗耗费三代人,弄死了五任唐侯,终于取代了大宗。 上位成功了,自然要分封功臣。 小宗虽只传了三代,但因为战争需要,广开嗣源,可着劲的生,族人数量相当之可观。 唐侯能分封就怪了,且不说怎么封也不可能让这么多人满意,真分封了,唐侯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重复前不久才被他屠了全族的重侄孙的命运了。 然,一叶障目,桓公与庄公的后代们并不懂这些。 唐侯的大夫士足为他出谋划策,故意放出消息,唐勒的母亲将公族们给卖了,唐侯会给唐勒的母亲很大一块封地,但不会给别的公族封地了。 唐勒的母亲跑得快,及时带着子嗣跑了,但后面的二号公族就没这么反应快了,全族在士足的算计下被公族诛杀。 失去了拥有足够威望的桓庄之族很快就被唐侯屠杀殆尽。 因为最早反应过来而跑得快的唐勒一家人在一番选择后跑到了西荒。 二十年过去,唐勒的家族也在西荒扎下了根,唐勒自己更是成为了太昊琰手里威望仅次于旬的名将。 虽不如旬,却不代表唐勒就不够厉害了。 旬是长生种,他已经征战五十余年,未来还能再战数百年,这是时间的积累,唐勒没法比,但能够做到仅次于旬,足以证明他的出色。 最重要的是,唐勒最擅长的便是水战。 金天邑位于辋川海畔,不管是守还是打都绕不开水战。 唐勒与金天燎过了没几个回合便品出了问题,金天燎手里的这支水师未免太精锐了。 西荒拥有水师的方国不止太昊,但最精锐的无疑是太昊,也正因为太昊的水师无敌于辋川海,将辋川海的航道安全全都给包了,其它国族的水师没有仗打,慢慢的就废了。 这支水师不是西荒西部沿海的方国借给金天燎的,而是从南溟来的。 如此精锐且庞大的水师自南溟而来,金乌台却没有得到任何消息,西荒西部沿海的诸侯们真是相当支持金天燎。 太昊棣听完唐勒的分析后仍旧能理解。 太昊琰要是赢了蒲阪,将再无后顾之忧,西荒的方国自然也不会再留。 “将军需要多久能打下金天邑?” 唐勒提供给太昊棣两个选项。 第一个,想办法弄人进去策反城里的贵族、游士与氓庶,这个是最快能拿下金天邑,也是伤亡最小的。 第二个就是正正经经的打进去,需要的时间为一个月。 一个月后就该下雪了,冰冷的天气中,那会是西荒水师的主场,从南溟温暖海域来的水师吃不消西荒冬季的苦寒。 可即便有天时助威,这样的伤亡也还是不会小。 太昊棣选择了第一个。 怎么弄人进去游说。 太昊棣没选择人去当说客,他找了辋川海的鲛人帮忙。 因着太昊琰严禁人族捕捉鲛人,不管是玩还是制作长明灯都不允许,违者不论贵族还是氓庶统统三族扔去挖矿。 这使得鲛人与太昊国的关系极好,不仅不敌视,甚至算得上半个盟友。 金天邑是海边之城,为了防止海水淹城,有着非常发达的下水道,人走不了这条路,哪怕不被淹死也很容易被发现,金天燎曾在这座城生活了十几年,对这座城远比太昊棣熟悉。 但有一种人绝对不会被发现——鲛人。 鲛人可以在下水道的任何一个地方来去,包括人去不了的区域。 唐勒做出正面攻城的态势攻打了金天邑五天,吸引了金天燎的注意力,待到火候差不多后做出一副等待降雪到来的态度。 金天燎虽忧心降雪到来后的战事,却也暂时松了口气。 唐勒攻城太生猛,他守得很艰难,伤亡不小,这也导致城中民怨很大。 若非金天燎,他们本不会与曾经保护自己的水师为敌,偏偏刀架在自己与家人的脖子上,再千般不愿也不得不走上城墙守城。 金天燎也担心会出问题,五十多年前的饥荒中他已经认清了一件事:被逼到绝路时,氓庶是不会再记得尊卑的。 如今可以暂时松一口气了,趁着这段时间可以抓紧告诉氓庶他们被抛弃了,告诉他们昔日金天国的好,太昊琰是用无耻的手段杀了金天庚窃取的金天国....再加上威胁和利诱,将城中各方都绑成一条绳。 在金天燎暂时放下心的当天晚上城门被从里面打开了。 一夜的厮杀后太昊棣与唐勒没找到金天燎,跑得太快了。 虽然收回了金天邑,但金天燎跑了总归是个麻烦,太昊棣想了想,干脆让人大肆传播金天燎其实是个替身,真正的金天燎在五十多年前就被金天庚给赐死了。 不管金天燎当年死没死,他都得在西荒坐实金天燎死了的事,削弱金天燎身上金天庚之子的影响。 但金天燎本人终究不是重点,只是随手为之,真正的重点还是在于诸侯。 收回金天邑后找到了许多金天燎与西荒的诸侯往来的书信,金天燎非常用心的保存了每一封信函,逃走的时候一封都没带走,非常光明正大的摆在书房里。 太昊棣给太昊琰上了密折询问该怎么办。 尽管很想带着军队去将那些诸侯们全给灭了,但涉及的诸侯太多,参与的程度也都不同,他做为嗣君并无权力处置如此多的诸侯。 太昊琰的回信很快便到了,将所有信函都物归原主,告诉他们这些信是金天燎故意留下的,然后让诸侯们出兵构建西溟的第一层海上防线将功赎罪。 会不会有拒绝的,太昊琰觉得不会有,倒是等蒲阪的水师来了后倒戈的可能有不少,不过太昊琰还是给出了诸侯们拒绝该怎么处置的方法。 灭国。 屠公族。 第203章 第九十九章望舒 “我所有的学识?” 望舒惊诧于拘缨王再召见时提出的条件。 拘缨王道:“是的,你所有的学识,不论是个人还是文明,想要更好的生存,都需要有更多的知识。” 【开出这条件的人真是个天才。】元由衷的赞叹。 若望舒是个小人也就罢了。 给龙伯族一部分知识就够了,但问题是望舒不是那样的小人,且望舒对于敝扫自珍也没什么兴趣,她更喜欢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与碰撞。 在鲛人族时,她教了鲛人很多的知识,也顺便掏空了鲛人族中负责传承知识的那部分人的知识。 在长族时虽然被景王和商王找人掏了大量的知识,但她也挤出时间将长族每个国家最大的藏书楼给拜访了,还和长族十国的学者们有过交流。 水族....这个就算了,一见面就弄死了别人的大贤者,虽然走的时候扫荡了不少有文字的东西,然,一个字都不认识。 与疍族相处的那段时间,她将疍族船上的书都给翻了一遍,顺便学会了无启民与古妖的语言文字,以后有机会打算去这两族的地盘瞅瞅。 龙伯族并不清楚望舒的经历,却鬼使神差的索要了望舒身上最珍贵无价的东西。 她的脑子里有人族、羽族、长族、疍族与鲛人各个种族的知识。 珍贵无价的东西并不代表当事人自己也这么认为,或者说,知识这东西太难定义了,它很珍贵,它是无价的,但只有在会用的人手里才是有价值的。 如同璞玉,璞玉中的美玉再好,玉匠不雕琢,那就是顽石一块。 望舒非常痛快的答应了。 只一个问题,她的记忆力是真的很好,看过的东西就无法忘记。 用青婧的话说来说就是,过目不忘是病,没得治。 病因:大脑不存在遗忘功能。 有这病的人很容易走向疯狂。 虽然副作用很强大,但这种记忆力用在学习上非常好用的帮助,看过的书,一遍就能记住,至死都不会忘。 这让望舒的学习效率是寻常人的许多倍。 同样的看书时间,别人一卷还没看好,她已经看完了十卷百卷,纳入记忆宫殿后,可以在未来的时间里慢慢消化吸收,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 望舒将自身的记忆力给应用到了极致,只要有空就阅览消化脑海中的记忆宫殿。 可即便望舒连吃饭喝水的时间都不忘阅览记忆宫殿,她也还是没能将自己看过的所有典籍都给消化掉。 太多了。 望舒表示,自己看过的典籍若全部默写出来的话,她这辈子都不用干别的事了。 询问拘缨王,她能不能将现阶段龙伯族可能用得着的全都默出来,至于剩下的,等以后她有空,或是她将那些知识都给融会贯通了,倒是她会著书,她著的所有书,她都会给龙伯族送一份。 拘缨王看望舒的眼神甚为奇异。 博学的人不可能不知道知识的价值,但知道还能对异族这么慷慨,这人真是人族? 诚然,知识没有国界与种族之别,但知识的载体有。 若望舒是骗人的也就罢了,若是认真的,拘缨王也只能怀疑,巫宗的土壤是不是有问题。 尽出奇葩。 做为神权的掌控者,号称神之化身的巫女,十个至少九个不信神。 望舒这种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 在人族的历史上被抹去了存在的巫女若愚。 那是第一个无视国界与种族的知识载体。 在那个时代,元洲最耀眼的学者莫过于若愚与经纶。 能在任意一个领域达到整个元洲最耀眼的程度,必然心高气傲。 对于两人的并列,两者都不满意,于是有了书信往来,隔着万里以笔与知识对战。 一个又一个课题被提出,论战,狠撕。 初时还有人跟踪这俩人的论战,但慢慢的....这俩人讨论的知识越来越深奥,让人越来越茫然。 每个字都认识,但组合起来,字认识人,人不认识字。 关注的人少了,也就没人发现,这俩人在漫长的知识论战中从心高气傲的互相挑衅过渡了惺惺相惜,视彼此为知己。 两个敌对种族中掌握知识最多的人互相引为知己....实力诠释什么叫不作不死。 不过,虽然把自己给作死了,但没一个后悔的。 尤其是经纶,更是证明了,脑子好的人,只要愿意,不研究知识了,去搞阴谋,不比专业的政客逊色。 经纶被白帝揭穿阴谋,故意挑起矛盾,制造灾难,导致两大种族都深受其害,成为两族公敌时被询问为何,回答:吾爱若愚,你们杀了她。 这瓜吃得所有人都噎得够呛。 若愚的死是人族与羽族共同的阴谋,经纶的复仇对像可不止人族,把自己出身的羽族都给算进去了。 至于爱,冲着经纶的所作所为,没人怀疑他对若愚的爱。 舍弃了在羽族的所有身份地位,背叛了家族,背叛了自己的种族,这付出真的是太大了。 只一个问题:经纶你见过若愚,知道她长什么样吗? 虽然以笔与简牍为工具隔空论战百年,但这两位当世天才终其一生缘悭一面。 若愚自被带进玉宫,至死不曾离开玉宫半步,而经纶在若愚因为勾结异族背叛人族被发现而羞愧自尽之前从未离开过沃州。 这份爱让所有种族都涨了见识。 原来爱上一个人,甚至可以简单到根本没见过对方就已深爱。 若愚的死是帝国的大丑闻,再加上经纶后来的复仇,最终使得帝国故意毁去了关于若愚的历史。 若非若愚的才华真的太高,生前也很注意知识传承,箸了不少书,而那些书里的知识都太大,干焚书之事对帝国的伤害太大,怕是帝国连若愚的书都能焚了。 最后虽然没有焚书,但那些典籍的作者不是无名氏便是众说纷纭,根本不能确定是哪个。 时过千年,人族自己都差不多遗忘帝国历史上曾有过那样一位耀眼的先贤,哪怕生活中很多地方都应用着若愚留下的知识。 人族的丑闻不是龙伯的,因而龙伯仍旧保留着那段历史的完整记载。 拘缨王觉得,望舒很有若愚与经纶的风采:无家无国无种族。 望舒无视拘缨王眸中的惊讶,询问拘缨王觉得如何。 拘缨王能觉得如何?自然是同意了,知识在望舒的脑子里,难道她还能将望舒抓起来剖开脑子获取知识? 倒不是做不出来,只要这种手段能获取知识,但这种手段并不能获得知识。 望舒很赶时间。 从夏的口中她已得知画旬趁着玉宫巫女失踪引起的帝国混乱时夺取了阳关。 她要赶紧处理完在拘缨的事,然后去委羽山脉瞅瞅,再赶紧去蒲阪收账。 因而望舒默书并非亲自默,而是找拘缨王要了几十个人,她口述,龙伯人笔述。 笔述的速度是追不上口述的速度的,而且她也做不到一口气写一整天,但龙伯人可以通过换人的方式接力写个一整天。 至于口述一整天对喉咙的伤害,拘缨王提供她的蜂蜜水非常有用。 望舒有些诧异,蜜水她没少喝,可没这么神奇。 【你以前饮的蜜水里可没加寻木血。】 【寻木血?什么东西?】 【寻木的树汁,看来拘缨王很识货。】 寻木的树汁并不好收集,而且给树放血放多了影响树的健康,哪怕寻木血很有用,龙伯族也不会提倡收集寻木血,最多取一点点在关键的时候用。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既然是关键时候用的,自然很珍贵,如今却给望舒用上了,要么有毒,要么是识货。 若是有毒,望舒与元俱是能尝出来的,既然无毒,自然只能是识货。 望舒闻言笑了。【她识货不是很好吗?知识遇不到识货的人,毫无意义。】 望舒为了节省时间,一心多用,同时背诵多部典籍,手里又拿着龙伯族的典籍看着。 通过这些典籍,望舒发现龙伯族真的不愧是元洲的农耕老祖宗。 被赶到了荒凉贫瘠的荒原,这些人不仅在荒原上培育出了能够种植且生长得很好的龙伯草,还将龙伯草的种子播洒到了荒原的每一寸土地。 最早的荒原是什么模样? 龙伯族的史料恰好有记载:大部分地方贫瘠得草都不长。 龙伯草对土地有很好的增加肥力效果,是龙伯族寻找了很多种草本植物后选择并培育的,近万年的时间,龙伯草在荒原繁衍生息,也一点一点的改变了这片贫瘠的荒原,将荒原变成了草海。更新最快的网 龙伯族每隔几年会将新一代的牧草种子洒到荒原的每一个角落,而龙伯草的种子种下去后能连续收割几十年,龙伯族通过收割牧草在荒原上建立了不少定居的城邑。 化为草海的荒原,每年产的草能够养活数以亿计的牲畜,龙伯族因而以兽肉和牛马的乳为食,还会利用荒原的寒冷和大风制作风干肉,风干肉的保存时间自然是不能和粟麦比的,但也总归比鲜肉保存期长,使得龙伯族即便在冬季也不会挨饿。 除了一个种植粟麦,一个种植牧草,一个穿葛麻丝,另一个穿羊毛衣兽皮,龙伯族和人族差得还真不是很大。 若非小冰期太糟心,望舒估计龙伯族在荒原也能生活得很好。 荒原很辽阔,种植牧草就能获取足够的食物,哪怕是肉食吃多了有后遗症,也还有拘缨提供粟麦和蔬菜。 荒原西边的半岛和岛屿在西部龙伯的控制中,不缺盐。 半岛和岛屿,还有北溟同样提供了大量的肉食。 这是一个非常完善的社会形态。 望舒甚为佩服。 拘缨王来看过一回望舒的日常,除了一个服字也再无它想。 一心多用还不乱,鬼才呀。 望舒差不多是没日没夜的背熟记书,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总算是结束了这种日常。 连招呼都没打一声便换来鲲鹏跑了。 哪怕无家无国无种族,她对自己的身份也还是有点数的,打了招呼再走,有一大半的概率是想走也走不了了。 长族和人族都没有恩怨,景王尚且想抓她,何况拘缨王。 乘着鲲鹏遨游九天,望舒却眼皮直打架。 差不多两个月没睡了,这身体还没猝死真得感激元的改造。 但只是进行了一次改造就这般神奇了,她无法想像十二次改造后会是什么模样。 望舒扒着鲲鹏的羽毛很快便睡着了,睡熟后松开了羽毛,从鲲鹏的背上掉了下去。 鲲鹏好奇的看着望舒往下落,发现这家伙真的睡死了,往下掉了百丈愣是没醒。 鹏鸟金色的眸里露出了无语之色,飞了过去将望舒抓在了爪子里。 被抓到爪子里时,“望舒”睁开了眼,一只眸子深黑,另一只浅赤,笑吟吟的看着鲲鹏。“如此人性化,看来你恢复的速度变快了。” 鲲鹏茫然的看着元。 元也没再说什么,很快闭上了眼,让身体进入深层休息状态。 望舒太糟蹋这副身体了,两个月没睡觉,不好好补眠,猝死是迟早的事。 鲲鹏从拘缨飞到委羽山并不需要多久。 沿着拘缨河往东南飞,穿越莽莽苍苍的林海,与天地苍茫的雪原,尽头便是委羽山。 委羽山绵延数千里,如同一条长蛇,干脆利落的从荒原中部一直延伸入海,没有任何支脉,只有主干。 从九天之上往下看,看到的却并非绵延起伏的白色雪山,而是绵延数千里,镶着白边的繁花披帛。 鲜花山脉,名不虚传。 鲲鹏却没觉得美,而是无意识的开始大颗的掉眼泪。 一只体型有几十丈的大鸟的眼泪....反正望舒被一滴眼泪给砸醒了,懵怔的瞧瞧一个劲掉眼泪的鹏鸟,再瞧瞧那奇迹一般的鲜花山脉。 “鲲鹏你怎么了?” 鲲鹏回以茫然不解的眼神,即便如此,它的眼泪也一直在掉。 它也不知自己为何要掉眼泪,但就控制不住自己。 望舒想了想,让鲲鹏将自己放了下去。 望舒随便找了个土层看着浅的地方,拿出铁铲开始往下挖掘,掘了一整天后发现还是没到底,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思索了须臾,望舒招呼鲲鹏一起上。 鲲鹏的爪子非常坚韧锋利,比铁铲更好使,土层与岩层很快被抓掉,露出了一层白色的东西。 望舒与鲲鹏一同清理了很久,将白色的东西给清理出了很大的面积,愣是没有完全清理出来,望舒换了个地方继续掘,又清理出了同样的东西。 这是骨骼,通体莹白如玉,仿佛玉石,但玉石不会有骨骼的特征。 这些骨骼应该是肋骨之类的骨头,非常长,望舒大概明白了为何委羽山没有任何支脉,只有一条主脉。 “鲲鹏,你认识它?”望舒问因为哭得太久,眼泪都掉光了的鲲鹏。 鲲鹏回以懵怔茫然的神情。 望舒见状,便知鲲鹏自己也不知道答案,转而问起元:“元,我曾经乘着鲲鹏从月照之地上方飞过。” 【风景很不错。】 “你可知我那时看着月照盆地的轮廓想到的是什么?” 【什么?】 “我觉得,月照盆地本来不是盆地平原的,它应该是山,是断云雪山的东部山脉。” 【但月照之地是盆地平原。】 “好像被什么庞然大物砸出来的盆地。”望舒道。“我当时想,月照盆地若是被什么东西给砸出来的,那个东西一定是脸着地,脑袋扎进地里,在外面的身体拼命的挣扎,将周围的群山生生砸凹了。脑袋扎进去的地方水流汇聚,变成了深不可测的月照大泽,身体挣扎过的地方变成了平原。” 【听着就很惨。】 “鲲鹏放开体型,有多大?】 【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望舒看着鲲鹏的眼神充满了同情。 鲲鹏不解的看着望舒。 你这是什么眼神? 看着真欠揍。 第204章 第一百章景王 不算北河的几个国族,景国是诸国之中最偏北的,而离赤道越近,气候便越温暖。 才进入夏日,太阳便迫不及待的拿出了盛夏时的热情,景国的长族人纷纷换上了单薄的夏衣,更有甚者,干脆赤膊了。 景王还做不到赤膊,却也忍不住将袖子和裤腿都挽得高高的。 若非如今人在室外,光着脚容易伤脚,他是想连草履都不想穿了的。 走在田野里看着树薯的生长情况,景王稍微松了口气。 受小冰期的影响,冬季越来越长,甚至于南边都出现了春日飞雪的景象,再过个几十年,发展到出现夏雨雹也不是不可能。 景国地理位置偏北,倒不至于此,但他也不可能对南方诸国的灾情不管不顾。 甚至于,这一轮的小冰期某种意义上也是机缘。 看过望舒送的典籍,了解到元洲各族之间的种族王朝概念后他非常有兴趣。 世界如此浩大,长族要走出长洲去探索别的地方,总不能仍旧十个脑袋十个声音。 那能有多大的话语权? 长族需要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种族王朝,但问题也来了,怎么建立种族王朝? 是武力征服统一还是和平演变? 景王支持后者。 前者的话损失太大了,一个长族一生只会有两个后代,武力征服统一会死很多人,那意味着长族的人口将断崖式锐减,而以长族的人口恢复能力....没有对比之前景王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但从望舒口中了解到了人族的繁衍能力,他没法说长族的繁衍能力很好。 不管是战争还是文明的发展,人口都是最重要的因素,尤其是战争时。 景王不认为在更加久远的未来,长族与别的种族有了更多的接触后会不发生战争。 和平演变是最有利的。 但问题也正出在这里。 闲的没事,国与国之间怎么可能愿意合并? 尤其是上了年纪,纷争时代的老人。 那个时代的老人,家国情怀都比较重,不太能接受这种事,但也不可能因此就等这些老人都死了以后再来搞这事。 十国数百年的和平很大一部分便是因为经历了纷争时代对战争近乎生理性排斥的老人还没死绝,等这些经历了无数战争的老人们死去,和平中成长的后辈们不知战争的残酷,只看得到战争的荣耀而看不到荣耀背后的累累白骨,真的很可能吃饱了撑的向往战争。 等这些老人死了,那就不是和平演变而是战争演变。 景王思考了很久后发现小冰期竟然是天赐的破局机缘。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当然,这个机缘得搭配着别的文明一块使用才有效,不然,还是会有效,却是纯粹的反面效果。 既然要和平演变,那长洲十国就不能有大的动荡。 南方的国族遭了灾,北方的国族哪怕是勒紧裤腰带也得保证南方不乱,否则混乱扩散开来,也别想着建立种族王朝了,再打一轮纷争时代吧。 意识到这一点后景王最关心的便是景国的粮食产量了,什么出问题,粮食产量都不能出问题。 不仅不能出问题,粮食还必须年年增长。 景国位于长水下游,不算长水中游的吉光平原,就属景国这一片最肥沃,且即便是吉光平原,纵然平原广袤,也架不住近乎无人区,太南了,冬季有半年,哪怕土地是肥得流油的黑土也遮不了百丑。 景国位于长水的下游平原。 长水及其支流众多,流域从南极到赤道各个纬度都有流经,水量相当恐怖,泥沙也很可观,景国的都城最早是修建在入海口的,但现在....步行的话得往西走上一天才能看到入海口。 虽如此,但泥沙淤积冲出的平原非常肥沃,不管种什么,哪怕是最简单的粗放式耕作也能丰收。 不过开发度不是很高。 长水下游平原更多的还是葳蕤茂盛的丛林,被开垦为耕地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人口限制了长族将整片平原都给变成耕地的野心。 而且,长水水质因着流域广袤且纬度多富含营养,长水及沿途的湖泊无一不是鱼群众多,这也导致了长族的食物里最多的除了主食便是鱼类了。 不是被小冰期给虐了,可能就对开垦荒地懈怠了,比起捕鱼,开荒无疑很累。 景王这几年对农业的投资是最大的,开发炎洲的事反倒没那么大兴趣,投入最多的便是九国,景国更多的还是做为一个中转站以及在炎洲凑个数。 景王看了不少的田地,确定了今岁是个丰年,只要小冰期不捣乱,来个夏雨雹什么的,一定会是丰年。 心终于放下。 十国尝试的蓄水为湖,投入的人力并不多,不过万余人,但再不多也都是要吃饭的,甚至因为蓄水为湖的工程量对体力消耗很大,而这些人手也只干这个,不再参与农业生产,可以说万余人的口粮全是靠从最近的景国买。 景王卖得很便宜,但胜在量大,还是赚了的,就是仓库里的存粮快清空了。 景国的粮食不仅卖给蓄水为湖工程,更卖给还在前期开发的炎洲。 炎洲的前期开发投入还要持续很久,而蓄水为湖工程....根据从工程开始便一直着人记录的数据变化,它的确能调节周遭的气候,对农耕的帮助更是巨大,尤其是在和望舒留下的水车搭配组合以后,周围的亩产都增加了。 若有旱灾,也不用担心作物都干死。 更有意外收获,水库区域的水流变缓了,可以安全的行船,有益于水运。 长水水量充沛,但长洲的地形....注定长水大部分区域的水流都很湍急。 证实了这种种利处,动心的人自然也多。 商王三个月前提议十国共同组建一个治水机构负责整个长水流域的蓄水为湖、运河和疏浚等工程,沿途各国在保障自身安全与利益的前提下对于治水机构的工作予以最大程度的配合。 反对的声音不大,支持的声音倒是陆陆续续的在增加。 在给商王一年时间,治水机构的事情必定落实。 景王一点都不怀疑到时候景国将承担这个机构每年需求的大部分粮食。 只恨亩产不能万斤,存粮不能如山如海。 各处都巡视了后景王暂时放下了半颗心,剩下半颗是考虑到小冰期期间夏雨雹不是不可能,不到收获时节是放不下的。更新最快的网 景王坐在水车前一边看着十丈高的水车运着水一边啃着地里刚摘的瓜果,心中忍不住想到了人族,若长族有人族的繁衍速度....想想人族几乎三五百年就要来一次的超级战争,还是算了。 吃完一块,景王抬手要再拿一块,正好看到其中一块被人拿走,抬头,是商王,不由诧异:“商王怎么来了?” “来探望一下你,听说你出来巡视了,正好也想出来逛逛,便来了。”商王啃着瓜回道。 景王问:“你是为了那些疍族来的?” 商王忙着治水机构的事忙得要死,百忙之中还能抽时间专门跑一趟景国,他只能想到一支船队在海上遇到的疍族人。 那些与长族明显不是一个物种的两栖类告诉长族,他们在南极圈附近遇到了一个叫望舒的智慧生物,那个自称是人族的智慧生物正在环球游,和他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告诉他们北边有一块长洲大陆,有长族文明。 疍族是海上商贸文明,靠往来不同大陆行商赚取利益,一块新大陆,且是有文明存在的大陆,吸引力太大,他们便寻来了。 炎洲那边从疍族口中获得的情报相当惊人。 靠往来不同大陆行商赚取利益,意味着疍族来的地方不仅有大陆,还不止一块。 仔细一问,还真是。 一共有四块大陆,玄洲、凤麟洲、聚窟洲以及流洲。 流洲差不多是纯粹的蛮荒之地,可以忽略不计,但另外三洲却是被古妖与无启给瓜分了,这两个种族都建立起了强大的种族帝国。 西边的三个物种,再加上望舒提到的元洲物种。 这颗星球上的智慧物种已然达到了十种之巨。 数千年来只见过鲛人这一非同类的智慧物种的长族无疑是震惊的。 这个世界好热闹呀。 商王点头。“我想组织一支船队去疍族来的地方看看,打通和西方三族的交流渠道。” “为何如此着急?”景王惊讶,长族迟早要走出去和别的种族打交道的,这是他与商王的默契,可这也未免太快了。 商王道:“其实望舒在的时候我便动过让她做向导带船队去元洲的心思,可惜,她自己都迷路了,根本不知海路如何走。” 再想打通交流渠道也不代表他愿意让族人做无谓的牺牲。 望舒是漫无边际走到哪是哪的个人游,知不知道海路都无所谓,但疍族是商贸文明,一支船队就是一个部族,对于海图记得非常详细,这也意味着他们能来也能带人回去。 景王蹙眉。“为何?” 商王叹息,问景王:“你可知我今岁多大了?” 景王想了想,想不到,他和商王又不是真的知己好友,只是因为政治理念比较接近才走得近的政治盟友罢了,谁会关心对方几岁了这种问题。“大约四百岁。” 商王点头。“四百零五岁。” 景王不解。“这个年纪并不算老,何须如此急切?” 四百岁对于一名长族而言正是最鼎盛的年华,至少还能再活四百年,委实没必要火急火燎的。 “我出生的时候,纷争的战国时代已经因为伤亡太重与民怨的缘故而结束,长洲进入了和平时代。”商王用一种充满怀念的语气道。“和平最开始的几十年,因为曾经的战火,十国之间的往来并不多,但后来和平长达几十年,民间的往来与交流便越来越多,然后,我们的种族迎来了最蓬勃的井喷。 长洲太大了,虽为同一种族,但彼时国与国之间的文化差异是很大的,和平时代里,不同的文化疯狂的碰撞,迸发出火花,我们飞快的同化者彼此,不断的有新事物诞生。” 景王道:“我在书上看到过,那段时期被称之为黄金时代。” 商王点头。“是啊,黄金时代,我见证了它的历程,以及它的停滞与末路。” 景王诧异的看着商王,不明白商王怎会用到末路这个词。 商王叹息道:“长洲已经有一百五十年没有新事物诞生了。” 景王隐约觉得这话所代表的意义不是很好,但一时半会又想不到为什么。 商王继续道:“这种停滞让我觉得不安,我便一直在思考为何如此。直到望舒到来,她的到来为我们带来的新的事物与概念,然后,我突然就悟了。黄金时代的井喷源自于十国停止战火后的全面交流,我们一直都在啃战国时代的老本,最终啃完了,没有了可以交流的对象,只能闭门造车,可闭门造车真的能造好车吗?” 这个问题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 因而当意识到长洲百年来停滞的根本原因后他惊出了一身冷汗,同时对望舒的到来感激涕零。 如果望舒没有到来,他没法想象这样的情况再维持个百年,长族会发生什么事。 更没法想象,当长族一直封闭,别的地方的种族却一直都在交流,千百年后长族被别的种族探索世界时发现会发生什么事。 永远不要将自己的人生交托给另一个人的良心。 同理,也永远不要将自己种族的命运寄希望于另一个种族的良心。 景王沉默了,手里美味的瓜果一点食欲都没了,背脊上冷汗嗖嗖的。 商王道:“长族需要来自外界的刺激,不论是好还是坏,只要能带来变化。” 景王默然须臾,道:“我懂你的意思了,我会说服朝堂组织船队。” 见商王想开口,知道对方想说什么的景王道:“你已经将商国大部分的资源都投进了炎洲的开发与蓄水为湖的规划中,但景国对炎洲开发投入的比较少,手头上的资源也更多,且景国临海,船只众多,最适合做这件事。只要走出这第一步,与疍族来的西边三洲,不论是无启还是古妖,一旦建立起了正式的联系,别的国家也一定会投入其中。” 商王赞同。“等与无启与古妖建立了正式的联系,促进了航海的发展后我们便派船队去北方寻找望舒来的元洲。” 景王想了想,道:“其实也可以先行一步闲棋。” 商王闻言鼓励的看着景王。 景王道:“那些疍族说他们也是要北上去寻找元洲的,打算找到元洲再向西回到玄洲。我们可以派一艘船与他们同行,他们是两栖类,生于海上长于海上,比我们更熟悉大海,与他们同行,风险也更小。待找到元洲后和他们一起去玄洲,而到了玄洲,便可南下,沿着疍族来到我们这里的路线归国。” 商王思索了下。 景王这想法....挺有创意的,也很费时,纵是成功,怕也得一二十年才能看到结果,但按现在的情况,莫说一二十年,便是百八十年长族也没精力北上寻找元洲。 闲着也闲着,下一步闲棋正好。 若是能成功,正好引导民间闲散的资源投入其中,为国家以后的下场打个先锋。 “此计甚妙。”商王拊掌道。 第205章 第一章拜师 亘白1095年夏,昭明一百二十二岁生辰。 一百二十二岁的未成年少年在吃完无光煮的红鸡蛋后第一件事便是凑到婧身边比了比身高,高出了一截,语气颇为轻快得意炫耀的道:“我比你高了哟。” 婧嗤笑:“一百二十多岁才比我高这么点,真有脸。” 昭明生生噎着了。“阿母你看,师妹又欺负我。” 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光闻言顿觉头疼。 一个一百二十多岁的未成年,一个身体已停止变化七八年的少女,这身高有什么好比的? “你要忍受不了的话,不妨揍回去。”无光道。 昭明瘪嘴。“打不过。” 婧对自身的诸多改造虽然最终失控导致身体停止生长,外形永远都停驻在了十三四岁的年华,却也不止这一点特殊。 十多年前初识,婧只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族孩童,力气很正常,如今的婧....一拳能打死一头成牛。 无光一脸无奈的道:“那我也没办法了,你总不能让我替你揍她一顿吧?师者揍徒弟,打得过倒也罢了,若打输了,那我多没脸呀。” 婧的武力与她自然是不能比的,但架不住婧各种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多,真打起来无光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翻车,毕竟只是师徒切磋,又不是生死搏杀,她很多大招都不能用。 婧笑容清澈纯净的看着昭明,昭明看得牙根痒痒。 知道昭明对不能快快长大的怨念,如今终于长了一岁,离成年又近了,加之他又是巫女无光的私生子,而巫宗历史上不乏巫女私生子女出身的代君。哪怕如今巫宗已有婧这位巫子,轮不到昭明继位,但谁会因为昭明不能继位而慢待他呢? 巫女无光还没死呢,即便她死了,下一任巫女是无光的弟子,看在师尊的面上,昭明的地位也不会差了。 巫女的私生子女长大后大多会成为巫宗的高层,昭明是特例,无光并未让他成为巫,他在玉宫也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身份。 饶是如此,昭明也还是收到了很多礼物,其中一件最是有趣,是一只会自己走路的小老虎,老虎的尾巴拧一圈,老虎便会自己动起来。 虽以百余岁,但昭明仍是少年心性,对这件玩具爱不释手,第二天的时候便发现玩具被拆了。 木片、齿轮、革....琳琳满目的零件摆了大半个案,还挺有序。 看着始作俑者,昭明气疯了。 “婧!” 婧抬眸看了昭明一眼,手指灵活得仿佛幻影,案上的零件不过须臾便恢复了完好的小老虎模样。 昭明:“....?” 婧问:“这个玩具哪买的?” 昭明下意识问:“有什么问题?” 虽位高权不重,但投毒与刺杀什么的,俩人都不陌生。 别呀,他真的很喜欢这只小老虎。 “玩具没问题,但很精巧,很有创意,却不是巫抵殿的风格,有些好奇制作者是谁。”婧回道。 没问题就好。 昭明松了口气。“是别人送我的。” 知道是谁送的,婧也没立刻去寻,而是忙完了手头的一个实验才想起此事,正好遇上,便随口问了句。 玉都买的。 巫宗有一宫十殿,宫和殿都掌控着一座城邑,或者说,本身就是一座城邑。 只是与十殿略有不同,十殿或是本身就在城邑中心——最初时只修建了神殿,但随着时光流转,围绕着神殿发展出了城邑;或是神殿与城邑连接,九州大地上大部分国都都是这般多城连接结构。 玉宫不好说是哪种,玉宫由玉宫与玉都两个部分组成,但两者并不直接相连。 玉宫修建于断云雪山中的玉山,鳞次栉比的宫室建筑一直从山脚绵延到山顶,居住着玉宫大部分巫者。这里也是人间最美之城,原因很简单,玉山虽是山脉,却并非天然形成的,一整座山脉就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玉山,一块巨大无比的玉石。 巫咸殿推测,这座玉山应当是天上落下来的,断云雪山是多金玉矿藏,但玉山这一片并无玉矿,且即便有玉矿,也没见哪座玉矿通体就是一整块上好的玉石。 也因着玉山的材质缘故,玉宫的建筑不仅覆盖地表,还深入了山腹。 山腹内被掏出了大片的空间,以白玉为砖修建了大量的玉石宫室。 整座玉宫生活的人口超过两万。 玉都原是玉宫与雪山之外的中转站,但随着时间流逝,从中转站发展成了一座人口逾十五万户的巨城,放眼整个九州,这也是一座数一数二的大城以及神迹之城——从修建至今已有五六千年,从未爆发过战争。 因着没人敢在玉都发动战争,加之玉都是巫女的私产,只属于巫女,没有各级贵族层层盘剥,而巫女征收的税赋又不高,商旅都很喜欢玉都,不知不觉中,玉都便成了冀州最大的集散中心。 地缘优势更好的不是没有,但那都是方国争抢的地方,战争频繁,意外的让玉都发展了起来。 婧自然而然以为木老虎是远行商带来的,得到的答案却是一个小孩在山口摆摊卖的,应当不是远行商,没见过年纪这么小的远行商。 “不过说起来那小孩的容貌生得可真是瑰丽,唔,仔细想想,好像有些眼熟。” 婧挑眉。“瑰丽?” 玉宫不缺美人,见惯了玉宫的美色还能觉得瑰丽,只能说明那小孩真的很漂亮。而且瑰丽这个词也不是随便用的,容颜能用瑰丽这个词来形容的人,说来她倒是见过一个,那真是堪称稀世的美,更难得的是美丽的皮相下是一颗颇有求知欲的心。 “是啊,瑰丽,真的很美。” “顶着能让你如此惊叹的美丽容貌,竟没出事?” 美丽无罪,但美丽却没有强大的力量那就是原罪了。 巫道:“这里可是玉宫,巫女的城邑。”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婧回以讥笑。 说这话的时候先把你脑子里蹦出来的内容给抹干净,权力越集中的地方,就越是藏污纳垢。 虽然讥笑巫,但婧还是有些好奇那位据说容颜瑰丽的小贩,之前抓的实验材料已经消耗完了,正好补充一下。 玉宫与玉都的连接是一条长长的山道,虽是山道,却一点都不窄,更不难走。 几千年的时间,哪怕是羊肠小道也给扩建成了可供四辆战车驰骋的宽阔大道,很多小贩都会在山道的出口附近摆摊,向玉宫中走出的巫者兜售货物。 那个据说容颜瑰丽的小贩便在山道口摆摊。 闻名不如见面。 这的确是一个容颜瑰丽的少女,虽然只十岁,却已能看出日后会有的惊人之美。 皮相完美者,很多。 骨相完美者,亦不少。 皮相与骨相皆完美且契合的却是不多,而少女身上那一身腹有诗书气自华又带有三分忧郁的气质更是为这份美丽升华。 不过,眼熟。 婧觉得自己似乎在哪见过一张很相似的脸。 “客人买什么?”身着粗布短褐的少女似是带着好奇的打量着婧身上的服饰。 巫宗等级分明,不同巫殿不同等级的巫服饰都不同。 做为巫子,婧的巫袍绣满了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飞禽走兽游鱼、农牧渔樵.....仿佛将整个人间烟火纳入了其中。 如此多的内容,用的金丝银线自然不会少了。 除了衣裳内容丰富,佩饰也不遑多让,组玉佩的复杂程度是按最高标准来的,分量沉还是其次,走路的时候一个不慎,环佩叮当的声音不免嘈杂起来。 一整套行头下来至少也得二十斤起步,一点都不比甲胄逊色,甚至甲胄都没巫子袍服防御力出众,后者用了特殊的材料,甚为坚韧。 除非正式场合,否则婧从来都不穿自己的巫子服,如今穿的是一身深衣,袖子打了襻膊,看不到纹饰,白皙的腕间只一条色泽苍翠欲滴的蛇纹镯子,但肩膀、衣襟仍能看到日月星辰草木虫鱼的图案,和见过的巫的服饰都不同。 而且,那条蛇纹镯子,细看就会发现不是镯子,而是一条活生生的蛇,脑袋是扁平的三角形,色泽苍翠欲滴。 少女一时间竟无法判断对方的身份,却也只是一瞬,能在玉宫随便穿的也就两个人。 婧看着少女摆着的货物,都是用木头制成的玩具,拿了几个拆开,发现都很精巧。 少女并非生气,相反,她的眸子亮了亮,婧拆卸的手法太过灵活,是寻常人做不到的,同道中人呀。 “你应该拜入巫抵殿。”婧说。 少女道:“可我想拜巫女为师。” 婧盯着少女浅茶色的眸子。“为何?” 少女闻言想了想,回答:“因为她只要见到我便会收我为徒。”但愿经桓没骗她,巫女只要见到她就一定会收她为徒。 婧闻言捏紧了手中的木头玩具,对少女道:“我可以为你写一封书函,让你成为巫抵殿未来的殿主。” 少女坚持:“我想拜巫女为师,巫子若不喜,我也不会改变心意。” 婧没再说什么,买了两个玩具便离开了。 翌日师徒俩一起用膳,无光忽对婧道:“你让人去杀一个孩童?” 婧默然须臾,问无光:“师尊的意思是?” “我会收她为徒,你不要再做这种事了。” 婧紧紧盯着无光黑褐色的眸子,除了警告,什么都看不出来,只得道:“师尊高兴就好,徒儿没什么意见。” 无光揉了揉婧发丝细软浓密的脑袋。“我这一生只你们两个徒弟,我也不强求你们俩亲如手足,但正常相处可否?” 婧无所谓的回道:“好呀,只要她受得了。” 无光闻言道:“应该接受得了,那是个很聪慧的孩子,我觉得你会很喜欢她的。” 婧不置可否。 虽然都是巫子,但无光自鹿野之战后便落下了病根,身体一直不好,收婧为徒的时候因着只有一个弟子,还能顾得上,如今变成了两个,还都是难搞的天才,不免精力不济,以至于师姐妹俩的相处竟更多。 婧是天才,无光大部分的东西都教给了她,在精力不济时无光便让婧教望舒。 嗯,少女的名字叫望舒。 无光直到正式收徒时才想起问二徒的名字,二徒彼时目光正好看到天上高悬的双月,遂答:望舒。 这不走心的....当无光表示好名字时,无人敢将自己的腹诽吐出,即便开口也是表示好名字,如明月高洁皎然。 婧发现无光对自己说的话并非敷衍,而是认真的,自己的确会喜欢这个师妹。 婧是什么人? 是玉宫的大巫子,也是第一继承人,但这之下呢? 没人在意,世人能看到的,或者说紧盯着的便是大巫子这个身份所代表的权力与地位,至于婧本身是什么样的人。 喜怒无常算不算? 说翻脸杀人就翻脸杀人,完全没有征兆,宛若海上的风暴,完全没有规律可循。 望舒看不到婧说杀人就杀人,完全没有征兆的事迹,莫名其妙被杀的人太多,以至于今日已无人敢主动凑近婧,让婧耳边清静了下来,自然不会动辄杀人,毕竟想杀人也得够得着人。 也因此,望舒看到了婧多重表像下的一些东西。 婧很聪明,喜欢搞研究,涉猎广泛。 在教望舒读史时,婧讲着讲着随口讲起了自己读史时研究了不少年岁的冰期冷暖交替。 望舒没觉得婧在胡说八道,而是认真的回忆了下起来,然后表示,你不说还好,你这么一提,好像历史上每段混乱时期背后都有大灾难的影子。 本是顺口扯出的冰期,不曾想竟得到了肯定的回应,这让婧挑了挑眉。“师妹读过的史还真挺多的。” 望舒好奇的问:“师姐,你研究了这么久,可知历史上有多少次冰期?” 婧自然是知道的。 已知的最古老的冰期是食人王朝,即元洲第一王朝前期甚至更久远时代的事,婧也不知究竟持续了多少年,但肯定很长,不够长的话也不能让一个种族培养出食人习性来,这习性可是从石器时代一直贯穿到了建立王朝。 冰期很长,冰期结束后的温暖期也同样很长,以及很热。 依据? 羽族古早的时候是生活在南方沿海及近海岛屿上的,但因气候变化而北迁。 请问,什么样的气候变迁才能让人往北跑? 变冷是不可能的,若是变冷了,只会往南,既然是往北跑,自然是变热,南方热到羽族吃不消而北迁。北方可是有龙伯王朝的,羽族北迁就必须面对强大的龙伯王朝,谁没事会给自己找这么个敌人? 这段温暖期,婧估摸着持续了将近三千年。 它带来的是大洪水以及羽族同龙伯王朝的战争。 第二次冰期是龙伯王朝末期到羽族第一王朝前期,持续时间约千年,最冷的时候据说九州南方沿海地区都出现了漫天飞雪的奇景。 这次冰期最著名的事便是龙伯王朝的灭亡,羽族王朝的建立。 第二次温暖期是羽族王朝中后期,持续时间约两千年,羽族王朝在这段时间飞速扩张,足迹遍布元洲,而先民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崭露头角。 第三次冰期开始时燧人覆灭前后,结束于蛮荒纪元结束时,持续时间七八百年,燧人氏族亡于这段时间,人族也成形于这段时间,羽族第一王朝亦在这段时间开始走向内耗。 之后冰期与温暖期反复交替,轮回,总体而言,温暖期比冰期持续的时间长,但望舒也有留意到,冰期持续的时间一直在变长,而温暖期持续的时间一直在变短。 大部分人应付冰期的法子也是相当简单粗暴:对外发动战争。 “好像也不是每次冰期都会发动战争。”望舒道。“青帝在位时便处于冰期,她并非对外发动战争。” “但她让人族四面开花,让人族开拓荒野,这死的人并不比发动战争少。冰期的本质,说白了就是粮食不够吃,死得人多了,剩下的粮食就够吃了。只是战争消灭剩余人口最方便,这才成为主流,但这也最容易玩脱,战车似脱缰野马,人能让它动起来,却无法让它停下来。青帝不走寻常路得到的回报也更可观。当人族的城邑遍布大地,人族王朝的崛起也再无人能阻挡。”婧道。 望舒只能表示无奈。 冷了是灾难,热了也是灾难,这气候变迁简直不让人活。 婧不以为然:“天行有常,不为善存,不为恶亡。智慧生物活不下去只能说明智慧生物还不够强大,若是足够强大,又有哪里活不下去呢?” 色泽苍翠欲滴的毒蛇缠在婧的脖颈上嘶嘶的吐着信子表示支持。 看着一人一蛇,望舒一时不知能说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婧颌首。“万物不止智慧生物,不论是智慧生物还是草芥蚂蚁,在天地的眼中都是一样的。” 望舒道:“智慧生物不会喜欢这种说法的。” 婧道:“我知,智慧生物都自诩万物之灵长,坚信自己是特别的了,又如何能喜欢自己与蝼蚁草芥一个地位的说法?” “难道没有不死人而渡过灾难的办法吗?” 婧道:“有,但那违背了人性。” 望舒美丽的浅茶色眸子疑惑的看着婧,仿佛一只睁着湿漉漉眼眸的小鹿。 婧心说师妹你的欺骗性不比我差。“控制人口的出生,根据掌控的资源来决定族群每个阶段出生多少人口,将人口控制在生存环境允许的范围里,并留下一定的余量,但人口就是财富,断人财路甚于杀人父母。” 望舒道:“既然生为智慧生物,为何不能理智的选择对族群最有利的方法?” 婧撇撇嘴。“是什么让师妹你产生了智慧生物与动物有区别的错觉?” 望舒茫然的看着婧。 婧道:“智慧生物与动物并无本质区别,为生存而生存,所谓的道德秩序不过是为了更好的生存而诞生的,但当它妨碍到自身更好的生存时,道德与秩序不值一钱。” 见望舒蹙眉,顿了顿,婧问了一个问题:“你可知帝国为何将人分出王侯贵族、游士、庶人、野民与奴隶三六九等?” 望舒想了想,回道:“因为王侯贵族的父母是王侯贵族,庶人的父母是庶人,奴隶的父母是奴隶。” 婧问:“那最早的贵人与贱民是怎么区别出来的?” 望舒回道:“我只知最早的奴隶源于战俘,后来增加了债务奴隶。” 婧支着下颌道:“师妹你就是想太多了。” “师姐究竟想表达什么?” “答案很简单啊,有的人想活得比别人更舒服精致,但靠自己的双手最多让自己过得好,却无法过得比别人舒服,但吸很多人的血,以很多人供养自己就可以让自己过得非常舒服,比很多人都舒适,这种对比能让人产生优越感,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婧道。“但不能只供养一个人,因为所有人不会同意,最好的法子自然是将人分成三六九等,让一部分人成为最底层,承担文明发展需经历的大部分痛苦,做为纯粹的被吸血者,而上面的层级则既是吸血者也是被吸血者,如此,对比出来的优越感能让大部分人享受到文明带来的舒适,毕竟,有对比才有幸福与美满。自然,因着所处等级不同,能够享受的舒适是不同。 比如王侯,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是过得最舒适的。本来这应该会引起公愤的,但被压迫的所有人都被划分了三六九等,让被压迫的人只能看到更高等级的舒适。” 而看不到自身与更底层的痛苦,便不会思考这是否不对,或者说拒绝去思考这对不对。更愿意恨自己为何生而贫贱,恨自己为何不是森严等级的受益者,却永远不会恨众生生而不平等这一观念。” 只希望向上爬,有的人会摔死,有的人想爬而没有行动力,也有的会成功。成为贵人占有更多的资源,繁衍更多的子孙,传递自己的生命信息,变相的延续自己的生命。爬上去的,自然而然便成了坚定的捍卫者。” 婧笑道:“不死人而渡过小冰期,势必要损及大部分人的利益,让他们的生活变差,让他们能够生的后代变少,人的理智会阻止人这么干。” 望舒道:“但每次小冰期都会死很多人,不论贵贱都极可能会死。” “人只有濒死之时才会因自救而头脑清醒。”婧道。“没到要死的时候,你不能奢望人的脑子保持清醒,而到濒死的时候,脑子清醒与否也不重要了。” 望舒一时竟无法以对。 婧笑道:“我们还是不谈这种话题了,太没意思了。” 望舒不觉得没意思。“师姐是未来的巫女,可有想过如何解决?” 婧反问:“我为何要解决这个问题?” 望舒一时怔住。“你是未来的巫女,帝国的最高主宰之一。” 婧又反问:“苍生的生死荣辱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可别与我谈什么苍生何辜,苍生无辜与否,与我无关,苍生非我父母,我亦非苍生父母。即便是父母,那也与我无关,我活在这世上,只负责我自己的命运。而且,苍生既然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别人,甘为豚犬,寄希望于别人的良心,也当有被端上食案的觉悟,苍生从不无辜。” 既然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别人主宰,那不论被怎么虐待不都是应该受着的吗?自己都不上心,还指望别人上心,呵呵。 生得不美,却还想得如此美,脑子怎么长的?亦或是,根本没长脑子,那可真是太可怜了。 脑子可是个好东西。 望舒:“....师姐的想法很新颖。” 婧道:“事实如此,反正我是不会相信这世上会有人比我更珍惜我自己。” 望舒点头。“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别人,自然要做好被辜负的准备,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人比自己更珍惜自己。但人有同情心,若见苍生悲苦,很难不做点什么,历史上很多的英杰不是如此吗?这是禽兽所做不到的。” 闻言婧知道下一任巫女绝对不会是自己了,不过这也不重要,巫女之位,能得到很好,得不到也不妨碍什么。 婧说:“我同情豚犬,但我不会因此而不食豚犬,而食豚犬并不会让我良心不安。” 经过了讨论历史的事,虽然惊讶于望舒听得懂自己的想法,不觉得自己发疯,但婧仍不再与望舒讨论历史。 望舒的确不觉得她脑子有病,但她俩的心性相差太大了,属于我听得懂你的想法,但我不认同。 婧开始向望舒展示自己非思想方面的学识,惊讶的发现望舒竟然跟得上自己的思路,甚至望舒还能举一反三。 比如讨论大地是个球,望舒觉得,大地不仅是个球,还是有力量的球,它的力量吸引着所有东西往下掉,不然解释不了为何果实熟了是往下落而非往上飞,甚至望舒怀疑双月也是被大地给吸引着才高悬天空的。 为何双月是高悬天际而非坠落大地? 望舒猜测,大地是个球,双月应该也是,大地有的吸引力,双月应该也有,三者的吸引力相互作用达成了平衡,于是双月高悬。 甚至于大地绕着太阳运转,望舒琢磨着是差不多原理。 婧觉得师尊说错了,自己岂止是会喜欢这个小师妹,自己简直是爱上她了。 内心强大的人便是没有人能理解自己也能孤芳自赏,但没人会讨厌有人能与自己进行思想上的火花四溅,尤其是那个人虽然还很稚嫩,但未来必然与自己站到同一高度。 第206章 第二章真实 望舒是一个非常规的天才,一个很倒霉的天才。 常规意义上的天才是什么? 在某一领域学得特别快,记忆很好,几乎过目不忘。 几乎,不是真的过目不忘。 真过目不忘那是病,是悲剧。 人的一生不可能只有欢喜,还会有悲伤与来自于他人的伤害。这个时候人的健忘能力很重要,能够将关于伤害的那一部分记忆淡化掉,进行自我保护,但记忆越好的人,这种自我保护机制就越差,而真正过目不忘的人,婧估摸着,可能不存在自我保护机制,就算存在,也扛不住越积越多的负面记忆。 这是理论。 婧见过很多天才,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目不忘,也没想过自己能碰上,她一直觉得那样的记忆力应该不存在。 生物的第一本能是生存,因着无人永生,生存之上衍生出了繁衍本能。 过目不忘,对于生存而言属于应该被淘汰的生命信息,它不利于生存。 让婧觉得望舒是非常规天才的倒不是记忆力,而是思考速度。 人的脑子运转速度决定一个人在一定时间的能思考多少东西,速度越快,思考的东西就越多。 这玩意可以通过后天锻炼增强,但先天优势也还是很重要,不过,后天一直不用的话,先天优势再好,最后也会变成蜗牛。 望舒和普通人的差距,差不多是同样的时间,普通人跑出十里,她已跑出万里。 婧自己也是这种情况,因而她很清楚一件事:自己这种孩子,幼年很长时间里都会显得反应迟缓,没办法,大脑运转太快,身体反应跟不上,这得随着年龄增长与对身体的锻炼才能慢慢解决。 望舒的身上看不到这种迟缓,不论是身体还是专注力,她都接受过训练,唯有如此她这个年纪才能正常的控制自己的思维与身体。 超绝的思维速度,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无论哪个都是概率极小的个体事件,婧觉得望舒的运气也是可以,更可以的是同一时代,自己这样的人竟然出了两个。 婧对无光甚为感慨。 无光更感慨。“是啊,两个,你俩的心性能差这么大,造化也很神奇。” 人不愿面对自己心性上的不完美,婧却不然,她对自己的心性非常坦然,只要我自己能接受,那我的心性再怪物,那也是完美的。“她很善良,可惜充满仇恨。” 无光没吭声。 除了心性相差甚大,师姐妹俩的专注的方向也不同。 婧对生物爱得深沉,一直在研究如何让男人像女人一样生孩子,以及各种突破下限的人体实验,连自己都拿来当材料。 望舒的聪慧让婧想将她培养成副手。 先从人体构造开始学起,婧惊讶的发现望舒对人体构造非常了解。 望舒也对婧拿出来的人体结构图很好奇,这图太详细了,连微细血管都给画出来了,绝对不是简单的想像和粗糙的解剖就能摸索出来的。“师姐你有解剖尸体?”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望舒摇头。“只是有点好奇你解剖了多少尸体。”才能画出这样一卷细致到让人毛骨悚然的结构图。 婧回答:“记不清了。” 第一年的时候望舒跟着婧学到了很多医学知识与动植物知识。 第二年的时候望舒发现了婧获取实验材料的方式:随缘随机。 更直白的说就是去大街上找个路口守着,第一个路过的就是下一个受害者,若是需要的材料不止一个,那多等几个人。 望舒情急之下抄家伙敲了婧的脑壳,可惜婧已然超脱了凡人的境界,脑壳什么后遗症都没有,就是醒来后将望舒揍了一顿。 等对方气消了,望舒问婧为何如此,然后她就看到了婧的实验室,很多很多大着肚子的男人。 望舒没有愤怒,一方面是之前刚刚的事,另一方面则是前不久两个人才就论迹论心起过争执,对婧已有所了解。 人不会因为宰杀豚犬而心生不安。 婧也不会因为害人杀人而问心有愧。 对婧的愤怒是一种非常无力的事,有那气力还不如直接上手揍。 但是,打不过。 望舒的脑子里稍微转了一下便自然而然的冷静下来。 “师姐怎么会想研究如何让男人怀孕生子?” 婧答道:“好奇,想看看男人能不能也怀孕生子。” 望舒看着婧纯澈的眸子,愈加无力。 这世间最可怕的莫过于神祇给了一个孩童最聪慧的头脑与强大的力量,却唯独忘了给她道德。 不过话说回来,道德本就是后天产物,神祇也给不了。 改变婧的三观? 省省吧。 婧只是看着十三四岁,不是真的十三四岁,实际上二十有余了,标准的成年人,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三观——与整个世界迥异的三观。 望舒只能奇怪的问:“别人做实验都是用的奴隶,为何师姐不用?” 她不觉得奴隶不是人,她自己就是奴隶的后代,虽然很多贱民奴隶的后代在发迹之后都会飞快的融入新的圈子,认可贱民奴隶是牲畜的价值观,但这里面不包括望舒。 望舒素来认为只有脑子坏掉了的人才会自己流着奴隶之血却认同奴隶非人的价值观,否认并不能让体内的奴隶之血不存在,而且,她也不觉得这是耻辱。父母生了她,她继承了父母的血,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有什么好耻辱的呢? 婧总不至于和她一样是奴隶的后代吧? 婧道:“奴隶不是人。” 望舒更奇怪:“那你为何不用奴隶” 婧继续道:“可我研究过,奴隶的血和贵族的血是一样的,并无区别。” “所以?” “既然奴隶不是人,那么流着同样血的王侯贵族与氓庶也不会是人。既然都不是人,那么自然要挑选身体更耐用的材料。” 望舒沉默须臾,问婧:“是谁告诉你奴隶不是人的?” 无光的性子她已经有所了解,不会教婧这种东西。 虽然杀人无算,但无光....本质上是一个很爱惜生命的上位者。 婧闻言想了想,回答。“没人告诉我,但自出生起耳濡目染,自然而然便懂了。” 望舒说:“言传身教告诉你奴隶不是人的人肯定想不到你会得出贵贱皆非人的结论。” 正常人哪怕特立独行,不也应该是觉得奴隶和贵族一样都是人吗?哪个正常人会反过来认为因为奴隶不是人,所以流着同样血的贵族也不是人?都是牲畜。 也不知婧的父母有没有后悔生下这么只奇葩。 婧说:“她已经很后悔生下我了。” 无法改变婧,望舒也不瞎折腾,而是与婧商量,婧以后需要材料别自己上大街上抓人了,自己提供给她。 婧惊讶不已。 师妹你的心性看着可一点不像我,莫不是权宜之计? 事实证明,望舒不是在诳婧,她真的为婧收集到了足够的材料。 婧并不高兴。 这些材料全是望舒的仇人及仇人的血亲。 仇报全族,望舒颇有此精神。 因一人之罪而株连全族。 婧自然不是觉得这有什么问题,株连本就是这个时代的常态,不株连才奇葩,确切说,后者早就在数百年的礼崩乐坏中人工绝种了。 即便是同情心强烈的人也会是同情豚羊,但不妨碍食豚羊的心态,同情归同情,没人会觉得有问题,更遑论本就泯灭了大部分人性的婧。 人的罪行都是为了自己和亲族过得更好,你既然吃着别人的血肉而生活优渥,那么需要为罪行付出代价时,没道理只杀人的那个人承担代价。 她不高兴的是望舒的复仇之心之切。 这把复仇的利刃将指向每一个名单上的人,一往无前,而那份名单里有她在意的人。 婧委婉的提醒了巫女无光望舒的复仇之心。 无光一笑置之。 好吧,你想死,我尊重你。 婧心说。 冬季的时候九阙山冬狩与十年一度的大祭,巫女与王都要参加,祭祀祖庙的先贤们。 两位巫子自然是要去的,昭明自然是不能去的,他的血统在那摆着,若是出现在九阙山,只有一种可能:祭台上的人牲。 望舒答应会为昭明带好吃好玩的,还有当地的故事(路上现编),路上也会做一些有趣的机关造物。 婧答应会为昭明带一些没见过的动植物。 昭明这才高兴。 虽然都要去,但两个巫子需要做的准备还是不同的,婧的准备就是随便,望舒却需要补充因为出身而从未参与过正式祭祀,严重缺乏的祭祀方面的知识,哪怕不去看悠闲的婧,望舒也只一个感觉:好麻烦。 询问无光为何会祭祀。 先贤已经死了,死人能知道地上发生了什么吗? 无光并未与二徒弟讲什么祭祀的神圣性或是人死后如何如何,而是同二徒弟讲起了最早的祭祀。 人族最早的祭祀规矩是连山姝制定的。 远没如今这般复杂与神圣,望舒听了后只一感觉:这祭祀怎么听都像是在愚弄鬼神而非敬鬼神。 生者与死者享用的东西应该有区别,前者也不能太好,因为灵魂的世界与生者的世界是不同的,祭祀用的牲畜不用活物,而用草扎,只有首领与祭司才能拥有祭器。 听了小徒弟的感觉,无光表示,你的感觉没错,就是在愚弄鬼神。 连山姝并不信鬼神,她对死人的看法,一句话就能概括:死了就是死了,死者已死,除非没死透,否则死者与人世不会再有牵扯。而死后的人再去占用本就匮乏的活人用的器具,这是不好的。 连山姝没说过这话,做为祭司,很多话是不能明说的,但她的行动充分诠释了这些,这是个真不拿鬼神当回事的家伙。 当然,她不是最离经叛道的,最离经叛道的应该是炎帝,一方面是因为炎帝居然全盘通过了连山姝制定的祭祀规矩,另一方面....无光严重有些怀疑炎帝和自己的大徒弟是同一类人,不仅不信神,甚至真有鬼神出现在面前,第一反应是抓起来研究研究。 无奈的是世人和炎帝的看法不同。 彼时,祭祀早已出现并且在漫长的时光中逐渐形成了规模,即便是炎帝也无法反对,因为这是所有人的世界观,甚至她能建立帝国也有利用世人的这种世界观。 在这个世界观中:祭祀、祈求、人牲种种,做才是有道德,不做才是道德败坏。 炎帝不信,但她不能与世界对着干。 物资匮乏下既不能和世界对着干,又得想办法留下有限的好东西给生者用,干脆给神明和先祖一些破东西以愚弄它们,同时也欺骗世人,用心意这种东西给这种愚弄带上一种神圣化的外衣,让世人心安。 到最后,她能做的便是让连山姝这个不敬鬼神的奇葩祭司去制定祭祀的规矩,用规矩去约束,避免人们陷入毫无理性的大规模祭祀当中,并用一种可以接受的理由来约束和引导。 至于炎帝自身,完全不存在问心有愧,也就谈不上追求心安。 望舒听得目瞪口呆。 无光捏了捏小徒弟惊讶的脸蛋。“你是巫子,别人被这些东西给骗了,真信了也就罢了,但你自己可莫要被诓进去了。” 望舒想了想,问:“可这样不会对不起先贤吗?” 无光摇头。“怎么会呢,只要你心里保持着对先贤的尊敬便足够了,那些以丰富的物质祭祀先贤的人,难道真的尊敬先贤吗?不,他们心里一点都不信,他们在意的是那份自己享有的祭祀之权,是自己因祭祀而得到的神圣性,贵者恒贵的天理,还有对自己财富地位的炫耀。” 对先贤发自内心的尊敬,还真没几个人有。 望舒无言了。 到了九阙山后望舒对祭祀好奇完全没了,却也不是因此而百无聊赖。 婧留意到望舒对王很有兴趣,刻意接近王。 望舒虽是二巫子,但大巫子什么德行王是清楚的,并不支持大巫子继位,因而当望舒接近时,一个有心一个有意,很快便成了忘年交。 望舒问了王一个问题: 有一座城,被兵临城下,始终等不来援军,食物不够了,城主欲以没有战力的老弱病残为人脯充饥,行否? 王的回答是可行。 望舒道:“但被吃的人并不愿意呀,肯定会反抗。” 王欣慰的摸了摸望舒的脑袋。“你能这样想很好,但你也需知,这世间的很多事情,总是要有人牺牲的。” 望舒懂了。 有一种自愿叫被自愿。 然后,王的长子在冬狩时失踪了。 婧在自己的临时实验室里见到了王长子。 “你不怕我说出去吗?”婧问望舒。 望舒道:“怕啊,但我发现,我心中所思所想,你都知道,反正也瞒不过,便不瞒了,你要说便说,不说便莫要拦我。” 婧道:“我不拦你,但得先将他给我一段时间。” 望舒诧异:“你与王有仇?” 婧摇头。“我以前的材料里没有他这个层次的。” 没研究过,想研究看看。 望舒同意了。 婧只研究了三天便失去兴致了,果然,王侯的后代与奴隶的后代,血脉上并无区别,所谓贵贱有别,不过历史的谎言。 自己的结论再一次证明是准确的:奴隶非人,王侯贵族亦非人。 婧失去兴趣后望舒将被婧给玩得濒死的王长子扔进了镬鼎里。 婧指点道:“多放点青葱和野姜,不然去不了腥膻。” 望舒一边往镬鼎里添柴一边不解的看着婧。“你吃过?” 知道你没人性,但不至于这么闲吧? “没吃过肉,只尝过血。” 望舒哦了声。 婧的身体经过改造后五感格外的敏锐,没少通过尝血的方式判断别人的身体饮食有没有问题。 镬鼎里的王长子感受着鼎内水温的升高醒了过来,愤怒不解的问:“小巫子你疯了吗?” 没问大巫子。 婧的没人性他已经在之前的三天里深刻体验到了。 望舒闻言看了眼神情中充满怨毒的王长子,道:“我没疯,我很冷静。” 王长子最终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变成了一锅肉汤。 望舒将肉汤端去找因长子失踪多日,生死未卜而焦虑不安,数日没怎么用食的王,温言劝王,人是铁饭是铜,一顿不吃饿得慌,何况你这还不是一顿不吃,若一直如此,身体坏掉了,谁还会比你更用心的找王长子? 王被望舒劝得终于准备用餐。 肉汤没吃到口。 无光来找王,看到肉汤便表示王多日没好好进食,还是用清淡的白粥比较好,自己也有点饿了,这鼎肉汤也别浪费了,正好给自己用,说着也不给人反应便将肉汤取了准备享用。 来不及思考无光想干嘛,望舒下意识“不小心”碰了下无光的胳膊,肉汤摔在了地上。 王颇为可惜,虽为王,但他的生活一直都很简朴,没办法,王侯贵族们已刮起享乐风,他再带头,这风得更烈。虽不至于简朴得亏待自己,但也从不浪费。食用肉汤,别的贵族都是饮一两口,剩下的倒掉,王却是会一碗肉汤都吃完,最多就是肉汤用的材料会好些免得失了身份。 无光也很可惜的道:“罢了,我也用白粥好了。” 与王分别后无光原本温和的神情霎时冰冷了下来。 “为何如此?”无光问望舒。 望舒问:“师姐告诉你的?”话音未落又蹙眉。“师姐没这么温情,师尊你让人监视我?”也不对,若一直监视她,没道理这节骨眼上才发现。而且,她专门同婧学了反侦察的本事,若被人跟踪了,她不可能一无所觉。 “我猜的。”无光道。 王长子失踪的时候她并未怀疑望舒,小家伙虽有动机,但年纪太小了,而王长子却已成年。不过没两日怀疑了很多人都没结果,她又想起了望舒。 小小年纪,杀伤力足的例子,她又不是没见过。 当所有嫌疑都排除,只剩下一个可能时,再不可能也是可能的。 当得知望舒亲自烹了肉汤准备请王享用时,她便确定了。 望舒巴不得王早点死,哪会这么好心为王座羹汤? 望舒抿唇看着无光,等待发落。 烹杀王长子,足够让她赔命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无光并未发落望舒,只是叹息着摸着望舒浓密的额发。“别学你师姐,生而为人,却活着活着,只剩下了一张人皮。” 大徒弟掰了十多年都没掰回来,她已经很绝望了,二徒弟你就别跟着学了,不然她这个做师长的,真的就是太失败了。 望舒沉默无言。 王长子终是没找到,纵王不甘,也只能做最坏的打算,虽然不死心的保留了一些人手继续搜寻,但身为王,在祭祀结束后不得不回了蒲阪。 师徒三人则是回了玉宫。 无光给两个徒弟出了一道题,以人为题写策论,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只要没跳出人这个主题即可。 思及大徒弟的某些思想,无光又补了一句:“给全人族做绝育这种就罢了。” 望舒忍不住看了眼微笑的婧,原以为师姐你研究如何让男人怀孕生子已经很生猛了,不曾想,还有更生猛的创意。 大徒弟花了三天的时间便交上了策论,策论名《愚笨论》。 内容相当之辛辣讽刺,用非常旁观者的言辞讽刺了人族的目光短浅,只能看到眼前,然后为一时之利给自己掘了墓坑,简直是大脑发育不完全。 前半段是辛辣讽刺,后半段则是关于冰期的。 研究冰期不少年,婧差不多能预测到下一次冰期是什么时候,也就十几二十年后。 婧觉得这次冰期人族熬得过去,进一步的礼崩乐坏,自相残杀,干掉九成的同类之后人族自然就能度过冰期了。 不过只是这一次,婧不觉得人族熬得过下一次。 婧翻阅了海量的史料,又研究了各个种族的历史,推测,约莫千年后,大荒可能迎来一次如龙伯王朝末期那种程度的冰期。 就人族如今的情况,妥妥的跪。 没有人会为千年之后到来的文明末日做准备,太遥远了,遥远到眼睛瞪得脱眶了都看不到,也拒绝去思考。 无知无觉的活着多快乐,为什么要去思考注定会让自己不快乐的事呢? 无光的评价是很有长生种的风采。 长生种的长寿注定了它们能看到的刹那往往是人族的一辈子,这也是元洲诸族一直没个消停的因素之一。 寿命差距太大,思考事情的角度也不同。 寿命越是短暂的物种,就越有及时行乐的精神,而能跳出先天限制,思考事情如长生种一般长远的短生种只要能出头,必定青史留名,甚至大部分在祖庙里有一席之地。 婧....无光拒绝去思考大徒弟的未来,也想不到。 “你写得很好。”无光说。 婧道:“我也觉得自己写得很好。” “但你只提出了问题并未给出解决的法子,甚至连思路都没有。” “忙,没时间。”婧回答。 无光想拿竹简敲死婧,忙着搞活人实验,忙着祸害苍生?真是忙啊。“你还在研究让男人怀孕生子?” 婧摇头。“已经放弃了。” 无光诧异。“怎么放弃了?” 这可不太像婧的性格。 婧指了指自己的腹部。“女子能怀孕是因为这里有一个宫室,胚胎能在里面发育长大,但男人没有这个器官,即便将胚胎塞进他们的身体里,根本无法发育长大,除非移植个子宫给男人,但那样的话,成本太高了。” 看着颇为失落的大徒弟,无光一时无言,直觉告诉她,大徒弟只怕是真的给实验材料移植过子宫。 婧很快便重新喜气洋洋了起来。“不过我很快想到了新的思路。” 无光:“....什么思路?” “可以让牲畜代孕,将胚胎放进牲畜的子宫里发育。” 无光和蔼的表情终于龟裂。“....你够了,你要是这么干,为师跟你拼了。” 婧面上只能无奈的表示好吧,你是师尊,听你的。 心里琢磨着看师尊反应这么大,这事以后还是连小师妹也瞒着好了,免得小师妹因为接受不了而告密。 比起婧,望舒的功课明显迟了很多,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写出来。 策论名《愚笨》 望舒在其中描述了一个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乐土,人人都能吃饱穿暖,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东西,充满了她对乐土的向往。但这种向往并非白日做梦的那种向往,望舒给出了方向。 人族如今太笨了,所以需要多读书,多学东西,变得聪明起来,然后改进工具,让人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创造更多的财富。 甚至觉得大自然的伟力如此神奇,可以考虑一下利用大自然的伟力来生产。 虽然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但望舒仍写得很零乱,有很多的数算与知识,无光看得脑仁直抽抽,却很高兴。 比起让人想杀人的婧,望舒在每个人看来字里行间都充满了白日梦气息的策论无疑是好的。 尤其是她还有方向,虽然带着三分不自信的茫然,但有想法,有方向,本身就是超越时代的。 不管是什么人,什么事,想成事,都得有自己的想法与方向。 第207章 第三章理想 王有两个合法子女,长子在九阙山失踪,次女也在半年后失踪了。 这一次都不用排除法了,无光第一反应便是查望舒。 望舒时常骑着鲲鹏出门,很难查出她去哪了,问鲲鹏倒是能有个答案,但望舒纯粹拿鲲鹏当坐骑,从未让鲲鹏跟着去做过什么事。 查来查去,无光只能查到望舒前不久送了一箱肉脯给王。 这年头肉食不易,赠肉食在贵族之间也不是什么新奇事。 每个累世贵族的氏族都有自己的食谱,同样的食物,可能一个氏族一种制法。菜谱自然是不可能外泄的,这是一个氏族彰显身份的象征,越是古老的氏族,衣食住行就越有讲究。 更直白点就是看似清简,实则穷奢极欲得令人发指。反正即便是巫女无光很多时候面对贵族们都不免有种自己是土鳖的感觉,以及,非常想杀人,杀光贵族洗劫他们的财富。 菜谱不能送,便只能赠送成品食物了,当然,关系好才送,关系不好的话,那就得怀疑食物里有没有毒了。 毒杀与刺客是最一本万利的生意,也是政治谋杀中最常见的手段。 巫宗虽非氏族,却是传承了数千年的庞然大物,珍稀食谱自然不少。只是历代巫女都不注重口腹之欲,或者说,比较普通人,想吃鲜味便吃鸡肉吃鱼虾,没兴趣吃一道味道如同鸡虾一般的蔬菜,吃鱼只取鱼唇,吃菜只取菜心,别的都扔掉这种事还没哪位巫女干过。 许是因着历代巫女都是这种风格,巫宗的巫生活比起贵族要简朴很多,竟有了苦行的名声。 哪怕是那些在巫自己看来奢侈得不像话的巫,和贵族一比,差得不是一点两点。 无光自己逢年过节也没少给人送食物,王自然也是送的,可望舒送,礼仪上这没毛病,但无光还是怀疑,遂让人去将肉脯调换。 只调换回来一半,还有一半已经被吃掉了。 无光看了会,看不出来什么,便问更见多识广的人。 【元,这是什么肉?】 【就是你想的,你这徒弟,还挺有创意的。】 无光没吭声,整个人的精气神却仿佛苍老了一百岁。 无光并未去找望舒兴师问罪,找了也是白找,望舒是不会觉得自己有错的,以后还会继续这么干。 她能做的便是让人保护好王仅剩下的血亲——年幼的王孙诵。 虽如此,她也很清楚,这只是一时的。 自己终会死去,当望舒成为新的巫女,王孙诵又哪里逃得掉呢?不过多活几年罢了。 无光冷漠的想着。 在她决定收望舒为徒的时候,王全族的命运便已注定。 好好活着吧,珍惜所剩无几的寿数。 无光仍旧待望舒如初,如师如母,只是在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抓得更紧了些,不过她本来就对这方面抓得很紧,又有婧这个前车之鉴在,即便是望舒也没察觉到她的变化。 无光喜欢与儿子、两个徒弟聊天,又不遵守贵族食不言寝不语的礼仪,也没人管她,或是说她粗俗无礼,反倒是说她真性情的一大堆。 每回用膳时四个人总会聊几句。 但无光的身体一年比一年差,往往聊不了多久,也更珍惜还能聊天的时间,希望能教给三个孩子更多的知识与道德。 确切说是两个孩子。 对于婧她已完全认命。 嘴上答应不研究如何让豚羊代孕,实际上私底下还是在研究,可惜一次又一次失败,仍不放弃,甚至萌生了新的思路:让人族的幼崽向麦子一样从植物身上结出来,一结就是一长串。 这一次聊着便聊到了人生追求,即理想这个话题。 理想是什么? 这是个奢侈的话题。 即便是锦衣玉食的贵族也现有追求理想者,向上爬,攫取更多的权力,光耀氏族才是他们存在的意义,个体喜欢什么,有什么理想,那是毫无意义的东西。 昭明第一个说出了自己的理想:化解元洲各个种族的仇怨。 也不要求再无战争,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矛盾,有矛盾,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迟早打起来。他只希望,不同种族的人能正常相处,别见着了不是抓为贱奴就是杀。 无光对此唯有无言。 她只给了昭明一半的血脉,另一半血脉并非人族。 哪怕贵为巫女之子,但昭明也永远不可能真正被人族接纳,血统即原罪。 察觉到无光的情绪低落了很多,昭明想安慰,却又不知如何安慰,感觉不管说什么都会让无光的心情更差,便伸手戳了戳两个师妹,示意赶紧开口转移无光的注意力。 望舒道:“师尊还没听徒儿的理想呢。” 无光闻言打起了精神。 说起来,她还真不太清楚望舒追求什么。 仇恨吗? 这是肯定的,虽然无光很怀疑望舒能不能做到,心性太柔软了,一个成功的复仇者应该摈弃所有人性,异化为怪物,而望舒舍不得自己的人性。 没人生而背负仇恨,至少望舒不是,在复仇成为人生目标之前,望舒的理想是什么呢? “望舒的理想是什么呢?” 望舒笑答:“我的理想是飞到星星上,看看星星上有什么,我要在星海里遨游。” 无光:“....很长远的理想。” 【长远得都没边了,她不该生为人族,她应该生为长生种,只有那样,她才有希望在有生之年飞到星辰之上。】 有一些东西是一定会实现的,但即便知道,并且有方向,也很难在有生之年看到。 因为它需要千百年的技术积累。 昭明与婧更是乐得嘴角翘起,很努力才忍住没乐出来。 望舒道:“师尊你难道就不好奇吗?我们脚下的大地是一颗球,太阳是一颗火球,理论上,天上的星辰也是球,既然大荒的地表有丰富多姿的生命,没道理别的星辰上就没有生命,若是有,又会是什么模样呢?是否与我们生得一般模样?” 闻言,昭明有些懵,婧听到别的星辰上可能也有生命后反倒是露出了感兴趣的神情。 无光想了想,说:“我自然是好奇的,但星星与星星的距离太过遥远了,我去过不了。” “所以才要努力呀。”望舒道。“我不是羽族,却能通过自己造的木鸢飞起来,我相信,总有一日,我能造出飞上星星的鸢。” 听着就很有道理,反正无光无法反驳,因而无光鼓励道:“那望舒可要多多努力,日后望舒飞到星星上看到生命的时候记得告诉为师。” 望舒没想到无光竟会真心诚意的鼓励自己,不由呆了呆。 飞到星星上,这是个美好的理想,也是个梦想,白日梦的那个梦,反正在她记忆里,除了父亲,每个人都笑话她的理想,觉得她是异想天开。 即便是父亲,也是觉得女儿在异想天开,但那是亲生骨肉,哪怕异想天开,父亲也会自愿做一个傻子。 但那是爱,而非相信。 虽然有没有人相信都不会阻止自己对星空的向往,但望舒还是很高兴。“谢谢师尊。” 望舒之后是婧。 无光也有些好奇婧有什么理想。 虽然一直都在祸祸,但婧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长远的理想,或者说,她的人生就是对知识的探索,充满了好奇心,以及与好奇心匹配的行动力。 婧的人生想追求什么,估计她心里也是迷惘的。 不过提点一下让她思考理想,分分心,总好过成天琢磨着怎么祸害人。 不曾想,婧竟给出了回答:“我想成为全知妖。” 无光无言。 望舒与昭明亦是无言。 望舒写了不少文章,其中一篇名智者,提出了一个理论,万事万物皆有其运行规律,若一个智者能知道某一刻所有自然运动的力量和所有自然构成的物件的位置,假如他也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那宇宙里最大的物体到最小的微尘的运动都会包含在一条简单公式中,那么于智者而言,过去没有秘密,未来亦如过去般一览无余。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无光道:“但神祇也没有那个能力。” 婧道:“所以我会先寻求永生,获取足够的时间来达成我的理想,即便失败,至少我死在追求理想的路上,死亦无憾。” 无光只能说:“既然是你心之所向,那便努力吧。” 说到最后,无光的心情甚为复杂。 三个孩子,三个理想,一个比一个难实现,她无法想像这三个孩子未来会有什么结局。 但可以肯定,大概率不会多美好。 纵然如此,她也不会阻拦。 正如婧所言,死在追求理想的路上,死亦无憾,只要三个孩子不会遗憾后悔就够了。 人生如此漫长,若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三个孩子并非卑贱出身,衣食无着,他们不会缺衣少食,既如此,有什么理由阻止他们追求精神上的满足? 最重要的是,无光觉得,孩子们为追求自己的理想而死于路上总好过浑浑噩噩如圈养的豚而活,前者是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死,后者是待宰猪羊,活着只是因为主人还不饿。 生命很重要,却并非最重要。 亘白1100年冬,帝国北部下了一场百年难遇的大雪,所有河流冻结,冻死人畜无数,房屋损毁不计其数。 婧在这场风雪中被驱逐。 她研究男人怀孕生子以及让猪羊代孕、植物结出人族幼崽的事被揭了出来。 做实验没什么,弄死了人也没什么,医者研制药物时每次都会让奴隶试药,死的人多了去,贵族得了匠人新铸的宝剑,也会用奴隶祭剑,看看锋锐与否。 雪山深处的山谷里堆满了婧制造的受害者尸骸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婧不可饶恕的是她试图让男人怀孕生子,让猪羊代孕,让植物结出人族幼崽,这严重挑战了天理。 看到婧实验室里的场景时,每个人都吐了。 无光不愿处死自己抚养长大的弟子,只是驱逐她,抹去她的存在痕迹。 玉都的郊野,即将远行,这一生都不会再回来的婧很淡然的等待着。 不过须臾,无光便乘着鹏鸟而来。“你想去哪里,我送你去。” 让婧自己走着从玉都离开,她怕婧死在路上。 政治争斗,哪怕望舒没有弄死婧的心思,也有的是人会为了从龙之功弄死婧。 婧想了想,发现自己也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便答:“随便。” 无光想了想,将徒弟送到了澜州,离冀州远,一时半会不会被人找上。 “她想杀你。”下鸟时婧忽的对无光说。 无光闻言仍旧一笑。“我知。” 婧拧眉:“你不应该为别人的错误赔上性命。” 无光摇头。“这是别人的错误,也是我的错误,没有人无辜,她有权力报仇。” 婧说:“别人不会愚蠢的引颈受戮。” 无光道:“仇恨需要宣泄出来,我不希望她如你一般,只余人皮。” 王也好,王的血亲也好,她也好,都是宣泄仇恨的道具。虽然她是自愿的,王和他的血亲是被她决定的。 婧无法理解的看着无光。 莫说不是有意的,即便是有意的,便是生灵涂炭又如何?有什么好愧疚的呢? 无光没说什么,婧是无法理解的,若婧能理解,她也不会放任望舒设计揭发婧,然后以此为由驱逐婧。 若婧为巫女,帝国会变成她的实验田。 无光抱了抱婧。“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少祸害人,好吧,我知道你不认为自己是在害人,因为你根本不不认为你害的是人。但即便别人按着你的标准不是人,却也不是任人宰食的豚犬,若你祸害得太多,闹得动静太大,势必引起列国剿杀。还有,别随便往自己身上做实验,你看你都把自己给弄得永远都长不大了,若再....”更新最快的网 无光絮絮叨叨了很久才不舍的放开婧。 这个孩子呀,是她亲手养大的,虽然一直没掰回正途。 “你会为我报仇吗?”似是想起什么,无光忽问婧。 婧看着无光担忧的眸子,沉默了很久,终是道:“不会。” 闻言,无光松了口气。 第208章 第四章凡人与蝼蚁 婧被驱逐后无光的身体每况愈下,一年比一年差。 望舒与昭明非常用心的照顾着无光,前者更是开始接手很多事物。 无光对望舒的才华颇为无力。 不是说做得不好,而是望舒更适合做治世能臣,不太适合做首领。 她有治世的才干,却缺乏相应的政治手段。 这样的人,权力的博弈中往往死得快,讽刺的是,这种死得快的人又是维持国族稳定与推动国族发展的根基,而那些政治博弈手段高超能笑到最后的,论起对国族长远发展起到的作用还真不如这种死得快的。 能治理一方的人不一定擅长政治争斗,擅于政治争斗的人又大概率是内斗高手,治国的白痴。 实干与政治争斗都擅长的自然是有的,但太过珍稀。 所幸,望舒不是臣子或是诸侯,臣子会因为太能干而触犯很多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而被处死,诸侯也可能因为处理不了贵族之间的关系而被杀,但巫女是不一样的。 巫女不是靠血缘才继承的,硬推一个不符合条件的,大概率当场暴毙,即便不当场暴毙也活不长。 王侯贵族会很高兴,但巫却不会高兴玉宫三天两头的易主。 最重要的是,杀了望舒就得将婧给找回来。 见识过婧的实验室,无光觉得应该没有哪个脑瘫患者会有这种想法。 望舒哪怕最后失败了,也不过是被架空,如以前的很多巫女一般,诸事不管,一心扑在自己的兴趣爱好上,成为政治之外的不同领域的天才。 没错,天才。 玉宫之主不一定是政治能人,但一定是天才,这是整个帝国公认的,也是最无语的事。 不论怎样英明神武的王侯贵族都不能保证自己的继承人代代脖颈上长着人头而非猪脑,玉宫那随缘得完全不讲理的遴选方式却诡异的保证了每一代巫女一定长着聪明的脑袋。庆幸的是,聪明的脑袋也不一定就是政斗高手,甚至大部分都不擅政治,不然帝国的权力就该被巫宗给垄断了。 无光倒是知道的更多些。 身居高位,不擅长政治,却还能在血腥的政治争斗中活到自然死亡,这本身就不合理。 很多巫女不是不想大权在握,而是不能。 便如巫女云桑,在炎帝在位时便能在炎帝的眼皮底下发起叛乱,这样一个人,政治才华能差了? 然而,在云桑的统治下,巫宗的权力在青帝的打压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削弱。 无光是在架空王权多年后才缓缓意识到原因的。 巫宗代表的是神权。 人王代表的是世俗权力。 神权可以在需要时拿来用用,却不能成为常态。 炎帝在分割神权与王权之时便已做出了取舍。 世俗当归于世俗,神灵还是让祂远离人间吧。 【总觉得炎帝很防备神灵。】哪怕因为世道而不得不对神权让步,也留了诸多后手,非常努力的将神权世俗化,而失去了神圣性的世俗化神权,那还是神权吗? 【是吗?】 【这世上真的有神灵吗?】 【那得看你对神灵的定义是什么。】 【怎么说?】 【全知全能,也就是全知妖那个境界的,自然是没有的。】 【那有的是什么呢?】 【进化得比人族更高的生命。】 进化? 无光下意识想到了大徒弟的进化论。 大徒弟喜欢研究动植物,总结出了不少东西,因而提出了进化论,然后....被望舒和昭明挑刺挑得体无完肤。 进化论能解释很多生物,解释不了智慧生物。 “多高?” 【最高的那两个,创造了宇宙中所有的生命。】 无光沉默须臾。“那不就是神吗?” 【神说,祂也曾是凡人。】 无光愣了下。【神是进化的终点?】 【可能是,也可能有更高的境界,谁知道呢。】 【这样啊,神对凡人有恶意?】 【为何如此问?】 【炎帝,她推行的很多规矩都是打着神权的幌子干着给神权掘墓的活。巫宗是神权的宗教组织,但我们的教义里隐晦的充满了对神祇的质疑,我有时都有种写下巫典的人非常想研究神灵的错觉。】如今想想,或许不是错觉,无光继续道。【我相信炎帝不会害人族,她如此提防神灵,我很难不产生一些不太好的想法。】 【这个问题我很难回答你。】 【那就算了。】无光也不执着,换了个问题。【我一直都很好奇,巫女的遴选标准究竟是什么?】 她是巫女,她有两个弟子,但巫女为何可以成为巫女,她始终都不明白。 她和两个弟子之间会有特殊的感应,但为何如此,历代巫女不乏想弄明白的,始终都没有成功的。 更离奇的是,炎帝对神权充满了警惕,却对巫女没有警惕,甚至将巫宗交给了巫女,更诡异的是,数千年来,不论是否擅长政治,历代巫女都下意识的压制着神权,脑子和屁股对立。 即便是她,架空了王权后,竟也选择了重铸世俗的王权。 她很难不去思考一个问题,过去的那些巫女是不是和自己一般。 不是真的不擅长,而是权衡之后做出了取舍。 还有元洲别的种族,因着婧对不同种族的研究,她这个当师尊的也顺便了解了下各个种族的历史,有志一同的打压或世俗化神权。 可问为什么。 文明发展到阶层的时候是因为统治者需要,那更早的时候呢?不管是哪个种族,哪怕举世虔诚信徒,也一定会有炎帝与连山姝那样的奇葩。 没人能回答。 不,或许有一个。 巫女若愚,一个不逊色婧的研究狂人。 但她死了,死得很突然,带着所有的秘密。 【你猜。】 【我猜是灵魂。】无光道。【历代巫女,性情不同,爱好不同,出身不同....这么多年,每个巫女的特征都被研究透了,却没有一个属于所有巫女的共同点。但其实有一点所有人都漏了,或者说,凡人无法检验,便是灵魂。】 【巫女的灵魂是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呢?】无光问,等了会,没等到回答。【我都要死了,不能解我疑惑吗?】 【待你死亡,离开如今的躯体,你自会明白哪里不一样。】 无光愣住。 理性告诉世人,死者已矣,死亡是终点。 感性告诉世人,死者未矣,死亡不过另一个开始,灵魂会前往灵魂的世界。 无光相信前者,纵然真有轮回,可下一世的自己还是自己吗? 可元这话,怎么都觉得自己死后并非终点也并非另一个开始? 感受着自己生命的流逝,无光将儿子喊到了床前。 “你明日便立刻玉宫,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回来。” 昭明握着无光的流着泪,哽咽不能语,只能忙不迭的点头。 他明白的,他的血统,不能像以前那些巫女的子嗣一般成为巫宗的高层,只是因着无光很长时间里都没有继承人才得以留在玉宫长大,如今无光有继承人,他的存在自然会变得不合适。 无光歇了会,继续道:“不要因为我恨任何人,包括你的父亲。”也包括望舒,她相信儿子未来自然会明白的。 昭明不解,但还是道:“嗯,我不恨他。” 父母之间的恩怨和烂账他也不想评断对错,两个当事人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这个做儿子又有什么好追根究底的呢?找抽呢。 无光将一枚做工精美得不像话的布币放到了昭明的手里。“若有一日,实在是遇到绝境,可以用它寻巫宗救命,但切记,只能是万不得已之时。” 望舒以后会搞出什么动静,谁也不知道,昭明还是离远点好。倒不是担心昭明威胁到望舒,而是怕昭明被权贵给玩死。 昭明不想要,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能给的,他其实都不想要,他不想在这两者之间做选择,他想走出一条自己的路,不用在父与母之间做选择题,但母亲都快死了,不放心自己的未来给的东西,也不好拒绝,只能先收下。 昭明翌日就被送走了。 三个孩子,只剩下望舒还陪在无光的身边,无光也不觉得孤单,只是在饮药的时候很好奇的问了望舒一个问题:“杀了我之后,就让这一切结束吧,别再杀人了可好?” 正在给无光侍汤药的望舒惊讶的看着无光。 无光道:“让你来拜师的人没告诉你,他是我的情人?” 望舒忍了忍,没忍住。“师尊你牛。” 什么男人都敢睡呀。 表达了佩服之情,望舒颇为不解,无意识的舀了一勺汤药到无光嘴边,无光顺嘴咽下。 望舒怔了下,问:“药里有毒。” “我知道。”无光回道。 吃了三年了,还不至于一无所觉。 望舒喂不下去了。“为何?” 无光回道。“你心性柔软,却背负了太深的仇恨,若放任发展,谁也不能保证你不会有一日舍了人性,教出一个只余人皮的怪物,我已很无奈,若两个弟子皆如此,我自己都会对自己无言以对。” 一共两个弟子,全都成了怪物,可谓传奇。 “弟子尊敬师尊,但还是选择了杀您。” “可我的死会成为你一生无法忘却的痛苦,折磨你的心灵。” “我不会后悔。” “你会痛苦。”无光努力抬手摸了摸小徒弟的脑袋,笑说:“这份痛苦会让你永远舍不下人性。” 只有人才会痛苦。 望舒沉默无言,也没再给无光喂毒,但不喂也不影响什么了。更新最快的网 三年的汤药,毒素累积,无光的生命已至尽头。 无光握着望舒的手。 望舒清楚的感觉到了一股力量涌入自己的身体,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一群如梦似幻的华美黄金鸟,下意识数了数,强大的思维能力让她在瞬间数清了黄金鸟的数量,三十一只。 当黄金鸟消失的时候望舒也回过了神,看到了完全没了气息的无光,忍不住趴在无光的尸体上哭泣,哭声中充满了悲伤与痛苦。 人会悲伤,会痛苦,但往往不会后悔,即便后悔也只是因为并未得到自己想要的,反而连曾经拥有的都失去了,若是得到了想要的,必不会后悔。 三个月后望舒躺在冰谷中等死的时候发现自己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也没得到自己想要的,竟毫无后悔之情。 她不后悔。 不后悔毒杀无光。 不后悔报仇,就是太心急了点,可这么多年,那么深的仇,她怎能不心急?而且,望舒觉得,自己其实也没太急,她只是想先翻个案,撕个口子,大开杀戒是以后的事。 【你不是心急,你只是太天真了。】 望舒茫然,是谁在说话? 这冰谷里还有别人? 不对,这个声音是从脑海里出现的。 望舒想说话,但从冰谷上面掉下来,骨头断了七八根,没死还是因为她用巫女的力量改造了身体,获得了超越常人的生命力,不然摔下来的时候就该死了而非在冰谷里躺了快一天都还没完全咽气。虽未咽气,却也因为身体伤势太重在一点一点滑入死亡的深渊,只是因着身体被改造过,这个过程会格外的漫长。 一时半会不会咽气,却也没有张嘴的力气。 望舒只能在脑海里询问:【你是谁?】 【你可以称呼我为元。】 元? 始也。 长也。 不管是哪个释义都是很好的释义,只一点,正常人不会用这个字做为名字,怕受不住。 【虽不知你是谁,但你寻我是有何事?】 【我想得到你的躯体,你将躯体给我,我可以为你复仇,杀光你的仇人。】 望舒不假思索的答:【我拒绝。】 【....你快死了。】 【我感觉得出来。】 【你死了就无法报仇了。】 【我有最基本的判断能力。】 【你甘心?】 【自是不甘。】 【那为何不答应?】 【复仇只有亲手杀死仇人才叫复仇,别人代劳,别人哪知道我为何坑杀他们全族?没意义。】 【可你死了,那就更没意义了,你的仇恨永远都不会得到宣泄。】 【其实我没那么恨。】 【....那你还?】 【我只是想告诉所有人一件事,既然你开了丧心病狂的头,那就得做好日后被人丧心病狂的准备,我要所有人都给我牢牢记住我带来的恐惧!我要成为所有人及其子子孙孙的不朽噩梦!】 【用人族五分之一人口的死亡来成就永世的噩梦....】 【还有羽族至少五十万的人口,我不认可法不责众的。】 【你真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可惜你要死了。】 望舒:“.....” 【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不考虑,话说你是什么?】望舒甚为好奇的问。 【一个亡魂,你真的不再考虑?你死了,所有人都会忘了你,你的仇家会很好很好的活在这人世。】 【他们不会好。】 【为何?】 【我死了,下一任巫女是师姐,帝国会变成她的实验田。】 元发出了叹息,退了一步。【这样吧,一天有十二个时辰,我许你十二个愿望,你每许下一个愿望,这副皮囊每天便有一个时辰属于我。】 望舒想了想,觉得可以接受。【可。】 元等了许久,发现没下文了。【你不许愿?】 【许什么愿?】 【你要死了。】 【不许。】 【你要死了。】 【你对我如此了解,盯了我很久吧,我的躯体,对你很重要吧,你应该很难再找到第二具合适的躯体了吧。】 元没吱声。 望舒也不再吱声,含笑等待着死亡,呼吸与心跳越来越微弱。 当望舒的呼吸停止,心跳也很快停止,只剩下大脑却还死透的刹那元终于妥协。【你赢了。】 心跳重新搏动,呼吸也重新出现,只是呼吸中充满了痛苦,她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内部在发生某些变化,很痛苦,却会让身体变得更强的变化。 【你根本不打算许愿。】 待到身体恢复,发现自己能动了起来,望舒爬了起来。【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我只是想告诉你,对于生命层次更高的存在而言,蝼蚁的拒绝没有意义。】 第209章 经纶 沿山而建的宅邸里,经纶翻着书,始终看不进去,这段时间他的心情有点暴躁。 已经七十三天没收到若愚的书信了。 自相识以来,若愚从未如此长的时间不给他写信。 想了想,经纶将书给收拾好,决定还是去打听一下若愚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相识已有一百年,但他从未询问过若愚的私事。 倒不是不想问,而是若愚的身份,她的私事都不会是随随便便的事,他若是问了,笔友就很难当下去了,而若愚也同样不问他任何私事。 他也一直没去打听过若愚如何。 所幸,他出身好,羽族十二姓,但与人族只要是一个姓肯定是同一个祖宗不同,羽族的同一个都可以追溯到不同的源头。 羽族本没有姓的,姓对羽族也没什么意义,羽族十二姓按着人族的标准,严格意义上应该算是氏。 羽族曾建立起十二个国家,后来十二国被羽族王朝的羽皇给统一了,亡国的羽族以故国之名区别自己来自于哪里,久而久之便成了氏。 经纶的祖先是十二国中的经国王族。 羽族统一后,羽皇并未将亡国的王族们杀光,而是留了下来,有才华的就用,没才华的就自生自灭。 经纶的祖先比较能耐,在亡国后凭借着才华很快在羽族王朝站稳了脚跟,一步步发展成了如今的高门经氏。 做为一名出身顶级世家的贵族,经纶想要知道什么还是很容易的,找他弟弟就行。 羽族的继承制较为特殊,不管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子嗣享有同等继承权,也不强求一定要传给子女,若是觉得子孙中有别的顺眼,比如重孙辈,完全可以跳过子女、孙辈将家业交给重孙。 相当之随心所欲。 这也是没办法。 羽族对于婚姻很认真,一旦决定,必定因为认为对方是自己的灵魂伴侣,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那种伴侣。因而,不会随便结婚,甚至很多羽族干脆终身未婚。 羽族的寿命长达三四千年,不是真爱,硬绑在一起几千年....多大仇? 结不结婚随便,但后代却是必须留下的。 羽族民风开放,男女看对了眼,觉得顺眼便会交往一段时间,腻了就分手,而这期间怀上了都会生下来。 鉴于羽族的寿命,这种民风直接导致了大部分羽族都是几个孩子几个父亲/母亲,很少存在两个孩子同父同母的情况。 经纶的家庭也不例外,他是长子,但后头四个弟弟妹妹没一个和他是一个母亲生的。 她母亲那边亦然,同母的兄弟姐妹都同父。 经纶对后面的弟弟妹妹一视同仁的疼爱,尽自己做为兄长的责任。 经阙是第三个孩子,也是被父亲当继承人来培养的,大概率也会继承家业。 父子之间差的是一千岁,经阙有望熬死父亲。 不像那些和父母只差了三四百岁的,父母和孩子谁先死真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既然是做为继承人,经阙知道的关于人族王朝的消息也会是兄弟姐妹中最多的。 听到长兄打听人族的玉宫,经阙心里咯噔了下,以为长兄发现了什么。“大兄不是从来都不打听这些的吗?” 经纶道:“她从未如此久都不给我写信。” 经阙想了想,说:“说不定她是觉得你腻了,便想结束往来,毕竟,你是羽族的贵族,而她是人族的巫女。” 天然立场对立。 经纶摇头。“若要断,她一定会告诉我。” 经阙:“你都没见过她。” “但我了解她。”经纶回答。 羽族和人族已经有不少时间没开战了,百年前黄帝横扫八荒六合,整个元洲都跟滚沸的油锅似的,当油锅终于平静,不管是谁都想休息一下,缓口气。 若是以后开战了,经纶相信若愚一定会在战争期间与自己断了关系,但现在离新一轮的大陆战争还早着呢。 经阙非常无奈的表示。 若愚死了。 经纶惊呆了。“谁做的?” 若愚已经一百多岁了,对于人族而言,活到这个岁数,哪天突然去了实在是很正常,可若愚不是寻常人族。 巫女的寿命普遍能达到两百岁,并且身体状态一直停留在最鼎盛的状态,这也使得巫女平素连生病都很难。 没活到两百岁就死了,只能是被人给杀了。 经阙表示这个说来话长。 经纶说,我现在有很多时间。 经阙无奈,告诉了经纶怎么回事。 黄帝横扫八荒六合后大陆战争是消停了,但各个种族内部却并未消停。 相反,没了对外的战争,内部的各种矛盾纷纷爆发了出来,每个种族都忙着处理内部问题呢。 诸多种族中人族无疑是其中最靓的那只崽,倒不是因为人族刚刚荣登元洲第一种族的王座,而是这个种族内部的矛盾表现得最激烈。 比方说人族帝国的王权禅让制。 这一制度在人族弱小时保障了坐上王位的都不是废物,胜者为王,败者为臣亦极大限度的保存了人族的有生力量。 但当人族没有了巨大的外部威胁后这一制度反倒不那么合适了。 人族的每一轮王位角逐都会闹得很大,但黄帝晚年的王权角逐无疑是空前的。 因为不再需要顾虑外部威胁,开始有人在打击对手时突破约定俗成的固有规则,而突破底线这种事情,只有零和无数次。 跳过过程说结果,闹腾了一轮后,王位最终落在了黄帝之子手里。 虽然这不合规矩,但介于之前的王位角逐闹得太过分了,因而大部分都持不反对不赞同的态度。 保持沉默只是因为暂时没别的更合适的,却不代表就同意王权世袭。 但黄帝之子很想将王位给自己的孩子。 反对的人中最有分量的莫过于若愚,玉宫的主人。 不过,若愚前些日子被揭发与羽族勾结,出卖人族,因而,被暂时幽禁了,等完全查明真相后再决定该怎么做。 若愚,人族的官方说法是她问心有愧,觉得无颜面对帝国,自尽了。 经纶冷笑。“惭愧自尽?” 对于经纶的反应,经阙不发表任何言论。 经纶想了想,继续道:“人族的巫女应当没这么容易就被幽禁吧?” 若愚毫无疑问是被构陷的,若人族最高的双统治者之一都能轻易被人构陷,那人族的高层还有几个是安全的? “罪证确凿。” 经纶不可思异的看着经阙。 经阙轻咳了下。“人族拿到了若愚与外族勾结的书信。” 经纶怔了下,旋即指了指自己。“我?” 经阙点头。 经纶气乐了。“荒唐,若愚从未与我提起过人族内部的事情。” 经阙轻叹。“罪名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机会将她拉下去。” 权力的肉饼就那么大,少一个人分,就能多吃一份。 经纶一时沉默。 经阙好心的劝慰兄长,逝者已矣,兄长就不要太难过了,毕竟,人死不能复生。 经纶不置可否的离开了。 经阙见此也没太在意,羽族的生命很漫长,百年于一名羽族而言能有多长呢? 时光终究会让经纶忘记若愚的。 经阙对此非常笃定。 经纶一路沉默的出了云梦城。 出城时经纶回望了眼身后据说有一万年历史的古城。 云梦泽是由数以百计的大湖组成的湖泊群,而这些湖泊的最中心是一株名为建木的神木。 无人知它生长了多久,无人知它从何而来,在羽族的足迹拓展到此时它便已存在于此,高耸入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 建木有多高? 它生长在兖州的腹地,但它高得即便是在兖州之外,隔着千里的距离,人仍旧能看到它的身影。 建木有多粗? 羽族王宫便修建在这株巨木之上,甚至于建木所在地方就是一片浩渺的湖泊,有理由怀疑是被它的体重给压得地质沉降所导致的。 云梦城便是环绕着建木和建木泽而修建的,这座城是羽族王朝万年的心血,也是他出生与长大的地方,五百年来他从未离开过这座城,熟悉这座城的一草一木,尤其是那株如同神话般的巨木,如熟悉自己的掌纹。 经纶抬手接住了一片建木的落叶,低头亲了一下。 “再见。” 云梦城与人族离得并不远。 曾经,云梦泽是羽族王朝的腹地,如今嘛,差不多成边境了。 人族已成功将羽族王朝的疆域给挤得只剩下兖州与青州的一部分以及唯一完整的沃州。 云梦泽周围被人族的诸侯所包围,若非最后的骄傲与倔强在支撑着,羽族王朝早就迁都了。 经纶都没花几天便到了澜水汇入云水的地方。 沿着澜水逆流而上再穿过虎跳峡是蒲阪,而继续沿着云水逆流而上,向西折入冀州,玉宫便位于冀州北边的群山之中。 经纶只思考了一瞬便决定先去玉宫,不论如何,他都要见若愚最后一面,或许在若愚的尸体上能发现点什么线索。 玉宫与蒲阪是人族王朝的双子中心,哪怕人族王朝内部因为扶风氏废禅让制而世袭王位引发了一连串连锁反应——诸侯们觉得,你可以世袭王位,凭什么我就不可以? 一个人有这种想法很危险,很多个人有这种想法,那就更危险了。 可即便如此,玉宫也仍旧是重地。 做为一名异族,经纶没有资格踏足玉宫这样的圣地,更遑论玉宫最核心的地宫。 地宫虽然有时会被用来幽禁权力争斗中失败的巫女,但它被开凿出来的作用还真不是这个。 地宫是历代巫女的陵墓。 只有巫女才能安葬其中。 既然是陵墓,自然要隐秘,不然陵墓就该成盗墓的观光宝地了,因而所有人都知道地宫的存在,但地宫入口具体在哪,只有少数人知道,而具体是哪几个人知道,这也是个秘密。 经纶直到五年后才得以进入地宫。 地宫是第一任巫女云桑建的,建得....很有特色。 将一座山的山腹给掏空了。 诚然,人族不是没人修山陵,但别人也就修几间墓室,将一整座山给掏空这种事....穷,做不到。 不好说云桑是钱多了没地花,因为她修建的不是单人墓葬,而是群葬墓。 她将自己与自己之后的所有继任巫女的墓一块修了。 一人一间墓室。 外界传说中的富丽堂皇,珍宝堆积成山全都看不到,每间墓室里只有巫女的棺椁。 但珍宝也不是完全没有。 巫女的棺椁无一不是以世间最珍贵的材料制成。 墓室门口并无标记标示每间墓室的主人,经纶只能非常无奈的一间墓室一间墓室的寻找。 所幸棺椁上都刻着里头躺着的巫女的生平,不然他还得一副棺椁一副棺椁的开过去。 通过辨识棺椁上的生平记载,经纶仿佛看到一副以人族为主角的历史长卷。 筚路蓝缕,前赴后继,从微末小族一步一步的走上了元洲第一种族的王座。 世间没有纯洁无暇的王座,因为王座本身便是以亿万白骨与鲜血铸成。 巫女也毫无疑问是王座的材料。 巫女的正常寿命是两百载,但实际上大部分巫女都活不到这个岁数。 经纶留意到,使用巫女传承的力量次数一旦超过某个临界点,巫女的寿命就会开始缩短,越频繁,寿命便越短。 但在人族坐上元洲王座之前,巫女根本不可能不使用这力量。 炎帝去后的千年里,有好几任巫女都是英年早逝。 经纶有些迟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若愚的死可能是个巧合。 扶风氏为了王位世袭的确会对若愚做些什么,但把巫女给弄死了,得不偿失。 若愚并无继承人,她的死亡直接导致了人族失去了巫女传承。 他认识若愚有百年了,若愚也与他提过巫女传承。 若愚觉得自己身上传承的力量非常的不符合常理,但存在即合理,只是目前为止还没弄清楚其原理罢了。 不过他也没什么思路。 经纶回忆了下,发现若愚并未向他提起她有没有使用过那份力量,又使用过几次。 也是,巫女一旦动用巫女传承,必不会是小事,若愚当然不会告诉他。 翻到第二十一间墓室时经纶找到了若愚的棺椁,毫不犹豫的掀棺。 不管怎样都要亲眼看一下尸体才能确定。 棺椁被掀开,已经死去五六年的女子面容栩栩如生,仿佛只是在小憩。 却也只是仿佛。 女子的脸色非常苍白,活人的肌肤不会苍白至此。 且经纶听若愚聊起过帝国王侯贵族事死如事生的精神,为了死后尸体不朽,什么乱七八糟的方法都试过,最终也的确折腾出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比如定颜丹,放在尸体的嘴里,能让尸体在未来几百年都不腐不朽。 经纶不确定若愚的身上是否有类似的东西。 “原来你生得这般呀。”经纶含笑伸出手抚摸若愚的脸颊。 若愚的皮相生得不丑,却也非稀世的美人,哪怕是在人族中她也算不得一流美人,只能说稍有姿色,但没人会这么说,半是因为若愚的身份,半是若愚的皮相算不得稀世之美,但她的气质非常非常加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面对一个精通元洲所有种族的雅言与不少方言、文字、历史,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只要是元洲已有的知识,她都有涉猎,并且门门都精通的人,哪怕是稀世美人也会自惭形秽,至于若愚是男是女是美人还是丑八怪,那已经不重要了。 经纶对这些并不清楚,即便知道也只会表示赞同,若愚生得非常美,是这世间最美的美人。 这世上不会有比若愚更美的人了,很多年前他便是这么认为的,如今这种看法得到了更强的加深。 “抱歉,这么久才来看你。”经纶弯腰亲了亲若愚冰冷的唇,深情而缱绻。 “其实我一直都很想见见你的,不过你我的身份....”经纶一边叙着旧一边一寸寸的检查着若愚的身体。 也不知玉宫是怎么做到的,若愚的身体保存得仿佛刚刚死去,也因为保存得太好,经纶很快检查出了一些东西。 若愚的心脉是断裂的。 若愚的周围有一些细小的东西,经纶戴上手套拾起瞅了瞅,感觉有点熟,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是什么。 “这是蛊吗?”经纶不是很确定的对若愚道。 【是蝶变蛊。】 虽然一直都在与尸体说话,但经纶还是很确定,若愚真的死了,饶是如此,听到有声音,还是下意识期待的看向尸体。 一只透明的灰色蠕虫正艰难的从若愚的嘴里爬出来。【沐槿发明的一种蛊,是用来给人治病的,将蛊卵吞服后,蛊卵会在人的身体里孵化,以病患身上病变的组织为食,蛊蜕变之时便是病患痊愈之时。不过人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将蝶变蛊改良成了一种会吃空所有内脏的蛊。】 经纶期待的问:“....若愚?” 【我不是若愚,你可以称我为元。】 一听对方不是若愚,经纶立刻收起了欣喜的神情,转为冷淡。“你这丑得要死的虫豸是什么东西?为何会在若愚的身体里?” 虫豸为经纶的用词沉默了须臾,终是决定不计较,凡人有眼无珠不懂欣赏自己的美丽:【我是囚徒,巫女的躯体是囚笼。】 “若愚怎么会将你这么丑的东西封在自己体内?”经纶狐疑。 把危险的东西往身体里封,这是嫌命太长? 【不是她,是云桑,每一代的巫女都是囚笼。】虫豸颇为无奈的道。【原本还可以跟着每代巫女到处看看放风,如今,若愚后继无人,我便只能困在这冰冷的尸体里。】 经纶道:“若愚的身体真倒霉。” 虫豸气哼哼道:【若非我,她的身体早被吃光了。】 经纶问:“难道巫女传承,是你?” 【不是,不过,少年,你若是想得到巫女的力量,我倒是可以帮你哦。】 经纶反问:“我要巫女的力量做什么?用一次就减一次寿命。” 【你不想为她报仇?】 “我自己能做到。” 【她的死是个神仙局,人族嫌她碍事,羽族觉得她是个威胁,湮灭教也插了一手,少年,祝你马到功成。】 “那你想要什么呢?” 【只要你带我离开,我不想继续守着一具枯骨在这棺椁里不得动弹了。】 “我以为你会想要我的身体。” 【我也想啊,但你的躯体与我不匹配,我还有得等,也许还要等一千年,一万年,十万年才能等到合适的躯体。】 “说说你的需求条件,或许我能帮你找到呢。” 【你帮不了我。】 “我出身很好。” 【必须是我的后代,虽然不是每个后代都会与我高度匹配,但与我高度匹配的必定是我的后代,并且这个后代还得是巫女。】 经纶很怀疑云桑是不是想不开才将这家伙封在巫女的体内。 第210章 第一章鹿 贵族有高低之别,子嗣亦然。 一个诸侯的嫡嗣是什么身份?正常情况下,嫡长为嗣君,余子为公卿大夫。 一个诸侯的庶嗣是什么身份?那得看是和谁生的。 若是和出身高的侧室所出,子嗣日后便是大夫,若是与出身不高的侧室所出,日后便是士,若是与庶人野合所出,日后大半是庶人,若是与奴隶所出,那就还是奴隶。 直白点就是,一个孩子的地位不仅仅取决于父母一方的血统,而是取决于双方,若是一方血统尊贵,另一方血统卑贱,那么生下来的也还是贱种。 小圉奴是辛子与家伎所出,母亲是家伎,他自然也是奴,因为是奴隶,又不是近身伺候贵人的奴隶,便没有名字,又因为年纪小,周围的人都以小圉奴称呼他。 当然,哪怕母亲不是家伎,他也不会是辛子法理上的儿子,因为辛子是合婚。合婚的双方与彼此之外的人所出的所有子嗣,宗法制统统不认可,而没有宗法制的法理性,亲生骨肉也不是儿子。 如他这般的孩子不止一个,辛子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人,睡的女人多了,自然会有收获,不过一个都不会认便是了。 因而小圉奴虽为诸侯之子,但实际上过的是奴隶的生活,实际上也的确是奴隶。 只是,到底是辛子的儿子,和别的奴隶还是有所不同的,至少,奴隶们被贵人给罚了,不敢顶撞贵人,却可以来他身上找存在感。 看着高贵血统的后裔在自己的脚下,别提多满足了。 小圉奴时常被欺负,碍于对方人多势众,小圉奴每次都只能挨打或是躲起来,又一次被追打时他撞到了一个衣着华贵的男孩。 男孩在被撞倒后正要发怒,却看到了鹿的脸,那是一张和他有五六分相似的脸庞。 男孩惊讶了下,旋即注意到了小圉奴后面的少年们。 小圉奴少年奴隶们都不由跪了下来。“嗣君饶恕....” 冲撞贵族可是大罪。 男孩伸手捏住了小圉奴的下颌让他仰起了脸,小圉奴下意识垂着眼睛。 贵人是高贵的,他们这等贱人便是看一眼都是对贵人的玷污,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玷污了贵人是要用命赎罪的。 男孩细细打量着小圉奴的脸,确定自己方才没眼花,这张脸与自己极像。 辛子的子嗣们他也是见过一些的,不是每个私生子都如小圉奴一般,辛子也有宠婢。 都是奴隶所出,但也是分得宠和不得宠的,得宠的锦衣玉食,至少在失宠或辛子死之前能锦衣玉食,至于辛子死后,自然是回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去。 主人愿意给你锦衣玉食应当铭记于心,主人不想给了,也不能怨怼,因为本该如此。 只是,那些孩子都没眼前这个和自己生得像。 男孩觉得挺有趣的,和他同母的妹妹都没这个孩子和自己生得像。 男孩松开了小圉奴的下颌,瞧了眼少年们,道:“都拖下去杖毙,纵他是奴隶,也终究流着高贵的血,岂是贱人能欺辱的?”网首发 少年们惶恐求饶,仍旧被健奴拖了下去,只余小圉奴诚惶诚恐的跪在原地。 男孩问:“你叫什么?” 小圉奴回道:“奴无名,大家都喊我小圉奴。” 男孩有一瞬的无言,小圉奴,这根本就不是名字。 男孩道:“我给你起个名字,便叫鹿吧。”他今日正好猎了一只鹿,而鹿象征矫健,在人族算是常用名,怎么都比小圉奴好。 鹿立刻扣头。“鹿谢嗣君赐名。” 男孩继续道:“我的名字是骊,是你的兄长,你以后便跟着我做我的从人。” 从人虽然也是仆,却是半仆半主,日后若有机会也未尝不能被主人册封为士,拥有姓氏与封地奴隶,最不济也能成为主人的心腹过上肉食者的生活。 鹿对这些不懂,但不妨碍他理解到男孩能改变自己的人生,最重要的是,骊说他是自己的兄长,鹿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蜜水浸泡。 从人半仆半主,因而鹿的形像自然需要改变,主要还是奴隶太脏了,若不收拾收拾,不免污了贵人的眼,因而鹿被骊的奴隶带下去洗刷了。 这是鹿有记忆以来第一次热水沐浴,舒服得他根本不想出来,哪怕奴隶拿着掏空晒干的瓜刷狠狠的刷他的身体以刷下泥也没让他觉得不舒服。 在将鹿的皮都刷掉了一层,热水也换了五桶后奴隶终于满意,同时也佩服鹿,这么脏,得是多久没沐浴过才能这么脏? 鹿原本的粗布衣服被丢掉了,做为服侍嗣君的奴隶,穿得料子都是絺衣,是较为柔软的细葛布衣,鹿的衣服在奴隶们看来无异于擦地的抹布,不,他们擦地的抹布都没那么脏那么粗糙。 鹿的新衣服是一身细葛裁制的深衣,袖子很大,鹿从未穿过这样的衣服,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穿,还是女奴服侍他穿上的。 穿上后鹿忍不住摸了又摸,好柔软的布料。 鹿的举止让奴隶们忍不住露出了鄙夷之色,贱人生的就是贱人生的,粗鄙不堪,大惊小怪的,真不明白嗣君怎么会选这么个小贱奴做从人。 贵族是脱产者,从人可以说是贵族手里最精锐的心腹,因而也是脱产者。 从人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需要文武皆通,能为主人打理好各种事情,照顾主人的生活。 从人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培养,从同族旁支子弟中挑选,二是向外招揽。 因为从人需要接触大量主人的事情,甚至于干一些脏活,因而从人的来源大多是前者。 鹿一点都不符合挑选从人的标准,虽是辛子之子,但宗法制下只看法理性不看血缘。 具备法理,那么哪怕不是辛子的亲生骨肉也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若无法理,哪怕是亲生骨肉也是没有继承权的卑贱奴隶。 鹿的身份绝对不符合从人的标准,虽然有辛子的血脉可以稍微提提资格,但再提资格也只能做那些地位低微的君子的从人,不配做嗣君的从人。 嗣君的从人,至少也得是贵族出身,一般都是公卿大夫的非继承人的子嗣,而子嗣给储君做了从人也意味着从人一家子都被绑上了储君的阵营,自然,这种捆绑是相互的,双方相处得好的话便是互惠互利,若一方被另一方掌控则另当别论。 骊今岁才七岁,因着年纪太小的关系,如今他只能挑一个从人,说是从人,更多的还是找个玩伴。 骊的挑选已经不仅仅是随心随性了,完全是胡来,然而这胡来的挑选最终通过了,足以看出年纪虽小,但这位嗣君已经有了一定的话语权。 鹿被重新领到骊的面前时已经焕然一新,除了太瘦弱和畏缩了点,总体而言还行。 做为一个从人,鹿差得太多了,不过也没谁真的将他当成从人,因而他暂时只负责照顾骊的生活起居,但和别的奴仆还是有所区别的。 一为衣食,他有了可以更换的衣服,不再一件衣服一直穿从来都没得换,并且所有衣服的料子都是做工很细的细葛;食物也从没去壳还经常有砂石的野菜麦饭糊糊换成了去了壳并筛过的黍粟,骊吃肉时若是有吃剩的肉会给他,因而时不时便可吃上荤腥。 二为骊习文习武时他可以跟着学,不过因为他的身份,傅者不会关心他学得如何。所幸鹿的资质颇佳,加之学得极为刻苦,几乎可以说是焚膏继晷,又有骊不时的指点,倒也进步迅速,只是始终及不上骊。 不过数年鹿整个人便仿佛真正的脱胎换骨,再也没人能从这个长身玉立的俊美少年身上看到昔日那个卑贱圉奴的影子。 随着年纪的增长,骊也有别的从人,但最为倚重信赖的却一直都是同父异母的鹿,私底下甚至允许鹿唤自己阿兄。 辛子说过骊几句不要过于有失尊卑,但被骊三言两语就给混了过去。 鹿有些犹豫,要不自己还是私底下也称骊为主人吧? 骊道:“你的确是我的弟弟,不是吗?” 虽然同父异母,但血缘上的确是兄弟,只是法理上不是罢了。 鹿很清楚自己和骊的尊卑有别,如果不是骊,自己这辈子都会于马厩里忙碌而浑浑噩噩渡过短暂的生命。 骊继续道:“旁人如何看待,你效忠的是我,并非旁人,何须顾忌旁人?且我允你唤我阿兄也是对你的保护,我对你越看重,越无人会轻视或对付你。” 鹿感动不已。 骊是辛子眼里最出色的继承人,虽然他也只有这么一个继承人,但骊自小便出类拔萃懂事,让辛子甚为宽慰,完全不担心身后之事,因为骊会是一位出色的辛子。 鹿也坚信骊未来会成为一位出色的诸侯。 只是,再出色也是人,而人不可能尽善尽美。 人族传统,成年礼前都要进入山林猎一头白鹿,以白鹿皮制皮弁做为二十岁成年礼时之用。当然,白鹿难得,用别的鹿也可以凑合,但年轻人只要有点心气都不愿意凑合。 骄傲的骊自然也不愿意凑合,带着从人追一头白鹿追了三天三夜都不放弃。 在山林里这么折腾,不免出事,骊与从人跑散了。 当鹿寻到骊时骊已经猎到了白鹿,身边有一美丽少女。 虽然猎到了鹿,但骊也受了伤,所幸遇到了带着奴仆在山林里狩猎的少女,不然鹿最后寻到的有可能就不是一个完整的骊。 鹿被吓得不轻,一个劲的唠叨骊不该为了一头鹿如此冒险,他是嗣君,乃方国之本,若有个三长两短....说到这事鹿忍不住抽了自己的嘴巴一下,怎么说这种跟诅咒似的话。 鹿心不在焉的道:“这不是没事吗?” 这次是没事,但以后可就不一定了。 鹿含辛茹苦的劝导却发现骊的注意力更多的在少女的身上,并且眼神....鹿见过这种眼神,那是男人看喜欢的女人的眼神。 骊与少女告辞后便迎来了鹿的第二轮劝导。 方才那女子不过是一个士的宗子,日后继承士的身份也不过是个士,若是有什么意外导致她被击败,不能继承家业,那以后便是游士,而游士,含蓄点是没有封地的士,直白点就是庶民。 然而,不管是分封士还是游士,她的出身都配不上嗣君。 辛子不会允许骊娶对方为妻的。 纳为侧室,呃,诸侯的联姻除了最顶级的那一茬,多是合婚,而合婚是不能纳妾的。 骊道:“可我想要她。” 鹿表示,这小事,不过一个士的女儿,他去知会一声,那女子的家族必定会将她献给骊做骊的情人。 骊自信道:“不用,我要她心甘情愿的跟着我。” 鹿觉得这难度不大,骊出身高贵,英俊高大,哪怕不能做妻,只能做情人,于一个士之女而言也是莫大的殊荣。骊以前也不是没有过情人,哪怕是公卿大夫的女儿也没有拒绝骊的。 在女人面前从未失利过的骊遭受到了第一次失败。 那个名唤荟的女子拒绝了骊。 拒绝的理由? 荟表示,若嗣君以嗣君的身份下命令,吾做为一个士的宗子自是没有拒绝的权力,但嗣君若是以一个叫骊的男人来追求,那么,吾拒绝。 鹿很是不解。 为什么? 骊出身高贵又生得好,还有能力,哪里不好了? 骊说:“她说她不想她的孩子和你一样。” 鹿无言片刻后对骊道:“殿下还是忘了她吧。”或者下命令让那女子的家族献女,但鹿太清楚骊的骄傲,骊是不会接受这种方式追女人的。 骊没吭声,却也如鹿所言尽量去忘,但努力了一段时间发现还是忘不掉。 骊最终还是得到了心仪的女子。 骊不开心,鹿自然希望他开心,而让一个小小的士之女屈服真的不难。 就是要让这个骄傲的女子不被骊看出来究竟怎么回事有点难。 骊的骄傲来自于他的能力与聪慧,若是得知荟不是自愿的,怕是会生气。 鹿颇费了一番心思,还是没瞒过。 骊根本不信荟是自愿的,但他也的确想得到荟,因而向荟割臂盟誓日后定娶荟为妻。 鹿初时以为骊只是骗荟而已,身份差距太大了。 只是在骊拒绝了辛子让他合婚的提议,而是坚持娶婚,鹿隐隐觉得,骊的誓言可能是认真的。 可,哪怕是娶婚,做为诸侯骊的确可以纳妾,妾生子也的确具备法理,荟也不可能成为妻。 在鹿询问时,骊道:“若妻无所出,且早死呢?” 除非那时候辛子还活着,否则谁还能阻止骊娶一个小贵族的女儿为继妻呢? 鹿没问骊,辛子不可能随便给他娶个普通人家的女儿为妻,能随便早死吗?骊若是真要那么做,必定会做得很仔细,不会留下把柄给人。 骊娶了妻,却没能如愿。 儿子儿媳相处得太差,始终没有子嗣,辛子赐了一爵鸩酒给他认为的碍事者荟。 但荟死得也不难过,盛装打扮后饮下了鸩酒,骊只来得及赶回去见她最后一面。 “我从未爱过你,你毁了我的人生,毁了我的一切,如今,我终于可以解脱了。”荟颇为高兴的道。“可惜,你是嗣君,我只是士之女,纵你毁了我,我恨你入骨,我也不能带你一起走。” 鹿看到了骊脸上的震惊与痛苦,显然难以接受多年恩爱尽是虚假,莫名觉得,自己当年是不是做错了。 荟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用一种甚为期待与怨毒的眼神看了鹿一眼,鹿当时没懂,但没多久便懂了。 亘白1096年,羽族以雪鸢为将攻打沃州,沃州西北告急,兖州东北的诸侯方国因唇亡齿寒而驰援沃州,因为失去荟而一蹶不振的骊不得不打起精神领兵出征沃州,再也没回来。 这是荟的报复。 他们毁了她的人生,她也毁了骊。 辛子与君夫人感情并不好,因着是合婚,生了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当继承人后便不再同房,而骊虽与荟有一庶子,但那孩子的母族太卑微,因而辛子根本没认这个孩子,也不可能认,他还指着儿媳生个嫡孙呢,庶嗣最好不要年长嫡嗣,年龄也不要太近,不然就是内乱的隐患,因而辛子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认那个孙子,命不好,生得太早了。 骊的嗣君妇也极力反对辛子认回那孩子,辛子无意为个襁褓稚童和儿媳结仇,且他也不认为一个没有强力母族的襁褓稚童守得住国。 真认了这个孙子,以其为继承人,辛子有把握自己前脚死,那孩子后脚就得来追自己。 辛子是有兄弟的,他活着,弟弟归父自然安分,但他死了,归父怎么可能不抢。 且除了归父,贵族有野心的人也从来都不少,恨不得架空国主让国君当摆设,自己瓜分所有权力。 不管是国被归父抢去还是权力被贵族架空,辛侯都不愿。更新最快的网 辛子选择了和君夫人党大夫再生一个。 生母虽非诸侯却也是穷桑氏的大贵族,党氏与穷桑氏是姻亲,背景相当深厚——若非穷桑氏和辛氏同姓,辛子当年联姻可能就不是和党氏而是和穷桑氏了——这个孩子很难坐不稳江山,当然,这也有个隐患,便是辛氏有可能落入党氏或穷桑氏的掌控中,甚至被合并进穷桑氏的版图,历史上类似的情况并非没有,为了提防这点,辛子选择了扶持一个人以防万一。 本该随着骊的意外死去而跌回泥潭的鹿看准了辛子的心思,抓住了这个机会重新崛起。 辛子与党大夫调理保养了几年身体后终于在亘白1100年的冬季伴随着百年难得一遇的雪灾中诞下了一个孩子,是一个女婴,身体健康。 这个女婴要继承的是辛子的姓氏,出生后按着传统由辛子命名,只有有了名才代表被认可,具备宗法制下的法理性。 辛子为女婴起的名字是筝。 筝?争? 党大夫神情颇为玩味的看着自己的孩子,觉得辛子挺会起名的,这孩子日后要面对的不就是这么一条不争即死的路吗? 第211章 第二章安 安在送花的时候看到了在一株凤凰树下的孩童,周围没有奴仆,回来的时候她还在,周围仍旧没有奴仆。 安犹豫了下,觉得这是个机会,可以赌一把,哪怕赌输了....不过一死,而赌赢了,人生也就改变了。 察觉到有人靠近,正在和九连环做斗争的孩童不由抬头看了眼安,却也只是一眼,看玩了便继续低头与九连环较量了。 安道:“嗣君这样是解不开的。” 嗣君再次看向安,想了想,将九连环递给了安。 安接过拨弄了一会九连环便解开了,看似轻松,实则精力损耗极大,自己必须引起这个孩子的兴趣,自己才能改变未来。 解了九连环,安对嗣君露出了一个练了很久的谦逊却又不卑微反而极为自信的笑容。“是不是很快?” 嗣君没看安的笑容,而是盯着安的眼神看了会,又看了看解开的九连环,想了想,说:“更快。” 安道。“这已经是最快了,没法更快。” 嗣君将九连环重新拨乱,然后狠狠的掼在了地上。 安沉默的看着地上被砸碎的九连环,一时语塞,确实更快,嗣君你赢了。 安问:“九连环坏了,你玩什么?” 嗣君闻言愣了下,顿时愣住。 安见此噗的笑了,合着嗣君你是动手比动脑快呀。 安问:“要不要我教嗣君玩一个你没玩过的游戏?” 嗣君闻言道:“不好玩,杀了你。” 安:“....嗣君你知道什么是杀吗?” 没记错的话,嗣君是去岁冬季时生的,如今才开春,这也就一岁多点吧。 嗣君回以茫然的眼神。 杀是什么? 她哪知道杀是什么。 只是看到辛子每回别人没做好什么事就说杀,也跟着杀罢了。 安并不知嗣君的经历,但不妨碍她从嗣君的眼神里看出她并不理解杀这个字的意思,但她会说,并且她的身份,她说了杀,有的是人会将这个杀字落实。 安道:“杀就是将人杀死,人被杀了就死了。” “死?”嗣君更加茫然。 安也不知如何解释才能让这个一岁多点的孩子明白什么是死,想了好一会才道。“死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要不你过几天来这里找我,我带你去看一些东西,或许你就明白了。” 嗣君闻言兴趣缺缺。 想讨好她给她送东西的奴仆太多了,但献的东西一点都不好玩。 安见此一时也没什么办法,只好教嗣君玩新的游戏。 在辛原很普通的游戏,叫羊嘎拉,用羊后腿膝上的关节制成的,每只羊仅有二块,和大拇指头第一节大小差不多,长得很有特色。 辛原的人很少有不会玩的,奴隶与氓庶都会玩,贵族很多都不会,而以嗣君的身份,安相信肯定不会有人教她玩这种下等人的游戏。 嗣君的确没玩过,但玩起来也有难度。 大羊的嘎啦个头太大,孩子的手小不容易一把抓下,小羊的嘎啦正好,因而安身上带着的羊嘎拉便是用小羊的嘎拉做的,但嗣君太小了,哪怕是用的小羊嘎拉她的肉爪也很难一把抓下。 但这个游戏很新鲜,嗣君没玩过,兴致很大,一只爪子抓不住她便两只爪子一起上。 游戏也没规定不能两只爪子一起上,但习惯于使用右手,两只手一起上,平衡性很难保证。 玩了两把,两只爪子一起上的嗣君毫无悬念的输得体无完肤。 这也是她第一次玩游戏输。 以前不论是玩什么,和谁玩,她永远都是赢的那个,赢到最后她都不爱与人玩了。 这种感觉很新奇。 安终于在嗣君的眼睛里看到了对自己的兴趣。 不枉她花了小半年打听和揣度嗣君的喜好与性情。 之后的两天里嗣君每天都会来找安玩,让安有些不理解的是,明明嗣君玩得很开心,但她就是不开口将自己要到身边伺候。 安只能继续陪着嗣君玩,让她开心,连嗣君想了解什么是死,安也很快找到了办法。 台城里最不缺的就是死人,只是为了不脏了贵人们的眼,都会及时处理掉,不会让贵人们看到。 死人是怎么来的? 奴隶干活干得不够好,主人心情不好....什么样的原因都可能,反正最终的结局大多是奴隶被拖下去打一顿。 奴隶受了伤是不会有医者和药物的,因而除了个别命特别硬能够熬过去的,大多在被打了一顿后都会在痛苦中煎熬一段时间后死去。 奴隶在死前煎熬的模样不是非常狰狞便是非常绝望,不论是哪个都是令人见之忍不住心悸的,安便没带嗣君去看快死的,而是去见了已经死了的。 出乎意料的,嗣君没有任何的害怕,只有单纯的好奇,从未见过死人,第一次见到的新鲜与好奇。 安心情很复杂的松了口气,她是真怕嗣君被吓到,若是那样,自己这条命就得没了,可若不顺着嗣君,她以后的人生也就没希望了。 然而,开头符合她的期待,后续就是惊吓了。 嗣君在围着冰冷的尸体仔细观察了两圈后果断撸起袖子上手摸。 安:“....”你这胆子是不是太大了? 玩了半天尸体后嗣君扭头问安:“他怎么都没反应?” 人都死了,哪还有反应给你? 安木然的道:“....死人是不会再开口说话与进食的,不会对这世上的所有东西有任何回应,要不了就会腐烂。” 嗣君闻言露出了惊讶之色,死亡这么可怜的吗? 想了想,嗣君表示,她以后每天都要来看这具尸体,看它怎么腐烂。 安的脸都青了,她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人头落地的画面。 嗣君的性格很倔,一旦她想做什么事,那就没人能阻止。 安知道一件事,嗣君是一个精力旺盛且很闹腾的孩子,这让她的两个乳母苦不堪言,最后其中一个被人买通偷偷喂嗣君吃药。后来这事被嗣君告诉了辛子,乳母被处死了,但嗣君也拒绝了新的乳母,自己断了人乳,开始用羊乳。 时下的观念,人乳胜于羊乳,只有实在是没人乳的人家才会给孩子喂羊乳,辛子自然想让嗣君好好用人乳,而最终的结果....看嗣君腰间盛着羊乳的皮囊便可知答案。 她想看尸体怎么腐烂,安自然也没辙。 嗣君说要看便是真的要看,每天都会来观察半个时辰,每回都会带着肉脯与饴糖。 嗣君的牙还没长齐,自然不会吃肉脯,肉脯是给安的,糖,这个是她自己的,但安眼馋时她也会分外不舍仿佛在割肉般的分安一枚圆滚滚的糖丸,让安瞧着的时候都忍不住心生罪恶感。 肉脯与糖都是好东西,但安要么吃不下,要么食不知味。 尸体的味道渐渐重起来的时候嗣君便不再近距离观察了,而是离得远远的,坐在门外观察,边观察边吃糖。 不论尸体是腐烂发臭还是长斑、生蛆统统不影响她嗑糖丸饮羊乳的胃口。 安,委实做不到对着尸体正常饮食,哪怕是不对着尸体了,她回了家也得几天没胃口,嗣君给她的肉脯与糖丸全都给家人吃了,更悲剧的是嗣君是每天都来看,她也不得不每天都陪着。 一个半月后进入了孟夏,尸体烂得更快了,很快便只剩下了幽幽白骨,安也饿得皮包骨头了。 反观嗣君,每天好吃好喝,身上的膘明显有增加。 “原来这就是死亡啊。”嗣君对着只剩下白骨与些许皮革状皮肤的尸体感慨。 安沉默,是啊,这就是死亡,她也不是没见过死人,但头回如此见证死人的腐烂。 嗣君问安:“我们所有人死后都会如此吗?” 安点头。“人死后都会如此。” 嗣君想了想,又问:“骨头也会烂的吧?” 安点头。“那是自然,只是骨头烂掉的尸体会更长一些。” 嗣君哦了声,疑惑的问:“那我们死后,有什么是能留下的吗?” 这个问题,安无法回答。 嗣君见此也没坚持要个答案,而是拍了拍身上的土准备离开。“兕子很喜欢你。” 安笑看着嗣君,要的就是你喜欢我呀。 嗣君继续道:“远离我,你能活。” 安愣住。 什么意思? 安道:“既然你喜欢我,让我到你的身边不是很好吗?” 嗣君拒绝。 安想了想,换了个劝导方式。“我有两个姐姐和两个兄长。” 嗣君疑惑的看着安,都这么久了,她对安也并非一无所知,至少知道安是花奴的孩子,有父有母,以及一个兄长。 安继续说:“其实也不止两个姐姐两个兄长,阿父阿母一共有十二个孩子的,但有三个生病死了,还有四个是冬日时食物不够饿死了。还有两个,一个被大君临幸了,得了大君一段时间的喜爱,但很快被大君善妒的情人杖毙。” 嗣君说:“略有耳闻。” 对于话都说不利索甚至不会说话的孩子,很少有人会戒心,说话时也很少顾忌什么,这也让嗣君听到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 辛子有很多情人,其中也不乏他比较喜欢的,而其中最有名的便是一个出身贵族庶女的情人,生得格外娇媚,堪称倾城尤物,很得辛子的宠爱,为辛子诞下了五个孩子。 大抵也是因此,她也是所有情人中最嚣张的,非常善妒。 辛子睡一个女人她就杀一个,甚至于,连一些怀了辛子孩子的女人她也都下得去手。 辛子对于这些事的态度相当纵容,随她去。 嗣君甚为佩服这女人,真是能折腾呀,这么多年陆陆续续干掉的女人怎么也有三五百了,精力真是充沛。 安的姐姐若是被辛子给临幸了,那不被那女人知道还好,知道了就肯定逃不过一死。 安道:“还有一个姐姐,她是被一位想睡她的贵族给杀的。” 嗣君疑惑,不是很能理清这里头的逻辑,既然是想睡人,怎么发展成杀人的? 安解释了下,虽然服侍贵族会有赏赐,但前面那个姐姐的死太惨了,所以她第二个姐姐觉得贵族的赏赐比不上自己的命,然后....既然如此不识抬举,那成全你。 安的姐姐被赏赐给了从人与奴仆。 花奴没有能力救回女儿,只带回了女儿不成人形的尸体。 还有一个兄长,是被一个女贵族给看中了,辛子便慷慨的将人赏给了她。 安现在活着的那个兄长花了不少时间才弄明白大兄的死因。 为了安全,女性贵族的面首很多都会被阉了,去掉蛋蛋避免发生意外怀孕。 若是孩童还好,可以在蛋蛋上系坠东西,让蛋蛋慢慢自然脱落,但她的兄长不是年纪幼小的孩童了,而是少年,显然不适合这种做法,因而挨了刀。这有风险,如果运气不好,伤口发炎了,人就死定了,而她的大兄运气不好。 安最后问嗣君:“你觉得我生得如何?” 嗣君一时沉默。 虽然才五六岁,却也能看出,等安年岁渐长,眉目都长开了,必是美人。 安哀求的看着嗣君:“我不想饿死,也不想在日后因为生得好看而亡,只有嗣君您能救我了。” 嗣君目光露出了犹豫挣扎,最终还是避开了安哀求的目光。“对不起,我救不了你。” 安被气得拂袖而去。 若换个贵族,她如此作为必是死路一条,但嗣君并未生气,也可以说,正是潜意识里知道嗣君不会计较她才敢如此,毕竟,在别的贵族面前,她素来是毕恭毕敬不敢有一丝逾越的。 为什么? 为什么?! 安走得很快也很愤怒,以及无力。 她不想死,她想过上吃饱穿暖与健康长寿的生活就那么难吗? 若这世上真有神,神一定是个混蛋,以凡人悲苦为乐。 瞎走了一通后安发现走回了自己的家门口。 奴隶的家自然也符合奴隶的身份,是半地穴式的草屋,脆弱低矮,进门都只能用钻的,冬季时不及时清理积雪,一定会被压垮,温度也很宜人,冬冷夏热。 盯着家门看了会,安最终还是往回走了。 她不能放弃。 放弃了,未来就真的是只有死路一条。 没在白骨前找到嗣君。 安也不知嗣君会在哪。 嗣君精力旺盛且活泼,更直白点就是这是个天生心性就很野的熊孩子,仿佛不闹腾就会死。 上树抓鸟,下河....这个倒是不会,年纪太小了,谁敢让她下水等着被处死吧。 而且嗣君也不太喜欢有人跟着,嫌烦,一个个的就想着让她安静点,便是让陪玩,也玩得一点意思都没有,经常甩开奴隶乱跑。 久而久之都没人管她了。 同样,想找她也有点麻烦。 安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反倒是今天暂且罢了,准备以后再想办法与嗣君偶遇时却看到了嗣君。 在湖里。 毕方台内是有池的,人工开凿的湖泊,引的是辛原上一条水量比较大的河流里的水,供毕方台的禁卫与宫人们取水用。 供如此多的人取水,池的面积与深度都不小。 却没有烟波浩渺之感,池中遍植芙蕖。 正是孟夏时节,荷叶田田,芙蕖含苞。 安眯眼瞧了好一会才看清荷叶间扑腾着的不是池里养着的大鱼,而是人,并且是熟人——嗣君。 这水有点深,下去可能会死人的。 安迟疑了的看着水里扑腾的嗣君。 嗣君也看到了安,赶紧求救。 安咬了咬牙跳了下去。 天下没有白吃的膳食,想得到什么,连赌命的勇气都没有还谈什么改变人生? 庆幸的是,安经常在夏日时为贵人采芙蕖,虽然是乘着小舟采芙蕖,但怕不小心掉下去后命没了,安自学了泅水。 更庆幸的是嗣君是一个理智的被救者,在下意识勒住安的脖颈却发现安被勒得呼吸不畅后马上松了手改勒安的腰。 安:“....”算了,总好过被勒脖子。 上了岸,嗣君趟在地上使劲的喘着气,眼神中带着劫后余生的惊悸。 安问:“你怎么跑水里去了?不怕被淹死吗?” “谁会想死?我是被人推下去的。”嗣君怒道。 安哦了声,道:“谁让你总是一个人,自然容易被人逮着机会。” 嗣君更怒。“我不是一个人,死得更快。” 安看了眼嗣君,合着嗣君你对自己的处境也不是完全一无所觉呀。“你只是需要一个能够足够忠心的从人。” 嗣君闻言想了想,忽的道:“你知道上一个对我好的人去哪了吗?” 安问:“去哪了?” 嗣君回道:“我也不知。” 安有点怀疑嗣君是不是在逗自己。 嗣君解释道:“冬天的时候我的窗子经常会被人打开一条缝,有一次有个侍女发现了,将窗子重新关好了,后来没几天她便消失了。” 安道:“死亡并非最可怕的事,至少对我而言不是,即便我死了,那也不过我输了,愿赌服输。” 嗣君道:“可我不想赌,你所求是能吃饱穿暖与不因生得好看而死,我会保护你,但我不会要你做我的从人。” 安想了想,觉得这已经是很不错的进步了,更多的,以后慢慢经营,总能如愿的,遂点头。 两个人重新恢复了之前的相处模式,并且更亲近了些。 这也让安发现嗣君的处境似乎比自己想像的更危险。 被人推水里差点淹死,嗣君完全没有去和辛子说的意思。 问嗣君,嗣君却反问,为何要告诉父君? 到底相处得久了,又时常揣摩嗣君,安只片刻便想到了嗣君的话里透出的意思。 不需要告诉辛子,因为说了也没用,想得更坏点,可能,说了会更危险。 嗣君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安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她的父母被上头青睐,地位有提高,家里的日子好了不少,甚至于她自己也得到了一个先生。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侍卫,安也不知嗣君是如何做到的,也可能是吩咐了下去便做到了。 嗣君是未来的国君,虽然历史上很多倒在了国君之位前的嗣君,但做为国君之位最正统的继承人,不论这个嗣君的未来多么不靠谱,总是会有的人投效的。 识字与习武,她没向嗣君提过,但嗣君却给得非常合她的心意。 财富终究会花光,美食亦会吃完,地位....那也得有匹配的能力,不然得到了也守不住。 在这座浸满了公族鲜血的台城中,有太多太多的例子了。 然,一个月后安还是重新向嗣君提出了想成为她从人的请求。 许是因为相处得比较愉快,也可能是没事干,嗣君经常带着吃的喝的来找她玩,安提出请求时嗣君正抱着一枚果子在努力的啃着,听了安的请求,不由愣了下。 嗣君颇为服气。“你真犟,我都说了我会保护你的。” 安道:“我相信你,但我比较怀疑你还能活多久。” 嗣君目光冷锐的看着安。 安提醒。“昨天你为何吞我的珠子。” 她弄了两根羚羊角准备打磨一些珠子,才打磨出了两枚,其中一枚被嗣君看到后随手给吞了。 然后....安抓着嗣君把手伸进她喉咙里抠了很久才让她将珠子给吐出来,终于看到珠子的时候安松了口气,发现自己全身都是冷汗。 差点被你个熊孩子给吓死啊。 嗣君嗫嚅道:“...看错了,以为是糖。” “羊角珠子和糖,难为你能找到相似的地方。”安对嗣君的眼神甚为佩服。 “不都是圆的吗?” 安被气到语塞。 的确都是圆的,但一个是能吃的,另一个也能吃,可吃了就得死呀。 气愤中安看着嗣君手里准备往嘴里放的糖丸,忽的想起一件事,认识这么久以来,她好像从来都没见嗣君吃过糖丸以外形状的糖。 “你的糖怎么都是糖丸?” 嗣君回以茫然的眼神。“糖不都是糖丸吗?” 安:“....我必须做你的从人!” 嗣君拒绝。 安想了想,问:“若你死了,你如今给我的一切,你觉得我还会不会拥有?” 嗣君闻言愣了下,下意识思考了起来,根据她在这座台城中看到的东西,安只会更惨。 就好似辛子曾经宠爱过的情人,一旦失宠,大多都会沦落得很惨。 可让安做自己的从人,嗣君很怀疑她会死得比自己更快。 嗣君最终还是没拗过安,被安说得一时迷糊差点就同意了,只是差点,因为有一个问题,她的从人是谁并是她自己作主,得辛子同意。 安闻言退而求其次,那就随便什么身份好了,侍女也可以,大不了以后转从人。 嗣君最终还是同意了。 越是走近嗣君的世界便越是能察觉到这位嗣君的处境是多么的危如累卵。 嗣君是辛子最正统合法的继承人,也是辛子所有子女中唯一一个有法理继承权的人,但辛子一直在培养和给予权力的却是私生子的鹿。 嫡嗣有法理而无权力,私生子手握大权而无法理。 会发生什么? 若是在别的国族,不好说,但在辛国这个国君死于非命,下克上是家常便饭的方国,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本不需要想太久。 安犹豫了下,哪怕知道卑不间尊,疏不间亲也还是忍不住委婉的提醒了下嗣君。 嗣君非常平常的回答:“我知道呀。” 你知道你还这么冷静,冷得一点作为都没有?安不可思异的看着嗣君。 认识也有半年了,真是一点都没看出来嗣君你这么没有求生欲。 嗣君道:“阿父的年纪很大了,我的年纪太小了,国赖长君。他用我给鹿铺路,这不是应该的吗?” 安想了想,问:“那你知道这样下去你会如何吗?” “我会死。”嗣君回道。 王座由鲜血与白骨铸成,她的血与骨会是鹿的王座上最显眼的那根骨头。 安诧异。“你不生气?” 嗣君不解:“我为何要生气?” 安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她老子要是这么对她,她肯定气到宰了生父,可嗣君....她看得出来,嗣君既没有生气,也没有起杀心。 “你不想活吗?”安道。“你别忘了,你答应过会保护我的,你若是死了,我现在拥有的都会被收回的。” 嗣君摇头。“我怎会想死,可我也想不到我能做什么,国赖长君,我太小了,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治国,一个不懂治国的人,还是一个孩子坐上王位....你若是臣民,你能安心?” 安语塞。 她,还真不可能安心。 第212章 第三章嗣君 若是将人比作船,嗣君无疑是一艘岌岌可危的烂船,更悲剧的是,这艘破船正处于风暴中,但安也没得选。 除了嗣君,别的贵族是不可能帮助她的,有的是比她这个性价比和实用性都更高的选择,干嘛要舍好取劣? 嗣君的思维逻辑安无法判断有没有什么毛病,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安道:“那你也不能干坐着等死呀?” 嗣君反问:“那我还能干嘛?” 安想了想,说:“你可以学着怎么做一个国君。” “跟谁学?” 安噎了下,跟谁学,这是个好问题。 辛国最有资格教嗣君怎么做国君的人只有辛子,但辛子如今悉心教导的是鹿。 安换了个方向。“可以自学。” 嗣君好奇的看着安。 安道:“一个明君应该是怎样的?我们可以先弄清楚这点,弄清楚后你就向那个方向靠拢。” 嗣君想了想,觉得可以试试。 在理解了死亡是什么后,能活着她还是希望活的。 一个明君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一个完全不识字,一个才认识几个字的两只崽思考了下,只能想到一些比较流传的说法:爱民如子,谦虚纳谏、亲贤臣远小人、礼贤下士。 礼贤下士就算了,嗣君太小了,她的礼和招揽除了实在是没别的路可以走的士,没人会当回事的。 亲贤臣远小人,贤臣与小人的定义是什么? 谦虚纳谏? 纳谏的前提是有人进谏。 爱民如子? 嗣君表示爱不起来,她和民不熟,没感情。 安退而求其次,那也得同情民,善待民。 嗣君想了想,问,民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要同情民?民很可怜吗? 安看着嗣君沉默了好一会才想起嗣君的处境再怎么危险,她都是一个嗣君,从未离开过台城,也看不到底层的人间疾苦,甚至她连什么是底层都不知道。 何不食肉糜的典故看似不可思异,却又如此真实。 安表示我会想办法让你对民有个清晰的认知,不然只是一个单薄的字眼,很难让人有什么感情。 猫有猫道,鼠有鼠道。 再加上嗣君经常一个人跑得没影,以及诸侯为了保持贤名和招揽人才,台城的门禁都是很宽松的,只要是贵族差不多就可以随意进出,当然,仅限于贵族本人,若是带着一大串甲士那就肯定进不去。 出去反倒没那么麻烦了。 台城很大,但还没大到能自给自足的境界,每天都有奴隶出入运输物资。 安很容易就为嗣君找到了偷偷出宫的法子。 台城里的宫人也不全是奴隶,奴隶也就罢了,除非工作需要或是被赏人,否则从生到死都不会离开台城,但非奴隶的那部分却是每个月都要回去探亲的。 嗣君惊诧于安的人脉。 “我和足赤认识,是他帮我的。” 嗣君知道足赤,安和她讲过,委实是一个人才,出身奴隶,却靠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在这台城里过得甚为滋味——相对于非贵族的人。 “我要与阿父说一说。” 安愣了下。“大君会同意你出门吗?外面不像台城这么安全的。”台城也不见得安全,但对于嗣君而言,在台城里,她的生命还是有所保障,至少不会有人明目张胆的弄死她,出了台城就不一定了。 嗣君反问:“为什么不会?” 辛子对她根本没期待,而没有期待自然也就不在意,只要她给的理由走心点,辛子是不会反对女儿去冒险的。 当然,可以受伤可以残疾,但不能死。 安听了嗣君因为年纪太小而表达得有些语无伦次的解释,想了好一会才明白嗣君想表达什么,但....你们父女俩的关系是不是太奇葩了? 安同意了嗣君将此事告诉辛子。 嗣君非常走心的告诉辛子,自己想离开台城,白龙鱼服的看看这个国家。 辛子不出所料的爽快同意了。 因着有自己虽然看到,但理论上一定会存在的辛子派的暗卫保护,安带嗣君在国都四处逛时更加放心了。 从最底层的奴隶、隶农,再到民风淳朴(看到有钱人路过就杀人劫财,看到落单的行人经过就抓为奴隶)的庶农,再到城中的手工业者以及拥有许多私田与奴隶的氓庶地主.... 安不知道怎样是好的,但多看看多了解些总是没错的。 嗣君忍不住问了安一个问题:“我们真是同类?” 上层与底层的生活与思想观念的差异完全是两个物种。 安说:“当然,我们都是人族。” 嗣君将喉咙里那句完全没看出来生生咽了回去,觉得大抵是自己年纪太小,见识不够才会觉得这是两个物种。 安从嗣君的表情上不难看出来嗣君咽回去的话想表达的是什么,笑着揉了揉嗣君披散着的柔软头发。“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正常。” 嗣君茫然的看着安。 安解释道:“我自己的话,我觉得这不合理,凭什么有人生下来便可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一生,而有的人生下来就注定一生卑贱?贵贱有别,凭什么呢,难道我的血不是红色的,你的血不是红色的?” 嗣君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吃得太好,肉乎乎的,几乎看不到血管,但熊孩子调皮捣蛋可着劲的蹦跶哪有不磕着碰着的?她受过伤,见过自己的血,还尝过自己的血是什么味道,腥的,还有点咸。“都是红的。” 安问:“所以你说凭什么呢?” 嗣君想了想,说:“我不知道。” 安说:“我也不知道,但天下就是这样的。” 嗣君闻言道:“你不喜欢的话那就去改变它好了。” 安诧异的看着嗣君。“改变?” 嗣君点头。“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要忍耐呢?” 安闻言笑。“世道如此,我什么都做不了。” “那就慢慢想,总会想到办法的。”嗣君道,顿了顿,又说:“当然,也可能想不到,但努力了,死的时候不会后悔。” 安看着嗣君,不太确定嗣君说的是自己还是她,亦或是两者皆有。 台城外面的世界一点都不美好,街道上屎尿横流,屋舍只有贵族聚居的地方才能看,别的地方多为半地穴式的茅屋,又脏又乱又差。便是城外的村社,亦是相当的山(穷)清(山)水(恶)秀(水)民(出)风(刁)淳(民)朴。 但嗣君始终兴致勃勃。 这是她的国,若她能活到成年,她必定会是这个国家当之无愧的君。 做为国君,怎能不了解自己的国家? 从夏看到秋。 嗣君想从秋再看到冬。 哪怕是深秋了也仍旧去找安,可惜安的时间不配合。 嗣君又一次来寻安时,安正和兄长在屋顶上加固屋子。 冬日严寒又有雪,若不趁着冬日到来之前及时修补茅屋,冬日冻死人是常有的事。 安之前的兄长与姐姐有不少便是如此死的,今岁因着嗣君的关系,家里属于自己的时间多了些,终于有空修补屋舍了,自然要抓紧了。 见嗣君来寻自己,安表示我正忙着,你等等我,我忙完了再陪你。 屋子不抓紧时间修补好,冬季要死人的。 怕嗣君觉得无聊,安塞了一把花木上结的果子给嗣君,让她坐一边慢慢吃,熟料嗣君竟然撸起袖子表示想帮忙,眼睛里尽是跃跃欲试。 安瞅了瞅自家茅屋的高度,再瞅瞅嗣君身上的小肥肉,觉得就算倒霉摔了下来也很难摔出个什么来,便同意了。 万幸,嗣君的身体非常好,不论是体力还是敏捷,并未摔下来。 忙了一整天将屋子比较严重的地方都修补好,嗣君还跑到屋子里去瞅了瞅。 地面上铺了一层带点湿气的茅草,除此之外,空空荡荡的,几乎什么都没有。 狭小,也就能容纳三四个大人趟下,逼厌,莫说大人了,便是半大的少年都很难在里头站直了。 “这地方能住人?”嗣君问安。 安道:“能遮风能挡雨,怎么不能住了?” 嗣君:“....”理论上没毛病,能遮风能挡雨,当然可以住人,但,她还是觉得,这样的环境,安的父母竟然还能养活好几个孩子,真是厉害。 每个季节有每个季节的风景,而冬季的风景无疑是最冷酷的。 大街上每天都能看到冻死的婴孩,捡尸人每天捡,每天都会有新的出现。 这却不是最冷酷的。 被捡尸人捡了扔乱葬岗埋了还是幸运的,还有不少被洗洗剁了后放进陶罐里烹了,燃料不够的话,也有用人骨头为柴的,更有生啖的。 不论是安还是嗣君都觉得自己的肠胃相当的不适。 最后还是安问嗣君有没有钱,反正几个小婴孩,吃不了几口食,不如嗣君你把人收养了? 嗣君自然是有钱的,但钱不在她手里。 党大夫与辛子联姻,辛子的一切以后都是她的,但党大夫也不是什么都不出。 党大夫准备了很多珍宝钱财做为合婚的彩礼。 合婚彩礼只能由党大夫与辛子的子女继承,哪怕是辛子也不能碰。 辛骊在的时候,那些珍宝钱财都是他的,但他死了,便是嗣君的了。 党大夫很有钱,彩礼也很丰厚,嗣君虽不知自己有多少钱,但可以肯定,一定很有钱,马上就回台城去寻媵正了。 贵族联姻是有陪媵的,媵正即为媵人之首。 辛子与党大夫是合婚,两个人一个有国一个有家,都没空为对方操持家宅之事,因而合婚的媵正权力是最大的,不是主君的配偶,却有主君配偶的大半权力,某种意义上算是有实无名的相邦了。 也因为牵扯很大,媵正,尤其是合婚中的媵正人选都是精挑细选的,必须足够忠诚,能够在远方保护好家主的孩子。 媵正有男有女,具体什么性别得看媵正的家主性别。 党大夫选的媵正是她的从妹。 辛子送到党大夫那里的媵正是男的。 在嗣君成年前,彩礼皆由媵正打理。 “嗣君怎么突然问起彩礼了?”虽已近知非之年,看着却仿佛而立的媵正好奇的问面前坐着的小娃娃。“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告诉姨母好了,我送你,嗣君自己可莫要乱花钱。” 嗣君将自己在大街上看到的弃婴与媵正说了说,表示,那些弃婴太可怜了,如果不管的话就死定了,自己想收养那些弃婴。 媵正闻言诧异的看着还不足两岁的小娃娃,收养不是没听说过,但你一个不到两岁的小娃娃表示要收养弃婴....活久见。“可是每年每天都有弃婴,嗣君你不可能收养所有的弃婴,你也养不起。” 党大夫的彩礼再丰厚也禁不起这么花。 嗣君闻言想也不想的道:“我也没想救所有弃婴呀,能救几个是几个。” 在国都看了那么多风景,钱财方面的常识她在看多了以后也有了,甚至连基本物价,搞不好媵正还没她了解,毕竟她在外头逛的时候都是自己花钱买东西的,安可没钱。 媵正见此也知道嗣君是铁了心要做这事了。“嗣君真是个善良的孩子,但你要怎么说服大君同意此事呢?” 嗣君道:“为什么要他同意?” 媵正道:“你要将弃婴带入台城,怎能不经大君的同意?” 嗣君终究不是大君,台城如今的主人还是现任大君而非嗣君,跳过也不是不可以,但一个嗣君这样做会很危险。 嗣君:“可我没想将人带进台城,我只是想在外面买个宅子,再找一些妇人照顾他们。” 媵正露出了诧异之色,想得还挺周到。“既如此,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一定要开口。” “需要媵母的地方兕子肯定会和媵母说。”嗣君笑得甜美的回答。 媵正忍不住捏了捏嗣君肉乎乎的小脸。 收养弃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那么多孩子,需要考虑的地方太多了,嗣君非常不客气的有事就找媵正。 做为党大夫为自己儿女选的辅佐之人,媵正的能力自然不弱,治理一方水土尚绰绰有余,何况一个小小的育幼院。 冬季结束的时候嗣君数了数育幼院的幼童,超过两百名。 这只是活下来的,嗣君很清楚,这两百名婴孩的背后是更多死去的婴孩。 她好像有点理解安对世道的悲观了。 真糟心。 根据帝国的传统,合婚的夫妻若是没有住在一处,那么彼此养在膝下的孩子身子骨长结实后就得轮着住了。 比如嗣君,她一年住辛原,一年住党大夫那。 本来应该长到四五岁了再这么做,但考虑到辛国的局势,虽然想让嗣君死,但榨干利用价值前比谁都不想让嗣君死的辛子将嗣君去和母亲一起住的岁数提前了。 冬季一过,辛子便让人收拾了嗣君远行的行囊。 嗣君将安一块带上了,自己不在,把安留在台城,安不可能得到好的养伤条件。 是的,养伤条件。 俩人玩秋千的时候安掉了下来,若非反应快用手撑了下就不是手骨折而是脑袋开花了。 值得一提的是那秋千是嗣君经常去玩的,只不过经过了发现嗣君吃的糖都被做成了圆形,导致嗣君看到圆的东西下意识以为是糖而往嘴里送的时后,嗣君不管是吃的喝的还是玩的,安都会先用一下,顺便看看嗣君的认知有没有隐藏着什么问题。 玩秋千的时候安想也不想的先坐了上去,嗣君推着她玩了会,感觉挺好玩的,便不肯下来了,让嗣君继续推,然后....胳膊现在都还夹着木板吊在脖子上呢。 党地远在穷桑国,但从辛原前往穷桑国可以走水路,倒也没那么花时间,一路不作停留,不到一个月便到了。 嗣君对自己的生母并不熟。 党大夫在生下她之后因为身体缘故并未很快离开,而是在辛原又住了半年,也陪了最小的孩子半年。 但嗣君那会还是个只会喝奶的婴孩,什么都不记得。 若说拼命想能够想起点什么的话,大抵就是没有危险的感觉,而没有危险也可以称之为安心了。 因着这份安心,嗣君对党大夫不免有些期待。 期待破灭的很快。 党大夫对自己十月怀胎诞下的孩子并非没有感情,但比起孩子还是更在意权力,小女儿能不能坐上国君之位。 嗣君年纪很小,但在一点安全感都没有的台城,为了活着,察言观色的能力早就练出来了。 期待破灭,却也没有愤怒。 世事本就是如此,为此生气太没道理了。 最重要的是,比起辛子,党大夫已经很不错了,至少是爱孩子的,也不算计着榨干孩子的利用价值后再弄死孩子充分发挥最后的价值。 纵是不生气,但比起与亲人叙感情,她还是更喜欢与安一起去学泅水。 安认为虽然将嗣君推进水里这招已经有人用过了,大概率不会再用,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嗣君你还是学学怎么泅水吧。不是每次掉水里都有人来救你,并且还来得及时,没有迟到的。 比起等人救,自学泅水无疑更靠谱。 自己会泅水,哪怕来救的人来迟了也没什么影响。 因着差点被水给溺亡的事,嗣君对水有点阴影,最后还是被安强拽进河里的。 进了水里,发现死不了后离开就松了口气,学会了泅水之后更是完全放下了阴影,每天玩水玩得非常开心。 只能玩半天。 发现嗣君都两岁了,什么教育都没接受过后党大夫表示我一岁多点的时候就被带着学东西了。 嗣君惊讶:“阿母你一岁多点能学什么呀?” “走路,音律....”党大夫列了好几项,然后便看到嗣君的脸都快苦得掉汁了。“你这是什么表情?一名真正的王侯贵族,气质与外形可是很重要的,若是言行举止随便,谁会正视你。” 嗣君:“....”能见人,过得去不就行了?居然还从娃娃起就进行相关的教育。 小胳膊注定拧不过大腿,嗣君最终还是不得不每天分出半天时间来学习如何走路、如何坐、音律等等贵族生活必备的技能。 若非嗣君年纪太小,没法写字与习武,党大夫连读书习武也能安排上。 党大夫出于好意的安排不是那么受人喜爱。 除了党敏给小妹讲历史故事的小课堂,别的课堂嗣君都是能睡就睡,不能睡就走神,饶是一对一教学也将先生气得够呛。 党敏找小妹谈话,嗣君非常委屈无奈的表示,我也不是所有课都睡的,历史故事的小课堂我就没睡,全程都非常清醒。 嗣君一番委屈的哭诉后得出了一个总结:我打瞌睡不是我的错,是先生教的太无趣了,看阿姐的历史故事我听得多精神。 党敏表示既然你喜欢历史小故事,那你就写篇读后感给我瞅瞅,阿母出门的时候将你的功课交给了我,小妹你总不能让我为难吧? 嗣君伸手示意了下自己的爪子,肉乎乎的爪子很可爱,就是太小太软了点,不可能抓笔写字。 “没让自己写,你可以自己口述,别人写。” 嗣君马上去找安。 读后感嘛,她的读后感很多,只是不会写字罢了。 回到自己住的宫室里没找到安。 嗣君蹙眉。 安是个不想找麻烦也不遇到麻烦的人,党地终究不是辛国。在辛国,嗣君的处境是很危险,但做为嗣君,处境再危险,能将她不当回事的人也不超过五指之数,因而安只需要担心嗣君的安全,但在党地,她最需要担心的反倒变成了自己。 嗣君在党地说话的分量可及不上辛国,若是倒霉的碰上什么冲突,安不确定自己的生命是否安全,因而有事的时候她都是在屋里看书。 安很喜欢看书,给她一卷书,她能在屋里闷一整天,直到将书简上的内容烂熟于心。 她前不久才从二姐党敏那里淘了不少书,这会儿安绝对不会想出门。 嗣君本能的就往不好的方向去想,推测不知道是谁的势力伸到党地来了。 这也太阴魂不散了吧? 她都跑这么远了还能追来? 权力的魅力真是惊心动魄。 嗣君一边心中惊讶一边发动了大量的人手去找安。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高龄生育令党大夫的身体大不如前,但也没到连自己的老巢都掌控不了的地步。 尽管如此,事实也仍让嗣君暴怒不已。 每个贵族氏族只要延续的时间足够久都会繁衍成一个枝繁叶茂的大家族,少则数百,多则数千。更有甚者,嫡支、近支旁支全加起来能超过十万。 超过十万这个数字一点都不夸张。 两千年前扶风之乱,出身扶风氏的王被白帝给醢了,扶风氏同样也没好过,阖族被屠,只余三五幼童存活。 史书记载,那场屠杀中死去的人超过十万。 若非这个前车之鉴太过惨烈,王权式微以后也不会一直没人来一出武力取代,自此王权世袭的好戏。 不是不想,而是上一个例子太惨了。 党氏当然没到当年扶风氏的人口规模,扶风氏当年那超过十万的人口是攒了几千年才攒下来的,党氏没那底蕴,却也超过千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家族人口多了,什么牛鬼蛇神都有。 贵族氏族对于族人管得也不严,反正只要不给家族捅什么大篓子,那不论是杀人放火还是欺男霸女都是小事,氏族又不是摆不平。 大部分纨绔贵族的爱好都是美色。 男女、男男、女女....嗣君闲来无事听寺人们八卦时听了不少,寺人们大抵也没想到话都说不利索,走路得四肢并用的小家伙虽然听不懂,却都给记了下来。 然而,现实又给嗣君上了一课,贵圈真乱可不止男女以及男男女女这么简单。 看到一个幼童生得美丽,嗣君自己的心态是看着真可爱,捏一下脸蛋,手感不错,吃得肯定不错,太骨感了,这是没吃饱饭吗? 然,并非每个人都是这种心态,也有人的心态是生得真可爱,玩起来一定很爽。 嗣君没听说过这个,辛子好色,但喜欢的都是成熟性感的类型,而要符合成熟性感这个标准,年龄就不可能小,并且辛子也只喜欢女人,直得不能再直,这对嗣君多少有些影响,至少她的认知里从未想过成年人与幼童之间也是能发生什么的。 嗣君找到安的时候安身上的衣服都被撕了,自己再来迟点,安可能就不是衣不蔽体,而是需要医者急救了。 纵是如此,整个人也被吓得不清,嗣君喊了她半天都没什么反应,只是死死的抱着嗣君,仿佛溺水之人抱着唯一的浮木。 虽然被抱得很不舒服,但感觉到安的不安,嗣君忍了,看向那个被侍卫按在地上的中年男人。 她认识这人,是党大夫的从弟,嗣君的唯二印象就是这家伙生得与党大夫有几分相似,但同一个曾祖,生得像是很正常的事,以及他的僮仆里有很多孩童,现在可以加上了一条了,他干的事她也会记住的。 思及此,嗣君想了想,让人将这家伙的院子给搜一遍,所有人都抓起来审问,她要知道具体怎么回事。 “辛嗣君你不能这么对我,我是你的从舅。” 嗣君不咸不淡的哦了声。“我现在心情不太好,你最好闭嘴,不然我割了你的舌头。” 审讯结果很快便出来了。 老家伙在嗣君与安来的时候便盯上了安,但一直没机会,安每天不是和嗣君在一块便是闷在屋里读书。 这回趁嗣君不在,便买通了一名奴仆以嗣君的名义将安引了出来。 嗣君闻言道:“将那名奴人及其全家抓起来沉塘。” 奴人处理完了,接下来自然是老家伙了。 感谢大家族聚族而居的传统,嗣君的人非常轻易的便将老家伙全家三十五口人给凑齐了,包括他白发苍苍的老父老母以及兄弟姐妹,连襁褓中的两个婴孩都没落下。 党大夫不在,但党敏还在,党敏收到消息赶来时正好赶上老家伙的全家人被凑齐,在那哭天喊地的求饶。 见党敏来了,嗣君非常好奇的问党敏。“阿姐,那个东西,喜欢玩男童与女童,这些年玩死的孩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还有他院里的僮仆,年幼时就没几个是逃过的。阿姐,你知不知道?” 党敏自然是略有耳闻的,虽然不熟,但从叔喜好幼童的事也不是什么秘密,贵族豢养娈童的一抓一大把,娈童可不仅仅指生得美丽的少年,而是涵盖了从七八岁到十七八岁这个年龄段的少年。 好色的贵族,尤其是男性贵族,就没谁是不吃窝边草的,院子里生得好看的侍女都会被拉上床,至于侍女是七八岁还是十七八岁,人才不会考虑。 党敏也觉得这有些过分,但也仅此了,别人的事,与她有什么关系?她管得着吗? 然而,看着嗣君眼中的怒火,党敏知道,这回她还真得管。 平日里乱玩也就罢了,但现在都动到嗣君的人身上,这就很过分了。 “略有耳闻,这次是他过了。”党敏道。“他便随小妹处置吧,要杀要剐都听小妹的。” 嗣君看着党敏,问:“那他的亲人呢?” 党敏闻言不解:“他们也参与了此事?” 不至于这么不长脑子吧? 嗣君莫名想到了前段时间安教自己的一个成语:鸡同鸭讲。 她与党敏是同父同母的姐妹,但此刻还真不如鸡同鸭讲里的鸡鸭。 “做为亲人,他们会不知道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兄弟,自己的父母是什么德行?” 党敏有点反应过来了,嗣君这是想搞株连呢。“亲人有过,有几个人能加以管束呢?” “那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嗣君反问。 党敏劝道:“为一奴隶而杀血亲全家,不合理,小妹莫要昏了头。” 你对自己的处境就没点数吗?先天起始条件人是没什么法子,但后天的,你就别败坏了。 嗣君闻言想了想,忽的拔出了自己身上带着的匕首往自己胳膊上来了一下,伤口没到深可见骨的程度,人的自我保护机制阻止嗣君这么干,但也不浅,血很快流了出来。 党敏愣住。 惊魂未定的安也愣住,却也最快反应过来,赶紧从嗣君的衣服上撕了布条给嗣君包扎。 嗣君推开了想给自己包扎的安,将伤口递给党敏看,愤怒的控诉:“阿姐,那老家伙被公叔给收买了,竟然刺杀我,你看我都受伤了,我一定要杀了他全家。” 党敏能怎么办? 当然是由着嗣君。 刺杀辛嗣君的罪名不仅够杀那家伙全族,也足够问罪整个党氏。 事实证明嗣君哪怕是杀人也会杀得很有特色。 让人当着老东西的面将他全家装进了皮囊里,然后....活生生的打成了肉酱。 党敏可以发誓,她有生之年从未听到过如此恶毒且丰富的诅咒,全是针对党敏的。 从叔对自己的亲人还是很在意的,而他越是在意,嗣君的命令也就令他越痛苦。 亲眼看着老父老母以及襁褓幼子被打成肉酱还能无动于衷的,只能说明不是人。 党敏自己都看得不忍,听得冒凉气,然而嗣君完全无动于衷,甚至面带笑容的欣赏着从叔的痛苦与诅咒,仿佛在欣赏一件非常美丽的艺术品。 党敏最终忍不住先告辞了,纵她也杀过很多人,但如此残酷血腥的现场却是没见过的。 她要谁死,说一声,奴仆自会将人拖下去处理掉,不会在她面前处理免得脏了她的眼。 等从叔的全家都变成了肉酱,从叔的嗓子也哑了,眼眶更是瞪裂了,脸上流淌着血泪,眼神充满了怨毒的瞪着嗣君。 若眼神能杀人,嗣君定已被从叔的眼神零敲碎剐千万遍。 嗣君随手抓过一条镶了刺的鞭子塞到安的手里,安惊懵的看着嗣君,嗣君指着从叔道:“用这条鞭子抽他,抽多少抽多久都由你,只一点,当你不想抽的时候他若还活着,我便会饶他一命。” 安看着嗣君,相识这么久,她一眼便看出,嗣君是说真的,若自己不能将人打死,嗣君真的会饶过那人,忍不住用哀求的目光看着嗣君。 嗣君冷漠的看着安哀求的目光,以及哀求之下满满的恐惧。 怕什么就要去面对什么。 正如她因差点溺亡而怕水,就一定要学会泅水。 安既然怕那个男人,那就必须亲手杀了那个男人。 哀求无用,安拖着鞭子向被绑起来的男人走去,举起了鞭子。 第一鞭子抽了下去,安顿觉心里轻松了很多,感觉这个男人也没那么可怕了,举起第二鞭子便没有任何心里障碍了,甚至颇为急切。 鞭子是用来惩罚逃奴的,镶着倒刺,一鞭子下去不仅皮开肉绽,还会勾下来一大片碎肉,威力甚好,就是执行人太小了,气力不足,抽了十几个鞭子便抽不动了。 嗣君让人送来了肉羹让安吃了补充体力,吃完继续打,什么时候打够了什么时候就停。 安看了看肉羹,再看了看满地的碎肉,吃不下。 “不吃东西的话你有体力继续打?人还没死呢。”嗣君道。 “我想吃素。”安觉得自己未来半年都吃不下肉食了。 嗣君让人去弄素食,肉羹也没浪费,自己端着吃了起来。 安看了看满地血肉,再看了看大口吃着肉羹的嗣君,再想了想去岁这家伙几个月如一日的观察着尸体怎么腐烂的事,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冷静了下来,她又如何不懂嗣君这一番作为是为什么,前不久她才将小家伙强拽进河里,如今不过是历史重演,只是拽人和被拽的掉了个位置。 第213章 第四章分歧 安用了一整天才将人给打成一地的肉酱,死亡过程甚长。 安在中途休息进食时嗣君也让人熬了参汤灌给从叔,这也导致从叔被抽了七八个时辰才咽气。 人变成肉酱的时候嗣君已经睡了一觉,并且将读后感在脑子里构思好了,就等着找人笔述。 把人抽成了肉酱,嗣君便带着安离开,至于满地血肉,自然有人收拾。 差不多一天没休息,安累得不行,嗣君便让她睡自己床上。 “那你呢?你睡哪?莫不是要睡我的榻。”安问。 嗣君浅眠,更确切点便是,嗣君睡觉的时候周围但凡有个风吹草动,她马上就会醒来,更何况是有人了。 安不认为嗣君会想和自己一起睡,但这会儿她真的很希望和嗣君一起睡。 “我才不会去睡你的榻。”嗣君回道。“我们一起睡。” 做为侍女,安在嗣君的卧房里是有自己睡觉的地方的,一张矮榻,离得不远,方便随时照顾嗣君。不过从未起到过本职作用,嗣君晚上起夜与口渴都不会叫人,而是自己爬起来。 安哦了声,躺了下来。嗣君的床的确比她那硬邦邦的矮榻舒服。 嗣君也脱了履和袜一起躺了下来。 安忍不住抱住了嗣君肉乎乎的跟暖炉似的小身子,闷声道:“谢谢。” 因为自己床上多了个人而非常不适应却又要努力控制自己保持正常,不要抬脚踢人心窝更不要伸手去掐人脖子的嗣君闻言随口回道:“我们是朋友,应该的。” 安低笑。 是啊,她俩是朋友。 虽然刚刚经历了非常糟糕的事,但出乎意料的是,安睡得很香也很安心,完全没做噩梦。 安睡得好,嗣君早上却是顶着一对黑眼圈,整宿都没睡好,就怕自己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身边躺着的人已经变成了尸体。 虽如此,看到安神清气爽的模样,嗣君还是忍不住觉得开心。 没事就是好的。 后续还没完,这也是好解决的。 党敏很好摆平,或者说在看到嗣君往自己胳膊上捅匕首时党敏便很有自知之明,自己不是小妹的对手。网首发 因而嗣君最终要面对的后续是从穷桑国都桑林回来的党大夫。 嗣君一进门便不给党大夫开口的机会,而是与党大夫谈起了辛国的情况。 六十几岁的年纪对于普通贵族而言已经不小了,辛子年轻时又经常参与战争,这也是这个时代公族公子们的常态,得会带兵打仗,若不能带兵打仗虽然也能锦衣玉食,但国君之位就别指望了。 既然参加战争,哪怕身边有很多人保护,也不可能不受伤。 积少成多,再加上年纪大了,身体终于压不住....辛子的身体完美诠释了什么叫病来如山倒。 嗣君偷听过御医的谈话,辛子的身体,少则三五年,多则六七年。 嗣君问党大夫:“阿母觉得我能守住国君之位吗?” 嗣君能不能守住国君之位不好说,但嗣君不是一个寻常孩子却是可以肯定了。 党大夫道:“你是我的孩子,辛子的位置只能是你的。” 若不是我的,你会怎么做? 嗣君看着党大夫,觉得更加理解辛子了。 兄弟很麻烦,但妻子也同样是个麻烦呀。 嗣君没将自己的感想说出口,而是道:“既然阿母觉得儿以后定是辛子,也请以对待未来国君的态度对我,我不喜欢别人不经过我的允许便动我的人。做为国君,孤若是连手下人都护不住,还还敢追随于孤?” 党大夫想了想,觉得哪怕是为了保住那个奴隶而临时编的,能编得如此靠谱,也足以说明这个孩子的资质与价值了。 至于女儿对那个奴隶在意得有点忘了自己的身份,那是辛子该头疼的事,她何必做这个恶人? 秋季的时候嗣君与党敏一起去了穷桑国都见穷桑侯兼兖州牧,开开眼界,也见见兖州诸国的使者与质子们。 对于一个国君而言,眼界不能只看到本国,还得看得到别的国族。 国都居,大不易。 嗣君不缺钱,但累。 每天应酬多得累成狗,还总有人看她年幼想捏她的脸。 以及,穷桑侯的子女真多,儿子女儿加起来超过三十个,这还是没将私生子女给算进去的数字。 穷桑侯的子女中有很多优秀的,但嗣君也留意到,穷桑侯的嗣君似乎不咋的。 “我很怀疑穷桑侯死了以后他的嗣君能活几天,到时候肯定会是一场大乱战。”嗣君对安道。 穷桑侯的子嗣中有很多优秀的,但没有任何一个优秀到一枝独秀的程度,而是不相上下的那种优秀。 “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吗?”安一边问一边将一串羊角打磨的珠串戴在了嗣君白白胖胖的手腕上。 “我不知道。”嗣君好奇的看着手腕上的珠串,有点大了,因而珠串在手里是缠了一圈的。“送我的?” “嗯,送你的。”安回答。 “这珠子我怎么看着有些眼熟?”嗣君想了想。“我上次吞了你一枚以为是糖丸的珠子,好像就是这种。” 安对嗣君有些刮目,记性真好,都一年多了还记得。 “我那个时候就想送你礼物的,但我送不了什么珍贵的,便只能送心意了,亲手打磨一串手串给你,不过手艺太差,很多珠子都没打磨好,直到现在才做好。”安也很无奈。“你可不能嫌弃它。” 用羊角打磨的手串不论如何都不可能与别人送嗣君的宝石象牙等珍宝比的。 嗣君闻言站了起来走到安身前吧唧亲了安一口。“我很喜欢它,这是我收到的礼物里最喜欢的。” 看得出嗣君是真的很满意很开心的安放下了心。“你喜欢就好。” 秋去冬来,冬去春来。 在桑林生活了半年的嗣君随着党敏回了党地。 穷桑侯比辛子年长十岁。 辛子是耳顺之年,穷桑侯便是古稀之年,但后者隐藏得很好。这也和两国的国情有关,辛子对辛国的控制力很强,还很勤政,这也使得他只要无故不上朝,就会被怀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而穷桑侯,不上朝是不会有人怀疑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的,最多就是觉得他又犯懒了。 年纪大了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毛病。 可穷桑侯想和辛国联姻,辛原是贫瘠之地,是乡下地方,但这地方产良马。 辛原马是整个兖州最好的马。 于是乎穷桑侯经常召见嗣君,每次进穷桑台嗣君都能遇到很多小男孩,全是穷桑侯的子孙,从儿子到重孙各个辈分的都有。 可惜和嗣君都玩不来。 嗣君一直以为自己的性格已经很任性骄纵了,但不曾想,还有很多孩子比自己更任性骄纵,更没品。 玩的游戏一点都不好玩也就罢了,看在穷桑侯的面子上,她陪玩便是,但输不起就很没品了。 她和人玩,哪怕是输得惨不忍睹也是愿赌服输的,这些孩子却不是,输不起不是哇哇大哭便是耍赖掀了游戏,更有甚者想揍嗣君教她规矩。 一回两回,再三回,嗣君表示不伺候了。 嗣君将想教自己规矩的小屁孩给揍得满地找牙,真满地找牙,牙都打掉了两颗。 党敏为嗣君收拾了屁股后问嗣君:“那些孩子你没一个喜欢的吗?” “统统不喜欢。”嗣君纳闷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有病,明明都不喜欢我,甚至讨厌我,居然还一个个的往我面前凑。” 党敏委婉提醒,不是人有病,而是他们想嫁你。 嗣君茫然的看着党敏。 见嗣君没听懂,党敏只能说得更直白点。“你以后总是要立小君的。” 国君的正室一般称为君夫人,但更为通俗点的说法则是小君。 嗣君听懂了,下意识想抬左手,但很快想到了自己开始学着拿箸时安发现自己下意识用的是左手后提醒自己最好学着用右手,不要和别人不一样,又改为了抬起右手,伸出了三根手指。“我才三岁。” 谈婚论嫁是不是太早了点? “可以先订婚的。”党敏道。 嗣君服了。“我谁都不想娶。” 明明心里都看不上她这个乡下来的嗣君,还要假装喜欢,假装也就算了,关键是演技太差了,嗣君不介意别人演戏,但不能演得太拙劣,伤眼。 嗣君怕自己以后的孩子随父,生下来是个白痴。 党敏道。“那你想娶什么样的?” 虽然王侯贵族的婚姻娶什么人根本不由自己选,但纳什么人,养什么情人还是可以自己作主的。 当然,也有人纳妾养情人也全都按着利益需求的标准来,不过世间还是正常人多,那般敬业的人可能有,但太稀有了。 嗣君以后完全可以按着自己的喜好去纳妾养情人。 嗣君被问倒了,她哪知道自己想娶什么样的小君?她甚至很难想像自己下半辈子和另一个人趟在一张床上,大概率自己无意识中将人给杀了。 “兕子不知道。”嗣君回答。 党敏道:“没事,喜好什么,可以慢慢想,不过穷桑国的公子王孙们,阿姐建议你最好还是先务色一下有没有合眼的。” 嗣君不解。 党敏道。“你以后的小君很大可能便是穷桑国的公族,也就你这些日子见的那些。” 嗣君:“....兕子觉得不会。” “为何?” “穷桑侯快死了。”嗣君道。“他身上有药味,和阿父身上的很像。” 党敏....党敏很快带着嗣君离开了桑林。 穷桑侯若死,穷桑国必乱,这影响可大了,她得赶紧回去与党大夫商议。 穷桑国既然可能会乱,再加上嗣君在党大夫这里也有一年多了,暮春时党大夫便将嗣君送上了北归的船。 逆流而上比顺流而下更花时间,哪怕春夏之际的季风是自南向北,嗣君也直到仲夏上旬才回到辛国。 父女团聚,辛子一见面便给了女儿一个惊喜。 一盏鸩酒赐死了安。 嗣君气疯了,差点抄家伙去杀了辛子,没真的实施还是理智及时追上了冲动。 辛子是老得快死了,但也因为如此,辛子身边的守卫更严实了,她是不可能将刀捅进辛子的身体里的。 辛子坐在安的尸体前沉思了半个时辰,很快便有了决断。 “为什么?”嗣君愤怒的冲进了辛子的书房。 “什么为什么?”辛子不解的看着女儿。 “安做错了什么?”嗣君问。“你要赐死她?” 辛子抬手让臣子们离去,看向双眼快冒火却还是控制着自己的女儿,有种看到已经逝去的长子的恍惚之感。“她忘了自己的身份,也让你忘了自己的身份。” 嗣君疑惑的看着辛子。 什么意思? 麻烦说人话。 辛子解释道:“她是奴隶,你是嗣君。” 嗣君仍旧疑惑。“那又怎样?” “你在党氏为了她杀了你从舅全家?” “是有这事,怎么了?” “你为一个奴隶杀了一个贵族全家,你问我怎么了?”辛子无语的看着女儿。 嗣君捋了捋,总算是捋顺了辛子的意思。“阿父你知不知道那个东西有多恶心?” “我知道他很恶心,但他恶心并不能成为你为了一个奴隶杀他还杀了他全家的理由。”辛子冷漠的道。“不过,他动了你的人,你要惩罚他那是应该的,主君若是连下属的安全都不能保证,没人会追随你。” 嗣君愣了下,道:“既如此,我做的难道不对吗?” “对,也不对。”辛子道:“你做得太过分了,只是一个奴隶,你却如此大动干戈,以极刑杀人全家,太过了。” 嗣君哦了声,诡异的心平气和了起来,甚为好奇的问:“那阿父觉得,什么样的惩罚才是合适的?” 辛子回道。“让他道歉赔礼即可。” “因为贵贱有别?”嗣君问。 辛子点头。 嗣君用一种更加好奇的神情看着辛子。“既然贵贱有别,那阿父您为何要毒杀姑母夺取国君之位?贵贱有别,姑母是伯,您是仲,她贵你贱,这社稷合该是她的,您坐在这个位置上多不合法呀?多以下犯上呀?” 辛子黑着脸看着嗣君。“她才华不如我,只因比我早生两年便可理所当然的得到辛国,我取而代之是应当的。” 嗣君笑了。“对上要求公平,对下贵贱有别,阿父你这叫矫情,一边做着伎,千人枕万人尝,一边说自己是处子....” 啪。 事实证明哪怕是老了,辛子也不负年轻时的赫赫战功,一巴掌便将嗣君的身体给打得飞出几尺。 嗣君张嘴吐出一口血,血里还有两颗洁白的牙齿,舌头舔了下牙齿,有两个空腔,很痛,但嗣君没哭,而是继续笑。“你看你看,恼羞成怒了是吧,贱人都是这样的,自己可以做,却容不得别人说。” 已经冷静了下来的辛子闻言也笑。“她不死,我不是国君,你凭什么是嗣君?” 嗣君道:“我没说你做得不对,胜者为君,败者为寇。我只是觉得阿父你太贱了,我要是你,我就不会介意别人说我的国君之位得来不正,我赢了,那我就是正义。贵贱有别?去他娘的。你自己都已经将它踩进泥里了,居然还拿它杀人,太荒谬了。” 闻言辛子不由对嗣君刮目相看,发现自己对这个孩子真是了解得太少了,虽然字字句句都是在骂生父是贱人,但这番话里所透出的东西却是很需要脑子的。“你我对国君之位的法理性来源于贵贱有别,贵贱若无别,你何以生下来便锦衣玉食,未来是一国之君?” 嗣君闻言道:“我说错了,阿父你不是贱人,你是一个自私而虚伪的贱人。” 跟一个气头上的熊孩子没法讲道理,辛子让人将嗣君拖了回去,好好闭门思过,什么时候认识到错误了什么时候就再来见他。 一天后熊孩子没低头。 一旬后熊孩子还是没低头。 一个月后熊孩子还是没低头。 辛子让人去确定了下人有没有被害了,确定还活着,并且身体健康后便继续等了。 不管多任性的人,失去了庇护,总是要向现实低头的。 熊孩子没低头,熊孩子她绝食了。 辛子:“绝食?那说明她现在还不饿,饿几顿自然就会吃东西了。” 嗣君饿几顿果然开始吃东西了。 绝食两天后放弃绝食而是改成暴饮暴食,每顿吃三倍食物后的嗣君大抵是之前饿得太厉害,一天至少三顿,吃得很干净。 然后,嗣君从台城里失踪了。 第215章 第六章野心 第217章 第八章空洞 秋风渐起时老巫又见到了兕子。 虽然年初告别后见面的次数加起来不超过十次,但实际上的往来并不少,兕子选择的用来安置陵奴的地方不是别处,正是鼍邑,这期间自然有很多地方需要老巫这条地头蛇配合,因而帛书往来不绝。 看着坐在如火如荼的凤凰花树下发呆的兕子,老巫险些没认出来,瘦了很多,整个人的气质也更加空洞了,空洞得仿佛初见时那个笑得充满朝气和希望的稚童只是自己恍惚的错觉。 老巫心里有些难受,自己是否做错了? 察觉到有人靠近,兕子的注意力瞬间便从绚丽的凤凰花上收了回来。 老巫愈发难受,去岁时的兕子警惕性虽强,但还没强到这般程度,自己还在十步之外呢。 走近了后老巫的下意识拧眉,兕子的气色看着不太对。“虽然辛襄子走了,但你也不用真的严苛守孝伤害自己的身体吧?” 虽然礼法要求亲人死后要守孝,守孝期间忌荤腥忌色....各种忌,但真正遵守的就没几个。 平民不会遵守,因为一天不干活都可能饿死人,哪可能真的折腾二十七个月,且礼不下庶人,只要脑子坏掉了的君子才会觉得庶人也该守孝二十七个月。 至于贵族,做为规则的制定者制定规则可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老巫活了两百余年是没见过哪个贵族真的一板一眼的遵从礼法。 兕子道:“我没苛待自己,我每日都餐肉饮蜜。”为了舒适,她连素服之下穿的都是平日里穿的衣服。 守孝? 她守不守,辛襄子和她都不可能成为相亲相爱的父女,既如此,干嘛要为了演戏伤害自己的身体? 每日餐肉饮蜜? 那你怎么还能瘦这么多? 老巫不由得想到了一些不怎么光明的事情,抓起兕子的手切脉。“你中毒了?” 兕子道:“无碍,已经吐出来了。” 兕子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以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暂时不会有问题了,现实却给了她一击。 投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世上不存在真正无色无味的毒,只要是毒,都有些味道或是颜色,炼毒炼得再好也不过是让毒的味道和颜色不那么明显,让人不会轻易察觉。 大抵是因为自己的姐姐,前任辛子是被毒杀的,辛襄子在防投毒这方面的意识极强,入口的每一口食水都有试食者尝过后他才会入口。 辛襄子走了,兕子自然也接收了他留下的试食者,生命只有一条,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纵然如此,兕子还是中毒了。 兕子喜食蜂蜜和糖,这两种食物都相当的甜,非常适合投毒,毒本身的味道很容易被甜味遮住,因而兕子是在抱着蜂蜜罐子吃了一半时才发现味道和平时有些不同。 给大君食用的蜂蜜都是精心准备的,不存在变质变味的可能,再加上以前见辛襄子对于需要进口的食水的谨慎,兕子第一反应便是蜂蜜有问题。 不管是不是真有问题,先吐出来准没错。 做嗣君时因为太闲,兕子着实积累了很多杂七杂八的知识,包括怎么催吐。 怎么解毒她不会,但催吐在这个时候绝对是最有效的救命之道。 她的食水,试食者都要先入口,自然不能是发作特别快的毒,不然她还没吃进嘴里试食者便先毒发了,那乐子就大了。 只要不是立刻发作的毒,催吐多少有用。 兕子给自己灌了足足十灌清水,黄疸水都给吐出来了,毒自然也不例外。 因为反应快,自然没有生命危险,不过身体里还是残留了些于生命无碍却于身体有碍的余毒,再加上兕子的催吐法子太粗暴了,对肠胃也造成了影响,因而生命安全无事,身体却因为伤了元气的关系需要静养一段时间,否则很容易影响寿命。 既然需要静养,自然需要个合适的环境。 宫城? 兕子拒绝,宫城里根本静不下来,干脆跑到鼍邑来了。 三位公卿同不同意? 自然是不同意的。 老巫不解:“既如此你是如何出来的?” 兕子道:“我独自骑着驴出了宫城,杀了一个挡我路的家伙。” 老巫愣住。 兕子颇为感慨的道:“杀人真是个解决问题的好法子。” 老巫看着兕子的眼神顿时变得惊悚。 兕子笑道:“我说笑的,你难道当真了?” 老巫也不想当真,但兕子的情况,除了杀人,很难出得来,他的直觉告诉他,兕子大概、可能、也许....真的就是这么出来的。 老巫换了个话题。“是谁做的?” “叔父。”兕子随口回道。 老巫怔了下。“他不至于如此明目张胆吧?” 虽然辛归乡和兕子之间注定你死我活,但如此明目张胆....名声还要不要了? 兕子道:“我如今也没什么名声了,再臭能比我臭?且君父当年也是毒杀了姑母继位,如今谁还记得他是如何继位的?” 只要坐上了国君的位置,怎么坐上的还真不重要。 老巫明白这种思路。“辛归乡对宫里的影响竟如此之大?” 给国君投毒是那么容易的事,辛襄子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兕子满不在乎的道:“自然不止他一个。” 老巫:“....” 兕子无所谓的道:“不过没所谓,我也没认为谁会希望我活着。” 老巫道:“我希望你活着,健健康康的活着。” 兕子疑惑的看着老巫,忽道:“君父是被我杀的。” 老巫道:“我知道。” 兕子彻底懵住。“你知道?” “三十多年前他弑君上位,我为他卜过一卦,他将死于子嗣之手。在见到你,知道你离家出走的原因后我便明白,这一卦会应在你身上。” 只是,老巫也没想过会这么快,他原以为怎么也会是多年以后兕子翅膀硬了的时候才会弑父上位呢。 兕子道:“据我所知,你当年便是接受不了君父弑君上位之举愤而离开国都的,为何....”对自己的接受度这么高? 两百多年前,一个年轻的巫来到辛方担任国巫,一做便是两百年,辅佐辛方发展起来,这片土地上对辛方感情最深的并非国君与公族,反倒是这个须发洁白,满脸褶子的老巫。 传言辛襄子弑君上位,老巫接受不了愤而离开,而辛襄子上位的方式的确不怎么光明正大,因而没人再提起当年的往事,时至今日,很多人都以为老巫已经过世了。 哪怕是兕子从辛襄子口中得知时也忍不住佩服老巫的长寿,以及,至少两百高龄了,身子骨却硬朗得一点都不像老人,提着盛满水的陶瓮仍健步如飞。 这么一个高洁癖的家伙,怎么就对自己如此另眼相待? 老巫道:“我当年出走虽与襄子弑君有关,却也不全然因此事,我对大君的品性要求不高。真要以品行论,人族迄今为止的王有几个的道德品行是及格的?旁的不提,只四帝便无一及格。” 不仅不及格,还个个惨不忍睹。 一个成熟的人看人族四帝这四个品行无一不是渣中战斗渣的活例子就该明白,有品行不代表就能成为好的大君。 老巫自然是一个成熟的人。 只要国君能让百姓吃饱,无人相食之事,哪怕国君是条狗,老巫表示,无妨。 兕子不解:“那你当年出走是为何?” 老巫道:“襄子弑君上位,我已能预见未来辛方因为君位之争而发生一场又一场的战争了,无人能遏止未来的继承战争,我不想留在国都看着自己营建起来的都城最终毁于战火。” “那你现在是?” 老巫看着兕子道:“你和所有贵族都不一样,我觉得,你或许能带来真正的不一样的风貌。” 一大把年纪也没几年好活了,老巫觉得,都已经这样了,也不怕更坏,不妨再尝试一下。 兕子问:“因为是个孩子,能够按着你的意志去修整未来的模样?” 若是因此,那她就得为老巫默哀了,辛襄子死之前可是很努力的,然她还是老样子。 老巫摇头。“我从未想过改变你现在的思维,恰恰相反,我希望保护你一直维持这样的思维到成年继位。” 兕子疑惑了。“难道你的不一样是指我的思维?” 老巫点头。“你是唯一一个真正低头去看底层的贵族。” 兕子笑道:“你说笑了,大荒礼贤下士的王侯何其多。” 老巫也笑:“礼贤下士是居高临下,而山巅是见不到真正的山脚模样的,算不得真正低头看。” 甚至连认真都不是,礼贤下士是为了用那些游士,与用无关,贵族是不会关心的,而游士也并非人族最主要的组成,占据人族绝大部分人口的是氓庶与奴隶。 兕子不明白,也很坦诚。“我听不懂。” 老巫问:“你授地给陵奴耕种,为了方便将陵奴分成了若干井共耕,却为何许诺陵奴种出粮食最多的井有肉吃?次者喝肉汤?” 兕子想了想,解释道:“我曾让两名奴隶做一些事,正好当时在吃肉,还剩下不少吃不下了,便告诉他们,谁做得好,剩下的肉便奖赏给谁。然后,他们两个人在同样的时间里干完了五个人的活。我很惊讶,为此观察了奴隶们很长时间,发现如果许诺他们做好了有奖励,让他们怀揣希望做事,他们会把活干得又快又好。” 老巫诚恳道:“你以前确实挺闲。” 难怪这么奇葩,合着是闲出来的。 老巫对兕子抱有很大的期望,奈何兕子不配合。 她很久以前便对君位有野心,但这份野心已沉陷迷茫之中。 她已经是国君了,想拿回权力也不是不行,她还年轻,而辛归乡他们却在老去,她有信心自己能解决辛归乡他们,但她不明白那样有什么意思。 辛襄子死后,她坐在辛襄子的灵前看着熙熙攘攘就没哪个是真的伤心的公卿贵族们,忍不住思考起一个问题。 她的结局也会如此吗? 会有人发自真心的为她流泪吗? 百年之后会有人记得她吗? 兕子很容易便想到了答案,她会和辛襄子一样,成为新的辛襄子,重复辛襄子的命运,然后人还没埋就已经被所有人给忘到脑后了,都忙着站队与瓜分利益呢。 兕子忽然就觉得自己杀了辛襄子,做了国君真是一件索然无味的事。 她今年才四岁,却已能预见自己未来的人生,真是乏味啊。 之前忙着陵奴的事还不明显,忙完了,闲下来了,这种对未来人生的索然无味的影响便浮现了—— 或许很多人的野心不需要目标,或者说他们的野心本身就是目的,但兕子显然不是这类人,当她清晰意识到做国君要变成什么模样时,没有足够的动力她的野心不免无以为继。 于是乎,对什么都无所谓了,包括权力。 整个人仿佛行尸走肉。 没毛病,行尸走肉,在观察了一段时间后老巫便发现如今的兕子简直就是一团行尸走肉,一点都没了初识时的韧性与坚定。 那个为了能够在外独立生存远离宫廷而咬牙忍受饥寒,一点都不像三四岁的稚童的小家伙似乎随着辛襄子的死去也一同逝去了。 兕子需要一个目标。 只要有目标,老巫相信自己会再见到去岁那个眸子明亮得令人刮目相看的稚童。 可是该给兕子什么目标呢? 兕子做为嗣君,真的很缺乏管教,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孩子是不会有自己的三观的,但兕子太聪明,单是靠着生活中的耳濡目染便有了一套认知雏形,而因为她生活中耳濡目染的对像除了贵族还有奴隶,且后者占据了大部分时间,因而哪怕是老巫也不是很明白兕子的思维,想找到一个能够让兕子有兴趣且能说服兕子的目标....难。 老巫最终只能每日带着兕子去看陵奴们耕作。 兕子对此有点兴趣,她接触过的东西很杂,但耕作,只远远见过,没亲自上手过。 劳心者制人。 劳力者制于人。 后者从事的都是贱业,耕作自然也是低贱职业之一,一个脑子没问题的贵族是不会操持贱业的,会被整个贵族体系鄙夷。 老巫一个不留神便不见兕子了,找了找发现兕子竟然跑去地里耕作了。 一个贵族亲自下地耕作.....未免荒唐,但难得见到兕子对什么东西有点反应,哪怕这不合礼更有失身份, “你在做什么?”老巫蹲下来问兕子。 “收获。” 因着时间和土壤气候等因素,陵奴们选择了种植最快能看到收获的作物——牧草。 辛原种植的牧草并非天然的野生牧草,而是辛氏培育优化的草种,自白帝时代辛氏始封君便开始草种的培育,迄今已有两千余年。 如此漫长的岁月,几十代人的心血,辛氏的牧草完全可以自夸是天底下最好的牧草。 优良的牧草,出色的马种,造就了辛氏在兖州北方的强盛。 牧草的生长快,并且收获期很长,春季种下去,等牧草长成后能反复收割到暮秋。 牧草人可以吃,牛马也可以吃。 比起谷米更方便的是,牛马赶到地里就能自己吃,人也一样,不像谷类作物,吃到嘴里之前还得经过若干程序,便是如此,最后吃到口的谷米也是掺着砂粒泥土的内涵丰富的饭食。想吃没有砂砾泥土的饭食也不是不行,但那需要筛选很多遍,氓庶和底层的小贵族讲究不起。 不过这不代表牧草就不需要收割了,相反,牧草更需要收割。 冬季时地里可不长东西,若不在冬季到来之前收割足够的牧草晒干,那牛羊就得饿死了。 不像天气温暖的季节可以食草,冬季时草原上的牧民只能靠羊奶维生——天气太冷,地里不长草。 氓庶收获作物多是用手将作物整株从地里□□,好点的则是用石镰蚌镰。 收获牧草也不例外,因为奴隶没有财产——奴隶自己整个人都还是奴隶主的私产——因而收获都是用手拔。 兕子找了会没找到工具,也学着用手拔,拔了才两株手掌的皮都被磨破了。 兕子又看了看陵奴们,都是生手,但干得比自己好太多了。 老巫拿帕子将兕子的手包扎了下。“你的手太细皮嫩肉了,比不过他们,硬逞能也是无用的。” 兕子拒绝承认是自己太娇气了。“我只是没有刀,给我一把铜刀,我肯定干得比他们更快更好。” 老巫说:“给他们一把刀,他们也仍会比你干得更快更好。” 兕子问:“那为何不给他们刀?有了刀,收获便更多了。” 老巫默了片刻,问:“你不知铜铁的价值?” 兕子对铜铁的价值还真没多少概念。 老巫给兕子补充了下常识,对于氓庶而言,一把铜刀都能当做传家宝了,更别提这些自己都还是别人私产的奴隶,除非主人给,否则他们这辈子都不可能接触金属铸造物。 兕子道:“我记得我说过要给他们最大的便利。” 老巫提醒:“可你也说了,头三年收获都是奴隶自己的。” 兕子不解的看着老巫。 老巫解释道:“奴隶主人会给自己的奴隶耕作用的工具是因为奴隶耕作收获的所有都是自己的财产,给奴隶工具提高收获的产量是为了增加自己的财产。” 兕子瞬懂,脸色有些阴沉,仿佛要杀人。 知道如今的兕子心里若想杀人,那是真的会杀人的,老巫赶紧道:“这也不能怪你那些下属,他们再差也是士人家庭出身,不免疏忽一些东西。” 真正的氓庶除非有奇遇,否则是没能力读书识字的,这年头识文断字的基本不是贵族也一定和贵族有关系,哪怕因为求学而花光了家财,曾经也一定是拥有良田奴隶无数的存在。 直白点说便是,兕子用的那些人虽然不论出身还是才华都是末流中的末流,但再末流也都是奴隶主出身,而出身不免影响他们的思维,下意识从奴隶主的利益角度思考问题和处理事情。 兕子叹道:“无怪乎一直不得用。” 哪怕是她,处在三公卿的位置上也绝对不会用这些末流。 臣下最不需要的便是自己的立场,或者说,主公的立场就是自身立场。 不过,再末流也不是一点价值都没有,凑合着暂用吧。 兕子很快就给陵奴们补上了收割用的镰刀,全是铜刀,又快又利,成本自然也不低。 一把铜刀的成本其实不高,哪怕是最底层的贵族,家中也必定有着不少铜器,陵奴们的铜刀成本不低的缘故在于数量,兕子给每一户陵奴都租借了一把铜刀。 单个成本再低,数量上去了,成本很难不暴涨。 老巫很高兴兕子的举动,倒不是因为仁慈,而是有了那么一点生气。 收获时节过去后,兕子遵守承诺宰了二十头羊,煮在陶釜中,水沸之后放进去,没多久便肉香四溢。 陵奴的分组以丘为基础单位的,也就三十户为一组。 干得最好的一组吃肉,次者喝汤,其余组全部围观。 虽然羊肉没加任何调料,只搁了些盐,但不管是吃肉的还是喝汤的都吃得仿佛要将舌头吞下去,围观的也一个劲的吞咽口水,令人疑心吃的莫不是山珍海味。 陪着兕子一起来主持这个奖励大会的老巫看着忍不住同情那些围观的,比吃不上肉喝不到汤更残忍的是别人吃肉喝汤而自己要围观到别人吃完为止。 同情之余又再次对兕子刮目,虽年幼,虽精神状态不太正常,但兕子的骨子里显然深谙御人之道。 老巫对兕子说:“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仁君。” 兕子反问:“什么是仁?” 老巫想也不想的回答:“施仁政即为仁。” 兕子不以为然:“于贵族而言,我垂拱而治,做个傀儡,任他们摆布,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利益即为仁政。于氓庶而言,牧牛时缰绳松一些便是仁政。但本质是一样的,只是氓庶拥有得太少,胃口不大罢了。” 可终究是同一种。 兕子似笑非笑:“孤为何要为了填饱别人的胃口而牺牲?” 她没那么伟大。 老巫问:“既如此你如今在做的是什么?” 兕子默然须臾,说:“不忍见他们死,举手之劳。” 老巫无语道:“若天下贵族有你的这种想法,天底下怕是再无人相食之景。” 兕子闻言看老巫的眼神更无语,仿佛看弱智。 老巫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你这是什么意思?” 兕子问:“你觉得天下贵族可能都有我的这种想法?” 当然不可能。 老巫一时无言。 兕子道:“看来你自己也知道那是白日做梦。” 老巫只能尴尬:“人心不古。”古早的时候人族可没腐朽成如今这般模样。 兕子不懂怎么个人心不古,也不在意。 第218章 第九章遇刺 人族贵族有春嵬、夏苗、秋狝、冬狩的传统,其中春嵬与夏苗更注重祭祀本身,秋狝和冬狩则相反,尤其是孟冬时节,动物囤积了一整个秋季的脂肪,冬季又刚刚开始,脂肪才开始消化,此时正是猎物最肥美的时候,最适合冬狩。 再怎么偏重,冬狩也是很重要的事情,贵族冬季的肉食大多就是这个时候猎的,其中还包括冬至祭祖的祭肉。 兕子做为国君自然需得出席。 兕子无所谓的跟着去了。 冬狩的地方一般是田野里,农作物此时或收获完毕或收获不及已烂在地里,只有野生动物出没,正是田猎的好时节。自然,把田猎放在非冬季的贵族也一抓一大把。 反正马蹄踩踏了田地,损失的也不是贵族的收入,尊贵的贵族凭什么要为贱民的收入考虑? 而且,比起冬狩时,其实作物生长的时节更容易狩猎,农作物会吸引很多的野兽,因而不少贵族都很喜欢在夏秋两季跑得田地里田猎。 这种风气近来在国都一带甚为收敛。 兕子从鼍邑回辛城时正好碰到有精力太多没处发【泄而田猎的年轻贵族,一大片良田都被踩坏了。 那几个贵族的尸体现在还如草人一般挂在田地里,兕子不允许任何人收尸。 不知道粮食有多珍贵吗? 糟蹋粮食的都是畜生。 求情? 没问题,朝会时兕子拖着整整一天不下朝,而朝堂上自然不可能进食,于是乎,所有公卿大夫一整天都水米未进。 国君是个傀儡,但就算是傀儡,面子工程还是要做的,在这个傀儡拿出了如此无赖的——我虽然没有实权但我能拖着你们一起饿肚子的无耻招术,只要不是打算现在就干掉这个傀儡都只能败退。 不过几个小贵族罢了,死了也就死了,犯不着为此折腾自己的身体。 九州北部的冬狩是为了获取大量的肉食和击散兽潮,自然不会放在田野里,而是放在荒野里,并且不固定,而是按着早先定好的路线进行一场类似巡视全国般的狩猎。 没辄,谁让这年头野兽比人多,而九州北方更是猛兽数量更是完美碾压人族。 冬季时人族缺少食物,猛兽又何尝不缺,果断袭击人族的聚居地获取食物。 天气越冷,兽潮便越严重,每年都有聚落亡于兽潮。 兕子没真正经过兽潮,她以前年纪太小了,冬狩时辛襄子是不会带上她的,这也是传统,国君与嗣君不同时参加冬狩。 虽然冬狩的队伍的主力都是自小脱产训练的精锐,但兽潮面前,没人能保证万无一失。 辛氏历史上便有十一位死于兽潮的国君,国君与嗣君若是一起冬狩,若有意外....那麻烦不是一般的大。 冬狩没几日兕子便隐约意识到一个问题:贵族贪婪无度,氓庶却能世世代代的忍受那么多的税赋贡役似乎不仅仅是天性驯顺的缘故。 野外的猛兽实在是太多了,离开了城邑,人族根本无法生存。 生存是残酷的。 只是,都有勇气接受这种残酷了却没勇气干掉贵族自己做主,天性也不是一般的驯顺。 牛羊有这么驯顺吗? 应该没有吧,牛就没几头不闹脾气的,至于羊,没观察过,等冬狩结束去了观察观察.... 不过就算牛羊没有人驯顺也很合理吧,一头肥羊可以换两三个奴隶,若是母羊,还能再添一两个奴隶.... 兕子的思绪漫无边际的发散着。 冬狩的时候国君是要射第一箭的,一般都是猎狼虫虎豹,兕子....今年才五岁,且前不久还中过毒,身体现在都还没完全恢复,让她从狼虫虎豹中选其一,感觉不管怎么选,最终的结局都是死亡。 特殊情况也是允许特殊处理的,几名士驾车驱赶了羊来让兕子猎,为了保障兕子的准头,羊还不止一只,而是一群,哪怕兕子眼瞎都能射中一支。 没有这样的先例,哪怕是辛襄子身体不好的时候驱赶来的猎物都是狼虫虎豹,最多就是狼虫虎豹被驱赶到辛襄子面前时已经重伤了。 辛鹿微微拧眉,这不是他安排的,再看党薄,看党薄冷静的神情下是与自己一般的诧异,再看辛归乡,脸上是赤【裸裸的戏谑。 “小侄女,你年幼,叔父便为你准备这些羊,可合心意?” “尚可。”兕子眉眼清冷的推开了奴仆递来的弓,而是取出了一张做工精良的弩对准一只羊,弩【箭嗖的飞出,一只野羊立时毙命。 所有人都愣住。 一名大夫呐呐道:“嗣君,您这不合规矩。” 从没人在这个时候用弩的,都是用的弓箭。 兕子反问:“祖上有规定不能在冬狩时使用弩?” 的确没有,但只要有条件,都是用弓....呃,众人似乎有点明白兕子为何如此了。 要习得一手好弓术,必得十数年苦练,这也是御会成为君子六艺之一的原因之一,着实是,除了贵族,没谁的家境能支持这种脱产训练。 兕子才五岁,家境允许脱产,但时间太少,再天赋异禀也不可能有五岁的神射手。 弩就没弓那么难掌握了,掌握了技巧,几个月就能学会用弩,聪明点的话,时间还能更短。 弩的射程不如弓,但兕子的年纪也不可能让她和众人一起成为冬狩的主力,因而弩对她而言还真是恰好够用。 辛氏的历史上还不曾有过如此年幼的国君,再加之弩很适合偷袭,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用弩杀死尊贵的士,因而贵族一直都觉得弩代表卑劣,一般都不会用弩,平时对于弩的管控也极为严格,可兕子....之前朝堂拉着所有人绝食的无赖行径充分表明了这位的品性。 辛归乡想让兕子出丑的打算很难说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兕子赖皮不遵守规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了,不差这一出。 至于丢人,不管方式如何,她终究是猎到了猎物。 贵族虽然多膏粱纨绔子弟,但只要是贵族都是自小习六艺,哪怕是膏粱纨绔在六艺方面也是有一定水平的,更别提跟着来冬狩的队伍了,跟来的贵族就没几个骑射是不及格的。哪怕是服役的徙卒也格外的彪悍,北国风光虽美,但能够活下来的哪怕是蚂蚁都比南方的强壮。 驾车带着徙卒驱赶野兽,再将兽群驱赶到选好的伏击地,最后就是真正的狩猎进行时了,按着往日的惯例,收获猎物最多的人是会受到国君赏赐的。 虽然现在的国君是个傀儡,给不了什么太好的赏赐,但不为赏赐,只为荣耀也是值得所有贵族子弟拼命的。 兕子坐在山坡顶燃着的篝火边,目光一直盯着铜鼎里蹲着的羊肉,这是她自己猎的那只羊,闻着就格外的香。 辛鹿在猎了一只马鹿后便回来了,并没有掺和太多。 若非按着传统,猎到的猎物中最好的那只是要献给国君的,辛鹿怕是连马鹿都不会去猎。 马鹿是北方常见的一种鹿,在鹿家族中体型仅次于角鹿,辛鹿选择为兕子的这头更是格外的肥美,超过一百五十斤。 “鹿肉最为滋补,特献给大君。” 兕子看了眼辛鹿,又看了眼那头巨大的马鹿,有时她是真的很佩服辛鹿,在别人都以自己年纪太小还未成年而只称呼自己为嗣君时只有这家伙会称呼自己为大君,并且真的很认真的给自己挑选猎物。 这头鹿一看便是鹿王级别的。 兕子道:“此鹿如此之大,孤也吃不完,来人,将之烹了,分与所有人,稍后献来的,也一同烹了,孤与众位爱卿共享。” 想了想,兕子又补充了一句:“徙卒也每人分一盆肉。”贵族负责狩猎,但真正负责驱赶野兽的主力却是徙卒,不乏徙卒死于驱赶野兽的途中,合该得到回报。 辛鹿忽然觉得,真的很有必要给兕子寻个君傅。 没用的常识一箩筐,真正重要的常识反倒没多少。 每年冬狩所猎的肉食何其多,让贵族们,哪怕是吃一个冬季也不可能吃完,因而一直以来都是国君分一部分,剩下按着身份地位分给贵族们,一部分冬季时吃掉,一部分腌制起来慢慢吃。 兕子却要分给徙卒吃,若只是一顿倒也罢了,若天天如此,待冬狩结束,怕是不会剩下多少肉食。 兕子也注意到了辛鹿的欲言又止,遂问:“怎么了?” 辛鹿委婉提醒了下兕子关于这些方面的常识。 兕子道:“孤分的是孤的肉,没动公卿大夫们的。” “但不合传统。”辛鹿道。“怕是会....” 徙卒自然也会分到肉,但都是贵族的残羹冷炙,如兕子这般的,没有。 徙卒到底只是服役的庶农,可以说是最底层的存在了,礼不下庶人。 徙卒分的肉多了,贵族能分到的便少了,虽然贵族们也不缺这点肉食,但重点也不是这个,而是庶农受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待遇。 兕子这么搞,很容易得罪一大片人。 兕子原本倒是没想到这个,缺乏管教,她在很多细节方面的常识都有不足,不过,如今知道了也不打算改主意。 当她傻吗? 这些贵族就没几个是真正效忠自己的,至少九成是三位辅政公卿的人,既如此,自己为何还要在意他们高兴与否?且自己驯顺,这些人就不会打拉自己下台的主意吗?自然是不会的,她现在还在这个位置上不是自己多厉害,而是因为老巫镇场子,辛鹿三个又彼此制衡,因此不管待不待见自己,自己的位置暂时都是稳当的。 既如此,自然是自己怎么高兴怎么来。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贵族们献上的猎物,她不敢吃,怕中毒。 自己的身体自己有数,再来一次中毒经历,她真的得去黄泉三途和辛襄子来一场生死之战了。 自己不会吃,却也不能放着腐坏,浪费食物太可耻了。 贵族不缺那几口肉,给徙卒吃了一举多得,正合适。 兕子不听劝,辛鹿也不多劝,而是转了另一个话题。 到底是嗣君,这种时候一个人在这蹲着炖羊肉,辛归乡那边可热闹呢,嗣君若一直我行我素,人心就该都被招揽过去了。 虽然三个辅政公卿各有心思,但论对兕子实际威胁最大的人无疑是辛归乡。 党薄是媵臣,辛氏公族死光了也轮不到她上位。 辛鹿是私生子,除非辛氏公族死光了,否则也轮不到他上位。 辛归乡是辛襄子之弟,只要兕子死了,辛归乡就是顺理成章的辛子。 这段时间为了保住兕子的命,辛鹿与党薄着实不容易。 对于辛鹿的劝告,兕子的回应是不咸不淡的一声哦,眼神就没从羊肉上离开过。 辛鹿:“....”大君你真的有在听吗? 许是感觉到辛鹿的怨念太重,兕子难得多说了句:“冬狩太无聊了。” 辛鹿不解:“无聊?怎会?” 万兽奔腾,千骑奔腾,看着就让人热血沸腾。 兕子道:“野兽驱赶至谷地后,几轮齐射,早收拾完了。” 辛鹿无语。“哪有那么多弓手和弓?” 弓手培养起来不容易的,哪怕辛氏是畜牧氏族,使得氓庶中也有许多弓手,但氓庶也没弓,大君你真的很需要补补常识。 兕子示意了下自己手边的弩。 弓手培养起来很难,但弩手却不然。 辛鹿叹道:“弩的射程太短。” “居高临下,盲射也能射中。”兕子道。 山谷里的野兽可是成千上万,又是从高处发起攻击,真的不需要太多技术含量。 辛鹿更加无奈。“但就为了这么一场冬狩造那么多弩,不免浪费。” 造一把弩的成本可以造好几张弓了,当然,弩也有优点,造一把好弓需要几年,造弩就不需要那么久了。 可氓庶连张良弓都买不起,更别提弩了。 兕子哦了声,没再说什么,但也没有挪窝去和辛归乡抢风头的想法。 辛鹿见此,虽不确定兕子是真的脑子坏掉了所以对什么无所谓还是会演,但还是闲谈了起来,给兕子补充常识,不然真这么下去,他怕哪天兕子自己就因为缺乏常识而把自己给祸害死了。 这年头,士人都骄傲,尤其是没有封地恒产的游士,什么都缺,唯独不缺傲骨,和主公一言不合就踹了主公属于家常便饭,主公在礼上疏忽了什么导致士人觉得受辱,那反过来干掉主公的游士历史上更是不少。 不仅是和士人相处,便是和贵族相处,礼也很重要,失礼不仅仅意味礼貌问题,还意味着侮辱。 礼代表的是身份,若以对下位者的礼对一位上位者,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人要不杀了你就跟你姓。 兕子以前是嗣君,生在辛原长在辛原,而辛原唯一比她身份地位高的是辛襄子,父女之间哪怕有所失礼也谈不上仇恨或羞辱,最多训斥几句。可兕子如今是国君了,她若是在礼上对别的国君或是身份地位比自己高的人做得不到位....后果太美,无法想像。 兕子的常识补充没一会便觉得脑仁疼。 这礼法是哪个闲出境界的混蛋制定的? 对身份地位比自己高的人,也会因为对方比自己高出多少用不同的礼。 对身份地位比自己低的,仍旧根据低多少而用不同的礼。 不同场合用的礼还是不同。 这礼贯穿着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吃什么穿什么喝什么都包含其中,甚至连死后用多少殉葬品也有规制。 细致得令人发指。 兕子忍不住问辛鹿:“你可曾见过几个完全遵从这些礼的贵族?” 辛鹿沉默以对,以前有没有他不知道,但近两百年肯定越来越少,如今怕不是绝迹了,礼乐崩坏四个字不是说说的。 兕子松了口气。“看来是没有。”没有就好,不然她还真以为稍有点不遵从就得一串麻烦呢。 辛鹿道:“小事与私下里随意些也无妨,但正式场合礼多人不怪。” 兕子点头表示自己懂。“人前人模狗样,人后禽兽不如亦无妨。” 辛鹿:“.....”道理没错,但为何从兕子的嘴里表达出来就让人听着那么别扭呢? 冬狩的路线可以说是将整个辛原都巡狩一遍,初时离国都还不是很远,道路尚可,但离国都越远,道路就越差,到最后根本就是没路了,路况本来就差,如今又是冬季....哪怕兕子是嗣君,是整个冬狩里最受到优待的人也仍吃足了苦头。 兕子最后只能庆幸巡狩是好几支队伍,负责不同的路段,因此自己不用真的将整个辛原都跑一遍。 更庆幸,冬狩只一个月,不然真一个月下来兕子觉得冬季结束时自己也可以躺进棺椁里了。 纵然顿顿食肉,兕子也掉膘掉得飞快。 冬狩最后一场围猎时哪怕原本对围猎没有一点兴趣的兕子也难得高兴的去给人鼓气加油。 早点猎完早点回宫,冷得简直要让人冻死。 兕子这段时间就没少看到那些氓庶中有人冻掉了手指或耳朵鼻子。 最后一场围猎的猎物种类很丰富,毕竟是花了一旬时间才聚集起来的,有羊、狍子、角鹿、马鹿、猞猁、熊、剑齿虎、豨、巨犀、猛犸....草原上能找到的猛兽这里都有,而充沛的猛兽中最多的是狼。 狼并非草原上最凶猛的猛兽,却是最泛滥的猛兽,以至于都单独从兽潮中拎了出来有狼灾之称,狼灾是每年冬季兽潮的主力。 兕子看了眼便觉得眼晕,好多狼。 这得有多少狼? 感觉上万了吧? 而这只是辛原猛兽的一部分,兕子很难想像辛原究竟有多少猛兽。 兕子坐在临时搭的棚子里望着远处的围猎,秀气的眉毛紧皱,总觉得兽潮也不是只有冬狩这一种做法。 正思索着,忽的见一名着甲的贵族策马而来。“大君,大喜。” 兕子回神,见对方想报什么喜讯,随手摆了摆,示意侍从让开。 贵族忙向兕子跑了过来,几乎跑到了兕子身前,距离极近。 兕子随口道:“说吧。” “禀大君,您....可以死了!” 贵族出手太过猝不及防,剑光闪过时周遭的郎将竟都没反应过来,反倒是兕子在求生的本能驱使下下意识躲了下,虽未躲过,却好歹避开了要害,旋即伸手抓住了刺自己的剑。 贵族的剑是冲着兕子的心脏去的,兕子避过后,剑刺入了肋骨,本很容易卡住,再加上兕子的举动,顿时拔不出来了。 郎将们也终于反应了过来,群起将刺客乱剑刺死。 “太医令,太医令在何处....” 兕子看了眼惊慌失措的郎将们,发现自己的心情竟然非常平静。 在这样的平静下兕子失去了意识。 兕子再醒过来时是在三天后,有些惊讶自己竟还活着,得知党薄、辛鹿亲自轮流守着自己才了然。 有这两位日夜亲自守着,想再来点意外也挺难的。 见兕子醒了,党薄给兕子端了一盏蜜水。“兕子可要进些食?” 兕子看了眼蜜水,抿唇沾了沾唇便摇头拒绝了,没力气,也不想说话。 党薄还是给兕子端了一直温着的粟米粥,昏迷中兕子就没进多少食物,再不吃点东西,不死于伤势也得饿死。 兕子没什么胃口的吃着,顺便听着党薄禀报那名刺客什么情况。 为兄报仇。 兕子茫然,老实说,她继位后杀的人还真不多,拢共也就十几个,但再少她也懒得去记,因此真不知刺客的兄是哪个。 兕子想不起来,党薄却是查出来了。 刺客的兄长尸体现在还在田地里和草人一起挂着呢。 同胞兄长不仅因为一点无聊的原因被杀了,死后还不能安葬,曝尸于野,刺客早就恨死兕子了。 一听田地和草人,兕子也想起来了。“那刺客呢?” “刺杀国君乃是大罪,醢刑。”党薄回道。 兕子问:“他的家族呢?” 党薄讶异的看着兕子,但还是回道:“已拿下,尚未决定如何处置。” 兕子闻言道:“全杀了,曝尸于市。” 党薄默了片刻,委婉提醒:“他们是公族。” 虽是旁支小宗,但到底和兕子同一个祖宗的族人,且本就是兕子有错在先,如此赶尽杀绝,死了还要羞辱尸体,若这么做了,那暴虐的名声兕子是真的别想摘下来了。 兕子冷冷反问:“姨母的意思是我一个国君的命还没几个公族重要?” 党薄看着兕子冰冷的眸子,终是没再说什么。 兕子继续问:“那日负责我安全的郎将们呢?” 党薄道:“失职令国君陷入危险,自是死罪。” 就是不知道会死得多难看,前任禁卫统领可是全族被兕子给变成了烧烤。 几百人为食材的烧烤,兕子非常成功的吓到了所有人。 兕子抬手揉了揉额头。“他们也没想到一个贵族会刺杀我,怨不得他们,杀了未免过了,都放了罢,回来继续保护我。” 党薄惊讶的瞧了眼兕子,不知兕子是真的仁慈还是旁的原因,但还是答应了。 兕子的性命已无碍,但本来就余毒未清的身体也更下一层楼了。 正好冬狩也结束了,干脆拔营回宫。 贵族和精锐甲士们回国都,徙卒则是回封地。 徙卒们进献了不少野物给兕子,他们的想法很朴实,生病了受伤了,多吃肉好得快,希望兕子早点好起来。 党薄与趟车里不能动的兕子说起时颇为感慨。“那些庶民倒也是知恩。” 冬狩时贵族们进献给兕子的野兽全都进了徙卒们的肚子,以至于兕子都没囤下来多少肉食。 兕子闻言道:“退回去,我不要。” 党薄道:“他们也是一番好意,兕子何必如此冰冷?” 兕子道:“我不要。” 党薄无奈。“罢了,你高兴就好。” 野物没能还回去,徙卒们死活不要。 兕子最终只能让人给钱,当是从徙卒手里买,若徙卒们不收钱,那她也不要那些野物,丢野地里喂狼。 徙卒只能收下了钱,兕子也收下了野物,不过转头就吩咐全都煮熟了给禁卫们吃掉。 第219章 第一章巫子好 巍峨玉宫,宫阙千层,错落有致的分布于玉山的山表甚至山腹。 玉山,山如其名,这是一座玉石山,不管从什么地方往下挖,挖穿土层后都只能看到美玉。 玉宫便是就地取材而修建的,故而得名玉宫。 玉山周围是很难说天然还是不天然的湖泊。 根据推测,玉山是星空中坠落的陨玉,玉山周围的湖泊大概率为玉山落下时砸出来的,沧海桑田,凹坑被水源填满,故而成湖。 坠玉泽环绕着玉山,也使得不论住在玉山的哪个地方都能推窗见湖光山色于一体的美景。 巫咸殿在玉宫有专门的住处,位于玉宫千层宫阙的第二阶梯, 最高的宫阙是玉宫的神殿,以及历任巫女与巫子起居与生活的地方,目前是空着的。 巫子好慵懒在倚着窗,眺望着坠玉泽,确切说是望着坠玉泽后面的关隘。 断云雪山山系雪山绵延起伏,玉山既然位于断云雪山中,自然也不例外,雪山环绕。 想出去,要么乘船过坠玉泽,再通过与玉都的通道抵达玉都;要么走地下暗河。 雪山融水汇入坠玉泽,坠玉泽却不与别的径流相连,水位却始终稳定,显然有地下暗河与外界相通。 只是,第二条路是陆地两足生物走不了的,鬼知道地下暗河有多深有多长,空气是否流通。 而且,巫子婧在的时候出于好奇探索过地下暗河,带回来一条体长近两丈的蝾螈。 巫即殿在古卷中找到了那条蝾螈的记载,一种在万年前灭绝了的蝾螈。 显然,地下的封闭环境使得地底仍旧保留着远古时代的风貌。 巫子好有点后悔为什么没有对地下暗河多做些了解。 知识到用时方恨少。 虽然这个用是被逼的,但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需要用到,都恨少。 巫子好忍不住叹息。 巫女无光,您才一百五十几岁便英年早逝了?您若是还活着,现在哪这么多破事。 正叹息着,便见与自己一同来玉宫的从人来提醒自己时间。 首巫的推举会议快到了。 巫子好兴趣缺缺的起身,想了想嘱咐从人在她走后所有人都做好随时跑路的准备。 从人惊讶的看着巫子好。“此乃玉宫,何至于此?” 在玉宫对巫咸殿的巫子动手,嫌三族都活腻味了吗? 巫子好道:“不一定是想对付我们,但我不想被拖下水。当然,也不一定就会发生什么,但有备无患总归是没错的。” 参加首巫的选举会议自然不能太随便。 巫子好换上了巫子的正式礼服,玄色的袍服上绣着日月星辰,穿在身上是衣服,脱下来也可以当星图和星相学的顶级教材。 是的,仍旧是巫子的正式礼服。 巫宗的硬性规定,十巫必须得巫女之封才可上任,没有巫女的承认,哪怕巫咸已经死了,巫子好也不能继任。 至于巫女也死了,那就等继任巫女,等不到继任巫女也无妨,巫宗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师尊已经死了,却因为巫女之位空悬而当了一辈子巫子的十巫。 这规定定得太死了,也使得巫子好成为了这场选举中最置身事外的人。 她有选举权,但她是代巫咸,不是巫咸,便不能成为被选举的人。 选举的会议放在了巫女平时里召见众巫的群英殿。 可被选举的人选共九位,票数为十三票。 十巫一人一票,玉宫三名祭巫亦是一人一票,后者尤为重要。 首巫是代行巫女之权,这也就意味着首巫在上任后会成为玉宫的代理主人,代掌巫女玺,若是与玉宫的三名祭巫关系恶劣,无疑会很麻烦。 巫女之位空悬,在继任巫女出现之前,那个位置会一直空着。 十巫与三祭巫相继入座。 因着无所谓谁上位而显得悠闲的巫子好悠闲的打量着同僚们。 最先看的自然是巫姑与巫礼。 着鲜艳的祭祀羽衣的巫姑今岁已八十有余,但看着却仿佛而立,对于一个第三境的术士而言,八十余芕的确不老,生命才走过一半,且强大的灵力更能永葆青春。 曾有人便试过一直用灵力维持青春,事实证明效果甚佳,那位奇女子活了两百岁,到死时都年轻模样。如果不是年纪越大,维持年轻需要的灵力便越多,到最后那位强大的第四境术士拥有的灵力全都花在了外表上,无多余的灵力做别的事,连自保都难。 与这位奇女子生于同一时代的白帝曾对奇女子表示深深的佩服,如此强大的灵力,你真是暴殄天物,孤王若有你这般强大的灵力,何至于跟弱鸡似的。 奇女子啐答,一个快百岁还跟双十年华似的长生种有什么资格说这话? 虽然不太中听,但奇女子某种意义上也是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能青春永驻,没人希望老去。 白帝无所谓是因为她是长生种,虽然也会老,但她老得速度太慢了,慢到她自己对容貌变化完全失去了感觉。 实际上,十个术士至少九个半会用灵力维持身体的年轻。 当然,能做到奇女子那般将所有灵力都用在这方面的那就不多了。 人在江湖飘,哪能没几个仇家? 多少还是得留点力量保护自己的。 巫子好推测巫姑应当是用了一些灵力在维持容貌上,不然宗师级的实力让她再怎么精神也不可能如此年轻。 巫姑生得一张莲花般的好皮相,但不会因为如此就显得无害,她有一双非常锐利威严的眸子。 巫子好留意到巫姑的心情似乎不错,那双过于锐利的眸子比起平时显得温柔了三分。 再看巫礼,什么都看不出来。 本就是一百多岁的人精子,这些年又掌控玉宫权柄,若能轻易被人看出来心里的想法,早死了。 再看别的,或无所谓的模样,或拧眉沉思着,或目光交流着....巫子好只能祈祷选出了首巫之后不会打起来。 投票流程很简单。 每人面前一枚木牍,写上自己支持的人选即可。 一共十三票。 巫姑得六票,分别为她自己与巫彭、巫朌、巫抵、巫罗、一名祭巫。 巫礼得五票,一票他自己的,四票为两名巫即与巫谢、巫真。 巫即与巫咸两票弃权。 巫姑能赢巫子好不惊讶,蒲阪与西荒的战争势在必行,不打,人族就该不知几人称王几人道寡了,要与西荒打起来,自然要将玉宫的问题给解决了,不然打到一半玉宫出了问题,蒲阪也别想好好打了。 令巫子好惊讶的是巫真的选择。 巫真殿原是在西荒的,但因着西荒割据自立,巫真殿大部分人接受不了而遭到驱逐,这才被巫女重新安置在云梦泽。 理论上,曾经被驱逐的巫真殿应该是十巫中最希望打回去的。 巫姑也想不通为何巫真出尔反尔,虽是不悦,却也没当庭表现出来。 巫即与巫咸的弃权在所有人的意料中,前者从来都是万事不干涉,只做历史的见证者。巫咸,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前任巫咸死得太突然,再加上兖州的破事,巫子好是不会有闲心关心旁的事的。 只是连最基本的立场战队也放弃了,难道不怕以后被收拾吗? 巫姑如愿成为了首巫。 首巫最早出现在帝国早期最艰难的百年血殇期间。 经过青帝时代的积累与开拓,青帝山陵崩时留下的是一个家底非常厚的帝国。 青帝临终前为帝国制定了未来的战略:苟,死命的苟,慢慢蚕食羽族王朝的疆域。 然而,她留下的丰厚家底让人族精气神极为自信。 继任的王松最终还是没能压制住帝国,将青帝留下的战略扔一边后帝国自信的与羽族王朝开战,然后....那是比家暴更惨烈的岁月。 短短百年帝国死了至少十位王,巫女也同样没多好,一度出现了断层。 首巫便是那个时候出现的,巫女死了,也没有继承人,因而允许十巫中的某一位代行巫女之权,执掌巫宗。 这种情况下设立的首巫制度也使得除了不能敕封十巫,首巫差不多拥有巫女所有的权力。 权力大,责任自然也重。 至少有一件事必须面对和弄清楚,虽然在场所有人都很想逃避。 心知肚明,但谁也不提。 巫姑也不想自己主动提,见没人提,便当不存在了,安排起了重新恢复巫宗秩序,稳定人心的事。 一系列稳定人心的措施之后巫姑终于不得不将关于巫女的部分提了出来。 巫女之位不能一直空着。 先巫女共两位巫子,一位是望舒,一位是婧,前者虽然还不清楚具体怎么回事,但名义上已经死了,后者....让那个禽兽不如的魔鬼回来继承巫女之位还不如让巫女之位继续空悬。 另外,根据以往的记载,巫女死后若是没有巫子,那么巫女灵力会自动转到巫女的血脉身上。 当然,到底不是真正的继承人,天降横财的后续是不同的。 巫子得到巫女灵力会更加长寿,身体也更加强健,而血脉....死得一个比一个快。 巫女望舒是没有后代的,但巫女无光有,因而巫女传承有一定概率转到巫女之子昭明身上,但更大的概率还是徘徊在玉宫。 如果是前者,得赶紧找到昭明,如果是后者,那就得严加看守玉宫了。 当年巫女若愚身死,后继无人,巫女传承徘徊于玉宫,以至于被经纶窃走后发生的事....都是血泪。 而不管是哪种,都得赶紧找到一个能够继承巫女传承的人。 虽然是天降横财加随缘遴选,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巫女与合适的继承人之间在一定距离内是存在感应的,但巫女望舒....多半是死了,就别指望了。 另一个办法就是广撒网了。 巫女云桑在世的时候制作了一批玉制的铃铛,遇到合适的人选时,铃铛会响。 帝国境内人流最大的神庙都被挂了一个铃铛。 但帝国疆域很辽阔,地广人稀,以及,大部分人一辈子的活动范围都不超过方圆二十里.....这个就很看运气了。更新最快的网 巫姑的想法让帝国各地的神庙轮流举行节目,再将铃铛在各个神庙之间轮转,吸引大部分的人前去凑热闹。 费时费事费力费钱,但没办法,也没更好的法子了,而且这个法子也正好可以顺便扩大一下巫宗的影响力,怎么都不算白费。 讨论到巫女传承的继承问题便很难绕开巫女望舒究竟怎么了? 邪灵凶残,食人,倒霉遇上的话,被食是很正常的事。 可那是巫女。 别人不知道,他们这些巫宗的高层还不知道吗? 巫女和邪灵一定要有人被食,那被下锅的一定是邪灵。 诚然,现任望舒情况有些特殊,她的身体有问题,被人故意废了,根本无法使用灵力,哪怕是得了巫女传承也用不出来,但巫女传承对她身体的改造也会使得她的身体格外强大,打不过还不能跑吗? 一言以蔽之,谁被邪灵吃了都不可能巫女被吃。 尤其还是在玉宫。 那个邪灵怎么进来的? 望舒武力是不高,但她也不是真正毫无自保之力的弱鸡,望舒的机关术造诣之高....在她的主场想干掉她的难度非常高。 在场不少人曾见过望舒与婧切磋,鬼知道望舒身上揣了多少机关暗器,弄得婧最后都受不了认输。 毫无反抗之力的被邪灵给吃了,要么是假的,要么就是望舒身上发生了一些超出了所有人想像的事,让她落得面对时毫无反抗之力。 不论是哪种,巫礼都很可疑。 巫礼也明白自己身上的问题洗不干净,因而他的选择是将所有人一块拖下水。 在巫姑一而再再而三的绕开望舒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个问题后巫礼非常主动的交代了怎么回事。 巫女望舒早就死了。 在座都有罪。 十年前的玉宫动荡,十巫与祭巫们,不是直接参与便是直接参与,没参与的也是知情而沉默者。 巫子好愣了下。“你莫不是想说巫女望舒十年前便....” 巫礼颌首。“不错,她十年前就死了,跳下了冰川。” 殿中十三人一大半人都愣住了。 他们一直都以为所谓巫女望舒闭关不过是如千年前的巫女阿奴一般被幽囚地宫,未曾想.... 巫即无意识的扯下两根雪白的胡子,胡子被拔的痛苦让他嘶的回过神来。“可寻到了尸体?”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不曾,冰川太深了,而且没多久便发生了雪崩。”巫礼叹道。 他真没想逼死望舒,谁成想望舒那么烈性。 巫即一时无言。 巫女修炼的功法特殊,历史上不是没有巫女为了更好的领悟和修行,还没死就将自己给埋了的,但那都是有准备的埋,死不了,而被雪崩埋....巫女的生命力还没强悍到那份上。 巫宗迄今为止三十三代巫女,什么奇葩都有,玩行为艺术疯狂作死的更是不在少数。 虽然让人心累,但不得不说,被一代代的祸害下来,十巫对巫女的生命力极限还是有了了解的。 这也是一直以来很多人所庆幸的,巫女终究还是人,还没跳出人这个范畴。 可此时此刻,十巫无一不希望巫女的生命力已经跳出人的范畴。 因为权力争斗将巫女给幽囚地宫至死和把巫女给弄死了是两回事啊。 这事若是传出去,在座的,不论是直接间接参与的还是当年知情却保持沉默的,统统都要夷三族。 一时间群贤殿彻底沉默了。 巫礼似是觉得这打击还不够,又拿出了一大堆东西,全是望舒曾经的所作所为。 真是,相当精彩。 为婧的实验提供材料也就罢了,和婧的丰功伟绩相比,这根本不算事,最多就是让人同情巫女无光。 大部分巫女一生只得一个弟子,更有甚者一生都没有弟子,无光得了两个弟子,本该是双倍的幸福,现实却是双倍的糟心。 不过历史上糟心的巫女也不少,众巫也还是能接受。 可最后一个就不是很能接受了。 望舒可能是赫胥侯的后代。 巫子好愣住,思索了下,发现,虽然不可思异,却很合理。 不是赫胥侯的后代,望舒当年何以一意孤行的要为赫胥国翻案? 最开始时是怀疑望舒想利用赫胥国的旧事清理和诛杀很多人,但望舒宁死不妥协,一点都没有政客风采的结局足以证明这个猜想是错的。 巫子好扶额,难怪望舒当年杀心那么重。 行吧,别说人已经死了,就是没死,从棺里爬了出来,想来帝国很多人也会积极的将她按回棺里,再钉死。 第220章 第二章卫辕 幸逢知己是什么感觉? 卫辕的感觉是久旱遇甘霖。 三十多年了,终于有人能懂自己并产生共鸣。 辛筝在将手头上的事都忙完了后终于想起了这个给桓焰推荐给自己并阴差阳错来给自己报了信的游士。 因为想着桓焰不会给自己推荐个自己没兴趣的人才,因而一起去山中寻找陵奴时辛筝一直在于卫辕聊天。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聊的是刑名之学,也叫法学。 辛筝对人性充满了不信任,因而推崇法学,虽然律法肯定免不了有漏洞,但至少律法可以打补丁,虽无法改变已发生的,却能最大限度杜绝以后再上演,而人性这玩意有问题...抱歉,她还真想不到怎么打补丁,人性的主观性太强,若任人自由发挥自己的人性,想想都知道那很美。 卫辕也崇尚法学,并且是这一学说的佼佼者。 比起还一直都在博览群书和看各种人间风景完善自己理论的辛侯,卫辕的思想显然更加完善。 三十多年来求学、游历以及思考,卫辕已经整理出了一套非常完善的以法为核心的耕战强国体系理论,只差一个国族让他实践了。 这也是他为何会主动来蒲阪的原因,在这里能同一时间见到很多的诸侯与未来可能成为国君的质子们。 哪怕和辛侯对不上眼也没关系,还有很多机会。 虽然时间有限,彼时没聊太多,但印象深刻,因而辛侯将手头最急的事给处理了后便来寻卫辕继续聊天了。 聊得非常入神,不论是辛侯还是卫辕,废寝忘食的聊了三天,连饭都忘了吃,每回都是实在是饿得受不了时才随便往嘴里塞点东西。 虽如此,两个人却一点都不狼狈,甚至相当的容光焕发,仿佛磕了药似的,精神得随时都能打起来,也的确随时都会打起来。 骊嫘与辛筝认识也有几年了,从未见辛筝对一个人如此有兴趣,不止辛筝,府邸里还在门客们也都很惊讶,因而第二天的时候便时常有人跑来围观,不时能见这两位说着说着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打了起来。网首发 两个人对于法与治世理念有着非常多的共同点。 比如,不论是辛侯还是卫辕都一致认为,血统分封制这玩意已经落伍了,最合适的去处便是垃圾堆。生在人生终点很美好,只要生得好,一辈子都是统治阶层,不论是不学无术还是勤奋刻苦都能锦衣玉食一生,非常美好,但对于族群而言真的非常不美好。 奋斗是锦衣玉食一生,混吃等死也是锦衣玉食一生,为何还要努力? 两个人都相信,也有的人哪怕生在人生终点也还是会将一生投入自己的理想,甚至比逐利的人更疯狂,逐利的人只要有足够的利益,随时都能让他们止步,但不逐利,纯粹为了理想的人....都是疯子。 遗憾的是,这样的疯子非常稀有。 更遗憾的是,要维持一个族群的健康运转,显然不可能靠几个人,因而那理想而付出一生的疯子们最大的价值便是成为断头台上的先驱者。 大部分生在人生终点的王侯贵族们还是属于混吃等死的那种,越是安逸就越是混吃等死。 帝国安逸太久了。 黄帝与白帝这两位将穷兵黩武给诠释得淋漓尽致的帝王打空了人族几千年积攒的家底,奠定了元洲第四王朝地位的同时也将人族未来千年的战争一次性打完了。 祖先将仗给打完了,子孙是安逸了,但温室里的花有抗风险的能力吗? 若将帝国比作一株大树,这株安逸了千年的大树已经腐朽了,纵然叶子看着还很绿,但它的根系已经烂透了。 血统分封制是导致大树腐朽的一个重要原因。 贵族的权力太大了,拥有封地,有税赋和军队,看国君不顺眼....礼崩乐坏、弑君如杀鸡这些词可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对历史的总结。 贵族永远是贵族,氓庶永远是氓庶,奴隶永远是奴隶,下位者对国族根本没有归属感,便如一条停止了流动的河流,这河流要能长久就怪了。而族群内部乱成这样,底蕴再深,又能爆发出多少力量? 虽然都认为血统分封制不合时宜,应该扔掉,帝国想要重生就必须集权,将帝国所有的权力集中起来而非如现今一般无比分裂,但两个人也存在差异。 卫辕的扔更多的是改良,封君只享有封地的税赋,除此之外什么权力都没有,包括军队。 卫辕拒绝血统分封,认为必须有功于国才能分封,没有功劳,哪怕是国君的子嗣日后也得自力更生。 以大功而封,不以血统封。 辛侯....管你大功还是血统,统统不封。 辛筝的理由是实打实的,哪怕只给封君钱,但这钱来得太容易了,不管是因为继承还是因为曾经的功勋,分封之后都不需要再付出任何东西了。这也意味着,分封贵族有充足的精力用得来的钱养甲士门客。 被臣子赶走一次已经很倒霉了,她不想以后再上演一次。 比如奖励耕战,只要战场立功一定会有与功劳对应的奖赏,鼓励种地,种地种得好同样有赏。这是两人的共识,但怎么赏两个人便出现了分歧。 卫辕的赏是爵位,划分多个等级的爵位,每个等级的待遇都不同,以此来激励氓庶。 辛筝的赏也是爵位,但她只管养老待遇,只要有爵位,国家为你养老送终,管你子女的教育,并且根据爵位高低不同,养老待遇也不同。至于年轻时候,有手有脚,自然是自力更生。 两个人在每个地方都有共识,却也每个地方都有分歧。 再比如民智,卫辕认为氓庶不需要知道为什么,只需要知道要做什么就好了,所以民智这东西可有可无。 辛筝认为民智很重要,普法容易吗? 不是每个氓庶都能将所有法律条文给背下来的,她也不强求背下来,但可以另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孩童的认知是向周围的人模仿,然后慢慢建立起来的。 告诉一对父母,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那么他们生下的孩子多半也会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辛筝还举了个例子,为什么吃人是不道德的? 明明没有人刻意教导过,但每个人下意识的就觉得吃人是不道德的,因而除非穷途末路,否则没哪个正常人会显得没事去吃人。 辛筝的答案,没有人可以教导,但这种教导从每个人在襁褓中好奇的观察世界时就已经开始了——耳濡目染。 婴孩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吃人,但潜意识里已经从周围大人们的言行举止中确定了一件事:不能吃人。 说到这里时辛筝还用自己举了个例子,她很长时间都不知道人是会吃同类之肉的,因为她从小吃的肉食里什么动物的肉都有,唯独没有人肉。 这也使得她还没懂事便已经有了人不是食物的认知。 法律意识同样可以用这种方式去灌输。 卫辕觉得辛筝是在做梦,知不知道什么叫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你这已经不是三年的事,而是几百年都不一定能行的事。 辛筝表示自己自然不会指望人的道德自觉,不守法统统上断头台,双管齐下才有好效果。 卫辕仍旧觉得辛筝太天真,这世上大部分人都不需要思考和决定的能力,因为一件事情让少数人做思考和决定解决之道,大部分人听命令不一定能办得好,但让多数思考和决定解决之道,肯定办不好。 故而,卫辕认为大部分人只需要服从即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吏会教他们,民智,没必要,甚至是祸乱之源,开了民智,民的大部分精力就放到思考上去了,谁来生产?也很费时,这个列国纷争的时代,最重要的事是结束没完没了的战争,哪怕开民智有必要,也应该等帝国内部消停下来后。 辛筝反驳,开民智的确有后遗症,只知道服从的那是豚犬,豚犬盲目,这才更要开民智,脑子是个好东西,有了这玩意,氓庶才没那么容易被人云亦云的诓骗变成麻烦。虽然氓庶哪怕造反也容易解决,血腥镇压便是,但人口增长容易吗?血腥镇压很容易,但屠杀的人口却是不可能在同样的时间里恢复,得不偿失。 争到最后,分歧越来越大。 是以,第一天的时候觉得对方是知己。 第二天的时候觉得知己有点讨厌。 第三天的时候知己打起来了。 事实证明,卫辕能满帝国的溜达还始终活蹦乱跳的,纵是读书人,身手也不可能有。 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的读书人,只要是敢于游学列国的,就没有不能打的? 年龄加上身手差距,辛筝被卫辕给揍趴下了,卫辕亦没多好,两只眼睛仿佛食铁兽。 将彼此都给打痛了后两个人终于冷静了下来。 鼻青脸肿的卫辕捂着脸叹道:“我未曾想到大君竟是这世间最仁慈的君侯。” 纵观辛筝迄今为止的所作所为,哪回不是在诠释何谓暴君? 然而,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目标是好的,但行事手段却不符合道德,是善还是恶? 卫辕当然不会吃饱了撑的思考这种闲极无聊的善恶问题,他纯粹是惊叹辛筝的表里差异,性情手段与人生目标差异至此,辛侯你是怎么没疯的? 辛筝同样揉着眼睛。“若我这样的都能算仁君,那仁君的门槛可真低。” 卫辕想了想,道:“不是仁君的门槛低,是这世道太烂。” 同行都太烂,当其中一个不那么烂时,可不就是仁君甚至圣王了吗? 辛筝忍不住点头:“很实在的回答。” 卫辕看了眼一副理所当然是真的觉得自己说得很有道理的辛筝,一时没话说了,游历帝国十余年,头回见到这般骨骼清奇的诸侯国君。 辛侯的心思,正常人猜不透。 辛筝继续向卫辕道:“若无意外,我在未来十年都不会归国,但我可以许诺,我为王,卫先生定为国相,以及孤之亚父。” 卫辕闻言愣住。 国相,一国之相。 亚父,仅次于父亲的存在。 辛侯还真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慷慨得不可思异。 饶是卫辕多年来见多识广,早已昆吾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也不由得露出了惊讶与犹豫之色。 辛筝看出了卫辕的犹豫之色,问:“先生为何犹豫?难道是我心不够诚?” 卫辕回道:“辛侯之心甚诚,是我有些东西没想透彻。” 辛侯给得非常有诚意,虽然卫辕能从这诚意中看出,他年帝国止戈,辛侯必杀自己,不,不仅仅会杀自己,以辛侯之心性,怕是十之七八的功臣都得死,不杀得人头滚滚不会罢休。但他顾虑得并非这个,只要能完成自己的理想,他并不在意自己日后是安享晚年还是车裂。 顾虑什么呢? 卫辕一时也没想明白,只是下意识觉得不妥,却并非因为与辛侯的理念分歧。 他与辛侯的理念存在分歧,却并非不可调和。 目的是一致的,只是他要走的是十步,而辛侯想走的是一百步,但两者并不冲突。 辛侯很大度的表示,既然有没想透彻的地方,那你就慢慢想吧。 非常宽容大度,让骊嫘与造篾岁等门客对辛侯刮目相看。 苏横等五十名门客是怎么被留下的他们还没忘了呢。 苏横带着一部分门客去陵光半岛了,但并非全都去了,还剩下一部分,纷纷对辛筝表示控诉。 这也太区别对待了。 辛筝听完了控诉,非常明确的表示,对,我就是区别对待。 “卫先生乃国士之才,你们哪个是国士?”辛筝问。 众人一愣。 辛侯什么德行这几年他们差不多也了解了,用人不拘一格,不管是什么人,哪怕是废物,落她手里,她都一定要从你身上压榨出价值来。但这不代表她眼光就低了,相反,辛筝的眼光非常高,能让她认为是国士之才,卫辕只怕不仅是国士之才,更还是国士中的国士。 骊嫘好奇的问:“如此大才,若不愿留下?” 辛筝如今看着很风光,但放到帝国这个大舞台上还真没多少竞争力。 辛筝到时打算怎么做? 辛筝笑答:“他不可能在这世上找到第二个如我这般懂他理念的知己了。” 骊嫘想了想这两位吵到后期所有人都听得一脸懵的吵架,觉得也是。 认识辛筝这么久,还从未见她与谁争执理念争得这么兴奋。 辛筝说给卫辕思考的时间便真的给了,完全没去打扰他,而是让他不受干扰的思考。 卫辕一直深居简出,难得的几趟踏出房门也是找辛筝继续论法。 一边论一边思考,暮秋之月也慢慢走到了尾声。 年节那天薪火台惯例会举办宴饮,辛筝到时得去参加,卫辕的身份根本没资格参加,辛筝想了想,跑过来邀请卫辕出门玩。 卫辕想了想自己这段时间深居简出得连太阳都没怎么晒,也该出门透透气了,便同意了,然后被辛筝带到了西坊。 卫辕瞅瞅香气馥郁,歌舞靡靡的西坊,再瞅瞅再过几天便十四岁的辛侯,问:“食色,性也。辛侯若是有兴趣,何不在家中养些狡童玩乐?” 跑这种地方来,也不怕染病。 辛筝闻言愣了下,道:“我对美色并无兴趣,来此是为了先生。” 卫辕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我原是想赠先生礼物的,门客们说我如今无法赐爵,可赐宅邸土地与美人,前两者好说,但美人,我并未豢养美姬,府中每个人都是臣子僚属,是万万不能用来送人的。” 卫辕明白了。“辛侯想从西方买一个人送我?” 辛筝点头。 美人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遇到的。 美人一靠先天二靠后天。 先天是指生命信息,父母生得好的人,后代一般也会生得美,当然,遗传变异的存在并不能百分百保证后代一定和父母一般美。君不见神裔氏族盛产美人,不照样有生得歪瓜裂枣的存在? 后天是指养,遗传变异的存在保证了氓庶中会有不少美人胚子,但一年到头都吃不死饱饭,底子再好也是白搭。 举个例子好了,贵族豢养狡童美姬,很少买成年的,都是买的先天底子好的孩童从小调/教,再加上精细的饮食,这才能美人如云左拥右抱。 大街上随便就能买到个美人是做梦。 想弄到美人,要么向大户人家索要,要么上西坊这类地方找。 西坊培养的伎人也是从小就培养的,不是从小培养的那部分因为来自于犯罪的贵族与官吏的家眷,自小锦衣玉食的养着,容色同样也不会差了。 卫辕觉得辛筝真的非常有性格。 主上给臣僚赏赐狡童美姬可不只是为了奖赏臣僚,狡童美姬本身也是细作和眼线。 辛筝这么搞,买到的美人会不会别人的细作和眼线不好说,但肯定不会是辛筝的。 “在下并无寡人之疾。”卫辕委婉表示自己对女色也没什么兴趣,比起带个大概率是细作和眼线的人回去,他宁愿清心寡欲,反正这么多年他大部分时候都是不近女色也不近男色的。 辛筝道:“青婧说人都有生理需求,先生若是不想惹麻烦,那便只过夜好了,不必买人。” 卫辕想了想,觉得也可以,然后问了一个一个时辰后让自己后悔不已的问题。“观辛侯年岁与性情,怕是也不曾开过荤?” 辛筝回道:“未曾。” 卫辕不奇怪这个答案,虽然很多贵族普遍十二三岁便通了人事,但辛筝实在是太忙了,看人的心态都是考虑这个人有什么价值而非往床上价值方面思考,便建议道:“辛侯的身份与年岁,又有婚约在身,要不了几年便会成婚,到时什么都不懂可不好。今日既然有空,何不开个荤?” 辛筝闻言思考了下自己和穷桑氏的关系,很难说会不会要不了几年就会成婚,早做点准备总归是有备无患。 思及此,辛筝同意了。 第221章 第三章少昊君离 “你身上的血腥味和药味很重。” “我受伤了。” “药味这么重都压不住血腥味,你伤得一定很重。” “还好,我劈开了要害,没伤到内脏,只是皮肉伤。” “该。” “嗯?” “让你去西坊那种地方,活该。” “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倒霉,碰上前段时间被我抓了的贵族家眷。”辛筝用手捂着腹部叹道。 “然后你买了他的一夜准备和他春风一度?” “不睡人的话我何必去西坊花钱?” “但你只买到了一道伤口。” 辛筝:“...你确定你是来探病的?” 君离俊美得宛若天人临世的脸上露出了委屈之色:“不是来探病的我难道还是往你伤口撒盐的?你我相交也有五年了,你怎能如此怀疑我?” 辛筝:“....”你坐下也有小半个时辰了,尽说风凉话,刀刀扎心。 君离语重心长的道:“人有疑心很正常,但多疑就是病了,你这毛病得治治。” 辛筝问:“我最近哪里惹了你?” 君离回道:“没有。” 大量贵族被处置,家产自然也被抄没了,而其中数量最为可观的便是奴隶。 做为劝农官,那些奴隶除了专门培养做玩乐只用的家伎,王全都扔给了他。 辛筝哪怕是想惹他也得见得着人。 他就是觉得不舒服。 一回蒲阪就听说辛筝遇到了刺客。 遇到了刺客很正常,辛筝来了蒲阪以后与人结下过节无数,仇家根本数不清。 让他的心情从担心变成生气的是这人遇刺的过程。 去西坊玩的时候被看上的狡童刺伤。 得亏没毒,不然....也不一定死得了,被青婧祸害过的躯体,抗毒性还是可以的。 有那么一瞬他很生气,气到觉得辛筝怎么不死了算了,却也只是一瞬,很快便庆幸幸好这家伙没死。 辛筝不解:“我总觉得你在生气,可我近来实在是没惹过你。” 君离道:“你就是想太多了。” 自己的疑心病太重辛筝也是有自知之明的,闻言也没多说什么,没说信了还是不信。 正好药来了,君离从雁鸣的手里接过了药碗为辛筝喂药,虽然目不能视,却诡异的每一勺都递到了辛筝的唇前,一勺又一勺,慢条斯理,一滴未洒。 辛筝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伸手道。“我自己来吧。” 汤药这玩意就没有不苦的,能一口闷何必钝刀子割肉般的一勺一勺的用呢? 君离闻言道:“我知你怕苦,但良药苦口。” 辛筝:“我懂,我只是想一口....” 君离将一勺汤药送至辛筝唇边。“不管什么事都等药吃完了再说。” 辛筝:“....”我究竟做了什么你要这么对我? 汤药饮到一半时辛筝实在是忍无可忍,一把夺过药碗一口闷。 苦,好苦,苦得心肝脾肺肾都在冒苦汁。 君离将饴糖递上,辛筝抓了一把饴糖直接塞嘴里,感觉舌头好点了。 感觉到手掌上饴糖分量的锐减,君离一时无言,他的饮食素来清淡,实在是无法想像一口气闷这么多糖会有多腻。 “不腻吗?” “味道有点淡。”辛筝道,青婧以前提炼过一些糖给她吃,虽然里头不知道添了什么用来做实验的料,但味道却是真的很不错。 君离听着便觉得牙齿不舒服,奇道:“你为何如此喜欢糖?”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糖甜。” 君离听明白了,天生的,说起来,风姓氏族里天生嗜糖的人时常有,虽然他没见过,只是听说。 甚至于,据说帝国的建立者炎帝也是个无糖不欢的。 大荒纪年里有记载过炎帝与连山姝的相处,连山姝每次将炎帝惹生气了都会送炎帝很多糖,哪怕之前气得都要杀人了,炎帝吃完后也会气消,与连山姝握手言和。 当然,这招只有连山姝能用,别的人将炎帝给惹生气了想杀人,炎帝是一定会杀人的,别的人贿赂炎帝再多的糖也没用。 君离将自己身上带着的糖也取了出来,认识辛筝以后他也不知什么时候身上习惯了带几块糖,便是忘了带钱也不会忘了带糖。 辛筝边吃边拿,觉得心情好多了,君离的脸看着也没那么可憎了。 察觉到辛筝的心情甚好,君离问:“你为何会想找个狡童过夜?我的意思是,我记得你说过,你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是无/性恋。” “我十三了,再过几天便十四了。”辛筝随口回道。 君离茫然。 辛筝解释道:“虽然我对男人女人都没兴趣,但我是国君,我以后总归是要和一个,也可能是多个男人成婚的,总不能成婚时还什么都不懂吧?” 这理由甚为无懈可击。 君离想了好一会才道:“青婧好像说过,让你十八岁之前都不要有房事。” 辛筝闻言故作惊讶之色:“好像是有这事,不过我也只是好奇的尝试一下而已,并未想过沉溺。” “身体重要还是好奇心重要?”君离问。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自然是身体更重要。” 哪怕铅汞中毒严重注定活不长,能多一天她也不想少活半天。 君离苦口婆心的劝道:“既然知道身体最重要,以后就别放纵好奇心。” 知道君离是好意,为自己的身体着想,辛筝便没顶嘴,而是一个劲的嗯嗯点头。 见辛筝如此乖巧,君离一时也无法判断对方是真的听进去了还是左耳进右耳出。 “说起来,你以后的婚姻打算联姻吗?”君离问。 辛筝理所当然道:“婚姻本就是结两姓之好。” 不政治联姻带来利益,婚姻有什么意义? 君离道:“可因利而结合,你能忍受自己的床上多了个一个陌生人而不杀了他?” 别以为他看不到就不知道了,辛筝这家伙在床上搁着剑的。 辛筝甚为淡然的道:“不因利而结合我也无法忍受,毕竟,我爱的人可不一定会爱我,若是趁我熟睡时往我心脏上来一下....人间悲剧。” 君离建议道:“那你为何不寻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这样你睡觉时便不需要睁只眼了。” 辛筝嗤道:“你可知何谓爱?” 君离沉默以对。 辛筝道:“爱,就是人吃饱了喝足了闲得无聊追求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但本质上不过是为了繁衍后代,只是将过程粉饰得好看点罢了。” 所谓一见钟情,用青婧的话来说就是你体内的激素和生命信息在告诉你,那个人的生命信息非常适合你的生命信息,和那个人在一起能生下更优秀的后代。 青婧还举了个例子,她父母就是一见钟情,然后这俩生下了她,帝国最聪明的孩子。 君离:“...这是青婧告诉你的吧?” 辛筝点头。“嗯,我觉得很有道理,爱的本质是利益。” 只是利益也有无形与有形之别,有生理与精神上的区别。 君离道:“这想法未免偏激了。” 辛筝不以为然。“无所谓啊,反正不管我怎么想,我都不可能忍受自己的床上睡着另一个人,清醒时或许还能自制,但睡去之时,我会杀人。” 好梦中杀人不是好习惯,但治不了。 君离说不清楚自己是心疼多些还是庆幸多些。“你这情况就不适合成婚。” 只要成婚就免不了同床,而同床....除非辛筝一晚上都不睡,不然一旦睡着,醒来时枕边人怕已化为冰冷的死尸。 辛筝颇为无奈。“我也这么想的,但现实并不能尽如人意,我成不成婚并不由我自身的情绪决定。” “婚后将人给杀了便不是结亲而是结仇。” “这问题也并非完全不能解决,我把人给睡完了便让人回自己屋里去睡便解决了。”辛筝道。“清醒时我还是能控制自己的。” 君离生生让噎着了,想自荐一下,但还没昏头忘了自己和辛筝都是风姓。 不姓风的人族可能也是炎帝的后代,但姓风的一定是炎帝后代。 同姓不婚,哪怕不同氏,那也是乱/伦。 反倒是同氏但不同姓却是可以通婚的。 不巧,他与辛筝属于同姓不同氏。 君离很想问问辛筝对同姓但早就出了五十服不止的亲戚之间发生点什么有什么看法,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他和辛筝,真没那么多可能。 辛筝是一个充满了野心的人,为了自己的野心,她是不会让自己沾上同姓通婚这种污名的。 半晌,君离道:“那你打算忍一辈子?”知道你心性坚忍,但这是不是太忍了? 辛筝睁大了眼。“怎么会,等时机成熟我将配偶杀了,那里还用忍?” 君离再次语噎,惊讶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婚姻结两姓之好,究其本质不过是肥肉暂时吃不到嘴里,便先打好关系,为日后吃了对方做准备。”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并且有机会,吃掉配偶对于王侯贵族而言从来都是理所当然的。 君离:“....” 行吧,他明白了。 他注定得不到这个人,但同样,这世上也不会有别的人能够走进辛筝的心,得到她。 君离惊讶于辛筝思维之清奇之时,心中亦不免诡异的有些小庆幸,却也只是一瞬,很快就扇了心底小人一巴掌,辛筝是看不上别人,但她也看不上自己呀。 不算糟糕的大抵就是辛筝是有目的的选择与舍弃,而非被动选择孤独,不然无疑就是悲剧了。 君离很好的扮演了一位好友的角色,每天都来探望辛筝,差不多是踩着点来的,每回都能赶上辛筝在吃药。 辛筝对吃药非常抗拒,君离每每主动请缨给辛筝喂药。 辛筝也不好意思跟个盲人闹腾与抗议,只能乖乖饮药,令人暴躁的是君离讲究细嚼慢咽,觉得一口闷对肠胃不好,坚持饮药一定要一勺一勺的慢慢饮。 虽然辛筝每回忍到一半便忍不住夺药一口闷,但前面半碗却是实打实的慢性折磨着过来的。 辛筝死活想不通自己哪得罪君离了要被这么折磨,正好每天躺床上不能下地,闲着也是闲着,辛筝躺床上用刻刀、锉子与牛角雕琢了一个扳指,在冬狩的前夕给了君离。 君离甚为惊讶。“你竟舍得为我花钱?” 认识这么多年了,熟了以后辛筝就没在他身上花过钱了。 倒不是说辛筝吝啬到连送礼的钱都舍不得了,该花的时候还她还是花得很大方,但仅限于因利而往来的友人与贵族、游士等人,更直白点就是送出的每一份礼物,辛筝都计划着在日后十倍百倍的收回来。 君离算是难得的特例。 辛筝根本不送他任何需要花钱的礼物,大家都这么熟了,没必要再花钱了,反正不为君离花钱,君离也不会介意。 对于自己的特殊待遇君离一直都哭笑不得。 辛筝道:“你想得美,我自己做的。” 牛角是府中宰牛烹饪时那头牛的角,雕琢打磨也全是她自己解决的,从头到尾没花一分钱。 君离闻言道:“那我也很欢喜,礼物最重要的便是心意,认识你这么多年,可没见过你亲手做什么东西送人。” 别看辛筝送出去的礼物,但只怕除了这枚牛角扳指,就没哪个是辛筝亲手做的,甚至连有没有过问都是个问题,这些事基本都是下面的人安排和准备。 辛筝想了想,好像确实没有,太忙了,而且亲手制作礼物也很费时。 这回若非一整天都只能躺床上不能移动,她也没有闲工夫亲手制作一枚扳指。 虽然因为她反应快避开了要害,没伤到内脏,可伤口一点都不小。 虽因第一次亲自动人杀手而生疏无比,但那个狡童下手贼狠,伤口很深,辛筝的肠子都差点流出来。 医嘱辛侯不管有事还是没事,最好乖乖躺着,少蹦跶。 连处理公务案牍都搬在了床上,但公务案牍的分量显然不足以打发她一整天除去睡觉以外的所有时间,精神也吃不消,还是得找点别的事放松。 卫辕倒是出于愧疚每天都来找她聊天打发时间,但....相逢恨晚归相逢恨晚,可随着交流的加深,两个人的分歧也越来越多,若非一者是伤员,很难说会不会争执会不会向更激烈的方向发展 纵是君子动口不动手,聊天聊到最后也不免变成两个人的脑力冲突,聊半个时辰比习武两个时辰还累。 “你喜欢就好,如此我的心血便没有白费。”辛筝道。“祝你戴着此扳指在冬狩中满载而归。” 君离想了想,问:“你喜欢什么?我想为你带点礼物回来。” 辛筝如今的身体状况连门都出不了,何况冬狩,今岁的冬狩也只能错过了,但他还是为辛筝做点什么。 纵然能动能静,但总的来说辛筝还是偏好动。 辛筝道:“什么值钱你就给我带什么回来好了。” 君离:“....我很认真的。” 辛筝无奈道:“我也很认真呀,除了钱,我什么都不缺,你要送我礼物不如直接送钱,这样我想买什么就可以买什么。” 君离道:“我也没钱,我还欠着你钱呢。” 庶农购牛的事须得缴一定的押金,庶农哪有这个钱,都是他先垫着的,打的欠条。 君离一说辛筝也想起来了,脸上的期待顿时就没了,懒洋洋道:“那随便你带什么吧。” 君离反复在心里告诉自己,这是个病人,这是个病人,不能揍病人,揍病人太不人道了。 辛筝可以无所谓,但君离却不能无所谓。 想了很久,君离最终决定送辛筝一只兕角雕。 因为辛筝的缘故,他专门了解了一番关于辛原的知识。 帝国的酒器,或者说很多生活器具用的都是青铜器和玉器。 辛原也用玉器,挨着断云雪山,辛原西部不少河流的河床上存在着玉石,不过玉器终究难得,因而辛原的酒器更多的还是用兽类身上的骨骼与角制成,这也使得辛原的骨雕工艺极为发达。 兕角酒器是最受推崇的。 说起来,辛筝的小名便与兕角酒器有关。 在党大夫怀上辛筝时辛侯正好猎到了一头兕,其中的兕角留了下来制成了酒器,恰好在党大夫分娩那天制成,辛襄子再瞅瞅女儿,虽然是老来得女,但因为党大夫在怀孕时养得很好,婴孩十分健康,干脆给女儿起了个兕子的小名。 不过辛筝记事起就没见过兕这种生物。 辛襄子猎的那头兕估摸着应是辛原最后一头兕,因为在那之前辛襄子已经好几年没见过兕了,而那之后...反正辛筝在离开辛原前就没见到过兕。 兕喜温,古早的时候,辛原其实不叫辛原,叫兕原,兕原上犀兕成群,甚至还有象,辛原甜象草的名字便来自于象,因为象喜食,但后来....不论是犀兕还是象都越来越少,这几年干脆绝迹了。 君离觉得辛筝应该会喜欢,就是不知道要不要做成酒器。 犀兕在辛原绝迹了,却并未在蒲阪绝迹,平原与山林间不时能看到犀兕。 可犀兕也是有区别的。 最珍贵的兕角无疑是辛筝手里的犀角印那种,色泽是发红,但这种犀兕是犀兕家族中的旁支,人口少,不排除是红色的犀角太吸引人,玉于是人为濒危。 也正因为人为濒危了,便很难寻到了。 君离思考了一番还是决定这种事看缘分,遇到那头兕就是那头。 缘分最重要。 第222章 第四章防风侯 虽然九河走廊那边还在打着,并且春季雪一化蒲阪便会准备对九河走廊的战争,但因着王畿周围甚至内部的大部分问题都给解决了,盗趾之乱平了,昆阴与宁东的动乱也都消停了,大量贵族被人工绝嗣,王权得到了加强。 王毫不犹豫的将这一次的冬狩搞出了远胜过去二十年任何一次冬狩的规模与动静。 万邦来朝是夸张。 经过数百年礼崩乐坏的吞并,帝国原本没有十万也有八万的方国早已锐减得不足一万。 但帝国帝国三分之一的国族都遣了使者前来,剩下三分之二不是在观望便是实在太远,有心无力。 纵是如此,今岁的冬狩也异乎寻常的热闹。 将近十万人,哪怕冬狩的猎场本身就很大,占地达方圆数十里,王也不得不临时将周围一大片山林划进了猎场,不然猎场里就真狼多肉少了。 纵是如此,此次的冬狩竞争力也会很高。 哪怕为了让王侯贵族们狩猎时不至于空手而归,猎场的奴隶实际上养了很多的动物,为田猎做准备,比起纯野生的,奴隶们半放养的动物无疑更好猎,但来的人太多....哪怕这部分猎物很好猎,也不能让每个人都满载而归,因而与会者还得击败很多竞争者才能满载而归。 有追求满载而归的,自然也有追求一鸣惊人的。 猎场的奴隶养的都是普通的动物,那些凶猛的大型野兽却是不曾养的,也没法养,有不少与会者一看人这么多,干脆选择走质的路线。 一千只雉兔也不及一头大虫引人侧目。 王的心情很好,心态好影响精气神。 哪怕快九十了,意气风发的王反而看着比以往更年轻了,当然,不看头发。 薪火台之乱的那夜白了的头发是无法返黑的,然即便是白发,也每一根都白得很有光泽,很有精神。 精神好,心情好,王决定猎一头大虫,也不是没想过猎更大的猎物,但一来他还记得自己虽是第三境,但多年来案牍劳形,武力不免大打折扣,二来冬狩田猎归根结底还是让年轻人表现,让自己遴选人才的舞台。 比起王,防风侯与方雷侯的心情便没那么轻松了。 王畿的内部隐患解决了是好事,但王权加强太过就不是好事了。 权力的角斗中,不存在退一步海阔天空,只有此消彼长。 尽管如此,防风侯也没让自己的情绪流露出来影响到别人,尤其是自己的长孙。 这几年的冬狩,阳生只要参加,就一定名列前茅。 阳生周围聚集的门客游士也因此越来越多,随着去岁防风侯为长孙提前加冠,并封为阳陵君后,阳生在朝堂上愈发的出彩,一步步走进了帝国权力中心。 阳陵是个好地方。 一个与防风氏族缘分匪浅的地方。 白帝继位为王之前的过渡身份便是阳陵君。 这是一块暗示意味很足的封地。 帝国国祚数千年,承认的和不被承认的王达到三位数,每个王在继位之前都有被封,而他们被封的地方也因为曾经是王的封地而声名鹊起,但因着昔日主人的历史地位不同,这些封地的意义也不同。 青帝、黄帝与白帝三个继位为王之前的过渡身份时的封地无疑是最有意义的。 在阳生换上了方便骑射的的服饰后防风侯便与阳生分开了。 做为与王同一辈的人,他来参加冬狩一是身份二是务色人才,反正不是来表现的,反倒是阳生,今岁才十八岁的他正是需要和年轻一辈交际与竞争的时候。 做为防风氏推出来的门面,阳生有义务与其它氏族的门面竞争,将防风氏的门面工程做得超过别的氏族,奠定自身的地位与威信,唯有如此,日后才能有更高的起点。 否则你默默无闻,天下人怎么知道你靠不靠谱? 哪怕王位在几个氏族中轮转已是公开的秘密,但也并非随便什么无名之辈都能上去坐坐的。 虽然随着时光流转,帝国的王位竞争已经大步向胜者王败者寇的方向狂奔,但防风侯还是希望恢复古时的旧风。 胜者为王,败者为臣。 唯如此才能最大限度保存人族的力量,不至于内耗过度。 自己若是与阳生同行,阳生还有没有表现的机会就很不好说了,防风侯觉得自己还不如自己慢悠悠的玩,看年轻人怎么表现。 也唯有看着这些年轻人踊跃的模样,他才能想起自己也曾如此年轻过,委实是太久了,久远到他自己都快忘得差不多了。 或者说,他的童年结束得太早,意气风发的少年风采更是不曾有过。 七年自然灾害,帝国大乱,西荒是震中,却并非唯一乱起来的地方。 帝国的每一寸土地都受到了影响,区别只在于影响多还是少。 灾难使人早熟。 阳生也知道防风侯不会下场竞争,因而将无名留在了防风侯身边。 无名的身体恢复能力异于常人,几个月前还奄奄一息仿佛濒死,这会儿就已经能活蹦乱跳了。 但阳生还是不放心,因而虽然带了无名出来散心,因为养伤而在屋里躺了几个月,哪怕无名性子静,他也不免担心无名会闷坏。 无名看了眼防风侯,什么都没说,低眉顺眼,无比谦卑。 防风侯也看了眼无名。 当年虽因阳生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行为使得他无奈之下答应不杀无名,却也做好了这个奴隶再次反噬的提防。 背叛是无名的天性。 未曾想,十余年过去,无名始终是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 若非这人曾残忍的斩下主人的首级,而在斩下主人首级之前,此奴始终忠心耿耿,直至斩下主人首级那一刻才换了一副脸孔,防风侯觉得自己也会如阳生一般相信这个奴隶的忠诚。 鉴于此,对于阳生对无名的信任,防风侯并未生气,因为他自己也无法判断无名是真的出于昔年救命之恩而对阳生结草携环以报还是时机未至。 若是个普通人,一分疑心都足够处死了。 偏偏无名天赋异禀。 无名天生拥有强大的灵力,并且随着年岁的增长与持之以恒的修炼,这人的灵力愈发强大。 不算巫女这个靠着巫女传承作弊的特殊存在,帝国已有数百年没有第四境强者诞生,给无名足够的时间,她必入第四境,或许还有希望探探传说中的第五境长生境。 这样一个人,莫说她有一半的可能是真的忠诚,杀了便亏大了,便是不忠诚,杀了也是还是很可惜。 只望阳生的信任与感情真的能打动这名背叛成性的奴隶。 防风侯忽的对无名道:“阳生冠礼那天告诉我,他以后想娶你。” 无名闻言非常驯顺的回道:“奴自知自己的身份,不会心生妄想。” 防风侯道:“也谈不上妄想,你有这个资格。” 虽然没想到阳生会对无名生出男女之情,但想想也能理解。 无名生得甚美,面具之下的容貌清丽绝伦,而好色实为人之本性。 本就是足够诱人的倾城美人,无名还不是那种崽丝花,这是一株鲜艳的野蔷薇,骄傲,凌人,有自己的风骨。 防风侯简直想回到十余年前掐死当年的自己。 将这么一个女子放在年幼的阳生身边,天天对着这么一个高水平的家伙,阳生看女人的眼光若不被拉高只能说明他脑子有问题,而谁都看不上,最终回到原点看上无名....更加说明阳生是个正常男人。 无名是很吸引人,但这样一个女子,对她动感情....总觉得谁动心谁悲剧。 防风侯总是会想起很多年前自己从子那颗失去了躯体的头颅,因为死亡而灰败的俊美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毒蛇,莫过于无名。 无名诧异的看着防风侯,微微蹙眉。 防风侯该不会真的脑抽的想让自己给阳生做姬妾吧。 这可就有点棘手了。 阳生的心思她可以当没看出来,反正阳生不会逼她,因为他自信有的是时间,但防风侯不是阳生。 防风侯问:“你莫非看不上阳生?” 无名摇头。“奴配不上阳陵君。” 防风侯道:“我倒是觉得你配得上。” 不考虑出身,只看容貌、气度、心性与手段,无名并不差。 无名道:“奴只愿为阳陵君手中之剑麾下之臣以报昔年之恩,君臣之间若是掺杂了男女之情,不免公私不分。” 防风侯闻言一笑。“那便记住你的话,你们是君臣。” 无名松了口气。“奴谨记。” 防风侯很想过一个轻松的冬狩,奈何现实不允许,这次冬狩这么多的势力参与,出点幺蛾子很正常,若不出幺蛾子,防风侯反倒该担心了。 然而,谁也没想到幺蛾子会这么大。 王遇刺。 王在追逐猛虎时有刺客自地里蹦了出来长剑击王,真蹦出来的。 地上有个坑,事后根据土壤以及周围的环境判断,刺客至少在土里躺了三天。 刺客不仅能熬,还很能打,连杀十四名侍卫,一路杀到了王的面前。 换个人怕是就免不了血溅五步,然而王年轻时亦是戎马半生,做为一名第三境的武者,哪怕多年来案牍劳形,再加上快一百岁的年纪,身体状态下滑远不如五六十年前,却也仍不容小觑。 躲过了刺客的致命一击,与刺客大战百余回合。 禁卫们与忠于王的势力很快冲了上去帮忙。 防风侯赶到时刺客已经变成了变成了一堆。 不是被剁成了肉酱,而是被砍成了一堆零件,由木革、金属、玉石等物组成的零件。 偃人。 防风侯几乎是立刻便想到了前不久被王送人的乔,但与乔不同,乔只剩下一颗脑袋了仍旧能思考能说话,而这个偃人却不是,被拆了以后便不再有任何反应,如同一堆普通的零件。 乔的来历是没有来历,他是盗趾军的谋士与医者常仪某天突然带回来的人,在被盗趾观察了一段时间很受盗趾信任与重用。 鉴于偃人不可能是偃人他老母生的,只能是被人造出来的。 乔即便是不是被常仪给造出来的,常仪也一定与创造者关系匪浅。 但问题也在这。 帝都三巨头哪个互相结盟互相拆台半辈子,谁还不清楚谁? 防风侯很确定王的仇家名单里没有叫常仪的,甚至连机关术造诣高的人也没有。 擅机关术的都是人才,王才舍不得结仇。 虽然没开口,但不论是防风侯还是方雷侯都无声的用眼神向王表达了一个意思:你几时招惹了一个机关术高人,而且我们都还一无所知。 王:“....”他也想知道他和那个叫常仪的人究竟什么仇什么恨。 什么仇什么恨自然是想不到的。 常仪大概率没用真名,甚至连脸都没露过几次,据说生得很美,想来辨识度很高,因而常仪不管有事没事,在人前时都是带着面具的。 王哪怕想通过常仪的容貌来回忆彼此有什么仇,也委实没辄,他只知道常仪很美,瑰丽无双。 这算什么特征? 好吧,生得好看也算得上特征,而生得形容瑰丽的....也挺少见的。 他其实也认识一个生得可以用瑰丽来形容的人,但那个人已经死了,而且奴隶见过几个美人?随便一个庸脂俗粉怕是都能让他们惊叹不已。 王不认为常仪的瑰丽能与巫女望舒媲美。 形容瑰丽到望舒那般程度,简直不可思异。 纵然不确定是否常仪,常仪又是什么人,但这名偃人造成的杀伤力和影响都太大了。 再厉害的刺客也不可能埋在土里三天三夜等待刺杀的机会。 这个偃人根本不是人,人做不到的很多事它都能做到。 为了安全,诸侯与权贵公卿们一致同意大索,必须将猎场来来往往的搜一遍,哪怕掘地三尺。 数百年来刺客的无本万利使得刺客这一行业极为活跃,王侯贵族们既爱也恨,爱它的低成本,恨刺客的剑也对着自己。更新最快的网 好好的一场冬狩算了黄了一半,事情发展至此还能有兴趣狩猎的人真心不多了,没完全黄还是因为冬狩终究是蒲阪一年中最重要的事情,有政治野心的人再怎样也不会因为环境改变了就跟着放弃。 防风侯考虑了下,决定增加孙子身边的护卫力量。 自己的仇家不比王少。 虽然理论上王的仇家大概率不会和自己有仇,但这种时候还是安全最重要。 防风侯连无名都打发去找孙子了,但无名很快又回来了。 阳生不过是这几年才开始展露风头,虽然也有遇到刺客,但刺客....老实说,大部分都来自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们。 反倒是防风侯,拜访他的刺客根本数不清,只是能杀到他面前的太少罢了。 这回的刺客风格太作弊了,王很难招架,防风侯难道就能招架了? 以防万一,让无名留在防风侯身边才是最合适的。 阳生死了对防风国的影响不大,但扶风侯死了,那影响可就大了。 防风侯为孙子的孝顺懂事感动不已。 无名谦卑的低着头,不发一语。 须臾,无名倏的抬头,露出了疑惑之色。 防风侯注意到无名的动作,不由问:“怎么了?” 无名回道:“我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防风侯有点怀疑无名是不是感觉到自己对她摇摆的态度。 这点怀疑如破晓时的露珠般迅速消失了。 无名说不清自己的感觉是怎么回事,而防风侯对无名也没有阳生对她的信任,很快便让她退下。 无名出门时与一名端着酒食的侍女擦肩而过,无意识的看了眼侍女,心里觉得怪怪的。 出门几十步后无名蓦的停住了脚步。 她知道那不对劲了。 方才那名侍女虽然始终低着头,但她的背脊挺得很直。 无名自己亦是如此,不论对谁都谦卑的低着头,但她的背脊永远都直得仿佛修竹,而非寻常奴隶一般谦卑的低头弯腰,久而久之不免有些佝偻。 那名侍女不正常。 无名思考了一息,终究掉了头。 还没进门便听到了屋内的搏斗声,推开门一看,防风侯好惨,右手全是血,无名只一瞬便判断出这是手筋被挑断了。 右手被偷袭废掉了,防风侯只能以左手持剑御敌,但防风侯不是左撇子,左手远不如右手好使,而敌人甚为强大,不免被压着打。 无名见此赶紧拔剑救人。 刺客也留意到了无名,心一横,咬牙承受了防风侯的攻击,用身体困住了防风侯的武器,一剑刺入了防风侯的胸口,将防风侯钉在了墙壁上,这才转身对付无名。 短剑钉着防风侯,手头上没了兵器,刺客毫不犹豫的拔出了还插在自己身上的剑挡住了无名袭来的一剑。 看清无名,刺客不由挑眉。“是你,许久不见了。” 无名疑惑的看着刺客,刺客带着□□,无法判断是谁,但怎么看都没有任何熟悉的感觉,是个纯粹的陌生人。 短短刹那俩人便过了几个回合。 发现刺客的剑术高超,单纯武力解决不了后无名毫不犹豫的动用了灵力。 地上生长出了坚韧的藤蔓攻向刺客。 刺客非常熟练的一抬手,藤蔓立刻倒戈攻击起了无名。 从未想过自己制造的藤蔓会倒戈,无名差点被捆了起来,一时无法再对刺客做什么,刺客似乎对无名也没恶意,并未趁胜追击,而是抓住了这个机会将失去意识的防风侯从墙上摘了下来往外跑,还不忘回头对无名告别。 “好友,再会。” 第223章 第五章望舒 “你认识先前那个人?” 【认识,也不认识。】 “说人话。” 【唔,这个有点复杂。】 “防风侯还没醒,我有很多时间听你慢慢说。” 【你可知离魂症?】 “她体内有多个灵魂,你认识的是其中之一?” 【不是随便什么躯体都能同时容纳多个灵魂的。】 “她有两个人格?” 离魂症的病因一般就两个,一是一体多魂,二是人格分裂。 【差不多吧,她的过去和现在差异很大,除了灵魂,没有任何共同之处。】顿了顿,元又补充。【不过也保不齐这才是她最初的模样,毕竟,时光是一把杀猪刀,一刀又一刀,谁能保持原本的模样?尤其是她还....】 “还怎么?” 【每一时每一刻都活在死亡的阴影下。】 “那听着可有点惨。” 【是挺惨的。】 “她的骨龄不过二十五六岁,你几时与她相识为友的?” 【很久以前的事了,久远得彼时我还不我,她也还不是她。】 “更具体点呢?是几十年前还是几百年前?” 【是几千年前。】 “哇,你说她只有一个灵魂,但你们又....那是我以后的结局吗?” 【她的未来的确是你的未来,但你俩还是有区别的。】 “比如?” 【你猜。】 望舒猜不到,便换了个问题。“不管她现在这是怎么回事,谁能让她每一时每一刻都处在死亡的阴影下?” 【自然是神。】 望舒愣了下。“你指的是哪种意义上的神?” 【各种意义上的。】 “神灵的眼中难道能够看到凡人并且对弱小如蝼蚁的凡人生起杀心?” 【神灵没你想得那么无情无欲不食人间烟火,神灵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那不就是拥有神力的凡人?”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不过,比起凡人,神灵要更加纯粹一些。】 望舒有种不太好的感觉。“你说的纯粹是指那种?” 总觉得不会是正常意义上的那种理解:单纯简单。 【神灵强大且寿命漫长,纵然无人永生,即便神灵也会有寿命终结的那一日,但那实在是太漫长了,而活得太久,七情六欲....还能剩下多少是个非常探究的问题。】 望舒:“....”她大概理解元什么意思了。 七情六欲越是淡薄的生灵一旦有了在意的东西或是欲/望,绝对比普通人更加偏执,因为普通人有各种七情六欲,会顾虑和权衡很多东西,总是不能从心,但....神灵显然不会有那些顾虑。 “凡人拥有神的力量是很可怕的事情。”望舒说。 力量不可怕,但拥有的人若是心性不足以匹配力量,那就很恐怖了。 【值得庆幸也可悲的是,神灵没有人性,只有神性。】 再怎么相似,也终究不是以人性驾驭神力。 人性驾驭神力者,要么舍弃人性,再不为人,要么变成疯子,没有中间选项,至少目前为止还没谁成功过,反倒是妄图以人性驾驭神力然后疯了既毁了自己也毁了苍生的傻子甚多。 没有人性,不会疯,但只有神性就是好事吗? 做为受害者,元唯有呵呵。 “为何可悲?” 【只有神性没有人性,神能理解凡人吗?或者说,神的眼中还看得到凡人的喜怒哀乐吗?】 望舒下意识想到了自己的师姐。 青婧能读心,但世人的心思在青婧的眼中一览无余之时,青婧也始终无法理解世人,以至于最后为了逻辑圆融,青婧干脆跳出了人的范畴,以一个生物学者的角度来看待人族。 “元,你可是神灵?” 【我若是神我还会这么惨?】 “那你一定被神灵伤害过。”望舒笃定的说。 【...为何如此说?】 “你当年与我说,对于生命层次更高的存在而言,蝼蚁的拒绝没有意义。我总觉得你彼时,好像经历过和我差不多的事。”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能听听吗?” 元沉默了片刻,终是道:【因为一些原因,我很小的时候便知道自己活不过成年,我的生命在日复一日的煎熬与燃烧中损耗得极快,我活的每一天,消耗的寿元都是旁人的十倍。可,谁想死呢?】 “你有奇症?” 【不是奇症,是生存的代价。】 “你这生存的代价是死得更快?” 【马上死和慢性死亡,你选哪个?】 望舒语噎了须臾。“你选了哪个?” 【自然是选了第三个。】 “不是两个选择吗?” 【谁规定二选一中我不能选出三来?小宝宝,你小小年纪脑子怎么就这么死板呢?】 望舒被亲昵肉麻到极致的小宝宝三个字恶心得够呛。“我叫望舒。” 【好的,小宝宝。】 望舒选择放弃这个话题:“....你选的三是?” 【自然是寻求长生不死。】 望舒嘴角抽了抽。“这有点俗。” 【很俗吗?】 “王侯贵族哪个不想长生不死?” 【这说明永生果然是这世间永恒的欲/望。】 望舒无法反驳。“你成功了?” 【算成功了吧。】 “你得到的长生不死不符合你的期待?” 【凡人想要长生,只有一个办法,进化,从凡人进化为神话生物,再从神话生物进化为神灵。】 “你现在是神话生物?” 【对。】 “感觉你好像并不高兴。” 【终点是固定的,但路是不同的,有走正道也有抄捷径的。】 “两者之间有什么优劣吗?” 【有啊,走正路的话,这条路是最难的,一点一点靠自己去进化,但这至少需要千万年的时间,凡人根本活不了那么久,即便是文明,能延续千万年而不灭的文明又有几个?】 望舒懂了。“即便倾尽一切,最终的受益者也不是自己,而是子孙。” 千万年的光阴,天知道最终受益的是多少代以后的子孙。 “凡人追求长生不死为的是自己能够长生,用千万年的光阴,一代又一代的付出,最终成全不知多少代以后的子孙....”望舒颇为感慨。“没人会考虑那么久远的以后,并为之付出。” 元追求的也不是子孙的长生。 “所以你走了捷径?”望舒问。 【不,我拒绝了捷径。】 “哦?” 【我想自己开拓一条能被我自己掌控的捷径,不过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只要走的是捷径便绕不开最致命的问题。但那个时候,我很自信,所以当有人告诉我,祂看我觉得顺眼,要赐予我长生时,我拒绝了。】 “自己开拓一条新路很难的,正常人不都是应该答应吗?”望舒觉得很不可思异,辛苦追求长生的人竟然拒绝了长生。 【自然是因为我长了脑子。】元甚为复杂的叹息。【天底下没有白吃的膳食,若真有,你需要付出的只会更多。看我顺眼,赠我长生不死,如此大方,怎么可能没有图谋。】 “可你还是长生了。” 【....赠予者不需要被赠予者的同意。】 望舒忍不住笑了。“....所以你将发生在你自己身上的事在我身上重复?” 被虐出心理问题了吧? 见不得别人好,一定要让别人和自己一样倒霉。 【你生得很美。】 “我知道我生的很美。” 【所以你就不要想得太美了。】 望舒:“难道你是为了让我不似你一般倒霉?” 【我没那么大方,咱俩是光明正大的交易,你得你想要的,我得我想要的。】 望舒想了想自己与元之间的交易,一时无言。 虽然不清楚元遭遇了什么,但本质上并不差多少,若是用吃人来做对比,那就是元的吃相更好看更优雅点。 而她,哪怕最开始时拒绝了,最终也终不得不向元低头。 “我师姐进化到什么程度了?”望舒忽问。 灵力与内力真气都能让人衰老变慢,七老八十的年纪,身体机能比年轻人还健康比比皆是。 可青婧无疑是挑战了常理。 武者只是老得慢,不是变态啊,身体恢复能力仍旧在人的范畴,术士倒是比正常人高出一大截,可那是因为灵力的刺激加成而非自身恢复能力如此。 青婧,她的身体恢复能力却是实打实的那般,不需要灵力、内力与真气的刺激加成。 再联想自己身上发生的事和变化,望舒也不难猜到青婧是什么情况。 青婧,她进化了。 可进化并非易事,从元的话里,以及青婧曾经著作的《进化》一书,不难看出,进化是一种非常缓慢的现象,除非自身族群的生存受到了威胁,不然进化需要很多代人的积累。 青婧似乎跳过了这个积累。 【她现在算是半个神话生物。】 “抄捷径的代价是什么?” 【没有代价。】 “没有代价才是最大的代价。”望舒说。 【说得很有道理,但她的确不需要背负我这般的代价。】 “为何?” 【不止是她,每一代的巫女皆如此。】 “为何?” 【...因为你们天赋异禀。】 “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没说谎,但你也没说实话。” 【我也没弄清楚怎么回事。】 “我相信你没骗我。”望舒说。 【我从不骗人。】 望舒想回一声呵,正巧看到防风侯的手指动了动。 醒了。 望舒立刻将与元闲聊的心情扔飞,目不转睛的看着防风侯。 防风侯醒来便发现自己躺在一只巨大的镬鼎里,四肢全都被挑断了,一身功力也没了,最后一点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之前交手时他便已感觉到自己的功力出了问题。 尽管如此,防风侯仍旧不死心的试图运转真气,身体没有给予任何回应。 望舒靠着镬鼎的耳对防风侯道:“没用的,我师姐制成的化功散化人功力甚为厉害。” 就是用起来也很麻烦,必须连用七日,为此她不得不扮成侍女往防风侯的香炉里添了七日的料。 青婧觉得这药很鸡肋,有这闲工夫她自己都能打断实验材料的四肢把人拖上实验台了,而且配制起来也很麻烦,前后加起来至少得半年。 更无奈的还在连用七日这一点上,一日不能落,一旦落下了,落的时间再长点,之前积累的药效就没了。 更更无奈的是这玩意的药效不是永久性,而是暂时的,只要不继续接触,那么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药效也会消失。更新最快的网 青婧最终将药给扔角落里发霉了,望舒随手给捡了。 虽然鸡肋了点,但用对了场合也是大杀器。 比如此时,任防风侯一生英武善战,也如同普通人,不,他连普通人都不如,普通人的四肢好歹是健全的。 防风侯看向望舒。 望舒没带面具,以真面目示人。 瑰丽的容颜相当具有辨识性。 防风侯露出了惊讶之色。“巫女,您还活着?” 望舒问:“见到我是不是很失望?” 防风侯摇头。“您还活着,很好。” 巫宗那情况,若任巫姑一直掌权,王的权力无疑会更加强大,可不让巫姑掌权....巫宗又极可能大乱,这个节骨眼上,巫女活着无疑是非常好的破局之道。 望舒道:“活着一点都不好。” 防风侯道:“十年磨一剑,巫女尚年轻,纵遭受磨难,也不过是一种磨砺。” 望舒摇头。“当年被你们逼得跳崖的事我并未放心上。” 防风侯认真的观察了下望舒,一时无法判断是真话还是假话,若是真话,当年之事既然没放心上,为何如此折腾自己?若是假话,这会儿望舒似乎也没有说谎的理由。 望舒随手从自己用来烤野兔的篝火中抽了一根木柴放入镬鼎下的干柴中。 “你说,一个人活人要多久才能煮熟?”弯腰将镬鼎下的柴堆点燃了,望舒这才重新站起来问防风侯。 防风侯一点都不想知道要多久才能煮熟。“臣与巫女并未深仇大恨,巫女如此,难道不怕天下人忌惮吗?” 巫宗的巫女纵然没几个正常人,但能搞活烹这种事的,还真没有。 望舒不以为然。“天下怎么看我又与我何干?” 防风侯奇道:“那巫女如此对待臣,又是为何?” 除了个别天生反人类的极品,应该没有哪个正常人会无故做出这种事。 望舒满意的一笑。“防风侯果然懂事。” “巫女想要什么?不论是什么,臣定为巫女献上。”生命第一。 “我想知道当年赫胥国灭究竟是怎么回事。”望舒道。 防风侯闻言惊讶又恍然的看着望舒。 难怪这位继位第一件事便是想为赫胥翻案。 “你果然是赫胥侯的后代。” 巫礼猜对了。 望舒无视防风侯的眼神继续道:“据我所知,当年经桓大败实乃赫胥侯暗中倒戈,与汝等里应外合的结果,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赫胥国因背叛种族之罪而被屠灭,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这有点一言难尽。 理论上望舒说的话就很不合理。 赫胥侯在经桓来犯时投了敌,背叛了人族。 帝国对王侯贵族素来宽容,但还没宽容得没了底线。 有一条底线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越过的。 背叛人族。 叛族者,罪无可赦。 一人叛族,屠城;一城叛族,屠国。 这也使得哪个人族背叛了种族的话,一定不会回头,会一条路走到黑。当然,也没人稀罕叛徒回头,若是叛徒回头就可以被原谅,那死去的将士该如何交代? 赫胥城背叛人族,最终招致屠国的惨剧实属罪有应得。 但,帝国的先人们显然没想到自己的子孙中会有赫胥侯这种骚断腿的奇葩。 羽族来犯,打不过,他就降了。 等帝国王师打来了,他又偷偷与王师联络阴了经桓,让王师收复了失地。 当然,经桓败走,赫胥侯也没落着好,赫胥国还是被灭国了。 望舒知道当年怎么回事,却仅限于赫胥侯这方。 她知道赫胥侯背叛了帝国之后又背叛了经桓,知道经桓败走,知道赫胥国灭,但帝国那边她就不是很清楚了。 最初以为这是帝国不原谅赫胥侯的背叛,所以功不可抵过,故而赫胥国灭。 可后来她拜师无光。 无光根本不知道赫胥侯那神奇的背叛事迹。 无光很长的时间里都以为赫胥侯只背叛了一次,即背叛人族降了经桓那次。 如果不是无光有特殊的消息途径,如果不是经桓欲谋无光性命,无光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怎么回事。 望舒对防风侯道:“我建议你长话短说,煮肉需要的时间也没那么长的。” 跳过了宰杀、切割、清洗、腌制入味等流程,煮一顿肉真费不了多少时间。 防风侯很从善如流的长话短说了。 “赫胥国强盛,为青州最强大的大国,又得鱼盐之利.....” 望舒一边听一边总结了下。 大概理清了怎么回事。 赫胥国的地理优势非常好,海岸线漫长,盐田众多,富得流油。 随着最后一任赫胥侯实行观山海的政策,由国家专营盐业、矿产及采取各种方式控制山林川泽。 赫胥侯不是第一个搞这个政策的,帝都的人王在更早之前就提出了官山海的想法,不过....帝国的山泽与土地全都被各级贵族所控制,官山海,割的是公卿贵族的肉。 这么搞的人王有一个算一个,死得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最终蒲阪放弃了。 王放弃了,诸侯们却仍旧有不死心的。 官山海的利润太高了,百分百的利益足以让人破家灭门,何况这利益可不止百分百。 赫胥侯不是唯一一个搞官山海的,却是第一个割肉成功的。 有了钱自然会想开疆拓土。 赫胥侯在这方面干得也挺不错的。 举个例子好了,赫胥侯想灭掉一个比较厉害的邻居,但彼此国力差得又不是太悬殊,硬拼的话损失很大,而周遭又不止这一个邻居。 赫胥侯便采纳了国相管叔牙的建议,要求赫胥国的人必须穿邻居的国家生产的布。 邻国纷纷放弃了种地,改种桑麻,然后....赫胥国在邻国饥荒时单方面撕毁了生意,并出兵攻打邻国,吞并了邻居。 赫胥国的国力与疆土都在这一任赫胥侯的手里达到了鼎盛,也成功成为了青州所有国族共同的敌人。 打老大是方国们的生存之道。 一旦有哪个国族发展得超过了大部分国族,势必被群起而攻之。 但打老大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打起来的,得时机合适,不然后果会很倒霉。 大国哪怕是衰败,吃老本也还是能吃三五代人,足够拉出头鸟一起完蛋了。 经桓南征为青北的局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动。 这位羽族战神太能打了。 青北的国族,不论大国还是小国统统不是对手,经桓的战车摧枯拉朽般碾过了诸国。 不同的是,那些被击败了的国族,国君要么扔下国跑了,要么送走子孙后自刎殉国。 赫胥侯是唯一一个活着并且投降的。 这倒不是说只有赫胥侯有求生欲,而是那些跑了的,只要还活着,日后帝国打回来了,他们还会是国君,便是自刎的,也不过是自己跑不掉罢了,干脆点,给逃走的后辈铺路。 英烈之后无疑能让后辈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源。 赫胥侯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无法理解的选择。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他在王师打来时再一次背叛,阴了经桓。 当然,赫胥侯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背叛种族是大罪,帝国肯定饶不了他。 因而赫胥侯的条件是,帝国收复失地之后他会自刎以谢天下,而帝国不能灭赫胥国。 赫胥侯给出的条件非常优渥,他有青北失地羽族的军事布防图与舆图。 防风侯表示自己同意了的,但当时收复失地的王师并非他个人的一言堂。 王师的军队成员三分之一来自于青州各国,三分之一来自王畿,三分之一来自扬州与别的州,而这支王师九成的粮草来自于青州诸国。 望舒懂了。“你们拿了赫胥侯的好处,却不想付出,甚至还借着良机肢解了赫胥国。” 曾经国土千里的赫胥国在灭亡后被肢解成了十几个小国,所有人都安枕了。 防风侯无奈苦笑。“我亦不愿,奈何世事无常。” 望舒点了点头。“我理解你,你不同意,要么正面对上经桓,要么被青州诸国水土不服以致病逝。” 不管是哪个都很糟心,自然要选择对自己也对大部分人都有益的。 “很明智的选择。”望舒说。“但据我所知,赫胥侯当年派去为你们送情报的那个人实力并不蠢,难道一点都没察觉?” 防风侯闻言委婉道:“他被处置掉了。” 望舒似是有些好奇。“杀了?可据我所知,王师中知道当年赫胥侯真相的人并不多,而你治军又甚严,军中突然多出一具尸体竟无人发觉?” 防风侯道:“他的尸体被扔到了有狼群活动的山林里。” “毁尸灭迹。”望舒懂了,旋即低头捡起了镬鼎的盖子。“防风侯,我有没有告诉你一件事?” 防风侯警惕的看着望舒手里的盖子。“什么?” “赫胥侯是我杀的。”望舒说完将盖子盖在了镬鼎上,然后弯腰不断添柴。 镬鼎中很快响起了惨叫与诅咒声,但并未持续多久,终究是一代枭雄,最终还是冷静了下来。 “你究竟是谁?” “我?我是你们的现世报呀。”望舒回答。 第224章 第六章辛筝 “风景如何?” 防风侯在冬狩时失踪的消息委实是一场大地震。 帝都三巨头每个都是无数刺客的目标,但很少有刺客同时将这三人中超过一个的成员都纳入自己的目标对像。 刺杀王,转移所有人的注意力,让猎场的防卫重点都集中到王的身上然后伺机抓走防风侯。 这做法不可谓不空前绝后。 反正辛筝是想不到还有人谁能干出这种壮举来,也因此,得知被抓的刺客是用机关术做出来的她马上来寻乔了。 青婧研究完了便将乔给扔脑后了,辛筝却没法将他给扔脑后。 纵然不是人,这也是一个和人除了身体结构不同,别的都一致的存在。 尤其是这人还帮了辛侯府。 去岁的帝都血夜中不是没人攻打辛侯府,但辛侯府中能打的人真不多,大部分是老弱病残。 虽然真正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是两支军队背后的国族谁的体系更完善,更耗得起,钱粮与人口各种意义上的耗得起,但决定一场小规模冲突胜负的却是指挥者。 乔的军事才华是名将级别的。 辛筝为了以防万一,告诉过造篾岁,若是遇到需要军事才华的问题,去将乔的脑袋翻出来。 没了身体是没法打了,但脑子仍旧能思考,名将的决定性因素从来都不是四肢发达而是脑子。 一群老弱病残在乔的指挥下将辛侯府守得滴水不漏,待辛筝归来,惊讶的发现只死了两个人,伤员虽有,却都是轻伤。 有价值就有地位。 做为回报,辛筝终于不再将乔的脑袋锁在箱笼里,而是在询问乔的意见后将他的脑袋转移到了屋顶上,还盖了个小亭子,免遭风吹雨打。 不过主动要求转移到了最高的屋檐上,乔似乎一直没享受这种辽阔视野,而是一直都在屋檐上思考人生。 反正辛筝爬上来时没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任何风景,这人一直都在走神。 乔回过神来,对辛筝道:“最美不过人间烟火。” 辛筝闻言望了望四周,乔很会挑地方,这处屋檐是整个辛侯府中最高的地方。 贵族好起高台,但辛筝对高台没什么兴趣,这座高台还是为青婧修建的。 青婧做的实验不乏危险性很大的,其中一些高危实验若是出个什么问题,青婧自己是死不了,但普通人却是吃不消的,因而将青婧的住所弄得高高的,远离所有人,对谁都是最安全的。 也因为足够高,在屋檐上向四周往,眼神好点都能将半个蒲阪纳入眼中。 辛筝道:“悬崖宫阙,深谷腐泥,哪里美了?” 乔有一瞬的侧目,很好奇辛筝的脑子怎么长的。“你未免偏激了。” 辛筝摇头。“我这不是偏激,而是陈述事实。” “生活并非只有痛苦。”乔道。 辛筝赞同。“只有品尝过最深的痛苦才能感受到最温暖的欢喜。” 说的很有道理,生活不仅只有不幸,所谓纯然的不幸只是当事人太偏激,眼睛里只看得到不幸,但这种富含哲理的话从辛筝嘴里说出来,乔总有种说不出的古怪感觉。 弄不明白为何觉得古怪,但乔还是点了点头。“五味俱全,此为人生。” 单一的苦与甜,那样的人生只能存在于梦中。 辛筝问:“你这几个月莫不是一直都在思考人生?” 乔闻言沉默,许久才重新开口。“我只是在想,我究竟是谁?或者说,我究竟是什么。” 辛筝道:“你就是你,不管你的人造的还是十月怀胎生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世间谁不是造出来的?” 嗯? 乔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男女欢爱缔结珠胎,十月分娩,这本身就是一种创造,和用木革金属造偃人是一般的,只是用的材料与花费的时间不同罢了。” 乔:“....兕子的想法甚为与众不同。” 辛筝:“这不是与众不同,这是诚实,奈何世人不愿面对现实,故而显得我与众不同。” 乔想说点什么却莫名的什么都说不出来。 辛筝戳了戳乔栩栩如生的脸。“我是谁,我从何而来,我要往何处去,这是每个的一生都伴随着的问题,但在我看来,这三个问题里只有最后一个是最重要的。我是谁取决于我要往何处去,我从何而来,不管我从何而来都挡不住我前往我想去的地方,做我想做的事。若过去阻我,便斩断过去。” 乔惊住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辛筝这是在安慰自己。“我并未纠结于自己并非血肉之祛的人,不论我是人生的还人造的,我都是我,我很明白这个道理。” 乔很看得开,不管是人族还是偃人,他都能思考,有自我,这难道还不够证明他是一个广义上的人吗? 狭义上的人? 那元洲的非人可不止他一个。 “那你好端端的为何思考人生?” 乔道:“我有记忆,记忆里我有父母,有家庭,我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我记得我的父亲是一个牧人,他很疼我,每天都给我吃肉,自己却说肉太腻,他不喜欢,只喜欢吃菜,记得我的母亲是一个喜欢解剖新鲜尸体的巫医,她教我怎么解剖尸体,还每晚给我讲床头故事,啊,对了,我记得有一回我和她闹脾气,闹着她不让她睡觉,她还为了报复我,抱着我讲了一晚上的鬼故事,吓得我整宿都没睡....” 乔说得很零碎也断断续续的,但还是能听出那是一个非常美好的家庭。 对妻儿充满包容与珍惜的父亲,略有些清奇但很尊重孩子的母亲,以及一个聪慧且调皮捣蛋的孩子。 辛筝莫名的有些羡慕,她老子倒是天天给她吃肉,但那只是因为他的肉食多到根本吃不完,而非因为爱惜孩子而给孩子吃肉。 “听起来很温暖。”辛筝说。 乔情不自禁的露出了一抹温暖的笑容。“是啊,很温暖,我一直都很遗憾所有的记忆都是片段,根本不齐,但....偃人是木革、金属造出来的呀。” 普通人的人间烟火,理论上他不应该有的。 辛筝道:“青婧说你有灵魂。” 乔看着辛筝。 辛筝继续道:“虽不知你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但我想,灵魂应该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人造的东西吧?” 乔看着辛筝。“你想说什么呢?” 辛筝道:“看来你心里也是有猜测的。” 常仪若是能人工制造灵魂,逆天到这地步,不管她想做什么,制造怎样的破坏,都不可能那般费劲,足可见,常仪还没逆天。 乔要么是做人时濒死被常仪给救了,救的方式与众不同了点,抽了乔的灵魂注入了偃人中,从而创造出了有史以来第一个能够思考与学习,有自我的偃人。 要么,倒霉的遇到了缺个灵魂做实验的常仪,被常仪给杀了抽魂。 记忆支离破碎什么的,估计是实验的后遗症。 不管是被杀还是被救,这都是堪称起死回生的奇迹了,不可能什么代价都没有。 乔道:“望舒不是青婧,她不会杀人取材,但我若是如此诞生的,没道理她会不告诉我。” 这真没什么好隐瞒的。 辛筝道:“说不定是杀人取材呢。”换成青婧,杀人只看有没有材料需求。 乔道:“你说的青婧吧?” 辛筝道:“知人知面不知心。” “望舒不是那种人。”乔非常笃定的道。“她的道德和原则、底线都很高。” 顿了顿,乔补充道:“比你我高。” 不论是他还是辛筝,老实说,都不是好人。 辛筝不否认自己和乔不是好人,但望舒....她觉得乔的眼睛需要检修。 “情人眼里出神女?”辛筝戏谑的道。 乔不好意思的垂下眼睑。 辛筝:“....”这跟一个真正的人根本没有区别,甚至感情更充沛,究竟怎么造出来的? “你若是想追她,你现在这模样可不行。”辛筝道。 再心大的人也不可能受得了被一颗人头追求.....呃,望舒真不一定,若她是创造者,说不定看着这颗人头时一点都不会觉得惊悚。 乔也很无奈。“我原来的身体被砍得根本没法用,大概要等到找到望舒才能恢复完整的模样。” 辛筝露出了迟疑之色。 乔见了,不由问:“有望舒的消息了?” 辛筝思考了下,将冬狩发生的事同乔说了说。 乔惊讶不已。“望舒竟还能控制别的偃人?不过那个偃人和我肯定不一样。” 辛筝不解:“哪里不一样?” “那个偃人应该不能思考。”乔解释道。“望舒很尊重生命的,而且她对人的定义也和普通人不一样,在她看来,只要是能思考的事物,不管是什么生命形态,那都是人。” “很有意思的看法。”辛筝说。“不过你怎么这么笃定是她?” “我曾问过她究竟有多少仇家,我能不能为她做点什么,她拒绝了我。”乔道。 “不想欠你人情吧。”辛筝说。 “应该不是,她说她希望我好好的,干干净净的,至于仇,她自己能解决,而我也帮不了她什么。”乔说。 辛筝觉得这话有点怪,为什么会希望乔好好的,干干净净的? 不是说这种想法不好,而是,朋友之间,不管是刎颈之交还是君子之交,一般不会有这种想法。 反正辛筝扪心自问,她若是需要帮忙,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找青婧,至于青婧会不会因此而手染血腥....先把问题解决了再来讨论道德问题吧。 “她与防风侯可是有仇?”辛筝问。 乔道:“当年围攻蒲阪时她曾对盗趾说,城破之后她要烹了王与防风侯及其子孙,防风侯,这会儿应该已化为一鼎肉汤。” 辛筝睁大了眼。“多大仇这是?” “我亦不知,她从来都不提她曾经发生过什么,为何会有那么多仇人。”乔郁闷道。 他是真的想为望舒分担,但望舒始终坚定不移的拒绝他,将他死死的关在门外。 辛筝猜测应该和玉宫的权力争斗有关。 帝国神权与王权并立了多少年就斗了多少年,从望舒的现状也不难看出这位巫女的经历很起伏。 过去的历史里最惨的巫女是巫女阿奴,被幽囚地宫至死,望舒无疑更上一层楼,被死亡了。 无怪乎青婧不想回去继承巫女之位。 “我要出门,你要不要一起?”辛筝问。 乔摇头拒绝,他现在的模样委实惊悚了点,还是别出去吓人了。 辛筝见此也不强求,虽然她不介意吓到人,但显然乔很介意。 慢吞吞的爬下屋檐,辛筝捂了捂腹部,确定伤口没因为自己爬上爬下的事而裂开,顿时松了口气。 既然伤口没裂开,那就继续原计划,出门逛逛。 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了,再不出门透透气辛筝感觉自己都要发霉了。 半道上遇到了来找自己的卫辕,辛筝干脆邀请卫辕同行。 卫辕瞅了眼辛筝的腹部,冬日严寒,辛筝畏寒,里三层外三层,裹得跟球似的,看不到伤口,但想也知道这么点时间不可能痊愈。 “辛侯若要赏雪,何不上高台?”卫辕建议道。 登高赏雪,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不更美也更安全吗? 辛筝不解。“雪有什么好赏的?每一场都是无数人的死亡,欣赏死亡,你口味真重。” 卫辕一时语噎,很想说不是我口味真重,是你思维太与众不同。更新最快的网 冬季会死很多很多的人,很多氓庶都撑不过冬季,以至于不管是哪个地方,冬日时捡尸人都是最繁忙的时候,但那是氓庶的世界,不是王侯贵族的世界。 王侯贵族的世界里,雪是美景,是值得宴饮游赏的好物。 “那辛侯这是要做什么?” “闷太久了,出门透透气,再不透透气我怀疑自己要长霉了。”辛筝说。 这理由让卫辕难以阻止,辛筝虽能动能静,本质上终究不是好静之人,床上躺了一个多月也挺不容易的。 无法阻止,卫辕干脆跟着一块出门了,有什么事也好照应。 辛筝也不坐车,而是步行出门,漫无边际的散步透气而已,若是乘车,不过是换个闷人的笼子。 “说起来,你考虑得如何了?”辛筝问。 卫辕道:“在下考虑好了,辛侯有圣王之心,可惜在下与辛侯同途殊归。” “哦?”辛筝诧异。“你难道还能找到比我更懂你的主君?” 卫辕叹道。“这世上不会有人比辛侯更懂我了。” “那你为何?” 卫辕闻言想了想,问:“辛侯,你觉得法是什么?”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法是工具,是统治天下的工具。” 卫辕赞同的点头。“在下也是这么认为的,这也正是在下与辛侯的分歧。”思考了一个多月,卫辕还是想明白了自己与辛筝的区别。 辛筝疑惑的看着卫辕。“哦?” 卫辕解释道:“同样是戈矛,有的人用来害人,有的人用来保护。你我都很懂戈矛,但我们的目的不同。” “不都是平天下,定干戈,还帝国一个海晏河清吗?” 卫辕笑。“辛侯的目的真的只是海晏河清?” 辛筝反问:“难道不是?” 卫辕道:“不是。辛侯你的目的是开民智,你想让每一个人都拥有思考的能力,有自己的想法。” “那不好吗?” “不好。”卫辕神情严肃的道。“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必然天下大乱。” 辛筝笑看着卫辕。 卫辕叹道:“这世上从来都没有绝对的公平。” “这是废话。”辛筝道。 家世出身、长相、先天智商.....可有人一模一样? “要维持一个帝国的健康运转,总要有人承担起大部分的盘剥。”卫辕道。“便如奴隶,倾尽所有去供养主人,连自己都是主人的财产,很残忍,但奴隶一度是最合适的制度,牺牲最少的人,养活最多的人。不是奴隶,也会有别的群体来充当这个底层,但如奴隶思考以后会反抗,日后替代奴隶的群体难道不会吗?” 辛筝道:“肯定会。” 卫辕点头道。“不仅替代奴隶的群体不会高兴,别的群体也不会高兴,人性自私,每个人都希望付出最少,得到最多。” 辛筝无语道。“因为人性自私,学会思考以后可能往不好的方向发展便不允许人思考,你可真是....简单粗暴到令我惊叹。” 卫辕道:“这是最节省统治成本的做法,维持一个帝国的运转并不容易,到处都要花钱。” 说白了,帝国不同时期的变化不是为了开源就是为了节流,王权与贵族的争斗也是源于此。 时代改变了,王权的钱不够花了,而没有钱,国家也要完蛋了。 辛筝赞同。“是挺花钱的,所以我才要鼓励商业发展,商税的油水更足。” “但农耕乃国之根本。”卫辕道。 “这年头敢出门经商的人不多,不会影响农耕。” 卫辕闻言叹了口气,道:“辛侯你开民智,让底层看到了世界之大,人怎么可能还甘于地里刨食?” “这个问题能解决啊,只要粮食产量增加了即可。”辛筝道。“若一个农人一年劳作打上来的粮食足够养活千百人,世界很大,想怎么浪就怎么浪。” 卫辕忍不住扶额。“辛侯,那怎么可能。” 辛筝道:“现在不可能不代表以后做不到啊,你可知炎帝时的亩产是多少,我们如今的亩产又是多少?炎帝在世时肯定想不到我们如今不用采集狩猎,只靠种地便能养活很多人。” 卫辕问:“粮食产量的增加是以千百载来计量,一人耕作养活千百人的粮食,你可知那需要多久?” “少则三千载,多则五千载。”辛筝道。 卫辕沉默了一瞬,合着你还真算过呀。“你既知,怎还?”做白日梦? 辛筝道:“人生如此枯燥,总得找点事情做。” 卫辕:“...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事?” “都没尝试过怎就知道不可能实现?”辛筝很认真的纠正。“我失败了,我粉身碎骨了,你才能说那是不可能的。” 卫辕生生噎着了,等你失败了你也死透了,那时候说这话还有意义吗? 半晌,卫辕换了个方向劝谏。“不知辛侯打算如何开民智?” “全民识字。”辛筝道。 “除非是贵族,否则没有哪个家族能供所有孩子读书。” 辛筝点头。“所以教育方面的开销国族会全包了。” 卫辕问:“哪来那么多钱?你如今在帝都疯狂敛财,也填不了这个无底洞。” 辛筝目光掠过宫城繁华富丽的建筑群。“会有肥羊愿意慷慨解囊的。” 卫辕用膝盖想都知道辛筝所为的肥羊会怎么个被慷慨解囊,却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不管是哪个方国,王权想要重新强大起来,都不可避免要向贵族开刀,没办法,谁让贵族掌控了太多的资源,在这个弑君如杀鸡的时代,国君只要有野心都没法忍。“那战争结束以后呢?你上哪寻肥羊?” 就辛筝这性子,卫辕很怀疑辛筝若有朝一日为王,她继位的时候帝国的肥羊也一定死得差不多了。 辛筝回道:“蚊子腿再少也是肉。” 卫辕没反应过来。“何意?”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对所有人苛以重税。”辛筝理所当然的道。“再苦也不能苦教育。” 卫辕:“....天下安定之后当轻徭薄赋以安民。” 辛筝道:“氓庶的要求很低的,只要还能活得下去,非常能忍。” “没有了战争的威胁,氓庶对苛捐杂税的忍耐会降低。” “只要战争足够惨烈,死得人足够多,留下的印像足够深,相信这份心理阴影能让氓庶忍个百八十年。”辛筝道。“这么长的时间应该足够我消灭帝国所有文盲了,当然,时间不够也无妨,敢造反就都杀了。” 她爱惜人命,却也不吝啬人命。 “天下人皆识字,各有想法,要如何管理呢?”卫辕问。 辛筝想了想,问:“你可知一个族群最健康的状态是什么样的?” 卫辕愣了下。“什么样的?” 辛筝解释道:“依法治国,哪怕王座之上蹲着的是一条狗,族群仍旧能健康的运行。天下人皆识字,天下人各有想法,无妨,不去踩法律,谁会闲得没事管他们心里想什么呢?” 卫辕默然须臾,道:“很美好的想像。” 辛筝道:“总得有人尝试一下。” 卫辕想了想,问:“辛侯,若是帝国妨碍到了你的目标,你会做什么?” 辛筝诧异的看着卫辕。“为何如此问?” 卫辕回道。“因为感觉辛侯,似乎....将所有的人,不论是敌人还是盟友、臣子统统当做了敌人,唯一的区别是现在还是未来的敌人。” 一点都不怀疑会为敌,辛筝的这种心态让卫辕觉得甚为讶异,从未见过如此奇葩的诸侯。 辛筝挑眉,卫辕的观察还真是入微。“若帝国妨碍到了我,那帝国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卫辕沉默。 辛筝笑。“你这是什么表情,文明的发展,无人不可抛弃,无人不可牺牲。” 不说旁的,仅说四帝,这四位每一位的统治期间都是帝国的转折点,幸运的是,他们驾驶帝国这辆车时都走对了方向,但车马的身后是无数被碾碎的骨渣。 卫辕叹道:“我们的区别便在这,在下求的是帝国海晏河清,天下太平,而辛侯所求却须踩着帝国的尸骸。” 辛筝闻言也不生气。“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我超越了时代,你亦然,除了我,你找不到真正懂你的知己。” 卫辕一时无言。 辛筝是懂他,但辛筝的目标大得都要扯断腿了。 辛筝建议道。“其实我觉得你没必要执着于找一位明主的。” 卫辕不由看着辛筝,想听听辛筝有什么见解。 辛筝道:“这世上最了解你之心思的是你自己,再好的明主也不如你自己懂自己。” 卫辕不解:“所以?” 辛筝笑:“虚君实相。” 第225章 第七章元 “先生先生,怎么可能有人能自己生孩子,生孩子不是需要男人女人在一起后才能生吗?” “因为长族和我们不一样,人族生下来就只有一种性别,非男即女,而长族,他们生下来就有两种性别。”望舒解释道。“长族是男人也是女人,因而能够自己进行繁衍。不过比起人族,长族的繁衍方式略特别一些,孩子诞生时,亦为父母的死亡之日。这也使得长族和人族的观念有很多差异,因为所有人都无法抚养自己的后代,长族建立了一套非常完善的幼崽抚育和保护制度。” 望舒估摸着,长族大抵是这颗星球上最注重幼崽权益保护的种族了。 为人父母,不论是强大还是弱小,都无法保护自己的幼崽,既如此,不想自己的幼崽受到伤害就只能拼命完善相应的制度,用制度来保护幼崽。 不过,这种文明差异对于人族而言无疑充满了天马行空的瑰丽感觉。 她摆了两天的摊子,什么都没卖出去,但摊子前每天都围满了人,全是来听故事和音乐的。 说故事的是她,演奏音律的是元。 完全没看出来元如此多才多艺,连音律都精通,不仅精通,还是大家级别的那种精通。 在长洲时听过的所有乐曲,元全都能演奏出来,并且演绎得更好。 超能打,懂很多知识,又擅长音律....活脱脱的全才呀。 大抵是望舒回答的太认真了,以至于听的人虽然心里不太信,却无意识的问起了关于长族的各种问题,只要是自己知道的,望舒全都非常回答了,不知道也没乱编,而是表示自己以后有机会再去长洲的话一定会注意一下为什么。 望舒回答的问题太多,并且细节方面太完善了,听到最后,不免有人怀疑海的另一边是不是真有那么一个种族。 望舒讲累了之后便换了元控制身体。 元似乎很享受获得身体的感觉,每次得了身体的控制权都是想干嘛就干嘛。 这段时间大抵是看到望舒玩琴的缘故,元每回控制身体时都会抚琴。 用的乐器是在南极圈遇到的那个叫鲅的疍族送的船琴。 船琴有点像元洲的箜篌,但和箜篌又不同,元洲的箜篌是卧箜篌,而船琴是坐着就可以奏的。 卧箜篌。 这是望舒加的。 因为无启族也有箜篌,不过是竖箜篌。 疍族的船琴便是自竖箜篌改过来的,算是竖箜篌的一种,只是疍族不太欣赏无启竖箜篌的样式,故而自己动手改良出了船琴。 元很容易就上手了。 更确切点说,她只是找了找手感之后便马上进入了熟练境界。 望舒有时有些怀疑,元是不是以前玩过这种竖箜篌。 但是很没道理的。 哪怕元已经存在了很多年,但元洲的箜篌样式都是卧箜篌,理论上元想学竖箜篌也没地学。 元抬手奏出了一支充满了思念的乐曲,思念中包含悲伤与欢快。 望舒觉得有点这曲子有点似曾相识。 想了好一会才想起在哪听过。 这是帝国的一首古曲。 蛮荒纪元时连山姝所作的《大河》。 大意为大河蜿蜒西去入海,它所流经的地方是我的故乡,河岸多莯草,可以制香,也可食,味道甚美,河中多鱼鳖,小儿最喜....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思念的词,但每一个音符都在诉说着谱曲之人浓浓的思念之情。 据说也是炎帝生前最喜欢的乐曲,史书记载,连山姝死的时候,炎帝抚琴三日只奏这一曲,手指抚琴抚得鲜血淋漓。 换个人这么折腾自己的手,免不了双手残疾,但炎帝没有,她身体的恢复能力甚为强大,琴弦割出的伤口不用几个呼吸便恢复如初。 三日三夜,手指不断重复着受伤与自我痊愈。 很难说炎帝当年是什么心态,连山姝死于同羽族的战场,但选择连山姝去充当必死的诱饵的人是炎帝。 或许,难受是真的难受,但不后悔也是真的不后悔。 也因为这是炎帝生前最喜欢的乐曲,因而哪怕过去了数千年,这支古曲也仍旧没有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望舒在玉宫时便听伶人奏过这支曲子,但总觉得没奏出《大河》的味道。 用船琴奏曲,元却愣是将这支曲子的味道给奏了起来,原汁原味得仿佛这支曲子是她所作。 只有创作者才能十二分的理解自己的乐曲。 【元,你的故乡在什么地方?】 【我的故乡呀?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了。】 【没了?】 【沧海桑田,那地方都从平原变成山了。】 望舒一时沉默。 平原隆起为高山,元你究竟是存在了多少岁月? 不过,活到这把年纪....怎么没疯的? 故乡都如此沧海桑田了,望舒不会认为元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所谓故人存活。 元的音律早已已然达到了超过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境界,不管听没听出她奏的是什么曲子,是什么乐器,每个听了她奏曲的人都无法昧着良心说元的琴技不够。 摊子上很快堆满了钱币,从最不值钱的骨贝到非常值钱的马蹄金麟趾金都有。 若非玉器只有贵族才能使用,想来还能看到玉币。 摊子上的钱完全没影响到元,始终忘我的演奏着,眸子轻阖,嘴角微微翘起,似是在回忆着什么美好的记忆。 不过美好的东西似乎都不长久,哪怕是回忆。 奏到最后元拨动琴弦的速度越来越快,堪称疾风骤雨。 思念着故乡,却再也回不去,连山姝在谱倒数第二段时的心情显然是极为激荡的。 然而,回不去就是回不去了,人终究要认清现实,生活仍要继续。 最后一段时,琴音渐渐归于平静。 拨出最后一个音符,元也睁开了眼,一睁眼便看到了一张非常少见的矜贵脸。 看着就很精致高贵的脸加上一双子夜般的黑眸,非常的有特色。 元几乎是瞬间变猜到了对方是谁。 矜贵脸很少见,近乎纯黑的黑色眸子更是少见,而两者搭在同一张脸上,还有那高贵不凡中透着点熟悉的气质....元思考了好一会便想起了为何觉得熟悉。 元依稀记得,很多年前以前有条蛇说过自己是个疯子,却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疯子,疯得光芒四射,让人难以抗拒。 元觉得那是污蔑,自己分明很正常。 不正常的分明是那条蛇,见过报仇的,没见过追着仇家的后代一代一代没完没了的。 自己不得解脱,连唯一的爱人也最终生死相搏。 然而,元觉得,其实长虫的那番话可以套到眼前少女的身上,她从少女的眼睛深处看到了疯狂的野心。 有意思。 元抱着船琴俯身向前亲了少女的额头一下。“你真美。” 美得惊心动魄。 仿佛自己曾经在别人眼中看到过的自己。 辛筝瞪大了眼看着元。 老实说,她这还是第一次被人亲脸。 她也能感觉到,元的亲亲是一种长者对孩童的喜爱,若是有别的什么心思....只要不是善意,她的身体必然会比脑子反应更快的拔剑杀人。被各种乱七八糟的刺杀毒杀经历太多了,她对于恶意甚为敏锐。 辛筝道:“姐姐和我认识的一位友人有些相似。” 总觉得眼前的人和常仪身形很像,但近看之后便会发现只是相似,实际上的区别太大了。更新最快的网 常仪,不管是叫望舒还是叫常仪,都人如其名,通身气质便如皎皎明月。而眼前这位,四个字可以形容:妖孽,尤物。 妖娆万千风情万种,瞧着就很妩媚多情,但眼神却非常清澈,宛若赤子,不是那种温室里养出来不曾见风雨的不谙世事的牵扯,而是一种阅尽千帆,涉过沧海桑田后初心依旧的清澈。 反差大的人辛筝也不是没见过,最典型的便是青婧,外表与内在的差异之大令人惊叹,然而青婧的里外差异再大,她的气质与眼神都是统一的,而非如眼前这人,气质与眼神呈现巨大差异。 元笑问:“多像?” 辛筝道:“我没见过她的脸,她总是带着面具,但你和她....真的很像。” 元觉得辛筝眼神挺好的。 能不像吗? 她与望舒用的就是同一个躯体。 辛筝补充道:“不过也只是外表相似,但细看还是能分出来并非一个人。” 那说明你眼神非常好。 元心说。 “我叫兕子。”辛筝说。“姐姐叫什么?” “元。”元回道。“一元之始的元。” “很少见的名字。”辛筝说。 元的释义太好,一般人怕孩子压不住这个字,很少有人给孩子起这种名字。 元闻言笑了笑。“很多人都这么说。” 辛筝道:“但姐姐很配这个字。” 元笑吟吟的看着辛筝将自己一顿好夸,夸得她一张老脸都有些吃不消时辛筝终于进入正题,她想了解一下元在卖的东西。 摊子上林林总总的摆了十来包种子,辛筝之前被琴声吸引来时便留意过了,没有一种是自己认识的。 这就有点稀奇了。 青婧改良农作物的方法便是先通过杂交选取不同农作物的优势生命信息,再通过近亲育种将这种优势生命信息稳定下来。 后者需要的耐心和时间,短则百八十年,多则几千年,耐心很重要。 前者需要的是大量的样本,因而辛筝一直在为青婧收集世界各地的农作物种子,见得多了,再加上和青婧在一起时的耳濡目染,辛筝虽不至于自大到觉得世界上没有自己不认识的作物种子,却也不会觉得自己学了这么多年还无知的连粮食种子都认不全。 事实却是她只能认出其中几种是粮食种子,是什么种子却完全看不出来。 这就很稀奇了。 再看看望舒立着的幌子,五百镒金所有种子各两百斤。 二十两为一镒。 五百镒便是一万两。 一万两黄金....帝国境内一流的大国每年的税赋总收入都达不到这个数。 辛筝非常理解这人为何摆摊好几天了,连根毛都没卖出去。 然而,元看着委实不是个巨狡,当然,也不排除这人已经达到了更高境界——字字句句都是真,也都是假。 辛筝到不在意这些,她所在意的是这些种子的品质。 看得多了,她还是能简单的判断作物的种子好不好的,哪怕根本不认识。 望舒立着的幌子太劝退了,这还是头一个问种子的,元颇有兴致的为辛筝介绍了起来。 “此物为树薯,乃是长族所有农作物中排名第一的,亩产约为两千斤,成分与稻麦差不多,唔,严格来说,它的淀粉含量比稻麦更高,可以当做主食,亦可做菜、炼糖,更可酿酒....”元一边介绍一边取了一截木薯扔进火盆里,准备请辛筝尝尝。“不过不可直接食用。” 辛筝不解:“为何?” “树薯含有微量的毒素。”元解释道。“生食会中毒。” 辛筝挑眉。“既然有毒又怎会成为排名第一的农作物?” “它有营养,产量高。”元回答。“含有的毒素也并非不能解决,煮熟了便无毒了。” 辛筝心说煮熟了吃也有难度。 煮熟食物是很费燃料的,帝国大部分人的饮食都是生食,能够顿顿吃熟的,都是大户人家。 “长族的氓庶过得一定不错。”辛筝说。 元:“嗯?”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辛筝解释道:“至少不缺燃料。” 元想了想,也不是不缺,但大部分长族都不缺。“长族的生活比较安逸。”战争结束了几百年,又没有外患,安逸都快自我毁灭了。 辛筝闻言更加好奇了,但还是更关心种子,便询问起了别的作物。 树薯的亩产达两千斤,这在元洲非常不容易,除了羽族的蜜树,元洲就没有任何粮食作物的产量能达到亩产两千斤。 “这是柘的种子,不过和元洲的柘不同,我们的柘是白皮,它是黑皮,但比白皮柘更甜,可惜我带回来的柘竿太少,都被我给啃完了,不然如今便能请你尝尝了。”元有些遗憾。 脑识里的望舒呵呵,五六千斤的柘,不到两个月就啃完了,确实少了点。 辛筝捻起一粒柘的种子瞧了瞧,和元洲柘很像,但又差异,这也让她之前判断不了的。 但,不管是什么柘,更加甜都意味着它的糖分更足。 元洲各个种族食用的糖以饴糖为主,而饴糖普遍用粟麦炼制,但粟麦是粮食,这无疑使得饴糖的价格居高不下,只有是贵族吃得起,即便是贵族,也大多是用糖当药,因而糖又有药糖的名字,是非常昂贵的奢侈品。 其次便是柘这种非粮食作物炼的糖了,但柘的含糖量太低,还不如拿粟麦炼糖呢。 糖,是所有智慧物种都发自内心喜欢的食物。 至少辛筝很喜欢。 辛筝问:“此柘炼的糖比之饴糖如何?” “更甜。”元回道。“它的炼糖产量也比饴糖高。” 反正在长洲,柘糖的价格比元洲的饴糖低多了,不是贵族也吃得起糖,想来产量不低,不然就不是一种较为珍贵的零嘴,而是奢侈品了。 辛筝再换下一个。“这个呢?” “此物名花生,是一种坚果,用盐滚着炒了,最是香。”元有点想流口水,是真的很香。“对了,还可以炼油。” 辛筝一一问了过去,一共十二种种子,有粮食作物有油料作物也有香料,在元的口中每一种都是产量高用处很大的作物。 辛筝看了看元,皮相可以骗人,但居移体养移气,元的气度不可能是寻常人,这样的人委实没理由搞这种骗局。 最重要的是,根据她跟着青婧学了多年的生物知识,元哪怕言语中有不时之处,也最多就是作物的产量没那么夸张,但作物的用处却是实打实的。 辛筝将烤熟了的木薯啃了,尝着木薯肉传递给味蕾的甜味,终于下定了决心。 “可否便宜些?” 元伸手将幌子翻了个面,幌子的背面赫然写着两列小字:拒绝讨价还价,一厘都不能少。 辛筝噎了下。“五百镒黄金,元你不觉得不现实吗?元洲所有种族的黄金储备怕也不过几万镒,看似可观,却是广泛分散在不同国族中。” 不可能有哪个国族能一口气拿出五百镒的黄金,更遑论个人了。 元道:“说得有理,那我允许你用等价的珍宝来抵,以药糖为优先。” 【你已经吃蛀了我十五颗牙齿。】望舒忍不住道。 【你没照过镜子吗?这世上不可能有人的牙齿比你的更白更坚固更整齐了。】 【我谢谢你啊,在我成年之后让我又体验了换牙的滋味。】长牙不痛苦,最多就是觉得牙床痒痒,而掉牙,幼年与少年时的换牙都是原来的牙齿自然脱落,也不痛,元却是很有特色的蛀一颗牙就拔一颗。 徒手拔。 什么止疼的药都没用,两根手指捏住蛀牙一拔,牙床上便少了一颗牙,多了一个鲜血直流的空腔,便是鲜血直流也不过一会,伤口很快就会因为身体的自愈能力而止血。 每回拔牙望舒都疼得死去活来的,都不知拔牙与蛀牙究竟哪个更疼,但不管哪个更疼,元都不会让蛀牙留着。 也不知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的是,望舒发现随着牙齿陆陆续续的换掉,新长出来的牙齿明显更坚固,也更不容易蛀,耐磨,以及坚韧,连骨头都能轻松咬碎。 【不客气。】 【....祝你早日被糖齁死。】 【你这是在诅咒你自己早死吗?】 【....】 脑海中斗着嘴。元的眼睛一直好奇的看着辛筝,想看看辛筝什么反应。 辛筝亦看着元,从元的神情中确定这人绝对不会同意降价,无奈道。“可否将种子为我留着,五百镒金的等价物,我需要时间来筹集。” 【话说你在蒲阪还准备呆多久?】 【一个月,等烹了王孙诵便离开。】 元对辛筝道:“你有一个月的时间。” 辛筝蹙眉。“一个月?也也太短了。” 那是五百镒金布是五百金。 若是五百金,她身上佩戴的玉佩就可以抵了,完全不需要筹钱。 元道:“是有点短,但我的友人赶时间去青州,我得陪着她。” 身体的主控制权还在望舒的手里。 身体去哪是望舒决定,不是她来决定,她也很无奈,若是有足够的时间,她挺希望给辛筝足够的时间用价值五百镒金的糖来付账的。 辛筝闻言只能道:“那你等我,我一定会在一个月内筹够钱。” “我等你。”元非常期待的说。 第226章 第八章辛筝 谈妥了价钱与交货时间,辛筝并未马上离去,而是对元口中的长族、疍族等瑰丽故事产生了极为浓郁的兴趣,尤其是这些瑰丽故事里透出来的一个词:十洲。 大荒有十洲,元洲为其一。 辛筝取出了自己随身带着的糖与元边分享边聊。 元收下了糖,非常珍惜的,一点都没浪费的品尝着,同时对辛筝的好奇有问必答。 拜望舒所赐,她几个月没吃糖了。 在拘缨国的时候全天无休,根本没时间吃,离开拘缨国时望舒趁着自己控制身体时将元辛苦收集的五千斤糖都给扔了。 药糖是个好东西,智慧生物无法拒绝的追求——大部分,少部分无形无相的特殊品种就算了。 可即便是智慧生物,与元共享躯体多年后,曾经也很喜欢糖之甘甜的望舒已然染上了厌糖症。 从二十岁第一次与元交易到现在也不过九年,九年的时间,被生拔了十五颗蛀牙....足以令任何一个正常人刻骨铭心。 元理解望舒的心情,但不支持。 她等了这么多年等一具合意的躯体可不仅仅是为了复活,更多的还是为了...吃糖。 没有身体的状态根本吃不了糖,品尝不到糖的甘美。 她也知道自己九年吃坏望舒十五颗牙很过分,但数千年没吃糖,她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呀。 不让人吃糖,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事了。 不过快了。 这次去青州,望舒一定会许第二个愿望。 十二个时辰,十二个愿望,一个时辰一个愿望。 十二个愿望之后,这具躯体就完完全全是自己的了,到了那个时候,想怎么吃糖就怎么吃糖,还不用担心蛀牙。 十二次改造之后的躯壳是不存在被蛀虫蛀坏的可能的,也不会老了。 虽说巫女是半个神话生物,虽然会死,但活着的时候身体状态会一直维持好最佳状态,变相的永葆青春了,但和十二次改造之后的躯体比还是差了些。 元心情很好的让辛筝掏空了自己的游历见闻,非常详细。 不仅仅是十洲,连十洲上有什么物种,都什么模样也能说出一二来。 长族雌雄同体,社会形态的组织性是所有种族中最强的。 水族,也叫无相,前者是元的称呼,后者是水族的自称,无形无相,连性别都没有。不是长族那种雌雄同体,水族是真无/性。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疍族是两栖类,可以在海上生存的物种,也因为以部落为单位生活于海上,再加上疍族的寿命不短,能活三百载。人族在海上漂个一年,不疯也得半疯,疍族却不会。 无启是半植物生命,给水给阳光,一年都死不了,当然,也不会健康。 最神奇的是无启的生命形式,生下来便是三四岁孩童模样,之后每一次复活,复活时外表年龄都会比上一次大一点。 更神奇的是古妖,生下来差不多是落地长,三年的时间会从一个婴孩长成七八/九十芕的幼童,然后会顶着这副模样一直到幼生期结束。 古妖的幼生期,约莫八/九百岁,幼生期结束时,古妖的幼崽会在三年内变成成年模样。 奇幻且瑰丽,甚至荒诞。 辛筝听得津津有味,信没信元就不得而知了,不是每个人都跟青婧和那条蛇似的能读心。 说的人精力充沛,几个月不睡觉都照样活力十足,但辛筝受不了。 一边听一边记,还要在脑子里高强度的分析,辛筝的精力消耗得很快,待到暮色四合,蒲阪眼看就要宵禁了,辛筝这才不舍的与元告别。 辛筝一走元马上便将身体还给了望舒,再不换人,这身体就得崩溃了。 只经过一次改造的身体根本无法容纳祂控制时长超过一个时辰,偏偏这回望舒不想被认出来免得打草惊蛇,元的控制时间便超出了一刻时辰。 望舒接掌身体便感觉到了源自于身体每一片组织传来的痛苦,仿佛身体随时都会炸开。 望舒再一看自己的露在外面的手掌,皮肤毛孔正在往外渗血。 【怎么这么严重?】 【冒血至少不是冒内脏碎片。】 望舒一时沉默。 这就是你没有直接上手抢控制权的原因吗? “辛侯当真要花万金去买那些种子?” 一直都安安静静的陪着辛筝,看她讨价还价,看她与元东拉西扯的卫辕在归路上终于问辛侯。 辛筝点头。“我速来言出必行。” 卫辕奇道:“辛侯如此她不是在骗你?” 辛筝道:“骗我也无妨呀。” 卫辕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我需要元洲所有农作物的种子,哪怕是同一种农作物,生长在不同的地方,种子也是不同的,而这些,我都需要收集。但自己慢慢搜集委实慢了点。万金求种子,哪怕最后被骗了,元洲谁会不知只要有良种便可从我这里得到十辈子都用不完的财富?” 卫辕懂了。“千金买马骨。” 辛筝点头。“而且即便她骗了我,有本事她这辈子都不要让我找到。” 至于关于十洲那近乎神话传说般的瑰丽故事,也好验证。 不是说炎洲就在元洲南边吗?离着一万多里,既如此,回头让苏横派出探索船一直向南,看看有没有炎洲。 若为真。 长洲就在炎洲东南,想来也会很容易找到。 卫辕在心里为元祈祷,最好不要骗辛筝,不然一定会很惨。“辛侯还有钱?” 元有没有骗人至少半年后才能知道,但辛筝有没有钱却是已知的事。 辛筝的经济状态哪怕是卫辕这个来了没两个月的门客都能看出来:债台高筑。 看似花钱大手大脚,但仔细一看就会辛筝每一分钱都不是平白无故的花出去的,且辛筝还表现得很贪。 因着是王身前的红人,给辛筝送礼送钱的人不在少数,辛筝统统来者不拒。 这也谈不上贪,公卿贵族谁不是如此。 辛筝吃相难看在于这人的收钱之后的后续。 好比卫辕前些日子半听半见证了的事。 有个贵族氏族手足相争,其中一个找辛筝帮忙,辛筝狮子大开口,那人同意了,于是辛筝扶了那人做上家主之位。 过了一段时间,那人被逼到死路的姐姐也来辛筝,辛筝同样狮子大开口,姐姐应允了,于是乎那个家族的家主之位再次换人。 给钱就办事,当下阶段谁给的钱多就为谁办事。 这吃相难看得令人佩服。 但也拜辛筝的吃相所赐,这些日子蒲阪甚为热闹。 人都躺床上下不了地还能这么折腾,辛筝委实是个人才。 辛筝沉吟道:“钱倒是个问题,不过,也不是不能解决。” 卫辕眼角抽了抽,总觉得辛筝又要有惊人之举了。 元给的时间短,辛筝又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故而卫辕第二天便知道辛筝又有何惊人之举了。 辛筝将府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翻了出来,遗憾的是辛筝太败家,哪怕刮了个底朝天也没刮出多少珍宝来。辛筝也有自知之明,因而吩咐了人翻箱倒柜之后便出门了,挨家挨户借钱。 或者说,勒索。 公卿贵族们刚被收拾过,一个个跟鹌鹑似的,辛筝找上门借钱,不仅借了,还不收利息,甚至主动给辛筝塞钱。不怕辛筝要的多,就怕辛筝不肯收,哪怕其中不少前不久才给辛筝送过金银财宝,这会儿也还是砸锅卖铁的继续送。 卫辕:“....”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仅是第一天辛筝回来时便带着满满几大箱子的珍珠,其中甚至还有夜明珠和月光明珠,即便是普通珍珠,也无一不是成色上品的珠。 金银笨重,布帛易坏,因而贵族储存最多的珍宝便是珠了,价值珍贵且便于携带。虽然蚌珠有发黄之虞,但那需要很长的时间,在那之前完全能处理掉,即便是不转手,也有的是用处。 珍珠粉素来被认为是滋补养颜的佳品,很多贵族每天都要食和涂抹珍珠粉。 但蚌珠不易得,而上品的宝珠更是不易得。 卫辕有理由怀疑辛筝是否将那些贵族氏族的珍珠收藏给搜刮干净了。 人终究不是羊,这么简单粗暴的拔毛,会痛的,痛了就会反抗。 虽然同途殊归,但到底是三十余年来第一个也可能是这一生唯一一个知己,卫辕忍不住提醒了下辛筝。 “谢了,不过有钱人的生活,先生想象不到。”辛筝叹道。 卫辕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这些珠子不过是九牛一毛,信不信人短则三五载,多则十年八载便能重新攒回来。” 卫辕惊讶。“怎么可能那么快?” 辛筝道。“就是能这么快。” 卫辕抬手表示让自己捋一捋思路。 做为一个读万卷书的同时还行了万里路的正统游士,卫辕的知识还是相当广博的。 并不是什么蚌都产珠。 寻常江河湖泊里也不是没有产珠的蚌,但一来少,二来品质一般。但帝国甚为辽阔,普通珠子积少成多也不是小数目,但辛筝带回来的珠子成色都非常好,显然不是无名的小地方里采的。 帝国六大产珠胜地,兖州之云梦泽、冀州之大野泽、西荒之辋川海、澜越之幽泽、青州之震泽、越州之合浦,每个地方都盛产宝珠,其中以越州合浦海域产的海珠最美。 辛筝带回来的珠子应当为这六个地方所产。 虽然产珠,并且多宝珠,但....也很危险。 采珠的渔民与奴隶死亡率不是一般的高,而死亡率高,成绩可想而知。 哪怕是贵族不惜人力,也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里将损失的珠子给补回来。 理顺了思路,卫辕也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辛筝道:“值钱的又不止珠子,采珠产量是不高,但从氓庶身上搜刮不是更安全也更丰盛?” 卫辕听懂了,也无言了。“辛侯欲谋王?” 辛筝摇头。“目前为止我与他并无冲突。” 卫辕懂了。 随手落一枚闲子,日后爆发出来有用是好事,没作用也没损失。 按着辛筝的心思,第二天应该继续的,然计划赶不上变化,辛筝高调勒索不得不变成低调勒索。 在掘地三尺的寻找下,防风侯终于寻到了。 只一点,找到的防风侯已经被煮熟了,并且有一部分已为野犬所食,若是发现得晚些,可能就只剩下骨头了.....一代枭雄如此落幕,震惊了整个蒲阪。 辛筝收到消息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本来还怀疑防风侯的失踪是否与王、方雷侯有关系,但现在....绝对是私仇。 若是权力斗争,正常人不会干这么过分。 大家都是血统高贵的贵族,受益于血统,自然也要遵守与捍卫一些基本规则。 若是王与方雷侯任何一个人做的,都只会取防风侯的性命而不会再对防风侯做点别的。 而防风侯现在却是被煮熟了,虽然没说是死后被煮的还是活着时就被煮的,但辛筝隐约觉得,防风侯可能就是温水煮青蛙里的那只蛙。 被煮的时候,人还活蹦乱跳的。 思及此,辛筝有些疑惑。 多大仇呀,防风侯是煮了凶手全家还是怎么凶手了,竟至于此。 辛筝既然疑惑,自然便去寻了乔,同乔说了防风侯被煮了的事。 煮的人也挺有心计的,用来煮人那口镬鼎是方雷侯的。 铜器是生活用具的同时也是一种史料。 铜器耐用,而且铜料并不便宜,因而王侯贵族铸造铜器时都会在铜器上铭刻什么时候因为什么事而铸美器,而铜器的铸造用的是陶范,这便使得每件美器都是独一无二的。 若是酒爵之类的小物件可能还不好判断是谁家的,但镬鼎这样的大型美器却是无大事不铸的,上面的铭文也往往会非常多,只要是识字的都能通过铭文分辨出镬鼎是谁的。 方雷侯是可能会杀了防风侯,却绝对不会将人给烹了,且还是用自己的镬鼎,烹完后镬鼎也没收回,而是扔在野外,更甚至镬鼎里的尸体都没弄出来,不过也得亏没弄出来,不然防风侯可能就不仅仅是损失一部分躯体了。 乔道:“可能,大概,是望舒。” 辛筝问:“她与防风侯多大仇?换做是我,我是无法想像我会因为什么事而如此对待一个人,便是杀父之仇也不至于如此残忍。” 乔沉默了一瞬,问:“我听说过你的事迹,你好像烤熟过很多活人,还将活人挂到城楼上至死,更有甚者,把人削成人棍塞进酒瓮里。” 哪样不比望舒更残忍? 辛筝叹道:“我那也是没办法,不杀他们,他们就要杀我,不残忍,杀我的人就会源源不断,只有用残忍震慑了所有人,大部分人才能冷静下来思考什么是最重要的。” 乔噎了,无声的用眼神表达着一个意思:全是歪理。 辛筝道:“你对人性太不了解了,你不信?我可告诉你,事实证明,我的做法很有效,刺杀我的人越来越少。”网首发 “然后每隔一段时间会有一次爆发?” 辛筝惊讶扬眉。“你怎知?” 乔:“你被国人驱逐,不冤。” 辛筝:“我也觉得挺划算的,趁机清理了一波没长脑子的豚,节省了不少粮食和空气。” 乔被打败了。 辛筝继续问:“我记得你说过,望舒想烹的人是王与防风侯全家,并无方雷侯,为何发现防风侯时,他的尸体躺在方雷侯的镬鼎里?” “大概是挑拨吧。”乔回道。“蒲阪三巨头的关系也没那么好的。” 之所以看着和乐融融不过是三足鼎立谁也奈何不了谁。 辛筝道:“我知道啊,但这不合理呀,一个纯粹的复仇者为何还要离间蒲阪统治者之间的关系?” “防风侯与王皆为蒲阪三巨头之一。” 不离间,怎么有机会? 辛筝叹道。“能这么做,望舒要么是一个完全不考虑后果的纯粹复仇者,要么就是完全没有自己是个人族的基础认知。” 乔道:“望舒提过,她有奴隶血统,本来就不是人吧?” 辛筝顿时噎住。 奴隶制这玩意必须得废。 第227章 第九章阳生 人难免一死,无人永生。 但并非每个人都理解死亡,氓庶一般很小的时候就会对死亡有所感触,没办法,氓庶普遍活不过三十岁,短暂的寿命自然不免早早的接触死亡。 贵族却不然,一般都是三十岁后才会随着周围人的逝去慢慢对死亡产生真切的感触。 才十八岁的阳生第一次对死亡有了真切的感触,比大部分贵族更早。 防风侯是第三境的武者,不出什么意外,也不糟蹋身体,至少能活到一百五十岁。 然而,意外之所以为意外便在于它的猝不及防。 谁也没想到防风侯会在耳顺之年盛年而逝。 更让阳生难以接受的是防风侯的死法。 从尸体的表情与手脚指头上的痕迹并不难判断出防风侯被下镬鼎时还是活着的,甚至因为第三境武者强大的生命力,他在镬鼎中还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活了多久便痛苦挣扎了多久。 一代枭雄竟死得如此惨烈,莫说阳生了,便是对防风侯死不死完全无所谓的无名都心生唏嘘,以及些许幸灾乐祸。 死得真惨。 也真有意思。 为了让奴隶忠诚与勤劳,奴隶主惩罚奴隶逃跑与懒惰的花样繁多,无名虽未体验过,却大多见过听过,烹刑自然也在其中。 一直都很好奇这些刑罚用在奴隶主身上会是什么模样,可惜始终下不去手尝试。 现在见到了。 无名心说,还别说,怪有意思的,却也残忍。 同样心情复杂,阳生自然与无名是完全相反的方向。 防风侯虽是为了王位而倾尽全力栽培他,但那些好都不是假的。 阳生悲痛不已,亲手为防风侯整理遗容,就那么一副被煮熟还被野狗啃食过的模样下葬,未免太有辱防风侯的身份。 阳生寻了最好的收殓匠尽量将防风侯的遗容给恢复完整,再由他为防风侯换上国君的衮服。 所幸如今是冬季,虽然不是第一时间发现的尸体,但并未腐烂,而防风侯的棺椁是金丝楠木加冰晶,能保尸体千年不腐不朽,自然也能保存防风侯如今的遗体,令他不至于更狼狈。 棺椁停于明堂。 阳生也一直都守着灵,结结实实的守灵。 骞庸抓起了府中所有的事物,尤其是丧葬,纵是如此也不免为阳生担心。 礼乐文化中的守孝对身体的损耗真的很大。 父母丧,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能食肉,不近声色,只能用薄粥....二十七月下来把命给守没了都不是不可能,偏偏这就是世情。 亲人死,若是表现得不够伤心,那就不孝不悌。 故而大部分人都是人前嚎得厉害些,人后吃肉饮酒不耽误,便是声色也未必就远了,只要没在守孝期间搞出孩子来,谁会知道孝子贤孙有没有遵守丧礼规则呢? 阳生自然不至于那么人前人后,甚至也哭不出来,但他也是真的难过得吃什么都没胃口,即便是薄粥,用一两口便没胃口了。 骞庸对阳生有信心,防风侯死得实在是太惨烈了,对阳生的打击太大,但也正因为打击太大,阳生才更不会一蹶不振。 可这么个守法,对身体终究是大了点,至少也该好好吃饭。 更让骞庸不满的是无名的态度,对阳生的自虐完全不闻不问,每天都在那口煮熟了防风侯的镬鼎前面打转。网首发 什么人呀这是,主人家里都出了这么大的事,竟然跟个没事人似的无动于衷。 无名没有读心术,若是有,很难说会不会回一句本就无关。 却也终究不是无关。 无名在第三天的时候来找阳生,将阳生从棺椁前拽了起来。 连着守灵守了三天,又没什么食欲吃东西,阳生乍一被拉起来,眼前不由一黑。 无名等阳生缓了缓才开口道:“我发现了一些东西。” 终于缓了过来的阳生愣了下,知道无名不会无的放矢,便问:“发现了什么?” 无名没回答,而是将阳生拉到了镬鼎前。 镬鼎已经被洗干净了,一点油脂都看不到,金灿灿的,仿佛新的。 但阳生知道,这口鼎前不久才煮了他的祖父,他一点都不想看到这口鼎。 无名也能感觉到镬鼎上萦绕着丝丝缕缕的怨气,防风侯死的真的很痛苦,都这么久了,萦绕的怨气还没消失,但她不会说出来,防风侯死得惨不惨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呢?下手这么狠,要么凶手是变态,要么就是仇深似海。 变态是欺软怕硬的,爱惜自己的生命是人的本能,哪怕搞虐杀也不会搞到防风侯头上,能够不怕死找上防风侯....无名有理由怀疑防风侯是不是曾经将给活烹了,如今仇家找上了门。 无名将镬鼎的盖子取了下来,翻了个面。 铜锡合金的盖子上赫然有两个用指甲划出的字:巫女。 指甲划字和用笔写字,字迹是不一样的,但这口鼎前不久才烹过人,除非还有第二个倒霉蛋,不然写下这两个字的人可想而知。 阳生怔了下,声音嘶哑的问:“杀大父的与巫女有关?” 无名点头。 以防风侯的性情以及当时的处境,不会留两个无意义的字,哪怕不是巫女烹的防风侯,怕也与巫女有很大的关系。 阳生推测是后者。 曾经的玉宫动乱涉及者不仅仅是巫宗内部各方势力,还有俗世各方王侯贵族。 也是那事之后巫宗愈发低调,对王侯贵族们的干涉越来越少。 巫女望舒死在那场动乱里。 这个消息被玉宫瞒了很多年,但世间没有永远的秘密,至少这个秘密随着赝品被邪灵所食不再是秘密了。 帝都三巨头大概是最早知道的一批人。 邪灵食的是赝品,正品在十一年前被跳下冰崖而亡了。 巫女已经死了,不然玉宫没理由心虚。 而这么大的事,帝都三巨头,大概率不会清白,权力之争,站在岸上的要么被交战双方联手干掉,要么选择一方跳进去趟这浑水。 巫女是神之化身,在这个神权弥漫的时代,巫女的遭遇无疑是大逆不道的。 凡人怎能亵/渎神灵? 阳生能理解,但不会接受。 巫女若真是神灵,又怎会被凡人所伤害?不过是为了权力被神化了的凡人罢了,何来高贵与神圣? 无名对阳生道:“你若是想报仇就得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不然身体健康毁了,如何让仇人付出代价?” 阳生闻言不由看了眼无名,莫名想起了一件事。 十余年前血腥的宫廷动乱结束后弑主的奴隶过了几个月才到他身边,那时候的无名枯槁死寂,然再怎么心如死灰,无名每一顿饭都会很认真的吃饱。 阳生道:“我明白,我只是一时难以接受罢了。” 无名能理解,防风侯的死法委实过于惨烈了些。 活烹啊。 也不知是多大仇。 阳生与防风侯的祖孙关系素来好,防风侯的孙辈很多,但阳生是唯一一个让他倾尽心血栽培的,感情很难不好,看到大父死得这么惨,一时接受不了很正常。 奈何现实不因个人意志而转移,接受不了也得接受。 防风侯死了,阳生在这座帝都的地位无疑会暴跌,也别指望王位了。 单枪匹马以一人之力角逐王位,在帝国的历史上并非没有成功者,但帝国七八千年的历史里只有一个人成功——白帝。 阳生是白帝的直系后代,但那不代表他就是白帝了,若心性与才华能够随血统而转给子孙,以血统为核心的礼乐文化何至于走到礼崩乐坏、弑君如杀鸡的境界?炎帝后裔的风姓氏族又何至于一而再再而三的分裂。 七八千年里只白帝一个成功,想重演历史的人也得考虑一下自己比不比得上白帝,以及时代的差异。 王位已不可得,就得考虑防风国的国君之位以及保命了。 做为防风侯的嫡长孙,阳生走涉足权力后便天然的拥有了一大堆的敌人。 防风侯死了,有的是人愿意对阳生做点什么,也没什么隐患,因而防风国想阳生死的人更多,且同样有继承权,优势很大。阳生死了,那些人一定会记住这个人情。 因着防风侯想让阳生做下一任王的心思,阳生的定位一直都不是防风国未来的国君,这也使得防风侯一死,阳生哪怕是在防风国,地位也会变得尴尬。 若不能在最短时间里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阳生以后也不用操心自己的位置这种问题了。 死人不需要发愁任何问题。 帝都三巨头,三足鼎立维持着帝国岌岌可危的秩序,随着防风侯的死无疑会引发巨大的风波,然纵然暗流汹涌,防风侯的身后事仍旧办得风光,吊唁者无数。 便是王与方雷侯也齐至。 斗了几十年,虽然三个人谁都想杀了对方,却也不是一点感情都没有,互相拆台互相联盟数十年,这世上不会有人比他们三个更了解彼此了,更没人会想到防风侯竟有如此落幕。 能够想到的最好也最合理的结局不外乎三人中一人笑到了最后,踩着另外两个的骸骨彻底结束帝国的纷乱,重振帝国。 王与方雷侯的祭文都是亲手写的,文采很好,最重要的是情真意切。 让同样来吊唁的人纷纷侧目。 你们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只有寥寥数人难得的听出了些点味道。 是敌人,也是志同道合的知己。 都是为了重振帝国,不忍见帝国自此分崩离析。 带着□□的望舒也在人群中看着明堂中的两位大人物,也听着元的分析。 【我知道他们都是帝国至今未崩溃的功臣,我也知他们是为了帝国,但这并不能改变他们的满手血腥。】 【于国于族有大功者,谁人不是满手血腥?】 【我懂,好比四帝,无一不是功在千秋万代,却也无一不是人渣中的战斗渣。】望舒在脑海里对元说。【我都懂,可是,那些被牺牲的蝼蚁也是会痛的呀。】 【你说错了。】 【什么错了?】 【四帝并非人渣,只是处在那个位置上,他们不得不做人渣,弃情绝爱。唔,实际上他们每个都是多情之人,炎帝与连山姝是同族,孤冷的王座上,连山姝是她唯一能够托付生死与理想的人,若是可以用自己的命换连山姝活着,炎帝会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命去换。青帝爱着自己的亲人,为了让残疾的弟弟能够活下来而非按照传统被杀死,她从荒野中捡回了先天残疾的弟弟,并且用尽手段让西陵氏同意了她与弟弟的婚约,长大后为了不愿同父异母的庶兄手足相残,离开了西陵,浪迹天下。黄帝,他很小的时候从先知那里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山河永寂,江山孤冷,他生命的前三十年就一直在为改变预言而努力,但最终为了亲人、爱人与友人又不得不放弃了抗争,应了预言。还有白帝,她是一个爱星相学爱得痴迷的星相师,有温暖的家族,有青梅竹马的未婚夫,有成为元洲有史以来最伟大星相师的理想。】 望舒默默抽了抽嘴角。 炎帝为了战争的胜利牺牲了连山姝。 青帝,望舒清楚得记得,《大荒纪年》记载,青帝的王后是羲和氏出身的羲和独孤,一个在那个时代被认为是疯子,现在也同样被认为是疯子的人。并且,青帝继位的第二十一年亲手斩杀了她的兄长,流放了曾经是她未婚夫的弟弟。 黄帝,这位武功最为昭著的帝君,后宫佳丽如云,子孙繁多,但....孤独终老。 黄帝的亲人与朋友都在他在位前几十年的战争中死去了。 他的后宫有各色美人,但全是政治联姻,他有很多的子孙,但他一个都没记住。 黄帝一生中每件事每个决定都完美的符合一个帝王的身份,包括婚姻包括生孩子,一生唯一的任性便是拒绝与任何人合葬,他所有的妃子和孩子都是与他分开安葬,这位帝君将自己的王陵修建在了一个偏远得让人咋舌的地方。 白帝,看看史书上对她的记载吧,阙之战凭空出现的奇女子,在阙之战之前她所有的经历都是空白。 当然,做为巫女,望舒知道的多点。 白帝生于神裔氏族的九方氏,也是当世最顶尖的星相师。 理想是成为元洲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星相师,现实的成就却是帝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中兴之主。 【黄帝的帝陵很偏远。】 【他爱的女子觉得人死后不过黄土一杯,随便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葬了便是,好山好水好景,足矣。他没办法,只能将自己的王陵修在那,可以长长久久的看到她。】 听这意思,黄帝所爱的女子不仅死的早,与黄帝之间也是黄帝单恋。 不过,这种人生态度,黄帝爱慕之也很正常。 【虽然我觉得他们三个离四帝的距离挺远的,但即便他们达到了四帝的功绩,我还是会杀他们。】 【应该的。】 【嗯?】 【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既然伤害了别人,那就应该有被受害者报复的心理准备。旁人,哪怕是我也没资格替你说原谅。虽然,所有人都不过历史的尘埃,渺小而微不足道,但再微不足道,蝼蚁也有着自己的悲欢离合。】 望舒沉默。 是呀,所有人都是历史的尘埃,然尘埃也有自己的悲欢离合。 须臾,望舒才问:【为何上位者看不到呢?】 【也不是看不到,当然,我说的是少数,真正的大爱,爱众生爱万物,而博爱至此,所呈现出来的不免....无情。】 【你别告诉我,他们三个是这个境界。】 【他们三个都是正常人。】 【什么意思?】 【博爱众生者呈现的除了无情,还会有疯狂,都不是正常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四帝就是最佳例子,而四帝中明面上最突出的例子莫过于白帝,明明有能力继续追求自己的理想,却理智的放弃了,踏上了一条南辕北辙的路。 望舒一时茫然,不是很懂元的意思。 两个人闲聊的时候明堂中阳生也就防风侯的死说了起来,指天发誓一定会为防风侯复仇,但也同样为方雷侯做出了担保,相信防风侯的死与方雷侯无关。 望舒略有些失望。 元说:【你的离间太拙劣了。】 望舒不以为然。【他不信没关系,王信便可,上位者的疑心病从来都不是因为你可疑而怀疑你,而是你有威胁,那就该被疑。】 元一时无言。 望舒的进步确实很大。 望舒与元看戏,辛筝也同样在看戏。 做为一位疑心病晚期没得治的患者,辛筝很清楚,阳生的担保除了为阳生赚个好名声,对方雷侯....真没价值,偏偏方雷侯还不能不承这个人情。 三巨头原本三足鼎立,正是平衡,如今失了一足,平衡已被打破。 防风侯究竟怎么死的已经不重要了。 辛筝怀疑若非西荒这个外部矛盾还没解决,王与方雷侯早已剑拔弩张。 待到同西荒的战争结束,帝国也该崩溃了,辛筝心想。 第229章 第十一章辛筝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久? 答曰,非常短,短则一两日,多则一两月。 即便是辉煌如防风侯这等枭雄,忘却他的死亡也不过月余。 辛筝颇为感慨的叹息。 同行的君离听了不由问:“怎么了?” 辛筝回道:“我在想青婧与我说,这世上谁死了都不会影响世界的运行。” 每一个人都是微不足道,把自己看得无可取代,认为没了自己世界就会完蛋的统统都是脑残。 辛筝甚为赞同,凡人如此渺小,除了自己,没有谁离了你就活不下去。 君离略一思索便明白了辛筝为何有此一叹。“因为防风侯?” 防风侯死了才月余,他的死却已经被人给忘得差不多了。 确定防风侯死了后,所有人都忙着瓜分他留下的权力真空,一场饕鬄盛宴后所有人都吃得满嘴流油,也将防风侯给忘了。 冬至祭祀,祭祀时还好,氛围在那摆着,还不至于表现得太过分,哪怕是装也会装得很正经,但祭祀一结束氛围马上就热烈活跃了起来。 辛筝道:“差不多吧,一代枭雄,被遗忘的速度太快了。” 无人永生,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 君离道:“时光本就是最公平也最无情的,每个人的痕迹都会被它消磨。” 辛筝低语:“可我不想。” 她想长长久久的活着。 君离闻言不由想起了历史上那些寻求不死药而老年各种犯糊涂的王侯们,虽奇怪辛筝怎么才十几岁便考虑这种问题来了,但还是劝道:“枯荣有序,万物自然,无人永生。” 辛筝点头。“永生的物种都死了,我懂。” 为了收拢青婧,跟得上青婧的思维,她曾攻读了青婧所有的著作,务求能理解,从中了解青婧的思维,其中便有进化论。 青婧推测,不会死的物种可能曾经存在过。 但物种想要延续就必须不断的适应环境变化,而不死就意味着僵硬,很难有变化,而不变就无法适应环境变化,不适应环境变化....必死无疑。 不是因为无人永生所以所有生物都会寿命极限,而是没有寿命极限的都死光了。 辛筝继续道:“我并不追求不可能的永生,我只是追求更漫长的生命。” 君离道:“还不还是追求长生不死吗?” 辛筝纠正道:“长生与不死还是有区别的。” 君离道:“不管有没有区别,我都觉得比起虚无缥缈的长生,倒不如活在当下,过好短暂的生命,不留遗憾。” 辛筝:“那你比我更不切实际,这世上不可能有人能一生没有遗憾,便是弥补了旧的遗憾也会有新的遗憾出现,人心永不知足。” 君离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死去的时候回首一生不会后悔。” 辛筝嗤道:“那更难。” 人生于世,几人能扛住现实的压力永不低头 君离道:“你嗤之前先审视下自己可曾低头。” 辛筝一时无言。 君离叹道:“我也挺佩服你的,一边嘴里鄙弃,一边身体力行。” 不是没见过言行不一的,但言行不一得如此奇葩,辛筝也是独一份了。 辛筝道:“宫宴要开始了。” 君离很想说你转移话题的方式太拙劣了,但考虑一下彼此的武力差异,还是非常识趣的没说出口,而是道:“说起来,你今天有没有看到王孙诵?” 冬至这种重要场合,谁缺席王孙诵也不可能缺席,毕竟这是王的重要场合,他缺席更让王颜面无光。 辛筝回忆了下。“没见到,大抵有什么事吧,你也知他去岁蒲阪之乱后便改了心态,开始积极参与政事。” 做为王唯一的合法后代,有王保驾护航,再加上王孙诵本身也是个克己复礼的人,倒也没捅出什么篓子来,但想表现得出彩,建立起自己的庞大影响力却是差得太远。 一个克己复礼的君子,最不合适的就是参与政治,尤其还是在这样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他所信奉的早已被世道所抛弃。 君离觉得王孙诵那么手克己复礼的人没道理在这样的日子里出篓子,虽然觉得王孙诵的一些观念很迂腐和天真,但本质上仍是一个善良质朴的少年,君离并不讨厌王孙诵,不免为他担心两分。 辛筝道:“他若真有什么事,多半与防风侯薨后留下的权力空白有关,你担心也无用。且做为王的唯一的合法后代,他活着的价值远胜过死了的价值,便是真有什么事也死不了。” 君离一想也是,便暂时安了心。 冬至祭祀结束后还有宫宴,王宴诸侯(或者代表诸侯的诸侯子嗣、使者)、公卿贵族。 王宴每年的人数都不固定。 一来是按照规矩,千里之内的诸侯每年都要朝觐,冬至宫宴自然要有使者在场;千里之外,三千里内的,三年一朝觐;三千里外,五千里内的,六年一朝觐;五千里外的,九年一朝觐。 这边导致了逢九朝觐的日子里,王宴的人数与规模都是最大的。 二来是诸侯也不是那么在意王的感受,王强大,诸侯才能凑齐,王不够强大,甚至很式微.....几十甚至几百年不朝觐都不稀奇。而帝国历史上在位期间,每次王宴的人头能凑齐的王真不多。网首发 三来,礼崩乐坏,弑君如杀鸡,很多诸侯都自顾不暇了,没空理会蒲阪。 很遗憾,现任王的影响力在历代人王中属于中下,王宴只凑足了三分之一的人数,值得一提的是这三分之一里有大半都不是诸侯或诸侯的子嗣,而是公卿大夫。 征伐自诸侯出。 征伐自公卿大夫出。 区别甚大。 辛筝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后忍不住勾唇微笑,就帝国这情况,也不用太久,最多二三十年,公卿大夫们就该大规模的干掉诸侯取而代之了,而公卿大夫取代诸侯自己当国君,礼治也算是彻底完蛋了。 若有人推一把,那这二三十年还能缩得更短一些。 光是想一想就觉得那样的时代非常有意思,令人兴奋。 礼治不彻底崩溃,法治怎能取而代之? 许是因着大室内透出来的征伐自公卿大夫出的美好前景,辛筝的心情甚佳,颇为兴致的欣赏起了歌舞,无论是歌伎舞伎还是编钟合奏都觉得甚美,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虽然一直都觉得养着成百上千的伎人与乐者很浪费,但辛筝发现,这乐还挺好听的,可让她专门养一支乐队她又舍不得那个钱。 艺术虽美,然铜臭更香。 宴会最重要的是便是吃好喝好,宫宴最多就是加上列国进献珍宝以及年轻贵族子弟展示才华。 大部分人还是吃吃喝喝,享受着美姬狡童的服侍,若非场合不对,很难说会不会有人就拉着美姬狡童做点什么了。 辛筝只饮熟水,只食白水煮菜,在整个宫殿内都算是特立独行的,却也没人觉得奇怪,辛筝参加任何宴饮都是如此,只饮熟水,只食白水煮菜与鲜果,什么味道淡甚至寡淡无味她就食什么,淡得连盐都不放最合她的胃口。 满室肉香中,孤独的享用着寡淡无味的熟水与白水煮菜,辛筝仍旧用的津津有味。 正咬着一截菜梗,辛筝忽的闻到了一股十分鲜美的香味,不由扭头望去。 一只巨大的镬鼎被抬了上来,香气正是来自那口镬鼎。 辛筝想了想,没想起这是什么奇珍。 王侯贵族是肉食生物,且食性很杂,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没毒,只要是肉,都吃。 还是本应服侍她进食,但因为辛筝自力更生执箸握爵而沦为案前装饰摆设的狡童小声道:“前些日子南方沿海一小国进献了一只千年巨鼋予王。” 辛筝哦了声。 想起来了,听说过,但根本没记。 鼋鳖的肉很补,也很好抓,随便找条溪流都能发现鼋鳖的踪迹,因而是人族食用比较频繁的肉类之一。鳖鼋的龟甲更是占卜必备的东西,哪怕帝国历任巫女都患有脑臀分离症,但神权的气息仍旧弥漫,迷信是所有阶层的共同点,不管大事小事占卜吉凶是常态。 每年都有大量的鳖鼋因为占卜需要龟甲而被捕杀,而这种沙漏持续了数千年,鳖鼋始终没灭绝,很难说是鳖鼋的繁衍能力太强大的还是人族的破坏力不够强大。 乌龟是长寿的象征,而人族又有以形补形的说法,缺什么吃什么,想长寿自然多吃乌龟肉,越是长寿的乌龟最好。 人族一度很流行吃鳖肉,尤其是千年巨鼋的肉,生生将帝国境内的千年巨鼋从常见吃成了少见,只能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和海上才能再见到千年的巨鼋。 这也使得王侯贵族得了千年巨鼋这类奇珍后都会设宴广邀宾朋一同享用。 炖了十二个时辰的鼋肉羹仅是闻着便异常鲜美。 庖人将镬鼎中的肉羹用勺子打捞至一只只用来盛食物的升鼎与漆盂里。 第一只升鼎自然是王的。 剩下的升鼎是国力雄厚的诸侯或诸侯使者,以及世代显贵的公卿的。 辛筝分到了是盂,里头肉羹也不是很多。 乌龟身上的肉真没多少,哪怕是千年巨鼋,在保持鼋肉肉质鲜美的基础上也不可能炖出可供所有人都分一口的量来。 辛侯若非侯爵,极可能分到的不是盂,而是豆了,甚至连豆都没有。 尽管如此,辛筝仍旧没用,闻着香喷喷的鼋肉看着别人大快朵颐自己则口水疯狂分泌的啃着菜梗菜叶。 我究竟是为什么要来受这个虐? 辛筝有些恍惚的想着。 正控制着口水,辛筝忽的听到了不知金属落地的声音,不由循声望去。 是正往豆里盛汤的庖人手里的巨大匕匙掉在了地上。 什么情况? 辛筝疑惑的看着庖人,见鬼了这是? 就算见鬼了也不至于如此吧? 这可是王宴,有失礼之处是要杀头的。 “人人...头!” 辛筝默然一息,问狡童。“我没听错的话,他刚才说的是人头?” 狡童亦是呆愣的点头。 辛筝看了眼漆盂里的肉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在外头的宴饮上吃一口肉食了。 “呕呕....” 辛筝拍了拍君离的背。“不就是一口人/肉吗?何至于此?”吐得都快虚脱了。 “别提人/肉....呕....”君离还没说完便又扭头继续吐了,他现在听不得人和肉组合起来的词。 辛筝转身想去找一壶温水,但没找到,水源不干净很容易拉肚子,但做为酒类饮品之一的酪浆不会,只是大部分人用不起。 酪浆是酒,酿酒很费粮食的,但贵族不差钱,为了健康和安全,能饮酪浆都是饮酪浆的,酒量也是如此慢慢练出来的。 辛筝最终只得找了只酒樽盛了一樽温热的酪浆回来给君离。 君离接过漱了漱口,感觉嘴里还是有味道,顿时又吐了。 辛筝干脆将一只罍给搬到了廊下,看君离一边漱口一边吐。 吐到完全虚脱时君离终于不吐了,也终于有气力问辛筝:“你怎么没吐?” 廊下所有人不是在吐就是在犯恶心,独辛筝一个气定神闲得跟没事人似的。 辛筝道:“我又没用,有何好吐的?”即便是用了,辛筝觉得自己也未必吐的出来。 君离闻言这才想起辛筝的习惯,在外头从不用味道重的食物,只用鲜果与白水煮菜,肉食,哪怕是白水煮肉都不会碰。 “你以前该不会....”有过类似的经历落下心理阴影了吧? “鲜果与白水煮菜若是被加了料,一尝便能尝出来。”辛筝回道。“这世间可没有完全无色无味的毒。” 君离懂了,的确有心理阴影,只不过不是可能吃过人/肉,而是被投毒的阴影。 只是,君离看了眼薪火台的层层宫阙,辛筝没有阴影。 王却得有心理阴影了。 吃肉羹吃到人/肉已经很悲惨了,却还有更惨的,捞出来的那颗人头虽然在热汤里泡了很久,却还是能辨认出来是王孙诵。 “兕子,你说会是什么人如此残忍?”君离说着忍不住又想起了那颗头颅,哇的又吐了,但吐了许久,王宴上吃进去的食物都吐光了,只能吐出来清水。 辛筝思忖道:“大概是寻仇的。” 若为权力争斗,不会有人干到这份上,哪怕是烹杀,也只会烹杀王。 防风侯亦是如此。 会是同一个人吗? 防风侯与王共同的仇家,什么人这么大能耐?不仅能够活下来还能跑来寻仇? 王宴彻底黄了,中年丧子丧女后又丧孙,变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王之悲痛可想而知,自然没心思再继续宴饮,而宴会中不少人是吃过鼋肉羹的,意识到自己吃了什么后一大堆跑到冷风飕飕的廊下狂吐的,不乏吐到虚脱的。 事已至此,自然各回各家。 辛筝将吐到虚脱的君离送回了家,觉得君离如果心态恢复得不够好,可能下半辈子都会茹素。 回到辛侯府,辛筝始终睡不着,坐在床上沉思着。 会不会是望舒? 最开始的机关偃人理论上应该就是她,可后面的....她可真没看出来望舒的武力如此强大,且青婧也说过望舒的根骨被废了。 思及此,辛筝按了按眉心。 话说回来,青婧好像没说过望舒的根骨是怎么被废的。 一个被废了的巫女,哪怕是继承了巫女传承,她也用不出来呀,无怪乎败得那么惨。 总不至于是玉宫的人做的吧? “在想什么?” 在想玉宫的权力争斗是否已发展到俗世礼崩乐坏的程度。 公卿大夫弑君如杀鸡,玉宫之内,巫女也正在沦为被再杀的鸡豚狗彘。 辛筝无意识的想张嘴,却在一瞬之间反应过来方才不是自己的幻觉,自己的房间里有别的人,而自己并无感觉到有人。 辛筝下意识握住了床上放着的剑,目光向旁边看去,赫然看到了一只风情万种妖娆万千的妖孽,妖娆妩媚却毫无艳俗之气,辨识性非常高,莫说辛筝没有夜盲症,便是有也不会认错。 “元?”辛筝诧异,一个大活人在身边她竟毫无感觉,甚至闭上眼睛,会觉得旁边根本没有人。 元抬手打招呼。“嗨,我来找你了。” 辛筝想了想,松开了剑,不管元是什么人,自己肯定打不过,既如此也没必要死抓着剑不放了。“大晚上的来造访,你不睡觉吗?” 元叹道。“我也不想这么晚,但我即将远行,怕是很多年不会再回到蒲阪了,有些东西要交给你。” 辛筝好奇的道:“什么东西如此重要连睡眠都不要了?” 元将自己带来的包袱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卷又一卷的帛书,元从中挑出了十几卷。“这些是那些作物种子的耕作法子。” 辛筝挑眉,钱货两讫后还有这种后续服务,不错呀。她也不是没动过抓了元的心思,别人不知道怎么种,但做为种子的主人肯定知道怎么种,但考虑下元可能的经历,这种人的生存能力绝对不会差,不可能如愿的,只得理智的作罢。 元又指了指剩下的帛书。“这是我一个友人发明的机关造物,此为水车,可助农田灌溉,便是山坡地与离水源较远的地也能灌溉到,这是花生的榨油法子....这是耧车....” 一共六种造物,全都是对农耕有益的好东西。 初时还在想元是否无中生友的辛筝完全被帛书吸引了。 元介绍完了后又给了辛筝一个地址,她之前给的价值五百镒金的珍宝,除了糖,都埋在那了,让辛筝有空时自己去取。 辛筝闻言终于从缣帛中回神。“为何?” 元解释道:“新作物的种子说珍贵也珍贵,说廉价也廉价,我总得知道你的决心。愿意付出五百镒金的价值来换种子,足以说明你的野心之大,以及将新作物推广至整个天下的决心。虽然随便献给王侯贵族,这些作物最终也会推广至天下,但那需要数百年甚至数千年的时间。” 好东西,哪怕推广开来造福万代,但不到万不得已,正常人都会将技术捂得死死的。 垄断才能发大财,不管是什么技术,一旦普及,就不值钱了。 元印像非常深刻。 三百年前她便在冀州的一个地方看到过石磨碾碎后的粟麦制成的食物,但三百年过去了,石磨连冀州之地都没推广开来。 她很长一段时间就很好奇,石磨需要多少个三百年才会推广至天下。 愿意付出五百镒金购买种子的人绝非短视得会将新作物和新农具给捂死的人。 愿意付出如此代价的人,必然有着所有人望尘莫及的野心,看不上垄断那点蝇头小利。 辛筝一时无言。 这试探方式真是简单粗暴却又异常有效。 元将东西推给辛筝。“好了,我要走了,有缘再见,唔,我觉得一定会再见的。” 辛筝一把拉住元的袖子,这才发现这家伙竟然穿得一身白。 人才呀,大晚上穿着这么一身跑别人家晃悠居然还没被发现,府里的护卫必须好好的松松皮。 “凡事都得讲个规矩,做生意也不例外,我既然用钱买了你的种子,便没有再将钱拿回来的道理。”辛筝很认真的道。“千金买马骨,千金的价值在于花出去之后。” 元复又坐了回来。“有道理,可我并不缺钱,给了我也不过是积灰。” 不论是祂还是望舒都是真不缺钱,哪怕是手头真紧了,手串里也还收藏着数万枚月光明珠与蜃珠呢。 辛筝道:“你的钱,拿着积灰也是你的权力。” 元无奈。“可我嫌占空间。” 手串空间也是有限的。 辛筝想了想,问:“你给我的太多了,不如说说你想怎么花这个钱,我替你做,哪怕你想将钱都扔水里,我也可以帮你扔。” 【施粥。】 元故作思考的模样须臾。“扔水里听个响太浪费了,不如赈灾吧,我看蒲阪的饥民挺多的,你用那些钱施粥好了,何时钱花完了,何时结束。” 辛筝蹙眉。“若你是想用这笔钱来助人,赈济灾民是最下乘的,谁都救不了,该饿死的人还是会饿死。” 元闻言挑眉。“哦,那你有什么更好的提议?” 辛筝提议道:“不如办学。” 元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一边思考一边道:“可以办一座学宫。” “辟雍学宫那种?黄帝幽冥之下有知,相信我,他会气死的。” “当然不是辟雍学宫那种。”辛筝道。“学宫分内外,外宫任何人都可以去读书,只要每天教的字都学会了,可以得到一碗很稠的浓粥。而学习进度足够快,学得东西足够了,可以去参加考核,通过者可以进内宫继续学习,一日两餐学宫都包了,还有一身生徒穿的校服。” 【听起来有点意思。】 元嘴角抽了抽,是很有意思,这可是祂见过最简单粗暴与豪气以及别开生面的教育投资,学不会就没吃的,没吃的就会饿死,但凡脑子发育正常都不会有人厌学。“教育可是个无底洞。” 辛筝道:“五百镒金很多的。” “对于教育而言,五千镒金亦不过九牛一毛。”元道。 这世上没有比搞教育更花钱的事了。 “那你到时有没有兴趣继续投钱?”辛筝问。“当然,你不愿意也无妨,我会继续投钱,直到我没钱。” 【可以,另外五百镒金也给她。】 元笑道:“不用以后,我现在就可以许诺追加五百镒金。” 辛筝闻言露出了好奇的神色。“五百镒金?还有别人买了种子?” 元点头。 “我可以知道是谁吗?” “我只能告诉你,不是人族。” 辛筝在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很快便有了怀疑对像。“靖族?” 靖族复国军下军佐嘉树都能在蒲阪搞事,靖族在蒲阪的眼线肯定不会少,甚至因为蒲阪有大量的靖奴,很难说靖族在蒲阪的势力有多深。 元没说是也没说否,而是道:“我补充个条件。” “尽管说,钱是你的,你想怎样都可以。” “学宫招生不限人族。” “你指的不限人族是?” “只要是智慧生物皆可入学。” 【元你以前是什么种族?】 【我的族群如今只余我一人。】 辛筝道:“可以,还有什么意见你以后随时可以找我补充。” “没了。” “学宫总得有个名字吧。” 元想了想,道:“望舒,常仪,哪个内哪个外你拿主意。” 【为何?】 【种子是你收集的,也是你要卖的,钱是你的,也是你要用这些钱救人的,用你的名字不是很合适吗?】 元说完便离开了。 从出现到离去,辛筝都没感觉到祂的半丝气息,闭上眼就仿佛没有人。 辛筝失眠了一宿,第二日的时候专门负责照顾乔的扬恶来报,今天早上的时候发现乔的头颅不见了。 辛筝愣了下,脑海里下意识闪过了元那张与望舒如出一辙的脸,不由轻笑。“竟然被骗了。” 皎皎如月的神女与妖娆万千的妖女演绎得淋漓尽致,哪怕顶着同一张脸,她愣是认为那是两个人。 这演技绝了。 第230章 第十二章望舒 “你混得可真惨。” 高空之上,鹏鸟爪子上抓着的屋筐里,屋筐用厚厚的皮毛包裹,只留了出气口,室内却一点都不暗,一颗婴儿头颅打小的月光明珠照得筐内如白昼。 籍着月光明珠的光华,望舒与乔对视着,望舒忍不住戳了戳乔的额头。 乔道:“你似乎一点都不惊讶我的身体情况。” 望舒:“为你打造躯体很费材料的,你原来的躯体....”真让砍成渣了,哪怕重新捡起来也没法用。 乔:“我是谁?” 望舒:“幸好我手头还有一些材料,足够为你打造新的躯体,我想想,这回一定要为你打造一副更好的。” “望舒你要不要照镜子自己有多心虚?”乔问。 望舒闻言叹了口气。“罢了,你要问什么?” “我是偃人。” “嗯。” “我是你造的。” “嗯。” “可我脑海里有一些记忆片段,记忆里,我应该是人。”乔对此始终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究竟是什么?从身体结构来看,自己是偃人,但从记忆碎片来看,自己仿佛又是人。 “你成为偃人之前是人。” “偃人不是造出来的吗?” 望舒轻叹。“你觉得我有能耐创造出一个灵魂来?我是人,不是神祇。我造了很多偃人,而你是唯一一个有自我,能思考的。” 不是她能耐的能造灵魂了,而是她取了另一个人的灵魂做为偃人的核心,于是这个偃人有了灵魂,能像人一样学习与思考。 乔问:“我想不起以前的事了。” 记忆全都是碎片,支离破碎还模糊,明明能感觉出那是自己,但就是看不清楚。 望舒沉默须臾,终是叹道:“死者当归三途,我将你带出了三途,令你重生,并非没有代价。” 【哎呀,小家伙你的撒谎本事越来越厉害了哟。】 【不撒谎我还能如何解释?】 【呃,实话实话估计他未必接受得了,即便接受得了,那般荒诞的真相....好像也只剩下撒谎最合适了。】 乔想了想,觉得望舒说得也有道理。 枯荣有序,生死轮回乃是天理,把人从幽冥拽回来还不化为邪灵,不可能什么代价都没有。 “你为何要为我如此做?”乔想不通。“将灵魂从幽冥拉回来应该不容易吧?” 望舒:“还好。” 【十二分之一的生命,你管这叫还好?既然是还好,你赶紧多许几个愿望,满了十二个,我便可以复活了。】 【闭嘴!】 乔看着望舒平静的神情,一时无法判断对方所谓的还好是多不好。“为何?我不值得....” 望舒笑着揉了揉乔的脑袋,打断了乔的话。“我为你做任何事都是我心甘情愿的,没有值不值得,我爱你,如爱我自己。” 【我若非知道你俩的关系,我真的要以为你在说情话,且是世上最真挚的情话。我爱你,如爱我自己。】 【我觉得你好像有过类似的感情。】 【啊,是有过,很多年前我生命里有一个人,我爱她如爱我自己,我愿意用我的生命去换她的存活,可惜,死者不可复活。】 【你曾经的爱人?】 【人与人之间不是男女之情。】 【刎颈之交。】 【应该不全算,我看到她的脸便想吐,她看我亦然。】 【你们俩生得很丑?】 【不,我俩生得都很美,只是因为一些事,我们有点心理阴影,看到对方便不免想起不太愉快的事。】 望舒无法理解元和祂好友是怎么个诡异情况。 【一定要给她一个定义的话,她是锚。】 【锚?】 【稳定我人性的锚,看到她,我会因为心理阴影想吐,但我也同时会记得自己还是个人。】 【但她死了】 【是呀,所以她最后对我说的话是劝我自尽。】 【....】 【可惜我不甘心,没听她的。】 望舒对元所谓的刎颈之交与锚已经没话说了,纵是她年岁不够,见识太少,她也可以肯定的说,元和祂好友的关系是奇葩。 并不知望舒脑内风暴的乔因为望舒的话羞怯的低了低头,缓了缓心脏,虽然他现在没有心脏,忙于试探元的望舒也并未留意到乔的举动,结束脑内风暴时看到的已经调整过来的乔。 “我的父母。”乔心情有些复杂,自己都这样了,很难想像自己的父母还会健在。 望舒闻言亦是一怔,心情比乔更复杂。“都死了。” 乔无精打采的哦了声。 望舒继续道:“不过你父亲过世前嘱托过你,不要恨,不要报仇,要好好的活下去,过好每一天。” 乔愣了下。“他们不是自然死亡?” “你母亲死于疫疾,这个属于天灾,你的父亲,死于战乱。” 乔沉默了。 这个世道有多糟心,这些年他并非不知,还不知道自己是人造的偃人时也曾想过自己失忆前只要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必定是有家人的,家人又会在哪里? 不论怎么想,最终能够想到的结局都是悲观的。 但真的确定了,仍旧难受得哽咽不能语,许久才缓过气来。“他们葬在哪里?” “你的母亲名芕,亡于二十五年前的费邑大疫,尸骨被火化,当地人安葬了她,为她与另外四名医者一同修建了庙宇。”望舒顿了顿,继续道。“你的父亲名圉,是赫胥国的氓庶。” 乔茫然的看着望舒。“赫胥国在哪?” “赫胥国在二十多年前便亡国了。” 乔懂了。 望舒眼神深邃,真的懂了赫胥国这三个字背后所代表的血腥吗? 不过现在懂不懂也不重要了。 乔既然已经发现了自己是偃人的身份,为了让他的新身份能够自圆其说,她改变了主意,此去赫胥国找三途会带上乔。 乔的性格,若是不带,以后也会自己找过去,还不如同行,即便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及时解决。 【元。】 【嗯?】 【你说他去了赫胥旧地,会不会....】 【想报仇?】 【嗯。】 【谁知道呢。】 【....你有没有能洗去记忆的法子?】 【你喜欢金针还是药?我都能提供,不过事先说明,不管是金针还是药都只对有血有肉的智慧生物有用。】 【没有对偃人也有用的?】 【有个摄魂术,不过我不太擅长,而且,也不确定有没有用,创造它的人没在偃人的身上尝试过。】 望舒顿觉无奈,又不是很想带乔同行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仅限于春暖花开之时。 旭国临海,冬季时气候比内陆温暖,却也没到四季如春的地步,甚至因为这两年气候一年比一年冷的缘故,哪怕有海洋带来的气候影响,旭国冬季的雪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望舒穿过光秃秃的枝头尽被白雪覆压的桃林,在荒废的遗迹中找到了三途。 “你可算来了,你再晚点我的伤就完全好了。”三途甚为感慨。 一住半年,日日食人,她的伤势还差一成便痊愈了,望舒再不来说,她就得考虑再去做点什么吸引望舒了。 望舒抓起三途的手腕把了把脉,没有脉搏。 邪灵虽然和活人一样活蹦乱跳的,但究其本质还是亡者,活人该有的特征都没有。 望舒又动手给三途来了个全方位的检查,虽已好了九成,但仍能看出曾经伤得有多重。 也就邪灵的情况特殊,可以通过食人恢复一切伤势,最多就是费人费时间,不然三途就得考虑和曾经同样受了重伤一般的无光一般汤药不离口——如果治疗活人的药对治疗死人有用。 “你便是要寻我,何必用如此冒险的方法?”望舒叹道。 三途反问:“那你倒是告诉我,我有事寻你怎么寻?”网首发 望舒道:“你现在不就守株待兔到了我吗?” “这二十多年你可曾回来过?” 望舒一时语塞。 三途有些奇怪的问:“说起来你为何一直都不回来看看?” 望舒问:“看荒坟枯冢之上桃之夭夭?” 曾经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氓庶早已在赫胥国灭时被屠灭了,遗民或沦为奴隶,或北迁异族之地,现在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和原住民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也不是完全没关系,只是不是什么好的关系。 三途语噎。 鲜血浇灌浸染的土地上终将开出最美丽的花。 游人不吝啬用最美丽的辞藻与描绘花的美丽,但她与望舒注定永远欣赏不了这份美。 “土地还在,但人已不是曾经的人了,这里不是我的故园。”望舒一字一顿的道。“我的故园,它已不复存在。” 三途默然好一会才道:“你都说了你没事不会回来,那我该如何寻你呢?” 望舒想了想,道:“蒲阪会修建起一座新的学宫,日后你若是寻我,可去学宫留书,我以后没事时会去学宫看看。” 她相信辛侯的野心,但不太相信辛侯的品性,一千镒金的财富虽然是白来的,但也不能真的扔水里听个响。 没事的时候还是要去看看的,看看辛侯是否将每一分钱都花在了学宫上,若有一分一厘的挪用....纵然辛侯可能是青婧的弟子,辛侯也可以去死了。 三途诧异。“你与蒲阪和解了?” 望舒摇头。“你之前将我扔在炎洲,我顺势一直向南验证脚下的大地是否是个球,这个球又有多大....” 望舒将自己的遭遇说了说,重点是收集的作物种子。 再好的作物若是不能推广开来,那就没有意义。 本来是想在蒲阪找个合适的人选推广开来,不曾想遇到了辛侯这个与众不同的买家,最后稀里糊涂就达成了修建学宫的共识。不仅将五百镒金的珍宝给了辛侯,还搭上了价值五百镒金的各色宝石。 三途颇为无语的看着望舒。“你不是认为自己不是人了吗?” “我不是人与我想救几个人并无冲突。”望舒回道。 三途叹道:“你这种心性还是别报仇了,迟早自己将自己拧巴死。” 【良言呀,我也觉得你不适合做复仇者。】 “可我放不下。”望舒道,既是对三途,也是对元。 【但你不够狠。】 “但你不够无情。” 望舒很怀疑自己今天是不是来被两个非人生物双重打击的,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话说回来你还没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你用这种方式来寻我。” 三途闻言问:“你觉得人王的头颅若是被赤霄剑斩下会多有意思?” 望舒怔住,无言。 【那一定很实至名归。】 赤霄剑乃炎帝之剑,也是帝国的帝王之剑与精神瑰宝。 帝王之剑斩王者头颅,没有比这更精彩的大戏了。 被斩杀的王一定会留名万古。 三途对望舒伸出了手。“我在玉宫没找到它,我想,它应该是在你离开玉宫时被你带走了。” 望舒取出了赤霄剑给三途。 【人族的帝王之剑与精神瑰宝给一个邪灵,你给得真痛快。】 【我又不是人族。】望舒不以为然。 三途接过了剑。“你马上就要离开了吗?” 望舒摇头。“我准备祭祀这里,还有,我创造了一个偃人。” “你还在研究木头人呀?” “他能思考能学习,除了生理结构,与活人无异。” 三途惊呆了。“你怎么做到的?” “我为它注入了生者的灵魂。” 三途:“....这听起来更像是你师姐的作风。” “乔....” 三途抬手。“虽然我成天卷毛卷毛的叫,但我依稀记得,这好像也是你的名字。” “我将我的身份和名字给了他。” “那他原来的身份和名字呢?” “他以前的人生很痛苦,他不想记得,而我总得给他一个身份让他能重新来过,也遮掩他偃人的身份。” 三途终于理顺了怎么回事。“他和你什么关系?” “他是这个世上我最重视的人。” 三途道:“我不会拆穿,也会帮你遮掩。” “多谢。” “你我之间不需要言谢。” “那你再帮我个忙吧。” “什么?” “邪灵的嗅觉很敏锐,你能从森林里分辨出骨殖吗?” “狗也没这嗅觉。” “罢了,我自己慢慢寻吧。”望舒叹道。 三途的嗅觉虽然帮不了忙,但还是帮着望舒一同寻找骨殖。 只是,望舒要找的范围委实特别了点。 这片森林的狼特别多,也非常适合毁尸灭迹。 两个人合力找了三天,找到的人骨头从幼童到老人,覆盖了各个年龄段。 三途简直要服气了,对望舒说:“我以前无聊时曾无目的的游荡于田野荒原里,总是能见到白骨,更甚至在一些农田里,白骨纵横。” 望舒只能回答:“众生皆苦。” 三途指了指森林。“我记忆里这地方因为狼群出没,没几个人会造访。” 田地里白骨纵横也就罢了,田地意味着开发已久,有人,有人的地方有死人很正常,尤其是这个糟心的世道,很多地方的农人下地干活都要持着木盾木矛才敢出门。 可连本应该人迹罕至的地方都如此....三途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望舒叹道:“这世上没有完全人迹罕至的地方,为了求生,奴隶与流民会向任何没有被战火波及到的地方迁徙。” 三途也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不是那么惨了。” 望舒闻言不由期待的问:“所以你放下仇恨了?” 三途回以白眼。“邪灵因恨而存。” 望舒失落的哦了声,垂下了脑袋。 寻了十天后,找的各个年龄段的骨头堆成了小山,望舒将符合年龄段的都挑了出来,不符合年龄段的都入土为安了,然后就剩下了最大的问题。 这些符合年龄段的哪些是她要找的,以及她要寻的骨殖是否都在这堆骨殖里? 送走去找食的三途,望舒道:“元。” 【嗯?】 “你有没有办法从这堆骨殖里找出特定一个人的骨殖?” 【能啊。】 “教我。” 【许愿。】 望舒犹豫了须臾,终是咬了咬牙。“好,第二个愿望,我要你帮我找到我想找的骨殖。” 不是从眼前的骨殖堆里找出来,她也不确定自己要找的那个人在不在这一堆里,保险点,许愿找到那个人的骨殖。 【先别忙着许愿,我虽有法子,却不一定做得到。】 “什么意思?” 【我的法子是通过骨血之间的感应来寻找吻合的骨殖,你得提供你要找的那个人的亲人之骨血,血缘越近越好。】 望舒闻言立刻拔出了腰间佩戴的短剑,一剑斩下了自己的小指。“骨血有了。” 元显而易见的沉默了一息。“你要找的是?” “我的父亲。” 【我从未看出来你是愚孝之人。】 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 父有过,子不得说。 这些基于宗法与礼治的孝道观念,元记得望舒素来不以为然的。 望舒道:“身为人子,我怎能让自己的父亲曝尸荒野,任野兽啃食,任风吹雨打?身为人子,我又怎能让自己的父亲无法与心爱的女子合葬?” 【哪怕代价是十二分之一的生命?】 “生命是无价的珍宝,但人生于世,总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那你可曾想过圉又是否高兴你做出这样的交换?】 “阿父会很生气。”望舒说。 【那你还这么做?】 望舒道:“我知他会生气,可他若不会生气,我又如何会无法接受他的曝尸荒野的结局?他纵然生气,也早已归于黄泉幽冥,无法阻止我。” 亡者与生者的较量,永远以生者凯旋而告终,因为亡者什么都做不了,再愤怒也无法自幽冥爬出。 【你怎么知道他会生气?】 “我就是知道。” 【那若不会生气呢?你还会如此?】 “尽人事。” 尽人事哈? 你现在的所作所为早已越过了尽人事的界限。 【你以前的家庭一定很幸福。】元叹道。【拥有的时候越幸福,失去后便越痛苦。】 望舒瑰丽的容颜上绽出了浅浅的笑容:【仇恨虽使人痛苦,但过往回忆总是令人温暖。】 哪怕是仇恨的冰冷也无法抹去那份温暖。 阿元没再说什么。 过往回忆总是温暖的,然而曾经越是温暖,你如今才越放不下。 【你其实还可以掘地三尺将所有的尸骸都找出来重新安葬,如此,他亦能入土为安。】 “不。”望舒拒绝。“那不是他想要的,他在世时一直都是在他在满足我的愿望,如今他不在了,我要完成他最后的心愿。” 【对于一个真正深爱着孩子的父亲而言,你用十二分之一的命去换他入土为安,九泉之下若有知,他会很悲伤。比起自己能不能安葬,他显然更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生平安喜乐。你之前告诉乔,他的遗言是让自己的孩子不要恨,不要报仇。除非你是在骗乔,否则足以证明他最希望你做什么。】 “我知道。”望舒叹道。“可让我看着他曝尸荒野,而我明明可以圆了他的心愿,却为了十二分之一的生命不做,我过不去心中的迷障。” 元沉颇为无奈的道:【人死后终归尘土一杯,这个过程中不论是怎么葬的,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懂,但我无法说服自己的内心。” 【你被入土为安的观念给洗脑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入土为安是后天发展出来的观念,但它扎根于我的认知里,我心里就是会很不舒服。”望舒继续道:“还有,我不太明白你为何要劝我。” 【什么?】 “这不就是你一直在等待的吗?”望舒道。“没有人会一生都没有遗憾与难关,再坚韧不拔的人,也终会遇到人力有穷尽之时,你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十二个愿望终会凑齐。” 【我并未强迫你。】 “我是自愿的。”望舒道。“这一刻我是真的感谢你的存在。” 【既然这是你的决定,我尊重你。】 第231章 第十三章元 二次改造是什么样的? 望舒在开始前被告知,等改造完了,她的根骨也会恢复,可以使用巫女传承的灵力了,不过不建议动用那股力量,对寿命损害并不轻。 元建议望舒彼时可以自己慢慢修炼术法与灵力,用自己的灵力最安全。 “历史上的巫女们用的力量?” 【大部分情况都是用自己的灵力,只有极为危险,实在是没办法时才会用巫女传承。】 望舒想了想历史上历任巫女的战力....以前觉得那是靠着巫女传承的力量,没什么感觉,如今再回看....没一个善茬呀。 身体完全恢复。 望舒从未想过,如今想到有希望恢复,不免期待,哪怕改造之后自己十二分之一的命也不属于自己了,但还是期待。 修习灵力和术法就算了。 一来她的年纪也不小了,不论是习武还是修习灵力都是趁早,再迟也没有迟得快而立了才来学。 二来,研究星星和机关术已经很费心力了,再加上复仇....哪怕想学,她也实在是没那个精力。 但靠自身不行了,还可以靠别的。 巫女传承,虽然会损耗寿命,但真要死了的时候,谁还考虑寿命损失? 保命的底牌,谁都不嫌多。 第一次改造花了六个时辰,完事后望舒发现自己很饿,仿佛三年水米未尽的饥民。 汲取了第一次的教训。 望舒对第二次改造很慎重。 首先,地方得安静,不被打扰,因为那个时候自己无法控制身体,而元也没空理会别的事情,哪怕是三岁稚童也能在那个时候杀了她。 望舒干脆选在了野外。 青州多山。 曾经的赫胥故地,如今的旭国境内自然也不例外。 望舒务色了一座高度可观,山顶有积雪的山,山顶有一个山洞,又高又冷,如此便可不用担心在改造时有人趁机找自己麻烦了。 其次,准备充足的食物,最好是肉食,望舒准备了分量堪比三头大象的肉食,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便有一头大象。 九州的最北的冀州、兖州与沃州三州之地的北部已经看不到曾经到处都是的象群与犀兕了,但青州比这三州更南,哪怕气候一年年变冷,也仍旧有成群的野象栖息。 望舒摸着三途不知道从哪猎来的象,有些感慨。“我记得我年幼时乘过象。” 被喊来当临时护卫的三途闻言有些奇怪。“我记得圉是牧牛的。” 还是赫胥国数一数二的牧牛好手,养的牛又肥又壮,赚得也很多,就是死活攒不住钱。 父亲是牧牛的圉人,望舒骑过牛是很正常的事,但乘过象....赫胥国时也不是没有人驯化象来参与生产生活。 人族驯化象参与生产生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炎帝时代,即便是现在,南方的几州都有许多地方不是牛耕马耕,而是象耕,这种现象在豫州最为常见。 豫,最早的形象是前者象的人。 豫州以豫为名,无声的表达了一个意思:豫州的象群数量是九州最多的。 在豫州,很多氓庶都会有骑乘象的经历,但在别的地方,家象是很珍贵的牲畜,氓庶养不起,也没什么机会乘骑。 “阿母以前在山林里采药时救过一头象,后来再遇到阿母,她都会送阿母一些野味,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允许我骑她背上。”望舒眉目忧伤的道。“不过这么多年过去,她应该已经死了。” 大象的寿命比大部分人族长多了,不被猛兽给吃掉的话能活六七十年,二十多年过去,那头象若是还没死,也该奔八十了,很少有大象能活到这个岁数。 三途道:“虽然芕与圉都挺怪的,但为人父母这方面,他们倒是做得很好。” 望舒的童年只有快乐,却并非单蠢无知的快乐,这个残酷的时代该掌握的生存能力,望舒一样都没落下。 若非当年之事,纵然出身鄙贱,以望舒的心性与才华,也未必不能扬名九州。 望舒不假思索的说。“他们是最好的父母。” 食物准备充足,护卫的武力也足够高,可以闭关了。 为了安静,也为了不让人看到自己到时候满地打滚的模样,望舒非常坚持的用雪砖将洞口给封了。 “你不怕窒息?”三途问,邪灵没有空气也能活蹦乱跳的,望舒可不行。 望舒回道:“我又不像你一样不用空气也能活,我留了气孔的。” 三途没意见了。 改造,毫无悬念的很痛苦。 望舒盘坐于茵席之上,刚进入冥想状态便感觉到了身体内部每一个细胞都失去控制般蜕变的痛苦,自身意识更是支离破碎,每一片碎片都是自己。 进化是什么。 是一个物种日积月累的变异,是一种至少也亦百万年为时间单位的改变。 百万年的积累改变压缩到一日,痛苦是不可避免的,死都不足为奇。 元秉着早死早解脱的心态以最快的速度改造着望舒的身体,饶是如此,这一次也花了足足两天的时间。 望舒恢复意识的时候第一反应便是抓过山洞里的肉食生啖了起来。 抓起一块肉啃的时候望舒注意到自己的袖子变宽了。 【好饿,我闭关了多久?】 【两天。】 【我感觉自己仿佛饿了三年。】 【身体里储存的能量损耗过度,很正常,多吃多补。】 望舒将所有的肉食都给吃完了,还是饿,但理智也终于恢复了些,能够正常的思考问题了。 “我怎么感觉我的骨头和皮肤之间没有肉的存在?”望舒看着自己比逃难的饥民还要皮包骨头的胳膊腿道。 【不是错觉,你的肉的确没了,我记得我很早就与你说过,肉是生命用来储存能量的器官。】 “我很怀疑下次改造,我的内脏会不会也被你用完。” 【不会,我将你身体的消化系统吸收率从三成提升到了六成,能量存储方面也有所提升,你的身体以后可以储存更多的能量了。】 “有什么好处?” 【嗯,一个月不进食只靠身体储存的能量度日也不会饿死。】 “怎么听着像无启?” 【无启一年都饿不死,你最多一个月。】 望舒一时间该高兴自己仍旧在人的范畴还是悲哀自己离非人更近了一步。“还有什么改变?” 【你的内脏都被我强化了,恭喜,你以后可以蹦得更高,跳得更远,轻松达到普通人的身体极限,内脏也不会无法负荷。还有,你的血管经络我全都给你洗刷了一遍,比婴孩的血管经络还要干净,没有任何杂质淤积,以后不论是习武还是修习术法都能事半功倍。】 望舒一点都没感到高兴,无意识的搓了搓自己的皮肤。“好冷。” 【雪山上哪又不冷的。】 “可我之前没觉得这么冷。”望舒记忆非常好,清楚的记得自己进入这个山洞时的温度,还有自己的体温。“为何我觉得的体温会要赶上三途了?” 【是吗?】 “你还对我做了什么?” 【改造到最后的时候,能量不够了,再压榨你的身体,你会死的。】 “所以你做了什么?”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我关闭了你身体里一些用不上的冗余功能。】 “比如?” 【散热功能。】 望舒思考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什么叫关闭散热功能。 青婧将动物分为恒温动物与变温动物,前者的体温调节机制比较完善,能在环境温度变化的情况下保持体温的相对稳定。 变温动物则相反,别名冷血动物,顾名思义,无法自己散热,因为没有自身调节体温的机制,必须靠自身行为来调节体热的散发或从外界环境中吸收热量来提高自身的体温。 大荒的大部分动物都是变温动物,但智慧生物中却不是。 望舒目前已知的智慧生物有八个品种。 羽族、人族、鲛人、龙伯、靖族、龙族、长族、无启、古妖、无相(水族)、疍族。 龙族是恒温还是变温不得而知,但考虑水产普遍为变温动物,估计龙族也是。 疍族是两栖类,鲛人是鱼类,都是变温动物。 无相,这个就算了,鬼知道它们有没有体温这玩意。 总结,智慧生物中恒温动物占据大部分。 望舒不认为自己的人,但自己的物种特性还是了解的。 “我头回知道恒温和变温物种之间还可以相互转换。”望舒一言难尽的道。 这玩意不是生下来就固定了吗? 【少见多怪。】 望舒让噎了下。“有没有后遗症?智慧生物普遍为恒温动物,而根据生物的进化原则,我们生得如此不是因为生得如此所以生得如此,而是不长这样的都死了。” 很显然,恒温动物比变温动物更具备优势。 【你我的情况不一样,随时可以改回来,不过我不会那么做的。】 “为何?” 【散出去的热量都是能量,浪费可耻。】 “我冷。” 【多穿两件。】 “....” 【想问候我祖宗?】 “嗯。” 【问候吧,我心情好,洗耳恭听。】 望舒想了想,觉得还是别找虐了,哪怕是互相伤害也不带这么蠢的。“我的身体都成这样了,日后若是有子嗣,会是什么样的?” 【你打算留下子嗣?】元惊讶反问。【我记得当年玉宫为你安排侍寝的美男,环肥燕瘦各种类型供你挑选,你拒绝得干干脆脆,难道是我误会了,你并非打算绝嗣,只是单纯看不上?】 “我的确不会留下后代。”望舒道。“我现在只是有点好奇自己的身体情况,不会因为好奇就跑去生个孩子。” 【你的后代仍旧会是人族,最多就是比一般人族聪明点,寿命也会稍微长点,仅限于血缘和你比较近的,过个两三代便会泯然众人。】 “这遗传稳定性可真差。” 【又不是正常进化来的,有点问题很正常。】 “听起来好像你很有经验。” 【当然,我有后代的。】 “几个?” 【四五十个左右,我记不清了。】 “这么多?” 【我很长寿的。】 望舒想了想,觉得也对。 人族一生不过短短数十年,子嗣多达数十的大有人在,甚至不乏子嗣过百的,最后一种被誉为祥瑞。 不过望舒觉得那不叫祥瑞,那叫种畜,意为打种的牲畜。 人族的幼崽夭折率很高,一个成活的子嗣背后是五六个夭折的兄弟姐妹。 膝下有百子,便意味着这个人至少生了三五百个孩子,考虑一下人族的寿命和精力,这是活着的时候就没干别的事了吧。 和普通人比起来,寿命明显不止成千上万年的元只有四五十个子嗣反倒不太正常。 “那你的子嗣好像挺少的。” 【寿命越长,力量越强大的生命,就越难孕育子嗣,这是自然规律。】 望舒很好奇元那四五十个子嗣究竟是分布在多么漫长的时间里。 “你的子嗣都如何了?” 【死光了。】 望舒:“....抱歉。” 【万物终化尘,有什么好难过的呢?】 “你比我豁达。”望舒说。 她就过不去让圉曝尸荒野这一坎。 【你只是太年轻,等你活过很长很长的时光以后,你也会很豁达。】 望舒支着下颌道。“可活到那般地步,我还是我吗?” 元沉默以对。 望舒也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一边闲聊一边等着腹中肉食消化,待消化得差不多了才推倒雪砖墙出门。 看到倒了一地的雪砖,望舒怔了下,她就是想拍一拍,让三途开个洞的.... 在门口啃雪兔的三途听到雪墙倒塌,不由回头一瞧,顿时呆住,不太确定的开口:“卷毛?” 望舒从三途身边取了另一只雪兔连皮带肉享用了起来。“嗯。” 三途揉了揉眼睛,没看花眼,眼前这皮包骨头得仿佛骷髅架子般的诡异生物的确是望舒,那一头黑色卷毛与浅茶色的眸子太少见了。“你不是闭关吗?我怎么瞧着你更像是逃难去了?” “一点后遗症。” 三途拧眉。“别学你师姐,你看看她都将身体给祸祸成什么样了,一大把年纪了,身体一点都不长,一直停在十三四岁的模样。” 三途捏了捏望舒一点肉都没有的脸颊。“你现在这样一点美色都没了。” “很难看吗?”望舒问。 三途仔细打量了下,嘴角不由抽了抽:“也不是很难看,你的气质太好了。” 颜值不够,气质来凑。 虽然一副活骷髅的模样,但皎皎如月的气质愣是让骷髅也显出了三分奇异的美感。 望舒道:“那还不错。” 三途无法言语。 第232章 第十四章画棠 海贼是什么? 这个词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 狭义的解释是海上专门干无本生意的。 广义的解释是同样在海上讨生活,但主业是经商和捕鱼这些非无本生意,副业是干无本生意。自然,因着无本生意不是主业,因而会不会兼职操起副业还得看看具体情况,比如遇到的船只实力雄厚,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或者变成别人干无本生意的战利品,若是遇到的商旅实力不够,至少比不上自己,当然是喜闻乐见且历史源远流长的无本生意。 不干无本生意的?不管是主业还是副业都不涉这一行? 不存在,或者说,主业和副业里没操这一行的都被吃了。 画棠非常理解从事这一行的人,虽然辋川海的海贼被唐勒长达几十年的清海给清干净了,无本生意这一行不管是主业还是副业都干不下去了,但她那只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更早之前...画棠也不知有什么词汇能描绘辋川海上频繁的、亲切友好的交流。 画棠更理解船长想与自己进行一番深层次交流的心思,她的父亲是大荒最美的物种——鲛人,做为鲛人的后代,画棠对自己的皮相之美非常清楚。 美貌是原罪。 画旬脸上的自戕的伤疤就是对这五个字的诠释。 不过同样是美貌,是否原罪还得看人。 画旬当年无法保护自己,不想沦为玩物,自然只能自戕。 接受帝国最精英的贵族教育长大的画棠却没有这番苦恼,画棠深以为,船长会很理解自己的,理解自己将他扔进了海里。 海洋不结冰,至少南溟是不结冰的,不论是远海还是近海,冬季时都不结冰,但不结冰不代表水就很温暖了。 做为恒温物种,人族的皮肤保暖性很差,船长扑腾了没两下便沉下去了。 “水性好差呀。”画棠甚为惋惜的道。 船上无一人吱声,甲板上躺着的十几具尸体充分展示了先去亲切友好交流时画棠的诚意。 想来船长若是还活着,想来会深切的明白一个道理。 海上求救的海难者除了是真的海难者,也有可能是小憩的猛兽。前者上了船自然只能任人处置,付出金钱与皮/肉,甚至成为船上的奴隶都是符合规矩的,但后者....船长已经证明了会如何。 画棠转身对众人笑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棠,棠棣之华的棠,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船长了,我们的目标是成为朱雀海与骞宾海的无冕之王。” 陵光半岛形如牛角,自元洲西南一路向东南突入南溟,以陵光半岛为界,东为朱雀海,南为骞宾海。 海域甚为辽阔,辽阔到帝国都没法控制这两个地方。 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两片海域,尤其是朱雀海,素有海贼乐土与海贼窝的美誉,不管是在这片海上讨生活的,还是纯粹出没的,或多或少都有海贼背景。 据说很早以前虽然也乱,但也没乱到现在这份上。 西荒与帝都闹翻之前,九州南部诸国与西荒的商贸往来挺频繁的,为了保障安全,自然要抓一抓海上的秩序。 不过后来西荒裂土称王,帝都禁海,所有明面上的生意都转向了暗中,王侯贵族们顿时吃得脑满肠肥。 禁止于西荒的商贸政策管得了氓庶可管不了王侯贵族,甚至因为物以稀为贵,又没有民间的竞争对手,王侯贵族们自己便成了最大的走私贩子,没有什么比垄断更赚钱了。 民间能看着别人吃肉喝汤,自己连汤渣都吃不着? 自然是不能的。 各种因素累积的结果便是骞宾海与朱雀海变成了海贼窝,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民间走私与海贼的发展,王侯贵族们也完全失去了对这两片海域的控制,毕竟王侯贵族们的根基在陆地上而非海上,能分给海上的精力和资源都是有限的。 也并非完全没有诸侯想收拾一下,比如一些沿海的国族便曾因为被海贼骚扰得忍无可忍而联合起来想收拾海贼,然后....海贼也联合了。 最终的结果便是海贼联盟成立,沿海诸国的联军被杀得落花流水,自此,海贼联盟统治了朱雀海,连沿海的诸多国族每年都要向海贼联盟进贡。 海贼比王侯贵族们更贪,王侯贵族们征收税赋好歹还有个绳子不勒得太过分,给人留一口气的底线,海贼却是没有的。 毫无悬念,海贼联盟的辉煌并不长久。 沿海诸侯派了个谋士打入海贼联盟卧底,然后....不到两年海贼联盟便四分五裂,联盟的盟主被喂了鲨鱼,各路海贼你未唱罢我已登场。 没有最乱,只有更乱。 海贼联盟最强盛之时也不过是统治者了半个朱雀海,画棠的目标是朱雀海加骞宾海,志气之高无疑令所有人惊叹。 虽惊叹,却没人想陪着。 副头目委婉表示他们的主业是香料生意,不是海贼。 画棠摆了摆手。“没关系,从今天起你们的主业是海贼,副业经商。” 副头目:“.....” 画棠想了想,很大方的道:“当然,你们可以拒绝我。” 副头目没吱声。 拒绝就可以死了,谁还不懂? 画棠笑吟吟道:“拒绝不会死,我并非非你们不可,朱雀海最不缺的便是海贼。” 画棠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在骗人,又补充了句。“我现在就可以离开,不过希望你们能够坚持不喊我回来。” 为什么要喊你回来?瘟神送走了不是最好吗? 画棠莞尔,扔给副头目一枚特制的哨子,告诉船上的人只要吹一下哨子自己就会回来后便抱着剑跳回了自己之前乘坐的浮木上,慢悠悠的离开了商船。 商船....也不用太久,半个时辰后便后悔的吹了哨子。 朱雀海是海贼窝。 海洋很大,但安全的航线真不多,因而撞上海贼的概率很大。 碰上那些割据一方的大海贼还好,不管是什么职业,能做到顶尖的都不会再是纯粹的混乱无序,而是开始制定规则。 只要不是碰上大海贼心情不好,那么缴纳了过路钱就可以平安通过,虽然过路钱肯定很贵,但经过了海贼联盟时期的教训,之后的大海贼们都长了记性,学会了收税也要给人留一口气。而跑海的做得都是奢侈品生意,只要能将货带回去,总归是有赚头的。 悲剧的是碰上小海贼,这种海贼不讲规矩的,或者说他们唯一的规矩便是:既然有缘相遇,就不要走了。 商船碰上了第二种也是最常见的海贼,更悲剧的是,刚刚被画棠宰了船只和十几个好手,如今的他们碰上任何海贼都不过待宰羔羊。 在船上的人被宰了一半时画棠终于赶到,以半人半鱼的形态从海里跳出来的,蹦到甲板上后鱼尾复分化为腿,手执长剑仿佛翩翩起舞,剑器每次挥出都是一条人命,而女子身上的蓝白衣裙未染半滴血。 在将海贼的头目杀干净后画棠这才施施然的道:“降者不杀。” 瞅瞅仿佛神女般的蓝白色衣裙的少女,再瞅瞅满甲板的尸体,海贼们非常识时务的扔了武器。 商船的人立刻便想趁此机会杀了海贼们,未能如愿。 “我说了,降者不杀。”画棠问。“你们是要违抗我的意思?” 一船的尸体为证,没人愿意让画棠失望。网首发 “很好。”画棠满意的看着商船的人将武器放下。“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头领,我们的目标是朱雀海与骞宾海的无冕之王。” 仍旧是寂然。 画棠皱眉。“难道我说的话不算数?” 不论是海商还是海贼异口同声:“帮主说了算!” 海贼亦称船帮,画棠用半盏茶的时间定下了船帮的名字:渊客。 渊,深水。 客,外来的。 非常写实的名字。 无人反对。 帮主上任的第一件事便是清洗甲板,前前后后杀的人加起来都超过四十了,甲板上的血迹厚得没眼看。 尸体很好处理,就地海葬。 海贼与海商都很快意识到了一件事。 画棠是认真的。 她是非常认真的准备当朱雀海与骞宾海的无冕之王的。 船只收拾干净后画棠将所有人带到了一座海岛上。 很难判断这座海岛在哪。 元洲大陆陆地辽阔,陆地之外的岛屿亦是数量惊人,没有一百万也有八十万,大的能大到方圆千里,小的能小到仅供一人落足。 虽然散布于大陆周围的岛屿面积全加起来能抵陆地上至少两个州,但大部分岛屿莫说文明了,便是野人都没有。 帝国也不是没人想过要不要开发这些岛屿,但一来陆地上尚且地广人稀,没必要大老远的跑海岛上玩野外生存,二来海上风大浪大,比陆地上更危险;三来虽然有方圆千里的大岛,当更多的还是小岛,土地面积有限,发展潜力也就那么点。 诸多因素导致了元洲周围的岛屿一百个至少九十五个连人毛都没有,而剩下五个里至少四个半是海贼巢穴。 画棠找到的这处海岛属于中等,是一个群岛,主岛加附属岛屿面积加起来超过二十同,可容纳数万人繁衍栖息。 优点是连野人都没有,不用担心与土著之间的冲突。 缺点也在这里,远离走熟了的航线,更直白点就是这地方根本没人知道,安全航线只有画棠和海里的鲛人知道。 比起航线问题,岛屿上因为没有两脚兽,毒虫猛兽与原始森林格外生机勃勃反倒是小问题了。 第一天的时候画棠将所有人都集中起来进行了一场讲话,大意为这座岛屿她勘测过,没有特别厉害的毒虫猛兽(相对于画棠而言),有河流有平原,土地肥沃,气候温暖湿润,很适合开荒。当然,她的目标是海上无冕之王,开荒是副业,可以慢慢来,陆地上天灾人祸没完没了,最不缺的就是逃难的人口。 主业,至少目前的主业是无本生意。 要做无本生意,拳头就必须够硬。 画棠表示,我会用两个月的时间来训练你们,要么出师,要么出殡,没有第三选项。 画棠做事很认真,要么出师要么出殡不是说笑的,训练时完全是往死里训练,比着军队标准,且还是军队中最精锐的那种精兵的标准来进行训练的,训练强度之高理论上应该会造成大量伤亡,但....画棠让所有人敞开了吃,虽然船上的食物很快就会被吃完,但也因为每顿都吃得饱饱的,一时半会反倒没有出人命。 海贼与海商都是清楚船上有多少粮食的,虽然大部分人都很满足。 海贼与海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吃饱的,能吃饱吃得脑满肠肥的都是头目,底层根本吃不饱。 船舱空间有限,为了携带更多的货物,自然要少带点粮食,大部分人饿不死就行。 但不管是曾经吃得饱的还是吃不饱的都很清楚船上的粮食禁不起这么祸祸,再加上画棠的训练太严苛,不免有人想走出第三条路—— 打败画棠,将如此美人纳为禁脔,成为这座岛屿上所有人的恩主,以及所有财富的新主人。 然而不论多少人趁着夜色钻进画棠休息的木屋里,第二天他的尸体一定会被吊在平整出来的校场周围新竖起的木杆上迎风招展。 在差不多杀了三分之一的人后画棠估摸着这群人里品性恶劣的都差不多清干净的,剩下的不能说是好人,但肯定不会有太多劣迹,胆子小的人做不了什么大恶,最重要的是再杀下去人手就不够了,一百多号人现在就剩下六十一个了。 画棠暂时停止了杀人,告诉所有人下午会有食物运来以安人心。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以为会是运粮船,甚至有人打着偷渡运粮船离开的主意。 下午的训练停止,画棠带着所有人去海边搬食物。 食物分量非常足,足够三百人吃一个月。 只一点,全是鱼虾,从尺长的小鱼到岛屿大小的鲸鱼,各种鱼都有,大部分都是鲜鱼,活蹦乱跳的。 没有船。 这些鱼是鲛人送来的。 不论是海贼还是海商终于认命。 海上从来都不是海贼与海商的主场,是鱼的主场。 忙活了足足两天才将所有鱼用鲛人送来的盐腌了。 训练很苦,但顿顿有肉吃,虽然都是鱼肉,但至少吃得饱,而军事训练,习惯了以后也没那么累了,而且训练成绩出色的,会根据优异程度分到数量不等的果蔬解馋,感觉这日子过着也挺不错的。 待到一个月后大魔王表示自己要出门一趟,你们在家好好训练、修建营地时众人竟诡异的心生不舍。 大魔王说走便是真的走,抱着剑一个人走的。 要不要趁着这个机会逃跑? 大魔王没将船给带走,不论是海贼还是海商都会操船,这是个好机会。 檀在吃饭的时候被同乡邀请一同逃跑。 檀将嘴里的鱼肉咽下,坚定的摇头。“我不走。” “你傻了,女魔头那么可怕你竟然还要留下来?” 檀道:“你才傻,我们在这里哪里不好了?每天有吃有喝还有穿,在岸上我们能每天吃肉?” 不能。“但每天的训练太要命了。” “在岸上难道不累?” 同乡一时无言。 檀总结道:“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跑?” 都很累,但一个能吃饱穿暖,一个不能,为什么要选后者? “你不想你婆娘?” “女魔头之前不是说了吗?她以后要在这座岛上开荒的,要从岸上弄人,到时将家眷都接过来不好吗?”檀反问。“女魔头现在缺人,越早跟她的人,以后肯定能管很多人。” 同乡想了想,觉得挺有道理的,吃饱穿暖,以后也有盼头,干嘛要走? 好好听话,好好干活,趁着自己是老人,混出头不好吗? 这种权衡利弊的心态在十天后画棠回来时变成了庆幸。 大部分人都选择了留下,仍有少数人逃了。 他们的结局无人知,但他们开走的船被画棠开回来了,并且画棠还另外带回了两百多号人,少部分来自海商,大部分来自海贼。 画棠将新人与旧人重新混编,又从老人里挑了几个平时训练优秀的当小头目管理下面的人,然后继续军事训练,不过这一次补充了一番话。 一个月后她会带所有人出去做生意,所以一个月的时间里不能出师的,一个月后真的会出殡。 第233章 第十五章青婧 位于漓水下游支流伊水之畔的高丘无疑是一座大城,青婧漫步于其中竟隐有几分宁静之意,若非街上行人多配刀剑或刀剑式样的饰品,很难看出这是澜州最近五十年来战争最频繁的国族。 家家户户都有种植菩提树,便是街道两侧也有不少地方种植着裟椤树,高大的裟椤树下坐着或休息或闲谈的老人与稚童、行人。 无怪乎高丘又有裟椤之城的称号。 裟椤树是千年前帝国欲开发陵光半岛时发现的植物,虽然最终被陵光半岛的地形与热带雨林气候、瘴疠之气、毒虫猛兽给打败了,开荒死的人太多,民怨沸腾,哪怕彼时王权还没式微到如今的地步也委实撑不住了,只能放弃。 虽然放弃了对陵光半岛的开发,但离开的时候帝国也带回了不少陵光半岛的动植物。 裟椤树便是当年带回的植物,只能在气候炎热的南方种植。 裟椤树分枝扩展、树形高大,普遍能达十丈,枝繁叶茂,冠幅广展,优雅可观,这一点便足以让它成为贵族庭院的优良观赏树种,炎炎夏日时于菩提树下小憩,甚为荫凉,但让它在南方大范围传播开来还是因为它的实用价值。 裟椤树的木材中含有丰富的树脂,并且具有持久性,可采集为龙脑香油,与木材经常做为庙宇里的燃香。其种子和果实是灯油和植物脂肪的来源,也可作为香料及药用。 便是不考虑油脂,只考虑木材本身的价值,裟椤树木材木材坚固,适合做家具,天然的芳香气味故更是会让家具用起来显得格外的舒适。 南方沿海的国族很少有不种植裟椤的,但没哪座城有高丘城这般种得多,真随处可见。 据说是因为扶风侯的缘故。 扶风侯喜欢裟椤树制成的香料,很是带动了裟椤树这条产业链的发展,也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个典故的起源。 扶风侯坐稳国君之位后终于不再全身心的铺在平乱上,有了点闲心,于是出游散心加体察民情。 出游时发现城中遍植裟椤树,便觉得奇怪。记得以前高丘城没这么多裟椤树。 国相高觉回答,你没记错,以前的确没这么多裟椤树,现在有这么多是因为国君你喜用龙脑香,上面的人爱好上面,下面的人必定对此更加爱好。 君子的道德,好比是风;老百姓的道德,好比是草。风吹到草上,草必定倒伏。 一番变相进谏的对话足以看出国相的用心,然这番后来演化出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成语典故的君臣对话并未让扶风侯改掉对龙脑香的喜好,但扶风侯却也并非什么都没学到,转身便利用人们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心理引导和鼓励开荒以及种植可以造船的木材。 前者使得扶风国的粮食产量每年都在增加,可惜因为扶风侯一直在往海堤这个无底洞砸钱的缘故,粮食产量再怎么增加,扶风侯也始终是南方最大的粮食进口国。 后者使得高丘城中遍植裟椤,高丘之外开发的山林里种的全是可以造船的树木。造船用树木并不稀罕,但都长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本身成本是不高,但运输成本远远超过了木料本身的价值。这类木材的广泛人工种植使得扶风国的船坊可以就近取材,造船成本大大降低,造船业愈发兴盛,大量人口投入船坊以至于农田荒芜,以至于扶风侯一度不得不苛以十税九的重税来阻止船坊同农耕抢人。 不过重税并未持续太久,船坊的利润涉及的人太多,权力再大的国君也不能这么自掘坟墓,最终各退一步,扶风侯将船坊的税赋调回正常水平,而船坊缺人只能从别的国族买奴隶。 青婧坐在一株裟椤树下想着高丘城中发生的历史故事,哪怕不考虑经济价值,这座裟椤城因为遍植裟椤而产生的静心宁神氛围也挺不错的。 “难怪人们喜欢在自己的家里点缀绿色。”青婧若有所思道。“点缀得有水平,对精神甚有益处。” 也许她该考虑去了陵光半岛后建新实验室弄些绿色装点。 虽然正在研究的农作物也算是绿色,但工作对像和纯粹舒缓精神的绿色还是不一样的。 休息了一会,感觉自己因为街上往来行人内心发出的噪音而烦躁的心情再次冷静下来,杀人的冲动没那么强烈了,青婧这才重新起身。 读心这种天赋,有好也有坏。 好处的是别人对你有恶念,都不用看,耳朵一听就能听到。虽然大部分人心生恶念也不会真的付之实施,但没被听到,倒还能说一声论心无完人,想想不犯法,不付之实施就行,但耳朵能清楚听到....青婧就只能表示见鬼的论心无完人,你心生恶念也就罢了,但你跑我面前来喋喋不休,什么?你没开口?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全都听到了,很烦,心情不好,所以杀你,有意见下辈子再来找我。 坏处是,此天赋无差别亦无法关闭。 这也意味着,青婧走在大街上,方圆十丈之内所有人的心声她都能清清楚楚的听到,若是更专注一些,方圆三十丈也不是不行。更无奈的是,这些声音是全天候的,一天有十二个时辰,除非方圆三十丈范围里没有任何生命,包括智慧生命和非智慧生命都没有,否则青婧耳边的噪音必然从子夜持续到子夜。 几十个甚至几百个人在你脑子里各说各的,还多为饱含恶意的心声,谁受得了? 青婧最暴躁的时候抓起银针刺穿了自己的耳朵,宁愿做个聋子也不想再这么吵了。 遗憾的是,读心这一能力的原理显然与耳朵没关系。 耳膜被刺穿,理论上她应该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但.....人嘴发出的声音是听不到了,还是后来学了唇语才知道别人嘴巴开合是在说什么,可别人的心声仍旧听得一清二楚。 世界虽不美好,我却如此暴躁仍是不美。 无光曾如此教导大弟子,但最终败给了现实,随着大弟子的外表气质一日比一日正常甚至出类拔萃时,大弟子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危险。 还不如更早之时呢,至少一眼就能看出是个精神病,但凡是个长眼的都知道躲,而长大后的大弟子,耀眼夺目,令人不自觉的被吸引,仿佛被食人花分泌的蜜汁香气吸引的动物。 无光很无奈,青婧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至少她终于学会保持心态平和的方法了。 心情不好,杀几个人。 心情还是不好,再杀几个人。 死亡令人平静。 就是治标不治本,毕竟死的是别人不是自己,因而最后还是会回归暴躁。 青婧只得又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来学习左耳进右耳出的能力。 世人的恶念与悲苦从左耳进,再从右耳出,完全不入心。 随着入耳不入心的功力渐深,青婧已有多年没再为耳朵里的噪音暴躁了,人间悲苦与恶念便如清风拂过的声音,不会引起任何涟漪。 直到跑到蒲阪。 清风拂过,无伤大雅。 但风力加大呢?飓风拂过呢? 很多人都以为越是富庶的地方,人心就越纯净,越是贫苦的地方就越是穷山恶水出刁民。 对此,青婧持不同意见。 穷山恶水的确出刁民,富贵乡里也的确养得出纯净的人心,温室里养出的花,心灵当然纯净,但要维持温室的供养所需要的资源科一点都不小,资源哪来?自然是吸民之血,吃民之肉,而吃人是个技术活,很花心力。 富贵乡里的阴暗血腥一点都不少,除了被当成宠物来养的,只需要吃喝玩乐就好,不需要思考的,就没有几个人是真正开心的。 人心欲壑难填。 吃不饱时想吃饱,吃饱了想吃得好,吃好了想有地位,有了地位想爬得更高,爬得最高了又想长生不死,永享荣华富贵。 论人心纯净,蒲阪还真不如穷山恶水里的刁民,内心的噪音也就那么一两样,很单调。 蒲阪的噪音却是如同大合奏,还是杂乱无章的那种。 心情很暴躁。 暴躁的结果便是发现盗趾身上的异常时她全当没看见。 多死几个人,噪音还能少点,后来噪音果然少了,大部分都是对疫疾的恐惧,而非之前的超级大合奏。 终于离开了蒲阪,本以为能好点,但高丘是南方数一数二的富庶大城....物质上越富裕,精神上就越贫瘠的问题同样在这里呈现。 总是盼着别人去死也不是个事。 过去的时候还能往人少的地方跑,反正她做实验,有足够的实验材料,哪怕是荒郊野岭也能过得怡然自得,可现在不行,她以后的道路势必要与文明捆绑在一起,她必须克服读心天赋带来的副作用。 连最基本的安全相处都做不到,芸芸众生如何能为她所用? 故而,哪怕不喜欢人多的地方,青婧如今也不得不往高丘跑,锻炼自己的功力。 什么时候她能在这座城呆着而无任何暴躁之意,她的修身养性功力就算是大成了。 在高丘生活了一个月,虽然超级大合奏从未停歇过,但青婧发现,这座城的氛围真的很令人宁静,尤其是裟椤树下,听风拂过裟椤树的声音。 情绪平静多了。 平复了内心滋生的暴躁后青婧重新站了起来。 虽然借高丘城锻炼修身养性功力,但她有实无名的徒儿可不会真让她所有日子都闲着。 漫步至粮铺,之前要的扶风国不同地方的粮食种子已经到手了。 粮食种子说珍贵也不珍贵,说廉价也不廉价,说珍贵是因为好的粮种能让一个地方的粮食产量增加很多,因而不论是国君还是封臣对粮食种子都控制得很严,买卖少许还行,但想购买大规模推广种植的量却是不行了。 所幸她也不想搞大规模的种植,只是想每个地方的种子都搞一小包做为杂交育种的样本。 未免粮商糊弄自己,青婧要求给钱之前自己要每包种子都检查一下。 粮铺表示自己是百年老铺,不可能作假。 青婧道:“你能保证你下面的人不掺假?” 粮铺掌柜没骗人,但他也可能是被下面人给骗了,却因为不知情而觉得种子没问题,青婧不想回头还要回来一趟。 粮铺只能同意青婧检查。 一共一百多包,青婧每一包都拆开来一粒一粒的检查。 能看出来都是精挑细选的粮种,个个都很饱满,至少在它们的家乡一定是很饱满的美人。 最为奇异的是,一粒掺假的都没有。 青婧不动声色的付了钱,没等到掌柜有什么后续,便带着种子离开了。 夷彭在高丘城置办了不少产业,青婧住的便是其中一座宅邸,原是一个贵族氏族的府邸,住着几百口人,规模甚大,最重要的是有一片特别大的花园。 那个氏族在权力争斗中落败,被人工灭绝了,宅邸几经辗转到了夷彭手里,被青婧一眼看中。 花园里的花拔得一干二净,划分了无数小块,全都改种了粮食作物,一块地种一种。更新最快的网 虽然高丘曾经全年无雪,但随着小冰期的到来,高丘已不再是终年无雪,冬季时偶尔也会下一场雪,哪怕这座实验室用得不会很久,青婧也非常不嫌麻烦更不嫌钱多的在花园里铺了地龙,避免地里种的作物被冻着。 回来第一件事便是去花园检查每一株作物,不论是稻还是粟麦都没给冻着,非常的健康。 “青婧子?” 正坐在土里检查作物的青婧头也没抬一下。 苏横只得自己也跟着蹲了下来。“夷彭岛上的实验田已开好,不知青婧子可否早日启程?” 高丘城现在委实不是很安全呐。 青婧终于给了点反应,抬起头问:“高丘城怎么了?” 苏横愣了下,但青婧思维敏捷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因而很快回道:“在下上岸时南边的不少船坊的奴隶发生了暴/乱。” 青婧道:“那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奴隶不暴/乱只能说明那是已经驯化完全了的鸡豚狗彘,唯独不是人。 而所有奴隶中暴力反抗最频繁的便是那些从事的工作对组织性要求比较高的,比如暴力反抗永远排名第一的矿奴,再比如排名第二的陵奴。 造船是个技术活,跟种地不一样,种地时因着人族的农耕本身还是漫天播种的水平,田奴随便怎么种都不影响最后的结果,但造船....协同合作要求很高的,胡乱造船,船坊也可以关门大吉了。 文明的历程证明了一件事,一群人协同合作的力量远远胜过一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奴隶学会了协同合作后会干什么?是更积极的干活为主人创造财富还是兄弟们一起上,宰了主人全家? 不让奴隶学会协同合作? 船坊的主人也不用活了。 扶风侯对国中船只的质量抓得很严,专门设立了官职检查所有船坞造的船,不管是民船还是官船都要接受检查和登记造册。 比如海船,海船造出来后官署会将船拉到浅海溜达一圈,验验质量,没出事那就是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官署的官员拉着船去浅海溜达时会将船坞的负责人一块带上,船的质量不好有个三长两短,正好一起走。 这也使得扶风国舟船质量堪称帝国之冠。 哪怕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船坊也必须狠抓质量,让奴隶学会协同合作,但奴隶总是不尽如人意的,学是学会了,就是用的地方不太符合船坊的期待。 这也没办法,奴隶吃着最差的食物,还每天都吃不饱,仍要干最重的活。 反抗很正常,尤其是反抗尝到了甜头以后。 比如船坊的奴隶们。 第一次大规模的船奴反抗发生在二十多年前,造成了二十余家船坊被烧,以及超过两万人的伤亡。 大量参与叛乱的奴隶被绞死,扶风国的造船业萎靡了好几年才缓过来。 造船是个技术活,而船坊需要大量的长期的熟练工,还不能跟农业抢人,跟农业抢人会激怒扶风侯,因而船坊用的人手都是奴工。 奴隶发起的暴/乱里死的最多的就是奴隶。 叛乱被镇压,尘埃落定后所有船坊发现自己亏大了。 船坊最终不得不提高了奴隶们的待遇,手艺特别好的奴隶可以入匠籍,虽然匠籍仍旧是变相的奴籍,但待遇不论如何都比纯粹的奴隶高了很多。 问题在于,能够入匠籍的奴隶不可能太多,而且匠籍的本质仍是变相的奴籍,匠人的一切仍旧是主人的。短时间内可能会满足,但时间久了以后,入了匠籍的奴隶们也会恢复不满足的状态。 以二十多年前的那一次奴工叛乱为线,二十多年里扶风国的船坊奴隶平均每年都会发生两三起叛乱。 与叛乱相对应的是船坊奴隶的待遇越来越好,在一些船坊甚至开始给奴隶发工钱。 差不多每次反应比较大的叛乱后,扶风侯都会非常息事宁人的提高一点奴隶的待遇,而这件事也让扶风侯备受诟病。 下面的人随便生点事就息事宁人,国君你素日的杀伐果决都喂狗了吗? 在青婧看来,那就是扶风侯挺有心机的。 她是对奴隶很纵容,但没看奴隶们的叛乱一直都在控制中吗? 在二十多年前那场大乱后扶风侯非常明确的给奴隶们划了一条线。 不破坏工具的前提下,想怎么造反都行,想提高待遇也可以商量,越过了这条线,全部绞死。 这位国君最狠的时候一次性绞死了四千多名奴隶。 苏横解释道:“这次不一样。” 青婧静静的看着苏横。 苏横只得更加细致的解释了下怎么回事。 扶风国造船业发达,再加上扶风侯有意经营,沿海诸国的造船业哪怕没有被恶意挤垮也是半死不活的状态,来南方买船的人一般都会选择扶风国。 生意非常好,好到扶风国随便一家船坊的接的活都能排到两三年后。 也因为扶风国的船品质最好,这回蒲阪同西荒战争中需要用的海船自然也是向扶风国征,按蒲阪公卿与诸侯们的意思,既然扶风国的船是最好的,那就由扶风国承担所有的船只好了。 扶风侯当然不同意,为了这事与帝都撕扯了数年,最终的结果是扶风国承担一半的大船。 如今冀州那边已经打起来了,海上的战争也同样一触即发,帝国的需求自然被排在了最前面。 问题是船坊是靠客人吃饭不是靠蒲阪吃饭。 拖了帝国需求的船要砍头,但拖了客人的船,那就没饭吃了。 船坊便踅摸着两不耽误。 想法很好,但奴隶们平时的工作强度本身就已经很要命了,时常累死人,如今再翻个一番....结果便是苏横上岸时看到的情况了。 问题总得解决。 不管扶风侯最后是偏向奴隶还是偏向贵族,都会有一方不满意。 鉴于礼崩乐坏后最鲜明的特色:弑君如杀鸡。 国君既不如人意,合该去见先祖。 高丘妥妥的要发生乱子。 苏横很清楚辛筝对青婧的看重,谁出事,只要理由合理,辛筝都能接受,但青婧出事,不管合不合理,辛筝都会杀人。 青婧道:“我走不了。” 苏横不解。“为何?” “扶风侯注意到我了,如你所言,她现在很忙,没空见我,但等问题解决了,她一定会召见我,你觉得我走得了?” 苏横沉默。 想走还是走得了的。 但夷彭向扶风国多家船坊定的船也别想要了。 第234章 第十六章青婧 海上有个说法,最风平浪静的时候往往是风灾前夕。 苏横感觉高丘城现在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青婧不想走,也不能走,夷彭定的船关系未来陵光半岛的开发,绝对不能打水漂。 苏横只能留下来青婧一起等待结果,顺便准备个出路。 若实在是无法,苏横相信辛筝一定会选择青婧而非船。 扶风国的造船业发达,但南方也不是没有别的船坊了,只是皆不如扶风国罢了,但也能用,实在不行,大不了自己造船。 夷彭列岛的森林很多,多良木,再想办法弄些匠人,总能造出船来,就是费时,临时赶总归是比不上别人千百年的积累。 比起苏横的紧张,青婧反而甚为淡定,每天到大街上连两个时辰的养气功夫,不论世界是美好还是污秽,我却如此暴躁,不美,很不美。 养气功夫练完了便是培育农作物。 高丘城去岁下了雪,但今岁却是好多了,虽然比起更早之前还是冷,但至少比去岁暖和,无雪。 既然无雪,气候又温暖湿润,冬季时自然也可以耕作。 平静的日子过了两日,青婧收到了辛筝遣人送来的包裹。 包裹里是十余种没见过的植物种子,还有一封帛书,厚度非常可观,显然写了很多字。 青婧打开帛书看了看,不由挑眉。 难怪没有消息了,原来是跑去环球游了。 雌雄同体的长族,两栖类的疍族,疑似植物进化而来的无启,生长期超不走寻常路的古妖,还有无形无相的无相水族。 听起来就很有意思。 青婧顿觉后悔。 自己当年为何要放弃巫女之位? 自己若是巫女,鲲鹏就是自己的了,乘着鲲鹏,哪里去不得?万里之遥亦不过须臾。 如今却只能对远方没见过的生物望洋兴叹。 太远了,哪怕是坐船....倒是去得了,但不认识路,而且路程鬼知道要多久。 不过.... 青婧微微蹙眉。 她记得,小师妹对星空非常有兴趣,梦想就是飞到星星上。 让一个人全身心投入一件事的原因只有两种,一位死亡,不全身心投入会死,求生欲是这世上最刺激潜力爆发的东西;二为兴趣,感兴趣到真爱的那种兴趣。 望舒对星星的兴趣无疑是真爱级别的。 虽然望舒远远谈不上全身心投入,但背负血海深仇,人生意义只剩下复仇的人还坚持在百忙之中从仇恨中分出精力来研究星星,除了真爱还能有什么解释? 人要是吃饭的,爱这玩意不长久。 但一来望舒不需要发愁吃饭问题,二来她足够聪慧,三来她足够坚持。 研究出点什么来是必然。 望舒提出过一个理论。 大荒是一颗星星,围绕着太阳转动,如双月绕大荒转动。 望舒相信别的星星也是一样的,星空之中有很多太阳,每颗太阳的周围都环绕着很多星星。 鉴于已知的星辰都是有规律的运转,望舒觉得,有理由怀疑太阳是否也环绕着什么东西做更大的运动,可能是更大的太阳,也不可能不是太阳,但吸力比太阳更大的东西。 那么问题来了。 大荒环绕着太阳运转,太阳照耀着大荒,带来了勃勃生机,孕育了这颗星球上数以亿计的物种,那么别的星星上有没有生命? 望舒已然身体力行的证明了大荒是一颗球,并且这颗球大概率存在着十洲,古老的十洲传说并未虚无缥缈的神话。 在别的陆地上有很多和元洲一样的动植物,也有不一样的,很有研究价值。 那么,环绕着不同的太阳转动,与太阳的距离也与大荒同太阳的距离不同的星星呢? 星星之上若是有生命,与元洲的物种又该有怎样的差异?更新最快的网 真想飞到星星上去看看呀。 青婧第一次如此发自内心的认同望舒的梦想。 “小师妹你可千万莫将自己玩死了。”青婧充满期待的道。“一定要长长久久的活着,待师姐日后建立起统一全球的帝国,师姐定以倾国之力助你实现梦想。” 星星之上有什么,非常值得期待。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另外几个洲的生物。 青婧瞅了瞅花园里种着的作物,轻叹。 做人要言而有信,好吧,她食言而肥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但辛筝和她谈得来,她很欣赏辛筝,就....不是很想辜负辛筝了,尤其是辜负了辛筝,辛筝有一定概率真能弄死自己。 辛筝终究不是当年那些因为公愤而派人追杀她的诸侯,诸侯们会为了延年益寿的药方而妥协,辛筝不会。 辛筝求长生,也不求长生。 无欲则刚,这话套到辛筝身上便是无所求,也可以理解为所求太贪太狂妄以至于本质与无所求无区别了,既然无所求,自然无敌。 农作物的改良进度必须加快。 早点搞完早点交差早点解脱。 青婧全身心的扑在了自己的作物改良上,用各种或正常或诡异的东西来刺激种子。 进化的表现形式便是变异,不合适的变异被淘汰,合适的保留,于是万物成了如今的模样。 纯粹的适者生存是自然选择。 青婧正在做的便是将自然选择变成人工选择。 生物不会随随便便就出现变异,若是出现了变异,只能是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生存环境不发生变化的话....青婧推测理论上物种真能千万年不变。 但那不现实,哪怕生存环境不变化,物种内部也会产生变化,而物种内部的变化终将影响到环境,环境的变化亦将影响到物种本身。 青婧没能耐改变自然环境,但用不同的东西来刺激种子让种子以为环境产生了变化从而产生变异还是可以的。 物种的自然变异并没有具体的方向,纯粹是反正不知道最合适的姿态是什么,那随便长长,最后活下来的那种姿态就是最合适的。 这种特性决定了青婧无法在一两年之内完成作物改良,青婧唯一值得安慰的大抵就是自己好歹生物学知识丰富,比起祖先好多了,人族的祖先可是花了几千年的时间才驯化培育出的如今的农作物。 不是每个都跟炎帝似的能突破先天寿命上限,活蹦乱跳个几千年还是一副年轻强大的模样。 青婧能从自己的身体状态判断自己会很长寿,她不仅仅是外表二十余年没有变化,躯体的内在亦如是,始终停留在少年时的状态,甚至更好了,但仍不能确定自己能否与炎帝一般活蹦乱跳几千年。 真让她效仿祖先用几千年的时间去培育新的作物.....她会疯的,人生苦短,她还有很多事要做的。 青婧全身心投入培育作物中,扶风国的局势却是照旧涌动着。 在扶风侯的调停下,船坊与奴隶们最终达成了妥协。 奴隶们在船坊干满五年后便可脱了奴籍成为良家子,获授田,也可以选择做自由手工业者,或者之后接受船坊的雇佣继续在船坊造船,这项政策被写进了成文法里。 奴隶们则要忍受短时间更加沉重的工作,以及更高的死亡率。 无法完成蒲阪需要的船只船坊主人得人头落地,耽误了生意,同样得饿死。 因着辛筝说过青婧可以不管,却不能不知时事,因而苏横每天都会将最新消息同青婧说说。 “那些奴隶十个能有半个活过五年就不错了。”青婧非常犀利的道。“扶风侯想废奴。” 苏横完全不理解青婧是怎么将两件怎么看都相反的事联系在一起的。 青婧想了想,看在辛筝的面上,最重要的是自己与苏横接下来还要共事十年八载,遂解释了下。“帝国的疆域十分辽阔,但真正开发出来的土地不过九牛一毛,而王侯们想要开疆拓土便需要更多的粮食,更多的粮食需要更多的人口种地。虽然大部分奴隶都是田奴,也种地,但奴隶不是人,不用缴税,而奴隶的主人往往是贵族,有免税的权力。这是王侯与贵族们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以前矛盾还不是很明显时还能互相容忍,但随着最近一两百年的烽火乱世,王侯与贵族们对人口的需求越来越大,这一矛盾便彻底激化了,国君与国需要更多的兵源与税赋。要么废奴,要么让贵族缴税,后者,历史证明,所有走后一条路的都死了,无一幸免。” 扶风侯不想死,但又需要更多的税赋与兵源,便只能走第一条路。 “这与奴隶活不过五年又有何关系?”苏横还是没明白。 “你买了一头牲口,原本是要用到它死的,你难道不会好好照料,尽量让它活得久一些,能干更多的活。可如今,你只能用五年,五年之后它就不是你的了?你还会像之前一样珍惜得用吗?”青婧笃定的道。“五年时间,能多用一分,绝不会少用一分。” 苏横懂了。 原本用得珍惜尚且经常有奴隶累死,如今不再珍惜着用,活活累死只会成为奴隶们的常态。 奴隶们会答应吗? 若是以前,苏横自然是觉得奴隶们什么想法不重要,但如今....看过了扶风国南方的乱象,显然不会再这么想。 “奴隶们日后的爆发越严重,废奴通过的机会也越大。”苏横道。 青婧颌首。“孺子可教也。” 苏横道:“扶风侯真是个狠人。” 想也知道奴隶们忍无可忍大爆发时会有何等无差别的伤亡。 青婧不以为然。“你当废奴是请客吃饭?” “为何一定要废奴呢?” “因为废奴为国家创造的财富比不上氓庶。”青婧回答。 苏横无言。 扶风侯虽然计划着多年后的混乱,但这会儿显然是想尽量不生乱子,以稳为主,哪怕要乱也得等帝国同西荒的战事结束,但显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她的背叛。 哪怕五年的时间里疯狂压榨,虽然收获是购买奴隶的很多倍,却总归是不如曾经的。 且奴隶的子孙也是奴隶,这意味着奴隶不仅是能靠生产创造财富的好牲畜,更完美的是它还会自我增殖。 扶风侯推行的新政策无疑很伤人。 伤心的人们决定不再爱扶风侯了,他们要换一个不会让他们伤心的人去爱。 亘白1114年暮冬的初一是个好日子,宜丧葬,宜出殡。 青婧被魔音穿脑般涌入脑海的哀嚎、痛苦、绝望与求救声惊醒,从农作物中回过神来。 礼崩乐坏数百年,弑君如杀鸡。 王侯贵族们宰杀国君相当有经验,深谙宰完了国君后想要什么有什么,因而都是以宰杀国君为第一目标,在国君死之前不会徒生枝节,但他们目标明确,氓庶中也有很多头脑灵活的人眼尖,看出了这是好机会。 台城打成一团,不会有任何官方势力在这个时候顾及秩序与治安,委实是个杀人放火劫富济贫的好机会。 夷彭购置的宅邸是豪宅,毫无悬念是劫富济贫中富的名单上一员。 所幸苏横准备足,试图来打劫的全宰了,尸体挂在墙上威慑乱民,挂上几十具尸体后宅邸便完全安全了。 除了青婧。 高丘是座名副其实的巨城大邑,人口七万户,宜丧葬宜出兵的好日子,七万户人家除了婴孩,不会有人睡得着。 青婧捂着耳朵坐在地上,恨不能一把毒药毒死这座城所有的活人。 好吵! 太吵了! 为什么不去死? 都去死不好吗? 死了就清净了。 求神? 求神不如去死呀。 神祇是什么?真的存在吗?即便存在,它有什么义务要理会凡人的死活?当自己是神祇的阿父阿母还是神祇的亲生子嗣? 有这功夫求神何不自尽? 没有比自尽更省事省时省力的解脱之道了。 事实一如既往的证明捂耳朵没用,青婧无奈在自己的脑海里做起了进化演习,转移自己所有的注意力。 最早的生物应该是什么样的? 现在的生物会因为什么原因而进化出如今的器官? 有什么办法能刺激农作物变异出和树木一般高大,穗如扫帚的生命信息来? .... 在青婧都在自己的意识世界里构建出无数虚拟图像时,高丘城的动荡终于结束。 青婧颇为不舍的离开了自己的意识世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潜意识,所有人的潜意识共同组成了潜意识大海,但没人能进入这片海洋,在这片海洋里蹦跶,除了她,她可以进入自己在潜意识大海的岛屿,甚至将自己的意识岛屿变成了自己的个人书楼,也可以在经过他人允许时跑到别人的潜意识岛屿里串门。 不出所料,高丘城动乱的最后幸存者是扶风侯。 就是从菜市口每天砍的人头数量可以判断这件事让扶风侯的心情如何。 青婧不太确定扶风侯还会不会对自己有兴趣,决定多等两日。 苏横则是趁着这个机会购买了大量的匠奴。 纵然礼崩乐坏,弑君如杀鸡,不说遥远的创造了记录的辛国十二位国君,便是扶风国的历史上被臣子给宰了的国君也不少,但不管是理解还是不理解,坐在国君之位上差点死了的人都不会接受。 参与者全部族诛。 连坐会将五服甚至五服之外的血亲都给宰了,但一般情况下不会杀奴隶。 一来奴隶不是人,二来奴隶重新发卖可以为国库增加一笔收入。 那些手艺顶尖的匠奴在发卖之前就会被瓜分干净,但手艺一般只有皮毛的却会剩下来,苏横全都要了,连没有手艺的也要了。 夷彭列岛的开发正缺人口呢。 也不止缺人口,岛上什么都没有,自然什么都缺。 苏横到最后完全是抱着金子扫街,衣食住行、生产工具.....各种各样,有多少买多少。 青婧仍旧保持着原本的作息,培育农作物,在最热闹的那条街上的一株裟椤树下静坐两个时辰。 初七,宜访友。 青婧在来到裟椤树下时发现自己习惯了的位置被人给占了,一对青年男女正在树下下六博,两个人之间的相处有一种相濡以沫的亲昵与默契,不是夫妻就是情人。 这株裟椤树很大,树龄至少一千两百年,树荫很大,青婧却没有换个位置,而是将自己带来的茵席在棋盘边铺好,坐下,观赏起了棋局。 六博是一种很容易入手却很难玩好的棋。 这种棋对运气的依赖太重,投掷骰子点数不好,棋艺再好也是白搭。 当然,出千技术太好,能克服运气因素另当别论。 这对青年男女颇为有意思,女子投掷骰子的运气....青婧想到了辛筝。 需要考验运气的事情,不管是游戏还是别的什么,辛筝的运气素来不咋的,有时甚至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辛筝自己都曾自嘲她这辈子所有的运气大抵消耗在了投胎之上,生为国君嫡嗣,生下来就是储君,锦衣玉食,不像奴隶与氓庶,很多生下来就因为缺衣少食而亡,哪怕能活下来也很难有吃饱的机会。 男子投掷骰子的运气不得而知,出千技术太高,骰子在他手里想几点就是几点,却没有用这份技术来获胜,而是保持在比女子略高一些的水平,让棋局不至于玩不下去。 青婧安静的看着这俩人一边玩棋一边聊孩子,仿佛一对最平常的夫妻,最多就是生得出色了点,一个清丽绝伦,一个风流旖旎。 外形风格差得有点大,但两个人坐在棋盘两边又有一种诡异的天造地设之感。 六博终究不是弈棋,很快便结束了,男子将自己随身带的用竹筒盛着的酪浆打开盖子递给女子,正好看到女子递来一条帕子。 南方,尤其是南到高丘这种地方的气候,哪怕是冬日也不是北方人的男子受得了的,加之男子本身又是易出汗的体质,这么一会儿便出汗了。 “你给我擦。”男子不客气的要求。 女子一手接过酪浆一手将帕子按在男子的脸上仿佛抹案几一般抹了两下,惹得男子恼怒的瞪着女子,说是恼怒,但也没真的生气,再加上男子那副风流旖旎的相貌,更像是在用眼神打情骂俏。 青婧伸出手指敲了敲棋盘。“二位专程来寻我便是为了让我看你们如何秀恩爱?” 女子随手将帕子扔给男子。“你如此自信?” 青婧道:“我见过你,我记忆很好。” 女子的记忆也很好,哪怕不好,她也很难忘了青婧。 不是因为青婧十四岁时那场百年一遇的册封巫子的典礼,而是....多年后青婧被逐出玉宫的原因。 玉宫做为帝国的双子中心,自然有的是人盯着它,对于扶风侯与隰叔而言,玉宫的大部分消息可能会有滞后性,却不会一无所知,尤其是无光当年也没有家丑不外扬的意思。 有人收集扶风国各地的种子虽然很奇怪,但暗卫也只是随便了解一下的意思,这个人与夷彭有关,鉴于夷彭在扶风国所有船坊定的船只数量,暗卫自然多查一下。 收集种子的人每天不是在裟椤树下发呆就是在种地。 那个人叫青婧....这个名字在王畿甚至辛原可是很有点名气的。 辛筝在推广辛原甜象草的种子时不止一次提过,是青婧想办法让甜象草的亩产翻了一番。 扶风侯很难没兴趣,甚至想将人留下。 正好这两日答应放下庶务与隰叔在高丘到处逛逛,顺便礼贤下士。 看到人后之前满脑子怎么招揽贤士,看到人之后....只想送瘟神。 第235章 第十七章青婧 “我这几年已幡然醒悟,修身养性,决意为文明的发展献上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青婧说的非常真诚,非常的发自内心。 苍生现在对她有利用价值,非常长远的利用价值,再怎么暴躁,她也是会控制住自己的暴躁,为文明发展做贡献。 遗憾的这番发自内心的真挚话语并未让扶风侯与隰叔任何一个认同,反倒是都有点鸡皮疙瘩都起来的感觉。 说这话之前你要不要回首一下你以前的丰功伟绩? 哪怕不看以前的,就说现在,用延年益寿的方子换联军放你一马,结果呢? 延年益寿的确延年益寿了,但人也是真的疯了。 服药的,不管是什么身份,短则两三年,多则十年八载,有一个算一个,全疯了。 不是那种发了癔症的疯,而是一天不杀人就不舒坦的疯,后期的时候哪怕是至亲骨肉在面前也会先杀了再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是人就杀。 然后....没有然后了。 管你是王侯还是贵族,管你是被害的还是故意的,既然你让大家的生命都不能有保障了,也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北方五分之一的国族在这些年换了国君。 青婧看出了这俩人没一个相信自己的,只能甚为无奈的叹道:“北方众多王侯贵族们发疯的事怎能怪我呢?以活人心头血为药,如此歹毒的方子,但凡他们脖颈上长着的是一颗人头,都应该知道方子有问题。” 扶风侯与隰叔俱是沉默。 北方的王侯贵族们自然不是蠢的,方子肯定是寻人试过的,确定能延年益寿才会自己服药,只是正常人也不会想到会有副作用,并且潜伏至少三年才爆发出来。 不过话说回来,那么诡异的方子,有点副作用....也很正常。 只能说延年益寿太吸引人,使人目盲。 扶风侯如今只能庆幸这玩意没在自己的国家蔓延开来。 以活人血为药引,意味着必须杀人,且是经常杀人,大规模的杀人。 那么多人口,种地也好,造船也罢,哪个不香?要用在这种既无聊又无意义的地方? 长生不死? 这世上哪有人能长生不死? 长寿如炎帝也不终有死去的一日? 且即便是炎帝,也没听说她是靠吃人突破先天寿命极限的。 不管是谁服此药,统统杀掉。 方子能不能让人长生不死还是个问题,但国君的屠刀就在眼前却是现实。 扶风国是少数几个没被青婧当年拿来坑人的方子祸害到的净土。 扶风侯问:“那您如今来我扶风国是为了?” 灾难君王的丰功伟绩,让人很难不印象深刻。 青婧颇为无奈落寞的道:“我都说了,我以改邪归正,我无恶意。” 扶风侯没说我无法相信你,而是问:“您还在研究如何让人的后代从植物的枝条上结出来?” 青婧挑眉。“你查过我?竟然知道我曾经的研究方向。” 扶风侯:“....只是有所耳闻。” 没想到是真的。 青婧忍不住高兴的与扶风侯说起了自己的研究理念。“扶风侯你生过三个孩子,是三个吧?人族幼崽很容易夭折,有三个孩子一般都不代表只生了三个。” 扶风侯道:“我只生了三个。” “人族的妊娠期为十月,生了三个,便意味着你至少有三十个月的时间是花在怀孕上的,你不觉得很浪费时间也很不方便吗?” 扶风侯:“有一点。” 孕期时胃口不好,睡不好,精力不济,处理政务的效率明显打折扣。 “生完以后还要花一年半载来调理身体避免落下后遗症。”青婧继续道。“即便如此,若是有什么地方没调理好,后遗症终身。” 扶风侯有点怀疑青婧是否生过孩子,否则怎么这般了解女子生产的难处? 隰叔插嘴道:“阮当年调理得很好,一点后遗症都没有。”怕扶风侯因为生产落下什么问题,扶风侯生濁山姮时,他各方各面都抓得很仔细。 青婧道:“却也只是扶风侯,天底下那么多生产的女子,又几个能有扶风侯一般的调理条件?” 扶风侯奇道:“难道大巫子是因此而想让植物代替女子生育,免去生育之苦?” 青婧摇头。“那倒不是,我最开始就是单纯好奇男人能不能生育,不过尝试了很多次,哪怕让男人怀上了孩子,最后也不是小产便是一尸两命。我便与这一研究课题杠上了,后来想着能否用动物,比如牛羊来代孕,但又失败了,再后来便想到了用植物。不容易难产,而且一胎能生一串,帝国再也不用担心人口不够,地广人稀了。” 隰叔:“....”想指出哪里怪怪的,却又觉得哪哪都有问题。 比起毛骨悚然的隰叔,扶风侯反倒是很认真的思考了下,虽然青婧的初衷令人无言,但不得不说,但能够达成的目的倒是有点意思,遂问:“那你可成功了?” 青婧顿时恢复了落寞的神情。“没有。” 隰叔庆幸不已,扶风侯却是说不清自己是庆幸还是遗憾。 “大巫子之前收集种子难道是为了?”扶风侯问。 哪怕目的可能是好的,她也一点都不希望青婧拿扶风国当实验田。 青婧垂头丧气的道:“那倒不是,我答应了兕子改良农作物,让农作物的产量增加,这需要很多样本....” 见扶风侯与隰叔俱是一脸听不懂的懵,青婧简单介绍了下什么叫遗传信息,即生命信息,什么叫杂交优势。 扶风侯并未完全听懂,不是每个人都与辛筝一般为了理解一个疯子的思维而去攻读了疯子所有的著作,但这不妨碍她听出青婧对扶风国没恶意,并且短时间内灾难君王不会重现。 农作物增产,没有人能拒绝,尤其是国君。 打仗也罢,修建城邑与工事也罢,吞吃钱粮仿佛饕鬄。 扶风侯问:“大巫子需要多少年才能出成果呢?” 专业知识听不懂不代表她连常识都没有,农作物培育改良从来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非常非常花时间,虽然也没人试过青婧这种杂交改良法子。 青婧道:“短则十年八载,多则二三十载,亩产至少增加一倍。” 再长的话她也受不了一直窝在一个地方。 扶风侯觉得这个时间短得惊人,但也挺好的,青婧有事情做总比灾难君王重出江湖要好,因而扶风侯只是表示我可以派人去跟你学习吗? 青婧非常痛快的回答:“一百艘五百石海船。” 扶风侯想了想,问:“战船?” 虽然普通的船也可以当战船用,但专门为海战打造的船和运货的船充当的战船还是有区别的。 “商船。” 扶风侯非常痛快的表示可以。 苏横下午扫完街回来便被告知会多一百艘船,并且夷彭之前定的船并不会因为帝国的变故而拖延太久,最多延后一个月,不用担心船坊实在是忙不过来,交货日期至少推迟一年半载那种倒霉情况。 青婧说完便去给辛筝写信了,没有理会苏横的惊讶。 那个生得风流旖旎的男人若没猜错应是濁山隰叔,濁山与扶风关系应该很不错,不然濁山隰叔也不敢私下跑扶风国,不然扶风侯若是把他给扣了,查无入境记录,他就悲剧了。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让辛筝多知道一些情报,说不准哪天就用上了。 与扶风侯谈妥了,苏横也将未来半年所需的物资都给买全了,青婧终于抱着林林总总几千株被挪到盆栽里的农作物上了船。 比起高丘,更加炎热的海岛无疑更温暖。 夷彭列岛严格意义上的直线距离最近的并非澜州西南的扶风国,而是澜州东南的琼岛,琼岛与陆地之间只有一道浅得人可以直接游过去的海峡,可惜琼岛根本没几个人,莫说商贸发达的巨城大邑,便是像样的小邑都没有,苏横每次大采购都只能往更远的扶风国跑。 所幸中间隔着的是海,也就不像陆地上那般难行,风向和洋流都对的时候,也就五六天,哪怕风向和洋流不配合,也不过半个月的时间。 夷彭列岛一共三座大岛,小一些的岛屿也有两百余座,初步估计面积超过三十同。 原先是一股比较大的海贼的老巢,可惜碰上了想开发海岛和陵光半岛的辛筝,海贼们便只能遗憾的去黄泉幽冥共饮了。 苏横的治理能力无疑很强,比起最开始时的除了蛮荒还是蛮荒,如今好歹修建起了一处容纳数千人的聚落。 木栅栏围着木头做的简陋屋子,想变成辛筝想要的海上中转站加城邑还有的磨。 青婧个人感觉这地方的发展潜力很大,随着小冰期的寒冷加剧,海平面会下降,日后这片群岛之间的海水应该会退去,到时几百座岛屿会连成一片,陆地面积激增,莫说一座城邑,多修几座城邑都可以。 弊处是小冰期终究会结束,海平面会重新上升,甚至比小冰期之前更高,岛屿面积会大幅缩水,没有足够辽阔的土地,什么文明都得崩溃。 最大的位于中间的大岛以夷彭的名字命名,两侧的大岛则根据位置被命名为南岛与北岛,更小的岛屿全都无名。 船只在夷彭岛的渡口泊岸,岛上早就通过新修的灯塔看到船队,因而船只一泊岸所有能动的人都来帮忙搬东西了。 青婧监督着每一盆盆栽被搬到岛上为自己准备的住处,邻着河流,是整座岛上最肥沃的土地所在。 青婧将一株裟椤树的枝桠插在了门口,虽然自己肯定不会在这里呆到枝桠长成大树,但以后肯定还会再回来看看。 岛上的生活还算方便。 青婧写的热带生活须知,苏横每一条都给落实了,反正所有人都是在一起生活的,很多东西处理起来反倒方便了不少。 岛上没有奴隶,却也没有常规意义上的自耕农。 岛上的人口都是难民,夷彭带他们来之前他们签了契书。 难民受夷彭的雇佣来岛上开荒,开荒期限为五年,虽然地是他们开垦的,作物是他们种植的,但所有权都不是他们的,他们只是被雇佣,酬劳是岛上每旬发给他们的工钱,可以用工钱去岛上的集市买东西。不过也没什么需要买的,因而岛上管饭,故而大部分人都是将钱存起来。 五年期满后,岛上的人可以带着五年里攒的钱选择回陆地上的老家,也可以选择留在夷彭岛上申请授田,一个人头可申请最少五十亩最多一百亩的田地,种什么自便,反正不能荒废,田地若是抛荒,会被收回。 田地的所有权是岛上的,不是庶农的,因而不能买卖,并且授田期限为五十年,五十年后会被收回,但若是庶农打算继续耕作这块地,可以重新申请,田地将优先批给庶农。庶农不打算继续耕作,田地下一个五十年的使用权才能批给别人。 仍旧只是使用权,所有权仍旧属于岛屿,辛筝的土地公有制观念相当固执。 最后,田税不能落,但也不过分,十税一。 按辛筝的本意最好是不收税,这样才能碾压所有王侯贵族同他们抢人,但岛上的发展到处都要花钱,真不收税,她也吃不消,便凑合着十税一。 岛上才发展了两年,所有人都是雇工,木屋虽简陋,却是大屋,一间能住五六十人,因而男女是分开住的,考虑到其中很多是夫妻,哪怕是没成婚,在岛上男女人口比例对半分的环境下也很容易找到心仪者,苏横又修建了不少小屋,夫妻有需求的时候去小屋。 衣食住行都在一块,接受集体生活与管理,苏横将卫生管得极为严格。 每天都有人检查,若是屋里不够干净,连坐一整个屋子的人受罚。 不能饮生水,为此苏横专门建了水房,为所有人提供熟水做饮用水。 每天沐浴,这个倒是不需要监督,岛屿上的气候不早晚冲凉根本没法活。 严苛的户籍制度。 孕妇从被发现怀孕就要去登记,之后会得到伙食补贴,每天一枚鸡子。 新生儿出生第一天就要去上户。 男女在一起也必须去领婚书,只有户籍司发的盖有印玺的婚书才是合法的,且婚书同一时间只能领一份,领两份叫犯罪。 最让人佩服辛筝的是这人连遗产继承方面都给考虑到了。 父母死后,所有家产一律嫡长子(第一个出生的孩子,不限男女)继承,别的子嗣不拘是家生的还是野生的,一厘钱都不能继承,哪怕父母立了遗嘱也没用,继承法至高无上。 嫡长全部继承制与帝国主流的财产诸子均分制完全倒着来。 青婧大抵也能猜到为何。 财富上的诸子均分制是为了稳定,将财产分割,避免财富过渡集中最后威胁到王侯,加上受益者众多,而且不是每个父母都无所谓自己的孩子会不会饿死,因而都支持这项制度。 但财产的过渡分割又会削弱氏族的实力,因而诸子均分制实施的同时,氏族也有着不分家的规矩,一个大家族往往成百上千的人口。如此既不损氏族实力,又可养活更多的子孙。 嫡长全部继承制,只有嫡长子是唯一的受益者,若是放在陆地上,辛筝只是稍微提一下都足以招来杀身之祸,唯有在这远离陆地的海岛上她才能试行新的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了所有的财产,后头的弟弟妹妹们只要不想饿死,就必须响应国家垦殖的政策去别的地方开荒。 至于财富过渡集中会对秩序造成危害? 这对辛筝从来都不是问题。 大量财富的集中只能证明一件事:羊肥了,该吃肉了。 青婧坐在屋顶上望着饭堂的炊烟袅袅,莫名对未来的世界充满了期待。 同现世主流观念都倒着来的辛筝会为这个世界怎样的变化? 是更好还是更坏? 不论是好还是坏,都会是很不错的经验。 第236章 第十八章徐清 辛筝对于礼贤下士是不以为然的,不是对礼有问题,而是对下这个字有问题。 礼不下庶人。 游士虽然有个士,但实际上是庶人阶层,若非大争之世,时代变了,游士根本不可能被称之为士,更不会有如今一朝鲤跃龙门的希望。 故而辛筝素来认为王侯贵族们其实挺聪明的。 礼是王侯贵族们制定的,礼不下庶人自然也是他们的意思,然后他们又自己打破这一规则,用礼去收揽游士。 非常经典的空手套白狼。 道理和规矩都是王侯贵族制定的,而游士得用命去偿还别人的礼贤下士。 辛筝从来都不理解故事里的礼贤下士的感人,只觉得那些所谓的士统统大脑发育不完全。 会因为别人的礼贤下士而感恩戴德,以命相偿的都不会是大才。 真正的国士之才都有自己的想法,用命去跟随一位主公,只能说明那个主公恰好合了他的胃口,一旦不合胃口了....踹死主公不带犹豫的。 因为没将礼贤下士的俗世价值观当回事,辛筝不得不对一个人礼贤下士时非常的随便,空着手就上门了,随便得出门时辛侯府里所有人都觉得服气。 就算祭酒的身份血统比你更高,你们之间很难谈得上礼贤下士,但这么随便真的好吗? 辛筝觉得挺好的,不然带什么礼物? 祭酒的身份,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人眼界宽着呢,绝非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打动的,既如此,干嘛要浪费钱?当她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 祭酒,确切说是辟雍学宫前祭酒徐清。 虽然祭酒当不成了,但到底出身高贵,宅邸位于宫城之内,并且占地规模甚大。 僮仆表示徐清暂时有事,让辛筝在门口等着,辛筝含笑表示没事,自己等着就是了。 徐府所处的街区是达官贵人中的达官贵人扎堆的地方,任何能在这里有一座宅邸的,出身血统与权势都远甚于辛筝,辛筝从身上的包袱里取出了一个用木头做的折叠矮榻坐了下来,又取了一包饴糖一边咬着一边看着这条街上的鲜明对比。 不论是哪一家都是仿者如云,只除了徐府,字面意义上的门可罗雀。 哦,现在有了个辛筝,也不算门可罗雀了。 但也因为只有辛筝一个人,便格外的显眼,每个见到的人都忍不住侧目。 这会儿功夫还有人拜访徐清,真是患难见真情。 徐清犯的事可不小。 做为学宫祭酒,故意打死学生,哪怕她是王的臂膀,也不得不交出学宫祭酒的位置。 虽然那个学生也有不好的地方,私底下竟然吃人,但这也只是一点道德瑕疵,毕竟他吃的都是奴隶,哪个贵族没打死过个把奴隶?最多就是这位的做法特殊了点。 被发现后还死不认错,认为自己吃的不是人,徐清没有权力惩罚他,言辞略嚣张了些。 再怎样也是有大功于帝国的功臣之后,徐清的做法不免过了些。 徐清与彤鱼氏也算是结下了私仇,而彤鱼氏是方雷氏的分支,本身也是侯爵国与方伯,徐清杀了彤鱼氏的嗣君,只是革职而非赔命,不得不说是她出身够好再加上王力保。 纵是如此,明眼人也能看出来,徐清除非回高辛国同高辛侯过继的嗣子抢国君之位,否则她的前程到此为止了。 偏徐清又明确表示过不会回高辛国,世态炎凉、门庭冷落是必然。 感觉到额头有丝凉意,辛筝不由抬头,天空飘起了雪花。 不是说今天不会下雪吗? 骊嫘你预测天气的能耐与青婧一比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蒲阪今岁冬季的雪和往年不同,没有一次下个够本,而是跟柳絮似的,时不时的下一点,每次下的时间都不长,也不多。 就算是如此,也冷。 车夫对辛筝道:“大君,落雪了,不如上车避雪?可莫要冻坏了。” 辛筝想了想,还是摇头了,让车夫车里的风帽取了出来戴上,再将折叠矮榻搬到了徐清府邸的屋檐下。 辛筝再次发现自己的运气可以,这糟心的雪下了半个时辰后也没停,她人却快冻僵了,只能让车夫去给自己弄了个火盆,想了想,觉得徐清可能让自己等上一整天,又让车夫去买了鲜肉。 火盆和鲜肉寻来后辛筝干脆的在徐府门口吃起了烤肉。 每一块肉都切了许多刀口,从里到外都涂上厚厚的蜂蜜,烤熟以后香气四溢。 辛筝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徐府僮仆那一脸表达自己很少见多怪与辛侯你真牛的表情。 雪下了两个时辰,辛筝也啖了一个半时辰的烤肉,肚子都撑着了,门前的雪也有一尺高了,徐府的门终于对她打开了。 徐府的风格与天底下九成九的贵族府邸都不同。 正常的贵族府邸,尤其是那些累世王侯公卿的府邸,看似低调简朴,但每一处细节在嘚瑟着什么叫穷奢极欲。 徐府的风格就是很正常的风格,有雕梁画栋,但都是很正常的雕梁画栋,没有涂抹那些调入了珍贵颜料的漆,或是没有颜色,却比有颜色的漆更珍贵的漆精,用的木料更是讲究到了非某某木料非几丈几的木料不用。 徐府的风格就是很普通的原色漆,木料用的都是好木料,却也只是堪堪符合身份。 府邸里到处都是屋舍,屋舍之间极为密集,并无大部分贵族府邸里能见到的园林、演武场等空旷之地,亦或是亭台楼阁等可以居高临下的建筑,平矮密集得仿佛民宅。 唯一能够证明这里不是普通民宅大抵就是整栋宅邸里无处不在的香料焚烧的气味。 辛筝对这气味很有印象,徐清身上有很浓的这种香气,问题是在学宫时并未看出徐清有焚香这种奢侈的爱好,如今破案了,她自己是不焚香熏衣沐浴什么的,但她家里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焚着香。 辛筝勉强能分辨出这焚得什么香,不是用来附庸风雅,也不是精致生活的人用的,而是一种用来防止书蠹的香料,是自巫即殿那个全帝国藏书最多的地方流出来的。 毕方台藏书的宫室,学宫与薪火台藏书的宫室里都燃着这种香。 一个地方若是昼夜不息的燃这种香,侧面表明着这地方书特别多。 这种香料防止蠹虫的效果非常好,但它也非常贵,书不多的话没几个人会折腾这种香。 辛筝望了望层层叠叠的屋舍,这些屋子里莫非全是书? 好书至此,无怪乎高辛侯始终不能如愿,亲生骨肉和他就不是一条道上的。 辛筝在一株红梅树下见到的徐清,虽是冬季,但第三境的武者根本不惧寒暑,故而徐清着了一身单薄的素色襦裙,衬得红梅更红,自己也更白。 辛筝走近后不出所料的看到了徐清素来洒脱不羁的眉宇间染上的浅浅郁色,却无悔意。 哪怕因为打死学生而落得如今这般,这人也一点都不后悔。 不过徐清若非这样的人,自己又何必这么费心思算计她? “学生见过祭酒。”辛筝非常难得的非常标准的行礼道,徐清当得起她发自真心的礼。 徐清目光复杂的看着辛筝。“我已非祭酒,当不得祭酒之称。” 辛筝道:“没事,学生欲建一学宫,今日便是来邀请祭酒担任祭酒的。” 对待徐清没必要拐弯抹角,虽然为人师表,但徐清委实不是个古板守礼的先生,冲着她平素在学宫里变着法在课业上折腾学生不难看出祭酒大人乃性情中人,越率性坦诚越容易得到她的好感。 徐清默了一息。“这就是你设计我被革职的理由?” 辛筝为自己喊屈。“祭酒您猜到是我了呀?不过这怎能怪我,我只是告诉了你,你的学生里混入了什么玩意,别的都是您自己的选择。不过学生也没想到祭酒竟将人给打杀了,不过也能理解,他最后的态度太嚣狂了,几乎是叫嚣着有能耐祭酒您就杀了他。” 然后祭酒就真的如了他的意,一脚踹他心口上,将他的心脏给踢碎了。 自己做的选择,做为一个大人,哪怕是跪着也得自己承担结果,徐清自然是不后悔的。“你觉得他不该杀?” 辛筝回道:“该杀,不过学生觉得这种人活烹了再喂狗最合适,亲自动手,不免脏了祭酒的脚。” 徐清闻言眉头轻挑。“你知道有多久了?” 辛筝一时默然。 知道多久了? 时间还真不短。 因着先前骊嫘被人带着去吃人,结果破坏了别人的大餐的缘故,她出于好奇查了下这种风气在蒲阪的阴影里蔓延得多厉害,查出来的结果便是没眼看。 至于彤鱼氏那个,那就更早了就有所怀疑了,但真正确定也是骊嫘那事之后。 徐清问:“不方便回答?” 辛筝摇头。“不是,彤鱼氏的嗣君,我当年在学宫第一次遇到他时便在怀疑了。” 徐清诧异。“他如何露的破绽?” 教了那么多年的学生,她这个祭酒都没察觉出来,足可见彤鱼氏嗣君将自己的食性藏得多好。 “感觉他有点怪异,然后得知了彤鱼氏的事迹。”辛筝解释道。“当年经桓南侵,青北之地沦陷,只彤鱼氏死守到了最后,但他们的粮食根本不足以支撑到最后,因而彤鱼氏后期粮绝时开始以人脯充饥,王师收复失地时,彤鱼氏城邑中的老弱妇孺伤残皆已被食尽。” 徐清叹道:“我知道此事。” 也因为彤鱼氏当年守城守得太惨烈,帝国感其功绩,再加上需要新的力量来做为青北的门户,后来彤鱼氏才会从青州的小国飞快发展为大国,并担任方伯。 也因着此事,彤鱼氏嗣君在学宫求学时,得了不少优待,结果....时光若能倒流,她一定会在彤鱼氏嗣君来学宫的那天就弄死他。 辛筝继续道:“我曾好奇人为何要食人,因而抓了不少有食过人的人严刑拷打了解他们的内心是如何想的,我发现,原来人在饥馑很久后若是得了什么食物,哪怕那是一碗猪食也会觉得那是人间极致的美味。” 徐清没挨过饿,但能理解。“这与彤鱼氏的事有何关系?” 辛筝道:“关系很大,饥馑时的感觉会让人对彼时食用的食物印象极为深刻,念念不忘,即便食的是人脯。我当时便想着,不知他家中长辈可有无法控制自己这种感觉的,若是有,他知否,若知,懵懂稚子,见父母偷偷食人脯,且用得津津有味,会不会以为那是一种非常美味的食物,也跟着吃?” 徐清问:“然后你便查了他?” 辛筝摇头。“我那时只是脑海里飘过了这么个念头,并未去查,查他还是前些日子骊嫘之事,我没有查的突破口,想起了他,顺手查了下他,看能否做为突破口。” 徐清哦了声。“你已知罪恶,却无动于衷?” 辛筝看着徐清压抑着怒火的冷淡眉眼,反问:“我能做什么呢?出身、血统与地位都比我高的您尚且为此被革职,我又当如何?祭酒,您是个好人,但不是每个人都如您。” 徐清满腔怒火被生生噎在了喉咙里。 辛筝见此,微微一笑。“不过您的愤怒也没毛病。” 她可以驳倒任何一个愤怒自己冷血无情的人,唯独驳不了徐清,因为徐清有资格愤怒。 徐清认为吃人是错的,然后她就出手惩罚了食人者,哪怕为此付出了严重的代价。 辛筝素来认为,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却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要求和指责别人,不过是一出活生生的滑稽戏。 徐清错愕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见恶行而不加阻止,是对恶行的默许与纵容,是从犯,您有资格对我这个从犯愤怒。” 徐清不由盯着辛筝的漆黑的眸子瞧了瞧,若辛筝不是演技高超到能够完美控制自己的眼神,那么,她说的就是真心话,这人真认为自己是从犯。“那你为何?” 知道是错的,并且认为自己是从犯,还能漠视,这什么逻辑? 辛筝解释道:“有力量才能改变。” 她不能失去权力,而不当这个从犯,她会失去权力。 徐清忍不住为眼前的少女叹息。“人心禁不起考验,见过太多,却又控制自己强作冷漠,不怕到最后,血真的冷了?” 闻言,辛筝笑:“那便祝愿苍生的戈矛足够锋利。” 不忍恶龙为祸,不修戈矛以屠龙难道还要等待神祇救世? 徐清忽然不生气了,尽管她不认可辛筝的做法,但不可否认,这个世上需要辛筝这样的人。 见徐清不生气了,辛筝趁热打铁:“祭酒如今可愿受聘于我?” 徐清道:“我如今的名声,你若聘了我,可不会有学生求学。” 打死学生的祭酒,这名声足够任何学宫对她关上门。 辛筝不以为意。“不会的,不论您名声如何,学宫都不会缺学生,不信您可随我来。” 徐清有点好奇,反正现在一天到晚在家除了读书也没别的事了,便换了衣服随辛筝出门。 学宫已经修建了有一段时间,就在击鞠场的旁边,远远望去就非常壮观。 击鞠场说是场,实际上的规模已不亚于一座小城,击鞠场养了不同年龄的良马多达四千多匹,而为了照顾这四千多匹马、招待客人以及打理击鞠场,击鞠场雇佣的仆人亦多达五六千。 本身就有大量脱产人口,加之客似云来,自然也带动了周围的发展。 击鞠场周围原本一片野地,如今全都被开垦了出来,聚居着大量为击鞠场提供衣食的氓庶。 学宫的选址在击鞠场的另一边,中间隔着一条湟水支流,虽是冬日,这片连个草台架子都还没来得及搭起来的地方却甚为热闹。 徐清看着面前遍地的茅屋,唯独没看到学宫建筑的地方,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这只是暂时的,再过些日子就建起来了。” 半个蒲阪的人口都跑来做工了,造篾岁又有管理修建击鞠场的经验,工地上管得井井有条,效率低不了,眼下只是刚开工才显得简陋。 对着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野地荒地的工地,辛筝非常认真的为徐清介绍了自己的学宫风格。 双子学宫。 顾名思义,这是两座学宫连接起来的特殊学宫。 常仪学宫为内学宫,是用来培养人才的,不过不教辟雍学宫那一套,也不是完全不教,但除了射、数、历史这三个科目,别的随便教教就好,百工稼穑才是重点。 徐清听后无语:“百工稼穑被视为鄙贱....”你这是在劝退生源。 辛筝指了指工地上的氓庶们。“他们谁会觉得百工稼穑鄙贱?宁饿死也不事鄙贱?” 说这话时辛筝目光紧紧盯着徐清,纵然如今教育下沉,私学兴起,但先生也不是什么学生都收的,最差也得是个有姓的庶人,而她的办学方针....奴隶都能成为学宫中的学生。 徐清怔了下。“你要教氓庶子弟读书习武?但他们交得起束脩?学宫的花销可是无底洞,哪怕你愿意一直往里填也是不够的。” 做为前祭酒,徐清太清楚搞教育多烧钱了。 辛筝闻言松了口气,不介意教鄙贱之人就好。“钱的话不是问题,自有冤大头。” 徐清想了想辛筝这几年的所作所为,明智的没去问冤大头是谁。“望舒学宫又是作甚?” “扫盲。”辛筝回答。“任何人都可以在望舒学宫学习识字,只要学会了每天教的字,可得一碗浓粥。” 做为一个与帝国大部分先生都风格不同的先生,徐清自然没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境界,柴米油盐还是懂的,瞬间便想到了一碗浓粥对底层的吸引力。“为何?” 徐清很疑惑。 她教书育人的事业从事也有多年了,注重教育的人她见过很多,但没见过辛筝这种。 辛筝道:“祭酒可听过鲶鱼效应?” 徐清回以一脸懵逼。 辛筝道:“这是我前些日子从一个叫元的人那里听来的,她告诉我,在往西万里的地方有个叫疍族的种族,疍族生于海上,以商贸和捕鱼为生。食鱼,鱼越鲜越美味,因而活鱼比死鱼的价格高,疍族便千方百计想办法带活鱼回陆地上。虽然经过种种尝试和努力,可大部分的鱼还是会在中途窒息而死。直到后来,有人鱼槽里放进了一条以鱼为主要食物的鲶鱼。别的鱼见了鲶鱼四处躲避,然后大多数鱼都活蹦乱跳地回到了岸上。” 徐清听懂了。 帝国是一滩死水,这滩死水需要鲶鱼来刺激刺激。 “听起来你对氓庶抱有很大的期待。”徐清说。 辛筝理所当然的回答:“当然,他们人最多。” 第237章 第十九章辛筝 “你的学宫很吸引我。”徐清对辛筝说。 辛筝闻言笑,有吸引力就好,除了徐清,她短时间内还真找不到更合适的祭酒了。 王畿,尤其是湟水平原并非寻常地方,哪怕王权式微,这里也仍旧是帝国最核心的地方,在这里能见到来自元洲各地的人与势力,想在这里办私学,背景就必须够硬。 徐清的背景很硬,却也并非没有能和她比背景的人,可....辛筝是很认真的要办学,除了背景硬,祭酒还得有足够的管理能力、教学能力以及最重要的师德,这么多前置条件的筛选,她也只剩下徐清一个选择了。 徐清吐出了一个但是。“但是,我不会择你为主。” 辛筝道:“我理解,咱俩的理念不是很处得来,所以我并未想过招揽你。” 徐清疑惑的看着辛筝,那你这段时间谋算我是图什么? 辛筝指了指还在修建中的学宫。“学宫需要一位合适的祭酒,你是唯一符合条件的,祭酒只需要管理好学宫,好好教书育人即可,除此之外我不会让你为我做任何事。” 徐清想了想,道:“若是如此,我可以答应,但你也要答应,若有一日你我意见不合,我随时可以离开。” 辛筝颌首。“可以。” 她根本不会管理学宫,只要学宫教的东西都是实用的适合氓庶的就行,而徐清也是个脚踏实地的务实者,显然干不出让氓庶和贵族一样接受完整的君子教育,大部分东西氓庶这辈子都用不上,远不如百工稼穑之技有价值。 只要徐清不修改教学内容,她俩就不可能有意见冲突。 暂时确定了虽然三观不同,但彼此在学宫之事上没有什么分歧后徐清表示自己想在这附近转转。 辛筝马上表示自己带路,问徐清想看点什么。 “随便看点什么。”徐清回答。 对于辛筝而言,别人说随便,她便会自动理解为自由发挥,果断带徐清将整个工地和工地周围的村社都给转了转。 对比很鲜明。 工地上热火朝天的,而工地周围的村社,离工地越远,人就越面黄肌瘦,只有看着工地的方向时才会有些希望的光。 溜达了一圈后辛筝看了看天色,问徐清要不要吃点东西。 徐清也有点饿了,便点头,然后被带到了工地上修的临时饭堂。 工地上吃的是大锅饭,谷米、菜蔬以及少量的肉食全都在搁一口大釜里炖煮。 煮熟后轮到吃饭的那一队氓庶就带着发的陶罐去打饭。 辛筝带回了两只盛得满满的陶罐。 虽然闻着很香,但徐清委实没想到辛筝请自己吃饭是这种请法。 见徐清面露错愕之色,辛筝问:“祭酒莫不是以为我会为你摆宴?” 徐清摇头。“只是没想到你对饮食毫无讲究。” 辛筝心说自己也不是不讲究,没毒就成。“吃得安心吃得饱即可,穷讲究不过是浪费钱。” 徐清赞同。“穷奢极欲是挺没必要的。” 尝了一口陶罐里的饭食,虽然煮的方式奇葩了点,用的材料也杂了点,但很诡异的,味道竟然还不错。 徐清很快吃完了大半罐,剩下的吃不完了。“怎么打这么多?” 这一罐的量明显不正常。 辛筝道:“一罐饭食的标准就是这个。” “那些氓庶吃得完?”徐清很怀疑,哪怕一天都在干活,饭量会很大,但这么一大罐确定吃得完。 “吃不完。”辛筝回答。 徐清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工地管饭,他们每回都会留下一部分饭食带回家,但他们吃不饱力气就不够,而工地上大多是力气活,力气不够便影响干活,可他们的饭食仍旧是要管的,工地上便只能增加每餐饭的分量。” 徐清将一块腌笋嚼碎咽下。“我能听懂你的逻辑,但,还是很新奇,你难道不生气吗?” 辛筝反问:“生什么气?” “他们偷偷将饭食藏起来带走,影响了你的事。”徐清道。 辛筝听懂了:“没有意义。” 徐清不解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哪怕我气死了,他们也还是会这么干,甚至我若将饭量给缩减了,他们也只会饿着肚子节省食物,更加影响工地上的活。便是将所有做工的人都换掉,也仍会如此。” 徐清道:“你的心态挺好的。”换个贵族早就气得杀人了。 辛筝道:“当你无法战胜人性,你就必须了解它适应它利用它。” “哦,此话怎讲?” “我给他们每餐的饭量增加了,让他们吃饱之余不用故意节食也能带食物回家,他们干活的热情明显高涨,同样的时间,他们干的活比以前更多了。”辛筝道。更新最快的网 徐清:“....明明是在行好事,为何你能说得如此别扭?” 辛筝道:“行好事又不代表我心存善意。” 徐清说:“但你也没恶意,论心不论迹,论心人无完人。” 辛筝不置可否,没恶意,暂时没有罢了,再过十年八载,苍生黎庶就该恨死她了。 徐清非常节俭的将所有食物都吃完后向辛筝提出了一个要求,给她足够的会写字的人手。 辛筝茫然的看着徐清。 徐清解释道:“既然要办学,就不能没有书,我打算将我府邸里,还有辟雍学宫、薪火台中所有的典籍都抄几份放到双子学宫。” 辛筝默。 虽然辟雍学宫已经完全与初衷背道而驰,沦为王侯公卿们的小圈子私学,但即便如此,这些年徐清当祭酒时也没因为学生们哪怕不学无术也照样锦衣玉食一辈子而放松对学生的教育质量,要么滚蛋,要么认真学达到她的标准,没有第三选项。更不断的扩充着学宫藏书的种类和数量,强迫学生们博览群书。 拜徐清严苛的教育所赐,辛筝当年哪怕只是在辟雍学宫镀金,也学了很多东西,了解了很多,比如辟雍学宫那庞大无比的藏书。 不过,自己被迫博览群书时是痛苦无比,但现在自己是办学,又不是当学生,辛筝的心跳不争气的加速了起来,看徐清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位绝世美人。 “你大概需要多少人?”辛筝问。 “你能提供多少人?” 辛筝算了算。“三千。” 徐清惊呆了,这年头读书识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辛侯哪来这么多读过书的人手? 辛筝继续道:“人手若是还不足,等我半年,我还能提供更多的人手。” 抄个书而已,能读会写就行,看不看得懂抄的是什么书,那是以后的事。而按这个标准,击鞠场和辛侯府任何一名仆人都能达到。 辛国的国君直属封地经过这么多年的扫盲,相信十个至少九个具备最基本的读写能力,不能迅速跟上时代的都被淘汰了,想找些能读写的人才不难,就是不知道愿不愿意跑这么远。不过最后一个也不是那么重要,不论是她还是虞都有的是办法让氓庶愿意。 徐清道:“三千足矣。” 抄个书而已,实在不行,她府里那些就不抄了,全搬学宫里来。 说实话,那么多书,保存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光是保存就掏空了她所有的积蓄,现在没了辟雍学宫祭酒这份高收入的工作,她也不知自己还能撑多久才破产。 书都捐给学宫,自己是祭酒,等于还是自己保管,但保存典籍的所有开销却是辛筝负责,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要抄薪火台与辟雍学宫的书还是得找不少人打通关节。 书是最珍贵的东西,如氏族对于家中藏书不允许外人阅览一般,薪火台与辟雍学宫里的藏书也并非完全公开的,必须是有身份的人才能阅览,至于抄一份,这个条件就更苛刻了。 物依稀为贵,每个都抄一份,书还有什么价值? 要打通关节并不容易,费时费力费钱。 徐清与辛筝简单敲定了下学宫藏书阁的规模后便离开了。 辛筝将最后一口饭食吃完,陶罐送了回去,却没紧着回蒲阪,而是在工地与击鞠场之间的街道上漫步寻找酒肆,她有点想饮酒。 这一片原本是野地,但随着击鞠场的发展而被造篾岁改建成了街道,街道上所有的房子全都是商铺,到了如今,最初的一条街已经扩张成了一大片街区,人头攒动,摩肩擦踵,一派盛世繁华的风流气象——忽略街区外冻死荒野的尸体的话。 辛筝寻了一家酒肆打了一壶梨花白,有一口没一口的抿着,抿的很小口,但抿得多了,量也不小,不知不觉便觉得意识有些模糊了。 虽然意识因饮酒而模糊了,但辛筝的步伐却分毫不曾收到影响,一步一步,节奏缓慢而分明。 唯一能证明她的意识已经不清楚的只有她无意识按在腰间铜剑上的左手,左手保持着最省力也最方便握剑与拔剑的姿势,拔剑与暴起之间不需要任何过渡。 只是,不是熟人看不出来。 不巧的是,君离是熟人。 请新结交的友人饮酒,顺便来探望一下好几天都在蒲阪见不着人的辛筝,不曾想,明明听到了辛筝的脚步声,也冲着脚步声的方向喊了,就是没理会自己。 东郭绰忍不住问君离是不是听错了。 这一片街区全是商铺,卖的东西从生活必需品的衣食到奢侈品应有尽有,这也导致这条街上到处都是人,怎么也有上百人。 上百人里分辨一个人的足音,东郭绰觉得听错了很正常。 “我没听错,就是兕子。”君离坚持自己没听错。“应该是她没听到我的声音。” 山不来就我,我便来就山。 君离循着辛筝的足音寻了个过去,收获一只身上带着酒气的兕子。 “兕子你饮酒了?”君离抓着辛筝的右手晃了晃。 盛酒的酒器是葫芦,这种在元洲各地都广泛种植的植物是元洲所有物种最常用的盛水器之一。 将葫芦掏空晒干或剖开或不剖都可作为盛水的容器,辛筝手里拿的是最常见的酒葫芦,长半尺有余,不算大,容量自然也有限,理论上这点酒醉不了人。 但,辛筝不擅饮,并且葫芦里的也并非严重掺水的劣酒或一点都不醉人的酪浆,而是蒲阪名酒梨花白。 梨花白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它:帝国十大烈酒之一,仅次于西荒的青稞酒。 酒葫芦里的梨花白只剩下非常浅的一点。 君离忍不住冒了冷汗,得亏这段时间一直没人接近辛筝,不然...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 “东郭兄,不好意思,我可能没法请你饮酒了。”君离对东郭绰歉意的道。“改日如何?改日我再请你饮梨花白。” 辛筝现在这情况他可不敢将人扔在大街上,虽然真出点什么事也一定是别人出事。 近距离观察,东郭绰也看得出来看着挺正常的辛筝眼睛里一片迷瞪。“无妨,外头鱼龙混杂,这位女公子吃醉了,一个人在外头也不太安全,可需要我帮忙一起将人送回去?” 一个盲人送一个醉鬼回家,怎么看都不太靠谱。 “那就劳烦东郭兄为我引路去击鞠场。”君离一边说一边将辛筝背在了背上。 东郭绰看着君离背上的辛筝,很想问你行吗?但想了想,这话还是吞了回去。 君离背着辛筝跟着东郭绰的脚步声往击鞠场走。 辛筝的酒量惨不忍睹,酒品却是甚好,不考虑她始终无意识握着剑的手,饮醉了的她乖乖巧巧的仿佛一个睡着了的小宝宝,安静乖巧恬静。 这是东郭绰对辛筝的第一印象,只是很快就被推翻了。网首发 将人送到击鞠场后马上有仆人想将辛筝接过去,东郭绰眼神很好的看到辛筝握着的剑被无意识的拔出了一半,拔剑的姿势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熟练的杀人者。 才拔出了一截的剑被君离不着痕迹的按了回去。 “兕子平日住哪?我送她过去,东郭兄是我的朋友,你们帮我招待一下他。” 仆人想了想君离与辛筝平日的交好,还是按着君离说的做了。 辛筝在击鞠场住的地方非常有特色,纯粹就是书房里添了张榻,从书房里的摆设和物品使用情况也不难看出,辛筝经常来此,也经常翻书。 君离将辛筝放到了榻上。 刚从外面回来,衣服最好也换一身,但君离为了安全,只是将辛筝身上的斗篷给取了下来,然后直接裹上了一层毯子。 辛筝始终任由君离摆布,直到君离试图将她手里的剑给拿掉,握着剑睡觉也不怕误伤,哪怕不误伤,也很容易硌着。 然后....铜剑架到了君离的脖颈上。 能看出来这是一柄吹毛断发的宝剑,只是轻轻接触便切破了君离脖颈上的一层油皮。 “我没恶意,我就是怕你硌着,你不愿意就算了。”君离温声道。 辛筝重新趟好,铜剑也没归鞘,而是放在了手边。 君离哪怕看不到也忍不住为辛筝担心,你是真不怕不小心误伤自己呀,但跟个醉鬼也没讲道理和开导,君离只能不放心的守着。 君离忍不住问:“为什么喝这么多酒?你又不是不知自己的酒量。” 疑问自然没得到解答。 喝多了的辛筝的警惕性是最强的,因为不确定喝多了以后意识不清会不会说出什么不该说的,干脆在意识不清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君离忍不住心疼的叹息。“兕子你在辛国时究竟过得什么日子?” 第238章 第二十章少昊君离 君离醒来时下意识看了眼床榻,空的,没人,但空气里有一股浓浓的粥香,粟米的清香中又带着淡淡的鱼香,显然粥里加了鱼肉。 扭头一看,虽然什么都没看到,但也能猜到怎么回事。 正在书案前用粟米鱼片粥的辛筝见他醒了,示意了下鱼片粥。“刚煮的鱼片粥,来点?” 君离也觉得有点饿了,下意识想起身,然坐地上趴榻边睡了一晚,突然站起来,顿觉眼前一黑,又坐回了地上,所幸地上铺着厚厚的毡毯,没摔疼。 坐了一会,缓了过来君离才慢悠悠的走了过去,辛筝也将给他的鱼片粥盛好了,随手推了过去。 君离摸索着在辛筝习惯的地方找到了勺子,问辛筝:“你昨日饮了酒。” 辛筝揉了揉还有些疼的脑袋:“好像还饮了不少,难怪一大早起来就觉得头疼。” 君离道:“在外头饮酒,还饮醉了,很容易出事的。” 辛筝摆手。“就算出事也一定不是我出事。” 自己在失去意识时是什么情况她还是清楚的,只有她让别人出事的份。 君离听懂了,这人挺有自知之明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蒲阪乃帝国双子中心,卧虎藏龙,你的身手并非无敌。” “嗯嗯,下回不会了。”辛筝随意的回答。 君离完全没听出诚意,但哪怕没诚意,对方也给出了回复,总不能揪着混球态度没诚意而不放,无奈的尝了一勺子鱼片粥,粟米很香,鱼肉很鲜,糖....放得有点多。 肚子饿了不能挑食。 糖是很珍贵的东西。 君离一边用着鱼片粥一边问辛筝:“你要不要向我借钱?” 辛筝茫然的看着君离。“你几时有钱了?” 君离回道:“就这段时间,蒲阪居,大不易,我总得想办法赚些钱,不能全靠家里养着,只是以前一直都在投钱,这段时间才开始赚钱。” 辛筝没问君离是靠什么赚钱的,需要长期投入很久才赚钱的,要么特别违法,要么特别守法,虽然不管是哪个,开始赚钱后都会很赚。 赚快钱有赚快钱的优势,但利润最长久的终究还是那些需要长期投入的。 “你既然有钱了,就先将你欠我的债给还了。”辛筝道。 “过几天就还你,还了以后你要不要借钱?”君离问。 辛筝想了想,还是问:“你不知道我借钱很少有还的?” 君离点头。“我还知道,你如果还了,绝对不是你良心发现,而是你下回准备借更多。” 辛筝疑惑:“那你还?” “有钱了的话,你心情会不会好点?”君离问。 辛筝怔了下,看着君离脸上隐隐透出的担心。“我饮酒是因为心情不好,但心情不好与钱无关。” “那是因为什么?”君离问,问完后想了想,又解释道:“我不是想探听你的隐私,只是想为你做点什么,一直都是你在帮我,我也想为你做点什么的。” 辛筝没觉得帮过君离什么,她提供的帮助或多或少都有所图,就没有完全纯粹的,反倒是君离,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纯粹。 辛筝用沉默做为了回答。 君离也不气馁,继续道:“不方便说的话就算了,不过,不管是发生了什么事,我想问你一句,你后悔吗?” 辛筝闻言愣住,不由得思考了下后不后悔这个问题。 如果时光倒流,她会不会提前将事情捅出来,而非沉默,直到想谋算徐清时发现可以利用才翻出来? “我不后悔。”辛筝回道。 君离闻言松了口气。“你不后悔就好。” 辛筝轻笑。“为何?” “你不后悔就说明你的颓靡只是一时的,你还是你。”君离说。 人生际遇总是难以预料,因而人很容易因为什么事就发生很大的改变,最终面目全非,甚至连自己都觉得自己面目可憎。 辛筝不后悔,她就不会到那一步。 辛筝一时无言,不知该赞君离细心还是警惕有人如此了解自己。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若是被人给了解透了,对方日后想击败自己也会容易很多。 辛筝终究还是将自己的警惕心给压了下去,现在还没到拔刀相向的时候呢,纵然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也不带这么多着急的。 现在需要操心思考的事情已经够多了,再多下去,她怕哪天心力交瘁而亡。 纵是警惕,辛筝也还是感激君离点醒了自己。 差点被徐清给带沟里了。 自己就不是好人,自己更不会后悔,做人做事怎能对自己的本性没个清晰认知?摇摆不定是大忌。 只是,不后悔归不后悔,辛筝还是需要点时间调整一下心态,不然影响办事的状态。 干脆给自己放了两天假,也不跑远,就击鞠场好好的休息两天,单纯的,什么都不想的看两天马场风景与赛马。 “话说你怎么还没走?”辛筝一边翻着今天的赛马场次与参赛马一边奇怪的问君离。 君离问:“你很希望我走?” 辛筝摇头。“倒也没有,只是你不是在参加比武吗?” 王要亲自西荒,自然要保障后方的安稳,不然历史上王侯出征结果后方出乱子导致王侯不死也得死的例子可真不少。 人王亲征在帝国的历史上也不止一次,帝国早期与中期的人王就没几个是没上过战场的,哪怕是武力最弱鸡的白帝也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 人王战死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对于王亲征,帝国有着一套非常完善的监国体系。 王亲征,若有摄政君,那就摄政君监国,巫女辅佐,若无摄政君,那就巫女监国。 摄政君为王之储君,是帝国中期时的产物。 早期时王就没几个能寿终正寝的,因而每个王继位后第一件事就是拟一份长长的继承人候选名单,从第一顺位至少安排到第十顺位。直到帝国中期时人王这一职业的高死亡率终于降了下来,慢慢的就发展出了摄政君这一特殊存在,但除非王老得快死了,不然不会立的,容易造成新老冲突大战。 王无摄政君,巫女望舒名义上是个死人。 更无奈的是巫女望舒她没有继承人,巫女之位一直空悬着。 不算扶风之乱时,这应该是有史以来王权与神权之间前者最占上风的时候了,玉宫不论是巫女还是巫子统统都没有,却也是最危险的时候,王要亲征都无法放心后方。 巫女不论与王的关系如何,王亲征时都不需要担心回头监国变成了当朝,甚至后方生怕自己不能马革裹尸。 为了安全,也可能为了别的,反正王决定带着一大堆年轻的贵族子弟一块亲征。 绑个人质的意图昭然若揭。 人质好带,但怎么安排也是个问题。 王要带人质,自然不会带那些纯粹当宠物养只需要吃喝玩乐就足矣的贵族子弟,都是真正当继承人来培养的宗子宗孙什么的。 一族的宗子宗孙,再差也不会差得太离谱,其中不乏精英中的精英,只是单纯的当人质未免浪费,他们背后的家族也不会答应。 最终的结果便是让这些宗子宗孙们组一支新军。 按着帝国的军制,一支完整的军是一万二千五百人,除了将军,还有各级将领。 这些位置怎么瓜分是个问题,若只有一部分有背景后台,也好分,但问题是这支新军里所有人都有背景后台,哪怕只考虑背景最拔尖的那一茬也仍是狼多肉少,不论怎么分配,负责分配的那个人都注定死无葬身之地。 谁都不想死,于是乎帝国诡异的出现了有史以来最公平公正的权力分配:比武定地位高低。 辛筝非常果断干脆的弃权了,这个将军谁当谁倒霉,底下人根本不可能听令也就罢了,等上了战场,吃几回血的教训后底下人不听话的问题自然就不存在了,但问题也在这,这些部下个个都是金疙瘩,不管是谁出事,都是一桩过节。 哪怕自己得罪的人已经没法数,辛筝在这个阶段也不想一次得罪这么多人,还是血仇。 死几个纨绔和死了宗子宗孙意义不一样的。 到时随便在后方给自己扯扯后腿....哭都没地哭去。 辛筝弃权了,君离却没有,自然,君离有自知之明,不认为自己能赢到最后,但重在参与,顺便检验一下自己的水平。 “我又不可能坐上将军的位置,只是重在参与罢了。”君离道。“而且这两天也没我的比赛。” 到底是帝族的帝子,可以选择不从开始一路打过去,君离又不是奔着将军之位去的,不需要考虑收拢人心,自然怎么磨砺自己的武技怎么来,每回都是和足够强的对手切磋,切磋完了就休息一两天复盘得失和调整状态。 辛筝闻言也猜到了君离什么心态。“你这心态倒是不错,对了,和你一样重在参与的人应当不少吧?” 君离点头。“你怎知?” “猜的。”辛筝说。“这支新军谁都没法管,而一支注定不可能用得顺心用得无所顾忌的军队,谁敢用?” 战场可不是点到为止的切磋,是真会死人的。 君离道:“你不是想休息两天吗?” 怎么又跑回平常的状态了? 辛筝哦了声,扶额。“习惯。” 没办法,这么多年她都是这么过来的,当习惯了子夜到子夜,从冬到春一直都在做同一件事,过同一种生活....最终便成了习惯。 君离继续道:“你昨日已经看了一天的赛马,还参与了赌马。” 辛筝道:“赢了不少钱,要不要分你一半?毕竟我昨日赌马的本钱都是向你借的。” 击鞠场的客人都是贵族,哪怕是赌马,每一注都不能赌得太小。 但她虽有随身带钱的习惯,却都是零碎的小钱。 君离无语。“我不是要跟你谈钱,而且那钱是你自己赢的,我对马一窍不通,让我去赌只会输个精光。” “那你想说什么?” “你今天要不要换下行程?”君离建议。 他算是看明白了,辛筝根本不会正常人的消遣放松方式,哪怕是看赛马赌马,她的脑子也一刻不停的在计算赛马和骑手,踅摸着怎么赚钱。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比如?” “由我来为你安排。” 辛筝想了想自己昨天的状态,点头。“行,今天听你的。” “你玩过堆雪人吗?”君离问。 “我看别人玩过。”辛筝回答。 君离:“....你今天可以自己尝试一下了。”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还是有一定作用的,在君离抓雪球往慢慢垒的时候辛筝已经无师自通的将一个婴儿头颅大小的雪球一路滚成了高度到自己肩膀的大雪球。更新最快的网 君离看不到,但听着雪球滚动的声音也能判断出来这雪球的个头比自己见过的任何雪球都要大,并且还在不断的增加。 推雪球仿佛推出了兴趣,辛筝将雪球推得越滚越快,越滚越大。 君离没提醒这样没法堆雪人,而是抓着一团雪一边慢慢捏着一边听着辛筝滚雪球的声音,若是有个意外,自己也能及时反应。 辛筝的动手能力与反应能力俱是不错的,雪球始终没有失控,一直滚到辛筝推不动才停止。 君离问辛筝:“你要如何将另外两个雪球放上去?” 雪人一共三个球,头、躯体以及下半身。 辛筝愣了下,思索片刻,反问:“谁规定雪人一定要有三个雪球?” 君离闻言笑了:“没有,你这个很有意思。” 辛筝觉得君离虽然看不见,但非常有眼光。“对啊对啊。” 辛筝寻来了树枝与石子,与君离一起为雪球按手臂与五官。 一跃而起将一根削出了鼻子形状的木头插在雪球的嘴巴上方,辛筝这才拍了拍手。“大功告成,完美。” 君离嗯了声,将自己捏的巴掌大的小雪人递给辛筝。“奖励你的。” 辛筝接过看了看,委实没能看出男女,只能从五官看出这是个人。“你这捏的谁呀?好难看。” 雪人唯一的优点大抵就是五官捏在都在该在的位置上,以君离的情况,这挺不容易的。 君离道:“你呀,是不是很像?” 辛筝低头看了看雪人,又看了看笑吟吟的君离,倏的抬手将雪人怼进了君离的脖子。“像你个鬼。” 暮冬时节,一团雪塞进脖颈子是什么感觉? 君离被冻得忍不住跳了起来,抓起一把雪报复性的就要往辛筝脖颈里塞。 辛筝有将雪怼别人脖颈的兴趣,却没有脖颈被人怼一团雪的兴趣,毫不犹豫的掉头就跑。 君离果断将雪扔辛筝头上。 雪球没捏紧,松松散散的,一到辛筝头上便碎了,辛筝头上顿时全是雪,更悲剧的是辛筝为了省事根本没绾发,墨发披散着,只额间勒了一条抹额保暖与固定头发不跑到脸上来,雪球破碎后的细雪霎时落到了头发的各个角落里。 “我跟你拼了。”辛筝抓起一大把雪掉头往君离身上怼。 君离毫不示弱的也抓起一大把雪。 来呀,互相伤害。 事实证明互相伤害是不可取的。 待辛筝将君离按在雪地里,拆了他整整齐齐的发髻往头发中灌满雪时,两个人身上也全都是雪,甚至连衣服里都有雪。 成功报复了君离,辛筝忍不住哈哈大笑着趟倒在雪地上,笑得畅快极了,笑得只剩下了笑,没有别的任何东西,为笑而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冻得直哆嗦的君离将雪地里的辛筝拖了起来。“别笑了,赶紧回去饮姜汤,你身上的伤刚好,若再着凉,你想天天饮苦药?” 一直在笑完全不想动弹听到姜汤两个字时下意识蹙眉更加抗拒起来的辛筝一听苦药立马自动自觉的爬了起来。 第239章 第二十一章辛筝 长痛,还是短痛,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辛筝很认真的盯着面前的姜汤思考着这个深奥的问题。 君离将自己的姜汤一口闷了,击鞠场煮的姜汤料用得很良心,不仅放了足量的姜,还加了不少同样驱寒的药材,闻着刺鼻,饮着亦又辛又苦,君离非常用力的将汤液咽下了喉咙,扭头去看辛筝,通过姜汤的气味与辛筝身上热源散发等诸多信息发现辛筝连姿势都没变过,顿时气乐了。“我是让你把它喝了不是让你对着它思考人生。” “不想喝。”辛筝皱着眉头说。 “良药苦口。” “凡药三分毒。” “姜汤不是药,是饮品。” “生而为人已经很苦了,为何还要自饮苦汤?” “我拿了饴糖。” “糖是甜的,姜的本质仍旧未变。” “本来就只是让你用了姜汤后去味的,乖,喝了。” “不想喝。” “你是十四岁不是四岁,不要闹脾气了。” “且不说我四岁时也不幼稚,便是个正常的孩童,我如今也是十四岁而非四岁,你什么口气?” “觉得我口气不合适你至少表现出符合年龄的....你现在这样好像才是真正的符合年龄。”君离说着不由得顿了下,习惯了这么多年这家伙一副成熟懂事的人精的模样,如今这般正常表现,竟没反应过来。 “既如此,你将姜汤饮了吧。”辛筝将姜汤推给君离。 君离怒:“你这话前后有必然联系吗?” “既然我是稚童,大人不就应该顺着吗?” “小孩要听话才是乖小孩。” “那我是坏小孩。” “坏小孩生病了要吃药的。” “我就不吃。” 君离无奈的将碗递到了辛筝的嘴边。 辛筝委屈的瞪着君离,君离冷酷的将汤碗往辛筝的唇间继续送了送。 辛筝无奈的捏着鼻子将姜汤一口闷,闷完马上抓起一把饴糖塞进嘴里。 用了姜汤最好再洗个热水澡再睡一觉,尤其是之前在雪地里那么蹦跶过,不洗澡换衣根本不行。 辛筝排斥姜汤却不排斥热水澡,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从里到外的换了身新衣服,然后....睡不着。 “不如我为你奏个安神的曲子?”君离建议。 辛筝嗤道:“你真当我是小孩呀?” “做一日的孩童又如何?”君离反问。 辛筝一时语塞,只得随了君离。 出乎意料,君离没去找一张琴来个高雅的抚琴,而是掏出了一只陶埙。 忘了这家伙虽然目盲,却格外的多才多艺了,上到阳春白雪,下到下里巴人,涉猎广泛。 君离吹奏的是自己谱的曲,描绘的是山林、原野的自然风光,鸟鸣、风声、雨声、蓝天白云.... 辛筝发现自己竟然听出了隐士悠然的感觉。 君离一曲奏完发现辛筝似乎更精神了。“你感觉怎样?” “很有隐士幽居的味道,就是隐士的心有些躁动,放不下万丈红尘,真避世隐居了也不会长久。”辛筝点评道。 君离:“...虽然我很开心你如此懂我,但我问的是你困不困。” “不困。”辛筝将手腕上的手串撸到了手掌上。“我数珠子好了,这个比你的音律更催眠,你自己也去休息吧。” “我看你睡了再走。” “不怕我杀了你呀?” “你之前喝多了也没对我动手。”君离说。 辛筝闻言诧异了下,她也挺奇怪的,君离在自己意识不清时靠近自己居然没事。 上一个还是青婧,但那主要还是青婧将她给揍醒了,自己又不是疯子,神智清醒时自然不会攻击人。 “可能是以前在盗趾军时和你一块睡久了,对你的气息有点习惯了。”辛筝说。 君离想了想,觉得还是有不同的,那段时间每天醒来脖颈上都有淤痕,这回可没有。 辛筝对自己从努力控制着不弄死自己变成了不会攻击自己,这一认知让君离有种泡进了蜜水里的感觉,美滋滋的。 “你既然不走,那就你数羊吧。” “可以呀。”君离笑答,然后真的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的数了起来。 辛筝一边听一边捻着手串上的珠子,君离每数一只羊她就捻一枚珠子,当君离从一只羊数到了两千五百九十一只羊她才终于没了动静,陷入了沉睡中。 君离为辛筝将被子拉好,碰到她手上抓着的羊角手串时想将手串给收在枕边。 羊角打磨的珠子工艺其实一点都不精细,但佩戴把玩多年,经常担任数羊工具,哪怕原本打磨得一点都不好,如今也颗颗光滑圆润,甚至连包浆都给盘出来了。 只一点,这手串有点长,大抵是专门做得大了,准备佩戴多年的。 君离刚认识辛筝时,这手串在她苍白细瘦的手腕上缠了两圈还显长,如今年轮长了六圈,手腕也不复当初的瘦骨伶仃,手串仍旧比手腕宽许多。 睡觉都不取下来,就不怕硌着吗? 君离的手指才碰到辛筝右手的手串,辛筝的左手便向他的脖颈伸了过来,君离一时没反应过来,脖颈顿时落入了辛筝的手里。 辛筝是个左撇子,这便意味着她的左手比右手更有力,君离很快便感觉到了呼吸困难,无奈的伸手捏住了辛筝的鼻子。 鼻子呼吸不畅,才睡着的辛筝立马睁开了眼,第一眼便发现了自己与君离之间看似亲昵实则快出人命的姿势。 爪子松开了君离的脖颈,目光扫过君离脖颈上的指印,辛筝蹙眉道:“我睡着的时候不要凑太近,不然有个三长两短我可不会负责。” 君离没说我是碰了你的手串之后你才攻击我的,辛筝自己都没意识到她对手串的独一无二态度,他干嘛要去提醒她? “抱歉。”君离温润清俊的脸上露出了充满歉意的神情。“我只是想给你捏一下被角。” 辛筝自己拉了拉被褥。“谢谢,不过我现在醒了,你还是继续数羊吧,把我再数睡着。” 虽然辛筝很想一觉睡足十二三个时辰,但十几年培养出来的生物作息太牢固,不论睡得多晚,平旦时一定会醒。 虽是如此,再醒来时整个人也感觉精神好了很多,左手刀右手剑的练了半个时辰,出了一身汗,感觉就更舒畅了,哪怕之后还得练锻体操也不影响她的精神舒爽。 精神状态调整回来了,自然该继续干活了。 用朝食时辛筝问君离是要回蒲阪还是留在击鞠场看赛马,若是前者,两个人正好同行回去,若是后者,那就可以分道扬镳了。 “我今天有比武。”君离说。 辛筝默了下,今天有比武你还这么悠闲,可以。 尽管自己弃权不凑热闹了,但归途时和君离聊了聊比武的事,辛筝倏的发现。 比武其实是个人才自荐的机会。 参与得最积极的大部分是底层贵族出身的贵族子弟,其次才是各个大氏族的旁支庶孽,嫡支嫡嗣之类的都清楚这支贵族军有多麻烦,宁愿去带一支奴隶组成的军队都不会想沾这支军队的兵权。 旁支庶孽虽然也知道,但都是旁支庶孽了,自然不像嫡支嫡嗣什么的,不论想要什么都有的是人送上,不少东西还是要自己争取的,哪怕糖衣之下可能有毒也得去拼。 而且,到底是一支军队,哪怕棘手也是权力,没人嫌手里的权力太少,贵族氏族舍不得嫡嗣冒险,却是舍得旁支庶孽用命去趟一下的。 辛筝对大氏族的旁支庶孽没兴趣,但底层贵族非宗子宗孙的贵族子弟她很有兴趣呀。 底层贵族都已经处于底层了,拥有的资源自然不能与大氏族比,大氏族能保证自己的每个子嗣都是贵族,底层贵族却是不能。 她在辛原时用的军将辛克就是个活例子,士之子,听上去挺不错的,实际上也就是名头上好听。 士的子嗣除了宗子,全都是庶人。 但这些庶人又是不一样的,他们因为出身而拥有贵族血统,却没有实际上的贵族身份,又同样因为出身的缘故接受了贵族的精英教育。 这就很有意思了。 同母异父的兄长夷彭充分让她体会了什么叫能力与眼界滋生野心。 夷彭往上爬的野心强烈得惊人。 辛筝相信那些底层贵族非继承人的子嗣中有野心的比例会很高。 做人不怕没能力,就怕没野心。 有野心就有动力,哪怕没能力,也会为了野心而拼命去学,夷彭仍旧是个活例子,一直都在学习,能够为辛筝做的事也越来越多,负责的权力也越来越大。 空有野心却没有为野心去学的人肯定有,辛筝不认为那可以称之为野心,那是对野心这个词的侮辱,称之为白日梦才是最合适的,这类人要么永远别沾权力,若沾权力,绞刑伺候。 在蒲阪城门口时辛筝忽的问君离:“你几时比武?” 君离疑惑的看着辛筝。“大约日昳初。” “那也快了,我陪你一起,正好看看热闹。”辛筝道。 虽不解辛筝之前就没在比武场出现过任何一次,现在怎么突然有兴趣了,但君离还是很高兴的点头。“好呀,不过你只能支持我获胜。” “一定。” 事实证明辛筝说的是真话也不代表她就没骗人。 她的确只支持君离,但她的注意力更多的还是在为自己务色人才上。 选拔军将的比武场自然不会随便选个地方,而是选在了薪火台内的一处面积甚大的校场,自比武开始便每天都人山人海。 做为侯爵国主,辛筝哪怕人一直没来,观众席也为她留了位置,一坐下便有人呈上了蜜水与糕饼零嘴,只要她愿意,哪怕是坐一整天都能舒舒服服的。 辛筝让人将蜜水换成熟水,她再嗜甜也不会在外头吃带有味道的食物。 在辛筝真的坐了一整天后君离委婉表示你真是来支持我的? 辛筝一脸无辜的看着君离。“我昨天难道不是一直在支持也只支持了你?” 君离无奈的问:“罢了,你看上谁了?” 辛筝闻言亦叹:“除了东郭绰,别的,要么我能入眼,但人不可能择我为主,要么会择我为主,但我看不上。” 都是普通的人才,但有辛原的扫盲序学加即将建立起的双子学宫,在低级人才这方面她迟早能源源不断的自给自足,甚至中层的人才,给她四五十年时间也同样能自给自足,没必要用和血统分封体系有牵扯的人。 唯独大才很难自给自足,但问题也在这,大才除了天赋,还需要优秀的教育,前者是天生的,后者是后天的,只有出身足够高贵的氏族才能享受到。而高贵的氏族出身必定是血统分封制的受益者与捍卫者,和她吃不到一口鼎里,和卫辕倒是有可能吃到一只鼎里。 被人剥夺血统利益,和剥夺别人的血统利益是两回事,人,尤其是聪明人都愿意和喜欢后者。 自己是个奇葩。 辛筝想了想,问君离:“我之前肯定你与东郭绰好像有点交情。” 君离点头。“我和他谈得来。” 辛筝道:“那是个野心勃勃的人,我以为你会更喜欢和没有野心的淡泊君子交往。” 喜欢用有野心的人,欣赏有野心的人,辛筝在判断别人有没有野心、野心如何这方面还是非常有眼力的。 东郭绰和君离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人,君离通身的平淡安然气质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东郭绰尽管将谦谦君子的形像扮演得很好,但演得再好也是假的。 君离想了想,问:“还有比你更有野心的人吗?” 虽不知辛筝的野心是什么,但辛筝迄今为止的所作所为一直都在付出,付出这么多还在付出,他根本没法想像辛筝的野心有多大。 辛筝道:“我自问是一个非常淡泊的人,权力、财富、名声皆非我所求。” 那不正好说明你的野心更可怕吗? 君离叹道:“他的野心,不如你。” 都能和辛筝深交了,又怎会觉得别人的野心有什么问题?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道:“可你没有野心呀,而人都是物以类聚的。” 君离解释道:“我也是有野心的,你觉得我没有野心只是你没看出来而已。还有,我并不厌恶野心,我只是厌恶为了野心而不择手段毫无原则践踏生命的人。” 辛筝淡淡的哦了声,忍不住思考起自己以后会和君离怎么闹掰。 不巧,君离厌恶什么她就踩了什么。 “如果我就是那么个人。”辛筝忽问。 君离疑惑。“什么?” “我是说,如果我就一个为了野心不择手段践踏人间一切道德没有任何原则与底线的魔呢?”辛筝好奇的问。“你会怎么做?” 君离不解,但还是回道:“兕子你不是那样的人,你的内心很温柔,虽然你的表达方式太骄傲,但表达方式并不能改变内心的本质,你做不了魔。” 辛筝坚持道:“若我做了呢?我会祸乱天下,荼毒苍生呢?” 君离道:“我会阻止你。” “不是杀了我?”辛筝挑眉。 “阻止你就够了。”君离说。 “那要是阻止不了呢?” 君离不解:“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为何如此执着?” “我就是好奇。” “如果你真的变成了魔,必然为了达到什么目的。”君离道。“我会帮你,也阻止你在达成目的的过程中迷失,将伤害降到最低。” 以辛筝的心性,只要不是在路途中迷失,君离相信辛筝哪怕化身为魔也做不了大恶。 至于改变辛筝让辛筝放弃....生命诚可贵,何苦想不开。 辛筝心情颇为复杂。“你对我倒是很有信心。” 君离笑。“你看我都这么相信你,你难道不应该对自己更有信心些吗?” 辛筝看着君离脸上充满了温暖的笑,仿佛辛原上冬日时抬头看到的暖阳,忍不住抬手摸了摸君离的脸。 君离不解。“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看不到就是这点不好,仪容有什么不得体的地方根本没法自己发现。 “只是突然发现,其实君离你生得真的非常美。”辛筝发自真心的称赞道,不再是单纯的对美丽皮相的赞美,而是对眼前这个人的惊艳。 君离有些诧异,他能感觉出来辛筝的称赞是真心实意的,但辛筝这两年...对他的皮相之美是越来越没感觉了,而这一次,辛筝所流露出的惊叹惊艳却甚为浓烈,甚至远胜多年前初见时。 虽不解辛筝为何有此变化,但这无疑是个好机会,君离趁热打铁道。“我都唤你兕子了,你为何不唤我雀奴呢?皆称彼此的小名才公平。” 辛筝笑了笑。“雀奴,这小名真奇怪。” “我幼时体弱,阿父病急乱投医,相信贱名好养活,便为我起了这么个乳名。”君离也很无奈,小时候每次被人喊这个乳名他都挺无奈的,每次都要纠正别人,直到少昊旅薨了后才不再纠正,但也没人喊他这个乳名了。 连山果的身份倒是可以喊,但她从来都是阿子、吾子、吾儿、儿呀什么的乱叫。 那说明他很爱你,辛筝心说,若非关心则乱,不会失去理智相信这种说法。 第240章 第二十二章辛筝 君离的心情很好,都不等辛筝开口便主动提出自己还欠东郭绰一顿酒,问辛筝要不要共饮。 辛筝自是欣然应允。 就是,君离请东郭绰的一顿酒注定一波三折。 约了时间约了地点,等了好一会人都没来,君离颇为奇怪,东郭绰虽不至于与辛筝似的有强迫症,但时间观念却是很强的,约了什么时间就是什么时间,绝对不会迟到。 辛筝叼着肉脯拍了拍君离的肩。“那是不是?” 君离当然看不到,不过修习锻体操后五感愈发敏锐,用心一听还是从嘈杂的声浪中判断出了东郭绰的声音。 有人在找东郭绰的麻烦。 “你干嘛去?”辛筝问起身的君离。 “去帮忙。” 辛筝道:“要我说,你帮不了他。” 君离不解:“什么意思?” “除了疯子,这世上不会有人无缘无故找另一个的人麻烦。” “东郭虽非君子,亦非小人。”不会随随便便就跟人结仇。 辛筝道:“不管他是君子还是小人,他如今的对头可真不少?” “为何?” “他太出色了。”辛筝说。 “出色还有问题了?” “当然有问题。”心道。“他真的非常非常出风头,充满了锐气,迄今为止屡战屡胜,未尝一败,将大氏族子弟的面子给踩得非常疼。但他忘了一件事,贵族的身份只是参与比武的资格,并非夺冠的资格,可以他的实力,若无意外,没人能赢他。” “夺冠还需要资格?” “当然需要。”辛筝顿了顿,补充道。“权力的肉羹就那么多,有新人加入瓜分,原来的人就得少分。” 真当公卿贵族们排斥出身庶人的游士是因为血统? 不,血统只是用来攻讦的武器,真正的目的是扼杀游士跟自己抢肉吃的资格。 没有分肉的资格,再有才华也是白搭。 君离听懂了。“卑鄙。”更新最快的网 赛场上打不赢,就赛场下解决对手,简直无耻。 辛筝不以为然:“谈不上卑鄙,权力的争斗从来都是你死我活,生死存亡,用什么手段都很合理。” “你很赞同这种做法?” “不,我觉得这种做法太蠢了。”辛筝道。 “先去帮忙,回头再来听你的高论可好?” “我们在三楼,你跑下去再找过去,黄花菜都凉了。”辛筝提醒。 “那怎么办?” “你等我一下。” 击鞠场这边的商铺食肆酒肆不是辛筝开的就是辛筝出租的,存放个东西太容易了,辛筝很快便回来了。 君离手里多了一张非常坚实的强弓,不解。“这是?” “送你的,你的弓术不是很好吗?这也就....”辛筝目测了下。“一百四十几步的距离,而我们还在三楼,能中否?” 没人规定射箭必须要有优秀的眼力。 至少君离打破了这一常识,多年私底下苦练,他靠听力也能百发百中——前提是射的不是静止之物,若是静物,那他的弓术准头就是个悲剧了。 “何至于杀人?”君离忍不住呐呐。 辛筝道:“那你等着看你新结交的朋友变成残疾好了,比武比不过就将人给杀了,那也太没品了,我估摸着最多挑断手筋或是砍掉一条手,总归是死不了的。” 开什么玩笑,东郭绰那样的天之骄子,真让他残了,他宁可去死。 君离麻利的取了一枚箭矢挽弓搭箭,目不能视,耳却能听,人语声、挥动武器的声音、风声....诸多声音无一不在告诉着他对手的位置,如黑夜中的灯塔般醒目。 嗖! 辛筝探头一看,一箭正中颅骨,距离太远并不能完全看清箭入多少,但辛筝隐约觉得,箭头可能没入骨头里了,毕竟,那是十石的强弓。 君离重新取了一支箭矢,这一次没有离弦,只是瞄准,意图很明显。 正与东郭绰交手的一群死士霎时退去。 行动有素,且分了好几股。 辛筝抽了抽嘴角。 王畿腹地都能这样,帝国究竟是烂到什么程度了? 将人给赶走了,君离赶紧拉着辛筝去看看东郭绰如何了。 一下楼便于同样赶来的东郭绰撞上了,贵族精心豢养的死士和养尊处优的贵族子弟武力不是一个层次的,因而东郭绰脸上身上有不少伤,伤员自然是不能饮酒的,这顿酒再次黄了。 东郭绰对君离甚为抱歉。 “你将我看成什么人了?我先带你先去寻医,要饮酒等你伤好了有的是时间。” 辛筝建议道:“击鞠场有良医,不如去击鞠场。” 蒲阪虽是王畿之地,但经过当年盗趾千里送疫疾的事,跑了太多的医者,现在大街上那些医馆,真不能抱太大希望。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驯马赛马一个不留神就可能出现坠马的情况,因而击鞠场的良医治别的不太好说,但治外伤跌打损伤这类的可以说是冠绝蒲阪了,没几下便为东郭绰处理好了,包括需要吃的药。 良医为东郭绰处理伤势时君离终于想起辛筝之前没能说完的高论。“你说他们的做法太蠢,那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 东郭绰肯定不会只遇到这么一次麻烦,对这些手段有个了解也好有个更清晰的防备方向。 辛筝怔了下,显然没想到君离还记得这茬,想了好一会才重新捡起自己之前的思路。“如果是我的话,我什么都不会对东郭做。” 君离与东郭绰俱是愣住,什么意思 辛筝解释道:“做了又没好处,我干嘛要做?” 东郭绰不解。“若无好处,他们又怎会如此对我?” 辛筝道:“因为他们目光短浅,通过场外招解决对手,如何能信服人心?而统率军队,下面根本不信服于你,嫌命太长。且战场上刀剑无眼,跟着一个有能力的军将,活命的机会无疑更大一些。还有,有才者无法向上爬,庸碌者居高位,一潭死水,没有变化,帝国何谈未来?而帝国没有未来,覆巢之下无完卵。” 辛筝对那些想通过场外招解决东郭绰的贵族们就一个评价:蠢。 东郭绰闻言来了兴趣。“那辛侯觉得如何才是好的?” “有才者上位,无才者滚蛋。”辛筝道。“帝国自然蒸蒸日上。” “公卿们难道无才?” “他们有才啊,能在权力争斗中活下来,能有几个废物,但他们老了。”辛筝叹道。“冢中枯骨罢了,只想据着现有的财富地位不希望再有变化,但世事何曾为人的意愿而停留?” 要么跟不上变化,要么去死。 世界就是这么物竞天择。 “财富地位子子孙孙却也正是每个人所渴望的。” 辛筝道:“我就不渴求。”想了想,又问君离。“你希不希望自己的子孙永享尊荣?” 君离闻言反问:“我子孙过得如何与我有何关系?自己的人生自己负责,我只负责我自己的。” 辛筝道:“他也是。” 二位不是寻常人,但世间更多的还是寻常人。 东郭绰嘴角抽了抽,又有些好奇。“辛侯觉得一潭死水不好,那什么样的变化又是好的呢?” 辛筝想了想,道:“拿这次的选将举个例子好了,我会让所有人考试,不仅要比武力,还要考术算,考领军的各种常识,谁的得分最高谁就是军将。如此一来,场外招解决对手也没用,因为自身的得分不够高,哪怕干掉所有考生也还是会被淘汰。” 而自身得分足够高,还有场外招解决对手的必要吗? 东郭绰道:“谈兵并不代表会用兵。” “至少知道常识就不会犯常识性错误。”辛筝不以为然。 纸上谈兵再差也差不过常识都不通。 辛筝继续道:“能凭天赋弥补基础的天赋型选手肯定有,但天赋型选手又不是随处可见的野菜。” 东郭绰想了想,觉得也挺有道理的。“但如此考核,岂非为贵族占据更多的权力铺路?” 氓庶哪有钱和时间去读书习武? 能完全脱产专心读书习武的都是贵族。 辛筝道:“将教育问题解决了便不是问题了,全民教育,规定每个人到一定年龄后都要入学读书习武,贵族又能保持多少优势?” 的确,起点是不一样,但以前贵族只需要比一群豚犬好就够了,而全民教育一搞,贵族的对手是无以计数的想往上爬并且接受过教育有野心的人,这要还能保持自身的优势,那也无妨,能靠自身才华赢到这种程度的人不论是治国还是治民都不可能差劲。 东郭绰提醒:“一些氓庶并非不想送孩子读书习武,委实是生活艰难,做不到。” 读书习武是要束脩的,饭都吃不起了,谁还交得起束脩? 辛筝道:“我知,所以教育的开销理当由国库一力承担。” 东郭绰与君离俱是惊愣的看着辛筝。 国库有那么多钱吗? 现在没有,但都是人精子,再想想辛筝的风格,不难猜到辛筝会怎么解决教育开销。 不论是哪个方国的国库都受不了全面教育的支出,而辛筝显然不会搞节流,那就只能开源。 开源,说白了就是从别人嘴里抢肉吃。 全面教育需要的支出是惊人的,蚊子腿肉便是塞牙缝都不够格,必须是肥得流油的肥羊才能勉强垫肚子,辛筝最后会和谁你死我活是显而易见的事。 东郭绰由衷的道:“辛侯好志向。” 辛筝道:“长远的利益才是最赚的。” 东郭绰:“....”能长远到这份上辛侯你也是前无古人了,不,也不是前无古人,更早之前他听另一个人说过类似的话。 辛筝的思维和夫子意外的合拍,不同的是,辛筝是想身体力行的搞全面教育,而夫子则是预言全面教育是历史大势所趋,不过这个历史大势所趋没什么意外的话,人族至少得再过两三千年才能达到。 目光超前没什么,夫子就活得好好的。 目光超前还想实践一下的,夫子曾提过:超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超越时代十步是火刑架上的烤肉。 若非夫子叮嘱过在外不能提及师承,东郭绰有一瞬想推荐辛筝去见见夫子,一定很有共同话题。 辛筝也意外的看着东郭绰。 她发现,东郭绰好像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离经叛道惊世骇俗的地方,他接受得很好,仿佛未来就应该是自己描绘的那样,甚至于,东郭绰的眼神里有那么一会泛着淡淡的怀念。 再观君离,整个人都惊呆了,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看辛筝的眼神仿佛黑夜中看到了烛火的蛾子。 这对比真鲜明。 有点意思。 一个正常的贵族不应该是东郭绰的反应。 辛筝转身就让人去查东郭绰,她要知道东郭绰从小到大所有的经历,尤其是接触过哪些人。 天生就思想超前的人是不可能的,当然,鉴于乔这个灵魂和躯体明显不是原装的例子,也不排除哪个生而知之的孩童的里子并非原货。 一个人最终形成的思想超前,要么经历与生长环境太丰富,最终思考人生超前了,要么就是和别的超前的疯子有过接触,被影响了。 东郭绰并非王畿的贵族子弟,而是来自遥远澜州一个叫鱼国的小国公族旁支。 虽是小国,却也非默默无名,倒不是这个小国祖上阔过或是出过什么名人,而是因为鱼国所在的地域和王畿西北的巴陵一样,都是真正四季如春土地肥沃的宝地。 春季时种子随便洒地里,秋收之时一定会丰收。 风调雨顺,不受天灾影响,都是非常安逸的地方。 无独有偶的是,巴陵有炎帝斩巴蛇的神话传说,鱼国那一片地域的敖岸山也有炎帝猎白鹿的神话传说。 都是神话传说了,炎帝猎的那头鹿自然不是一般的鹿,据说生有四角。 辛筝记得青婧提起过,在澜州溜达时,青婧出于好奇去敖岸山转过一圈,发现了一只体型无与伦比的巨大生物的骨殖,但也因为太大了,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完全挖出来,青婧也无法确定这生物是否真的生有四角。 在实在是想不到什么短时间提高粮食产量时青婧曾建议辛筝派人去挖那只鹿的骨殖。 虽然已经死了几千年,但神话生物的影响并不是那么容易消失的。 死过很多人的战场,第二年时一定草木葳蕤,因为战死者的血肉滋养了土地。 神话生物埋骨的地方,绵延数千年四季如春,亦是神话生物尸骸的滋养。 虽然现在已经腐朽得只剩下骨头了,但骨头也是很有营养的,买到辛原,保证辛原的牧草产量增产五倍不止。 辛筝有一瞬的动心,却也只是一瞬。 四季如春的地域以敖岸山为中心的几百里地域,根本不能适用于整个帝国。 虽然神话生物是如何诞生的,但参考一下元洲大地上这种四季如春土地肥沃之地的数量也不难猜到这种生物非常稀少。 她需要的是能够适用于整个帝国,物美价廉,最好廉到泥土价格的增产法子,不是只能小范围应用根本无法推广的珍贵法子。 尤其是尸骸是会消耗完的。 人的尸骸最多几百年就会化为尘土一杯,神话生物虽不知需要多久,但现在既然只剩下了白骨,显然,它最终也会化为尘土一杯。 等神话生物的尸骸化为了尘土,帝国要靠什么来增产? 辛筝的反驳理由得到了青婧的一顿暴揍。 考虑那么长远干嘛? 待神话生物化为尘土,你的子孙十八代都该腐烂成泥了。 自然,哪怕是青婧的拳头也仍阻止不了辛筝的继续辩驳。 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不然做个前半段光鲜亮丽后半段惨不忍睹的怪东西出来,瞧着心里就很不舒服。 青婧的回应是一张药方,强迫症是病,得治。 思及曾经与青婧的唇枪舌战,辛筝唇角微微勾起,那大概是她这辈子除了懵懂无知等死时最轻松的时候了,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机关算尽,没有尔虞我诈,只是单纯的理念争吵。 鱼国的遥远让辛筝做好了至少半年后才能有消息的心理准备,不曾想,不到半个月她就对东郭绰有了更多的了解。 比武越到后期就越快,到最后决赛时便淘汰得只剩下十个人了,东郭绰与君离都在其中。 君离是众所周知的凑数者。 君离修的是锻体操,身体素质不比第一境的武者差多少,但并无内力,不算真正的武者,他能撑到最后半是五感除了眼睛意外都格外的敏锐,以及锻体操带来的身体素质加强太过分,可论实力排名,倒不至于是垫底,而是中上。 军将的位置是个麻烦,王侯贵族们舍不得真正用心培养的嫡系沾这个麻烦,不然很难说君离还是不是中上,更可能连垫底都不会是,半道上就该被淘汰了。 因为没人认真的将君离当成对手,而君离的目的也只是磨砺自己的武技,竟神奇的一路打到了决赛。 真正的黑马是东郭绰。 发现有人想用场外招解决东郭绰后君离每天都拉着辛筝与东郭绰同进同出,哪怕想用场外招,也得考虑下殃及鲸鱼的后果。 不能用场外招,王侯贵族们也没死心,而是派出了真正的嫡系子弟,用嫡系淘汰掉东郭绰,再让嫡系弃权,旁支庶孽冒险接受军将这个麻烦。 计划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大氏族们派出的精锐不论嫡支还是庶孽统统被东郭绰击败。 决赛刚开始,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最后的夺冠者会是谁了。 辛筝与君离连夺冠礼物都为东郭绰准备好了,就等东郭绰夺冠了,然而—— “东郭绰就是个骗子,根本没有资格参加比武!” 第241章 第二十三章东郭绰 战场上没有武力肯定活不了,但统率一军并非只需要武力,因而比武到最后的决赛便不再是单纯的武力。 闲着也是闲着,在决定怎么选拔军将时辛筝给王出了个主意。 最后的决赛来一场血与火的实战。 每人随机分配两百名奴隶全部扔进山林里抢王旗,当然,夺到王旗并非胜利,还得带着王旗从山林里出来才是胜利。 按辛筝的意思,应该再加上一条伤亡不能超过五成的规则。 战争中人命最不值钱,但人力值钱呀,一个合格的将军若是只考虑战场上的事而不考虑战场之外的问题,这个将军肯定活不长。 赢了战争,人口也打光了,鉴于帝国如今的纷乱现状,这种赢跟输了真没区别,豺狼虎豹可不会给你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恢复人口,一旦发现你损失很大马上就会扑上来将你撕碎。 一个合格的将军除了要获胜还要考虑最大限度保存人口,未来的战争注定不会只打一场就完了,而是要没完没了的打至少百八十年,必要时用一场战争的失败来保存人口也不是不能接受。 辛筝的建议被接纳了,但伤亡不超过五成的规则被驳回了。 战争中最重要的是胜利。 即便如此,这场决赛也注定很精彩。 王旗只有一面,十支队伍只能有一人夺冠。 决赛的地点选在蒲阪西南的山林,临时修建起来的校场与校场周围王侯贵族云集,即便是前不久失去了唯一合法后代的王也终于缓了过来,亲自出场讲话鼓励参赛者。 王的话音未落便有人跳了出来找事。 尽管被找茬的是东郭绰,辛筝还是忍不住看了眼王。 这种场合,赤/裸裸的打王的脸呀。 而且别以为她不知道,王也是中意东郭绰为将的,别的选择都和大氏族们牵扯太深,权力交给他们,王不免觉得不安心,而东郭绰就没这个问题了,东郭绰的出身和大氏族们完全没牵扯,王用着也能放心。 王没说话,但禁卫不是死的,马上有人就要将人给拖下去,奈何嘴巴说话费不了多少时间与功夫。 “东郭绰根本不是贵族,他只是一介鄙贱小人,如何配争军将之位?” 辛筝懵逼的看着台下那名贵族,是前不久被东郭绰给淘汰的一名贵族庶子。 这瓜,有点惊人。 再看周围的贵族们,大部分和自己一样都是一脸懵逼,却也有一些老狐狸很淡定。 这种场合,这些贵族们不可能用假的东西来场外淘汰对手,既然拿出来,必然是能淘汰东郭绰的铁证,这也意味着他们将东郭绰给查了个底朝天。 臣子的实力强到这份上,辛筝很好奇王清不清楚,若不清楚也就罢了,若是清楚,那王的忍功真真是一流。 她当年要是有这份忍功....要能忍到这份上也就不是她了。 辛筝再去看东郭绰,距离有些远,看不清东郭绰是什么神情,但从站姿来看,好像还算镇定。 不过这会儿,好像除了保持镇定不失仪态也做不了什么了。 辛筝漠然的看着那名被淘汰的失败者陈述着自己的发现,东郭绰的贵族身份是假的,有人证,这人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名鱼国的贵族作证。 鱼国贵族信誓旦旦自己认识东郭绰,东郭绰只是一个鱼国一个鄙贱小吏之子。 有人就问了,既然是鄙贱小吏之子,你一个公族子弟怎会认识? 鱼国贵族吭哧了好一会才回答,东郭绰在鱼国是个名人,据说师从山鬼,允文允武,总之,很出色,鱼国认识他的人不少。 王半信半疑的看向东郭绰。“他所言是真?” 东郭绰松开了掐出血印的手掌,稽首行礼请罪,谦卑的道:“草民却非鱼国公族,千里赴王畿只求为帝国效力,奈何出身卑微无颜得见王,不得已,除此下策。” 新军的军将从一开始就说了从各个公卿氏族的子弟中挑选,东郭绰的欺君之罪毫无悬念。 欺君之罪是个很有意思的罪名。 说它严重,历史上不止一个倒霉蛋因为这个罪名而全族斩首。 说它轻,历史上也有不少人虽然有这个罪名,但最终以君臣一笑置之而告终,毛都没损失一根。 东郭绰有才,王自是不愿砍了他,公卿贵族们非常想,反倒是诸侯与诸侯的质子们属于第三种,不想砍了东郭绰,但也不想东郭绰什么事都没有,良才部落难,明主焉有慧眼识英才搭救人才的机会? 表现最从心的反倒是君离,据理力争统军之人以才为先,东郭绰不论出身如何,他都是按照规矩一步一步赢到这里的,如此良才美质若因出身而遭弃无疑是对新军将士的不负责,也会寒了天下士人的心。 王对君离的言辞非常支持,但没用。 王自然有自己的党羽,但王多年培养的势力又几个不是贵族出身?自然十之七八都看不上东郭绰,不想坏了规矩,哪怕是碍于情面与王的意志而不得不表示支持的,态度也不是很积极。 最后校场上非常诡异的发展成了君离一人舌战群雄。 君离说得有条有理,引经据典,来一个驳一个,驳到最后变得仿佛笑话。 君离不论怎么说东郭绰才华横溢,反方都咬死了东郭绰的出身,鄙贱之人,不配统率新军。 争到最后君离忍不住气得大骂,新军全是贵族与贵族的私兵,只知贵族主人不知军将,根本不可能服从军令,一支不可能服从军令的军队,当谁稀罕呢? 淘汰者马上道,既然不稀罕东郭绰站这干嘛? 最后还是东郭绰识相的表示,终究是我欺瞒在先,帝子就别为我做无用功了,我愿退出。 君离气结。 现在的问题不是你想退出就能退出,而是你的手下败将们想要你的命呀。 东郭绰无奈,现在退出,别人要他命也得等过两天,现在不退出,他怕自己的头颅会被用来祭旗。 辛筝忽的哈哈大笑了起来。 吵得正激烈的辩方反方不约而同的看向突然抽疯的某人,不少人眼角跳了跳,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听到君离的声音,君离也终于想起来自己并非完全没有帮手。“兕子笑什么?” 辛筝笑道:“我笑你们无聊呀,不就是一个身份的小破问题吗?竟然也能吵这么久,委实是闲的蛋疼。” 众人有点懵,一开口便是全方位无差别攻击,辛侯你究竟哪边的? “兕子难道有办法?”君离配合的问。 辛筝从自己的坐席上站了起来。“当然有啊。” 路过一名画匠身边时辛筝随手抓了一根笔,旋即跳下观众台,辛筝走到了东郭绰面前,身上找了找,没找到东西,向君离伸手。“有缣帛吗?” 君离掏出了一条擦汗的帕子给辛筝。 辛筝抓着绘画的笔在帕子上写了起来,写完后掏出自己的辛侯印玺呵了口气,于帕子上摁了下去,确认字迹与玺印都清晰无比后辛筝这才满意一笑。 “这是国君册封大夫封地五十里的诏书。”辛筝对东郭绰道。 东郭绰惊讶的看着辛筝,正要行礼感谢却被辛筝抬住了。“我还没说完呢,大夫之位可以永远是你的,却不会是你子孙的,封地也只是暂时的。” 东郭绰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你我相识也有一段时间了,你应知,我是被驱逐的流亡国君。” 东郭绰当然知道,却不知自己这会儿能说什么,感觉不管说什么都是错的。 “驱逐我的是国人,实为国中贵族,国人不过他们操控的豚犬。”辛筝眼神冷锐的道。“贵族有什么底气驱逐国君呢?我想了很久,答案是他们有世袭的封地,子孙生而尊贵,生得越多,封地越多,封地越多,兵马愈盛,即便是国君也要低头。可是,孤才是国君,孤即国家。凭什么国君要向自己的臣子低头?不低头便要被驱逐?你说这是不是很没天理?” 东郭绰沉默以对,有点怀疑辛侯是不是想不开。 莫说礼崩乐坏弑君如杀鸡,哪怕是礼乐体系未崩坏的时候,也没有国君能对臣子的意见不管不顾。 东郭绰沉默,校场观众席上的诸侯与诸侯质子们却是与辛筝感同身受,更有甚者泪眼朦胧。 礼崩乐坏数百年,在场的王侯与王侯的子孙要么自己吃过君向臣低头的苦,要么祖上或向臣子低头或被臣子驱逐过,何等屈辱与无奈。 与王侯、质子们呈相反态度的是公卿们,看着辛筝的眼神充满了厌恶,仿佛在看什么脏东西。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也知道任何一个有求生欲的人都不会回应自己,因而自顾自的继续说了下去。“这等没天理的事发生一次已是奇耻大辱,孤不允许它再发生第二次。孤不想骗你,你的才华当得起这大夫之位与五十里封地,但孤只是给你,不是给你的子孙,且封地日后孤也是要收回的,大夫之位只要东郭先生愿意,自然永远是你的。” 东郭绰仍旧向辛筝行礼,接过了帕子。 将帕子交给了东郭绰,辛筝转身对王道:“王,臣已将问题解决,可继续选将赛了。” 王意味难明的看了眼辛筝,宣布决赛继续。 没人能阻止。 正如辛筝所言,问题已经解决了。 东郭绰没有资格是因为他不是贵族,但他现在已经是贵族了,资格问题什么的自然也不存在了。 十支队伍前往不同的入口,辛筝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刚坐下便见方雷忞挪了过来。 “你认真的?” 辛筝反问:“我看着像开玩笑?” 方雷忞也不确定辛筝是不是在开玩笑,辛筝不管干什么,都没人能从她的脸上看出她什么心思。“你可知你方才一番话得罪了多少人?” 若废井田是在挖贵族的墙角,那辛筝方才昭然若揭的废分封心思便是要断贵族的根。 辛筝道:“我又不是他们的国君,我再废分封也废不到他们头上,他们不会与我不死不休的。” 只会同各自的国君更加过不去,更加疯狂的压制王权和国君的权力,至于王与国君被逼到绝境后会做出什么,引发怎样的动乱,一句话,与她何干? 方雷忞想了想,无法反驳,在场的公卿贵族们还真的没有一个是辛筝的封臣。“辛国绝对不会再希望你归国的。” 辛筝摆手道。“没事,我被驱逐的那一日便没想过原谅犯上的逆臣。” 方雷忞觉得那也谈不上犯上,数百年不都是如此吗?但内心深处又非常认可辛筝的评价,都是逆臣。“纵是逆臣,他们亦是控制着辛国的逆臣。” 辛筝理所当然道:“所以才要废分封呀,我不信你喜欢做一个只要对臣子不够驯顺就被驱逐甚至被杀的国君。” 方雷忞叹息。“礼崩乐坏,人心不古。” 辛筝道:“是你将古人想得太好了,以前不犯上只是积累得还不够,闷声发大财,如今积累够了自然没必要再忍着国君。我要是他们,我也不会忍,我只会想,我哪里不如国君了,凭什么别人投了个好胎就是君,我却得是臣,我不服,我要杀了国君自己当国君。” 方雷忞不由额角冒汗。 观众台上连隔断都没有,更遑论隔音了,辛侯还真是一点都不怕被人听去。 怕辛筝再说出什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方雷忞没再继续原话题,而是换了个话题,同辛筝聊起了山林里的十支队伍,好奇的问辛筝看好谁。 “自然是君离。”辛筝回道。 方雷忞愣住。“我以为辛侯会最看好东郭绰。” “他也很出色,但他能许诺的东西太少。”辛筝随口道。 “君离是瞽者,如何能胜?”方雷忞略带惋惜的道。 辛筝蹙眉,君离是瞎子没错,既然是瞎子,被人说是瞎子也没毛病,不论是她还是青婧都曾喊过君离瞎子,但同样是喊瞎子,心态还是有差异的。 她与青婧喊人瞎子纯粹是因为顺口和方便,只是一种单纯的称呼,没有善意也没有恶意,尤其是青婧,男女老幼鸡豚狗彘真正意义上的众生平等。但方雷忞却是不同的,或许他自己都没注意到,他的口吻与神态中带着居高临下的同情与微不可察的倨傲。 她不喜欢方雷忞这种态度,哪怕是只是潜意识的。 君离是看不见,但他并不差劲,一个将帝国五十年来所有能够收集到的战役资料都给研究过的人再差劲也胜过了这世间九成九的人,包括眼前的方雷忞。 要不要引导一下王畿与方国的公卿们呢?尤其是方雷国的公卿们,提醒他们一下,国君之位那么好,何不取而代之呢? 礼崩乐坏,弑君如杀鸡,国君都跟鸡豚狗彘般可以随意杀了,取而代之又有何不可呢? 有些事,总得有人迈出第一步。 辛筝一边思索着怎么放火一边做出了困倦的模样成功送客。 第242章 第二十四章少昊君离 决赛开始的号角声响起后君离并未马上带着分给自己的奴隶们往里跑,而是拆开了自己带来的辆大车包裹,里头全是从夷彭的商队那里用辛筝的关系亲情价购置的用兔皮缝制的冬衣。 冬衣的数量很可观,两百人正好一人一身。 被要求排队领冬衣,哪怕是领完了,奴隶们也没反应过来这是要干嘛。 不过,虽已是暮冬下旬,要不了多久就是孟春之月,但北方的春日本就来得迟,这几年更是一年比一年迟,哪怕是暮冬下旬,也仍旧很冷,有保暖的冬衣不穿白不穿。 君离等人换上了暖和的新衣服也没急着进山林,而是又每人发了一包药糖和一包盐,叮嘱道:“糖和盐是给你们恢复体力用的,不能当零嘴吃。” 众人笑,这可是药糖和盐,谁会当零嘴吃? 药糖、盐、一天的干粮、武器等必备物资都下发后君离终于与奴隶们谈起了自己的目的。 “如果我赢了,你们能得到什么?”君离问。 奴隶们奇怪的看了眼君离,很快一名领头的奴隶便回道:“您赢了,我们可活。” 君离愣了下。“什么意思?” “你若是输了,我们都将被处死。” 君离生生噎着了。“你们不会琢磨着在山林里杀了我再跑掉吧?” 领头的奴隶也噎了下,但反应很快,忙不迭道:“奴怎么敢,奴等定为帝子杀出胜利来。” 虽然在发现自己被分给了一名瞎子时他们是有过这个心思,不论怎么算,杀了君离再跑掉都比帮这个获得胜利更靠谱。 君离也没生气,十个人里,明面上看,他的胜算的确很低。 “决赛全程都有人监视,你们便是杀了我也跑不了。”君离温和的道。“甚至你们杀我时,我便会被暗卫带走。” 奴隶们沉默,不太确定君离这是暴雨前的宁静还是真的宁静。 君离继续道:“这场决赛我也不打算赢,王旗我可以拿不到,但有些人我一定要收拾。” 奴隶们愈发疑惑,所以,少昊帝子你究竟是来干嘛的?怂恿他们弑主吗? 君离当然没有辛筝那么热爱反复作死的恶劣性格。“不过我可以许诺,不论我是输还是赢,你们都不会被处死,并且决赛结束以后,不论你们是死还是活,我都会让你们脱去奴籍并赠你们或者你们的家人一笔能够维持生计的钱财,只要你们陪我将一些人教训一顿。” 比赛就是比赛,搞那么多场外招实在是太恶心了,之前没机会也就罢了,如今有机会,不将人收拾一顿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至于不确定具体哪位,或者说有哪些人参与。 君离觉得这不是问题。 八名参赛者里,只有两种人:场外招的参与者与没有参与却知情而沉默的人,不存在真正的无辜者。既如此,自然不用担心全部教训一顿会不会伤及无辜。 “这事我不会强迫你们,你们愿意的可跟着我一起进去,不愿意的,我可以申请换人,如此,不论我是输是赢都不会影响你们。” 脱去奴籍,足以维持生计的钱财,再加上身上的药糖、盐与冬衣,没有奴隶能拒绝。 “既然没人走,那就是都同意了,我们进行下一步。”君离笑了笑。“你们以五人为一伍,自己内部选个伍长,二十五人选一名两司马,一百人选一名卒长。” 奴隶们对彼此显然很熟,不过一柱香便内部推选完了。 君离让所有人按职位高低,从卒长到徙卒全部报了一遍名,再每个人从他面前走过,方便他通过气息和足音记住谁是谁。 两名卒长一名是比君离还要小两岁的少年,一名是一个中年大叔,虽然不是所有奴隶都没有名字,但大部分奴隶都是没有名字的,因而当君离询问名字时得到了无名的回答。 君离第一反应是阳生身边的那个奴隶,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此无名非彼无名,而是实打实的没有名字。 行吧,没有名字,但称呼总有吧,人与人之间打交道,总是需要有个称呼的。 这个倒是有,却是数字。 君离沉默须臾后给这俩起了名字,中年大叔叫松,少年叫涛。 松涛二人不由望了望周围的松林,冬日的寒风中,披着银斗篷的松树们正摇晃出松涛之声。 人员安排妥当,人也都认识了,君离仍旧没急着进山林,而是与所有人一起讨论起要怎么教训竞争对手。 在前些年的昆北大乱斗里君离是领过兵的,很清楚一支军队最重要的是什么——令行禁止。 但这些人不是他在昆北培养的军队,和他一点磨合都没有,只能趁着还有点世间彼此熟悉熟悉,少点陌生。 一起参加讨论怎么坑人无疑很能增进感情和积极度。 君离一边引导着奴隶们参与讨论一边想念起了辛筝。 辛筝带兵打仗的军事才华不能说不合格,但也不能说优秀,只能说是中人之姿,但在战场上遇到辛筝却往往是最差的局面。 辛筝不是军事奇才,但她在战场上也从来都不走诡道,面对一个靠实力来碾压自己的对手,再厉害的军事天才也无可奈何。 论治军,无人及得上辛筝,她手里培养出来的军队令行禁止的程度达到了闻所未闻的地步。 因着最后那段时间带过辛筝给的军队,君离便发现了,辛筝养出来的军队,宁可战死饿死也不愿逃跑,战死饿死,他们的家眷会受到辛筝的照顾,哪怕这个世道很糟糕,只要辛筝没死他们的家眷也死不了,可逃跑了,他们及其家眷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全部都要受到影响。 你跟她比军事才华,她跟你比军事制度。 这种情况,不知换成辛筝,辛筝会如何将这些人整合成一支令行禁止的军队。 君离忍不住思考起这个问题。 如果是辛筝....可能所有人都会在一见面就被她狠揍一顿,待到所有人没脾气了再亲切友好的坐下来与人讲道理,说服别人服从军令令行禁止。 集思广益的效果还是不错的,一份相当完善的伏击战略很快出炉,具体怎么落实就还得进了山林视具体情况而定。 这也是无奈,决赛场地的具体地形就没几个人是了如指掌的,每个竞争者都只得了一张粗糙得不忍睹闻的舆图,舆图上的内容,非常有泼墨山水画的味道。 想靠着这种舆图获取胜利简直是做梦。 反正君离的目的也不是王旗,既如此不如趁着别人去抢王旗时好好踅摸一下地形,再好的想法也得能落到实处才有用。 进了山林,君离第一件事便是围猎。 勘测地形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体力,至少也得先吃饱,虽然没禁他带别的东西,但武器和干粮的数量却是有限制的,只能使用上面发的,也就吃一天,但要抢到王旗再将王旗带出来需要的时间绝不止一天,剧烈的活动更是会加剧腹中食物的消化,那点干粮根本不顶事。 做为决赛的山林显然是精挑细选的,平时估计连猎人都不怎么拜访,当然,也不排除是这一片山林都是被圈起来的,不允许氓庶打柴捕猎,总而言之,非常原生态。 冬日严寒,人缺少食物,野兽们也同样饿。 冬日时也是野兽袭击人最频繁的时候,尤其是比蒲阪更北的地方,冬日严寒时甚至能发展出兽潮,稍小一些的人族聚落根本扛不住,每年都会有许多人族聚落无声无息的消失。 君离听辛筝讲过,九州北部每年冬季都会组织大规模的冬狩,不是炫耀武力的贵族狩猎游戏,而是真正要拿命去搏的冬狩,不将兽潮的密度降下来,会有很多人都不用考虑怎么活下去这个问题了。 为了有效的降低兽潮密度,北方的国族无一不是无师自通了各种高效吸引兽群与围猎兽群的法子。 当年一起荒野求生走到青阳时君离出于好奇向辛筝了解过,这回那些知识正好再次派上了用场。 用最先捕猎到的野兽的新鲜血肉吸引了大量的野兽赶来,之后就很好办了,所有人在埋伏的高地上一轮齐射,多少野兽也完蛋。 捕获的猎物一部分剥皮烤熟再用树皮包裹捆起来,一部分用冰雪筑成冰窖埋起来。 直到积攒的食物足够所有人吃半个月后君离才开始给所有人分配任务。 携带一到两天的食物去勘测地形和寻找别的队伍的踪迹,以及监视山林的各个出口。 这种山高林密的地方适合大量人马出去的地方不多,倒也用不了多少人手。 按着君离的意思,怎么也要一天后才会与别的人马起冲突,赛场委实是太大了,而王旗就在赛场的最中心,除了他这个特殊情况,谁还不拼命往王旗所在的地方跑? 将食物给储备足了以后不到四个时辰就得到了一支队伍的踪迹。 这都快一天了吧,居然还没走出多远? 君离有些诧异,莫不是和自己一样纯粹来捣乱而非来抢王旗的? 这个念头也不过是一瞬,不管对方是来干嘛的,都不妨碍君离找人麻烦。 感觉了下自己下属们的精气神,吃饱喝足还休息了足够时间,精神正好。 让人将之前捕猎时捕到的山牛与昆吾羊拉了过来,本来是用来当驮兽的,出行时背着口粮太费体力了,因而能当驮兽的猎物都被留了下来。 在一部分驮兽的屁股上用剑刺两下,往对手休息的地方驱赶。 群体性骚乱不仅仅存在于智慧生物之间,也存在于动物之间。 在有意的驱赶与引导下,君离的对手毫无悬念的被牛羊们践踏了一番,君离最终带着人冲上去收尾都没费多少力气。 轻松得让君离觉得有种恍惚感。 什么情况? 知道军将的抢夺肯定有水分,但这水分是否太足了? 君离的疑惑很快得到了解答,水分自然是有的,但还没足到让人恍惚的程度。 参赛者用的人手都不是自己培养的私兵甲士,私兵甲士是氏族费了心思去培养的,自小就被教育忠诚,不仅是精锐,还是忠心耿耿的精锐,指哪打哪。当然,私兵甲士的数量并不多,培养成本一点都不低。 决赛若是让所有人都用自己培养的私兵甲士,一方面不一定每个人都拿得出来,另一方面大氏族的私兵甲士肯定特别精锐,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私兵甲士培养不易,若是损失太大,心疼。 因而所有人用的人手都是上面分配的奴隶,大多是从角斗场买回来的。 在此之前将和兵都没见过,完全不熟,更无默契,也无忠诚。 角斗场的奴隶多桀骜,纪律性....完全不能抱希望。 君离能让人听话半是一开始就给的特别足,许诺得充分,另一方面则是在昆北时有过自己培养训练军队的艰苦经历,如今不过是重新来过,且还有过去的经验打底,又只有两百人而非在昆北时的数千甲士,掌控起来自然轻车熟路。 别的参赛者要么从未真正领过兵,要么就是领过的同时也是君离在昆北时的手下败将。 君离碰上的这位是从未真正领过兵的,连纸上谈兵都不如,纸上谈兵好歹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这位连理论知识都不足。 干粮吃光后才想起要捕猎觅食,也没放几个斥候在周围巡视。 更悲剧的是捕猎都半天没捕到猎物,明明是人迹罕至的山林,动物们却安静得仿佛集体失踪了一般。 遇到君离之前这支队伍已饥肠辘辘了许久。 对手输得不冤,君离赢得也没什么意思。 搞清楚怎么回事君离默了。 虽然军将的位置是个高危的麻烦,但再麻烦,这个位置关系的也是一支军队,至少万人的性命,他现在很怀疑究竟军将的位置最后能不能落到一个靠谱之人的手里。 君离拧眉发愁。 认识东郭绰也有一段时间了,东郭绰的实战能力他不确定,但治军用兵的才华的确是有的,让他做这个军将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军队的负责,可这回这支军队的情况,哪怕到时候自己与辛筝的鼎力支持能让东郭绰的身份压得住下面的人...感觉也还是有问题。 军队是整体,只有军将是成不了军的,还得有懂得作战的各级将领,不然名将也拿一团散沙无能为力。 做为少昊氏的帝子,他到时也要编入这支军队一同去战场的。 不同于别的人,他是不认为到时军队出问题,军队一员的自己能够独善其身。 发愁也解决不了问题,君离很快收拾好了担心解决当下的问题。 竞争对手显然是不能杀的,一半是没必要,另一半不确定是否真的有人监视,若有监考的,杀了会很麻烦,但君离也不想这些场外招太多的家伙好过。 权衡了半天的结果便是竞争对手被绑树上了,从树枝上用绳子往下钓了一块足够吃三天的烤肉,免得人饿死。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周围又弄了一圈陷阱,避免野兽靠近把被绑起来完全没有还手能力的家伙给吃了。 至于三天后烤肉吃完了怎么办? 君离非常友好的告诉了倒霉蛋怎么磨绳子,用树干将绳子磨断,三天时间足够了,如果不够,那就是倒霉蛋自己的问题。 解决了对手,然后就是对手手下的奴隶们了,这个最容易解决。 “根据规则,他已经输了,你们都会被处死,但我愿意给你们一个机会,向我投降,我可保你们不会被处死。”君离对饥不择食的喝着草根肉粥的奴隶们道。“当然,你们可以拒绝,我会将你们和他绑在一起,直到比赛结束。” 君离指了指被绑着的倒霉蛋。 吃着草根和烤肉一起煮还加了糖和盐的肉粥,瞅瞅前主人,奴隶们毫无忠诚之心的投向了新主人。 君离将俘虏们打散随机编入自己的军队中,里面有没有细作,肯定有,但这种底层奴隶的忠心....等于没有忠心,别人能收买,他给得多,奴隶们卖掉别人不带眨眼的。 手里的人手一下子增加了近一倍,君离能搜索的范围无疑扩大了,配上俘虏中有识之士提供的情报,君离很快便有了新的目标。 让俘虏中的有识之士带着九真一假的消息将目标引到伏击地点,然后就是水到渠成的胜利与收编。 发现两个过节的参赛者后,君离更是玩了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故意假冒双方的人手将两支队伍引到一块,等打得差不多时才上场。 用了三天时间搞掉与收拾了五支队伍后君离离王旗也越来越近,同时发现了大量的尸体。 让人清点了尸体数量后君离发现自己似乎不用继续往下走了。 剩下三支队伍中的两支差不多就在这了。 君离沉吟了片刻后就地扎营不再前进,不管剩下两支队伍最终谁取到王旗,都得从这经过。 第243章 第二十五章无名 无名从梦中惊醒时再次确定了一件事,自己是真的不喜欢睡觉。 无名惊坐而起时阳生也跟着醒了,两人一个睡房间内间,一个睡外间,只隔了一道屏风,阳生这段时间又时常被刺客造访,本就浅眠,无名一醒,他很难不跟着醒来。 “又做梦了?” 无名嗯了一声,同时起身给自己倒了一盏蜜水。 “这次又梦到什么了?”阳生好奇的问。 无名只要睡着了必做梦,但和寻常人不是噩梦就是美梦不同,无名的梦很难定义。 她梦到的内容都是支离破碎的片段,诡异的是,这些片段并非完全是混乱,而是以某个视角为中心,无名整理过,如果不是出现在自己的梦里,其实很像是一个人的经历。只是,经历并不完整,并且,主角并不固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贵族有平民有奴隶,甚至还有非人族的智慧生物。 想了想阳生近来的精神状态,无名终是开口道:“是一个游士,以前梦到过。” 梦的主角不固定,但有的时候也会出现连续的情况,某段时间梦到了一个人的一段经历,很多年又梦到了后来的经历。 这次的情况便是。 以前梦到的内容是那个游士为了求学到处跑的经历。 “我上次梦到他为了求学到处用各种手段到处学东西。” 无名这么一说阳生也反应了过来,很久以前无名提过这个梦。“这回的内容是他出将入相?” “不,他是小贵族的庶子,血统低微,而且他的想法都没人理解,没人用他。”无名道。“我梦到他最终心灰意冷回了老家收徒专心办私学。” 阳生说。“你的心情似乎很惊讶。” “我梦到他的一个弟子叫李起。”无名近乎梦呓的道。 梦境的主角很少有活得长的,即便有活得长的,也因为太过破碎,难以辨别真假,但这回梦到的内容....不论是游士还是李起都是史册之上有记载的人。 游士的姓名不知,但他是正史上有记载的最早搞私学的人,也正是私学的兴起导致了官学的没落,游士阶层的出现与崛起。 李起,这个就更不必说了,冀州史册上数一数二的牛人。 阳生也很快联想到了冀州的那位李起,莫名的,他想起了史册上记载过,李起曾言其师梦多,因而李起经常收集一些安神的香料,并且一些地方,李起的先生并未去过,却能对当地情况说得头头是道,李起相询,只答梦中曾游。 “说不定无名你和李起的先生一般皆是天赋异禀的能人呢。”阳生开玩笑道。 无名默了一瞬,她觉得,那可能不是天赋异禀,而是前世,虽然那是个男的,但这些年梦里的内容又不是头回出现男的,有一个梦的主角还是个雌雄同体的物种呢。 不仅性别丰富,物种也很丰富,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 “我大部分的梦境中的视角都不长寿。”无名道。 并非每次梦境的视角都出生好,而出生不好,很少有死得迟的。 受困于频繁梦境的不止她一个,每一段梦境的视角拥有者都被梦境所困扰,严重者,甚至影响到了生活。 无名莫名想起了防风侯出事那天的那个刺客。 刺客认识自己,她看自己的眼神不是看陌生人的眼神,她熟悉自己的术法。 可自己不认识刺客。更新最快的网 无名有点怀疑,刺客认识的是否那些梦境中的某一个。 尽管刺客的皮肤非常年轻,从里到外透着年轻的蓬勃气息,对方应当与自己差不多年纪。 可她也记得,自己的梦境中有一个视角的主角不知是抽了什么疯,在冰川上静坐思考人生,一直静坐到冰川退去。 直觉告诉她,那人静坐的时间长度绝对惊人。 不饮不食,冰川静坐至少百年,甚至千年....这本身就违反了常理。 元洲最长寿的物种是羽族,而羽族也是需要吃饭的。 无名试图将那个冰川静坐的疯子给画出来,却发现自己记不起那人生得什么模样,只依稀记得一双美丽而沧桑的墨绿眸子。 阳生道:“说起来,这些年你对梦境的抗拒一点都没减呢,明明那些梦并未影响到你的生活。” 无名道:“只是现在没有罢了。” “难道以后会影响你的生活?”阳生好奇的问。 无名想了想,不太确定的回答:“我也不确定,只是有种隐约的感觉。”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一直都没有事。”阳生道。“甚至因为梦境的缘故,你无师自通了很多知识。” 当年随着防风国嗣君婚姻的改变、后宫的充盈、庶嗣的陆续出生,他这个嫡嗣愈发的碍人眼。 虽然防风嗣君广纳姬妾联姻,但也没想让嫡嗣去死,因而同意了嫡长子自请前往蒲阪为质和孝顺大父的请求。 那一路并不太平,刺客就没绝过。 阳生到了防风侯跟前便无法再下手,机会不多,自然要珍惜。 保护他的人不断倒下,最终只剩下了寥寥数人荒野求生,可一群接受了贵族军事教育虽是身强体健身手过人,却也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懂什么荒野求生? 荒野求生说的轻易,实际上想生,需要掌握的知识一点都不少,不然极可能死都不知如何死的。 最终是靠无名才活下来的。 无名的梦境中有不少视角的主角喜欢到处跑,荒野求生内容不少。 无名无言。 梦的确教了她很多东西,但这么清晰且实用的梦,太过不合理,而她也完全不明白这些梦的原理。 无缘由的好处,受着总是让人不安心,尤其是这好处连拒绝都不行。 饮了蜜水,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确切说是阳生说,无名听,她素来少言,阳生不问,很少给予回应,即便给予回应,很多时候都因为懒得说话而用手语回答。 “你觉得卫辕如何?” “国士之才。”无名回道。 阳生惊讶了下。“你的评价竟如此高” 无名觉得自己的评价还是很可以的,礼崩乐坏,不知何去何从,很多人都思考帝国该怎么走下去,连向别的种族取经的都有,有说要学龙伯干脆各自立国,也有说学羽王风洲,分封与郡城并举。 卫辕走的是第三条路,以法铸造一个耕战体系,再用这个耕战体系将整个天下给犁一遍,彻底重铸。 没错,全天下给犁一遍,这也是没办法,卫辕构建的新秩序里没有血统分封制的生存之地,哪怕是国君的子嗣,若无耕战之功,也只能做一个白身,饿死都不是不可能。 无名道:“因为他的想法可行性很高,就是过于极端了些。” “你是指完全废血统分封改以军功封爵?” “不是,他的构思里,只有农耕与战争才能得爵,但一个健康的文明,不应该只有农耕与战争。”无名下意识回道。 阳生道:“但如今这个世道,最重要的难道不是战争?” 无名无法反驳。 这战火绵延的世道,活着都很成问题了,哪有资格去追求别的? 可她也始终觉得卫辕的学说理念很有问题。 阳生很快便说着说着的睡着了,哪怕这会儿想他死的刺客数不清,但无名就在外间,他总归是能睡得安心的,自然睡得也快。 无名躺在特别定制的长榻上睁着眼等待天明。 或许有一天自己真的会练出不睡觉的本事来。 无名心想。 人的潜力是无穷的,这话仿佛在她身上应证着。 因为不想做梦,所以一直减少睡眠,能不睡就不睡,最终身体竟然慢慢适应了,缺少睡眠对身体健康完全没造成任何影响。 卫辕大抵是真的很闲,这段时间每天都会来拜访阳生,阳生亦无法拒绝。 卫辕来寻阳生也不谈别的,只谈自己的以法治国理念与政策框架,有条有理还很接地气,户籍、土地制度、军功爵位、行政划分以及税赋....方方面面都有涉及,是真正的强国之道,阳生每回都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卫辕每回要走的时候,人还没走远他便已在盼望卫辕下一次的拜访了。 卫辕第二天来拜访时,一夜未眠的无名好奇的问卫辕:“先生可曾与辛侯说过这些?” “说过。”卫辕神情颇为复杂的回答。 凭心而论,没有人比辛筝更懂他了,可惜.... 无名有些奇怪,辛筝既然听过,怎还会让卫辕一天到晚的出门勾搭阳生? 没错,勾搭。 小一个月下来,不论是阳生还是无名都看出来了,卫辕似乎想投奔阳生。 可卫辕与辛筝的关系似乎非常不错,没有转投他人的理由,阳生不免怀疑自己是否自作多情,却又忍不住对卫辕的才华心动,哪怕知道对方已经有主也忍不住对卫辕以礼,确切说是以他能给出的最高规格的礼来招待卫辕。 卫辕叹道。“辛侯是我的知己,但,这世上最懂你的人往往不是你的亲人,而是敌人。” 阳生与无名俱是愣住。 二位不是非常处得来的主臣吗? 反正也无事,而且以后也要和阳生共事,卫辕想了想,觉得有些事还是说清楚比较好,生得以后阳生疑心病太重给自己找麻烦。 “我的治国主张分三类,分别为帝道、王道与霸道,我曾为帝子说过帝道与王道,不过帝子不太有兴趣。”卫辕笑道。 阳生略尴尬,岂止不太有兴趣,若非卫辕是辛筝极为尊敬的门客,而辛筝那人不可能对一个普通人那么礼敬,确切说他就没见辛筝什么时候对一个人那么礼敬过,可能就睡着了。 卫辕道:“后来我便为帝子讲霸道,帝子听得很有兴趣。” 阳生点头道。“先生之言,阳生闻之如饮甘露。” 卫辕叹道:“辛侯却与我打了起来。” 阳生懵住,不是很能理解卫辕的意思。 卫辕解释道:“辛侯有自己的治国理念,看似与霸道酷似,实则并非霸道,而是帝道。” 帝道有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是师法造化,更直白点就是无为而治,国君最好什么都不要管,放任发展就行,这种理解是很多人都推崇的,但哪个国君真这么干就等着被架空甚至人头落地吧。 帝道的另一种理解可以称之为圣人之道,功在人族千秋万代,说是帝,不如说是圣人。但难度太高,帝国迄今为止哪怕是加上那些被废了不作数的人王也有一百多位王了,能够以功绩为帝的拢共才四个。 阳生不会认为辛筝对帝道的第一种理解有兴趣,那就只能是第二种了。 但不管是哪种,阳生都很难想像。“辛侯的性情....” 感觉遗臭万年更可能。 卫辕嘴角也忍不住抽了抽,道:“辛侯以霸道行帝道,至于名声,她不在意的。” 有时他也想不通辛筝的追求是怎么回事。 不论是心性还是手段,辛筝怎么看都不应该与帝道沾边,然她追求的却是最圣人的路。 霸道,或者说法的核心就是不拿人当人,辛筝却想让每个人都是人。 很难不佩服,但也狠白日梦。 有时想想,卫辕也觉得很讽刺。 礼崩乐坏的混沌世道里,自诩仁义的王侯视人命如蝼蚁草芥,反倒是最将氓庶当豚犬的暴君心里最爱惜人命。 无名瞧着卫辕,忽问:“你们的理念酷似,却能打起来,你们是理念核心有差异?” 卫辕诧异的看了眼无名,无名大部分时候安静得仿佛不存在,有时与人交流都是靠手语,他都要以为她是哑巴了。“是。” 无名问:“差异在哪里?” 卫辕沉吟了须臾,终是道:“辛侯,她所希望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人,无高低贵贱之别,每个人的生命有保障,不会有人饿死,也不会有人冻死,每个人都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做自己想做的事,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东西。” 阳生无言,这么天真单蠢的想法,很怀疑卫辕说的是不是另一个人,比如君离。辛筝...这几年辛筝的所作所为谁没看在眼里?仁这个字在她身上完全找不到存在的痕迹。 无名有些恍惚的道:“很美好的梦。” 卫辕点头。“是啊,很美好的梦。” 美好的就像一个白日梦。 辛筝自己大抵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不然也不会选择霸道,靠讲道理说服别人跟随是不可能的,干脆点,武力说服天下人追随她的意志。 叹了口气,卫辕再次为辛侯惋惜。 辛侯的追求但凡脚踏实地接地气一点,以辛侯的心性手段与才华,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他也不至于明明寻到了一个懂自己的知己,却根本无法共事。 气叹完了,卫辕决定今天干脆摊牌好了。“帝子可想过归国后当如何?” 阳生的处境不归国是不可能的,没有了防风侯的支持,他在王畿想更进一步根本不可能,留在王畿,这辈子最多就是一个王畿公卿,唯有归国,才可能走得更远。 阳生闻言亦是叹息。“我终是父亲的嫡长子,父亲正值壮年,想来不会太忌惮于我。” 立一个年纪小,但母族实力过强,有一定概率将自己给拉下去的孩子,和立一个名正言顺很有才华最大的弱点就是底子薄弱毫无威胁的孩子,对于任何一个国君而言都是闭着都能做对的题。 卫辕道:“帝子的想法很好,可曾想过您的弟弟妹妹还有庶母们会如何想?他们背后支持的贵族们又会如何想?” 新任防风侯立嫡长为嗣君是不用怀疑的,可古往今来做不上国君之位的嗣君真不少,前脚坐上去后脚就被兄弟姐妹给砍了的更多。 阳生起身对卫辕行礼道。“请先生教我。” 卫辕坦然受了阳生一礼。“我倒是能教帝子,但我得知道,帝子志向如何,帝子是只想做防风国的国君,还是一方之伯,亦或是,王。” 无名抬眸看了眼卫辕,说最后一个王字时,卫辕的眼眸深处充满了期待。 阳生不曾想卫辕会给出这样一个问题,要问答案是什么。 多年前来到蒲阪,防风侯便告诉了长孙,他以后要成为王,而非防风国的国君,让他不要过多纠缠防风国的事。 如今防风侯已不在,他的人王梦已碎,阳生却发现自己一点都没有因此轻松下来。 这么多年,人王梦不仅仅是防风侯的野心,也是他的。 咬了咬牙,阳生终是坦诚道:“自是王。” 卫辕对阳生的答案很满意。“既然帝子志在帝国,便当清楚,如今的防风国无法满足您的志向。” “阳生当如何做?”阳生恭敬的问。 卫辕回道:“大破大立。” “如何大破大立?” “在防风国推行新政是不可能的,远的不提,只提近的,辛侯如何被驱逐的,帝子当有所耳闻。” 辛筝都成流亡国君了,自然是不能学她的,但卫辕在辛筝的失败经验与基础上有个更好的想法。 先不管太远,许诺贵族们足够的利益,不需要在意对国君的权力有多少影响,贵族封君们本身就兵强马壮的,国君对他们的控制力....也就那样。 总之,不惜任何代价让贵族们同意阳生为国君,并在国君之位更迭时杀死阳生所有的弟弟妹妹。 置换封地,将国君的直属封地全部换到一起,再在完全属于国君没有别的贵族能干涉的直属封地上推行新政,训练新军,短则三年,多则五年,防风国最兵强马壮的就该换成国君了。 第244章 第二十六章卫辕 既已有了决定,卫辕自然要同辛筝说一声,虽然辛筝从一开始就知道他在做什么,但别人猜到了和自己要不要说是两回事。 决赛结束辛筝一回来卫辕便去寻她了,开门见山的告辞显然不太礼貌,又不是有急事抬脚就要走,因而卫辕便以决赛为话题了。“辛侯可玩得开心?” 辛筝道:“也挺有意思的。” 卫辕怔了下,辛筝的标准与正常人有别,她的有意思....“决赛可是出了什么事?” “东郭绰赢了,但君离从一开始就没去夺王旗,他将另外六名对手全都给教训了一番,俘虏了对手的所有奴隶。”辛筝笑道。“他牵着一串对手出来时,别提多精彩了。” 习惯了场外招解决对手的贵族们大概是头回碰到这么不讲理的对手,胜负?那是什么? 当然,心气是顺了,但君离也有麻烦要收拾,为了避免战败的奴隶们被处死,他索要了所有的奴隶。 奴隶又不值钱,他有兴趣,王自然随手送了他,但问题也在这,一千多名奴隶,吃饭是个大问题,也不知君离要如何收场。 卫辕能想象那会儿很多人的表情会有多精彩,但不是很能理解辛筝的神清气爽,好像每次看别人倒霉,少年辛侯都会格外的开心,甚至嫌弃事不够大,不够热闹,恨不能往上浇几坛烈酒。 正聊着,便见一名仆人扛着个麻袋进来了,见到卫辕在,下意识看了辛筝,卫辕见了下意识想起身告辞避免听到什么不该听的。 辛筝道:“无事,此事卫先生可以知道。” 闻言,卫辕重新坐好,有些好奇的看着麻袋,不知道辛筝想给自己看什么。 仆人将麻袋口往下一倒,倒出来一个大活人,卫辕瞧了瞧,不认识,疑惑的看向辛筝。 辛筝道:“我突然发现,这世上似乎还有人能听懂你我的想法。” 卫辕闻言顿时来了兴趣,能听懂自己想法的,虽然很少,但帝国之大并非没有,可能听懂辛筝想法的....那是真正的稀有。 “不至于是他吧?”卫辕指着麻袋男道。 “当然不是,不过他可能知道。”辛筝道。 东郭绰听得懂自己的想法,虽然和卫辕一样不认同,但听得懂本身就是个很有意思的事。 师从山鬼。 绑了东郭绰审问显然不靠谱,东郭绰之才华,不宜往死里得罪,但绑个鱼国贵族就没那么多顾虑了,莫说绑了,便是杀了也不过是小事。 鱼国贵族在被送来之前显然被教育过了,辛筝问什么就答什么。 东郭绰是小吏之子,不是骗人的,但师从山鬼,辛筝原以为这山鬼是什么奇葩名字,结果....这就是个单纯的称呼,并非名字。 在人族的观念里,鬼和神是相通的,山鬼的解释是山神。 这么称呼人也是无奈,没人知道山鬼叫什么,是什么人,从哪来。 山鬼最早的踪迹是十几年前,突然出现在敖岸山的,最早见到她的是一些猎人和山中游猎的贵族。 白衣白发,头生四角,容貌倾国倾城,游荡于山林中却一点都不野人,她看上去比贵族还精致,也一点都不像人。 元洲五族,长什么样的都有,就是没她那样的。 被误以为是山鬼再正常不过了,不过后来随着她与周围人族的交流增加,慢慢的也就知道她不是山鬼了,不过一来已经习惯称呼其为山鬼了,二来山鬼相当....博学多才。 天文地理、兵法治国无一不通。 山鬼办了私学,学生想学的东西,就没有她教不了的。 辛筝颇为诧异。“如此大才,怎无人招揽?” 换了她,这么个人才在附近,哪怕是绑也要绑回家。 “非是不愿招揽,而是山鬼说她要在敖岸山等一个人,不会离开敖岸山。”鱼国贵族道。 辛筝对此表示怀疑,更加具体的盘问了几遭,得出结论:等人的说法多半是骗人的,不过山鬼委实是真隐士。 敖岸山周围四季如春,土地肥沃,粮食产量很高,非常富庶,理论上,易子而食,粮食不够吃又狠不下吃了孩子就把孩子扔掉这种事情不会在那里。但富庶也分人,贵族富得流油,但氓庶....反正每年因为养不起而扔到山里自生自灭的孩童数量一点都不少。 正常情况下,那些孩子是死定了。 辛筝多年前荒野求生时没少在荒山野岭踩到幼童的骨头,初始还有些触动,后来看多了便没感觉了,足可见那些被舍弃的孩童存活率如何。网首发 但,敖岸山有位山鬼。 一堆孩子在自己周围自生自灭,化为白骨,这年头能活下来的大部分人都不会多管闲事,自己活着都很不容易了,还管别人?当自己是圣人呢? 不能说这种想法是错的,不遵从这一想法的人九成九都死了,反倒是遵从的大多活了下来,至少死得没那么快。 山鬼显然属于少数,她做不到看着一堆孩童在自己眼皮底下化为白骨,但她又有能力不成为违背世道生存的真理而被世道给碾死的螳螂,因而将那些孩童给收养了。 也是因为这些孩童,山鬼不得不改变原本不问世事的深山隐居生活开始和周围的人族城邑聚落频繁打交道。 她自己原本靠什么生存不得而知,但她捡回去的那些孩童肯定得吃饭穿衣。 最开始时山鬼是用山里珍贵的药材和名贵矿石换粮食布帛,不过后来大概是发现这太惹眼了,又改成了办私学收束脩度日。 十多年的时间里,自然也有人找过山鬼的麻烦。 求才的还好,山鬼是坚定的隐居避世者,只要没倒向他们的对手,野心勃勃且自诩明主的王侯贵族是不会干把人才尤其是这种大才往死里得罪的事的。 历史上的许多人才都充分诠释了一个真理:脑子好就是能为所欲为。 求美色的就有点麻烦了,山鬼生得倾国倾城,容颜精致无一丝瑕疵,见之不动心者少,而贵族看上什么美人基本不会考虑对方愿不愿意。尤其是山鬼还不是人族,既然不是人族,默认是禽兽,既是禽兽,自然不受帝国的法律保护。 山鬼怎么解决的麻烦不清楚,但每个想跟她发生点什么的人,不拘男女后来都清心寡欲得仿佛受了腐刑似的。 “为何那么确定她并非人族?”辛筝奇怪的问。 生命形态有问题可不代表就一定不是人,典型例子便是青婧。 思及青婧,辛筝有些诧异,青婧曾经跑到敖岸山挖坟,完全没提过山里有这样一位山鬼,除了身世,青婧对她素来是知无不言的,是没遇到还是别的原因? “山鬼的容貌十数年不曾有过分毫变化。”鱼国贵族补充道。“且人又如何会弱冠的模样却一头白发?还头生四角。” “什么样的角?”辛筝好奇的问。 “据说是仿佛鹿角一般的角。” 辛筝问足迹差不多遍九州的卫辕。“你可听说过有哪个族群生得如此?” 卫辕摇头表示没听说过。“不过能教出东郭绰那般的人才,这样的人为何不曾听闻?她的学生当不止东郭绰一人成才吧。” “山鬼与学生们有约定,学生们出师后不得提及师承,以免打扰她的生活。” 卫辕道:“这位山鬼倒是真隐士。” 能隐到这份上的人真心不多,卫辕有点怀疑对方是否理想主义者惨遭现实毒打后心灰意冷所以隐居避世。 既然无法改变,那就隐居避世,眼不见为净。 辛筝道:“管她是否真隐士,弄到手当学宫祭酒一定很有意思。” “你的双子学宫不是已择了徐清为祭酒?”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学宫谁会嫌多,再建一座便是。” “那便祝辛侯多发横财。”卫辕道,虽然他感觉辛筝哪怕天天发横财,钱也不会禁花。 “客气。”辛筝道。“对了,你是来告辞的?” 卫辕点头。“我已选防风阳生,为保他能顺利归国,我需得先行一步前往防风国。” 辛筝道:“你这个选择可谈不上太好,他老子正值盛年,你至少也得再等二三十年的时间陪他在嗣君的位置上磨,而二三十年,且不说你等不等得起,便是盛年的国君与已成年的嗣君,委实不是好搭配。” 卫辕道:“这不是问题。” 辛筝看了眼卫辕,瞬间就懂了。“我真遗憾你和我理念不同。” “我也遗憾。”卫辕同样惋惜。 两个同样遗憾惋惜的人对视了须臾,最终还是卫辕换了个不那么扎心的话题。“辛侯你真的认为你想要的世界能实现?” “我不知道。”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实际上我自己也觉得很白日梦。” 卫辕默了一瞬。“那你为何?” 辛筝沉默了很久,终是回道:“我不想当一个正常的国君,人生一眼就能从开头望到结尾,太无聊了。不做梦,我怕自己会无聊到忍不住毁了所有人,毁了这个糟心的世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唯有做梦,告诉自己,世界是能改变的,改变它是一件很有意义也很有意思的事,我才能控制自己。” “但也许永远不会实现。” “只有拼尽全力去实践却还是做不到,你才能说一件事是无法做到的。” “那时你也将死。” “那不是很好吗?我永远都不用担心自己变成疯子了。”辛筝不以为意。 卫辕沉默了。 他想他终于能理解辛筝的一些思维和行为了。 虽然都是为了改变世界,为了天下太平,但他俩出发点真的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是为了结束烽火纷争,海晏河清,而辛筝,她纯粹是为了人生不那么无聊,能有意思。 “可你若死也没做到,不会后悔吗?” 辛筝道:“我有个亦师亦友的友人,她告诉我,智慧生物创造文明不是为了犯贱,是为了过得更好。即便我无法让我的梦变成现实,但只要我能改变哪怕一点点,自然会有更多的人信了我的梦在我死后继续走下去,虽然看不到,但想想也会很有意思。” 卫辕彻底放弃了掰正辛筝的想法。 辛筝若不是如今这种思维理念,她就会是个疯子,辛原传来的那些关于辛侯暴虐疯狂的传言未必是假。 他想掰正辛筝是想有一个理智的同行知己,而非一个闲着也是闲着,干脆杀人放火吧的疯子。 卫辕辞别时将自己这段时间加以整理的新政给了辛筝一份。 “虽然你我核心理念不同,但路是相同的,这里头的东西,你哪怕无法直接用,也可借鉴。” 辛筝接过,没马上看,核心理念冲突太大,当面看很容易往人身/攻击的方向发展。 “我也有礼物给你。”辛筝递给了卫辕一箱子写满了字的缣帛。“这些是我直属封地上正在推行和准备推行的政策,你也可借鉴。” 卫辕闻言也没客气,坦然收下了。 帝国疆域太辽阔,在各自的理念两分天下之前,同样推崇法治的他俩在礼乐宗法制面前是天然的盟友,他们都需要彼此在帝国的另一边打下法治的基础。 目送卫辕抱着箱子走远,辛筝这才打开卫辕给自己的装满了简牍的箱子,都是卫辕打算去防风国以后推行的政策,辛筝不眠不休的看了两天两夜才看完,连卫辕收拾了东西去湟水渡口乘船时都没去送。 卫辕的政策可以总结为九策。 一为土地制度,立定废井田、开阡陌、田地买卖之法令。但土地仍旧是授田制,和辛筝一样,不同的是卫辕是拿土地来当军功的赏赐,而辛筝是非常极端的土地国有制,不管有没有军功都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为税赋,抛弃贡物无定数的旧税制,使农按田亩、工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之新法,如此则民富国亦富。 三为农爵,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以此激发农人勤奋耕耘,可聚更多的粮食。 四为军功,凡战阵斩首者,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使国人皆以从军杀敌为荣耀,举国皆兵,士卒奋勇,伤残无忧,何患无战胜之功。 辛筝瞅了瞅抚恤政策,更多的是减免税赋这方面的,和她按月发粮发钱是两个方向,不过她也学不了,她不允许任何人在税赋方面有特权。 五为郡县制,将贵族氏族们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缔,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使全国治权一统,如臂使指。 辛筝点头,想法很好,历史上这么干的王侯也不少,有一个算一个,不是暴毙就是被杀,也有被逼自杀的,更有甚者被指控叛国罪而被处死,反正人亡政息,希望阳生和卫辕能汲取教训,变革的时候杀贵族杀得狠点,不然回头死的就是阳生和卫辕全家了。 毕竟,不是谁都有她的好运气,推行新政失败后还能侥幸捡回一条命。 六为连坐论,城下设里、丘、邻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邻,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 七为度量衡,将国中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 辛筝忍不住想了想辛鹿为了统一钱币差点把命给搭上了的事,卫辕比辛鹿激进多了,不仅钱币要统一,而是所有东西都要统一标准。 八为官制,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 辛筝忍不住点头,贵族职权划分混乱真的是太容易钻空子也太耽误事了,一件事根本不知道该找谁才能办好。 九为齐俗,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 辛筝仍旧忍不住点头,人殉真的是太暴殄天物了。 每条政策后面都跟着一长串的具体条律,很多地方细致得完美满足强迫症,适用性也很广,不管套哪个国族都能用上。显然,这些东西是卫辕十多年来一直都在思考和总结的,并非心血来潮。 全数看完,辛筝沉思道。“以法为核心,对内严刑峻法,对外军事扩张,战争时无疑是很好用,但战争结束了,卫辕,你该不会根本没考虑过战争结束后怎么治理吧?也不排除你想将这套沿用到战争结束以后,不过应不至于,真那么干,国祚能超过二十年算命硬。” 如何保持氓庶对战争的热情? 答曰,让氓庶始终挣扎在生死线上,通过税赋的那部分不难看出,卫辕的办法是拿走氓庶生产的大部分粮食,让氓庶处于一个饿不死的水平,想吃饱,可以,上战场。 虽然辛筝自己也是这么干的,但两者还是有区别,辛筝逼氓庶上战场的同时也逼氓庶去读书,鼓励氓庶去思考。 想到战争结束以后,辛筝忽的低笑。“战争结束以后,是我想多了,就帝国这情况,没个几百年根本不可能。还有,元洲可不止人族一个种族。” 卫辕的耕战体系与那些长生种显而易见的合不来。 漫长的寿命,让长生种的水化水平都相当的高,至少长生种基本没有文盲,既然读书识字,又活得长,自然会思考。 卫辕的耕战体系不需要能思考的人,只需要服从命令的农人与士卒。 让学会了思考的人放弃思考,这太有难度,再加上卫辕的政策是纯粹的人族立场。 毫无悬念,卫辕的政策搞到最后肯定要和别的种族不死不休。 可战争推动文明发展的手段,不是目的呀,元洲五族好不容易从种族大乱战的泥潭里爬出来得以喘息,若再掉进去,真的就是谁都别想过安生日子了。 “最重要的是,卫辕,你的耕战体系有一个最致命的问题。”辛筝叹道。“高度集权于国君,你如何保证每代国君都是明君?当国君不用考核,只需要血统,真可怕,更悲哀的是这是普世认同的主流观念。” 法的威信不是那么好立的,一旦破坏,想重建需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偏偏国君想搞破坏,非常容易,毕竟卫辕之法的核心便是国君的意志,国君是个有野心有能力的明君,这套体系无疑是极好的,国君若是个昏君....想想就很美。 第245章 第二十七章东郭绰 东郭绰来拜访辛筝时辛筝已两天两夜,确切说是三天两夜没睡觉了,眼睛里满是血丝,东郭绰瞧了都忍不住呆了下,若非知道辛筝不好色,并且去岁去西坊还被刺杀被迫蹲家里一个月,辛筝如今的模样真的很容易让人往生理需求的方向想。 “辛侯可是有烦心事?”东郭绰问,若是辛筝因为什么棘手的事搞成这样,他或许能帮上忙,欠辛筝的人情,能还一点是一点。 “我只烦心钱永远不够花,你帮不了我。”辛筝随口回道。“你来寻我是?” “在下是来还一物的。”东郭绰取出了辛筝前些天给自己的帕子,帕子保存得极好,不论是墨迹还是玺印都清晰如故。 辛筝闻言诧异挑眉。“你想要什么呢?” 要招揽人才,自然不能自己有什么就给什么,而得对方想要什么给什么,对于大才尤其如此,给得不合口味....可以参考一下青婧刚认识那两年对她干的事,没被弄死半是她命硬,半是青婧对她有一点兴趣。 东郭绰闻言想了想,道:“辛侯有些像我的夫子。” 山鬼? 辛筝好奇的问:“她怎么了?” 山鬼怎么了? 东郭绰一时难以回答这个问题。 山鬼是一个很特别的人,更透彻点的话大概就是,山鬼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气质,有一种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感觉。 别人讲学为的是宣扬自己的学说,因而很多人讲学都是免费的,为的是学说争斗。 山鬼不是,她就是为了钱,你想听什么学说,她就能给你讲什么学说,并且讲得头头是道,哪怕是该学说的真传跑到她面前都不一定说得过她。 东郭绰是在山鬼大街上讲学时被吸引的,彼时雪衣白发的山鬼因为捡了一堆被遗弃的孩童,而孩童要吃饭的问题不得不走入人族的城邑。 许是考虑到用宝石和珍贵药材换钱赚是赚但也容易引来觊觎,也可能是一群是教,也不怕再多来几个,山鬼在用药材与宝石换了钱粮布帛后在大街上讲起了学。 烟火红尘,山鬼便仿佛误入俗世的山中精灵,空灵而缥缈。 回头率相当高,而一旦回了头便很难不被她的讲学所吸引。 东郭绰在那之前没见过比山鬼更有学识的人,长大以后游历列国也没见过。 山鬼是唯一一个学识渊博得给他一种无所不知的感觉的人。 那种感觉让他不顾一切的偷了家里的钱寻去了山鬼的住处拜师。 “你想学什么呢?”山鬼简单介绍了下自己会的东西,长长的一串,用一个词来总结的话,那就两个字:全才。 东郭绰问:“你全都教我不行吗?” 山鬼瞅了瞅新收的学生,非常直接的道:“你并非国士无双的底蕴,更无漫长的寿命,选一个能学明白就不错了,务实点。” “学生想学治国之术。” 山鬼问:“那你要偏文还是偏军事?” 东郭绰用眼神问这也不能一起学? 山鬼道:“文□□定国,武灭国开疆,若无主辅,都要学,那你得学一辈子。” 东郭绰想了想,选择了军事为主,文治为辅。 这一学便是十年。 虽然山鬼办学是为了赚钱,但她的教学态度却是相当的认真,根据每个弟子的兴趣和天赋教最合适的东西,还会根据学生的性格决定是夸赞多点还是责骂多点,因材施教。 十年的时间足够东郭绰成才。 “我教你的,在这个世道已经够用了,你可以选择出师,也可以选择留下来继续学,不过你若是留下来,我还能教你的,你便是学了也不会有用武之地。”网首发 “为何没有用武之地?” 山鬼想了想,回答:“你教一个孩童如何挥舞长戟的技巧,他可用得上?” “长大后自是用得上。” “那孩童命中注定活不到那个时候呢?”山鬼坐在长廊下望着雨中的敖岸山,目光似在望山,又似什么都没在看。 东郭绰不是很明白,但山鬼不会骗人,他说自己还能再学到的不会用得上,那多半是真的,而且他也已成年,学了这么多年,他对自己的才华也有点数,不能与山鬼比,却胜过很多很多的人。 十年风雨无阻的苦学,为的是什么? 可不是做学问。 按着惯例,学生学出师要走了,所有人会聚在一起共饮离别的酒,东郭绰忍不住好奇的问了山鬼一个问题。“夫子这些年教各家学说,为何唯独不曾教过自己的学说?” 山鬼道:“我并无学说。” 东郭绰不解。“夫子对天下难道没有期望?” 山鬼沉默须臾,反问:“为何要有期望?” 东郭绰不解。“夫子难道对这天下没有期望?” 山鬼想了想,道:“我从一开始便知道天下最终会是什么模样,既已知,又何来期待?” 东郭绰没听明白,但众学生都很好奇山鬼觉得必然的未来是什么样的,纷纷起哄。 许是因为饮了酒的缘故,也可能是想满足学生们的好奇心,山鬼道:“未来啊,人无贵贱之别,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每个人都能上学,吃饱穿暖。” 非常朴实的话语,却也充满了白日梦的味道,又令人忍不住期待。 再没有比这更美好的白日梦了。 东郭绰将当年出师时山鬼所言的未来说了说。“虽然夫子说那是她认为的必然发生的未来,但我相信夫子,夫子既然说那是未来,那就一定是会发生的未来。辛侯,你让我想起了夫子。” 辛筝不解:“梦中的未来那般美好,她怎就会想不开做个隐士?” 东郭绰想了想,问:“辛侯可抓过沙子?” 辛筝点头。“抓过。” “那辛侯一定知道,不论怎样握紧,沙子最终都是会落下的。” 辛筝听懂了。“既然不论怎样都注定会发生,何必强求?” 东郭绰点头。 辛筝笑。“既如此,人终有意思,你的夫子怎么不早点去死呢?” 东郭绰尴尬,但还是为师长辩驳道:“人各有志。” 各有志你到夫子这份上也不容易,辛筝心说。“那你呢?你既然相信她所说的会成真,为何拒绝我?” 东郭绰道。“我相信辛侯所希望的会成真,但我与辛侯是不一样的。” 辛筝闻言问:“你所求?” 东郭绰道:“辛侯乃仁义之士,然,比起义,我更重利,我并不恨这个贵者恒贵,贱者恒贱的世道,我恨的是凭什么贵者恒贵的世界里没有我的一席之地。” “自我之上,公平公正,自我之下,贵贱恒定。”辛筝无语道:“你的追求可真实在。”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东郭绰理直气壮的道。 比起利他人的义,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喜欢贵者恒贵,恨也是恨贵者恒贵的世界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辛筝道:“罢了,你我并非同路人。” 她干的就是给血统神圣掘墓的事,自然不可能前脚为血统神圣掘好墓,后脚就将墓重新填平,人生再无聊也不能无聊到这份上。 志不同,自然不相谋,但东郭绰还是道:“我欠辛侯两个人情,来日必偿。” 辛筝满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举手之劳,无须在意。” “于辛侯而言不过举手之劳,于在下却无一不是大事。”东郭绰很认真的道。“辛侯可以不在意,在下却不可以不当回事。” 辛筝回以随便你的眼神。 “辛侯可知夫子说她所言的未来需要多久才能实现?” 辛筝似是来了点兴趣。“多久?” “少则两千年,多则三四千年。” 辛筝:“....” 东郭绰叹道。“那需要很多很多人的努力。” 辛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东郭绰闻言没再说什么,告辞离去了。 辛筝望着他的背影,直到一名貌不惊人的仆人来回禀东郭绰已离开才开口道:“他离开蒲阪后将他的踪迹透给王畿的公卿贵族们,若公卿贵族们取不了他的命。”想了想,考虑了下自己手头的人手紧张程度,辛筝最终放弃了让自己的人到时候继续刺杀的想法,人手培养不易,败不起。“找杀手买他的首级,价格的话,唔,一千金好了。” 一千金买东郭绰的首级,买不到也没亏,买到了,东郭绰的首级值这个价,还是不亏。 “诺。” “还有,派人去通知夷彭,让他去敖岸山查查山鬼。”想了想,辛筝补充道。“带上九方燮。” 一个被现实狠狠按在地上教育做人都还没心灰意懒的理想主义者与心灰意懒的避世隐居者,不知最终会是谁干扰谁。 东郭绰走了,还没等朝堂上就军将之位要不要给他,如果不给,要安排个什么位置给他时便离开了。 辛筝觉得东郭绰走得快说明这人的求生欲还是很强的。 军将之位很好,但没有足够的出身,能活过三天都算好的。 而不当军将,东郭绰打了那么多人的脸,上头想弄死下头一个没有背景的小卒子还不容易? 辛筝很明白,君离却不能理解,拎着酒来寻辛筝。“他竟然就这么走了,那他折腾这么久是图什么呀?” 辛筝饮着自备的乳酒。“图名呀。” 君离疑惑的看着辛筝。“什么?” “我说,图名。”辛筝道。“他没有足够高贵的出身,若无名,哪个王侯会重用他?经此一遭,天下谁人会不知他之名?” “他这么走了,得罪的王侯还不够多?” “多啊。”辛筝道。“不过,走得如此痛快,他对王畿还真是一点都不抱希望。” 虽然她自己也没抱希望。 帝国是腐烂已经烂到了根子里,薪火台再努力也是白搭。 树叶树枝甚至树干生了病都还能治,但树根出了问题,只有一个办法:砍了烧柴。 “对了,他走了,军将的位置也不需要争议了,换成谁了?”辛筝问。 君离闷了一口梨花白。“我。” 辛筝一口乳酒差点喷了,轻咳了两声。“你?呃,好像也合理,决赛时表现最亮眼的便是你了,虽然没去抢王旗,但你干掉了半数的参赛者。” 君离目盲,不管是出将还是入相,古往今来就没有残疾人的,但君离的身份足够高贵,别的参赛者再谦逊礼让表示自己不如君离,表达一下对君离的支持.... 辛筝幸灾乐祸的笑。“做人莫嚣张,若嚣张,现世报来得快。” 君离不悦。“喂,我都被人这么算计了,你怎还笑得出来?” “我不笑难道要为你哭?”辛筝反问。 君离噎住。 辛筝到底人性未泯,很快又问:“既然你都被推上去了,显然是不可能下来了,你打算怎么做?” 君离:“....我练过兵,也带过兵,但这回....我委实不知该怎么带,在昆北时,不论我自己培养的还是你给我的,都是会听我令的。” 辛筝想了想,道:“我建议你将所有人都揍一顿。” “我能打赢的只有三成。” 辛筝闻言也只剩下无奈了。 君离继续道:“兕子,我待你如何?” 辛筝警惕的看着君离。“你想干嘛?” 察觉到辛筝身上透出的警惕,君离无语,颇为哀怨的道:“这么多年我待你一片真心,你怎能如此无情?” 辛筝搓了搓胳膊。“说人话,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看我如此艰难,可否为我也为帝国分忧。” “比如?” “我觉得司马很适合你,你不是崇法吗?”君离道。 “司马,军中统军法秩序之职,这倒是个好位置,但这个位置上,要么干得特别好然后死得快,要么干得毫无成绩但活得长久。”辛筝悠悠道。“你希望我是哪种?” “我希望你是第三种。”君离摸索着握住辛筝的手,眼神专注认真得仿佛真的能看见辛筝,且只看得见辛筝一般。“我相信你,也希望你能信我一回,不论面对谁,我都会是你的后盾。” 辛筝瞧着君离的眼神不由怔了下,旋即甩掉了君离的手,见鬼,她方才竟有种对方好似真的看见了自己的感觉,冷冷反问:“我为何要相信你?” 君离难过道:“多年相交,你我之间的情谊难道还不值些许信任?” “谈感情伤钱。” 君离:“....你的钱又花完了?” “我何时手头松过?” 君离无法反驳,认识这么多年,辛筝的生活一直都是拮据的。“谈钱伤感情。” “钱我所欲,感情我所欲也,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取钱而舍感情也。” 君离为难。“我如今真没钱,为了保证我自己的安全,我总得为自己准备足够的精锐亲信,钱已花得差不多了。” “欠条,利钱一成。” “你放高利贷呢?” “你的意思是你更喜欢九出十三归?” “不,还是一成好了,多少?” 辛筝顺口回答:“五百镒金。” “你怎么不去抢?” “我如今正在抢劫你呀。” “....” 辛筝很快在随手翻出的犊版上写好了欠款,递给君离。“用印吧。” 君离无奈的在犊版上用了代表自己身份的印玺。 辛筝满意的将犊版收了起来。 君离忽的伸手往她的发髻上插了一根奇楠木簪。“送你的,当谢礼吧。” 辛筝也没拔下来,君离差不多每个月都会送她一根簪子。“这破簪子可不能当定金。” 君离:“....不是定金,只是单纯给你的礼物。” 那就好,辛筝摸了摸簪子。“你很喜欢木簪吗?” 君离想了想,发现自己对簪子真没什么喜好。“好看的簪子我都喜欢。” “那你怎么送我的都是木簪” 他现在只会用刻刀雕刻木簪,木头以外的材质一点都不好雕,他还看不见,能用刻刀刻木簪尚且练了很久才不再伤到手,何况别的。之前勉强做了一枚和自己手上扳指样式配对的兕角扳指弄得满手都是伤口,养了好一段时间。 君离笑道:“你不喜欢?那我下回送你其它材质的簪子。” “也不是不喜欢,虽然刀工一般般,但样式都挺合我心意的,只是除了前段时间的兕角扳指,你送的全是木簪,不免显得单调。”辛筝随口道。“不过你如今也没钱了,没必要送我东西,反正送不送礼都不影响你我交情。” 君离哭笑不得。“所以你就从来都不送我礼物?” 辛筝理直气壮道:“没钱。” “你上回送我的扳指也没花钱。” “忙。” 第247章 第二十九章骊嫘 “大君不怕他们都走了吗?” 回府的路上骊嫘好奇的问辛筝,辛侯今天的做法太...要么就是非常自信,要么就是打算转身杀人。 辛侯的心性谈不上好人,但也谈不上狭隘,哪怕是强压下了门客们,但也只是一段时间,共处一段时间后门客若还是想走,她也不会再阻拦了,还会大方的给盘缠道别。当然,她想留人,人最终肯定是走不了的。 骊嫘估摸着辛侯是格外自信,自信那些奴隶不会走。 辛筝闻言反问:“他们走了又能去哪呢?” “你许诺了一笔钱,他们又有足够的武力,哪里不能去?”骊嫘下意识道。 辛筝笑。“他们和你不一样的,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但他们,从有记忆起便是做为斗兽取乐的玩物而存活,他们有武力,却是用来与猛兽与同类搏杀以取乐贵族,你会用武力保护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他们却不知自己的武力除了取乐贵族外还有什么用处。” “身体是自由了,心却没有。”辛筝悠悠叹道。“习惯了被奴役的奴隶无法想像没有主人的生活。” 骊嫘沉默。 辛筝撑着案几,以手支额。“你这种能够跳出习惯了的圈子真正按自己的心意活的人真的非常难得。” 骊嫘闻言不由看向辛筝,眸光复杂。“你知道?” 辛筝道:“这么多年了,我的多疑你难道不知,自然是会查你的。冀州虽遥远,但青婧她见过骊武侯,她告诉我,你与骊武侯生得非常像。” 却也只是外表像。 骊嫘没骊武侯那么旺盛的权力欲望,当然,也不排除是被骊武侯给逼得物极必反了,生于统治阶层,正常情况下不可能有人如骊嫘这般豁达权力。 骊嫘道:“你欲图谋骊国?” 辛筝往嘴里扔了一枚糖丸。“你想太多了,骊武侯时的骊国我可能还会发愁一下,但如今的骊国,平均两年换一任国君,我真不需要费多余的心思。” 骊武侯死后,唯一一个勉强有继承权的女儿也跟着出事,旁支上位。 理论上不应该出太大问题,礼崩乐坏,旁支干掉嫡支也不是什么稀奇事,问题在于上位的旁支委实是有点旁,不仅旁,血统认真的论起来其实真不咋的,骊嫘是侍女所从,那位旁支也没见多好。和骊嫘比,他最大的优势就是他是个男的,国人对男性国君的接受度比女性高,并且这位旁支比骊嫘好控制,臣子都比较喜欢好控制的国君。 这真是开了一个好头。 这么远还血统低贱的旁支都能上位,别的旁支呢?他们虽然远,但祖上血统可是非常高贵的。 于是乎,骊国最乱的时候一年换了三任国君。 现在再位的骊侯的血统偏远得....用一句话来形容便是,他和骊武侯一千年前是一家。 骊嫘的身份的确是一枚对付骊国的好筹码,但骊国与辛原离得太远了,再加上冀州之地人口稠密,大国云集,骊嫘的身份真起不到太有价值的用处。 骊嫘道:“我随口一问,你却如此答,你不过是小小诸侯,心中惦念的委实有些惊人。” “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天下者不足以谋一国。”辛筝道。 “任何名言到你嘴里都能改得面目全非。”骊嫘无语的摇头。“不是为了我的身份,那你这些年对我?” 辛筝重用骊嫘吗? 这个很难说,她交给骊嫘做的事不多,但也不少,方方面面的事骊嫘都有参与,可以说,辛筝如今用的人里,骊嫘是与她最近的。 很有点位不高但非常亲信的味道,可辛筝会真的相信谁吗? “自然是为了你的才干。”辛筝道。“骊武侯倾尽心血培养的嗣君,虽然你的心性当嗣君非常不合格,但你的才干却是很出色。” 不管让骊嫘干什么骊嫘都能办得妥妥当当的,不论是军政外交还是风花雪月,骊嫘是真样样精通。 考虑一下骊武侯死时骊嫘的年纪,小小年纪就能如此多才多艺,想来骊武侯在世对骊嫘的教育绝对是严到极致的那种。 不过大抵也是因此,后来侥幸活下来离开了骊国的骊嫘才会变成放飞自我的巨狡。 “你老子对你的教育是你身上最大的财富。”辛筝道。 骊嫘神情复杂的叹道。“是啊。” 从两岁起就接受骊武侯安排的教育,不管是学什么,骊武侯都要求女儿必须学到最好。骊武侯的理由非常充分,虽然挖坑最后埋的是自己,但坑已经挖了,比起追究坑是怎么挖的,怎么填才是最重要的。 性别是骊嫘的天然劣势,想坐稳江山,骊嫘就不能像男性国君一般放纵自己享受安逸,觉得只要不影响自己享乐就行,骊嫘要那么干,她也别想活了,因而骊嫘不仅要做得出色,还要做得非常出色,比男人更出色,唯有如此,她才能以女性君侯的身份在男尊女卑风气严重的冀州立足。 基于此,骊嫘的生活真的就只有七个字能形容: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这般日子过了十几年,没有最痛苦只有更痛苦,然而最后,她却发现,没有骊武侯那十几年对她学不死就往死里学的教育,在失去庇护后她根本无法独立生存。 曾经的每一滴汗水都没有白费,每一分痛苦也都没白受。 就是最后的发展是谁也没想到的,她的所学都没白学,却也没如骊武侯所愿,她还没坐上国君之位就被贵族们给否了继承资格,最终只能假死逃离骊国求活。 辛筝安慰道:“当不上国君其实也不是坏事,骊国那混乱的局势,你真当上了,这会坟头草也该三尺了。你看当年将你拉下来的仇家,现在还有几个是活的?” 骊嫘:“....虽然没觉得被安慰到,但还是谢谢大君。” 辛筝无语道:“实话就是不中听。” 骊嫘不想说话。 说的是实话没错,但安慰人时说实话才更扎心呀。 马车辚辚,终是回府,一进门仆人便禀报徐清祭酒来访。 骊嫘扭头对后面还没从车厢里下来的辛筝道:“大概是为了教材来找你麻烦的。” “那可不一定。”辛筝道。“我觉得她更可能是不确定我想做什么,所以来找我试探的,要不要打赌?” “赌什么?” “自然是赌钱。” “赌钱之前你先将这些年欠我的薪俸发了。”骊嫘伸手道。 “你的衣食住行那样不是我在花钱?”辛筝拍掉骊嫘的手。“要不要去旁听?” 骊嫘想了想,摇头。“还是算了,我今天的事还没处理完呢,不过你若是愿意尽主公的责任而非将事情都推给我....” “我先走了。”才下马车的辛筝拔腿便走,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个全能助手,她怎么可能还一天到晚的案牍劳形,虽然哪怕有全能助手自己也还是没闲过.... 办学就得有教材,若只是几个学生,自然可以如帝国如今比较常见的私学一般,按着夫子擅长的教,夫子读过什么书就教什么书。没办法,这年头看书论斤,书籍又是珍贵之物,哪怕是贵族之家,家里的藏书也不会太多,真正藏书万卷的无一不是贵族中顶级存在。因而大部分人求学还真的是有什么就学什么,夫子也是会什么就教什么,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人族文盲的人口比例也始终居高不下。 那不是辛筝想要的,她想要的是消灭所有文盲,自然不能按老一套来,而且她也没那么多博学多才的教师人才,干脆点,将教材的范围给定下来,如此也可以批量制造能教书育人的夫子。 统一的教材很重要,辛筝非常干脆的将辛国最新编纂的各个年级的教材送了一份给徐清,因着一直都还在摸索,辛国正在使用的教材差不多每年都在修改,为此老巫与虞不得不专门养了一支容纳了各行各业人才的脱产团队专职负责教材的完善。 教材的质量非常高,至少在辛筝看来很高,照着这教材教学,旁的不说,眼界肯定会很开阔,绝对不会出现现今很多贵族那种五谷不分的情况。 只一点,帝国的主流观念是仁义礼,其中礼是最核心的东西。 礼乐体系是为了尊卑等级而设计出来的东西,只要教礼,就不免需要涉及到尊卑等级与血统神圣。 辛筝从一开始便将礼这玩意给剔掉了,序学教的所谓礼更多是保持自身和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如何防疫、谈吐礼貌言行举止要有精气神等方面的,尊卑等级与血统神圣完全没有。 以徐清的性子,收到教材后肯定会认真的将教材全都给研究一遍,研究完了来拜访也是必然。 辛筝有些好奇徐清的反应,这决定她在十年,也可能是十五年后对徐清的安排,是杀徐清,还是不杀。 辛筝到的时候徐清正在梅树下煮茗汤,悠哉得仿佛不是在做客,想了想徐清的性格,又觉得这很正常。 茗,又名苦荼,最大也是唯一的特点便是苦,苦到让人怀疑人生。 这种植物据说是人族扩张到豫州时发现的,因为食之有诸多药用价值而被巫彭殿收集驯化,然,都几千年了,苦荼仍旧不负苦荼之名,单独煮汤根本没法喝,必须加各种佐料。 因着人的口味不同,煮茗汤时加的料也不同,辛筝最喜欢的是往茗汤里加羊肉。 不过不常这么做,苦荼和糖一样都是珍贵的药品。 平日里拿糖当零嘴吃已经很奢侈了,再拿苦荼天天煮肉,迟早破产。 辛筝坐下后瞅了瞅徐清煮的茗汤,出乎意料,徐清煮的茗汤里竟然没加太多的料,只是加了一些从冰窖里取出的橘子。 见辛筝来了,徐清给辛筝倒了一盏茗汤。“尝一尝。” 辛筝不是很想尝,倒不是怕下毒,而是徐清加的料太少,想也知这茗汤会有多苦,人生已经够吃了,何苦还要想不开找虐? 徐清也不勉强,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盏,饮了一口,苦,苦得让人怀疑人生,因着加了橘子,苦涩中有几分酸涩。 辛筝好奇的问:“不苦吗?” “苦啊,非常苦。”徐清回道。 辛筝无声的用眼神表示,既如此你还好这一口? 徐清道:“虽然很苦,但回甘时亦是格外的甘甜,甚于饴糖,很划算。” 辛筝懂了。“下回我也试试,饴糖委实是贵了点。” 品质好的饴糖和同等重量的金子的价值是一样的,甚至比后者更值钱。 徐清闻言不由看了眼辛筝,这位的心性她虽然不太认同,却也真的是一个越相处越有意思的人。“我将你给我的教材看完了。” “编纂得如何?是不是很全?”辛筝问。 “非常全,也非常注重务实与民生。”徐清道。“不过,按着这些教材培养,似乎只能培养吏。” 辛筝点头。“对呀对呀,就是培养吏,我看分封贵族不顺眼,祭酒也知,既然要干掉他们,我总得准备有可以替代他们管理地方的人手。若是招贤,贤才都是奔着公卿大夫的位置去的,哪看得上底层的吏职?” 徐清哦了声,又道:“可我仔细研究了一番,为何教材里没有任何涉及礼的东西” 辛筝面不改色的道:“我不是加了信、智与体吗?仁义智信体不比仁义礼更丰富吗?” 是很丰富,丰富得将主流的观念给剔干净了。 徐清道:“礼是人族的根基。” “礼崩乐坏难道不足以说明礼已过时了?”辛筝平淡的道。“过时了的,就应该扔掉。” 几百年的乱世太铁证,徐清昧着良心都没法反驳辛筝的前半句,遂问:“你又如何确定你的理念能取代礼成为新的基石?” “不论我说得怎样信誓旦旦,祭酒也是不会信的吧?”辛筝轻笑。 徐清无言。 辛筝道:“祭酒也不知帝国日后当如何吧,既如此,何不且行且看,不到最后谁知道帝国如何才能重新安定下来?” 徐清默然须臾。“帝国很多人都在思考帝国日后当何去何从,但我总觉得,你是最危险的。” 辛筝为自己叫屈:“祭酒你对我有偏见。” 徐清道:“我见过很多充满理想的人,但无一人有你的冷血。” 理想主义者必热血沸腾,辛筝这种截然不同的类型完全不像理想主义者,但她又真的在思考帝国未来何去何从,而且看上去很有想法。 徐清无法用自己的眼光与经验来判断辛筝会带来什么,便只能靠直觉,而直觉....两个字足以形容她对辛筝的直觉:不祥。 辛筝不以为然:“理想很美好,但现实是冰冷的,热血成不了事。” 徐清笑。“你怎么都能理直气壮。” “理不直如何能气壮?”辛筝坦然道。 徐清深以为,辛筝哪怕理不直也会气很壮。 “我不会改教材。”徐清道。 辛筝挑眉,这么好说话。 徐清继续道。“你的教材只有十年,十年之后学的便没了。” 辛筝也很无奈。“人手不够。”连后面几年的教材编纂得其实也不是很好,但一时半会也没办法。 “我可以为你完善教材。”徐清想了想,又补了句。“十年之后要学的,若你没有头绪,我也可帮忙。” 辛筝不由道。“让你将礼加进去?” “辛侯缘何对礼如此排斥?”徐清疑惑,哪怕礼崩乐坏证明礼已经不适应时代了,也不至于排斥至此吧? 辛筝默然须臾,没有解释,而是道:“你可以参与对教材的编纂,但不能往里面加任何关于礼的东西,并且必须我或我安排的人亲自审核后才能投入使用。” 徐清没意见,虽然自己是祭酒,但学宫的金主是辛筝,谁才是学宫真正的主人她心里还是有数的。 聊完了教材,徐清又聊起了夫子的人手问题,这年头识字的人少,自然,蒲阪乃帝国中心,识字的人口比例还是很高的。 辛筝很快就要出征了,关于学宫的事需要辛筝做主的徐清都想趁着她还没走一次性解决完,省得回头人走了自己哪怕有想法也因为没有权力而无能为力。 “你想从蒲阪招募贫困的游士当先生?想法不错,但那些游士不会干一辈子的。”辛筝道。“一旦找到愿意收他们为门客的贵族,他们便不会再贫困了,又如何能再看得上骨子里离经叛道的双子学宫?” “但他们找到冤大头之前还是要吃饭的。”徐清道。“我不知辛侯想做什么,但辛侯比起接受了礼的游士,应当更喜欢用自己培养的人才吧?” 辛筝点头。更新最快的网 徐清道。“既如此,游士便很合适,他们往来列国,见多识广,又不会长久的留在学宫,待学宫渡过前期人手短缺的时期他们也会自己离开,到时学宫培养的学生也可以担任新的先生了。” 辛筝扶额。“我怕那些游士呆不了几个月就走了,学生读书,少则数日,多则几个月就换先生....精力全花在怎么磨合新先生的教学风格上了。” “我有一策让他们至少呆上一年。”徐清笃定道。 辛筝诧异的看着徐清。“祭酒有何良策?” 徐清道:“我愿将我所有的藏书捐献给学宫,学宫不论是先生还是学生,只要有兴趣,皆可阅览藏书室任何藏书。” 辛筝想了想徐清的藏书,再想了想那么多藏书的保存需要的开销....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散财的肉疼。“祭酒高义。” 一千镒金能用三年都算她输,只愿望舒没忘了学宫的事,不然她就有的愁了。 第248章 第三十章望舒 三途将最后一道腌竹笋弄好从厨房出来时便看到了食案前坐着的人,邪灵苍白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无言以对的神情。 人的皮相非常重要,尤其是皮相与骨相皆是上上品且完美契合时,那种美无疑是惊艳的,好看的人无论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哪怕望舒从来都不注重打扮,所有心思一半给了复仇一半给了知识,穿衣打扮真不在她的认知里。纵是如此,望舒也是有所喜好的,却不好说是天性还是后天影响。 草原上辽阔无边,视野开阔,因而看起来天空是所有地方最蓝的,云也是最白的,加之白色布料不需要染色,便宜,蓝色的染料获取起来也是诸多颜色中比较廉价的,故而崇蓝尚白。 芕对望舒的影响很大,望舒的衣着多为白色与蓝色,赫胥国灭后为了守孝也是习惯,望舒更是能穿白就不穿别的颜色。网首发 白衣并不好穿,穿得好那叫谪仙,穿得不好就叫丑人多作怪了。 望舒哪怕是一身普普通通没有任何图案的白衣都能穿得很出彩,何况玉宫为她纺织裁剪的白衣遍布暗纹,在不同的光线角度下会呈现不同的图案光泽,无疑更加出彩。 看习惯了望舒往日皎皎如月的白衣神女形像,如今....不能说难看,望舒的身材,至少曾经是衣架子,如今哪怕人皮包骷髅,人皮的美丽也足以弥补很多,而元的气质一点都不比望舒的皎皎如月逊色,就是风格南辕北辙了些罢了。 只是,一天一身衣服,而且一件比一件花里胡哨,仍不免觉得不适应。 纵是如此,三途仍旧觉得佩服,花里胡哨的打扮,真不是什么人都能驾驭的,即便是今儿这一身至少染七八种鲜艳色彩一看就很辣眼的衣服,这人也愣是穿出了倾国倾城的风采,委实让人不知该感慨望舒皮相出色是个天生的衣架子还是元自身的气质太好。 三途都有点怀疑,给这家伙一身乞儿的衣服,搞不好这人都能穿出王袍加身的味道来。 见三途从厨房出来,元将嘴里的卷耳咽下,对三途道:“我头回知道邪灵原来也是会做饭的。” 三途将竹笋放在案上。“邪灵也曾是人,自然会做菜。” 她是数十万人的怨灵残魂所化,虽然为了不崩溃,并未继承所有人的所有记忆,只是继承了数十万亡魂最深刻的记忆,但厨艺这东西,每个人提供一点记忆便足够了。 元道:“但邪灵以人为食。” 生吞活剥,委实没有做饭的需求。 三途道:“没有做饭的需要罢了,还有,我做饭不是给你吃的。” 元笑:“我就是望舒,望舒就是我。” 三途目露杀机。“你们俩莫非都当我是傻子?离魂症两种病因以为我一无所知?人格分裂,纵然有两种性格,却也的确是同一个人,但一体双魂,灵魂都不是一个,又如何是同一个人?” 元不解:“怎么看出来的?” 三途道:“我是邪灵,对灵魂比较敏锐,且,乔是知情的吧?” 元哦了声。 忘了这茬。 她与望舒的灵魂根本不是一个位阶的,邪灵很难什么感觉都没有。 还有乔,乔是知道望舒一体多魂情况的,稍有不同的是乔当年是靠直觉发现的问题。 元道:“的确,我不是望舒,你是想杀了我吗?别忘了,这身体可是望舒的。这躯体死了,我不一定死,望舒却是死定了。” 三途被噎得不轻,这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自己没能耐将元的灵魂拆出来。 “你为何会在卷毛的身体里?”三途问。 元支着下颌道:“这个说来话长。” 三途阴沉着脸道:“那就长话短说。” “长话短说就是我与她有个约定,我许她十二个愿望,每许一个愿望,她身体的控制权就得分我十二分之一。”元回道。 “你没有自己的躯体吗?” “我原来的躯体在几千年前便碎成了齑粉。”元一脸我也很无奈,比碎尸万段更碎的死法,某种意义上也是空前绝后了。 “为何是卷毛?”三途问。 没问约定是怎么回事,不管约定是怎么回事,只要元的力量足够强大,望舒都注定坠入深渊,没有人能一生都遇不到无能为力的时候。 元道:“她合适。” 三途道:“我若是为你寻一具更合适的,你可能离开?” 元挑眉。“自然是能的,但你如何能找到第二具?” 祂等了四五千年才等来望舒,这要能轻松找到第二具,祂何至于等待四五千年? 三途问:“你的子孙应当不少吧?” 元微笑着看着三途。 三途道:“灵魂与躯体并非随便搭配就能合适,最适合灵魂的躯体永远都是十月怀胎时孕育的最初那具躯体。其次便是拥有相同血脉者,不然将人的灵魂塞到羽族的躯体里一定会适应不良,血脉越相近越好,卷毛是你的后代?” 最后一句虽是疑问句却用的笃定语气。 元颌首。“是,她是我的后代。” 三途默了一息。“你对待自己的子孙真是....” 元不以为然。“我是我,子孙是子孙,若因为子孙是我的后代,我就得无私奉献,那也太荒谬了。我的寿命长达数百万年,有无子孙传递我的生命信息,于我并无意义。” 三途道:“数百万年....纵是如此,也还是会死的吧?你死后,除了你的血脉,还有什么能证明你存在过?” 元点头。“是啊,但神话生物和凡人不太一样的,神话生物除非快死了,否则很少会留下真正的后代。” “真正的后代?什么叫真正的后代?” “生下来就是神话生物的后代。”元道。 越是强大的物种,繁衍能力就越惨不忍睹,哪怕没被先天限制繁衍能力的,如神话生物,想要后代也得付出很大的代价,没哪个神话生物会那么干。 这是自然规律,食物链的位置越高,生存所需的空间与资源就越多,若不加限制,宇宙再大也得因资源耗尽而崩溃。 【你的遗传不是一点都不稳定吗?】 “是不稳定呀,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只是代价有点大。”元叹道。“不过不管我以后会不会有神话生物的后代,你都是我的后代,只是,时光如杀猪刀,我的思维亦在不断的向一个正常的神话生物蜕变,你可莫要因为我是你的祖宗就对我抱有什么人性的期待。” 三途疑惑。“你在和谁说话?” “望舒呀。”元道。“我和她随时随地都能沟通的。” 三途:“....你俩相处得倒是挺不错的。” 元笑答:“多年相伴,这点感情还是有的。” 三途道:“那希望找到新的躯体时你能念在这份相伴之情的份上干脆利落的离开。” 【元,你回来,让我来。】 元无所谓的让出了身体的控制权,切换望舒。 妖女与神女,哪怕披着同一副皮囊,差别也无异天与地。 三途无言的看着瞬间恢复了皎皎如月气质的眼前人。 望舒道:“与元的约定是我心甘情愿的。” 虽然最开始约定是元单方面给的,但最后开启约定而许愿的终究是自己。 三途道:“为了复仇,将父母给予的身体一步步的卖给别人,你可曾想过圉与芕的心情?十月怀胎生下你不是为了给别人做嫁衣。” 望舒道:“我觉得你有点误会,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不会为了复仇而将自己的身体给别人,复仇,必须我亲手做到才是复仇,别人用我的身体做到,那不是复仇。” 三途诧异了下,但想了想望舒的性格,又觉得合理:“你用它来填补生命中的遗憾?” 望舒点头。 “谁的人生会没有遗憾,你终究会消失。”三途道。 望舒道。“即便消失,那也是我自己的选择。” 三途怒。“胡闹。” 望舒无语。“我二十九岁了,不是三岁,且即便我三岁时,我父母也从来不会对我说胡闹。” “对,他们只会陪着你一起胡闹。”三途说。 望舒一时语塞,这个委实无法反驳,哪怕是变着法折腾她的芕,本质上也是放纵她的。 三途道。“罢了,随你怎么想,我会为她寻找到新的躯体。” 既然望舒是元的后代,那就从望舒的父系和母系地域血缘去找。 人族讲究故土难离,这也使得生活在同一块地方的人族往往有着同一个祖先,青北这么大,三途就不信找不到,即便青北找不到,那就去西荒。 望舒道:“但我不会答应。” 三途诧异的看着望舒,什么意思? 望舒道:“元的完整复活必须有一个人消失,我不想害人。” “那你就害自己” 望舒摇头。“我若是消失了,那也谈不上害人,因为我不会被元所诱惑与操控,我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 而换个人,能扛得住元的诱惑? 【你将我想得真坏,明明咱俩处得很好呀。】 【若我当年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你确定你我如今是朋友而非我是你的傀儡玩具?】 元无言。 若非望舒理智得克制住了欲/望,没有因为任何愿望都可以被满足的约定诱惑迷失本心,祂会怎样对待望舒? 元不清楚,因为没有先例,但元了解自己的性格,如果宿主是个轻易被欲/望所操控的人,祂绝对不会与宿主成为朋友。 没意思。 望舒总结:【你找上我,我很庆幸。】 三途怒视望舒须臾,忽道:“我继承的记忆里有不少关于你的。” 望舒诧异的看着三途,没反应过来三途想表达什么。 三途叹道。“赫胥城第一神童,三个月就会说话,还耍着圉玩,骗他喊你父。” 望舒面露尴尬之色。“你也说了,我那时才三个月,我那时也不知阿父这两个字代表什么。” 指望一个才出生三个月的小宝宝懂得孝悌....当年差点被熊孩子逼得精神失常的圉足以证明这种期望有多不现实。 三途点头。“我知道,但你很有名。” 望舒捋了捋自己的微卷的长发。“赫胥除了我阿母就是一个我卷毛。” 三途继续道:“我继承的记忆里有一个是神殿里的巫,她与芕相识,曾问过芕一个问题,为何如此纵容溺爱你。” 望舒愣住。 三途颇为羡慕的看着望舒。“芕说,她不是在纵容溺爱你,她是在教你如何爱,她不知道没有被爱过人的能不能学会爱,但只有被爱过的人才能在人生中去爱自己喜欢的一切。人生充满了生离死别,早学会是好事,不然等到学会了,想爱的人可能已经不在了。” 望舒一时哽咽。 阿母你生离死别见得太多除了心理问题原来还见出了人生哲学。 三途总结:“你放弃复仇吧。” 说完三途便离开了。 望舒睁大了眼睛看着三途的背影,这几句话前后有联系吗? 【傻子,曾被认真爱过的人往往也懂得如何去爱。】 “所以?” 【懂得爱的人,心不够狠。】 望舒听懂了,却也不认为有什么问题。“生命何其可贵,为一己之私去害人性命,本就是不妥的事。” 元道:【你的父母真的很爱你。】 爱有很多种,也有很多层次,但不是所有的爱都是对孩子好。 望舒的父母不是爱到了骨子里,不会养出这样的孩子。 只有爱到了骨子里,才会如此用心的培养孩子的三观基础。 “我倒是希望他们没那么爱我。”望舒说着拿起箸品尝起了三途为自己做的饭菜。 赫胥国灭后这么多年,除了乔,这还是头回有人为她做菜,并且多了一份故园的味道,这是别人做的饭菜里永远都吃不到的。 尝了一口又一口,望舒忽然感觉那里怪怪的。“元,我想哭。” 【那你哭便是。】 “但我哭不出来。”望舒摸了摸自己浅茶色的眸子,一点多余的水分都没有。 【哦,那大概是因为你泪腺被我关了。】 “什么叫泪腺被你关了?” 【产生眼泪也是要耗费能量的,这是一种冗余功能,为了节能,我顺手替你关了,不用谢我。】 “你真混蛋。” 【你真无耻。】 望舒想了想,还是决定别糟蹋了这一案的饭菜,有事等吃晚饭再沟通,不然太破坏吃饭的心情了。 每一口都细细品尝,一顿饭望舒足足吃了半个时辰,珍惜的将最后一片菜叶子吃完,望舒终于有空与某人沟通一下身体改造问题了,然乔也在这个时候回来了,怀里还抱着用衣服包着的一兜野果。 “望舒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乔将野果全都推到了望舒面前。 望舒看了眼,都是本地的果子,但不是自家种的那种,是野生的,她幼时经常吃,因而分得出来,却有些奇怪。 哪怕她自己不介意自己的人皮骷髅形像也要考虑到出门很难不吓到人这一事实,干脆这两个月就没出门,整天闷在屋里为乔制作新的躯体。 躯体今天凌晨才做好,乔今天就跑出去逛街了。 新躯体和旧躯体有着共同的优点:不需要进食。 看着再像活人,也终究不是真正的血肉之躯,而是木革金等物制造出来的。 “你怎会想到买果子?还是野果?” “果子挺可口的,我想到你近来一直都在吃肉,不免影响肠胃克化,便为你带了果子解腻。”乔想也不想的回答。 “那为何不买种植的果子?”望舒道。“驯化培育的家果可比野果可口。” 乔无奈坦诚。“卖果子的小孩太可怜了,我便买了。” 望舒取了一枚果子咬了一口,比不上果农精心培育的,但也不差太多,再拿一个,被改造过后的身体已经不存在肉食吃多了肠胃出问题的毛病,但天天吃肉嘴里也腻。最令人无奈的是元控制身体时不止吃肉,有时还会啃几块石头和金属,望舒简直没法直视自己的身体究竟被改造成了什么样。 “这个世道,无人不可怜。”望舒道。 乔问:“赫胥国以前国泰民安吗?” 望舒想了想,问:“你是问哪个阶层?” 乔不解的看着望舒。 望舒道:“对于贵族而言,生活永远都是好的,至少衣食无忧,你要是问底层的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赫胥侯是个明君,但明君也不能让底层氓庶吃饱,甚至因为明君好征伐与开疆拓土的问题,民间过得更苦。 打仗最是烧钱,钱从哪来? 乔懂了。“全天下都是一样呀。” “嗯。”望舒点头。 乔苦笑。“我以为家乡会有些不一样。” 望舒想了想,委婉道:“我记得我给你安的眼睛材质非常好。” 乔:“....我眼睛没问题,对了,我今天走了一些地方,发现自己看着感觉熟悉,我以前一定是个很皮的孩子。”不然不能看那么多地方都觉得熟悉。 望舒:“....” 乔继续道:“虽然故园不复,不过我还是想做点什么。” 望舒懵了下。“做点什么?” “这里离羽族太近了。” 望舒想了想,是挺近的,往北也就几百里就是羽族的地盘,本来没这么近的,奈何当年的赫胥国灭时的连番大战,人族在青北的底子耗得差不多了,疆域自然缩水。 “你遇到羽族了?” “我也不确定是不是羽族,但很少有女子能生得很高六尺还体型匀称修长的。”乔道。“人族的女子若是生得如此身高,很难还保持匀称修长。” 只有羽族,不论身高多少都始终匀称修长,比例恰当好处。 望舒道:“那也不一定就是羽族,人族并非没有身高可观又身形匀称修长的,少并不代表没有。” “可人族也没有眼睛是赤金的。”乔道。“她肯定不是人。” 望舒怔了下。“你说什么?” 乔不解,但还是回道:“她肯定不是人。” “前面那句。” “人族也没有眼睛是赤金色的,怎么了?” 望舒道。“我要出趟门。” 人族的确没有谁的眼睛是赤金色的,确切说,整个元洲就没有任何一个物种的眼眸颜色是赤金色的,不巧的是,她认识一个不知道是遗传变异还是别的情况的赤金眼眸的人。 第249章 第三十一章辛筝 出征并非小事,王亲征就更不是小事了。 国之大事,在祀在戎。 按照帝国的惯例,大军开拔出征前是要举行祭祀的,一等祭品是敌人的质子,没毛病,两个国族交战,最先死的就是质子,这也是质子的高风险所在。随着礼崩乐坏,方国之间比起和平共处更希望吞并彼此后,本来是为了表示信任与结盟的质子存在也完全变了性质。 西荒与帝都决裂也有几十年了,而且太昊琰灭了太多的国族,西荒曾经那些国族在帝都的遗族都是太昊琰的敌人,敌人的敌人是朋友,自然不能拿来当祭品,金天庚之子金天燎还和不少西荒亡国遗族被王给派回西荒去给太昊琰制造麻烦了。 最终用祭品是三牲还有人牲。 祭祀对像也有讲究。 既然是战争,自然祭祀兵主战神之类的神祇,反正都是历史上那些非常能打的战神死后神化出来的神祇。 白帝死之前,帝国的主流传统是祭祀炎帝时代的一位人族战神,白帝死后,渐渐开始祭祀白帝,千年之后战前祭白帝差不多成为了帝国的主流。 不论是不同时期的主流传统,还是那些不太主流的祭祀对像中,白帝这位祭祀对像都是一股清流。 这位向历史向天下人证明了脑子好才是真的厉害的帝君是一位弱鸡,虽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却也实打实的不能打,当然,这也侧面证明了她的脑子生得如何——这位帝君的丰功伟绩里包含了一长串武力冠绝九州的强者死亡名单。 再没人能比白帝的战绩更辉煌了,白帝最终成为新的兵主也实为合理之事。 “白帝的战绩惊人不更说明了她那个时代混乱得冠绝帝国所有混乱期吗?”辛筝嘀咕道。 人族的战神再能打,受限于寿命,军事战绩都不会太长,但白帝这方面的战绩之丰富不比那些长生种的战神逊色。 战争并非想打就能打起来的,做为国君,辛筝再清楚这点不过了。 若是打起来,还打得特别频繁,只能说明那个时候,帝国病得不轻,重病得用猛药。 君离用手肘碰了碰辛筝示意祭祀场合,保持安静,被惹麻烦。 辛筝无奈的闭上了嘴,更加无奈的看着祭祀。 她不反对祭祀,没办法,虽然自己不信,但世人信啊,只要能安抚和振奋人心,神棍就神棍呗,但她反对人牲人殉。 人口很珍贵的。 奈何世界大部分人和她看法不同。 高台之上,用于祭祀的奴隶与三牲被一块投入了火中焚烧,三牲是弄熟了的,不会惨叫,但被洗得干干净净的奴隶是活的,会惨叫。 辛筝薄唇轻启:浪费。 察觉到身边气息的异样,辛筝不由扭头,发现君离的脸上满是不忍,怔了下,忍不住伸手从衣服上撕了两团布料塞进了君离的耳朵,再将另一团布料给君离。 “自己塞。” “现实不会因为你闭上双眼,堵上双耳便改变。”君离将布料取了下来。 辛筝闻言不再看君离,自己想不开想找虐那就受虐吧,成全与尊重是美德。 王将词藻华美的祭文念诵之后投入鼎中烧掉祭天,再将同样是祭品的玉器埋入祭坑,战前祭祀走到尾声。 祭祀一结束辛筝便蹦起来跑了,站一整天真的累,腿都快麻了。 祭祀结束的第二天,大军出征。 西征军并非全数由王畿出,王畿出一部分,大头还是由沿途的方国分摊,因而王最终带着离开蒲阪的大军只有一万,待进入宁州会与当地属于王的另一支军队数量在五千左右的甲士汇合,之后出了王畿的范围则会不断有诸侯国的军队加入。 以上没将君离所负责的新军给算进去。 新军真是帝国有史以来最独一无二的军队了。 一直建制完整的军,数量约为一万两千五百多人,哪怕是战事编制可以临时扩大,也不过两万余人,君离负责的新军,快达三万了。 不仅数量庞大,还个个都是精锐。 王为了自己远征时背后不会给捅一刀,将王畿公卿贵族还有大量诸侯的质子全都给打包带上了,为了保证人质的安全,也有为了战功的,一句话,人质们带来的甲士都是精锐。 若非王最终觉得数量再增加下去后勤负担会出问题,很难说君离最后清点人数时会不会不止将近三万。 理论上,这是一支非常不错的军队,单兵战力个个都是精锐,废柴的比例极低,但问题也在这,甲士们都是人质们带来的私兵,只听人质的,不听军将的,甚至连人质的命令都是选择性听的,他们真正忠于的是人质背后的王侯贵族,踏上出征只是为了保护小主人的安全,不是为了帝国。 君离在弄清楚这究竟是怎样的一支军队后便完全对建功立业不报希望了,只求自保。 但战场上要自保也不是容易的事,至少下面不能拖后腿,不然坑死主将不过举手之劳。 既然没想着建功立业,君离自然也就没想过完全控制这支军队,不现实,按照出身与带来的兵力薄弱以及能力安排了众人的位置,尽量做到了平衡,之后有什么事都是开大会大家一起商量定。 正常军队那种主将军令之下无人不从....算了,莫说君离了,能做到那般的军队,整个帝国不超过十指之数,人活得现实点才能长命。 将近三万的大军出征自然不可能乱哄哄的想怎么走就怎么走,若随心所欲,那一开始就得内部踩踏死伤无数。 但谁先谁后又委实是个问题,这关系到身份地位,没谁肯退让。 君离花了三天时间开会都没能将这事给定下来,最终还是辛筝旁听得不耐烦了,来了一出抓阄。 既然谁都不肯让步,而谁先走谁后走又必须定下来,毕竟不能真三万人同时出发,干脆点,抓阄看运气,顺序是靠前还是靠后,要怨就怨自己。 辛筝的话没人能无视,一方面她是王也担心这支新军层出不穷的出问题派过来帮忙的,而辛筝在调解军中至少三位数的势力之间的矛盾这方面做得很好,甚至显得游刃有余;另一方面则是辛筝本身的实力,军队崇尚强者,辛筝能够干翻任何冒犯自己的人(锻体操加曾被青婧调/教以及多次生死边缘游走练出来的)的实力足以让人无法忽视她的意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辛筝带来的五百人个个都是杀人如麻的好手。 抓阄通过,开拔顺序也定了下来,大军有惊无险的开拔。 事实证明幺蛾子这玩意是人的终生伴侣,永远都不会弃人远去。 辛筝刚松了口气往嘴里扔了一枚糖丸准备休息一下时便发现军队中出现了混乱,再仔细一看,是一辆战车违背了秩序。 战车很华贵,也非常实用,不是一般贵族用得起的,还很眼熟。 辛筝揉着额角道:“把驾车的给我抓起来砍了。” 孔乾马上就带着人去抓人了。 骊嫘道:“方才那战车好似是少昊氏的。” 辛筝不咸不淡的哦了声。 骊嫘继续道:“希望不是最坏的情况。”否则,她觉得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太好的事。 辛筝道:“你这么说,那肯定是最坏的情况。” 骊嫘无语。“大君你....”没事何必咒自己。 辛筝道:“我很怀疑你在骊国时是不是除了学习就没接触别的了。” 骊嫘一时没反应过来辛筝什么意思,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乌鸦嘴这个词被创造出来还是很有道理的。 人的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而在如今的时局下,凡事往最坏的情况想总是没错的,因而眼红你的人会疯狂的为你制造最坏的情况,而这些是骊嫘在骊国时不曾遭遇过的,骊武侯彼时只她一个在膝下的孩子,她面对的压力来自于冀州的男尊女卑风气而非兄弟姐妹之间的竞争。 驾车的是君离的御戎,被抓过来时脸上充满了岂有此理的愤怒。 辛筝懒得听他说什么,也不难猜,的确,帝国如今的现状,军队中身份地位高无视军纪不是稀奇事,但现在负责军队纪律的司马是她,因而辛筝漆黑如墨的眸子甚为冷漠的看着御戎。“拖下去斩了。” 辛筝用来维持秩序的人手都是自己带来的,只听辛筝的,辛筝说斩,刀斧手二话不说便将御戎的首级给砍了下来。 砍完了,辛筝叼着糖丸继续闭眼休息顺便等君离赶来收尾。 为了让大军顺利开拔还不出乱子,包括她在内的军队高层这些日子就没有一个能好好休息的。 骊嫘想了想,问辛筝:“御戎被收买了?” 辛筝摇头。“能担任御戎的都是亲信,这个,我记得他是君离未出五服的族亲,比君离长一辈,不可能被收买。” 身为君离未出五服的族亲却被君离的政敌给收买了,君离要能做人做到这份上,那她很难不怀疑君离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骊嫘疑惑。“既不可能被收买,为何如此做?” 做为亲信,哪有这么给人找麻烦的? “人族大部分军队的军纪都不怎样,很多人都习惯了,换支军队,换个司马,他连根毛都不会少。”辛筝道。“而且他是君离的长辈,自持辈分,倨傲难免。” “可需要我去见君离?”骊嫘皱眉问。 “不需要。”辛筝合眼道。“他若连这点理智都没有,军将之位迟早换人。” 君离自然是有理智的,一收到消息就赶来了,当着所有人的面对辛筝的执法公正大加赞赏。“刚才是我故意让他扰乱军队秩序,看看你的反应,现在我放心了。辛侯,好好干吧,有你在,我可以安心了。” 辛筝面上谦虚的感激着君离的赞赏,两个人互吹了一番,总算将尾给收好了。 人前演完了,人后自然就不需要演了,等人都散了,两个人相继进了辛筝的马车,前一瞬还言笑晏晏的俩人之间沉默了下来。 犹豫了下,辛筝清了清嗓子,终是解释了句:“他驾着战车扰乱了秩序。” “所以你就拿他立威了?”君离反问。 “他自己送上门的。”杀谁立威都没杀军将身边的御戎立威效果来得好,正不知道杀谁立威呢,既然想不开自己送上门,不杀岂非暴殄天物?辛筝不以为然。“还有,你很生气?” “他是我的长辈,一直待我很好。”君离叹息,察觉到辛筝身上的气息转冷,赶紧补充道。“不过我不怪你,军队当以军纪为先,便是换了我,我也是会杀了他的。” 有人违反军纪,若不处置,等着出大乱子吧,到底曾亲自领兵作战,且是常胜将军,君离的常识还是有的。 “我只是有些难过,给我点时间,我会收拾好心情的。”君离有些哽咽的道。 辛筝瞧着君离,忽问:“你为何会让他做你的御戎?” “他是我的长辈,不会背叛我,且实力强大。” 辛筝道:“我的意思是,你身边适合做御戎的不止他一个,而他的性格瑕疵我不认为你不清楚,既如此,你为何还会选他他并非最合适的。” 君离疑惑,但还是道。“从伯坚持要做御戎,说要保护我。” “御戎很重要,别的人没反应?” “自是反对,但....” 辛筝思索道:“他坚持己见,你没办法,只能答应?” 君离沉默,再迟钝也从辛筝的态度上察觉到了问题。“你的意思是?” “他身边有人被收买了。”辛筝笃定的道。“潜移默化的影响,很高明的手段。”也是很常见的手段。 买通对头家的奴仆,故意潜移默化的灌输孩童一些东西,或是将人养歪,或是挑拨离间,骨肉相残,从而达到兵不血刃的目的。 她从小到大遇到类似的情况不计其数,但君离显然被保护得很好,对这些常识欠缺,不然早该自己觉得不对了。 御戎的身份地位很高,正常情况下哪怕犯了军纪也不会有事,但军将是君离,他为了抄近路不顾纪律驾着战车随便跑无疑是让君离体验一下被自家人打脸是什么滋味。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不是被人故意诱导了,就是御戎根本没将君离这个晚辈放心上,大概率是前者,若是后者,君离也未必敢将让他担任御戎。 君离不由得细细回想了下这段时间御戎的表现,脸色阴沉了下来。 君离可以接受御戎自己作死被想杀人立威的辛筝给杀了,让辛筝担任司马时他就已经知道辛筝肯定会杀人,杀很多人,当然,现在不用杀很多人了,杀御戎一个抵得上杀一千个,辛筝擅杀却不好杀。 但御戎是被人故意挑拨用来设计自己让自己陷入两难,甚至挑拨自己与辛筝关系的,他无法接受。 君离很快便收拾好了心情告辞。 辛筝淡淡然的挥爪道别。 骊嫘坐在马车的门口对辛筝道:“你好像对他格外在意。” 辛筝不解的看着骊嫘,用眼神无声的表示需不需要找医者看看眼睛? 骊嫘道:“你的性格,不应该会解释。” 君离爱误会就误会呗,做不成朋友就做不成朋友呗,辛筝待人待事素来是洒脱到冷血的。 今日之友,明日之敌,辛筝不会有任何纠结。 但辛筝却解释了,并三言两语将所有仇恨推给了那个算计御戎想离间她与君离的人。 辛筝愣住。 骊嫘继续道:“不过少昊帝子的确是一位良友,你若能与他一直为友也未尝不是好事。” “为何?”辛筝挑眉。 “你太理智太冷血了。”骊嫘叹道。“对人性完全不抱任何美好的期望,但少昊帝子身上却有着诸多人性的美好。” “我若要吾日三省吾身,青婧更合适。”辛筝道。“与青婧在一起时,我无时无刻不意识到自己原是个好人,做人不能没有底线。” 骊嫘生生噎住。 青婧的确是个很好的提神醒脑唤醒良心的好对像。 随口噎住了骊嫘,辛筝这才重新趟了下来,心神却有些不宁,无意识的捻着羊角珠子。 虽然噎住了骊嫘,但骊嫘并未说错,她对君离的在意有些过线了。 为什么要解释? 不想让挑拨离间的人如愿? 不,有一定因素,但不重,更多的....辛筝蹙眉。 她不是很想和君离太早为敌,甚至不是很想日后与君离为敌。 这可不是好兆头。 若无日后与任何人都能成为敌人,不论谁挡在面前都要杀之的决心,她以后杀人时心态很容易出问题。 第250章 第三十二章望舒 三途在城门口的酪浆摊上坐了足足有一旬,盯着每一个进出城门口的人看。 若这世上还有在血统上与望舒高度相似,能够代替望舒满足元的条件,这座城的人是最有可能的。 人族和别的种族不太一样,别的种族,对故乡有感情,但不会一辈子都只在故乡生活。人族却是讲究故土难离,大部分人族都是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故乡,若无劳役与战争征丁等因素,可能一辈子活动范围都只在方圆一二十里。 这也导致了一个现像,一个地方生活的人族往往有着一个共同的祖先,彼此之间都有血缘关系。 望舒的出身很低贱,但她是赫胥城的半个土著,这也意味着赫胥城的人口不论高低贵贱和她都有着同一个祖先,生命信息上的几千年前是一家。 赫胥国灭,大量赫胥国人被屠戮,却也没死光,一部分向北逃亡,在羽族的帮助下重建了赫胥国,只是不论人口还是疆域都比曾经的赫胥国差了十万八千里。更新最快的网 但和望舒一样,这座城的人都是算是祂的族人。 然而,看着这座城的人,祂并无看望舒时的那种在意的心态,完全是漠然的,看着食物的心态。 为什么呢? 三途忍不住思考起这个问题。 想了想,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是一开始就和望舒这么处得来的。 实际上,最早相遇时她是想吃了望舒的。 但望舒身上机关暗器太多,咬着太崩牙,又有青婧在一旁跃跃欲试想逮只邪灵做研究。 过程已经不是记得很清楚了,但最终的结果便是祂与望舒成为了正常的亲人。 不算想抓自己搞研究的青婧,望舒是唯一一个用平常心与自己相处的人,没有害怕,没有敬畏,只是单纯的正常的亲人间相处与往来,仿佛完全不知道祂是一个以人为食的妖魔似的,但望舒又是清楚的。 说不清楚为什么,祂不希望望舒消失。 即便日后元取代望舒,用着与望舒的身体,祂也无法说服自己那是望舒。 不过,三途发愁的叹了口气。 走得太冲动,忘了问元,祂对容器的要求是什么。 不知道元想要什么样的容器,如何能找到更好的换祂放过望舒? 回去问,望舒不会给她机会的。 再次叹气,一口气刚叹完三途便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些不太对劲。 邪灵乃大量枉死者的灵魂残留与冲天怨气凝聚孕育的怪物,三途发现自己构成自己身体的怨气正在大片大片的消解,仿佛阳光下的露珠。 “卷毛!” 三途磨牙,瞬间从人形变回了人面鸟身的怪物,也将城门周围的人吓得屁股尿流。 三途轻嗤,一群胆小鬼,和望舒一点都不像。 黑色羽翼用力一震,怪物飞上了天,用生平最快的速度往旭国赶。 还没到目的地,大老远的便已感觉到赫胥废墟那一带的巨大能量波动。 邪灵落地时正好看到望舒带着巫觋面具在跳超度的舞,美丽而神圣,那是送亡灵往生的祭舞,随着祭舞的每一个动作,神力源源不断的从望舒的身上释放出来消解着地下数以万计枉死者的怨气,甚至影响到了周围的生态,早春雪尚未化干净的时节里,草木复苏,桃树枝头亦绽出了朵朵花骨朵。 这是神迹。 邪灵当即便想冲上去打断神圣的神迹,却被乔一把抓住。 “望舒是在帮你。” “削弱我的力量,她是在为你掘墓。”邪灵怒,想挣脱乔,却发现挣不脱,这人的力气大得非人,抬爪想让乔的脑袋搬家,却被乔一把抓住爪子用力一拗,邪灵的爪子咔擦断了。 当桃树枝头覆满桃花时望舒终于停了下来,发现邪灵还在,并且火冒十丈的模样,不由蹙眉。 【我感觉祂仿佛更有活力了?】 【你将亡灵的怨气硬生生的消解了,但亡灵的仇恨仍旧在,怨气没了,祂的力量下跌,恨死你了。】 望舒懂了。【看来想治标的话我还得想办法将亡魂送入轮回。】 【....那是几十万亡魂的残魂。】 【总不能让祂永不超生。】 带着诡异的巫觋面具的望舒走到了邪灵的面前,见邪灵的爪子扭曲,伸手抓了起来用巫女的灵力将之重新接上。 邪灵活动了下爪子,发现接得非常好,没听说过巫女的灵力还有这功效,不过也不排除邪灵的躯体和正常生灵的躯体有本质差异的缘故。“面具摘下来。” 望舒乖巧的将面具摘了下来。 啪! 望舒一只手伸手捂住自己被扇得肿起的脸颊,另一只手拉住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想对邪灵动手的乔。 “乔,这事你别管。” 乔怒。“你如此为祂,祂还打你你不生气吗?” 望舒努力遏止委屈的情绪,保持正常:“我并未经过祂的允许便超度了祂的遗骸,祂生气也是应当的。” 邪灵完全没在意望舒的善意,而是问:“你下一步想做什么?将我的亡魂也一并超度了?” 望舒抿了抿唇:“我很想那么做,但我没有那个能力。” 邪灵闻言松了口气,以望舒的行动力,祂还真怕自己哪天就被超度了,放下心之余黑色的眸中染上了恶意。“我突然觉得,你被元取代也不算坏事。” 望舒睁大了浅茶色的眸子惊讶的看着邪灵。 邪灵继续道:“至少祂不会想杀死我。” “我没有想杀死你。” 邪灵憎恨的看着望舒。“超度我就是杀死我。” 望舒不知所措的看着邪灵,想解释,却又不知如何解释才能让邪灵平复怒气。 邪灵气冲冲的重新展翼离开了。 乔道:“望舒你别难过,祂应该只是气疯了才口不择言,邪灵以人为食,祂却从未想吃你,等气消了就没事了。” 望舒摇了摇头:“祂是真的恨上我了。” 邪灵的情绪是极端而激烈的,和正常人有别,生气差不多就等于恨了,方才邪灵是真的盼着自己消失。 乔对邪灵没望舒那么了解,或者说,这世上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去观察邪灵的喜怒哀乐。 “罢了,以后再想办法吧。”望舒叹了口气,她又不是邪灵,没翅膀,喊鲲鹏,等鲲鹏赶来了,邪灵也跑远了。 正看着望舒的乔倏的露出了惊惶的神情,望舒奇道:“我怎么....” 最后了字没问出口,因为望舒自己也已经看到了。 头发绾成发髻不免需要扎紧,头皮不免难受,望舒便不太喜欢绾发,最多就是那根发带扎一个特别松的马尾辫,大部分时候都是披散着,望舒眼神很好的看到自己炭黑的青丝中有一小部分正在变白,霜白之色自发根一路向发梢蔓延。 “你的头发?”乔无措的看着望舒头发的变化,不多,也就几缕,但莫说几缕,哪怕是一根都不正常。 望舒才二十九岁。 二十九岁的人族头发花白的不在少数,氓庶普遍比贵族老得快,而奴隶比氓庶又老得更快,三十岁看上去仿佛六十岁不足为奇。 可望舒是巫女,这么多年虽谈不上锦衣玉食,却也衣食无忧,不应当老得快。 最重要的是,玉宫历代巫女不论哪一任都不会老,到死都是一副年轻的容貌。 不会衰老的巫女出现了白发,不论怎么想都不会是好事。 望舒道:“没事,只是一时损耗巫女灵力过渡的小小后遗症,养养就没事了。” 【小小后遗症损了你一百多年的寿命,你可真是帝国有史以来最作死的巫女,别的巫女是十年八年的折损寿命,最不济也是二三十年,你却是百年起步。】 【那我岂非只剩下七十年的寿命了?】望舒随口在脑海里问。【长命百岁,还挺不错的。】 巫女的寿命是两百岁,当然,这是不动用巫女灵力的前提,两百减去一百,再减二十九差不多就是七十年。 她年幼时发现周围人的寿命长度后可没想过自己能长命百岁,而且是健健康康不会出现老年病症的长命百岁。 元沉默了一瞬。【不,你还能活两千多年。】 【....那不是更没必要担心什么了。】 元沉默了。【我一直都觉得你一点都不像我,但我突然发现,你是所有人里最像我的。】 不过,望舒像的是最初的祂。 【所有人?】望舒嘴角微抽。【这个词,总感觉你的子孙数量非常可观。】 【是挺可观的。】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若漫山遍野的桃林提前开花且未枯死呢? 朔非常无言的看着旭国的公卿贵族们接受了吉兆的说法,吉兆个鬼啊,事有反常必为妖。 一个地方的气候与作物不会无缘无故发生剧烈变化,若是有,必然有因。 不过旭国的公卿贵族显然没有去调查一番的兴趣,或者说比起桃林为何提前绽放,他们更在意如何将此事的利用价值发挥出来。 新君才继位没多久便有十里桃花的异象,实乃上天赐下的祥瑞。 既然是上天赐下的祥瑞,凡人自然要表达自己的感激。 一场盛大的祭天在桃林举行。 已是旭国下士的朔看了没一会便溜了,实在是无法人族以同类做祭品的举动。 繁衍后代很容易吗? 羽族为了增加人口,关于稚童的法律年年都在增加,更甚至因为天灾的缘故,羽王不得不停止与人族的冲突先将国内的灾害给处理妥当,人族倒好,人多的能拿来当祭品。 “不过对人族而言好像的确很容易,十几年便是一代人,而羽族,三百年。” 朔漫步桃林,莫名觉得桃林有些怪怪的,不由得审视起周遭的环境,很快发现了为何觉得怪怪的。 桃林正常了。 不是说桃林正常有什么问题,问题是这片桃林本来是不正常的,底下埋着被坑杀的数十万人,那数十万被坑杀的人还孕育出了一只邪灵,这也导致桃林土地肥沃的同时又透着丝丝缕缕的入骨阴冷,但如今,那种阴冷的感觉消失了,只余阳光般的温暖感觉。 桃林被净化了。 朔瞬间站定。 这里坑杀掩埋的是几十万人,不是几十人,哪怕是巫谢来了也无可奈何。 想要净化超度,只两个选择,一是杀死那只诞生于此的邪灵,断了它与桃林的联系,但这等于将枉死者再杀一次,并且这一次的死法是永不超生;二是以强大到无与伦比的灵力超度净化桃林。 会是哪种? 理论上应该是第一种。 第二种是凡人做不到的,死的人委实是太多了。 但朔知道,这世上有那么一种力量可以做到凡人所不能做到的事,并且拥有这份力量的人是一定不会吝啬寿命超度这片桃林的,只要她能用那份力量。 朔有目的的寻找着桃林中隐蔽而又视野的地方,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的在一处山丘上看到了正在望着祭天仪式的望舒。 “乔。”朔心情复杂的唤道。 凡人的力量无法超度桃林,望舒当年被废去根骨,理论上,她得到了宝山也无法取用宝藏的分毫。 望舒扭头,见到朔,并无惊讶之色,在十二翼时朔担任过她的先生,没有不喜欢聪明且好学的学生的先生,也没有不喜欢知识渊博近乎全能的先生的学生,两个人相处得甚好,朔不免对她的过去有所了解。 看到桃林的变化,朔找过来是必然。 “朔,许久不见,风采依旧。”望舒道。 朔下意识道:“不过十数年罢了。” 与长生种讨论时间观念是个错误,知错就改的望舒道:“我如今名唤望舒,乔这个名字已经过去了。”也不再属于她。 朔不解,但还是改口:“望舒....” 瞅了瞅祭天,想安慰点什么,却又发现眼前这情况不管说什么都是往望舒的心脏上捅刀子。 至少,朔代入一下,若有一日羽王死了,有人在羽王的坟头上载歌载舞....不灭了那厮全族她枉为人子。 望舒并没有流露出任何的愤怒,人族的观念里,桃木可以镇邪,这片桃林本身的存在便足够扎心了,祭天还真不算什么。 “朔,你是和羽族一般成长发育的吗?”望舒问。 这个话题跳跃性有点大,朔疑惑的看着望舒,还是回道:“我长得比较迟。” “出生三年疯长至人族七至十岁的模样,之后便一直停止发育,直到八百岁左右时重新生长,并在三年内长大成、人?”望舒用笃定的语气问。 朔默了一瞬。“你应该不知道这些。” 她的血统很神奇在羽族是公开的秘密,但知道她的生长发育和羽族差异甚大的却不多。 寿命问题不问,谁知道答案,但朔的生长发育情况异类的特征太明显,自然被羽王给捂实了。 望舒道:“你可还记得我们聊过的关于大荒是球的事?” 朔想了想,望舒聪明好学,对天文的兴趣最大,而自己也对天文很有兴趣,聊过很多关于天文的话题,其中便有大荒是球的话题。“你这几年踪迹全无是去环游全球了?” “嗯。”望舒点头。“我遇到了一个叫疍族的种族,他们告诉我,在西方有大陆名玄洲与凤麟洲,这两片陆地上生活着一个眼眸赤金,寿命极长的种族,曰古妖。古妖约八百岁成年,但只有六年的时间会长身体,头三年落地长,成年前的三年疯长,其余时间身体发育都是停止的。”望舒看着朔,从朔惊讶的神情不难看出,朔的生长发育与古妖对上了。 望舒掏出了从疍族那里得来的古妖的典籍。“这是古妖的典籍,或许你会有兴趣。” 朔的确有兴趣,为何自己与羽族的差异如此大,她一直都想弄明白。 接过用不知名什么动物的皮革装订的书,朔发现这些书竟然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她一个都不认识的文字,另一个....是羽族文字,虽十数年没见了,但朔还是认出了,那羽族文字是望舒的笔迹。 “多谢。” “你对我帮助良多,我理当为你做点什么。” 朔看了眼祭天的高台。“我当年待你不过是尽先生之职,并未为你做过什么,不过,现在,我想为你做点什么。”不然太不好意思了。 虽是教书育人的先生,但做为羽王之女,王族该接受的教育她也都没落下,搞事,她很在行。 望舒摇头。“赫胥故地,我要自己处理。” 朔闻言道:“你若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可尽管开口,只要无损羽族利益,我必竭尽全力。不要拒绝,你为我心中毕生的疑惑指引了方向,不回报你,我会不好意思的。” 望舒想了想也只能道:“有需要时我一定不会客气,不过你打算多久离开旭国?” 朔怔了下。“怎么了?” 望舒道:“春日地气上升,气候变化无常,多疫,旭国将有大疫。” 朔闻言心中不由一惊,蓦然懂了长生种与短生种的时间观念差异。 十数年对于长生种而言很短暂,但对于短生种而言,足以改变很多,曾经虽满腔仇恨却仍不失良善与底线的孩童终究长成了大人。 第251章 第三十三章乔 乔心情很不好的将整个屋子里里外外都打扫整理了一番,只有如此他才能不去想旭国为祥瑞祭天的事,不去想才能控制自己不跑出去杀人。 啪! 乔看了下因为自己将被子抱了起来准备拿出去晒而被扫得落到了地上的东西,是一卷竹简。 睡前看书是好习惯,但看完后书随手扔床上就不是好习惯了。 “也不怕睡觉时硌着。”乔无奈的腾出一只手捡起竹简,因为是一只手,拿得不好,竹简顿时打开垂落,没有文字,只有线条组成的图画与数字构成的算式。 乔下意识跟着算式算了算,再瞅瞅细致的路观图,很快意识到了这路观图可以做什么。 “虽然我也想收拾这座城的人,但也不是以这种方式呀。” 乔将图收了起来,觉得有必要与望舒好好谈谈。 报仇没问题,但报仇连底线都给扔了那就很有问题了。 而且,当年之事与这座城如今生活的人又有多少关系呢? 赫胥国灭,原住民尽灭,为填补边境人口,帝国从青州南部诸国迁徙民众,迁徙是容易的事吗? 炎帝当年因气候变化而带领人族东迁,泰半人口都折在了迁徙的路途上。 有选择的话,乔相信没几个移民是愿意移民的,而且还是往边境移。 乔等了很久,一直等到暮色四合望舒才回来,拖着醉得不省人事的朔。 师生十余年后重逢,怎能不饮一两盏? 朔提议去饮酒,望舒不确定她有没有灌醉自己问点什么的想法,不过即便有,也不会是想饮酒时产生的,饮酒只是单纯的看到自己还活着,平安,心情好,所以想饮酒。 毕竟,望舒的酒量一般,不见得的会陪她痛饮,小酌几盏就差不多了。 乔不清楚这些,却也能从朔与望舒身上的酒气判断这俩人饮了很多,很多很多。 “这味道,你俩是饮了多少酒?” 望舒打了个酒嗝,回道:“她十坛,我十二坛,秋露白。” 秋露白,帝国十大烈酒之一。 乔惊奇道。“你的酒量何时如此好了?” “我也很惊奇呀。”望舒同样感慨的道,她天生酒量浅,这点一点都不像自己的父母,至少不是很像芕,芕的酒量很符合她的西荒血统,酒量好,而且对普通的酒没什么兴趣,饮酒都是饮烈酒。圉就不是很清楚了,出身太差,能接触的酒都是街头掺了水的劣酒,后来因为养孩子的压力太大,还把酒给戒了,具体酒量自然无从知晓。 在羽族时她饮过羽族的名酒万年香,窖藏了五百年,非常烈,一盏入腹便趴了。 但现在,她感觉自己干掉十坛万年香都不会醉,哪怕万年香每一坛都是真正窖藏了万年的陈酿。 才两次改造她的身体就已经这般了,再来几次,望舒委实没法想象,虽好奇,却也不想去试。 元的心性与真实身份都太过莫测离奇....天知道让这家伙寄体复活会发生什么,但潜意识里觉得会发生很糟糕的事。 两个人合力将烂醉如泥的朔扔到自己的床上,盖上被子,望舒自己也在地上坐了下来。 十二坛酒,一点醉意都没有,但肚子委实有点撑,感觉撑得随时都能吐出来,但这种感觉正在不断减弱,最后可能连撑的感觉都不会有。 “别坐地上,凉。”乔皱眉。 “肚子撑,不想动。”望舒懒洋洋的回道。 乔闻言将望舒抱了起来,看了眼床上的朔,没将望舒放回床上,而是将望舒抱到了自己住的房间。 将望舒放到自己的床上,又打了熟水倒了一盏给望舒。 望舒捧着竹杯饮着温热的熟水,虽然熟水的温度已经完全不会对她的身体造成什么影响了,但仍旧会让她心里有种很暖和很放松的感觉。 将熟水饮尽,发现乔正欲言又止的看着自己,望舒道:“方才那人是我以前的先生。” 乔怔了下,拿过望舒手里饮尽的竹杯给望舒重新倒了一盏。“我不是想说她,我是....”想了想,乔还是开门见山。“我今日在你的床上发现了一份有着都城中所有水井与河流的分布图。” 望舒愣住,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这个问题,说自己是闲得无聊画的,且不说这么不走心的谎话她说不说的口,便是说得出口也得乔肯信啊。 看着呐呐无言的望舒,乔咬牙问:“你是不是想投毒?” 望舒想了想,严格来说不算毒,不过也差不了多少,甚至威力还在毒之上,但这些她并不愿与乔说,乔应该和过去断得干干净净,他应该去追求他想追求的,不论最后结局如何,痛痛快快无怨无悔的活到活不了的时候。 血海深仇这些过去黑暗的丑陋的阴霾,她一个人背负就够了。 乔很了解望舒,从多年前第一次睁开眼时他便对望舒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这也是他明明什么都不记得却毫无保留的信任望舒的缘故,望舒很了解自己,而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却仍旧对望舒很了解,望舒一个眼神,他就能猜到她的心思。 如果有一个人,她一个眼神你就能猜到她的心思,哪怕什么都不记得了,任何一个正常人也会得出一个结论:哪个人和自己要么是知己,要么是一生之敌,这世上能了解到这种程度的,不是知己就是敌人。 乔问:“你要屠了这座城?” 望舒仍旧沉默。 【都分了这么多年了,他还是这么了解你。】 【你能暂时让我静静吗?】 【能,但我无聊,你要体谅一个几千年来都只能寄宿她人体内无法与外界沟通的孤魂的心情。】 【....】 发现望舒在出神,乔不悦:“你怎么不说话?” 望舒无奈开口。“你不是都猜到了吗?” “这座都城有近十万人。”乔说。“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家庭。” 【我记得他跟着盗趾征伐四方时,那些死的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与家庭。】 【你闭嘴!】网首发 【我没嘴。】 望舒觉得自己迟早被元给气死,潜意识里的危机预感大概率就是自己被元给气死。“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 乔道:“当年他们什么都没做,旭国除了公卿贵族是当年的直接参与者,别的人都是后来迁徙而来。” 望舒颌首。“你说的很对,他们什么都没做,他们只是在原住民被亲人屠杀干净后迁徙而来和亲人一起占了原住民的家园,成了现成的受益者罢了。既是杀戮的受益者,凭什么不需要付出代价?” 乔噎了下,半晌才道:“但这代价过了。” 望舒道:“我觉得不过。” 【这种事应该是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一样。】 “那只是你一个人觉得。”想了想,乔问:“你准备投什么毒?” “不是毒,是瘟疫,不过你便是将东西抢走,我可以配一回,自然也能配第二回。” 乔觉得自己要疯了,不,是望舒已经疯了。“瘟疫!?你疯了?” 【我也觉得你有点冲动,瘟疫这玩意完全不受控的。】 “我没疯,我很冷静。”望舒淡然的回答。 乔看了看望舒,说着要屠城的话,这人却一身始终皎皎如月的干净气质,令人见了便觉得很舒服。 气质观人这一道理被望舒给砸了个粉碎。 【感觉他的眼神好似心脏上被你深深捅了一刀,而且你捅的心脏还是你自己的,他这眼神好似你捅的是他的心脏,不过话说回来,你捅自己的心脏的确等捅他的心。唔,这眼神,瞧着眼熟,这样的眼神,我在不少人身上看到过。】 “把瘟疫给我,我们离开旭国。”乔对望舒伸出了手。“你不是说海外有别的陆地别的文明吗?我们明天买一艘船出海,我陪你一起去看别的文明是什么样的,去体验别的文明的生活。” 【退隐可真不是好选择,你退隐了我怎么办?】 望舒拒绝。“我不会走的。” 乔疲惫道。“亡者不会想看到你痛苦一生的,逝者已矣,生者当更好的活下去,让亡者安心,而非自我折磨。”更新最快的网 “我没有自我折磨,我只是在让该付出代价的人付出代价罢了。”望舒认真解释道。 乔哈了声。“我只看到你的理智在走向崩溃。” 望舒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理智在崩溃,她觉得自己非常理智。 鸡同鸭讲好歹还能讲,但两个彼此深切熟悉与了解的人却连鸡同鸭讲都做不到,一个眼神便能明白对方心意已决,想吵都很难吵起来。 元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建议。【要不你们掐一架吧?别否决我,保不准他就在想着怎么绑了你上船离开元洲呢。】 望舒沉默,不想告诉元,祂猜对了,乔心里有九成在思考怎么绑了自己上船。 “我们打一架吧。”望舒道。“谁赢了就听谁的。” 乔想了想,觉得这法子可以,他与望舒都太了解对方,根本没法说服对方,既然靠语言无法说服,武力说服也行。 反正先将人带离元洲,在外头呆个几年几十年,等望舒冷静下来了就没事了。 这么一会他也反应过来了,赫胥故地的情况自己尚且会受到刺激,三途亦然,望舒可能不受刺激吗? “我们出城打。”乔道。“拆了房子就不好了。” 乔对自己很自信,天生神力,在盗趾军那几年又受到了盗趾等人的悉心教导,精通各种战斗技巧,虽然自己没有内力不会武功,但这又有什么问题呢?他的身体并非真正的血肉之躯,砍个几十刀都不会妨碍他的战斗力,大战几万个回合也体力不减半分。 望舒虽然也有神力,但与偃人终究还是差了些,而且望舒也没有内力不通术法,她一直以来自保靠的都是身上层出不穷的机关暗器。可他俩太熟了,熟到望舒身上有多少暗器他都一清二楚,甚至其中大半暗器还是望舒动口他动手一起合作制成的。 元也清楚这些,因而惊讶于望舒竟然真的采纳了自己的建议。 打一架决定听谁的这法子是很好很简单粗暴,但前提是你得有打赢的把握呀。 做人做事心里要对自己有点数呀。 望舒对自己的实力自然是有数的,她的武力强大都是建立在元身上的,真正武力强大的是元,不是她,但这不代表她就没有毫无反抗之力了。 当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击便将完全不是对手的她的右手给反扭到身后,人也按在地上准备绑绳子时她抬起另一只手轻抚乔的心口。 乔疑惑的看着望舒,胸腔里没有心跳,制作新身体时望舒将模拟心跳的机括都给拆了,心跳都没有,自然不会心跳紊乱,而齿轮机括转动的声音自然是从始至终的稳定规律,可他还是觉得不存在的心有点乱。 “诱惑也没用。”乔说。 望舒闻言怔了下,道:“我可不是在诱惑你,我是在....关机。” 一道灵力注入了乔的体内,隔空启动了某个隐秘的机括。 乔眼眸中的神采飞快的消退,人造的终究是人造的,能启动自然也能关机。 “不要在愤怒中做决定,你会后悔。” 意识到怎么回事的乔只来得及说完最后一句话便彻底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 他仍旧能感觉到周围的一切,却什么也做不了,连眨一下眼睛都做不到,身体仿佛死尸,连齿轮机括运转的声音都没有,眼睛更是静止在了充满了担心与忧虑的眼神中。 元忍不住感慨道:【你母还是你母。】 祂怎么就忘了乔身上的关机机括。 望舒伸手将乔的眼皮合上,不再看到那双充满了担心与忧虑的眼睛。“也许我会后悔,但现在不做点什么,我无法重新冷静。” 乔被望舒扔上了胥水上捡来的感觉随时都能散架的一条舢板,让舢板随手流去。 【那条舢板,我觉得就算它能幸运的飘到海里,也会入海的那一霎彻底散架。】 “那也不妨事,这次的躯体我给乔用的材料都融了我的血,防水。”望舒目送着舢板消失在视野里。“哪怕是海水腐蚀,我记得你同我说过,这些材料至少一万年不会腐朽。” 元无言以对了,很怀疑乔是不是故意往材料里加血的。 望舒道。“我给他调整了下,他大概一个月后才会重启,这些时间够我做完我想做的事了。” 舢板完全消失后望舒拍了拍手骑着随手捕的野驴打道回府,还没到家,确切说在城门就碰上了朔。 朔彼时正用一个爪钩勾着女墙,跟玩滑索似的自城墙上哧溜的滑下,落地。 看着很轻松,实际也的确很轻松,羽族还不能展翼的孩童经常玩这种游戏,享受近似飞翔的感觉。 至于摔下来断胳膊断腿的问题自然是存在的,但人不在意,而且羽族的骨骼中空,愈合能力远胜人族,人族伤筋动骨一百天,哪怕养好了身子骨也会大不如前,羽族的骨骼断折后只要养的时候营养充足,养好后会长得更好。 望舒以前没少见羽族的熊孩子可着劲的滑然后摔个断胳膊断腿,不过从未见过人一身伤的玩这个。 虽未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但望舒还是下意识冲了上去救人,胳膊上的小型弩扣下机括,弩/箭解决了离朔最近的两个追兵,将朔拉上驴背。 羽族虽然普遍比人族高挑,但同样体型下,羽族的体重是轻于人族的——一个骨骼是实心的,另一个中空,体重差异没法不大。 一头驴载一人一羽族并不会吃不消,但朔虽有羽族之名却无羽族之实——一时驴都走不动了。 望舒从驴背上跳了下来赶着驴狂奔,得益于二次改造后的体质,她跑起来比起驴一点都不慢,甚至比驴更轻松。 两人很快便将追兵给甩没了影。 停下来后望舒忍不住问朔:“你做什么了?我刚才没听错那些人的怒喝的话,你刺杀了旭君?” 朔一脸委屈:“不是我,我只是同他告辞,但他不想放我走。” 望舒道:“他若愿意放你离开才有问题吧?” 朔来旭国也没一年便混了个贵族的爵位,这是那么容易的事吗? 诚然,朔的父母都是羽族,但她自己却并非羽族,青州的人族没少同羽族打交道,自然分辨得出来,但这不代表朔的身份就没问题了,赤金色的眸子,哪怕是纯血人族也只会被当成妖孽与不详,根本不可能有上爬的途径。 朔最终得了爵位是因为她为旭国提供了新的炼盐之法。 人族煮盐就真的是煮盐,一锅海水不停的煮,不停的添海水,直到水都煮没,超级废柴。 朔提供的新法是先用青砖或是陶板铺盐池,引入海水晒得差不多后再用锅煮,如此一来,同样的柴能煮数倍之盐。 如此人才,旭君肯放就怪了,若非朔的武力太强大,可能在一开始就被抓起来编入匠籍了。 朔无奈道:“问题他翻脸实在是太快了,听完就让人抓我。” 望舒一时也无言,这翻脸的确太快,但你要走还跑去和人告辞本身也很有毛病好不好? 朔愈发无奈。“没办法,我只能绑了他做人质。” “然后又捅了他?” 朔摇头。“我没有,不是我,我拿他做人质往外走的时候有人大概生怕他不死....过程我就不细述了,估计你也没兴趣,结果就是我优先保护自己,他在混乱中不知被谁给捅了一剑,也不知如今是死是活。” 朔一脸贵圈真乱的感慨:“人族这几百年礼崩乐坏,臣子杀国君杀得超凶,原以为是夸张,如今才知,名不虚传。” 望舒闻言道:“也还好。” 白帝之后,被公卿贵族与诸侯干掉的人王都不止一位,搞到最后不管谁坐上人王之位都能混吃等死以求苟且活命,不肯苟且想干点什么的都死了,诸侯们被公卿大夫滥杀,真不算什么。 不过是历史的重演罢了。 诸侯曾经对人王做过的一切在它们的子孙身上上演,只是这一次被杀的换成了它们的子孙。 帝国每年都有百八十个国君被杀,委实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朔无法理解望舒那发自内心的也还好。“杀也就罢了,关键是你们人族杀了以后还会立死者的同族继续为国君....或许这就是你们的国君被杀得那么频繁的原因。” 望舒奇道。“若是羽族,臣子杀了国君难道不会立新君?” “会啊,但弑君的臣子要么搞元老院制要么自立为君,才不会杀了人后再立别人的子孙,多麻烦。”朔道。 望舒知道元老院制,羽族第一王朝后期就是这种制度,在羽皇八世死后,第一王朝的贵族们不想再立个羽皇来压制自己,干脆让羽皇之位一直空着了,以元老院制度取代了王权,由十二位元老共同执政王朝。这在当时一定程度上缓和第一王朝内部的矛盾,不过没有任何制度永远适用,最后的千年里元老院制度无法适应彼时的局势,羽族最终恢复王权制度。 “帝国礼乐制度曾持续近两千年,而礼乐体系不允许臣子取代国君的。”望舒道。 “却允许臣子像杀鸡一样宰杀国君?” “不允许。” “既然不允许杀国君,却还是这般,那为何没人想取而代之?” 望舒一时无法回答,她没思考过这种问题,王侯们的死活同她有什么关系呢?而且,王侯这一职业的死亡率亘古以来就居高不下,谁会去思考亘古以来便如此的常识?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好好思考一下帝国的各种天灾人祸。 在玉宫时无光从来都不关心王侯们的死活,也不会教弟子去关心这种无聊也无意义的事,只要不影响到民生,那就不值一提。谁掌权不是掌权?能维持一方稳定就行。 鉴于此,无光担任巫女期间也是臣子弑君的高峰期,她完全不管国君死得惨不惨,只看权臣有没有能力护持一方稳定,如果有,那国君随便杀,哪怕是将国君给醢了她也当没看见。 望舒答不上,元倒是颇有兴趣的抢答:【自然是在等一只出头鸟,箭射出头鸟,没人想当出头鸟哟。】 第252章 第三十四章望舒 “我不会后悔,既种恶果,便要承担恶因,这是他们应该承担的代价....”望舒絮絮叨叨的对自己说着,将陶罐里粘稠的生物血肉用勺子舀了两勺欲往水井里投。 这是她这几年的研究成果,收集别的大陆上的疫病,再将不同的疫病感染给老鼠,直到不同的疫病在老鼠的身上交锋,最终变异。 老鼠没法带回来,太远了,因而她保存了老鼠的血肉,幸而,巫女手链具有保鲜作用,东西取出来时与刚进去一般,不然这么久过去,她也不确定老鼠的血肉取出来时会不会就没用了。 疫疾也是需要宿主的,再顽强的疫疾在宿主死后也撑不了多久。 【其实我觉得你要不还是算了。】元忽的开口。 望舒的絮叨被打断,一时没反应过来,无意识的露出了诧异之色。“什么?” 【你会后悔的。】元道。【你的心太软了。】 “我不会后悔,我的心也不软,你莫忘了,我以前是怎么活埋别人全族的。” 【那不一样,你以前每次活埋时,你都先验了脸,我虽不知你脑海里有多少张脸,但那些人,既然能在你的脑海里合上,想来不是当年的参与者便是参与者的血亲,没有全然的无辜者。你杀也就杀了,不杀光,回头一定会找你报仇,上演冤冤相报没完没了的无聊桥段,不对,我说错了,这无聊桥段已经上演过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坑杀那些人时,你能说服自己的本心,但这一次,你说服不了你自己。】 “他们并不无辜。” 【他们的确没有真正的无辜者,但他们是吃汤渣的受益者,吃肉的是王侯贵族,喝汤的是与王侯贵族有关的上层氓庶,但这座城占据了大量人口的底层,他们什么都没做,也没权力决定要不要吃这份汤渣。】当然,有选择权的话也还是会吃的,元心想,但这部分太刺激人了,祂不会说出口。 “既然受益,自然要承担后果。”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你的心态,他们罪不致死,你自己心里也是清楚的不是吗?若非如此,你方才为何絮叨了半天他们罪有应得,你以前可不会如此。】 “他们该死。” 【我觉得你....】需要一盆冷水。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望舒坚定的将老鼠的血肉洒进了井里。“他们该死。” 望舒是一个行动力很强的人,元接管身体时这家伙已生怕后悔的一口气将旭国各处打水多的水井中都洒了老鼠血肉,而几十处水井的辐射范围交叉足以覆盖全城。 春日多生疫。 比较主流的说法是因为春日地气上升,侵害人体,故而滋生疫疾。 青婧的说法是春季位于冬季与夏季之间,是冬与夏的过度区,而冬苦寒夏酷热,夹在这中间,气候自然多变,一会冷一会热的,加上之前的一个冬季因为没有进项而节衣缩食,冬季有多久就冻饿了多久。因而没有寒暑不侵的体质,很难不生病,哪怕不生病,体质也一定会被削弱,正是各种疾病期待的好机会。 认真的算起来,一年四季里死人的最多的从来都不是冬季,而是春季,冬季人都是直接冻死饿死了,一死百了,春季时因为天气回暖,人要干活,会和别的人接触,疫气自然而然就过出去了。 春季,委实是疫疾的活跃期。 元坐在一口水井边望着井中清澈的水,微叹,在手链空间里翻了起来,很快翻出了几枚长族发行的金币。 虽非元洲的钱币,但金子的价值从来都不在它的图案与形状,只在含金量。 元用一枚金币将一个货郎子的行头都给买了下来,再换了一身短褐,挑起货担子摇着鼓便开始走街串巷。 “嘿得隆咚!嘿得隆咚!我是一个卖货人....” 正在记忆宫殿中琢磨自己记下的书,却始终看不进去的望舒忽然发现自己的眼睛里出现了许多画面,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是躯体的眼睛所看到的景色。 可,这么多年她也发现了,除非她想看,否则元用身体时自己是不会看到外面发生的事的。 心烦意乱,望舒下意识便想将这种连接给断了,却发现断不了。 元看到的每一个画面都不容拒绝的挤进了自己的记忆宫殿。 “元你做什么?”望舒恼怒的问。 “很久以前我的友人建议我记住我杀的每个人,这样,我才不会慢慢对人命失去感觉。我不知这招对你有没有用,但我想试试,这座城为你所亡,你哪怕以后忘了,现在也应该认真的去看一看,看一看你要杀死的人们。” 货郎子,也叫卖货人,本质上是商贩,只是和那些开铺子的商贩不同,货郎子是村社或城市小街僻巷流动贩卖日用杂货的商贩。买的也很杂,不局限于某种或某类商品,而是各色杂陈,品种众多,但都是氓庶日常生活所需品。 卖孩童玩的葫芦、小鼓、花篮,也卖农业生产工具木叉、竹耙等,还有生活用品如瓶、碗、罐、杯、针头线脑之类的东西,整个一流动杂货铺。不仅往卖出,也买入。 无光曾经教导过两个徒弟,从一个货郎子的货担中商品的种类数量是可以看出当地民生发展如何的,民生若不够发达,哪怕是生活所需品,氓庶也都会尽量自己捡拾材料自制,争取不花一厘钱。 只有民生发展得好,手头有闲钱,氓庶才会舍得买东西。 无光培养继承人不可谓不用心,奈何俩徒弟虽因为天生的好记性记住了,却没一个真正将她教的东西给用上。 青婧应该是用了的,若非对如何治理一个国族有着深切的了解,她也不能走哪就乱哪国。 无光九泉之下有知知道青婧如此用自己教导的知识,很难说会不会气得再死一次。 望舒在这种超出常理的事情上自然是斗不过元的,不得不接收元看到的每一幕。 看到货担里的货物种类时望舒蓦然想起了多年前无光的教导。 货担里的货物种类太少了,而且泰半是生活必需品中氓庶很难自己动手制作不得不买的东西。 赫胥侯在位时间很长,寿命也很长,青年继位,在位时间长达五六十年,前二三十年疯狂对外征战开疆拓土,后二十年兵源不够了,打不起来了这才停止折腾,安心发展民生。 如果没有意外,赫胥侯会在民生恢复后继续开疆拓土,对外征战,到时多年积攒的民生底子会在一次次对外的战争中打光。 经桓南下之前,赫胥侯一直都在休养生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自然的,但民生发展得也是不错的,至少货郎子的货担里货物种类比如今的旭国丰富多了。 后来经桓南下,因为是为了真正统治而非捞一笔就走,经桓南下时不烧不抢,尽可能的保存了当地的民生底子。 再后来,战事结束,在经桓的政策下,新疆土与羽族传统疆土的商路打通,又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哪怕时间很短,那段时间赫胥国的民生也发展得很快。更新最快的网 若是持续的时间再长一点,很难说王师最终能否收复失地。 蒲阪大抵也是清楚这些,王师才会那么快就打了过来。 不过这些接管者委实是差了点。 同它们一比,赫胥侯时.... 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怀念赫胥侯统治时,望舒顿觉无语,破天荒的对比烂有了深刻的理解。 有了这一番思考,望舒对自己接下来会看到怎样的人间疾苦也不难猜测,却再一次出乎意料了。 货郎子这一行既是流动杂货铺,自然免不得走街串巷,接触的人非常多,而接触的人多了,自然什么类型的都有, 货担子送到人们家门前,满担或满车的日用杂货都任挑任选,并允许讨价还价,若顾客有需要,还可以预约订货,过两天再送上门来,可谓十分方便。 想也知这不会是容易的活计。 光是讨价还价这一项就足够考验人了,氓庶生活艰难,为了生存,必然锱铢必较,不锱铢必较的都饿死了。 当然,货郎子也同样要生活,口才自然也不会差,但比起客人,货郎子需要考虑的更多。口才好是必须的,但也不能因此就将客人给气着,必须让客人花钱买的时候觉得买得赚了,因为觉得亏了,客人就不会买了,而觉得买得赚了,不仅会买,还会记住你,下回有什么需要时也会马上想到你。 望舒以为元肯定干不来,哪怕能坚持也免不了一身何不食肉糜的味道。 然而,这家伙一点何不食肉糜的味道都没有,讨价还价锱铢必较,还将客人给哄得开开心心的,望舒能看出来,客人买下货物时是真心觉得买得赚了的。 不论是正常人还是奇葩,元都能哄得人开开心心的买东西。 除了一张脸太过瑰丽,身材高挑得也不像是寻常人家能养出来的,精气神过于好了点,元与一个真正的货郎子并无区别。 望舒忍不住说:“你演技真好。” “我这可算不得真正的演技,我的友人,她那才叫真正的演技,各色人物信手捏来,浑然天成。” 望舒随口问:“那你友人还在吗?” 元沉默了一瞬。“她走了。” “抱歉。” “无妨,这也是长生的代价,不论是怎样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怎样亲密的亲人与爱人,都将离你而去。”元语气很平静的回答,平静得如同云水向东流去,如同今天天气如何。 望舒一时无法言语,得多少次失去才能平静得如此理所当然? 活得久的人不是没见过,她在羽族读书时见过很多活了几千年的羽族,但没一个会给人元这种沧桑到令人震撼的感觉。 羽族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往往都格外的洒脱,逝者已矣,珍惜当下,已经逝去了的人,总有一天会幽冥再见....话说回来,羽族再长寿也是会死的,但元会不会死还真是个问题,有差异好像也没毛病。 脑海中平静的与望舒交流,现实中元却是一直在拽着一个小童捏脸,小童气呼呼的瞪着元,脸都气得胖了一圈。 向大人求救也没用,家长根本接收不到,一边比着货物一边与元聊着养孩子的话题。 元恭维着家长真会养孩子,这小童一看就很壮实,能健健康康长大那种。 家长显然很喜欢元的恭维与祝福,谦虚的贬起小童就是个熊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养孩子简直跟还债似的。 元仿佛深有同感的点头如捣蒜,子女债子女债,都是前世的债主,这辈子讨债来的。 聊完了孩子很快进入砍价阶段,衣食住行,人生皆不易,你说你的不易,我说的不易,虽都是为了讨价还价,然也正是这些细微组成了烟火红尘,苦难,却并非只有苦难。 男子最终同意了元的出价,但有个条件,加了一朵木簪做添头。 木簪是望舒雕的。 元控制身体时当货郎子当得很开心,她却是没有,但也没什么事好做,最终只能拿着刻刀做木雕。 元让她做了一些木簪,理由是反正你也只是打发时间无所谓雕什么。 望舒的手很巧,被元改造之后就更巧了,能近乎完美的控制手指的力道,刻的木簪都是很普通的花木鸟兽样式,但胜在栩栩如生。 然,雕工再好也终究是普通的木料做的,卖不了几个钱 元算了算男子买的咸鱼数量,同意了,并且推荐了别的木簪。“那只桃花木簪更适合女子佩戴,我观小哥更适合这几种。” 男子道:“我就是买给我家那口子的。” 元马上换了推荐的货物。“你看这支簪子,和桃花簪是一对,到时她戴桃花簪,你戴这一支,俊俏登对,多搭配啊?” 男子被元说得心动了,问了下价格,心动马上停止了。 元口舌如簧的说了半天男子死活就是不肯多买一支,最终只能放弃。 “那男人真是太没情调了。”元挑着货担,啃着解渴补水的野果道。 望舒无语道:“人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木簪又不是生活必须之物,这等奢侈品,自然不可能买。” 口才再好的人也不可能说服没钱的人买奢侈品。 “是啊,生活真是不容易。”元道。“但他放弃了砍价换了一支奢侈品的木簪。” 望舒道:“虽说人间疾苦,但若真都是疾苦,谁还会眷恋这人间?酸甜苦辣,是为人间。” 元道:“我很高兴你终于意识到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而非单薄的有罪与无罪的苍生与否了。” 当苍生单薄的只剩下苍生或是数字,人命也就不再是人命,不论杀多少人都不会再有感觉。 望舒一时沉默。 元始终优哉游哉的将每天难得的两个时辰时间花在了货郎子的临时工作上,但不论她如何口舌如簧,生意在过了最开始的几天后便开始一落千丈。 原因很简单。 瘟疫。 面对瘟疫,强有力的组织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统治一地的暴力机器足够强力,才能在火势蔓延开来之前将火扑灭。 但这正是帝国所欠缺的,现实条件不允许。 巫女若愚设的召医令便是妥协于现实的产物,随着人族的发展,修建的城邑越来越多,城邑与城邑之间的距离也拉近,往来变多,瘟疫....自然也跟着扩散了。 人不可能因为不同地域的往来会带来大范围的瘟疫就不再出门,总得拿出个法子来。 巫女沐槿时这位痴迷蛊术在位将近两百年什么事都干就是不干正事的巫女还是做了点正事的——虽然只有一件。 沐槿整合了帝国所有的医者资源,将所有医者都给专门编了户籍,记录在册,这也是匠籍的起源,但那会儿的医者记录在册后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和如今等同于高级奴隶的匠籍是两回事。 了解了帝国究竟多少医疗人员后沐槿又根据帝国各个城邑的人口决定当地的神庙必须驻有多少医者与储备多少药材,可以多,不能少,少了就是神庙大祝的问题,会被问罪。 一整套政策下来,巫宗,或者说巫彭殿差不多接管了整个帝国的防疫职权,将防疫纳入了同一个机构的管辖而非原本的职权散且乱。 怎么落实的? 职务与权力是划等号的。 这已经不是分肉吃,而是连镬鼎都一起搬走了,没人反对? 自然是没有的,哪个死人有能耐跳起来高喊反对? 沐槿留下的这套政治遗产让帝国足足吃了千年的老本。 然,世间无不朽的人与事。 政策也一样,再好的政策,到了后期都会腐朽。 沐槿已经死了超过两千年,再加上礼崩乐坏,帝国上层对各地的控制力也就剩下名义了,因而她留下的防疫政策早已名存实亡。 若是地方上的控制力足够强,这也不是没得救,但遗憾的是国君对自己国族内部的控制力也不强,这是分封制带来的问题。 贵族只能管自己封地的事,别人封地的事是不能干涉的,不然就是越线。 历史上就曾有过一个例子。 有个将军去攻打一个国家,打的时候,对手发现将军的父母好像在自己国家,便遣人去说服将军的父母去劝将军退兵。 将军的父母当然不想去,然后就被多番游说了。 最后当地的贵族就不乐意了,这是我的封地,你们想干什么?你们凭什么管这片土地的事? 本身面对瘟疫的抗风险能力就很低,旭国这会儿的情况还更烂。 春日多生疫。 因而疫疾刚来那会时贵族都以为是很正常的时疫,没什么好在意的,把染疫的人给隔离了自生自灭或是烧了就行,再减少出门,免得染上疫疾,反正家里囤的粮食充足,莫说几个月不出门,几年不出门都饿不死。 最后也是最糟糕的,旭国朝堂正乱着。 国君被朔劫持时有人生怕国君平安无事趁乱给国君来了一刀。 望舒曾经怀疑过朔是否骗人,因为朔哪怕物种是古妖,她也是羽族第二王朝的王女,与人族天然立场对立,顺手做点什么制造混乱是符合她的道德认知的。 这种怀疑止于她在旭国的一位公卿身边看到三途,虽只是远远的一眼,隔着半条街与人流还有马车的帷幔,但望舒还不至于连三途都认不出来,被改造的身体视力非常好,好到能看清几十丈外的蚊子,何况一只邪灵。 国君没死,但也没事,他残疾了。 帝国不成文的传统中,国君的继承人身上不能有瑕,缺胳膊断腿是瑕,脸上有块胎记也同样是瑕,没有生育能力也是瑕,但最后一个不是完全不能商量的问题,因为哪怕自己生不出,也是可以通过过继解决继承人问题。 旭国的国君,他肚子上被人捅了一刀,伤得不轻,现在都还下来床,但肚子上的伤看不到,只要没死就妨碍不了什么,但....当时飞来一支箭矢,国君少了一只耳朵。 国君有瑕,旭国朝堂上正在要不要废了国君斗得正凶,剑拔弩张,大有从文斗发展至武斗的趋势,自然没空理会时疫这种死个把氓庶的小事。 虽然这在自己的预料之中,但望舒的心情仍旧很复杂。 元对望舒感慨道:“这个帝国呀,除了贵族,都不能算作人的。” 奴隶不是人,氓庶也不是人。 所以,历史上有所谓的盛世,因为贵族都能吃饱,只有贵族是人,豚犬过得再惨都不影响盛世的荣光。 所以,仁人义士家国天下的理想中没有奴隶与氓庶的未来,谁为未来做计划时会将豚犬的未来也考虑进去?又不是脑子有病。 尊卑贵贱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观念。 所有人都是人的观念连小众的非主流都不算,纯粹是疯子的臆想。 望舒面无表情的道:“我知道。” 沉默须臾,望舒忽问元:“有所有人都是人的世道吗?” “曾经有过,原始氏族时代,氏族内部每个成员都是平等的。”元回答。 “但它消亡了。” “文明需要发展,而原始氏族时代的道德与价值观跟不上发展,自然就被淘汰了。” 望舒愣了下。“你莫不是想说,尊卑贵贱,只有一部分是人,别的都不能算作人的世道才是天理?” 这一次元沉默了很久。“从目前来看,还真是。” “我不喜欢这种天理。” “唔,你可以往好的方向想想,世间没有永远不变的天理,原始氏族时代,每个人平等无尊卑贵贱是天理,如今是尊卑贵贱为天理,那未来呢?我不确定未来会不会有一日再一次众生平等,但我可以告诉你,分封贵族一定会被历史淘汰。” 望舒扶额。“我也能看出来分封贵族正在被淘汰。” 诸侯弑人王,臣子弑君如杀鸡,礼乐尊卑的门面被王侯贵族们自己给砸得差不多了。 望舒道:“我只是有点怀疑,以后会不会更坏。” 虽然氓庶与奴隶更惨,在这个世道的主流观念看来谈不上更惨,贵族惨兮兮那叫世道沦丧黑暗,但望舒从来不认可主流观念。 贵族死光了都不能算是事,氓庶奴隶更惨,世道才叫真黑暗。 “不会。” “为何笃定?”望舒惊讶。 “想想你的师姐,那家伙虽然不是人,但嘴里吐出的话却很有道理,智慧物种创造文明不是为了犯贱。” 第253章 第三十五章元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虽然你唱歌很好听,但我和写下这首诗歌的那个亡国贵族还是不同的。”望舒甚为无奈的对坐在路边草地里抚琴的元说。 “不都亡国了吗?”元道。 “我并不为亡国而悲伤。”望舒道。“诸侯有国,大夫有家,士守土,家国天下与我一介奴子何干?”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所以你愤怒的是赫胥国灭的屠戮,若是征服者没有搞屠杀,你是无所谓谁当国君的?”元问。 “对啊,你不是知道赫胥国最后那几年的事吗?我连经桓的统治都接受良好,何况旁人。”望舒道。 元道:“在这君即国家的世道,能够将国君与国家分开来开的开明者并非没有,但我怎么觉着你更开明。” “此话怎讲?” “我觉着你不仅不在意国君的宝座上坐的人是否血统高贵,也不在意国君是否人族,甚至连国君是人是狗都无所谓。” “本就是无所谓啊,国君之位上坐着的不论是什么玩意都不会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顿了顿,望舒补充了一句。“搞屠杀的另当别论。” “我从来都不怀念赫胥国,我怀念的只是那些我熟识与不熟识的人。”望舒叹道。“你能想象你前天一起约了玩的孩童,街坊邻里,路边一面之缘的路人,不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转眼就被人给杀光了的感觉吗?” “我能啊。”元回答。 “那种感觉你是不可能....你方才说什么?” “我说,我能理解你的感觉。”元道。“所有的族人都在一夕死去,只剩下我和另一个家伙,自此,我与她相依为命,是彼此在这世上最信任也最重视的人,但看到彼此的脸我们就想吐,只因看到对方就会想起那一夜的尸山血海。唔,这么一算,我好像比你幸运点,你截然一人,我好歹还有个混蛋陪伴了我悠长的岁月。” 望舒一时无言。“你报仇了吗?” 元道:“我不知道算不算报了仇,因为我从一开始就没恨过屠我全族的人。” “为何不恨?” “因为那样的悲剧并不稀罕。”元抚着琴道。“所有人都是这么干的,哪怕是我的族群换个位置也会,唔,确切说不是也会,我的族群以前也干过同样的事,只是这一次被杀的换成了我们。可能是活得太久了吧,我觉得,为这样的事去恨屠我全族的人,提不起那个心力。” 望舒不知道能说什么。 元道:“赫胥侯在位六十余年,期间对外战争无数,赫胥国的千里国土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你想说赫胥国被屠是活该?”望舒尖锐的问。 “我只是感慨,受害者与加害者没有一个无辜,也没有一个不无辜。”元道。 元说完了继续唱起了《黍离》,唱了没多久便见胥吏赶来,赶紧抱着琴跑了。 《黍离》是悲歌,是悲伤亡国的歌。 虽然广为流传,但没几个贵族真的喜欢这首歌,会唱的都是真亡了国的。 几百年礼崩乐坏亡国无数,黍离也因此成为了字面意义是流传九州的歌谣。 也因为流传太广,所以唱这首歌是不犯法的,即便是旭国亦如此,但就跟帝国最为通用的贵族秘密法一样,有罪没罪贵族一张嘴。 平时唱没关系,但这会儿唱那就是顺非而泽的问题了。 一座城的营建需要千百年,毁灭却只需要几天。 来自不同大陆的病毒混战再变异出的新病毒杀伤力惊人,从未接触过新疫疾的元洲人族在新疫疾面前毫无抵抗之力。 在所有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旭国的国都便已被瘟魔所掌控。 更令人叹服的是都这节骨眼了,国都的贵族们仍旧为了国君废立之事拼搏着,哪怕时疫有些扩散,也不过是让家中重要的子孙远行避疫,自己继续与继位后枉顾民意的国君英勇斗争。 历史充分证明,疫疾这玩意,你不管它,它是绝对因此觉得无聊便不高兴的不和你玩了的。 瘟魔是一位非常成熟的神祇,凡人哪怕不理祂,祂也不会因此置气,祂只会拿出更多的热情来。 元走街串巷的货郎子生意只干了几天便干不下去了,心血来潮改了路边卖艺,不过卖艺唱黍离....也不是一般的有创意。 甩掉了胥吏,约定的时间也到了,元将身体还给了望舒。 重新接管身体,望舒马上向城外跑去。 虽然城邑摧毁又重建,但地形没变,离开旭国需要走的地方望舒非常熟,很容易就在路上堵住了诸多远行避疫的贵族,一句废话都没有,机关暗器齐出,先杀了拉车的马,将人都给饮出来后再以□□杀掉马车中下来的人,不下来也没关系,多走几步路的事。 对于死者而言,这不可谓不折不扣的无妄之灾,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弩矢钉入一名少年的颅骨,少年的眼神是至死都无法理解的惊惶与疑惑。 为什么? 为什么杀我? 望舒漠然的将尸体拖到一起,浇上烈酒,点火,炊烟袅袅仿佛日暮时的人家。 元问:“你后悔了?” 望舒闻言,犹豫了下,最终还是回答:“没有,我没后悔。” “那你为何要阻止他们离开?旭国周围的国族都是当年赫胥国土重新划分后诞生的,让他们离开,瘟疫将席卷整个赫胥故地。” 望舒道:“然后蔓延九州?” 元唔了声。“你竟然在意这个?” “不可以?” “当然可以,看来你的脑子已经冷静下来了。”元说。 脑子冲动状态中的望舒才不会考虑后果这种问题,反正她孑然一身无牵无挂,瘟疫再怎么席卷九州也伤害不了她。 “但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旭国的国都虽不如当年的赫胥,人口却也不少,至少七万有余,现在跑的只是贵族,人口不多,你还能阻止,过段时间氓庶也大规模外逃,你杀得过来吗?”元问。 历史上每次大瘟疫都是瘟疫最早爆发的地方所有人为了生存疯狂逃离疫区,然后....瘟疫也四散,席卷九州。 帝国传统里遇到瘟疫就焚城这一传统很残忍,但也不能说它就是纯粹的□□。 存在即合理。 任何事物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如果出现了,必然有其缘由。 望舒没吭声。 回城时望舒又一次看到了拖尸人的车,车上堆满了尸体,而她在其中看到了眼熟的东西。 一支桃花木簪。 她记得那支簪子,是自己亲手雕琢的。 望舒在城门口立了很久,久到元怀疑她会不会化身为石时,望舒终于开口。“第三个愿望。” “嗯?” “第三个愿望,杜绝瘟疫从此城扩散,你做得到吗?”网首发 “我做得到,但我得事先声明,这瘟疫我治不了。” 望舒懂了。“不论什么方式都可以。” “我也不骗你,我需要用你的身体做一些比较挑战凡人躯体极限的事情,你的寿命....” “多少年都可以。” “如你所愿。” 元重新接管了身体。 望舒可以感觉到自己体内深藏的力量正在源源不断的汇聚于掌中,但又好似不止巫女灵力,还有别的力量。 巫女的灵力给人的感觉是温暖的,但元掺入其中的力量,望舒感觉了深入骨髓的冰冷,甚至似乎深埋着恶意。 元将手按在了地上,于是,地动山摇。 大地以旭国国都为中心撕开了一条口子,仿佛饕鬄的大嘴,一口将旭国国都吞下,隐约能看到裂缝深处赤色的岩浆。 一只人面鸟身的邪灵自裂缝中飞了出来,一只爪子抓着一个人,元一眼便看出那两个人都是患者,这只邪灵的反应委实够快的。 邪灵也看到了悬浮于空中的元,一眼便认出这不是望舒,望舒的气质皎皎如月,清冷却又明亮柔和,绝对不会这般漠然与迫人。 迫人得仿佛九天上的神祇,完全看不出曾经风情万种妖娆万千的诙谐影子。 邪灵用膝盖也能猜到怎么回事,抓着两个患者掉头就跑。 元取出了弓瞄准邪灵,没有箭矢,但祂的指尖却凝出了一支无形的箭矢。“把人扔回去。” 邪灵愤怒的看着元。“卷毛,你究竟想做什么?别告诉我这瘟疫与你无关。” 元问望舒:“问你呢。” “现在控制身体的是....”话说到一半望舒发现能自己身体了,仅限于一张嘴,反应过来后马上对邪灵道:“三途,把人扔回去,我不想伤害你。” “有病吧你?”邪灵觉得不可理喻,以前也没发现望舒这么抽疯呀。 望舒道:“报仇不应该将无关之人牵扯进来。” 瘟疫一旦蔓延开来,死的就不止赫胥故地的移民了。 邪灵懂了,也更加跳脚。“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复仇?不择手段的杀死仇人,你节操这么高怎么不去当卫道士?” 望舒不赞同:“复仇是为了让仇人为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元将弓拉得更满,手指似也有松开箭矢的意思。 邪灵的危机直觉告诉三途,那支箭矢哪怕弄不死自己也能重创自己,邪灵权衡利弊后最终还是选择松开了爪子,任爪子上挂着的两个人在凄厉的惨叫声中坠落深渊。 邪灵冷冷的看着一体双魂的人。“如此伟力,卷毛你确定你不是在放出一个更恐怖的东西?” 元纠正道:“什么叫东西?我可不是东西,不对,我是,也不对,差点绕晕了,从生物种类来区分,我是神话生物。” 邪灵听不懂什么是神话生物,但神话两个字就足以说明元的危险,冷哼一声便离开了。 邪灵一走元马上就让出了身体,望舒一接管身体便哇的吐出了一大口内脏碎片,身体也在重力的作用下往下掉,幸运的在完全掉进深渊前鹏鸟及时赶到接住了她。 鹏鸟瞧了瞧周围,找了一处安全的高地将望舒放了下来,担忧的看着全身的毛孔都在渗血,如雪白衣都被泡成了红衣。 望舒难以置信的看着地形大变的旭国,城邑存在过的痕迹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渊,或许很快就会变成河流湖泊,胥水因为巨大的地理变动改了道,水都往裂缝里流了。“这就是神话生物的力量?” “是,也不是。”元有气无力的回答。 “何意?” “这是地质运动导致,我只是推了一把。” 望舒没听懂,元也意识到了,老规矩,上图像。 望舒望着旭国遗址,眼前却跳出了一副奇异的图像。 图像是一只圆形的球,最表面是植被动物,第二层是岩层,但岩层之下却并非一如既往的岩石,而是流动的红色岩浆。 “星球的地表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流动的。”在元的指挥下,地表的陆地以缓慢的速度撞在一起,然后又裂开。“这个叫地质运动,这个过程中,深谷为陵,高岸为谷。甚至我以前同你说过,西荒曾经是平原也曾是海洋便是它导致的。这个过程很慢,周期数以亿载,但它的活动并非规律而稳定的,有时会活跃点,有时又会沉寂点。它沉寂的时候,风平浪静,它活跃的时候....” 图像上火山喷发,大地裂开。 “星球如今进入了新一轮的地质活跃期,很不幸,旭国正好是在地质活跃的地带。” 图像上的某一个地方地层缓慢的积攒着力量等待爆发,一根针忽然从外部戳了它一下,然后....这股积蓄的力量瞬间就爆发了。 望舒捋了捋自己的思维,心里莫名松了口气。“地址活跃期,地龙与火山会很频繁吗?” “当然,大地积攒了几十几百万年的力量总得宣泄。” 望舒想了想,问:“没有办法阻止吗?” 元反问:“你能让人睡觉时永远不翻身甚至从始至终都保持一个姿势不改变一丝一毫吗?” 除非是死人,否则没有人睡觉时能真正纹丝不动。 望舒道:“人真是渺小。” 星球只是翻个身,人就毫无抵抗之力。 “就是因为渺小才需要建立文明呀。”元也甚为感慨。“唯有如此才能有无限的未来。” 望舒眸光微闪,元的身份她原以为已经猜到了三分,但现在....怕是猜错了。 时代的局限性永远都存在。 毕竟文明是在往前发展,不是倒退发展。 历史上的那个人不应该懂这么多莫说久远前,便是如今都仍旧超前的知识。 “对了,我得睡一段时间。”元道。 “第三次改造?” “一口气两次改造,那已经不是揠苗助长,而是揠苗到离了土壤的程度。是刚才的事,我现在的状态,你应该也能看出来,不是很好。” “多谢。” “我收了你十二分之一的生命做为酬劳的。” “但我还是感激你。”望舒道。“感激你的存在。” 虽然后面可能是更深的深渊。 旭国边境山林里的一座猎户休息用的小木屋里,邪灵唇角上翘的看着床上躺着的华服男子,男子不停的咳着,这是疫疾的症状。 “救、救我....” 邪灵笑道:“我也救不了你,你也没救了,但我可以送你去别的城邑,要不要去?你看,你染上了疫疾,死定了,别人却还可以锦衣玉食的好好活着,凭什么呀?” 是呀,凭什么呀? 男子有些慌神,眼神中露出了憎恶之色,凭什么上天对他这么残忍,他不甘心。 邪灵笑得愈发开心。 卷毛,你以为我就没防着你的心软? 我可是早早的就挑选了合适的目标藏起来了呢? 果然,你的狠辣持续不到最后。 第254章 第三十六章望舒 人族是所有智慧物种中最健忘的,没有之一。 望舒寻到芕的坟冢时,坟头上青草葳蕤,也不知多久没人来看过了,石园柱上也生满了苔藓。 人族最早是墓葬是墓而不坟,但人是健忘的,一两代的坟墓还能记清,三代之后那就很难说了。帝国礼崩乐坏前,人们聚族而居,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聚族而居的地方倒也罢了,所有人都葬在公共陵园里,但随着人族的发展,主要矛盾从外部矛盾变成了内部矛盾,平均三五百年就要内部大乱斗一番。 哪怕故土难离,天灾与战乱也会让人不得不迁徙,莫说三代之前,便是上一代人的坟冢在哪都不清楚了。 人族事死如事生,对祖宗血脉谱系是所有物种中最重视的,面对这种情况要想办法。 从死人下葬,维系棺绳用的园木桩受到启发,在墓前插上木桩竹竿,系上布帛之类的东西,写明死者的生卒年月、时辰,叫做铭旌,也叫明旌。 走在大街上,看到哪家挂着铭旌就可以知道正在办丧事,铭旌随棺葬。 只一点不好,铭旌容易损坏。 也不知是谁想的法子,芕等人的坟冢前插的不是铭旌,而是将木园桩换成了石园柱,石园柱有一部分在露在外面,可以看到石柱上刻着死者的名姓、生卒年与事迹。 望舒伸手将石柱上的尘埃苔藓抹掉,看到了一番文章词藻异常华美充满了褒奖的美赋。 望舒按在石柱上的手指顿了顿,这篇美赋的味道给她的感觉,好像有点熟。 想起来了,以前在玉宫时祭祀神灵,那些巫写给神灵的祭文不就是这种味道吗? 当然,和祭祀神灵的祭文还是有区别的,祭文纯粹是赞美神灵的强大与创造万物的事迹之类,跟神话传说似的,让人没有什么实感,辞藻固然华丽无数,却透着空洞。 芕坟冢旁石柱上的美赋辞藻华丽之余却又非常的充实,它写的是芕十一次出入疫区,活人无数,还编著了一部非常实用的防疫典籍的事迹,深深为芕的死亡而悲痛,十一次出入疫区,做为一个货真价实的繁荣,芕运气再好也不可能只感染了一次疫疾,但以前都撑了过来,唯独最后一次没能撑过来。 能看出来美赋的作者写到最后时都还有种不真实的恍惚感,为什么以前都撑过来了,这一次却不行? 虽然坟冢里埋的是自己的亲母,但望舒还是忍不住腹诽。 当疫疾是普通的着凉吗? 染上疫疾还能捡回一条命已是奇迹,芕可不止一次,难道还不够幸运? 十一次出入疫区。 只看这频率,芕亡于疫疾真是....让人只能感慨,虽然很值得惋惜,但这种死亡是必然。 看完了石园柱上的刻字,望舒将一只骨灰罐放在了墓碑旁,对骨灰罐说了声等孩儿一下后再用襻膊将袖子扎了起来动手除草。 这期间元一如这几天一般没有冒出来吱声,被寄生也有十一年了,习惯了另一个灵魂在自己脑子里天天和自己唠嗑,这家伙突然跟沉了海底似的完全不吱声了,委实有点不习惯。 “阿母,我来看你了。”望舒自己絮叨道。“孩儿不是故意这么多年不来看你的,我不想你被打扰。” 巫宗的传统,巫女的父母都得赐死。 根据青婧的分析,一半是因为巫女是神之化身,不知道怎么对待巫女的父母;另一半则是因为帝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鸩杀巫女事件。 手指有长短,父母爱子,自然也有最喜爱的。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父母都有个毛病,哪个孩子过得好,就扒着那个孩子使劲吸血供养别的孩子。 在无伤大局的情况下,巫宗自然不介意花点粮食养几个人,但也仅限于此了。 权力的博弈,卷入其中,就得有身死的准备,便是巫女也不可能保任何人在权力场中为所欲为。 奈何,人不会想那么多,只会认为是巫女见死不救。 跳过过程直接看载在史册上的结局,巫女的父母被巫女的政敌利用给巫女饮下了鸩酒。 事实证明巫女的生命力还是很顽强的,虽然落下了后遗症,就是没死。 巫女没死,她的父母自然就该倒霉了,当然,巫女不管死没死,不论加害的原因合理与否,谋害她的人都得倒霉,哪怕是她的亲生父母,犯上的责任总得有人承担。 且巫女父母的荣华富贵皆来自于巫女,巫宗可不会考虑孝道问题,巫女是神之化身,哪怕是她的父母也没资格让她俯首,俗世的道德伦理是用来约束人的,不是用来约束神之化身的。 那对不长脑子的父母连同他们除巫女之外的所有孩子都被扔进镬鼎里煮成了香气四溢的肉汤。 自那以后巫宗每一任巫女都没有父母。 是真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如神话传说中的神话人物一般天赋异禀天生天养,还是生了巫女的男女被秘密处理掉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虽然芕已经死了,但权力的角斗场哪有什么道德与底线? 把死人给挖出来做文章这种事,未必做不出。 她不希望有人打扰芕,也不能让人查出自己赫胥余孽的身份,否则很难说最后坐上巫女之位的会不会是青婧。 “....孩儿在玉宫遇到了一个人,偶然得知她以前故意诱导过你。应该也算不上诱导,阿母你就算落入泥沼,也一定是出自自己意志的选择,她只是给你指了个方向。不过,看到她,孩儿好像有点明白阿母你很久以前对孩儿的担忧了,你怕我成为第二个她....”言及此,望舒顿了顿,道:“孩儿前几天杀了人,不是出于生存而杀人,也不止杀了一个人,而是一座城的人,孩儿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着魔了一般。阿母曾经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孩儿和师姐真的很像,也许我和她就是一样的。我并不想这样,可我怎么就变成了这般模样?” 望舒下意识抬起袖子想擦擦脸,心中的酸楚凄凉与害怕让她很想流泪,然而脸上一点湿润感都没有。 我已经没有眼泪了。 望舒恍惚的想起了这一事。 她不仅变成了自己不想变成的模样,还正在向另一种自己也不知是什么的怪物转化。 也许有一天,她不仅不会在这座坟冢前落泪,看着这座坟冢,她也不会再有任何感觉。 那个人不是她。 望舒沉默了很久,坐在地上又道:“也不知我如今的情况未来是否有魂,若是有魂,日后有是否有下黄泉相见的机会?” 你们用心疼爱爱惜的崽在时光的流逝中与你们曾经所期待的差了十万八千里不止。 “不过。”望舒忽道:“还有乔,应当能安慰你们,他没有变,干干净净的,即便日后....他也会有魂入黄泉见你们,不像我。” 望舒对着坟冢絮叨了小半个时辰,仿佛二十多年前将舒服的自己团在女人的怀里一边啃着零嘴一边叽叽喳喳的分享着自己今天都做了什么好玩的事的胖崽,却也只是仿佛。 卷毛胖崽的世界里只有今天玩了什么,今天看了什么书,今天改良了哪个字,自己以后要造什么东西。 那是卷毛的世界,不是望舒的世界。 自己都不知自己在说什么的絮叨了下小半个时辰后望舒终于重新站了起来,从手链里翻出来一柄铁锹。 长桑君将行李放好,迫不及待的洗漱打理了一番,洗去路途上的风尘与狼狈,收拾得风度翩翩才驾着租来的驴车出门,仿佛要去赴心上人约会的毛头小伙,让车夫都忍不住调侃了两句是不是要去见佳人。 “是啊,这世上最美的女人。”长桑君笑答。 也是最无情的女人。 长桑君的好心情在快到时便被浇了一盆冰水,驴车远远的还没到墓地便已看到了墓地的尘土飞扬。 盗墓是重罪,不仅会被问罪,还会株连三族,但在如今这年头,盗墓又是非常寻常的事。 对于氓庶盗贼而言,掘墓被抓会死,不掘墓也一定会饿死,既如此,为何不冒险呢?被抓才会死,不被抓就不会。 但也不是什么人的坟墓都会被盗,普通人的坟冢是不会有盗墓贼问津的。 曾经有人为氓庶写过一篇文章,一户氓庶积攒一枚马蹄金需要多久,文章给出了答案,差不多十代人就能攒起一金,当然,这十代的时间里不能有什么天灾人祸旁生枝节。 家境决定了普通人的坟冢永远不会被盗墓贼拜访。 当年亡于费邑大疫的医者出身各有不同,但亡于疫区,便是贵族出身也不可能享受贵族的丧葬,所有人统一火化,疫情结束后统一下葬。 陪葬品自然是有的,几卷医书与主人生前使用过的一些医疗工具,同行去刨坟都比盗墓贼的概率大。 但不管是同行还是盗墓贼,长桑君都很愤怒。 且不说死者为大,那些医者哪个不是救人无数的仁人义士,死了还要被打扰,还有没有天理了? 太过分了! 人死后要放入棺椁中下葬,这是常识,但实际并非如此,能用棺椁的都是有身份的人,也就是贵族,什么身份人配什么样的丧葬,礼制有着非常严苛的规定。 氓庶好点的是瓮葬,次点是草席一卷裹着葬,更差点就是乱葬岗。 直到最近两百年礼崩乐坏得愈发厉害,贵族们带头破坏礼乐,底层的氓庶在发达后也开始在自己的身后事上做文章,于是上层的氓庶也开始有棺下葬。 有棺无椁,棺椁凑齐全了的话就是夷三族的罪。 芕的安葬自然是无椁的,却有棺,有棺也没什么。 从石园柱上的美赋词藻华丽程度不难看出写的人是贵族,给芕弄个棺还是可以的,问题在于,这棺用的料,是石棺。 上层氓庶棺都是木材,用石棺的只有两种,一种是偏远深山里,石头多,就地取材用石棺,另一种便是贵族。 石棺雕凿起来比木棺更麻烦,而且礼法规定只有贵族才能用石棺为椁。 棺为尸体躺的地方,椁则是套棺,用来放陪葬品和贴身伺候的人殉的地方。 芕的是石棺,不算违制,只是踩线。 挖了半天挖出一具个头较小,好似孩童安葬用的石棺,望舒是愣住了的。 什么情况? 疫疾死了的人不都是火化吗? 理论上她应该只能挖出一个骨灰罐才对,怎么有个石棺? 哪怕是有人没将芕火化,这石棺也太小了,芕的个子高挑,比很多男人都还高,哪怕是尸体对折也躺不下这么小的棺。 石棺并非简单的盖子盖上了就完事了,想打开自然也不可能简单的盖子一推就完事了。 当然,力气足够大,是可以推开的,但那是破坏性的打开,打开以后就别指望能再按回去了。 她又不是真的盗墓贼,管挖不管善后。 望舒最擅星相,其次为机关,区区封合的石棺自然难不倒她,三两下便将石棺的盖子给打开了。 石棺之内没有尸骨,只有一只细陶的骨灰罐。 望舒看了眼骨灰罐,抬头看向从驴车上跳下来气冲冲的用弩指着自己的中年男子。 望舒抬头的一霎,长桑君不由呆了下,虽因挖坟的缘故沾染了不少尘土,但那张脸他二十余年来始终记得一清二楚的。 虽然不是完全相似,芕的气质更加成熟也更加温和,又有三分妩媚,而眼前人的气质却是皎皎如月,形容更加瑰丽完美,眼角点缀的泪痣更是为这份瑰丽添了三分魅惑,仿佛古老神话中走出来的月神,有一种非人间物的感觉。 “你是乔?”长桑君疑惑的问。 人有相似,但相似至此,说两者没什么关系是扯淡。 望舒闻言露出了诧异之色。 芕的前情人们数量...委实可观的令人惊叹,但这么多年来看到她喊出芕的名字的男人一大堆,可喊乔这个名字的,眼前这还是头一个。 望舒疑惑的问。“你是?” 芕从来不瞒着女儿自己的私生活曾经有多乱,反正望舒还记得自己很小,小得还不会走路的时候看到过芕别的情人,还不止一个。但她也从来都不会闲得无聊和女儿聊自己睡过哪些男人,春风一度有了孩子都还要花好几天时间去回忆去算时间去查孩子生父是哪位的人也不可能记得自己都睡过谁,让她这个女儿猜这是老娘的哪位情人,委实是为难她。 长桑君将□□收了起来。“我是子桑弘,也叫长桑君。” 望舒听过长桑君。“我听说过你,一位活人无数的仁医。” 长桑君道:“你的母亲才是真正的仁医。” 望舒很想顶一句所以死得早,但最终还是控制住了自己。 长桑君能看出望舒眼神中的不以为然,但一时半会也猜不到为何,只能推测母女俩有心结,但现在最重要的事不是这个,而是—— “你在做什么?芕已经死了,即便你们母女之间有何心结....” 望舒抬手道:“我和她没心结,我只是要为她与我的父亲合葬。” 望舒说着跳上了墓坑,将之前放在石园柱旁的骨灰罐抱了起来又跑回墓坑放在了芕的骨灰罐旁。 长桑君愣了下。“芕成婚了?” 芕是个仁医,但拥有医德也不妨碍一位仁医在男女方面是个混球。 望舒摇头。“他们并未成婚。” 长桑君庆幸的松了口气。“我知你是个孝顺的孩子,但你不能只想着你父亲的感受而忽略你母亲的想法。” 望舒的生父爱芕,芕爱不爱那个男人呢?更直白点,那个男人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芕喜欢他还是因为,他幸运的与芕有一个孩子,哪怕不喜欢,看在孩子的面上,芕也会对那个男人另眼相待。 望舒道:“若母亲不愿意,我自是不会如此,但这是阿母亲口允诺的。” 长桑君一脸那不可能。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望舒继续道:“阿母当年离开赫胥时向阿父许诺百年之后合葬。” 长桑君拧眉。“那不可能。” 望舒瞧了眼长桑君。“一起生活那么多年,哪怕没有成婚,也终归是有感情的。” 长桑君反问:“若无你,你确定芕记得住他是谁?” 自然不会记得。 望舒哪怕是昧着良心都说不出芕在男女关系方面有那么一丁点的良心。“阿叔很了解我的阿母?” 长桑君道:“那是自然。” 望舒随手将石棺重新封合,不解:“既然如此了解,为何还如此深陷?” 圉也就罢了,与芕有一个孩子,不管芕早期待他如何,终究因为孩子而绑在了一起,到了后来,他终究是被芕放在心上,不再是根本记不住的露水情缘。 圉往里头沉得再深,芕都不会对他太过分,毕竟要顾虑杀了男人,回头女儿问起来父亲哪去了这种尴尬问题怎么回答,可别的男人....沉得越深,伤得也只会越深。 长桑君道:“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让你无法抗拒其魅力。” 望舒也道:“阿母的旧情人我见得不少,但你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沉得最深的。” 别的人或迟或晚都已经走出来了,有了新的生活,但长桑君,感觉始终没走出来。 长桑君默然须臾。“大概因为她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方式太过特别,绝境中的希望,谁能轻易忘却?” 第256章 第三十八章望舒 望舒惊讶了下,很快就恢复了淡定,至少面上很淡定。 掏出手帕擦掉眼角的血泪,望舒对担心的看着自己的长桑君道:“我想知道阿母临终那段时间的事,所有,阿叔能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那是你的母亲。”长桑君道。“你想了解,我自然都会告诉你,只是,芕是亡于疫疾,死时....” 正常死亡和染疫疾死亡虽然都是死,但还是不一样的,正常死亡基本是年纪到了,睡着了以后就不会再醒来,没有痛苦,而非正常死亡,且是染疫疾而亡,死亡的过程无疑是痛苦的。 长桑君不确定望舒能否承受。 “不需要担心我,我能活到如今,承受能力还是可以的。”望舒道。 长桑君闻言顿时心疼,他还记得当年芕炫耀崽崽时的神气与骄傲,然而她疼爱的崽崽却在她走后这些年过着一点都不好的生活。“你父亲在世时难道没有好好照顾你?” 望舒带来的骨灰罐很新,烧制出来不会超过半年。 望舒道:“他在世时待我很好,但他已经走了二十一年。” 长桑君愣住。 他记得,二十一年前正是王师收复失地,赫胥被屠之时。 做为苦行巫医,这么多年他见过很多很多的事,知道这个世道想要生存有多难。 一个庇护者惨死的孩子想要生存下来又该有多难。 望舒并无与长桑君讨论自己那很难说是究竟谁是加害者谁是受害者谁更悲剧的过去,她只想知道芕最后一段时间的经历,不想对芕人生的最后什么都不知道。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穀,我独何害!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穀,我独不卒! 子欲养而亲不待。 望舒对吟诗作赋缺乏兴趣。但做为巫子,各个领域哪怕不精通也得有所涉猎,诗歌自然也在多年的巫子教育中学过无数,却普遍是单纯的背下来罢了。 便如青婧能读取人心所思所想却无法理解,最终更是跳出人的范畴来看待人的所思所想。 便如之前元唱亡国诗歌《黍离》唱得非常动人,但她就是无动于衷,无法理解作者的亡国之痛。 而此时此刻,哪怕没有元在耳边唱歌引导,她也深刻理解了作者的心境。 对于芕当年的离开,她并非没有怨怼,如果芕没有离开就不会亡于疫疾,她也不会失去母亲。 但,她现在只希望对母亲有更多的了解,哪怕在看到遗书时以彻底释然幼年时丧母的怨怼,她也想知道,究竟是为什么。 瘟魔无情。 就没有想过真的会死吗? 没想过一去不回,你的孩子会变成没有母亲的孩子吗? 以她对芕的了解,芕定是深思熟虑过的,那么,为什么? 长桑君一边给芕等亡者贡了一盏酒,一边给自己也倒了一盏,想再给望舒也来一盏,坛中美酒仍有,饮酒器却是没了。 他是来拜祭的,准备的酒盏自然是亡者加自己人手一盏,多准备一只酒盏是要给谁?给空气 “我不饮酒,正好收拾一下石园柱。”望舒道。“他们的石园柱都被青苔覆盖,需要收拾一下。” 收拾石刻字并非容易的事,不是专业的,收拾到最后可能搞得一团糟,但长桑君看了看望舒已经收拾了那一部分,自己非常清晰,便没再说什么。 人的记忆会因为立场的不同而有差异,或恶化或美化,因而哪怕是读心术,读到的也未必是真的,还得加上行为来一起看。 望舒从青婧身上学到过很多的人性哲学与常识方面的知识,长桑君一开口她便判断出这人对自己老娘的记忆相当美化。却也能理解,见过那么多老娘的旧情人,长桑君是唯一一个过去了三十多年仍如曾经一般的。 记忆可以美化,但美化的只是对一件事的看法和角度,事物的本身是无法改变的。 芕被疫疾给祸害得意识不清时会哭着后悔自己为何要来疫区,想回家,但不论意识不清时怎样后悔与难过,清醒后她都会该干嘛就干嘛,完全不受任何负面情绪影响,哪怕是生命濒危即将走到尽头时亦是如此,仿佛精神分裂。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她是病得精分了吗?”望舒问。 长桑君疑惑的看着望舒。“精分是何意?” “精神分裂,又名离魂症,根据病因有一体多魂与一魂多人格,人格是指人的不同性格。”望舒回答,某种意义上,她自己也算得上。 长桑君无语的看着望舒。“芕是人,人面对死亡焉有不害怕之理?” 望舒道:“你觉得她是人?” 长桑君看了看望舒,想起了自己这些年见过的人间种种,不由生疑。“你怨怼她当年的选择?” “曾经有过,如今已释然。”望舒道。“毕竟那是出自她自身意志的选择,我虽是她的孩子,又有什么资格阻止她做她想做的事,追求她想追求的?我只是不明白,她为何不怕死。问你觉得她是人也只是因为,我觉得你对她的感情并非单纯的男女之情,更像是逐光者对信仰的感情。” 因为不是纯粹的男女之情才能接受芕那丰富多彩的私生活,被伤害过后也还能继续爱,而非放下。 放下儿女私情很难,也很容易,但信徒要放下对信仰的感情...整个世界都得崩毁重塑。 长桑君闻言愣了下,沉思了片刻,道:“或许你是对的,我对她并非纯粹的男女之情。” 绝境地狱里带来希望的光,他对芕记忆最深刻的便是这一印象,后来成为芕的情人也只是因为自己是男人,而芕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但那是后来衍生的,并且很快就被芕给打碎了。 望舒不解:“那你这份逐光者之情如何维持下来的。” 人为何信仰鬼知道是否存在的神灵而非信仰凡人? 还不是因为神灵不存在,可以尽情的寄托美好的幻想不用担心幻想遭遇现实而破碎,但信仰凡人,幻想一定会破碎。 “芕怕死,也不怕死。”长桑君道。“我所追逐的是一个有瑕疵的凡人而非神灵,我很清楚这点,她会在意识不清时后悔与害怕,但当她清醒,她永远都不会后悔自己的抉择。这么多年,我见过很多的人,冲动之下做出高尚的抉择,但一旦理智冷静下来便会后悔。” 望舒思考了下,也反应过来芕的奇葩之处了。 别人冲动时做出决定,理智下来后后悔,而她是理智时不后悔,病入膏肓神志不清时才后悔,但只要神智一恢复,理智也会跟着回笼,然后就不后悔了。 长桑君看着望舒道:“我曾问她为何归来,因为她曾经屡次出入疫区,为的是往上爬的功绩,但彼时的她已非昔日的传奇巫医,再也不可能往上爬。” 望舒问:“她如何说的?” “她说她有能力做点什么。”长桑君回道。 望舒呆住。 因为有能力做点什么所以来做点什么。 这世间再无比这更理所当然因为所以的逻辑了。 将每座坟冢的石园柱都给修葺好后望舒也听完了芕临终那段时间包括她因为被下狱而假死逃离澜北之前的诸多事迹,比起面目全非的口耳传说与犊版上记载的单薄文字,长桑君说的无疑更加细致。 曾经野心勃勃,曾经位高权重,曾经风流多情,最终归于平淡,归于死亡,化为尘土一柸。 望舒可以非常确定,芕若黄泉有知,必定被自己气死。 有能力做点什么,所以做点什么。 她是如此做的,但方向完全南辕北辙。 南辕北辙,只要盘缠足够,最终还能到目的地的,因为脚下的大地是个球,可她与芕之间的差异却永远越走越大。 “你的生父....”长桑君迟疑了下,还是问出了口。“是一个怎样的人?” 望舒默了一瞬,看了眼长桑君,不太明白都知道结局了为何还要知道过程来自虐? 长桑君道:“我只是好奇,是什么样的男子改变了她。” 望舒想了想,还是将自己记忆里的很多事情同长桑君聊了起来。 圉是什么样的男子? 奴隶之子。 卑贱之人。 但这是先天出身带来的,而对前半生过于丰富的芕而言,这种先天出身完全不是问题,重要的还是后天塑造的模样。 让望舒来总结圉的话,她能想到的便是包容与难得糊涂。 妻女迥异于常人的兴趣爱好,圉从未想过镇压或是阻止,哪怕心里不赞同,只要不是伤天害理,都不会反对,而是保持沉默,偶尔收一下尾免得惹什么麻烦。 至于难得糊涂。 望舒觉得,圉未必不清楚自己生的孩子有多不正常,但他选择了相信了芕信口胡诌给他的答案。 最重要的是—— 望舒道:“我记得,阿母每次回家都很轻松很放松,就好像在家里。” 幼时不会多想,只以为自己的家就是芕的家,但后来长大了才知道两者有区别。 芕与圉是情人而非夫妻,但芕每次都和在自己家里一般轻松自在,久而久之,她在圉家中的时间越来越长,到最后差不多都搬进圉的家里了。 望舒努力的表达着自己曾经感觉到的感觉,长桑君不知不觉的听得入了神,他从未见过那样的芕,也很难想象。 暮色四合,俩人都要归还城中时望舒忽的掏出兕角符节递给长桑君。 长桑君不解的看着望舒。 望舒道:“你追逐的是阿母的足迹,而这枚符节是她所有足迹的凝结,难道不是你的念想?” 是念想,但—— “这是芕的遗物。” “她只说遗书予我,并未说符节亦予我,而你比我更有资格继承它。”望舒道。 长桑君觉得望舒太妄自菲薄了,但他又委实拒绝不了符节,最终还是收下了。 望舒在费邑停留了小一旬,与长桑君一同将当年亡于大疫的医者坟冢全都给拾掇了一遍,又去看了当地人为医者们建的庙宇。 巫宗塑的神像是创世的双神,但人族信仰的神祇却是相当的多。 从最早的山川草木皆有鬼神,到后来王侯贵族搞舆论宣传人造祖先神彰显自身血统高贵与统治的法理性,宣扬人死后也会升天为神....真要掰扯计算起来,人族各地曾经存在如今已消亡与如今还存在的信仰神祇至少十万,且只多不少。 神灵不停的诞生又不停的消亡,除了创世双神是所有种族共同的信仰而无法消亡,人族中,大抵只有财神亘古。 平时求的都是财神,如医者庙宇这类,没事是不会去祭祀的。 二十多年前费邑大疫的幸存者陆续离世后,这座一度兴盛繁华的庙宇也日渐冷清门可罗雀。 真·门可罗雀。 望舒来看的时候顺手就在门口逮着了一只圆滚滚的麻雀。 庙宇里栽种了一些果木,麻雀平时应该就是靠里头的果子充饥吃得如此圆润。 “人们遗忘的速度真是惊人。”望舒看着满地的灰尘道。 长桑君道:“人生匆匆百岁,又有几人真能活到百岁?二十多年过去,当年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这也难免的。” 望舒不期然的想起了元曾于闲聊时说过的话。“无人永生吗?” 不论王侯将相,不论氓庶鄙贱,不论高尚与卑劣,都将化为尘土一柸。 “那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望舒低语。 长桑君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很多人没有答案,而有答案的人往往多少个人就有多少种答案。 望舒试探性的喊了下元,没反应,不太确定是真断了外界联系还是暂时不能回答,或是不想回答。 不过,不管是那种,好像都是好机会。 望舒一边同长桑君一起将庙宇也重新修葺了一番一边不断的呼唤元,始终没个回应。 推测元是真的暂时没力气干涉外界后望舒向长桑君告辞。 长桑君皱眉。“何不多留一段时间?多陪陪她?” “我也想多陪陪阿母,但有件事我必须去做。”望舒也很无奈。“只能留待日后多陪陪阿母了。” “你心中戾气甚重,又心有迷惘。”长桑君委婉表示我很不放心你现在的状态出去溜达。 非理性的状态做事做决定,很少有不后悔的。 望舒叹息。“我知,但阿叔请放心,在我想通该何去何从之前,我不会做任何杀人的事。” 她现在,也很难再出手杀人了,赫胥国那沧海桑田后仿佛从未有过一座城的人存在过的地形时时自眼前晃过,她不后悔,却也无法再如以往一般心无旁骛的杀人了。 长桑君这段时间也对望舒有了足够的了解,既然说不会杀人,那就是真的不会杀人,这才稍微放了点心。 “何不留下来将想不通的事想通再走?费邑是一个很安宁的地方。” “机会难得。”望舒回道。“我要去掘一人的陵墓,我不确定有一人是否会阻止,恰巧这段时间祂不方便。” 长桑君知道芕有掘墓盗尸的罪行,但没想到望舒也如此,一时无言,半晌才问:“为了医道?” 望舒摇头。“为了渡魂。” 人的意识世界是怎样的? 因人而异,但不管怎么因人而异,都会是凌乱的,因而除非有意识的构建,否则很难看到清楚条理的意识世界,但一般人也没有在自己的意识世界构建规律的内容。 望舒的意识世界是她自己构建的记忆宫殿,但她的脑海里却又不止这一个意识世界,还有一个更大的。 太阳挂在东边,双月挂在西边,整个世界一半永夜一半永昼。 海洋浩渺无边,不时有冰山漂浮,远方又可见陆地,陆地之上隐约能见森林与动物,以及地震火山,在毁灭与新生中轮回。 抬头可见星海,星海格外的灿烂。 星海之下,一团无与伦比的阴影漂浮在无边海洋中望着璀璨的星空。 透明的灰色蠕虫环抱而成的不知名生物不时将自己改变成不同的形状,有人也有动物,更有植物,以及不知名的东西。 倏的,整个世界天崩地裂仿佛末日。 “望舒!” 望舒左手死死抓着右手,力气之大已然将右手手腕给掰骨折,完全违背了生物的自我保护机制。 望舒仿佛被折断了手骨的不是自己,挑眉看着阴沉木棺中的美人,一男一女,脸色红润,除了没有呼吸与心跳,一点都不像是死了,更像是睡着了,即便是睡着了,也不难看出此二人生前的风华绝代。 尤其是其中的女子,哪怕是安静的躺着,美人也仍从骨子里透着一种岁月沉淀的风华。 “这女子的脸我瞧着有些眼熟。”望舒道。“想起来了,少昊氏那个叫君离的帝子,除了一个是男性一个是女性,他与此人的相似至少八成,遗传委实是神奇。” “是很神奇。” 咔擦咔擦。 望舒的手骨更碎了。 望舒沉默须臾,道:“元,她已经死了。” 咔擦咔擦.... “你爹娘没教过你打扰亡者安宁很不道德?” 咔擦咔擦.... “没有,不过师尊倒是有教我,人死后灵魂都会去往黄泉,留下的只是一团不再保鲜的烂肉。” 咔擦咔擦.... “我需要那枚莲子。” 咔擦咔擦.... “她已经死了,是她自己选择了死亡。” 咔擦咔擦.... “你若是不想她被打扰,为何要将那枚莲子给她陪葬?” 咔擦咔擦.... “她不会活过来了。” 咔擦咔擦.... “我知道她死了。” 咔擦咔擦.... “一团烂肉有意思吗?” 咔擦咔擦.... “没意思,但她唯一还留存的东西。” 咔擦咔擦.... “不是唯一,少昊君离和她的酷肖应当不是巧合,神裔氏族有几人不是她的后裔?” 咔擦咔擦..... “那都不是她。” 咔擦咔擦.... “这团烂肉也不是她。” 咔擦咔擦.... “我不相信你没办法见到她的灵魂,是不敢见吗?” 咔擦咔擦.... “我为什么不敢见?我虽有千般对她不住,但她的死亡是出于她自己意志的选择。” “那你为何要执着于这一团烂肉?” 咔擦咔擦的声音终于停止。 望舒道:“你说我被文明洗脑过度了,你何尝又不是?” 左爪终于松开了全部骨头都已成骨粉的右爪。 望舒试探的控制了下左爪,发现左爪恢复了控制,麻溜的伸手去摸尸体的嘴,从尸体嘴里掏出了一枚莹白如玉的莲子。 莲子取出的刹那两具容颜绝世的尸体便化作了飞灰。 望舒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好奇的问:“那男尸是?” “羽元缇。” 人族的氏很多,自然也有羽,但要说元洲最有名的羽还是羽族的羽。 望舒的记忆很好,只瞬间便想起了不少关于元缇这个名字的羽族名人,其中最有名的便是与这陵墓有瓜葛的那位。“你居然将末代羽皇与人族圣贤合葬?” “有问题?” 问题大了,历史上这俩捅对方刀子捅得可狠了。 “我记得,史书记载,她俩是同归于尽的。” “是啊。” “那你还?” “虽然为了爱情而舍弃家国以至于兵戈相向最终更同归于尽,但那并不代表他们就不爱对方了。生不能相守,死同寝不好吗?” 挺好的,弥补了生前的遗憾,但想想这两位是谁,以及陵墓是谁建的,望舒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第257章 第三十九章丕臣 环绕元洲的近海被划分为九海,骞宾海无疑是其中公认的面积最辽阔的海,一路从陵光半岛的西侧海洋延伸到元洲西部,辋川海西流,最终便是注入骞宾海,西荒列国的船只出了商羊海峡后都得经过骞宾海。 骞宾海北边穿过落日海峡便是不释海,而落日海峡与不释海皆为龙伯族控制的海域,人族与龙伯族的通商都必须经过这两地。 骞宾海南方穿过陵光海峡后便是朱雀海。 毫无疑问,骞宾海是战略要地。 蒲阪与金乌台的战争不仅于陆地上,海上亦不会落下。 陆地上还在排兵布阵时,海上已然血流漂杵。 骞宾海并非不释海,不释海很多时候都是结冰的,哪怕不结冰,也必定冰山漂浮,骞宾海就很正常了,天气一暖和便可通航。 天气一暖和,北骞宾海便直接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比起陆地上从九河走廊一路打到金乌台,无疑占据辋川海更方便,只要能速战速决海上的战事,需要投入战争这一无底洞的钱粮不知能省下多少。 但蒲阪还是有头脑的,明白那不现实。 金乌台这几十年来控制了整个辋川海的商贸与渔业靠的可不是仁慈,因而海上战争的目的是能打进辋川海就打进去,打不进去就尽可能多的拖住金乌台的兵力,为东边的陆地战场减压。 战争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士气。 因而第一战非常重要,只要第一战赢得漂亮,士气自然大涨,在这个军队纪律难以指望的时代,士气的作用不可谓不大,尤其是王师还是一支由诸多沿海国族的水师组成的联军时,若无士气,联军马上就能散了。 丕臣以为这会是一场硬仗。 蒲阪惦记着收回西荒已非一事之事,自然几十年来一直都在研究西荒。 某种意义上,效忠于金乌台的水师与扶风国的水师并列当世最强的水师。 哪怕情报有误,太昊国的水师也不应该这么弱。 严格来说,也不是很弱,战斗力还是有的,但也没那么强,反正就是不符合预期。 用计将敌人引入了埋伏的海域,海面上血流漂杵,明明一切都在按着预期的发展,丕臣却始终有种不祥的感觉。 太顺了。 做为王的心腹,丕臣数十年来经历的战争根本数不清,战争不能没有计划,但战争如果真的完全按照计划来了....他还没碰到过这种情况。 战争毕竟不是游戏,不可能完全按照计划来发展,否则也不会有战机瞬息万变的说法。 违和感与掉陷阱里的感觉随着海战的推进愈发的浓烈。 战争在更早的时候就开始了,但真正开始还是在上午。 王师分兵引/诱太昊水师来追,在海上你追我赶了大半天后终于暮色四合时将太昊水师引入了埋伏的海域。 然后便是持续至深夜的接舷战。 夜战不是好选择。 给丕臣与王师的将领们选择权,没一个愿意打夜战。 水师中夜盲症的比例相对陆地军队要低,却也不是就不存在了。 水师又不是专职打渔的,捕鱼只是副业,收成自然不能与全职的渔民,可即便是渔民也不能每天打到足够养活自己的鱼。 水师中能够顿顿吃鱼的都是上层,夜盲症所占比例可观不可避免。网首发 奈何战争从来都不会完全按着人的意思来发展,太昊水师是进了埋伏,但一路你追我赶,最终进埋伏的时机不太好——暮色四合。 夜战不打也得打,毕竟机会难得,这次让人跑了,下次可未必还会上当。 夜半时海战终于落幕。 快得不可思异。 丕臣的不祥预感很快得到了验证。 打了一整天的对手根本不是太昊水师,而是西荒别的方国的水师组成的联军。 太昊琰控制了辋川海,但西荒太大,除了辋川海沿岸的方国,西荒的西海岸也有一部分低地,这些沿海低地上建立了不少人族方国,既然临海,自然也会有水师,区别在于多或少,毕竟水师比陆军更烧钱,但靠海吃海,再怎样,这些对海洋依赖很重的方国也会有一两条船。 太昊国的水师控制了辋川海的同时也保障了辋川海甚至北骞宾海的航道安全,没有了危机,或者说,唯一的危机就是太昊国,但这个对手又根本对付不了,直接导致西荒其它国家的水师荒废。 根本温室里养的花似的,根本禁不住打击,投降倒戈的速度极快。 丕臣简直不可思异。 太昊琰是怎么让这些方国拿出最重要的水师呢? 而且这些废物前半段打得....委实不赖,一点都不像是温室里养出来的。 对于丕臣的疑问,联军中来自扶风国的水师将领公孙仪给出了回答。“去岁金天燎在金天国故地尝试复国被击败后,所有有参与的势力都受到了惩罚,这些方国被允许组成第一道防线来将功折罪。” 丕臣完全不能理解太昊琰的决定。 看西荒这些方国的水师联军降得多快就知道它们有多不靠谱。 太昊琰怎敢将第一道防线的安全交给这些方国? “它们前半段打得甚为不错,是谁指挥的?”丕臣问。“可还活着?” 指挥这么一支联军还能打得那么漂亮,一般人可没这本事,或许可以招揽一下。 下属马上给出了回答:“是司徒师。” 丕臣差不多是瞬间就想起了这个名字是哪位,太昊琰有着一支称霸骞宾海与辋川海的海上舰队,这支舰队的头靖海将军为唐勒,军佐为司徒师。 唐勒乃唐国公族,几十年前家族出奔至西荒,于西荒落脚扎根,司徒师的血统比之要差一些,并非什么煊赫公族出身,而是一个被太昊琰给灭了的西荒小国的贵族出身,比之唐勒,她也有个优势,西荒土生土长的贵族出身。 虽如此,不论是唐勒还是司徒师,在海上舰队中的地位都不是靠出身得来的,出身最多给了他们接受军事教育的条件,但能爬到舰队水师的最高位却是靠的两人自身能力,靠着尸山血海的功绩打上去的。 辋川海与北骞宾海的海贼一度被这俩靖得绝迹。 做为太昊水师的军佐,指挥一下西荒水师联军还是可以的,而西荒水师绝对不敢像对丕臣一般不拿司徒师当回事,戴罪立功之身,没人能说话底气足,哪怕有底气,面对战功赫赫搞不好曾经就被人揍过的司徒师,理直也气不壮。 下面人不敢说不,司徒师想指挥好还真不难,若非联军本身的底子实在是太差,不愿为金乌台抛头颅洒热血,打不了硬仗,很难说司徒师会不会就带着这支联军将王师给干掉了。 莫说丕臣,王师联军内来自不同方国的将领们的脸也青了。 虽不知西荒内部是怎么个情况,但司徒师带着一支根本不得用的临时水师就将他们给搞成了这样,颜面无存呀。 好半晌才有人暖场道:“司徒师用联军而非太昊水师,辋川海那边怕是腾不出多少兵力来,这也是好事。” 之前的夜战但凡换成太昊精锐水师,谁输谁赢就一点都不好说了。 丕臣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别人不是精锐尚且打得如此漂亮,换成精锐,这仗还怎么打? 打了一天,他也看出来了,王师联军的水师水平也就比西荒方国们的水师略高一些,与太昊水师....没打过,但结局是显而易见的。 尤其是太昊水师不存在军将指挥困难的问题,而王师联军....来自不同国家的水师比起胜负更在意如何保存自身实力。 水师不是陆军,陆军折损再大也不过是重新征丁的事,而水师,便是有兵源也没用,水师最重要的是船。 大家都是疆域连着海洋的国族,水师损失太大,以后就麻烦了。 虽然现在也一样很麻烦,不论是朱雀海还是朱雀海东边的赤海都是海贼窝,没有最乱只有更乱,哪怕是经营着船队的贵族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被抢,当然,遇到机会,也会抢别人。 故而,水师将领们出发时其背后的国君与贵族们都给出了隐晦的指示:保全自身为上。 想想都觉得脑仁疼。 唯一让丕臣觉得安慰点的是,司徒师的战斗力惊人,干掉了相当数量的王师将领们。 将领们死了,但他们带来的水师多少还是有残存的,怎么处置又是个问题。 虽然这些水师都是有主的,但在这远离国族的地方,失去了将领们的水师想生存下去,只能接受被编入别的军队的命运。 谁都不嫌自己的水师少,都想吃。 谁都想吃的分脏自然是谁都吃不成。 丕臣花了足足两天的时间调停,终于拿出了一个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瓜分方案。 被俘虏的西荒水师也得处置。 全杀了太可惜也不靠谱。 王师又不可能将西荒给整个犁一遍,而不打算杀掉西荒所有的人族解决不能将西荒所有方国都给得罪了。 诛首恶即可,剩下的方国,战争结束后也还是要保留的。 若是将俘虏全杀了,西荒那些方国也该与蒲阪不死不休了,相反,利用好了,这些俘虏会是策反西荒方国的筹码。 能够当上各自国家水师的军将,出身自然很重要,但自身才能也不会差,毕竟军将之位竞争者太多,出身只能让人获得竞争的资格,想将肉吃到嘴里还得靠自己。 俘虏们利用得好可以节省不少伤亡,王师联军一众将领们很快便磋商出了一套如何将俘虏的利用价值给压榨干净的方案。 西荒诸国联军水师并非全都是贵族,策反这种事,得有身份有地位有影响力,不然没人会听。 为了拉拢西荒诸国的贵族们,俘虏中那些出身上层贵族的单独挑出来加以保护,避免发生意外。 剩下的贵族以及不重要的氓庶出身的军卒们,打过海战,也熟悉地形,便让他们为王师打头仗,当然,为了让他们尽心,可以许诺利益。 顺便也是对西荒方国们的威胁。 戴罪立功,结果却帮着王师来攻打西荒的海上防线....太昊琰能原谅第一次背叛,还能原谅第二次或许有人能厉害得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最多一两个,更多的还是会担心与防备太昊琰。 丕臣思考了一整晚,没想出这个方案有什么问题,便同意了。 唐勒与司徒师在北骞宾海一共拉起了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位于如意海峡南部。 第二道防线在如意海峡北部。 如意海峡是位于海中巨岛与元洲大陆之间的宽阔海峡,又有洋流流经,通过洋流往来南北可以更加方便,但如意海峡一点都不峡如其名,它一点都不如意,风大浪大,论起脾气之暴能排进元洲周围海峡的前十。 虽然危险,但因有洋流流经,海峡中也是有安全航线的,一直以来被太昊国与西荒的低地方国们共同掌控。 随着战争的逼近,这几年太昊琰也不断加强了对如意海峡的控制,这也使得她与西荒沿海低地的方国们关系变得不是很好。 对于王师而言,如意海峡是必须拿下来的地方。 不拿下如意海峡就得绕道,而绕道....海上可不是陆地,绕道不仅耽误时间还要命。 元洲周围的四溟中岛屿众多,但岛屿最多的是南溟,其次为东溟,最末为北溟,西溟排第三。 船行于海上必须及时补给,因而中转站很重要,西溟海域的海岛相对而言比较碎,适合做中转站的不多,而能给王师做中转站的就更不多。 西荒地形高,沿海低地面积狭窄,时不时被海潮拜访,人口甚少。 拿着舆图挑半天,最合适的中转站莫过于如意海峡西边的巨岛——鳖钓岛。 这座因神话传说中龙伯曾于此垂钓,钓上来三只山一般巨大的巨鳖而得名的岛屿方圆千里,岛上有平原、高山、河流,也是西溟最大的岛屿。 岛上多毒虫猛兽多巨兽,更通俗点就是很多在元洲陆地上已经灭绝的巨型猛兽在这座岛屿上仍旧能够找到。 西荒人族花了千年才合力在这座岛上修建起一座用于中转站的大城——鳖邑。 拿不下鳖邑,王师也找不到更好的补给地,而控制了鳖邑,届时不论是从后方运输还是岛上开垦自给自足都有了选择。 只要击溃西荒的两道防线。 一鼓作气,再而衰。 修整了数日,趁着士气正盛,丕臣决定攻破第三道防线。 第三道防线的大半兵力都在之前的夜战中被浮,做为先锋打头阵的俘虏又熟知地形,王师突破防线都没花太大麻烦,就是可惜让司徒师跑了,以及鳖钓岛南部多山少平原,因而没多少人族聚居处,他们想将这里变成一个临时中转站还得自己努力一番。 丕臣与王师联军的将领们商议了一番后决定乘胜追击,西荒的水师好像也没自己想象的那么强,而且刚刚吃了败仗,西荒水师的士气必是低落的,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最佳时机。 联军简单的修整一番后便分出半数兵力留守,半数兵力追了过去。 如意海峡宽数百里,长千里,哪怕是两支水师你追我逐,空间也仍旧十分宽敞,这也增加了追击的难度。 不同于陆地只有一两个方向可以跑,海上是四面八方都能跑,想跑再容易不过了。 王师追了足足三天终于追上司徒师,发现跑不掉了,司徒师也不跑了,找了几十个大嗓门的军卒为王师通报战报:唐勒带人去抄你们的后方了,算算时间,这会儿应该抄完了。 “一派胡言!”丕臣马上就驳了回去。 王师半数兵力留守,哪怕唐勒真带人去抄后方了,也只会有去无回。 人口是西荒最大的弱点,没有之一。 太昊水师再精锐,也架不住人口底子太薄弱,王师哪怕只有一半兵力留守,也比太昊水师人多。 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了一番发现言论扰不了丕臣的心神后司徒师便放弃了,本来也没指望能有多大用处,只是尝试一下而已,有用是赚到,没用也没亏。 口舌之战打完了便是白刃战。 丕臣没多久便明白了为何司徒师会在之前的夜战中将西荒方国联军送给自己当俘虏。 温室里的花哪怕是军队也是没见过多少血的,自然见不得太过血腥的景象。 司徒师指挥他们时半是将功折罪的身份以及司徒师杀人不眨眼这才让它们没立刻乱,而是支撑了一段时间后才乱,丕臣对他们的控制力远不如司徒师之前那会。 司徒师显然很了解前盟友们,专门派了一支精锐去找前盟友们的麻烦,不求杀敌只追求扰敌,让前盟友们放弃阵型只求逃命。 从众是人的天性,哪怕是军队也无法克服这一天性,一旦发现有人溃逃,剩下的不免被影响,若溃逃的人太多....兵败如山倒亦不远矣。 吃过西荒联军苦头的司徒师心情甚为愉快的欣赏着王师的狼狈,然后更加激动的指挥自己的人马进攻。 事实证明丕臣被王任命为王师的军将,统领整个王师并非无由,哪怕王师乱成了一团,他仍旧通过及时找到公孙仪等水师将领再收拢住了带来的三成王师兵力。 奈何,仍是徒劳。 王师半数兵力也有两万大军,大大小小的船只数以百计,再加上俘虏的西荒联军就更多了,司徒师带的兵马连前者的两成都没有,但太昊水师有着元洲所有水师都没有的一个杀手锏优势。 太昊水师为二元结构,除了人族还有鲛人。 没有人能在海里与鲛人比速度,比潜水时间。 在司徒师吸引了王师所有注意力时鲛人持着特制的造船工具将一艘艘船凿出了一个个孔洞,洞不大,一时半会沉不了,但一段时间后漏进去的水达到一定程度,不沉也得沉。 一艘船沉水时是会产生旋涡的,那么数十条船呢? 第258章 第四十章唐勒 数十艘船沉海的旋涡甚为惊人,丕臣的船也差点就跟着沉了,终于逃出,再收拢了残兵,一清点,只剩下了万余兵马,这里头还包括了被俘虏的西荒联军。 丕臣的脸沉得仿佛釜底,却仍不得不考虑怎么善后。 王师中大部分兵力都是向元洲南方的沿海诸国征调而来,损失如此之大,不找自己麻烦才怪。 总得有人来承担责任,而这个替罪羊最合适的人选莫过于自己。 不待丕臣想到如何挽回点面子保住自己的生命便看到了远方的黑影。 缘分之奇妙,谁也无法预料。 抄了王师的后方,担心司徒师扛不住,让王师穿过如意海峡,若那般,王师的后方便是抄成功了,战略上也输了一筹,故而唐勒稍事修整了一番后便向北来寻司徒师。 司徒师没找到,却迎面撞上了败逃的王师。 没说的,缘分难得,不可辜负。 唐勒一反应过来便马上指挥着刚打了一场胜仗的太昊水师围了上去,考虑了下王师残兵的数量,还是选择了围三阙一而非围死。 丕臣换了一艘旗舰后再次脱困,身边只剩下了十余条船。 自己尚且如此,丕臣相信别人也不会比自己多幸运,很好,这下他不需要担心别的将领怎么找自己麻烦了,事情到这份上了,所有人都别想跑。 许是破罐子破摔,丕臣反倒平静了下来,非常平静的找出笔墨与缣帛写起了招募海贼的公文。 西溟的战事很重要,又太远,王指挥不了,便给了丕臣便宜行事的权力。 既是便宜行事,招募海贼,许诺海贼只要能立下功劳便可得爵自然也是可以的。 至于陆地上王侯贵族们得知后会如何反对。 隔着万里海洋,等蒲阪知道这事,短则半年,多则一年,想拦也迟了。 会不会找自己麻烦,丕臣更不在意。 战败至此,哪怕没招募海贼的事自己也会很惨,既如此不如奋力一搏,若能在蒲阪反应过来之前挽回颓势,全族的性命与荣华富贵就还保得住。 一口气两场血战,唐勒的损失也不小,回去的速度也不得不慢了下来,海战中船只互相碰撞是常用攻击手段,哪怕不用这招攻击,千百条船的乱战里想不被别的船磕着碰着也不现实。 怕一部分损伤比较大的船在半道上散架,哪怕所有人包括自己在内都归心似箭,唐勒也只能放慢回去的速度。 船队终于看到鳖邑的渡口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渡口一切安好,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就还是什么样子,而没有变化就是最好的信号。 船队泊岸后唐勒马上下船去找司徒师,归来的路上遇到了巡逻的船只,已经知道了司徒师伏击王师的战果。 船并未获多少,至少几十艘船造成的旋涡太大,司徒师自己都差点赔进去,因而只是得了俘虏,还是鲛人们从早春的海水里将人捞上来的。 有的捞上来后按几下,肚子里的水按了出来,再灌一盏姜汁,只要身体底子不是太差都能救回来,肚子里的水没按出来的,也没多麻烦,扔回海里正好海葬。 捞得差不多后一清点,俘虏了六七千人。 这俘虏数量有点夸张,怎么处理反倒成了麻烦。 回来的路上一天只喂一点食水,死不了就行,也不担心造反,海上想跑也得有船并且认识路,不然如意海峡一定会教他们重新做人。 上了岸后就有新的麻烦了。 五六千俘虏,当豚圈养着还不如全扔海里喂鱼,可扔海里喂鱼又未免浪费,西荒不比九州,本来就人口稀薄,经过七年自然灾害后就更是锐减,最缺的便是人口。 留下来吧,这么多年俘虏若是在前面打起来的时候制造混乱那也很头疼。 还有水师。 虽然打赢了,也成功打残了王师,但自身的损失也不小,虽然后方会补充新的人手,但终究比不上老的军卒,而且帝国拥有比西荒更多的人口和战船,哪怕是现在这支水师全军覆没了也能再组一支——只要王能镇压南方沿海诸国的异议。 若最终打成了比拼国力,太昊必败,但蒲阪也有其劣势,它对天下方国的控制虽是千年来最强的时候,但与千年前王令一出天下不敢无从还是差得远了。 太昊耗不起,蒲阪更耗不起。 而这场战争看的就是谁先崩溃。 唐勒越想越想揉额头,为什么他要考虑这么多问题? 找到司徒师,这人正带伤与堆积成山的简牍公文鏖战,一看他回来了,乐得差点就想将笔给扔了,总算回来了。 她也不怕处理简牍公文,问题是这些简牍公文的数量....好不容易处理完了,下一波又来了,无穷无尽,无休无止。 “将军回来了便好,事情还给你。”司徒师一边说话一边从一大堆简牍缣帛里翻出最重要的几份。 唐勒接过,看了看司徒师包扎着的脑袋。“你脑袋被人给砍了?” “虽然我想将你拉下去取而代之,但这种时候你也该盼我点好的。”司徒师回道。“是流矢。” 战场上刀剑无眼,但只要身手够强,也并非不能躲开刀剑,但流矢....再厉害的武者也只能无可奈何,这玩意根本没法预判,更别谈躲了,只能靠运气。 唐勒闻言也只能对司徒师抱以同情。“听说你俘虏了很多人?” 司徒师点头。“超过七千,里头有不少贵族,我们要不要用那些贵族换赎金?” 贵族俘虏换赎金也是帝国的老传统了。 只是,西荒与蒲阪决裂也不是一日两日了。 唐勒有点心动,太昊水师不论是建立还是维护都跟吞金兽似的,若非如此他也不会最开始是在辋川海活动,后来连北骞宾海也一块纳入保护了,为的是什么?不就是钱吗? “可以尝试一下,不过九州太远,也别抱太大希望,别忘了禀报王。” 舰队私底下捞钱,只要不影响海上的商贸秩序,太昊琰都是默许的,但太昊琰默许甚至支持不代表他们可以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自己干上了。 贵族可以换钱,普通俘虏显然不能指望能换钱,愿意为他们支付赎金的肯定拿不出赎金,拿得出赎金的肯定不愿意花这个冤枉钱。 可也不能留在鳖邑。 虽然鳖邑所在这片平原开荒很缺人口,以至于他俩将北骞宾海与辋川海的半数海贼都给抓了来开荒,但也不是什么人都不挑的。 俩人思考了片刻,最终达成一致。 太昊国急需人口开荒的地方一大把,送去金乌台让太昊琰分配吧,这七千多人肯定不到一天就能被各地瓜分干净。 唐勒将比较重要的事都抓紧处理了,一处理完便往外跑。 司徒师看了眼唐勒的背影,忍不住腹诽了句有异性没人性。 鳖邑是水师营地所在,而与太昊水师的每一处重要营地一般,鳖邑也是人与鲛人杂居的情况。 五十多年前太昊琰颁布了一条禁捕鲛人的法令,并且雷厉风行的给落实了,破坏了西荒原本已经形成的捕捞鲛人产业链,规定鲛人只要在太昊国的境内生活,按时缴纳税赋,不违背律令便与人族的黔首一般,伤害鲛人属于犯罪,甚至比伤害人族黔首的惩罚更重。 这部分法令搏得了辋川海内栖息的鲛人部族们的好感,后来发现太昊琰不是说说,而是真的这么干了,并且打算将之变成惯例后这份好感就更高了。更新最快的网 最初时是少数对陆地充满好奇的鲛人上了岸,同辋川海周遭的人族有了往来,也没出事,良好的开头带来了良好的后续。 发展到最后,太昊水师中有了相当比例的鲛人成员。 朝夕相处,生死与共,难免动情。 水师中不少人族与鲛人结为了夫妻。 当然,婚姻存续仅限于人族活着时——人族若是还活着却和离了另当别论,这条规则更多的是为了约束鲛人,这些生得美丽的鱼就没有多少有婚姻观念。 初时也因为这种观念差异产生了不少问题,所幸辋川海的鲛人与人族毗邻数千年,哪怕本身没有婚姻观念,对婚姻这一事物也并非完全一无所知,因而最终折中。 人族在世时,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都必须忠诚另一半,一方死了....爱干嘛就干嘛。 并非所有鲛人都能化出双腿,哪怕是能化出双腿,鲛人本身也更喜欢鱼尾的形态,为了让鲛人生活得舒服,营地有三分之一的面积被改造成了适合鲛人生存的环境。 发源于岛屿南方群山的河流在北方的平原上形成了诸多池泽,其中最大的池泽被改造成了鲛人的浴池。 鲛人没有男女有别的观念,但人族有,浴池在水师中人族成员的强烈要求下被改出了不同的隔池,除非是夫妻,不然雌雄都得分开清洁。 唐勒找到鱼时鱼正趴在一块石头上享受着两名女性仆役的服侍,一个刷洗鳞片一个清洁头发,头顶太阳暖洋洋的晒着,舒服得都快哼哼出来了。 唐勒挥手让仆役下去,自己拿了刷子在鱼尾上刷了起来。 海水很清澈,但实际上一点都不清澈,海水里有各种微小的生物,船只泡久了会长苔长寄生物,鱼也一样。 鱼类的鳞片若不定时清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能将鳞片缝隙给塞得满满当当的,唐勒拿刷子又刷又扣连肉丝都扣出来些,显然是之前伏击丕臣时弄的。 汀扭头看到唐勒,对唐勒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回来了。” “我回来了。”唐勒心里暖暖的回答,再没什么比从血肉纷飞的战场上回来后听到这三个字更温暖了。 “你也下来洗洗,去一下死皮,我感觉你脸上的皮看着好像又老了点。”汀甩着尾巴道。 唐勒:“....嫌我老?”他还没嫌这条鱼大他三百多岁呢。 “没有,我比你大三百多岁呢,说老也是我比你老。”汀一边说着一边拽着唐勒一起跌入了水里。“死皮得及时清理,不然不干净。” 一人一鱼落水后一群寸许大小的鱼便游了过来,亲吻着汀的鳞片与两个人裸露在外的皮肤,吃掉上面的死皮。 这些鱼都是鲛人从辋川海里抓了再千里迢迢运过来的,名曰净鱼,不论是在淡水还是咸水里都是弱到不能再弱的族类,但不论在淡水还是咸水这一族类都始终在不断繁衍壮大。 原因无它。 它们获取食物的方式太与众不同了。 净鱼从不自己去捕猎,而是靠为别的生物清洁卫生为生,客人们鳞片与皮肤上的死皮与牙缝间的肉屑则是它们的酬劳。 这一族类栖息的地方都是所有水产海产的公共浴池,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拜访一趟。 有的鲛人甚至因为嫌麻烦自己养了一群净鱼,然后靠养净鱼为同类和人族清理死皮和污垢发家致富。 唐勒始终不是很适应这种另类的清洁,感觉仿佛在被人咬。 汀却是十分享受,甚至整条鱼都沉进了水里,脸上也让净鱼清洁了一通。 唐勒没学,汀能在水里呼吸,他可没这能耐,而人用于呼吸的器官很不巧的长在脸的中间。 唐勒趁着个机会检查了下汀,确定她没有受伤。 汀以为他是小别胜新婚想闹一闹,笑嘻嘻的伸手将唐勒拉进了水里,在唐勒肺里的空气消耗殆尽前吻上了唐勒渡入鱼鳃过滤过的空气,巨大的深蓝色鱼尾亦化为了双腿缠上唐勒的腰。 唐勒抓着汀钻出了水面。 二十几年的老夫老妻了,能别总是把他当成一条鱼来对待吗?也不怕真将他给溺死在水下。 脑袋出了水面,唐勒立马恢复了精神抱着汀很是胡天胡地了一番。 胡闹够了,唐勒清洁了一番便爬上了岸躺在茵席上休息,汀恢复了鱼尾,仍在水里泡着,夫妻俩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这次的战事。 “过段时间会有五百条鱼过来。” 眯着眼睛晒太阳的唐勒愣了下才反应过来汀嘴里的鱼是指鲛人。“你....” “不是我,我没那么大的影响。”汀道。“而且我也不会为了你而将族人扯下水。” “那是?”唐勒一时想不明白。 鲛人的繁衍能力在元洲诸族中排的是第三,仅次于人族与靖族,但问题也在这,元洲拢共才几个智慧物种? 辋川海是鲛人在陆地上最大的聚居地,但总鱼口....根据太昊国私底下的估算,撑死两万,而这两万人口还分了不同的部族。 五百鲛人不是小数目,哪怕和太昊国关系好,终究是不同的族群,个体会为了不相干的族群牺牲生命,但族群绝对不会,不管是相干的还是不相干的,族群都是优先保护自身的存续。 汀见了唐勒疑惑不解的神情,笑道。“你在西荒生活得太久了,忘了鲛人在陆地上别的水域里是什么样的处境。” 世道的好坏是靠比烂比出来的,若是双方都是同一个层次的烂,那鲛人也没什么好思虑的,但太昊国虽然有其不足,但比起蒲阪,那些瑕疵反倒无足轻重了。 不是鲛人想掺和人族的内部战争,而是太昊琰用五十多年的时间将鲛人绑上了她的战车,即便察觉到了,鲛人也不可能跳车了。 不能也不愿。 第259章 第四十一章清任 书读百遍,其义自明,清任读了半个时辰,一遍也没读完,不是读不懂,而是心思太杂,看不进去。 金乌台是西荒最繁华的地方,太昊也是西荒最强大的国族,疆域辽阔,西荒盆地有大半都被太昊国纳入版图中。然而,只是西荒,而非元洲,甚至在帝国,国力远超太昊的便一大把,这是老天给饭吃,西荒的地理和气候先天弱于人。 如今西荒同蒲阪的战争正式拉开帷幕,纵然这是几十年前就已众所周知的事,但真的到来时,知道的人都不免难眠,这是一场注定艰难的战争。 双线开战,就看谁更熬得住,但熬的时候每一天都是难熬的。 清任将书简收拾了下,看不进去,不看了。 洗漱一番,清任便乘着马车出门去金乌台了,做为王的舍人,他大部分时候吃住都是在金乌台的,不然每天来回跑,他根本处理不完每天无穷无尽的公文,尤其是这两年,只恨一天十二个时辰不能掰成二十四个时辰来用。 清任出门很早,但这世上总有起得更早的。 街道两边的商铺与摊子都已经在张罗了,尤其是卖朝食的摊子,格外的忙碌,再过一会儿整个都城都会醒来,辋川海周围商贸发达,因而围绕着商贸而产生了许多非农耕的工作机会,为了赶时间上工,这部分人都习惯在路上随便买点吃的边吃边走去主家上工,发展到后来家里宽裕的家庭也习惯朝食在外头解决朝食了,可以省不少时间。 清任随便买了俩蒸饼坐在马车上慢慢吃,吃的时候路过了一处学廊,这个起得更早。 学廊是太昊琰设的蒙学机构。 最早的时候其实是只有序学的,但序学收的帝子都是已经有一定底子的孩童与少年,说白了,不负责学生的启蒙,哪怕是后来修建的金乌学宫也是序学读完后继续学习的地方。 蒙学还是自己负责,但普通人家想开蒙难度太高。 于是有了学廊,也叫蒙廊。 顾名思义,给孩童发蒙的地方,修建在大街上,只要缴纳一笔微薄的束脩即可在学廊发蒙读书。缴不起钱的氓庶也可以旁听,学廊的先生并不会驱赶,只要不故意制造动静打扰学廊的课堂秩序就行。 因着一日之计在于晨,也可以理解为街上只有早上和傍晚最安静,因而学廊将上课时间集中在了街上人流量最少的早上和傍晚。 没办法,大街上太吵了,不是每个孩子都能静下心来读书不被大街上的动静给吸引,但能静下心来读的也少有不成才的。 学廊大抵是整个都城起来的最早的地方了。 清任的目光中划过一抹怀念。 他以前也是学廊的学生,只是不在坐在廊下,而是在栏杆外旁听的蹭学者。 学廊收的束脩很低,不仅不赚钱,甚至连维持学廊本身自给自足都做不到,全是靠国库每年拨钱才能维持。但即便如此,束脩也并非所有人家都缴得起,不过这几年,学廊的蒙童越来越多了。 清任看着学廊下坐得满满当当的小毛孩们,又看了看学廊栏杆外挤着的孩童与少年,心绪莫名的没那么烦乱了。 西荒必须赢,也一定要赢。 不需要想太多,只要想着赢就够了。 舍人本是左右亲信与门客的通称,后来演化出了舍人这个官职,国君自然不会只有一个舍人,但清任是舍人中比较特别的那个,他是秉笔舍人,为太昊琰将每天堆得比山还高的公文给分门别类,重要的给太昊琰亲自处置,不重要的则是念给太昊琰听,顺便提个建议,太昊琰听了品品好不好,好的话就这么批,不好的话太昊琰自己再完善完善一下,她口述,舍人写。 秉笔舍人同样也不止一个,公文太多,一个人忙不过来,最多的时候有十来个,最少的时候也有三五个,短则三年,多则五年换一茬。 每个都是太昊琰挑选的年轻人,有能力且可信,唯一的缺点就是年纪太轻,多少有点这样那样的年轻人毛病,不过也不是问题,三五年的舍人当下来,大部分毛病都拾掇得差不多了。 每个舍人被放出去后只要认认真真的干活并且没被地头蛇给搞死或收买,必然青云直上,现任丞相赵貉就是个最佳榜样,从舍人干起,外放了二十年,回来后直接干上了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更新最快的网 这也使得舍人位虽卑,还辛苦,但举国上下有才华的年轻人无不卯着劲想当上舍人。 嗯,年轻人,太昊琰用人喜欢用年轻人,若有两个才华差不多的放她面前让她选择用人,她选的一定是年轻的那个。 这也使得太昊国从都城到地方上,官吏普遍偏年轻化,很少有白胡子一大把了还在占着位置的。 马车驶至金乌台时清任也将蒸饼啃完了,有点噎,灌了一口乳酒将食道里的食物都推进肠胃里。 正饮着乳酒便看到了太昊棣的马车,很好认,风格格外奢华。 太昊琰生活清简,嗣君却是另一个风格,喜奢,衣食住行无不精致奢华,为此没少被弹劾。 所幸太昊棣的奢华还没到一件衣服穿了一次就不再换第二次,吃一道素菜要好几只鸡鸭配,或是只食最好的部分的境界,更没搞出黄金车之类,不然哪怕太昊棣哪怕是太昊琰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也逃不过被废的结局。 但也因为太昊棣的奢侈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的踩在别人的容忍线上便不免令人无言。 清任大概能猜到为什么。 太昊棣是太昊琰法理上唯一的子嗣,只要他不想不开,嗣君之位再是稳当不过了,这大抵也是太昊棣当了五十多年嗣君都没造反的原因。 帝国如此漫长的历史还真没有过五十多年的嗣君。 但别人没法忍是怕被熬死了,并且有竞争者,太昊棣没有竞争者,哪怕是被熬死了,江山也还是他后代的,没必要冒险。 只是,人总是得一想二的。 没权的时候想权,有权的时候想要温暖的感情。 太昊棣是太昊琰的嗣君,但他是太昊琰最喜爱的孩子吗? 这个问题,在大部分人看来无疑是最喜欢的,若非最喜欢的孩子,太昊琰能只太昊棣一个合法子嗣,没有任何人能威胁太昊棣的地位? 清任却隐隐觉得不是,太昊琰保护得最好也最用心的孩子是另一个。 江山与权力给了一个孩子,但最多的感情却是给了另一个。 人心总是贪婪的。 但太昊棣怂,这让他也只敢在小事情上蹦跶试探。 清任收了收思绪,金乌台的家事还轮不到他越界操心。 下马车步行进了台城。 西荒的冬季一年来得比一年早,也一年走得比一年晚,台城的残雪早被扫干净了,但空气并未因为残雪被清扫干净而变得温暖,吸一口气,冷的刺鼻。 直到走进有地龙的外朝殿阁里才暖和起来,顾不上休息,不过休沐了一天,公文都堆成山了。 干了不到半个时辰便有寺人来传唤。 王在议事,让他过去伺候笔墨打下手。 清任麻利的收拾了下跟着走了。 担任舍人六年,与公卿们议事时王没少让他去伺候笔墨旁听,虽然没有发言的权力,但看公卿们谈话也足够学到很多。 清任走入鸹貔殿时发现不论是太昊琰与公卿们眉目间皆有喜色,略听了下便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如意海峡传来捷报,蒲阪组建的第一波水师联军被唐勒与司徒师所败,哪怕蒲阪重新征召与组建水师来帮忙,至少也得小一年。 西面压力大减,接下来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到东面了,九河走廊都拉锯半年了,压力一直都很大。 但九河走廊也必须守住,太昊国与蒲阪如今拼的便是谁更熬得住。 九河走廊原就不是西荒的地盘,以那里为战场阻挡王师,哪怕九河走廊打烂了心疼的也不是西荒,最重要的则是九河走廊是天险,守起来需要的兵力会更少。 画旬能够轻易攻下九河走廊终究是特殊例子,二十余年无战事,生生养废了九河走廊的军事。 有此前车之鉴,再加上又是战时,画旬显然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便是突然脑子坏掉了想犯,时间也太短了。 只要画旬在九河走廊挡得时间足够久,王师自己就得崩溃。 诸侯们长久看不到甜头可不会一直听王的话。 西面压力大减,可以为东边增加支援了。 太昊琰一直没什么话,只是听公卿们商量完善着接下去的计划,一直到查漏补缺得差不多了太昊琰才开口道:“水师所有的损失尽量在最短时间补上。” 顿了顿,太昊琰又道:“必要时,允许唐勒招募海贼。” 辋川海与北骞宾海的海贼密度因着太昊水师几十年的清剿已很低,但并非没有,一本万利的生意,永远不缺铤而走险的人。 至于海贼们会不会信唐勒。 会。 因为太昊水师的前身便是太昊琰还是嗣君时用海贼组建的编外水师,在她继位后从编外便是正式水师,并且第一任水师军将便是一位曾经声名赫赫于辋川海的大海贼。 清任闻言怔了下,旋即与公卿们一同看了眼殿内挂着的巨大舆图。 元洲的最北端是极北冰原,但极北冰原往南则是有草海美名的万里荒原,荒原西边是不释海以及诸多半岛,南边的半岛与岛屿之间有一道落日海峡,也是龙伯族的水师常驻之地。 虽然联姻合作了,但终究不是一个族群,哪怕是一个种族也不可能全然真心的合作。 太昊水师在解决了辋川海与北骞宾海的航道安全问题后最大的对手便是落日海峡徘徊的龙伯水师了。 太昊国很多人都曾以为太昊水师日后与龙伯水师必有一场硬仗,唐勒与司徒师这些年也一直在为此准备,结果....多年准备,最后的对手仍旧是同类。 但若因此忽略了龙伯水师的存在无疑是想不开。 龙伯对如意海峡与商羊海峡一直都很有兴趣。 清任知道的也更多一点,西荒南部高原的雨林里有一个几千年前溃败南逃的那部分龙伯建立的龙伯国度,若让雪国控制了如意海峡便等于北骞宾海与中骞宾海也落入了龙伯的控制,雪国与雨林里的那支同类四舍五入一下等于接壤。 两个大国接壤很难相处和睦,但放在龙伯族身上,大概率真能友好共处。 龙伯族在昔年分裂各自建国之前便制定了《龙伯宪典》,所有龙伯都得遵守宪典,并且宪典凌驾于国之上。 龙伯建立的国族不得彼此开战,在需要时还得合作便是宪典里明文规定的。 清任研究过龙伯族。 荒原的龙伯三国与其说是三个国家,倒不如说是三块行政区,因为疆域太大了,一个行政官署管不过来,于是分成三块,三王相当于人族国族的城令,不同的是,城令的头上是国君,而龙伯三王头上是《龙伯宪典》。 除非雨林的那支龙伯不遵守《龙伯宪典》,不然按最坏的可能做准备是没错的。 雨林里的那支龙伯简直是座休眠火山,一旦爆发,问题绝不会小。 鸹貔殿里议事的公卿不多,也是雨林龙伯国都的知情者,皆忍不住头疼。 命运是个可恶的妖精,当你以为你的处境已经很难了的时候,它总能告诉你,还有更难的。 再难,也终究得面对现实。 太昊水师还是再加强加强吧。 赵貉道:“画上卿在九河走廊俘虏的人口,放在辋川海还要派人看管避免生乱,不如以后都送去南方的垦殖地。” 其实还可以加上钓鳖岛,但龙伯是钓鳖岛下一回合的对手,这一回合的对手仍旧是蒲阪,保不准大量俘虏放在那会不会出乱子,放到南方垦殖地就不一样了。 哪怕是想回到辋川海也隔着雪山与戈壁,何况冀州了,送过去了,俘虏也只能安安分分的垦荒与接受每年的军事训练,以及在日后雨林那支龙伯北上时拿起武器保护自己。 太昊琰想了想,没什么意见,画旬抓的俘虏有点多,差不多将九河走廊的人口都给抓了,只是西荒的人口底子本就薄,俘虏补充人口是好事,但俘虏太多了就有问题了。 哪怕她许诺俘虏耕作满五年后可以获得良家子的户籍以及三十亩田地稳住了许多俘虏的心,也仍需要考虑俘虏与本地人族的冲突,以及西荒人族才是她的基本盘。 没想到有什么问题,太昊琰便道:“钓鳖岛要深耕也需要更多的人口,分一半给钓鳖岛。” 钓鳖岛的人族人口越多,龙伯族日后想打就越难,甚至是打下来了想治理也难....也不一定难治理,太昊琰心中叹了口气。 夏太了解人族了,别的龙伯做不到的,这个龙伯却是可能做得到。 事情议得差不多后人也陆续散了,商量出来了怎么办还得去落实才能看到成效,殿内很快便只剩下了太昊棣与伺候笔墨的清任。 太昊琰对太昊棣道:“过两日的学宫考核,你替我去吧。” 金乌学宫每年都要考核,太昊棣也并非头回替太昊琰主持。 太昊琰对金乌学宫看得很重,每年的考核,要么自己亲自主持,要么太昊棣去负责,从未有过第三选项。 太昊棣而立之后,金乌学宫的考核,十次一般都有六次是他负责,也不惊讶,很麻利的应了下来。 太昊琰想了想,忽的看向清任。“今次便让清任给你当副手。” 太昊棣不由看了眼清任,有那么一瞬想问太昊琰,你确定这名少年成年了?不过须臾便控制住了。 清任是否成年不清楚,但清任的能力肯定不会有问题,能够担任舍人,迄今为止还没一个废物。 而且突然被如此大的惊喜砸中,太昊棣看到少年始终是冷定的,荣辱不惊。 第261章 第四十三章乔 乔坐在一把石榻上慢吞吞的将自己被拆卸的零件一个一个的按回去。 因着他已经知道了自己是偃人,并且有被人给砍成一堆零件的经历,再次给他制作躯体时望舒也将关于偃人的躯体怎么养护、拼装甚至重新造一个的知识全都教给了他。因而哪怕如今被人给拆了,拆了的人根本不知要如何拼回去,他这个被拆的却能自己动手拼回去。 拆卸偃人的人,确切说龙,虽然为了方便拆偃人,这条龙化为了类人形,但本质上仍旧不是人,乔见过对方的本体,体长逾百丈的龙。 这颗星球上的生物多姿多彩,包括智慧生物,但龙与无相无疑是其中最神秘的。 灵族也很神秘,诞生方式完全不讲理,但不管哪个种族都会与灵族打交道,除了诞生方式以及魅灵与邪灵这两个分支的善恶仿佛就是在验证善恶乃天性,生来便注定一般,灵族也没什么神秘的。 对于无相,世人所知的也就是无相又名水族,如水一般,无形无相。 关于龙族的传说倒是更加丰富,据说是生活于海中的神异生物,为鳞虫之长,司掌行云布雨,是风和雨的主宰,也是出海的人必拜祭的神灵。 美角似麟鹿,迤身似蛇蟒,披鳞似鱼,健爪似鹰隼,为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能潜渊。 不过实际上龙的种类很丰富,收集一下陆地上关于龙的传说便会发现龙有角龙、应龙、螭龙、苍龙、虺、虬、蛟、火龙、蟠龙、云龙、行龙、鱼化龙、蜃龙.....种类丰富到让人忍不住惊叹龙族这个大家族内部究竟有多热闹。 不算鲛人这种水生物种,元洲大地上才四个陆地物种都能打出狗脑子来,龙族的种类如此丰富,怎么没打出狗脑子来的? 乔不曾好奇过这个问题,但他却得到了答案。 从眼前这条龙的嘴里得到的。 龙族有很多支族,很乱,但龙族在族群层面上却是统一的,和元洲的人族差不多情况。 不同的是人王大部分时候都是摆设傀儡,是权力争斗的胜利象征以及牺牲品。 龙族的最高统治者龙神却是真的能约束龙族,因为它是整个龙族的创造者,以及龙族最强的龙。 支族再多,在谁都干不过龙神的前提下龙族自然不会像人族那般内部征伐不休,哪怕有过节看彼此不顺眼也不过是有过节的两龙约个地点进行一下友好和睦的交流,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发展成全族乱斗。 哪怕发展成全族乱斗,龙族的生命力甚为顽强,大卸八块也不一定没救。 乔听到这条名顼的龙对龙族生命力的描述时忍不住提出了疑惑。 别的陆地他不清楚,但元洲大地上时亘古以来就有坠龙的传说,龙坠下来不论当地人如何补水浇水,最终都会死去。 顼的龙脸上露出非常人性化的古怪笑意:“所有坠龙的主角都是同一条龙。”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听涛那个无聊的家伙太无聊了,想了一个坠龙的游戏,不过我倒没想到他竟如此长情,这都两三万年了还在玩这个游戏。” 乔好悬没给噎死,从古至今,坠龙传说层出不穷,被陆地上的物种世代流传,真相却是一条龙的游戏,委实是闲出了境界。“龙族寿命不是万年吗?” 玩个游戏都能玩几万年,寿命显然不可能只一万年。 再无聊出境界的人也可能用超过正常寿命数倍的时间去玩一个无聊的坠龙游戏。 “我们万年一次蜕皮新生。” 乔懂了。 陆地上的传说搞混了,也可能是曾经看到龙族的人搞错了,将龙族的蜕皮新生当成了死亡。 “你们的寿命一定很长。” “也还好,就是十万载而已,龙神那才叫长寿呢,初代龙诞生的时候祂就在,星燧贸迁,不知多少龙诞生与死去,祂始终都在。” 顼很怀疑当天荒地老,龙神也仍旧会存在。 乔没法想象龙神的寿命。 普通龙十万载的寿命本身就已经很惊人了,元洲大陆上智慧物种点燃文明之火迄今也不过几万年,搞不好那条喜欢玩坠龙的龙就见证了元洲大陆上的文明变迁。 不过随着闲聊的深入,或者说乔的龙语愈发进步,乔知道的也更多了点。 寿命十万载的龙其实也不多,顼和那个无聊玩坠龙的这么能活是因为它俩是龙族中的纯血龙族。 纯血龙族的数量很少,但个个都长寿且强大,估计龙神创造起来也不容易,因此创造了少量的纯血龙族后龙神抽了纯血龙族的血创造了众多龙族支族,这些支族的寿命也很长,短则数千年,多则一两万年,但和纯血龙族没法比。 以上仅限于有智慧的龙族,龙神的造物里有一大堆没有智慧但有龙族血统的生物,不过龙族不认为那是同类,因为那不是智慧生物。 在乔重新拼装自己时,顼道:“龙语是我的母语,使用母语对我就像呼吸空气一样简单,但对于别的生物而言,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很难学一般。” 乔能理解。“你们和大部分智慧生物的生理结构差得太大了,语言自然也更难学。” 元洲陆地上四个物种的语言虽有差异,但因为用来发出声音的喉咙结构是差不多的,因而学习外语只需要克服母语带来的思维障碍就行,但学习龙语,还得克服生理差异。 “有那么难学吗?” “你的生命中见过几个学会了龙族语言的外族?” “加上你,三个。” 乔惊讶了,他能学会是因为他能调整自己的喉咙结构,前两个怎么学会的?“何人如此厉害?” “我忘了她们是什么种族了,唔,想起来了,学得比较慢的那个是目族的后裔。” “目族?”乔想了想,很确定望舒教给自己的历史知识里没这个物种。“我没听说过这个种族,不是元洲的智慧生物吧?” “就是元洲的智慧生物。”顼解释道。“这个种族继承了陵光的眼睛,能够预见未来,因着这能力,一直都挺惨的。” 乔反应过来了。“你说的是连山氏吧?在元洲只有这个氏族时常会诞生能预见未来的先知。不过我记得望舒同我说过,连山氏的预言能力特别坑人,只能看到片段,根本搞不清楚会发生什么,想做点什么,大概率会应了预言。最坑的是这能力根本没法控制,搞得先知们不是瞎子也要蒙上眼睛当瞎子。” “是吗?可我记得目族能控制自己要不要看未来的。”顼想了想,道:“不过我记得目族很早就灭绝了,你说的先知应当是返祖的产物,返祖能继承祖先的血脉能力却无法继承祖先的知识,被天赋能力给坑了也很正常。” 乔想起了自己见过的那个连山氏后代的盲眼帝子。“目族经常诞生先天目盲的孩子吗?” 顼摇头。“当然不,目族个个耳聪目明。” “但连山氏经常诞下先天目盲的孩童。”乔记得望舒在同他普及神裔氏族时提过,连山氏诞下有先天问题的孩子比例很可观,不是说畸形,外形和脑子都很正常,就是眼睛是瞎的。“两者是不是有什么联系?” “可能有,但我和目族不熟,你有认识的朋友是连山氏的?” “不是朋友,但感觉是一个很不错的孩子。” “你可以找听涛,或者元洲大地上游荡的神话生物问一下,若真是因为目族血脉的缘故,那目族当年没有这种问题,应当是有办法解决,若不是,那就是巧合了。” “元洲有神话生物?” “神话生物全球游荡收割文明,元洲既然有文明,肯定会有祂们的足迹。” 乔再次惊讶。“收割文明?我莫不是听错了?”应该不是他想的那个意思。 “就是你猜的那个意思。” “可是为何?” “我亦不知,祂们仿佛就是为了收割文明而诞生的,没人知道祂们为何这般做,又是在追求什么。”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太好的记忆,顼打了个哆嗦。“不过我不建议你和祂们打交道,太可怕了,若实在是不得不打交道,第一优先考虑徒然,然后是寻木,别的就算了,尤其是修,千万不要接近祂。” 乔惊讶的看着顼,你究竟是在别人手里吃了多大的亏才能现在都还满脸阴影? 顼显然不想继续神话生物这个话题。“你同我去方丈岛旅游如何?我告诉你,方丈岛可美了。” 乔皱眉。“你答应我,只要我配合你研究,满足你对偃人的好奇心,你便送我回元洲。” 回元洲。 他现在不在元洲。 望舒将他放在一条破舢板上漂流,不出意外的一路的漂到了入海口,舢板更不出意外的一出入海口就散了架。但后面的发展却是望舒与乔都没想到的,他们能想到的最大的可能也不过是乔得在入海口的泥沙里埋一段时间,亦或是倒霉的被大鱼给吞了带着游一段时间,待乔能重新控制身体时大鱼也该被剖腹了。 开头猜对了,结尾,某种意义上也猜对了。 但结尾之后还有续曲。 那条将乔一口吞的大鱼被一条龙给吞了。 望舒用的材料都特别好,也不知做了什么加强,在大鱼肚腹时完全没受胃液影响,但龙族的肠胃明显比大鱼强大,大鱼的鱼肉鱼骨被胃液腐蚀干净时乔的躯体也被出现了腐蚀的痕迹。 得亏乔及时恢复了身体的控制能力,否则保不齐就被这条龙给消化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乔在龙的肚子里疯狂的闹腾,成功的为这条龙催吐。 吐出的鱼鳖残骸堆成了小山,残骸里扑腾着一架偃人。 乔彼时非常感谢偃人并非真正的血肉之躯,没有味觉,否则....从被催吐的龙的反应不难看出被吐出来的残骸闻着如何。 虽然被催吐了,但顼也没生气,或者说他对乔的好奇心压过了对被催吐的愤怒。 用顼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他活了快两万年,从古妖还统治元洲时他就不时会跑到陆地上晃悠,稀奇古怪的物种见得太多了,但头回见到木革组成的人架子竟能如真正的生灵一般能跑能动,有七情六欲。 太稀奇了。 从未见过。 一定要研究研究。 虽然被青婧给研究过,也很好奇望舒创造自己的原理,但这并不代表乔喜欢被人研究,他理所当然的....同意了。 不同意不行。 和龙干了两架的时间乔也了解到了自己在哪。 元洲东溟岛屿众多,方圆千里的巨岛亦不止一座,他脚下立着的便是其中一座巨岛,原本是羽族的地盘,不过这座岛屿离羽族的腹地太远,又离人族太近,因而羽族的开发力度不高。 最后就便宜了龙族。 龙族的龙口增长缓慢,但也是在增长的,因而龙族也需要开疆拓土,但因着龙神不管事,各个支族开疆拓土都是各干各的,龙口增加了,现有疆域容纳不下了便分出一支去开拓,其中一支开拓到这了,本来还想继续往北抢地盘的,但和羽族切磋了一番后就改了主意,这座岛屿也挺大的,够用了,没必要制造战争,和平不美好吗? 龙族在这里修建了一个聚落,嗯,聚落,不是城邑。 一条龙生存所需的空间太大了,这座岛屿虽大,却也容纳不了太多的龙口,因而龙族很难建城,唯一的一座城便是在方丈岛,那是多条洋流汇聚的地方,再加上一些神秘因素,方丈岛周围的龙渊海鱼群丰富到恐怖,这才能让龙族在那修建起一座城邑来。 这片以竹岛为核心的岛屿群住的龙加起来都没超过两千。 每条龙住的地方至少隔着几百里,但对龙来说不是问题,能飞,抬抬腿的事。 也因此让乔知道了自己离陆地有多远,竹岛与元洲的直线距离也就三百里,但这三百里的海域洋流加季风加海浪,想乘船走直线....船一定翻,想乘船回陆地有两条船,都是顺着洋流与季风走,一条是往北,一条是往南,但前者的上岸地点是沃州,后者则是扬州,没一个是在青州。 乔还想着回去阻止望舒呢,不管是走北边的航线还是南边的航线,回到赫胥国时黄花菜莫说凉了,都该只剩下霉了。 坐船还不如海底步行,三百多里的路程对根本不会疲惫的他来说根本不是事,只一个问题,海底和陆地还是不同的,虽然青州海峡据这些龙族所说不深,最深的地方都没超过三十丈,但海水是流动的,他的体重迁入二三十丈深的海底,海流随便一推就该没影了。 天无绝人之路,乔看到了这些龙族的飞行速度。 顼道:“我是答应了你会送你回你说的那个叫旭国的地方。” “你想反悔。” “龙也是有道德的。”顼回以白眼。“我只是想请你去方丈岛做客几日,做客之后我再送你回陆地。” 乔拒绝。“老兄,我真的赶时间回去救人,等我办完了事我再随你去方丈岛做客可行?” 顼反问:“是天要塌了还是地要裂了?” “那倒不是,但后果差不了多少。”乔道。“我有个朋友,她现在脑袋不清醒,准备制造瘟疫,会死很多人,她也会后悔。我不想她后悔,也不想生灵涂炭。” 顼嗤道:“瘟疫,就这么点小事?” 乔:“瘟疫难道还不是大事?” 顼道:“能死几个人?” “很多人。” “我也曾见鼠疫横流陆地之上,但我一睁眼一闭眼,陆地上凡人的数量就恢复了,甚至比之前更多。”顼无法理解乔的焦心。 乔有史以来头回体会到什么叫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哪怕是青婧哪个活成了非人的家伙都没这么难以沟通。 顼是真的不能理解凡人对瘟疫的恐惧。 但乔理解,乔要回去。 顼自顾自的道:“放心,只是方丈岛一游而已,没有恶意,确认了之后我就会送你回陆地上,不会耽误多少时间的。” 乔觉得自己还是扛着大石头从青州海峡的海底走回去算了,三百里的路程而已,扛着分量足够沉的石头,也不一定就会被海流推走。 乔离开了顼用宝石黄金等物堆砌出来的华丽大屋,跑到了海边,寻了一块感觉分量足够沉的石头,扛着石头就往海里走去。 没如愿。 脚刚踩进水里变回了本体形态的顼就追过来了,一爪子抓起石头随爪一扔,一爪子抓起乔往南方飞。 乔被抓着飞到高空时隐约听到骂人的声音。 “那个缺德的乱扔石子?” 乔也顾不上同情那个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的倒霉蛋——被那么大块石头给砸了还不死的也只有龙族了,他现在对龙族缺乏正面情绪。 “顼,放我下去!我要回旭国!” 顼坚持:“先去方丈岛,见完龙神我就送你回家。” “我不要去什么见鬼的方丈岛,我和龙神不熟。” “龙神要见你。” “....我和龙神,祂怎么可能要见我。” “你问我我问谁?我只知道祂找你十多万年了。” “你们找错人了,老子才出生几年?” “你用这副机关术制造的身体是没几年,但你确定你的灵魂被塞进这个躯体前也很年轻?” 正奋力挣扎着的乔:“你什么意思?” 第262章 第四十四章顼 “我有没有和你聊过龙族的诞生?” “你说过最早的龙族都是龙神创造的,如今的龙族都是初代龙族自然繁衍的后代。”乔回答。 顼想了想,道:“那关于龙神呢?这个我好像没怎么和你聊过。” “龙神找错人了。”乔不想聊。 顼捏着乔无视后者的抗拒就着龙神这个话题聊了下去。“其实龙族并非最早诞生的物种,实际上,龙族可以说是这颗星球诞生最晚了物种了。你想说人族的话?他们只是文化上是新物种,但你们的祖先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了。” 乔不由问:“难道龙族还是凭空冒出来的?” 大荒的智慧生物虽多,很多种族的历史也很多,但只是这一阶段,好比人族,人族是炎帝创造的,但炎帝创造人族之前,人族就不存在吗?你可以说不存在,因为那时候的确没有人族,也可以说存在,因为人族并非凭空冒出来的,而是诸多族群融合后形成的,那些族群被统一称之为先民,因为实在是太多太杂了,哪怕是巫即殿也没法一一区分。 别的种族也一样,如今是一个族群,但往上追溯个几万年绝对祖谱上一长串不同物种名单。 “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顼回答。 乔惊讶的抬头,却看不到顼的脸,只能看到顼覆满鳞片的肚腹,这条龙实在是太大了。 “龙族是龙神创造的,但龙神,祂不知道自己是谁,又从何而来。”顼的眸子流传着复杂的神色。“十五万年前,天崩地裂,古大陆四分五裂,整个星球震荡,龙神一片废墟与残骸中醒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祂的记忆一片空白,阿不,也不是完全的一片空白,祂记得一只鸟,那是一只美到让龙无法用言语来描绘的神鸟。” 顼的眸子里充满了惊叹。 龙神无法离开方丈岛,原因不明,不论龙神如何尝试,祂都仿佛囚徒无法监狱般离开方丈岛,因而在发现自己的造物不受约束能离开方丈岛后祂便让自己的造物为自己找鸟。 既然要找鸟自然要知道鸟长什么样。 那是一只美得超越了凡俗想象的鸟,每一根翎羽都完美的契合了宇宙间的规则,完美无瑕。 乔没见过鸟的图像,想象不了,也不想想象。“我是人,不是鸟。” 虽然现在的族群不是人了,但在被望舒改造之前他肯定是人。 他有赫胥国的记忆,他是赫胥国的庶人,父亲是圉人,母亲是巫医,祖祖辈辈也都是生活在赫胥国的庶人。 顼闻言问:“你有没有看过你自己的灵魂长什么样?” 这问题问得让乔觉得窒息。 人想知道自己的皮囊长什么样可以照镜子,但想知道自己的灵魂长什么样....世间有能满足这一要求的镜子? “这世间可有能照出灵魂长什么模样的镜子?”乔好奇的问。 人族没有不代表龙族也没有。 顼的问题,还有更早的时候青婧的反应,莫说乔很敏锐,便是迟钝也很难不怀疑自己的灵魂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没有。” “我的灵魂很特别吗?” “非常特别,我没法让你看清自己的灵魂,你可以找龙神帮忙,祂的脾气很好的,莫说你是祂要找的鸟,便不是,祂应该也不会拒绝你。” 乔想呕血,他真的一点都不想去方丈岛,他要回青州。 奈何挣不脱龙爪,哪怕能挣脱他也不是很敢挣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他已经看不到竹岛了,甚至连陆地都看不到,往下看只能看到无边无际的白色云海。 此情此景他一点都不陌生,望舒带他乘鲲鹏飞天上时往下看就是这么个景象。 这要摔下去,望舒给他用的材料再好也不免粉身碎骨。 赤海东南,南溟之中,远离陆地的地方有一片被称之为龙渊海的海域,龙渊海有龙。 虽然大荒差不多所有的陆地上都有龙的足迹,但龙渊海是特别的。 方丈岛在这里,而方丈岛是龙族唯一的城邑所在。 龙族喜欢金银财宝,因而在所有种族的传说中,方丈岛都是仙境一般的存在,遍地的宝石,河里流淌的也是黄金与明珠。 方丈岛很少有外人踏足,岛屿周围又是风暴又是迷雾的,哪怕是长翅膀的羽族都很难踏足,何况不长翅膀的了。 外人无从踏足,自然充满了神秘,越是神秘的东西越是能让世人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乔不是第一个踏入方丈岛的外人,但最近的两千年里,他是唯一一个。 遍地宝石,满河黄金明珠是夸张,但方丈岛的确很奢华,这些龙拿黄金、宝石、珊瑚、琥珀、玳瑁等珍贵的东西当镶嵌墙壁的装饰品,甚至干脆就是建筑材料。 金碧辉煌的殿宇楼阁是存在的,但更多的还是洞穴,没办法,龙的体型太大了。 虽然也可以变成类人形,但终究不是本体,对于龙而言,最舒服的姿态还是本体的姿态,但想修建起能容纳本体的建筑....抱歉,大荒目前的材料学不支持。 没奈何,龙族只能洞穴搭配正常的建筑,平时住在正常建筑里,想放松放松的时候就住到洞穴里。 龙族在这颗星球上生活得一点都不舒服,充满了逼厌的不适应,非常不适应,不适应得仿佛外来者。 乔不清楚龙族在这颗星球上充满了逼厌的生活,但还在高空就被下方那金碧辉煌给闪了眼,好不容易适应了后便震惊了。 非是因为那金碧辉煌的殿宇楼阁,而是因为方丈岛本身。 从云海开始往下落时乔便隐隐觉得下面看到的景象有点怪异的违和感,这种违和感随着距离的拉近愈发清晰,最终化为震惊。 岛屿是什么? 根据巫宗历代什么事都干就是不干正事,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的巫女们的研究,海上的岛屿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大陆架。 典型例子就是前不久才离开的竹岛,竹岛曾经应该是陆地的一部分,与元洲大陆是相连的,但海平面上升,竹岛与大陆之间的低地平原,也可能是山谷,反正地势低的地方都让海水给淹了,于是有了分隔青州与竹岛的青州海峡,最窄的地方不超过三百里,最宽的地方也就五百余里。 这道浅浅的海峡造就孤悬海外的竹岛。 元洲大陆近海的岛屿差不多都是这么个情况。 第二种是远海的岛屿,不属于大陆架,比竹岛这类岛屿更加孤独,竹岛也是特殊情况,海峡范围的洋流加季风导致不能横穿航海,不然这距离随便操一条舢板都过得去,远海的岛屿那是真正的孤零零。 原因在于远海的岛屿多为海底山脉露出水面的部分,更直白点就是,你在海面上看到的是一个小小的岛屿,但潜入水中却会看到绵延起伏的山脉。 除了这两大类,也有一些少数情况,比如珊瑚岛礁之类的。 但,岛屿的成因再怎么复杂也绝对不包括方丈岛这种情况。 方丈岛上有两座格外高耸且有分叉的山,近看是真的很容易以为是山,但乔是从高空看的,感觉和抓着自己的仁兄脑袋上长着的东西真像,再纵览一下整个方丈岛的地形....为何那么像一条盘起来的长虫? 不对,长虫脑袋上不会长角,躯干上也不会有爪子。 但....怎么可能呢。 方丈岛不是陆地,面积和陆地差得很远,但也一点都不小,方圆怎么也有两三千里,竹岛同它一比就是个弟中弟。 若这整座岛屿都是一条龙的身体,这条龙得多大? 毕竟,若方丈岛不是正常的地质形成,而是一条龙趟出来的,这就意味着岛屿只是露出的一部□□体,毕竟岛屿与海堤之间不可能没有连接,纯粹是海水。 “这岛,看着真像是龙。”乔忍不住对顼说。 “方丈岛就是一条龙的遗骸。”顼回答。 龙? 遗骸? 乔望着辽阔的方丈岛。“我很难想象世间有如此巨大的生物,更无法想象它会被杀死。” 哪怕是体型大小可以随心所欲改变的鲲鹏,他见到的最大体型也不过百丈左右。 顼闻言道:“我也很难想象。” “祂是被谁杀死的?”乔问。 “我不知道。” “这龙应该是你们的祖宗吧?你们住在祖宗的遗骸上却不知道是谁杀了祂?” “我们诞生的时候祂就在那了。” “龙神也不知道?” 顼语气愈发复杂。“龙神祂只记得一只鸟,不过祂与遗骸之间有感觉,说遗骸应是祂的父母。” “父母?这是两条龙?” “不,就一条龙。” “可你说的是父母。” “你猜龙神是雌还是雄?” “我又不认识祂,怎知祂是男孩是女?” “你猜一下嘛。” “龙神雌雄同体?” “你为何会如此猜?” “我听望舒提起过南边有个长族就是雌雄同体,而且你的语气让我觉得我不管猜雌还是雄都是错,怎样?我可猜对?” “你猜错了。” 乔噎了下。“这世上除了雌、雄与雌雄同体还是旁的性别?” “有啊,龙神没有性别。” 偃人没有血液,否则乔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呕血。 当你以为你已经很见多识广时,它总能嘚瑟的告诉你,年轻人,你的见识还不够呀。 巨龙抓着偃人缓缓落在了一处平台上,乔在心里估算了下,这个降落平台似乎是龙首的位置,因为离两座角峰很近,且就在两峰之间。 “顼你回来了,带什么好玩....你手上这东西怎么会动?” 乔无言的看着一条来迎接顼的龙,他又不是人偶,会动不是很正常吗? “这是偃人,我在外面遇到的。” “偃人?新形成的种族?奇怪,我怎么没感觉它有生命气息?但它又会动。”龙困惑的看着顼的爪子,思考了下,身体急速缩小,很快就变成了□□尺高的雌性人形,用人形来观察乔。“确实没有生命气息,它连呼吸和心跳都没有,不对,它身体里有声音,咔哒咔哒的。” 乔佩服不已。“你们龙的听力真厉害。” 不是体型越大感觉就越迟钝吗? 怎么这些龙完全不遵守道理? 他体内的确有齿轮运转的声音,但非常细微,哪怕是人也得耳朵紧贴着他的躯体才能听到,但这条龙却是隔着十丈就听到了。 雌龙惊讶道:“他还会说话。” 顼推开了雌龙。“偃人虽然和人偶都是用木革之物做成的,但两者还是不同的,偃人是智慧生物,你想研究的话回头给你慢慢研究,我现在要带他去见龙神。” “龙神对外人没什么兴趣的。” 理论上方丈岛上有任何人进出龙神都知道,但龙神又不是闲得慌,不会一天到晚的盯着方丈岛有什么风吹草动,因而想带外人见龙神还得先问一下龙神有没有兴趣见。 “龙神对这个偃人一定有兴趣。” “怎么可....它和那只鸟有关?”雌龙问。 龙神对外人没什么兴趣,如果有兴趣....龙神上回对外人有兴趣还是近万年前,那个叫华歆的先民因为好奇龙长什么样,方丈岛是什么样而跑来龙渊海开眼界,她又神奇的穿过了方丈岛周围的风暴与迷雾,因而引起了龙神的兴趣。 但这名偃人不是华歆那种艺高人胆大的,他是被龙带进来的,甚至可能是被顼给绑回来的。 雌稍加思考便想到了可能。 “对啊对啊,他的灵魂很好看。”顼说。 “我这就去见龙神,你在这等我。”雌龙说完便离开了。 顼将乔放了下来,也变成了人形。 乔看了看周围,跑不掉,哪怕跑得出方丈岛,他也无法穿越方丈岛周围那可怕的风暴与迷雾。 不过,方丈岛的环境却是很不错,气候很温暖,草木虫鱼仿佛格外的有生机,方才在高空往下看,植被茂盛,仿佛绣满了五颜六色美丽图案的绿色大氅。 “龙能看到别人的灵魂长什么模样?” “当然不能,那是神的能力。” “那你怎么就知道我的灵魂很好看?” “我研究你的时候将你给拆了,你想不起来很正常,我取出那枚珠子后你就失去意识了,想不起来很正常,那枚珠子里是你的灵魂,我不需要有看到灵魂的能力也能看到你的灵魂。”顼道。“将你的灵魂封在龙珠里的人非常有想法。” “我怎么感觉你很想杀人?” “那是当然,那可是龙族,你知道什么是龙珠吗?那可是龙族的力量精华所在,只有蜕皮与死亡时才会吐出,哪怕是死了,也会被同族妥善收藏起来的遗物。” “许是赠物。” “龙珠绝不赠外人。” 乔一时无言,顼不可能认错同族的遗物。 “也许我与龙族有关系?”乔抱着最后的希望问。 “没有关系,不,还是有点关系的,有人以龙珠为容器,将你的灵魂封存其中,并以龙珠中龙族的力量来维持你这具躯体的运转。”顼道。“至于龙珠,要么有人杀了一条龙,要么有人盗了龙墓。” 乔挣扎道:“我觉得我的朋友不是那种人。” “你朋友几岁?” “约莫而立。”乔不是很确定的回答。 望舒的外表一直没变化,真实年龄得靠猜,但做为赫胥国的幸存者,哪怕不是而立之年,误差也不会太大。 “那你的朋友应该只是偶然所得。” “为何?” “因为龙珠所属的那条龙死了至少万年了,力量残存不多,以至于创造你的那个人不得不往里头补充了别的力量。”顼道。 乔松了口气,龙族不会去找望舒麻烦就好。 至于龙珠,望舒以前的身份是巫女,人族发现什么宝物,基本都会进献给权贵,这样使得人族的好东西都集中在权贵手里,巫女是帝国最顶尖的权贵,手里有什么宝物都很正常。 只是,为什么封存灵魂的容器是龙珠? 以他对望舒的了解,以及他俩的交情,望舒用龙珠绝对不会是因为手里只有龙珠可以当容器,而是手头所有材料里龙珠是最好的灵魂容器。 但听顼的意思,龙珠似乎是龙族用来储存力量的东西。 第263章 第四十五章龙神 使者去得快,回来得更快。 龙神召见乔。 都到这份上了,回是没法自己回去了,乔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将袍服给收拾整齐,然后被顼抓在爪子里飞去见龙神。 方丈岛地表面积有八/九百同,但实际空间却不止这么点,这座岛是立体的,地表之下有着更辽阔的空间,乔在使者的爪子里观察了会大概判断出了怎么个情况。 这些龙以巨龙的肋骨为梁柱修建了巨大且美丽的建筑做为房子,这因地制宜的眼光着实令人惊叹。 难怪地表没见到多少建筑,主要建筑都是地下呢。 龙神殿位于巨龙遗骸的心脏位置,空间大得能让好几条龙以本体的姿态在这上演全武行,但两龙在进了龙神殿后还是变成了类人形,一步步走向龙神。 乔以为自己会看到一条盘在王座上的龙,结果他看到了一颗心脏。 是的,这条死去可能千万年不止,如今只剩下了白骨的巨龙的心脏并未腐朽,而是变成了化石,使者对着化石虔诚而尊敬的行礼。 “陛下,我将顼带回来的偃人带来了。” 一把不辨男女但充满了随和的声音自心脏化石中传出:“你们做得很好。” 使者与顼俱是露出了高兴的神情,仿佛被大人夸奖了的稚童,骄傲。 乔:“....”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自己都能用着木革胶等物制成的身体到处蹦跶,龙神是一颗心脏化石似乎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是的,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再怪能怪得过如今的自己。 乔如此在心里对自己说,说了两遍后便发现自己淡定了。 “龙神,他们说你找我....”是不是找错人了。 龙神道:“我找的不是你。” 乔看向顼,你看,我就说你找错人了。 顼不由道:“可他的灵魂与陛下要寻的鸟是一样的。” 龙神道:“他是祂,也不是祂。” 刚轻松下来的乔:??? 顼更直白:“听不懂。” 龙神解释道:“这个人的灵魂和我记忆里的那只鸟是一样的,但不完整。就好像,我记忆里的那只鸟是一卷万里河山的画卷,此人的灵魂便是画卷上撕下来的一角。” 乔:“我有常识的,人的灵魂是不能撕的,不完整的灵魂不是白痴就是植物人反正不会有我这般神智清楚且活蹦乱跳的。” “你也说了,人的灵魂不能。”龙神在人字上咬了重音。 乔:“....龙神难道想说我不是人?” 人的灵魂做不到,不代表非人的灵魂做不到。 “唔,语言应该很难令你信服,我便让你看看自己的灵魂吧。” 乔茫然。 怎么看? 没人能在不借助外物的前提下看清自己生得如何。 难不成龙神你还真有能照见灵魂的镜子? 正茫然着,一面仿佛水凝成的镜子出现了浩大的殿堂里,镜子很大,将三个人都给照了进去,两条仿佛一模一样的黑龙,正是顼与使者,但乔见过这两位的龙形,一黑一金,并不相同,但在镜子里,两条龙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并且刻出来的模样与两龙真正的模样都不同。 镜子里还有一只每一根翎羽都美得毫无瑕疵的金色羽毛的鸟儿,非常眼熟。 这不是那只邪灵从玉宫窃的黄金神鸟吗?但黄金神鸟虽然亦精美绝伦,与真鸟一比却仿佛土鸡瓦狗,拙劣得紧。 乔左右看了看,发现鸟儿也在左右看,显然,镜子里的鸟是自己。 “你这镜子有问题。”乔道。“镜子里的龙和他俩一点都不像。” “镜子里照的是灵魂,不是躯体的模样。而灵魂虽与众不同,却也仍是一团能量,并无躯体的形象,它会呈现出你意识中最深刻最本质的模样,老人照镜子可能是看到少年时的自己,邪灵照镜子,看到的可能是万人哀嚎。” “我对那只鸟没有任何印象。” “你的灵魂很诚实的说它有。” 乔有种讨论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诡异感觉。“好吧,姑且当那只鸟是我,那,祂是谁?” “有个人告诉我,那只鸟应是陵光。” 被望舒教导的无所不包的知识再次派上了用场,乔道:“我记得元洲各族的神话传说里有一只叫陵光的神鸟。” 陵光半岛的名字也是来自于那只神鸟,因为传说那只神鸟栖息于南方,而陵光半岛是元洲陆地最南的地方。 “神话源于传说,传说源于历史。” “可你方才说应是,也就是说,你自己也不确定?” “我忘了。”龙神很实诚。“我醒来时,除了那只鸟的模样,什么都不记得,不记得祂是谁,不记得祂叫什么,更不记得祂与我是什么关系。” “那你还找?”乔一时错愕,龙神这可真不说说,听顼的意思,这位是找了十几万年,这毅力不可谓不惊人。 “你难道不好奇自己从何而来,自己有怎样的过去?” 有过失忆经历的乔瞬间变懂了龙神的意思,不论是好还是坏,人都不免想知道自己的过去。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去往哪里。 从古至今都是智慧生物无法摆脱的三问。 陵光是龙神唯一记得的事物,自然要同它死磕。 且,什么都不记得了还能记得陵光,显然不是爱得深刻入骨铭刻于灵魂便是恨入骨髓铭刻于灵魂。 “我什么都不知道。”乔道。“我也不是祂。” “我知道。”龙神也挺郁闷。“从你的身上,我大概能猜到祂现在是什么状态。” 碎尸万段、零敲碎剐怕都不足以陵光如今的状态。 龙神无法想象谁能做出这样的事,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而是太残忍狠毒了,想做出这样的事需要克服很大的心理障碍,不然很难下得去手,哪怕是面对仇家。 这是将人给凌迟到了细胞层面上。 刻骨铭心也不足以描绘下手之“人”心中恨意的三分。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也不排除心理扭曲变态,单纯的为了恶而恶。 不过龙神哪怕想不起陵光是谁了,直觉也告诉祂,十个祂加起来也打不过陵光。 世上的确有纯粹的恶人,但能在作恶后没被制裁的恶人哪个是脑子和实力差的?哪怕是为恶而恶也不会去朝自己无法抵抗的强者下手。 向弱者挥刀凌虐弱者才是最稳妥也最安全的,向陵光挥刀,一定会被一指头碾死,还是从肉/体从灵魂层面上的碾杀。 乔也能从龙神的语气和龙神对自己灵魂的描述猜到一二。“也许没那么糟糕,我只是被撕下来的一角,而非整副画卷都被撕碎了,而且,我如今的身体虽然是人造的,但我以前的躯体却是父母生的。”不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父母生的?这么说来陵光的灵魂碎片被投入了轮回?好狠呐。”龙神惊叹。“难怪我怎么都找不到,原来如此。” 乔听不懂。 顼也好奇:“灵魂不都是要入轮回的吗?” “是要入轮回,但只是亡者的灵魂,但陵光是生魂,祂还活着。” 顼:“...陛下你方才不是说祂可能被....”碎尸万段了吗?这还能活?杂草都没这生命力。 “被碎尸万段零敲碎剐了并不代表就会死的。”想了想,龙神补了句。“我的话肯定会死,但陵光,祂还活着,我从乔的灵魂上判断出来的,它不仅还活着,还一直在对外吸引着什么,也被吸引着。如同星辰的引力,被别的星辰吸引,也吸引着其它的星辰。” 乔闻言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不管是谁知道自己的灵魂自己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吸引着鬼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都会如此。“吸引什么?” “凡分裂的破碎的都渴望重新完整,当你完整之时,便是我解惑之时。”说到最后龙神的心情显然很轻快。 乔的心情一点都轻快不起来。“我觉得一定是搞错了,我很确定我是谁,我也没有认知错误。” “你的认知很坚定,唔,奇怪。”龙神很快又进入了疑惑状态。 “你发现认错人了?”乔惊喜的问。 “不是,陵光还活着,但你却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生命,这有点不对。”龙神纳闷道。“神话生物分裂出去的灵魂与血肉机缘巧合的确有可能变成了独立的新生命,但你身上散发着引力,显然是在吸引同类,说明你并非独一无二,极可能所有碎片都与你一般,这不合理。” 一个人被碎尸碎成了一堆细胞到处撒,结果每个细胞都有了自我,变成了一个完全独立的新生命,这太不科学了。 乔松了口气,道:“我就说你认错人了。” “不,你就是陵光,我不会认错鸟。”龙神道。“可是你们如今的存在方式....”脑子好乱。 乔想了想,问:“你们神话生物的生命形态是不是很特别?” “和凡人比起来是很特别。” “但即便是神话生物应该也不至于特别到被人碎尸万段了还能每块碎块都变成一个全新的独立的新生命吧?” “我只见过一个半的神话生物。”祂没见过不代表就不存在。 “一个半?”乔惊讶。“一个是你,另外半个是?” “一个叫燧人华歆的生物,不过,祂现在应该是完整的神话生物,但不论是我还是祂都不可能被分裂后每块碎片都变成独立的生命。”更新最快的网 燧人华歆。 这名字略耳熟。 乔思考了下,一时半会想不起这名字在哪听过便先不想了。“所以我说你认错人了。” “世间有那么多神话生物,而我困于一隅,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两个个体的特性并不能用以概况整个群体。” 说得很有道理,尽管乔一点都不喜欢。“即便你说的是对的,神话生物中的确有这样的特殊存在,且陵光恰好是这种类型,可我们都已经是独立的生命了,又还会愿意消失?” “恢复完整是你灵魂深层的本能,若非如此,你为何要无时无刻的散发着对同类的引力?你的本能,你的潜意识都在渴望完整。” “我不知道我身上有什么引力。” “你太弱小了,弱小到连自己的真正形态都看不清。” 这条龙好难沟通。 乔只能道:“我就是我,我是乔,不是陵光。” “我不明白你为何如此抗拒?” “没有人愿意有一天自己就不是自己了。”乔倔强的说。“我就是我,不是别人。” “陵光也是你。” “那不是我。” “陵光是神话生物,恢复完整,你也会恢复举手投足间可移山倒海之能,以及数以千万年计的生命。” “那不正说明我不是祂吗?我如此弱小,如同蝼蚁,怎可能是你口中的神话生物?” 三观不同,鸡同鸭讲大抵就是这般了。 龙神最终道:“你该庆幸我也是神话生物。” 什么意思? 乔一时没明白。 “神话生物的寿命最低也是一万万年,我有足够的时间等待你恢复完整,不然....” “怎样?” “我会杀了你,取出你的灵魂,再将这颗星球上给筛一遍,筛出你所有的碎片帮你恢复完整,为你节省千万年的时间。” 乔:“....你若真那么想知道自己是谁,为何不去寻告诉你,你记忆里那只鸟是陵光的人?” 龙神道:“我拜托了华歆替我询问那只凤凰,但华歆一去再也没回来。”说到最后,咬牙切齿,亏祂还将华歆当朋友。 乔不解:“你何不自己去寻?” “我出不了方丈岛。” “为何?”乔不解。“外面的迷雾与风暴只能阻拦普通人,连龙都阻拦不了,遑论龙族创造者的你。” “不是迷雾与风暴,我也不知是什么,只是有那么一种感觉,若我踏出方丈岛,我必定会被抹杀。”顿了顿,龙神又补充了句。“那只凤凰第一次托华歆带给我的话除了告诉我那只鸟是陵光,也有一句告诫,不要踏出方丈岛。” 乔无法理解,强大如龙神,有什么存在能够杀掉祂?甚至让龙神用的词是抹杀。 抹杀这个字不是随便用的。 差距大到无法抵抗才能用抹杀来形容。 但想想脚下的方丈岛是什么。 乔也不能肯定的说没有存在能抹杀龙神。 尤其是眼前这颗心脏化石大概率就是这条已化为骸骨的龙,虽然乔无法理解躯体都腐朽得只剩下骨头了怎能还能活着,但他又不了解神话生物究竟是怎样的存在,而且寿命最低也是一万万年的生物....生命形态听着就不可能讲理。 这个世界的背后究竟有多少秘密? 神话源于传说,传说源于历史。 难道大地上流传的所有神话故事都可能真的发生过? 那也太恐怖了。 “抱歉,我不能帮到你什么。”乔对龙神道。 虽然三观不同,但他能感觉到龙神没有恶意,并且龙神就是单纯的想弄明白我是谁,我从哪来我要往哪里这三个问题而已。至少目前是如此,除非弄明白过往后发现祂哪怕失忆了也还记得陵光是因为恨入骨髓,铭刻于灵魂,不然一直都不会产生恶意。 “不,你还是帮到我了,至少你让我知道了陵光如今是何状态,让我知道,只要我耐心等待,我终会得到答案。” 乔漠然。 就一定要提这茬吗? “你不是急着回陆地吗?” “对,我有急事。”乔回答。“但方丈岛和元洲....” “我让顼用最快的速度送你去寻你的友人。” “龙神,谢谢你。”乔很是握着龙神的爪子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可惜龙神没爪子,而且他唯一能帮龙神的方式委实是他做不到的。 第265章 第四十七章防风阳生 阳生半睡半醒的时候察觉到无名不对劲的,一下子就醒了,睁眼看去,的确不对劲,整个人都在冒汗。 无名只要睡着了就很少有不做梦的时候,虽然大部分梦都很平静平淡,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噩梦,阳生吓得赶紧掐无名的人中将无名给掐醒。 无名有些迷瞪的睁开了眼。 阳生怔了下,不知是否错觉,他觉得,无名睁眼的那一霎那,黑褐色的眼珠子似乎泛着绿色。 “你做什么噩梦了?”阳生问。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这么多年也不是没做过噩梦,但反应如此大却是不曾有过? “啊?”无名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发现耳朵还在后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这是清醒了。“我梦到了一个疯子,她想,不,她就是要吃我。” 阳生茫然了下,问:“卖儿鬻女?” 灾荒的时候,将孩子卖给别人做食物,或是偷走别人的小孩吃是很寻常的事。 “不是。”无名揉了揉额角。“梦里面不似九州。” 虽然是梦,但她做梦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别人醒来后很难记得做了什么梦,她却总是能记住的,这一次也不例外。 “你梦到了什么?”阳生问。 无名不喜欢和别人说自己的梦,阳生也就不问,但这次她的反应太大了,他没法不问。 听出阳生是一定要知道答案,无名迟疑了下,还是与阳生说起了自己的梦。 梦里面是一座大雨中的城邑,一座很繁华的城邑,但不属于元洲已知的任何一个国族。 街道上有龙伯也有羽族往来,但脸上都有印记,神色麻木。 无名不认识那印记,却下意识的知道那是奴隶的印记。 不是奴隶的是另一种人形生物,身高普遍超过五尺七,六尺的比比皆是,哪怕是身形高挑的羽族也没那么夸张,并且羽族是高挑纤细,梦里的族群却是高挑修长且匀称。 一个偏灵敏,另一个偏力量与爆发力。 而且,羽族的眼睛有一层瞬膜,这种没见过的物种却没有,而且羽族是黑眸,这个物种是赤金眸。 城中往来的物种种类很多,但除了这种,别的智慧生物身上都有烙印。 城邑里的气氛有点紧张,似乎是镇压奴隶叛乱失败,贱奴声势愈发浩大,很多人都在议论要不要和叛军握手言和,然后一起镇压贱奴。 不过这些都是大人世界的烦恼,小孩子是不懂的。 梦境的核心也不是那不知道什么物种建立的国度的兴亡,而是疯疯癫癫的乞丐。 乞丐生得很有特色,脑袋上长了四只酷似鹿角的角,一头不知道几十年还是几百年,也可能几千年没洗过的头发乱糟糟的披散着,不知沾了多少枯枝草叶泥土,眼神不够好很难看出那一头长发是如雪的白色。 无名觉得这回的梦有点不讲道理了。 乞丐的头发都脏成那样了,一辈子没洗过澡都可能,但她的身上却没有任何虱子之类的寄生虫。 除了贵族因为经常沐浴能保持身体干净,寻常氓庶身上多多少少都有虱子,乞丐就更是虱子窝。 而且,乞丐身上脏都是因为沾上的东西,像是正常人哪怕没沾上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天不洗澡,身上也会出汗,汗液凝成的泥垢,她身上是没有的,仿佛她的身体内部没有任何污垢,所以毛孔的作用也就没了。 梦里的乞丐就是这么干净,干净得都可以称之为圣洁了。 看着很洁净的乞丐精神明显有问题,痴痴傻傻疯疯癫癫的,被一群孩童哄着喝尿。 她还真的就伸手接尿喝。 梦里的无名看了会,大概是终于忍不了了,地上的草叶疯涨成藤蔓将一群熊孩子捆结实后倒吊了起来。 无名将乞丐手上的尿用帕子擦掉,又看了看乞丐身上不知积攒了多少年的垃圾。 “霁雪,你....”无名非常无奈的想说点什么,但最终化为了充满了悲哀的叹息。 乞丐完全没给反应,只是嘀咕着徒然,都是徒然。 无名没再说什么,将乞丐拉出了城,跑到了一条河边为她清洁身体,不过跑到河边时乞丐的身上其实已经很干净了不少,因为一把伞遮两个人有点困难,雨水冲掉了不少东西。 到了河边后无名将伞给扔了,雨水却没有一丝落到她身上,乞丐身上倒是落了不少,但冲刷得有点慢,无名还是将乞丐的衣服脱掉推进河里。 乞丐一直任人摆布,无知无觉,让人怀疑是不是换个有歹意的男子,她也不会有反应,直到无名伸手要摘掉她脖子上逮着的石头时她才有了反应。 抬手抓住了无名的手腕,无名的手腕差点被抓得骨折。 无名在那一刻便意识到为何自己总觉得这俩人身上有种古怪的违和感了,这回梦到的二位只有一张人皮是与人相同的,人皮之下是不知名的怪物。 霁雪手上的力道很重,重到哪怕是一块精铁也会被捏碎,人不可能有这般气力,人也不可能手腕被这般气力抓住后只是手腕上留下了一圈红印子,怎么也该骨头碎成渣才合理。 无名松开了那块怎么看都只是一块普通石头的石头。“我不碰它。” 无名不碰石头了,霁雪马上就恢复了痴痴傻傻的无害状态。 霁雪身上并无汗腺毛孔排泄代谢物积攒的泥垢,全都是不知道打哪沾上的草叶泥土,因而清洁得很容易,连搓澡都不需要,脱干净了放河里让河水冲刷一会就干干净净了。 洗干净后的霁雪委实是个美人,有着一张极为清丽的容颜,肌肤细腻精致,连螨虫都没有,遑论正常人无法避免的黑头粉刺之类的东西。 但这位美得仿佛神女临世的美人是个傻子。 清透的红色眼眸中满是浑浑噩噩,一点清明都没有。 无名与霁雪在下着雨的河边并坐着,但换上干净的衣服后,也不知无名做了什么,雨水也不再落到霁雪身上。 “我曾经很嫉妒你,嫉妒你能一直保持着希望,但如今看到你真的失去希望了,我却发现,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那个不放弃希望的你。” 霁雪始终叨叨着徒然,都是徒然。 无名没再说什么,只是安静的坐着。 然后....霁雪忽然扭头咬住了无名的耳朵,将无名的一只耳朵给生生咬了下来。 “我被你弄醒时看到的最后一幕便是她咬着我的耳朵细细咀嚼,仿佛在品尝无上的美味。”无名对阳生道。 难怪清醒后第一反应就是摸耳朵。 阳生:“....都知道那是疯子了还靠近,你怎么这么想不开?” “那不是我。”无名道。“我没发生过这种事,而且,不知为何,我对那个疯子的心情,好像一点都不恨,哪怕她最后咬掉了我一只耳朵,我的心情也是没有任何愤怒与憎恨。” 阳生惊讶道:“那你是什么心情?” “悲哀,绝望。”无名回答。 阳生:“....那真的是个很可怕的噩梦。” 都被人给咬掉一只耳朵了居然不恨不怒,只是悲哀与绝望,很难想像背后究竟有怎样的爱恨纠葛,但肯定不美好。 “既然是噩梦,就不要去想了,把它忘掉。”阳生道。 无名一时沉默。 她觉得,这梦还没完。 她做过的梦多得已经数不清了,梦中的自己更是各种形象都有,高矮胖瘦、男女老少,人族与非人族,她见过的物种,没见过的物种,五花八门的能凑个智慧生物大全。 但那么多形象里她最深刻的印象就一个。 别的形象都是人,最多就是不是人族罢了。 但不论是否人族,她都能看出来,那些形象的自己一生都在很努力的活着,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东西,除了一个形象。 第一次梦到那个形象是那家伙在冰川前静坐,初时她以为是在欣赏冰川的壮美。 虽然无名自己不懂欣赏,但世界大了什么奇葩都有,欣赏冰川的奇葩自然也会存在,但梦境过了足够的时间后无名便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见鬼的欣赏冰川壮美。 冰川的确很壮观,但梦里的人纯粹是因为无聊不知道该干什么在发呆,眼睛根本没看到冰川,哪怕她从冰川蔓延一直静坐到了冰川消融。 那一次她就觉得这个形象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这回又梦到了,有了霁雪的衬托,她可算是反应过来为何觉得违和了。 怪物披着的人皮太完美了,完美的不真实,真正的人皮是不可能那般完美的。 不论多美的美人都无法避免皮肤长斑长黑头粉刺,爬螨虫这种事。 除了死人,没有任何活物的皮肤毛孔能不分泌身体新陈代谢的垃圾,皮肤表层形成泥垢是不可避免的事。 直觉告诉无名,她还会继续梦到这个形象。 “我努力。”无名只能如此回答。 不管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是多少岁月之前的前世了,前世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了,何必追着今世不放? “人是要向前看的。”阳生道。 “我懂。”无名道。“不管那些可能是我前世如何,今生我都只是无名,我要为自己活,前世既然已经前了,永远前着才是最好的。” 你懂就好。 阳生看了看无名满脸的汗,想翻出帕子为无名擦汗,却没找到帕子,出门在外,还是扶灵归国哪有讲究的地方,自然怎么简朴怎么来。 找不到帕子,阳生干脆用衣袖给无名擦了擦汗。“我去给你倒点酒。” 无名摸了摸自己湿透的衣服,道:“你在外面多转会,我换身衣服。” 阳生嗯了声,出了房间。 船行于海上,可以说是什么都缺。 倒不是没钱储备足够的物资,而是船舱空间有限,不可能所有空间都拿来存储食物,而且航海也不是一两天的事,自然也要考虑食物保存期,不然船还在路上,食物就已经坏了,总不能吃变质的食物吧?网首发 综合考量下来,船上的东西都以保存期长为优先,食物不是咸鱼就是肉脯与糗粮,饮用的东西自然也不会淡水,淡水存不了几天就该坏了,因而船上只有酒。 不过有无名同行,航海难度不免降低很多。 上船的时候带了一瓮新鲜的泥土,土里种了一茬韭菜,在术法的作用下,船上每天都能分到两根韭菜吃。 没办法,虽然韭菜可以因为灵力而在海上生长,但土壤的肥力支撑不起每天吃素吃到饱。 且无名会捕鱼,新鲜的海鱼切脍无论如何都比干粮好吃。 饮料却是真的无法。 所幸阳生不差钱,往船里囤的酒都是上等的果酒,味道好喝又不醉人,无名也就还能忍受。 阳生拿了一罐酒,没急着回去,而是在甲板上转了起来。 天还没亮,因而甲板上只有负责巡逻的门客与甲士,还有全天候负责清洗甲板避免甲板上长寄生物与腐朽的奴隶,颇为冷清。 阳生站在甲板上看了看船队最中间的大船,那里是他名义上所在船。 他并非一个人归国,在蒲阪时招揽的门客虽走了半数,但也还有半数留了下来,如此多的人,队伍自然也小不了,目标也更大。 国中不希望他归国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还没出蒲阪就遇到了刺杀,扶灵启程后刺杀更是频繁到无名不得不一天十二个时辰的跟着他。 阳生的身手也不差,自幼习武,如今已是第一重的武者,但和用极端手段培养只为了杀人而存在的死士比,同样的武者境界,死士一个能虐十个他。 再聪慧的王侯与公子们都无法全身心的投入习武,人的精力有限,全身心投入了对武技的追求,便分不出多少精力治理国族。 不能全身心投入,除非天赋异禀,否则哪怕是靠后天的材料堆也堆不到姐姐。 出了海,离了陆地,截杀只会更加残酷。 在陆地上遇到截杀,实在是不行还能绕路,在海上却不行。 陆地上绕路也就是多走一段路的事,但在海上,四野茫茫,全是海水,乱走很容易迷路,在海上迷了路....基本可以与死亡挂等号。 哪怕没有迷路,海上大风大浪的,能早点到最好早点到,不然一个浪头过来船就沉了。 诸多因素叠加,除非他不嫌麻烦,想走陆路翻山越岭走一两万里,不然只要走海路,路线便只有寥寥几条选择,追杀的人只要堵在路线上就一定能等到他。 为了安全,门客们建议他不坐大船,最大最好的船布置成陷阱。 如果追杀的人要动手,这个时间段无疑是最合适的动手时间,凌晨天将明,正是所有人一天中睡眠最沉的时候。 阳生心中思忖着。 仿佛应证着阳生心中所想,夜色中数条船向船队冲来,有可能是商船,但也可能是追杀者,更可能是海贼。 但不管是哪种,看那几条船气势汹汹的模样,显然来者不善。 阳生转身要去找无名,衣服再不换完就得考虑一边穿衣服一边和人打架了,虽然以无名的实力这不影响睡眠,但终究影响不好。 刚转身就看到换了一身素底玄边的短褐向自己走来,非常干练,非常适合动手。 “你这是?”阳生不由看了看那几条船。 “我猜他们也该这几天动手。”无名道,说着将阳生的剑递了过去。 阳生道:“后面应该还有大股的海贼,这柄剑还是你用最合适。” 他带的门客甲士太多,单凭几个死士想在海上杀到主船难度太高,而海贼很好收买。 阳生说着将俩人拿的剑换了,他的佩剑是宝剑,比无名不知道从哪找出来的剑好出不止一截。 “这里不是陆地,你没法用植物帮忙,手执宝剑更安全些。”阳生道。 无名看了眼手里的宝剑,道:“那你站我身后,我会保护你。” 阳生闻言不由笑了。“你说这像不像当年我们离开防风国时?” 那个时候他的武技远不如现在,能活着到蒲阪一半靠脑子一半靠无名,每次有刺客死士,他都是躲在无名让无名保护自己。 “那会儿可不会有这么多敌人。”无名看向已经从几条船变成几十条船并且大有继续翻倍趋势的敌人。 阳生归国,能带走的都带上了,海贼若是洗劫了这支船队,必定赚得钵满盆满,再加上阳生的敌人许诺的好处,双份回报,双份的快乐,海贼很难不趋之若鹜。 海贼的目标很分明,直奔主船,理论上不论是身份最尊贵的人还是财宝都应该在主船上,一股又一股的海贼呼啸着向主船所在发起冲击。 海贼终年漂在海上,海上作战远比门客甲士更熟练,在晃个不停的船上灵活得如同猴子,但门客甲士一直都能吃饱饭,且都接受过军事训练,哪怕不占地利,自身出色的武力也能弥补不少劣势,但海贼人还多,特别多。 无名与阳生很快就看出了不对劲。 这是东朱雀海的海贼全都跑来了吗? 海贼多得这艘远离主船专门用来存放补给的船上都涌上了海贼,就是战斗力太弱,无名手握宝剑杀得仿佛割草般轻松。 海贼中真正的精锐与强者都相当有志气的奔主船去了。 防风国那边的人究竟开了什么价?竟然如此有吸引力。 阳生自嘲道:“我头回发现自己的头颅如此值钱。” 无名道:“是你的分量太轻。” 阳生不解的看向无名。 无名道:“若你的分量足够重,那么别人用死士刺客这种手段杀你,就得担心被人前赴后继的报复。” 正因为以死士杀之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才会用这种手段来杀阳生,因为阳生只有他自己。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海贼也冲破了船队的封锁跑到了主船前开始往主船上跳。 虽是陷阱,但主船上安排的甲士无一不是精锐,海贼的跳帮战打得甚为艰难,但一点都不气馁,难啃才说明船上的肉够肥呀。 船上的肉肥不肥需要思考的问题,但陷阱很成功却是不需要思考的,眼睛能看就行了。 随着大量的海贼或跳上主船或赶到主船前,主船很快就沦陷,然后主船就烧起来了,火势蔓延得极快,快得仿佛浇了油一般。 虽未浇油,却也差不多,主船上浇了足够的烈酒。 那艘海上漂着的船没有酒味,跳上了主船的海贼并未起疑,反应过来时却是为时已晚。 已经跳上去的海贼哀嚎着跳进了海里,主船周围聚着的海贼船也都跟着燃了起来,正在围攻的海贼们也意识到中计了,纷纷撤退。 穷寇莫追。 也没法追,海上海贼才是地头蛇,地形没别人追,追了也是送菜。 最重要的是海贼终究不是死士,不达目的不罢休,发现目标不是肥羊是狼,啃不下,海贼是会很识趣的。 阳生阻止了想追的人,让众人先将落水的人员都给捞上来和伤员一起赶紧救治。 见阳生如此重视下属,门客与甲士们皆感动不已。 阳生有条有理的处理着战后事宜,刚刚处理完就发现自己今天可能特别倒霉。 前方又来了一支海贼,也可能是水师。 看着就很精锐,阵型也很有水师的味道。 队伍甚为庞大,朱雀海虽是海贼窝,但能有如此庞大船队的海贼终究还是少数,虽然看着和一支的任何一股大海贼都不同,但出现在这里都不太可能是好事。 若不是海贼,而是水师,水师扮成海贼能是为了干好事? 正当阳生考虑要怎么逃时,无名道:“他们好像在打旗语。” 海上靠喊话沟通太考验喉咙与耳朵,因而不论是水师还是成规模的大海贼都更习惯用旗语指挥,而来者不善是不需要打旗语的。 第266章 第四十八章画棠 海贼溃败逃亡时同样等候已久的画棠非常麻利的将海贼们包圆了。 东朱雀海海贼差不多都在这了,不在的都在之前的半年里被她或吞并或灭杀了。 有人找海贼重金防风国帝子的命,她是知道的,但没兴趣,比起陆地上国族的公族争斗,她更在意怎么尽快统一朱雀海,解决了朱雀海,她就可以图谋骞宾海了,后者的难度比朱雀海小多了,谁让陵光半岛没多少人族,人族少,自然不会有水师同海贼捣乱。 不过这也决定了她需要花在朱雀海的时间很多,而她最缺的就是时间。 手中无意识的玩着一枚婴儿拳头大小的月光明珠,画棠蹙眉沉思。 其实想以最快的时间控制朱雀海还有一条捷径,但她不太想走这条捷径,哪怕她不是人族,她也不准备给人族挖深坑。 她一点都不想了解女儿与人族利益需要做个选择时太昊琰会怎么做题。 正在这时,下属来询问要不要吃掉前面那支船队,人族四帝族的帝子,六七千年的千年古国继承人,肥羊中的肥羊。 画棠道:“就算是肥羊,那也是长着獠牙与利爪的肥羊。” 因为表现优异而一路被提拔为仅次于画棠的头目檀道:“他们刚刚同海贼们打了一场,如何还有气力再面对我们?” 虽然画棠也刚打了一场,但收拾得是被打得士气全无的海贼,还是挺轻松的,伤亡也不大。 毕竟,画棠在东朱雀海蹦跶了半年,海贼们也了解到了画棠的风格,她想成为东朱雀海的无冕之王,要当老大,手里自然得有人,而画棠手里,显然很缺人。 太昊国再支持她,也最多支持一堆读过书能写会算具备管理能力的高级人才给她,但中层和底层的人手还是得自己想办法。 画棠很欢迎海贼们投诚,就是投诚以后要守她制定的规矩,而那些规定是比着太昊水师的标准来制定的,而唐勒治军之严是西荒在众所皆知的。 海贼们不知道这没有最严只有更严的标准是谁开创的,但这不妨碍他们拒绝受这套标准的管束。 尤其是画棠不缺上层管理人才,她缺的是底层与中层的人手,这也意味着海贼们哪怕投诚也无法占据高位,想爬上高位得靠能力,问题是海贼一万个里也未必有一个人识字,即便是识字的,在画棠心里的地位未必比得上她不知道从哪找来的那些人。 单干不香吗? 对于头目们而言,很香,对于非头目的底层海贼而言,自然是跟着画棠更香,画棠治军很严,但给的待遇也是精锐军队的待遇,甩开底层海贼大部分时候都吃不饱的生活十条街不止。 这也导致了海贼们面对画棠时相当无力,一窝蜂的跑来抢防风阳生的头颅也是被画棠给逼的。 东朱雀海没法混了,不想被画棠吞并就只能远走,而要远走,总得有足够的财富傍身,不然换个地方岂非要真正的从头来过? 头目们不自由毋宁死,下面的海贼却因为之前一直被画棠按着打,这回又刚吃了败仗,士气早崩了,纷纷投降。 渊客船帮包圆包得不要太容易。 再吃掉一个人族帝子也并非不可。 画棠沉吟了会,终是道:“先不吃,我要和他谈一下。” 朱雀海分为东、中、西三个部分,东朱雀海的海贼被她收拾得差不多了,她不动手,那防风阳生就一路安全,但中朱雀海,肯定还有很多海贼在等着他。 正好,下一个目标是中朱雀海,护送防风阳生留个后手,一举多得。 吩咐了下去,画棠便等着防风阳生的回复,这位人族帝子的回复决定了她是要一举多得还是宰羊。 如此大事,自然是要各自的老大见面谈谈的,但阳生的脑袋如今太值钱,而画棠是海贼,让阳生跑来海贼的船上显然不现实。 画棠见到了一名带着面具的女子,微微侧目,画棠给她的感觉,好像比在蒲阪时强大了一些。 无名看到画棠也有一瞬的惊讶。“许久未见,少君仍旧如此不凡。” 在蒲阪时搞得天翻地覆还能脱身,本以为该回西荒了,结果跑朱雀海当海贼了,看这船队的规模,显然当海贼当得很优秀。 画棠笑纳了无名的夸赞,你来我往的吹捧了两句后进入正题。 画棠表达了自己愿意提供护航的态度。 无名考虑了下画棠的身份,很容易被扣上勾结西荒背叛帝国的罪名,不过....若不能活着回去,连被扣罪名的机会都不会有。 “少君想得到什么呢?”无名疑惑道。“帝子应该提供不了西荒什么帮助。” 站到西荒阵营一起对付蒲阪就更是别想了,阳生哪怕点头,画棠也不可能相信。 “不需要提供西荒什么帮助。”画棠道。“只要防风国答应贩粮与我便可。” 就这么简单? 无名略加思考了下。“少君下一步是中朱雀海?怕沿海诸国不愿再贩粮与你?” 虽然很多国族都与海贼有勾结,或者干脆就养着海贼,再不就是水师兼职海贼,但如果有海贼试图统一朱雀海,一定会迎来所有沿海国族的敌视,莫说贩粮了,港口都不会让画棠停泊。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画棠不由对无名刮目相看,虽然是奴隶,但这名奴隶的思维并不逊色顶尖政客,反应太快了,颇有点资深政客的意思。 画棠很快便将自己的这种感觉给拍飞,她对帝国上层还有众多大国的重要人物都有了解,无名虽是奴隶,但也顺便了解了下,也就二十几岁,还是个年轻人。 “是啊。”画棠坦然道。 无名无语:“少君真坦诚,不过防风国终究非是沿海国族,如何能将粮食送到你手里?” “只要你们将粮食送到沿海,剩下的自然不是问题。”画棠自信道。 无名瞅了瞅画棠,能看出她是真自信。“与西荒叛逆勾结,风险太大。” 西荒一定会败,无名可以肯定这一点。 画棠反问:“就算有风险,那也是以后的,你不觉得你们现在最紧要的渡过眼前的风险吗?” 无名仿佛完全没听出来被威胁了,继续道:“风险虽大,却也并非不能克服,只要收获对等。” 画棠瞧着无名。“你确定你对你现在所想的有做主的权力?” 再怎么得宠,无名的身份也还是奴隶。 无名也知道自己的身份问题,也没说什么能做主的大话,谁也没想到海贼头领是画棠,出发前准备的所有预案都不得不作废,对正常海贼甚至是与沿海诸国有勾结的海贼有吸引力的条件对画棠却是毫无吸引力,因而道:“我谈好了,他一般不会反对。” 画棠觉得,哪怕防风阳生有意见,只怕无名也有能力把人给说服。 思及此,画棠便与无名就豫州沿海的某些土地的未来发展进行了一番展望,至于土地现在的主人不是正在展望未来的任何一方,那不重要。 谈完后无名回到阳生身边一说,不出所料的看到了阳生不赞同的神情。 “画棠乃西荒少君,让她在朱雀海坐大,你让帝国的海上后勤线如何保障?”阳生问。 无名道:“所以我们必须保证,在西荒落败前她不能成为朱雀海的无冕之王。” 阳生怔了下,片刻反应了过来无名什么意思。 西荒败了,画棠却成为了朱雀海的海贼之王,她会干什么? 杀回西荒继承太昊琰的未竟之志? 那太荒唐了,画棠肯定没那么蠢。 太昊琰源自于炎帝嫡系子孙的血脉也不能掩盖画棠是混血杂种的事实。 人族不会接受一个杂种成为自己的王。 画棠不是太昊琰,她与人族之间真没那么多永远都扯不清也扯不断的牵绊,但她为了西荒折腾的事却是一点都不比纯血的人族逊色,为的是什么? 西荒败了,画棠会允许负责西边战线的王师带着凯旋的荣耀活着归国吗? 有画棠在,蒲阪对南方海洋的影响还能保留几分? 阳生思忖了一番,终是同意了,向画棠许诺,只要自己活着归国成为嗣君,一定不会短了粮食贸易。 因着知道了不是真正的海贼,阳生也终于可以放心与画棠见面定盟。 “成为嗣君?为何不是成为国君?”画棠问。 阳生回道:“我父堪堪不惑之年。” 国君才四十,嗣君想继位为国君,还有得熬呢,阳生估摸自己继位的时候画棠可能不止成为朱雀海的无冕之王,搞不好已经死了,毕竟蒲阪不可能真的放任太昊琰的子孙在南方海洋一手遮天。 画棠随口道:“送他一刀不就解决问题了?” 阳生闻言顿时阴沉了脸色,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素闻西荒子弑父母成风,却不知少君所作所为为何?” 画棠闻言笑。“咱俩情况不一样吧,我阿母她再给我找事也不会生一串弟弟妹妹来要我的命。” “据我所知,太阳王的嗣君乃是其合法子嗣太昊棣。”提起太昊棣的名字,阳生不由一怔,画棠,太昊棣,这名字起得未免太有特色了。古往今来不是没人给自己的孩子起名为棠与棣,但绝对不会有哪个国君为自己的私生子与合法子嗣起名一个为棠一个为棣,无它,尊卑贵贱有别。 棠棣之华,歌颂的手足之情。 私生子是不配为合法子嗣之手足的,最多为后者的奴仆。 让主仆之间棠棣之华,再没比这更侮辱人的事了。 “我的血统又不可能继位。”画棠完全不受影响的坦然道。 阳生与无名闻言俱是对画棠刮目相看。 生为混血却对自己的血统如此毫无芥蒂,画棠堪为混血第一人。 盟书写下,画棠与阳生效仿人族的礼歃血为盟,盟约达成。 发源于冀州的丹水与发源于西荒的沧浪水浩浩荡荡的冲入豫州,最终在豫州南部并流而行千里后注入折翼海湾,而两河并流的千里平原则是整个豫州最为繁华富庶的地方,倒不是因为两河冲刷出的平原。 豫州北方的气候尚且比北方热出一个境界,位于豫州南方的两河平原自然是热出好几个境界,农耕条件再好也得人能活下来。 让两河平原繁华起来的是因为航运,沧浪水与丹水两大流域差不多覆盖了整个豫州,而两大流域的枢纽便是两河平原。 画棠对两河平原的兴趣不大,几千年过去了这地方还是郁郁葱葱的原始丛林足以说明者地方开发难度之高,而且她也没打算争霸天下。 她比较好奇的是。“为何这片海湾叫折翼海湾?” 阳生闻言回道:“从古至今它便是这个名字,原因为何,我也不知。” 画棠看向安静的奴隶。 无名道:“我只在一些杂书上看到过,这个名字似乎沿用自羽族。” 至于羽族为什么给这片海湾起这么个名字那就是天知道的事了。 传说中羽族来自于元洲南部的沿海岛屿,具体何时北迁的不确定,但考虑一下羽族在元洲建立王朝的历史,大概率羽族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折翼海湾叫折翼海湾了。 画棠也知道这些,顿时失去了兴趣,她又不可能跑到东边去问羽族。 因着自己是海贼,是陆地上所有国族明面上都防备的对像,做为外来海域的海贼,私底下也同样是被所有人提防的对像,因而画棠只将阳生送到了丹水的入海口附近,海贼上了岸很容易变咸鱼,她不想冒险。 阳生表达了感激与自己一定会遵守盟誓的态度后便与画棠分道扬镳了。 画棠也打道回府。 虽然对中朱雀海有兴趣,但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至少也得将东朱雀海给消化了才能将中朱雀海搬上食案。 回到棠棣列岛时画棠不出所料的看到了一条熟悉的鱼。 经过画棠不遗余力的从元洲搜罗因为天灾人祸而活不下去愿意到更加炎热的未开发海岛上开荒的流民,再加上被俘虏的海贼中被筛掉扔去开荒的,棠棣列岛的人口已超过三万,让画棠不知该佩服陆地上果然够乱还是海上海贼果真多如牛毛。 数万人口开荒,画棠又靠撒珠从陆地上各国搞来了足够的生产工具(沿海的珠价也被完全破坏了),棠棣岛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有了一个大型聚落该有的模样,欠缺的只是时间将之打磨为城邑。 因为人口多,又有分工,集市自然应运而生。 与人族的正常集市不同,棠棣列岛的集市设在海边,没办法,开荒的人族自己也就换点针头线脑的东西,赚不了几个钱,集市的主要客户还是海里的鱼。 不是每条鱼都能化出双腿跑上岸。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 画棠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开市。 “棠,你回来了。” 一条鱼格外强健的鱼从集市里游了出来跳上了船。 一看到熟鱼,船上所有人都期待的看了过来,船上禁止赌博,但不妨碍船员用眉眼与手势比划着赌点吃点喝点图个乐子。 “我们合婚吧?” 画棠眉头都没动一下的将鱼踹回了海里。 鱼的生命力很坚强,画棠上岸的时候他也从海里爬上了岸,尾鳍化为双腿,啪嗒啪嗒的追了上来。“我恨差劲吗?” 画棠闻言想了想,道:“你挺好的。” 海若生得哪怕是在鲛人里也是一等一的美人,而这样英俊的美人还是南海鲲鱼部落的首领,鲲鱼虽只是一个部落,却是有着六万鲛人的大部落,给这条足够的时间,画棠一点都不怀疑他能统一南海的鲛人。 鲲鱼部落并未南海土生土长的鲛人,而是来自北溟的鲛人部族,只是因为气候变化与龙伯的竞争,这才一路迁徙至南海,迁徙到还不足百年,理论上应该只是一个小部族。但架不住海若太出类拔萃,接任首领之位不过五十余年便通过吞并别的部族壮大至此。 最令画棠佩服的是,每个被海若击败的鲛人部落都是心悦诚服的效忠于他,而海若也对得起鲛人的忠诚,他爱护每一条鱼,不论对方是否自己部落的鱼,通过这种方式给自己的臣民甚至对手灌输所有鲛人都是一个种族的概念。 画棠有种诡异的既视感:蛮荒纪元末期也曾有个人如此奇葩与特立独行。 海若叹道:“你都已经拒绝我第一百一十八次求婚了?” 画棠深深的看了眼海若,道:“海若,你是一个优秀的王者。” 海若露出了害羞的笑容。“谢谢棠的夸赞。” “我活了这么多年,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真正爱自己子民的王者。”画棠由衷的感慨道。 “首领若不爱自己的子民,如何能保护好子民。” “是啊,但你只爱鲛人。” 这不废话吗? 鲛人的首领不爱鲛人难道去爱人族? 思及此,海若怔了下,旋即瞅了瞅周围往来的人族,感觉有点明白自己为何每天求婚每天都被拒绝了。“你并非人族,人族也不会接纳你。” “我非人族,但我母亲是啊。”画棠道。“我劝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换个人吧。” 海若闻言不由陷入沉思的状态。 画棠见了,知道海若是听进去了,便自顾自的离开了。 第268章 第五十章山鬼 比起与石头相谈甚欢的夷彭,九方燮更早的发现传说中的山鬼先生,下课时间到的时候就有个小童跑到廊下摇铜铎,然后这位山鬼先生便自屋舍间走了出来。 头生四角,雪衣白发,红眸如血,肌肤精致干净,这是一个美人,一个美得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她不是人族的美人。 但比起美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山鬼身上那种空灵得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般的气质,却又不是那种似神庙中神魔般或悲悯或居高临下而不属于人间的气质,而是一种对什么都不在意仿佛行尸走肉般的与世不融。 其次引人注目的便是美人脖子上的项链,说是项链算是夸它,项链的链子是成色极好的赤金....不太确定是怎么弄出来的,因为铸造的话,九方燮很难想到哪位铸客的手艺这般出神入化,将链子铸造得如此简单粗暴又浑然天成,活似徒手拧出来的。 链子上坠着的东西非常对不起金子的成色,瞧着就是一块普通的赭石,没有雕成任何精美的形状,形状和路边随手捡的没什么两样。 不过九方燮推测赭石应该有别的意义,对于主人而言,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再不值钱也是无价的。 九方燮为夷彭辩解道:“夷彭并无恶意,而且石头也很开心。” 山鬼随口道:“我也无恶意,只是随口感慨。” 九方燮与夷彭瞅了瞅,山鬼的神情从头到尾就没过变化,察言观色能力太强的人对上这样的人也很无奈,夷彭只得看向九方燮,九方燮用眼神表示没事,确实没生气。 表情管理能力再强,心情也不好也不可能没有情绪起伏,既然没有,那就说明真的如山鬼所言,夷彭这样的人比较少见,见了,随口就感慨了句罢了。 面对脑子特别好眼神也很好的人,最好不要撒谎,越真诚越好,毕竟你要演技出神入化骗得过那还好,骗不过....被动欣赏一场拙劣的演技,好感绝对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赌博伤心伤情。 九方燮选择了开门见山的坦诚,与山鬼说了说澜州北部如今的情况,字面意义上的生民百遗一。 瘟魔肆虐之可怕,民众已经从不惜钱财贡品的求神拜鬼变成了愤怒的砸毁神庙推倒神像。 九方燮也很愁,他现在已经不需要担心澜北的国族找奴隶军的麻烦了,王畿如今的重心在九河走廊,没精力也不可能违了国际不成文规则大肆干预别的国族,因而这会儿澜北所有人都自顾不暇。 辛筝让夷彭提供的物资让奴隶军得以扎根,但疫疾是个没法解决的问题。 要生存就必须出门下地干活,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要打交道,疫疾也会很好的传播。 九方燮将自己所有的防疫知识,再加上青婧写的南方生存手札里也有提到许多疫疾以及防疫的法子,种种知识全部都给用上了。 只是,九方燮只会预防,青婧的手札里倒是提供了几种疫疾的治疗方子,但如今在澜北肆虐的疫疾不在她给出了治疗方子的那几种里,而是在她标了如果染上那就赶紧埋了,没救了的疫疾清单里。 南方的生态太好,虽然所有能传染的疾病都被称之为疫疾,但疫疾内部的种类还是非常可观的。 奴隶军从冀州一路跑到澜州,除了作战能力强大,也和它们本身就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防疫体系有关,这是军事常仪来了以后建议盗趾搞的。 九方燮的针对性预防有这套体系帮忙得以落实,再加上冬季时染疫的身体虚弱大多没挨过去,哪怕是挨过了冬季的,最终也死于疫疾了。 因而奴隶军现在其实也没什么疫疾了,但山里生存条件太恶劣了,搬到平原和城邑才能更进一步的发展,辛筝也是这个意思。 九方燮也想趁着这个机会大肆发展,让奴隶军重新崛起,但如今正在澜北疯狂肆虐的瘟魔委实....是个绕不过去的坎。 任尔拉起千军万马,抵不过瘟魔一顾。 因而在发现有人染疫后好了,不是靠自己命硬挨过来的那种好,而是吃了药给治好了,九方燮激动得差点哭了。 不过,九方燮自然不会同还不确定看待奴隶军是什么态度的山鬼聊起自己的出身与立场,只是单纯的说了说澜北生民的悲惨。 做为医者,虽然可能是兼职的,兼职的医者也是医者,医者仁心,山鬼先生不妨去澜北走一走? 山鬼的回应甚为干脆果决。 “不去。” 九方燮不解:“山鬼先生能治疫,有何需要顾虑的呢?” 你要是不确定能不能治,所以不去也就罢了,怕死乃人之常情。 但问题是你能治啊。 “不去就是不去。”山鬼道。“石头,送客。” 石头不解,但还是礼貌的送客,九方燮还想说什么,被夷彭给拉住了,夷彭拉着九方燮带着从人离开了,带来的礼物却是没送走,而是留了下来。 给九方燮送礼的人很多,石头平素收礼也不会有什么考虑,但九方燮这回都拒绝了,石头便想让夷彭将东西给带走,但夷彭拉着九方燮走得飞快,石头的两条小短腿显然没法追,只得求助的看向山鬼。 山鬼看了看礼物,送得真是非常贴心。 给她送礼的人很多,但大部分送的都是玉璧玉环、丝绸锦缎等奢侈品,好点是送真金白银,夷彭与九方燮送的却是很普通的吃的用的。 玉璧玉环丝绸锦缎之类的结局大多是被她扔仓库里发霉,没办法,礼规定了什么人穿什么衣服用什么器物,玉器与丝绸锦缎都是贵族用的,而穿错衣服的下场是杀头。更新最快的网 当然,如今礼崩乐坏,灭国无数,大量的贵族沦为布衣,管得倒没那么严了。 但她对穿什么完全没讲究,平素一身素衣就什么都解决了,便是拿去换东西,丝绸还好,有渠道的话还能出手,玉器这类东西....敖岸山周围都是小国,只能发霉。 真金白银倒是很实在,但比不上夷彭与九方燮更实在。 咸肉咸鱼、廉价的葛布麻布....都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送的量很大,布匹超过百匹,咸肉咸鱼超过百斤。 山鬼犹豫了下,道:“收起来吧,今天烧饭时取些咸肉咸鱼。” 山鬼居一点都不小。 最开始时只有山鬼一个大人与先生,但十余年过去,最早被收养的孩童也都长大了。 山鬼虽然因为恻隐之心救下了被遗弃的孩童,却没养人一辈子的想法,弃儿们成年后就得下山自谋生路。 山鬼教的东西很多,除了天文地理、政治军事等高大上的,也有百工之技,基本上每个弃儿长大后手上都会有一门手艺,理论上要养活自己不难。 难的是这个世道。 下了山,要服役要缴纳税赋,每年的苛捐杂税盘剥多得令人惊叹,不饿死就不错了,吃饱那就是做梦了。 山上就不用服役纳税? 还真不用。 没人敢进山让山鬼服役,也没人让山鬼缴纳税赋。 原因不明,但确实从未有人找山鬼缴税服役。 一部分孩子长大后同山鬼商量能不能留下来帮忙照顾弃儿与教学,知道你十项全能,不管是什么高大上还是扯淡的领域,只要学生提出想学你都能教,但你一个人到底分身乏术,能教的人有限,能赚的束脩自然也少。 教师的人手多了,可以教的学生自然也会增加,赚的钱也就多了。 山鬼考虑了下生计问题,同意了,但只同意了成绩比较出色的几个学生留下来,人手多了她也养不起。 发展至今,山鬼居里山鬼和先生们加起来有五人,山鬼捡回来的弃儿有三十余人,其中有十余人是学生,因为本身是收养的弃儿,便不需要缴纳束脩,需要缴纳束脩的是另外的三十余名非弃儿的学生。 加起来将近七十人,赶得上一处小型村社了。 山鬼居虽只一日两餐,但将近七十人的一餐饭食也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好的,因而山鬼都是让孤儿们烧饭,反正以后出了山鬼居也是要做饭的,现在正好多学习学习。 烧饭最早用的陶罐,氓庶家庭皆如此,用陶罐煮饭,不过随着人口的增加,山鬼嫌陶罐太费柴费事,某天出了趟门,带回来两口铁釜,铁釜很薄,却很耐用,还很省柴。 一口煮饭,一口煮汤,汤也是唯一的菜,将所有菜和捕的鱼一起煮熟,味道自然是无法指望的,但重在量大,能吃饱。 处理咸肉与咸鱼时,孤儿们想了想,觉得照老规矩放汤里煮了就没什么味道了,未免糟蹋了如此好的食材。便翻出了竹篾放在煮饭的铁釜里,再将咸肉咸鱼放在竹篾上方,如此一来煮饭的时候咸鱼咸肉也会蒸好,稻米里也会沾染上咸味,最重要的是一份柴煮两份食物,非常划算。 山鬼居的屋舍呈口字形分布,围出了一个院子,山鬼将院子也铺上了支架和木板,再在上方盖了个顶,弄成了一个超大型的凉亭,不过不是用来乘凉的,而是用来吃饭的,因而被孩子们取了个饭亭的名字。 近七十号人一起吃饭,场地不够大根本坐不下。 山鬼被喊吃饭而放下备课走到饭亭的时候人已经坐齐了,就差她了,摆手示意人齐了可以开吃了。 一群猴子欢呼了声迫不及待的抓起饭勺与箸开动了起来,积极得不行。 山鬼诧异了下,一群孩子做得饭食味道真不能指望,平时可没见这么开心,一坐下便明白了。 她的饭碗里已经被打满了饭,还有一大块咸肉,再看别人的饭碗,也都有一块咸肉或咸鱼。 山鬼看着咸肉,没什么胃口。 确切说,她虽然能理解这个时代的人的口味,但很难接受。 食物里不放盐会寡淡得没法入口,但在盐足够的时候可着劲的放盐,搞得喝汤跟喝盐水似的,她也受不了。但别人很适应,甚至吃得很喜欢,越咸越喜欢。 山鬼随手将咸肉撕碎了夹给坐得离自己比较近的几个年纪特别小的孩子。 “山鬼不吃吗?” “我口味清淡。”山鬼回答。 这个时代的咸菜咸肉都是当成盐来食用的,没有最咸只有更咸,尝过一次后她便拒绝再尝第二口。 山鬼不仅口味清淡,饭量还少,浅尝辄止的用了两口便放下了箸,刚开始时还曾有人担心过山鬼是不是为了省粮食才如此,会不会饿坏,不过后来发现山鬼是真的就这么个胃口,并且并不影响健康,甚至山鬼始终都比任何人都健康后便都习惯了。 山鬼吃剩下的稻米也没浪费,被几个小孩分食。 用了餔食,再将孩童们的功课安排一下,准备好第二天的备课,天也黑了。 敖岸山虽然一年三百七十二天有三百六十天在下雨,但并非一天十二个时辰都下雨,每天晚上都会有一段时间是不下雨的,而每天的这个时辰,山鬼都会雷打不动的爬上屋顶看星星,直到要下雨的时候才会爬下来。 “山鬼你又来看星星了。” 山鬼扭头看向爬上来的女童,眉头皱了起来。 虽然只有三四岁,但自小在山间长大,甚至和猴子一起玩过的女童身手相当敏捷,三层的屋子虽然爬起来有点难,但加上梯子,很容易就爬上来了。“荼不会摔下去的,阿荼可灵活了。” 山鬼道:“摔一次你就不可能再摔第二次了。” 非死即残,想摔第二次也难。 荼故作乖巧可爱无辜的啊啊了两声,然后问:“山鬼很喜欢星星吗?荼要做大官,很大很大的官,为山鬼建一座和你说的巫咸殿一样的观星高台好不好?高到云里去,那样山鬼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山鬼摸着胸口的赭石,红色的眸子充满了空茫:“可我不喜欢星星,我讨厌星星。” 阿荼惊讶的睁大了眼。 不喜欢星星你还每天雷打不动的爬上屋顶看星星。 山鬼望着乌云尽散后格外清楚的夜幕,以及夜幕上璀璨而辉煌的群星,漠然道:“我恨星星。” 荼无法理解的看着山鬼。 忽然发现大孩子们没有骗人,看星星的时候山鬼很不正常,这个时候凑近她很找虐。 但,荼爬过去抱了抱山鬼。 山鬼不解的看着阿荼。 荼抱着山鬼,一只爪子拍了拍山鬼的背。 山鬼:“荼你干嘛?” “抱抱,不哭。” “我没哭。” 第269章 第五十一章山鬼 有钱不能为所欲为,但很多事情还是能用钱来解决的。 夷彭每天给山鬼送各种生活必需品,送的量还大,送得太贴心又都是需要的,山鬼没法拒绝,而不能拒绝礼物自然也没法再将每天来拜访的九方燮拒之门外。 夷彭在来了两回也察觉到比起自己,山鬼对九方燮时比较有情绪起伏,和自己打交道时,山鬼从头到尾都没有情绪起伏。 夷彭很干脆的将说服山鬼的任务交给了九方燮,自己则发掘起敖岸山周遭国族的特产来,时间就是金钱,不管走到哪都得想办法弥补损失。 九方燮每天都拜访山鬼居,访到最后都和每个人都混熟了,并且在山鬼闲暇时也可以与山鬼手谈一局,平时都是与一群萝卜头手谈,连虐菜的感觉都没有,与九方燮下棋才有点棋逢对手的感觉。 观棋如观人并不完全靠谱,但这种说法能够出现也并非无由。 下棋,尤其是弈棋是一件很耗脑力的事,既然是需要用到思维逻辑的活动,不免会泄露出弈棋者的潜意识里的思维逻辑。 九方燮同山鬼下了三天棋发现这人的思维逻辑就是没有思维逻辑,或者说,下棋的感觉跟孩童在玩乐似的,不过打发时间的消遣,信手为之,也无所谓输赢,随心所欲的下,偏偏她还下得赢多输少。 无它,山鬼的思维异常敏捷,下一不棋,她会无意识的将对手接下来可能怎么下的几十种下法全都在脑子里过一遍,然后选择棋子摆出的图案最好看的接着下。更新最快的网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每次棋局下完,不论谁输谁赢,棋盘上棋子摆出的图案都相当美丽,美得让九方燮怀疑自己赢了究竟是自己棋力赢了还是因为这么摆棋子摆出来的图案比较好看,所以自己就赢了。 “我看过很多书,却是不曾听过元洲有哪个种族如山鬼一般头生四角,山鬼的角,是先天的吗?”虽然后天长出角来也没听说过,但先天头生四角的同样没听说过,而且角还生得挺好看的,若非直觉打不过,九方燮很想试探着摸摸,瞧瞧是什么手感。 最重要的是知道山鬼是什么种族才能更好的找到切入口。 “天生的。”山鬼随口答道。 “恕我孤陋寡闻....” “不是你孤陋寡闻,而是我的种族很久以前便于一场天灾中灭绝了。” “抱歉。”九方燮歉意道。 山鬼无意识的摸着胸前的石头,豁达的回道:“无妨,时间很久了,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九方燮估摸着山鬼的种族应该不是什么人口庞大的大种族,人口特别多的种族虽然也会灭亡,却不会亡于天灾,因而人口多,分布范围自然也广,天灾再能耐也不过带走一部分人口,人祸倒是能带走大部分。 不过这些也没法继续打探了。 人种族都灭绝了,还跟她聊种族,不是戳人心肺子吗? 种族这个切入口解决不了,九方燮又换了个方向。“认识许久,我还不知你的名字呢,一直山鬼山鬼的叫未免有些不合适。” 山鬼在敖岸山住了十多年了,却根本没人知道她究竟叫什么。 九方燮猜测山鬼的名字应该能透露出不少东西。 “名字不过便于认人的称呼,并无旁的意义,随便你们怎么唤我。”山鬼无所谓的回答。 九方燮再接再厉....试探了两三天后终于放弃委婉,直奔主题。“山鬼可曾去过澜北?” “不曾。”山鬼不假思索的回答。 “山鬼不若去澜北一游。”九方燮用非常瑰丽的词汇向山鬼描绘了一番澜北的美丽风景,无间愣是被描绘得仿佛仙境,令每个听了的人都不由心驰神往 山鬼看九方燮的眼神终于有了点变化,却不是对仙境的向往,也不是看神经病,而是对九方燮思维之敏捷的赞赏。“我出不得这敖岸山。” 九方燮不解:“为何?” 山鬼继续道:“为何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也不想去无间。” 九方燮嘴角微抽,合着你也清楚那是无间呢。“山鬼既能说出无间,想来是知道澜北之近况的,难道不会想做点什么让它改变吗?” 山鬼反问:“为何要做点什么让它改变?” “山鬼莫不是觉得澜北....如今还不错?”九方燮不太确定问。 “我的确觉得它还没烂到最坏的情况,不过这并非我不去的缘由。” “那是何缘由?” 山鬼想了想,道:“可有人能不死?” “什么吗?”九方燮有些反应不过来山鬼想表达什么意思。 山鬼继续道:“这世上有人能够一直活着而不死吗?” “众生皆有一死。”九方燮道。“无人永生。” 山鬼拊掌。“既然迟早都要死,何不让澜北千万生民赶紧就去死呢?何苦让他们徒然的煎熬。” “人世苦难,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九方燮道。 山鬼不以为然。“没有意义就是没有意义,挣扎亦是徒然,不如早些去死。” 九方燮忍了忍,没忍住。“既然早晚都要死,山鬼为何活着?” “无所谓生,亦无所谓死。”山鬼甚为豁达豁达得仿佛死猪不怕开水烫般的道。“随缘,缘让我生,我便生,缘让我死,我便死。” 九方燮有生之年头回知道随缘二字还能这么个用法。 九方燮被噎得不轻,不是因为对方有理,而是被对方的荒谬给噎的。“山鬼居中的孤儿,山鬼为何要救他们?让他们随缘夭折岂非更好?” 山鬼闻言,道:“我并非救了他们。” “难道你让他们活着还是害了他们?” “正是如此。”山鬼理所当然的颌首。 九方燮好悬没呕血。“你的恶意未免太与众不同。” 山鬼摇头。“你说错了,我并无恶意,只是遇到这些孩童时,他们对生的渴望太过顽强。”回过神的时候就已经将人捡回来了,当然,求生欲不够强烈到让她晃神的都被仍旧保持理智的她给杀掉了,她杀人一直都很温柔,那些孩童死得没有任何痛苦。 九方燮现在就很好奇,山鬼你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才能让你如今这般扭曲? 他能感觉出来,山鬼是真心认为澜北千万生民早点去死是件善事。 当天下了山,九方燮向夷彭询问能不能提供些会绑架人的人手给他。 夷彭惊讶的询问受什么打击了。 九方燮回答,山鬼的三观扭曲不逊色他以前见过的大巫子,这种人用对付常人的手段没有功效,得用点特殊手段。 庆幸的是,山鬼应该是后天扭曲,若是大巫子那种先天问题....似乎会更容易点,大巫子总归是爱惜自身生命的,利刃悬颈,虽然一定会事后报复,但在那之前还是会很听话的,而山鬼....她完全无所谓生死,非常纯粹的生死随缘。 生,无所谓。 死,亦无所谓。 这种人最让人头疼了。 弄明白九方燮这是受了什么打击,夷彭也无言,半晌,终是给九方燮说了说自己这段时间听到的不少关于山鬼的情报。 山鬼,身手了得。 生得那般美貌,又是异族,有几个王侯贵族会没有收集的兴趣? 收集可是王侯贵族阶层的普遍爱好。 但现实是所有想让山鬼也成为自己收藏品一员的人都死了。 虽然没证据显示是山鬼干的,但她有动机啊。 最后,夷彭觉得,敖岸山可能有点邪门。 敖岸山多雨,但并非一开始就是如今这般一年三百七十二天有三百六十天在下雨,而是和周围一样,一年下个半年的雨而已。 变成如今这般是非常突然的,没有预兆。 或者说,预兆出现的时候雨季就已经改变了。 约莫十三四年前的一天夜里,很多人都看到敖岸山上方出现了一头白鹿的虚影,因为转瞬即逝,所以很多人都以为自己眼花了,但也有不觉得自己眼花的仔细回忆了那头白鹿的模样。 白鹿头生四角,生得非常的温柔洁净,仿佛神话里走出的神灵坐下的神兽。 有人试图找找有没有前例记载,还真的翻出来了。 头生四角,温柔洁净的白鹿。 神话中的夫诸。 不是神兽,确切说是恶兽。 有兽焉,其状如白鹿而四角,名曰夫诸,见则其邑大水。 翻译下便是,每次夫诸出现,都会伴随着铺天盖地的大水,无论是干旱的平原、亦或是群山间,只要夫诸出现,必有大水。 巫即殿考据古籍时曾推测,夫诸有一定概率能预测大水,就跟下雨前鱼儿跳出水面,地龙翻身前夕蛇虫鼠蚁到处乱窜差不多。 最多就是夫诸预测的东西更恐怖点。 不过这也只是推测,因为没人见过夫诸。 历史上夫诸最后一次出现是炎帝时,炎帝诛夫诸于敖岸之山。 自那之后,人间再无夫诸的身影,各地所谓发现夫诸要么是骗人,要么就是以白鹿为夫诸,都不是真正的夫诸。 “你莫不是想说山鬼是夫诸?”九方燮无语道。“虽然头生四角,但山鬼明显是类人形生物。” “我当然分得清鹿和人的区别,但我怀疑她和夫诸之间有什么联系。”夷彭道。 “夫诸已经死了。”九方燮道。“神裔氏族的族谱里有记载的,炎帝亲手杀了它,不过也可能山鬼从夫诸的遗骸上得到了什么。” 炎帝斩修蛇,修蛇埋骨之地为巴陵,巴陵四季如春。 炎帝杀商羊,商羊海峡终年雷霆。 炎帝杀夫诸,敖岸山终年降雨。 那些远古时代作恶人间的恶兽们明显有奇异之处,让人得点奇遇也并非不可能。 不过山鬼若是从夫诸身上得到了什么奇遇,那九方燮想绑了她去澜北让她亲眼看看无间,看看无间众生对生存有多渴望的想法就不一定能如愿了。 绑人的前提是你打得过。 九方燮思考了一番后还是决定尝试一下。 尝试的结果自然是惨烈而无声的。 派出去的人手再也没出现。 九方燮这才放弃,只能无奈的继续想办法慢慢磨,天天耗在山鬼居。 忽略山鬼那扭曲的三观逻辑,山鬼委实是个不错的地方。 虽然自身三观逻辑感人,但山鬼并无将自己的三观强加给别人的意思,教孩童们的东西都是非常正常的内容,不掺半点私货,也不排除她掺得天衣无缝让九方燮旁听了数日也没听出来。 最多就是同样的学习的地方,山鬼更注重学生的动手与生存能力,不会只教君子六艺,百工也不会落下,折也使得她在暂时不缺生活必需品时准备扩建一下山鬼居,将近七十人挤在二十余间屋子里,其中还有做为课堂之用的屋子,不可谓不挤。 动手时,山鬼都不需要下山请匠人,带着一群学生自己动手就能解决,唯一需要从外面获得的便是材料。 九方燮让夷彭为山鬼付了所有材料的开销。 夷彭不仅为山鬼付了钱,还额外购买了足够山鬼将山鬼居扩建好几倍的材料送给山鬼,更想办法与当地的贵族们打交道弄来了足够的工匠。 九方燮对此甚为不解。 夷彭解释道:“大君说此人若不能收服便想办法将她的私学扩建。” 山鬼不择主,单纯的教导学生,辛筝也照样有办法从她身上薅羊毛。 九方燮一时沉默,他现在有点怀疑自己最后能不能摆脱辛筝了。 辛筝的风格和任何一名正常的王侯贵族都不同,别人要的是臣服,辛筝无所谓别人臣不臣服,能薅出羊毛来就行,而不臣服也同样是能薅羊毛的。 夷彭在辛筝授意下的撒钱攻势比九方燮细水长流的感情攻势更有用。 带着学生和工匠们将山鬼居给扩建完了后,山鬼买了一头豚回来加餐庆贺。 豚肉腥躁无比,一口豚肉咬在嘴里骚得跟鸡鸭的屁股肉似的,若是以前,九方燮定然是不吃的,但这几年因着奴隶军的关系,他草根都啃过了,自然不会嫌弃这点腥臊,开开心心的同众人一起在新建的饭亭庆贺私学扩建。 饮了几盏酒,用了几块肉,九方燮心情不错的搜寻着山鬼的身影,却发现山鬼跑到长廊下看雨去了。 “怎么不一起去凑热闹?”九方燮问。 “没什么意思。”山鬼神色平淡的回答,说完,似是想起了什么,从袖子里抽出了一张缣帛给九方燮。 九方燮接过,发现缣帛上写满了字,都是药材的名字以及炮制的法子。“这是?” “你们想要的治疫方子。”山鬼道。“虽然个人体质不同,不一定适用任何人,但至少适应大部分人。” 九方燮呆住。 这是一份通用方子? “你有如此之才....” 山鬼道:“我有能力但我不想干人事,与你何干。” “只是觉得很可惜。” “那是你觉得,不是我觉得。” 九方燮沉默的看着山鬼绝美的容颜,以及头上的四支角,莫名的想起了同样头上四角的夫诸。 很小的时候他在族学里读书时读到过一则记载,古老的传说里,炎帝诛夫诸时,夫诸没有任何反抗。 当时听故事的孩童都很不能理解,为什么要束手待宰? 后来长大了,又觉得,夫诸可能是愧疚与自己带来大水害死了无数生灵。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猜测,不尽相同。 后世的众说纷纭。 夫诸若知,会是如何心态? 九方燮敛了敛心神,不解:“既然如此,你为何给我方子?”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山鬼回答。 而且,山鬼瞧了眼九方燮。 她想起了很久以前的自己。 第270章 第五十二章画旬 方雷康在睡觉的时候被接二连三的吵醒了,睁眼时第一反应是画旬终于来了,不枉自己将粮草的地点暴露出去。 这世上再没有比攻坚战更折磨人的战争了,也再没比敌人比缩头乌龟还乌龟,连乌龟都要喊祖宗更无奈了。 画旬充分让冀州各国的联军认识到了什么叫缩头乌龟。 躲在关隘里,一味的加强堡垒的坚固程度,就是不冒头,缩得令人恨之入骨。 九河走廊的堡垒关隘都是依山而建,更直白点就是,全是雄关,哪怕画旬只控制了一半的九河走廊,那些堡垒的坚固程度也足够他当缩头乌龟到死了。 想赢他,要么拿十倍百倍的人命去磨,要么出奇计引他出来。 前者没有任何人舍得如此牺牲,后者....画旬的名将之名不是吹出来的,是打出来的,联军大营绞尽脑汁想了各种法子,画旬都始终无动于衷。 撤兵不理会画旬也不行。 联军都是冀州西部与中部的国族送来的军队,如此殷勤可不是因为方雷国冀州牧的位置,而是因为自己就在冀州,画旬若越过九河走廊,西部的方国会是第一茬倒霉蛋,中部是第二茬。 但一直干耗着也不是事,联军有四十万,一顿吃掉一座大山,而粮草都是西部诸国负责,更远点的方国虽有粮草,但舍不得,反正九河走廊完全沦陷,它们也不是第一茬倒霉的,没那么着急。 僵持了半年,西部的方国们自然是有怨言的,尤其是画旬虽然人一直在九河走廊当缩头乌龟,但太昊琰的间者却是一点没闲着,西部的方国们已经开始克扣前方的军粮了。 万般无奈下,联军只能走奇道。 假的陷阱既然打动不了画旬,那就用真陷阱。 联军的大部分粮草所在,就不信画旬还能继续当缩头乌龟。 西荒没人会克扣拖延画旬的粮草,也不敢,所以画旬不需要发愁军队的粮草问题,这是太昊琰给他的信任,也让画旬不是人族,却是帝国最令人羡慕的将领。 出征在外永远不用担心后方国君猜忌,更不用担心别人拿粮草掣肘他。 很难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画旬的确不需要发愁军队的粮草问题了,但他需要考虑西荒的粮食问题。 太昊琰不会让任何人克扣短缺画旬的粮草,但西荒的气候与土壤决定了西荒的粮食产量不如冀州。 画旬只要对得起太昊琰的信任,他便很难抗拒这份诱惑,哪怕很清楚里头有陷阱也没用,因为陷阱是真的,粮草也是真的。 方雷康赌赢了。 画旬给出了反应,终于不当缩头乌龟了。 但他没去跳粮草坑,他跑来袭营了。 在所有人都等待他去截粮时他跑来袭营了。 还是大晚上的袭营。 方雷康有那么一瞬想问候画旬的祖宗,这大晚上的,你确定你的军队看得清? 夜盲症不是人族普遍的现象吗? 做为一条鱼,没有光亮可能困扰不了画旬,但画旬手里的军队却都是人族,而非鲛人。 方雷康的疑惑没问出口,短时间也不可能得到答案。 几乎倾巢而出的画旬正忙着袭营呢,哪有空回答方雷康解决夜盲症其实很简单,多吃肉多吃鱼多吃从龙伯族那引进的作物球葱多饮羊乳,夜盲症自然而然就解决了。网首发 当然,画旬哪怕百忙之中抽空答了,方雷康也做不到。 不是每个国君都如太昊琰一般统治疆域辽阔,包括农耕与畜牧区,农牧二元化,不然哪怕知道怎么解决夜盲症,也会因为成本太高而放弃。 方雷康只能痛苦的看着画旬带着一支没有夜盲症的军队在普遍夜盲症的联军营盘纵横来去,非常努力的调集兵马去灭了画旬,但没用。 夜晚太黑,画旬再故意纵横来去,看到哪里的军队组织起了纪律就往哪冲.... 不知道该说好还是坏的是,联军分属于不同国族,因而头领很多,寻常时这会导致令出多门上下不齐心的问题,但这个时候,画旬也没法通过斩首方雷康的方法让联军彻底崩溃。 甚至于一直试图维护秩序的方雷康因为太蹦跶而被一支敌军注意到,虽然不认识方雷康,但方雷康一身的宝甲,肥羊与大功勋的光芒不要太耀眼,遂杀过去取了首级。 没了最高指挥,联军各自为战,战力反而飙升了一截,终于有了章法。 因为猝不及防而差点吃了亏的画旬也很快反应了过来怎么回事。 还讲不讲理了? 最高指挥死了,居然开始有章法了。 虽然是各自为战互不相干的章法,放在别的时候,肯定死得不要再死,但对上画旬,却阴差阳错的产生了效果。 画旬只带了六万兵马出来,而联军,不算运粮的民夫奴隶等就有四十万,虽然这么多人不是在一座大营,但主营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再加上上半夜时方雷康的指挥,联军源源不断的赶来。 数量优势还是很有用的,否则也不会有量变引发质变的说法。 打到下半夜时,联军差不多所有兵力都被画旬给吸引过来了。 以六万兵力对四十万,并且后者也不是废物,九河走廊原本的方国是很废物,但那是和平环境给养废的,冀州大环境却是百年战乱,能活下来的方国,军队就不可能不能打。 饶是以画旬之能也渐渐支撑不住。 出乎意料的是,再怎么支撑艰难,画旬也没跑,而是一直咬牙支撑着。 诸国派来领兵的将领在各自的国族能够爬到高位,可能有个别是废物,但大部分却是人精子,后知后觉也有点觉得不对劲了。 都到这份上了,画旬为何还不跑? 真打算以少敌多与他们死磕? 虽然意识到有问题了,但,还是那句话。 肉太香,拒绝不了。 画旬某种意义上已经是西荒活着的战神了,人族的常胜将军再能打,坐上了军神的位置,又能坐几年?要不了几年便新人换旧人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成为战神时,再年轻也得而立之年了,大部分都是不惑甚至知非之年,而人族的身体,哪怕习武有成,过了耳顺之年也会开始走下坡路,便是第三重的武者,再用心保养也不过撑到百岁之后再走下坡路。 画旬却不是,做为长生种,这家伙的寿命比很多方国的国祚还长,可以说,在西荒人族中,或许有不知道国君是哪位的,但一定不会有人没听说过画旬的战神之名。 某种意义上画旬快赶得上羽族的战神经桓了,不同的是,经桓于人族而言是纯粹的梦魇,而画旬,至少西荒人族对他是给予英雄的敬仰与荣耀。 若能干掉画旬,对西荒的士气打击可想而知。 肥肉如此鲜香,谁能拒绝? 甚至于不客气的说,只要能成功干掉画旬,再大的损失也是划算的。 最重要的是,都打成这样了,损失太多了,若不能弥补损失....不甘心。 遗憾的是,虽然画旬是鱼不是蜚蠊,但他比蜚蠊还命硬,比牙狼更生猛。 手掌上绑一圈布,再将武器也用布绑在手上避免因为汗液血水而滑脱,鏖战至天色染红破晓时,联军的将领们都快吃不消了,他仍旧精神奕奕的。 鲛人在海中一日能游千里,往来大荒不同的海域,什么都可以不行,唯独体力必须行。 可惜,帝国的王侯贵族们还没人闲出境界去研究一下鲛人的生理与人族的生理差异究竟有多大。 精神奕奕的画旬让近卫大吼着提醒联军将领们注意一下天色,确认一下时辰。 时辰有什么好确认的? 不就是破晓了吗 等天亮了就该你这条死鱼悲剧了。 大部分将领如此想着,但很快被少部分提醒,虽然天空被染成了红色,但好像不是被旭日染红的。 而且,天都被染红这么久了,旭日仍旧没影,先前以为是注意力都在战争上,所以度日如年,但如今—— 染红夜空的分明是火光、 火光很远,但正因为远才惊人。 多大的火势才能如此遥远仍旧看到? 多少可燃物被点燃才能燃烧起如此惊人的大火? 一个不祥的念头在所有人脑海中闪过,不约而同的,之前还因为顾虑袍泽而存有保存实力心思的将领们纷纷放开了手脚。 必须杀死画旬。 将领们反应很快,仍旧及不上画旬。 所有西荒军卒只要是还能喘气的纷纷大喊联军粮草已被烧。 军队也分等级的。 最次的是注水徙卒,这些纯粹是征来的徙卒与奴隶,在战场上只想活命,别的什么都不想,不逃走一半是因为逃走了全家都会沦为奴隶,以及军队里有一口吃的。 其次为甲士,接受过军事训练,祖上曾是贵族,但如今是庶人,不过家境还不错,不然也不能接受好的教育,不过这类甲士很爱惜自己的生命,打顺风仗还行,打逆风仗就不太行了,并且打了败仗马上就会溃散。 最好的自然是精锐甲士,也是将领的心腹与亲兵,和将领不是血亲就是姻亲,也是战争中获取利益最大的群体,对将领可谓不离不弃,哪怕条件艰苦到只能嚼草根也不会背叛将领。 粮食被烧对精锐甲士没有影响,反正都不会舍弃自己跟着的将领,但精锐甲士之所以为精锐便在于数量非常少。 普通甲士与注水徙卒占据军队大部分人口比例,而粮食没了对这两者非常有影响,尤其是徙卒,做为军队的最底层,武器都是木矛木盾什么的,甚至干脆就一根木棒,还要承担军中所有的重活脏活,人没跑就是图的不就是一口吃的? 联军很容易就出现了成千上万人的大规模溃逃。 当烧粮草的两万人马以及留守在关隘里的两万兵马也赶到加入战局后,战争虽未落幕,结局却已写出。 估算着亲征的王一时半会还赶不到,画旬飞快的换上联军的衣服装作溃兵去拜访九河走廊剩下的一半关隘,留守的援军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九河走廊便已全数易主。 吃下了九河走廊,画旬却并未赶尽杀绝,而是继续加固九河走廊,大有将整个九河走廊都打造成绝世乌龟壳的意思。 为打造乌龟壳也是需要人手的,而且溃兵四散也不是好事,画旬便让人漫山遍野的抓溃兵,能抓住的就抓回来修乌龟壳,抓不到的也没关系,往东边赶,赶出九河走廊即可,不要赶尽杀绝,要尽量仁慈。 至于溃兵被赶到东边后会不会因为溃散导致本来就松散的纪律彻底荡然无存而掠杀村社聚落,那是必然,却与他无关,他是西荒人族的将军,不是冀州人族的将军,不需要考虑冀州人族的死活。 而且,自己的军队纪律严明,于民秋毫无犯,甚至还到处抓溃兵避免九河走廊的氓庶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画旬自问自己是一个非常和善亲民的将领。 和善亲民的画旬都差点被自己给感动。 也无人能反驳。 这没有最糟心只有更糟心的世道,整个元洲都不会找到比画旬这支军队更纪律严明更对氓庶秋毫无犯的军队了。 和善亲民的画旬在解决了善后问题后便迫不及待的继续自己的乌龟壳工程。 下属忍不住问何不趁这个机会吃下九河走廊东边的地盘? 冀州做为人族开发程度最高的一州,同样的面积,甚至比别的州面积还要小不少,却养活了一万万的人口,支撑起了十几个大国的存在。 若能吃下走廊东边的地盘....一定会吃得满嘴流油。 画旬答曰,非不想,实为不能。 出了九河走廊往东千里一马平川,没有天险可守。 蒲阪的王师正在赶来的路上,若是吃下东边的土地,回头就得在没有天险的平地上同王师掰腕子,若是手里的兵力足够,画旬倒是不介意尝试一下,但现在的兵力....从心才能长命百岁。 下属懂了,但还是有点不甘心。 画旬也有点不甘心,一大块肥肉在眼前....有点理解前任邻居们的心情了。 为了睦邻友好,画旬最终给东边的邻居们写了一封言辞委婉礼貌亲切的友好书函,半个月内给自己一笔让自己满意的粮食,不然就派兵来打。 的确,他不能冲动的在吃下东边的平原在平地上同王师掰腕子,但他可以只灭新邻居满门而不占地,为王师坚壁清野。 就是新邻居们有点多,王师短则两月,多则三月就能到,这么点时间显然不足以满足画旬睦邻友好的热情,让他将每位邻居都造访一下。 所以,为了睦邻友好,请邻居们支援点粮食,这样他才能判断同哪些邻居的关系比较生疏,需要上门拜访交流以增进交情。 第271章 第五十三章辛筝 巫真殿驯化的海东青带来九河走廊全数沦陷的消息时,王师的高层几欲呕血,但战报写的字太少,只知道九河走廊丢了,具体怎么丢的没说,缣帛也不容许写那么多字。 海东青又不是巫女养的鲲鹏,能送个信就不错了。 王师走得并不快,也没法快。 一路走一路敲打沿途方国以征集粮草。 虽然为了与西荒的战争,蒲阪已经准备了几十年,大量的粮草存放在修筑在北方的仓库里,但一来不确定有没有当地的贵族与方国中饱私囊,二来战争是无底洞,那些粮草只能支撑前期,因而,能从方国中多捞点粮食是一点,行军速度自然快不了。 很多方国停止对蒲阪的进贡很多年了,没有王师在侧,王便是亲自上门也别想捞到一粒粮食。 消息传来时,王师刚到濁山国。 濁山隰叔不知道跑哪去了,不在国内,因而国中主事的是终于摆脱了隰叔监国阴影的濁山姮。 虽未冠礼,但少年濁山侯做事却相当的有条理,对待王师的态度更是十分谦虚,给足了王体面,远不同前面不给点颜色瞧瞧就不知道花儿为何那般红的同行。更新最快的网 最难能可贵的是濁山侯并非小国之君,而是大国之君,又年纪轻轻,却还能如此,无疑赢得了好一番贤名。 辛筝对濁山侯并无兴趣,最多就是心里感慨了下濁山侯小小年纪野心却甚大。 不过这年头,几个诸侯不是野心勃勃心比天高? 就是大部分人心比天高却没有支撑自己上天的能力,而濁山侯大概率是有的。 辛筝每到一地都不惜钱财收集当地的作物种子,收集粮种需要和贵族打交道,毕竟在别人的地盘带着钱乱转,不提前打招呼,很可能在干翻盗匪后发现盗匪和东道主长一张脸。 但更多的还是与氓庶、田吏打交道,这两类人才是与作物打交道最多的人。 与底层打交道,看看底层的面貌也差不多能知道路过的国族是怎么个情况。 濁山国,不能说完美,要让辛筝来做对比,她觉得自己的国君直属封地是最好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不过她也清楚自己那是极端例子,刚开始推行法律时杀的人太多了,敢以身试法的都让砍了,剩下的自然都是良民。 为了让所有人明白法律的不可侵犯,究竟杀了多少人,鬼都记不清。 濁山国虽未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境界,却也超越了世间九成九的国族。 所谓比烂,就是优秀全靠同行衬托。 不需要做到完美,只要别人比你更烂,那你就是优秀。 但在所有人都没有最烂只有更烂的时候做出不那么烂的成绩,需要耗费的精力与心思一点都不会少,也很考验能力。 生来就在人生终点,哪怕什么都不做都能锦衣玉食到死,如此劳心劳力,若非为了野心,难道还是为了爱? 只不知究竟是濁山隰叔的功劳还是濁山侯的功绩,这个答案很重要,辛筝估摸着对王很重要,决定了同西荒的战争结束王是要杀濁山隰叔还是杀濁山侯。 最好的诸侯是忠心王权又有能力的诸侯,但谁都知道这是做梦。 其次是有忠心但没能力的。 再次是虽然不忠于王权,但也没有能力,治理国族搞得民不聊生的诸侯。 最坏的就是不忠于王权又有能力,将国族治理得井井有条的诸侯,罪该万死。 将濁山国的作物种子有一样算一样全都给收集了一袋,辛筝这才回到王师驻扎的营地,一回来便吸引了足够的目光,也被营地吸引了目光。 营地一片忙乱,显然是准备拔营,但原计划不是后天出发吗? 辛筝找回了自己的人马所在的营帐,她带了几十名甲士出门,但剩下的都留了下来让孔乾与骊嫘分工管理,同样在拔营。 见到辛筝回来,俩人都松了口气,骊嫘道:“大君你总算回来了,九河走廊全境失守,王令以最快速度行军。” 辛筝愣了下。“怎么失守的?” “具体情况还不清楚,得过段时间更多的消息传来才能知道。”骊嫘道。 “你没猜?” “四十万大军一顿吃掉一座山,从远方运粮太麻烦,全靠西部的诸国支撑,很难不滋生不满。”骊嫘想了想冀州西部诸国的情况。“若西荒的间者许诺太昊打过来,能者为君....”冀州西部,或者说冀州很多国族,权臣把持朝政,国君如傀儡是常态。 辛筝瞬懂。 都弑君如杀鸡了,为何没人将鸡从国君之位上踹下去?还不是曾经礼乐治国,礼深入人心,权臣弑君如杀鸡也就罢了,若是自己当国君,蒲阪第一个不干,也没有法理性。 不用说,肯定是粮食出了问题,再加上王师北上固然能解围,却也意味着蒲阪对冀州控制力的加强,多重因素累积,联军选择了努力在王师赶到之前解决九河走廊的问题。 就是,越急越容易出问题,越不能成事。 难怪王要急行军,这会儿还只是克扣短缺粮草,去得晚了,很难说权臣们会不会干脆投诚了。 辛筝问:“姜准备得如何了?” 从宁州前往冀州有两条路,一条经过宁州东部沣水盆地,沣水盆地有几条道路分别通往冀州与兖州,另一条便是翻越岷山。 宁州西北的绵延群山中在远古时便有可通人的山道,但不支持大规模的人流与物资往来,青帝在位时为了更好的开发宁州也为了控制当时比起炎帝早期扩大了无数倍的帝国疆域,迁都宁州之余还发动数十万的氓庶奴隶开拓了山道,硬生生的在绵延群山中修出了能容纳大规模的人与物资往来的栈道。 这条被称之为青帝道的道路很久以前让冀州与宁州之间往来如履平地,商贸往来频繁,后来....王权式微,而维持修葺这样一条堪比奇观却没奇观保质期的道路的开销很大。 商贸发达的时候,商贾还会自发性的掏钱为帝国分忧,但随着礼崩乐坏,打仗不需要钱吗?钱从哪来? 重农轻商与横征暴敛严重破坏了青帝时培养的农商并重传统。 商业一再萎靡,自然也不会再有商贾为了方便自掏腰包,也就这几年为了西荒的事才修葺了一部分,天高人王远的,说修的人没偷工减料发点财,辛筝是不信的。 路况可想而知,而青帝道本就很难走了,再考虑一下以岷山为首的西北群山的白雪皑皑风景....路况那是没办法了,只能边走边修,但气候因素却是可以提前做点准备的。 骊嫘回道:“准备的量很足,就是姜块很容易发芽,我让人收的都是姜粉。” 辛筝鼓励了两句,走到半道上发现姜块发芽了,那就很惨了。“别人呢?” “有的听了,有的没听。”骊嫘回答。“不过少昊帝子搜集了足够君子军用十天的姜。” 十天的量肯定不够,这条路就不可能十天就走完,但姜再贱,野外到处都生长着这玩意,十数万大军大部分都在收集,濁山国的野姜也该绝迹了。 “咱们不缺就行。”辛筝道。“你想好到了冀州要先去哪里吗?” 战争不会是一时半会就能结束的,骊嫘这样的人才放到九河走廊那注定成为血肉大磨的地方太浪费了,不如去做点别的。 “自然是去寻访我的姐姐和外甥们。”骊嫘笑吟吟的回答。 骊武侯没儿子,但不代表他的子嗣就少了,既然要回老家做点什么,这份人脉关系不利用起来太可惜了。 “有需要的东西就尽管说与夷彭,不过商队并无多少实力,也帮不了你太多,切记万事保命第一。”辛筝道。“你若这么死了,很可惜。” 骊嫘嘴角抽了抽,不知该佩服辛筝能将关心别人生命安全的话说得如此奇葩还是佩服辛筝够坦诚。 汝之才华,死了太可惜了,所以保命最重要。 对待辛筝这种人没必要客气,也不需要,因而骊嫘换了个话题。“你先前让我给少昊帝子送去的帛书都写得什么?” 君离收到礼物拆开时的神情甚为懵逼,能让那位少年老成的帝子如此,太罕见了。 “也没什么,不过是青婧与她师妹著的一些书。” 骊嫘闻言不由愣了下,青婧和她师妹著的书?“比如?” “《进化》,《全知妖》,《智慧生物需求》,《说愚》,《忧患》....”辛筝林林总总的背了十余卷文章与典籍。 青婧与望舒著作的文章与书其实并不少,辛筝收集得也挺全,骊嫘看过不少,因而很清楚,辛筝背的书目至少一半能列入□□,原因无它,太挑战现今的普世价值观了。 好比《进化》,万物皆自低等生物进化而来,王侯贵族与奴隶并无先天上的不同,人与动物也没有不同。 用一句来概况便是,《进化》表示,人和鸡豚狗彘是真正的亲戚,有同一个祖宗的亲戚。 青婧没被人打死绝对是因为灾难君王太可怕,别人搞不死她。 “你出门还带着她俩的著作研读?”骊嫘惊讶不已。 知道大君你对那些□□非常有兴趣,但这是不是太走火入魔了? “怎么可能,哪怕是缣帛,那么多帛书加起来也够沉的,那些帛书是我默写的。” 感觉更走火入魔了。 骊嫘不解:“你这是为何?” 脑子坏掉了,将一大堆明显跟血统神圣性,贵贱恒定等主流价值观对着干的著作送给一位生而高贵的帝子,确定不是结仇? 辛筝随口道:“我发现我不想杀他。” 骊嫘一脸茫然。 这什么跟什么呀? 辛筝继续道:“既然内心不想以后杀了他,那如今便该努力。” “努力什么?” “努力将他变成我的同行者,这样我就不需要杀他了。”辛筝回道。 “那他要是没能成为你的同行者呢?” “我已尽力而为,杀他时自毫无心理障碍了。”辛筝道。“杀人很忌讳后悔与愧疚这类心态,必须杀得坚定不移,绝不后悔,否则会念头不通达的。” 上位者最忌讳念头不通达,心理健康出问题,用青婧这位医者的话来说,心理出了问题还手握权柄,迟早变态。 骊嫘:“....你现在很像一个真正的有人气的人。” 认识辛筝这么久,对辛筝的暴虐残忍阴郁以及崇高理想见识得没有最多只有更多,骊嫘始终有种这人是否真的是人的恍惚感。 太极致太纯粹也太无情了。 智慧是充满了矛盾的生物,至少人族是如此,像辛筝这般纯粹而单纯(纯粹的暴虐残忍也是一种单纯)的,一点人味都没有,太不真实了。 辛筝闻言不由一笑,虽然生着一张清冷矜贵的脸,但辛筝笑起来却是极好看的,明亮柔和,与其本性悬殊得仿佛云泥之别,如果没有顶着一颗锃光瓦亮的光头就更好看了。“我又不是青婧,自然免不了人的七情六欲。” 骊嫘道:“如今看出来了。” 内心不想杀就想办法不杀,而非生气自己不够无情故意反着来,内心不想杀,就偏要杀一个试试。 极致的有情,也是极致的无情。 骊嫘相信,倘若日后未能如愿,辛筝杀死君离时绝对不会有任何犹豫,杀完了以后也不会有任何的惆怅、愧疚或难过。 想了想,骊嫘说:“大君,你打算何时蓄发?” 辛筝懵逼的看着骊嫘。 什么? 骊嫘继续道:“大君你如今的发型,一点都不搭你的笑容。” 辛筝摸了摸自己的光溜溜的脑袋。“等战争结束以后。” 骊嫘默了一瞬,委婉提醒。“大君今岁几岁?”网首发 “十四。” 你也知道你十四不是七老八十啊,骊嫘以眼神无声表示。 辛筝见了,无奈道:“你若能让我在军中也能日日沐浴,我今天便可以开始蓄发。” 做为一个被生活环境以及青婧影响给养出来的后天洁癖,辛筝完全无法理解别人为什么能忍受十天半个月才洗一次澡,几个月不洗头发。 骊嫘亦无言。 贵族中很多也都受不了,但行军途中,除了忍还能怎么着? 想办法解决? 自然是想了,除了少部分自暴自弃的,大部分贵族还是想到了办法的,用篦子每天将头发给梳通,头发梳通了,会好受很多,至于身上,那就是真没办法了。 辛筝属于当之无愧的奇葩分类,她将头发给剔干净了,每天用水擦擦光头便清清爽爽的。 至于身上,辛筝也同样没对卫生死心。 不能每天沐浴热水,她便每天用生水擦身体,当然,为了防止水里的寄生虫,辛筝往水里加了曾经在盗趾军中望舒给别人开的打虫药,不仅水里加,每隔一段时间不管身体有病没病都会服一帖打虫药。 至于衣服,这人也同样想到了解决办法,找军中懂术法的术士,将衣服泡水里泡湿,再让术士将水都给冻成冰,再使劲一抖,冰自然就碎裂散落了,衣服再往篝火边烤烤,又干净又暖和。 唯一的问题就是不是每个术士都有青婧对灵力的控制能力,前期废了不少衣服,不过辛筝带的衣服多又有钱,禁得起这种损耗。 行军途中,辛筝干净整洁得仿佛一个叛徒。 骊嫘最终只能道:“大君心志很坚定。” 完全不在意外人的目光。 除了少昊君离这个瞎子,整个军营里就没谁能无视辛筝的光头保持纯粹的平常心。 第273章 第五十五章乔 冷清的庙宇内,一灯如豆,长桑君看着眼前自承身份是芕的儿子的乔。“你与乔生得并不像。” “我的身体并非原来的,是重新塑造的。” 长桑君很难想象身体还能重塑更换。 乔让长桑君为自己诊了诊脉,长桑君摸了摸,什么脉都没摸出来,只有死人才没脉搏,但乔显然不是死人。 长桑君道:“可芕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呀。” 性别委实对不上。 乔默然。 谁知道望舒怎么想的。 长桑君继续道:“而且,我见过芕的孩子,并非你。” 乔很想说你认错了人了吧,却见长桑君指着塑像道:“除了眼角的泪痣与脸色过于苍白,她与芕生得如出一辙。” “你说的应是望舒。”乔说。 “你们相识?”长桑君挑眉。 当着望舒的面用她的身份示人,居然没被打死? “嗯。”乔说。 长桑君也惊讶了。“她没打死你?” “就是她告诉我,我的名字是乔。”乔说,他也不是一开始就想起那些记忆片段的,最早的时候,脑海里空荡荡的,连最基本的生活常识都没有,是望舒手把手的教他,也是望舒告诉了他,乔这个字是他的名字。 长桑君无法理解,但还是道:“我不知她是如何想的,你与她又是什么关系,但你绝对不是芕的孩子。” 芕只有一个女儿。 天生一颗好脑子,好到让芕总是忍不住想起某个魔鬼。 继承了母亲的好皮相,容色瑰丽无双,有一头和芕相似又不相似的黑色卷毛,孝顺可爱又调皮捣蛋,对机关术兴致勃勃。 眼前人,基本对不上。 乔神情恍惚的看向神龛上的塑像:“如果我不是你的孩子,那我是谁?” 为什么他想起的记忆碎片里有那么多关于芕和圉的片段? 虽然总是看不清芕的脸,但在看到芕的塑像时,他能判断出是同一个人,并且自己对塑像的容貌有一种熟悉亲切的感觉。 不论塑像还是长桑君都无法回答乔的问题。 长桑君想说点什么安慰乔,不论你是谁,望舒既然愿意将曾经的身份与名字给你,显然你们关系匪浅,但才张开嘴便是一串咳嗽。 乔被长桑君的咳嗽惊得回神,这座城中咳嗽的人很多。 凡人的身体孱弱,吹个风都能着凉,咳嗽也不足为奇,但在这座到处都有人在咳嗽的城中,一个人咳嗽,很难不令人联想到最坏的情况,尤其是长桑君自己这些日子一直都在救治病人,虽然谁都没能救活,但早晚都在接触病患,被传染...再正常不过。 长桑君自己反应也很快,用布巾将自己的口鼻封了起来。“你们离我远点。” 顼道:“无妨,这么点小瘟疫对我没用。” 论身体素质,不算无相与灵族这俩不讲理的族群,龙族冠绝这颗星球上所有的物种。 便是鼠疫,龙族也能靠着自身的强悍体质不药而愈,何况眼前这辈子的是什么源头的疫疾。 疫疾对偃人也同样没用。 虽然长桑君让自己陷入了我是谁的哲学问题,但乔也没因此迁怒长桑君,而是留了下来照顾长桑君,也收拾收拾庙宇。 善水者,亡于溺水。 善骑者,亡于坠马。 医者,不自医。 长桑君的咳嗽并非偶感风寒之类的小毛病,而是货真价实的染上了疫疾。 如同他这些日子一直在救治的病患们一般,病情日渐严重,而他的病重也使得费邑更加混乱。 医者寻常时候便是稀缺资源,一座城能有一名医者就很不错了,而在如今瘟疫横流的局势下,医者就更缺了,费邑是大邑,倒不至于只有一名医者,但别的医者都只能算庸医水平,唯有长桑君是真正的神医,并且对疫疾非常有经验的神医。 长桑君的倒下不仅仅是他自己的倒下,也是费邑的人们最后一丝希望的破碎。 神医自己都倒下了,谁还能救他们? 所有人都疯狂的想逃出费邑,秩序完全失控。 乔用心的照顾长桑君,想让长桑君好起来,然而长桑君仍旧一日比一日病重。 “我当初跟着望舒学习时为何没有学医?”乔后悔不已。 望舒当年教他时是按着他的兴趣来决定教学偏重的,他喜欢军事,也需要用到军事,望舒教导他时便优先军事,别的都是涉猎。 望舒原本的打算贪多嚼不烂,军事先吃透了再将别的领域一门一门的给学精。 然而....计划没赶上变化,她还没来得及教别的便与乔分开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 “龙族难道没有治疫的法子?”乔忍不住向完全无法理解费邑遍地哀鸿的顼求救。 “有,但龙族在历史上只发生过一次大疫,也只有那一种疫疾的方子。”顼道。 “只要是生命都会生病,你们怎么可能...”被瘟魔虐得如此轻松?乔难以置信,元洲所有物种,不论是长生种还是短生种都没少被瘟魔蹂/躏。 “龙族先天体质强悍,不论染上何种疫疾,我们都能靠自身的恢复能力不药而愈。”顼道。“人族中也有很多这种例子的,得了疫疾,没有药,但最后自己就好了。”网首发 乔脸都要青了,的确,瘟疫横流中不乏有人缺医少药却自己好了的,但你也不考虑一下这个概率。 千人之中能有一个自我痊愈的就已经很奇迹了。 委婉点那是人体自身恢复能力足够强大,直白点就是命超硬。 龙族,听顼的意思,显然,这是一个千龙染疫,千龙自愈的神奇物种,超级命硬。 “你们的身体如此强悍,竟还能爆发大疫....”乔问:“你们龙族跑到人族中,应该不会将这种疫疾也带来吧?” 龙族都能搞得惨兮兮的,换成元洲各族,怕是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不会,那回的疫疾是蜚散播的,非天成。”顼庆幸道。“蜚已亡,不会再有物种受到祂的伤害。” 乔:“....” 这话的内容太丰富,让他一时之间有点消化不良。 望舒竟然不是第一个制造瘟疫的生灵? 不仅有前辈,这个前辈还比望舒更牛,强悍如龙族都倒了大霉。 但没用啊。 擅长用瘟疫的人也必定擅长怎么救治瘟疫,哪怕他想将蜚找出来逼着蜚帮忙化解瘟疫....最多找到一具尸骸,毫无意义。 被瘟魔蹂/躏多了才会练就一身对抗瘟魔的好本事,龙族的强悍决定了他们在瘟疫方面的研究搞不好远不如元洲任何一个物种。 需求推动发展,没有需求自然不会有发展。 乔最终只能无力的看着长桑君的生命走到尽头。 虽然乔不是芕的孩子,但长桑君还是挺喜欢这孩子的心性的,见乔为自己的病危而难过,安慰道:“别难过,我是苦行巫医,早就注定有这么一日。” 乔闻言更难过了。“你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为何还走这条路?” “因为希望太令人难忘啊。”长桑君有些晃神的道,眼前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绝望等死时出现的那一抹希望。“不论起因为何,不论结局如何,我这一生都不后悔,人生如此,已经值了。” 乔想哭,却一滴眼泪都掉不出来,偃人再像人也终究不是真正有血有肉的人,没有制造血液的骨髓,也没有分泌眼泪的器官。 长桑君忽然露出了笑容。“我看到他们了。” “什么?”乔懵怔的看着长桑君。 “芕,还有很多很多人....”长桑君说着,都是以前在疫疾相遇却先他而去的医者。“他们来接我了。” 乔终于忍不住嚎哭了出来,有声却无泪。 一旁的顼瞅了瞅周围,什么都没看到,想问长桑君是不是出现幻觉了,但瞧了眼长桑君的眼神,最终还是将这话给咽了回去,看着长桑君含笑溘然长逝。 乔与顼一同将长桑君下葬,就埋在了芕的坟冢旁,与芕为邻。 “你们陆地上的生物真的很脆弱。”顼对在长桑君的坟冢前焚烧切成断的麦梗的乔道。 “不是我们太脆弱,是你们龙族太不讲理。”乔道。 “若凡人有龙族的强悍躯体,又怎会如此轻易死去?” 乔道:“我们并非龙族。” 顼道:“可龙族也并非一开始就如此强大。” 乔诧异的看向顼。 顼犹豫了下,道:“我们族里有个传言,其实龙族并无纯血与混血之别,所谓纯血与混血都是真正的纯血龙族。只是,我们并非同一时间段的龙族。” 乔听得有点困难,但很快就想到了望舒教过自己的书《进化》。“你的意思是说,像你这样的纯血龙族是龙族进化的最终产物,而混血,是龙族曾经在某一阶段的生命形态。” 顼惊讶不已。“你居然听得懂。” 乔道:“我记得你们龙族的混血里有非智慧生物的分支。”虽然不被承认,但那些生物是存在于方丈岛周围的海域的。 甚至于扬州豢龙氏的特产龙马便与那些非智慧生物的龙族分支有关。 顼点头。“是啊,或许,龙族最早的祖先并非智慧生物。不过,有一点你猜错了。” “什么?” “龙族的最终形态不是我这样的纯血龙族,是龙神,我怀疑祂才是龙族的最终形态。”顼道。 “不论是你还是龙神,都很神奇。”乔道,想想龙神的话语里透出的意思,那可是寿命以千万载计量的神奇存在。 顼也道:“所以我说你们太弱小了。” 乔低头继续烧麦梗。 过了一会,顼又问:“接下来你还留在这里继续治疫吗?” 乔摇头。“我的医术造诣根本做不了什么,我要去找真正有希望战胜这场疫疾的人。” 顼这回没说什么我只答应了送你去找望舒的话,而是道:“既如此,就马上出发吧。” 乔将最后一捧麦梗扔进陶盆里。 大疫之后必有大饥,而大饥之后必有大疫。 很难说这俩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但青州即将爆发大/饥/荒是必然,饥荒中,死者亦将不得安宁,被饿殍掘出分食。 长桑君是染疫而死的,虽然人族崇尚入土为安,但面对疫疾,什么传统都得靠边站,染疫而死者,皆火化,也必须火化。 虽然坟冢埋的地方很容易找,一点都不偏僻,但下葬的就是一罐骨灰,倒也不怕过些日子被人掘出来分食,乔烧完了麦梗便跳上了顼的龙脑袋。 “先去蒲阪寻辛侯问路,你知道蒲阪怎么走吗?” “当然知道,蒲阪修建的时候我就在昆吾山游玩呢,看着它建起来的。” 乔闻言霎时无言,蒲阪筑城至少三千年前的事了吧? 让顼走陆路贴着地表去蒲阪,祂一定找不到路,但让他飞着去蒲阪,却很容易。 蒲阪所在的湟水盆地太好认了。 漓水中下游,昆吾山与巴山余脉环抱,而且那里是帝国人口与城邑最密集的地方。 元洲太大了,高空往下看,一座城小得仿佛一粒尘埃,仔细看也很难看清,但一堆尘埃聚在一起,仔细瞅瞅还是能自崇山峻岭间将之分辨出来的。 空气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但这一次的乘坐感受好了一个档次。 龙族的本体强悍,完全无惧超音速飞行的高温与风刃,乔也不怕,但还是会有影响。 没有需求就没有发展,有需求自然会有发展。 顼在极短的时间里踅摸出一个用灵力劈开气流的术法,避免了乔被速度太快导致的风刃加身。 只一点小瑕疵。 气流是空气流动被搅乱所形成的,劈开气流等于将空气给排开了,没有空气可供呼吸,从烤熟再被撕碎变成了干脆利落的窒息而亡,进步大抵就是这回能留个全尸。 所幸乔并非真正的血肉之躯,不需要呼吸,倒也不存在窒息而亡的问题。 乘龙体验变好,乔忍不住对顼夸赞了一番。 虽然望舒教过他怎么修补自己的躯体,但手艺就不是一个境界的,受伤的次数若是多了,他怕自己最后会将自己给修补得惨不忍睹。 第274章 第五十六章乔 王师远征,人王御驾亲征,还顺便打包带走了大量的贵族和质子,只留下了方雷侯与首巫监国。 很难说是因为贵族和质子们被打包带走了的缘故,还是方雷侯与首巫监国能力过人,蒲阪的秩序与治安环境生生蹿高了一大截。 曾经在辛侯府的高台上日日看人间烟火的乔一眼便察觉到了蒲阪的秩序状况变化,很快便猜到了缘由。 一大堆王侯贵族扎堆,总有利益纠葛,台面上不能动刀子,却可以台面下动刀子,但又没到完全撕破脸的地步,派出自己的精锐下属未免不划算,于是培植各路地头蛇相斗。 蒲阪阴影中的混乱,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君子们至少要负一半责任。 如今君子们被打包带去了战场,主人不在,狗自然也要安分点,而且主人能否活着回来也是个问题,狗需要考虑很多,但又不能因为主人可能回不来就换个主人好继续嚣张。那么干的话,主人回不来也就罢了,若是活着回来了,第一件事就该是将狗给烹了。 乔的感慨令得至少一千年没踏足元洲的顼目瞪口呆。 凡人可真是会玩。 乔一边感慨治安的变好一边直奔辛侯府。 辛侯府留守的人不多,但都是心腹,自然有认识乔的,虽然多了躯体,但头颅的容貌并未有变化,因而乔没被堵在门外,得以进门见到了被辛筝留下来总管辛侯府在蒲阪一切事宜的造篾岁。 乔送上了一份为造篾岁准备的礼物——望舒曾经为残疾设计了许多帮助生活的工具,不管是缺胳膊还是断腿,她那堆设计图里总能找到适用的一款,乔送上的是为失去双腿的残疾人量身定做的假肢设计图。 设计很讲究,造价也不免高昂,但造篾岁是辛筝的心腹,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望舒设计时便怎么尽善尽美就怎么来,完全没考虑成本问题。 造篾岁也的确不在意成本问题,在看出假肢设计图是做什么的后便惊讶了。 辛筝也曾求助巫抵殿的巫为他设计假肢,但做出一套尝试了下后造篾岁便放弃了,对双腿的断面压力太大,还不如坐在轮椅上舒服。 望舒也清楚这些,所以她设计的假肢与其说是假肢不如说是假肢型轮椅。 假肢上面还按了坐的地方,造篾岁可以通过机括来使假肢移动——假肢的脚掌部分由三个轮子组成。 假肢型轮椅的个头很大,望舒秉着浪费可耻的精神将每一寸空间都给利用上了,假肢型轮椅中设计了诸多机关暗器与储物的暗格,做在这张轮椅上,很难被人取走性命,也会生活方便。 若是觉得造型不是很能接受,望舒也提供了改变的设计,可以将假肢型轮椅改成正常外形的轮椅,外形虽改,那林林总总的功能却不会改变。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造篾岁对求人之心昭然的乔道。 “我想知道青婧在哪里。” 造篾岁疑惑的看着乔。“你找青婧作甚?” 灾难君王被望舒给送走的时候,整个府邸的人都松了口气,居然还会有人主动寻找她。 “青州发生了大疫,灾难君王是这世间最顶级的医者。”乔坦诚道。 造篾岁露出了仿佛被噎着了的眼神。 灾难君王的确是世间最顶级的医者,但这名医者,没有医者该有的仁心。 乔读懂了造篾的眼神。“不论如何,总得试试,否则大疫自青州向外蔓延开来,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现在已经很不堪设想了,但现实总是不吝惜的为人上课,课的内容为:现实没有最不堪设想,只有更不堪设想。 曾经相处过,造篾岁也知道乔的品性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我只知辛侯让她去陵光半岛为垦殖的农人做医者,避免垦殖的农人水土不服而出现大量死亡。不过陵光半岛太远,气候又太过炎热,必然要做很多的准备,收集人手也需要时间,她如今应在南溟的某座岛屿上等待起航的时机。” 具体哪座岛屿他就不清楚了,南溟的岛屿太多了。 乔对辛侯甚为佩服,那可是灾难君王,你是怎么能使唤她干点人事的? “难道就没有人知道她具体的位置?” “你可去寻辛侯。”造篾岁如此建议。 还有一个选择便是夷彭,但一来夷彭为了开拓商路,行踪过于缥缈,二来造篾岁还没忘了自己的身份。 把人引起找辛筝,辛筝不会介意,因为她自信摆的平任何麻烦,但出卖袍泽的情报就很有问题了。 乔想了想,也只能如此,便同造篾岁告辞。 出了辛侯府却没马上让顼载着自己飞宁州找王师,而是先去了双子学宫。 在辛筝不惜钱财,而蒲阪多的是人口的情况下,不过半年时间这两座规模巨大的学宫便落成了,冷清得仿佛能养鬼。 学宫很大,典籍也很多。 只一个问题,君子六艺被辛筝给砍掉了九成,忠孝仁义,不是被踢掉就是被扭曲。 比如忠,辛筝将忠以及与忠高度相似的礼统统剔干净了。 比如孝,辛筝让人编的教材对于孝的理解是:父母养孩子,所以孩子长大后要赡养年迈的父母,父母不养孩子,孩子长大后,父母的死活跟孩子的没有一厘钱的关系。哪怕孩子看着父母饿死,也没有刻意指摘的地方,毕竟没义务养父母,愿意养是仁善,不愿意养是本分。 父母威胁到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将父母给弄死了(可能性不大,大人与孩童的差距在那摆着),属于为了生存而自卫,杀人亦无罪。 完完全全的践踏着普世的价值观。 约莫三十多年前蒲阪便曾审过一个案子,一个男人在家道中落后天天在家里打老婆孩子,最后妻子跑了,孩子继续被打,过了一两年,男人死了。 他喝醉摊成死狗人事不知时,孩子趁着他喝醉的时候用石头将他的脑袋砸成了肉酱。 那个弑父的孩子最终被判了死刑。 虽然很多人都觉得那个孩子很可怜,死得狠冤,但它要真被判杀人无罪,觉得它可怜的人必定是第一波站在道德高地上让那个孩子赶紧去死的人。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对你是不好,但终究生了你,养了你到这么大,怎么有这么狠心的人? 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徐清也是在学宫开张后意识到自己掉进了辛筝挖的坑里,虽然辛筝自己大概率也没意识到自己挖了坑。 不论是辛筝还是徐清都出生于王侯之家,杀父杀母乱/伦什么的,高门之中藏污纳垢,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东西了,生在这样的环境,不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都没觉得杀死父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问题在于,贵族心里认同辛筝的价值观,嘴上却是永远不会承认,不仅不会承认,没站在道德高地上痛斥辛筝与徐清禽兽不如还是这俩一个太凶残另一个背景太硬,不然绝对是站在道德高地上喊得最响亮的,到时舆论压力....估计也逼不死这俩。 与贵族的价值观完全不在一个世界的氓庶更加难以认可。 徐清试图与辛筝沟通修改一下教材,被拒绝。 国君直属封地用的就是这套教材,怎么就始终有源源不断的生源? 徐清说不过辛筝,最终只能一直守着冷清的学宫,到最后都无聊到只能给奴隶上课了。 奴隶不需要价值观,只需要忠于主人就行,主人让奴隶杀死父母,奴隶若是不杀便是大逆不道,天理不容,对教材内容的接受度非常高。 只是奴隶登堂入室读书学习,哪怕学的是百工之技而非君子六艺也委实侮辱人。 那些被学宫无偿供人阅览的万卷藏书吸引来的游士们纷纷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强烈要求遣退奴隶出身的学子。 徐清还没好怎么应对,辛筝便给出了答复。 学宫的藏书以后只有学宫的学子能无偿阅览,旁的人,统统没资格。 充分诠释什么叫我的藏书我做主。 游士们被逼走了,学宫愈发冷清。 乔踏入学宫时,移栽了许多野生树木的学宫中满地都是落叶,很是一副萧瑟的模样,知道的如今是夏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深秋时节。 学宫虽冷清,但徐清的精气神却是很不错。 偌大学宫要维持,每日的开销并非小数目,保养书楼的万卷藏书更不是小开销,但一分钱都不花她的,学生虽然少得可怜,但工作也更轻松。 比起在辟雍学宫时每天从早上头疼到晚上,只恨一天十二个时辰不能掰成二十四个时辰,如今这日子不要太滋润。 也因为太悠闲,以及太久没人来读书,徐清看到乔的第一反应便是。 “书楼谢绝外客。” “我并非来借书的。” 徐清终于打起了精神。“你是来求学的?” 乔摇头。 徐清不解:“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总不能是来砸场子的吧? 学宫虽然小猫两三只,但不代表就一点自保的力量都没有了,她这个祭酒可是第三重境界的武者。 打得过她的必定会顾虑她的背景,不会思考她的背景有多麻烦的必定打不过她。 这也是辛筝放心让学宫小猫两三只却没什么护卫的缘故,半是省钱,半是没必要。 乔取出了存放着帛书的信函。“这是给望舒的信,麻烦在她以后来这里的时候交给她。” 望舒哪位? 徐清问:“望舒可是准备来此求学的人?” 谁家父母这么心大和忽视孩子教育? 乔隐约察觉到了哪里有问题。“不是来求学的人,她是为这座学宫出钱的人,以后会来验货的。” 辛筝找的肥羊啊。 徐清明白了。“你与望舒是何关系?” 自己和望舒是什么关系? 乔一时怔然,曾经以为是救命恩人与被救者的关系,后来以为是老乡,再后来发现可能是兄妹,如今....他也不知道了。 自己究竟是谁都还是个未解之谜,又如何知道自己与望舒真正的关系是什么? “我是她的故人。” 你这回答等于没答。 徐清有点犹豫要不要给肥羊送这个信,学宫开销那么大,天天入不敷出,肥羊到现在都没提出过意见,这么好的冤大头值得爱惜,能不给冤大头添麻烦还是尽量不要添麻烦,不然对着肥羊身上壕下来的羊毛了会良心不安的。 “我并不认识你,亦不知你们是何种故人。”徐清道。 乔提起望舒时的眼神很温柔,应是心仪望舒,那望舒呢? 若望舒也心仪,这信送了也无妨,若不心仪....穷追不舍的爱慕者,除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还有没完没了这款,具体哪款视最终的结局而定。 “你也知,她给学宫钱花的人,我不愿她不快。”徐清道。 冤大头开开心心的才能更好的被薅羊毛呀。 乔好脾气的道:“你可以先与她提我的名字,乔,然后再决定要不要给她。” 徐清同意了。 留下了信函,乔出了学宫寻到了在外头吃豆羹的顼。 “我的事情办完了。” 顼将勺子放了下来。 乔道:“你若还未吃饱可以继续吃,不急这一时半会的。” “人形时我是不可能吃饱的。”顼摆手。“而且他的豆羹已经被我喝完了。” 乔闻言不由看了眼卖豆羹老翁的木桶,走之前还有一大桶的豆羹已经只剩下浅浅的一层底,再瞅瞅顼,完全没有吃撑的意思。 乔估摸着顼的真正食量并非按人形的肚子大小来决定,而是本体的肚子大小来决定。 付了钱,乔与顼一同离去。 卖豆羹的老翁一边收拾碗勺一边看了眼远去的俩人,露出了些许疑惑。 人形? 难道那人还有非人形的形态? 元洲五大物种中可没哪个物种这么神奇,元洲之外.... “莫不是龙族?”嘉树拧眉。 龙族怎么也跑陆地上来凑热闹了? 已经走远的顼回头瞧了眼,乔问:“怎么了?” “发现蒲阪不愧是人族的都城,卧虎藏龙。”顼回道。 乔道:“帝都乃是人族的都城,天下间的人才都会涌入此地,自然卧虎藏龙。” 顼笑了笑,没说自己似乎发现了一个已经灭绝万年的族群的后裔。 陆地上的物种真的很有兴趣。 辛辛苦苦消灭了敌对的族群,结果曾经灭绝了的敌人却会在遥远的未来于自己的子孙后代中重生。 返祖啊,真的很神奇。 找到辛筝的位置并不难,追着王师的行军路线跑就行了,乔追杀王师时王师正在翻阅岷山,从高空往下看,隐约能看到蠕动着的黑点,在白雪皑皑的雪山中颇为醒目。 “不下去吗?”顼问。 乔道:“辛侯不是那么容易见到的,我得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引她出来。” 他的脸,帝国的高层认识的真不少,肯定不可能光明正大的见到辛筝。 我不能去就山,便只能请山来就人了。 让山来就人也不难。 爬雪山已经很冷了,再加上吃得差,就更冷了。 乔猎了一头鹿烤熟,寻了一名奴隶,用一条鹿腿做定金让他帮自己带个信给辛筝,信上也没什么危险的内容,就是画了两轮明月,带到以后,剩下的鹿肉就都是他的。 奴隶去得很快,回来得也很快,没看到辛筝,但表示自己已经将话给带到了。 “辛侯可有说什么?” “辛侯并未说什么。” 乔将奴隶给杀了,一旁捏雪球的顼惊呆了。 乔解释道:“他骗我,信没带到。” “你又没跟着他。” “辛侯见信,必定会一同回来。” 没来就是没看到信。 乔换了一个奴隶继续送信,这回信终于送到,辛筝跟着奴隶一起回来了。 乔守信的将鹿肉给了奴隶,将他打发走了。 辛筝有些失望的看着乔。“是你啊。”她还因为是望舒呢。 乔瞅了瞅辛筝光溜溜的脑袋,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向辛筝请教青婧如今的下落。 辛筝诧异。“找青婧?为何?” “青州大疫,半数城邑沦陷,青婧的医术造诣很高,望舒说过,这世间无人能与之媲美。” 辛筝嘴角抽了抽,的确没人能在医术造诣上和青婧比,正常人做不到她那么无下限。“青州之疫是鼠疫?” 鼠疫几百年一轮,每次带走大量的人口再因为宿主死得差不多了而偃旗息鼓,直到几百年后人族的人口恢复得差不多了又卷土重来。 将人族最恨的疫疾列个排名,鼠疫能杀进前十。 算算时间,新一轮的鼠疫也就最近几十年的事了。 “我不确定。”乔回答。 辛筝闻言也没继续问,乔懂医术,却不是专业的。“你要如何说服青婧去青州?” 乔叩首乞求道:“请辛侯教我。” 猜到对方会求助自己,但没猜到会如此隆重的辛筝不由错愕了下,眼神也渐深,乔太隆重了,隆重得让她忍不住怀疑这疫疾背后是否有什么猫腻,并且这猫腻与乔有关。 愧疚心虚不安才会不惜一切只求弥补,当然,也可能是恨不能抹杀,但乔的心性注定他不会是后者。 “我也无法。”辛筝将乔扶了起来。 乔道:“那辛侯是如何指使她前往陵光半岛保护垦殖的农人?”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回道:“她看我顺眼,又很好奇我会怎么死,因而愿意在不麻烦的情况下帮我做一些事。” 而且她一直都在提供青婧实验材料。 曾经因为实验材料搞得人神共愤差点把命给丢了,青婧吃一堑长一智,不太想满世界找材料了。 最重要的是,青婧的思维被她给带偏了,虽对未来还没个头绪,但青婧已经开始意识到人口对她的助益,只是,物种不同,三观认知不同,辛筝也猜不到青婧会如何圆满被自己给带歪了的志向。 可能青婧自己也在通过观察她的所作所为寻找方向。 乔惊讶的看着辛筝,他完全没看出来青婧对辛筝抱有恶意。 辛筝也没解释青婧对自己不是恶意,纯粹就是好奇,只是好奇的内容很容易被误以为恶意满满,但的确没有丝毫恶意。 思考了须臾,辛筝建议道:“你可以向她描述青州的疫疾非常难缠,很有挑战性,想办法引起她对疫疾的兴趣,以及,青州,遍地材料。” 最后四个字莫说乔,便是顼也不由扭头看向辛筝。 少女矜贵的容颜上始终平静淡然。 第275章 第五十七章青婧 夏日炎炎,四个字便生动简明的描绘了夏日的特点,而这个成语的创造者还是帝国北部的人族。 放到南部,可以再加个炎,放到南溟的海岛上可以最合适的形容词无疑是蒸笼二字,但这种蒸笼环境,人受不了,植物却很喜欢。 夷彭在南方拓展的商队主业都变成了人口运输了,不是奴隶贸易,辛筝对奴隶制的态度就没对下面人掩饰过,夷彭不至于给自己找这麻烦。 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在碍事时辛筝都能杀,何况同母异父的。 陆地上什么都缺,唯独不缺流民逃奴。 夷彭的办法是雇佣。 让人寻找流民,雇佣流民来垦荒,按月发钱,签五年的契书,五年后流民可以选择继续受雇佣,也可以选择租一块地耕作。 前者的话,地里的收成都是土地主人的,赚了是辛筝的,赔了,也是赔辛筝的钱,雇农旱涝保收,永远按月拿工钱。 后者的话,没有旱涝保收的工钱,但地里的收成在缴税以后都是农人的,赚了或是亏了都是农人的。 夷彭的商队担任的是中间人,收费。 把人大老远的送到海岛上来,还要保证这些流民不死在路上,开销并不小,不收费怎么划算? 流民没钱也没关系,流民前半年所有的工钱都是中间人的酬劳,半年以后工钱则是流民自己的。 夷彭的这种做法诡异的获得了流民的信任,因为是有偿的,既然别人有利可图,那就证明不是骗自己,有活下去的希望。 跟着夷彭的人走的时候也都相当的安分听话不找茬,怕被丢下。 夷彭列岛上的人口已超过万余。 望舒带回来的诸多作物种子在青婧的精心照料下有半数都成活了,皆是高产的作物,长势喜人,尤其是黑皮柘最是令人惊喜。 柘成熟的时候苏横砍了一根与众人分食,甜,甜到心里去了,和黑皮柘一比,元洲的本土柘淡得仿佛掺了些许蜜的清水。 元洲炼糖的原料是粮食,工序复杂,产出还低,但黑皮柘的甜度,苏横可以肯定,黑皮柘的出糖量绝对高于粮食炼饴糖。 最重要的是黑皮柘的亩产量高啊。 青婧在作物成熟后便没什么兴趣了,让苏横待黑皮柘炼出糖后给自己送几块后便回去继续研究自己的药方了。 柘糖等到之前先等来了中暑的苏横。网首发 南方发展缓慢除了瘴疠横生,毒虫猛兽磨牙吮血的因素,炎热本身也是一大杀手。 太冷了会冻死人,太热了也同样能热死人。 人啊,就是如此脆弱矫情。 完全不受炎热影响的青婧将一碗气味古怪的汤药灌进昏迷的苏横嘴里。 苦! 好苦! 苏横活生生的被苦醒了。“你给我用了什么?” 青婧永远都在颠覆着人们对医者的认知,这家伙从来都不考虑患者的感受。 别人是良药苦口,到这她是能苦死人,最让人想发疯的是她不考虑患者的感受也就罢了,纵然能苦死人,但药效也是绝顶的,最要命的是青婧从来都不拿患者的命当命,顺手拿患者当材料,以至于治好了患者又将患者给弄死了这种事....青婧的经验很丰富。 青婧道:“给你用的药本身就是实验,没毒。” 苏横的脸色更不好了。“你最近在研究什么?” 青婧对如何让植物代/孕的实验,他委实印象深刻,这人大部分实验都在挑战人性道德的底线。 出乎意料,青婧给出的回答一点都没挑战人性。“治疗中暑的药。” 苏横闻言不由松了口气,治中暑的,哪怕有什么副作用,应该也死不了人。“这药真苦。” 口腔里现在还是一片苦味,仿佛生嚼了十斤黄连。 “良药苦口。”青婧颇有医者风采的回答。 但没人能弄出比你弄的更苦的药,苏横忍不住腹诽。“此药可昂贵?” “不贵,金银花、蒲公英....”青婧抱了一串药材名。“都很常见的东西,便是去了陵光半岛,也能就地取材。” 辛筝要求垦殖的人手折损率不能超过三成,简直丧心病狂,但不丧心病狂也不会找她了。 传染性疫疾可以通过防疫来预防,治....能治南方开发度也不会那么低了,能预防就不错了,要求不能太过分。 漫山遍野的毒虫猛兽,每旬参加一天的军事训练,既然不能指望敌人消失或是变弱,就只能让自己强大起来。 气候潮湿,这个元洲南方的人族已经给出了解决办法——高脚楼,住的地方远离地面,湿气影响也能小点。 炎热这一无形且无处不在的因素才是最棘手的。 中暑死人不论是在南方还是北方都是常见的时,唯一的区别大抵是北方只有夏季才会中暑,而南方不是夏季也会中暑。 研究如何更好的预防疫疾,还要将预防疫疾的知识全都教给要带去陵光半岛开荒的人已经很费时间了,活生生的从去岁准备到今岁,起航时间也一拖再拖,遥遥无期。 治疗中暑的法子到是有现成的,巫彭殿几百年前研究出来的,灌盐水加刮痧。 但这法子几百年过去也没推广开来足以说明很多。 只适合贵族用。 命能保住,却必须好好休养一段时间才能完全缓过来。占据帝国人口比例大部分的氓庶与奴隶是真正意义上不劳不食,一天不干活就得饿死,饿死还真不如病死,至少没那么痛苦。 从巫彭殿的教训青婧也不难得出结论,氓庶奴隶需要的不是治病的法子,而是怎么不生病的法子。 折腾了大半年,损耗了无数药材,总算有了能预防中暑也能治暑气的多功能药方,只一点,成本太高,只能继续推迟出发的日子,继续改良。 给苏横用的是最新版,效果....得看苏横接下来的恢复情况才能判断。 并不知道自己是第一只实验鼠的苏横惊讶于药方用的材料之廉价:“有什么副作用吗?” “没有。”青婧道。“我都研究小一年了,若还有副作用,我这么多年的医道岂非学到狗肚子了?” 我一点都不怀疑你的医术造诣,我只是一点都不相信你的医德。 苏横道:“近来中暑的人越来越多,你将方子给我,正好治他们。” 青婧犹豫了下,道:“多煮些,这方子也能预防暑气,没中暑的人也要饮。” 留意到了青婧那一瞬犹豫的苏横:“....”他有点怀疑青婧是不是想获取更多的实验记录。 “不论我想什么,这药效都是实打实的。”青婧道。 “不是说凡药三分毒吗?” “这方子严格意义上不是药。”青婧道。“它是花茶。” 就是用的花草有药用价值,以及用的花草种类有点多,不是单一花朵煮的那种花茶。 青婧的话能不能信苏横无法判断,青婧不论是真话还是说假话永远都是那么真诚,再加上她生的一副甜美的皮相....想不信她说的话委实考验毅力。 不过不管青婧说的真话还是假话,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她想让所有人都饮这药茶。 考虑一下青婧的性格,苏横识相的从了。 药茶用的材料随处可见,很容易收集到需要的量煮药茶。 不管中没中暑都要饮药茶,苏横惊讶的发现中暑的人一下子便高峰锐减到了悬崖底。 苏横瞬间就能理解辛筝为何明知青婧心性之无常可怕还让这么个人和自己一起去陵光半岛了,想让大部分人在陵光半岛活下来,辛筝委实必不可缺。 确定了廉价药茶能起到足够的药效后青婧便继续埋头研究别的东西了。 陵光半岛比夷彭列岛更加南,没有最热只有更热,她需要研究和准备的方子真的太多了。 埋首实验足足十天没出门,也没睡觉。 苏横来寻找青婧时,不出所料的看到青婧仍旧是一副精神饱满的模样。 这人真的还是人吗? 不是狭义理解中人族的那个人,而是广义上的人。 不论是元洲哪个物种,跟青婧这么动不动就十天半个月不眠不休,体力与脑力都维持着高强度运转,不管是谁都必死无疑,青婧却始终精神奕奕。 青婧不悦道:“我不是说了没事不要打扰我,有事更不要打扰我。” “有个人自称是你师妹的朋友来寻你。” 青婧嗤道:“我师妹不可能有朋友。” 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知道望舒的志向后都只会对望舒拔剑相向。 苏横估摸青婧的师妹大抵和青婧差不多的心性,能有朋友就怪了,但他必须说服青婧出门,为了夷彭列岛。“他乘龙而来。” 他不想打扰青婧的,但那条龙太大了,明显不是岛上一群营养不良的前流民能对付的。 “龙?” 已经准备赶人的青婧霎时来了兴趣。 苏横不解青婧怎么看起来更精神了,但还是回道:“是一条黑色巨龙,能口吐人言。” 青婧抬腿便往外跑。 龙啊龙啊。 她想研究龙族已经很多年了,也曾乘着鲲鹏去方丈岛,可惜无光那个师尊太没人性了,一点都不愿帮助自己的徒儿抓条龙研究一二,她一个人又打不过任何一条龙,最终只能无奈从心。 青婧跑出来的时候没看到苏横说的黑色巨龙,只看到了两个岛上没见过的年轻人,其中一个她曾经在岛外见过,是她曾经的研究材料。 青婧的目光马上跳过了乔跑到了那个不认识的年轻人身上。 根据炎帝留下的札记,纯血龙族掌握着一种特殊的变形术法,可以变成类人生物的形态。 青婧目光灼灼的跑到了顼的面前热情的伸手抚摸顼的脸。 闲得无聊坐在石头上等人的顼被吓了一跳下意识一脚踢出,刚踢出便反应过来眼前这不是龙族,挨不住自己的一脚。 同样反应过来的还有乔:“不要!” 虽然变了人形,但顼的身体素质一点仍旧很非人。 普通人自然是挨不住的,但青婧不能算普通人,抬手挡住了顼的脚。“少年郎,你这可就太粗暴了,不是求人该有的姿态。” 顼诧异。“你那么确定我们有求于你?” 青婧道:“除了有求于我,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有兴趣和我打交道。” 乔叹道:“你对自己真有自知之明。” 青婧指着顼道:“我要他,满足我,我可以答应任何事,不论是救人还是杀人。” 乔不由愣住。 顼闻言对青婧道:“我的人形是变化出来的,并非真正的人形,你我之间发生不了什么。” 大荒智慧物种之间没有生殖隔离,但物种本体差异若太大,那不管有没有生殖隔离都等于有。 活得久了,又没少在陆地上溜达,看上他幻化出来的皮相的雌性生物并不少。 乔不由想对顼说你将青婧想得太美好了,这人虽然是个母的,但对男人没兴趣的。 青婧脑子转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顼是什么意思,不怪她,委实是太多年没遇到这种事了,而且她对男人和女人统统没兴趣。“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想研究一下龙族的生理结构,以及你现在的人形是什么原理。” 乔问:“会有生命危险吗?” 青婧用一种你懂的眼神道:“....研究,难免有损耗。” 曾经被青婧给拆得支离破碎只是因为并非真正的血肉之躯而死不了的乔:“我不能答应。” 若死不了龙,他还能想办法说服顼,但青婧自己都不能保证不死龙,还是算了。 青婧看向顼,此时此刻她也终于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一件事,之前满脑子都是研究龙族,如今才发现,她听不到顼的心里在想什么。 虽然很厌烦耳朵里一天十二个时辰不间断的声音,最厌烦的时候甚至抽针戳破了自己的耳膜,导致了生理上的失聪,但这么多年青婧也是研究过自己的。 她无法听到心声的生命并非没有。 第一类,死人没有心声。 第二类,巫女,她听不到无光心里在想什么,青婧很怀疑自己不是只听不到无光的心声,而是只要是巫女,她都听不到。这一点得找到望舒以后才能确认,她曾经是能听到望舒心里想什么,如果如今听不到了,那就证明她的猜测是对的。 生命层次上超越了她的生命,她是听不到心声的。 要超越多少,她也差不多有猜测。 神话生物。 只是,眼前这条龙是神话生物? 不应该啊。 她曾经问过无光,龙族是否神话生物,无光的回答是,只有龙神是神话生物。 青婧心思电转。 这么多年除了无光,不论是谁在她面前都是透明的,哪怕是第四重境界的术士与武者,足以证明只要还没跳出凡人这个范畴就无法在她面前隐瞒。 而神话生物,根据她翻阅各种密档收集的情报,神话生物不是野菜,遍地都是,这颗星球上活着的和死了的神话生物不超过十指之数。 无光也不会骗她。 总不能眼前这条龙就是龙神吧? 思及此,青婧的目光更加灼热了。 顼道:“我虽然同情青州的生灵,但我不会为了同情心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青婧爽快道:“那就罢了。” 她也不想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若真是龙神,她也没信心能将龙神给切片研究,或者是,谁切谁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乔问:“那你愿意帮忙?” 青婧道。“我很忙,没空。” 乔道:“青州大疫,你一定会有兴趣的。” 青婧道。“我对疫疾现在没有兴趣。” 虽然研究过疫疾,但也还是有些兴趣,但现在是真的很忙,而且她感兴趣的研究里,疫疾连前十都排不进去。 顼道:“青州大疫,死的可都是你的同类呀。” “同类又如何?”青婧道。“物种不同,三观不同。黑龙,不要用龙族的思维来揣度人的想法。” 更清楚青婧是什么心性的乔道:“青州肆虐的疫疾很特别,你一定会有兴趣的,而且染疾者众多,你想要多少材料就有多少材料。” 青婧问:“这不是你会说的话,兕子教你的?” 乔一时怔住。 “青州如今蔓延的疫疾是来自其它陆地的?还是师妹所为,唔,师妹终究还是崩溃了。”青婧近乎自言自语的道,说到最后忍不住摇头叹息。 心太软又放不下仇恨,还有超忆症,疯了,也未必是坏事,至少不用在仇恨与本性之间挣扎纠结了。 乔闻言顿时对青婧与望舒的同门之情不抱希望了,反倒是顼好奇的看着青婧。“你是天人族的后裔?” 天人族? 元洲历史上有这么个种族? 青婧挑眉。“你为什么认为我是天人族?” “你方才听到了他心里在想什么吧?”顼指了指乔。“我刚才观察了下你的耳朵,里面好像受过伤,你的耳朵哪怕不聋也不应该敏锐,但你完全不受影响,你能听到别人心里的声音。” 虽然不免导致青婧跟人说话很难说人话,她听到的是别人心里的声音,而智慧生物的嘴上和心里想的还真不一定一致。 不论是谁好声好气的与人说话却被迎面一头冷水都不会高兴。 但至少能让生理上已经失聪的青婧能如正常人一般生活,与人交流。 乔也惊讶。“她那不是突变吗?” 望舒推测过青婧的耳朵,一直以为是遗传突变。 青婧道:“我并未听说过劳什子天人族。” 顼道:“你没听说过很正常,天人族在几十万年前就被百族联手屠灭,这世间最后一个天人族也在多年前为燧人华歆所杀,你应是血脉返祖所诞生的天人族。” 乔随口问:“上一个返祖的也和她一般心性?” 他终于想起燧人华歆哪位了。 顼的神情略有些怪异。“比她更残酷。” 天人族莫不是盛产祸害? 难怪被灭族。 乔忍不住心内腹诽。 青婧道:“既然都死了,那就算了。” 若是还有活着的,还能研究一二,但都死了,她虽然也不建议刨坟掘墓,但炎帝时代的死人,骨头也该烂成泥了,刨坟掘墓也得有遗骸才有价值。 用天人族的情报引起青婧兴趣的所有想法霎时流产。 再没比无欲无求的人更无敌了。 第276章 第五十八章少昊君离 在不惜一切代价拼命赶路的情况下,王师只用了一个月便赶到了凤鸣原,凤鸣原是冀州西部最大的平原,也可以说是高原,不管哪个,地形都很平坦,一马平川。 凤鸣原左边是九河走廊,右边是赤山,过了翻过赤山山系便是大野泽与一望无际的冀中平原,北边是断云雪山,南边是天山山系与横断山系。 帝国最古老的都城轵邑便坐落于凤鸣原西北,炎帝当年建都于此也是看中凤鸣原这种地形,不过炎帝大抵也想不到有朝一日人族会分别占据凤鸣原的两端天险。 君离一边赶路一边了解的情况,颇为羡慕的发现,哪怕是靠近西荒,因为数十年前的九河走廊之战而导致大量国族灭亡,城邑废弃,冀西之地的城邑与人口密度仍旧远超任何一州。 这是帝国开发最早的传统疆域的底蕴。 皮实,耐操,禁得住折腾。 须知别的州也就四五个大国与一堆小国混战,冀州却光是大国就有十几个,中小国族无以计数。 对于君离的羡慕,辛筝表示,羡慕太早了。 一山不容二虎,何况十几头虎。 地盘比别的州小,国族与人口的数量却远超任何一州,战争的频率与烈度可想而知。 等来日冀州结束了这多国乱战的局面,一万万人口能剩下十分之一就是奇迹了。 到时就该是冀州羡慕别的州人口稠密了。 君离:“....你说为何要有战争呢?” 辛筝将一枚路上摘的熟透了的野果送入嘴里,不假思索的回答:“为了生存。” 君离怔了下。“你也说了,待冀州结束多国并立的局面,冀州一万万的人口必将十不存一。” “但那十分之一的人口会获得更多的生存资源。”辛筝道。 君离一时反应不过来。 辛筝解释道:“耕地资源是有数的,但人口却是一直在增长,粮食不够了,不消灭一部分人口,所有人都得饿死。” 至于消灭的是同类还是异族,都不重要,不论是种族之别还是别的,都只是用来消灭人口谋取生存资源的幌子罢了。有兴趣就走心想个合情合理点的借口,不走心就随便找一个。 别人多吃一口粮食,我和我的子孙就得少吃一口,如何能不拔剑杀人? 君离道:“耕地有数,可以开垦荒地,元洲如此辽阔,被开发出来的土地连万分之一都没有。” 辛筝闻言给了君离一个看白痴的眼神。“你有没有算过一对人族男女一辈子能生多少孩子?开垦荒地的速度根本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 元洲五大种族,别的种族倒也罢了,都是长生种,而长生种的一大特点就是越长寿,繁衍能力越差——相对于人族。 这使得长生种可以走开垦荒地的路线来缓解人口压力,龙伯族更是骨骼惊奇的搞出了计划生育。羽族虽然没搞计划生育,但羽族的习惯是开拓到哪就将蜜树播种到哪里,哪怕如今用不上也没关系,以后人口增加了可以直接移民,过来就有吃的。 但不论哪条路线人族都走不了。 人族必须多生,可着劲的疯狂的生育,因为龙伯族能保证自己诞下的孩子成活率超过七成,而人族....后代成活率能有四成就已经很感人了。 到处开荒,在不计划生育的前提下人族的开荒速度绝对赶不上人口增长速度。 人族显然不可能学龙伯搞计划生育,哪怕是龙伯,也不是心甘情愿计划生育的,若非荒原的资源贫瘠供养不了更多的人口,龙伯一定敞开了生。 君离闻言道:“照你这想法,这世界岂非永无宁日?” 想想就很黑暗,黑暗得让人绝望。 辛筝吐掉嘴里的果核,沉默了须臾,道:“我相信老天让凡人创造文明不是为了欣赏凡人怎么犯贱得犯得更好玩,一定有解决的办法,只是我们还没找到,一条路一条路的尝试过去,总会找到那条对的路。” 君离沉吟了片刻,道:“你说的这些东西是你自己想的?” 辛筝回道:“最后一句是我自己想的。” “可你给我的帛书里并无这些内容。”君离道。 辛筝闻言怔了下,挑眉。“听你这话的意思,你把那些帛书看完了?” 青婧与望舒的著作,后者的还好,前者那真的是怎么扎心怎么写,完全不考虑阅读者的感受,不过青婧写书只是对自身的知识与多年研究的整理,并非为了传道,确实没有考虑读者感受的需求。 一般人很难将青婧的书给啃完,深奥是一方面,青婧完全没拿智慧生物当智慧生物,众生平等,人族和鸡豚狗彘并无区别的旁观者心态不可避免的带入了著书时的遣词造句中,非常劝退。 哪怕是骊嫘也是反复被劝退,磕磕绊绊的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艰难的看完。 不是骊嫘脑子不够看不懂,而是做为一个正常人,哪怕有点离经叛道,骊嫘的三观基础也仍是普世价值观,而青婧的三观....不提也罢。 这是三观上的冲突带来的潜意识抗拒,能读完还是骊嫘接受能力够强大,以及在冀州时的人生遭遇太糟心。 “嗯。”君离想了想,说:“写得很别开生面。” 你也很让我别开生面。 辛筝心说。 “人口和粮食的理论是谁教你的?” “书上看的。” “如此理论,我怎会未曾听闻?”君离不能理解,这理论如此清新脱俗,虽然肯定被辛筝给加工过,但即便如此,原来的模样也不应该无人知。 “那是□□,是百年前李起为其先生收拾后事,将先生生前的文章整理成书。”辛筝露出了古怪的笑。“不过,李起前后花了十年的时间整理成书,书成后不到三年就被列为□□。李起死后,此书大多被焚,只有巫即殿与玉宫还有孤本留存。” 又是孤本又是□□,大部分人自然对此书闻所未闻,便是知道的,也很难找来看看。 君离没问这种书辛筝是从弄来看的,也不需要问。 对于巫子而言,帝国没有禁忌,只要巫子表示出了兴趣,孤本也罢,□□也罢,马上就会出现书案上供其阅览。 “能否默写一份给我看看?” “可以啊。”辛筝大方的道,她很好奇看了这么多年□□中的□□后君离会变成什么样,是更加坚定的捍卫现有的秩序,还是反过来。 聊了没一会便有人寻来,王召集王师的上层议事。 辛筝的地位不低,但在王师中还谈不上上层,出身比她高,权力比她大的大有人在,寻的自然是别名质子军的新军军将君离。 辛筝抬爪子向君离挥了两下表示告别,旋即翻出了一罐野蜂蜜用勺子挖着吃了起来。 出门在外想吃点甜的真不容易。 一块糖贵得不逊色同等分量的黄金。 也不知道黑皮柘炼糖的事苏横搞得如何了,野蜂蜜虽甜,却也不是经常能遇到。 君离不知道辛筝心里想什么,但也能判断出自己离开是辛筝所希望的,她舍不得分享一滴蜂蜜给任何人。 君离无言的离去。 沿途不断有军队加入,王师行至凤鸣原时已经超过了二十万,后面还会不断有方国的军队被征召而来,在如此多的军队中,君离发现自己竟然不是最年轻的军将。 国之大事,在祀在戎。 公子少君们想继位,身上有点战功无疑会更有优势。哪怕不准备抢国君之位,有战功在身,日后新君继位也不至于随便就被打发了,生活水平一落千丈。 立功要趁年少。 至于毛都还没长齐的少年能不能在担任军将之余做好军将该做的事,这不是问题,配个能干好军将事宜的军佐或裨将即可。 君离错愕的发现最年轻的公子将军才九岁。 所幸军佐是个超级靠谱的,不然王估计得气死。 虽非最年轻的,君离却是最人微言轻的,比那些毛都没长齐的公子少君将军还言轻。 别人再年轻,带来的军队也是属于他们的,或者说他们背后的势力的,而君离....新军内部的复杂已令人什么都想静静。 维持新军一直平平稳稳的走到凤鸣原也没出什么乱子,新军的上层这一路可谓绞尽了脑汁。 君离某天拿篦子梳不知道多少天没洗的头发时被辛筝提醒有一根白发,整个人都呆了,他的姓氏虽是风姓少昊氏,但连山果的那一半血统对他的影响很大,他会比普通人族更加长寿,也更加青春长葆,结果辛筝还没生白发,他就已经生白发了。 太可怕了。 少年白发的打击有点大,导致君离的心态格外的宽,怕回头见到连山果被询问儿子怎么白发苍苍,再加上清楚现实,君离每次议事都是只带耳朵不带嘴巴。 别人年纪轻轻来捞功劳,捞得还格外轻松与他有什么关系吗? 有功夫在意别人有什么,不如想想自己有什么。 王帐中吵得有点厉害。 君离默默的收集着信息逐条分析着。 画旬是个当之无愧的奇才。 王来之前,画旬向凤鸣原的邻居们充分展示了自己的热情。 不送粮食的,送的粮食不够多的,统统被他找上门交流何谓睦邻友好了。 而因着时间比较短,画旬没搞什么烧杀劫掠的常规做法,而是选择了斩首做法。 带着精锐直扑冷漠的邻居的核心所在,连财都不劫,只杀人,将国君与权臣一家子都给杀了,甚至于连国君和权臣被一锅烩了后能够稳定局面的公卿也一并杀了。 快准狠,干净利落。 被画旬拜访过的国族此刻都陷入了内乱中。 没办法,每个国族都是各方势力盘根错节,画旬将能够主持的人都给杀了,甚至连国君这个傀儡都给杀了,而立一个国君的利润太大,比起蒲阪与金乌台最终孰胜孰负,公卿贵族们更在意自己扶持的公族旁支能否继位。 这些倒霉蛋里并非所有人都骨气很硬的选择不给粮食,也有一部分是给了粮食,但半道上被别的邻居给劫了,导致画旬没收到粮食或是收到的粮食不够。 画旬才不考虑邻居们是真的骨气硬还是半道上被人劫了粮,反正他最后收到的粮草数量不满意就一定上门,粮草为何不够,与他何干? 国与国之间有真正的朋友吗? 凤鸣原诸国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没有。 发现画旬的风格后,凤鸣原诸国开始了劫邻居粮草的比赛,本来就恶劣的友邻关系已然恶劣到不能再恶劣。 若非王师提前赶到,让画旬不得不提前收手,很难说凤鸣原会不会已陷入多国乱战的局面,那王师无疑会很惨。 凤鸣原的粮食产量远不如冀州中部平原,但它离九河走廊近啊,路途短,粮食运输损耗低。 王原本便有利用凤鸣原的粮食补充大部分军粮的想法,如今....一个混乱的凤鸣原不扯后腿就不错了,遑论提供军粮。 除了陷入内乱的国族,那些没乱的国族也同样需要处理,他们实打实的为画旬提供了大量的粮草,根据不完全统计,它们提供给画旬的粮草足够让画旬在九河走廊里嚼用两三年。 大局上应当法不责众,但王师中不少军队出自宁州西部与冀州的方国,很期待友邻倒霉。 王想大局为重法不责众也得考虑一下那些并非直属于他的军队的感受,而法责众,他也同样需要考虑这么干了后凤鸣原会不会被推到画旬那边。 君离想了想,也想不到该怎么解决问题,或者说,该怎么安抚那些期待友邻倒霉的方国公卿公子们。 虽然可以考虑利益交换,但王不可能答应,还没开战就已经狮子大开口,等开战了,信不信战争还没结束方国们便已将胜利果实瓜分一干二净? 吵了一天的结果便是没有结果。 小国们支持法则众,大国们则根据同冀州西部的距离远近决定是否支持法不责众,距离越远越支持公平公正的道德,距离越近的越支持大局为重。 王最终只能先散会,召自己的心腹私议。 珍惜的品尝了半罐蜂蜜的辛筝也被喊了来,虽非亲信心腹,但在王能用的人里,她可以说是最不会扯王后腿的,比心腹更靠谱,毕竟心腹亲信还要考虑自身与背后氏族的利益。辛筝完全不考虑这些,不管让干什么都会尽心尽力做到最好。 小会上同样有争论,但争的都是要如何安抚诸侯们。 凤鸣原的事必须法不责众,但安抚诸侯们也必须给出利益,如何给,给多少,都是问题。 辛筝听众人议论了半天,再瞅瞅已经不耐的王,开口道:“臣觉得也不一定要安抚诸侯,既然他们支持法责众,便是责了又何妨?” 众人扭头发现是辛筝,不由默了一瞬,知道辛侯你什么德行,但这个节骨眼上你就不能别唯恐天下不乱吗?安分点不可以吗? 辛筝觉得很委屈,她哪次唯恐天下不乱是纯粹的损人不利己白开心了?“法责众,如何责,并非诸侯们说了算。” 王问:“爱卿有何良策?” 辛筝非常痛快的拿出了自己没有最唯恐天下不乱只有更唯恐天下不乱的良策。 那些给了画棠粮食的国族,要罚。 但不能罚得太狠,所以,换个国君就行了。但不能换那种太强势能镇住局面的,必须依赖王才能坐稳国君之位的是最合适的。 至于那些国族会不会接受。 先表示要严惩,吓吓他们,再杀两只鸡,剩下的自然会接受。 那些正乱着的方国,这些方国之前没给画旬粮食,如今仓库里应当还有许多粮食,所以,谁送给王的粮食多,王就扶持哪方势力上位,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扶持太强太聪明的势力,不然回头人家自己镇住了局面必然会踢开王。 有谋士忍不住问:“若如此,冀西岂非要大乱?” 王在的时候不会出乱子,但王又不会一直留在这里。 上位的势力没有镇住场子的能力,压着所有人不得不隐忍的大靠山又走了,会发生什么用膝盖想都知道。 辛筝反问:“那样不好吗?诸侯不失德,不民不聊生,方国公族不绝嗣,王要如何将这些诸侯除国,将凤鸣原并入王畿?” 众人看辛筝的目光霎时如今看一只披着人皮的凶兽。 帝国也是有传统的,无故不得除国,分封了的方国,除非犯了大罪或是公族绝嗣,没有合法继承人了,否则不能除国,如果符合这两种情况,除国之后国土则并入王畿。 当然,有传统自然也有不传统的做法。 武力灭国。 但这种事,诸侯们可以做,王却不能,否则就不是礼崩乐坏,而是将礼乐彻底扔进粪坑里,维系着帝国还没彻底散掉的纽带也没了。 王的存在也不会再有意义。 但辛筝提供了一个即不会破坏礼乐又能扩大王畿的良策,或者说毒计。 辛筝无视众人异样的目光微笑问王:“王觉得如何?” 王沉吟了片刻,给出了回应:“此策可用。” 第277章 第五十九章鯈 冀西的南部与宁西相连,群山绵延起伏,发源于更北方断云雪山甚至西荒的河流也自群山间里流淌而过,冲刷出了无数细碎的平原,只要是能种粮食的地方就会有人族的足迹,冀西南自然也不例外。 在暮色四合,太阳要不了多久就该消失在西边天山山系之后时鯈也将夕食给炊好了,但还不能吃,有人没回来。 山居里一共四个人,一个没回来,还有两个一个老得一双眼睛花得不行,还有一个也是知非之年,让两位老人家出去找人委实不人道,鯈主动请缨去找那说去买盐,结果从早上出门到现在都还没回来的家伙。 灵鹊的居所与城邑是有点距离,但年轻人的脚步,骑着驴,来回也就三四个时辰的事,结果现在都快五个时辰了。 鯈倒没怀疑自称十二的女人是遇到意外了,虽然如今这世道的确乱,虽然十二也的确很美,属于出门很难不被人给盯上的容色,但鯈也没忘了十二的身手,前些日子周围有大虫为祸,十二走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拖了一头大虫。 要出事也是别人出事。 因而鯈走得很慢,倒霉点说不好就要走到城邑去,当然要保持体力,结果找出去不足一个时辰便寻到了十二。 正在路边挖坑,旁边是一堆尸体,身上的衣服都被扒光了,露出了许久未进食而导致的枯瘦躯体。容色好点的身上都有青紫的痕迹,女性不拘老的还是幼童都有痕迹,年轻的女人尸体倒是没两具, 鯈对此一点都不陌生,见得太多了。 衣服是用布料做的,多少也能换点东西,杀人后扒衣服是很寻常的事。 冀州是人族疆域中男尊女卑风气最严重的,这种风气导致了冀州比别的州更加严重的男女人口比例失衡问题,哪怕是每个人都一夫一妻,也会有千万男性找不到配偶。更别说贵族妻妾成群,占据了大量的女性资源,底层男性想要讨个细君繁衍后代的难度远比别的州大。 共妻风气相当严重。 即便如此也有很多男人可能一辈子光棍,没碰过女人,鯈没觉得娶不了妻没有女人就怎么着了,奈何他是非主流思想。 劫掠时前先爽一爽再杀是大部分盗贼都会做的事。 其中年轻的能生育的女人一般死不了,会被留一条命,能卖钱。 冀州如今的局面,这些人显然是逃难的流民,只不知本地的盗贼干的还是同样逃难的流民干的。 流民普遍操持着盗贼的副业,只要有机会,从民到贼不过眨眼。 “你在做什么?” 早就被元提醒鯈来了的望舒头也不抬的回道:“安葬亡者。” “他们与你是何关系?”鯈奇道。 “我为别人安葬一定要有关系吗?”望舒反问。 鯈回道:“不用,同情心人都有。” 只是能付之行动的不多,或许他真的想多了,此女子身上的戾气虽重,但这个年头有几人能一生不杀人?十二可能杀得比大部分人都多了点,但也未必是因为作恶。 鯈身体力行的表示了自己对望舒之逻辑的支持,找了块合适的石头来帮望舒一起掘坑。 望舒用的是铁锹,效率比用石头的鯈更高,望舒瞅了瞅那七具尸体,又瞅了瞅鯈手里的石头,一时无言。 【这好像这么多年你为无名尸安葬,头一个找东西陪你一起掘坑的奇葩。】 望舒走在路边遇到尸体,如果没急事一般都会停下来挖个坑把尸体给葬了,不过这种行为....能表示理解的真的太少了,大部分人的反应都是惊讶的:这是闲出境界来了呀。 这世道,曝尸荒野真的是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死法,若似望舒这般见到就安葬,活着也不用干别的了。 【师尊也陪我一起掘过坑。】 【不一样,虽然你俩都是奇葩,但那次安葬的事,她是因为你,而你是因为同情心。】 【所以你究竟是盯着我多久了?】望舒颇为无语,她与无光一同安葬尸体还是某次和无光一起离开玉宫散心的事,过去都快二十年了。 【不是我盯着你,而是我一直都在。】 望舒默了一会,从手串空间里掏出了一把铁锹扔给鯈。“用这个。” 鯈惊讶的看着望舒,从哪拿出来的? 望舒道:“我不会问你身上为何有比翼鸟的玉璧。” 鯈瞬懂,收拾好了自己好奇的心情拿着铁锹继续挖坑。 望舒继续一边挖坑一边与元交流。【可以继承巫女传承的人都不是正常人?】 【唔?】 【师尊,师姐,我,还有....】望舒瞅了瞅正埋头挖坑的鯈。【现在想想,历代巫女多奇葩,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不是巫女的位置使人离经叛道,而是巫女遴选的标准本身就不是冲着正常人去的。】 巫女的遴选标准是什么? 能让骨灰风铃发出声音的人可以成为巫女。 有资格继承巫女之位的人之间也有一种莫名的感应,哪怕从未见过,也会觉得对方很熟悉,潜意识的排斥靠近,又想靠近,想....吃了对方。 这遴选方式真是神奇得可以。 【是你们本身太奇葩。】元道。 【但为什么是我们?】 【巫女传承只认你们这些奇葩,除了你们,谁想拥有这力量就得拿命去换。】 【巫女也同样需要折寿。】 【不一样的,巫女若是不使用这力量就不会折寿,不仅不会折寿,还能活到两百岁,并且两百年的时间里身体始终会保持在最好的状态,不论是外表还是内部。而别的人,只要拥有,不论是否使用,寿命都会迅速燃烧殆尽,哪怕是长生种,也不过是更禁烧一些。】 【原理呢?难道没人好奇过这是为何?】 【历代巫女中研究自己的从未少过,只差自己动手解剖自己。】想了想,元补充道。【说实话,若非无光选择了你,我很怀疑你师姐成为巫女后第一件事会不会就是解剖自己。】 望舒想了想青婧的心性,笃定道:【不是会不会,是一定会。】 研究狂人就是那么丧心病狂。 元无法反驳。 【我一直以为巫女的继承人都只会是巫女。】 【那说明你读的史料太少,以前玉宫也有男性主人的。不过后来人族的发展渐渐出现了男尊女卑的风气,而男性要分女性的权力,不可避免的要污名化女人,洗脑女人,就像冀州如今这般。巫女也是女人,心里自然不会痛快,能选女人为继承人绝对不选男人,发展到后来,巫女便只有女人没有男人了。】 【我有点佩服冀州的男人了,玉宫和冀州的距离是最近的,他们宣扬着男尊女卑的思想,洗脑到最后自己都信了,觉得生而为男性,天生就比女人高一头,最终却要跪在巫女的面前,不会觉得屈辱吗?】 【受不了就死全族,很好选的。】 【发生过什么?】 【曾经有个男人喝多了酒后吐真言攻讦无光的性别,认为她一个女人不配掌控权力,牝鸡司晨,颠倒乾坤,反正说得挺难听的。】 【然后呢?】 【超过三万人被屠杀。】 无光的处理很简单粗暴,也是巫女们在被人攻讦性别时的传统做法。 你说一个字我屠你全族,你说一句话,我屠城,你长篇大论我屠你的母国。 干脆利落,一句废话都没有,效果却比任何男女平等的大道理都有用。 【事实证明,武器的批判比批判的武器更有用,你看你搞得众叛亲离,所有人都只指责你太荒唐,没一个说你是女人所以不配执掌权力。】 不是不想,而是被历代巫女给杀出心理阴影了。 哪怕杀了望舒,也得考虑下一任巫女的心情。 不然望舒因为性别而不配掌权所以被杀了,下一任巫女翻翻前任的下台经历.....那一定会是血流成河的精彩好戏。 毕竟,下一任巫女也是女人啊,做为女人她难道不得考虑一下以后会不会有人攻讦自己的性别让自己下台? 与其日后被人拿性别攻讦步前任的后尘,不如趁早举起屠刀。 【至于会不会觉得屈辱,你别把人的节操想得太高。对于冀州的男人而言,跪在一个女人脚下的确很屈辱,但如果那个女人不是人,是神祇,那就一点都不会觉得屈辱了,反而与有荣焉。】 【巫女并非神祇。】 【巫女是否神祇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男人们可以告诉自己,自己跪得不是低贱的女人,是神祇,如此才能跪得心安理得,跪得更好看。】 望舒没话说了,元永远都能说得她无法直视人性。 【别一副无法直视人性的模样,历代巫女出身有多杂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这样的奴子都不算最低贱的,男人,或者说世人若无这份自我说服洗脑的能力,哪个人能跪出标准的姿势来?】 男人跪女人就很屈辱了吗? 一点都不。 望舒是有奴隶血脉的奴子,但到底是个庶人,只是血统不够纯正而已。 阿奴是根红苗正的奴隶,连名字...做奴隶的时候没有名字,做巫女后可以起个响亮的名字了,结果这位巫女故意恶心人的不起个正常的名字,就拿奴当名字,时时刻刻的提醒着所有跪在她脚下的人,你跪着的巫女是个奴隶,但就算这样你也得跪得标准,不然就是冒犯巫女,冒犯巫女要杀全家的。 以为阿奴的出身已经很不堪了? 不,还有更不堪的。 巫女沐槿,生父是娈童,生母是伎,不论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千人枕万人骑的玩意,同沐槿一比,阿奴的出身都被衬托得没那么差了。 只是巫女沐槿的出身不像阿奴那么广为人知,后者因为意图废除奴隶制的关系让所有人都对她的出身有了了解。而沐槿,娈童与伎生的孩子自然也是千人枕万人骑的玩意,沐槿被带回玉宫时虽然才七岁....不好说她有没有经历过什么,毕竟把五六岁的孩子给拉上床的男人一抓一大把,端看你想不想了解。 沐槿的师尊不想自己的徒儿长大后因为出身惹来什么非议和麻烦,寻了个借口将沐槿出生的城邑以及所有可能见过沐槿的人及其全族都给屠了,就连那座城邑所属的方国,最后也因为公族血脉绝嗣而被除国,国土被肢解。 整个国族都消失在了历史中,仿佛从未存在过。 就是不知道是否这事让巫女沐槿开了眼界,意识到权力是多么美妙的事,巫女沐槿在位早期时非常的恋权,不过沐槿恋权的同时不干正事,是所有巫女里将滥用权力这四个字给诠释得最深刻的,动辄杀人,以至于人人自危。 后来大概是杀人杀多了,杀得没感觉了,沐槿慢慢的将所有注意力和精力转移到兴趣爱好上去了。 元并不会同望舒讨论哪位巫女的出身超惨这种事,但世人的接受能力是真的很强。 说着尊卑贵贱,但真的利刃悬颈,哪怕是跪最卑贱的豚犬必定跪得特别标准。 世间再没比人性更精彩的东西了。 望舒对历任巫女的了解远不如元,但做为巫女,玉宫没有密档是她不能看的,哪怕不清楚具体情况,也能靠脑子猜到几分。 巫女们,出身的上限与下限都很高,最差能差到沐槿与阿奴的份上,最高贵的,有一任巫女是彼时在位的王的女儿。 那位王有点倒霉,明明还能再活几十年,但因为巫女要死了,需要继承人,这位人王只得不甘心的饮下了鸩酒。 还有两任巫女是帝族的嫡系血脉。 【你说我立他为巫子如何?】 【他是男人。】 【我知。】 【冀州的男人们会很高兴的。】冀州的男性们看玉宫的巫女心气不顺并非一日之事,没办法,性别立场在那摆着。虽然冀州的男人们努力神化巫女,但很遗憾,没有一任巫女因为他们的吹捧就认为自己不是人不是女人,是女神,和女人不是一个物种了。 望舒的倒台,大部分支持的势力来自于冀州。 【希望他们别高兴得让我看得不高兴,不然我就改主意立师姐。】 【你要是立青婧,那叫报复社会。】 青婧不厌恶冀州男尊女卑的风气,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在她眼里都是绝对的平等,全是猪狗。 谁会闲的没事给猪狗划分个高低贵贱?反正青婧是没闲出境界来。 【我有点理解师尊的心情了。】望舒说。 鯈的品性并不差,但他的性别注定会让他成为冀州男尊女卑风气的后盾,哪怕他什么都不做,他只要存在就足以起到支持作用。 望舒肯定会被恶心到。 青婧,选她倒是不会在日后被人给恶心到,但她的心性太非人了,青婧会将帝国变成她的花园的。 【你才二十九岁,没必要心急,时间还长着呢,指不定会有合适的。】 【从未有哪一任巫女好运到一生遇到三个巫子。】 【以前也没哪一任巫女有几千年的寿命。】 望舒:【我觉得我不需要思考继承人这种问题了。】 就她现在的寿命,青婧与鯈都老死了,只怕她还是活蹦乱跳的。 思绪翻覆间,一个足够大足够深的坑终于在两个人的合力下挖了出来,望舒与鯈合力将尸体搬了进去。 一人一个坑太麻烦了,终究不是亲人,因而望舒与鯈的选择是所有尸体共享一个坑。 用草席卷着放进坑里,盖上一层厚土,再填新的尸体,又一层土。 将所有尸体都埋进去后,鯈想了想,又往坟包堆了石头,增加野狗刨尸体的难度。 望舒不由看了眼鯈。 鯈道:“既然安葬,自然要做得好点,不然回头被野狗刨出来,岂非白安葬了?” “很少有人如此细心。”望舒道。 “也很少有人会为路边无名尸骸安葬。”鯈拍了拍手上的泥,忽的想起一事。“你不会从早上就在安葬尸体吧?” 做夕食时他都没放盐,就等着望舒的盐,结果望舒没回来,他只能用牲畜血佐味煮汤,但这招是应急的,没有盐的饭食真的很难下咽。 望舒道:“我买盐了,一百斤,足够吃很久。” 买了就好,鯈不由松了口气。 【你不告诉他你是跑去荒原找龙伯买的盐吗?】 【那要怎么解释我在一天的时间往返荒原?】想了想,望舒道。【你不如帮我想想怎么解释我买的盐品质特别好。】 龙族自盐湖炼的盐不仅杂质少,味道还格外的美,比起人族常食的泥盐好了不知多少倍。 成为巫子后吃的都是最精细的海盐,本来就无法再吃得下泥盐,尝过龙伯盐后望舒就更不想吃泥盐了。 灵鹊先生三个都以为她出门买的泥盐。 【你不解释又有何妨?】 【我还想为灵鹊先生送终。】 【....你对无光都没这份孝心。】 【你到底有没有办法?】 【王师中有很多公卿贵族,他们肯定不会吃泥盐,有专门为他们运送上等盐的人,你可以从这方面解释。】 望舒想了想,觉得这个解释可以。 回到灵鹊先生家,解释了下为何耽搁到这么晚后将盐交给了商陆,年过五旬的商陆很轻松的拎起了一百斤的盐袋。“我和师君为你们留了饭菜,在灶上热着,你们坐会休息下,我去拿。” 说着便往厨房去,进厨房后取了勺子准备往盐罐里添,打开盐袋后看到的盐却是一片雪白细腻,不由一怔,捻起一点尝了尝。 这盐太好了,他活了这么多年也只在以前为大贵族诊病时被赏赐过一些。 这么大一袋,十二那丫头哪弄来的? 他给的那点钱也不够买这么多雪花盐。 商陆将留的饭菜从釜里取出来回去找望舒。 “十二,你在哪买的盐?” “不是买的,路上遇到为王师中运送军需的人马,换了点盐。” 饭菜一拿来便忍不住大快朵颐扒饭的鯈不由抬头看了眼望舒瑰丽的容颜,他觉得望舒可能不是换了点盐,而是抢了点盐。 “这样的盐必然是供给王侯公卿们,怎会卖给你?” “小吏也要吃饭的。”望舒回答,见商陆的神情有所变化,不由微笑道。“看来老叔你懂了。” “下回别做这种事了,遇到危险怎么办?”商陆担心的看着望舒瑰丽的容貌,望舒这张脸实在是太让人操心了。这年头的兵比匪更狠,和军卒打交道比跟匪还危险,尤其是望舒还生得这般。“你若是吃不下泥盐,老叔可以想办法,你不要自己冒险。” 望舒满口应是,表示以后一定不这么做了。 鯈:“....”我比她更早来拜访灵鹊先生,我也生得很好看,商陆先生你怎么能这么偏心?偏得简直没边了。 第278章 第六十章望舒 一顿饭吃了不到半刻时辰,商陆的唠叨却听了半个时辰,最后还是商陆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不得不去休息,望舒这才得以解脱。 “两位先生对你都很疼爱。”鯈道。 灵鹊与商陆对于来请教医术的人都很乐意教导,但他在这也有半年了,没见过这俩人对任何人像对望舒这般好。 前些日子商陆杀了一只鸡,两只鸡翅膀和鯈分食,两条鸡腿却是一只给灵鹊先生一只给了望舒,连鸡肉也夹了很多给望舒,理由是望舒看着太瘦了,需要补补。 望舒闻言随口道:“合眼缘呗。” 鯈露出了不以为然的神情,他不瞎,望舒来那一天商陆看到望舒时,脸上划过的惊喜、疑惑、恍然、失望....细微而复杂。 望舒没再说什么,回房休息了。 虽然只有两个老人,但因为经常有徒子徒孙来探望,年轻医者来求教,因而灵鹊先生的家一点都不小,大大小小的屋子有十几间,光是收拾都很麻烦,平时都是雇佣旁边村社每隔两天来打扫和洗衣服。 房间多,再加上近来又不是过年,没有大量的徒子徒孙来访,因而望舒分到了单间。 房间有一面开着窗,每天都有阳光从窗户照射进屋里,望舒回到房间后跑到窗台前看了看陶罐,里面的莲子仍旧没有丁点发芽的意思。 “我明明按着莲最喜欢的环境来养它的,为何它死活不发芽?” “你干嘛一定要它发芽?” “它不发芽我怎么知道这玩意管不管用。”想了想,望舒问。“史册记载,你曾经给一只邪灵用过莲子,我若照做,会不会有用?” “不会。” “你当年就成功了。” “你没搞明白一件事,玉莲子能超度邪灵是因为它蕴含着一丝神的气息,而轮回是神灵创造的,玉莲子也是因着这层渊源,这才能将亡魂送入轮回。但,神的气息只是让玉莲子有送亡灵入轮回的能力,但要使用这份能力是需要能量的。一个人哪怕能跑得比兔子还快,饿着肚子怎么跑?” 望舒听懂了。“所以我得给它补充营养。” “是的。” “你当年怎么给它补充营养的?” “我摘下莲蓬时莲子里本身就有足够的能量。” “现在没了。” “维持尸体七千年不腐不朽很容易?” 望舒很想说元暴殄天物,但理智及时追了上来。“有何办法给它补充能量?” “我当年只是见莲蓬饱满,顺手摘了想尝尝莲子。” 谁会研究怎么给食物补充营养?研究食物能补充什么营养还差不多。 “你在哪摘的莲蓬?” “岱舆,旸谷,看你喜欢那个名字。” “怎么去?” “你去摘莲蓬?” “嗯。” “别想了。” “为何?” “唯一的一株已经被我摘了。” 望舒哦了声,继续就怎么给玉莲子补充营养这一问题请教了起来。“灵力是天地间的游离能量所转化而来,可以给它吗?” “可以,不过你便是寻一万个术士给它当人形肥料也不可能满足它。” “我很好奇它之前怎么活的。” “是一只神话生物养它的,具体怎么养我也不清楚。”祂只是在成熟后收获了果实。 “那只神话生物没杀了你?” “哪家伙就是九成残,被我按在地上揍。” “九成残是何意?” “一条命去了九成的状态。” “你干的?” “不是我,我认识祂的时候祂就已经是那种要死不活的状态。” 望舒深切的同情了那只被抢劫了的神话生物。“普通人的灵力不够,那巫女的灵力呢?” 同样是灵力,巫女的灵力与普通人的灵力显然不是一个层次的东西,一丝巫女灵力抵得上别人毕生修为了。 “可以是可以,但有点小问题。” “又有什么问题?” “巫女传承的灵力,你应该也能判断出来,那力量浩瀚如海。” “但巫女能用的只是沧海一粟,说起来,你知道巫女传承的源头吗?”望舒好奇的问。“虽然在人族的记载中,这是人族世代传承的力量,是它的庇护让人族的祖先能够在蛮荒纪元生存下来,也是它让人族得以度过最艰难的时期。但我觉得,这力量应当只是人族通过某种手段得来的,它最早的源头,想来不是神便是神话生物。” “你猜的全对,这力量是人族的祖先通过不太光彩的手段得到的,不过我觉得,要求快绝种的智慧生物保持高尚的道德那不叫正义,叫耍流氓。” “是谁那里得来的?” “我都说了,这力量来的不光彩,你觉得谁会将自己的不光彩的恶行细细记述下来让子孙瞻仰?我只知道得到的手段不光彩,但在人族先民之前它的主人是谁,我亦不知。” “那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它真正的主人是谁。” “谁?” “一只叫陵光的鸟。” “神话生物?” “大概。” “为何是大概?” “因为根据我收集到的情报,祂和已知的任何神话生物都不一样。” “有何特殊之处?” 元安静了须臾,道:“直觉。” 我信了你的鬼。 知道元不想说陵光为何特殊,望舒也不追问。“既然这份力量源自于陵光,灌溉玉莲子不是很合适吗?” 神话生物的力量可比凡人的灵力品质更好。 “但你不是真正的陵光,并不能调动祂死后残留的全部力量,不够。而且我还用你能调动的力量为你的躯体做改造,还剩下的力量。” 望舒懂了,然后在手串空间里翻找了起来。 “你找什么?” 望舒用行动给出了答案,翻出了一把匕首与一只碗,右手执匕往左手手腕血管上来了一下,殷红的血液汨汨流出,隐约能看到殷红血液中有一丝金色。 血液的气味是腥的,近似铁锈蚀般的味道,然而望舒的血液一点都不腥,反而神奇的透着丝丝莫名的清香。 望舒看着血液中漂着的那一丝金色,推测继续改造下去,自己的血液大概率会全数化为金色血液。 “你在做什么?” “我的血液灌溉,可行否?” “....可行,但它会被污染。” 望舒露出了无奈之色。 元继续道:“不过莲出淤泥而不染,你可以盼望一下它的开花以后的种子。” “种子会没有污染?” “理论上不会,不过,你好像也没别的办法了。” 谈话间望舒手腕上的伤口已然合拢止血,望舒抬手在伤口上又来了一刀。“你说得很对,我没别的办法了。” 陶碗盛满血液后望舒想了想,问:“粪肥可肥地,但直接浇灌没稀释过的肥水,作物会被烧死,我这一碗血倒下去,它会不会也出现烧苗的情况?” 虽然玉莲子明显不是普通植物,但再不普通也是植物。 “你可以慢慢倒。” 望舒也觉得该这样,试探性的将血液倒了些许进陶罐里,能够感觉到莲子在如饥似渴的吸收血液中蕴含的能量,待血液被吸收干净后才继续倒。 玉莲子吸收了半碗血后终于停止,不是吃饱了,而是虚不受补。 摸清了玉莲子目前的吸收上限,望舒将剩下半碗血收进了手串空间,都是她的血,不能浪费。 一下子放了一碗血,望舒头也有点晕,趟到了床上,却睡不着,她的身体对睡眠的需求越来越少了。“元,长夜漫漫,我们来聊聊神话生物吧。” “你想知道什么?” “这世上有多少神话生物?” “你是指这颗星球还是宇宙?” “我以为神话生物是大荒特有的生物。” “神话生物是生命进化之路终点,也可能还有更远的终点,反正,只要是有生命存在的地方,都可能孕育出神话生物。” “这颗星球有多少?” “现在还活着的话,我,火鸟,长虫,神木,蛋蛋,还有大鱼,就是鲲鹏,一共六个。” “这么多?” “以前更多。” “那怎么少了?” “被我杀了。” “有仇啊?” “无冤无仇。” “....研究神话生物?” “一半。” “你当年应该去寄生我师姐,你俩一定更有话题。” “她一定会解剖自己试图找出我在哪。” 是青婧会做的事。 望舒问:“另一半是什么?” “趁我还活着还没疯掉,提前为人族消灭人族以后解决不了的威胁。” 望舒有一瞬的怔愣。 虽然已猜到元的身份,彼此心照不宣,但她一直都很难想象历史上的那个人和元是同一个,直到此刻两个身影才终于有所重合。 “你当年为何会?”陷入疯狂? “我不想聊这个话题。” “那聊别的神话生物?” “你想知道哪个?” “你认识的都有哪些?” “火鸟、长虫、神木、四角、羊、独眼、独脚、狐狸,蛋蛋,大鱼。” 望舒嘴角抽了抽。“这些都是外号吧?” “嗯。” “你们很熟。” “其中五个是被我杀掉的。” 望舒大概能猜到元和诸多神话生物都什么关系了,哦了声,道:“先从火鸟说起吧。” “祂是玉莲子的前任主人,我为寻甘木实寻至岱舆时遇到祂的,不过,我对祂的了解也不太深,只知道祂无法离开岱舆,在等一个人归来,但等待挺枯燥的,只能闲的在岱舆莳花弄草,听祂的意思,估摸着这么过日子至少几十万年了。”元道。“不过祂挺有意思的,我们很谈得来....” 大抵是很久没与人提起故人,还是活着的故人,元的话有点多,说了不少与凤凰相处时的事,望舒左听右听,只觉得,所谓关系不错应该只是元单方面认为,凤凰怕不是恨不得咬死元。 望舒听了一个晚上的神话生物与元互相坑的传说。 是的,互相坑。 这些神话生物之间似乎就没谁是和谁没过节的,逮着机会就捅几刀,能捅死最好,捅不死也能出口气。 但为何会关系恶劣,元表示不清楚,祂认识那些混蛋时,祂们就已经那样了。 凤凰只和元有交集,因为祂出不了岱舆,都闲到莳花弄草了。 至于祂等的人,当然是至今都还没出现,元估摸着,那个人应该已经死了,因为凤凰自己的口吻就很不确定,不像是笃定对方会归来,更像是在等一个结果,一个那人永远都不会再回来的结果。 长虫,用元的话来形容就是一能让青婧都自叹弗如的变态,青婧再变态也不会以苍生苦难为乐,而长虫,祂眼中的乐土是苍生永坠无间的炼狱。网首发 望舒很好奇长虫与苍生多大仇,但想了想自家师姐的情况,又觉得不一定是有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包括先天心里扭曲者,指不定就是自家师姐的加强版。 大抵也是因为这种心性,长虫的死对头是最多的,所有能够在大地上行走的神话生物都跟祂有仇,恨不能将其寝皮食肉啖骨饮血。 不过神话生物就是神话生物,生命力顽强得令人惊叹。 长虫都被搞得一半的身体化为了白骨,令元不知该佩服祂命硬还是求生意志格外顽强,这都死不了。 除了喜爱人间永坠炼狱,长虫还是个拆鸳鸯的好手。 愿天下有情人不成其好。 长虫不仅如此想,还身体力行的付之实施,见一对拆一对,再恩爱的有情人被祂搅和一下,妥妥的便怨侣,从相爱变成相杀的都不在少数。 “祂这是感情上受过刺激吗?”望舒惊叹。 闲极无聊加三观扭曲如青婧也没这么无聊呀。 “我也不清楚,但应该是受过刺激,不然也太无聊了。” 四角,这是一个比前面那位更扭曲的。 长虫是欲将人间化炼狱。 四角却是坚定不移的认为人间即地狱,而地狱十八层,不论怎样努力,所谓的盛世安宁不过是从十八层爬到第十七层,还是在地狱里沉沦。 生于地狱已经很惨了,还要在地狱里煎熬,更惨。 所以,早死早超生。 “我见过的奇葩很多,但祂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唯一一个杀人如麻却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是行善积德的,她杀人时温柔得仿佛情人送别,不带一丝戾气,又仿佛悲悯众生的鬼神。” 望舒目瞪口呆。 她该说活久见还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既然人间即地狱,活着是煎熬,祂自己为何还活着呢?” “生死随缘,别人要杀祂,祂从来都不抵抗的。” “那祂怎么活下来的?” “神话生物生命力太顽强,在我之前,有能力杀祂的都是神话生物,不希望祂从地狱里挣脱,想杀祂的又没那个能力。” “但祂遇到了你。” “对,我杀了祂,祂是所有神话生物里杀得最轻松的,有毁灭文明的力量,却一点抵抗的意思都没有。” “她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 “后天的。” “我无法想象什么样的后天经历能将一个人扭曲至此。” “我也无法想象。” 羊,元也称之为鹿,这是一个绝世倒霉蛋,当然,这是元的猜测,是否如此祂也不能肯定。 对于羊,元的猜测是寻常手段无法杀死凶兽,凶兽总能活过来,就好比长虫,一半身体都成白骨了都还活蹦乱跳的,因为一位脑回路与众不同的勇者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杀死了凶兽——勇者吃掉了凶兽。 然后,勇者变成了新的凶兽,得到了凶兽的力量,以及长生,但凶兽的残留意志也在祂的身体里得到延续,因而,这位神话生物是一位精分。 “那不就跟你我一般了?” “不一样,咱俩能有商有量的讨论谁控制身体,祂们不会,而是真刀真枪的抢夺,但因为雨工到底已经死了,留存的只是祂的意志,并且这份意志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削弱,祂对羊的影响也会慢慢消失,只要羊能坚持得足够久。” “要多久?” “几百万年吧。” 望舒:“....” 话说,元洲五大种族的历史长度加起来有超过十万年吗? “不过可能是我的错觉,我觉得,羊好像一点都不希望雨工死去。” “为何?” “不知道,但肯定不是因为善意,感觉,有点像神话生物们不想杀四角的理由,感觉很像。神话生物的力量与寿命,可不一定是祝福。” 独眼的话,元觉得祂的存在就仿佛在诠释讽刺这个词,因为此獠有着一手救治瘟疫的好医术。 “你杀了祂?” “嗯。” “为何要杀祂?一个能治疫的医者很难得的,尤其是祂的寿命那么长,可以造福很多年。” “我也不想啥祂,问题是祂本身就是瘟疫的聚合体,走到哪瘟疫就传播到哪,草木鸟兽皆不存。” 望舒还能说什么? 若独眼和青婧是一个类型的也就罢了,苍生悲苦自然无动于衷,若祂是个医者仁心款的医者,望舒没法想象此人该有多悲剧。 独脚,元跟祂就是真不熟了,因为独脚漂泊海上,远离陆地,猜测祂应该是不想害人才如此离群索居。 望舒问:“祂踏上会发生什么?” “独脚的名字是飞廉。” 望舒瞬懂。 飞廉。 神话传说中的风神。 狐狸,说祂的时候元的语气有些复杂,千言万语最终化为一句我和祂曾是很好的朋友。 元没说狐狸后来如何了,望舒也没问。 蛋蛋,龙族的创造者,也是大荒唯一的真龙,但出不了方丈岛,知道祂的存在就可以了。 “唯一的真龙,龙族不是龙?” “龙族并非真正的龙,真正的龙没那么孱弱。” 望舒想了想关于龙族的诸多传说:“....”我觉得你对孱弱这个词的理解有问题。 大鱼,这个就不必说了,鲲鹏,望舒都养了快十年,人族养了祂近万年,再熟悉不过了,但—— “祂如何沦落至此的?” “谁知道是被谁给打的。” “还有一个神木,祂又是谁” “神木啊,那是一个我不知道该说可怜还是倒霉的家伙,人间即地狱,不愿沉沦,又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清醒的看着。” “你也杀了祂?” “没有,祂现在还屹立在广袤的北方冰原上呢。” “拘缨寻木?” “猜对了,可惜没奖。” 望舒将自己一晚上听到的情报逐条整理分析了一番。“我发现,除了因为不知道何故被困在一个地方出不来,或是如鲲鹏这般出了问题的,你认识的神话生物好像最后....” “非死即残。” “他们都对人族有恶意?” “不论当时有没有,日后都会有。” 望舒哦了声,又问:“我虽不知神话生物究竟有多强大,但从北方寻木的生命形态推算,神话生物必定是极为强大的,既然你如此强大,为何人族关于你的记载中并未提到。” 历史上那个人不是不强大,但那种强大仍旧在人的范畴,神话生物的强大显然不可能还在人的范畴。 “你希望为你的孩子斩去所有磨难,让它一帆风顺,无忧无虑,但离了你就无法生存,还是希望它独立自主且坚强,不论遇到怎样的磨难都能不屈不挠的打败它?” 望舒懂了,却也给更迷茫了。 元,你难道不觉得你现在和久远前过去的风格差异有点大吗? 第279章 第六十一章鯈 早起的时候望舒将剩下半碗血也喂了玉莲子,一晚上过去了,玉莲子没有任何变化。 元问:“你难道指望它一夜完成生命历程?便是普通的莲华也没那么神速的。” “我知道不可能,不过,一年内它能否开花?” “这个问题得找火鸟。” 望舒果断决定算了。 凤凰压根不在人间,与人间的通道也一直都在变化,天知道找过去要多久。 浇灌完了玉莲子,望舒去厨房烧水烧饭,虽然两位老人家的身子骨都很硬朗,但让老人家挥汗如雨的烧水烧饭,年轻人坐享其成,她委实做不来。 柴都是已经劈好了的,鯈多才多艺得堪称十项全能,尤其是生活方面,非常懂生活,深谙怎么用手头现有的资源过得舒服。 柴都是用枯死的树木劈的,便不需要经过暴晒晾干,直接就可以拿来烧。 望舒也不知鯈是怎么一眼就能判断树木是枯木的,毕竟这不是一两株,而是足够四个人用两个月的柴。 用麦子磨的麦粉在昨日便被鯈给和了面,望舒取了现成的面团做饼。 面饼一般都很硬,牙齿不好的啃面饼,一个不慎可能就把牙给崩了,必须再煮一遍煮软了才能吃。但鯈和面时不是用水,而是用野外摸的野鸡蛋和的面,和出来的面特别劲道,做成面饼蒸熟后松软可口,一点都不硬,老人家一顿能吃平时两倍的分量。 望舒看着面团想了想,翻了点咸菜搁饼里。 “咸菜面饼?这创意不错,待会吃朝食换我用身体。” “你图我的身体不是为了复活,是为了吃吧?”望舒无语道。 制造地震的损耗不小,元如今每天能出现的时间不超过半个时辰,但就是这样,这家伙也坚持每天出现,并且专挑用餐时间。 一日两餐,一旬二十餐,至少十七餐时用餐的人是元。 “人生谁能离得了吃与喝?” 但会如此执着于吃的也就你了。 别人吃是为了活,你吃是为了享受。 将咸菜面饼放进蒸笼里,准备生火时鯈也起来了,看到望舒起得比自己还早已经从最开始时的惊讶无奈变成了习以为常,并在起床后不论多困都会将自己的衣服给收拾整齐。 刚开始时只有三个人,且都是男的,他起床那会儿上身都是光着的,会冲个凉后再穿上衣服....结果,不提也罢。 见鯈起来了,望舒道:“之前抓的兔子你收拾一下做个兔羹。” 鯈哦了声去收拾兔子,冲凉的事决定放到饭后,不然吃完饭又是一身汗,凉就白冲了。 两位老人家起来的时候天虽然还是麻麻亮,但朝食已经在灶上就等熟了。 怕两位老人家等多久会饿,望舒将鯈摘的野果抓了一把给老人家。 “十二。”灵鹊眯着眼睛看望舒,模模糊糊的全是重影,九十多岁的老人,还能看到重影而非完全瞎掉已是不易,想看清却是无法,灵鹊只是习惯性尝试,看不见后也只能遗憾的放弃。 “嗯?”望舒一边用蒸饼的水洗脸一边回了灵鹊先生一声。 “我感觉你今天的气色不太好,是昨天没休息好吗?” 望舒看了眼灵鹊先生的眼睛,灵鹊先生只是普通人,年轻时有习剑,但连武者第一重境界都没进,倒是医道学得非常不错,但医道只能让他懂得如何保养自己让自己比普通人寿命长点,却不能让他七老八十还很健康。 无光一百多岁了,身体状态还跟二十几岁似的,灵鹊先生却是货真价实的年近期颐。 老花眼这种老人病无法避免。 二十多年前他就不大看得清东西了,商陆会常年留在这里照顾师长也是怕灵鹊先生哪天突然就去了也没人知道。 觉得自己气色不太好,您老眼神真不错。 虽然昨天放了一大碗血,她的气色确实会受到点影响,但望舒不确定灵鹊先生是随口说的还是真的感觉到了。 高超的医者不需要眼睛看,听和闻就能判断病患身体健康与否。 鬼知道灵鹊先生有没有到那个境界。 想了想,望舒还是决定当灵鹊先生是看出来了。“昨日遇到的流民尸体应是受到西荒与蒲阪战争的缘故而遭此厄难,好像,不论兴亡,遭罪的都是底层的氓庶。” 蒲阪与金乌台究竟谁是正统,望舒不认为氓庶会在意,因为不论是金乌台统治帝国还是蒲阪薪火台统治帝国,氓庶原本过得如何,以后仍旧过得如何,都已经在地狱最底层了,不会更好,但也不会变得更坏了。但不论它们在不在意,这场浩大人族内/战的痛苦却要它们来承担。 灵鹊道:“不是所有的战争都是为了野心,有一些战争只是活下去,希望改变,能够变好。” 望舒问:“那变好了吗?” 在玉宫那么多年,她接触过很多手握大权的人,说实在的,能够爬到巅峰执掌帝国的,只要不是天生脑残,就没谁是不想帝国变好的。 爬到那般高度,财富地位权力都已得到。 第一需求已经得到了满足,自然开始追求第二需求,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但....谁也做不到。 他们的权力与地位、尊荣来自于帝国的分封制与血统神圣性,但让帝国陷入如今局面的恰恰是这些,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之前得先否掉自身的法理性。 见过走投无路而自杀的,可没见过为了别人的利益与美好未来而杀掉自己的。 “应该变好了,虽然我没看到。” 望舒诧异。“你说的是哪位?” “太阳王。”灵鹊先生道。“她还是一方诸侯时便积极变革,七年自然灾害前,太昊国的气象变化很大,比我去过的所有地方都要好。” 如果不是赶上七年自然灾害,灵鹊先生很怀疑如今掌控蒲阪薪火台的权臣有太昊琰的一席之地。 望舒奇道:“既如此,先生当年为何没有留在西荒?” 灵鹊先生无奈道:“西荒大饥,无粮,冀州有粮,西荒要对冀州开战,而冀州是我的家乡。”更新最快的网 虽然在西荒生活了二十多年,但他出生与长大的故土却是冀州。 西荒人族是为了生存,彼时还在西荒的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西荒沦落到了什么地步,但他也无法见家乡被战火蹂/躏。 鯈道:“情义两难。” 望舒道:“所有的战争都有其不得已,有正义的理由。”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是不得已的。 包括昔年的赫胥之战。 可惜说服不了她,不得已又如何,正义之名又如何,统统都去死。 【我想通了。】 【什么?】 【我为什么要纠结旭国数万人的死亡?】 【这就是你跑到灵鹊这里来隐居,每天安安静静过日子的原因?我还以为旭国那几万人的死对你没影响呢。】 【现在没影响了,我不后悔杀他们,即便时光倒流,我还是会杀,只是会换一种方式。】望舒道。【所有人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他们没错,我做为生还者要报仇,也没错。】 【你想通了就好,报仇就是报仇,为什么要去思考对错这种本来就因立场而诞生的概念呢?徒增烦恼。】 鯈插道:“不论是因为什么理由,战争本身就是错误的,不过比较悲哀的是,要让天下获得安宁却也只有以杀止杀的路。” 一老一少不由对鯈刮目相看。 鯈道:“你们什么眼神?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得多了,自然会懂一些。” 灵鹊道:“年轻人心性不错。” 鯈不是温室里养出的不谙世事的娇花。 灵鹊看不见了,商陆却是看得见的,鯈冲凉时身上有很多的疤,再加上给鯈诊脉时发现的暗伤,鯈虽年轻,但他的经历必定是丰富的,经历过诸多黑暗还能活下来并且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这心性相当不错了。 “做为心医当然要保持乐观心态。”鯈理所当然道。“不然就不是我治疗病人而是病人将我拉进他们的世界了。” 望舒知道鯈一直自称心医,但心医究竟是干嘛的却不太清楚,不由问:“心医治的是心?” 鯈点头。 “心病了,如何能治?” 鯈道:“我并不能,我只能缓解病情,等待真正能治的人出现。” 望舒与灵鹊俱是不解。 鯈见了,问:“你们觉得这个世道如何?” 灵鹊无言,他眼疾很多年了,但就算不眼疾,他也知道这不是一个好的世道。 望舒倒是很干脆的回答:“贵族贪婪且横征暴敛,氓庶如草芥。当然,这是普遍点的说法,要我说的话,那就是荒诞。” 鯈问:“荒诞?这个说法我倒是头回听说,如何荒诞?” 望舒想了想,举了个例子。“贵族依赖奴隶的供养而生活,若无奴隶,九成半的贵族都会无法生活,但贵族瞧不起奴隶,觉得奴隶低贱无比,但奴隶也并非一开始就是奴隶,也曾是氓庶,因为还不起贵族要求必须借的贷,承受不了苛捐杂税的盘剥,这才沦为奴隶。贵族觉得自己比奴隶高贵神圣,鄙弃着奴隶。” 她非常理解历史上巫女阿奴的所作所为,不管是谁爬到高位上看清了这些本质都会忍不住手痒。 不杀个血流成河实在是无法念头通达。 鯈道:“那不叫荒诞,那叫有病。” 望舒问。“你是指贵族还是奴隶?” 活久见这三个字不仅适用于元,也适用于她。 活了这么多年望舒不止见过一个人觉得奴隶偷懒和不忠是混账行为,当然,这么认为的人普遍被盗趾给宰了。 造反的奴隶头子对听忠孝仁义的大道理一点兴趣都没有,只爱手起刀落。 鯈回道:“我指的是世界。” 元:【这小子有点意思哈。】 有病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这思维逻辑之彪悍不逊色于青婧啊。 望舒也觉得有点意思。“既然世界有病,你为何还能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 鯈理所当然道:“有病得治,所以我选择成为一名心医。” 我完全没看出来你哪里在为世界治病。 望舒用眼神无声的表示,问:“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世界才是没病的世界?” 鯈想也不想的回答:“自然是老幼鳏寡孤独残疾者皆有所养,人不需要为了生存去杀人,每个人都能在不会伤害到别人的前提下做自己喜欢的事,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无贵贱之别。” 不论是灵鹊还是望舒一时俱是沉默,望舒更是忍不住戳了戳元。 【干嘛?】 【能当巫子的人都是奇葩吗?】 元反问:【你们中有正常人?】 这问题问得太扎心,望舒无法说什么,继续问鯈:“你的理想非常美好,美好得....”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又不伤人的词。 鯈道:“像白日梦,很多人都这么说。但人活着,若是连梦都不会做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望舒沉默须臾。“你说的对,人活着,若无梦,会很没意义。” 【我想和他聊聊。】 不挑吃饭时间出来了? 望舒疑惑,但还是将身体让了出去。 元用一黑一透着浅赤的眸子深究的看着鯈,目光锐利得仿佛剖开了鯈的躯体审视着他的灵魂。 鯈不解:“我怎么了?” 元闻言随口道:“有点好奇,你打算如何实现你的梦。” “我并无实现梦的能力。”鯈回道。 【我看完了。】 元说完便退了回去,重新换望舒,望舒一心二用。“那你岂非纯粹的白日梦了?” 【鯈身上有什么问题?】 【他没问题。】 【你刚才就差扑上去解剖他了。】 【好吧,我有点怀疑他是否一个人复活,不过看了看,发现不是,他是凡人。】 是凡人,所以不是复活,这意思是说元怀疑可能复活的那个人不是凡人? 鯈对脑子里不知翻转着多少思绪的望舒道:“怎么会是白日梦,我的梦,我个人无法做到,但并不代表它就不能实现了,只是需要很久很久才可能实现罢了。” “你活得到那个时候?” “我活不到。”鯈回道。“但这不妨碍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望舒好奇。“力所能及的事?做心医?” 鯈点头。“这乱世终有结束的一日,届时人族不会再有如今林立的方国,但所有方国都不存的过程会很漫长也很煎熬,我没有□□定国之能,无法缩短这个过程,但我可以安抚人们受尽战火创伤的心灵,让人能够坚持下去,活着才有希望,才可能看到日出。” 望舒看着鯈脸上豁达乐观得仿佛染着神性的笑容,忽问元:【曾经的巫女们是怎么看这个世界的?】 可以肯定,巫女们的人生观和正常人有别,不然也不会有玉宫之主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的说法,但巫女们究竟是怎样的人生观,却没有任何记载。 呃,也不是完全没有记载,至少阿奴有,她和奴隶制的争斗明明白白的写在史册上,用幽囚至死的下场给世人上了一堂与天下为敌会有什么后果的课,但别的巫女呢,仿佛都在倾情诠释什么叫奇葩与荒唐。 【为何有此一问?】 【因为我刚才有一瞬在想一个问题,如果鯈做了玉宫之主,他会变成什么样。然后,我发现,他一定会很不快乐。】 【....我也不清楚巫女们内心是如何看这个世界的,但,她们没有一个人真正的快乐。】 【全部?】 【你师姐那种视苍生为猪狗的特殊例子不算的话,全部。】 【真是相似啊。】 【是挺相似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是巧合还是遴选的方式里有我不懂的原理?】 元沉默以对。 【我迟早会被你所替代,你有什么好隐瞒的吗?】 【我只能说,有问题的不是遴选方式,也不是别的事物,是你们自己。】 【是灵魂。】望舒很笃定。 元沉默。 第280章 第六十二章灵鹊 柳枝净齿,蒸饼后的热水洗漱,收拾好后,朝食也熟了。 望舒提醒了下还在交流医术的灵鹊先生与鯈该吃饭了。 虽然鯈很年轻,实际年龄都没超过二十,也没正经的学过医,但医学知识并不少,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走的地方多了,收集了当地的不少土方子。 氓庶野人的土法子大部分只适合用草菅人命四个字来描绘,也有实用的,就是想收集和甄别出来难度太大,便没人干过,鯈做了,因而这位自称心医的医者不仅能治心病,还能治身体上的病。 不过这种情况下积累出来的医术,鯈可以说是纯粹的野路子医者,和灵鹊这样的正统医者根本不是一个体系。但也因为不是一个风格,医术造诣差了灵鹊没有一万里也有八千里的鯈才能与灵鹊交流医术而非单纯的请教。 两种风格的碰撞总是火花四溅忘了时间,不提醒的话,这俩饭都能忘了吃。 吃饭也没搞分餐,那是贵族才做得到的,一人一张食案,卫生倒是卫生了,但一张食案需要耗费的材料不少,民间都是一张案就够了,食物都放在案上,一家人蹲地上取食。 灵鹊家还是不错的,这年头医疗资源紧缺,学医的都不愁一口饭,因而灵鹊家是一张特别大的食案,长半丈,宽两尺,能放许多食物,可供一圈人围坐而食。 因着只有四个人,食物的种类便不多,蒸饼、兔羮、豆羮三样,分量很足,煮得也很烂,充分考虑了两位老人家的牙口,不是每个人都跟巫女似的活到两百岁还一口能嚼碎骨头的牙口,灵鹊先生一口牙剩下的连一半都没有。 将饭食都摆上食案,鯈与灵鹊先生也坐到了食案前的茵席上,嘴巴仍旧没停。 灵鹊先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吃饭时聊天是很正常的事,只一个问题,鯈知道的方子大部分是土方子,而土方子最有名的从来都不是效果,而是奇,什么稀奇古怪的甚至恶心的材料都有。 灵鹊先生与鯈不受影响,望元舒....这位更不受影响,胃口非常好,也听得津津有味,仿佛在下饭,唯独商陆先生有点吃不消,忍了忍,最后还是忍不住敲了敲桌子。“师君,你们吃完再交流医道吧,吃饭聊点别的。” 吃饭呢,就不要聊太干扰食欲的东西了吧。 灵鹊先生想了想,换了个话题。“鯈你要不要拜老朽为师?” 鯈奇道:“灵鹊先生不是不收徒吗?” 虽然灵鹊先生从不拒绝别人的请教,但收徒....真的是几十年没收徒了。 商陆先生道:“他那是被师妹给刺激的,一直没缓过来,好不容易缓过来了,年纪又大了,精力不济,这才一直没再收徒。” 大快朵颐的元随口道:“一日为师,终生父母,将师长刺激成这般,灵鹊先生收的那个弟子一定很不孝。” 商陆不由眼神怪异的看了眼元,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灵鹊先生道:“芕很孝顺的,她就是和我亲如父女,比较真性情。” 孩子在父母面前没必要演戏,芕也就不演,真实心性面对灵鹊先生,真实的结果便是经常口吐气人的话。 灵鹊先生没有孩子,弟子也有很多,但都很乖也很孝顺,芕倒不是不孝顺,就是与乖不沾边,愣是让灵鹊先生认识到了什么叫儿女都是上辈子的债主,这辈子来讨债的。 【我也挺佩服他的。】 【怎么了?】 【用于挑战。】 【挑战什么了?】 【芕啊,就是他一个徒弟,芕的心性,啧啧,最开始时看人的眼神,那就不是看人的眼神,是看食物的眼神,比婧还夸张,婧虽然视人如猪狗,好歹不会产生食欲。不过后来倒是改好了,也不知他是费了多少心思。】 望舒不动声色的问:【你认识他那个弟子?】 【当然认识,玉宫巫序里最美的食人花。】 灵鹊先生忍不住向两个晚辈说起了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弟子。 是的,最引以为傲。 虽然在的时候不是气他就是气他,但他众多弟子里,最让他骄傲的便是芕了。 医术是所有弟子里最好的,也是最有医者仁心的。 商陆对此有异议:“师姐活人性命不是为了野心吗?” “不论她的初衷为何,你们所有人里,她活的人是最多的,而且,我相信,即便失去了一切,她也还是会救人。”灵鹊先生叹道。“芕的本性很善良的,只是这个世道给她的伤害太多,让她一时看不清自己的本心。” 【你的情绪起伏有点大。】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哦。】 【你认识芕?】 【....你不是见过她吗?】 【见过啊,怎么了?】 【元你是不是脸盲?】 【我不是脸盲,只是同样的东西,我的眼睛和普通人看到的有所区别。不过你这么说,我想起来了,你的血脉和她高度相似,只是我以为是返祖的巧合,现在看来,她是返祖,但你不是。】 望舒怒:【你打过我阿母的主意?】 【是啊,可惜她不是巫女,那么契合的躯体....幸好她生下了你契合度更高的你。】 【你真是让我认识到了祖先对子孙能有多狠。】 【你我之间隔了至少两百代,纵是直系后代,血缘也已失去意义,难道你会爱你两百代以后的后代?】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爱两百代以后的后代,但我肯定不会打后代躯体的主意。】 【那说明你的节操和底线比我高,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 望舒顿时不想再和元讨论节操这种东西,转而去听灵鹊说徒弟。 芕不仅是灵鹊先生最引以为傲的弟子,也是最特别的。 灵鹊先生是低阶贵族出身,不然资质再好没有学习的机会也是白瞎,而在七八十年前,私学还在萌芽期,除了投个好胎,人族很难有读书的机会。当然,有机会和会不会认真学就是两回事了,投了个好胎,生在人生终点还累死累活的刻苦读书,太自虐了。 灵鹊先生做为低阶贵族,但贵贱恒定不仅仅贵族永远是贵族,氓庶永远是庶人,也意味着,低阶贵族永远都是低阶贵族。 人能答应就怪了,哪怕是生在终点,终点与终点也是有不同的,低阶贵族自然也是想往上爬的,虽然很难,但诚如鯈所言,人生于世,总要有梦想的。 虽然论有才华的人才数量,底层贵族碾压上层贵族,但论个体的才华,低阶贵族被上层贵族中的精英甩开十条街不止。 论才能,灵鹊先生不如上层贵族中的精英,论出身,她不如上层贵族中的草包。 再加上年轻气盛、不知收敛锋芒得罪了一些草包,草包们故意打压灵鹊先生,然后激灵鹊先生去向那些出身顶级氏族倾尽心血培养的嫡系挑战,只要灵鹊先生赢了,草包们就不再打压灵鹊先生。 元随口道:“你要赢了,的确不会被打压了,死人要怎么被打压?” 顶级氏族的嫡系子弟代表的是顶级氏族的门面,若被一低阶贵族击败,必定名声扫地,沦为上层圈子的笑柄。 哪怕当事人自己不介意,试图讨好他们的下位者也会蜂拥而至咬死灵鹊先生给主人出气。 灵鹊先生看了眼元,苦笑。“是啊,但我不懂,不幸的是,我输得一败涂地,幸运的是我输了,被调去了西荒,在西荒的二十余年,我沉淀了下来。” 鯈道:“祸兮福之所倚。” 没有那二十余年的沉淀,灵鹊先生未必能成为今日的医道佼佼者灵鹊先生,曾经瞧不起他的,曾经击败的他都被他远远的甩开了。 帝国何人不知灵鹊先生? 又有几人不知灵鹊先生年轻时的惨败,但记住了那个击败他的人不是因为那人是胜利者,而是因为那是灵鹊先生人生的转折点,所以捎带着记住了那人是谁。 还有比这虽胜犹败的胜利者吗? 史书工笔,胜利者只能做为失败者列传中的点缀出现,青史留名。 灵鹊咂摸了下鯈的用词,点头表示很有道理。“我一直很庆幸当年的败,若未败,我也不会在西荒遇到芕。” 在芕之前,他有很多弟子,但收的弟子最差也是地主家庭的孩子,推崇医者仁心,也是这么教弟子的,但芕是特例。 芕根本没有善恶概念,跟她讨论道德比对牛弹琴还累。 鯈推测芕的生长怕是和正常人有别,或者说,这人怕是和自己一样,生命之初就不是在文明社会长大的,但不解的是:“那灵鹊先生怎会收她为徒?听你的意思,她和你以前的弟子们截然不同。” 人会改变,但无缘无故的一下子的变化判若南北溟似的却是不太可能。 “最开始结缘是因为她救了我。”灵鹊先生回道。“西荒造反前夕,有一部分家乡在冀州的人决定返回冀州,我亦在其中,路上我们遇到了追杀,逃亡中,我与队伍失散,因伤重倒在了荒野里,本以为会被狼群分食,不会再有醒来的机会。” 醒来是在一个洞狮的洞穴里。 洞狮穴居,是西荒猛兽食物链中比较靠前的存在,因而它的洞穴残留的气味足以让许多猛兽不敢靠近,至于洞狮去哪了,洞穴里铺着的洞狮皮草足以说明洞穴原本主人的遭遇。 灵鹊先生醒来时坐在篝火边吃野鸡蛋的野人也察觉到了,不由扭头。 灵鹊警惕的看着稚童,不太确定自己是否被救了,因为洞穴里有不少啃得干干净净,连骨髓都吸得很干净的枯骨,做为一个医者,灵鹊先生如何分辨不出那些枯骨是人骨,并且大部分都是总角甚至襁褓婴孩的骨头。 总觉得自己是被带回来的口粮的概率大于被救的概率。 但他的伤势实在是太重了,哪怕对面那野人看着撑死四五岁,但野人寿命更短的同时身体素质也比文明社会的人更强大,而他根本提不起力气。 野人看了会灵鹊先生,最终拿着两个鸡子和一根帮着石头的木棍小心的走了过来。 灵鹊先生不由闭上了眼。 天要亡我。 还不如在荒原里被狼给啃了呢。 脑袋并未迎来重击,倒是嘴巴上有什么东西滴落。 是蛋液。 已许久未进食的灵鹊先生下意识张嘴将蛋液全部接收,同时睁开了眼,是野人。 一枚野鸡蛋投喂完了,野人又磕碎了另一枚野鸡蛋,投喂完了后便留下完全没饱甚至因为腹中终于进了点东西更加火烧火燎的灵鹊先生,自己又回到了温暖的篝火边。 灵鹊先生试图与野人沟通,野人完全不理会他,从野人的眼神....灵鹊先生也不难判断出,野人大概率,不懂人话,根本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 不过,野人应该不是一开始就是野人,曾经应该在文明社会生活过,因为在他努力沟通时,野人有时会出于好奇的模仿着说两句,虽然很生涩,但她还是能像人一样发出声音的。应该是曾经有一段时间是说人话的,但后来不需要说人话,就退化成了如今这般。 但不管一开始就是如此还是后天退化,野人都听不懂人话。 唯一不算太坏的是,虽然没法沟通,但野人并没有吃他的意思,一直给他弄野鸡蛋吃,捕捉到的野兽放出的血用骨碗盛起来放在火边烘熟后会分他一半。 虽然骨碗的材料是人的头盖骨,但为了生存,人的忍耐能力非常高,没两天灵鹊先生便能淡定的捧着人的头盖骨制成的骨碗吃东西。 闲来无事还会教野人说话学东西,野人兴趣缺缺,但哪怕兴趣缺缺,她出色的记忆力也让她轻松的记住了灵鹊先生教的东西。 灵鹊先生:“....”我的自尊心啊,当年比不过上层贵族也就罢了,顶级氏族的教育资源不是他的家族能比的,但为什么现在连个野人都比自己聪明? 这丧心病狂的野人听他上课时十分心思能有一分心思在听课就已经是给面子了,老子当年学习时可是拿出了十二分的刻苦认真....想打死天赋狗。 身体恢复了气力,伤势也好了一半后灵鹊先生第一件事便是和野人打了一架,将野人捆了带着往冀州走。 天赋狗这玩意太遭人羡慕嫉妒恨,但也看情况。 若是竞争关系,不管是谁发现十二分的勤奋刻苦用功还不如别人漫不经心的一分注意力,心态一定崩,羡慕而生嫉妒,嫉妒而生恨,搞死天赋狗都不出奇。 但做为一个朝着知非之年狂奔的人,灵鹊先生遇到这么一只天赋狗,就想收徒。 不是武者也不是术士,又没有预见未来的能力,在这个普通人族寿命短暂,能活过四十岁就算长寿的时代,这把年纪了,鬼知道还能活几年。 他有很多的弟子,但没一个超越他。 灵鹊先生对此一点都不自豪,一生钻研医道可不是为了当无人能超越的高山。 到了他这把年纪,教出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弟子才是最期待的事。 梦想是丰满的。 现实是骨感的。 灵鹊先生的打算卡在了第一步。 重新学会了说人话后告诉灵鹊先生自己叫芕的野人对文明社会,对济世救人,毫无兴趣,或者说不能理解。 人是食物之一。 谁会对食物抱有仁心? 芕能没有逃跑并且每天耐着性子听他说话都还是因为他每天会给她食物。 芕对待食物的态度非常认真,认真到给她一口饭,她能为你做任何事,不论杀人还是放火。 不过灵鹊先生也只是用这招勾着她不逃跑,不打算用一辈子。 芕能为你的一口饭替你杀人,同样也能为了别人给的一口饭杀了你。 灵鹊先生并不怀疑芕杀人的能力,虽然年纪很小,但....任何一个见过芕杀人的人都能看出来,芕杀人的手法相当老练,又快又准又狠,不会浪费一丝多余的气力。 不教给芕什么叫道德,她杀任何人都不会有心理障碍。 但芕对道德没兴趣,也无法理解。 任重而道远,有吃的吊着,人不会跑,慢慢耗呗。 进入冀州后芕终于有了改变,开始对医道产生兴趣了,上课的时候拿出了十二分的专心。 一分心思尚且学得飞快,何况十二分心思,学习速度仿佛吸水的海绵。 灵鹊先生颇为诧异,之前不是还不能理解没兴趣吗?这是终于开窍了? “学医,有饭吃。”芕如此回答灵鹊先生的疑惑。 灵鹊先生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什么意思。 芕解释道:“老头,什么,都不会,也不会,捕猎,每天有饭,吃。学医,有饭吃,老了,也有饭。” 在这个医疗资源稀缺的时代,学医的确能一辈子都有饭,唯一的风险也不过是碰上医闹。 氓庶也就罢了,闹不起来,但也付不起诊金。 贵族倒是付得起诊金,但治不好往往会被砍头。 不过活着的时候倒的确不愁吃喝。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灵鹊先生活了快五十年,见过很多学医的晚辈,却从未听过学医是为了吃饭这般朴实无华的理由。 灵鹊先生很怀疑芕以后做了医者会不会有医德这东西。 不过,慢慢教吧,也没人天生就是圣人。 一步一步来,至少现在愿意认真学东西了。 回到冀州后灵鹊先生被征入了军中,不方便继续将一个孩子带在身边,但托付给友人或家人照管....什么出身就有什么样的交际圈,灵鹊先生的友人与家族都是贵族出身,不会对一个没有血统的低贱野人真正上心。 灵鹊先生相信看在自己的面上,他们不会短了芕的吃喝,但也仅此了,而芕也很好满足,有吃有喝就行,不会觉得被亏待,但灵鹊先生不太能接受。 鬼知道这场战争何时结束,若是多年不结束,芕的学习岂非要耽搁很多年 他的友人与家族可不会管芕的教育问题,知识是贵族的私产,故而书籍历来为高门珍藏,氓庶没资格染指,何况芕这样的出身。 天赋再好,荒废多年不学习....哪怕是天赋狗,以后的学识也必定连贵族中不学无术的草包还要不如。 走之前灵鹊先生通过关系和金钱将芕塞进了玉宫巫序。 他本就是巫医,当年也是巫序出来的,知道巫序的情况,芕或许会在巫序被排挤,但教育问题至少是解决了。 而且,芕要融入人群便不能一直不走入人群。 虽然出身会让芕受到一些人的排挤,但也一定会有孩子会想和她做朋友。 年纪特别小的孩子的尊卑意识比起大人会浅一些,交朋友时比起朋友的出身更在意朋友生得如何,喜欢和生得好看的人当朋友。 灵鹊先生在进入冀州城邑后将芕那不知多久没洗过的脸给洗干净后发现这野人生得甚是好看,好看得仿佛帝国那些传承千年以上的顶级氏族的嫡系。 贵族少有生得磕碜的,哪怕第一代的贵族生得很丑,也会因为手握权柄,好的东西都是贵族的,包括美人。如此一代一代下来,除了一些只在小范围内通婚的少数例子,大部分贵族氏族都生得很好,越是古老的氏族,越是生得美丽。 灵鹊先生有点怀疑芕是否哪个古老氏族搞丢了的孩子。 不过不管怎样,顶着这么一张脸,芕不可能一个朋友都交不到。 第282章 第六十四章乔 这世上有一种人,哪怕行为逻辑上没问题,甚至于大部分人在换了位置也会认同那糟心逻辑,但只要不是当事人,都会想揍那人一顿。 青婧无疑是其中佼佼者。 “救人一命行善积德?行善积德能让来世更好?你确定?师妹没告诉你,虽然轮回永在,但你下辈子是做人还是做豚犬与你这辈子干了什么完全无关吗?完全看手气,手气好抽到好签,生前便是杀人如麻,来世也一样投生王侯,手气不好抽到下下签,今生功在千秋万代,来世能不能做人都是个问题。” “望舒没跟我说过这个,而且,轮回怎么可能....” “荒唐?你不觉得这种做法是最公平公正的,不论是王侯还是贱民,亦或猪狗,都在同一起跑线。当然,你要觉得人是万物之灵,贵贱有别那就另当别论。可惜轮回的创造者是神灵,凡人物种之间尚且物种不同,三观不同,何况神与人之间的差异。” 想了想,青婧又补充。“不过就算今生行善真的能让来世投个好胎,我也不在意。” “为何?” “来世的我还是我吗?轮回是将洗去所有前尘如同一张素缣的灵魂注入胚胎之中,那根本就是一个全新的生命,不是我,我为何要为不相干之人的命运劳累自己呢?” “我的医术的确很高超,但这并不能成为我理会青州大疫的的理由。谁规定我有救人的能力就一定要伸出援手?我愿意伸出援手那是我善良,我不愿,那也是本分。” “青州万千氓庶很无辜很悲惨?他们悲惨是他们的事,与我何干?他们既非我父又非我母,我为何要考虑他们过得如何?便是我的亲生父母我都没这份孝心,苍生的脸真大,待遇要比我父母更高。” 不仅没说服人,反倒差点被青婧的神逻辑给带歪。 百般劝说不成,乔忍不住道:“许是我的错觉,为何我觉得你似乎很期待青州瘟疫横流?” “不是你的错觉,我确实很期待。” 乔沉默了须臾,握着腰间佩剑的手反复握紧又松开,最终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毕竟,打不过。“青州人族与你有过节?” “往日无仇近日无冤。但大疫之后必有大饥,大饥必带来大乱,我迫不及待的想看到天下大乱。”青婧叹道。 天下大乱,她真的等了很多年了。 乔彻底放弃了说服青婧的想法。 人与人的悲喜尚且不相通,何况人与非人。 悲喜都不相通了,又如何能沟通? 乔喊了顼走人。 顼比乔更早的看出了青婧是什么人,见乔终于认清现实,马上就同乔离开了。 “看着那个天人族,我都快觉得天人族被灭族很应该了。” “你才见过几个天人族,青婧....”乔也不知该说什么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我只见过两个,但这两个一个比一个残酷。”乔道。“青婧还算好的了。” “另一个天人族干了什么?”乔随口问。 “祂认为苍生最美的归宿是无间。” 乔:“....”他现在也有点怀疑天人族的遗传是不是有问题了。 在空中思考了下天人族的遗传问题,乔最后还是重新打起了精神,不管天人族遗传有什么问题,他都还是要面对现实的。 回青州。 虽然自己的医术很浅薄,但他的防疫知识学得不错,能救一个是一个。 回青州之前乔琢磨着先去趟澜北确定一下盗趾军残部的境况,在夷彭列岛的这些日子,他除了游说青婧,还在顼的帮助下下海收集了不少海里的奇珍。 大包小包挂了顼一身,给九方燮的话,应该能起到不少作用。 本以为需要找一段时间,却不曾想根本不怎么需要找人打听。 澜北的变化很大。 澜北原是澜州人口最稠密的地方,地理偏南,但又没特别南,开发难度比更南边的地方要小很多,在望舒的估算中,澜州总人口约莫三千万,其中一半都在澜北。 如今的话,哪怕是数算差了望舒一大截,也没有足够的数据可供分析的乔也能判断,澜北如今的人口能有曾经的三分之一都是奇迹了。 连着看到好几座城邑都是破败了的空城。 顼很惊讶。“这地方发生过什么事?” “战争,瘟疫。”乔叹道。 “陆地上几时没有这些东西了?” “但两者相加起来威力就很大了。”乔道。更新最快的网 瘟疫自己不长腿,得借助宿主离开原本的地方才能蔓延开来。这年头除非徭役和战争,否则大部分人从生到死都只是在一个很小的范围,瘟疫传播其实也不易。 人很快就死光了,自然就无法大范围传播开来,但徭役和战争会使人离开家乡很远的地方,瘟疫也得以跟着到处跑。 盗趾与帝国的战争推动了这场大疫。 思及此乔不由一怔。 澜北大疫是盗趾与帝国的战争所推动的,那青州呢? 青州并不和平,但战争都是小打小闹——相对于盗趾与帝国的战争——哪怕有瘟疫,哪怕瘟疫会蔓延开来,最终横扫青州,也不应当这般迅速。 哪怕有盗趾与帝国的战争推动,澜北大疫也是花了大半年才得以横扫澜北。 乔皱眉。 不会是望舒,望舒狠不下这个心。 有别的人在推波助澜。 虽心急如焚,但乔还是决定先找到盗趾军残部,很好找,九方燮如今大大方方的占了一座已经破败了的城邑,所有人都知道盗趾军残部在那,但不会有人去找麻烦。 半是九方燮能治疫,用治疫方子和自己在一些人脉同周围国家进行了利益交换。 半是澜北如今的情况,字面意义上的十室九空,想发动战争也得有足够的兵源和粮食,刚刚被大疫给折腾过,不管是谁都是要人没人,要粮没粮,既如此,自然喜迎和平。 看到乔活着回来,盗趾军中认识他的老人都很高兴,拉着乔就要去饮酒,他们饮酒,乔在一边看着那种饮酒。 “你们哪来的酒?”乔奇道。 酿酒可是要粮食的,他不认为现在这种情况,九方燮会允许下面酿酒。 “不是自己酿的,是猴儿酒,山里发现的。”鹄一边拉着乔一边道。“我每次偷的都不多,那些猴儿也没发现,一直在老地方藏酒。” “是啊,攒了一大罐了都舍不得喝,怎么抠都抠不出来点,乔你一回来这小子就愿意拿出来,还是你有面子。” 乔开心的道:“那可不,我九死一生才回来的,必须有酒。” 虽然他喝不了,但看别人喝也不错。 猴儿酒是上等的美酒,拿来配酒的菜却不是,不仅不是好菜,还是最普通的苦菜,一种用野外随处可见的野菜做成的苦菜,长得很快,容易采摘,缺点就是苦得要死。 因为是乔带来的好友而得以一起饮酒的顼只尝了一口酒配菜,苦得差点吐出来。 本体姿态时的龙族味觉相当差,但人形时味觉却会好一点,但比起真正的人形生物还是差了点,苦菜之苦可想而知。 顼无法理解的看着小口饮酒大口嚼苦菜的众人。 猴儿酒的量不多,每人也就分两口,因而苦菜准备得特别足,每个人都能分到七八斤,因为是欢迎乔回来,众人凑了点油脂,煮野菜的时候加进去,每个人都嚼得津津有味。 乔闻着酒和苦菜的香味与众人聊着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知道顼是一条龙,所有人都不由惊讶,更有甚者想上手摸摸,看看乔是不是在胡说,结果被顼变成龙形带上天玩了一回高空降落,吓了个半死。 乔也知道了盗趾军这些日子来的经历,暗中投靠了辛侯,得到了辛侯的支援才撑过了最难熬的冬季,后来澜北瘟疫横流,所有国族都没心思理会他们,便偷偷的下了山,找了现在这座荒废的城邑定居。 在九方燮和辛侯派来的人手的合力下,很快就重新整顿和建立了秩序,还有了官序,每个孩子都会去读书学习,但因为夫子的人手太少,拢共才五个,教不来所有的孩子,因而试学一个月,一个月后没通过考核就会被送回家。 还有三个医者,据说是夷彭从一个叫虞的人那里抢来的。 虽然只能治一些小病,而且一边给人看病还要翻书,但这年头,只有贵族才有医者看病,因而奴隶军要求不高,有就行了,更别说那些医者比起望舒走之前调/教的军医要好不少,那些军医只会治点跌打损伤,配点外伤药。 夷彭送来的医者能治的就很多了。 乔初时只是很认真的倾听着,想知道盗趾军残部过得如何,但听到九方燮去敖岸山拜访一位叫山鬼的医者得到了能治疫的方子,不由得激动了起来。 虽然青婧哪个混蛋的医术造诣很高,但这世上并非只有她一个神医啊。 马上就追问其山鬼住哪。 澜北的大疫也不是什么温和无害的玩意,都能解决,青州的疫疾说不定也有希望呢。 问出了山鬼的住所后乔便迫不及待的要离开,当然,走之前没忘了将自己为盗趾军准备的财富留下,九方燮出去了,还没回来,他便将东西都放在了九方燮住的地方。 “那你何时回来?” “等青州的疫疾结束吧。”乔回答。 “元洲什么时候没有疫疾了,也不知你为何对青州的疫疾如此在意。”鹄不是很能理解。 这年头,疫疾差不多已经成了所有人生活的一部分,哪怕它会要命,也因为太过寻常以至于很多人都淡然了。 乔自然不可能说那瘟疫是望舒搞出来的,而是回答青州终究是自己的家乡,不想它太惨。 用最快的速度飞到了敖岸山,见到了山鬼。 山鬼不假思索的拒绝了乔的请求。 人间多煎熬,不如早死早超生。 乔扭头问顼:“你说我绑了她如何?” 一直望着天上乌云的顼道:“我不建议你这么做。” “加上你也打不过?” “不是,我在她身上没有感觉到任何生命气息。” “只要是生灵,就不可能没有生命气息,除非是邪灵。” “她不是邪灵,但她身上就是没有生命气息。”想了想,顼又补充。“擅医者往往也擅毒。” 山鬼明显比青婧更棘手,青婧还只是单纯的擅医者擅毒,山鬼就是擅医者擅毒之余加上邪门了。 乔纠结了一番,最终只能放弃。“你说这世上医术绝顶的天才怎么脑子都....”好似有病。 青婧如此,山鬼也如此。 三观都太扭曲了。 “我觉得是你运气太不好了。”顼诚恳道。 天才人物,他见过很多,哪怕与众不同也没到青婧与山鬼的境界,足可见大部分天才还是正常人。 这安慰未免扎心,乔一时不能言。 “罢了,我们走吧。” “回青州?” “对。” “哪座城?” “不是哪座城,是巡查。”乔不是很确定的道。“青州的瘟疫扩散得有点太快了,不太正常。” 有澜北大疫做对比,青州大疫的蔓延速度委实过于突出。 顼感觉不出来,一年和一百年在他眼里都只是一小会,但他无所谓具体去那片疫区。 三途将一只染疫的两脚羊扔在一座没有疫疾的城邑里时忽然发现天黑了,不对,不是天黑了,而是有什么体积很大的东西遮住了太阳星的光芒。 三途不由抬头,看到了一脸无奈的乔。 “我虽然有猜是你,但没想到真的是你。”乔叹道。 三途挑眉。“所以你要阻止我?” “当年之事,你要报仇,找始作俑者便是,何必牵连无辜。”乔道,他决定以后再也不腹诽望舒那套参与既有罪,主犯从犯同罪的逻辑了,与三途一比,望舒无害得简直像兔子。 三途嗤道:“我可是邪灵。” 乔疑惑,总觉得三途话里有话。“我知道邪灵是为仇恨而生的存在,但这些人与你没仇。” 邪灵是诞生方式和生命存在形态不讲理,不是思维逻辑也不讲理吧? 顼道:“乔,邪灵是生灵枉死时对人世的负面情绪所孕育,最恨的是害死自己的人,其次是所有活着的生灵。” “那太不讲理了。”乔无语。网首发 三途道:“很讲理啊,羡慕而生嫉妒,嫉妒而生恨,多符合人性。” 是很符合人性,但—— 乔道:“收手吧。” 三途拔出了自己的剑。“什么?” 乔:“....我不想杀你。” 三途道:“我倒是想杀你,反正现在已经和卷毛翻脸了,不管你这个东西是卷毛怎样造出来的,我也不需要在意她会不会生气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能沟通什么? 乔无奈的拔出了佩剑。 三途的剑法甚为精妙,当年赫胥城死的人太多了,擅长什么的都有,源自于亡者的邪灵自然也什么都会,包括剑法。 乔的剑法一般,同不知融合多少亡者剑技的三途完全不能比,而且用惯了的长戟已经丢了,只能凑合用剑,差距便更大了,所幸力大无穷,一力降十会。 邪灵气力也很大,但三途很快便发现自己的气力与乔没法比,每一剑都镇得手臂发麻,不过百来招,彼此握着的剑便没法用了,全都是缺口。 看戏的顼非常及时的扔了一柄新的剑给乔。 剑一到手,手感便甚为不同,一点都不像金属,但锋利却是神兵级别的,轻松的便刺伤了邪灵的爪子。 三途果断弃剑,化为人面鸟,以锋锐的爪子与速度对付乔。 百用百灵的战术遇到了天敌。 偃人不会流血,也不会痛,从头到尾都能保持最好的状态,邪灵却会受伤。 意识到同偃人没法打,三途便想撤,没用翅膀飞,顼也会飞,因而迅速的像城邑中人口最密集的地方扑去,乔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却只来得及削下邪灵半边翅膀。 不论是在什么城邑,贫民窟都相当的狭窄逼厌,以及人口稠密,邪灵七弯八拐的,不过须臾便没了影。 顼提议道:“不如放把火。” 捡起半边邪灵翅膀的乔不解:“放火做甚?” “逼它出来呀。” 乔:“....一把火下去,三途是逼出来了,但这一片的人也死定了。” “让那只邪灵跑了,和放火,那个损失更大?”顼道。 乔拒绝。“他们不是我的敌人,我做不到....这翅膀怎么了?” 手中的邪灵翅膀竟然在这么一会儿的时间便腐朽风化了。 “邪灵的本质是死人,早已死去,很正常。”顼道。 乔想了想三途的武力,又瞧了瞧周围明明活着却仿佛死人一般苍老疲惫枯槁,没什么生气的贫民,不由道:“太不讲理了。” 都死了还能这么活蹦乱跳,这是瞧不起活人呢? 第283章 第六十五章少昊君离 君离翻完辛筝百忙之中给自己默写的禁书后便明白这书为何是禁书了。 哪个正常人能想到刑名之学大家的李起师从计然学说? 是的。 这卷名为计然的禁书写的全是商业,鼓励发展商业。 理由也是有理有据的。 纯粹的农耕社会,能养活的人口是有限的。 诚然,元洲的待开发的土地非常多,哪怕历经四大种族王朝,元洲的开发程度仍旧感人,一方面是元洲疆域委实辽阔,另一方面就是毒虫猛兽等生态环境因素太凶残。 虽然为了生存,垦荒再难,智慧生物也还会不断的垦荒,但土地增长的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 人族每隔三五百年就要陷入混乱,不是对外就是对内,反正不死掉过半的人口就不会结束。 作者认为究其原因就是人地矛盾,土地养不活以恐怖的速度增长的人口,通过战争消灭过半的人口,如此一来又是地广人稀了,人地矛盾便缓解。 效果很好,见效也很快,但后遗症同样惊人。 过半的人口被消灭,剩下的人口不足以维持原本的耕地,大量的良田会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手耕作而荒芜,重新退化为森林,先人辛苦垦荒百年的积累全都付诸东流。 作者提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 发展商业,利用商业吸纳无地的人口,因为商业不是农耕人口,因此吃的粮食全都要靠买,这也会刺激到农人垦荒与耕作的热情。 至于粮食会不会不够吃,不会。 商业会如水一般将粮食大熟之地的粮食运到粮食不够吃的地方。 当然,要发展商业,完善的法律很重要——无怪乎自己是计然学说的人,教出来的弟子却是法家的。 作者写的商业部分内容很多,虽然作者很努力的整理,但能看得出来,作者自己对于商业也并未百分百的摸透,但通过对商业的观察找到了这一思路。 君离估算了下李起蹦跶的时间,再倒推了下他先生可能活跃的年代....超前半步是天才,超前一步是疯子,比疯子更痛苦的是疯子很清楚自己有多悲剧。 《计然》成为禁书的因素很多。 一,土地是贵族的根基,如果土地不再是帝国最重要的根基,那贵族凭什么是贵族?凭血统?算了吧,帝国这一千年来多少国族灭亡,多少血统高贵者因亡国而沦为氓庶甚至奴隶。 二,做生意比种地更赚钱,一旦放开对商业的压制,大量的人口跑去做生意,谁来种地?土地荒芜了,商业便是无根之水,天下大乱也不远了。 三,商业很赚钱,所以是贵族的肥羊,一旦建立起有利于商人的社会环境,贵族就不能随时宰羊了。 四,《计然》里觉得贵族很多余,因为贵族享万民供养却不创造财富,不像商业,同样是脱产,商人可是实打实的在创造财富。而社会能供养的脱产人口不可能是无限的,脱产贵族与脱产商人,只能有一个留存。 五,要发展就必须允许人口自由迁徙,但允许人口迁徙,统治成本必然大大增加。帝国一直以来都极力控制氓庶的迁徙,将氓庶绑死在土地上,固然有农耕需要的缘故,但更多的还是为了降低统治成本,宗族内部处理事务,族老拥有对族人生杀大权也是为此。 六,也是最重要的,也是计然自己也写了的,发展商业需要很多人口,并且人口越多越好,然帝国疆域辽阔,人口密度低得感人。更感人的是帝国的情况,人口一旦增加到临界点就会陷入混乱消灭过半人口,因而哪怕是想等帝国人口慢慢积攒到门槛线也做不到,在人口发展到适合发展商业时战争早已爆发。 书著到最后,作者明显快疯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却被现实告知前有死结,过不去。 作者要么气死要么抑郁死。 君离合上写满了字的缣帛。 这书被禁得一点都不冤。 又是动摇井田制又是贵族多余,觉得商人比贵族有价值,从头到尾都在无意识的往贵族公卿的心脏上疯狂捅刀子。 君离蹙眉,虽然被禁得一点都不冤,但,它很有道理,并且如今蒲阪正在推行的重振王权,捍卫礼乐的改良更具备可行性。 只要能在土地矛盾愈发尖锐时压住矛盾不让它迫不及待的爆发出来,而是通过商业来吸纳无地人口,缓解矛盾,那么每隔三五百年一定会来拜访的大混乱也可以关在门外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商业的确能养活更多的人口。 为了生活也为了还债,他私底下是有经商的,在王畿购置各种东西运到兖州与沃州贩给贵族公卿们,以及趁着大疫时在漓水沿岸修建了大量的货栈供过往的商队存放货物,尤其是粮食。 而为了不被人抢,他自然也养了大量的护卫,不论是负责打理商队的还是保护商队的护卫,全都是脱产,靠他的封地税赋根本养不起这么多脱产人口,但靠着商业,却是养得起。 “但,那太难了。”君离低笑。 帝国的方国与诸侯太多了。 分封制更是让每个贵族的封地都是国中国,毕竟哪怕是王也没权利干涉贵族怎么打理封地。 他若不是沃州少昊氏的帝子,兖州连山氏与巫咸殿太昊祭巫的儿子,手里有兵有少昊亓给他的少昊氏暗部力量,他手里的商队根本不可能将货物送回去,更不可能有人买——比起花钱买,当然是抢更划算。 这种情况想发展起如书中所说的能够吸纳大量无地人口的商贸不如洗洗睡,做个白日梦更靠谱。 听了听帐内漏壶的声音,计算了下时间,天快亮了。 君离将《计然》收好,拿起自己之前改累了而放在一边的练兵计划继续改良。 不过一个月,新军委实让他见识到了个人武力强大不代表组成了军队也能打出好的成绩好,能保命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遗憾的是,这次的对手是画旬,保命不仅是奢求,还是累赘。 他太讨厌这种感觉了。 仿佛又回到了孩提时。 后天的眼盲不妨碍别的感官,但先天的眼盲却会影响别的感官,比如哑,他能听到别人怎么说话的,但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人是用什么器官发出的声音。 不管做什么都必须依赖他人才能生存,自己就仿佛一个累赘。 当他学会了一个人也能生活,并且将自己的生活打理得很好时,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有那种感觉了,结果画旬令他重温旧梦了。 催促起床训练的锣声响起后君离也出了营帐。 没急着去校场,而是走到了旁边营帐门口。 “兕子。” 辛筝无奈的掀开门帘望了望,天还是黑的。“我能理解之前的事对你的刺激,但你有点人性好不好?” “一日之计在于晨。” “我是司马,不是甲士。” “我不在,你能安睡?”君离反问。 这问题问得太好,辛筝一时无法言语。 她也不是一开始就在君离旁边的营帐生活的,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从心的缘故。 行军时,辛筝这个司马,只要下面不是明晃晃的踩线踩得太过分,都不会杀人,撑死抽个三五十鞭,但来到已经沦为战场的九河走廊后,辛筝的标准便改了,不论严重与否,只要踩线,三五十鞭是起步。 这种做法的是结果便是辛筝手上迅速堆积了大量贵族甚至少君们的命,新军中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想要她的命,当然,新军的风气也好了很多。 一群鸡被杀的威慑力还是极佳的。 辛筝付出的代价随身带着一堆的机关暗器,并且身边随身跟着几十号护卫,连住的地方也搬到了君离隔壁。 杀个司马,最后要平事也不是做不到,但明目张胆的将军将也给误杀了,那乐子可平不了。 至于死士会不会不长眼的误伤君离,当然不会,但辛筝一定会。 辛筝打了个哈欠。“行吧,走了。” 君离做为军将与少昊帝子,身边的护卫比她的不知精锐几个层次,不蹭白不蹭。 君离以为自己很早了,却发现有人比自己更早,新军的人马不用自己派人去喊便已在校场集结与操练了起来。 君离诧异不已。 中邪了? 辛筝半睡半醒的打着哈欠道。“没中邪,是你昨天的话太伤他们脆弱的自尊心了。” 战场上个体的武力与团队的协同性哪个更重要? 答曰,后者。 但大部分人都认为是前者,至少曾经如此。 如今不如此则是被画旬教做人了。 九河走廊之前的大败不可避免的带来士气低落的问题,必须想办法提升士气,王的想法逼画旬出来,让画旬吃个亏。 攻防战并非从头到尾都搁着城墙角楼交手,乌龟壳再硬也禁不住持之以恒的破坏,因而守城一方也是需要在必要时出城破坏攻方的攻势的。 王组织军队日夜不休的攻打九河走廊,效果显著,逼得画旬不得不派出五千精锐出城破坏王师攻城的节奏,也因此落入了王师的陷阱。 虽如此,却很难说究竟谁的损失更大一点。 画旬派出的人马的确中了陷阱损失惨重,但画旬也利用这一机会找到切入口咬了王师一口。 新军便是画旬找到的切入口。 一直军将根本无法掌控下面将领的军队,实在是太好对付了,在王师设伏画旬人马时,画旬也故意引质子军心高气傲的公子们贪功冒进.... 君离倒是凭感觉判断不对劲,觉得不应该追,但拉不住下属,甚至被裹挟着追残寇。 王能放着这些质子不管随他们去死吗? 真那么干,王的首级也可以搬家了,只能腾出一部分兵力去救人。 质子军被救了出来,代价是上万徙卒与甲士的生命。 君离受到的打击不轻,为了救他们,搭进去的人命可不是一换一那么便宜。 旁的人则是纯粹的愤怒,别人牺牲生命来救他们是天经地义的事,不需要挂怀,愤怒的是画旬的无耻与质子军本身的巨大伤亡以及王在事后对他们的处置。 杀不能杀,打不能打,干脆扔后方看戏养老。 君离不再但求不惹事就好,能否掌控质子军随意,质子们....倒是士气如虹,就是仍旧没打算认认真真听军将的,将君离当一回事。 君离专门设计改良了适合质子军的练兵方略,也甚为不配合,最后还是辛筝将十几个表现得太明目张胆的挂旗杆上风干了,这才保证了每天锣声响起后所有人都能按时于校场集合——不能按时的挂起来风干。 只是,按时集合了,却是身在心不在。 对此辛筝这个司马也无奈了,这帮公子君子们自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想让他们鼓起士气悍不畏死....难度略高。 这个问题最后是君离解决的,被气得不轻的君离跳上高台冲着所有人发表了一番全篇不带一个脏字,但字字句句都在表示,在场所有人都是废物,是垃圾,是累赘,只配当弃子被送来当质子,哪怕日后归国也只配当自己兄弟姐妹养着玩的宠物的演讲。 这年头的质子普遍是弃子,虽然也有质子最后逆袭为国君为后世津津乐道,但若非极其稀少,何至于广为流传? 质子们有谁是不清楚自己在家族眼里是什么地位吗? 自然是知道的,但平时不会有人如此直白的告诉他们,你就是一枚毫无价值的弃子。 君离甚为沉默的看着校场上操练的人,忽问辛筝:“你不训练吗?” “人各有所长,我擅强军而不善统军。”辛筝很有自知之明的回答。“不过,一番话把人刺激成这样,你也不赖。” 她一直以为君离只会带兵打仗呢,不然怎会一直拿这些人没法子。 君离道:“我以前并未带过如此军队。” “据我所知,你也就是在昆北的时候带过兵。” 君离点头。“在昆北的时候不论是我自己练的还是你给的,都很听话,令行禁止。” 而质子军,看辛筝这个司马对自身安全小心翼翼的模样便足以说明这支军队多么的令行禁止。 “当然不可能一样。”辛筝道。“在昆北时,那些徙卒求的是吃饱穿暖,而你我给得起,但质子军,你给得起的,他们本就拥有,无欲则刚。” 某种意义上画旬给质子军的教训解了君离的围,最不听话冲得最快的那群刺头子在之前的战役中是第一波死掉的。现在还活着的都是那会儿没将君离的话完全当耳旁风的,这也令得君离终于建立起了初步的威信。 君离嘴角抽了抽,无欲则刚这个词用在军队上未免荒诞,更荒诞的是辛筝哪怕用了这个词,也还是写实风格。 “你有什么打算?”辛筝问。 君离回道:“用三个月的时间将他们训练得令行禁止。” 辛筝终于完全睁开了眼。“三个月训练出一支令行禁止的军队,你确定?” “我确定。”君离自信道。“他们和寻常徙卒不一样,都是自幼读书习武,教起来很容易。氓庶想训练成师,最大的难度便是氓庶愚昧,莫说东南西北,便是左右都分不清,必须从头一一教起,但这些人不需要,可以跳过。” “然后你还每天训练四个时辰。”辛筝惊叹的看着将台上的滴漏。 这个世道,军事训练很重要,但训练一整天却是奢侈,要维持生存,一个成年人一天至少吃半斤食物,而这个标准只是维持生存的标准,若是每天都有高强度的体力消耗,比如每天从早训练到晚,那每天进食至少也得五斤。 也就是质子军各个都是有出身的人,每天都能吃肉,不然君离这种搞法,非战斗减员的死亡率必定惊人。 君离点头。 辛筝道:“我觉得接下来会更危险。” 君离这种做法,三个月练出强军不难,但....太辛苦了,肯定会有受不了而挑战军纪的,她这个司马不可避免要大开杀戒。 君离道:“有我这个肉/盾在身边,不会有人试图对你做什么。” 辛筝挑眉。“你知道我为何跟着你?” “不外乎你死的时候先杀了我,做成我被刺客误杀的模样。” “你心态真好。” “是我选择让你做司马的,自然也要承担起可能的后果。”顿了顿,君离道:“而且,我相信你不会真的弄死我。” 辛筝没吭声。 君离继续道:“对了,《计然》我看完了。” 辛筝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她现在可以确定,君离谪仙天人般的皮囊下比之自己并不逊色。 那么多明显三观冲突的书不仅短时间看完了,还看得津津有味,哪个正常人做得到? “我觉得它很难实现,虽然很有道理,但现实中没有生存的土壤。”君离随意的问。“你觉得呢?” “不难啊。”辛筝随意的回道。“若人族只剩下一个国族,国即王朝,王朝即种族,废除关卡,需要的土壤自然而然便有了。” 纵然什么都看不到,眼前一片虚无,君离也不由看向辛筝站立的位置。 第284章 第六十六章竹 竹站在贴着成绩榜的公告栏前久久无法回神。 她,考砸了。 官序热爱考试,每月一月考,半年一中考,每年一大考,前两个还好,主要是测试水平的,最后也是一个测试学习水平和进度,不同的是,前两个考砸了会迎来先生的疯狂填鸭补课,最后一个考砸了....卷铺盖回家。 年考之严之变态,一直都有人怀疑,官序十年,究竟有没有人能顶着每年没完没了的考核读完十年。 比起一开始就被淘汰的,都已经拼尽全力读到了第七年,眼看离官序正式毕业只有两三年的时间了,却被淘汰....竹内心不禁呕血。 同学安慰别内伤了,今年的大考难度比以前高了不止一截,刷掉了八成的学子,你死得不冤。 是啊。 死得不冤。 还有两成留了下来。 我却非其中之一。 竹苦笑。 想在官序读完十年需要不仅仅是名列前茅,必须是最优秀,因为只有最优秀的才能不管官序怎么折腾大考的难度都不会被淘汰掉。 “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吗?”竹问。 官序在大考的难度并非没有最高只有更高,难度高低看财政情况和官署人手缺乏的情况,只有在严重缺乏人手的时候官序的考核难度才会拔得如此惊人。 一众同学想了想,没听说封地最近有什么大事。 问不出什么答案,竹也就没再追问,而是收拾行囊和询问自己要被分配到哪去。 官序供孩童读书以及吃穿,并非不需要代价。 学生毕业后的工作由官署分配,官署哪里缺人就把萝卜头往哪里填。 也不需要担心萝卜头适应不了,还在读书的时候萝卜头们每个月都要抽出时间帮官署办事:丈量土地、清查户籍、教书....很多很多。更新最快的网 年纪虽小,会的事却是巨多。 得到的回复是教书。 很快就会修建一座新的序学,约莫三个月后就会开学,竹到时候要去担任先生。 竹诧异。 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在为官署做事,她年纪虽小,却也不是什么都不懂。 序学建起来了得有学生才行,原本修建的几座序学便已经足以容纳封地的孩童了,怎么这么短的时间就又修建了? 胥吏的回答是南方诸国这段时间有点乱,很多流民听说辛原富庶安宁,遂往北跑。还有,这几年比较太平,南方运来的粮食又多,氓庶生下孩子都会选择养活而非遗弃,这么多年积累下来,很多孩童已经到了入学的年纪。 孩子到了年龄就得送序学读书,不送的话,罚款加劳役。 早年还有人觉得读书没用,不如让孩子留在家里还能干点活分担压力。 结果? 结果自然是被抓了起来,罚钱,然后被绑在巡游车上在整个封地展示,展示完了送矿场挖矿,考虑到采矿的高风险和死亡率,大概率已经死了。 普法的效果非常好,不管认不认同读书,做父母的都会很自觉的将孩子送到序学。 竹顿时明白了为何今年的大考如此惨烈。 每回缺人缺疯了都是这套把戏。 偏偏还没人能挑刺。 出题权力本就在官署手里,是学生自己没考过的。 大部分学生都阵亡了? 那不还有没阵亡的吗?你为什么不是其中一员? “三个月后?那我这三个月的时间做什么?”竹问。 在序学的日子每天都格外的充实,只恨一天十二个时辰不能掰成二十四个时辰,但现在被淘汰了下,自然不需要再上课了,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胥吏想了想,建议:“你要不预支一个月的薪酬好好的吃喝玩乐一番?当了先生以后,你只怕根本不会有空闲时间了。” 趁着地狱生涯还没到来,抓紧时间玩,以后想玩都没时间了。 “还能预支工钱?” “为什么不可以?你是本地户籍,想跑也跑不掉,即便跑了,你也不可能找到更好更体面的活了。”胥吏一脸没必要担心你跑掉。“而且你们这些刚毕业的学生都是孩子,有几个人有积蓄的?在正式干活之前这段时间若不提前支些工钱,我们也怕你们饿死了。” 官署本身就已经很缺人了,这些苗子再饿死了,他们这些官吏也不要想过日子了,或者说,这辈子就跟公文过一辈子吧。 竹婉拒:“我有积蓄。” 这么多年她所有的休假时间都被官署给利用起来了,但也不白让她干活,会发钱给她。 平时吃的都是序学的食堂,穿的是序学发的校服,又是孤儿,不需要养家,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更没有可以出门花钱的时间,钱自然都攒了下来。 吃喝玩乐也是一门技术活。 收拾好了东西,竹发现自己不不知道该去哪玩。 七年不是在读书就是在为官署打短工,不曾有过真正的假期,自然也没什么玩的经验。 询问同样落榜的同学,大家这些年过的日子半斤八两,最后一群半大孩子讨论了半天终于讨论出了接下来吃喝玩乐的行程。 首先是吃喝,东门那边有一家羊肉锅子,听很多人都说好吃。天天吃羊肉也不行,会上火,因而大街小巷所有听说过的食肆都给添在了后面,一天一家。 玩乐,这段时间有骑射大会,还有蹋鞠场,最近有两支很有名的蹋鞠队伍比赛,每个月初一十五的时候会有百戏班和歌舞表演....林林总总列了一长串,都是曾经听人说过,但一直哪怕是有钱也没时间去看的。 将各自的积蓄取了出来,约了第二天一起去吃喝玩乐。 羊肉锅子很鲜美,每个人都是竖着进去,扶着墙挺着肚子出来。 骑射大会....用的是城中最大的竞技场地,能容纳万人,平日有什么重要的活动都是在这里。 骑射大会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赛事,骑射出色的会有奖励,前三名可以直接进入军中,不需要从小卒做起,进去就是军官。 竹以前也想过参加骑射大会,并通过骑射大会进军中当军官,但骑射大会不允许十四岁以下的人参加,而现在....她大概率要当一辈子的教书先生了。 骑射大会与蹋鞠看完,大部分孩子的心情都落了一大截,梦想在骑射大会上拿第一的不止竹。 教书先生这份工作也不是说不好,管吃管住,工钱还足,每年三个月休沐(这个就算了,大家都是刚毕业的,谁还不清楚自家先生的生活,学生没真正的休沐,先生又何来休沐?)但哪个孩子不曾向往过金戈铁马? 竹提议要不先去看百戏班的俳优戏,换换心情。 众人同意了。 俳优戏原是贵族公卿豢养和欣赏的高雅艺术,不过年纪小还不怎么读书的辛侯欣赏不来,后来辛侯离开,原本豢养的为辛侯服务的俳优被辛侯安排了新的工作——给下等人表演俳戏。 俳优每天吃什么取决于表演成绩,入场观看要买票,看的人越多,俳优赚得钱就越多,吃得也越好,看得人少....俳优们可以考虑饿死。 生存使人潜力爆发,原本高雅如阳春白雪的俳戏硬生生的被改成了下里巴人风格。 俳优们表演的节目都是一半取材于历史人物,用于普及人族历史,一半取材于现实,以氓庶甚至奴隶为主角,前者一般比较大气严肃,后者走写实风格,大部分是悲剧,哪怕是极少的喜剧,也是糖里掺屎的那种,不虐得观众鼻涕眼泪下来便算输。 竹的运气不错,今天表演的节目取材于白帝的征战史,这一类的节目风格一般都比较大气,不会以虐观众为乐。 看完后一众孩子的心情果然换了。 不能当大将军,当运筹千里之外的智者也不错呀。 看白帝多厉害,武力弱鸡,遇到掐架只会跑,但真斗起来,只有她弄死人没有人弄死她的份。 脑子好就是能为所欲为。 一口气疯玩了三天,最终所有人都累了,不知是谁提出了,要不还是先找份短工干着吧。 习惯了每天都格外的充实的过日子,并且过了将近十年....真的不太习惯这种什么都不干,每天就是玩的生活,感觉,很无聊。 一众半大孩子互相你看看我,我看看他....一圈扫视下来发现大家都差不多,有点无聊了。 找工作很容易。 只要你能写会算。 不过为了安全,一群孩子最终是寻了官署找工作,这么多年一直都在为官署做事,比较信任官署。 胥吏翻了翻到处都缺人的各个部门册子,不过一会便给一群孩子分别安排了一份临时工。 竹分到的工作是民户司,民户司,顾名思义,负责的是氓庶的户籍问题。都是一些比较琐碎的事,新生儿出生后上户,人死了销户,觉得名字不好听,想改名,夫妻离婚,合在一起的户籍需要分开....非常琐碎。 不到一天竹便后悔了,吃喝玩乐三个月....好吧,她的继续不足以支持她玩三个月,但能玩多久是多久,自己干嘛要这么快找一份工作? 而且还是民户司的工作。 不过短短半日竹便意识到了这份短工有多鸡毛蒜皮。 给新生儿登记上户这是最轻松的。 法律规定不论男女年满八岁后皆可分地,原本是一岁就可以分地,但后来发现孩童的夭折率太惊人,便推迟了。 分地时宅基地是固定的按人头分,但非宅基地的耕作却是有上下限,下限是五十亩,上限是一百亩,具体想分到多少看家长申请的数字,只一点,分了地后就必须将地给种起来,若是让田地荒着就得罚款罚劳役。 但土地是有限的,若是刚好有地,但申请分地的人却有两个,该先给谁? 先分地分到的地会好一些,后分的人就只能分别人剩下的。 这是个弄不好就要送命的题。 竹跟着官署的胥吏帮着分过地,氓庶分到了好地也就罢了,若是分到了差的地,一哭二闹三上吊是基本反应也是最平和的,激烈的话....当时带她的胥吏告诉她,以前有不止一位胥吏死于分地的冲突。 虽然闹事的氓庶都被抓起来扔矿场挖矿了,但死了的人也不可能活过来了。 折腾了很久,上面最终拿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每个的户籍搞个数字编号,两个人一起分地,谁的身份编号靠前就先分给谁。 至于怎么让身份编号靠前,先分到地,自然是孩子生下来第一时间就去上户,上户越早,号就越前。 而且女婴上户后能领到一份口粮,哪怕不是女婴,不论男女婴,在上户后都会领到奖励。 分地、口粮加上人口增长的奖励诸多因素之下,氓庶会非常配合。 销户....这个也不是很麻烦,因为分地是按人头分,很多人死了以后,家里是会隐瞒其死讯故意不销户的,销了户,分给死掉之人的土地也会被收回。 不来销户,自然不会有纠纷。 至于户籍上的死户问题,那是官吏里正和负责清查人口的户吏的事情。 夫妻拆户这个是最麻烦的。 辛侯规定的分地法律是男女皆可分地,因着是八岁分地,头几年倒也安稳,待到孩子都长大了,问题便来了。 结婚以后,分的地怎么办?该算谁家的? 最少也是五十亩,谁都想要。 毕竟那也不是生地,八岁分地,法律规定未满十五岁不能婚嫁,这意味着那是至少五十亩耕作多年的熟地。 辛侯不收人头税,没有人头税的压力,家家户户都是可着劲的造人,并且普遍几代同堂,除非原本是流民,不然一家子往往十几二十几口人起步。 人多自然不怕打架。 本来是结亲,最后亲家变仇家也不稀奇。 值得一提的是,本来规定未满十五岁不准婚嫁,但阳奉阴违的一大堆,而且民间女子年纪大了不嫁出去也容易被欺负,搞得虞颇为无奈,不论怎么普及未满十五岁结婚生子死亡率高都没用。 分地的纠纷反倒阴差阳错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为了让土地继续留在自己家里,家长对待子女的婚事,能拖就拖,尽量拖到法律规定的最迟结婚年龄。 但这并不能解决纠纷。 上面对此的解决办法是:若是嫁,那土地份额和户籍就跟着去另一家,若是娶,那就是配偶的户籍和土地份额跟到自己家,若是合婚,小俩口单独成一户。 当婚姻牵扯到利益,不管是结婚还是和离都免不了就鸡毛蒜皮。 男女体力客观上存在差异,因此以前的时候,日子过得不好,大部分女子都会忍了,当然,有忍的自然也有不忍的,但不忍的终究是少数。 世道太乱,再加上客观上的体力差异,活着就好。 但国君直属封地经过辛侯当年的杀戮普法,以及每个村子都存在的民兵,盗匪又被军队拿来练兵,治安大好,说一句话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并不夸张。 哪怕是独身一人,也能生存的,再加上有地,受了气,日子过得不好干嘛还要忍? 竹不反对和离,反正不是她的婚姻,别人是和是离与她何干?但她反对双方都没完全沟通好就来和离。 有的人日子是真的过不下去了,但为了土地份额,哪怕过不下去了也不肯离,宁愿互相折磨。 有的是一时冲动,进门后便有反悔的,若双方都反悔了还是好事,若只是单独一方反悔.... 有的是对配偶没意见,还有感情,但受不了配偶的亲朋好友.... 也有双方都决定和离但膝下有孩子,孩子跟谁的户籍却仍有争议的。 竹才十一岁便已对婚姻的鸡毛蒜皮有了最全方位的认知,这也就罢了,全当开眼界和提前了解未来,法律规定不论男女十八岁前必须结婚,不结婚就每年缴单身税,并且单身税逐年递增,一年比一年多,简直是翻着跟头涨,再富有的人最终也得妥协结婚,但—— 负责改户籍的胥吏不论是劝和还是劝分都会被骂。 可以保持沉默? 想多了,保持沉默也还是会被骂。 “阿兄阿姐们怎么干到现在的?”竹惊叹的问前辈。 前辈想了想,回答:“薪酬多。” 答完了,前辈让她别忙着走,还得整理本地户籍,将里面所有年满十五岁可以结婚了的男女名单和信息给抄一份。 竹不解:“做什么?” “掌媒司需要。”前辈颇为羡慕的回答。“安排和军队里到了年龄的未婚男女相亲,军队待遇超好的,不仅每天有鱼有肉,有丰厚的俸禄,还解决婚事。” “军卒们不太可能有时间相亲吧?”竹道。“我在军营里教过书,每天从早训练到晚,从月头训练到月尾,哪怕挤得出时间见一面,也不太可能有时间培养感情....总不至于只见过一面,话都没说几句就结婚吧?” 军卒的家属待遇很优渥,但军卒这份职业属于高风险职业,谁知道哪天就成鳏夫寡妇了,而且军卒还长年不着家,除非一见钟情,否则那个正常人会见过一面就决定军婚? 当一见钟情是烂大街的野菜? “当然不是,先相亲见一面,如果觉得印象不坏,之后就书信往来培养感情。”前辈解释道。“邮驿为军卒们送家书只收三成费用,即便书信往来也不会花太多钱。” 竹:“....”上面对军卒的个人问题可真是执着。 第285章 第六十七章葛天兆 第286章 第六十八章青婧 第287章 第六十九章画棠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什么奇葩都有。 青婧永远都是画棠见过的奇葩里最奇葩的,没有之一。 很多年前无光带着徒儿满世界溜达开拓眼界顺便矫正大徒弟心性时,画棠见过青婧。 哲学是个使人疯狂的课题,深入思考哲学的人很容易发疯,而和青婧讨论哲学那就是想不开了。 庆幸的是稚童没有三观,不然画棠就不是拒绝再思考人性哲学问题那么简单了。 发现青婧就是自己要见的人,画棠没能自如的控制自己的表情,不可遏制的露出了惊讶之色。 “许久不见,不算蒲阪时的话。”青婧浅笑着打招呼。 画棠:“....我听说先巫女死了。” 你不回去继承巫女之位,跑到南溟来做什么 “和平的时候,巫宗很多人并不希望有一位骑在自己头上的巫女。”青婧无所谓的回答。 “十巫不会是你的对手。” “我并无兴趣。”青婧道。 简单叙了一番旧,两个人很快进入正题。 青婧想和画棠合作开发陵光半岛,给画棠的好处是以后画棠的船在陵光半岛的港口停泊和补给会有诸多优惠,还有那些高产作物的种子以及如何种植。 画棠要做的就是从岸上将流民送去陵光半岛,这个不难,就帝国如今这乱象,流民处处有。就是将分散于各地的流民收集起来有点麻烦,但这个也不需要画棠亲自去做,夷彭会解决问题,画棠只需要接人送人即可。 画棠对开荒的兴趣不大,开发棠棣列岛只是船帮需要根据地,不是她爱好开荒。 青婧继续暗示。 西荒气象很好,但底子太薄,北边还有龙伯虎视眈眈,根本不可能赢蒲阪。 若是最后败了,陵光半岛不失为退路。 当然,棠棣列岛也是,但岛屿面积狭小,不利于长远发展。 画棠听懂了,表示很好奇你现在在为谁做事,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她不知道,但她不会反对。”青婧回道。 画棠一脸狐疑,不管是谁手底下有青婧这种下属都很难不弄死她吧? “她要的是陵光半岛尽快得到开发,至于开发是否控制在自己手里,她没那么在意。” 左不过解决了解决了帝国之后再跑到陵光半岛打一场。 哪位奇人骨骼如此清奇? 画棠默默腹诽。 思考了一番后画棠还是同意了。 青婧又表示想请画棠引荐一下鲛人,自己想和鲛人谈点生意。 画棠直接将青婧带到了自家的后院池塘里,池塘里有一条鱼在泡着,看到画棠来了马上从池子里爬了上来:“棠,嫁给我吧。” 画棠一脚将鱼踢回池子里。“有人找你。” 海若不由瞅了眼青婧,不认识,但看得出这俩人相处时画棠透出的警惕,以及,站得略略后于青婧。 位卑者和位高者站在一起时,前者会下意识的站得比后者靠后一些。 但海若从未见过画棠对谁如此。 “在下南海海若,阁下是?”海若彬彬有礼的在水里问。 “你可以叫我青婧。”青婧回答。“我想向你买鱼,很多很多的鱼。” 海若表示这好办,他这两年一直都在做鱼生意,各种鱼类全都有价格,价目表在画棠那有一份。 青婧道:“我希望你能打五折。”更新最快的网 海若默了一瞬,用眼神询问画棠,这哪来的强人? 画棠用眼神无声的回答:很危险很危险。 巫女传承很神奇,巫女死了会自动跑到巫子身上。 青婧可不是身体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导致无法运用巫女力量的望舒。 收到告诫,海若态度仍旧和气的对青婧表示,做生意是要都有得赚才叫赚,你这样,鲛人赚什么?鲛人没得赚,我也弄不到鱼啊。 “我知道一种海中生物,比紫菜更适合在海里种植。”想了想,青婧道:“我还可以帮忙改良,让它更加高产。” 画棠下意识回忆了下送给自己的作物种子,全都是陆地上的。“是何作物?” “海带,生活在海里,形如带子。” 海若问:“我怎知它真的存在?而是你骗我?” “孟章海,大概在蟹螯半岛那一片就有。”青婧道。“在海里有很多,味道也很鲜,尤其是煮汤,生食亦可。” 南海和孟章海离得委实有点远。 海若无法保证自己不知道,孟章海就真的不存在。 青婧也很好说话,你可以先让人去找,找到了就知道我没骗你。 “我若是寻到了,为何还要给你五成的折扣?” 自己不能种吗? “野生植物想驯化为合格的农作物需要花费的心血,你回头自己寻人补课。”青婧道。“而我能为你缩短培育周期。” 专业的和没有目的的试错培育,毫无疑问前者更高效,青婧自问生物学方面,这世上不会有人比自己更专业了。 海若再次瞅了瞅画棠。 画棠小声道:“野生植物的驯化普遍千年起步。” 至于青婧能不能做到,她不确定。 海若道:“千年啊?那也不是很长。” 鲛人的寿命,差不多就是千年,挑选几个懂点耕作的人持之以恒用一辈子去培育改良作物,什么作物培育不出来? 青婧道:“千年对于鲛人族群而言的确不长,但大荒可不止鲛人一个族群。” 文明的发展,一步慢,步步慢。 只有发展得比所有族群都先进,才能一直绵延不绝。 当你的竞争对手比你发展更快时,你就是有更多的时间挥霍又有什么意义? 这提醒一般人不一定能听得出来,但做为一条试图上岸的鱼,海若听出来了。“可我怎知你不是在骗我?你们这些直立无毛猿素来奸诈狡猾。” 直立无毛猿? 青婧纠正道:“我并非纯粹的动物。” 海若与画棠都没听懂什么意思,但很快就看懂了,青婧的头发变成了藤蔓,以日月可见的速度生长,并且一些藤蔓上还开出了漂亮的花。 青婧随手摘了两盏杯子一样的花给目瞪口呆的海若与画棠。“尝尝。” 花中有一层花蜜,花蜜是蜂蜜的原材料,味道如何不言而喻,但一人一半鱼看着手中花盏里香气扑鼻的花蜜都没想起品尝一下。 常识呢? 海若以眼神问画棠,确定这是人族? 大荒出现过的物种太过五花八门,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没有的。 “纯血人族。”画棠道。 巫宗对外的宣传是巫女都是天地孕育的灵女,直白点就是天生天养,父母就是天地,但实际上....巫女被找到时最好是孤儿,如果不是孤儿,其父母在女儿被发现符合标准时就得去黄泉幽冥喝茶。 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历代巫女的出身就是谜,你永远都猜不到你跪的人究竟是血统高贵还是血统低贱。 不过不管是血统高贵还是低贱,有一点的可以确定的,巫女是纯血人族,这是永远都不能破的铁律。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哪怕只是混了一滴非人的血液,都不能成为玉宫的主人。 青婧成为巫子前,自是免不了被巫宗将祖宗十八代查个底朝天。 海若觉得青婧一点都不像人族,更像他从一些远方来的鲛人那里听说过的一个叫无启的物种。 青婧的头发很快恢复了正常,不过露了这么一手,海若也相信青婧对植物很了解了,天生的那就是神祇赏饭吃,后天的....那就更是神人了。 协议达成,哪怕青婧表示想对南海以及南海更南有些好奇,想知道有没有航路,海若也答应只要你能帮忙解决作物问题让鲛人能够大量的定居,都好说。 一场生意谈得双方都很满意,宾主尽欢。 待青婧走了,海若瞅了瞅自己手里的花盏,犹豫了下还是将花蜜往嘴里倒了点。 画棠回过神见了,不由道:“这可是大活人身上长出来的。” “味道很甜,比蜂蜜还要甘甜。”海若评价道。“你也尝尝。” “我只要想想它是怎么长出来的,会有种吃人血的既视感。”画棠拒绝。 “尝尝嘛,真的很甜。”海若强烈推荐。 “没什么胃口。” “按你被陆地猴子给洗脑了的逻辑,鲛人死后,尸体会喂食鱼鳖以回馈反哺大海,鲛人食鱼岂非有食同类之嫌?” 画棠下意识道:“鲛人不吃鱼就饿死了,不一样。” 虽然被青婧给影响得拒绝思考人生哲学,但孩童时被灌输的东西却会长长久久的影响着一生。 “看来你也挺明白道德是什么。”海若道。“但你不能只考虑你自己的,也得考虑别人的,刚才那个人就不在意。还有,在我听别的鲛人提过,往西两万里的陆地上有一个叫无启的种族,那个种族身上也能开花结果,结出的果实都会吃掉。” 你的既视感错觉在当事人看来完全没有。 画棠不由为大荒的物种之奇无语了一瞬,犹豫了会,还是尝了尝花蜜。 甜,比蜂蜜还甜,却又甜而不腻。 画棠不觉将一盏花蜜饮尽,还想喝,但青婧已经走了。 只得回味了下,直到嘴里完全没味道了才要告辞,再次被求婚,再次毫不犹豫的拒绝。 想了想,画棠道:“其实你可以向青婧求婚,她对你的作用会比我更大。” 海若不假思索的摇头。“不要,我想活着。” “什么意思?” “你说她是纯血人族,但她的身体....我虽不知她是如何做到的,但从一个纯血的猴子变成现在的模样,过程必定不容易,甚至很不美好,但她却对自己下得去手。对自己都能这么狠的人,对别人难道会仁慈?” “你是求婚又不是结仇。” “我观察过你们人族的夫妻,少有夫妻能一辈子都不起冲突。”海若总结道。“生命可贵,还是你比较好。” 画棠哦了声。“合着你就是觉得我不容易杀死你才对我如此没完没了。” “还有你的血统和出身....你干嘛....” 画棠一脚将池边的海若再次踹进水里。 补给食水费不了多少时间,但关于结盟的利益往来却是必须细致的活,大方向彼此已经达成了合作的默契,但细节上还得慢慢商量。 青婧将这方面的事情扔给了苏横,让苏横尽量把问题把协议定得周全点,别掉坑里,回头被辛筝收拾。 并且,开发陵光半岛才是重点,所以不能耽搁太久。 苏横很想让青婧一起,短时间还必须周全,这是难为他,但他不敢。 告诉他与南海鲛人结盟的消息时青婧的海东青回来了。 苏横不知道帛书上写了什么,但下意识的与青婧拉开了距离,只能苦哈哈的一个人应付海若。 海若在南海长大,成年前就没见过人族,哪怕成年后恶补,对陆地的常识还是很差,但缺乏尝试不代表他就傻。 任何一个能爬上高位的人都不可能是傻子。 想从海若身上占便宜很难,尤其是他还能从画棠那里临时询问各种常识问题。 画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想坑海若就更难了。 撕扯了一个月,再不扯出结果,可能就不能在冬季结束前赶到陵光半岛,苏横终于撕出了一份双方都算满意(自己没掉坑很满意,但没坑到盟友却是美中不足,让满意打了折扣)的盟约。 在棠棣岛呆了一个月,因为都是技术人才,哪怕是打短工也很能赚钱,再不出发可能都要安家了的船队再次扬帆起航,这一次有海贼护航。 中朱雀海还不算画棠的统治疆域,那里的海贼看到画棠的旗帜必定该干嘛还干嘛,为了不失约,也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画棠安排了手里的海贼轮流护航,赚钱练兵两不误。 因而青婧坐在甲板上看海时看到了浩浩荡荡汇聚起来的达三四千船只的海域——为了平安缴了保护费请求护航的不止它们。 青婧都能预见未来这片海域被鲛人统治的景象了。 不过无所谓了,不论未来哪个种族最强大,都与她无关。 而和她有关的。 青婧低头看了眼腰间如今真正意义上全天候的叮铃铃作响的铃铛,忽的伸手将铃铛摘了下来随手扔进海里。 “生下我,是你的不幸。” 第288章 第七十章朔 朔坐在廊下一边煮着茶汤一边状似赏雪,眉宇间略带丝丝忧虑。 又是一轮小冰期啊。 哪怕以她的寿命已经历过好几轮小冰期,但还是会如普通人族厌恶冬季一般厌恶小冰期。 小冰期会让降水线南移,草场的霜冻期延长,草场大片提前枯死,然后牛羊马也成群死去。 虽然羽族并非以畜牧业为主,但蜜树的耐寒性抵抗平时的冬季就已经很难了,变成小冰期的冬季,也不免出现大面积冻死的情况。 且蜜树对灌溉的依赖很大,而小冰期的三大特色便是旱蝗雨雹。 要么一年半载不下雨,要么就是下了,却是下雨雹,而是还是盛夏时节来一场浩大的雨雹。 这场雪已经下了三天了,而此地已非北方,而是南方的扬州,大部分时候冬季都看不到雪的扬州。 算算时间,小冰期差不多也该来拜访了,只是,这才只是开胃小菜便已凶猛至此,待正餐上来.... 记忆里,每回小冰期造访,羽王都会累得老上一千岁,白发丛生。 最开始时她经常给羽王拔白发,希望父亲永远年轻,但这么干了十年后便只得无奈放弃。 再持之以恒的拔下去,羽王的确是不会有白发了,但他也得秃了。 两鬓斑白的父亲与秃了的父亲,朔思考了下,发现自己没法想象秃了的父亲是什么模样,遂选择了前者。 这一次,朔有点担心,自己回去的时候会不会羽王这回头发全白了。 正愁着,有僮仆来寻,言家主找她。 朔饮了一盏热茶暖和身体,起身随着僮仆去见家主,虽然是钱花完了而找的临时工,但一日没辞职,一日就得做出门客该有的模样,这是一个诈骗者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朔进门的时候发现燃烧着地龙而温暖如春的室内不止戴和一人,一问,果然不是小事,既叔叔造反后,戴和的弟弟也造反了。 戴氏是下淮国最煊赫的氏族,犹在下淮国公族之上。 公卿氏族比公族更煊赫,在青州与扬州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始作俑者,半是礼崩乐坏,半是巫女无光。 百年前的青北战争,这两州是征丁征粮的重灾区,距离近,损耗小。 诸侯视氓庶为自己的私产,能舍得为了帝国倾囊贡献? 巫女会为了诸侯的财产损失就不打青北战争了? 都不愿妥协,自然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 诸侯们成串的被送上断头台,为了避免后方扯后腿,巫女刻意提拔与批量制造权臣。 发展到如今便是公卿氏族比公族更煊赫。 如戴氏,下淮国超过七成的土地上的封君都是戴氏子孙。 虽然这也是青扬二州的普遍现象,公卿贵族靠着大生特生分封获得更多的土地,但别的国族都是几大氏族疯狂挖国族的根基,下淮国则是戴氏一家独大。 在完全掌控前下淮国之前,戴氏虽然人口众多,但始终团结一心,然而,历经五代人,戴氏终于完全掌控了下淮国后,戴氏也不可避免的迎来了内患。 戴和的祖父有一百多个儿女,当然,鉴于他向门客敞开后院,任门客享用自己姬妾的情况,估计除了嫡出的四个孩子,别的孩子哪个是亲生的只有老天知道。网首发 不过那也不是什么问题,宗法制认的是法理性,不是血缘。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为了尽快获得更多的土地和人口,很多贵族氏族都这么干。 戴和的父亲是嫡长子,不过祖父前脚死,嫡长子没两年也突然跟着去了,换成了嫡次女当家主,因为戴和彼时年纪太小,因而没有夭折,而是被分封去了一处膏腴之地。 之后戴氏稳定了十年,愈发权倾朝野,国君连摆设都不如了,更出奇的是,因为戴氏家主明面上对摆设态度非常好,毫不逾距冒犯,戴氏的名声非常好。 然后,家主开始筹谋国君之位,位极人臣,想再进一步就只有当国君了。 问题是她这么干等于扯下礼崩乐坏的最后一层遮羞布。 下淮国,乃至青州都无人能阻止她,但蒲阪能。 这位家主被刺客干掉了。 之后,戴氏十年里换了四任家主,所幸下淮国的分封贵族十个至少七个是戴氏子弟,剩下三个是姻亲,不管怎么乱,肉都是烂在锅里。 戴和是新任家主,上任才两年,第一年,叔叔作乱,第二年,堂妹作乱,今岁才开始就收到了弟弟造反的消息。 这日子过得....朔觉得前面几任家主早亡真是太正常了。 内心腹诽不已,朔面上却是一副认真聆听的模样。 叛乱肯定是要解决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决定个主次问题,毕竟外头的雪还在下呢。 不论是救灾还是平乱,都需要耗费大量的粮草,而戴和如今的钱粮做不到同时解决两件事,只能定个主次。 是先救灾还是先平乱。 大部分家臣、门客谋士的意见都是先平乱,等打完了仗再来赈灾,避免叛乱拖得久了旁生枝节。 戴和听了众人的意见后并未马上给出自己的决定,而是看向一直在啃糕饼没开口说话的朔。“朔没有看法吗?” 朔道:“主上心中已有决定,又何必多问。” 戴和道:“但我还想听听朔的看法。” 手下的门客没有五千也有三千,朔在众多门客中的资历是最浅薄的,但此人是真的有大才,非是滥竽充数之辈,每每提出意见都是直切要害,哪怕对方来历不明,并且前科累累(一路从青州跑到扬州,朔打过不止一次的临时工),但有才华的人就是有资格任性,不论朔踹过多少任主上,永远都有新人对她张开怀抱。 戴和也不例外,甚至心里是高兴前面的人都没留住朔,否则如此大才怎会入他毂中。 旁人收服不了,不代表他也收服不了。 朔迟疑了下,很想赞同先平乱,却又想起了一路南下而来的所见。 有的时候你以为地狱是虚无缥缈的传说,但地狱其实就是人间,活着就是煎熬。 罢了,扬州离羽族那么远,不会有太大影响的。 朔开口问:“主上所谋,是戴氏还是下淮国?甚至,淮水?” 淮水,青州与扬州的天然分界线,也是一条性情温和的大河,一点都没有漓水和云水这两条大河的暴脾气,也是这帝国东南的膏腴之地,很有发展成超级粮仓的潜力,哪怕淮水分封的方国特别多,并且下游存在海侵隐患,但淮水流域仍旧是青扬两州最大的粮食产地。 神祇有多赏饭吃,可见一斑。 戴和问:“戴氏如何?下淮国又如何?淮水又如何?” 真是直白啊,都不掩饰一下对下淮国的野心,不过戴氏的情况,他也有这个野心。 若非蒲阪插手,戴和的姑母早坐上那个位置了。 朔答曰:“若只谋戴氏,自是先平乱,若谋下淮国,当以济民为先,再偷偷放出传言,大雪乃公族德不配其位招致天谴,万民请愿国君效仿远古先贤,禅让贤者。” 这计谋有点毒,公族德不配其位,自然会有民怨,不禅让那就违背民意,国人暴/动什么的,公卿贵族都会玩。 禅让的话,那该禅让给谁? 大雪是对公族的警示,还有比灾厄时的救星更配得上那个位置的人吗? 国君自请禅让,并且民心所向,蒲阪敢再玩二十多年前那招吗? “蒲阪知晓后,碍于民心是万不可能再如二十余年前一般,只能堂堂正正的出兵击败戴氏,但蒲阪在万民中何曾有过影响?一直以来它们接触的都是戴氏,民心只要稍加引导便可同仇敌忾。而蒲阪,且不说它同西荒的战事能否赢,便是赢了,也必定元气大伤,仓促再战,又能有多少实力?” 戴和想了想,问:“那谋淮水之地呢?” 朔的回答更加简单。 众人之所以想着先平乱不过是怕戴和的弟弟和淮水之地的另一个大国黄国联手。 淮水之地国族众多,但最强大的便是黄国与下淮国,两国一直都想灭了对方,也一直都没能如愿。 黄国肯定不会错过这回的机会,尤其是那边新君继位不久,权臣正需要战争来获得威望与铲除异己。 朔可以先示敌以弱,让黄国攻下那些还支持国君和反对戴氏的贵族的封地,再以唇亡齿寒求援淮水的中小国族。 下淮国若危,那些中小国族也别想蹦跶多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威之以害。 中小国族不出兵则矣,出兵就一定要要让它们损失惨重,如此戴和击败以后吃黄国时它们才不能做点什么,吃完了黄国再吃那些中小国族也会很容易。 不出兵也没关系,吃黄国之前先吃了不听话的小国,避免被捡漏。 民心所向,又有赫赫战功,受禅为新的国君,不够格吗? 至于蒲阪的意见,民心是个很好用的东西。 多宣传宣传戴和济民的事迹,看氓庶是喜欢戴和还是更喜欢遥不可及到大部分底层根本没听说过的蒲阪。 戴和看着朔的目光愈发惊叹。 此子,国士也。 戴和毫无悬念的选择了谋淮水之地。 他已经是戴氏的族长了,下淮国亦不远矣,眼光自然要放长远点。 朔回到给自己安排的住处时发现自己院子里又多了两名美少年,都是一等一的美人,自小就被调/教得可人,比之前送的几个更加出色,甭管男人还是女人见了都很难无动于衷。 朔心里忍不住叹气。 为什么人族笼络人的时候这么喜欢送美人? 虽然都很美,但她恰恰是无动于衷的那位呀,无动于衷到一点感觉都没有,受了宫刑的阉人都没她冷淡。 人族全年发情。 羽族在春季时比较容易情动,别的季节稍显冷淡。 别的种族没有什么明显的波动,和人族差不多,但没人族那么热衷。 朔堪称极端。 四五百年一发/情,持续二三十年,那段时间欲/望会格外强烈,但非发/情期的四五百年里,又比阉人更冷淡。 朔一直搞不懂自己是什么情况,不过如今已经懂了。 望舒给她的书里有一卷是无启族写的,记载了西边三个种族的生理以及文化差异。 古妖,寿八千载到一万载之间。 若是古妖中的特殊分支始祖,寿命远不止一万载,作者用非常无奈的语气举了个例子,古妖王朝那个据说从古妖着陆玄洲一直活到如今的先知,朋友和敌人哪怕没死在战争与垦殖中的,也老死了,独他寿与天齐。 字里行间透着浓浓的怨念,显然那位先知已经长寿到了敌人就差一日两餐的祈祷他快点死的境界,同族,可能也有不少人祈祷他快点去死。 王朝的统治者寿命长得惊人,就是不死,下面的人还怎么上位? 比古妖的寿命更令人惊叹的是古妖的发/情期与繁衍。 智慧物种都进化到了并无明显的发/情期的程度,哪怕是羽族,在夏秋冬三个季节也会对异性有兴趣的。 古妖仍旧保留着浓郁的发/情期习性。 四五百年一次,持续二三十年左右。 每次发/情期只要选择了交/合,诞育子嗣的概率高达九成五。 越是长寿的物种,诞育后代就越难,古妖的高怀孕率显得格外画风清奇,作者推测这和古妖的发/情期习性有关,非发/情期时,这个物种比天阉还冷淡,自然界里再也找不到更冷淡的物种了。 朔对此也甚为无语。 发/情期跟吞了高浓度的催/情药似的,非发/情期冷淡到不论多么美的美人脱光衣服站她面前,她都能平静无波的问一句不冷吗? 羽王一度怀疑自己生了个天阉,愁得务色了一大堆环肥燕瘦千娇百态的美男给女儿想让女儿开荤,结果....不提也罢。 发现美男没用后,羽王又开始介绍美女给女儿,自然还是无用功。 朔面无表情的让僮仆将美少年们安排下去,想了想,又让僮仆转告戴和。 以后想送东西的话,吃的喝的用的甚至奇珍都可以,美男就算了,也不要尝试送美姬,男人还是女人,她都没兴趣。 第289章 第七十一章徐清 冬季绵延不绝到成了灾的雪让学宫迎来了大量的勤奋刻苦且自认为极有天赋的生徒。 徐清再也不用发愁生源问题以及家长挑剔教材三观不正了。 望舒学宫里的学生属于随走随听型,爱学不学,但学会了当天教的东西能得到一碗浓稠的麦粥,箸插在粥里都不会倒的那种浓。 这样一碗粥换流民去杀人放火都绰绰有余,何况教材不符合主流价值观这种小事。 若是能够学得好,通过考核,还可以进入常仪学宫,管吃管住管穿,再幸福不过了。 至于管吃管住管穿的附加条款是毕业后要受五年差遣,更没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学宫的主人显然是显贵,做显贵的奴隶有什么不好?有人庇佑,能够活下去。 很多人都表示,愿意一辈子听差遣,为奴为婢,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徐清:“....”突然深刻的理解了同母异父的弟弟九方燮的离经叛道。 我孤高的追寻着自我价值,为世道的压力而煎熬,别人却只求活着,且那么难。 这感觉太糟心了。 徐清能做什么? 什么都做不了。 学宫能容纳的人口是有限的,她救不了所有人,学宫也不是她的,她必须按照辛筝定下的章程行事。 学会了才能给吃的,学不会就不给,哪怕人饿死在她面前也不能给。 否则一旦开了头,剩下的所有粮食都将保不住。 这短时间也不是没有人试图偷或抢粮食,但辛筝造篾岁安排的护卫足够强悍,将偷窃抢劫的人或杀或擒,死了的扔乱葬岗埋了,没死的扔给治安吏。 盗窃之罪会被砍掉手,砍完后要么死于伤口感染,要么死于环境恶劣的牢狱。 徐清本意是想都是为了生存,也没造成什么损失,放了算了。 但造篾岁为了以防万一将鲁说安排到了学宫打理庶务,鲁说坚持将人都送官。 “他们很可怜,但你今天放了他们,以后来偷盗粮食的人将会无穷无尽。只有千日做贼而无千日防贼,他们若是得了手,学宫的人吃什么?” 徐清无法反驳,只得同意。 徐清思考了一宿,很快开始着手安排学宫的课程,确保自己一段时间里不在,学宫的教学也不会出问题。 这也不难安排。 辛筝也没指望学宫一开始就能为自己培养出大批量的优质人才,因此辛筝的要求很低,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以及三百多个常用字。 达到这个标准后,除非资质比较好,不学下去会很浪费,不然统一毕业,夷彭会来将人带走,根据需求送至辛原、夷彭列岛、夷彭商队以及陵光半岛四处。 辛筝的要求低,需求安排起来也很容易,都是一些比较初级的东西,大部分先生都忙得过来。 安排好了学宫的事,徐清开始拜访蒲阪的贵族们。 到底曾是辟雍学宫的祭酒,论人脉,整个蒲阪也没人比得上徐清了。 不是曾在她门下学习便是有亲戚在她门下学习过。 对于这位师德极佳的前祭酒,很多人都印象很好。 鲁说很快便发现这位前祭酒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筹来了二十万石粮食。 “祭酒如何做到的?”鲁说惊讶不已。 若是几万石粮食,以徐清的人脉和名望,筹来并不难,但二十万石,这就有点不合理了。 徐清甚为平淡的回答自己帮辛筝谈了几笔牛马生意。 牛马是好物,可耕作,也可做驮兽,更可做战马。 贵族各有各的封地以及大量的私田,而帝国的牛马一直都是稀缺资源,足够的牛马的确能换来这么多粮食。 只一点,牛马是很贵,粮食又哪里便宜了? 价值二十万石粮食的牛马,蒲阪的贵族们吃得下? 整个湟水之地都用不了那么多牛马。 鲁说不由追问怎么谈的。 徐清只得回答,湟水之地用不了那么多牛马,但蒲阪的公卿贵族又不是全是王畿原住民,大部分都是来自不同的方国。 鲁说还是有疑问:“若如此轻易,大君早就将牛马给卖过去了。” 辛原最不缺的就是牛马,但距离越远,运输成本就越高,牛马生意前两年便已发展到颈瓶,便是因为再往远处卖,运输成本将超过利润。 这两年辛原运出的牛马要么给了商队当驮兽要么给了宜,农闲时用于修渠,农忙时租给当地的氓庶耕作,使得商阴低地的粮食产量越来越高,当地贵族征收的税赋也越来越高,收上来的粮食则卖给了夷彭。 “那是因为辛侯并未答应送货上门。”徐清解释道。 鲁说沉默了一瞬,问:“付费?” “免费。” 鲁说好奇的问:“祭酒难道不怕大君杀了你?” 徐清自信道:“我自问自己为辛侯带来的价值远远超过二十万石粮食。” 鲁说想了想徐清捐给学宫的藏书,哪怕不算徐清自身的价值,只那些书,莫说二十万石粮食,便是两百万石,以辛筝的价值观,她也不会觉得亏。 但不觉得亏了是一回事,被下属自作主张亏损是另一回事了。 没有任何君主能容忍臣子这么做自己的主。 不过看徐清的模样,显然不担心,也可能是无所谓,当事人都这样了,鲁说还能说什么,只能随徐清去呗,反正以徐清的背景,辛筝再不高兴也不可能因此杀了她。 二十万石粮食足够学宫支应放宽标准,救济更多的人,并且支应到开春。 等开春了便有野菜可供充饥。 鲁说没话说了,徐清却还有,忽问鲁说:“你对青婧有多了解?” 鲁说表示自己和青婧不熟。 徐清继续问:“她在辛原时都做过什么?” 鲁说表示这个得去问夷彭,他是在辛原时就跟着辛筝的老人了。 徐清想了想,换了个问法。“她说可以尝试培育能越冬的粟麦,你觉得可靠性如何?” 人族种植作物都是等冬季结束,春暖花开以后,春种秋收,冬季时田地里都是荒着的,最多就是用于田猎,贵族狩猎炫耀武力,氓庶抓田鼠兔子之类的东西活命。 但青婧却说,试着培育能够越冬的作物,如此一来,秋季时播种,来年春夏季节就能收获,如此一来,可以种植更多的粮食。 秋冬时吃春夏时节收的粮食,冬春时节吃秋粮。 青婧似是随口说,彼时正好在陪着她和辛筝一起吃瓜的僮仆却记住了,不仅是青婧的话,还包括辛筝的反应。 辛筝听完了后思索了片刻,问青婧能不能将作物培育得一年四季都能耕作,这样一年十二个月都是播种与收获的季节。 青婧让辛筝洗洗睡。 一年十二个月都是播种与收获是做梦,但越冬的作物那两人却讨论得有声有色,听着就靠谱,至少徐清这个外行听着一愣一愣的,感觉很靠谱,但有没有后续就不清楚了。 僮仆记住了,她听僮仆们闲聊,也记住了。 以辛筝的性格,若是靠谱,那青婧这会儿应该已经在研究了。网首发 若是白日梦,那她就白惦记这么久了。 鲁说想了想,回答:“既是青婧说的,应是有可能做到的。” 农作物越冬而不死,换个人说,鲁说也一定当是发梦,但青婧说,那就不好说了。 在辛原的时候青婧就给辛筝支过招,让牧草的产量翻了一番,粪肥技术以及养殖蜜蜂使得作物多结穗,无一不展示了青婧在生物方面的造诣。 徐清闻言祈祷道:“希望她早点培育出来能够越冬的作物,让天底下的饥馑少些。” 鲁说心说那是做梦。 商阴那边可是充分验证了什么叫农人越勤劳,打的粮食越多,日子就越难熬。 种出来的粮食多了,税赋也会增加的。 氓庶不需要过得幸福,饿不死就行,安安分分的,勤劳吃苦能干,多多生育子嗣提供兵源与劳役。 暂时解决了粮食问题,徐清拿出了十二分的精力办学。 辛筝哪怕不会杀她,也不会轻易放过她,保险起见,最好在辛筝归来之时献上足够出色的成绩。 从氓庶中挑选聪明伶俐学习进度快的进入常仪学宫,哪怕是进不了,也很努力的教学。 为了激励氓庶刻苦学习,徐清从常仪学宫的生徒的家属中雇人负责学宫的洗衣洒扫做饭等杂物,让他们能有一份收益。 一方面可以避免学生为了家人而将学宫下发的食物偷偷藏起来带回家,自己饿着肚子,饥饿状态下,学习进度真不咋的,家人有了自己的进项,学生也不需要偷藏食物带回家;另一方面,常仪学宫待遇这么好,没被选上的人还不被拼了命的学习以求考进去? 为了每天一碗粥尚且能头悬梁锥刺股,徐清就不信一个可以让全家活命的希望有人能不爆发出更大的潜力。 一时间常仪学宫的生徒入学数量开始激增,花钱如流水,每个教习也每天都累成狗,发展到后来,都有人想劝徐清要不限制一下招生人数。 徐清想也不想的否了,转而让常仪学宫的学生每天抽半天时间去望舒学宫当先生,如此一来,正式的先生教习们就只需要负责常仪学宫的教学,工作量大减,至少不再有猝死之虞。 三途慢悠悠的走到学宫的时候,看到的便是人山人海,不由抬头看了看已经不再下雪的天,再看了看周围不论是田野还是森林皆一副银装素裹的模样,是冬季,没毛病。 冬季时为了节省体力,不论是智慧生物还是野兽不都是能不动就不动吗?尽量猫在家里减少体力消耗,体力消耗得少,饭量也会减小,可以节省不少粮食。 三途随手拉住一个赶着去排队领粥的老叟。 “老丈,这里怎么这么多人?大冷的天出门,身体挨得住?”三途问。 老叟看了看三途,不太能判断三途究竟是贵族还是底层氓庶。 三途身上穿的衣服非丝非麻,而是邪灵的羽毛化成,虽然材料很惊悚,但羽毛化成的衣服,料子看起来却甚为精细。 但这身衣服看上去就很好看的衣服此刻是破破烂烂的,但又不脏,并且邪灵的左臂只有一半,肌肤苍白甚于死人,美丽的脸上只唇上一点朱红。 这应该是一位落难的贵人。 老叟回道:“贵人是外来的吧?” “是啊,我今天刚到蒲阪。”三途颇为悲伤的回答。“本是来投奔一位同族的,路上遭了盗贼,到了又得知同族全家都已过世,只得来学宫投奔一位友人,不过学宫这是?” 同族这么文绉绉的说法并非氓庶会用的,老叟愈发肯定三途是一位裸落难的贵人。 贵人哪怕一时落难,高贵的血统也会让他们很快就重新起来。 虽然眼前这位似乎格外倒霉了点,但贵人就是贵人。 老叟看三途的神情殷切了起来。“大家都在排队领粥。” “领粥?有人在施粥?”三途惊讶道。“怎么没打起来?” 再有钱的人也不可能拿出足够所有灾民食用的粮食来施粥,不管何时何地,施粥都不可避免要打起来。 没办法,粥食有限,不抢就没得吃。 哪怕施粥的人比较用心,派了人维护秩序,也不过是让争斗从明转为暗,灾民会用更加隐蔽的方式淘汰竞食嗟来食的人。 “粥很多的,而且抢也没用,必须学会了学宫每天教的字和数算才能领粥。” 三途观察了下,发现周围的人都在嘀嘀咕咕的背着什么,勤奋刻苦的精神足以让世间九成九的人汗颜,其中不乏白发苍苍的老者。 三途:“...真刻苦。” 让祂有点想起多年前那只胖乎乎的卷毛崽了,每天最喜欢干的事不是抱着书简阅读就是拿着工具鼓捣。 如果没有当年的事,卷毛大概会成为一个备受崇敬的圣贤,百年之后能入人族祖庙先贤祠的那种。 “那是自然,若是能考入常仪学宫,全家都能活命,一日两顿,每顿都能吃饱,还能攒下积蓄....” 三途一边听着老叟念叨着的双子学宫的好一边好奇望舒这是打哪认识的奇葩。 赈济搞成这般,委实是开天辟地以来头一遭。 三途一边思忖着一边对老叟:“你说的很详细,我应该回报你。” 老叟闻言不由露出了笑容,笑容尚未完全绽放,皱巴巴的脸上便开始爬上惊恐的神情。 化为邪灵本体将老叟一口吞下,三途重新化为人形,擦了擦嘴,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臂,还是没有完全长出来,也不知还得吃多少人补身体才能重新长出来。 三途继续向学宫走去,沿途碰到落单的人都顺口吞了,走到学宫门口时才吃了三个人,学宫周围的人口太密集了,落单的太少。 三途的外形太过凄惨,以至于站在门口时护卫以为她是来乞食的,为三途指了指方向。“领粥的话去那边,若没有住处,可去那边,那里有鸡毛房。” 鸡毛房,顾名思义,地面铺着厚厚鸡毛,墙壁也塞着鸡毛的房间,是徐清想出来的。 味道不好闻,睡着也很扎人,但一俊遮百丑,它暖和,很多灾民都跑到鸡毛房来过冬,不过只有学会了当天教的文字和数算的人才能带着家人住进鸡毛房,并且只能住一天,第二天要是没过就得出来。 护卫问三途细细解说了下规矩。 三途道:“我并非来乞食的,我来寻此地的主人,是望舒让我来的。” 护卫还记得前些日子来过的那个青年,也是提到了这个名字,并且祭酒见了他,将三途请到了自己站累了坐下来休息的地方。“稍等,我马上去禀报祭酒。” 三途安静的等待着,没一会护卫便回来了,祭酒要见祂。 徐清见到三途时有一瞬的无言。 冤大头你究竟认识多少古怪的家伙? 上一个身上感觉不到任何活人的呼吸,皮肤状态更是平滑得不合理,而眼前这位显然更上一层楼,虽然皮肤状态有人的感觉,但同样没有呼吸,脸色苍白如死人,从骨子里透着一股子的邪异之气。 三途取出了一封函书表示要给望舒。 徐清熟练的收下函书。 三途问:“之前是不是有一个叫乔的人来过?” 徐清点头。“有一段时间了。” 实际上也没多久,但这段时间的事实在是太多了,简直度日如年,再回忆乔,以至于有种恍若隔世的恍惚感。 三途哦了声,没再问什么,告辞了。 徐清转身将三途的书函收进了之前放着乔之函书的箱笼,打算回头冤大头来了一并转交给冤大头。 书函收好便拿着教材继续去上课了。 徐清离开一段时间后三途重新推门而入,随手打开箱笼翻出了乔的书函,拆开取出里头的帛书,不出所料有提到青州大疫的事,将帛书塞进怀里,用另一份帛书代替。 乔的书法一看便是望舒手把手教的,几乎一模一样。 祂虽和乔不熟,但她认识望舒的字迹,组成了祂的亡魂里有一些是孩童,曾是望舒与雪阙的弟子,而望舒的书法一半源自于芕一半源自于雪阙,祂欲模仿很容易。 三途估摸着望舒很难发现问题,哪怕真的发现了也没关系,没有原帛书,谁能知道青州大疫与旭国灭亡时的疫疾有关?遑论猜到乔又跑回青州了。 “别再回青州了。”三途低语。 第290章 第七十二章三途 再次踏上巴陵,三途仍旧忍不住心生厌恶。 今岁冬季的雪灾受灾范围很大,冻死人畜无数,巴陵却完全不受影响,或者说,本地人都不受影响。 四季如春,降水丰足,这也使得巴陵一带达成了一年十二个月,随便哪个月都可以耕作的情况。 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哪怕是底层想饿死也不容易,当然,想生活得好也不可能,毕竟土地是贵族的,氓庶只是耕作而已。 巴陵可以说是帝国最安宁的地方了,没有之一。 这里的氓庶奴隶相当逆来顺受,不论上面如何盘剥,只要饿不死就不会造反,而巴陵奇特的气候又让他们很难饿死,吃野菜都足以充饥,便没有造反的需求。 大量灾民的涌入更是让本地的贵族与庶人地主发了横财,以惊人的低廉成本获得了无数开垦土地的奴隶。 上层吃肉,下层食汤渣,都能活下去。 在遍地灾情的北方,巴陵仍旧一派歌舞升平景象,以至于三途踏入巴陵时都有种踏进另一个世界的恍惚感。 只不知这份长治久安能维持多久。 三途看着手中的赤霄剑轻笑。 巴陵这奇特的仿佛神灵赐福般的自然气候真的是自然形成的吗? 或许,今日会有答案。 “你来了?居然真的拿到剑了,燧人华歆难不成真死了?” “我拿到剑和炎帝死不死有什么关系?” “因为她活着就不会允许我跑出去。”岩壁内的声音非常痛心疾首的道。“那家伙简直是有病,为了几千年后才会发生的事对我下手如此狠毒,枉我们相交一场。” 三途随口道:“几千年对你们这样的存在而言很漫长吗?” “虽非弹指须臾,却也不长。” 虽不知会发生什么事,但既然是不久后会发生的事,三途觉得炎帝只是封印而非杀了岩壁里的生物就已经很念旧情了。 “你这种想法,好像有点道理,她终究没杀了我,说明还是念及旧情的。” 三途闻言迟疑了下,自己把人给放出来了,该不会对方念及与炎帝的旧情最后移情人族吧? “炎帝是炎帝,人族是人族,我分得清的。即便分不清,这数千年的囚禁之苦,委实难忘。” 三途想了想,问:“我该如何放你出来?” “以赤霄剑破开岩壁。” 三途瞅了瞅明显很厚很坚实的岩壁,最终还是提剑劈了上去。 岩壁应声而裂,三途发现,这岩壁竟然真的浑然天成完全没有人工痕迹,但岩石内部又是真的又一个圆形的空间,洞穴里是一个被重重锁链束缚的少年。 三途只瞧了一眼便沉默了。 见过奇葩的生物,但没见过这么奇葩的。 重重锁链并非缠绕着少年,而是从祂的血肉骨骼中穿过,肉和锁链都长一起了,更有一半的身体没有任何血肉,只有白骨,骨头莹白如玉,一点都不像动物的骨头,但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这样了还能活着真是神迹。 确定这是和炎帝有旧情而非深仇大恨? 还有,男女是天生的性别,身体分泌的一些细微的东西的差异会导致男女气息的不同,但三途发现自己无法判断对方是男的还是女的。 至于对方是少年皮相。 祂还是少女皮相呢,但自己是女的吗?邪灵由万千残魂组成,那些残魂可并非一个性别,这也使得邪灵没有性别。 但邪灵是死的,而少年是活生生的生灵,三途能感觉出来少年非常虚弱,但即便虚弱无比,祂身上的生命气息也强大得让三途相信哪怕自己不来,这人再被关十万年也死不了。 这奇葩生物究竟什么东西? “我不是东西,我是天人族。”少年认真道:“上天的天,神人的人。” 天人族? 好嚣张的名字。 “不是嚣张,是当之无愧。”少年道。“大荒第一物种,百族之长。” “没听过。” 少年的脸色瞬间阴郁,然不过一瞬便恢复了迷人的微笑,可惜他的脸一半俊美如神人,另一半是枯骨,笑得再迷人也只有惊悚。“你没听过很正常,天人族啊,很多万年前就被屠灭了。嫉妒是凡人的劣根性,嫉妒比自己更出身的人与物种,然后就要毁灭。” 三途很怀疑所为嫉妒其实是想研究一下少年顽强的生命力。 凡人皆有一死。 凡人皆渴望长生不死。 少年听到了三途心里的声音,却没解释什么。 百族屠灭天人族可不是因为祂这神话生物的体质。 三途忽问:“我吃了你,会不会很补?” 这个问题。 少年非常认真的想了想,然后回答:“会很补,但我不建议你这么尝试。” “哦,为何?” “因为以前有一只羊,祂活了很多万年,久远到都忘了自己的过去,只想迎接死亡,结束永生的折磨。但神话生物的生命力太强悍了,你看我的模样就知道有多难死了。那只羊最后想了一个脑洞大开的法子,务色了一个天资出众的人,屠了那人生活的城邑,再救下了那人,收其为徒,倾囊相授,培养出了一个强大的敌人。” 三途:“....很有想法。” 碰上这种神经病,那徒儿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少年继续道:“我也觉得很有想法,最终徒儿吃掉了自己的师尊,获得了师尊的长生与力量。” “你说得我更想吃你了。” 少年道:“那你可知徒儿后来如何了?” 三途问:“如何了?” “就不告诉你。”想了想,少年甚为期待的笑道:“不过你可以尝试一下,吃了我,你就会知道那徒儿后来如何了。” 三途一点都不想尝试。 少年存有血肉的半边脸上是仿佛情人般迷人的笑容,哪怕是眼神也是那般的迷人,但....三途无端就是觉得这个被关了数千年,身上气质仍旧令人如沐春风的少年身上充满恶意。 有点像巫子婧,但又有所不同,巫子婧对万事万物并无恶意,因而身上的气质干净澄澈,但她的所作所为....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少年身上却不然,祂的恶意是存在的,甚至三途隐约中有种熟悉感。 此人比巫子婧更危险。 想通了这点,三途挥剑斩断少年身上的锁链,也不知锁链是何质量,锋锐如赤霄剑砍断它的同时也留下了豁口,等砍完了锁链,赤霄剑也该废了。 锁链断开后少年被两条锁链穿透的手掌终于能活动了,立刻抓住了还连在自己身上的那部分锁链生拉硬拽的将锁链都给拔了出来,惊奇的是祂这般粗暴,身上却并未流出一滴血,且随着锁链的拔出,少年的身形也越来越淡,最终仿佛泡影般消失了。 若非地上不知是何材质的锁链,三途几乎要以为自己在做梦。 正惊疑着便感觉到了地面的震动。 地龙翻身? 三途毫不犹豫的往外跑,虽然邪灵很难消散,但她还是不想尝试一下地龙翻身能否杀死邪灵。 扑棱着残翼飞上天时三途也看清了自己跑出来的地方的真实面目。 炎帝斩巴蛇,巴蛇之大,形成了山岭,是为巴陵。 所有人都当这是神话传说,是远古时的王侯为了宣扬自己的武威与受命于天的法理性而弄出来的造神传说。 但,神话传说也可能是真的。 巴陵修建在一条蛇的身上,并且这条蛇还活着。 被封印数千年的巴蛇缓慢的数千年沧海桑田积累的地层里抬起了头,蛇躯一半有血肉鳞甲一半是白骨,昂首之后,竟有百丈之高,这还没算它逶迤于地的那部分躯体。 看到巴蛇的不止三途,还有地面上幸存的人族,巴蛇的身上有着一种充满神性的美丽,凡直视着皆不由感觉到自己的脑子里分裂出大量的意识。 三途坚持得久些,祂看到了巴蛇的梭形竖瞳,无数沧海桑田的岁月尽容纳其中。 三途捂着眼睛扭头。 在那一瞬间,祂感觉到自己体内的每个残魂都恢复了自我意识,想要独立开来。 凡人不可直视神灵。 不论是哪个种族的宗教神话里都有这样一句话,却没有解释为什么不能直视神灵,所有人都以为是因为神灵高贵,凡人低贱,没有直视神灵的资格。 三途此刻却有些怀疑。 不是高贵与低贱之别,而是看了就会出问题才不能看的吧? 遥远的澜州敖岸山,正在同阿荼下棋的山鬼不由扭头望向西北方向,指尖的棋子在刹那间化为了细腻的齑粉,一股磅礴的杀气自山鬼身上爆发,压得所有人直喘不过气来。 荼挣扎道:“...山....”鬼,我喘不过气来了。 山鬼瞬间收敛了自己的气息,让荼得以继续喘息。“抱歉。” 荼大口大口的吸了几口气。“荼没事,山鬼怎么了?突然变得好可怕。” “我只是突然发现,我被骗了。”山鬼仿佛风轻云淡的回答。 “什么人竟然骗山鬼?太可恶了。”荼不由义愤填膺。“我帮你教训它。” 山鬼揉了揉荼的脑袋。“不用,那人应该已经被我给害死了。” 荼:“....” 山鬼你的过去究竟多精彩。 冀州,正翻阅着鯈编的故事书的元以及窝在元的肩膀上一起看书的鹏鸟也同样下意思的往宁州巴陵的方向瞅了一眼,鹏鸟露出了一丝茫然,元则是继续淡定的低头继续看书了。 元的举动太突兀,望舒不由问:“怎么了” “有个老朋友回来了。” “你要出门吗?” “那倒不用,有缘自然会再见,而且祂也未必想见我。” 方丈岛上,龙骸心脏处的化石惊讶的低语:“祂当年居然没杀祂?” 如山岭般的本体姿态维持起来并不容易,巴蛇很快重新化为了人形,半边俊美如神人半边白骨,也没了看一眼仿佛一个意识就会分裂成一大群的感觉。 三途缓缓落下,落地时感觉到头上被什么东西给砸了下,抬头一看,偏偏晶莹,大如鹅毛的雪花正劈头盖脸的落下。 巴陵的气候,正常了。 少年舒展双臂呼吸着没有地底土壤气息的空气,笑容灿烂无比。“人间,我回来了。” 迎接祂的是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不过少年显然不在意,或者说,即便是冰冷的鹅毛大雪,祂亦充满了热情,如久旱逢甘霖的土地,如,不,就是重见天日的囚徒。 “感谢你放出了我。”少年非常诚恳的对三途道谢。“若无你,我怕还得被囚到天荒地老。” 少年的眼神与神情都充满了结草携环以报的感激之情,三途却下意识的闪避少年伸出的手。 试图抓出邪灵心脏的爪子落空,少年遗憾道:“诶呀,失败了,我就说祂对灵族太眷顾了,敏锐得跟雷达似的。当然,我也是太虚弱了,不然你再敏锐我也不该失手的,不过,如此漫长的囚禁,能脱身已不易,奢求实力完整未免不现实。”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听不懂,但三途仍旧拔剑警惕着少年。“你对待恩人的方式可真特别。” “随手而为。”少年耸肩。“做人呢,最重要的不就是从心所欲吗?” 后面的不逾矩三个字被你吃了? 三途瞪着少年。 少年摆了摆手。“罢了,既然失败了我也没心情杀你了,你走吧。” 三途思量了下干掉少年的可行性,但没打过,无法权衡,最终选择服从直觉。 少年很危险,能躲着点最好躲着点。 而且,这么个变态在人间溜达,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少年没去追三途,祂对三途下手真的只是从心所欲的一时心血来潮,如今一时已过,祂也没那个想法了,自是不会穷追不舍。 而且比起追三途,眼下有别的事情需要做。 少年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衣服,冰蚕丝的料子质量很好,几千年了还没全数腐朽成灰,但也没法穿了,根本遮不住那莹白如玉石的骸骨。 还有脸上的面具,这么多年是真的烂成灰了。 这些都需要赶紧置办,不然一直顶着如今的尊荣,很容易吓到人的,哪怕吓不到人,吓到花花草草也很不好。 少年瞅了瞅四周,原本繁华的巴陵已经因为祂的脱困毁了小半,周围尽是倒塌的废墟与被埋在废墟泥土之下哀嚎求救的倒霉蛋。 少年务色了一座原本应该很富丽堂皇的府邸废墟,在废墟里翻了出来。 看得出来这府邸原本人口很多,翻东西时有时会翻出半死不活的人来,少年很有礼貌的翻出来的人重新埋了回去,埋回去时还不忘温柔的表示不用谢,举手之劳。 翻了小半个时辰终于翻到了一些马蹄金和布匹。 马蹄金的数量不多,但也足够用了。 少年将马蹄金攥在了手里一顿生搓硬揉拽拉捏,将马蹄金捏成了一张精美的黄金面具,顺手抽了衣服上的冰蚕丝搓绳,将黄金面具戴在了脸上,遮住了半边白骨的脸。 面具戴好,少年又取了布匹和针线剪子裁起了衣服,少年的手不论是有血肉的还是没有血肉的白骨都格外的灵巧,不过一个时辰便做好了一身透着异域风格的箭袖服饰,更甚至做好了衣服后游刃有余的在衣服的衣襟袖口袍摆等地方绣上了精美的金色花纹。 衣服穿上身,少年不由皱眉。 普通蚕丝织成的料子和冰蚕丝比起来不论是质量还是触感都差远了。 最重要的这衣服不禁洗,过一遍水便没法再穿,不像冰蚕丝的衣服,至少能穿几百年。 “看来还得去爬一趟断云台采些冰蚕丝。” “还有,怎么这么久都没人来寻我麻烦?”少年诧异的整理自己衣服。“旁的也就罢了,商羊、飞廉还有狐狸,便是远在天涯海角这会儿也该赶来了,看来我是第一个脱困的。” 虽然也可能有别的可能,但脱困了却不来找祂,少年不认为存在这种可能。 “祂们不出来也好,不然,我该担心那个小家伙了。”少年摸着下颌思考了下。“唔,是先去找衣服还是先去找小家伙呢?衣服什么时候都可以做,小家伙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不想再等三十万年,先去寻小家伙好了。” 不过,该去哪里寻小家伙呢。 少年不由露出了懊恼之色,刚才应该去追那只邪灵的,祂知道的比自己多,好歹能提供点方向。 思考了须臾,少年终于想起,邪灵对小家伙的称呼是巫子婧。 婧应该是名字,按着人族的风格,这名字显然是个女孩。 巫子,要么是氏要么是职司。 少年转身将刚才举手之劳重新埋了的人又挖了出来。“年轻人你好,在下想请教你一点事。” 再次死里逃生的人惊恐的看着少年,不管是谁被人挖出来再埋回去都无法保持平常心。 “人族有没有巫子这个氏?也可能是职司,住哪?” 倒霉蛋麻利的回答:“巫子是巫宗一宫十殿继承人的称号。” “那就是十一个人选?这可有点宽。”少年嘀咕了下,抓着倒霉蛋又问了几句,然而倒霉蛋也不过一个小贵族,巫子这个层次的人是这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的,也不清楚一宫十殿的巫子们叫什么。 少年一边思考着接下来要怎么找人一边将人重新埋了回去。 第291章 第七十三章雪宴 雪宴无聊的开垦了一片又一片的蜜树林、三条渠,无聊到都准备再开凿一片人工池泽时终于收到了少昊部内部矛盾开始爆发的消息。 第一反应是惊讶。 星空之下无新鲜事,国无外患,必有内忧。 少昊部诸国的团结是建立在羽族这个邻居持续千年扣关试图重临故土的前提下的。 不团结,打不过羽族,打不过羽族就得全灭,求生欲使人头脑清醒理智且聪慧。 少昊部的内讧是必然的,也是雪宴在等待的时机,但这是不是太快了? “少昊亓死了?”雪宴下意识问。 “尚未。” 雪宴闻言不由笑了。“看来千年团结和气下积攒的矛盾一点都不小。” 智慧生物之间怎么可能完全没有摩擦,摩擦得多了那就是矛盾,外力的确可以减缓矛盾,但减缓和化解的含义终究是不同。甚至于,因为外力逼迫而不得不压制矛盾,待外患没了的时候,被压制多年的内忧爆发得会更加猛烈。 以少昊亓之能都压不住了,雪宴几乎可以预见少昊部未来的分崩离析了。 若少昊亓这回不能压制住,那也不用太遥远,分崩离析只在旦夕。 雪宴飞快的跑回书房开始给经桓写信。 好机会啊。 以前少昊部铁板一块很难啃,但现在这块铁板自己裂了,错过就太可惜了。 经桓给雪宴的回应是让雪宴安分点。 今岁冬季暴雪,王朝北方受灾范围很大,南方和东边垦殖地的余粮都拿去支应灾区了,要打仗也得有粮食才打得起来,不然要干嘛?送菜? 雪宴:“....我恨小冰期。” 虽然开垦了许多蜜树林,但蜜树又不是人族的粟麦,春季播种,秋季就能收获。蜜树种下去至少三五年才能开始收获,时间有点长,但也有好处,之后不需要再费多少精力,只需要保证足够的灌溉就足矣,若是希望蜜树的产量更高点,那也不难,每年往地里埋粪便和骨头,相当轻松。 但这份轻松需要等待三五年。 开头的三五年的只有付出没有收获。 指望刚种下的蜜树林显然不靠谱,但如此良机眼睁睁的错失,雪宴也不甘,遂一日十封的给经桓写信良机难得,生生将经桓烦到头疼,最后不耐烦的回他。 你要是能自己解决粮食问题,随便你怎么抓住良机。 要的你这话,雪宴得到经桓的变相允诺后立刻便开始点兵。 “头儿,你这样擅作主张不好吧?”副将忍不住道。 雪宴甩了甩树皮纸。“是上将军自己答应的,只要我能自己解决粮食问题,随便我。” 副将无语。 是啊,但经桓的意思是你要解决粮食问题他可以考虑要不要打,但你解决了吗?你要是能解决,早找经桓讨论大规模出兵的事了。 雪宴觉得自己解决了。 羽族又不是只以蜜实为食,主食不够时,副食充当主食又有何不可? 这几年都相安无事,西境军闲得除了训练就是种树开渠与养鱼鳖。 军队若能自给自足,那元洲大地上的王侯们也就不会天天发愁军费开销并且引起氓庶奴隶造反了。 西境军这么做只是尽量减少一些军费压力,想自给自足,靠着自己耕作养鱼鳖攒出能打仗的粮食无疑是做梦。 雪宴很清楚这点,因而他的做法是:领兵一千,每个人携带马乳和羊乳煮干后的奶粉三十斤、鱼松二十斤、牛肉制成的咸肉三十斤、三匹马以及足够的武器,尤其是弓箭,带得最多。 奶粉、鱼松与牛肉吃完后就杀马食马肉,马虽然很珍贵,但羽族的陆运并不发达,物资往来依赖天然河流与人工开凿的河渠,马的用处也就战争与食用两种,两千匹马的损失并不大,而如此多的食物,足够支撑很长时间。 雪宴不认为自己这么长的时间都啃不下一块肉。 经桓收到消息的时候雪宴已经带着人出发了,想拦都来不及,思考了下决定让雪宴试探一下顺便也吃点苦头,年轻人是根好苗子,但骄傲太爱搞事的毛病需要治治。 经桓都做好了救人的准备,结果,雪宴完全没迎来治疗。 两天便收复了失地。 考虑到自己当年撤走时也迁走了那些地方的羽族,还烧了蜜树林,什么都没给人族留下,人族后来迁徙了不少部族过来,但破坏比建设更容易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建设很难,很花时间和精力,这么短时间能积累出什么来? 雪宴崇尚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观念,因而不论是训练还是治军都相当严苛,只要死不了就往死里练,这使得每年拨给他的军费都不够用,逼得雪宴不得不想尽办法搞点副业——训练太严苛,营养和医疗跟不上,免不了惊人的非战斗减员,而营养补充与医疗无一不烧钱。 虽然有弊端,但也有优势,雪宴带的那部分军队是整个西境军精锐中的精锐。 再加上少昊部内部正是积压的矛盾开始爆发的时候,想收复失地不难。 又两日,雪宴打下了三座城邑。 这么容易? 经桓有点怀疑是战报错了还是少昊亓死了,目光不经意看到了窗外纷纷扬扬如鹅毛般的雪花,脸色倏然一变。 经桓的军令很快追上了因为打得太顺风顺水怀疑自己是否掉陷阱里而临时修整顺便思考的雪宴,不能再往沃州人族的腹地打,转头和援军汇合去攻打壶原。 浮络山脉绵延数千里,北靠兖州、南望澜州、东北拽着沃州一脚,东挨青州,东南握着越州。 不算大陆西边一路绵延到东边的断云雪山的话,浮络山系可以说是元洲最大的山系了,没有之一。 壶原夹在浮络山脉东部余脉间,是一片形状如壶的盆地,盆地的出入口有三个,两个在沃州,还有一个在青州。 沃州与青州之间自然不止这么一条通路,最大的通道当属云水,自断云雪山深处冲出,穿过兖州全境从中间将兖州切成两半后再奔入沃州,但与在兖州时不同,云水没将沃州从中间切两半,但它最后往南拐了,划出了沃州与青州的边境。 从水路往来沃州与青州甚为方便,只一个问题,云水下游流域是羽族的地盘。 这种情况下本来不重要的壶原对人族自然变得非常重要,当青州北部,云水以南的土地全数落入羽族后壶原的重要性更是暴涨。 怕雪宴桀骜不驯坚持搞事,经桓特别写了信解释为什么。网首发 少昊部是内讧了,但少昊部的内部矛盾都积压了千年,这么久都没爆发,这一时半会自然也不会全面爆发。 在羽族的威胁下不得不团结,不得不压下所有内部矛盾一致对外,这种日子过了千百年,哪怕内心因为矛盾而不满,惯性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消失的。 羽族这个时候若是大规模西进,少昊部肯定马上放下矛盾一致对外。 经桓不想给人做调解矛盾的药,哪怕只是治标不治本的药他也不愿意。 经桓不配合,少昊亓能怎么着?自然是趁着团结的惯性还没完全消失赶紧改变,赶紧化解矛盾,不然等惯性消失了,少昊部就精彩了。 但变革嘛....所谓变革,本质上就是利益的再分配,有人获利就有既得利益者损失利益。 羽王当年搞变法,为了尽量少杀人,温和再温和,但最终因为利益损失而想弄死他的人少了? 羽王的日子一度过得连喝口水都要担心里头加了料。 纵是如此,羽王最终杀的人也不多,因为他只杀首犯,也只能杀首犯,羽族的繁衍能力不允许帝王玩一人犯错全族人头落地的把戏。因而从犯和被连坐的都只是流放到生洲垦殖,然,前前后后流放超过二十万人。 变革进行到一半时才是羽族出手吞并沃州的最佳时机。 为了防止雪宴听不进人话,经桓又在最后威胁,若是不听话,那么小冰期期间打下的地盘上的人族如何生存由雪宴负责,让雪宴好好感受一下负责民生的官吏的工作量。 这威胁太有效,本来就在怀疑自己是否中计的雪宴立刻带兵去打壶原了。 没人能想到雪宴明明直奔沃州人族繁华富庶的膏腴之地去的,都快到门口了,却半道上掉头跑了,待沃州与青州的人族反应过来时壶原已然失守。 写着沃州消息的帛书在各种飞禽的传递下最终送到了冀州的战场,收到的人不止一个,其中包括辛筝。 虽然辛原位于兖州,但辛原的地理位置就是个坑,不论是为了辛原的安危还是为了自己的野心,辛筝都必须关心少昊部的安危。 看完帛书后顿时无言。 星空之下果真无新鲜事。 帝国最团结的氏族也终有分崩离析之时,亦或是.... 辛筝轻笑。“遗传。” 风姓氏族起源于炎帝,而风姓人族最早有记载的血亲相杀案例便是炎帝。 炎帝的血本来就很有问题吧。 将帛书扔进水盆里,墨迹随着水的浸泡而散入水中,辛筝坐在毡毯上看着墨迹消散,沉默了须臾,终是不放心的起身出了门。 隔壁就是君离的帐篷,辛筝出门走两步便是布帘。 这些日子因为将新军训练得靠谱,终于得到了王的允许,可以重新回到战场而高兴不已的君离正坐在黑暗中一个人流着泪。 帐篷里没点灯,但君离本就看不见,有没有灯都不妨碍他认出辛筝,忙抬起袖子擦眼泪。“兕子怎么来了?” “心情不好白天的时候何必强颜欢笑?”辛筝问。 “我白天....很明显?” 也不是很明显,君离有赤子心,但演技也不差,只是她也是演戏的高手,加之太了解君离,自然察觉得出来。 “很明显。”辛筝想了想,建议道:“心情不好就找点事情做,不要去想不开心的事。” “你心情不好都会做什么?” “杀人。”辛筝回答。“我会杀很多人,鲜血能安抚我的内心。” 不过她很少心情不好,能让她必须用鲜血来抚平内心的人事太少了。 君离:“....” “不过你应该做不到,咱俩并非同类。”辛筝在君离身边坐了下来。“你在难过什么?” “沃州出了乱子。”君离回道。 “什么乱子?” “五兄想立三姐的次子为嗣君,但不少人反对,拥立大兄的独女。”君离回道。 “从法理上,不算你的话,她比所有人都更有继承资格,不过我记得沃州好像不讲究嫡长继承。”辛筝道。 少昊旅九个孩子,只有老大和最小的君离是嫡出,老大死了,法理上,君离自动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君离是残疾,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残疾人没有家业的继承权是不成文的共识。这种情况下,老大的嫡出子嗣自然成为第一继承人。 但那是沃州。 风姓三分,若兖州风姓在继承人这方面最守宗法制,那沃州与西荒就是最不讲究,强者为尊。 “是啊。”君离点头。“我记得,她以前很尊敬五兄的,对那个位置看得很淡,还有五兄,他也很爱护手足与子侄。” 辛筝很想说,以前尊敬那是因为没法争,少昊部不能乱,也没希望,与其怨天尤人,不如保持对少昊亓的尊敬也避免麻烦。至于少昊亓,可能他以前爱护的血亲只是你一个,因为你是残疾,不可能威胁到他的地位,也可能是都爱护,但对血亲的爱护从来都是建立在没有利益冲突的前提下。 很显然,随着外患的解除,少昊部的内忧失去了压制,少昊部内部已经开始因为千百年的沉珂而走向分裂。 少昊亓与前族长的孩子显然不是一个立场。 辛筝脑子里闪过很多,但都没说出口,因为君离现在需要的只是倾诉与陪伴,不是人性险恶的刺激。 “三姐的孩子遇刺身亡了。”君离有些惶惑的道,血亲相杀很寻常的事,但他长这么大从未见或听闻这种事发生在自己的亲人中。 “我觉得应该不是你的犹子坐的。”辛筝憋出了一句,都能多年如一日的对少昊亓保持尊敬,不捅篓子,不论是心性还是隐忍的功力都非常人,纵然这年头刺客政治兴盛,要搞刺杀也该是针对少昊亓而非针对嗣君,嗣君死了,只要少昊亓还活着,随时都能再立。 辛筝估摸着,人要么是羽族的间者杀的,要么就是支持君离犹子的支族们的,逼她与少昊亓撤离决裂,只能也必须站在他们那边,依赖他们。 这也是公卿贵族们常用的招,让自己扶持的继承人只能依赖自己,从而在继承人上位后攫取最大利益。 君离道:“我知道,但五兄平乱后赐死了她,参与的亲人们,也都赐死了。” 辛筝:“....节哀。”你五兄搞变法的决心有点顽强,赐死这一波血亲显然只是前戏,后面死得人一定会更多。 “还有壶原也丢了,在他们内讧的时候,羽族派人打下了壶原。” 辛筝收到的消息里还没这条,但她知道壶原在哪,一时无言。 虽然历史上类似的例子屡见不鲜,甚至自己的家族就贡献了大把的案例,公族多次因为内斗而导致被兵临城下,但还是想骂一声蠢。 “阿父九泉之下....”君离苦笑,他没法想象自己老子会是什么心情,气得从陵墓里爬出来亦非不可能。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安慰的拍了拍君离的肩膀。 第292章 第七十四章君离 骨肉手足相残对君离的打击委实有点大,辛筝安静的陪伴着,以为他会消沉一整个晚上,直到第二天才会勉强打起精神,故作无事时,君离忽问:“你觉得凤凰台以后会如何?” 辛筝有一瞬的沉默。 这个不难猜,但说出来,总觉得很打击眼前的少年郎。 君离抓起辛筝的袖子将自己的脸擦干净,道:“我没那么脆弱。” 辛筝看了看自己的袖子,额头青筋直跳。“为何用我的袖子?” “我脸上脏。” “你也有袖子。” “忘了。”君离回答。 辛筝深呼吸,道:“星空之下无新鲜事,曾经发生在毕方台的事会在凤凰台重演,但辛原远离边境也远离大国,又是贫瘠苦寒之地,谁都看不上,这才能将内斗持续千百年,但凤凰台东西两边的邻居都不是善茬。” 凤凰台一旦倒下,分食它的绝对不会只有羽族。 “他们看不清吗?” “屁股决定脑袋。”辛筝道。 “但辛原无论公族内斗如何激烈,危难关头总会是握手言和。” “若非内斗,又何至于被兵临城下?至于握手言和,公卿贵族不可信,身后事又不能不考虑。”辛筝一脸人生总是无奈。“但,凤凰台和毕方台如何一样,辛氏的祖先与公卿贵族之间相杀得太厉害,根本无法妥协,必须做选择时必然选择血亲,凤凰台却不是。” 毕方台死于非命的国君太多了,多到任何一位公族子弟坐上国君之位后都无法妥协,哪怕想妥协只要想想先人堆积成山的尸骸,都无法再给予公卿贵族任何信任,宁愿和前不久还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血亲握手也不会愿向公卿贵族低头。 没有信任又不想当傀儡,掰就是个时间问题。 “五兄在改变。” 辛筝看了眼君离,也不傻嘛,猜得到少昊亓下手那么狠的原因。“变法需要时间需要一个安全的地缘环境,凤凰台没有。” 君离想了想,问:“你也没办法?” “不变一定死,变虽然很可能也是死,但也有一丝渺小的生机。”辛筝道。“你的兄长虽然在赌,但也是唯一的选择。” “赌输了怎么办?” “未言胜先言败,你这也太丧气了。”辛筝不悦。“不论做什么事,决定了目标,便当勇往直前,没有不留后路全力以赴的决心,还不如一开始便放弃。” 君离问:“可我又能为少昊部做些什么呢?”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这是你自己该思考的问题,我拒绝替你思考。” 君离无言。 辛筝想了想,道:“不过我可以帮你看一会质子军的事物,让你有一个思考的时间,但仅限一天,一天后不管你有没有想明白都得回来继续干活。” “太短了,这么重要的问题我怎么可能一天就思考出答案?” “你当然不可能思考出答案,我当年思考人生要做什么可是思考了三四年才想明白。” “那你....” “让你休息一天,杀人也罢,放火也罢,或者,温和点,找人打架也行,更温和点也可以饮酒,反正宣泄一下。” “军中禁酒。” “是吗?” “你前两天才将一个偷偷饮酒的卒长挂旗杆上一个时辰。” “被抓到的违法乱纪才是违法乱纪。” “你是司马。” 司马是管纪律的。 “我知道我是司马,所以你饮酒不要被我抓到,不然一起挂旗杆。” “那我还饮什么酒?”君离无语。 司马与将士的斗智斗勇花样百出,迄今为止他还没见谁在司马手里讨过便宜。 辛筝回以白眼。“军中禁酒,军营外也禁?” 离开军营? 君离不由怔了下。 自从来了冀州,他要么战场要么军营,一时间真没反应过来还能这样。 军卒不能随便出军营,但他是军将,给自己批个假很难吗? 批假很容易,饮酒也很容易,但去哪饮酒却是个问题。 凤鸣原是人族东迁后的第一块地盘,开发程度最高,历史也最悠久,悠久到同样的面积,在沃州最多一座城邑,但在凤鸣原,挤着三五座城邑是基本。 据说人族穿过九河走廊后看到的是无边无际的林海,但到如今,凤鸣原的森林已甚为稀少,取而代之的是仿佛绵延到天际的农田,夏日时放眼望去,眼中尽是粟麦。不过冬日时就没那么美好的田园风光了,厚厚的积雪覆盖着田野,只能偶尔看到在雪地里翻找农人没收割干净的谷粒或是田鼠的禽鸟。 君离骑着马看着田里的一直禽鸟从落下到寻找田鼠谷粒,最终搜出了一只田鼠一口吞下后满意的离去,觉得自己答应辛筝出门转转真是个蠢主意,大冷的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氓庶冬季一般不出门,节省体力。 贵族倒是出门,但也得看什么时候,这会儿年轻的贵族子弟都被征去打仗了,自然看不到冬日时常见的左擒苍右牵黄,少年鲜衣怒马、意气飞扬的冬狩之景。 离开军营基本人毛都见不到,而进城,周围城邑太多,不知该去哪座城,而且这一片离九河走廊太近,被画旬和王师轮流折腾了一番,民生萧条不可避免。 君离思考了好一会还是想不到去哪会好点,干脆松了缰绳任马儿自由晃悠,走到哪座城邑是哪。 这是一匹放荡不羁爱自由的马,带着君离在野外吹了两三个时辰的冷风就不往城邑走,最后还是君离被冻得受不了往最近的城邑而去。 发源于西荒还有走廊两侧雪山的若干河流在走廊且行且汇合,最终在冲出走廊几百里后汇合,再穿过崇山峻岭蜿蜒向东南,为岷山所阻后折向西南群山,最终汇入赤水。 河流汇合的地方便是百里夫诸泽,而夫诸泽有两大著名景观,夏日百里芙蕖,冬日百里雾凇。 君离原以为不会有多少人在外,结果却发现夫诸泽沿岸有着许多游人与摊贩。 寻了家贩酒的摊子,一口酸酒入喉....顿觉不如喝熟水,至少煮沸了的熟水没有什么酸味,平平淡淡总好过味道怪异。 我真是鬼迷心窍了才听兕子的鬼话出来散心。 君离第二十一次后悔。 将饮品换成了枣汤,嘴里的劣酒味道这才淡了很多,煮枣汤的手艺非常一般,但枣本身的味道就很不错,再加上煮熟了,味道倒也过得去,而且汤里的枣肉味道也很不错。 君离一口气解决了三大碗枣汤这才感觉被冷风吹了几个时辰的身体重新温暖了起来。 饮枣汤的时候有个卖面具的小贩来向君离推荐面具。 “君子可是忘了带面具?” 君离不解。“带什么面具?” 出门在外,又不是什么逃犯,有什么好带面具的? 小贩瞅了瞅君离的衣着,一身的窄袖服饰,这种平民的服饰很难从风格看出是哪里的人,毕竟氓庶裁制衣服怎么省钱怎么裁制,不会奢侈到点缀什么花纹,因而氓庶穿的短褐都差不多。更新最快的网 贵族平时穿的都是广袖的衣服,怎么费料子就怎么做,但深衣并非什么场合都适用,至少不适用于战场,因而贵族也有类似短褐的服饰,在深衣的基础上吸收了短褐的元素创造的贵族短褐。 君离穿的衣服虽然和短褐有些相似,却是完全不同的类型,有不少装饰的花纹,介于深衣与短褐之间,但纹饰风格和本地的贵族又不相似。 “君子并非本地人吧?” 君离点头。“是啊,这面具可是有什么讲究?” 湖岸往来的人普遍带着面具,虽然小贩肯定是宰自己,但面具应该是什么传统。 小贩解释道:“夫诸节都是要带面具以表对夫诸的敬仰,也有一种说法,带着面具的有情男女若是能在夫诸节时于千万人中辨出彼此,会得到夫诸的祝福,一生恩爱。” 君离奇道:“夫诸不是恶兽吗?” 小贩皱眉。“夫诸怎可能是恶兽,那可是守护了诸邑的益兽。” 君离头回听到夫诸是益兽的说法。 虽然所有的传说里,夫诸的外形都是生得非常圣洁的鹿形生物,但所有传说里也没忘了记载一句:见则大水。 一句话总结:夫诸和兴风作浪的蛟差不多,甚至比蛟更从出类拔萃,蛟只出没于河泽,而夫诸,这玩意的足迹非常广泛,山川河流平原全都有它的足迹,看到它就等于....不是水灾向你招手,而是在敲你家门了。 诸邑这与众不同的看法让因为心情不好对什么都没什么兴趣的君离来了点兴趣。“说来听听,再来一碗枣汤,你边说边喝。” 如此寒冷冬日,吹了一天冷风的小贩自是无法拒绝一碗热腾腾的枣汤,很爽快的坐了下来。 “这事情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小贩饮了一口热汤,暖和,舒服。 君离颇有耐心的等待下文。 “很久很久以前,诸邑还不是诸邑,这里只是人族的一个聚落。”小贩捧着盛着热汤的木碗,暖和。“聚落里有一年生出了一个奇怪的婴孩,那个婴孩,他头上有四只角呢。” 小贩说着还比划了下脑袋,仿佛见过四只角怎么长的一般。“哪有人的头上会生有四只角呢。” 君离心说,又是返祖。 “因为头生四角,那个孩子被大家排斥,生活在聚落最偏远的角落里,日子过得很难。” 君离一边饮着澡堂一边听着。 生物总是排斥和自己不一样的存在,那个头生四角的孩子自然享受到了与众不同该有的待遇。 但他并没有一直都是孤独一人。 数年后一个神智不清的痴傻女子流浪到了聚落,她和那个孩子一样头生四角。 头生四角与众不同还神智不清,似乎还是个美人,很容易遭遇不好的事。 那个孩子将和自己一样生着四只角的傻子带回了家,比对亲人还要好的照顾傻子,两个人竟然平平安安的过了很多年。 君离不确定是周围人的善意,还是没有流传下来,没有人会将自己的劣迹流传下去让子孙瞻仰。他希望是前者,但理智告诉他,大概率是后者。 当然,如果传说是真的,那就可能是第三种。 傻子是很好欺负,但也得看傻子是谁。 那个时候的凤鸣原还没有如今的开发度,到处都是毒虫猛兽,便是平时,夜里睡觉时,草屋外都大概率徘徊着猛兽。 但自傻子来了后,聚落的草屋外再也没有猛兽徘徊。 直到有一年,可怕的雪灾席卷了北方,猛兽们为了活命纷纷离开了深山觅食,形成了规模空前的兽潮。 聚落是不可能挡住那样的兽潮的,因而选择了向周围的大城迁徙,但迁徙并不容易,却必须赶时间,不然就会被兽潮追上。 聚落的人最终在路上遭遇了兽潮,但在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傻子变成了一头头生四角的圣洁白鹿走向了兽潮,踏着地下冒出来的大水走向兽潮,也淹没了兽潮,却未伤一人。 在夫诸的庇护下,聚落的人得以平安迁徙,但在聚落的人抵达目的地时白鹿不舍的围绕着那个孩子转了两圈,旋即转身回归了山林。 那个孩子后来成为了炎帝的弟子,在炎帝的门下习得一身本事,立功之后请求分封于故地,回到故地后为夫诸修建了庙宇,希望有朝一日夫诸能回来,但夫诸再也没回来。 但夫诸的传说却一代代的流传了下来,本地的人族通过在夫诸离开的日子戴四角面具怀念夫诸。 听到最后君离终于反应过来,这故事里的人物原型好像历史有记载。 做为风姓人族,炎帝的后代,巫即殿写了几千年都还一直在写的《大荒纪年》里,别的他可以背不下来,但关于炎帝的本纪,他却是必须倒背如流的,捎带着也对炎帝的子嗣和弟子有一些了解。 那个孩子是炎帝的弟子,诸邑的第一代城主,也是诸国公族的祖先,氏族以夫诸为图腾。 君离看了看面具,不管是什么面具,上头都有四只角。 面具都是木面具,用简单的颜料涂抹勾勒,比不得往来的贵族自家匠奴用金银宝石装饰,上等颜料彩绘的,却也很精细,看得出很用心。 小贩看着君离,委婉的道:“君子生得甚美,怕是要引无数贵女争抢。” 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买的君离闻言马上挑了两个最好看的面具,将其中一个戴在了脸上,木面具应该做好没几天,鼻翼能闻到淡淡的草木清香。 生得美是好事,但也有烦恼,毕竟他并无流连花丛的心思。 他这张脸,和女人发生关系,谁更吃亏点真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君离在夫诸泽岸转了很久,不时的买点东西,和小贩聊聊,也了解到了战争的影响。 影响真的很大。 这些小贩很多家里都揭不开锅了,这也是今日这里会有这么多小贩的缘故。 夫诸祭,贵族和富庶的地主们都不会错过这样的玩乐日子,小贩就指着今天赚点钱回家救命。 君离有一瞬差点问出一句,今天赚的钱够撑多久? 最终还是要饿死人的吧。 逛到夜里,君离心情抑抑的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军营,带回去的吃食给众人分了,不过大部分瞧了一眼就不想吃,勉强看在君离的面上才啃了一口。 君离不难猜到怎么回事,质子军不是出身高贵就是精锐,平日的吃穿无一不精致,哪怕是在军营,也是顿顿有肉,本来也有酒的,但碰上个较真的司马的结果便是有酒也喝不了。 他买的这些吃食都是出自氓庶之手,用的食材都是非常普通的粗劣食材,众人看不上也很正常。 吃得津津有味的....君离瞅了瞅一直都吃得津津有味的辛筝。“你没用餔食?” “用了,但我正在长身体,又饿了。”辛筝随口回道。“哪买的?味道还挺不错的。” 君离:“....你是以什么标准判断它味道不错的?” 哪怕他是自己也不是很吃得下。 “辛原街头卖的吃食。”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不愧是冀州,人族最繁华的州。”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只有繁华富庶的地方才会踅摸吃食的味道,连底层的吃食都会讲究一二,这些世代积累的繁华底蕴所培养出来的细节,也是辛原最欠缺的,辛原就没繁华过。 当年一起流落山野时他便知道辛筝在条件差的时候不挑食,却没发现,原来条件好的时候辛筝也不挑食。 带回来的吃食只有辛筝吃了个肚子圆滚滚,看别人都不喜欢后更是打包了大半。 君离帮她收拾时将另一只木面具给了她,顺便分享了自己今天听到的传说。 “假的。”辛筝道。“氏族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造神是最常见也最不费钱的手段,这故事八成是久远的时候诸氏造神弄出来的,类似的传说在帝国有很多。” 君离:“有没有人与你说过你太理性了?” 谁听个故事会是这种见鬼的反应? “理性不好吗?”辛筝反问。 “太过理性生活会失去很多乐趣。”君离回答。 辛筝不以为然。“是吗?我怎么没觉得。” 因为你理性得没救了。 君离终是没将这话说出口,而是道:“我想通了。” 辛筝惊讶。 这也太快了吧? 她想了好几年才想通的问题君离竟然一天就想通了?人与人的差距不至于如此大吧? “你想通的是?”辛筝问。 真的想通了? “家国天下。”君离回答。 辛筝愣了下。 家国天下这四个字她不陌生,虽然从未放心上,她的梦注定践踏现世所有的主流价值观,既如此,嘴上说说可以,放心上却是没必要了。 只是。 家国天下。 家族大于国,国大于天下。 这是家国天下的普世理解。 君离难道也只是一普通的俗世人? 辛筝有些失望。 第293章 第七十五章辛筝 王畿留守的情报人员送来了关于巴陵的消息。 一条体长如山岭般的巨蛇神秘出现又神秘消失,有传言说是上古时被炎帝斩杀的修蛇复活了,为了报复,祂复活时制造了地震并改变了巴陵四季如春的气候。网首发 巴陵不复曾经无冬之地的美名,更悲剧的是,气候恢复正常时正是冬季....巴陵之地一年四季十二个月都是播种时节,因而别的地方,这个时候地里都是冻着的,没有种植任何东西,但巴陵却是种着各种各样的作物。 凛冽寒冬的风一吹,不论是什么作物都免不了付之东流。 辛筝几乎能想象巴陵如今是何等的地狱了。 这年头,只有贵族才会在家里存着够吃好几年的食物,别的人,哪怕是氓庶中因为井田制的崩坏而出现的庶族地主,撑死也就一年半载,至于底层氓庶,完全没有积蓄。 没有积蓄自然没有任何抵抗风险的能力,而王侯贵族肯定不会有割肉救民的圣人节操与品德,反正辛筝不信,并且坚定不移的认为,任何一个相信统治者有节操与品德这玩意的都是脑瘫患者。 我有粮食,但粮食是我的私产,我愿意救人,那是我秉性善良,我不愿意,那也是我的本分。 逻辑是对的。 前提是没有积蓄的底层的人口不是人族各个阶层的人口比例中最大的。 道德? 规则? 那是能活下去时才会遵守的东西,活不下去时....若有人能以三寸不烂之舌说服氓庶乖乖回家等死不要为国添乱,辛筝表示,她以后再也不会在心里腹诽帝国将亡,而是坚定不移的相信帝国定会国祚绵延亘古,然后,拔剑自刎。 巴陵离王畿太近了,巴陵之灾若是处理不好,蒲阪一定会很惨。 被奴隶围城一次,这座三千年的帝都已经很失颜面了,若再让灾民冲击一次并造成巨大的破坏,辛筝估摸着帝国的灭亡倒计时也该开始了。 只是,辛筝默默将帛书收好,王不会在这个时候停战回去的。 为了这场战争已经准备了五十多年,而战争的车轮滚动起来后也再没人能阻止。 “但愿方雷侯和首巫能处理好巴陵灾民的问题。”辛筝低语道。 将关于王畿的消息看完,辛筝又看起骊嫘给自己送来的关于冀州的情报。 小冰期的威力甚为强悍。 降温加降水量减少,最直观的影响便是草场退化为荒漠,耕地退化为草场。 冀州北方靠近断云雪山那一横线上的大片土地都没法种地了,不管种粟还是种麦,要么收成可怜要么就是颗粒无收,当地的人口大量化为流民向南迁徙。 冀州南边的情况倒是好点,但也好的有限,去岁很大范围的疆域连着一个多月一滴雨都没落,今岁一开始又送上一场暴雪——骊嫘不想说这是一场暴雪,但这真的就是一场,只是格外的长,鹅毛大雪一口气下了整整一旬,冻死人畜、压垮房屋无数。 看着骊嫘写的非常详细的民生回报,辛筝扶额。 人生不就是这么糟心吗? 在你以为已经很悲剧的时候,现实往往会推你一把让你明白什么叫更悲剧。 不算太悲剧大抵就是,自己虽然想当王,但终究还不是王,所以这没有最糟心只有更糟心的烂摊子的第一接盘者不是自己。 不幸的是王都这把年纪了,而小冰期的持续期是以百年为计量单位的,自己迟早要接这破烂摊子。 辛筝叹息须臾,最终还是提笔构思起如果是自己,自己要怎么收拾烂摊子。 以后迟早会用到,早点想,以后才不至于猝不及防。 “随着农耕线的转移,越是北方的地方就越是没法生活了,但小冰期的降温不是小范围的,而是全球范围的。 因而,北方会降温降水量减少,生存难度增加,但本来就很炎热多雨的南方却会相反,生存难度会降低。 唔,完全可以将北方的流民往南边的迁徙,听青婧的描述,南方的人口只集中在少数区域,大部分地区都没有人烟,方圆百里总人口加起来往往不超过一千,甚至不超过一百也不是稀奇事。北方人口太多,正好为南方的开发做贡献,至于迁徙与开发很容易死人,去南方不一定死,但留在北方,随着小冰期的加深,一定会死,应该没人会拒绝吧? 唔,拒绝也没关系,利刃悬颈,看谁能拒绝。” 辛筝一边自言自语的嘀咕一边在缣帛上写着大规模的,超过百万人的迁徙需要哪些前置条件。 兖州总人口哪怕是加上野人也只是撑死两千万,冀州的面积不如兖州,人口却超过一万万。 稍微算一下辛筝就非常能理解冀州的多国林立战火频繁的根本原因了。 人口太多了,而战争是控制人口的神器。 从未有人试图搞过大规模的,百万人的官方迁徙。 自发性的迁徙倒是屡见不鲜,战火无情,为了生存,故土再难离,人也是会迁徙的。 帝国历史上规模最大且超过百万人的大迁徙是在黄帝驾崩,白帝继位前的百年里,文明发展得好的帝国北方诸侯打成了一锅粥,战火无情,为了生存,数以百万计的人口向因为生存环境太恶劣而积攒不起加入天下乱战的本钱的南方诸国迁徙。 南迁的人族为一直发展得要死不活的南方诸国注入了大量的新鲜血液,推动了帝国南方的开发。 在白帝收拾掉各路诸侯,还帝国一个安宁之前,据不完全统计,百年混乱中,前后南迁的人口没有一千万也有八百万,但十个里有一个能活着跑到南方就该谢天谢地了。 辛筝没法接受氓庶的自发性迁徙,死亡率太高,人口就是财富,而这一财富增殖并不容易,从怀孕到分娩需要十个月,从呱呱坠地的婴孩长大需要十几年,珍贵财富需要爱惜。 但官方组织百万人的大迁徙...辛筝蓦然停笔,看着缣帛,完全没有经验可寻啊。 哪怕是当年炎帝东迁,也不过是带着几十万人,而且算是半自发性的迁徙——西荒的气候越来越恶劣,再不迁徙就别想走了。 炎帝并没有带着所有人族东迁,她只带了愿意跟着她迁徙的人族迁徙,反对迁徙的都被扔下了。 这样挑选出来的迁徙队伍自然是听话的,带起来也容易,至少不会轻易在半道上后悔或想嫌迁徙太危险想找炎帝麻烦。 辛筝原是想借鉴一下炎帝的经验的,但回忆了半天,只想起了一些炎帝是怎么装神弄鬼弄死半道上反悔和找她麻烦的酋长,然后将迁徙队伍的权力完全控制在手中的记载。 “巫即殿那会儿似乎、好像还没建立。” 巫即殿都没建立的年代,自然不会有对迁徙过程太过详细的记载,关于炎帝铲除异己的记载还是因为那会儿炎帝还没有后来的权威,权威到军将拿着虎符去调动军队造反,炎帝一句话,军将和虎符统统都没用的程度,因而用了一些装神弄鬼的手段,这才被当做神话给流传了下来。 大部分人都认为那是炎帝受命于天的象征。 辛筝觉得炎帝是用了一些别人不懂的手段,别人不懂,便以为是神迹。但所谓神迹,青婧只要愿意,也能搞出很多,一点都不神秘,本质上仍旧是对知识的利用。 思来想去,除了足够的医者,辛筝什么都没想到。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足够多的医者,多到能满足百万人迁徙需要的医者。”辛筝自语道。“这个,不知道我以后将巫彭殿给拆了,将所有巫医进行教育与再就业够不够。” 天下医者,至少半数从属于巫彭殿,剩下半数一半从属于玉宫,一半是王侯贵族豢养的医匠。 纯野生并且有真材实料的医者属于稀有品种。 辛筝随手抽出一张空白缣帛开始给虞写信,增加对医者的培养,太过批量的培养出来的医者医术底子差远不如传统的医者没关系,她要的不是质量,是数量。质量问题也好解决,治的病人多了自然熟能生巧,期间不免治死不少人,那也只是无法避免的损耗。 虽如此,她也不打算让那些菜鸟医者拿自己的子民练手,冀州这边人多,禁得起损耗,医者资源却很缺,不会对医者太挑剔,菜鸟们毕业后都扔过来练几年,顺便收集情报,一箭多雕。 “还有,故土难离,迁徙的风险那么高,我到时候要怎么让数百万人同意迁徙?总不能真的利刃悬颈吧?”辛筝蹙眉。“几万人这么做还行,但几十万甚至百万人,只怕我前脚利刃悬颈,后脚便是百万人大起义,我可不想成为帝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氓庶送上刑场砍头的王。” “难道要学青帝?”辛筝思考。“不行,青帝以出征的名义逼着所有人在一点都不适合发动战争的时候跑到了青州,给了所有人要么去战场送死要么迁都的选择,虽然我不介意往南方跑,但哪怕要迁都也没有理由将百万氓庶也打包带走。” 迁都时迁徙的主体人口是王侯贵族,可不是氓庶,把氓庶也给打包了,青帝还不如不迁都。 “黄帝?这个算了,一把火将旧都给烧了让所有人不得不迁都,也就他手里有着强大的军队,不然一定会创造新纪录——帝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底层推翻的王,虽然我不介意焚城,但冀州那么多城邑,我总不能每座都焚了。”辛筝蓦然灵光一闪。“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不能由我动手。而不是我放的火,氓庶再恨还能恨到我头上?仇恨也要讲道理的。” “冀州多国林立的现状可以利用一下,大鱼吃小鱼,吃完小鱼再互吃,没个三五百年冀州统一不了,战争慢吞吞的持续三五百年,未免无趣。”辛筝又抽了缣帛出来开始给骊嫘写信。“若是能让冀州诸国在二三十年内打完三五百年的战争,相信冀州的底层,哪怕是没长脑子也会哭着求着迁徙没有战火的蛮荒之地为人族的发展做贡献。如此一来,仇恨都是冀州的诸侯们的,而感激与爱戴是我的。” 写完了给骊嫘的信,辛筝又开始给青婧写信。 论搞事,她手里的人不少,但能搞这么大事的她能想到的也不过两个,骊嫘与青婧,但别人是能力不够,而骊嫘是有这能力却干不出来。 将三五百年的战争浓缩到二三十年,那已经不是战火无情了,而是人工灭绝了。 正常的战争发展,每年小规模战争,十年八年一轮大战,打空周围文明圈的人口,再一边小规模冲突一边休养生息十年八年,休养完了又是一轮大战。 三五百年后冀州统一时怎么也还会有三五千万的人口,而浓缩到二三十年,冀州如今的一万万人口....十之七八都是要死的,冀州最终可能会如她曾对君离所说的那般,战争结束的时候,偌大冀州,人口不超过一千万。 一万万的十之七八便是七八千万,虽非直接杀,但间接的推波助澜,再冷血的人也会因为这过于可怕的数字而内心无法承受。 至少,骊嫘的心无法承受,辛筝自问是一位爱惜下属的主君,没有逼疯臣子的意思。 但青婧不会,青婧不是人,不管是直接杀还是间接杀掉七八千万人她都不会有心理障碍。 青婧不会有心理障碍,但她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干这种事。 想让青婧这么做,就必须给她一个能让她觉得逻辑自洽(仅限于青婧自己的逻辑)的动机。 正常人没法给,因为没有正常人会去试图了解一个疯子的思维逻辑,而不能了解自然不可能说服疯子为自己所用 辛筝能给,甚至帛书都不需要写太多字。 时过经年,还记得我曾与你说的,我的梦吗?你虽嘲笑我是白日梦,但你自己难道不好奇吗?难道不想要?那样的梦若能实现,你会得到一个对你最有助益的文明成为你的后盾,帮你实现你的梦。 为了我的梦,也为了你的梦,我想请你去做一件事。 辛筝将自己对冀州人口的想法在帛书上简明的写了写,她相信以青婧的脑子一定看得懂。 写完后,辛筝想了想,又在最后增加了一句:我不能保住我能实现我的梦,但即便我最终失败了,至少排除掉了一条错误的路。 “试错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辛筝低语。“我没有错,我不会后悔。” 两滴液体落在了帛书上,辛筝揉了揉有些湿润的眼睛,确定眼睛没问题后再看向帛书,帛书上的字被水渍晕染开了几个,甚为显眼。 辛筝想了想,重新抽了条空白缣帛重新抄纂了一份,将被水渍晕染的帛书扔进了水里,墨与水渍俱化入水中,缣帛重新恢复空白,仿佛从始至终都一片空白。 将信抄纂好,翌日再统一让心腹送到专门的情报据点用飞禽送到收信人手中。 回信需要很久,辛筝重新投入了司马的工作中,虽然挑战军法的人已经基本没有,但这个司马仍旧做得艰难。 回到前线前,刺杀不断,回到前线后,误伤不断,没办法,她杀的人有点多,而质子军的成员就没谁不是亲戚姻亲一长串。 若非君离分了大半自己的精锐亲卫保护她,辛筝也无法保证自己从始至终都是囫囵的。 不过她安全了,君离却没那么安全了。 君离的军事天赋相当出色,这是在昆北乱战时便已证实的,而如今昆北乱战数年后的如今,更出色了。 在质子军上上下下都被他与辛筝收拾整顿过后,没了人用力拖后腿,君离打得相当可圈可点,引起了西荒军的注意,自然享受了到西荒军更多的热情。 辛筝让君离将亲卫调回去,君离拒绝。“质子军上上下下如今的风气清正,兕子你功不可没,我不可能让你有事。” “你死了,我没你的军事天赋,带不了这支军队。” “但没了你,我也无法如此如臂使指。” 辛筝顿觉无奈。 这个难题最终被王解决了,调辛筝去担任押粮官,负责后方诸国给军队的粮草,并换了个人担任司马。 辛筝收到王令后很淡然,对君离道:“你该学会自己杀人了。” 君离道:“冀州如今多国受灾,大多拖延粮草,他在拿你当刀使。” 办得不好,有罪。 办得好,冀州诸国王侯贵族与氓庶都得恨死辛筝。 辛筝无所谓的道。“显而易见的事。” “那你还?” “你可知君王最信任的是什么臣子?” “什么?” 辛筝笑。“是被所有势力孤立,生死荣辱尽数仰赖君王的孤臣。” “你不是会将生死荣辱交托他人的人。” “我的确不是。”辛筝笑得自信而张扬。 第297章 第七十九章骊嫘 三百多年前的辛君膝下有一双儿女,兄妹俩都是人中龙凤,非常出色,可以预见,不论哪个继位都会是有为之君。 辛君非常自豪,觉得自己生的这一双儿女一定会让辛国更上一层楼。 不能说辛君的自我感觉太好或是有问题,因为辛国的确在这对兄妹的手里更上一层楼了,只是过程有点不走寻常路。 辛君立长子为嗣君,但辛君年迈病重时,嗣君带兵闯宫与妹妹展开了一番厮杀,最终的结果是嗣君大逆不道弑父杀君,幸被妹妹镇压。 兄长从嗣君变成了阶下囚,还在混乱中被眇了一目,弑父加残疾,辛君之位自然飞了。 妹妹继承了国君之位,却没杀兄长,只是将兄长给圈禁了起来。 十年后,妹妹因为削弱打压公卿贵族的权力与公卿贵族斗得你死我亡,然后就真的死了。 国君死了,国君的儿女们却还是毛都没长齐的孩子,再没有比这更令公卿贵族们高兴的事了。 事实证明所有人都高兴得太早了。 妹妹死得很突然,但她在更早的时候就写下了传位的遗诏。 立兄长为嗣君,继承大位。 古往今来见过传位给儿女的,传位给弟弟妹妹的,传位给从子从女的,但传位给兄长的,这是头一位。 被幽禁了十年的兄长打破了残疾人不能继位的传统成为了新君,为了稳定人心,兄长立了妹妹的长女为嗣君,说自己只是代替犹子打理国家,国家以后还是犹子的,等犹子成年了自己就传位。 坐稳国君之位后,兄长放任自己的亲生儿女磋磨嗣君,打压嗣君,逼反嗣君后兄长“迫不得已”含泪赐死了年仅十四岁的嗣君。 到这里为止还只是根据立场而有白眼狼和复仇逆袭之别的故事,让这对兄妹成为传奇的是之后的事。 被弄成了残疾,又被幽禁了十年,幽禁的日子过得一点都不好,兄长的身体损耗得不轻,在位后又励精图治,最终和妹妹一样英年早逝了。 明君最大的烦恼便是后继无人,十个明君九个昏君继承人。 兄长也不例外。 成年的子女资质品性都没法看,年幼的子女....他的身体不支持他培养年幼的子女。 兄长临终一盏鸩酒带走了已成年的亲生儿女,传位给了妹妹的次子。 骊嫘对这段史料甚为服气。 兄妹都是人才。 兄长真的弑君了吗? 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但不管究竟是谁弑的君,经此一遭,这俩人之间不会再有半滴亲情残留,也可能本来就没有。 然后,尽管没有亲情,甚至可能双方都想将彼此寝皮食肉,但选择继承人时,这俩人都做了最理智也最冷血的选择。 看着用仿佛在说今天天气如何般的语气说着自己被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兄长投毒之事的辛筝,骊嫘莫名的想起了辛国的这两位先人。 血脉大抵就是如此。 虽无话可说,但骊嫘也不想为了满足好奇心继续这个话题,感觉有点危险。“我明白辛国如今的人口比例是何缘故了,但需要女人能理解,为何孩童也是多多益善?” “孩童的学习进度比已成年的大人要快。”辛筝道。“教育很烧钱的,既然要教,自然要开源节流。” 骊嫘不是很能理解辛筝的脑子怎么长的,这开源节流的风格未免太与众不同了。“只要女童?” “男童也要。” “辛国如今是男多女少。”确定这么做不会引起隐患? 辛筝回道。“男童需要好几年才能长到婚龄,很长时间不会与辛原的本土男性产生利益冲突,等他们到了要成婚的年龄,人也已融入辛国。” 骊嫘道:“你想得挺周到,我回头找人问问冀州的人口生意都是哪些人做主。” “不用,他们不会与我合作的。” “为何?” “辛原没有溺杀女婴的风气,男女人口比例在我继位却是三比一,你可知为何?” “因为人牙子?” 辛筝点头。“冀州缺女人,人牙子便从别的地方买,辛原,穷。” “我听说辛国如今并无人牙子,禁止买/卖人口。” 辛筝点头。“我继位后将那些人牙子都抓了起来。” “只是抓起来?” “挖了个坑,收集了一些蛇在坑里饿了几天....剩下的你确定还要听?”辛筝问脸色有些不太好的骊嫘。 “不用。”骊嫘不假思索的摇头,到此为止就够了,再听下去她怕自己以后再也没法在野外时神色自如的抓蛇充饥。“不通过人牙子的话,主上想如何获得人口?” “战火无情,总有人想远离烽烟四起的地方,我们可以友情提供帮助。” 骊嫘觉得辛筝的脸皮修炼得非常不错,以她对辛筝的了解,辛筝到时候肯定四处放火,制造动荡乱世,却能说出友情提供帮助这种话,脸皮不厚不行。“冀州三五年内打不起来。” 前些年被盗趾祸害过一遭,如今王师又在侧,再缺心眼也不会在这个时候乱战。 “那就等打起来了再帮助成年的女子,短期内我们的目标是那些女婴女童,本来就是要杀掉的,有点人性的想来愿意托付给我们,没人性的也无妨,花点粮食也能说服孩童的父母。对了,成年男子如果想离开,也可以提供帮助,但仅限于有一技之长的工匠。” 骊嫘无语道:“孩童易夭折,迁徙多白骨,两者合一....主上能接受怎样的折损?” “死亡不能超过两成,如果能不超过一成那就更好了。” 骊嫘明确表示自己无能为力,请换人,迁徙本就是十不存一的事,要求十存九,登天都比这容易。 “我会提供医者,迁徙的队伍随时都有医者看顾,又是有组织的迁徙,若还十不存一,我要你何用?” “但折损不能超过两成未免太为难我了。” “粮食、医者、药物以及小吏,我都会提供你,元洲历史上何曾有过这样有组织有准备的迁徙?若不能做出惊人的成绩名留青史,你如何对得起你一身才华?” 骊嫘想了想,问:“医者与能写会算的小吏,我要多少就给我多少?” 辛筝点头。“自然,你要多少我就给你多少,但你也得给我迁徙足够的人口。” 那就没问题了。 骊嫘觉得自己可以挑战一下看能不能创造历史记录。“你要多少人口?” “每年十万。” 骊嫘:“....你还是换人吧。” “八万。” “三万。” “七万。” “五万。” “六万。” “可以,就六万。” 辛筝继续道:“对了,你多注意安全。” “你这一路做了什么?” “你什么眼神?我看着像会没事惹事的人?” “你不是会没事惹事的人,但你是女人,而这里是冀州。” “你说那些对我是女人却担任粮官不是指手画脚就是言语攻讦的人?那可不算没事惹事。” “我知道,那你应该没有隐忍吧?” “当然没有,我是君主,凡冒犯我的,皆有罪,当然,我是一个仁慈的君主,我没杀人。” 骊嫘闻言松了口气,没杀人,那就没到结仇的地步。“你拔了他们的舌头?” 这是最相对应也最符合辛筝性格的惩罚了,既然管不住嘴,那就永远都不要说话了。 辛筝道:“我让人砍了他们的双手。” “我以为你会拔舌。” “最开始是拔舌,不过拔了没什么效果,还是有人没事找事,但我又不能因此而杀人,砍掉双手最合适了。没了双手,一身文武艺也算是废了,出身好的,这辈子都只能被当成宠物来养着,身份地位会被别的族人取代,取代他们的旁支都很感激我。出身差的,失去双手无法维持生计,迟早饿死,也不可能来找我麻烦。”辛筝笑嘻嘻的回答。“而我又没有杀人,冒犯国君而未被杀死,我也不用背上残暴之名,唔,说不定我还会被夸赞心性柔仁。” 骊嫘无言,先撩者贱,那些人死了也就死了,但辛筝如此,即便别人称赞其心性柔仁,但称赞能改变暴君的本质?“你进步很大。” 辛筝不解的看着骊嫘。 骊嫘道:“我听说过你在辛原的一些事迹,你现在这样,也好。” 虽然故意害人性命毁人一生,但比起在辛原简单粗暴的杀戮,辛筝真的已经变得很好了。 至少现在学会了爱惜名声,会顾忌名声,哪怕还是会杀人,也不会再如曾经那般肆无忌惮。 辛筝道:“一国之君都被驱逐过一次了,自然会有所改变。” 骊嫘觉得设计国人暴/动的那位还是做了好事的。 不过跟一个国君谈她是怎么被国人给驱逐甚至差点被杀的经历那也太想不开了,骊嫘同辛筝闲扯了两句后将话题拉了回来:“粮食、人口,你还要什么?” “我还要技术。”辛筝道。“虽然不喜欢冀州的风气,但做为帝国最早开发的底盘,冀州的文化与技术底蕴是帝国各地中最深厚的,如果你能在冀州未来的战火之前将冀州所有的典籍都给抄一份送到辛原,来日我必厚报于你。” “你可以考虑以后中重兵抢劫巫即殿,那里有帝国所有的典籍。” “我会做的。” 骊嫘:“....”我真的,只是随口说说,你竟然真打算那么干? 辛筝苦恼道:“但我问过青婧,她说巫即殿虽然帝国藏书最多的地方,但并非所有典籍都有收藏,还是有不少典籍孤本在王侯贵族手中。道不轻传,这四个字太烦了,知识与典籍握在少数人手里,随便一点意外便失传了,若人手一份,哪还有失传之虞?” 而她还得想办法在战火里保存那些知识。 “知识用得好可助人,用得不好遗祸无穷。”骊嫘道。 “刀剑能杀人也能御敌,有的人执剑是为了杀戮,有的人执剑是为了阻止前者。”辛筝道。“不要将芸芸众生当成背景。” 骊嫘无法反驳。“好吧,我说不过你,但你的要求,太难了。典籍乃是高门传家之物,不轻予外人,我再会骗人,也无法尽阅别人的藏书。” 辛筝想了想,提议:“你可以在战乱时派人趁火打劫。” “人不是死的。” 辛筝不以为然。“杀了不就死了。” 骊嫘有一瞬的语塞,虽然书籍是很珍贵的东西,但这么理直气壮的表示书比人命珍贵是否那里不对?“那么做有点过分吧?” 辛筝回以茫然的眼神,哪里过分了? 骊嫘道:“想得到书不一定要杀人。” “那就不杀。”辛筝无所谓的道。“能将所有书都给保存下来就行。” 骊嫘顿觉呕血。 典籍何其珍贵,她怎么可能全都给保存下来。 但她要做不到,她一点都不怀疑辛筝能干出灭人满门就为了抢救典籍的事来。 “主上志在天下,何不待平定天下后令所有人献书?” 辛筝回以看傻子的眼神。“待我成为人王,短则二三十年,长则百八十年,你觉得冀州经过如此漫长的战火还能有多少典籍能传承?” 骊嫘咽着一口老血,艰难道:“我明白了,我会做到的。” 辛筝道:“你没必要太勉强...” 骊嫘摆手。“不勉强,我能行。”不行也得行,总不能让辛筝为了几卷书去灭人满门。 本来想说我以后会说服青婧回冀州,到时让她在这方面帮帮你的辛筝闻言便作罢,骊嫘怎么也是一代传奇巨狡,骗书而已,别人做不到不代表她也做不到。 “你还要什么?”骊嫘近乎自暴自弃的问。 粮食、人口、技术,一个比一个难,她很想知道辛筝还能有什么更高难度的要求。 “冀州的山川河流物产分布。” “翻《大荒经》不是更方便?” “《大荒经》是白帝时著的,白帝距今多少年了?”辛筝反问。 “超过两千年。” “我要的是冀州现在的山川河流物产分布。” “你可知白帝当年为了编纂《大荒经》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耗费了多少年月?” “我没要求你一口吃成胖子,能收集多少是多少。” “那倒是可以,还有什么?” 辛筝想了想,回答:“暂时没了,以后想到再补。” 我希望你永远都没有需要补充的,骊嫘心说。 聊完了正事,辛筝带着八卦与好奇的问:“重归故国感觉如何?” 骊嫘闻言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一群废物。” 骊国曾经多么繁华,冀西与冀中有哪个国族敢不来朝觐,如今却....她老子死了还没十年呢,能将骊国给折腾成这般,都是人才。 “有没有想过抢回那个本该属于你的位置?” 骊嫘不由审视的看着辛筝,不确定辛筝这是否在试探自己。“不想,见过天地的辽阔,我已无法回到过去。” 抢回那个位置又如何? 这辈子也不过是一个诸侯,哪怕是想统一冀州,冀州这局势,至少也得三五代人持之以恒才能做到。 辛筝有点遗憾,彻底放弃了让骊嫘当鲶鱼的心思。 花了两天时间将怎么征粮怎么推广甜象草与圆葱的计划给定好,辛筝与骊嫘便分头行事了。 脚帮虽是做的好事,明面上却不能与辛筝有关系,甜象草与圆葱推广开来太容易收拢民心,做为一个诸侯与人臣,民心在身,鸩酒离辛筝也不远了。 反倒是骊嫘没那么多顾忌,骊武侯之女,哪怕她得民心,她的性别也决定冀州的诸侯想娶她多过杀她,而王,更不会在意骊嫘。 骊嫘在冀州混得非常如鱼得水,因而很轻易的从许多贵族手里借到了足够的匠人与奴隶制作农具,农具的图纸全部由辛筝提供,望舒提供的民用工具设计图她全都记得牢牢的,倒背如流,花了三天时间便全都画了出来。更新最快的网 骊嫘只需要付出一些匠人与奴隶的口粮,甚至连口粮都没花钱。 骊嫘让匠人制作了现在都还从冀西传播过来的石磨,开了磨坊。 麦子是贱食,却也是人族最重要的主食,大部分人族一辈子都吃麦子,但麦子难嚼割喉咙,味道还难吃,但凡有别的选择都没人愿意吃这个。 石磨可以解决麦子的所有缺点,虽然磨坊磨麦子会收粮食,但哪怕不为了对自己好点,家里有老人也得考虑一下老人,老人的牙齿委实嚼不动麦子,而不进食,离死也不远了。 骊国这些年虽然衰弱了,但骊武侯时积攒的底子实在是太厚了,如果没什么大的意外,吃老本都能让骊国吃三五代人,因而都城仍旧有十余万户,积少成多。 骊嫘不仅解决了工匠与奴隶的口粮问题,还小赚了一笔。 空手套白狼的最高境界大抵就是如此了。 大量的农具被生产出来租给农人,农人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腾出几亩地为骊嫘提供甜象草与圆葱——骊嫘也是这会儿才知道辛筝出来打仗竟然还带着大量的牧草和圆葱种子。 为了调动农人的积极性,骊嫘还许诺提供的甜象草和圆葱品质好的,回头优先租牛——牛马从辛原送过来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没人规定不能提前打白条。 比起骊嫘的顺风顺水,辛筝征粮就有点小阻碍。 都不想给粮食。 辛筝最终无奈表示,好吧,那我回去了,我会如实禀报王的,让王换人来征粮。 至于换新的粮官还是换军队,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辛筝当然被拉住了,然后被迫听人哭穷。 辛筝:哦,你穷,你没粮,我知道了,我会和王说的。话说你能放开我袖子吗?我刚上身的新衣服啊,还准备穿三五年呢,你眼泪鼻涕都沾上去了,让我以后还怎么穿? 一番闹腾,最终达成了共识。 粮食,肯定要给,不给王师可能就掉头来找麻烦了。 但,诸侯们穷啊(信者自信)。 辛筝最终退了一步,她要的粮食必须带回去,但可以将一部分换成麦。 麦是贱食,贱者食麦,贵者食粟,同等重量下,前者比后者廉价不止一倍。 哭穷的诸侯们思考了片刻,最终答应了。 辛筝征到了四百万石粮食,非常佩服的发现其中至少一半是麦,不算太没脑子的是,诸侯们虽然将半数的粟换成了麦,至少没往里头掺沙子木屑,四百万石粮食是实打实的四百万石,否则她就得杀猴儆鸡了。 骊嫘问:“虽然没掺沙子木屑,但两百万石的麦,你确定王师的那些贵族和甲士们吃得下?” 徙卒也就罢了,本来就吃的野菜和麦,不会挑,但贵族与甲士们平素吃的可都是精细处理过的粟。 “我走的时候有让王师准备足够的石磨,麦子磨碎了口感很不错的。” “贵族和甲士们不会接受。” “那说明不够饿。” 骊嫘懂了。“这么多粮食,你要怎么送回去?漓水遇到赤山后折向西南,不流经冀西的,冀西与冀中之间的道路,应该容纳不了如此多的队伍。” 慢吞吞的走回去,四百万石粮食能有十分之一送到军营都算辛筝能干了。 辛筝想了想,问:“我记得,冀西是有河流流入冀中的。” 骊嫘点头。“是有几条,大部分在岷山附近汇入了漓水,少数继续往南,或入漓水或入赤水,你想利用那几条河流?那至少也得绕到岷山那边去。” “修个渠就不需要绕了。” 骊嫘悚然的看着辛筝。“修渠很耗费人力物力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辛筝反问:“和慢吞吞的走陆路哪个更耗费人力物力?” “水利耗时很久,我怕你修好了渠,战争也已结束。” “耗时长久是因为不能无所顾忌的投入人力,若是不惜人力,不计人命,一年修好渠又有何难?” “你哪来的人?诸侯们刚给了你粮食,不会再给人的。” 辛筝反问:“今岁雪灾制造了多少流民?” 骊嫘仿佛看到了一条积满白骨的河渠。 第298章 第八十章修 从巴陵跑到玉都需要多久? 修没计算过时间,不论是谁活了像他这般漫长的岁月都会对时间的流逝失去感觉,除非以千年为计时单位,否则他很难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他只是每日保持匀速向玉宫的方向前行,虽然他不知道玉宫在那,在他被封印的时候不论是玉宫还是玉都都还没影,但玉宫修建在玉山上,而他知道玉山在哪。 断云雪山多矿藏,尤其是玉矿,但再没有比玉山更特别的山了,一整座山脉就是一整块极品的玉石,一点都不像自然形成的。 匀速之下,每个时辰能步行二十里,每天能行两百余里,再加上走的是直线,遇山翻山,逢水涉水,不足一月便抵达了玉都。 终于看到玉都的城门时,修甚为羡慕的想起了那些长翅膀的生物。 朝游北溟暮陵光。 哪还用这么久。 便是他,虽无羽翼,若是以本体的姿态爬行,那也比两条腿慢吞吞的走要快。 都怪华歆。 若非华歆,他何至于衰弱至此,连本体都无法长久维持。 一边感叹自己不知要多久才能恢复的实力,修一边走向玉都的城门。 离开巴陵时穿的丝绸早已在一路的翻山越岭中磨损成了丝絮,但山岭中最不缺的便是毒虫猛兽,修猎了几只猛兽做了一身新衣服。 猛兽都是真的猛兽,熊罴、猞猁...无一不凶猛,皮毛的价值自然也珍贵,尤其是修处理的手艺甚好,更为皮毛增加了价值。 城门小吏见了修一身的打扮,不由眼睛一亮,绽放出了贪婪的光芒。 修见了,饶有兴趣的掏出一枚骨贝。 进出城邑除了需要验传路引之类的东西,还需要缴纳出入城门的税。 根据进出的人与带的情况而征收不同程度的税,单人一般一枚骨贝就够了,若有牛马等驮兽就需要为牛马也缴纳一份城门税。 征收对像大多为外来者,本地的氓庶一般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出生的地方,而贵族....贵族在各地的地盘上都是如王一般的存在,谁敢收税收到王的头上?全家活腻味了? 修这一路虽然基本没怎么和人打交道,但在巴陵时还是接触过人的,最基本的常识都懂。 “路引呢?” 修掏出了自制的路引。 胥吏瞅了瞅,不认识字,但上面的章还是识得的,一边看一边问:“来玉都做什么的?” 这年头会到处跑的除了商人便是游士,修再脱节也知道自己不像商人,便随口回答:“在下是来游学的游士。” 游士? 胥吏瞅了瞅修。 少年的身形修长挺拔,精气神确实非常不错,不似商人与氓庶,但少年并未佩剑。 剑乃君子之器,士都是剑不离身,到处跑的游士尤为如此。 宁可卖掉祖宅甚至衣衫褴褛也不会卖掉剑,若是将剑也给卖了,只能说明已经落魄到谷底了。 胥吏的胆子顿时大了起来,笑着同少年讲起了道理。“你身上的皮草都是货物,也需缴钱。” 少年哦了声表示了解,问:“缴多少?” “十抽一,就拿你身上这件貂裘好了。”胥吏一脸我很好说话的道。 少年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的白色貂裘,虽未至一点杂色都没有的境界,但也差得不远,也是他身上皮草中最珍贵的,一件的价值超过了别的皮草的总和。 见少年迟迟不脱,胥吏不悦了。“怎么还不脱?要不要进城了?” 少年笑着将貂裘脱了下来给胥吏。 胥吏接过貂裘,笑得嘴都要咧到耳朵了。 这件貂裘成色甚好,怎么也能换三五金,发了。 拿回路引的少年也笑。 贪心不是毛病,但不长脑子就很有问题了。 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珍宝,没有足够的实力,及时送人还好,若没有,那就是谁得死全家了。 换钱的想法很不错,但那么多钱,怎么可能没人入夜造访? 不过,关他什么事呢? 别人想不开是别人的事,祂只是基于自身的良好教养给予了成全,可怪不着祂。 修进城后找了家皮草铺子将身上的皮草全都给换成了钱,再拿着钱买了布料重新做了一身衣服。 白底金纹的服饰衬得少年愈发挺拔出众,也引得大街上的人纷纷侧目。 玉都可不是南方,南方在孟春时节早已万物复苏,但在玉都,孟春仍旧一片银装素裹,万物仍旧沉眠着,这样的时节穿得如此单薄,这少年难道就不冷吗? 修无视了所有人的注目礼,摸着衣服料子,吸取了上回丝绸衣服易破损的教训,他这回买的料子是麻,最大的优点是耐磨损,缺点是触感一点都不好,所幸祂的蛇,有鳞片,不怕磨损,不然还真是个麻烦。 “都这么多年了才发展到这种程度,是因为没有我们的干扰还是这是新一季文明?”修低语着。 发展得真是太慢了。 不过,好像也没哪季文明是如这一季一般纯粹的野蛮生长自生自灭,慢点也不是不能理解。 “还是得想办法弄到史书看看这几千年都发生了什么。” 人族文明和祂以前经历得文明不太一样,那些文明对于书籍虽然很看重,但也没到垄断的程度,至少种族内部想看什么书只看你想不想学,不存在想看书却没书可看的尴尬情况。 虽然没碰到过这种文明,但活得久也有活得久的好处,很容易就推敲出了原因。 少数人垄断了知识便等于掌控了整个族群,甚至,代表了整个族群。 血统神圣性也会应运而生。 少数人的博学多才并非源于其自身的学习,而是源自于生而高贵的血统。 知识,那只是血统的伴生物。 当所有人都相信这套鬼话的时候,自然会认为自己穷困潦倒是因为自己血统低贱,而非自己没有知识。 “这是将所有人都当成傻子呢,有点意思。”修心说。“短生种与生俱来的大脑晶莹剔透与光滑吗?” 祂无所谓短生种的大脑发育得褶皱丰富还是光滑剔透,但短生种先天畸形没有多少褶皱的脑子在此刻委实给祂带来了些困扰。 修一边思忖着如何弄到史书来看一边拿着刚到手的走街串巷的采购各种零零碎碎的东西,有随处可见的野草野菜,也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收集得差不多修随便租了一家民宿。 帝国的双子中心,数千年不曾经历战乱,每年都有朝圣者来此朝觐玉宫,玉都甚为繁华,物价也很高。网首发 修掏空了身上剩下的所有钱贝都只够住两天,所幸两天的时间也足够,炼个毒而已,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毒是什么? 药是什么? 如何判断什么没毒,什么有毒? 吃了会中毒的就是毒,吃了能治病的就是药,这是公认的常识,却非修的常识。 “所谓毒,不过是人体摄入某一元素过量,身体无法消化吸收产生了破坏性影响,故名毒。”修一边鼓捣着自己买的材料一边道:“万物皆毒,万物皆药。” 将材料里蕴含的元素撕开,提取出自己需要的,再将不同的元素进行重新组合,产生化学反应,最终组成了新的物质。 修做得很顺手,神话生物对自己躯体的控制能力是很强大的,不存在脑袋懂了,身体跟不上的情况。 修很快就制造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微微香气溢出,修听到了重物倒下的声音,是房东一家子。 在有人居住的地方炼毒就是有这种风险。 修在心里为房东一家子默哀了须臾,遇到自己真是不幸呀。 默哀完了,修继续凝视自己辛苦了两日的成果。 这点毒对付普通人效果倒是不错,但玉宫乃是帝国的核心之一,高手如云,哪怕是中毒,效果也会逊色一些。 想了想,修伸手摸起了自己的牙,数千年的封印对他伤害实在是太大了,不仅虚弱到身体无法维持本体姿态,连毒牙的毒囊里都是干涸的,抠了半天才从毒牙里抠出半滴毒液,犹豫了下,还是加人了自己的成果进行新一轮的化学反应。 虽然很想将这最后一口毒液送给华歆,但华歆不一定还活着,还是先应付眼前吧。 复仇很重要,却不是最重要的。 新型大范围杀伤性毒练成后修检查了一番,颇为满意,如此之毒,足够放倒玉宫的巫们了。 将毒制成了线香,修并未马上去拜访玉宫,而是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修炼调理身体,什么用都没有,华歆下手够狠够毒,没有万儿八千年祂是别想恢复全盛状态。 “多大仇,对我这么狠,好歹也曾相交一场,女人啊,一个又一个的,都这么无情。” “不过,我都出来了这么久了都还没人来找我相杀,看来这女人不只是对我一个人无情,是对所有人都这么无情。话说我要不要去做点什么回报一下祂们这么多万年来对我的深厚情义?” 修一边翻着从书架上取下来的典籍一边絮叨着,无人回应,这座宅子里的人才被祂杀干净,尸体虽未凉透,却也无法再做出任何回应。 “罢了,先看情况吧,免得祂们本来没察觉到点什么,却因为打草惊蛇而有所察觉。” “都过去七千年了才从新石器时代末期跑进铁器时代,中间也不曾有文明断层,这文明发展速度未免太龟速了。”修颇为疑惑的翻着简牍。“不过,居然能那么快从种族乱战的泥潭里爬出来倒是有点意思。” 大概弄明白自己被封印的几千年里都发生了什么,修将简牍重新卷好。“没有干涉的自由发展,真是慢啊。” “服食了不死药但最终还是难逃死亡的长寿帝王,神话生物的寿命怎可能这么短,一定是假死,但这么多年都没有消息,安静得跟失踪了一样。莫不是离开了元洲?这可有点棘手,大荒十洲,祂若有心要藏,不亚于大海捞针。” “而且,不论人族前期发展得多艰难痛苦都没有用神话生物的力量帮人族,所有的坎坷磨难都是人族自己用命蹚平的吗?龟速缓慢,步步血泪,明明有力量做点什么却只是眼睁睁的看着,华歆,你在想什么呢?” “可以肯定,那家伙不会是闲的没事建立人族就为看人族怎么在地狱里挣扎,至少那会儿不会,好歹也是坚持了几千年的变态,这点自我还是能保持的。就是不知道现在如何了,华歆,你是真的死了?还是,自我已不复终于沦为了傀儡?如果死了,杀你的,莫不是你自己?” “虽然神话生物也不是不能自杀,但目前为止唯一成功的自杀案例便是那只羊,但羊自杀成功造就了一只鸟,华歆呢?没感觉到有新的神话生物诞生。” “也不排除华歆找到了更好的自杀方法,但可能吗?” “现在能自由活动的神话生物只我一个,说明别的可怜人也遭了华歆的毒手,连战七个神话生物,华歆哪来的这么强大的力量?” “哪怕是最古老如我也没这能耐,华歆是怎么做到的呢?” “自暴自弃唤醒祂的意志?应该不可能,若是如此,华歆又何必挣扎数千年只为保持自我,一开始就放弃自我岂非更好?还能少受点罪。” 越是思考,修的疑问就越是多。 “直觉告诉我,华歆你虽然是我们中最年轻的,但你可能知道的比我们谁都多。” “所以,你在哪呢?” 修觉得自己和华歆能坐下来好好谈谈,交换一下情报,毕竟,祂与华歆之间是华歆先对不起祂的,祂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被华歆给封印了。 别的人可能也知道点什么,祂们与华歆同样走得很近,但没法坐下来沟通,见面就是相杀。 都太小气了,都过去了那么多万年了还死抓着往昔过节不撒手。 做人,不对,是做神话生物怎么能这么小气呢? 修颇为心塞的离开了人已经死光的宅子。 心情不好就得找点事做,转移下注意力。 修思考了一息,随便买了个黑陶香炉,随后向玉宫而去,到通道时理所当然的被拦住了。 玉宫重地,只有巫和贵族有资格踏入。 修忍住了跟对方讨论搞宗教要接地气,这么不接地气不利于推广信仰这种问题,巫宗这与众不同的发展方式大概率是华歆的手笔。 没有神灵的存在,宗教治国只会带来思想封闭。 有神灵的存在,宗教倒是不会封闭思想了,但后果更严重。 估计但凡能选择,华歆都不会想发展宗教,但人生总有无奈。 宗教太危险,既然无法避免,与其让这柄利刃由别人来打造,不如自己来,还能故意留点后门,让后世发展到需要推翻宗教时可以省点事。 修转身离去。 玉都与玉宫之间并非只有那条通道能往来,还可以爬山,只要翻得过海拔超过千丈的凤凰山脉。 觉得凤凰山脉太挑战极限也还有一条更轻省的——地下暗河。 断云雪山是诸多河流的源头,融雪水丰富,山中自然也多暗河,只要身体足够坚韧,能够承受暗河的激流,完全能通过暗河进入环绕玉山的湖泊。 修寻了防水的油布将毒香层层包裹,寻到了一条暗河的出口脱光衣服后钻进去。 白皙的皮肤上冒出了一层似蛇鳞般的光影,完全不受激流的影响,黑暗更是干扰不了祂,张嘴吐出声波,利用声波探路,不枉祂曾经研究了几十年的蝙蝠。 很快便寻到了玉山。 从湖里爬出来后随便抓了个巫拷问了一番情报,得知十巫除了巫朌去凤鸣原了,别的都能做主都在。 很好,省了祂一个个去找。 在小巫惊恐的目光终修将小巫的衣服全部扒光自己穿上,小巫敢怒不敢言的在瑟瑟寒风中发抖。 修用指甲摩擦生火,将毒香点燃,一路向玉山的最高处而去,香风拂过,人畜尽倒。 第299章 第八十一章巫即 首巫执政是个好政策。 巫子好不能否认这点,巫宗实在是太大了,若是群龙无首,不免四分五裂,因而在没有巫女与巫子时,首巫执政不失为一道保险。 但也因为首巫只是十巫中推选出来的,而首巫不是巫女,巫女的立场是绝对中立,不管是哪一方势力与巫女的关系都是没关系,因而巫女不论处理任何势力的事情都是不偏不倚得让人恨得牙痒痒。 首巫并非巫女,首巫有出身的家族,有合纵连横的姻亲,有背后扶持的势力,反正有很多很多关系....一句话总结,首巫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可能如巫女一般不偏不倚的处理事情。 对于首巫一方的势力而言,这是狂吃好处的时候,但对于非首巫一方的势力而言却是亏大了。 肉饼就这么大,有人多吃,自然有人要吐出嘴里的肉。 还不如巫女在的时候呢,虽然不偏不倚占不到一分多余的好处,但也没亏啊。 首巫毫无疑问的是支持王与西荒的战争的,不遗余力的提供帮助,王如果赢了,首巫一方的利益也不是白投的。 十巫却并非所有人都支持王与西荒的战争,有的是因为与王有利益冲突,有的是因为与支持王的势力有利益冲突。 比如巫咸殿与巫真殿之间就存在利益冲突。 原本兖州是巫咸殿一家独大,巫真殿迁徙来后便有了改变。在巫女的支持下,兖州的宗教信仰方面变成了巫咸殿与巫真殿二分天下。 原本巫咸殿做主的是巫咸,而巫真殿则因为历史缘故是巫子做主——西荒叛乱时巫真选择了站在了太昊琰那边,导致了巫真殿的分裂——巫女以巫真没死也没背叛人族为由拒绝册封新的巫真。 十巫和巫子还是有些差异的,巫咸高一头,但巫咸死了,巫子好也是巫子,大家都是巫子,平等了。 除了利益方面的矛盾,巫子好本身也看不上兖州巫真殿。 口口声声为国为民,没有能力解决西荒的困境,在西荒自己想办法解决时又因为自己出身冀州而舍弃了西荒。 选择冀州没什么,出身冀州,家族和土地根基都在冀州,不选西荒选冀州很符合人性,但踩西荒标榜自己的忠诚不免令人不耻。 为了继任十巫,更是积极主动参与这场战争。 摧毁西荒的巫真殿,兖州巫真殿才能成为正统。 都是为了利益,何必将自己粉饰得跟圣人似的?恶心不恶心? 巫子好偷偷打着哈欠瞧着众人争论着下一阶段对王师的支持,以及如何稳定冀州这一大后方....不论是哪个都需要放血,没跟王绑在一起的十巫对于放血兴趣全无,只愿意提供精神上的支持。 鼻翼萦绕着丝丝沁人心脾的清香,巫子好感觉更困了。 “低等生物啊,就是虚伪且低效,喜欢将大量的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一把清亮的少年嗓音自门口传来,众人不由望去,谁这么大胆敢在这种场合群嘲? 声音不认识。 容貌....少年生得很美,但在场仍旧没一个认识。 少年身上穿的是下巫的衣服,但根本没穿好,一些代表身份的饰物都挂错了位置,衣服也紧绷得明显不合身。 巫服都是量身裁制的,除非短时间暴瘦或暴肥,否则都会很合身。 虽然穿着不合身的巫服,但手持黑陶香炉的少年愣是将巫服给穿得极有品位。 殿内的十巫与巫子哪个不是人精子,瞬间便判断出了少年的衣服是怎么来的。 “来人....”巫朌殿的巫子反应是最快的,但仍旧迟了。 香气早已在室内弥漫开来,众人皆四肢百骸瘫软,仿佛脊椎神经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修持着香炉步履优雅的迈入室内,将香炉里的香取了出来随手扔进室内燃着的铜香炉里。 “在下并无恶意,只是想寻一个人,苦无头绪,恰好你们都认识她,我只能冒昧叨扰。”修非常有礼貌的对众人稽首表达歉意。 众人:“....”说这话的时候你要不要看一眼香炉里的香? 最后还是首巫先开口:“你要寻的人唤什么名字?有何特征?” “她叫巫子婧。”修回道。“特征的话,她能听到别人心里在想什么算不算?” 巫子婧。 在场确实没人不认识。 但读心? 巫子婧几时有了这能耐? 惊讶不过须臾,一群人精子很快便想起了许多关于青婧的事。 青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其喜怒无常,明明别人是好声好气的跟她说话相处,那家伙却经常莫名其妙就杀人,一点征兆都没有。 虽然历代巫女就没谁是不杀人的,但不论是谁杀人都是有动机的,青婧杀人仿佛完全没有动机没有征兆,就是突然想杀人了,所以就杀个人。 若非青婧很长时间里都是唯一的巫子,就冲她那无动机无征兆无所顾忌的行为,早死一百次不止了。 她杀人完全不会顾虑别人的身份,巫朌殿的前任巫子就是突然被她给杀死的,然而,即便如此,无光也没严惩她,而是将此事压了下去,逼巫朌咽下弟子被杀的气。 若非青婧的做法令得整个玉宫人人自危,最后也不会是望舒坐上巫女之位。 不过,读心.... 若少年不是在胡说八道,那青婧可能不是无动机随意杀人。 都是权力场厮杀出来的,谁还不清楚这个圈子里都是什么货色。 不论多么光鲜亮丽,也只是迷惑人心的皮,内里的肮脏龌龊揭开来与皮绝对能形成最鲜明的对比。 一个能透过美丽皮相直接看到皮相下真实的孩子....在这座人间最美也最肮脏的玉宫长大,没疯掉真是奇迹。 “我也觉得她没疯是个奇迹。”修一边取缣帛与笔一边叹服的道。“肮脏丑陋不是你们的错,但用这份肮脏丑陋去恶心人,你们的父母生下你们真是想不开。” 众巫看着修的眼神出现了变化,他们可什么都没说呢。 “她去哪里了?”修问。 巫子好问:“你是巫子的仇人?” 以青婧的心性,说一声仇满天下不为过。 “不是,我和她不认识,但我有事拜托她。”修一边作画一边回答。“所以,她在哪里,你们可以撒谎。” “你也能读心?”巫子好问。 修终于抬头看了眼巫子好。“这不叫读心,这叫....我该怎么解释呢,你可以理解为精神文明对碳基文明的碾压,听不懂没关系,我自己都还完全弄明白原理呢。” 人生最无奈的莫过于自己的物种属性神奇得空前绝后,自己却不明白这神奇的生命形态是怎么进化出来的。 研究了三十万年也不过是从完全懵逼变成了一知半解。 白发苍苍的巫即闻言听出了一种别样的意味:“你非人族。” “我当然不是人族,我是天人族,”修想也不想的回答。“不对,是我在问你们,怎么变成你们问我了?” 巫即愣了下,完全没听说过这个种族,但—— 天人族? 天人,又有神人的含义。 什么种族这么嚣狂竟以此词为名? “不是神人被称之为天人,而是天人衍生出了神人的含义。”修纠正道。 做为人族的著史者,巫即是最能理解修所言何意的。 很多的字在最初被发明出来时并无现在那么多释义,而是在时间的流逝中衍生出了许多的释义。 天人最初只是一个普通的词,是一个种族的名字,但后来,衍生出了神人的意思。 巫即看着不用自己开口便明白自己心里想什么的修,能猜到为何天人最后会衍生出神人的释义。 “我从未听说过天人族。” 修执笔的手顿了顿。“你没听说过很正常,天人族灭绝很久了。” 巫即好奇的问:“能和我说说天人族的历史吗?” 修惊讶的看着巫即。“你可真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那不好吗?”巫即反问。 修说:“你觉得值得,那就是好。” “那可以告诉我吗?即便已经亡了,你难道不希望还有人记得天人族曾经存在过?我的师尊告诉我,文字的生命的延续,只要还有人记得,那么逝去的就仍旧在延续。” 修将最后一笔画完,给巫即看了看帛画。“我画的如何?” 巫即看着帛画上栩栩如生的巫子婧,问:“你真的没见过她?这是什么画法?好真?” “她在哪里?”修问。 “我们也不清楚。”巫即简略的说了说青婧的丰功伟绩,以及最终搞得天怒人怨被满世界追杀,再委婉的表示据说被杀了。 “死了?”修阴郁的看着巫即,黑褐色的眸子里孕育着暴风雨。 “也可能没死,巫子素来机敏,又不可能被骗,或许是诈死。对了,巫抵还曾得到过一些关于灵魂的手札,很像巫子的。” 修看向巫抵,巫抵忍不住在心里骂巫即拖自己下水,但还是回答了自己在蒲阪时用偃人换了一些手札的事。 “有自我能思考的偃人?”修挑眉。“机器人不可能和真正的人一样能思考,至少迄今为止还没人能做到。” 巫抵忍不住分辩乔就是和真正的人一样有七情六欲,能思考。 “你所看到的,大抵就是真正的人。”修道。“有人将智慧生物的灵魂抽出,注入了木革造物中。” 巫抵:“....”那么凶残的吗? 修将十巫挨个审问了一番,确定青婧是真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白跑了。 唯一的收获大抵就是知道了自己的返祖同类是个充满了好奇心与行动力的优秀又可爱的宝宝(杀人解剖什么的在修看来完全不是事)。 思忖了片刻,修在巫即的面前坐了下来。“天人族的历史有多长我也不知,因为我们的传承有断层,关于最早的东西,是一个噩梦。天人族已知的最早的祖先做了一个非常冷的噩梦,于噩梦中惊醒,发现噩梦成真了,眼前所见只有冰河世界的冰雪,更可怕的是,祖先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记得自己是谁,从何而来,要往何处去。” 巫即忍不住在心里腹诽,那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噩梦。 “这个噩梦笼罩了整个天人族的历史。”修道。“每一个族人都想解开这个噩梦,我们是谁,从何而来,要去往何处。” 为了破解谜题,天人族勤勤恳恳的发展文明,所有东西都靠边站,发展文明解开噩梦才是第一。 天人族最终成为了大陆上文明发展程度最高的种族。 但天人族的人口经过很多年的发展也不过是从倒数第一变成了倒数第二。 高度发展的文明,稀少的人口。 但瞎子都能看出天人族的发展潜力,终有一日,天人族会凌驾所有种族之上。 天人族最终迎来了末日。 巫即感慨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嫉妒的丑陋,生存的竞争罢了。”修无悲无喜的道。“怕被竞争者超过,就将竞争者给杀了,还有比这更能排除竞争对手的手段吗?” 巫即无言。 种族之间一直都是如此。 生存资源就那么多,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修为巫即粗略的讲了一番天人族的历史后便起身离开了,但祂留下的影响仍旧在。 祂用的毒并没有奔着杀人去,但也没有善意,身体不够强健的,比如年老体衰的老人与体质不够强大的孩子,闻香后只有马上死和过会死的区别。 身体强健的倒是死不了,但十巫被救以后被告知虽然命是救回来了,但元气大伤,以后免不了体弱与影响寿命。 十个人里顿时有九个达成一致缉拿追杀修,生死不论,赏格十万金。 唯一一个脱离队伍的是巫即,被救回来后马上抓笔记起了天人族的历史,让来探望他的巫子好甚为佩服。 没记错的话,巫彭说巫即虽然实力很强大,是第四境的武者,虽然真打起来,巫即大概率连第二重境界的武者都打不过,历任巫即十个至少九个如此,心境修为很强大,习武也很出类拔萃,就是不能上手实战。 不过不能打,但第四重的境界也并非完全没好处,巫即寿命很长,今岁已一百九十三岁了。 本来就多少元气了,再被毒给戕害一番,巫彭明确表示:没救了,放弃吧。 结果,在别人为这人将亡难过时,当事人完全没在意。 巫即看着自己写在缣帛上的文字忽道:“不对。” 巫子好不解。“什么不对?” “哪里都不对。”巫即拧眉。“他的描述里,虽然没直接说大陆有多大,但按我的推算,要符合他说的历史,天人族生活的大陆至少得比元洲大三四倍,但一片陆地不可能全都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因而实际上只会更大。” “说不定天人族不是元洲的生物呢。”巫子好道。“元洲不是一直都有流传,大地上有十洲吗?或许说的是另一片大陆。” “那也太大了。”巫即道。 “我们有谁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大呢?”巫子好问。 巫即无法反驳。 “还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提到了很多种族,但,没有人族,而那些种族,很多我都没听过。” “人族是元洲的生物,并非全世界都有。”巫子好觉得能理解。 “还有,天人族,发展得太快了,太有效率了。”巫即道。“效率得不合理。” 巫子好没听明白。“你怎么听出来天人族发展得不合理的?” “他说,天人族曾经用了三年的时间修建了一座能容纳四十余万人的都城。”巫即道。“他的描述,还有这些文字给我的感觉,仿佛天人族是今天决定要修一座都城,第二天便开干了,然后三年便修好了。” 巫子好也觉得不对劲了。 哪怕是帝国王权最鼎盛的时候也做不到这么效率,哪怕是不惜人力不计人命也做不到,很快天人族的人口不多,显然不可能拿人命去堆什么血肉工程。 第301章 第八十三章骊嫘 世间最无耻也最有效的战术莫过于人海战术。 春种结束后王师开始了对九河走廊最激烈也伤亡最小的进攻。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冬季的暴雪制造了大量的流民,流民问题解决得不好会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帝国数千年来层出不穷,多到连史官都懒得浪费笔墨记载氓庶叛乱,偶尔造反一次,还能记载,但每年都有,并且没完没了,想记载也得考虑简牍够不够用。 贵族政/变都没有氓庶造反频繁,而后者也比前者更血腥。 贵族政/变最严重也不过是屠杀站错队的氏族,死得人还真不多,至少不能和氓庶造反死得人比。 对于野蛮低等的氓庶造反,解决办法都是和对待奴隶造反一样——武力镇压。 对氓庶每次叛乱的镇压都是尸横遍野的杀戮,然而,令帝国的统治者无法理解的是,不论如何镇压,氓庶的安分守己都只是一时的,缓过来后肯定还会再接再厉。 贵族甲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造反时基本持木矛甚至赤手空拳的氓庶完全不是对手,所有挣扎不过给别人也给找麻烦,因而贵族中有一种比较主流的看法:野蛮低等就是野蛮低等,如野兽一般生性野蛮,无可救药。 就算觉得无可救药,也没法放着不管,不然盗贼横行,日子也别想过了。 尤其是盗趾这一注定载入史册的大盗的横空出世,哪怕最终惨死,他的存在也大大的激励了所有想造反的奴隶氓庶。 帝国北方这回大范围受灾产生的流民无以计数,若不想办法解决,王师就得面对画旬与流民的双重压力了。 “出这主意的人一定是个无与伦比的天才。”夏咬牙切齿的说。 比起三观碎了一地的夏,画旬却是非常淡定的看着城外。 无以计数,仿佛覆满大地的蚂蚁正在向关隘发起进攻,不堪一击的进攻。 不堪一击指的是蚂蚁,不是关隘。 衣衫褴褛,有的甚至只是用草编的东西缠在身上。 面黄肌瘦,也不知道多少年没吃过一顿饱饭了。 手持木矛石头,更甚着干脆连木矛石头都没有。 这是一支好听点是流民军,难听点就是肉/盾的敢死队。 唯一的作用就是消耗西荒军队的箭矢戈矛。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这种事很常见。”画旬道。“而且这次王师做得相对很仁义了。” “你对仁义的理解是不是有点问题?”夏不可思异的问。 画旬想了想龙伯族的情况,估计龙伯族是没这情况的,繁衍能力和人族都不支持,遂解释道:“战争时驱赶掳掠氓庶消耗敌人的箭矢是惯用的手段,而且这次王师并未强迫那些流民,而是用食物和他们交换,他们是自愿来当肉/盾的。” “为了一口饭,人命未免太不廉价了。”夏无语道。“这么个搞法,死的人得多少年才能恢复?目光短浅。” 画旬道:“一对人族男女一辈子能生二三十个孩子。” 夏有一瞬的沉默,很想问一句人族没有计划生育吗?这么个生法,资源跟得上人口增长的速度? “我们以前和你打仗的时候,没见你这么做过。”夏道。 若是画旬在同龙伯的战争中用过这种手段,乍一见到这种手段,她也不会如此难以置信。 画旬道:“她不许。” 夏自然听得出画旬口中的她是指谁,却不太确定,太昊琰究竟是因为仁慈才不许,还是因为西荒经历过七年□□后的惨淡人口不许,也可能是两者都有。 这是一个残忍的主意,却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主意。 蝼蚁虽小,却也有蚁多咬死象的战绩。 放着不管不免做了蚁多咬死象中的那只象,而管....夏不会手下留情,她是龙伯的王女,未来的龙伯王,不是人族的王女,那些流民再可怜也不是她的子民,她吃饱了撑的才会去怜悯人族的流民。画旬的手下也不会留情,战争中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何况背后还是西荒。 然而,实在是太多了。 箭矢消耗得很快,护城河被尸体填平,甚至城门打不开,尸体便一路铺出了一条可以直接走上城墙的路,也为身后的王师精锐铺平了前路。 画旬不得不一路舍弃了三座关隘,这才得以喘息。 炎炎盛夏终于到来,前面三座关隘死得人太多,多到根本来不及埋,画旬跑得快没出什么事,王师中却是爆发了瘟疫。 画旬第一件事便是让人在城墙上挂起渔网,虽然没去过澜州,但盗趾是怎么被折腾失败的他却是有所耳闻的。 统治者没有节操。 战争更没有下限。 夏虽然不知道盗趾,却也能猜到为何挂起渔网,顿觉无语。 瘟疫这种东西也能拿来当武器,就不怕玩脱吗? 哦,人族还真不带怕的。 繁衍能力那么强大,一对男女,生命撑死三四十年,能生十几二十几个孩子,哪怕是瘟疫玩脱了,人口也会很快就恢复。 “但就算这样,也挡不了多久的。”夏问画旬。“你打算几时放水?” “你适应力真强。”画旬惊讶道。 没记错的话刚开始时那会夏可是很皱眉的。 “又不是淹龙伯族的聚居地。”夏一脸我想开了。 如果是淹龙伯族的聚居地....算了吧,那个龙伯敢这么做,等着被宪典收拾吧。 “时机还未到。”画旬道。“我们还得再坚持一段时间。” 夏闻言没再说什么。 她不确定画旬在等什么时机,但西荒支撑双线作战已经开始捉襟见肘了。 从两个月前开始,军队的伙食便从一天三顿干的变成了两顿干一顿稀。 还有从雪国传来的消息,太昊琰向雪国半买半赊了大量的牲畜。 九河走廊前前后后投入的兵力已达三十万,再加上骞宾海上的海战。 西荒总共才多少人口,几乎是掏空国力在打这场战争,但对手,夏想想这段时间死的流民数量....帝国的人口真的很多,唯一庆幸的是蒲阪并不能像太昊琰控制西荒一样控制帝国所有人口,一旦损失太大,诸侯们是不会继续支持的,否则这场仗也不必打了。 西荒军煎熬。 被瘟疫所困扰的王师也同样煎熬,这年头大部分瘟疫是没得治的,扼制瘟疫蔓延开来的最有效法子便是将所有染疫的患者都给烧了。 帝国乱了这么多年,战争时遇到瘟疫也是很寻常的事,因而不论是王还是将领们反应都很迅速,没让瘟疫扩散开来,但烧的人太多,很多人被烧的时候都还没死透,不免引起所有人的压力。 仅一个月便发生了两次营啸。 忙着修渠的辛筝收到了君离的书函。 少年虽然战争中表现出色,但内心和与生俱来的军事天赋还是有些差距。 通过君离字里行间对这段时间经历的描述,辛筝估摸着继续下去,君离要么疯掉要么麻木。 也可能昙花一现后如流星般陨落。 “虽然战争没有下限,唯胜利论,但能搞得这么没下限,都是人才。”辛筝颇为心疼的道,那些流民可都是人力啊。 利用的好了能创造多少价值啊,结果就被这么简单粗暴的当成一次消耗品给消耗了。 辛筝看着书函上写着的流民损耗逾十万,发自灵魂的吐出了三个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字:“狗大户。” 越看越妒火中烧。 暴殄天物。 狗大户。 给她这么好的资源什么干不了,偏偏老天无眼,多到当成消耗品的人力都是别人的财产。 辛筝忍不住咬了一口木简。 好浪费。 肉疼。 这些以后都是她的资源啊。 发泄了一通,终于没那么肉疼了,辛筝这才提笔写回信开解君离,到底相交一场,总不能真看着君离崩溃。 “但,你有我安慰,我该找谁来安慰我的肉疼?”辛筝叹道。 叹息着,辛筝在简牍上写下了最发自肺腑的话。 战争无法避免,个人能做的便尽快结束它,争取将伤害降到最低。 再这么搞下去,她迟早死于肉疼。 将信写好,木简塞进竹筒里,辛筝拿着竹筒出门去找君离的信使将信给信使。 将信给了出去,辛筝也没急着回自己的帐篷,而是在工地转了起来。 感谢冀州深厚的开发底蕴,她不用真的从头挖一条长几百里的渠,只需将一些废弃的渠以及正在利用的渠连起来就能达到目的。 实际需要开凿的渠不足百里,剩下的工程都是将被淤平的旧渠给清出来。 人力是最不需要发愁的。 冀州最多的便是人。 尤其是冬季的雪灾后。 辛筝只是许诺修渠有粮食和布匹拿,并且每天一碗浓盐汤,并且真的言出必行,说给粮食布匹就真的给了,酬劳日结,浓盐汤每天都有。 发现这位奇葩诸侯是认真的,不是在骗人后,消息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开来,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力自己找上门来。 工程每天的进度都甚为喜人。 辛筝巡视了一圈,遇到了骊嫘,骊嫘正在帮一个十岁左右的医者诊治受了工伤的人。 因着辛筝赶时间又死抓质量的缘故,工地上的工作强度很大,每天都有很多人受伤,医者却只有百十个,每天累成狗。 将工伤的人处理好后自有专门的人手将人抬下去,骊嫘也终于起身看到了辛筝。 心情很复杂。 在辛筝前脚让她建立脚帮,后脚辛原的人手就到了时她便明白馋冀州的人口很久了,大概率王师自蒲阪出发时,为冀州的人口迁徙做准备的医者和能写会算的胥吏也同样自辛原出发了,不然不能来得这么快。 一度是感动的,就是不持久。 修建工程也是需要组织的,甚至不比组织军队差多少,需要大量识数能管人的人手。 辛筝大抵也没想到自己到了冀州会干起修渠的事,自然没有准备需要的人手,但她也有解决之道,原本为骊嫘准备的人手被抢得只剩下小猫两三只。 辛筝好奇的问:“你怎么有空来寻我?” 就那么小猫两三只,骊嫘不是应该每天过着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日子吗?怎还有精力来寻自己? 辛筝的眼神让骊嫘的嘴角抽了抽,原来你还知道自己有多缺德啊。“我向一些贵族要了人手,解决了人手问题。” 辛筝诧异。“能写几个字识几个数的人才怎会那么大方?” 自己用尚且嫌不够,又怎会送人,何况脚帮需要的能写会算的人手可不是小数目。 骊嫘神情更加一言难尽。“不算人才,是家/伎。” 见辛筝没听明白,骊嫘解释了下,家/伎就是暖床的玩意,最开始时是只要有美色就行了的,但也很快就腻了,发展到后来,家/伎业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那些最顶级的家/伎无一不是博览群书才气满满且皮相出众的人,更有甚者武艺超群,反正不仅床榻之上技术好,平时还要是有共同话题的解语花。 骊嫘很成功的看到辛筝的神情也一言难尽了起来。 辛筝嘴唇翕动了下,最终吐出了三个字:“狗大户。” 骊嫘的一言难尽对像顿时变成了辛筝,辛侯你的关注点永远都是那么清奇。“冀州繁华,贵族豢养的家/伎多多少少都识些字,我讨要的都是不上不下和年老色衰的,倒也没人拒绝。” “那些家/伎应该是从小被培养的吧?”辛筝问。 “嗯。”骊嫘点头。 美人也是需要好吃好喝的条件才能养出来,不然天生底子再好,天天饿肚子,也不可能还有什么姿色。 “从小只被人教怎么伺候男人,她们脑子有做别的事的认知?” 不怕手脚残废,就怕脑子被圈养废了。 骊嫘道:“办好了有饭吃,办不好饿着。” 辛筝判断效果应该不错,不然骊嫘不会有空来找自己,不由思考以后要不要想法子多弄点家/伎,能写会算的人手实在是太缺了。 骊嫘一眼就看出了辛筝在想什么,顿觉佩服。 辛筝心中虽有所思量,但一时半会在冀州也用不到那么多人手,便只是在脑子里想想,问了骊嫘吃过没,得知还没吃后便拉着骊嫘去饭堂,同时聊骊嫘来寻自己的原因。 “农人现在都用不到农具和耕牛了,我用一部分牛来运粮食,但因为你的缘故,买到的粮食不多,还剩了不少牛马闲着,我来问你需不需要。” “收集的人口也送回去了?” “没用,冀州繁华,兖州在冀州人族的眼里....你明白就好,不是走投无路不会愿意迁徙的。但这类女人,身体往往也很差,不好好养一段时间,很容易死在路上,还有那些女婴女童,也都太小了,你还抢了我所有的医者。” 辛筝打着哈哈将这个话题给混了过去,同骊嫘介绍起了饭堂今天的伙食,昨天挖土的时候发现了一窝野猪,再加上甲士们猎的,收获颇丰,今天饭堂有肉汤,非常丰盛。 辛筝说得太期待,骊嫘听得也不由被感染了,然而—— 事实证明对辛筝的节操永远都不能抱有期望。 的确很丰盛。 主食是麦磨成的粉制成的饼,每一张都很厚实,足有一斤,用铁板烙熟的。 菜是就地取材的野菜,向周围的村社收的,一碗,或者说一盆野菜足有两斤。 不过这两样都是要收费的,工地上按劳得酬,一个人只要肯干,每天能得到五六枚木签,一枚木签能换一张饼或一盆野菜。 盐汤是免费的,每天都有一碗,咸得让人怀疑人生,反正骊嫘在辛筝的怂恿下尝了一口感觉自己的舌头瞬间失去了味觉。 肉汤也是免费的,但不是每天有,一般十天半个月才有一回,名副其实的肉汤,海碗里全是汤,肉块还没指甲盖大。 骊嫘看了看周围吃得津津有味的,连汤碗都舔得光可鉴人的氓庶们,忽问正和麦饼做斗争的辛筝:“你这工地上的民夫,有多少是贵族庄园里的逃奴佃户?” 辛筝回以一脸无辜的神情。 骊嫘道:“冀州的氓庶为了逃避徭役税赋往往会选择做地主和贵族的奴隶或佃户。” 辛筝随口道:“两者也没区别吧?” 不论是奴隶还是佃户,和主人都是人身依附关系,稍有不同的是依附的程度不同,盘剥得手段一个比较直接另一个温和点。 骊嫘道:“区别不大,但做奴隶,主人会出于对财产的珍惜而不让奴隶饿死,做佃户,收入虽然很少,却是稳定的。” 辛筝懂了。“给国府做事没酬劳,徭役兵役是理所当然的义务。” 王侯斗不过公卿贵族不是没有原因的。 骊嫘点头。“氓庶不想服役,便去做佃户做奴隶,但你给的更多....” 氓庶奴隶对主人可没有什么忠诚,谁给的多,便自动用脚做选择。 辛筝道:“我又不是他们的亲戚,他们打哪来的关我何事?只要他们干活勤快就行。” “你已经妨碍到了别人的利益。”骊嫘道。“不论是贵族还是庶族的地主,根基都是土地,但没有人耕作的土地是没有价值。” 一棒子得罪旧有的既得利益者和新兴的势力,骊嫘对辛筝得罪人的能力很佩服。 辛筝笑容无辜而单纯的道:“可我只是兖州的辛侯。” 第302章 第八十四章笙 地头蛇的优势便在于在当地盘根错节的势力,这是优势,也是劣势。 辛筝哪怕是将地头蛇都要得罪了,只要王师不败,地头蛇会顾忌强龙而不动手,而等战争结束了,地头蛇显然也不可能追去兖州报复。 骊嫘听懂了辛筝的意思,却不认为辛筝的所作所为纯粹是无所谓后果或是恶心人。“我本以为我会看到尸横遍野。” 辛筝不解的看着骊嫘。 “你之前说不惜人力不计人命。”骊嫘解释。“自古以来水利与道路无不是以人命堆砌。” “死得人是挺多的,各处工地上每天死的人加起来没有五百也有三百,只是尸体都被我烧成灰了。”辛筝道。 “可你准备了很多医者。” “人死光了我总不能自己动手修渠。” “工伤的人你还允许他们在不干活也能每天领一块饼,能领二十天,若是工伤死了,你也会给死者的家眷发抚恤钱。” “工伤又不是残了,养好了又能继续干活,二十块饼可不能让一个婴孩吃到长大。” “你还每天给他们喝浓盐汤。” “青婧说人每天干重活,若不补充足够的盐分,哪怕不马上死也会折损寿命。” 骊嫘疑惑的看着辛筝,不太确定这家伙是单纯的脑回路清奇还是别的,辛筝脑回路清奇她也不是头天认识到了。 “从未有人这么做过。”骊嫘道。 辛筝哦了声。“那又如何?” 骊嫘组织了下词汇,道:“记仇不记恩是人的本性,这些人会记得你给的,以后别的贵族让他们做什么却什么都不给,或是给得太少,他们会很不满意,甚至会造反。” 辛筝反问:“氓庶哪年不造反了?” 骊嫘摇头。“不一样,以前他们造反只是因为贵族太过苛刻,让他们活不下去了,并无明确的目标,只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乞求贵族的仁慈。但经你这么一搞,以后哪怕是还活得下去,他们也会因为贵族给得太少而造反,清楚明白自己为什么造反,造反是想要得到什么。” 辛筝充满期待的道:“那一定会很精彩。” “唯恐天下不乱。”骊嫘道。 辛筝道:“乱,才精彩。” “你在辛国不会也是如此做的吧?”骊嫘狐疑的问,换了别的人肯定不会这么自掘坟墓,但辛筝....以常理来看待这人就输了。 “是啊。”辛筝嚼着麦饼回答。 “你在冀州这么做我能理解,但你在自己的地盘为何?” “不可以吗?”辛筝反问。 “可以,但你为何如此?”骊嫘道。“人心欲壑难填,你给得这么多,日后有一日你不给了,氓庶不会再记得你曾经给过很多,只会恨你不给了。甚至于习惯了后,会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并且得一想二。” “我本就不对人性抱有期望。”辛筝不以为然。 “氓庶会造反,让你继续给,甚至给得更多,若你不给,便杀了你,换一个愿意给的。” “国人暴/动吗?我已经体验过了。”辛筝仍旧不以为意。“那不会是最坏的情况,尝到了造反获利的甜头,氓庶的要求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终有一天,他们觉得生而高贵是主人的国君存在是错误的,他们不需要主人,好国君是死掉的国君。” 骊嫘倒是没想到还能坏到这种情况,但顺着辛筝的思路推演下去....还真不是不可能。“但你不在意。” 辛筝摇头。“我还是在意的。” 骊嫘道:“但你的在意并非害怕。”、 辛筝反问:“我为何要害怕?” “你为何不害怕?若有那一日,你不会再是生而高贵的国君,你所拥有的一切都会被剥夺。” “且不说我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便是能活到那个时候,我相信哪怕不再是生而高贵,我也会活得很好,甚至,更好。”辛筝道。“你要明白,真正的强者不论是什么环境什么条件都能活得很好。” 骊嫘说:“你是个疯子。” 辛筝露出矜持的笑容:“谢谢夸奖。” “你不怕我背叛你?” “你想要的只有我能给。” 骊嫘瞬间无话可说。 饭堂的伙食很香,肉汤也很香,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坐在饭堂用餐。 笙不能,和她一样是医者的同伴们自然也不能,太忙了。 来自兖州,且还是地广人稀的辛原,笙很难想象冀州怎么能有这么多人口。 辛侯要修渠,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招到了二十万,这还没将民夫们带来工地上的家眷给一起算上。 那些家眷们虽然不适合去干挖渠的事,但工地上也不是只有挖渠这一件事,别的活基本被这些家眷给包了。 最开始时辛筝是让从骊嫘那里抢来的胥吏人手每个人带一百个人,再让一百个人每十个人选一位什长(本来是想二十五人一两,但氓庶都不识数,从一数到二十五太苛刻了,便改成了十人一小队),什长管理手里的人,干得好就一直干,干不好就换人。 胥吏通过管理什长分配工作组织手里的一百个人干活,民夫们的家眷也同样如此管理。 但后来,人越来越多,胥吏们哪怕是一个人掰成两半也不够用。 辛筝转而从什长里选出干得出色的提拔为卒长,而胥吏们升职当旅帅,五卒一旅,管理五百人。 每回人手不足时,辛筝都会如此做,最终的结果便是不到两个月,胥吏们一路从所谓的卒长干到了旅帅,又干掉了师帅,现在是军将了。 当然,和真正的军官还是不同的,这些人只是单纯的组织挖渠,并且,不论是什长还是军将,统统没有额外的酬劳,最多就是每个月能额外分到一条肉。 酬劳寒酸到令笙无法置信,更目瞪口呆的是为了区区一条肉,民夫们竞争时都格外的凶残。 通过军将的数量,笙知道,所有工地的人手加起来将近三十万,而三十万人里竞争出来的管理者,哪怕大部分目不识丁,但脑子就没有差的。 哪怕刚上去时懂得不多,甚至不会数十以外的数字,也会很努力的学,让辛筝管理起来非常省力。 不过,省心的也只是管理者,不包括医者。 工地上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受伤,笙的生活从最开始时每天得跟同伴抢才能有伤患供练手到如今每天要处理百十伤患,饭都没空吃了。 笙都记不清自己多久没踏进饭堂了,还算上头有良心的是为每个医者安排了三五半大的孩子当学徒,既是学习,也是照顾医者们的起居。 哪怕笙一直没空去饭堂,学徒也会按时去为她打饭。 初时还有人觉得受之有愧。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们这些医者都是半吊子,自己还是一边翻青婧写的医书一边拿病人练手,说是救人,不如说是草菅人命。 工地上每天死的人都有上百。 也就这年头对医者的要求不高,低到没要求,觉得能治好是幸运,治不好也很正常。 最重要的是工地上的医者诊病不收费,而氓庶本身就没钱看病,纯粹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否则医者们很难说会是什么下场。 受人尊敬还要带学徒...心虚。 不过随着越来越忙,什么心虚什么不忍统统不翼而飞,只剩下了疲惫。 比起民夫的伙食,医者的伙食无疑更好。 有鱼有肉,浓盐汤里还加了糖和一些补血益气的药材,味道虽诡异了些,营养却很足,充分保证哪怕每天累成狗,医者们的身体也不会出问题。 笙与同伴对坐而食,鱼很鲜,肉也炖得很烂,嚼在嘴里却没什么味道。 冀州一点都不好,在辛原时想吃肉非常容易,不论是肉还是乳都比粟便宜,到了冀州却反过来了,在路途上,他们唯一能吃到的荤腥便是随处可见的蛇。网首发 终于找到辛侯时,每个人都到了看到肉便下意识流口水的程度,再吃到肉时,觉得人间至味莫过如此了,可惜劳累总能化解一切美好的感觉。 伙伴问:“你今天治了几个?” 笙有气无力的回答:“八十七个。” “这么多?”伙伴惊讶,一天才过去一半啊,不过想想笙是他们中医术最拔尖的又很正常,哪怕是死马当活马医,民夫们也不是傻子,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他们判断出医者们之间的造诣高低。 “二十几万人,百来个医者。”笙瞅了眼学徒们,恨铁不成钢。 为什么学徒们不能聪明到一天就学会他们所有的医术? 伙伴安慰道:“明天就是你去收药材了,可以休息几天,我还等好几个月才能轮到我去收药材。” 笙觉得这安慰还可以,送了一块兔肉给伙伴。 伙伴尝了一口才反应过来是兔肉。“你哪来的兔肉?” 为了保障医者的伙食,甲士们专门抽了人每天进林子里捕猎,但因为需要吃肉的医者太多,再加上给管理者的肉,甲士们为了省事都是挑大个的猎物下手。 野猪是最常见的猎物,个头大,肉多,唯一的缺点就是味道不好,腥骚得仿佛鸡屁股似的,口感还柴。 兔肉的味道无疑更好。 “有个卒长之前受伤了,他儿子给他弄了只兔子,他吃了一半,剩下一半送了我。”笙道:“放心,我有付钱。” 医者给工地上的人治病是不能收费的,违反辛侯定下的规矩....辛国有很多充满血泪的案例可供参考。 伙伴问:“你说我向民夫们买雉兔如何?我实在不想吃野猪肉了。” “这里又不是辛原,咱们那点积蓄能吃几顿肉?”笙问。“你还是把钱都攒着吧,以后回了辛原不管是成家还是想拖几年都需要钱。” 成婚需要盖房子,婚后需要养家,不管哪个都需要钱。 拖几年的话,单身税了解一下。 伙伴问:“我们还能回辛原?” “为什么不能?”笙问。 伙伴道:“以前被带走的孩子,都没回去。” 他有理由怀疑自己会在冀州干一辈子。 笙不太确定的道:“应该能回去吧?” 他们虽然不是奴隶,但从小到大吃穿用度甚至教育都是国府包的,虽然重点是培养医术,但培养医术之余也培养了他们一些如何收集情报的能力,什么目的不言而喻,不可能觉得冀州不好呆就撒手不干回辛原。 想回去怎么也需要上面同意。 “你的语气一点自信都没有。” 笙无奈的安慰:“就算真的要干一辈子,你也可以想点好的,你也十四了,再过两岁就要成家了,辛原的男女人口比例悬殊,你一个男的想成家难度可高了,但现在在冀州,以你的医术,想找个女人成家多容易。” 虽然冀州的男女人口比例明显比辛原更夸张,但男人想成家,成本却神奇的比辛原低。实在找不到妻子,可以走买女奴的路子。 伙伴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他宁可孤独终老也不想在冀州干一辈子。“那你也可以想点好的,你明岁就十六了,在冀州可不会有掌媒司上门催婚,不成家就收你单身税。” 冀州也收单身税,甚至比辛原收得还早,辛原是十八岁以后才开始征单身税,冀州因国情不同而有差异,最早的能早到十岁就征单身税,最迟的也不过十四岁。并且哪怕没到征单身税的年纪,出生以后也是要缴口赋,也就是人头税,而辛原不征人头税,至少国君直属封底不收。 不过和国君直属封地哪怕是虞到了年龄也得缴单身税才能继续单身不同,在冀州征税是看对象的,他们有辛侯罩着,被冀州的贵族们教育过的税吏自是不敢上门的。 然并非每个人都喜欢这份不交税的权力。 笙叹息,同是天涯沦落人,何苦互相伤害。 伙伴看不上冀州的女人,她又何尝看得上冀州的男人。 收药材也不是轻松的事。 若可以选择,医者们宁愿自己采药,但不行,工地上每天受伤的人太多,药材消耗巨大,自己采根本不够,不得不让周围的村社庶农用药材和工地换粮食。 但专业的和业余的显然有区别。 采药和处理药材都是精细活,采摘或处理不好都会影响药效。 偏偏庶农觉得自己采得药材都很好,开始时还能分辩,到了后来医者们都不辩了,直接说哪里有问题,要么拿回去,要么接收残次品价格。 残次的药材本来是不想收的,但工地上太缺药材,只要不是完全没有药效都收。 收比不收更容易引起冲突,临时组成的药商队伍为此增加了许多护卫,都是自民夫里挑选的勇武之人,听话,能打。 饶是如此,也只能保证不容易打起来。 不容易,并非完全打不起来。 医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女的,而冀州,乡野里抢亲风气很浓。 笙就遇到过一次,但官序的教育与曾经军营的生活为她带来了出色的武力,因而没出事,但笙很难想象本地的女子遇到这种事会是什么结果。 抢亲成风还是其中之一。 乡野村社娶亲有很多都是靠买,兄弟共妻更是常见。 笙了解了下,发现很多人都觉得抢亲和买比较划算,不需要置办彩礼。 笙想了想辛原的婚姻,嫁妆和彩礼都是无所谓多少的,比较容易起冲突的是婚后迁谁的土地份额,经常为此冲突得本来都要领证了最终却散了。 最让笙三观碎裂的是女性人口本来就少,生下女婴后居然还扔掉,药商队伍经常捡到被遗弃的女婴。 又一次捡到女婴,领头负责用竹杖探路看路上有没有蛇的人才将女婴抱起来,后面的人便已熟练的取出了盛着羊乳的皮囊,皮囊一直和汤婆子放在一起,里头的羊乳自然也一直都是热的,接过女婴后便喂了起来。 女婴咕嘟咕嘟的饮着羊乳,笙为女婴检查了下,没有被毒虫咬过的痕迹,也没什么残疾,身体唯一的问题就是饿得有点久。 看着饥肠辘辘的女婴,笙道:“我决定了,若上面准备让我在冀州干一辈子,我这辈子都不成家了。” 辛原的掌媒司和单身税是那么亲切,她还没到年龄就已经在想他们了。 跑了一旬,方圆几十里都跑了一遍,顺便给各个村社的庶农义诊了一番,哪怕是不在工地,也还是要找些病患练手,不然医术如何进步? 终于往回走时却在半道上听到凤鸣原东端的河渠突然发大水冲了一处工地,而辛筝那会儿正好在那处工地巡视。 工地上的胥吏军将们都快疯了,连渠都给停了,所有人都派了出去寻人。 第303章 第八十五章辛筝 大地裂开将浮肿的尸体吞没,也避免了尸体为豺狼所食的未来。 “我觉得你好像将我当成了拖尸人。” “都是你的子孙,搭把手埋了又如何?” “你又不是子孙对我毫无意义,除了你,虽然我觉得你未必喜欢你对我的意义。” “你就当帮我了。”望舒无奈道。“尸体太多了,我埋不过来,也不知究竟是死了多少人。” “直接淹死的应该不多,不过在秋收之前来这么一出,凤鸣原今年的收成算是完了,大水之后必有大疫,再加上寒冬将近,凤鸣原的人口最后能有一半得以幸存就不错了。不过经此一遭,凤鸣原的水土流失问题可能会得到遏止。” “人真可怕。”望舒有些恍惚的道,沿途所见的农田全都毁了,一年的收成尽付大水,对于氓庶而言,再没比这更可怕的事了。 “不应该是战争真没下限吗?”元道。 “创造战争发动战争的难道不是人吗?” 元一时无言。“你的想法有点偏激危险了,在我记忆里,思想往这种方向狂奔的,不是疯了就是自毁了。” 望舒不认为自己的思想有什么问题,世事本质难道不就是如此吗? 王师为了胜利,不惜以万民之性命铺路,西荒为了胜利,在九河上游筑堤蓄水,最后以大水淹没九河走廊,大水自九河走廊冲出,又因地势蔓延凤鸣原。 没有人看一眼自己脚下的哀鸿遍野。 望舒将身体的控制权拿回来后抬脚往回走,回到暂住的破庙时还没进门便闻到了炖肉的香味。 “是鱼羊鲜,好香啊,真没想到一个国君的手艺这么好。” 望舒也觉得很特别,一国之君,生而尊贵,可以说自出生起便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然而这位不仅会自己烧菜做饭,手艺还相当出色,简直离谱,但这就是事实。 却也没觉得奇葩,翻翻玉宫的历史,历代巫女那才叫真奇葩。 一进门便看到鯈坐在石头做的案前闻着香气一个劲的吞口水,见望舒回来,眼睛不由亮了。“兕子,十二回来了,可以开饭了。” 一起发出叫声的还有化作半人高的鹏鸟姿态的鲲鹏。 辛筝将最后一道凉拌野菜端了上来。“行了,开动吧。” 鯈闻言马上举箸开吃,鲲鹏眼巴巴的看着菜肴,再看看自己面前空荡荡的饭盆,没有手,拿不了箸。 望舒拿起勺子和箸将鲲鹏的饭盆盛满,鲲鹏马上埋头其中大快朵颐了起来,虽然吃不饱,但胜在味美。 辛筝自己也在放下野菜时坐了下来开吃,发现望舒又和以前没吃两口,连尝味都很难说。 “你不饿吗?”辛筝好奇的问。 “暂时不饿,而且这点也吃不饱。” 鯈将嘴里的食物咽下,腾出嘴巴插了句:“饮食是人的需求与心理习惯。” 人的需求? 望舒看了看自己不论怎样奔波都始终洁净无垢的身体,她现在还能算是人? 辛筝也指了指鲲鹏。“有时候我觉得它都比你现在像人。” 望舒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些食物,鲲鹏是吃不饱的吧?” 望舒点头,鲲鹏一顿能啃掉一座凤凰山,一顿顶几十年,辛筝准备的这点食物连塞牙缝都不够。 “但它吃得很开心,很欢快。”望舒道。 鯈补充:“发自内心的享受美食,如果不是它不能说话,我有点怀疑它会不会洋洋洒洒吐出一篇美食赋。” 越和鲲鹏相处,就越会发现鲲鹏的灵性,他有留意到,望舒阅读书籍时,这只鸟也会跑到望舒的肩膀或脑袋上趴着一起阅读。 发现辛筝的厨艺极好,并且因为身体虚弱一时半会不会离开后,这只鸟更是每天变着法的收集天南海北的食材回来让辛筝做菜。 望舒看了眼鲲鹏,嘴角微抽。 认识鲲鹏这么多年,她也是头回发现这只鸟竟然还是个吃饭,毕竟以前不管投喂什么山珍海味,鲲鹏都没什么兴趣。 【以前的食物可没有这么丰盛的调料,没有调料的食物是没有灵魂的。】 望舒无视吃货的感怀,却很成全的换了吃货控制身体。 比起望舒吃什么,甚至吃不吃都无所谓,反正现在的身体都饿不死,元无疑和鲲鹏是同类,举箸大啖,大快朵颐,尽情享受。 鯈与辛筝便知道这是换了里子,若望舒是开始向非人迈步,但人性还有的救,那元无疑是没救了的那种,不论表现得多么像人,元都已没了人性。 对着俩人精,并且元每天都能出现两个时辰,两个人的性格差异又太大,一体双魂根本瞒不过去,在灵鹊先生面前还会顾虑老人家年纪大了,发现后辈情况诡异吃不消而遮掩两分,但如今出门在外自然无所顾忌。 元与望舒都没想过瞒着,该干嘛就干嘛。 元一边吃一边不舍的问辛筝:“你什么时候走?我真舍不得你。”的手艺。 同样的香料佐味,辛筝无疑用出了更高的水平。 辛筝嘴角抽了抽,这辈子头回有人舍不得自己是因为食物。“我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这两天就走,谢谢你们救了我。” 鯈道:“没有我们,你也不会有事。” 辛筝道:“但我这段时间不会过得轻松。” 人倒霉喝凉水也能塞牙缝,辛筝觉得自己有望这个境界,巡视工地而已居然还能赶上大水。 庆幸的是她水性不错,命也够硬,只是被冲走,和水里泡太久而有些着凉。 虽然着凉也不影响她杀人,被鯈与望舒遇到时她就在杀人。 大水的杀伤力太大,制造的流民远甚之前的雪灾,而失去秩序约束的流民与纯粹的野兽也没什么差异了,反正谁遇上谁倒霉,尤其是落单的女人。 虽然觉得流民也很可怜,很倒霉,但怜悯并不会影响辛筝的手。 鯈对当时的情况印象甚为深刻,生着病的少女一身鲜血,周围是二三十具新鲜的尸体,再无活人。 元问:“既然感激,能不能多留几天?” 辛筝道:“我再不回去所有人都要以为我死了,人还活着,却死了,这种感觉,你...她应该很了解。” 元闻言也只能放弃挽留。“既然你要走了,那我请教个事吧,鯈你也别光顾着吃,这个问题同样请教你。” 鯈问:“怎么烧菜?” “不是烧菜。”元摇头。“是这场大水,你们怎么看?” “兴衰荣辱,氓庶皆苦。”鯈回道。 “水火无情,需慎用。”辛筝回答,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搞这种招,损失太大了。 “我不是问大水的伤害,我是问你们怎么看战争中用此计。”元道。 鯈道:“不论我怎么看,我都没能力解决。” “我又没问你有没有能力解决问题。” “比起思考无能为力的事,我更愿意思考有什么是我力所能及的事。”鯈回答。 战争无下限他是真解决不了,思考也是浪费时间,还很容易思考得脑子越来越偏激,最终发疯。人生多艰,何苦自己还要为难自己。 元听懂了,对望舒道:“你但凡有鯈的三分通透,便不会那么多纠结了。” 【我是凡人,他是圣人,你不能拿圣人的标准要求我一个凡人。】网首发 “行,那我给你找个凡人标准。”元看向时不时撸一把鲲鹏羽毛的辛筝。“兕子你怎么想?” 辛筝道:“暴殄天物。” 元怔了下,没听明白。“此话何意?” “一个人族从呱呱坠地到长大需要十几年,耗费钱粮何其多,就这么一股脑都给淹死了,太浪费了,他们若是活着,利用得好了,能创造多少财富啊。”辛筝甚为感慨。“不过也能理解,若不在秋收之前淹了凤鸣原,让王师得了凤鸣原的粮食,西荒就该倒霉了。战争又不是请客吃饭,赢才是最重要的,人命是最微不足道的。” 元又问:“所以你觉得这场大水是对的?” 辛筝摇头。“战争没有对错,唯生存尔。” 只有活得无聊出境界了才会思考战争是对还是错。 辛筝解释道:“西荒若败,战火将燃遍西荒,西荒亦将重新被纳入帝国的统治,但一来没人愿意自己的家园被战火蹂/躏,二来因着过去的历史遗留因素,帝国再次统治西荒必定不会怀柔,我要是西荒人,莫说水淹凤鸣原,若无路可走,便是水淹九州,葬送千万人亦是在所不惜的。蒲阪若败,西荒的铁蹄必然踏过九河走廊征战九州,但西荒的人口和文化底蕴都太浅了,尤其是在礼乐方面的差异,这注定西荒需要杀掉九州大部分的人族才能建立起稳定的统治。当然,太阳王若是愿意继续沿用分封制重蹈覆辙那就另当别论,但根据我的了解,她在西荒好像已经将分封制给废得差不多了。” 元笑说:“听你的话,你好像完全没将道德当回事。” 辛筝睁大了眼。“怎么会,我很当回事的,我可是很认真的分析过道德是什么的,没当回事我何至于去思考道德?” “哦,那你思考出了什么?” “忠孝仁义信,所谓忠诚,是国君给予臣民利益,臣民给予忠诚,为国君做事,而非捅国君一刀,当然,给不了利益的话,那捅死国君那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孝,父母抚养子女是为了自己老了以后子女抚养自己,不过单纯的利益牵扯又不是很牢靠,因为孝道更多的还是依靠子女的自觉性,因而又有父母爱子女,子女也当爱父母的说法,利益再加上感情的绑架无疑会更牢靠。不过大部分人都只愿意得到好处不太想付出,发展到如今,都出现了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扭曲思想。 仁,待人以仁,是因为人不希望被别人伤害,因而待人以仁,以换取别人待自己亦以仁,不过伤害总是比恪守规则容易。 义与信皆是如此,希望自己不被辜负,所以待人以义,希望不被欺骗,所以待人以信。熙熙攘攘,总结的话,道德只是保护自身利益的衍生物。” 元切换了想说话的望舒上线。 这气质变化太明显,辛筝嘴角有一瞬的抽搐。 不管是一体双魂还是精分,这俩位相处得真是甚为友好。 “照你的说法,诸如道德之类的都是因为冰冷的利益,那万事万物还有什么意义?” 辛筝理所当然的道:“万事万物本就毫无意义呀。” 这回答太过出奇,两人一鸟俱是看向辛筝。 鯈道:“我见过不少另类的人,你这种想法的也有,但那些人不是疯狂便是内心一片虚无,充满了消极,在你的身上我并未看到任何消极。”相反,格外的积极。 望舒道:“你是听师姐说的?不对,师姐从来不会考虑万事万物有无意义这种问题。” 辛筝道:“我自己思考出来的。” 你看着一点都不像内心虚无者,望舒与鯈无声的以眼神表达着自己的心情。 辛筝解释道:“万事万物毫无意义,世界的本质是冰冷残酷的。但生存是生命的第一本能,若生存毫无意义,智慧生物很难积极的面对世界的冰冷残酷。我最终思考出一个结论,不是万事万物赋予了人生存的意义,而是人需要生存,所以赋予生存以意义,而生存的意义赋予万事万物以意义,然后去改造这个世界冰冷残酷的本质,让自己能够活下去,活得更好。” 鯈最先听懂。“人需要一个支撑自己在冰冷残酷的世界中活着的意义。” 辛筝点头。“只有活的有意义,人的心才能品尝到快活的滋味。” 望舒沉默无言。 元戳了戳望舒。【你还不如一个孩子看得开。】 【这样的孩子你见过几个?】 【只此一个。】 鯈好奇的问辛筝:“那你快活吗?” 辛筝想了想,回答:“我很快活。” 鯈道:“我在你的眼睛里看到了虚无。” 辛筝看着鯈的眼睛,少年黑褐色的眸子清澈美丽,让她想到了水晶,无色透明,无善亦无恶,无黑亦无白,可照人心一切美好与丑恶。在这样一双眼睛前,想隐瞒内心的真实,略有难度。“我正在想办法消除它。” 鯈露出了一个非常温暖的笑容,点头。“虚无不可怕,可怕的是消极以对。” 说到最后,鯈看向望舒。 望舒道。“我很积极。” 鯈无语道:“你俩可真是和我写的丝衣故事里的两个人一样鲜明。” 望舒不言。 辛筝好奇:“什么丝衣故事?” “是我编写的一个小故事。”鯈问:“要不要听着下饭?” “好啊。”辛筝点头。 鯈编的故事有篇幅长的也有篇幅短的,丝衣在其中属于短篇幅。 有一件非常美丽的丝衣,它是最好的织女用最好的丝制成的,但因为保存不善的缘故,丝衣上爬了很多虱子。 一个人见了,只看到了虱子,厌恶虱子的恶心。 另一个人见了,惊叹丝衣的美丽。 辛筝听了,道:“我觉得我不是第二个,我应该是第三个。” 鯈怔了下。“什么第三个?” 辛筝回答:“我会动手将虱子都给抓掉,再将丝衣卖钱。” 望舒不由一笑,她觉得非常能理解青婧为何和辛筝能处得来。 鯈想了想,道:“很有创意,吃完饭我就加进去。” 第304章 第八十六章望舒 用了饭,仍旧辛筝收拾碗箸,望舒与鯈一个要思考怎么治疫,一个要思考怎么鼓舞人心让人能坚持的活下去。 辛筝刚伸手开始收拾,便发现鯈居然没走,而是一起帮着收拾。 “我听人说兕子你在修渠。” “对啊。”辛筝神情颇为一言难尽。“我就是巡视工地时被水给冲走的。” “你亲自跑工地上巡视?”鯈诧异。 “我不亲自监督怎知道下面有没有中饱私囊胡乱应付工作?”辛筝也很无奈。 “你还发酬劳,每日一结,还给民夫喝浓盐汤,有时还给他们吃肉。” 辛筝看向鯈。“你莫不是想让我收留难民?” “你工地上不是缺人吗?难民无处可去,若无着落,必死无疑,为了一口饭食,他们干活一定会很勤快。” “我是缺人,但我吃不下凤鸣原所有的难民。” 做为冀西最大的粮仓,凤鸣原的人口密度可以说是冀州最稠密的,仅次于冀中平原,同样的,大水一冲,难民的数量也很惊人。 “王师....” “相信我,他们要么不管,管的话绝对不会是你希望的管法。” 鯈想了想,发现自己真不是经世治国的料,便干脆请教:“那兕子可否教我一二?” “他们与你有何关系?” “并无关系,但于心不忍。”鯈回答。 辛筝觉得鯈要是个巫,迟早封圣。“我的封地也缺人。” 鯈一脸你别驴我。 虽然他不知道辛原在哪,但辛筝籍贯兖州他还是知道的。 凤鸣原位于冀州西部,兖州在冀州东边,至少也要横穿冀州。 辛筝指了指在门口玩皮球的鲲鹏。 鯈瞬懂。“若我能说服十二,你愿意接收难民?” “自然。” 鯈马上去寻望舒。 望舒很安静的听完鯈的话,然后问:“那她有没有告诉你,难民过去了以后是如何安置?” 鯈眨着眼不语,忘了问。 望舒叹了口气。“我去和她谈。” 就辛筝那节操,不事先说清楚,鬼知道人送她手里会干什么。 “怎么安置?这个不用担心,我的封地有非常完善的流民安置章程。”辛筝非常热心的为望舒与鯈介绍了下自己的封地是如何治理的。 鯈听得眼中异彩连连,这真是他活了走南闯北多年见过的最爱民的仁政了。 玉宫里泡了多久,虽然比不上成精的老狐狸们,但多年耳濡目染,望舒的眼界还是有的,非常明确的指出了问题:“只有工匠与女人、孩子的安置章程?成年男子呢?” “也有啊,有一技之长的匠人,待遇从优。” “没有一技之长呢?” 辛筝轻咳了下。“我的封地人口,男多女少,我虽不收人头税,却是征收单身税的,收得很重。女人和孩子安置起来很容易,男人嘛,容易引起民怨....” 不管是阴魂不散的掌媒司还是单身税都让每个到了年龄的男女不管乐不乐意都要找人成家,但女人想成家很容易,还能挑拣,而男人....莫说挑拣,便是完全不挑也不一定找得到配偶。 税吏可不会考虑你是有钱任性不成家还是实在是找不到配偶,反正只要你是单身,单身税就必须缴,逃税也可以,徭役伺候。 鯈道:“你可以多收拢女性难民。” 辛筝的笑容带上了讥讽的味道。“你可知冀州的男女人口比例?” 鯈不知道。 望舒知道:“约莫三比一。” 辛筝不由对望舒侧目。 望舒解释道:“以前师尊还在时我与师姐闲来无事比数算时估算的。” 你们姐妹俩玩的游戏真是与众不同。 辛筝道:“冀州这人口比例,我也很无奈。” 鯈道:“可救人怎能分性别?” “我觉得你搞错了一件事,我虽是想救人,却非是为了行善,而是为了谋利,既是谋利,自然要救有价值的人,都有价值的话则两利相权取其重。”辛筝非常讲道理的道。“我的封地如今缺女人不缺男人,我没有救那些男人的理由。” “他们也能为你干活创造财富。” “我知道,但一块土地能够容纳的人口是有上限的,安置不了所有难民。”辛筝叹道。“世间安得两全法,总要有所取舍的。” 望舒道:“我不太喜欢你的话。”让她想起了王。 辛筝道:“但这是现实。” 望舒道:“我可以给你月光明珠。” “这不是钱的问题。”辛筝解释道。“安置难民不是找个地方放着就行了,还得让他们能在封地找到一份工作,能够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虽然也可以行乞,但乞丐也不是每天都能乞讨到食物的,讨不到食物可会安分的饿死?封地的治安已经很头疼了,我怎能再给治安吏增添负担?” 望舒思考了下,道:“这个问题可以解决,你可以用月光明珠换粮食,再让组织难民随便去干点什么,哪怕是挖个坑再填上也可以,如此不也是靠自己的双手养活了自己?” 辛筝不由为望舒的脑子惊讶了下,到底是曾经干过巫女的人,脑筋还是很灵活的:“很有创意,但小冰期粮食减产,有那粮食我多开几座官序不是更有价值?” 一言以蔽之,男性难民现阶段能提供给她的利益还不足以让她自找麻烦。 望舒继续道:“但那些没有成年男性家属还好,那些有家属是已成年男子的,如何愿意夫妻骨肉分离?” “我不强求的,不愿意可以一家人都不走,如此便无需夫妻骨肉分离了。” “留下来还能活?” “那与我有何干系?” 双方讨论了半天,最终还是没人能说服辛筝,不算太糟的是,辛筝虽然拒绝将男性流民安置到自己的封地,但可以接受把人送到工地上干活。 终于达成了对难民安置的共识,但事情还没完。 望舒和鯈一直都在救灾救人,在难民中有些威望,可以取信难民,但难民又是被大水折腾又是饥馑,不管曾经健康与否,这会儿身体都不咋的。 天空很美,也很冷。 高处不胜寒。 望舒的体质已经不会为那点寒气困扰了,难民却一定会冻死,因而还出发前必须做足准备。 比如一个超大号的,缝隙都堵住,只留出气孔的笼子,将冷空气尽量隔绝。 比如御寒的皮草。 比如浓姜汤,一大碗姜汤入腹,身体能暖和很久。 比如路上的食物,鲲鹏往来凤鸣原与辛原,全速飞行的话,一两个时辰的事,但笼子和笼子里的人也一定会被空气摩擦成热气腾腾的肉酱。为了不出人命,自然不能飞太快,而飞得慢了便需要很多时间,总不能让人一边受冻一边饿着,那到的时候还能有几个活的很值得商榷。更新最快的网 笼子好解决,辛筝想到的办法是让工地上的人用竹子木头制成,再用泥和草细细封住缝隙。 皮草更好解决,辛原最不缺的就是羊皮,望舒先跑一趟辛原便是,拿着辛筝的书函,虞一定会在最短时间内收集足够的羊皮。 姜,这个更好办,工地上有很多姜。 修建水利,民夫免不了泡水里,泡久了湿气也免不了钻进身体里,辛筝每天都会给民夫吃姜喝姜汤。 “这些我都能理解,但为何我送个信还要带上一大堆粮食?”望舒不解自己为何还要去找骊嫘为骊嫘带粮食去辛原。 “辛原什么地理环境我不信你不知道,广积粮,以应小冰期。”辛筝理所当然的回答。“反正你也是要去辛原的,顺便捎点东西怎么了?” 让望舒捎粮食,走的时候是一万石粮食,到的时候也还是一万石,自己用牛马人力运回去,走的时候一万石粮食,到的时候能有一成就谢天谢地了。 辛筝想不到自己不利用一下的理由。 望舒瞅了瞅辛筝,最后还是同意了。 “对了,记得告诉虞,我需要奶皮子和羊肉,多多益善,回来的时候捎上。” “送给王师?” “给工地上加餐。” “这么大方?” 辛筝叹道:“吃奶皮子可以治夜盲症,这样晚上也能干活。工地上的活都很耗费体力,不补充足够的荤腥,每天都得死成百上千人。” “你真坦诚。” “诚实是美德。” 协议一达成辛筝便火急火燎的骑着望舒不知从哪弄来的马回了工地,工地上可是几十万人,一个处理不好就是大乱子。 庆幸的是一路走来都没看到出什么乱子,相反,一直到走到最近的一处工地,工地上跟她走之前没什么两样。 热火朝天,忙碌不休。 本来是差点出了乱子的,胥吏们组织了所有人手去找她,不过骊嫘离得不远,及时赶到善后,这才没乱起来。 分出了两万人去找她,剩下的按着她走之前的安排,该干嘛还干嘛。 因为干完活后每天仍旧日结粮食,民夫们也都安安心心的干着活,没化成盗匪四处跑。 辛筝庆幸不已,见到骊嫘时忍不住给了骊嫘一个拥抱。“将你一起带来真是明智之举。” 这助手太全能了,感谢骊武侯的倾心栽培,感谢骊国没让骊嫘继位,否则这么好的人才上哪找去? 骊嫘怒:“少来,死哪去了?既然没死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哪怕有着优秀的教育底子,一下子上手管理几十万人也每天累成狗,恨不能一个时辰掰成两个时辰,辛筝再不回来,骊嫘都怀疑自己要猝死了。 “水里泡久了,病来如山倒,病一好不就回来了?” 骊嫘看了看辛筝的脸色,非常红润。“病胖了?” 辛筝捏了捏自己的脸,肉好像是多了点。“病中伙食太好。” “你是落难还是郊游?” “都是,遇到贵人了。”辛筝说了说自己的经历。“你赶紧去准备粮食,有无偿且一粒不损的送到的劳力,不用白不用。” 骊嫘:“那是巫女。” “我知道。” “那是鲲鹏。” “我知道。” 骊嫘死心。“....算了。” 你永远不能指望一个心中无神祇的人对神权的化身与象征抱有敬畏之心。 “这段时间少昊帝子一日十封信的询问你的消息,我不确定要怎么处置,都放在你帐篷里了。” “还能给我写信,看来王师的高层损失不大。” 但也不会小,不然她失踪了快十天,都没派人来接替她,而是默许了骊嫘代管。 为了方便鲲鹏运输。 骊嫘用大腿粗的绳子编成了网,虽然网孔都不大,粮袋普遍比人还高,但为了以防万一,骊嫘又在网绳上加了几十层的细网,再将网绑成网袋。 一万石的粮食放在网里,鲲鹏抓着网袋就能走。 就是,骊嫘瞅了瞅半人高的大鸟,很怀疑这只鸟是不是真的拎得起这么大的包裹。 正怀疑者,便见鲲鹏的体型急速膨胀,很快变成了两丈高,待望舒跳动背上后鲲鹏飞了起来,抬爪,轻松的抓起了小山般的包裹,一点都不像提起了万石的粮食,更像是提起了一个皮球。 包裹与鸟很快消失在天际,骊嫘久久不能回神,这只鸟比书上记载的更神奇。 因着跑太快粮食也可能因空气摩擦而烧起来,鲲鹏飞得并不快,花了六天才飞到辛原,也没在城邑里降落。 她如今的身份,明面上和她接触都会招来麻烦,因而将粮食放在了野外,再让鲲鹏守着,自己拿着辛筝的手书去见虞。 虽然国君被赶走已有七载,但在辛原,所有人都没因此忘了她。 尤其是国君直属封地,哪怕辛筝人不在,她一封手书也足以让人畅通无阻的见到虞。 虞还没来得及辛筝竟然让陌生人捎信很快便被书函里的内容给惊到了,眼睛不由往辛筝身上瞅。 不是第一天知道辛侯与众不同,但没想到这么与众不同。 巫女和鲲鹏居然敢这么用。 更奇葩的是,这位巫女好像对此一点意见都没有,很礼貌的询问奶皮子和肉收集起来需要多久。 虞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大抵是望舒表现得太有礼貌,让她的敬畏之心得到了控制。“您能运多少重量?” “一万石吧,多了的话绳子会吃不消。” “给我两天。”虞道。“两天我就能收集到一万石的奶皮子和肉食。” 望舒诧异的看着虞,这么快的吗? 虞解释道:“辛原主要产业是畜牧业,因着水利和牧草改良的缘故,这两年产的很多牲畜都是制成风干肉售往别处,只要有钱,凑到一万石肉食并不难。” 奶皮子那就更容易了,修路修水利还有军队每天都要吃这个的,有需求自然会有发展,同样有钱就能买到很多。 “你们还给钱啊?”望舒挑眉。 “那是自然,辛律规定,买东西不给钱要抓起来徭役的。”虞笑着说。 问题是你们就是法律的制定者。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哪怕实在是抹不过去,也有的是办法绕过去。 只是,望舒想了想这一路走来见到的氓庶的精神面貌,再想想辛筝与众不同的思维逻辑,还真不好说。 虞态度非常谦卑的招待了望舒,还给望舒准备了非常舒适的住处,在望舒表示自己不需要跟着,想自己走走后才去办别的事。 第一件事,自然是找辛鹿。 辛筝表示自己要安置的人口可能会有十几万,封地肯定容纳不了,需要找辛鹿要点地盘,因而给辛鹿写了长信,让虞交给辛鹿。 信是写的缣帛长的,非常长,洋洋洒洒万余字,三分之一在叙兄妹情,叙得情深意切,深情款款,不知道的还以为兄妹俩感情多深呢。 辛鹿看得鸡皮疙瘩直掉,一度怀疑辛筝是不是闲的没事故意写信来恶心自己。 看完了三分之一的进度,终于看到了正常点内容。 中间三分之一的篇幅向辛鹿科普了下什么叫小冰期以及男女人口比例,最后三分之一辛筝聊了聊自己准备安置些难民,但封地容纳不了,因此想要辛鹿要一些地盘。 辛筝非常体贴的给了兄长两个选择: 一是辛鹿将和自己有过节的对头的地盘给虞,虞安置难民之余也会替辛鹿干掉对头。 二是辛鹿将辛国那些偏僻贫瘠没什么人的地盘给虞,虞会接收,若是辛鹿有钱,也可以选择在当地驻军,虞只抓民生,不管军队。 辛鹿思考了片刻,选择了第二个,但也没真的将那些鸟不拉屎的地方给虞,而是给了几块不好不坏的地盘,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地盘上没什么贵族,从辛筝继位到辛鹿当政这些年,辛国的贵族跟倒了血霉似的,一茬一茬的人头落地,腾出了不少土地。 虞见了,心中不由纳罕。 这般大方,这兄妹俩究竟真无情还是假无情? 第305章 第八十七章元 望舒坐在街上供行人歇脚和等车的长亭下阅读着法律条文,偶尔抬头看一眼熙熙攘攘充满了生活气息的街道。 街道上非常干净,没有任何屎尿垃圾,与自觉性无关,望舒不难看出街道的整洁干净与那些手臂上绑了红巾的老人有关。 每天早晚会有年纪太大干不了重活的老人和年纪太小同样干不了重活的孩子清扫街道,而那些手上绑着红巾的老人则是监督行人的存在,目光如鹰隼,但凡有随地屙屎屙尿扔垃圾的,马上就会被抓起来罚钱。 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可以手里揣着食物边走边吃不怕被抢。 看到违法乱纪的事,见到的人若不制止就是从犯,若是出手制止,会有赏钱。 赏钱从哪来? 自然是从罪犯身上来,罪犯没钱也无妨,劳役抵偿。 “她这是将每个人都给利用了起来啊,不论老人还是孩子都没有闲着的。” “那不好吗?又不是白干活,每个人的劳动都会得到应得的酬劳。” “是很好,好得有种在做白日梦的感觉。” “但这不是梦,是现实,而且,真正的白日梦比这更美呐。” 望舒好奇的问:“还能怎样美?” “地里的作物亩产能达数千斤,甚至万斤,植物里抽取的纤维能织成足够所有人穿的衣服,每个人都会有很多衣服供欢喜,穿衣不再只注重御寒,更注重美丽,屋舍高耸入云,一座宅邸可以住上百人,出行也会有一种可日行千里的工具,只要花少量的钱就能乘坐。亲人哪怕在千里之外,无需青鸟传书,有工具可瞬息见到亲人。人无贵贱之别,没有人有权力能理所当然的夺走另一个人的生命。在那样的梦里,每个孩子都能读书识字,长大后只要肯工作,再差也能吃饱穿暖。年老体衰的老人也不会被遗弃,能够安享晚年。” 望舒道:“我突然觉得眼前所见一点都不白日梦了。” 元那才叫真正的白日梦。 元沉默无言。 四马拉的大车在长亭前停下,等车的人纷纷上了车,只剩下了望舒。 “王六驾,诸侯五驾,公卿四驾,元,你的梦里一定不会有礼乐尊卑。” 四驾马车载的都是不配乘马车的贱民,辛筝已经在践踏礼制了,可想而知比辛筝更疯狂的梦里会如何。 “礼制只是文明发展的一个环节,而这世间从无永恒之物,人也罢,制度也罢,都会有落后被舍弃的一日。”元道。“礼崩乐坏说起来也不是坏事,因为它在催促着世人,礼制该扔进垃圾堆了,该换新的事物了。” “所以辛筝的治国之道最终会取代礼制?” “会,也不会。” “此话何意?” “她所做的,都是未来一定会发生的,但我感觉她步子迈得有点太大了,容易摔死。不过也不一定,说不定文明正常的发展就是这样的呢。” “你那个梦难道不是你自己推演的?”推演能力到这份上,还不能推演一下辛筝的未来? “那不是推演。” “发梦?” “不是,那是一张食案告诉我的。” “说人话。” “食案上摆满了餐具。”元充满了同情的道。 虽然还是没说人话,但望舒也反应过来了。“你的语气,我很难想像那张食案有多惨。” 元活得太久了,久到哪怕祂很努力的维持着一个人嬉笑怒骂的模样,但实际上....望舒能感觉出来,元的心情没祂表现得那么正常,但这一次,元的同情非常真实,真实得都溢出来了。 “我也很难想像。” “苦难中孕育最美的梦?” “也可能是美梦破碎。” 望舒愣住。 美梦破碎? 什么样的美梦? 虞的效率是惊人的,说两天就是两天,奶皮子和肉食都准备好了,奶皮子比较整齐划一,肉食则比较五花八门了,鸡豚狗彘羊兔的肉都有,全都是重盐腌制风干,是荤腥也是盐。 然而,东西都准备好了,望舒却不知道游荡到哪去了。 虞最后还是派人在城邑周围的村社里找到的望舒。 虽然是外地人,但望舒生得好看,又谈吐不凡,一看就是接受过很好教育读过很多书的人,因而当地举办余日祭时邀请了望舒一起参加。 虞见到望舒时这人正在享用祭肉。 祭祀的肉都是白煮,用重盐,平日饮食缺油少盐的氓庶自然吃得津津有味,但出身优渥自幼锦衣玉食的人却很难吃得下,太腻太咸。 虞见到望舒时,望舒却用得津津有味,让虞一时无言,不太确定是玉宫给望舒的伙食太差还是望舒这些年过得太惨。 元也很惊奇。“你这些年的伙食也没亏着吧?” 而且望舒如今的身体,生理需求真的很淡。 当一个人的激素分泌能够被完美的控制时,不论是什么生理需求都不免浮云,哪怕是进食,也能三年不吃,一顿顶三年。 至于这么饥不择食? “我很小的时候吃过祭肉。”望舒道。“是我阿父带我去参加祭祖时分到的,他说祭肉吃了可以沾到福气,必须吃完。” 人族是有这样的说法,虽然信者自信,不信者自不信。 元闻言立时保持沉默不再刺激望舒。 将祭肉食尽,望舒才随虞一起回去,情绪调节回来后继续与元聊了起来。 “辛筝的心根本没什么同情心,她整个人的三观都和正常人不同。” “你考虑一下她的家族史吧,养的出来正常人?” “养不出正常人却养出了圣人。” “我觉得她的心性谈不上圣人,就是个凡人,最多就是纯粹了点。” “纯粹的行圣人之事。”望舒道。“她不爱自己的臣民,没有仁心,却是所有王侯里对待氓庶最好的。” 简直是人间讽刺。 再仁德的君王也不会考虑孩童夭折和所有老人的晚年,辛筝却考虑了。 她给城邑的老人安排老人能做的工作,清扫打劫与监督街道卫生;给乡下的老人安排看顾村社所有孩童的任务,如果一整个季都没有孩童遇到什么意外夭折,或是被人牙子拐走,那么给老人的养老钱粮就会添一成到两成,如果有,那养老钱粮就是正常的标准,一粒粮食都不会多。网首发 但看别人拿多出一到两成的钱粮,自己却只能领最低标准,谁会甘心? 这位考虑得深远得王侯与仁君差得何止十万八千里? 哪怕是在辛原这块地方,氓庶对辛筝的态度也是甚为复杂的,感激辛筝的德政,恐惧辛筝的残暴。 辛筝在位那几年深刻的给所有人上了一堂国君喜怒无常一言不合就杀人是什么样的课。 “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来,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去。” “唯利永恒。” “至少如今与很久以后都是如此。”想了想,元还是安慰了下。“不过辛筝也谈不上绝对的暴君,她身体里的铅汞含量高得惊人,我敢说她很长一段时间精神状态非常不正常。也不知道是谁干的,简直是玩火自焚。”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把一个国君给弄成精神病,但精神病的思维是正常人能跟得上的吗? 正常人杀人需要动机,精神病可不一定需要,仅仅是心情不好这点就足够她出手杀人且无所谓杀谁了。 能给辛筝投毒的,必然是会在辛筝身边出现的人,辛筝精神出问题以后第一批遭殃的必定是距离最近的。 “话说,她体内铅汞含量那么浓,以后不会恢复以前那种状态吧?” “理论上她应该一直都是那种状态。” “什么意思?” “铅汞中毒对神经的伤害是不可逆的,至少如今的医术发展正常情况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除了过于理智早熟,她很正常,但前两者是她的生长环境必然带来的。等等,你刚才说的是正常情况,那特殊情况呢?” “我在她的头颅部位感觉到了一点应该和你师姐有关的东西,婧真的很有创意呢。” 望舒思考好一会才确定自己没理解错误。“辛侯的胆子真大。” “胆子不大也不敢做白日梦啊。” 望舒诡异的无法反驳。“元你的白日梦是什么?” “你问什么时候的?” “你的白日梦还分阶段吗?” “当然。” “我都想听。” “做人的时候,我的白日梦是结束大荒这从有史以来打到迄今为止都没有尽头的种族战争,众生累不累我不知,但我是真的麻木想吐了。” “你好像失败了。” “也不算完全失败,至少我将一大堆种族给融成了人族。” “但人族内部虽无种族之别,却还是打起来了。” “是啊,你还是因此国破家亡的呢。” 同是天涯悲剧人,何苦互相伤害。 俩人沉默了须臾后默契的换了话题。 望舒问:“那你后来的梦呢?” 元沉默须臾,终是回答:“复仇。” “你现在这副状态多少年了?”确定你仇家还活着?或者说,确定你仇家没有烂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我的仇家啊,祂比我更长命,我老死了,祂都还能再活一千亿年。” 一千亿年? “亿是多少?”望舒问。 人族的数字是个十百千万,万之上还有两个,一个是十万,一个是百万,前者曰亿,后者曰兆,但都不常用,而且亿除了十万外,还有一万万的大数,她不确定元说的是哪个,但不管是十万还是一万万,寿命这般长度也太不正常了。 “一万万。” “神话生物寿命都那么长的吗?” “不,哪怕是最高层次的神话生物寿命也撑死一两亿。” “你的仇家是神灵?” 神话生物没那么长的寿命不代表没有别的生物能有活那么久。 “是啊。” “你怎会与神灵结仇?” “这个说来复杂,但一定要概况总结一下的话,就四个字:三观不合。” 望舒沉默了须臾。“我头回听到有人说因为与神灵三观不合所以要向神灵复仇。” “也谈不上复仇,因为我永远都不可能干掉祂。至于你没听说过,话说哪个正常人会去思考人和神灵是不是一个三观?” “虽然没思考过,但你这么一说,元洲的五大种族都是凡人,尚且物种不同,三观不同,何况神灵,但....”望舒吃惊道。“神灵竟然真的存在?” “你是巫女。” “谁规定巫女要相信神灵存在?” “你是神权的执掌者。” “人王是人族的守护者,你见过几个真心守护爱护人族的王?” “巫女是神灵的化身。” “哪个氏族没有为了标榜自己血统高贵而编造过自己祖先是神人,曾大战哪个妖魔的神话?史书告诉我们,不论是神还是妖魔,都是人,不同的是前者赢了,后者败了。” 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何你们每一个都是坚定不移的无神论者,哪怕是相信神灵存在的巫子婧也只是单纯的想要研究神灵。 元哭笑不得。 “神灵真的存在?”望舒问。 “是啊,真的存在。” “你见过?”眼见为实呀。 “算见过。” “什么是算见过?” “祂没现身,但仅仅是一缕意志便令我一败涂地。”元郁闷到近乎抑郁的道。“一缕意志啊,我的躯体便化为了齑粉。” 望舒消化了一会儿,不解:“既然神灵如此强大,你为何还要找祂麻烦?” “可以选择的话我这辈子都不想和祂打交道。” “祂对你做了什么?” “三观不合,祂不需要对我做什么,祂的存在本身便已深深伤害到了我。” 望舒不解:“神灵的三观是什么?” “凡人眼中的神灵是什么模样的?” “亲切和善,强大美丽却不滥用力量,热爱与保佑着自己的造物,并且人只要犯了一丁点错事,传入神的耳朵中,神就会对他们大肆惩罚,让他们自己品尝做错事情的恶果,挺多的,感觉跟完人似的。” “因为那就是凡人的想象啊,想象出来的自己觉得最美好的形象。” “你应该不会告诉我,真正的神灵是反过来的。” “那倒不至于,还是有猜对的。” “比如?” “美丽,我没见过神灵,但鉴于神话高矮胖瘦男女老少想是什么模样就是什么模样,一天换一个形象都可以,只要不嫌烦,神灵,你可以说祂是世间极致的美,前提是神灵按着你的审美来捏自己的新形象。当然,哪怕不是按着你的审美捏的,也会因为蕴含自然韵律而让你觉得虽然不符合自身审美,但仍旧很美。” “...不会有匠气吗?” “你要相信神灵的手艺。” “热爱造物,这点也是真的,神灵的确爱着自己的造物,但有个常识误区。” “什么?” “神灵不仅创造了智慧生物,还创造了万物,草木虫鱼,皆为神灵的造物。” 望舒抓起地上的一只蚂蚁问:“那神灵眼里,智慧生物和这只蚂蚁有什么不同?” “神灵若是母亲,必定是一位公正的母亲。” 望舒顺懂,神爱万物,爱人亦爱鸡豚狗彘,不分薄彼。“那亲切和善呢?” “神灵自己可能觉得很亲切和善,虽然某种意义上也应该是亲切和善的。” “但是?” “大荒空气中的游离能量有一半是神灵呼吸的产物。” “我明白了。” “保佑凡人?” “万物皆神灵造物,你的孩子们因为利益冲突打起来,你会帮其中一个收拾甚至杀死别的孩子?” “赏善罚恶?” “我认识一只火鸟,打个盹短则几千年,多则几万年。” “虽然我信仰神灵,但你还是让我吃惊了。”望舒道。“不过我还是不明白,这样的神灵是怎么得罪你的?” 怎么听,虽然完全不符合凡人的想象,却非常符合现实逻辑的神灵没理由和元过不去,哪怕是无意的。 “以后我有心情了再聊这个话题。” “你对我好像越来越没有隐瞒了。” “本来就无所谓隐瞒,只是有的事我也不确定,不好乱说,有的事,委实是想起来就心情不好。” 望舒思忖着元以前经历过的倒霉事一定很多。 第307章 第八十九章望舒 在天上飞是一种很美好的感觉,但一整天都在天生漂着,并且一漂就是五六天,望舒慢慢的也觉得无聊了,若非有元可以聊天,望舒很难确定自己会不会疯掉。 “你在画的是水车?” “对啊。” “旁边和它连起来的,是磨?” “是啊,我想尝试一下能不能用水车来推动磨盘,这样工地上每天花在拉磨的人力畜力不多,每天磨的麦根本不够吃,只能供给老人和孩子,已经有不少人不满了。”望舒叹道。 没有利益冲突的前提下,辛筝对孩子的包容明显很高,但对成年人的包容性接近于无,麦子割喉咙又难以下咽,倒霉点被麦子给噎死也不是稀奇事,但麦粉却没那么难嚼,发酵过的麦面更是松软可口。 元洲的发酵技术不太好,能制作的面食都是死面,但望舒在疍族的船上吃到过松软可口的面食,是从古妖王朝传播出来的技术。 发酵很方便,发酵出的面食也很可口,望舒当时特意询问了下制作流程,元洲又干又硬的面饼她啃得也很痛苦。 辛筝用新的发酵技术制作松软可口的面食,因为数量有限,便只给年纪比较大牙齿没几颗的老人和孩子吃。 不可避免的违反了常理。 不论是在什么地方,一个家庭里,用餐时,碗里食物最多也最好的都是干活最多的,老人和孩子吃得最少也最差。 当然,这在冀州可能有点特别,冀州的丝绸技术很出色,女子纺织的收入也并不少,但哪怕赚得比男人多也只是补贴家用,不被承认。 辛筝跟常理对着干很难不产生后患,换个人肯定不会如此,但辛筝头铁。 若非这家伙一直在忙着征粮的事没回工地,有异议的人多半已经挂旗杆上了。 “那些人闹事的时候,你不是很生气吗?” “我的确很生气啊,我小时候什么都不会干,但全家人里,我每天都是吃的最精细的,甚至还有肉。”望舒嘴角不由噙笑。 “难怪你身体底子那么好。” 打小吃好喝好,身体底子能不好吗? “不过,那终究不是这个世道的常态。”望舒道。“我只是很幸运。” 常态应该是不能干活,只能消耗粮食的孩子应该是全家人吃得最差最少的。 “仓廪实而知礼仪。” “我知道,虽然有一部分是真自私只想着自己想抢老人孩子的面食,但也有很多是因为每天累成狗,却只能吃最粗糙割喉咙的食物,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工地能多准备一些面食。鯈告诉我,大部分人的要求连面食都不是,就是希望能将麦子磨碎了,哪怕是生吃也可以。” “辛筝不会同意的,修渠才是最重要的,能抽出点人手给老人和孩子准备点容易嚼的食物已经是她难得的温情了。” 以为拉磨不需要人力畜力吗? 有那多余的人力畜力先将渠给修好不是更好? 早修好早解脱,当这条渠很好修吗? 跨越七八个国族,以为那些国族都很好说话允许别人在自己家修这么条渠吗? 辛筝为了让沿途的国族同意修渠,不派人捣乱,阴谋阳谋暗杀搞死的公卿贵族可不是小数目。 虽然下手的是王给的暗卫间者,虽然默许的是王,但布局和下命令的都是辛筝。 辛筝为了这条渠投入得太多了,甚至修不好,出了问题,她就是最大的替罪羊,她不会允许任何耽误修渠的事出现。 “所以我一点都不想看她和民夫们碰头比谁的头更硬。”望舒一边画着机关一边道。“比起这个世道正常的王侯贵族,辛筝待氓庶太好了,好到让氓庶畏惧她之余又信任着她,觉得她好欺负,会反抗她....” 望舒蹙了蹙眉。“你说,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怎么觉得,她是故意的。” 辛筝虽然是因为人手不足而培养民夫们自己管理自己,却也变相的开了民智。 民智不可开,民智若开,王侯贵族必亡。 氓庶是散沙中的散沙,它们最大的优势便是数量,但最大的劣势就是不团结,非常容易分化,但辛筝几乎是手把手的在教那几十万民夫什么叫组织术。 介于办事不力的被挂旗杆风干了,剩下的都是学得快的,哪怕是以后辛筝离开了,那些人也不是不能聚起来做点什么。 “不管她是不是故意的,氓庶若造反,她一定会站在屁股所在的立场。”元道。 望舒叹了口气。“你说的是,所以我得赶紧将水力拉磨给设计出来。” 用水力拉磨,不需要跟渠抢人力畜力,辛筝肯定不会反对,而氓庶有了松软易嚼的食物自然不会再闹事。 “为什么是水力?” “还可以用别的?” “比如风力。” “工地就在河流边,我是看到河流流到才想着能不能将河流给利用起来,巫抵殿便是以水力推动整座机关城的机关运行,那样一座机关城都能靠水力推动,想来也能用来拉磨。不过你说风力....我先试试水力行不行,若是不可行我再设计风力的。” “巫抵殿用水力推动机关城的运转,你用来拉磨,不觉得大材小用了吗?” “事无大小,有用就行。” 飞到辛原时望舒也将水力拉磨的结构图最终稿给画好了,但还需要实打实的造一座,看看效果如何,如何更好的改良,而造个样品出来花钱还是小事,她不缺钱,关键是缺人,尤其是缺匠人。 她设计的最终稿里的水车至少二十丈高,不是随便找几个劳力就能做出来的,需要很多出色的工匠。 望舒顿觉头疼,虽然她也很全能,毕竟这么多年流浪在外,想制作点什么都只能自己动手。给她时间,她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捶出一座水力磨坊出来,但问题是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这种愁闷直到见到虞。 辛筝很注重培育人才,辛原的百工匠人可一点都不少。 就是不知道虞会不会同意。 辛原最不缺的就是畜力,对水力磨坊的需求并不大。 因为将网袋给做了好几个再绑在一起的虞心虚忐忑的等待着望舒,看到落下后带着笑容的望舒,不由诧异了下。 旁边分量明显增加了三倍的货物没看到吗? 望舒自然是看到了,她眼又不瞎,如何看不出虞这是在干什么,但有求于人,当没看见。 一个有求于人,一个心虚怕对方生气,哪怕水力磨坊明显很花钱,虞也一口应下了。网首发 有一种行为叫做得寸进尺。 辛筝不断的增加着鲲鹏运输人口的笼子的尺寸甚至笼子的数量,而虞不断的增加着网袋的数量。 君臣二人相隔数千里,却非常默契的试探着鲲鹏的极限。 望舒问元:“鲲鹏是神话生物?” “是啊。” “是比大荒的智慧生物更加高等的生命。” “是啊。” “脾气真好。” “祂现在的状态有问题,等恢复了就不好说了,说不定会一口一个吃了这对胆大包天的君臣。” “那祂何时能恢复?” “也不久,短则三四千年,多则一万年。” 望舒闻言顿时松了口气,是不久,三四千年后那对君臣骨头渣都该烂没了。 “虽然鲲鹏不一定能吃了她们,但兕子还是很有可能自己作死自己的。” 望舒道:“不至于吧,辛筝又不是不会跑。” 一句天怒人怨都不至于描绘辛筝的所作所为。 刚征过粮,不管是之前缴没缴过粮的方国这会儿都不想缴,也就离凤鸣原近得诸侯们配合点,但离得远点完全是看戏,尤其是大国,巴不得王师惨败,人王威名扫地。 辛筝的做法很有特色。 给粮,大家还是朋友。 不给粮? 你的兄弟和儿子里总有常规途径上不了位又非常渴望上位的。 辛筝非常有助人为乐精神的帮助一位国君的弟弟坐上了王位,三位国君的公子取代了其父,甚至还帮着一些贵族扶持了傀儡国君,国君无为而治,任公卿贵族们自由发挥。 这种做法能够得到的粮食非常丰盛,受益者有把柄在辛筝手里,再加上本身得位不正,根基不稳,需要王的支持,给粮给得很大方。 只是,没人是真正的傻子。 粮食从哪来? 从民间征的。 征一次不够就征两次、三次,总有征够的时候。 本身对氓庶就已经很苛刻了,这会儿更苛刻了,更火烧浇油的是吏治问题。 上面说要征一万石粮食,但每往下传递一层,数量都会翻一番,真正落到氓庶头上时,征的粮食大概率超过十万石。 民怨沸腾,恨不能将辛筝啖肉食骨。 关辛筝什么事? 氓庶怎么会知道她是谁? 自然是诸侯公卿们征粮时打的都是辛筝的名义。 望舒哪怕没有耳目也可以确定,辛筝如今的日子绝对过得很精彩,无数为博名的游侠对她的头颅青睐有加。 望舒在辛筝的眼睛里看不到对帝国的忠诚,很难理解辛筝为何将自己为了王师的军粮将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不过,不管辛筝是为了什么,都不会是因为忠诚,而非是忠诚,那么该跑时肯定会跑。 “冀州民怨沸腾,日后若是让王给一个交代以平民愤,你说谁的头颅最适合做那平息民愤的祭品?” “辛筝只是一个小小的诸侯,何至于被人如此算计?” “正因为她是诸侯,她才更该死。” “怎么说?” “诸侯与王权天然对立。” 望舒有点反应过来。“辛筝背叛了自己与生俱来的天然阵营,但支持王的诸侯并不少。” “但没有人比辛筝更尽心,哪怕是为了方雷国的方雷侯都没辛筝对王的支持尽心用心,不遗余力的挖诸侯的墙角以补王权。” 望舒想了想,道:“通过漓水运来的粮食太多也太干脆,据我所见,冀州入夏后可是两个月无雨,哪怕愿意给粮,也不应该如此痛快。且没有一个人在上位后翻脸,完全不符合权贵的节操。” “是不太符合节操,节操高得跟鬼上身了似的。” “你能猜到辛筝做了什么吗?” “猜不到。” “如果是你的话,你会做什么?” “我的话,为了省时间也省事,应该会寻些奴隶将那些国君贵族操一操,再让画师画下来。” 望舒:“....我记得冀州的诸侯贵族普遍为男性。” “所以才能成为把柄啊,男女的话,那叫香艳逸事,无伤大雅。” “我记得冀州养娈童的风气....”挺浓的,男男好像,也不稀奇。 “但正常情况下都是诸侯公卿们上别人。” 望舒发自肺腑的道:“太没节操了。” “很没节操吗?可帝国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望舒诧异。“很常见?” “在国君的继承人年幼时性/侵,在继承人内心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控制手法。失去庇护者,或是因为变故而不得不在别人势力下成长的继承人,大多会有这种经历。” “我怎么没听说过?” “从你成为巫子那一日起,想将你勾引上床的男男女女可曾少过?话说你第一次被男人勾搭是几岁来着?” 十岁。 望舒道:“但我表达了拒绝,他们最多赖在我床上不肯走以至于我不得不找人将人扔出去,没人强迫我。” “那是因为你有无光庇护,而你前面那位喜怒无常,杀人杀得玉宫一度人人自危,他们怕你学她。当然,最重要的是,巫女是无法被人控制的。” 望舒蹙眉。“巫女被人控制,你说得如此肯定,曾经有人将那些龌龊的手段用在了年幼的巫女身上?” “性/侵、养成依赖、药物....都有也都失败了,说起来你的师尊便是药物控制失败的案例。” 望舒身上爆发出了滔天的怒气。“谁干的?” “别气,你师尊自己报仇了,那个国族上到国君下到庶人全都被打为末奴,子子孙孙永世不得赦。” 望舒愣住。“师尊下的命令?” “对啊。” “可师尊....” 一人之罪,株连了一整个国族,子子孙孙,永生永世,未免太严重了。 “你师尊她不是一开始就修身养性温情脉脉的,而且,即便是温情脉脉,也只是对你、婧与昭明,最多就是再加上她的情人。”而且,元觉得无光不算最狠的,最狠的当属那个故意被人养成依赖,诱导她依赖离不开,满心满眼只有另一个人的巫女,这位巫女得到权力后慢慢的反应过来自己身上发生的是什么。 没有任何帝王能够容忍那样的羞辱,尤其是这位帝王还是神权世界的王。 那位巫女将自己曾经最依赖视为比自己的命还重要的那个人及其全族几千口人一起用于祭祀了,担当角色――人牲。 为了取悦鬼神,祭祀时用的人牲很少有死的痛快的,人族在这方面非常有想象力的发明的各种死法,有一些比做山珍海味还麻烦。 虽然人牲的确算得上山珍海味,献给鬼神享用的祭品,怎能不细细料理? 高风险高回报。 控制巫女的回报的确很丰厚,但风险同样惊人啊,元觉得,不论下场如何都怨不得人。 既然输了,全族倒霉也好,还是全国倒霉,都该认。 愿赌服输,既然输了,就应该认,这是最基本的素质。 望舒想了想无光的事迹,一时无言。 不想对师尊的事迹置评什么,望舒生硬的将话题拉了回来:“我觉得辛筝的节操比你高。” 辛筝的残忍暴虐都是表现在杀人上,节操上还是在及格线的。 我也没那么没节操,随口说说话而已,元心说。“那也可能是喂了点什么,她认识婧,婧的毒术造诣挺高的。还有可能是查出了什么把柄,掌控权力的统治者,基本没几个干净的,哪怕真有出淤泥而不染的,你应该猜得到。” “辛筝会设局弄把柄,弄不到的话,大概会上刺客。”望舒叹道。 辛筝或许会欣赏出淤泥而不染的人,但一旦妨碍到了她,弄死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虽不知道她是哪一种,但,能理解冀州的情况了。”望舒按了按眉心。“这种情况,可有法脱身?” “要么战争一结束就跑路,永远都不再踏上冀州,要么,弄死所有结了仇的人。冤冤相报没完没了,但其中一方死透了的话,所有恩怨自然而然了结。” 望舒直觉,辛筝可能,两种都选。 可惜,她不能问辛筝干了什么,打算怎么善后,因为辛筝不会说,也没机会问,因为辛筝离开以后,虽然源源不断的有粮食运来,但辛筝本人却是一直都没回来,马不停蹄的拜访着一个又一个的国族。 辛筝再回来时都已是第二年的开春,望舒不仅将水力磨坊给踅摸得没有问题了,还在工地上修建了三座水力磨坊,让大部分民夫都吃上了松软的面食。 辛筝一回来便尝到了松软可口的面食,本来就因为天天被人刺杀而阴郁的心情顿时就更不好了,直到得知这不是用人力畜力磨的麦子,是用工具借助水力拉磨磨碎麦子脸色才恢复正常。 一边吃一边跑去瞅了瞅巨大的水车,眼睛不由一亮,认识。 原来还能这么用。 望舒乘着鲲鹏带着大量的奶皮子肉食飞回,还没落地便看到了地面上等自己的辛筝,也闻到了辛筝身上的血腥味,有点杂,应该是有别人的也有她自己的。 没法想象辛筝这是杀了多少人,血腥味洗都洗不掉。 但也知道,辛筝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雪灾旱灾蝗灾轮着来,税赋只增不减,民不聊生,所有罪都甩给了辛筝,冀州大部分人族对辛筝的感觉大抵就八个字:人神共愤,天理不容。 若有人能取了辛筝的首级,必定名留青史,万世流芳。 游侠士人活着,图什么? 不就是图一个名留青史吗? 身上血腥味重得洗都不洗掉的辛筝对望舒露出了格外明亮柔和的笑容,发出了邀请。“我们谈谈人生吧。” 第308章 第九十章辛筝 谈谈人生? 望舒浅茶色的眸子注视着辛筝。 辛筝努力保持正经严肃脸,不要失态。 非是谈谈人生这个要求有什么值得失态的地方,而是望舒本身,小半年不见,望舒终于没穿原本那身绣满暗纹的白衣了,她更上一层楼了。 一身金红色的裙子,金红色本就很炫目,再绣上繁复华丽的花纹,又镶珠嵌玉,炫目得仿佛华丽的移动宝库。 炫目至此,不论是谁都不免沦为移动宝库的陪衬,望舒皎皎如月的气质配上这么一身倒没沦为陪衬,但不伦不类的别扭既视感却很浓,让人情不自禁的想捂住眼睛。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好炫,不是夺目的炫,是刺瞎人眼的炫。 望舒瞧着辛筝清冷矜贵严肃的脸,微笑道:“好啊。” 冲着辛筝这么多久还能神色如常,她愿意给点面子。 人生是个高大上的话题,谈的地点自然不能闭着眼睛随便选一个,辛筝选择了水力磨坊,坐在水车前的栈桥上看着水车被水流带动,轮转不休。 望舒的设计充分的发扬了一物多用的精神。 河流冲刷水车,推动水车,水车拉动大磨的同时也会将河流的水运到高处,通过许多搭配的工具和沟渠,水会被运到远离河流的田地里,灌溉田地。 “青婧跟我说你背负血海深仇,与帝国无法共存。”辛筝看着望舒瑰丽的脸庞问。“我能好奇的问一下,你是什么样的仇才会与帝国无法共存?” 望舒挑眉。“她这都与你说?” “我曾问她能否将你收为己用,她让我放弃。”辛筝解释了下。 青婧也不算出卖同门的隐私,只是为了让她不要做梦。 望舒道:“她的劝诫你应该听。” “我还是想努力尝试一下。”辛筝看了眼水车。“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但你比千年难遇的绝世名将更有价值,不努力一下,我怕自己抱憾终身。” 望舒怔了下,这评价也未免太高了。 辛筝继续道:“而且我连青婧都能搞定,我不信我搞不定你。” 望舒想想自家师姐什么德行,辛筝现在还活蹦乱跳的,也挺稀奇的,遂道:“我要杀掉五分之一的人族,你要如何说服我放下仇恨?” 辛筝怔了下。“怎么会那么多?” “杀人者,人恒杀之,灭人族者,人恒族之。” “株连啊。”辛筝反应过来了。 “是啊,株连。” “就算株连,因一人株连一族,连到这般程度,你的仇家也不会是小数目。” 望舒点头。“很多很多,多到每个人都劝我放下。” 大多不是觉得她太狠,一人犯罪株连全族甚至三族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问题是法不责众。 五分之一的人族,实在是太多了。 辛筝问:“为什么要放下?” 望舒闻言不由看着辛筝。“什么意思?”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辛筝道。 望舒叹道:“但法不责众。” 辛筝道:“一件伤天害理的事会因为参与的加害者特别多而变成理所当然吗?法不责众不过是对力量的妥协,因为人太多,因为畏惧引起众怒,所以妥协,本质上就是弱肉强食。既然弱肉强食,那按照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若你足够强大,你要杀掉五分之一的人族亦是理所当然。” 望舒迟疑了下。“你在鼓励我杀掉五分之一的人族?” “你想多了。”辛筝摇头。“你没有强大到能干掉五分之一的人族程度,你若真试图这么做,一定会死得很惨,为了你的生命,我会阻止你。” 望舒默了一息。“挡我者死。” 辛筝补充道:“你误会了,我会阻止你,但我也会帮你。” 望舒看着辛筝,遗憾自己没有青婧的读心术,想了想,戳了戳元。 “她有应该是更好的复仇创意。” 望舒问:“那你是想做什么?” 辛筝问:“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决定我接下来对你说什么。” 望舒顿觉好奇:“什么问题?” “什么是复仇?” 望舒想也不想的回答:“复仇自然是让仇人为曾经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望舒哦了声。“也就说,杀死仇人,坑杀仇人全族只是你的报复方式而非目的?” 望舒闻言思考了下,点头。“是。” “为何选择这种方式?” “生命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望舒回道。“夺走别人最珍贵的东西,自然要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来赎罪。” “我觉得你的想法有点问题。”辛筝道。“死亡从来都不是最可怕的东西。” 元附和道:“是啊,死亡从来都不可怕,可怕的是生不如死。” 望舒浅色的眸子不由凝视着辛筝。 辛筝微笑道:“这世上最可怕的从来不是死亡,而是生不如死,你想不想让你的仇人生不如死,一生一世,子子孙孙代代受人唾弃,被人戳脊梁骨?” 望舒有种恍惚的感觉,自己面前的是一只从幽冥九泉爬出来,披上了一张清冷矜贵人皮的恶鬼,身上还带着新鲜的三途河的水气。“那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辛筝道。“你曾遭遇的,铭刻于石碑之上,将所有罪人的名姓氏族亦铭刻其上,帝国不灭,石碑不毁,帝国所有人皆可通过石碑瞻仰先人风采。” 望舒笑。“你可知那么做第一个要刻上名字的是谁?” “谁?” “薪火台的主人。”想了想,望舒又补了句。“还有人族议事大殿上有名有姓的,玉宫的前任巫女,我的师尊,以及已经死也有还活着的一部分十巫。” 这名单有点惊人,辛筝有一瞬的窒息,如果不是对望舒的心性有所了解,以及望舒的报仇对像实在是太广,远远超出了巫宗的上层将巫女社会性死亡的参与者,她都要以为望舒放不下的是被拉下来的仇。 但,哪怕不是从巫女之位上被拉下来的事,而是别的事,辛筝也很难想象什么事能让如此多的权贵合作加害。 望舒笑看着辛筝。“怕了。” 辛筝看着望舒浅色的眸子,也笑。“我若为王,石碑之上,这些人的名字一个都不会少。” 遗臭万年又咋的,反正不是刻她的名字,子孙万事唾弃也不是唾弃她呀。 望舒默了一瞬,继续道:“豢龙氏也在其中。” 辛氏与豢龙氏世代联姻,辛筝身上豢龙氏的血统相当浓郁。 辛筝反问:“那又如何?” 血亲有什么资格与王权比较? 望舒问:“为何?” “你很有价值,你身上的价值值得我为了你与帝国的权贵们为敌。”辛筝真挚的回答。 望舒问:“那我没有价值呢?” 辛筝理所当然的回答:“法不责众,为了天下,请大局为重,休要害人害己,放下仇恨,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望舒看着辛筝,发现这家伙竟然从始至终的真挚,忍不住抬脚将辛筝踹进了河里。 冀西与冀中的海拔落差有点大,河流自冀西流出时水流自然也比较湍急,而要推动巨大的水车,自然会选的水流湍急的地方,猝不及防被踹进河里,辛筝一下便被湍急的河流给冲出了不少距离,奋力扑腾着在水里稳住身形时离栈桥的距离都超过十丈了。 辛筝在水里慢慢的刨回了栈桥前往上爬,忽然被一只手抓住了手。网首发 辛筝不由抬头,顿时无言。 人靠衣裳马靠鞍,这是世间大部分人的写照,身份地位全靠衣服衬托,人是衣服的陪衬。 穿什么都好看,这是少数身材特别好,被称之为衣架子的人的境界,人与衣架子相得益彰。 最高的境界莫过于眼前这种。 望舒生得容颜瑰丽,身材完美,虽未被那一身镶珠嵌玉、炫目到让人觉得眼瞎的衣服给压下去,却也诡异的呈现分庭抗礼的别扭感。 然而,切换了控制者后,别扭感完全没了。 衣裳很华丽,华丽得人不是成为陪衬便是如望舒一般人与衣裳分庭抗礼,然而眼前人却是衣裳再华丽,也不过是人的陪衬。 皮囊与身材都还是原来的,只是换了个里子。 “你们不是精分。”辛筝道。 “哦?”元随意的应了声,将辛筝拉了上来。“如何说?” “精分只是同一个灵魂的不同性格的表现,但仍旧是一个人,只是在这世上活得太难,没人能完全展露自己全部的内心,精分,分出的人格不过是内心另一面的展露。”辛筝一边拧着衣服的水一边道。“你们差得太大了,望舒分裂不出你这样的人格。” 精分也要讲基本法的。 “我的确不是她。”元掏出一条帕子给辛筝。 辛筝接过擦脸。“帮我弄干衣服吧,早春的水很冷的。” 元道:“她不许。” “为什么?” “你太欠揍。” “我说的是实话。” “所以才欠揍啊。” 辛筝无奈的问:“那我说我为了爱与公正,倒是好听了,但你们俩会信?” “若是那样,她会杀了你。”元回答。 “真有底线。”辛筝道。“这么有底线的人实在不适合在仇恨中沉沦,不如从...今日起接受我的帮助。” 元嘴角抽了抽,她可以确定,辛筝本来想说的是不如从了她。 元换了个话题。“你怎会觉得她的价值比帝国大半的权贵捆一块还高?” 辛筝冲着水车示意了下。“用人力拉动石磨,从早到晚,一天也不过几十斤麦粉,使用牛马,也不过翻两番,但此水车,可日夜不休,更不会疲倦,不费人力,却可抵百十人力。” 辛筝继续道:“还有她不知道从哪收集来的种子,青婧写信告诉我,其中凉薯、树薯、红芦菔的产量都很高,可为灾年时救命粮。还有黑皮柘,炼的糖又多又甜,不论哪个都比任何明君贤臣有价值。” “但你都已得到了。” 辛筝挑眉:“我看着像傻子吗?鬼斧神工的匠人最珍贵的从来不是造出来的东西,而是造东西的手,望舒最有价值永远都不是已经造出来的东西,而是她那颗只要还活着就能一直造东西的脑子。水力磨坊很好,但我相信,望舒以后还会造出更多更好的东西,只要她专心造东西。” 元懂了。 这就是想让望舒当一个专心造东西的工具人啊,但专心这种事不是个人能控制的,至少身负血海深仇,望舒不可能专心致志的当个造东西的工具人。 这不是辛筝愿不愿意帮忙的问题,而是她必须帮忙,不帮忙,她就无法得到一个专心造东西的工具人。 “你的思维逻辑很有趣呢,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弟子。”元揉了揉辛筝的脑袋。“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辛筝配合的问:“什么问题?” “望舒身上的血海深仇,不一定是她占理,也有可能是死者有过错在前。” 辛筝反问:“你觉得盗趾带着奴隶造反,一路从冀州打到澜州,战火绵延不绝,杀人无算,是对还是错?” 元想了想,回答:“这个得看立场,你要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盗趾自然是为一己之私发动战争,杀人盈野,对冀州的经济民生生产造成了深重的破坏,罪无可赦的疯子、吃人魔王以及杀人狂。但你要是站在奴隶的立场,他是奋起反抗的英雄,是指引方向的先驱者,他将帝都蒲阪的尊严践踏于脚下,在帝国的头上屙屎,证明了主人并非不可战胜。” 说到最后元微微叹息。“不过,胜者王,败者寇,除非奴隶们有朝一日翻身做主人,否则,元洲大地上会一直流传有关他的传说,但,所有的传说里,他永远都是可止小儿夜啼的魔头。” 辛筝点头表示赞同。“所以这世上哪有什么绝对的对与错,所谓的对与错,只是立场而已。便如盗趾,和他同一立场的会歌颂他,和他不同立场的人会唾弃他。我虽不知让望舒为之复仇的究竟是什么人,但我相信,世界这么大,什么鸟都有,总有立场一致的人,而立场一致,自是摇旗呐喊....你应该不会告诉我,她为之复仇的人,林子里找不到与之立场相同的鸟。” 做人若是做到那份上,那也太神奇了。 “当然不会。” “那就好。”辛筝笑。“好人永远都会战胜坏人。” 元也笑。“失败的都是坏人。” 俩人看着彼此的眼神皆带着了浓浓的惺惺相惜,大有歃血为盟皆为刎颈之交的架势。 第三人的望舒:“....” 第309章 第九十一章昭明 近乡情怯。 昭明不认为生父和生母的地盘是自己的家乡,他不是人族,也不是羽族,注定一生漂泊,但探望生父之事亦是不免情怯。 同生父闹掰已非一日之事,十余载未归家,这要换在人族,孩子生得还不如生下来就摔死算了。 十余载啊,老父都该凉透了。 所幸父子俩都是长生种,寿命超长,一百年不回家,老父也凉不了。 只是,自葛天国出发时归心似箭,坐上海船后却是一路耽搁,恨不能一个时辰拖成十个时辰。 时不时跑到岸上歇歇,若非船是自己买的,待昭明在岸上玩够了,船早走了。 饶是如此,船也一路行至淮水下游的渡口,淮水划开了青州与扬州,过了渡头便是有三分之一在羽族控制中的青州。 昭明被通知停船补给时慢吞吞的出了房间爬上甲板,感觉鼻子一凉,抬头一看,空中仿佛万千柳絮在共舞。 但那不是柳絮,是雪。 大部分时间都在北方活动的昭明不由轻语:“是今岁的雪太温柔还是南方的雪格外温柔?” 徒儿提醒:“先生,这般天气,怕是要在淮水多停泊几日了。” 昭明闻言马上道:“那便多停泊几日,大家上岸寻逆旅吧。” 众弟子瞅了眼昭明,先生,你就是拧巴劲又犯了吧。 虽腹诽,却也没人劝什么。 能劝什么? 昭明一再耽搁路程,之前也有徒儿劝他要不算了,别去羽族了,但昭明又不愿意。 对这种人,除了让他拧着还能咋的? 昭明有师徒名分的弟子不多,而有师徒名分还跟着他到处跑的弟子就更少了,师徒几个加起来也不过五人,但操海船需要的显然不止五个,船上的杂役奴隶也同样要安置。 最终除了留守的几个人,昭明将所有人都带上了。 钱,自然是不缺的,离开葛天国时葛天侯送了不少珍宝,现在都还没用完,哪怕用完了也是无妨的,野外多的是猛兽,对于昭明而言,都是需要时可以猎来换钱的可爱。 寻了家逆旅租了足够的房间,再给活似出笼鸟儿的众人发了一笔钱各自去玩,昭明自己一个人点了酒肉在逆旅的大堂一边烤火一边吃肉饮酒。 逆旅里吃饭喝酒的人不少,不乏带着孩子的父母,昭明趴在食案上看着那些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模样,看一眼,灌一口味道发酸的劣酒,灌一口酒,再看一眼,再灌一口劣酒。网首发 为什么别人的父母那么正常,我的父母却是一对奇葩! 生父害杀生母。 昭明又灌了一口劣酒,继续郁闷。 他做不到为生母之死杀死生父,也无法恨自己的生父。 且不说若生父没害杀生母,那自己面对的情况就不是生父害杀生母,而是生母宰了生父,便是在很多看来可能是受害者的生母,昭明也没法说那叫受害者。 无光是自愿死于望舒之手的。 很多事情没有对错。 父母之间终有一日会相杀,不,是很多年前,他们就告诉了他,在他看到生父少了一条手臂时就已经明白了。 但再早也没早到一出生就知道啊,感情恩爱天天喂人狗粮父母之间的关系复杂到让人呕血....再没比这更倒霉的了。 昭明道:“你们为何要生下我?” 阴差阳错爱上不该爱的人,感情的事没法控制,虽然没爱过谁,但活了这么多年昭明也差不多看明白感情心仪谁这种事真的没法控制。 情不知何所起,情不自禁,智慧生物造字深得情之精髓。 可是,为何要生下他? “我为什么要面对这样的情况。”昭明继续灌酒。 父母之间的爱情与烂账他都能理解,他也不是恨,对那对奇葩,他谁都恨不上来,但心里又忍不住有点小疙瘩。 正灌着劣酒,昭明隐约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不由停了下,再一听,没听错,确实是自己认识的那位。 名朔,且有一双赤金眸的,整个元洲大地就一个。 弟子们回来时便听到昭明宣布,去下淮国的国都。 下淮国在淮水中下游,这座渡口就是下淮国的国土,要去下淮国的国都也不难,顺着淮水逆流而上也花不了几天,问题是现在是冬季。 谁大冬天出远门的? 昭明就大冬天出门,人性未泯的是昭明不强求所有人跟着一起自己大冬天出远门,但弟子们如何能放心先生一个人大冬天乱跑,最后弟子们商议的结果便是杂役奴隶都在逆旅和船上等着,弟子们跟着昭明一起照顾昭明。 “我虽然年纪很大,但又不是离不开人照顾的老人。”昭明觉得弟子没必要和自己一起出远门受罪。“大冷的天出门不冷吗?” 利道:“原来您还知道冷啊?那您还要远行?” 昭明道:“我好像听到一个老朋友的消息了,想去确认一下。” 利好奇是哪位,拜师昭明也很多年了,昭明的认识的他基本也认识。 昭明没法解释朔的身份,朔的身份太特别了,若是泄露出去....人族肯定不会放过朔,但羽王风洲肯定不会接受威胁,因而只是说是几十年前的老友了,大家都不认识的。 昭明也不准备让自己的弟子们去见朔,看下淮国这情况就知道朔出现在这里不是单纯的游玩,若是弟子们撞见了什么,他不认为朔会看在自己的面子上不杀人。 不论弟子们如何坚持,昭明最后还是推拒了,坚定的表示自己不打算呆太久,就是去探望一下,问点事,不会太久,如果带上弟子们,那花费的时间就会很多了,让弟子们在逆旅等自己。 离开了逆旅,出了城,望着风雪,昭明将风帽系好,背后一对洁白如雪的巨大羽翼出现。 风雪中没有人会抬头看天,昭明尽情的舒展着羽翼,在天空之中翱翔。 很久没有这样翱翔了。 人族是不长翅膀的,虽然玉宫所有人都从他的生长速度和寿命看出他不是纯血人族,另一半血统是长生种,但具体是无光睡了哪个种族的男性生的却是没人知道。 玉宫的巫女们啊,大部分,或者说就没一个正常人。 拥有为所欲为的权力,很少有人能不沉迷与放纵,但巫女们,普遍低欲,生理需求大部分都只剩下了饮食与睡眠。 美色这方面,翻翻玉宫的历史就会发现巫子时可能会有人喜好美色或别的,但成为巫女之后统统都会变成低欲的圣人。 这也使得觊觎神权的人会疯狂的引诱巫子,却没人打巫女的主意。 也因为普遍低欲,巫女最多在巫子时可能孕育子嗣,无光是唯一一个在成为巫女后诞育子嗣的。 做为唯一的特例,整个帝国就没几个人不想查出昭明的生父是谁,然而,查来查去,却连嫌疑者的种族都查不出来,判断长生种也还是通过观察昭明发现的。 没有人怀疑过羽族。 人族和羽族的关系太恶劣了,尤其巫女无光手上的羽族性命相当多,羽族最想杀的人列个排名,无光活着的时候始终稳坐榜首。 昭明也从未在人族中展露过自己的羽翼,羽翼一直都被隐藏着。 这世上会有不爱飞的鸟吗? 翱翔天宇时昭明恍惚懂了无光在世时看着自己的眼神中偶尔流露的愧疚。 昭明没有飞进朔如今的住处,做为门客,朔如今吃住都在戴氏的府邸里,昭明若飞进去,那也太张扬了,因而只是花钱让门僮给朔递了一枚很久以前朔送给自己的扳指,以及一句自己在一家酒肆等的话。 不到半个时辰朔便跑出来了,惊讶的看着昭明。“真是你?” “当然是我。”昭明道。“我也没想到真的是你?羽王怎么会让你来做间?” 虽然羽王不可能为了女儿损害羽族王朝的利益,但朔到底是羽王最疼爱的孩子,怎会让最疼爱的孩子跑到异族的地盘上做间?还是,所谓最疼爱的孩子,不过尔尔。 “我不是著书吗?但羽族中关于别的种族的记载哪有当事族来得详细。”朔一边坐下一边很无奈的道。“谁知人族的书那么珍贵,只有高门才有。” 昭明生生被噎了一瞬,当他没打听过朔的丰功伟绩吗?为了看书搞得这么轰轰烈烈,朔也委实奇人。“你的《元洲春秋》编了多少年了?” “快一千年了。”朔回答。 昭明道:“我记得,你二十多年前不是已经开始落笔了吗?” 花近一千年的时光去收集史料,这世上也只有朔做得出来,毕竟,一千年,哪怕是长寿如羽族,那也是三分之一的寿命。 朔闻言露出了郁闷之色。“是啊,但写着写着发现我收集的史料大部分是羽族的角度看到的元洲,可元洲又不止羽族一个种族,别的种族呢?它们眼中的元洲沧海桑田又是如何的?写了没几万字便写不下去了。” 元洲五大种族可不是各发展各的,元洲沧海桑田的历史里,五大种族的历史是交织交错的。 历史上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最终影响到的可能是多个种族无数人的命运,蝴蝶效应放到元洲数万年的历史里,屡见不鲜。 “我记得做为巫女之子,你是有一枚巫女钱的吧?”朔忽问。 朔点头。 “可以向巫宗提出一个不损害巫女的任何要求。” “你想干嘛?” “巫即殿是人族藏书最多的地方,但那地方....”朔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虽然我不会被认为是羽族,但这双眼睛,也绝对不会被错认为人族。” 巫即殿从一开始建立的用处就是帝国若有一日亡了,那么巫即殿就是人族文明的火种,这也使得巫即殿是十巫中最安静的,长久以来都安静得跟死了似的,概因帝国不亡,巫即殿不涉世。 最开始的几千年没人希望炎帝这个后手哪天派上用场,后来的几千年,人族独大,没人觉得巫即殿还有派的上用场的时候。 但不管是不希望还是真用不上,巫即殿的意义都是不同的,非纯血人族不得入,每个进巫即殿的人都要查祖宗十八代。 “我的那枚钱送人了。”昭明见朔目露失望之色,安慰道。“巫即殿有的典籍,外面也是有的,反正你不缺时间,可以慢慢收藏。” 朔再过两三百年就两千岁了,对于羽族而言,相当于过去了一半的寿命,但朔的寿命大概率不止羽族的三四千载。 只要肯花时间,将元洲各族所有的典籍都给收集起来也并非不可能。 朔一点都没被安慰到。“我找到的史料,有修改过。” “你可以收集《大荒纪年》。”昭明建议。 人族很注重对历史的记载,国族有国史,氏族有族史,地方上有地方志,种族自然也有种族史,做为记载所有人族历史的史书,《大荒纪年》的可信度相当高。 “流传的一些《大荒纪年》,我怀疑并非原版。”朔道。 昭明惊讶。“巫即殿载史,笔不直可是会死人的。” 朔为昭明举了个例子。“你可听说过巫女云桑?” “自然听过,玉宫的第一任主人。”昭明想也不想的回答。 巫女云桑可以说是巫宗的分水岭,巫女神之化身的宣传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神权的衰落也是自云桑手中开始,王权与神权切割还是那个时候.... 朔道:“我在羽族收集到的一些史料上说,炎帝晚年的关门弟子并非一个,而是两个,长曰云,少曰桑。但有一日,两个孩子只剩下了一个,炎帝下令禁止任何人再提起不见了的那个孩子。可我翻阅《大荒纪年》里关于这段历史的记载,只提到炎帝晚年时带回了一个弟子收为关门弟子,即云桑。” 昭明呆住。 朔没理由在这种事上骗人,但巫女云桑的记载若是被修改过,究竟什么样的黑历史才能让巫即殿不敢流出原版,而让伪版在外面流传? 而且,两个孩子,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黑历史导致了其中一个的消失,剩下那个为何会成为云桑,哪怕想改个名字换换心情,也不是这种改法。 甚至于,云桑都死了四五千年了,再怎样的黑历史,在如此漫长的时光之后也该解密了。 那些是丑闻,他在玉宫那些年看过的书很多,里头帝国的黑历史一大把,但偏偏没有关于云桑这部分的。 要么朔在胡说八道,要么就是云桑那部分的记载仍旧可能对巫宗甚至帝国造成伤害。 无光也不是什么书都随便儿子看的,记载的内容可能会对人族利益造成妨碍的书都被挑掉了。 昭明相信,若原版真的存在,必定会在玉宫与巫即殿有存档。 “你很好奇真正的记载是什么?”昭明问。 “当然,我的直觉告诉我,真相或许能解开巫女传承的谜。”朔问:“难道你就不好奇吗?” “你想帮羽族得到巫女传承?” “那是阿父的事,我只是单纯的想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朔道。“我翻阅了很多的史料,人族最早是没有巫女传承的,巫女传承最早被称之为神之力,拥有者被尊称为神子与神女,是一个名为乐土的地方守护者,你没听错,就是乐土这个词。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东西,但所有种族对乐土这个词的都高度一致:安乐的地方。我想,不会是因为物种不同却心有灵犀,而是所有物种在描述远古时的记忆。” 因为曾经见过美好,所以念念不忘。 昭明好奇的问:“那乐土最后去哪了?” “自然是毁灭了。”朔回答。 “如何毁灭的?” “太久远了,只能从只鳞片爪的文献与传说里判断乐土的毁灭很突然。”朔回答。 昭明回忆了下,确定自己在玉宫没有看到过任何关于乐土这个词的来源解释,大概又是被挑掉了。 “巫女传承是神之力,你这难道不是已经知道了?” 朔摇头。“巫女传承是神之力,那神之力是什么?为什么它能那么强大,那么特别?它是什么,如何出现的?为何乐土的神子神女普遍寿命低于同类,玉宫的巫女们却一个比一个长寿?人族寿命百载,但真正能活到百载的有几个?巫女们除了被杀死的,有哪个没活到两百载?” 昭明一个都没法回答。“也不是所有人族拥有者都活到两百岁的,炎帝活了几千岁,炎帝之前的,好像都死得很早。” 关于炎帝之前人族继承神之力的都有哪些人,人族的历史并无多少记载,年代太久远了,想考据也无法,只能从炎帝与连山姝的嘴里获悉,曾经的拥有者,没有最短命只有更短命。 炎帝年少时上天下地的寻找不死药也是被神之力的代价给逼的。 朔点头。“炎帝是因为不死药,那云桑呢?她是第一个巫女,也是第一个活到了两百岁的神之力人族载体,自她起,玉宫的巫女,个个寿命长于普通人族。” 昭明看出来了,朔这是神之力是什么这个问题较上劲了。 “巫即殿不会允许你踏入的。” “所以我向你借钱。”朔无奈道。“谁知道你竟然送出去了,送给谁了?” “一个恰好合了眼缘的小孩,不要问我他姓甚名谁,我知道他是盲人,是神裔氏族的孩子。” 朔:“....你真的不是随便找了个人将钱给扔了?” “缘分罢了。” 朔瞬懂。 恰好想处理,恰好遇到了一个合眼缘的人。 第311章 第九十三章扶风侯 海风徐徐,扶风侯问同自己一起在海堤上吹风的隰叔。“你与姮之间真的没事?” 抓着鱼竿半天钓不上鱼的隰叔闻言道:“父女之间哪有隔夜仇,我们能有什么事。” 扶风侯呵呵。“没有事,你跑到我这里来现在都还没有回去的打算?” “你是在赶我走?”隰叔问。 扶风侯摇头,她又不是养不起隰叔,隰叔哪怕是想在扶风国生活一辈子,她也是养得起的。“是你有点反常。” 隰叔道:“孩子长大了,父亲自然该养老了。” 扶风侯道:“她一直没给你写信。” 你要不要那么敏锐? 隰叔无奈说实话:“女儿大了,为了个男人不要老父亲了。” 语气说得甚为悲愤无奈。 扶风侯看了看隰叔因习武和保养仍旧看着很年轻的脸庞,再想想隰叔的年纪,加个老字,违和感很重。 对于贵族而言,不惑之年正是当打之年。 “什么样的绝色能迷得姮神魂颠倒?”扶风侯半信半疑的问。 隰叔没理由在这种事上骗她,但濁山姮的身份也决定了她从小见惯美色,非稀世的美貌不足以惊艳她,且想要什么男人就有什么样的,让濁山姮迷得失魂走心,未免不可思异。 “一个很特别的少年。”隰叔形容了下。“虽然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但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莲,生于卑湿淤泥之地,却不染纤尘。” “能让你这么形容,看来那人确有不凡之处,哪家的?”扶风侯问。 隰叔问:“游医与流民,你喜欢哪个说法?” 扶风侯沉默了一瞬,问:“你是如何做的?” “自然是拆了。”隰叔想也不想的回答。“那个少年很好,但他不适合姮。” “多此一举。”扶风侯道。“让姮得偿所愿又如何?” “台城里容不下太多感情,得偿所愿也终会失去。” “但可以让她得到磨砺。” 扶风侯:“....你比我狠,但我不是你呀,我总是希望她能少品尝痛苦,能少一分是一分。” 明知道让那个少年留下会带给女儿怎样的伤害还让他留下,他做不到。 扶风侯闻言不语。 隰叔伸手抓住扶风侯的手握着。“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你,虽然你不赞同,但你也没阻止过我什么。” 对女儿的教育上他没瞒过扶风侯,也瞒不过,因为扶风侯本身也是参与着对濁山姮的教育,只是和他是两个风格,他不会在女儿毛都没长齐的时候带她去看杀人看战场,扶风侯会。 “张弛有度罢了。”扶风侯道。 隰叔还是很欢喜。 扶风侯最终确认的问:“你真的不回去了?” 隰叔道:“雏鸟不离开庇护如何能展翅高飞?” “舍得下?” “有何舍不下?”隰叔道。“我虽不能光明正大的坐上那个位置,但国君该有的权力,我都曾拥有。” 权势地位都有了,濁山国也在他的多年的统治下国力蒸蒸日上,濁山姮也是一个很出色的继承人,濁山国以后一定会更好。 难道还不圆满吗? 想更进一步要么就是王,要么就是光明正大的当国君,前者不可能,现任王还能活很多年,后者更不可能,他只濁山姮一个孩子。 扶风侯看着隰叔黑褐色的眸子,非常的真诚,但台城中人哪个不是打小带着面具,真真假假怕是自己都分不清。“你看得开也好。” “以后我就得靠你养了。”隰叔玩笑道。 扶风侯亦笑。“有我一口吃的,便不会短了你的用度。” “我相信你。”隰叔话音未落忽然感觉到另一只手上的鱼竿沉了下,有鱼咬钩了,不枉他拉着扶风侯在这吹了这么久的冷风。 单手将鱼竿拉了起来,一尾一尺多长的海鱼跃然而出,一同跃出的还有远方的突然出现在海平面上的一片黑点。 隰叔也没在意,扶风国造船业发达,又位于漓水下游,时有帝国各地的船队往来。 “这条鱼有点瘦,不过下餔只有鱼也单调,再加上个汤和菜,咱俩下一顿就解决了。”隰叔高兴的将咬钩的鱼取了下来扔进筐里,这也是吹了半天冷风唯一咬钩的鱼。 “红芦菔加豆羹。”扶风侯提议。 “又是红芦菔。”隰叔忍不住哀叹。“你怎么每天不是红芦菔就是圆葱?” “不好吃吗?”扶风侯问,她觉得红芦菔和圆葱的味道还挺不错的。 “味道还可以,也很解油腻,但每天吃,好处再多我也腻了。” “那还得委屈你继续陪我吃。”扶风侯道。 “为什么?” “让更多的人都知道这两样作物,在我推广时不会捣乱,更快的推广开来。”扶风侯回答。 “你可真是够拼的。”隰叔佩服道。 “它们的亩产值得我如此。” 隰叔道:“说起亩产,如此高产的作物,也不知那夷彭商队是从何得来的。” “圆葱应是书上记载的兖州辛原贫瘠之地还有荒原也能种植的葱,红芦菔....”扶风侯道。“它的产量太高了,必然是驯化很久的作物,但我从未听说过元洲有什么作物和它一样。” 红芦菔说是芦菔,和芦菔却是两种植物。 元洲的芦菔都是白皮,皮厚肉厚多汁,口感有点辛辣有点甜,与芦菔形状酷似,但个头小了不止一倍的红芦菔却是皮薄少汁,味道还有点涩,但产量高,又能解油腻。 除了红芦菔,还有树薯也同样是不认识的高产作物。 隰叔纳闷道:“产量那么高,不可能是纯粹的野生作物,但也从未听说过,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在海上发现的?” 南溟辽阔无边,岛屿更是众多,大部分岛屿都没人,但也有少数岛屿是有人的——千百年来逃跑的奴隶流民除了往深山老林跑的,也有往海上跑的。 海岛上有许多陆地上没有的动植物,而要生存自然也离不开农耕,逃奴逃民多多少少都会尝试驯化岛上的动植物。 “你说的并非不可能,或许我该组织船队去那些海岛上探索一下。”扶风侯道。 “南溟海岛那么多,若要一一探索,可不是小事。” “只探索有人的地方。”扶风侯道。“没人的岛屿哪怕有适宜驯化的植物,需要的时间也太长。” 她想要的是现成的已经驯化好了的高产作物。 看出扶风侯是认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隰叔便不再多言,扶风国不是濁山国,他若是干涉太多,那和扶风侯相处便不免会出问题。 “那些船是哪里来的,样式怎么没见过?” 思考中的防风侯闻言不由顺着隰叔的目光望去。 这么一会儿,之前还是海平面上一片黑点的船只已经近得能望到大致的轮廓了。 因着没有遮掩的东西,再加上船队的船都是宝船级别的大船,扶风侯眼神很好的看出哪些船的风格和元洲任何一个地方的都不同。 元洲河流众多,船只行于河流之上,都是平底船,但海上的船队应是尖底,侧面极高。 最引人侧目的是大船上林立的帆。 元洲不管是哪个种族的船,民间多用的草席为帆,贵族普遍用布,但布是软的,必须贴满竹片之类的东西才能保证软帆的稳定,即便如此,升降转向也都很麻烦。 然而,那些船上的帆上什么都没贴,帆却始终稳定。 扶风侯拉起隰叔。“回去了。” 不论那支船队从哪来的,都得来见她。 元洲航海最发达的种族莫过于羽族,但扶风侯很确定那不是羽族的船只,羽族的船只喜爱将船首给雕成各种猛禽,但那支船队不是,少部分刻的是鱼,大部分是人像。 因着有吩咐的缘故,扶风侯用下餔时便得到了大量关于那支船队的情报。 船上下来的智慧生物全都不是人族,从外表上判断,是两个物种。 一种是黑发黑眼,外形和人族很相似,但都生得比较中性,眉目清秀,不太好分辨男女。 另一种是显而易见的迥异于人族,下颌有鳃,手掌和脚掌上都有蹼,仿佛鲛人,但鲛人有尾鳍耳鳍,且鲛人普遍碧蓝色发瞳,而船上下来的都是灰黑色的头发和眼睛。 值得一提的是,这俩不知道什么物种的智慧生物都会说帝国的雅言,甚至不止一种。 下船后逮着人就叽里呱啦的说什么,语言换了七八种,最开始是帝国的雅言,但雅言是贵族的语言,氓庶就没几个会说的。 第一轮沟通毫无悬念的失败。 但船上下来的人都没放弃,马上换成了方言,换了七八种方言后终于沟通上了,和负责招待往来商船挺多了各地方言的胥吏沟通上的。 然后,那些人掏出了国书。 国书和关于船队的情报是一起来的。 国书写在一种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布帛上,扶风侯看了看,看不出什么门道,给隰叔看。“这是什么料子?” 隰叔伸手细细摸了摸。“应该是麻类作物纺织的,不过好细腻,只逊色于丝织。” 再打开,隰叔不由惊咦。 “怎么了?”扶风侯问。 隰叔将国书对着扶风侯,只见布帛上赫然写着五种文字。 第一种文字完全不认识。 后面四种都是人族文字,白帝时著作说文解字对人族的文字加以整理和统一,但时过千年,各个地方人族使用的文字都产生了变化,同一个字,每个地方的写法都不同。 布帛上的四种人族文字,第二种是王畿通用也是整个帝国都通用的雅文,后面三种都是使用比较多的文字。 四种文字都是对第一种文字的翻译,大意为是长族向北方元洲的人族君主问好,听闻北方有别的文明,特遣使来拜访,希望建立外交和通商。 为了表明自己是有分量的,国书上长族对自身也做了点介绍,人口超过两千万,疆域辽阔。 扶风侯蹙眉,旋即起身离开。 “怎么了?”隰叔不解。 扶风侯很快就回来了,带着一卷写满字的缣帛,隰叔看了眼,全是数算知识。“你还研究数算?” 扶风侯将缣帛和国书放在一起。 隰叔顿时就看出了问题。“字迹好像是同一人写的。” 数算缣帛上的字迹书法比较稚嫩,国书上的字迹有着优美的书法,但还是能看出两者之间的高度相似,写的要么是同一个,要么就是有书法师承的关系。网首发 “这数算缣帛是谁写的?” “巫女。”扶风侯回答。“多年前去玉宫觐见时所得。” 隰叔瞬间想起了一只鸟。 长洲肯定很远,不然人族不会没见过长族,但再遥远的距离,都只是对于陆地生物的遥远。 “巫女,跑得可真是够远的。”隰叔嘴角抽搐。 猜到您可能没死,但没死,不想着夺回权力,反倒跑海上去了...果然是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 扶风侯道:“那些长族应是受她指引来的。” 虽不知望舒想干嘛,但巫女们奇葩归奇葩,却是不会做对人族利益有害的事,扶风侯很放心的等船队的人休息好了后在行宫召见长族的使节。 自称长岩的使节说着一口生涩的人族雅言,但这位使节愣是用明显是新学没多久的陌生语言与负责国族之间往来的公卿闲扯了小半个时辰,疯狂的互相套话。 最后这两位大概发现熟练掌握一门陌生语言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办到的事,而互相套话得建立在安全没有语言障碍的前提下,不然就是鸡同鸭讲,这才磕磕绊绊的进入正题。 长族建交与通商的心意很诚,不仅准备了厚厚的珍宝送给扶风侯,还准备了许多的农作物种子,使者非常努力的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向扶风侯介绍那些农作物的高产和易活。 扶风侯惊讶的发现里头竟然有夷彭商队送给自己的凉薯、红芦菔以及树薯。 公卿替扶风侯问出了疑惑,给得这么多,你们是想要什么? 单纯的建交与通商可用不了这么多,毕竟长族与元洲太遥远了,对彼此都提供不了什么帮助。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长岩的回答是想收集元洲的农作物种子,见识一下元洲的风光,希望扶风侯能引荐他们去蒲阪觐见。 扶风侯表示比起那些价值连城的珍宝,我对你们的帆布更有兴趣,以及长族在哪,有多远这些问题都很有下去。 长族在长洲。 有多远这个问题长岩不太好回答,最后只能告诉扶风侯,他们是去岁冬季从景国出发,沿途遭遇风浪和迷航无数次,所幸船队出发前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做准备,再加上鲅同行,这才得以在漂了一年后漂到了元洲。 终于看到兖州时都要喜极而泣了,元洲与炎洲之间的海洋实在是太宽广了。 一整年都在船上渡过,都快疯了。 至于帆布,长岩向扶风侯介绍了鲅,帆布是鲅卖给长族的。 鲅趁机献上了自己为扶风侯准备的礼物单子,单子上全是珍珠、玳瑁、珊瑚、砗磲等珍贵的海产。 长岩无语的看了眼单子,真的很珍贵,这一路上这些两栖类的疍族每天都能从海里摸点东西上来,他还看到疍族的孩子拿珍珠当玩具,甚至当石子比谁扔得远。 不过对于疍族而言很常见的东西,对于去不了海底的人族而言,也确实很珍贵,拿来当珍宝送礼也没毛病。 扶风侯也这才反应过来,虽然是一支队伍,但好像不是一伙的。 也的确不是一伙的。 不算农作物的话,长岩的诉求和目的很偏政治性,而鲅的诉求就简单多了,就是想通商,所以打个招呼,套点交情。 至于帆布,那不是疍族的东西,是古妖的东西,用来做衣服的,疍族也不知道古妖是怎么织出来的,但发现料子耐磨禁得住风吹雨打,坏了只需要补补就好,便拿来做帆了。 扶风侯问:“长洲有几个种族?” 长岩道:“长洲只长族,鲅是来自更遥远的陆地。” 鲅也道:“很远,在炎洲的更西边,那里除了疍族,还有无启和古妖两个种族。” 发现扶风侯好奇,鲅为扶风侯介绍了自己老家的邻居们,听得扶风侯目瞪口呆。 一个有十二条命,另一个寿命近一万年,其中的始祖古妖更是不止一万年,不管是命多的还是寿命超长的都仿佛神话传说中的神人。 果真是造化之神奇,没有最神奇,只有更神奇。 第312章 第九十四章扶风侯 扶风侯对长族以及西方三族都很好奇,一直以来都只有元洲陆地上的几个种族,现在发现有别的陆地,陆地上有别的智慧生物,并且建立了不逊色于人族的文明,很难不感兴趣。 长岩的嘴不好套话,鲅却很好说话,了解到元洲的辽阔与人口后他对这片土地上的市场便很感兴趣。 长洲是鲅见过的最大的陆地,北端在热带,南端在南极冰川,当然现在得加上元洲,同样一路从寒带跨越到热带。 以及,长族也是他见过的最神奇的智慧生物,无启和古妖再神奇,也有着自然界普遍存在的性别分化,长族就不,没有男女之分。 扶风侯:“...”所以不是这几个长族生得雌雄莫测,而是他们根本没有雌雄之别吗? 无启虽有雌雄之别,但繁衍后代的方式与众不同,别人的后代是母体肚子里生出来的,无启的后代是地里种出来的。 扶风侯颇为好奇:“地里长出来的?如何确定那是自己的后代?”说是大地的后代倒是更靠谱点。 鲅道:“无启死后,躯体会腐朽,唯有一颗无启之心不腐不朽,亦难以损坏,将两个无启之心单独放在一起,过上一段时间,两颗心会融合成一团胶状物,然后又分裂为五六团,每一团最终会凝成一颗无启之心,便是种子。种子种在土里,十年后会结出一个幼崽。” 扶风侯:“....很神奇的繁衍方式,但父母都死了,幼崽要如何长大?” “父母没都死。”鲅解释了下无启的民风。“用来育种的两颗心并非夫妻,虽然情人之间经常会说同年同月同日死,但寿命长度总有差异,无启也不例外,总有一方会先死的。无启死后,无启心会被收走与另一个无启死后留下的心育种,最后育出的种子由两个未亡人分了,抚养长大。” “并非亲子,如何会尽心?”扶风侯有些奇怪。 “为何不会尽心?”鲅怔了下,旋即反应过来扶风侯的意思,道:“无启的想法和我们不一样的,他们不在意配偶的子嗣是否自己亲生的,反正自己的子嗣也不会是配偶亲生的。而且,未亡人死后,育出的种子是要交给先出生的孩子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扶风侯哦了声,有点明白过来了。 我配偶的孩子是和别人生的,跟我没有血缘上的关系。这要放在人族,肯定出事,但放在无启,估计比起配偶有没有和别的异性生崽,无启更介意配偶有没有和别的异性睡到一起。 虐待就更不会了,今天是你抚养别人,等你死了,就是别人抚养你的亲生骨肉。 比起像植物多过像动物的无启,古妖就正常多了,除了寿命长了点。 但寿命长到古妖的份上也注定了它不会走寻常路。 古妖没有婚姻制度,男女之间看对方顺眼就可以在一起,但不会一直都在一起,再美的脸,天天看日日看,也不用几千年,几百年就能腻到看到彼此就吐。 也因为没有婚姻,古妖抚养后代和人族有些差异,人族的幼崽都是谁生的谁养,父母都不在话就是家族养,不过能不能养活就不保证了,毕竟绝户饭挺香的。 古妖更接近羽族,父母可以选择一起养也可以轮流养崽,但羽族是会将崽给养大,而古妖则是将崽养到三四岁就送去学宫正式入学,那以后幼崽的吃喝拉撒以及教育的所有开销会由种族包了,对父母就一个要求:每隔一段时间去陪幼崽玩,让幼崽感觉到父母的爱。 当然,父母可以拒绝,但拒绝的话,有关部门会找上门教育你怎么做父母。 以及,古妖的幼崽对长辈没有赡养义务,古妖的寿命太长了,长到父母与幼崽几十几百年见一面是常态....若是强制幼崽为长辈养老,大概率长辈在家都烂成骨头渣了幼崽还一无所知。 而且因为没有婚姻,自然也没有一夫一妻的观念,一个古妖一生一般会有十几个幼崽,每个幼崽的另一半血脉来源基本不会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况下光是要厘清血缘关系都是足以让统治者头秃的工程。 古妖的先知据说早期试图厘清这乱七八糟的血缘关系弄出一套相应的道德和法律制度来匹配社会,不过尝试了一段时间后...果断一刀切,古妖老了以后全部由种族养老。 但不是无偿养老,不履行义务就没有资格享受种族为你养老的权力,而义务里有一部分是包括幼崽的。 “古妖的先知是做什么的?”扶风侯问。 直觉告诉她,古妖的先知和人族的先知不是一回事。 连山氏那帮神棍可没资格决定人族的养老问题。 “先知呀?他是王权议会的议长。” “王权议会是什么?”扶风侯有些生涩的复读出王权议会的读音,人族的词汇里没这个词,因而鲅是将人族的王权和古妖的议会两个字给组合出了一个不伦不类的词,不过,只是王权这两个字就足以透出不少东西。 王权议会是什么? 这是个说来话长的事。 鲅不得不先为扶风侯介绍了下古妖的历史。 古妖并非西方的原住民,而是自遥远东方的一块陆地上跨海而来的异族。 据说它们在东方的大陆上建立王朝被奴隶们推翻了,幸存者乘船渡海寻找生路,来到了玄洲。 也因此,刚开始时古妖的人口并不多,都被逼得漂泊海上了,显然在老家被报复得相当惨,人口也没法多,因而早期只是在玄洲的东海岸生活。 在玄洲站稳以后先知想探索和垦殖更多的疆域,为以后古妖的人口增加到现有土地供养不起做准备。 只是,离开文明区域跑到蛮荒之地去垦殖,愿意干的人不多。 先知为了鼓励族人离开安逸的文明圈去蛮荒之地开荒,推行了分封制。 族人可以在自己开发出来的地盘上建立国家,成为王,王位世袭,子孙万代。 不过所有的王和国家都得臣服与忠诚于种族,王权议会便是诸王共同决定种族日后发展的会议,第一任议长是先知,先知不是王,但所有的王都得臣服于议长。 和人族的分封制差不多,但不同于人族诸侯们的尾大不掉,先知从一开始就为诸王们掘好了陵墓。 先知在分封时以继承权不明确容易导致内乱,然后内乱导致内耗,古妖人口少,禁不起内耗为由表示王位的继承必须一开始就明确下来。 长子继承制虽然简单粗暴,但也有其简单粗暴的优势,从一开始就明确了谁是继承人,想争起来也有难度。 所有人都同意了。 然后先知又表示,虽然明确了继承人,但如果运气不好,也可能会出现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但地盘总得有人治理。 所以,如果王没有继承人,那么国家就得并入直属于种族的共有土地。 所有人也同意了,都没继承人了,反正都是便宜别人,那么是便宜少数人还是便宜整个种族有区别吗? 但是,诸王们忽略了一些问题。 先知为了人口增长,废除了婚姻,所以他虽不会催婚,但他会催生。 先知自己虽然单身了一辈子,没有配偶没有后代,孑然一身到死,但这只单身狗在催生的道路上走到了未必绝后,但一定空前的境界,为了催生,这家伙制定了一套相当完善的催生制度,把催生塞进了古妖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这种催生制度下,古妖只要身体没问题,并且运气不是太差,一千岁时便会有第一个孩子。 一个古妖的正常寿命是九千到一万芕。 这也就意味着,储君至少要等八千年才能继位的日子,而继位以后自己也只剩下一千年的寿命——这还是建立在人生没有意外,寿终正寝的前提下。 不仅不能发生意外,还得王不是始祖古妖。 始祖是古妖的特殊分支,始祖古妖比普通的古妖更加强壮与聪明,也更长寿。 始祖古妖的寿命据说是两万载。 据说,不是确定,因为古妖中年纪最长的始祖就是先知,当年跨海而来的第一代古妖都死绝了,就他还一直活蹦乱跳的。 死的时候有没有两万岁不知道,但肯定不止一万岁。 始祖古妖的出现并不稳定,两个普通古妖也能生出始祖,只是概率很低,两个始祖也能生出普通古妖来,概率很大,反正目前为止还没听说哪个始祖生出了同为始祖的孩子。 这也就意味着,若王是始祖,储君哪怕等个一万年也等不到继位的那一日,即便都是始祖,虽然等得到,但需要等一万九千载。 不管是九千载还是一万九千载,这么漫长的寿命干点什么不香一定要想不开的和王位死磕? 走捷径,让王提前去黄泉,这是好想法,但先知不是死人,王死得不明不白的,他肯定会查,而让他查出来怎么回事,多好的机会啊。 不能弑杀父母,但就这么磋磨一辈子也没古妖受得了,储君们纷纷放弃继承权。 为了防止日后手足相残,王培养继承人时都只培养长子,后面出生的孩子都是放养,爱干嘛就干嘛。 长子放弃了继承权,虽然还有孩子,但继承人的位置是随便拉个人就能做好的吗? 继承人如果管理不好国家,先知可不会干看着,而先知下场了,继承人也永远都不用愁自己治国无能了。 强压着长子不准跑? 一个幼崽没义务为父母养老的社会里,父母对孩子的控制能有多强? 打感情牌? 有一位储君在父母打感情牌的时候往房梁上扔白绫,明确表示,不让我放弃继承权我就投缳。 谈责任? 先知最险恶的地方就在于,他将种族共有土地也是以国来划分治理的,同样有王,但共有土地上的王由议长指定,不得世袭,也不一定会干到死,如果有别的地方需要,随时可能被调走。 先知选的王都是从底层小吏干起,一步一个脚印升上来的人,才干是绝对不会缺的,充分向所有人表明了一件事:没有储君,国也不会乱。 谈家族? 古妖的宗族观念基本没有。 多培养几个继承人以防万一? 如果两个继承人都对王位有兴趣,都不想放弃继承权怎么办?只是单纯的文斗,自然没事,若是发展到武斗,先知必定下场劝和,而先知的劝和方式很与众不同:将国并入共有土地,这样就不会手足相残了。 先知开启了分封制,也兵不血刃的解决了分封制尾大不掉的问题。 扶风侯听了半天终于听明白了。 古妖王朝所谓的王,和官吏是差不多的。 如果说古妖王朝真的有王,大概就是那位先知了。 不过这也是因为古妖寿命太长,蛮荒之地垦殖出来的时候第一代人都还活着,若换成人族,一块地方完全开发出来时都不知换了多少代人,玩不了先知的招。 不过话说回来,一边推行分封制一边为分封制掘墓,先知这目光长远得简直是没边了。 古妖搞分封是一万四五千年前的事,而分封制废除却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更新最快的网 聊了三四个时辰,从早聊到晚,终于聊完的时候扶风侯满脑袋都是远方大陆的风土人情,哪怕趟床上了,脑子里也没清净。 隰叔颇为不解:“你怎么会和他们说那么久?海外即便有别的文明,也太过遥远,最多发展一下商贸,何至于需要费如此多的精力?” 扶风侯道:“那个古妖王朝,日后会和元洲发生战争。” 隰叔懵逼的看着扶风侯。“古妖和我们有多远?” 吃饱了撑的才会跑这么远发动一场战争。 扶风侯叹道:“那个叫鲅的疍族人一直在跟我说古妖的历史,古妖并非西方的原住民,从遥远东方跨海而来,在古妖的传说里,家乡有很多智慧生物,长翅膀的鸟人,体型巨大的巨人,身材矮小的小人,能预见未来的先知....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隰叔道:“虽然有可能是巫女告诉他的,但他似乎也没必要编这种谎言。可即便古妖是蛮荒纪元时自元洲离开的种族,那又如何?蛮荒纪元都结束近一万年,而它们已在西方重新安家。” “那个疍族人说古妖的先知临终遗言是归葬故土。”扶风侯道。“对了,那位先知就是这几年才死的。” 隰叔也为古妖的长寿无言了。 再深的仇恨,一万年后也不剩什么了,当事人及子孙十八代都死了,仇恨也是需要载体的,但古妖....一万年的时间显然不足以让当事人死绝。 隰叔道:“古妖王朝好像已经废分封。” 废分封,意味着最高统治者可以调动整个王朝的资源投入战争,不存在帝国如今这种诸侯们恨不得阴死王的情况。 扶风侯安慰道:“古妖寿命漫长,且距离太过遥远,三五百年内很难打过来。” 隰叔觉得那还不如三五年内打过来呢。 三五百年后打过来,人族能一直保持枕戈待旦的状态等待古妖的到来? 而古妖,可以预见,三五百年的时间肯定会都放在筹备战争上。 第313章 第九十五章鯈 将又一批人送至辛原,鹏鸟非常不情愿的抓起需要往回带的肉食奶类的网袋,初时还好奇且经历旺盛的载货,但天天都是同样的事也不免厌倦了,若非望舒坚持,祂早甩手不干了。 望舒也没下鸟背,放下人,拿上东西走,鹏鸟很习惯这个流程,她也很习惯,干脆没事都不下地了。 辛筝是一株旷古卓绝的奇葩,她都还没答应呢,辛筝就已经开始吩咐任务了。 第一个任务是制作能够让人一天犁更多土地的农具,或是一天收割更多亩地的作物的农具也行,最好能一个人一天打理完百亩地。 第二个任务则是水车能将河流里的水送到远处,但并不能送到山上,能不能改良一下,将水从低处送到更高的地方,元洲的疆域虽辽阔,但平原谷地的面积只占了非常小的一部分,大部分都是高山高原以及山地丘陵。 望舒的回应是让辛筝去洗洗睡,一个人一天打理百亩地的工具,你咋不上天呢? 轰走了辛筝,望舒还是尝试了下,让一个人一天能打理百亩地的工具无疑扯淡,但做出效率比现在更高的工具还是有希望的,尝试了两天,最终还是放弃。 她搞发明从来都是无定向的,想到什么就发明什么,虽然发明的大部分东西都属于没法普及的,但也有少部分是可以具备通用性。 如今这种有人给她定死了方向的搞发明,无疑限制了她的灵感。 还是继续原本天马行空的自由发挥吧。 辛筝了解一番发现灵感这东西实在是没法人力控制,最终也随她了,只让她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望舒自然不会和辛筝客气,自己现在想研究的是织机,辛筝会是受益者,便让辛筝将帝国现有的织机样式都收罗了一台用于参考和了解织造业,没办法,她从小到大就没碰过纺织,最多就是幼时见过圉纺线,但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这些拆了一台又一台的织机,总算是有灵感了,更不愿下地了。 但虞在下面让人喊了又喊,想当没听到也难,望舒只得不情愿的放下手里的织机零件从鸟背上跳了下去。 “何事?” 虞犹豫了下,最终还是道:“请巫女转告大君,以后只要女人,不要男童了。” 望舒怔了下。“几个意思?” 虞解释道:“你们送来的孩童超过八成都是男童,性别人口比例失衡的问题更严重了。” 为了让望舒便于理解,虞将厚厚的一摞人口清查档案呈给了望舒,望舒一目十行的翻了起来。 “亘白1116年春季人口清查,一季查一次人口吗?哇哦,我头回看到人族调查人口,还是一季查一次。那小孩真有潜力,她若不死,未来的人族之王非她莫属。” 人族的王侯贵族们也不是不调查人口,但都是按户来查的,即便是按户清查,也仍有大量的隐户。 辛筝的人口清查更细致,细致到了连每季新生儿的出生、夭折以及不同年龄段的人死亡人数都有记载,自然也包括男女人口比例。 细致得简直令人发指。 整个元洲大地,也就只有龙伯族能在这方面能和辛筝比谁更细致了。 望舒很快将档案翻阅完毕。 冀州的民风....杀女婴溺女婴成风,灾荒时最先遗弃的是女婴,其次是女人,再次是男童,最后是父母。 直接结果便是,虽然辛筝将所有非工匠的成年男性全部提出了救援范围,但最后送到辛原的人口中仍有很大一部分是男的。 档案里有那些男童的安置,以及安置的结果,死了不少。 非意外,乃人为。 两地民风不同,更直白点就是三观有冲突。 那些冀州来的男童很多习惯了在家里自己的地位比姐妹们高的情况,对待女孩的态度....不提也罢。 育幼院和官序都是男女一起生活和学习,只是住的地方隔开,吃饭学习都是在一块的,很容易起冲突,在冀州可能无伤大雅的小事,在辛原却可能违反了法律。 辛筝颁布的法律很公正,不论高低贵贱男女老幼,犯了事,一视同仁。 牢狱之灾里可是有个灾字,侧面诠释了牢狱不是什么好地方。 生活环境恶劣,冬冷夏热,很难不生病,每天还要干很多的活换取食物,哪怕不是死刑,只是有期徒刑,身体底子不够强壮的,进去了就别指望活着出来。 孩童的身体底子显然够不上强壮。 即便人为淘汰了不少外来男性人口,男女人口比例的差异也还是越来越大。 辛筝要的是男女人口比例保持平衡,或者后者比前者多一点也可以,因为男多女少影响人口增长,女多男少却不会。 望舒不难猜到这份档案送到辛筝手里,辛筝会做出什么决定。 但她又没法不将档案送到辛筝手里。 辛筝在冀州那边同样有进行人口登记,每一批送了多少人,这些人口中有多少是女的,多少男的,她是清楚的,只要她想起来算一算....根本瞒不住,反而会徒增嫌隙。 望舒无奈的捎上了档案与虞给辛筝写的书函。 不出所料,辛筝一看完就下令不再送男童去辛原,鲲鹏顿时清闲了很多。 大部分孩子都是男孩,女人很难抛下孩子独自去辛原。 辛筝对此颇为不解:“孩子没了可以再生,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这些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望舒不由看了眼辛筝。“你就是这么理解骨肉亲情的?” 辛筝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你先告诉我,为何这些孩子里超过八成是男孩,是因为冀州人族的生命信息太清奇只生男孩?” 望舒一时语塞。 辛筝笑道:“你看,这不就是实证吗?孩子没了可以再生。” 望舒道:“我以为你很喜欢孩子。” “我是很喜欢孩子。” “但你的骨肉亲情观....”完全看不出来。 “比起已经成型了的成年人,尚未成型,可塑性更高的孩童无疑更有潜力。” 望舒懂了,辛筝喜爱孩童,不是因为孩童是幼崽,孩童的纯洁可爱,而是爱孩童未来的价值。“你可真是万物皆有价。” “有价才有意义。”辛筝理所当然道,看望舒一副不想再和自己说话的表情便知道望舒不认同,辛筝也不生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若所有人都想的一模一样,那就很惊悚了。“对了,既然短时间不需要再运输难民了,你帮我送粮吧。” 望舒摇头。“没空。” “你在鹏鸟的背上一样能研究织机。” “是鲲鹏没空。”望舒解释道。“每天拎着数万石的东西在天上飞来飞去,鲲鹏的体力消耗很快。” 辛筝瞬间就听懂了,鸟类的饭量普遍都很大,尤其是那些体型巨大的猛禽,更是超级大胃王,若非如此帝国驯化用于传递军情的鸟类也不会那么少。“我给虞写个信,让她为鲲鹏准备食物。” 望舒道:“鲲鹏一顿需食肉类百十万石。” 辛筝呆了下。“百十万石?” 望舒点头。 辛筝瞅了瞅不远处飞来飞去的鲲鹏。“它的肚子不会撑破吗?” “鹏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辛筝好奇的问:“玉宫这么多年怎么没破产的?” “祂饿了的时候我们会带祂去海里捕猎。” 真纯饲养的话,整个元洲陆地上的生态根本禁不起鲲鹏祸祸,也只有无边无际的大海能让鲲鹏平均一两百年吃一顿。 “早去早回。” “我尽量。”望舒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终于画好的图递给辛筝。 辛筝接过瞅了瞅,发现是一台织机的设计图,但和已知的任何一台织机都有细微的差异。 望舒道:“我将织机和飞梭都进行了改良,现在这种织机,可以将飞梭扔来扔去,比原来要更加省事一些。” 辛筝指了指多出来的一部分结构。“这是什么?” “脚踏,我将脚也加入工作,四肢一起,效率会比双手纺线织布更有效率。”望舒道。“你制作一台出来试试,看是否可用。” 辛筝点了点头表示会的。“你的效率也挺高的,对了,你说这个织机能否和水车连在一起?” 望舒闻言问:“你是说用水力来纺织?” 辛筝点头。“你都能用水力来拉磨了,为何不尝试一下水力纺织?” 望舒想了想,道:“听起来比你之前改进农具让一个人可以耕作百亩田地的想法靠谱很多。” “你至于逮着不放吗?而且现在做不到,不代表以后也做不到,一百年,一千年,甚至一万年,总有一天能做到。” “不管是多久以后的以后,你在现在提出以后才能做到的要求与耍流氓何异?” “人如果连梦都没有,与死人何异?” 望舒:“....你总是有理。” “我本来就很有道理。”辛筝问。“如何?水力纺织可行否?” “我得尝试了才能知道。”望舒道。 “那你慢慢尝试,需要什么尽管和我开口,水车应该不会拆一架给你吧?那本就是你设计的。” “不用。”犹豫了下,望舒还是不放心的问:“这条渠还要多久完工?” “短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辛筝回答。 望舒闻言有一瞬的无言,正常情况下怎么也要二三十年才能修好的渠,辛筝不过一年就修好了,哪怕她从未去看过伤亡人数的汇总,也能想到那会是怎样惨烈的汇总。“死了多少人?” “目前的话,六万一千两百余人。”辛筝回道。 望舒问:“渠以后活着的民夫,你会怎么处置?” 辛筝道:“各回各家,或是按你和鯈的意思迁徙兖州,自由选择。” “我问的是你会做什么?” “我需要做什么?”辛筝反问。 望舒抿了抿唇,还是道:“渠修好以后,王师一定会征他们运粮以及当肉盾。” 辛筝问:“那又如何?” 望舒浅茶色的眸子凝视着辛筝。 辛筝面不改色的道:“一直以来不都是如此吗?” “你能做点什么吗?”望舒道。“看在他们在如此短的时间帮你修好了这条渠的份上。” “你说错了,这条渠不是为我修的,是为帝国修的。”辛筝道。“我不欠他们。” 至于帝国的高层是否会感激氓庶的付出,那与她有何关系呢? 望舒叹息。“你要如何才能做点什么?” “王若是要征丁,我不会阻止。”辛筝道。“得不偿失。” 望舒无言。 辛筝继续道:“不过你若同意渠修好后还为我送粮,在以后你们带人迁徙时,我可以在沿途给予一些帮助,比如食物和药物。” “但你不会放他们逃脱征丁。” “我说了,得不偿失。”辛筝道。“他们一和我没有深厚的关系,让我愿意无偿付出,二没有足够的利用价值让我愿意付出当下换取未来的利益。而放他们逃脱征丁,我必定会被问罪,我想不到为自己找这麻烦的理由。” 元道:“实在人啊,我欣赏。” 辛筝道:“他们对你有利用价值,你在辛原广修水利,日后开疆拓土,是否会修更多的水利以抗小冰期?” “那是自然。” “水利道路皆是血肉工程,需要无数的血肉填充。” 辛筝不以为然。“但那至少也得是十年后的事,十年后辛原新一代人口也该长成了,自有他们去填。” 她可没打算一口气吃成个大胖子,夯实基础,再一步一个脚印的发展才是她的计划。 说服不了辛筝,望舒想了想,问:“那我若是带氓庶逃亡,你可会阻止?” 辛筝反问:“我看着像想不开的人?” 望舒有元有鲲鹏,哪怕是千军万马也未必能杀她,辛筝自忖自己对王和帝国的忠诚还没到这般明知不可为的境界。 “那就好。”望舒放心了。 为了早去早回,望舒带着鲲鹏翌日便往海里去了。 辛筝非常淡定的继续修渠,抓紧时间在半个月后将渠给修完,每天损耗在路上的军粮实在是让她心痛。 每一粒送到前线的军粮背后都是数十粒损耗在路上的,而每一粒从庶农手里征来的军粮都意味着背后十粒甚至百粒被公卿贵族官吏层层瓜分的粮食。 再不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冀州都要炸了。 不出所料,渠快修好时,王令很快传来。 除了留下维持河渠所需的人手,别的人丁都要征走。 辛筝非常识相,反正渠也没剩多少工程了,工地上五六十万人手已是严重冗余。 闲人多作恶,为了维持稳定,她不得不安排了大量的人手为周围的村社城邑修路,没办法,总不能一下子就将大半人手给打发了,那会引起大乱的,只能分批放人回去重建家园。 王师要征人,随便征,反正也不会影响河渠了。 辛筝很淡然,鯈却是快气炸了。 虽然才弱冠,但多年来四处流浪,鯈如何不清楚民夫被征走会有什么结果,气咻咻的来找辛筝。 “我为何不阻止?我为何要阻止?”辛筝反问。 鯈被问得一愣,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是啊,辛筝为何要阻止,得不偿失,但—— “我以为你和别人不一样。”鯈道。“我见过很多的公卿贵族,甚至王侯,其中也不乏悲悯仁慈者,但你是唯一一个认真且真正的改善了底层生活的王侯贵族,我以为你和别人不一样的。”网首发 辛筝闻言不由露出了笑容,看着鯈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暴虐也罢,仁慈也罢,我都是诸侯,是一个统治者,统治者的良知....我还是文雅点好了,对于统治者而言,氓庶皆为鸡豚狗彘,爱护鸡豚狗彘那是必然的,那是财产,不用心去饲养,如何能吃到肉质肥美的鸡豚狗彘?但有的时候为了渡过眼前难关,不免要提前宰杀一部分尚未贴够膘的鸡豚狗彘。” 辛筝颇为感叹的道:“自小流离,你还能如此天真....真是不可思异。” 鯈深呼吸,再深呼吸,反复深呼吸,最终成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重新冷静了下来,倏然抬头直视着辛筝的眼睛。 辛筝诧异的看着鯈,敢直视自己眼睛的人还真不多,而鯈更是一个很认得清现实的人,面对贵族,他是不会想不开的抬头直视的,但哪怕是低头弯下背脊,鯈给人的感觉也不像是觉得对方高贵自己卑贱所以低头,更像冬日的雪竹,弯腰只是为了抖落积雪。 辛筝好奇的看着鯈的眼睛,鯈有着一双异常明亮的黑褐色眸子,与他只是眉目端正的五官比,这双眼睛却美得仿佛神灵亲手雕琢的水晶,美丽璀璨而清澈,倒映着人心的浑浊与美丽。 鯈亦看着辛筝的眼睛,少见的纯黑色眸子锐利得仿佛能刺伤人的眼睛,令人不自觉想避开辛筝的目光,然而,若挨着锐利的目光坚持的看下去便会发现,黑色的眸子清澈无比,仿佛赤子之心的孩童。 “你的眼睛告诉我,你觉得很可笑很可悲。” 辛筝挑眉。“你莫告诉我,你也能读心。” “我不能读心,但我是心医,若不能诊断病症,如何能治病?” “你想说我有病?” 鯈一时无言,辛筝岂止有病,病入膏肓没得治的那种,比讳疾忌医更高的境界是病已经成了三观的一部分,如同手足。 鯈只能如此回答:“你没病。” 但没病比有病更悲哀。 鯈道:“你说的是对的,但人活着是为了过得更好,不是为了做鸡豚狗彘。” 辛筝淡淡的哦了声。 鯈继续道:“氓庶终究不是真正的豚犬,即便是豚犬,被宰杀时尚会反抗,何况人乎。” 辛筝支着额头道。“你说的我懂,但大部分人,还真就是豚犬,不是豚犬的,盗趾不是豚犬,我记得他被万人分食了,死得真惨。” 鯈看着辛筝,有点佩服辛筝。“我以为大君很赞赏他。” 辛筝道:“怎么会,我是国君,他是叛乱的贱奴,谁会赞赏试图推翻自己的奴隶?” 鯈感觉着辛筝眼眸中似有似无的杀意,决定还是不继续这个话题了。“不论辛侯想要做什么,可否请辛侯多顾念氓庶一分?” 辛筝反问:“理由?” 鯈道:“辛侯身上衣,口中食,自幼无需劳作便可饱食,皆源于氓庶。” 辛筝一时无法反驳。 这理由,很无敌,很现实。 辛筝道:“我不可能为了他们为我自己带来危险。” 鯈忙道:“在下并无让辛筝阻止征丁之意,只是想请辛侯,若是可以,可否将伤害尽量降到最低?” 辛筝叹道:“我尽力,但不保证能做到。” “足矣。”鯈心满意足的道。 这糟心的世道,他对人对事的期许从来都很低。 第314章 第九十六章昭明 船行至云水入海口后沿着云水逆流而上,通过云水的支流可折入沃州森林的深处,为了便于供给青都,羽族修建了运河将沃州南边最大的云水以及云水北边的水系给连接了起来。 昭明在云水下游将自己的弟子们给放了下来。 云水隔开了青州与沃州,但与沃州的羽族疆土不同,云水流域南部的青北之地属于羽族与人族混居之地。 造成这种情况纯粹是历史因素。 青北最早是羽族的疆域,确切说整个青州地域都曾是,但因着人族的崛起,羽族的战败,羽族第一王朝的疆域大幅缩水,青州与扬州的羽族被迫向北迁徙至青北,将南方的辽阔疆域让给了人族。 不过随着人族的发展,双方最终还是在青北之地继续重逢了。 人族一度从青北咬下了三分之一的疆域建立了诸多方国,与青北的羽族对峙多年,也神奇的开始了难得的消停期。不过那些国族都不长久,二十多年前经桓南征,青北的人族方国摧枯拉朽般被毁灭。 再后来,人族的王师远征,赫胥之战败经桓,又在陶丘之战被经桓打败,双方都元气大伤,终于迎来了和平,以陶丘为界,终于迎来和平。 弟子们忍不住表示怀疑,这么个地方,先生你确定安全吗? “很安全啊。”昭明道。“人族与羽族混居。” “感觉更容易起冲突吧。” 昭明道。“那还真没有,羽族不收口钱,而且税赋也不重,徭役虽然重了点,但管饭,倒也没什么怨言。” 相对而言,羽族统治下的人族还真没多少怨气。 当年经桓南征,人族中的贵族不是被杀就是卷铺盖跑了,剩下的都是底层人族,每日食不果腹,苛捐杂税沉重,不管是谁在位....用望舒的话来说,不管谁在位,都不会让底层的生活变好,让底层的人变成人,既如此,脑子有毛病才会在意统治自己的是人族还是羽族。 羽族待这些人族也谈不上好,纯粹当奴隶来使唤的,死不了就行,徭役非常沉重,但因为羽族征人修渠造船什么的都会管饭,酬劳基本不会克扣,说的是多少就给多少,剩下的这些底层人族反倒....非常感恩戴德。 昭明至今还记得无光当年的表情。 底层的人口对生活的要求低得感人的结果便是,人族的王侯贵族统治起来是很方便,但异族打过来以后想统治也同样很方便。 羽族给得很少,对治下人族的态度就是死不了就行,但这些底层人族,原本就在生死线上徘徊,一生不择手段所求就是活着。 当然,赫胥国的下场也是好榜样。 叛族,屠国。 青北之地的人族不管是底层人族还是公卿贵族谁还能不安安分分的过日子呢? 哦,除了赫胥国。 经桓没将所有土地都并入羽族王朝,而是将原属于赫胥国的土地还给了赫胥侯的孙子,让赫胥侯的孙子重建了赫胥国,以羽族附属国的形式。 年轻的赫胥侯聚集了青北之地所有回不去的公卿贵族,致力于打回南方,夺回故地。 不过找的不是羽族的麻烦,赫胥侯安不安分都不影响羽族疆域内的稳定,甚至因为残存的贵族都跑去投靠赫胥侯了,没有这些有知识有文化的公卿贵族捣乱,剩下的都是目不识丁朝不保夕的底层人族,管理难度直线下降。 弟子们不似昭明差不多是见证了青北这片土地上的混乱到秩序,心中很是忐忑,昭明无奈,只得带弟子们下船安置,等将弟子们安置了再走。 “先生为何不带我们一同去北边呢?我们也很好奇先生的父母呢。”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是父亲。”昭明道。“我母亲是人族,已经死了。至于带你们去北方,不安全。” “为何?”弟子不明白。 “羽族,很重血统。” “先生不是说羽族很早就废除了分封吗?” “不是人族那种血统神圣的重,羽族,只善待同族。”顿了顿,昭明补充了句。“纯血同族。” 混血的后代虽然可能会被认可,但终究还是会受到歧视。 弟子们都没羽族血统,跑到纯血羽族扎堆的北边,若是产生点冲突,他不一定能护得住自己的弟子们。 昭明对青北很熟,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干净整洁的逆旅,逆旅里摆了许多的花木,格外的清新与舒适。 一群人进来时掌柜的正趴在柜台后面睡觉,昭明见了左右看了看,没找到什么工具,便在掌柜的耳边蓦的大喊:“走水了!” 掌柜的瞬间惊醒就要往楼上跑。“走水了?哪走水了....昭明!” “好久不见。”昭明笑眯眯道。 掌柜的深呼吸。“你还没死在人族的地盘上呢。” 昭明道:“生命如此宝贵,我可舍不得死。” “那为了恭喜你还活着,饮一盏。”掌柜的提议。 昭明奇道:“我记得你妻子不是不让你饮酒吗?” 掌柜的好酒,尤喜烈酒,但....医者表示,为了身体着想,最好养生,能不饮最好不饮,最多适量饮点淡酒。 对于一个酒鬼而言,这医嘱跟要命没什么两样。 酒鬼当然拒绝听从,但他不是一个人,有家室,妻子每天监督,每天最多饮一盏淡得跟清水似的淡酒。 “老友归来,难道不应该饮两盏?”酒鬼反问。 “把老字给去了,我才一百多岁。”昭明拒绝承认自己是一个千岁老酒鬼的老友。 “那就是小友,小友归来,为了庆贺,饮两盏还是可以的。”酒鬼道。 昭明一时无言。 二十几年没见对羽族而言还真的不算久,也就酒鬼的妻子是人族,酒鬼才能这么糊弄。 二十几年的时间对于羽族而言,都没留下多少痕迹,最多就是昭明终于成年了,而酒鬼....岁月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仍旧年轻英俊,对于酒鬼的妻子却很残酷。 皱纹爬上了眼角,皮肤松弛,与之相对的却是气质如醇酒般愈发历久弥香。 看着酒鬼的妻子,昭明忽然有点明白为何北方的羽族传统疆域不允许人族踏入了。 人族以成家立业为成年的标志,成年且有后代的人才能正式参与家族事物,当然,格外优秀,能无视规则的也不是没有,但太少。 反正每个人族只要有条件,都免不了成亲,羽族却不是,羽族在成婚之前往往交游广阔,十个羽族至少九个有非婚生子女。但成婚后,羽族却会异乎寻常的忠诚,此生再不会有别的人,哪怕配偶死了,活着的那个也会一个人继续生活,死去,生命中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卷入。 宁缺毋滥。 宁肯单着,羽族也不会在结婚之事上随便,除非确定自己发自内心的希望与对方共渡一生,不是一时脑热,而是认认真真的希望,否则是不会结婚的。 十个羽族至少九个终生不婚。 羽族的成婚率本来就很低了,若是大量的人族跑到北边,而人族因寿命短暂而过于激烈的情感很容易引起羽族的好奇....羽王绝对不会愿意自己的族人低得感人的结婚率还要分出一部分给短命的人族。 成了婚的羽族,不管伴侣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都不会再碰别的异性,这意味着生育率的下降。 两个羽族成婚倒也罢了,大家寿命差不多长,该生的孩子还是会生,但一个羽族和人族在一起,意味着未来的千年,这个羽族的生育能力都会被浪费。 结婚率低凑合着还能忍,反正羽族的结婚率本来就低,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继承权,但生育率降低,绝对不能忍。 酒鬼不是王也不是公卿,不会考虑那么长远的事,他考虑的是自己的生活,遇到了想要共渡一生的人,就在一起了,觉得过去的千年简直漫长无聊得惊人,回首过去,很难想象自己是怎么过来的。至于未来,没人离了谁就活不下去,何况人没了也还有回忆。 死亡是什么? 羽族的观念是,只要还有人记得,那么死去了的人就还没死透,仍旧活着,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活着而已。 酒鬼的妻子接受了酒鬼旧友重逢饮两盏的要求,但——酒鬼只能饮一盏,然后别人饮酒,他看着。 被一只酒鬼盯着,昭明也很难饮不下去,干脆陪酒鬼一起吃菜,发现吃的菜里有三样是自己不认识的。 “这些是?”网首发 “丝瓜。”酒鬼指了指煮汤的东西,再分别指了指一盆水煮豆子和煮菜。“刀豆,油麦菜。” “我记得以前来的时候没这些吧。”昭明道。 二十多年的时光对于长生种而言并不遥远,他的记忆还很清楚。 “的确没有,这都是这些年从生洲带回来的。”酒鬼道。“你知道生洲吧?” “知道,东边的大岛。”昭明道。 “那不是岛,这些年将生洲整个都探索了之后发现那不是巨岛,而是大陆,是传说中的生洲。” 昭明心说这对羽族王朝的上层绝对不是秘密,不然也不会以传说中陆地的名字为岛屿名,分明是一开始就知道那就是传说中的生洲。“这些都是生洲发现的菜?看着可不像野菜。” “不是,是当年被王流放去生洲垦殖的人用当地发现的野生植物培育的,商船发现经过这么多年培育,这些菜都很可口,就带回来了,我没吃过,便弄了一些种子回来,味道是不是很不错?” 昭明点头表示比芜绥好多了,芜绥也是从生洲传回来的作物,喜欢觉得特别喜欢,煮汤时不放点就觉得没味道,不喜欢的一口都不会吃。 “这个又是什么?”昭明指着汤里切成片的红色块茎问。 “那是红莱菔,味道很不错,吃肉吃多了很解腻。” “生洲那些人,挺多才多艺的。”昭明佩服的道。 没记错的话当年被流放生洲的羽族大多是羽族贵族,而羽族的识字率很高,基本没有文盲,既得利益阶层被推翻后有的是人替代,不需要凑合,基本被流放。 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自己培育出高产可口的作物。 这进步简直神了。 当然,也能理解生存面前,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红莱菔不是生洲来的,是羽泽从龙伯族那里带回来的。”酒鬼解释道。“羽泽看到龙伯在推广这种作物,觉得定是好东西,便收集了一些种子送回来。” 昭明有些诧异。 龙伯族与羽族是邻居,彼此培育了什么新作物,对方都是第一个知道的。 红莱菔的模样明显不是刚发现的野菜,更像是驯化培育了千年的成熟作物,羽族没道理现在才发现。 除非这种作物是龙伯族从别的地方淘来的。 一边吃着菜一边聊着。 昭明说起自己要回去看看父亲,弟子们能不能暂寄在酒鬼家。 “没问题啊,不过不能太久。” “我会付钱。”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我和惜过两年准备全家搬去生洲。” “好好的干嘛要搬家?”昭明不解。 “为了孩子。”酒鬼解释道。“我看人族的情况,肯定要出事,到时候青州这边还得继续打仗,我肯定会被征入军中,但打仗会死人的。” “我记得你以前对参军很有兴趣。” “我现在也还是很有兴趣,但我得先把孩子养成年。”酒鬼也很无奈。“你知道的,我三个孩子都是混血,我若是死了,我的家族虽然也会把他们养大,但肯定不会多尽心,给口饭吃,保证最基本的教育就不会多做任何事。生洲那边没有战乱,而且生洲到处都是待开发的空白之地,非常缺人,想来氛围哪怕比不上青北也会比北边好。” 昭明也没说什么年纪轻轻说什么死不死的话,而是和酒鬼说起了生洲的一些事。 他没去过风洲,但他认识一个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生洲生活的朋友,知道很多生洲的风土人情。 酒鬼的注意力终于从美酒上转移,惜更是寻了犊版和笔记了起来。 溜达了两天,顺便准备了给多年未见的老父礼物,对此酒鬼忍不住表示佩服,临到家门口了你才想起没准备礼物啊? 昭明毫不犹豫的刺了回去。“那也比某人明明离得不远却几十年不回家好。” 酒鬼不想和昭明比谁更不孝,换了个话题。“说起来,认识你也有些年了,我知道你父亲是谁,但你母亲是谁?”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问题?” “有一点好奇而已,什么样的女子能让战神倾心。” 昭明拒绝回答这种糟心问题,拎着东西就上了船同酒鬼再见。 虽然弟子们都下了船,但船上的吃水仍旧很深,朔将自己这两年收集的所有典籍都送上了船托他带回青都,因而哪怕是顺风,也仍花了大半个月才抵达青都。 鉴于自己的脸和生母生得挺像,而羽族王朝的上层见过无光的不少,昭明也没找去青都的家宅,而是找到了城外的别院。 四十里桃林争奇斗艳,落英缤纷,又有湖光山水相对,美得如同一幅画。 昭明想了想,找到了湖边,果然看到经桓在湖边垂钓。 垂钓的经桓惊讶的看着在自己身边坐下的昭明。“年纪轻轻的,蓄什么胡子?” 昭明将胡子扯了下来露出青涩的少年脸孔。“假的。” 经桓觉得自己和年轻人的代沟真的很严重。“没事将自己弄得仿佛老了一千岁似的做什么?” “看着成熟。”昭明也很无奈。“别人才肯听我讲学,都是为了生活。” “还要走?” “当然,我就是回来看看你。”昭明瞅了瞅经桓空荡荡的袖子,忽问:“她砍了你一条手臂,你一点都不怨吗?” 经桓道:“战场上没有情人,只有敌人,容不得留情,对对方的容情是对身后族群的不负责任。” “阿母走的时候也不恨你。” “我知道。”经桓淡淡道。 昭明犹豫了下,还是没忍住。“你有没有后悔过?” 经桓看着儿子,想了想,还是道:“我当年对她用的是阳谋。” 昭明疑惑的看着经桓。 经桓解释道:“我从一开始就告诉了她望舒是谁,望舒会对她做什么。” 昭明忍不住呵呵笑了。“从你让她知道小师妹的存在时,她就不可能有第二个选择了。” 经桓点头。“至少,所有的一切都是出自她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坦荡从容,无怨无悔。” 昭明轻叹:“所以我无法怪你们任何一个人,但我不能理解,你们怎会爱上彼此?相杀到死才应该是你们的命运才对。” 经桓反问:“我们难道还不算相杀?” 昭明噎了下。“....算,但不应该相爱,你应该喜欢一个优秀的羽族女子,她要么一个人潇洒一生,要么爱上一个人族男子。” 经桓揉了揉儿子的脑袋。“你不懂,爱一个人是无关身份地位和种族的,爱了就是爱了。” 第315章 第九十七章辛筝 随着渠的竣工,冀州中部沃野粮仓的粮食源源不断的运到了九河走廊,画旬清楚的看到王师的士气肉眼可见的增长了许多。 粮食后勤充足,再加上为了一口饭愿意充当肉盾的流民,九河走廊的未来是可以预见的。 而敌人士气增长不免影响到己方士气,战争时双方的士气碰撞,总得分割强弱。 画旬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了这个问题。 王师劳师远征,消耗人力物力粮草无数是为了去西荒帮我们过好日子的吗?或者说,谁相信王师不计回报的与西荒开战是为了去西荒当奴隶,让西荒过得更好? 这个问题太尖锐了。 再弱智的人也知道不可能有人会不计回报就是为了给自己当奴隶。 诚然,历史上不乏有人不计回报给人做奴隶的,但所谓的不计回报只是为了日后更多的回报。 西荒能给王师什么回报让王师如此付出?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西荒这几十年在太昊琰的治理下的确好了很多,但那只是相对更早之前,实际上西荒的环境,生活水平远不如九州开发已久的北部。 但王师是必定要将付出的东西十倍收回去的,那么,要如何收回成本呢? 被画旬引导思及此,西荒军的士气瞬间飙升。 因为表现优秀,以及终于折服(打服)质子军,能够对质子军如臂使指,地位直线上升,接触得东西也更多了的君离是最早发现西荒军士气回升的人之一。 跟一个名将在战场上交手委实是一种折磨。 跟一个没有朝堂之忧的名将在战场上交手更是一种折磨。 画旬充分让王师领教到了这一点。 靠着九河走廊的天险,画旬以十余万的兵力硬抗数倍于自己的王师至今,并且给王师造成了惨重的伤亡。 战场上搞不定,那就朝堂上解决。 然而,离间计完全没用,太昊琰完全不管画旬怎么发挥,反正画旬要什么她就给什么,进谗言离间的....太昊琰当面听了,转身就将进言的人给查了个底朝天,弄清楚是被人引导的还是被收买了,反正一路查下去,蒲阪在西荒埋的间者网险些被连根拔起。 朝堂上无法解决,只能又回到战场上来,但....战场上若是容易解决,之前何至于想通过朝堂来解决问题。 催促西边的水师加大攻势,尽快取得突破。 丕臣也很努力了,终于穿过了如意海峡,打到了商羊海峡,但他也付出了十倍于太昊水师的伤亡。 所幸损失得大多是被丕臣的许诺吸引来的海贼,而海贼,帝国沿海海域最不缺就是海贼。 在王力排众议封了几个立功的海贼为贵族后,帝国南方海域的海贼几乎是一窝蜂的往骞宾海的战场上跑,可即便如此,也被商羊海峡给阻隔了半年,现在都还没能进入辋川海。 双线都无法突破,战争不免陷入了新一轮的僵持。 “....我现在很怀疑,这场仗打完了,我还会不会有感觉。”君离在缣帛上书写着给辛筝的信,这是他在这场战争中唯一放松自己的方式了。 战争,尤其是九河走廊这种跟血肉磨盘似的战场,对任何人的精神压力都是巨大的,尤其是攻城一方。 不似守方是为了守护背后的亲人,攻方是为了利益,因利而起的勇气,能坚持多久呢?尤其是在巨大的精神压力面前。 军中各有各的放松方式,有天天跟人打架的,也有偷偷跑出去喝酒的,大部分都是女色,冀西的诸侯们送来了五百美姬劳军。 整个王师不算民夫有五十余万大军,再剔除掉其中的女性将士,那也还有四十余万,五百美姬至少一半没活过三天。 剩下一半还是为了能用得更长久,增加了门槛,必须立下功劳才能再享用,不然也活不了多久。 君离没去掺和,一来不忍,他无法阻止,唯一能做的便是不从众; 二来是他有别的解压方式,给辛筝写信,将自己的精神压力全都宣泄在帛书里,辛筝有时会回信,有时不会回,即便是回,回信的内容也必定是尖锐到一针见血的,但不可否认,每回收到回信看完,他的精神都会舒缓很多; 三来是忍不住疑惑。 军队存在的意义究竟干嘛的? 在沃州,军队存在的意义是抵御羽族,保护人族在沃州建立的城邑与国度,但离开沃州后,他看到的真是不提也罢。 战争打到现在,道德的下限被一而再再而三的践踏。 他的疑惑得到了辛筝一封充满通篇不带一个脏字却有一半是在骂人的回信。 你当战争是小孩过家家评对错呢。 战争无下限,唯胜尔,胜者为王,为正义。 真要觉得不忍想做点什么,不如让战争尽快结束,早死早解脱。 君离忍不住低语。“尽早结束战争,我现在很怀疑我能不能撑到战争结束。” 王师又征了大量的民夫投入战争用以消耗画旬的武器与关隘。 这样的战争究竟是为了什么? 金乌台与薪火台谁为王,有区别吗? 帛书随着后勤送到了辛筝的手里,辛筝扶额的看着厚厚的帛书,那家伙的倾诉欲可真是越来越厉害了。 “金乌台和薪火台的胜负有什么区别?当然有区别,胜者才能占据更多的资源呀。”辛筝嘀咕道,却也明白君离的心性哪怕能理解,也不可能将自己的能力用在这些事情上。“神祇真有趣,给了你名将的天赋,却不给你一副冰冷的心肠。”更新最快的网 辛筝提笔想写回信,却一时不知该如何写。 战争的本质很好解释,至少她是有着一套完善的逻辑体系的,但就和她觉得杀死血亲和吃饭喝水没什么两样,而君离却会有很大反应一样。 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我听不懂,做不到。 沉思片刻,辛筝最终还是落笔。 若家国天下不是你想守护的模样,那就把它变成你想守护的模样,或者,毁了它,眼不见为净。 写完后辛筝有点好奇的嘀咕。“不知道你会是哪种。” 这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得到解答的疑惑,辛筝将帛书封进函里便继续该干嘛还干嘛了。 孟秋的时候九河走廊终于全数收复,守家之犬的士气与意志的坚定终究败给了残酷的现实。 最后一道关隘被破,画旬带着残兵败退撤离了九河走廊。 辛筝也因此终于踏上了这被誉为兵家必争之地的九河走廊。 发源于西荒以及南北两边雪山的河流冲刷出的狭长谷底土地肥沃,水草丰美,南端更是可以耕作,可以说是军事与民生双优秀的好地方。 辛筝在书中在很多人的口中都听说过这条丰饶与多灾的走廊。 兵家必争之地六个字本身就意味着战火频繁。 辛筝有点怀疑,这地方土地肥沃,其实是被智慧生物的血肉给滋润的吧。 根据青婧多年走南闯北以及造孽的经验,发生过战争的地方,翌年的草都会长得格外的好。 辛筝对来接自己的君离道:“这是死了多少人啊?” 兵家必争之地之地,关隘军事建筑自然少不了,但....辛筝能够看到的每一座关隘都相当残破,不考虑那些新鲜的烽烟与鲜血的痕迹,简直似荒废了千年的废墟。 地形地貌更是变化巨大,很多平地上出现了诸多的土丘。 君离闻言不由流露出了黯然的眼神,回答:“我也不知,但想来不会少于一百万。” 辛筝道:“那还不错,上一次九河回廊鏖战死的人据不完全统计可是超过了百五十万。” 当然,算上间接死的那就这回的破坏更严重了。 九河走廊经此一遭,说一句十室九空都是委婉的,人差不多死光了。 还有凤鸣原,又是承担军粮又是水淹,还一度是战场,死得人更多。 还有不是战场,却同样承担着征粮的冀州与宁州两州,天灾加人祸,底层的暴/乱堪称绵延不绝。只是因为还有如盗趾那般人物出现,那些暴/乱还是遍地开花模式,没有连成一片,但量变引发质变,迟早出大问题。 辛筝估摸着,目前为止直接间接死的人加起来得超过三百万。 君离看着辛筝,发现这人的语气与神情仿佛在说今天天气如何。“兕子你说为何要有战争?” 这个问题不是已经问过了吗?辛筝不解。 君离道:“族群的延续,文明的发展都需要很多的人口,你上回的回答很有道理,但又不合理,若人人都那么想,人族必定灭亡,但人族并未灭亡。” 你可真够执着的。 辛筝腹诽着给出了新的答案。“因为分赃不均。” 这理由太清奇。 君离不由回以诧异的眼神。 辛筝解释道:“资源是有数的,每个人都想分到最多。” 君离说:“那是不可能的。” 辛筝点头表示赞同。“的确不可能,所以所有人最终都要妥协出一套大部分人都能接受的分配方式来,遗憾的是,现有的分配方式让大部分人都觉得不满意,不想妥协了,而靠嘴皮子没法重新分配利益。” 嘴皮子解决不了的事,付之肌肉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西荒不满足于自己只拥有贫瘠的土地,而蒲阪和冀州这边想得到更多的土地。”君离道。 辛筝伸手捏了捏经历过战火更加成熟的君离的脸。“孺子可教也。” 君离红着脸将辛筝的爪子从自己脸上抓了下来:“道理是这样,但成全的只是少数人的利益,大部分人都只是牺牲。” “这也没办法,鸡豚狗彘,何足挂齿。”辛筝道。“所以你说大部分都只是牺牲是错的。” 君离道:“鸡豚狗彘不是人?” 辛筝点头。 “我不认同。”君离皱眉。 “普世主流价值观认同就行,不需要你认同。”辛筝道。 君离反问:“那你可认同?” 辛筝回以白眼。“废话。” 君离笑了笑。 一路走一路说,君离的心情愈发的松快,最终带着新一批物资寻到九河走廊西端的军营时君离也将心态完全调整了过来。 辛筝也转移了注意力,发现军营里相当惨淡。 不是谁都跟她似的奢侈的往军队里配了大量的军医,哪怕是杂役生病受伤了都能得到医者的救治。 主流的画风里,只有贵族和精锐才会得到救治,底层的徙卒生病受伤都是自生自灭的,未必是上位者全都不想施恩,但医疗资源太稀缺,成本太高,不划算。 如辛筝在辛国国师里搞的那叫奇葩非主流。 “真惨。”辛筝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怜悯的评价。网首发 辛筝很冷淡,但沿途遇到的人不论是甲士还是徙卒知道马车上坐没坐相的是辛筝后纷纷给出了非常友善甚至感激的态度。 辛筝不由露出了疑惑与警惕之色,她当司马那段时间不敢说天怒人怨,却也差得不远。 哪怕是不当司马了,王师军队大半来自冀州,而她为了征粮在冀州干的事....只四字能描绘:人神共愤。 王师中有人跑出来给她一剑都很正常,怎还能笑脸相迎? 君离见辛筝茫然,解释道:“你不知道,你在王师可比我们这些能征善战的军将更有名。” “恶名昭彰?”辛筝问。 君离噎了下。“你不能往好的方向想吗?”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我又不干/人事,如何能有好的名声?” 君离一时不知该不该佩服辛筝如此有自知之明还是辛筝真的是一点都关心过名声这种问题。“你救了很多人,现在还活着的人,就没有谁是没受过你的恩惠的。” 见辛筝一脸茫然,君离思考了下辛筝的心性,问:“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辛筝大方道:“你问便是。”答不答看情况。 “你为何会送一千名医者来王师?”君离问。 王师的医者是严重不足的,不足到一些底层贵族都不够用,但辛筝送来的一千名医者与五千名药童极大的缓解了王师的医疗压力。 “我需要很多医者,但培养医者,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传授医者的先生。”辛筝解释道。“我让骊嫘为我务色五千名聪明伶俐并且肯吃苦的孩童学医,却没有足够的先生,我便打着王的幌子在冀州搜刮良医,说服了他们为我带五千名学童顺便来王师当军医。” 说服方式也很简单,答应的话就可以得到一笔可供全家三辈子吃穿不愁的钱财,不答应的话....这年头的医者谁还没治死过几个人? 至于学童,都是精挑细选的,聪明伶俐,学习速度快,最重要的是,出身都不咋的,但在骊嫘选中之前不是一个人快饿死了就是全家快饿死了。将医者们的本事给掏干净了,同时还学会了青婧整理的医学手札,以后都不用发愁吃穿了,做不到,哪来的送回哪去,但不会再有第二个骊嫘来拉一把了。 当然,为了防止学童们学成后跑了,每个人都签了奴隶契书。 “寻个安全的地方安置亦可,为何要送到王师来?”君离奇道。 辛筝看了眼君离,道:“学医,实践与经验很重要。” 君离懂了,王师有大把的实验材料,并且不用担心医患问题。“那药材呢?你每次送来的药材都多到王师根本用不完,以至于庖人都开始往饭菜里加药材做药膳,你莫不是洗劫了冀州各个城邑的药铺?” 辛筝挑眉。“我看着那么简单粗暴?” 君离问:“你何时不简单粗暴了?” 辛筝道:“需要细致时我还是很细致的。” “那你的药材总不能真的是老老实实买的吧?”君离惊讶道。 “当然。”辛筝颔首。“我从氓庶手里买的,虽然每个氓庶采集的药材都不多,而且很多都采集得不好,真正能用的不多,但冀州正闹饥荒呢,积少成多。” “我很难想象你会老老实实的花那么多钱买东西。”君离道。“那些药材的量换算成钱....王没给你那么多钱吧?” 总不能是自掏腰包吧?辛筝有那觉悟? “他就没给我买药材的钱,一半是我自掏腰包,一半是我挪用了部分军粮。” “你竟真的自掏腰包了?”君离不可思异。“你中邪了?” “你才中邪了。”辛筝颇为抑郁的道。“我也不想花这个钱,但不花这个钱,冀州就要彻底炸了,一旦冀州彻底炸开,我就没法征粮了。” 她的钱啊。 更悲催的是,花了大量的钱粮买了足以堆满九河走廊的药材,却发现自己并无需要用到的地方。 辛原对药材很缺,但这遥远的距离....她还不如让虞研究怎么在辛原种植草药呢。 最终,收购的药材全都便宜了王师,总不能放在仓库发霉。 唯一值得安慰的大抵就是,因为她以粮换药材让无数氓庶得活,她在冀州迎风臭十里的名声得到了洗白,虽然说她根本不在意这些,但看到那些故意打着自己的幌子十倍百倍的征粮的公卿贵族与小吏期望落空甚至遭到反噬,无疑会收获三分愉悦。 再没什么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快乐更令人愉悦了。 君离忍不住笑了。 “你在幸灾乐祸吗?”辛筝阴测测的问。 君离忙不迭摇头。“我是在敬佩兕子的足智多谋,王师每顿要吃掉一座大山,兕子却从未让我们饿过一顿。” 冀州哪怕这会儿民不聊生,也还没完全崩溃,虽有冀州底子深厚禁得起吸血,又何尝没有辛筝努力维持稳定的缘故? 君离很难想象辛筝是怎么做到的。 正说着话,王的寺人来寻辛筝了,辛筝从粮车上跳了下来跟着寺人去见王,君离则负责将粮车都送到仓库去。 算起来,辛筝与王也近两年没见了,辛筝想过王可能会苍老很多,毕竟九河走廊的这场战争打得实在是太折磨人了,老个几岁很正常,却没想到见到王的时候,王的头发已经全白了。 做为第三境的武者,又有最好的御医,王虽已年过九旬,但外表看上去却与不惑之年差不多,如今....辛筝不由在心里对画旬的能力表示佩服。 根据药童们传递的消息,白发丛生的早衰现象可不是只出现在王一个人身上。 辛筝向王行礼后君臣围炉而坐,王对辛筝的才华赞不绝口,辛筝真的是他见过的最省心的粮官,等战争结束以后他一定会对辛筝重赏。 战争结束以后? 辛筝眉头跳了跳。 九河走廊都打得这么惨烈了,你都不打算缓一口气吗? 不出所料,王很快授意让辛筝征更多的人和粮。 辛筝委婉表示了下冀州的情况,再搞下去,哪怕是赢了战争,冀州也会陷入彻彻底底的大乱。 王问:“冀州大乱,民愤会指向谁?” 辛筝一时无言。 王拍了拍辛筝的肩膀:“你是个好的。” 不,我就是不想背那个锅当那个替罪羊,也不想让冀州太/安逸,推波助澜为冀州的诸侯公卿贵族找点事做而已。辛筝面上谦卑感激的接受了王的赞许,别人自我感激良好误解了,她没理由解释。 而且,冀州大乱,对王的确有好处,诸侯不削弱,不背离于国人,王权如何崛起? 她也算是帮到了王。 辛筝静默了一瞬,终是没反对。 第316章 第九十八章望舒 飞廉海,又名巽海,鱼鳖丰富且肥美,不过最出名的还是大风。 巽海的大风虽不至于每天都有,却也热情到了平均一旬一遭的境界,大风频繁到这份上,巽海的沿海人口密度达到了方圆百里能有一户人家就算稠密的地步,以至于人们不得不给这片海起了个别名:飞廉海。 飞廉,神话传说中的风神。 望舒在叮嘱了不要对智慧生物下口后便放鲲鱼在巽海自由捕猎了,本想在海岛上等鲲鱼,结果在海面上呆了不到两日便忍无可忍的回了海底。 巽海海面上大风太频繁了,根本不是人能呆的地方。 “元,这地方的风灾是不是太频繁了?”望舒道。“风灾是气候和季风导致的,不应该是季节性的吗?” 青海也多风灾,但青海的风灾是季节性的,巽海却不是。 “自然形成的风灾自然是季节性的。” “飞廉海的风灾不是自然形成的?”望舒惊讶不已。 “对呀。” “飞廉海,飞廉....有点熟悉,炎帝诛风伯。”望舒蓦然反应了过来。“因为风伯飞廉?” “对啊对啊,鸟鹿可是操纵风的行家。” 鸟鹿。 鸟头鹿身。 真贴切。 望舒嘴角抽了抽。“祂还活着?” “死了。” “那飞廉海怎么这般模样?” “神话生物这个层次的存在很难死,即便死了,残留的影响也要很漫长的时间才会完全消失。” “飞廉海的鱼鳖特别的多也是因为祂?” “嗯。” “我记得,你说过,你埋骨之地会开满鲜花。” “是啊,我喜欢鲜花。” “为何是开满鲜花而非别的?” “比如?” “类似赤地一片,古战场的草生长得格外的葳蕤是因为泥土被鲜血浇灌,被骨肉滋润,不论是血肉还是骨骼都有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但神话生物都能干扰自己的埋骨之地什么样了,应当也是能让本该被浇灌滋润的土地什么都不长的吧?” “能啊,神话生物若是死得怨气冲天,对世间充满恨意,埋骨之地方圆几千里草都不长一根还是轻的。” “那开满鲜花是因为死时心境平静?” 元补充:“也可能是死得很欢欣。” 望舒有点好奇飞廉被元给干掉时是心情平静还是欢欣。“人怎么可能欢欣赴死?” “若活着身不由己,死亡亦会是解脱。”元叹道。 望舒道:“我见过很多活得很艰难,活得连狗都不如的人,但都会很努力的活着。” “那是你没见过更悲惨的。”元说。 望舒想像不能,但她对飞廉产生了好奇。“我能去见一下飞廉的坟冢吗?” 元无所谓,而飞廉....它没有坟冢。 这世上不可能有能容纳飞廉的棺椁与陵墓,或者说,天为陵,地为墓是最好的陵墓。 世间最无情也最公平者莫过于时间,万事万物终会为时间所消解,神话生物也不例外。 近万年的时光流逝,哪怕是飞廉,这会儿也只剩下骨架了。 然哪怕只剩下了骨头,神话生物也是与众不同的。 “神话生物为何都如此巨大?”望舒惊叹的看着面前巍峨如山岳的骨骸,数千年的时光流逝,海水的冲刷,这骨骸没散架就已经很神奇了,甚至还给人一种神圣的感觉,仿佛仍旧有神性留存。 不。 是确实有神性留存。 望舒审视了下自己的感觉得出结论,真神奇。 “神话生物的本体大多如此。”元道。“而且,你觉得巨大只是因为你自己太渺小了。” “这么大的生物想要维持生存,需要耗费的能量应当不少吧。”望舒道。“鲲鹏一顿要吃掉百十万石肉食,若祂敞开了肚皮吃,又要吃多少?这样的生物,总觉得太不合理了。” “很合理,神话生物是每个文明最终都要走的路,只要没死在半道上。” “但如此巨大的生物,星球生态受得了?” 神话生物敞开了进食,整个星球怕都撑不了几顿就得被啃干净。 “抬头。” “啊?”望舒茫然的抬头,头顶是深邃的海洋。 飞廉埋骨的地方远离陆地,在深海海域,即便是日正时的阳光也很少有能照射下来的。但望舒的眼睛有没有光线都能看清楚,因而眼神很好的看到了色彩斑斓的鱼群游过。“鱼群怎么了?” 元沉默了一息,道:“星空。” 望舒怔了下,终于反应过来,期待的问:“你能飞到别的星球上?” “不能。” “那鲲鹏呢?” “也不能,劝你也别不信邪,九天罡风会要命的。” “九天罡风?以前有人试过乘鲲鹏往外飞?” “嗯。” 望舒思忖了下,能乘骑鲲鹏的除了巫女就是巫女非常信任的密友,范围真不大,再考虑一下历代巫女的兴趣爱好与性情。“巫女若愚?” “猜对了,可惜没奖,那家伙飞了一趟大气层,回来后在床上趟尸十年。” 望舒哦了声,放弃了回头乘着鲲鹏上天的心思。“那你为何让我看星空?” “神话生物的舞台是星空。” “可你们都飞不出去。” 元沉默。 等了会,没听到元继续开口,望舒换了个话题。“我想为祂画一幅画。” “为何?” “祖庙里画得太失真了。”望舒道。“那画得狰狞又龇牙咧嘴,跟野兽似的,但我觉得,祂不是野兽。” “鸟鹿当然不是野兽。”元道。“祂很温柔很好欺负的,不然也不会离群索居了,可惜....” 可惜什么,元没说,望舒也没追问。 “你有没有后悔过?”望舒问。 元反问:“为何要后悔?” “因为听上去,你和祂们的关系挺不错的。” 元想了想,道:“望舒,你是人。” 望舒不解。 元道:“既然是人,就不要用人的思维去理解神话生物。” “神话生物难道不也曾为人?” “是啊,‘曾’为人。”元道。“从凡人到神话生物带来的不仅仅是生命形态的蜕变,还有思维与灵魂层面上的变化。” 望舒哦了声,开始围绕着飞廉的骨骸观察这头已陨落数千年的神话生物,捕捉与遥想其生前的风采。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有点说不出的怪异感觉。” “什么怪异感觉?”元好奇的问。 “可能是我的错觉。”望舒不是很确定的回答。 “说来听听,或许我能帮你分析一二。” “我觉得真正的神话生物不应该是这样的。” “那应该是什么样的?” “我不知道。”望舒问。“是我的错觉还是我的直觉?” “你的直觉。”元回答。“我们都不是正常的神话生物。” “不是正常的神话生物?” “正常的神话生物都是文明经历过千万年的发展一步一个脚印蜕变而成的。” “你们抄捷径。” “对。” 望舒哦了声。“什么样的捷径?” “神话传说中,神与魔曾大战,重创了彼此,伤口流出的血液滴落在了大地上。因着是神魔的血液,哪怕是离了躯体,也仍有难以想象的神奇威能。” 望舒愣了下。“一滴血液就有如此功效,我委实好奇神魔是如何没被众生分食的。” 贪婪是芸芸众生的天性。 一滴血液就可以抄捷径少走千万年的路程,哪个凡人文明拒绝得了? “你为什么不想,一滴血液便能造就一只神话生物,完整的神魔又该有多可怕?” 望舒闻言道:“那倒也是,捷径若那么好走,就不是捷径了。” 有干翻神魔取血的能力,哪怕不是神魔的同级存在起码也是神话生物,得了血也没用,而得了血有用的....一定会被神魔反杀。 很符合大荒迄今为止发现的很多有趣的东西。 她还记得无光曾经得过一枚金斑菌果,一枚金斑菌果可令人活两三百年,但真要啃了那枚果子就是想不开了。 啃了那枚果子,就两个结果:原地去世,或者毛用没有。 究其原因,能够延年益寿的东西要么有毒性,要么哪怕没毒,但因为药性过于可怕,纵是无毒也比有毒更要命。 因而人族食金斑菌果,一定会死。 羽族、鲛人食了到不会死,但不管食不食,他们本来就能活两三百年,金斑菌果这种可延年益寿的东西于这些长生种而言纯滋补品。 吃了能延年益寿的会先被毒死,吃了不会被毒死的又没用。 而且,若感觉是对的,望舒估摸着这种抄捷径催生的神话生物怕是有类似的后遗症。 望舒画了一个月,始终画不了几笔,那股子神性的感觉总是画不出来,仿佛无法用纸笔描绘似的。 将缣帛上的墨迹洗掉,望舒准备重新画,蓦的听到了悲痛欲绝的哭声,忍不住想跟着抹眼泪。 “见鬼了?”望舒悚然的看着海中狂掉眼泪的鱼鳖。 元也不由诧异。“见鬼,谁把那神经病放出来的?望舒你出门怎么不把赤霄剑带上?” 望舒惊咦。“这关赤霄剑什么事?” “没有赤霄剑,那祸害出不来。” 虽不知祸害哪位,但望舒瞬间就猜到了祸害是怎么被放出来的。“赤霄剑既然是那么重要的东西,我送三途时你怎么不拦着?” “什么?你送的那柄剑是赤霄剑?” “....那柄剑不是你以前的佩剑?” 元蓦地的沉默了。 望舒戳了又戳,元都没吱声,不知道干嘛去了,犹豫了下,望舒决定先跑为上。 听元那意思,正在哭的那家伙明显和元不对头,甚至可能是被元给关过。 虽然理论上不会有人能看出自己一体双魂且另一魂是元,但望舒并不想冒险。网首发 元封印的不管是什么品种都不会是善茬。 望舒的反应很快,奈何对方更快,她才往上游了两下对方便发现了她,几乎是瞬间出现在她面前的。 白衣金纹,黄金制成的精美面具遮了半边容颜的俊美少年,没有辟水珠,皮肤上有着一层若隐若现的鳞片光影,仿佛不是人,而是一尾鱼。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望舒隐约看到了一条蛇,浅茶色的眸里倒映出的少年形象在人与蛇之间不断变换。 “啊哈,神子。”修惊讶的看着望舒。“华歆竟然将神之力物归原主了,疯了不成?” 望舒闻言不由恢复了冷静。“物归原主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修道:“那也得看情况吧。” “哦,听你的意思,我拥有神之力很危险?”望舒奇道,她是复仇名单长得惊人,但还不至于让这些神话生物也觉得危险吧? 修挑眉。“你在套我的话?” “不算套话,我在明明白白的表达我的好奇。”望舒道。“不知道阁下愿不愿意为我解惑。” “不愿意。”修露出了一个恶劣的笑容。“虽然解惑对我也没什么影响,但我喜欢看别人不快乐。” 望舒瞬间懂了元为何说这人是神经病。 修摸着下颌思索道:“说起神之力,我记得,人族好像将神之力给控制在人族中了,每代神之力的宿主都是玉宫的巫女,也就是说,你是这一代的巫女。” 望舒道。“我已不是巫女了。” 修皱眉,读心的能力就是这点不好,只能读取凡人生物的心生,无法读取踏入了神话生物这个层次的生命体的心声,不然也不用你来我往了,照面的功夫便该将望舒的所有情报都给挖出来了。“人族舍得放弃神力了?” 望舒问:“你说神力?难道巫女传承的来历与神有关?” 修看着望舒问:“你既然是巫女,应当是认识巫子婧的。” 望舒沉默了一瞬,瞅了瞅修,蛇形时半边白骨,人形时……修的脚没穿履,她也不喜欢穿履,或者说,历代巫女十个至少九个不喜欢穿履。 穿履是为了保护脚,但做为半个神话生物,巫女的脚踩在地上根本不会受伤,穿不穿都无所谓,干脆不穿了。 修,多半是类似的情况,但与巫女不同,巫女的两只脚莹白如玉,形状优美,修的脚也很优美,但右脚没有血肉,只有白骨。 再看修脸上的面具与右手上将手掌裹得严严实实的手套,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师姐对你做了什么?”望舒一边好奇的询问一边暗运力量。 修看了看自己的脚。“这不是她做的,是我一些老朋友做的。” 说到老朋友时,修不由看了眼旁边巍峨如山岳的飞廉遗骸。 望舒觉得修所谓的老朋友一定是读作朋友写作仇敌,多大仇才能将人给弄成这般鬼样子。 “你想寻我师姐为你医治?”望舒道。“你这情况,她应当也没办法。” 修摇头。“不是,我是她的父亲。” 望舒不由愣住。“你是人族?” 做为巫女,她还是知道一些机密的。 巫子并非只出现在人族,只不过,只要发现的巫子的种族不是人族,帝国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将之除掉。 每一个能成为巫子的人都会经过严苛的调查,审查直系祖宗十八代,犯没犯罪,是否贵族还是其次,重要的是祖宗十八代是否都是纯血人族。 青婧能成为巫女而非无声无息的被处理掉,显然审查直系祖宗这项是通过了的。 不管青婧生父生母是哪对倒霉蛋,可以肯定那都是纯血人族。 眼前的俊美少年,瞎子都能看出是人族,但瞎子也同样能看出祂眼神里的温柔与期待。 修摇头。“在下的种族是天人族。” 没听过,望舒道:“我师姐是人族。” 根红苗正,血统纯正的人族。 修吐出两个字:“返祖。” 望舒一怔,青婧身上异于人族的地方还是有的。“天人族能读心?” “一点小小的天赋。”修回答。 望舒狐疑。“你若能读心,为何还要询问我?” 自家师姐想知道什么可从来都不需要问询别人。 修叹道:“你的前任没告诉你读心术只对凡人有用?而神子是半个神话生物。” 望舒回忆了下,发现自家师姐对于师尊的心思好像并没有对旁的人那般一眼看穿的能力。“即便如此,你也不可能是师姐的父亲。” 修道:“我也可以说是她的母亲。” 望舒:“....你莫要告诉我,师姐是你放进人族子宫里培育出来的胚胎。” 修:“....少女,你父母可知你脑回路如何长的?” 望舒回过神来,虽然可能是一个物种,但龙生九子还九子不同呢,不是每个人都跟自家师姐似的丧心病狂,不过如果不是培育胚胎.... “你是女子?”望舒打量着修,生得的确很清秀,并非不可能。 修无语的摇头。“我不是女人,当然,也不是男人。” 望舒了然。“雌雄同体。” 修:“也不是。” “那你是什么?”望舒好奇的看着修。 第317章 第九十九章元 “神话生物没有性别。”修很好脾气的解释道。“若你有生之年杀掉足够多的巫子,成为了神话生物,你自然而然就明白了。” 望舒当然知道神话生物没有性别,只是想借机多拉几句收集点消息罢了,不曾想会听到这样的话。“杀掉足够多的巫子?此话何意?” 修道:“你师姐在哪?” “我不知。” 修笑问:“你没有我感兴趣的东西,我为何要告诉你你感兴趣的?” “我可以帮你找。” “一个被推翻的巫女能有多少力量?”修笑道。“掌控着神之力,还能走到这一步,虽然很多神子都不擅权谋,但你无疑是其中最差的。”网首发 望舒一时无言。 发现望舒知道得不多,修转身继续抚骨痛哭,闻者伤心,反正除了望舒,方圆百里所有的生物都忍不住掉眼泪。 望舒在脑海里喊元,一直没吱声,安静得仿佛离开了。 没人询问,望舒只能自己询问:“你们感情很好吗?” 虽然听少年的意思,祂半身白骨可能和飞廉有关,但神话生物又不是人,说不定是祂不懂神话生物的想法。 修伤心道:“祂陪着我渡过很漫长的时间,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祂会从我的生命里消失。” 瞧着伤心的少年,望舒觉得自己也快哭了,很想让对方收敛一下,但想想对方刚刚发现挚友只剩下白骨了,又觉得这种时候不让祂发现又太不人道。 修显然是个爽利的神话生物,抱着枯骨嚎了半个时辰后终于不嚎了,擦了擦眼睛同飞廉告别。 “恭喜你,也算是解脱了,我还要去看看其祂人是否还在,以后不会再来打扰你了,免得你被气得活过来,虽然那会很有兴趣。” 望舒:“....”神话生物的关系听上去真复杂。 修转身要往海面上游,刚转身便感觉了背后意料之中的突袭,修拔剑格挡。 两剑铿然相击,一击不中,不约而同的再接再厉,须臾间便过了百十招。 “我就说....不对,你不是刚才那个黄毛幼崽。”修疑惑的看着切换了里子的人,这气质变化也太大了。“你精分?” “精分也好过你个神经病呀。”元道。 修蹙眉,不太确定的问:“华歆?” “我都换壳了你还能认出来?没看出来你竟对我如此情深。”元笑嘻嘻道。“快七千年未见,竟能一眼透过皮囊认出我。” 修也笑。“那是自然,你待我的深情厚谊,此生难忘。” 元温柔道:“不用感谢,应该的。” “不,我必须感谢你,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人待我如此深厚。” “是吗?我还以为待你最深厚的是神木呢。” “寻?听起来你们相处得很不错。” “那是自然,高不高兴?” “我并无左拥右抱之心。” “那真是太可惜了。” 失去身体控制权只能听而不能看的望舒:“....你俩打架还是调情呢?” 元没有理会望舒,高手过招,一时疏忽就是要命,哪有空分心。“话说回来,长虫你的第一段情史真是感人至深,哈哈,你真是我见过最悲惨的新郎。” “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圣人的好人,全族被屠,竟还能放下仇恨,忘却过往,委实心胸宽广。” “心宽才能活得长久嘛,当然,你例外,心不宽也活得比谁都久,可惜神经病了,每回看到你,我都万分庆幸自己没有执迷于仇恨,活到你这份上,除了复仇还能做什么?即便是复仇,你也的仇人也早已烂得骨头渣都不剩了。” “人活着总得寻点事做嘛,不然多无聊啊。不过,你如此豁达,只不知昔年燧人原的数十万亡魂可曾入梦来。” “自然是有的,说我干得不错呢,燧人虽亡,却终涅槃,不似天人族,也只能入梦了。” 垃圾话你来我往,利刃已不遑多让,几乎每一句话都会在彼此的身上开一道深深的口子。 “是啊,干得委实不错呢,亲人伴侣朋友尽数做了棋盘上的棋子。” “天地如烘炉,谁不是棋子呢?说起棋子,你牙齿做的棋子挺好使的,还有这柄剑,不比你手里的差吧?” 修的回应是更加凶猛的攻势。 拔祂的牙,做棋子,铸剑。 元道:“看来你也觉得我很会过日子,我也这么觉得,过日子最重要的可是精打细算。” “连山姝的死状好像也挺惨的。” “神木的滋味很不错哟。” “被最信任的知己好友推入地狱的滋味如何?” “新婚之日一道穿心的滋味如何?” “燧人被屠灭时热闹否?” “天都灭亡时你怎么活下来的?” 铿! 神话生物的牙齿铸成的利剑也禁不住两个同为神话生物的混蛋毫不怜惜的实用,再一次相击后终于断成两截。 没了利剑,两个人毫不犹豫的上手肉搏。 两个人都不是全盛状态,一个介于生死之间,另一个被封印近七千年,前所未有的衰弱,相较而言,元无疑更胜一筹,望舒被改造过的身体再加上神之力的支撑,元很快将修压在地上猛揍。 “这一拳是为我们友谊。” “这一拳是为我的族人。” “这一拳是为了神木。” “这一拳是为了....” “这一拳是为了苍生,见过复仇的恶鬼,没见过逮着仇人子孙一万代不放的复仇鬼。” 一拳又一拳,修的黄金面具被打落,俊美的脸庞变成了活生生的猪头,却仍不放弃反抗,在又一次拳头落下时张嘴迎了上去。 以嘴巴迎接铁拳,毫无悬念的一口牙去了半口。 修一边捡着牙一边对拳头上牙印发黑的元道:“真可惜,毒囊里没多少毒液。” 不然一口下去,不死也得残。 巴蛇本就有毒,毒性还不弱,做为巴蛇的老祖宗,修的毒自然是大荒当之无愧的第一毒。 蛇毒攻心,元只得先保命,以灵力封锁心脏周围的经络。“是啊,真可惜,这么点毒死不了人。不过,打不过就上牙咬,你是犬吗?” 修将掉落的牙齿塞回嘴里,牙齿与牙床发出一阵令人牙齿发酸的咯吱咯吱声,不一会,被打断的牙齿都回到了原位,修取出镜子照了照,嗯,很整齐。“牙本就是毒蛇的武器,是你自己太健忘。” 元想了想,确定自己没被咬过,话说回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这个神经病都是挚友,哪怕是切磋也到不了现在这种程度,而毒牙是毒蛇压箱底的招,切磋时也不会用。 修道:“你现在感觉如何?” “我很好。”元道。 修道:“...算你很好好了,但你现在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好好谈谈了?” 虽然很想将修重新封印回去,但现在这情况明显谁也奈何不了谁,元思忖了下,道:“好啊。” “你和寻....”修问得有些艰难。 “祂都那么对你了,你还念念不忘呢。”元道。 “关你什么事?” 元道:“我和祂没关系,对我的节操有点信心好不好?” 修回以呵呵,认识那么多年,祂可真没发现眼前这家伙有节操这玩意。 元扶额。“且不说我和你曾经交情,再没节操也不可能去染指你的前妻,即便和你没交情,神木都是神话生物了,低等动物的生理本能早没了,神话生物若是与人上床,必定是因为喜欢,心中想睡,所以睡,你觉得神木会和我睡?” 修一想也是,元这样的人,寻会欣赏,但上床那就免了。“你现在这是什么情况?你的身体呢?” “废了。”元轻描淡写的回答。 修挑眉。“你现在已是完整的神话生物,神话生物的躯体哪那么容易死?” “我的躯体若是没废,我犯得着寄宿在子孙的身上?你当改造一具合用的躯体很轻松吗?”元无奈道。 “谁做的?”修好奇的问。 “你猜。” 修不想猜。“你既然一直寄宿在神子的身上,那你定识得婧。” 元点头,对于青婧,祂也是挺开眼界的,不知道该说天人族血脉有问题还是神子的奇葩还能更突破下限。“怎么了?一个返祖儿罢了。” “不是罢了,她是我的女儿。”修道。 元默了一瞬。“虽然我不怀疑你的魅力,但且不说婧的父母感情甚好,不会沾染二色,便是你,你还有生理需求这玩意?即便你还有,但你有异地令人怀孕的能力?呃,你不会真有这能耐吧?” 神话生物繁衍后代的方式本来就不是常见的两:性:交:合,再加上各有各的特殊能力,保不齐还真有能令人异地怀孕的。 修噎了下。“天人族,成年的族人是幼崽共同的父母。” 元愣了下。“生父生母呢?” “我们不在意那个的。”修道。“所有幼崽都是后代。” “我很难想象你们的生理构造。”元道,祂见过很多的文明,但每个文明的形态都和其生理构造有关,比如长族那高度吻合了人族天下大同想象的社会形态,究其本质是因为长族特殊的生命形态让他们必须如此。 天人族也不会例外,特殊的社会形态必然与其生理构造有关,但祂见过的两个天人族,修已进化为神话生物,生命形态早已改变,不具备参考性,另一个是婧,但封闭了同理心,婧的生理和普通人差不多,至少在她丧心病狂到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改造之前是一样的。最多就是,婧的大脑皮层比寻常人更加活跃一些,但那不足为奇,高智商的人都有这种特征,巫女们....个个都有。 修骄傲道:“我们是最优秀的生命形态。” 元挑眉。“优秀到灭亡了?” 修磨了磨牙,忍。“不遭人妒是庸才。” “庸才至少还活着呀。” “我只是想向你打听婧的事。” 元道:“哦。” “我等她很多年了。”修道。“看在我们曾经的交情上。” 元唇角勾起讥讽的笑。 修脸不红气不喘的道:“不论结局如何,过程中我都教了你很多东西,甚至你的不死药,也是我指引你的。” 元沉默了须臾,道:“你找她是想做什么?你这样的神经病有一个已经是苍生大不幸了。” 修露出了不可思异的神情:“你怎么会如此想我?那可是我的孩子,我在仇恨中泥足深陷无法自拔也不想拔是我的事,怎可能让我的孩子和我一样深陷仇恨?” 元被噎得不轻,想反驳,但一来修并无子嗣;二来谁规定神经病就不能是一个好父亲?活得久了,祂见得也不少,明明精神失常却还是会将孩子照顾得很好的特殊例子并非没有。 “既然你不想将她拉进你的世界,你便应该离她离得远远的。”元道。 婧本身已经很让人无奈了,若让修调/教一番,比起负负得正,祂更相信近墨者黑。 修拒绝。“我是她的父亲,当然,也可以是母亲,没有人能阻止父母见自己的孩子。” “她亲生父母不是你。” “天人不讲究这个。” “人族讲究这个。” “那她生父生母是谁?” “干嘛?” “我去杀了他们。”修理所当然的道。 修默默在心中颂念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念了几遍后终于平静了。“我劝你若真想做一个好父亲,最好了解一下幼崽的想法。” 生出婧这么个幼崽已经很悲催了,修再去抢父母权....给人留条活路吧。 修不解:“杀了又如何?凡人难道能够坦然接受一个能听到自己心中所有丑陋与肮脏的孩子?” “论心无完人。” “但不论是论心还是论迹,没有人能够接受有人能读自己的心。”修露出了温柔却毫无暖意的笑。“那不是亲生骨肉,那是恨不能处之而后快妖魔。” 元盯着修的神情,忽道:“我有个问题想不通。” 修不解:“什么?” “百族屠灭天人族,为善当始终如一,为恶当赶尽杀绝,这是做为统治者最基本的素养,虽然大部分智慧生物都做不到,在善恶之间摇摆不定。”元道。“我不知天人有何特殊之处,但能让百族联手,必定是你们有着威胁所有物种的潜力,而意识到并且当机立断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那些君王的素养必定是合格的,定不会放任何一个天人活命,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修道:“用了神血后,我长眠了两千年从凡人蜕变为神话生物,再醒来时,我的仇人基本死光了。” 元:“....虽然想同情你,但想想你的所作所为,我同情不起来,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修道:“我不是已经说了吗?” 元摇头。“你不可能一开始就使用神血,这东西太危险,你必定是失去族群的庇护,需要力量生存时才会打它的主意,那段时间里,你如何活下来的?” 修道:“你都猜到了何必再问,我是返祖,容貌与大部分族人不同。” 元闻言道:“我又有点想同情你了。” 父母憎恶恨不能想杀,被周围所有人当成妖魔,好不容易找到同类享受到了大家庭的温暖和族群的庇护,种族又被灭了。 人能倒霉到这份上真是不容易。 “现在可以和我聊婧了吗?”修问。“对了,看你的反应,婧的父母没拿她当妖魔?难不成真有父母能在读心的孩子面前坦坦荡荡?” “那倒没有,不过他们的确爱婧。”元道。 被婧给祸害得那么惨还能控制自己不宰了婧,元觉得这要不是爱,那就没有爱了。 除了父母,这世上不会有人无条件的容忍另一个人,哪怕要被气死了也始终下不去手。 修沉默须臾,道:“....那我不杀他们了。” 元狐疑的看着修,不太确定是真心话还是假的,毕竟这家伙的演技,她在几千年前就领教过了。 修想了想,还是道:“我想知道更多,她什么性格,喜欢什么,多大了。” 元悚然的看着俨然一副刚刚找到失散多年的女儿的慈父模样的修。“我换个人跟你说,她比我更了解婧。” 突然重获控制权的望舒顾不上为慈父解答问题,第一件事便是检查自己的身体,全身的毛孔都在往外冒血,身上林林总总二十五剑伤,每一道都深可见骨,其中三道更是紧挨着心脏,有一刀干脆就是擦着心脏过的。 五脏六腑全都挪了位,但挪了位还是轻的,大半内脏都成碎片了。 若非如今身在海里,海水流动冲刷,早变成血人了。 这些内伤外伤虽然很严重,但都死不了,真正可能要命的是暂时被控制住的蛇毒。 巫女的体质很特别,哪怕是鸩酒入喉也会慢慢被身体自身的排毒能力给排掉,但望舒可以发现,自己的毒抗能力拿蛇毒没辙。 第319章 第十章弑师 兕子觉得自己当上国君后和病床似乎特别有缘,中毒后好不容易养好了,又被捅一剑,再次躺下,每日汤药不离口。 闲着也是闲着,兕子顺手将自己关于弩的想法给提了出来。 废除弩是管制品的政策,当然,考虑到弩的杀伤力,持有弩的人必须登记。 老巫耐心的听完兕子说完关于弩的想法,听罢后问:“你想通过增加民间的弩来减少兽潮的数量?” “嗯。”兕子颔首。“冬狩时也可以用的,一轮齐射,效率比弓手强多了。” 老巫问:“那你可知弩的造价?” 兕子道:“知道。”为了防身,她连睡觉都抱着一把弩,醒着时亦是弩不离手,怎么可能不知道弩的造价。 “那你就应该知道,放开对弩的管制,最终大量拥有弩的会是庶人地主与贵族,国人暴/动的历史传统,没人教过你?” 兕子道:“我知道啊,但氓庶没钱造弩,我有钱啊。我可以造弩租给氓庶,然后向氓庶收购野兽的皮毛,氓庶有了弩以后可以更好的狩猎野兽,补贴家用,而皮毛贩去南方,我也有得赚,双赢。” 老巫诧异的看着兕子,虽然年纪稚嫩,但兕子的资质与可塑性真的很强。“你想让国府去做?” 兕子回道:“不,我想自己做。” “为何?”老巫好奇的问。 “我了解了下国府,感觉,虽然我的本意是双赢,但让国府去做,最后只会变成双输。”兕子道:“再好的政策,下面的执行力....反正会变成盘剥的利器。” “谁教你的?”老巫好奇的问。 “我自己分析的。”兕子捻着羊角手串回答:“以前安经常收集以前的国君的事迹念给我听,让我了解我的家族。” 老巫想了想辛氏的家族史,除了血亲相杀如吃饭喝水,这个家族为了改变也推行过不少新政,积极变革,奈何每次不是人亡政息就是搞得民怨沸腾不得不停止。但,能从床头故事里理解到底层执行力的重要性,该说兕子的联想能力很出色吗? 兕子漆黑如墨的眸子直视着老巫苍老却一点都不浑浊的眸子:“老巫愿不愿意帮孤?” 她手上有不少可以干基层工作的人手,都是慢慢收拢的,没什么才华,真正有才华的也看不上她这个傀儡幼主,但也因为才华不够,那些人也不挑活,让干嘛就干嘛,包括基层工作。 上回安置陵奴之事后她赏完了以后又罚了人一顿,相信都长了记性,这回想来不会再给她闹什么幺蛾子。 但有些事,不是有基层人手就能干好的,还得保证不会公卿贵族觉得这是个不错的盘剥法子跑来掺和一脚,还有诸多资源的调动,她手里那些人,还真没哪个有这份才干。 老巫笑道:“固所愿,不敢请尔。” 老巫并未因为兕子年纪小便不将兕子当回事,每隔几天就会给辛筝汇报一下进度,哪怕他不说,辛筝也知道——他用的基层人手大半是辛筝给的,他说不说辛筝都会很清楚。 兕子对老巫的态度很满意,汇报得很满意,她有不懂的地方也会认真的解释,不像别的人,纯粹将她当小孩糊弄,甚至干脆无视。 最重要的是被捅了一剑,如今每天趟床上她也只能听听此事打发时间了,至于看公文,兕子表示自己看不懂。 老巫问:“为何不读书?读书使人明目。” 兕子:“....我不识字。” 老巫愣了下。“你五岁了吧?” 兕子颔首。 老巫扶额。“我和三位辅政公卿谈谈你的教育问题。” 五岁了还不会识字的国君,还能更离谱吗? 诚然,人族的小学是女童八岁入学,男童九岁入学,但实际上入学之前都会在家开了蒙,识得几个字,越是位高的氏族,孩童启蒙就越早。 老巫出身的神裔氏族,孩童更是不满两岁就要对着画着图画写着字的木牍识字。 辛国的公子们也都是两三岁便开蒙,五岁还目不识丁的也曾有过,但那是一个弱智。 兕子秀挺的眉毛挑了挑,她可不认为自己会有一位好的君傅。 老巫道:“你且放心,我会为你把关,绝不会让他们随便为你塞个草包做君傅。” “草包也无所谓,识字就行。”兕子揉着额角道。 “那怎么行,你可是辛子,君傅的才学绝不能差了。”老巫拧眉道。“你头怎么了?” 兕子不解的看着老巫。 老巫道:“这么一会你已揉了好几回脑袋。” 兕子道:“许是伤口不舒服的缘故,每日的睡眠有点差,头有点不舒服。” 老巫闻言为兕子诊了诊脉,睡眠质量的确很差。“小小年纪,思虑过甚,你也不怕秃顶?” 兕子摸了摸自己柔软浓密的头发。“这么多头发,掉不完的。” 老巫闻言也劝不了什么,兕子这处境,不论是谁都没法不思虑过甚,尤其是兕子还早慧,早慧增加了她成活的概率,却也让她没了真正的童年。 “但过于思虑于身体无益,喝药不苦吗?”老巫问。 当然苦,兕子苦着脸道:“我会好好休息的。” 承诺很美好,很多时候人也是想允诺的,但身体它不支持,至少兕子的身体不支持。 明明努力放松,但仍旧失眠,并且发展到了头晕多梦,梦到了辛襄子,死状甚惨,七窍流血,头上还插着一根针。 “兕子,我是你的父亲,为何要杀我?” 兕子冷冷的看着辛襄子,举起了□□。“因为你碍着女儿了呀。” 索命的冤魂易杀否? 至少辛襄子证明了,弩杀不了。 兕子不信邪将所有箭矢射空,没用,鬼魂仿佛无处不在,甚至还分裂成了好几个。 兕子拔出了短剑拼命砍杀,直到精疲力尽才停下来,冷静下来,错愕的看着满地的寺人侍女尸体,不是被弩所杀便是被剑所杀。 杀人的是国君,死的是寺人侍女,仿佛风拂过涟漪,转瞬即逝。 兕子让御医署每个御医都给检查了身体,除了思虑过甚,兕子的身体并无问题。 兕子整理了下相似度高达八成的脉案,不太确定要不要将御医们都拖出去砍了,这脉案也太相似了,不是自己的身体真的没问题就是御医们有问题。 兕子蹙眉,虽然这种事最好的做法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错放一个比较合适,但医者都是珍贵资源,就因为一点疑心给杀了,未免浪费。 思忖了片刻,兕子让人给所有御医的脸上烙了个奴印。 杀了可惜,那就不杀。 但留着更不放心,这年头的职业都是世袭,一个御医,其兄弟姐妹,父母叔伯祖宗十八代也必定是吃御医这碗饭的,得罪一个御医等于得罪一串御医。 兕子最终将医者以赏赐的名义送给了老巫,随老巫怎么处置。 老巫问:“你不信任御医,那你以后身体有什么不舒服怎么办?靠毕方台外的民间医者?” “民间游医治死人不偿命的。”兕子道。 “那你怎么办?” 兕子道:“我又没都赶走。” 为国君服务的医者自然不会只有一个,也因为一大群医者围绕着国君服务,御医署的医者自然分了三六九等,并非每个医者都有资格为兕子看病,能为兕子诊脉的都是第一等的,下面还有永远后备的二等三等。 “但你赶走的是御医署里医术最出众的。” “二等的欠缺的只是机会,而且医术不够高也没关系,我不是让他们给宫里所有寺人侍女也诊脉吗?等练手练熟了我再用他们为我诊脉。”辛筝道。 老巫蓦然语塞,兕子的思维逻辑,他真的很难理解。 在兕子的伤养好时,君傅人选也终于选好了,才华横溢且素有贤名。 君傅的任期,两天,确切说他只活了两天。 第一天师徒相安无事。 第二天,辛筝用书案上的铜炉将君傅的脑袋开了瓢,红色的血液与白色的脑浆在地上交织出一幅扭曲的画。 这回杀的不是无名无姓的寺人侍女,而是有名有姓的名士,压不下,很多人也不想压。 一日为师,终生父母。 国君叛逆弑师,形同弑杀父母,用畜生来形容都是对畜生这个词的侮辱,辛子的名声顿时一落千丈。 老巫对兕子简直无力。“你知不知道为你安排这么一个有真正才华的人做君傅有多难?” 归乡塞的全是草包,虽然现在这个并非最好的选择,但至少有真材实料,比归乡塞的草包靠谱多了。 兕子将君傅给自己列的课目同老巫提了提,老巫听后不由皱眉,课目没问题,都是很认真挑选的好书,只一个问题,那都是大学才读的书,辛筝才启蒙呢。 兕子继续道:“第二天时他考了我,我的成绩惨不忍睹,他用眼神和表情告诉我,我很笨。” 老巫道:“兕子很聪明。” 刚启蒙字都不认识几个就能读懂大学的书,那不叫天才那叫妖孽。 兕子点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所以他死了。” 老巫愣住。“就算你不喜欢,也不能杀了他呀。” 兕子抿了抿唇。“我心里烦躁。” 看着满地红白,心情诡异的舒适了。 老巫头疼。“心中烦躁便杀人,胡闹。” 兕子不悦:“你在斥责我?” 察觉到兕子眸中的暴虐,老巫顿觉心塞心寒。“不,我的意思是,你这样,很容易天怒人怨。” 兕子不以为意。“国君焉有不杀人的。” 国君是没有手上干干净净不沾染人命的,但也没你这般滥杀的,老巫心塞的看着兕子。 兕子摁着眉心道:“对了,我打算出趟门。” “去哪?” “矿场叛乱,我想去看看。”兕子回道。 奴隶有很多分类,矿奴无疑是造反频率最高的,平均一年闹腾两回,造成的动静比别的奴隶造反都要大和容易。 采矿需要组织,矿奴的组织性是所有奴隶中最高的,组织性高的一群人和组织性差的人造反,效果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但开采矿藏需要奴隶,因而帝国每片有矿藏的地方都相当熟悉矿奴叛乱,以及如何镇压。 没说的,一个字:杀。 将所有造反的矿奴都杀了,若是怕杀完了没有足够的人手开矿,那就只杀带头的,不过不管是杀得多还是杀得少,下一波叛乱都不会太遥远。 老巫不解:“有什么好看的?” 是没什么好看的,但有人可以杀呀,只是这种理由显然不可能拿出来说服别人,兕子便道:“没见过,想多看些地方。” 老巫才不信这理由:“你年纪太小了,在台城比较安全。” “我要出门。”兕子无所谓的道。“你不支持没关系,反正你拦不住我。” 老巫道:“我不会拦你,但你要如何说服朝堂?” 兕子的矜贵脸上绽出了一抹笑容,笑容明亮。“我自有法子。” 老巫不信兕子能说服朝堂,然而,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不可以常理视之,或者说,永远不要高估人的下限与节操。 在兕子于朝堂之上,众目睽睽之下将突然暴起发难以弩在一名大夫的脑袋上开了个孔后,兕子想去瞅瞅矿奴的意志得到了服从,再眼瞎的人也没法对着尸体将杀人者当空气。 三位辅政公卿虽被兕子的天马行空打了个猝不及防,但还是在最短时间撕了起来。 虽然平时所有人都将兕子视为空气,但兕子终究不是真正的空气。 至少,兕子可以无所谓安危,公卿们却没法不当回事。 幼主的生与死,影响最大的便是公卿们,尤其是三位辅政公卿。 兕子不出所料的看到党薄与辛鹿略胜一筹,由辛鹿负责陪兕子出门,保证兕子的安全。 国君出远门自然不会是一个人并几个护卫,寺人侍女以及各种公文....队伍庞大得活似移动的台城。 虽然队伍庞大,却并没有耗费太多的时间,一来是帝国大部分国族的国君一年至少半年巡视四方,虽然巡视很累,但一整年都窝在台城,对地方上的影响力也会被削弱,因而不到处跑的国君不是国土面积太小不需要到处巡幸便是完全无法控制地方,巡幸与否已无意义;二来兕子尽可能的砍掉了大部分自己觉得不重要的行囊。 从提出去看矿山到出发都没超过半个月。 兕子忍不住为众人的效率惊叹,果然,死亡使人潜力爆发。 辛国北方是断云雪山的支脉摩云山脉,断云雪山多矿藏,摩云山脉也不例外,辛国的大部分矿藏都位于摩云山脉。 兕子的本意是自己亲自动手,想杀几个人试试感觉,但被辛鹿给按住了,不待她说服辛鹿,辛鹿便飞快的将奴隶叛乱给镇压了。 兕子终于被允许离开重重保护时看到的便是被尸体被钉在路边的奴隶们,仿佛林立的丰碑。 因为刚死没多久,尸体和生前的差异不是很大,兕子能很清晰的看出奴隶们的骨瘦如柴。 “他们怎么这么瘦这么脏?”兕子问矿山的监工。 监工道:“奴隶们就是这样的。” 兕子哦了声,旋即问:“我以为矿奴都会很强壮呢,每天背着沉重的矿石爬上爬下,怎么也该锻炼出来了。” 监工闻言有些惊讶,没想到兕子会说出这样的话,但兕子既然问了,无论问题问得多无聊,他却是不能不答的。 矿奴们每天干重体力活,都有一把子力气,为了防止矿奴造反,矿山都不会给矿奴吃饱,半饱就够了,有力气干活,干完活后也没力气瞎闹腾什么了。 兕子奇道:“可矿奴还是年年造反。” 监工一时语塞。 兕子见了,又问:“为何矿奴都是孩童与少年?” 监工道:“回禀大君,矿洞易坍塌,须得凿得小些,但小了,便只有孩童与少年能出入。” 兕子道。“我记得矿洞可以用木料加固防止坍塌。” 监工理所当然道:“是可以用木料加固,但效果也没那么好,而且砍伐木料需要耗费太多的人手,实是浪费。” 兕子再度哦了一声,又问:“矿山每年折损的矿奴多得数不清,哪来这么多年孩童与少年?”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即便是买奴,也没哪个人牙子能源源不断的提供如此多的孩童与少年,既然要跑来矿山,兕子在半路上自然恶补了足够的矿山知识。 莫说辛国,便是辛原的人口也禁不起矿山这么折腾。 监工回道:“半数是买的,半数是自己生的。” 兕子怔了下。“什么叫自己生的?你这么能生?” 辛襄子也不过生了二三十个呀。 监工一见兕子的眼神便知兕子是误会了,赶紧解释不是自己生的。 矿山准备了很多的女奴和用于身强体健的男奴,都是他们下的崽,生完后自己照顾,等能走路了往矿洞里一扔就行,自己就会用矿石换食物。 兕子:“....”突然觉得,矿奴们年年叛乱真是太合情合理了,换她,她不会年年叛乱,她会每天叛乱。 第320章 第十一章矿奴 嗟醒来时惊讶的发现自己还活着,身边有个矿奴在照顾自己,呆在地方也不是熟悉的矿洞,而是一间很干净的只有监工才有资格住的木屋。 自己不是被挂到悬崖上喂鹰了吗? 造反的奴隶要么不杀,要么以最残忍的手法处死以震慑别的奴隶不要没事找事要安分守己,但不管怎样,他这种组织奴隶造反的头头是一定要死的。 十几年的生命里,他已经看过六位造反的奴隶头头被挂到悬崖上任苍鹰啄食分尸,昏迷前他记得已经被挂到无数前任们死的时候挂的位置上了。 嗟问高兴得哭起来的矿奴:“小石,我怎么还活着?” “有个叫,大君的,小孩,放下了,你。”小石有些结巴的说。 奴隶不需要太多的语言能力,词汇匮乏,尤其是矿奴,很少有能口齿清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不过因为矿奴的工作对组织性要求太高,哪怕语言能力匮乏,和外人沟通虽有问题,但矿奴之间的沟通却是很容易的。 嗟并非土生土长的矿奴,是被卖到矿山来的奴隶,小石不懂大君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来自矿山外因为生得不好看,年纪又太小很长时间都没卖出去而跟着奴隶商人走过不少地方的他却是知道的。 国君怎么会到矿山这种腌臜地方来? 自己怕是还没睡醒,还在梦中。 事实证明,国君不仅会跑来矿山这种地方,她还会接见奴隶,嗟醒了没两个时辰就被人从床上拖了下来洗得干干净净的,又用艾草熏了足足一个时辰差点熏死,再穿上了一身干净的麻布衣服后送到了兕子面前。 嗟不是太适应的扯着身上的衣服,矿奴是不用穿衣服的,他已经很多年没穿过衣服了。 兕子看着跪在下面的奴隶,之前看到的是挂在悬崖上的活死人,这会儿收拾一下....还是活死人,常年食不果腹,睡矿洞,严重影响身体骨骼的发育,嗟长得已经不能用歪瓜裂枣来形容了,那是对歪瓜裂枣的侮辱,不过一双桀骜叛逆的却非常的有生气,感觉比朝堂上那些公卿们还要有生气。 兕子示意了下自己吃剩下的食物。“你先吃点东西,等你吃完了我们再聊。” 不给人吃点东西,她怕人先饿晕过去。 嗟愣了下,也没客气,反正也不过一死,死前能吃顿饱的也很不错。 兕子的朝食很丰盛,清香且颗粒饱满的粟米粥、烤鱼、撇去了浮油的鸡汤、圆葱以及三种野菜。 除了圆葱,嗟只吃过鱼,但不是烤鱼,而是偷偷从河里抓的,怕被监工发现,生食了,滋味甚美,是他这一生食过的最美味的东西,至今难忘。 眼前这顿更丰富,嗟吃得也更仔细,剩下的半碗粟米舔得干干净净,鱼肉鸡肉和着骨头一同嚼碎了咽下,最后被兕子打断。 “你太久没吃饱,最好不要一次性吃太多,不然会死人的。” 嗟不以为然。“饱死鬼好过饿死鬼。” 兕子道:“可我没打算杀你。” 嗟愣了下,狐疑的看着兕子。 兕子捻着手串珠子道:“你回答我一个问题,你的答案决定我要如何对待矿山的奴隶们。” 嗟抹了抹嘴,难得的对一个贵族产生了好奇。“你想问什么?” “为何要造反?”兕子问。 嗟想了想,很想痛骂兕子一顿骂个狗血淋头,但考虑一下后果,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命,骂就骂了,最严重也不过挂回悬崖上,但兕子的意思很明显,回答得不好,倒霉的是所有奴隶。永远不要跟奴隶主讲道理,这是嗟多年为奴的经验,因而没试图和兕子讨论什么一人做事一人当,而是认真的思考和组织词汇,尽量不要惹怒对方:“因为监工太过分了,我们只是想吃饱饭,不想睡在矿洞里,但监工不答应。” “监工不给,你们便造反?”兕子问。 嗟反问:“不然?” 兕子道:“没有不然,别人不给,那就抢,很合理。但你们实在是太蠢了,只是一味的破坏,我若是你们,必定不会破坏,而是挟持矿山同监工谈条件。监工也是有任务的,每年开采的矿石不够,监工是要人头落地的,为了活命,只要你们提出的条件不过分,他最终还是会妥协的。而妥协这种事,有一就有二,人的底线在第一次突破后必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无数次。” 嗟愣住,显然没想到还能这么做,但兕子的话还是让他的思维敏锐了许多。“你想和我们谈什么条件?” 兕子愣了下,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你很会现学现用嘛。” 了解到兕子有所图,嗟不由放慢了吃东西的速度,虽然不知兕子要做什么,但既然需要自己,那么提醒的话应该是真的,长久食不果腹突然吃得太饱会死人,既然有活下去的希望,自然没必要做个饱死鬼。 兕子的目光更加赞赏了,她见过不少在贵族赈济施粥时撑死的饥民,即便不知道一直吃下去会死人,但连吃饱与否都分辨不出来吗? 不,分辨得出来的,只是一辈子都没吃过几顿饱的,在终于有足够食物时要么舍不得吃,这种很少,不及时吃掉会被抢走,要么拼命吃,不管胃是否允许都要吃,完全无法自制。 一个聪明且有自制力的人,正是她想要的。 兕子道:“以后,我会给你们一日吃两餐,每餐都能吃饱,并且两天吃一顿肉,一顿肉的分量是半斤。” 兕子翻出自己的一枚印玺给嗟体验手感。“大概就是两个它的分量的。” 嗟拿着印玺体验了下分量,没法想象两个印玺这么重的肉是什么样的。 “不过你们有一万一千多人,以后还会更多,这回造反死的人过段时间会补充。到时候一餐需要吃掉六七千斤肉,光靠买不划算,也不一定能买到那么多,我会把矿山南边的一片草场划给你们,到时候你们可以男人在矿山里采矿,女人和孩子在草场上放牧牛羊。”兕子道。 嗟愣愣的看着兕子。 没记错的话,贵者食肉,贱者食菜。 肉是贵人的食物,与奴隶无关,最多就是啃点贵人吃剩下的残渣和骨头。 “奴崽房呢?”嗟问。 矿山里的女人都在那里,源源不断的产下新的奴工。 “我会将配/种房给拆了,矿奴中的男人和女人可以自己决定和谁生崽,生下的女孩也不用成为生育工具。” 嗟惊讶的看着兕子。 兕子继续道:“你们不想睡矿洞,我会给你们一段时间,不用下矿,去砍伐树木修建屋舍,建好了以后你们就住自己盖的房子。树木最好多砍点,剩下的用来加固矿洞,这样可以降低矿洞坍塌的风险,估计你们也不懂,回头我会买两个靖奴送过来,靖奴最擅长这些。” 元洲诸多种族里,靖人是唯一一个穴居的,开采矿藏以及加固矿洞甚至山体结构,没人比靖人更擅长。 焦饶王朝时,靖人的都城是修建在山体里的,山体都给掏空了,愣是稳固如初,在一场大地震之前,从未发生过坍塌,而大地震后....地震波及范围太大,掏空的和没掏空的山都完蛋了。 但地震属于天灾,人力无可奈何,不能证明靖人的山体加固能力不强。 嗟咬着圆葱愣了好一会,这给得可真是太多了,他想一,兕子直接给了二。 嗟没天真到以为兕子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当了这么多年奴隶,他并非没见过怜悯奴隶的奴隶主,知道怜悯的眼神是什么样的,但他可以确定,兕子的眼睛里就没怜悯这东西。“大君给的东西,完全可以买到更多的奴隶。” 做为奴隶,嗟还是知道奴隶的市价的,至少矿奴什么价格他是了解的,谁会不记得自己是什么价格呢?也因为记得,嗟能判断出,兕子给予的远远超过了矿奴本身的价值。 莫不是在耍自己玩? 他在别的奴隶听过不少奴隶主的恶劣事迹,承诺给奴隶什么东西,然后突然说不给了,欣赏奴隶失望的神情。 兕子点头。“的确,我将花在你们身上的能买更多的奴隶。” “大君果然在耍我。”嗟的目光不着痕迹的逡巡着兕子脆弱的脖颈。 虽然他很瘦,但做为矿奴,最不缺的就是力气,捏断一个四五岁孩童的脖颈是轻而易举的事。 兕子摇头。“我没那么无聊,你没发现吗?你们身上除了采矿还有别的价值。” 嗟想了想,想不到,矿奴除了挖矿还能有什么价值? 兕子道:“你们的战斗力很强,这次叛乱你们干掉了两百零三名军卒。” 为了维持矿山的秩序,那些军卒吃得都是很饱,有需要时也可以去配/种房寻乐,反正就是过得很好,而矿奴们,数量虽众多,但食不果腹,睡矿洞,每天干沉重的体力活,然而,前者愣是被后者给干翻了。 若非这次她心血来潮与辛鹿一起跑来矿山,鬼知道矿山这一次的奴隶叛乱要多久才能消停。 嗟:“...”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回一共弄死了多少军卒,反正,杀一个是够本,杀两个是血赚,杀更多是血赚中的血赚。 兕子总结道:“我觉得,花在军卒身上的钱粮花到你们身上更划算。” “大君不怕我们再反?”嗟不解,这孩子是不是太天真了,而如此天真的孩子真的能在这样的事情上做主吗? “吃得饱穿得暖,你会脑袋栓在腰带上造反?”兕子反问。 嗟一时语塞。 吃得饱,穿得暖,除非脱离了低级趣味,否则谁会吃饱了撑的造反? 兕子又道:“而且,你们维持好自身的战力,以后为我做一件事,我会给予你们庶人的身份,还有田地和房舍,你们和你们的后代都不再为奴。”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嗟问:“大君你能做主?” “我不能。”兕子痛快的回答。 嗟不由将拳头捏得骨骼咯咯作响。 兕子道:“反对孤的人都死了的话,孤便能做主了。” 嗟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你要我们为你杀人?” 兕子颌首。“对,反正你们都是要杀人的,在矿山造反杀人换来的只会是镇压,不如为我杀人,换取你们想要的东西。你慢慢想,我还会呆一段时间,你有的是时间思考。” “不必,我现在就能答应你。”嗟道。 兕子诧异的看着嗟,这么痛快? 嗟道:“我并无别的选择。” 答应或许有一线生机,不答应,肯定会死。 兕子略加思考便反应了过来。“很明智的选择。” 为了表示诚意,兕子当天就给所有矿奴加餐,每人一碗肉,碗里的肉至少有半斤,汤管够,并且承诺以后每隔两天都能吃一顿肉。 方圆百里的羊都给买来了。 辛鹿忍不住劝兕子别抽疯,矿奴都是奴隶,没有给奴隶吃肉的道理。 兕子抽噎着表示矿奴们实在是太可怜了,同情完了忍不住控诉辛鹿太没同类爱了,你不也是奴隶吗?看到同类这么惨?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太冷血无情了。 最冷血无情的难道不是你这个动辄杀人全家,挂人全族上城墙风干,朝堂暴起杀人的暴君吗? 辛鹿用尽所有的自制力才忍住掐死哭唧唧的小屁孩。“我是先君之子。” 兕子一针见血的道:“可族谱上没你。” 公族的谱牒上,辛襄子只有三个子女,其中并无辛鹿。 辛襄子在世时倒是想将辛鹿的名字加进去,但那违背了宗法制,没有漫长的争斗达不到目的,遗憾的是他还没达成所愿就去见列祖列宗了。 辛鹿克制住了自己不与兕子讨论这些问题,而是用一种看不懂事加无理取闹的孩子的口吻与眼神鱼兕子讨论起了每隔两天给奴隶吃肉的成本问题。 一顿半斤肉,还是以后都这么吃,熊孩子你知道多烧钱吗? 兕子理所当然道:“孤是辛子,整个辛国都是孤的,辛国难道这点钱粮都没有?” 辛国当然有这点钱粮,但国君没有。 辛鹿非常努力的让兕子理解什么叫国库空虚这个词。 兕子坚定不移的不能理解。“辛国每年贩良马,国库怎么可能没钱。” “贩良马的钱并非国君的。”辛鹿无奈的为兕子解释分封制下,封地上的出息都是封臣的,和国君无关。 兕子蹙眉。“那孤把封臣都给杀了,是不是就都是孤的了?” 辛鹿不由呆了下,目光打量着稚嫩的面容上流露着认真思考神情的女童,她是真的在认真思考这么做。“不可,封臣为国君管理国家,若都杀了,谁来为大君管理国家?” 兕子不耐。“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要怎么办?” “请大君撤销对矿奴无谓的优渥。” “孤就不。”兕子拧眉道。“孤的私库还有钱,这笔钱先从私库里走。”如果私库还不够,辛襄子的陵墓陪葬品尚且那么丰厚,相信过去的国君陵墓也不会逊色多少,辛国国祚千年,历百余位国君,里面的财宝想来够花几十年。 每个国君的私库都会因为历代国君的积累而格外的富有,但再有钱也不是摇钱树,辛鹿不认为国君的私库能烧多久,但思忖了下后也没反对。 国君手里有太多的财富也不是什么安全的事,既然兕子想败家,那就败吧。 国君没钱没兵,臣子也能安心。 第322章 第十三章青婧 远行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尤其是在冬季将至的时候,兖州地理位置偏北,而辛原位于兖州最北端,兕子出发时已是大雪纷飞,往南走,慢慢的也赶上了当地的冬季。 所幸学自龙伯族的雪爬犁即便是冬日也能在外面跑,甚至于在被冰封的平坦宽阔的河面上,爬犁可以说是奔跑如飞,否则兕子就只能等开春雪化之后才能动身,而那个时候,黄花菜也该凉了。 一路南行,为了追求速度,大部分时候都是过城不入,甚至连饭都不怎么做,吃的都是沿途城邑买的糗粮。 糗粮本来就又硬又干,又是路上随便买的,远不能与台城精心制作的相比,每次进食都能噎死人,兕子大抵是唯一一个吃得无比享受的。 糗粮很难吃,但兕子发现,自从一日三餐换成糗粮后,自己身上的失眠、头疼、脱发、抽搐以及神经质状况等症状大为减轻。 情绪都平和多了,哪怕不杀人也能心平气和。 在这种很难说是艰难还是享受的疾行中,兕子的队伍终于过了云水,发现云水以南的氛围有些怪异,稍微打听了下,灾难君王祸害到兖州来了,正被多国组织起来的一支联军追杀,那祸害终于有望结束其充满罪恶的人生了。 兕子不认识灾难君王,辛国太偏远了,哪怕是祸害也不会跑那么鸟不拉屎的地方造孽,但即便是偏远如辛国,兕子也仍听到了许多关于灾难君王的传说。 是否祸害且不论,但天才却是一定的。 救人无数是圣人。 杀人无数是魔鬼。 但圣人与魔鬼的界线是什么? 是用自己的能力去救人还是杀人,除此之外是一样的。 不论是救人还是杀人都不是容易的事,杀戮万人与救万人最需要的不是心性,而是能力。 同样是造孽,为何乡野恶少年只能干点强女干、偷鸡摸狗的事,祸害几个人,而权奸之类的祸害的是一国的人?是前者的心性没有后者恶吗?不,是前者没有后者的能力。 害人害到灾难君王的份上,难度不亚于登天。 兕子在心中默默腹诽。 虽然灾难君王造成的破坏有一半是追杀者的努力。 灾难君王不扰民,但负责剿杀她的军队,以及追捕她的军队与官吏们却很懂得如何善待自己,拿着鸡毛当令箭捞好处是常态。 兕子就遇到过生得美貌的少女被以怀疑是灾难君王的罪名给带走,之后的遭遇是可以预见的。若真是灾难君王,莫说被带走了,能死得痛快点都是大幸。 甚至于兕子自己都遇到过一回被军队拦路抢劫,若非及时表明身份,只怕就要因为藏纳过灾难君王而被杀人劫财了。 灾难君王加穷桑国的大乱斗,兕子深深的怀疑兖州还有没有未来,等折腾完了,兖州还能剩下多少人口? 不过乱起来也没什么不好,上面乱了,各方势力重新洗牌,下位者才有往上爬的机会。 兕子如此思忖着,继续赶路。 灾难君王的事和她没关系,虽然好奇灾难君王的才华,但她不会去掺和对灾难君王的剿杀,不论是出手相助还是落井下石,奈何世事无常怎么发展都有就是不按人的期望来。 跑到曲水下游的一座城邑时,兕子刚补给完就被告知因着追捕灾难君王的关系,此城暂时封城。 封城就封城呗,兕子寻了城主要了出城的批文,城主只是小小的下大夫,自然不敢拦兕子。 拿了批文,收拾了行囊,爬上自己的马车,兕子正准备躺下,忽的又坐了起来。“出来。” 浅绿衣裳的少女自箱笼里爬了出来,坐到兕子面前,打了个招呼,旋即非常自来熟的取了兕子平时用来当零嘴的糖蒜吃了起来,吃相非常的斯文,一看便是受过良好的教养,出身优渥。 兕子一言难尽的看着面前的绿衣少女。 少女有着一双极为剔透的棕黑色眼珠,灵活而澄澈,澄澈得如同稚子。面相很是干净甜美,肤色白皙,仿佛水中徐徐盛放的白莲。嘴角天然上翘,眉梢带着微微的笑意,灵巧乖觉且甜美无害。这样一张脸,讨异性欢心绝对足够,却又不会让同性产生反感和警惕,或者说,同性也很难抗拒她的魅力;年长者觉得她聪敏可爱,年幼者又会觉得他可亲——哪怕不喜欢,也很难讨厌。 更直白点就是,这是一张看上去相当无害的脸庞。 还很年轻,看上去也就二七年华。 “灾难君王?”兕子不太确定问。 这个时间点,再加上少女身上的药香,答案很明显,但外貌又不太像,虽然没见过那人,但那人出名也有六七年了,若只这么点年纪....岂非意味着此人六七岁就开始造孽了?何方妖孽呀? “比起我,辛子似乎更妖孽。”少女笑吟吟的道。“至少我不好杀人。” “你真冷静。”兕子也取了糖蒜食用起来。“不怕我喊人吗?” 兕子以为少女会说我会在别人反应过来之前先杀掉你,所以你不会喊人,未曾想,少女问:“你是不是经常失眠头疼脱发、偶尔还抽搐、躁郁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有时还会腹泻,牙龈上有道蓝线?” 兕子不由呆了下,好一会才闻着少女身上的药香想起一件事,灾难君王尤善草药,这是一位致力于在活人身上搞种植的绝世奇葩。“我中了什么毒?” “帮我,我便帮你解毒。”少女答道。 兕子想了想,问:“我听过不少关于你的传闻。” 少女怔了下,旋即目光古怪的看着兕子。 兕子继续道。“你对植物很了解,曾在活人的身上种植植物。” “是啊。”少女配合的道。“你也好奇?” “我比较好奇,农作物也是植物,你能在活人的身上种植植物,还种活了,能否令农作物的产量增加?”兕子期待的问。 少女惊奇的看着兕子,道:“我可以令辛原的甜象草产量倍增,但以此为条件的话,我便不会为你解毒了。”网首发 “我要牧草产量增加两倍。”兕子道。 少女道:“你在为难我。” 兕子笑道:“就是有难度才值得挑战呀。” “你说得很有道理,但你的身体怎么办?”少女伸手捏了捏兕子苍白而无光泽的脸。“你的失眠会更加严重,慢慢的掉光头发,牙齿脱落,腹泻不止,失去....算了,你现在这中毒情况,生育能力已经没了,我忘了你才六岁,不懂这意味着什么,没关系,你的思维是不是变得迟缓了?记忆力下降,经常头疼。” 兕子问:“你说这么多年就是想告诉我你的医术很好,没诊脉就瞧出我的症状?” “不,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的情况继续严重下去,你会变成白痴,还是生活不能自理的那种。”少女比划了下嘴角。“就是那种嘴角流涎,屎尿不受控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躺床上仰赖别人照顾的白痴,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瘫痪,你中的毒对神经的伤害很大的。” 兕子不能理解神经是什么意思,但可以理解什么是白痴和瘫痪。“听上去很可怕。” 少女认真的点头。“是非常可怕,一国之君只能仰赖别人生存,到时别人怎么欺负你,你都不知道,不要怀疑会被欺负,你曾是国君,有什么比践踏侮辱一个国君更有快/感更能满足自尊心?” 兕子道:“我觉得,我若真变成那样了,只会比你描述的更凄惨。” 人性这玩意,永远不要高估它的下限。 少女问:“所以呢?” 兕子伸出了两根手指。“牧草增产两倍,我帮你摆脱追杀。” 少女剔透的棕黑色眸子瞧着五官生得甚为精致贵气的孩童,不由露出了微笑。“你很有意思。” “你也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兕子很认真的道。“我很喜欢你。” 她觉得这个祸乱天下造孽无数的祸害很合眼缘。 少女捏了捏兕子的脸。“你也很合我的眼缘。” 内心充满了虚无的人她见过很多,但内心一片虚无却不放纵仍旧认真努力活着的,这是头一个。 真的很好奇这个孩童彻底的崩溃,放弃所有虚伪的表皮,彻底堕入虚无会是什么模样。 “兕子。”兕子道。“你叫什么?” 少女怔了下,道:“我的名字,唔,你可以换我青婧,青色的青,婧是有才品也的那个婧。” 有才品也。 少女的才那是不用说的,可品....兕子觉得这名字是不是有点讽刺的意思。 名字再怎么反讽,兕子还是决定了对青婧伸出援手。 沿途她顺手救了不少被祸害的女子,因着都是被抢走的,和原本的家都不知道多远了,兕子也没兴趣更没时间千里送人还家,便都带着了,给青婧按了个同样的遭遇,虽然青婧根本不可能有被人抢了的遭遇,她把别人强抢了还差不多,但她的脸生得太好了,不认识的人很难不相信兕子编的鬼话。 兕子给青婧超出规格的待遇,却又在合理范围之中,青婧识字,兕子也识字,但只是略识几个字,真要说墨水,随便一个蒙童都比她读得书多,因而青婧在继家道中落还倒霉催的被军卒给抢了的身份后又有了新身份——辛子的先生。 干一行爱一行,青婧是没这个境界的,但兕子合她的眼缘,她也不介意做一天先生便认真教一天书。 兕子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虽然救了不少女子,但兕子的善良比之正常人颇有意思。 那些被救下来的女子若是因为之前的遭遇而寻死觅活想不开,兕子从来都不会阻止,而是大方的予以成全,之前便有两个女子因为哭闹得太厉害,被她扔在了路过的林子里。 毒虫猛兽是林子里最普遍的东西,当兕子想起来派人回去找时,两个女子已经熊罴吃了一个,剩下那个倒是没死,但被熊罴给挠了一爪子,挣了好几天才活下来。 经此一事,所有倒霉蛋都燃起了生存下去的勇气,再无寻死觅活者。 青婧觉得,为了这份有意思,她能坚持很久,然后发现,自己能坚持更久。 了解一下兕子的水平后青婧有一瞬的无言,六岁了才这么点墨水,话说自己六岁时在干嘛来着? 想起来了,自己六岁时被幽禁着呢,但就算是那会儿,她肚子里的墨水也一定比兕子多。 青婧想了想,问:“兕子对学什么感兴趣呢?” 兕子反问:“你会什么?” 青婧矜持道:“天文地理□□治国风土人情生物医道卜筮....”林林总总列了十几条后青婧总结:“这世上没有我不会的。” 怎么也没想到青婧能报出这么多选择,兕子不由愣住,好一会才问:“我能都学吗?” 青婧瞧了瞧兕子,道:“你又非我这样的天才,更无长生种的漫长寿命,能选一门感兴趣的学精就不错了。” 兕子想了想觉得说得也有道理。“我也不知道我对什么有兴趣。” 青婧道:“那我教你什么?” 兕子想了想,道:“要不你先教我治国?” 治国之道喜欢与否不好说,但用得上却是可以肯定的。 青婧露出了古怪之色。 兕子问:“你不会?” 青婧想了想,回答:“我很早以前学过几年治国之道的知识,但一直没用,唔,确切说,我那两年学的东西,我这些年全都用在如何破坏一个国族让它陷入混乱了。” 论如何毁灭一个国族,不论是实践还是理论,再没人比她更精通了,但兕子想要的显然不是民不聊生烽烟四起。 某种意义上,她的治国之道读作治国之道写作祸国之道。 兕子道:“那也可以。” 青婧不由露出诧异之色。 兕子解释道:“知道导致一个国族陷入混乱的病症,正好对症下药,解决了病症,国不就安宁了?” 青婧问:“你对家国安宁,海晏河清很有兴趣?” “并无兴趣。”兕子回答。“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亦或海晏河清,盛世安宁,我皆无意。” “那你还想学这个?” “做一天巫,撞一天钟。” “那为何不学怎么搞破坏?” “原理不是一样的吗?只要学了,以后是用于破坏还是建设不都随我的心意?便如你,我相信教你治国之道的那个人一定不是为了让你祸乱天下而教你治国之道。” “那倒也是。”青婧颌首。“那我就给你讲讲我这些年破坏的国族吧。” 青婧再能耐也没能耐凭空让一个国族分崩离析,因而青婧的讲解,或者说复盘涉及范围极广,从风土人情到社会各个阶层的衣食住行全都有涉猎。 将国族比作一座建筑的话,拆掉一根木头就让整座建筑散架,必须有着精湛的技艺,知道这座建筑有哪些脆弱的地方,拆掉哪个脆弱点可以引起连锁反应。 国亦如是。 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便是建筑的脆弱点,而最尖锐的就是现阶段最脆弱的那根木头,只要拆掉,那建筑就散架了。 青婧做的便是了解该国的脆弱点,然后找到最脆弱的那根木头拆掉。 拆的方式往往很简单,很多时候只是一两件小事便达到目的了,这也是很多人觉得灾难君王非人而是妖魔的缘故,毁掉一个国族的方式太轻松了,轻松得让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无法相信一个国族的灭亡只是因为那么点小事。 兕子一边吃着糖蒜零嘴一边津津有味的听着遥远地方的一个个国族的毁灭史,在听到毁灭国族的第十五种姿势后,兕子忍不住问:“我有个疑惑。” “不明白我为何致力于毁灭那些国族?”青婧问。 兕子点头。“别人毁灭国族是为了趁乱谋取权力,可你....似乎纯粹是为了混乱而混乱。” 谋取权力者最后还是要收拾烂摊子的,在得到权力以后,但青婧纯粹只破坏不善后。 青婧道:“我也有所图,只是并非权力。” “那青婧图的是什么?” “实验材料。”青婧回答。 兕子回以一脸懵逼,她委实没听出那些国族有什么共同的稀有特产。 青婧解释道:“是人,是健康强壮的人,你可以理解为贵族,我做实验都是用的活人。贵族自幼饱食,成长发育都很健康,底子厚,使用期是所有材料里最长的。是非常出色的材料,皮实,耐/操。” 兕子惊得手里的糖蒜都不香了。 第323章 第十四章国君 青婧看时间差不多准备打发兕子去睡觉,却发现罐子里的糖蒜只剩下浅浅一层了。“你很喜欢吃糖蒜?”网首发 虽然很甜,但蒜的味道真的很一言难尽。 “不喜欢也不讨厌。”兕子回答。 “你都快吃完了。” “我喜欢吃甜的。” “糖蒜应该不算正常的甜食。” “但味道独特,如果里面有加料,很容易区别出来。” 青婧看兕子的眼神带上了三分同情。“你这是被投毒投出了多大的阴影呀?” “我怎么觉得你的同情大于幸灾乐祸?”兕子狐疑的看着青婧。 “是吗?”青婧按了按唇角。“你的错觉,我唇角生就如此,很容易被误解。” 兕子的注意力马上被带跑了。“你生得很有特色,和你的内里,天差地别。” “是吗?我父亲可比我更有特色,更会骗人。”青婧觉得自己生得还不算太夸张。“而且你也很有特色呢,瞧着就很贵气,不取出谷璧做证据,别人也能看出你是贵族。” 说着,青婧忍不住上手捏了捏兕子的脸。“真矜贵,就是黯淡了点,完全没有色泽,中毒真严重,真不考虑换个条件?” 兕子将青婧的爪子从自己脸上扯了下来。“不考虑,你死心吧。” 青婧闻言笑了笑,她相信兕子一定会改主意的。 兕子道:“比起思考怎么让我改主意,你不如想想怎么养伤。” 青婧的身体她是看过的,被多国剿杀,虽然活了下来,但青婧付出的代价并不轻,身上全是伤,其中一道甚至深可见骨,紧贴着心脏,只差一点便是透心。 伤成那样都没死,根本不合理。 没有任何一个人族,或者说,元洲任何一个种族都不可能伤成那样了还活蹦乱跳的,但青婧就是不死。 “这个也没办法,只能慢慢养。”青婧也很无奈。 “被人追上来发现身份,我可保护不了你。” “不会追上来的。”青婧道。“我曾经治过一个毁容的贵族少女,为她换上了我的脸,一直抓不到我,为了交差....看来你猜到会发生什么了。” 兕子无语:“你还真是深谋远虑。” “仇家太多,以防万一。”青婧道。 兕子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党氏的封地,位于穷桑国的西部,与云水离得并不近,再加上冬日的路况,需要的时间并不短暂,然而,直到来到党地,兕子愣是没听完青婧的丰功伟绩。 天知道她每天除了吃喝拉撒以外的时间都用来听青婧的丰功伟绩了。 “你怎么活到现在的?”兕子惊叹道。 为了权力搞破坏,害人无数是很正常的事,但破坏完了之后不建设的都是实在没那个能力重建,而青婧,这家伙是有能力在破坏之后建设却不建设。 这比只会破坏不会建设更可恶,毕竟后者若有建设的能力,还是会搞建设的。 青婧弯了弯唇角。“自然是想我死的人都太无能了。” 兕子心说不是别人无能,是你太犯规。 破坏一个国家可能靠运气,但折腾了数打国族,这不是运气能支持的。 这样的才华除非天生妖孽,否则不可能生而知之,兕子在心里揣测了青婧可能的身份,却是不论如何也想不到对得上的身份。 没有绝顶的资源浇灌,青婧天赋再好也不可能如此惊才绝艳。 “明天就要到党地了。”兕子换了个话题。 “唔,所以?” “我可能需要耽搁两日,你打算怎么打发时间?”兕子问。 “自然是到处转转。” “搜集材料?” “知道就好,干嘛说出来?” 兕子想扶额。“试药的话,鸡豚狗彘不可以吗?” “试药的话,用在人的身上能观察到更多的东西,而且我并未说过我只是为了试药。” “那你是为了做什么?” 青婧想了想,问:“你说是不是只有雌性才能生育?” 兕子不解的看着青婧。 青婧道:“我对生物的繁衍方式很感兴趣。” 兕子想了想青婧的性格,问:“所以?” “我在研究人能不能通过别的方式繁衍后代。” “比如?” “婴孩能否像粟麦一般从植株上结出来。”青婧道。“女子十月怀胎太没效率了。” 兕子沉默了一瞬,问:“你不觉得研究男人怀孕不是更脚踏实地点吗?” “我研究过了,不过失败了。”青婧无奈道。“我连孤雌生育都研究出来了,男人生子死活研究不出什么来。” 兕子一时无法言语,好一会才问:“孤雌生育是什么?” “哦,就是女人能否在没有男人的前提下繁衍后代。”青婧回答。 “你怎么会研究这些?”兕子奇道。 青婧道:“我不止研究这个的,我什么都研究。” 兕子不解:“你还研究什么?” “现阶段我研究最深的是生物和遗传,但天文地理数算等也研究。”青婧道。 “生物与遗传是什么?” “生物就是动植物以及不是动植物的生物,遗传....”青婧想了想,举了个例子。“近亲通婚,容易生下有问题的后代就属于遗传范围的知识,像你这种,天南海北的地域血缘大杂烩很容易诞生比普通人更加出色的后代,这些都是遗传,我称之为生命信息。近亲通婚,生命信息中不好的那部分会更容易变成显性,而天南海北的地域血缘混杂,不同地域血缘中优秀的生命信息很容易集中起来....” 青婧花了好一会为兕子解释自己的主要研究内容,不过看兕子的眼神,显然只能听懂结论,至于原理....完全没听懂。 “研究这些有什么用?”兕子问。 青婧道:“我也不知有什么用,但我相信会有用的,好比生命信息和遗传,近亲不婚便是因为它们,不过有没有用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感兴趣。” 兕子很难青婧的兴趣爱好,不过世界这么大,一千个人有一千种口味,青婧最多就是口味特别点,自己没见过罢了。 “你能否不抓材料?” “那我用什么来研究?” 兕子想了想,道:“待归国,我将国中的死刑犯送给你。” 阻止青婧显然是想不开,既如此,废物利用吧,反正都是要死的,怎么死想来死刑犯们不会在意。 青婧不由对兕子刮目相看。“我对材料的品质要求很高的。” 兕子道:“能在牢里呆了一年都没病死的,都是真正杀过人身上有煞气的,而能够杀人的,身体肯定比很多人好。” 牢里的环境是真的恶劣,再加上季节变换与地气等因素,那些被栽赃和乱抓的替罪羊都能落到这般地步了,平时显然不可能过得多好,大部分都会在季节变换的时候死掉。 青婧想了想,同意了,她对实验材料的唯一要求就是皮实,耐/操,找贵族麻烦也只是因为这年头贵族从小就吃得饱穿得暖,身体素质水平远高于底层,兕子若能提供品质可观、数量也可观的材料,她也乐得自在。 祸国,趁乱收集材料也很花时间和精力的。 兕子对生育并未完全没概念。 辛襄子的情人们拼命想生下辛襄子的孩子,以及生母被迫老年生子,她都是知道的。 国君可以蠢可以毒,唯独不可以没有生育能力。 归乡闹腾那么多年却始终不能成事,有一部分原因便是他的子息单薄太不靠谱,让人担心归乡死了以后追随者会被清算。 不过兕子没那么在意,她已经是国君了,会有因为没有生育能力而被废的嗣君,却不会有没有生育能力而被废的国君。国君被废被杀的理由很多,但不会有无子这一条,国君无子,多的是人愿意过继喊阿父阿母。 看到党大夫后,兕子莫名就庆幸不用担心生育也挺好的。 生育有风险,倒霉点老年被逼着生育,风险更大啊。 贵族一般至少两个孩子,若是合婚,那就得生四个。 一来这年头孩童易夭折,二来世道太乱,医疗水平太差,很难保证继承人会不会成年后不幸英年早逝,骑马掉下来、小伤口不幸发炎等都是贵族的常见死亡方式。 因而,贵族一般不会只生一个孩子,但因为培养孩子的成本太高,一般都是第一个孩子认真当继承人培养,给予良好的教育。后面的孩子随便养,成才还是成豚全靠自己。 不过这就有一个很大的风险,人族太脆弱了,死亡率居高不下,即便是贵族的继承人也不例外,而继承人没了,又没有后备,哪怕还有孩子,家族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完了,上层贵族的争斗激烈异常,一个废物上位当族长,敌人可不会因此而手下留情,底层贵族....本身就需要拼尽全力往上爬,废物有能力带着家族往上爬? 因而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贵族都会自身的根据经济情况再培养一个或几个做后备。不过这也有个隐患,很容易酿成日后的分裂,若没有能力倒也罢了,抢不过,自然没必要作死,但有能力....没人甘心永远当后备,为人鞍前马后。 辛氏就是个活例子,规定所有合法子女都要接受高等教育,后果是长达千年的血亲相杀史,每一代国君的子嗣们不杀到只剩下一个人就没完。 兕子不太确定辛襄子和党大夫之间究竟什么情况。 就算没有感情相处不来,生完孩子各玩各的就是了,大部分贵族都是这么过来的。 但党大夫年轻时只生了两个婚生子,和辛襄子一人一个就各玩各的了。 因为只有一个继承人,辛襄子在位的三十多年里是辛国公族内部千年来最温情的时期,哪怕父子骨肉之间意见不合,因为只有这么一个选择,辛襄子也会按耐住自己宰了儿子的心。 不好的是,辛骊死了,辛襄子没有继承人了。 分局了几十年的夫妻俩被迫一大把年纪了还要同房再生一个,即便生了,也终避免不了主少国疑,最终演变成了辛国今日的局面。 而四十多岁还要被迫生孩子,对党大夫身体的损害也是真的不小。 兕子再见到生母时发现她的身体比起前些年更衰弱了。 兕子陪着生母聊了好一会暖好了气氛才说起辛国大火烧毁草场无数的事。 辛原是草原畜牧国,不似南方的农耕国度,有着堆积成山的粮仓,哪怕是遇到灾年,也可以从过去存的粮仓里取出粮食支应灾荒。 她也没办法,只能来南方借粮,她在南方没什么熟人,唯一能信赖的也就是党大夫,便来寻党大夫了。 党大夫瞧着数年不见的女儿,矜贵的眉眼间充斥的不再是淡漠等死的漫不经心,而是茫然与戾气。“兕子的变化很大呢。” 兕子道:“孩儿已六岁了,年岁翻了一番,变化自然会很大。” 党大夫笑笑,她说的可不是外貌变化。“兕子需要多少粮食?” “十万石粟。”兕子回道。 党大夫愣了下。“你怎会需要如此多的粮食?”辛国全境都给烧了也不需要这么多粮吧 兕子一边为党大夫捶着腿一边道:“需要啊,那么大一场火,至少两万的氓庶和奴隶失去生计,衣食无着,沦为流民。虽然开春以后牧草返青,但在牧草返青时食牧草,未来牛羊便没得吃了,我至少得管它们不饿到去食草籽到暮夏。十万石粮,我还担心不够呢。” 党大夫总算听明白兕子为何需要这么多粮食了。“你竟还管那些氓庶的死活?” 兕子不解:“怎么了?” 她是国君,理会氓庶的死活没毛病。 虽然这个国君当得有点糟心,都快成全民梦魇了,但最基本的常识还是要守的吧? 党大夫看着女儿脸上的不解,一时无言。 兕子继位后这几年都干了什么党大夫还是知道的,践踏人性下限至此,兕子也委实是个人才,虽然历史上不乏更出色的,但都没兕子这般有志不在年少。 然而,方才那一瞬,党大夫诡异的有种看到了史书中记载的远古先贤们的感觉。 帝国早期的先贤们统治者人族,那个时候血统神圣性的理论和思想还没发展起来,先贤们的统治都是万民拿出一部分粮食积少成多供给先贤脱产的生活,先贤心无旁骛的管理帝国让族人过得更好。 这种错觉很快就被党大夫拍飞,帝国历史上可没兕子这么凶残的先贤,杀人都杀出花来了。 党大夫还是没和兕子讨论为君当仁这种问题,做为臣子,她自然是希望国君越仁越好,最好垂拱而治无为而治,但做为母亲....兕子这种风格挺好的,不被敬畏的国君都是傀儡。 党大夫思忖片刻后还是婉拒了女儿。 若是平时的时候,她也不是拿不出十万石粮食。 做为穷桑国顶级贵族,党氏这点底蕴还是有的。 但穷桑国乱成如今的模样,为了保护自己,党氏不得不维持着大量的军队,并且国君之争,站错队的会被清算。站队晚也没关系,最多之后少分点,若是自身实力够厚,即便是站队晚也照样能分到好肉,因为实力强大,新君必须顾忌。而实力雄厚者若站队太早,最后要么被新君疯狂利用,实力损耗过多后被弃如敝屣,要么仍旧保持了势力在胜利后架空新君,赢家通吃,没有中间选项。 不站队的会在分出胜负之前先被双方干掉。 党氏观望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两不得罪,待将各方势力给观察得差不多了,一番对比后姗姗站了队。 为表诚意,也为了日后的回报,自然要有所投入。 党氏拿来入伙的是粮食。 贵族家也没太多余粮了。 所以,借粮可以,但十万石粮就别想了。 兕子闻言也没失望,早在出发之前她就和辛鹿分析过穷桑国的局势,不过辛鹿以为她只是借一两万石粮能稳住辛国的局势就行,至于更多的灾民,也只能舍了,觉得不会太难。但兕子自己清楚自己需要多少,因而一开始就对党氏抱过期望。“阿母觉得,谁会是穷桑国的新君?” 党大夫闻言有一瞬的无言。 崽你可真不知死心如何写。 第324章 第十五章书单 党大夫不支持爱女在乱战结束前去穷桑国的都城,那里是这场混乱的主战场。 虽然不止一个孩子,但兕子是最特别的,辛国的国君,若是在穷桑国出个什么意外,党氏就亏大了。 兕子很乖巧的听从了。 生命只有一次,哪怕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思,但可以活着,还是没人愿意去死的。 回到自己住的地方,一进门便看到青婧坐在院子里品尝着自己之前在街上买的东西,旁边还有个俊美少年在服侍,看着眼熟。 和党敏、党大夫甚为相似呀。 兕子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少年是谁,也瞬间猜到了怎么回事。 阿姐你这可真是一份大礼。 兕子问夷彭:“你想在薪火台议事大殿有一席之地吗?” 夷彭惊讶的看着兕子,兕子道:“你想在薪火台议事大殿有一席之地吗?” 兕子说完也不待夷彭说什么便指使夷彭去接触粮商,线越多越好,收集一份所有粮食的物价。 夷彭愣了下,还是去办事了。 兕子这才坐了下来,抓了一块糕饼塞进嘴里,不知道用什么野菜做的糕饼,味道相当一言难尽,不过她要求也不高,能充饥就行。“他是我同母异父的兄长。” 青婧怔了下,反应过来兕子是在向解释后随意的哦了声。 辛襄子有一大串私生子,党大夫自然没法比,没办法,前者不负责生,私生子不过是享乐时的添头,什么都不需要付出,但党大夫却是要实打实的怀胎十月,自然不可能有辛襄子的成绩,只有两个私生子。 大的是年少时生的,年纪比辛骊还大,已经过世。 小的便是夷彭,意外怀上的,本来是跟着生父生活,不过生父待他不好,拿他当奴隶,夷彭便寻来了党氏。 说党大夫多爱自己的子女那是扯淡,但要说不爱也同样是扯淡。 夷彭在党地的生活还是不错的,吃得饱穿得暖,并且可以和党氏的族人一起在族学接受贵族教育。 夷彭是一个天才,学什么都是又快又出色。 私生子比婚生子还出色可不是什么好事。 最经典的例子便是葛天侯。 葛天侯可以说是开了一代先河,在他之前,不论私生子如何出色,都只能屈居婚生子之下,为后者鞍前马后,没人想过取代同父异母或是同母异父的手足,也可能是想过,但考虑一下现实,最后还是妥协了。 箭射出头鸟。 或许有一日私生子也会拥有合法的继承权,但第一个跳出来的私生子一定会死得很惨。 葛天侯推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做了第一人,却始终活蹦乱跳的,甚至于葛天侯在他的统治下蒸蒸日上。 凡事就怕开头,一旦开了头,并且这个第一人还扛住了压力,后患便无穷了。 葛天侯差不多成了全天下私生子的榜样。 党氏枝繁叶茂,人口众多,内部自然也不可能一团和气,想找党大夫麻烦的人有的是,而充满野心的夷彭无疑是一枚极好的棋子。 “把他送给你,倒也不失为良策。”青婧道。“他流的是党大夫的血,而非辛襄子的血,在辛原是蹦跶不了的。” 辛筝所拥有的一切源自于父族,只有同父异母的私生子才有可能对她造成威胁。 兕子点头。“我以为他会死呢,也不知阿姐如何说服阿母的,阿姐的心性太柔仁了。” 有情没什么,党大夫也不是完全无情,但情感绝对不会妨碍她做出最理智的抉择。 “你似乎更推崇弱肉强食。”青婧道。 兕子道:“我无所谓。” 青婧道:“那就是强便弱肉强食,弱便公平公正。” 兕子想了想,道:“好像也可以这么说。”哪个有利就选哪个。 青婧道:“既如此,你干嘛那么费事借粮?” 氓庶是弱者,既然是弱者,自然合该去死,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就算会死得很多,氓庶如草芥,割了一茬,要不了几年就会长回来。 这是普世理所当然的价值观。 兕子想了想,问青婧:“一个人开垦土地和十个人开垦土地,最后哪边开垦的土地宽阔?” “自然是十个人开垦的土地。” “那不就结了。”兕子理所当然道。 青婧嘴角抽了抽。“你可真是一个天真的稚子。” 只有稚子才会有如此简单的思维。 人口是财富,这个道理谁会不懂呢?但人实在是太廉价了,跟路边的野草一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让人实在是提不起珍爱的心思。 只有无价的珍宝才值得爱惜,人口不在此列,同情心泛滥也需讲个基本法。 兕子狐疑的看着青婧,无法判断青婧这话是在骂自己还是在夸自己,权衡了下,决定还是当夸自己比较好,毕竟,对方若是在骂自己,她也杀不了青婧,徒然破坏心情。更新最快的网 “过些日子我们要去桑林,你给我列个书目吧,我在路上看。”兕子道。 “你确定所有的字你都认识了?” “若都认识了还要你这个先生做甚?” 有理有据,让人无法反驳。 青婧对兕子一时无言,但还是很快给兕子整理了一份长长书目,长到兕子接过写着书目的卷轴时发现缣帛都滚到地上了还没到头。 “我只是想要在路上有点事消磨时间。” 这书目的长度,未来十年都不用担心没东西消磨时间了。 青婧道:“这不是给你消磨时间的,这是你需要学的,一共三千卷,全都读完了,除非以后有更好的新书出现,否则也没什么书是需要继续读的了。” 兕子委婉表示,虽然自己对自己很有信心,但草包的底子在那摆着....这书目一看就是为难她。 她认识的字加起来都没超过两百个。 青婧觉得没问题,人族的文字拢共才几千个,其中常用字撑死也就三五百,认识两百个字,可不能说是草包了,不然让那些一个字都不认识的人怎么活? 当然妄自菲薄觉得自己是草包,青婧表示,兕子你哪怕是草包,也是个顶珍贵的草包。 人族雅言、辛国方言、穷桑国方言....多种语言无缝切换。 在这个贵族和氓庶日常使用的语言天差地别的时代,兕子在别的地方什么情况不得而知,但在穷桑国这些日子,不论是贵族还是和底层的氓庶,兕子沟通时不存在任何语言障碍,不像青婧见过的大部分贵族,哪怕是在自己的封地里,和底层氓庶沟通都存在语言障碍。 然而,精通如此多的语言,兕子连认识的字加起来都没超过两百个,某种意义上也挺荒唐的。 帝国因为千年的发展,不同的地方文字都发展出了不同的模样,同一个字至少几十种写法。 一个合格的贵族精英至少要熟练掌握七八种文字,其中王畿使用的文字是重中之重。 兕子....按着贵族的标准,妥妥的文盲。 这大概是她见过的最惨的国君了。 诚然,目不识丁不学无术的贵族很多,但别人是有条件学但不喜欢学所以不学,俗称厌学,再加上学得好学的差都不妨碍一生衣食无忧,便随便了。而兕子,青婧能看出来她很喜欢学习,或者说喜欢学习带来的见识,但条件不给学。 这种不给学的条件下兕子还能认识一百多个字,本身也挺不容易的。 不过文字的底蕴不够,语言来凑啊,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如兕子一般无缝切换多种语言?不是那种勉强沟通,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扔到当地人里,无障碍交流那种。 “虽然你夸得听好听的,但这并不能改变我连这卷书目上的字都认不全的现实。”兕子道。 “我教你。” 兕子松了口气,转身去找党敏。 党氏是穷桑国的大族,藏书自然可观,然而,党敏最终只给了二十余卷,剩下的.... 党敏表示,其中两百多卷书虽然没有,但她是知道的,有的在别人那里借阅过,有的纯粹只是听说过,一直没机会借阅,一百多卷书是禁/书,再剩下的....闻所未闻。 甚至于,党敏指了指书目上的一部分文字,询问小妹确定这是人族的文字? 人族的文字虽然因为千年的时光分化出了不同的分支,但因为同源的关系,还是能看出血缘关系,但书目上三分之一的文字一看就和人族的文字没有血缘。 兕子瞅了瞅,什么都看不出来,让一个半文盲草包分辨不同文字是否从属一个种族,太为难她了。 兕子收下了找到的书,去寻青婧讨教这书目上都什么书,怎么那么多党敏都没听说过的。 她的条件不给学,但党敏的条件还是很给学的,而党敏聪慧好学,博览群书,看过的书超多。 “找不齐很正常,一半是其它种族的书,剩下一半的一半是禁/书,不过只找到二十余卷,兖州的文化底蕴未免太浅薄了。”青婧颇为无语。 “你看过的书很多吗?”兕子好奇的问。 “不算多,我师妹看过的书比我更多。”青婧回答。 自己只是看过人族所有的藏书和部分羽族、龙伯的典籍,小师妹可是除了人族所有典籍还读了大□□族典籍。 兕子不由问出了一个蠢问题。“这上面的都看过?” “自然。” “那你可否将我找不到的那些书给默写出来?”兕子问。 让她靠自己的能力将上面的书全都给凑齐明显不现实。 青婧瞅了眼自己列的书单长度,脸不由黑了。 兕子道。“我学完一卷你默一卷,不需要一口气都默出来。” 青婧一点都不想这么折腾自己,但考虑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三五年内想做什么也多半有心无力,而且,青婧瞧了瞧兕子,她也有点好奇,让兕子这种思维逻辑本身就迥异世俗的人被自己熏染个几年会变成什么模样,一定会为这个世界带来更多的精彩。 闲着也是闲着,造孽多香,天下大乱她才能收集更多的实验材料,最重要的是,天下大乱人人自顾不暇,不会有人多管闲事来管她的研究多么的突破下限。 “好啊。”青婧应允道。 “对了,这里面有没有你自己著的书?”兕子问。 自古以来,知识渊博者都会著书,看过这么多的书,青婧的知识显然不是一般的水平,兕子估摸着也该到能著书的层次了。 这个世道,再没什么比一个人著的书更能显露追求与情感了。 想要收服一个自己打不过的人,那就了解她追求什么,给她想要的。 青婧清澈剔透的棕黑色眸子望着兕子,兕子不由有些不自在,仿佛整个人都被看透了。 青婧道:“有啊,《进化》,《需求》便是我著的。” 兕子翻着卷轴翻到了青婧说的两卷书。“只有两卷?” “人的精力和寿命都有限,没必要所有的书都读一遍。” “我想更加了解你,不如你著的所有书都送我一份吧。”兕子道。 “好啊,收下了可不能后悔,必须看完。” 兕子真挚道:“我一定不会浪费你的心血。” 青婧心说天下人会很希望你浪费我的心血。 青婧排的书目并非想到一卷就写一卷,而是经过了非常细致的整理,由浅至深,不同领域交叉,开头的书根本就是启蒙的,但一卷一卷的学下去便会发现深奥的书越来越多,但内容读者并没有那么难以理解。 考虑到兕子认识的字有限,以及人族的文字分化太严重了,青婧统一使用了最为主流的玉都文字默写典籍,因而兕子只需要将玉都文字中的常用字给学会了就足够了。 至少头两个月只需如此,两个月后书目里开始出现羽族、靖族、龙伯等文字,显然,那个时候就得开始学别的种族文字了。 兕子问能否全都用人族的文字默写,被青婧给否了。 “这些书的著作者都不是人族,他们的意识文化形态都和人族不同,且不说翻译的话,可能会有很多东西找不到对应的人族文字,便是找得到,也终归失去了原汁原味,想要真正理解著作者想表达的东西,看原文是最好的。” 说完发现兕子的脸色苦得跟滴黄连汁似的,青婧补充道:“至少我将人族的典籍都统一了文字,若都按著作者的母国文字....” 兕子摆了摆手。“我明白,我现在已经很好了。” 学五六门文字总好过学几十门,思及此,兕子好奇的问:“青婧,你会多少种文字?我是说包括人族不同地方演化的分支文字。” “百十种吧。”青婧回忆了下,有一种倒霉叫做变/态教育,因为她生得聪慧,很早就学会了说话,父母瞧孩子如此聪明,崽才一岁多点便被安排学习文字和语言,后来拜了无光为师,学得更多了。“具体多少种,我记不清了。” 妖孽的学习速度和知识还是不要深究了,自信心会被彻底摧毁的。 兕子下意识的摁住了脑子里对青婧具体学习时间的问题,换了个问题:“....人族的文字已经分化出了百十种?” “更多。”青婧道。“我又不是神祇,时间精力有限,并不能将人族语言文字所有的分支都给学了。” 能学个百十种已经很不错了。 兕子道:“我记得,白帝时编著了《说文解字》统一和整理了人族所有的文字。” “是啊,但白帝都死了两千多年了,你知道这有多长吗?沧海尚且化为桑田,何况始终都在成长的语言和文字。” 兕子拧眉:“那为何不每隔一段时间统一下文字?这世上并非每个人都有你的天赋,能学会百十种文字。” 青婧道:“你的想法很好,但你可知白帝折腾《说文解字》搞死了多少人?” 对文字的整理和统一不仅仅代表人族只需要学习一种文字就足以生活,还意味着更多,比如白帝对人族舆论甚至帝国的掌控加强。 “最后的结果对人族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兕子问。 青婧道:“利大于弊。” 兕子道:“既如此,那不论白帝杀了多少人,都是值得的。” 青婧怔了下。“你的思维还挺....别致的。” 再歌颂白帝文治武功的人都不免提一句白帝杀戮过甚,有伤天和,被头痛折磨了一生,大抵是白帝一生杀人无算的报应。 兕子倒好,完全跳过被杀人的可怜不可怜,倒霉不倒霉这种问题,而是划算不划算,只要划算,那就值得,至于被杀的人愿不愿意被杀,那不重要。 “为何没人效仿白帝?”兕子问。 青婧道:“这个嘛,你得考虑一下千年来帝国的局势变化,白帝之后再无人有白帝对帝国的掌控力,最重要的是,你不能用妖孽的标准来要求普通人。” 兕子道:“我一点都不喜欢,语言和文字种类这么多,出行不便,甚至,一个地方遭了灾,不能从别的地方调粮支应受灾之地。” 青婧:“....辛国遭灾,别人也没道理挤出粮食来帮你。” 兕子道:“辛国一个地方受了灾,我会从另一个地方调物资。” 青婧扶额。“可南方并非辛国的疆土。” 兕子叹道:“所以,人族为何要有那么多方国?只有一个帝国不好吗?” 这个解释起来就很复杂了,青婧只能道:“以后会只剩下一个帝国的。” 诸侯征伐,总会只剩下一条鱼的。 只要小鱼互斥,大鱼吃小鱼的时候人族没被别的种族给灭了,不过哪怕是被灭了,也是只有一个帝国,只是那个帝国的主宰者不是人族罢了。 第325章 第十六章需求 兕子以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在最短时间将玉都文字的常用字给认了个七七八八,感谢人族的文字都是同源,哪怕分支不同,也有相似之处,可以通过这些相似的地方将玉都文字与辛原上的文字加以对比和判断。 在将字都给认全了后第一件事便是攻读青婧的著作。 这是一件相当考验精神力的事,著作者著的书不可避免的会流露出著作者的内心真实的思维,而青婧真实的思维....太过悖离世界。 《进化》里写的是青婧多年研究各种生物的观察和总结:万类霜天竞自由。更新最快的网 万物皆由低等生物进化而来,人和鸡豚狗彘是血亲,无高贵也无低贱,人等同于鸡豚狗彘。 非常的打血统神圣性的脸,让人非常能理解此书为何被禁,只是书被禁而非人被做成烧烤已经很不错了。 兕子看得津津有味,但让她觉得深度不适的是青婧的口吻和著书时的心态,让她有种人观察鸡豚狗彘后写下自己的观察研究所得的理论一般。 青婧的人与鸡豚狗彘等同绝非仅指氓庶奴隶这类不算人的东西,兕子能够判断出,青婧的思维里,贵族也罢,奴隶也罢,鸡豚狗彘也罢,是一样的。 兕子觉得自己有点理解为何青婧祸乱天下,但她的眼睛却始终那么清澈了,清澈得仿佛稚子,身上的气质更是不沾染一点戾气,干净灵透。 用水冲蚂蚁窝的稚子眼神何曾不清澈,何曾不纯真? 兕子发自肺腑的对青婧说:“我要做一个好人。” 青婧用眼神无声的表示莫名其妙抽什么疯? 兕子笑了笑,没解释,她一直不确定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但现在她有决定了,尽量做一个好人,哪怕最后为了生存实在是做不了好人,也要做一个拒绝丛林法则的人。 原因很简单。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天经地义。 那样的世界里一定会有一个青婧,没人能保证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自己会是最强的那只兽,而不是最强的那只兽,就一定会有被吃的一日。 兕子也不能保证自己是丛林里最强的兽,但她可以肯定,青婧一定是丛林里最强大的那只兽,但她不吃肉,整个丛林会是她的实验田,所有的兽都是材料。 唯有公义与普世道德能阻止青婧这类真正丛林之王得到施展才华的土壤,保护自己不成为食物,甚至,沦为材料。 没有施展才华的土壤,青婧何至于能在短短数年搞得那么多方国崩溃? 直接间接祸害死的人加起来没有千万也有数百万,多么辉煌的丰功伟绩。 丛林法则,除了丛林之王,没有有资格称之为人的存在。网首发 强壮的蝼蚁和弱小的蝼蚁,都是蝼蚁。 兕子默默在心里将青婧的危险级别调到了最高,面上却是不显分毫。“对了,需求真的是你著的?” “是啊。”青婧道。 “感觉和《进化》有些差异,内核不太像你,但遣词造句又很有你的风格。”兕子道。 比起长篇大论的《进化》,《需求》更加精炼,拢共就千余字,却深刻入骨的描绘了人的五种需求境界。 第一层境界为野兽境界,需求很小,只有食物、水、田地无赦等满足生存的基本生理需求,直白点就是生存需求,青婧认为,连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都没能满足的统统都不是人,是低等生物。当然,即便满足了生存需求,却还是一味的沉溺满足它,也同样是低等生物。 第二层境界为半兽境界,需求层级高了点,不再是对食水方面的需求,而是对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胁或疾病等方面的需求。仍旧是为了生存,但要求的多了些,因为青婧称之为半兽。 第三层境界为准人境界,这个境界的人的生存已经得到满足,因而开始追求更高的需求,亲情、友情、爱情这些情感方面的需求。如果不能得到满足,那么除非有生存压力,否则会严重影响精神,很容易跟行尸走肉似的。青婧仍旧不觉得这算是人,但离人已经很近了,所以称之为准人。 第四层境界为人,希望别人按照自己的实际形象来接受自己,并认为自己有能力,也就是认可与尊重,因而关心的是成就、名声地位等事物,并且希望这些东西是别人认识到自己的才华而得到的。有成就的人才是人,因而青婧觉得这可以称之为人了。 第五层境界是傻瓜境界,追求自我实现,如果人这一境界人所在意的是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的话,那这傻瓜境界的生物那就是完全无所谓别人怎么看自己了,喜欢做梦,并且想将自己的理想...说梦想也可以,反正要实现。 傻瓜和人的区别大抵就是,一个追求自己发自内心向往的,一个追求普世认可的成就。 青婧的遣词造句充分诠释了什么叫生物学家,但文章的核心却带着理想主义者的味道,描绘着一个美好的梦需要经过哪些地方。 “哦,这是我和师妹合著的,你觉得和我对不上的味道大抵是她的。”青婧随口道。 兕子瞅了瞅青婧,很想说,同门手足,人与人的差异怎能差到这个层次? 又有些疑惑。 青婧并不在意民间疾苦,却又为何诡异的对底层奴隶氓庶的心理了如指掌? 那双清澈剔透的眸子看得见氓庶奴隶内心的痛苦绝望,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清楚得仿佛她就是他们,但她又不是。 青婧描述氓庶奴隶的痛苦绝望与希冀时,清澈剔透的眸子无喜无悲,没有任何的共情。 兕子诡异的有种感觉,若将地狱降临,她一定会是这世上最能看清地狱为何绝望的人,但她也一定是内心最无动于衷的那个人。 不是贵族的那种不想理解也不屑理解,而是仿佛隔着一层的无法理解,可,明明那么的了解,仿佛能听到氓庶奴隶的心声一般,为何会无法理解? 是她年纪太小见识得不够多吗?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矛盾的人? 兕子捧着帛书叹道:“我应该到处走走看看的。” 她被困在殿宇楼阁太久了,对这个世界认识得也太少了,不然不会对青婧这种人大惊小怪的。 青婧赞同的点头。“人活着是应该多看看。” 兕子想了想,问:“青婧走过很多地方,也看很多,可曾想到自己的追求?别人著书都是描述自己的理想与向往,或是写自己的心情,可青婧的,我完全没读出来理想与心情。” 纵观青婧的丰功伟绩,除了破坏,这人就没干别的了。 但哪有人的追求就是为了纯粹的破坏,哪怕是野心家,也是先破坏再建设,哪有青婧这般骨骼清奇的。 青婧道:“那些文字本身就是我的追求和心情。” 兕子听不懂。 青婧看着兕子茫然的模样,想了想,提笔重新默写了一片文章给她。“这是我的师妹所著的文章,也是我毕生所求。” 兕子低头看了看,名字是《全知妖》,名字有点意思。 为了更加了解青婧,兕子不由一字一字的读了起来。 师妹提出了一个理论,万事万物皆由微小的尘埃组成,皆有其运行规律,若一个智者能知道某一刻所有自然运动的力量和所有自然构成的物件的位置,假如他也能够对这些情报进行分析,那宇宙里最大的物体到最小的微尘的运动都会包含在一条简单公式中。于智者而言,过去没有秘密,未来亦如过去般一览无余。 《全知妖》的字数不多,但兕子每一句都要思考很久,因而读了两个时辰,队伍都开始找晚上歇脚的地方时才停下来。 “你的梦想很与众不同。”兕子道。“但我不明白这和你满世界搞破坏有什么关系?” 不管梦想有多荒谬,老老实实的追梦不好吗? 青婧道:“我不是说过了吗?做研究需要材料。” 好歹也相处了有一段时间,甚至连开蒙都是眼前这家伙完成的,兕子对青婧也有了足够的了解:“为何不研究点别的?” 总不至于所有的研究都需要活人当材料吧? 青婧闻言挑眉:“全知妖,知道宇宙间所有的知识,生物,亦在其中,待我何时将生物研究透了,便不需要材料了。” 兕子:“....我想揍你一顿,但又隐约觉得,你的所作所为很正常。” 青婧哦了声:“因为你和我同类人啊,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人命。”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没法和不演戏状态的她如此相安无事甚至还很谈得来的相处这么久。 兕子想了想,无法反驳。 青婧为了自己的梦想而杀人无算。 自己又何尝不是为了生存与权力滥杀甚至虐杀。 都是杀人,谁也不比谁高尚。 青婧捏了捏兕子的脸。“杀人不算什么的,不需要愧疚,只要能达到目的,杀多少人都是值得。” 兕子将青婧的爪子扯掉:“那样我就成你了。” “成我不好吗?多自由。”青婧道。 兕子摇头。“不好,自由的丛林里,你是王,我不是,不为王,便是肉,我不要为人口中食。” 推崇一个自己是肉的规则,她是头晕头疼不是没长脑子。 “你太妄自菲薄了,不要低估了自己的潜力。” 兕子不以为然。“人贵有自知之明,而且我也不喜欢弱肉强食的规则。” “但你也不喜欢现世的规则。” 兕子点头。“是啊,我不喜欢现世的规则,但我也不会因为讨厌一个人就去爱它的邻居,那太荒谬了。” 青婧遗憾道:“现实就是这么荒诞,不过你倒是理智,难怪辛国那种环境还能活到现在。” 爱一样事物就应该发自内心的认可与喜爱,因为讨厌它的邻居而爱它,那叫有毛病。 兕子好奇的问:“青婧爱什么呢?” 青婧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爱知识。” 看着少女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的眸子,兕子一时无言,青婧对知识的痴真是太炽热了。 但,能够理解青婧对知识的爱,兕子还是很难认可青婧的自由做法。 意见不合有分歧也不是头回了,因而两个人很快就中止了这个话题。 斥候已寻到了一座荒废的村落,虽然没人了,但建筑都还在,收拾收拾也能凑合着过个夜。 兕子取了糗粮下了车弄晚餐。 糗粮吃着安心,但终究太硬了,为了牙齿考虑,兕子换了种吃法,将糗粮削成两半烤热,再将烤熟的新鲜蛇肉夹在糗粮里再吃,味道好了不止一个层次。 将食物弄好后兕子分了青婧一份,青婧不客气的接过。 兕子一边啃着肉夹糗粮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因为太久没有人,村社里处处都透着破败的气息。“我记得穷桑原是穷桑国开发最好的地方,遍地良田,也是兖州有名的粮仓,仅次于青水,怎么会一个人都没了。” “饥荒。”青婧回答。 兕子一脸你逗我。“穷桑原是粮仓,又不似青水那般倒霉,经常有水灾,怎会有饥荒?底层过得再惨也不可能出现这种人跑光了的情况。” 贵族之所以为贵族靠的是底层的供养,再苛刻的贵族在勒底层的脖颈时都会给人留一口气,免得人死得太多自己以后没有肉吃。 青婧解释道:“没逗你,一年征你十回八回的粮,你觉得会不会饥荒。” “再苛刻的贵族也不会那么疯狂。” “你说的是寻常时候,但穷桑国如今可不是寻常时候,国都沦为战场,交战双方,好像不止双方,反正那些军队都是要吃饭的,粮食从哪来?” 兕子一时无言。 青婧继续道:“还有,人也不是都跑光了的。” 说罢指了指一个方向,兕子不由扭头,看到侍从们收拾屋舍时收拾出了不少的骸骨,曾经观察过尸体如何腐烂的兕子感觉那很像人的骨头,有点怀疑自己是否判断错了,遂对侍从招了招手让送过来瞧瞧。 青婧不由看了兕子,目光中流露出了三分期待。 侍从犹豫了下,但还是不敢违抗兕子的命令,将骸骨送了过来。 没判断错,全是骨头,其中很多骨骼非常的细,明显属于孩童,兕子自幼吃肉喝乳没有夜盲症的眼睛眼神很好的看到了骨头上的牙印。 兕子不由呆了下。 青婧问:“没见过人吃人?” “听过,但头回见。”兕子回答,辛原也是有吃人的事情的,但她只在足迹那里听说过,虽然足迹的口才很好,但终究比不上亲眼目睹,而且....兕子顿了顿,问:“怎么都是老人和孩子,还有女人的骨头?” 成年男性呢? 青婧道:“粮食不够吃,最先被牺牲的是没用的老人,老人吃完了还是没能度过难关,再吃的便是孩子,最后是女人,成年男性大概在没吃的后就离开去别的地方觅食了。你什么表情,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而且这样也挺好的,还省了我们的麻烦呢?” “我们能有什么麻烦?”兕子不解。 “劫杀外乡人是乡野传统,杀人劫财之后顺便打个牙祭也不罕见。”青婧随口解释。 兕子:“....你好像经验很丰富。” 青婧闻言无奈道:“我一直都是孤身在外的,而落单的人最好对付。” “你不可能好对付。” 青婧理所当然道:“那是自然,想劫我的都成了我的材料,真是伟大的乡人,愿意为探索知识奉献。” 兕子噎了下,让人将尸骨都好生安葬了,再坐在篝火前,突然对糗粮里的肉一点食欲都没了,还有点想吐,想了想,将蛇肉都掏了出来送给青婧。“你吃吧。” “谢了。”青婧不客气的收下,兕子的烤肉技巧可是非常棒。 第326章 第十七章轮回 用了晚餐,兕子拉起准备去睡觉的青婧一起散步消食。“糗粮那么硬,不消食就去睡,肚子受不了。” “你的生活还真是健康。”青婧无语道。“可我又不是你。”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我追求的是长生不死,活到九十九是对我的诅咒。”青婧道。 “长生不死?”兕子不解。“你追求的不是知识吗?” “知识的殿堂奥妙无穷,凡人穷尽一生也探索不了。” “所以你就不做人了。” “对啊。” “....我真羡慕你。”半晌,兕子道。“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愿意为之不惜一切,不像我。我觉得活着很可怕,都能预见我的死的时候会是什么情景了,无聊乏味枯燥得恐怖,但我又没有勇气去死。” 青婧揉了揉兕子的脑袋。“生存是生物的第一本能,万物本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兕子可以确定青婧是真的很认可《进化》里的理论,安慰人都能用到里面的理论。“你的安慰真特别。” “不喜欢的话我换个祝福。”青婧道。“祝你在有生之年找到能让你不惜性命也要去追求的东西,无谓的破坏就不要了,浪费精力。” 想起对方丰功伟绩的兕子:“....” “我没有为了破坏而破坏,而你,有这种趋势。”青婧道。“生活太枯燥乏味,对什么都提不起劲,便想做点什么寻找刺激,什么不能做就做什么,欣赏周围的变化。” 兕子无言。 她确实有这种心理,喜欢看周围人恐惧的反应,因而那是按部就班被打破的反应,她喜欢变化,喜欢刺激。 青婧认真道:“做为一个有趣味的人,哪怕是破坏,哪怕是生灵涂炭也该是有目的的破坏,不然比什么都不做更无聊,还很低级庸俗。” 兕子:“我们换个话题吧。” 她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是有病,但她也不想被青婧治好的同时吞下青婧喂的毒。 青婧脾气很好的道:“可以,你想聊什么?” 兕子想了想,问:“人死后可会有来生?” “有。”青婧回道。“但你也不要抱希望,轮回之前,灵魂会洗去今生所有的记忆方能走入来世,来世的你与今世的你完全无关。” “我听说,行善者来世会投生在好人家,若是为一个人行善积德,可会?”兕子忐忑的问。 青婧不由对兕子侧目,迟疑了下,还是诚实而残忍的道:“且不说什么是好人家,在很多人看来锦衣玉食的你生在人生终点,但你的生活,你自己知道。轮回,来世生在什么样的人家只看运气,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干扰,运气好,恶贯满盈亦会生在人生终点,运气不好,圣贤也会投生为最低贱的奴隶,甚至,连智慧生物都做不成,而是投生为草木虫鱼。” 兕子愣了下:“我从未听说过这种说法。” “真相总是不符合期待,而对不符合期待的事物,人也只好闭上眼不看。”青婧道。 “那你又是如何看到的?” “曾有巫女亲身踏足黄泉幽冥。”见兕子目光流露出光彩,青婧道:“是活人入幽冥,凡人做不到的。” 兕子哦了声。“真是冰冷的真相,来世如此不可期,圣人亦可能投生奴隶牲畜,谁还会为了来世而行善积德?” “你希望弄到粮食避免辛国人尽相食是为了来世?” 兕子摇头。“我从不考虑自己来世如何,而且我也不是为了行善。” “不论你的初衷是为了什么,你所为都会救很多人,你会因为这不能让你来世继续荣华富贵就不救人了,我也不会因为杀人无算会让我死后永坠地狱便不做了,因为我的研究需要材料。” “但你我这般的人很少。”兕子道。 “那又如何?”青婧道。“自然规律不会因为少数而改变,同样也不会为多数人改变。” 兕子反驳不了,也不想反驳,世界本就是如此。“如此公平的轮回是如何诞生的?” 这种纯粹随机的轮回,可以说是她听过所有关于轮回的传说中最公平的了。 圣人、恶人以及普通人同一起跑线。 “据说是神灵创造的。” “神祇不应该是创造惩恶扬善的规则吗?” “惩恶扬善的神祇是凡人想象出来最美好的形象,氓庶也同样想象了最完美的君王形象,你会因为他们的相信便成为别人想象的君王模样?” “不会。”兕子不解。“既然不是因为凡人,那神祇是如何有创意的?” “要么太爱,要么太不在乎。”青婧回答。 兕子用眼神表达自己听不到,求解释。 青婧问:“如果你连生存都无法维持,你会想着行善吗?” “不会,生存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我觉得活着很没意思,但若无法生存,我会践踏任何道德良善尝试踩一条生路。”和生存一比,道德良善甚至血亲都不过一钱不值的泥,兕子道。“不过我现在也没有行善之心。” “但你有能力行善。”青婧道。“只要你愿意,你随时都能行善。” 兕子听懂了。“若行善可保来世投生富贵人家,贵者将永贵,贱者将永贱。” 青婧颔首。“是啊,善恶决定来世,不过是血统神圣的衍生罢了。当然,也有种说法是有心为善,无心为恶,虽恶不罚。但这个没法定义,靠什么来判断别人有心还是无心?靠世人的评价?白帝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很长的时间里她的名声都很臭,但她是恶人吗?靠当事人的认知?所有人都认为我恶贯满盈,但我的内心从来都不认为自己为恶,那我是善还是恶?不论哪一种,都是凡人的善恶标准,神祇和凡人又不是一个物种,善恶观一样吗?或者说,神祇有善恶观念这玩意吗?” 兕子:“....” 青婧继续道:“不过这倒不是最重要的。” “那最重要的是什么?” “若可以期盼来世,那么人会因为觉得来世有希望而对今生更加忍耐而不反抗。神祇深爱自己的造物,比起造物逆来顺受,祂更愿意自己的造物奋起反抗自己身上的残酷命运。”青婧道。“来世不可期,唯有今生。” 兕子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众生在神灵的眼中是一样的,此谓不仁,却也是神祇的公平。 青婧赞许的点头。“孺子可教也。” “那没有轮回,没有来世不是更能绝了凡人对来世的期盼?”兕子问。 青婧点头。“所以还有第二种可能,神不在乎,祂只是一时兴起创造了轮回,简单粗暴的选择了纯粹随机的绝对公平公正规则。” “不论是哪一种,人死如灯灭,来世不可期。”青婧看着捻着羊角手串的兕子道。 兕子哦了声。“我本就不在意来世。” “你不在意的只是自己的来世。”青婧道。“你期盼另一个人的来世。” 兕子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你的亲友死了,你难道不会期盼他们的来世?” “不会。”青婧道。“人死如灯灭,来世的师尊不是师尊。” 兕子:“...你比我理智。” 青婧心说这么久也头回发现你这么重情,对待生母与次姐都一直在演,却对一个普世观念里不是人的小奴隶一直惦念。 认识这么久,今天是兕子第一次在心里想起小奴隶,却非什么温情脉脉,更不激烈,只是期待小奴隶的来世,心绪起伏从始至终....也不是从始至终,知道来世不可期时兕子的心绪起伏还是很大的,却只是一瞬,一瞬之后便被控制住了。 青婧有点怀疑兕子是否猜到了什么。 兕子踏入穷桑国都桑林的时候很难相信这是自己曾经见过的那座国都,民生凋敝,家家悬挂铭旌。 兕子忍不住感叹:“我突然觉得,我的家族是那么的温情脉脉。” 青婧不由看向兕子。 兕子道:“我们再怎么血亲相杀,争斗杀戮也主要发生在上层。” 跟草似的杀了一茬又长出来的都是公卿贵族,以及国君的血脉,底层倒没多大影响,不像穷桑国这遭,举国都给拖进去了,国都沦为多国角力的战场。 青婧道:“所以辛国始终在变强,而穷桑国,经此一遭,元气大伤,若能得明主梳理内部再休养生息二三十年或许还有生机,不如便只能啃老本,何时啃完了老本何时便该亡了。” 兕子道:“穷桑午其人....继位后必定穷兵黩武。” 青婧颇为期待的道。“若如此,穷桑国的疆土越大,离崩溃也就越近。” 奈何比起理清楚并解决内部矛盾,古往今来的王侯们都更喜欢对外转移矛盾。 没办法,解决内部矛盾必须变法,而变法....还真没几个有好下场的,要么变法的国君从心,然后主持变法的臣子被杀,要么就是国君坚定不移,国君和变法的重臣正好一块死,黄泉路上也不孤单。 至于变法成功,国君和重臣倒不会死了,但公卿贵族被推到市井砍头必定是每天上演的好戏。 她记得葛天国搞变法的那几年,每天都有贵族被杀,不是论个的杀,是论族,一族一族的人头落地,短短数年里死得公卿贵族抵得上十数年死得了。 即便如此,也走得艰难无比。 台城险些被公卿贵族攻陷,葛天侯差点被以叛国罪处死。 妥协与软弱是生物的天性。 葛天侯是私生子出身,生母为奴隶,也就是奴子,奴子在法理不算人,普世道德上也是被认为是财产,自然不会有继承权,因而葛天侯上位的方式甚为与众不同。 杀光所有血亲上位的国君从一开始就悖逆了礼,注定与礼无法共存,不可能低头。 别的国君低头可以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锦衣玉食,只是失去了权力,但葛天侯向祖制低头意味着深爱的妻子与疼爱的孩子正好整整齐齐的上路。 葛天侯必须变法变到底,别的王侯没他的倒霉处境,自然做不到他的不惜一切。 不过也正是葛天侯的不惜一切让他赢到了最后,将葛天国内部积压的问题理顺后剑指四方,葛天国的疆土翻了至少一番。 兕子狐疑的看着青婧。“你怎么这么期待?” 青婧道:“我忘了,我现在有你提供材料了,穷桑国如何,已与我无关。” 兕子眉头跳了跳。“穷桑国的情况你....”网首发 “一点小小的推波助澜。”青婧理直气壮道:“没有我,他们也会打起来。” 兕子默然,但没有你,不一定会打得这么凶残。 无事生事,小事化大,大化得没完没了正是青婧的拿手好戏。 “人蠢被利用只能怪自己蠢,怎能怪我不怀好意?”青婧讥道。“还有,你也是受益者,一个强大的王权非诸侯所愿,一个强大的牧呢?” 兕子想也不想的回答:“自然也非诸侯所愿,除非那个牧是自己。” 青婧问:“可喜欢这份礼物?” “那会儿你我还不认识。” “但总归于你有益。” 兕子不由噎住。 青婧继续道:“对了,在桑林这段时间我就不出门了,免得被人认出来。” 兕子很想问一句你曾经在桑林做过什么要这么避着人,但想了想青婧提过的曾经在别的地方的丰功伟绩,算了,还是别问了。“我为你安排几个护卫。” 青婧摆了摆手。“没必要,你的护卫加起来连我都打不过。” 这就有点扎心了,但又没法否认,青婧的武力如何不得而知,兕子没见过她动手,但她的用毒能耐是真强,有回沐浴,青婧换下的衣服里一大堆放着特殊调料的小包。 “对了,能否给我弄点材料。”青婧问。“不然一整天闷在屋子里发呆也太无聊了。” 兕子:“...我觉得你不如好好想想如何完善你的进化理论。” “哪里需要完善?” “按照你的理论,不同物种之间存在生/殖隔离,元洲五大种族,鲛人我不太清楚,但剩下四个,存在生/殖隔离?”兕子问。 青婧:“...没有。” 大荒最和她过不去的莫过于智慧生物们了,生/殖隔离于所有非智慧生物之间,唯独不存在智慧生物之间,而生/殖隔离只是智慧生物打她脸的其中一巴掌。也就兕子是个草包,懂得不多,换成望舒,找出的巴掌能多到打肿她的脸。 兕子道:“这难道不能证明你的理论需要完善?” 青婧不悦:“为何不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真相还不够了解?也许所有智慧物种本质上就是一个物种。” 兕子无语的看着青婧。“你都精通五大种族的语言了,难道就见过别的种族?” 哪里像一个物种了? 青婧理直气壮道:“大荒多大?宇宙多大?我们真正了解的又有多大?我们觉得不可能,说不定浩瀚星空中,这只是很正常的现象,谁规定一个物种的就必须生得一模一样?” 兕子愈发无语。“元洲五大种族,有天上飞的,有地上跑的,还有水里游的,说是一个物种?你扪心自问荒谬不?” 青婧道:“....就算不是一个物种,也不一定就是我的理论错了,也可能是其中有什么我们还没发现的事情,是它导致了我的进化理论无法解释智慧生物。” 兕子诚恳的点头。“所以你不妨这段时间好好思考这背后有什么理由。” 实验材料什么的就免了吧。 青婧:“....” 第327章 第十八章明月 兕子短时间内见不到新任穷桑侯。 新君忙着处理前任的丧葬呢。 兕子颇为诧异。“穷桑先君不是死了一年有余吗?” 诸侯五月而殡,王七月而殡,不是早该埋了吗? 青婧道:“都忙着干掉别的兄弟姐妹,谁会有空收敛尸骨。” 兕子想了想。“我记得,穷桑国的少君们是在先君病重垂死时干掉嗣君的。” “对啊。” “那嗣君死后,少君们....先君死了?” “还没。” 兕子哦了声,又问:“先君如何死的?” 官方说法是病死的,因为少君们打起来之前先君就已经病入膏肓了,但病入膏肓并不代表一定是死于疾病。 “自然是饿死的。”青婧不假思索的回答。 兕子忽然觉得自己真是这世上一等一的孝子,史官应该为自己的孝顺列传传颂,看她对辛襄子多好,死的时候没多少痛苦,死后尸身也没扔在屋子里腐烂生蛆,直到化为白骨才想起来下葬。 青婧用古怪的目光看着兕子。“你怎么了?” 兕子回道:“我好像被我自己的孝顺给感动了。” 青婧:“....”虽然总觉得哪里很诡异,但又好像很有道理。 辛襄子死得很惨,但古往今来死得比他更惨的王侯一抓一大把。 帝国迄今为止非正常死亡的王侯超过一半,基数上去了,自然什么奇葩残忍的死法都能找到。 辛襄子,死得还挺舒服的。 不待青婧理顺脑子里的思路,兕子先恢复了正常。 见不到穷桑侯不代表她就没事干了,至少有三件事是需要做的。 第一件,联络粮商,桑林是国都,人口和驻军还有外来流动人口都众多,这么多人口,自然不可能只靠穷桑原本身供养,倒不是说产的粮食不够吃,而是贵族普遍有在家囤个三五年存粮的习惯,因而只是吃,那是够了的话,但要囤的话就不够了。 有需求自然有买卖,桑林能找到很多粮商,兕子让夷彭去寻粮食。 她要买粮食,多多益善。 不过不买粟这类贵者吃的食物,而是买麦和糟糠这类贱者食,反正什么粮食便宜她就买什么。 为了买粮,兕子将自己从辛国带来的所有奇珍异宝都给了夷彭。 夷彭估算了下,表示这些虽然都很值钱,但也买不了大君你想要的那么多粮食。 “这些是定金,剩下的钱待我回了辛国再给。”兕子理所当然道。“当然,粮商若是不介意定金也到时候回辛国一起结,我可以给他们一份通关的文书,让他们能一路畅通的将粮食送到辛原。” 商队出门在外最怕的就是被贵族惦记抢劫,偏偏这又是很常见的情况。 兕子的文书并不能让商队避免盘剥,但至少不会盘剥得太厉害,并且只要不是和辛国有仇,都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阻挠,很容易被辛国当成转移国中矛盾的对像。 夷彭想了想,问兕子:“你可介意粮商送粮时夹带别的货物?” “只要他们为辛国带来的粮食足够多,随便他们夹带什么。”兕子回答。 夷彭心里顿时就有数了, 第二件事是关于育幼院的。 本来只是用来收养失去父母和被父母给遗弃(完全可以当父母死了)的孤儿,不过,俗话说凡事开头难,兕子却觉得不然,分明是越往后越难。 最早的时候也没多少孤儿,而且都很小,随便喂点羊乳什么的就可以了,但随着小孩长大,显然不可能只喂点羊乳就行了,但终究是小孩,也吃不了多少。 只是,一个孩童吃不了多少,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个呢? 一对人族夫妻,身体没毛病的话,一辈子至少能生二十个孩子。 显而易见,莫说氓庶,便是贵族也大多养不起这么多孩子,除非是最拔尖的贵族,比如国君或是能与国君叫板的这类,不然贵族一般都会控制自己子嗣的数量,少则一两个,多则三四个,仅限于合法子嗣,私生子等同于奴隶,养起来成本很低,倒是无所谓多少。 因而贵族中,合法子嗣的数量也往往代表着身份地位(仅限于男性贵族,女性贵族除非自己无法做主,否则能生两个绝不生三个,能生一个绝不生两个,不生的倒是没有)。 氓庶生育的孩子,很多时候不比王侯差,但王侯是养得起所以随便生,氓庶是买不起避子汤,一碗避子汤的钱可以让全家饱食一顿了,而夜晚除了造人也没别的事可做,孩子没法不多。 孩子生得多,又养不起该怎么办? 各地有各地的风俗。 冀州的风俗是通过溺杀女婴来控制人口。 兖州的风俗是所有孩子里只留下身体最强健最有希望成活的,然后将身体脆弱或相对不够强健的卖为奴隶,卖不掉的话就扔掉,这些被扔掉的孩子,一般都会被沦为同类的口中食。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有心狠点不想便宜别人的则是将卖不掉的孩子下锅炖肉羹全家打一顿牙祭。相对来说,自己吃不下,和别人换了孩子再打一顿牙祭反倒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育幼院这些年捡的孩子一年比一年多,去岁的大火后育幼院的弃儿数量更是暴增。 育幼院搞了这么多年,收养的孩子多了,糟心事也多,养不起时把孩子给扔了,后来发现孩子被育幼院捡了还活着的又找来的也不少。 一类是想讹点钱,怎么能一点钱都不给就抢走别人的孩子?太不讲理了。 兕子为了表示对方没冤枉自己,非常不讲理的将想讹钱的人都挂城墙上风干了。 第二类就有点复杂了,是真心想将孩子带回去养的,但不少孩子不想回去,不愿意原谅,不想回去,也因此受到了社会道德的谴责。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当初也是无可奈何,如今父母寻来了,为人子女怎能如此无情?父母生你养你难道没有恩? 有不愿原谅不想回去的,自然也有在兕子看来脑子有毛病想回去的。 背叛只有零和无数次。 曾经可以在艰难时把孩子给扔了,日后碰上同样的处境难道不会扔第二次或者更加精明些,卖掉?人牙子不会买年纪太小的孩子,因而夭折率太高,但年纪不大不小不那么容易夭折的却是很喜欢的。 兕子几乎想都不想就准备第二类父母一起挂城墙上风干,育幼院的孤儿吃她的喝她的,这么随随便便就让人带走了,她不跟冤大头没什么两样了? 最终还是没能如愿将第二类父母给风干,被媵正给拉住了。 第一类讹钱讹到国君头上了,那是活腻味了,但第二类,真没冒犯到国君,也没打算讹钱,纯粹是想要回自己的孩子。再加上人族重孝,孝贯穿了人族文化的始终,兕子要真把人给挂城墙风干了,不仅会名声臭不可闻,还会引起动荡。 血缘是礼与宗法的核心,而孝是血缘的核心,以礼治天下也可以说是变相的以孝治天下。 一国之君带头挑战践踏孝道,不是挖坑埋自己吗? 生命可贵。 而且育幼院的开销越来越大,兕子私库的钱和她支援的钱粮都撑不了太久了,不如让那些父母带走一部分以缩减开销。 媵正拉住了兕子,却也激起了兕子的怒气,理智如缰绳拽住了她不大开杀戒,但怒气不宣泄出来憋在心里也伤身。 不能杀? 没关系。 这世上多得是让人生不如死的法子。 拒绝了媵正的提议,兕子同那些父母算了一笔账,非常认真的算了算养一个孩子需要花多少钱。 育幼院的孩子吃她的喝她的用她的,她不想当冤大头,既然你们是亲生父母,那就还钱吧。 底层氓庶有识字的吗? 自然是没有的,自然不会懂兕子批发式的养幼崽,单个抚养成本其实很低,不过再低也是还不起的。兕子养那些幼崽虽然不是锦衣玉食,但吃饱是最基本的保障,只这一项的开销就足够让任何一个氓庶吃不消。 底层氓庶一年都吃不上几顿饱饭可不是为了减肥,而是现实条件不允许吃饱。 兕子允许那些父母为奴抵债,什么时候还清了就可以带着孩子离开。 杀了足够多的鸡后育幼院终于没再被人找麻烦,但入不敷出的问题始终没能解决。 不能解决入不敷出的问题,育幼院迟早关门,那些孩子也可以回到街头当乞儿了,能活几天看运气。 育幼院的孤儿也有做点手工赚点钱,但太微薄了,根本无济于事。 思来想去,兕子决定安排育幼院的孤儿们读书识字。 虽然还不确定能干什么,但识字的人以后总归会多几条路,总能提供足够的回报。 要教导读书识字自然需要教书先生。 这年头识字不是贵族也必当有贵族血统,不屑给一群鄙贱孩童教书。 兕子给了侠秀一笔钱让他趁着穷桑国大量站错队的贵族被清算的机会买一千名识字的奴隶。 贵族,尤其是大贵族,家中僮仆成千上万,自己亲自管必定是管不过来的,因而贵族都不是自己管理奴隶,而是通过奴隶来管理奴隶。 奴隶中的管理阶层多是贵族的世奴,服侍一个家族许多代人,因而多少都识字识数,不然没法为主人管理众多奴隶。 普通奴隶随便买卖,但世奴却不是。 一个贵族氏族若非家道中落到吃不上饭或是政治争斗中站错队惨遭清算,其家族中的世奴都不会放出来卖,贵族的心腹奴隶都出自世奴,对于知道自己太多秘密的奴隶,贵族是宁可赐死也不会卖掉。 贵族惨遭清算人头落地,做为财产的奴隶却不会死,而是拉到街上卖掉,换来的钱粮充入国库。 识字的奴隶价格往往不便宜,但穷桑国这回清算的贵族实在是太多了,发卖得世奴自然不是小数目,不管是什么东西,多了就不便宜了。 机会难得,兕子觉得自己没理由错过。 第三件事则是拜访一些擅长水利的士人匠人。 紧挨着云水,又是平原,穷桑国的运河挺发达的,擅长修建水利的匠人自然也比辛原多很多。 兕子向青婧请教了一番穷桑国一些水利人才的名字,再筛选列了个名单给忠于自己听自己话的护卫。 至于忠心的护卫走后安全怎么办。 护卫也不全是忠于她听从她话的人,大半都是辛鹿安排的,侠秀这个沿途什么都负责的头头更是辛鹿的心腹。兕子相信侠秀会非常用心的保护自己的安全,毕竟,自己死了,新君就是辛钺,辛钺继位与归乡继位并无区别,辛鹿一定会死。 需要安排的事情都安排了人去做,兕子每天都蹲在家里陪青婧,确切说是看住青婧不出门打猎,顺便向青婧了解一下穷桑国的内部矛盾,说不定哪天就派得上用场。 身体外表看着很正常实际上与死亡只一线之隔·本来就没准备出门的青婧:“,....”自己的人品就那么不可信吗? 事实证明兕子的做法用处非常多,包括她自己都没想到的。 半夜被冒充奴仆的刺客摸到门口时不待兕子从被窝里找到弩,刺客便被半夜出来找吃的青婧顺手料理了。 真料理。 兕子被惊醒去看的时候青婧的指尖冒出了黑色的仿佛树根似的东西扎入刺客的身体里,刺客的身体很快只剩下了一层瘪瘪的人皮,中间的血肉都没了。 兕子:“....” 青婧道:“吵醒你了,抱歉。” “不用,吵醒我的不是你。”兕子瞅了瞅青婧指尖的根须。“你不是人族?” “我是人族,纯得不能再纯的纯血人族。”青婧道,不论是父族还是母族往上数一百代都是根红苗正的人族。 兕子伸手想碰碰根须,爪子被青婧一巴掌拍掉。 “危险。” 兕子哦了声,道:“人族身上不会有这个,你怎么会如此特别?” “改造的。”青婧解释道。 兕子想了想青婧的丰功伟绩,都能在活人身上搞种植,那把自己给弄成这般模样也并非不可能,只是....“你够狠。” 对别人狠是很正常的事,因为疼的是别人,但对自己都这么搞,这般心性,不管干什么都很难不成功。 “没有不惜一切的决心可不能成就梦想。”青婧道。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兕子心说那我也没见过你这么不惜一切的。 将刺客吸干后根须缩回了青婧的身体里。 兕子看着尸体,蹙眉,这死状显然没法让奴仆来处理,伸手摸了摸人皮,发现一点水分都没有,蹭蹭的跑回了屋里用火镰将烛火点燃,再端着青铜烛台跑回来。 人皮一点就燃,没一会便烧没了,骨头倒是没烧没,但异常的脆,仿佛骨头里的物质都没了似的,兕子一捏就碎了,便对青婧道:“你把骨头捏成粉。” “干嘛?” “这死状没法对人解释,你也不想暴露吧?” “没人知道我能这么杀人。”青婧拒绝。 “就算这样也容易引起注意。” 青婧还是拒绝用手捏骨头,在兕子找了一个另一个青铜烛台回来这才点头用青铜烛台将骨头敲成粉末。网首发 青婧的效率很高,不一会便只剩下一地粉末了,兕子用脚踩扬了几下便到处是了,再也没人能认出那些白色粉末曾经是什么。 终于结束,兕子发现自己也睡不着了,拉着从厨房弄了半只烤羊准备回屋吃的青婧爬上了屋顶一边聊天一边吃肉。 兕子还不知从哪翻了一壶米酒。 小小的抿了一口米酒,太辣了,兕子将酒壶递给了青婧,同时问:“青婧,你说月亮上是什么模样?” 青婧接过酒壶,目露不解。 兕子瞅了瞅天上的两轮明月:“你最早的记忆是从何时开始的?” 青婧道:“七八个月的时候吧,更早的事我记不清了。” 兕子惊讶了下。“那你比我早,我最早的记忆是一岁左右,我满地乱爬,爬到石阶旁的时候有人推了我一下,我从石阶上滚了下去。” 青婧顿时了然为何大部分人记事都是三四岁,兕子却是那么早:“人对于死亡总是印象深刻。” 兕子点头。“在我还不知道何谓死亡时我便已深深记住了它带来的恐惧,不过,我记住的不止恐惧。” “还有什么?”青婧配合的问。 “还有明月。”兕子回答。“我失去意识前第一次看到了天上高悬的双月,真美。” 青婧瞅了瞅双月。“是很美。” “所以有时会好奇月上有什么,是否有传说中的月宫与月神姐妹。” “有石头有土壤。”青婧回答。“月宫月神有没有不清楚,但这两样肯定有。” 没想到青婧真能给出回答,而且答案还如此清奇,兕子不由懵逼的看着青婧。 青婧解释道:“我们脚下的大地是一个圆球,环绕着太阳运转,而同样是圆的明月环绕大荒运转,我的师妹提出了一个猜想,没有月宫与月神,月之于大荒便如大荒于太阳,都只是浩瀚星河中微不足道的一颗星星。” 兕子的脑子转了好几转也没完全明白,但有一点还是听明白了。“意思就是说,望舒和常仪的上面和大荒是差不多的。” 青婧点头。“岩石与土壤是一颗星球必不可少的东西。” “也就是说,望舒常仪上面也可以开垦种植?”兕子问。 青婧为兕子清奇的脑回路沉默了一瞬。“理论上可以,但你得知道,哪怕是离大荒最近的望舒也有四十七万里,而且没有道路。” 四十七万里。 兕子的脑子里下意识闪过了元洲的长宽,宽不清楚,但东西长度好像没超过两万里。 “你不是想成为无所不知的全知妖吗?若不能登上月,你如何知道月上面有什么?”兕子道。 “我以后一定会登上月,不仅会登上月,我还会登上所有的星星,探索每一颗星辰上有无生命,若有生命,又是什么模样。”青婧自信的道。 兕子道:“我相信。” 冲着你能为了长生将自己从人改造成不知道算什么的生命形态,我没法想象你会有做不到的事。 只要拥有足够多的时间,青婧终有一日会如愿,而她正在一步步解决时间这一难题。 青婧敬了一口酒。“承你吉言。” 兕子也饮了一口,感觉脑袋晕乎乎的,但还是坚持的问了一个问题:“若成了全知妖,过去无所不知,未来也如过去般一览无余,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青婧不由对兕子刮目相看,这问题问得可真是刁钻。“全知妖活着自然是没什么意思的,待到那时,我会自尽。” 兕子惊呆了。“你成为全知妖就是为了自尽?” 青婧不以为意:“这世上谁不是向死而生?唯一的差异只在于死的过程不同。” 第329章 第二十章婚盟 青婧没想过自己有生之年居然还能看到关于几千年的旧婚制死灰复燃的好戏。 人族的婚姻有嫁娶以及合婚两种,相当成熟,但实际上也并非一开始就如此。 最早的时候根本没有婚姻,因而那会儿选择继承人时都优先选择女儿或女儿的后代,因为儿子的子嗣不一定是自己的后代,但女儿的子嗣肯定是自己的后代。 不过这也有个风险,生育是一件相当高风险的事,别看人族如今女人生育的死亡率很高,但远古时代的生育死亡率更高。 氏族隔三差五的换个首领,显然不利于统治的稳定,而且培养继承人的成本也不低,辛辛苦苦培养一个继承人,结果突然死了....心情绝对甚于一觉醒来发现操了一条狗。 刚开始那会儿因着人族生存环境与处境都很恶劣,男性虽没有生育风险,但死亡率比女人也更高,这个问题也就一直不算问题。 直到后来人族的文明发展得进步了一些,寿命也因此增加了不少,女人的生育风险与死亡率便不免开始被注意到。 不少王侯贵族开始搞出了立儿子为继承人,但儿子的后代没有继承权,下下一代必须是女儿后代的奇葩操作。 想法很美好,现实自然是骨感。 比起立姐妹的后代为继承人,男性继承人更愿意杀光自己的姐妹及其后代然后让自己的后代当继承人。 但这些干掉姐妹及其后代的男性继承人也同样面对着前任的困扰:儿子的子嗣不一定是自己的后代。 也曾有男人试图将女人关起来不能见到自己之外的男人,想法很美满,现实仍旧骨感。 远古时代的生产力不支持这么浪费人力。 除了最顶尖的王侯贵族,没人能养得起一个不事生产的配偶,底层这么搞只会饿死全家,上层的王侯贵族倒是可以这么做,但若是联姻,配偶就不可能是自己可以随便关起来的人。除非配偶出身低贱,但这样的话,生下的后代不免被瞧不起甚至排挤。 除非将所有女人都关起来,这样谁也不会被嘲笑了,但彼时人族很多诸侯公卿都是女人,王座之上的炎帝更是个母的,炎帝能容忍底下为了权力厮杀,但找麻烦到她头上那就是全族活腻味了。 还有羽族的影响。 人族和羽族相杀数千年,很难不受到彼此的影响。 羽族的男女地位是平等的,不管是女人把男人关起来还是男人把女人关起来都是犯法的事。 羽族的男性也从来都没有人族同性的困扰:羽族女子从怀孕到下蛋只需要三个月,时间太短,想判断是否自己的后代不难。值得一提的是,羽族是雄性孵蛋,而蛋需要一年才能孵化,比人族女性的十月怀胎还久。 根据青婧的研究,羽族雌性揣卵的时间虽然短,但损耗的元气却比人族的女子更大,让羽族雌性再孵蛋不现实,因而形成了雌性下蛋,雄性孵蛋的传统。 多方面的因素最终导致当时的人族男性放弃了不符合现实的做法,最终尝试出了最早的婚姻概念:血缘婚。 儿子的子嗣不一定是自己的后代,但儿子和女儿的子嗣肯定是自己的后代。 女儿继位倒也罢了,但儿子继位就必须娶了自己的姐妹,只有和自己姐妹生下的后代才有继承权,和非姐妹生下的后代没有继承权,哪怕经过很多年的争斗,男性贵族为自己所有的子嗣都争到了继承权,但和姐妹生下的后代仍旧是最优先的继承人。 历史上最经典的案例莫过于青帝与其异父异母的庶兄,青帝只是西陵侯法理上的嫡女,实际上她生父是哪个鬼知道,但只因为她是西陵侯的姑母生的,她就是第一继承人,所有人都支持她继位,也导致了西陵侯从这个女儿出生起就想弄死她给庶子腾位置。 不过穷桑侯遵循的古制比青帝更久远,男性继承人为了将竞争对手踢远,选择了将会跟自己抢夺权力的姐妹远嫁.... 历史证明这是个愚蠢的做法。 姐妹的后代同样有继承权,因而经常远嫁的少君的子嗣日后回来抢权,将两个国族给合并的情况。 穷桑侯拿来对付兕子的所谓古制并非胡扯,而是真的曾经有过。 只是这种婚姻制度带来的内耗太严重了,最终被恨不能所有人力都用来对付羽族王朝上的炎帝给镇压废除了——想继承母族的财产就继承母亲的姓氏,但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姓氏,如果继承的是父亲的姓氏,那就没资格染指母族的任何东西,反之亦然。 这也算是嫁娶婚的雏形。 兕子颇为无语。“我还以为他是随口乱扯的幌子。” 青婧道:“人族的婚姻制度折腾了四五千年一直从炎帝时代折腾到白帝时代才完全成熟,换了又换,只要足够勤快,不论怎样奇葩的婚姻旧制都能从史册中翻出来。” 兕子很想说除了你这种过目不忘的也不会有人能将完整的《大荒纪年》给倒背如流,那可是将近一万年的历史。 “不过为何白帝时代就没再折腾了?”兕子好奇的问。 青婧回道:“因为有个叫羲和陵光的人发明了男用避/子药,贵族女子通过给配偶和面首灌药的方式掌控了自己的生育权力,生下继承人后便不再生育,不再生育自然不用担心死于生育,连药喝多了伤身体都不需要担心。 没有了生育风险拖后腿,男性贵族与女性贵族展开了激烈的继承权厮杀,再加上当时在位的是白帝,白帝的血统有问题是众所周知的事,旧有的既得利益者非常排斥她,奈何白帝不是常规的继位为王,她是血与火中杀到王座之前,再于万民的民意中登基为王,旧有既得利益者的排斥却并不能阻止她的上位。 而白帝上位后也不可能和排斥自己反对自己为王的贵族阶层对着干,那不现实,需要拉一拨打一拨,于是想要夺权的女性贵族们聚拢在了她身边给予她支持,捍卫她王权的法理性....然后你应该猜得到。” 兕子懂了。 白帝,历史上屠杀贵族最多的王。 现在想想,白帝在位早期时被她杀掉的诸侯公卿,男性比例相当大,在杀别人全家时,白帝一直尽量对女性贵族手下留情——留下足够聪明的女性继承爵位封地,兕子依稀记得白帝重用的一位女性权臣就是被她灭了全族的遗孤,不够聪明的....也不会出现在白帝之前,早八百年就被豺狼分食了。 直到后来男性贵族和女性贵族的权力不分伯仲后白帝杀人才进入公平公正的模式——男女比例对半开。 兕子有点怀疑,男性贵族和女性贵族在那会儿掐起来是否有白帝的手笔。 一个血统不纯并非纯血人族的王面对的恶意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 反正,白帝是帝国历史上遭遇刺杀的频率最高的王,没有之一,仅是史书有载就超过三千次,没被史书记载的只会更多。 干坐着等死显然不会是一个能在山河破碎中收拾烂摊子坐上王位的人的性格。 分化贵族阶层,然后让男性贵族和女性贵族陷入内耗,她这个混血人王才能坐稳王位而非哪天莫名其妙就暴毙。 若是如此,那么在玩分化敌人这一招上,白帝可以说是无人能及了。 别人分化的只是一两个家族,也就那么点人,白帝是将贵族阶层整个分化成了两半。 白帝在位时间相当长,长达四百年,贵族阶层的男女贵族血腥争斗与厮杀也持续了四百年,哪怕是至亲骨肉,在生下来那一刻便已注定敌人与盟友。 弑亲在那个时代比吃饭喝水还平常,也更不会有人有心理障碍——通往权力的道路由白骨铺成,要么做脚下的白骨要么做踩着白骨的人,没有第三选择。 直到白帝晚年身体衰败加上头疼的折磨无法再如年轻时那般有力的掌控帝国,不得不开始考虑继承人问题。 一来为了王位,二来没力气再掐,掐了四百年,死了太多人,双方都有点受不了,需要缓缓的男女贵族终于握手言和,坐下来好声好气的商量出了帝国沿用两千余年的婚姻与嫡长继承制――第一个婚生子为第一继承人,男女看天意。 值得一提的是,白帝之后女性人王层出不穷,但帝国也对王位角逐者的资格增加了更多的条款:坚决拒绝再出一个杂种王。 漫无边际的闲聊了没多久便见侠秀气冲冲的跑来了。 兕子抄起自己从不离身的弩瞄准侠秀。 侠秀顿时止步。“大君是何意?” “看你火冒三丈帮你降降火。”兕子回答。 侠秀深呼吸,终是将起伏过大的情绪给镇压了下来。 兕子这才将弩放下。“有事?” “听说大君答应依古制与穷桑国联姻?”侠秀问。 兕子点头。“我与下一任穷桑侯的子嗣会继承两个国族。” 侠秀深呼吸,问:“之前不是说向穷桑侯的次子求婚吗?” 虽然之前反对兕子与穷桑侯联姻,只是因为不在辛国,阻止不了兕子,但现在侠秀忽然觉得,兕子合穷桑侯的次子联姻也没那么不能接受了。 “穷桑侯的意志我又能如何?”兕子无奈道。 “大君你在卖国。” 兕子:“我知道呀,但不答应的话我可没法从穷桑台活着离开。” 侍酒的寺人侍女全都脚步沉稳,明显都是练过的,兕子一点都不想尝试自己有没有能耐从穷桑台杀出来。 侠秀怔了下。“穷桑侯怎会如此?公叔归乡?” 兕子不由对侠秀刮目相看。“你还挺聪明的,难怪能成为鹿的心腹。” 侠秀道:“公叔归乡不论许诺得多美好,他都不会兑现。” 辛氏内斗凶归凶,但还没出现过出卖辛国利益的公族。 似乎这个氏族的人奇异的将国和国君分割了开来,而不像别的国族那般君即国家。 兕子道:“我知道,我也知道要是死了,穷桑侯什么都得不到,一定会很郁闷,但我没道理拿我的命去恶心人。” 侠秀叹了口气。“我连夜送大君离开穷桑国。” 兕子拒绝。“穷桑侯许诺我三十万石粮食,我不能食言。” 侠秀错愕。“您不是要借十万石粮吗?” 兕子理所当然道:“买家添了条件,卖家自然要提价。” 很有道理...个屁啊。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侠秀劝道:“您从党氏与商人手里收集到的粮食已经足够了。” 兕子摇头。“若只是救济贵族与地主,现有的粮食自然是够了的。” 侠秀道:“正是如此,大君实是没必要受穷桑侯的威胁。” 兕子忽然深刻理解了鸡同鸭讲四个字的含义。“我不会走。” 侠秀闻言也不打算取得兕子的同意了,他的主上是辛鹿不是兕子,一边心里踅摸着怎么绑兕子归国一边告辞,然而告辞之后刚转身腿便被锐器刺穿,不由跪在了地上,扭头看到了兕子手里没了箭矢的弩。 兕子道:“以防万一,这段时间你还是躺着吧。” 侠秀忍不住道:“两个相差无几的国族之间叫合并,体量不同的国族之间只有吞并。” 兕子微笑,笑容明亮柔和:“我知道。” 你知道你还这么做。 侠秀愤怒的看着兕子。 兕子让人将侠秀抬了下去。 青婧问:“你真打算接受这桩联姻?” 兕子道。“看情况吧,我现在才六岁,要结婚至少还得十四年,十四年后谁知道是什么情况,若彼时利大于弊,便结婚,若弊大于利,便想法屠了穷桑氏。” “利大于弊,榨干利用价值后再杀?”青婧问。 兕子惊喜的看着青婧。“青婧你真是我的知己。” 青婧道:“....” 兕子挑眉。“你的眼神真是复杂,我这么做很过分吗让你至于此?” “不过分。”青婧实诚的道。“我只是认识的人里有一对出于爱情结婚的,不免有所对比。” “爱情,那是什么?” 青婧想了想,回答:“我也不知道,但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必定是互相尊重,理解你的追求,并且能够包容你的一切,不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 兕子道:“那不可能,人与人之间,很难不分个高低,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 “没有安全感的人才会试图通过控制来保证安全。”青婧道。“但人并非傀儡,越是控制,越是反弹。你可以想想如果有人要控制你,你会做什么?” “当然是将那人全族挂城墙上风干。”兕子说完不由若有所思。“那不控制别人又要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 青婧道:“强大自身,只要你足够强大,那么你不控制别人,别人也不能伤害你。” 兕子闻言不由看着青婧。 青婧不就是如此吗? 仇满天下,就是没人能干掉她。 兕子问:“你的力量是如何得到的?” “实验。”青婧挑眉。“你想和我一样吗?” 兕子露出了犹豫之情,青婧那成功与失败二选一的对半开比例真的让人很难接受。 青婧道:“纯血人族的寿命不过区区百载,多难受啊,赌一把,成千上万年的寿命,长生不死,你难道不想....” 话未说完青婧剔透的棕黑色眸子莫名惊奇的看着兕子。 听到长生不死后不再犹豫的兕子:“世界上变强的法子很多,我没必要吊死在你这株歪脖树上。” 青婧:“...我能知道你为何排斥长生不死吗?” 兕子道:“我不是排斥长生不死,若你的长生不死方法能用在每一个人身上,我会接受的。” 青婧:??? 兕子道:“你给我看的书里有一些关于羽族的,羽族认为一个人有三次死亡,第一次是躯体的死亡,第二次是葬礼上的死亡,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将你忘了,其中第三次死亡是真正的死亡。” 青婧试图捋清兕子的脑回路,但仍旧捋不清。“所以?”这和长生不死有关系吗? 兕子无意识的捻着羊角手串:“我若是长生不死,凡人的生老病死将如繁华开落一般看得多了便失去了感觉。我所拥有的本就很少,而这很少的东西也大多失去了,仅剩下我对过去的感觉,若记忆随时光而褪色,消弭,不仅我放不下的人会真正的死亡,我也将真正的一无所有。” 青婧终于捋清兕子的思路了。“长生不死的法子能用在每个人身上你却能接受,莫不是因为人是群居生物,如同锚一样巩固你心中舍不去的感觉?” 兕子点头。“对,你说中我的心了。” 青婧看着兕子的眼神不由带上了怜悯。“你固执似个稚子,又苍老如老者。” 无论未来如何,当下在穷桑侯的积极下,不惜人力人命,不到三天便修好了祭天盟誓的高台。 人族的传统,盟誓什么的都要祭天的,誓约内容写在玉圭上,一式三份,一块和牛羊一起埋地里当祭品,另外两块各执一块保存做为信物。 兕子看似随便扫了两眼,实则仔细将玉圭上的内容一目十行的瞅了一遍,发现里头加了一条:若兕子一直没有子嗣,便从穷桑公族里过继嗣子,嗣子同样可以继承父母双方的家业。 说是合婚,这跟嫁婚有什么区别? 兕子头回发现自己的节操在及格线上,和穷桑侯一比,她真的太纯良了。 然而,知道穷桑侯在坑自己又如何? 兕子瞅了瞅祭台周遭的军队,生命可贵。 兕子笑吟吟的与穷桑侯一起用手指蘸了牛耳上取的血涂抹在唇上表示盟誓。 穷桑侯瞧着开开心心的兕子,眼中不由流露出了一丝轻视,果然还是个孩子。 第330章 第二十一章繁衍 穷桑侯说话算话,婚约成立后便开始给兕子粮食,不过因为三十万石数量太大,没法一次性支付,而是会分成三笔支付。 兕子将第一笔的一半先通过云水运到条国,再从条国运到辛国,考虑到条国与辛国的历史恩怨,辛鹿会带着军队去边境等着,等到了还好,如果等不到,那就开战。 救命粮被抢了,相信辛国所有人都会怒火中烧,而愤怒激发士气。 剩下一半粮食兕子则将夷彭留在了南方,将这些粟全都换成麦和糠之类的东西。 对此夷彭甚为不解,麦也就罢了,虽然是贱者食,但糠....只有底层中的底层才会吃这个。 兕子:“它们便宜啊,一石粟能换好几石麦与糠。” 夷彭当然懂这个,这段时间他将所有粮食的价格都给查了一遍还列了详细的价目表,但....“辛人能接受这样的食物?” “我是给氓庶奴隶吃的,它们不挑食,当然,挑食也无妨,我不强迫它们吃,不想吃可以选择饿死。”兕子回答。 夷彭这才反应过来兕子为何要借那么多粮食,不由对兕子刮目相看,活了这么多年头回看到会在灾荒时管到这种程度的王侯贵族。 将事情都安排得差不多后兕子便乘上了归国的船,让夷彭甚为惊奇,这么信任自己吗? 被软禁多日后季孙剡被带到了一艘船上,也终于确定了将自己一家子都给绑了的人是谁。 船上负责照顾他们这些被绑架的倒霉蛋的人手都是昔日东门氏的家眷。 未来的穷桑嗣君妇买下了东门神童虞后又买了东门氏还活着的族人。 但猜到了是谁却猜不透辛子这是想做什么,或者说辛子背后的人想做什么。 辛子年纪太小了,季孙剡不认为一个孩子会闲的没事干来绑一群水利人员,必定是受人指使。 这一想法终止于被带到兕子面前。 兕子正与青婧讨论人族的婚姻制度演化。 不翻书不知道,一翻书才发现人族的婚姻制度演化史真的是相当精彩,在白帝晚期完全成熟之前,差不多隔几百年就要变一变。 兕子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为何以往的婚姻形态都不长久,而现在的婚姻制度却能沿用千年。 青婧:“因为现在用的婚姻制度其核心是一夫一妻制。” 兕子道:“不至于所有孩子多的人死后都会面对穷桑侯的情况吧?” “为何不能?能够养活很多个孩子的人,哪怕不是王侯贵族,也必定家财万贯,财帛权力动人心。只需要干掉自己的兄弟姐妹便能应有尽有,谁能抵抗诱惑?”青婧问。 兕子道:“正常人都不能。” “那就是了,而且谁也不能保证杀到最后自己的子孙还会不会有幸存者。”青婧道。“一大家子死干净被摘桃子这种事历史上屡见不鲜。” “感觉这也太浅显了。” “你想听更深层点的?” “还有更深层的?” “当然。”青婧问:“你可知亲代投资?” 兕子回以懵逼的眼神。 青婧解释道:“自然界里,如果是母亲抚养后代的物种,往往会出现一夫多妻的现象,你可知为何?” “为何?” “因为一夫多妻意味着父亲基本不会对孩子付出多少,哪怕想付出,也会因为孩子太多而给不了多少关爱,因而孩子的抚育主要还是母亲承担。付出那么多,自然不会想要个歪瓜裂枣的后代,雌性便会寻找生命信息优秀的雄□□/配以生下优质幼崽,增加自己后代的存活概率。”青婧尽量用兕子能理解的语言来解释。“就好像,如果你要生孩子,你是会和病歪歪的雄性生还是和身强体健的雄性生?” 兕子想也不想的回答。“自然是身强体健的。” “为何?” “我阿父的情人中也曾有过病弱美人,生一个夭折一个,生两个夭折一双,反倒是那些身体强健的,生一个活一个,生两个活一双。” 青婧觉得兕子以前的生活一定很无聊,不是无聊出境界了,谁会去观察这种事?“对。” 兕子有点好奇的道:“不过这样的婚姻形态,最顶尖的少数雄性会有很多的后代,那占据大部分人口的下层雄性呢?” “自然是人道灭绝。”青婧想也不想的回答。 “何谓人道灭绝?” 青婧想了想,给兕子举了例子。 冀州杀女婴成风,因此男女人口比例差异很大,三比一那还是好的,严重的地方甚至能达到十比一。 那么问题就来了。 本身上层雄性就少吃多占。 冀州与兖州不同,兖州除了穷桑国这样的大国之君,别的国君都是合婚制,更别提底下的贵族了。 情人肯定会有,但就好比辛襄子的情人,除了脑有恙想不开的,伺候辛襄子一段时间,在辛襄子腻味了以后都会拿着辛襄子赏赐的丰厚钱财离开去过自己的日子,仍旧会结婚,并没有造成资源的浪费。 而在冀州,冀州鼓励贞洁,鼓励守寡。 冀州的人口帝国所有的州最稠密的,稠密到了和平时期统治者看着就烦的地步。 在王权还强盛的时候,统治者没法肆无忌惮的通过战争来消灭冗余人口,于是贞节与守寡风气诞生了。 人口增长需要女性,大量的女性。 冀州女性地位低,主流婚姻形态是嫁娶婚,一个男性除了正妻还会有很多的妾婢,而他的妾婢因为守贞风气只能和他一个人睡。冀州大部分男性贵族都有很多妾婢,再强大的肾也不可能每天陪所有妻妾造人。 曾经有一任巫女闲得无聊做过一个实验。 选了二十个人分成两组,第一组是一男九女,第二组是五男五女,观察十年后哪一组生的孩子多。 最终的观察结果是第二组的孩子多并且更健康,而第二组的孩子,越到后来生的孩子越体弱,到了最后干脆就没有女人再生育了。 男性贵族不会每天睡自己所有的妻妾,但他的妻妾也不能睡别的男人,至少明面上不能,如果生下了别的男人的孩子,除非背景雄厚,丈夫不能将女人怎样,否则女人和私生子一定会死。 统治者成功通过这种方式浪费了大量的生育资源。 然后是守寡,见兕子不懂什么守寡,青婧解释了下什么是守寡,男人死后,女人必须为他守身如玉,不能改嫁,不能与人私通。这种方式会将一部分女性控制起来,控制她们不再生育,降低人口增长率。 兕子默了一瞬。“我有个问题,本来就男多女少,还这么搞,怎么增长人口?徭役征战对人口的需求不是很大吗?” “最近几百年王权式微,冀州诸国乱战,统治者纷纷开始鼓励寡妇再嫁,不过移风易俗哪有那么容易,除了一些征战频繁,雄性人口严重锐减的地方,都是听着自听,禁者自禁。”青婧道。“而雌性,也更多的宁为权贵妾不为庶□□,一方面是因为贵族的子嗣不会挨饿,成活率更高,另一方面则是贵族联姻都是和其它地域的贵族,生育的后代生命信息会更加优秀,而底层氓庶除非征战徭役,否则基本不会离开方圆三十里的范围,包括婚姻,但如此狭窄的范围,除非是外来者,否则人与人必定有或远或近的血缘,血缘婚的后果应该不用我教你吧?” “不用。”兕子道。“会增加生下病婴的几率。” 青婧点头。“所以冀州的氓庶女子都倾向于同贵族生育后代,只有自身条件实在太差,贵族看不上,才会无奈将就社会中层的雄性。” “那底层雄性如何繁衍后代?”兕子好奇的问。 青婧道:“其中一半,一部分是交换婚,大部分是买卖婚。” 兕子回以听不懂的眼神。 “交换婚就是,你有个姐妹,我有姐妹,我们两家交换一下,我娶你的姐妹,你娶我的姐妹。” “你刚刚说过,除非是外来者,否则一个地域的人族必定有着或远或近的血缘。” “是啊。” “这样的婚姻生的出健康的后代?”兕子狐疑的问。 人族同姓不婚便是因为早期血缘婚制造了太多有问题的幼崽,教训深刻得令人发指,以至于几千年来婚姻制度改了又改,唯独同姓不婚、五服之内的表亲不婚一直贯穿始终。 青帝的弟弟因为血缘婚而生下来就是个畸形。 不过这位不是最有名的血缘婚受害者,最有名的血缘婚受害者是玉宫的第二位主人巫女婼,玉宫有史以来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死于自己弟子之手的巫女。 这位巫女有着一份足以让任何一个现代人瞠目结舌的家族谱系——直系祖先中的每一对就没谁是和谁没血缘的。 巫女婼的外形相当正常,甚至称得上健康,并且还十分聪慧,不论是艺术还是政治的领域都才华横溢,更为难得的是她很仁善,颁布的政策很多都是利民的,令得帝国更加稳定。 这位巫女死的时候整个帝国都为之轰动,或欢欣鼓舞或悲伤,但不论是高兴的还是悲伤的统统都松了口气。 青婧道:“生得多了,总会有个健康的。” “巫女婼的身体也很健康,但....也不怕步她父母的后尘?”兕子问。 巫女婼与其父母感情甚好,父母慈子孝,然而,巫女婼的父母是被巫女婼给杀死的,无关利益,只是因为巫女婼犯病了。 青婧道:“氓庶有几个识字的?” 兕子瞬间就懂了。 字都不认识自然不会知道巫女婼这个不怕精神病发疯就怕精神病手握大权的千古经典教训。 愚昧无知,自然无畏无惧。 “我懂了,那买卖婚又是什么?” “买个女奴回来生育子嗣。” “冀州不是男多女少吗?”兕子不解。“买个能生育的女人,价格应该不便宜吧?” “所以一般都是好几个男人一起凑钱买。” “那女人算谁的妻子?” “共妻。” 兕子:“...也就是说,被买来的女人至少要为每个男人生一个孩子?” “嗯。”青婧点头。 “生育本就很高危险,还频繁生育,这是生怕死不了?” “所以死亡率居高不下。”青婧道。 “那死了再买一个吗?” “你想太多了,底层能买到一个就已经很不错了,能买第二个的可以说是中层雄性了。” 兕子哦了声。“那还有一半雄性呢?他们是什么婚姻?” “结契。” 兕子:??? “两个男人如夫妻一般一起睡觉一起生活解决生理需求。” “后代呢?” “自然是断子绝孙。” “你不是说生存和繁衍是万物的第一本能?” “所以白帝晚期时人族统一通过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而一夫一妻制中的合婚制一直是人族的主流婚姻形态。” “可冀州不是。” “时代已经变了,白帝时代,国人对国君的威胁还很大,国君干得让国人不满意被国人推翻是很寻常的事。国君和贵族必须考虑国人的意愿,但如今,国人的地位不断下降,已不是人,是畜生,人不需要考虑畜生怎么繁衍后代。畜生便是反抗,王侯贵族随随便便就能镇压下去。 唔,我记得冀州列国都有处死无业游民,也就是没有配偶没有后代没有工作的雄性的传统,罪名的话,一般都是懒惰,不是又懒又馋怎么会娶不到妻子无法留下后代?活着也是浪费资源,不如杀掉以减少底层的戾气,造福社会,根据我看过的一些档案,冀州每年都会杀掉三五十万这样的废物。 最近五十年这种风气没那么严重,列国征伐不休,随便杀掉太浪费了,都是拉到战场上当消耗敌人的箭矢武器的人盾,一举多得。” 兕子懂了,神情颇为无语:“也就说,冀州每一代的底层雄性至少一半无法留下后代,不是被杀掉就是只能和男人在一起?” “对,冀州的断袖之风很重。” “冀州有多少人口?” “超过一万万。” “也就说,至少一两千万人不会有后代。” “是。” “这一两千万人全都好男风?” 青婧道:“强女干没听说过?” “听说过,可我听说过女人强女干男人,也听过男人强女干女人,但男人强女干男人....”兕子颇为一言难尽的道。“头回听说。” “那说明你见识太少,足迹太狭窄,在冀州男人强女干男人是很寻常的事,长得漂亮的男人比长得漂亮的女人还危险。”青婧道。“反正我游历冀州那些年,遇到的雄性受害者比女性受害者更多,并且加害前者的,多为同性。” 兕子:“....” 她以后再也不会觉得兖州的王侯贵族乱了,兖州再乱也是男女之间,可没有男男。 “说完了一夫多妻,我们再来说说一妻多夫。”青婧道。“和一夫多妻相反,一妻多夫的物种中,负责抚养后代的是父亲,母亲生完就不管了。和一夫多妻婚姻形态中的雌性一样,为了得到更出色的幼崽,雄性更愿意和最出色的那部分雌□□/配生育,不过底层雌性比一夫多妻形态中的底层雄性好点,因为负责生育的是雌性,而顶尖的雌性数量太少,因而大部分雄性为了留下后代还是不得不凑合着合底层雌性繁育后代。” “那还不错啊。”兕子道。“大部分都能留下后代,底层的戾气也不会太重。”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青婧道:“论起人口增长速度,自然是后者比前者好,但人族繁衍本来就很快,每隔三五百年就会因为人口太多而不得不对外对内爆发战争以消灭大部分冗余人口。比起人口增长,人族最需要的是降低人口增长速度,一妻多夫带来的人口增长速度极可能将三五百年的治乱循环缩短。于人族而言,一夫多妻是优于一妻多夫的。” “但那样大部分底层雄性不会留下后代,底层的戾气会很重。”兕子道。 青婧理所当然道:“物竞天择,淘汰劣等生命信息是自然规律,既然竞争不过别人,说明是个废物,合该绝后。” 兕子想了想,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便问:“但人族的主流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的合婚制,这是否说明,一夫多妻制败给了一夫一妻制?” 青婧点头。“不错啊,都会举一反三了。不论是一夫多妻还是一妻多夫,都是父母中的单一一方承担大部分抚养责任和风险,但一夫一妻的合婚制则是雌雄双方分摊责任与风险,一个人照顾幼崽和两个人照顾幼崽,自然是后者的存活率更高。且合婚制中男女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就好比你的母亲,她在生下你的兄长和姐姐后便拒绝再生育,辛襄子也无法强迫她再生育。” 兕子指了指自己,她就是第三胎,辛襄子逼着党大夫生的。 “你的嫡长兄不死,甚至他哪怕死之前留下了合法子嗣,你母亲都不用冒着高龄生育的高死亡率生下你。”青婧觉得党大夫也是有够倒霉的。“合婚制追求的是少生优生,同样起到了遏制人口增长的效果。在平息底层戾气方面也合婚制也有着优势,上层无法少吃多占,底层雄性觅偶的压力会小很多,只要不是一无是处毫无竞争力的废物,总能寻到一个雌性繁育后代。毕竟生存与繁衍是生物的第一本能,不论是雌性还是雄性都不例外。” 兕子懂了。“一夫一妻在控制人口增长方面不如一夫多妻,在平息底层戾气方面不如一妻多夫,但它有着一夫多妻控制人口增长的优点,也有着一夫多妻平息底层戾气的优点,并且后代更容易成活,所以另外两种婚姻形态不论怎么折腾都无法长久,反倒是一夫一妻的形态得以延续千年。” 青婧奖励了兕子一块糖。“孺子可教也。” 兕子坦然的接过青婧的糖,青婧想杀她,她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委实没必要投毒,因而接过后兕子便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注意到了旁边被迫听了青婧一堂婚姻形态课正在怀疑人生的季孙剡等人。 显然,同样生在民风不一定质朴但主流观念都是男女结合,不论男男还是女女统统不道德的兖州,但接受力不如兕子的众人不免被冀州的风土人情给惊呆了。 兕子冲众人打了个招呼。“诸位今日过得可好?” 季孙剡等人:“....” 谁莫名其妙被绑架了还能过得好? 最后还是曾经官至下大夫——虽然因为得罪了更上层的权贵而被撸到底赋闲在家,但到底见过世面的季孙剡先回过神来。“不知辛子邀请我们是有何事?” “我想在辛国修建一个能够灌溉所有土地的灌溉系统,对了,还要有水库。”兕子道。“就是羽族为了预防旱灾而修建的那种水库。你们都是一流的水利人才,我需要你们。” 季孙剡道:“辛子招揽人才的风格未免太不拘一格。” 兕子道:“你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孤不是在礼贤下士,孤是在绑架你们。” 季孙剡生生噎了下。“水利事关重大,辛子如此,便不怕我等做什么手脚?” 兕子还真不怕。“你们的子嗣会送入泮宫接受最好的教育,等灌溉系统和水库修好了,孤还会赐予你们爵位,孤想不到你们拒绝孤或是给孤添乱的理由。” 季孙剡等人也想不到。 他们不是所有人都是贵族出身,子嗣想要接受更好的教育非常难,即便是贵族,不同等级的贵族接受的教育也是不同的。 泮宫是诸侯的子嗣读书的地方,不管在哪个国家,正常情况下都不会有比泮宫能提供优秀教育的地方了。 想了想,兕子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你们可以拒绝孤,孤也不会强迫你们留下,现在就送你们下船。” 众人不由瞅了瞅前后左右除了水还是水的宽阔河面。 春暖花开,冰消雪融,云水的水量增加,河面自然也更宽阔了,除了鲛人,没人有能耐从河中心游到岸边。 “臣等参见大君。” 兕子非常和蔼的将人都扶了起来,并让人呈上了美酒。 青婧瞅了眼美酒,是美酒,就是加了点东西——兕子昨天向她要了点能让人慢慢绝育的蛊。 水利人才们都是已成家的人,有儿有女,但年纪最大的也不过四十几岁,想生的话还是能生的。 第331章 第二十二章国君 归国之路不好走。 条国也掺和了穷桑国的混战,不过条国嫁过去联姻的少君生的孩子因为背景太雄厚,属于公敌,众多兄弟姐妹在干掉了嗣君之后第二个集火的对像便是这位母族为条国的少君。 条国投资全都打了水漂,一时半会不想再和辛国再掐一场,而邻居的国君是一个孩子怎么都好过是一个成年人,因而不仅是粮食,便是兕子穿过条国境内时都一路平安。 至少条侯没兴趣找兕子的麻烦,甚至很友好的为兕子提供了保护,怕兕子死在自己的国家,然....兕子一路上遇到的刺客就没断过,所幸有青婧,再强大的刺客最终也只能沦为青婧的材料。 便是进入辛国境内,刺客也没完。 兕子非常能理解刺客们,她在某种意义上出卖了辛国,干掉她是一件占据大义的事,刺客若能得手,流芳百世不是奢望,而是必然。 然而,理解不代表支持,被接二连三的刺杀搞烦了以后兕子非常有创意的之后的刺客全部活捉,砍掉四肢塞进瓮里,再好吃好喝的喂着不让刺客死,让沿途经过的每个地方的贵族与氓庶都仔细欣赏。 效果甚佳,刺客不怕死也不怕株连全家,但生不如死还是要掂量一下的。 兕子心情颇为不错的准备将人/彘一路展览回毕方台再挂到了城墙上风干,以劝退人/彘们的同行。 看到带着军队护卫自己的辛鹿时,兕子甚至因为心情不错而想到了自己老子别的私生子们,询问青婧:“你说我要不要我将我的私生子手足中出色的送给阿姐?” 国君们很长时间里都有重用私生子兄弟姐妹的传统,因为私生子没有继承权,又是血亲,在宗法血缘观念严重的人族,无疑比外人可信很多。 不过这一传统终止于葛天侯,这位私生子上位的君侯成为了私生子榜样的同时也提醒了国君,你的私生子兄弟姐妹也没那么可靠。 但这一传统只是在冀州消失了,在别的州仍旧存在。 冀州的婚姻以嫁娶婚为主,但别的州是合婚制,这便意味着夫妻双方各有各的地盘,子嗣的继承权来源不同。 好比兕子与党敏,夷彭是私生子,很出色,野心勃勃,党敏用她不免担心哪天夷彭干掉自己上位,便将人送给了兕子。 夷彭再出色,再是兕子的手足,他也不可能干掉兕子上位。 兕子的继承权来源于父族,同母异父的夷彭永远都不可能跟兕子抢任何东西。 很多王侯贵族都会这么做,和自己同父同母的手□□换父母的私生子做帮手。 至于这些私生子的存在会不会戳父母的心肺子....这个得看人。 不在意的,负责照顾合法子女并一起长大的从人很大概率就会是自己配偶的私生子。 在意的,辛襄子知道党大夫有私生子,但没出现在他面前他可以当不知道,出现在他面前,兕子不了解,但和辛襄子相处时间更长的党敏肯定清楚辛襄子会是什么反应。 若是辛襄子无所谓,兕子一点都不怀疑,党大夫的私生子们早几百年就被党敏打包送到辛国了。 青婧怔了下。“你的兄弟姐妹是你的事,问我作甚?” “你没有私生子的兄弟姐妹吗?”兕子问。 青婧的出身肯定差不了,免不了遇到这种情况。 “我没有。”青婧道。“我的父母情况有点特殊,如果有谁敢弄出私生子来,那每天都得仔细检查枕边人体贴送到自己嘴边的每一口食水里有没有毒,甚至同床时都得睁只眼免得再也醒不过来,生命可贵。” 兕子无法理解。“私生子罢了,何至于此?” “他们就至于此。” 兕子无奈,只能自己思考,想了好一会才道:“阿父的私生子数量有点多,良莠不齐,全打包送给阿姐,哪怕阿姐看在我的面子收下,阿母也会有意见。回去后让人观察一下,看有没有可造之材,有的话就给阿姐送过去。” 没有的话就自生自灭算了。 有才华能办事也就罢了,但什么本事都没有,便相当于让党敏拿着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家业白养父亲的私生子,那也太荒唐了。 党敏最多有义务养党大夫的私生子,辛襄子的私生子她是没有任何义务的,一定要掰扯义务的话,辛襄子那一大串私生子也应是兕子的义务。更新最快的网 不待兕子回忆起自己有多少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和姐姐便收到了足赤送来的她不在期间辛国的大小事汇总,好心情荡然无存。 一一看完后兕子决定处理最近也是自己能处理的部分,至于别的....兕子忽问青婧:“你有没有法子让我一日长一岁?” 青婧回以白眼。“我有那能耐何至于至今还是十四岁的模样?” 她已经十四岁十多年了。 永葆青春是好事,但她想要的是如自己的师尊和师妹那般,容颜停留在二十到三十之间,那是人族的外形最美好成熟的时期。 十四岁,也很美好,但在贵族阶层,十四岁属于未成年。 氓庶倒是成年了,十四岁的氓庶普遍已成家,但青婧并非氓庶出身,她的成年标准是二十岁。 兕子失望的让人去传召辛鹿。 兕子一脸阴郁的询问辛鹿:“你能和我解释一下为何修条路的损耗是五成吗?” 云水不流经辛原,因而只能通过云水将粮食送到离辛原最近的地方,然后就是陆路了,但要运输如此多的粮食,对道路的需求会很高,兕子临走前除了让辛鹿用粮食招募灾民修蹋鞠场还有修路。 运输粮食有损耗,兕子能理解,但损耗达到五成....她是小孩,但不是白痴。 辛鹿闻言考虑了下兕子的性子,还是很认真的给兕子解释了下,尽量让兕子能听懂,不然今日极可能发展成他和兕子只能活一个的倒霉局面。 谁也不能要求一个暴烈任性的孩子识大体懂大局——虽然兕子这性格,他们所有人都功不可没。 需要修的路工程有点大,需要经过不少贵族的封底,也需要不少贵族帮忙,毕竟不能指望一个字都不认识的氓庶奴隶在没有人指挥的情况下把路给修好。 要让马儿跑得快,自然要给马儿吃草。 辛鹿几乎是掰开了揉碎了给兕子解释了下这一片疆土的情况以及那些损耗的粮食都哪去了,兕子听懂了,神情更加阴郁了。 “那些贵族的封地难道不是国君赐予的?”兕子道。“禄足以代耕,难道不是给他们的酬劳?” 辛鹿:“....那是别人的祖先传下来的。” 兕子道:“不,那是国君给的。” 辛鹿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所以?” “既然人心不足蛇吞象,那就让他们去死吧。”兕子道。 辛鹿已经没有不好的预感了,预感正在成真的路上狂奔。 去国半年的兕子用非常雷厉风行的方式宣告了自己的回归—— 广邀所有贵族参加宴饮,宴饮地点——市井。 宴饮的食物很单调——肉羹。 青婧询问看着很正常实则火冒三丈的兕子:“伸手的人那么多,你不可能将所有人都给杀了的。” 正在往木签上写字的兕子没有回应,将字都写好后兕子将木签塞进了签筒里,闭上眼仿佛摇签一般使劲摇,直到摇出了五根签才停止摇签。 “就杀这五个氏。”兕子捡起五根签回答了青婧的问题。 青婧:“....你可真是个机灵鬼。”莫名的想去翻翻兕子的谱系,有点怀疑这位的谱系和巫女婼是否一个境界的。 决定了要杀哪些人,兕子从库房里搬出了自己的祖先不知道从多少个国族抢来的巨大镬鼎立在市井,镬鼎里注满了水,镬鼎下堆满熊熊燃烧的柴薪,健奴源源不断的往里添柴。 兕子在临时搭建的台子上念完五个贵族氏族贪没救灾粮的罪行时镬鼎里的水也沸腾了,兕子一摆手。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百余名哭叫求饶的贵族被压了上来。 站在兕子身边的青婧瞄了眼,压上来的人年龄分布很广,从白发苍苍的老者到襁褓婴孩都有,兕子这是将是人一家老小都给抓了呀。 健奴将贵族扒干净后扔进了镬鼎里,凄厉的惨叫声响彻天地,不论是贵族还是氓庶俱是眉头跳了跳,难以遏制的露出了不忍之色。 一大镬鼎的肉不是一时半会能烹熟的,兕子很悠闲的坐了下来聊起了自己的所见所闻。 大火带来的伤害太大,易子而食这种事她就见了不止一次,甚至于国都都有人易子而食,兕子一聊,氓庶们的不忍之色顿时消失得干干净净。 贪没救灾粮,真该死! 贵族们却是目露厌恶之色。 不过豚犬畜生罢了,跟脚低劣,饿死了也就饿死了,国君想杀人又何必找这种烂理由? 青婧瞧了眼受邀的贵族,兕子要求所有人带上全家一起来,因此来的贵族还挺多的,同样从白发苍苍的老叟到牙都还没长齐的稚儿都有。再瞅了瞅兕子,青婧不太确定究竟谁更惨。 兕子将民愤给点燃到最烈的时候镬鼎里的肉也终于熟了。 健奴挑着一担担的陶碗到镬鼎边打汤。 一些比较敏锐的贵族不由露出了悚然之色,国君应该不至于疯到那般境界吧? 悚然最终化为了现实,每个贵族面前都被呈上了一碗肉羹。 兕子举起肉羹对所有人露出了一个明亮柔和的笑容。“氓庶食人,贵族不食,孤觉得,这不好,上位者怎能对氓庶的食物一无所知?孤今日特备此宴招待众卿,望众卿珍惜食物。” 有贵族想开口求饶,吃土都比吃这玩意好啊,然而—— 兕子:“对了,不吃也可以,自己脱光衣服跳进镬鼎沐浴,身体太差,办不到的话我可以让健奴帮忙。” 话音未落便有人吓得昏了过去,兕子默然须臾,开口道:“扔进镬鼎里。” 健奴马上将昏迷的贵族脱光扔进了镬鼎里,落入镬鼎的瞬间贵族便尖叫着醒了过来。 兕子问:“可还有人要昏迷?” 鸦雀无声。 兕子端着陶碗用起了肉羹,见此,贵族们不论是老人还是孩子,亦或是青年中年瞅了瞅包围了市井的禁卫,都不得不跟着享用起了肉羹。 肉羹饮尽,氓庶们一片欢呼,贵族们看兕子的眼神却仿佛看杀父杀母的仇人。 兕子淡淡然的开口:“对了,那些个人的封地孤会取出三成与众卿平分,七成交给救灾时表现出色的有功者。” 贵族们看兕子的刹那间热烈得仿佛看到了九代单传的独苗苗,嘴里的肉羹都不恶心了,甚是香甜可口,就是少了点。 趁着贵族与氓庶俱在兴头上,兕子趁机颁布了四条成文法。 一,以前就算了,以后,贪污者视贪污轻重分两种惩罚,轻的,全家为奴去矿山挖矿,五年起步(矿奴很少有能活过三年是客观问题,与她无关),严重的,全家跳镬鼎。 二,抛弃婴孩这个她拦不住,但要抛弃婴孩只能交给育幼院,而婴孩交给了育幼院,自此亲缘就断了,无权再要回。不交给育幼院,自己处置也可以,不论是卖掉还是杀婴都是犯罪,一经发现,家庭里所有成年人全部绞死,并连坐邻里,当然,邻里举报的话不用连坐,还会得到一笔赏钱。 三,人口/买卖以后都是犯法,所有人牙子她都抓起来了,过两日会处置。以及,买人的人牙子是犯罪,卖家也同样是犯罪,连坐全家绞刑起步。 四,以后国君直属封地里,生男奖励一只豚崽,生女奖励一只狗崽,并且生下了女婴的家庭以后每个月都能从国府领一笔给女婴的口粮。 成文法颁布了以后兕子想了想,又规范了下救济粮的领法。 按人头领,不论贵贱氓庶奴隶都能领,一个人每天只能领一次粮食,但必须本人亲自来领,如果是孩童,除非未满三岁,否则也得亲自来,而未满三岁的,由其父母代领。 最后一条无疑让所有氓庶奴隶都忍不住欢呼万岁,贵族们的脸色也好了些许,他们都有很多的奴隶,既然奴隶也可以领口粮,到时便让奴隶也去领口粮,地主家也没余粮,撑到现在,他们也没什么余粮了,不然也不会对救灾粮伸手,还拿了那么多。 “呕....” 青婧坐在廊下看着吐得天昏地暗的兕子。“何必呢你?” “我必须吃,我不吃,别人不会怕我。”兕子道。 青婧眸色复杂的看着兕子,她走过很多的地方,见过很多的国君,却从未见过兕子这款的。“那些奴隶商人你打算如何处置?” “财务全部抄没。”兕子回答。“呕....” “人呢?烹了?” “不。”兕子努力控制自己不要说着说着就吐出来。“我让人审了他们,妈的,他们买人都是买的能生育的女人和年幼的女童,贩往冀州,我说辛原为何没有冀州的风气却女人比男人少那么多,呕....” 青婧道。“这不是众所周知的吗?冀州本土的女人太少,不从外面买,人口怎么增长?” 兕子:“可孤不喜欢,孤的子民凭什么去给冀州男人当生育工具?辛国的颜面何存?” “所以?” “有没有什么大范围杀伤的毒?” “作甚?” “派人去冀州散播毒死几十几百万冀州男人。”兕子阴戾的道。“践踏孤的子民怎能不付出代价?” 青婧:“....我没那能耐。” “那算了,呕....孤想别的办法,呕....” 青婧:“呃,虽然不太中听,但你如果你想当王的话,最好学会将所有人族都当做你的子民来珍惜。” 兕子一边吐一边目露不解。 青婧道:“王是人族之王,不是一国的王。” “呕....有几个王做到了呕....” “九成九的王都没做到。”青婧道。“不过四帝做到了,炎帝、青帝、黄帝以及白帝身上要挑毛病的话,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但有一点却是所有人都必须认同的,他们待所有人族一视同仁。他们会因为利益而舍弃甚至杀死一部分人族,却绝不会因为个人情绪而想要杀死任何一个人族。” 兕子:“....呕....” 见兕子一脸难受,青婧道:“傻瓜,不能因为个人情绪而杀谁,但你可以因为男女人口比例失衡而处死百八十万冀州男人,反正冀州的王侯贵族们每年都会这么干,你也这么干,也算是尊重传统,无需担心引起反弹。” “...孤突然不想杀了。” 对奴隶商人的处刑不得不推迟了两日,兕子吐到虚脱,躺床上爬不起来。 等兕子爬起来后所有人都知道了奴隶商人的惩罚。 兕子让人挖了个坑,坑里是从氓庶手里买来的蛇,一直没给吃的。 奴隶商人被排着队推进了蛇坑。 第332章 第二十三章突变 吐到虚脱的后遗症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消失的,兕子的饮食只剩下了两样,羊乳,圆葱和粟米一起煮的清粥,想吃肉喝酒也只能看别人吃喝。 青婧无视一起用餐的另外两个人的不悦干掉了一只烤全羊,又干掉了一只烧鹅,肉都有点微甜,再饮了一口温热的米酒,还是带着点甜丝丝的。 兕子有一搭没一搭的用着寡淡无味的清粥,进食速度极慢,最终辛钺和辛鱼都吃完了她与青婧也没吃完,两个孩子向兕子打了声招呼便气冲冲的离开了。 兕子看向青婧。 青婧道:“是你让我与你同案而食的。” 兕子道:“不是因为这个,我不在意他们高不高兴的。” 贵贱有别,不论是用具还是饮食都要区别开来,辛钺与辛鱼欣喜于自己与兕子一起用膳能够使用国君才能使用的用物,却不高兴青婧使用超出了身份的用物饮食在她看来挺有病的。 既然有病,那就没必要在意。 “有事?”青婧问。 瞧着吃肉喝酒好不快活的青婧,兕子不由怀疑自己是否疑心病过度,或许自己的问题不是因为饮食。“我的头又疼了。”更新最快的网 “你改主意了?”青婧笑问。 兕子:“....不。” “无妨,我等你,不过不要太晚,不然等我完成了牧草增产的事情,你便是想反悔也没机会了。”青婧道。 “我不会后悔。”兕子道。 青婧莞尔,不到最后,谁知道会是什么样呢。 此时此刻是真挚的,未来的反悔也是真挚的,此谓之人性。 兕子恹恹的饮着羊乳。“你研究牧草增产时顺便帮我治几个人,我好歹管你饭管你实验材料,不看我的面也请看在饭食材料的面。” 青婧闻言想了想也觉得做人不能太不给面子,便同意了,然,不到半个时辰便开始怀疑兕子是否诚心为难自己。 娼闾起源于何时鬼知道,但最早的史册记载是三四百年前,冀州的一位公卿为了激励军卒也为了增加国库收入而设立了娼闾。 青婧相信这行肯定在更早的时代就已出现,史册所记载的应该是这一行业合法化的时间。 合法并且成为正式行业后,娼闾以惊人的速度在九州蓬勃发展,在冀州尤为发达,每座城邑都有娼闾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消解戾气的作用——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断袖,但凡人也没神话生物那完美控制自己身体的激素分泌,能够控制自身生理需求的能耐,有那能耐就不是低等动物而是高等生物了。 遗憾的是这一行业终于迎来了暗礁,收拾奴隶贩子时兕子顺便了解了下人被买走后都会如何。 货物分三六九等。 一等的好吃好喝的养着,请人传授歌舞以及房中术,再送给权贵。 二等的和一等一样,但待遇会稍微差点,卖给普通的贵族。 三等的是生得齐整,但不够美的,卖进娼闾,冀州的娼闾业很发达。 四等的是歪瓜裂枣的,卖给底层娶不到妻的男人。 冀州出于好奇了解下自己国家的娼闾业什么状态,没冀州那么夸张,但也同样消耗着大量的人口,娼闾中人的平均寿命不比奴隶逊色。 这太浪费了。 浪费可耻,浪费是犯罪。 一句话总结,娼闾在辛国不再合法,开办娼闾业的全族挂城墙风干,卖的和嫖的也同样是犯罪,前者抓起来劳改,后者挂城墙。 然,娼闾拆了容易,娼闾里的人要怎么处置又是个问题。 老鸨和龟奴倒是好处置,为了节省粮食,兕子将人全挂城墙了。 但剩下那些显然不能一样绞死了事,而要安置....不是被亲人卖掉的就是被人牙子拐的,前者宁愿死也不愿回家,后者倒是想回家,但想不起自己家在哪。 不知道怎么安置,兕子只能先将这些人身上的伤和病给治了。 让台城的御医去,御医拒绝为贱人,还是贱人中的贱人医治。 兕子将三名御医挂城墙上后御医们纷纷改口,踊跃去为娼闾中人医治,但有些事不是医者愿意去就能解决的。 娼闾中人身上的伤还好,普遍为外伤,好解决,但那些脏病....御医们只能苦求饶命,实在办不到。 御医们平素都是为国君和贵族治病,能请他们治病的病人无一不是上层贵族,家里就养着一大堆家伎,根本用不着去娼闾,自然不会有人染脏病。 有需求才有发展,没需求自然没发展。 御医们就没谁研究过脏病怎么治。 青婧也没研究过。 娼闾里的人都被安置在了育幼院,这地方一再扩建,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女支人,至于会不会传出不好的声音,兕子显然没考虑,也不在意。 新建的一部分建筑暂时没人住,便腾了出来给女支人,青婧一进门便感觉到了浓郁的死气,恍惚有种自己走进的是墓园的感觉,不由回头望了望。 鳞次栉比的建筑中读书声朗朗,朝气蓬勃。 再往屋里瞅瞅,仍旧是墓园风采,还是那种几百年没人拜访的墓园。 虽然对比太过惨烈,但到底是答应了兕子,青婧还是走了进去。 女支人有男有女,年纪最多撑死二十,年纪小的....六岁以下身体没什么问题都被兕子扔去官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还剩下的都是开过苞身体有问题需要医治的。 青婧年纪最小的患者也就四五岁,有男有女,女童伤的是前门,男童伤得是后门,那些年纪大些的少年就更精彩了,前后都有伤。 青婧:“....”突然发现自己和兕子一样都很见识浅薄。 青婧将御医们的医案全都看了一遍,再给每个病患检查了一遍,得出一个结论:身体不好治,心理更难治。 当天晚上青婧便给兕子建议:不如全杀了算了。 正翻阅犊版缣帛的兕子闻言不由一怔。“治不好吗?” “也不是完全治不好,但就算身体治好了,他们的心也已经死了,活着也是行尸走肉,不如杀了。”青婧道。 兕子闻言不由对灾难君王四个字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照你这逻辑,我岂非得将所有氓庶奴隶都给杀了?” 青婧目露不解。 兕子道:“全都是行尸走肉,活着也没意义。” 青婧听懂了,问:“你打算养他们一辈子?” “当然不。”兕子想也不想的回答,别说她没什么钱,就算有钱也不带这么糟蹋的。 “那你就得想办法治好他们的心。” 兕子一瞬间沉默。 让她杀人,她能提供超过一百种的方案,并且不带重样的,但治心....不会。 兕子思考了好一会,道:“身体治好后先让他们跟你一起种地,给你搭把手,拒绝的话就不给饭吃,同意的话就发钱粮做为干活的酬劳。” 心怎么治她不知道,但先让人能自食其力再说别的。 “种个草而已,十来个人就够了,不需要七八百人。” “十岁以下的去读书,十岁以上的....我修建一个纺织作坊,全都去作坊做工,再每天抽一个时辰识字识数。” “你这不还是白养着吗?” “哪有,做工换钱,自食其力。” “作坊靠什么收益?” “我准备组建一支只听从我的新的军队,军队所有人的衣物鞋袜我包了,作坊的任务就为军队准备衣物鞋袜。” 青婧闻言一时不知该说兕子有钱牛气还是夸赞兕子脑瓜子灵活,既解决了女支人的就业问题又笼络了军队的心。 军队一直都是自备衣物鞋袜的,甲士还好,不差钱,但徙卒的话,穿着草编衣服的都有。 兕子想了想,继续道:“等季孙剡他们勘测完了开始动工修水利,需要征伐的徭役也会很多,到时征伐的人丁的衣物同样可以让纺织作坊包了。” “谁出钱?” “自然是我出。”兕子理所当然道。“虽然我也想让氓庶出,但他们不可能有钱。” 虽然不是先知,但青婧仍旧可以确定一件事:兕子以后在贵族和氓庶中的名声一定会如同南北极一般。 前提是兕子能够活下来。 娼闾业最终的获利者不是别人,正是公卿贵族们,原因无它,娼闾业缴税的,每年缴的税特别的丰厚。兕子大概是唯一一个不用担心利益受损的,不论娼闾业带来的收益多肥美,一个钱都到不了她手里。 禁止人口/买卖诛杀奴隶贩子就更是全方位的结仇。 娼闾业太暴利了,暴利到每一个既得利益者都希望它发展得更大更好。 但,没什么天灾战乱,哪有那么多卖儿卖女的人?而天灾战乱的时候,也没几个人有闲钱逛窑子。 娼闾业又是个极费人的行业,如何能货物源源不断,越做越红火? 答曰,奴隶贩子。 奴隶贩子买卖的人口能有一成是正儿八经从父母手里买的都是奴隶商人有良心了。 兕子的一刀切政策,想法很不错,但现实注定骨感。 对人口有大量需求的不仅仅是娼闾业,还有公卿贵族。 贵族就没有不蓄奴的,尤其是大贵族,更是僮仆上千上万,人哪来的? 即便是氓庶,氓庶同样是这一行的获益者,卖掉部分儿女补贴家用是大部分氓庶家庭的常态,兕子不仅不允许他们卖儿卖女,还什么钱都不给的就要从他们手里抢走他们养不活的儿女,岂有此理。 断人财路,甚于杀人父母。 青婧颇为兴致的看着兕子,她可以确定兕子想不到一刀切政策会得罪所有阶层,不过她也不准备提醒兕子。 兕子警惕的看着青婧。“怎么了?” 青婧道:“觉得你的小脑瓜很灵活。” 兕子道:“但不如你。” 青婧笑:“我是万万里挑一的突变,你和我比是找虐。” “突变?”兕子问:“《进化》里提到的那种突变?” 生物为了适应环境和更好的生存会不断的产生突变,有的变异是好的,有的是不好的,而前者会在出现后慢慢的积攒优势,最终取代落后者。 青婧点头。 “那你是良性突变还是无用突变?” “我如此聪明,自然是良性。” “可生物的突变是为了让生命更好的延续,而你....”兕子用眼神无声的表示你只带来了破坏。 “那是我个人的品性问题,无关生命信息。”青婧用一种看不懂事的孩子的目光看着兕子。“你不能因为持剑的人用剑来杀人放火就说剑是个坏东西。” 兕子:“....罢了,你说你这样的聪明是突变,那你这样的多吗?” “不多。”青婧解释道。“量变引发质变,足够的基数才会产生突变,而不是所有的突变都是好的,庞大的基数才能产生足够多的良性突变。” “人族有三五万万人口,基数还不够大?” “够。”青婧道。“我所认识的,只有我的师妹。” 兕子咋舌。“三五万万人口只两个?” “大概。”想了想,青婧补充。“不过也可能是别的突变个体还没来得及长大就死了,如今这世道你也是知道的,再天赋异禀的天才,活不下来便没有意义。” 兕子总觉得这里头的信息有可供自己利用的地方,但接触这些生物学知识也没多久,一时半会也理不清,不由在心里决定以后每天都抽一个时辰出来读青婧的著作。 书读百遍其义自明。 她读千遍万遍就不信读不通。 读通了,自然能找到青婧的逻辑弱点。 青婧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将女支人能治好的都给治好了,只剩下十来个实在是治不了的,兕子对此也很满意,她本来都做好青婧连一半都治不好的心理准备,毕竟脏病普遍都是不治之症。 治好了病患青婧便一门心思扑在了牧草增产方面。 兕子观察了下,确定青婧没作妖,真的是老老实实在干/人事后便继续处理因为那场大火的连锁反应越来越乱的朝堂了,虽然如今的乱状她自己也功不可没。 奴隶也能领口粮,贵族们自然不会客气,让自家奴隶也去领了。 对于去修路的氓庶,兕子非常大方,只要肯干,每天赚的粮食能维持全家的温饱,大方得让每个人都忍不住歌颂兕子的慷慨。 然而,对于领救济粮的人,兕子发的每一份口粮都相当吝啬,饭量小的孩子可以吃饱,但大人....口粮的分量是兕子请教过青婧后定下的,正好卡在堪堪在一个成年人维持生命所需的最低线上。 贵族们习惯了奢靡的生活,那能满意这点粮食,仁慈点的只是取走奴隶的一部分口粮,不仁慈的则毫不客气的将奴隶领到的粮食全拿走了。 本就是最低生存线的口粮,主人拿走的是多还是少并无区别,结果都是一样的。 奴隶杀死主人的恶□□件层出不穷,虽然一再被镇压,但恶□□件的频率一直在翻着跟头涨。 公卿大夫们只得劝谏兕子换个领口粮的方法,比如让主人代领自家所有奴隶的粮食,再由主人分配给奴隶。 兕子明确表示,就这套章程,如果要换,她马上就去放火把自己弄回来的粮食给烧了,谁都别想再吃到一粒粮食。 无奈,公卿大夫们只得再退一步,让奴隶主花钱买总可以了吧? 仍旧是拒绝。 兕子在朝堂上将所有人都给冷嘲热讽了一顿,当她是白痴呢,真允许花钱买救济粮,所有粮食都得落入公卿贵族手里,灾民到时哪怕只是饿死一半都是公卿贵族们有良心了。 君臣撕了两个月后兕子终于退了一步。 允许贵族花钱买粮,但....兕子定了个欲与天公试比高的价格,明确表示爱买不买,她不强求。 公卿贵族们咬着牙买了一部分粮食,再转手卖给了中小地主和奴隶主。 兕子满意的拿着卖粮的钱还了从穷桑国找来的商人一半的钱,剩下一半兕子明确表示没钱了。 众商人:“....” 商人有钱无权无兵,被贵族苛捐杂税盘剥,甚至被扣下所有财货也不是头回,更倒霉点只是因为有钱就被杀了全家抄没家产也不是稀奇事,但兕子这款的,委实头回见。 “那我等可否带走一半的粮食?” 兕子道:“不行。” 想了想,大概也是觉得自己骗别人千里迢迢送粮食过来,却不给钱不太好,兕子道:“要不,我用别的东西抵偿?” 商人们也不可能和贵族对杠,何况兕子还不是一般的贵族,而是国君,闻言也觉得能接受,有总好过没有。 兕子的补偿是政策方面的。 颁布一些保护商人和减免商税的政策。 商人们瞅了瞅兕子拿出来的政策条款,都甚为满意,只一点,国君你的处境....确定这政策能颁布? 兕子咬牙道:“我会努力,实在不行,我到时候从台城里搬些奇珍给你们抵债。” 商人们最终还是没要兕子的奇珍,而是私底下拿出了所有的钱财将辛国朝堂上上下下每一个贵族都给打点了一遍,最终让兕子的商人保护法得以颁布。 第333章 第二十四章请求 辛钺的死讯传来时兕子沉默了一会,让人给自己寻了一匹马骑着出城找到了正在牧草地里记录数据的青婧。 看到青婧守着的牧草地时兕子不由得愣了下,老实说,这段时间挺忙的,都没怎么关心青婧的研究进度,不过话说回来农作物的改良本就不是一两年就能做到的事,因而她早就做好了青婧三四十年后才给自己成果的心理准备。 农作物的培育改良投入大,回报期更是长得没边了,即便如此,也必须往里砸钱砸人才。 族群的延续不是几十几百年的事,是千年甚至万年的事,哪怕你活不到千年后,也必须思考千年以后的事。尤其是这颗星球上一大堆长生种,长生种们会思考千年以后的战略,甚至现在就开始为千年后布局。 输在起跑线的后果便是差距与日俱增。 委屈也罢,愤懑也罢,怨天不给自己媲美长生种的寿命也罢,毫无意义。 只是,她做好了倒霉点有生之年都看不到成果的准备,青婧却在短得惊人的时间里给出了成果。 弥漫四野的臭味中,地里的牧草葳蕤,蜜蜂嗡嗡.... 蜜蜂? 兕子不由仔细瞅了瞅,没看花眼,就是蜜蜂,牧草地里有个蜂巢,但蜜蜂不都是在野外的树枝上搭窝的吗? 蜜蜂们自牧草开出的花中采着蜜,十分辛勤。 兕子不由看得痴了。 青婧问兕子:“那两个小孩死了?” 兕子闻言终于回神。“你怎么知道?” 青婧回答:“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 兕子深呼吸,努力平复情绪。“鱼死了,钺还活着,但高烧不退,变成了傻子。” 青婧道:“正常。” “是什么毒?” “不是毒。” “那是什么?” “是铅和汞,万事万物有利也有弊,铅汞也不例外,人体摄入过量的铅汞会导致失眠、头疼、恶心、腹泻、躁郁、神经质....反正挺多的。傻了的那个应该是神经被铅汞给摧残坏了,就跟你一样,不过你的症状好点,只是时不时抽疯,控制不了情绪,没到变成傻子的程度。”青婧解释道。 傻子只能被人欺负,精神病则是折磨别人,不知道该说谁更倒霉,谁更幸运。 兕子坐在马上看着青婧,不论是语气还是神情,青婧都仿佛在说今天天气如何,而非三个孩童的一生被毁了的事。“是饮食?” 她和两个孩子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饮食。 青婧点头。“铜器都是铅铜器,食用的家畜也是吃加了铅汞的饲料长大的,润物细无声。” 兕子怒:“你为何不说?” 青婧反问:“我为何要说?我就喜欢看别人想杀了我却还得忍着的模样,也别觉得多无辜,你让我与你同案而食不就是想让我为你试毒吗?还有那两个孩子,让他们进宫与你同食的也是你。” 冷静冷静。 气死了自己损失最大。 她是灾难君王,对灾难君王的人性就不应该抱有希望。 兕子道:“你也中毒了。” “我的体质和你们不一样,那么一点东西,要不了多久便能排出。” 兕子怔了下,不解:“你是因为体质,那我又是因何没死也没傻?我比他们中毒更久。” “但你不饮酒,铅铜器煮酒,酒会有一种甜味,但那甜味源于渗入的铅。”青婧感慨道:“你的饮食比那两个孩子健康多了,少吃肉多吃新鲜果蔬,而你当主食食用的圆葱对铅汞中毒有一定的缓解作用,还有糖蒜,缓解作用同样很不错。比起他们,你发作的自然会更慢。” “多久会发作?” 青婧在心里估算了下,回答:“你二十岁的时候即便没死也必定因为铅汞对神经的损害而变成了生活不能自理的白痴。” 兕子:“....这么久?我还以为我活不了几年了呢。” “害你的人应该没打算要你的命,只要及时断掉,你最严重也不过变成白痴。” 兕子嘴角抽了抽,她可真是一点善意都没感觉到。 青婧期待的问:“要不要换一个愿望?” 兕子看着青婧,斩钉截铁的吐出一个字:“不!” 青婧失望得仿佛饥肠辘辘的扑倒了猎物,却发现猎物皮包骨头一点肉都没有的豺。 兕子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这片牧草地是怎么回事?怎么长得这么好?农作物的培育改良不都是百年起步的吗?” “我没改良农作物。”青婧道。 兕子瞅了瞅青婧,又瞅了瞅长势好得不可思异的牧草田,目光中满是不解。 青婧道:“影响农作物生长的除了自身的生命信息,还有环境。” 青婧拔了一株草给兕子看。“同样一株草,在土壤肥沃的地方会长得很好,在土壤贫瘠的地方只会焉巴巴的。说起来,你们培育的这草倒是不错,属于农作物中非常稀少的能够增加地力的作物。” 兕子:“....难怪辛原土壤贫瘠,它却能生长。” 青婧看了眼兕子。“让我想起了龙伯族的龙伯草。” 兕子回以无辜茫然的眼神:“什么是龙伯草?” 青婧笑了笑。“和甜象草一样能够增加土壤肥力的作物,不过,只是单纯的靠作物本身的增肥作用也没多少用,因为作物消耗的肥力必定是超过它所制造的。因而我尝试别的方式增加土地肥力,你见过战场吗?” 兕子摇头,她的年纪还没到去战场上掺和的年纪。 青婧道:“尸横遍野的战场,第二年的时候,草都生长得格外的茂盛。” 兕子不由瞅了瞅土壤:“....你该不会往地里埋了人吧?” “我倒是想,但你肯定不会接受。” “废话,多少粮食才能养大一个人,一点都不划算。” 青婧默了一息,不太确定自己和兕子究竟谁更不正常。“所以我换了个思路,人的身上有什么东西令得土壤吸收后得以促进植物生长?我用人的血、肉、骨骼、以及屎尿分别埋在四块地里进行对比,最后发现埋了屎尿的地长得最好,其次是埋了骨粉的地。” 兕子:“....”罢了,总好过埋人增肥。 “不过屎尿的浓度太高,作物很容易烧死,我又尝试往屎尿里兑骨粉的同时又兑入不同比例的水再进行发酵....” 兕子非常有兴趣的听着青婧描述着小半年来充满了味道的种田实验,听完后又指了指蜂窝。“那个又是做什么的?”更新最快的网 “蜜蜂采集花粉的同时也会帮植物完成授粉,让植物长得更好,增加挂果率,我试着弄了一个,感觉有点效果。”青婧回答。 “我能吃蜂蜜吗?” “不能,你把蜂蜜吃了,蜜蜂冬季就没得吃了。” 兕子闻言只得放弃。“蜜蜂增加挂果率,是对所有开花植物都起作用吗?” “当然。” “你有空的时候能不能将粪肥和蜜蜂筑巢的技术著书?” “作甚?” “我安排胥吏帮你传播,助你名扬天下。” “是助你辛国农业更发达吧?” “两者之间又不冲突。” “一个月后给你。” “写得简单点,越粗浅越好,最好粗浅到完全不懂农事的人也能照着书将地种好。” “不如将每个步骤都巨细无遗的写下来?” “那就太好了,我替天下人感谢你的美意,我一定要为你修祠,让千秋万世都传颂你的美名。” 青婧:“....你真的不是在讽刺我?”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我在称赞你。” “我直接间接害死的人不下千万。” “未来因你而活的必不下万万。” 青婧道:“你是一个真正的国君。” 道德滚一边去,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兕子道:“谢谢。” 青婧噎住了。 兕子道:“虽然你可能不信,但我真的觉得,你能成为圣贤,只要你稍微分点心思给芸芸众生。” “成为圣贤对我并无意义。”青婧道。“权力也罢,财富也罢,名也罢,毫无意义,只有知识才是亘古的真理。” “正因为如此,你才需要爱惜芸芸众生。”兕子道。 青婧错愕的看着兕子。 兕子解释道:“你一个人闭门造车,何年何月才能掀开宇宙所有的奥秘?即便你通过一些我不能理解的方式延长了自己的寿命,我想,你的寿命应该仍不是永无止尽。” 青婧唔了声,却没说什么。 “你需要帮手,更多的像你一样聪明的天才,甚至哪怕不是天才也无妨,哪怕是普通人,只要全身心的投入一件事,也必定会干出一些成绩,对你多少也会有助益,蚊子腿再小那也是肉,浪费可耻。”兕子手舞足蹈道:“你和你师妹这样量变引发质变的绝世天才,我相信必定不止两个,但即便是天赋异禀的天才,若无法吃饱,哪怕没有饿死,长期的营养不良也必定会影响大脑的发育,大脑发育时没有获得充分的营养,十分的聪明必定会降低两三分。而营养不良,又没有接受教育,我想,哪怕是你,不读书,不识字,没有接受任何教育,也不会有如今的聪明与博学,纵是遗传突变孕育的绝世天才也毫无意义。还有普通的天才,他们的脑子同样能为你提供帮助,只要让他们的脑子得到足够的营养,接受良好的教育。你需要人,很多很多的人,不论是绝世天才还是普通天才,亦或是普通人,尤其是普通人,哪怕是天才也没办法一边遨游投入知识的殿堂一边操持衣食住行....” 青婧看着越说越兴奋,连脸都红了的兕子,忍不住想为兕子鼓掌。 能说出这么一番话,足以证明兕子是真的将她所有的著作都给吃透了。 好一会,青婧道:“帝国有三五万万的人口,你要如何从中筛出能够成为我助手的天才?” 兕子想了想,道:“让每一个人都接受最基础的教育,一个天才,学习速度必定比普通人快,很容易筛出来,再让它们接受更高等的教育,一层层的筛,必不会有漏网之鱼。” 青婧不由在心里为兕子的创意惊叹。 “你可知贵族何以为贵族?”青婧问。 兕子想了想,毫无底气的回答:“血统?” “是知识。”青婧摇头。“贵族垄断了贵族,所以贵族世代为贵族,生而高贵。” 兕子哦了声,眼睛里的大写的茫然,所以?那又如何? 青婧笑道:“普及教育,那么所有的既得利益者都是敌人,唔,差不多就是举世皆敌了。” “贵族并不能代表所有人。”兕子道。“有既得利益者自然有利益受损者,最起码因为知识垄断而代代都是贱人,目不识丁的底层不会是敌人。” “底层的确不会是敌人,但他们太弱小了,弱小得不堪一击,也太愚昧,愚昧得无药可救,虽然他们的愚昧不是他们的错,但数千年奴隶教育的洗脑....他们已经废了。”青婧道。“只要随便一点挑拨,他们便会成为刺向变革者的利刃。” “婴儿脆弱得不堪一击,但谁能说婴孩长大后不能杀死虎狼?”兕子道。“氓庶蠢无妨,谁还天生什么都会?肯学就行,当然,实在是无药可救学都不想学,杀掉便是。” “那需要很久,久到你无法想象的岁月去教化底层,开民智。” 兕子反问:“你现在的寿命是多久?” “三五千年。” “....在三五千年的寿命面前,开民智所需的时间很长?” 青婧无法回答,究竟是开明智更久还是她的寿命更长,鬼知道答案。 兕子继续道:“虽然需要很久,但一旦成功,你将得到千万倍的回报。” 青婧沉默了须臾,忽道:“我的师尊为我讲过一个故事。” 兕子不解的看着青婧,这话题跳跃度有点大,但还是耐心听了下去。 青婧道:“有一个英雄拯救了一座小城,小城的人们想要报答英雄,却始终想不到匹配英雄的回报,想了很久,最终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回报。小城的人们杀死了英雄,为英雄塑像建庙,将他的英雄事迹告诉旅人,代代流传。” 兕子:“...很新奇的故事。” “没什么感想?” “有啊,永远不要对人性抱有期望,你永远都不知道它什么时候能震碎你的三观。” “我师尊告诉我,她有个友人,那个友人觉得小城的人们给予了英雄一个属于英雄的回报。” 兕子呆住。“哪里英雄了?” 青婧道:“英雄之美在于悲剧,若不悲剧,英雄就不美了。” 兕子:“....那个英雄一定很后悔成为英雄。” 青婧问:“你呢?要成为英雄吗?” 兕子闻言终于反应了过来。“你在担心我的未来?” “你合我的眼缘,算是友人,关心你的未来不是很正常?” 是很正常,但换成你的话....兕子想了想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我成不了英雄,英雄的出发点是仁是义是舍己为人,我是统治者,我的出发点是利,即便悲剧,我的悲剧也不会是英雄的悲剧美,只会充斥阴谋与杀戮。” 青婧问:“那你图什么?” 图什么? 兕子想了想,道:“我还没想清楚我要图什么,如今只是觉得有利可图就先做了。” 青婧闻言没再讨论英雄,而是道:“你的建议我有点兴趣,不过我还需要想想。” “慢慢想,你的时间很长。”兕子道。 三五千年的时间,青婧哪怕是用一千年的时间来考虑都没问题。 “....”青婧想了想,还是很难相信愚蠢的氓庶会对自己有用,决定先观察观察,便暂时换了个话题,问:“你要不要认真考虑一下换一个愿望?” “你都让牧草增殖了,已完成了答应我的事....难道你是要许我第二个承诺?” “....牧草的最高亩产是五千斤。” “大亩还是小亩?” “大亩。” 兕子懂了。 人族百步为一亩,但辛原牛马众多,习惯牛耕,以牛行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为了区别,前者为小亩,后者为大亩。 甜象草大亩的亩产在一千五百斤到两千三百斤之间,兕子给青婧的翻两番的基础是两千两百斤,本来是想两千三百斤的,但良心有一丢丢的不忍,便减了一百斤。 “再接再励。”兕子鼓气道。“我相信你有生之年一定能做到亩产六千六百斤。” “你很难活过二十岁。” “你已经说过了。” “你会越来越神经质,甚至变成第二个巫女婼。” “那很好呀,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杀人,又会杀谁,公卿大夫们一定会活的很精彩。” “你会变成傻子,生活无法自理。” 兕子终于给面子的露出了思考之色,思考了一会后问:“你刚才说我们是友人。” “嗯。” “既是友人,可否帮个忙?” 青婧一脸无语的看着兕子。 兕子道:“若我傻了,请杀了我,留情伤感情。” 青婧:“....为何?” “我不相信人性。”兕子道。“我不相信我傻了以后会有人会用心照顾我,被侮辱欺凌倒是极有可能。” 没什么比欺负一个国君更能让人产生自尊感了。 “你可以换一个愿望。” “不划算。” “....我会照顾你。” “我无法接受自己必须依赖他人而活,我的生杀荣辱只能我自己做主。” 青婧:“慢走不送。” 兕子心情愉快的重新骑上了马,临走还不忘回头招手。“别忘了,若有一日我傻了,杀了我,不杀就不是朋友。” 第334章 第二十五章治标 神经质、燥郁是铅汞中毒的症状之一,但具体表现却是因人而异,有的人神经质会变得敏感脆弱,有的会变得歇斯底里,有的....一句话,大多挺无害的,哪怕有害,真正危害和影响的是自己。 兕子毫无疑问不属于无害的范畴。 头痛加神经质,她的表现症状为不定时无差别的杀人,堪比数千年前因为血缘婚导致生命信息产生病变的巫女婼。 杀人是常态。 放火倒是没有,至少在亘白1107年仲冬之月前没有。 青婧看到台城方向染红了夜空的火焰后骑马以最快的速度奔回了毕方台,在火海里找了一圈,没找到兕子,倒是倒霉着火的公卿大夫一大堆,一脚踢开想抓着自己以离开火海活命的贵族,青婧看着火海不由怀疑起这火是怎么回事。 人族的宫室普遍是起高台,再于高台之上修建殿宇楼阁,高台是夯土的,不怕火,但建筑物不是,也因而建筑物易燃,不论是哪个方国的台城都格外注重防火。 正常情况下很难发生如此火灾? 找了一圈没找到兕子,青婧隐隐约约有了猜测,跑出火海后四处溜达了下,不出所料的找到了在一个视野不错的地方欣赏火灾的兕子。 虽然身上的衮服冠冕都有烟熏火燎过的痕迹,但整个人非常的精神,尤其是眼神,透着一股子神经质的兴奋。 青婧一时无言。 看到青婧,兕子惊讶了下。“你难道以为我被烧了?” 青婧想了想,问:“要不要治病?” 兕子想也不想的道:“都说了我不会改主意的。” 青婧咬牙道:“无偿。” 兕子不可思异的看着青婧。“你脑袋被牛踩了?” 青婧控制自己不要伸手将兕子从高台上扔下去,解释道:“我要让整个星球所有的物种都为我的理想努力,但我不知要如何做到,你活着,多活一些年岁,或许能让我学到点什么。” 诚然,葛天侯与巫女无光都教过她怎么治国,但....她学的都被她拿来搞破坏了,真正的治理一个国家的经验完全没有。遑论了统一整个星球以及如何治理了,陆地、天空以及地层全都要纳入统治,只以一个国家的形式存在....泱泱大荒数万年,从未有人做到。 兕子瞬间就懂了。 不会也没关系,后天生化改造获得的长寿给了青婧足够多的时间让她可以慢慢的学。 但比学更无奈的是想学却没有先例可供参考。 兕子笑,笑得仿佛一个真正的孩子,竟有几分天真烂漫之感。“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改变青婧只是想让青婧干点人事,明明有造福千秋万代的本事,何苦一门心思在破坏的路上狂奔? 不过,所有物种……很有野心,也没法想像青婧治国的风格,总觉得会很反.人类。 笑完了,兕子好奇的问:“铅汞摄入过多会中毒,但说是中毒,实际上并非毒物,你要如何治?” “一个月后你来寻我。” “至少让我有个心理准备,你打算做什么,风险高吗?” “可能需要给你开个颅。” “我是中毒不是脑子出问题了。” “到时你就知道了。” 兕子不是很想知道。 开颅这种事历史上有记载的。 白帝年少时脑袋被一支箭矢射中,虽然奇迹般的生还,卡在脑袋里的箭矢也顺利取出,但落下了后遗症....头疼伴终生。 也是此事让所有人都坚信这位历史上杀人不眨眼的帝王是一位真正的仁君。 被头痛折磨了一辈子,但这位帝王从未因此而情绪失控乱杀人,简直奇迹啊,哪个统治者没因为心情不好打杀过几个人?白帝哪怕是最后疯了,也没人会觉得有毛病,偏偏她保持了一辈子的清醒。 脑袋是个敏感部位,出了什么问题,基本没得治,因而白帝求医几百年也无果,但实际上,并非完全无果。 羲和陵光为白帝进献过治疗的办法:开颅。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白帝向羲和陵光了解了下开颅的风险,果断弃疗。 即便是如今的时代,随便一个小伤口都可能感染发炎呜呼哀哉,何苦白帝的时代,羲和陵光为了研究医术,做过不少需要动刀子的手术,死亡率最高的记录是百分之三百,给一位病人剖腹切除病变的内脏,最后死了三个人。 羲和陵光在这方面的医道研究最后失传很难说有没有他那严重挑战人性下限以及病患接受能力的高死亡率影响。 兕子非常理解白帝为何弃疗,却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可能要面对和白帝一样的困境。 不,她比白帝倒霉多了,白帝哪怕是弃疗也照样活蹦乱跳了几百年,而她弃疗....莫说蹦跶几百年,还能再蹦跶二十年就该谢天谢地了。 兕子思考了下,发现自己不是白帝,白帝能弃疗,而她....哪怕风险高得惊人她也必须接受。 兕子一边思考着怎么以防万一一边等待着别人为这场火灾善后。 谁能想到一国之君在自己的台城里放火? 能想到的都不会是正常人,辛国的公卿贵族显然是正常人,哪怕是火灾中侥幸生还的也不会想到差点烧死自己的人是兕子。 善后不容易。 死的公卿贵族有点多。 因着是冬至这种重要的宴饮,公族旁支中有点地位的都来了,一个都没逃出来,都是一家人老老少少整整齐齐的上路了。 不像非公族的贵族,虽然也死了不少,但大部分都是失去了亲人而是一家子整整齐齐的上路,只有少数倒霉蛋是全家一块上路,绝嗣,封地会被收回,财产也会充入国库。 归乡不免收获了大量怀疑的目光。 归乡最后一个孩子死了,再加上他的年纪和身体都不可能再有新的孩子,归乡这段日子一直都阴恻恻的,有点神经质,发疯干出这种事也并非不可能。 兕子与穷桑国的婚事决定了她以后大概率不会有孩子,即便有,孩子也一定会夭折。 下一任国君必是要从旁支中过继的,这回的宴饮能来的旁支都来了便有这方面的因素,想提前给公卿贵族们留个印象,为以后做准备。 归乡对此什么反应都没给,或者说,非常高傲的表示了漠视,然后找到了在长廊下对着蓝天发呆的兕子。“是你做的吧?” 兕子回过神看向归乡。“叔父怎能凭白污我清白?” 归乡又问:“你还能活多久?” 兕子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的看着归乡。 归乡道:“你们三个一起饮食,一个死一个傻,你不可能没问题。” 哪怕一开始没想到,在女儿死后归乡也反应过来了,自己的孩子不仅仅是人质与国君之位的预备役,也是试食者。 恨不能将兕子碎尸万段。 兕子道:“什么?” 归乡道:“钺还是一个孩子。” 兕子哦了声,问:“你让人将我从台阶上推下去时可曾想过我也是个孩子?” 归乡不由露出了震惊之色。 兕子打小就皮,能爬以后每天都要从襁褓里钻出来爬上爬下,摔倒也是常事,因而那件事所有人都以为是意外.... 震惊不过一瞬,归乡很快便恢复了冷静。“我听不懂大君在说什么。” “你听不懂没关系。”兕子道。“不过报应,会迟到,却从来都不会不来的。” 归乡不由握紧了佩剑。 兕子补充道:“对了,古往今来弑君者不计其数,但都是有准备的带着甲士,独自一人,我很好奇有没有成功抢到国君之位的。” 归乡愤懑的松开了佩剑。“你和阿兄一点都不像。” 兕子赞同:“阿父渣得感天动地。” 几十个私生子,真管生不管养,和奴隶、氓庶生的孩子没一个识字的,和女性贵族生的倒是识字了,但都是他们同母异父兄弟的从人,被教得太好,非常忠诚,兕子是一点都不想赌一把自己这些私生子手足会不会如玉宫的巫女们一般不管怎么控制怎么洗脑统统无用,而且私生子能够得到的教育资源有限,那些私生子的才干也不入她的眼。 只除了一个鹿,做为前任嗣君的从人与心腹,自然接受了顶级的教育。 辛襄子渣得委实让人叹服,以为很渣了,结果还能更渣。 和辛襄子一比,党大夫待夷彭可以说是慈母了。 放火最爽的从来都不是放火那一刻,而是你放了火,最后别人收拾烂摊子,而你在一边看好戏。 看了一个月的好戏,兕子总算想起自己还有约,为了以防万一,去寻青婧之前先写了遗诏:她要是死了,着公叔归乡继位为新君,鹿为嗣君。 考虑到自己死了,这两位有很大概率打起来,兕子想了想,又写了一封书信将自己的私产、这些年零零碎碎发展的势力交代了下,还有最重要的,青婧,这是个人才,不过没法控制,谁想控制青婧都只会悲剧,因而和青婧最好的相处方式就是她需要什么就给什么。 全部交代完了,兕子将缣帛封好,却没写上收信人,只写了落款,鬼知道最后收信的是归乡还是鹿,就不写了。 以防万一的后事安排得差不多了,兕子便寻去了青婧的实验室,比之前几次的遭遇无疑好多了,至少收拾得干干净净,没碰上什么实验或是解剖,解剖也就罢了,但实验什么的....很难说重口与否,主要还是太突破下限了。 “别太紧张,对于你的身体状况,我这里有上中下三策,也不一定就要开颅。”青婧对抱着脑袋出神仿佛抱着父母失身的孝子一般的兕子安慰道。 兕子闻言并未松了口气,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能让你懂什么选择叫突破下限和更突破下限。“哪三策?” “上策是将你变成我这般体质,生物本身就具备排毒的能力,身体内部的垃圾和有害的东西都会通过汗液、排泄等系统排出体外。当然,这种排毒能力并不万能,有毒的物质过了量,它就没办法了。你体内的铅汞含量浓度对于凡人而言很要命,但对于我这般的体质而言,靠自身的排毒能力也就一两年的事。” “风险呢?” “我也不知我的体质是如何变成如今这般的,可能得将我曾经在自己身上做过的实验在你身上一一重复。不过一些实验用的材料比较特别,很难找到第二份。” 兕子好奇的问:“你自己对自己做实验,却不清楚自己为何变成这般的?” “嗯。” “你对自己做实验前难道没有用别的人先试一下?” “试了,但凡事哪有万无一失,且我的实验品都是只做一样实验,不像我自己,所有实验都尝试了,我只能判断我的情况是诸多实验的效果加起来产生了奇异的变化,但具体是哪几种产生的反应,又是为何会发生反应,我还在摸索。” 兕子听懂了。“你想拿我做实验摸索原理。” “你解毒我摸清原理,互惠互利。” 兕子呵呵,连原理都不清楚,除了青婧这种绝世奇葩,谁敢这么赌命?“中策又是什么?” 青婧颇为遗憾。“真的不尝试上策,一劳永逸并且好处多多。” “我不想赌命。” “没有不惜一切的决心,如何能做成事?” “谢谢教导,但我对知识没有你那般不惜一切的疯狂。” 青婧无奈。“好吧,铅汞不是毒,没法用解药解毒,所以我能做的便是增强你的体质,让你自身的排毒能力变强。我和师妹曾共同研究过如何挖掘生命自身的潜能,创造了一套锻体操,一共九层,强身健体的效果非常不错,你要不要试试?” 青婧将一沓缣帛递了过去。“这是第一层。” 兕子一边看着缣帛上的文字和图案一边问:“有几个人练过?” “我师妹,她练了以后身体好了很多。” “怎么只有第一层?” “后面的还没完成我便和她闹掰了。” 兕子:“....所以你还是在做实验?” “互惠互利罢了。” “我需要多久才能将铅汞完全排出体内?” “大约,三百年。” 兕子:“....” 青婧道:“不过随着你将锻体操练得更高,这个时间一定会缩短。” “可只有第一层。” “后面的我会继续研究。” 兕子叹了口气,问:“下策又是什么?” “下策不排毒,只是维持你的脑袋不出问题,治标不治本。” “需要做什么?” “你的神经质躁郁等症状都是铅汞中毒戕害了神经引发的问题,既然是神经出了问题,那就将出问题的神经替换掉即可。好似屋子的一根柱子坏掉了,便将这根柱子换掉。” 兕子听懂了。“梁柱坏了可以换新的,但神经换了你要用什么来替代?” 青婧抬起了爪子,指尖冒出了仿佛草根一样的须状物,细得肉眼很容易忽略。“放心,控制不了你的,最多会让你我之间产生一些感应。” “什么感应?” “你我内心情绪起伏过大时,另一方会有所感觉。” 兕子闻言觉得这还能接受,不论是她还是青婧都不是内心情绪过大的人,但脑袋里种草....多少会有点别扭。“没别的办法了?” “还有上策中策。” “中策我大概要练多久才能维持理智不神经质不躁郁也不会看到幻觉?” 青婧算了算。“百八十年吧。” “开颅种草吧。” “你选下策?” “不,我选中策和下策,双管齐下。” 青婧闻言也没劝阻,一举做两个实验,太好了。 以青婧解剖活人死人无数的手艺,开颅完全是小菜一碟,种草也不难,难的是拔草以及开颅后的术后恢复。 说是草,实际上并非草,而是她自己的神经节,生截自己的神经节并非易事,太疼了,不过还是能克服。 术后恢复....青婧只能嘱咐好好养着,避免伤口感染,以及庆幸如今是冬季,且在辛原,没有人为因素,不然伤口感染的概率太低了,原因无它,辛原的冬季太冷了。 没想到会如此顺利,兕子决定趁热打铁,将锻体操也给学了。 青婧也不吝指导。 只一遍兕子便明白为何锻体操只有一个实验者。 太反人类了。 一共十二个动作,超过一半的动作都在踩人体承受极限,也就她是个孩子,骨骼柔韧,不然还真做不到这么高难度的动作。 每一个动作都伴随着剧烈的痛苦。 “好痛。” “痛恨正常,若女人分娩的痛是一,你练操时的痛便是三。”青婧在一旁一边吃着热腾腾的炖羊肉一边对一旁痛得恨不得死了一了百了的兕子道。 兕子:“....你们怎么想到的这种东西?” “有需求自然有发展,我师妹的身体因为一些缘故不太好,为了一个强健的身体,她挺能忍的。”青婧道。 “不能将痛减掉吗?” “温和无痛版的也有,但练十年都不如现在这套练一年,你确定想要?” “不想。” 一套操练好兕子感觉自己全身骨头都在颤抖,坐地上不想起来。 “记得早晚练一遍,持之以恒。”青婧叮嘱道。 “我会的。”兕子想了想,忽问青婧:“若我被驱逐了,你会去哪?” 青婧挑眉。“终于意识到你这些日子干得事有多天怒人怨了?” “虞不负东门氏最寄予厚望的晚辈的期望。”兕子说,她自己是真没意识到自己干得过分,哪怕虞跟她说了半天,她也无法真正理解为何贵族和氓庶都恨自己,但这不妨碍她理解到自己有点危险。 “她没为你出谋划策?” “出了,但我不满意,我不想妥协。”兕子道。“虽然退一步海阔天空,但有的时候,退着退着,底线就退没了。” 青婧很想说你也有底线这玩意?“过刚易折。” “那只能说明还不够刚。” 行吧,你头铁你牛。 青婧不再说什么。“你若是死了若是被驱逐了,我会去北方断云雪山的深处寻找那些珍奇药草,我的身体靠自然恢复太慢了。” “你需要什么药草,我可以帮你。” “条件呢?” “不论我之后是谁当权,都不会克扣你的需求,我希望你能继续培育农作物,直到实现你承诺我的增产两倍。” 青婧:“....你可真执着。” “牧草增产两倍的利润太高,没有人能不执着。”兕子理所当然道。 青婧无语的看着兕子,利润是高,但回报需要的时间足够熬死七八代人了,除了长生种,哪个脑子正常的人会搞这么投资? 第335章 第二十六章生存 没了铅汞中毒的症状拖后腿,兕子更坚决了,除非她死,不,哪怕是她死了,她颁布的政策,她也一条都不会废。 虽然不打算妥协,但兕子也不想死,因而还是得提前给自己留个后路。 置换封地,将分散的国君直属封地换到一块,再委任虞成为国君从事,管理国君直属封地,以及在封地上废奴。 以及—— “蒲阪和玉都是什么样的?” “大号的辛国。” 兕子不解的看着青婧。 “我的师妹曾用一句诗来形容玉都,但根据我这些年的所见所闻,那句诗完全可以套入所有的城邑。” “什么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兕子怔了下。“我听过很多人说起玉都与蒲阪,提到的都是玉都与蒲阪的繁华富庶,飞阁流丹。” “也没毛病,只是那是人的繁华富庶,飞阁流丹,不是牲口的。”青婧道。“不过你要是将贵族和氓庶奴隶都看做人,那看到的就是我师妹那般了,再繁华富庶,飞阁流丹都抵不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十字。” “我没看出你竟将人视作人。” “氓庶奴隶在我眼里自然不是人,但贵族也同样不是啊。”青婧道。“既然都不是人,我自然不会代入贵族的角度看到玉都蒲阪的繁华富庶。” 兕子有点怀疑青婧的师妹和她是不是一类。“罢了,你和我聊聊蒲阪和玉都的各方势力关系吧?” “你要去蒲阪?” “嗯,这个天地很大,趁着年少,我想多看看。”兕子道。“不然一直都窝在辛原,容易坐井观天。” 青婧闻言道:“我离开玉都快十年了,只能告诉你十巫之间的关系,别的就不清楚了。蒲阪我也很多年没踏足,世事如流水,从来都不会一成不变的。” “没关系,有就好。”兕子不挑。 青婧闻言道:“那你每天抽一个时辰过来,挑我吃饭的时候,那个时候我有空。” “好的。” 青婧忙,兕子同样也忙。 在为了吃饱的灾民的努力下,蹋鞠场修建得很快,兕子每天都要去看蹋鞠,做足了一副任性顽童的模样。 蹋鞠打得精彩的队伍,兕子一点都不吝啬赏赐,每次赏赐都是一把马蹄金起步,到了最后,似乎是嫌不够热闹,向全国宣布要办一场蹋鞠大赛,成绩前十的队伍以后专为国君和贵族们表演蹋鞠,赢了的话,以后的吃肉喝酒国君包了,前三会有一到五镒金子的奖金,以及第一名,兕子会为其铸鼎铭记胜利,鼎会在蹋鞠队伍的祖籍修建一座建筑收藏,任何人只要付门费就可以入内欣赏鼎。 一镒为二十两,对于贵族而言不过是一笔小钱,只要有封地和人口,莫说一镒金,便是千金也是迟早榨出来。但对于氓庶而言,哪怕不能得第一名,只得第三名,二十两金子也足以改变全家的命运了,更别说以后都是国君的人,有国君庇护。 因为兕子不限制必须是辛国国人才能参与,因而不过数日,整个辛原都轰动了。 兕子因为来的人太多,兕子为了表示自己的重视,不得不天天坐在蹋鞠场看蹋鞠,每回在青婧那里的一个时辰反倒成了放松和休息的时间。 青婧哪怕不关心蹋鞠赛的事也因为太过轰动而不得不每天都被动听到许多关于蹋鞠赛的消息。 经此一事,相信整个辛原所有的人,不论高低贵贱都会知道辛国的国君是谁。 若蹋鞠赛之后兕子如约给了自己许诺的奖赏,那么,记住她的不会只是辛原的氓庶奴隶,在时间的发酵下,整个兖北的氓庶奴隶都会听说兕子的名字。 在这个很多氓庶奴隶根本不知道国君哪位有什么事迹的时代,兕子毫无疑问为她的继任者留下了巨大的压力。 辛辛苦苦操劳一辈子,很大概率,问氓庶奴隶国君是谁,答案都是兕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也没几个国君会在意氓庶奴隶的看法。 谁会在意鸡豚狗彘记不记得自己? 鸡豚狗彘长得肥美好吃就够了。 哪怕注定要倒霉,也坚决不让别人好过,顺便为日后可能的回归提前做准备,小家伙也不是纯粹头铁得没脑浆了。 蹋鞠赛很顺利,比起兕子颁布天怒人怨的政策,所有人都更愿意她沉迷蹋鞠,尤其是发现蹋鞠带来了许多收益的氓庶。 大量人口涌入国都,逆旅自然住不下,便向氓庶租房住,而且外来人口的吃喝也同样需要从氓庶手里买。所幸因为许多贵族绝嗣,虽然大部分钱财没到自己手里,但好歹也咬下了一快肉,再加上蹋鞠场收门票钱,虽然很低,但胜在看的人,积少成多。兕子用这些钱补贴了来自各地的蹋鞠队伍,不然本地氓庶是赚了,但外来人口也可能比赛还没结束就先倾家荡产了。 兕子在蹋鞠场坐了足足一个月,终于看到了总决赛。 第一名的奖金是十镒金。 第二名是五镒金。 第三名是一镒金。 金子铸成了马蹄状,一枚马蹄金的分量为一两,整整齐齐的码在木盘中。 第三名的还好,兕子一直以来都坚持锻炼身体,臂力不错,端得动盘子,亲自交给了蹋鞠队的队长,第一名和第二名....兕子尝试了一百两的金子,搬不动,便没去试十镒金的,由健奴端着交到队长手里。 发现兕子真的实打实的赏赐了丰厚的金子,贵族们还好,不差钱,但氓庶们却是惊呆了。 有生之年头回见到这么大方的贵族。 他们见过的最大的贵族也不过是承诺给肉汤吃,然后真的给了,就是肉汤里全是汤,肉只有一星半点的碎肉沫。 贵族赠金子,而且还是这么大数目的也有,但从来都不是对氓庶,而是对游士,但游士本身是贵族的最低一层,并不能算氓庶。氓庶们不论是听了还是看到了都不会有数目感觉,金子再大,又与鄙贱庶人何干? 兕子满意的看着所有人惊呆的模样,宣布明年冬季举办第二次蹋鞠赛。 如今挑选出来的十支队伍只参加决赛,蹋鞠场会挑出两支队伍和这十支队伍一起决赛,根据最后的成绩,前十留下,最后两名淘汰。 也就是说,只要能击败今岁的第十和第九名,便能过上被国君包养的日子,若能得前三....木盘里黄灿灿的金子仿佛长出了千百只钩子。 青婧很好奇。“你哪来那么多钱?” 门票钱根本入不敷出,绝户财也在这段时间用完了。 “这世上还有比绝户更香的饭?”兕子反问。 青婧瞬懂。 兕子置换封地时换得非常有意思,在将自己的封地都集中起来这一前提下怎么挑事拱火怎么换,甲想得到这块地,兕子便故意给了甲的邻居。 那块地的地理位置对乙很重要,兕子偏偏要给乙的邻居。 贵族之间互相征伐并非稀奇事,尤其是主弱臣强的时候。 礼崩乐坏的时代,很多贵族便是以此发家的。 国君哪怕不高兴,但肉都吃到嘴里了,谁会为了国君的不高兴就吐出来 有混乱,自然会有贵族绝嗣,兕子趁此发了一笔绝户财,承认了胜者对弱者土地的统治法理性。 绝户财取了一半给虞,让虞安排自己封地的氓庶过冬,尽量不要有人冻饿而死,剩下一半拿来办蹋鞠赛。 经过第一届蹋鞠赛,第二届蹋鞠赛的参赛队伍增加了十倍不止,不乏大老远从辛原周围的国族跑来的。 兕子留下的半数绝户财没一会便因为补贴参赛队伍的食宿消耗殆尽.... 兕子:“....这究竟是来了多少人?” 青婧估算了下。“约莫万余人。” 兕子诧异。“这年头能随便乱跑的氓庶应该不多吧?” 古早的时候氓庶是不能随便迁徙的,为了方便王侯贵族管理,制定了氓庶不能随便迁徙的规矩。不过白帝晚年时觉得这规矩不好,硬是将之废了,允许氓庶自由迁徙。 自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统治者反抗不了白帝,但凡是敢将白帝允许自由迁徙的政策当真的氓庶都会被当成逃奴来处置,而逃奴被抓到后....醢刑是比较常见的刑罚。 白帝晚年这条抽疯政策可以说是一点用都没有,根本没人当回事,也正因为没有任何人当回事,以至于白帝死后都没人想起将白帝的政策废掉。 当然,除非受不了苛捐杂税徭役兵役而逃跑去做流民,不然也没几个氓庶会出远门,经济条件不允许。 “一个村社每人出点粮,不就凑齐了路上的口粮?” “这么拼?” “你给的赏金,哪怕是二十镒金也不过是一笔小钱....” “不是小钱,是大钱。” “好吧,是大钱,但对于氓庶,我是说非地主的氓庶,这笔钱更大,即便只是一镒金也是他们几十代人都积攒不起来的财富。” “为何?”兕子讶异道。“只要肯努力干活,多多少少也能存下点积蓄的吧?” 青婧回了五个字:“何不食肉糜。” 兕子不悦:“说人话。” 青婧想了想,问:“你说庶农是更喜欢粮食大熟的丰年还是粮食欠收的灾年?” “自然是丰年。”兕子想也不想的回答。“收的粮食多,能换更多的钱。” “错。” 兕子不解:“难道更喜欢灾年?但灾年普遍易子而食,庶农怎会喜欢灾年?” “因为灾年的时候,再苛刻的税吏也会给庶农留一口气。而丰年的时候,粮食收得的确多,但税吏收的税也会更多,很多氓庶丰年时能够留下的粮食往往还不如灾年时多。至于易子而食,那不是灾年的特色,而是所有年头的特色,灾年丰年都一样随处可见。” 兕子:“....帝国如何没亡的?” “为何会亡?” “底层都活不下去了,莫要告诉我这都不造反?” “反了。” “那帝国如何没亡?” 青婧终于理解兕子的疑惑了,道:“底层造反又不是针对帝国,哦,盗趾例外,这位骨骼太惊奇了,以蒲阪为目标。不过他是特例,不具备参考价值。” “那为何别的造反之人不针对帝国?”兕子颇为不解。 “帝国是分封制,帝都不管地方上的事,都是贵族封君治理的,底层的氓庶奴隶又有几个听说过蒲阪?恨的都是目之所及的压迫者,目标都是打倒残暴的贵族封君。” 兕子道。“哪怕是杀了当地的贵族封君,造反的人也还是会死,不论是残暴还是仁慈的贵族都不会容忍贱民以下犯上杀死封君,杀死贵族后,氓庶奴隶要面对的是来自整个贵族群体的镇压。” “自然是打不过的,氓庶奴隶造反才多少人,贵族群体一指头就能碾死他们。” “那岂不是反得一点意义都没有?” “的确没意义。” “....突然庆幸我幸运的生为王侯贵族,不然生无意义,死亦无意义,太悲哀了。”兕子由衷的庆幸自己的出身。 “是挺悲哀的。” “不过说起来为何盗趾造成的动静那么大?让王侯贵族们那么痛恨?” “他人多,队伍最多的时候据说超过十万人,哪怕是十万头豚,当它们悍不畏死的发起冲锋时有几人能忽视?” “那为何别的造反者不能聚起那么多人?” “我猜是因为盗趾的口号。” “他喊了什么口号?” “打倒主人,天下无奴。”青婧道。“这个口号太响了,不像以前那些造反都是一个地方的本土氓庶反抗封君,其它地方的氓庶都不会有什么感觉,盗趾的口号,不论天南海北,只要是生有反骨的奴隶,哪怕不认识,哪怕语言不通,哪怕相隔千里也会被吸引。别不信,真的有奴隶杀掉主人后不远千里去投奔盗趾,我遇到过一个奴隶投毒毒死了主人全家几十口人卷了值钱的东西不远千里去找盗趾想为他效力。” 一番漫无边际的闲扯后兕子还是得面对现实。 她既然允诺了补贴食宿,便必须做到底,不然积攒起来的信誉便完蛋了,思来想去,从祖先的陪葬品里挑了几件或卖或融了铸钱,总算将危机给渡了过去。 蹋鞠赛顺利结束,信誉更上一层楼时兕子忍不住感谢先祖。 没有先祖生前辛辛苦苦积攒,死后带进陵墓里的珍宝,她这回真不知要怎么度过财政与信誉的双重危机。 吃绝户饭吃得太频繁容易引起怀疑的。 青婧听了兕子的感谢有一瞬的无言,不知该同情辛国历代国君还是告诉兕子,你已经引起怀疑了,很多贵族正暗搓搓的结盟准备造反。 不过想了想兕子的政策,青婧又觉得,哪怕没绝户饭这回事,贵族造反也是必然,还是不提醒了。 小孩子嘛,多受点挫折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最重要的是,她不想再种地了。 青婧并未等太久,归乡和辛国的贵族们没让她失望,暮春时节,春暖花开,老巫染疾,缠绵病榻,宜国人暴/动。 氓庶愚昧无知,是非常好用的刀,虽然愚昧有数千年来统治阶层努力洗脑的缘故,但青婧还是觉得,也不全是贵族的缘故。 她师妹的出身可不是一般的底,母为无姓无氏的贱民,父为奴子,还是贱民,望舒可不会被人随随便便几句话....呃,好吧,也不是随随便便几句话,兕子的政策损害的不仅仅是贵族的利益,也有氓庶的。 比如人口买/卖,兕子可以说是断了氓庶的一条财路,断人财路,甚于杀人父母。 还有兕子一直以来的残忍暴虐的手段,再加上一点微薄的钱财....青婧走过血流成河的台城大门,思考了须臾,还是觉得氓庶不无辜。 自己不长脑子怎么能怪别人坏呢? 不长脑子真的是最不可饶恕的原罪。 兕子很暴虐没错,但她的政策再天怒人怨,氓庶最终也还是会喝到肉汤的。 青婧估摸着兕子也想给辛国的国人们一个教训,禁卫们拼死抵抗,氓庶伤亡过万,想来经此一遭,日后辛国很难再出现国人暴.动了,代价太惨重了。除非未来的统治者逼得底层活不下去了,不然国人们想来会很识相的保持安静,不会再随随便便吃饱了撑的的掺和自己永远不会获益的事情,哪怕国君的位置上坐着的是一个不符合礼法的私生子。 优哉游哉的找到兕子时,兕子坐在寝殿的门口望着明月出神,完全无视了已化为战场的台城各处传来的背景音。 “你怎么来了?” “我来问问你要不要改主意。”青婧道。“现在这局势,你要如何脱身?” 贵族的甲士们紧跟着氓庶杀进了台城,兕子莫说翻盘,便是活命都难。 兕子无奈。“让你培育个农作物罢了,你以前搞的研究哪个不枯燥?” “我不是怕枯燥,只是实在没有信心那些愚蠢不长脑子的氓庶能为我做什么,养大的是胎盘吧。”青婧叹道。 兕子道:“他们现在是挺欠教训的,但总能教好。” 青婧不置可否。 兕子道:“我不会改变主意,我也不需要你出手,我自己有法子活命。” 青婧闻言也不再勉强。“你图什么呢?你又不爱那些氓庶,若真的爱他们,你不会下令禁卫针对氓庶杀无赦。” 兕子道:“你说人死后轮回,来世出生何处完全看运气,人力无法操控,祈福也罢,积善也罢,都无法干涉来世。” 青婧挑眉。“是啊。” “我觉得,并非完全不能干涉。”兕子道。 青婧无言的看着兕子。 兕子笑,她知道,青婧听到了。“若人间老有所养,幼有所依,无高低贵贱之别,谁也没有权力拿走别人的生命,人人皆能吃饱穿暖,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那么,除非亡者倒霉到没投智慧生物的胎,否则来世如何能不好?” 青婧道:“脑有恙,得治。” 兕子道:“你的理想难道就不脑有恙了?咱俩半斤八两。” 青婧一时语塞。“一个死人而已,你不是会为了死人折腾活人的人。” “一半是我不能接受她的死法。”兕子道。“死得就像一只不驯顺的豚犬。” 青婧:“....氓庶奴隶不就是豚犬?”死法没毛病呀。 兕子无语道:“就因为所有人都和你一样觉得没毛病,这个世道才更糟心。” 青婧坦诚道:“我无法理解。” 兕子也无言,青婧真是她见过的最奇葩的贵族,从来都不觉得下位者的造反有什么问题,但也永远无法理解下位者的痛苦。 青婧好奇的问:“一半是因为一个死人,还有一半呢?” “为我自己,为不朽。”兕子回答。 青婧更加无言的看着兕子。 兕子自顾自道:“你说生存与繁衍是生物的第一本能,我觉得不是,生存才是唯一的第一本能,确切说,长生不朽,永远不死才是生物的第一本能。” “无人永生。”青婧道。“万事万物皆有消亡之日。” “缺什么想什么,所以长生不朽才会成为生物的第一本能。”兕子道。“生物抵触自尽,不仅仅是因为道德上自尽是罪行,更是因为自尽会死。” 青婧沉默的看着兕子。 兕子继续道:“可即便不自尽,非常努力的活着,人也还是会死,因而生物寄希望于后代,后代的身上有自己的生命信息,生命信息通过后代不断传递,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活着。有的父母会为了孩子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为的便是孩子能够活得更久,将自己的生命继续延续。但后代也还是会有绝嗣的风险。于是有了第三种活法,当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将你忘却时便是你真正死去之时,那么,一直都有人记得你呢?” “英雄之美在于悲剧,因为悲剧使人记忆深刻,而英雄的事迹广为流传,延续着英雄的生命。”兕子道。 “所以你吃饱了撑的想当英雄。” “不。”兕子摇头。“会被记住的不一定要是英雄,也可能是别的,比如人族四帝,哪怕有朝一日,四帝族的血脉断绝,我相信,只要人族的后裔没死干净,它们四个就永远不会死。” “那很难。”青婧道。 兕子道:“阿父死的时候,我在他的灵堂上看到每个人都在哭,但没有一个人是真正在为他的离去而伤心,他的尸体都还没腐朽,所有人都便忘了他。那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有朝一日我死了,我的葬礼一定会和阿父如出一辙。那一刻,我感觉到了最深刻入骨的寒冷,一个人的一生若活得一眼便能看到结局,实在是太可怕了。” 青婧懂了。“你就是太无聊了。” 兕子道:“可能吧,反正,我不怕难,我只怕我来这世间走一遭,却什么都没留下。我要一千年后有人记得我,一万年后有人记得我,十万年后也有记得我。” “那要不要一百万年后也有人记得你?”青婧问。 “那很好,不过人活着还是踏实些好。”兕子很踏实的道。 “是啊,你真是我见过的活得最踏实的人。”青婧无语道。 兕子回以纯澈的笑容。 青婧也笑。“希望你能活到名流千古之日。” 兕子目送青婧转身离去,继续抬头看月,直到穷桑侯送她的两百护卫们的头领一身是血的寻来,明显是一路杀过来的,身边护卫不是没了就在阻挡敌人。 “辛子,请随外臣离开。” 兕子摇头道。“没用的,大势已去,我走了也没意义。”网首发 “不会,君侯已遣军北上,必助辛子夺回社稷诛灭叛臣。” 已遣军北上? 兕子一时不知该腹诽归乡表现得太明显还是穷桑侯太敏锐,知道护卫们会定时给穷桑国传信,但能靠传信判断出辛国有变而提前做准备,嗅觉可想而知。 心中腹诽不已,面上却是犹豫不已,头领见了,不耐烦的将兕子抱了起来。 穷桑国要穿过好几个国家打辛国,甚至日后控制辛国,兕子这个幌子非常重要。 刚将兕子抱起来头领便觉脖颈一凉,兕子从他的怀里跳走,落地时头领也赫赫了两声,倒在了地上。 兕子将匕首握在手里慢慢走近,不太确定人是否凉透了,想了想,又用匕首在头领的脖颈上又来了两下,确定除非这人同青婧一般否则必定死得不能再死才在头领身上搜了起来,很快就搜到了来自穷桑国的密信。 辛国若有变,便带着兕子去找北上的军队。 信中虽未明言,但兕子还是能判断出,穷桑国那支军队的目标也不全是辛国,若是辛国有变便是辛国,若是辛国没变,那就是云水周围的几个小国。 大军开拔,耗费的粮草不少,怎么也得吃几块肉。 兕子将密信塞回了头颅身上藏好,起身离去。 贵族豢养的甲士是最先寻来的,找了一圈没找到兕子,在头领身上翻了翻,翻出了密信,拿着密信走了。 其后来的是国人,搜刮了一通值钱的东西,连尸体都没放过,头领身上的甲胄与甲胄内穿的丝衣都是值钱的东西,一样都没落下,最终将尸体剥得干干净净。 最后来的是归乡,整个台城都找遍了也没找到兕子,思来想去,最后回到了寝殿,遣退了所有侍从甲士一个人找了个地方坐下等待。 果然,暮色四合时兕子不知从哪冒了出来,衣服、头发上尽是淤泥与水,手里还拿着一包糕饼一边走一边吃,在台城人工池泽的淤泥里埋了一整天,只通过芦苇做的通气管呼气,一整天没吃没喝,感觉快饿死了。 “叔父可要用点?”兕子心情很好的问。 一瞬间,归乡恍惚觉得,赢得是对方,不是自己。“你不怕我杀了你?” “你若会杀了我,此时此刻便不会在这等我。”兕子道。 “你早知我会造反?”归乡问。 兕子问:“这重要吗?” 抓重点好不好? “你封地的奴隶主和贵族在国都大乱时被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盗贼灭了门。”归乡道。 兕子毫无悲伤之情的道:“真是太可怕了。” 归乡:“....你既然早有准备,必有后手,我原以为穷桑国是你的后手,但你现在还在毕方台....” 归乡疑惑了,他实在是没法猜测自家侄女的心思,这孩子真的是从来都没正常过。 兕子道:“我的后手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会离开辛国前往蒲阪向王上书请求留学蒲阪,没有我,穷桑国便不能以大义之名远征辛国,若一意孤行,蒲阪便有了合理干涉穷桑国的理由,沿途的国族也不敢冒着招惹蒲阪的风险借道。” 归乡不解。“既有后手,何不杀了我?” 兕子叹道:“叔父就莫要开玩笑了,我要有那能耐,能忍你们到现在。我只是没法忍也不想再忍了,但我不忍了,你们便要杀我,为了安全,还是就此作别吧,如此,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更新最快的网 归乡道:“我会保留你封地的出息给你。” 兕子怔了下。“多谢。” 想了想,兕子还是道:“对了,叔父可会杀鹿?” 归乡反问:“你希望他活着?” 兕子摇头。“我只是想说,你杀他之前麻烦先安排百八十个女人和他睡。” 归乡:??? 兕子继续道:“我中毒已深,此生不会再有后。” 归乡的面色刹那间阴了下来,兕子仿佛没看见般继续道:“钺他也与我一般,叔父你须得有个继承人。” 归乡年纪太大没法生了。 钺傻了,虽然傻了大概率不影响行房,但后代也想别指望了。 兕子虽然没傻,但同样不可能生育。 一大家子只剩下辛鹿还能生了。 大概是看归乡快气死了,兕子道:“叔父若实在是气不过,可将孩子充作钺的,待叔父与钺百年之后,他会继承你们的宗嗣。” 人族说重视血缘也重视,说不重视也不重视,只要有人继承宗嗣,也不一定要是亲生的,当然,如果是亲生那是最好,如果不是,正常人也不会太过强求。 归乡:“....” 第336章 第一章画旬 望乡,顾名思义,回望故乡。 夏对这个名字没什么感觉,她是龙伯并非人族,人族的典故她哪会有多少感触?最多感慨一下炎帝九泉之下有知会不会气得再死一次。 七八千年前因着小冰期以及地质等因素,西荒的生存环境急速恶化,炎帝因此带着先民东迁,经此地时先民回望有生之年可能都不会再回来的故土,纷纷抱头痛哭,哭完之后继续上路。 很多年后先民的后代人族因为西荒的气候重新变得温暖湿润,又离凤鸣原近,开发起来容易获得后方的支持,因而优先开垦西荒,回到祖先曾经痛哭的地方,起了个望乡名字。 往东是九河走廊,往西是绵延的西荒大地。 东迁的人怀念西方的故土,西去的人怀念东方的故土。 只不知,东去与西去的人可曾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回望故园的地方会变成子孙的战场。 夏一边想着望乡的典故一边就着油灯的光在皮纸上写着字。 虽然她很希望金乌台能继续延续,比起面对整个帝国,她还是更乐意和太昊琰打交道。 太昊琰吞并天下的野心....不好说大不大,有机会肯定会做,但没机会的话她是将西荒的发展放在第一位的,不会有事没事动不动就对外战争来转移内部矛盾,和龙伯也更能好好相处。 比起征伐四方,太昊琰更希望将西荒建设成气候和地质变化之前的西荒,良田阡陌,遍地城邑。 难度虽然很高,但龙伯族都能在荒原那种土地贫瘠鸟不拉屎的地方建立无数城邑养活千万人口,太昊琰自信给她时间,又有西荒这比荒原好了不知多少倍的土地,没道理龙伯做得到的事她做不到。 夏对此很支持,能不打仗的话她也不想打。 雪国拢共才三四百万人口,爆发大规模的战争,莫说回报大于付出,便是两者对等都很难。 数十年前的战争那是无可奈何。 气候变冷,荒原的生态恶劣,不南下抢地盘难道在北方饿死? 但现在雪国已经得到了足够的土地,在将这些土地消化之前频繁的战争实是不智。 而且,自幼饱读史书,夏表示,种族战争就是个超级烂泥潭,一旦掉进去再想爬上来,难度不亚于登天。 历史上的种族乱战一口气打了几千年,死人流血多到任何一个正常人都麻木的想吐,最终能爬出来烂泥潭还是各族发现再打下去就要同归于尽了,脑子这才冷静下来。 通过考究史料,夏发现一件事,休战以后,所有种族都进入了飞速发展期。 她不讨厌战争,只要战争能带来足够的利益,但历史已经证明,战争的付出与回报很难对等。 为什么一定要灭绝别的种族呢? 或者说,为何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别的种族? 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同化呢? 投入少,回报高,性价比高。 这也是她与太昊琰共同的看法。 “虽然我宁愿和你竞争谁的同化力更强大,但总觉得你很悬。”夏自言自语的轻叹。 她与太昊琰打文化战争的前提是太昊琰能在蒲阪的攻势下坚持下来,坚持到蒲阪崩溃。 她曾经对太昊琰很有信心,因为了解太昊琰是一个怎样的君王,但现实证明,一个国家不是只要有明君就能打胜仗。 蒲阪,或者说九州地区的底蕴太深厚了。 硬生生的拿人命耗,生生拆了九河走廊的所有关隘,奢侈得让夏与画旬都惊呆了。 叹息着,夏运笔如飞,让雪国增加与西荒人族的民间往来,争取在蒲阪打到金乌台前让西荒的人族对龙伯有一个较为客观的印象,剩下的....想来蒲阪会让西荒人族对比着给龙伯加分的。 感谢人族攻下城邑后为了犒赏三军为自己卖命而约定俗成的三日不封刀传统。 没有对比便没有伤害。 有对比才有美好。 更感谢东边的分封制,要是蒲阪和太昊琰一样干翻了所有诸侯达成一言堂的成就,再加上出手大方,那还能控制军队的纪律,说不准烧杀劫掠便没人敢烧杀劫掠,但王师联军....贵族图的是土地与功勋,不全是为金银财宝,哪怕是为财也看不上小财,但底层不挑食,只要是值钱的东西就感兴趣。 底层没有贵族血统,不能获得封地爵位,辛苦卖命自然不会是为了荣耀。 九河走廊失守后,那些当地氓庶的遭遇让夏对王师非常有信心。 牛羊财帛子女尽皆被掠。 想了想,夏又在最后补了一句,做好望乡防线也失守,金乌台陷落后转移一部分逃难的西荒人族去龙伯族地盘的准备,以及,向拘缨借一百万石的粮食,鱼获也可,别的什么也可以,只要能吃。 将需要交代的情报与事情都写完后夏将皮质卷了起来塞进一个铜管里,旋即起身出门找自己的信雕。 王师还没到来,但根据斥候传来的消息,瞎子也能看出王师这回是铁了心要将西荒给揍趴下,正在厉兵秣马。 望乡防线是在九河走廊失守之前便已准备好的,最早的工事甚至七八年前就动工了。 一口气修建一座大规模会战所需的工事不是一般的劳民伤财,但分散在十年的时间里慢慢的修,慎用民力,不仅不会劳民伤财,更是会让氓庶在农闲与冬季时为家里节省开销。 修建望乡防线的关隘工事时干活的氓庶是管饭的,因着望乡往西多为草场,少有耕地,工地上给氓庶吃的都是从周围牧人手里买的牛羊。 浩大的工事愣是没引起怨言。 只是太昊琰也没富到能将望乡所有地方都修上关隘,所幸望乡因着数千年来的地形变化本身就已经成为了天险,倒也不必太昊琰修个千里城墙。 九州与西荒之间能够往来的垭口也就那么几个,而能让人走的更少,并且最终都是汇聚于望乡。不管是从西荒去九州还是从九州往西荒都必须经过望乡。 关隘依山而建,但经过九河走廊的惨剧,画旬再看关隘便不免觉得没那么牢固了。 人命很贱,却又很有用,九河走廊都不禁拆,何况望乡。 经过九河走廊的惨剧,画旬一撤出九河走廊便是对望乡的工事加固再加固,坚决要武装到牙齿。 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干活的军卒与龙伯,相处甚为融洽,夏蓦然怔了下,出神的看了会,直到从人来禀报画旬召见众将才回神。 画旬不是太爱开会,每次找人开会必定是有事,这次也不例外。 太昊琰不是很想和蒲阪死掐,起草了一份国书,大意请求谈和,她会去掉王号,恢复帝国诸侯的身份,甚至表示,可以不恢复侯爵,只做子爵,岁岁年年缴纳丰厚的岁贡。乞求蒲阪为了天下安宁,给予和平,战争太劳民伤财了,多少征人远离故土,埋骨异乡,让她忍不住涕泪涟涟。 言辞相当之恳切,甚至称得上卑微。 夏不由怔了下。 太昊琰不想打她能理解,但如此恳切卑微....太昊琰莫不是脑子被牛踩了。 再一细品,夏唇角微微勾起。 字里行间都没有道德,却句句都是道德绑架。 比夏更快反应过来的是画旬,几十年的枕边人,在场最了解太昊琰的莫过于他。更新最快的网 脸面罢了,若能换来谈和,那很好。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太昊琰并不想打,西荒的底子太薄了,需要的是和平发展的时间不是战火纷飞。 被拒绝了也没关系,蒲阪想打,甚至冀州很多诸侯也想打,但帝国,或者说人族从来就不是只有他们。 即便是在西荒,随着战争的扩大与惨烈,兵役军赋不可避免会一增再增,民怨是必然。 历史上因为打仗频繁,兵役军赋沉重到莫说底层活不下去,便是中层都纷纷破产,怨声载道,然后被干掉的国君委实不少。 有了这一封国书,西荒人族即便有民怨也很难针对太昊琰。 太昊琰也不想打的,但蒲阪坚持要打,她能怎么办?总不能干坐着被人打吧? 可以想见,蒲阪若是拒绝谈和,西荒军队的士气会涨一大截。 一石二鸟,甚至多鸟,这很太昊琰。 画旬想借太昊琰的国书做点什么。 若蒲阪谈和,那很好,若蒲阪不愿谈和,也不会想到西荒前脚还在求和,后脚就打过去了。 这需要使者配合。 借了使节任务的清任听了画旬的意思后很配合的表示自己愿意配合。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这也使得古往今来的王侯们对于在外的将领不免猜忌,哪怕心里知道对方不大可能造反,但还是控制不住猜忌心,限制将领或是制衡还是好的,比较麻烦的是搞远程遥控的。 太昊琰对画旬从来都没方面的猜忌,每次都给了画旬便宜行事的权力——前提是不能和太昊琰的战略有冲突。 蒲阪谈和的概率不大,哪怕清任想努力一把,心里也明白现实。 夏一直沉默围观,做为一个异族,她一直都表现得很安分,让打仗就打仗,不打仗的时候都安安静静的沉默观察,也因此,虽非人族,甚至西荒人族同龙伯族几十年前还大战过,但军中将领们对夏的印象仍旧很好。 直到事情都商议得差不多该选人保护清任去找王师,避免半道上发生意外时夏主动请缨。“我愿护送舍人前往山东军营。” 山东,西荒的智慧生物对九州的称呼之一。 画旬不解。“夏你乃雪国王女....”若有个三长两短那可就是外交问题了。 夏道:“我不会是下一任雪王,没那么严重,而且我会交代好的。” 雪王的年纪是还能再生的,龙伯族已经修改了生育法案,每个龙伯女子要生十个孩子,雪王这些日子又生了一个,哪怕夏有个意外,雪王也总能培养起新的继承人,甚至还不用担心母女冲突。 她与夏差了也没几百岁,夏一直都很怀疑自己和老娘谁会先死。 最重要的是,她想亲眼见一下山东九州人族的那些大人物。 日后哪怕不为敌,也不免要谋算,只听消息可不够,还得亲眼见一面。 不过这些心思显然不能说出口,终究,西荒人族与山东九州的人族才是同类,不是和她是同类,她的这番心思很难不引起这些人族的忌惮。 夏给出的理由是切磋到现在,但真正见过的敌人中的大人物反倒没几个,哪怕是战场上遇到了两个,也都是分生死,哪有功夫认真的看看别人长什么样。 画旬信没信只有天知道,但思忖了片刻后还是同意了。 夏回以感谢。 虽然保证了自己哪怕有三长两短龙伯也不会找金乌台的麻烦,但这不代表她就真的不怕死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会议结束后夏找到了自己的信雕将铜管绑在了信雕的腿上,旋即放飞了信雕。 将信处理了,夏非常认真的为自己挑选了护卫,确保哪怕蒲阪的王脑袋抽疯想斩来使,她也能逃出来。 夏挑护卫时,军帐里的画旬也收到了她放飞了一只信雕的汇报。 不怕对手野蛮,就怕对手不仅不野蛮还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研究你的文化。 不论是太昊琰还是夏无疑都是这种对手。 哪怕暂时与龙伯联手了,太昊琰也始终对夏保持高度警惕。 画旬有时都想佩服这两位,这种棘手又奇葩的对手....某种意义上是她们自己互相培养出来的。 即便很想知道夏传递了什么情报,画旬也没办法。 一来双方现在还是蜜月期,截别人信雕容易引起冲突。 二来,龙伯族的信雕是金翅雕,一种生活在荒原以及大雪山南边区域的草原森林,以羚羊、牦牛、野牛、、角鹿、大角鹿等动物为食,仅是食谱就不难看出金翅雕的凶猛。画旬在和龙伯族打仗切磋那些年甚至看到过野生的金翅雕和洞熊抢食掐架,前者还赢了。哪怕是百步穿杨的神箭手也没法在金翅雕飞高后将之拦截,而不等它飞高,那就得当着夏的面截她的信。 “琰,你真是教出了一个好弟子。”画旬忍不住嘀咕。 夏的主动请缨是为了什么,同为长生种他还是能猜到一两分的。 为以后做准备,虽然这个很可能用不着,因为以后很可能是几百年后,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第337章 第二章清任 从望乡前往蒲阪王师须得翻过雪山,虽然很想一口气翻过去,但夏终究还是想起了清任等人不是自己。 龙伯在荒原长大,荒原除了绵延不绝的草海,最多的便是雪山。南边是断云雪山,东边是委羽山,西边虽是诸多破碎的半岛,但同样也有很多雪山,更北的极北之地倒是没有雪山,但处处满目都是雪原。 爬雪山对夏而言完全没有难度,寒冷....同荒原和极北之地的冬季相比,山东之地哪里冷了? 夏无奈的就地扎营休息一晚顺便准备晚餐。 雪山里想找到足够烧一顿饭的柴禾难度太高,因而只是点了篝火取暖,糗粮就着篝火稍微烤一烤便凑合着啃,即便想弄点水泡泡,暮秋下旬,雪山里可一点都不暖,哪怕泡软了也是冰冷的软,还不如直接啃。 夏一边啃着糗粮一边与清任聊天。“太阳王可有关于我的交代?” 清任道:“王很感谢王女的相助,日后必有回报。” 夏挑眉。“是吗?没有什么提防我在望乡不利时跑了的交代?” 清任道:“王并无此言。” 夏哦了声。“挺了解我的。” 但越是了解她,西荒若败,太昊琰杀她的决心就越强。 有个曾经的至交转化而来又种族不同的对手就是这点不好。 清任疑惑的看着夏,什么意思? 太昊琰什么都没交代怎么就变成了解夏了? 夏裹着狼裘烤着火啃着糗粮,换了个话题。“你有几分把握让蒲阪愿意谈和?” 清任犹豫了下,还是坦诚回答:“三分。” 夏闻言不由瞪大了眼。“我听说朱雀海有一股新冒出来的海贼在蒲阪水师的后方捅刀子,截了不少粮船,没有蒲阪水师配合,蒲阪想凭陆军打到金乌台,即便赢了也是两败俱伤。”更新最快的网 夏无法理解。 同族之间有摩擦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打到这份上也要打的,她很难理解。 当人口增长很容易吗? 清任心里不由叹息,无怪乎这个龙伯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安安静静的,让干嘛就干嘛,太昊琰却始终对其保持警惕。 蒲阪水师最近过得不太好,顾忌蒲阪的王也该收到消息了。 蒲阪水师如今由来自南溟诸国征的水师与来自南溟的海贼组成,后者占了大头,蒲阪王给予的爵位对于想往上爬却没血统的海贼们吸引力太大了。 丕臣组建的新水师达到了惊人的规模,超过十万,并且质量比他最开始那一茬高多了,毕竟海贼是真在海上讨生活,海上搏杀比正规军更熟。 太昊水师打得相当艰难,但这段时间好了许多。 超过十万的水师每天的粮草可不是自备,是丕臣负责的,但....大部分运粮船都在半道上被劫了,十艘能有一艘穿过陵光海峡进入骞宾海就不错了。 做为太昊琰的舍人,清任知道的自然多一些。 画棠非常嘚瑟的给太昊琰写了信说自己抢了丕臣的军粮,没有粮食,看那些海贼还有多少能发挥足够的实力。以及,本来是想截杀王师的援军的,但因为丕臣的糟心政策,王师的援军已不会是南溟任何一个诸侯国的水师,而是遍布无边海洋的海贼,委实截杀不了,只能退而求其次截粮了。 金乌台收到消息都没多久,夏竟然也知道了。 因着金乌台里也没几个人知道怎么回事,清任排除了金乌台间者的问题,若此事知道的那几个人也能背叛,金乌台也没必要挣扎了。不是间者,便只能是龙伯族在南溟也有眼线。 龙伯衰落千年,竟仍不忘向遥远的南溟落子,清任不由怔了下,不知该佩服龙伯的坚持还是笑龙伯的执迷。 衰落至此,怎可能还有回天之术,龙伯的人口已做不到再建立一个统一元洲的种族王朝。 心思百转,面上却是不露分毫,清任道:“蒲阪与西荒的战争并非单纯的争土地,虽然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但主因还是因为王称王之事,是正统之争。” 夏问:“太昊琰不是愿意去王号吗?” 清任道:“但影响已经造成了,帝国迄今为止从未同时有过两位王。” 尤其是自立为王的还是太昊琰这种例子。 虽然一直以来王位禅让制,但那只是因为没人能冒天下之大不违窃取王权子孙万代,尤其是有个扶风之乱的前车之鉴在那摆着。 帝国历史上第一个被处以醢刑的王,偌大的氏族更是被屠得只剩下一掌数的清的几个幸存者,若非扶风氏是黄帝之后,需要考虑黄帝的宗嗣不能断,估计那一掌数的清的生还者都不会有。 只是,再怎么忌惮也终究是不死心的。 方国的国君之位以血缘相传,人王的位置凭什么不能? 在太昊琰自立为王之前,王位该不该世袭一直都是帝国的一个重要话题。 禅让有禅让的好处,但血缘世袭也有世袭的优势,便是稳定。禅让最大的优势,继任者一般没有废物这点也在最近的一千年不断被打破,王座之上的人一个比一个废物昏庸,万民对于禅让制的信心也在不断消磨。 太昊琰称王之后这个话题总算消停了不少。 太昊琰提醒了所有对人王有兴趣的人,想世袭王位,他们得先面对一个问题。 若王位可以像方国的国君之位一样世袭,那么最有资格血缘世袭王位的应该是谁? 方国都是谁建的国谁的子孙继承。 帝国是否该同理? 问题便出在这,帝国是炎帝建立的,而太昊琰是太昊氏的族长,太昊氏是炎帝的嫡长后裔,数千年来一直传承与祭祀着炎帝的宗嗣,纵观人族三五万万人,可还有人比她更正? 山东所有的国族不约而同的声援起禅让制。 炎帝的子孙又如何? 禅让制是炎帝自己制定的,帝国是炎帝建立的,炎帝的东西,没有任何人比炎帝更有资格决定如何传承。 青帝的王位来自于炎帝的禅让,是炎帝舍弃子孙选择了青帝,之后代代禅让。 一句话,禅让才是正统,炎帝认可的。 血缘世袭王位都是其心可诛,不信的话可以翻书查查扶风之乱是怎么个情况,人族差点成了数万年来落幕最快的元洲王朝。 太昊琰的身份使得她的称王之举变成了正统之争,确切说王位是禅让还是世袭的意识之争,山东诸国心里未必真的支持禅让制,但绝对不愿看到除自己和自己子孙以外的人垄断王位。 夏道:“若太昊琰称王又立王朝,正统之争不就没了?” 清任怒瞪:“那样帝国便分裂了,西荒人族也将成为异族。” 夏:“....就算建立不同的王朝,你们不也流着一样的血?” 清任愣了下,但还是道:“人族从诞生起便只有一个王朝,不容许分裂。” 夏哦了声,心说太昊琰也是倒霉透顶了。 称王是悲剧,不称王....更悲剧。 西荒当年的局势,太昊琰不称王不将所有人聚在一面旗帜下,西荒人族大概率就成濒危品种了,而且西荒人族也是真的不再信任蒲阪了。 七年□□,西荒死了太多的人,总得有人承担幸存者的仇恨,什么都没做的蒲阪,囤积居奇抬高粮价的山东诸国无疑是最好的靶子。 不称王的话,很难说民愤会不会就指向惦念着蒲阪的太昊琰了,而且太昊琰也需要统治西荒与推动变革的法理性,再没有比她炎帝嫡长后嗣的身份更好的法理了。 “人无二王吗?”夏低语。 就不知无法谈和,最终战败,会有多少西荒人族彻底背弃灾害时不管自己,自己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却跑来烧杀劫掠的蒲阪。 虽然蒲阪的王大概是最不希望军队烧杀劫掠的,但他又不是四帝,诸侯联军凭什么听他的? 不是为了发财,谁会愿意卖命? 人多力量大,在力气往一处使时,这句话可谓真理。 清任都不需要寻到九河走廊了,翻过雪山便看到了仿佛绵延到天尽头的军营。 人一过千便人山人海,达到了四五十万后更是惊人,蒲阪仍旧在增兵,同西荒抢夺者每一个据点。 夏忍不住感慨了下九州的繁华富庶,四五十万大军,一顿吃掉一座山,一个月甚至一年....没吃到国库破产真是奇迹。 清任没去过山东九州,但看过不少的史料记载:“山东乃元洲精华之地,这么点人还是供得起的,何况九河走廊后面便是冀州,距离近,粮食运输途中的损耗也少。” 夏道:“我觉得,损耗只会更多。” 清任愣了下。 夏解释道:“山东与西荒国情不同,沿途各方伸手不会受到约束,而无约束,伸出的手会越来越贪婪。” 清任听懂了。“蒲阪王任用的征粮官甚为出色,应不至于太过分。” 对于辛侯,清任的心情颇为复杂,没这位征粮官的事,这场战争何至于打到现在都没完。 但心情复杂归复杂,对于辛侯的能力,清任不得不相信。 夏闻言没说什么,理论上她也是相信的,在九河走廊耗了那么久,王师就没缺过粮足以证明辛侯的能力。但蒲阪王师表现得有点急,打下九河走廊才多久就迫不及待追到这里来了,总觉得蒲阪后方肯定出了什么问题。 清任在经过一番检查,确定身上没带什么东西不是来玩匹夫之怒血溅五步的后等了没多久便被带到了王的面前。 夏则被挡在了外面,一来龙伯人的身形太明显,不允许进入王帐;二来夏想对人族玩血溅五步,也不需要兵器,拳头就够了,安全起见,自然是让夏在外头比较安全。 见到王,清任不由悄悄打量了一眼。 蒲阪王的年纪与太阳王相差无几,也都是第三境的武者,但两个人的外貌却是差天共地。 太阳王的外表看上去也就二十七八,青丝如墨,威仪出众。 蒲阪王看上去,很符合实际年纪,三千华发,眼角额头皱纹丛生,非常对不起第三境的实力。 蒲阪的王座不好坐。 做为千年来第一个干得特别出色还没莫名其妙暴毙的王,王座更不好坐。 清任不是很能理解蒲阪王的所作所为,他看过很多的书,又和西荒境内的诸多长生种交流过,那些长生种大多目睹了人族千百年来的变化。 帝国的腐朽不在枝叶躯干,而在根系。 没救了。 清任坚信,只要给太昊琰足够的时间,她必定能建立一个崭新的人族王朝,如同她的祖先。 西荒未必十全十美,但比起山东九州,西荒却是极好的。 王看了清任献上的国书后不由愣了下。 去王号说得如此干脆。 也许他想错了,太昊琰并非野心之徒。 王号只是特殊时期用来稳定局势的工具,只是称王时没考虑此事对蒲阪的影响罢了,但也正因为此事的恶性影响,数十年来蒲阪才会为与西荒的战争做积极筹备。 天无二日,人无二王。 清任充分发扬起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在王看国书时说服王退兵,没有长篇大论,也没谈什么仁义道德,只考虑王的利弊。 九河走廊时损失惨重,再打下去,蒲阪数十年来的积累还剩下多少? 而待蒲阪的积累打空,王可还能号令诸侯? 千年来那些莫名暴毙的先王的前车之鉴不可不防。 而且,同西荒的战争即便赢了也不代表事情就结束了。 西荒不止一个智慧物种。 当然,山东也不止一个物种,但在山东之地,人族的人口占据了绝对优势,而西荒....七年□□之前人族当然也是绝对优势,但如今嘛,说句实诚的,荒原上的龙伯人口都比西荒人族更多。 最后,龙伯族不止荒原上的三个国家,在西荒南部的雨林也还有一个国族,是数千年前龙伯战败后难逃的那部分龙伯建立的。 不论是人族还是龙伯自己都以为当年往南逃的那部分龙伯死定了,但事实证明他们不仅没死,还在雨林扎下了根,建立起了国度,人口众多。 蒲阪同金乌台拼个你死我活,的确痛快了,但龙伯会很高兴。 人族的人口越少,他们控制西荒的代价就越小。 若西荒完全落入龙伯的控制中,史书会如何记载在位的王? 这信息量有点大,王愣了好一会。“西荒南方有龙伯建立的第四个国度?” 清任点头,想了想,又解释了具体怎么回事。 西荒的整体海拔比山东九州高了不止一个层次,海拔越高,气候越冷,越不适宜农耕,因而人族在西荒的聚居地主要集中在辋川海周围。 西荒的地形呈凹形,中间低,两头高,因而辋川海农耕区的南北两边不是草原就是戈壁,但实际上越过南方的戈壁与草原是郁郁葱葱的雨林,土壤虽不如北方肥沃,但温暖湿润,作物可一年多熟。 瘴疠之气、瘟疫....等热带常见的东西也一个都不会少。 七年□□后,太昊琰出于以防万一,想开发南方,再有类似七年□□,粮食减产的情况,南方也能补充。 开发几年后发现雨林里有别的智慧生物留下的痕迹,再一搜索,真眼熟,北方的邻居怎么跑到南方来了? 王闻言仿佛思考般沉吟了一会儿,道:“和谈并非不可,但孤王要如何相信太昊琰不是打着让孤王退去后再恢复王号的权宜之计?” 清任问:“那不知王希望吾等如何证明?” “驻军,王师驻西荒。”王道。 想得可真美。 王师过不去望乡才有谈的希望,王师驻军西荒,还有谈的必要吗? 清任非常直白的表示你不想和谈就算了,实在不行,到时候金乌台便将西荒让给龙伯,反正西荒人族人口不多,地广人稀,地盘小点不仅好管理还方便防御,至于南北龙伯,就让王师头疼去吧。 这威胁有点效果,王思忖了下,道:“孤王需要想一想。” 清任理解,这么大的事一下就答应了只会是和王方才那般根本没有诚意,一开口就不可能答应的条件,而且空口无凭,王总得确定一下南方龙伯的存在是真的。 第338章 第三章画旬 王需要考虑,清任也需得先回去向画旬禀报,避免因为画旬不清楚谈得如何而冒然起冲突。 守城从来都不是一个劲的窝在关隘里,而画旬尤其擅长逮着机会就出来咬一口,咬完就躲回关隘里,绝不恋战,不说一声的话,很可能王还在考虑,画旬已经打得很热闹了。 王派人将清任一行送回了边界,带着王的要求:王愿意和谈,也不要求驻军了,但西荒每年要进贡大量的牛马珍宝,以及供养王师驻扎在九河走廊的军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西荒的一部分土地需要重新分封。 别的还行,最后一条不比驻军西荒逊色多少。 太昊琰花了多少时间才吞并了辋川海周围所有的国族,将之整合在一起,怎么可能愿意重新分封陷入数十年前的各自为政的状态。 清任原是想继续游说的,但在夏的暗示下改了口,表示自己需要回去询问一下。 直到回到望乡清任才问夏是怎么回事。 “蒲阪没有和谈的意思,只是在拖时间。”夏回答。 清任不解,他感觉王还是有些摇摆的。 夏解释道:“我听到有甲士在谈论一个消息,青州有个叫下淮国的方国,国君禅位给了戴氏。这种事情,在人族应该是不允许的吧?” 清任愣住。 岂止不允许,根本就是大逆不道。 贵贱恒定,贵贱有别。 前者随着数百年来的礼崩乐坏与战争已崩坏了许多,但始终有一个底线:下层出身的新贵不能越过血统尊贵的旧贵,以及,国君之位必须是公族。 臣子干掉国君没什么,这年头被臣子干掉的国君太多了,根本数不清,想计较也没法计较,但杀了国君之后自己当国君是不允许的——除非你是公族子弟,本身就有继承权。如果不是公族成员,那再权倾朝野也必须从公族中另外选一个人当国君,可以把人架空,甚至新君不听话就继续杀,唯独不能取而代之。 国君的传承这方面整个帝国都甚为重视。 不重视不行,不然今日有臣子能杀掉国君后取而代之,焉知来日这种事不会发生自己身上?甚至于,干掉人王取而代之的事都可能发生,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掀翻棋盘打破所有规则了。 因而纵使帝国最近几百年想取代国君的贵族很多,但没一个敢动手的,每个有心的贵族氏族都是默默积累力量,蚕食国君与公族的土地,一代又一代的接力,短则三五代,多则十代八代人,不少国族的国君封地愣是蚕食得只剩下豆大点,连士的封地都不如。 国君也就只剩下个名头了,但就是这个名头是那些权臣氏族最想要却始终不得的。 清任不知下淮国是什么地方,青州,一听就知道有多远。 但他能猜到下淮国为何此时发生这种事。 蒲阪王师攻打西荒,现在都还没打完,并且在画旬的抵抗下,伤亡惨重,很容易让人以为蒲阪元气大伤。 王权式微,地方上自然就胆大了。 知道了答案,稍加思考便不难反推出怎么回事。 权臣氏族们忍得太久了,不在忍耐中爆发就在忍耐中变态,毫无疑问,下淮国戴氏选择了爆发,做臣子取代国君的第一人。 天下人虽然都会痛斥戴氏的狼子野心,但....与戴氏一般忍耐了太久的权臣氏族们都会暗中支持戴氏,蒲阪若是处理得不好,戴氏只是开头。 对于蒲阪而言,太昊琰必须死。 戴氏大逆不道,但第一个这么干的是太昊琰,也因为太昊琰拖住了蒲阪的精力,戴氏才会爆发,不然就是继续忍了。 如今已经不仅仅是正统之争,还有帝国的根基、蒲阪的威严。 太昊琰必须死,还得死得足够惨才能震慑天下。 不自立为王却没付出太大的代价,只会滋长更多的戴氏。 他们是没有太昊琰的血统,不够格称王,但做个国君也不错。 某种意义上当年称王的是太昊琰而非别的阿猫阿狗对蒲阪委实不算最坏的情况,虽然二王并立实打实的损害了蒲阪王权本就薄弱的权威,但太昊琰的身份也让人可以将问题指向正统之争。旁的有心人没法跟风,太昊琰称王是因为她是炎帝嫡长后嗣,你算什么东西,有和她媲美的血统吗?可若当年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称王....有心人很难不冒出阿猫阿狗都能为王,我凭什么不能为王的不甘。 单纯的正统之争,或许还能逼迫蒲阪接受太昊琰的臣服,甚至利用太昊琰炎帝嫡长后嗣的身份加强禅让制的法理,但涉及到了帝国的根基,只能不死不休。 收拾完了太昊琰,蒲阪还得马不停蹄的去收拾戴氏。 只是,清任不解:“你是龙伯,别人私下里说话竟然不避开你?” “他们用的是方言。”夏回答。 清任一时默然。 人族的方言很多,出了自己的家乡,一般人听别的地方的方言很难听懂,所幸有雅言这一上层通用语言,而这年头有能力离开家乡到处投机的最差也是游士,雅言是必备的语言,方言也会学,但一般只学使用范围比较广的。 但那些都是人族。 清任想了想,问:“你去过山东九州?” 夏摇头。“龙伯在人族的地盘太显眼了,人族不是有句话叫做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吗?” 相比较清任,终于等到俩人回来的画旬关注点就直接多了,完全没问夏为何能听懂方言,而是在确定蒲阪肯定会打起来后向夏询问起了蒲阪王师的军营情况。 清任目瞪口呆的看着夏噼里啪啦的讲了一大通,连蒲阪王师大概有多少人马,粮草充裕与否都说得头头有道,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蒲阪王师的军将。 画旬也愣了下。“你在蒲阪王师中有细作?” “并无。”夏道,她的布局还没那么能耐。 “那你怎么?” “我前些年遇到过一个很博学的学者,她教了我一些很有趣的数算应用知识。”夏随口回道。 数算学得好,不需要查户籍,通过一些街面上就能收集到的信息便可估算出当地的大致人口。 军营的人员构成比城邑简单多了,也更好估算。 知道了王师现有的兵力,虽然还可能增加,不过没关系,做计划的时候多留些余量便可以了。 清任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演技天赋往来西荒军营与王师大营之间认认真真的为和谈谋划,降低王的条件,愣是没人看出他在演戏,清任也同样很难从王的神情与言谈上看出这人是否演戏。但画旬相信夏的判断,夏也的确没有骗西荒的理由,山东九州打过来,龙伯要面对的就是山东九州了,处境无疑会很麻烦。 认认真真扯皮扯了一旬,总是达不成一点最基本的共识,让清任彻底打消了疑惑,表现得再认真,若目的是真的想和谈,不至于扯皮这么长的时间。 清任扯了足够的时间,让王师相信了西荒是真的有意和谈,懈怠了精神,画旬判断火候差不多后便准备送王师一场夜袭。 不过自己去袭营,也要防着王师来袭营,蒲阪愿意陪清任扯皮这么久显然不可能是因为闲得无聊。 虽然画旬觉得自己不至于背到和王师选择同一良辰吉日偷袭对方,但世事无常,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自己将王师的后方给偷了,结果王师也将自己的营地给偷了,那就很糟心了。 因而还得留人在营地以防万一。 画旬的决定是自己留守大营,副将领一路兵马去袭营,夏带着翻山越岭若等闲的龙伯军与一部□□体格外强健的人族军卒通过雪山间的小径甚至悬崖抄王师后路,这也是需要清任扯皮长达一旬的缘故,翻山越岭需要的时间委实不短,为了尽量配合,自然要拉住王师大营。 夏对于能够重用自己颇为诧异,就不怕自己故意拖延时间误了副将? “你更喜欢雪国面对山东九州?”画旬反问。“人族如今虽如同一盘散沙,但两千多年前扶风之乱,人族又何尝不是一盘散沙。” 内部掐得你死我活,但外敌入侵时,白帝最终能够整合人族固然有她太妖孽的缘故,但又何尝不是人族不想被人趁火打劫? 夏笑了笑。“在下必不负大将军所望。” 她一点都不希望龙伯族成为第二个羽族,觉得人族陷入内乱会很好对付,结果连王朝的都城都赔进去了,兖州完全落入人族之手,连最后的沃州也丢了一部分。 对付人族,只能温水煮青蛙的蚕食,想要一口吃下去,不仅吃不成胖子,还会撑死。 副将带着两万精锐出去后画旬也开始为以防万一做准备。 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多做点准备,有备无患,哪怕最后没派上用场也好过战机变化的时候自己因为准备不足而没抓住。 有备无患的画旬等来了王师袭营的军队。 画旬:“....”还真是选了同一个良辰吉日啊,不过这支军队的运气不错,竟然没在半道上和副将撞上。 “总觉得这次的袭营会变成乌龙。”画旬一边腹诽一边指挥着军队将王师引入营地中早就准备好的陷阱区,然后便是封闭营门,关门打狗。 西荒军卒中挑选出来的声音特别宏亮的军卒在门关上后马上大喊:“山东人中计了,关门打狗喽!” 听到大嗓门的军卒的声音,众西荒军也仿佛接收到信号一般此起彼伏的跟着喊了起来。 画旬在高处看了会,发现王师只乱了一会儿,很快就重新恢复了秩序。 可以啊。 不知道是哪位熟人。 画旬下意识在脑子里扒拉起可能的人选。 冀州这些年不太平,军事才华过硬的将领不少,为了重振王权,多年来亦是四处出击的王师蒲阪嫡系亦是不遑多让,在九河走廊僵持的一年多里,他差不多将大半个冀州与王畿蒲阪的优秀将领见了个遍。因而这么一扒拉,发现有这般能力的将领还真不少。 没办法,山东就是这点好,人口基数足够大,哪怕十万个人里出一个优秀将领,山东诸国的将领数量也碾压西荒。 不过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了万无一失,王必定是用的心腹,而王能够依赖的心腹中有如此能耐的。 “荣君呀。”画旬挑眉,下令。“尽量活捉。” 王能够倚重的心腹不少,但能够称之为名将的只有荣君,多年来为王南征北战,从游士跻身上层贵族之列,甚至被封为附庸君。 虽然一时半会想不到荣君能发挥什么价值,但肯定有价值,先抓了再说。网首发 纵然早有准备,这场瓮中捉鳖的战争也从子夜持续到了第二天的食时初才结束,荣君虽是第三境的高手,但西荒以前的纷乱比九州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混乱的生态环境,人命如草芥的另一个角度便是弱肉强食,能够活下来的都不会是弱者。 太昊琰吞并列国统一西荒时面对的第二境第三境高手数量相当可观,太昊琰手里没那么高手当消耗品,干脆让人研究以军势合力击杀高手。 寻常的精锐甲士以两为单位切割第一境的武者,二十五个配合着围杀一个,诛杀之后再挑选新的目标。 对付第二境的武者还是以两为单位,但组成两的人手不再是普通人,而是第一境的武者。 对付第三境武者时亦然。 画旬的亲卫不仅个个都是第二境的武者,也个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是整个西荒千万人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尤其擅长围杀武力强大的武者。 做为西荒第一名将,也是太昊琰最信任的名将,画旬被强大刺客拜访的频率比太昊琰还夸张,太昊琰为了安全都不怎么离开台城避免给下面人添麻烦,画旬却是一直到处跑,容易下手。 数十年来被强大刺客们训练出来的精锐亲卫非常娴熟的将荣君切割,一部分人拖住荣君不让他跑掉,剩下的一一诛杀荣君身边的护卫,最后彻底完成对荣君的合围。 荣君在被画旬的精锐亲卫一顿围殴后一条命去了九成,若非画旬要求尽量活捉,可能人就没了。 人送到画旬面前时,画旬瞅了眼,有点怀疑能不能抢救回来,但还是让人抬下去交给军医抢救。 望乡共有二十余万大军,对付荣君还不需要全军出动,画旬将营地善后的事情交给另一位裨将,自己点了五万人马去寻袭营的那支军队。 他有理由怀疑自己的副将遇到麻烦了,王师哪怕因为清任的努力而懈怠了,在准备埋伏敌人的日子里也不可能懈怠,势必随时准备大军出动,这种情况下去袭营....效果可想而知。 画旬不出所料的在半道上遇到了残兵,副将已阵亡,出去袭营的精锐十不存一,不过败亡之前副将带着军队打出了相当漂亮的成绩,因而画旬遇到残兵的同时也和来追杀的王师迎头碰上。 一番交锋,发现想吃掉对方难度有点大,不约而同的保持整齐的军势退兵,同时瞄着对方,一旦对方乱了便改主意,遗憾的是双方都撤退得相当有条理。 回到了安全的地方画旬才有机会询问怎么回事。 哪怕碰上了最坏的情况也不该伤亡得这么厉害,夏呢? 有夏那一路兵马相助,怎么也不该打成这般。 “那些龙伯人并未出现。”残兵愤怒的道。 画旬闻言愣住,夏不是那般短视之人,哪怕最后会与金乌台对立也不会是这会儿,这会儿龙伯非常需要金乌台继续存在于西荒。 画旬想了好一会也想不到会是什么情况,只能判断是发生了什么意外情况,以及迷路这种可能可以踢掉,自己为夏安排的向导可是精挑细选的,绝不可能迷路。 第339章 第四章少昊君离 君离是被疼醒的,仿佛全身都被碾碎再重新拼接。 疼! 非常疼! 好想死。 因为太疼了,君离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过了好一会大概是疼得久了,痛觉自动下调了才缓过来,感受周遭温暖的空气,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地方不太对。 自己不是被雪崩给埋了吗? 身上不知受了多少伤,再被雪崩埋了.... “黄泉幽冥原来一点都不冷啊?”君离忍不住道。 “帝子你醒了。” 听到小奴惊喜的声音时君离不由升起了欣喜的情绪,原来自己还活着,原来这里不是黄泉幽冥。 得知君离苏醒后下属和学宫时的同学相继来探望,君离也从他们嘴里得知了怎么回事。 他们和画旬选了同一个黄道吉日,双方袭营失败后不约而同的去寻找不见踪影的另一支人马,也不知画旬派出的另一支人马的军将是谁,以至于在找人找到同一个地方后比起趁机干掉敌人,画旬更重视从雪里挖人。 画旬不想耽误救人,王师也不想,因而双方相安无事的在雪里挖人,被埋得有点久,很多人族都死了,反倒是那些龙伯,虽然大多一条命去了半条,但总归没死透,还有的救,身体素质简直过分。 君离被挖出来时整个人脸色都是青紫的,很多人都以为没救了,没想到挣扎了两日,自己又慢慢缓过来了,身体素质好得不可思异。 君离的军事才华是毋庸置疑的,但他的武力也是众所周知的,连第一重境界都没到,一点内力都没有。然而,发现他的命格外硬后军医给他做了一番检查,发现君离的身体素质虽不如第二重的武者,却一点都不逊色第一境的武者。 太不合理了。 君离慢条斯理的用着粟米粥,边吃边听着探病的友人下属们说话。 他的身体素质,他也不清楚怎么回事,只能推测和辛筝让自己练的锻体操有关,反正练了以后他的身体是越来越好,虽然不目明,但别的感官都是愈发敏锐。 也使得了他在被埋在雪里的时候连雪层之下泥土中虫蚁窸窸窣窣的声音都能听到,让他不至于在漫长的掩埋中因为太过寂静而崩溃。 君离用完一碗粟米粥,恢复了些气力,友人们终于问起君离是怎么被埋到雪里的。 不是去抄后路的吗? 怎么抄到雪里去了? 君离闻言道:“我亦不知怎么回事,行至半途与龙伯不期而遇,打到一半时突然就雪崩了。” 九河走廊与望乡之间的大道都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谈不上隐秘,为了隐秘,抄后路的人马都是走的难以行走的小路,但西荒与山东九州撕破脸之前往来频繁,因而能够通人的路差不多都被开发了,还剩下的小路也没几条,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叠的。 君离与夏狭路相逢委实正常,但雪崩....众人也只能感慨君离倒霉,所幸倒霉的不止他一个,还有他的敌人,双方一起倒霉,也不算太倒霉了。 比起对雪崩只有懵逼的君离,同样被埋了多日的夏却是一点都不懵逼。 “是声音,雪山里,尤其是冬季时的雪山是不能发出大的声音,不然会引起积雪的共振从而引发雪崩。”夏一脸抑郁。“大喊大叫几声尚且会引起雪崩,何况数万人的兵戈激战。” 画旬知道雪山里不能大吼大叫,不然容易惊扰雪山之神,带来雪崩,但具体什么原理却是不清楚的,如今才从夏这里涨了见识。不过,即便知道雪崩的原理,夏也没有办法。 她不可能在和王师狭路相逢后就掉头跑,且不说小道上想后退有多难,便是跑了,王师就不会追杀了吗? 双方在发现彼此时便猜到了彼此目的为何,唯有狭路相逢勇者胜。 冬季的雪山里打起来....一定会被雪崩给埋了。 画旬最终只能安慰夏节哀。 夏完全没被安慰道。“更应该节哀的是蒲阪军。” 遭遇雪崩很倒霉,但不算太倒霉的大抵就是大家一块被埋了,而龙伯族最近几千年都生活在北方的荒原与极北冰原,知道怎么应付雪崩,在雪崩到来时增加自己的生存概率,再加上强悍的身体素质,虽然全都被冻伤了,但死得不多。而王师的兵马全是人族,也没有龙伯应对雪崩的经验,死伤绝对不会是小数目。 何以解哀,唯有敌人更哀。 君离在得知自己带去抄后路的三万兵马伤亡情况后如夏所愿差点心肌梗塞。 不是每个人都有君离多年如一日勤练锻体操所练出来的诡异好体质。 找到战场地点,再从厚厚的积雪里把人给扒拉出来,这期间耗费的时间太多了,而人的生命又太脆弱了。 尤其是被雪崩埋之前正是大战,很多人身上都挂着彩,君离被埋的时候身上便有两枚箭矢与一道剑伤,挖出来的时候伤口都冻坏了,所幸是冬季,伤口哪怕几天没处理也没发炎。 仅是折损便超过半数,至于伤....无人不带伤,最多就是有的人身上有兵戈造成的伤,有的人没有,但还活着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冻伤冻疮。 能动弹后君离坐着小奴从辛筝送来的五花八门的军资里翻出来的轮椅去探望伤员,发现伤员都恢复得还不错。 辛筝筹来的粮食很多,多到根本吃不完,因而伤兵哪怕不是贵族也会得到充足的食物,再加上辛筝弄来的军医和药材,同样也不会缺乏医疗资源。 甚至于,辛筝还不知从哪搞来了数量非常可观的羊脂冻疮膏,用羊的膏脂与一些药材制成,一种防冻伤冻疮一种治冻伤冻疮,效果无一不好。 西征军可能遇到的情况,可能需要用到的东西,辛筝都秉持着用不到总好过需要用到时却没有的态度全都给准备了。 有史以来最让人省心的后勤官,没有之一。 因着和瘫痪唯一的区别就是瘫痪是终生的,而他只是暂时的,但不管是终生的还是暂时的,君离这会儿都不得不安心养伤,身体不养好王不会再让他上战场。 再怎样也是个帝子,而随着他军事才华的展露,曾经是鸡肋,未来却绝不会是鸡肋了,王师自然不会让他带伤上战场,人道不人道还是其次,关键有个三长两短,没人想负责。 有大把空闲的时间,君离干脆与伤员们聊了起来,发现上层虽然觉得这场战争打得相当生不如死,但下层居然觉得还挺不错的。 每天都能吃饱饭,受了伤也有医者和药材,甚至连冬季天冷也有防冻的羊脂乳,再没比这更美好的日子了。 至于可能会死? 卖命的事,哪有不死人的? 而且,平时倒是不必卖命,但也不可能过上这么好的日子。 一条贱命换这么好的日子,值了。 君离:“....” 底层对生活的满意态度只让君离感觉致郁,但还是想强忍着致郁感继续聊。 不论是多么不合理,多么荒诞的事情,只要存在,必不会无由。 他想通过这些底层徙卒与甲士对帝国最底层....也不算最底层,最底层的是奴隶,这些出身庶农阶层的徙卒甲士比奴隶要高出一个等级,但对于王侯贵族而言,都是底层。 只有对这些底层的生活有一个具体的了解才能真正明白缘由。 聊了没两日君离愈发的感觉触目惊心。 心绪尚未缓过来便得知战局有变化。 荣君被俘虏了。 之前大抵是伤得太重,不太确定能不能活,画旬便没吱声,随着荣君被抢救回来确定死不了了,画旬终于开口了,想用荣君与王做一笔交易。 画旬交还荣君,王师退避三舍。 一舍三十里,三舍为九十里,退个九十里相当于将九河走廊西端的关隘都拱手。 万千将士辛苦用命攻破的关隘,怎可能再拱手? 但不答应,荣君就死定了。 数十年来荣君为王南征北战,膝下子女众多,却尽数为了王战死沙场,王若放任荣君不管,不免令人心寒。 君离有点好奇王会怎么做,或者说,他也不知自己该期盼哪个答案。 王若能放任荣君的死亡,这会儿在冀州使劲蹦跶,虽然保障了西征军后勤但也得罪了无数诸侯与公卿的辛筝又会有什么结果? 若王答应了。 牺牲那么多人命打下的地盘就这么交出去,君离也不甘,就这么拱手三舍之地,将牺牲的将士放在了哪里? 诛心之计。 画旬几时如此深谙杀人诛心之道了? 君离挣扎,画旬也很愁,问因为气候的问题来了后不等到春暖花开是走不了的清任。“你确定蒲阪王会答应?” 清任道:“不答应也无妨,反正没损失。” 画旬想了想,是没损失。“不过那样的话,荣君该怎么处置?能收服吗?” 清任怔了下。“我们不可能放心用他。” 荣君的子女是死干净了,但这不代表他就没有孙辈了,只是年纪都太小了还没到出仕的年纪才没多少人知道。孙辈可以说都捏在王的手里,哪怕荣君有心投诚也必须考虑后代,西荒也不可能放心用一个全家都捏在敌人手里的将领。 “杀了未免可惜了。”画旬道。 荣君可以说是一代名将了,没有他,王也很难像现在这般王座稳固。当然,没有王,荣君也很难爬到如今的位置,荣君的出身很低,不过一名普通的游士,往上数五代都没有贵族,更早倒是有贵族,但远到那份上对于贵族而言已经没意义了,只有连着很多代都是贵族才是真正的高门,越是古老就越是尊贵。 是王给了荣君机会让他能够获得展示的舞台,这才能从游士一路爬到附庸君的高度,这也是他的人生最高峰了。 再往上的层次必须是累世贵族才有资格踏足,荣君的出身是不配的。 清任赞同:“杀了确实可惜了,大将军你说,蒲阪王拒绝以后我们却不杀他,还善待他,对他礼遇有加,蒲阪王会如何想?” 画旬:“.....”玩政治的都心脏。 王在挣扎权衡了数日后终于给出了答复。 虽然回复写得义正言辞,令人忍不住同情王,好倒霉,好身不由己,好一个大局为重,真真是闻着伤心,听着落泪,但内核却是清晰的:不换的。网首发 画旬自然没因此将荣君给杀了,而是找了个干净的地方软禁起来,好吃好喝的养着,按着清任说的礼遇有加,忙里抽空时会寻荣君聊聊人生。 送信的海东青将密函送至金乌台后,太昊琰更是狠浇了一勺滚油。 太昊琰亲自捉刀写了一篇文采斐然的求贤赋。 看得出太昊琰写这篇求贤赋花了不少心思,认认真真的了解过荣君的生平。 荣君的一生用一句话来概括大概就是:我被贵族嫌弃的一生,或者我使劲舔贵族却被使劲嫌弃的一生。 有名将之才,也有名将的功绩,就因为出身,荣君始终被嫌弃,换个大氏族的子弟,有荣君的才华与功绩,裂土封侯是最基本的,甚至位列方伯也并非不可能。 荣君呢? 他的姐姐就是附庸君,连正式的诸侯都不算,正式的诸侯至少也得是一个非附庸的君爵。 至此,封无可封,他再立了什么功,王能给的也不过是财帛、奴隶、土地之类的东西,爵位只能在梦里。 莫说旁人了,便是当事人荣君明知太昊琰不怀好意,阅后亦忍不住涕泪连连,激荡的心情终止于看到太昊琰的册封诏书。 只要他愿意投诚。 太昊琰封他为侯。 裂土封侯,子孙世代公族是他一生所愿,近在咫尺,荣君却出乎意料的拒绝了。 画旬颇为感慨。“她是认真的。” 几十年的情人,他能看出太昊琰是真的欣赏荣君的才华,很认真的在招揽荣君。 荣君反问:“我全族皆在蒲阪,若投诚便是舍弃全族,这世上谁能信任一个能够舍弃全族的贰臣?” 家族是一个人的根,哪怕是贵族出奔,也都是再不跑就要被杀的情况下才会出奔,而贵族氏族枝繁叶茂,盘根错节,尤其是那些顶端的氏族,便是杀了国君都不会有一根毛的损失。因而很多贵族出奔时可以放心的孤身跑路,但荣君不能。 他若叛了,蒲阪必定斩了他全族。 画旬道:“但你的王也不会再信任你。” 荣君道:“你很幸运。” 生为名将,得遇明主,且不论怎样战功彪炳都始终不被猜忌。 画旬无言,他和太昊琰属于特殊例子,无法重复。 “既然你不愿降,王让我送你去金乌台。”画旬道。 荣君愣了下,旋即明白为何,他留在望乡,画旬还要分出人手来看守他,而且他要是趁机跑了也不美,反倒是让他去金乌台做客,享受太昊琰的礼遇,效果无疑会更好。 也更能衬托太昊琰的宽宏大量,以及王的无情。 第342章 第七章元 溜达到凛水流域时逃难的流民已经超过了十五万,上天今岁似乎打定了主意一个夏季都不下一滴雨,很多河流都干涸了,河流尚且如此,农作物的下场可想而知。 久旱必蝗。 漫天飞蝗。 哪怕有侥幸没干死的庄稼也扛不住蝗群的啃食,望舒组织人手捕捉蝗虫加餐时下意识的心算了下蝗虫密度.... 每平方里的蝗虫数量没有六千万也超过五千万。 “历史上有过这么夸张的蝗灾?”望舒忍不住问元。 “没有。” “小冰期时也没有?” “没有。” “那为何现在有了?” “....小家伙你也考虑一下冀州以前的人口密度和现在的人口密度差异呀。”元道:“冀州人口一万万,植被覆盖率下降得有多严重你可知?我还记得我当年活着时,冀州大半土地都被森林覆盖,到处都是蝗虫天敌。如今到处都是人族开垦的田地与修建的城邑,自然生态被破坏得有多严重你可知?而自然生态被破坏后的新环境,非常适合蝗繁衍,唔,某种意义上,蝗应该为人族送上一口鼎感谢人族为它们做出的贡献。” “你的意思就是植被覆盖率高就不会有蝗灾?” “废话,你见过南方闹蝗灾?” “南方都是水患和瘟疫。” 旱蝗一直以来都是北方的特色。 “那就是了,南方大丛林里天敌太多,蝗虫去了也是送菜。” “羽族的历史上并无蝗灾记载。”望舒道。 “除了无启,这世上也没有第二个族群像羽族那般热爱植树造林了。” 放着几片叶子当诱饵,底下是旋转叶片形状的竹篓下的袋子里很快被蝗虫填满,望舒给竹篓换了个袋子,已经抓到的蝗虫全都拿去熏死。 “对了,蝗虫产卵后孵化很快的,夏蝗之后还有一波秋蝗,你到时候可以考虑再抓一波。”元道。“说起来蝗虫不仅味美如虾子,营养价值也很高,你带的这些流民就没谁是不营养不良的,正好啃点蝗虫补补。” 望舒问:“你当蝗虫很好抓?” “那就罢了,让人多烤几碗蝗虫,我要吃。” “我有个想法。” “什么?” “神力能不能治蝗?” “你的生物学白学了?蝗灾说是灾却只是相对于人族而言,对于自然生态而言这是正常的自我调节,你要如何用神力治蝗?神力全方位覆盖蝗灾区?你真当自己是神了?” “没有办法?” “也不是完全没有,但你做不到。” “你不说怎知我做不到。” “除非你有四角的控水能力,那家伙的控水能力强悍到甘霖普降大地,每一滴雨水杀死一只蝗虫而不损旁的生灵分毫。但你,即便有那力量,也大概率会将蝗虫连带蝗区的生灵一并杀了。” “你也做不到?” “我做得到将蝗区的所有生灵全部干掉。” 望舒哦了声,没再说什么。 事实证明,轻易放弃不是望舒。 晚上在蝗虫的骚扰下,围在篝火边吃着烤蝗虫,元忽然听到望舒问自己:“若是将蝗虫驱赶至一处再对付如何?” “蝗虫会飞。”现实点。 “鲲鹏也会飞。” 元:“....那可是神话生物。” “所以?” “你高兴就好,反正它不会拒绝你。”元无奈道。 不知为何,鲲鹏很听每代巫女的话,不论巫女的要求多离谱,它都不会拒绝,任劳任怨,不求回报,高尚得仿佛楷模。 哪像对祂,每回指使鲲鹏干掉什么都得讨价还价半天。 鲲鹏的办事效率无疑是惊人的,将方圆几百里遮天蔽日的蝗群给赶到了一块,望舒用灵力降下了暴雨将蝗群给收拾了。 虽然鲲鹏在驱赶蝗群时时不时啃几口,前前后后啃掉了半数蝗群,但收获仍旧可喜,望舒下令给护卫军加餐,为拜访凛水粮仓做准备。 蝗虫的收获很丰富,但根本不能当主食,而且,蝗群不是遍布方圆数百里,而是广泛分布于半个冀中,鲲鹏再能耐也没法将如此多的蝗虫给驱赶到一处。 望舒算了算,还是抢粮仓更划算。 抢粮仓出乎意料的简单,护卫军兵分两路,一路正面吸引目光,一路从密道进入粮仓内部,里应外合夹击粮仓的守军,轻松得不可思异。 鯈都忍不住问望舒:“你确定这里有供五十万吃十年的粮食?” 守卫是不是太差劲了? 诚然,在辛筝打下的民夫基础上建立的护卫军很强,却也只是相对于流民以及小贵族的军队,同真正的精锐远不能比,而凛水粮仓这样的地方怎么都不应该打得如此轻松。 望舒脸色也不是很好。“是粮仓,但还剩多少粮食就不好说了。” 军备松弛腐败至此,委实不能对粮仓里的粮食抱有太大期望。 努力为自己鼓气,也做好了可能看到一座空粮仓的心理准备。 砍开了一座粮囤,流出了颗粒饱满的粟。 鯈不由松了口气,望舒的脸色却仍旧没有变化,鯈见了,不由陪着望舒继续等着,没一会儿,粮囤里流出来的粟变成了麦,麦子流了一会后又变成了糟糠。 鯈最后估算了下,这座粮囤里至少六成是糟糠。 望舒终于松了口气。“还好。” 至少没给她搞出一大片空粮囤来,巫礼的控制能力还是可以的。 麦是五谷之一。 糟糠,也可以吃,至少连土都吃过的流民不会嫌弃糟糠。 望舒将这段时间所有学会了数数的人都给点了出来清点粮食。 空粮囤还是有的,但不是很多,而且也不都是被贪了,而是拿去支应同西荒的战争了。 拿去给王师的食物自然不可能是麦和糟糠,那等于不打自招,因而大部分的粟都被挑了出来。 望舒清点了一番后发现自己的收获还能接受,虽然没多少粟,但麦和糟糠也可以供五十万人吃个两年。 鯈问:“这些粮食都要带走吗?” 望舒想也不想的回答:“当然。” “我们吃不了这么多粮食。”鯈道。 从大野泽平原跑到兖州要不了这么多粮食,想了想,鯈问:“你不打算去兖州,想自己在冀州干一番事业?” 望舒摇头。“建立国家治理一个国家不是那么容易的,我没那个能力。” 接受过相应的教育不代表就能做好。 每个贵族还都接受了贵族教育呢,但真正能够干好统治者这份工作的贵族占了整个贵族群体的几成? 人贵有自知之明。 望舒瞅了眼万里无云的青空,叹道:“这些粮食,也不一定够。” 鯈瞬间就懂了,没再说什么。 望舒望着青空,忽问元:“你说我用神力能不能化解这场旱灾?” “你的神力并不能无中生有。” “雨是空气中的水汽凝结到一定程度后的产物....” “你把别的地方的雨水给调过来了,这地方是不干旱了,干旱的地方换成别的地方了。杀一人救一人,你确定那是救人?” “不是。”望舒回答。 “那就消停点,刚使用过神力,你的身体现在需要休息。” “我只能使用九牛一毛的神力,若是完整的神力,能否无中生有?” 这个问题,元沉思了一会儿。“我不确定,但我感觉,大概能。不过你也别做梦了,神力就不是凡人的力量,哪怕你不顾自己的身体承受能力,你也无法无中生有,在你无中生有前,你的身体便已崩溃成一地高浓原子汤了。” “你不是一直在改造我的身体吗?” “哪怕我是原来那个身体,也承受不了。” 望舒不由露出了失望之色,但很快就重新收拾好了心情,求神不如求自己,这是她成为巫子的时候无光教她的,现实也一直都在如此教育她。 神祇不会对凡人伸出援手,凡人想活,要么放弃活着,要么靠自己。 生而为人,永远不要对神祇抱有幻想。 为了方便运粮,望舒不得不耽搁了点时间。 在决定抢粮仓时她便设计了大量便于运输粮食的工具,设计费时间,制造也同样需要时间,而将工具都带过来,再将粮食搬上工具也需要时间。 耽搁时,骊嫘寻了来。 “辛筝出事了?”望舒惊奇不已。 虽然辛筝的所作所为出事是迟早的,但浪成那般,她总有种谁出事辛筝都不会出事的感觉。 敢这么浪,无疑和她师姐是同类人,要么自身实力强大无比,要么跑路能力举世无双。 骊嫘叹道:“就是太倒霉了点,示国因着征粮的缘故,民怨沸腾,有人将此事利用了起来,国人暴动,大君恰巧在示国,便被困住了。” 望舒听懂了。 国人暴/动动摇到国君的更迭,历史上只有一种情况,愚民被上层贵族给利用了。 实际上历史上的国人暴.动多多少少都有贵族的影子,反倒是更底层的纯粹暴/动成分比较单纯,单纯的就是为了打倒当地的贵族,没有任何诉求,或者说,唯一的诉求就是杀死贵族。这也使得前者最后可能好好的落幕,当然,死去的人不会复活,而后者,从来都是被血腥镇压到底一种结果。 显然,不是有贵族想谋国君的位置便是想换个符合自己利益的国君,也未必没有反抗辛筝这个征粮官的意思。 能够将辛筝给困住,背后大概率不会只是示国内部的权力争斗,别的国族多半有掺和。 冀西的方国们对于解决西荒非常积极,不积极不行,距离太近了,而冀西诸国也是真的打不过西荒。但大野泽以东的方国没西边的邻居那么忧心,甚至不是很愿意打这场仗,心不甘情不愿的程度视与西荒的距离而定,距离越远越不想打。 在西荒表示了自己也不想打,并且王师打了这么久,牺牲越来越大始终没能取得胜利后,这些不愿打的王侯贵族们不免对坚持要打的蒲阪心生怨怼。 光明正大的拉起旗帜反抗倒不至于,出头鸟死得快的道理王侯贵族们还是懂的。 扔颗石子探探路,看看蒲阪的反应,若反应不如人意,那就....喜闻乐见了。 思及此,望舒问:“辛筝想让我帮她平乱?” 分封制的最大特色便是贵族是真正的有兵力的贵族,和羽族的贵族只是个头衔,有荣誉,没有任何权力完全不同。 示国叛乱,忠于示侯的贵族....要么死要么倒戈,不想掺和的也只会保持中立,看局势快明朗了才下注。 从别的国族借兵也不能抱希望,邻居们多半有掺和其中。 骊嫘点头。“你要带流民去辛原,但辛原只有大君活着,那里才是乐土,大君若亡,这些流民便再无希望。” 诚然,辛筝奇葩又暴虐,但单纯的从国君角度上去衡量,不考虑个人道德品性什么的,那家伙可以说是这世上最好的国君了。因为她是真的认认真真的在努力让底层在这个糟心的世道也能活下去,做为人活下去,至于上层贵族....辛筝族谱上被贵族们干掉的厚厚一沓国君名字足以说明很多。 不过话说回来,要求一个国君品行高尚,那跟耍流氓有什么分别? “摄政君辛鹿只是一个正常的贵族。”骊嫘道。 正常,意味着遵从普世观。 辛筝那层出不穷的开启民智的政策也必将在她死亡的那一刻完蛋,或许以后还会有人继往开来,但那一定会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绝对不会是辛鹿。 望舒沉吟了片刻。“你说服我了,但示国距离并不远,我怕我到时....”黄花菜都凉透了。 骊嫘颇有信心的道:“大君既然让我来寻你,便说明她有法子活着等到我们,我们只需尽力赶到即可。” 望舒想了想,道:“要让流民拼命,你可以代她许诺什么?” 见骊嫘惊讶,望舒道:“既然要让人拼命,总得给予优渥的回报,三日不封刀这种事休提,流民一旦失去约束对氓庶烧杀劫掠,便会化为真正的人形野兽,你的大君要的是人,非是野兽。” 骊嫘想了想,咬牙道:“我们每个月提供你们一笔粮食。” “我抢了凛水粮仓,粮食足够让我们走到兖州。”望舒道。 骊嫘道:“一百艘船,你们应该不会想这一路走过去,数千里的路程,必定会有大量的人口倒在路途中。” “再加一千名医者。”望舒道。 骊嫘:“....最多三百名,不可能更多,医者我们自己都不够用,愿意给你三百名还是为了大君的安危。” 望舒想了想。“可以,但再加上足够所有人用的防疫药材。” “你们有多少人?” 望舒眼不带眨一下的回答:“三十万。” “最多五万人的药材,你就算开条件也应该考虑一下我们有什么,你不可能向任何人索取别人没有的东西,说吧,你究竟想要什么。”骊嫘道。 “船,药材,还有官序的先生,我们中有很多孩子,教育当趁年幼。”望舒道。“年纪越小的孩子,学习速度和记忆力越好。” “可以。” “还有一千名基层胥吏。” “大君修渠时培养的民夫难道还不够用?” 望舒叹道:“故土难离。” 被辛筝教育过的民夫们已经很努力的按着辛筝对他们的教育来教新来的人,但....流民扩张得实在是太快了,基层管理人手若不能及时跟上,这十数万人终将化为四处流窜的人形野兽。 “好,还有什么?一并说了吧?”骊嫘道。 债多了不愁。 医者、基层胥吏、药材、教书先生....每一样都是在挖虞的肉,骊嫘估摸着回头消息传回辛原,那位从事怕是吃了自己的心都有。 不过,反正不是自己还,大不了以后不去辛原便是。 “我还想要牛马,但这里离辛原太远了,你给不了,只能罢了。”望舒想了想,道:“暂时就这些,还有需要的话我再告诉你....等一下。” 骊嫘诧异看着气质仿佛突然换了个人似的望舒,这前后变化是不是太大了点? 从皎皎如月的神女到风情万种妖娆万千的妖女只是一眨眼。 元笑吟吟道:“我们再谈一笔生意罢?你不会亏的。” 骊嫘:“....”我觉得我一定会亏。 第343章 第八章辛筝 望舒与骊嫘能想到的援军赶至时的结果有两种,一种是最坏的,示国的权力更迭已经落幕,辛筝不知在哪藏着;一种是不算太坏的,厮杀已经结束,但权力更迭还没落幕,国都的秩序尚未恢复,正是一片混乱时,辛筝不知在哪个安全的地方看戏。 至于援军赶到时示国双方还没打完这种可能,俩人都不约而同的忽略了。 示国的距离并不近,骊嫘找到望舒,望舒再点了一万人马驰援,黄花菜都凉透了。 然而,援军赶到时看到的仍旧是热腾腾的新鲜黄花菜。 望舒忍不住在心中佩服了下示国君臣的能力,这可真是有史以来最漫长的国人暴/动....好像也不对。 在指挥军队绞杀叛乱势力时望舒惊讶的发现国人竟然是自己的盟友。 无声的用眼神询问骊嫘。 不是国人暴/动吗? 说反了吧? 不过,头回看到国人主动保护国君,不,不是头回看到,应该说是千年难见的奇景。 骊嫘也一脸懵逼。 她走的时候的确是国人暴/动,这才多久,不仅反过来了,甚至国人们甚为悍不畏死,比围攻国君时还要士气高昂,活似打了鸡血。 “不管怎样,先把乱子给平了。”骊嫘及时回神道。 内外夹击,发动政/变的贵族们很快被镇压拿下。 大抵是这回死里逃生的经历太刻骨铭心,示侯将所有参与叛乱的贵族及其全族全数斩杀,尸骨筑为京观。 这就有点过分了,贵族哪怕是死了,尸骨也该得到善待,至少也得入土为安,拿贵族的尸骨筑京观无疑是野蛮之举。 不过威慑力却很足,至少一时半会不会再有人试图将示侯拉下去换一个更乖的了。 示侯忙着收尾,辛筝却不用,非常悠闲的来见自己的救命恩人。 “望舒许久不见,你的脸色怎么好像更苍白了?”辛筝诧异的看着望舒,之前距离远看不清,如今距离近了,打眼一瞧,脸色更白了。 虽然本来也很苍白,但望舒原本的苍白是一种透着光泽的苍白,并不会给人不健康的感觉,如今却是明眼人都能看出的不健康感觉。 “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已经解决了。”望舒好奇的问.“示国不是国人暴/动吗?为何我之前看到的却是相反?” “你说那个?本来是造反的,不过被我感化了,决心捍卫国君。”见望舒一脸瞎扯也要讲基本逻辑的神色,辛筝道:“没人会吃饱了撑的造反,有人造反,必有诉求。我和他们谈了谈,最终感化了他们。” 望舒听懂了。“不会有无缘无故的造反,造反必有诉求,很简单的道理,但你大抵是唯一一个会认真去问造反者有什么诉求的王侯。” 造反。 先镇压再说。 底层能有什么诉求? 就是太无聊了。 诉求?荒唐。 辛筝一本正经的回答:“孤是个仁君。” 望舒嘴角微抽,仁君,冀州如今民乱四起,这位仁君委实是功不可没。 “你许诺了什么?” “不是我许诺了什么,是示侯许诺了什么。” “示侯许诺了什么?” “税赋徭役减免一半,并且未来三十年都不加税赋徭役。”辛筝回答。 望舒怔了下。“冀州这情况只要不想亡国,就不可能不打仗,而不打仗,国必亡。” 这许诺等于没许,一定会食言。 辛筝颌首。“短则一年,多则三年,税赋徭役肯定会恢复,甚至倍增。” 望舒无语。“失信于民,你要如何为王?” 占据了大部分人口的氓庶不再信任国君,国君的结局是可以预见的。 辛筝纠正道:“我只是牵线搭桥的中间人,我已经做了一个中间人应该做的事,失信这种事与中间人无关。” 望舒愈发无语。 辛筝摸了摸下巴,道:“而且我也是善意。” 望舒呵了声。“对谁?”不论是对示侯还是国人,她是一点都没看出谁能获益。 “对氓庶呀。”辛筝道。“他们总是喜欢对上位者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寄希望于上位者的施舍,这一堂课应该能让他们明白,永远不要将自己的生死寄希望于他人的良心。” 望舒顿时噎住,好一会才道:“但这糟心的世道,不寄希望于上位者的良心,下位者还能做什么?” 让氓庶自己管理国家是扯淡,氓庶有几个识字的?但让王侯贵族管....现实已经证明了后果。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自然是感化上位者,让他们明白,不好好干,不拿底层的人命当命,那就全族整整齐齐下黄泉吃团圆饭,经此感化,相信没有任何上位者会不守住自己的良心。当然,守不住也没关系,杀光了换一茬便是。这世上缺什么都不会缺想成为上位者的人,比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草更杀之不尽的便是这类人了。” 当良心同全族的生命安全挂钩时,辛筝相信没人能将良心喂狗。 毕竟,你又不是独一无二的,别人凭什么忍你? 望舒闻言不由愣了下,终于明白为何辛筝修个渠还手把手教民夫组织术了,合着,这家伙从一开始就准备让冀州天下大乱呢。 无组织的乌合之众和有组织的民乱杀伤力可不是一个级别的。 “你能接受自己的生死由别人定?”望舒问。 辛筝摇头。“不能,我的命只能我自己做主。” “那你的想法本身就存在驳论,上位者不一定会因为底层对自己的威胁就守住自己的良心,更可能更加残酷的镇压底层,甚至于更加用心的洗脑愚民,彻底废掉万民的反抗精神。”望舒道。 辛筝反问:“再烂还能比现在更烂?而且你当氓庶奴隶是死的吗?上位者让他们活不下去,必定揭竿而起。” 望舒无言,好一会,忽问:“你心里如何看待你的子民?” 她实在很好奇辛筝的奇葩脑回路是怎么个基础。 辛筝闻言道:“我爱我的子民。” 望舒:“...哪种爱?”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孤爱孤的子民,如猎人爱自己的良弓走狗;孤爱孤的子民,如牧人爱自己的牛马;孤爱孤的子民,如农人自己的耕牛;孤爱孤的子民,如匠人爱自己的斧凿。” 望舒:“这样的爱,你与天下王侯贵族有何区别?” 辛筝认真解释道:“当然有区别,我不否认我没将万民当成人,但我自问和正常的王侯贵族还是有区别的,他们视万民为鸡豚狗彘,养肥时宰了吃的家畜,家畜被人食用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我与万民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我利用万民得到我想要的,万民利用我得到他们想要的,很公平。” 望舒惊叹道:“你真坦诚。” 辛筝反问:“你见过吃素的狼?” 望舒道:“吃肉是狼的天性。” “所以我说我爱民如子,我自己会不会吐是一回事,你也不可能信呀。” 但也没见过这么坦白的说自己没将万民当成人的,别人再怎样也会做做面子工程,说点爱民如子之类的话,亦或是心痛民之悲苦。 望舒道:“可你能从民的身上得到什么呢?” 王侯贵族能从民身上得到什么? 思来想去,不外乎民脂民膏,以此堆砌更为奢靡繁华的生活,亦或是以万民为棋子开疆拓土满足权欲。 问题是辛筝显然不会对这些有兴趣。 辛筝道:“长生不朽。” 望舒错愕。 万民什么时候能和长生不朽搭上关系了? “不是你理解的那种长生不朽。”辛筝解释道。“我的长生不朽是一千年后有人记得我来过,一万年后有人记得我来过,十万年后有人记得我曾经来过这人间。” 望舒:“....很与众不同的追求?” 辛筝理所当然道:“人生于世,孰能不死?但生存才是人的第一本能,无论以什么形态。” 望舒很确定对方中了青婧的毒不轻。“为何是民?” “人多。”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王侯贵族的人口太少了,纵是金马玉堂也如同空中楼阁,禁不起大的风浪。但民不同,民是文明与历史的根基,没有民,一切都只是空中楼阁,梦幻泡影,不论怎样的磨难,唯有民永远都存在。” 望舒愈发好奇青婧是怎么教出这么个徒弟的。“万古流芳嘛?” 辛筝一脸我不挑的道:“也不一定要万古流芳,遗臭万年我也不挑,只要万世之后有人记得就行。” 望舒:“....” 确实不挑,万古流芳和遗臭万年也就是南北极的差别。 看望舒被自己说得快怀疑人生了,辛筝终于想起正事。“聊完了人生该聊正事了。” 什么? 望舒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掏出了一封缣帛。 望舒有印象,自己和骊嫘达成的协议就写在那上面。 见辛筝取出缣帛,望舒不由目露警惕。“过河拆桥未免也太快了。” 辛筝道:“你误会了,你需要的,医者、胥吏、药材、教书先生我都会给你,我的命很珍贵的,这么点东西还是值的。你们既然救了我,这便是你们应得的,我想与你谈的是粮食问题。” 元与骊嫘达成了一笔生意,凛水粮仓抢的粮食太多了,哪怕能全部带走也不免拖慢行程,而且跟浑身金灿灿的肥羊走在大街上似的,生怕别人不来抢。 元的处理方式是卖给骊嫘的脚帮,换成钱,然后同骊嫘买粮食,让骊嫘,确切说是让辛筝在沿途的城邑准备粮食。 以辛筝的身份,想在沿途筹措到足够的粮食并非难事,也能省了流民不少力气。 骊嫘能怎么办? 除了答应她还能怎么办? 总不能不管辛筝的命了。 辛筝也明白骊嫘为何答应如此亏本的事,便没寻骊嫘的麻烦,而是直接来找望舒谈。 “我理解你不愿当行走于世的黄金肥羊,但我亦是不愿。”辛筝诚恳道。 若只是几十万石粮食她不是不能考虑,但望舒这回抢的是千万石粮食,哪怕其中大部分都是糟糕和贱麦,那也是粮食。 望舒闻言马上戳元控制身体。 “流民是情况特殊吃不下如此多的粮食,但你并非吃不了。” 辛筝不解:“我怎么吃?我的地盘并不在冀州,那么多粮食,不论藏在哪都只会招贼,送回兖州,我也没那么多人力畜力。” 元一副年轻人你的思路太狭隘了的神情。“你可以送去西荒啊。” 辛筝:“....我看着很像圣人?” 元叹道:“你误会我了,我的意思是,你可以用那些粮食和东边诸国征来的粮食进行替换,还能省了路途上的粮食损耗。” 从大野泽平原将粮食送到兖州和从冀州东部将粮食送到兖州是两个难度。 辛筝不由有些心动。 元见了,再接再励道:“还有,就算你嫌运回兖州成本太高,也可以化整为零藏于冀州各地,比如选一千个藏粮点,每个地方藏个万儿八千石粮食,再眼馋的人还能为此满冀州的翻粮食?,小冰期旱蝗雨雹频发,手里有粮,来年冀州全境流离失所,你才能吸引大量人口去兖州垦荒。” 辛筝:“....我没那么多钱,可否换成别的钱?” 元在协议上强调必须是辛国发行的钱币,别的国族发行的钱币除非是金子,否则一律不行。 这也是无奈之举,帝国的钱币太混乱了,莫说国族了,便是贵族都在乱铸钱,大家都铸钱已经很麻烦了,更令人抓狂的是每个人铸造的每批钱币含铜量都不一样。 不讲究含铜量的钱币倒是有,天然贝和骨贝,但已经因为市面上不知道从哪流入的大量贝钱导致天然贝和骨贝以飞流直下三千尺的速度贬值,不论是贵族还是底层,宁愿以物易物也不愿再以钱币进行交易,尤其是贝钱。 辛国发行的钱币,工艺精美,每一批的钱都跟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似的,不论是样式还是含铜量都一致,异常稳定,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金子就更干脆了,比铜钱更保值。 元无语道:“我们好歹刚救了你的命,你扔垃圾也不能拿我们当垃圾坑,太忘恩负义了。” 辛筝重申道:“我没钱,我也不会滥发钱币。” 元也没想让辛筝滥伐钱币。 哪怕是原始人,活了近万年,毫无顾忌的滥发钱币会造成什么恶果祂还是知道的。 流民需要的是值钱的钱,不是不值钱的钱。 “要不你打个欠条?利息的话,年利息一成好了。”元道。 让国君打欠条。 望舒忍不住为元惊叹。 辛筝亦忍不住刮目相看。“从未有国君打欠条之说。” “你可以开这个先河。”元道。“历史会记住你的。” 辛筝:“....” 思考了好一会,辛筝终于表示,欠条,可以打,但年利息一成就别做梦了,哪怕不是驴打滚,在过于庞大的基数下,不是驴打滚也甚于驴打滚。 “你好歹也一国之君,怎能如此小气。”元道。“半成。” “国君也要过日子,百分之一。” “做国君,大气点,百分之四。” “你还是巫女呢,不更应该大气点?百分之二。” “望舒是巫女,我可不是,百分之三。” “我要往东拜访一些国家,你们捎我一程,保障我的安全,百分之三。” “药材加五成,利息可以百分之二,你若是能负担所有药材,一分利息都可以不要,还能给你免掉两成的本金。”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辛筝:“....谢谢,药材加五成,利息百分之二。话说,你为何不找巫彭殿帮忙?” “若你是十巫,你会希望巫女还活着?” “不会,但巫彭殿的宗旨便是济世救人。”辛筝建议道。“你以后总是要重新掌权的,不如试探一下,若巫彭殿已忘却了建立的初衷,日后正好清洗一番。若未曾,即便会想杀你,但对于流民,也还是会给予帮助。” 元问望舒:“你怎么想?” “我一会写信。” 第344章 第九章望舒 做为贵宾,辛筝得到了流民的贵宾待遇,她可以坐车。 因为车马的不足,为了能带走所有的粮食,流民中除了老人和孩子,所有人都是下地走,不仅下地走,还得背着粮袋走,辛筝是唯一一个四肢健全却不用下地走的年轻人。 坐的车一点都不舒服。 流民中的车都是用来运粮的大车,哪怕原本不是板车,也会在望舒这个鬼才的设计与指挥下改成粮车,每辆车上都堆着比人还高的巨大粮袋,辛筝坐在上面还得防着自己摔下来。 粮袋堆得太高了,若是摔下来,必定摔个鼻青脸肿。 别的乘客为了安全都选择了将自己和粮袋绑在一起,辛筝却做不到,和粮袋绑在一起是不用担心掉下去了,但有刺客时也会毫无反抗之力。 在粮车上坐了不到半日,五脏六腑都要移位,辛筝寻到了望舒要求下地跟着一起走,不需要特殊待遇了。 下地走路并不比坐车舒服,冀州是帝国最繁华发达的区域,但路况....列国割据,道路各有各的特色,反正乘坐马车的话,可以说每换一个地方就得换马车。 辛筝走了没多久便觉得自己的脚底板快受不了了,最终还是望舒用两根长木杆和两根短木做了个高跷给辛筝。 踩着高跷,脚底板不接触地面就不会那么难受了,而且踩高跷是手脚一起使劲,脚也不会太累。 当然,前提是踩高跷的技艺足够高,不然就得摔得鼻青脸肿。 辛筝显然玩过高跷,踩上去没一会便找到了平衡,步履如飞,脚掌顿时轻松多了,最让她满意的是踩着高跷,看得很远。 望舒将流民分为了前后左右中五军,各有各的路线,距离不远不近,互相照应。 中军无疑是最重要的,流民的家眷与大半粮食都集中在此,而因为护卫的是家眷,前后左右四军都格外的用心。 身后是主人和身后是家人,人的上心程度显然有差异。 辛筝踩着高跷举目眺望,到处都是人头,排着整齐的方阵非常有节奏的往前走,这是将她教的都给用心记住了呀。 赶路的时候比较沉闷,但入夜后休息时顿时就喧嚣了起来,生火的生火,烧水的烧水....还有将几辆大车拼起来搭建舞台的。 辛筝也没闲着,被拉去给新来的流民做登记。 新来的流民都要登记,确切说是每个流民都要登记,不过新来的流民要和大部队保持距离一个月,确定没有什么疫病才能正式编入大部队里。 辛筝会写字,被望舒顺手使唤去帮忙了。 辛筝一边给人登记一边瞅着井井有条的营地,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帝国对历代巫女投入的教育资源没白费。 虽然望舒在巫女的位置坐了没多久就被推翻了,但比起那些享受着贵族教育资源却学得一塌糊涂什么事都做不好的纨绔,望舒真的好太多了,当巫女失败不代表她就什么管理能力都没有。 十余万来自不同地方的流民管理得有条不紊,这世上还真没几个人有这能耐。 大概.... 辛筝瞅了眼因为年纪太小干不了什么活而四处蹦跶的熊孩子们,乱窜的同时还在唱着歌。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飨兮。 辛筝又瞅了瞅正在生火的几个大孩子,也在唱歌。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老人也罢,大人也罢,小孩也罢,唱的全是反应底层对上层不满的诗歌。 转移内部矛盾是统治者的基本能力,辛筝刚会说话那会,辛襄子便同她聊过通过对外战争转移内部矛盾的话题。 同样的课程,想来巫女的功课里也少不了。 但,泱泱帝国近万年的历史,将矛盾转移术给用得出神入化的大有人在,但望舒一定是其中用得最别开生面的。 头回知道,转移内部矛盾的招术不仅可以对别的方国,还可以用在统治者和底层贱民之间。 辛筝统计了下,流民中传唱的诗歌多达两百多首,大半是鯈多年来四处流浪时收集的,各种方言的都有,还有小半是望舒亲自捉刀写的雅言诗歌。 望舒捉刀写的诗歌不仅文采斐然,还朗朗上口,非常的顺口好背,跟着念个两三遍就能顺溜的背下来。 看得出,玉宫负责教导这一代巫子们的大贤们对望舒与青婧的教导是真的很用心,文能治国,武能□□,随便写个诗都充满了灵气,没有十二分的用心教不出这么好的成果。 辛筝相信那些十二分用心的大贤们一定很想吐血,含辛茹苦教这俩货文韬武略是为了更好的统治帝国,盘剥底层供养上层,缔造一个更加繁华昌盛的帝国,结果这俩货就没一个将一生所学用在正道上。 辛筝一边统计者流民一边咬着一枚野果心想。 虽然很奇葩,但真的不失为一个绝妙的思路。 对流民的统计一直很晚,辛筝只来得及赶上最后一场节目,是俳戏,今天演的是一个奴隶短暂而苦难的人生。 流民里也不全是氓庶,还有相当可观的奴隶,然不论是奴隶还是氓庶都一边看一边哭得稀里哗啦的,唯有辛筝一边咬着糗粮一边踩着用来坐的矮榻一边叫好,格外的鹤立鸡群,格外的欠抽。 最后还是望舒将人拉回地上坐着避免这人被群起而攻之。 辛筝啃着能噎死人的糗粮对望舒道:“你真是个天才。” “说人话。” “没骂你,是真的夸赞你,我头回知道通过对外转移矛盾的招术还能这么玩。”辛筝道。 虽然因为青婧,她隐约意识到了民与王侯贵族的对立,却始终没有个清晰的头绪,也没有先例可以参考,没有任何脑子正常的统治者会挑起上层与下层的对立,都是上层与下层有了矛盾便对外征战,通过对外的战争来消灭内部矛盾的载体。 典型的解决不了问题就干掉制造问题的人。 底层不听话,满腹牢骚抱怨有造反的趋向? 对外开战,人死个七七八八了,内部矛盾自然就缓解了。 辛筝翻史书翻到最后发现史书给自己的指导还不如灾难君王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给自己的启发有用。 望舒无言。 管理十几万人,还是来自不同地方,甚至大部分都语言不同的流民,不将人拧成一条绳,根本走不远,而让这样的一群人团结起来,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法子莫过于树立一个共同的敌人。 扒拉一番,符合标准的就一个:贵族。 辛筝继续道:“不过,这么一群来自不同地方,甚至语言都不通,却都对贵族充满敌视的流民,有哪个王侯贵族能接受?” 奴隶主永远都不会为反抗的奴隶鼓掌。 猪狗就应该有猪狗的自觉。 望舒道:“自是不会的,正常的贵族只会镇压他们。” 辛筝不解。“那你还这么干?” “你可厌恶?可厌恶这些寡廉鲜耻不知尊卑的豚犬?”望舒问。 辛筝摇头,如墨的眸子里是纯然的欣喜。“我喜欢他们,虽然以后我做得不好,他们一定会杀了我,但那只会让我更喜欢他们。” 望舒莞尔。“他们会有容身之地。” “你难道一开始就笃定我是这样的人?”辛筝挑眉,说罢忽的笑了。“我忘了,你曾是盗趾的军师,若我是奇葩,那很好,若不是,再来一场盗趾之乱罢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望舒道:“你是我见过的最奇葩的王侯。” “你也是我见过的最奇葩的巫女。”辛筝道。“我拜读过你的著作。” 望舒愣了下。“哪篇?” 她著的书和文章并不少,只是大部分都是禁/书,一般人基本不会有机会看到,但辛筝是青婧的弟子,而青婧和她是阅读过彼此所有著作的。 “全部,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你写的《天体》。”辛筝抬头望着浩瀚星空道。“大荒围绕着太阳运动的一颗行星,和十一颗行星一起组成了太阳系,而太阳系这样的存在,在星空中有无数个,围绕着某个比太阳更大的东西组成了更大的大星系,大荒在这浩渺宇宙中不过沧海一粟。” 望舒怔了下,旋即想到了自己的师姐。 青婧也喜欢《天体》,确切说,青婧对别的星球上有没有生物,生物是怎样的形态构造非常有兴趣。 “你喜欢星星上有什么?”望舒问。 “我喜欢星星上的土地。”辛筝道。“大荒能够养活如此多的人口,星星上土地若是开发出来,那是无穷无尽的资源。” 望舒:“....” 辛筝叹道:“可惜星星太远了,莫说不长翅膀的人族,便是长了翅膀的羽族,连月的上面都飞不上去。” 望舒沉吟了好一会才道:“总有一天会有能飞到星星上的工具的。” 辛筝不解的看着望舒。 望舒道:“我有不少能帮人飞上天的工具,只是无法飞得太高。” 望舒说着掏出了一沓纸给辛筝看。“你看,这些是我设计的飞行工具。” 辛筝的目光瞬间被吸引了,却不是被纸上的翅膀形状工具与球等东西吸引,而是被画着图案的载体所吸引。 辛筝伸手摸了摸,不仅白,还很柔软。“这是什么?” 望舒闻言愣了下,道:“纸啊。” “我见过纸,又黄又粗糙,一写就破,但你这个不是。”辛筝道。 决定办序学时她将所有可以用来书写的东西都了解了一番,进行性价对比,非常确定纸不是这般洁白柔软的模样。 “这个是我改良的纸,简牍太占空间,缣帛太昂贵,纸恰好有两者的优点。” 能为了方便将纸给改良成这般模样,辛筝觉得望舒委实多才多艺。、 “听你的意思,它的成本很低?” “用芦苇、麻、竹子这类植物做的,具体成本我也说不清,因为我自己一个人做的,也只做了够我自己用的。” “肯定比缣帛便宜。”辛筝道。“我要它的方子,我用五万金的药材和你换。” 望舒愣住。 这么大方? 元无力道:“不是她大方,而是你的发明值。” 辛筝继续道:“还有你有没有别的发明?全都给我看看。” 她算是明白了,这家伙不愧是青婧的同门,搞研究都是为了满足自己对知识的追求,但自己探索出来的东西究竟能发挥怎样的影响,这俩都不会想。 一个是天下人与我何干,懒得去想。 另一个,可能就是纯粹没想到。 望舒的发明相当之杂,大到风力水力驱动的织机石磨之类的东西,小到掏耳朵更方便的小勺子,应有尽有,这些还是有用的,还有更多望舒自己也说不清,或者说,不知道怎么让辛筝能听明白的发明,最终只能用工具来概括。 辛筝觉得头疼,跟被什么东西给砸似的疼。 很快便发现这不是看望舒那稀奇古怪的发明们的错觉,而是脑袋真的被砸了。网首发 辛筝下意识抬头,额头立刻被冰雹砸出一个包。 “现在不是孟秋吗?” 望舒最先反应过来,从手串里取出一把伞给辛筝,同时将纸都收了回去。“小冰期,旱蝗雨雹,别发愣了,赶紧帮我组织人手维持秩序减少伤亡。” 听着雨滴与冰雹噼噼啪啪打在伞面上的声音,辛筝一时无言。 几个月不下雨,一下就是雨雹,小冰期实在是太恶劣了。 历史上,小冰期时,盛夏时一场热情的雨雹都不是没有过,但秋季时来一场委气人。 虽然大旱导致了大量庄稼枯死,但靠近江河湖泊的好地却还是有很大希望幸存的,虽然这些临近水源的好地素来是贵族的禁脔,但也因为是属于贵族的财产,贵族会组织很多奴隶和佃户,不惜人力的灌溉,收成多少能保住不少。 而贵族手里有粮食,氓庶们可以通过卖身给贵族当奴隶换一条生路。 雨雹一来,不论是氓庶还是贵族,收成都泡汤了。 辛筝都能预见冀州会沦为怎样的地狱了,尤其是自己还会为这个地狱的惨烈添砖加瓦。 雨雹太过猝不及防了,望舒虽然努力组织人手,但一时半会也不知具体该哪些防备,也没哪个正常人能想到自己运气能这么衰。 最后还是换了元控制身体,连珠箭般发号施令,很快将所有人给调动了起来。 辛筝留意了下,元下的命令就没一样是废话,全都是针对雨雹的,针对性强得充满了熟稔的味道。 仿佛,元被类似夏雨雹的事给虐过不止一次,虐得刻骨铭心。 第347章 第十二章青婧 翡翠海湾,因有翡翠河注入骞宾海而得名,起名者,青婧。 翡翠河,因流域内多翡翠矿藏,在河里溜达时不时能摸到翡翠原石而得名,起名者,还是青婧。 青婧坐在翡翠河入海口的草地上看着手里的藤甲出神,偶尔还会抬头望一望遥远的西北方,唯有蓝天与青白交错绵延不绝的群山。 这件藤甲是翡翠河里发现的,应当是从上游漂下来的。 她推算过翡翠河的流量和水质,这条河多半发源于西荒深处,且蜿蜒数千里的那种大河。 原因无它,这条河下游的三角洲平原就是这条河的泥沙淤积出来的,不是大河冲刷不出这么大一片平原。 西荒也有智慧生物居住的,有文明造物漂流下来很正常,只是.... 青婧疑惑的看着藤甲的尺寸。“这么大的藤甲,只有龙伯才穿得了,但龙伯不是聚居在荒原和大雪山一带吗?” 翡翠河再长也不可能发源于大雪山或是荒原。 水往低处走,不是往高处走,中间隔着的辋川海盆地阻隔了西荒北部所有河流南下的路。 排除所有不可能后便只剩下一种可能。 西荒南部有龙伯聚居,并且文明可能不差。 西荒南部是热带雨林气候,包括翡翠河三角洲也是,热得怀疑人生,帝国疆域辽阔,气候舒适的地盘很大,没必要和热带死磕,因而人口主要集中在北方,尤其是冀州,热带,尤其是西荒南部这种热带雨林,不是一句简单的人烟稀少能够描绘的。 有一支龙伯在热带雨林里建立文明,人族却一无所知,很合理。 “西荒这下真的要热闹了。”青婧无喜无悲的道。 太昊琰死了,再无人能将西荒拧成一股,而无法拧成一股的西荒人族如何能抵挡南北夹击的龙伯? 不过话说回来,若西荒拧成一股绳,固然能抗龙伯,但睡不着觉的也该换成冀州和王畿了。 思考了会,青婧决定还是给辛筝写个信告知一下。 毕竟辛筝想要的可不是山东九州为王,而是整个人族的疆域,全都要。 甚至,其它种族的疆域,可能也想要。 心中有了决定后青婧终于不再北望,而是南望,算算时间,鲛人该派人来送自己回陵光半岛了。 等了没多久便等到了来送她回陵光半岛的鲛人,为青婧送上了一封鲛绡制成的请柬。 青婧瞅了瞅,和鲛人打了这么久的交道,鲛人的文字还是识得的,不需要使者翻译便无障碍的阅读完了请柬。 海若要结婚了,这大抵是鲛人一族第一桩婚姻,海若可能也想将其打造成样板,又有结盟的性质,海若邀请的人非常广,连青婧这个陆地生物都发了青婧。 青婧道:“好啊,我还没参加过鲛人的婚礼呢。” 鲛人奇道。“您不好奇新娘是谁吗?” “画棠。”青婧微叹。 明明是个私生子,画棠对太昊琰却比婚生子还上心,以及孝顺。 毕竟,太昊棣对太昊琰的感情终究掺杂了利益,保护太昊琰是出于亲情,也是出于唇亡齿寒的利益。太昊琰是西荒的太阳王,她若是败了,太昊棣也很难活。 画棠与西荒人族的兴衰荣辱并无干系,却为了亲情一直在努力给太昊琰帮忙。 奈何大势不是个人能够挽回的。 打遍朱雀海海贼无敌手又如何? 劫了王师水师的后勤又如何? 扛得住南溟诸国的联手? 再传奇的海贼也只有一个结果:被官方吊在港口风干。 国是世间最强大的暴力组织,没有之一。 哪怕是陆地上的盗贼流民叛乱想灭了帝国,也只能一点一点对帝国进行放血疗法,用无数人命消耗掉帝国的免疫体系,这才能推倒庞然大物。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国家若能将自己的人民逼到对母国进行放血疗法,也是一种本事。 海贼和陆贼比起来差远了,陆地上的盗贼扎根于土地,是组成国的地基,地基造反,大厦哪怕将地基给镇压了,也终究会伤到自己的免疫体系,伤得多了,随便一点风寒就会凉透。 海贼和国可没有地基与广厦之间生死相连的关系,甚至于是反过来的,广厦依赖于地基,漂泊海上的海贼却是离不开陆地的补给,毕竟本质上是陆地猴子不是海中鱼。 海贼注定叫板不了国。 哪怕是有其它官方背景的海贼也无法。 朱雀海很乱,但它的乱本身也是符合王侯贵族利益的,民间无法海贸,海贸便是王侯贵族的禁脔。 打遍朱雀海无敌手,为朱雀海带来了秩序,使得民间海贸得以发展。 劫帝国后勤物资船。 将蒲阪和地方全都给得罪了,画棠无疑是一条有能耐的鱼,也毫无悬念被南方诸国教做鱼了。 虽然可以考虑结盟的不止鲛人,甚至羽族比鲛人更合适,但羽族这几年有点倒霉,境内地震频发,今岁便迎来了一次大地震,距离青都还挺近的,羽王显然没什么心思西征。 青婧坐上了鲛人带来的马车,确切说是鱼车,敞篷的安车没有轮子,也没有牛马,而是四条四尺长的旗鱼在前头拉着车。 旗鱼拉车无疑比牛马拉车更快,尤其是海水有浮力,车的很大一部分重量被抵消掉了。 穿过种植着海带的近海,鱼车直奔深海。 虽然影响力扩张到了骞宾海和朱雀海的范围,但海若的大本营仍旧在南方海域,远古时代据说羽族便曾栖息于南溟诸海的群岛之上,不过小冰期对生物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小冰期来时,旱蝗雨雹。 小冰期结束时,冰消雪融,陆地上迎来洪水,海上迎来海平面上升。 海平面上升,岛屿的面积自然缩减,能够维持的生态越来越小,更有甚者干脆沉海了。而对于任何一个智慧物种而言,文明所生存的生态越复杂越多样,文明的活性和生命力就越大,反之就是一潭死水,死水久了就真死了。 羽族显然没兴趣往死水的方向发展,干脆利落的举族北迁同龙伯族抢地盘去了。 海上风大浪大,人族既没有鱼的鳍和鳃,也没有羽族的翅膀,海洋无疑是真正的天堑。因而哪怕知道海上有众多岛屿,岛屿的总面积加起来不逊色一州之地,也始终没几个人族愿意跑到海上开发海岛。 羽族曾经留下的遗迹在时光中风化,只有寥寥几片断崖上还存在着些许爬满苔痕藤蔓的残垣无声的诉说着曾经的历史,但岁月的长河终将吞没这最后的残痕。 “万事万物皆有消亡之时,文明也不例外。”青婧于海中望着岛屿在海平面下的部分不由幽幽轻叹。 不过,正是因为万事万物终有消亡之时,才更要趁着还没消亡抓紧时间完成理想啊。 青婧心想。 蓦的一阵头疼,不由捂着脑袋,脑海里闪过一个片段。 “无人永生,神也不例外。” “汝的今日是吾的昨日,吾的今日是汝的明日。汝将一次又一次创造万物,见众生灭亡。” “吾等汝被执念吞噬之日。” 什么? 青婧蹙眉。 搞什么,怎么这两年总感觉有什么在干扰刺激自己的脑子? 不过,一直都只是感觉,这回倒好,进化为记忆片段了,就是片段里交流的....青婧也不能确定说那是生物。 她根本无法用言语去描绘正进行交流的那俩,只能确定,那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不是碳基也不是任何基的生物。 甚至于所谓的交流,那俩都没张嘴,虽然祂俩也没嘴这种器官。 遥远赤道上的某个无名小岛上,正啃着一块铀矿石补充能量的修下意识的捂住脑袋,原本清明的眸子瞬间充满了扭曲疯狂之色,整个人再也无法维持人形,恢复了蛇的形体,每一片鳞片都充斥着疯狂与扭曲。更新最快的网 在完全失控之前某个自我保护机制瞬间启动,巨蛇的心智瞬间自毁,变成了没有心智的走肉。 须臾,自毁的心智开始重组,随着心智的重组,巨蛇再次恢复了人形,少年睁开了眼,原本深邃苍老的眸子充满了年轻人的朝气,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几千岁。 翻阅了下心智崩溃前的自己留下的信息,霎时明了发生了什么。 “明明是我到处发脑电波刺激你的,怎么最后变成你刺激我了?还共鸣到了那段记忆....”少年伸手抵住额头,将脑子里关于那段记忆的念头统统删掉,不然一天之内重组两回心智也太惨了。“不过,怎会是它?” 少年捡起铀矿石蹙着眉头一边啃着一边思考。 陵光被祂被撕成了亿万碎片生入轮回,碎片不集齐便无法复活。以前也没多想,虽然只有亡者才能入轮回,但轮回本就是太易与祂的造物,祂必是有权限可以将活物扔进轮回的。 如今想想,那么多典狱官,大多被杀,侥幸生还也都残了,现在都还没缓过来,显然祂是一点都没有留情的,为何陵光会如此特别? 都能将人撕成碎片扔进轮回了,怎就不能杀了? 唔,或许还真杀不了。 灵魂被撕成渣还能活着,不论我们这些走捷径的,还是凤凰那般走正道一步一个脚印进化的都没这能耐,陵光是如何做到的? 神话生物。 神之下,人之上。 非神,亦非人。 生命力逆天到这份上,陵光真的还只是介于这两者之间吗? 生入轮回,究竟是因为祂的权限?还是陵光本身? 所有的典狱官都有着各自的族群,是正儿八经的进化而来的,唯有陵光是例外,祂不是正常诞生的,而是太易创造的,没有过去。 祂与太易究竟是什么关系? 为何祂碎片的巫子婧能刺激共鸣到自己当初从太初那里得到的记忆片段? 我记得,无启的神话传说中有一则关于陵光的。 神祇太易用自己的左手创造了陵光。 这个传说似乎可以有两种理解。 第一种是常规意义上的理解,左手造了陵光。 第二种,左手是创造陵光的材料。 思及此修愣住。 “应该不是这种,若是这种,陵光那么惨,神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修摇头。“太初都能通过一滴神血来控制我们,没道理太易做不到。” 南海做为远海,生物无疑比近海更丰富,也更稀奇古怪,很有一种反正深海无光,没人看,我就随便长长的感觉,但青婧知道,不论外形多奇葩,生命的形态都不是随便长的。 存在即合理。 生命身上每一个器官的诞生都有其实用缘由。 青婧一边欣赏深海风景一边坐着鱼车抵达了鲛人的城邑。 城邑不大,位于洋流交汇的地方,但海中大的洋流交汇之地不是在龙族手里就是在无相的手里,鲛人最多吃点残羹冷炙。这块地方只能算中等,海若能够抢到并建立起定居的城邑本身就很不差。 城邑的历史并不悠久,都没超过百年,是一座真正的小城,若海带种植技术不能突破,这座城会一直如此。 修建定居的城邑,周围的生态必须供养得起城邑里的人口。 人族国野制度最早也是因此而诞生的。 唯有农耕发展才能养得起大城。 城不大,但鱼却是一点都不少。 海若在鲛人族群中并非小人物,他学着人族缔结婚姻,还认认真真的给所有达到一定规模的鲛人部落都送了请柬,哪怕那些规模小,他没听说过的,他也很认真的派出了使者沿着四面八方传播自己婚礼的消息,欢迎所有鲛人参加。 只能容纳两三万鱼口的鲲城愣是挤了超过十万的鲛人。 鲲城根本塞不下,更多的鲛人在城外落脚,甚至开始进行货物交换,因着海里不像陆地生物只有前后左右的概念,上下虽有,但不是每种智慧生物都跟羽族似的能飞,因而生活空间都是平面的,但海里不同于陆地,鲛人们的空间观念是立体的。 海床上能摆摊,海床上空同样能,只是需要用一些鱼将摊子固定下来不被海流飘走,有固定摊位,自然也有不固定的,一边随海流漂一边做生意。 鲲城上下方圆百里都变成了集市,一眼望不尽的鱼交易着来自全球所有海域的特产。 青婧第一眼便被吸引了,这可真是她见过的最瑰丽奇幻的城了,只恨手中无画笔不能挥毫泼墨。 第348章 第十三章画棠 不管是哪个种族的婚礼,只要有婚姻这种制度存在,婚姻就不会简单的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的事。 参加婚宴的人除了男方的亲朋,还会有女方的亲朋。 不过,画棠的朋友有一大半是陆地生物,她的亲人更是除了生父,全是进了深海一定会死的无毛直立猿,因而明明是陆地生物,却跟鱼一样没有辟水珠这样的奇珍也能在水里溜达的青婧成为了新娘的亲朋。 反正这两位明显认识,比陌生人好上一截。 海若请她陪伴新娘。 看在海若提供自己的海洋生物样本上,青婧很痛快的答应了。 与喜气洋洋瞎子都能看出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海若不同,画棠完全没有要成婚的喜庆感觉,从头到尾都是任人为自己打扮,换上海若找人在人族吉服的基础上设计改良的鲛人吉服,清洁鳞片,让每一片鳞片都干净得光可鉴人。 当热,没有喜庆感觉,也同样没有悲伤的感觉,无喜无悲,平静无波。 青婧看了一会便问:“既然不想结婚,为何还要答应?老样子拒绝不就是了?” 反正画棠拒绝海若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被求婚求得烦了直接上手揍也不是一回两回的事。 海若自己都习惯了。 画棠闻言看了眼青婧,不解:“巫女无光养了你那么多年....我真好奇你父母是谁。” 能生出这般不解人心的孩子。 青婧道:“我能猜到你是为了太昊琰,只是不太能理解,为何要为了她违背本心。” 画棠想了想,问:“你心里最重要的事物是什么?” “成为全知妖。”青婧回答。 画棠问:“那若成为全知妖需要你付出一些你不愿意的代价,你可愿?” 青婧不假思索的回答:“自是愿意的,即便是在意的事物也是有轻重之别的。” “我和你一般,只是你最在意的是你的理想,我最在意的是我的家人。”画棠道。“为了母亲,我可以接受一桩违背我本心的婚姻。” 反正也没人规定结婚后不能离婚。 待日后还了海若的人情,离婚便是。 青婧瞧着画棠,懂了。“纵是愿意了,你也一点都不像新娘。” 画棠:“....”这个她也没办法,她和海若是几十年的朋友了,相处得也很自然,但要说爱情....她知道自己父母之间那是爱情,但自己爱上谁,不好意思,她看任何人都没有自己父母之间的那种感觉。 没有爱,自然不会有喜气洋洋的期待,尤其是她心里还没结婚便已在惦记着日后离婚,更不可能期待了。 青婧继续道:“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与其在这无聊的任人摆弄,不如陪我逛逛街。” 画棠想了想,觉得是个不错的主意。 “记得多带点钱,我没有海里的钱。”青婧补充道。 画棠,画棠最后还是带上了很多海若发行的钱币。 青婧取了几枚瞅了瞅,发行竟然不是海里比较常见的几种珠币,而是雕琢成了贝壳形状的钱,和陆地上的蚁鼻钱很像,都是用金属铸成的,但蚁鼻钱上雕刻的是文字,鲛人贝钱上是海若和画棠的头像,并且经过了鲛人的术法处理,可以在海里保存很久。 问题是,海里不是陆地啊。 海洋是个宝库,比陆地更深厚的宝库,海洋的面积比陆地可大多了。 陆地上的矿藏,海里不仅有,还更多。 就是用不了。 鲛人再能耐也不可能在全是水的海里修建熔炉锻造东西,因而鲛人的金属工艺品基本是用术法洗练出来的,成本高得不可思异,价值堪比陆地上的月光明珠。 月光明珠显然没法做钱币。 同理,铜钱这玩意也不应该存在于海底。 青婧闻了闻,确定自己闻到了火的味道,这不是术法洗练出来的,是实打实的用火焰和高位铸的。“如何铸出来的?” 海底的金属冶炼与铸造技术若那么好发展,海里的文明也不会比陆地上慢了十条街不止。 “海里有天然熔炉的。”画棠随口道。 “海底火山。”青婧瞬间就懂了。“无法自己修建熔炉,便利用天然存在的熔炉,很聪明。” 望着下意识抬头看了眼,没有看到天空。 深海是看不到星空的,想看星空得先游到海面上,在海底只能看到数百丈高的海水。 画棠不解:“怎么了?” “离海面越近就越亮,但也许有一日,整个海洋都会昼夜通明。”青婧望着鲲城道。 鲲城位于深海,只有正午时分才能看到些许天光,但它一点都不黑暗,不论白天还是黑夜,它都很明亮,无数的月光明珠与夜明珠点亮了这座城。 尤其是夜明珠,就差拿来铺路了。 画棠不由愣了下,发现自己无法想象那样的景象,但.....画棠道:“那一定很美。” 青婧赞同的点头。“文明,从来都是美丽的。” 不论是什么智慧生物,修建的建筑物都是就地取材,鲛人也不例外。 海里不长树木,石头倒是有,但能够扛得住数百丈高度海水压力的石料太稀少了,因而鲛人的建筑以珊瑚和海草为材料,辅以黑曜石、玳瑁、砗磲、黄金、琥珀....诸如此类的深海产物。 这是一座在海中生物看来很正常的智慧生物城邑,在陆地生物看来却充满了引人犯罪的诱惑的梦幻之城。 青婧忍不住说了自己的感慨。 画棠不以为然。“不过是人族不能下水罢了,若能下水,便与鲛人一般了。” 青婧想了想,道。“那倒也是。” 鲛人拿来当建筑材料的东西在陆地上的确是奇珍,但在海里,这些东西不至于随处可见,却也没差太多。海洋的资源比陆地更加丰富,只是因为海洋资源开发比陆地资源开发更难才会让海洋显得资源匮乏,实际上海洋生物若能将海洋资源给开发出来,妥妥的狗大户。 哪怕是如今,海洋里的资源在陆地上成为奇珍,本质也只是因为陆地上的猴子没有鱼鳃和鱼鳍,更没有鱼类为了在海洋里生存进化出来的生理构造,下了水,不及时浮出水面,一定会窒息。哪怕是通过工具能够在水里呆更长的时间,下得太深了,内脏就该受不了了。 物以稀为贵,而稀是得到的难度。 画棠听懂了青婧的意思,忽问:“说起来,你怎么做到的?” 辟水珠能让人在水里活动,但辟水珠也有种类之别的。 一种是产于烛九阴体内的结石,佩之可让周围的水绕开腾出一个空间供陆地生物生存,但也只能在浅海里溜达,下了深海,海水的压力仍会要命。 另一种是上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奇珍,佩之可以让人像鱼一样在水里呼吸,哪怕是在深海也不会感受到海水压力。 青婧身上什么辟水珠都没戴,但除了没有尾鳍不能鱼一样灵活,青婧在水里轻松自如得仿佛一尾鱼。 青婧道:“一点生物改造技术,你有兴趣?” 画棠坚定的摇头。“我没兴趣。” 青婧见了不由想起辛筝,若是辛筝,这会儿必定会很好奇是怎样的生物改造技术,以及,通用性如何。 海洋是一座无穷无尽的宝藏,奈何猴子不是鱼,更不是两栖类。 没希望也就罢了,若是有希望,辛筝肯定会很有兴趣。 “不过,你改造过很多人?”画棠问。 青婧挑眉看着画棠。 知道青婧是个疯子,却也是个能看透人心的疯子,画棠道:“我是人,也是鱼。” “只我一人能如此。”青婧回答。 这些附加属性全是她体内过往实验累积不知道哪个环节发生了异变,两边引发质变产生了奇异反应带来的。 她自己都没搞清楚自己如今的生理状态原理,遑论改造别人。 画棠松了口气。 她是真不想发愁西荒之余,还要发愁人和鱼未来的争端。 青婧轻笑。 纵然猴子不能跳海,鱼不能上岸,只要生存在同一片天空之下,争端是迟早的。 何况,海若并非不觊觎陆地。 海洋是座无穷无尽的宝库没错,但这种宝库的门太难推开了,现有的文明层次根本做不到开发海洋。 陆地是不如海洋富裕,但它的资源比海洋更容易开采。 至少陆地上可以自己收集燃料生火冶炼金属,而在海底,鲛人得花很多代人的时间与生命去研究怎么利用海底火山。 海若算是生在了一个好时代,鲛人终于摸索到了如何正确且相对安全利用海底火山的法子,不然海若野心再大也不过痴鱼说梦。 金属钱币是实用,又何尝不是为了宣告。 宣告海洋新纪元的到来。 鲛人的集市不仅比人族的集市更立体,卖的东西也更五花八门,从南北极到赤道所有海域,鲛人能够弄到的东西,这里都能看到。 莫说青婧,便是画棠都有点惊讶于海若能将婚事搞得如此隆重,这是全球的鲛人部落都派了人来凑热闹吧? 虽然比不上人族的人王大婚更热闹,但在来宾地域广这方面,这注定载入史册的第一场鲛人婚礼碾压所有种族。 陆地生物被海洋和山脉阻隔,同一片大陆上尚且存在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何况全球。 鲛人却不然。 整个星球的海洋都是相连的,不存在天险阻隔什么的,或者说唯一的阻隔便是陆地,但并非不能绕路,最重要的是鱼沿着海洋环游星球一圈并不需要太久,且鲛人寿千年。 除了海洋无天险,鲛人追逐洋流放牧鱼群的生活方式也是一个因素。 洋流可不是固定不移动的,而是全球范围的打转,鲛人追逐洋流自然也会跟着全球溜达。 种种因素使得鲛人虽无统一的王朝,甚至连国这种组织都没有,但不同海域的鲛人部落一直都有往来。 一人一鱼溜达了一圈,东西没买几个,天倒是聊了不少。 的确是全球海域的鲛人都来凑热闹了,一直以来都知道海洋辽阔,世界很大的两个人与遇到的每个小贩都会聊几句,差不多便了解到这颗星球上究竟多少块大陆了。 一共十块大陆,其中元洲与长洲是面积最大的,一个从北极延伸到热带,另一个是从南极延伸到热带,总得估算的话,后者是面积应该是最大的,长洲的南端和南极冰原是相连的,可以说,整个南极就是长洲的南部。不像元洲,虽然最北端也到北极了,但北极的主体还是北溟汪洋而非南极冰原那样的陆地。网首发 画棠眼睁睁的看着青婧通过与小贩们的交流在鱼皮上绘出了一幅星球舆图,非常粗糙,只绘了十洲和大型岛屿的位置,以及上面有什么智慧生物,但在这个时代,这是第一幅绘星球的舆图。 元洲最辽阔的舆图也不过是绘了半个大陆的舆图,还是黄帝时为了划分九州而进行了对整个帝国疆域的勘测。 不过那幅舆图已经过时了。 皇帝之后帝国的疆域是有扩张的。 西荒便是一个例子。 最早的时候人族控制的只是一小部分,面积不大,因而是和冀州放在一起的。 太昊氏最早的时候是担任的冀州牧,随着对西荒的开发,西荒人族的疆域比冀州更辽阔后才增设了西荒牧。 青婧绘的舆图,画棠瞅了瞅,不仅疆域辽阔,还标注了不同海域的鲛人大部族和大概鱼口。 从来都不知道数算学得好还能有如此能耐。 “鲛人是海中智慧生物的弱者,我还以为鱼口会很少,不曾想,全球的鲛人加起来竟甚为可观。”青婧惊讶道。 林林总总加起来,再保守的推算一下,全球的鲛人超过两千万。 和人族三五万万的人口比起来,鲛人这点鱼口根本不够看,但考虑一下海里的生态和格局,很不容易了。 “海洋的可利用资源虽不如陆地,但因着海洋的辽阔,以及海里的智慧生物只三种,鲛人总鱼口自然会可观很多。”画棠道。 尤其是无相和龙族不论哪个都是长生种中的长生种,繁衍艰难。 青婧闻言一想也是。“待海带的大范围种植技术成熟,鲛人的总鱼口怕是要翻着跟头的涨。” 画棠闻言道:“有了真正的大规模农耕,才能有更多的鱼口,修建更多也更大的城邑。” 青婧笑得有点期待。“海洋资源也会更好的被开发。” 画棠不解的看着青婧。“你很期待海洋资源被开发?” “自然。”青婧道。“我希望所有的资源都得到开发。” 画棠:“....”莫名有点怀疑青婧是否脑抽了,灾难君王竟然也会期盼正常的好事。 青婧将鱼皮舆图收好,顺便买下了眼前鲛人摊贩卖的工艺品——一个木雕。 木雕雕琢得很精美,却并非鲛人的手艺,鲛人的雕刻艺术品大多是海里的东西,其次是天上飞的鸟,很少有陆地上的猴子,即便有也很难雕琢得栩栩如生。 就是小了点。 青婧看着木雕,是一个坐在小舟上的类人生物,但尺寸和正常见过的比起来要小一些。 这是鲛人从一个叫菌族的族群那里用一枚红色的螺珠换来的。 不好说哪个更珍贵,但对于交易双方而言,自己买的很珍贵。 青婧比较感兴趣的是,菌族并非人族,鲛人比划了下菌族的长度,也就两尺左右。 人族除非是畸形的侏儒,否则不带这么矮的。 “世界真大。”青婧叹道。 画棠问:“你要去各洲看看?” 青婧道。“会去,不同的文明,风景定然是不同的。但不是现在,没有鲲鹏,想要往来不同的大陆之间太难了。” “陪我再逛逛。”青婧准备将所有陆地生物制造的东西都给收集一下以判断不同陆地的文明发展程度。 画棠非常任劳任怨的为青婧付钱,同时认真的听青婧对不同文明的见解。 第349章 第十四章青婧 青婧逛完了小半个鲲城,画棠也满脑子都是生物与文明方面的概念与理论知识,海若终于寻了来。 “你出来怎么也不和我打声招呼?”海若不悦的问。 画棠蹙眉,亦是不悦。“我出门走两步而已,又不是出远门,你管得未免太宽了。”太昊琰和画旬都没管过她平常出门溜达。 海若闻言冷静了下来,呐呐的解释道:“我以为你反悔了。” 画棠无声的瞅了瞅热闹的鲲城。 搞得这么盛大,莫说她没有悔婚之意,便是有,也会理智的打消。 海若是南海所有鲛人部族名义上的盟主,在这样的场合让他颜面尽失,她这辈子都不要想着再下水了。 海若道:“就算你反悔了我也不会舍得派鱼追杀你。” 画棠愣了下,道:“我并无悔婚之意,只是在宫室里太闷了,随婧出来走走。” 不是想悔婚了就好。 海若松了口气。 虽然画棠跑了他的确不会追杀,但到时烂摊子要如何收场....他也不知道,所以,最好的发展便是婚礼顺顺利利的。 与画棠解决了误会,海若也终于想起还有个客人,忙向青婧打招呼。 青婧并不在意自己被忽视了的事,只瞧着海若的眼神有些感慨。 不论是猴子还是鱼,只要是智慧生物,本质上皆是一样的。 海若不懂青婧的眼神,画棠却能察觉到些,回到宫殿后便问了出来。 “他是真的爱你。”青婧随口回答。 画棠闻言道:“我知道。” 再迟钝,这些年也该反应过来了,何况她还不迟钝。 “他也是真心利用你。”青婧继续道。 画棠道:“这我也知。” 青婧叹道:“人,不对,应该是智慧生物,真是复杂莫名。” 画棠一脸无言。 这世上最复杂莫名的难道不应该是你自己吗? “你都能看透每一个人的人心了,怎还会觉得复杂莫名?”画棠道。 青婧解释道:“一件事,我知道人所图为何,会如何做,但我无法理解原理。” 便如她能最直观的感受他人心中的悲喜,不是隔着语言与表达能力的悲喜,而是直接读别人的心,没有任何阻隔的感受到别人的悲喜,却不会有任何触动。 画棠:“你就不像一个人,就像....” “像什么?” 画棠回答:“神庙里的神像。” 青婧道:“世人称我为灾难君王。” 与魔的距离远比同神的距离近。 画棠:“....”她有点好奇青婧的父母哪位,不过想想巫宗的传统,玉宫巫子的父母都会在孩子被选中后秘密赐死,还是算了。 不论青婧的父母是哪位,三十多年的时光流逝也只余骨头渣。 虽然新人一个无喜无悲只想赶紧了事赶紧出兵,另一个对鱼生第一次也可能是唯一一次婚礼非常紧张,对比鲜明得有点奇葩,但对于顺利完成婚礼的意向是高度一致的。 婚礼的流程很顺畅的一个一个往下走,最终到了正婚礼的环节。 出乎意料但又合情合理的是,正婚礼没放在海底,而是在海面上。 渊客船帮的大部分成员都来齐了,头领大婚,下属理应参加,虽然从朱雀海跑到南方碧落海来风险略高,但有鲛人护航,倒也没人惨遭不幸喂鱼。 这不是第一场人与鲛人共同参与的婚礼,却一定是正史上会记下重重一笔的婚礼。 为了让每个人族都能看清婚礼,而非在船上发呆,海若让鲛人术士在婚礼海域用术法做出了一片可以让人族踩上去而不会掉下去的场地,大量的海水离开了海面,成发散性分布,形如阶梯,层层叠叠漫向远方,成千上万的人族便按着身份地位依次落座。 至于坐的阶梯是水组成的,并且能够看到鱼鳖在里头游来游去,怎么瞧都觉得不太妥当....那不重要,鲛人术士的术法还是过关的,不会真的让客人掉海里喂鱼。 阶梯的下方是数量更加惊人的鲛人宾客。 青婧换上了一身崭新的鲛绡玄端,纹饰华美,很多都是人族王侯才能使用的。 这么短时间里想做出这么一身衣服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青婧有点怀疑海若若知自己巫子的身份,会不会让人做出一身巫子的礼服来,甚至于,不是技术问题的话,巫女礼服也有可能——巫女礼服上有周天星辰,下游山川河流,中有农牧渔林,一身礼服没个十年八年根本做不出来。 野心真是昭然。 可惜满座没几个人能看懂。 鹦鹉螺制成的号角发出嘹亮的响声后数十座头鲸紧跟着歌唱,海豚起舞。 青婧如履平地般踩在海面上跟着一身红色吉服的画棠向海水堆出的高台上走去。 虽然青婧很高,并且踩在海面上,哪怕画棠人身鱼尾的模样体长远胜青婧也因为一部分躯体在海面下而显得矮了不少,直到走到高台下。 在鲛人用鲛人语言唱的动人歌声中画棠的鱼尾化为了双腿,所幸吉服的裳格外的长,倒也不需要换衣服,赤脚踩上水面即可。 另一头海若亦然,尾鳍化为双腿,踩上水面开始爬台阶。 台阶高达九百九十九级。 哪怕是个人族,爬这么高都能累得够呛,何况鱼。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哪怕能用术法划出双腿,终究不是猴子,更习惯于游的,脚踏实地的走路都会有种踩刀尖的感觉,爬台阶只会比猴子爬台阶更累也更痛苦。 画棠还好,从小在人族中长大,很习惯用脚走路。 “我不太明白他干嘛要弄九百九十九级台阶。”画棠疑惑道。 哪怕台阶不高,鱼也终究不是真正的猴子,九百九十九级,自虐吗? 青婧道:“大概是想表达婚姻之路难走,君王之路更难。” 画棠怔了下,以她对海若的了解,还真有可能是因此,无语道:“警示自己又何必如此。” 简直是没事找虐。 不出所料,爬到高台时画棠看到是一条一条命去了一半的鱼。 九百九十九级台阶爬完,海若的脸色都白了,但眼神却始终透着浓浓的喜悦,整个人充满了意气风发的感觉,哪怕是脸色的苍白也在意气风发的精神气质下被盖了过去。 人族的正婚礼,夫妻需要饮合卺酒,共食太牢,也就是豚肉。 海里显然不可能有豚,因而换成了肉质鲜美的黑鲔。 合卺的苦酒倒是没换,用的是鲛人在南海岛屿上自酿的苦酒,因着是用鲜果酿的,比起人族的粮食酒,这种果酒清苦中带着微甜。 海若与画棠共同执箸夹起切脍的黑鲔肉食用,再以用同一只匏瓜剖开制成的瓢共饮果酒。更新最快的网 人族的正婚礼这一环节算是结束了,但鲛人的正婚礼显然不。 共饮美酒后还要向海神盟誓。 “海若愿与棠结为伴侣。” “棠愿与海若结为伴侣。” “终吾一生,爱她/他,珍惜她/他,理解她/他,互相扶持,相依相伴,直至生命尽头。” 将新娘送上高台和新郎汇合便于高台上贵宾席上落座的青婧微微挑眉。 这誓词拿来当婚誓简直是浪费,更适合当情人之间的甜言蜜语。 没有多少婚姻观念的鲛人们倒没太大的感觉,最多就是觉得,若是有这样符合条件的人,那相伴一生也不是不能接受。 想得深远点的则是意识到海若想将这场婚礼打造成未来的鲛人婚礼模板。 他要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婚礼,而是婚姻观念在鲛人中弥漫开来。 人族宾客们大多来自于底层,不清楚人族贵族的繁琐婚礼,则是觉得这婚礼可真够繁琐的,以及,誓词很动人。 至此,很多人都以为婚礼要结束,进入宴饮环节了,结果,还是不。 婚誓结束后海若向所有鲛人与人族宣告,他要建国,自立为南海、朱雀海的王。 国名,如羽族王朝与人族帝国一般,没有国名,或者说,种族名字便是国名。 海若发表了一番充满激情的演说,国会让鲛人的力量凝聚起来,一盘散沙和捏紧的拳头,显然后者更强大,而联合起来的鲛人,一定会建立起璀璨辉煌的文明,每条鱼都会过得更好。 数以万计的鲛人山呼万岁。 臣属呈上了两根镶嵌着诸多华美宝石、美玉、水晶、宝珠等物的三叉戟,更为难得的是用了如此多的华贵材料,这两支三叉戟确是一模一样的。 海若拿起三叉戟,将其中一支递给了有些走神的画棠。 画棠诧异的看着海若。 海若道。“你是鲛人的王后,王权自当有你一半。” 画棠好悬没忍住脱口问一句:你脑子确定没被鲨鱼啃过? 生在金乌台,长在金乌台,她对王座的魅力非常清楚。 王座之上容不得第二个人。 至亲也罢,爱人也罢,都容不下。 一个国家,双王并立,等着内乱上演吧。 海若解释道:“一条鱼只有一双手,而我要让鲛人成为这颗星球上最伟大的种族,我一个人不够,我需要你。我统治者海洋,你统治陆地。” 画棠怔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就算需要别人帮忙,也并非一定要双王并立,然而见海若眼神坚持,画棠还是接过了鲛人代表权力的三叉戟。 青婧看着容颜绝美的男女高举三叉戟,又瞧了瞧山呼万岁的鲛人,最后瞅向人族宾客,在看到画棠举起三叉戟后,这些与鲛人打了很多交道,明白三叉戟权杖代表什么的人族也纷纷跟着山呼万岁。 为画棠,也为连带着的海若。 青婧的目光又看向了海若。 不算辛筝那个脑回路和追求都离谱到清新脱俗的奇葩,海若是她见过的最有野心的王。 思忖了下,青婧望向那些从别的海域赶来参加婚礼的鲛人使者们,大部分都是单纯的惊讶于海若交出权力的举动。 立国的行为,没太多人惊讶。 任何物种,文明积累到一定程度后都会向下一个阶段踏步。 鲛人亦如是。 在准备立国称王的不止海若,只是他积累得比较快,抢在了第一个,但这也不影响后来人跟着称王。 他们只是惊讶于海若将王权分出。 只有寥寥数鱼在看到渊客海贼们也跟着山呼万岁后露出了若有所思,甚至警惕之色。 若是成功,青婧相信海若在鲛人历史中的地位会如同人族历史中的炎帝,若是失败....踩着他的遗骸当垫脚石的鱼会成为鲛人的炎帝。 前提是陆地上的猴子们没蠢到一直意识不到海中鱼的变化。 炎帝当年的日子过得可是真的很艰难。 想成为她,自然免不了体验一遍炎帝尝过的血泪。 正婚礼、立国、立后一条龙后是宴饮。 宾客多达十余万,自然不可能让所有人畅饮尽兴,但每个人都能饮一罐酒。 少部分人饮的是清甜的国君,大部分人饮的是海若让人从陆地族群手里买来的粮食酒,因为需求的量太大,采买的对像也很广。 粮食酒有人族与龙伯种植的谷米酿的酒,也有羽族用蜜实酿的酒,各种美酒的酒香在海面上弥漫,仅是闻着酒香便足以让酒量不好的鱼和猴子醉倒。 酒量好的不会醉,但有鱼脍。 捕捞自不同海域的鲜鱼现场切脍供宾客自由取食。 有酒有肉,对于凡人而言,无疑是最好的饮食享受了,宴饮的氛围很快便热烈了起来。 鲛人与人族俱是载歌载舞,不乏喝高了的人族跳着跳着一脚踩空,掉进了海里,也鲛人喝高了用尾巴蹦着蹦上了水阶梯。 也有人族在鲛人划拳时划着划着大抵嫌距离有点远,看不清,不耐烦之下想跳下去看清楚,咕咚一声便沉了水,被同样喝高了的酒有手忙尾乱的从水里捞了上来。 狂欢持续了一整天。 青婧大概是少数几个没跟着为鱼脍美酒狂欢的,小酌两盏后便走进了鱼群里寻人聊天。 新婚后的王后找到青婧时,青婧用来记东西的鱼皮纸已经写了几十张,正反两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字。 画棠瞅了瞅,问:“可否借我抄一份?” 青婧道。“我接下来两个月都会留在鲲城,你随时都可以让人来抄。” 画棠有点怀疑青婧是否有读心术,怎么自己才来便猜到自己的来意了。“我要去商羊海峡了。” 青婧道:“祝你武运昌隆。” 画棠感谢了青婧的祝福,然后道:“你在鲲城会做什么?” 灾难君王的丰功伟绩,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听说了以后都很难不担心。 青婧无语了须臾。“我说我改邪归正了,你信否?” 画棠反问:“你何曾邪过?” 知善恶方存邪,完全没有善恶概念的人连邪都没有,又何来的改邪归正? 青婧无奈。“那你想怎样?” 画棠....她也不知道要怎样,但让青婧一个人留在鲲城,总觉得不安心,不担心青婧,只担心鲛人。 但要将青婧赶走,青婧若那么好赶走也就不是灾难君王了。 青婧只得道:“人会变的,以前的我会为了智慧生物的口粮问题跑到蛮荒之地来种地?” 画棠无言。 青婧以前若往蛮荒之地跑只会是为了收集当地的生物样本,智慧生物的死活干她鸟事? 这几年,又是培育陆地上的农作物,又是种植海带,不辞辛苦,不嫌枯燥,仿佛变了人似的。 画棠想了想,姑且决定信青婧一回,不过还是有点好奇。“婚礼后那些鲛人都会离开,你还需要收集什么呢?” “海草。”青婧道。“只食海带太单调了,而饮食单调不利于身体健康,我想找找看海里还有没有什么适合培育成农作物的植物。” 画棠闻言不由呆了下。“你真的是婧?” 青婧是一个怎样的人? 这是个很难回答,确切说是很操蛋的问题。 大智慧、大毅力、大坚定。 整个元洲已知的数万年历史,所有智慧物种全加起来,有其中一项特性的人不少,但兼具这三种特性的人不超过十个。 符合这三种特性的,无一不是人杰中的人杰,在各自所处的时代都是黑夜灯塔般的存在,更通俗点的举个例子:人族历史上每个符合这标准的人全都在祖庙里摆着,哪怕元洲第四王朝亡了,相信它们也不会因此被时光风化为尘埃。 青婧,她兼具此三种特性,但和祖庙里的圣人们相似度高达九成九的同时还是百分之一的不同,正是这一分的不同让她格外的可憎。 举个例子的话。 走路的时候看到有人在杀人,正常人在掂量了自己的实力后,觉得自己力微做不了什么便赶紧跑掉,然后被害者就死了。 虽然同情被害者,也可能会谴责路人,但大部分人,内心最终还是能理解跑掉的路人,实在是力微,不跑那就可能一起死了。 也有一种人,明明有能力阻止,却看都懒得看一眼的自顾自淡定离开。 这种人无疑很糟心,很欠抽。 青婧恰恰是第二种,她有能力帮助很多人,也能看透世间很多问题的根源,比很多人都有希望解决问题,然—— 牲畜死活与我何干? 我没有牺牲自己的时间与精力去帮助豚犬的义务。 青婧的心态差不多如此。 太昊琰曾经在给画棠讲古老的神魔传说时拿青婧做过比喻:圣人与青婧的差异便如神与魔的差异——一念之差。 画棠狐疑的瞧着青婧。 莫不是中邪了? 青婧:“....我没中邪。” “那你怎么干起人事了?”画棠不解。 青婧解释道:“我需要鲛人的帮助,但现在的鲛人太落后了,还帮不了我,为了以后的帮助,我只能先为鲛人浇点水施些肥。” 画棠瞬间就理解了,没中邪,人还是那个人。“鲛人能帮你什么?” “海洋的资源。”青婧道。“开发资源需要文明,而海洋的特殊情况,想开发海洋的资源需要更高等的文明,要发展文明,需要更多的人口。” 她也很无奈。 哪怕现在寿命很长,青婧也有点怀疑自己究竟能否活到看到回报的时候。 永生的研究还得加把劲。 第350章 第十五章竹 竹与学生们牵着牛拉的板车,大老远的便闻到了浓郁的酒味,这么远的距离都能闻到味道,足可见村社的酒有多可观。 一名学生忍不住问:“先生,大君不是下令禁酒吗?怎么还有人酿酒?” 人族颁布禁酒令在历史上屡见不鲜。 谁让酒都是粮食酿的,不禁酒,大量的粮食用来酿酒,哪怕没有旱蝗雨雹也得闹饥荒。 白帝时甚至连蓄养家畜都禁过,规定除非是牧区,否则限制养鸡豚彘豨之类的家畜的数量,同样是为了节省粮食。家畜也是要吃食的,牧区的牲畜吃的都是牧草倒也罢了,但农耕区没有那么多牧草,家畜更多的是吃粮食。 据不完全统计,帝国历史上仅人王颁布的禁酒令便多达数百次。 然,数月前官署颁布的禁酒令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严苛的。 酿酒者,抓到即死刑。 贩酒者,抓到即死刑。 买酒者,抓到非死刑,但扔到矿山挖三年矿,三年后若侥幸没死在矿洞里,想来这辈子都不会再饮酒了。 在官署雷厉风行的见一个抓一个,绞死百余人后上到白发苍苍的老人下到刚回说话的小孩都深刻明白了这回的禁酒令有多认真。 学生更深刻。 大君写了一篇禁酒的酒诰加进了课本里,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倒背如流。 被迫背下了一篇长度可观的酒诰,就没谁不印象深刻。 感觉草履似乎有点破正低头查看草履的竹闻言道:“大君禁的是粮食酒,前面的村社酿的是乳酒,乳酒以牛羊马的乳发酵酿成,本身又是一种粮食,不在禁酒的范围。” 真全方位禁酒,必定民怨沸腾。 毕竟这年头不饮酒的人都是穷得买不起酒,不然多少都会小酌两盏,买得起酒却不饮酒的奇葩,这世上多半不存在。 这也是为何历史上会颁布那么多禁酒令的一个缘故。 颁布一段时间后便会迫于现实压力不得不废除,而一段时间有多长视颁布的掌控力而定。 竹推测这回大君应该是想长长久久的禁,禁个十年八年亦非不可能。 官署将粮食酒给禁死了的同时又鼓励民间酿乳酒。 有勇气以身试法的人不多,而且粮食酒本身又极贵,饮得起的人也不多,很多人酒瘾犯了都是小酌几盏乳酒,而辛原的原住民更是有拿乳酒当粮食充饥当干净水源解渴的传统。 官署颁布禁酒令便没受到多少阻力。 禁酒令搞得雷厉风行之时,乳酒行业也愈发红火。 竹细细的为学生们解释了下这些情况,虽然都是一群小萝卜头,最大的也只有五六岁,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从能走路起便要为家里干活,五六岁的孩子已不能当成什么都做不了的婴儿了。尤其这些孩子以后都是要经常为官署办事的,能写会算的人才哪里都缺,用起来自然不会分年纪。 虽如此,竹略微有些疑惑,总觉得最近半年官署征人愈发百无禁忌了,以前征人都是征的读完了一年的学生,这回连一年级都还没读完的学生都给征来帮忙了。 还有,和官署打交道时官署里很多以前认识的老胥吏都不知道被调哪去了,不仅每回都能见到新面孔,新面孔还一次比一次年轻。 走到村社门口时竹脚上的草履也磨破了,所幸出发时准备了一串草履,磨坏了便换一双。 换履时竹也看到了门口的车队,每一辆大车上都堆满了半人高的大木桶,不用打开都能闻到浓郁的乳香,委实是车队太长,估测车队送来的牛羊马乳不下三万斤。 因着共耕的缘故,村社很多都习惯以丘和里为单位一起合作搞得种地以外的副业。 大部分都是养牛羊马,这三样最赚钱,其次是养鸡豚狗彘等家畜,前者官署一直都是有多少收多少,后者则是人族就没有不馋肉的,不论养多少,本地就能消化掉。 竹便见过一个村社,专门养马,整个里只有一百余户人家,却养了三千多匹骏马。 也有另辟蹊跷什么都不养的,不论是牛羊马还是鸡豚狗彘都吃牧草,按人头申请了最高额度的土地,再向那些养鸡豚狗彘忙不过来又不想因为荒废土地导致土地被官署收回的村社租地,每天收割牧草,再将牧草卖给饲养家畜的村社。 这个村社显然更突出,经营的副业是乳酒。 竹换履时里正和里丞也看到了她,跑了过来和她打招呼。 这会儿会带着一群穿着校服的萝卜头跑到村社来也不难是要做什么。 竹同俩人寒叙了两句便直奔正题,官署让她来收税、清点人口以及检查丈量土地。 里正负责抓村社的民生,里丞负责税赋徭役等方面,互相监督与挟制,但真正收税的却不是里丞,而是税吏。 税吏人手不够,也为了培养孩童,竹此次便是带着一群萝卜头来干收税的事,了解一下收税的具体事宜,过个几年萝卜头们便能一个人负责这些了。 清点人口、检查丈量土地亦然。 这种模式所有人也都习惯了,里丞继续和车队打交道,里正开始带竹去检查账簿。 土地按亩征税,很简单,只要将土地给量一遍,再四处看看,确定没有藏起来的土地便可以计算需要收多少税。 虽然还是有做手脚的地方,但每次征税都会顺便丈量一遍土地清点一遍人口,足以杜绝大部分手脚。 商税能做手脚的地方更多,利润也更大,抓得也更紧,不仅里丞需要检查账簿并每个一段时间上报,税吏每回征税也要查一遍账,查完了还要将最后的总账抄一遍带回去,会有专门的税吏将与该村社有往来的村社的账进行对比,看是否对得上。 竹很熟练,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但萝卜头们不熟练,哪怕平素在官序里数算学得很不错,但数算学得好和擅于查账是两回事,尤其是很多氓庶都不识字,记得账....税吏核对之前往往还得先将账册都无偿整理一遍。 竹教完了萝卜头们,再整理,再核对....天都黑透了。 里正邀请竹吃饭,被竹拒绝了。 官吏出差不准拿氓庶一针一线,为此,出发时官署给他们每个人都发了一大包干粮,足够吃到出差结束。 说是干粮,却不是硬邦邦的糗粮。 一来大人啃糗粮都啃得能崩牙,何况萝卜头们;二来糗粮是谷米做的食物,在无法种植谷米的辛原,谷米比肉更珍贵,官署再大方也不可能大方到这程度。 最重要的是,官署准备的干粮很丰盛。 一大袋做为主食的圆葱,几袋做为水兼食物的乳酒,一块乳酪,一只风干鸭。 竹只借了两个篾器和一把菜刀,剥了圆葱最外层的皮,再切开放在篾器里,众人自己取食。 一名学生啃着圆葱问竹:“我们以后经常要来做账吗?” “是收税。”竹道。 “可我们一整天都在给他们做账。”萝卜头痛苦道。“他们为什么不好好记账把账记清楚?” “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们一样接受了官序的教育能写会算的。”竹道。 学生道:“小孩进官序,大人可以去夜序啊,虽然夜序收钱,但又不多,一枚铜锱可以学五天。” 辛国的铜锱购买力很高,但五天一枚铜锱的束脩,根本不够回本。 学生虽然不懂夜序有多赔钱,但不妨碍他理解夜序的便宜。 竹道:“夜序只在县里有,咱们今天走了一整天才到村社,你觉得村社里有几个人有时间跑到县里去上夜序?大部分农人一天不工作就可能饿死。” 能家家户户都无比自觉的将孩子给送官序里都还是辛筝杀人杀得太狠,让人深刻记住了孩子到了年龄不送去官序,父母会有什么下场。 但辛筝并未逼着父母跟着一起读书识字,一来是生计,二来是觉得自己年纪太大学不了,俗称懒,哪怕设了夜序,真正会去的人也不多。 白天劳累了一整天,大部分人只想趟床上一觉睡到天明,坚持去上夜序,并且保持精力认真听课....有这自制力的还能算普通人? “那为什么不在乡和里办夜序?”学生还是不懂。 竹:“....人手不够,要当先生至少得能写会算,但封地里哪那么多能写会算的人?又到处都缺,你们自己就是例子,才读了几个月就被拉来帮忙了。” 学生一时无言。 竹想了想,又补充道:“有实在是不会记账记得一塌糊涂的,也有些是故意记得糊涂的。” 一群萝卜头不解的看着竹。 故意记得一塌糊涂,这是嫌看账太轻松了吗? 竹解释道:“每一笔账都是要缴税的,把账记乱,就没人知道缺了多少,缺了的便不需要缴税。” 萝卜头们闻言不由目瞪口呆:“....” 太狡猾了。 竹道:“所以我们要仔细的查,绝不能让任何人少缴一个子的税。大君有钱才能扩建官序,让更多的孩子读书,有更多的人手,到时夜序就能办到乡里了。” 萝卜头们下意识的点头赞同。 想了想,竹又补充道:“还有,这些天可能会遇到有人给你们塞钱塞礼物让你们少收点税,千万不能收,更不能答应。我以前有个同学就收了别人的礼物,被当着官序所有人的面斥责,罚了三个月的徭役,之后官署不管有什么事都没有再找他,后来离开了官序也始终没人用他。” “我们肯定不会收东西。”萝卜头们忙不迭保证。 官署找人干活给钱粮素来大方,若是官署不找他们了,回家后父母肯定打死他们。 查完了账收了该收的税,并非结束,只是第一步,后面还有别的事。 清查人口,核对村社里的人口和户籍上的是否吻合,有没有少或多,核实完了后再给村社里服过两年徭役年满三十五岁的老人发养老粮。 入过行伍,立过功,有爵位在身的话,养老粮会多一些,甚至会有肉,不然就是最低标准。 为了避免老人已经死了,但家里人故意瞒着继续领养老粮的情况,每次发粮时,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了,或是身有残疾,有可能下不了床,那也无妨,竹背着粮食亲自送上门。 反正见不到本人不给粮。 “诶,我的粮食怎么少了一斤。” 竹闻言不由道:“怎么会,我称了的,一共十斤。” 粮食关系着生命,缺斤少两很容易被群起而攻之,尤其是在村社里,在别人的地盘短别人的粮食那是活腻味了。 鉴于前辈们血的教训,竹不仅出发前将所有粮食检查称量了一遍,发粮的时候更是当着当事人的面又称了一遍。 “不是十一斤吗?” 竹愣了下。 最低养老标准。 十斤粮食,二两盐。 再上一个标准是十五斤粮食,三两盐。 哪有十一斤的? 竹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是十斤,以前多给你们发的一斤是因为你们村社里没有孩子夭折,国府给你们多发一成的粮食做为你们看护小孩的奖励。但这回,你们村里上个月夭折了一个孩子,按规矩,从这个月开始的三个月都不会有奖励。” 老人不忿道:“小孩子体弱,本就容易夭折,小六又皮,不小心着凉了去了,怎么能怪我们?” “并没有怪你们,若是怪你们,就会扣你们的粮食了。” “你们不是已经扣了吗?” “那一斤粮食是给你们看护小孩,没有小孩夭折的奖励,你们达到要求,自然要取消。”竹非常心平气和的解释。“你要是不信,我带了《辛律》,我找出来对应的条文给你看。” 乡里的普法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每次税吏和学生来的时候都会将增加和修改的法律条文告诉氓庶,和自己有关的部分,每个氓庶更是会记得牢牢的,看竹真的将法律简牍给翻了出来,老人果断走人。 粮食发完了是检查土地。 确定是否上面分下来的地都有耕作,若是没有耕作,让土地闲着,不仅要罚徭役,土地还会被收回。 竹仔细的检查了每一亩土地,全都种着牧草,不由问里正:“你们按人头每个人都申请了一百亩田地,所有人手都在酿酒,怎么种得过来?” 分地五十亩起步,最高一百亩。 没人嫌土地多,刚开始都是申请百亩,不过后来发现忙不过来,并且土地抛荒要受到惩罚,很多人才冷静下来,自家人口能种多少就申请多少。 “我们租出去了。”里正解释道。“隔壁乡靠种牧草卖牧草给养牛羊马鸡豚狗彘的乡里赚钱,但他们的土地不够,便向我们租了地,正好我们也忙不过来,便租了。” 竹诧异道:“那他们就忙得过来?” 才清查了人口,竹对这个里的人口还是很清楚的,哪怕八岁才能分地,这个里分到的地也有五六千亩。 “当然忙得过来,他们有很多人。”里正见竹不解,便解释了下。 这几年涌入辛原的难民越来越多,辛筝分地又分得大方,年满八岁,不拘男女,五十亩起步,最高一百亩。早年还能挑拣一下,但这两年已经没多少地可供新来的难民分,莫说挑拣,便是想分到地,申请打上去了,鬼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等到土地分下来。 但没有土地,人也还是要考虑生计的。 有一部分无地者拉帮结派,一起筹钱向有地的乡里租地,专门种植牧草卖给养家畜的乡里。而租地的乡里都是像这个里一般集体经营者副业,副业赚钱多,舍不得,但土地的收入细水长流且稳定,也舍不得,有人愿意租地,不让土地闲着被官署收回去,自然乐意之至。 里正还介绍了下西边的一个牛里,土地租出去后专心养牛,养了四千多头牛,喂牛的饲料都是从佣耕手里买的。 竹好奇的细问了下,抽丝剥茧的分析了下,发现这些佣耕不仅垄断了国君封地的牧草生意,还同国君封地外的许多贵族也有往来,向那些贵族购买大量的牧草回来卖给国君封地中大规模养家畜的乡里。 牵涉甚广,大量无地流民都是靠这一行业维持生计。 生意做得这么大还没被抢,背后一定有后台,鉴于官署对国君封地的控制力。 竹推测佣耕们的后台是从事虞。 只是,看官署这些日子的变化不难推测很快就会更多的流民涌入,佣耕行业怕是很难吃下。 不知从事要如何解决难题。 竹不由陷入沉思。 虞要如何解决难题? 虞一点都不想解决五十万流民的生存难题,收到辛筝书函时整个人差点气得原地爆炸。 大君你知不知道我今岁过得有多生不如死? 小冰期的旱蝗雨雹是全球性的,受影响的不仅仅冀州。 畜牧区的辛原甚至比冀州更禁不住长期不下雨的打击,只是辛筝这些年闲的没事修建得水利工程多到让人想腹诽吃饱了撑的,那多到让人眼红狗大户的水利工程保障了数月不下雨,国君封地的作物也没死绝,但为了稳定民心不出乱子,虞就没好好休息过。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气炸了,奈何没气死,既然没死,自然还得面对现实。 头疼的对着架子上的兖北舆图出了会神,目光最终定格在漓水上游的一条支流孟水。 和漱玉川相对,漱玉川发源于断云雪山,向西南注入漓水上游,孟水则是发源于兖州与冀州分界的群山,东南注入漓水。 不同于漱玉川如今只剩下辛国,孟水流域还有三个方国和许多部落。 最重要的是,孟水流域的人口密度比曾经的辛原还要惨淡。 开荒虽然很费人力,但我现在需要的不就是费人力? 越需要人力越好。 思及此,虞让人备车去寻辛鹿。 代君,合作打一把孟水吧,打下的土地对半分。 若觉得前不久才打了两场战争,需要休息,不想起刀兵也没关系,让个道,我单干,打下的土地还是分你两成。 虞在心里组织着词汇。 若非辛筝的封地冀州在辛原东部,孟水在辛原西南方,她才不想去找辛鹿,有兵有粮,直接打过去便是,何须费那么多事。 第351章 第十六章经桓 父子俩一起垂钓时昭明忽然问经桓。“你怎么看蒲阪和西荒的战事?” 经桓看了眼昭明,回道:“蒲阪会赢,西荒会重新四分五裂,再不复人族独大格局。” 昭明想了想,问:“太昊琰会死?” 经桓点头。“除非西荒赢,否则她必须死。” 昭明不解。“为何?” “你认识她?” 昭明回答:“她是阿母的朋友。” “你要去为她收尸?”经桓问。 昭明皱眉。“没有别的可能?蒲阪要的是王权正统,完全可以利用她的身份稳固蒲阪王权,就像青帝曾经做过的。” 经桓道:“你搞错了一件事。” 昭明不解。“什么?” “青帝利用太昊氏巩固王权只是因为她不想屠戮风姓氏族。”经桓道。“最重要的是,她有能力控制局面,风姓氏族翻不出了她的掌心,所以她可以大度的宽恕风姓氏族的悖逆,没有人会和无足轻重的蝼蚁斤斤计较,至少对于青帝而言,太昊氏完全不具备威胁,真正威胁她王权的是神权,她的一生都在和神权较劲,风姓氏族不过是她与玉宫长达百年的明争暗斗中的一枚棋子。但对于如今的蒲阪而言,太昊琰带来的威胁是他们无法掌控的,对于上位者而言,无法掌控,便只能毁灭。” 蒲阪与青帝就不是一个段位的。 或者说,炎帝舍了子孙选择青帝并非无由。 就青帝在位期间的表现,不难看出,哪怕炎帝选择了自己的后代,风姓人族也未必能在王座上长久。与其日后让风姓氏族与青帝死磕,倒不如一开始就给青帝登上王座的法理性,跳过中间的无聊环节。 至于干掉青帝为子孙铺路,正常人可能这么干,但一来炎帝活出境界了,比起血缘后代如何,她更在意人族如何;二来,炎帝晚年时,她的直系后代多达百万,算上不姓风,但因为与风姓氏族联姻的氏族那就更多了,哪怕这部分人族不姓风,也没人能说他们不是炎帝的直系后代,任何一个正常人子孙多到这份上,对血缘都不会再有什么感觉。 不过也没到完全不在意的程度。 不需要跟风姓氏族较劲禅让制与血缘世袭哪个更合法,青帝自然没有对风姓氏族大开杀戒的需求,甚至她还需要善待风姓氏族,因为最过分的事炎帝都替她做了。而在与玉宫的争斗中她拿先王的后代当棋子甚至当棋盘,搞了个一箭多雕,满载而归,完了还不管风姓氏族的死活,未免过于凉薄,寒了人心。 风姓氏族中有能力给青帝,给帝国制造大乱子的人在禅让之前便被炎帝自己动手杀了。 青帝必须承炎帝的情。 风姓氏族不甘心,想搞事,被她镇压又抹平了,以至于人族都没多少人知道风姓氏族曾经为了失去的王位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羽族哪怕是拿出来说事,也会因为只是单方面的证据而不具备可信度,只会被当成对炎帝后裔的污蔑。 蒲阪想学青帝也得有妖孽对帝国的掌控力,没有妖孽的掌控力,便只能做一个普通人。 无法掌控,那就毁灭。 昭明道:“可即便杀了太昊琰,蒲阪也还是控制不了局势。” “身不由己。”经桓道。“权力如猛虎,没有过人的智慧、毅力与坚定,驾驭不了它,只能被它驾驭,骑虎难下,也舍不得下。” 昭明想了想,问:“羽王也如此?” 经桓闻言沉吟片刻。“他已下不来,也不准备下来,但他比蒲阪好,控制力仍旧很强大。” 开国之君和中兴之君的面对的情况不同,难度也不同。 前者是砍了腐朽的老树种一株新苗,后者是给腐朽的老树治病,让它重新焕发生机,续一波命。 虽然羽王一直自诩羽族王朝的继任者,但实质上他与开国之君并无两样。 开国之君对于王朝的控制力永远是所有君王中最强的。 昭明一时无言。 所以太昊琰是死定了? 经桓揉了揉儿子的脑袋。“这世上没有人会不死,你以后还会经历很多。” 羽族的血统给了昭明比人族贵族都要长出十倍不止的寿命,人族的血统给了他太多与短生种的牵绊,注定他会在相对纯血羽族而言很短暂的漫长人生中送走无数人。 太昊琰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昭明眼眸盯着湖面,好一会才道:“若人皆永生,可还会有生离死别?” 经桓:“....永生很美好,但你师妹研究了许多年,可曾成功?” 昭明身边的人里会跟永生较劲的也只一个青婧。 倒不是说别的人对永生就没兴趣了,掌控着大量财富与权力的人谁不渴望一直享受下去? 永生是所有人,尤其是权贵的梦,千百年来多少权贵为了长生求仙问药,甚至荒废朝政导致家国破灭,嗑丹药嗑死的帝王将相更是没少过。 但其中最有行动力也最靠谱的无疑是青婧。 也最清新脱俗。 别人渴望永生是为了永远掌控权力与财富,而青婧是为了有更多的知识探索知识的殿堂。 昭明道:“她前两年遇到了她,她多年来始终保持在十三四岁的模样,她告诉我,根据她的估算,她会维持这般模样三五千年。” 永生是白日梦中的白日梦。 可这世上就是有人能将白日梦往现实里拉。 经桓怔了下,道:“她和一般人不同,不过,你的意思是否表示,你想学她?” 昭明摇头。“永生太过虚无缥缈,虽然师妹抓到了一丝希望,但仍旧很缥缈,我更想做点眼下能做的。” 经桓忽然觉得儿子还不如和青婧学呢,至少他不用担心哪天人在家中坐,儿子的棺材从天降。 正愁着,父子里忽的感觉大地仿佛抖了起来,父子俩不约而同展翅飞了起来。 有危险就飞到天上去,若还危险,说明飞得还不够高。 这是每一只飞禽刻在生命信息中的本能。 大地在抖动,天空却没有,父子俩很快便稳住了身形,旋即露出了惊讶之色。 大地出现了裂痕。 “又是地动。”经桓拧眉。 又? 昭明奇道:“以前来的时候没听说沃州多地动。” 凭心而论,能够以沃为名,沃州的地理还是不错的,多平原多河流,暴脾气的云水又被青华山脉挡住,欺软怕硬的向南走,因而沃州也大部分地方都风调雨顺。 除了栖息着两个仇深似海的种族,沃州堪称桃源。 地动这种现象自然也存在,但不多,可能够让经桓露出这般反应,绝不会只是不多。 经桓回道:“以前很少,但这几年也不知怎么了,时有地动。” 整个羽族王朝境内的地动频率甚至达到了一年平均两次,这还只是发生在有人聚居的地方,算上那些没人聚居的地方,这个数字还得往上涨涨。 不管是哪里发生了地动,除非发生在没有人的荒山野岭,否则都不是小事。 经桓让儿子收拾一下虽然没有伤亡但也乱七八糟的家,自己前往王宫。 这回不是震源尚且有如此大的动静,要么震源很近,要么地震的等级特别的大,以至于千里之外都如此。 半道上便听到了召集群臣的钟声,还没飞到王宫便看到了从各处飞来的百官,在宫门口落下步行入朝会的常仪殿。 群臣向常仪殿汇聚时一个惊慌失措的都没有,直到进了殿内被头发又白了几根的羽王告知此次地震的地点是三百里外的一座城才惊讶了下。 离青都太近了。 三百里,对于会飞且能够维持羽翼足够长的羽族而言并不远。 这么近的地方都能发生地动,青都呢? 心中惊疑,却一点都不影响百官们的工作态度,你一言我一语,不到半个时辰便将赈灾需要的前置事情给安排得差不多了,是效率,也是熟能生巧。 不管是谁,平均每年都要面对一两回地动都会熟能生巧。 商议结束时,受灾城邑的损失也陆续汇总了过来。 人员伤亡不多。 纯粹的爬行动物遇到地动只能向空旷的地方跑避免出事,但两条腿哪跑得过地震?越是接近震源越是会被埋,但羽族有翅膀,遇到危险身体本能反应便是先飞起来,飞得高高的。 除非倒霉到在飞起来便先被东西给砸昏了过去,不然只要没断气,就一定能飞离地面保住性命。 只是,人员伤亡不大,财产损失却一点都不小。 一整城差不多废了,周围的交通也基本瘫痪,消息还是用人力飞着送出来的,只是消息可以这么做,赈灾的物资却不能这么做。 大部分羽族的羽翼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即便是少数能够飞很久的羽族也不能载重飞行。 飞行比走路更费力,为了保持飞行能力,羽族是所有智慧物种中唯一一个骨骼中空的物种,为了飞行,连骨骼都成了这般,又如何能背着大量物资飞到灾区? 唯一不知算是幸还是不幸的是震源离青都不远。 青都圈是羽族最大的聚居地,最多的便是羽族,在数百万羽族的基数上还是能够挑出很多能够长时间飞行的羽族。 这些能够长时间飞行的羽族会带着一部分技术人员和物资先进灾区,将受了伤没法自己动的灾民进行一番简单的处置后空运出来,没受伤还能自己动弹的则是自己飞。不能飞得久也无妨,飞进灾区时,人形空中交通工具带的技术人员会在沿途设置补给点,让灾民能够休息恢复体力和灵力,然后继续飞,飞得越远越安全。 至于屋舍钱财....生命与钱财只能二选一,没有中间选项,毕竟是刚发生过大地震的地方,余震是必然。 但没了钱财,灾民之后一段时间的生活以及日后重建家园都需要钱,总得有人出。 灾民自己显然拿不出来,最终只能国库掏钱。 平均每年两遭,羽王多年来为了攻打人族而勤勤恳恳积攒的财富被迫填起了地震的无底洞。 以最高的效率定下来的章程,之后便是各司其职。 羽王也终于能够有点安静的时间。 也领了任务准备离开的经桓瞅了瞅羽王的斑白的两鬓,想了想,没马上离开,而是走到了王座书案前,公文案牍都快堆成山了。 “你无碍吧?”经桓问。 羽王茫然抬头道:“我能有什么事?” 经桓道:“不要太逼自己了,保重好身体,你才能做到当年对我的许诺。” 羽王愣了下才想起来许诺是什么。 推翻羽族第一王朝时需要拉拢经桓,经桓若是反对,他便得打一场内/战,那是他所不愿的,因而他试图说服经桓,若经桓站在他这边,他便可以不流血的建立新王朝。 他不想打,经桓也同样不想打。 羽族的人口和繁衍能力远不如人族,将太多族人的命消耗在内耗中,日后羽族应对人族的力量便会削弱。 炎帝用现实让所有物种都深刻认识到了何谓人多力量大。 元洲四王朝,唯有人族的王朝建立得最麻烦。 已经风化得连名字都被忘却的第一王朝如何建立的已不得而知。 第二王朝是从部落到国家再到王朝,没有多少有力敌手的情况下一步步建立起来的。 第三王朝击败龙伯王朝后接受了龙伯王朝的版图,建立了第三王朝。 第四王朝,人族和这片土地上的每个种族都打过,并且一度被群殴,若无强大的强大的繁衍能力与庞大的人口基数,哪怕最终能赢,王朝也不可能持久。就因为人族人口基数庞大,人口恢复快,明明黄帝一朝打空了千年积攒的家底,人族人口百不存一,之后更是深陷内乱,硬是能熬到白帝中兴而非一蹶不振。 经桓最终要了他一个承诺。 羽族一定会恢复第一王朝鼎盛时的荣光。 羽王沉默了片刻,忽问经桓:“你说神祇是否见不得我好?” 经桓反问:“你几时心中有神魔了?” 羽王道:“我心中并无神魔,只是觉得上天见不得我好,平均每年两回地震....” 经桓闻言也有点同情羽王,这日子确实没法过了,但再没法过了也必须过下去,谁都能丧气,唯独羽王不能丧气,他若丧气了,很多人的日子就会真没法过了。“我认识的风洲,人也罢,上天也罢,越见不得你好,你越要过得好。” 羽王闻言重新打起了精神。“你说得对,不就一年两回地震吗?还能比冰期更难熬?” 那可是旱蝗雨雹年年热情造访。 “小冰期都能熬过来,难道区区几回地震便过不下去了?孤王就不信地震还能如冰期的旱蝗雨雹一般持续数百年。”羽王道。 见羽王重新打起了精神,经桓也放下了心,然而.... 忙完了地震的事已是亘白1118年,又是一年冬。 终于能够窝在家里好好休息,父子俩围着火炉吃鱼脍,经桓仍旧没忘了拿着公文。 两个月前南海鲛人海若建立第一个鲛人的国家,并与西荒太昊琰的私生女画棠联姻。 看来西荒的战事要有新的变化了。 下淮国戴氏打败了周遭出兵的国家,地位更加稳固。 短则一年,多则三年,必定会有更多的权臣夺国。 下淮国的战事中一名叫朔的将军表现得格外出挑....不知羽王气死没。 昭明将最好吃的深海银鱼吃干净后终于同吃饭还不忘公务的父亲算账,吃饭就是吃饭,无光就从来不将公务带上饭桌:“对了,阿父,羽王是不是乌鸦嘴?” 经桓茫然抬头。“什么乌鸦嘴?” “地质活跃期。”昭明道,说罢发现经桓还是茫然。“你莫不是这几个月都没关注过八卦?” 经桓道:“我一直忙着救灾的事,哪有空关注旁的,发生什么了?” “也没什么,就是一些学者大概是被频繁的地震给弄怕了,想查查历史上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经桓道。“地震从古至今就没少过,元洲的历史除了是战争史也是一部救灾史。” “但地震也不曾如此密集过。”昭明道。 经桓闻言来了兴趣。“发现了什么?” 昭明道:“也没什么,就是地震可能和冰期一样,都有周期性。” 经桓不由笑了。“若地震也有周期,羽族如何会不知?” “若周期是数万年甚至数十万年呢?”昭明反问。 经桓愣住。“若周期那般长,又可能找到历史记载?元洲的历史也不过数万年。” 哪怕是小冰期的规律,长生种也是被虐了千百回才摸索出来的。 昭明道:“虽然很不可思异,但那些学者真的找到了地震也有周期性的记载,朔收集的史料里,有人找到了一篇游记残篇,一个学者满世界旅游时遇到了一个疫病缠身的人,那人叫蜚,十分的博学,学者为了从蜚的身上学到知识不顾被感染的危险接近蜚,从蜚那里得到了许多的知识,其中便有关于地震的。蜚告诉学者,大地是一个有层次的球,主要分为地核、地幔、地壳以及大气层四层,其中地幔的上层有一圈叫软流圈,陆地便漂在软流圈上,中间应该还有一些东西,但残卷没有,反正最终的总结是地质活跃期时地震频发。不过这种说法目前信的人不是很多,很多人都觉得残卷的可信度不高。” “为何?” “因为里头记载那个叫蜚的人曾经为了自杀,一直往下挖,挖到了软流圈,跳进了软流圈的熔岩中。” “死了?” “没死。”昭明道。“若地底深处真是熔岩世界,哪有人跳进去不死的,当自己是传说中不死不灭的无相呢?” 经桓道:“我倒觉得那是真的。” 昭明疑惑不解的看着经桓。 经桓道:“这世上的确有生物跳进熔岩不一定会死。” “那还是人?” “我说的是生物。” 昭明懂了。“不过残篇若是真的,阿父,你的王真是乌鸦嘴。” 若真有地质活跃期,显然,地震频发不会是运气不好的问题,当然,在位期间正好赶上地质活跃期,说羽王的运气差也没问题。不过真正的问题在于,会不会像羽王说的,这种日子会像小冰期一样持续数百年。 经桓:“.....” 第353章 第十八章画旬 双月高悬,柔和的月光取代了太阳星笼罩着军营,在冬日积雪的反光下,整个天地愈发明亮。 画旬踏着月色巡视着军营,这是他多年来的习惯,一个将军不能不了解自己的军营细节,麾下将士也不能不认识自己的将军长什么模样。 正走着,忽的闻到了肉香。 画旬脚步顿了顿,往肉香传来的方向走去。 鲛人的视觉比人族差许多,但嗅觉却将人族的嗅觉甩开十条街,同样是闻到香味,人族只能闻到几十步内的,画旬却更远。 走了几百步才寻到肉香的来源。 两个小兵不知从哪掏了冬眠的蛇窝,正一边烤着蛇肉一边聊着家人。 画旬赞道:“好香,哪里掏的蛇?” 肉食早就吃完了,这段时间送来的军粮全是谷米而无牛羊,没办法,望乡方圆几百里的牛羊全被吃光了,从远方征集牛羊送来远不如送粮食划算。 小兵呐呐的看着画旬。 画旬问:“能分我一口否?” 他比这些人族更不喜欢啃糗粮,鲛人的主食是鱼虾。 小兵闻言松了口气,纷纷邀请画旬一起坐下分享蛇肉。 画旬坐了下来一边烤火一边问:“你们方才在说什么?” “我们在说他的小情人呢。”一个小兵指着红着脸的同伴道。 同伴红着脸道:“我准备这次战争结束便与她成婚。” 画旬道:“那恭喜啊,准新娘漂亮吗?” 同伴瞅了瞅画旬那属于鲛人的绝美容颜,道:“卑下觉得她是最好看的女子,不过大将军应该不会,大将军自己就生得很好看。” 画旬拍了拍小兵的肩膀。“你这种想法很好,和女人相处,永远不要让她发现你觉得她不够美,或是有人比她更美,否则会挨揍的。” 另一小兵奇道:“大将军你被揍过吗?” 画旬点头。“她有天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扭头问我她是不是老了,不好看了,我同她说,她哪怕是最青春少艾朝气蓬勃时也没我好看,然后我就被揍了一顿。” 哪怕两个小兵情商不够高也觉得画旬只是被揍而非被炖成鱼汤也挺奇迹的。 画旬道:“我说的实话,鲛人是所有种族中最美的,我的容貌哪怕是在鲛人中也是极美的。” 小兵想了想关于画旬的传闻,画旬膝下有一女,但他的妻子是谁却始终是个谜:“大将军你莫不是被甩了?” 画旬想也不想的道:“怎么可能,我们感情可好了,还有一条小鱼呢,小鱼生得比我还好看。” “可并未听说大将军的妻....”小兵忽的被同伴用手肘捅了一下,不由扭头。“干嘛?我说错什么了?” 同伴不知要如何开口,画旬的确没有妻子,但一直都有关于他和太昊琰的传言。 画旬道:“没什么,只是我孩子的母亲是太阳王。” 小兵愣住。 画旬道:“这很难置信吗?” 小兵无言,同伴呐呐道:“我们以为那是传闻。” “不是传闻。”画旬道。 无言的小兵道:“说起来,我好像听说过,很早的时候有人问大将军为何战无不胜,大将军说你入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儿,所以你不能输,不能输,自然战无不胜,难道....” 画旬颔首:“就是你想的,我要保护的是西荒的王,我孩子的母亲。” 两个小兵都被惊呆了。 画旬道:“蛇肉熟了。” “啊,哦....”小兵赶紧取下一条烤熟的蛇递给画旬。 画旬咬了一口,味道比这些日子啃得牙都要崩了的糗粮好了不止一筹,鲜美松软得仿佛天人的盛宴。 分享完了蛇肉,画旬掏出了两枚铜布给小兵。“军纪规定不得夺人财货,我是大将军,更得以身作则,既然吃了你们的肉,必须给钱,不然纪律何在?” 画旬对军中纪律的重视是众所周知的严苛,小兵闻言只得收下铜布。 画旬继续道:“平时也就罢了,你们以后巡逻的时候可不能偷跑去捕猎耽误了正事。” 小兵不由怀疑画旬寻过来该不会是因为以为有巡逻兵在偷猎吧? 不约而同的庆幸自己嘴馋也没在巡逻的时候去偷猎,不然被逮个正着,等着悲剧吧。 画旬转了一圈后重新回到了大帐里,从怀里掏出了太昊琰给自己的密信。 主动进攻,不惜一切代价最大限度杀伤蒲阪远征军的有生力量,哪怕全军覆没。 画旬脑海里不期然的想到了之前那个说战争结束后要回去求婚的年轻人。 静默须臾,画旬看着密信的后半段。 前半段是冷酷的密令,后半段却是温情脉脉的诀别书,总结的话就一个意思:你必须活下去,望乡之战结束后便离开喜欢,走得越远越好。 “所有人都会死在这里,我也不会例外。”画旬低语着将密信扔进了火盆里。 将密信焚掉后画旬取出了笔与简牍写下了新的公文:不日会有二十万援军与粮草送到。 待到简牍上的墨迹晾干后画旬让人去请所有将军前来商议事情。 夏也被叫了起来,奇道:“突然召集我们是有何事?” 亲卫道:“粮草与援军不日将至,被山东狗较真了这么久,终于能反击了。” 粮草? 援军? 夏哦了声,笑道:“那可真是太好了。” 希望不是最坏的情况。 西荒大军已经半年没有援军了,粮草倒是一直有送来,但一回比一回少。 画旬这段时间一直按兵不动,不论蒲阪军如何叫阵都将缩头乌龟进行到底,憋得全军一肚子火却不敢违背他的军令跑出去同蒲阪王师大战三百回合。 蒲阪大抵也察觉到了什么,这几日的叫阵愈发得勤快。 画旬始终忍耐,虽然画旬用兵素来能动能静,静的时候别人问候他祖宗十八代他都不带吱一声的,遑论冲动的跑出去和人大战。 可这段时间伙食的变化.... 太昊琰不是昏君,苛待谁也不会苛待军队,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她已经尽力,实在是榨不出更多的粮草了。 双线作战。 望乡这里的兵力更是在前期不断的增兵积累中达到了四十万。 西荒一共才多少人口? 金乌台面临的压力足以将任何一个人逼疯。 太昊琰没疯是她意志强大,但她上哪凭空变出粮草援军来? 除非抽干西荒所有能拿起武器的人口。 只是,任何人都可能那样做,唯独太昊琰不会那么做。 将西荒人族所有有生力量用在同山东人族的内耗中,龙伯必定南下。 心中思绪万千,夏面上却是不露分毫的前去参加议事。 人齐了后画旬将简牍给众将看。 “诸位,大破蒲阪军指日可待。” 望乡集结的西荒兵力已达四十万,很多,但蒲阪王师更多,西荒增兵的同时,蒲阪王师也在不断增兵,西荒增至四十万,蒲阪王师便增至七十万。 七十万大军,一顿吃掉一座大山,也不知蒲阪王师是如何始终粮草供应充足没断顿的。 在缺粮无援的情况下同蒲阪僵持至今,没人不想杀光蒲阪军,奈何现实不遂人愿。 传阅了简牍后,所有人不由露出了笑容,除了夏,不过须臾间夏便随众人一同哈哈笑了起来,透着扬眉吐气的喜悦。 “好,太好了。” “老娘早就看那帮山东狗不顺眼了,要不是老娘手下兵不够,谁会忍他们?” “痛快!当真痛快!老子早就盼着这天了。” “到了那时我要痛快吃上一顿,你奶奶的,老子半年没沾着荤腥了。” .... 混乱的营帐中,夏眼角的余光一直盯着画旬,画旬也在笑,笑得很痛快,然而,痛快之下却不似纯然的喜悦。 闹腾了好一阵,营帐中的喧嚣终于停了下来。 “大将军,你便说要我等如何做,我等定当完成!此番,定是要杀的那山东狗片甲不留。” 历史上遗留恩怨,以及这段时间被压着打,几乎所有人的心中都有一股郁气,恨不能将蒲阪王师寝皮食肉。 画旬坐在主座上扫视了一圈在坐的众人,无不是蠢蠢欲动,默然须臾,画旬终是微微点头。“好,那我便说说。” “我已和王定策,此战不宜再拖下去,遂决定此次一举击破敌军。” 说着画旬拿鞭子指着舆图道:“两日后,敌军再来叫阵,我们便集合四十万兵力一举冲出,营中留三万人镇守。届时,我等帅军正面进攻,吸引敌军的视线。二十万援军一旦抵达便会通过雪山中的小道绕至敌军背后,从敌军后方进攻,彼时我等前后夹击,定能一举歼灭敌军。” 计划很简单,但是可行度相当高,虽然加起来还是差了蒲阪几万兵力,但这般规模的超级战争,那么几万的差距也没那么大了,而且西荒冬日苦寒,山东人族的耐寒能力远不能同原住民比,多少会对蒲阪造成削弱,弥补这些差距。 综合考量一番,西荒绝对可以一改颓势,转守而攻,打蒲阪一个措手不及。 众将纷纷点头,夏忽问:“为何不等援军到了再一起行动?” 画旬看了眼夏,解释道:“二十万援军与粮草进营,敌军定有察觉,只有我等与敌军周旋纠缠,才能让援军绕至其后。而我等只需支撑到援军一至,便可攻守互易。” “如此。”夏了然的点头。 果然是最坏的情况。 太昊琰你够狠! 太昊琰你够忠心!网首发 日昳时分,正是日头最盛的时候。 望乡的风扯着旗帜飞扬,校场上无数耸立的长矛上尖锐的矛头带着几个崩口,无声诉说着它们所经历的无数战事。 画旬骑在马上,牵着缰绳控制着自己身下不安的马匹,站在军队之前,扫视了一眼规整的方队,高喝:“全军。” “在!”无以计数的人铿锵的声音给予回应,声音在队伍的上空回荡着。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开拔!” 整齐的脚步声几乎让地面都震颤,士卒将头盔带在自己的头上,系紧了自己的铠甲。 决战的时刻终于到了,赢了,家国安宁,输了就只能永远的躺在这里,家园任人蹂/躏,此战必须胜。 营垒的大门打开,几乎看不到尽头的队伍从中走出来,领在前面的是一个骑着黑马看似少年的将领,数十万大军追随着他,仿佛狼群追随着头狼。 夏微微侧目,望了一眼如林的狼群。 这是一场必死必败的战争。 她也不知太昊琰是辜负了这数十万大军还是对得起他们。 此战必败。 但,大部分西荒人族皆可活下去。 只要蒲阪的王脖颈上长着的是人的脑子,此战之后,他就必须按着太昊琰所希望的态度来对待西荒。 若注定失败,那就尽最大可能让更多的族人活下去。 夏嘴角微微扯了下,浅色的眸中划过一抹悲伤,脑海中浮起多年前还没分道扬镳时的景象,一日午后,她同太昊琰说起自己接受过的教育。 对于龙伯而言,每一场战争都必须全力以赴,但若注定无法胜利,那就用一切手段让更多的族人活下去,臣服也罢,屈辱也罢,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龙伯的血脉绵延,终有一日,会重建昔日的强盛王朝。 也因此,数千年前人族崛起,黄帝横扫六合,龙伯打不过,跪得很干脆,重新等待时机。 长生种的人口比不上人族,但长生种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等待重新崛起的机会。 可是,我的好友啊。 你有等待的时间吗? 或者说,自立为王导致人族二王并立的你可有那么一丝微薄的生机? 你为西荒所写的未来蓝图中可有你的一席之地? 第354章 第十九章画旬 “快!武器,备战!” “弓箭手!列队!” “木石....” “金汁,快些给我运上城头。” 无数的脚步声,人吼声,繁杂,聒噪。 “杀!” 如潮水一般的西荒军卒将云梯搭在蒲阪王师的营墙上,死士举着盾剑密密麻麻地攀在营墙上疯了一般的向上攀着。 营墙上的秦军一遍又一遍地用长矛捅穿了攀上来的西荒死士,滚木擂石从墙头落下,便像是砸落了一批蚁虫,黑甲士兵一个接着一个摔落,但是更多的,一个接着一个攀了上来。 四十万人攻打七十万人,没人能理解画旬哪来的自信,无人能理解,自然也不会有人能未卜先知。 这谁也没想到的攻营着实打了蒲阪王师一个措手不及,营墙上一片混乱,但因着占据了人数和城墙的优势,一时半会儿西荒军也没法快速的攻进。 不过半个时辰,营墙下面已是堆了一片人,全是尸体,丈高,粗略一扫恐怕有上千具。 君离沉静的聆听着混乱城头传来的动静,他想过画旬会困守不出,也想过画旬会迫于无奈出城迎战,唯独没想到画旬会主动出击,而且来得如此迅速。 不过话说回来,较量数年,画旬不按常理出牌也不是头回了。 不过再不按常理出牌,也还是有逻辑可寻的。 四十万的无粮的守城军队先一步发起进攻,攻击已经立营一年的七十万蒲阪军,哪怕这七十万蒲阪军中徙卒民夫比例非常大,能够活到如今的,都不再是纯粹的草芥,画旬这和送死有什么区别? 不仅来了,还气势高昂。 不是饭都吃不饱了吗?怎还能如此如狼似虎?仿佛要决一死战? 逻辑在哪里? 或者说,画旬究竟做了什么? 君离思忖着。 凡事皆有其因,哪怕不合理,背后也必定有其合理的原因,觉得不合理只是因为还没想到背后的逻辑。 思忖了须臾,君离发现自己还是想不到。 想不到背后的原因就没法针对性的破局,君离却也只能先放下,无法针对性的破局也无妨,只要能击败敌人就行。 “踏踏踏。”脚步声响起,却很快淹没在了震耳欲聋的搏杀声中。 君离回头,看到了自己的一名亲卫。“王有召。” 君离转身去见王,营帐中没几个人,全是蒲阪军的高层将领,确切说是说话能够调动全军的人。 纵然还是凤鸣原时还一大堆人能说话,但战争打到现在,话语权最终聚拢在了战争中表现出色的专业人士手里,空有血统而无足够能力都只能服从命令,失去了话语权。 这种变化也使得君离虽目盲且年岁不过二十有二,地位却仿佛乘鲲鹏般向上蹿,话语权一再增加。 因着年轻,每回议事君离都会第一个到场,等待后面的前辈们,这一次也不例外。 也没等多久人便齐了。 君离刚从前面回来,又是第一个到的,一直在看不断传递来的军报,人齐后简单介绍了下情况。 虽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王师一直都高度提防着西荒军,再加上人数和营墙,因而一时半会倒不会失利,但这么耗着耗下去也不是个事。 王师迄今为止就没断过粮,始终都能吃饱。 没人能理解辛筝是怎么做到的,但在场的人用膝盖想也知道冀州离炸锅不远了,并且辛侯如今压制得越厉害,日后炸起来也越厉害。 西荒的战争能早点结束还是早点结束吧。 君离提议自己之前在雪山里安排了三万兵力,本来准备日后决战时用来偷袭的。 虽然如今主动出击的并非王师,但也算决战,这三万兵力同样能派上用处。 让这三万兵力如今便出动去抄西荒军的后路,主力这里则是拖住画旬主力,为三万兵力争取时间。 君离的提议通过了。 只是,通过提议很容易,要将计划给做好却很有难度。 正在攻营的是画旬。 老实说,这几年虽然一直都在较量,但王师将领们见识得更多的是画旬的守城能力,不免以为画旬的攻坚能力不咋的,然而....事实证明画旬不仅守城守得让人恨得牙根痒痒,攻坚能力也同样让敌人惊讶。 那条鱼居然还是个攻守全能型名将。 攻坚战持续了整整两日,营垒几度险些被攻破。 王师诸将终于体会到了曾经画旬在九河走廊时的压力,比彼时的画旬好的是王师有着更优渥的条件,也更能坚持。 大抵是去抄后路的三万兵力终于成功了,西荒军终于出现了慌乱,王师抓住机会将西荒击退,逼入了一处山谷。 清点了下伤亡,双方折损各超过三万。 画旬掀开了临时搭建的营帐的帘子走了出去,身心俱疲,他还是小瞧了蒲阪,本来已经有了好转的战局却因为一支突然出现在他们身后的数万人步卒,又一次被打回了原形。 那支三万人的部队一时间西荒军也无法快速消灭,而一旦和那支部队缠上,蒲阪的主力就可以从后方快速进攻,让西荒军吃不了兜着走,反之,若是进攻秦军主营也一样。 进退两难莫过于此。 用临时砍伐的树木搭建的简陋的营地,根本是没有防御力的,哪怕利用冬日的严寒,冷水浇树枝枯草筑成了冰墙,以此砌出了坚墙,但如今最大的隐患不在外面,而在内部。 “报。” “进来。”画旬按平自己的眉头,摆出一份平淡的样子。 进来的是他的副将。“大将军,伤亡已经算出来了,此番我军折损超过三万,蒲阪约莫三万两千。” 画旬哦了声,差一点。 副将继续道:“大将军,如今我军腹背受敌,局势不安,人心不稳,不知王的援军,此时已经到了何处?” 画旬面不改色的回答:“此时应该穿过了辋川海上了岸,不出十日,想来定会到了。” “十日····”副将迟疑着,叹了口气:“我军却是不知还能不能守上十日。” “我军的粮草还够吃十余日,等到援军来,便可反败为胜,扭转战局。”画旬道。“跟我这么多年,对我这点信心还没有。” 副将对画旬自然是有信心的,但这回的情况和以往每次都不同,不过见画旬一如往常,还是放下了心。 副将放下了心,蒲阪方面却是想呕血。 城墙是什么材料? 好的话是用鸡蛋、糯米、夯土、青石等材料修葺,最差也是夯土墙。 画旬让王师开了眼界,水和树枝枯草也可以用来修城墙,并且速度碾压夯土墙,堪称物美价廉。 只一点,春暖花开,城墙便会自动消融。 但如今是冬日,西荒的冬日不仅严寒,还长,这一缺点完全不是问题。 然而,再呕血,也必须攻打,总不能真跟画旬耗到春暖花开,冀州民乱四起,真耗到春暖花开,天知道辛侯是否还压得住。 西荒与蒲阪的拉锯战一口气持续了七天。 一名王师军卒终于踩着同伴的尸体与冰墙的裂缝爬上了冰冷的冰墙,一个西荒的军卒狂吼着,抱住了对方将他撞出了墙头,转眼间死在外面王师的乱剑之下。 “所有人!守住!” 画旬劈倒了一名王师甲士喘着粗气高声吼道。 吼完,看着继续围上来的秦兵,吞了一口口水,无力地说道:“再守几天。” 却是不知在和士兵说还是在和自己的说,画旬自己都记不清楚这是王师发起的第几次进攻了。 他的身上全是血,就连碧蓝的头发都凝结着血污变成了黑褐色。 用四十万人在地形不利的情况下守住七十万大军的进攻七日,其中的苦难无法想象。 不会赢。 但他,或者说太昊琰的目的本来就不是赢。 又一次击退王师,画旬随意的坐在了地上休息,顺便取出了干粮啃食,啃得很仔细,一点都不浪费。 这几天军粮一份被拆成两份吃,却依旧不够每个人吃。 刚啃了没一会便感觉到了阴影,抬头一看,是夏。 形容同样狼狈的夏道:“军粮没有多少了。” 画旬拿着干粮的手顿了下,不太确定夏究竟有没有猜到,最终还是平静的问:“还能撑多久?” “再怎么省,也只能吃三天。”夏道,说得很小声,一点都不似龙伯的声音。 军中将要断粮这种事情要是被士兵听到,很容易就会引起哗变,不得不小心。 画旬瞧着夏平淡的眼神,明白对方是猜到了,便很大方的问:“这几日营中有没有什么话?关于援兵的?” 夏:“....开始有人怀疑援军是不是真的会来了,还有一些小范围的哗变,这个你应该知道,被及时镇压了。” 画旬问:“所以?” 夏道:“我是盟军,并非太昊琰的下属。” 画旬道:“你想走我不会拦着,但不能现在走,你现在走了等于昭告所有人援军不会来。若是那般,我会让你揍不了。” 夏想了想,问:“那你想怎样?” “在我完全败北之前,你不能走。”画旬道。 夏想了想和画旬翻脸的风险,同意了。 画旬目送夏离开,心中思忖着援军的事快瞒不住了,也该进行下一步了。 “杀!” 不知道又是谁喊出了一声怒吼,杀声四起,又是无数人倒在了地上。 君离站在军营的高地,与王一同俯瞰着远处的西荒军营,哪怕什么都看不到,也能听到那惨烈的厮杀声。 王问:“他们还要打下去?” “是。”君离回道:“目前来看他们并没有投降的打算,画旬应该还有后手。” 较量这么久,画旬后手多也不是头回了,君离显得相当平淡。 王道:“是个名将,可惜站错了立场。” 画旬的确无愧西荒第一名将的美誉,硬生生的将这场战争给拖成了如今这般,奈何西荒的底子太差,名将无法完全发挥,不然还真不好说。 只是,盯着这场战役的可不止天山东西,还有这片大陆上别的种族,甚至同类的诸侯们,若是王师损失惨重,哪怕最终赢了,日后也会有不小的麻烦。 又一次击退蒲阪王师,冰墙到处都是裂痕,虽然通过不断的浇水可以重新填充,却无论如何也恢复不了曾经的晶莹剔透,满目近黑的暗红,也不知是哪一方的血,暗红近黑的色泽中不时可见碎肉碎肢。 画旬便在水、鲜血与碎肉碎肢筑成的墙头上心算着战局。 蒲阪王师这些日子的进攻愈发得猛烈了,猛烈得不太正常。 双线作战,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他,还有蒲阪王师。 东线如此不顾一切,西线的战事必是出了问题,让陆军无法再指望水师。 画旬思忖了许久也没想到西线占据能有什么剧变。 除非龙伯水师南下。 但太昊琰绝对不会答应。 龙伯水师南下固然可以解围,但辋川海以后是人族的内海还是龙伯族的内海就有待商榷了。 不过,不论西线如何,东线却是岌岌可危。 已经第十天了,援军和粮草一直都没有半点消息,得益于他与太昊琰的关系,以及他数十年来的威名,军心虽然动摇,但现在都还没崩溃。 “大将军。” 画旬回神看向喊住自己的将领,愣了下,对这名将领有点印象,但不熟,这段时间不断有人战死,军将战死,军佐顶上,军佐战死,校尉顶上,校尉死光了,下一级继续顶上,很多将领的位置换了不止一茬。 画旬抬头向四周瞅了瞅,军中不少将领都向这边走了过来,不由苦笑,还是来了。 “大将军,您觉得援军真的会来吗?”一名将领问出了在场所有人最想问的问题。 让他们在七十万大军的攻打下坚守了十天的理由,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虚无缥缈。 在场的没有一个是傻子,如果这场仗,根本事不可为,他们会考虑投降。 能够爬到高层的将领,除了神祇赏饭吃的天赋者,大部分都接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很明白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以及,这年头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在哪都吃香。 不论是谁统治,都离不开知识分子的帮助,这也是数百年来礼崩乐坏,贵族弑君如杀鸡且不断蚕食国君的权力、公族的土地却一直活蹦乱跳的主要因素。 哪怕有国君受不了想干掉所有贵族并且真的有这个能力做到也得考虑一下将贵族给杀光了自己靠谁来治理国家。 历史上见事不可为,将国君给卖了做为投诚依仗的事例都一抓一大把。 没有足够的底气,凭什么敢这么干? 蒲阪的王与山东的诸侯们想统治西荒,离不开地头蛇们的支持。 这是所有的军官昨晚一起商议的结果,他们今天必须要找画旬问清楚,画旬的回答决定他们的做法。 画旬问:“大家都想知道?” 将领们愣了下,但还是点头。 画旬沉吟须臾,道:“所有人集合,我会给所有人答复,避免回头重复回答。” 将领们闻言不由愣住。 这反应....难道真有援军? 没有援军,从一开始就没有援军。 集合后画旬非常明确的给出了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的答案。 整个军营刹那间寂静得只余飞廉的呼啸声。 见将士们回不过神来,画旬继续开口道:“蒲阪军已经在准备最后的进攻,而我们的胜率是零,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是两军背后的国力,西荒土地贫瘠,加上几十年前的七年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口锐减,总人口不过千二百万,蒲阪却是三四万万的人口,拥有广袤且肥沃的山东之地,比我们更能坚持,哪怕我们已经吃不上饭了,他们仍旧能吃饱。这一战,我们必输。” 军卒们呆愣着。 将领们亦是回不过神来。 怒火无意识的燃烧着。 画旬道:“事已至此,你们可以选择临阵逃脱,我绝不会阻拦,你们也可以有一万个理由说服自己,这一场必败的战争中,你们的死亡毫无意义,将失利的错误推给我,推给王,推给任何人,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我们会败。蒲阪会攻入西荒,你们的父母配偶孩子,积攒的财富都会成为蒲阪军的战利品,为人奴隶,在榨干所有利用价值后很快会被舍弃。如同六十年前,西荒遍地饥/馑,人尽相食,近千万人饿死,彼时的西荒诸侯向山东之地买粮,粮食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还要贵。这几年旱蝗雨雹连绵,哪里的粮食都不够吃,蒲阪劳师远征难道是为了掏空钱财给我们做奴隶让我们过得更好?”网首发 画旬的声音变得高亢,差点控制不住发出鲛人的无音之声。“到那个时候你们会后悔,为何没有死在前线,死在与蒲阪的战场上,选择活着,也会永远活在悔恨中。不,不会永远,因为即便逃了,你们又有几人能活过三年?苟活的时间里,你们会懊悔,为何没有用苟且偷生的短暂时间换一个机会,换我们身后家人的生机。” “确实,死亡之后的事毫无意义,炎帝说人死后,纵有轮回,那也是另一个人了,和我们无关,对于我们而言,死亡之后只是虚无,但我们的死亡对于生者,对于我们的亲人、朋友却是有意义的。” “你们要走,尽可以走,我绝对不会走。”画旬斩钉截铁道:“望乡之后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平原之后是辋川海,金乌台便在那里,我的妻子便是那里,望乡若破,金乌台必亡,她必不得活。我不想死,我是鲛人,寿千年,我还有七百年的光阴没有渡过,但望乡不能破,望乡破了,国安在?家安在?唯我等杀敌,伤山东元气,使其不敢妄动,望乡虽破,我等亲友却可保。” “我既欺诸位,便将自己的命交予诸位,此番且随我为了亲友的命运赌上一切,慷慨赴死,可否?” 没人说话,也没有人回答他。 画旬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以鲛人的年纪,他还很年轻,却如同暮年。 赌输了吗? 站在他身后校尉突然说道:“吾愿随大将军死守不退。” 仿佛拉开了闸。 “吾愿随大将军死守不退!” “吾愿随大将军死守不退!” “吾愿随大将军死守不退!”更新最快的网 ..... 画旬扫了眼众人,他们的手在抖,他们都知道,不会有援兵了,但也绝不会有人再提投降二字。 画旬深深拜了下去。 有的人跪在地上失声痛哭,也有的人从怀里拿出了一件物件,摩挲着,谁知道是什么,也许是父母求的平安符,也许是情人的信物,又也许是家里孩子的玩具。 他们都明白,自己死定了,却无人离开。 第355章 第二十章辛筝 亘白1118年的冬季注定是一个难熬的季节,尤其对于冀州万民而言,怕是五十年来最难熬的。 辛筝伸手接住一枚鹅毛般的雪花。“你说冀州人族如今该有多恨我?” 一旁喝热汤的元闻言道:“你算算你这个月被刺杀的频率不就知道了?” 虽然冬日严寒,除非贵族,不然蒲阪缺衣少食,但这支迁徙流民的日子过得却甚是不错,甚至奢侈的因为天寒而在路上找了个避风的地方修整,准备等冬季结束再走。 一路抢粮仓过来,日子不要太滋润。 王侯贵族们也如辛筝承诺的,没人有空来找流民的麻烦。 原因? 辛筝充分发挥了搅/屎棍精神走到哪祸害到哪,各种挑拨离间煽风点火无事生非....王侯贵族们忙于内耗,委实顾不上流民,甚至为了拉拢辛筝这个代表王的粮官,纷纷许以辛筝好处,让辛筝拿好处拿到手软。 自然,有收获也有代价。 辛筝被刺客热情访问的频率翻了至少两番,哪怕是躲到了流民中,刺客也如影随形,时间久了,连流民都不敢靠近辛筝了,就怕被误伤。 “这我哪还记得清。”辛筝道。 “截至目前为止,二十一次,对了,现在才月中。”元道。 “月中啊。”辛筝望了眼瞭望台外夜空高悬的双月,常仪只剩下一弯月牙,望舒却是饱满如银盘。“说起来,我当年被国人驱逐时望舒也是这般的饱满,转眼十年都过去了,我们相识也有十年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她当年流亡蒲阪的路上可是被盗趾军给俘了。 元没什么感觉。“是吗?我对时间不敏感。” 十年也罢,一百年也罢,祂都没感觉。 辛筝闻言不由看了眼元,好奇的问:“你活了很久吗?” “很久很久,久到我都想不起自己的年龄了。”元回答。 辛筝挑眉。“长生不老?” 元想了想,点头。“可以这么说。” 神话生物的寿命,哪怕是赝品,寿命也是数以百万年计。 辛筝一时无言,瞧着元的眼神甚为复杂莫名。 元问:“你在想什么?” 辛筝道:“我在庆幸青婧曾经向我推荐长生梦时我拒绝了。” 元奇道:“为何拒绝?” “因为我不想失去最后残存的感觉。”辛筝看着元,非常庆幸的道。“如今看着你,我更庆幸自己当年的拒绝,永生拥有了无尽的时间,却也失去了时间。”更新最快的网 元感慨万千:“....我当年也这般认为。” 辛筝闻言惊奇道:“那你怎还会变成如今的模样?” 元一脸往事不堪回首。“....世事无常。” 命运之糟心在于当你以为它已经很糟心时,它总能让你深刻体会到,它还能更糟心。 辛筝捻着珠串思考了会,忽问:“青婧以后也会如你一般吗?她告诉过我,她现在的寿命比羽族还长,但她仍旧在永生发起挑战,以她的聪慧与毅力,我觉得她有生之年多半是能如愿的。” 元道:“永生的代价是永生,但她和我们所有人都不同,或许会不一样。” 别人追求永生那是只是为了永生,而青婧,她追求永生纯粹是因为凡人的寿命不支持她成为全知妖。 永生只是她一生所求的前置工具,不是终点。 “听起来你很了解青婧。”辛筝惊讶道。 “我也算看着她长大的。”元一言难尽的道。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活得久了什么牛鬼蛇神都能见识到。 然而,青婧永远都能让人耳目一新。 辛筝哦了声。 若元是靠寄体不断延续生命的,只怕....玉宫的每一代巫女都是她的寄体对像。 不知青婧知不知此事。 辛筝推测青婧应不知。 原因很简单。 青婧当年被驱逐出玉宫的罪名是践踏道德伦理,而非叛逆弑师。 元道:“我从未见过有人能心境平和安宁的提起她,甚至与她相处。” 辛筝道:“青婧只是缺乏引导,只要引导得好,她的破坏性是可以控制的,甚至还能造福千秋万代。” 元:“....你一个寿命不过百载的凡人却能看得比长生种更远,委实少见。” “少见,那也就说并非没有?”辛筝好奇道。 “那是自然,元洲数万年,多少生灵诞生与死亡,天才诞生于人口基数之上,基数越大,越是英才辈出,放到元洲数万年的历史尺度下,目光长远的智者自然不会少。” “你见过哪些?” “我见过的不少,不过你听说得比较多的话,濁山荪、骊连扶风、九方宁。” 辛筝思考了好一会才将这三个名字给对上号。 濁山荪,四帝中的第二位,濁山国的始祖,史称青帝。 骊连扶风,四帝中的第三位,扶风氏始祖,史称黄帝。骊连是他的氏,但他的子孙却是以他之名为氏,很多人都误以为扶风是黄帝的氏。 九方宁,辛筝记得,防风氏族最响当当的祖先,四帝中最末一位的白帝无姓无氏,单名一个宁。 “九方宁是白帝?”辛筝问。 元随意的点头。 “这三位确实皆人杰智者。”辛筝由衷赞同。 帝国国祚绵延数千年,王座之上换了百余人,能够成为帝的只四位,足以说明这三位的含金量。 不过—— 辛筝不解:“为何没有炎帝?” 元:“....” 辛筝看向元,玩笑道:“不会你便是炎帝吧。” 元、望舒:“....” 瞧着元的神情,辛筝脸上的微笑也不由僵滞了一瞬,她就是随口那么一说而已。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最后还是元开口换了个话题缓解气氛。“再过去不远便是葛天国,冬日后你可会去葛天国造访?” 辛筝从善如流的接话。“葛天国是冀东最强大的方国,我自是要去拜访的。” 虽然不接壤,她日后打冀州的主意,位于冀州东部的葛天国是绕不开的坎,不趁早放几把火削弱葛天国都对不起自己。 元道:“你若要对葛天国做什么,最好先见一见葛天侯,见完以后再决定。” 辛筝想了想,问。“因为青婧?” 青婧与葛天国嗣君的孩子生得像,她又不瞎,要么纯粹巧合,要么青婧出身于葛天国的公族。 元挑眉,点头。 辛筝道:“青婧不会在意家族的。” 一个方国的公族人口枝繁叶茂,鬼知道有多少人口,就青婧那心性,至亲手足都未必会在意,何况不知道几杆子才能打得着的亲戚。 元不置可否。 两个人又闲扯了几个话题,仍旧不能完全冲掉之前随口一句话带来的干扰。 庆幸的是辛筝等了许久的信使终于来了,完全打破了瞭望台的诡异氛围。 辛筝迫不及待的从信使手里接过最新的望乡军报。 流民的位置并不固定,驯养的禽鸟没法将军情报直接送到她手里,都是送到离她最近的据点,再派人送到她手里。 虽然会增加情报的滞后时间,但为了生命安全也没办法,所幸这些军事情报本来就距离很远,多滞后一两天也没多大差别。 拆开阅读,辛筝不由挑眉。“好算计,够狠。” 元感兴趣道:“望乡那边发生什么了?” 辛筝瞅了眼元,仔细打量了下,无法判断元对于望乡发生的事情什么心态。 诚然,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迟早酝酿出战争来,但望乡....若元真的是炎帝,那望乡如今发生的一切无疑是一出荒唐滑稽的俳戏。 “望乡的西荒军缺粮无援,却誓死不降,大抵是要战至最后一兵一卒。”辛筝道。 元沉吟了下。“最大限度消灭蒲阪王师的有生力量,逼迫王师打入西荒后怀柔吗?” 若西荒只有人族,一路打过去的伤亡如此巨大,王师必定过城屠城,莫说三日不封刀犒赏三军,便是十日不封刀都是最基本的犒赏与发泄。 然西荒不止人族,王师元气大伤,无法靠自己的力量镇守西荒抵御龙伯,便必须怀柔西荒人族,烧杀劫掠三光一条龙服务什么的就必须克制,至少不能放开了干。 当然,王师的高层若是不介意被盯上人族史册的耻辱柱遗臭万年那就另当别论。 毕竟,西荒人族的人口是真的很少,再火上浇油一番,王师又没能力自己镇守,龙伯是不会错过良机的。 辛筝赞同。“我现在也可以放心了。” 由事观人,太昊琰和蒲阪对立却没打算破罐子破摔,至少没有很多诸侯国君们不是我的国,那就往死里糟践的主人翁精神。 思及此,辛筝惋惜道。“太昊琰是个人杰,胜过蒲阪太多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权力的角斗场只有输家和赢家。 帝国漫长的历史,辛筝听说过也见过很多权力角斗失败后破罐子破摔往死里卖国的。 若我不为国君,那便不是我的国,是敌人的国,既然是敌人的国,出卖起来需要心疼吗? 她一直都很担心西荒失败时太昊琰会不会破罐子破摔投诚异族,放龙伯南下,如今看来,太昊琰不仅不会放龙伯南下解自己的围,哪怕败了,她也会想方设法遏制龙伯。 元也叹道:“是啊,很优秀。” 辛筝无言的看着元一边感慨一边改变了气质,货真价实的换了一个人。 望舒道:“你帮我看顾几天。” 辛筝不动声色的问:“有急事?” “我想去找王,或许会是机会。”望舒道。 真诚实。 辛筝:“....我以为你对我的提议很动心,我们已经达成了默契。” 望舒点头。“我的确动了心,也的确与你达成了默契。” “那你还?” “他活着,你能将他的名字刻入碑文?”望舒反问。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容许自己的名字被刻入注定遗臭万年的耻辱碑,除非已经死了,什么都做不了。 辛筝思考了须臾,劝道:“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待我为王时,他必定已死。” 帝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是炎帝,在位数千年,其次为白帝,在位四百年,前者服食了不死药,后者有长生种的血统。 血统纯正也没服过什么不死药的王显然不可能追赶这两位的在位时间。 望舒道:“我希望他死的时候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而且,我也不想等太久。” 辛筝很想说何至于此,当年的惨案王也是被蒙在鼓里的人,但想了想自己终究不是当事人。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良是做人最基本的素质。 虽然她觉得哪怕自己经历了望舒经历的事也不会觉得要报复至此,但望舒和她又不是一类人,三观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也没法将心比心。 可辛筝也不能真让望舒去瞅瞅有没有什么机会好将王给杀了。 “若王在这会儿死了,帝国必定天下大乱。”辛筝努力劝道。 望舒问:“你的积累难道还不够?” “我的积累已经够了,但我不想破坏禅让制。”辛筝道。“我要从活着的王手里接过帝国的权柄而非武力征服天下获得王位的法理。” 望舒不解:“有什么区别?” 不都是成为王吗? 辛筝道:“区别很大,前者,我获得的法理是始于炎帝一代代禅让而来的王权,那王权便不是我的所有物,而是暂时由我执掌。而后者,王权便是我的私有物,是我和我子孙的。” 望舒听懂了。“多少人渴望江山社稷子孙万代,希望王位直属于自己的家族,你倒好,竟与所有人背道而驰。” 辛筝道:“若王权世袭,我便得杀死人族所有的人杰,哪怕我愿意放过失败者,他们的下半辈子也注定做个闲散无为远离朝堂的人。若王权禅让,那么当我为王,败者除非特别想不开,不然便得遵循传统,胜者王,败者臣,一起为帝国效力,贡献自己的能力。” 望舒道:“人族不缺天才,只是天才缺乏发挥的平台。” 饮了一口乳酒,辛筝继续道:“你说的对,人族不缺天才,三五万万人口的基数上,有大把可以取代别人的人才。但世袭制,弊大于利。” 望舒瞧着辛筝,安静的等待下文。 辛筝问:“这世上可有人能保证自己的子孙代代人杰?” 望舒想说炎帝能,整个人族都是她的血缘后代,庞大的人口基数足以保证每代都人才辈出,但她也知道辛筝问的不是这个。“不论多么英明神武的王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样优秀。” 若人杰的后代都是人杰,帝国也不会这么乱了。 王侯贵族们的祖先哪个不是可以追溯到先贤的身上?但那些王侯贵族有几个和自己的祖先一样优秀? 青婧的生命信息遗传概率论在合理性方面明显甩开血统神圣性一万条街。 天才不是诞生于血统,而是诞生于足够基数和时间上的概率。 辛筝点头。“没有任何君王能够保证自己的子孙和自己一般优秀,却又希望江山万代,你猜君王会做什么?” 望舒:“....血统神圣性?” 辛筝点头,又摇头:“空口白话的血统神圣性可没多少说服力。” 望舒想了想,又道:“垄断知识,将一个人博览群书刻苦学习的优秀归咎于其血统高贵而非自身努力。” 辛筝点头。 望舒道:“虽然有用,但现实的礼崩乐坏已经足以说明这招没那么好用。” 辛筝继续点头。“所以还有另外一种。” 望舒想了想,想不到。“是什么?” “愚民,比起提升自己,打压别人总是更容易。”辛筝道:“只需将万民洗脑成没有思想的豚犬,降低对统治者的能力要求,毕竟,统治万万人很难,统治万万豚犬能有多难?现在的王侯贵族们也有愚民,但他们的愚民还不够高明,愚民的法子不够完善,无妨,有需求就有发展,人性决定了这种需求一定不会消失。未来一定会有无数天才接力打磨出更完美的愚民路子,将万民彻底洗脑成没有思想的豚犬。” 望舒顺着辛筝的思路想象了下,不由打了个激灵。 辛筝一字一顿的道:“所以,我的王权法理性必须来自于选贤举能的禅让。” 禅让制虽然也有一大堆历史给出了答卷的弊端,但这世上哪有完美? 利大于弊便足矣。 她是强迫症,不是完美主义者。 望舒道:“你可以从他的继任手里接过王权。” 辛筝摇头。“我又如何知道他的继任能否熬到我解决帝国动荡的那一日?甚至,配合我?” 望舒不想放弃复仇,但辛筝引导她想象的未来又太可怕。“你既然不赞成王权世袭,不传位子孙不就是了?”何况,辛筝体内的铅汞含量浓度....想生也生不了。 辛筝道:“我只能保证我自己不会废禅让,但保证不了我的后代不会在我死后废禅让,黄帝便是前车之鉴。且世人又推崇血缘继承,只要我的血缘继承人故意模仿我,相信我,有的是蠢货会相信那个人和我一样。” 望舒头疼。“你想得委实长远。” 辛筝见望舒头疼,想了想,道:“若你实在咽不下气,我也不拦你了。” 望舒狐疑的瞧着辛筝,精/分了还是鬼上身了? 辛筝继续道:“只要不弄死,不影响他的头脑清醒,不影响他书写,你做什么都行。” 望舒深深的看着辛筝。 辛筝平静的对视。 第356章 第二十一章望舒 望舒见过的最悍不畏死的军队的盗趾军,完全不考虑投诚,只拼命杀敌,武器折断了便用拳头和脚,拳头和脚也没法用了便用牙齿咬,不惜一切,不计任何手段。 杀一个是够本,杀两个是连本带利,杀三个是血赚,杀得越多就越赚。 光是气势便甩开了巫宗的巫朌军十条街。 望舒虽不至于认为盗趾军那般的军队能够空前绝后,但怎么也没想到会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见到第二支。 西荒军打出了盗趾军的既视感。 悍不畏死,或者说,完全不考虑自己能不能活下来,杀一个是够本,杀两个是连本带利,杀三个是血赚,杀得越多就越赚。 诚然,军队最重要的是视死如归,哪怕军令让人去死也得服从,但哪个将军要真的想不开的下这种军令给将士让后者去死,后者第一反应绝对是合力干掉将军换一个脑子正常的。 画旬却做到了,明明是一场注定了结果的战争,却无一人退缩。 甚至于,真正的做到了不惜一切代价。 经过了元改造的身体视力非常好,能够清楚的看到百丈距离的东西,若是换成元控制身体,坐在海拔足够高的雪山山麓上也还能看清雪山脚下山谷的战场。 坐在雪山山顶瞧了没几日,西荒军的粮食终于吃完了,然而....还是没投降,而是在雪地里翻捡起同伴和敌人的尸体。 虽然没有透视眼不能看到尸体被翻检回去后如何了,但也不难猜到。 元如实的转播给了望舒,还附带画面的。 记忆宫殿里整理自己阅读过的典籍的望舒不由愣住。 半晌,望舒终于开口。“我一直都很厌憎食人。” 元随口回道:“看得出来,盗趾制作人脯,你跟他翻脸不带半点犹豫的。” 望舒继续道:“但这一次,不知为何,我看着西荒军食人,竟半点作呕的意思都没有。” 元闻言想了想,问:“你不觉得是你对食人的反应太大吗?上回在濁山我骗你说我用你的身体食人,你竟然将胃液都给吐出来了。” 见到太过突破下限的场面吐出来是人的正常反应,比如青婧的实验室当年被望舒给揭破时吐倒一大片,但最严重也不过吐出黄疸水,并无将胃液都给吐出来的。 望舒:“不是我的反应太大,是你们所有人都太不正常。” “我没病,是世人有病。”元道。“一般都是疯言。” 望舒不想说话了。 元等了会见望舒不吱声,终于道:“跟你开个玩笑而已,疯言可不一定是疯子,但你和世人相比格格不入倒是真的。” 任何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不是疯子也等于疯子了。 望舒继续沉默,低头整理典籍。 “你不觉得作呕,大抵是因为他们是守家之犬。”元道。 望舒终于给了点反应,从典籍中重新分出了心神。“当年食人的也是守卫赫胥城的军卒。” “你可能对守家之犬有点误解,为了能够继续守卫下去开始吃自己守卫的人,那不叫守家犬,那是不知所谓。” 不过,遭遇过这么倒霉....也不能说倒霉,这年头这种事也不稀奇。 元一时间无法说望舒是否倒霉了,一件事之所为称之为倒霉在于其特别,也就少,但很多人都可能遭遇,那就很难说是倒霉了。 但不管是倒霉还是不算倒霉,也无怪乎望舒对食人反应那么大。 同样是被下锅煮食,被谁下锅煮食的伤害还是存在着差异的,差异的大小大概相当于天上云与厕泥之间的差异。 望舒不想纠结自己的过去,不管是食人的还是被食的都已经死了,纠结也没意义。“他们为何会如此?” 元解释道:“这世间最不畏死者莫过于守家犬、殉道者,盗趾军是殉道者,西荒军是守家犬。” 俩人又瞧了两日。 诚如元所言,守家犬与殉道者是世间最不畏死者,做为敌人,冀州、宁州与王畿已经深刻体会过那种无奈了,这一次很多人又重温了。 七十万人的气势竟然还不如四十万人,差点被压着打。 又一日破晓,恢复了身体控制权的望舒割破自己的手腕往陶罐里浇灌血液,经过漫长的血液灌溉,莲子终于冒出了一点绿芽,每日需要的血液浇灌量也有所增加。 望舒估算着血量,待差不多时才包扎伤口,喜悦的看着又长高了一点的绿芽,小巧可爱的绿芽上流转着赤色的丝线,仿佛碧玉雕琢而成,赤色的细丝则是千年的沁色。 将伤口处理好,望舒才重新关注起山脚的战事。 西荒军又一次发起了冲锋,和以前的每一次一般最终被击退,但和以前的又有所不同,这一次有一支人马趁乱突围,眼看就要突围成功却被背后的友军捅了一刀。 局势变化太快,蒲阪王师明显愣了一瞬,这也使得那支人马最终突围成功,遁入了大军无法追击的深山。 望舒眯眼瞧了好一会,无法如元那般看得清楚,却也能判断出那支人马是龙伯族派来帮助西荒的。 盟军不想陪着一块死跑掉不是很正常吗? 西荒军的反应怎么如此激烈? 好聚好散不行吗? “好聚好散也得看对象。” “你真没有读心术?” “我会猜心术。” “好吧,你说看对象,那支人马有什么问题?” “我也不知,但能够让画旬如此反应,那支人马里必定有一个特殊的龙伯。” 怎么个特殊法? 望舒直觉元口中的特殊不是指在龙伯族的身份地位,有疑问,望舒很干脆的问了出来。 “对人族的威胁很大。”元推测道。“可能会破坏西荒人族独大的局势。” 望舒思考了须臾。“夏?” “有可能。” 望舒复又沉吟。 元问:“不去看看吗?” “看什么?”望舒不解。 “若我是太昊琰,必不会只针对她这一次的,路上定还有伏兵。” “虽然我没有自己是一个人族的自我认知,但这会儿,我不想给辛筝扯后腿。”望舒道。 若是没遇到辛筝,她大概率会跑去救人,毕竟和夏还挺聊得来的,但如今都和辛筝达成默契了,还是别做会让辛筝日后找自己麻烦的事了。 诚然,辛筝对自己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忍耐和包容,但把这当成理所当然的事并更加努力的践踏,试探底线未免想不开。 人性禁不起考验,底线也同样禁不起试探。 当你试探出一个人的底线也意味着你已经踩了她的底线。 虽然和辛筝有说有笑,相处和睦,但望舒永远都不认为一个能和自家师姐真正相处得来甚至相处愉悦的人会是一个正常人。 龙伯的离去对西荒军并未造成太大的影响,已经不可能更坏了。 望舒在雪山顶坐了三十五天,一点一点看着西荒军被磨死。 画旬显然不甘心被一点一点磨死,在最后悍然发动了最后的反击,如愿的冲进了蒲阪王师的营垒,然后便是两只伤痕累累的猛兽的最后角力。 战场一片混乱,漫山遍野,无数不是战场。 不论是西荒军还是蒲阪王师都打得兵找不着将,将找不着兵,不过都打成了一锅杂烩粥,也不会在意这点了。 王也在这样的混乱中和中军主力被冲散了,少昊君离是最先察觉到王被冲散并积极寻找的。 王若是在这会儿战死,哪怕赢了望乡的战争,最近几十年才重新有了起色的蒲阪无疑会迎来比礼崩乐坏更沉重的打击。 然而,太乱了,死活找不到王。 除了望舒,她的注意力从头到尾都没离开过王。 王的运气....望舒也不太确定是好还是不好。 虽然被冲散了,但最精锐的亲卫仍旧护在身边。 运气不太好的是,被冲散后,王与同样被冲散的画旬相遇了。 不需要任何言语,双方在察觉到对方的瞬间便展开了厮杀。 厮杀至最后,虽然画旬身边人多,但终究还是王身边一直养精蓄锐的亲卫们更胜一筹,画旬身边的人不断倒下,最终只剩下了他一条鱼,身上遍体鳞伤,插满箭矢戈矛。 王的亲卫也只剩下了两个,兔子急了尚且咬人,何况群狼的最后一搏。 亲卫将长矛捅进了画旬的身体,画旬也割断了他的喉咙,最终一起倒在了染满了红色纹路的雪地上。 王不由松了口气。 哪怕有亲卫的保护,他也受了许多的伤,也就比画旬好点。 一口气还没松完便见以为已经死去的画旬捡起了之前掉落的弩对准了自己。 王不由踉跄后退,然而所处的地方正是一片冰湖。 冬日严寒加降雪,冰湖冰封的很厚,里头的鱼死活撞不开,只能郁闷的在水面下游动,难以获得新鲜空气。然而上百人上演殊死搏杀的动静一点都不小,王又身着宝甲,一身披挂有二三十斤.... 王后退的脚踩在终于不堪负荷的冰面上,冰层刹那间裂开,迅速扩散开来,刚刚血战又被人拿弩指着的王猝不及防之下跌进了冰湖。 冰层的裂痕很快蔓延至画旬身下,画旬却无力离开,只能任冰窟窿将自己吞没,在被冰冷的湖水吞没时,下半身化成了银灰色的尾鳍。 暗中窥探的望舒目瞪口呆的看着冰面上的窟窿。 元提醒道:“我说,你不捞吗?” 望舒不解:“捞什么?” “王是人,又一大把年纪了,冰水里泡久了还能有命?” 望舒不由露出了犹豫之色,须臾,终是想到了辛筝,想到了辛筝对自己的许诺。 复仇的目的不是杀死仇家,是让仇家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望舒终是走向冰窟窿,一边走一边脱下自己身上的斗篷,脱得只剩下一身中衣后一个猛子扎进了湖水中。 冰冷的湖水中蔓延着血腥味。 一人一鱼都一身的伤,望舒没法判断水里被稀释了无数倍的血腥味是人血还是鱼血,亦或是两者都有,干脆顺着闻到的血腥味寻了过去。 寻到的是鱼。 鲛人生而有鳃,溺亡这种死法自然与鱼无缘,但画旬身上的伤势实在是太重了,落入水中后也没恢复意识,而他身上的血腥味引来了湖水中经过一个冬季,秋季时囤积的脂肪早已消耗殆尽的鱼群。 鱼类中有很多是草食与食浮游生物的,但也有很多肉食的,以及更多吃嘛嘛香的杂食鱼。 冰湖中的鱼大多是杂食鱼,不挑食。 望舒伸手将鱼群赶走,抓着画旬继续寻找王,最终在湖底找到了同样被鱼群围绕的王。 一身华丽的披挂甚为实用,挡下了许多伤害,但在水里,这一身披挂就很拖累了,毫无悬念的沉底了。 从一条胳膊在外头可以看出王曾试图脱掉甲胄,但湖水太冷,身上的伤太重,未能如愿便因失血与降温而失去了意识。 望舒抓着甲胄将一人一鱼一起往上拽。 这么一会儿冰面又重新封上了,所幸没之前那么厚,望舒用力一蹬将刚封上的薄冰蹬碎,同时一手一个,将一人一鱼扔上了冰面,自己随着蹬冰的反作用力往下倒退了一段距离后才重新游回来爬上冰面。 一人一鱼一个都没醒。 望舒行至王的身前为王诊了下脉,还没断气,但也可以准备后事了。 望舒一瞬间想骂人。 她要没下去捞人,死了也就死了,但都捞上来了却只能捞个尸体,未免太气人了。 望舒犹豫了下,在手串空间里翻了好一会终于翻出了一只白玉雕琢的瓶子。 这是很多年前无光送给她的丹药,据说用数百种珍贵的药材炼制而成,据说能活死人肉白骨,一共三丸,师兄妹三人一人一丸。 咬了咬牙,望舒将丹药倒了出来,掰开王的嘴,还没将丹药塞进去便有水流出。 望舒见此,将丹药重新放回瓶子里,伸手将王身上的披挂解开,再将人重新平放在冰面上,双手交叠摁王的胸腹,同时渡入些许灵力刺激肠胃穴道。 不断有水自王的嘴里流出,过了好一会才停止。 估摸着肚子里的水被挤得差不多了,望舒将丹药塞进王的嘴里,再合上王的嘴,在王的喉咙上按了两下,丹药沿着食道滑了下去。 解决了王,望舒又去看鱼。 鱼的生命力比王强点,若王剩下的是一丝气,那鱼便是一口气。 望舒将自己曾经炼制的一些药给鱼嘴里塞了一些,又将鱼身上的伤口给处理了。 “我已尽了力,能否活下来,便看你的命够不够硬了。” 望舒一边说着一边将一包海中凶鱼的粪便放在画旬身上,将冰层再次踹碎,将画旬重新推进了冰湖里。 看着画旬沉入冰湖,望舒在冰面上坐了下来,目光回到了昏迷的王身上。 “我是来杀你的,却救了你,总有点不甘心。”望舒低语道。 “很久以前有一个人在荒漠里迷了路,他找不到方向,也找不到正确的路,便只能靠直觉选了一个方向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很久很久,始终没有遇到绿洲....第二天的时候,村落的人在绿洲不远处发现了一具尸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论处境如何,都要坚持,不能放弃,不放弃,绿洲就在不远处,放弃了,绿洲便永远都到不了。” 辛筝坐在篝火边听着鯈在临时搭起来的台子上给所有人讲着故事。 不得不说,鯈对得起心医的名头,各种激励和开导人,给人希望的故事信手捏来,讲得更是声情并茂,令人情不自禁的被他讲的故事吸引,沉浸其中。 正听得入神,忽的感觉到自己身边多了个人。 辛筝下意识的拔剑,在看清身旁坐下的人是谁后又将拔出了半截的剑摁回了剑鞘。“你无事吧?” 望舒怔了下,没想到辛筝第一句话会是这个,回道:“我很好。” 辛筝仔细打量了望舒一番,又嗅了嗅,没嗅到血腥味。“王呢?” 你没把人给杀了吧? “我在他的脊椎上做了点小手术。”望舒道。“他以后都无法站起来了。” “你截他的脊椎神经?”辛筝无语。 望舒挑眉。“师姐教了你很多。” 辛筝问:“王可知是你做的?” “知道。” “你没蒙面?” “没有。” “没给他用黑甜散?” “没有,不过他本来就受了重伤失去了意识,不需要黑甜散。” 辛筝不解:“那怎还知道是你做的?” “中途他疼醒了。” 辛筝:“....”做手术时给病人用黑甜散是基本素质,谢谢。 望舒问:“我答应了你没杀。” 我也没想到你真的把人给搞残废了。 辛筝:“....你之前好像说过,疍族来自于西方的陆地,那里有着不比元洲逊色多少的文明。” 望舒嗯了一声。 辛筝诚恳道:“不如你马上启程去旅游吧?过个十年八年再回来。” 十年八年后也该天下大乱了,王哪怕想找望舒算账,也不会有那个能力。 望舒赞同。“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走之前我得将这些流民送到辛原,鯈的能力不足....你若是愿意代替,也可以。” 辛筝想也不想的拒绝:“葛天国转完了我便要去西荒,没空。” 第357章 第二十二章少昊君离 大战结束并非真正的战争,战争结束后的善后事情比起战时只多不少,战时需要考虑的是怎么降低自己的伤亡增加敌人的伤亡,反正只需要考虑自己一方的事情,战后,双方都要考虑。 焚烧尸体。 虽然如今是暮冬之月的末尾,但西荒这边的冬季比山东九州要漫长,至少还得再过一个月才会融雪,不用担心尸体掩埋不及以至于瘟疫滋生。但一直放着也不行,冬季再严寒再漫长也会有结束的一天,到时候还是要面对尸体腐烂的问题。 哪怕冬季处理不需要担心瘟疫问题,也不能随便埋。 尸体埋得不好,天气回暖后会污染地下水,还是会滋生瘟疫。 一把火烧成灰是最安全的做法。 以上是辛筝在昆北乱战时每次都会烧尸体,而且不是只烧敌人的,而是敌我双方全烧了,君离不免疑惑,询问后得到的答复。 君离很想继承辛筝的做法,奈何这年头火化在人族被认为是一种惩罚:挫骨扬灰。 在这方面羽族的观念就比人族好多了。 羽族就没有入土为安的观念,死后停灵七天,确定是不是凉透了,七天都没诈尸显然凉透了,一把火烧成灰,骨灰自高处抛洒,随风而逝。 人族挫骨扬灰差不多就这流程。 很难说人族对于挫骨扬灰是惩罚的观念是否与羽族有关,两者流程太像了,不同的是一个是正常的葬礼,另一个是极刑。 辛筝在昆北能这么搞是因为她是老大,她说了算,没人能拦她,君离在王师中却是不能,只得尽量寻找合适的地方安葬尸体。 除了尸体的安葬,还有伤兵的救治与安置,俘虏也同样要安置,虽然对待俘虏的传统做法不是卖为奴隶便是全部坑杀,但蒲阪还想收复西荒的话就不能二选一,不仅不能杀不能卖还必须好好安置....林林总总事情一大堆。 君离每天生生忙成狗。 少昊逢忍了又忍,最终忍不住问君离:“将军为何不去探望王?” 累成狗的君离:“王?他醒了?” “并未。” 君离用表情表示,既然王没醒,他去瞅什么? 少昊逢道:“王昏迷不醒,诸将或守着王,或以防万一....” 就你一个在....不能说君离不务正业,他每天干的都是正事,王师营地至今井井有条没有任何慌乱,为以后的继续伐西荒做准备,君离功不可没,大营也不是没人了,只是其它能力和身份能够管理的人都没空。 只是,比起这会儿火烧眉毛的情况,君离的所作所为真的很不务正业。 王昏迷不醒,若有个三长两短,帝国的格局必然剧变,这会儿诸将要么牢牢保护王免得有人生怕王醒过来做点什么,要么积极努力为王醒不过来做准备,只差明面上拔刀相向。 君离道:“那不是我们有资格插手的事,安守本分,做好分内之事即可。” 少昊逢还想说什么,但在君离向不悦转变的眼神中咽了回去。 自昆北乱战后君离一年比一年威仪,这几年同西荒的战争,随着君离在军中的威望日盛,他身上也愈发的有曾经少昊旅的风采,甚至....曾见过少昊旅的少昊逢隐隐觉得,君离身上的王者气度比少昊旅更出色。 至少,他已经不敢向刚离开沃州那两年般随意的待君离。 不敢再说什么的少昊逢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君离这般特立独行也不是完全没好处。 高层将领中完全不掺和的只有君离一个,但中下层不想掺和的却是不少。 神仙打架,双方不一定会死,但凡人跑去掺和一定会死。 除非实在是利益牵扯太多跑不掉,或是想往上爬想疯了,不然能躲着的都不想蹚浑水。 君离无疑是一面很好的挡风伞。 发现君离完全不掺和,很多人纷纷聚了过来,君离也一点都不客气的指挥着这些将领维持着营寨的正常运转。 哪怕营地里谣言王已经死了,受了伤暂时无法见人只是上面骗人的,君离也硬生生的将人心给稳定了下来。 处死造谣者。 摆事实讲道理,王要真有个三长两短,他能这么淡定?营地能这么有条有理? 君离敢这么讲道理也是赌不管是想让王醒来的还是不想让王醒来的都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拆自己的台,西荒又不是死人,莫说王还没死,便是真死了,不同阵营的将领也会联手秘不发丧,把事情给瞒死。 事实证明他赌对了,没人跳出来的拆台,人心最终稳定。 王在昏迷的第五天终于醒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些生怕自己醒来的将领都给抓了。 君离得知时都尘埃落定了。 少昊逢由衷的庆幸君离没掺和,不是因为王平安醒来,能在王座上数十年还没死,王能够平安醒来也不足为奇,让他觉得庆幸的是君离的反应速度与政治嗅觉,尘埃落定了你才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虽然自己也一样,确切说大部分人都如此,更有甚者尘埃落定了都还没反应过来,但所处位置的不同对当事人的要求也会不同。 这反应这嗅觉....不掺和非常聪明,非常有自知之明。 反正君离的军事才华与天赋异乎寻常的惊人,再加上他的出身,不管王能否醒来,最后笑的那一方都得拉拢君离。 君离也庆幸自己没掺和。 同这些积年的狐狸精比,他差得实在是太多了。 君离等了没多久便等到了王召见,在知道不少将领被控制起来后他便换了衣服,王的寺人一来,都不用准备,抬脚便跟着走。 牛皮缝制的大帐中焚烧着炭火与香料,温暖如春且没有任何异味,君离进门后目不斜视的上前躬身拱手作揖礼。 王笑道:“免礼,过来。” 已经将礼给行完了的君离缓步走了过去,一边不着痕迹的观察王一边问:“王的身体恢复得如何了?” 眼睛看不见,无法用肉眼判断,但看不见也有看不见的优势,君离观察人完全不需要观察皮相,直奔气息甚至血液,前者是他自小练的,后者是练了锻体操后五感愈发敏锐,近两年隐约能听到血管中血液流动的声音。 从气息判断....感觉王一点都不像前不久还重伤濒死的人。 莫不是所谓的昏迷不醒是诈? 幸亏没瞎掺和。 这些狐狸精真是太可怕了。 不过,王身上的血液流动声音,不知是否错觉,君离隐约觉得有些不和谐。想了想,君离觉得应该没什么,这年头就没几个人是完完全全的健康,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点毛病,血液流动的声音都有些不和谐,唯一的区别大抵是不和谐的厉害与否。 王的血液流动若完完全全的和谐那才不正常。 “年纪终究是大了,医者说我要养很久才能恢复。”王叹道。 君离无法接这个话题,王的年纪的确很大了,快期颐之年,但王是第三重的武者,理论上还能再活三五十年。然而,理论上和实际是两回事,他老子也是第三重武者,理论上是一百五六十,实际上呢,也就活了个零头。 王显然也没打算同君离讨论实际寿命和理论寿命的差异,而是问了君离一些军营的现状,君离这些天一直都在忙这些事,一一回答。 王不时的问一些问题,却不太像是想醒来后想了解现状,更像是在考校。 君离不太确定自己是否想多了,但还是认真回答。 面对上位者,诚实是很重要的美德,尤其是你玩心机不是对手时。 哪怕是辛筝那混球,也是文字游戏玩得溜,实打实的欺骗却是不曾有过。 但还是有人被骗? 这个,被辛筝骗了的人从辛筝嘴里听到的话,好像全是真话。 当然,因为全是真话就信了,然后上当....只能说人性充满劣根。 但凡无欲无求,辛筝再能耐也搞不起事。 君离自忖没有辛筝用真话骗人的能耐,也做不到辛筝般哪怕骗人也脸不红心不跳,身体没有半点谎言者说谎时应该有的生理反应,因而不论面对谁,一律以诚待人。 王问完了大营的现状又问起了君离对诸将的看法,其中有一部分才被控制起来。 君离对诸将的军事才华与能力表达了钦佩,自己还需要多多学习。 “真是个小滑头。”王笑道。 “臣说的是实话。”君离道,不论政治立场如何,诸将的军事都很值得他学习。 “孤王相信你。”王说完扔出一道惊雷。“你来做主将如何?” 君离:“....啊?” 就王师联军这鬼情况,不管谁做主将都镇不住场,因而王师从一开始就是王兼任主将,也只有王的身份地位加上能力能够压制诸将不胡扯后腿。 王道:“孤王身体不适,无法再担任主将,总得有人帮忙。” 君离忍不住再度判断了下王的气息,说健康是扯淡,但要说惨到无法理事更扯淡。 君离想向王推荐别的将领,但更有资历和能力担任主将的....正被控制着呢,没被控制住的,忠心也有待商榷,忠心不需要担心的也不是没有——荣君。 虽然画旬已经败了,但荣君却没救回来,去岁时被画旬给送至金乌台了。 剩下的不需要担心忠心的,需要担心能力。 一番思量,君离不由一怔,若王的身体真的出了问题,这么一扒拉,自己确实是担任主将的最佳人选。 问题是王的身体显然没到那个地步。 王问:“你不愿意?” 想不到王为何如此,但自己又不可能在王想隐瞒身体状况时告诉王,我看出来你身体不错了,君离只能踅摸了下,若自己没看出王的身体没问题,并且以为王的身体需要寻一位主将,自己会是什么反应。 “王仍要继续伐西荒?”君离问。 王道:“大事只差一步,自是不能半途而废。” 君离认真保证道:“臣定不负王的期望。” 王看着君离异常认真的年轻脸庞,不由恍惚了下,六十年前,自己说服了无光扶持自己继任为王后,登基之日年轻的人王也是如此认真的信誓旦旦的向无光保证,自己一定会改变帝国的糜烂局面,让帝国中兴再现辉煌,后来.... “年轻真好,充满锐气。”王拍了拍君离的肩膀。“好好干。” 整个元洲的整体地形是中间高,四面低。 从西荒西北一直延伸至元洲东部,几乎横向将元洲切成两半的断云雪山山系无疑是海拔最高的区域,以断云雪山为中心向四方扩散,海拔一直都在降低,最多就是降低的幅度有差异。 降幅最大的是断云雪山东边的地域,几乎是瞬间完成从高峰到低谷的变化,完全违背了自然常识,也是面积最小的,只有狭原和月照盆地,以及非常淡薄的沿海山脉,再往东便是无边无际的东溟孟章海。 南边九州地区的海拔降的幅度大点,元洲大部分低海拔平原基本冀州在九州,数万年来诸族围绕着九州争斗不休也是因此。 其次的是断云雪山东边的地域,也是最小的,只有狭原和月照盆地,以及非常淡薄的沿海山脉,再往东便是无边无际的东溟孟章海。 再次的便是西荒了。 不同于并无天险阻隔的九州与狭原、月照盆地,西荒与九州之间只有九河走廊能够通行,当然,若有人艺高人胆大觉得自己能翻过千重万重的山,并不被山中野兽吃掉便另当别论。 天山山系卡在冀州与宁州的西边,横断山系卡在豫州的西边,非常完美的将西荒同九州切开,若非还留了九河走廊这个豁口,两边想要往来便只剩下海路和绕道北荒了。 也因为天山山系与横断山系的缘故,辋川海低地与九州又有山西与山东之称。 西荒的整体地形呈凹字形,北边的高地是龙伯,南边的高地是戈壁高原和雨林,典型的无人区,而帝国几千年开发的土地便冀州在凹字中间的低地,也是西荒最精华的地方——辋川海低地。 比起山东九州你能想到的地形都能找出来,只有你想不到的就没有它没有的,辋川海低地的地形就相对纯粹多了。 最中间的是狭长如丝带的辋川海,再是农耕平原,再是草原。 整体地形很平坦,甚至四周比起中间要高一些。 翻过四周的天险后,纵横数千里的辋川海低地不敢说无遮无拦,却也差不多。 唯二的问题在于,如今的西荒不是六七十年前多国林立的西荒,太昊琰灭掉了西荒超过六成的国族,因而如今太昊国幅员辽阔,完全可以以空间换时间,毕竟西荒是太昊琰的主场。 第二个问题是,辋川海低地没多少大山,却多河流,在草原圈时还好,但一旦进入人口最为稠密的农耕圈,必须有船。 君离很快拿出了针对性的方针。 趁着画旬刚败,西荒一时半会还没反应过来,先主动出击直扑辋川海畔抢下一座港口城邑。 辋川海是内海,风平浪静,乘船可以轻松往来任意一座城。 王原本的战略是西边水师通过商羊海峡进入辋川海和东边陆军汇合一起直扑金乌台。 不过南海鲛人的加入,西边战线是不用指望了,只能自力更生。 在请示了王得到允许后君离从还剩下的兵力中挑出了五万精锐。 这非常不容易。 画旬是败了,但他败的同时也为王师造成了超过四十万的伤亡。 若非时机不等人,君离很想等冀州新的援军粮草到来再继续打的。 这五万精锐是他筛了剩下所有兵力才挑出来的。 精锐挑出来了,但谁领兵又是个问题,确切说是王与君离产生了分歧。 王的意思是诸将里挑个能打的,这个很容易挑。 任命君离为主将后他授意君离为那些被他控制起来的将领求情,大局当前,允许诸将将功折罪。 君臣配合着演了一出,被控制的将领又给放了出来,也因为明面上是因为君离求情而放出来的,便不好对君离年纪轻轻越过老将们当主将置喙什么。 有能力有地位的老将不置喙,剩下的人更没资格说什么了。 君离这一路的表现和战绩是实打实的,想开口至少也得有比他更漂亮的履历。 在王看来,现在不缺能打的大将,没必要主将亲自上阵。 君离并无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自觉,一半是将在外,君也同样在外;另一半则是从王的气息可以判断王的身体状况挺不错的,他若是因为做了主将便膨胀,怕不得第一时间被狐狸精给摁死。 王不同意,他便努力说服王同意,绝不自作主张。“臣并非担心他们打不下,臣担心的是军纪。如今王手上的兵力即便加上伤员也不足三十万,虽然西荒损失更大,剩下的兵力还是能打下西荒,但打下西荒之后呢?北方有龙伯,南方也有龙伯,单靠如今的兵力是无法挡住他们的,需得依靠西荒当地人族。既要依靠本地人,王便不能失了民心,军纪必须严抓,不能取西荒之民一针一线,不得欺凌西荒之民。” 说到最后,君离颇为无奈,王也很无奈。 前者无奈这年头就没有不烧杀劫掠的军队。 甲士军卒为将领为君王卖命,后者总要给予回报,不然谁还愿意卖命?然而,那么多人,哪有那么多钱财回报?久而久之,城破之后,三日不封刀便成了惯例。既可以解决对普通军卒的赏赐问题,又可以振奋士气,更可以最大限度削弱当地的反抗力量,好处多多,唯一的劣势就是血仇这么深,没个两三代人别想消化打下来的地盘,并且消化过程中伴随着无数次的血腥叛乱与镇压。 后者无奈于画旬都死了还能这么阴魂不散的恶心人,但凡他手头的兵力多些,何至于需要顾虑这么多。 王问:“军卒卖命,你要如何回报?” 贵族卖命是为了封地,让他们控制住自己不找事并不难,杀鸡儆猴即可,但底层的甲士和徙卒呢?纯粹是为了财帛而来,不让他们发财,马上哗变给你看。 君离回道:“西荒的旧贵族很有钱。” 太昊琰灭国无数,无数贵族失去了国家与封地,但氏族千百年积累的财富却还在,太昊琰一来不可能将当时所有的有文化的人给得罪了,二来狡兔三窟,鬼知道这些氏族有多少以图后起之用的藏宝库。 在失去了曾经的身份地位后,这些旧贵族自然将家族千百年积累的财富取了出来或用于醉生梦死或用于复国或用于复仇雪恨。 感谢辛筝,辛筝在昆北时动辄灭贵族满门再顺理成章的没收贵族所有家财用于赏赐军队,再告诉军队,想要钱财,她有的是,立功就行,但敢违反军纪,杀无赦。 非常有想法有创意,也很有效果。 后遗症自然也有。 辛筝被刺客拜访被投毒的频率翻了不止一番。 王问:“你可知此次王师西征,西荒的旧贵族提供了多少帮助?” 君离垂首道:“臣知,臣会不伤他们性命。” 王:“....罢了。”虽然是学的辛筝,但君离要学得辛筝一个模样,他就得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架空了。 君离无法从狐狸精的语气判断狐狸精是赞同还是支持,怕狐狸精不同意,便道:“王身体不适,诸事皆臣一人所为,尘埃落定后,责罚于臣,必不会寒了人心。” 王闻言不由将君离与辛筝比较了下,比起心思诡谲根本没法给予信任的后者,君离无疑是一个可信的君子,也不怪乎辛筝那般心性却能和君离真心往来。“君离尽可去做,孤王定不会负你。” 君离愣了下,显然没想到王会如此许诺。 不会负。 即便日后为了平息事端会给予他惩罚,但风头过了,必是会补偿于他。 君离心中不由暖了暖。 第358章 第二十二章太昊烨 太昊烨伸手接住扔过来的皮球。“我说过了,不能扔脸。” 稚子控诉道:“谁让你不理宝宝。” 我什么时候不理你了? 方才好像是走神了一会。 答应陪玩却神游天外了是有点不对。 “那你也不能打我。”太昊烨捏了捏宝宝肉乎乎的脸蛋。“我是你阿父,你打我那叫不孝。” 宝宝歪着脑袋想了想,提出异议:“可阿舅说宝宝对阿舅们不好才是不孝。” 太昊烨哽了下。 夏一走好几年都没回来,但宝宝的抚养权仍旧不是他一个人的,确切说,他本身是没有抚养权的,若非夏临走前交代过,夏走后他每天能和自己的孩子相处多久真是个问题。 每天接受龙伯与人族双方面的教育,太昊烨也不知自己和宝宝哪个更可怜。 但给太昊烨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和宝宝说我是你老子,我比你舅舅们重要,我应该在他们的前面,只能说:“你对我不好也是不孝。” 宝宝有点懵。 怎么这么多不孝? 太昊烨忍不住亲了亲女儿的脸蛋,小家伙太萌了。 宝宝呵呵的也在太昊烨脸上吧唧了下。 太昊烨被宝宝吧唧得心情好了许多,继续陪宝宝玩了一会儿,然后便坚决的拒绝宝宝继续玩一会儿的意思,而是将宝宝哄进了书房里读书,确切说是他读,宝宝听。 虽然人族的孩子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习武了,但宝宝....龙伯族的血统给了她远超人族寿命的同时也让她获得了更漫长的童年。 这么多年过去了,宝宝的模样也只相当于人族一两岁的孩子,最多就是体型比人族一两岁的婴孩大点,以及活得久了,在嗓子发育得差不多后便能跟着学说话了,但别的方面一点仍旧是正常标准,路都走不利索,更别说捧着几斤重的简牍阅读。 是的,简牍。 龙伯的文字普遍记载在兔皮、羊皮、牛皮等兽皮鞣制的皮纸上,轻便又好保存,就是成本高了点,不过龙伯是畜牧文明,这点成本反倒不是事。 荒原上想用简牍也得有树林。 拘缨国倒是因为大部分疆域位于针叶林带而用简牍,但一来寒带针叶林生长缓慢,砍伐过度会有什么后果,万年前曾在九州地域建立起强盛的农耕王朝的龙伯吃过教训;二来简牍的保存期不如皮纸,大部分仍旧用皮纸。 这些简牍都是太昊烨离开金乌台时带的。 书籍是珍贵之物,本来也没带多少,但太昊琰看了他的陪嫁单子后硬生生的往里添了大量的典籍,以至于他出发的日子都被拖迟了半个月。 太昊琰不允许带走那些原件是孤本的书,因而不少陪嫁的典籍都是临时抄的,再加上整理与保存,耗费了许多时间。 在宝宝出生前,对龙伯族各种风俗严重水土不服的他大部分时候都是靠这些书消磨时间,比较惊奇的是,明明是龙伯的王女,但不管他看什么典籍,夏都能接得上话,甚至在很多的看法上甚为一针见血。 宝宝会说话后夏更是要求他教宝宝阅读,阅读的典籍便是他带来的人族典籍。 一天阅读人族的典籍,一天阅读龙伯族的典籍。 龙伯族给宝宝看的书都是什么书,太昊烨不太清楚,但自己带来的典籍,其中不乏教的是怎么做君王的书,太昊烨甚至在一些典籍上看到了太昊琰留下的注解。 宝宝不爱自己认字,但别人读书给她听却是很喜欢,一边吃着乳酪一边津津有味的听着。 太昊烨皱了皱眉,不太确定熊孩子究竟是听进去了没。 夏回来了可是要检查熊孩子功课的。 鉴于夏在人族典籍上的造诣比他这个纯血人族还高,到时肯定糊弄不过去。虽然他也不会在这事上糊弄,什么事都可以糊弄,孩子的教育却是万万不能糊弄的。 见太昊烨停了,以为他是口渴了,宝宝将自己身边的夔龙纹象牙杯捧了起来递给太昊烨。 太昊烨看着眼前的象牙杯,嘴角微微抽了抽,他永远都没法将宝宝当成一个普通的人族稚童来看待,或者说,龙伯族的血统真的很强大。 象牙杯用的北方寒冷地域一种浑身披着长毛的长毛象的象牙制成。 龙伯在荒原上驯养着数以千万计的兽群,长毛象也在其中。 荒原上物质匮乏,龙伯族养成了用兽角兽骨兽牙制作器皿首饰的传统,长毛象的象牙是比较常见的材料。 理论上,这种情况下雕琢的物件应该是粗糙无比的,然而,只能说长生种的时间真的很多,用许多的时间来精雕细琢,太昊琰见到的兽角兽骨雕琢的器皿都无比精致,堪比金乌台的用物。 这支象牙杯也不例外,非常有龙伯的特色,纹饰精美,高约一尺有余,里头盛满了羊乳。 人族莫说一两岁的稚童了,便是四五岁的孩童都不一定抱得动,熊孩子却轻松的捧了起来。 也很正常,这杯子本来就是她喝水的专用杯,她要拿不动,别人也不会塞给她这么大一个杯子。 太昊烨不喜欢喝羊乳,但龙伯族喜欢,也可能是只能喝这个。 龙伯认为没有煮沸的水里是有疫鬼活动的,饮了会生病,但荒原的条件也不可能支持烧水喝,因而龙伯从来都不喝水,只喝乳酒乳茶。 宝宝是小孩,小孩不允许饮酒,杯子里是满满的鲜乳,早上才从母羊身上挤出来的鲜乳。 荼叶都没加一片。 虽然他也不喜欢乳茶,但比起鲜乳,两个不喜欢饮品中总有个更不喜欢的。 只是,捧着杯子的到底是自家崽,太昊烨给面子的接过象牙杯饮了一口羊乳,继续读书。 读了没一会儿,有从人来寻,雪王召见。 太昊琰诧异了下。 他来雪国也有不少年了,但和雪王....委实没见过几次。 雪王不太待见他,也不太待见宝宝。 但自幼在台城长大的太昊烨能够分辨出,两种不太待见是不同的,不待见他是因为他是人族,不待见宝宝,更像是一种狮王年迈后对取代自己的年轻狮子的不待见。更新最快的网 太昊烨对于自己的这种感觉觉得有些荒谬。 雪王才八百多岁,考虑到龙伯寿命在一千五百到两千之间,宝宝又是混血,指不定谁先比谁老死。 推测雪王突然召见多半是和夏有关,太昊烨哄宝宝去找别的孩子玩,自己跟着从人去见雪王。 雪王的王帐穹庐是用三万多张牛皮制成的,内部空间奇大,整个就一座移动王宫,从起居到朝会的房间全都有,也不知龙伯族如何做到的,如此巨大的穹庐内部空气流通非常通畅。 穹庐的顶部悬着若干夜明珠,屋内又有大量反光的装饰之物将夜明珠的光芒不断折射反射,最终使得整个穹庐内部未燃一根蜡烛却亮如白昼的室外。 太昊烨进门的时候一个肉团子滚了过来,差点撞到太昊烨。 太昊烨伸手抓住肉团子,这才看清是谁。 前些年龙伯族修改了生育方面的法律,从生五个变成了生十个。 龙伯族在人口与生育方面控制极严,经过计算后需要生多少就生多少,一个都不能多生,也一个都不能少生。 哪怕是王也不例外。 只能生五个的时候,王也不能生六个。 要生十个的时候,王也不能只生九个。 法律修改后,龙伯族很快迎来了一波婴儿潮,这个小舅子便是那个时候出生的,比宝宝小了一岁,但宝宝已经能走路能阅读了,这孩子还只会爬。 纯血的龙伯生长得更缓慢。 “宝宝....父....”小舅子疑惑的看着太昊烨,记忆里这是头回在王帐看到太昊烨。 “我叫太昊烨。”太昊烨一边将小舅子交给跟来的乳母一边对小舅子道。 “宝宝父。” “算了,你们喜欢这么叫就这么叫吧。”太昊烨无奈道。 穿过不长的走廊是雪王召见臣民的千镜厅,太昊烨下意识用眼角余光扫了扫千镜厅内都有什么人,发现除了自己和雪王便只有一名史吏。 龙伯族很注重对历史的记载,确切说,元洲的各个种族都很注重历史。 他认得那名史吏,是专门记录雪王颁布的每一道诏令的史,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记载不同领域的史。 有这名史吏在,便意味着雪王有很大可能将要颁布诏令。 但他又不是龙伯,雪王会放心他去做什么事? 太昊烨一边思忖着一边上前行礼。 虽然是姻亲,但都不熟,雪王从来都不过问自己孙儿们的父亲哪位的,龙伯族又没有婚姻观念,女子想和哪个男人睡便和哪个男人睡,她的孙辈们就没有同父的,若个个都要过问那也太烦了。 既然不熟,雪王也就跳过了假惺惺的客套环节,直接将一封密函给太昊烨看。 太昊烨不解,但还是听话的看了起来。 望乡之战,画旬败了,四十万大军全军覆没,画旬自己也死于乱军之中。 做为太昊氏的王孙,该接受的教育太昊烨还是接受过的,很明白望乡防线被破,西荒会是怎样危如累卵的局面。 心脏不由紧缩。 雪王道:“继续看下去。” 太昊烨愣了下,继续往下看。 夏在西荒败了后没有陪葬的意思,抓住机会跑了,被太昊琰秘密派出暗卫追杀,请雪城派人救援。 太昊烨一时反应不过来。 祖母无缘无故怎会派人追杀夏? 难道夏在望乡之战做了什么? 不,夏不会在望乡之战扯后腿,龙伯的实力足以应付金乌台,却不足以应付整个人族帝国,夏比谁都希望西荒能赢。 哪怕夏真做了什么,太昊琰也不会如此着急的想跟夏算账,事有轻重缓急,太昊琰一直都是一个分得清的王。 比起找夏算账,无疑是怎么抵抗蒲阪更要紧。 雪王道:“你是安澜的父亲,便由你带人去救她好了。” 太昊烨不由惊讶的抬头。 雪王道:“你是太昊的王孙,太昊境内,你总归比我们熟。” 太昊烨只得道:“诺。” 要出远门,哪怕时间很急,太昊烨也还是需要做些准备,和崽打声招呼,以及选拔人手。 雪王给了一部分人手,但也让太昊烨自己带些可信的人手。 都需要时间,因而太昊烨很快便告辞。 目送他离去,史吏问雪王:“让他去真的可以吗?” 那可是太昊的王孙。 诚然,他比龙伯更熟悉地形,但太昊烨最危险的也是这点。 雪王平淡的道:“这是夏的要求。” 史吏愣住,不能理解夏这是脑子哪根筋搭错了。 被太昊琰追杀,让太昊琰的孙子去救她,就不怕祖孙联手干掉她吗? 太昊烨也不清楚雪王是哪根筋搭错了,亦或是是否觉得隐形储君的夏有点碍眼,便如同他的祖母与曾祖父一般。 没有任何一个君王会认老,也没有任何觉得还年轻还能再发光发热很多年的君王能够容忍自己还没老储君却已长成,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储君吸引。 虽然不确定雪王什么意思,但太昊烨还是下意识的从自己的陪媵中挑选了对自己绝对忠心的亲信随行。 做为曾经对王位动过心思的王孙,他自然也是有自己的人手的,可惜被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给联手踢到了雪国联姻,不论曾经如何,都成了幻梦。 一路南下,最终在辋川海北方,黑土森林边缘的一座小城找到了夏留下的暗号。 然,夏藏得太严实了。 哪怕发现了她留下的暗号也难以在短时间里找到人。 找了两天,夏没找到,反倒是发现了太昊琰暗卫的线索。 做为太昊王孙,太昊烨在发现暗卫线索时便了解到雪王给自己看的密函内容全是真的。 他知道这支特殊的暗卫,一直都是为太昊琰解决一些不太方便明面上解决的麻烦,只听从于太昊琰的命令,哪怕是自己的父亲也无法在太昊琰死去之前指挥这支暗卫。 人间最难过的事,夏觉得,大抵就是知己好友反目了,虽然她和太昊琰六十多年前就反目过了,哪怕是六十多年前也没什么伤心。 只是,被一个非常理解自己,自己也很理解的老友不惜一切代价追杀终究不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夏趟在熊洞里,裹着熊洞前主人的皮叹息着。 老友果然六十年不变的狠绝。 下手真狠。 身上的伤口一点不怎么疼,至少刚开始那会儿不疼,兵器上的毒素变相的起到了止疼的作用。 没有解药,也来不及,只能通过割肉刮骨的方式解决问题。 效果甚好,代价便是割肉放血刮骨之后可能是因为残存的些许毒素作祟,也可能是因为这么一通折腾太伤身了,也可能是两者都有,她的身体前所未有的虚弱。 只能躺在熊洞里等待伤口慢慢恢复,等待残存那点不致命的毒素被人体自身的抗毒能力解决掉。 听到森林里传来的脚步声,夏打起精神坐了起来走到了门口。 “王女,药采回来了。” 夏看着为自己采药的亲卫道:“有别的客人。” 亲卫怔了下,虽不解自己明明确定过没被跟踪为何还会有客人,但还是瞬间反应过来拔出了马刀。 近百名衣着粗布短褐面容普通,扔进人群就找不出来,唯一能证明他们特殊的大抵是手中明显是上品的长剑以及身上的气势的人,从森林的各个方向呈包围的出现,不断缩小着包围圈。 亲卫道:“属下断后,请王女先行离开。” “且不说你能否挡住如此多的人,便是能,也无需如此,有人会为我们解决困难。”夏扬声道。“当然,也可能是来解决我们的。” 但那样的话,就更跑不掉了。 暗卫们闻言不由向后警惕,却已经来不及了,黄雀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收割的血腥盛宴。 夏非常淡定的在古树的气根上坐下欣赏着杀戮的盛宴。 暗卫们人很多,很精锐,但由人族与龙伯组成的黄雀们更精锐,人也更多。 不足一刻时间,暗卫们便被解决得只剩下头领,没一会便被俘了。 看着黄雀中太昊烨,重伤被俘的暗卫头领不由露出了愤怒的眼神。“太昊烨,你竟然出卖我们。” 太昊烨闻言淡漠的道:“是你们太蠢。” 暗卫头领道:“你以为出卖了我们龙伯就会相信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何况一个背祖弃宗的异族。” 太昊烨满不在意的道:“那是我的事。” 暗卫头领还想说什么,但太昊烨已经不想听了,一刀割断了他的脖颈。 解决了暗卫头领,太昊烨看向一直看戏的夏,问:“身体怎样?能继续赶路吗?” 夜长梦多,看太昊琰对夏的执着,这一波追杀的暗卫没了,肯定还会有新的,越早回到雪国越早安心。 夏含笑回道:“我很好。” 拖着伤势一路狂奔逃命不是好选择,但比起生命,没有什么不能靠后。 在太昊烨带来的援兵的保护下,夏只用五天便穿过了太昊国回到雪国,一回来便病倒了,养了小半个月才恢复。 一恢复便听到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蒲阪的人王被画旬给重伤,但重伤也挡不住他灭金乌台的执着,任命沃州少昊君离为主将继续攻打西荒。 少昊君离只用了两天从望乡一路打到辋川海边打下了一座港口,以这座港口为踏板很快控制了周遭数座港口城邑,虽然有两座船坞在城破时被烧掉了,但辋川海太方便了,使得西荒的航运极为发达,发达的航运自然也造就了发达的造船业,哪怕烧了船坞,民间也还有大量的船只存在。 少昊君离仍旧获得了大量的船只,值得夸赞的是,不论是攻城拔寨还是获取船只,这家伙对当地人秋毫无犯,征用别人的船也给足了钱。 军纪好到让人怀疑人生。 夏不知该为自己的老友感到高兴还是伤心。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太昊琰必败,但她的臣民会得到保全。 思忖了一番,夏觉得比起关心老友,自己还是先为自己难过一番吧。 蒲阪换了这么个主将,龙伯此次是无法南下了。 “没关系,龙伯是长生种,这一次不行,还会有下一次。哪怕还要等六十年,甚至六百年,我都等得起。”夏一边如此对自己说一边穿着王女的礼服,穿得很认真,每一丝褶皱都给捋直了。 怎能不认真。 这是她最后一次穿王女的正式礼服,以后她再也不能穿这身礼服了。 第359章 第二十四章竹 竹从未想过自己在干了数年教书先生的工作后还得去从事体力劳动。 倒不是歧视,而是从事教育事业虽非自己选择,是官署的安排,不过她也没什么怨言,大家都是这样。 官署提供学生衣食以及教育,一分钱都没收,可不是为了搞慈善。尤其是她这样的孤儿出身的,连不上学时的衣食住行都是辛侯包的。 根据官署的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而非根据个人喜好安排岗位,这代价竹能够接受。 干了这么几年,与学生斗智斗勇,竹自问日子过得还挺不错的,干嘛突然要换岗位?还是体力劳动,专业完全不对口。 竹忍不住向官署反应了下。 官署的回应也很熟练且流利。 让一个教书先生去从事体力劳作的确专业不对口,但你又不是换岗位,你是服徭役。 你平时不看《辛律》的吗? 官序里的课程有要求教学生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做为官序的先生,连《辛律》都没吃透,你平时教书莫不是在误人子弟? 竹很想跟对方讨论一下官序的课程有多地狱。 不论是对学生还是对先生。 真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但天大地大上级最大,竹还是忍住了,仔细回忆了下《辛律》。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官序的课程有要求对学生普法,不要求全都倒背如流,但日后出了官序需要打交道的那些法律条文必须全部会背, 既然要教学生,先生自然得先吃透,不然就是误人子弟了,因而对先生们每隔一段时间也会有考校,考校先生们的学识水平,有没有进步,或者退步,进步了有奖励,退步了要罚。 为了应付考校,竹将整部《辛律》都给倒背如流了,但问题是官序人手不足,她一个人教的课不少,每隔一段时间考校的东西也更多,对方不提醒,她一时半会也反应不过来。 回忆了许久,终于想到了和自己的情况符合的条例。 不论男女,成年后都要一口气服两年徭役。 可以拒绝,但权力与义务相对,《辛律》规定只有完成服役的人才能享有良家子的权力,不履行义务自然不能享有权力。 成年人的社会权力也不多,不过是老了以后的养老钱家境足够优渥不差那点养老钱的话也未尝不能有钱任性一把。 不过出身越好的人越不会拒绝,辛侯早防着呢,拒绝服役的人不能从事三种行业的工作:官吏、军队、教育。 不能为官为吏,不能参军,有再多钱也只是肥羊。 没钱那就更得靠官吏和军队体系往上爬。 成年后,不论出身如何,大部分人都会自觉去服役。 至于成年的标准。 《辛律》中的成年标准一直都不稳定,最开始是二十岁,后来是十八岁,调整又调整,鬼记得调整了多少回,竹记得最新一版的成年标准是....十五岁。 自己今岁好像,似乎,正好十五岁。 上级问:“你是要拒绝服役吗?” 竹想也不想的摇头。“权力与义务相对,我得到了很多,自然也要付出。” 最重要的是她是假教书先生。 未服役者不得从事教育行业。 但官序又是实在缺人,而她又是未成年,不到服役年龄,因而允许破例,但破例也只是让她成为嫁教书先生而非正式编制。 正式编制,除了基本薪酬和根据教育质量发的奖金外,每年都会涨薪酬。 她这种非正式编制,底薪和奖金也拿,甚至因为她教书质量好,奖金格外的丰厚,都超过底薪了。但,她的底薪就从来没涨过。 还有一些别的教师福利,她也同样享受不到。 官序的序正因为她表现出色曾经向上面申请能不能让她成为正式先生,被打了回来。 未服役者不得为正式先生,可以因为她未成年和官序实在是缺人允许她从事教育行业,但正式编制,服役之前就别做梦了。 虽然做为不能享受诸多福利的补偿,官序每个月给她的饭票格外足,让她能够顿顿吃肉,但比起那些福利,这点口腹之欲算个毛。 离开两年,竹也不担心自己的地位被人取代,只要这些年的学识没在两年的时间里都还给先生,她迟早能杀回来。 而且,官序缺人快缺疯了,连才读了一年书的孩子都能拉来教更小的孩子,何况她这样的高级人才。 竹以最快的速度交接了手头上的事,走完了需要走的程序,拿到了自己的服役地点以及符验。 界林。 竹想了想,觉得也不算太差,那地方和辛原同一纬度,但因为位于璧山山系与断云雪山的支脉凤凰山脉之间,是直接往来冀州与兖州的必经之地,理论上挺繁华的,实际上,也不能说它不繁华。但它终究不是冀州与兖州往来的第一道路选择,第一选择是南下取道宁州,再进入王畿,从王畿进入兖州,远是远了点,但帝国双子中心的蒲阪便在这条路上。 界林这条路近是近,但也只是近,并且只是直线距离近,真走起来也相当的辛苦。 冀州东部多山,群山绵延起伏,走一百路至少有八十里是在爬山。 商队更多的还是愿意走宁州的路。 漓水发源于凤凰山脉,一路向西穿过大半个冀州再向南折入宁州,在宁州九曲十八弯后一路向东南进入王畿地域,再穿过昆吾山脉进入划开了澜州和豫州。 走水路不要太方便。 也因此会通过界林往来冀州与兖州的都是冀州东部的商旅,更远点的宁愿走远路。 虽如此,在所有服役地点里,界林不是最惨的。 最惨的是被分到孟水流域。 代君与辛克联手打下孟水流域还没一个月。 这也就意味着,当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会有许多叛乱,以及非常原始的自然风貌。 回忆了下关于孟水流域的消息,竹连冬天出远门都不觉得难以接受了。 狭长如丝带的辛原陈列于兖州北方,几乎包揽了兖州最北端所有土地,几乎,不是全部,因为辛原与界林之间还夹杂着几座山,但直线距离也不长,也就百余里。 竹跟着同一批出发的服役者队伍从辛原东部向西走出辛原只用了三天,翻山越岭看到界林却用了半个月,这还是建立在这百里山路已经修了不少道路的情况下。 竹听领队的胥吏说,从事准备修一条直道连通界林与辛原,不过人手一直都不够,只能一拖再拖。 竹彼时眉头跳了跳,有点怀疑自己的两年服役会在修路中渡过。 庆幸的是,她的感觉是错的。 不幸的是,她的感觉也不是全错。 她的服役岗位不是修路,是修城。 界林原本的城邑太小太乱,需要推倒重建,修建一座能容纳二十万人口生活的大城。 整个界林地域的人口都没超过两万。 怕是所有人一起征了都不够修一面城墙。 不幸中的万幸是做为一个能写会算精通律法等多种技能的高级人才,竹没被安排去修城墙,她被安排清点每日的筑城材料。 虽然筑城的人手稀缺到竹怀疑一百年内这座城能否修好,但每日源源不断的送来的材料却是非常慷慨,多到根本用不完。 腹诽的不止竹一个,或者说,能够不将腹诽吐出口的只竹一个。 每天宿舍休息时,竹点着灯阅读书籍时,舍友们都在议论界林的情况。 舍友奇道:“竹,你不是只带了三卷书吗?我怎么看你每天看的书都不一样?” “城里有座藏书楼,里面全是书。”竹道。“国君封地里能找到的书,那里都有,甚至更多,不过多的那些都不是咱们的文字。藏书楼悬赏译文,将那些书用咱们的文字译抄一遍,按字算钱,一枚铜锱十个字,单纯抄不译的话,百字一铜锱,你们要不要去接点活?” 舍友皆绝倒。 来这才两天,你居然就找到了事少钱多又轻松的活。 不过,惊叹之余,舍友们纷纷问起了地址。 徭役期间只管饭,没工钱。 饭虽然管饱,但界林不是辛原,饮食是很正常的农耕地域饮食,肉比谷米贵,因而五六天才能吃上一口肉。 对于在辛原长大,又正是长身体抽条的时候,每日无肉不欢的众人就很难受了。 山不来就我,我来就山。 小伙伴们都是假教书先生,这些年在吃住都在官序,根本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攒了不少钱,干脆自己花钱在外面买肉回来加餐。 但是,界林的肉价为什么这么贵? 在辛原,一枚铜锱可以买两斤豚肉,在界林,两枚铜锱买一斤豚肉。 而这还只是最贱的豚肉,好一点的肉,价格还得上涨。 除非控制口腹之欲以节流,否则未来是可以预见的花钱如流水。 这样的日子需要过两年。 坐吃山空两年,积蓄再多也不够。 比起节流不吃肉,所有人自然更青睐开源。 人活着图什么? 不就是图个尽情吃肉吗? 梦想很丰满,现实多骨感。 译书也罢,抄书也罢,藏书楼都是有要求的。 藏书楼是官办的,供任何想看书的人阅读,一枚铜锱就可以在里头看一整天的书,并且全天候都有熟水伺候。 既然是供任意人阅读的书,笔迹就必须整洁,不需要抄书的人秀书法。 藏书楼要求上到九十九,下到三岁小孩只要识字都能认出简牍上是什么字。 笔迹太差的话不建议接活。 虽然藏书楼会提供空白简牍,但笔墨却是自己负责,字太烂被拒绝次数太多的话,可能最后的赚的钱还不够买笔和墨的钱。 这只是抄书,若是译书,那对笔迹的要求就不高了,但也不要高兴太早。 抄书是百字一铜锱,译书却是十字一铜锱,如此优渥的酬劳怎么可能让人拿得轻松。 要将一卷书从一种文字译成另一种文字,有一个前置条件:译者必须精通两种文字,不然字都不认识,怎么译? 官序教得东西很多,但又不够多,至少它只要求学生博览群书能说多种方言,却不要求学生精通多种文字。 千年的时间,人族的文字已然演化出了千姿百态。 每个方国的文字都不同,距离近的方国之间的文字可能还只是细微的差异,能够看出来是什么字,但距离遥远的方国之间....从头学习文字吧。 藏书楼拿出来请人译的典籍都是远到大部分人听都没听说过的方国。 大部分徭役者乖乖选择了抄书。 少部分不服输的选择了学习新的文字。 只是....为什么这么难写?笔画真多,就不能和官序里教的文字一样书写轻松好认又好记吗? 竹不服输的坚持了五天便受不了的想放弃,干脆啃了三天圆葱、红莱菔,不沾半点荤腥,再看到肉时两眼都要冒绿光,这才继续学习。 学得好,奖励自己一顿肉。 学得不好,奖励自己啃粗粮嚼菜。 学习进度如乘了鹏鸟般突飞猛进。 不过月余竹便熟练掌握了一种新的文字,能够进行简单的翻译。 日子平静如流水,流过滴水成冰的严冬,走入万物复苏的春季。 亘白1118年的仲春,万物复苏,草长莺飞,界林迎来了第一批筑城的人手。 清点人口,办理符验需要大量识字的人手,最好还要精通多种方言,流民来自冀州各地,一万个里也未必有一个会说雅言的,竹终于不用每日面对大量的筑城材料,但每天都得面对大量的人。 官序的方言教育很出色,出色到竹以前学的时候只觉得生不如死,以及官序太找茬了,学生有必要学那么多东西吗?感觉很多都用不上,如今却发现....官序教的东西就没有用不上的。 做学生的时候一年至少要学一种方言,做了先生后还是要勤学不缀,不然没法教学生,多年下来,竹掌握的方言多达十种,以前唯一的用处便是上方言课时用,方言课时规定只能用方言交流不许用雅言。更新最快的网 平时完全没卵用,这一回却全都派上了用场。 竹本来只是半桶水的方言水平蹭蹭的提升,很快达到了十种方言加雅言无缝切换的境界。 与流民沟通,询问来处、技能、年龄、家人....不是针对哪一个,是针对每个流民都要沟通,而因为语言的缘故,很多问题必须反复沟通才能搞明白。 一天下来,口语水平翻着跟头上涨,喉咙也快冒烟了。 不到三天竹便深刻理解了辛侯要求官序教学必须使用雅言并且要交会学生雅言的硬性规定。 唯一算是安慰的大抵是这些流民相当听话有纪律,和以前被商队带来的流民不同,非常的配合与积极,哪怕存在语言障碍,在当事人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工作相对也没那么痛苦了。 实在有和流民沟通不了的事,也可以寻找一个叫鯈的青年,流民很听他的话,和任何流民都能无语言障碍的沟通,说服流民配合。 有小吏好奇的统计了下鯈与流民沟通时使用过的方言,超过三十种.... 和任何人都能无语言障碍交流的人,竹也见过,但....青婧那就个披着少女皮的老妖怪。 十三四岁的年纪,谁不是跟雨后春笋似的每天抽条?青婧愣是数年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不管是脸还是身高都没有哪怕一丁点的变化。 鯈显然是个普通人,一个精通语言超过三十种的普通人.... 这应该算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还是人多了什么天才妖孽都能冒出来? 竹腹诽不已。 心中腹诽,面上却不露分毫。 第一批流民一共万余,其中有一半是孩子,因为后面有人追,迁徙的流民商量了下决定先将孩子送到安全的地方,青壮在后面争取时间。 后面还有两批,也是老人和孩子为主。 登记完了,竹好奇的问鯈:“后面还有多少人?” 鯈怔了下,回答:“约莫五十万。” “....我刚才没听清,多少?” “约莫五十万。”鯈吐字清晰的回答。 竹脸上的微笑有一瞬的龟裂。 五十万,话说,辛国十年前有这么多人口吗? 哪怕有,怕也不会超出太多。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了防止流民中有疫病,流民会先在临时修建的缓冲营地生活半个月,确定身体健康后才根据技能安排后续。 年满四岁未超过十岁,并且口齿清晰,会说话了都扔去官序读书,年纪更小的则安排老人照顾。 青壮根据会的技能分配工作和安置。 有文化的识字的(仅限于辛侯推行的改良文字,别的文字统统算文盲)分到的肯定是最好的那一茬缺。 有一技之长的次之。 什么都不会的,根据男女分开安排,男的都去修城墙去修路,女的去纺织工坊(冀州的女性很少有不会纺织的)先学一段时间,学会了就留在工坊。 鯈睁着一双清澈的眸子看着竹。“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大了。 五十万人口半个月缓冲营地的开销。 以及,界林再缺人手,缺口也绝对没有五十万。 竹好一会才道:“你们可能还要继续往东迁徙。” 她好像明白辛国为何急匆匆的打下孟水流域了。 鯈闻言也松了口气。“那是自然的,界林太小了,容纳不了这么多人口。” “那你们还拖家带口这么多人过来?”竹忍不住道。 考虑过他们的安置能力吗? 鯈道:“辛侯允许的。” 竹:“....” 第360章 第二十五章望舒 庞大的流民队伍,哪怕有辛筝提供的大量基层胥吏与医者帮助,也不是能够一波送至界林,哪怕一波送至界林....那也得考虑到辛国方面的安置能力,只能一批一批的送。 走到距离界林不过百里时,望舒与骊嫘让流民就地安营扎寨给虞一点缓冲时间。 不过人不能闲着,尤其是这个人多达数十万后,若是一味的闲着很容易生出乱子。 骊嫘让流民尝试着耕作,反正如今春暖花开,可以自己种点东西,鬼知道虞需要安置多久,这个营寨可能会存在很久。 一路上抢的粮食虽然很多,但终究会有吃完的一日。 最重要的是,虞肯定快被粮食给逼疯了,骊嫘和望舒花了半天说服流民,将这一路上抢来的粮食只留下足够一个月的口粮,剩下的卖给虞换来钱财,然后所有人按一路上的功劳和人头分了钱财,以后在兖州安置下来肯定需要钱财傍身。 顺便,也可以趁机将这一路上抢劫贵族得来的珍宝也给处理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一路上抢来的珍宝,容易花的都花掉了,剩下的都是太过珍贵,一般人收不起,而流民又无法去跟大贵族交易而砸在了手里的。 如何处置也是个问题,因为太过珍贵,不管让谁拿着都是害命。 那么多粮食卖给辛侯,辛侯肯定愿意帮忙,不管是自己吃还是找人脉,都可以解决问题。 珍宝换来的钱财,同样由所有流民一起分了。 流民们没什么意见,或者说只一个疑问。 粮食都卖掉了,他们吃什么? 他们也不是不想耕作,但一来冀州东部多山,因为不想和当地势力起冲突,流民安置的地方....说地无三分平都是夸这块地。 请问,种什么? 流民们可能没文化,但一块地能不能种植五谷他们的判断能力绝对碾压望舒与骊嫘这俩不至于五谷不分却也从未下过地的。 采集野果野菜虽然可以让留下的一个月口粮吃得更久,但也还是会有吃完的那天。 总不能种果树吧? 山里倒是的确可以种果树,但果树种了以后要很多年才能收获,果农早饿死了。因而人族很少有哪个会种果树,想吃果子都是吃野果,反正漫山遍野都是,如果有种植果树的,一定不是为了吃,而是种在庭院中做观赏树木。 望舒表示。 能种什么? 能种的东西多了去。 作物又不是只有粮食作物一类,何必死磕粮食作物? 至于果树,没有羽族那种寿命就别效仿羽族搞必须等三五年才能有收获的作物了。 望舒的建议是种植葛麻,这两个不强求一定要在平原上种植,尤其是葛,葛天国最早的时候除了山还是山,但葛天国当年的祖先脑子就很灵活,不死磕粮食,而是种植和培育葛藤,几千年下来,培育的葛品种不仅纤维产量高,还不挑地,山地平原都能生长良好,葛天国每年出口的葛布畅销冀、兖两州,是葛天国每年收入的大头。 对此,有人好奇的问:“葛布那么赚钱吗?” 这个问题。 望舒想了想,回答:“一匹两匹当然不赚钱,但葛天国每年出口的葛布数以千万匹计,哪怕一匹布只赚几枚钱,一千万匹便是几千万枚钱。不可能有人买那么多布?怎么可能没有,人都是要穿衣的,葛天国的葛布有细葛和粗葛两种,前者是卖给贵族的,价格有点贵,后者物美价廉,专门卖给氓庶的,哪怕每户氓庶只买一匹,冀州、兖州,甚至整个帝国有多少户氓庶?” 葛天兆在位期间干得最勤快的除了打仗就是修路了,图的是什么? 打仗是为了能够获得能够做为粮仓的土地,不再像以前的国君们一样,虽然能靠种葛藤卖葛布赚到钱,但谁都可以拿粮食来掐葛天国的脖子。 修路是为了让更多的葛布可以运出去,布匹是生活必需品,见过舍不得花钱买奢侈品的,可没见过不穿衣服的。 只要能运出去就一定会有人买,最多就是可能被人抢,但随着葛天侯夫妻俩统治期间揍过的国家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穷兵黩武的同时葛天国的商队也没人敢抢了。 搞定了这些前置条件,葛天国生生发展成了冀东群山中最有钱的国族,以及肥羊。更新最快的网 当然,井雉死了,葛天侯还没死呢,这个肥羊是未来式,而非现在进行时,但国无恒强,迟早的事。 甚至,葛天侯的继承人若是不够能耐,要不了几年葛天国等于肥羊就会发展为现在进行时。 甚至于,可能会更惨。 冀东的环境决定了想富起来难如登天,葛天侯与井雉哪怕有祖先攒的底子,也仍旧努力了几十年才有今日成果。 但别的国族没这么幸运,穷是冀东诸国的共同点。 一只肥得蹄子都流油的肥羊周围一溜全是饿狼,肥羊武装到牙齿连猛虎都能撕碎时,饿狼们自然乖巧如狗,当肥羊衰弱....也不用衰弱,井雉死后便有国族迫不及待的对葛天国伸出了试探的爪子。 葛天侯二话不说大军出征砍了那只爪子震住了场,但这只是暂时的。 猛虎已然垂垂老矣,饿狼们只要再熬几年便能熬到剩下的猛虎去陪母虎。 最重要的是,辛筝也在虎视眈眈的饿狼之列。 葛天国太有钱了,辛筝若不动心就不是她了。 辛筝的路线中有葛天国也足以说明一件事,她觉得葛天侯的三个孩子之间、各个阶层之间有让她搞事的条件。 流民们并不清楚葛天国如今悬崖走钢丝的处境,但这一路走过来,葛天国的富庶的确为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一路上流民们一直都在学习,最基本的识数能力还是有的,顺着望舒的话下意识的算了算....葛天国每年的收入是他们做梦都无法想象的丰厚。 稍加想象都觉得窒息。 “我们要种葛吗?”一名流民问。 望舒点头。“对,但不全种,葛天国的葛藤是葛天氏培育了几千年的良种,我们没有那样的良种,只能采集野葛野麻来种植,织布的产量比不上葛天国,而且葛天国也不会允许有人跟他们抢生意。买布的人是有数的,买了我们的布就不会买葛天国的布了,葛天国不会答应的。” “那我们种葛是为了自用?” 流民也要穿衣服,能省一点是一点。 “一部分自用,另一部分卖给辛国。”望舒解释道。“辛国的情况这一路上胥吏们和大家说过很多了,大部分土地都是草原,畜牧业很发达,但葛麻这类作物根本无法在辛原生存,都是靠从别的地方买,每年在这方面要花很多钱。你们以后都是辛国的子民,若是能够自产葛麻,国府可以少花很多钱,会给你们支持。” 流民们听懂了。 望舒道:“不过我们人太多了,全跑去种葛麻的话,辛国现有的人口用不了那么多,卖给别的国族容易和葛天国起冲突。所以我们还要种植草药,一来很多草药的生长期短,可以很快就收获换钱和粮食;二来辛国对草药的缺口很大,我问过从事虞,她说不管种植多少,辛侯都要了。” 望舒非常体贴。 流民们种地是一把手,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没有最精通只有更精通,但种植草药....呵呵。 粮农和药农虽然都是农,但两者完全可以当做两个行业了。 不过没关系,望舒有书。 巫彭殿最重要也最基础的著作:《羲和书》 《羲和书》顾名思义,一个羲和氏的人写的书。 这是人族著书的起名传统。 著了书,往往以氏做为书名,若是一个氏族有多个人都著了书,便第一个著书者以氏为书名,后面的自书里择两个字当名字,反正不能用人名。直到最近几百年才有所改变,开始有人用自己的名字做为自己著作的名字。 用青婧的话来说便是,古时候人族的处境太糟糕,容错率低,必须牢牢的抱团才能够生存,在那样的集体环境中,不需要个体意志的存在,集体利益是第一位。 现在人族崛起了,容错率也高了,那些出身好,不需要发愁吃喝的人开始追求自我,比起后人通过自己的著作记住自己的氏族,更愿意后人记住的是自己。 以氏为书名,所有人以及后人记住的只是氏族。 事实也的确如此,大部分古时候的典籍,除了少数特别有名的,比如那些死后入人族祖庙的,祖庙会专门记载其一生事迹与著作,让后人知道这个凭什么入祖庙享人族万世香火祭祀。 大部分,后人知道作者的氏,但作者叫什么,大概只有天知道。但一个氏族少则数百,多则上千甚至上万的人口,那么多人,只知道氏而不知名,如何分辨出作者是哪位? 《羲和书》便是如此。 不过,虽无人能从羲和氏众多成员中分辨出作者是哪位,但这部书的神书地位是当之无愧的,虽然也有很多贵族认为此乃小人之书。 它不讲经世治国调和阴阳的大道理,它写的是如何寻找搜集和种植草药,什么样的草药适合什么样的土壤环境,种植的时候需要讲究些,一共记载了一百一十五种草药的种植,细致浅显到只要识字,甚至不识字也无妨,找个识字的人念给别人听,只要记住了,就能种植好草药。 为了便于记忆,著书者很有心的以歌谣的体裁来写的,细致浅显还好记,真手把手教你怎么种植草药,和辛筝颁布的农律风格很像,都是奔着不需要农人不需要费脑子去理解,记下来能照着做就行的方向跑,也不知辛筝写农律时有没有参考《羲和书》。 历史上《羲和书》的出现造就了药农这一行业,推动了巫彭殿的发展,可以说巫彭殿在宁州的无上地位便是这卷神书打下的根基。 人族的崛起,它也功不可没。 黄帝时横扫六合,军队的伤亡率居高不下,因为草药种植使得黄帝可以轻松获得大量的药,保住了许多老兵的命,能够继续征战下去,越战越勇而非随着老兵的不断战死越战越差。 不过,这卷书最近的千年里就一直在蒙尘。 小人之书。 这是贵族阶层给它的定义。 稼穑百工者,小人也。 识字的贵族不屑学这卷书,也没有学它的需求。 底层倒是有学的需求,但不识字,哪怕得到它也是字认识我,我不认识字。 望舒知道这卷神书还是因为青婧。 贵族对小人之书没兴趣,但痴迷生物的青婧对任何和生物有关的书都非常有兴趣,愣是从角落翻出了快被灰给埋了的《羲和书》。 被赶出玉宫之前青婧一直很认真的教导培养小师妹,致力于发掘小师妹的潜力,因而凡是她看过的书,全都要求望舒也要阅读一遍。 望舒花了半个时辰将书给默了出来,再进行了一番改良,没办法,至少两千年的古书,放到现在,里头有不少内容有点过时,比如其中记载的一些草药已经灭绝,时光流逝太久,动物会进化,植物也会进化,对生存环境的需求自然也有所改变....默写只用半个时辰,改良却是花了足足三天。 改完后让辛筝的胥吏们人手抄一遍去念给流民们听,念到流民能倒背如流为止。 定下了未来半年,也可能是一年的章程,望舒便将营地的管理甩给了骊嫘,她则从断云雪山深处挖了一大堆盐石回来研究。 只要是生物都不能不吃盐....至少大部分人都需要摄入盐分,无相这种比灵族还不讲理的物种就算了。 辛筝是不乐意自己的臣民吃盐靠进口的,确切说,只要是生活必需品,辛筝就不能接受靠进口。 柴米油盐布,必须自己产,不然的话,最近的例子便是葛天国,在葛天侯夫妻俩联手灭了一大堆国家抢到足以自给自足的产粮土地前,葛天国一直深深的受到产粮国们的困扰。 望舒一点都不怀疑,自己要敢在盐的承诺上耍了辛筝,辛筝一定会做出很可怕的事情来。 但怎么解决盐石能毒死人的问题....她也没什么头绪。 流民们也不是所有人都吃得起盐,因此很多底层都会用盐石,无师自通了许多用盐石获取盐分的法子。 望舒将每个方法都收集了起来一一尝试。 若盐石本身没毒,这些法子倒是不错的提炼盐分的思路,但问题是大部分盐石都有毒。 这些法子并不能完全去除盐石的毒性,吃多了要么吃死人,要么身体吃出问题,影响未来子嗣的身体健康,甚至大脑发育。 她要敢拿这些去糊弄辛筝,等着辛筝拔剑砍人吧,当然,砍完后辛筝一定会禁止底层再吃这种毒盐。 在让底层绝育和底层生下一大堆大脑发育有问题的畸形后代之间,辛筝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 望舒无奈,只能自力更生。 望舒无奈,被她甩锅的力量亦是无奈。 被骊武侯当做储君来培养,并且真的学会了的骊嫘管理五十万人并非难事,但....她的所学,很少有直接管理民的,更多的是如何管理官吏,通过官吏去官吏民,问题也在这里。 虞也缺人手,因此流民们到了后她便调走了许多胥吏回去,这也导致骊嫘不得不因为人手不足而一边心里恨不能将虞给大卸八块一边直接管理流民们。 也不是做不来,跟着辛筝快十年了,被辛筝各种调/教,她很少有什么做不到的,问题是每天面对各种鸡毛蒜皮的事,太烦了。 明明这一路走过来很少有人生事的。 对此,鯈表示,一路上忙着逃命,哪有精力生事?现在安全了,自然有精力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骊嫘:“....” 望舒研究了一段时间始终没有头绪,再加上王对自己的通缉快到界林这边了,遂决定先跑为敬。 交流促进发展。 西溟彼岸的文明或许能带给她灵感。 要走自然不能招呼都不打一声,望舒来寻骊嫘正好赶上骊嫘在审案,虽然审案不是骊嫘的工作,但人手不足,而审案又不能马虎,《辛律》里的惩罚都很严重,审错案很可能就是一条人命,必须宁缺毋滥,骊嫘也只能自己暂时分担一部分压力。 人的智慧是无穷的。 没有秩序的丛林里,会狐假虎威。 有了秩序,有的人拿法律当保护自己的武器,也有的人拿法律当害人的工具。 比如现在这桩案子,原告是一个而立的中年男子,被告是一个弱冠的年轻人,前者告后者偷窃,人证物证还挺齐全,齐全得让望舒第一眼便有种怪异的感觉。 再细细观察,原告以及人证的心脏跳动、血液流速、激素分泌都有异常....在说谎。 骊嫘不是望舒,没望舒的非人观察力,但她曾经是一位巨狡,顾名思义,巨狡就是诈骗犯,但不是每个诈骗犯都能称之为巨狡,必须是诈骗行业的无冕王者才行。 在一位前巨狡面前说谎无疑是一件非常想不开的事。 骊嫘不一会便从原告与人证嘴里套出了怎么回事。 被告有个如花似玉的妻子,感情甚好,原告一路上在护卫军表现出色,因而在粮食和珍宝都卖掉后,护卫军可以多分一份钱,所以分到了不少钱财,便想让被告妻子甩了年轻人给自己做小,被拒绝了。 有钱又有人脉,设个局害人太容易了,就是运气不好,碰上了审案者是前巨狡,哪怕人证物证俱全也愣是能看出问题。 被告自然无罪释放。 原告,他的罪名属于诬告和违反婚姻法。 人族对于婚姻管得很严,纳妾,可以,但,士一妾,大夫两妾....不同身份有不同的纳妾名额,哪怕是国君也不能例外。 很多人在听说葛天侯的私生子出身时都不能理解为何一个选择了娶婚可以光明正大纳妾的国君也会有私生子,他老子是娶婚,理论上葛天侯应该是庶子而非私生子。 原因很简单,他老子的纳妾名额满了,葛天侯生母出身又太低微了,是个奴隶,前任葛天侯不愿意为了个奴隶杀掉或赶走一个有身份的妾给奴隶腾位置,因而葛天侯便是私生子而非庶子。 很多平民因为法盲,有钱了就迫不及待的纳小,但实际上,那是犯法的,只是民不举(也不知道这是犯法)官不纠,后者除非想宰肥羊,否则也不会想起来,因而很多人便以为没问题。 辛筝的辛律在帝国传统婚姻法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管你是民还是官,一律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全是犯罪。 原告对被告妻子的想法是未遂,但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后骊嫘查了查他的家庭,有妻有妾,很好,你犯法了。 诬告罪的罪行一般根据被告人的身份来决定,后者身份地位越高,罪就越重,双方地位差不多,那就是误会一场,道个歉赔个礼补偿点东西就算了。 问题是辛筝会走寻常路吗? 当然不。 《辛律》明确规定,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名,你就是什么罪,经手的官吏也要负一部分责任,毕竟是你审的,没怀疑你是不是拿了人好处直接判你贪污受贿已经很人道了,想什么责任都不承担,想得美。 违反婚姻法,罚徭役十年。 对于偷窃罪,辛筝非常尊重帝国的传统,视情节严重决定砍一只手还是两只都砍,原告的偷窃不是真的偷窃,而是因为诬告别人偷窃而被判了偷窃罪,无疑属于情节严重,两只手自然都保不住了。 人证因为同样是参与了诬告,但因为是从犯,砍一只手。 原告能够这般轻易的设局害人,他在护卫军的人脉关系功不可没,骊嫘顺手将他的人脉关系谱也给梳理了解了一番,收获良多。 望舒一直等到暮色四合才等到骊嫘结束这一岗位的工作。 骊嫘忍不住对望舒道:“我发现大君真的很爱严刑峻法。” 这一下午,犯事的不是杀就是残,哪怕不杀也没搞残的也是非常漫长的徭役,漫长到还不如一刀砍了给个痛快。 望舒闻言道:“有吗?她大部分的惩罚都是比照正常的做法,很多地方甚至挺宽容的,大多罚徭役而非打杀。” 骊嫘:“....”平时也没看出来望舒是个重典爱好者呀。 望舒见了骊嫘不解的神情,也怔了下,相处这么久了,她还是能看出来骊嫘并非何不食肉糜的寻常贵族,哪怕原本是,能在辛筝身边这么久也不可能是了。 元道:“帝国对贵族和氓隶同罪不同罚,她的出身,见到的大多是公卿贵族,不免会有辛筝严刑峻法的感觉。不过话说回来,说辛筝严刑峻法也没毛病,虽然帝国漫长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对贵贱统一量刑标准的奇葩,但似辛筝这般拿对氓隶的量刑对不论贵贱的所有人统一标准的,不一定绝后,却一定空前。” 拿钱、爵位、土地等东西折罪之类的常见做法在辛筝这里更是完全想不通。 委实是个暴君。 第361章 第二十六章画棠 世事变化无常,往往超出人的预料,至少,超出了画棠的预料。 她借鲛人之力守住了商羊海峡,东边的望乡防线却破了。 蒲阪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到了辋川海边,事情发展这一步,剩下的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横贯西荒盆地的辋川海让千里之外的西荒人族也能在很短时间的进行往来,自然也能让山东的人族军队在短时间内直扑金乌城。 尤其是少昊君离严格约束军纪,一路秋毫无犯,更有贵族们的配合。 六十多年前巫真殿东迁的那部分成员早已暗中回到了西荒同被太昊琰亡国的遗民,同因为太昊琰乾纲独断废分封而失去了昔日地位的贵族们,同新崛起渴望更进一步的新贵们暗中联络。 望乡未破时,大部分人还只是观望,望乡一破,随着少昊君离的所向披靡,并用降者去说服别的城邑,观望摇摆者纷纷望风而降。 画棠收到消息时忍不住想起了很多年前读史书时的事。 历史上贵族们卖掉国君,甚至为利杀掉国君的事屡见不鲜。 国君不是君王吗? 臣子怎么能杀死国君? 太昊琰告诉她,臣子对国君忠心只是因为国君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若国君不能带来利益,或是卖掉国君能换得更多的利益,臣子也不会有半点犹豫。 反正在这个做官认血统的时代,不管换多少个国君,贵族都始终是国君。 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来,天下熙熙攘攘为利而去。 可臣子如此只顾自己,平时吃公攒私,大难临头时卖国君,国怎么办? 太昊琰的回答更加干脆。 不怎么办。 国是国君的国,不是臣子的国,臣子本就是为利办事,怎能奢望人为了别人的国牺牲奉献? 有那思想觉悟的是圣人,而众生皆凡人。 这是思想上的问题。 没办法解决。 哪怕是她,也只能通过搞教育多培养人才,选择多了,就不用吊死在一门心思吃公攒私的歪脖子树上。 贵族能够不论国君如何更迭都始终是国君,看似是因为血统,实际上却是因为只有贵族才能读书识字。 国君想要治理国家便离不开读书识字的文化人,贵族的作,不过是瞧准了国君非他们不可。 熙熙攘攘为利而来。 画棠低头讥笑。 还真是如此。 只要有人能给得更多,没有什么是不能出卖的。 旧贵族渴望复国,渴望重新分封,像以前一样做自己封地上的主人,而非太昊琰治下这般,不是在打压中被收回土地便是没有了以前那般征税军赋的绝对权力,只剩下年金,封地的管理权以及兵马全都由太昊琰掌控。 且不说年金能否继续维持曾经奢靡的生活,即便能,钱能和权比吗? 新贵们,难道不希望权力财富与地位能够子孙世袭? 贵者恒贵,贱者恒贱,多么的美好。 太昊琰废分封收回土地,完全不打算重新分封犒赏为她的江山出生入死立下汗马功劳的有功之臣,简直忘恩负义,太岂有此理了。 若太昊琰一直强大倒也罢了,自然无人敢言。 但西荒没有人能够奈何太昊琰,西荒之外却有,并且来了。 海若看着坐在甲板上对着缣帛密信出神的画棠,不由问:“你无事吧?” 画棠抬头道:“我很好。” 海若:“....”我眼神没瞎。 画棠继续道:“借我些人。” 海若道:“我不会陪你去救援金乌城的。” 他陪画棠来商羊海峡半是为了画棠是鲛人的王后,她自身有足够的价值,半是为了寻个陆地上的盟友,而太昊是陆地上罕见的对鲛人友好的人族国家。 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会在太昊注定失败的情况下还继续往里投资。 及时止损是一个王者最基本的素养。 哪怕已经投资出去的打了水漂很肉疼也不能跟个赌徒似的相信继续下去一定能翻本,君王可以是赌徒,却不能只是赌徒。 画棠回以白眼。“你想多了,我没那么无脑,我是要将我阿母带出来。” 太昊可以亡,母亲却不能。 海若露出了欲言又止之色。 画棠道:“想说什么便说。” 海若道:“我觉得,你的母亲不会愿意跟你走的。” 画棠不解。 海若解释道:“我是王,若有一天我的国要亡了,我绝对不会逃走,我会用我的生命为它殉葬。” 画棠愣住,好一会才道:“阿母不会的,哪怕....我也会绑她走。” 海若犹豫了下,还是道:“可那样的话,活下来的确定还是你的母亲而非行尸走肉?” 画棠深呼吸,再深呼吸,最终还是没忍住一脚将海若从甲板上踹下了船。 然而,不论被海若气得多厉害,画棠仍旧坚持要回去找太昊琰。 海若借了她一百条鱼,再多目标就比较大,容易被人发现。 般水发源于北方的大雪山,一路向南注入辋川海,太昊都城金乌城便坐落于般水之畔,虽未在入海口,但与辋川海的距离也不过两三百里。 辋川海在这会儿无疑帮到了画棠。 若无辋川海,她就得走两三千里的陆路,到的时候不管是什么菜都该凉透了,而有辋川海,再加上鲛人的游泳速度,不过两日便回到了金乌城....外。 蒲阪的大军已将金乌城重重围困,但金乌城到底是千年古都,周围既然无天险,筑城的时候自然花了许多的心思。 般水绕城而过,形成宽广的护城河。 城墙更是用采自北方大雪山,东边断云雪山的条石与青砖一起砌成,不仅有瓮城这类大城的标配,更因为千年古城历史上悠久的缘故,每次扩建,都会将原本的城墙给保留下来,手头上宽裕的时候,对旧城墙也会修修补补。 历史上,这座城扩建超过十次,这也意味着金乌城的城墙超过十层,哪怕大部分都是饱禁风吹雨打的旧城墙,那也是城墙。 尤其是这是一座西荒人族重新回到西荒垦殖时修建的早期城邑。 彼时西荒人族还没发展到后来诸侯林立征伐不休的阶段,也没有内耗的闲工夫,在龙伯的威胁下,贵族也罢,氓庶也罢是紧紧团结在一起的。 修建城墙时,自然是按着防龙伯的标准来修建的,山东人族的城邑同这些早期城邑的城墙一比,轻薄低矮如同乡村土墙。 围城之后少昊君离对着金乌城这座充满了西荒人族早期筑城风采的大城甚为无奈。 果然需求推动发展。 沃州人族的城邑因为与羽族毗邻的关系,对于城墙的厚度并不在意,但对城墙的高度非常在意,角楼的数量多到让人无语,不留任何死角,架满了强弩,其中一半强弩瞄准的都是天空。 西荒人族的邻居是龙伯,城墙的特点便是高和厚。 比沃州人族好点的是,北方有大雪山,西荒人族将龙伯赶到大雪山以北后可以借助大雪山这一天险过上再无龙伯的日子,而沃州并无这样的天险,哪怕有,在羽族的翅膀面前也是白搭,因而沃州的筑城风格几千年不变,而西荒在最近的一千年里筑城风格向山东靠拢。 也因为这是久远到让人无法难以想象的年代的古老建筑风格,便不曾有人族会思考自己碰上这种城墙该怎么办。 当这种城墙盛行时,人族必须牢牢抱团对外,没有对同类出手的需求。 当人族开始内部乱战时,这种建筑风格也已随着龙伯的北迁而失去了作用,没有用处又成本高昂,自然而然退出了历史舞台。 也很少有国家会长达千年都不迁都,并且对千年前的旧城墙进行修补而非推倒。 君离试探着攻了几下便理智的开始同金乌城耗着。 画棠到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君离准备耗着,蒲阪营垒如潮,将金乌城锁得死死的。 画棠扭头去般泽。 般水是绕城而过,而非穿城而过,她自然没法通过般水进入金乌城,但地下暗河无处不在。 般泽之下通往地下暗河,她幼时顽皮想出台城玩,太昊琰因为仇家不太多不允许崽出门乱跑,她每回都是通过地下暗河偷偷溜出来。 虽然离家多年,但地下暗河想来也不会这么几年就改道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沿着儿时发现的路线,画棠熟门熟路的进入了金乌城,最终在金乌台的一处古井里冒了出来,抓着绳子蹭蹭的爬了上去。 顾不上换衣服,就这么一身湿漉漉的去寻太昊琰。 台城里仍旧维持着秩序,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是难以掩饰的惊惶。 画棠逢人便问太昊琰在哪。 虽然没有名分,但画棠和太昊琰的关系是公开的秘密,她又在台城里生活了几十年,做为储君的太昊棣都未必有她熟悉金乌台。 只是金乌台的侍女寺人到了一定年纪便会放出去,画棠一走近十年,台城里的宫人换了一茬又一茬,还认识她的宫人委实没几个,这么一个陌生人出现在台城里毫无疑问引起了骚动。 庆幸的是宫人们换了很多,但禁卫们没换多少,很多都还认识她。 赶来的禁卫们的头领诧异的看着画棠:“殿下您怎么回来了?” 画棠无语道:“我阿母在这,我能不回来?我阿母在哪?” “王去巡视城墙了。” 画棠想了想,觉得自己这样子跑城墙上也不太好,这会儿城墙那一片肯定高度军事管制,自己去了也是添乱,便道:“那我去寝殿等她。” 说是寝殿,实际上是太昊琰起居的宫殿。 太昊琰并没有为私生女在台城里安排起居的宫殿,但没有宫殿也有没宫殿的好处,比起早早的搬出去的太昊棣,她一直在太昊琰的宫殿里生活,哪怕成年以后也没搬出去。 虽然离家近十年,但她的房间仍旧保持着原样,一尘不染,显然每天都有人打扫。 画棠挑了一身紧身的干净衣服换上,又让宫人给自己送了点吃的,这一路赶过来她就没怎么吃东西,快饿死了。 鲛人的口味偏好鱼虾,也因为画棠的口味,太昊琰为了省事和安全,在台城内的池泽里养了大量的家鱼,鱼崽想吃鱼的时候现捞现做,新鲜又安全,不像从外面买,还得担心鱼有没有问题。 恨太昊琰的人太多了,没有能力杀她报仇,弄死她的孩子解恨也是不错的选择。 宫人很快送上了事物,全是鱼,为了赶时间,不仅全是鱼,还是烤鱼。 画棠也不挑,举箸便食,一条一尺多长的鱼没一会便只剩下了鱼骨头,继续下一条。 太昊琰回来时殿内的鱼骨头都堆了一地,脚步不由顿了顿。“你在外头是饿了多久?” “没挨饿,就是....你的头发?”画棠惊讶的看着太昊琰两鬓染上的霜白。 因为画旬的缘故,太昊琰一直都很注意保养自己,习武更是多年不缀,是王侯中少有的能够数十年如一日练功的存在。 古时候的王侯个个都如此,因为哪怕是王侯,也是要上战场并且实打实的跟人生死相搏的。 帝国历史上战死沙场的人王超过四十位,人族历史上最危险的百年血殇时期,人王更是连着战死十二任,而百年血殇时期人族共历十二位王。 没直接死在战场上,但死于战场受伤攒的沉疴上的也不少。 人王尚且如此,诸侯们就更不可能轻松。 为了生存,哪怕是懒虫也会变成勤奋到让太阳星都汗颜的奋斗者。 不过随着人族成为元洲最强大的种族后王侯们的积极性便开始下降,但因为王侯仍旧需要上战场,积极性下降了,但最基本的军事训练还是会保障。 历史走到最近的一千年里,王侯们哪怕上了战场也很少需要直接跟人比划刀子,周围一堆厉害无比的亲卫,基本不需要出手,怠于习武,手无缚鸡之力的王侯在人族最近一千年的历史里屡见不鲜。 到了如今,习武不缀的王侯已经成了比濒危品种还要稀有的稀有品种,手无缚鸡之力的王侯成了常态。 习武练到了第三重境界,加上保养得宜,太昊琰的外表一直都仿佛二十八/九岁,青丝如墨,不见半点霜色,如今却染上了星星点点的霜白。 惊讶只是须臾。 画棠瞬间便反应了过来。 望乡之战败了,画旬战死,太昊棣被俘,后者本来可以活的,但被俘时太昊棣非常干脆的自刎了。 将领可以被俘,公子少君可以被俘,唯独储君与国君不能被俘,那对国体的尊严打击太大了。 国君大部分都会选择活下去,但即便活了下来也不可能回到国君的位置上了,为了避免被敌人威胁,国君被俘后,后方一定会在最短时间里立新君,让被俘的国君失去应有的价值不能用来当威胁的筹码。 但只要活着,总会有希望回到王座上,终究曾为君王,是正统,有的是人愿意为了荣华富贵给予支持。 储君则相反,除了少数例子,大部分储君被俘后都会自刎以保全国体。 太昊棣虽然不是太昊琰和爱的男人生的,甚至于太昊棣的生父金天庚就是太昊琰宰掉的,但不爱孩子的父亲和不爱孩子是两回事。 至少在太昊琰这里,不管孩子的父亲是谁,只要是她的孩子,她都会放在心上,不会因为孩子的生父不是同一个便喜欢的更喜欢,不喜欢的看都懒得看一眼,尽管后者才是王侯们的常态。 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一夕之间,情人与爱子俱亡.... 太昊琰甚为淡然的道:“我已耄耋之年,老了。” 画棠放下箸站起来抱住太昊琰。“阿母一点都不老,阿母永远都那么年轻。” “就你嘴甜。”太昊琰含笑拍了拍画棠。“这些年在外头玩得如何?” 母女俩坐了下来,画棠一边进食一边同太昊琰说起这些年的经历,太昊琰始终安静的听着,一如从前熊孩子每次偷偷跑出去玩,回来后同母亲说起自己遇到的事般。 画棠说了很久,最终不免说到自己与海若的婚姻,不由偷偷打量太昊琰。 太昊琰道:“你什么眼神,我又不会吃了你和你的男人。” “你不生气?” “听你的描述,他很喜欢你,对你很好,你们也很相处得来,这便够了。”太昊琰很看得开,这世上没有那么多两情相悦情深意重,合得来就很不错了。“不过,切记,永远不要依赖他,也不能对他完全失去防备。” 画棠疑惑。 太昊琰解释道:“人来到世上,只有孩童时才可以依赖别人而活,但你还记得当年西荒遍地饥馑时多少孩子被易子而食,甚至被父母煮食?” 画棠很庆幸自己已经吃完了,不然这会儿一定会失去所有胃口。“记得。” “你可曾想过父母凭什么食子?”太昊琰问。 没想过。 画棠:“....凭什么?” “凭孩童一直都依赖他们而活,当你依赖他人而活时,你也会沦为他人的附属物,每个人都天然有权力处置自己的附属物,包括食用。”太昊琰道。“虽然很残忍,但,父母食子本身是合乎规则的。当然,寻常时候也没人会食子,但谁能保证自己一生都不会遇到需要在生存与食子之间做选择的困境?” 画棠一时怔住。 太昊琰摸了摸鱼崽的头发。“孩童是没有办法,自身实在是太弱小了,根本无法独立生存,只能先依附于父母。但长大了就得靠自己独立生存,不再依赖任何人生存,不论是父母还是配偶,那意味着你将自己的生杀予夺寄于他人之手。哪怕你很爱很相信一个人也不要这么做,不,你越重视一个人就越不要将自己的生杀予夺之权交给它,那会毁掉所有美好的感情。” 画棠愣愣的看着太昊琰,终于意识到今日的太昊琰与曾经的她是不一样的。“防备也是?” “防备只是因为海若是一个真正的王。”太昊琰道。“我很爱你的父亲,在我心里,他比我的生命更重要,若我的生命与他的只能留一个,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让他活。但即便如此,我也会为了利益背叛他对我的爱,哪怕时光倒流重新来过,也还是会背叛。” “阿父并不介意。”画棠道,虽然画旬一直都对太昊棣冷冷淡淡的,但他从未想过伤害太昊棣。 “我知道,但不论他介意与否,那都是背叛。”太昊琰道。“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不论海若如何深爱你,他都一定会背叛你。” 画棠道:“您可以帮我看着。” 太昊琰抬眸看着画棠。 画棠抓着太昊琰的手道:“阿母,跟我走吧。” 太昊琰道:“我是西荒的王。” 画棠道:“你赢不了。” 太昊琰道:“我知道。” “那您会降吗?” “不会。” “我看到有人在勘测般水上游。”画棠道。更新最快的网 太昊琰捏了捏鱼崽的脸蛋。“我不会走的,你吃饱了的话倒是可以帮我带一个人离开。” 画棠还想说什么,却被太昊琰拉了起来。“随我来。” 带一个人离开。 人应该打双引号,确切说是一条鱼。 “阿父?” 看到住满药液的池中的画旬时画棠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不是说战死了吗? “我派去的人在一条河流中发现了他,但他伤得太重了,至今没醒,我也不确定他还能不能醒来。”太昊琰深情的看着池子里的鱼。“我这段时间一直在发愁如何安置他,你来得正好。” 画棠道:“那你呢?” 太昊琰道:“我说过,我是西荒的王。” “那阿父呢?” “你带他走。” “那以后呢?鲛人寿千年,你让他未来的数百年如何度过?” 太昊琰沉吟了片刻,终是道:“我很抱歉。” 第362章 第二十七章少昊君离 围城从亘白1118年的仲春之初一直持续到了仲夏。 仲夏的下旬,却没那么热,最近几年,夏日的热情似乎被浇了冰水似的,一年比一年焉。 尽管天气不热,城墙内外的人心却一点都不静。 君离将若干封信用训练的海东青、鹰雕等猛禽投入了城中。 每封信都是一模一样的,只表达了一件事:投降,他保证对城中秋毫无犯,并且拿出粮食接济城中之民,不投降,水淹金乌城。 水淹是最近五六百年的战争史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战术,筑堤蓄水再决堤放水淹城。 优点是己方伤亡小,省时间,还不用太担心事后当地的报复。 缺点是淹完了,被淹的那座城的人口也会死得七七八八,大灾之后必有大疫,哪怕这灾是人为的,这一定理仍旧会存在,因而水淹之后还会有瘟疫。连番折腾,当地人哪怕不死绝也会差不多,想造反想报复也没能力。 但,当地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打下的与其说是一座城,倒不如说是一片赤地,哪怕事后从腹地移民,当地的人口、民生也不是几十年就能恢复的。 君离本意也不想如此,最初时的想法是耗到城中粮食耗尽,易子而食析骨而炊时用粮食诱惑城中之民投降的。 纵然王侯百官们不想投降,不想失去现有的一切,但底层的氓庶国人呢? 二十多年前,经桓攻打赫胥国,赫胥国为什么降? 赫胥侯不知道向异族投降除非人族一辈子都不收复失地,否则王师一旦收回失地会他全族会有什么下场吗? 肯定知道。 作为一个国君,他不可能不读史,而只要读史就应该看到过屠绝令的记载,虽然因为太过残忍可怕而很少用,但也正因为少,威慑才更足。 然,赫胥侯懂也没用。 易子而食,析骨而炊。 经桓还在城外用粮食诱惑城中之民,只要投降就有粮食吃。 赫胥侯要不降,怕是全族都得下锅。 王侯贵族可以为了气节为了立场不惜一死,氓庶还真做不到,对于后者而言,天大地大生活最大。 用辛筝的话来说就是,给谁当奴隶不是当奴隶?脑子坏掉了才会为了保护现任主人的财产不惜易子而食析骨而炊。 国是国君的国,是公卿贵族的国,不是自己的国,孩子却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赫胥侯被逼投降只能说明赫胥国的氓庶们还没智障到窒息。 君离不太赞同辛筝对赫胥降羽之事的见解,但在对付根本没法以小伤亡攻坚攻下的金乌城,他下意识的学起了经桓。 然,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若元洲是一座舞台,建立了元洲第四王朝的人族无疑是这座舞台上正在上演的戏份里最靓的崽,但再靓,这座舞台上上演的节目也不是独角戏,是群像戏,没有主角,或者说,所谓主角只是某一阶段最靓的崽。 配角们从未放弃过取代主角,便如人族取代羽族,羽族取代龙伯,龙伯取代不知道哪个种族建立的第一王朝一般取代人族。 配角们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人族,等待人族犯错,等待着时机。 更简单粗暴点就是。 沃州人族的北境五城沦陷。 城邑沦陷还是小事。 沃州是人族与羽族的边境,边境的城邑天知道易了多少回手了。 让君离觉得不安的是这一次不是易手给了老邻居。 这一次易给了龙伯。 沃州烽火千年,但一直以来,对手都只有羽族,人族同龙伯的战场一惯都是在西荒。 倒不是说东部龙伯多甘于贫困,而是羽族正好卡在人族与龙伯之间,虽然羽族并无为人族解忧的心,但它的存在本身便已替人族避免了麻烦。 断云雪山横亘在元洲中间,做为元洲第一山脉,它的第一可不仅仅是长度、高度,还有宽度,长逾两万里,宽亦是数千里。 东部龙伯想从陆路南下,就俩选择,要么走狭原,要么走月照平原,而这两个地方,月照平原是羽族的腹地和粮仓,狭原是鸡肋,但它和月照平原是邻居,位于月照平原西侧,狭原整体地形西高东低,向月照平原倾斜,骑兵自狭原向东进击月照平原不要太轻松,这也决定了狭原纵然创造不了什么财富,羽族都不会允许它落在别人手里。 不走陆路也可以走水路,但东部同羽族委实八字不合,自沃州一路向北至委羽山脉,沿海所有土地都是羽族的。 也因此,西部龙伯建立的雪国执着千年的同西荒人族较劲,东部龙伯建立的貊国却是执着千年的同羽族较劲。 完全没有接壤的地方,人族同貊国之间自然过不了招,不仅过不了招,有时还会为了对付羽族而隔空合作一把。 地缘加历史,沃州人族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的对手会从羽族换成龙伯。 因为对手是羽族,沃州人族对城墙的厚度不太注重,而西荒人族的祖先已用人命与事实证明了,对付龙伯,城墙不仅要高,还得厚。 当貊国的军队出现了在沃州人族的北境,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更不幸的是这几年因为少昊亓变革的缘故,沃州人族内部矛盾尖锐得都已经打起来了,少昊亓无法像曾经羽族进攻一般调动所有资源御敌。 君离想不通龙伯是如何说服羽族借道的。 或者说,风洲的脑子是否被驴给踹了,居然会同意龙伯借道,他就那么放心龙伯不会找羽族麻烦? 但不管原因为何,现实都是沃州那边已经打起来了。 君离瞬间便改变了想法。 然而,堤修好了,水也蓄好了,只需决堤即可。 君离犹豫再三,还是给城内去了信。 投降吧。 这样大家...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好,至少大部分人都好。 真拼个你死我活,便宜的是别的种族。 元洲都第四王朝了,哪怕没有永恒的王朝,第五王朝是历史的必然,也别让第四王朝的落幕始于我们这一代人。 看看前面三任的现状吧。 羽族苟且沃州与北荒东部。 龙伯挣扎于贫瘠的荒原。 还有第一王朝,连建立者是哪个种族都没人记得了,是因为历史太过久远,还是因为它已人工灭绝?无人传承曾经的历史,再辉煌的王朝也终究风化于岁月长河。 还有靖族,焦饶王朝灭亡后靖族离散于元洲,沦为奴隶。 降了吧。 君离于城外揪心如焚,城内亦是错愕。 古往今来人族的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反正不是在同外敌掐架就是在于同类掐架,在不就是在掐架的路上。 有着如此惊人的历史,为了获得胜利,人族自然在战争的领域一代比一代花样百出,然而,再花样百出也没见过这种。 太昊琰拿着一份帛书慢条斯理的看完,最终点评:“文采斐然,感情真挚。” 文采是真的好,一点都不见时下主流的华丽到糜烂的味道,却一点都不比辞藻华丽的文章逊色。 全篇都是浅显的大白话,一点咬文嚼字都没有,显然,这并非单独写给王侯贵族们的。 王侯贵族们自小接受精英教育,再不学无术,甩一篇佳作,哪怕判断不出水平高度,看懂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有写给氓庶的文章才需要如此浅白。 感情非常真挚,让人看了有点怀疑作者写的时候是否边写边哭。 百官快被太昊琰气死了,这是攻心啊,王你居然还有点评它水平的心思。 未免将臣子给气死,太昊琰适时的问:“城中现下如何了?” 正常情况下,君离这招哪怕用了也不会有什么效果。 至少放在山东的九州很难有什么效果。 原因很简单,在山东,识字的都是贵族,哪怕是最底层的游士虽无封地爵位,但随时都可能鲤跃龙门,位列朝堂,甚至位极人臣。 而且,想要读书习武,至少得脱产,一边干活一边读出成绩的肯定有,但那是极少的特别例子,大部分人做不到干完了活累得要死还得从睡眠时间里挤出一部分来专心读书。 能够脱产读书习武的,家境能差? 游士要么是贵族旁支,要么是拥有良田千亩万亩,奴隶无数的大地主。 本质上,游士就是贵族,只是位于贵族的最底层罢了。 贵族降也罢,死战也罢,都是为了各自背后的利益与立场,情怀这玩意的作用....呵呵。 至于非贵族但占据了大部分人口的氓庶,一个字都不认识,锦绣文章再好也不过睁眼瞎。 但西荒有点特别。 太昊琰鼓励民间办学,因而西荒的私学甚为兴盛。 太昊琰不仅鼓励私学,根据私学的招生数量给予私学金钱上的补贴,她还办官学。 金乌学宫是西荒最有名的学宫兼官学,但对民间影响最大的确是学廊。 官方名是蒙学,给孩童发蒙的官学,但因为建筑整体就是一条长廊而被称为学廊。 学廊位于市井,没有墙壁,虽然教书先生只负责缴了束脩的孩子的教育,但缴不起束脩的孩子和路人隔着栏杆旁听蹭课也是被允许的。 虽然这种蹭课除非是天才,否则很难学有所成,但也不是完全没好处,多少识几个字,能写自己的名字。 基数上去了,自然会有识字很多能够看懂文章什么意思的半文盲(学识水平仅限于识字)。 官员马上给出了答复。 情况大概算是不好不坏。 君离也不知从哪掏了大量的缣帛,信投得到处是。 缣帛是文字的载体,也是钱,天上掉缣帛,氓庶自然会争抢。 缣帛上有文字,不识字也就罢了,既然识字,自然会瞅瞅写的什么。这年头很多人想阅读都找不到书来看,得到一卷书能翻来覆去的读到烂。因而遇到有文字的东西,只要识字都会下意识的读一读。 有的人觉得有理,有的人觉得放屁。 太昊琰抓教育虽然带来了麻烦,但也不全是坏处。 既然识字,又有学廊可供蹭课,得空时自然也会阅读。 有赵貉清任出身低微却位列朝堂的活榜样,底层谁不渴望成为赵貉清任第二? 位极人臣的前提是读书。 读书不一定长脑子,但读书可以增长眼界。 金乌台自立为王前后那些年西荒发生的事都在史书上记载得明明白白,觉得君离的信是狗屁的便是指着历史来进行反驳的。 西荒大范围灾荒,向距离最近的冀州买粮。 好嘛,不是囤积居奇不肯卖就是粮食价比黄金。 谁买得起? 既然买不起,那还有什么说的,抄刀子抢呗。 第一次九河走廊之战西荒联军大败,被赶了回来。 无法从外界获得粮食,东进的道路又被堵了,西荒只能进入内乱,诸国混战,人尽相食,哪怕是彼时处境最好的金乌城都公然买卖两脚羊肉。 大国的都城尚且如此,旁的地方呢? 反正翻阅那段时间的史书,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一定是:两脚羊,人相食,易子而食,人脯。 西荒的人口现在都还没恢复到最鼎盛的时候。 总结:睁大狗眼多读书,王朝强盛又如何,那是山东人族的王朝,不是西荒人族的王朝。 当然,反方有反方的道理,正方也有正方的道理。 北边的雪国不是死的,真拼个你死我亡,西荒元气大伤,以后西荒是人族说了算还是龙伯说了算?若不再是人族说了算,西荒人族会沦落到什么地步?看看历史,王朝更迭,可有善待前任的现任? 臣子觉得这么吵下去不太好,提议将信都给抄了。 说完发现太昊琰一直没吱声,不由一瞧,好嘛,居然走神了。 臣子恭敬的唤道:“王。” 太昊琰终于回神。“信就随便吧,反正不管怎么处置都还会再抛。” “可是....”什么都不做也未免太消极了。 太昊琰摆了摆手示意信的事到此为止,目光自百官的身上划过,她现在也不确定这些人有多少已经在计划怎样将自己卖个好价,又有多少还忠诚于自己。 后者她会感激,前者,她也不会生气。 熙熙攘攘皆为利。 换了她,也会卖掉君王。 可惜她自己就是君王,臣子可以卖掉君王,君王却不能。 当然,理解和支持是两回事,这些人最好不要这个节骨眼上跳出来,不然跳出来一个杀一族。 又三日,城中粮草告急,有贵族和公卿大夫偷偷联络城外,太昊琰将每个涉事者的全族尽皆斩首,抄没家产补充军粮,菜市口血流成河。 赵貉处置完了后去向太昊琰回禀,发现太昊琰坐在王座上对着腕间的玉镯出神。 赵貉自第一次见到太昊琰,她的手上便一直戴着这只玉镯。 西荒民间因为穷困和身份的缘故,成婚时会以一对比翼鸟纹的木镯做为信物,若是家境富裕,则会用珍贵的木料制作比翼鸟镯。 贵族可用玉,用的信物都是玉器,但不是镯,而是比翼鸟纹的玉璜,两枚玉璜皆为半圆,可合成玉环,并无用玉镯的,但赵貉在画旬的手上见到过一只与太昊琰腕间玉镯成一对的玉镯。 太昊琰抚着玉镯漫不经心的听完赵貉的禀报,淡淡道:“知道了。” 赵貉犹豫了下,想问什么,还是没说什么,不论太昊琰如何想,她都会跟随以报知遇之恩。 太昊琰忽的道:“北方的雪国是大患。” 准备离开的赵貉不由诧异的看着太昊琰。 太昊琰没再说什么,摆手让赵貉退下。 又五日,有臣子上书征集氓庶手里的余粮以补军粮。 太昊琰沉默了须臾,没问氓庶手里哪来余粮这种白痴问题,而是问:“吃完以后呢?” 臣子愣了下,犹豫了下,还是回答:“可以人脯充饥。” 太昊琰抬手将案上的镇圭砸在了臣子额头。“滚。” 又两日。 君离揪心的望着远方的高墙。“还是没有回应?” 王瞧了眼一名将领。 将领马上对君离道:“王,大将军,沃州,拖不得了。” 君离看向将领。 哪怕知道君离是盲人,将领仍有种被猛兽盯住的感觉。 “再等等,我说的是给他们十天,十天,还没过。”君离道。 “敢问大将军,还要等到何时?” 君离想了想,回答:“新的一天开始时是旧一天结束,明日旭日。” 行吧,你是大将军你说了算。 也并非没人能强按着君离,不论是王还是那些更有资历的将领都能,但水淹金乌城,日后的骂名小不了,没道理替君离解忧。 最终所有人都只能陪着君离干等,等到金乌西坠,等到常仪与望舒高悬天际,等到月神姐妹开始手牵手把家还。 君离的头发被清晨的薄雾覆盖上了一层白色时,再次被提醒,太阳出来了。 君离干哑着嗓子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但所有人都在等他。 “传令....” “报!” 君离马上闭上嘴看向传令兵,隐约松了口气。 “何事?” “金乌城,开了。” 君离闻言愣了下,旋即反应过来什么意思,不由大喜,赶紧跑出去准备受降,跑出去两步又跑了回来推王。 王伤得真的很重,和曾经被雪埋过的他一样暂时只能坐轮椅....如果他不是盲人,判断方式和正常人不同的话他说不定就真信了。 推着王走向出门去接受出降,然而....城门大开,丞相赵貉手捧国玺走在第一位。 君离看不到,但身边有的是人提醒他出来的人里没有太昊琰。 不论是什么势力投降都应该是老大走在最前面。 一个国家要投降,按照传统,君王身穿孝服负棺出降。 城门都大开了,说不是投降的未免扯淡,王师并非瞎子,城门一开肯定就围上去避免再合上。 但说出降,太昊琰呢? 君离一时反应不过来。 王也愣了下,却比君离先反应过来,或者说,以太昊琰为目标数十年,哪怕缘悭一面,他对太昊琰也有着相当的了解。“太昊琰如何了?” 赵貉跪伏于地,献上国玺与一封帛书,回道:“太昊侯决意以死谢罪,此乃忏罪书,只求王师莫因太昊侯之罪伤西荒人族一分。” 众人俱是愣住。 亘白1118年暮夏,太阳王太昊琰在赶走了所有臣子和宫人后于台城饮药而亡,结束了人族长达六十余年的两王之争,也结束了西荒与九州人族长达六十余年的分裂。 君离很快反应过来太昊琰为何如此。 天无二日,人无二王。 哪怕是干掉所有竞争者非常规途径上位的白帝也是在醢了前任后才继位为王的。 数千年来,不论多乱,人族都只有一个王,哪怕沦为了摆设,这个摆设也是独一无二的。 太昊琰创造了历史。 人族出现了两个王。 而且,打到现在,王师死了多少人,冀州死了多少人? 罪责总要有人承担的。 君离愣了好一会才回神,不论如何,这场漫长的战争,总归是结束了。更新最快的网 大军入城时,君离下令禁止烧杀劫掠,怕有人偷偷的不从,或是到时拉着很多人干,法不责众的适用范围可是很广的。 想起辛筝写信让自己帮忙收集西荒的书籍与太昊琰多年治政的公文,又补充了一句:实在没事的话可以搜寻书籍,考虑到很多军卒都不识字,那就看到有字的东西都收集起来,但不能抢原件,抄一份就行,回头可以和辛侯换钱。 辛侯对各种书都有兴趣,而辛侯很有钱,出手一向很大方。 想发财也不是一定要盯着犯军纪触他眉头的事,不犯军纪拿着不烫手的钱不香吗? 将入城的诸项事宜安排好后君离推着王入了城,一路直奔台城,在台城见到了王座上的太昊琰,手肘屈起,支着额头,不似亡者,更似午后小憩,坠入黑甜乡,梦到了什么开心又很放松的事,一身轻松,嘴角微微翘起。 第364章 第二十九章少昊君离 船只进入般水后辛筝还是没能说服顽固的船夫,只能将大钱按含铜量给船夫付渡资,虽然她身上也不是只有大钱,但问题是这一路过来,身上剩的钱除了虞寄给自己的样品大钱便是金子。 金子虽然是成色最低的青金,但青金也是金子,船夫找不起钱。 太昊琰这些年对西荒的控制力还是甚为不错的,没发生西荒那种征粮一粒粟,实征一百粒的糟心情况,相对来说这场漫长的战争中西荒饿死的人很少,当然,挨饿的人肯定很多,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战争对民生的破坏是毁灭性的,船夫虽然没饿死,但这些年的积蓄在这短短数年里消耗一空,不敢说兜比脸干净,但差得也不多。 让辛筝大方的说不用找零了她也做不到,权衡之下只能拿大钱折算。 船在金乌城外的渡口停下,辛筝下船,船夫则是去贩东西。 这年头很少有只载客或只载货的船,都是客货两用,比如这名船夫载的货便是咸鱼。 辛筝下船后周围人不约而同的退避。 跟咸鱼呆在一个舱室小半个月,并且一直没洗澡,莫说旁人,便是辛筝都有点吃不消自己身上的味。 君离寻来时看到的便是站在渡口发呆的辛筝,周围至少五尺的空地。 “兕子兕子....”君离高兴的向辛筝跑去,距离近了后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扑鼻而来,盲人本就比普通人敏锐的鼻子差点窒息。 辛筝回过神来。“我一会去寻你。” 君离摇头。“外面不太安全,你跟我进城,军营里也有热水。” 辛筝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周围的氛围有点紧张,原以为是因为金乌城刚刚易主,现在看来还有别的缘故。 生命可贵。 辛筝从善如流的跟君离先去军营。 “发生了什么?”辛筝坐上马车后问君离。“不至于金乌城刚打下来就有人飘了开始鱼肉百姓氓庶吧” “不是,虽然也有犯事的,但被我处置后便没了,是关于对太昊琰及太昊氏的处置....”君离组织了下措辞。“有人上书依先例。” 辛筝思考了须臾终于想起先例是哪位。 白帝的前任,帝国历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被醢刑变成一钵肉酱的王。 “出这主意的人不是蠢就是毒。”辛筝由衷道。 虽然都是僭越称王,但太昊琰与扶风篡王还是有区别的。 扶风氏僭越时,禅让制的地位还很神圣。 胜者为王,败者为臣是所有人都认同的公理。 我败了,所以你为王,我为臣,我会一生臣服于你,效忠于人族,但王位的魅力太大了,所以我会培养我的孩子,它会参加下一轮的角逐,我就不信我的血脉会差劲到一个能登上王位的都没有。 青帝开了个好头,没有为了权力的稳固干掉所有威胁,并且立下了王的直系后代不能参加新一轮角逐的祖制,从法理上将王的直系后代给踢出了竞争队伍。 这种传统延续了千年,已经形成了非常牢固的惯性,因而从未有人想过王位是可以血缘世袭的。 扶风氏仗着自身实力强大开了一代先河。 凭心而论,若元洲只有人族一个种族,那扶风氏真的能废禅让开启家天下序幕。 问题是元洲不是只有人族。 在人族因为禅让与世袭的理念分歧陷入内乱时别的种族会和死人一样干看着? 扶风之乱持续不过百年,为了收拾它所造成的恶果,帝国却花了将近一千年。 但不是所有恶果都能收拾掉。 比如人心的改变。 白帝醢了自己的前任,放纵了神裔氏族对扶风氏族的报复性/屠杀,震慑了天下诸侯,压制住了人心的浮动,但已经发生了的事不可能改变,有些东西也永远都不可能回到过去。 白帝干得虽然很狠,但彼时的世人是能理解的。 如今....太昊琰僭越后可没像扶风氏一般引得群起汹涌,而是对半开,引发了禅让与世袭两种理念支持者的掐架。 最重要的是,扶风之乱打空帝国的大半底子导致异族入侵,蚕食了帝国很多的疆域,之后的一千年里帝国才一点一点将失去的土地给收回来。 虽然不全是扶风氏的责任,但谁让它是拉开乱世序幕的人,不把锅全甩给扶风氏甩给谁?总不能所有有责任的人一块承担责任吧? 法不责众没听说过? 太昊琰僭越归僭越,但在她的统治下不仅未失寸土,西荒还过得比之前更好了,因而和后期人心尽失的扶风篡王不同,太昊琰哪怕经过了漫长的战争,西荒民生凋敝,也仍旧有着非常多的人心。 这样一个在西荒还有着很多人心的人,把她的尸体给醢了,屠灭她的血脉....西荒人族肯定炸。 除了西荒人族的因素,也还有别的因素需要考虑。 太昊琰是炎帝的嫡长支,天下风姓千千万,但传承炎帝宗嗣的却只有太昊一脉。 别的风姓氏族不是太昊的分支就是太昊分支的分支,亦或是太昊分支的分支的分支.... 少昊氏便是分支。 穷桑氏是少昊的分支。 辛氏,严格意义上,应该是穷桑氏的分支,只是那会儿穷桑氏还没从少昊氏分出来,因而辛氏记载的是少昊分支,但辛氏的始封君是穷桑氏那一脉的庶子。 辛氏也有自己的诸多分支。 若分支也可以继承宗嗣,那人族得天下大乱,因而帝国对于大宗小宗有着非常严格的区分。 比如炎帝。 只有太昊氏可以在祭祖时祭祀炎帝。 少昊祭祖的话,祭祀时最远的远祖是始封君,比始封君更遥远的炎帝,是不能在宗庙里祭祀的,只能在一些帝国传统的祭祀炎帝的节日里祭祀,但....这种节日里,不管姓不姓风,是否炎帝后裔都会祭祀炎帝。 太昊氏要是死干净了,那炎帝的宗嗣传承也等于完蛋了。 寻常人绝嗣也就绝了,无足轻重,但炎帝绝嗣....虽然很多人都希望炎帝嫡长一脉死干净,但希望和动手是两回事,动手的那个人一定会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浓墨重彩到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想要的一笔。 帝国的规定,帝君的承嗣之脉只要不是背叛人族公然投向异族,不管犯了什么罪都不能赶尽杀绝,必须留下血脉继承帝君的宗嗣。 诚然,可以效仿白帝当年对扶风氏,虽然屠杀,但不杀绝。 白帝在黄帝的多如沙数的子孙里捡了几个和当时的篡王远得不能再远的年幼不记事的旁支孩童没杀,继承了黄帝的宗嗣,养在膝下,悉心教导,成功堵上了所有人的嘴。 继承宗嗣的是黄帝的直系血缘后代,扶风氏仍在,黄帝自然不算绝嗣。 而且她都将黄帝的承嗣者养在自己膝下,还不够优待? 理论上这招也适用于太昊氏。 炎帝的儿女数量和黄帝没法比,但论子孙的数量,炎帝碾压黄帝。 找个旁支继承炎帝宗嗣很难? 答曰:非常难。 太昊氏和当年的扶风氏不一样啊。 做为帝国早期延续下来的氏族,太昊氏拥有无数分支,但分支分出去了,和大宗就不是一支了。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分封制使得贵族们为了自家当老大,分封去不毛之地垦荒,但氏族何以强盛?靠的正是人才,人才都分封出去了,氏族也不可避免的走向衰败。 帝国早期那些煊赫无比的大氏便是因此衰败甚至消失的,太昊氏若非炎帝承嗣者不能绝嗣,早不知道绝嗣多少年了。 分封减肥在毁灭大氏这一方面非常好使,也使得最近的一千年里,贵族氏族开始拒绝分家以保证人才和财富的高度集中。 太昊氏没法学贵族,一来国君一族,若不将非储君的孩子分封出去,孩子们为了国君之位打起来只是时间问题,二来穷山恶水出刁民,资源匮乏的地头,争斗比山东九州也更野蛮血腥,新君普遍会干掉自己大部分的兄弟姐妹。 太昊琰废分封搞集权弄得更绝。 没有实打实的功劳,哪怕是她的直系后代都不给爵位封地,何况旁支。 太昊琰五服之内的旁支因为内部权力争斗以及这几十年西荒的战乱基本死光,要找旁支不可避免需要从五服之外找,但找到的绝对不会是贵族,只会是庶人,甚至地里刨食字都不认识几个的那种。 太昊氏是风姓氏族中大宗的大宗,宗法上,所有姓风的人族在太昊氏面前自动矮一截,真找个大字不识几个字的偏远旁支,而且多半是那种五百年前是一家,追溯起族谱来绝对没法看的,未免太打风姓氏族的脸了。 最重要的是,因为距离近,第一个脸疼的不是别人,正是君离。 辛筝问:“所以最后是怎么处置的?” 君离脸色有些阴郁:“枭首悬于城楼,太昊氏侯爵之位仍旧保留,太昊侯嫡重长孙承爵。” 辛筝愣了下。“这妥协得还不如不妥协,然后呢?发生什么了?” 君离道:“民众在太昊侯的首级悬上去后想取下来,最终引发了数万人的暴/乱,被及时镇压。” 辛筝想了想,问:“这么容易就被镇压了,金乌城原本的贵族们没有参与的?” 若是有官方参与,怎么也不会这么容易被镇压。 君离还没来得及回答辛筝便道:“是我糊涂了,不知多少公卿贵族在巫真殿的游说下暗中倒戈,对于人性而言,既然已经背叛,那么前任最好死透死彻底,不要留下任何痕迹,被所有人忘却,如此自己便是纯白无辜的了。若我没猜错,事后应该有人往新太昊侯身上泼脏水,话说,为何是重长孙继位?嫡长孙呢?我记得太昊侯虽然只一名合法子嗣也就是太昊棣,但太昊棣的嫡嗣庶嗣有五名。” “她自刎殉国了。”君离回答。 辛筝怔了下,不是很能理解,好死不如赖活着,只有活着才能报复,才能重整旗鼓,为了气节殉国,再好听也什么都改变不了。 思考了下,辛筝问:“确定是自刎不是被自刎?” 君离不解。 辛筝解释道:“我了解太昊侯全家的情报,这位嫡长孙,资质出众,能力也不弱,她若是活着,不免会让人不安。而她的儿子连总角都没有,据说挺木讷愚笨的,无疑让人很有安全感。” 君离愣住:“....我不知道,我没去看过尸体。” 辛筝哦了声,可能是她习惯将人往最阴暗的方向思考,总觉得,太昊琰的嫡长孙自刎殉国之事得加个被。 君离犹豫了下,问:“我在组织王师中的风姓子联名上书厚葬太昊侯,你可否一起?” 不同的人说话,分量是不一样的。 辛筝说话的分量,一个顶百。 辛筝眨了眨眼,道:“我要死的时候一定趁着还没断气还有气力放一把火。” 这话题太过风马牛不相及,君离懵懂的看着辛筝,无意识的问:“为何?” “烧成灰就不会死了还被人从棺椁里拖出来的鞭尸。”辛筝回答。 君离:“....何至于此?你是辛侯。” 辛筝不以为然。“白帝还是人王呢,她死的时候敢公布自己的陵寝在哪吗?不说远的,就说近的,太昊侯死了都被悬首城楼,你说九泉之下她会不会喜欢这待遇?” 君离无话可说。 辛筝掐住君离越长越好看的脸扯了扯。“越长越好看了,记得回去把联名上书的事给取消掉,不想这颗漂亮的头颅日后落得和太昊侯一样待遇的话。” 君离有点犹豫要不要将辛筝的爪子拨开,太难闻了,但又有点舍不得,还没想好,辛筝便收回了爪子,只得压住内心的情绪。“为何?” “你居然问我为何?”辛筝一脸无语。 “不方便吗?” “不是不方便,而是,这是常识。”辛筝无奈道:“没有任何上位者喜欢被威胁,我知道你的本意不是威胁王,但你的行为构成了威胁,反正我要是他我肯定会认为你在用风姓氏族威胁我。” 君离皱眉。“可太昊侯的遗体。” 辛筝笑道:“交给我吧。” 君离不可思异。“你这么好心?” “人族内部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事,但她始终没有越过线。”辛筝道:“很适合成为标杆。” 人族内部有矛盾是家里兄弟姐妹掐架的事,但引狼入室就是踩过线了。 见君离不是很明白,辛筝又道:“她应该为僭越称王付出代价,但她已经用生命为僭越付出了代价,抵偿了过,过要罚,功也当嘉奖。你听不懂没关系,反正这事你别再掺和,你现在的身份地位不适合搅进来。” 没有任何一个王会喜欢管得太多的臣子,尤其是这个臣子在军中拥有巨大的威望。 再加上少昊氏是太昊氏诸多分支中最有资格顶替太昊氏的....不管君离怎么想,别人一定会多想。 帝国四帝族,每一个帝族都是帝君的直系后代以及承嗣之宗,除了少昊氏,少昊氏并非炎帝嫡长,却成了帝族,太昊氏是承嗣之脉,却非帝族。固然有少昊氏历史上为帝国立功甚多,蒲阪嘉奖的缘故,但嘉奖什么不好给这种嘉奖? 值得一提的是,嘉奖完了后没多少年太昊氏与少昊氏便彻底闹掰老死不相往来了。 辛筝大概也能猜到为何。 风姓氏族太特别了。 不是因为是炎帝之后。 另外三个帝族也是帝君之后就没被这么折腾。 人族如今虽然有很多氏,但姓有二三十个,在帝国早期时,姓更少,加起来一共九个。 九姓中有八个是炎帝为了方便管理以及别婚姻而创造的,赐给跟随自己的先民,也因此,那时同姓不一定存在血缘,发展到后来便是同姓的贵族追溯自己的祖宗可能追溯不到同一个人身上。除了风姓,九姓中剩下那个是炎帝自己的姓。 天下姓风的,以及从风姓衍生出来的姓,往前追溯祖宗都一定会追溯到炎帝头上。 这种特殊使得风姓本身就可以自成一族,帝国早期时风姓人族也正是这样的形态,以血缘为纽带自成一族。 九姓之一,九分之一的人族。 势力多大啊。 哪个人王能安寝? 炎帝后期自己都看风姓氏族不顺眼了,禅让青帝是因为青帝出色,但风姓氏族庞大的人口基数下难道就扒拉不出能和青帝比的? 是扒拉不出还是扒拉出来了炎帝也不会选? 风姓氏族和旧制度绑得太死了,而帝国需要迎来转型,让风姓氏族来接盘意味着寄希望于风姓氏族自己革自己的命。 很显然,炎帝是几千岁不是几岁,所以,她不信人心。 一个出身既得利益阶层,但因为诸多因素和既得利益阶层闹掰了的叛逆者,尤其这个叛逆者还拥有过人的才华与眼界。 辛筝扪心自问,换了自己,也会选择青帝。 而且,辛筝个人觉得历代人王干得还挺厚道的,通过分封和一些手段来将风姓氏族肢解肢解再肢解,而非简单粗暴的大开杀戒。 毕竟,风姓氏族早期的历史真的很得罪人,若非炎帝还活着,哪怕炎帝不在意自己的血缘后代,但她的存在本身就为风姓氏族提供了保护,风姓氏族莫说发展到后来的鼎盛,能不能延续下来都是问题。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历史上风姓氏族同青帝争王位,未尝没有对非风姓氏族的人坐上王位,风姓氏族会被清算的担忧。 读史时辛筝都有点惊奇。 有权有势,自诩王位的第一继承人,结果王位给了一个外人,最后居然没造反。 简直不合理。 哪怕打不过青帝也不该吱都不吱一声,太不符合风姓氏族的作风了。 祖先你哪怕为了王位不惜勾结异族找青帝麻烦弄死青帝,辛筝都能表示理解,毕竟权力是真的很吸引人,正常人很难在权力面前守住底线和本心。 不过分封肢解了风姓的同时也让风姓氏族满天下都是。 哪怕时代发展到今日风姓氏族已经不可能像帝国早期那般联合起来了,但该防的还是得防。 君离想得没辛筝那么多,但也知道自己如今在军中的威信确实有点打眼。“好吧,那就拜托你了。” 辛筝道:“我会的。” 说完发现君离面露犹豫之色,便道:“有话就说。” “你让我帮你收集典籍,尤其是西荒这几十年的政务公文记载。” 想到战争时军队的纪律问题,辛筝道:“没收集到的话就算了,我再想办法。”大不了将金乌城上了年纪的人请到一起聊聊天,能收集一点就是一点。 “不,收集到了,很齐。” “你的表情一点都不像在表功。” “我我怕军队入城后抢劫,便让军队帮忙收集典籍,说你会给钱。” “很有创意,没人不喜欢钱,但比起烫手的钱财,自然是不烫手的钱最招人喜欢。”辛筝道。 “你不生气?” “我为何要生气?我拜托你帮我收集书,但用什么方法收集是你的事。” “需要支付很多钱。” 辛筝摆手。“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千金散尽还复来,书若失传了那就是悲剧了。” 君离闻言一点都没放心。 千金散尽还复来。 那万金,甚至十万金呢? 第365章 第三十章辛筝 辛筝搓了个热水浴,生生搓下来一层泥,又用艾草熏了一个时辰,熏得浑身都是艾香一点咸鱼味都闻不出来了才去见王。 坐在轮椅上看着一份简牍的王被辛筝身上的艾香给熏得脑袋下意识后仰了下,这是掉香料堆了吧? 辛筝留意到王的上半身后仰时,下半身纹丝不动仿佛摆设。 望舒与青婧不愧是同门。 只要望舒想,青婧干的很多事她也是能做到的,甚至做得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至少青婧没有截别人神经,一次就成功,且无副作用的本事。 更厉害的是残废了这么久,王竟然能够瞒得严严实实的,她在君离那里旁敲侧击过,君离完全没意识到王可能残疾了,虽然有觉得不对,但也只是以为王不知道在算计什么。 辛筝控制自己不再关注王的下半身,礼貌的行礼,然后直奔主题。“王为何将太昊侯的首级悬于城楼?” 王看了眼辛筝。“君离让你来的?” “是,不过没他,我在听闻此事后也会来寻王。”辛筝道。“此事委实过于不智,不知哪个蠢货如此想不开给王出的主意?” 打一个巴掌后再给糖,糖才甜。 虽然不相信辛筝的忠诚,但王对辛筝的能力还是有信心的,君离可能因为自身的姓氏而为太昊侯说情,辛筝却不会。“爱卿此言何意?” 辛筝配合的解释道:“太昊侯明明可以选择玉石俱焚,甚至引狼入室借龙伯之兵,但她没有,为的便是一时痛快之后西荒尽归龙伯。纵过去有千般不是,她亦是有做对的,若为大局而落得如此下场,日后帝国内部再起纷争,谁还会想到大局?谁会愿意做第二个太昊侯?为了利益也为了生存必然引狼入室。” 想了想,辛筝道:“当然,若有人能保证帝国内部永远不会再起纷争,这些话便当是臣无状。” 王将手里的简牍递给辛筝。 辛筝不解,但还是接过看了起来。 简牍上的文字是王畿文字,写得....非常好,堪称书法大家,只一个问题,这字不是人族写的。 这是一封来自龙伯雪国的国书。 雪王狐退位了,传位于王孙安澜,即王女夏同太昊烨之女。 这封国书是以新王的名义写的,内容可以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追溯自己的血脉,表示自己是炎帝之后,如今王师西征,自当遵循礼称臣。顺便拍了一通王的马屁,发表了一番支持禅让制的话。 同样是支持禅让制,普通人出声支持和炎帝嫡长后裔开口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但这个后裔是个混血....辛筝总觉得哪怪怪的。 继续往后看。 第二部分,新王,不,应该是新侯,雪国的新主在国书中对自身的定义是西荒的诸侯。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雪侯表示自己虽然没见过曾祖母,但她时常听太昊烨提起曾祖的风采,甚为崇拜孺慕太昊琰,还有太昊琰一家子的成员,雪后也一一表示了自己的尊敬。 辛筝将一大段每个字都在诉说孩童孺慕与亲情的话给凝练总结了下:雪侯自知自己血统不纯,但没关系,从母血统纯正,又是太昊琰正得不能再正的正统继承人,所以她会一生尊敬与辅佐从母。以及,曾祖虽犯了错,但终归以死谢罪了,雪侯非常卑微的乞求王允她来金乌城为曾祖安葬。 继续往下看。 要称臣,按照规矩自然要进贡,雪侯表达了下自己的诚意,愿进贡可以做为战马的良马三千匹还有很多黄金。 辛筝逐字逐句的看完,抬头看王,发现王没有开口的意思,便自己开口了。“写这封国书的人与太昊侯必定相识,且曾交情深厚。” 不知道太昊琰长孙自刎的消息说明这封国书写的时候金乌城还没易主,知道太昊琰以死谢罪了,说明对太昊琰非常了解,哪怕太昊琰还没死就已经猜到太昊琰会做什么了。 王道:“你还为太昊琰求情?” 辛筝道:“王,您可能有误解,与异族有交情并不代表就会背叛人族,臣敢说,写这封国书的人必定被太昊侯捅过刀,可能还不止一刀。字里行间尽是孺慕,想让太昊侯入土为安的心是真的,想借王师之手杀尽太昊侯纯血子孙的心也是真的。” 辛筝可以笃定的说,写国书的人和自己是同类,纯得不能再纯的同类。 王问:“那你觉得,国书中一生尊敬辅佐新任太昊侯的话是真还是假?” 辛筝回道:“若王不杀太昊侯纯血子孙,雪国必定会成为新任太昊侯最忠诚的臂膀。” 将心比心,她要是布局者,又有长达千年的寿命,真的不介意一生忠诚新君为新君鞍前马后,反正新君撑死也就活个一百年,一生很短的。 王无言。 辛筝赶紧补充道:“但王若杀了,西荒人族的民心将尽归龙伯。” 毕竟那是太昊琰唯一的直系后代了,而且孝顺又重情的孩子,谁不喜欢? 当然,你要将在南溟蹦跶的那条鱼给找回来继位就另当别论。 但让鱼继承和让雪侯继承有区别吗? 俩都不是纯血人族。 这是阳谋。 不管是杀还是不杀,雪侯都不亏。 破局的法子也不是没有。 管它三七二十一,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和雪国大战三百回合,灭了它。 然,刚刚打了好几年的战争,不管是西荒还是山东九州的人族都受不了了,王若坚持继续和雪国再干一场,一定会深刻体会到什么叫暴/动。 而且,东边沃州正热闹着呢。 虽然都是龙伯,但雪国和貊国是两个国家,而且还正好位于帝国北方边境的两端,一个极东,一个极西,哪怕四帝任何一个再世也不会这么想不开。 见王不语,辛筝也没再继续劝什么。 知道你很想杀鸡儆猴,但杀鸡也得挑合适的鸡,不能逮着一只鸡就杀。虽然不杀也有后遗症,可杀了的话以后的问题更麻烦。 王沉默了好一会,终是道:“斩上书将太昊琰枭首之人的首级,厚葬太昊琰,优待其子孙,保留太昊国三十城的疆域,其余土地,三十城划入王畿,其余土地重新分封。” 辛筝道:“太昊侯下葬,可令雪侯前来奔丧。” 王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臣有些好奇,龙伯对自己的王为一个人族奔丧的接受程度如何。” 顺便,她也想看看这封国书的书写者是哪位。 解决了问题,辛筝顺理成章的告辞。 一出台城就看到了门口等着的君离。 “我知道一家烤羊肉味道极好,可要去尝尝?”坐在安车上的君离对辛筝伸手笑问。 少年俊朗如天人,龙章凤姿,笑起来更是如沐春风。 辛筝诡异的有种照镜子的感觉。 但不是镜里镜外一模一样的那种,而是像鯈编的一个关于镜子的故事。 照镜子时看到的是截然相反的模样。 她笑起来也很好看,明亮柔和,令人惊艳,但笑容之下....肯定和表相反着来。 眼前的少年笑的时候却是表里一致的。 “不问我结果如何吗?”辛筝问。 “兕子要做的事可有做不成的?”君离道。 辛筝想了想,回答:“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那不就是了,吃烤羊肉庆祝一下?放心,做烤羊的时候我会让人全程都盯着。”君离保证道。“你与我出行,我一定会保证你的安全。” 辛筝对此不置可否,却还是抓住君离的手上了车。 烤羊肉的食肆非常高档,挂了六个幌子。 这样的食肆自然不会只卖烤羊肉,但烤羊肉是它的主打。 肉质鲜嫩的羊羔被清理干净后刷上层层调料,再烤熟,羊的内脏也统统都没浪费,都做成了菜肴。 因着君离提前预定了,因而坐上来没一会烤全羊便送上来了。 辛筝闻着香味忍不住道:“我有点庆幸我不是巫。” 君离愣了下,没反应过来。 辛筝解释道:“若是巫,我就不能享用它了。” 有个生母是巫的君离瞬间就反应了过来。 巫宗的清规戒律相当多,当然,真正会老老实实守那些清规戒律的巫,基本找不到,至少君离很确定自己生母不是。 巫的饮食不仅一日只能吃两餐,过午不食,每餐胃口是多少就只能做多少食物这般简单,吃什么也同样有规定。 不食动物幼崽,不猎也不食带崽的母兽。 羊羔肉显然在动物幼崽之列,不能吃。 “就算是巫也是会吃的,现在哪还有巫会老老实实遵循戒律?”君离叹道。 人族内部的腐朽不仅仅是王侯贵族,巫宗也不遑多让。 辛筝道:“有啊,辛国的国巫就是个老老实实守清规戒律的。” 还有青婧与望舒,那俩也是。 虽然很荒谬,但这对在破坏的道路上一山更比一山高的巫子都很遵守巫的戒律。 至少大部分都遵守。 戒律要求巫要帮助落难的同类,望舒做到了,青婧....她不心血来潮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君离听说过辛国的老巫,是连山氏的族人。“你说的是鼍巫吗?我听阿母说起过他,是一位应该尊敬的巫。” 辛筝想了想,赞同。 老巫确实值得尊敬,就是倒霉了点,被派到辛原担任国巫,三观被辛氏给摧毁了一次又一次。 一边点头一边一手抓着一块肉一手用割肉的刀切割,一块羊腿肉割了下来,辛筝用手抓着送进嘴里,烤羊是按着她的口味来做的,刷了两倍的糖水,又嫩又甜,还有一种很难描述的辛辣滋味。“用了什么调料?感觉和我以前吃过的不一样,好辣,但辣得很好吃。” 出生草原,她吃过的羊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离开辛原后吃到的羊肉就没有能和辛原的羊肉比的,但这一次吃到的不仅能和辛原羊肉比,还超过了。 “你说的大概是玉椒粉,是一种从南方传来的调料,烤肉时加一点,会更好吃。”君离解释道。“只有这家食肆有。” 他带辛筝来这里就是为了这道玉椒烤羊羔。 “很贵吧?”辛筝顺手切了一大块羊肉放到君离面前的碗里,拿着刀顺手划了几下,沿着肉的纹理轻松的将大块羊肉变成了小块。 正发愁怎么切羊肉的君离高兴的举箸夹碗里的羊肉。“还好。” 说完咬了一口夹起来的鱼肉,虽然甜得有点齁,但还是很格外味美。 “你刚才脸皮有点抽。”辛筝道。“能贵到让你觉得肉疼,不至于和黄金一样贵吧?” “确切说,它比黄金更贵。”君离回答。 切下一条羊后腿大啖的辛筝不由愣住,旋即继续啖羊肉。“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君离莫名无奈。“我只是单纯的发现了一家好吃的羊肉想让你也尝尝。” “比黄金还贵。” “我又不会天天请你吃,只请这一顿而已,以后你想吃还得自己花钱。” 辛筝闻言不是很能理解。“不是,别人放血请吃饭都是有求于人,你倒好,放血只是为了请我吃羊肉?” 虽然君离以前也没少请她吃好吃的,玩好玩的,送东西,但这回这么贵的还是头回。 君离反问:“不可以?” 辛筝想了想,回答:“可以,但正常人不会这么干。” “那你当我不正常好了。” 辛筝挑眉。“生气了?” “没有。”君离恨恨的咬了一口羊肉。 辛筝瞧着君离,忽问:“你为何对我如此好?” 若君离有求于她想得到什么也就罢了,但君离一直以来从她身上得到的并不多,而且回报给她的更多。 君离道:“你待我也很好呀,别否认,我感觉得出来,你对我没什么算计,不像对别人,你每回和人相处我都有种你在掂量一块肉适不适合现在吃,以后吃又该怎么吃的感觉。” 辛筝一时语塞,某种意义上,君离的直觉没毛病。 “但你和我在一起时不是这样。”君离道。“你又是为何?”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君离浅褐色的眸子还是准确无误的瞧着辛筝的所在,心脏扑通扑通的,蹦得特别厉害。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你不会突然捅我一刀。” 这回答不在预期,君离的眸子不由瞪大,错愕的看着辛筝。 辛筝继续道:“虽然你以后也可能捅我刀子,但以你的心性肯定会先和我打招呼,告诉我以后就是敌对了。当然,人心易变,也许你以后会改变,但认识你都十年了,你一直没变,我也就没变,说实在的,跟你相处挺轻松的。” 虽然被害妄想症严重,但她又不是天生如此,能和人正常相处,哪怕以后迟早掰,那也是以后的事。 不过,谁能想到君离的心性多年未变。 君离想说点什么,但辛筝话里的信息量太大,他实在不知先说什么。 “罢了。” 辛筝不解。“什么?”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能得到片刻放松也好。”君离道。 至于更多的,何必强求。 看他老爹和老娘都强求成什么样了。 一个死了,临死想见另一个一面,另一个硬是耗到前者凉透了才出现。 现在这样也好,至少他是独一无二的,踏出之后,谁能保证不会变成少昊旅与连山果第二? 辛筝疑惑的看着君离。 君离推过去一杯梅浆。“再好看你看了这么多年还没看腻?别光吃羊肉,也喝点梅浆,一肚子羊肉容易上火。” 辛筝闻言没再继续思考下去,接过漆碗送至嘴边咕咚咕咚喝了半碗。 玉椒太辣了。 第366章 第三十一章少昊君离 吃饱喝足,吃不完的打包。 结账时君离甚为心疼的取出一把麟趾金结账,转身的时候看到辛筝拿着一枚像铜钱但颜色又有点差异的钱在手里抛着。 “我请客。”君离道。 辛筝道:“我只是有点好奇这没钱值十枚两铢钱会不会有人收。” 君离知道两铢钱,辛筝在辛国发行的钱,因为用料足工艺好还有防伪标识,非常受欢迎,因为他在蒲阪看到过有人付钱用两铢钱。“你这枚钱几铢?” “三铢。” 君离不解。“三铢的钱怎么可能值二十铢钱?” 辛筝道:“谁规定钱的购买力必须由铸钱用的金属本身的价值决定?” 君离很想说一直如此,但想想辛筝有几回是走寻常路的。“那你觉得应该如何?” “粮食啊,两铢钱和粮食挂钩,三铢钱和两铢钱挂钩。” 君离思考了好一会才理解辛筝的意思。“所以你的意思是,你说三铢钱值十枚两铢钱,它就值?” 辛筝想了想,点头。“差不多。” “但那样的话,你需要底层的高度信任,或许在辛原可行,但辛原之外,你缺乏信任。”尤其是这万里之外的西荒。 真正花钱买东西的主体是氓庶和小地主,贵族和大地主也不是就不买东西了,但有着阡陌连绵不绝的土地,占据了绝大部分资源的贵族与大地主对外基本没什么购买需求,不管需要什么,自己的庄园都能自给自足。 氓庶中的上层倒是有需要买东西的需求,但一没钱,二不信任上层,不会因为辛筝说三铢钱值二十枚两铢钱就接受三铢钱。 底层的氓庶,不管有没有需求,都买不起,买不起便等于没有需求。 辛筝叹道:“你说得对,所以我这段时间一直是拿三铢钱当正常钱用的。” 更无奈的是她还得庆幸别人拿这种合金钱当正常钱来收,不然真的就是有钱都花不出了。 君离安慰道:“你都能把钱铸出来还在外面尝试了,它的辛原应该接受良好吧?” 辛筝点头,根据虞短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给她的工作报告和总结,三铢钱在辛原甫一发行便接受良好。 君离道:“你看,还是有人信任你的,换了别的任何一个国君,我相信都不会有这样的效果。” 氓庶百姓也不傻,就算真傻,被骗多了不一定会精明起来,却一定会知道提防两个字怎么写。 辛筝哦了声。“是我的从事太能干了。” 三言两语介绍了下虞做了什么。 虞设立了个兑钱司。 将三铢钱兑成两铢钱,还是将两铢钱兑成三铢钱,随时都能兑,将铜钱兑成金银或是金银兑成铜钱也可以。 十枚三铢钱以下随便兑,不收费,超过十枚三铢钱就会收手续费,免费的也仅限于三铢钱和两铢钱之间的兑换,若是铜钱兑金银或金银兑铜钱,不管超没超过十枚三铢钱,都要收手续费。 理由非常的理直气壮,兑钱司好歹也是一座官署,维持它也是要花钱的,而且不收手续费,无聊人士天天兑钱玩不是挤占公共资源吗? 确定真的能兑钱后就没什么人兑了,买东西揣一串铜钱总归是不如带着一枚铜钱方便安全的。 不过兑钱司只存在于辛原,出了辛原就没了。 君离不由道:“就算是兑钱司,日后也是可以反悔的,别将氓庶想得太蠢。” 也别对自己太没信心。 若非信任辛筝就不会出尔反尔,那么在确定辛筝是认真的后,氓庶们是不会放心接受三铢钱和两铢钱之间一比十的兑换比例的。 新钱的推行不仅要花钱买东西的人愿意相信,还得卖东西收钱的人也愿意相信,少一个都不行。 辛筝道:“我知道他们不蠢,我只是不认为氓庶百姓会一直如此。” 君离闻言想到辛筝对王位的兴趣。“你想效仿白帝?” 白帝是帝国历代人王中武力低得....只能用七个字来形容:弱鸡中的战斗鸡。 这位人王的功绩是文治武功皆有,但武功的比重比较重。 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穷兵黩武了,不过白帝也是无奈,前任留了个好烂摊子,她不想频繁发动战争都不行。 不服的诸侯是不是要教训? 失去的土地是不是要抢回来? 辛筝摇头。“帝国如今没她接手时那么惨,不需要频繁的战争来收拾烂摊子。” 君离不解:“那你为何觉得以后会变?难道是对自己未来能否保持初心没信心?” 辛筝坚定的道:“我对我不会变非常有信心。” 但也因为她不会变,日后她为王,万民才会活在水深火热中。 她又不是无私的圣人。 每一分的馈赠都已标好了价格。 君离不明白。 辛筝也不打算解释。“赶紧付钱,溜完食我要去睡觉,明天去看看你帮我收集的书和公文。” 虽然很想马上就去看,但在船上那些天又是咸鱼味又是不洗澡,委实没休息好,如今终于到了金乌城,怎么也要先休息好,休息好了才有精神干活。 正在等掌柜拿称称金子的君离:“....不用那么急吧,书很多的。” “不急不行,过两天我可能会很忙,有什么私事只能趁这两天都做完。”辛筝也很无奈。 君离哦了声,没再说什么,将掌柜的找的一把钱收了起来。 辛筝瞧了一眼,发现掌柜的找的钱是铜钱。 不是王畿那种两寸长的布币,而是和她的两铢钱差不多的小铜钱,但西荒土地贫瘠却多矿藏,铜矿都能和山东九州的南部比了,因而太昊琰在位时铸钱比较舍得用料。 铜钱的尺寸普遍为一寸,分量足,含铜量高,甩开帝国如今九成五的钱币十条街. 铜钱之上还有一种更大额的钱:麟趾金。 和山东普遍用于大户人家之间往来的金币不同,太昊琰发行的麟趾金有两种。 一种是大麟趾金,一枚的分量为一两。 一种是小麟趾金,一枚的分量为两铢。 金子虽然很珍贵,但只有两铢的麟趾金,中层的人家也用得起,可以作为一种购买力比较大但又没大到只有贵族才用得起的钱。 境内有金矿,而且是大金矿就是这么壕。 方才君离拿来结账的麟趾金便是小麟趾金。 感觉到辛筝似乎对钱有兴趣,君离问:“要看看?” “不用了。”辛筝摇头。“我只是随便看看而已,西荒,也不知该说它豪还是说它贫瘠,土地贫瘠,适合耕作的土地面积狭小,但矿藏不仅多还丰富。” 元洲大部分的矿石都能在西荒找到。 这点西荒就比北荒强多了,北荒的矿藏也很多,但没西荒这么均衡,北荒的诸多矿藏,金矿比例有点高。 君离道:“应该算贫瘠吧,金山银山再好,若无法利用,也不过一堆石头。” 不论是西荒还是龙伯控制的北荒,矿是真多,但开采也是真难,而且....产粮的土地太少。 不论是对于哪个国家还是族群,想要发展,粮食的自给自足是最基本的前置条件。 “照你这个标准,海里才是最惨的。”辛筝道。 根据青婧给她写的信,海里的资源比陆地更丰富,包括矿藏。 青婧知道一条鱼,卖一些稀有的金色珍珠。 青婧询问一番后得知,产那些金色珍珠的蚌生活在一条金矿上,大抵也是因此,蚌摄入了金子,形成了金色珍珠。 然,对于鲛人而言,产珠的蚌比那条储量非常可观的金矿更有价值。 一来海里的矿藏基本没被开采过多少,到处都有;二来金山银山不能用于交易那就是无意义的石头。 君离无语。“你还打海洋的念头?” “有点想法,但现实显然不允许,太昊琰的私生女是鲛人的王后,才逼死了她老娘,短时间内没法合作。”辛筝也很无奈。 君离:“....你想得真远。”别人是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辛筝倒好,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心里已经在盘算着后面三天的餐食食谱。 “思考有益于增长智慧。”辛筝理所当然的回答。 君离无法反驳。 将铜钱都让侍从收好后君离从辛筝手里接过被打包好的食物与辛筝一同出了门。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吃得有点多,辛筝拿着一包鲜果一边慢悠悠的啃着一边走着回去。 等回到住处时肚子里的食物正好消化得差不多,再舒舒服服的泡个澡就可以上床睡了。 奈何现实最爱说:计划赶不上变化。 边吃边说话,但不论是辛筝还是君离的反应能力都很强大,看到一辆惊了马的失控马车向自己冲来,俩人一个见义勇为的都没有,不约而同的拽着彼此向旁边躲。 侍从们也纷纷将俩人保护起来。 马车显然撞不上了,车厢里竟然跳出了三四号人杀向俩人。 侍从非常熟练的迎了上去。 辛筝不由对侍从们刮目相看,她去当粮官之前君离的侍从绝对没这么高这么熟练的水平。 不过最刮目的还是刺客们。 看到又有十几号刺客从混乱中的人群中突然暴起,辛筝忍不住无语。“我都跑金乌城来了,居然还能追来,怎就执着至此?” 就算她的头颅在地下世界的赏格很惊人也不用这么拼吧? 辛筝无语时,负责她安全的暗卫们也纷纷从人群中跳了出来。 “不一定是冲你来的....”君离刚想说大概率是冲着我来的便感觉一支箭矢嗖的射来。 马车里居然还有一名用弩的刺客,并且是冲着辛筝来的。 诚如辛筝所言,确实很执着。 君离下意识将辛筝推开,自己也进行了躲闪,但还是被射中了锁骨下的位置,所幸那里不是要害,所幸那地方骨头多,箭矢连穿透身体都没做到。 辛筝在被推开时已经掏出了随身的□□,回了一箭,庆幸的是被推开时箭已经射向马车,一箭扎在了拉车骏马的眼窝里。 本来就有点受惊的马顿时癫狂了,跑得更疯了,将车夫都给颠了下来,车轮碾过,须臾便没了气。 车厢里躲着放暗箭的刺客再能耐也没法在这样的条件下继续瞄准目标,很快便被拖得跑没了影。 辛筝却顾不上细看,被推开后粗略扫了眼刺客,目光最终停在了君离身上,确切说是君离锁骨下两寸的地方。 君离尽量自然的道:“我没事,它被骨头挡住了。” 辛筝伸手摸了下确定是否真的被骨头给挡住了,君离立刻疼得龇牙咧嘴。 辛筝问:“不是没事吗?” 君离:“....” 做人太过分要被雷劈的。 虽然刺客不止一波,但不论是君离的侍从还是辛筝的暗卫皆是身经百战,很快将刺客们给料理得差不多了,非常干脆的跳过了抓活口环节,全部杀光了事。 辛筝留意到了这一细节。 诚然,刺客都是死士,刺杀失败后都会服毒,哪怕抓活的也很难问出什么来,但正常人多少还是会尝试一下。 她不留活口是因为没意义,想杀她的人能从西荒的冀望山一路排到沃州的姑射山,鬼才分得清谁是谁。 君离没理由如此。 虽疑惑,但辛筝也没急着询问,先将人送到了最近的医馆。 箭矢正好被一根肋骨给挡住了,伤势不算重,至少内脏都平安无事,皮外伤虽然也有感染发炎的风险,但风险怎么也比不上内脏出血,前者只要倒霉的伤口发炎,伤口愈合后就能活蹦乱跳,后者哪怕死不了,后半辈子也会落下点病根。 唯一的问题是,箭矢钉在骨头上,拔出的时候需要更大的气力,也会比平常的箭伤更疼。 麻沸散多半也压不住这疼,哪怕压得住,麻沸散用的药材不乏一些珍贵的东西,小医馆提供不了如此昂贵的药物服务。 “张嘴。”辛筝对君离道。 “啊?”君离不解的张嘴。 辛筝将一块柘糖塞进君离嘴里,品尝到嘴里的甜味,君离有些诧异,怎么突然给他吃糖?他需要的是麻沸散不是糖,糖又不止疼,而且,嘴里的甜味和平素吃的饴糖的甜味感觉有些不一样。 君离无意识的辨识着嘴里糖和饴糖的差异。 正品尝着忽然感觉到辛筝凑近,非常近,近得他都能感觉到辛筝鼻翼翕动时的气息,心脏不争气的砰砰跳。 辛筝打量着君离脱光了的上半身。 人族的贵族男子,三十岁以后身材十个至少走形九个半。君离离三十岁还远着,二十二岁的肥胖贵族她见得也不少,不过大部分这会儿还是可以看的。 看青婧解剖过不少活人和死人,听过不少青婧对实验材料的点评,她能够判断出君离的身材不是因为年轻所以好,而是这家伙每天坚持习武再加上锻体操的缘故。 看着瘦削,脱了衣服全是肌肉,辛筝伸手这里戳戳那里摸摸,很结实。 辛筝的爪子有点凉,但君离却莫名的觉得那爪子很热,带得他感觉自己的皮肤仿佛火在烧。 君离赶紧摁住辛筝的爪子。“你做什么?” 辛筝坦然回答:“常年锻炼一身肌肉的人,日后不锻炼了,肌肉会迅速蓬松成一大坨肥肉,我在想,你这身材,等你年纪大了不锻炼了会是多大一坨。” 君离想了想,无法想像,他又不知道胖子和瘦子长什么样,只能凭手感判断前者比后者软,以及沉。 在连山城时他照顾过一个小胖子,圆滚滚的一团,一身又软又嫩的小肥肉捏着手感甚好,抱着....抱不动。 “胖了又如何?”君离不解。“手感不是会更好吗?” “但不好看啊。”辛筝道。“人是视觉生物,除非你胖得非常匀称,不然会给人豚的感觉,豚的话,话说你知道是什么样呢?” “我摸过。”君离回答。“我便是老了也不会停止习武....嗷!” 辛筝将用另一只手拔出的箭矢扔到旁边案几上,扭头对胡子一大把的医者道:“可以给他清理伤口上药了。”网首发 君离咬牙:“辛筝!” “拔的时候不疼吧?不用谢,朋友之间应该的。”辛筝甚为好友的道。 君离不由噎住。 拔的时候没感觉,但拔完以后特别疼呀。 医者在辛筝的眼神催促下上前给君离清理伤口。 在辛筝的要求下清理伤口用的是烈酒,本身清理碎肉就已经很疼了,还用烈酒清洗伤口,滋味非同一般的难言。 辛筝坐在一旁一边啃着暗卫捡回来的果子一边同君离说这话。“你做什么了被人天天拜访?” “你怎么知道我被人天天拜访?” “你的侍从就没想过留活口,不会有人被刺杀还不想抓活口弄清楚是谁的,要么本身就很清楚是谁,但又不可能以此扳倒别人,倒不如杀了算了,要么就是仇家太多,无所谓了。” “你是哪种?” “我自然是两者兼有。”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 感受着辛筝语气中流露出的骄傲,君离有一瞬的语噎,这种事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辛筝道:“你呢?” “我为了保障军纪,给了军队很多赏赐。” “你和王,有钱?”辛筝稀奇道。 王师可是几十万,不是几万,哪怕只是几万,想填饱他们让他们不去烧杀劫掠一条龙服务,那也不是任何个人能够负担的数目。 “旧贵族有钱。” 辛筝哦了声。“抄家的时候人杀光了没?” “旧贵族有功,抢他们钱货已是伤人心,若再伤及他们性命,人心岂非寒透?” “人心寒透了只能说明你太蠢。”辛筝不以为然。“若是我,必定会暗中授意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去做,事后再大张旗鼓的斩了此人杀鸡儆猴以正风气,顺便表示自己不知情,自己也没想到下面的人会做出这样的事,再写封诚恳的悼文表达歉意。人心,凉不了。” 君离生生让噎了须臾,搂钱都能搂得如此一石多鸟,辛筝委实是个人才:“玩弄人心者终败于人心,你就不怕无人信你,你也无人可信?” 辛筝不以为然。“我本来就无人可信,而且我这也不叫玩弄人心,这叫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你倒是没玩弄人心,结果便是你天天被人拜访,我倒要看看接下来在西荒的日子你要怎么过。” “我的日子再难过还能难过你?”君离反问。“都追到西荒来了。” 辛筝:“....” 第367章 第三十二章辛筝 折腾了一天,辛筝终于能泡上热水澡时常仪与望舒早已手牵着手升上了高空,泡到一半时差点在浴桶里睡着,最后只能省略了头发。 头发洗了至少半个时辰才能干,她不确定自己能否等那么久,但湿着头发睡觉她也怕落下后遗症,人体最脆弱也最重要的器官便是脑袋了。 宁愿明天早点起来再洗也不要晚上湿着头发睡觉。 第二日君离寻来时辛筝已坐在院子精神抖擞的晾头发,顺便享用食时还有一两个时辰,却已提前的朝食。 她的饮食随着食量的增加已大大的改变。 一日三餐。 天还麻麻亮便开始享有朝食,也是一天中分量最多的一餐。 正午时用午餐,晚餐还是正常的晡时,只不过从一天中的第二餐变成了第三餐。 做为一天中吃得最多的一餐,辛筝的朝食甚为丰富,有鱼有肉有菜还有羹汤,但因为是在西荒,离辋川海不远,食案上出现最多的还是鱼,烤鱼、炸鱼和水煮鱼各一大盆。 见到君离来了,辛筝招呼君离坐下。“吃过没?” “还没。” “照这个分量,再加一份。”辛筝对自己的暗卫道。 虽然也有杂役仆人,但考虑一下自己和君离的情况,吃的东西还是慎重点比较好。 君离能够从通过气味判断出食案上的朝食有多丰富,不由道:“你吃这么多?” “对啊,一天之计在于晨,一日三餐,最重要的也是朝食。”辛筝理所当然道。 君离奇道:“你不怕胖成一坨吗?” “我这几年都这个标准,一点都没胖。” “那只是你年轻。” “就算以后我也不年轻了,谁敢跑到我面前跟我说我胖得跟豚似的?”辛筝反问。 她很有成人之美的美德的,活腻味了的话,她一定会慷慨成全。 君离回道:“我。” “你能看到我胖成一坨的模样?”辛筝问。 当然不能。 君离噎住了。 “都看不到,你要如何对我说?”辛筝问。 君离无言。 辛筝为君离刚拿来的碗里夹了一条热气腾腾的巴掌大的炸鱼。“来,多吃点,你比我大,肯定比我先胖成一坨。” 正准备夹鱼吃的君离的著顿了顿,还是继续夹鱼吃。 炸鱼是用羊膏脂炸的,炸得外焦里嫩,连鱼刺都炸得酥脆,尽管君离不太喜欢吃鱼,还是很喜欢这道菜,一点都不需要挑刺,夹着直接咬就行了。 吃完一条再来一条。 看到飞快见底的炸鱼,辛筝狐疑道:“你一大早拖着伤来寻我莫不就是为了蹭饭?” “我陪你一起去看书。” “不用,你摸摸自己的眼睛,眼圈多种,快赶上咱们在宁州时见过的食铁兽了,伤口疼得一夜都没睡好吧?”辛筝觉得对待伤员还是得给点特殊待遇,早点养好早点解脱,一天十二个时辰身上伤口都不是疼就是痒,多难受? “我不太放心。”君离道。“一点小伤而已,又不妨碍行动。” 见君离坚持一定要去,隐约意识到自己今天可能会遇到点麻烦的辛筝也不勉强。 因着时间急,暗卫最终没给君离准备一份如同辛筝一般的朝食,而是搬了一盆炖羊肉回来,本来是给辛筝当午餐的,小火焖着,中午吃的时候正好软烂入味,不过提前当朝食也无不可,反正都熟了。 至于羊肉吃多了会有点上火,医嘱嘱咐伤员多吃肉,有助于伤口恢复。 羊肉也是肉。 实在怕上火,大不了多啃几斤降火的水果,多喝点降火的饮品。 君离也不挑食,想到今天可能会忙很久,一大盆炖羊肉全都干掉了。 辛筝见此顿时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预感很快成真。 人族的文字不是记载在特制的用来写字的缣帛上便是记在简牍上,前者贵,后者沉重且面积小。 因而人族著书写文讲究微言大义,别的种族哪怕不是同样的文字载体,著书也是差不多的风格。短则百十字,多则几万字,很少有超过十万字的。 超过五十万字的,帝国建立迄今为止一掌数得清。 最长的书《大荒纪年》当之无愧,从帝国建立初期就开始写,落笔者巫即殿,每隔六十年一更新,鬼知道它现在连载了多少字。 此书光是篇数就已经超过十万了,没办法,做为帝国最正统的正史,《大荒纪年》不仅记载上到王侯公卿下到贩夫走卒各个阶层的事,哦,还有奴隶,盗趾是帝国历史上在《纪年》里拥有自己独立篇章的奴隶,须知很多公卿贵族都没这待遇,普遍是在子孙后代中出了名人时捎带着提一下谱系时提到的,能不能有个名字都是个问题。 不仅记载各个阶层的人物事迹,它还记载人族诸侯方国们的事,当然,相对于整个帝国层面上的,给予诸侯们的篇幅要少很多,但再少,帝国六七千年的历史....字面意义上的积少成多。 曾经有人试图将《纪年》的所有卷都给收集齐全,结果....家财散尽,不是因为收集典籍把钱给花光了,而是为了修屋子和保存书把钱给花光了。 这也使得《纪年》的完整版只有三个地方有:巫即殿,玉宫以及蒲阪薪火台。 其次的是《山海经》,白帝时动用了大量的人力无力所著,记载了帝国境内的山川河流物产,因为对九州写得比较细,因而又名《九州经》,又因为其中连别的种族的地盘也有一些记载,将元洲智慧生物已知的天下范围都给收纳进去了,也有称之为《大荒经》的。 西荒虽然相对山东九州要贫瘠很多,但西荒也不是一开始就如今这般的,很久以前这里也是气候温暖湿润的好地方。 西荒也曾繁荣昌盛,城邑遍地,只是气候改变,海拔上升,最终变成了如今的模样。 人走了,死了,但曾经攒的很多书都保存得不错。 随着太昊琰统一西荒,西荒诸侯公卿们世代相传的典籍自然也汇聚于金乌城。 找书自然不可能一个人,那样的话能找到多少书? 辛筝许诺君离,他的下属找到的所有书,她会按字数付钱,百字一枚两铢钱。 当然,如果书是重复的,那肯定没有。 辛筝彼时觉得撑死也就给她寻出个几万卷书,结果.... 辛筝瞧着手里的清单。 君离是个妥帖的人,所有的书不仅分门别类的放在不同的屋里,也可以说是仓库,还给整理了个清单。 书的名字,字数,以及找到书的军卒的名字。 辛筝道:“怎么有这么多重复的书?” “哦,那些书都是不同的人注解的。”君离回道。“虽然很多人读书学的都是一家注解,但我觉得你不会只想要一家的。” “那是肯定的,兼听百家才能择其长处为用。”辛筝回道。 人族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著书的,而为前人的人作注也同样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 普通人看了后可以写下自己的见解,但要将自己的注解成书就别做梦了。 不过即便如此,注解也引发了不少矛盾。 辛筝就知道有个史官写了一卷记载冀州中部长达五百年历史的书,后人因为注解的差异,让这卷史书的解读产生了四个主要流派,小流派那就天知道多少了,四个大流派都认为自己的解读是对的,于是乎....掐了好几百年,最终不掐了还是解读出四流派的那四个家族陆续在权力的倾轧中人工灭绝,四流派的注解流出,继承者因为是太过久远的历史,再加上四流派曾经掐架数百年,多少有些互相影响,这才能相对和平共处。 辛筝对此的看法是读书太少了。 读书不容易,不仅是因为脱产读书习武很花钱,需要优渥的家境支撑,更因为你要读书,总得有书。 书是极为珍贵的东西,每个家族都致力于藏书,但藏书一般都只给子孙看,不给外人看。 这也使得大部分人一生读过的书也就那么几卷,甚至只有一卷的都有。 博览群书的人也不是没有,但要么出身非常高贵古老,因为家族足够古老,一代代的积攒,收藏的书也就够多:比如望舒和青婧,玉宫是帝国最古老也一直绵延不绝的权力机构,莫说书了,便是帝国的机密这俩都当闲暇时打发时间的东西看着玩的;比如君离,出身古老的少昊氏,也就太昊氏可以和少昊氏比一比历史长度。要么就是足够幸运,得到了奇遇,比如她,遇到了青婧。 一个人一生若只读一卷书,固然能够读得透透的,但同时也会将那卷书中的东西当成唯一的真理。 书中有道理,但没有任何一卷的道理可以称之为唯一的真理。 但接触不到别的书,思维不免根深蒂固,最终遇到不同见解的书时会下意识的排斥。 例子的话,前头一卷史书引发的数百年四流派之争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掐了数百年,哪怕是辛筝也想写个服字,闲出境界了。 这也使得她让人编纂官序的教材时在需要提到前人注解时会将所有能找到的注解都给写上去,哪怕不同的注解互相矛盾,但让学生看的时候觉得头晕也好过不假思索的全盘接受,脑子读坏掉。 读书是让你判断书中的道理有那些长处,然后选择最合适的用,不是让你将书中道理当成信仰来无脑捍卫。 “注解我理解了,但为何上面还有画?”辛筝问。 “你不是说对千里饿殍图有兴趣吗?” 辛筝回以我读书多,你驴不了我的眼神。“千里饿殍图只有一幅。” 七年自然/灾害时画旬描绘自己在西荒所见所闻的画,最终送给了太昊琰,是他所有画作中太昊琰最喜爱的。 辛筝见过画山画水画美人的,从未见过有人画饿殍的,便想瞅瞅。 清单上的画岂止一幅,都快超过一千幅了。 “很多军卒,不识字,看到有字的就带回来了,我琢磨着你既然对画旬的画有兴趣,我将他的画还是画得好的一些画都给留了下来。” “千里饿殍图在哪里?我先去瞅瞅。” “你不问问这么多书画你需要花多少钱?”君离不由问。 辛筝面无表情的回答:“等我看完了画你再告诉我,不要影响我看画的心情。” 千里饿殍图以及千里江山图被西荒誉为传世之作。 两幅画都让君离收罗到了,摆在同一处,对比甚为鲜明。 千里江山图画的是西荒绵延千里的山与海,气势磅礴,恢宏大气。 千里饿殍图,只一眼便感觉一股炼狱森冷扑面而来,让人憷得无法再看第二眼,怕掉进炼狱里,但那不是炼狱,那是人间,那是六十多年前的西荒。 辛筝盯着饿殍图瞅了好一会,突然觉得走过那样岁月的太昊琰最终还能顾全大局以整个人族的利益为重真的是个奇迹。 换了她,不搅个天翻地覆,洪水滔天才不会完。 辛筝又瞧了瞧别的画。 画旬一个人拔高了西荒的艺术水平,因而在西荒,绘画比山东九州发展得更好,画旬是西荒公认的第一画师。嗯,画师,不是画匠画工,画旬是第一个被尊为师的绘画者,当然,不是唯一的。更新最快的网 西荒六七十年里涌现了大量的画师,创作了无数佳作。 不同于山东画工画匠更多的还是在为神庙、殿堂与陵墓作画,西荒的画师们画山画水画天画地画人画万物。 画旬的风格算是最突出的,画的不是山水便是人间烟火,前者很好理解,后者画的是街道城邑与乡野聚落村社,充满了人间烟火与生活的气息,也充满了苦难,无边的苦难中又有一点的甜。 看好一会,在辛筝以为这位画师就只会画山水与人间烟火时终于看到了画旬的人物画。 只一个问题。 大部分是太昊琰,少部分是画棠。 尤其是太昊琰,开心的,不高兴的,假做开心的,强打精神的,慵懒的,得意的....每一丝微表情都巨细无遗。 辛筝由衷的道:“不知太昊琰有没有看过这些画?” 什么都看不到的君离不解:“怎么了?” “只是觉得,若是看过这些画,她却没杀了画旬,委实是真爱。”辛筝道。 “为何?” “因为将心比心,若有一个人将我看得透透的,能够看出我所有的心思,除非打不过,不然我一定会杀了那个人。”辛筝回道,不期然的想到了青婧的读心术,她打不过青婧,也不想打。“若那人有着无与伦比的价值,我也会接受,以诚待她。” 反正谎言说得再好也骗不过青婧,还不如敞开心胸坦诚以对。 省时省事省力。 君离:“....你真实在。” “做人就得实在。”辛筝又看了几幅别的画师的画作。“将近一半都是画旬的画,你们这是抢了谁家?居然没跟你们拼了” “没抢,无主之物。” 辛筝诧异。“那捡的?” “画旬有一座画廊。” 辛筝呵呵了下。 画旬自望乡之战后便再无消息,多半是凶多吉少了,说无主之物也没毛病。 虽然太昊琰的子孙还有活着的,但那些都不是画旬的子孙,最有资格继承画廊所有画作的是他与太昊琰的私生女,但画棠在金乌城陷落后,唐勒与司徒师无奈投降前夕便随南海鲛人离开了。 太昊琰与金天庚的子孙哪怕想说什么,也不会有底气。 最有资格的继承人还没死呢。 “我觉得,千年之后,人们提起画旬想起的一定不是他的战功赫赫。”辛筝道。 君离瞬间就听懂了。“这些画有多美?” “美得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草包,无法想到匹配的词汇。”辛筝回答。 君离道:“当权杖与王座腐朽,唯有美永恒。” 辛筝闻言咀嚼了下。“谁说的?说得还挺有写实的。” 虽然现实残酷,权杖与王座高于美,但时光抹过后剩下的还真就只剩下美了。 “是鬼方氏的一位先人留下的话。” 辛筝知道鬼方氏,神裔氏族之一,与巫谢殿的纠葛很深,职司是超度亡灵,巫姑的职司里也有一半是超度亡灵,但超度这两个词也有不同的解释,至少巫姑与巫谢对超度的理解如同云泥之别。 巫姑殿是在死过很多人的地方举行大祭,超度亡者去轮回,不要留在人间化为邪灵,说是超度不如说是镇魂。 巫谢殿的超度则是和已经化为邪灵的亡灵有关,干掉邪灵,让死过一次的亡灵再死一次,死得透透的。 很难想象传说中阴森森的鬼方氏会有人会有人留下这样的话,但想想鬼方氏与巫谢殿平时主要打交道的是什么,又不是不能理解。 将画看得差不多后辛筝终于问君离:“我需要支付多少酬劳?” 君离伸出了左手,五根手指都伸出。 “五万金?”辛筝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 “五十万金,是方雷国的马蹄金那种。” 辛筝默然。 君离:“....兕子?你若是钱不够的话,我可以帮忙。” “你拿得出五十万金?” 君离尴尬。“十万金我拿的出来。” 辛筝微微侧目,没想到君离这么有钱。“那也不够,我想和军卒们商量一下?” “你想?” “打欠条。”辛筝理直气壮道:“我差不多是一个人来的西荒,如何能带那么多钱?先打个欠条,让他们把家庭住址给我,我以后让人送他们家里去,若他们彼时还活着,钱自然给他们,若他们彼时已不在,那便交给他们指定的血亲。” “但你还是没钱。”君离点出重点。 “那是以后的事,先把眼前这关过去再说,五十万金,总能想到办法。”辛筝无力道。 五十万金。 经营金矿都不可能赚这么多。 抢国库....算了,很难说国库和她的库房,哪个比脸更干净。 第368章 第三十三章辛筝 体贴给了两天时间让臣子处理私事,两天一过,王将一大堆事情都扔给了辛筝头上,而其中最着急也最重要的便是太昊琰的葬礼。 首级已经取下来重新缝回脖子上,但灵柩也不能一直放着。 太昊琰是人族不是羽族,若是羽族,一把火烧成灰再撒了便是,还是得入土为安。 然而,每位国君与贵族继承家业后都会着手修陵墓,活到什么时候就修到什么时候,活得越久,身份地位越高,陵墓就越奢华。 一半是事死如事生,另一半是炫富,虽然炫富的结果是盗墓贼迟早找上门拜访 辛筝不确定太昊琰是真无所谓身后之事还是觉得自己死后多半会被挫骨扬灰,因而,她为自己的陵墓非常小,小得哪怕是给一个下大夫当百年之后的栖息之所都嫌寒酸。 礼规定了不同身份地位的葬礼和陵墓规格,当然,这几百年僭越的一大堆,除了臣子没有堂而皇之的用国君的葬礼陵墓规格,更往下的,庶人身份的游士用士之礼下葬,贵族用超出自己身份地位规格的礼下葬遍地都是。 太昊琰的葬礼陵墓不能超出诸侯的规格,但也不能低于诸侯的规格。 辛筝去瞅了眼太昊琰的陵墓后有点怀疑自己真将太昊琰埋这么寒酸的地方,怕是会被西荒人族给活撕了。 辛筝自觉债多了不愁,而且再寒酸也是太昊琰自己修的,又不是她修的。 太昊琰自己都无所谓,她操那么心作甚? 然而,寒酸也就罢了,除非青婧这种丧心病狂的,不然人皆有一死,死后不过枯骨一堆,便是枯骨也会在百年后腐为一柸泥。辛筝觉得陵墓这玩意能用就行,关键是这座陵墓它—— 年代久远。 是太昊琰还是太昊侯时修建的,修了一年就没再修了,之后便一直闲置着就等着太昊琰死的时候使用。 辛筝算了算时间,他老子要还活着,和这座墓该差不多的高寿。 可能是觉得以后多半用不上,这座墓在太昊琰自立为王后便连最基本的维护都放弃了。 除了自己,辛筝就没见过有人能对自己的身后事如此不走心的。 转了一圈后辛筝转头就给王上书。 重新修座诸侯墓吧。 当事人可以不走心,但他们没法跟着不走心。 有需求自然有心。 王大抵也没想到太昊琰能对身后事如此不走心,无语了须臾,问辛筝:“修一座国君陵墓耗费巨大,你要如何修?” 虽然打下了西荒,但金乌台是真没多少财帛了,而烧杀劫掠一条龙服务显然做不了,王的收益也有,但都是土地城邑,真金白银却是没多少。 辛筝听懂了。 这是不准备给自己任何钱和人了。 “可用粮食换本地人来修陵。”辛筝道。“一来太昊琰得民心,会有很多人会自愿为她修陵,二来,施恩于民,让他们知道,我们并非来烧杀劫掠的。民是健忘的,不论曾经待他们多好,时日久了便会慢慢忘却,若有人做得比前任好,遗忘的速度会更快。 辛筝感慨道:“毕竟,好与坏都是通过对比比出来的。” 便如人生的苦与甜,大部分时候都是苦,但正因为有苦的对比,那点甜才格外难忘。 王闻言一时无言。 他不认为日后统治者西荒的贵族们能和太昊琰比。 但也正因为以后统治这里的贵族比不上太昊琰,他现在才需要多操心,以保证西荒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稳定。 至少不能在他解决山东九州的问题前再出篓子。 想明白了,王最终将事情完全交给了辛筝,没给钱粮也没给人,但给了辛筝自筹的权力,大部分人都得配合她。 对于辛筝在冀州干的事,西征军中的贵族们都已经有所耳闻,收到的家书里不乏让他们在西荒干掉辛筝的。 知道此事后第一反应就是谁又要全家悲剧了。 然而,事实证明辛筝搂钱的手段还是有的,并非只有灭族抄家这一套。 小冰期旱蝗雨雹不仅是三大特色,还是常见特色,短则轮着在一年内殷勤拜访好几回,长也不过两三年来一次。 这几年粮食欠收的自然不止冀州,西荒亦然,只是一来太昊琰的控制力足够强大,二来西荒前些年自龙伯处得了红莱菔等产量很高又能在西荒的贫瘠土地上生长的作物,太昊琰只用两年就给推广得西荒到处都有种植了。 哪怕打了好几年的仗,西荒饿死的人口也不多。 只是,饿不死不代表吃得饱,大部分人都是在饿死的边缘徘徊。 如今太昊琰死了,权力的交接,对下面的控制力必定削弱,鬼知道这会儿饿死多少人了。 辛筝许诺用食物换氓庶出力,还是为太昊琰修陵墓,少有氓庶不愿意的,不缺吃的但自带干粮大老远跑来修墓的也有,还相当多。 辛筝给氓庶的食物非常的好,大部分都是肉。 一日两餐,顿顿肉,还是一样的肉,辛筝对此觉得氓庶们应该能接受。 靠着辋川海这一天然大池塘,西荒人族的饮食里鱼鳖本来就占了很大比例,她只是将这个比例换成了百分百而已。 快饿死的人不会挑食,挑食的人大可不干,辛筝表示这不是徭役,不强制参与。 连捕捞鱼,辛筝都没劳民伤财。 几十万大军驻扎在金乌城再加上金乌城本身的人口,压力委实有点大。 辛筝建议王抽了十万大军驻扎到辋川海沿岸的城邑,维持秩序,顺便打渔。 至于军卒会不会打渔。 西荒有几个人族不会打渔的? 军卒不会难道还不能随便找个人教? 按着辛筝的原计划,陵墓至少也得修三四个月,然而,两个月就修好了,不仅修好了,修得还格外得好,不比王陵逊色。 不仅金乌城的氓庶投入了陵墓的修建,金乌城之外大量的人自发性的赶来修此陵墓,生生修出了一座大得惊人的陵墓。 也因为陵墓太大,拿财宝陪葬没人舍得,何况填满如此大的陵墓的财宝,辛筝不得不临时征用了大量的人手将自己的书都给抄了一份当陪葬品。 诸侯陵墓中的陪葬品不能太寒酸,最起码也得配得上身份,但她也拿不出来财宝。 书籍是非常珍贵的东西,而百万卷藏书,辛筝觉得足以配得上太昊琰。 相信比起奇珍异宝,太昊琰也更满意藏书。 葬礼之日,更是万人空巷,不仅金乌城还活着的人都跟在棺椁后头痛哭流涕,从西荒各地赶来的人不管是伤心还是人数都不比前者逊色,送葬的人多达数十万。 满目缟素,仿佛冬日提前降临。 君离对不是很能理解的辛筝道:“他们哭的是国殇。” 辛筝道:“君即国家。” 君离蹙眉。“还是不一样的,国是由王侯公卿与氓隶一同组成的。” 辛筝道:“主流认知里,君即国家,太昊琰的葬礼说国殇也没错,但哭得这么伤心....” 辛筝瞅了瞅人群中一些披发跣足的。“哪怕是死了父母也不至于此。” 莫不是有病? 君离闻言怔了下,忍不住问辛筝:“难道不应该伤心吗?” “为何要伤心?”辛筝反问。“死了个国君罢了。” 君离有点意识到什么了。“在你看来,国君死了不应该伤心?” “那不是应该的吗?”辛筝理所当然道。“国君死了,不过换个国君的事,贵族倒也罢了,肯定会有影响,但氓隶,谁坐国君对他们有影响?” 君离闻言终于听明白了辛筝的思维逻辑。“但太昊琰不一样啊,她在世时,西荒人族的生活相对不错,并且她保住了大部分臣民的命。” 辛筝闻言想了想,道:“比烂的世道,不算太烂的那个要被更烂的取代了,哭也正常。” 君离总觉得辛筝的理解哪里还有点问题,但辛筝已移开了注意力。 时值暮秋,本身就紧挨着冬日,再加上金乌城的纬度....根据望舒的学术研究著作,横为经,竖为维,望舒将经度划分为三百六十度,维度划分为一百八十度,其中维度以赤道为界和零度分南纬和北纬,越远离赤道,维度便越大,气候也越冷。 金乌城的维度非常可观,西荒的海拔同样可观,哪怕有辋川海调节温度,金乌城的秋季也还是很冷。 人族的孝服,一点都不保暖,就是一层布而已,织法还有要求,甚为稀疏。 天气暖和的时候还好,天冷的时候穿孝服,里面不多穿几层根本吃不消。 以上不包括王侯贵族。 裹成球是暖和了,但外面再穿一层孝服,形象完全没了。 不过王侯贵族也不会亏待自己,烧一大片炭盆,弄得温暖如春便没事了。 只是,室内可以烧炭盆,室外却没法了。 走在送葬队伍最前面的一茬人全都穿得很单□□武有成寒暑不侵的也就罢了,那些习武习的境界不够高的,不免冻成狗。 辛筝的注意力停在了两个非习武未成的人身上。 那是两个孩子。 一个是新任太昊侯,太昊琰的嫡长重孙。 七八岁的男孩冻得脸蛋红扑扑的,脸上尽是茫然。 辛筝只看了一眼便挪开了目光,虽然能理解,但太年轻了,想表达自己的无害也得有个度,不能用力太过。 再看另一个孩子。 仅从面容看也就一两岁,但这只幼崽的比例有点不对头。 人族与龙伯的混血,后者的血统给予了她有别于龙伯与人族的生长期与体型。 幼崽虽然没哭,但脸上是真实的伤心难过,显然,虽然外表一两岁不代表心智也是一两岁,她懂得死亡意味着什么。 与太昊琰别的直系后代相比,这只幼崽的表现无疑很出色,后者还得顾虑自己表现得太过伤心难过被蒲阪猜忌,最后被赐一盏毒酒。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唯一令人不解的是,幼崽,你就没见过太昊琰吧?不过一个有血缘的陌生人,你怎么那么难过? 心智早熟的人精子也并非不可能,但辛筝能够看得出来那只胖乎乎的幼崽是真的伤心难过。 辛筝嘴角抽了抽。“龙伯的摄政君夏委实是个对手。” 身旁同行的君离闻言不用问也理解辛筝什么意思。 辛筝想知道龙伯族对自己的王给世代为敌的异族诸侯奔丧是什么感觉,结果夏三两下就给解决了。 安澜继位后因着她年纪太小了,因而由她的生身父母共同摄政。 委实开了所有人的眼界。 见过长辈为晚辈摄政的,但亲生父母为子女摄政....活久见。 但也因为是亲生父母摄政,夏便有了转圜余地。 太昊烨带着女儿回来奔丧,夏继续总揽大权,存在感碾压王。 纵无王的名分,夏也成了实际上的王,龙伯族几乎忽略了安澜的存在,也因为忽略,安澜奔丧之举的影响便没能达到辛筝的预期。 哦,不对,还是达到了的,但不是对龙伯,而是对人族。 经过今日的表现,相信西荒很多人族都会记得那个孩子是太昊琰的子孙,流着太昊琰的血,是人族的后代。 辛筝的目光挪到了牵着安澜的太昊烨身上。 将近而立之年的中年人生得甚为俊美,同画旬画作中的太昊琰有五六分相似。 想想这位仁兄的遭遇和做的事,辛筝觉得自己应该能在他的眼睛里看到熊熊燃烧的野心与不甘。 然而,太昊烨甚为内敛,眼神深邃却无过于张扬的野心。 辛筝没见过太昊琰的嫡长孙,但如今还活着的子孙里,不算鱼,太昊烨可谓是最出色的,甩开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十条街。 这样一个人是怎么沦落到去联姻龙伯的? 辛筝不由心生疑惑。 太昊琰的棺椁一路送至太昊氏的家族墓地,到了这里就不能数十万人一起跟进去了,半是墓地不够大,容纳不下,半是家族墓地这样的地方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进的。 辛筝与君离蹭了王的光跟着进了墓区。 这是辛筝见过的最夸张的墓园,到处都是封土包。 最古老的陵墓甚至是炎帝时代的。 不知道挖了的话能发多少横财。 辛筝不由冒出了这一念头。 辛筝丧心病狂的思绪终止于安澜对即将送入陵墓再也见不到的太昊琰发表感言。 入了陵墓,断龙石落下便是真正的永别了。 每个人都发表了一番感言,王甚至亲自捉刀写了一篇声情并茂的悼文,真挚得仿佛前些日子还想杀光太昊琰子孙的是另一个人。 挨个轮流后最终轮到了安澜。 口齿清晰。 能理解,看着只有一两岁终究不是真正的一两岁,实际年龄还得乘个四五倍,活了这么久还不能口齿清晰的表达意思,要么嗓子发育有问题,要么脑子发育有问题。 显然,安澜很健康。 对太昊琰并非肤浅的了解,而是真的了解与尊重,提到了不少太昊琰的事迹,其中不乏太昊烨他老子都没出生时的事。 辛筝问君离道:“你说我若想收那个孩子为徒,难度如何?” 君离不可思异的瞧着辛筝。“那是龙伯的王。” 存在感再被夏给碾压也是正式继位且还在位的王。 辛筝道:“我知道,但现在,还有未来的一百年她都只是摆设,还是有希望的。” 君离不解为何辛筝如此笃定是一百年,夏还不到三百岁,以龙伯的寿命至少还能摄政一千多年,但她也知辛筝不会无缘无故冒出这种没事找事的想法。“为何?” “自然是延续太昊琰与夏的博弈。”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今日才觉,原来死人真的能继续操控棋局。” 第369章 第三十四章辛筝 要收安澜为徒至少得先将她留在人族,辛筝自问没法追去龙伯当先生。 怎么扣下安澜是个需要细细思考的问题。 趁这个机会将龙伯雪国的王给杀了这个念头,在安澜踏上人族的领地时萌生此念的人不少,但很快就意识到这是个蠢主意。 若是夏来了,那将她给杀了自然是有赚的,但安澜,此童是王,也是摆设,权力都在夏的手里,甚至因为安澜的混血,雪国内部想让她下台的人并不少,奈何她老娘是夏,夏对王位没兴趣,坚持自己的女儿坐在王座上。 这也使得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夏。 没有任何一个国君能够接受江山不是传给自己的后代。 除非实在是生不出,否则哪怕是声色过渡会有害寿命也还是会努力去生,比如辛襄子,他要不作死一把大年纪用药透支身体,怎么也还能再活几年。不过不拼一把生个嫡嗣出来,国君之位就是归乡的了。 因而夏坚持自己的女儿是王,可以理解。 但你还没死呢。 掌控权力的人只要还没咽气是绝对舍不得交出权力的,哪怕自己已经老了,哪怕抢夺权力的人是亲生骨肉也是照杀不误,历史上类似的例子一抓一大把。 自己还活着,并且年轻力盛,面对王位,自己不继位却让女儿继位,夏委实是开天辟地一来头一个。 但她也只是自己没继位,权力都在她手里,杀了安澜,她大不了再生一个,反正她才两百多岁,就龙伯而言,这年纪真不大,再生十几二十几个孩子都不是问题。 无利可图,还会徒惹龙伯的仇恨,虽然两族仇恨本来就不浅,但挑起仇恨也得看看时机,这会儿还是少生点事端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因此,留下安澜的理由必须合情合理,让所有人都挑不出问题。 辛筝想了一晚上才想到合适的借口,花了两天时间整理材料和组织词汇,整理完了,好好的休息了一晚上,起床将自己捯饬整齐后第一件事便是去求见王。 “让雪王去辟雍学宫读书?”王目光诡异的看着辛筝,似乎不太理解辛筝的脑子怎么长的,那可是西部龙伯的王,哪怕只是个摆设,那也是个王座上的摆设。 “不是雪王,是雪侯。”辛筝纠正。“诸侯年幼的子嗣送至辟雍学宫不是传统吗?” 辟雍学宫最早的时候就是青帝为诸侯的子嗣而修建的。 诸侯分封出去,天高人王远的,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很容易彻底失去控制。 典型例子就是如今的方国们,因为距离遥远,地缘阻隔,语言和文字生生演化出了成千上万的分支。 不同国族的人互相敌视。 但辛筝从青婧那里知道,为了学习不同种族的语言她去观察过别的种族,不论是龙伯还是羽族,语言和文字都是统一的,生活在北荒北部雪原的羽族和生活在青州的羽族交流之间完全不存在障碍。 出于好奇,青婧研究了为什么。 龙伯是母系社会,女子成年又准备生孩子了,基本不会在本国找。 比如雪国的龙伯女子一般会去中部和东部寻找健康的龙伯男性生育后代,推崇远婚。怀孕后再回来,或者生完再抱着孩子回家,当然,也有觉得当地不错,就扎下根建立自己的家族的。 想要留下后代的龙伯男子也会在成年后去别的国度寻找繁育后代的女子,当然,和前者不同,前者最后会带着孩子回家,男子却是不能的,得将孩子留在女方的家族。不过舍不得的话,可以和女方的家族成为邻居,不时的探望孩子。 这种婚育做法使得北方龙伯三部之间随便抓一个龙伯以其为中心理清它的血缘关系,会发现血缘谱系里超过一半的成员在另外两部,龙伯又极为重视血缘,因而亲人之间往来非常频繁,哪怕原本存在语言差异,这么个搞法也该没了。 羽族就纯粹是寿命太长加上长翅膀的缘故了。 长着翅膀,山海的阻隔成不了天堑。 寿命太长,只要不是那种能在家里蹲成骨灰的绝世奇葩,在世时都会走遍羽族全境。 人族,山海的阻隔是天堑,早期还是血缘婚,又是离心力会随着发展越来越大的分封制....最终搞成如今这般是必然。 青帝为了遏制这种离心力做了不少措施。 学宫便是其中之一。 要求诸侯将继承人送到帝都生活与学习,是人质,也是文化控制。 没有在帝都生活与学习过的少君们,哪怕血统纯正,也没资格继承国君的位置。 这也导致诸侯们会将自己所有的子嗣都送到帝都。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嗣君不会发生意外一定能活到继位的时候,却一定能确定自己打不过青帝,既如此只能将所有孩子都送到帝都,哪怕嗣君日后真的发生意外,也不至于因为剩下的孩子没在帝都生活学习过就得将江山交给去帝都生活学习过的旁支。 但随着王权的衰弱,诸侯们便开始应付与搪塞起来,给面子的话随便塞个无足轻重的质子,不给面子的话连质子都不给。 但再怎样,传统都是有先例可循的,而尊古是大部分智慧生物的传统。 王提醒:“你也说了,是诸侯的子嗣。” 不是诸侯本人。 再怎么挑人质也不可能挑到诸侯本人身上,俘虏还差不多。 “我亦为诸侯,在蒲阪生活学习。”辛筝道。 王一时无言,不是无法反驳,而是反驳的点太多了。 辛筝是国君,但她是流亡国君,历史上她这种跑到蒲阪生活与学习的国君也都是流亡国君。 沉吟了须臾,王终是问:“雪侯的身上有何问题?” 原谅他实在是想不到那个孩子有什么问题。 太昊烨回来的主要任务是奔丧,但并非只是为了奔丧,他还肩负着与西荒新任统治者谈通商的事宜。 太昊琰还活着时便与雪国有通商,边境开了三座榷场。 雪国方面希望开更多的榷场。 西荒如今食物短缺,但龙伯畜牧业非常发达,肉食多到吃不完,希望与西荒通商,将更多的肉食贩给人族,而因为量大,那些肉食的价格都不会太贵。 若是需要别的食物,龙伯也可以提供,比如球葱和龙伯草,球葱和辛原的圆葱是同一种作物,圆葱都能当成充饥的食物,球葱自然也能,至于龙伯草,虽是牧草,但灾年时也可以充饥的食物。 西荒如今的灾荒情况确实是个问题,王便同意了谈。虽然没亲自谈,但一直都有关注太昊烨的表现,是个人才,令人不太理解的是每次谈事他都会抱着安澜一起,让安澜在他身边坐着听完全程。 安澜的表现,只能说,辛筝这种妖孽不多,若非太昊烨盯着,她大概率能睡到结束。 王实在想不出这么一个孩子有什么能值得辛筝花心思的地方。 辛筝想了想,掏出了一张缣帛给王。 王接过瞧了瞧,是一份陪媵名单。 诸侯之间联姻,都会准备陪媵团队,若是合婚,那陪媵就是为共同的子嗣准备的,若是嫁娶,那陪媵就是为嫁人的那位准备的。 有什么问题? 王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这些人都是官吏,真正有才的官吏,加起来足以组成一个小型的朝堂班子。” 君离是一个很实诚的人,答应帮她收集典籍和太昊琰数十年来的治政公文等东西就真的做到了。 朝堂收到和下达的每一份公文都会留档,君离很干脆的将太昊琰从继位为君侯起到她死时六七十年间所有的公文都给搬空了。 她这些日子工作之余的消遣便是将那些公文搭配从书籍里挑出的民俗书籍阅读,本来只是想了解太昊琰变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还有西荒数十年的变化。 她想做的是人族之王。 西荒日后自然也会是她的统治对像,王怎能对自己统治的地盘一无所知? 这也使得当太昊烨引起她的注意,顺手查了下,看到太昊烨的陪媵团队名单后瞬间觉得眼熟,回去一翻公文。 能不眼熟吗? 在公文上出现过,只是出现的频率不高,因为担任的职位不高,但翻出与他们相关的公文后一看,都是真的有才呀。只是太年轻了,稍加打磨,再给个二三十年只要没死都能爬上高位。 再细瞧陪媵团队的名单。 好奢侈的名单。 确定是陪媵名单而非给嗣君的班底名单? 纵观帝国上下六七千年,再没比这更奢侈的陪媵团队了。 能够让辛筝看得上眼的朝堂班子。 王不由正视了起来,但还是想不通。 给予龙伯如此帮助,太昊琰图什么? 若真背叛了人族,太昊琰大可在之前的战争中放开北方的防线让龙伯南下。 可没背叛人族为何给龙伯如此帮助? 辛筝问王:“王觉得,一个族群,应该如何判断它是否灭亡?” 王不假思索的回答:“自然是血裔灭绝。” 辛筝摇头。“那只是其中一种。” “还有什么?”王问。 辛筝想了想,举了个例子。“若有一日,人族的后代不再说自己的语言,不再写自己的文字,不再庆贺自己的节日,说着龙伯的语言,写着龙伯的文字,庆贺着龙伯的节日。敢问王,那些人可还是人族?” 王闻言不由得汗毛倒立,他无法想象那样的景象,太过可怕。 辛筝的眼神亦有些幽深。 她所说的事情,某种意义上其实已经发生过了,只不过人族是既得利益者。 蛮荒纪元时的先民们难道没有自己的文字,没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传统? 种族/灭绝并非只有肉/体上消灭一种手段。 历史颇有点黑色幽默。 炎帝在失去自己的族群后创造了一个新的族群,后人歌颂她的伟大与功绩,却不会看到人族孕育的过程中有多少族群被炎帝从精神灭绝。 很难说炎帝那被从肉/体上消灭的族群,和被她从精神上灭绝的族群哪个更倒霉。 不过,不管哪个更倒霉,辛筝都是炎帝的支持者。 做为既得利益者,不支持炎帝跑去支持受害者,那是脑子有坑。 炎帝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在意识到不可能从肉/体上干掉敌人后,智慧物种终究会寻求有无别的思路灭绝敌人。 炎帝是一位很好的前辈,后人意识到她的伟大功绩背后的深层含义是时间问题。 夏与太昊琰之间是谁先想意识到的不得而知,但这场精神灭绝其它种族的战争无疑已经打响了。 虽然她有点怀疑最终胜利的那方摘到的胜利果实是否真正想要的。 肉/体上的消灭虽然简单粗暴,但也很利落,而精神上....随着礼崩乐坏,人族众多学说兴起,掐得脑浆四溅,互骂猪狗禽兽是最基本的礼仪,然而,辛筝不确定百家学说有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最初的时候百家学说各说各话,听不懂别家学说说的什么鬼东西,如今嘛。 辛筝在蒲阪的时候见过不同学说的弟子互相攻讦,捅刀捅的都是要害。 那么问题来了。 你要怎样了解一个人的身体结构才能日常捅刀捅在要害上? “雪侯如今虽年幼,但她是棋盘上一枚很重要的棋子。”不重要的话夏不会为她放弃王位,太昊琰不会准备那么奢侈的陪媵团队。 王有点听懂了,但又有点听不懂。“你又如何确定雪侯最终会拥有人族的思想?” 我非常确定她不会拥有人族的思想,但也不会拥有一个纯粹龙伯的思想,辛筝心中腹诽,却没将这话给说出口,而是道:“决定棋局胜负的从来不单单是一枚棋子。” 王一想也是,又问:“她日后若不令夏满意,夏难道不会废了她?” 母女俩年龄相差可不大。 辛筝道:“所以臣想教导她,也会很用心的教导她。” 瞧着辛筝精致矜贵的脸庞,王不由思及辛氏的家族史。 想让雪国母女相残吗? 王思忖了一番。“可。” 他也想看看辛筝最后能将雪侯变成什么模样。 辛筝也不能确定王究竟会有几分上心,因为她能看出来,王,并非真正听懂她的意思,虽然她自己也没法用语言清楚的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即便是意识到问题,她也更多的是凭直觉觉得夏的所作所为会是所以异族里对人族最危险的,再从初衷和夏正做的事推出来的结果。 奈何,脑子自信的说:懂了。 舌头:不,你没有。 不过有一点辛筝倒是可以肯定。 精神层面上的战争,耗时只会更持久,百家学说掐了几百年都没个结果便是活生生的案例。 即便分出胜负,那也会是几千年,甚至几万年几十万年后的事了。 正常人谁会操心那么久远以后的灾难? 可王若不帮忙,她还真没法将安澜给扣下来。 第370章 第三十五章太昊烨 商贸谈得很顺利,西荒等着食物下锅呢,都火烧眉毛了,哪怕王师方面想扯皮拖延一下彰显自己的权力也要考虑后果。 西荒的冬季可比山东九州更冷。 双方意向高度一致的情况下,商贸洽谈非常顺利。 太昊烨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都快谈完的时候王师会向自己提出让自家崽崽去蒲阪读书的意思。 诚然,哪怕衰弱了,蒲阪也是帝国的双子中心,有着各种各样的人,不管是学习还是涨见识,蒲阪都是一个好选择,因而很多贵族都会送自己的孩子去蒲阪读书。 但,仅限于贵族,以及诸侯的子嗣,诸侯自己是没事绝不会跑蒲阪去长居的,最多就是朝觐时去走个过场。在可以选择的时候,很多诸侯连朝觐都不会亲自去,而是让自己的子嗣去,避免一去不回。 不待太昊烨理顺王的脑子是抽了什么疯,谈商贸的官吏暗示,如果答应,可以在商贸上对龙伯做出一些退让。 太昊烨想呵呵,商贸的确很赚钱,但还没赚到能让他卖女儿。 管理继续表示,安澜终究是混血,太昊琰留下的遗产,她能继承多少呢? 蒲阪是个镀金的好地方。 太昊烨思忖了下,仍旧觉得有点扯,王师可是让太昊琰饮药自尽的凶手,安澜要跟蒲阪走得太近,那就得从两头不是人变成三头不是人了。 而且,虽然想不到,但他不相信王师会对安澜抱有善意。 这是种族立场问题。 夏也很好,有能力,性情也很好,甚至待人族的态度也友好,但友好的背后真的是善意? 推妻及人,太昊烨不相信王师。 虽然不是一个种族,但都是智慧生物,智慧生物该有的特质,龙伯也罢,人族也罢,都有。 然而,心里明白归明白,却是不能说出口的,太昊烨只能推说自己需要问一下夏的意见。 龙伯是母系氏族,孩子是母亲家族的,父亲的责任和义务等于没有。 官吏对龙伯的习俗显然也很无语,但还是给了太昊烨方便让他的书函能够最短时间抵达夏的手里。 夏的回复也很快:可,但只十年。 太昊烨:“....” 夏,你究竟想做什么? 莫说太昊烨不能理解,王与辛筝也是惊讶的,不同的是王是震惊,若非所图甚大,夏不会答应这种事,辛筝则是没想到夏能这么干脆。 你家崽现在可还是个小宝宝,不是百岁的成年龙伯,就不担心她在人族生活得久了被环境熏陶成了人族的形状? 比起辛筝,王倒是最先反应过来的。“雪侯受孤王邀请前往蒲阪,她在蒲阪会是最安全的。” 辛筝闻言也反应了过来。 哪怕想让雪侯懂人族,夏也得先保障了解的过程中雪侯平安,不然辛辛苦苦培养的接班人有个三长两短...请参考辛襄子。 比起安全,别的倒是可以稍做退让了。 且,小宝宝哪怕真的被人族给染得变了色,大不了掰回来便是,反正十年而已,十年后的小宝宝....还是小宝宝。想要改变一个思维已经定型的大人很难,但想改变一个思维还在构建中的小宝宝还不容易? 哪怕倒霉的碰上小宝宝的思维给定型了,也得考虑屁股决定脑子这一因素。 安澜是雪国的王,除非她不慕权势到连王权都无欲无求,否则脑子最终还是会和屁股统一立场。 辛筝对夏很有信心,夏养不出无欲无求的孩子。 王问辛筝:“你可还要教导她?” 辛筝闻言心中微讶,王上回可没这么明确。 这是不打算杀自己平民愤了? 不,辛筝心中很快否决了这一念头,虽不知为何,但只是暂时不打算杀罢了,待来日看到冀州的情况,这位一生做出了太多妥协的人王终究还是继续妥协下去。 冀州的民愤终究要有人来承担,再没比她这个始作俑者更完美的背锅者了。 “自然是要的。”辛筝道。“如今的夏是计划着日后安澜成年后让她慢慢掌权的,但权力如蛊毒,几百年后她真的还能保持初心?” 品尝过权力滋味的人是很难放下的。 夏不想放权,已长大开始亲征的国君,两者凑在一起,想想都知道会很精彩。 当然,也可能夏真的能保持初心,只要安澜符合她的要求,她真能放权。 不过本就是未雨绸缪的一步闲棋,哪怕不如意,也没损失。 太昊烨纵然有意见也不能同时和王师与夏的意见相悖,只能趁着自己还在金乌城的时间带着崽崽到处走走转转。 不管崽崽血统纯不纯,她都是自己的血脉,太昊氏的后代,太昊烨觉得她应该了解这座城,这座在自己祖母的手里达到鼎盛的城。 纵然辉煌落幕,也应该有人记住它曾经的辉煌,而崽崽是太昊琰所有子孙里寿命最长的,最适合做这个载体。 一直跟着太昊烨看商贸洽淡而焉嗒嗒的安澜第一天便精神抖擞了起来,很快就被惊呆了。 生在雪国,长在雪国,她见过的最大的城邑便是雪国的都城。 龙伯三部的领土,除了雪国控制的不释海海域有大量自元洲大陆延伸出的众多半岛上城邑多一些,别的地方城邑都很少。 因为生存的环境恶劣与出行都乘驮兽的缘故,龙伯习惯于修建大城,一座城方圆千里半数的人口都聚居于城邑中,剩下半数以聚落的形式分布于荒原各地,冬季时老弱会被送至安全的城邑中,然后城邑与聚落的青壮会一起组织起来对抗兽潮。 雪国将都城南迁以后只修建了做为都城的新雪,主要精力集中于拓宽大雪山中往来山南山北的道路。 新雪城的规模并不大。 迁都时雪王并未将山北所有人口都南迁,山南她想要,山北也不打算放弃,数十年来拢共迁徙至山南的人口不过四十余万,还有将近三百万的人口在山北。 雪王禅位后便回了山北管理山北的族民,隔着大雪山远程控制山北的控制力不太强,在完全克服天堑将大雪山变成坦途之前,都需要一名有足够地位与能力的人管理山北。 新雪城做为山南龙伯唯一的一座城,哪怕并非主要精力所在,也仍旧很大,容纳人口将近二十万,每年冬季时还会陡然增加一大波。 山南同样有兽潮。 然而,论规模,金乌城远远超过了新雪城。 决定一座城邑容纳人口上限的是交通工具的载量和运输速度,人族一般情况下都是百里一城,以百里之地的产出供养一座城邑。 只是,都城需要容纳更多的人口,百里的生态便远远不够了,因而方国的都城普遍位于河流之畔,以整条河流流域所有的村社城邑来供养国都。 否则人口规模上去了却没有足够的粮食,国都迟早闹饥荒。 金乌城在这方面无疑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西荒所有的农耕土地都分布于辋川海周围,畜牧区虽与辋川海之间隔了一整个农耕圈,但发源于四周雪山的河流又使得畜牧区与辋川海连接了起来。 诸国林立的时代,这一优势只能更方便诸侯们征战,也使得西荒的战争频率是整个帝国所有地区最高的。 山东的人族想打起来还得考虑一下山川河流的阻隔,至少也得先将路给修好了才能打,西荒就没这么多顾虑了,只要有船,随时都能打起来。 当太昊琰干翻所有诸侯统一西荒对西荒所有资源进行整合后,辋川海便成了天然的航运坦途,将整个辋川海农耕圈的粮食源源不断的输送至金乌城。 有着充裕的粮食,金乌城的人口甚至超过了帝国的双子中心——蒲阪与玉都。 这也是帝国唯一一座人口真正超过一百万的城邑。 蒲阪与玉都号称百万人口,实际上只是超过了五十万,并未真正达到百万。 “阿父,这座城好大。” 金乌台最高的一处高台上,安澜对小心牵着自己肉乎乎的爪子避免自己掉下去的太昊烨道。 太昊烨骄傲自豪的回答:“那是自然,金乌城是人族最大的城邑,拥有三十八万六千三百九十九户人口。”顿了顿,太昊琰补充了一句。“至少我走之前是如此,如今的话就不清楚了。” 战争是减少人口的大杀器,烽火数年,人口肯定会有下降。 安澜远眺,鳞次栉比的殿宇楼阁屋舍尽入眼,再没有比这更壮观的景象了。“阿父,你说金乌城和拘缨哪个更大?” 太昊烨不解,这两座城崽你是怎么想到连起来连出一个问题的? “我问阿母,最大的城邑是哪座城,她说是拘缨。”安澜伸出肉乎乎的爪子,竖起食指和中指。“她说,拘缨有两百万人口聚居。” 太昊烨揉了揉安澜毛绒绒的脑袋。“她只是和你开玩笑的,拘缨比新雪更北,也更冷,冬季有十个月那么长,那么冷的地方,宝宝觉得什么作物能在那里生长?” “针叶林。”安澜回答。 她听人说过,荒原的北方,极北冰原的南方是横跨元洲东西的广袤针叶林。 “针叶树木不是作物,作物是指能够吃的东西,就像球葱和粟麦这些。”太昊烨道。 针叶树木,哪怕是龙伯那般强悍得连骨头都能消化的肠胃也消化不了。 “城邑有着比聚落村社更多的人口,每日消耗的食物也更多,拘缨国都太北也太冷了,哪怕龙伯的农作物培育天赋很高,也得遵守基本逻辑。”太昊烨道。 在雪国生活了这么多年,他对龙伯的了解还是很深的。 一个人族每天至少要摄入十两左右的粮食,而这还只是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尽量减少活动的摄入量,若是每天都要从事体力劳作,这么点饮食一定会死人。 龙伯的体型比人族更大,身体素质更强壮,这也使得龙伯每天为了维持生存,需要摄入更多的食物。 反正,根据太昊烨的观察,龙伯一日食三餐,正常时候每天的食物分量大概是肉类一斤、球葱两斤、红莱菔半斤,这还没算龙伯每天当水来喝的乳酒。 乳酒也是可以充饥的。 若是像夏一样每日习武不缀,饭量还得翻一番。 一个龙伯食量尚且如此,两百万龙伯,得多大的生态圈才能供养得起? 人族的饭量不如龙伯都建不起两百万人口的城邑,何况中部龙伯。 两百万龙伯,每日仅是消耗肉食便需两百万斤。 便是有整个辋川海农耕区加畜牧区支撑的金乌城也做不到。 拘缨国说是位于荒原中部,但实际上,荒原中部面积狭小,拘缨国的领土主要集中在荒原更北的拘缨河流域以及半数横跨元洲东西的针叶林带,极北冰原大概也能算上。 虽然总面积是龙伯三部中最大的,但能够用于耕作的土地实在是太少了,搞不好耕作所得的收获还不如从北溟捕捞的鱼获多。 安澜有些茫然。 是吗? 可夏说这话时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在哄自己。 “那样的大城一定很壮观,若没有....”安澜一脸的可惜。 太昊烨安慰道:“你看金乌城不也很壮观吗?” “但金乌城不是我们的。”安澜道。“它是人族的。” 太昊烨愣了下,道:“只是现在不是。” 安澜不解的看着太昊烨。网首发 太昊烨看着自家崽崽的眼睛,一字一顿的道:“这座繁华的巨城是太昊琰创造的,她是我的祖母,你的曾祖母。” 安澜一时没明白。 太昊烨道:“做为太昊琰的子孙,你对这座城是有继承权的。” 只不过低于新鲜出炉的太昊侯,甚至,太昊氏的直系旁支哪怕死干净了,人族也绝不会允许安澜将这份继承权给坐实。 但绝对的武力面前,不成文的规则也得低头让安澜的合法权益得到捍卫。 安澜闻言不由重新远眺巨大的城邑,这一次,稚童的目光终于发生了变化,不再是纯粹的充满赞美的目光,而是染上了骄傲自豪的色彩。 “拘缨没有两百万龙伯的城邑,安澜以后能建一座吗?”安澜指着金乌城问。“我以后要将它扩建得那么大。” 太昊烨道:“不可以。” 安澜闻言不由瘪嘴。“为什么?” “那座城里不能只有龙伯,还得有人族的位置。”太昊烨道。“我和你的曾祖母可都是人族,你自然也是人族。” 虽然这世上不可能建得起来能容纳两百万人口的巨城,但太昊烨不想打击女儿,而且比起城邑建不建得起来,还有更重要的东西。 “可阿祖说安澜是龙伯。” 太昊烨道:“她没说错,你是龙伯,但你也是人族。” 安澜恍然,原来是这样啊。 第373章 第三十八章辛筝 用一个冬季的时间将整个金乌城都给逛了一遍,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一次晚餐后辛筝让安澜吃完别急着去玩,今天上建城的最后一课。 闻言一直被金乌城的复杂给弄得焉嗒嗒的安澜瞬间打起了精神,她相信辛筝既然让自己看到这些绝不会是为了让自己知难而退。 崽崽吃饭的速度都快了一倍。 从辛筝来了后便一直在辛筝这蹭饭的君离闻言也道:“我也要听。” 两百万人口的大城,他也好奇要怎么建。 吃饱喝足后辛筝翻出来一堆空白简牍,君离则在她翻东西时研好了墨。 将翻出来的空白简牍摊开,随手接过安澜递来的笔,辛筝道:“你已经看过了金乌城,那么现在需要考虑的就是一座城需要什么,知道需要什么,你才根据需要去做准备,以及正式的修建。” 安澜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忙不迭点头。 “第一点是吃。”辛筝道。“你应该不会想修建起一座巨城,最终城中的人口只能以同类充饥。” 安澜点头。 “但吃也有区分,这些日子你也见过了,你希望城中的人口的吃是那种境界的?” “有鱼有肉有蔬菜有粮食,每餐饱食。” 辛筝默了一瞬。“人均?” 安澜点头。“嗯。” 辛筝执笔准备在简牍上落笔的手顿了顿。 君离好奇的观察着辛筝,以为辛筝会让安澜现实点,不曾想,辛筝瞬间便继续落笔,仿佛那一瞬的停顿不曾出现。“照这个标准,一个龙伯每天的食量,至少也得一斤肉,三斤粮食。两百万龙伯的话需要....” 安澜补充道:“是一百万龙伯。” 辛筝不解:“你不是要建两百万人口的巨城吗?” “一百万龙伯,一百万人族。”安澜道。 辛筝挑了挑眉。“好,那就先一百万龙伯,一百万龙伯每天需要消耗一百万斤肉,三百万斤粮食。人族的话,每天需要三两左右的肉,粮食约莫两斤,每日需要消耗九百万两肉,折算成斤就是.....” 辛筝在书案上准备写计算题,君离道:“五十六万两千五百斤。” 辛筝瞅了眼君离,这心算能力快赶上望舒和青婧了。“粮食两百万斤,加起来就是肉一百五十六万两千五百斤,粮食五百万斤。考虑到每日都能饱食的人不会懂得食物的宝贵,肯定会有粮食浪费,还得添个浪费的余粮,保守的凑个整好了,五百五十万斤粮食,一百六十万斤肉。” “然后我们再来算肉。”辛筝换了一根竹简继续写。“一天是一百六十万斤,那么一年三百七十二天便是....” 辛筝看向君离。 君离回道:“五九五二零万。” “五九五二零万,一百万为一兆,最终就是五百九十五兆二十万斤。但一座城肯定不可能只需要刚够吃的肉量,还得囤一定的肉量,不然哪天肉不够吃或是有人囤肉,很容易出现麻烦,你们说是不是?” 安澜与君离俱是点头。网首发 辛筝继续道:“这样的话,我觉得囤足够吃三个月的肉是最合适的,当然,已经宰杀的畜肉没法保存三个月,所以你得想办法搞出可以将肉保存三个月后还能吃的技术。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囤牲口,需要时宰杀,但牲口是活着,每天都需要吃东西,需要人照料。三个月的肉量是....” “一百四十八兆八十万斤。” “一百四十八兆八十万斤,我们凑个整,一百五十兆好了。假设,吃的全是豨肉,实际上当然不可能是豨肉,但如果我们将所有牲畜的产肉量都给计算进去的话,今天晚上就不用睡了。” 安澜道:“可以,反正豨兽的产肉量是最大的。” “一头豨兽的产肉量,我们估个中间数,一千两百斤。那么一百五十兆斤的肉就是....” “十二万五千头豨。” “十二万五千头豨,一头豨每天要吃多少东西?”辛筝抬头问安澜。 “我也没留意过,但我依稀记得,放牧一头豨的草场比放牧牛的草场大很多倍。”安澜道。 “不清楚没关系。”辛筝道。“那你是选择搞保鲜技术还是选择囤活畜?” 安澜问:“不能用盐腌吗?” “咸肉是当盐来吃的,但一个能够吃饱喝足的城邑里,都能吃饱喝足怎么可能吃不起盐?咸肉最多当做偶尔换口味的食物,经常吃,谁受得了?” 安澜无奈的道。“那我搞保鲜技术。” 雪国一年养的所有的豨都没达到十二万,囤活畜的话,怕是得需要囤整个荒原大半年的草料。 搞保鲜技术想也知道很难,现在都还没人做到,但比起囤活畜,可行性至少高那么一点。 “好,既然你选择这个,那就不将囤活畜的损耗也加进去了。”辛筝抓了一卷新的简牍在上面写上肉类保鲜技术。“那么这座一年需要的肉量就是.....” “七百四十五兆二十斤。” “凑个整,七百五十兆,反正肉这东西,不怕没人吃。”辛筝道。“这么多肉需要宰杀....” “六十万头豨。” “六十万头豨。”辛筝继续道。“这也就是说,你每年需要出栏六十万头豨,而这还只是出栏的,不包括下崽的和还没长到出栏的,下崽的母豨数量是最少的,没出栏的会多一些,我们就当供养这座城的肉量,每年得养一百万头豨。不要问我为什么是一百万,因为我喜欢凑个整。” 安澜寂静的看着辛筝,终是没告诉辛筝,龙伯三部每年养的所有豨加起来都没超过三十万。 辛筝问安澜:“养一百万头豨兽需要多少人手?” “你问的是放牧还是圈养?” “圈养吧,需要的人手少些。”想了想,辛筝又补了一句。“将圈养的下游,只种植不养家畜的人口也算上。” 安澜表示自己需要点时间算一下,辛筝抓过一盏乳酒慢慢饮着。 安澜算了好一会也没算出结果,辛筝用手肘碰了下君离,君离瞧了眼辛筝,还是走了过去帮忙。 在君离的帮助下安澜很快就将答案给算出来了。“凑个整的话大抵三十万左右。” “我们假设其中一半龙伯,一半人族,人族的气力不如龙伯,就简单粗暴的算两名人族的工作量等于一名龙伯。那便是四十五万人口了,你希望这四十五人口过什么样的生活水准?”辛筝问。 “所有,全部,有鱼有肉有蔬菜有粮食。”安澜坚定的回答。 辛筝点头。“既然这样,我们继续算,这四十五万也需要吃肉,吃的肉同样要有人养,四十五万与两百万人口除了吃,也要穿,种植纺织作物与纺织、裁衣都需要人口,这些人口都需要吃肉穿衣....” 辛筝算了半天后实在是头疼。“我们保守点,就当在衣这方面一个人能负责一百个人一年的衣,做不到那就是技术问题,你想办法让技术达到这个水平。这样的话,就是二十四万五千,凑个整,二十五万,那就是六十万人口了,为了方便计算,我决定除了城邑里的龙伯,城外的龙伯每日吃的粮食和人族是一致的,而人族吃的肉和龙伯是一致的,工作量也差不多,不然太难算了。” “但实际上并不一样。” “我们现在只是在初算,你以后真的要建城时肯定需要重新且更全面的计算的,现在只是让你心里有个大概的数。”辛筝理直气壮的回答。 安澜嘴角抽了抽,太不负责了,更无奈的是她还得继续听下去,正如辛筝所言,她心里得有个大概的数。 “这六十万人口需要吃的肉保守点,算作两百万的三成好了。”辛筝道。“现在每年需要的肉量是一百三十万头豨,话说,荒原每年能养这么多豨吗?” 安澜继续在君离的帮助下计算了一番,圈养加上对荒原的草场进行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那么荒原三成的草场就足够了。 辛筝心中惊讶了下,荒原辽阔她是知道的,但荒原的贫瘠....不由得感慨不愧是能将不毛之地改造成荒原的种族。“这部分人口吃的肉已经算完了,我们接着算他们吃的粮食,我不想区分龙伯和人族了,太麻烦了,就当每个人日食粮食三斤好,粮食从各地运到城邑里也是有损耗的不是吗?就算在里头了。如此一来,两百六十万人口每日消耗的粮食....” “七百八十万斤,两千九百零一兆六十万斤。” “抹掉零头,两千九百兆,粮食不比肉,这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人可以不吃肉,却不能不吃粮食。”辛筝想了想,道。“存粮的话,至少也得够所有人口吃一年,那就是五千八百兆,凑个整,六千兆斤。” 辛筝一边写一边对安澜道:“粮食的亩产,按着我们辛国的大亩来算好了,我比较习惯这个,牛行两百四十步为一亩。粮食有很多种类,不过最为主要的便是粟麦,其次是各种杂粮。” 辛筝将粟麦与各种杂粮的亩产在新的简牍上列了出来,最终道:“我们取个中间值,亩产一石,也就是一百二十斤。这样的话,需要五千万亩,方圆十里为一成,一成地是.....” “三万七千五百亩,五千万亩约为一千三百三十三成。” “凑个整,一千四百成,也就是十四同地。”辛筝继续计算。“一个人一年打理的土地,有耕牛有趁手的工具,集体耕作,如此平均算下来,算作二十五亩好了,你需要两千五百万人口耕作土地。” 安澜再小也觉得不对。“两百六十万人口尚且需要十倍的人口耕作土地,那么两千五百万人口又需要多少人养牲畜、纺织裁衣与种地?” 辛筝道:“你可以降低两千五百万人口的生活水平,比如吃草,饿不死就行。” 安澜闻言不由陷入犹豫。“那不太好吧,别人吃肉喝酒,他们吃草,会造反的吧?” 龙伯历史上不能让平民过得好而被推翻的统治者真心不少。 辛筝道:“那是肯定的。”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安澜瞅了瞅辛筝。“你有别的法子?” “我只是有一些思路。”辛筝道。 安澜道:“我想听。” “那我说给你听。”辛筝道。“先说土地,根据历史记载,帝国最早期时,亩产也就二十余斤,但现在是一百二十斤。” 安澜顺懂。“增加土地的亩产?” 辛筝点头。“若亩产不是一百二十斤,而是一千两百斤,虽然听着不太可能,但你得考虑一下,对于帝国早期的人族而言,亩产能够达到一百二十斤也同样跟做梦一样,但对于我们而言,亩产百二十斤是做梦吗?” 安澜摇头。“不是,是现实。” “所以,我相信亩产是可以达到一千两百斤,一万两千斤的,现在做不到不代表以后做不到,我们已经创造过奇迹了,怎么就不能再创造一次?”辛筝问。“告诉我,你觉得能不能再创造奇迹?” 安澜用力点头:“能!” “然后是一个人如今只能打理二十几亩地,但在犁和耕畜出现之前,一个人能够打理的土地更少,有了犁和耕畜,一天耕作的土地是过去的数倍,这同样也是奇迹。”辛筝问:“既然有此先例,难道以后就不能创造出可以让一个人打理一百亩甚至一千亩地的工具?” 安澜不假思索的道:“一定能!” “衣食住行,不能只顾着食,还有衣、住和行....” 辛筝越说自己也跟着越兴奋,兴奋过头的结果便是三个本来没打算熬夜的人一直算到了第翌日中午总算就衣食住行有了个大概的数。 按着安澜的生活标准,除了农作物产量与配套的工具革新外还有大量的技术需要发展,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需要一个人口至少超过三万万的帝国。 算完时,整个屋子已堆满简牍,辛筝在最后一卷简牍上写下了三万万人口。 君离道:“可是,龙伯的人口有超过一千万吗?” 安澜抿了抿唇,回答:“超过了。” 堪堪超过,离两万万还差得远呢。 辛筝见了安澜一言难尽的小表情,很想问问超过多少这种问题,但考虑一下后果还是忍住了。“龙伯虽然没这么多人口,人族好像有。” 元洲诸族,人口最多的就是人族了,也是唯一一个人口基数超过三万万的族群。 安澜道:“但你们并未建立起那样的城邑,而且你们超过九成的人口都吃不饱饭。” “不是超过九成。”辛筝纠正道。 安澜不解,这些日子见得穷苦人还不够多? 辛筝道:“是超过九成九的人口都吃不饱。” 安澜惊讶的看着辛筝。 我捅你刀子的,你怎么还自己捅上了。 君离道:“只是现在而已,就像我们计算的,若农作物亩产与配套的工具得到革新,那么这个问题终有一日会解决。” 辛筝点头:“嗯。”最好是在她的统治下解决的,那样,哪怕是过去十万年,她也还会活着。 安澜闻言道:“我也一定会在有生之年建起一座容纳两百万人并且每个人都能过着有鱼有肉有蔬菜有粮食的生活的大城。” 辛筝点头。“我相信你。” 安澜闻言高兴道:“我也相信你能解决人族的温饱问题。” “那是自然。”辛筝下意识的回答,很快便反应过来自己这话暴露了自己对王座的野心,瞧着顶着黑眼圈兴奋过头的安澜,辛筝不确定对方回头是否能反应过来,哪怕反应不过来,她的从人们也会为她分析明白的。 思考了会,辛筝最终还是不打算做点什么,被人知道就被人知道了呗,终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心思。 而且,帝国有规矩,任了诸侯就不能参加王位的角逐。 她已是诸侯,理论上是没资格参加王位角逐的。 她要成为王,势必要打破诸多禁忌。 更直白点便是,她没有白帝的血统问题却需要同白帝一样的破局方式:揍翻所有人,绝对的武力面前,什么规矩都不是问题。 辛筝自问自己面对的压力不会比白帝大,至少她血统纯正,是纯血人族。 人族内部的血流成河是符合其它种族的利益的,包括龙伯。 辛筝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我要睡觉了,你们谁要还有精力就收拾一下东西,没精力就去睡觉,回头让仆人来收拾。” 安澜被辛筝的哈欠带着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君离道:“你们去睡吧,我来整理。” 辛筝无所谓的闭着眼睛打着哈欠往自己的卧室飘去。 安澜犹豫了下,终究还是困得不行,只能对君离道:“整理完了你别扔也别带走,我还想再看看,拿笔记下来,免得忘了。” 君离道:“那我将整理札记借你抄。” 安澜闻言忍不住想亲君离一口,凑近后看到君离脸上两天没洗的油垢后又退了回来。“谢谢君离兄。” 第374章 第三十九章安澜 第375章 第四十章少昊君离 简单的了解了一番后莫说君离,便是安澜都可以确定,这座医馆就别指望能赚一分钱。 所有的杂役全都是花钱雇的,一个奴隶都没有。 那些学徒倒是没有工钱,但有衣服,不知是出于辛筝的强迫症还是出于整齐的考虑,医馆的学徒都有校服,工作期间必须穿校服。 校服是一身便于行动的白色短褐。 良医们等级高点,穿的是一种介于短褐与深衣之间的改良服饰,同样是白色的。 每天都会检查医者们的衣服干净与否,如果不干净,必须马上换干净的,不然要受罚,手更是一天要洗好几回。 本来没洁癖,过上一段时间也后天性洁癖了。 待遇好还是其次,最花钱还是药材、 哪怕是普通的便宜药材,施的多了,积少成多,也不是小数目。 不过医馆倒不是收的所有药材都送给穷苦人了,医馆每天收的药材数量相当可观,哪怕赠医施药也用不完,但也不会在医馆存多久,其中大半在炮制好以后都会送走。 君离推测是送去辛原了,毕竟那里才是辛筝的大本营。 收的药材,培养的人才全都留不住,甘木医馆对其它医馆的竞争力几乎没有,几乎,不是完全还是因为良医每次给贵族出诊都能带回一笔丰厚的诊金。 这医馆现在都还没破产完全是靠上面每个月拨钱。 也不知辛筝从哪捞的如此多的钱。 这种医馆辛筝开的并非一座,而是很多大城邑里都开了一家,全都叫甘木医馆。 那些被调走的出师学徒都是去开分号了,大有所有城邑都开一家分号的意思。 君离不由陷入思考,却始终想不通辛筝这么铺医馆是图什么,纯粹的做好事?且不说那不是辛筝的性格,便是,这般烧钱,金山银山都不够听个响。 一直思考到用朝食也没想通。只能先搁置下。 因着君离与安澜到的时候医馆正好在准备朝食,虽非宰杀家禽的日子,但医馆还是咬牙宰了一只大公鸡炖了招待君离与安澜。 天不亮就出门的君离也没拒绝,但坚决的付了钱。 这医馆都开成这样了,他实在不忍心蹭便宜。 炖鸡里加了一些菜园子里种的香料,味道甚香,安澜就着半只鸡加一只鸡腿干掉了一大盆蒸饼,连汤都喝了两碗。 瞧得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这谁家孩子,一个人吃的抵得上两个大人的饭量了。 君离对安澜的胃口倒没多少惊讶的,虽然都是类人生物,但龙伯的胃和消化能力明显超过人族,尤其是胃容量。 没见安澜连鸡骨头都嚼碎了咽下一点不适都没有吗? 不同于人族嚼碎骨头咽下是因为太难得尝到点荤腥,骨头也是一种美味,龙伯嚼骨头纯粹是因为啃得动并且肠胃能够轻松消化。 吃饱的安澜又盛了第三碗鸡汤。“这鸡汤里加了什么调料?我总觉得味道有点熟悉。” “里面加了些我们自己种的香料,据说是望舒子从海外带回来的种子。”护卫道。 “望舒子?”安澜托着自己婴儿肥的小下巴道:“我好像听过,啊,想起来了,阿母说她在拘缨遇到一个叫望舒的人族,送给过她一些香料,回来后她拿来给我做了顿饭,羹汤的味道和今日的鸡汤一样鲜美香浓。” 君离怔了下。 老娘是巫咸殿仅次于巫咸的巫,他对望舒这个名字也有印象。 从安澜的口中可以判断拘缨国虽然位于荒原中部,但实际上大部分人口都在针叶森林里,不管是翻大雪山还是走东边的狭原,想抵达拘缨河谷都必须穿过大半个荒原。 有这能耐,又叫望舒,君离很难不产生联想。 问题是,人族的巫女跑到龙伯的地盘....听起来相处得还挺不错。 君离只能祈祷这任巫女与过去的巫女是一样的底线,不管内部怎么折腾都不会对外损及帝国利益。 “或许是同一个人。”君离随口道。“不管是穿越荒原还是出海都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安澜惊叹道:“如果是这样,那也太厉害了。” 君离想了想历代巫女的事迹,觉得还可以:“是啊,很厉害。你喜欢这些香料的话,一会走的时候向医馆买些种子,等到了蒲阪,你可以自己种点吃。” 安澜眼巴巴的瞅向护卫。 护卫道:“这些香料也不值多少钱,就是尝个味,贵人喜欢的话就送你好了。” 安澜摇头。“不行,阿母说我不能白拿别人的东西。” 安澜坚持付钱不然就不要了,护卫无奈答应,安澜这才继续喝汤。 见安澜饮了一碗又一碗鸡汤,君离吃完后也盛了一碗鸡汤。 炖鸡汤的时候并未撇去浮油,因而鸡汤格外的油腻,但加的香料很好的增添了鸡汤本身的味道,君离很快便饮了半碗,也终于看到了那位主事的良医。 与一名少年一同回来的,不过不太好判断俩人的关系,这俩还没进门就在吵架,一直吵到进门。 君离不想听也因为自己过于敏锐的听力听了个大概。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少年大抵是贵族出身,出身优渥,锦衣玉食,但又不是需要继承家业的长子。 为何不是长子? 少年想娶阿笙,他要是贵族长子是绝对不敢这么承诺的,他家人能打死他。贵贱通婚已经很犯忌讳了,还是长子娶一个平民,家族的颜面还要不要了? 当然,也不排除少年在骗阿笙。 辛筝满冀州溜达时给君离写过不少信聊遇到的奇葩,便有贵族骗那些有一定身份不可能给自己做妾或是没身份,但也不想做妾的少女会娶为妻,但吃干抹净后,想让贵族负责就只能答应做妾,不做妾的话就别指望人负责。 对此辛筝甚为自得在辛原制定的婚姻法。 结婚很简单,揣上户籍去户籍司登个记就行,手续费一枚铜锱。 一个口口声声说爱你要娶你的人连一枚铜锱都不愿意花,肯定是骗子,检验成本甚低。 哪怕原本有家族定的婚约什么的,更无妨。 在冀州,家族如果不认可,那婚约就不作数,但在辛原,小俩口揣上户籍去登记领个婚书,全家族承认与否无所谓,法律承认就行。而没有登记得到法律承认的婚事,哪怕家族承认也是无效。 哪个家族要敢说自己不承认的婚事,法律承认了也没用,该家族所有成员马上就能去矿山团聚。 自然,辛原的法律也不是适用于所有情况。 有往下骗少女的,也有往上骗的。 一些出身穷苦的男子仗着生得一张好看的脸去欺骗那些养在深闺不谙世事的贵族少女,或是有钱的少女妇人。在冀州,这些男子最多骗点钱,骗婚很难,哪怕是将人给拐走了,家族也能对外宣布这个女儿暴毙了,反正不会让人捞着好处。 在辛原的话,结婚成本太低,很容易发展成骗婚,而离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双方都在场并且心甘情愿签字画押,少一个都不作数。当然,其中一个实在想离也不是没办法,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另一个愿不愿意签字画押都无所谓了。 并且辛国的法律规定,若夫妻双方,一个在外工作,另一个在家照顾家庭,过了几年后想离婚,财产的处置是一个问题。 不同地方的做法不同,在冀州,离婚后妇人只能带走自己的嫁妆,若丈夫不愿还嫁妆的话,要回来的概率很低。 在辛国,离婚的话所有财产对半分,不想分也可以,辛筝参考羽族的法律提供了另一个选择:夫妻双方一起一个钱都别要,所有财产都给婚生子,这样谁也不用担心自己吃亏了,反正万贯家财最后都是要给孩子的,早给晚给都是给,不如早给。 如此一来无疑方便了骗子,只要骗到一个有钱人结了婚便能分到大笔钱财。不过话说回来,能够挣到引起骗子觊觎的家业,警惕心也不会低。 阿笙无疑属于有钱人,虽然医馆天天入不敷出,但她的医术每天都能带回不少收益。 大老远的,君离也没法判断俩人是哪种情况,但一个能够当上医馆主事者并且将医馆给管理得如此井井有条,经常给贵族治病搂钱没因为医闹莫名其妙丢了脑袋,阿笙显然不会是能被轻易骗到的人。 最多就是失个身,但骗子有生得难看的吗?谁吃亏还真不好说。 得知有客人后阿笙很快便将劝说自己嫁给他,以后锦衣玉食再也不用每天辛苦赚钱的少年给打发了,将药箧和今日赚的诊金放好便来见君离了。 比起留守的人,阿笙的警惕心明显高很多,哪怕检查过了印玺不是假的,也因为君离的身份继续保持警惕。 虽然都是风姓,但一个少昊氏一个辛氏,阿笙不认为君离与辛筝的利益会高度一致,甚至让后者轻易将如此重要的东西交给君离。 君离也没生气,阿笙要真一点警惕心都没有,那就证明辛筝的眼光也太瞎了。 虽然甘木医馆明显是准备开得到处都是,但轵邑是什么地方? 祖庙在这里,九方氏在这里,巫即殿在这里,能随便派个人负责此地的据点? “辛侯只是托我带一些书和画回来。”顿了顿,君离补充:“一共一千零九十二车。” 阿笙不由得为这个数量惊呆了,辛侯这是将西荒所有的书都给洗劫了吗? 君离很痛快的与恍恍惚惚的阿笙完成了交接。 医馆的人手与房间都不够,阿笙不得不在君离的建议下租了几十间货栈。 货栈是近些年出现的新兴行业,针对客户都是远行商。 商业很赚钱,而高收益背后是高风险。 来自于贵族的层层盘剥还是其次,最怕的就是被偷被抢以及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抄了所有货物。 最后一个属于无解,但中间两个还可以努力一下的。 商人为了安全,对于自己走商的路线相当精益求精,不是心腹基本不会知道全部路线,而每条路线上用来歇脚和藏货的地点更是机密中的机密。 问题是,除非是贵族氏族背景,说是商贾实为为贵族打理商贸的家奴,因为主子家大业大,能够将这种路线用出多种用处,不然普通商人搞这个实属无奈,为了货物的安全搞这么麻烦,成本大大增加,但不搞的话,本都得没了。 货栈的出现为非贵族家奴的商贾们大大的降低了走商的风险和成本。 货栈,顾名思义,存放货物的仓库,本来是叫货仓的,行商花一笔钱将货物存放在仓库里,仓库会保证货物的安全,被偷被抢了,双倍赔偿。 不过行商不放心,一定要跟自己的货睡在一起,货仓也因此被称之为货栈,最后货栈的名字也叫开了。 货栈存入的货物都会开一份证明的文件,价格根据货的价格和数量还有存的时间而定,越是珍贵的货物,收费越高,存得时间越长,收费同样越高。 如果到期没人来取,那么货栈还是会继续保存,但会从货物里扣一部分当做存放费用,如果一直没人来取,货物最后被扣干净。网首发 性质有点像传说中的宝库,但宝库存放珍宝,存放期特别的长,是为王侯公卿贵族们用来藏珍宝的神秘组织,存放期动辄数十年数百年。 货栈不同,远行商要赚钱就得及时脱手货物,不会存个百八十年,短则一两天,多则三五天就会来取。 无人知货栈的具体背景,但它的确做到了承诺,货栈里的货物绝对安全,哪怕是本地的诸侯公卿们想抢都只能遗憾的踢在铁板上,哪怕真的发生意外没了,双倍赔偿。 发现货栈真的可信后,大量的远行商开始与货栈合作,货栈也利用从远行商手中收到的租金大肆扩张,很快便从漓水下游扩散开来。除了羽族控制的底盘,货栈成功开遍了九州。 因为曾经出现过走水烧了客人货物的事情,货栈如今对于仓库的防火做得甚为好,安全、干净又不会走水,用来存放典籍倒是可以。 租金....阿笙掏钱时手都有点哆嗦,最后还是君离可能需要辛筝帮一些忙,就代为垫付了,让阿笙往上汇报时别忘了写进去。 阿笙:“....”突然觉得自己掏钱也不是也不行,总好过让辛侯不知道欠下什么人情。 然而,君离行动更快,取出信物给货栈的掌事瞅了瞅,掌事便离开了,一枚钱都没向君离要。 阿笙:“....” 她好像有点明白货栈的背景了。 货栈能开这么大,背景不可能不硬,她曾经怀疑过是否辛侯的产业,但想想辛侯目前为止干的事....必须是堪比摩云雪山规模的金山才能让辛侯这么挥霍。 货栈如今是日进斗金,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它前期的投入足够榨干任何一个大国的国库。 将典籍都给安置好了,君离牵着安澜在城中闲逛了起来。 既然将崽崽给带出来了,总不能办完事就往回走,怎么也得遛遛崽崽。 然而,轵邑离蒲阪与西荒的战场太近,民生凋敝,想买点好吃的零嘴,找了一圈就没找到几家。 即便是颇有特色的百家弟子论战,看多了也没什么特色了。 最后不待君离开口安澜便主动表示回去吧,没什么好逛的。 荒原都比这里热闹,至少还能看赛马看叼狼大会。 “君离兄长为何想让筝姐姐欠下你人情?”安澜道。“你不怕她不认账吗?” 欠人情成立的前提是另一方认账啊,但辛筝会认她自己都不知道的账吗? 君离摸了摸安澜发丝柔软的脑袋,笃定的道:“她会认的。” 安澜思考了一会儿,道:“如果是别人可能不好说,不过君离兄长和筝姐姐感情那么好,她对谁不认账也不会对你不认账。” 君离莞尔。“兕子可没那么温情脉脉,但我了解她。” 不论辛筝的心性多冷酷,他总能踩着她的软肋达成目的。 九阙山大祭,祭祀祖庙中所有为人族的发展立下过大功的先贤,安澜以太昊琰的重孙身份硬生生的挤进了与会名单,然而,有人费尽心思获得祭祀的资格,也有人自己放弃了祭祀的资格。 与会的冀州诸侯超过三分之二请求王杀了辛筝以平民愤,没来的也强烈表示,不杀辛筝,他们不会服王。 必须处死辛筝! 给辛侯筝的罪名是倒行逆施民怨沸腾等,但王仔细瞅了一遍诸侯们的上书,发现并没有什么实打实的罪行,最多就是一点无礼诸侯、欺男霸女什么的。 但下位者对上位者无礼才是无礼,上位者对下位者那不叫无礼,那叫应当的。 辛筝做为王的使者,哪怕无礼,只要不是杀了诸侯或是将诸侯的儿子或老爹给强了那就都不是事。 欺男霸女,且不说辛筝不可能这么无聊,即便会,上位者的事能叫欺男霸女? 哪个贵族没干过抢美人强女干美人的事?怎么到辛筝这就成罪不可赦了? 诸多罪名一个有说服力的都没有。 王都不知该说辛筝厉害还是诸侯们够执着。 他是不信辛筝真的安安分分没搞什么事的,真没搞事诸侯们也不会怨气这么大,但辛筝不管做了什么都必然做得无比高明,什么罪证都没留下。 贵族可以一言定氓庶罪名,不需要罪证,但要定同等地位甚至地位略高于自己的人的罪,就必须有实打实的铁证,不然公理道义还有什么意义? 王的回应是不杀,不仅不杀,他还将叫得最凶的那名诸侯给杀了,同时下令王师不走宁州西北的路线回蒲阪,改成横穿冀州至葛天国再经嘉水入沣水,从沣水盆地回到漓水,最后回到蒲阪。 那些没来参加大祭的诸侯全在王师的路线上。 怠慢先贤,无礼祭祀,其罪当诛。 同样在路线上的还有那些民乱得最厉害,暴/民将国君都给杀了的国族。 王对这些暴民也同样发出了檄文。 安澜不是很懂,平民因为快饿死而造反,王不是应该想办法弄到粮食来让平民生存下去吗? 安澜的疑惑最终在自家从人那里得到了解答。 王是为了夸耀武力。 冀州是最早礼崩乐坏的地方,一些诸侯强盛时甚至和王打过仗。 现在王师强盛,自然要向冀州的诸侯们亮一下肌肉,这是王伐那些明目张胆的表达不服的诸侯的原因。 讨伐暴民,王也不是所有流民都檄,他檄的是那几支干掉了国君的,这性质有点严重。 安澜不解:“人族历史上不是经常发生国人暴/动吗?” 从人解释道:“不一样的,国人暴/动很少会杀死国君,哪怕那很少的国君被杀,也并非氓庶所杀,而是公卿贵族所杀,国人只能驱逐而不能杀。国君死于公卿贵族之手和真的被氓庶给杀了性质是不同的,后者是大逆不道,王必须处理。” 有一个盗趾已经很损害帝国的权威了,盗趾干掉的公卿贵族多到没法数,国君亦是超过一打,再加上攻打蒲阪,累累罪行罄竹难书,也造就了他的醢刑。 若非极刑没法在一个人身上全都来一遍,盗趾死的时候绝对能将各种极刑都给体验一遍。 没人希望再出现一个盗趾。 听从人普及了下盗趾的事迹后,安澜道:“可我总觉得这种做法,以后会有更多的盗趾。” 平民因为吃不饱而造反在龙伯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过,但就没哪个王是如此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都是想办法弄粮食,哪有把吃不饱的人给杀了,粮食自然就够了的做法。 龙伯从人道:“人族人多。” 安澜思考了好一会儿,恍然。 虽然做法让龙伯无言,但王在点将方面却是很慎重,以荣君与君离为将,兵分两路,一路推了过去。 其中荣君负责的主要对象是不服的诸侯,君离负责的是流民,本来王的意思是反过来,但君离自请负责流民,王想了想这两位的能力不管面对诸侯还是流民都能解决,便允了。 诸侯们兵力少,但都是精锐,流民个体战力弱,但人多,动辄成千上万,时不时化整为零,远比前者麻烦。 因为君离是要去打仗,安澜暂时回到了王的身边,免得发生意外。 安澜对此甚为满意,在王的身边很容易得到前线的情况。 荣君字面意义上的一路横推过去的。 君离....很难判断他是打得容易还是打得难,说容易也容易,流民很容易就被他击溃了,但很快又会重新聚起来,充分诠释何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君离何时能解决流民无从判断,但安澜却可预测弹劾君离的奏章何时将王给埋了。 大军开拔,粮草不一定跟得上,毕竟是追着流民四处跑。 君离的解决方式甚为...与众不同。 在城邑与贵族被流民攻打时在门外同前者谈酬劳,同意给酬劳他便出手相救,不同意他就离开,避免叨扰。 到此为之还不算太过分,过分的在后面。 君离故意驱赶流民去攻城勒索粮食,让人甚为怀疑,这人是否和流民勾搭成奸了,否则怎么一前一后那么默契? 王将奏章全都给按了下来,说君离趁机勒索粮食他信,也很符合君离的心慈手软的心性,毕竟换个人的话可不会有君离那么温情脉脉,不给粮就直了当的屠城了,哪还会这么麻烦?可说君离与流民勾搭成奸他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信的。 不论流民曾经如何,沦落至此又是多么的可怜,当他们失去秩序,开始杀人,四处劫掠,制造更多的流民加入自己,粮食不够时以人为食,他们便已不能称之为人了。 君离是君子不是没有原则的烂好人,不会对一群野兽手下留情。 第376章 第四十一章望舒 第三次改造完成,恢复神智时望舒发现自己好不容易养回来的肉再次离自己而去,腹中饥火中烧,饿得看到石头都想流口水。 不是想流口水。 回过神来时望舒发现自己已经在啃石头了。 嘎嘣脆,味道还挺不错的,里头的物质成分很丰富,很有营养。 望舒:“....元?” “我在。” “我觉得,这石头味道不错。” “这座海岛是海底火山喷发形成的,火山岩里的物质成分很丰富,味道自然不错。” “人能啃石头?还能品尝出石头里有多少种物质?不同物质的味道如何?” “你为何会觉得你现在的身体还能称之为人?我可是照着我的需求来改造的。” 望舒懂了。 元是什么? 神话生物。 照着祂的需求改造,每一次改造后这身体与人的距离便远了一分,与神话生物的距离便近了一分。 望舒啃着石头莫名的想哭,然而,眼眶里没有任何液体流出。 若芕和圉知道她如今变成了如今的模样,怕是九泉之下会气得再死一次。 啃了百十斤石头后望舒终于勉强能控制自己饥火中烧的身体了,果断跳进了海里抓鱼。 虽非狗熊,但被改造后的身体却一点都不比狗熊逊色,尤其是在饥饿的驱使下游得比鱼还快,一爪子就是一条鱼,鳞片都不刮,一拳头砸鱼头上将鱼给砸死再生啃。 在将海岛周围的鱼都给啃干净后仍旧很饿,望舒瞅了眼海岛上的石头,努力的移开了目光。 她有点明白为何元让自己挑个没人的海岛进行第三次改造了。 若是在有人聚居的地方,怕是她醒来被饥饿控制,神智无法控制躯体的时候,出现在她视野里的人.... 暂时没了吃的,望舒随意的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抬头望天。 鲲鹏将自己扔下的这座海岛她只能判断在赤道附近,具体位置不清楚。 改造过去了多久更没法判断,赤道这条维度上的海岛普遍四季如春,哪怕想通过植物判断季节都做不到。 望舒对着星空心算了好一会终于判断出了大概的时间。 现在是冬季,大抵是元洲的仲冬之月。 如果自己的改造时间没有长达多年的话,那么现在就应该是亘白1119年仲冬。 半年没进食,无怪乎身体会这么饿。 望舒简单判断了下方向,确定了西是哪个方向后便起身去伐木。 “你在做什么?” “伐木啊。”望舒理所当然的回答。 “伐木做什么?” “造舟。”望舒回道。“我答应将鲲鹏借给辛侯三年,这三年不管想去哪都只能靠自己了。真有点不太习惯,这么多年不管去哪都习惯靠鲲鹏了,千里万里不过须臾之间。” “想法不错,我也不问你会不会造舟了,我就想说,你有这造舟的时间,游过去不是更快更省事?” “这是海洋。” “你的身体还是人?” 望舒被问到了,愣了下,过了一会儿,又重新举起斧头伐木。“元,你当年该不会因为身体改变了就慢慢的失去了凡人的生活习性吧?” “你是指哪方面?” “比如不像寻常人一般一日两餐也死不了,干脆就不吃了。” “还是有吃的。” “多久吃一次?” “百十年。” 望舒奇道:“我看你挺喜欢吃的,为何?” 元沉默了一会儿。“我并非一开始便不老不死的,炼出不死药之前我先研究出来的是长生药。” “历史记载你服的是长生不死药,也有记载长生药的,原以为是记载的用词问题,原来是两种?”不过想想也合理,哪有人一上来就能研制出不死药的?肯定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增加寿命,等寿命延长了,希望活得更久,这才开始图谋永生。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服下后,我从人生百载的短生种变成了寿可千载的长生者。” “听上去没什么问题。” “但我失去了味觉,也再不能食用正常的食物,只能用些汁水。” “你说的这个我感觉有点熟悉。”望舒思考了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为何觉得熟悉了。“帝国早期的先贤留下的传说里,有不少餐风饮露的。” “是啊。” 望舒读史时疑惑过白帝在最开始一无所有时是怎么说服那么多先民跟随她的,现在懂了。 不过,除了长生什么都不保证的长生药。 无怪乎失传。 想了想,望舒换了个话题。“你死的时候多久没睡觉了?” “你问的是社会性死亡的那场葬礼还是生理死亡的那团高浓原子汤?” “前者吧。” “三千年还是四千年,具体的记不清了。” 望舒:“....” 自己虽然也经常十天半个月不睡觉,但那是为了整理自己学的知识、看的书,只恨时间太少,元绝不会也是恨时间太少就不睡了。 “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幼时每次要睡觉时,阿母都会坐在我的床头给我讲故事将我哄睡着了才走。”望舒道。 “你母亲很爱你。” “我知道她很爱我。”望舒道。“后来有一次好奇的问她为何如此坚持,她告诉我,人在睡觉的时候是没有意识的,如果睡前没有觉得安心,很难真正的熟睡,容易因为对熟睡时的未知而害怕,从而睡不好,甚至做噩梦。每天哄我睡着,第二天清晨确保我能看到她与阿父任何一个人,我会睡得格外的安心,香甜。” “给予安全感的仪式。”曾经兼任神棍的元瞬间便点出了核心重点。 “是的,仪式。”望舒点头。“生活需要仪式,没有了生活的仪式,生活将枯燥乏味,如同死水,做人也需要仪式,没有了做人的仪式,终有一日会忘了自己是一个人。” 元沉默。 一些久远的记忆片段自记忆宫殿的底层翻涌了出来。 元没再出声,望舒便继续专心伐木,将两人合抱的巨木放倒。 造船的木料砍伐后还要晾很久直到里头的水分都晒干,不然船用不了多久,但望舒只是想过个海,不打算用个几十年,将巨木伐倒后飞快的削去枝干,再砍掉一部分主干上的树皮树干,弄出一个凹形来。 砍得差不多了,拾来枯枝落叶堆在凹型上,再以灵力弄出一团火烧树干,枯枝落叶烧完后继续用斧头凿一通,再烧再凿.... 望舒只用一天便造出了一艘独木舟,虽然树皮都没去掉,虽然船身的水分都没晒干,但扔水里肯定不会沉。 用古树的一根树枝做了个简易木桨后望舒便将独木舟推进了海里。 “祝你运气好,离陆地不远。”元道。 不然望舒这船想平平安安的上岸委实是个问题。 “这船又不会沉,只要它不沉,我便一定能上岸。” 元无言以对。 确实不会沉,谁见过沉水里的木料? 用天然的树干制成的独木舟,根本没有缝隙,不怕进了水,照样漂浮水面。 “你挺有我年轻时的风采。”元道。 在祂还是她,还是一个年轻人时,天南海北四处走,类似的简单粗暴的法子没少用。 “你年轻时候?有点难以想象。”望舒道。“那得是,蛮荒纪元还是更久远的时代?” 帝国建立于蛮荒纪元最后一遂,而元那会儿长生不老很多年了。 “我跨越两个纪元只是正好正在蛮荒纪元末期,你莫不是以为我活过了整个蛮荒纪元?” “你认识的神话生物明显以万年为单位,我怀疑你不也很正常?” “我只一万多岁。” “蛮荒纪元末期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望舒好奇的问。“根据师姐的进化论,虽然是同一颗星球同一片大陆,但蛮荒纪元时的元洲风貌与如今的风貌理论上应该不一样。” “有一些差异,但也不是很大,如今有的动植物那会儿也有,那会儿有的很多动植物....这会儿已经没了。” “为什么?” “蛮荒纪元时最为常见的可不是如今的豺狼虎豹犀兕豨什么的,而是各种巨大无比的猛兽。”元想了想,给望舒举了个例子。“比如漓水,如今你在漓水能看到的最大的动物也不过两三丈的大鱼,就这还非常罕见。只有在一些大泽才可能看到,但在我年轻那会儿,漓水随处可见的是体长七八丈左右的鼍。” 望舒不由惊呆了,一些古老的传说里也不是没提到先贤诛杀巨兽,但,很多人都以为是假的,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巨兽,即便有,随处可见也未免太夸张了。 “巨鼍在那个时候也并非食物链顶端,还有很多比巨鼍更凶猛的巨兽。”元回答。“据说更古老的纪元里还有更大的巨兽,其中最大的一类是被称为恐龙的爬行动物。” 望舒怔了下,忍不住道:“我想象不了。” “我也想象不了。”元回答。 “我的意思是我连你那个时代的巨兽们都难以想象。”望舒道。“生存环境如此恶劣,智慧生物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因为我们有智慧。”元不假思索的回答。“有智慧可以创造工具,可以制造陷阱,可以制定战术,脑子好的物种,总归是能笑到最后的。” 望舒闻言不由赞同。“脑子好确实可以为所欲为。” 她和辛筝之间便是得益于自己的脑子好。 一边聊一边划,望舒用了三天终于看到了陆地,不过瞧沙滩后面郁郁葱葱的山林....望舒有点怀疑自己是否找错地方了。 不是说西方的四洲有文明.... 不,也不是所有地方都有文明。 西边的四块陆地有一块是没什么文明的——流洲。 不过流洲不是四洲最南的一块吗?哪怕是位于南极都不应该在赤道附近,那样的话四洲的总体形状就不是弓形,而是凹凸了。 弃舟上岸,望舒寻了大半天才寻到智慧生物的踪迹,沿着踪迹见到了异地的第一座城邑。 老实说,不是被改造后更加敏锐的五感告诉她远方有大量的智慧生物,她真的很难相信前方有一座城邑。 “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腹诽羽族植树造林的爱好了。”望舒发自肺腑的道。 人族修建城邑的地方,哪怕原本是郁郁葱葱的森林,随着城邑的修建与发展,森林化为阡陌良田是时间问题。 羽族就不。 羽族的习性是疆土扩张到哪里便将森林种植到哪里。 虽然蜜树因为蜜实是羽族主食的缘故是羽族种植最多的树木种类,但在羽族种植的树木总量里,蜜树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比例。 羽族种植蜜树却不是多多益善,而是计算着需求种植适量的蜜树,保证食物充足又有足够的村存粮即可,剩下的土地全都种别的树。 甚至,哪怕是蜜树林,羽族也不会只种蜜树一种,而是会在里头夹杂别的树木。 原因的话是因为历史上的一场大瘟疫,不是感染动物的瘟疫,而是在蜜树林中爆发的瘟疫,大量的蜜树染病,导致了羽族第一王朝最著名的大/饥荒,羽族不得不砍掉了大量染病的蜜树,过了好几年苦日子。后来发现和别的树木混种的蜜树很少有染病的,便开始混种。 蜜树之外的树木种类羽族就种得没那么讲究了,当地的土壤种什么树木能活就种什么,一点都不挑。 也因着羽族这令元洲所有物种都无语的习性,导致明明第二王朝的龙伯是和人族高度相似的农耕文明,但第四王朝的人族却只能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龙伯王朝开垦的良田全都被羽族变成了森林,羽族第一王朝统治时也是整个元洲植被覆盖率最高的时候。 不能说羽族的这种习性不好,至少比起龙伯和人族,羽族就从来都不担心水土流失等问题,但爱护自然生态也要有个限度,到羽族这个境界无疑很操蛋。 然而,望舒突然发现,羽族竟然还是个正常物种。 至少羽族会扩张到哪里就将森林种植到哪里,会在城邑中遍植林木,但也没像望舒眼前的这座城邑一般。 林木的面积比屋舍更多,更奇葩的是屋舍高低错落,树顶、树干、树根....全都能找到。 高低错落也没什么。 羽族的城邑也同样因为依山而建高地错落,但羽族的后头还有两个字——有致。 这座城邑,望舒能够感觉一种凌乱又自然的美,一时间也不太好判断它是有致还是散乱。 城邑没有城墙,但种了一圈食人植物。 望舒瞅了瞅食人植物,最后还是入乡随俗的去找“城门”了。 城门就是个牌楼,写着几个字符,望舒估摸着是这座城邑的名字,但不认识,只能判断是无启的文字。 虽然通过疍族哪里得来的书认识了一些无启和古妖的文字,但要说认识了所有字就是扯淡,不过看到的字哪怕不认识也能判断是哪族的。 当然,不看牌楼也同样能判断,因为周围一圈全是跟看到了稀有生物似的无启。 望舒能理解行人看稀有生物的眼神。 她生得与这些无启明显有差异。 凭心而论,无启与人族的差异不大,至少比人族和长族的差异小,后者可是雌雄同体,无启和人族一样都是存在两种性别。 但只看外表的话,无启与人族更容易区分。 长族的黑发黑眸和人族很像的,而无启的头发虽然也是黑的,眼睛却是绿色的,仿佛草木一般的绿色。 看内里的话,反正望舒没见过别的智慧物种头发上能突然开花结果,然后那名无启身边的友人还顺手摘下果子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对身边友人打趣。 “虽然那女子生得很好看,但你也不能这么随便就一见钟情了吧?” 和疍族学过无启语言的望舒:“....” “这人的眼睛怎么是褐色的?好像不是无启,不过古妖的眼睛也不是褐色的呀。” “不是说疍族的商人发现了新大陆和新智慧物种吗?” “可那个新物种不是黑色眼睛吗?” “你看她的眼睛不是黑褐色的吗?只是比较浅,看着不像黑的。” “是吗?” “原来长族就是这个模样啊” “不是说长族是雌雄同体吗?难道她....这么一个美人,话说它雌雄同体的话,是喜欢母的还是公的?” “喜欢母的又如何喜欢公的又如何?” “若是喜欢母的,我就去追它。” “你别闹了,咱们和外族没法孕育后代的。” “那又如何?我死后我的心会和别的族人孕育后代。” “那她呢?她要怎么留下后代?” ..... 听着周遭人的议论,望舒:“....元,你以前....” “我只见过一只无启,在元洲见到的。” 没碰上这情况。 “元洲也有无启?”望舒大为惊奇,不过仔细回忆了下。“啊,我在羽族的史书里看到过一个关于绿色眼眸的奇人的记载,该不会就是无启吧?” “就是祂。” “西方四洲与元洲相隔岂止万里,一个无启怎能跑那么远?” “你说这个?祂从一开始就在元洲呗。” “无启也是元洲移民?” “不,无启应该是土著。” “可你刚才说?”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我听人说,这颗星球上的陆地是十五万年前是连成一片的,神木就一开始就在元洲与无启是西方大陆的原住民并不冲突。” “你口中的神木高寿?” “天知道。” “那好吧,我换个问题,既然十五万年前陆地是连在一起的,后来为何又分开了?哪怕是地质活动,这也未满太活跃了。”多动症都不带这么麻溜的。 “具体我也不清楚,只听人说那个时候发生了一场被称之为天崩地裂的天灾,整块大陆四分五裂,漂向地表各地,形成了十一洲。” “十一洲?”望舒诧异。“说多了吧?” “没说多,龙神和我说的就是十一洲。” 龙神? 龙族? 望舒委实佩服元曾经的足迹。 “那还有一洲呢?” “十万年前不知发生了何事,沉了。” 第377章 第四十二章望舒 迄今为止望舒见过的智慧物种种类也不少了,但论神奇,不算无形无相的无相以及鬼知道什么情况的神话,无启可以说是最神奇的。 文明已经发展到国家阶段,元洲有的很多东西,无启王朝自然也有。 望舒找到了一家食肆准备大啖,肚子好饿。 食肆的掌柜是个看上去三四岁的孩子,但身上的气质却一点都不像孩子,稚童的可爱与大人的老成糅合得天衣无缝,让望舒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小家伙的脸蛋。 在被望舒捏脸后掌柜捧着粉嫩的小脸惊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义正言辞的表示就算你生得很美你也不能随便非礼别人,老子三岁了。 望舒颇为茫然。 才三岁你不是孩子是什么? 掌柜的瞧了望舒一会儿,虽然不知道望舒是什么物种,但显然不是无启,便解释了下。 无启有十二次生命,出生即为一岁,之后每次死亡都代表长了一岁,他已经死过了两次了,自然是三岁。 望舒闻言顿时饭都不太想吃了。“死后的世界是怎样的?” 人族为何事死如事生? 不就是因为死后如何都是未知。 未知,所以恐惧,恐惧所以敬畏崇拜。 现在却有一个物种能够多次体验死亡,怎能不叫望舒好奇? 掌柜的大抵是见过世面的,知道别的种族对自己种族的好奇,便道:“虚无。” 望舒不解。 掌柜的解释道:“什么都没有,就仿佛睡了一觉,一夜无梦的那种。” “没有见到三途河?”望舒奇道。 根据巫宗历史上那位艺高人胆大,以活人之身跑幽冥溜达了一圈的巫女留下的游记记载,冥河三途奔流不息,带走无数的灵魂。 这位不作不死的巫女还在幽冥之地见到了许多死去的先贤,不过先贤们大多都记不清生前的事了,当他们完全遗忘生前的记忆时,灵魂会受到冥河的吸引跳进冥河被冥河带往来世。 不过很多灵魂根本就不会上岸,只有被三途河带到幽冥时还没完全忘了今生的灵魂才能自三途河中爬上岸,等待记忆完全消亡后再入冥河。 神话传说中生命生而知之,什么记得前世,全是扯淡。 冥河对任何灵魂都一视同仁,不忘干净就不能轮回。 哦,不,也许不是全都一视同仁。 至少那位巫女破例了。 生者不入幽冥,她一个大活人却入了幽冥,还活蹦乱跳的回来了。 掌柜的道:“没有,什么都没有。” 怎么会什么都没有? 望舒颇为讶异,是巫女记载有误还是掌柜的没说实话,或是他自己也不清楚什么情况? 元开口道:“无启是植物进化而来的智慧生物。” 望舒不解,知道啊,动物进化来的智慧生物身上如何能开花结果? 元组织了下词汇。“秋日时你在草原上放了一把火,所有的草都给烧了,你觉得,那些草,死了吗?” “自然没有,虽然地表上的部分烧光了,但植物最重要的根系仍旧在泥土中安然蛰伏着,待到来年春暖花开,须臾便会重新芳草萋萋。”说到这望舒瞬间便懂了。“植物自以为的死亡并非真正的死亡。” 不论看上去多像死亡,但那都不是真正的死亡。 但动物与智慧的物种差异很容易让前者以为无启拥有死而复生的能力。 可实际上,那不是。 对于植物而言,只要根系还延续着,地表的枝叶躯干都被砍了,迟早再长回来。 当然,植物终究不是无所不能,砍得次数多了,根系最终也会死去。 望舒与掌柜的又聊了会,对无启的死亡与新生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愈发确信自己的猜想。 那并非真正的死亡。 植物智慧物种不仅生与死迥异于动物智慧物种,饮食也与动物智慧物种所想的温和不同。 理论上植物只要有水、空气与阳光就能活,但进化出类人形的无启显然做不到靠光合作用维持生存。 无启也是需要饮食的,并不纯然的食素。 确切说,无启是杂食生物,蔬菜野果也吃,肉类也吃,后者吃得还挺多的。 主食是望舒曾经在疍族的船上吃到过的姜芋。 虽然是农作物,但姜芋与人族的五谷完全不是一个科目的植物。 姜芋虽然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但和竹子也是草却生得一点都不像草一样,姜芋也不像草本植物。 根茎发达,多分枝,块状;茎粗壮,高可达3米,龙伯草差不多就这高度了。 某种意义上这些长生种在作物培育上都挺令人刮目相看的。 龙伯的球葱与龙伯草,羽族的蜜树,长族的树薯,无启的姜芋。 乔木、灌木以及草本植物,凑得相当整齐。 姜芋的繁殖有两种,一种是种子,另一种是块茎繁殖,用小个块茎或大个块茎切成小块,每块留几个芽眼,然后埋于清砂土中催芽,约经半个月后,芽长至4-5厘米时定植。 产量非常可观,用处多多。 姜芋的块茎淀粉含量很高,可以蒸煮着吃,也可以加工程粉丝粉条,或是制作糕饼,晒干发酵后也可以酿酒。 望舒根据套到的情报算了算,出酒率比粮食高多了,而且酒糟也可以,不吃的话可以和姜芋杆一起做饲料喂家畜。 姜芋的块茎还可以炼糖,也同样比麦芽之类的炼糖出糖高。 花蒂可以做蔬菜食用,沸水焯后凉拌,或煮汤,或腌渍咸菜。 字面意义上的全身上下都有用,没有任何浪费。 望舒觉得无启的祖先当年选择培育农作物的植物母本时一定花了很多心思。 望舒点的大部分都是肉类,但食肆里能提供的蔬菜她也都点了。 蔬菜容易熟,上来得快,但蔬菜有一半是她不认识的,尝了尝,味道倒是颇为爽口,尤其是在她这一路上不知啃了多少生鱼生肉后,一分的爽口都能变成十分,何况味道本就不错。 再尝姜芋粉,望舒默了一瞬,又尝了尝饮品,最终换了元控制身体。 元慢条斯理的继续品尝。“我觉得味道还可以呀。” 虽然因为动物和植物生命的差异而导致口味也有点差异,但总体而言,这是美食。 “有点怪。” “你就是吃动物口味的饮食太久了不适应。”元道。 “说得好像你吃过植物口味的饮食。” “吃过啊,我不是说过我认识一只神话生物的无启吗?”元津津有味的嗦着粉。 肉食很快端了上来,是一大盘烤肉,元瞅了瞅,没认出是什么动物的肉,但看得出来用了不少调料,闻着就口水直流,元尝了一口,好吃,非常豪爽的让掌柜的再上五百份。 掌柜的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客人,我方才没听清,你说的是多少份?” “五百份。”元道。“吃完可能还会点。” 掌柜的瞅了瞅食案上的烤肉,陶盘上的烤肉分量很足,足有两斤,经常有客人吃不完打包带走。 掌柜的带笑的神情有一瞬的僵硬,旋即恢复了自然,微笑询问能否先付钱。 元问:“多少钱?” 掌柜的心算了下,很快给出了答复。“您这一桌一共十一枚若木钱,不过您还要五百份烤肉,一份烤肉七枚若木钱,五百份三千五百若木钱。” 元问:“我能先了解下你们的钱吗?” 掌柜的脾气很好的去柜台取了三枚钱。 无启的钱和元洲龙伯的圜钱很像,但龙伯的圜钱中间有个圆孔,无启的钱中间无孔,正反两面都有图案。 三枚钱是无启的三种钱币。 若木钱是铜钱,分量在两铢左右,一面是一株开门了美丽花朵的巨大树木,掌柜的介绍那是无启三大神木之一的若木,反面....元头回见到图案是一座城邑,或者说舆图也可以的钱。 一座中间是一道海峡,通过无数索桥相连的城邑。 掌柜的表示那是启都,无启王朝的都城,以及无启一族修建的第一座城邑。 再看另外两枚钱,都是两铢左右的重量,只是一枚是银币,一枚是金币,背面图案都是启都,只有正面图案不同,一个是寻木,另一个是建木。 望舒没听过若木,但她知道寻木和建木。 拘缨有一株寻木。 建木则是昔日羽族第一王朝的都城云梦城的圣树,现在只能云梦泽见到它留下的树根残骸。 掌柜的非常引以为豪的为元普及了下三神木的传说。 这三株神木是所有无启部族共同的图腾,也是无启崇拜的圣树。 古老的年月里,大地上有很多珍奇的树木,它们以三神木为首,后来三神木的女神觉得植物一生只能困在一个地方太闷了,便为万千奇木创造出了长腿的后代,那是无启的祖先。 元对望舒道:“可以信一半,无启的祖先肯定是植物,但除了寻木可以确定,另外两个是不是祖先就不确定了。” 望舒:“....为什么寻木是可以确定的?” “因为我认识的那只无启的神话生物形态便是一株寻木,当然,正常的寻木肯定不会是神话生物。”元解释道;“但,我们这些抄捷径的神话生物的神话形态多多少少都会与自己的生命信息有关,神木的生命信息里有寻木的生命信息,影响到了祂。” 望舒瞬间想起了元的神话形态。“那你的神话形态....你的祖先是蠕虫?” “你应该说,我的祖先在某一个阶段是蠕虫,以及,我的祖先也是你的祖先。”元道。 望舒:“....也可能是祖先之一。” 元:??? 望舒:“这颗星球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是智慧生物就不存在生/殖隔离。无启与人族之间想来也是,你怎么就能确定,别人的祖先不是你的祖先?” 元无法反驳。 就大荒智慧生物之间生/殖隔离完全喂狗的情况,真没人能拍着胸脯说自己的物种起源是一条单行线。 望舒想了想,又道:“不过也可能我们有共同的祖先,但在某个分岔路口,选择进化道路时分开了,有的变成了动物,有的演化成了植物,然后动物与植物又演化出了不同的智慧生物。不过这样的话,似乎也没法解释为何普通动物之间存在生/殖隔离。” 元随望舒去纠结进化论,掏出了一颗鸽蛋大的夜明珠。“算一下它值多少钱。” 掌柜的明确表示别玩我,这颗夜明珠一看就是上品,买下这座小镇都够了。更新最快的网 元顿时意识到无启王朝的经济民生挺发达的。 不够发达的话,奇珍再珍贵,购买力也就那样。 元只得将夜明珠收起,找了好一会儿才从手串空间里翻出一枚麟趾金 望舒离开元洲的时候为了腾空间装书,将空间里很多没什么用的东西都清给了辛筝,现在想从里头翻出点钱也不容易。 麟趾金是玉宫发行的,分量约莫五十铢,也被称之为五十铢金,在冀州是上层之间颇为流通的金币。 这枚麟趾金还是望舒被赶下台前准备发新一批麟趾金时先拿来给她看的样金。 事实证明,金银铜在这颗星球上是所有种族共同的硬通货....无相大概另当别论。 无相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定位为准神话生物了,虽然不如准神话生物强大,但杀死一个无相的难度比杀死一个真正的神话生物更难。 但这样一个种族也曾遭遇灭族之灾,从曾经遍布海洋统治海洋的海洋王朝之主变成了如今的珍稀品种。 无启的三种钱币之间有着严格的兑换比例。 一枚建木钱等于二十枚寻木钱,一枚钱等于二十枚若木钱。 三千多枚若木钱换成建木钱都不到九枚建木钱。 元让掌柜的先将麟趾金给收着,等她吃完再结账。 掌柜的觉得元再大胃王也不可能吃掉所有的钱,但元坚持,他也只能同意,甚至因为元给的钱足,他还坐了下来陪聊。 知道元想去启都游学,掌柜的非常热情的为元普及了很多启都的常识。 无启底子薄,王朝也是因为古妖南下催化出来的,因而哪怕看不惯古妖动辄毁林开荒的恶习,但无启王朝的统治者也还是捏着鼻子研究古妖帝国的文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古妖有八百年义务教育。 无启也跟着搞义务教育,当然,没古妖那么丧心病狂,一上来就是八百年。 一个无启的正常寿命也就两千多年,三分之一的寿命用来读书,族人受不了,国库也没那么多钱。 毕竟无启不是人口稀薄的古妖,做为一个人口没有一万万也有八千万的庞大王朝,真让每个族人都八百年义务教育,王朝肯定得崩。 因而无启搞的是六十年义务教育。 望舒:“....”六十年也够丧心病狂了。 无启的六十年义务教育被称之为小学。 好一会,望舒才道:“可我入城时并未看到学校。” 孩子都没看到几个,不是拖着鼻涕话都不怎么会说的真小孩便是眼前这种老瓜刷绿漆。 “这里是小地方,当然没有学校。”掌柜的道:“学校都在城里呢,孩子们月底才会回来,你现在能看到的,都是我这种。” 望舒好奇的问:“恕我冒昧,你们的外表和孩子差不多,如何判断是否真小孩?” “生命气息。”掌柜的的回答。“真正的孩子身上的生命气息格外的浓郁,像我这种的,因着死过几次了,是不如孩童那般蓬勃旺盛的。” 生命气息? 望舒也能感觉别人的生命气息,但那是被元给改造出来的,掌柜的却是天生的,许是因为植物智慧生命的缘故。 “原来是这样啊?真是神奇。”望舒惊叹道。 掌柜的不觉得有什么神奇的,所有人都是这样,不过对于望舒的惊叹还是有点小开心,无启就是这么与众不同,独一无二。 望舒一边啖着烤肉一边与掌柜的闲聊,很快便对启都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启都位于凤麟洲与聚窟洲的交界之处,一半是凤麟洲一半在聚窟洲。 凤麟洲与聚窟洲并非维度完全不相交的大陆,凤麟洲的南端与聚窟洲的北端有一部分是位于同一维度的,不仅位于同一维度,两块大陆之间还有着一段接壤的地方。 曾经接壤,如今不接壤了。 因着无启的疆域横跨两片大陆,无启王朝定都时最终选择了位于两块大陆接壤的启都,便于掌控南北疆域,但陆路不如水路方便,而且启都的船只只能走西边的航线,想去东海岸的话,要么向南取道聚窟洲与流洲之间的海峡,要么向北取道凤麟洲与玄洲之间的海峡,不管是向南还是向北都必须绕一块大陆一圈。 约莫一千五百年前,无启王朝,先王继位,勘测了下两块大陆接壤疆域的长度,也就三四百里,然后....耗费四十年挖了一条运河生生让凤麟洲与聚窟洲分了手。 如此一来,不论是北方还是南方的物资运到启都都容易了很多,启都很快成了西方四洲最繁华的城邑,人口超过三百万。 无启王朝最好的六座大学都在启都,无启王朝最大的国立图书馆也在启都。 几乎是听到最大的图书馆这个字眼望舒便决定,一定要去启都住几年。 第378章 第四十三章望舒 在掌柜的看怪物的目光终吃光了小镇上所有的肉食后望舒也将无启和古妖的情况给摸得差不多了。 虽然这两个种族曾经互掐千年,但仇恨....不太好说深还是不深。 望舒三十几年来的阅历,以及在玉宫时接受的教育都告诉她,不论一场战争扯的幌子多么的神经病,都别当真,那就是个幌子,战争如果打起来,必定是因为利益。 只是,做人怎能太过冷酷,将自己的残忍利益摆在明面上,将人才和民心给吓跑了怎么办?所以,一定要要扯一个过得去的幌子,粉饰一下。 但,士人择主,发现主公真是个君子的话,跳槽不带半点犹豫的,下限低点的话跳槽时顺手卖了前任都是很正常的事。 让望舒甚为无语。 彼此都知道都不是好货色,却还要惺惺作态,恶心不恶心? 然而,多年后跑到异国他乡,望舒发现,那些荒谬的幌子可能不全是借口。 至少无启与古妖充分诠释了一场战争的起因能多扯淡。 能,无关利益。 古妖当年南侵时本身并未想和无启打起来。 一是因为古妖自称见过一个和无启生得很像的奇人,无启的如同植物一般苍翠欲滴的绿色眸子委实太有辨识性。那个奇人对古妖有恩,古妖也不太好意思对恩人的种族做什么不好的事。 二是西方四洲实在是太大了,元洲大陆的面积约莫三万六千同,不算和南极冰原相连的长洲,元洲的面积是最大的,但元洲有一半是草原、雪山与冰原,剩下一半又生生将地表所有的地形给凑齐了,真正宜居的富饶平原占的比例相当小。 西方四洲加起来的总面积约五六万同,虽然地形也挺丰富的,但它大部分土地都位于低维度的温带和热带,平原众多,最重要的是人口少。 不管是哪个种族都吃不下所有的土地,哪怕几千年后的如今也是,流洲现在都还一片蛮荒呢,谁都想开发,但谁都没有人手,开发现有疆域的人手都不足。 古妖当年南下也是被小冰期给虐的,想在南方弄个应付小冰期的粮仓。 委实是没有打起来的必要。 三是古妖自身的问题,在故乡的时候和别的种族相处得太差,搞得天怒人怨,差点被人工灭绝。因而遇到新的智慧生物时,古妖的想法是换一种外交思路。 总结,古妖一开始的做法是在南方修建城邑,城邑修好以后古妖只要一半,剩下一半给无启。 不能说没有坏心,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古妖这种做法是想温和的吞并无启,将无启融进古妖。毕竟,古妖的人口是硬伤,而还处于原始部族时代的无启却有着数倍于古妖的人口。 但也不能说古妖这种做法没有善意,至少人看到文明发展得不如自己的物种时第一反应不是当野兽杀干净或是捕捉为奴。 而无启那会儿一直都以为天底下只自己一种智慧生物,再加上又是植物进化来的智慧生物,侵略性比动物进化来的智慧生物低(侵略性低和武力低是两回事,森林起家的智慧物种就没有武力低的),乍看到另一个智慧物种时只有新奇。 因而一开始这两个种族的接触还是很融洽的。 既然如此后来怎么打起来了? 请参考羽族与人族、龙伯之间最大也最不可调和的三观分歧。 你居然烧荒毁林?! 知不知道森林对环境的保护有多重要? 太可恶了! 具体过程有点乱,现在都还没人理清楚全过程,只知道一个觉得自己烧荒开垦田地没毛病,另一个觉得你居然烧毁森林太坏了。 最开始还只是言语纷争,后来,谁先忍不住动的手因为太乱也弄不清楚,最终的结果便是两个种族断断续续长达千年的战争。 直到古妖的农耕技术有了进步,不再毁林开荒,关系这才开始走向破冰。 也因为起因是森林,这场绵延千年的战争也被称之为森林之战。 战争结束,握手言和后两国民间的往来便越来越多,不论是古妖还是无启都寿命超长,年轻时都想到处走走看看,而它们十倍于人族的青春也足以让它们去到很远的地方,逛完了自己的地盘后跑到别国的地盘是不可避免的。 在启都有大量的古妖存在甚至定居,同样,古妖的都城有两河之城之称的新元城也有很多无启。 民间商贸往来非常频繁,无以计数的船只将北方的皮草、肉类、丝绸、茶叶运往南方,再将南方的生漆、木料、药材、麻、漆器等运上北方。 无启行政划分是郡、镇、村三级,望舒在掌柜的建议下找到了最近的郡城,将夜明珠给换成了无启的钱,却没听掌柜的坐船去启都,而是一路步行过去。 她上岸的地方是聚窟洲的祝余半岛,祝余半岛西北是隔着一道海湾的凤麟洲,一路往南,出了半岛便是启都所在的若木原。 一路步行,望舒将自己看到的所见所闻都写成了游记。 无启是杂食生物,姜芋说是主食只是因为它是无启食谱上分量最多的,其次是肉类,再次是蔬果,但不论是肉类还是蔬果的总比例是超过姜芋的,但这两者内部的种类更多,这便使得姜芋的比例显得很突出。 对此,望舒怀疑无启的植物祖宗其实是肉食植物。 望舒将无启的食谱给列了下来后发现这物种简直是百无禁忌吃嘛嘛香,也就连石头金属都能啃的神话生物能超过无启。 当然,食谱杂也说明了另一点,无启驯化的作物种类很丰富,不然就是想百无禁忌也得有达到百的食物种类可供选择。 不过最让望舒侧目的是无启的农耕。 热带的农作物本来就能一年至少三熟,无启为了减少对森林空间的挤压,愣是在自然基础上更进一步了。 许是因为祖先是植物的关系,无启一族的灵力偏木灵,比如加速植物的生长,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了亩产,便不需要开垦毁林造田了。 森林里的土地也没浪费,和羽族一样,无启都在森林里播散可以给土壤增肥的牧草种子,再于森林里半牧半饲各种草食牲畜。 充分利用现有土地,不挤压森林的生存空间。 不过对于森林的资源无启也没浪费,同样大力开发,而这种森林文明形态的最明显特征便是羽族境内的森林里有大量可以行船的河流水渠,无启则是将道路修到了森林里,便于将森林里开发的资源给运出去。 走在用十几二十几种材料砌成的道路上,道路两旁尽是郁郁葱葱的森林,若非脚底踩的道路,仿佛行走于千百年没有人烟的原始丛林里。 至于不时从林子里蹦出来的野兔野羊野鹿等生物,遇到人也不当回事。 望舒甚至遇到了一头体型惊人的巨熊,巨熊大抵是想打下牙祭,结果自然是变成了望舒的猎物。 “我完全能理解为何羽族那般生猛了。”望舒坐在巨熊的肚子上对元道。 元理所当然的道。“只有强者对弱者才存在爱护,弱者对强者的爱护是侮辱。若没有搞定森林众多毒虫猛兽的能耐,羽族有什么资格爱护森林?” 望舒点头,若连在森林里生存的能力都没有,天天被蹂/躏,谁会有精力爱护森林? 休息完了,巨熊还是得处理。 望舒将巨熊塞进了自己的手串里,又取出游记记下了今日的遭遇。 游记写完了又取出了原本的衣服。 人族的服饰与无启的服饰的风格差点不是一点两点,不管走哪,只要周围有人,回头率都是百分之两百。 在祝余郡城换了钱,望舒也顺便买了几身无启的衣服。 无启衣料以麻类为主,种植最广泛的是剑麻,其次是自北方玄洲传播过来的亚麻,剑麻的料子坚韧,亚麻的料子舒服透气,无启将多种麻料混纺做成的料子兼具坚韧与透气的优点,然再好的料子也禁不住望舒看到什么没见过的动植物时就钻进林子里,给动物绘画,给植物绘画再收集植物的种子。 麻衣损耗得太快,望舒也明白了过来为何历代巫女都喜欢穿冰蚕丝的衣服,哪怕因为料子太少,冰蚕丝只能用于礼服,也不介意拿十斤起步的礼服当常服穿。 每天换衣服实在是太烦了。 冰蚕服多好,一身衣服能穿千年——穿的人能否活千年是另一回事。 冬暖夏凉,水火不侵。 回头率很麻烦,但每天换衣服也很麻烦,两害相权取其轻。 望舒重新将冰蚕丝的衣服换上。 一边换衣服一边在脑子里与元聊天。 “这些天你看出了什么?” “我们共享五感,我能看到的也是你能看到的。”元道。 “那不如我说说我看到的,看你我谁关注到的地方多。” “好啊。” “西方四洲上的文明和元洲有关。”望舒道。“无启寸、尺、里、成、同、石、斤、两、锱铢度量衡和元洲各族是一致的,而无启这些度量衡是因为曾经与古妖的接触,吸收了古妖的度量衡体系。古妖的度量衡体系为何如此暂时还不能确定,但它们并非这片大陆上的原住民,并且古妖最早的都城名元,后来迁都了,也硬是将新都原本好好的名字改成了新元。” “还有呢?” “无启的郡名都是神话传说中的奇木异草。”望舒道。“这些日子我向遇到的无启都了解了下,无启王朝五十个郡的名字我全都听说过,年幼的时候阿母给我讲过一些神话传说,后来我长大了自己找书看也看过一些奇闻怪志。不过,这也可能是因为你说的,这颗星球上所有的大陆都是祖陆分裂而来,所有的物种都曾是邻居。虽然我很难想象,十一洲拼在一起的祖陆会有多广袤。”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目前为止她所知道的大陆哪个不是面积超过万同?其中光是元洲便有三四万同。 “我也想象不了,元洲一块大陆才五个种族就将狗脑子给掐出来了,祖陆怕不是天天脑浆四溅。”元叹了口气。“不说这个了,你还有什么发现?” “无启家家户户都有一些奇异的符纹装饰,我问过,他们的回答是那是世代流传下来的传统,在古妖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了传统,那些符号,寓意吉祥。”望舒忍不住叹道。“但你我在月光海域见过那枚蜃的蜃景,那个从天而降的羽族在自己身上刻的符号和无启的吉祥符纹很像,或者说,后者是前者艺术加工后的变形模样。” 望舒将衣服上的褶皱捋平。“羽族书写的文字,羽族自己完全没有印象,反倒被无启当成了吉祥的符号,这两个种族必定在更古老的年月里有过很深的交集,古妖并非无启接触过的第一个异族。” “人族也有可能。”元提示道。“在元洲各个种族的传说里有不少植物化身为人的怪诞传说,你不觉得这和无启很像?” 无启虽然已经不能算是植物了,但植物化身为人却是无启的演化史。 “无启也有巨人和矮人的传说。”望舒道。 “看来这渊源真的有点深。” “此话怎讲?” “祖陆分裂十五万年了。” 望舒瞬懂。 多深刻的记忆才能让一个族群在分手十五万年后还记得曾经的邻居们? 超忆症都没这么能耐。 反正望舒不能保证自己要能活到十五万年后还能不能记得十五万年前的人和事。 且行且停,最终出了祝余半岛。 祝余半岛的地形比若木原高出不少海拔,因而有不少发源祝余半岛的河流流入若木原,望舒在一处渡口坐上了前往启都的船。 船只顺流而下,望舒很快明白了为何这片平原被无启命名为若木原。 这片若水冲出的三角洲平原上种植着许多开满了红色花朵的高大树木,红色的花开得格外的绚丽,望舒辨识了下,又是不认识的植物,询问艄公,得知那是若木。 若木原。 长满若木的平原。 望舒沉默了一瞬。“祝余半岛有祝余草,若木原有若木,那别的郡....” 元说出了望舒的怀疑:“那些在元洲已经消亡的奇木,在这片陆地上,大概率还存在。” “可惜师姐没来,不然她一定会和财迷掉进金山里一样开心。”望舒忍不住道。 “她还是没来比较好,她要是来了,鬼知道会将这些本身就很奇异的植物给开发出什么稀奇古怪的用处来。” 开发资源的多种用处是好事,但前提是往造福人的方向发掘用处,不是往祸害的方向挖掘用处。 第379章 第四十四章望舒 启都以若木海峡为界,北边高,南边低。 一边是山,一边是平原。 据说非常古老的岁月里,这里本身就是海峡的,奈何若水自南向北而来注入海峡,泥沙淤积,一年又一年,生生将海峡给淤平了,不然没法解释为何平原的尽头陡然变成了高山。 王宫、显贵府邸以及许多官署便坐落于启都北边。 王宫便坐落于北岸最高的昆山上,也因此被称之为昆山宫。 无启王对着镜子看了又看,好一会才不舍将目光从镜子上挪开。“我可真美啊。” 周围的侍从:“....”还能忍,至少杀伤力比起和后在一块时弱多了。 揽镜自照了好一会后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无启王终于问:“青兕还没回来?” “回禀王,后还得明天才能回来。” 无启王顿时觉得生活少了点滋味,想去批公文,但当臣子的,逢年过节还有个假,而君王,一年除了过年几天就若木节能有一天假,无启王委实不想将这唯一属于自己的假期给花在工作上。 哪怕是过年那几年,她的生活也不可避免的围绕工作。 一年三百七十二天,就这么一天呀,还围绕着工作活动....太不甘心了。 思忖了片刻,无启王最终决定出去溜达溜达。 北城没什么好逛的,无启王直奔南城,打算到处看看后再去学宫找青兕。 因着是突然决定出门的,无启王思考了一会儿干脆纯粹漫无目的的闲逛了。 反正她才两岁,即便遇到刺客,并且倒霉的让刺客得手了,也还能复活。 一路不知不觉便走到了云来街,因着这一片商铺林立,客似云来,逛得久了自然也需要有个吃饭的地方,云来街的餐饮业也随之发展起来,一整条街全是食肆,隔着十里都能闻到千百佳肴汇聚的香味。 无启王准备随便吃点什么垫一下,然而,从人一连问了三家都卖光了。 无启王有点怀疑从人是否态度太不好,把人给惹恼了,宁愿不赚钱也不愿意卖,干脆自己去买。 还是没有。 “这位小妹,你就别问了,我们这几家都没了,你如果实在饿了的话,就往那边去,若去得快,或许还能赶上食物没被吃光。”掌柜的道。 无启王不解:“吃光了?哪来的商队人这么多?” 虽然君王为了安全不能四处蹦跶,但无启又不是只有一条命,堪称刺客的克星。 刺客追求的是一击必杀,但目标就不止一条命,死了也能再复活时。 刺客:日子没法过了。 因而比起北方的先知,无启的王相对来说生活轻松不少,闲暇时可以跑出宫来到处走走看看。更新最快的网 云来街区的食肆理论上是不可能被吃光的。 南方若水流域每年都有源源不断的菜蔬粮食运到下游,若木海峡两边是无边无际的海洋,每天都有无数渔民将当天捕捞的新鲜海鱼送到启都,北方古妖的牲畜亦一船一船的往南运。 其中有非常可观的比例最终是流入了云来街区的众多食肆的,尤其是海鱼,云来街区能够成为启都最兴旺的食肆区便在于它做的鱼类食物用的都是最新鲜的海鱼,便宜量大管饱。 莫说客商,便是来一支军队也不可能将运来街区的食肆给吃光。 “不是商队,是一个外来人,据说是新发现的那个叫长族的种族的人。”掌柜的道。“生得可真是美,感觉不比我们的王逊色。” 无启王:“不比....王逊色,怎么可能,王可是四洲第一的美人,怎么可能有人能与她比?” 掌柜的扎心道:“但长族并不在四洲。” 无启王:“....她在那边?” 掌柜的点头。 无启王抬脚便走,她倒要看看什么人能和她比美。 美人很美,但不是长族。 无启王隔着人群瞧着食肆里正对一条一丈长的海鱼大快朵颐的美人。 长族目前只直接与无启通商,倒不是不想和古妖通商,而是想和古妖通商就得继续往北,穿过大半个星球。 没办法,四洲以赤道为界,南北各两洲,古妖的地盘在玄洲和凤麟洲北部。 长族从长洲跑到流洲还得继续往北跑到聚窟洲才能见到无启,再往北跑,哪怕人有这个意思,船也不答应。 最终的结果便是无启王在聚窟洲的东南海岸划了一个郡做为通商口岸试水,若搞得好,以后再增添。 长族大部分跑到聚窟洲也就结束了,这也使得北边的无启大多没见过长族是什么模样。 黑发赤金眸是古妖。 黑发绿眸是无启。 黑灰色发眸是疍族。 黑发黑眸是长族。 美人身上鱼鳃和蹼,自然不会被错认为疍族,却可能被当成没见过的长族。 无启王却是见过长族的。 长族的王派了使节给她送了国书,她记得那些长族的模样。 雌雄莫辨。 正在吃鱼的美人却有着很容易分辨的特征,不难看出她的性别。 又是一个陌生的种族吗? 怪哉。 以前近万年就遇到了两个种族,如今其它种族却一个接一个的找上门来。 无启王的注意力终于从美人那异常瑰丽的容貌上挪开,脑子里思索起又一个种族的出现会带来怎样的变化。 无启王瞧了两眼,最终转身离开了。 大啖海鱼的望舒浑然未觉,第三次改造至今,她的肚子就无时无刻不是在叫嚣着饿,怎么吃都吃不饱,也没长什么肉。 请求进入学宫被拒绝后望舒便知道一般法子没法进无启的大学了。 也能理解。 高等学府怎么可能让一个异族人进去随便溜达。 在找无启王与先解决下肚子问题,望舒思考了下最终选择前者,骨瘦如柴的形象见人委实不太好。 哪怕她的颜值非常高,哪怕骨瘦如柴也还是美人,但她并无减肥爱好,比起瘦骨嶙峋,她还是喜欢自己骨肉匀称的形象。 每天扫荡所有食肆,吃下山一般的食物,这段时间望舒感受到的目光太多,包括打量的目光,若每一道都要留意下,不论是望舒还是元都不用过日子了,且无启王的目光又不带半点恶意,自然被完全忽略了。 干掉了海鱼后望舒继续扫荡云来街的美食,一颗又一颗的珍珠、月光明珠撒出。 直到将一瓮用千年老鳖熬的浓汤给饮尽,望舒终于有了吃饱的感觉,下意识回想了下自己花了多少钱,忍不住问元:“我这次吃得真多。” “每一次改造耗费的能量都会更多,当然,你的身体里能够储存的能量也会更多。举个例子的话,一个普通人跑个二三十里便会因为体力耗尽而累趴下,你如今在吃饱后,身体的能量可供你一口气跑出三千里也脸不红气不喘,不信的话可以试试。” 望舒不假思索的拒绝。“不要。” 吃饱了撑的也没必要干这种浪费时间的无聊事。 “随你,不过你现在吃饱了,是不是该换我吃了?”元问。 “这些天你不也在吃?”望舒道。 “但那为了补充你身体所需的能量而吃,是为了你在吃,不是为我自己吃。” 望舒哦了声,将身体交给了元。 一口气吃了一个月的肉类食物,元瞅着一案油汪汪的肉食便想吐,让伙计都给撤了换成一桌瓜果蔬菜。 启都不仅肉食丰富,瓜果蔬菜也同样丰富,元让食肆各种瓜果蔬菜全都上一盆,食肆和她也是熟人了,知道元的食量大,便真的所有种类的瓜果蔬菜都上了一大盆。 其中一半是元洲没见过的,但味道都很不错。 元尝了一口自己最喜欢的辣角,比起元洲的辛辣之物,这种名唤辣角的红色果实无疑更辣,几口下去,浑身冒汗,虽然祂不会冒汗,但还是觉得很好吃,自从尝了第一口辣角后,饭食里不加点辣角便仿佛没有灵魂。 嚼了连根腌辣角后元又尝了一口同样是元洲没有的菘菜,好吃。 “菘菜,姜芋,甘蓝,小葱,茄子,菠菜,莴苣,这些都得想办法收集足够的种子。”望舒在脑子里道。 元瞅了眼上来就没动过一口的苦瓜。“苦瓜的种子也要。” 望舒不解。“你不是不喜欢苦瓜吗?” 尝过一口后便拒绝再尝第二口。 “我不喜欢不代表我不喜欢看别人吃这个呀。”元笑吟吟道。“幸福啊,就是对比出来的,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快乐尤其是快乐,一份自己的,一份别人的,双份快乐。” 望舒:“....你高兴就好。” “你难道不觉得看别人吃苦瓜很有趣?”元反问。 望舒想像了下,比如青婧啃苦瓜。“有。” “那不就是了,苦瓜必须在元洲推广开来。”元斩钉截铁的道。 望舒忍不住同情元洲的人们,不过很快又觉得好像不应该同情,苦瓜是苦了点,但产量很可观,这年头能吃上饭就不错了,几个人会嫌弃食物味道不好吃? 除非哪天所有人都能吃上饱饭了,不然有没有得吃才是最重要的。 元一边吃菜啖辣角一边建议道:“西瓜也得带,这种作物据说在沙土也能活,还有柰,他们口中的苹果,虽然是水果,但产量高,晒干后可以储存很久,是无启仅次于姜芋的主食。” 望舒道:“还有葡萄,酸酸甜甜的很好吃,不挑土壤,产量也很高,还可以酿酒。元洲酿酒不是粮食酿酒便是乳酒,后者还好,本身也是充饥的食物,但粮食酿酒只会导致大量的粮食被消耗。但禁酒....神祇都数不清帝国禁酒令下了多少回了,屡禁不止,每次没多久就会迫于压力不得不撤掉禁酒令。也不知酒有什么魅力,让那么多人宁愿浪费粮食饿肚子也不肯放弃。” “生活太艰难,麻痹自己呗。”元回道。“喝醉了,意识不清,什么都不知道,自然就没了烦恼。” “那麻沸散不是更有效?” “但麻沸散用多了神经真的会出问题的。”元道。 “喝酒难道不会?” “会,但不会有麻沸散见效快。” 望舒生生给噎住了。 这是求死欲还是求死欲? 麻沸散用多了有后遗症,喝酒也一样有啊。 元继续道:“不过你想的,用葡萄酒代替粮食酒的思路倒是挺不错的,可行性比禁酒令高多了。” 望舒道:“既然死活不肯离开酒,也只能想办法找个不耗粮食的代替品。对了,还有糖,但无启的糖既非饴糖,也非柘糖,我打探过,无启提炼糖用的原材料是一种叫甜叶菊的植物。虽然元洲现在已有了黑皮柘和饴糖,而且黑皮柘很甜,出糖很高,但糖是动物永远无法拒绝的好物,炼糖的原材自然也多多益善,或许能将糖价给降下来。不然吃一口跟啃金子似的,谁吃得起?还有古妖的枫糖,据说是从枫树上采割的,虽然很难想像枫树上能够采割出糖,但这也侧面说明古妖炼糖的原材料取自于一种乔木,等将启都的书都给看了,我们就北上去玄洲....你怎么不吭声了?” 元咽下嘴里的辣角。“感觉你变了很多。” “什么?” “你以前虽然也思考这些东西,但都只是复仇的闲暇时才会思考这些改善民生的东西,不像现在,你将大量的精力放在了思考如何改善民生上。”元奇道。“你为何对那个孩子如此有信心?她可是和好人一点都不沾边,唯利是图,利益至上。只要有足够的利益,我相信她连生身父母都卖个好价格。” “我知道,所以我才相信她。”望舒道。“因为善良而做好事的人,很容易被现实的冰冷熄灭热血,但唯利是图的冷血者却不会,他们会在认定目标后坚定不移的往前走,虽然那个目标不一定是人/干事。” 比如她的师姐,谁也不能说青婧的追求不伟大,但谁也不能说青婧的所作所为有哪件干的是人/事。 望舒道:“兕子,她的目光太过长远,这份长远的目光使得她明明是个可鄙的唯利是图的冷血者,却无比的伟大,也让她不似师姐那般可怕。她利益至上,只要利益足够,她可以付出任何东西,包括豪赌自己的生命,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公平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元总结道。 无情冷血的人很多,但能够冷血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境界却少得可怜。 大部分人的无情冷血都只是对别人的无情冷血,本质目的是为了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而辛筝....不能说她不是为了自己,辛筝是自私的,她所做的一切,出发点都是为了自己,这世上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子自私的人了,但凡事就怕极致。 自私的极致是无私。 望舒想了想,赞同。“是这个味道。她不仁,所以她不会因为任何世俗的仁义道德停下脚步。既然她认为我的价值胜过我那些仇家,那么她便会为了得到我的忠诚而倾尽全力完成我的夙愿,哪怕这个愿望是让她背上赫胥国的屠国之仇,与无数王侯公卿为敌。” 顿了顿,望舒叹道:“我这一生,头一次有人单纯的只是因为我这个人而觉得我无价宝。” 她的祖母是奴隶,奴隶的血统....反正她很小的时候没少被无知的孩童骂奴子,而那些孩童是哪里学来的奴子这个词,用膝盖想也知道。 这些事她并未告诉自己的父母,甚至自己都没放心上。 母亲教给她的生活态度从来都是自己最重要,为自己活,别人的目光不需要在意,因为人生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 最重要的是精力和时间用来学习和搞研究都已经很不够了,哪还有精力和时间分给无聊的人和事? 后来遇到盗趾,她对奴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开始思考幼时的一些事,别人没骂错,她的确是奴隶的后代,但那又如何? 有奴隶的血统很可耻吗? 真正可耻的难道不应该是制造出了奴隶这一可悲群体的世道? 她为什么要觉得可耻? 该可耻的是那些鄙视自己血统的人才对。 哪怕是荒诞般的成了高贵的巫子,神祇行走在人间的化身,众生皆要跪拜她,再无人提及她出身的那些年月,坐在神权的王座上,她却一点真情实感都没有。 权力很美好,但不真实。 芸芸众生的跪拜不是因为她这个人,而是因为那荒诞的随缘遴选机制,望舒相信,哪怕那套机制遴选出的一条狗,众生都会跪拜,和跪自己一样标准。 元道:“所以她以后一定会是人族的王。” 祂想不出,有什么人能够在王位的角逐中赢那样一个人。 第380章 第四十五章元 比元花里胡哨的原始人审美更辣眼的是什么? 望舒的答案是:一只孔雀加一只舔狗。 现任无启王是第四任,无启的社会形态和人族相似而又不相似,无启并不存在世袭的诸侯,曾经有过类似的,毕竟这是一个部落联盟转型而来的国家,建立早期时那些酋长哪怕没了酋长的名义也仍旧保留着酋长的实权,可以说是无冕诸侯了。 第一任王一辈子都在和古妖撕,没空理会这些内部问题。 第二任无启王因为和北方握手言和了,便有了精力处理内部问题,将地方的权力一点点收了回来,变成了设置官吏。不过地方官吏的权力仍旧很大,倒不是无启王不想削弱地方官吏的权力,但无启王朝的疆域比起元洲的人族王朝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这比之人族王朝有过之而不及的疆域上生活的无启都没超过一万万。 人族有三五万万人口尚且诸侯林立,何况无启。 哪怕想搞高度集权,也得考虑现实。 能把诸侯给掐死在萌芽中已经很不容易了。 前两任将能干的事给干完了,现任的王继位后便没有创造功绩的机会,当然,也不排除她是亲政没多久,还在集权中。 无启和长族一样,子嗣都是诞生于父母死后。 不同的是无启有婚姻关系。 大抵是无启繁育后代的方式太特别,也造就了无启不同的是继承制。 夫妻中一方死了,它所留下的财产土地等会有一半由还活着的配偶来继承,剩下一半则由子女均分。 还活着的那个在死后,从亡夫/妻那继承的财产由配偶的亲生子女均分,而属于它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由双方的子女共同均分。同时,它养大的孩子会自动成为它死后诞生的亲生子女的监护人。 更通俗点就是,一个人的遗产,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并且分到最多的财产。 不过财产土地可以这么搞,王位显然不能,王位若这么继承那得天下大乱。 因此后的子孙没有王位继承权,但前前任王死后他的后继承到了先王除王位以及和王位绑定的一些土地外的八成财产,并且在先王死后继任为第三任王后,后继承了和王位绑定的那些土地,不过不能传给子孙,而先王的子嗣成为了储君,成年后共分先王剩下的两成财产,在后死后共分属于后的半数财产(继承自先王的财产不在其中)。 不过第三任王和先王的年纪差不了多少,因而虽然自身得以继位了,但也没在位多少年就去了,属于过度。 第四任王,即眼前这只孔雀。 在位也有三四十年了,堪堪将权力给收回。 仅从这方面可以看出,她也不差,但不差和不挑战人的忍耐力是两回事。 无启王是一个绝顶的美人,望舒见过诸多美色,单论皮相的话,还真没人能比自己的皮囊更出色。 不考虑气质的话,无启王是元与望舒见到的所有美人中唯一一个能在皮相上和望舒媲美的。 即便是考虑气质的加成,能够单凭自身盖过如此姝色的人也没几个,更别说无启王的气质还不差。 毫无疑问,无启王有自恋的本钱。 但,能够自恋到整个王朝人尽皆知的,这是唯一一位。 事例一,无启王朝并没有单身税之类的东西,人族弄这东西是为了催生,但无启繁育后代和配偶无关,自然不会有人这么无聊颁布单身税政策,连催生政策都没有。但无启的王还是有必要成婚的,为了权力的平稳过渡。 没办法,谁让王储要到王死了以后才能出生,等王储从地里种出来时,先王都已经不是凉了,而是化为枯骨。 再等王储成年.... 这么长的时间总不能让王朝运行停滞,就算是储君,脸也不能这么大。 在经过第一任无启王不婚留下的烂摊子后,结婚便从无启王的纯粹个人问题变成了为王者的义务。 不过和人族不同,人族的王侯们结婚是奔着后代去的,只要满足血统高贵和有生育能力这两点就行,无启王结婚为的不是后代,而是名义上的后,实际上的储君。 奔着后代去的人族联姻尚且是两个家族的事,何况无启这种后等于储君的,那就更不可能只是不关乎他人只关乎自己的事了。 不过,无启王是一定要结婚的,却不强求一成年就结婚,反正死之前把婚给结了就行。 在无启王成年时,大臣本着虽然你暂时可以不结婚,但我不能不提的态度同无启王提了提,问无启王对择偶有没有什么要求。 无启王答曰:和我一样美。 大臣:....现实点。 哪怕受不了无启王的自恋,但也没人能找出一个美得可以治治无启王的人。 无启王:我就知道我是这么天生丽质,美艳绝伦,无人能及.... 大臣:.... 无启王:爱卿,难道我不美吗? 大臣(求生欲爆棚):....美,王之美...(省略百余字的溢美)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王多了,什么奇葩都有,但要求臣子称赞自己生得美的奇葩,望舒只知道这么一只。 事例二,无启王的婚事最后所有人都放弃了,这只孔雀只爱自己,镜子里的她若能爬出来,保准能凑一对。问题是镜子里的孔雀不会走出来,那就只能指望孔雀十一二岁时为了王朝需要而捏着鼻子凑合着立一位后。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无启王没等到十一二岁,她两岁便成婚了。 后是个美人,但和王不能比。 王视察学宫时后对王一见钟情,追求王。 王表示:她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不可能让一个学渣当自己的后。 是的,后在那会儿还是个学渣。 之后,后用了十年的时间头悬梁锥刺股补上了落后几十年的功课,冠绝启都诸学宫,再次出现在了王的面前。 王最终力排众议立了后,有情人忠诚眷属。 很浪漫的爱情传说。 望舒乍听的时候觉得哪怕背后有什么政治和利益的考量与交换,能够十年学完几十年要学的东西,从学渣进化为学霸,这俩人之间应该多少有点感情。 现在..... 元:“一只孔雀加一只颜狗。” 望舒无法反驳,也不想反驳。 在云来街填饱肚子回到逆旅没多久无启王的传召便来了,让她翌日进宫见王。 正好望舒也想见无启王,第二天便进宫了,呈上了和辛筝分手时让辛筝写的国书。 无启王大概也没想到这世上会有只有一个人的使节,懵着脸接过了国书。 国书用两种语言写的。 一种是元洲人族的王畿文字,一种是望舒翻译的无启文字。 前面一大段是溢美的官面客套话,后面才是干货。 希望与无启建立邦交和商贸,希望允许望舒在无启的都城读书学习,以及交易农作物种子。 农作物种子和产量另外列了个清单。 无启王自恋归自恋,但做为王的基本素养还是有的,很快就拿起最重要的农作物清单看了起来。 因着西方四洲与元洲相隔数万里,辛筝也不怕西边的种族发动跨海战争,因而清单内容很丰富,元洲有的,以及望舒从别的洲收集的,全都列在了清单上,总有无启用得上的。 确实有无启用得上的。 无启的疆域集中在热带,四季如春,只要不是太怕热的作物,基本都能在无启的国土上生存。 无启又不想走毁林造田的路线,哪怕坐拥万里河山,国土辽阔到地广人稀,但一直走的是精细路线,用最少的土地养活最多的人口,不挤压森林的生存空间。 哪怕在森林里搞半牧半饲,也没滥砍滥伐,而是将牧草的种子撒在森林里,让牧草成为森林生态的一部分。 看完了,无启王询问望舒想要什么作物种子。 她已经查过了,望舒是从祝余半岛一路溜达过来的,在启都呆了也有小一个月了,或者说胡吃海喝了小一个月,估计比一个土生土长的无启更了解无启有哪些农作物。 望舒确实已经心里有数,将自己连夜写下的农作物清单呈给无启王。 无启王瞅了瞅,无启王朝有的农作物这上面基本都有,甚至还有不少奇木异草。 “你想要的和你能提供我们的未免不对等。”无启王道。 望舒能提供的单子也就一尺来长,想要的确将近两尺了。 望舒眨了眨眼。 元道:“她想要更多,是个贪心又合格的王。” 王必须贪,因为王的给予与获得都关乎背后的族群,不贪不行,但也必须贪得理性。 个人贪心不足蛇吞象最多撑死,王却可能累死族群。 望舒想了想,跟无启王打直球:“无启王还想要什么呢?” 大抵是没见过这么直接的,无启王愣了下,但很快就调整了过来,示意了下手里的单子。“这是什么材料?” 望舒瞅了瞅写在纸上的清单,为了方便,她离开元洲时找辛筝弄的造纸工坊要了一个房间的纸,比起简牍和缣帛,在纸上书写无疑更轻便舒适。 这位少年君王的目光不比辛筝出色。 得亏凤麟聚窟两洲与元洲相隔数万里,否则....这些王者生于同一个时代简直是这个时代的悲剧。 无启与古妖都没有纸。 疍族或许会通过航海将造纸术传播来,但辛筝这会儿并没有全面推广造纸术的意思,除了给官序的学子按时发放定额的纸,剩下的纸辛筝都拿来卖钱了,甚至她的下属劝成功了虞不惜重金别出心裁的在望舒给的造纸术基础上做了一定的改良,通过往纸里添加香料或是增加花纹的方式将成本差不多的纸分了三六九等,最便宜的两枚铜锱一刀,最贵的,一金一张。 当然,这只是在辛原上的价格,被商队带到远方后商队也得赚钱吃饭,会根据路程远近而有涨价,十倍是起步,百倍不是终点。 只是靠着造纸术,辛筝便每日日进斗金,然而....钱还是不够花。 闲聊时辛筝提过,以后会将造纸术的技术公开给所有人以推动民间造纸业的发展,但现下,她缺钱都快缺疯了,必须垄断造纸术。 望舒想了想,问元:“你说我将造纸术给她,日后传播回元洲需要多久?” 如果长还好,如果短,那辛筝的一个重要进项显然就得没了,会抓狂的。 “短则三五十年,多则三五百年。” “....这误差是不是太大了?” “误差不大,藏技术垄断技术是谋利者的天性,石磨在冀州一隅出现几百年了,要没你和辛筝横插一脚,你信不信再过一千年也不会在冀州传播开来?” “你说的三五十年是建立谁横插一脚的基础上?” “反应挺快呀,你猜。” “无启王。” “答对了,可惜没奖。” 望舒瞧着无启王,犹豫了一会,终是道:“这是纸。” 望舒简单介绍了下造纸的材料,芦苇、树皮、竹子....很多材料都可以用来造纸,最多就是质量会有些差异,但不会影响书写。 无启王在询问了造纸的产量后眼睛瞬间亮晶晶的。 望舒能理解。 无启用来书写的材料是一种莎草。 莎草直立、坚硬、高大,似芦苇一般都生长在浅水中。叶从植物底部长出,覆盖了茎的下部,可高达三四尺,茎部倒是不长叶子,却能长到十三四尺,花朵呈扇形花簇,长在茎的顶部。 望舒在别的地方见过这种草,不论热带还是亚热带,不论潮湿的森林还是干燥的沙漠,只要全年温度够高,都能看到它的身影。 不过拿来当书写工具的,她就见过无启一个。 当然,也可能是她见过的物种太少,元洲的诸族各有各的书写工具,自然没将目光放到只在南方生长的纸莎草身上。而无启的疆域全都集中在热带和亚热带,纸莎草随处可见。 不过在没有她改良过的纸做对比的前提下,纸莎草做为书写工具无疑是很方便的,君不见北方的古妖每年从无启进口的大宗货物中纸莎草的占比一直居高不下。 哪怕古妖在遇到无启之前本身也有自己的书写工具,还不止一种,羊皮纸、泥版、简牍、龟甲、树皮....然而,除了羊皮纸因为生产范围更大,龟甲更耐保存还有点优势,别的书写载体统统都被纸莎草给碾压了。 当然,纸莎草也被她改良的新纸给碾压了。 无启王道:“便拿造纸术做为补偿吧,如此方公平。” 望舒噎了下。 做为一个统治者她是真的不合格,但那不代表她没脑子。 光看辛筝的反应就不难猜到,她改良的新纸是神器一般的存在。网首发 想说你生得很美,就不要想得太美了。 但到底是身处别人的地盘,望舒也怕无启王来个摔杯为号,跑倒是能跑掉,但跑了的话她就不能阅读无启文明的典籍了。 好一会,望舒才道:“无启王应当知道,这一造纸术的价值不比清单上的东西加起来逊色。” 无启王怔了下,她只是觉得造纸术很有价值,但比清单上的东西加起来也不逊色....农作物本身是很廉价,但每一种成熟的农作物背后都是数千年不断择选、驯化与优化,根本无法用价值来衡量。 什么样的东西有资格与农作物比? 不过,这种纸她确实想要。 纸莎草很好,但也有其缺点,而这种纸没有纸莎草的那些问题,写完字后晾干就行,不像纸莎草,还得折腾后续工序。 没有对比的时候倒也罢了,如今有了对比,自然没法再忍。 “哦,有何价值竟能与农作物相比?”无启王甚为随意的道。 望舒取出了纸笔让无启王书写着试试,写完后没一会便晾干了,碾压纸莎草。 无启王更舍不得了。 互相扯皮了半个时辰,终于达成一致。 望舒还是得将造纸术给无启王,并且石磨、水车、水力纺织等技术也得给,但无启王也得让望舒阅览启都所有的藏书,百工稼穑方面的书,除了实在是太机密的,全都向望舒敞开。 至此为止,还很正常,虽然望舒感觉自己可能有点亏,但介于哪怕以后有什么问题,烂摊子也不是自己收拾,她也就没在意。 然后,无启后来了。 听说来了一个美得能和无启王媲美的美人,无启后第一时间就跑来看美人了,看到望舒的第一眼便挪不开了。 无启后的眼神....让望舒想到了鯈。 不同于鯈是单纯的对美的赞赏,无启后的眼眸中充满了对美的惊叹痴迷,却没有半点淫/邪的欲/望,那是一种纯粹的对美的迷恋。 值得一提的是,无启后看无启王也是这种眼神。 所有爱情浪漫传说再次证明了其不靠谱之处。 没人会用这样的眼神看自己的爱人,痴迷是痴迷,但那不是对爱人的痴迷。 无启王眼不瞎,无启后眼睛只差黏望舒身上了,怎会看不出,顿时不悦的咳了咳。 无启后不舍的从望舒身上挪开了目光去哄无启王。 望舒这么多走南闯北,见过很多秀恩爱,但她实在不知该不该将这两位定位为秀恩爱。 无启王生气的重点就一个:我还是不是这世间最靓的崽了。 无启后对此给予了最诚挚的回答:当然是。 然后是一通洋洋洒洒不带重样的彩虹屁,全是称赞无启王美貌的,将无启王的美貌给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 望舒留意了下无启后的眼神,确定这人是发自内心的说出这么一番跟彩虹屁似的话的。 望舒有点怀疑是否自己感觉错误,无启后吐出的其实不是彩虹屁。 眼角余光瞅瞅侍从们,全都在掉鸡皮疙瘩,娴熟的忍耐着。 嗯,确定了,不是自己认知认知,是那只孔雀和舔狗的问题。 无启后的彩虹屁不带重样的持续了小半个时辰,而孔雀全都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接受了。 望舒:“....元,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嫌弃你花里胡哨的审美了。” 元的审美是花里胡哨了点,但祂气质好,用的皮囊也好,两者相加,乞丐装都能穿得跟衮袍一样高级,何况花里胡哨的服饰。 看久了还是能适应并且找到美感的。 但眼前的孔雀和舔狗,她委实适应不了。 元:“花里胡哨?分明是你不懂欣赏。” 望舒:“....”原始人审美? 第382章 第四十七章青婧 雕梁画栋的华美宅邸里不复往昔喧嚣,从城门被封死的哪天起,这座万人的小城便拉开了毁灭的帷幕。 一名孩童蜷缩的躲在一个蔑筐下,摁着饥肠辘辘的肚子。 你找不到我。 你找不到我。 “你这么吵,我怎么可能找不到你。” “啊!” 孩童拼命的踢打着魔鬼,魔鬼却完全无动于衷,不,也不是完全无动于衷,而是伸出另一只手在孩童的喉咙上拍了下,嗓子瞬间失去了发出声音的能力。 修用绳子三两下将孩童给捆了起来,如同捆一只动物,四肢捆在了一起。 捆好后修拿扁担挑着孩童往回走,回到了曾经的大夫府,如今的实验中心。 像扔猪崽一般将孩童扔进了猪笼里,又打开别的笼子看前些日子的猎物。 疱疹布满皮肤。 修不满意的摇了摇头,发作得还是有点快。 “可惜蜚已经死了,不然让专业的来做,一定会更好。”修无奈的看着因为喉咙受伤而呜咽不能语的两脚羊,目光温和而专注。 修起身继续去制作今日份的药。 “烈性病毒虽然致死率高,但也因为致死率太高了,在文明发展到全球化前,很难大范围传播开来,病毒的寄体在将病毒传播到其它地方之前就先死光了。历史上每次的鼠疫差不多就是这种尴尬情况,明明没有能治鼠疫的药,却因为致死率太高,染病的人都死光了,瘟疫不药而解。还有这次的青州疫疾,虽然不知是谁做的,但炼药时真的是太不负责了,没有药,疫疾却快自己落幕了。” “能够真正的大范围的传播开来的病毒,基本死不了人。”修颇为忧愁。“想改良出一种致死率与感染率都卡在中间线上的病毒竟如此难,真是太愁人了。蜚,你怎么就死了呢?你要还活着....算了,你要还活着,瘟疫缠身的就不止苍生,还有倒霉的我了,不过....” 修怔了下,在衣服里翻了会,很快翻出了一枚形如眼珠的珠子,珠子的材质非金非木,却栩栩如生,宛若真正的眼珠,眼珠上萦绕着丝丝缕缕的透着衰败的灰色,那是蜚的力量。 互相伤害数十万年,拔他的牙铸剑的,元是第一个,但对祂做过拔牙拆骨这种事的却不止元,当然,祂也没对别人客气。 如此漫长的岁月,彼此身上多少都有些纪念品。 “不知道将蜚的残留力量加进去会有什么效果。”修思考道。 想到就做,修极具行动力的将蜚的力量加进了今日的药中,给今天抓回来的五只两脚羊灌了进去,高兴的发现两脚羊身上并未马上出现异状。 一直等了一旬左右才等到两脚羊身上出现症状,修高兴得仿佛一个稚童般跳了起来。 “耶!我成功了!太棒了。” 修哼着欢快的小调从染病的两脚羊身上取了血喂给了城中所有的幸存者,再一脚踹开了一个月前被自己封死的城门,心情愉快的仿佛虔诚的信徒被神灵眷顾般看着城中的幸存者涌出这座位于扬州东部沿海,已化为地狱的死亡之城。 青婧从睡梦中醒来时有点懵,一波又一波的喜悦自远方渲染而来,美滋滋的。 只是,这份美滋滋并未持续太久,很快便化为了乏味。 不是无聊的那种枯燥乏味,而是那种一件事重复了千百次后的单调乏味。 都这么久了,她如何还不能猜到自己时不时受到的干扰是来自于另一个有智慧的生命。 青婧不想理会,但这种骚扰是全天候的,无法屏蔽,也可能是可以屏蔽,但她不知要如何做到,只能忍。 日子简直不让人过了。 青婧打了个哈欠,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上衣服,从木盆里取了一根水里已泡了一晚上的柳枝咀嚼净齿,漱口,洗脸,再出门觅食。 推开门看到的尽是体型....不能说巨大,就是比例比起人族要大出一些的生物。 学名,龙伯。 溜溜达达的走到一家烤肉摊子前。 “青婧来了,你的烤肉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青婧一坐下一大盘烤肉便热情的送了上来。 “谢谢。”青婧礼貌的道谢,旋即拿起刀匕和箸大快朵颐起来。 大清早的吃肉有点油腻,但她如今的身体需要的能量太多,根本不是吃点蔬菜能够满足的,不管原本饮食如何,都会变成纯然的肉食生物。 盘子里堆积如山的烤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 一只手忽然出现抓起一块烤肉,扑了个空的青婧转而换了一个目标,盘子的烤肉又不止一块。 辛筝咬了一口烤肉,紧致筋道,非常的耐嚼,用龙伯语问小贩。“牛肉?” 小贩愣了下,辛筝的龙伯语口音有些怪异,有点古语的味道。“是啊,今天早上杀的牛,很新鲜的。” 辛筝判断得出来很新鲜,辛原上生活那么多年,这点判断能力还是有的。“是什么地方的牛?味道和我以前吃过的那些牛有些不一样。” 不同地方的牛有不同的差异,她可以很确定自己没吃过这种牛肉。 小贩道:“你没吃过很正常,这牛是翡翠河上游生长的,没有名字。” “挺好吃的。辛筝嚼着牛肉道。“这种牛是纯粹的肉牛?” 见小贩不解,辛筝解释道:“就是专门养来吃的牛还是养来耕地的牛,亦或是既可以吃又可以耕地的两用牛?” 小贩反应过来了。“是两用牛。” 辛筝一边嚼着牛肉一边与靠着牛肉的小贩磕牙。 小贩虽然为了方便烤熟将牛肉切成了块,但一块烤肉的分量是一斤。 辛筝一块牛肉嚼完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时辰,青婧都干掉两盘牛肉,吃饱肚子开始捧着一杯温水喝。 辛筝这才坐回来。“我只是在海上漂了两个月没联系你们而已,你们便给我这么大的惊喜。” 青婧一口饮尽犀角杯里的温水,问:“这么大一块土地闲着也是闲着,有人开发即可,至于是否人族....你还有人手来开发翡翠河三角洲?” 辛筝摇头,她现有的地盘都嫌人手不够用,哪还有精力来开发翡翠河。“不过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翡翠河中下游,确切说是西荒南部沿海的低地和平原都是无人区。 一半是因为气候太热,一半是因为海潮风灾这类东西。 也有人族人口不够用的缘故,别看冀州已经发展得人满为患,但帝国别的地方都是地广人稀。 若非小冰期太坑,她本身连陵光半岛都不想这么早开发。 青婧重新倒了一盏温水,一边喝水一边给辛筝讲了讲这几年的发展。 蒲阪跑去西荒打太昊了,没了王镇压,后方的诸侯们自然就没那么安分了,又正值小冰期,北方旱蝗雨雹频频造访,南方也没个消停,洪涝频繁,去岁还下了一场雨雹,地质也很活跃,扬州南部去岁便发生了一场大地震,十余国遭灾。 瘟疫虽非小冰期的特色,但在世道混乱的时候自然也不会甘于无名。 青州大疫,鬼知道青州现在是什么鬼样子了。 “不过我觉得这场波及整个青州的大疫快落幕了。”青婧道。 辛筝不解:“你去过青州?” “不曾。” “那你这么笃定?” 青婧颇为自豪的道:“因为青州的疫疾是我师妹研究出来的变异鼠疫,鼠疫的致死率奇高,但这种高致死率也使得鼠疫来得快结束得也快。她真是个天才,我不过教了她好几年,她便掌握了我教的东西。” 辛筝:“....”望舒可没告诉她这事。 不过,不管是否真的,一定要这么一副糟心的自豪口吻? 青婧道:“当然要,她学得这么好,做为教导者,骄傲自豪不应该吗?” “青州死了多少人?”辛筝反问。 青婧反问:“死了多少人又如何?” 瞧着青婧始终清澈如稚子的眸子,辛筝:“....罢了,你继续说这些龙伯吧。” 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她怕被气死。 青婧哦了声,继续说龙伯。 豫州、澜州、越州、扬州反正是天灾人祸接踵而来,流民的数量暴增。 夷彭收集劳力更加容易了,底层的氓庶都想离开,哪怕夷彭列岛和陵光半岛垦荒也很危险,但至少有一线生机。 最重要的是,旱涝保收。 前五年只要耕地即可,不论会不会赶上天灾导致粮食欠收,农人都是按月拿工钱,如果收成好还会根据收成的多少有一笔奖励。 五年后可以选择继续拿工钱种地,也可以选择申请土地自己耕作,不过这样的话,收入好坏就得自己负责了,并且要缴田税,不过没有人头税,并且不会反复征税,相对来说也不重。 重新拿了块牛肉嚼的辛筝:“....夷彭列岛和陵光半岛,如今,多少人口?” 因着她这些年一直居无定所,虽然对于辛原和帝国北部的发展还很了解,但海上实在太远了,她拿到的工作汇报都是滞后三到六个月的,更别提这回还在海上漂了两个多月。 “夷彭岛上的人口约莫五万余,陵光半岛已达八万。”青婧回道。 辛筝估算了下自己这些年给南方的支援。“我给你们的支持养不活这么多人口。” “那是自然。”青婧理所当然道。“这么多年人口,又是垦荒,莫说如今了,便是再过十年都做不到自给自足,所以我们和鲛人有一些合作。” “我知道,你为鲛人培育海中的作物,鲛人卖给你们鱼鳖海带,但那么多人,不可能够....”辛筝说着,目光不由望向大街上往来的龙伯们。“南方龙伯是什么情况?” “苏横派了支使节沿着翡翠河北上,翻山越岭后看到了大片的肥沃平原,沃野良田千里。”青婧道。“象国,也就是南方龙伯建立的国度,人口超过四百万,以水稻种植和畜牧业为主,稻米一年三熟。” 不管是农耕还是畜牧为主,能够养活四百万龙伯足以证明象国有着充足的食物,发达的农业。 辛筝听懂了。“我说北方打得那么热闹,哪怕太昊琰有防备,南方龙伯也不应该一点动静都没有,合着是被你们给忽悠着往更南方发展了。” 青婧道:“这可谈不上忽悠,太昊琰在象国北边放了二十万强军,象国哪怕想北上掺和,等解决了这二十万大军,王师也该磨好戈矛了。还不如继续向南发展,群山中无法种植稻米,但可以种植凉薯、树薯,它们完全可以在山区种植这些,哪怕坚持要种稻,我也为它们提供了山上种植稻米的办法,委实没必要北上死磕。继续深耕南方,待到人口更多了,才能避免数千年前的教训。” 辛筝想了想,若自己是象王,在太昊琰堵了北上的道路时,自己也无法拒绝青婧的这番话。“山上怎么种稻?” 虽然生来是贵族,不用下地耕作,但她还是恶补了很多农耕尝试的,稻又称之为水稻,是平原水田的作物,从播种到收割,需要灌溉大量的水,而水往低处流,根本没法在山上种植。 但青婧既然能用这些东西说服象国不北上,显然是找到了解决办法的。 青婧闻言弯腰开始从地上挖泥。 这个渡口小城是新建的,年龄还没超过四个月,莫说青石路了,连夯土路都没有,青婧很容易便挖了一大坨泥。 辛筝好奇的看着青婧将泥捏成山体的形状,然后在山体上掐掐掐,掐出了无数月牙状的平台,平台外有垄。 青婧用灵力凝固住泥山,避免随随便便就散了,又拿起自己喝水的杯子将杯中水缓缓倒在山顶,水往低处流,却并非所有的水都流到了地面,也有一部分留在了山上,留在了月牙印里。 辛筝有着非常浓郁的南方稻作文化方国的血统,豢龙氏位于青州东南,是典型的稻作农耕方国,辛氏几千年来不是豢龙氏联姻便是与豢龙氏的分支联姻,很难说辛筝体内究竟是北方血统更浓还是南方血统更浓。但不管哪边更浓,有一点都是可以肯定的,她在北方出生,在北方长大,这一次跑到南溟还是第一次离开北方。 辛筝瞅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不确定的问:“梯田?” 她记得画旬的画作里有画南方山民的梯田的,和青婧弄的这个模型有点像。更新最快的网 青婧点头。 辛筝道:“但梯田的收成应该很差吧?” 虽然对梯田的了解不是特别的足够,但冲着梯田没有大范围的传播开来就不难看出,梯田有着致命的缺点。 青婧点头。“原本的梯田模式自然是收成很差的,不过我既然拿来诱惑龙伯,自然不会拿原版给龙伯。” 辛筝哦了声。“你做了什么改良?” “梯田最要命的两个问题是灌溉和山体的土壤层太薄,也就是土地贫瘠。”青婧道。“第一个问题,我专门设计了一套梯田灌溉体系,虽然会有点费事费事费力,但建设起来后,梯田的灌溉便不再是问题,而且龙伯寿命长,不缺这点时间。至于第二个问题,我研究了一套桑稻鱼荼共生体系。” 辛筝取了一杯温水一边为青婧冲洗爪子一边问:“什么是桑稻鱼荼共生体系?” “垦荒刚垦出来的地并非一开始就是熟地,而是生地。”青婧道。 辛筝点头。“这个我懂,生地需要精心照料三到五年才能变成肥美的熟地,只要天气不捣乱,一般都会有个好收成。”但天气不捣乱纯粹是做白日梦,尤其是小冰期时。 青婧细细的搓着手指。“我想了个法子将生地变成熟地的时间缩短为一到两年了。” 辛筝惊讶的看着青婧。 仔细瞅了瞅手指,确定没有泥了,青婧抬手想用辛筝的衣服擦掉手上的水,但手快碰到衣服了,发现衣服皱得有点过分,味道也有点重:“你多久没换衣服了?” “半个月了。”辛筝回道。 青婧立马将手缩了回来,甩了甩,甩掉大部分的水,任剩下的水自然风干。“种第一茬稻的时候,在田里放养鱼苗,鱼苗吃虫子和杂草,粪便肥地,可以让田地更早的成熟。” 辛筝哦了声,虽然是自己没想到的,但认识青婧这么多年,青婧多么的擅长利用生物资源她是知道的,这种思路很符合青婧的风格,继续问:“那桑呢?” “稻鱼共生,若以稻为主,鱼会生得很瘦,若以鱼为主,稻的收成会受到影响,因此我本来只是用来肥地的。”青婧无奈道。“不过稻鱼共生肥地对龙伯的价值并没有大到让他们放弃北方的意思,北方有千里熟地,有水源充沛的辋川海,我只能进行更进一步的改良。” 辛筝懂。 青婧这种人,不在后面推一把,永远都不知道怎么思考用自己的知识干点人该干的事。 龙伯无意中做了那个推力。 “在山里灌溉,会需要一些蓄水池以防万一,毕竟如今是小冰期,旱蝗雨雹是常事。”青婧道。“我将蓄水池改成了鱼塘,用来养鱼。” 辛筝:“...龙伯的食性和羽族不一样的吧?” 羽族偏爱鱼虾,龙伯却是一视同仁。 “是不一样,不过养鱼本就是物尽其用。” 辛筝瞬间就理解了。 既然能弄点食物,那就没理由不利用起来。 “山上的土地不能全都开垦为农田,不利于保持水土,至少需要保留三分之一的面积种植树木,我原是想都种桑树的,但单一的树林很容易导致植物疫疾,又改成了桑荼混种。鱼塘每年挖的塘泥用来肥桑田和荼田,桑叶养蚕,蚕沙喂鱼,而蚕丝织成丝绸,荼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和粮食一样的奢侈品硬通货,剩下的就不用我说了吧?” 确实不用青婧继续说了,辛筝代入一下自己的思维便不难猜到后续发展。 象国北上是为了利益,既然往南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只要象王的脑子没毛病就不会再北上,毕竟战争是要死人的,而象国才四百万人口,远不能和人族拼消耗。 甚至于,随着西荒被平定,海上商贸的禁令自然会被取消,而这一次的战争中海贼又损失惨重,山东与山西的海贸必然迎来复兴。 沿途能够做为海路上补给站的地方都将赚得钵满盆满,比如翡翠河下游。 而且,既然不打算北上了,那么西荒南部沿海低地就得趁着人族还没发展过来赶紧战略,宣示主权。 这也就难怪翡翠河下游会在短短数月间修建起一座城邑。 象国的王不仅目光长远,还富有行动力。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哪怕日后象国与人族会掐起来,也得是几百年后,想这个太早了。 重点是—— 辛筝情不自禁的想握住青婧的手,却被青婧嫌弃的避开,辛筝也不生气,感慨万千的道:“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神,祂创造你的时候一定耗费了半数的灵气,给了你倾城的美貌,给了你千万中无一的头脑,给了你不惧困难的大毅力大坚定,给了你最好的一切。” 青婧淡淡的看着辛筝。“然后呢?” 辛筝痛心疾首道:“可祂怎么就忘了给你一副人的心肠?” 青婧嗤道:“我师妹倒是有一副人的心肠,可她都活成什么鬼样子了?” 第383章 第四十八章辛筝 辛筝道:“望舒以后会好起来的,她会活成一个人。” 青婧意味难明的道:“她那一身的仇恨,你也是敢。” “五成的利益,人敢于铤而走险;一倍的利益,人敢于践踏人间一切通行的道德与法律;三倍利益,人敢于犯下任何罪行。”辛筝微笑。“望舒,她可不仅仅是三倍的利益。” 青婧想了想辛筝对自己的包容,能为利豁到这个境界,着实是个人才。“罢了,你不怕死无葬身之地就好。” 辛筝笑。“人死如灯灭,有无葬身之地,难道还能干扰黄泉轮回的运转?” 自然是不能的。 青婧不太确定辛筝如今这般心性与自己是否有关系,在辛原那些年,她真的是告诉了辛筝太多关于黄泉幽冥轮回的事情。 死亡的可怕在于未知,但死亡不是未知了,它还可怕吗? 青婧将话题重新拉回了自家师妹身上。“既然如此,你和她应当是有稳定的联系方式的吧?” “算稳定吧,她将鲲鹏的两年劳力抵押给我了,她告诉我要去看看疍族口中的四洲文明,是鲲鹏送她去的,应当能找到她。” 青婧默了一瞬,最后还是没纠结自家师妹多年来一点长进这种问题。“既如此,你写信让她改良一下缫丝的工具,造个新的工具也可以,只要能提高缫丝的效率。” 辛筝不解。“作甚?” 青婧道:“要让象国安安分分的留在南方垦荒,不惦记北方,每年为陵光半岛提供粮食,自然要让他们有足够的利益。稻鱼桑荼中最赚钱的便是桑荼,荼只要种出来,及时卖出去就一定会赚,但桑蚕的话还有很大进步空间。” “你就算提高了缫丝的效率,也得有足够的蚕茧。”辛筝道。 青婧道:“你一定没看过蚕房。” 辛筝瞬间反应过来这意思是自己犯了常识错误。“蚕茧很多能提供足够的丝?” “改天有空带你去看蚕房。” “择日不如撞日。” “你要在这里观察多久?” “我是打着探查象国的情报私自走海路的,多看看比较好,回头好写一份有足够干货的奏章堵别人的嘴。”辛筝道。 “既如此,急什么,不过....”青婧好奇的问:“你为何不与王一起走陆路回去呢?若能平安回到蒲阪,他必定会更加信任你,让你更上一层楼,你可以少走很多路。” 辛筝摇头。“我知道,我在冀州为他准备了一个不错的开局,他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会选择一战而非接受威胁,而战了,只要没输,他九成不会用我的头颅去平息民愤。但也只是九成,还是有一成的。” 青婧了然。“君王确实不是值得信任的对像,尤其是现在这位,妥协性太强了。” “赫胥国之事,他要不妥协,哪来望舒的破事。不过我也感激他,若无他的铺垫,望舒也不会只要有人能为她复仇,她便可以付出忠诚。”辛筝道。 青婧微微一笑,铺垫的全家惨遭烹杀,王为了帝国委实是付出良多。 辛筝道:“反正,品性也罢,目光也罢,王都不值得我信任。” “但那不是你偷跑的根本原因。” 辛筝点头。“我永远将我的生死交托给旁人,哪怕王是个值得信任的人我也不会。” 想了想,辛筝补充道:“可能还是因为我不是真正纯粹的臣子吧,臣子的生死荣辱系于君王一身,忧君王之忧,伤君王之伤。但,我的生死荣辱并未与王绑死,哪怕我想为了利益赌命,那点利益也无法打动我。” 青婧笑。“我倒不这么觉得。” 辛筝疑惑的看着青婧。 青婧下意识的抬手想摸摸辛筝的头发,却在看到辛筝的脑袋时放下了手。 因为船上不能洗头,辛筝不能忍受头发数月不惜,上船时将头发给绞干净了,如今脑袋上只有一截发茬,并且这截发茬从冒出头皮起就没洗过。 “这世上再没有比你更纯粹的纯臣了。”青婧道。“只是你忠诚的不是王罢了。” 辛筝一时怔住。 青婧忽问:“要不要洗个澡?那边挂着蓝白色幌子的建筑是提供热水沐浴的澡池。” 热带与亚热带瘴疠横行,水蛊与疟疾哪怕是龙伯也扛不住。 为了生存,象国的龙伯硬生生的发展出了澡池文化。 少接触生水,饮用的,沐浴的,全是烧过的水。 不过泡澡需要的热水量太大了,家庭根本承担不起,便有公共澡池。 辛筝马上起身。“要。” 在船上她只用水擦过身体,上次擦身体还是半个月前,早就受不了了。 青婧取出一块麟趾金扔给辛筝。 辛筝随手接住,掂量了下,足有二两,再看金子上的铭文,龙伯文。 “澡池是公共的,这枚麟趾金足够包下一个中等澡池再享受最顶级的精油按摩。” “谢了。” 辛筝在了解了下大中小三种澡池的大小后选择小澡池,只能让一个人泡澡,也没要精油按摩,一来是不习惯有人和自己近距离接触,二来,龙伯的力道....怕被捏断骨头。 泡了足足半个时辰,搓下好几层泥垢,皮肤都起皱了,脏衣服也被澡池的人洗干净再烘干了辛筝才回来找青婧。 青婧自然没在原地等着,但也不难找,这座年轻的小城中只有青婧一个常驻人族。 寻到青婧的住处,瞧着青婧格外干净的皮肤,辛筝忍不住羡慕道:“青婧,你的皮肤真干净。” 干净精致得....有点望舒的味道。 和望舒相处得时间久了,她也留意到了,望舒的皮肤干净精致得....有点非人的感觉。 青婧的皮肤也有,但前些年还没现在这般明显。 正在廊檐下一边晒着阳关一边阅读一卷羊皮卷青婧闻言正想开口说话,却还没来得及张嘴便被辛筝打断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会给你当实验材料的。” 青婧的眸中露出了遗憾之色。 辛筝取出自己在路上买的熟牛肉。“要不要再来点?” 青婧摇头。“有话说就直说吧。”虽然你说与不说我都知道。 辛筝迟疑了下,想到青婧的能力,终是坦诚道:“我去了趟葛天国,见到了葛天侯,他和你生得很像。” “父女之间相似很寻常。”青婧道。 “你没告诉我你是葛天侯的女儿。”辛筝无语道。“我一直以为你只是葛天国的公族旁支。” 青婧道:“我又没准备再回去,没必要提这些。” 辛筝:“....那个,如果,为了我,能不能回去几年?” 青婧抬眸看着辛筝。“凭什么?” 辛筝回道:“我是你的探路石。” 青婧微微一笑。“你总能知道如何说服我。” 辛筝也笑:“无欲则刚,你有所求,自然会被说服。” 说服不了只能说明没找对方向。 青婧想了想,点头表示赞同。 辛筝瞅了瞅房间不少的建筑。“我睡哪?” 青婧指了一间房。“被褥都是新的,不过不建议你吃完就睡。” “我不会的,我一会还要出门转转。”辛筝说着将青婧手里的书拿走。“你也别家里蹲了,陪我走走,你在信里不是和我说在热带种植海带初步成功了吗?海带田在哪?带我去瞅瞅。” 青婧闭上眼睛继续晒太阳,用行动表示不想动。 辛筝撸起袖子将人拖走了。 青婧认真干一件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她总能做得很好,哪怕海带不是热带植物,她也愣在热带种活了。 海若为此调了大量的鱼来增加海带种植,绵延数百里的海面上漂着的全是海带。 海带必须依附着礁石或海床才能生长,这也决定了鲛人必须在浅海才能生长,海带又不是真正的深海生物,生长需要阳光,而深海离海面太远,阳光太稀薄,远不够海带生长所需。 鲛人为了种植更多的海带,非常有创意的在海里铺绳子,让海带依附着绳子生长,用这种方式扩大了海带的种植范围。更新最快的网 现在唯一限制鲛人更大规模种植的便是做为亚寒带生物,海带适应不了热带过于热情的阳光,不然鲛人早将海带种到远海海面了。 对于这一点青婧也很无奈,她能想到的所有的所谓捷径本质上只是对生物本身潜力的更进一步开发与利用,而要完全改变一种作物的习性,她也不是做不到,但那至少得百年起步。 对此,强迫自己看了一大堆农书和青婧著的生物书籍的海若表示了接受。 鲛人寿千年,几百年的时间,他熬得了。 短时间内无法满海洋种植不代表鲛人就偃旗息鼓了。 无法横向扩张,那就竖向扩张。 辛筝摇着独木舟与青婧逛海带田时发现海带田居然是立体的。 绳子一层又一层,从海面海面七八丈的空间全是海带。 辛筝:“....立体种植,我真是开了眼界。” 思考了一会,辛筝扭头问青婧:“你说人族的五谷作物能不能也立体种植?” 青婧:“....很有创意。” 她和这家伙之间真正脑回路奇葩的究竟是谁? 辛筝不放弃的问:“既然有创意,那实践性呢?若是陆地上的农作物也能立体种植,农田与城邑的距离便可缩短,运输成本也会大大降低。原本供养一座城,需要方圆百里的生产,更远的粮食,要么修路要么有天然的河流,不然根本送不过来,限制了城邑的扩张。但立体种植的话,城邑无需耗费多少便可随心所欲的扩建。” 青婧闻言不由思考起立体农业,思考了好一会,道:“我暂时没什么头绪,不过,感觉这个方向有可行性,只要能提供农作物生长的营养和阳光,莫说立体种植,便是无土种植亦可。不过,我知道植物生长需要水、土和阳光,其中的土壤,严格来说,需要的应该是土壤中含有的一些东西,也就是植物的营养。但那些营养究竟是什么,我却是至今都没弄清楚的,我甚至连土壤究竟有什么都没弄明白。还有,若是立体种植,水要如何浇灌?”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寻常如何浇灌便如何浇灌呗。” “若能立体种植农作物,你会弄得多立体?” “自然是有多立体就有多立体。” “也就说,到时候能有多高你就会弄得多高,那你要如何给高空的农作物浇水?” 辛筝顿时哑然。 “还有阳光。”青婧瞅了瞅密密麻麻的海带。“鲛人未必不想一路将海带种得更密,种到海底去,但再深的话,最下一层便没有阳光了,阳光都是上层的海带给挡住了。到时又要如何让下层的农作物也能照到阳光?” 辛筝忍不住握住了青婧的手,眼神期盼热切得仿佛看到了自家一百代单传却走丢了,时隔多年终于找回来的独苗苗。“我就是个凡人政客,只会庸俗的勾心斗角,这等伟业只能拜托青婧你了,你需要什么尽管与我说,只要我有,都给你,哪怕我没有也没关系,我定不惜一切代价抢来送给你。” 青婧挣开辛筝过于用力的爪子:“....我没空。” 直觉告诉她,立体农业比让辛原牧草增产两倍,比完全改变海带的习性让海带变成热带作物更棘手。 辛筝一针见血的问:“你不想当大荒所有物种的王,让大荒所有物种和所有资源助你进化全知妖了?” “....我会思考怎么做到,但不保证短时间内做到。” 辛筝摆了摆手。“我虽然没有你的妖孽天赋,但跟你学了那么多年,最基本的常识还是懂的,莫说短时间了,你能不能在我有生之年想到办法都是问题。我只希望你能将这个问题放在心上,时时思考,来日做到了,莫忘了到我坟前告诉我这个好消息。” 青婧默。 虽然在船上晃了两个多月,但不同于辛筝那些下了地恨不能全天躺在平稳的床上的下属,辛筝自身精力格外的充沛。 没办法,船上的时候每天一半时间睡觉一半时间还是躺床上看太昊琰的公文,肉都长了好七八斤,再不走走,辛筝怕自己骨头都要生锈了。 青婧用一种佩服的眼神看着辛筝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精力充沛的走遍了小城的每一个角落,并且和城中三四千龙伯,每一个都有过一番甚至多番交谈。 青婧也没问辛筝究竟获得了多少情报,而是准备坐船离开翡翠城前往陵光半岛的前一天带辛筝去看了龙伯的蚕房,看了一天的蚕吐丝。 辛筝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在没见过没读过相关读物的时候对一样事物发表意见了。 丝绸是非常珍贵的衣服料子,辛筝的逻辑一直都是物以稀为贵,一种东西如果贵,不一定它真的有多好,只是因为它太稀有罢了。 丝绸便是。 丝绸衣服好看是好看,稀有也是真稀有,但一过水就褪色,而且保存还各种讲究,根本穿不了几次。 不过贵族有钱,任性,衣服只穿一次也不是稀奇事,丝绸要不精贵,他们还未必会穿。 辛筝没钱,只有一两身丝衣,只在一些必须穿的正式场合才穿出来避免无谓的麻烦,寻常时穿的都是葛麻。 也因为丝衣的珍贵,她一直是因为蚕吐丝太少,没有足够的丝织布,不如每个贵族都想穿丝衣炫耀,需求推动发展,没道理丝绸会那么少。 然而,现实告诉她。 蚕的吐丝量一点都不小,限制丝绸生产的是缫丝。 缫丝的技术一直都有发展,从最早的沸水煮蚕茧,徒手抽丝到将蚕茧牵引出丝绪,把丝绕到框架上形成丝绞,再到缎丝,如今最好的技术是手摇纺车技术,但只在宁州小范围的使用,不过最好最赚钱的技术最终都是要献给上位者以分润利益的。 做为一位将玉宫所有藏书都给看过的前巫子,青婧自然见过手摇纺车的图纸,随手将别人拼命藏着不外传的技术送人了,还是送给异族。 然而,即便是元洲已知的最先进手摇纺车,缫丝效率也仍旧不够。 缫丝技术不够发达,使得明明蚕吐丝量极大,但农人只根据需要来养蚕,实际上是可以养更多蚕的。 不过这些倒不是辛筝深刻反省自己到几近心理阴影的原因。 被迫盯着蚕吐一天的丝,蚕累不累她不知道,但她是真的累。 累也得看。 她打不过青婧。 终于从蚕房出来时辛筝忍不住眯起眼睛,好一会才重新适应光照。 “我会给望舒写信,但我不能保证她一定能做出更好的缫丝工具。”辛筝道。 望舒的天赋是妖孽级的,但她的灵感也是天马行空得妖孽层次的,发明东西严重随心所欲。 她花了大量的精力去筛望舒多年积累的发明,大到有六把犁刀的超大型犁,小到掏耳朵的东西,应有尽有。 很多东西不能说不好,但对于辛筝而言,不具备通用性的发明都不好。 筛完了,十样里能有一样有用的就不错了。 青婧:“你对她多点信心,哪怕她发明的十件东西里只有一件是用得上的,发明的多了,总会有能满足需求的。” 辛筝无言。 二位确定是同门不是仇家? 不对,好像确实是仇家。 双巫子之争,传言大巫子是被小巫子构陷而惨遭驱逐的。 自然,辛筝不认为青婧会被构陷,只怕青婧偷偷搞人体/实验的事被望舒给揭了开来。 青婧那些实验有多践踏道德伦理有多丧心病狂有多突破人性下限辛筝是清楚的,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可能容得下青婧这种疯子。 只是被驱逐而非送上火刑台烧了,巫女无光对大徒弟妥妥的真爱。 青婧瞧了眼内心话一大堆的辛筝,忽道:“待到了陵光半岛,有惊喜给你。” 辛筝警惕的看着青婧。 青婧道:“没恶意,是关于当年和你约定的。” 辛筝闻言怔了下,须臾想起了约定是什么。“这才十几年,你莫要告诉我,你这就培育改良出达到要求的新品种了。” “想达到你的要求,除非用的时间再添个零。” “那你是?”辛筝隐隐觉得脑仁疼,她还没忘了当年青婧连地里埋人的馊主意都给想出来过。 “到了陵光半岛你就知道了,好好休息,到了陵光半岛才有精力接收惊喜。” 辛筝:“....”我觉得我接下来就不可能休息好。 第384章 第四十九章鯈 新修的小路很有人走多了就有了路的风采,不似王道用多种材料层层堆砌,坚固耐用,又平又稳,也不似夯土路的平和不长草。 拔掉的草,用改良的压路石碾子碾出的路面在一场雨后大好局面付之东流,草重新长了出来,路面被雨水泡得松软,踩下去一脚一个印,可以预见路面晒干后会是怎样的千疮百孔。 如今雨方停,路面未干时更是糟糕,一脚下去泥浆四溅,哪怕看准了也没用,谁知道看着正常的路面一脚踩下去才发现是松软的。 鯈小心再小心,衣服上仍旧溅满了泥点。 终于走到聚落时鯈的草履更是沉甸甸的,如同一大坨泥团,正想处理一下,在聚落前面一株因为用来做瞭望台而没被砍掉的松树下一直等着的女童见到他马上拿着一双草履泡了过来给他。 鯈正想拒绝便听女童道:“小妹病了,先生换上这双履走得更快些。” 有病人? 鯈麻利换上了干净的草履跟着女童走向聚落。 聚落是新建的,周围连土墙都没有,只有一圈栅栏,不时可见有青壮组成的民兵巡逻。 新设的孟水郡完全可以用八个字来概况:青山秀水,民风淳朴。网首发 青山秀水——全是山,地有两分平就不错了,到处都是遮天蔽日的密林,猛兽的数量生生将人族给衬成了稀有物种。 民风淳朴——盛产盗贼,或者说,这里原住民的副业,也可以说主业就是盗贼。辛国打下此地后,此地原本存在的几个小国都亡了,公卿贵族能跑的都卷了财富去别的国族了,没卷到多少财富的则遁入山林为贼。 出于对这些现实因素的考量,辛国放弃了原本到处修建村落安置流民的做法,而是改成了修建能够容纳更多人口的聚落。 每个聚落容纳的移民数量在一万左右,这样的聚落在孟水郡一共有十五个,或位于孟水边,或位于孟水的支流,反正都离河流很近。 移民聚落周围的山林,将木料推进河流里借河流运到孟水下游的一处聚落,那里有一座船坞,虽然只能造舢板,但漓水上游也用不了什么大船。 船坞会根据木料的数量和品质付给聚落粮食。 对于聚落而言,船坞无疑是解了燃眉之急。 刚迁徙来的移民不是流民就是辛国的本地人口,身上都有点钱,但孟水郡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有钱也买不来吃的,哪怕想自己种点吃的,且不说山上能不能种粮食,就算能种,粮食也不可能一夜之间长成。 船坞是官方开的,最不缺的便是粮食。 移民砍伐林木换粮食,同时砍掉了林木的土地上可以种植草药和葛麻,或者种植一些可以用来造船的木料,再将这些东西卖给夷彭商队换来更多的粮食。 一举多得。 然青山秀水的问题解决了,也还有山民和猛兽的问题。 都尉象带着军队进山一同剿匪弄得山民生不如死,都尉象打完了,郡守长空又派出了许多游医进山给山民看病,每次看病都会带着一些山民需要的物资和山民换草药、葛麻与木料。 打不过都尉象,而不打劫也能获得物资,山民顿时安分了。 在知道山民搬进聚落里编户后也可以分地分种子分农具后,许多底层山民开始逃出深山主动编户。 最后的猛兽问题,这个委实没什么法子,所幸流民一路走来都是军事化管理,辛原的本地人口每年也要接受一个月的军事训练,而伐木耕作又都是集体合作,长空干脆对每个聚落进行军事化管理。 聚落里的青壮轮流巡逻免得哪天一觉醒来打开门与狼对视。 效果还不错,不仅没再发生猛兽冲进聚落里叼走人的事,连聚落的治安都好得夜不闭户。 鯈一路跟着女童跑到了她的家里,发现居然不是木屋。 这就有点难得了。 为了赶效率,胥吏们最开始组织移民修建的是木屋,不是小木屋,而是一间屋子可以住三五十人的木屋。 木屋用的木料很多连树皮都没刨干净,追求的就是一个快,先解决遮风避雨的问题,至于屋子能用多久,舒不舒服,反正只是应急之用。 反正,非常不方便。 安定下来后很多移民纷纷想有自己的房子,搬出集体屋,但集体屋是官署免费提供的,想再建供一家人住的屋子就得自己想办法了,官署不会出钱的。 大部分人都还在收集修建房子的材料,把房子给修好了住进去了的还没几个。 鯈仔细瞅了瞅,很快发现为何这家人为何修得这么快了。 房子只有三面墙。 还有一面墙是公共墙,三十六户人家共用,一面十八户。 几十户人共用一面墙,一起出材料自然比一户人家出材料更快。 不过这也是个小问题,因为墙的关系,左邻右舍的屋子都是紧贴着的,完全没有距离。这些人家不仅三十六户人家共用一面墙,左邻右舍也共用一面墙,最大限度的节省成本。 屋子挨得太近,门前的院子自然没法圈得太大,不然就跑到邻居那边去了。 即便如此,篱笆内的小院子也被利用得很好,有种了韭菜之类好养活的菜的区域,还有养了十几只鸡雏的鸡圈,甚至还有一个木头搭的豚圈,里头养着两只豚崽,屋里隐约传来了羊羔的咩咩声。 大户啊这是。 往孟水移民自然不可能什么都不提供,不然就不是能否白手起家,而是能不能活的问题了。 虞向辛原的氓庶买了三千头牛、豚与羊各五千、狗六千、鸡一千,平均分给了每个聚落,聚落共同使用这些牲畜,但还要负责照顾好这些牲畜,并且每年缴纳一笔钱作为租金。 牲畜生下的幼崽会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卖给聚落里的移民,但价格虽低廉,却有购买门槛,必须是建起了房子的人才有资格买,还住在集体木屋里的,哪怕有钱也不能买。 其中羊豚狗鸡还好,幼崽本身就很便宜,单独一户也买得起,但牛是珍贵的耕畜,哪怕是牛犊也很贵,一般会以邻为单位共同出钱买,然后九家人共同用牛。 虽然聚落里也是共同用牛,但需要排很久的队,九家人共用便不需要排队了,完全可以将九家人的土地并起来分工合作,除草的是除草,捡石头的捡石头,拉犁的拉犁....效率比单独一家更高。 除了牛,这户人家便将所有的牲畜给买齐了。 商队也收这些牲畜再加上土地,只要好好经营,哪怕是在这蛮荒之地,日子也只会越过越好。 “阿母,鯈先生来了。” 在床边搓着麻线的女主人一听鯈来了便放下了手里着急的迎到了门口。 “先生你一定要救救我孩子。” “我会尽力而为的。”鯈一边安抚怀孕加二女儿生病快抑郁的女主人一边进了屋子。 床上躺着一个三四岁的女童,鯈摸了摸女童的额头,有点烫,再诊脉,是着凉了。 春夏之交,季节变化,本就容易着凉,稚童的年纪又小,抵抗力弱,这一路走来,每个聚落都一片生病的小孩,游医们都快忙死了。 “这是着凉了。”鯈从囊里取了一枚丸药。“拿碗水来,要熟水,最好是温的。” 孕妇马上就要动,被大女儿给拦住了。“阿母你别动,我去。” 说完蹭蹭的跑掉了,很快端了一碗温水回来。 辛国对喝生水的危害很下功夫,怕氓庶为了节省燃料舍不得烧水,干脆官方负责烧水。每个聚落里都有专门提供熟水的地方,一枚铜锱便可打一大桶,用来洗澡都够了,这才能使得家家户户都备着熟水。 不然鯈还得等很久才能等到一碗熟水,甚至可能要考虑给病人喝生水。 让病人将丸药和水服下,再盖上两床被褥,宁可热着也不要冷着。 嘱托按时给病人擦汗免得再出问题后鯈问孕妇是买丸药还是拿方子。 辛国医署,确切说是青婧研制的丸药药散并不多,只有两三种,也治不了大病,也就治点感冒着凉。但胜在价格便宜,或者说,那些价格不便宜的丸药统统都被打回去了,只保留了下成本低廉的几种。 但再低廉也是要花钱的。 拿方子则是不需要钱。 青婧被保留的几种丸药的低成本便在于用的药材都是随处可见的普通药材,若识得药草,完全可以自己拿着方子去野外将方子上的药材给采齐。 若生病的是来自辛国的移民,鯈便直接开药方了。 官序里有一门必修课便是草药学,小孩子学了以后免不了回家跟大人炫耀,时间久了,辛人多多少少都识得一些常用药材。 但他认得这个孕妇,是流民,不一定认识药材,采药时若挖错了药,病人就得倒霉了。 孕妇的选择是开方子。 鯈在木片上写下了药方和用量,又嘱咐了句。“对了,病人身体弱,可以给她补充一些营养,可以挤点羊乳给她。” 屋子的角落里有个给羊住的草窝,里头还不是一只羊,而是一只母羊和一只羊羔。 母羊可比羊羔贵多了,不过看到女主人大着的肚子时鯈也能明白为何会买一只母羊。 牲畜太少,用处也很大,不可能宰了吃肉,穷乡僻壤的,想给孕妇补充营养,可不就只剩下羊乳了,等孩子出生了,母羊产的乳同样也可以给婴儿加餐。 考虑到孕妇也在吃羊乳,鯈道:“若羊乳不够可以向羊圈买。” 聚落公有羊圈里的羊大多是母羊,每天产的羊乳不少,都是卖给聚落里的氓庶,赚的钱会用来缴牲畜的租金。 不过羊乳卖得便宜,赚的钱不多,剩下的还是得所有人家按人头分摊。 因着病患是孩童,需要注意的地方都更多,鯈一边想一边说,孕妇全都一一记了下来,若非不识字,可能还会拿笔记下来。 鯈将所有注意事项都说完的时候,这家的男主人也伐木回来了。 看到人,鯈顿时明白了为何孕妇之前要的是药方。 她不认识药草,但男主人认识。 辛原上生活的氓庶身上的肉量和精气神都比从冀州来的流民要好很多,很容易辨别出来。 鯈也不难猜到这个家庭是怎么回事。 除了女主人肚子里还揣着的那块肉,已经生下来的两个女童都不是青年亲生的。 辛国不收人头税,但收单身税,流民中单身的女人在迁徙到孟水后都会很快结婚,结婚对像大多是来自辛国的移民。 鯈在给长空帮忙时慢慢的反应过来一件事,这些自愿迁徙到孟水来垦荒的男人,似乎就是奔着流民中的女性来的。 辛原的单身税从十九岁开始收,第一年收得不多,也就十枚铜锱,第二年也不算太多,二十枚,第三年四十枚,第四年八十枚,第五年一百六十枚,第六年三百二十枚,第七年六百四十枚,第八年还是六百四十枚。 大概是觉得宁愿每年缴纳这么多钱也不肯结婚的都是真正的独身者,罚钱再多也不会妥协,干脆随它去了。而且,一个人每年能缴纳这么多罚款,也侧面说明了那人有钱,哪怕不结婚一个人也能生活得很好,既然这样,也没必要强迫别人。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受不了这么重的单身税,也不想单身,但以前是没办法。 辛原成年未婚的女人几乎没有,想结婚也得有女人,但现在,流民中一大堆未婚的丧偶的。 迁徙过来不到三个月流民中的单身女子就全部变成已婚了。 若只是如此,鯈最多感慨一下辛原的单身税都把人给逼成什么样了,但....后续发展却让鯈深刻意识到了冀州与兖州的民风差异。 男多女少,流民女子根本不够分,剩下那些没找到对象的辛人男性将目光打到了已婚妇人身上,纷纷化身见义勇为的侠士,无偿帮人普法与离婚。 在冀州,尤其是底层,男人打女人不是什么稀奇事。 在辛原,以前打不打不知道,但从辛筝颁布的《辛律》越来越完善,条文多到完全满足强迫症逼死正常人后,完全没有不太可能,但稀有倒是肯定的。 辛律规定,离婚需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签和离书,若有一方不同意,就离不了,但也不是一定离不了。 夫妻分居长达两年,只要有一方提出申请,自动离婚,不需要和离书。 夫妻之间存在家暴现象,不管是男的打女人,还是女人打男人,只要受害者向官府提出离婚,并且能够证明自己是真的被家暴了,那么被告不仅要被离婚,还要罚徭役,根据情节严重与否,一年起步,最高十年。 辛人男性非常娴熟的运用法律武器帮人离婚,送人去徭役,并娶了别人的妻子,如果有孩子,也会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 辛律规定每个人至少要养育三个活到成年的孩子,你可以生三个,也可以生一百个,那是你的自由,但如果生四个,那么就努力让这三个孩子都活到成年。 如果最终活到成年的孩子没有达到三个,晚年的养老待遇会有削减。 三个,理论上这个目标不难,实际上....人族幼崽的夭折率高得让人流泪,一对夫妻生十几个孩子,成活率能有四成就是好命了。更新最快的网 官府大抵也知道这种指标有点为难人,因而有罚也有奖励,成活的孩子达到三个后养老待遇会有增厚,活到成年的孩子越多,待遇越好。 继子、养子、亲生子都可以包括在其中,前两者必须是八岁之前就开始养起的才能算一个名额,超过八岁的,养其到成年也算名额,但只能算半个。后者必须是参与了抚养的才能算,若生下孩子后,夫妻俩离婚了,孩子跟着母亲,父亲自此不再管,便不能算名额。 居高不下的夭折率加上必须达到的生育指标,对于继子、养子,辛人都会当亲生的来养,能养活一个是一个名额,至于把现有的孩子养死,赌自己以后的亲生子女能不能达到三个名额....瞅瞅官署当年颁布这条生育指标时拿出来的理由——辛国的孩童夭折率,正常人都很难自信的说自己能赌赢。 不过那些被抓去服徭役的男人不会考虑这些,只知道这些当地人太欺负人了,害老子吃牢饭,睡老子的女人,还让老子的孩子认你当父亲....气成河豚。 告人通女干,没用。 在冀州,通女干是很严重的罪行,甚至在一些严苛的地方,被戴绿帽的哪怕将野男人和女人都给杀了也无罪,但在辛原,确切说是在冀州以外的任何地方,婚后有情人、野/合都是很正常的事,不仅谈不上犯罪,甚至连道德都不一定上升到。 辛律里倒是给面子的有惩罚。 前几年那些单身男人受不了单身税故意破坏别人家庭,从情人上位为正室以逃避单身税搞出了一大堆治安问题,弄得虞不胜其烦,遂往辛律里加了通女干罪。 徭役一个月和罚钱二选一。 这项罪名一出,民间一片哗然,这什么扯淡罪名? 可惜再哗然也没用,虞是从事,国君不在,她说了算。 流民男人自然不会满意这么轻的惩罚,但和曾经愤怒虞胡编罪名的辛人一样,不满意也没用,辛律高于个人意志。 辛人男性是破坏了别人家庭,但曾经被教育过,这一回他们就没踩过线。 在妇人离婚之前,非常守礼,一点越线都没有。 至于离婚以后,辛律不管未婚男女之间发生点什么的。 对付那些流民男人用的方式也都是合法的,因而流民男人们的愤怒毫无用处。 只是,不同于辛人愤怒完了最终认了,流民男人们选择了反抗,然后....虞直接让军队镇压,参与者全部绞死。 自通女干罪出来后,辛人男性头一回为虞鼓掌,干得漂亮。 鯈没鼓掌,但也没意见,不管本地人干了什么,他们都没犯法。 男人放下干活的工具后和鯈打了声招呼,鯈礼貌的回应后便提出了告辞。 男人热情的想留鯈吃顿饭,鯈拒绝了,他现在兼任游医只是人手不够,可不是闲的,而人手不够也意味着他很忙。 闻言,男人也只能在支付了那枚丸药的药钱后将鯈送出了门。 鯈出门后还能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男人看了药方,女人将医嘱和他说了说,男人告诉女人上面的药材自己都认识,也在附近的山林里见到过,一会就去采,至于补充营养。母羊产的乳是给孕妇的,不能给病人,但会另外去羊圈那买一份羊乳回来,还有鸡窝里明天下的鸡蛋也可以匀一只给病人。 鯈还没走远便看到那家的男人又拿着斧头跑出来了,鯈不由抬头看了看天色,夏季昼长夜短,这会儿还亮着,但也亮不了多久了,黑灯瞎火的跑林子采药也不怕出事。 正想着,鯈编听到男人招呼左邻右舍知道有个片地方草药多,趁着天还没黑大家去采些回来,炮制了以后卖给游医可以换钱。别忘了带上工具,以防路上遇到野兽。 鯈:“....” 他可能猜到那面公共墙是谁的想法了。 微微笑了笑,鯈放心的继续往自己的目标走,最终走到了此行的目的地——聚落的公共牛栏。 耕地的时候有一头牛摔着了,摔伤了蹄子。 辛人以畜牧业为生,擅长照料牲口,但要说给牲口治病什么的,还是得兽医,不巧,他不仅会给人治病,给牲口治病的本事也不差。 给伤牛检查了一番,伤得有点重,但还能治,鯈招呼了看守牛栏的人帮自己控制住伤牛,为牛正好骨头,上药,绑上削好的木片固定。 蹄子处理好了,鯈又将牛身上摔倒时被石头树枝划出来的伤口一一涂药。 最终处理好时,肉眼可见的,牛的精神好了许多,众人不由对鯈赞不绝口。 先生就是厉害,什么都会。 第385章 第五十章辛筝 从翡翠海湾前往陵光半岛的东边并不需要耗费太多时间,一来是因为洋流和季风会让帆船更加轻松,二来是沿途几乎都是雨林,莫说文明了,连野人都没几只,辛筝不会为了了解一下当地情况而停下来东瞅瞅西看看耽搁时间。 三桅帆船离开翡翠海湾后一路向南直奔陵光海峡,穿过陵光海峡便进入了朱雀海的海域,借着季风的力北上,没几日便看到了横城。 随着人口的增长,最早的营寨自然不能再满足需要,修建城邑自然提上了日程。 苏横让辛筝赐名时,辛筝随手写了个横字。 城是苏横建的,以苏横的名字做为城名,没毛病。 虽然刚扬帆起航的两日辛筝休息得不是很好,但很快就想通了,不管青婧想给自己什么样的惊喜,只有休息好才有精力去应对,因而抵达横城的码头时辛筝是船队中除了青婧以外精神状态最好的人。 船队是带着从象国买来的三十万石稻米回来的,灯塔上的瞭望人看到船队时便及时将消息传了上去,因而船队泊岸时,岸上也已聚集起了大量等待将粮食搬下船舱的青壮。 看清岸上的青壮时辛筝不由露出了惊喜之色,引得青婧看了她一眼。 虽然知道青婧听得到心声,但辛筝还是忍不住道:“我以为我会看到一群骨架子的,你不知道,我出了辋川海后在西荒的低地方国看了看。画棠截了丕臣的后勤线,丕臣便用低地方国来供给王师。但低地方国并不富庶,若有那财力,太昊琰也不会因为鸡肋而最终放弃吞并低地方国了。旁的统治者是敲骨吸髓,丕臣为了供给水师,却是拿出了骨头渣里榨油的精神,低地方国的人....横城是垦荒,要什么没什么,我以为....没想到,光是身上的肉都比低地方国的同类多出十斤不止,辛苦你和苏横了。” 青婧道:“也不辛苦。”她如今的身体素质,和普通人比,可以说是精力无极限了,这些年虽然每天工作超过八个时辰,但要说累,还真没有。 辛筝道:“....就算你不辛苦,苏横也定是辛苦的。” 青婧不是普通人,苏横却是纯得不能再纯的普通人。 辛筝的本意是下了船后对苏横多年的辛劳口头上褒奖一番,然后就跟着青婧去瞅瞅所谓的惊喜是什么,早死早超生,然而在发现她也在船队后苏横立马欣喜的表示:大君你可算是到了,从事虞一天十封的给你写信,辛原可能出事了。 虞与辛筝一直都有联络,但因为辛筝这几年一直东奔西跑,这回更是跑海上了。 送信的禽鸟再能耐也没能耐到可以满世界自主找人的程度,虞只能将信都送到了横城,辛筝既然跑海上了就一定会来横城,如此信也能送到她手里。 苏横也不知虞在信里都写了什么,辛筝虽然因为摊子铺得太大给了下面的人很大的自主权,但这不代表他就能越线了。 但看着虞一天十封的寄信,苏横心里也不免有点慌。 辛原是辛筝的根本,若是辛原发生什么事,辛筝的财政肯定得出大问题。 辛筝看了眼青婧,青婧道:“我的惊喜不着急,你先去处理辛原的事。” 辛筝马上跟着苏横去看信。 原以为苏横说一天十封信是夸张说法,结果到了存放信函的屋子,辛筝发现苏横居然用词超委婉。 装着缣帛的铜管按照日期放在书架上的不同格里,辛筝扫了一眼,目测少说也有两三百支。 辛筝也顾不上和苏横多说什么,按照时间一支支拆铜管取帛书阅览。 刚开始只是单纯的工作汇报,频率也正常,最多就是字里行间透着点被耕牛被农人死命压榨的不开心。 安置五十万流民并非小工程,用虞的话来说就是每天工作超过十个时辰,全年无休,每个铜锱恨不得掰成两半来花,恨不能再去抢劫一次国库。 被压榨成这般,只是不开心而非揍辛筝一顿,只能说虞的素养很不错,当然,也不排除因为辛筝不在面前,想揍也揍不着。 辛筝透过一封封缣帛很清晰的看到了虞的勤劳,以及能干。 五十万流民,居然真的全都安置好了,不仅安置好了,还安置得井井有条。 虽然也有流民因为不适应冀州与兖州的风俗差异以及辛筝的乱世重典而想造反,但人不多,也就几千人,虞想都不想的就让辛克去解决了。 全部绞死。 剩下的流民以学神的学习效率学会了入乡随俗。 辛筝微微蹙眉。 既然不是流民,那还能是什么事? 总不能是辛鹿死了吧? 辛原如今能影响她的也就辛鹿了,要么辛鹿要掀了她的势力,要么辛鹿要死了。 前者辛鹿不会做,没意义。 她不能生育,哪怕最后干掉了辛鹿,也还是要从辛鹿的后代里选择辛国未来的国君。虽然辛鹿也不想被她给弄死,但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后代日后要继承的家业缩水。 后者,虽然是兄妹,但辛鹿年长她二十多岁,如今也有四十多岁了。 氓庶若能活到这个岁数可以称之为人瑞了,但对于贵族而言,这个岁数叫盛年而逝。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不过,虽然很多贵族不被杀死都能活到七老八十,但国君从来都是短命的,能活到四五十都算是长寿了。 辛鹿名义上是代君,实际上干的确是国君的活,操着国君的心,压力大,工作忙,影响寿命也很正常。 辛鹿蹙眉继续阅览,很快便松了口气,不是辛鹿出问题了。 幺蛾子出在流民身上,却并非望舒与鯈给她塞的那五十万流民。 在虞终于将五十万流民给安排得差不多了,可以缓缓时,脚帮又开始源源不断的送流民来了。 刚忙完一波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的虞心态崩了,一边查怎么回事一边狂发信函控诉无良大君的无血无泪无人性。 辛筝跳过虞对自己的控诉看怎么回事,骊嫘怎会继续往辛原塞流民。 骊嫘的答复是大君的意思。 少昊君离传达的,手中有大君的印玺。 君离奉命讨伐流民盗贼,这位仁兄对流民盗贼进行了好一番筛选。 不管因为什么而沦为人形野兽的,既然你已经当了野兽,从受害者进化为了加害者,那就不能再放任。 君离将那些烧杀劫掠抓两脚羊当军粮无恶不作的全部宰了,再筛出了那些相对还有底线,没彻底变成野兽还有希望重新接受秩序的流民让脚帮送去辛原。 连路上的口粮君离都提供了,通过敲诈勒索贵族和大户获得了大笔的粮食给流民当路上的口粮。 脚帮只需要提供向导和维护基本秩序的人手就行。 照君离的筛法,理论上他不可能筛出多少人,不应该引起虞的愤怒。 奴隶成为奴隶主以后并不会比曾经的主人仁慈,而是比曾经的主人更残酷。 氓庶在失去秩序化为流民后会拿出比贵族的爪牙更凶狠残酷的手段和心态去残害弱者。 一句话总结,一支流民,除非它弱小得谁都打不过,不然以有罪为由处死杀死其中一半,不仅不存在冤杀的情况,还会有大量漏网之鱼。 问题是,冀州民乱四起,流民遍地到辛筝粗略估计,冀州大地上游荡的流民不会少于五百万。 庞大的基数决定了君离认认真真去筛,虽然杀掉的流民很多,但符合条件的也不少。 辛筝看到最后的汇报时,也看到了虞的估测:君离大概率会给她塞超过十五万的流民。 唯一不算太悲催的大抵就是,君离筛得的时候很用心,也可能是看君离绞死流民完全不留情的作风,因而这些流民比望舒和鯈带来的那些更安分,更听话,更遵纪守法。只求能活着,不敢越法律的界线半步。 但就算这样,虞还是气成了河豚。 望舒与鯈带来的流民实际人口是五十四万,哪怕不算那些被扔去序学的孩童也还有四十九万,其中男人二十七万,女人二十二万。 虞临时加开了大片纺织工坊,从流民中招募女工。 因为接收了五万孩童,序学和育幼院的人手不够,也同样从流民中招募女子照顾孩童。 陆续解决了六万女人的工作问题,但还剩下十六万。 至于男人,界谷需要筑新城和粮仓,虞留了三万男性流民在界谷做长工,签了三年的契约,三年后怎么安置还没定好,但眼下这关先过了再说。 界谷与辛原之间的山路也同样需要人手修建,安置了两万男性流民。 道路总是有用处的,虞又说服了辛鹿在辛原上大兴土木,将道路给修建通到每个里,又安置了七万流民。 一系列的安置下来,还有十五万男性流民和十六万女性流民。 虞颁布了一些政策从辛原本地人口征发了五万男性,一万女性,加上三万男性流民与六万女性流民,共十五万人口去孟水垦荒。 流民造反也是发生孟水。 虞征发的五万辛原本地男性是自愿前往孟水开荒的。 氓庶愚昧得看情况,在涉及自身利益时,氓庶还是有着属于底层的生存智慧与狡猾的。 若无利可图,鬼才愿意去孟水垦荒。 五万男性人口都是因为辛原的人口这些年激增,没分到土地的人口,不仅没有土地,还因为竞争力太差,也没有结婚的单身倒霉蛋。 去孟水可以分到土地,虽然都是生地,但前三年不缴任何税赋,而且没有土地的人口都是通过佣耕和雇工来维持生存的,多少都有点积蓄,能够熬过头三年。 有了土地,又在官序和夜序学了很多东西,这六万男女是非常相信给自己一块地,自己能通过经营土地过上好日子的。 一万女人是为了土地去的,五万男人除了土地还盯上了那六万女性流民。 虽然在辛原因为没竞争过别的同性而单身,但竞争力这东西具体得看跟谁比,比不过辛原别的男人不代表他们连来自冀州的男性流民都竞争不过。 只要不是犯贱,女性流民打算结婚时都会在有鄙女价值观的男人和尊重自己又懂得很多东西更会过日子的男人之间选择后者。 那五万男人不到半年几乎都完成了脱单,再也不用缴纳单身税。 男性流民,没有配偶的继续没有配偶,有配偶的不乏被离婚的,并在被离婚后看着自己的前妻奔向本地男人的怀抱。 不造反都不正常。 孟水的容纳也有上限,还剩下十二万男性流民与十万女性流民要安置。 辛筝当初是以一种惊奇的目光看着虞一点一点继续搞定流民并让流民顺利融入辛国的。 虞为夷彭商队和脚帮在辛原本地招了两万能写会算的人手,顺便再次加深了辛国氓庶对读书识字重要性的认知。 夷彭商队与骊嫘脚帮都是国君的,薪酬高,待遇高,谁不想进,只要能写会算就能进。 至于夷彭和骊嫘要如何给突然送来的人手安排工作,那不关虞的事,也不介意他们找辛筝告状,有本事就让辛筝将她换掉。 辛筝自然不会换掉虞,便只能按下了夷彭与骊嫘所有的投诉信函。 为夷彭与骊嫘无偿招了一波工,虞又为已经发展成云水中游和上游最大的一股水贼的桓焰招了一波工,两万。 本地人口一口气被抽掉了十万,辛国本土自然出现了大面积的劳力短缺。 五万男性流民与七万女性流民填了短缺的人手。 还有十万人,虞大抵实在是想不到什么办法了,只能在辛原选了一些地址,让他们去修粮仓,虽然粮仓大概率用不上,但总不能让人闲着。 综上也不难看出虞是真的想不到办法安置更多的人口了。 虽然澜北的奴隶城邑与夷彭岛、横城这边都很缺人手,但隔着万里,虞也不可能将人给送过来。 君离塞过去的流民,虞最终的工作汇报是:人被她安排去挖坑了,一组人挖,一组人填。 但这样也不是个事。 那么多人根本不创造财富,一直都在消耗粮食。 虞每天看着流水般消失的钱粮,心如刀绞。 鲲鹏这个飞禽运输从冀州、宁州的粮仓源源不断的无损耗的运送粮食到辛原,本来都将辛原所有的粮仓都给填满了,这会却以更快的速度消耗。 虞估测,少则半年,多则一年,库房的钱粮就该消耗一空,然后宣告破产。 辛筝看到最后一封帛书时不出所料的发现虞非常隐晦的向自己试探能否坑杀那些只消耗粮食的流民。 辛筝无言的看着手中的帛书。 第386章 第五十一章辛筝 须臾,辛筝合上了眸子,在脑海中回忆着兖北的舆图与山系分布,然而,她终究是个凡人,不是妖孽,能记得兖北有多少个国族就已经不错了,整个的舆图以及山系分布,委实想不起来。 辛筝重新睁开了眼睛,翻出了笔墨纸砚去寻青婧。 找了一圈,最终在青婧的实验室找到了青婧。 说是实验室,更像花园,建筑物与栅栏之间圈出的大片土地被分割成了小块,种植着各种各样的作物。 进了屋子里,仿佛书架一样的架子上摆满了盆栽,稍显不同的是,盆栽里种的不是名贵的花木,而是粟麦黍稷与蔬菜。 为了方便植株晒太阳,这些摆着植株的屋子的屋顶被整个拆掉了。 辛筝不可思异的瞅了又瞅,最终确定自己没眼花。 “这真的是你的实验室。”辛筝惊奇的对正在记录一株麦苗数据的青婧道。“你在辛原的那座实验室可是跟屠宰场似的,只不过别人的屠宰场宰的是鸡豚狗彘,你的实验室宰的都是人。” 青婧叹道:“我便是想宰人,也得有材料,有时间。” “果然,你就是闲人多作恶。”辛筝道。 人不能闲,闲废了还是小事,闲成青婧这种那就是造孽了。 青婧随手摘了偏菜叶子扔辛筝。“你造的孽不比我少。” “至少我不像你管杀不管埋。”辛筝将纸笔递给青婧。“帮个忙,画一下兖州的地形舆图。” 青婧扬眉。“辛原那么点地方,不论你修什么,都破不了局。” 辛筝问:“你可知,帝国广袤的疆域我最厌恶冀州。” “看得出来。”厌恶都写在眼睛里了。 “那你可知为何?” 青婧一时沉默。 倒不是不知道答案,读心的天赋让她能够直接听到辛筝的心声得到答案,但有些人的思维逻辑决定了,哪怕别人能作弊的听到答案,也很难理解答案为何是这般。 辛筝道:“国族也罢,文明也罢,一旦开始嫌弃人多,开始浪费人力资源便意味着它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因为它已经没有能力开发每一份资源的利用价值,而无法开发出利用价值,金山银山也不过一钱不值的破石头。” “冀州的鄙女风气看似是对女性的压迫,实则象征着衰落。”辛筝道。“自己无法利用,也不希望别人利用,便毁掉。便如同饥荒时,食物不够吃,便杀掉一半的人口,于是,粮食够吃了,这是个天才的主意。但一段时间内粮食是够吃了,以后呢?粮食一直是在消耗的,不够时难道要再天才的杀掉一半的人口?” “昔日帝国最繁华兴盛的地域,早已失去曾经的辉煌。”辛筝总结道。“已有前人踩了陷阱,我不愿做个睁眼瞎,为省一时之事,跟着往陷阱里跳。冀州只能做为我过河时摸的石头,不能成为我的未来。” 青婧笑。“那我倒要看看你要如何破局。” 青婧一边说着一边收拾了下自己的实验数据,接过了辛筝递来的纸笔绘起了兖州的地形。 山川河流在青婧的笔下勾勒成型,辛筝一边为青婧研磨一边看着舆图,忍不住在心中腹诽了句妖孽。 兖州大部分的山川全都能在舆图上找到,这一幅舆图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 青婧一边回忆一边画,画了一个时辰才画完。 辛筝瞅着舆图上的辛原,语气复杂的道:“辛原真小。” 青婧瞧了眼辛原的位置,辛原并不小,将近两百同的疆域,大部分一流的大国都没这么大的疆域,但放到兖州这一尺度下,辛原就真的很小了,只是一根夹在环山与断云雪山支脉之间的狭长带子。 辛筝的手指放在了辛原,慢慢的挪到了阻隔了辛原与南方的环山山系,落在了一条穿过环山的河流上,手指沿着河流一路向西南,最终来到了洛水中下游平原。 兖州有四大平原。 澜水平原,青水平原,白水——松水平原,穷桑原。 洛水中下游平原不论是开发度还是面积都不如这四大平原,但比起辛原还是很繁华的,最重要的是,洛水中下游没有什么大国。 同样发源于断云雪山的白水与松水的下游便有大国。 辛筝拿笔在环山与洛水中上游的群山中画了一条线,扭头问青婧:“你觉得修这么一条路连接辛原与洛水,会有多赚?” 青婧道:“从冀州往兖州,直接乘船自云水上游漂下去不是更快?” 走陆路跑到辛原,再翻山越岭到洛水坐船,未免太想不开了。 辛筝道:“从冀州到兖州的确乘船自云水上游而下更快,但若是要到辛原交易牛马皮草药材后不想马上打道回府的话,这条路便派上用场了。” “兖州也就穷桑原、澜水、青水的开发度高点。”青婧道。 落下中下游平原绝对不符合高度开发的标准,确切说,兖州全境就没几块地符合高度开发的标准。 “现在是地广人稀了点,但以后不会的。”辛筝道。“我会让兖州全境和冀州一样繁华。” 想了想,辛筝又示意了下舆图没画出来的更东方。“辛原正东是姬水,姬水北是狭原,姬水下游是月照平原。” 青婧听懂了。“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为至少一百年后的需要而修路的奇葩。” “机会永远都是给准备最多的人。”辛筝理直气壮道。 青婧想呵呵,辛筝这已经做准备那么简单了。“这条路想变成黄金商道至少要一百年后,但路绝对不会一百年后才修好,那些修路的流民,待路修好后,要如何安置?” 辛筝指了指环山。“靠山吃山,环山山系绵延两千里,虽然群山之中种不了粮食,但可以种植葛,也可以种植药材,还有,木料是修房子必不可少的材料,不论是环山北边还是南边都需要。反正都是要修路,不如多修几条,只要道路打通了,山里的资源便能源源不断的开发,我就不信还养活不了区区十万人口。” “你若能将环山所有的资源都给开发利用起来倒也能养活区区十万人口。”青婧道。 辛筝感动道:“我就知道青婧你最理解我。” 青婧:“....” 她那是反讽。 开发环山所有资源,不仅需要耗费漫长的时间,回报遥遥无期,前期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富,足够让任何一个大国在等到回报之前先破产。 有那功夫还不如去抢。 为何诸侯征伐不休? 只是为了野心? 不。 是因为抢别人开发好了的土地比自己去垦荒成本更低。 人族老老实实全民开拓的开拓时代早就结束了,结束于人族开拓出大量的土地。 当全世界都是蛮荒之地时,不管愿不愿意,所有人都只能老老实实的垦荒。 当开疆拓土不再只有开拓垦荒这一选择后,众生皆为盗贼。 比起至少百年才能看到回报的垦荒,自然是抢现成的更划算。 好一会,青婧才憋出一句:“你高兴就好。” 问题暂时得到了解决,辛筝的心情松快了许多,将舆图小心翼翼的折好收起,然后问青婧:“你不是说有惊喜给我吗?” “你现在就要看?” “反正有空。”辛筝道。 早死早超生。 青婧无所谓的带着辛筝出门去看惊喜。 辛筝蹲在田垄边瞧着田里密度惊人得几乎是株株紧贴的稻子。“不是,种得这么密,这些稻居然还能活下来?” 虽然没有从事过稼穑工作,但也因为没从事过,辛筝恶补过百工稼穑的常识,农作物种得这么密,理论上不可能成活。 一块土地的肥力是有限的,这么多农作物,根本不够分。 青婧道:“稻子吸收肥力的土层不同,而且我让人每天浇水施肥,一亩地,我估测亩产能达两千余斤,若用在辛原甜象草上,你便是想要亩产几万斤也能做到。” 辛筝冷静的问:“吸收肥力的土层不同是什么意思?” 辛筝一边问一边观察了下稻株,发现稻株的高度并不一致。 “你猜到了,插秧时插的深浅不同。”青婧道。“如此,一亩地便可种好几亩地的植株。” 辛筝哦了声,抓起一把土瞅了瞅,忽问:“这么个种法,这块地几时耗尽地力变成筛子?” “短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青婧回答。 辛筝道:“我要的是不会损害土地并且能够通用整个天下的增产,不是....算了,你这也不算完全的歪门邪道,灾年救荒时倒是用此法。” 青婧也知道这种深耕密植法对土地的伤害有多大,莫说筛子了,变成沙漠都不足为奇,因而很干脆的道:“你若想看对土地没有伤害的,也有。” 辛筝狐疑的看着青婧,多年的经验告诉她,青婧的幺蛾子是层出不穷的。 第二块地同样的密植,但稻穗更加沉甸甸谷粒更加饱满,完全违背了已知了常识,辛筝抓了一把田里的土,并没有之前那把土的问题,也没有埋了人增肥的情况。“怎么做到的?” 青婧随手揪了一粒稻粒,在灵力的催化下,稻粒迅速抽芽生长,很快便长成了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变成了一株金灿灿沉甸甸的稻株。 “植株生长时从土壤抽取的营养,不管是什么物质,本质都是能量,灵力也是能量的一种。”青婧笑道。 辛筝懂了,顿时更加无语。“我要的是能普及的法子,但这世上的术士有多少个?术士可是比武者更稀罕的存在。” 青婧无奈的撇了撇嘴。“真挑剔,罢了,既然你不满意,那咱们继续看下一个。” 辛筝以为自己还会看到更无语的东西,结果青婧大抵良心发现了,之后带她看的都是很正常很有用的东西。 秧田里,辛筝一边嚼着路边随手摘的野果一边看着地里密得让人惊叹的秧苗。“刚看完了成熟版的,现在来看幼苗版的?” “不是。”青婧摇头。“小冰期时,气候会越来越冷,气候变冷,农作物成熟需要更长的时间,轮作的下一茬作物该播种了,但上一茬作物却还不能收割。若提前收割,影响收成,不提前的话,便会错过农时。” 辛筝点头。“你说的这个我在冀州已经看到了,收割也不是,不收割也不是。” 为了保持土地的肥力,也为了最大限度的开发土地的利用价值,人族很早的时候便创造了轮作,根据不同的农作物的播种和收获时间,挑选合适的农作物轮流种植。 在辛国,轮作这些年更是被研究到了极致。 按人头分地,最少五十亩,最高一百亩,土地若是荒着又要罚钱和罚徭役二选一。 那些只能种球葱和牧草的地方还好,牧草本就是冬季以外的季节都生长的作物,只需播种一次便可收割一整年。 但只种牧草是没办法,土地贫瘠得只能种牧草和球葱,可辛原也是有一部分土地可以种植别的农作物,赚更多的钱。 辛国的氓庶为不罚钱不罚徭役并赚更多的钱创造了更大范畴的轮作。 人族的农作物种类很多,只是除了产量最高的几种,别的都慢慢沦为小众了。 但小众也不是产量低,只是打不过产量最高的那几种罢了。 辛国氓庶收集了不同月份播种的作物,将一百亩地分成十二份,每个月耕作一份土地,如此没有一亩地会浪费,自己又忙得过来。 至于原本的春种秋收变成了月月种月月收,一刻也不得闲,只要看到每年的收获便不累了。 但小冰期对严格踩着时间播种的轮作的打击....非常大。 青婧指了指秧苗。“推迟播种不仅会影响轮作的次序,错过了农时的播种也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因而推迟是不可能推迟的。我的想法是干脆提前育苗。等上一茬作物成熟时,再将这些秧苗移栽过去,虽然多了道工序,但至少可以维持住轮作。” 青婧闻言思考了下,发现这想法甚为不错。 带辛筝将育苗田仔仔细细的看过后青婧又带着辛筝去看下一块地,一块正在收割的麦田。 辛筝怔了下。“麦子不是秋季才收割的吗?” 但这块麦田不仅夏收了,看麦株的模样就知道它生长健康,并且已成熟,麦穗沉甸甸的,颗粒饱满,已然到了收割的时候。 青婧道。“南方的冬季没有北方那么多冷,我让夷彭给我收集了一些寒冷地方种植的麦种进行培育,这是最新的品种,秋季播种,可以越冬,只是生长期变长了,秋季播种,翌年的夏季才收获。” 辛筝的眸子绽出了璀璨的光芒。“离开陵光半岛,去元洲也能继续越冬吗?” “我只能保证在元洲南部可以越冬生长,至于更北的地方,我离开陵光半岛时会带走一些种子去葛天国试试。你的话,也可以带一些去王畿试试。”青婧道。“若是不能越冬,我继续培育。” 辛筝嗯嗯的点头,想了想,又问:“稻可以越冬吗?” “可以,但仅限于热带。” “离开热带呢?” “那就得看看我让你给我收集的西荒稻种品质了,它都能在西荒北方那种环境生长了,理论上应该也能不那么冷的南方过冬。”青婧道。“哪怕不行也无妨,我可以培育选种,总有做到的一天。” “几百年?” “你若嫌费时可以考虑打羽族的主意。” 辛筝回以茫然的眼神。 青婧道:“羽族在北荒的东部沿海平原有种植稻,我听师妹提前过那里的气候,冬季漫长且寒冷,滴水成冰,应当能在南方越冬。” 辛筝:“....羽族怎么可能给我稻种?” 限制长生种人口增长的是长生种感人的繁衍能力,限制人族人口增长却从来都不是繁衍能力,而是粮食产量。 羽王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可能如此资敌。 青婧道。“那是你的问题。” 辛筝默。 青婧安慰道:“实在不行,你便等我三五十年。”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辛筝道。“能在有生之年解决的问题,没必要留给下一代。” 青婧无所谓,反正三五十年也罢,三五百年也罢,她不缺那点时间。 边走边聊,走到还没收割的麦田田埂上,辛筝瞅了瞅麦子,随手摘了一把麦穗,凑近了看,发现麦穗和自己以往见得不太一样。“这个麦穗,好像不太一样。” “变异品种,不一样很正常。”青婧道。 辛筝瞬间回忆起了灾难君王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你做了什么?” 生物的变异是长期且缓慢,动辄千年万年,青婧被她送到陵光半岛来才几年? 青婧无语的看着辛筝,在辛筝的眼力自己就是个突破人性下限的爱好者吗? “不论我做了什么,这都只是植物,不是人,你这么大反应做什么?”青婧道。 “你以前在活人身上培育过植物。”辛筝提醒。 青婧噎了下。“这回没用人。” 辛筝仍旧保持警惕。“那你用了什么?” “秋水仙素。” 辛筝:??? 青婧解释道:“一种从秋水仙里提炼出来的物质,我管叫它秋水仙素,我用它刺激麦子产生了变异。” “生物变异这么简单的吗?”辛筝不可思异。 根据青婧以前对她的教导,生物变异不是很难的吗? 青婧:“....自然变异很难,人工干涉变异,也很难。” “可你做到了。” “我尝试了六百多种东西刺激麦子产生变异。” 辛筝:“....”学神比你聪明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学神比你更耐得住枯燥。 六百多种东西刺激麦子变异,每一种都是至少一茬春种秋收,发现麦子有变化后,还得继续挑选育种,春种秋收,也可能秋种夏收,重复再重复,直到看到成果。 而且,辛筝相信,青婧搞变异实验肯定不会只针对麦子,只是最终成功的只有麦子,确切说,只有被秋水仙素刺激变异了的麦子是成功的。 辛筝顿时有点理解为何青婧的实验室那么花园了。 青婧再能耐也不可能将十二个时辰掰成二十四个时辰,真的不可能再有精力去折腾屠宰场了。 之后青婧又带着辛筝看了看她在培育的农作物新品种,不过都是未成熟的,她自己也不确定最终那种会成为成功品。 辛筝每一种都细细的看了,但终究不是专业的,实在是看不出来什么。 看完了农作物,青婧看辛筝还有精神,便问:“要不要去看看麻和稻鱼桑荼体系?” 已经有些疲惫的辛筝闻言瞬间恢复了精神。“好啊。” 麻有两种。 一种是人族种植最广泛的麻类作物苎麻,苎麻的产量高,织布穿着也很舒服,横城这么多人总需要衣服穿,因而苏横让人开垦了大片的苎麻田。 另一种则是在陵光半岛发现的新品种,被起名为红麻。 凡是不认识的植物,横城人的做法都是小心翼翼的采集起来拿给青婧看。 青婧研究了一番后发现红麻很适合纺织,最重要的是,它比苎麻更适应陵光半岛的气候——原生土著。 在尝试着种了一茬发现产量也可以,潜力很大后青婧让苏横将红麻纳入了横城作物的名单。 青婧带辛筝去看了看纺织工坊,辛筝拿起两红麻织成的布瞅了瞅。 “感觉两匹布不太一样。” “你左手这匹是纯红麻布,右手是红麻和苎麻混纺的布。” “混纺啊,难怪感觉右手这边更舒服点。”辛筝若有所思的看着手中的麻布,忽问青婧:“你说将蚕丝和麻混纺,会不会更耐穿些?” 青婧愣了下。 辛筝道:“你引导龙伯种桑养蚕,横城也同样种桑养蚕,手摇纺车在这两个地方推广得又快,哪怕还不知望舒何时能改良出更好的缫丝工具,你们也会产大量的丝。最终的结果要么供大于求,贵族吃不下,大量的丝绸堆积仓库卖不出去,要么丝绸价格下跌,贵族倒是吃得下了,但这样我们赚什么?丝和麻混纺,不是丝绸,不是贵族自然也可以穿。” 青婧佩服道:“你快被穷给逼疯了。” 不管看到什么都能跟钱挂钩。 辛筝也很无奈,叹道:“不想办法捞钱,莫说做更多的事了,我连现有的摊子都未必能稳住,比如眼下最着急的冀州流民问题。” 看完了麻看稻鱼桑荼体系。 桑和荼的种植用的都是山地丘陵的土地,青婧还规划了下种植方式,桑荼混种,间隔整齐得满足了辛筝的强迫症。 辛筝揪了一片茶叶送入嘴里嚼了嚼,苦意自脚底涌泉直冲百汇。 “呸!”辛筝道:“这什么品种?我这辈子就没尝过这么苦的荼。” 诚然,荼苦得煮汤时不加料根本喝不下去,但这么苦的,头回尝到,只怕加料煮也喝不下。 “陵光半岛纯野生品种。”青婧随口回答。“从元洲收集荼苗太麻烦了,正好帝国曾经尝试开拓陵光半岛时有将荼带到陵光半岛,我让人找了找,寻到了不少野荼树,这些荼树都是用野荼树的枝条扦插而来。” 扦插是什么,辛筝和青婧学过,不由瞅了瞅桑林中一望无际的荼树,很怀疑青婧是否将陵光半岛的野荼树枝条给剪光了。 “很精打细算,但你有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这么苦的荼,会有人买?”辛筝问。 青婧反问:“辛原那样的牧业圈,谁会挑剔荼叶太苦?” 辛筝生生噎住。 离开辛原太久,她都快忘了荼叶对于牧区意味着什么。 但,实在是太苦了,逛完了桑荼林辛筝也还是满嘴苦味,逛完桑荼林回到城主府后用了一罐蜂蜜嘴里才终于不苦。 顿时觉得热带的炎热也不是那么难受了。 四季如春,养在田里和林子里的蜜蜂永远不愁花蜜,苏横得以派人定时去采蜂蜜加餐,不然在北方她想如此轻松的吃掉一罐蜂蜜难度不小,哪怕吃到了,成本也高得肉疼。 第387章 第五十二章辛筝 辛筝每天一大早用完提前天还没亮便开始吃的朝食后便横城里里外外的闲逛,走走看看,时不时与氓庶闲聊几句,让苏横心慌不已,忍不住去向青婧请教。 “她只是单纯的想看看你的工作成果,想对陵光半岛的情况心里有个数罢了。”顺便减个肥,青婧道。“非是寻你的茬。” 辛筝要找人茬可不会这么光明正大。 苏横心里也明白,但上级检查自己的成绩,哪怕自问自己多年来兢兢业业也还是会心慌。 所幸,辛筝维持每天高强度的运动量逛了半个月,减掉了不少肥肉后便停止了这种闲逛,安静的蹲在房间里写奏章,除了固定的习武基本不出门。 虽然这几个月玩得听开心的,但她还没忘了自己是打着什么幌子跑到海上来的。 哪怕是幌子,也要做到让人挑不出错来,至少明面上挑不出来,私底下把人气死了也不能怪她,别人气量小被气死了关她什么事? 房间里蹲了半个月后辛筝终于出关,将青婧与苏横都给叫了来,给两人看自己的奏章。 “你们帮我看看写得如何,有没有不足的地方。” 奏章是写在纸上,不厚,也就半寸。 这也就是望舒造了纸,不然辛筝这么多字写到简牍上,怕是能装车,还不止一车。 因着是写在纸上的,阅读起来更方便,青婧与苏横只花了一个时辰便看完了,皆无言。 不能说不好,凭心而论,这真的是一摞非常认真,干货非常足的奏章,与其说是情报,还不如说是帝国未来两百年对陵光半岛的开发以及对象国龙伯的外交方针,不仅目光长远,还非常接地气,连象国龙伯的各种习俗都给考虑进去了。 干货足,私货夹带得更是完美,不是生硬的夹在里面,而是,辛筝夹带的私货本身就是干货的一部分。 打分的话,满分十分,辛筝写的奏章能打九分,扣一分是怕她骄傲。 问题是,你虽然是以打探象国龙伯的理由跑到海上来的,但那只是幌子,为了个幌子做到这份上....苏横委实理解不了辛筝的思维,尤其是这封奏章还是她用了半个月就写出来的。 青婧对辛筝道:“你若不为王,不论谁坐在王座上都会被你气死。” 有一个完全不忠诚自己的臣子,君王只要有能力,都会将其杀掉换一个忠诚自己的。 但这个臣子有着无双国士的才华呢? 这个臣子虽然对王一点忠心都没有,却忠于人族呢? 这简直是没有最糟心只有更糟心的完美诠释。 人王也要忠诚于人族,这是禅让制所决定的。帝国并非王的私产,王只是被推选出来的管理者。 但,很少有人王不羡慕那些君即国家的诸侯。 古来君王,心里都更喜欢忠诚自己的臣子,尤其是忠诚自己甚于人族的臣子。 对人族的忠诚高于对君王的臣子虽然平时也能相处得很好,愿意为君王抛头颅洒热血,但君王若在权力争斗中放弃下限干出点踩线的事,第一个拔剑捅死君王的便是这种。 辛筝的境界更高点,不仅平时便没有忠诚,君王若过线,她虽不会捅死君王,却会将君王卖个好价钱,压榨出最大的利益。 这种臣子,除非君王能够狠心在一开始便对辛筝的才华死心痛下杀手,不然没在刚开始她还弱小时杀了她,便只有两种结果:要么被辛筝气死再取而代之,要么被辛筝杀死再取而代之。 王都快一百岁了,被辛筝气死的概率初步估计高达九成五。 对于青婧的指控,辛筝回以无辜的眼神。 虽然对辛筝无语,但青婧与苏横还是帮辛筝对奏章的内容进行了一番查漏补缺,让奏章更加完善后莫名期待起王看到将不信任他与对自己的忠诚高于对王的忠诚的辛筝呈上这份奏章时的神情。 奏章写完,视察也同样结束了,辛筝却没再出门溜达散心,而是每天跑到青婧的实验室观察青婧正在培育的植物们。 发现青婧对每一种植株的数据记录都庞大得惊人,钜细靡遗,忍不住心生感慨,青婧能成为灾难君王真不是偶然。 有这份韧性,不管干什么都一定能干出成绩,包括造孽。 只是,生物学终究不是辛筝的兴趣,看一时还好,一直看便受不了了,在让青婧给自己绘了一幅有帝国山川河流大概情况的舆图后辛筝便每天对着舆图思考,拿着白纸装订的册子时不时的写写画画。 青婧忍不住惊叹:“你是我见过的最爱工作的王侯。” 一天十二个时辰,睡觉四个时辰,习武练操两个时辰,吃饭穿衣等零碎事情半个时辰,阅读一个时辰,别的时间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工作的路上。 辛筝茫然的看着青婧。 青婧道:“我见过的王侯就没有哪个是没点消遣的,就你没有。” 辛筝道:“我有,阅读就是我的消遣。” 青婧嘴角抽了抽,实在不想说,阁下连阅读都是看得和工作有关的书,纯粹的闲书,就没在书单上出现过。 “你的消遣也挺不走寻常路的。” 辛筝问:“别人都是怎么消遣放松的?” “美人美酒。”青婧回答。 辛筝:“我不擅饮你又不是不知。” 不擅长饮酒,自然就是不要饮,避免酒后发生什么麻烦,不必要的麻烦能少一点是一点。 “美人呢。”青婧道。“这些日子可没少有人向你自荐枕席。” 辛筝生得一张精致矜贵的脸,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又谈吐见识更是不凡,三教九流,这人只要愿意,和谁都能聊起来,不论什么话题都能接住。 哪怕不可能和辛筝有什么结果,能得一夕垂怜也是不错的,可惜,统统被拒。 苏横本来还打算给辛筝安排美人侍寝的,但一看向辛筝自荐枕席的人的数量,以及辛筝对任何人都毫不动容且绝对娴熟的拒绝,理智的砍掉了这一招待计划。 辛筝道:“不想花钱不想浪费时间。” 青婧愣住。 辛筝解释道:“有跟男人上床的时间,我看点书不是更香吗?而且,除非是配偶,不然我把人睡了是要给钱的,若是打算长期,那我还得送他宅邸、土地、华服珠宝无数。当然,也可以不给,但不给的话我会成为整个圈子里的笑话。” 青婧:“....你会在意被人笑话?”更新最快的网 “不在意。”辛筝道。“可别人伺候我,若不给予回报,不是我的性格。” 青婧嘴角抽了抽,兕子你原则性可真是强大。 青婧无语道:“所以你十九岁了还一个男人都没有?不算我师妹那个坚定不移的不愿留下有人族血统后代的奇葩,你是我见过的最洁身自好的王侯贵族。” 辛筝反问:“你睡过几个男人?” “一个都没有。”青婧想也不想的回答。 辛筝瞅了瞅青婧始终如同十三四岁少女的容貌与身形。“你四十五了吧?” 好意思说她? 青婧道:“我和你情况不同,我能听到别人内心发出的噪音,我又不是色中饿鬼,让我顶着噪音睡男人我做不到。而且,随着身体素质的改变,我的眼睛越来越好了。” 辛筝不解。 青婧解释道:“我能清楚的看到五里外一只苍蝇翅膀的纹路。” 辛筝仍旧没明白。 青婧:“每个人的皮肤都会有很多肉眼难以察觉的寄生生物,我全都能看到。” 辛筝低头瞅了瞅自己手上的皮肤,在屋子里闷了太久,皮肤已经从小麦色重新变回了白皙,但很干净。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我都说了肉眼看不到的。” 辛筝好奇的问:“可这样的话,你的眼睛里还有美丑之别吗?” 倾国倾城的美人与无盐女在青婧的眼睛里还能有区别? 青婧道:“人在我的眼里失去了美丑之别,我也对任何人都失去了生理欲/望。” 青婧的回答让辛筝莫名的有种熟悉的既视感。 巫宗的每一任巫女在成为巫女后都会清心寡欲得仿佛圣人。 少数留下后代的巫女,他们的子嗣也是在还是巫子时生的,成为巫子后还生育后代的,只有巫女无光一个。 青婧道:“你的猜测可能是真的,巫女的眼睛和我一样能看到别人皮肤上爬满寄生生物。” 只有如此才能解释为何每一任都那么清心寡欲。 辛筝:“近视有益于繁衍后代。” 要个个都和青婧似的好眼神,族群自我灭绝是迟早的事。 对着一张爬满寄生生物的脸还能下得去口,那不叫色中饿鬼,那叫自虐得丧心病狂。 青婧不以为然:“我如今的寿命也不需要后代来延续生命信息。” “所以你是个例而非族群。”辛筝道。“不过,你以后要回去葛天国,你是独行旅人自然不会有人管你对男人有没有兴趣,但你若为国君,如何能不睡男人?” 青婧到时候下得去口吗? 青婧不以为然:“我又不打算江山万代,不需要子嗣。” “但你没有子嗣,别人一定会管。”辛筝道。“还有婚姻本就是利益交换的主要途径之一,别人也不会看着你一直单身。” 青婧不以为然。“无欲则刚。” 辛筝顿时无法反驳。 青婧不图王图霸业也不图江山万代,甚至她回葛天国就是为了去当一条鲶鱼的,她需要顾忌什么? 青婧道:“比起我,反倒有所求的你更麻烦。” 辛筝茫然,她怎么了? 她现在的身体哪怕她想生,她也生不出来呀,别人便是为她操碎心也没用。 青婧道:“蒲阪王权经西荒的战争已达到鼎盛,很快便会迎来衰败,天下大乱不远矣,你必是要归国的,而你归国,同穷桑国的婚事必然提上日程。你如今这般,新婚之夜,要怎么过?” 辛筝道:“归国之前我肯定会务色男人侍寝避免新婚之夜不知道该做什么。” 贵族男女成婚前若未尝人事,长辈都会安排人侍寝,让子侄通人事。 不过一般很少需要,因为除非长辈管得特别严,不然贵族男子普遍十一二岁便已通人事,女子则是十四五岁。 辛筝这种十九岁了还未通人事的简直是稀有品种。 一般长辈等到她十六岁就该给她安排人侍寝了,但辛筝的情况....自然不会有长辈为她考虑这些。 青婧闻言道:“就你的情况,你确定侍寝的人不会在结束前被你掐死?就算不被你掐死,身边躺着另一个人,你还能睡得着?” 辛筝多疑,睡觉时不仅枕头下会放短匕,手边有剑和弩,若有人靠近,除非醒的及时,不然靠近她的人必定会死在她手里。 但她也很注重睡眠质量。 锻体操带来的身体素质改变使得辛筝每天不睡足四个时辰也能恢复精力,但她就是要每天睡足四个时辰,并且在有条件的时候会格外注重寝具。 只有睡得好,才能保证每天精力充沛。 精力充沛的情况,做事情更容易集中注意力。 注意力集中了,不管做什么事效率都会很高。 一个睡眠优质精力充沛的人和一个睡眠质量差精神不好的人工作,前者一个时辰能干完后者大半天的工作还不一定觉得累。 最重要的是,优质的睡眠有益于延长寿命。 铅汞中毒严重的身体奢求长命百岁是做白日梦,但能多活几天辛筝还是希望多活几天的。 一个男人足以破坏辛筝为了睡眠质量而做的所有讲究。 辛筝闻言想也不想的道:“谁规定房事后要让男人留在我的床上休息?完事以后让他离开不要影响我休息不就行了?” 青婧:“....” 辛筝诧异的看着青婧:“你不会这么多年都没见过完事以后就让人离开的男女吧?” 氓庶也就罢了,只有一个人可以睡,没有钱找别的人,但贵族,有无数选择,辛筝就不信没有这么做的。 青婧道:“有,只是....是我的错,我对我父母的印象太深了,将特殊当做了寻常。” 以至于忘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而她的父母恰好是一对奇葩。 辛筝有些好奇道:“你父母?” 青婧随口道:“他们每回完事后都会相拥而眠。” 辛筝一脸不可思异。 青婧离开葛天国时似乎连总角都还没有,谁家父母会跟一个总角都没有的孩子说自己夫妻间的私事? 见了辛筝的神情,青婧解释道:“他们没跟我说这些,但我也不需要他们开口和我说。” 辛筝瞬间反应了过来。 一般来说,父母不开口说,孩子是不会知道那些事的,但青婧能读心啊,别人开不开口都不妨碍她将一个孩子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统统听个全。 “他们知道吗?”辛筝同情的问。 摊上这么个孩子,不管谁当父母都得尴尬死吧。 青婧道:“应该不知道,我没告诉过他们。” 那还好,不至于太尴尬....思及此辛筝忽然又觉得不太确定了,曾经在澜州遇到的那个叫昭明的游士应当是先巫女之子,他所说的那个读心的故事里的主角,原型应当是青婧。 葛天侯夫妻俩哪怕没在一开始知道自己生了个能读心的孩子,后来也知道了。 不过,哪怕知道了也未必会去想这些。 丧子之痛前,还能满脑子杂念的人,肯定有,并且不少,但葛天侯夫妻俩应当不在其中。 辛筝想了想这一家子的关系,瞅了瞅青婧,忽道:“如果回葛天国不太方便的话,你也可以不回的,以你的本事,哪怕不借葛天国的力量也能完成鲶鱼的任务。” 青婧道:“我的母亲前些年过世了。” 辛筝瞅着青婧剔透的棕黑色眸子里真切的哀伤,有那么一瞬怀疑自己看花眼了,下意识揉了揉眼睛,再瞅瞅,没看花眼。 青婧:“....你干嘛?” “我一直以为你不会为任何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悲伤。”辛筝坦诚回答。 “那是我的母亲。” 辛筝忍不住在心里想,你的兄长也是你的亲人。 “阿兄对我产生了恶意,不杀他难道还等着他杀死我?” 辛筝道:“你的母亲对你难道也没有恶意?” 青婧闻言露出了不确定的神色。“我不知道,她临终时,有一半的概率带我一起走,也有一半的概率什么都不做。” 辛筝问:“你的兄长对你做过什么?” 没记错的话,青婧的兄长也就大她三岁,悲剧发生时,杀人凶手也就四五岁,受害者七八岁。 哪怕手足会为了权力自相残杀,但葛天侯夫妻俩那会儿还是壮年,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在他眼皮下做什么? 不过,考虑一下自身的情况,辛筝也不能笃定的说葛天侯夫妻不会一连生了俩孩子都是奇葩。 “是我先动的手。”青婧道。 辛筝懂了。“在葛天国若遇到什么为难的事需要我帮忙的事尽管开口,我一定为你做到。” 青婧看了眼辛筝,目光有些怪异,但还是点头嗯了一声。 沉吟了片刻,青婧封闭了同理心的心难得的滋生了一滴善意。“你想找人知人事,可以考虑一下少昊君离。” 辛筝回以疑惑的眼神。 且不说君离是四帝族中少昊氏的帝子,身份尊贵,让他侍寝是多想不开。即便真的想不开,少昊氏风姓,辛氏也是风姓,同姓乱/伦。 青婧解释道:“我觉得你找人侍寝不会成功。” “我并未听说铅汞中毒还有清心寡欲的作用。”辛筝道。 “不是铅汞中毒,是你自己的问题,被害妄想症。”青婧道。“男女交/欢是人最容易放松的时候,也是刺客最容易成功之时。” 辛筝道:“这个好像也不是什么问题,我相信我的自制力。” “男女交/欢,或为后代,或为享乐。”青婧道。“你不能生育,自然不可能图后代,只能图享乐,但最酣畅淋漓也最完美的享受是灵与肉的契合,身体与灵魂都得到满足的享受,你觉得你能享受到?” 辛筝愣住。 她当然不可能享受到。 全程高度警惕,莫说灵与肉的契合,单纯的肉/体享受都很难享受到。 见辛筝听明白了,青婧道:“那你与男人交/欢,还能图什么?” 辛筝想了想,发现除了图无聊,什么都图不了,便答:“图无聊。” 青婧以一种如同看到一个顽童般的眼神看着辛筝。 辛筝笑了笑,带过了自己的俏皮话,提出自己的疑惑:“为何你会觉得君离可以让我享受到?” “你和他相处时很放松,哪怕不能做到灵与肉的契合享受,至少也能获得单纯的肉/体享受。”青婧道。“他的脸和身材,前者在这个世上很难找到能与之媲美的,后者根据我多年解剖活人死人的眼力,一看就是一流的,当然,这些年他要是放弃锻炼了你就当我没说这话。最重要的是,不需要花钱,你不会吃亏。” 辛筝思考了一会儿,发现确实不亏,但—— “旁的优势我能理解,但相处时放松这算什么优势?我在你面前不也很放松。” “你想和我试试?”青婧问。 辛筝忙不迭摇头。“且不说我对女人没兴趣,即便有,我对任何女人有兴趣也不会对你有兴趣。” 青婧松了口气。“那就好,我对男人和女人都没兴趣。” “你只爱知识。”辛筝表示理解。 青婧颌首。“所以他很合适。” “就因为相处时放松?” 青婧颌首。“你在我面前放松是因为你很清楚我想伤害你,你毫无反抗之力,不想做无谓的徒劳之举,故而放松,但他呢?你可有想过你为何在他面前也会放松?” 辛筝想了想,道:“他若要杀我,一定会先和我打个招呼,告诉我以后就是敌人了,然后光明正大的用计谋和实力杀死我。” “你对他的品性很信任。” “君子未必讨喜,却比小人值得信任。”辛筝懂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从我个人方面,他的确很合适,但他是少昊帝子。” 是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任人摆弄的木偶。 青婧道:“他是帝子但不妨碍他答应你的求欢,至于同姓,同姓不婚是为了避免生下有问题的后代,你是要和他结婚还是要和他生孩子?” 辛筝闻言愣住。 说得好有道理,她竟无法反驳。 他又不打算和君离结婚,更不会和君离孕育后代,有必要考虑同姓不婚的伦理传统? 第388章 第五十三章画棠 人总希望自己是幸运的,奈何现实从来骨感。 即,怕什么来什么。 孟秋之月的中旬,被热带的热情给弄得一天一盏薄荷水也还是有中暑迹象的辛筝终于扬帆起航,打算去夷彭岛再瞅瞅,然后通过漓水逆流而上回蒲阪。 送别时青婧说:“那你可得小心点了,朱雀海是渊客的主场,虽然前两年被沿海诸国给教做鱼人了,但渊客如今与海国联姻,画棠吸收了大量陆地上的流民,想来很快就会重新活跃起来。” 辛筝道:“我知道啊,所以我才要早点离开避免碰上。” 帝国很快就会顾不上陆地,莫说朱雀海了,辛筝很怀疑来日赤海、骞宾海都会不再受人族的控制。 画棠能够在短短数年内就在南溟搞出渊客船帮来,没道理与海国联姻后就会降智,失去曾经的能力。 思及此,辛筝忽问青婧:“你说,我有没有希望收拢她?” 青婧反问:“需要我提醒你,西荒战败的最大功臣是谁吗?” 论明面上的功臣自然是战功赫赫的少昊君离与荣君,但论对整场战争的影响,无疑是辛筝。 没有辛筝对王师完美的后勤保障,西荒获胜的概率还是很大的,哪怕是败了,也不会败得那么快。 辛筝:“那怎么能怪我,我只是忠于自己的立场。” “她也忠于她的立场。” “太昊琰已经死了,她与西荒的联系已随着太昊琰的死亡而断了。” “亲人的死亡不是那么容易放下的。”青婧无语道。“即便不考虑太昊琰的败亡,她如今也是海国的王后。” “但她并非纯血鲛人。”辛筝道。“两头不是人是混血的劣势,也可以是优势。” 青婧想说如果画棠是个墙头草,你也敢用,但想想辛筝的性格,有她不敢用的人吗? “那祝你在归途上遇到她,得到说服她的机会。” 辛筝有理由怀疑青婧是在诅咒自己,不过犹豫了下还是没在这会儿找茬,而是用一种玩笑的口吻问青婧:“我不会有子嗣,我若为王,你为我的继承人如何?” 青婧想也不想的回答:“不好。” “为何?”辛筝不解。“你不是想成为大荒所有物种的王吗?以人族为基本盘统一整个星球不是更容易?” 青婧道:“我曾经与你聊过小冰期。” “记得。” “如今的小冰期只是一道小菜,六七百年后,这颗星球会迎来一次龙伯王朝末期那种层次的冰期,甚至比那一次更冷。”青婧道。“我不看好人族。” 辛筝道:“就是有难度才有挑战性呀,若无难度我还不会找你当继承人呢。而且,你都说了,那样的冰期不是第一次,你怎就知道更久以后不会再来?你总得攒攒经验呀。” 青婧闻言沉吟了须臾。“我想想。” “那你慢慢想。”知道青婧大概率会答应,辛筝心情不错的摆手告别。 好心情并未维持多久,辛筝确定了一件事,青婧有乌鸦嘴的资质。 曾经统治朱雀海海面的渊客船帮是被教训了,但海面下的鲛人们却没有受到影响,并且逐步被海若容纳进新建立的鲛人海国。 精炼一下便是:一支海贼非常精准的在茫茫大海上堵住了辛筝的船队,邀请辛筝去棠棣群岛做客。 瞅瞅周遭武装到牙齿的海贼,再瞅瞅海里同样装备精良的鲛人,辛筝能怎么办?自然是欢喜的接受邀请。 辛筝坚决不承认太昊琰的败亡自己有多少功劳。 她一座城都没攻下,连战场都只在早期时打了两回酱油,都没杀几个人。 然而,海里撕咬着刚刚被推下去的仁兄的群鲨可以为画棠作证,她和辛筝的看法不一样。 客人被邀请来了以后,画棠便将人带到了刑场。 棠棣群岛的死刑和陆地上不太一样,不是比较常见的砍头与绞刑,而是更加低成本的方式。 喂鱼。 海洋中肉食和杂食的鱼委实太多了,往海里扔块鲜肉,倒一碗新鲜的兽血,肉食鱼类转瞬即至。 当然,肉和兽血都是食物,舍不得浪费的,用来吸引鱼群的是罪犯的血。 罪犯的手掌会被割出伤口,鲜血滴进海水里,带群鱼游至,犯了死罪的罪犯会被推下去,很快就被群鱼分食,血浆染红海水,引来更多的肉食鱼类。 辛筝对带自己来看棠棣岛死刑的画棠道:“岛上的死刑很有创意,超级省钱。”比她最喜欢的挂城墙风干更节省成本,可惜辛国和蒲阪没有海,无法效仿。 对辛筝介绍了半天死刑的画棠闻言不由噎了下。“那辛侯要不要体验一下?” 闻言,辛筝的目光从被群鱼分食的罪犯身上回到了画棠身上,叹道:“你并不想杀我,这点东西也吓不着我。” 同青婧在辛原时的实验室比起来,群鱼分食罪犯是那么的温情脉脉。 见画棠脸色不是很好,辛筝想了想,问:“若你心里实在不好受,我可以配合你。” 说着,辛筝露出了栩栩如生的惊恐表情看着群鱼食人,只除了一双眼睛没有半点惊恐之色有点破坏这幅完美的惊恐画。 画棠:“....够了。” 辛筝抹了抹脸,见好就收的收起了惊恐的表情。 画棠看着完全不担心生命安全的辛筝,奇道:“你不担心吗?” “本来挺担心的,但见到你以后就不担心了。”辛筝回道。“你身上并无杀意。” 一个合格的被害妄想症除了看谁都是总有刁民想害孤,也得对杀意敏锐。 不是每个想害孤的人会操刀子亲自上阵,但有杀意的人一定会拿刀子冲着孤比划。 辛筝道:“我猜你们肯定和青婧沟通过,不过沟通效果肯定不太好。” 除了青婧,她也想不到什么事能阻止画棠寻仇。 她是青婧的探路石。 除非画棠自觉能成为一颗更好的探路石,或是无所谓青婧会做出怎样的报复,否则必须三思而后行。 哪怕画棠想发疯,海若也会努力阻止她。 不过,仇太深,海若能不能拦住最终还是得看画棠的理智。 画棠好奇的问:“你是怎么折服她为你所用的?” 辛筝闻言道:“这个问题你应该反过来思考。” 画棠不解。 辛筝解释道:“你应该思考,我会对她有怎样的利用价值才能让她如此。” 画棠想不到,神经病的思维若那么好猜就不是神经病了。 辛筝道:“你们潜意识里将她当成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又怎么可能想明白她想要什么?” 画棠闻言随口问:“那她想要什么呢?” “全知妖。”辛筝回道:“她想成为无所不知的全知妖。” 见画棠不是很明白,辛筝道:“这是巫女望舒写的一片文章里设想的存在,你想了解她,至少得将她所有的著作都给吃透。” 画棠有点理解为何青婧同辛筝能处得来了。 “元洲大地上,为了求贤而礼贤下士的主公很多,但如你这般的倒是少有。”画棠道,辛筝太拼了,她不是居高临下的赐予礼,而是认真的去思考人才想要什么。 爱名者,给予名。 爱权者,给予权。 爱财者,给予财。 辛筝回以矜持的微笑。 画棠想了想,还是没忍住好奇:“全知妖是什么我不知,但无所不知,你要如何给予她?” “不是我要如何给予她,是她想成为全知妖需要无以计数的天才帮助她。”辛筝道。“天才是足够的人口基数上的概率问题,只要有足够庞大的人口,并且保证每一个人都能接受教育有成为天才的机会,基数上去了,她想要多少天才就会有多少天才。” 画棠哑然的看着辛筝。 辛筝想了想,道:“你若实在不能理解也无妨,只要知道她想成为大荒所有物种的王,让所有智慧生物为她的全知妖理想而努力即可。” 画棠瞬间理解了为何辛筝能够理解青婧,不是因为辛筝够拼,而是,只有同类才能理解同类。 “她想成为大荒所有物种的王,那你呢?”画棠问。 辛筝眨巴着无辜的眼睛看着画棠。 画棠道:“我的探子告诉我,有人在西荒收集了阿母在位期间所有的公文档案,还有西荒所有的典籍。” 辛筝眨了眨眼。“你不想杀我却派人去堵我便是为了这个?” 画棠点头:“对啊,从古至今,战争胜利以后有收集美人的有收集财帛的,有收集土地权力的,但收集档案典籍的,只你一个,我自然会好奇。” 辛筝道:“这么说来,是有点特立独行。” “为何呢?” “我喜欢太阳王废分封的变革。”辛筝回道。“比起已经陈腐得不能再带着人族前行的分封制,太阳王的新政更富有朝气。” 画棠闻言挑眉。“但你毁了它。” 辛筝不以为然:“不是我毁了它,是它还不够完善,任何新事物想要取代旧事物都需要经受无数的磨难不断的完善自己,从而取代旧事物。不经这场战争,太阳王怎能看到自己的新政有多少隐患?又是多么的稚嫩。” 画棠:“是啊,她看到了,她也死了。” 辛筝道:“我还活着,我会在她的基础上缔造更加完善的新政。” 画棠气乐了。“这世上可没有十全十美,你怎就知道你不会成为别人的垫脚石?” 辛筝理所当然道:“我当然会成为别人的垫脚石。” 画棠:“....” 辛筝解释道:“这世上没有永远都适用的制度,再好的制度适用的也只是一时,需要不断的完善,我会完善太阳王的新政,后人也会完善我的政策。直到新制度成为旧事物,最终为后人所推翻。” 画棠怔了下,叹道:“可惜你没有生在西荒,阿母一定会很喜欢你。” 他们这些子孙加起来还不如一个不相干的人更懂太昊琰。 辛筝很想说,一个人长成什么模样并非生下来就决定的,而是后天决定的,后天的种种经历构建起了一个人的人格,她若生在西荒,可不一定就是如今的模样了。但瞅着画棠脸上的哀伤,求生欲让她管住了自己的嘴。 画棠感伤了一会儿最终让辛筝走人,她这会儿已经完全不想杀她了。 她不想留人了,辛筝却想多留会儿了。 她对人和鱼杂居棠棣群岛本身也是有兴趣的,只是不想赌命才没将棠棣群岛纳入行程,如今既然没有威胁了,自然要到处走走看看。 画棠无所谓的随便辛筝留,反正辛筝在岛上的一应开销她是不会负责的,得辛筝自己掏钱。 棠棣群岛很大,大大小小的岛屿加起来过百,最大的方圆千里,最小的连站个人都不够。 能看得出来画棠将这地方治理很好,这其中来自西荒的识字人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没有这些能写会算的基层胥吏,想在短短数年在蛮荒之地建起一座城完全是做梦。 看得辛筝酸成了在陵光半岛时吃到的一种叫柠檬的野果。 她怎么就没有这么多能写会算的人才。 哪怕序学已经办了十余年,也始终没积累下什么人手。 陵光半岛要人,夷彭岛要人,澜北要人,夷彭商队要人,桓焰的水贼要人,宜修渠要人,满帝国的撒游医兼探子要人,辛原本地的建设也要人。 十几年下来,人手哪怕一个人掰成四个人也永远都不够用,虞更是倒霉到明明序学每年培养出很多识字的人手,但官署里很多都是童工。 没办法,官署里成年的胥吏一培养出来,或者说,那些打小就在官署帮忙什么都会做的童工一成年就会被抽调去别的地方,虞除了依赖童工也没别的选择。 但同样是建城,不同于恨不得跑去辛原和虞抢人的苏横,棠棣群岛上能写会算的人手多到富余。 太昊琰死了,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回归蒲阪的统治,很多人连夜收拾包袱迁徙,不是跑去了雪国便是跑来了棠棣群岛。 因着太昊琰对教育的严抓,西荒人口的识字率非常高,又积累了六十多年,连字都不认识的人哪怕想迁徙也不会有能力,因而这些跑掉的人口少有不识字的。 棠棣群岛的识字人口严重富余。 辛筝游了三天便酸了三天。 三天后辛筝跑来拜访画棠时画棠隐约有种自己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颗人形柠檬的错觉。 在听了半天对棠棣岛上识字率的羡慕后画棠终于受不了满屋子的酸味开口道:“我不做人口买卖的。” 辛筝闻言用一种不可思异的眼神看着画棠。“奴隶制这种残暴无情冷血的制度,你怎会觉得我想掺和?我可是坚定的废奴者,没骗你,不信你可以让人去我的封地打探,我在自己的封地上已经废除了奴隶制。” 画棠奇道:“那你怎么没死?” 太昊琰也曾想废奴,最终败给了现实。 辛筝用一种悲伤得仿佛死了父母的口吻回答:“我封地上的奴隶主非常不幸的遭遇了盗贼,尽数罹难。” 画棠瞬懂。 辛筝对奴隶制这个话题没多大兴趣,很快将话题重新拉了回来。“我想向你借点人,你知道的,横城的建设,基层的胥吏人手短缺得厉害。” “我为何要帮你?”画棠皱眉。“我不杀你并不代表我一点都介意你在西荒战争中的贡献。”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因为你想报仇。” 画棠不由怔住。 辛筝道:“我这些天在岛上看了,每天都有从元洲来的流民,你是想吸纳流民组建一支更强大的水师甚至陆军吧?” 画棠没吭声。 辛筝有些不解的道:“其实你完全可以回西荒,太昊棣死了,你想争夺太昊侯的位置并非完全不可能。” 和雪侯不同,画棠的父亲是守护了西荒数十年的战神画旬,西荒人族根本就不介意画旬不是人族,自然也不会在意画棠的鲛人血统。 画棠道:“我是私生子。” “我收集了一些画,其中一幅的内容是太阳王穿着结婚的吉服模样,上面还有字,其中一句是记与挚爱婚礼。”辛筝道。“你并非私生子,你是有合法继承权的婚生子。” 某种意义上她也挺佩服太昊琰的。 家里有王位要继承,人族孩童的夭折率又高,一个孩子当然不保险,至少也得生两个,但太昊琰显然不想再和别的男人生孩子,干脆就和画旬秘密成婚了。 画棠名义上是没有继承权的私生子,实际上却是有合法继承权的储君预备役。 不管是谁有这种尴尬身世都很难不愤世嫉俗,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事来,然而,画棠始终安安静静的。 在西荒的那么多年,她很多时候都是以鲛人的模样现身,提醒别人她的血统。 太昊棣提防过太昊琰会不会哪天昏了头想立最爱的孩子,也提防过画旬想为女儿争取合法权益,却从未想过提防画棠。 有几个母亲能够将两个同母异父的孩子给养得这般和睦? 画棠摇头。“那个位置是棣和他的后代的,与我无关。” 辛筝挑眉。“你心态真好。” 画棠道。“亲情与权力难以共存,我虽无权力,却得到了最多的母爱。若我得到了权力,便不会得到母亲那么多的爱。” 辛筝道:“那倒也是,感情一旦与权力搅在一起便很难纯粹。” 感慨完了,辛筝也放弃了招揽画棠的心思,画棠与人族唯一的纽带便是太昊国,但她不想回去,便注定她只能做为鲛人存在。 须臾,辛筝重整旗鼓。“不过你不打算回西荒,是打算以后都在棠棣群岛安家了吧?这地方也就你来了以后才有了人迹,你想将它开发成可以供养水师的大后方,必然要吸纳更多的流民,哪怕有海国的支持,海国还在向农耕转型的前期,仍旧以游牧为主,能给你的帮助有限。若你愿意等待倒也罢了,你的寿命很长,足够你慢慢积累,但你显然不想熬时间,你不想等得终于有能力报仇,仇人已然老死。” 画棠碧色的眸子深邃仿佛深渊。 辛筝继续道:“你需要粮食,很多很多的粮食,我需要很多很多能写会算的基层胥吏。” 画棠沉吟不语。 辛筝见此也不着急。 人族短暂的寿命是自己的劣势,但也是画棠如今最愁的。 有什么好着急的呢? 最该着急的分明是放不下仇恨的画棠。 辛筝也没准备马上得到答复,坐了一会儿便准备离开,还没站起来便有仆人来禀报主父昏过去了。 还在思考的画棠闻言马上忘记了政务跑掉了。 辛筝愣了下。 主父这个词挺少见的,不过史书上看到过。 历史上少得可怜的那几个被禅让国君之位给子侄的太上国君退位后的称呼便是主父,后来这个称呼又慢慢变成了一个家族中提前退休养老的家主退休后的称呼,不过,和国君很少,很少有人会在活着的时候放弃手中的权力,因而主父这个称呼迄今为止辛筝只在书上看到过。 棠棣群岛是画棠的地盘,在这里能够使用主父这个称呼的只有画棠的父亲。 画棠的父亲。 那不就是画旬? 他没死? 辛筝下意识跟了上去。 画棠跑到画旬的画室时人已经醒了,正风卷残云仿佛饕鬄投胎般的用着一碗稀饭,然而,吃相如饿死鬼,脸上却一点都没有饕鬄对食物的感情,尽是木然,只是单纯的想早点吃完早点完事避免浪费时间。 任何一个曾经见过西荒战神的人都很难相信眼前瘦骨伶仃的鲛人是那位曾经美艳绝伦又骁勇善战的将军,鲛人拿着勺子的手骨节修长且分明,鱼皮与鱼骨之间几乎没有肉,完全看不出曾经挥舞长戟战无不胜的军神之手的影子。 医者向画棠汇报了下怎么个情况,人没事,就是饿加累的,吃点东西,再好好睡一觉就恢复了。 画棠松了口气,看着画旬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还能说什么,说得再多也没用,能说的不能说的话她都说了,然而...画旬就没听进去过。 “这画的是西荒的历史长卷吗?” 画棠扭头看向不知何时跟来的辛筝,正在拿着两张只有墨色勾勒没有上色的纸在看,这样的纸在画室里还有很多,每一张的内容都不同。 正在用稀饭的画旬终于给了点反应。“别碰我的画。” “哦。”辛筝从善如流的将画放下。“你的画技可以说是元洲的无冕之王了,我相信你会画出一幅比千里江山图千里饿殍图更惊艳的传世之作。” 顿了顿,辛筝看着水墨画补充了一句:“千年万年后,帝国风化为尘埃,世人会忘记蒲阪的王是谁,甚至连蒲阪都不会记得,却会记得西荒曾经有过一位太阳王,记得她为西荒做过什么。” 画旬愣住。 虽然很早就知道太昊琰会比自己先死,也知道,太昊琰会随着战争的失败而死去,但从无常的锁链下逃生,醒来后发现太昊琰真的死了,再也见不到了,他却发现自己并未自己曾经以为那么豁达。 醒过来干嘛,一直睡下去,就此不醒不好吗? 没有你的漫长未来我也会过得很好,这是他曾经对太昊琰的承诺,遇到太昊琰之前的两百多前他都是一个人,一个人旅行,一个人看人间万般风景,曾经做得到,没道理以后就做不到了。真的到了这个时候却发现,他做不到。 他的心境已回不到过去。 没有你,人间万般风景皆失了颜色,执笔作画,却什么都画不出来。 画这画只是因为他唯一还能画得不失色的便是太昊琰。 他画过很多太昊琰,开心的,难过的,生气的,假装生气的,别扭的....却都只是片面,没有一幅画能够描绘出完整的真正的太昊琰。 他想为太昊琰画一幅长卷,一幅完整的真正的太昊琰。 辛筝笑道:“画这样一幅长卷需要很久吧,你的身体若是坏了,谁来画完它?这世上可还有人比你更了解它?” 画棠惊讶的看着自从醒来后一直要死不活,只有绘画时才会活过来的画旬恢复了曾经的生气,吃东西也不再像是交差般早死早超生,而是开始顾虑肠胃放慢了进食速度,甚至在吃完后道:“我的药呢?” 画棠将画旬不知道错过了几顿的汤药送上,画旬一口闷了汤药便起身去休息了。 画棠见了,眼泪差点掉下来。 半年了,你终于肯出画室了。 辛筝伸手捅了捅画棠。“这幅画画好后能给我吗?我可以用别的东西换。” 直觉告诉她,这回长卷比她收集到的所有画作都要传世之作。 画棠回道:“你想得,比我阿父生得还要美。” “不愿意就算了,我先走了,粮食租人的事你想好了就让人来寻我。”辛筝道。 “我现在就可以给你答复。” 辛筝想也不想的道:“若想说我想得美就算了。” “不是,我答应你了。” 第389章 第五十四章乔 天地为烘炉,众生皆刍狗。 战争与疫疾是双生子,是谁先成就了谁这种问题如同鸡生蛋和蛋生鸡一般无法说清,但有一点却是可以确定的:这对双生子相辅相成。 一加一等于二。 战争与疫疾加起来却不等于二,而是一道完美的几何题。 乔扛着一头野豚回到城中时便见到城中愈发的人心惶惶。 瘟疫无疑是可怕的,但人心呢? 乔心情复杂的跑回了暂时寄居的荒宅里,说是荒宅也不尽然,只是这一片街区滋生了瘟疫,为了避免瘟疫扩散,大夫派人把守了街区,不让里头的人出来,但也没想着救人,最后....染疫的都死光了,也算是变相的控制住了疫情。 不幸的是,这一波瘟疫并非正在青州肆虐的大疫,而是例行的时疫。 氓庶的生活卫生条件本就差,时常喝生水,食生食,大街上又屎尿横流,雨季时几场雨下来....不滋生时疫都天理难容。 时疫之所以被称之为时疫便在于其是每年雷打不动的造访,久而久之,贵族们也知道如何解决了。 然而大夫比着旧例控制了时疫,却挡不住肆虐青州的瘟疫的主力军。 然而,瘟疫也挡不住战争,或者说,瘟疫给予了野心家所谓的良机。 瘟疫死人? 这年头瘟疫太寻常了,任何事物一旦寻常,哪怕它的杀伤力极为惊人也不会再有人当回事。 习惯成自然。 原住民死光了,这片区域也没被浪费,最终变成了用来隔离疫疾病人,或者说让疫疾病人自生自灭的地方。 没有医者,没有药材,除了等死,再无他法。 乔住的是最偏僻的茅屋,推开门的时候没看到人,只看到了一条奄奄一息连人形都无法再维持的龙。 乔赶紧将野豚送到顼的面前。 顼有气无力的咬住野豚的野豚,喘了好一会后终于还是放弃慢条斯理的进食,艰难的将重达三四百斤的野豚整个吞下。 顼如今的体型只有四五尺长,盘起来还没野豚大,然而如此大的一头野豚被吞下,他的腹部却是半点凸起都没有。 曾经不论见多少次乔都很难不好奇龙族的胃。 何等的胃才能吃□□积是自身数倍的食物? 然而这一次乔却什么好奇心都没有。 顼的身体很虚弱。 和他一起往来青州各个疫区的顼染上了疫疾。 哪怕是经验丰富的医者往来疫区尚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平安无事,何况顼这种全程相陪的。 染上疫疾很正常,不染上才不正常——前提是顼不是龙族。 龙族的抵抗力强大无比,寻常的疫疾对它们根本没用,理论上龙族在人族的疫区怎么蹦跶都不应该有事。 然而,顼就是染上了疫疾。 乔对此唯有束手无策。 这几年不论是那些普通人还是顼,不论是谁染上了疫疾,他都束手无策。 他治不了任何疫疾。 防疫的方案倒是有,是从望舒那里学来的,再加上盗趾军处顺手拿的防疫策略,又针对青州的情况思考编纂的一套非常完善的防疫方案。 但防疫方案再好也注定是白瞎。 瘟疫与饥荒是伴生的。 大疫影响了生产,饥荒随之而来,没有粮食,需要从别家抢,再加上蒲阪的主力远征西荒,管不了后方,正是吞并与开疆拓土的好时机....饥荒推动了战争,而战争进一步推动了饥荒。 防疫有一个最基本的常识与要求:感染者以及疑似被感染者全都要隔离起来,前者隔离到死或隔离到治好,后者隔离到确定没有被感染。 但第一步便无法进行下去。 贵族还好,隔离一段时间不难,只要有那个自觉性。 氓庶,有自觉性也没用,一天不干活全家就没有食物,饿死和死于瘟疫,哪个死法舒服点,委实是个值得思考的好问题。 乔并非没有尝试让官府出面强制性隔离。 毫无悬念的被拒绝了。 把人隔离了,人吃什么? 国家掏粮食? 国库没钱没粮。 钱粮哪去了? 打仗啊。 当然,青州成百上千的国族,自然不可能每个国家都打仗,但哪怕不打仗也还是拒绝了乔的提议。 国库的钱粮不是大风刮来的,需用在更重要的地方。尤其是这还不会是一笔小钱粮,而是大概率能掏空国库的数目,傻子才会掏钱。 没拔剑杀人不是乔涵养好,而是那些能够决定此事的权贵都很惜命,身边护卫从人暗卫如云。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乔不死心的走了很多国家和城邑,还是有遇到奇葩鸟的。 他原想着,只要弄出一个成功的模板来,别的人看到瘟疫控制住了,必定会愿意学的。 奈何,现实这个小妖精它只爱骨感美,钟情得顽固,顽固得无药可治。 染疫的人太多了,而官府的组织力....等将最先感染的人分辨出来再隔离,这些人早不知感染了多少人。 最绝的是,隔离是为了保护民众的安全,但执行时总会变成扰民与盘剥。 现实成功给乔上了一堂课:一个国家如果病了,那绝对不会只是国君一个人的锅,也同样,不是换个国君就能痊愈。 盗趾军的组织能力和秩序都比这些贵族的人马高。 更倒霉的是那些不愿意出钱粮的国家还捣乱,攻打别的国家,军队自然需要跑到别人的地盘去....大疫时最忌人口流动,尤其是大规模的人口流动。 乔的防疫方案不断的完善,至今已完善得无可再改,而每一笔都是一次惨烈的打击。 打击得多了,乔都死心了。 想要控制一场大疫,需要一个很多很多的钱和粮食,需要很多很多的医者,需要很多很多的胥吏,需要完善的户籍,需要....一个完善且高效的暴力组织——一个强大的国家。 青州,它全都没有。 乔死心了,不再追求防疫,转而开始研究怎么治疫。 治疫能救的人虽不如防疫能救的多,但能救一条命是一条。 这几年遇到的疫疾多达十几种,其中最生猛的便是望舒从海外带回来的。 苦学自学再加上顼不时回方丈岛偷渡了一些龙族的医书,乔的医术突飞猛进,堪比巫咸殿最顶尖的医者,连时疫都给研究出了其中一种的治疗法子,愣是拿望舒带回来的疫疾束手无策。 更雪上加霜的是,顼病了。 乔想起了望舒曾经教过自己的,她的师姐提出了理论:进化。 万物皆可进化,只要基数足够大,一定会出现变异体。 生物的进化是盲目的。 将所有的道路给盲目的变异一遍,最后适应环境活下来的便是成功品,没活下来的自然是被淘汰了。 也因为这种盲目,生物的变异不一定会是良性的,也可能是恶性的。 足够的基数堆出变异,足够的变异堆出良性变异。 青州染疫者究竟有多少乔不得而知,青州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有效的统计自己境内究竟多少倒霉蛋,遑论整个青州了,乔唯一能确定的便是青州染疫者超过百万。 就这还是托了青州多山的地形的福,若青州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倒霉蛋翻个十番,不太可能,不算在羽族和羽族附属国境内的,青州的人族总人口也就堪堪两千万,但过半人口染疫并非不可能。 不过,很显然,疫疾它产生能够堆出良性变异的数量不需要千万,百万足矣。 连龙族的体质都抵抗不了变异疫疾,人族又如何能扛住? 感染者过千万,指日可待。 乔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治,只能不断给顼投喂食物。 虽然疫疾的死亡率居高不下,也没有针对性治愈的法子,但人体自身是有对疾病的抵抗力的。如果给病人吃好喝好,补充足够的营养,至少一半的疫疾,哪怕没有治疗的方子,病人是可以靠自身抵抗力扛过去的。 值得一提的是,智慧生物至今能够解决的几种疫疾便是这一半里,剩下一半?等死呗,自身的抵抗力扛不住,找医者也同样无用。 青婧曾经做过实验,给疫疾病人喂食猪脂羊膏之类的东西,不给药,最后病人自己好了。 死掉的材料也有,但活下来的比例高过死掉的。 对此望舒在佩服了一番青婧的丧心病狂,做的实验没有最突破下限只有更突破下限后也与乔顺便说了自己的感想:身体营养充足能扛过一半的疫疾,但现实却是任何一种疫疾都能随随便便造成一座城邑甚至一大片城邑的悲剧,那么,人族究竟有几个人是不营养不良的? 龙族也是智慧生物,元洲各族身上能够通用的道理,理论上在龙族身上也可以。 如果不可以....乔拒绝思考这个问题。 乔也曾想过送顼回方丈岛,人族没办法,或许龙族有办法。 对此,顼坚定的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这疫疾能够传染他,同理也能传染别的龙,他若回去,传染给别的龙怎么办?方丈岛可是龙族的大本营,还是留在元洲比较安全。 若真的要死,他一定要死在元洲,死得远远的。 看着有气无力的躺着消化食物的龙,乔终于道:“在外面溜达的龙应该不止你一条吧?” 顼睁眼看向乔,乔留意到这条龙曾经澄澈美丽如宝石般的眼眸此刻是浑浊的,不是那种心思诡谲的浑浊,而是一种宝石色泽黯淡的浑浊,血丝很严重,还发黄。 每一片鳞片都透着虚弱,令人难以想象这是遨游九天,海陆空三栖的强大种族。 乔继续道:“这疫疾既能感染你,别的龙...”大概率也会悲剧。 “早点让方丈岛知晓也早日安全,有研究的对象,龙族也能尽早摸索出解决的方子。”乔解释道。 他对青州人族的组织和研究能力已经绝望了,但龙族有龙神,任何龙都不能违背龙神的命令,理论上,不会搞出青州这么多幺蛾子。 顼道:“我会回去,但要么我痊愈,要么我死,你将我的尸骨火化,将我的龙珠送回方丈岛。” 乔:“...研究以及需要的是病患或病患尸体。” 顼解释道:“龙神会从我的龙珠中获取信息。” 乔委实好奇龙族是怎么个进化出来的。“龙珠是做什么的?竟这般神奇?” “龙珠是龙的魂珠,是我们的灵活所在。” 乔:“....龙神获取信息的方式莫不是找你的亡魂....”沟通? 顼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更新最快的网 乔大感惊奇。“生灵死后,灵魂不是会如轮回吗?” 例外也不是没有,比如邪灵。 顼道:“龙族为龙神创造,我们死后,灵魂都会回归龙神的殿堂。” 乔觉得顼说的是神话传说,望舒教给他的生死轮回知识可是有人不怕死的跑过黄泉幽冥带回来的。但顼也不会说谎,至少不会在这种事上说谎。 如果两个人都没说谎,那意味着什么? 乔下意识思考了一瞬。 那意味着,龙族是特殊的,这一族,不入轮回。 轮回的规则这么好打破吗? 陵光碎了无数碎片都没死,灵魂生入轮回。 龙族一整族都不入轮回。 乔:“....”这感觉还不如两个人中有一个在说谎呢。 生死轮回的规则若是可以轻易被打破,天下大乱也就不远了。 思考了须臾,乔果断停止了继续思考下去,直觉告诉他,再思考下去会很可怕,可怕得超出凡人的想像。 乔拿帕子和热水给顼擦起了鳞片,病患不仅要保持摄入充足的营养,还要保持身体的干净。 龙族清洁身体都是找海里的清洁鱼,清洁鱼会吃掉龙身上的死皮和垃圾,真正意义上的干干净净。 不过陆地显然不可能找鱼来清洁,便只能效仿人族。 清洁完了乔又准备出门去捕猎,几百斤的野豚根本不够这条龙塞牙缝的。 顼道:“你这般捕猎,猎到的食物根本不够我吃。” 乔道:“我也知道,最适合你的猎场是海洋,但你不肯回海里。” 顼不仅不肯会方丈岛,也同样下海。 顼闻言道:“龙族的主要活动范围是海里,我去海里很容易将疫疾传染给他们。” “你可以去那些没有龙族的海域,大荒这么大,总不能每片海域都有龙族吧?”乔道。 越是强大与长寿的物种,繁衍能力就越感人,龙族的寿命动辄千年万年,顼这样的纯血龙族更是寿可十万年,再考虑一下龙族的胃口....龙族的龙口有没有超过一千都是个问题。 原因无它,龙口太多,哪怕大荒的海洋面积辽阔也养不了。 顼摇头。“你不懂。” “我不懂,你可以教我。”乔道。“这疫疾,你是识得的吧?” 这变异疫疾乔完全不认识,遇到的医者也同样表示不认识,闻所未闻。 但顼,他的表现....更像是有针对性的自我隔离。 他很相信这疫疾会危害到龙族,因而自我隔离,死也要死在外头。 顼叹了口气。“龙族历史上只发生过一次疫疾。” 乔闻言不由愣住。“蜚?” 顼颔首。 乔惊讶:“可你不是说祂死了吗?” 顼道:“是死了,被燧人华歆所杀。但,我能感觉到,我体内的疫疾有祂的力量。龙神说,神话生物虽非真正的神祇,不似神祇一般不死不灭,却也很难死,哪怕死得只剩下一个细胞,亦是有可能复活的。” 乔:“....太犯规了。” 顼点头。“是的,太犯规了。” 乔噎了下。“所以,这场疫疾,祂没死透。” 顼道:“我只是怀疑,不过祂若并未死透....蜚的力量来自于疫疾杀死的生灵数量,疫疾杀死的生灵越多祂便越强大,祂若没死透,当疫疾横扫元洲时,祂多半也该复活了。” 乔无言。 顼继续道:“还有。” 乔:“....还有什么?” “被蜚所杀的生灵,灵魂不会入轮回。”顼道。 乔:“为何?” “龙族也不知,但那些灵魂,都失踪了。” 乔深深的无言了,很怀疑轮回是否夯土的道路,谁都可以践踏。 这大概是第三个破坏轮回的案例了。 哦不,加上邪灵的话,应该是第四个。 思考了一会儿,乔好奇的问:“既然这个蜚,祂这么牛,炎帝,怎么会有能力杀死祂?” 顼惊奇的看着乔。“你怎么会以为燧人华歆还是个人?” 这问题问得太好了。 炎帝那完全突破了人族寿命上限的寿命的确挺非人的,不过除了太过夸张的长寿,以及活得太久带来的精神问题,炎帝身上也没别的怪异了,她很强大,但那还是人的强大,炎帝所处的时代能跟她切磋得有来有往的强者一抓一大把。若她有超出人这个范畴的力量,人族需要耗费三四千年的时光来积累底蕴,再以三四千年的时光攒的家底去搏第四王朝的荣光? 而蜚,明显超出了人的范畴。 “历史上,她的力量并未超出人的范畴。”乔说。 “但祂的确杀了七神使。”顼道。 乔觉得要么史书记载有误,要么就是还有别的隐情,但不管是什么隐情都不是一时半会能搞明白的,还是给顼加餐要紧。 尽管乔的捕猎能力很强大,奈何这世道太乱。 虽然森林很可怕,虽然猛兽很可怕,但饥饿面前,被猛兽吃掉也没那么可怕了,而大量的人打起了野生动物的主意,周围山林里的动物数量陡然锐减。 乔捕猎越来越难,但他不是最难的。有次甚至看到了一群人在分食一具尸体。 更倒霉的是赫胥侯终于打过来了,兵临城下,他想出去也出不去了。 不论是乔还是顼都甚为佩服王侯权贵们的野心。 生命不息,战争不止啊。 疫疾肆虐,甚至进化了,竟然还能积极征战,都是人才。 是的,都是。 赫胥侯不是唯一一个还在打仗的王侯,但他趁乱发动战争中的王侯中最瞩目的那只,无可置疑的那种瞩目。 第390章 第五十五章乔 二十多年前,赫胥国降羽族,王师收复失地后赫胥国被执行了屠绝令,举国被屠灭。在原住民被屠杀殆尽后,蒲阪与青州的诸侯们半点都没客气的瓜分了赫胥国留下的土地,再从别的地方迁徙氓隶过来继续耕作赫胥国留下的良田屋舍。 望舒踏上故土被气到失去理智委实很正常,搁谁碰上这种事,要还能保持心平气和只能说明那就不是个人。 望舒是人,所以她气成了河豚,反手送了一场大瘟疫给鸠们。 赫胥侯,他也是人,但他比望舒干脆多了,动辄屠城。 虽然前者没有后者的军队,但乔觉得,哪怕给望舒军队,她也不会搞屠城这种事,大抵自己是屠城幸存者的缘故,望舒对屠城这种行为深恶痛绝。网首发 盗趾一路攻城拔寨也并非没想过屠城以震慑王侯贵族,但被望舒给阻止了。 而赫胥侯,可以肯定,他没有望舒那被当年赫胥国最后几年的惨剧给搞出来的绵延不绝的心理阴影。 赫胥城被围,弹尽粮绝,易子而食,望舒差点沦为肉羹,但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王侯贵族的身上。 没粮食,吃人没毛病,但吃到贵族头上那就是大逆不道了。 哪怕是赫胥城被屠,望舒活下来是因为命硬加运气。 从望舒同孟孙安的恩怨,乔有理由怀疑望舒能活下来和孟孙安有关,甚至,可能是孟孙安帮了望舒。 遗憾的是望舒的报恩方式别具一格:活埋孟孙安全族,唯独放过了孟孙安。 比起望舒,赫胥侯的遭遇必定更好,根据乔多年的所见所闻,大难临头前贵族都会将嫡脉和族中优秀的子侄送走。 赫胥侯只怕在城破之前便被送走了,望舒经历的城破惨剧,他都没见到。 但没有望舒的经历与心理阴影,赫胥侯的恨意却一点都不逊色于望舒。 赫胥屠国后,赫胥氏幸存的公子王孙北上投靠了羽族,在羽族的帮助下,于青北聚拢幸存者以及北方方国的移民们重建了赫胥国。 青北曾经的人族诸国如今只剩下了赫胥国一个,别的方国都被羽族给取缔划为了郡县。 为了继续维持家族的地位与财富,那些失去了方国的公卿贵族们纷纷投入了赫胥国。 乔只能推测有那么多的人才相助,赫胥国一定会发展得很快,但不会太过分。 羽族肯定不会因为好人好事而保留赫胥国,既然留着赫胥国,自然是有其利用价值。 没有弈者会允许手中的棋子脱离自己的控制。 只是,都过去快三十年了,新赫胥国的国君之位都传到第二代了,这枚棋子才发挥作用,不得不让人佩服羽族的耐心。 哪个正常人能用近三十年的时间去养一枚棋子? 但不能否认,效果是绝佳的。 王师西征,后方的诸侯们迫不及待的搞起了小动作,随着王师与西荒僵持不下,小动作很快变成了大动作,下淮国的臣子取代国君无疑拉开了动荡的高/潮。 礼崩乐坏,多少氏族架空权力,以臣之名行国君之权,封地和军队都碾压国君,偏偏因为礼乐与血统而只能有实无名,谁愿意? 青州刚乱起来的时候羽族完全没往青州看,一门心思在沃州布局,引龙伯南下同人族争锋,也让所有人都误以为羽族不准备对青州做什么了,更加放开了手脚内耗,然后—— 羽族没南下来搞事,但赫胥侯带着十万大军来了。 这是一步好棋,若羽族南下,不好说青州的方国们会不会暂时放下分歧联合起来,但赫胥侯南下....诸侯们无疑是不会放下恩怨先联手解决赫胥侯的。 赫胥侯很聪明,他打的复仇的幌子,要收复赫胥故地,并未得罪所有人,而且,他的十万大军也没强大到需要青州诸国联手,任何一个大国都能与之抗衡,但也正因为此,谁都不会出手。 一路南下,赫胥侯充分诠释了何谓复仇。 打下的城邑,十座中六座会在城破后三日不封刀,这点还不算太过,诸国征伐,城破后三日不封刀是传统。而且,真正过分的是,赫胥侯破城后将赫胥故地上建立起的国族的国君和公族都给烹了。 是的,烹了,还是活烹。 以仇人为牺牲,烹飨祭祀先人。 人族有这传统,一千年前有。 毫无疑问,帝国有发言权的公卿贵族们并不欣赏赫胥侯的复古精神,骂声震天响。 剩下四座城,三座两光半条龙服务,除了没烧,抢光和杀光的精神执行得非常好,鸡犬不留,最后一座是及时倒戈,免去了劫难。 也因为发现只要投降,赫胥侯便不会屠城,随着时间的流逝,投降得城邑越来越多。 至于蒲阪方面会是什么反应。 赫胥侯是人族,并非羽族,向赫胥侯投降不等于向羽族投降,蒲阪哪怕气成了河豚,日后收复失地也是不能因此而向当年处置赫胥国一般处置他们的。 乔与顼打赌这座城能坚持几天。 顼觉得怎么也得撑半个月。 乔觉得最多五天。 顼不能理解。“怎么可能,那个叫大夫的人族并非贪生怕死之辈。” 在城中治病养病,乔与顼自然是见过这座城的大夫的,那是一个精气神相当不错的贵族。 乔道:“他不怕死,但他的族人呢?他的臣属呢?” 顼无语。 人族的情况也挺有意思的。 在龙族,龙神的意志谁也不能违背,但在人族,主上的意志不符合臣属的利益,下克上是迟早的事。 瞅了瞅乔,顼道:“你好像很希望他投降。” 乔点头。“打仗不好,会死人的。” “但别人劳师动众也不是为了送温暖。”顼道。 乔点头。“我知道,但我又不是贵族,贵族会随着城邑的易主而失去曾经的尊荣,但氓隶,给谁做奴隶不是做奴隶?投降,少一事,符合我的利益。” 顼闻言瞬间就懂了。 当统治者将子民视为豚犬时,也不应该奢求豚犬的忠诚与效死。 被谁吃不是吃? 为什么要像人一样忠诚与效死?豚犬就应该有豚犬的自觉。 很显然,乔是一位真正的氓隶,非常有氓隶的自觉。 顼想了想,问:“那他要是控制住了局面,死也不降呢?” 乔道:“那我便会去杀了他。” 毕竟,赫胥侯是真的会屠城的,迄今为止这家伙屠的城怎么也有十几座了。 数以万计的人命证明了不投降的后果。 同样是复仇,但乔却莫名的一点都不喜欢赫胥侯的手段。 望舒报仇好歹还知道针对性的下手呢,每个被她给埋了的人都是细细辨识过的,也不折磨人。 这位倒好,无差别杀戮。 纵军烧杀劫掠一条龙服务,究竟是为了报仇,还是为了别的? 如乔所料,城邑很快便破了,都没五日,只两日便破了。 城主不愿降,却又不忍满城生灵遭殃,最终降了,却又因为觉得愧对帝国,遂自尽了。 当然,这是对外说法。 城主死后,继承大夫之位的并非城主的后代,而是城中的另一个氏族,城主的家族消失了。 乔不关心一个贵族及其家族的生死,没关系的人和事,有什么好挂心的? 因着城邑是自己投降的,赫胥侯便没屠城,城门重新打开让城内外的人可以出入。 乔将顼拾掇拾掇了下,将顼装进了一个巨大的筐里,准备带顼离开。 这周围的野生动物和珍贵药材都差不多被他采完了,该换地方了。 刚拾掇完便听到拍门的声音,不由将筐先放下,走了两步到门口将门打开。 门外站着一位生得甚为俊朗不凡的少年郎,一身飘逸的绿色服饰,红衣白肤,仿佛神话中走出来的天人。 乔瞅了下少年郎头上的羽冠。 人族与羽族都有冠冕,但会在冠冕上装饰华美羽毛的只有羽族。 羽族大抵因为自己是飞禽的缘故,对禽鸟爱得深沉,冠冕上要有羽毛,官吏的服饰也是不同的鸟图案。 绿衣上的图案是,斑鸠。 人族对羽族的鸟官不太清楚,鸟类太多了,也就知道个宰辅是凤凰。 但望舒对羽族什么鸟对应什么官一清二楚,也同乔说过,乔回忆了下,斑鸠是民官,相当于人族的司徒,不过因为羽族不似人族将人口和土地绑在一起,不允许民众随意迁徙,羽族民官的工作和司徒并不完全重叠,但有一点倒是高度一致——都是和氓庶打交道。 “你是?” “你好,我叫昭明,是羽族新上任的民官。”昭明自我介绍道。 乔怔了下,不太明白羽族的官员找自己做什么,但还是礼貌的回应:“你好,请问你寻我是为了?” “我奉命来控制青州的疫疾,厥听说了你的事,希望你能去帮他一同抗疫。厥是青耕鸟官,相当于人族的御医,不过他只负责疫疾。” 青耕? 乔记得,羽族的医官有不同等级和职司。 青耕是羽族医官中最为特别的一支,它只负责防疫与治疫。 青耕是最高等级的疫疾医官,下面还有珠鳖鱼与篾鱼两种。 一个羽族医者若是能够得到青耕的称号,不仅代表其身份地位很高,更代表了该医者出类拔萃的医学造诣。 乔道:“我并非羽族。” 昭明点头。“我知道,但瘟魔收割人命不分人族与羽族的。” 而且,他也不是纯血羽族。 乔有点犹豫,老实说,这几年他被现实打击得....委实有点惨。 然而,犹豫了须臾,乔还是动心了想跟昭明一起走。 “我的友人他染了疫,可能需要一些珍贵的药材与很多肉食....” “没问题。”昭明一口应下。 这么大方? 乔试探的道:“抗疫最重要的是便是隔离病患与可能的感染者,但氓庶若被隔离,当如何维持生计?” 这也是他这几年遇到的问题里最棘手的。 若不能保证氓庶在被隔离时的温饱问题,根本不会有人配合。 “我带来了很多的粮食,足够了。”昭明回道。 乔狐疑的看着昭明,大老远的跑来送温暖,世上可能有这种傻瓜,但只存在于个体身上,绝不会发生在群体身上,尤其是这个群体还是一个拥有数千万人口的王朝。 那么多粮食给自己的族人吃,养活更多的人口不好吗?傻乎乎送给对家吃。 不是脑子病得无药可救便是别有所图。 昭明见了乔的眼神,解释道:“青北是羽族的疆域,同南方太近了。” 如果能让羽王自己选,他绝对不会愿意花费大量的钱粮人力帮青州收拾大疫这个烂摊子。 羽族境内这几年天灾不断,不攻打人族都是实在腾不出手来,怎可能帮人族。 也因此,疫疾刚爆发时羽王是完全没在意的。 人族每年都会发生疫疾,关他一个异族的王什么事? 但随着疫疾的扩散,羽王....羽王也没法当看不见了。 青州除了两千万的人族,还聚居着四百万的羽族呢。 羽王不在意两千万人族的死活,却很在意四百万羽族的死活。 人族损失四百万人口,一二十年就能恢复,羽族却不行。 对付这种超大规模的大疫,最好也最安全的做法是御疫于国门外,封锁所有和疫区的通道。 羽王的第一反应是修建城墙隔离青北的羽族疆域与南边人族疆域的,但很快就发现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修建隔离墙需要大量的钱粮与人力,尤其是后者,但羽王平时都还嫌人不够用,又怎可能挤出几十万人来修城墙?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最重要的是,青州多山,但不是北方那种险峻的高山,大多是山丘,要修城墙的话,长度太过惊人,且不说应付小冰期与频繁的地震时羽族还能不能挤出那么多粮食,即便能,城墙也不是一时半会能修好的,大概率城墙修好了,黄花菜也凉了。 毕竟,那是疫疾,不是战争,只要有一个人跑过去,因为云水冲刷而以平原为住的青北都得倒大霉。 一番权衡利弊后羽王吐血的发现成本最低的方案竟然是给对家送温暖,帮青州人族控制住疫情。 赫胥侯这枚棋子本不是这个时候用的,但计划赶不上,也只能提前入场了。 为了降低南方人族的排斥,羽王甚至说动了昭明出仕,人羽混血的身份让他能够和双方面沟通,当然,也会承担来自双方面的质疑与压力。 不过青州的情况....昭明最终还是同意了。 乔不太清楚这些东西,但青州的羽族同人族距离的确太近了,疫疾不是战争,战争需要准备很多年,需要很多人,疫疾,它只需几个人便足以让很多人体验到瘟魔的热情。 即便如此,乔也不得不为羽王刮目相看。 好眼光好魄力。 知道羽族是真的来帮忙的,乔回去将顼背上同昭明一同离开,到了隔离区后将顼单独隔离了。 青耕官翼厥是个很好相处的优秀青年,只要有足够的医学水平,这个医痴能和任何人成为好友,嘴巴甜得不行,如果没有足够的医学水平,这家伙就是个纯粹的怪癖天才少年,目中无人。 乔掏出了自己这几年不断完善的防疫方案,翼厥惊叹不已,当场就要拜师,乔死活都拽不住,最终只能随了翼厥,任翼厥一口一个夫子唤着。 乔并未被翼厥的好相处给打消内心的颓丧。 防疫方案很好啊,但也得执行得下去啊。 乔的颓丧很快被打脸。 虽然内心呕血,但羽王终究是理智的,哪怕呕得想死,他也组建了一个最好的班子来青州帮忙。 赫胥侯攻城拔寨,昭明与无数羽族胥吏负责管理民生,以及最重要的,防疫。 有粮食,虽然不是谷米,而是晒干的蜜实和蜜实磨的粉,但人族也不挑食,能吃就行。并且官吏的执行力足够高,青州同羽族比较近的五十余座城邑很快便稳定了下来,疫疾终于不再疯狂爆发。 防疫的问题解决了,乔得以安心与翼厥一起研究如何治疫。 然而,顼在吃了无数奇珍后都自愈了,疫疾的治疗方子也没出来。 顼在确定自己恢复了后也没马上离开,一起吃饭时为顼与翼厥烤着蜜实乔忍不住问:“你不回方丈岛吗?” 顼道:“暂时不回。” “为何?”乔不解,这么大的事难道不应该及时通知方丈岛吗? 顼解释道:“我不确定我是否完全拜托了疫疾。” 翼厥道:“我们每个人都为你检查过了,你的确自愈了。” 顼摇道:“我是自愈了,但这不代表我就不是感染源了。” 正在扒饭的翼厥:“什么意思?” 顼道:“蜚的疫疾,哪怕好了,也有可能成为感染源。” 翼厥顿时惊得连加了蜂蜜的饭都不香了,这日子还让不让人过了? 虽然一直都没研究出治疫的方子,但羽族方面的确是松了口气的,只要控制住了疫情,保证它不再扩散,等感染者都死了,疫疾也同样就结束了,也只有疫疾医者们还在坚持不懈的研究治疫方子。 顼道:“我还要再观察自己一段时间。” 乔也无言了。 这蜚也太妖孽了。 乔道:“我记得,神话传说中,蜚行水则竭,行草则死....” 顼给予肯定的答复:“蜚的瘟疫不仅能荼毒动物,植物甚至土地也会被污染。不过你们也不用太担心,要到那样的境界,需要收割数以千万计的生命,再加上蜚的权力出手才能做到。” 翼厥:“你的语气,这种事发生过?” 顼想了想,回答:“曾有一季文明便是亡于蜚。” 翼厥完全失去了胃口。 顼在观察了一个月确定自己没问题后终于告辞回方丈岛。 没两日,昭明来探查隔离区,发现顼不在了,得知蜚的丰功伟绩后愣了下,道:“蜚已经死了,不可能再复活。” 乔不解:“为何如此笃定?” 昭明没法说这是自己在玉宫时得知的消息,只能道:“我的消息来源不能说,但它很可靠。” 翼厥对昭明的身份是有所了解的,经桓与人族的显赫贵胄之后,猜昭明的消息来源是人族,便没追问,而是稍微放下了心,至少不用哪天担心羽族倒血霉了,虽然现在也挺倒霉的。 “你不忙民生吗?怎么还有空隔三差五的来看我们?”翼厥奇道。 “别提了。”昭明阴着脸道。“赫胥仇那家伙将那些城邑都给屠干净了,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我抓什么民生?” 翼厥哦了声,懂了。 乔没懂。“你们在说什么?” 昭明不言。 翼厥想了想,觉得也不是什么机密,便为乔解释了下。 赫胥侯挥师南下复仇,羽王支援了大量的粮食与兵器,并愿意出人帮赫胥侯控制打下领地的疫情,但不是白给,有条件的。 打下的城邑,羽族三,赫胥七。 乔:“....他将要给羽族的城邑都给屠了?” 昭明点头。“鸡犬不留。” 乔惊奇:“如此阳奉阴违,羽族不生气?” “羽王不生气。”昭明郁闷道。“羽王只要那些城邑做为隔离带以防万一,至于城邑中有无活人,他不在意。” 赫胥侯也不在意,但他不想让羽族得到太多的好处。 羽王不在意和他不会将从那些人族的身上榨取利益是两回事。 只有死人不会带给羽王利益。 即便羽王不喜欢赫胥侯的阳奉阴违,他也不会为了几十万人族的命处置赫胥侯这枚价值巨大的棋子,哪怕这枚棋子刚入场便迫不及待的搞小动作。 乔听懂了。“这些上位者个个都如此不将人命当人命吗?” 翼厥分辨道:“王很爱民,很珍视人命,为了处置天灾,他连收复失地的计划都暂时搁置了。” 乔呵了声。“爱民,却坐视赫胥仇屠城?” 翼厥一时噎住,想辩解却又不知该如何说羽王不是那种不拿人命当命看的王,最后还是昭明道:“羽王是羽族的王,不是人族的王。” 第391章 第五十六章顼 元洲大陆上还是冬季,与赤道相去不远的方丈岛却仍旧温暖如春。 从元洲到方丈岛必是要经过龙渊海的,而龙渊海中有着这颗星球上最深的海沟,方丈岛最深的一部分也在这里。 巨大无比的龙骸尾部便位于此,龙族相信埋葬于此,龙会回归龙神。 每一条龙死后都会埋葬于此,腐朽消散,只余龙珠。 顼慢悠悠的往海沟的深处游去。 陆地上的生物一年左右便会腐朽得只剩下骨头,龙族却不是,确切说,龙族的腐朽过程与凡物不同。 埋葬于此的龙族,尸身的外表会保持成百上千年不腐不朽,但内部的能量却会慢慢逸散,最终只剩下一个壳子,当能量完全逸散后,龙的躯体便会完全消散,仿佛不曾存在过。 但顼大部分时间都在陆地上玩,因而他发现过一个秘密。 龙族是这颗星球上最强大的物种,却并非最强大的。 那些普通智慧生物合力亦是可以屠龙的,那些神使....龙在祂们的眼里不过强大些的蝼蚁。 诸多因素导致了历史上有不少龙族是死在了外面的。 死于外面的龙,族人会将它们的遗体寻回,葬在龙墓。 但,并非所有的龙都能在死后被及时找到,顼曾经见到过一个意外死在了外面,很多年都没被寻回的族人遗体,那具遗体,如同正常的生物那般腐朽了,血肉鳞甲,最后是龙骨。 唯一不腐不朽的便是龙珠。 顼沿着巨龙的骸骨越往下,看到的同族遗蜕便越空,当下到海平面以下两千多丈时完全看不到龙的遗骸了,海底深渊的洞窟中只能看到一颗又一颗的龙珠。 顼在一片洞窟前驻足,这一片的洞窟格外的密集。 数万年前,大瘟疫席卷全球,陆地上的文明化为历史长河的又一道铭旌,但很少有人知道,那场瘟疫,一同倒了血霉的还有龙族。 龙族孜孜不倦飞出大气层,却飞一个死一个,死的龙太多,龙神开始禁止族民飞向星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所有智慧生物的通病,龙族,也不例外。 龙神管得了龙族还能管得别的种族? 单飞不成的龙族转而将目光看向了孱弱的陆地生物,也因为交集太深,当蜚的瘟疫袭来时,在外的龙也相继感染。 因为无知,对蜚的力量没有足够的认知,龙无意中将疫疾带回了方丈岛。 彼时他还没出生,但从长辈那里听了不少往事。 方丈岛上处处都是倒毙的龙尸。 最终是龙神救下了部分龙族,消弭了方丈岛上的瘟疫,但龙神也因此陷入了长达数万年的长眠,直到最近几千年才缓过来。 顼一个洞窟一个洞窟的看了过去,最终发现了三个空无一物的洞窟。 龙珠不见了。 顼不由抬头望了望天空,一片黑暗。 这里已是海底两三千丈的深度。 这样的深海,能够跑下来的生物委实不多,不算那些没有智慧的深海生物的话,也只龙与无相,旁的生物哪怕下的来,海水的压力连铁都能挤碎何况血肉之躯。 但这里是龙墓,龙骸延伸至此,除了龙族,无人能踏足此地。 顼出了会儿神,最终转身离开。 离开深海一踏上方丈岛的土地便有龙来接自己。 龙神在方丈岛上是无所不知的。 顼小心翼翼的与同类保持着距离,虽然观察过一段时间了,但还是不放心,幼年时从长辈那里听来的蜚的事迹简直是噩梦。 太吓龙了。 童年阴影。 龙神使者留意到顼的小心翼翼,不悦:“我身上有脏东西?” 顼摇了摇脑袋。 使者道:“那你避我跟避瘟神似的?” 顼道:“你不是瘟神,但我可能是。” 使者闻言脑袋不由将近一百八十度的扭了过来。“你遇到什么麻烦了?” 顼道:“见到神再说吧。” 使者闻言加快了飞向龙神殿的速度。 龙神殿并非随便什么龙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进去溜达的,除了龙神使者做为龙神的代言者可以自由出入,别的龙只有在龙神召见时才能进入。 不过龙神很少主动召见龙,但龙如果有疑惑想向龙神请教,可以通过使者传达给龙神,若是龙神有兴趣回答,便会给予回应,让使者去找龙。 或了几万年,顼并非第一次进入龙神殿,却是第一次在进入龙神殿后仔细的打量化石。 龙神殿位于巨龙遗骸的心室,这也使得龙族流传着一个神话传说。 巨龙遗骸是完整的龙神,祂的血肉化为了第一代的龙族,但祂并未死去,祂的心脏仍旧活着,守护着龙族。 以化石形态存在的龙神是巨龙的心脏。 但不知是否错觉,顼隐约觉得,那枚巨大的化石,比起心脏,更像....一枚蛋。 思及此,顼愣了下,旋即打消了这个想法。 一枚蛋,怎么可能那么扯淡。 那可是龙神,龙族的创造者。 怎么可能是一枚蛋? 停步时顼也收敛了心神,很快便感觉到一股力量落在了自己的身上冲刷着自己的身体,很快便感觉身体通畅了很多。 龙神道:“蜚的气息。” 顼心中一凛,对自己这一路和所有生物都保持距离的行为感到了庆幸。 “很微弱,不会再感染旁人。”龙神顿了顿。“至少如今不会,说说吧,你遇到了什么?” 送个人回陆地而已,居然送出了蜚的气息。 顼闻言将自己的遭遇禀报了下,说完后询问龙神:“神,蜚祂是不是....” 没死。 龙神道:“祂已经死了。” 这么笃定? 顼惊讶。 龙神解释道:“当年华歆杀戮神使时,我借了祂力量。” 顼更加惊讶。 龙神道:“有什么好惊讶的,七神使存在的意义是收割文明,而生存与延续是生物与文明的本能,华歆容不下祂们,我亦容不下。” 对七神使的杀戮负责杀的虽是华歆,但华歆的背后却是无数渴望活下去的生灵。 集这颗星球上所有想活下去的生灵的力量才给了华歆与那些活了数十万年的神话生物一战的力量。 文明如同田地里的农作物,长出一茬收割一茬。 但文明终究不是地里的粟麦。 从茹毛饮血到文明,每一步都是无以计数的血泪,付出那么多,却一夕毁灭。 七神使毫无疑问是这颗星球上最招人恨的存在。 不同时代的幸存者与当世的近神话生物的存在愿意不惜一切送祂们去死,生命也罢,灵魂也罢,都可以压上去。 庆幸的是,赌赢了。 美中不足的是,七神使死了,华歆却没如众人所愿一同死去。 所有人畅想的最完美的结果是七神使与华歆同归于尽。 不过也因为当年借了力量给华歆,龙神很确定蜚凉了。 神使道:“或许华歆并未彻底杀死祂们。” 龙神道:“神使都已死去,包括蜚,我很确定。” 顼道:“七神使究竟是什么?” 龙神想了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也无法确定。” 顼不解。 龙神确实没法确定这个问题的答案,想了想,还是为顼与自己的神使解释了下怎么回事。 和龙神知道的神话生物,还有近神话生物的存在不同,神使们并非一步一个脚印修炼进化而来的,而是突然赶超了所有人成就神话生物的。 祂们也是这颗星球后天进化为神话生物的存在。 龙神? 龙神表示自己生而神话生物,没有进化过程,至少祂自己没有,祂的祖先肯定有,但祂根本想不起自己祖先哪位。 但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这些后天进化而来的神话生物,每一个都走上了灭世的道路。 若个个都跟修似的,龙神也不是不能表示理解。 修是天都遗民,这世间最后一个天人族。 祂跟苍生过不去很正常,苍生的祖先人工灭绝了祂的种族,没有圣人的心胸很难放下。当然,跟修似的和仇家的子孙一万代没完没了也很神经病。 但另外六位不是啊。 寻是无启国的名臣,深爱着自己的种族,但成为神话生物后却仿佛变了个人,无启所建立的文明有一季便是祂亲手毁灭的。 大抵也是因为此事,寻自那之后便远离无启,只要有无启的地方,祂都不会踏足。 飞廉放逐自己于海上。 商羊与雨工是前后任的关系,前者食了后者,但那正是后者的设计,耗费千年的时光,雨工一手打造了商羊,只求一死。 夫诸,这个大抵是七神使中最悲剧的,龙神见证了祂从坚韧不拔到精神崩溃。 每一次文明被收割,徒然都会积极帮助回到蛮荒的智慧生物重建文明,但每一次....都是悲剧。 这种事,正常人经历一次就该精神崩溃了,徒然经历了足足七次才精神崩溃,彻底变成了一个疯子。 同时,祂也是七神使中最危险的,哪怕是蜚都要排祂后面。 大瘟疫之下,总归会有幸存者,但徒然的大洪水前,天地皆寂。 龙神一直都想不通为何同样是神话生物,自己这么正常,别人为何那么不正常。 若神话生物都是疯的,那为何自己不是? 这个问题直到祂遇到华歆。网首发 最初见到华歆时,龙神很确定,华歆只是一个服食了自制长生药而获得了更长的寿命普通人。 长生药可延寿千载,是很好很好的东西,只一个小问题:服食长生药后会失去味觉,并且饮食只能用一些清淡的汤水,大鱼大肉什么的,身体拒绝。 对于华歆而言,这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残忍到她觉得活着都没意思了。但又没勇气自杀,便努力寻找解决的法子,最终为了寻求解决副作用的法子满世界浪荡,寻到了方丈岛。 第二次见到华歆,华歆的生命气息发生了变化,甘木实炼制的不死药虽未赋予她近神话生物的力量,却赋予了她更漫长的生命,但这个时候,她仍旧是人。 第三次见到华歆,龙神在祂的身上感觉到了与那些神话生物相似的味道。 顼惊呆了。“神的意思是华歆她她....” 龙神回答:“第八位神使。” 顼道:“可华歆并未灭世。” 不仅没灭世,还创造了人族,缔造了一个强盛的王朝。 “她是人族王朝的创造者与人文始祖。”顼道。 龙神道:“我方才说过,神使并不全是疯的。” 顼想了想,问:“除了修以外的神使,一开始都是疯的吗?” 龙神想了想,回答:“我只目睹了商羊的蜕变,祂刚成神话生物时还很正常,后来不知为何就不正常了。别的神话生物,祂们在我醒来时便已疯狂姿态。” 顿了顿,龙神继续道:“华歆,祂没疯,但第三次见到祂时,我有种祂很危险,徘徊在疯狂的悬崖边的感觉。最后见到祂时,祂的精神状态已经很不正常了,感觉,随手都可能疯。” 神使与顼俱是无言。 八个例子,两个都是从正常到不正常,这明显有问题。 神使想了想,问:“祂们成为神话生物的路可有共同点?” “有啊,祂们是通过一滴神血成就的神话生物。”龙神道。 还有修是另外六位神使共同的敌人,只要有机会,另外六个一定会抓住争取宰了修,但没一次成功,不过这一点并不能涵盖所有神话生物,至少修不恨自己。 顼惊讶。“一滴血怎可能造就一位神话生物?” “现实便是如此。”龙神叹道。“不过,这路子快是快,显然后患无穷。我怀疑祂们的疯狂与那滴血有关,但那滴血来自于怎样的存在,谁也不知。有说法那是神与魔大战时,魔为神所伤滴落在大地上的血液,一滴血液便能造就一位神话生物,说是神魔也不为过。” 反正龙神自问没这能耐,莫说一滴血了,便是一缸血祂也造不出一位神话生物。 顼无言。 龙神道:“再说蜚,虽然祂已经死了,但未尝不能复活。” 顼惊呆了,神话生物的生命力是否太顽强了? 龙神解释道:“祂的力量来自于瘟疫,非常特殊,我虽不知是谁获得了祂的力量,但这残留的力量若不断壮大,祂残留的印记必定会苏醒,届时,瘟疫将席卷全球为祂的复活欢庆。” 顼:“....” 龙神对神使道:“湲,你将当年还活着的医者给召集起来共同研究治疫。” 既然已经死了,就不要再复活了。 “喏。” “离开方丈岛前让他们来找我,旁的龙,全数召回,瘟疫不结束不得出方丈岛半步。” 交代完了湲,龙神又对顼道:“顼你也没什么事,便替我去几个地方拜祭一下。” “拜祭?”顼不解。 “神使们。”龙神道。 不知为何,顼带来蜚的消息,祂心里总有点不安。 神话生物的直觉比野兽更加敏锐,以防万一,还是确定一下吧。 华歆,你当年可千万不要留下什么后患。 第393章 第五十八章山鬼 地动停止颤抖后下起了倾盆大雨。 敖岸山周遭虽然全年雨季,但一直都是淫雨霏霏的状态,倾盆大雨一整年的话,莫说敖岸山,整个澜州都该变成海底了,当地人修再多的水利都扛不住。 倾盆大雨甚为少见,但也因为少见这般大雨,当地人都没有什么准备,家家户户不是在家里找东西接漏下来的水便是去地里排水。 敖岸山周围的农作物抗涝能力一流也禁不住这般的雨打风吹。 一直拖延时间的九方燮担心山鬼居,一看这雨势,待雨稍微小了些,稳定了些后便穿上蓑衣要去山鬼居看看。 辛筝瞅了瞅绵延无尽的玉帘,鬼知道这雨要下多久,她还得回蒲阪,若雨一直下,她总不能一直等吧? 想了想,也跟着一起雨天爬山了。 虽是雨天爬山,却一点都不难爬。 敖岸山在这几年已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辛筝虽未踏入这里,却一直在往敖岸山砸钱,迄今为止砸在敖岸山山鬼居的资源全都折算成钱的话超过一万万铜锱。 当然,钱也不是白砸的。 在对山鬼的弟子们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后,辛筝让虞、张代、苏横、桓焰、宜和九方燮在各地的管理地盘里遴选孩童,遴选标准就一个:脑子聪明,学东西快。 夷彭虽然没有固定的地盘,但商队满天下跑,辛筝便让夷彭商队留意那些出身氓庶但聪慧的孩童,然后花钱把人买下来。 出身无所谓,长得是美还是丑得无法入目也无所谓,是男是女也无所谓,是老是少....这个有所谓,不能超过十二岁,除非出身贵族,锦衣玉食,不需要为衣食住行发愁,不然与生俱来的天赋资质在十二岁后都会被生活慢慢磨干净。 辛筝这些年陆陆续续塞到山鬼居拜师学艺的孩童超过一千名,每一个都是万里挑一的天才。 根据每年的观察和回报,山鬼在教学方面显然很有一手,每一个孩童的潜力都给深度挖掘了出来,非常对得起辛筝这些年超过一万万铜锱的投资。 因着学生的增多,原本的屋舍自然不够用了,山鬼不得不对山鬼居进行了改建扩建,最终,山鬼居可以说是一座有实无名的学宫了。 弟子超过千名,屋舍鳞次栉比。 学生、先生、杂役、收养的孤儿....林林总总加起来超过两千人。 这么多人自然不可能靠自给自足解决衣食,都是从周围的城邑购买。 为了方便采买的车马往来方便,敖岸山中开出了一条可以供车马往来的坦途。 道路并非那种两点一线的直线,而是仿佛蛇盘一般,盘着山体绕了一圈又一圈,但也因为格外的绕,道路的起伏非常平缓,可供车马往来而不用担心一个不留神便悲剧。 道路也不是纯粹的夯土路,夯得再实的夯土路也扛不住敖岸山全年淫雨霏霏的气候。 披着蓑衣的辛筝在休息时研究了下,发现这路和帝国的直道一个档次,用夯土、沙子、砾石、条石....等诸多材料层层堆砌而成,道路两边还有巩固土壤保持水土的树木,排水的沟渠。 甚至,这山道的质量比直道更好。 辛筝不由向九方燮询问了下。 九方燮也不知这道路是如何修的,但山鬼哪来的钱修这么长的路他倒是知道。 山鬼从山里挖了几株千年灵芝和一匣子的美玉托夷彭商队处理了,有了修路的钱。 辛筝闻言好奇的问:“这山里好药材很多吗?” “挺多的,而且比起别的地方,敖岸山的药材品质更好。” “还有玉矿?” “据说有人在山中捡到过原玉和黄金,不过敖岸山太危险了,这些传闻始终没能证实。” 辛筝瞅了瞅暴雨。“即便有,这种气候也很难开采,玉的品质如何?” “不逊于云玉。”见辛筝的眼睛都亮了,九方燮道。“你不可能开采的。” 辛筝露出了非常遗憾的神情。 这座山有玉矿有金矿,简直是宝地。 宝地不能开采,太让人心痛了。 不过,更值得玩味的应该是山鬼。 山鬼经常用黄金和美玉换东西,别人开发不了宝山,山鬼显然不在其中,但山鬼一直都没有更好的将宝山给利用起来。 如果不是她横插一脚硬塞钱和人,山鬼怕是能守着小猫两三只的山鬼居到天荒地老。 虽然没见过,但辛筝相信一个能够写出《地狱赋》的人或许不慕荣华富贵,却绝不会是一个真正的隐士,大概率对方是个比野心家更危险的理想家。 野心家图的功名利禄,终究是世间已有之物,有很多的先例可以参考。 理想家图的是美好的理想,是世间不曾有过的东西,而要让不曾有过的东西降临于大地上,理想家得自己摸索,摸索过程造成的破坏比起野心家只会更上一层楼。 毕竟,野心家是遵循现有规则往上爬,理想家的理想不管是否具备可行性,其本质都是对现有规则秩序的颠覆。 如同辛筝不喜欢分封制,想让官吏取代分封贵族,便需先将帝国建立在分封之上的秩序彻底毁灭,才能在分封制的废墟上重建自己想要的秩序。 但,能够改变世界,推动世界变得更好又往往是比野心家更加不择手段的理想家。 完美诠释什么叫越美好的东西,孕育其的土地越血腥。 光与影是对比出来的。 没有最极致的暗,焉有最极致的光。 带着漫无边际的思绪,辛筝最终来到了山鬼居的门口。 在门口向门外望去,鳞次栉比的屋舍从山脚一路覆盖到山顶,也就南方的山普遍不高,若换成兖州,屋子修在山顶不是严寒爱得深沉就是找虐。 辛筝眼神很好的看到有一片区域的屋舍情况不太协调。 为了安全,山鬼居养了不少牙狼。 是的,牙狼。 虽然有传说狗的祖先是狼,但真的将狼给当成狗用于看家护院的,山鬼大抵是头一个。 用的还是牙狼。 狼族分支中最强大的一支。 这种存在于南方山林的狼种体型与成牛不相伯仲,又是集体狩猎的社会结构,虽然世间还有很多比牙狼更凶猛的野兽,但牙狼始终是南方大丛林里的无冕之王。 辛筝一直认为牙狼在南方大丛林的食物链地位是集体力量强于个体的经典案例。 也因为牙狼的特殊,一直都没人能驯化牙狼。 哪怕狗的祖先是狼,那被驯化为狗的狼也绝对不是牙狼这一支。 然而,山鬼居然能驱使牙狼。 辛筝微微皱眉,感觉自己这次可能要落空了。 辛筝拧眉深思,九方燮却是熟门熟路的找向山鬼的居所,顺便从沿途的学生先生们的口中得知了山鬼居什么情况。 地震的震源就是敖岸山,离得太近震塌了不少老房子,所幸那些房子大多是存放物资的,再加上师生们反应快,一发现大地颤抖便纷纷想起了山鬼曾经教导的一些天灾自救常识:遇到地震往室外空旷的地方跑。 因为反应快,倒没出人命。 辛筝听得很有兴趣。 天灾面前人要么等死,要么无谓的挣扎,除非运气特别好,不然死路一条。 因而遇到天灾,理智的人只能做两件事:求神或等死。 居然有人教导天灾自救常识,辛筝没法不感兴趣。 山鬼居的学生九成都是辛筝让人从帝国各地搜刮来的天才儿童。 辛筝也不是白给人提供教育的。 和辛国的那些孩子一样,官府包了教育,代价是学成后官府需要,这些孩子就填什么坑,像主流的游士那般动不动就跳槽换工作是做梦。 为了确保这些孩子不会和士人一般随随便便踹了自己,辛筝非常贴心的在一开始便让人告诉了这些孩子一件事:她不是做圣人,不会助人为乐,接受了她给予的教育资源,以后就得为她干活。 不愿意接受后半辈子被安排也可以,拒绝就行。 世界这么大,人族三五万万的人口基数,莫说千里挑一的天才,哪怕是万里挑一的天才,也有数万之众,她不怕找不到愿意接受的人。 毕竟,不是每个天才都能运气好的生在贵族家庭,能够接受教育。且即便是贵族,资源也是有限的,只会集中在嫡长嗣身上,后面的孩子只能喝点汤。 氓庶中的地主也能让孩子读书,但往往需得倾家荡产,因而,除非父母格外疼孩子,或是愿意豪赌,不然一般是囫囵接受点教育略识几个字便够了。 非地主的氓庶,吃饱都很难,何况读书识字。 底层氓隶占据了帝国总人口的九成九,辛筝不认为个个都能拒绝,事实证明也的确不能。 接受了她的给予,长大后想反悔的肯定有,但辛筝也留了足够的后手,拿了好处却不打算回报....要毁掉一个人,令其社会性死亡并非难事。 因着这种种,学生哪怕不认识辛筝,也是知道自己能够吃饱饭和读书靠的是谁,九方燮略一介绍便反应过来这是哪位,对于辛筝的问题有问必答。 辛筝一边问一边整理信息,很快便发现山鬼真是博学多闻的有点离谱。 山鬼教的天灾自救常识的知识与其说是自救常识,倒不如说是对各种天灾的研究,不仅有如何在天灾中保护自己和求生,甚至还有各类天灾的预测。 是的。 预测天灾。 不是神棍先知那种玄学预测,而是通过对自然界的观察来预判天灾。 动植物对于天灾的预感比人更敏锐,除此之外天灾前也往往会有一些异常的自然现象。 稍加整理就是一部天灾著作,可活人千千万。 她见过的最博学多才的人是青婧与望舒,妖孽的天赋资质,再加上玉宫无以计数的资源浇灌造就了这两位超越了时代不止一步的天才,但,缘何山鬼不仅一点都不比这两位逊色,甚至比她俩更出色? 天赋资质很重要,但教育资源也同样重要。 青婧与望舒的天赋资质再好,若没有受到优秀的教育也不过是聪明点的普通人,绝达不到如今的妖孽境界。 山鬼如此妖孽,是谁提供的教育资源? 教育资源可不是天赋资质这般与生俱来的先天因素,而是后天因素。 元洲大陆上,能够提供青婧与望舒那种层次的教育资源....辛筝下意识排除了下,玉宫两位巫子自己都认识。 羽族未立储君,羽王才两千多岁,过早立储君是嫌自己活得太久,而且根据从望舒那里听到的一些羽王和他儿女的消息,辛筝很怀疑羽王在养蛊。 羽王有几十个孩子,个个都提供那么多的资源培养,羽族早该破产了。 别的势力,除了羽族和玉宫,也不可能有别人能够一个人那么好的教育资源了。 哪怕是王,他也不可能以整个帝国的资源去培养自己的子孙,真敢公器私用至此,全族都别想活了。 山鬼是怎么培养出来的? 辛筝很好奇? 这种好奇止步于看到山鬼住的院子里的屋檐下煮荼赏雨的少年。 什么样的人的皮肤会干净得仿佛没有寄生虫? 辛筝不确定,但可以肯定,必定不是普通人。 而一个人的博学多才,除了优渥的教育资源,还有另一种可能:活得够久。 见有人来,煮荼的少年从茶汤上收回了些许注意力。“霁雪不会出仕的。” 辛筝闻言不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很正常的细麻衣服,氓庶地主也有穿这种料子,贵族中只有底层的小贵族才穿。 猜不到对方如何看出来的,但一眼就能看出自己的身份和来意,无疑是人才,辛筝顿时有了兴趣,好奇的问:“你如何看出我的目的的?” 说话的时候辛筝踏上了木地板的檐廊,非常自来熟的脱下身上的蓑衣挂在廊下用于挂雨具的架子上。网首发 少年随口回道:“你的心声告诉我的。” 心声? 辛筝眉头跳了跳,这说法,有种莫名的既视感,虽然某个家伙从未直截了当的告诉自己她能读心,但她的表现却无一不在诉说着的读心术的存在。 闲适慵懒的少年陡然抬头盯住了辛筝,眼眸中绽出了巨大的惊喜。 辛筝嘴角不由抽了抽。“你,莫非也是天人?” “也?” 木屋的门陡然被拉开,雪衣白发头生四角气质空灵的少女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辛筝。“还有别的天人族?” 辛筝想说一个天人族而已至于这么惊讶吗?你门口这不就蹲着一只? 不待辛筝说什么,煮荼的少年不知从哪拔出了一柄长剑刺向少女,杀机凛冽。 辛筝怔了下,旋即想上前帮忙,山鬼太有价值了,她不能看山鬼有什么三长两短。 辛筝才上前一步便和同样想上前帮忙的九方燮一同被扔出了院子。 瞬间被淋成落汤鸡,屁股落地,溅了一身的泥泞。 辛筝一边拔剑一边爬了起来准备看情况决定怎么帮忙,却发现院子没了,确切说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院子变成了废墟。 剑气纵横,化为废墟的院子找不到一块完整的木料,而废墟的中间正是已过了一招,也可能是很多招的少年与山鬼。 比起不太确定的辛筝,少年倒是可以很确定的说须臾间自己与山鬼过了一百零八招,然而,院子都被力量于波给搞成废墟了,祂俩愣是没伤到彼此一根毛。 修忍不住抑郁了,都怪华歆,自己的力量真的是有史以来最低谷,哪怕是当年被六人联手给打得奄奄一息还下了咒弄得半身白骨半身血肉时也没虚弱至此。 若是寻常时的自己,哪还会搞不定一个死灵? 山鬼亦是抑郁的看着修,现在大家半斤八两,真放开了手脚拼尽全力的打也不是没有赢的希望,但也只是赢的希望,而非杀的希望,甚至赢的希望也会建立在敖岸山天翻地覆的代价上。 神话生物的破坏力太强大了,动辄改变地形。 当年六人联手群殴修,生生在群山之间打出了一条连通古西荒与古九州的通道——今九河走廊。 还有商羊海峡,同样是神话生物大战,地形地貌天翻地覆的产物。 现在可不是原始时代,虽然元洲大部分地方仍旧是百里无人烟,可敖岸山周围不是,若地形地貌天翻地覆,敖岸山周遭近百万人口也别想活了。 动手比动脑快要不得。 两个抑郁的神话生物同时意识到了这一点,却都不知该如何开口。 最终还是修更能屈能伸。“冤冤相报何时了。” 山鬼诧异的看着修。 修继续道:“毁灭夫诸文明的不是我,我最多算从犯。” 山鬼挑眉。 修面不改色的继续:“你要找我报仇是应该的,但我的孩子是无辜的,冤冤相报没完没了,何苦让仇恨牵连下一代?” 山鬼不可思异的看着修。“这世上最没资格说这话的便是你吧?” 追着仇家的子孙一万代没完没了的屠杀。 这颗星球上的文明都被毁掉多少季了。 哪怕自身是受害者,山鬼有时也要佩服修,得无聊什么境界才能追着仇家子孙万代不放? 修道:“不一样,我连坐仇人子孙万代并不代表我希望仇人牵连我的子孙。” 在场三人不由被修的无耻惊呆了。 山鬼道:“你怎么有脸?” 修理直气壮道:“对别人一个标准,对自己另一个标准乃智慧生物的天性。” 辛筝惊叹道:“即便如此,你灭别人子孙,却希望别人不殃及你的后代,你当你的仇家是圣人吗?” 修瞄了眼山鬼。“你希望成为第二个我吗?” 山鬼,山鬼被问倒了。 相识十五万载,祂太清楚修是何等的疯狂,没有哪个正常人希望成为第二个修。 哪怕祂活着时疯了很多万年,祂也不希望疯到修这个境界。 修道:“看来你不希望,那么,莫要伤我孩儿。” 山鬼收了长剑,给予了无声的承诺。“你与寻有后代?” 寻木都恨疯了,还能和修有后代?更新最快的网 虽然凡人男女之间通过强迫的方式也可以和另一个孕育后代,但神话生物是凡人吗?既然不是凡人,自然不走寻常路。 有/性/生/殖多太大众太没意思了,神话生物繁衍后代是走的是无/性生/殖路线。 如果一个生物能够通过将神话生物给强了的方式让后者怀上自己的后代,只能说明一件事:前者繁衍的进化方向比神话生物更不走寻常路。 修是神话生物,但不是奇葩,祂也不会去强迫寻木。 哪怕祂强迫了,神话生物只有自己想生一个后代时才有希望诞育后代,神话生物不想要后代时,强了也怀不上。 一半是因为神话生物太长寿太强大,繁衍能力自然更加感人,另一半则是,神话生物孕育后代需要母本主动付出大量的本源力量,虽然没见过哪个神话生物繁衍后代,但山鬼根据神使们的情况不难推测出,正常的神话生物怕是只有快死的时候才会留下后代。 而祂们这些抄捷径的作弊者是死都不会留下后代的。 修摇头。“不是,不过天人族不讲究这些。” 不论如何,谈到这里是打不起来了。 山鬼居房子多,山鬼换了个院子,四个人终于心平气和的坐了下来,至少明面上心平气和了,换衣服的换衣服,烤火的烤火,煮荼的煮荼。 换了干衣服回来烤火的辛筝与九方燮瞅瞅又开始煮荼的少年,又瞅瞅神情淡然但总有种怪异感觉的山鬼,这两位大雨滂沱却一点都没湿,便没去换衣服,坐了也有一会儿了,明明没再打起来,却总有种这两位随时都可能又打起来的感觉。 不过少年与山鬼显然和正常人的认知不一样,少年强压着飞扬的心情追问辛筝:“婧在哪里?” 辛筝控制着自己不去思考婧的任何事情,问少年:“你是谁?” “我是她老子。”少年回答。 辛筝:“....我见过她生父。” “天人族,所有成年族人是幼崽共同的父母。”少年回答。 辛筝:“我能好奇的问一下天人族的社会吗?” 何等特立独行的社会才能诞生这种思想传统? 少年心情好,遂如了辛筝的愿:“每个天人都能读心,我们不用言语便可交流,哪怕相隔很远,也能知道对方的所有想法。人与人之间几乎没有距离,便也没了你们这样的亲缘关系。” 辛筝顿时明白一件事:青婧的丧心病狂不是她不正常,而是她生错了时代生错了地方。 人心隔肚皮,因而人与人之间必须披着虚伪的皮活着,每个人在别人伸手帮助自己时第一反应都是对方想从自己身上获得什么,甚至怀疑别人不怀好意,但天人族....完全不存在这些问题。 有无恶意是一目了然的事。 辛筝从少年口中了解到了不少天人族这个另类族群的事,少年也从她口中了解到了青婧的人生追求:全知妖。 对于如此荒诞的追求,少年非常高兴的道:“有志气,不亏是天人。” 辛筝仔细瞅了瞅少年的眼神,发现这家伙是真的觉得青婧很有志气,为青婧的人生追求感到骄傲自豪。 辛筝对天人这个数十万年前便已灭亡的文明的社会风貌产生了深深的好奇。 荼汤煮好后少年给三个人倒了一碗。“尝尝吧,我煮荼的手艺可是顶呱呱,不信的话,霁雪可以为我作证。” 山鬼点头表示确实,拿起茶碗饮了一口,修的煮荼手艺可以说是这颗星球上最好的。 辛筝并未拿起就饮,而是开始往荼汤里加糖。 九方燮没辛筝那么讲究,举起汤尝了一口,确实很不错,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这个,而是:“山鬼你不是叫徒然吗?” 山鬼道:“霁雪是更早之前的名字。” 修道:“你喜欢霁雪?” 九方燮坦然道:“是啊。” 修道:“你的男的吧?” 九方燮不解修缘何由此一问,但还是点头。 修指了指山鬼。“可祂不是女人呀。” 神话生物没有性别,外表就是一坨橡皮泥,高矮胖瘦男女老少想怎样就怎样,说山鬼不是女人没毛病。 九方燮不可思异的看向山鬼:“....???” 山鬼点头。“我确实不是女人。”但也不是男人。 往汤里扔糖的辛筝唇角不由勾起,她敢打赌,这俩明显不是人的生物的不是女人后面还有一句也不是男人。 搞定了九方燮,山鬼看向辛筝。“你寻我何事?” 辛筝怔了下,道:“本是想请先生出山的,不过如今....我只想请教一个问题。” 山鬼闻言道:“你问。”是否回答不保证。 辛筝认真的看着山鬼问:“文明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 山鬼怔了下,认真的思考了起来。 辛筝耐心的等待着山鬼思考出答案,等到汤里的糖都化完了,她将一碗苦甜交织的汤饮尽山鬼才终于开口。 “思想。” 辛筝疑惑的看着山鬼。 山鬼解释道:“海纳百川。” 辛筝不由得想起了帝国数百年来的百家争鸣。“我懂了,多谢先生。” 山鬼奇道:“你只想问这个?” 辛筝反问:“我还应该问什么?技术?你会给吗?” “不会。”山鬼回答。 辛筝道:“哪怕你会给,我也用不了。” 山鬼惊奇的看着辛筝。 辛筝解释道:“一艘船,若无漆工、木工等熟练的百工,即便有船的设计图,我也造不出船来。” 山鬼笑了。“你很出色。” 十五万年的时间,她见过很多很多的人杰,能想明白这个道理的人杰不少,但能够反应这么快的,辛筝是头一个。 辛筝颇为矜持的微笑回道。“那是必须的。” 第394章 第五十九章竹 许是每天都过得很太充实,白天干活,晚上读书译书,当两年徭役终于服完,竹仍旧有种恍惚的感觉。 这么快? 两年时间居然就这么过去了。 竹一时间竟然有点舍不得了,两年的时间,每天不仅过得充实,她还见证了界谷城的兴起,虽然这座城邑现在都还没修建完成,但谷中每日往来的商队络绎不绝,可以预见,待到城邑修建完成,极可能真的会有二十万人口填满这座城。 再舍不得也是要告别的,不说别的,单就是吃肉就太不方便了。 界谷与辛原之间的群山已不再坎坷难行,自冀州迁徙而来的流民用了两年的时间遇河修桥,逢山开山,在群山之中开出了一条坦途。 往来辛原与界谷如今只需要两日,商队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修路的同时虞也投入了人力开发这片群山。 山地种不了粮食,但可以种栗种草药种葛麻。 栗虽是杂粮,但杂粮也是粮食。 草药永远都有人买。 葛麻是织布的原材料。 群山中开拓的聚落同样要吃肉,从辛原送过来的牲畜虽然增加了,但吃的人也同样增加了,肉价仍旧没降,甚至因为供不应求,它还涨价了。 竹心情颇为愉快的乘着四轮大车回辛原。 这种四轮大车是最近几年出现的,据说是流民里一个叫望舒的人设计的。 有四个轮子,转向更容易,也可以拉更多的东西。 辛侯让虞设立了车马司,有四个大轮子,由八匹马拉的大车不仅大,还高,有上下两层,可以坐许多人,沿着固定的路线,往来辛原的不同城邑,暂时只载人,但也允许乘客携带不超过五十斤的行李。 驾车的车夫与车内负责收钱的人都是军中退下来的,有的健全,有的身上有些残疾,但不管是健全的还是残疾都是见识过真刀真枪的搏杀的,哪怕遇到截道的盗匪也不怂。不过表现的机会不多,辛克拿盗贼练兵,辛原境内的真盗贼假盗贼都被抓起来修路修城墙了。 安全,又可以免费携带一些货,行脚商都很喜欢大车。 竹这种不经商,但也因为一些缘故,比如徭役,需要前往别的城邑的人也喜欢大车,坐大车的车钱比自己租马车便宜多了。 大车的路线又是官署设计的,沿途会经过很多驿站,不管是想住宿还是吃口热饭都很容易,以前那种出门在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方圆几里找不到干净水源的常见情况完全不存在。 更别说遇到一家逆旅还得担心是否黑点。 驿站是官方办的,里头工作的人员都是伤残退伍的军卒,吃的是公家饭,不会也不敢将官方的驿站变成黑店。 驿站周围开的一些廉价逆旅就更别说了,贼看到官方绕道还来不及,绝不可能跑去和官吏当邻居。 竹的归程比两年前走的时候无疑舒服了很多,那会儿莫说逆旅了,连个遮风挡雪的破庙都没有,想睡觉还得自己准备帐篷以及搭帐篷。 喝水只能舔冻成冰坨的乳酒,如今却可以在驿站里捧着热腾腾的熟水,哪怕不想花钱住宿,也可以一碗熟水在一楼的大堂里坐一晚上。 驿站除了招待来往商旅还负责传递军情、公文等事,全天都不打烊,哪怕是晚上也会点着一盏灯,留个人守夜。 大晚上闲着也是闲着,有人陪着一起干坐一晚上,至少没那么无聊,也不用害怕有鬼。 一路舒舒服服回到国君封地,竹完全没有远行归来的风尘与疲惫,精神奕奕的去找胥吏登记。 登记完了,胥吏问:“你还要不要继续当先生?” 竹茫然的看着胥吏。“这好像不是我能决定的吧?” 胥吏道:“你现在可以自己决定了。” 见竹没明白,胥吏解释道:“以前那么你们都是未成年的崽崽,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官署自然要管着你们免得你们出事,但你现在....”胥吏瞅了瞅竹的户籍。“你都十七了,懂得也多了,自然可以自己做主。” 竹有点不太习惯。 从她三四岁时差点被下锅煮粥,被辛侯颁布的禁杀婴政策给救下送到育幼院后她的人生就没有一件事是自己决定的,当然,那之前也同样不是自己做主。 读书,假期短工,被官序淘汰后从事教育工作,全都是官署安排得明明白白的,她听安排就好。 如今不用听安排了。 竹思忖了片刻,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干嘛,一直以来官署安排得太明白了,哪怕是服役时她也没想过徭役结束后如何。 胥吏又询问了一遍,竹想了想,道:“我考虑一段时间。” 当先生太痛苦了,每天上课都是和学生的斗智斗勇,没办法,一些孩子都是熊投胎来的,没有最熊就是更熊,哪怕不是不熊的,上课不认真听,做小动作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类型。 先生又不能选学生,哪怕能选,也没那么多资质出众的天才学生供选择,一个先生一生中面对的学生还是以普通学生为主。 天才很好教,学什么都快,先生也不用费什么心思,怎么教都能成才,普通学生却不行。 天才学生便如璞玉,只要手艺惨绝人寰,怎么打磨都能打磨出珍贵的玉器来。 寻常学生却是顽石,不仅不能打磨成玉器,还得费心淬炼顽石,淬出生铁,再拿锤子锤千锤万锤反复锤反复淬火才能打出一柄宝剑。 竹非常理解为何先生们都喜欢天才学生,教起来太省心了。奈何美玉良才万中无一,现实尽顽石。 不管她心里怎么想,都得面对现实,努力拿锤子将顽石锤成宝剑。 日子过得不要太痛苦。 但不当先生,一时间她也不知道干什么,只能先搁置这个问题,慢慢想。 胥吏闻言表示随意。 竹有数年教学经验,教学质量和口碑是数一数二的,年年拿最高奖金,只要点头,先生的从业文书马上就能到手,不会有任何官序拒绝她,什么时候都可以改主意。 办完了手续,拎着包裹,竹脚步顿了顿,一时不知该去哪。 回官序的宿舍,那得先复职。 回育幼院,她已经成年了,育幼院收养孤儿只照顾到十四岁,十四岁以后就得离开育幼院独立生活。 思考了一会儿,竹朝牙行走去。 牙行也分很多种,一般提起牙行,很多人第一反应便是人牙子,不过在国君封地上,牙行种类众多,唯独和人牙子不沾边。 从事人牙子行业,抓到全家不拘男女老幼全部挂城墙,城墙上风干的人足够多以后,人牙子这一行业也从国君封地上消失了。 帝国这么大,哪不能赚钱偏要和一个脑子有毛病的暴君进行无谓的死磕? 牙行变成了纯粹的中间商,为买家和卖家牵线搭桥。 竹很早便想要买一座自己的宅邸,对房屋牙行进行过了解,轻车熟路的找到了一家比较良心的牙行。 牙人热情的将竹迎进了门。“客人是要租房吗?对租的房子有什么要求?对左邻右舍有没有要求?” “我要买房。”竹道。 牙人瞅了瞅竹背着包裹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心说头回见到这么像来租房的人买房人。 询问了竹对房子和邻居有什么要求,对价位有什么预期后,牙人很快从满满当当的书架上翻出了几份符合竹的要求的房子文书,然后问竹是现在就去看房还是先回去洗个澡休息好了再来看。 竹自然是立刻去看。 连着看了两座宅邸竹都不满意,直到第三座,离街口很近,前店后宅,宅的部分有五间房间,还有一个厕所,院子也宽敞,还打了一口井。左邻右舍一家是食肆,一家是卖笔墨纸砚的,离官署设的熟水站也很近。 竹转了一圈,拍板就这座了。 牙人心说还挺会挑,这是他翻出来的房子里最好的,也是价格最高的一座。 “承惠,八十六枚三铢钱。” 竹哦了声,果断开始与牙人讨价还价。 房子不是牙人的,是别人放在牙人这里让牙人代卖的,放的时候牙人和房主会达成一个对房子价格的大概区间,可以高,但不能低。 房子卖掉以后,牙人会按比例抽成做为酬劳。 竹很清楚这些,一路砍价砍到了七十五枚三铢钱。 谈完了价格,牙人仿佛搁浅的海鱼般有气无力的问什么时候交钱和办理房契转移的手续? “自然是现在。”竹道,今天要是不将房子问题解决了她就得考虑露宿街头了,毕竟,这一路走来,街上的外地人数量比两年前翻了不止一番,鬼知道要找多久才能找到一家条件可以并且没住满的逆旅。 牙人愣了下,生怕头回见到这么干脆的买房人。 不过客人对牙人也是好事,以前也不是没有客人说要买,结果交钱之前又改主意的事,能早点定下来干嘛不早点定下来? 牙人不到一个时辰便将房主和负责管理那片街区的里正给找来了。 一手交钱一手签房屋买卖的契书,里正做为公证人也签名,一式三份,买家卖家各一份,还有一份回头竹拿着房契和交易书、户籍去官署办理新房契时会由官署留存。 签完了交易书,竹掏出了一枚马蹄金,房主一脸你玩我的神情? 五十五枚三铢钱,也就六七两的重量,还不到半斤,至于拿金子来付钱吗?回头想花还得想办法破整,不然别人根本找不开。 竹也很无奈。 她在界谷靠译书抄书赚了不少钱,再加上更早之前还剩下的积蓄,九百多枚铜锱,全加起来有四五斤,这要一路背回来,背不背的动且不说,蟊贼也不瞎。 为了安全,她也只能将大部分钱都换成了几枚马蹄金藏在身上各处。 不论竹如何劝,房主都拒绝收金子。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竹无奈,只能跑了趟理币司将金子换成了三铢钱给房主,这才了事。 房子里的家具不在交易范围里,房主早就搬走了,连张榻都没留下,竹只能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需要的重要家具一一置办好,勉强弄得能住人了。 先凑合一晚,睡饱了恢复了精神再更加细致的布置一番,以后都要住这了,自然要弄得舒服些,竹如此计划着。 计划是个老实孩子,所以它永远都抵抗不了变化这个妖精的魅力。 翌日起床后不到一柱香竹便明白了此一道理。 两年徭役结束了,她以为做为一个氓庶的义务算是尽完了,然而,大清早找上门的掌媒司胥吏明确又委婉的提醒了她:想太美了。 掌媒司的胥吏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竹估摸着他还没满十五岁,只是生得比较高,不然就不是代胥吏,而是在服徭役或兵役了。 少年生得眉清目秀的,看着很青涩腼腆,竹开门时还以为是左邻右舍家的孩子来打招呼的,看到少年见到自己时惊艳的目光时,竹心中升起了一丝对自己魅力的自得。 这份自得消散于少年的自我介绍:掌媒司代胥吏。 辛国国君封地的结婚年龄调了好几次,最终稳定在十六岁,年满十六岁即可成婚。 十九岁前必须结婚,不结婚也可以,缴单身税。 一二十枚铜锱对竹而言不是什么难事,但单身税并非每年只收一二十枚铜锱,而是一年比一年多,翻着跟头涨,最终定格在每年七百多枚铜锱。 她买房子花的钱都没那么多。 掌媒司的胥吏非常体贴的为竹介绍了她的选择。 她现在十七了,还有一年的时间,如果有中意的对像可以将结婚提上日程,如果没有,掌媒司有所有未婚男性的资料,提出你的要求,只要不是太离谱,掌媒司都能找出一堆符合要求的来相亲。 单身税的征收对像可不止女人,还有男人。 甚至因为男女人口比例失衡的问题,单身税的收入大头来自于男人。 女人缴单身税是因为不想结婚,男人缴单身税除了不想结婚,更可能是找不到对像。 后者的压力比前者大多了,前者实在撑不住还能妥协,后者想妥协也没有退路。 以竹的条件,想找个条件比她自身更好的男人一点都不难。 竹听完后不由陷入沉思,在界谷的时候她倒是交往过两个情人,但要说中意的结婚对像,完全没有。最重要的是,她也不想这么快就结婚,须臾,竹问:“那我要暂时不想结婚呢?” 胥吏道:“不想结婚也没问题。” 竹诧异的看着胥吏,这么多年她可没见辛律向谁低头过。 事实证明,辛律不会低头,它只是,目的非常直白。 胥吏为竹普了下最新版本的法。 不想结婚,无妨。 只要你有三个活到成年的孩子,那么一辈子不结婚也没人管你。 竹可以选择不结婚只生孩子。 生下第一个孩子后的三年,竹哪怕不结婚也不用缴单身税,三年后再生一个的话,单身税又推迟三年缴,又三年后生第三个,只要这三个孩子平安活到成年,这辈子都不用缴单身税了。 如果三个孩子有一个或多个在成年前夭折了,那么夭折了几个就得再生几个补上,而成年后早逝的话,想补生就生,不想就不生。 至于和谁生,竹可以自己务色,也可以找掌媒司推荐,掌媒司不仅为所有未婚男女做了登记,还录入了每个人的家族遗传病史。 不想生也可以,可以收养和过继,过继必须是过继血亲,收养倒是不要求是必须是血亲,但除非领养人与被领养人之间年龄超过三十五岁,否则只能领养同性别的孤儿。 不过胥吏建议最好结婚,因为结婚以后,共同抚养的孩子是两个人都算一个名额的,但独自抚养的话,还是一个名额,但抚养成本却是一个人承担。 竹听了半天,总算听明白了,辛律要的只是提高幼崽的出生率和成活率,至于结婚率,关它鸟事,只要人口一直在增长,你爱结婚不结婚。 催婚多半也只是觉得两个人分摊抚养成本,成活率高点,但有能力独自抚养幼崽的话,辛律也不反对。 竹无语了片刻,明确表示自己暂时不想结婚也不想生孩子,更不想领养孩子,她自己现在都还没理顺自己的人生,还要去照顾另外三个人的人生,这是为难她,要催婚催生麻烦等她十九岁再来。 胥吏早有准备的拿出了婚姻法,为竹翻出了其中一页。 年满十七岁而未订婚者,必须接受掌媒司安排的一旬一次的相亲。 一年十二个月,一月三旬,三十六位相亲对像,总有一个能看上眼。 心里有一万句问候语,但想想辛律的颁布者是辛侯,竹最终将脑子里冒出来的问候语一一敲碎。 竹示意了下还乱着的宅子。“你容我考虑几日,我昨天才回来,一大堆事情要处理,暂时没空思考这些。” 一番话将胥吏打发了后竹也没了收拾房子的心情。 她没犯过法,但她崇拜辛侯。 迷妹总是想更了解自己的偶像的。 研究得多了,自然会看出不少东西。 因而她很清楚一件事,虽然辛侯经常杀人,脾气也不太好,动不动就把人全家挂城墙风干,但辛侯本质上不是一个坏人,是一个很宽容的人。 但辛侯所有的宽容都建立在两个前提上:第一,对她的生命没有威胁;第二,不和辛律对着干。 尤其是第二点,踩第一点,她不一定会杀人,但踩第二点—— 多年来很多人亲身验证了踩线的后果,她不想成为其中之一。 竹将自己剩下的钱取了出来数了数,只剩下六枚三铢钱并九枚铜锱。“不管是结婚生孩子还是独身养孩子,都需要很多钱。” 这么点钱连听个响都不够。 要找工作的话,也得找个高收入的工作,以后不可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至少还得养三张嘴,收入必须足够高。 叹了口气,竹换了身衣服捯饬一番后出门去找有关官署,她想了又想,还是觉得教育事业如此伟大,若不能一生投身于此伟大事业,会抱憾终身的。 官序缺人快缺疯了,偏上头对先生的审核抓得比管理的审核还严,竹这种她自己点头就能马上转正的,官署自然不会拒绝。 竹不太确定没有被拒绝算不算好事。 以后的工作收入肯定养得活一家子,但....孟水郡建了好几座官序,人手严重短缺,虞决定抽调一大批先生去孟水郡。 那些根本未成年的代先生自然不会被抽调,一来只是代而非正的,二来再压榨童工也不能太过分,因而抽调对像都是成年了的有正式编制的先生。 已婚并且夫妻俩都是先生的优先。 已婚,另一方不是先生,但愿意一起去的第二优先。 第一和第二凑不够需要的名额,再从未婚的先生中随机抽。 抽调的名额达到了有正式编制的先生人口的四分之一,除非运气好到走路都能捡到钱,不然很难不被抽中。 竹被抽中了。 竹用了半柱香说服自己在哪教书不是教书,反正薪酬照发照涨,而且穷乡僻壤也有偏乡僻壤的好处,不用担心大手大脚将钱花光,因为想大手大脚也没有东西买。 将房子找牙行租了出去,竹简单收拾了行李便跟着出发了。 比两年前前往界谷幸运的是,孟水是漓水支流,辛原上有好几条河流也是漓水的支流,因而大部分路程可以乘船,爬山的路程不多。 不幸的是,到了后竹没被带到可能已经建好也可能还在建的官序,而是被带到了孟水下游的一座牲畜养殖园。 先生们疑惑的看着牲口棚里的牛羊,牛羊亦回以茫然的眼神。 干嘛来的? 第395章 第六十章鯈 “什么?让我教他们给牲口治病?”鯈不可思异的看着突然来找自己的长空。 撑死弱冠的少年郡守比鯈小了不少年岁,气质瞧着却比鯈更成熟沉稳,以至于显得比实际年龄生生老了不少岁。 长空非常礼貌的重复了自己的请求,让鯈明白他没听错。 鯈抓了抓因为起来后就没梳而一直乱得跟鸟窝似的头发。“孟水郡想要发展,从事送来的牲口很重要的我能理解,我也赞同你让人跟我学怎么给牲口治病,但让那些教书的先生来跟我学....” 是不是有点浪费? 人是教经纶教武艺这等高大上的事物的,来学怎么给牲口治病甚至怎么更好的照料牲口....鯈莫名的有种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凑一块的既视感。 长空用非常认真的神情表明他不是说着玩,而是认真的。“家畜的养殖看似简单,其中技术含量一点都不低。” 鯈点头,这点他还是明白的。 孟水郡如今有那头牛羊生病,很多时候都要让他去一趟便是因此,会给人治病的医者很多,但给牲口治病的....除非是辛原这种牧业方国,不然很难找到。而即便是辛原这样的地方,那些治人也治牲口的医者的手艺也不如他。 牲口对如今的孟水郡太重要了,不容有失。 “想要在最短时间内让孟水郡的每一个人口都学会最基本的养殖技术,序学是一个很好的媒介。” 鯈哦了声。“你要办夜序吗?但孟水郡的氓庶和辛原上国君封地的氓庶不同,后者挤一挤还是能挤出点时间的,但前者什么都没有,还在求生存,不可能有时间上夜序。” 长空点头。“他们没时间,但孩子们有时间,反正在序学都是学东西,也不怕再多学一门。” 鯈想了想序学这几年只有增没有减的学习量,很想问长空一句你是不是恶鬼。 真学不死就往死里学啊。 不过这些话也只能心里腹诽一下,他本身也是支持官序的风格的。 学习量太重要累死了? 你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家底厚得够你混吃等死一辈子还是生为贵族有氓庶用自己的血汗供养你锦衣玉食? 如果都不是,有什么资格嫌累? 别人想学习还没学习的资格呢。 鯈道:“我明白了,什么时候开课?” “辛原那边已经在抽调人手了,大概半个月后到。” 鯈表示自己会抓紧时间准备好教材的。 看出鯈有些紧张,长空开口劝说了两句不用太紧张,那些先生个个都是被官序蹂/躏....啊不,是在官序教书多年并始终没有停止学习充实自己的人,好学不倦,底子深厚,不管学什么都很快,不会太费事。 鯈:“....”他该庆幸自己没在知道官序先生这一行的高薪酬时想不开去考吗? 谈完了工作内容,长空也和鯈谈了谈酬劳问题。 手艺人对于手艺看得都很重,是用来传家的,而传家便意味着不传外人。 但辛侯对匠人的手艺很感兴趣,却一点都不想尊重传家这一传统,不管是什么技艺,学的人越多越好,如果少,甚至没人学了,只能说明这技艺可以当垃圾扔掉了。 为了让工匠放弃手艺只能传给子孙的观念,辛侯的做法是重金砸,并且包养老。 没有什么是钱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是砸的钱还不够多。 鯈对此只有一个疑问如果自己不想要辛国养老,那么拿到的钱是不是可以多一些。 长空诧异的看了眼鯈。 鯈的具体年龄没人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位二十好几了,在这个氓庶能够活到三十岁就可以称之为高寿的时代,鯈可以说是半只脚都埋土里了,也该考虑养老问题了。 不过,鯈不是贵族,但他也不是那些终年劳作只求一口吃的的氓庶,外表年龄和实际年龄差得不大,看着也是二十几岁,甚至身体机能也因为多年满世界乱跑的缘故比少年人还健康。不像大部分人一般实际年龄二十几岁,身体机能三十几岁岁,脸的年龄四五十岁。 谁也不能肯定的说就鯈这身体条件不能再活蹦乱跳的活个四五十年。 “可以,不过你真的不好好考虑一下吗?人都会有老去的时候。”长空道。 子女和国家发的养老金,还真不好说哪个更靠谱。 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笃定,人老的时候手里有钱肯定比没钱过得叔父。 鯈道:“我不需要考虑,我是一个旅人,居无定所,辛国只是我人生的一段风景,并非终点。而你们发养老钱仅限于人在辛国,在你们的管辖范围里,不会我跑到哪你们便追到哪。” 长空闻言觉得,虽然不可能鯈跑到哪就追到哪,但鯈走到哪,哪都是自家大君的疆土倒是极有可能。 自家大君的野心可是很大的。 但这些东西显然不可能和鯈说,长空想了想,道:“你老了以后总是需要寻一个地方安居的,你不会打算老了以后还漂泊吧?” 鯈反问:“有何不可?” 长空:“....落叶归根。” 鯈道:“我来自山野,来自狼群,来日死于荒野,死后任野兽分食回归自然,亦是一种落叶归根。” 长空深刻理解到了鸡同鸭讲这四个字的含义。 明明他和鯈是一个物种,但三观的差异却如同两个物种。 他能够看出来,鯈是认真的,他发自内心的觉得死于荒野被野兽分食是一种不错的归宿。 已经成型的三观差异掰不了,长空最终只得同意了鯈的请求,不给养老钱,全部折成现钱,没两日便让人给鯈送来了钱,不仅有手艺的钱,还有他这两年为官序编写教材的酬劳,加起来足有一箱。 是的,一箱。 用麻线串得整整齐齐的三铢钱,一串十枚,一共七百串,七千枚钱,五十多斤。 总算反应过来自己忘记了什么的鯈:“....我可以申请换成金子吗?” 这么重一箱,他虽然搬得动,但让他一天到晚的背着这么多钱,他的体力也吃不消,最麻烦的是,贼人又不是瞎子。 问完鯈也知道自己问了蠢话。 金的珍贵在于其稀少,更多的是用在重要的商贸与进贡中,哪怕是发行金币,也不会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发行,而是适量的发行一些金币彰显了自己的存在感便足矣。 金子更多的还是被存着以备不时之需,或者死后用于陪葬。 辛侯估计不会计划攒金子当陪葬,但也不会凡事都拿金子来付钱,再多金子也不够用。 而且,他这些年也隐约察觉,辛侯虽然不喜欢用金子付钱,但非常热衷用自己铸的钱来付账。 每年发行的钱都格外的多,三铢钱发行了一批发现氓庶的接受能力不错后便每年都增加发行量。 稀奇的是,虽然发行的钱甚多,但鯈始终没看到辛国市面上物价发生太大的浮动。 鯈拿起两串三铢钱瞅了瞅,不出所料,上面的铭文全都是亘白1120年辛侯筝发行。 鯈有理由怀疑这些钱刚从作坊里铸出来。 不可能申请退回换成金子,便只能自己回头找换金子的地方将钱换成方便携带的金子。 思考了一会儿,鯈让送钱的胥吏帮自己带个建议给长空。 建议辛侯再发行一种钱币,面值可以相当于一百枚两铢钱,这样下回再需要付这么大一笔钱时就不需要这么大一箱钱了,双方都麻烦。 胥吏道:“但就算如此,你这些钱也还是要有很多斤。” 这么一会儿也根据三铢钱整齐的码放通过横竖的钱币数量再乘以高度理清了箱子里多少钱的鯈:“七百大钱,怎么会这么多?” 钱是自己应得的酬劳,莫说官署说要给,官署哪怕不提,他也会主动要,但因为长空主动提了,他也就没问多少钱,但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会是这么多钱。 “郡守说你要教两批学生,所以多给你一些。”胥吏道。 两批学生? 鯈怔了下。“还有第二批先生们吗?” 胥吏也不清楚。 鯈很快也意识到长空所谓的第二批学生不是教书先生们。 赶在学生们到来之前鯈将自己多年来走南闯北学来的给牲口治病的各种方子方法全都整理成教材,没闹出学生们都来了,却没教材的笑话。 鯈原以为一群文化人被迫来学兽医,无法反抗官署,不免迁怒自己这个先生,都做好了要在开始几天花费大量精力来解决问题,不曾想,先生们或无语或生气,却没迁怒他的,很快便认清现实让学什么就学什么。 从心从得相当娴熟。 鯈不认为是自己的功劳,他都还没来得及做什么,这些学生便自己娴熟的调节好了心态。 鯈无意去探寻背后的缘由,经验和直觉都告诉他,那一定充满了血泪。 何必挖人伤口呢? 学生好好学认真学,大家师生顺顺利利轻松愉快的完成教学不好吗? 理论上,可以。 先生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倾囊相授毫无保留,学生认认真真老老实实毫无厌学情绪好学不倦,能生什么波折? 先生们是分批送来的,学会的去上任,没学会的继续学,形成了良性循环,顺顺利利且轻松愉快,然后....突然闹了个大的。 鯈是大半夜被喊起来的,先生们和聚落里的氓庶打起来了。 辛律对聚众斗殴罚得有点重,因而双方一开始都没想闹大,但....打到最后变成了数百人的群架,官署哪怕隔着一段距离也不聋。 数百人聚众斗殴,性质不是一般的恶劣,莫说鯈了,便是郡守长空都半夜爬起来了。 官署门口一碰头,长空瞅了眼鯈一脸懵的模样便知道这人和自己一个情况,鯈也从长空的模样上看到了答案,默契的往里走,想知道怎么回事还得进去找当事人。 打架的双方被胥吏给分隔在官署大堂的两边,避免再打起来,想法很好,做法也是对的,但....官署大堂的空间不小,架不住打架的人太多,超过两百余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胥吏再努力也隔不了多少距离,双方稍微动动胳膊腿就能攻击到彼此。 长空与鯈进来的时候双方还隔着胥吏不时过招,隔在中间当人墙的胥吏虽然小心,但还是会被误伤,三方都在爆发的边缘。 长空一见干脆利落的让胥吏们将每个人的双手给捆了到外头的院子去。 转移的同时也将前因后果给问清了。 又是三观差异问题。 辛侯二十了。 虽然很多人族十三四岁就成婚了,但贵族不是。 贵族可能十三四岁就有情人,或者纳侍妾侍君,但真正的成婚都很晚,没有特殊情况,最早也会放到二十及冠时,最迟的话,七老八十都能结婚生孩子。 那些习武或修习灵力有成,寿命更加长的,超过一百岁都还能结婚生子。 辛侯有婚约在身,自然一满二十岁就被提起来了。 在廉价又好用的纸出现后,代辛侯管理国君封地的长吏府搞了个邸报,将每天通过的政令,以及辛律又修改了哪条写在上面通过驿站传到各地给官吏们看。后者是重点,辛律几乎每天都有增加和修改,光靠官吏们主动了解根本跟不上它的增改速度。 虽然是给官吏看的,但一来有钱能使鬼推磨;二来官府并不建议,甚至鼓励氓庶了解这些;三来辛律崇尚乱世用重典,因此轻罪重罚,重罪重重罚,懂法可以保护自己,法盲除非怂到永远不会对人造成伤害,否则是迟早会被辛律搞死。 家境好的人会自己掏钱去驿站弄一份,普通人舍不得那个钱也有自己的途径,酒肆食肆为了揽客,也会弄一份邸报说给客人听。 很多氓庶都喜欢在酒肆食肆点一碗乳酒、熟水或一碟花生坐一段时间,听听邸报上的东西。 这回邸报上放出了一个劲爆的消息:辛侯与穷桑氏的婚约。 国与国之间联姻的很寻常的事。 辛侯是国君,她的配偶自然只能也只会是另一个国家的公子少君,这点是所有人都懂的常识。 辛侯二十了,提起婚事也是应该的。 辛人接受良好的前提是辛侯的婚事是合婚或是娶婚,而非辛侯嫁。 嫁意味着辛侯的子孙都不能继承她的姓氏,甚至她的所有财产都会成为她的嫁妆,在她死后被她的孩子继承,并入穷桑国。 当然,哪怕辛侯不嫁,她的一切也是由她的孩子来继承的,但那个孩子必须是风姓辛氏,否则哪怕是辛侯的孩子也没资格继承辛国。 典型例子便是辛筝的姐姐党敏,同为嫡女,一母同胞,还比辛筝年长,活得好好的,甚至都有孩子了,无论从哪方面都比一个幼主要强,辛襄子却还是得再生一个继承家业,完全没考虑过党敏。 长空与鯈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为何会出现这场斗殴。 莫说辛人,换了兖州甚至帝国除冀州以外的任何一州的人族在自己的君侯和国族出现这种事时都会气成河豚。 冀州人族能理解,甚至觉得理所当然,尤其是冀州的男人:女子出嫁是理所当然的,女子的嫁妆由其与配偶的孩子继承也是理所当然的,孩子跟丈夫的姓也是理所当然的。 何况穷桑氏对辛侯还有恩,当年辛国遭灾,若非穷桑侯慷慨借粮,辛国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如此活命之恩,穷桑氏只要求辛侯以婚姻做为回报,多善心啊。 辛侯嫁人没毛病,不嫁反倒是忘恩负义了。 辛人:忘恩负义你十八辈祖宗,借了粮救命又如何,双倍还粮食便是,许以婚姻也可以,但不能是嫁,娶的话有点忘恩负义,但可以合婚。 辛原上甚至出现成千上万的氓庶写了万民书请求征税多收粮食,连本带利的还粮食给穷桑国,与穷桑国的婚约可以保留,但要换成合婚。虽然自家人觉得辛侯很优秀,但到底知道辛国只是中等国家,不是大国。而穷桑国兖州的一流大国,国君身份高贵,与小国之君合婚可能有些有失身份,但他总有兄弟子侄,他们和辛侯正好登对,可以合婚。 万民书毫无疑问掀起了新一轮的波涛,甚至孟水郡都被影响到了。 一名先生在酒肆听邸报上的万民书消息听得兴高采烈,但酒肆里不止他一个人,也不止兖州土著,还有冀州来的流民。 几两酒入腹壮了胆,开口和先生理论了起来。 双方谁也没能说服谁,甚至从一开始都想说服彼此接受自己的道理变成了纯粹的吵架,问候彼此十八代亲属。 稍有些差异的是,冀州人问候的是先生的是女性亲属,先生则是将冀州人的祖宗十八代所有亲属不拘男女都给亲切问候了。 吵架以酒肆看俩人快打起来了,不想出事将俩人给拉开而暂时落幕。 暂时,不是结束。 俩人被拉开时约架了。 长空不解:“你们俩约架,怎会最终打起来的是这么多人?” 一两个人约架,介于兖州过于彪悍的民风,只要不是在公共场合打起来,可能没人理会,但上百人约架,凡是听到的人都会马上报官。 毕竟,辛律可是能明文表示:路遇不义,百步之内,见义不为,从犯。 通俗点就是,你走在大街上看到有人在抢劫或是行窃,只要你在一百步的距离内,你没冲上去阻止,哪怕受害者和加害者你都不认识,也是从犯。 鯈道:“这还用说,听说了以后或跑去助威或跑去看热闹,这俩打架时大概还有言语招呼,刺没刺激到彼此不知道,但围观者肯定听出了火气。” “先生你不知道,是他们太过分了。” “分明是你们太过分了。” 不过须臾,被捆成两堆的人马瞬间进入骂战模式。 长空也不生气,淡淡道:“聚众斗殴,罚劳役,五年起步,最高十五年,念在你们没闹出人命,给你们酌情从轻些好了,便十四年好了。” 院子里瞬间鸦雀无声。 这是哪门子的从轻? 一名教书先生开口问:“我记得,辛律规定,打架斗殴,只要没出人命,没有人残疾,可以用钱抵偿劳役。” 闻言长空不由看向胥吏。 胥吏道:“秉郡守,无人残疾,都是....皮/肉伤。” 长空不解,这么大规模的群架,混乱之下哪怕是踩踏都足够出人命了,何况残疾。没出人命已经很幸运了,结果连残疾都没有,未免太不合理。 长空不解,鯈倒是很理解。 辛侯办的官序教的东西相当杂,不仅天文地理数算....等动口动脑的东西,还有武课。 不管曾经是官序的学生还是为了预防和经常上武课的学生动起手,做先生的被学生给按在地上摩擦,先生们都没落下习武。 本身就是练家子,在纸造出来前,读书又是论斤,每天抱着几斤书往来序学和家里,身体素质甩开前流民们十条街不止。 别了前流民们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完好无损,反倒是教书先生们不乏脸上有伤的,要说谁伤得更重,无疑是前者。 在不打死人不打残不打脸的前提下怎么揍得人生不如死,这些在草药学的课上学过一些人体穴位的先生们还是很懂的。 长空虽是辛侯心腹,却并非辛原土著,也不似鯈一般闲的没事到处观察,因而没反应过来,但辛律他是倒背如流的,回忆了下确实有这条,便道:“是有这条,你们要罚钱?” 先生们一点都不想罚钱,抵偿十四年徭役的钱可不是小钱,但比起十四劳役,钱财上的损失也不是那么不能接受了。 先生们拿得出钱,哪怕一时半会没有,互相借借好歹也给凑出来了,前流民们却是凑不出的,长空一点都没客气的按律处置:劳役与罚钱二选一,既然没钱,那就劳役。 哪怕案情清晰好判,但一番法律程序再缴了罚款鯈终于可以领着学生离开时已第二天上午。 鯈打了个哈欠瞅了瞅天色,又瞅了瞅学生们身上的伤势,觉得也没必要去医馆花钱了,回牲口棚吧,第二批学生今天到。 长空很有辛筝的风格——物尽其用。 第二批学生是医者,不过不是治牲口的,是治人的。但长空显然不管这个,不管原本会不会现在都得学会怎么治牲口。 发现鯈在看自己,走在前面的学生不由问:“先生如此看我们,莫不是觉得我们做错了?” 鯈认得这名学生,名唤竹,是所有学生里学习最认真的,摇头。“你们的观念并没有错。”虽然他觉得,以辛侯的心性手段,她要不愿意,婚事绝对成不了,而她要成这桩婚的话,万民也罢,学生们的打架也罢,都没有用。但这并不妨碍他赞同学生们的观念,生而为人,谁又能比谁高贵? 而且,自己就是女人生的,却贬低女人,那么问题来了,贱人生的孩子是什么?就算要侮辱别人也不能这么不长脑子。 “那先生为何?”眼神那么奇怪? 鯈解释道:“我只是有些惊奇,你们并不认为自己错了,却因此受到了严惩,有心疼钱的有喊疼的,就是没有委屈气愤的。” 竹道:“为何要委屈?我们本就是犯了法。” 怔了下,似是想起什么,竹道:“先生你不是辛人,可能不知道,辛律和别的地方不一样的,在别的地方,你杀人,若是情有可原,或是勇武得到权贵的青睐,可免于责罚,但辛律面前,不论是何缘由,杀人者死。”更新最快的网 鯈道:“那也就说,你们知道自己在犯法?” 竹点头。 “那你们还打架?”鯈奇道。“不心疼钱吗?” 竹:“心疼,但忍不住,就算再来,还是要揍他们。” 鯈懂了。“积极认错,死不悔改。” 如果不是打死人要偿命,打残人要把牢底坐穿,他一点都不怀疑这些家伙能把人给打死打残。 众人怔了下,这总结,很合适,但不能承认。 身后就是官署呢。 鯈将学生们带回来时第二批学生已经来了,虽然到的时候鯈不在,但临时学府又不止鯈一人,鯈回来时医者们都已经安排好了,鯈一点都没客气的让医者们集合给师兄师姐们看伤。 需要用药就去医务处拿,学兽医免不了磕磕碰碰,不是所有牛羊都温驯乖巧,医务处什么都缺,唯独不缺跌打损伤的药。 交代完了鯈便准备回去补觉,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带点试探的轻唤。 “鯈?” 声音不是那些教书先生,但也有点耳熟。 鯈扭头,发现一名青年医者,仔细一瞧,的确认识。 他认出了医者,医者也认出了他。 “鯈,真的是你,我方才还以为我眼花了,你怎会在这?我回去的时候别人告诉我你走了,你当年怎么突然就走了,你和大君....” “慎言。”鯈喝道,见医者愣住,又软了口气。“我和她分了,你是怎么回事?怎么跑到辛国来了?” 兖州和宁州的距离可不近。 “前两年巫彭不是派遣了很多巫去冀州帮助流民吗?后来很多医者跟着流民一起留了下来,有我认识的,给我写了信,我觉得辛国听起来挺不错的,便申请来兖州行医。” 鯈诧异。“你家人同意你跑这么远?” 医者是老来子,父母对小儿子可以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医者道:“他们当然不同意,但他们更不愿意我去做苦行巫医。” 鯈嘴角抽了抽,懂了。 有些时候他很佩服医者的父母,明明十二分的娇惯小儿子,但小儿子却愣是没长歪,不仅没长歪,在拜入巫彭殿习得一身医术这人最崇拜的医者便是巫医芕,立志成为巫医芕那样活人无数的传奇医者。 少年的这一理想被家人无情的镇压了。 巫医芕是传奇,不得好死的传奇,学谁不好学那么个悲剧? 而且苦行巫医是好当的吗?隔三差五的往疫区跑,十条命都不够挥霍的。 想行医也就算了,但必须在安全的环境里给安全的病患看病。 兖州也谈不上安全,但比起苦行巫医....两害相权取其轻。 第396章 第六十一章少昊君离 一别经年,再次踏上王畿,途径巴陵,君离颇为唏嘘,这变化可真的有点大。 他还记得当年经过时巴陵的繁华盛景,虽然不论哪里的氓庶都很难吃上饱饭,但吃不死饱饭之下也还是有对比的,比如吃不上饭饿死与吃个半饱饿不死。巴陵属于后者,哪怕是最底层也能吃上一口饭不至于饿死。更新最快的网 然而再见巴陵,四季如春的气候不复,整个巴陵都陷入了严冬,民生凋敝,人烟稀少,萧条得仿佛深山老林。 巴陵四季如春的气候崩溃时正是严冬。 贵族还好,家里存粮多,哪怕是冬日也不会饿着,但氓庶哪怕是夏秋时节家里都没多少余粮。何况巴陵气候特殊,一年四季都有收成,氓庶便没有存粮的意识,也没有存粮的能力。 贵族征税是比着勒紧氓庶的脖颈但还留一口气死不了人的标准来的,巴陵氓庶既然每年地里的收成多,征税自然也会更多。 严冬降临,地里的作物都冻死后,家有余粮的贵族除非跑得快的,不然都和家中余粮一块被氓庶下锅炖了鲜美的肉羹。 遍地人相食,哪怕方雷侯想收拾烂摊子也做不到,他还要为西荒的战事提供人力物力,没有多余的钱粮来救济灾民。 最终的结果便是,巴陵之地最终还活着的人口,大部分被强制迁徙驱赶至疫疾肆虐后十室九空的澜北开荒,少部分化为盗匪。 巴陵自此沦为废墟。 安澜在留意到这座已化为废墟的城邑规模后不由问君离:“这里是发生过大疫吗?” 君离不解。“为何有此一问?” 巴陵的确发生过大疫,在严冬降临毁掉了所有农作物,春日回暖,因为冬日时死的人太多,来不及掩埋,春日气候回暖,跂踵鸟也送来了瘟神的帖子。 饥饿加疫疾,巴陵人口据说最终活着的不足四成,就这还是方雷侯反应快,及时控制住了局面的结果。 安澜看向虽荒芜破败,整体却还挺完整的废墟。“没有战争破坏的痕迹,也没有地震的痕迹,却荒废了,只能是瘟疫了。” 荒原上也有疫疾,不过龙伯在历史上吃过两次教训后便对防疫抓得特别严,安澜也只能从书籍里了解疫疾,但通过疫疾也不难察觉到疫疾的威力。 君离点头。“是发生过大疫,但也不全是大疫的缘故。” 安澜奇道:“还有什么?” 看城墙的痕迹也不像发生过战争。 “巴陵此地的气候以前有些特别。”君离同安澜介绍了一番巴陵以前的得天独厚。 一年四季如春,土壤肥沃,不论什么季节都能种植农作物,并且每一茬作物都是大熟,哪怕是随便往地里扔种子,几个月后都能丰收。 生活在巴陵的人,终年都见不到雪,感受不到严冬的凛冽。 但,突然有一天,巴陵的温暖如春统统消失了,还是在严冬时节消失的.... 这辈子都经历过冬季,完全没有过冬准备的巴陵人毫无悬念的悲剧了。 安澜听得目瞪口呆,旋即又因为想起一件事而眉头紧蹙。 见安澜不说话,君离问:“怎么了?” “我有点担心拘缨。”安澜回道。 君离知道拘缨,龙伯三部中的中部龙伯建立的国族,不解。“拘缨怎么了?” “拘缨河谷和巴陵一样。”安澜回道。“四季如春,土地肥沃,作物一年六熟。” 虽然放女儿去人族求学,但夏也没完全就任人族涂抹这块布了,为安澜准备了一份书单,足够安澜阅读很多年,其中龙伯的历史典籍是大头。 这也让她知道了拘缨可能,真的修建了一座容纳两百万人口的大城。 但那是依赖寻木所塑造的生态建起来的,如同空中楼阁。 谁能保证拘缨河谷不会哪天突然和巴陵一样生态崩溃? 到时的后果一定会比巴陵更严重。 整个巴陵地区人口不超过百万,但拘缨河谷却是聚居着两百万龙伯。 雪国与貊国每年也会从拘缨购入大量的粮食,可以说,荒原那样的不毛之地,龙伯能够养活千万人口,拘缨河谷的产出功不可没。 拘缨河谷的生态若是崩溃....安澜无法想像后果。 君离也想到,安慰的揉了揉安澜的头毛。“不一定会和巴陵一样。” 安澜问:“巴陵的气候是因为什么而突然恢复正常的?” 君离摇头。“我们现在也没弄清楚,只有一些听着就很不靠谱的传言。” “什么传言?”安澜好奇的问。 “据说巴陵气候剧变那日,巴陵出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大蛇,似乎是数千年前炎帝所斩的修蛇,此蛇当年并未死去,而是重伤蛰伏地底疗养伤势,毁灭教每年的血祭为它提供了疗养的血食,历经数千年,修蛇终于伤愈,自地底爬出,毁灭了巴陵的生态。”君离道。“但这听着就知道是胡扯,一条蛇,它长得再大也爱是蛇,怎么可能干扰气候变化。” 若气候变化能够被控制,元洲各族犯得着每隔几百年让小冰期给蹂/躏一遭?又不是天生犯贱。 若气候能够控制,元洲各族早就想尽一切办法掌控方法了,让自己的疆土四季如春,让别族的疆土四季如冬。 安澜觉得,也不是不可能。 拘缨河谷不就有一株遮天蔽日的寻木吗? 炎帝斩修蛇于巴陵。 炎帝伐寻木于极北。 将安澜哄睡着了后君离将人送回营帐中开始自己的巡逻。 西荒战事结束以后,君离完全理解了为何历史上那么多有明君气象想做出改变的人王会英年早逝。 在所有的利益被瓜分得差不多后,既得利益者会致力于巩固现有的利益。 改变或许有利于帝国,但绝对不利于现有的既得利益者。 用辛筝的话来说便是:断人财路甚于杀人父母。 当你损害到一个群体的利益时,那么就要做好你死我活的心理准备。 毫无疑问,一个强大的实力大涨的人王不符合很多人的利益。 九阙山大祭后刺客死士拜访王的频率生生甩开了辛筝被刺客死士拜访频率十条街不止。 这本来和君离没有太大关系,毕竟负责解决刺客死士的人不是他。 对于上位者而言,刺客死士很麻烦,一个不慎真的会死人,因而负责这项工作的无一不是心腹中的心腹,君离连初始标准都过不了。 奈何别人坚持要给君离找麻烦。 刺客死士行不通,便假冒盗匪袭击,再买通或启用埋了多年的死间。 刺客死士不是君离的工作,但盗匪是。 一来前车之鉴,二来闲着也是闲着,君离这一路上可以说是爱上了剿匪。 王师一路走来,只要路上有盗匪,他都会造访一二。 王在发现君离这么一路走一路剿匪,沿途氓庶皆对自己感恩戴德后便默许了君离美其名曰巡逻实为没事找盗匪麻烦的所作所为。 盗匪有纯野生的,也有公卿贵族豢养的纯家生的,也有流民落草然后投靠贵族的半野生半家生的。 但不论哪种,普遍作恶多端,如果不作恶多端,要么是罕见的奇葩,要么就是太弱小,没能力作恶。 王也乐得见君离剪掉沿途公卿贵族私底下养的私兵。 大抵是一路剿过来的名声太响,君离逛了一圈都没找到一根盗匪毛,反倒是抓到搞人祭的乡人足足五波,着实开了眼界。 人族有着非常源远流长的人殉人牲传统。 最早能追溯到先民时代。 万物有灵,先民对待灵的方式便是人牲,不管祭什么,都有人牲的存在。 祭祀神灵灵物祖先要用人牲,生病了祭神同样需要人牲。 哪怕是帝国早期,人祭也是异常频繁的。 炎帝花了几千年的时间才将有事没事搞人祭,还是花样祭祀的陋习给解决掉——仅限于明面上,私底下仍旧广泛存在于乡野。 这也使得历代人王和巫女都坚持打击淫祀,通过这种方式将祭祀给规范起来。 时至今日,人祭仍旧存在,贵族在死亡时会杀死喜爱的姬妾和服侍的奴隶,前者保证自己的所有物不会被别人染指,后者保证自己死后仍旧有人服侍,能够继续过锦衣玉食,但比起先民时代无疑好了很多。 在昆北时也曾遇到过,君离还因此辛筝讨论过一番祭祀。 辛筝对人祭诞生看法令人刮目相看:人祭并非无用之物,它的诞生目的是为了控制人口。 一对人族男女一生能生二三十个孩子,虽然超过一半都会夭折,但即便如此,最终能够活下来的也不是小数目。 若不对人口加以控制,开拓速度再快也跟不上人口增长速度。 于是乎,人祭诞生了。 人祭用的祭品普遍为男人和男童。 古人也不蠢,人祭是为了控制人口,但也不能控制太过,不然就该影响到族群的延续了。 杀掉一部分男性并不会影响族群的人口增长,但杀掉一部分女性,一定会影响到族群的人口增长。两害相权取其轻,人祭从诞生伊始便定下了以男性为祭品的主基调。 另一方面,杀掉了一部分男性,正好将他们的女性配偶供给贵族和精英,让后者能够得到更多的女人,生下更多的子嗣,只要生得孩子够多,不论孩童夭折率如何高,生存环境多危险,总会有能活下来将生命信息继续传递下去的。 这也是为何历代人王那么努力,人祭始终顽强生存的原因——因为人族需要。 以女性做为人祭祭品自然也有,但相对少见很多。 一般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为了敛财。 这种情况君离在冀州时一路隔三差五的遇到。 这些年气候越来越冷,旱蝗雨雹轮着来,最热情的时候这三位一年来了个遍。 人在困境时第一反应便是求神。 便有人利用愚民的这种心理敛财。 河伯水君娶妻是最常见的套路。 给鬼知道是否存在的河伯水君娶一位美娇娘,嫁女给河伯水君自然要有嫁妆,不然嫁过去后河伯水君哪会在意? 嫁妆不仅需要准备,还要越丰厚越好,至于嫁妆最后是入了谁的钱袋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君离遇到一次便破坏一次。 最开始时试图和人讲道理,告诉愚民这就是个骗局,但没人能叫醒装睡的人,君离说到口干舌燥也没用。 讲道理搞不定,君离换了个思路,暴力解决。 做为将军,手上那么多兵马,揍趴下一群愚民不要太简单。 但,揍趴下后信誓旦旦的保证不会再搞河伯娶妻了,他一走就又搞上了。 君离再次改变了思路,告诉愚民,河伯是神灵,他的妻子自然也需是神灵,凡人是不配当神灵的妻子的,因而河伯的妻子是和他门当户对的水神(说这话时君离在心里默默对连山姝祈祷了一番,反正祖宗你情人不少,想来不介意子孙给你再找一个,河伯若生得好看你便享用了,若生得不好,踹了便是)。 凡人出身的女子只能给河伯做妾,但,哪个正妻高兴看到自己丈夫屋里一屋子的莺莺燕燕? 确定这是求雨不是求旱? 那些说给河伯娶妻求雨的人分明是包藏祸心。 事实证明,胡说八道比讲道理和暴力更有用。 他成功通过这种方式说服了愚民对河伯娶妻的效果产生怀疑,并将那些野巫和官吏扔进了河里,美其名曰让他们去问问河伯喜不喜欢凡人为他娶的妻子。 离开冀州后,这种情况仍旧有,但比起冀州公允点的是,冀州清一色的河伯娶妻,冀州之外除了河伯娶妻还有河伯娶夫。 君离非常公平的一视同仁:见到一次破坏一次。 遇到乡人搞人祭,君离第一反应便是又是河伯娶妻,打算以三寸不烂之舌搞破坏,却很快发现这回终于换新花样了。 不是河伯娶妻,是祭祀修蛇。 也不是为了敛财,而是第二种,穷途末路。 人到末路时往往会将原则和底线尽数抛弃,于是有了第二种以女人为人牲的情况。 不为敛财,只是将各种方式都给尝试一下,包括人祭。 巴陵生态崩溃时山岭中破土而出一条半身白骨半身血肉的巨蛇,传说中被炎帝所杀的修蛇巨蛇便是半身血肉半身白骨。 诚然,民间有千年的灵蛇万年的灵龟之说,但真能活千年万年的龟蛇又有几个? 能够从六七千年前活到现在,形象那么与众不同,修蛇分明是修成了天人。 愚民认为,巴陵四季如春的气候是修蛇的祝福与恩赐。 君离一边微笑着饮着温水一边听着愚民们诉说着修蛇的恩赐,待对方换口气时,终于开口:“既是恩赐巴陵四季如春,那又为何破坏巴陵的四季如春?” 愚民理所当然的道:“自然是因为我们用着修蛇大神的恩赐,却不知感恩,修蛇大神怒了,这才如此,只要我们....” 愚民巴拉巴拉的解释着人祭取悦神灵的重要性,以及众人的诚意,祭品都是精挑细选的童男童女,一共五对,细皮嫩肉又好看,修蛇大神一定会喜欢的。 听着愚民振振有词的模样,君离默默深呼吸,问:“修蛇当年作恶多端才被炎帝镇压,即便是神,那也是恶神,你凭什么觉得一个恶神受到祭品后会让巴陵恢复?据我所知,巴陵这般也非一两年了。” “你也说了那是传说了,修蛇赐予了巴陵四季如春的气候,怎可能是恶神,必定是气恼炎帝当年欺负祂才如此,待气消了,自然会让巴陵恢复原貌。” 君离微微蹙眉,修蛇是善神,那当年斩祂的炎帝是什么?恶毒的丑角? 他不想想太多,但炎帝嫡长的太昊氏刚倒霉,便有关于否定炎帝功绩的说法冒出来,他很难不多想。 炎帝是帝国的创造者,若废禅让,炎帝的子孙拥有天然的继承优势。 可如果炎帝对帝国的功绩有问题呢? 君离沉吟了片刻,发现谁都有嫌疑,以及,自己好像有点被辛筝给传染了,很快便将这些思绪给搁置了,问愚民:“那要一直都不气消呢?” “不是有那个什么话说精诚什么金石什么开....”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君离道。 “对,就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们足够诚心,修蛇大神一定会被我们感动的。” “那要怎么做?”君离好奇的问。 “坚持,只要坚持,修蛇大神一定会气消的。” “那得等多久啊,蒲阪不是让巴陵的人迁往澜北吗?澜北气候温暖,迁徙个地方不是更快?” 君离的提议得到了愚民们的一致唾弃。 “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心不诚者,修蛇大神才会一直生气。” 君离额头青筋直跳,抬手让军卒将人押了下去。 深呼吸深呼吸....大抵是这小一年受的刺激太多,都快麻木了,君离很快便恢复了冷静理智,不似最开始时气得砸东西都冷静不下来。 冷静了下来,君离将人祭的事写成了奏章给王。 这里是王畿,虽然他也可以自己处置了,但谨慎起见还是要请示王。 王的批复很快。 查查诋毁炎帝的传言源头是什么人,确定一下有没有王侯贵族们的影子。如果有,就杀当地贵族和官吏,如果没有,那就是失职,责罚一番即可。 至于愚民们,不是喜欢人祭吗? 那就让他们亲自担任一下人牲。 原本用来烧童男童女的祭台和柴薪就不要浪费了,将愚民们绑上去放把火烧了。 第397章 第六十二章长河 长河一进课堂的门便发现里头的氛围格外的热烈。 徐清被革了辟雍学宫的祭酒之职后学宫很快迎来了新祭酒,但比起徐清,新祭酒不论是才学还是心性都差得远了,确切说应该是没有徐清那么头铁。 辟雍学宫的学生非富即贵,这是一群不拿人命当人命的披着华服的野兽。 长河只一个月便对辟雍学宫的少年们有了清晰的认知。 不能说他们心性卑劣,实际上大部分的心性都挺不错的,不论日后如何,如今的他们都还只是朝气蓬勃的求学少年。 让长河觉得这些人是披着华服的野兽的是这些人的三观。 贵族在贵族面前还是很人模人样的,但仅限于和自己同阶层的人,对于底层,哪怕是这些少年中最善良的那些,同情怜悯与其说是对人的,倒不如说是对弱小的动物的。 是的。 对动物的同情怜悯。 打杀氓隶,这些人完全不会有心理障碍,因为杀得不是人。 人杀人会有心理障碍,但宰杀鸡豚狗彘也有心理障碍的话,那人族也不用吃肉了。 长河有些遗憾长族的人口太少了,不然人族帝国真的是一块肥肉,不啃几口都对不起自己。 可惜人口太少,且炎洲与长洲更近,元洲再肥美也啃不了。 很快摆正了心态的长河开始积极投入学习中,顺便利用闲暇的时间结交了不少友人,不考虑友人们看待氓隶的心态,在彼此身份差不多的情况下,这些人还是很好相处的。 况且,他是长族,不是人族,不需要操心人族的隐患,人族日后哪怕亡了又与他有什么关系? 哪怕考虑三观,他又不是寻求知己至交,不需要考虑三观认知差异。 不过也因为主流价值观和新祭酒不似徐清那般对于纪律风气抓得格外严,辟雍学宫这几年的纪律风气一落千丈。 可,长河扭头瞅了眼身后的先生。 先生都到门口了,诸位还这么热闹真的好吗? 长河发出了一声咳嗽,先生到门口了,适可而止。 成均殿的学生们虽非辟雍殿那些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被严格安排管着的帝子王子们,但也不是来混日子的,靠自己考进来的,能够考进来本身就足以证明很多,通过直选名额进来的,除非个别格外受宠的,大部分直选贵族子弟都是其氏族精挑细选出来准备培养的人才,都不是来混日子的。 混日子的都被打发去了瞽宗和那些出身底层贵族的小贵族、身份低贱的庶人凑堆了。 剩下的都是想学的,哪怕因为学宫氛围改变而比以往松懈了不少,也没到混日子的程度,一得提醒纷纷安静了下来。 长河给先生让了让,让先生先走后才走到自己的坐席上,有心想问问发生了什么事,最近也没什么大事发生呀。但先生已经开始讲课了,也不好太光明正大的说悄悄话。哪怕先生的才学和教学质量都远不能和另外三殿比,却也不算太差,民间很难找到比他更好的,不好把人得罪。 长河最终给坐在前面的同学递了个布团。 布团很快又递了回来。 王师三日后归。 长河顿时了然。 这蒲阪,真的很热闹。 西荒的战事前岁便结束了,他也通过这些贵族知道了王对西荒的后续安置。 迁徙山东九州之民填西荒,长河估摸着,王对西荒新的统治者们挺没信心的,不然不会如此。 人口是财富,让山东诸侯吐出自己的财富可不是容易的事,若是慢慢来倒也罢了,但如此着急,王必定割让了不少好处。 长河觉得也能理解,西荒重新分封的诸侯们不一定能像太昊琰一般长久的稳定西荒,甚至,要不了几年就该上演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诸侯混战了。后方,长河敏锐的察觉到西荒的战事胜利前夕蒲阪的朝堂也开始出现了改变。 随着王师班师却没走更近的宁州路线,而是选择横穿冀州后某些原本放在私底下的东西开始变得明目张胆起来。 人王没法不急。 不过,不是在收拾沿途不服的诸侯吗? 这么快就收拾完了? 三天后到。 长河有点怀疑王师是不是一路急行军回来的。 要不要这么拼?长河不由腹诽。 因着王师凯旋是盛事,学宫哪怕几乎成了诸侯公卿们的人才摇篮,但祭酒也仍旧是王的人,为表贺王的胜利,祭酒给所有人放了五天假,让人回去为王师还朝时的迎接做准备。 王师的凯旋意味着蒲阪势力的重新洗牌,但这些都与长河无关。 他只是一个外来的求学者,长岩花了重金将他塞进辟雍学宫不是为了让他掺和蒲阪的权力争斗,而是让他多看多学。 元洲与长洲距离很遥远,中间还隔着一片炎洲,短时间是不会有什么战争,但遥远未来却是一定会。 人口是在不断增加的,当现有的疆域都开发完了,势必要对外扩张。 哪怕不考虑可能要千年后才会发生的战争,只说眼下,景王和商王准备打通和元洲的海上商贸,要通商,自然要对通商对像有足够的了解,不然被坑了都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蒲阪只是他观察和学习的第一站,羽族和龙伯他以后也要去留学。 商王给了他们这些留学生一百年的时间观察这片陌生大陆上的族群与文明,并且要求每个留学生每旬都要写一篇观察心得,等商队来的时候交给商队,商队会送回长洲给商王看。 长河花了一天的时间写完了最新的观察心得。 同伴来看长河时忍不住为长河的观察心得惊叹。 百名留学生中,长河每回写的观察心得都厚度惊人。 最开始时写在简牍上,每回写完的简牍能装半车,后来为了节省空间,又换成了缣帛和羊皮,更便于书写的兖州纸传来后,长河又换成了兖州纸书写。 长洲多金矿,也因为金矿太丰富,金子在长洲的购买力不高,换到元洲后却格外的高。 商王对留学生很大方,每年的生活费甚为可观,赶得上人族一名下大夫全家一年的开销了。 然而,长河始终过得拮据。 钱都花在买纸上了。 纸并不贵,尤其长河买的都是普通的纸,不是那些有精美花纹或香味的上等纸,理论上应该花不了那么多钱。 奈何每个月三封的观察回报和心得太厚实,每回都要写二三十张纸。 这也就罢了,长河还抄书。 最开始时是想买书的,但人族对典籍非常珍视,只有贵族家中才有藏书,而贵族哪怕家道中落了,不到穷途末路,卖儿鬻女都不会卖书。儿女可以再生,藏书却是家族重新崛起的本钱。 买不到书,长河便想借书,然....书籍太珍贵了,非世交和师徒弟子不会借。 长河做为一个异族人,自然不会有人借他书。 所幸长岩走之前砸了五十石黄金将留学生硬塞进了辟雍学宫,学宫的藏书是可以供学生自由借阅的。 笔墨纸砚,日积月累,钱再多也不够花。 上学、阅读、抄书、结交朋友,长河在学宫的生活充实得委实令人好奇他怎么没猝死。 将观察心得写完,长河与负责管理留学生的教统打了声招呼便出门了。 长族留学生住在宅邸位于南郭,因着需要住百多号人,买得太靠近内城,价格会格外贵,便买的靠近城门的房子,再打通成为一座大宅,甚至还修了座演武场供留学生们习武锻炼身体。元洲虽然不似长洲那般猛兽的密度比智慧生物的密度还高,却也不是什么太平地,习武哪怕不为强身健体也能在需要时保命。 哪怕地皮房子都很便宜,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最终花的也是一笔巨款。 不过在长河看来,这座宅邸最大的优点不是便宜,而是离城门近,出城方便,又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人。 骑驴出了城,长河很快跑到了击鞠场。 说是场,实则与一座小城也没多少区别了。 为击鞠场服务的雇工及其家属加起来都超过了万人。 长河很喜欢这里,不仅因为这里可以观察到人族各个阶层的人,还因为击鞠场提供了他一份薪酬优渥的工作。 从角门进城时长河看到了十来个被扔在门口的孩童,从刚出生的婴孩到总角少年应有尽有。 长河很难理解人族的这种做法,将一个幼崽扔掉不仅意味着舍弃的不仅这只幼崽,还有幼崽未来的后代。 不过看得多了,他也慢慢习惯了。 击鞠场的仆佣非常娴熟的将那些孩童带进门安置。 击鞠场不买人口,但非常乐于收养孤儿,提供孤儿吃喝以及教育。 时至今日,击鞠场完全被当成了那些人性未泯的父母遗弃孩童的最佳选择。 每天开门都能看到少则十数,多则数百的孩童。 长河见到的最壮观的一次是一夜间被扔了三四百个孩童在门口。 长河对此一度不忍直视。 因为在辟雍学宫读书的缘故,他没少受到贵族同学的邀请参与宴饮或是做客,美酒美食取之不尽,美人歌舞助兴,美好得如同乐土。 墙内墙外搞得天上云与地上泥般夸张,真的不怕出事吗? 长河听击鞠场的杂役提过蒲阪的两脚羊肉。 本来还只是私底下的黑市,但这几年两脚羊肉铺已然变成了明面上的产业。 不同年龄的两脚羊明码标价,称斤论两摆在肉铺贩卖,又根据肉质有不同的价格。 婴孩的肉是最贵的,虽然量少,但胜在鲜嫩。 其次是垂髫小儿,再次是成年人,老人的肉是最便宜的,因为肉少又难嚼,哪怕是骨头也嚼不出多少骨髓和营养。 长河不信邪的留意过,结果发现蒲阪城中两脚羊肉铺委实不少,光明正大的经营生意。 甚至于,那些有孩童的家庭,若是一个看顾不好,孩童就可能被人给摸走打牙祭了。 长河便撞到过好几回,被气得不轻。 这也使得击鞠场接收的孩子不全是父母双亡的孤儿,实际上,大部分孩子的父母可能都还活着。 只是,七成的父母实在养不起孩子,又不想将孩子卖掉,做了奴隶倒也罢了,至少也是一条生路,但贵族收奴也是有讲究的,年纪太小根本干不了什么活的稚童是不收的,卖掉的话就一种结局——两脚羊肉铺。 击鞠场不会让孩子做奴隶,给吃给喝给教育,哪怕不清楚击鞠场图什么,也不会比肉铺更坏了。 两成是虽然勉强也养得起孩子,但无法保证孩子的安全,怕孩子被人给偷走打牙祭。 送给击鞠场虽然以后很难再见到,但至少不会被人偷走打牙祭。 击鞠场有着非常可观与精锐的护卫维持治安,尤其是在当年君离差点在自己的地盘出事后辛筝更注重抓治安了,哪怕贵族想在击鞠场搞事都搞不起来,何况那些太久没吃肉馋得想偷孩子打牙祭的野兽。 都往击鞠场这里扔孩子的结果便是击鞠场人满为患。 造篾岁每天疯狂掉头发。 为什么乱世里最先死的就是孩童? 还不是因为孩童孱弱,干不了什么活,只会消耗粮食。 权衡利弊,每逢天灾人祸,孩童是最先被舍弃的累赘。 几十几百个只会消耗粮食的孩童,击鞠场能够容纳,但几千甚至上万....造篾岁还没疯也挺不容易的。 长河也很佩服,辛侯究竟是多有钱才能这么来者不拒的收养孩童? 根据他这几年的估算,击鞠场每年收养的孩童不下一万。 进了门,长河将驴背上的箱子取了下来,扛着箱子找到了造篾岁将箱子送给造篾岁。 造篾岁打开一看,差点被金光闪瞎眼。 全是金子,确切说是金币。 因为长族留学生花钱都是用金币,造篾岁也认识了长族的钱币。 圜钱,但不是龙伯那种中间圆孔的圜钱,而是方孔的圜钱。 背面统一为长洲大陆的轮廓图,因为过于惊人的比例,这副微缩舆图上只刻了长洲那些比较明显的山川河流。 正面的图案相对细致多了。 铜币上的图案是一株树薯植物,是长族的主食。 银币上的图案是一种大型牛,是长洲一种非常常见的牛,也是长族食用最多的肉类。 金币上的图案上是一副星相图。 毫无疑问,设计钱币的人是个妙人。 两种是主要食物,接地气得令人惊叹,最终一种虽然不接地气了,但谁人不曾抬头仰望星空? 这世间再没比星空更伟大的存在了,只一眼便能让众生感觉到自己渺小如沧海一粟。 过去,现在,未来,它都在那里。 经营着击鞠场,造篾岁也收了不少长族钱币,但如此多的金币,头回见。 造篾岁甚为疑惑的看着长河。 这是做什么? 长河解释道:“这些钱是我和我的同伴们一起凑的,想送给那些幼崽。” 造篾岁愈发疑惑。 长河在击鞠场工作也快一年了,他能看出来,长河不管对人还是对事都是旁观者心态。 很正常的心态,他又不是人族,人族的兴衰荣辱跟他有毛关系? 见造篾岁疑惑,长河继续解释了下。“不论什么时候,幼崽都应该受到悉心的保护,而非成为灾难时最先被舍弃的,它们是未来。” 造篾岁不是很能理解长河这破天荒的同情心泛滥,但有人要送钱给自己解压他也不会客气。 他快被钱粮给逼疯了。 该死的辛侯,见鬼的来者不拒收养孩童,给吃给喝给教育,完全不考虑自身财政情况。 辛侯现在都还没破产委实是个奇迹。 也不知辛侯哪来的那么多月光明珠,击鞠场和双子学宫这几年花的月光明珠生生将月光明珠的市价给弄得一降再降,再过个几年,可能曾经一珠可值一城的月光明珠会变成地摊货。 长河声明道:“你得保证,这些钱每一厘都会花在幼崽身上。” 造篾岁忙不迭道:“我保证。” 长河道:“你出尔反尔我也不介意。” 造篾岁诧异的看着长河。 长河道:“我会监督你,若你中饱私囊,我会报复你,毁了你。” 造篾岁一时愣住,他能看出长河是认真的。 而长河,大概率也有这个能耐。 虽然此人只是一个在辟雍学宫求学的异族人,但造篾岁观察过,这些留学生明显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每一个都是天才,学习速度惊人。 而这样的人,很有无双国士的潜质。 帝国历史上没有出身,却硬是靠着自身才干兴国亡国的例子不要太多。 造篾岁道:“我若中饱私囊,不用你动手,我的主上便会先杀了我。” 想做的事太多,金山银山也不够花快被穷和作给逼疯的辛侯最厌恶的便是贪污。 哪怕很清楚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辛侯也会因为我都快穷疯了你们居然还丧心病狂的贪我的钱的自我认知而动辄把人全家挂城墙风干。 辛侯毫无疑问是一位明主,却非仁主。 那家伙看待臣子的心态一句话便可概括:这世上缺什么都不缺想做官的人。 对于贪污,辛侯一点都不介意错杀,反正杀错了,也有的是人填坑。而且,她也不相信存在错杀的情况,当官不吃公攒私不符合人性,除非杀的不是人,否则不存在错杀的可能。 而她也有底气这么个搞法,辛国十余年的强制义务教育下来,若非辛筝心比天高,一定要打破王权不下乡,乡野自治的传统,她这些年积攒的人才足够她统治兖州还有富余了。 物以稀为贵,不稀了自然就不贵。 长河不认识辛侯,对造篾岁的话不置可否,而是提了另一件事。 同伴手里的钱他已经掏干净了,过些日子待蒲阪的势力重新洗牌结束后他会在辟雍学宫号召募捐,再凑一笔钱给幼崽。 击鞠场每天给幼崽吃圆葱、牧草和羊乳也就罢了,这段时间练球葱都没了,以羊乳为主食,搭配辛原甜象草。 根本就吃不饱。 虽然以前也是吃不饱,但现在更差了。 幼崽摄入营养过少,夭折的概率是会暴增的。 想解决问题,就两个法子:一是不再接收孩童,二是想办法弄到更多的钱粮。 长河选择了第二种,但造篾岁对长河能否在学宫里募集到钱粮表示怀疑。 学宫里的学生要么是贵族,要么是大地主的子嗣,这两者不论哪种平时都可着劲的盘剥氓隶,敲骨吸髓,会愿意吐出辛辛苦苦盘剥来的血汗钱? 长河非常自信的道:“他们会的。” “据我所知,贵族,不拿人命当人命的。”造篾岁叹道,管理击鞠场和辛侯府这么多年,他很清楚贵族的本质,人命不是命,哪怕是有明君气象的辛侯亦是如此认知。 长河道:“不拿人命当人命并不妨碍他们出于同情而掏钱,造篾先生你可能是将那些学宫里那些幼崽和成年人混在一起了,这两者看似很像,但还是有区别的。” 造篾岁不解。 长河解释道:“他们还太小,自幼锦衣玉食,不食人间疾苦,最难过的事也不过是想得到什么东西,却被家长拒绝。可以说是活在温室里的花朵,但也因为温室□□逸舒适,他们便保留了同情怜悯之心。见到小动物受伤,会同情,会怜悯。虽然他们能捐的只是零用钱,但,他们每个人每个月的零用钱足以养活数十甚至数百孩童。只要到时我说的足够悲惨,他们必定忍不住掏钱。” 造篾岁无言的看着长河。 人性看得这么透居然没有心理问题,奇葩呀。 长河继续道:“不过,贵族幼崽们的零花钱虽然丰厚,但相比起你们做的事仍旧是杯水车薪。” “所以?”造篾岁配合的问。 “还可以一家两吃。”长河回答。 第398章 第六十三章长河 何谓一家两吃? 答曰:吃完小的再吃大的。 幼崽的零用钱来自于大人指缝里漏出来的,足以说明一件事:大人比幼崽更有钱。 掏完贵族幼崽的零用钱后再找幼崽的父母募捐。 造篾岁:“....孩子会因为同情怜悯而舍出自己的零花钱,但大人....” 你怕不是在说梦话? 长河为了表明自己不是在说梦话,非常认真的对造篾岁分析了起来。 成年人自然是不会因为同情怜悯而大出血的掏钱的,但为了利益呢? 待蒲阪势力重新洗牌,除非王输了,否则不论涌出多少新贵,到时候王跟前最红的红人必定是为了王将冀州诸侯公卿给得罪得七七八八的辛侯。 新贵底气薄,为了巩固权势地位是不会吝啬钱财的。 站错了队离开权力中心的贵族为了回到权力中心,更不会吝啬钱财。 只要到时以辛侯的名义拉着王的幌子,暗示贵族们这是披着邀名皮的上贡,新贵们会吝啬钱财? 若单纯的搞慈善,贵族们哪怕愿意看在辛侯的面子上掏钱,也不会掏几个子,但给上位者上贡。 辛侯是红人,她要给人穿小鞋,谁能扛得住? 轻者主动大出血,重则主动倾家荡产以填辛侯的胃。 至于王,上位者哪有不爱名的?不用自己掏钱就能得个好名声,只要王是个正常人,他就不会拒绝。 造篾岁:“....这吃相会不会太难看了?” 长河怔了下,旋即反问:“辛侯以前的吃相很好看吗?” 造篾岁一时语噎。 辛侯的吃相岂止很好看啊,简直刮地三尺,不论是在蒲阪还是在冀州。 贵族盘剥氓隶不过敲骨吸髓,辛侯盘剥贵族却是连骨头都要嚼碎了咽下,一点渣滓都不浪费。 噎了好一会,造篾岁道:“此事需用到辛侯的名义,我得先秉过辛侯。” 这事若是做,捞的钱不会是小数目,不和辛侯打个招呼,辛侯回头知道了肯定得怀疑他吞了多少,保险点,先打个招呼。 长河没意见。 想了想,造篾岁好奇的问:“你如何笃定王一定会赢?” 长河闻言道:“他若不能赢,你我便助他,为他增加胜算。” 语气很谦逊,但瞧着长河眉宇间的自信,造篾岁一时哑然。 好狂妄的小子。 将钱都交给了造篾岁,谈妥了如何安排,长河便离开去上课了。 他在击鞠场是有工作的,教十个孩子长族的语言和文字,以及风土人情。 长河在找工作时找到这份工作时便忍不住对辛侯产生了十足的好奇心。 长洲与元洲相隔岂止万里。 他乘船一路从长洲过来便花了一年,虽然这也有因为没有航道中途还迷航好几次的缘故,但元洲与长洲若非距离惊人,又何至于如此狼狈。 谁会专门挑出聪慧的孩童来学习遥远异族的语言文字风土人情? 长河有理由怀疑对方和商王抱着差不多的心思。 若有战争,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若无战争,通商时知己知彼才不会被坑。 长岩在元洲溜达了一圈后又回长洲了,根据第二支来的船队带回来的消息,长岩的归途比来时舒服多了。 来时一路全靠莽,没死在海上完全是因为与疍族同行,后者保证了哪怕是沉船也死不了人。 归途却是有了航道。 南溟海国的鲛人找了上长岩,为长岩提供了一条从元洲到长洲的安全航道。 经过朱雀海,穿过陵光海峡,再穿过南海,进入南溟,南溟的北端是元洲,南端正是字面意思上千里无人烟的炎洲。 找到了炎洲,沿着海岸线一路走,绕炎洲半圈后便能抵达长族在炎洲东海岸开拓与修建的城邑。 比起来时莽穿南溟无疑安全了无数倍,也更省时间,鲛人的航线将沿途的洋流也给利用上了,通过洋流,船只往来的速度会更快,也更....花钱。 南溟海国又不是圣人,自然不会因为无聊而探索出这么一条航线来。 航线在南海与南溟海域会经过诸多岛屿,而那些岛屿...全是南溟海国的地盘: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长岩被宰了一刀又一刀,得亏他不是真正的商人,不然非气吐血不可。 虽然宰人特别黑,但鲛人的服务保障也是十足的好,只要缴了买路财,一定能安全抵达炎洲,哪怕倒霉的碰上大风浪沉了船,鲛人也能将人和船捞起来。 当然,沉船和捞船之间有时间差,不能保证人捞上来时还活着。 毕竟鲛人游得再快也不及陆生生物落海后淹死的速度。 不过长岩倒没那么倒霉,一路平安的回到了长洲。 看商王的意思,等正在横扫元洲东南的大疫过了,元洲的局势稳定点便会开启更多的商贸往来。 因而未来十年船队只负责捎信、百工之书和留学生送生活费,收集元洲各族的作物种子,顺便做点生意。 日后辛侯想开通海上商贸,这些如今跟着他学习长族语言文字的孩子们日后出海去长洲肯定比他来时舒服,那个时候,航线肯定开拓得比如今更好,沿途的中转站该有的东西,长族和鲛人也会弄得妥妥当当的,保证往来船只宾至如归,钱袋干瘪。 长河也很喜欢这份工作,不仅是因为薪酬丰厚,也因为他喜欢让更多的人知道长族文明。 我的文明那么优秀,就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 学生们也很喜欢听长河讲课,讲得格外精彩,哪怕不懂他有时下意识用的长洲典故,长河也能三言两语解释得让学生听懂。 因着已经教了一年有余,而学生都很刻苦,一个个对于学习颇有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长族文字中的常用文字,不到一年便认得差不多了,长河的教学便开始偏重于阅读,先从通俗读物开始,再到那些比较难啃的大部头。 检查了功课,进行了一个时辰的口语联系,再安排了未来一旬的课程,长河收拾收拾便准备下班了,被学生询问要不要去看击鞠。 “没钱。”长河想也不想的回答。 他所有的生活费都给造篾岁了。 “不用钱。”学生道。 长河奇道:“造篾先生吃错药了?” 恨不得每个席位都换来足够的利益,怎会让人白嫖? “看击鞠的人越来越少,造篾先生允许我们没事时也去坐坐。”学生解释道。更新最快的网 长河怔了下,略加思索便反应过来为何。 击鞠场的大客户都是贵族,但并非只赚贵族的钱,也赚氓庶的钱。 虽然大部分氓隶都是赤贫,但也有少部分氓庶是富户地主,家里有些积蓄,而击鞠场的门票也不贵,不时能来看一看。 蒲阪是帝国的双子中心之一,又有漓水这一天然航路,不论是贵族还是富户的密度都是帝国之冠。 但,西荒战事这么多年,辛侯在冀州刮地三尺,但别的地方也同样在为这场战争付出,包括王畿。 军赋征了一次又一次,徭役亦是一征再征。 莫说底层氓隶了,便是氓庶地主都破产了一大片,自然不会有钱来看击鞠场,哪怕击鞠场为了薄利多销,门票钱真的卖得很便宜,但再便宜,一枚门票的价钱也能吃一餐饭食。 说起来,造篾岁的燥郁脱发也是这两年的事。 以前击鞠场收入多,他还能靠击鞠场的收益来缓解压力,当击鞠场的收益开始不景气...双重压力。 如今大概是认清现实了,加之想烘托一下气氛,允许击鞠场的人员占用空座。 学生邀请,长河不忍也不想拒绝,便一同去看击鞠,他也很喜欢击鞠这种游戏。 长洲也有马,却并未发展出击鞠这种游戏。 击鞠起源于游牧圈,长洲的面积比元洲还辽阔,但元洲五大种族加起来有数万万人口,填充了从热带到冰原所有的空间,长洲却有两三千万人口,连最肥沃的河流平原都没填满。 生存空间足够,比起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智慧生物自然更喜欢农耕定居。 游牧文化圈不够发达,击鞠这类游戏并没有足够的诞生土壤。 为了将击鞠推广开来辛筝费了不少心思,完善和统一了击鞠游戏的规则,还玩出了新花样。 多人组队在场上比赛,得分最高者赢。 赢者不仅有奖金,门票的利润也会分两成给比赛的队伍,以此鼓励比赛的队伍打得更精彩,吸引更多的观众。 最开始时参赛的都是贵族少年少女们组成的击鞠队。 没办法,击鞠是骑在马上打球,想组建击鞠队得先有马,但马是战略物资,比牛还贵。 长河了解过,市面上一匹好马的价格至少也需二三十两金子。 除了可以通过匹马丘牛赋获得源源不断的牛马的贵族,谁玩得起击鞠? 匹马丘牛,贵族封地里以丘为单位,出一匹马三头牛给封君,莫说玩击鞠,便是自己组个击鞠队也未尝不可。 贵族们显然很爱玩,尤其是这种赢了格外有脸的比赛。 再后来,辛侯从辛原弄来了更多的骏马,租借马匹和马场给氓庶,让氓庶也参与了进来,参赛的队伍越来越多,比赛也越来越....至少现在很精彩。 刚开始时那些氓庶完全赶不上自小接受精英教育的贵族,只能做为后者的陪衬,但基数上去了,自然会有天才涌出。 贵族们...自然不高兴,大家都是贵族,输赢是兵家常事,但输给贱民就太丢脸了,果断搞死后者。 思路没有错,打杀个把贱民而已,但这么做会影响到比赛的精彩,最终影响到击鞠场的收益。 断人财路,甚于杀人父母。 辛侯毫不犹豫的将那名没品贵族及其全族送黄泉幽冥吃团圆饭,顺手发了一笔横财,自此击鞠场的秩序得到了维护,比赛越来越精彩。 长河第一次看击鞠时看到的比单纯看精彩比赛的人更多一些。 这座击鞠场是一座培养精兵的练兵营。 击鞠是团队比赛,团队比赛想要赢,团队纪律以及队长的御下能力极为重要。 当然,个体能力也很重要,但只有肌肉没有脑子也必败。 不过,没人是真正的傻子。 长河坐在观众席上瞅了瞅向即将上场的击鞠队交代着什么的少女。 自己不长脑子,那就找个外置脑子。 发觉脑子不够用后的击鞠队们纷纷寻找了狗头军师,狗头军师不用上场比赛,但需要包揽大部分需要动脑的事,塞前了解对手、比赛用什么对策击败对手....林林总总一大堆,不管是怎么上任的,最后能够干好这份工作的人,要么军事才华过人,要么军事天赋过人,凭着天赋和实战追上了别人。 时至今日,击鞠队配狗头军师已成了标准搭配。 长河瞧着,给这些击鞠队武器甲胄便是现成的精兵,还是庙虽小,五脏俱全的那种,乱世时吸纳足够的人手便是一支军队。 长河拧眉深思。 他不认为辛侯不懂这些击鞠队的军事作用,但....一个诸侯能在帝都明目张胆的练兵养兵,还是花得别人的钱,委实人才,可再人才,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她还想通过控制蒲阪成为人王不成? 长河这些日子也了解过人族帝国的规则。 诸侯与王是不能兼任的。 成为王就意味着放弃对诸侯国君之位的继承权。 当然,对此,历代人王也各有各的对策,自己不能继承国君之位,可以让自己的子嗣继承,没有子嗣的也可以让兄弟姐妹子侄继承,至于人王以后生的孩子可以再分封。 若是可以,估计人王更想让后代继承王位。然青帝明确定下了人王未出五服的血亲以及所有直系不能参加下一任王位的角逐,下下一任倒是可以,但中间的人王也不是傻的,必定努力削弱前任留下的势力。 历史上不是没人想通过控制下一任让继任做傀儡,以决定下下一任王位是自己的后代,但根本不长久。 直接将王位传给后代的也有,不过....扶风氏的前车之鉴太惨烈了。 帝国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剁成肉酱,子孙被屠杀殆尽的王。 一个人最恐惧也最残忍的事,不论生前的还是身后的,白帝让扶风氏全都体验了一遍。 要不是扶风氏是黄帝子孙,而黄帝是帝君,对人族的功绩太过彪炳,很难说白帝会不会将黄帝的王陵给掘了扬一把骨灰。 因此最近的两千年,氏族们都朝着控制更多的土地、人口以及财富努力,没有王的名,有王的实权也不错。 想法很好,唯一的问题是,当权力完全固化,每个人的一生从生下来便已注定,努力也罢,懒惰也罢,结果都是一样的,这样的社会能不出问题? 长洲近几百年的历史便充分证明了一件事:社会发展需要变化,如果没有变化了,那是灾难。 庆幸的是,长族的危机还在初期,还能挽回。 商王精挑细选一大堆天才送到异域留学便是为了寻求变化,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能带来变化就好。 人族比长族要不幸,病入膏盲,没得治。 但再没得治,诸侯不可为王仍旧是铁律。 辛侯不可能问鼎王位,而且,控制蒲阪也控制不了帝国。 诸侯管不了公卿贵族,王管不了诸侯。 现在还没完全撕破脸....不,已经开始撕破脸了,扬州下淮国已出现了第一桩臣代君的案例,要不了多久,臣代君就该此起彼伏了。 蒲阪只是王权象征,但凡有个诸侯自立为王,这个象征就该不值钱了。 费大劲控制蒲阪根本不划算,有这功夫还不如好好发展自己的方国。 思绪正起伏着,却被喧哗声惊扰,长河扭头望去,发现喧哗来自于贵族们坐在贵宾席位。 隔得有点远,听不太清,再加上方才一直在走神,长河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便询问了下自己的学生。 学生答道:“有人压了百金,真有钱。” 说到最后,学生的语气甚为艳羡,百金能让击鞠场所有人吃用很久的。 长河:“....是挺有钱。” 他没记错的话,元洲金子的购买力可比长洲金子大多了。 百金拿来赌博。 真是有钱任性。 也就这些人是贵族,可以靠着封地上的氓隶有着稳定的收入,实在缺钱可以加税,或者带兵抢肥得流油的商旅,不然早破产了。 击鞠风靡帝国,赌马自然也兴盛了起来。 据他所知,光是击鞠场这些年就成功让无数赌徒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第399章 第六十四章少昊君离 家国天下。 君离对这四个字的普世解读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坐在战后的战场上意识到的。 辛筝给他的锻体操虽然练的时候疼得惊人,效果却是甚好。 第一层感悟天地自然。 第二层接受天地自然,融入天地自然。 融入天地自然的结果便是他的五感愈发的敏锐,到如今第三层伐髓,接受天地自然后借天地间与自己相性相合的游离能量洗筋伐髓,虽然主要针对目标是改变筋骨,但五感仍旧在进化。 最新送来的第四层修炼风格有所改变,开始考虑修炼者的感受,至少痛感不是翻着跟头上涨了,不过还是很痛,分娩的十二倍痛。 第四层目的是锻肺。 肺是为鼻之宫,锻肺后嗅觉突飞猛进,旁的五感也有不同程度的涨幅。 练了没几个月君离便发现自己的听力已敏锐到能够听到空气流动的声音,触觉可以感受到不同湿度的空气与皮肤接触时的差异,鼻子能闻到周遭环境的气味并且分辨出不同气味的差异。 君离曾经很高兴自己的五感进化。 通过空气流动声音的变化,他可以判断出自己周遭环境有什么,不用盲杖,不用依赖任何人,他完全像一个正常人一般生活。 但现在他宁愿自己没有练出如此敏锐的五感。 空气擦过累累尸骨的声音。 血液的气味,渗入土壤的声音。 虫蝇嗡嗡的留恋与不舍。 君离莫名的觉得心里憋得慌。 明明他有备无患的防范派上了用场,赢得了这场伏击的胜利,却毫无胜利的喜悦,反而憋闷得仿佛打了一场大大的败仗。 这种憋闷哪怕是在战场打扫完了后去见王,得到了王的褒奖也没消失,却也没在面上浮出半分。 王倒是表现出了愤怒。 不论是哪个王,凯旋回帝都的路上却遇到盗匪伏击,而盗匪精锐得不比他的亲卫逊色,都很难不生气。 湟水盆地很富庶,又有漓水流域的粮食供给,理论上可以容纳很多人口。 但一来漓水流域大部分的粮仓都是方国,方国可不会慷慨解囊到什么都不要的给漓水送粮食。 二来,蒲阪本身就有超过五十万的人口,放大到湟水盆地的话,人口更多。 每日人吃马嚼就不是小数目,而王师在将来自不同诸侯们的兵力都还回去后也还剩下十几万,全带去蒲阪的话,蒲阪就该闹饥荒了,因而王师最终停在了王畿的北部。 王自己带着三千兵马回蒲阪。 诸侯们跑蒲阪时能带的兵力是有限的,这一规矩还是青帝时代定的,并非为了防备诸侯带着兵马来打自己,青帝在位时诸侯们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那么作死。主要是人马都是要吃东西的,最开始时,诸侯们朝觐时,在帝都的吃用是帝都报销的,被吃了一顿后青帝便受不了了,让诸侯们自备干粮或钱财(后来的人王没青帝那么不要脸,很快改回来了),但即便如此,大量不事生产的外来人口涌入也会使得粮价飞涨,造成临时性的饥荒。 平日往来,诸侯们最多带一千人马。 王不是诸侯,便增了两千,原以为这样该安全了。 君离沿途提防伏击也只是习惯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谁曾想.... 王的愤怒很合理,至少明面上如此,暗地里,君离觉得有待商榷,自己沿途提防伏击是以防万一,很多人都觉得他多事,都到王畿了,最多就是再遇到刺客死士,哪还可能有人伏击。 王却没质疑他,而是放任他以防万一。 王,真的完全不知情吗? 君离很怀疑。 王愤怒完了后改了行程,让人回去王师大营调兵,带着五万大军入帝都。 君离与众将:“....” 不考虑王就是在位的人王的话,这可真有白帝的既视感。 做为帝国的双子中心,不论是帝都还是玉都都是神圣不容侵/犯的,若随随便便就能让人将军队开进城,那帝国早几千年就完了。 多年前诸侯权臣们放任盗趾围攻帝都,很难说有没有打破帝都神圣性的心思。 只有帝都不再神圣,王权才能彻底衰弱,方国才有取代的希望。 不过,盗趾是第一个围攻帝都的人,但第一个将军队开到帝都甚至没让挡在城外而是入了城的却不是他,而是白帝。 若非大军控制了帝都,白帝当年也没法将在位的篡王给醢了还没一个人敢吱声。 不过在位的王将军队开进帝都这点权力还是有的,不需要像白帝当年一般铺垫多年。 迎接凯旋的王和将领的仪式最终迎来的是一支五万精锐大军无疑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 尔虞我诈在强大的力量面前毫无意义。 什么下马威都可以省了,所有势力皆老老实实乖乖做人。 王也趁此机会好好梳理了一下朝堂,他离开数年,巫姑与方雷侯共同坚国,互相掣肘,总归没让王党变成边缘,但这两位安插的人手也一点都不少,虽不是什么位高权重的位置,但很多都是位卑却关键或是油水足的位置。 贸贸然大清理也不好,王最终的选择便是以涉嫌谋害王的罪名将方雷侯软禁了起来,到底是现任冀州牧,杀了容易出问题,因此只是软禁,除了不能出门,别的待遇一切如故。 在王风风火火的重新宣告蒲阪这条街最靓的崽过去现在未来都只能是自己时,君离希望低调的交出兵权回自己的府邸过自己的日子。 王权与诸侯方国的博弈内耗他不想掺和太深。 辞职没成功。 王问君离:“你觉得你几个人会不以孤王的残疾做文章?” 君离怔了下。“帝国历史上残疾的王并不在少数。” 要找残疾王的先例,一抓一大把。 帝国的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上战场的王很多,自然不可能个个都幸运的囫囵着回来,能活着回来就是幸运的,更多的就不要太奢求。 王道:“但那都是帝国早期,帝国最近的两三千年,王座之上无任何有残缺的王。” 精神方面有问题或是白帝那种四肢健全但颅脑有伤的例子虽然不少,但只要不是肉眼可见的残缺,便不算残缺。 君离愣住。 王道:“你若实在不喜欢这些事,等这段时间过了,你想怎样孤王都允你。” 君离考虑了下少昊部如今的局势离不开蒲阪的支持,终是同意了。 心中思考着怎么练兵和顺便收拾蒲阪的底层秩序,虽然入城时看到的一片盛世繁华,街上连一个乞丐都没有,但也因为一个乞丐都没看到,君离非常确定自己看到的都是假像。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如趁着手里还有权力,抓抓蒲阪的底层秩序。网首发 一路思考着回到了自己的府邸,公羊梁在他不在时将所有事情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汇报了工作后给君离送上了一份书函。 “前些日子造篾岁令人送来的,言是辛侯递回来给帝子的信函。” 君离闻言一直憋闷的心情不由得晴朗了三分,接过书函拆开。 写字用的不是缣帛,而是纸,因着是用飞禽和铜管送回来的,信纸卷了又卷,君离完全拆开时发现这纸卷的长度委实有点惊人,足有两尺长。 得亏铜管够粗,纸够薄,不然还真塞不下。 两尺长的纸卷上,辛筝写满了蝇头小字,小得任何一个正常人看了都得眼睛疼,所幸君离不用眼睛阅读,上手摸,倒也无所谓字大字小,甚至字小点还方便他阅读,若太大,他还得摸好一会才能在脑海里构建起字形,再判断这个字形是什么字。 有一种物种叫做劳模 辛筝无疑属于这一种,哪怕是离开了权力中心,这家伙仍旧不忘关心民生,从辋川海到骞宾海沿岸的城邑,只要时间和气候允许她都会上岸去瞅瞅。 瞅也就罢了,还将自己的见闻写进了信里。 君离阅读时总有种地狱森然的感觉,脑子里构建起来的全是地狱之景,唯一不让他将错觉当真的亦是辛筝的描绘。 周遭都是地狱,辛筝愣是能在地狱里挖掘出点优先来,比如的美食美景风俗,完全不受人间地狱的干扰,仿佛....纯粹的旁观者,无喜无悲,无爱无恨。 信上着墨最多的是龙伯。 象国龙伯和北方的荒原龙伯分开发展已超过两千年,但一来龙伯寿命长,能活到一千五百岁到两千岁,二是终究是一个藤上分出来的,辛筝觉得象国龙伯与貊国龙伯在民俗、观念等方面肯定有很多共同之处,少昊氏说不定用得着。 最后一部分,辛筝终于有了点个人情绪,非常高兴的向君离聊了聊青婧的研究。 认认真真搞研究干人/事不搞幺蛾子的青婧简直是变种摇钱树,摇钱树结的是钱,青婧结的是能够生财的技术,源源不断。 当着青婧的面辛筝需要控制自己的脑子,不管是嘴上还是脑子里都不能夸。 青婧不能夸,本来就自信心格外强烈了,再夸很容易让她膨胀,然后搞幺蛾子。 别人搞幺蛾子最多损失钱财,但青婧搞幺蛾子...辛筝对青婧曾经往地里埋人给土壤增肥的印象太深刻了。 但对着君离就没这么多顾虑了,对着君离夸青婧不需要担心后者膨胀,辛筝毫不吝啬笔墨洋洋洒洒好一通彩虹屁。 只可惜,不是夸君离。 因为农作物增产的技术还没高兴多久便又郁闷起来的君离郁闷了好一会,想跳过,又怕错过什么重要的信息,只能忍着郁闷与辛筝对青婧滔滔不绝的吹捧继续逐字阅读。 一通对另一个人的彩虹屁后辛筝大抵是终于想起正事,询问君离对贵族氏族的秘药了解几分。 青婧用灵力和术法让土地增产还不伤土地的创意虽然当时被辛筝给否了,但在海上坐船时闲来无事,辛筝细细分析青婧的创意与发明,发现....青婧这回故意拿来逗自己的幺蛾子创意似乎,不是没有可行性。 只要有足够的术士,幺蛾子创意是可以大范围推广开来的。 术士比武者还少见? 那是纯天然的。 辛筝需要的又不是什么强大术士,只要能让农作物增产就行,至于术法等级有点高,一般术士玩不来,青婧和望舒这对妖孽那么聪明,让她们思考怎么改良得让普通术士也可以用便是。 偏巧,辛筝知道这世上有药物能够制造后天术士。 不是每个人都能一边政务缠身一边修炼还能练出成果来的。 习武也罢,修灵力也罢,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人的时间与精力是有限的。 比如国君,一个国君在处理完政务根本不剩下时间和精力,再去习武或修灵力,且不说多么的考验一个凡人的意志力,即便能坚持,投入的时间精力太少也很难有什么成果。 当然,资质妖孽,练一天赶得上别人十天的妖孽肯定有,比如青婧,但这是人间,妖孽终究是稀有品种,凡人才是大众品种。 除了资质,也还有另一个选择,生死磨砺。 帝国早期的王侯贵族们个个都是修炼政务两不误,但那比青婧这个妖孽还不具备参考性。 帝国早期中期的王侯贵族们全都是要上战场的,生死边缘人的潜力多少会有所爆发,生死边缘日常徘徊,只要没死就一定能成才。 问题是,帝国早期中期的人王超过一半战死沙场,人王尚且如此,何况王侯贵族。 历史上每一个成才的王侯贵族背后都是数以百计的尸骸。 真不成才即死。 这种潜力爆发也有后遗症,哪怕没死在战场上,那些王侯贵族也少有能活到理论寿命的。 付出与收获完全不成对比,因而当帝国强盛起来,从人族王朝变成了元洲第四王朝后王侯贵族们便纷纷懈怠了,在老一辈人死光后,新一代的王侯贵族中层出不穷的涌出弱鸡。 帝国如今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王侯们,放在古代,莫说继承国君之位,不被除族都该谢天谢地了。 不过,太过弱鸡也有风险,王侯贵族们还是要上战场的,哪怕没有帝国早期那么危险了也还是危险,而且和普通人一般也不足以彰显王侯贵族们的与众不同。 最终,需求推动发展。 王侯贵族们研究出了秘药,有术士资质,但资质太平凡,根本不可能靠自己修炼出什么的,一堆药下去,实力大涨。 想习武的,一堆药下去,弱鸡也能给堆进第一境。 效果可观,副作用也很可观。 早期的死亡率居高不下,经过一代代的改良,直到最近百年才降下来。 死亡率还只是其中一个副作用,另一个副作用便是,一堆药下去,实力是涨了,但这辈子不论如何努力都不会再涨了,并且,嗑/药嗑出来的实力和别人实打实练出来的,除非境界比后者高出一大截,否则大概率会输。 不过,也足够用了,一来如今这年头,贵族很少有需要亲自动手的时候,出个门都跟着一大堆从人护卫;二来,强大的术士和武者不是卷耳,随处可见。 辛原没有这种药。 一来,需求推动发展,辛原对此没有需求。 内部过于凶残的淘汰,能够活下来的都是强者,不需要药物堆实力加分也能统治辛国。 二来,秘药从头到尾都透着一个字:贵。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寻常氏族根本掏不出那惊人的研究费用,甚至连炼药成本都不一定出得起。 辛国穷。 不过这难不倒辛筝,她没有,别人有就行,别人有就等于她有。 对于秘药的研究,大氏族都是各研究各的,虽然会赐药给臣属,但方子都捂得严严实实的。 将帝国所有的秘药方子都给搜集起来进行参考与研究,辛筝估摸着应该能研究出更加物美价廉的方子。 少昊氏论历史底蕴,也就比太昊氏逊色点,辛筝估摸着少昊部应该有不少方子,便开口向君离询问了。 大概也知道自己提出的要求有点冒昧,辛筝在最后补充: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她另外再想办法。 对于辛筝所谓的另外想办法,君离甚为怀疑是指杀人全家再抄家。 他很早便发现了,辛筝对于人命重视也轻视,或者说,漠然。 让他想起很多年前在连山城生活学习时先生上过的一堂课。 海上有两条船快沉了,一条船上有两百人,一条船上有一百人,两条船的距离有点远,你无法往来两条船的位置,只能选一条船的人救,救哪条船。 君离交了白卷。 但他相信,换辛筝的话,她一定不带半点犹豫的选择有两百人的那条船,并且对于另一条船上死去的人不会有半点愧疚心理。 两百人比一百人有价值。 所以救前者。 若前者是普通人,后者是青婧那样的人才,那辛筝又会选择后者。 物比有价,人亦然。 只要辛筝认为某个事物比人更有价值,杀人完全不带半点犹豫。 君离一时愣住。 辛筝这意思,该不会是以后想对少昊氏做什么吧? 毕竟,秘药方子,越是古老的氏族攒得就越多,若无足够的底蕴,血统高贵的氏族也会在时光的流逝中走向衰败,最终沉寂于故纸堆。 四帝族九王族无疑是帝国底蕴最厚实的氏族。 只要辛筝动了收集秘药方子的念头,便绕不过四帝族九王族。 正愣神着便听公羊梁随口道:“对了,关于辛侯,还有一事。” 君离疑惑的看向公羊梁的位置,虽然看不见,但和别人说话或是听人说话时他都会将眼睛对着别人所在的方向以示礼貌。 公羊梁默了一瞬,很多时候,这位帝子真的一点都不像瞽者。“穷桑侯派了使者来蒲阪提与辛侯的婚事,只是辛侯不在蒲阪,无人能替辛侯做主,暂时没有下文。” 君离再次愣神。 辛筝的婚约,这么多年辛筝从未提起过,他早忘光了。 公羊梁问:“帝子觉得,辛侯会不会同意?” 辛筝这些年的发展,若与穷桑氏联手,少昊氏的压力就该倍增了。 虽然任何一个国君都不会甘心嫁婚,但....辛筝她是不一样的风景啊。 常理能套她身上吗? “这婚事成不了,哪怕成了也迟早掰。”君离道,辛筝虽然很多时候都表现得格外的奇葩,但他看得出来,虽然不忠诚于王,但辛筝是一个非常纯粹的王党,比如今聚集在王身边的王党们更加纯粹的王党,而王权与诸侯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 饶是如此,君离仍旧觉得心里格外的烦躁。 只要一想到辛筝会和另一个男人的名字会以夫妻的名义排在一起,他就烦躁。 他太了解辛筝了。 没什么意外的话,这桩婚事会成的,什么时候掰取决于辛筝什么时候榨干穷桑氏的利用价值。 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就算唯利是图,难道就不能有点下限? 就不能不结婚吗? 第400章 第六十五章少昊君离 辛筝回来的日子比预期迟了小半个月,君离一路整顿湟水秩序整顿到襄仪渡,又等了两天才等到颇为....狼狈的辛筝。 从一艘走/私咸鱼的走/私船上下来的,五感加强的君离下意识便想退后,但很快想起那是辛筝,又止住了向后的步伐,并向前凑到辛筝面前。 “遇到什么麻烦了?” 没有什么麻烦的话,君离相信辛筝不会放着好好的客船不坐跑去挤走/私船。 “有热水吗?”辛筝问。“我要洗澡,有事等我洗完了再聊。” 君离自然为辛筝准备了热水,每天都有准备,若辛筝当天没回来,便自己用掉,不至于浪费。 辛筝泡了半个时辰的热水浴,最终抱着一只燃着浓郁艾草香的香炉出现在用下餔的君离面前。 君离差点让熏着,不由无语。“你怎么每回焚香都是艾香?” 贵族用香不是一般的讲究,底层贵族用便宜的檀香,身份地位更高的用香更珍贵一些,而最昂贵的香莫过于龙涎香,哪怕是人王都没法随心所欲的焚龙涎香。 辛筝简直是一股清流,要么不焚香,焚就只焚艾香。 艾香的原料为苦艾,是一种随处可见的野草,若非有驱疫的效用,又可食用充饥,根本没人会会注意到这种植物。 元洲的很多种族都有门前挂艾草的传统,一为驱邪,二为驱赶蚊虫,后者是主要作用,夏日时南方家家户户都会焚艾。 单纯熏香,都是出身格外卑贱的人面见上位者前的流程,用意为驱除前者身上的肮脏。 辛筝不论见谁都不需要熏艾,但她就是喜欢艾香。 辛筝道:“艾香不好吗?驱赶蚊虫,安神助眠,帮助缓解压力,祛风散寒,扶正祛邪,温经通络,缓解宫寒、经痛,保养脾胃,改善消化不良,预防感冒,增强免疫力,你能找到比它更实用更廉价的香吗?” “实用和廉价哪个是重点?” “物美价廉是重点。”辛筝回答。 君离噎住。 辛筝将香炉放在食案上,哪怕泡了半个时辰也还是感觉一身咸鱼的臭味,犹豫要不要再加一把香,但考虑了下盲人的嗅觉,再加一把香的话,香味就该浓郁得君离落荒而逃了。 大抵因为嗅觉过于敏锐的缘故,君离不爱熏香,虽然不会干涉别人熏香,但别人身上香味太浓的话,他都会尽量保持距离。 辛筝一边拿箸一边问:“你怎么会跑到这来等我?” “你比你信上说的日期迟了,我担心。”君离回答。 辛筝闻言怔了下,真直白。“路上遇到了的麻烦有点多,再加上去拜访了一个向往很久的人,耽误了时间。” “向往很久的人?”君离奇道。“何人竟能让你如此评价?” “山鬼。” 君离觉得能理解,辛筝对山鬼的兴趣非一日之事,只是这些年一直抽不出时间,如今有机会自然见缝插针跑一趟敖岸山。 “感觉如何?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还是名副其实。” 辛筝一脸的一言难尽。“祂比我想象的更有才,但我无法像搞定青婧一般搞定祂。” 君离大为惊奇。“这世上竟有你收服不了的人才?” 相识这些年,他可是发现了,只有辛筝暂时不需要的人才,没有她收服不了的人才。 不论是灾难君王还是当年昆北考核时的昆北贵族们,后者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仍旧对辛筝忠心耿耿,明明当年被辛筝扔去挖渠修路死了一大堆人,却神奇的一点都不恨辛筝。 辛筝唔了声。“我给不了祂想要的。” 山鬼已经死了。 祂最惦念的事,辛筝大概也能猜到。 干掉修,但从俩人的相处模式,辛筝不难猜到,山鬼为这个目标努力过很久很多次,最终的成果....大概就是修如今半边血肉半边白骨的神奇状态。 但,一个人都神奇到这般还不死,辛筝也不知有什么法子能弄死祂。 也不是没想过找青婧帮忙,青婧对这么神奇的存在肯定很感兴趣,但修对青婧也同样很感兴趣。 修不是普通人。 普通人碰上青婧,倒霉的肯定是前者。 但修,辛筝不确定。 既然干不掉修,若还有别的所求也不错。 辛筝思考过,山鬼还真的可能有第二个夙愿。 重建昔日文明,但山鬼是夫诸,而夫诸,从元洲已知的历史和神话传说不难看出,夫诸在久远到无法想象的岁月里便灭绝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几个头生四角的异类,全都是返祖。 这个族群消亡的程度不比天人逊色了。 辛筝思来想去实在不知能和山鬼谈什么,总不能谈情怀吧? 呃,山鬼的年岁明显惊人,辛筝不认为祂在夫诸文明灭亡后没被人谈过情怀之类的东西。 辛筝颇为辛酸的将自己在敖岸山的遭遇同君离说了说,听得君离目瞪口呆。 这颗星球上以前还有过更繁华的文明? 辛筝咬了一口新鲜的卷耳,幸灾乐祸的笑道:“不过我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九方燮,你没看到他知道山鬼不是女人时的眼神。” 君离也呆了下。“九方先生怎么可能将男人当做女人?” 且不说男女之间的差异,就是神裔氏族的教育里是有解剖课的。 辛筝道:“这个嘛,唔,你觉得一滴水它是公的还是母的?” 君离道:“虽然文学作品和神话传说里世人多以女人做为水的形象,但那只是人的想象,水本身应当是没有性别的....你是想说,山鬼和水一样,并无性别?” 辛筝点头。“他要真想追山鬼,情敌除了男人还会有女人,虽然我觉得山鬼根本不可能看上谁。没有性别意味着祂根本没有自己是男人或是女人的认知,而爱情存在于男女之间,同性之间虽然也有,但爱情的本质是寻找更适合繁衍后代的对像,可山鬼,我怀疑祂繁衍后代的方式就不是有/性生/殖。” 就像望舒提到过的同样没有性别的无相,繁衍后代的方式是分裂。 “都不需要有/性生/殖的物种,还会有爱情这种东西存在吗?”辛筝甚为怀疑。网首发 君离闻言愈发无语。“你的关注点真是一如既往的清奇。” 辛筝道:“这说明我思路开阔。” 干掉一盆卷耳填了三分肚子,辛筝打量起了君离的脸。 这么多年经常见,她对君离的脸已经熟悉得没感觉了,或者说跟早上起床对镜梳妆时看到自己的脸时差不多感觉,失去了美丑的辨识感。 如今认真仔细的一瞧,辛筝发现,和十多年前初见时对比,这人真是生得越来越好看了。 她见过的所有人里,单论皮相,最美的当属君离与望舒。 不同于望舒那种瑰丽如青婧曾向她讲述见闻时描绘的极北才能见到的极光之美,君离的美如产自断云雪山深处的云玉,隽永夺目,且随时光的沉淀愈发的美好,如诗如画。 皮相之美易得,至少在她这个身份地位,美丽得皮相并不稀奇。 这两位最与众不同的便在于,拥有各自性别领域无人能及的皮相之余还拥有毫不逊色于皮相的气质风华。 一加一远远大于二。 感觉到辛筝盯着自己脸的目光有些奇异,有点....像刚认识那两年时,君离奇道:“你在想什么?” 在对美色失去感觉多年后居然又恢复了曾经的目光。 辛筝坦诚回答:“我在想你愿不愿意和我睡。” 君离:“...” 辛筝道:“男女饮食,人伦也,有何好惊奇的?” 君离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穷桑氏的使者已经在蒲阪了。” 辛筝怔了下,旋即反应过来什么意思。“难怪。” “难怪什么?” “难怪我明明没走冀州路线,上岸后还是有没完没了的刺客死士。”辛筝道。“辛鹿狗急跳墙了呀。” 君离亦是一惊。“刺客死士?你方才可没说这个。” “这种无聊的日常有什么好说的?”辛筝不以为然,被刺客死士拜访真的是她日常中的日常,完全没有提的意义。“不过现在的重点不是我的婚事,是我在向你求欢,你别转移话题。” 君离顿觉喉头有点腥甜,他是在转移话题吗? 想了想辛筝的思维三观,君离道:“我得先弄清楚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为何会突然想到向我求欢?”君离道,能二十岁了还不开窍....虽然他的母系亲属因为神裔氏族特殊的情况而多奇女子,但辛筝无疑更奇,虽然她不开窍的原因更可能是为了省钱,拒绝开窍。 辛筝迟疑了下,还是坦诚道:“我睡觉时周围有人接近,我会无意识的杀死接近我的人。” 君离点头。“我知道。” “我快成婚了。”辛筝继续道。 君离懂了。“你想找我练习,提前适应未来身边躺另一个人的感觉。” 辛筝笑。“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雀奴。” 君离喉头愈发腥甜。 他真是一点都不想要这种知己。 大抵是见君离脸色太难看,辛筝无奈道:“你若不愿我也不会勉强你。” 至于脸色难看得跟吞了黄连似的吗? 君离问:“然后呢?” 辛筝:“什么?” “我若拒绝你,你会做什么?” “我都说了我不会强迫你的,认识这么多年,我的人品还不至于这点信任保障都没有吧?”辛筝叹道。 “我是说,我拒绝了你,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终于反应过来君离什么意思,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自然是务色别的男人。” 选择君离是因为她在君离面前症状要轻一点,君离不同意也不是什么大事,世界这么大,男人那么多,总有适合的。 “不怕失手把人杀了?” “各种类型的都尝试一下,看能不能慢慢适应。”辛筝回道。“不能的话,成婚时再另外想办法。” 君离好悬没呕血,须臾,咬牙道:“我答应你。” 辛筝:“....你不用勉强自己。” 君离:“我没勉强自己,我很愿意。” 辛筝:“....” 完全看不出来。 虽然说要睡君离,但辛筝也没打算马上付之实施。 男女之事,要么图子嗣,要么图享受。 她不图子嗣,只图享受,自然要获得最好的体验,不然没意义。 要获得最好的享受,自然要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面对。 一路上舟车劳顿,身体的疲惫还没消去,不适合。 必须将精神和身体上的疲惫都消除才能开始尝试,而这至少需要一旬。 得亏不是图子嗣,若是子嗣,那讲究更多。 根据青婧闲出境界搞的医学观察与研究,若是图子嗣,不仅需要好好休息,饮食健康荤素搭配,戒酒戒各种不良嗜好,还得提前至少半年。 当然,无所谓生出的后代健康与否自然可以随心所欲。 青婧的医学研究成果不能保证后代一定健康,却能保证后代不健康的概率降到最低。 得到答复了,辛筝便继续享用食物,让本来已经在吐血边缘徘徊的君离莫名的有些失落,只是在开玩笑吗? 君离很快打起了精神,同辛筝说起蒲阪这些日子的变化,让辛筝有个心理准备。 王的权力得到了很大的加强,很有点烈火烹油的味道。 是的。 烈火烹油这种词用在一个王的身上有些不合适,但王如今的情况真的有给君离这种感觉。 烈火烹油。 繁华之后紧随的是一地荒芜。 虽然现在还没到荒芜的程度。 不过随着王在王畿的权力不断加强,内外压力也的确蜂拥而来。 沃州那边龙伯还在和少昊部僵持着。 扬州下淮国臣代君。 青州赫胥叛徒南下攻城略地。 还有,席卷了青州和扬州,正在向越州蔓延的大疫。 大疫属于天灾,人也无能为力,只能等待染病的都死了,大疫自然而然就退了,如同历史上的鼠疫。 沃州的战事因为龙伯虽然南下了,但并没有一口气吃下沃州的打算,更像是稳扎稳打。 打下一座城,迁徙人口过来接手土地和开发资源,等将地盘给控制了再打新的地盘。 一时半会沃州不会完全沦陷,王的做法是提供少昊氏支援,避免丢失的土地太多。 衡量轻重缓急后放在第一位的是扬州下淮国。 臣代君的例子不能开,一旦开了,帝国如今的诸侯方国得有一半要改朝换代,礼乐天下也将迎来最为彻底的崩溃。 王师已经在向南方诸国征船准备派遣王师远征扬州。 辛筝对此甚为佩服。“帝国礼崩乐坏无法挽回,他居然还想着糊这个满目疮痍的罐子。” 君离奇道:“那若是你,你不会攻下淮国?” 辛筝道:“当然不会。” “但以臣代君,何其恶劣。”君离道。 辛筝点头。“是啊,太恶劣了,所以我会告诉戴氏,只要他们能灭了在青州为祸的赫胥叛徒,我会册封他们为诸侯。” 君离:“....破罐子破摔?” “本来就够破了,也不怕更破了。”辛筝不以为然。 “那以后呢?更多的权臣会取代诸侯。” 辛筝想了想,问:“若人族不再有方国与诸侯呢?” 君离惊得箸都掉了。 半晌,君离才虚弱的道:“我以为,你只是看贵族不顺眼。” 辛筝道:“对啊,我看贵族不顺眼,在贵族的封地上,我是国君,我说话还不如贵族有用,封地上的人口税赋军队也都是贵族的,不是我的,贵族只要看我不顺眼便可以带领自己的兵马驱逐我,杀死我,我当然看贵族不顺眼。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 “什么事?” “诸侯的本质。”辛筝说完嚼了一箸鱼肉静静的观察着君离的反应。 君离思考了一会儿,问:“你是想说,诸侯是更大的贵族封君?” 辛筝笑。“是啊,所以,国君会看贵族不顺眼,王又怎么可能看诸侯顺眼?” 有理有据,君离无法反驳,只能道:“天下诸侯容不得你这般念头。” 辛筝不以为然。“我不需要诸侯的支持。” 狼吃羊可不会征询羊的同意。 君离道:“我知道你不需要,但你有没有想过,破罐子破摔,灭尽所有方国烧一个新罐子的过程会有多少生灵死去?而且,没了诸侯分权,王权独大,没有顾虑,当在位的人王想将王位传给子孙而非禅让时该怎么办?” “王权不会失去约束的。”辛筝道。“要成为一个规则秩序中的上位者,就必须遵守规则秩序,当然,打破秩序的肯定会有。所以开民智很重要,只要让所有人都明白血统神圣性的扯淡,那么未来有人想废禅让时要么想办法说服开了民智的氓隶相信能力出众之人的后代天赋异禀,要么干翻所有氓隶。” “至于死人。”辛筝思考了一会儿,问君离:“每天杀一个人,一年杀一次人,一次杀百人,哪个死得人更多?” 君离道:“自然是前者。” 辛筝道。“是啊,每天杀一个人,一年下来三四百人,比后者多多了,但论起对人的震撼与怵目惊心,前者却是远不如后者。但,你不能因为前者不似后者般震撼冲击人心,便说它比后者好。” 君离愣住。 辛筝继续道:“不过也不怪你,这是人的短视、逃避还有安逸天性决定的,只要刀没砍到自己脖颈上,一年杀一个人的世道是那么的美好。” 君离奇道。“那你是如何看到的?” 辛筝闻言抿了抿唇,仿若认真思考了须臾。“大抵是我思维逻辑更开阔。” 看任何的事物第一反应都是思考其背后有什么危险。 越是美好的东西,她的症状就越严重。 第401章 第六十六章辛筝 正事聊完了聊蒲阪的八卦。 王近来身边有个红人。 “人字的发音有点怪,不是人族?”辛筝问。 “嗯。”君离点头。 辛筝疑惑:“帝国历史上又不是没有非纯血人族的公卿,你为何不高兴?” 君离否认道:“我没有不高兴,我只是担心。” “担心什么?” “历史上有过非纯血人族的公卿,甚至是王,但不论血统如何,他们的立场都是人族。”君离道。“但现在这个,他不是。” “哪个种族的?”辛筝好奇的问。 除了白帝时代因为诸多因素有过非纯血人族为官,别的时候,在人族当官不仅需要纯血,还得是贵族血统。 不管是哪族的,这个时候,并且立场明显的并非人族却还能混出个身份来,人才啊。 “长族。”君离回道。“就是南方出海数万里的一块叫长洲的大陆上的人,他们前些年留了一些学生在辟雍学宫求学。” “辟雍学宫何时允许异族人进去了?”辛筝大为惊奇。 “长族的使者撒了很多黄金和珍宝。”君离回道。 辛筝顿时遗憾:“我当时怎么就没在蒲阪。” 塞那么多人进辟雍学宫,送的黄金珍宝绝对不是小数目,搞不好整个蒲阪上上下下都给打点了一遍,她若是在蒲阪,必定能分到一大碗羹。 君离道:“你那会在冀州忙着呢。” 辛筝闻言更无奈。“人若是能化身万千就好了,可以同时做很多事。” 君离,君离败给了辛筝的脑洞。“你是我见过的最勤劳的人。” “那是你孤陋寡闻,望舒和青婧比我更勤快,那俩连睡觉都不用,我却还是需要睡觉的。”辛筝羡慕道,她要是有那俩货的无穷精力,不仅做事的效率能倍增,可以用的时间也会增加三分之一。 君离想了想,问:“连睡觉都不需要了,那还是人吗?” 这个问题....辛筝认真思考了下,回答:“青婧的话,我没法说她还是一个人,但望舒,以后不好说,现在的话,她还是一个人。” 辛筝很快回神。“不提这个,你说的那个长族,哪怕他的立场并非人族,他也和人族没有利益冲突,长洲和元洲距离太远了。” “我知道,未来的几百年甚至千年,人族和长族都不会有冲突,但长生种最大的优势便是长寿。” 辛筝懂了,人族活不到未来人族与长洲冲突的时候,长生种可不一定。“即便他能活到那个时候,那也是几百年以后的事了,现在想这些太早了,未雨绸缪也不是这么个绸法。” 君离闻言也只能先放下,虽然担心,但千百年后,莫说如今这一代的人族,便是他都不一定还活着。 将蒲阪这些日子的变化一一八卦给辛筝后君离同辛筝说起了自己遇到的河伯娶夫娶妻事件。 “这世上哪有什么河伯,就算绝境求生,就不能想想更靠谱的法子?”君离叹道。 “天下不下雨这种事,人也干涉不了,除了求神似乎也没更靠谱的法子。”辛筝道。“你不能对一群根本没接受过教育的愚民要求太高,那是耍流氓。” 君离怒:“你难道还支持他们?” 辛筝道:“怎么可能,我要是遇到了,他们会更惨。” “把人全家挂城墙?” 辛筝叹道:“你怎能如此看我?我有那么歹毒吗?” 君离无声的用眼神表达:被你挂城墙风干的人还少了? 辛筝道:“法无禁止,为所欲为。但辛律已经有规定,便只能再为所欲为了。辛律规定,搞人祭,主犯从犯处以梳洗之刑,你不知道什么叫梳洗?梳洗就是用滚烫的沸水泼在活人身上,将肉烫熟,再拿刷子刷,浇一遍沸水,刷一遍,将熟肉一层层刷下来。主犯从犯的三族尽数罚苦役一百年,活不到一百年便子孙顶上,子子孙孙无穷匮,总有人能顶上,何时满了一百年何时结束,人祭时所有围观者及其全家罚苦役三十年。” 君离惊叹的道:“突然觉得你把人全家挂城墙也没那么凶残了。” 辛筝理所当然道:“乱世用重典。” 不重怎么镇得住那些曾经化为流民,一度不受任何秩序管束体验过丛林法则的氓隶。 丛林里的弱者不会反抗重典,法律管得越严就越安心。 丛林里的强者会反抗,所以管得更要严更要狠,不然不会乖。 君离点头。“我懂。” 只是能重到辛筝的境界也很人才,他算是看出来了,辛筝完全将极刑当成普通刑罚来使了。 “不过,你这样也只能让他们一段时间不敢搞人祭,若天一直不下雨,他们还是会固态萌发的。”君离叹道。 根本问题还是雨水问题。 辛筝哦了声。“不下雨这是小冰期的问题,凡人没能耐改变气候,但羽族不是提供了一条不错的自救思路吗?” 沃州与羽族离得近,又打了千年,君离瞬间便反应过来辛筝口中的羽族自救思路是什么。“水利劳民伤财....” 白帝时修建漓水水利虽然功在千秋,但当代却是搞得天怒人怨,万民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若非白帝手腕强大,民愤也怼不赢她,保不齐就被推翻了。 白帝死后王陵的地址秘密到连子孙都不清楚,或许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这位帝王活着时没有任何人能对她做什么,但她死了....未必没人试图鞭尸泄愤。 “不劳民伤财也是死路一条,现在劳民伤财的话,至少后代能活。”辛筝道。 “我不是反对你的话,我的意思是,要修建起羽族那般遍布全境的水利,国库不支持。” 羽族的水利系统很好很发达,旱涝保收,但,羽族差不多从蛮荒纪元末期时就开始修水利,到现在,也不久,也就比人族的历史长点,八千多年。 辛筝不以为然:“那是以后的事。” 吃饱喝足,辛筝没急着回蒲阪,回了蒲阪还有得仗要打,趁着现在还没回到蒲阪,自然要好好养精蓄锐。 辛筝在襄仪渡好吃好喝好睡得休息了两天养精神,直到王派人来传召了才终于出发。 进蒲阪后连自己府邸都没回直奔薪火台,辛筝忍不住好奇,王,你这些日子不是收拾了不少贵族吗?难道没有搜刮出什么油水? 思及此,辛筝又想了想王要做的事....又有点理解了。 战争本就是烧钱费人口。 王畿现在的情况,王若不想战事还没结束王畿便像冀州一般炸锅的话,除非他将蒲阪所有贵族的钱粮都给吃绝户了,否则塞牙缝都不够。 辛筝心中腹诽。 她看着就那么像软柿子吗? 好吧,比起蒲阪的诸侯公卿贵族们,她的确是一只软柿子。网首发 但软柿子哪有吃绝户来得香,真是太拎不清轻重了。 辛筝心中郁闷的将自己准备的对象国龙伯的策略奏疏呈给王。 王显然没想到辛筝真的会写一份看着就很有诚意的象国龙伯策略来——奏疏写在纸上,厚度惊人,哪怕瞎写的花团锦簇,能写这么厚一摞也是人才。 王不由阅读了起来,发现居然不是花团锦簇的废言,字字句句全是干货,不由抬头看了眼下方已经在调整坐姿坐得更舒服些的辛筝,忽然发现自己似乎从未真正的了解过这个失国的诸侯。 原以为只是不信任自己,胆小而从擅自跑去了南溟,但这份奏疏又让他不确定了。 只是因为不信任与胆小的话,这份奏疏未免不合理。 王低头继续阅读,再次回神时天都黑了,厚厚一摞奏疏也看完了,再看辛筝,正在啃不知从哪摸出的糕饼。 糕饼哪来的? 见王看向自己,辛筝将剩下的半块糕饼塞回袖子里,擦了擦嘴巴,坐姿也罢,表情也罢,要多标准有多标准。 看着故作正经的辛筝,王莫名的想问你想要的是什么,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这种问题毫无意义。 不论他问多少人,每个人的回答都会是合情合理的。 “你可知错?”王问。 辛筝深刻反省了下,却没反省出什么答案,只得问:“敢问王,臣错在何处?” 除了没有忠诚心,为人臣子,辛筝自问自己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 王到底是王,王座之上数十年,不论是反应能力还是面皮都很强大。“你在冀州都做了什么?” “征粮呀。”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 王让人将冀州诸侯与公卿贵族们对辛筝的控诉奏疏抬了一部分给辛筝,却发现辛筝完全没有看的意思。 “不看看吗?” “不用看臣也知道里头写得什么。”辛筝道。“无外乎搜刮民脂民膏。” 告她搞风搞风雨杀人如麻的,应当没几个,她撑死是个从犯,现在还活着的诸侯公卿贵族都是直接间接的动手者与受益者。 哪怕要告她也不会有人蠢得用杀敌一千自损两千的方式。 王奇道:“你认了。” “怎么可能。”辛筝理所当然的为自己申辩道。“臣没拿氓庶一分一厘,臣拿的钱都是贵族们自己干了亏心事,主动用钱财珍宝来贿赂我,臣拒绝了的,但他们太坚持了,臣委实拗不过,只能无奈收下,避免他们多想,心中惶惶不安,影响到臣为王师征粮。” 说到最后辛筝一脸我也很无奈,我也不想的,我是为了大局着想。 活了快一百岁,头回见到有人能将贿赂给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王:“....爱卿着实是个奇女子。” 哪怕没有最奇葩只要更奇葩的玉宫巫女们也没辛筝这么无耻的。 辛筝毫无不客气的笑纳了王的夸赞。“王谬赞了。” 王生生噎住。 辛筝见机递上了另一份奏疏。 寺人接过将奏疏呈给王,王疑惑的接过打开看了看,发现不是奏疏,确切说,这是一份值钱的珍宝清单。 翻到最后一部分时王看到了对前头所有珍宝的总价值估值:折算成黄金的话,约莫五十万两。 王不由为这个数字惊住了。 以他对辛筝对人性的了解,臣子上贡给自己的油水肯定不会是全部,但即便不是全部,如此巨大的数额....辛筝刮地三尺的本事是不是太能耐了? 再苛刻,擅长搜刮民脂民膏的公卿贵族也没这么能耐的,更能耐的是,刮民至此,居然还能活着离开冀州...王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理解为何辛筝宁愿冒险走海路也不肯走陆路经过冀州。 辛筝真诚的道:“这些财富皆取之于民,臣拿着也是浪费,不如给王,臣相信王一定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令它们浪费。” 反正只是二十分之一的财宝。 剩下的二十分之十九,王发现了....且不说那要很久以后,哪怕他此时此刻察觉了辛筝扪心自问自己也无所畏惧。 二十分之十九,她早就花光了。 这二十分之一是花剩下的。 王回来得再迟点,可能连这二十分之一都分不到。 辛筝素来识时务,王很清楚这点,知道辛筝上交的不是全部,但水至清则无鱼,上位者难免和光同尘。 王无疑是一个正常人,一个正常人就不可能想到这世上会有辛筝这种比花钱如流水境界更出神入化的奇人。 辛筝最终顺利的就自己的劣迹粉饰与王达成了默契。 各自得到了想要的,辛筝觉得自己可以走了,多年没回来,在王畿的很多产业虽然一直都有定期的工作汇报,但纸上得来终觉浅,最重要的是,做假账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她得亲眼去瞅瞅才能确定现实和纸上汇报究竟差了多少。 无一不需要消耗精力和时间。 然而,王不想让她想走。 得到想要的后,王说起了近来朝堂上要求他立摄政君的事。 摄政君。 相当于人族的储君。 只有人王的年纪大了,或是无力再掌控帝国时才会立的位置。 帝国历史上第一位摄政君是青帝,在摄政君的位置上干了两年,才熟悉了王的责任与工作便继位了。 后来的人王也都继承了炎帝的做法,不到快死时不考虑立摄政君。 除了,扶风之乱时。 扶风之乱早期也没急着立储,却忘了一件事。 禅让制时不着急立储没关系,立得越晚,所有人会因为希望未泯而努力,但王位世袭,继承资格被限制在王的子嗣这一范围里,这意味着,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有了一条捷径可走——杀掉所有竞争者。 禅让制没法走这条路是因为所有人都有资格,只要有能力,谁都可以竞争,可以说每个竞争者都是一方人杰,干掉所有竞争者的可行性太低,后患也太大。 但世袭时,杀掉所有竞争者的可行性却是高了。 王哪怕甩开膀子往死里生又能生多少个孩子? 那么多孩子,王再有富有天下,又能为每个孩子提供足够的教育资源吗? 答曰:不能。 对手少了,质量也下降了,放着大好捷径不走简直没天理。 凶残的内部厮杀消耗了扶风氏不少优秀族人。 末期时扶风篡王汲取了教训,早早的立了储,定下了名分,结果仍旧悲剧。 储君还没熬到继位便等到了白帝。 白帝将篡王一家子全杀了,储君自然在其中。 帝国历史上,一个王如果立了摄政君,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自愿的,都意味着他离死或下台不远了。 当然,凶猛的干掉了摄政君的也有,但那是极其稀有的例子。 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恶意,朝堂上上书的公卿贵族们的理由都很充分:王残疾了,需要人帮忙打理政务;王的年纪很大了,快奔一百了,又不是白帝那种长生种,这个年纪可以说是半解身子入土,很老了,年纪大了自然精力不济,同样需要人帮忙。 至于王心里还想再发光发热五百年,那不重要。 辛筝心中有一瞬的疑惑,为什么突然和她这个不值得信任的臣子说这个? 心中虽不解,辛筝言行上却反应甚为敏捷,一连串对公卿们的指责不假思索的脱口。 王的身子骨棒棒的,再发光发热五百年是不现实,但再发光发热五十年肯定没问题,让王这么早立储,其心可诛。 对于辛筝的彩虹屁,王完全无动于衷。“如今是用不上,但再过些年必定需要的,爱卿可有推荐?” 咱俩关系没那么好。 不过一定要推荐的话我可以推荐自己吗? 辛筝心说。 理智终究还在。 在她有能力和天下大半诸侯叫板前,她要敢说自己想当人王,青婧的医术再高明也救不了她的命。 “臣并无推荐者,不过....”犹豫了下,辛筝还是道:“摄政君乃下一任人王,臣觉得不应该在一群人中进行比较,看人选王,应当看帝国未来百年需要什么样的王,按需索人。” 王的眉目间划过一抹讶异。 这个问题他这些日子问过不少人,辛筝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跟他说,不要对人进行比较选王,而要根据帝国的需求挑人。 “爱卿很好。”王道。 辛筝笑道:“臣也觉得自己很好。”很符合帝国的需求。 王似是玩笑的道:“可惜爱卿已是国君,否则倒也可一争。” 辛筝叹道:“时也,命也。” 辛筝叹完了,很快又精神了起来,道:“可惜巫女之位如今空悬,否则也没人敢如此逼王。” 王身体不方便,又不想立摄政君,还有另一个选择:巫女。 王闻言叹了口气,最终让辛筝退下,他需要一个人思考一些事。 辛筝识趣的退下,出了宫室后被早春的冷风一吹,发觉自己背后全是冷汗。 真累。 不过,望舒那么好的傀儡摆设都还要犹豫,王真是太不成熟了。 第402章 第六十七章辛筝 安澜瞧着手中的帛画,帛画上是大雪山和断云雪山西部的山川舆图,但和她在雪国时见的舆图不同,这份舆图上多了一些东西——一条路。 一条大半长度位于断云雪山山腹的大道,不在地表,不受季节影响,四季畅通,如履平地。 哪怕安澜年幼,她也能意识到这条路的意义。 雪国如今最头疼的便是大雪山南北交通不便,让山南山北的人口和资源难以互通,明明直线距离只有短短六七百里,结果人口和资源的往来还不如通过不释海往来的多。 通过不释海,得先跑到元洲西北的半岛上,再从半岛上出海跑到商羊海峡进入辋川海。比起大雪山这条路,方便倒是方便了,但后半程完全不在雪国的控制范围里。 不仅后半程有被抢的风险,路程是大雪山路线的十倍不止。 除了大雪山中的道路,大雪山东部与断云雪山交错的群山中还多了一座代表城邑的城楼。 “安澜,在吗?” 听到辛筝的声音与敲门的声音,安澜惊讶了下,回来了?下意识的将帛画塞进衣服里。“在,进来吧。” 辛筝推门而入跑到安澜面前抱起安澜。“乖徒儿,先生回来了,有没有想我?” 说着辛筝捏了捏安澜胖乎乎的脸蛋。“一年不见,安澜清减了。” 安澜亲了亲辛筝。“先生玩得开心吗?” 突然被亲让辛筝不由愣了下,从小到大还是头回被人亲,不过,感觉不赖,抱着安澜坐到书案前。“开心啊,收获良多,安澜想不想听?” 安澜不解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象国龙伯,就是南方雨林里的龙伯,你不好奇吗?” 安澜坦诚的点头:“好奇。” 当年因为回归的道路被人族堵住只能往南逃的龙伯,她知道,但所有人都以为那些龙伯死定了,谁也没想到,它们在元洲的西南活了下来,建立起了国家。 她没法不好奇。 大陆西南的同族,会是怎样的风景面貌。 这一路上走来,她已经发现了,哪怕是同一个种族,生活在地方不同,社会风貌差异能大得跟不同物种似的,甚至比不同物种还大。 辛筝兴致勃勃的将自己在翡翠城的见闻告诉安澜,着重描绘了下象国龙伯开发翡翠河流域的美好愿景,桑荼鱼稻体系....听得安澜连连称奇。 满足小不点的好奇心后辛筝检查了下安澜的功课,确定了自己一年不在,小家伙没落下自己布置的功课,甚至还主动加了功课。 “安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君离阿兄都会教我。”安澜道。 辛筝哦了声。“他对带孩子一直很有耐心。” 安澜再早熟也还是个孩子,这一路上不可能没有闹脾气任性的时候。 但君离素有耐心,对待孩子时耐心尤其强大。 检查了功课,辛筝让安澜以后每天抽一个时辰跟自己学习。 安澜乖巧的应好。 辛筝想了想,继续道:“我在蒲阪的势力并不大,不过蒲阪有个鬼市,你若有什么比较急的事情,可以花钱找鬼市买消息。” 安澜乖巧的看着辛筝。 这个人今天才回来吧? 为何她感觉,这个人知道自己这段时间在做什么? 辛筝揉了揉安澜的脑袋,将安澜头上绑着的四个揪揪揉成鸡窝,待安澜不高兴了才笑着和安澜道晚安。 看蒲阪的情况差不多安稳下来了,王都开始为远征扬州下淮国做准备了,这一次王不打算亲征。 下淮国和西荒不是一个档次的,犯不着动用数十万大军亲征。 王只打算王畿出三万精锐,再从南方诸国征兵,凑个十万大军去攻打下淮国。 船只由漓水下游,也是南方沿海最大的造船头子扶风国负责。 都有精力分神第二场战争了,显然是重新控制住蒲阪了,君离见机顺利辞职,每天阅读、莳花弄草、关注沃州的战事和探望可爱的安澜崽崽顺便蹭个饭,轻松又悠闲。 他都想不起自己多久没过得这么轻松悠闲了。 轻松悠闲的日子还没两天便被辛筝送了一记天雷。 “看你精神状态不错,今晚留下来吧。”一起用了下餔后辛筝忽的对君离道。 正在饮用饭后饮品梅浆的君离几乎是瞬间反应过来辛筝说的什么,顿时呛着了。 “咳咳咳....” 辛筝诧异的走到君离身边给君离拍背。“你这什么反应?” 君离好一会才缓过来。“你方才在开玩笑吧?” 辛筝挑眉。“我之前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你也同意了,反悔了?那算了。” 君离忙不得摇头。“我没反悔,我只是没想到你真的....” “我自然是认真的。”辛筝道。“你以为我是逗你玩吗?” 君离确实以为辛筝是不知道哪根筋抽了那天才会开这种玩笑。“既然你是认真的,那我希望我们能先约法三章。” 辛筝想也不想的道:“我不会怀孕,不会和你结婚,你不想维持时我不会烦你。” 君离:“....你说的全是你想要的,没一个是我想要的。” 辛筝无奈耸肩。“行吧,你想要什么?不能强人所难啊。” 君离有一瞬的气结。“放心,都是你能力范围之内且不会给你惹麻烦的要求。” “说来听听。” “第一,关系维续期间,怎么相处我说了算。” “你想怎么相处?”辛筝问。 真谨慎。 君离故作深思的思考了一会儿:“像正常的情人一般相处?” 辛筝道:“换个。” “那你给钱。” 辛筝惊讶的看着君离。 君离理直气壮道:“我生得举世无双,你占我便宜难道什么都不打算付出?你生得没我美,想得未免比我生得还美。” 辛筝怔了下。“情人一般相处,我答应了,不过,情人之间如何相处的?” 君离诧异。“你这么多年难道没有过情人?” 虽然相识十余载,但两个人也不是每天都黏在一起,尤其是最近五年,聚少离多,足够辛筝找一大把情人了。 辛筝坦然道:“我若有过,如何还用寻你获取经验?” 君离想说我也没经验,全是连山城上学时学的理论经验,实践经验和辛筝一个层次,但怕说了辛筝想换人,便将这些实话给咽了回去。“没关系,我们可以慢慢摸索磨合。” 辛筝颔首表示赞同。“第二个呢?” “在和我分手前你不能找别的男人。” 辛筝仍旧点头。“可以,我又不是好/色之徒,三呢?” “三。”君离思考了好一会才道。“我暂时没想到。” “那你慢慢想,可以当做给你的承诺。”辛筝道。 “什么意思?” “你不是说我想得比你生得还美吗?一个承诺当做回报好了。”辛筝道。 “不需要。”君离拒绝。 辛筝不解。“为何?”她自问自己的承诺还是很有价值的。 “我不要。”想了想,君离道:“我想到了。” 辛筝茫然的看着君离,不能理解君离怎么突然这么反复无常。 “关系存续期间你每天给我做一餐饭食。” 辛筝拒绝。“我每天有很多事要忙,没空。” 君离迅速改口:“那我给你做一餐饭食,你必须吃。” 辛筝道:“这倒可以,但你要一起吃。” 君离理所当然道:“那是自然。” 想了想,辛筝问:“我的承诺很不值钱吗?”拿来换这个。 “很珍贵。”君离坦然道。“但我爱慕于你,便不希望成为交易。” 辛筝默了一瞬,残忍直白的道:“我不爱你。”更新最快的网 君离闻言有一瞬的沉默,很快便道:“我知道,但对你而言,我是特殊的,不是吗?” 辛筝道:“可特殊不是爱。” 青婧和望舒对她而言同样是特殊的,她不爱任何一个人。 “但至少比别人好。”君离颇为豁达的道。 辛筝闻言也只能随便君离。 要么不做,做就要得到最好的感官享受。 辛筝让人准备了热汤沐浴,君离对辛筝的强迫症表示佩服的同时好奇的问:“你没加东西吧?” 辛筝不解:“加什么?” 君离闻言正想说没什么,辛筝却已反应了过来。“你是说催/情助兴的东西?” 君离:“....”他怎么觉得辛筝懂得比自己还多? “没有加,且不说用药物影响神智,我不喜欢被药物控制。便是你我的五感敏锐程度,药物只会干扰感受。”辛筝回道。 热汤只是单纯的沐浴热汤,最多加了点宁神静心的药材,但仍旧只是正常的药浴。 君离佩服道:“你懂得真多。” “这些日子恶补的常识。” 君离深刻的认识到了一件事:正常人和强迫症对常识的认知着实有差异。 不论怎样佩服,君离都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将每一寸皮肤和每一根发丝都仔细清洁了一遍。 清洁得太仔细的结果便是他被带到辛筝的卧房时辛筝已经在对着镜子拿帕子擦头发。 辛筝擦干头发的方式甚为豪放,拿着帕子盖在头发上擦擦擦擦.... 君离听着声音都忍不住为辛筝的头发皱眉,太粗暴了。 对头发太差就不怕英年早秃吗? 连山城里那些活成精的家伙哪个不是对头发珍视再珍视,养发护发的方子都折腾出了不少,就怕人还没老,头就先秃了。 “我帮你。”君离从辛筝手里拿过帕子为辛筝绞起头发,将头发分成若干股,一股一股绞干。 今天的阅读已经取消了,和睡眠时间连在了一起,再加上休息时间,有五个多时辰,有充足的时间,辛筝顺其自然的趴在案上让君离折腾头发,佩服道:“你可真有耐心。” 这么个做法,不是一般的费时间。 “是你太没耐心。” “是你平常太闲。”辛筝道,每天工作四个时辰,睡四个时辰,习武练操两个时辰,阅读一个时辰,剩下的时间还要吃饭洗澡,真让她闲得花半天时间弄干头发,日子也不用过了。 君离赞同:“比起你的话,我的空闲时间的确有些多,你是我见过的作息最规律的劳模。” 哪怕他老爹,好吧,他老子比辛筝更忙,忙起来饭都不吃,熬通宵。 辛筝劳模归劳模,却甚是爱惜健康,作息稳定,保证睡眠充足,一日三餐,餐餐不落。 但要说辛筝多讲究也不对,一日三餐,餐餐不落,却从不挑食,对食物唯一的要求便是无毒,吃不死人。 “你很喜欢干活吗?”君离问。 “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只是没点事做的话,会很无聊。”辛筝回道。 闲到极致,可能就闲到青婧的境界了。 君离懂了,不是天生劳模却胜似天生劳模。“再无聊找事情充实自己,也不能不顾头发,不然人还没老,却寡发....” “我平时都是随它自然风干的。”辛筝解释道。“睡前阅读结束开始睡觉时,它也干了,但今天打乱了安排,却也不能因此就带着湿头发上床,容易脑风湿。” 君离哦了声。 辛筝问:“你很紧张?” 君离想否认,但两个人距离太近了,以辛筝的五感不可能发觉不了。“你不也有些紧张?” 辛筝回答:“没有尝试过的事情,尝试时自然会好奇紧张,但你太紧张了。” “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的。”君离叹道。 辛筝哦了声,换了个话题。“房中知识,你是在哪学的?” “连山城。”君离解释道。“神裔氏族给幼崽安排的教育里有一部分是专门教男女生理知识的。” 包括但不限于男女之事,解剖等。 “你那会儿几岁?”辛筝惊奇道。“我认识你时你十一岁,你在连山城学习....”只会更早。 “八岁半。” “这么早?” “和我一起上课的最小的四五岁,最大的六七岁。” 辛筝不解:“那么小?懂什么?” “就是因为不懂才要趁早教。”君离道。“血气方刚时容易因为懵懂好奇而胡来,究其本质是因为对于未知神秘的好奇,趁着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全都教了,撕开男女之事所有神秘的面纱,不再神秘未知,也就失去了诱惑力。红颜也罢,蓝颜也罢,统统都能保持平常心。就是搭配解剖课一起教容易造成幼崽长大后凭实力单身。不过,神裔氏族寿命长,有的是时间等待合适的那个人。” 辛筝忍不住笑。“连山城的课堂听起来就很有意思。” 她的生理课也是青婧在解剖时顺手教的,不同的大抵是,连山城解剖的是死人,而青婧解剖的不止死人,还有活人。 “是啊。”君离唇角微微翘起。“在那里的日子是我最轻松的时候。” 无忧无虑,而且周围的人都不会因为他的目盲而有异样的表现。 连山城先天目盲的孩童不少,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瞽童的存在,也找到了让瞽人独立生存的方向,创造了让瞽人能够生存的空间。习以为常,自然平常心。 透过镜子看到君离的笑容,辛筝好奇的道:“能和我说说连山城吗?虽然辛国和连山城都在兖州,但我从未去过连山城,只是听闻那里是星相师的圣地,但一座城不可能只有星相师。” 君离很乐意和辛筝说起自己幼年时的事,让辛筝更加了解自己。 一个说一个听,不知不觉中头发都被绞干了,辛筝看了看君离还湿着的头发,鬼使神差的将君离按着坐了下来。 君离不解。 辛筝一边拿着帕子给君离擦头发一边道:“没事,你继续讲,那个大孩子欺负你,然后呢?你怎么报复回去的?” “你为何笃定我报复回去了?” “因为人性,你若没报复回去,让他尝到痛苦,他会因为你不反抗而更加欺负你。”辛筝道。 “若是你,你会怎么做?”君离好奇的问。 辛筝道:“我幼年时没有人欺负过我。”所有人都只是单纯不做作的要她去死。 “我是说如果,如果有呢?” 辛筝思考了一会儿,回答:“大概,看他的父母有没有价值,他的父母价值若有足够的价值,我会暂时忍着,若不够,我会杀了他的父母。” “我以为你会说杀了欺负你的孩子。” 辛筝反问:“你为什么觉得失去父母的庇护后,一个孩子还能好好的活下去?即便能活下来,也必定会深刻的体验到何谓人间疾苦。” 君离有一瞬的语塞。 很好,很有辛筝的风格。网首发 “你呢?”辛筝问。“你怎么做的?揍了他一顿?” 君离闻言露出了得意的笑。“我在自己身上显眼的地方掐出了不少痕迹,再往地上滚了几圈去找他的父母哭,当着很多长辈的面,求他们不要让他们的孩子欺负我。” 辛筝也笑。“很有心机。” “然后我跟着他的父母回了家,当着他的面吃掉了他三个月的饴糖。”君离道。“后来他再也没有欺负过我了。” 辛筝:“真残忍。” “不让他痛,他还会欺负我的。”君离理直气壮道。“不过三个月的饴糖零食吃完后我半年都没碰一口甜食。” 辛筝忍不住笑,笑着笑着一只手勾住了君离的脖颈,看着君离俊美的容颜,忽的扔掉了帕子伸手拉君离的衣服。 君离犹豫了下,还是鼓起勇气忐忑又羞涩的问:“你可以吻我吗?” 辛筝不解。“为何?” 君离努力维持淡然的语气。“先生教我们时,和我们说,做之前,可以尝试嘴对嘴吻,之后的感觉会更好。” 先生事后又补充了两点:第一,双方必须都没有洁癖,若有洁癖,那就不是喜欢了,而是吐给你看;第二,需得是心仪之人,不然没有洁癖也不妨碍觉得恶心。 毕竟,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口水交换,先生最后颇为不解的表示,直白就是吃别人的口水,想想都想吐啊,真不知道人为什么会喜欢这种表达方式。 辛筝闻言有一瞬的沉默,看了君离如玉的脸好一会,直到君离的肌肉都紧张得僵滞时,终于勾着君离的脖颈将君离的脑袋拉近,低头吻住君离的唇。 第403章 第六十八章少昊君离 君离轻轻的摸着辛筝的脸庞,一寸寸,细细的,翻来覆去的摸,最终摸得辛筝忍不住好奇的开口问:“我脸上有什么东西?” 刚刚经历过两场酣畅淋漓的□□,辛筝的声音有些底哑,透着一股别样的慵懒,君离听了有点心猿意马,但还记得以前在连山城上学时学的知识,初尝男女之事不要太激烈也不要太频繁,否则伤身,尤其是对女方的身体,很快克制住了再闹辛筝的心思。 “没有。”君离想摇头,但人躺在床上不好摇头,便解释道:“我只是在想兕子生得什么模样。” “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辛筝道。 “每个人都是这样的,但有的人生得好看,有的生得一般。”君离摸了摸辛筝的鼻子,非常诚挚的回答:“兕子生得很美。” 辛筝不以为然。“你都看不见,又如何知道我生得美?” “感觉。”君离回答。 辛筝佩服,这世上不会有比感觉更不讲逻辑的存在了。 君离摸了摸辛筝的眼睛,忍不住脑袋凑过去亲了亲,仿佛在亲传说中的神子璧。 他生下来就看不到,一直都不觉得有什么遗憾,生而如此,怨不得谁。且,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他的身体很健康,别的五感都很正常,又生在王侯之家,衣食不愁,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看不到别人生得模样,但他可以通过足音、气味、气息等条件来认人。 此时此刻,他却发现自己莫名的有点不知足,真想看看辛筝生得什么模样。 辛筝好脾气的任君离没完没了的抚摸自己的脸,忽问:“你想不想看得见?” 君离不解,旋即反应过来辛筝什么意思,心里美滋滋的,开心得想伸手搂辛筝,但很快又想起辛筝不喜欢在床上被人搂在怀里,有危险时影响反应,又克制住了自己。“看不见也没什么的,并不影响我的生活。” 他的目盲是遗传,若能治,连山城早就治好了,哪还会一代代的生出先天瞽婴? 辛筝道:“我问过青婧,她说并非完全没希望。” 辛筝估计青婧对连山城下过手,不是刨坟就是杀人取材,不然没法解释她为什么对连山氏的生理构造一清二楚。 君离愣住,反应过来后惊喜且急切的问:“什么法子?” “换一对眼球。”辛筝回答。 根据青婧的观察,目盲之人,大多伤得是眼球里一个叫角膜的东西,少数才是伤得别的地方。前者换个角膜就解决了,后者换眼球。 这治法无疑简单粗暴的可以,简直是以形补形的更高境界——坏什么换什么。 君离呆了下。“算了。” 辛筝问:“你不想看到光明?” “这么多年我也已经习惯了,能否看到对我已完全没有影响。”君离道。 “你不想用别人的眼球。” “嗯。”君离回道。“我不能因为自己看不见,想看到便让别人也变得看不见。” 辛筝道:“说得很有道理。” 但道理之所以为道理便在于大部分人认同,真落到自己身上时却没谁会照做。 认同和遵循是两回事。 君离总觉得辛筝的语气虽平淡,却有种讥讽感,有些狐疑的摸了摸辛筝的眼睛,触觉终究不能完全代替视觉,他无法通过触觉来判断辛筝的眼神。 辛筝道:“你不愿便罢了。” 又不是她看不见,当事人都不在意,她又何必折腾。 君离笑了笑,又聊了一会儿,用摸辛筝脸的手拍了拍辛筝的背,触手一片光滑细腻的肌肤。思考了一会,君离决定还是换种方式,沿着辛筝的肩膀一路下滑找到手掌十指交扣,另一只手握上。 辛筝懒散清明的眼神瞬间锐利了起来。 君离翻了个身平躺着,握着辛筝的手搁在自己腹部,问辛筝:“你若睡不着,要不要我给你给哼个催眠曲?我会不少。” 少昊旅在他很小的时候为了哄他睡觉,给他哼过曲,不过很单调,翻来覆去就那么一支,但连山果的储量就丰富多了,各种小调信手捏来,能半年不带重样。 听多了,哪怕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他也还记得不少。 “随你。”辛筝懒洋洋的回道。 君离的声音很好听,有一种玉器环佩叮当的清越感,哼着轻柔低缓的催眠小调更是悦耳。 可惜,他自己都将自己给哼睡着了,辛筝仍旧清醒着,目光复杂的看着他俊美的脸庞。 通过呼吸、心跳、体温、血液流速等条件,辛筝可以清楚的判断君离是真的睡着了,不仅睡着了,还睡得很沉,睡得格外的香甜,没有半点警惕。 一个人只有在觉得安心的环境里才能睡得如此香且沉。 为什么能和另一个人睡在一张床上还睡得如此香吗? 辛筝摸了摸君离柔软的脖颈,非常的脆弱,稍微用力就能拧断。 不怕自己趁他睡着了做点什么吗? 辛筝睡得并不香,再加上很快便平旦了,辛筝的生物作息到点自醒。 不想打扰君离,小心的将手从君离的爪子里抽/出来,穿上衣服便去演武场里晨练了。 天还是黑的,微凉,不像夏季那么炎热,也不似冬季那般寒冷,很适合习武。 练了没一会辛筝便看到君离也来了,怔了下,想起君离的生物作息好像不比自己逊色。 早起早睡勤习武练锻体操。 见辛筝在习剑,君离听了下声音,发现声音传来的方向和空气的流动有些怪异。 君离奇道:“兕子左手练剑?不对,这声音,你两只手都在练剑?” 辛筝看了眼自己各执一剑的左右手。“嗯。” “兕子是左撇子?”君离甚为惊奇。 不是左撇子,辛筝不会闲得无聊练左手,练左手只能说明她左手本就比右手更灵活,不想浪费便练了,认识这么多年第一次知道辛筝是左撇子。 “是啊。”辛筝随意的回答。“天生的。” 君离忍不住为辛筝的年少早熟感到心疼。 辛筝的左撇子岂止他不知道,那些跟随她多年,甚至就来自辛国的人也不清楚。 不论是为了权力还是生存,下位者都会积极观察上位者,揣摩上位者的心思。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下位者会不知道上位者是个左撇子? 答曰:在进入观察范围之内时她就是一个看着很正常的孩子。 辛筝继位时,堪堪四岁。 “收起你的眼神。”辛筝冷冷道。 君离解释道:“不是怜悯同情,我知道你能应付任何麻烦,但这并不能阻止关心你的人为你担心。” 辛筝不置可否。 君离有点失落,但很快又打起了精神,调整好了心态,毕竟辛筝什么德行他也不是第一天知道,非常自来熟的在辛筝收集的兵器里寻找自己用的,没找到戟便挑了一柄戈。 晨练起先各练各的,不过看彼此武艺都不差后,很快切磋了起来。 俩人很快发现彼此的风格差得如同云泥。 不是技的层面差异,而是单纯的风格差异。 君离用戈,大开大合,充满了战场横扫千军的味道。 辛筝的剑却是极尽刁钻阴险。 少有的共同点大抵是务实,简练干脆利落,没有任何花哨。 一顿切磋出了一身汗,辛筝颇为尽兴的回屋又练了两刻时间的锻体操。 锻体操每增一层,痛苦翻倍的同时动作也在增加。 从最开始的十二个动作到如今已有三十个动作,每个动作都在深刻挖掘人体潜力,挑战人体如今的承受极限。 两刻时辰的锻体操做下来愣是比挥剑二十个时辰更累,全身每一寸肌肉都喊累。 沐浴洗掉身上的汗后辛筝仍旧感觉肌肉隐隐作疼,还饿,感觉能吞下一头牛。 辛筝忍不住怀疑望舒和青婧这对同门联手以后究竟是将锻体操给改成什么模样。 人的饭量最鼎盛当属弱冠时,青少年时身体抽条,最需要营养,饭量大增,至二十岁左右,身体不再发育,饭量也便开始稳定,稳定几年后便开始走下坡路。 辛筝的年纪,理论上饭量不会再增长,但她留意过,不论是自己还是君离,饭量都重新开始了增长,可个子也没长。 抽条时,不论是她还是君离身形都疯狂的抽长,她长到了六尺九寸多一点,君离最夸张,头几年变化极小,十七岁后跟雨后春笋似的,最疯的时候一年涨了七寸多,最近两年才停下来,身高也停在了八尺四,站在人群中跟鹤立鸡群似的,得亏他不胖,不然就不是鹤而是肉山了。 抽条时,两个人的食量都是一增再增。 这回饭量增了,身高却无任何变化。 很显然,饭量变化并非因为身体成长,而是因为锻体操。 写信问过青婧,青婧的回答是:挖掘潜能,但生命的潜能究竟有多大,鬼知道。 生命的潜能比起生命的直觉更加神秘莫测,起码后者青婧能够推理出不少东西,而生命的潜能,大概只有神祇知道。 做为凡人,青婧理直气壮的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这么挖掘下去后会出现什么情况,让辛筝也不用去问望舒,望舒和她一个情况。 辛筝相信青婧真的不清楚最终会变成什么模样,但也不相信青婧说的就是全部。 这对同门分明拿自己和君离当实验材料了。 所幸饭量虽然增加了,但肠胃消化吸收的能力也增加了。 同样分量的食物,以前吃完要两三个时辰才能完全消化,如今只需要一半时间,若是易消化的食物,比如清粥蛋羹乳酒之类的东西,可能她一顿饭还没吃完便先消化得差不多了。 辛筝在饭厅坐下等吃饭,一边拿着一份从西荒带回来的公文犊版阅读一边思量着要不要一日三餐改成四餐。 一份犊版看完拿起第二份时君离也洗完澡来了,一起的还有睡眼惺忪也不知是醒还是睡的安澜,被君离牵着,两只爪子里分别抓着象牙梳和头绳。 “兕子早啊。”君离开心的同辛筝打招呼。 辛筝礼貌的回道:“早。” 君离看了看食案,是分餐的小案,让人换成围坐而食的大案。 仆人看了看辛筝,见辛筝没反对便去搬大案了。 君离趁着这个时间赶紧给安澜扎头发。 辛筝惊奇的看着君离娴熟得将安澜的头发分成四股,扎了四个揪揪。 人族将人的一生分成了不同年龄段,每个年龄段都有对应的称呼。 一到三岁是为孩提,这个时候的人族都不蓄发,从百日第一次剔头毛起,之后头发只要长出来便剔掉,这也使得还提孩提大部分时候都是顶着锃光瓦亮的小光头,少部分时候不是则是因为每天剔头太麻烦,贵族还好,有钱有闲,氓庶却是做不到,因而人族的传统是一两个月剔一次。 男孩三到九岁,女孩三到八岁是为垂髫。 垂髫,顾名思义,不剔头了,头发就那么披着,定期修剪一下避免太长容易弄脏,也不好洗。 安澜的实际年龄不好说,但外表,不考虑比例,也就孩提,不剔个锃光瓦亮的小光头就不错了,更别说扎头发。 但安澜不是人族,她不想剔光头也是可以的。 察觉到辛筝的目光,君离问:“兕子,你看好看吗?” “很好看。”辛筝点头。 安澜闻言登时就露出了神气的神色。“君离阿兄扎头发最好看了。” “手艺是很不错。”辛筝道。“怎么练出来的?” 也没看君离平时多爱梳头发,不是最平常的四方髻便是更加简单的所有头发并入一股扎在脑后。 唯一一段看似讲究的时间还是战争时,一两个月都未必能洗一次头发,每天梳头发太麻烦,不梳的话又容易散乱。 为了省事,她的做法是剔干净,君离的做法是将头发分成若干股,每股都绑成小辫子,再将所有辫子都盘在头顶,弄好之后至少半个月不用发愁头发散掉。 君离道:“小孩子很多都不喜欢光头的,但披着又不方便,连山城时我经常给人扎头发。” 辛筝觉得,君离的童年必定是所有贵族中最与众不同的。“你脾气真好。” “没办法,都是三四岁的小家伙,拿着头绳眼巴巴的瞅着你,谁能拒绝?”君离自问拒绝不了。 辛筝问:“是不忍拒绝还是因为别人年龄只有你的一半,自诩大人不好意思拒绝?” “都有。”君离为自己辩解道。“谁还没个年少爱面子的时候?”想到辛筝的情况和心性,又补了句。“你例外。” 辛筝的话顿时被堵住了,正好大案已搬上来,丰盛的朝食也一一摆上。 案是方形的,两端有为了美观和方便搬运的卷云状的挑起,人只能坐在两边,辛筝单独坐一边,君离与安澜在净手后坐她对面。 大案很大,长五尺,宽两尺,隔着两尺的距离,安澜一坐下便因为自身坐下后的高度而看到了辛筝的脖颈。 “辛侯脖子怎么了?”安澜诧异道。 什么? 辛筝疑惑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没摸出什么问题。 “红红的,还有点青。”安澜道,还不是一小块,是都是。 辛筝怔了下,蓦然想起,不同于她没怎么对君离露在外面的部位做什么,昨天晚上君离大部分时候都是逮着她的脖颈耳后锁骨不放,这么点时间显然消不下去。 看了眼君离,君离安静的拿着一盏青梅酒安静的饮着,眼睛瞧着案上丰富的食物,仿佛食物生得极美,令人舍不得移开目光。 辛筝扭头对安澜微笑道:“这个问题你问他。” 总不能让她将青婧教她的那些灌输给一个孩子吧?虽然青婧是这么干的,但辛筝不能确定每个孩子都能跟自己一样不受青婧的三观干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君离闻言惊讶的看着辛筝,他以为辛筝不太希望这段关系被人知道。 辛筝没任何表示,执箸用起了自己的朝食。 她自身是无所谓会不会被人知道的。 同姓通婚是乱/伦,但她又不打算和君离结婚,而且,同姓之间存在情人关系,她和君离之间根本不算什么。再怎样少昊氏和辛氏也已分家千年,血缘远得不能再远。 且不说因为国族之间的利益和纷争,同姓不婚的传统在最近几百年早就被打破了,不止一位国君出于政治目的同与自己一个姓的方国联姻。 便是不谈这些国族之间合纵连横的联姻,六七百年来王侯贵族们层出不穷的乱象也比她和君离更精彩。 本来要和儿子结婚的,结果成婚的时候因为生得太漂亮,新郎从儿子换成了准公公。 不过这个谈不上惨,公公娶儿媳是荒唐了点,但还在盛年不想交出权力的中年国君和日渐长成青年储君之间能做的文章太多了。生下孩子后搞掉前未婚夫,现任因为年龄差也活不了几年。届时新储君年幼,正好当太后把持朝政,环肥燕瘦,想养什么样的面首都行。 还有为了争夺国君之位,一国公子陪和自己父亲一般年岁的继祖母上床。相对来说,这个还算正常,为了权力本就不择手段,且并没有血缘,最多就是佩服那位公子是个狠人。 还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发展出情人关系,最精彩的莫过于冀州一位国君将自己的女儿假做妃妾。 她和君离这种真不算什么,但再不算什么那也只是相对而言,终究于名声有碍。 她的名声已经不怕更烂了,无所畏惧,君离却不是,不过君离自己都不在意的话,她也没必要操心。 瞧着辛筝的反应,君离有点忐忑,但大人之间有什么冲突也不好当着孩子的面,便先解决安澜的好奇心,一边用膳一边给安澜上了一堂生理课。 辛筝看了眼跟仿佛课堂里上课的先生般正经认真的君离,不太确定君离这是真的认真正经还是故作正经。 不论是真是假,君离最终还是让安澜明白了怎么回事。 “那你们什么时候有崽崽?”安澜问。 辛筝:“哈?” 小家伙刚问了什么? 君离对安澜道:“现在说这个太早了,而且子嗣是讲究缘分的。” 终于反应过来的辛筝道:“不会有崽崽。” 君离露出了一抹错愕与受伤的神情。 安澜不解:“可雪国时那些大人都会有崽崽的。” 辛筝道:“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安澜好奇的问。 “我不想生。”辛筝回答。 第404章 第六十九章辛筝 虽然辛筝与君离仍旧和睦的用膳,没有吵起来也没打起来,言笑晏晏,但安澜仍旧觉得用餐氛围略有些怪异,终于不好奇了。 飞快的扒完了饭安澜表示自己有事先走了,说完都不给人挽留的机会就蹭蹭的跑了。 辛筝斯文又迅速的用着食物,很快将朝食给解决了,饭后饮品端上来时发现不是自己惯常饮用的薄荷茶,而是一罐银耳红枣羹。 透明的银耳与红色的大枣相映成趣,看着便很开胃,让人很有全部解决掉的食欲。 辛筝看向君离。 她喜欢甜食,但怕被人投毒,除了糖和蜂蜜、糖蒜这几样可以说是菜也可以说是零嘴的食物,平时都不怎么吃甜食。 君离道:“约法三章,我亲手做的。” 辛筝道:“银耳有点甜腻。” 君离惊异的看着辛筝。“你平时吃的糖难道也腻?” 一天好几块糖,没蛀牙委实是个奇迹。 辛筝拿勺子舀了一大勺银耳羹送到君离嘴边。“分量有点多,你也用点。” 君离愣了下,张嘴吃下。 不同于辛筝想吃但曾经吃蜂蜜吃中毒后有了心理阴影,怕被投毒不敢吃甜食,他是真的不好甜口。 银耳红枣羹本身就是甜食,这罐银耳红枣羹里又加了糖,更甜了。 完全不是他的喜好,但因着是辛筝投喂,君离忍着甜腻将银耳红枣羹咽下,张嘴等下一勺,熟料辛筝观察了他一会,抱着罐子大口享用了起来,惬意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完全没有再分享的意思。 君离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辛筝什么意思。“你怀疑我?” 大快朵颐的辛筝摇头:“我若怀疑你,你根本进不了厨房。” 人都是要吃饭的,至少这颗星球上的大部分生物都要吃饭,而饭食里也最容易被投毒,辛筝自己吃的小厨房和大厨房是分开的,管理非常严谨,一句话概括:未经允可擅入者,杀无赦。 虽然辛筝经常跑到大厨房蹭饭吃,但对于长期吃饭的小厨房的控制始终没松懈过,不仅不许人擅入,每一道食物烹饪时都要有人全程盯着,烹饪好了以后,疱人和庖人的配偶孩子要先尝第一口。如果食物有问题,第一个死的便是疱人一家子 是的,一死至少三个,因为辛筝挑选疱人时优先选择有子嗣的。 庖人的待遇本就很高,再加上试食者也有一份酬劳,足够让一家子过着优渥的生活了,在生存需求得到满足时,人对于亲人,尤其是自己生的幼崽总是格外重视,不乏将幼崽的命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的。 辛筝觉得这世上说不定就有要钱不要命的,或是亲人被别人给控制了然后投毒的庖人。 干脆点,与其给别人可乘之机不如她来控制。 她就不信,还有人能在清楚食物做好后自己一家子要尝第一口的前提下还能往里头投毒。 如果真有。 辛筝服输,做为一个正常人,输给神经病不可耻。 君离对辛筝的厨房有多丧心病狂也是有了解的,想起自己今天早上进厨房时没被阻拦,心情瞬间就好得仿佛飞上云端。 努力将不受控制翘起的唇角按下,君离疑惑的问:“那你还?” 辛筝反问:“你全程都盯着?” 当然没有。 “哪个正常人会闲得煲羹汤时全程盯着....”想起辛筝的小厨房,君离下意识的话语不由得卡住。 辛筝微笑:“你自己吃的东西随你自己,反正你也威胁不到谁的利益,有能力害你的人害你得不偿失,害了你能有足够收获的能力....你应该不至于这点防备都没有吧?没有也随便你,命是你的不是我的。但我的命是我自己的,要进我嘴里的东西,你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否则我死的时候必定带你一起走。” 听出辛筝的关心,君离心情更好了:“虽然我很愿意和你同生共死,但这种还是不要了,我会注意的。” 辛筝得罪的人委实有点多,小厨房的庖人们一家子都被辛筝给控制着,有心人很难做什么,尝试以他为突破口不是有可能,而是一定会尝试。 用完了朝食,俩人便各做各做的事去了。 虽然没管过后勤,但因为常年与辛筝通信的缘故,他对前方打得激烈时,后方能在后勤上怎么吃好处,吃多少好处有着非常清楚的了解。 但知道和看着别人吃王畿还有各国给沃州的支援就是两回事了,君离辞去兵权后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备干粮不要酬劳,友情监督每一笔物资的流向,比拿酬劳干活的人还积极认真。 已经检查完了自己在王畿所有产业和布局的辛筝则开始头疼人力分配。 辛国的官序每年都有大量的学生肄业,虽然是肄业,但官序的教育是秉着学不死就往死里学的理念来教学的,哪怕只是学了一年,肄业的学生也能干巨多的活。 但,四岁入学,哪怕将十年官序给读完了也才十四岁,何况肄业的。 辛筝的布局范围太广。 桓城、云梦泽、商北、澜水、澜北盗趾军、王畿、夷彭列岛、陵光半岛,还有最重要也是最费人的游医间者——甘木医馆的目标是开遍九州每个有人聚居的地方。 让幼童为了一份工作跑到千里之外去....幼童的夭折率本来就高,还出这样的远门,不死都是奇迹。 也因此,辛筝的做法是:满了十五岁再调走,没满十五岁便先在辛国本地找工作为日后的远调提前积攒工作经验。 每年的春季是分配这些人手的时候。 除了勤勤恳恳培养人才,但不论培养多少人才,自己最终都只能用童工的虞已自暴自弃的躺平任蹂、躏。别的下属都会在春季时格外的热情,恨不能有传说中的青鸟代为传锦书,一日十封锦书。 锦书的中心思想就一个:要人,要人,要人。 怎么分配是个问题,分配得不好很容易出问题,必须慎之又慎。 辛筝坚持自己的每一块地盘都要亲自走走看看也有这方面的考量,她不相信纸面报告百分百真实。 眼见不一定为实,但肯定比纸面报告真实。 分配人也不是一股脑写个数字就行了。 胥吏、教书匠、工匠,胥吏还好,本身就是按着全能型来培养的,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什么都干过,也什么都能干过。教书匠也差不多,官序的教育充分保证了每个学生学习的质量与重量。 工匠就不行了,工匠是包含百工在内的。 每个职业要分配多少人都是需要辛筝拍板的。 人手不论怎么分都是不够的,如何分以创造最大的价值非常重要。 哪怕每回都提前大半年就开始做准备,辛筝也还是花了两个时辰才解决。 君离与安澜中午都没回来,辛筝一个人用了顿午餐。 用餐的时候一只抓着体积是自身体积十倍的木箱的鹏鸟光明正大的从门口飞了进来,扔下木箱后饶有兴趣的看着辛筝正在享用的昆吾羊肉。 辛筝瞅了瞅鹏鸟,又瞅了瞅那只体积惊人的箱子。“你该不会这么光明正大的一路飞进城的吧?” 别啊。 鹏鸟又叫金翅鸟,在西荒高原上有很多,因着巫女养着鹏鸟的缘故,帝国也不乏追风养金翅鸟的贵族。但鸟和鸟之间的区别真的很大,能够拎着体积是自己十倍的箱子随便飞的鸟就一只。 鲲鹏回以鄙视的眼神,不飞进城难道还跳进城? 辛筝忍了。“你家巫女都被推翻了,希望她不会再活过来的人比起希望我去死的人只多不少。” 若被人发现,望舒远在星球的另一半,在巫女继承人是青婧这株绝世奇葩的衬托下,真正想弄死她的人还真不多。 正常人都很难在明知道下一个只会更烂而不会好的情况下干掉不算太烂的现任。 到时候要倒霉,多半是倒霉她一个。 鲲鹏甚为我行我素的抬爪撕了一条羊后腿享用起来。 这只鸟聪明得一点都不像鸟。 “发现你的人多不多?”辛筝问。“多的话点个头,少的话摇头,我听不懂鸟语的。” 鲲鹏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拿爪子在案上划了几笔。 一个四方形,上方是云纹,一只鸟在云层里,有一条线从云层里笔直的落下到城里一个小四方形。 “你的意思是你从云层里直线落下来的?”辛筝懂了,忍不住在心里感慨了下这只鸟简直成精了。“这样的话,只要不是闲得大白天还抬头望天的人,很难发现。” 直线下坠的速度本就很快,更别说鲲鹏的飞行速度,很难被发现。 辛筝松了口气,拿刀切割了一条羊前腿给鲲鹏。 鲲鹏将前腿退回,撕了另一条后腿。 辛筝无奈的接受了被退回的羊前腿,安慰自己昆吾羊体型够大,肉多,哪怕没了两条后腿,剩下的肉也够她吃了,最多就是原本打算给君离和安澜留一半当晚餐的计划可以取消了。 鲲鹏吃得很快,辛筝一条羊腿还没啃完一半它便将两条羊腿连肉带骨头给吃干净了,扬长而去。 辛筝继续一口羊肉一口凉拌野菜享用自己的午餐,直到吃完了才让人将箱子给撬开。 显然是考虑到了鲲鹏会怎么飞,箱子是精心处理过的,先是铺了一层皮草将所有缝隙都给堵得严严实实的,然后又铺了一层帆布一层软布。 辛筝摸了摸料子,只能判断是麻的一种,但不同于她认识的任何一种麻料。 如此精心的处理,箱内的东西都保存得很好。 辛筝拿起一个人头大小的袋子瞅了瞅,袋子上写着字,苦瓜。 元洲有不少瓜类,但苦瓜却没听说过,想来是望舒翻译时用元洲已有的字重新组合出的词汇。 苦瓜,苦味的瓜。 简洁明了。 望舒以后没钱了去当翻译一定能很快赚到钱。 除了苦瓜种子,箱子还有大大小小近百个布袋子,袋子上都写了字,有的是和苦瓜一样重新组合创造的词汇,有的,干脆就是新造的字。 辛筝翻了翻,很快翻到了一封用牛皮包起来的信。 信纸用的莎草纸,一共有两卷,每一卷都格外的长,完全摊开目测超过一丈。 这都写得什么呀能写这么长? 辛筝拿着莎草纸长卷翻来覆去的看,除了确定这不是望舒造的纸,什么都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便不看了,望舒肯定会告诉自己的。 辛筝拿起一卷长卷阅读起来,这卷长卷里大半内容都是望舒的异域游记,用蝇头小字全方位的描绘了她在聚窟洲的所见所闻,整个一卷无启社会风貌长卷。 若国君的采风官有这份细致,辛筝觉得这世上也不会存在何不食肉糜的王侯贵族了。 在洋洋洒洒倾诉了自己的异域游记后望舒终于想起正事了。 在启都溜达,她将无启的农耕与百工技术典籍能看到的都看了,不能看到的就跑去看该职业的工匠,但一个文明的技术太多了,全都容纳在两卷长卷里不现实,望舒只选了一些觉得辛筝可能用得着的技术写在长卷上,剩下的等她都尽量收集了典籍或是抄了书,等回来了再找人慢慢翻译。 一大片篇幅都是技术人员读物,不仅有文字,还有图,辛筝看得一脸懵,只能看懂望舒在其中穿插的建议这一技术用什么地方的文字,最终决定回头让专业人员来瞅瞅。 跳过技术篇幅到最后的作物篇幅。 望舒将自己现阶段能收集到的作物种子都放进了箱子里,并根据用途分了类,还将种植方法、喜好的土壤气候、产量细致的写了出来。 大部分都是果蔬。 菘菜,甘蓝,小葱,茄子,菠菜,西瓜、莴苣.... 也有主食,比如姜芋。 林林总总近百种,望舒还将其中她感觉用处特别大的划了重点,写上了一大堆建议。 第一个划重点的便是无启做为主食的姜芋,不占良田,坡地也可以种植,产量巨高。望舒将姜芋加工、多种食用方法全都给写了进去。 第二个是辣角,望舒表示这种植物的果实祛除湿气效果特别好,吃了可以御寒,应该也可以预防风湿,在瘴疠横行的元洲南方推广应该会很容易,同样是冷,北方是干冷,南方就是湿冷了。 第三个是西瓜,和姜芋一样,不占良田,贫瘠的土地也可以生长,汁水特别多,很适合做为干净的水源。 第四个是一种叫葡萄的作物,晒干了可以充饥,不过望舒认为它最大的用途是酿酒。 元洲酿酒都是粮食酒,禁酒令下了一道又一道,大部分禁酒令的落实力度都很不错,充分落实到了纸面上。 少数真正落实下去的,又不长久,禁酒的目的是节省粮食,但统治者喜欢一举多得。 禁酒是为了节省粮食,节省粮食不是为了养活更多人,而是为了发动战争更有效率的消灭多余的人口。 以及,敛财。 没错,敛财 饮酒伤身,但一来酒可以麻痹神经,带给人虚幻的美好感,哪怕是虚幻的美好,那也是美好;二来,就算有理性,不会被酒所麻痹的人,这年头最干净的饮水便是酒,而饮用水不够干净是会死人的。 只要有条件,每个人都会饮酒。 酒水的暴利可想而知。 如此暴利的行业,君王怎会不想独吞? 禁止别人酿酒卖酒,然后自己一个人酿酒卖酒,比挖金山还赚钱。 或许有的君王的目的是为给国库增加收入,不是为了私利,但结果是一致的:吃独食遭人恨。 唯有浪子回头者才配继续为王。 酒水牵扯的利益不比盐铁逊色,不管是禁酒节省粮食还是吃独食都很容易成为天下公敌,辛筝哪怕想打酒水的主意也得考虑后果,干脆换了个思路。 喝酒,可以,但只可以喝乳酒。 牛羊马的乳发酵的乳酒不仅是酒,还可以充饥,更不浪费粮食,一举多得。 但这种做法只能在辛原和辛原周围做,在远离牧区的纯粹农耕区域没法这么做。 哪怕可以在山地种植牧草养牛羊,再用牛羊乳酿酒,酿酒作坊的规模也不可能达到辛原这种畜牧区的程度。 在圈杨养羊,并且青婧让牧草的产量翻了一番后,辛原的牛羊乳这两年比熟水还便宜。原材料便宜,乳酒的成本自然直线下跌,再加以改良口感,小作坊发展成了大作坊,成本更进一步的下降。廉价又好喝的乳酒活生生的冲垮了辛国周遭千里所有邻居的粮食酒行当,很多底层氓隶干脆拿乳酒当充饥的食物,搞得卖粮食酒的商贩不是家破人亡便是改行及时止损。 但这种事情,望舒表示,一旦离开兖北肯定行不通,南方没有那么多的牧场,除非辛筝打算奢侈的用农田来放牧。 葡萄可以取代牛羊乳。 根据望舒的了解,无启和古妖也是这么干的,禁粮食酒,鼓励民间酿葡萄酒。 不管葡萄原本是什么纬度的植物,被这两个长生种培育了成千上万年后它已经变成了一种遍布玄洲、凤麟洲、聚窟洲甚至连最南边的流洲都能看到的作物。 光是葡萄酒的知名品种就多达近百种。 最重要的是,葡萄酒不占良田,不会和粮食抢地。 望舒将葡萄酒最大众也最常见的酿法给写在了长卷上。 第五个是奈,望舒推测和元洲的奈是同类,但不知是水土问题还是培育方向的问题,这种源自于玄洲,被古妖驯化培育,再传到无启的水果产量甩开元洲的同类一条街,个头也更大,口感更甜。 最重要的是,晒干后可以保存半年以上,冲着它的产量和保存期,望舒觉得说它是水果不如说是粮食,据说古妖也的确是拿奈当第三主食吃的。 第六个是剑麻,无启用来提取纤维纺织的作物不止剑麻,但它的产量最高,望舒便特别划了出来。 第七个是望舒花重金从疍族商人手里买来的苜宿草,是一种开紫花的牧草,是古妖种植最广泛的牧草,可以恢复土地肥力,产量不逊色辛原甜象草,牛马可食,人也可以。 提起苜宿草时望舒顺嘴提了下古妖的主食,第一主食是小麦,不过古妖的麦有大麦和小麦之别,前者是饲料,后者是主食,望舒不清楚两者的区别,等在启都玩得差不多了便打算北上去古妖那里瞅瞅。 第二主食古妖和无启是一致的,都是稻,不过这俩种族种的稻能越冬。虽然产量比不上元洲的稻,但冲着能越冬这一点,望舒便收集了一大包种子,让辛筝交给青婧,以青婧的生物学造诣,应该能培育出中和元洲稻和无启稻双方优点的新品种来。 第八个是一种叫甜叶菊的作物,无启用来炼糖的作物,望舒亲自去看过,产量很可观,比黑皮柘还出色。 第九个只有名字没有种子,叫枫糖树,顾名思义,一种树脂能炼糖的枫树。望舒想像不了,也没见过,枫糖树只在玄洲生长,和启都隔着一整个凤麟洲,但望舒计划着回头弄些枫糖树回元洲。 第十个是天名精,在元洲的名字是鹿活草,不过非常珍稀的药草,据说能活死人肉白骨。无启驯化了这种植物,进行了种植,不过种植技术难度有点高,哪怕是无启也没做到普及。但聊胜于无,望舒给辛筝送了一包种子和几株炮制好的鹿活草,附了种植方法。 还有一些榨油的作物也给划了重点,人不吃油会营养不良,但动物油脂太难得,因而能够榨油的植物便更可贵,解决植物油的榨取难度总比增加动物油脂产量低。 最后的部分,望舒提了提自己在无启见到的无启驯化的家畜,其中不乏元洲没有的,哪怕有,估计也是被活生生驯化成两个物种了。 不同于人族的家畜普遍多功能,无启和古妖驯化的家畜有了更细致的区分。 比如牛,有专门产乳的,有专门产肉的,也有乳肉两用的,以及专门用于耕地的。 望舒不管看那些元洲有的还是看那些元洲没有的家畜都觉得很好,便将自己看着好的家畜全都收集了二十对,撒玳瑁砗磲雇佣了一支疍族船队将这些家畜取道长洲运回元洲。 家畜不比作物,更容易携带病毒,望舒建议辛筝货到了后先用烈酒清洗消毒,再放在海岛上养些时间确定安全了再引进陆地。 为了万无一失,望舒强烈要求引进陆地之前先让青婧过目。 一方面是病毒也是生物,在生物学这个领域,青婧在这颗星球上无人能及;另一方面,这些家畜很多都是元洲没有的物种,这也意味着它们在元洲没有天敌,若不能成为人族的重要食物却在元洲落户,后果会是灾难性的。 林林总总二三十种家畜,望舒将其中一种给划了个重点,表示这个只要确定没有携带病毒就可以引进。 辛筝瞅了瞅,该家畜名唤狸奴。 望舒花了不少篇幅描绘狸奴的优雅可爱,最后大概是终于想起辛筝是个实用主义者,口风一转开始写狸奴的实用性。更新最快的网 狸奴是肉食动物,什么肉都吃,但以鱼、兔、鼠三种动物为主要猎物。 看到这段话辛筝顿时明白望舒为何会给狸奴划重点。 鼠患不论元洲哪个物种都头疼。 辛辛苦苦攒了粮食囤在仓库里,结果鼠打个洞就钻进去偷粮食了,防都没法防,鼠洞太小了,一个不仔细就疏忽过去了。 看守仓库的小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会养狗来抓耗子,但鼠洞那么小,狗子也很无奈。 狸奴,也钻不了鼠洞,但望舒观察了下,狸奴的敏捷惊人,甩开狗子几条街,逮鼠特别勤快。无启存放粮食的仓库一般都会养只狸奴,究竟是智慧生物的驯化造就了狸奴惊人的敏捷还是因为狸奴敏捷惊人而被智慧生物选中而驯化已经没法说清了,辛筝也不在意。 鼠患可不仅仅限于偷粮食啃青苗。 帝国历史上爆发过多次大疫,横扫元洲,收割生命超过千万。 其中三次是鼠疫。 鼠疫第一次爆发,据不完全统计,干掉了一千五百多万人,持续数十年,人族连疫疾是从哪来的,如何传染的都不知道。 以及,第一次鼠疫之前,人族的总人口,据不完全统计,大抵五千万左右。 第二次爆发,正在巫女沐槿时代,这位特立独行什么事都干就是不干人/事的程度仅次于被辛筝送到陵光半岛前的青婧的巫女唯一干的人/事便是在鼠疫横行的时候建立了帝国最早的医疗体系,也弄明白了大疫是鼠传给人的。 第三次鼠疫给人族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课:虽然你知道老子是怎么来的,但除了杀死所有感染者,你没有任何对付老子的法子。 那段时期的医者心情之复杂,大概相当于有个恨得牙根痒痒的贱货穿着野人的草裙跑到你面前跳着兴高采烈的舞蹈,一边跳一边活泼的对你说:来呀,来打老子呀,哎呀,打不着。 第405章 第七十章辛筝 介绍完了狸奴后望舒表示,改良缫丝工具的事她暂时没有思路,也没空。 是的,没空。 辛筝诧异了下,确定自己不是看了太多望舒自造的词汇和新字后眼花了,自从达成共识后不论她提什么要求,望舒都不曾说过一个不字。让辛筝有时都忍不住惊叹原来自己的信誉这么好,什么都还没给呢,望舒便已在提前履行交易了,完全不怕她反悔。 辛筝继续往下看,想瞅瞅什么原因。 望舒表示自己有回在街上找吃的时看到一家铁匠铺给农人修锄头,加了点铁在磕坏的锄头上,再用锤子一通敲敲打打,锄头就给修好了。 望舒被惊呆了。 元洲的铜冶炼技术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境界,长族的铜剑长度最多两尺,元洲却能制作出三尺多长的铜剑。 但铜也有它的缺点,那就是,铜铸造是浇铸。望舒以前没觉得这是个缺点,但在发现无启的金属冶炼技术后她便意识到了。 更直白点就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有了对比便有了优缺点。 望舒以前在玉宫时因为好奇去看过一只铜鼎的冶炼铸造,铸鼎前得先做个陶范,再将融化的铜料倒进陶范里。 元洲的铁器亦然。 这样浇铸的东西若是有了豁口,就只能整个回炉重铸。 铁有许多缺点,因而被称之为恶金,只能用于铸造农具,但实际上哪怕是农具,铁也有很多地方比不上铜,不论是质量还是产量。若非被称之为善金的铜是铸钱和铸兵器的主要材料,帝国大部分的铜都被用于铸兵器、铸钱、铸鼎,铁农具根本不会有存在的空间。 虽然铁器里有精铁这一特殊品种存在,但精铁的工艺和成本....不提也罢,只需要知道它只用于兵器铸造,并且只有精锐中的精锐才有资格使用精铁兵器就足够了。 元洲的铁却不然,它不是浇铸,而是锻铸,铁匠将铁锭敲打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望舒说不上陶范浇铸和锻铸哪个更快,但,在元洲,只有非常肥沃的上田才能使用金属农具以及牛耕,中田和下田都是人耕和蚌镰木石耒耜之类的非金属农具。而在聚窟洲,蚌镰木石耒耜什么的,望舒完全没看到过,看到的镰刀锄头都是铁制的。 文明的发展中,糟粕哪怕能够留存,也必不会长久。而能够留存,并且普及开来的,必有其优势。 一番思考,望舒觉得无启的冶铁技术是很好的东西,想学。 然而,无启的前任王在位后期做到了人族死了一茬又一茬的王侯也没做到的盐铁官营。 盐铁官营除了能够增加国库收入还有一个意外的优点:防偷师。 望舒写信的时候仍旧在努力偷师中。 在偷师成功前望舒没什么心思研发改良缫丝工具,而研发改良是很吃灵感的活,哪怕望舒想强迫自己干活,脑子不配合,不给灵感,她也没奈何。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辛筝看了原因也没生气,正如望舒所言,这类研发改良的活太吃灵感,除了青婧这个幺蛾子能层出不穷的非典型案例,任何一个人的灵感都不是无穷无尽的,过于压榨脑力容易让灵感提前枯竭,她本就没指望望舒短时间给她成果。 不过,锻铸铁器。 辛筝忍不住思考起来。 金属农具的效率甩开纯粹人力劳作十条街不止,她很早的时候便有将金属农具还有畜耕推广到每一寸土地的计划。 但金属农具,顾名思义,需要用到金属原材料,而整个帝国都推广普及金属农具需要消耗的金属原材料更是惊人。 铁还好,帝国半数的铁都做了农具,而铜,用做农具的比例相当惨不忍睹。更令人感慨的是,帝国诸多矿类中,铜矿每年的开采量远远大于铁,但用作农具应用的铜料远不如铁料,都拿去铸兵器铸鼎铸钱了,就是不用来铸造农具。 原本的想法是等收拾完了诸侯们,将诸侯贵族们的兵器全都没收,集中起来融了。 熔铸有熔铸的缺点,但也有个优点,哪怕已经铸成了工具也可以扔回炉子里重新变成原料铸造新的东西。 不过,事物总得有发展,停止发展的都是死人。 辛筝敏锐的嗅到了不少信息。 第一,不同于落后元洲一截的长族文明,无启和古妖的文明要比元洲更往前一些。 第二,铜的冶炼铸造技术已经发展到了巅峰,而巅峰意味着再也不会有进步,若非如此,无启与古妖没道理跑去研究铁。而望舒的所见所闻足以证明缺点一大堆的冶铁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 第三,元洲日后和古妖打起来的概率有点大。 望舒自己可能没发现,但辛筝留意到了,她说她在启都喝到了荼汤,很是感慨了一番这么远的地方也有荼树,一瞬间感觉到了家乡的味道。 对此,辛筝只想摇摇望舒的脑袋,是啊,你去过炎洲,去过长洲,去过祖洲,去过瀛洲,都没看到荼树,唯独在西边见到了荼。 无启的荼不是自己驯化的,而是在与古妖的往来中从玄洲引进的,变相表明西边四洲的荼树都来自于玄洲,来自于古妖。而这个古妖,它的历史书里清楚明白的写着他们不是玄洲的原住民。 古妖的祖先为了生存不得不遁入无边无际的海洋求生。 一个陆地种族要沦落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举族出海求一条生路这样的豪赌? 古妖赌赢了,但当年做出豪赌的人可不会知道自己能赢。 想了想,辛筝终究按住了这一思路,哪怕真打起来,打起来的时候她骨头都该烂没了,考虑那么久远的事没意义,还是考虑当下吧。 回头融了兵器铸造农具,再禁止民间私造兵器,没了兵器这个吞金大户,铜的价格想来会暴跌,铁哪怕缺点一堆,也会在这样的情况下昂贵起来。 到时候引导人族开采更多的铁矿,有足够的材料堆砌,总能推进冶铁技术。 不过,辛筝瞧着两卷长度惊人的莎草纸长卷,不由陷入深思。 君离回来时辛筝都还没回过神来。 君离不好去看莎草纸长卷,那上面全是文字,谁知道是不是什么机密的事,莫说他只是情人,哪怕是配偶,辛筝也不会高兴配偶随便看她的文书。 箱子里的袋子都被打开,能够看出里头都是种子,看看也没什么,君离好奇的观察了起来,捡起种子抚摸嗅闻。奈何他也只识得粟麦这类主要作物的种子,别的作物,他能见到的都是处理好的,无法如辛筝一般一眼判断出种子是什么作物,是否元洲物种。 看了没一会便没兴趣了,扭头问辛筝:“兕子,这些都是什么种子?” 辛筝终于回过神来。“望舒从很远的地方给我送来的异域作物。” 辛筝看了眼莎草纸长卷,没想到什么不能给外人看的,随手将莎草纸长卷递给君离。 君离诧异的接过摸了起来。 莎草纸的触感对盲者不太友好,庆幸的是君离的五感得到了极大的加强,还是能够辨识出笔迹,但....大量没见过但还是能够根据组合成词的字的意思判断出词什么意思,甚至连字也能通过组合成它们的字来猜意思。 望舒造字非常有意思,完全就是将现有的两个字重新组合造一个新字。 比如元洲没有,传说中也找不到对应植物的植物,望舒便以木为偏旁,再寻个含义相近或是读音相似的字组合成一个新字。 简单粗暴又简洁明了,也让君离以为这些字都是存在的,它们完美的符合人族的造字思维和逻辑,既然不是字的问题,那就是他的问题了。 是他文盲了还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君离坐到辛筝身边,顺手将长卷放回辛筝手里。 辛筝不解。 君离道:“帮我读一下吧,你看我的眼睛,太不方便了。” 平时可没看你阅读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心中虽腹诽,辛筝却也没拒绝,但让她真的将这篇幅惊人的长卷给读一遍她也不干,很快便找到了折中方案,将每种作物种子的产量、适宜环境以及用途一一介绍。 君离惊叹不已,这些种子无一不是好物。 君离问:“你刚才在思考怎么用它们赚钱吗?” 辛筝的拮据他是知道的,见过能赚钱的,但没见过赚一万金的拿一万金当十万金来花的人,辛筝不拮据都不合理。 辛筝摇头。“这些东西最大的价值不是垄断以牟利,而是推广开来,不过我走神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什么?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君离道。 “没什么不方便的。”辛筝看着长卷上密密麻麻的文字道。“我只是在思考思想为什么是一个文明发展中最重要的东西,之前一直想不明白,现在想明白了。” 君离不是很懂辛筝想表达什么,思想怎么和文明扯上关系了,又想明白了什么,很有好学不倦精神的不懂就问。“为什么?” “因为效率。”辛筝回答。 君离怔了下,继续问:“效率是什么意思?” 没听说过这个词。 “效率是一个人的一段时间里干的活。”想了想,辛筝举了个例子。“就好比同样是批公文,一个时辰里我批完的公文的数量是你的三倍,这意味着我的效率是你的三倍。” 君离懂了。“那效率和文明又有什么联系?” “我回蒲阪之前去见了一个人,问了她一个问题,文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什么,她给我的回答是思想。”辛筝道。“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何思想是最重要的,仅仅是因为海纳百川的包容?方才,我突然反应过来,海纳百川不是思想的目的,而是对待思想的态度。” 君离思考了一会儿,问:“你是不是想说,思想真正的作用是提高效率?” 辛筝闻言不由一笑。“对,就是这个意思。” 君离不懂。“为何?” “望舒,她很聪明,和青婧一样聪明,当然,这是我的感觉,青婧对我说的是,望舒比她更聪明。”辛筝一边说一边将君离的坐姿调整了下,方便自己靠得更舒服。“我现在意识到青婧说的是对的,望舒很聪明,不同于青婧的专而精,她是博而精。什么都有涉猎并不可怕,很多天才都涉猎广泛,但什么都涉猎并且什么都精就很可怕了。” “那是聪明得有些可怕了。”君离道。 人族庞大的人口基数上,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的天才一点都不少,可博且精的案例,整个元洲已知的历史上只有两个案例:经纶,以及在帝国历史上被抹去了记载的巫女若愚。 “但她大部分精力都耗在了报仇和内心纠结上了,再加上她一直以来做的所有事表现出来的能力,我都没意识到这点。”辛筝道。“很长时间我都觉得,她不如青婧。但事实上是青婧不如她,只是,青婧不管做什么都充满了热情与积极性,哪怕十分的能力,也会因为热情与积极还有她做事时的聚精会神而发挥出二十分的水平。望舒却截然相反,她做一件事,十分的能力能达到八分的水平就不错了。” 君离问:“因为她不热情不积极?” 辛筝点头。“她杀人是为了报仇,但仇恨本身对她而言就是一件极痛苦的事,或许有的人会因为痛苦而爆发出更强大的潜力,但望舒显然不在此列,她反过来了。这也有可能是因为杀死仇人对她而言太没难度,难度低,再加上内心的痛苦,自然影响能力的发挥。她救人是出于善良出于道德,不图任何回报,虽然智慧生物能通过帮助别人来获得自我满足,但望舒太聪明,她的聪明让她明白她救不了任何人,所有的帮助都不过是苟延残喘,没什么好自我满足的。说实话,我很佩服她,明知道自己救不了任何人,出于善良而帮助别人时发挥出的水平居然比复仇时发挥的水平还高。” 饶是辛筝见多识广,也委实没见过这么骨骼清奇的奇女子。 君离亦无言,人能活到这个境界,也是一种能耐。 太过清醒,很多时候也不是好事。 清醒的同时还能保持理智,更稀奇了。 “哪怕是驱使着芸芸众生的利。”辛筝由衷叹道。“她不爱钱不爱权,哪怕是为了帝国,她有奴隶血统,毫无生而为人族的自觉与认知,天下兴亡,与她无干。” “但她是巫女。”君离道。“巫女接受着帝国最好的教育,哪怕是大国的储君能够得到的教育资源也不如她。” 因为连山果的缘故,他对巫宗有不少了解。 每一位巫女的教育资源折算成钱粮的话,足以买下人族任何一个大国。 “很可惜,玉宫倾帝国之力提供给她的良好教育也没能掰回她童年时形成的自我认知。”辛筝面无表情道。 “幸福的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用一生去治愈。”君离道,这是连山城时一位长辈教他的,若一个人的三观认知是一栋房子的话,那么童年便是这栋打地基的时候,地基打歪了,房子盖好后要用十倍百倍甚至千倍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整,甚至于,大部分人都没法将房子给掰正。 辛筝赞同的点头。“但个人童年的不幸治不好也不过是当事人一个人的悲剧,巫女童年的不幸却是会祸延万万人的悲剧。但凡那俩有一个三观正常,能够履行巫女责任的,帝国现在都不至于这般风雨飘摇。” 不论是望舒还是青婧都在加快帝国死亡的事业上重重推了一把。 “青婧的三观扭曲在于她与生俱来的天赋异禀。”辛筝充满无奈的道。 了解到青婧的读心能力,她也没法说青婧的三观扭曲是天性跟脚有毛病,不管是谁有这样的能力,都只有疯狂一个结果。青婧已经做得很不错了,至少她没疯,至于丧心病狂突破人性下限的人/体实验问题,她唯一的罪不是用活人做实验,而是收集实验材料收集到贵族头上了,若她一直都用奴隶和氓庶做实验,那毫无疑问:青婧无罪。 这个问题继续深究下去不免会向着世道和青婧究竟是谁疯了的方向狂奔,而一旦脑子往这个方向狂奔,不管本来疯没疯免不了发疯。 “而望舒,她的三观扭曲,同样来自于世道的恶意。”辛筝无意识的捻着羊角手串,羊角珠子捻动的细微声音非常的规律,也非常的快。“奴隶是牲畜,考虑到牛羊比奴隶更值钱,奴隶的本质是一种中下等的家畜。不同于寻常家畜的是,奴隶是可以和人生下后代的,一般情况下,家畜的后代也是后代。但也有不少情况,牲畜和人生下的子嗣是人,但即便被承认,可以做为人活着,牲畜的血统也会让奴子这种混血后代低人一等。一个有牲畜血统的奴子,哪怕家财万贯,甚至是贵族,也只能往低了寻找般配的婚事,大概率还是会被嫌弃。” 君离无意识的皱眉。 感觉到君离的变化,辛筝完全无视,继续道:“望舒很聪明,这份聪明让她比大部分奴子更早的意识到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不同于大部分意识到自己连个玩意都不是却偏不甘心,不择手段往上爬要做一个人的奴子,她很从容很坦然的接受了自己的身份。这本没什么,不过是她没有生而为人的自觉与认知,觉得帝国兴衰荣辱与她无关,实际上也的确与一介奴子无关。但当她有着不逊于青婧的才华,以及巫女的身份后,她的自我认知便成了灾难。对于帮助帝国,让帝国更好,她完全没有积极性,十分的能力能发挥出三分都是她的节操过人。” 辛筝道:“但现在,她的积极性开始爆发出来了。” 君离想了想,问:“你怎么做到的?” 辛筝回道:“废奴。” 她原以为望舒的积极性来自于自己允诺为赫胥报仇,但方才思考了很久发现时间对不上,约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望舒该是什么样还是什么样,发明东西不是出于善良想救人便是被她催着,主观积极性始终如一。 望舒的变化是从她带着冀州流民往辛国迁徙开始的。 是什么改变了她? 冀州流民? 辛筝相信,比起那些三观不同的流民,盗趾当年带领的奴隶军和望舒绝对更有共鸣,也更能改变望舒。 辛筝研究过望舒在玉宫时的很多情报,能够判断出她遇到盗趾后改变了很多。 不是流民,那就是辛国了。 辛国有什么? 为什么是辛国? 辛国有什么别的地方没有的? 辛筝思来想去只能想到两个字:废奴。 “九方燮告诉我,盗趾的悲剧在于,不做奴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不做奴隶,另一种是没有奴隶。大部分人都渴望前者,望舒幼年时对自身身份的接受,我怀疑她是潜意识里明白,奴隶哪怕做了奴隶主,也只是去掉了身上的奴印,心里的奴印仍旧在,挣扎也是白费功夫,索性不挣扎了。”辛筝叹道。 这话题太沉重了,君离沉默了须臾,问:“那要怎么去掉奴印?” 辛筝道:“没有奴隶,每个人都是人,不论血统如何,众生,生而为人。只有当帝国属于每个人时,每个人才会努力为它付出。可帝国不属于自己,别人怎么着我不知道,但若是我,不属于我就和我无关,皮鞭可以驱使我的身体劳作,为帝国创造财富,但我的精神上必定是无比消极的。” 君离道:“思想会提高人为文明创造价值时的精神积极性,而精神的消极与积极对人的效率影响很大。” 辛筝点头。“所以,思想是文明最重要的东西,因为它能提高效率。而文明的正义不是善良,不是邪恶,不是高尚,不是卑劣,是更高的效率。” 第406章 第七十一章辛筝 君离想了想,问辛筝:“文明的目的是效率?” 辛筝摇头。“文明的目的是生存。” “怎样的生存?”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自然是更好的生存。” 君离闻言略微放了些心。 辛筝身体倾斜,仰看君离美得仿佛天人临世的脸庞。“你好像一点都不排斥我想废除奴隶制的想法。” 君离闻言反问:“我为什么要排斥?” 辛筝道:“虽然奴隶主不一定是贵族,但帝国的贵族一定是奴隶主,以你的出身,你名下的奴隶必定过万。废奴意味着你的半数财富将蒸发,剩下半数财富也会因为耕作劳力的失去而缩水。” 君离问:“你不是说,奴隶变成人,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吗?” “是啊,但人创造的财富再多也不是属于你的财富,而奴隶创造的财富再少也是属于你的财富。”辛筝道。 “钱财够用就好。”君离淡然自信的道。“没有奴隶供养,我也能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让自己过得好。既如此,我没道理不放别人过得更好。” 这理由.... 辛筝由衷道:“你真是一个高尚的君子。” 君离反问:“读作高尚写作天真的那个高尚?” “怎么可能。”辛筝道。“分明是写作傻子的那个高尚。” 君离,君离生气想将辛筝推一边去,拿他当肉垫,居然还人身攻击他?报复性的按住辛筝的鼻子往后推,将挺翘的鼻子生生推成了猪鼻子。“我若是傻子,那计划与天下为敌的你又什么?疯子?” 辛筝抬手拍掉君离的爪子:“对啊,疯子和傻子,你不觉得很搭配吗?” 确实很搭配,虽然感觉哪里怪怪的,但君离还是消了气。“说真的,真正高尚的是你,我不会反对废奴,也会支持别人废奴,却不会站出来说要废奴。”君离一边说一边试探的伸出手,摸索着想碰一碰辛筝手上一直在捻动的羊角手串,指尖甫一触到羊角珠子便感觉到辛筝握着手串的手下意识的避了下。 君离转而握住了辛筝的手,不碰羊角珠子。 都过去了。 辛筝捻动珠子的手指顿了须臾,终究没跑题。 正常人在安逸时是不会思变的,辛筝却不是。 “那只能说明你没被逼到绝路。”辛筝道,若被逼到绝路,她相信君离肯定干得出废奴的事。 “那你呢?你被逼到绝路了?” “没有人能将我逼到绝路。” “那你缘何废奴?” “因为人比奴隶更有价值。”辛筝握着羊角手串一边思考一边回答。“从个人角度,人创造的财富不属于我,但它属于帝国,而帝国国富民强,我的生活也会更轻松,不论是哪个国家,只要统治者长着脑子,并且还有能力控制权力都会努力保持国家的稳定,而要国家稳定就得让组成了国家的人过得好,因为正常人不会在过得好的时候去思考如何造反。还是从个人角度,没有任何王侯能够拒绝一个富强的国,帝国越富强,底子越厚,我才能做更多的事。”网首发 君离不由笑了。“是啊,所以不会有任何人能将你逼上绝路。” 但你会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尽管只存在于你最弱小的幼年,尽管很短暂,却也因短暂而更刻骨铭心。 “那是当然。”辛筝自信道。 目光重新落回种子上,辛筝忽道:“有的时候,我真的很佩服先巫女,也很同情她。比起那些至死都没等到继承人的巫女,她幸运的在有生之年等到了继承人,还是两个。 生为权力的继承人,平庸是罪,但有罪的平庸却是主流。比起古往今来无数继承人平庸恨不能将子嗣回炉重塑的王侯们,她的两个继承人无一不优秀得当世无人能及,往前一千年无人能比,往后一千年,估计也很难有人能比。这样的继承人,有一个都是祖坟冒青烟了,她却有两个。 比起历史上少数优秀的子嗣太多最终祸起萧墙的王侯,她的两个继承人关系和睦,并没有干掉彼此的心思。” 君离道:“但这两个人....” 一个灾难君王,另一个虽无前者的赫赫威名,但冲着巫宗如今的乱七八糟也不难看出望舒对待巫女的责任多尽职。 辛筝替君离说出后半句:“就是不干/人/事。” 辛筝将羊角手串戴回腕间,将莎草纸长卷重新卷起。“若真有神祇,那必定是一个恶劣到极致的神祇,所有的幸运都只是为了最后也是唯一,更是致命的倒霉。” 何其恶劣。 何其悲剧。 君离一边帮辛筝卷另一卷长卷一边有点同情巫女无光了。 历史上一生英明神武,唯独继承人问题出篓子的明主在明君的比例中相当高,但巫女无光这么严重的委实找不到第二个。 “世上从无十全十美,或许,她在继承人的倒霉是为了别的幸运。” 辛筝想了想,道:“也有可能,虽然继承人方面很倒霉,但可以选的话,这世上就没有人不希望拥有她那样的人生。” 虽然当事人大概率死不瞑目。 君离点头,手指摸到越冬稻的字眼,不由一怔,仔细摸了摸越冬稻这一段,望舒拿出十二分的积极性想干一件事时很难做不好,不仅有详实的文字记载,还有一副手绘稻株图。“你说这稻能不能在沃州种植?” “理论上应该可以,稻对水源要求很高,而沃州河网沼泽密布,再加上临近东溟,气候相对兖州和冀州要温暖很多。可如今整个元洲都在降温,种植这稻怕是没法和无启一样越冬。”辛筝道。 热带的冬季和温带的冬季只有名字是相同的。 “那就不越冬,正常的春种秋收。”君离道。“北边这两年不管是种粟还是种麦,年年欠收,经常扛不住寒冷。” 气候变化太无常,同样的月份,曾经还是很温暖的,这几年却是越来越冷,植物的适应能力显然没到能应付这种剧烈变化的境界。 他很小的时候还跟着少昊旅一起在北境猎到象,因为象很少见,那头象格外的难得,少昊旅取了象牙给小儿子做了一对精美的象牙酒樽。 君离记得少昊旅说过,他很小的时候北境还有很多象的。 这几年虽然没回过沃州,但君离与沃州的联系从未断过,北境好些年没看不到象的踪迹了,小时候少昊旅猎的那头象,可能是北境最后一头象。 “我分你一半的种子,你拿去沃州试着种一下,剩下的我会交给青婧培育即耐寒又高产的新品种。”辛筝回忆着葛天国的地理,好像没有适合种植稻的地方。 或者说,整个冀州就不种稻,主要农作物一直都是粟和麦,确切说是麦。粟的口感虽然好吃,但产量少,氓隶种它就是完全是为了应付苛捐杂税,大部分农人都是种了一辈子的粟,却未曾吃过一口粟。口感差,难以下咽但产量高的麦才是冀州种植量最大的作物。 这些年因为她的干预,冀州的主要作物增加了圆葱、辛原甜甜象草、红莱菔三样,尤其是最后的红莱菔都快取代粟麦了。 红莱菔虽不似粟麦一般能做主食,却因为产量高被当做救荒的作物,而冀州这些年....就没有不遭灾的时候。 青婧能在冀州的土壤里种植培育稻种吗? 总不能等冀州的事情落幕再来研究新稻吧? “姜芋和甜叶菊的种子你也可以带一半走。”辛筝想了想,干脆道:“望舒说可以直接种的种子都分你一半,你在沃州各地都试种一下,看有哪些能够生存下来。” 一种植物的引进不是随随便便将种子种下就行了,除了可以做为主食充饥的作物,全都要严格考虑引进后会不会对原有的生态造成破坏。 望舒细致的了解了每一种作物的情况,包括虫害问题,但终究不是青婧那种专业的,能够笃定的说不会有后遗症的种子只有四成,还有六成不是不确定就是确定有严重后遗症,让辛筝慎重,问问青婧能不能解决后遗症问题,不能的话就别种了。 君离无语。“你现在就准备打沃州的主意了?” “我这是阳谋,你可以拒绝。”辛筝道。 “你也说了,你这是阳谋,阳谋是没法拒绝的。”君离一只手拿着莎草纸长卷一只手从身上翻出一枚云玉雕琢的符节。“这个给你。” 辛筝腾出一只手接过云玉符节瞧了瞧,没有字,只有纹饰,非常复杂,但还是能辨认出花纹主体是一只凤凰。“什么?” “这个可以差遣货栈。”君离回道。“如我亲临。” 辛筝将符节还给了君离。 君离不解:“为何?” “亲兄弟还明算账,何况你我。”辛筝道。“掺杂利益太多,再好的交情也会变质。” 君离想也不想的道:“我相信你。” 辛筝闻言换了个思路。“货栈若用得好,在战争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再加上它的暴利,你为什么不问,我日后能容这样暴利产业不控制在国家手里?” 君离有一瞬的沉默:“你不能。” “夹杂不清,妨碍我以后提刀。”辛筝道。 君离哭笑不得。“当着我的面说你以后要对付我真的好吗?” “你又不会在意。”辛筝不以为然。“而且,你难道希望我日后收拾完了再通知你?” 君离想像了下,很快迅速的道:“你还是现在这样比较好,我很喜欢你现在这样。” “那不就是了。”辛筝将卷好的长卷放好,翻出了鹿活草,一共二十株,留了两株,另外十八株取了出来。“鹿活草也送你几株,你应该用得着。” 君离不认为自己还会有上战场的机会,不过辛筝送的,他还是收下了。 望舒送回来的东西极多,完全收拾好的时候都到用下餔的时候了,正好除了种子和药材,望舒还塞了不少启都风味的吃的喝的,吃的都是熟食,甚至还有搭配的酱料。 辛筝将熟食和酱料收拾了出来。 酱料罐子一打开,一股辛辣刺鼻的味道扑鼻而来,入目一片红彤彤油汪汪。 再看熟食。 以牛肉为主,其次是豨肉,还有一只个头相当惊人的鸡,望舒写的是鸡,但辛筝从未见过个头这么大的鸡,比鹅还要大一圈,还有一些辛筝认识的不认识的畜肉。 林林总总加起来二十多斤,可以直接切着吃,也可以加热了再吃。 辛筝不喜欢吃凉的,让人加热了送上来。 好奇心重的安澜迫不及待的尝了第一口,夹了一片牛肉在盛着酱料的碗里滚了滚,送入嘴里。 辛筝目不转睛的观察着安澜,发现安澜的嘴唇瞬间红得跟她在南方山区的一个采集狩猎的部族见过的,一种将肉灌进牲畜肠子里再腌制了可以保存很久叫肉肠的食物似的。 呼吸都粗了。 “好吃吗?”辛筝问。 看着,好像不是很好。 安澜想说什么,但舌头被辣得没感觉了,只能像夏日炎炎下的狗子似的疯狂吐着舌头喘气,不同的是狗子不冒汗,安澜脸上全是汗。 辛筝见了,取过一盏同样是望舒寄回来的葡萄酒想递给安澜,却被君离给按住了,递过去一盏蜜水。 “小孩就不要饮酒了,饮蜜水。” 安澜抓过蜜水咕咚咕咚的一口干,不够,辛筝顺手拿起铜壶给安澜又倒了一盏。 安澜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三盏蜜水才停下,放下羽觞后第一件事便是又夹了一块牛肉滚了一圈酱料吃,这一次汲取了教训没有一口吃掉,而是一点一点的尝。 辛筝与君离俱是惊呆了。 这吃食被施了法术吗? 君离不解:“很好吃吗?” 安澜一边喘一边回答。“好吃,感觉很痛快。” 痛快? 君离与辛筝面面相觑,食物还可以用痛快这个词来形容吗? 辛筝也夹了块牛肉滚裹了一层酱送入嘴里。 辣! 好辣! 辛筝吞了一大口乳酒才感觉好点。“辣得好痛快。” 说着与安澜一样继续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推荐君离也尝尝。“雀奴你也尝尝,味道真的很好。”说着,将一片裹了酱的牛肉放到了君离的碗里。“尝尝,没骗你。” 君离将信将疑的尝了一口,顿时辣得一魂出窍二魂升天。 辛筝赶紧将之前安澜没能喝成的葡萄酒递了过去,君离猛灌了一大口才好点,却感觉口腔里的味道不太对,不像自己惯常饮的酪浆。 酸酸涩涩的,应当是果酒,但在场三个也只有他会饮青梅酒,另两位都是乳酒的忠实饮者,不爱果酒,但这口味也不是青梅酒。 “这是什么酒?”君离问辛筝。 “望舒寄回来的,说是用一种叫葡萄的果子酿的,味道甚美。”辛筝道。“你感觉如何?” “有些酸涩,但口感很不错。”君离回答。 “烈吗?”辛筝问。 口感味道什么还是其次,可以自己尝,但酒烈不烈很重要,她不喜烈酒。 君离比较了下,回答:“和梨花雪差不多。” 帝国十大名酒兼烈酒之一。 辛筝哦了声,顿时失去了兴趣,将整罐酒推给君离。“饮酒误事易伤人,我不爱酒,送你了。” 君离有点想让辛筝也饮一盏,但考虑到辛筝喝多了失去意识会发生什么又罢了,接过了葡萄酒。 “我爱酒,我想尝尝。”安澜拿起自己喝光了的羽觞期待道。 君离随口拒绝:“小孩子喝酒长不高,不要。” 安澜:“....我喝乳酒时怎没见你说长不高?” 君离理直气壮的反驳回去:“乳酒虽然有个酒字,但本质是充饥的食物,怎能一样?” 安澜浅褐色的眸子里大写的两个字:无耻。 辛筝一边偷笑一边狂吃肉片刷酱,因为主要物品还是种子,酱并不多,并且在种子种出来之前,吃多少就少多少,没有补充的地方。 安澜郁闷的继续吃肉时惊讶的发现酱少了指厚的一层,嘴巴瘪了瘪,想哭。 辛筝道:“等你哭完了我可吃完了。” 安澜的一腔泪意瞬间如朝阳下的露珠般蒸发殆尽。 肉片蘸酱很好吃,就是易出汗,一顿下餔吃完,不论是辛筝还是安澜都一身汗,最里面的一层衣服都被濡湿了。 吃完后君离摸了摸安澜的脖颈和颈后的衣服,全是湿的,将还想玩的安澜按住,让人给她准备热汤沐浴。 这么一身汗不洗个澡,着凉了怎么办?这年头幼崽夭折因素中着凉的占比非常大。 小的安排好了,再看大的,完全不需要操心。 早晚沐浴本就是辛筝的洗澡习惯。 辛筝洗完开始进行日常阅读半个时辰后君离也将需要处理的事给处理得差不多了,进门时抱着一只罐子。 辛筝认识那只陶罐。 根据望舒的环球游经验,不同大陆上的文明都有一个共同点:陶器。 虽然都有陶器,但元洲四个陆地物种的陶器风格尚且有差异,无启就更不可能例外了。 羽族陶器上的图案不是鱼就是鸟。 龙伯陶器上的图案能看到各种各样的荒原动物,或着蓝天白云,大抵是荒原生活得久了,龙伯的喜好也发生了变化,崇蓝尚白,陶器的个头格外的惊人,冠绝诸族。辛筝见过一个龙伯的酒罐,印象最深的便是酒罐那格外臃肿的肚子,同样的高度,龙伯酒罐的容量比人族酒罐的大一半。 靖族....焦饶王朝都亡了千年了,当年的很多陶器都流传不到如今,但通过焦饶王朝时留下的别的东西,也不难看出这个物种的工艺极为精美。 人族的陶器风格就比较五花八门了,每个地域都有着浓烈的地域风格,很难说人族和异族之间的风格差异,和人族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异究竟哪个更大。 无启的陶器也有着浓烈的特色,全是植物,偶尔见几只动物,显然,这是个热爱在器皿上绘植物图案的物种。 这般有着大片植物图画的陶器,元洲目前就这么一只。 “你睡前准备饮一盏?”辛筝蹙眉。“没见你有失眠的毛病。” “给你的。” “我不饮酒。”辛筝拒绝。 君离抱着酒罐凑到辛筝身边坐下。“你是不喜欢饮酒还是酒量不好不想出事所以不饮?” “有区别?” “若是前者那就算了,若是后者,你总得对自己的酒量有数吧?”君离道。 “我知道自己的酒量。” “多少?” 辛筝反问:“你很无聊?” 君离倒了一盏葡萄酒给辛筝。“你总不至于一杯倒吧?” 辛筝诡异的沉默。 君离也愣住。“你真的一杯倒?” 辛筝不悦:“所以?” 君离将举起羽觞饮了一半,再将剩下一半给辛筝。 辛筝疑惑:“你究竟想做什么?” “就是好奇你喝醉后的模样。”君离回答。 “你又不是没见过。” 君离说:“有点醉,但又没完全醉的模样,就是,没到无意识杀人的那种程度的醉。” “那有什么好看的?” “你的身体已经没事了,今天晚上是不是可以?”君离委婉暗示。 辛筝默,这是拿生命玩情趣啊。 君离将羽觞往前递了递,期待的问:“好不好?” 辛筝接过羽觞,却没喝,而是道:“等我看完今天的书。” 君离:“???” “我每天至少要阅读一个时辰的。” “可你昨天...”就没有。 “昨天属于安排,今天属于享乐,享乐不能占用安排好了的时间。” 君离迟疑着问:“不是因为对我不满意?” “不啊,我对你很满意,如果不满意的话,我今天早上就跟你分了。” 君离生生噎了下,说不上庆幸还是别的:“自制力这般强,你活得真不像一个人。” “这点自制力都没有,还折腾什么,混吃等死不更舒服。” 君离无言。 第408章 第七十三章葛天侯 葛天侯非常努力的不对女儿露出失望的眼神。 嗣君已经做得很好了,努力又刻苦,但....葛天侯总希望她能够做得更好,至少不能差太多。 嗣君忐忑不安的低着头,葛天侯的表情管理很到位,这点本事都没有他也不能从卑贱的私生子一路爬上国君的宝座。 但嗣君也不笨。 她知道,葛天侯对自己是不满的。 葛天侯的心思隐藏得很好,奈何他是君王,所有的人都会将他的每一个举动每一个眼神细细分析,表情管理纵然满分亦挡不住臣子们察觉他对嗣君的不满意。 从龙之功的高回报本就诱人,更别说君王心中对嗣君有不满,无疑更增长了有心人的勇气,甚至让许多摇摆不定的墙头草也下了场。 然而,朝臣们察觉出了葛天侯对嗣君的不满意,一直努力推波助澜想让葛天侯废了嗣君,嗣君也在多方势力的扯后腿下办砸了不少事,但葛天侯死活就是不废。 搞得前赴后继努力的人们都要怀疑自己是否搞错了,大君你对嗣君的不满意其实都是假的吧? 嗣君大概也能猜到葛天侯为何不废自己。 葛天侯自己就是私生子上位,已经将嫡长继承制给践踏了。 但,嫡长继承制虽然保守,却也有其优势——稳。 葛天侯并不希望自己前脚死,子女后脚就相杀起来,甚至不会只是一代人,而是代代相杀。 隔壁兖州的辛国千年的血亲相杀史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曾经怎样践踏宗法制,葛天侯如今就得十倍百倍的描补,重新竖立嫡长继承制的权威,否则子孙将代代以他为榜样。 纵是如此,他的失望也实打实的,若有一日他的失望压过他对修补嫡长继承制的耐心,嗣君可以遇见自己的下场。 更无法与人言说的是,她已经快四十了, 氓庶的寿命很短,活到三十岁都可以称之为长寿了,贵族的寿命自然不会向氓庶那么短,但普遍也就五六十,当然,修炼有成的另当别论。 葛天侯已经七十多岁了,仍旧很健康。 嗣君有的时候也不确定自己和葛天侯最后究竟会是谁先熬死谁。 从出生起就被立为嗣君,至今已有三十七载。 帝国漫长的历史不乏长寿者,但三十七载的嗣君却是不多见。 敲打提点了嗣君一番,葛天侯让嗣君带着一大堆奏章回去处理。 凭心而论,嗣君的资质不错,在大部分人中已是优秀,不然他也不能如此放心的让嗣君抱着一大堆奏章走,帮着自己处理政务。 葛天侯叹了口气,他也不明白冀州的局势为何变化得如此之快。 方雷侯被囚,但他的儿孙们没有。 方雷侯的长子已经死了,但别的儿子们都还活着,最重要的是,方雷国最合法的继承人——方雷侯的嫡长孙同样还活着。 方雷忞有最正的法理性,但他多年来一直都在蒲阪为质,在方雷侯被囚时因为跑得快而没跟着被囚,跑回了葛天国,但在葛天侯经营了多年的叔叔们看到兄长的嫡子回来了,没几个高兴的。 方雷国如今正热闹着呢。 方雷能够取代前任冀州牧有国力强大的因素,却不是主因。 冀州万万人口,支撑起了十几个大国一大堆中小国家,当年能够和方雷掰腕子的大国很多,方雷最大的优势是毗邻西荒。 如今太昊琰已亡,这枚发展得过于庞大的棋子自然就碍眼了。 如同上一次冀州牧权柄的变更一般,冀州必将迎来重新洗牌。 在这样的多国角逐中,机遇变化无常,若不能敏锐得跟上变化,必将被淘汰,如同曾经的无怀国。而跟上了,回报也会是惊人,如同如今的葛天国。 揉了揉额角,葛天侯看向跟了自己数十年的寺人。 寺人马上禀报道:“那人的路线,约莫六天后便会到长葛。” 他也不知那人是谁,只知道从下面传来有个与葛天侯生得很相似的人在葛天国到处走的消息传上来后葛天侯便奇怪了起来,非常的关注那人的行踪,几乎每天都要问。 葛天侯沉吟片刻。“她又做了什么?” 又做了什么? 什么都没做。 从始至终的如一,只是看,大城邑看看,穷乡僻壤也看看。 一定要说她在做什么的话,大概就是不管去到哪里,她手里一直拿着纸笔,时间安排非常规律:要么在街头巷尾买吃的喝的顺便找人聊天;要么在荒郊野外赶路;要么就是在写写画画。 寺人非常细致的说了说,虽然很枯燥很乏味,但葛天侯的关注太特殊了,让下面的人监视时不免细致,细致到连那人每天吃了什么喝了什么都给汇报了。 葛天侯思考了一会儿,道:“将她写的那些东西给我拿一份来。” 寺人觉得这有点难度。 情报显示那人身手不凡,在乡野溜达时遇到过一头剑齿虎,那人一拳给打死了,单手扛着剑齿虎进了城,换了不少钱。 不过葛天侯要,眼线们自然会想办法弄来,效率很高,第二天就给送来了。 那人对于写写画画的东西,画完后都不爱惜的,随手乱扔,想拿到太容易了。 葛天侯拿着被涂抹得一塌糊涂的纸辨识了好半天才看懂这写得什么。 估算葛天国人口,男女比例,不同年龄段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不同阶层的大概寿命。 为王四十余年,葛天侯头回对自己的国家有如此细致的认识。 人族查户籍都是查多少户,具体到一户人家多少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目前为止整个元洲只有龙伯的户籍普查做到了这一点。 虽然每隔几年都会清查户籍,但葛天侯自己是知道的,有不少人口被贵族和地主们给藏起来了。对此他也没办法,水至清则无鱼,能保证被藏起来的人口不超过三成已是他最大的能力,放在帝国,这样的成绩足以让他骄傲。更新最快的网 很多国家,贵族和地主们藏起来的人口超过半数。 因而,自己的国家实际有多少人口,葛天侯并不清楚,但如今他知道了一个肯定会有误差,但误差绝对比他的料民官给的数据更小的数字。 而这份数据不是来自国家层面动用无数人力物力查出来的,而是单纯的估算出来的。 “你想要什么?”葛天侯陷入了疑惑。 他不认为那人会没发现眼线,那也太对不起玉宫的教育了。 臣子与君王的关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相信温情脉脉的早就凉透了。 君王让臣子辅佐教导嗣君不得不慎重又慎重,选错了人,嗣君可能被养废。哪怕不被养废,嗣君也可能被教得....站在大臣的立场而非君王的立场,后者除非臣强主弱,否则普遍会被废。 同样的事情自然也会在玉宫上演,玉宫的臣子们自然也会故意将巫子往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向教导。 但玉宫与台城终究不同,台城的嗣君头上有君王,身后还有一串希望拉下自己的兄弟们,而玉宫,巫女一般只有一个继承人,对巫子的教育会比君王对嗣君更上心,巫子们也不会有竞争对手,只要不是太人神共愤,不管干什么都不会被废。 底气足,自我认知自然也强,很难让臣子们满意,但臣子的不满意也意味着主君的优秀。 若无本事也不能在损害了臣子的利益后还能活得好好的。 最重要的是,因为不像世俗国家一般操纵易储,玉宫哪怕会潜移默化的将巫子的心性养出些问题,但给予巫子的教育资源也不会因此而少一分。 他私下里了解过玉宫会给巫子的教育资源,差点酸死。 人和人完全不能比,他不择手段满身血腥获得的一切折算成钱的话,还不一定比别人的教育资源厚。 帝国嗣君也就这待遇了。 虽然,巫子在某种意义上也的确是帝国嗣君。 那样多的资源,猪都能学会直立行走,何况一个本就聪慧到妖孽的天才。 但也正因为了解这些,葛天侯更加想不通。 总不能是来探望自己的吧? 葛天侯心说。 得了吧,那人要有这份孝心,几年前就不会不出现,这几年更是完全没了消息。 那人的随笔不断有新的出现,开始出现葛天侯周边国家关系,甚至整个帝国对所有大国掌权者的分析,分析得头头有道,甚至预言了冀州未来十年的局势。 葛天侯瞅瞅眼线送来的随笔,再瞅瞅储君,更不满意了,后者直接过上了每天被斥责的日子。 一边看储君不顺一边等待,葛天侯终于在亘白1120年暮冬之月的月底等到了一个被他遗忘了四十多年的人,以及多日疑惑的答案。 台城森严,尤其是葛天侯这样的君王,台城就更森严了,毕竟他特殊的出身使得他遭遇刺杀的频率碾压大部分诸侯,对台城的控制力不够强,他的生活可以比一下辛筝曾经在毕方台过的日子。 真正的喝口水都要担心有没有加料。 不过再怎样的台城也挡不住那人,葛天侯做好了那人会在某个夜晚拜访自己的心理准备,结果—— 逢五逢十是诸侯开大朝会的日子,多年来除了井稚死那会,葛天侯就没耽误过一次朝会,数十年来兢兢业业,全年无休,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都没耽误过。虽因那人的事而有些心烦意乱,却也不会因此耽误正事。 葛天侯在朝会上收到了一份惊喜,确切说是所有人都收到了惊喜。 “臣请废嗣君,少君秀非嫡长,不可配储位。” 嗣君:“”知道你们想废我,但也不能张口胡扯,找借口也该找个合理的借口。 瞬间便有忠于嗣君的臣子反击了回去,朝堂上很快便打起了嘴仗。 嗣君第一反应便是看向自己的三弟,结果发现三弟也是一脸懵,察觉到嗣君看来的眼神,三公子也瞬间反应过来如今的情况不是他们任何一人所为。 更诡异的是....嗣君与三公子不约而同的意识到一件事,朝堂都吵起来了,但葛天侯却始终没有动静。 葛天侯这些年只有他们三个孩子,这一点不论是嗣君还是三公子都很确定。 男人老了或是家里黄脸婆看久了没感觉以后不免偷腥这种男人都会犯的错并未在葛天侯身上出现,因而葛天侯只有三个婚生子,没有庶子和私生子,在冀州的诸侯里可谓一株奇葩。 至少最近的三四十年这株奇葩始终特立独行。 更早之前呢? 正餐吃腻了,换换口味实乃人性。 虽然不太能接受,但现在这情况,请求废储的臣子显然是确定了葛天侯有别的孩子才敢来这么一出。 能够在朝堂上立足的都没有真正的傻子,很快也发现了葛天侯过于安静的反应,再瞅瞅葛天侯,感觉有点阴冷,声音不由得小了起来。 沉思中的葛天侯发现了大殿内的变化,难辨喜怒的道:“让她进来。” 青婧踏入殿内前所有人的想法是:原来你真的有别的孩子。 青婧踏入殿内后:真像,尤其是青婧的气质与眼神干净纯澈,更让那副皮相增色,像赤子多过像一位少君。不过,这年龄是不是有点问题? 这人看着也就十三四岁吧? 大君可以啊,不仅在井雉还活着时就给她戴绿帽,还老当益壮。 青婧非常有礼貌的向葛天侯作揖行礼。“孩儿见过阿父。” 葛天侯的眼神愈发复杂。“你为何回来?” 青婧坦然道:“阿父乃国君,我乃嫡次女,在阿兄夭折的如今,我便是实际上的嫡长,归国,自是为了取回应该属于我的东西。” 真直白,葛天侯无言。 青婧叹道:“我若说我是回来探望你的,你也不可能信。” “退朝。”葛天侯对青婧道;“你随我去见你母亲。” 青婧觉得井雉不会想见自己。 “她临终时一直都惦记着你。”葛天侯道。 最先反应过来的嗣君惊讶的看着葛天侯。“大君。” 青婧无视所有人的目光乖顺的跟着葛天侯离开。 葛天侯连衣服都没换,带着青婧乘车出了城,跑到了自己修建的家族陵墓里。 陵墓地面下的墓室很简陋,但地表的庙却是很精致,青婧将一捧刚刚绽放的鲜花放在供案上,心情,颇为复杂。 葛天侯问:“为何不回来?” 青婧想了想,还是实诚道:“虽然人之将死,一念至善,一念至毒,阿母有一半的概率让我殉葬,我怎能为了让阿母走得安心而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冒险?” 葛天侯气结:“你可真实诚。” 青婧接受了葛天侯的夸赞。“诚实是美德。” 葛天侯觉得自己有脑溢血的倾向。“你还回来干嘛?” 青婧看了看葛天侯的气色,觉得应该能承受刺激,便道:“我之前不是让人在朝堂上告诉你了吗?” 葛天侯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嗣君?” 青婧纠正道:“确切说,是国君。” “老子还没死呢。” “但你现在的年纪,现在的身体状态,再这么操劳,还能活几年?不如提早退位颐养天年,还能多活几年。”青婧非常孝顺的道。 对一个国君说这种话,纵是亲生骨肉也不免被猜忌。 这么盼着老子退位,对国君之位就这么迫不及待? 但说这话的是青婧,葛天侯反倒没有觉得青婧迫不及待希望自己去死,虽然几十年没见了,但对自己的种,葛天侯这点信心还是有的,虽然仅限于青婧。 “葛天国对你并无吸引力。”葛天侯道。 诚然,葛天侯很自豪很骄傲自己缔造的强盛国族,但他也有自知之明。 “我需要借葛天国的力量做一些事。”青婧一脸我也很无奈。 “可以有很多方式借力。”葛天侯道。“你是巫子,巫子不能为王,不能为诸侯。” 最终被揭穿出来的话,葛天国的麻烦会很大。 “所以我才要成为葛天国的国君。”青婧理所当然的回答。“当我的身份败露之时便是葛天国除国之时。” 葛天侯一口老血顿时哽在喉头。“老子还没死。” 当着他的面堂而皇之的说他的国未来会灭亡真的好吗? “这世上从无不灭的国。”青婧道。“万事万物都有灭亡的一日。” “那也不是你亡我国的理由。”葛天侯道。 青婧想了想,道:“那阿父你觉得,血脉延续和国祚哪个更重要?” “你什么意思?”葛天侯警惕的看着青婧。 青婧叹道:“在你眼里我就那么可怕?” “血缘在你眼里重要?” “不重要。” 那我警惕你有毛病吗?葛天侯以眼神反问。 “对我不重要,但对阿父你应该很重要吧?”青婧道。“虽然我也是你的子嗣,只要我不死,你便不算绝嗣,但你和别的国君不同。” 对于别的国君而言,只要继位的是自己的孩子就行,赢的是谁不重要,输的是死是活也不重要,可葛天侯....在一众正常渣爹的对比中,他清新脱俗得堪称世上最好的国君父亲。 “你已经杀了我一个孩子。”葛天侯阴着脸道。“还要杀几个?” 青婧道:“阿父,你误会了。” “难道你不想杀他们?” “我不想,也没必要。”青婧解释道。“最多三五年帝国便会崩溃,最迟三十年,分封制将被废除,帝国将只有王而无诸侯,他们三个有哪个能够应对这样的时代浪潮?” 不是她说,嗣君虽然很优秀,两个弟弟没一个比得上她,但那又如何? 夺嫡比得可不是少君们谁更优秀,至少大部分时候不是。 夺嫡比的是少君们谁更合臣子的利益,谁获得的支持足够多。 嗣君压得住弟弟们又如何?她搞不定那些人老成精的老狐狸,和平的时候倒也罢了,不需要有多大功,无过便是功。但时代的变革中不行,没有能力与时代浪潮共舞就只能成为被时代的车轮碾碎的草芥。 葛天侯震惊的看着青婧。 青婧抓了一把切碎的禾梗扔进火盆里,瞧了瞧井雉的神主位,目光复杂。“阿父你慢慢考虑,我有很多时间等你。” 葛天侯顺着青婧的目光看了眼神主位。“她临终时让我转告你一句话。” 青婧看向葛天侯。 葛天侯道:“我无法不恨你,但我也无法不爱你,不后悔生下你。” 青婧闻言目光愈发复杂,须臾,终是叹道:“我知道。” 她着实不能理解人性为何能如此复杂,单纯的爱或恨不好吗? 爱恨夹杂不清,累不累? 葛天侯愤怒得想从喉头涌出的千言万语生生堵在了看清青婧眼神的瞬间。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 干净,纯澈,懵懂如稚子。 一如四十多年前。 第409章 第七十四章青婧 废立嗣君是大事,不管是立还是废,但相对来说,还是废的难度更高。 人族的继承制度和婚姻制度一样都曾改来改去,婚姻制度最终定格于一夫一妻制(贵族可以多妾,但有名额限制,而贵族的人口比例才多大点),继承制最终也定格于最保守的嫡长继承制。 不同于很多人以为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嫡长中的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哪怕是庶出也一样。 所谓嫡长,仅指正室所出的第一个孩子。 庶长再长也没用,再惊采绝艳也没用,除非嫡出子女及其嫡出的后代都死干净了,否则哪怕嫡长死了,后头也还有别的嫡。 当然,庶出的非常能耐,将自己的兄弟姐妹全部杀光了那就是另一回事。 这种严苛的嫡长继承制度在帝国已经通用了两三千年。 一项制度能够长久,必然有其合理之处,而持续了两三千年的时间,自然成了传统,或者说,正统。 哪怕最近的几百年礼崩乐坏,崩得也只是权力的划分制度,嫡长继承制仍旧牢固。 最多就是从最早的时候,嫡出子女死干净了,哪怕有庶出子女也不能继承江山,而必须过继嫡出兄弟姐妹的嫡嗣为嗣,变成了如今的,有嫡立嫡,无嫡立庶。 这种改变使得最近的几百年庶嗣上位的案例不少,但那无一不建立在一个前提下:嫡嗣被杀得干干净净。 不管是谁上位,怎么上的位,只要脑子没问题,在立继承人时都会遵循传统。 这种传统的力量也使得国君想废自己立的嗣君都相当的难。 历史上能够废嗣君的国君无一不是对国家掌控极强的国君,不然看嗣君再不顺眼也只能忍着,纵是如此,历史上每一次废嗣君都不免引起朝野动荡。 为了真爱立庶出为嗣君这种事,不如考虑怎么虎毒食子杀光嫡出子女给庶出腾位置更有可行性。 历史上某一位国君看自己的嫡长子极度不顺眼,一门心思想废太子,折腾了三十多年愣没能如愿。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历史长了,什么奇葩都有。 比如前任葛天侯,青婧的祖父,那委实是个奇男子。 为了真爱,就是不碰君夫人,再将和别的妃妾生的孩子当猪养,只让真爱的孩子接受教育。 如果没有横空杀出葛天侯这一变数,奇男子的打算还真有可能成功。 再怎么看宠妃的孩子不顺眼,没有嫡子的前提下,考虑到别的孩子都被养废了,臣子们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了。 偏生杀出了葛天兆这一妖孽,利索的杀光了所有的兄弟姐妹,然后在君夫人和后宫中出身高贵却没有子嗣的高位妃妾们的支持下继承了国君之位。 是的。 葛天侯杀死了自己老子所有的合法子女,却非常善待老子生前的妃妾,想改嫁的,葛天侯认认真真的给找了合适的人家,不想改嫁的,葛天侯也每年给一笔丰厚的钱财让她们能够锦衣玉食,哪怕寡居后养面首都无妨。 心大到什么程度? 心大到就差直接给嫡母庶母们送面首。 虽未真的送面首,但也不遑多让了,葛天侯重用的一名心腹爱将便是嫡母寡居后生的私生子,别的庶母们也同样有寡居生子的,只要有真材实料,葛天侯用起来完全没有心理障碍。 如此多的例子充分证明了嗣君的废立会牵动前朝与后宫多少人的利益,而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葛天侯废嗣君的难度相对要小一些。 一来他的后宫没有任何人,不需要担心跟前任一样在后宫翻车。 二来,他不是要废嫡立庶,做为实际上的嫡长,青婧的法理继承权高于后面的弟弟妹妹。 葛天侯废嗣君的决心非常坚决,虽是很多人一直以来都期盼的,但他们期盼的是葛天侯废了嗣君立三公子为嗣君,而非废了嗣君立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私生子。 尽管葛天侯将宗室谱牒、老人都给翻了出来证明青婧的合法身份,但....不论是嗣君党还是三公子党都不信,坚定的认为葛天侯是被迷昏了头要废嫡立庶。 定性定得非常坚定,奈何再坚定也改变不了葛天侯的意志。 葛天侯一边废嗣君一边让青婧接手朝政,青婧不仅表现出了比嗣君更出色的能力,还有更出色的效率,以及,动辄杀人的残暴。 青婧第一天替葛天侯代理朝政,不管是否支持嗣君与三公子,朝臣们都不乐意配合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家伙,各种糊弄。 青婧甩出五名糊弄得最厉害的大夫的罪证,将五名尽数斩杀,连坐全族。 第一天就搞出这么大动静,自然有人寻完全放手青婧打理朝政的葛天侯告状。 葛天侯听完二儿子名为担心青婧手段太过凶残招众怒,实为表示不安的话,思忖了下,问:“那些罪证可是假的?” 当然是真的。 青婧不至于犯这种低级错误,所有罪名罪证全是实打实的。 问题是,谁家还没点见不得人的事? 大家不都是这样。 二公子最终只能干巴巴道:“水至清则无鱼。” 他无所谓老大和老三谁继位,反正不管谁继位,继位后都得优待他。但现在这位明显凶残得过分,日后真的容得下自己吗? 若青婧是私生子,非嫡的子女继了位,活着的嫡出子女就很尴尬了。 若青婧真的是嫡出,那更可怕。 二公子私下里有调查过,在他们三个之前,葛天侯与井雉的确还有过两个孩子,但都夭折了。 若青婧是那个传说中夭折了的嫡次女,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让葛天侯在立嗣君时越过嫡长立第三个孩子? 二公子反复研究了下收集到的情报。 嫡长子和嫡次女的夭折时间并不同。 能够看出来,两个孩子中葛天侯最喜欢的便是嫡次女,经常在公开场合向人介绍次女,表达自己对女儿的骄傲与喜爱,透着让次女继承家业的意思。 但在四五岁的时候,嫡次女便消失在了公众场合里,不再被人提起,直到三年后传出死讯。但也只是死讯,并无明确的丧葬。 考虑到人族有夭折孩童不入祖坟的传统,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年头孩童本就易夭折,若每个孩童夭折都要折腾一番,贵族们也别过日子了。 奇就奇在,嫡次女死了,低调得跟没这个人似的,嫡长子死的时候却很是折腾了一番。 葛天侯与井雉原是想将孩子葬在祖坟的,但祖宗家法不允许,折腾了一番没能如愿,这俩干脆将自己的陵墓改成了家族墓,将嫡长子安葬在了自己的陵墓里。 不要太差别待遇。 这些也就罢了,让二公子觉得惊悚的是,嫡长子死的时间和嫡次女消失在公众场合的时间是一致的,而嫡长子是暴毙而亡的。 暴毙这个词非常好理解,前一天好活蹦乱跳的,第二天就突然死了。 葛天侯唔了声。“水至清则无鱼,说得有道理,但它有道理的前提是国君离了臣子便控制不了局势,否则没有国君会喜欢自己的臣子吃公攒私。” 二公子噎了下。 葛天侯拍了拍二儿子的肩膀。“她不会伤害你,要相信她,不要违背她的意志。” 二公子问:“因为我们是姐弟?” 葛天侯回以白眼。“你想太多,她心里或许会有我和雉的一点位置,但绝没有你们存在的位置。” 二公子惊呆了。 你这么清楚,却还让他相信,不要违逆? 葛天侯道:“我答应了将葛天国给她,她会护你们一生安然。” 二公子的神情有一瞬的僵硬。“她究竟是什么人?” “她是你的阿姐。”葛天侯道。“别人利用你们,利用完了还要敲骨吸髓,而她纵不在意你们,利用完了也会给你们留一条命。” 和三个孩子谈亲情太扯淡,再自欺欺人子女手足和睦葛天侯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还粉饰太平。 二公子显然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回答,思考一会后终究是放下了心。 然而,这样的理由能说服二公子,却没法说服嗣君与三公子。 古往今来有几个嗣君被废还能活的? 二公子当然不会有事,除非想背上不容人的名声,否则不管谁继位都容得下一个没有继承权毫无威胁的手足。 废嗣君废得相当为难的葛天侯很快发现自己不用为难了。 一向不合的三女和五子联手造反了。 对此,青婧颇为惊奇。“老四怎么没搅和?” 葛天侯冷冷的问:“你很希望他也掺和进去?” “无所谓,反正我都解决得了。”青婧道。 葛天侯很有所谓。“他们,为什么会造反?” 青婧无语。“你怀疑是我做了什么?” “难道不是?” 青婧回以白眼。“阿父你年轻时明明很英明的,怎么年纪大了却越老越糊涂?生理机能的老迈迟缓对一个人的脑子影响真大。” 葛天侯好悬没气吐血。 青婧继续刺激道:“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什么都没干,他们造反只是因为你断了他们继承国君之位的希望。” 葛天侯爱自己的孩子吗? 自然是爱的。 一个国君若不爱自己的孩子,便不会废嗣君的同时还要保证废嗣君的生命安全。 孩子们爱葛天侯吗? 自然也是爱的。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葛天侯不是一个常规意义上的君王,他很注重和孩子们的交流,虽然是为了防止手足相残,教育从娃娃抓起,并且四十年前四十年后的如今都一如既往的没什么卵用。但他的付出也不是假的,养狗三年尚且还有感情,何况血缘亲人之间数十年的交流。 可以说,葛天侯的家庭是非常稀有的存在着亲情的国君家庭。 但亲情和权力能比吗? 套用辛筝的逻辑—— 亲情凭什么和权力比较? 它配吗? 这一逻辑同样能够套用在葛天侯一家子身上。 葛天侯爱孩子,但他更爱江山,青婧清楚记得,当年井雉不杀她是因为手心手背都是肉,虽然老二杀了老大让她很想发疯,但为了一个已经死了的孩子杀掉还活着的孩子,她也下不去手。 葛天侯也做不到,但他做不到是因为老二太出色了,是最能够继承国君之位的人选,他甚至心中隐秘的庆幸死的是老大不是老二。 嗣君和三公子也爱葛天侯,但爱葛天侯并不妨碍他们在葛天侯阻碍他们的国君之路时造葛天侯的反。 听出青婧什么意思的葛天侯心情说不出的复杂。“这是报应吗?” 报应他杀死兄弟姐妹,残害亲父的不/伦之举。 如今,轮到他的孩子们了。 青婧道:“不是报应。” 葛天侯诧异的看着青婧。 青婧安慰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人性就是这样。毕竟亲情不能当饭吃,当然,权力也不能,但它可以带来吃不完的山珍海味。” 葛天侯觉得自己不仅没被安慰到,反而更想像四十多年前一般将青婧倒提起来放腿上请她吃一顿竹笋炒肉。 但不行,青婧是四十六岁,不是四岁。 倒不是说这么大年纪被父母打一顿丢脸,而是葛天侯怕自己打不过青婧于是变成自己丢脸。 青婧看了眼葛天侯,眼神怪异。网首发 葛天侯坦然的回视。“怎么了?” “...没什么,这事就交给我好了。”想了想,青婧补充道。“我不会杀他们。” 葛天侯很放心的将平乱的事交给了青婧。 凭心而论,葛天侯不是一位仁主,井雉更不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仁慈和对待臣子仁慈是两回事。 虽然主流观念一直推崇爱民如子的仁君,但君王的脑子只要没坏掉就不可能真的对待臣子和对待子嗣一个标准。 葛天侯也罢,井雉也罢,对待子女有多仁慈,对待臣子就有多刻薄寡恩。 虽然在青婧看来这俩已经很仁慈了,给予臣子赏赐却不逾越,给予惩罚,也从来都不由着性子来,该是什么惩罚就是什么惩罚。 至于一些暴烈手段,比如井雉曾经屠杀贵族....你都造反打到台城了,得多脑缺才能在这个时候仁德?屠人全族杀得人头滚滚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但当事人显然不会这么觉得。 对于臣子而言,普遍希望自己的君王是个出手大方,能够宽容臣子一点不是,垂拱无为而治的仁君。更通俗点就是,宽于待人,慷慨大方,什么都不要管。 帝国历史上有一位人王便是这一款,那真的是一位将仁给贯彻得非常彻底的王。 仁到巫女无光差点忍不住掘他的王陵,屠灭他的氏族。 别误会,俩人没仇,无光成为巫女的时候那位仁王早凉透了。 让无光想杀人的是仁王善待臣子,轻罚而重赏....反正他的继任者上位时得到的是一座空荡荡并且负债累累的国库。 给继任者留下同样情况国库的人王也不是没有,但那些王留下累累债务的同时也留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或是扩大的版图,仁王留下的只有债务与愈发危险的局势。 虽然王权和神权是分开的,但帝都太难堪,不利帝国的稳定,无光也不得不帮忙收拾烂摊子。 做为准葛天侯,青婧很高兴葛天侯和井稚不是仁君,否则她就得像无光和前前前任王一样用大半辈子给前任还债,那也不用干别的事了,若那般,她宁可去当盗贼。 反正辛筝只让她在冀州搞事,又没要求她一定要以葛天侯的身份搞事。 不过,舍得,有舍才有得,有得自然会有舍。 总结一下便是葛天侯和井稚的暴君作风让想看这俩热闹的贵族和大臣们太多了,奈何这俩一直保持理智,就是不让人如愿。 青婧相信嗣君和三公子多年来私底下就差斗成斗鸡眼,除了本身的竞争因素,那些贵族和大臣们也功不可没。 若不出意外的话,那些人说不定还真能把葛天侯给气死。 唯二有继承权的孩子自相残杀,最终一位被臣子们操控的臣子上台,葛天侯哪怕气不死也能气出脑溢血。 这君臣关系恶劣得快赶上巫女和十巫、祭巫们了。 权力是有数的,君王集权便意味着臣子手中权力缩水,不能再肆无忌惮的吃公攒私,甚至捞得多了还要死全家,谁乐意啊? 凭什么啊? 这江山难道不是我们的祖先陪你一起打下来的,难道不是我们在辛苦帮你治理? 没天理。 不同的是,十巫和祭巫们有什么不爽只能冲着巫女去,很少对着巫子。倒不是神职人员的道德节操更高,而是巫子一般只有一位,想拱火也没法拱。 挑拨巫子与巫女的关系,倒是不乏尝试者,但一来巫子不蠢,二来巫女只有一位继承人,哪怕巫子一时走岔,巫女也会很耐心的把人拉回来,然后,杀了所有挑事的人全族。 被现实打击得太残酷,有什么不爽最后都索性找正主了。 葛天侯改立青婧虽然被青婧给逼的,但臣子们不知道啊,在发现青婧是个不逊于其父,甚至比其父更有手段与铁腕的家伙后,这些臣子们只能佩服葛天侯这招釜底抽薪够狠。 不管是嗣君还是三公子上位,贵族们都有了充分的应对策略,但青婧的出现生生打乱了所有计划。 多年来被葛天侯与井稚压制的不满,所有计划被打乱,无法获取更多权力的愤怒—— 嗣君与三公子的造反大业在击败了第一波平乱的军队后响应者云集,然后干脆利落的败了。 葛天侯收到消息正在用膳,差点给粟米粥呛到,好一会才道:“....你故意的?” 第一波大败理论上应该失去了作战能力的军队和第二波军队前后夹击,再加上叛军中掌控着精锐军队的武将倒戈....老三和老五输得不冤。 青婧道:“什么?” “你一早就能解决问题,但你没有。”葛天侯不解。“明明能让动乱在萌芽时结束,为何要拖到它长成?” “若一开始就结束了,贵族们如何肯放心的投向他们?”青婧道。 “你要对付贵族?”葛天侯反应过来了。 青婧点头。“我既然是国君,那么,葛天国所有土地都只有一个主人。” 贵族的封地是贵族的地盘,和国君无关,国君没有权力干涉这种事她是没法容忍的。 而这也是她当年被驱逐出玉宫的主因,对待臣子太不容情了。 人/体实验还是其次,或者说,只有无光和望舒是因为这个原因驱逐她,别的人都不是。 “可你如何能做到让那些老狐狸听你的?”葛天侯奇道。 青婧能赢不是她多聪明,而是因为她控制了拥有军队最多也最精锐的几个贵族,但那几个贵族是葛天侯一直都想收拾却也一直没收拾掉的。 可是,青婧怎么做到的? 几天就做到了葛天侯几十年都没做到的事。 青婧回答:“凡人皆有一死,凡人皆惧一死。” 葛天侯:“....说人话。” 第410章 第七十五章青婧 “我给了他们几枚返老还童的丹药。”青婧回道。 这回答太出人意料,葛天侯好一会才想起眼前这败类是赫赫有名的灾难君王,而灾难君王的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出发点是抓人做实验。 “你之前的心头血药引造成的破坏还不够吗?”葛天侯拧眉。 因为弄了一份方子给井稚炼药的缘故,他是知道青婧一张丹方造成了多少人的死亡。 心头血丹药的确能延年益寿,但,它不是以一补一。 第二枚丹药需要用到的心头是第一枚的两倍,第三枚三倍,一路倍增....仅是冀州一地便有近百万氓隶被屠杀取血炼药。 青婧挑眉。“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杀的。” 葛天侯深呼吸,不能骂不能骂,这是自己生的,自己生的,不管骂什么都会牵连自己。“没你的丹方,不会有那么多事。” “同样是剑,有的人用来保护别人,有的人用来欺凌别人。”青婧问:“是铸剑的匠人有罪,还是剑有罪,亦或是,执剑者有罪?而且,你不是也炼了一份药。” 葛天侯叹道:“人性禁不起考验,也不应该去考验。” 倒霉的是他偏偏遇到了。 更倒霉的是井稚够犟,死也不肯喝药。 “如今想想,我很庆幸稚拒绝喝药。”葛天侯捧着沉重的饭碗道。“我没法想像她失去理智,被药物和杀戮所控制的模样,她那么骄傲,更不可能接受自己变成那样。比起喝药的后果,我觉得,自己变成了鳏夫也没那么不能接受了。” 不论是他还是井稚都谈不上仁君,甚至都有些偏残暴,但残暴也是区别的。 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还是要杀,那是残暴。 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浑浑噩噩的杀,也是残暴。 青婧道:“我也庆幸她没吃,否则我可治不了后遗症,搞不好最后还要捅她一剑。” 葛天侯沉默了一瞬,再次告诉自己这是亲生的,亲生的,对方不做人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四十多年了,自己应该习惯,习惯就好。“这回的方子又有什么副作用?要吃多少人?” “我改良了,不用吃人。” 葛天侯没被青婧的文字游戏糊弄过去。“不用吃人,那就是有别的副作用。” “丹药虽然能让人的身体状态渐渐回到年轻时,甚至白发转黑,但需要燃烧寿命。” “谁的寿命?” “谁吃就是谁的。” 葛天侯懂了。“你研制的药究竟是延年益寿还是早死早超生?” “我想研究的是长生药。”青婧道。“但长生也有区别的?” “什么区别?” “若你能活到一万岁,但你一直都会衰老,头发慢慢变白,全部掉光,皮肤全是褶子,骨头因为钙质流失而松脆,碰一下都可能骨折,体质衰败,对疾病的抵抗力底下,动不动就生病....” 葛天侯不假思索的道:“我宁愿英年而逝。” “我不想英年而逝,但也不想要那样的长生。”青婧理解道。“我想要的长生是生理机能保持在最饱满的状态活一万年,十万年,百万年。” 葛天侯发自肺腑道:“很有志气。” 人族文明的长度都没超过一万年呢。 不过,葛天侯瞅了瞅青婧十三四岁的外形,因为修炼有成而衰老缓慢的人族也不是没有,但从未有人能如青婧这般,身体停止在这么年轻的模样。衰老缓慢不是停止衰老,本质上还是会老的,哪怕是看似容貌能够百年不变的巫女,最终也是会衰老而亡的。但青婧,她都四十几岁了,再缓慢也不该还这么年轻。 葛天侯皱眉问:“你现在的模样是燃烧了多少年的寿命?不老的前提是长生,你莫要本末倒置。” 自己的女儿的下限,葛天侯是非常有信心的,相信青婧毫无下限可言,但没下限不等于没脑子。 借别人的命续自己的命,显然是多借少续,跟驴打滚似的,到最后可能天下人的生命加一块都不够续一年命的。 不是烧别的命,那就只能是烧自己的命。 青婧随意道:“放心放心,我才不会为了保持身体机能的状态而牺牲寿命。” 葛天侯想放心,但想想青婧一张可以延续生命的丹方引起的人心贪婪,很难不放心。 心头血为引的丹药是有严重的副作用,但它实打实的能够延续生命,哪怕有大批急先锋的遣词造句在前,仍旧有很多人在年迈或快死时吞服丹药,或为恢复更充沛的精力,或为延续生命。 “那你如何做到如今这般的?” “我不知道。” 葛天侯诧异的看着青婧,什么叫你不知道? “我对自己做的实验太多了,层层累积,我发现的时候我就已经变成如今这般了。”青婧也很无奈。 理论上她已经找到了长生的正确方向,但她对自己做过的实验太多了,天知道究竟是哪些实验累积产生了质变效果。 不过没关系,她已经将自己对自己做过的所有实验都给回忆起来了,这回回到葛天国,正好一一实验对比。 葛天侯一脸的一言难尽。“先巫女怎会将你教....” 想说巫女无光的不是,但想想青婧幼时的心性,葛天侯又不确定这究竟是无光养的还是青婧自己长歪的。换个人可能是无光的责任,但这是自己的崽,葛天侯很难昧着良心把责任都甩给无光。 “罢了。”葛天侯道。“你现在没事就好。” 长生话题太糟心,葛天侯将话题重新拉回了朝政。“叛乱的贵族你打算如何处置?若都杀了,怕是会失去人心。” 没办法,这年头只有贵族阶层的识字率高,氓隶就没几个识字的,大肆屠杀贵族一时爽,事后没人治理地盘。 这也是历史上很多国君被臣子造反,但最终仍旧原谅造反的贵族,只诛首恶,不灭全族的原因。 他和井稚生的时候好点,前期为了震慑全国屠杀贵族,贵族们回以冷暴力,他与井稚便干脆大量任用从别的国家来的游士,折腾了数年,给了本土贵族紧迫感,这才开始积极起来。 但血统分封制存在了数千年,是比嫡长继承制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更加久远的传统,越是传统的东西,越是盘根错节,难以拔除。 他与井稚努力了近五十年,葛天国的分封贵族势力仍旧很强大。 来自别国的游士都是贵族旁支和庶孽,追求的都是分封,若国君不能在他们立下功绩时给予封地做为赏赐,炒了主公跳槽不带半点犹豫的。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往封地派遣官吏,削弱新贵对封地的控制权,避免跟旧贵族似的,封地只有一个主人,不是国君,是封君,国君?那是哪根葱? 青婧给葛天侯夹了一箸新鲜的卷耳,非常坦然的回答:“男的留下来,女的都卖掉。” “留下来做什么?”葛天侯问。 任何一个正常的政客把人留下都是为了宽饶,打算和贵族谈条件互相妥协,但青婧能以常理论吗? “做实验啊。”青婧理所当然的回答。“直接杀了太浪费了,不如当实验材料发挥余热,待我日后研究出如何无副作用且成本低的延长寿命之法,所有人都会感谢他们的牺牲。” 葛天侯沉默了一瞬,没跟青婧讨论牺牲这个词的含义,以及这个词正确的使用场合,而是道:“你要做实验,换成庶人奴隶吧。” 青婧没吭声。 葛天侯道:“我并非想约束你,只是不希望你再惹上无谓的麻烦。氓隶如豚犬,你是嗣君,杀些氓隶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杀贵族,还是以近乎虐杀的方式,必定引起公愤。” “我没打算杀他们。” “但你的行为比虐杀更残忍。”葛天侯道。 虐杀好歹还有结束的时候,青婧的实验却是生命不息,折磨不止。 葛天侯放轻了声音:“我不希望你再被举世追杀。” 青婧道:“氓隶一生都没吃几顿饱饭,营养不良,身体底子太差了,往往一轮实验还没结束就不能再用了。贵族饱食终日,身体不缺营养,发育良好,底子厚,更耐用。” “氓隶多,不耐用,可以以量弥补缺点。”葛天侯道。 青婧无语。“你真执着。” “宁杀一千个氓隶不杀一个贵族。”葛天侯道。“前者很容易压下去,后者却会很麻烦。” “那也只是麻烦一些而已。”青婧不以为然。“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我不想将就。” 想了想,青婧安慰道:“上位者对下位者的生杀予夺是与生俱来的权力,整个帝国还有谁比我更尊贵?我有权力对任何人做任何事,这是我的合法权益。” 葛天侯回以呵呵。 礼崩乐坏数百年,被臣子给干掉的君王不知凡几,甚至葛天侯自己的上位都是不合法的。 “放心,同样的错误我不会犯第二次,而且我上次被人满世界追杀也不全是我天怒人怨的缘故。”青婧道。“真要因为我收集材料的事,哪还会容我晃荡那么多年才开始剿杀我。” 巫子和嗣君不同,嗣君杀了,还有一大堆替代的,但巫子的随缘遴选,杀了的话,可能就没有继承人了。 这也是她当年只是被驱逐而非被赐死,离开玉宫后作天作地,人神共愤,却一直平安无事,固然有她自身强大的缘故,但更主要的因素还是她巫子的身份。 谁也不能保证望舒不会有意外,而一旦望舒有意外,她就是下一任巫女,不管她曾经干过什么。 后来被追杀,也是因为巫宗内部的权力变更。 巫宗历史上有幽禁巫女的先例,却从未有过臣子杀死巫女的先例,哪怕有这个念头都是不可饶恕的大罪,何况动手。 巫女再怎样也号称神之化身,哪怕权力的掌控者不信这玩意,但万民信啊。 历代巫女奇葩归奇葩,但在守护人族这方面却从来尽职,比起时不时出昏君的王权,每一代巫女都极为出色,一代代积累下来,万民是真的发自内心的相信巫女是神之化身的说法。 若有一日王权与巫女只能选一个信任,天下万民肯定信巫女。 甚至王侯贵族们都可以肯定说:自己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因为更大的利益而背叛人族,却可以保证不论多大的利益,巫女都不会背叛人族。 是的,巫女,不是神权,巫女代表神权,神权却不代表巫女。 这种区分使得十巫永远都无法取代巫女。 万民相信巫女,也相信十巫,但相信后者是因为前者给予后者权力,可不是因为后者自己多值得信任。 望舒跳冰涧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成功坑了所有人,包括青婧。 先君被臣子干掉后,继任者很难不思考一个问题:你们可以因为不满意前任就把她给干掉了,来日不会同样杀死我吗? 而臣子也会因为新君的多疑而更加控制新君,架空君王的权力。 十巫都很清楚青婧什么德行,不认为青婧能被控制,再加上前任的死,傻子都不会认为青婧会不以前任的死为由大开杀戒。 具体心路历程只有当事人知道,结果却是众所周知的:玉宫不再包庇青婧的恶行,恶者终于迎来恶报。 劝阻不了青婧,葛天侯只能放弃,孩子大了,不由人了。“男人你要用来做实验,那女人呢?” 葛天侯相信青婧绝对不会是单纯的人口/买卖。 “那些女子都是贵族,贵族很少有不识字的。”青婧道。 感谢白帝在位时对文化的重视,虽然没做到让每个氓隶都识字,但她做到了强迫每个贵族都识字,而她长达四百年的统治让贵族将文化教育变成了传统。 哪怕冀州鄙女风气非常的严重,但贵族女子普遍识字。 葛天侯不解,识字又如何?真不是每个冀州环境里长大的女子都跟井稚一样充满野心,无视环境对自己女子就该卑弱的洗脑,甚至,被念得烦了干脆利索的用屠刀回应,杀到别人闭嘴。 “能识字,就能干很多的事。”青婧道。 “但冀州的风气。”葛天侯道。“葛天国的风气虽然相对好很多,但大环境的压迫不是那么容易克服的。” 青婧不以为然:“我不是她们的父母,没有惯着她们的义务,不能克服就去死。” 这很青婧。 葛天侯道:“既然这样你一并用来做材料不是更省事?” 还能省却调/教过程。 青婧点头。“我想,但兕子只要女人,辛国如今男多女少,她需要更多的女人来平衡男女人口比例,她强迫症太严重了,追求一比一。” 葛天侯注意到青婧提到兕子这个名字时眼神非常的....正常,有情绪波动。“兕子是谁?” “我的弟子和友人。”青婧回答。“一个很有意思的小家伙。” 葛天侯问:“你回来和她有关?” 青婧回答:“我回来是因为你,我要继承国君之位是因为她。” 葛天侯说不上自己是欣慰还是不高兴,但还是问:“她让你回来只是为了人口?” “当然不是,她要的是冀州彻底乱起来。”青婧回答。“这些人口只是我打算和她做笔生意罢了,那么多贵族都被清理掉,留下的地盘都需要人手官吏,两个贵族女子换一个辛国培养的胥吏。” 葛天侯嘴角抽了抽,最终还是没说什么,想说的太多便是无话可说。 “不过为了保证那些贵族女子去了辛国以后能听话,避免兕子投诉我,交货给辛国之前让她们去做半年的奴隶,就....”青婧想了想,道:“我打算修几条渠,就让她们去修渠好了。” 葛天侯愣住。“贵族连地都没下过,你让她们去做比下地更沉重的修渠,就不怕她们死光了吗?” 青婧想也不想的回答:“死光了的话,葛天国也还有别的贵族,哪怕葛天国没有了,冀州数百国族,最不缺的便是贵族。” 你赢了。 葛天侯服了。 对于贵族的处置父女俩迅速达成了一致:全听青婧的。 对于嗣君与三公子的处置也同样达成了默契:全听葛天侯的。 虽然对于孩子们将权力看得比自己更重非常的失望,但葛天侯也不打算因此就杀了两个孩子,却也不想再见他们。 将人留在葛天国幽禁起来,怕两个孩子被关着也不安分,私底下继续找青婧麻烦,青婧若不耐烦了,是不会介意再杀两个手足的,葛天侯权衡一番后做出的决定是将两个孩子打包送去辛国求学。 他不相信辛侯,但他相信青婧的识人能力,青婧对辛侯充满信任,辛侯想来会照顾好青婧的血亲,哪怕青婧根本不在意这些血亲。 拒绝了两个孩子请求见自己一面的要求,葛天侯非常冷硬的让人将一子一女两大家子都押上了远行的马车。 青婧完全没过问半分,也没空。 原计划是打压削弱了贵族的势力,收回了大片土地,再兴修水利,先将生产增加起来,结果....周遭国家也不相信她是葛天侯的嫡女,认为葛天侯是老来昏了头。 猛虎年迈得脑子开始出问题了,如此大好机会不做点什么多对不起自己? 青婧非常无奈的放下手里的水利工程计划将政务甩给葛天侯,自己带着兵马出征了。 葛天侯做好了战争打个一年半载的心理准备,这年头的战争都是如此,然而,青婧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战事。 带着几千人马在前线拖住了十二国联军主力,再让葛天国的主力扑向邻居们后方空虚的都城。 打到这份上还怎么打? 灭国啊。 葛天侯兴奋不已,退位之前还能有如此一笔功绩,退位都开始香起来了。网首发 青婧选择和谈,没要任何土地,但提出了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从今以后葛天国的货物进入这些国家不能再收任何关税。 这一点,葛天侯想了想,觉得可以。 葛天国的葛布生意遍布冀州,但这生意不是商人经营出来的,是他和井稚打出来的。打服了冀州东部几乎所有的国家,签订了一系列通商的条款,让他们接受葛天国的布商,不能抢劫,要给予方便。 也因为这些因素,葛天侯能明白不征关税对葛天国的好处。 第二个条件,战争打了这么久,死了很多人,不管是抚恤还是军费支出都很大,青婧让诸国赔偿,开了一个诸国合起来都赔不起的赔款价位。 青婧也知道没人赔得起,因而表示可以用人来折价,仅限于女人,并且根据女人的出身标了不同的价格,国君的女儿价格最高,百金一位,价格便宜的是氓庶和奴隶女子,氓庶女子二十枚铜锱一个,奴隶女子五枚铜锱一个,明码标价。不看颜色,不看学识,只看出身和年龄。 第411章 第七十六章青婧 青婧带着超过三十万名女俘虏回来时,见到的便是葛天侯一脸内伤呕血的表情。 葛天侯咬牙切齿的道:“你对辛侯着实掏心掏肺。” 青婧愣了下:“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你敢说你要这些人口不是为了辛侯?” 青婧道:“这些人口我没打算给她。” 葛天侯疑惑。“葛天国也不需要这么多女人。” 葛天国的男女人口比例是差不多的,大部分疆域都是绵延起伏的群山,农耕业还是最近百年才渐渐发展起来的。一直以来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不是农业,而是纺织业。 在纺织业方面的优势,男人还真比不上女人。 更因为纺织业是支柱产业,女人赚的钱不比男人少,甚至手艺好的女人赚得比男人更多。 既然有钱干嘛还要受人罪? 当然要立女户。 不同于冀州之外的人族户籍不分男女,户主的名字上可是男的可能是女的,冀州的户籍分两种,一种是正规的主流户籍,默认户主为男,一种是少见的非主流户籍,户主为女,被称之为女户。 对于女户,各国有一大堆要求,反正很严格,因而女户非常少,并且不能继承全部家产,最多继承一半,剩下一半归公。 葛天国对立女户最宽松。 葛天侯继位后除了头两年安安静静的,之后对外战争非常频繁,而打仗就是烧钱,钱不够花怎么办?常规做法自然是征税,至于税征多了氓隶怎么办? 和王者的霸业比起来,氓隶的死活算哪根葱? 问题是葛天侯是私生子上位,贵族本来就不待见他,再将底层也给得罪了,他也别活了。 必须得说,虽然是个男人,但可能是前任葛天侯后宫的神奇情况养成了葛天侯迥异于冀州正常男性的脑回路,他推出了女户改革。 不再强求必须是家中无兄弟的女子才能立女户,哪怕兄弟姐妹一堆也能立户,只要你有钱。 诸国立女户严苛,本质上还是因为女人不能打仗,至少冀州的女人不能。冀州的男人推崇女性的柔弱美,一代代的选择下来,女人的身体素质一代比一代差,能上战场就怪了。 冀州之外的地方,强大即美丽。比如兖州辛国,年年兽潮,野兽比人多,柔弱美这种风格是被鄙弃的,因为柔弱的人,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都活不了。 甚至辛国的氓隶生下孩子时都会主动将体弱者扔掉或卖掉,只保留身体强健的孩子,避免将粮食浪费在注定养不活的人口身上。 恶劣的自然环境毫不留情的淘汰掉了所有体弱者,男女体力的差异倒也不大,不论男女都能打仗。 青婧写的《进化》里,用进废退的生物理论有很大一部分灵感便是来自于冀州与别的地方的整体体质差异。 冀州女人的体质在退化,冀州男人的体质也同样在一代代退化。 母亲体质不够强健,哪怕父亲的体质还很强健,生的孩子能强健?不,只会介于两者之间。 而且,冀州都是母亲照顾陪伴孩子,而母亲走柔弱风....对此,青婧少年时写了一片后天对生物进化的影响的文章,她通过外来因素刺激植物变异,最初的灵感也是来自于冀州人族人为干扰进化历史。 无光看了后询问徒弟只看到了学术? 青婧表示,我也看到了别的,但那跟我无关。 为什么要思考与己无关的事? 葛天侯不懂生物学知识,但这不妨碍他从女人身上榨取自己想要的利益。 女人不能上战场? 没关系。 有钱就行。 女户每年需要额外缴纳一笔女户税,很重。 并且,战争时,女户虽然不用服兵役,但需要额外缴纳一笔钱做为军费,数额同样很可观。 当然,葛天侯也不白拿钱。 放宽了女户的立户要求同时,他也给了女户与男户完全对等的地位,男户享有的所有权力,女户同样拥有,包括做官。 纺织业发达的葛天国最不缺的便是有钱的女人,葛天侯很快便凑到了一笔巨额军费,打赢了非常重要的一场战争。 反对者肯定有,但葛天侯长年累月的发动战争开疆拓土,一生发动战争的次数多得令人发指,葛天国疆域扩张数倍的同时,国中成年男性人口也锐减,一度全国遍地寡妇,面对人口数倍甚至十倍于自己的女人们,还能有勇气正面怼的男人不多。 而且,军队是支持葛天侯的。 葛天侯不好享乐,后宫只有井稚一个,而井稚从来都不用他养,井氏封地很富庶,井稚最不缺的便是钱。大抵也是因为从小就不缺钱,有钱到能拿珍珠当石子打水漂,井稚才会在冀州这种鄙女风气严重的大环境中长成一株奇葩——她生来什么都有,除了权力。 葛天侯,这是一位和他老子一样的奇男子,只是奇的方向不同,成婚后葛天侯将自己内库所有财产都给了井稚,再没过问,然后....理直气壮的白嫖井稚,衣食住行全都是花井稚的钱。 自己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葛天侯便将女户缴的钱一个子都没落的花在了军队上,若废除女户政策,意味着削减军费。 而女户所缴纳的重税在经过多年发展后更是变成了国库非常重要的进项,女人为了自己当家做主,拼命赚钱攒钱,自立为女户。 随着葛天国灭了几十个国家,实在是吃撑了吃不下去了,再硬吃就要撑死,对外战争的目的换成强迫别国签订一系列通商贸易条款后,葛天国的女户数量开始暴增。 智慧生物是很实在的,鄙女风气在金灿灿的可爱布币面前一败涂地。 哪怕也会因为口赋太重而溺杀婴孩,民间也更倾向于溺杀男婴,因而女婴可以进纺织工坊,若拜得名师,学得一手好手艺,赚得更多。 也因为女儿赚的钱多,葛天国民间对待女儿更倾向于立女户,可以让摇钱树一直留在家里,自己老了后也能为自己养老。哪怕实在要嫁人,也会尽量推迟婚事,拖到实在不能再拖才让女儿嫁人。 男女人口比例差异不大,甚至后者比前者还略多一些,葛天侯完全不能理解青婧为何要搞回这么多女人。 你要觉得别国的人口太多,是个麻烦,把军队俘虏了便是。 这次出征的军队里有十二国大部分的青壮男丁,全数坑杀,十二国未来至少十年没有发动战争的能力。 青婧道:“十年太不划算了,我要一举多得。” 葛天侯嘴角抽了下。“你的能力,不能控制吗?” 哪怕现在已经接受了,他也还是很难适应自己在女儿面前毫无隐私可言,男人哪有不爱面子的,做父亲的更需要面子,尤其是在孩子面前,没什么都不能没面子。 青婧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若控制得了,便不能听到声音了。” 葛天侯沉默须臾,将被自己带偏的话题拉了回来。“你的一举多得是怎样的多得?” 葛天侯说完便发现青婧露出了思考的神情,顿时气结。 青婧一边思考一边道:“第一,扩建和增加国中的纺织工坊,从辛国引进的织机比原来的织机更好,自然要趁着它刚出来还没多少人用它时充分利用它在纺织业占据优势,这需要很多人手。” “纺织的人手增加了也没用,你还得有足够的葛麻原料。”葛天侯道。 葛天国自己培育的葛藤纤维很多,并且葛藤的种植面积比粮食的种地面积还广,但也提供不了这么多人纺织所需的葛。 “那就继续增加葛藤的种植面积。”青婧想也不想的道。“反正葛天国超过一半的土地是山,种不了粮食,荒着也是浪费。哪怕还是不够也不怕,可以从周边国家买葛麻,葛藤的种子也可以卖。” 葛天侯皱眉。“葛藤是葛天国数千年来培育的良品,也是命脉,怎能卖给别人?” “阿父你错了,葛藤种植的确是葛天国的命脉,但那是曾经,当葛天国自己的纺织业发展起来后,葛藤种植便不是命脉了。”青婧道。“只有让更多的土地种植上葛藤,我们才能有足够的原材料维持工坊运转。” 葛天侯被说服了。“第二呢?” “只要女人的数量没有发生剧烈的变化,那么不论男人锐减多少,一个国家的人口都会很快恢复。这点你应该最有感触,不论坑杀掉一个国家多少的青壮男丁,最多保证别人十岁不会来找你麻烦,十岁后就会恢复。” 葛天侯有点反应过来了。“没了足够的女人,他们便不能在像过去一般快速的恢复人口?” 青婧点头。“是的,我带回来的这三十万女性人口全都是二十五岁以下。” 现有的适龄的人口与未来的适龄人口,她全都没客气。 葛天侯笑。“你比我更聪明。” 他和井稚坑杀的别国青壮男丁将近百万,但和青婧的对策比起来,弱爆了,青婧这才是真正的一劳永逸。 葛天侯庆幸道:“我很庆幸你是我生的。” 否则被青婧如此对待的必定会有葛天国。 青婧道:“我也庆幸是你生的我。” 在冀州这种大环境,葛天侯是一个难得的好父亲,若换一对正常的父母,青婧也不确定自己的情况会长成何等模样。 大概率无光第一次见到她时第一反应就不是想收徒而是斩妖除魔了。 葛天侯不是很理解青婧的意思。 在他看来青婧现如今的丰功伟绩本身就已经很挑战凡人对恶的想象了。 青婧继续道:“第三。” “还有第三呢?” “当然。”青婧道。“以前没发生过这样的事,那些诸侯和公卿贵族们没意识到后果,但随着出生率的暴跌,他们很快就会意识到这个问题。” “会以抢回女人的名义怂恿民间仇恨来攻打我们。”葛天侯道。 “一半一半。”青婧道。“若来了,那就击败他们,让他们将剩下的女人也赔给我们,若不来,那他们就会去更西边的国家抢。不管是否抢赢,战争过后,西边诸国都会元气大伤,人口锐减。西边诸国都是农耕国,有大片的沃野良田,不像葛天国,哪怕经过你与阿母多年的征战扩张,获得了许多平原疆域,但葛天国每年的粮食仍有过半依赖进口。” 葛天国的人口主要集中山地疆域里,那里是葛天国的传统疆域,也是纺织业最发达的疆域。 虽然山地交通不变,但葛天国的经济太过依赖葛布出口,又长期被封锁在群山之中,因而葛天国从分封建国之日便一直很注重道路的修建,几千年下来,哪怕是断云雪山也该给移平了,何况交通问题。 这一切都造就了别的国家平原地区的人口比山区浓密,葛天国却反应过来了,大半人口集中在山区,而最近百年打下来的平原地区,因为战争时的杀戮,再加上经济产业的因素,人口一直都比不上山区。 粮食问题,始终是历代葛天侯头疼的问题,哪怕灭国数十,将葛天国的农耕地盘给扩张了十倍的葛天侯也不例外。 纺织业是很赚钱,但农业也很重要。 祖上时不时被人拿粮食掐住脖子,历代葛天侯都落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除非粮食产量能够自给自足,否则葛天国就没法安心。 当西边的平原国家的原住民死掉大半以后,葛天国吞并他们还会有什么难度吗? “第四。”青婧继续道。“随着葛天国的扩张,中部和西部的大国们也会加快大鱼吃小鱼的速度,但与有着足够女人保持出生率的葛天国不同,他们不论怎么吃,很长一段时间出生率都会下降,死亡率激增,彼消我长,你懂的。第五,列国征战,本土民生必然凋敝,正是葛天国的葛布占领他们的底层市场的时候,如此,日后葛天国要吞并他们,难度也会降低。暂时就这些,还有的话以后再告诉你。” 葛天侯:“....可你要怎么安置这三十万女人让她们发挥出应有的价值?葛天国如今的男女人口比例差不多,除非废除一夫一妻,否则这些女人要和谁成家?若不成家,又不利于稳定,若不成婚生子,他们老了以后谁来养?若废除一夫一妻,女人势必会被人口少的贵族占据大头,莫说增长人口,出生率不减少就不错了。” 贵族再怎么勤奋播种也不可能让自己的每个姬妾都三年抱俩,直到后者老到失去生育能力。 而底层会因为贵族占据了大部分女性资源而娶不到妻子打光棍一辈子而戾气横生。 不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都证明了一夫一妻是保证人口增长的最有效做法。 “这个好办,帝国历史上不是有过一段走婚时期吗?就恢复走婚好了。”青婧道。 葛天侯用眼神表示孤陋寡闻,啥叫走婚? “走婚就是,男人和女人不住在一起,男人只会在某一段时间里去女人家住宿,走婚关系持续时间不看责任,只看双方什么时候腻了。”青婧道。“不过葛天国如今的情况,我觉得可以做些改动。” 葛天侯有种不太好的预感。“比如?” “一个男人可以和多个女人结成走婚关系,但最多五个。走婚期间,女人要支付男人钱财做为生活费,女人可以单方面结束走婚关系。走婚生下的孩子随母姓,由母亲抚养,不能继承男人的家业,男人可以选择尽抚养义务,也可以不,但只生不养的孩子,孩子成年后没有义务赡养父亲。而尽抚养义务的,哪怕只是定期的一笔钱,孩子成年后也要尽为人子的赡养义务,当然,有亲自赡养和定期给钱两种赡养方式。”青婧一边思索一边道。“因为孕妇妊娠期间赚的钱会减少,这期间,国府会补贴孕妇钱财食物让孕妇能够维持生计。我记得你本来就有鼓励生育,只不过是生下来后奖励,现在可以提前一下。还有,设立一些托管婴孩和稚童的地方,那些女人工作时,这些婴幼儿托管机构可以代替她们照顾孩子。” 葛天侯有一瞬的沉默。“这样的话,似乎对现有的道德伦理,社会关系破坏....有点大。” “不是有点大,是很大。” “那你还?” 青婧理所当然道:“那与我有什么关系?我要的是出生率和成活率的增长。” 葛天侯想了想,道:“可婚姻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有家室的底层男人在面对上层合理与不合理的盘剥时会因为顾虑家室而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没有家室,无牵无挂的男人,面对不合理的盘剥,很容易冲动造反。” 一夫一妻的诞生是多方面因素导致,除了人口增长,还有遏制上层少吃多占,尽量让更多的底层男性能够娶妻生子。 “冀州这种大环境,阿父你认为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会有多少尊重?”青婧道。“不过衣裳罢了,他们真正会顾虑的是延续自己血脉,会在自己老了以后为自己养老的后代,走婚并不会妨碍他们留下后代,更不会妨碍后代为他们养老。” “但你的政策有前提。”葛天侯道。“父亲是只要生了你,哪怕没养你,也是你需要尽孝一辈子的存在。” 青婧问葛天侯:“大父怎么死的?” 葛天侯不吱声。 前任葛天侯怎么死的? 这是个好问题。 自然是被他给活活折磨死的。 “看来你并不认可这一观念。”青婧道。 但凡葛天侯有半点孝道都干不出活活折磨死生父的事来。 葛天侯沉默了好一会,叹道:“我认可你的观念,但世人不认可。” 青婧理所当然道:“我没有义务迁就世人。” 第412章 第七十七章海若 鱼子的孵化是一件很讲究的事,必须保证全程温度适宜,水源干净。 为了保证孵化率,海若在一座海底火山周围修建了专门的孵化巢,提供给鱼子最好的享受。 因为是无色透明的,鱼可以通过肉眼观察鱼子的健康和孵化情况。 最开始时,鱼子中心的黑点会慢慢变成化出鱼的轮廓,再一天天的□□,下半身愈发清晰的像向转变,化出尾鳍,上半身则在分化到一半后陡然跳跃性的向类人形分化,开始出现更加灵活的手,躯干与头颅也会一天天的清晰起来。 待鱼苗将鱼子的营养吸收殆尽时便是鱼苗孵化之时,当然,不是所有的鱼苗都能成功孵化。 因为鱼苗孵化的营养全都来自于鱼子,因而鱼子里囤的营养不够充足的话,鱼苗很可能孵化到一半就因营养不足而夭折。 很少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鲛人在海洋中繁衍生息了很多万年,自然意识到了鱼子营养充足的重要性,因而产卵前的一段时间鱼妈妈都会以一种生怕撑不死的豪迈大吃特吃。 这种做法提高了孵化率,也为鱼子带来了一定的危险。 鱼子营养太充足,在掠食鱼类看来无疑是非常甘美的食物。 为了安全,孵化巢周围干脆驻扎了重兵,防止掠食鱼类来抢鱼子。 海若在鱼子孵化时干脆搬到了孵化巢住,等到鱼苗快孵化成熟的两天更是全天候守着只剩下一层薄薄的膜的鱼子,看着膜里的鱼苗闭着眼睛抬起爪子撕拉薄膜,完成了出生。 刚出生的小鱼的眼球被瞬膜和眼皮双层覆盖,一时半会睁不开,海若小心翼翼的伸出爪子捏了捏鱼崽的爪子。 鱼崽下意识的用锋利的指甲挠了海若的手掌两下。在海若的皮肤上挠出了道道红痕。 海若安静的任鱼崽挠。 挠了一会,确定了海若没有危险,鱼崽安心的抱着海若的爪子啃了一口。 海若赶紧将爪子避开,在鱼崽瘪嘴要哭时将新鲜虾仁切碎揉成的一团肉糜递了过去。“乖,这才是吃的。” 鱼崽伸爪子戳了戳,没危险,再啃一口,好吃,继续啃。 相当于鱼崽脑袋大的虾仁球很快被吃干净,鱼子里所有的营养都被用在发育上了,刚出生时鱼崽饿得不比难民逊色。 海若又取了个海胆打开让鱼崽啃里头有营养的部分。 啃完海胆再吸溜蟹黄,一路啃下去,直到吃下了相当于自身一半体积的食物,鱼崽终于满意的打了个饱嗝。 海若将吃饱了开始打盹的鱼崽抓起来亲了一口,引来被亲得瞌睡虫被影响到的鱼崽一爪子,海若咧着嘴将鱼崽塞进自己的衣服里,既然孵出来了,可以带回家了。 鱼崽刚出生几天除了吃便是睡,很好照顾,海若只要投喂就好。 投喂了两天,鱼崽终于能睁眼了,眼皮与瞬膜掀开,露出的是一双浅茶色的眸子。 正给鱼崽投喂虾仁球的海若顿了下,他和画棠都是鲛人主流的碧色眸子,这跟谁都不像的眼睛多半来自画棠。 发现海若不喂了,鱼崽不高兴的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同时自己甩着小尾巴凑了过去抓过海若手里的虾仁球啃起来。 海若任鱼崽将虾仁球拿走,低头亲了口鱼崽。“崽崽真聪明。” 别人不给就自己去拿。 人族的婴孩在半岁前除了吃便是睡,连爬都不会,鱼崽却不是。 鱼崽也不会爬,但鱼崽生下来就会游泳,这是水生生物与生俱来的本能。 出生四五天后虽然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睡觉,但醒来的时候鱼崽会到处游,且因为鱼崽苗条娇小的体型,游得虽不如大人快,却能仗着体型钻进各种角落洞窟里,令人头疼。 海若原打算自己养崽,一边教导一边将崽养大,但不到三个月便发现这难度太高。 做为一个新建立的国族的王,他非常忙,而鱼崽真的很皮,更没法讲理,鱼崽太小了,不管是说话还是听懂鱼话都做不到。 讲道理的前提是不存在语言障碍,海若与鱼崽之间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语言障碍那么简单了。 他能够放在鱼崽身上的精力是有限的,随着海国的扩张,海若也享受到了陆地生物中被称之为王侯贵族那一拨的同等待遇:时不时有刺客拜访。 比陆地王侯贵族们惨点的是,因为是刚刚建立国家,海国并不似陆地上的国族一般等级森严,不同等级的人住在一起,国君居住的台城更是一座活生生的军事堡垒。 到也不至于说在台城里国君就是百分百安全的了,那位辛侯就是个活例子,哪怕是在自己的台城,喝口水都要担心里头加了料。 但就事论事,辛侯在自家台城里遇到的所有危险都来自于自己人,来自于她的血亲们,属于内部问题,来自外来的危险倒是没有。 海若和辛侯曾经的处境相反,内部没有想搞死他的人,但外来危险却很多,而他的王宫不如人族的台城那般坚固,也没法做到台城那般。 台城是平面的,只要防住四面八方就行了,鲛人的建筑是立体的,王宫不仅要防住四面八方,还得防住上下。 海若在抱着鱼崽时遇到了刺杀,刺客在对付不了海若后非常灵活的转而攻击鱼崽,虽然没成功,但也让海若全身的鳞片缝隙都挤满了冷汗。 就画棠如今的状态,这只鱼崽要有个三长两短,鬼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再生一只。 海若抱着鱼崽思考权衡了半天后抱着鱼崽游上了海面,爬上了棠棣列岛的海滩。 鱼崽惊讶的看着海若长而结实的尾鳍化成了两半,变成了两条他没见过的东西。 噗的吐了个泡泡,鱼崽不由看向自己的尾鳍,露出了困惑之色,困惑只是须臾,他的尾鳍也很快出现了海若同样的变化。 看着尾鳍的变化,鱼崽惊讶的摸了摸自己的脚丫子。 海若无语的看着鱼崽的变化,和他老娘是不是太像了? 别人要努力修习灵力和术法才能化出双腿,这俩只要想化就能化出来。 见鱼崽想将脚丫子塞进嘴里尝尝味,海若赶紧伸手按住。“小祖宗你就安生点吧,不是什么都能往嘴里塞的。” 鲛人的牙齿是很好,但也没好到可以随心所欲的糟蹋,而且双腿只是化出来的,终究不是真正的双腿,一口咬上去还是尾鳍的味道。 被阻止了,鱼崽也没生气,陆地上的风景和海里是截然不同的,鱼崽的注意力便被上岸后看到的花花草草给吸引了。 怎么和之前完全不一样? 鱼崽充满了困惑,很快便想下地亲自去摸摸,啃两口。挣扎着要从海若怀里下来,海若怎么哄都没用,干脆将他放在地上。 鱼崽下意识蹬了蹬腿,身体完全没有任何移动,再蹬,还是没有。 海若戳了戳一脸懵逼的鱼崽。“别蹬了,这里是陆地,不是海里,没有水,你只能爬。” “啊啊。” “啊也没用,你这小胳膊小腿上了岸就是咸鱼,翻身都不行。”海若道。 “啊啊啊。” “变回尾巴也没用的,陆地上只有空气没有水。” “啊啊啊啊啊。” “都说了没用的。” “呜哇....” 海若赶紧将鱼崽抱了起来哄,将鱼抱到他好奇的花草面前让他薅,薅完了再往嘴里塞,尝尝味。 瞅了瞅薅的植物叶子,都是常见的野草,无毒,想尝尝就尝尝吧。反正鲛人在海里时虽然主食是鱼虾,但海里所有的海草海藻也都在食谱上,肠胃消化能力很强大。 当然,最主要的是,鱼崽也就好奇尝个味,味道不好就呸呸的吐出来了,而野草就没有味道好的,很难吃出什么问题。 果然,在品尝了不同野草的各种怪味后鱼崽很快便焉巴了,确切说是安分不闹腾了。 棠棣列岛并无城墙,周围舰队与鲛人环拱,若有敌人能踏上岛,城墙也没什么意义,岛上劳力不足,到处都缺人手,画棠便没修城墙。 画棠将岛屿的海岸线全都给勘测了一遍,能修上渡头的全都修上了渡头,待多年后陵光半岛开发出来,再加上同长族的海贸,棠棣列岛无疑会成为海上中转站,这些渡口每一个都会成为聚宝盆。 每个渡口都有直道与主岛上的城邑,也是棠棣列岛上唯一的城邑相连。 棠棣列岛由大大小小百十岛屿组成,渡口自然也分布在每座岛上,为了连接渡口与众多岛屿,画棠愣是在不同岛屿间修建了大量的桥梁,因着海上放大浪大,木料容易腐蚀,桥梁都是用的石料。 通过桥梁将不同的岛屿连接成片,而这片岛屿群的心脏便是位于主岛琰岛上山区的旬城。 一来岛屿上耕地面积有限,画棠不希望日后的粮食太过依赖进口,便尽量不占用耕地,将所有能耕作的土地都给利用起来。 二来,山区的地形易守难攻,又有一面临海,容易瞭望敌情以及防御。 渡口和直道都有驿站,海若寻了最近的驿站借马车,乘着马车溜溜达达往旬城而去。 鱼崽扒着窗口往外看。 道路很宽敞,来自西荒的牛马拉着从陵光半岛传过来的大车往来,一派生机勃/勃的气象。 大部分的车上拉着的多为矿石和盐。 鲛人利用海底火山冶炼锻造金属风险高,效率也低,哪怕海若不打算专注陆地,海洋才是海国的根基,因而仍旧每年投入大量的资源在未来很多年也看不到回报的改良海底冶炼锻造的技术上,在前期也不得不依赖陆地上的环境获得更多的金属工具反哺海洋。 鲛人从海底开采出矿石,再用鲸、鲲等气力大又能在浅海与深海之间沉浮的大鱼拉到岸上渡口,棠棣列岛的渡口有一半便是用来接这些矿石的。 海底的矿藏种类非常丰富,陆地上有的,它全都有,陆地没有的,它也都有。 很多都是鲛人能够开采的,但开采了也没用,海底没有冶炼铸造它们的能力,陆地上....能够冶炼铸造的金属也有限。 最终海若只让人开采金银铜铁等矿藏,金银矿藏根据需求开采,需要多少便开采多少,铜铁矿藏则是现有人手能开采多少便开采多少。 旬城的炉火昼夜不息,吞吃着来自海洋的矿石,再铸成农具与兵器。 鲛人获得盐比陆地生物更容易。 鲛人的水炼术可以轻易从海水里分离出盐来,但考虑到能够使用水炼术的鱼比能化出双腿上岸的鱼更稀少,这个完全可以忽略。 海底火山改成的火炉虽然能够提供高温,但海底都是水,盐怎么弄上岸却是个问题。毕竟鲛人虽然也需要盐分,但鳃是具备过滤海水中盐分的能力的,不如像陆地生物一般多此一举的从海水里提炼出盐分再吃下去。 但盐对陆地生物很重要,秉着于对手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哪怕没用也要有的心思,海若让人踅摸怎么从海水里低成本的获得大量的盐。 晒盐煮盐可以免了,海底没这个条件,岛上倒是有条件,但热带的木材多优质木材,拿来煮盐太浪费了。而且岛上木材比不上陆地,论煮盐,岛上的效率远不如陆地,还浪费本就稀少的土地资源。 若鲛人手里的盐不能多到影响陆地,那就没意义。 需求推动发展。 下面人最终给他拿出了一个勉强算是办法的办法。 大概是天生生于水的缘故,鲛人很多都有点简单的控水能力,虽然远远不能和无相比,无相能够通过抽走生物体内的液体来狩猎,而鲛人....简单弱小到连虾米都弄不死,用来晒盐却是够了。 将一团水举到空中,再拉成比蝉翼更薄的薄薄一层,增加表面积,让太阳暴晒,不过须臾,这团水中的水分就没了,剩下再加工一下便是可食用的盐。 海里没有加工条件,最终还是会送到棠棣列岛再加工。 加工出来的盐棠棣列岛上的人族会用来制作咸鱼,一来吃不完,二来为了满足海国对金属工具的需求,棠棣列岛上大部分人口从事的都是脱产职业。 种地的人太少,岛上种的粮食根本不够吃,虽然鲛人提供了足够大半人吃的鱼获,但刚来时还好,流民们以前还是良民时一年到头难得沾几回荤腥,就算尝点荤腥,多半也是地里耕作时逮了蛇虫鼠蚁加餐,真正的荤腥就别做梦了。 一天两餐,每餐都是鱼,别提多开心了,但开心,连着吃上几个月也要看到鱼就吐。 用重盐将鱼获给腌制成咸鱼,再运到陆地上换粮食无疑成为了更实惠也更有利于改善口味的做法。 随着这两年岛上吸纳的人口越来越多,棠棣列岛上出口的咸鱼数量也跟着一翻再翻,对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鱼崽咿咿呀呀的看着大车上堆得满满的矿石。 “那是铜矿石。”海若道。 鱼崽仍旧呀呀呀。 “不是吃的。” “啊啊啊啊。” “那也不是吃的。” 一路上不论见到什么鱼崽都要咿咿呀呀一番,海若也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全都当他在问能不能吃,回以能吃或不能吃,反正不管问的是不是这个意思,真拿到手里,鱼崽第一反应都会是啃一口,这般回答也没毛病。 鱼崽也听不懂,乐呵呵的咿咿呀呀着。 画棠见到父子俩看到的便是跟傻子似的乐呵呵的咿呀的鱼崽。 看到画棠,鱼崽露出了陌生的眼神,虽然画棠在他出生后每个月都会去鲲城看他,但婴孩的记忆不比金鱼逊色,多日不见早忘了。 知道鱼崽怕生,画棠也没急吼吼的抱鱼崽,每回都是等鱼崽熟悉自己了再抱,递给鱼崽一枚果子,鱼崽好奇的接过,下意识啃了一口。 人族的婴儿面对果子除了啃果子一脸口水什么都留不下,但鲛人不,鲛人不仅长牙,长得还快。毕竟是以肉食为主的杂食生物,牙口不好早饿死了。 鱼崽的牙齿已经长出来了,极为锋利,一口就在果子身上咬出了个缺口。 嘎嘣脆。 和之前吃过的食物都不一样。 鱼崽好奇的又啃了一口。 趁着鱼崽被果子转移了注意力,画棠将鱼崽抱到了自己怀里。 又沉了。 啃了两枚果子,又吸溜了一碗兔肉羹,饮了一碗羊乳,肚子吃得圆滚滚,被哄着亲了画棠一口后便依偎在画棠怀里没一会便睡着了。 抱着睡着的鱼崽,画棠这才得以看向海若。 在她哄孩子时海若也没闲着,一直在看书案上的一份舆图。 那是她让人设计的棠棣列岛水利图,兼具灌溉与交通之用。 除了能够灌溉岛屿上所有的耕地,还能做交通之用,不过不是用来行舟的,能够行舟楫的渠哪怕不是运河级别的也得是干渠层次的,修起来成本太高,她砸锅卖铁都不够,因而画棠修的只是能让鲛人在里头游的渠。 深度和宽度都很可观,丰水季节行竹筏之类的也并非不可,不过能让鲛人在里头游才是重点。 “如何?”画棠问。 海若道:“你想让鲛人上岸?” “不是你想让鲛人上岸吗?”画棠道。“棠棣列岛哪怕完全开发出来,若只有人族居住,你怕也难以心安。但能够划出双腿上岸的鲛人又太少,此渠却可解决问题。” “很有创意,把这些....”海若拿笔将主干道给圈了出来。“修得更宽更深,钱可以我出。” “你要干嘛?”画棠疑惑,海若这标准完全是运河标准了。 “让更多的鲛人能够上岸,甚至在运河上经营商铺。”海若回答。 画棠服了,这可比她让鲛人能够不时上岸溜达更能加强海国对陆上疆域的控制。“随你。”反正不是她掏钱。 随口聊完了正事,海若开始谈私事:“胡余能不能给你照顾?” 画棠嘴角抽了下,对于儿子的名字她永远只有最无语没有更无语。 不廷胡余。 据说是鲛人神话传说中的南方海神,简称胡余。 给儿子起这么个名字,海若的野心不要太明显。 但让画棠无语的确不是海若的野心,而是这名字有够怪的,但鱼崽是海国的储君,海若是海国的王,他要起这么个名字,她也没辙,总不能和海若讨论一下神话传说吧? “你不是说要自己照顾他吗?”画棠道。 “我忙。” “我之前好像说过这话。”画棠道。“好好说。” 说什么血缘亲情就太扯淡了,她难道还看不出来,海若坚持不廷胡余在海里生活就是怕在陆地上和人族混太久了,日后文化认同过于偏向人族。 “海里有点危险,我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顾着他,在陆地上跟着你,安全点。”海若叹道。 画棠怔了下。“可我也忙。” “时间挤挤总是有的。” 画棠蹙眉,时间挤挤的确是有的,但问题是她还要找帝国的麻烦,委实没什么多余精力,不然也不会同意将儿子给海若养。 瞧着怀中儿子眉目间隐约的太昊琰的影子,画棠忽问:“你觉得我阿父如何?” 海若懵逼的看着画棠。 画棠解释道:“他很闲,而且他是比你我更不会伤害胡余的人,他曾游历天下,博学多才,知民生,又征战数十年,懂兵家事,做王傅绰绰有余。” 海若道:“可他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正常。 画棠一脸你放心。“把胡余塞给他,不管精神状态如何,他都会照顾好胡余的。” 海若:“我不....”想让我的孩子做你老子的精神疗愈工具。 画棠痛快的拍板道:“就这么愉快决定了。” 第413章 第七十八章修 听闻青婧是向象国龙伯买了四只金翅鸟载她离开的,修觉得崽崽委实聪明。 海陆空。 空运是最快的,不管是载货还是载人,在这个没有飞机的时代,用猛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空运法子,只要不恐高不怕冷并且有能力保证自己不掉下来。毕竟猛禽速递不比飞机,后者是密封的,保证内部温度和空气都和地面一致。 造飞机需要大量的前置科技,修虽然都懂,却不想动手,有那功夫,黄花菜莫说凉了,都烂成灰了。 修干脆重金买了几只金翅鸟准备享受一下猛禽速递,反正他不怕冷不恐惧,更不怕高空湍急的气流。 想法很好,唯独忽略了一点。 动物的直觉比两脚兽更加敏锐,在修面前非常干脆利落的抖啊抖,飞和游还是不一样的,鱼哪怕游的时候抖也不影响游泳,而猛禽....太容易摔下来了。 修:“....被封印太多年,虚弱了太久,都快忘了。” 祂是神话生物,生命位阶的碾压之下,莫说动物,便是智慧生物在祂面前都要手抖,可即便祂能够控制自身的威压让智慧生物察觉不到也很难欺骗这些没有智慧纯粹靠直觉的普通动物。 随着祂的虚弱,愈发不能控制自己,对生命威压的控制就更差了。 不过话说回来,哪怕能控制的时候他也很少靠工具代步。 但懒得找代步工具和没法用还是有区别的,至少此刻修的心情不是很好。 心情不好的修将四只珍贵的金翅鸟拔光了羽毛,再用金翅鸟带着些许金色的羽毛编织了一身保暖又华美的女式羽衣。 不能飞,游也凑合。 海陆空,空运最快,其次便是水路,虽然仅限于农耕时代。 游至折翼海湾,修有一瞬的晃神。“神鸟折翼之地,就算所有记忆都被抹去,仍旧有残留吗?难道真的只有神才能成为神的对手?” 唏嘘着,棕黑色的眸子开始泛出冰冷癫狂的金色,圆形的瞳孔向梭形拉伸。 修赶紧按住心头不好的念头,对自己进行催眠。 会有机会的,只要还活着,只要活得够久,一定会等到机会的。 一番心理催眠后修终于恢复心平气和,眼神与瞳孔恢复正常。 擦了把冷汗,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继续向北,不做任何停留的穿过了折翼海湾至赤水入海口。 虽然很多海鱼每年都会洄游至陆地产卵,但不是所有的海鱼都能在淡水里活蹦乱跳的,更多的海鱼进了淡水直接变咸鱼。 不能再乘鱼车,修只得将缰绳给取了下来,拉车的大鱼瞬间向深海逃去,眨眼间便无影无踪。 修笑了笑,转身踏入宽阔的赤水河道,向赤水的发源地冀州方向游去。 降维打击! 无名的脑子里诡异的跳出了这四个字,尽管她自己也不懂这四个字组合起来的意思,但就是觉得适合眼下的局面。 平叛比预计得更快结束,正常人都不会有人能想到无名敢带着几名亲卫就去见叛军的主将,然后在叛军的大本营将主将给宰了。 叛乱不是任何一支单一势力的造反,而是诸多旧贵族结盟造反,主将即盟主,也是各方势力互相妥协出来的最合适的盟主人选,想在短时间内再推一个出来....那太为难了。 这可是战争,谁当盟主可是意味着那支势力会在之后的战争中损失最小。 偏心自己的势力,牺牲别人的势力是智慧生物的本能。 虽然再推个盟主人选很难,但无名主动送上门来,杀了她,平叛的军队同样会出篓子,如此双方便平局了。 贵族们有其自身立场所带来的短视性,但怎么也是人族中唯一接受了精英教育的群体,脑子还是有的。 然而,有些事不是单纯的有脑子就能解决的。 比如,无名强大的武力与术法。 让她单挑一支军队肯定做不到,但千军万马中脱身却是不难。 简言之,打不过难道还不能跑吗? 一击得手,无名不做任何留恋的就跑,而在她以对防风侯心怀不满而想向贵族们投诚,在帐中与贵族们谈条件时,她带来的亲卫们也与早就埋在联军中的细作里应外合制造了足够的混乱——在马厩放了一把火。 趁着联军还在找马,无名飞快的带着亲卫们逃之夭夭了。 等联军收拾了秩序时,无名早跑远了,更悲剧的是喜迎另一悲剧消息: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大营这边吸引时,有一支奇兵抄到了后方烧了粮草。 逃走的无名都没歇口气,回去后喘了几口气权当休息便又回来了,带着大军。 这是新军的第一次真正亮相。 之前虽然也攻打过周围的几个小国,但那些小国根本就没有多少战斗力,测试小国等于没测试。 因而对于新军究竟有多少实力,不真正的打一场大战,除了这些年亲自练兵,打造了新军的东郭绰,不论是谁,心里都不是很有数。 无名稍微好点,她哪怕对新军的实际战力没有东郭绰那般了解,但也知道新军甩开当世九成九的军队十条街。 别的不好说,只令行禁止这一条就非常难得。 大部分军队都只能打顺风仗的根本原因便是在于做不到令行禁止,因而只能进,不能退,一旦退了,整个军队的秩序就崩了。但生存是生物的本能,战场是绞肉的大磨,能控制自己不跑的人太少了。 顺风顺水还好,一旦逆风,逃兵是无法避免的事。 但无名又无法说新军这样真的没问题,潜意识告诉她,新军的状态很有问题。 是的。 新军令行禁止,不会逃跑。 但那是因为东郭绰用无数的血腥将一个道理刻在了新军的脑子里:逃兵是要连坐全家以及邻里的。 他们根本就不理解军令的意思,只是单纯的怕死怕被牵连全家和街坊邻里。 当然,也不是一味的暴力镇压,新政重军功,重赏重罚,若能立下军功,回报也很丰厚,爵位、土地、女子与奴隶,都能有。 虽然最终能够获得的只是一部分人,混乱的战场上,被杀比杀人更容易,不是每个人都能抢到人头,但总归是有了希望。 听话是听话了,但完全没有思考能力。 诚然,军队要的是如臂指使,上下保持一个思想,但无名总觉得,还有更好的做法,更有战斗力的做法。 但她又说不清,而东郭绰与卫辕所打造的新军已是这个时代,她见过的最精锐的军队。 至少,与贵族联军对上,无名的脑子里便不期然的冒出了降维打击四个字。 和悍不畏死,勇往直前且令行禁止的新军相比,松散且秩序惨不忍睹的贵族联军弱得没眼看,让无名有一瞬的恍惚,这样的一群人,凭什么能够架空君王把持朝政,甚至干掉国君取而代之? 战斗结束得很快,至少正面对战结束得很快。 让无名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的反倒是收尾。 新军的悍不畏死勇往直前在战斗时很好,但战斗结束后就很棘手了。 因为军功关系着能否摆脱氓隶的身份,而军功是靠人头来定的,因而抢人头的事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在抢人头时杀死袍泽,用袍泽的头冒充敌人的头以增功绩。 征兵时是将青壮按出身的乡里编成队的,一个卒的人往往都是同乡,而因为人族氓隶没什么天灾人祸不会迁徙,同乡之间也往往有着或远或近的血缘。 同乡被人给杀了冒军功,剩下的人肯定不能忍,演变到最后很容易变成不同地方的军卒的械斗。 杀死氓隶冒功那就更是古往今来的传统。 女干淫掳掠什么的更是常态。 明明带的是五千人出征,无名却觉得比带五万人更累,在一口气绞死三百多名军卒后总算是将秩序给维护了,顺便收到了全军过半的仇恨目光。 对此无名完全无视。 贵族联军五万人都没能将她如何,这五千人,不对,带出来时是五千,但如今不算阵亡的、重伤残疾的、没残疾但伤势不轻短时间失去战斗力的也不过三千多人。 三千多人更不可能将她如何了。 虽然觉得新政有很多隐患,但一人造反连坐三族及街坊邻里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至少无名搞了一出法责众犯众怒也没人敢造反。 将俘虏收编,无名开始麻利的接管贵族们的封地。 公然造反,搁在以前,死个族长就够了,但如今,除非是公族,否则不论贵贱,连坐全族是跑不了的。 无名将参与贵族中的势力大的全族都给抓了,只留下了那些小贵族们。虽然很想一块收拾了,但管理地盘需要人手,这年头识字的人太少,全杀了,靠这些年培养的胥吏根本不够。权衡一番后,无名只能留人一条生路——小贵族氏族只要将家主一家子交出来,旁支就可以算了。 至于旁支中由谁继承家主之位,这个等砍完了罪犯再讨论。 无名将行刑的地点放在了赤水之畔,邀请小贵族们前往观刑。 男丁皆斩,女子没为官奴。 饶是如此,最终需要斩的人仍旧超过了四千,让无名着实佩服贵族的生产力,可惜不合时宜的生产力注定浪费。 因为需要砍的头颅太多,找不到足够的刽子手,无名干脆让一部分军卒临时兼职刽子手。 斧头磨得很利,哪怕军卒不是专业的,多少也能弥补一点。 行刑场不大,一次只能砍二十个人。 因着无名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因而一队人被砍头前,第二队已经在排队了,第三队则是上台的路上。 人头滚滚根本来不及收拾,着丝绸华服的尸体被随意的清理到台下堆积避免妨碍后面排队的人。 人死后尸体是不会马上就凉的,要过两刻左右的时间才会彻底凉透,而在凉前,血液仍旧会流动。 逐渐变凉的殷红血液自腔子里喷涌而出,哪怕被清理堆积到一边了也仍旧在喷薄。 最底层的尸体被后来者的鲜血浸透,却没能吸收血液,血液在短暂的停留后继续向下没入土壤,被土壤所吸引,当土壤也喝不下时,开始想着河流的方向流淌。 赤水被染成了名副其实的赤水。 漠然看着曾经对别人生杀予夺,如今轮到自己被生杀予夺的贵族们以最恶毒的语言诅咒痛斥自己,无名忍不住在心里腹诽,词汇太单调乏味了,骂人都不会骂,或者说,能够骂得这么优雅,不愧是贵族。 百无聊赖的看着人头落地,无名通过在心里点评贵族们的诅咒与唾骂如何如何以让自己不至于无聊得睡着,忽的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的看向河流下游的方向。 她对生命气息的感应愈来愈敏锐了,通过观察别人的生命能够判断别人剩下的寿命,以及身体状况,但....怎么可能? 她感觉到了一股非常强大的生命气息,若有生物能有这般生命气息,不得寿与天齐? 她见过的生命气息最强大的存在便是那个吸走了自己大量血液的诡异家伙,但即便如此,她的生命气息也没旺盛到这般程度,已然超出了人的范畴。 什么东西? 无名的疑惑很快得到了解答,一个人形的东西从赤色的河流里爬了上来。 “哪个混蛋这么没道德往水里倒垃圾?” 无意中吞了几口味道怪异的河水而愤怒的从河里爬上来的修拔出了蛇牙剑正准备杀光所有人,蓦然间,眼角余光看到了监斩台后面的少女。 时光仿佛格外的优待无名,年过三旬,却仍是双十年华的模样,不是很多修炼有成的人那般外表年轻,内里衰老,而是一种仿佛从里到外的充满生机,这也使得她和同龄人一般身上透着一种充满生命力的青春感。 但对于修而言,这些都不是重点。 打从成为神话生物起他便罹患脸盲症,并且随着祂对神话生物感觉别人的生命气息辨识谁是谁的能力的增强,祂的脸盲症也如脱缰野狗般向着无药可救的境界狂奔。 时至今日,他已经失去了辨别人的脸生得什么模样的能力,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在他眼里都长一个样。 无名的脸自然也不例外,但祂认得无名那充满生机的生命气息,生命气息磅礴得就不应该出现在凡人的身上,因为凡人不可能有这般磅礴的生命力,也有害无益。 人参很补,一口气吞一万根人参,不死都天理难容。 修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充满生命力的躯体正在因为磅礴的生命力正在崩溃。 但这股力量不是外来的,是躯体的主人的力量,控制它对于主人而言是一种本能,因而它在破坏的同时又在修复。 毁灭与再生构成了一个完美却又岌岌可危的平衡。 修不由脱口:“你对自己做了什么呀?” 敖岸山那只死灵失去躯体后也没你这么自虐。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鹿都比你聪明。 用泥土做一个人壳穿身上多好啊? 修认出了无名,无名也隔着修在河里沾上的黏稠的血液认出了修的模样,有一瞬的恍惚。 梦里那个在婚礼上被新娘给捅了一剑的少年。 她记得,梦里那一剑可是穿心而过的。 没有人挨了那么一剑后能不死,应是巧合。 无名一边做了个手势示意继续砍人头不要停一边对修道:“什么时候劫刑场也能这般嚣张了?” 劫刑场? 修终于留意到了那些衣着华贵的罪犯与生疏的刽子手。 瞅了眼仿佛看到希望般的犯人,修对凡人露出了一个让人安心的笑容,然后——。 执剑的手落下,修的笑容转为歉意的对无名道:“这是个误会,我在河里游泳,喝了几口味道怪异的水,以为谁....反正抱歉,我这就走。” 说完便重新跑回了河里,不过须臾便消失在了河里,再没冒头,仿佛神话传说中的水君。 那可是赤水。 发源于冀州,沿途汇聚百川之水,流淌到豫州时赤水已经不是什么小溪流了,能够将群山切开,甚至冲刷成平原的赤水河面宽度普遍超过百里。 哪怕这几年因为气候变化的原因水位和宽度有所下降,那也不是溪流。 赤水中的掠食鱼鳖一点都不比云水逊色,甚至因为豫州的气候温暖潮湿,豫州境内的赤水生态比云水更丰富。 不少人的注意力都不由自主的往赤水的方向瞄。 无名让人往赤水里射了两轮箭矢,因着河面是红的,也没法判断有没有中箭,但不管有没有,此事算是告一段落了,观刑者们的注意力也回到了该回的地方。 将犯人砍完后,尸体全部烧掉避免滋生疫疾。 就着袅袅炊烟,无名再次颁布了防风侯的政令。 收回贵族对封地所有的特权,官吏任免、军队、铸币这些能够让贵族威胁到君王的东西全部收回,但保留了税赋。 因为官吏任免都是国君的事,税赋自然也不会让贵族随心所欲的收,而是国君任免的官吏将税赋先给收上来,再将属于贵族的那一份给贵族。 一份,不是以前那种收上来多少就全是贵族的。 封地上的每户人家除了正常的税赋,还要额外给贵族缴一份税做为贵族的俸禄。 不过介于诸君和之前的造反有点瓜葛,封地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削减,但那份税赋还是会给贵族们。 也就是说,贵族什么都不用做,不需要像以前一样辛辛苦苦打理封地盘剥钱财,在家等着钱自己送上门来....才怪,这种没有权力没有土地的空头爵位,上头想撸掉,随便找个由头的事。 而且新政的爵位不再祖先是大夫,子孙只要没有过错,世世代代都是大夫,而是降等世袭,哪怕上面不想找你麻烦,降着降着也降没了。 不过都是贵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哪怕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生在终点,但仍是赢在起跑线。在新政推行,人手短缺的前期,想在新体系里混出头是很容易的,而等混出了头,控制了大部分资源,改回来还不容易? 无名相信这些贵族们总会想到的,尤其是有了这一次自己五千人破五万人的平乱,想来剩下的贵族很快就会灵活的改变思路。 第414章 第七十九章无名 南方春来早,豫州也不例外,但最近的十年,气候越来越冷,曾经温暖得穿着单衣也不怕着凉的早春如今已变得必须裹严实点。 无名虽不惧寒暑,却也应景的额外披了件大氅。 新政的目的不是干掉分封贵族,虽然也会变相达到这个目的,但终究只是手段,新政的目的是将整个国家打造成一部战争机器,分封贵族碍事了,所以需要处理,仅此而已。 平了乱,无名还得安民,丈量田地、推行律法,最重要的是,不耽误春耕。 哪怕气候改变了,豫州也还是比北方暖和,虽然种不了粮食,但可以种牧草。 从辛原传播出来的牧草和圆葱耐寒性甚强,尤其是前者,冬季时也可以生长。 在无名的建议下,多种作物轮流耕作在防风国的土地上开始推广。 春季种植稻麦粟,稻麦粟种完后种一茬圆葱,圆葱种完了冬季时种植牧草。 牧草与稻麦粟是固定的,中间的圆葱也会换成别的,比如莱菔、凉薯之类的作物,反正一块地上种植的作物种类尽量丰富些。 再用上同样从陵光半岛的横城传过来的粪肥技术,原本种一年就要休耕一年恢复肥力的土地如今可以不必再休耕,可以连年耕作。 一亩土地可以出产的食物更多了。 还有新型的农具,打理一亩地所需要的时间大大缩短,有更多的时间开垦荒地。 稻田养鱼的法子又缩短了将生地变成熟地需要的时间。 冬季种植的牧草即可充饥,又可以作为牲口的饲料,国中的牛马数量这几年增加了三成,而牛马搭配新型农具,耕作效率更是翻倍。 粮食总的产量增加了,人口却没增加多少,既是奇迹,又是合理。 一亩土地不管粮食增产多少,农人最终能够留下的分量都是吃不饱饿不死,倒霉点的话,丰年都可能因为缺粮而饿死。 实际得到的粮食没有增加,再加上人头税,占据了大部分人口的农人自然继续原来的生活:养不活的孩子都扔河里溺死。 但防风侯不打算走这条已经证明了没多大用处的老路,开疆拓土需要发动无数战争,而每一场战争都需要消耗大量的粮食,因而防风侯奖励耕战,除了军功封爵,还能通过种地获得爵位。 口赋算赋仍旧是要缴的,但只要地种得好,粮食产量高,缴的粮食多便可以得爵。虽然爵位的上限比不上军功得爵,但也是爵位,在以前,莫说地种得好,没有血统,哪怕有军功也奢求不了爵位。 这也是防风侯这些年饱受非议的一大因素——哪怕能够理解特殊时期给予贱民爵位的做法,但给几个就够了,哪有给这么多的,而且还给落实成了制度,而非不能做为常态的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农人们却是非常高兴的,虽然最终留下来的还是吃不饱,只够饿不死,但至少有了看得见的希望。 若是误了农耕,下半年就该更难过了。 贵族们自己造反不说,还联络了别的国家里应外合打算到时候扶持一个新的国君。 她带着五千人来解决贵族,东郭绰则带着五万大军去阻挡邻国了。 不管是输是赢,数万兵马调动,消耗的粮草不是小数目,耽搁了不少地方的农事,今年的粮食产量受到影响是必然。 现在能弥补一点是一点。 一口气干到双月高悬,无名发现以自己的效率居然没干完。 虽然身体状态诡异无比,但这种诡异也有好处,为了不受到干扰,她学会了专注精神无视身体内部的生灭平衡,再加上生灭平衡所带来的充沛精力(不需要睡觉也睡不着),她的工作效率是寻常人的五六倍。 所以说,最讨厌的便是百废待兴了。 从无到有总是比熟悉既有规则再按部就班更难。 无名放下了笔,捏了捏自己的脖颈。“出来吧?” 白衣金纹的俊美少年从房梁上跳了下来,对无名笑道:“虽然我不太赞同你的方式,但你好像找回了最初的自己。” 无名看着修,忽的对修招了招手。 修不解,但还是不做防备的凑了过去。 无名抬手摸上修的脸庞,干净精致得不似人,如同梦里所见,还冰冷,冰冷得让无名想起了自己很小的时候抓蛇充饥,手掌与蛇接触时差不多的冰冷感觉。 修问:“你在找什么?” 脸盲症不仅祂有,神话生物都有,祂不会认为少女是被自己的美貌给迷惑了。 谁见过被美色所迷的脸盲症晚期患者? “你的皮肤很干净。” “那是自然。”修理所当然道。 神话生物的身体里不存在任何寄生虫,能不干净吗? 无名准备将手收回,却被修按住。 无名眯眼准备揍人,却听修道:“你失忆了?” 疑问句,却是陈述语气。 无名闻言反问:“你怎么判断出来的?” “如果不是失忆了,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让你待我如此亲密。”修回道。 无名问:“我应该一见到你便喊打喊杀吗?” 修握着无名的手摇了摇头。“不,你不会做那种无意义的事,除非确定有法子能杀死我,或是有什么杀死我的新思路需要实践一下,否则你不会对我做什么的。” 无名有一瞬的沉默。“你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和我有仇。” “我恨你,但我也爱你。”修叹道。“毕竟你是我的初恋,也是我唯一爱过的人,不是那么容易放下的。” “那我对你呢?”无名问。 修坦诚道:“失忆前的你,对我大概只剩下恨了。” 无名将自己的手挣了出来。“你是准备趁我虚弱来杀我的吗?” 修摇头。“且不说我舍不得杀你,即便舍得,这颗星球上还活着的神话生物越来越少了,若来日只剩下我一个,那也太寂寞了。” 无名听懂了修的意思。 哪怕是被人寻仇,被人杀,那也是一种很好的消遣。 虽然觉得对方有病,但想想梦里跨越的时间长度,无名问:“我失忆前该不会....”也是个神经病吧? “除了活得太久有点无聊,你很健康。”修回答。 大部分时候都没病,少部分时候都不受控制了,自然谈不上是有病还是没病了。 无名道:“可我对你所说的完全没有感触,我生来便是凡人,活到今日也仍是凡人。” “凡人的身体内部可不会循环往复着毁灭与再生。”修道。“这个平衡很脆弱的,一旦它失控,你的这具躯体就会。”修模仿了下砰的声音。“轰然崩溃成一坨酱。” 无名下意识道:“不可能。” 梦里死了不知道多少世,每一世都是正常死亡,好吧,也谈不上正常死亡,死得都挺早的,不过这年头除非是长生种,否则寿命都挺短的,尤其是氓隶,寿命没有最短只有更短。 可不论长寿还是短命,都是很符合正常人的死亡,没有崩溃成肉酱的情况。 修挑眉。“为何?”这口气是不是太笃定了? “我依稀记得这些年的一些前世,都是很正常的死亡。” 修思忖了下,仔细打量了一番无名,又抓起无名的手诊脉,感觉有点怪异,但说不出哪里有问题。 修张嘴咬在了无名的手腕上,无名下意识挣脱,挣开手腕同时一拳打在修的肚子上将修击退三四尺远。 低头一看手腕,有伤口,这很正常,她方才感觉的痛楚必然是破了皮才能造成的,有问题的是伤口的形状。 人咬的伤口应该是什么模样无名是见过的,自己手腕的伤口一点都不像人咬的,只有两个很深的牙印,感觉像是....蛇咬的。 无名不由看向修,修正坐在地毯上品尝着口腔里的血液,仿佛无名曾经见过的一些出身底层,长年累月吃不上一口肉,靠偷别人的孩子打牙祭解馋,吃着吃上瘾的怪物,但和怪物又有所不同。 怪物是真的在享受肉的美味,脸上的神情是喜悦而满足的,修却不是,无喜无悲,只有纯粹的专注,仿佛在分析一件很重要事情的学者。 “你的血里有陵光的力量。”修惊奇道。“你的血里怎么会有陵光的力量?” 无名怔了下,反应过来吸血可能是修分析的方式,就是不打一声招呼太过分了,她和祂可没那么熟。“陵光是谁?” “一个被碎尸万段,也可能是万万段的倒霉蛋。”修回答。“可怎么做到的,你又不是祂,如何能得到祂的力量?” 无名听出了修话语里潜藏的意思。“碎尸万段还没死?” 那还是人吗? “当然没死。”修不假思索的回答。“不过,你体内的力量,恶意也太明显了,一直都在刺激你体内潜藏的力量。凡人的躯体无法容纳神话生物的力量,你的力量苏醒的越多,你的躯体就崩溃得越快。” 等无名的再生速度赶不上崩溃速度时就是她该换壳的时候了。 无名皱眉。“可有解决的办法?” “回到你真正的躯体里。”修道。“只有原装才能与灵魂完美契合,可需要我帮忙?我知道你的原装壳子在哪。” “在哪?” “亚寒带针叶林里,烛龙西边。”修道。 无名静默了一瞬,道:“能换成现在的词吗?” “北方高原的北边,冰原的南边,确切说是位于整个星球南北亚寒带地区都存在一圈针叶林,元洲北边那片是北亚寒带森林。我也不知道那现在叫什么名字,你不能指望我被封印了几千年后还能知道几千年里的地名变换。不过烛龙的话,别名鲜花山脉,是位于针叶林和苔原交界处的山脉,开满了鲜花。更顾名思义一点的话,那座山脉是一条烛龙的遗骸。”修叹道。“我从未见过那么大的神话生物,我们七个,也可能八个加起来都达不到那般体型,让人难以置信那样的生物竟然会出现在一颗小小的星球上。” 如果星球能够作为食物,修很怀疑也就够那条烛龙啃个几顿。 “没有灵魂,什么样的躯体能够在那样的环境里存活?”无名问。 修道:“准确说是一株树。” 无名顿时有种不太好的感觉,她读过很多书,极北最有名的书只有一株,一株被当做神话传说记在志怪野史里的神树。 “那株树的名字叫做寻木,现在的话,应该还是叫这个名字。”修说。 神话生物们给凡人物种造成的噩梦太深刻了,已经不是文明毁灭重生就能够忘却的。 无名沉默了。 修等了会,没等到无名再开口,便问:“怎么不说话了?” 无名想了想,问修:“你也是树?” “我的神话形态是蛇。” “什么蛇?” “因为我的名字是修,可以称之为修蛇。” 无名瞬间想起了一则记载在正史里的故事:炎帝斩巴蛇。 说是巴蛇,只是因为斩蛇之地是巴地,斩巴蛇之意便是斩杀了巴地的一条蛇,但巴地的蛇再多也不是每条蛇都能那么大的。 那条蛇真正的名字唤:修蛇。 “你是什么?” 修道:“你想问我们是什么吧?” 无名不想承认这个我们,她认为自己是人,活了三十多年,虽然身上不是有些奇怪的地方,但还不至于到怪物的程度。 修道:“我们是神话生物。” “神话生物是什么?” “是仅次于神的生命,你可以理解为近神的存在。”修解释道。 无名觉得这解释有点夸张。“即是近神,能长生不老吗?” 修回答:“相对于寻常凡人而言,理论寿命至少数百万年的我们,可以称之为长生不老了。” 无名有一瞬的语噎,半晌,找回了声音。“你活了多久?” 修回忆了下。“三十万年,大概这个数,零头想不起来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无名想了想,道:“我做过一个梦,梦里有一片大陆,面积辽阔,最北边是冰天雪地,最南边还是冰天雪地。” “你说的是祖陆。”修道。“地跨南北极的超级大陆。” “它在哪里?” “它在你的脚下。” 无名下意识的看了眼的自己的脚下,是檀木的地板。 修不由被无名的下意识反应给逗乐了。“不是这个。” “元洲没有祖陆那么大。”无名很确定的道。 修点头。“元洲只是祖陆的一部分,自然不可能有祖陆那么大,十五万年前发生了一场神灾,祖陆被撕成十一大块落到了星球各个角落,被浩瀚的海洋阻隔。你的老家在西边的聚窟洲,距离这里大概,两万里左右。” 无名想说服自己相信修是在骗人,但直觉又告诉她,对方没有撒谎。 “我对聚窟洲完全没有感觉。”无名道。 “你失忆了嘛,等你恢复记忆了就会有感觉的。”修道。 不仅会恢复对无启的感觉,还会继续研究怎么杀死神话生物。 无名想了想,不管信不信,继续做梦做下去总会知道真相的。“你说你活了三十万多年,可元洲有信使记载的也不过一两万年。” “你说的是这一季文明的信使,这颗星球上有过很多季文明的。”修道。 “那你一定见过很多的东西。”无名道。 修道:“差不多。” 虽然他只关心怎么破坏,但活了这么多年,论见识,除了神话生物,没有人能和祂比。 “你可否为我解惑?”无名问。 “解什么惑?”修反问。 “是关于防风国的。”无名简单的说了说防风国的新政。 修说:“相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它很先进。” 无名不知道先进这个生造的词是什么意思,但能听出来是褒义。“是吗?可我有的时候觉得,新政也没那么好。” 修问:“比如?” 无名道:“以前走在丹陵,虽然有很多乞丐,但也能看到在食肆里吃肉喝酒的人。” “现在呢?” “乞丐都没了。” 修怔了下,现在的文明层次应该还没到能消灭乞丐的地步吧? 哪怕文明很发达。 话说回来,三十万年来,祂见过的唯一一个消灭了乞丐的文明也不过十五万年前死得相当冤也相当不冤的夫诸文明。 修不认为分封加奴隶的时代能有诸侯做到消灭所有乞丐。“乞丐是被驱逐了还是被杀了?” 无名回答。“乞讨是懒惰,懒惰是罪,被抓去修城墙修直道了。” 从碳基生物的生命来说,懒惰是进化的优点,不懒的都在原始文明时就绝种了,延续下来的都有懒惰基因,照新政这逻辑可以说众生生而有罪了。问题是,宣传众生生而有罪,需要赎罪的宗教修见过,世俗政权却是没见过。 修思考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项政策什么意思,问:“修工事管饭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又好奇的问:“难道所有乞丐都四肢健全?” 无名道:“有残疾的孩子生下来就会被扔掉,成年后意外残疾的,若无家人照顾也活不了几日。” 不会有沦落到行乞然后被当罪犯抓去修工事的时候。 修无言,好吧,是祂被封印太久,都不接地气了。 无名道:“那些被抓走的乞人也少有能活得久的,饮食只有粮食,没有油水,沉重且没有尽头的苦役会很快将他们的寿命损耗殆尽。” 虽然吃上粮食也挺不错的,这世道很多人想吃粮食还吃不上,但劳役不是只吃粮食就行的。 想了想,修问:“被抓走的乞人都是男的?没有家室?” 无名点头。 修理所当然道:“那不是很正常吗?除非进化到婚姻观念开始瓦解,否则控制单身男性的数量有利于社会稳定,从肉/体上消灭单身男性是最有效率的做法。” 大量消灭女性人口,除非繁衍方式走的是无启那种不走寻常的方向,或是丈夫国、无相那般更不走寻常路的玩自我分裂,否则这么干,族群是别想延续了,但大量消灭男性人口就没这个顾虑了,只要女性人口维持在足够的数量,适量消灭男性人口不仅不会影响族群的延续,还有利于社会治安和稳定。 只要统治者脑子没毛病都会这么干。 “他们犯了什么罪?”无名问。“懒惰这种罪名太荒诞了。” “他们活着就是罪。”修回道。“不过你要听真正的原因的话,那就是资源不够,而瓜分资源的人太多了,需要舍弃一部分,而他们位于底层,舍弃他们最划算。” “你这更冰冷。” “现实如此,国家与文明的发展不可能没有任何牺牲。”修道。“还有什么让你不满的地方?” 无名想了想,道:“你说牺牲,那现在我走在街上看不到任何吃肉的人也是一种牺牲吗?” 修回以懵逼的眼神。 无名道。“肉和酒被划为官营。” 修道:“这以前也不是没有过,战争时期,国家又特别缺钱的话,只要是能赚钱的产业都会被国家垄/断。” “寻常时,只有爵位达到不更才有资格吃肉,不更是第四等爵位。” 修想了想,道:“物资匮乏时,只有贵族才能吃肉,平民吃素,不过那是因为平民吃不起,这个新政似乎不是因为吃不起的问题。” “不管吃不吃得起,爵位没到,没资格吃。” “酒呢?” “只有红白事时才能饮酒,酒水死贵。” 修道:“禁酒能理解,莫说小冰期时粮食歉收,哪怕是太平时大量的粮食拿去酿酒,盛世也妥妥变乱世。但搞得这么严格,平民的幸福度,没负全靠同行衬托。” “你觉得如何?” “天下诸国,防风国最有希望统一天下。”修道。“统一之日便是亡国之日,所有的作为都是为人做嫁衣。不过也不差,一个民族未来被统一的难度在于曾经有没有被统一过,防风国存在的历史意义就是为后来人降低难度。” 无名皱眉。“待天下统一,自然会改变。” 修笃定的道:“改不了,一种制度只有全面落实才能发挥出它最大的力量,但当它达到鼎盛时,该形成的既得利益阶层也早就形成了。变革,意味着从既得利益阶层的嘴里抢走它们的食物,你不可能一边依赖着一样事物一边想着怎么灭了它。” “血统分封正在被新政瓦解。”无名道。 “但王侯并未被瓦解。”修道。“防风国的新政发展到鼎盛后,落后该被淘汰的除了武夫当国,还有拥有权力可以随自己的需求作践修改法律的君王,你可见过变革砍自己头颅的君王?”说到这,修补充道:“我是说两万年内的历史。” 无名闻言怔了下,好一会才道:“真有变法砍自己头颅的君王?” “有过,但三十万年,数以万计的君王,只那么一个奇葩。”修道。 充分证实了林子大了什么奇葩都能有这一真理。 无名沉默了好一会,问了一个问题:“什么是先进?” 总觉得自己之前可能搞错了对先进的理解。 “这个问题....”修思考了一会儿,给出了自己几十万年的观察结论。“只要有制度更烂,那没那么烂的制度就是先进。” 无名道:“那更好的制度是什么?” 修道:“没有更好的制度,只有是否匹配时代的制度。所谓更好的制度,那是未来的,现在这个时代,哪怕我给你了,或是你想起来了,也落实不了。” 见无名不是很理解,修道:“这就跟穿履一样,婴儿时需要穿婴儿履,孩童需要穿孩童履,成年人穿成年人的履,什么年纪穿什么履。大人的履很好,但你给孩童一双成年人的履,人也穿不了。哪怕都是孩童,每个孩童的脚尺寸都不同,以前的孩童穿过的履不代表现在的孩童也能穿得合脚。当然,人和文明还是有些差异的,人穿的履不合脚最多就是有点不舒服,文明穿的履不合脚会有什么后果,你可以去问霁雪,这颗星球上没有人比文明引导者的祂更有发言权。” 第415章 第八十章朔 战争是这世间最可怕的东西。 早春的微风里,朔站下淮国台城最高的观星台上如此总结着。 台城本就是都城,确切说是其所属的国族最高的建筑群。 人族的每一位国君都会尽可能将自己的台城修得越高越好,并且不允许别人将宫室修得更高,若违背了,杀无赦。 虽然如今礼崩乐坏,下克上是家常便饭,也很少有臣子会这么做,原因无它,修一座台城的成本太高。 哪怕是国君的台城也是穷举国之力,一两代人修的,消耗人命无以计数,臣子终究不是国君,没权力让全国所有人拿命去为自己的居所奠基。真那么干了,被掀翻只是时间问题。 这座台城是下淮国前任公族营建,耗费四十年,前后动用民夫超过五十万,其中一多半都成了台城地基。 朔有时都有些好奇,虽然台城易守难攻的堡垒模样住着很有安全感,但想想地基里埋的都是什么....反正朔住着总觉得阴风阵阵,不管戴和怎么邀请都坚持住在外头,只偶尔会来观星台看风景。 以前的时候朔还很有逛街的兴致,但这一年朔深居简出到就差跑进深山当隐士自我隔绝于所有人。 淮水诸国这几年将所有精力都给放在了战争上,忽略了北边邻居们正在闹的大疫。 青州北边是羽族,那是异族,去沃州的通道又被羽族给切断了,逃难自然就奔着南方同类们建立的方国来了。 人命不值钱,但人力值钱,因而人口就是财富。 南逃的难民十之七八都沦为了南方贵族和地主们的奴隶,价格低廉到让朔无言。 她每餐吃的鱼和肉都能换六七个奴隶。 这还只是她的伙食,因为风洲的影响,每餐的食物分量要刚刚好,不会吃不饱,但也不会吃撑。 人族贵族们虽然不像她一餐至少吃一斤肉,但每餐的分量和种类都格外丰富,朔估算过,戴和一餐的伙食大概能换百十名奴隶。 而在诸多贵族中,戴和这已经是很节俭了。 如此廉价的奴隶,可想而知贵族和地主们有多赚,有了更多的人手,自然要开垦更多不用缴税的私田。 最开始时,的确很赚,大量的荒地被开垦。 问题是,难民逃难除了青州的战乱还因为青州的大疫,这么多人跑过来,总有一两个感染者。 淮水诸国征伐不断,军队到处跑,无意中满足了疫疾传播的一个重要条件——大规模的人口迁徙。 待诸国反应过来时,淮水已步了青州的后尘。 比青州好点的是青州已经变成了烂泥潭,秩序差不多全盘崩溃了,而淮水因为下淮国这几年疯狂吞并诸国,大半已是下淮国的疆域。戴和应对疫疾需要面对的问题相对青州的诸侯们要少些,压力则相反。 若不能将疫疾控制住,下淮国也不用等王师打来了,戴氏一族都得成为下克上获罪于天的牺牲,以平民愤。 这计划赶不上变化的速度太快了。 朔都颇为瞠目结舌。 朔将羽族的防疫策略默了出来献于戴和,但能有几分效果却是完全不能保证。 羽族的防疫有着一套完善的体系,当然,人族也有,但几百年来礼崩乐坏,诸侯与公卿大夫征伐不休,人族社会所有资源无限向战争倾斜,与战争无关的东西能够分到的社会资源愈发的少。 拨给医疗的钱本就一减再减,还要被层层盘剥....只能说医疗体系现在还没完全废掉,在大城邑里还能看到防疫的医者全靠巫彭殿底子厚。 但当医者委实没什么前途。 没有高贵的血统,学得再好也只能做个小医者,而有高贵的血统,哪怕学得一般,也照样能坐上高位捞油水捞得脑满肠肥。 比前途无量更可悲的是没有前途,以及,心里不平衡。 没有有活力的新鲜血液注入,哪怕是巫彭殿,医道一途也有几十年没有进步了。 再好的方案也得有丰厚的底子才能落实,显然,人族的底子已经啃得差不多了。 而在下淮国与蒲阪翻脸的如今,巫彭殿显然不可能大老远的派人来送死。 当然,它肯派也不一定有人来。 朔可是听说了,昆北大疫的时候,哪位解决了问题的辛侯是靠绑架来获得足够的医者的。 下淮国的贵族们心里显然和朔一般有数,有的将自己最出色的子嗣和家族积攒的大量财富一起送出了国,有的将自己的所有家眷给送出了国。 也有想一起跑的,但容忍公卿大夫们将家眷给送走已经是戴和的极限,办事的人也跟着跑了的话,也不用疫疾了,戴和非常乐意提前送人全族下黄泉吃团圆饭,顺便收回几片封地。 朔对此的看法是还不如全按住,不准跑。 毕竟底层的氓隶又不是瞎子,看到上头都将家眷给送走了,怎么可能还抱有信心,而防疫时最忌讳的就是氓隶没信心。 但她也明白,戴和和自己不同。 在王侯贵族中,戴和待民相当仁善,但那不是因为他真心爱民,而是为了邀揽人心。这也没什么,这年头也没几个爱民的君王,哪怕是风洲,说他爱民倒不如他说爱羽族,而平民占据羽族的大部分人口,加之教育普及的关系,羽族贵族和平民的素质差得没到云泥的程度,因而风洲会努力保护平民的利益。 但戴和爱下淮国是因为他就是下淮国,爱国就是爱自己,他也没有风洲的目光。 风洲不管干什么为了再造羽族王朝的荣光,包括邀揽人心,而戴和,他邀揽人心是为了国君之位,既然已经成为了国君,自然不需要再像那般用心经营民心。 治国终究是要靠贵族,不是靠氓隶。 做为国君要分得清孰轻孰重。 而且,戴氏发家走的是家族流,下淮国如今的贵族十个至少九个是戴氏与戴氏的支族,全是亲戚,戴和哪怕不高兴这些人将全家给送走的举动,他又能做什么? 戴氏无数小宗能合起来送他上位同样也能将他拉下来。 且,戴和也同样送走了自己的三名子女,虽然他的子女有十几个,但那三个是其中最优秀的。自己都这么做了,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就算君王可以只要求别人而宽于待己,那也得建立君王对国家有着足够强大的控制力的前提下。 朔是最安生的,没人任何人离开,自己也没跑,只是不再上街,带手套,带口罩,拒绝与任何人有近距离接触。 面对疫疾,除了小心保护自己不要被感染也没别的良策了。 没办法,虽然疫疾肆虐元洲很多万年,但对于凡人而言,大部分疫疾都没得救,每回疫疾爆发,人能做的极致也不过是保护好没感染的人,等感染的人都死了,疫情自然就过去了。 台城本就建在高地上,高地的高度加上台城自身的地基高度,再加上观星台的高度以及羽族的出色视力,朔可以看清小半个都城的情况,宫城区基本没什么行人,不是已经离开了就是躲在家里避免感染。 郭城,尤其是西城和南城这两地仍旧人来人往,唯有行人急匆匆的步伐能够证明疫疾还是有影响的,但也仅止于此了。 人还是要生活的,一天不干活就得饿死的情况下,自我阻隔太不现实。 戴和的做法便是让都城所有没有能力自我隔离的氓隶修筑工事增加都城的防御能力以应未来的战争,提供食物给氓隶让后者不饿死,同时又能将氓隶冀州管理,有感染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拖出去烧掉避免感染更多人。 但这种做法没法适用于全国,国君对国家的控制力做不到那么强,而且也没那么多粮食。 因而相对而言,这种做法不能说很好,但也有些效果,好过什么都不做。 随着大量的感染者被筛出来烧掉,疫情开始得到控制,所有人都以为要过去了,结果....它又反复了,且卷土重来得更加猛烈。 最开始时以为又是时疫。 城邑有很多人口,谁不要拉撒?街道上屎尿横流是常态,倒生活垃圾同样是常态,又是旱厕,青州又位于南方,气候温暖潮湿,每年季节变换或是雨水频繁的时候都会发生时疫,都习以为常了。 但很快就意识到不是时疫,时疫没这么凶猛。 朔的目光在几处昼夜不息的炊烟处停顿了须臾,最终落在了城中的某处。 在所有医者想跑却跑不掉的时候,唯有一家医馆主动送上了门,在这个节骨眼上跑到下淮国来开医馆,接待疫病病患,拿病患做实验寻找治病的法子。 如果不是怕被感染,朔很想去瞅瞅谁这么有胆量。 她可以确定那家医馆不是那些不要命的苦行巫医,虽然都很不要命。 朔正准备移开目光,忽的看到了一个风筝落在了屋顶,一个大人爬上了屋顶捡风筝。 虽然医馆里不是医者就是病患,理论上应该没什么人有心情玩风筝,但也保不齐有人心性豁达,苦中作乐的精神强大。 朔的目光却是凝住了,爬屋顶的那个年轻男子的身影,看着有些眼熟。 思考了须臾,朔自记忆长廊里扒出了对应的身影。 应该不是。 朔觉得自己大抵是看花眼了,那家伙远在生洲呢,隔着一整片东溟大洋。 哪怕他回来了,羽王也不可能允许他跑人族的地盘来。 可是,如果没看花眼呢? 朔纠结了一会,最终还是决定去瞅瞅。 生命诚可贵,羽王的怒火更可怕。 做为新君跟前的红人,下淮国便没有朔不能去的地方,很快便出了台城寻至医馆前。 医馆大门上方挂着一块书法优美的匾——甘木医馆。 名字有点与众不同,甘木实,不死药也。 甘木的别名即不死木,吃了它的果实据说能长生不死。 从未有人用甘木做医馆名字,但想想也可以,只是,医馆是祛除疾病的地方,都长生不死了,还能生病? 那样的话,医馆似乎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没医馆起名甘木好像也合理。 名字虽奇了点,字却委实不错。 哪怕朔活了近两千年,书法大家见过一大把,匾上的字也能排进前三。 形神骨俱全,且无一不出类拔萃。 朔顿时就对写字的人产生了好奇,很想见一见。 脑子里思考着写字会是何等天人,朔踏进了医馆,一进门便看到了忙碌的青年。 无它,一众凡人里那生得跟天人似的青年哪怕带着布罩遮住了口鼻也跟在发光似的,尤其是一双清澈如流泉的眸子,格外的引人瞩目。 “云启!” 正哄一个小孩喝药的启惊得手里的药碗差点扔出去。“朔!?” 冲到青年面前的朔看了看同样被惊到了小孩,将药碗塞小孩手里。“小童自己吃药,我和这个大兄有点事聊一下。” 说完便拽着启往里走,启配合的给她指了方向,很快便至一处没人的游廊下。 “你为什么会出现这里?”朔快气炸了。 启赶紧安抚道:“我担心你,我从生洲回来没看到你,听说你跑到人族了,人族又在闹瘟疫,我就...” 朔完全没被安慰到。“父亲他怎么会同意你来人族?” 不是她说,虽然自己是亲生的,但在风洲的心里,真正的心肝宝贝从来都不是亲生子女,而是鬼知道他从哪找来的启。 朔记得,在启还很小的时候,因为风洲过于关注他,比对亲生骨肉还关注,引起了兄弟姐妹的不满。她一个不长脑子的弟弟被怂恿去对付朔,差点害朔发生意外,被风洲罚跪,谁求情都没用。 等到风洲终于松口让人起来的时候那个蠢货的腿差点残废,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慢慢养好。 初时御医也没把握一定能治好,向禀报风洲的时候,风洲只回了一句:既然死不了,那就没事。 风洲的儿女多,又有王位的诱惑,没少冲突,只要不影响到羽族,并且闹到明面上影响王族的公众形象,风洲从来都不干涉。 那是他唯一一次对自己的子女发怒,且是大怒,不仅蠢货差点残疾,那些怂恿了他的兄弟姐妹也一个不落的受到了责罚。 那一刻,朔便明白了一件事,于风洲而言,儿女没死可以再生,唯有启是独一无二的。 也曾一度怀疑过启是不是风洲的儿子,但一来风洲为人磊落,只要是他生的,哪怕是自己这种种族状态有异常的他都敢认,没道理不认启。二来,风洲曾经想撮合她和启。 若启在人族有个三长两短,朔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用回青都了。 “我没告诉他,不,我说了的,有留书。”启回答。 朔默默为羽王的心脏承受能力担心了一瞬。“以我之能,谁出事我都不会出事。” 启点头。“你的事迹我都听说了,被那么多国家通缉,你不怕哪天阴沟里翻船吗?” 朔不以为然。“不怕,大不了我回羽族躲起来,等仇家都老死了再出来溜达。现在的问题是你,我不知道你究竟什么身份,但你觉得,你如果死在人族,父亲会是什么反应?” “王上会气死。”启回答。 “你既然知道,那明天,不,现在就启程给我回青都。”朔道,想了想对方是来找自己的,又补了一句。“我陪你回去。” 启拒绝。“这里正在发生疫疾,我的医术很好,我想做点什么。” 朔问:“你不是来找我的吗?” “是啊,但见死不救不好。”启道。“生命很珍贵的。” 看着启,朔对自家老父亲佩服万分,怎么把人给养成这个样子的?“你有没有想过你有什么三长两短会有什么后果?” 启想了想,道:“我死了,损失是羽族可以承受的。” 朔:“....那也是羽族的损失,你为了人族而损失羽族的利益,会气死很多人的。” 启问:“你是担心我还是担心羽族的利益受损?” 朔瞧着启清澈如流泉的眸子,坦白道:“担心你。” 虽然不清楚启究竟什么人,但朔不相信个体的生死能够决定一族的延续,既然不能,自然可以接受。毕竟人生尚且总有意外,何况族群延续,若一点容错能力都没有,那也太差劲了。 启道:“我们算是朋友吗?” 朔点头。“自然。” 启有点小小的失落,但还是很快调整好了心态。“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尊重,这是你曾经告诉我的。” “尊重你去死?” “我会保护好自己的。” “瘟魔无情也不长眼。”朔不解。“你图什么?” “于心不忍。”启叹道。 朔觉得风洲让启去做祭司真的很有先见之明,这人身上仿佛有一种神性。 启继续道:“若你日后遇到了愿意为之豁出生命的事,我也会支持你的。” 朔无言。 这祝愿听着跟诅咒似的,但古妖寿可万载,如此漫长的生命中若没有任何值得豁出生命的事,那也太悲哀了,又不太好说启是在诅咒了。 纠结了一番,朔最终还是选择尊重启,但仅限于他活蹦乱跳的时候,若他感染了,她肯定拖他回去找青耕。 启闻言露出了格外爽朗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朔你会支持我。” 朔:“....”不,我这不是支持你。 点头需要纠结很久,后悔却只需要一盏茶。 甘木医馆里有苦行巫医,医馆里的医者和学徒的医术造诣....也就比庸医好点,给人治病还得翻书。因而没怎么参与决策,而是将决策权都给了医术造诣高的神医们,要什么给什么,然后跟在神医后头学习。 有优秀的助手配合,有充裕的资源,神医们虽然还是治不了疫疾,却也不是什么一点成绩都没有,至少确定了一件事:疫疾一共三种。 第一种是每年都会发生一两回的时疫,也是相对来说最无害的,每年都发生,活下来的多多少少都有点抵抗力。 第二种是从青州传过来的疫疾。 第三种,和第二种很像,但又有些差异,感觉像是第二种的变异。 根据巫彭殿诸多疫疾记载,感染的人多了,疫疾有一定会可能会发生变异,变得....更加可怕。 朔瞬间悔青了肠子。 第416章 第八十一章叔麦 叔麦是一个盗贼,确切说,是前兼职盗贼。 曾经本职是农人,如今兼职农人,主职牛倌。 叔麦做梦都没想过自己有一日自己能过上吃饱饭并且不时能吃上肉的日子。 也因为过上了做梦都没想过的好日子,叔麦始终记得命运的转折点。 那是亘白1115年,记不清多少个日子没下雨,地里的庄稼枯死了半数,税赋却一点都没减。 有一支满载的商队经过,发现的村社想吃下,但商队人多,村社吃不下,便联络了周围的村社一起干。 凑够了商队五倍的人数,本以为会手到擒来,结果却是被杀得落花流水。 商队的护卫们比盗贼更像盗贼,比盗贼们更加兴奋的从车底下抽出了精良的刀剑。 叔麦,那时还不叫叔麦,叫阿三,在混乱中被砍了一刀,然后被俘了,和一起被俘的同伴被绳子捆成一串带走了。 出乎意料,商队,准确说是护卫们并未杀他们,也没将他们煮了打牙祭,而是给他们上了药,还给食物。 食物是有代价的。 护卫分出了一个人教他们识数识字,学会了才有饭吃,学不会就没有,学得最快的几个还会有一碗肉汤。 汤里的肉块分量很足,有婴儿拳头大,阿三从未见过如此丰盛的肉汤。 虽然已经很大了,但阿三和同伴们不约而同的发现,自己非常有学习的天分。 在将商队送到目的地后护卫们便与之分手了,将俘虏们带回了一座位于山中的营寨。 半日劳作,半日读书识字。 匪寨的种植和外面不太一样,用的农具很好,将种子播成整齐的长条,将粪便、枯枝腐叶收集起来发酵,再埋在地里....林林总总不胜枚举,阿三都偷偷记了下来。 如此学了两个月,在阿三认识了超过两百个常用字,先生让他挑一两个字起一个正经的名字。 他选了麦,希望以后每天都能吃麦饭吃到饱,圆葱也不错,但没麦饭那么顶饿。 虽然前面两个兄长都已经死了,但他仍是第三个孩子,所以叫叔麦。 先生没学会的以后只用耕作和为营寨干活,不用再来学习,并且开始拿工钱。 让他继续学,但只能以后去书楼借书自学别的文字,并只能用私人时间,以后他的半日学习时间不再是读书识字,而是跟着兽医学怎么照顾牛马等牲口。 也不用劳作了,半日劳作时间跟着工匠们学习怎么做农具。 伙食待遇比之前好了一个档次,每隔一旬就能吃一回肉,如果学得快,还能再加一餐肉。 叔麦将肉偷偷藏了起来以后,但肉没几天就长虫了,叔麦只能吃掉,差点死掉,医者给他灌了很多水催吐才将肉和虫子都给吐出来。 医者冲着地上的呕吐物,不难辨识出是什么。“你吃虫子也就算了,但那肉都长毛了你居然也吃。” 叔麦忍不住看着吐出来的肉哭了。 医者无奈的安慰道:“除非是咸肉,否则保存不了多久就会坏掉,坏了的肉很容易吃死人的。” 叔麦哭得更厉害了。 “你如果想让你的家人吃上肉就好好学,等你达到标准了就可以回家了。” 叔麦惊讶的看着医者。“你们会放我走?” 医者:“当然,不然教你这么多东西干嘛?你现在学得越多越好,以后你的家人能吃上的肉就越多。” 叔麦学得更勤奋了。 两个月后便学会了如何伺候牛马,学会了制作各种农具,寨子里又让他跟着护卫学习弓术,时不时进林子里转悠,就地取材设置陷阱捕猎野兽,学习辨识可以食用的野菜和草药。 学了两个月,又学怎么挖渠灌溉田地。 都学会后营寨表示他可以回家了,顺便给了他一个任务,或者说,一份工作。 牛倌。 在了解他老家的村社和人口情况后,营寨决定为那里的农人提供租牛生意。 农忙的时候将牛租给农人,由租的农人照料,但农闲时没人租牛,得有人照顾牛,营寨决定聘用他,酬劳是一种叫铜锱的铜钱,他想换成粮食也可以。 他接受了,然后带着营寨借他的干粮、同乡的家书和工钱跟着一支要出任务但路线大半相同的护卫一起走。 回到家时父亲已经饿死了,只剩下母亲和七弟和十妹,另外两个弟弟和妹妹,还有更小的一个弟弟都没了。 看到以为早就死去的他活着回来,一家人高兴得大哭了一顿,将用家里剩下的食物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 叔麦吃完后将家书和同乡换成了粮食的工钱挨家挨户送到家,告诉他们人还活着,只是一时半会回不来,但也没有危险,有吃有喝有钱赚。 在他用山寨给的钱找人一起帮忙将牛棚搭好时,一支北方来的贩牛商队将山寨说的三十头犍牛送了来。 他看得咂舌不已,这支商队带的牛少说也有好几百。 犍牛安置好后,农具需要的金属部件也被一支商队送了来。 他教了村子里的人如何用木头制作农具的木制部分,再买了下来,和金属部分组合起来租给农人,不需要金属部件组合的纯木制农具则卖给了商队。 也想过卖给农人,但都买不起,也怕买了后被抢走,宁愿租。 叔麦背后是山贼,贵族和地主老爷们似乎很怕,没人来强买强卖山贼让他管理的财货。 叔麦过上了非常规律的生活。 农忙时将每一头牛量好腰围再租给周围的村社,农人借牛都是以村社为单位,借回去后一起照顾一起共耕,若牛有意外也一起赔偿。 农忙结束后牛送回也要量腰围,看有没有瘦太多,如果瘦太多,说明农人用的时候因为不是自己的牛就不爱惜,下回就不租了。 农闲时从农人的手里购买品质好的牧草喂牛,记录牛每寻的腰围变化,每隔三个月会有一名游医来检查,顺便买走农人采摘的药材、制作的木制农具,编制的草履草席、篾器等东西,用村社需要的针头线脑和咸鱼换。 村社很喜欢游医,游医也很喜欢村人,每回在村社的几天都会在晒谷场时给村人们讲北方一个叫辛国的国家的事。 在辛国,法律的地位是最高的,它没说一个人有罪,那么即便是大君也不能说一个人有罪。 那里的人们每天都能吃上肉,稚童都能读书识字,以后找到一份好工作,赚很多钱。 在辛国,读书识字的人找工作会更容易,找到的工作也会更好,听得村人们羡慕不已,遗憾自己没生在辛国。 除了照顾牛,叔麦在白天还要带着村社的年轻人修渠引水灌溉,增加粮食产量。 租牛的代价便是村社地里收成的一成,粮食产量增加,秋收时他能收上来的粮食也会多。 秋收时收租子,将收上来的粮食交给山贼派来的人,并交接送来的粮种。 山贼提供的粮种比农人自己的种子更好,还便宜,农人都很喜欢。 平时闲暇时还要采摘野菜,给牛挤乳,牛挤的乳也是他的工作酬劳,他照着营寨时学的方法将牛乳都制成了奶皮子,一家人分着吃。 晚上还要在村社的晒谷场教村社的人识字识数,山寨许诺过,如果村社里的人学得好,他们会雇为牛倌。 每隔半年山寨会派人来考核,通过了就会带走去别的村社当牛倌,但考核很严格,很少有人能通过。 二十头犍牛里有十五头是母牛,在他的照顾下,第一年有七头母牛揣了崽,牛犊生下来后是三公四母,上面给他发了一笔丰厚的奖励,然后牵走了三头成年母牛,告诉他,这一片的农人用不了这么多牛,这几牛要牵到没有牛的地方去交给那里的牛倌,让他好好照顾牛犊和剩下的牛。 还让他写了一份交接文书,一式两份,证明牛交给了对接的人。 他用这笔钱加上之前攒的工钱成了家,盖了更大的新房子,让牛住进更舒适的住处。 那一年,渠修好了,灌溉和施肥让粮食产量增加,叔麦带着村人在渠里养了鱼鳖准备长大后吃。 家家户户都有了些积蓄,封君的税官来征税时难得的脸色没那么难看。 一个月后封君征税了。 不肯交税的人被绞死在晒谷场,家家户户攒的积蓄都没了。 第一个孩子的出生都不能让叔麦高兴起来。 等了一个月,在游医来检查牛群和收货时,叔麦私下里问他,山寨能不能杀了封君,然后像管理山寨一样管理这里。 游医用一种惊奇的眼神看着叔麦。“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山寨做得到的,不是吗?”叔麦道。“方圆百里所有的村社都直接间接的向牛倌租牛,只要你们开口,我们就能召集所有人一起造反。” 村社的人相信牛倌,而牛倌听从山寨。 简单的逻辑让叔麦明白山寨杀死封君的难度非常小。 游医拒绝。“我们不会那么做。” 叔麦怒道:“我在山寨的时候你们告诉我,你们要让天下氓隶都过上吃饱的好日子吗?可是,我们才有了一点钱,封君就加税,不论我们怎么努力劳作,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吃上饱饭。” 游医叹了口气。“你说的是对的,但有一点你搞错了。” 叔麦不解:“叔麦?” “我们的确有能力杀死这个村社所属的那位上士,但上士是一位大夫的家臣,打狗还要看主人。” “你们打不过大夫?” 游医想了想,回答:“打得过。” “那为什么?”更新最快的网 “上士是大夫的家臣,大夫是国君的家臣,国君是人王的臣子,而人王是整个人族的王。” “那就将人王一起杀了。” 游医噎了一瞬。“杀不了,杀了也没用,帝国每一片土地上都有封君。” 叔麦不明白。“那又如何?” 游医想了想,给叔麦举了两个例子。“有两个人是邻居,他们家里都有很多的奴隶,有一天,其中一个人养的几个奴隶造反杀死了他。死者的孩子求邻居帮忙,你说邻居会放走奴隶还是处死奴隶?” 叔麦没有奴隶,但他见过奴隶。 大概几年前有逃奴途径这里,虽然那不是上士的奴隶,但他还是组织了人手帮忙抓捕。 叔麦似懂非懂的看着游医。 游医想了想,趁机推荐了叔麦一些书,都是人族第一史册《大荒纪年》里的篇章。“这些书你有的便多看看,没有的,我下回来想办法给你带,你多看看,或许就明白了。” 离开山寨后叔麦也没停止阅读。 山寨的那段经历让他深刻的意识到什么有文化就有肉吃,银耳哪怕回了老家,每回有人来交接东西都会托人下来时给自己捎两卷书。 游医既然推荐,叔麦便托人捎。 因着托人捎书的丰富经历,叔麦知道,最容易找到的是百工稼穑方面的书,其次是风土人情、游记等杂书,然后是百家学说的典籍。 后面两种可能等个一年都等不到,叔麦做好了长久等待的心理准备,然而第二个月书便送来了。 因为税赋增加的缘故,需要挣更多的钱,白天从早到晚都在干活,没有时间,叔麦奢侈的在夜里点了油灯,就着油灯阅读。 游医推荐的篇章都是炎帝和青帝时代的历史,非常之生僻。 《大荒纪年》从炎帝立国开始记载,起劲已有七八千年,如此漫长的历史,哪怕有人想将《纪年》的每一篇都给看完也得考虑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么长的寿命。 久而久之,大部分读史时都只读白帝之后两千多年的篇章,更早的篇章,有兴趣又能弄到便看看,没兴趣就算了。 炎帝与青帝时代的记载,很多人能记得的大概就是这两位和一些比较出名的先贤的名字和一两样变成了神话传说的事迹。 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是何种模样,先贤们的真面目如何早已不可知。 尤其是更为久远的炎帝时代,很多人也就知道,炎帝舍子孙而传位青帝,开启了帝国延续至今的王位禅让制,被誉为选贤举能的第一佳话,以及第一蠢货。 不乏人这么觉得的,江山社稷不予子孙予外人,脑子有坑啊。 尤其炎帝是主动选择,而非被迫禅让,在可以自己完全做主时,几人能做出这种选择? 时至今日,历史早已被神话所取代,而神话是王侯贵族们用来表示自己血统尊贵,谱系源远流长而打造的证据,先贤成了神人,而他们是神人的后代。 叔麦不懂这些,他啃书也啃得相当艰难,七八千年的时光足以改变一个种族的很多字词,很多时候那个时候的字,如今都已经不用了,变成了生僻字中的生僻字。 这种情况下,莫说读出什么来,他光是查那些不认识的陌生字是什么意思就已经生不如死了。 磕磕碰碰读了两年,一直读到亘白1120年的冬季才将书都给读完。 史书读完的时候,牛棚里的牛已经增至三十头,有了好的农具和耕牛,农人的效率提高,不仅能忙完份地里的农活,还开垦了不少荒地。但税赋也越来越多,不时有青壮被征走,很多都没再回来,村社里剩下的青壮越来越少。 通过山寨的人每回带来的消息,他知道,兖州越来越乱了,国与国之间,诸侯与贵族之间快成一大锅粥了。 打仗需要粮食,需要人。 他这里的封君还算有良心,不管是征粮还是征人都给人留了一口气。 良心嘛? 叔麦完全无感,他想带着村社的人离开,但他做不到,也不知道能去哪。 去山寨的人提到过的那个很美好的北方辛国? 叔麦不是没想过,不过在了解到自己的村社位于松水下游,松水蜿蜒近两千里,而辛国在比松水上游更北的地方后叔麦便死心了,他这辈子出的最远的门也就是被山寨给俘虏那回。 除非山寨提供帮助,否则他什么都做不了,而山寨很早就拒绝了他。 叔麦抑郁不已,却在暮春之月时收到了一份惊喜。 将手里的简牍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确定自己没看花眼。 “这上面让我带着牛去辛侯在商北的封地?”叔麦问信使。 信使回答:“嗯,尽快出发,越快越好,走的时候尽量多带一些粮食,越多越好。” 叔麦思考了一会儿,用笃定的语气问信使:“山寨背后的主人是辛侯?” 信使回以沉默。 叔麦没再追问,而是道:“我把牛都带走了,村社里的农耕怎么办?” “上面说你可以说服一些人跟你一起走,至于剩下的人,你可以将农具廉价买给他们。”信使回答。 叔麦问:“辛侯在南边的封地很缺人手吗?” 信使闻言气愤道:“王给的那块封地根本就是一片荒地。” 叔麦哦了声。 看来是真的很缺人手。 叔麦又低头仔细瞅了瞅简牍。 十税一。 他记得,辛侯不征口赋算赋。 既然这样,想来辛侯委任的封地管理者应该会很高兴他带着所有人去垦荒。 第417章 第八十二章宜 仲春时节,本该春暖花开,却是春寒料峭。 澜水支流的北岸,宜无视冷风贴脸将粮仓里里外外的检查了一遍,确定工程质量不仅达标还超标才放心。 检查完了,宜不由得露出了唏嘘之色。 虽然她能文能武,但她是军官啊,现在都快混成专业的工匠了。 商北的渠在三年前就修好了。 本来的预期要修十几年的,毕竟工程量太大了,但王师西征,征伐劳役税赋的对像可不止诸侯方国,王畿也同样没落下。 昆北的情况稍微好点,辛侯当年解散的军队领着辛侯给的厚赏后回家成婚生子,大部分都做了基层胥吏,本身不愁吃喝,再加上宜的约束,没搞出最上头的命令是征一石粟,实征百石的情况。 但也只是稍微好点,最底层的胥吏是没加,但胥吏是最底层,不是唯一一层,上面还有好几层,一层一层的增添,最终征的也有三五十石。 氓隶只能拼命赚钱,种地的收成不够,那就想办法从别的方向再赚些。来钱最快的法子自然是杀人越货,但兖州这些年战事很频繁,贵族出门都前呼后拥,打不过,商队倒是很符合肥羊的标准,但原本只在兖北活动的黑吃黑,确切说是盗贼兼职的商队护卫将自己的生意做到了整个兖州。 将当地的山贼或清理或灭掉,带着余下的人一边开垦荒地一边收买路财,只要收了买路财,就会派一队人马跟着商队,保商队在兖州境内平安无事。出了兖州那就自求多福了,山贼保镖的生意还没拓展到兖州之外,但说回来,有能力做跨州生意的远行商也不多,都是大贵族,本身就有着雄厚的实力,不需要找保镖。 氓隶很少去抢有山贼当保镖的商队,不仅是因为那些山贼比大部分军队还精锐,还因为山贼抓人。 凡是打劫到这支另类山贼头上的都会被抓走,一去不回,有传说是被抓去开荒了,也有传说是被抓去卖为奴隶,还有传言是被吃了,众说纷纭。 宜倒是知道怎么回事,是被抓去开荒了,表现格外优异的还会被山贼吸纳,但别人不知道啊,久而久之就没人去招惹了。 抢不到钱,氓隶最终只能来宜这里找活干。 宜给的待遇好,不仅有工钱,还管饭,每天都有一碗盐汤,每隔两天还有肉吃,干得又快又好的,还可以加餐,不是加野菜,而是加肉食,真是大大的好人。 农闲时找活便全找宜这里来了,更有失地的流民干脆从年头到年尾都在工地上干活,靠这份工作养活全家。 人手充裕,干活热情高,宜最终只用一半时间便将渠给修好了。 宜以为渠修好了,自己可以解脱了,可以回辛国了,谁知....想太美。 辛筝让她在澜水中下游修一座粮仓,标准也还好,里头的存粮要能供一百万人口吃十年。 宜大怒,且不说谁能富到储存那么多粮食,就说粮仓,你真当老娘是工匠了。 怒完了继续组织氓隶在农闲时来找自己挖粮仓,联络虞继续送肉食过来。 辛原的畜牧业在这几年发展到了极致,孟水郡虽然主业是草药、葛麻与木材生意,但因为山上也可以种牧草,便同样发展了畜牧业,同样出产肉食。 每年产的肉食不想办法卖掉就只能烂掉,但在本地因为大部分人家都养殖牲畜,肉价很便宜。运出来后因为增加了运输成本,肉价自然会增长,氓隶买不起,贵族自己有养牲畜的庄子,有圈起来的山林猎场,不需要买。 辛筝对辛原的畜牧业很看重,可养的牲畜卖不掉,势必影响辛原的养殖热情,最终的结果便是肉食的大头被宜、山贼、夷彭商队、桓城水贼以及辛国的水利道路工地给包了。 宜若不搞工程不需要肉食了,辛国就该有大量的肉食不知该怎么处理,会有很多人破产。 对此,宜也颇为讶异,别看她每年都向辛国购买千万斤的肉食,但她就没付过钱,夷彭商队、桓城和山贼们还好,有收益,能够反哺,但她就真的只出不进,因而都是虞替她结账。 辛筝规定了,不论官吏还是军队不能拿氓庶一针一线,拿了任何东西都得给钱。 虞也不例外,但她比宜更只出不进。 对此,虞的做法是,钱不够花了,那就铸钱,缺钱就铸。 这么多年下来,大概虞自己都搞不清自己究竟铸了多少钱。 铸了那么多钱,这钱居然还值钱,怎么做到的? 挖了三年,几乎动用了整个昆北之地再加上商北之地所有的青壮劳力,粮仓终于全数竣工。 令人佩服的是,粮仓就没存多少粮食,收和买的粮食进了粮仓,还没捂热就会被运走,澜水粮仓完全成了粮食中转站。或者说,盐仓。 辛国在断云雪山找到了新的盐源,但仍未停止向云水中下游的解池、南溟沿海诸国以及宁州产盐的国家买盐。一部分盐通过云水送回了辛国,大部分都存在了澜水粮仓里。 宜每个月都会检查一遍账目,迄今为止,粮仓里存的盐已经超过了五十万石。 对此宜甚为不解。 有那么多钱买粮食不好吗? 虽然盐和粮食都是硬通货,但人几天不吃盐是死不了的,事实上很多氓隶一辈子都没真正的吃过几回盐,照样活着。但粮食,人几天不吃饭肯定饿死。 不过,盐再怎么不能和粮食比,也还是硬通货,为了保障盐不被抢走,宜将粮仓方圆五十里的土地和人口全都给控制了,官吏贵族或被架空或驱逐。 又从本地人口挑选了两千人按着辛国训练军队的方法训练成一支精锐,再加上隐藏暗中的一支山贼,如此,不管是盗贼还是想兼职的贵族都别想能从粮仓偷走一粒盐。 检查完了,宜又检查了一遍粮种。 每年都会有船只和商队从南方带来培育的新粮种,她会先让粮仓周围完全受自己控制的农人种植,若适应良好且产量真的有增加,便将收上来的粮食全都做为种子,来年便廉价卖给澜水和商北的农人。 多年下来,澜水的农人都已经习惯从她手里购买粮种,宜甚至专门寻了很多个村社为自己种植种粮。种粮种出来后卖给她,她再转手卖给远方的农人,最近一年,粮种生意都开始拓展至北边的玉水和南边的青水流域。 也没人跟她抢这份生意。 无它。 正常人做生意都是低买高卖,她做的粮种生意是反过来的,高买低卖。 倒不是她傻想当这个冤大头,却也差不多,因为做这个冤大头的是她的大君——辛侯。 只要能让新粮种在兖州全境推广开来,辛侯并不在意要砸多少钱。 鬼知道这回的小冰期是持续几十年还是几百年,粮食只嫌多不嫌少,哪怕一时半会不在她控制中,她也有的是办法将粮食弄到自己手里。 知道辛侯的重视,加上这些年旱蝗雨雹的热情,宜对粮种生意也最为上心。 将今岁的种粮种植安排都给检查完了,宜叹了口气,好无聊,她现在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检查再检查,翻来覆去的检查以打发时间,不然除了习武便没别的事做了,可习武也不能练一整天不干别的事了,身体吃不消。 许是感受宜的无聊,辛侯的信使来了。 书函的内容很精炼:粮仓修好了,闲着也闲着,王答应给我的封地也下来了,宜你去筑城吧。 筑一座能容纳至少二十万人口的大城,顺便修座粮仓,粮仓的存量,一百万人口能吃三年就行。 要求不高...个鬼。 辛侯不仅对城邑和粮仓的规模提出了要求,对城邑的公共设施也同样提出了要求。 也不知辛侯从哪弄来了羽族修建城邑时的下水道技术,全都随信附给了宜,让宜比着羽族的城邑,修建下水道,并且根据排的垃圾的几个大类,下水道也要分不同用途,不同类污水垃圾分开排。 宜哪怕没筑过城也能通过辛侯的要求看到一座座金山银山在排队燃烧。 不幸中的万幸是不用她想办法筹钱,她只需负责筑城,钱财问题由虞解决,不然她真的会想死。 大君,人性未泯。 这是宜安排好了粮仓的事情,带着五百人前往辛筝位于商北低地的封地前的想法。 大君,你怎么不上天? 这是宜抵达目的地后的第一想法。 辛侯的封地是辛侯精心挑选的,位于商北低地的东部,一条发源于南边商於山的河流向东北注入云梦大泽,土地肥沃。紧挨着云梦泽密林,或者说,这一片的云梦泽密林都被包括在了这块封地里。 辽阔和土地肥沃是它最大的优点,也是唯二的优点。 这片辽阔的封地上,平均人口密度为方圆五里一人,超过九成的面积被森林覆盖。 云梦泽密林内毒虫猛兽泛滥成灾,水里更是游荡着各色大鱼水兽,哪怕是船只都可能不小心倾覆。 委实是一块好地方。 宜磨了磨牙,不管辛侯多神经,做臣子的还能怎么办? 当然是原谅她,然后想办法解决问题。 不管是筑城还是挖粮仓都需要大量的劳力,宜将目光打到了流民和逃奴身上。 除非是家庭奴隶,否则大部分奴隶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会逃跑,庶农在受不了苛捐杂税时也会逃跑,两者的逃跑方向是一致的——远离城邑的深山大泽。 只有在那些危险的地方,贵族的爪牙才不会追进去。 虽然不用担心被抓回去处以极刑了,但深山大泽中也很难生存。 辛侯废奴,不允许封地上有奴隶,宜觉得这点能吸引逃奴。 至于流民,宜仔细检查了一遍辛筝的信,除了对城邑和粮仓的标准提出了要求,别的什么都没提,显然是让她自由发挥。 既如此,她许诺田地的税赋十税一,想来没人会反对。 不管是哪个,手里都得先有钱有粮食,不然人引出来了却饿死了,那就太悲剧了。 宜等了两日等来了虞派来的运钱船。 足足五十万枚三铢钱,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五十万枚三铢钱非常可观,许多贵族整个家族的所有家当加起来都不值这么多钱,也就虞是铸钱的,不然未必能拿出这么多现钱。 但这点钱对于宜要筑的城而言连杯水车薪都够不上。 宜差点气晕过去。 看宜脸色不太好,送钱的军官赶紧送上了虞的书函。 宜接过拆开。 虞在书函中表示,虽然她是铸钱的,但铸钱也需要材料,她手头上的材料现在就够铸这些钱,全都给她了。 虞表示等下半年新的材料到了,会给宜再送五十万枚三铢钱,还有,她在计划再发行一种银币,一枚钱值一百枚三铢钱,明岁上半年铸的银币全都给宜。 也知道这些钱还是杯水车薪,因而虞又另外帮宜找了一些合作人,那些合作人很快就会为宜送去更多的钱和物资。 宜怀疑虞在驴自己。 除了辛侯这种奇葩,哪有人会愿意做这种冤大头? 不管信不信,人都不在眼前,想揍一顿也鞭长莫及,宜最终只能咽下喉头老血,收下了五十万枚三铢钱,转头便开始写信。 指望上级和同僚太不现实,还是得靠自己。 这些年在澜水,她也不是只修渠修粮仓,为了保障工地上的食物不短缺,她自己也思考了增加周围粮食产量的法子。 氓隶不会买牛,买不起,也守不住。 辛辛苦苦攒了几十年的钱买一头,结果转头贵族用几枚钱就给买走了,或是强迫自己借钱,然后利滚利根本还不起,只能拿牛抵债。 人间不会有比那更令人吐血的事了。 说起来这也是帝国奴隶主贵族最早被挑战时的情况。 贵族们太能生了,但爵位和官位只能传给一个孩子,别的孩子怎么办?只能分点土地和奴隶,成为庶人。 但问题也出在这,有土地有奴隶,能够慢慢积攒财富,唯独没有权力,最后积攒出来的财富是谁的? 答曰:肯定不是自己的。 谁愿意? 没人愿意。 既然没权,但有钱,再加上本身是贵族的分支,因而能够支持自己接受到教育,然后与贵族们斗了起来。 底层氓庶是分支的分支,早就什么都分不到了,遑论钱和教育,自然没有能力向自己的大宗看齐,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狡黠。 最终的结果便是氓隶们与宜达成了无言的默契,农耕时,氓隶们向宜借牛,忙完了再将牛还给宜。 有了牛和更好的农具,农人的效率增加,粮食产量增加,税赋也跟着增加,宜从贵族和地主们的手里轻松的买到了大宗的粮食。 曾经以为辛筝会让自己在粮仓修好后填满它,宜在修工事之余将租牛生意越做越大。 每个大的村社,或是几个小的村社间都设了一位牛倌,除了在农闲时照料牛,牛倌还是间者,在氓隶间培养起威信。 宜琢磨着让牛倌带着牛要离开,去辛侯的封地帮忙筑城,应该能够吸引不少氓隶追随,如此,封地上的人口便有了。 哪怕每个牛倌能带来的人口少,这么多年下来,她和山贼们一起安排的牛倌有数千,哪怕每个人只带一两个人回来,也够她在初期用了。 写完了一封又一封的信,宜又跑了趟青阳国和穷桑国以前合作过的贵族们再续前缘,她还要买粮,多多益善。 再回来的时候已是孟夏,差点没认出来眼前热火朝天的工地是自己要管理的封地。 宜一脸懵逼的找到了被自己留在封地上修建临时营地的副手询问怎么回事。 临时修建的渡口前尽是船只,一袋又一袋的粮食被扛下船,在营地的空地上堆积成山,却堆不了多久,做饭的火头营地里上百只大釜横平竖直的排列着,一袋又一袋的粮食和一筐又一筐的野菜一同倒入混煮。 从早煮到晚。 因为分开进食的缘故,吃饭的地方一整天都有人在吃饭,一波吃完下一波接上。 宜无法凭自己的感觉判断这究竟是有多少人。 副手示意了下营地中一群穿着丝麻混纺,且面色红润,与周遭面黄肌瘦的人群形成鲜明对比的人。“他们是长吏虞寻的合作人。” 宜瞅了瞅那堆积成山的粮袋。“虞许诺了什么?” 虞什么都没许诺。 副手也好奇过,自然问过,明白宜的疑惑,便为宜解释了一番。 辛侯很喜欢商人。 宜回以我怎么没看出来的眼神,她没记错的话,辛侯完全是将商人给当成了肥羊。 副手指了指商人们。“他们是这么觉得的,辛侯对商人征的税少,最重要的是,只要他们没有违反辛律,谁也不能在辛侯的土地上以莫须有的罪名没收他们的货物,买他们的东西每次都会付钱,哪怕被人给偷了抢了,也会努力帮他们追回。”网首发 宜瞬间懂了。“全靠同行衬托,可就算这样,这地方现在什么都没有,他们来这又能做什么生意?” 答曰。 能选择的话,人也不想来的。 因为辛侯对商人的保护,有能力的商贾纷纷选择将自己的家产往辛侯的封地转移。 问题就出在这了。 辛侯的封地就那么大,想转移家产的商贾太多。 狼多肉少之下,钱多者胜,让虞发了好大一笔财,又舍不得那些抢输了的商贾身上的钱,都想要,但实在没地方容纳了,正好辛侯在南边又弄到了一块封地。 虞便让商贾们来南方了。 宜在外头的时候,这些商贾们便非常自来熟的了解了下未来的宜城结构,决定集资承包城主府修建的所有开销。 未来会修建商铺和民居的地区,商贾们抓阄决定了谁出钱,分好以后又根据自己认领的商铺民居的占地面积筹钱给宜。 宜捋了好半天终于捋顺思路。“你的意思是,他们花钱向我买帮我筑城的资格?” 脑子莫不是有病? 哪有捧着钱求人让自己帮忙的? 副手为宜介绍了下虞的薅羊毛神技。 想多修几座官序。 没钱了。 找肥羊喝茶,你给我钱,我给你当官序的名誉祭酒,名誉祭酒,顾名思义,只有名头,不能干涉官序的管理。 想修路。 没钱了。 找一群肥羊喝茶,这段路修好后设关卡收过路钱肯定很赚,你们谁出钱修,我就让谁设关卡收过路钱。 啊呀,你们都想出钱,那就谁出钱多,我就让谁修。 筑城没钱。 找一群肥羊喝茶,这块地如何如何,你们要不要出钱,老规矩,谁给的钱多,这块地就给谁。 辛侯明确在辛律里写了所有土地都是国有,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辛筝坚持开倒车的土地制度给了虞这种做法的土壤,但能薅得如此神乎其神,也是人才。 宜:“....我明白他们的思路了,那些氓庶是怎么回事?总不能也是来花钱的吧?” “那是牛倌带来的,很多牛倌离开的时候将整个村社的人都给带走了。” 宜哦了声,想了想,问副手。“你觉得辛侯会不会杀了我?” 副手不解,辛侯为什么要杀宜? 宜没解释,因为她忽然想到,辛侯会不会杀了自己的前提是辛侯会不会先因为这件事被杀。 第418章 第八十三章喜 宽大的案上摆着一件件刀工精湛的玉器,多是一些玉蝉、玉簪之类的小玩意。 帝国礼制对不同身份之人的衣食住行都有严格的规定,但再好的规章制度也很难真的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不然也不会有礼崩乐坏的出现。 断云雪山多金玉矿藏,当然,山道崎岖,何况断云雪山这样的雪山,哪怕知道深山中有储量丰富的矿藏也没哪个种族能开采。但人力无法克服大自然的险峻,大自然本身的力量却可以。 断云雪山积雪融化,汇聚成溪流,溪流再汇聚成河自雪山中冲出时裹挟了山中无数的泥沙,泥沙又裹挟了山石,山石中有不少的矿石。 这也使得发源于断云雪山的河流的上游不适合耕作,也仍旧会被人抢夺。 辛原上的河流,上游河床上多多少少都能找到玉石,而漱玉川是其中玉矿最丰富的河流,为了这处玉矿,辛原上曾经出现过的方国们和辛原周遭的方国就差打出狗脑子了。 不过也因为是玉矿产地之一,在辛原获取玉石比南方容易得多,庶人也可佩玉,但只能用一些非常劣质的玉,好玉还是要给贵族的,并且玉器的纹样也有严格的限制,逾越就要死全族。 不过随着辛襄子薨逝,辛筝继位,这种情况有了改变。 辛筝对民间风气的控制不严,或者说,她的态度便是:只要不违反辛律,氓庶爱穿什么就穿什么,爱戴什么就戴什么,金玉随便用。 辛鹿掌权名不正言不顺。哪怕通过与虞合作干掉了大量的贵族坐稳了高位也无法名正言顺的约束民间风气,尤其是辛筝还在一边放纵默许,辛国的民间玉器行业发展得很快,随着辛鹿完全统一辛原,将漱玉川完全纳入辛国的版图,玉器行业更加蓬勃。 皮草、粮食已经做得很大了,盐....喜虽然对盐的利润很心动,但一来盐是暴利,自古以来都是被贵族瓜分的,她的出身没资格分汤;二来她不瞎,一直以来虞都将国君封地的盐控制得严严实实的,完全是一人独大,虞这么做,显然是辛筝的授意。 思考一下辛侯在隔壁冀州的所作所为,喜敢笃定的说,日后辛侯归国,所有沾染盐业的人要么吐出来要么全家去死。 千百年来官山海一直以来都遭到唾弃,被认为是与民争利,但千百年也没有哪个国君不想如此。 甚至于,在更久远的青帝时代,青帝便有这方面的政策,哪怕现实条件不允许官山海,青帝也硬是将铸币和大部分的金属给控制在了王权手中,可惜后继者没有青帝的手段,官山海自此成为虚无缥缈的幻梦。 喜权衡了一番辛侯的能耐后识相的放弃了利用辛克的权势去碰盐这一块,也没去碰竞争最激烈的肉食生意,而是转而做起了牛驴和玉器生意。 辛律给每个人分地的同时又限制了每个人能拥有的土地数量上限,并且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辛侯的,氓庶只有使用权,更绝的是使用权有年限,土地分给庶人,只能庶人不想要了,或者人死了,官府收回,不能进行私人买卖。 某些废除了井田制推行私田制的买地自然没法用。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喜挨家挨户的找人租地,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了一大片草场三十年的使用权,建了一座牧场,专门养牛、驴和骡,以及少量的马。 不是不想养马,随着击鞠在帝国风靡,哪怕马很贵,但贵族不差钱,辛原每年出口的骏马数量非常大,家家户户都有养马。 也不乏有人和喜一样建牧场,然后大规模养马的。 但马是战略物资,喜有点怀疑辛侯会不会也想控制起来,且辛原最大的两座马场一座是辛侯的,虞在打理,另一座是辛克的,没有任何马场能和这两位竞争。保险点,喜觉得,还是做牛驴骡这些耕作驮兽比较稳当。 辛筝鼓励畜耕代替人耕,肯定不会与民争利,最重要的是,畜耕驮兽的需求比击鞠用马更大。 比起走下层路线的牧场,喜的玉器生意却是走的上层路线,卖的都是精美且品质好的珍贵玉器。 喜认认真真的花掉了大半的家产夯实了打入新行业的基础,摩拳擦掌做好了大赚特赚的准备,现实却是残酷的。 最终走了上层路线的是牧场,玉器走了下层路线。 精美的玉器运到南方被抢的风险太高了,哪怕雇佣了军队出身的山贼当护卫....护卫们搞得定剪径的强人却没法搞定贵族。 在自己的封地上,贵族是无冕之王:吾即法律。 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既然有罪,抄货物自然是理所当然的。 习惯了辛侯制定的辛律以及虞严格推行辛律所打造的环境而对世道有所松懈的喜顿时就被打醒了,很快就收敛了,只借辛克的影响在兖北做玉器生意,离辛国太近,辛克又是辛侯直属军队的军将,没人敢抢她。 但那么点贵族能吃下多少玉器? 搞到最后喜发现自己在国中卖些劣质玉器给氓庶走薄利多销路线都比卖上品玉器给周遭国家的贵族赚钱。 都是赚钱,怎么赚不是赚。 喜毫不犹豫的转换了思路。 卖给氓庶的玉器,用的料子不能太好,但没关系,料子不够好,刀工来补,重金聘请了一大堆玉匠,又寻了不少手巧的孩童给玉匠们给学徒以培养更多的人手。 纹样有限制,还是没关系,只要不是用毕方鸟纹、玉璧之类的犯禁纹样,辛侯懒得管,辛鹿管不了。而在这之外,人多思路多,喜花钱买纹样,不论是什么人,只要画在花样好,她都愿意花钱买下来。 靠着物美价廉,喜很轻易便将辛国刚刚兴起的底层玉器行业给吃下了大半。 而牧场,若非虞每年都会从民间买数万牛马,并且一年买的量比一年多,喜觉得自己早破产了。 但牧场的前景又让虞无法狠下心及时止损,只要能坚持下去,坚持到辛侯归国,辛国更上一层楼,她相信自己一定会赚翻,只能咬牙啃老本和从别的行业拆东墙补西墙。 每回看账都心如刀绞。 不看不行,越看越痛苦,好想及时止损。 也对还能赚钱的行业更加看重,尤其是玉器。 不是专业的,很难轻易判断玉器的品质,这也让玉器这一行业很容易造假,喜不想给人取代自己的机会,便狠抓玉器的质量。 每一件玉器都细细的检查,不论是品质还是刀工一样都不能落下,坐了半日,看了上百件玉器,喜将其中不满意的挑了出来,让人送回去给雕琢的匠人重做,只给一次机会,刀工若还不能完美就罚钱。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将掌柜敲打了一番,喜这才离开,出门没两步便看到了一辆经过的安车。 车上坐着一对青年男女,女子戴着遮着半张脸的银面具,喜认得她,是国君的长吏虞。 旁边的青年男子,喜也认识,虽然只见过一面,但青年生得太好,很难令人不记忆深刻。 确切说,辛氏公族这一族,不论嫡系还是旁支都生得格外得好。 好的资源都是向贵族倾斜的,美丽也是一种资源,哪怕贵族的始封君是个超级丑八怪,其子孙也会在一代又一代的美人优化下一代比一代美。 但辛氏一族即便是在贵族中也是佼佼者,不是单个出众的那种,而是整族都生得格外出色。 上天仿佛格外钟爱辛氏,天才与美人降生的格外频繁,也死得格外不值钱。 喜有时候挺庆幸辛克是远得不能再远的旁支的,不然莫说和她结婚了,辛克能不能活到成年都是问题。 “不过,虞和我可一样呐。”喜对着远去的安车中举止亲昵的俩人叹道。 辛驷的皮相生得很好,不过,不知是否辛氏内部这一代的血亲相杀没有曾经那般凶残,辛驷又被辛鹿给保护得太好的缘故,在喜看来,辛驷委实是天真得可爱。 却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辛鹿的年岁已不小,虽然辛襄子活了六十多岁,但谁也不敢说老子能活六十多岁,儿子也能,尤其是辛鹿这回一病就是大半年,不仅死活治不好,还每况愈下。 辛鹿若是死了,辛驷这个先嗣君的私生子的前途可委实难测。 诚然,辛鹿一直都想让辛驷继承辛国,但一来辛筝还没死,二来辛鹿有自己的亲生子,谁知道他以前是否骗辛驷的,正常人谁会在有亲生子嗣时而将自己的一切交给养子? 哪怕辛鹿真的脑抽了愿意,亲生子终究是最合法的继承人,辛驷名不正言不顺,又没有辛鹿的能力,能否坐稳也是个问题。 略微感慨了两句,喜乘着马车去了趟神庙,取了自己前些日子放在庙里祝祷的平安玉符。 回来的路上喜又买了一只格外肥的羊,又买了一大堆的肉脯和糖盐各一罐,回家时不论是辛克还是两个孩子都还没回来,喜将羊交给了仆人。 虽然辛国别的仍旧有奴隶,包括都城,但国君直属封地都已废奴,没有了奴隶的存在,喜也慢慢习惯了没有奴隶的生活,搬到国君直属封地后,干脆没带奴隶,只雇了一个做饭很好吃的老妪为自家家洗衣做饭。 辛律规定雇佣关系不带人身依附,因而喜花钱买的直属老妪为自己做饭的劳力,并不能像掌控过去的奴隶一般控制雇佣仆人的生杀予夺,但也没影响。封地很繁华,不管想要什么,街上都有卖的地方,这种情况下她缺的不是可以组成一个生态圈的奴隶们,而是一个洗衣做饭的人,只要衣服洗得干净,饭做得好吃就够了。 让老妪去做饭,喜开始收拾起出远门需要的东西,一边收拾一边叹气。 辛克一进门便看到喜在叹息。 “在担心商?”辛克道。“商北虽然远了点,但跟着宜筑城也只是条件苦了点,并无危险,你若怕他吃苦,可以多给他一些钱。” 喜问:“在南方要有多少钱才能像在国君封地一般方便?” 辛克顿时就被堵住了。 有多少钱都不能。 辛侯的直属封地如今的繁华是虞与辛侯十多年的心血,打破了原本的所有框架打造的新秩序,外面的地方哪怕想学也没有这个土壤。 喜继续道:“我也不是在叹商,就像你说的,跟着宜筑城虽然会很苦,至少安全。他要是去更南方的夷彭列岛或是陵光半岛,那我就得担心他会不会染疫了。” 南方瘴疠之横行,着实让她这个北方人服气,比起让孩子去面对南方的瘴疠,去商北从无到有的筑城反倒不觉得难以接受了。 辛克不解:“那你在叹什么?” “我在叹南方的庶人。”喜道。 辛克愈发不解,抽什么疯这是?“叹什么?” “他们如果能有钱那该多好。”喜道。 辛克一脸懵。“啊?” 喜解释道:“他们若是有钱,就能买得起我的玉器,我的牛、驴、骡子,我的牧场一直都在赔钱。” 说到最后,喜仿佛带上了哭腔。哪怕可以通过虞解决一部分牲畜的销路兜底,但大部分仍旧滞留。 公得实在卖不掉还能宰杀卖给肉铺,虽然用来做耕畜的牛这么宰了也挽不回所有的成本,但能挽回一点是一点。 可母的不能杀,得继续养。 牧场的牲畜越来越多,原有的草场已经不够,她只能继续增加牧场的草场面积,同时从别的地方购入更多的牧草,开销越来越大。 辛克道:“我听南边回来的退伍军卒提过,南方的庶人买了耕牛也保不住,就算有钱,想来也不会如此浪费。” 喜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利剑给刺了个对穿。“你不会说话可以当自己是哑巴。” 辛克顿觉委屈。“我认真给你提意见呢。” 喜瞅了瞅辛克的俊脸,不管看多少年还是没多少抵抗力。“对不起,我不是冲你发脾气,就是亏钱亏得太多有点心情不好。” “没事。”辛克很大度的道。“其实你的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只要有朝一日大君将她的秩序推广到整个兖北,甚至更辽阔的疆域,你牧场里的家畜莫说脱手,还会供不应求。” 我也知道啊,但辛侯一直不归国,也始终没表现出一个正常君王对外扩张的野心。 思及此,喜瞅了瞅辛克的表情,发现辛克的眉目间隐有忧色。“发生什么事了?” 辛克从来都不瞒喜什么,行军打仗他很擅长,但人心谋略方面他却比喜差了一大截。“是代君,他可能要不好了。” “他不好也有大半年了吧。”喜道。 虽然老人生病还病了这么久很值得担心,但鉴于辛襄子晚年时缠绵病榻数年就是不肯死,急坏了许多人,谁也不能说辛鹿不会和他老子一样。尤其是辛鹿的身体底子比辛襄子更好,理论上更能熬。 辛克迟疑了下。“他加快了立辛驷为代君的事。” 若非真的要不好了,辛鹿不会突然加快进度。 喜问:“大君可知?” 代君都要死了,真正的国君也该回来了。 “自然是知晓的。”辛克道。 “那你担心什么?”喜不解,辛鹿的两个孩子,不论是养子还是亲子,加一块都不是辛筝的一合之敌,有什么好地方的?等着辛筝回来为辛筝呐喊助威就够了。 “是虞。”辛克道。“她和辛驷走得很近。” “你是想说近得都到床上了吧?”喜问。 辛克点头。 喜不解。“虽然辛驷很美,虞也好美少年,但这应该不是你担心的原因。” 虞好美少年,爱二十五岁以下生得美丽的少年,爱得非常专一,专一到多年来身边服侍的美少年换了一茬又一茬,无一超过二十五....不,还是有的,至少辛驷就超过了二十五岁,但辛驷是贵族,保养得非常好,皮肤看着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岁,且那张姣好的脸也足以弥补不少年龄劣势。 虞对权力的喜爱绝对胜过对美少年,美少年再美,短则几个月,多则三五载就厌了,唯有权力,十余年不曾有过丝毫厌倦,可以预见,未来几十年也不会有。 辛驷再美,虞的想法也只会是送上门来给睡的极品美人,不睡白不睡。 辛克犹豫了下,道:“有传闻说大君年少时中毒伤了身子,不会有后代,大君五服之内的近亲如今还活着的不多。” 辛氏一族在凶残的内斗以及辛筝、辛归乡与辛鹿叔侄三人的努力下委实不剩几个人了。 喜皱眉。“可信度如何?” 辛克道:“可能性不低。” 喜的眉头蹙得更紧了。“商去商北,让小舟跟着一起去。” 辛克愣住。“为何?” “安全。”喜道。“你是不是忘了,虽然很远,但你也是公族后代。现在这几个死了,与大君血缘最近的便是你了。” 与一个无嗣的国君血缘关系很近理论上是好事,但辛侯是个正常人吗? 辛克果断道:“让他们兄妹俩一起走。” 喜看了看自己准备的东西,还得多准备一份。“虞怎么了?” 话题有点跳,但多年夫妻,辛克能理解喜的思路,回道:“若辛驷成为嗣君,她与辛驷成婚,诞下子嗣,再杀死辛驷,辛国未来便是她的。” 虞不会为了美色而有异心,但权力就不好说了。 喜闻言想了想,问:“虞年长大君几何?” “虞年终大君十载。” “虞可是大君的对手?” 辛克想了想,回答:“不是。” 喜回以白眼。“那不就得了。” 第419章 第八十四章望舒 “我记得玉宫的暮春时节在高处远眺完全没有暮春该有的春意。” 坐在海堤上望着后方仿佛坠入红色花海的城邑,望舒颇为感慨。 在建木与寻木断绝的如今,无启非常的爱惜仅剩的若木,不仅若木原因为若木葳蕤而得名若木,连启都大街小巷都植满青叶赤华的若木。花开时,整个城邑仿佛披上了繁花华服的绝世佳人,倾国倾城。 玉宫也就夏季时有点春意,别的季节都是一个样,不管往哪个方向看都只能看到皑皑白雪,没办法,断云雪山深处,四面八方都是雪山。 “我甚至在夏季时看到过落雪,但雪花还没落地就融化了。”望舒道。“不过说来也怪,明明位于雪山深处,玉山却始终温暖如春。”在断云雪山一众雪山中,玉山温暖得仿佛一个叛徒。 “玉山埋的哪位?”望舒好奇的问。 启都也很温暖,但启都的温暖是因为位于热带,再加上东西两边都是海洋,海洋季风气候影响,启都若不温暖才稀奇。 玉山本该寒冷才对。 “什么都没埋。” “那玉山内部怎么那么暖和?” “你没觉得雪山深处有那么一座玉山非常的突兀吗?” “断云雪山多金玉矿藏,有条大如山脉的玉矿并非不可能。”望舒道。 整个元洲矿藏最丰富的地方可以说是断云雪山了,不止金玉矿多,而是什么矿都多,可惜,统统开采不了。 “而且这条玉矿和金矿相交的区域是金泉。” “金泉不是本就出现在金玉矿脉相交的地方吗?”望舒奇道。 金泉是当年炎帝炼制不死药的材料之一,望舒记得自己还就这点与青婧讨论过,炎帝为了长生不死委实是够拼,那张不死药的方子上就没几样正常的东西,那家伙愣是收集齐全了。 金泉水只存在于金玉相交的地方,哪怕不做为不死药的材料,做为普通的药材也很神效,活死人做不到,但肉白骨是真的做得到,青婧做过实验。 “迄今为止发现的金泉都出现在玉山和金矿相交的地方。” 望舒怔了下。“你的意思是,金泉虽出现在金玉相交的地方,但那个玉必须是玉山的玉?” “大概。”元也不能百分百的笃定,鬼知道金泉的形成原理是什么。 望舒认真回忆了下玉山的地形,忽然想起以前乘着鹏鸟离开玉宫办事时看到的玉山和周围山脉的全貌,彼时隐约有一种说不出的违和感,如今翻出来细细审视。 “很突兀。”望舒说。“玉山的地形是绵延雪山中的凹陷,仿佛天坑,但天坑一般整个都是坑,坑内并无山脉,玉山却是遗世独立于天坑的中心,给我的感觉....” 望舒想起了一个神话传说,玉山是从天上坠入人间的。 “像是被玉山砸出来的?”元问。 “所以真的是?” “是的。”元回答。 “但那样一座山,谁有能力将它拔起投入雪山之中?”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它不是寻常的山,甚至,我很怀疑它是不是一座山。” “哪里不像山了?” “在我发现它的时候,山中有一些建筑残骸,我没见过那样风格的建筑,建筑材料看着很像玉石,但比玉石更坚固,比已知的任何一种金属都要坚固。” 一心多用,一边聊天一边绘画的望舒蓦的停下了手中的画笔。“群星璀璨,元,天上的星星,它的上面,有没有生命?” 元想也不想的回答:“有。” 望舒怔了下,这回答是不是太笃定了?这个问题她问过不少人,但要么就是觉得无稽之谈,要么就是跟青婧似的不确定有没有,但希望有。“你笃定得仿佛见过外星人。” “外星人没见过,外星鸟见过一只。” 望舒啪的折断了手中画笔,惊喜的问:“在哪里?” “岱舆。” 望舒不由想了想所有关于岱舆的传闻。 天人的居所。 那里不是人间,是仙境。 不是人间.... 望舒:“....你应该不会想告诉我,岱舆在外星球上吧?” “对啊。” “星星与星星的距离遥远到无法企及,若岱舆在外星球,你当年是如何去求药的?” “我比你更好奇。” “我想去。” “你去不了。” “为何?” “因为归墟几千年才打开一次,时间没到。” 望舒只能遗憾。“归墟上是什么模样?” “神话传说中的仙境差不多就是那般模样了。” 望舒一脸懵逼。 “那里生长着一株甘木,但甘木只是其中一种神木。” 望舒懂了。“神话里的仙境描述的该不会就是岱舆吧?” 物有相同,人有相似。 可若高度相似,那就不太可能是巧合。 “我推测应该是很久以前有别的人偶然通过归墟去了岱舆,回来后记载了下来,现在成为历史,历史变成传说,传说变成神话。” “我想画一幅岱舆仙山图。” “你画画画上瘾了?” “我无缘得见仙山,但未来总会有人拿着我的画去求证的。” “传承吗?倒是个好习惯。” 望舒从手串里重新取了画笔。“文字和图画都是为了服务它而造出来的,再没比它更重要的东西了。” 虽然被打断了下,但望舒还是很快找回了状态,接着之前的地方继续画了下去。 待到日正时分终于画完,百里繁花,百里巨城,熙熙攘攘,长族、古妖、疍族以及最多的无启,尽皆入画。 望舒将海上抓鱼玩的鲲鹏喊了回来,将画卷的一端给祂抓着。 鲲鹏熟练的抖了抖画卷,然后带着画飞了起来。 望舒将画具都收拾好,下了海堤,找到了自己租的马坐上去,不急不缓的欣赏着街上繁花回到自己租的宅邸。 前脚进门,后脚鲲鹏便带着被风吹干了墨迹的画卷回来了,望舒将画卷卷了起来,再以羊皮包裹,放进了一口箱子里,又取出了厚厚一摞写满字或画满画的纸。 纸上全是她这几个月的成果。 无启的冶铁技术。 花了她三个月的时间,跟着好几个铁匠学打铁,甚至不惜啃了一块铁以分析它和元洲铁的不同最终搞出来的。 按着这上面的技术冶铁,最终的成品不需要熔铸,可以通过锻打成形。 不过嫌麻烦也可以熔铸,以后需要修修补补的时候可以通过加点铁锻打一番,再接着用。 除了冶铁技术,还有与之配套的鼓风技术。 无启的鼓风技术和人族差得不大,都是用皮革和木料制成的槖,不过无启的多橐排一起鼓风已经大规模普及,而人族还主要是单橐,多橐技术只在少数地区有。 通过人力和畜力拉压,将风送进炉里,望舒尝试着将之进行改良,和水力风力结合起来。 人再天生神力,能和牛马比谁更有力量? 诚然,有些人天生神力,比如望舒自己,天生的力量便胜过很多的人,但她能大自然比谁更有力量吗? 不能。 总结,畜力高于人力,自然力量高于畜力。 人力太小,畜力太珍贵,自然力量无处不在。 既如此,干嘛还要用人力畜力? 风力水力不香吗? 将纸包好,想了想,望舒找了张纸撕下一张字条:你上回说用陶范不耐用,黑金范耐用但效率太低,钱总不够花,可以让人试一下铁范。如果可以的话,农具也可以尝试用铁范。 技术改良后炼出来的铁品质极好,望舒感觉应该可以做范,最重要的是用铁做范,不仅可以反复使用,成本也低,可以大量生产,而量上去了,效率自然也上去了,辛筝也不需要发愁钱不够花了。 只要她不怕钱不值钱,想铸多少钱就可以铸多少。 将字条放进包裹里,再将包裹扎紧,放进箱子内部空间的另一边。 又取出了第二摞纸,这回是改良的缫丝工具,效率现有的缫丝工具更高,不过不是望舒发明的。 无启有近万万的人口,六大学宫是无启王朝最好的教育机构,却不是唯一的。 底下还有蒙学、小学、大学。 学宫也算是大学的一种,不过除了寻木学宫因为是培育官吏,标准放得低一些,走的是正常路子 另外五座学宫,招生不问出身不问学历,你考得进去就收。当然,不能太老,有年龄限制,必须是年轻人,也可以是少年,孩童也可以。反正必须处在精力最旺盛,学习速度最快的年龄段,超过了,建议考先生,再以先生的身份在不用上课的时候去蹭自己想蹭的课。 想进去就三条路。 第一,像望舒一般,证明自己有当先生的才华,进去之后是摸鱼还是在闲暇时去蹭课提升自己是个人选择。 第二,考进去当学生。 第三,还是当学生,却是特招,地方上会留意那些特别有天分的孩童,然后推荐给学宫,学宫会派人去瞅瞅,确定是否真的有天分,如果是就带回来。这些天才孩童有三年的试学期,证明自己的学习进度配得上天才二字,证明了就可以正式入学,证明不了请回地方上按部就班的读书。 不论是哪条路都不是正常人走得通的,反之,这种路还能走通的都是天才。 学霸多如狗,学神满地跑。 五大学宫差不多就是这般景象。 望舒自己没空,干脆请学宫里的人帮忙,有成果很好,没有的话,那也无妨,她自己回头接着往下踅摸。 也不白让人干活,有酬劳——星球仪。 元不进食时用金银铜铁等金属制成的一件手工艺品。 用铁做了一个近乎圆形的椭圆球形骨架,青金石为海洋、湖泊,金子做沙漠,白金做雪山,碧玺塑造丛林.....金属与宝石雕琢的星球仪将大荒十洲、重要岛屿,大的山川河流全都展示了出来,高低错落有致,人世间再没有比这更美更精致更大气的艺术品了。 没有人能不被它迷住。 反正望舒重新接管身体后看到元做的东西第一眼就被迷住了,问元能不能送给自己。 元思考了须臾,同意了。 望舒一直将之保存得很好。 星球仪参考了望舒曾经送给拘缨王的那个藤皮星球仪,可以转动,就像星球每日的自转般转动,只是需要人工推一把,望舒时不时会取出来推着玩,看地表十洲的细节,发现元做得非常的细致,仿佛十洲都溜达过一般。 寻常之物对这些学霸学神没有吸引力,望舒只得忍痛翻出了星球仪,她拥有的所有东西里唯有它的魅力能雅俗共赏征服所有学霸学神。 许是星球仪太有魅力,也可能是成千上万的学霸学神太可怕,当六大学宫大半的人都参与进缫丝工具改良,几个月就出成果了,顺便还改良了下纺织用的梭,望舒将那梭和自己踅摸的四肢并用织机结合,又改良了。 将用自己心爱的星球仪换来的缫丝车图纸还有新织机图纸包好放了进去。 再取出了一个星球仪,不是元做的那个,是她根据元做的星球仪自制的,用牛皮和铁骨架制成,虽不如元做的精致与美轮美奂,但这颗星球的山川地理都给画在牛皮上了,她这些年满世界溜达所见过的洋流也给画了进去。 望舒觉得辛筝应该会喜欢这份礼物。 零零碎碎各种东西塞了一箱子后望舒将箱子封实。“鲲鹏,拜托你了,我知道你不高兴她之前让你搬粮食,但我现在除了你,也没别的办法能联络她了。” 望舒一边哄一边将自己这段时间练的灵力都渡给鲲鹏,虽然杯水车薪,但杯水也是水,车薪也是薪。 而且事实证明,这么做也是有用的,历代巫女数千年的渡灵力,鲲鹏比起最早在炎帝身边出现时状态好了很多。 史料里关于鲲鹏的最早事迹记载可是一点都不难判断那就是只聪明点的动物,如今却是除了没有人皮,与智慧生物并无太大的差异了。 哄了好一会儿,许诺了一大堆吃的喝的玩的,还有书籍,总算是将鲲鹏给哄好。 目送毛顺好的鲲鹏离去,望舒苦笑道:“真是越来越难顺毛了。” “也只是对你们而言。”元道。 鲲鹏也就会在巫女们面前肆无忌惮,在别人面前多少还是会有些收敛。 望舒没说什么。 她也留意到了。 鲲鹏会看辛筝不顺眼,但始终有所收敛,很矜持。 若是不熟悉的人,那就完全理都不会理了。 望舒觉得,鲲鹏完全恢复的时候,祂看芸芸众生的心态也该和元一个境界了。 将宅邸里主要的东西都放进了手串空间里,望舒洗了个澡,翻出了自己所有衣服中最好看的一身,也是穿得最多最久的一身—— 冰蚕丝织成的白色巫女常服。 说是常服,实际上一点都不平常,分量惊人。 对于巫宗而言,巫女的衣服,哪怕是常服也必须华美,该有的绝不能少。 这种风格之下,寻常料子制成的衣服还好,不是太夸张,但冰蚕丝制成的却是极尽华美之能事,常服和礼服完全是同一身。 偏偏普通料子不如冰蚕丝的料子耐磨,前者经常坏,因而巫女们大部分时候都会选择穿冰蚕丝服饰,常服和礼服的区别不在于衣服本身,而在于身上和头上的配饰。 常服上绣着山川日月万里山河农牧渔林....炫到令人晃眼,分量也惊人,一身衣服能有二三十斤,若是正式场合,还得将平时不知道从哪的配饰翻出来一一戴上,一身行头能超过五十斤。 望舒这身裁的时候参与了进去,不希望跟无光似的一身万里山河袍服,就差明晃晃的告诉别人:钱多速来打劫。 当然,凡是认识那身衣服的人都不会想不开。 可哪怕没人打劫,也还是太闪眼睛了。 奈何望舒的强烈要求敌不过巫宗的传统,最终的结果是双方妥协。 巫女的纹饰该有的还是得有,但都改成暗纹,看着没那么闪了。 望舒思忖着可以,便答应了。 结果,不好说好还是坏。 暗纹的确不晃眼,但在光照下会有光泽流转,甚至因为光的角度不同,还能看到不同的暗纹。 玉宫织女们的手艺相当好,用料也很扎实,望舒这一身比正常的巫女服足足重了七斤。 望舒对着用术法弄出来的水镜穿着衣服。 元以为她就是觉得普通衣服太不耐磨了,换回这身能够穿一千年都不磨损的衣服,但很快透过望舒的眼睛察觉到了不对。 望舒在将巫女服穿上后又取出了巫女的腰佩肩佩各种佩饰带上,除了没将散着放松头皮的长发绾起,戴上巫女的冠饰,巫女的全套装备差不多齐了。 “你是去辩论的,不是去参加祭天的。”元道。 “虽然不是祭天,但比祭天更重要。”望舒理着宽大的袖子道。 “你要离开启都了?” 望舒想了想,问:“你说无启王会不会想杀我?” 她研究冶铁技术的事并非秘密,无启王又一直让人盯着她,很难瞒住那位看似荒诞,给她的感觉却诡异的有点像辛侯的君王。 不论在什么族群,冶炼技术都是根基,哪怕无启王自己不懂自己的兴趣意味着什么,她身边也一定有懂的人。 “对于君王而言,出色的人才若不能为自己所用,太可惜了,更可惜的是元洲和无启太远了。” 望舒懂了。 距离太远,没必要结深仇大恨,所以不会杀,却也只是不会杀。 可以考虑过段时间启程去北方的古妖帝国了。 整理好袖子,望舒将自己的长发绾起,取出用采自断云雪山深处的整块极品云玉雕琢的莲花冠戴上。 全身服饰都打理好了,望舒去了自己的第一站——扶桑学宫。 六大学宫除了寻木学宫,每个学宫都有个传统,学者觉得自己在某个领域格外的牛,无人能及了,或是觉得高手寂寞了想找人切磋,再或者想宣传自己的学说可以摆擂论战。 将论战的题目写在论战台上。 论战之日,学宫会打开大门,不论是否学宫弟子皆可来围观,觉得不赞同擂主理念的随时可以上台辩驳,赞同的可以上台请教。 守擂者要守到没人再挑战为止。 更直白点就是要击败所有挑战者,战到再也没人敢挑战,并满足求教者的疑惑。 也因此,论战台三五载都未必开启一次,但每次开启都会是启都一大盛事,万人空巷。 望舒一共交了五个论题。 第一个是星辰,宣传曾经引起日心说与地心说一块围殴她的天体说,否定日心说与地心说的同时相信浩瀚星海,不止大荒一颗星星上有生命。 第二个是认识世界,以青婧提出的小冰期理论为开头,望舒引出了自己对认识世界的基本看法,万物皆有其规律,皆可通过观察和实验来进行解析总结,唯心什么的全都滚一边去,实践和数据才是最重要的。 青婧的小冰期理论便是那家伙翻了元洲各个种族数万年的史料总结出来的,可怕的天灾瞬间就没那么高大上了,一种自然规律而已,和冬季差不多,只是比冬季更长更冷一些罢了。 第三个是何为官吏,以青婧那个丧心病狂的家伙研究人性时发现的社会学和文明发展学为基础,望舒加以完善,再和自己的人的五种需求理论集合,拿来摆擂。 第四个是历史,究竟是什么影响了历史大势,是英雄豪杰,还是民?或者,都不是。 第五个论题进化,望舒问青婧要了她的著作《进化》,众生同源,无高低贵贱之别,智慧生物和鸡豚狗彘是亲戚,在千万载亿万载的尺度上,谁的适应性更强,更适合环境,更能应对各种危机,谁就有资格生存。 每个论题具体论多少得看挑战者多少,但根据以往的记录,每次短则三五天,多则十天半个月。 也因此,从未有人一口气摆出这么多论题,哪怕博学多才,一口气摆擂几个月,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 学宫方面麻爪了片刻后最终决定遵守规则,论战拼的是脑子是学识,不是武力,很快补了一条规则,一场论战结束后可以休息一旬。 学宫只是麻爪望舒不嫌累,没觉得望舒狂妄,相处这么久对望舒的博学多才并非一无所知,但学宫之外的人不知道,只觉得狂妄。 也因为这份深刻感受到的狂妄,仅第一天,论战台下的围观者便超过了五万人,大部分是无启,但启都繁华,疍族和古妖的人口比例也不少,因而观众中古妖和疍族的比例也很可观。 望舒走上高台的时候,不论台上负责记录守擂者和挑战者言论的书吏、裁判还是台下观众俱是一愣。 论战台设立近两千年,头回见到生得与穿得....如此与众不同的守擂者。 倒不是说过往的守擂者没有美人,没人穿得这么华美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论战台的历史如此悠久,美人和奇葩自然也不少。 但,如玄洲极北的极光般瑰丽的容颜,皎皎如月的气质,暗纹遍布的雪白华服,俨然神话中走出的月神,演绎着美的极致。 寥寥几个能够保持脑子清醒的也很难不为望舒那一身华美服饰侧目,异域风太浓了,瞎子都能看出那不是无启的服饰,也不是北方古妖和海中疍族的风格。 随着裁判宣布守擂开始,三族观众纷纷回过了神,不是,这好像不是他们任何一族的成员。 一个无启道:“南边不是和一个叫长族的种族建立了通商口岸,可能是长族。” 一名古妖道:“那也不对,我见过一个长族,他们穿的和她不一样,而且感觉也不一样。”网首发 “哪里不一样?” 一名疍族道:“我闻着长族的气味,完全分不清长族是男还是女,但她,我能确定是女的。”更新最快的网 疍族的嗅觉非常敏锐,众人闻言大奇。 不是三族,不是外来的长族,那是什么品种? 高台上,望舒清了清嗓子,自我介绍道:“我来自向东大概两万里左右的元洲,是一名人族。” “人族?” “什么族?有这个族吗?” “没听说过。” “都说了是两万里外的种族了,我们没听说过很正常,不过,那么远,她怎么跑到我们这里来的?” “可能是跟着你们疍族的船来的,前不久不是有一支疍族找到了极东的,古妖故乡的陆地吗?说不定从东方回来时带来的。” “不可能,我认识她,她去岁就来启都了,那会儿鲅他们还没回来呢。” 议论纷纷中,第一位论战者走上了台。 第420章 第八十五章安澜 第421章 第八十六章嘉树 “用完饭你有没有空?我想带你去看一个地方。”辛筝在用朝食时忽然对君离提出邀请,为了更有吸引力重点强调道:“非常漂亮。” 这几日一直心情不太好的君离闻言想也不想的道:“再漂亮我也看不到。” 辛筝一点都不泄气:“可我看得到,我可以说给你听。” 君离沉默了一瞬,终是无奈道:“好。” “吃完你换身衣服,需要爬山。”辛筝道。 君离闻言诧异。“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了。”辛筝道。“提前知道了,惊喜就不是惊喜了。” 君离一想也是,心情稍微好了点。 看俩人之间的气氛好了不少。 大人要出门,自从来了蒲阪后每天都要出门的安澜自然也不会在家里闷着,准备出门时却发现双方的目的地很大程度的重叠了。 安澜要去击鞠城看击鞠,辛筝要去的地方也会经过击鞠场。 安澜第一反应是辛筝是否知道自己要找谁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可能,辛筝最多知道她在找人,但具体找谁却不可能确定,因而她自己都不知道要找的人是谁。 辛筝没什么顾虑的让安澜和自己、君离同乘,君离挺喜欢孩子的,有个孩子在车厢里,不至于冷着脸。 安澜只能不舍的告别了自己辛筝为自己特别打造的舒适马车上了辛筝的马车。 马车的地面扣了一层蔑,又铺了皮草,加之帝都及周遭的道路很好,颠簸不严重,坐着时,屁股也没那么难受,但君离还是将安澜抱怀里让她完全不受颠簸的困扰。 安澜发现君离抱着格外舒服,体验感觉非常不错,一看就娴熟,但这些天气氛委实不太好,比起舒适的肉垫,她觉得自己还是更愿意享受屁股被颠成八瓣的感觉。 一路上辛筝多次想向君离搭话,君离都非常不配合的终结话题,最终辛筝也只能保持沉默。 安澜:“....” 马车终于到击鞠场时安澜几乎是以倦鸟归林的姿态扑出马车的。 挥手目送马车远去,安澜松了口气,忍不住叹道:“人族真难理解。” 为什么要生气? 不就是辛筝要和别的人结婚了吗? 太昊烨和夏之间就很和睦,怎么这俩人能诡异成这样? 还是因为太昊烨和夏是人族观念中的夫妻,这俩不是,所以才有如此差别? 叹完了,安澜拉了拉袖子,将爪子拢在了袖子里。 虽是孟夏,太阳星却仿佛没吃饱的奴隶一般,出工不出力,一点暖意都没有,不论是风灌进袖子里还是皮肤与空气接触都有点冷。 进了击鞠场,有两支非常有名的队伍,即将进行比赛,其中一支是氓庶组成的属于击鞠场的强队,一支是由一群喜爱击鞠的贵族少年组成的强队,不论是噱头还是观赏性都十足,队伍排成了长龙,安澜一看那队伍便抗拒亲自去排队,选择让从人去买票,自己在一家卖豆羹的摊子前坐下,点了豆羹边吃边等。 豆羹里加了干枣,有红有绿,看着就甚为可口,尝一口,更加可口,感觉身子都暖和起来了。 “老伯,你做得豆羹真好喝。”安澜喝得赞不绝口,赞完后习惯性的问了句:“赚得钱多吗?” 嘉树闻言不由叹息:“不行了” 叹息中充满了生活的艰辛。 安澜瞅了瞅排队买豆羹的人。“可我看你生意不错呀。” 嘉树道:“那是因为今天有常胜队和狗尾巴队的比赛,看比赛的人多,我的豆羹手艺又好,这才卖得多,平日里,我一个月都卖不出今天一天的量。” 安澜问:“一月不开张,开张吃一月?” 嘉树闻言不由笑了,嘉树摸了摸扎着四个揪揪的脑袋。“怎么可能,我一天赚得,也就够吃用五六日。” 安澜叹道:“这么辛苦的吗?” 嘉树道。“也还好,活着就已经很幸福了。” 尽管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感慨,但安澜还是忍不住为之触动。 再没有比这更卑微的要求了。 有一搭没一搭的闲磕了一会牙,买票的从人终于回来,安澜将为他准备的豆羹给他。 等从人用豆羹时,一名衣衫褴褛,手上生满冻疮的少年提着野果篮吆喝着卖果子经过,安澜摸了摸自己身上的钱,将果子都给买了下来,待从人用完后拎着野果进场看戏。 为了方便活动,骑手们穿得都是短褐,也都很薄,却一点冷意都没有。激烈的运动下,每个人都热气腾腾的,尤其是常胜队,充满了朝气蓬勃的青春气息,鲜活,热烈。 安澜一边啃着野果一边看着比赛,比赛格外的精彩,看得安澜想起了雪国的叼狼大会,不时激动的鼓掌呐喊助威。 因着太过激动,一场击鞠看下来,安澜的嗓子都有些哑了,体力也损耗得厉害,比赛结束,以常胜队胜出而告终,这才意犹未尽的去找吃的喝的。 嘉树才将一瓮豆羹煮好便看到安澜回来了。 “来十碗。” 嘉树非常干脆的将一瓮煮好的豆羹给安澜送上去。 安澜惊讶的看着白发苍苍的抱着一尺多高的陶瓮送来,又摸了摸陶瓮,好烫,不由抓起老人的手看了看,手背上有许多的褶子,又黑又黄,老人的手掌却显得年轻许多,密密麻麻的全是茧子,但不论是茧子还是褶子都仅限于露出的部分,依稀可以看到袖子里露出的一点皮肤边缘皮/肉甚为紧实。 没料想安澜会忽然抓住自己的手,嘉树怔了下,想抽回又怕太过可疑,不由迟疑。 “你手上的茧子真多。”安澜感慨道。“难怪不怕烫。” 嘉树下意识道:“烫得多了,生了茧子,自然就不烫了。” 安澜摸了摸茧子。“好厚。” 嘉树道:“小人是下等人,都这样的。” 安澜满足了好奇心便收回爪子喝豆羹,和两个从人咕咚咕咚干掉了一整罐的豆羹才打着饱嗝留下了几枚两铢钱,在蒲阪这么久她也发现了这种来自兖州的钱很受欢迎。 嘉树看到安澜掏出的两铢钱,眼中不由露出了耀眼的喜悦光泽,乐得合不拢嘴,将两铢钱翻来覆去的数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一群新的客人到来才将小心翼翼的将钱塞进钱袋,再将钱袋塞进怀里。 桃夭看着嘉树的举动,不着痕迹的抽了抽嘴角。 嘉树完美的问桃夭。“老样子?我马上送上来。” 桃夭点头。“老样子。” 跟着桃夭后面一起来的狗尾巴击鞠队队员们很想表示不要老样子,却没勇气说出口。 豆叟只买豆羹,而桃夭在数年前的蒲阪大火时曾被豆叟从火场里背出。 经常带人来豆叟这里喝豆羹让豆叟有钱赚是嘉树的报恩。 军师要报恩,他们也不能说什么,不过是喝几碗豆羹而已。 豆叟的手艺甚好,本就物超所值,哪怕不超所值,和桃夭担任狗尾巴击鞠队的军师以来带着击鞠队赚的钱比,这点钱连九牛一毛都够不上。 等豆羹的时候有同伴忍不住问桃夭。“军师,你干嘛不将豆叟带回家养老呢?你如今又不是养不起,而且回家有人做饭多好啊。” 冲豆叟这座豆羹的手艺,同伴觉得豆叟哪怕是做别的食物味道也不会太差。 桃夭回道:“他不想给我造成困扰。” 同伴们闻言顿时对豆叟好感倍增,这年头能够坚持自己并且没有被现实击倒的人都不容易。 击鞠队的人都是大胃王,豆叟准备的豆羹在被安澜吃过后本就没剩多少,剩下的,击鞠队一人一碗,很快见了底。 用完豆羹后桃夭便让队长先带着人离开,为了保持高胜率,狗尾巴队伍必须花大量的时间在准备比赛上。 大家都是氓庶,不似贵族一般家里养了马可以全天敞开了训练,哪怕咬得了牙出这个租金,氓庶与贵族的身体差异也是个问题。从小到大都吃不饱营养不良的人和从小到大饱食的人,真掐起来,后者只要不怂,很难输。 桃夭的对策是针对性,根据不同对手的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策略,以智谋和士气取胜,并且每次比赛结束后都要进行复盘,反省犯了多少错误。 很忙,也很累,却不能松懈,他们若输了,就没有收入了,没有收入就会饿死,只能赢,不能输。每一次的失败都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节衣缩食,这一次也不例外。 等人都走了,桃夭将一条肉递给嘉树。 嘉树疑惑的看着桃夭。 桃夭道:“你能将教我吗?” 嘉树愈发疑惑。“你要学做豆羹?” “不是,是教我怎么赢。”桃夭道。“我们和那些贵族子弟组成的击鞠队比,总是胜负各半。” “你们做得已经很好了。”嘉树道。 他是看着这座击鞠场和狗尾巴队发展起来的,在教育条件和生活条件云泥之别的情况下,狗尾巴队还能打出这样的成绩真的很优秀了。 贵族子弟自小饱食,身体发育健康,再加上军事训练,哪怕是纨绔,也少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家臣门客幕僚无数,出谋划策,想输都难。 狗尾巴队却做到了胜负各半。 桃夭道:“但那不够,胜负各半,排在我们前面的队伍还有八支,这样的成绩,很容易跌出去,而一旦失败得多了,看得人少了,我们会死。” 嘉树道:“除了做豆羹,我能教你什么呢?” “豆叟只会做豆羹,但下军佐不是。”桃夭低语道。 嘉树的眸子里划过一抹杀意。 桃夭忙道:“我若要告发你,不会等到如今。” “不告发我,威胁我?” 桃夭摇头。“我是求你,求你救我们。” 嘉树问:“我为何要救你们?” 桃夭道:“因为你曾经从火场救了我,你是个好人。” 嘉树面无表情的道:“我并非人族。” 桃夭道:“人这个字包含但不限于人族。” 托双子学宫的福,她也是阅读过不少书的。 嘉树没吭声。 桃夭再接再励道:“我们在底层有很多人脉,可以为你提供很多消息,为你做一些你们不方便出面做的事。” 她不确定靖族复国军究竟有多少嘉树这样的非靖族成员,但可以肯定不会很多。 靖族复国军,复兴焦饶王朝。 目的决定了复国军将以靖人为主体,无法给外族留下太多的位置。 靖族与人族的身形差异决定了必定有些事情没法靠靖人做得天衣无缝,若非如此,复国军也没必要发展嘉树这样的非靖人成员。 嘉树不复苍老的眸子审视的打量桃夭,须臾,道:“你以后可以在晚上来找我。” 桃夭做为束脩的肉被嘉树留了下来,帝都居大不易,他已经很久没吃肉了。 送走桃夭后嘉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揉成一团的纸球打开,上面写着一座神庙的位置,除此之外便是一副舆图,准确说是一座中间有一条大道的山脉。 很谨慎的孩子。 难怪龙伯的摄政君敢让她来找自己。 嘉树将纸重新揉成团塞进嘴里咽下。 回去的路上,嘉树挑着担子回了家,先将肉给煮了,一边煮一边卸下了脸上和手上的伪装,将身上的衣服翻过来重新穿上,顿时完成了从垂暮老叟到英姿勃发的青年的转变。 用冷水洗了把脸,在床上塞了些东西再盖上被子做出有人在睡觉的轮廓。 将煮好的肉盛好,通过暗道入了地下。 地下暗道很绕,说是暗道不如说是迷宫,嘉树左拐右拐,拐了无数次后终于抵达了一间房间,房间里没人。 嘉树将肉放下,取了片简牍留书表示自己要去见龙伯雪国的王,以防万一,若他没及时回来,那就是出事了,赶紧撤。 肉是他带来的,给他留点。 写完简牍,嘉树通过地下迷宫跑到了蒲阪的另一处街道,走了一刻时间,走了多条街道,中间还换了一次装,从生得好看的氓庶变成了骄矜的贵族子弟。 确定自己没被跟踪后才经过一座神庙,犹豫了下走进去乞求姻缘,确切说,是乞求心仪的女子也心仪女子。 元洲的宗教信仰很复杂,各有各有的祖先神灵信仰,又有每个种族都共同信仰的神魔信仰。 但与别的种族略有不同,巫宗只供奉神魔,不供奉祖先神灵信仰,或者说,巫宗将神灵与祖先给分割开来了,宗庙里祭祀祖先,巫宗的神庙供奉神魔,别的祭祀统统划为淫祀。 又因神爱众生,而魔想要毁灭众生,巫宗的神庙非常别具一格:承认神与魔的共同地位,但只供奉前者。 神魔无形无相,或者说,这俩的生命形态太离奇了。 将每个种族对神魔的认知总结一下便会发现所有种族对神魔的认知惊人的一致:凡人无法决定自己长什么模样,是什么族群,但神魔能,高矮胖瘦男女老少动植物非生命,只要祂俩想,可以以任何形象出现。但不论是以什么形象出现,必定是极美的,一种凡人语言无法描述的,非常舒服的美,一种所有物种都会觉得美的美。 因而这两位的庙宇神龛上什么塑像都没有,因为凡人没法想像这俩的形象。 物种不同,三观不同,审美自然也不同,没有人能想像什么样的美能让所有物种都发自内心的觉得美。 也许,你们是这世间唯一眼中众生平等的存在。 嘉树心想。 若非认可,不会觉得美,能让令所有物种都觉得美,必定是所有物种都认可的。 供奉神,以鲜花清水即可。 供奉魔,杀戮即可,多多益善。 后者始终如一,万古不改,前者则是因着种族不同,时代不同而在鲜花清水的基础上有不同的发展和变化。 前几年便有贵族在冬日以新鲜的桃花供奉神。 这还不算最讽刺的,最讽刺的历史上一度以人牲祭祀神,着实令人好奇究竟祭祀神还是祭祀魔呢。 现在明面上倒是不用人牲了,但需要钱。 嘉树将自己路上摘的鲜花供奉在神龛上摆着的水槽里,又付了钱,这才能在神庙外围活动。 巫和贵族一样都属于不用缴税的存在,虽然不像后者一样可以拥有封地,但可以神庙可以拥有土地,虽然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神庙,一旦神庙拆了,财富就会被玉宫收回,但玉宫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这么做。 神庙是死的,但神庙里的巫是活的,因而越是历史悠久的神庙便越有钱,不少大神庙的钱财和兵马甚至一点都不比贵族逊色。同样,醉生梦死,声色糜烂也一样不逊色。 若非巫女的遴选太随缘,完全没人能控制,就巫宗这糜烂的情况,嘉树有时候怀疑玉宫巫女的位置会不会变成谁更有钱或权谁坐。 可惜,炎帝制定的巫女遴选机制没人能破解,而不符合标准的哪怕当做符合标准的硬推上去,死得没有最快只有更快,很容易向世人证明是否符合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除非是巫女血脉,否则活不过五年,巫女血脉倒是长点,却也只是活不过十年。 这诡异的,根本人为控制的证明方式遏制了所有野心家对巫女之位的觊觎。 不然巫女的莲花冠大抵是这世间最值钱的商品,当然,哪怕没有巫女的莲花冠,也还有人王的平天冠,后者同样沦为了大族交易的重要商品。 虽然巫女莲花冠没有成为商品,但,神庙真的很有钱。 走过金漆彩绘、雕梁画栋的游廊,嘉树忍不住遥想玉宫的美丽。 一座神庙尚且如此富丽堂皇,巫宗核心的玉宫只会更美,更有钱,若能将之劫掠....富可敌帝国不是梦。 嘉树甩了甩头,即便失去了巫女的庇护,玉宫也不会没有肥羊,若能随随便便就被人给劫掠了,那也太对不起巫宗数千年的底蕴了。 行至一处空旷的院子里,嘉树瞅了瞅院子中间花瓣都已凋零碾作尘的一株桃树,桃树下立着一个在低头观察什么的大号稚童。 嘉树揣着手走了过去。“小童在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 “在看蚂蚁打架。”安澜指着地上的蚂蚁道。“你看他们打得多热闹。” 说完小声道:“我要见焦饶。” 焦饶,靖人已灭亡千年的故国,也是复国军首领中军将的代号。 靖人的寿命约莫五六百年,而焦饶出现已有七百余年,靖人活不了这么久,但首领一直都是焦饶,只能推测靖人是将已灭亡的王朝名字做为自己的名字,铭记故国,终有一日,重建焦饶古国。 而这种做法使得复国军首领的高矮胖瘦男女老少都成了秘密,除了焦饶最信任的中军佐与下军佐,根本没几个人见过焦饶的真面目。 “瞧着是挺激烈的。”嘉树说完也小声道:“你确定龙伯让你负责和中军将谈?” 安澜很确定龙伯不会让她负责和焦饶谈判。 看着安澜郁闷的神情,嘉树笑。“看来不是你负责谈。” “你知道它们为什么打起来吗?”安澜道:“找到它,证明雪国的诚意,我至少要见到它,证明雪国的诚意。” “知道它们为何打起来又如何?”嘉树道。“你的到来已经证明了雪国龙伯的诚意,中军将会派人去雪国。” 合着我真就只是一个象征呢。 “有没有办法让它们不打了?”安澜气鼓鼓的郁闷了一瞬,瞧着嘉树高大的身形,忽问:“我能向你请教一个问题吗?” “它们打起来是为了事物,你看这些碎屑,就是它们在争抢的东西。”嘉树:“什么问题?” “你又不是靖人,怎会加入靖人复国军?” “我是奴隶,我不想做奴隶,靖人也是奴隶,靖人也不想做奴隶。”嘉树问:“你有食物吗?” “有。”安澜掏出吃剩下的半块糕饼。“如果人族教给你方法和思想,你会用吗?” “给我。”嘉树接过糕饼。“有用就用。” “可那是人族的精神思想....”安澜皱眉道。 嘉树掰下一小块糕饼扔在地上,蚂蚁立时分流去搬运,也不打了。“你看这不就不打了?你是怕最后变成了精神上的人族?” “真的不打了,你好厉害。”安澜点头。 “你的目的是什么?”嘉树问。“是让龙伯更好还是让人族更好?”更新最快的网 “让龙伯更好。” “除非你忘记你的本心,你不再希望龙伯变得更好,否则你永远都是龙伯。”嘉树回道。“至于学说思想,只要能达到你的目的,它的创造者是人还是牛鬼蛇神有什么区别?” 第422章 第八十七章少昊君离 山道难行,瞎子爬山就更难了,偏生辛筝又没安排步辇,君离只能跟着爬,所幸以前领军作战时什么路都走过,而战时是不会有人给他扛辇的,一切都得靠自己,这么多年下来,不论是平原还是山地他都如履平地。 辛筝本来还想着君离走不动,她可以背君离,结果发现目盲和体力都不是手持盲杖笃笃笃的君离的困扰。 君离无神的眼睛瞧着辛筝。“你似乎有些许失望?” 辛筝笃定的道:“你感觉错了。” 君离道:“但愿,你也别在路上玩什么花样。” 辛筝无语:“你对我的品性好歹有点信心。” 她哪怕想做点什么也不会在这个时候,那不是明摆着告诉君离是谁吗? 君离想了想,道:“我对你的聪慧自然有信心,难道你对你的品性很有信心?” 辛筝顿时语塞。 半路没有幺蛾子,以俩人的脚力,没多久便到了目的地,位于昆吾山脉中的一片山谷。 君离闻到了浓郁的杏花花香,不由疑惑:“杏花?” 今岁的杏花花期比多年前离开蒲阪远征西荒那一年迟了半个月,但如今进入孟夏都好几天了,杏花花期再迟也结束了。 “就是杏花。”辛筝道。“我前些日子在山中转悠时发现的,整片山谷到处都是野杏树,杏花都是大部分都是白色的,白色就是你皮肤差不多的颜色。” 辛筝说着还摸了摸君离的脸,君离很白,虽然征战时一度晒得很黑,但回来后养了没多久又白回来了,很符合世人对天生贵族的一个标准。 氓隶从生到死都在劳作,天天晒太阳,不管皮肤本来是什么颜色,这么晒法也只剩下黑黝黝了,因而在这个时代能够一身白皮的都是贵族,不用劳作,不晒太阳,终日饱食,皮与骨填充着足够的肉,除非天生天得没法看,否则自小这么个养法,少有不白的。 只是,别人再怎么精心的养,涂抹膏脂,晒几天就会黑下来,要花十倍的时间去重新养回来,似君离这种怎么都晒不黑的无疑很令人羡慕。 辛筝对黑皮还是白皮没多少感觉,不过不算青婧和望舒这俩明显有异正常人的,君离是她见过的所有白皮的人里皮肤最干净精致的,看着就很赏心悦目。 君离并未阻止辛筝动手动脚,且不说虽非夫妻,但这段时间,对彼此的身体都已不陌生,很习惯。便是男女之事,用连山果的话来说便是情之所欲也,在彼此你情我愿的前提下,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更没什么好害羞的。 “杏花只有白色的吗?”君离问。 “还有粉红的。”辛筝道。“就跟你现在的耳朵一个颜色,话说,别人是脸红,怎么你都是耳朵红?” 君离怒:“这就是你说的说给我听?” 太不禁逗了。 辛筝收回爪子,老老实实的为君离介绍起山谷与杏花。 山谷的形状很特别,在山岭上很方便观赏杏花,再加上谷中与山岭上杏树错落有致,杏花层层叠叠,相得益彰。仿佛一只匠人精心雕琢的杏花玉碗,一树又一树的杏花簇然开放,格外的赏心悦目。 辛筝搜肠刮肚的用最好的词汇的来形容杏花谷的美。 君离面无表情的听着,惊讶的发现,认识辛筝这么多年,为利益与人沟通时,辛筝的语气、眼神与神情会格外的动人,极具感染力,让人情不自禁的就被她带沟里了。但无关利益,辛筝的言行举止总会透着点漫不经心,带着点气人的感觉,更甚至,气到别人炸肺,这么多年头回见到辛筝在无关利益的事上能将语言说得如此动人。 辛筝滔滔不绝的描绘着杏花的美,却发现君离的神情有些奇异,不由问:“怎么了?觉得我在骗你?” 君离诡异的沉默了。 辛筝怔了下,反应过来不由怒了:“什么意思?你身上除了美色有什么能让我图的?我至于花这么多心思骗你?” 君离想了想,道:“你说得很有道理,但你方才的感染力很像你以前骗人时的模样。” 辛筝不承认。“我几时骗过人?” “诈骗也是骗。”君离道。“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以前用这种模样对待的人,没见有好下场的。” 只有很惨和更惨,都是万劫不复。 辛筝想了想自己做过的事,呃,和她打交道的好像真没几个有好下场的,哪怕现在还没悲剧,也正在悲剧的路上。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能说什么,好半晌终于道:“我对你并无恶意。” 别的她不敢保证,但这一点却是可以保证的。 君离问:“你害过的人,你对几个有恶意?” 辛筝给人的感觉只是单纯的气人,并无恶意。 贵族是精致的利己者,也是最敏锐的人,至少对生死很敏锐,不敏锐的都死了。辛筝能和任何人都相处得来,除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她身上对任何人都没有恶意的气息也功不可没。 辛筝与青婧相处多年自然也受到了影响,青婧直接间接弄死的人不下千万,不管是谁有如此事迹,身上都很难不沾染戾气,唯独青婧,气质始终干净通透,像稚子多过像灾难君王。 辛筝做不到青婧那种众生平等,人和鸡豚狗彘真正意义上划等号的心境,却也有所悟,恶意源自于厌恶,那么不要厌恶任何人就不会有恶意了。 杀人是临时起意,刀捅进别人身体后杀意才姗姗来迟。 谋算人也不是因为厌恶谁,而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至于这个过程误伤到人,只能说打架很难不殃及花花草草,她也无能为力。 辛筝苦笑:“我这样的人,你不信我也正常。”信她才是想不开。 君离道:“我信你。” 辛筝诧异的看着君离。“我身上有什么值得信任的优点吗?” 虽然很希望君离信任自己,也能昧着良心说自己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但辛筝自己终究是清楚的,她并非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君离也不是那种会因为爱情而盲目信任别人的恋爱脑。 君离有一瞬的无言:“我不知该说你对自己太有自知之明还是太没信心。” 辛筝奇道:“你总不能真的是因为爱我就信我吧?” “我爱你,愿意付出一切,所以愿意相信你,和我觉得你是一个值得我信任的人所以相信你是两回事。” 辛筝道:“我觉得,第一种,算不得信任,那只是你不会计较后果,与其说给予信任,不如说施舍你自己都不在意的信任。你在给予时,潜意识里便已认为别人会背叛,可即便不计较利益上的损失,心上被捅了一刀,终究还是会痛的。” 君离问:“那第二种呢?” 辛筝想了想,问:“你怕什么觉得别人值得信任?” “或为情,或为道德。”君离回答。 辛筝思忖了片刻,问:“你觉得身上有这两个中的任意一个优点?” 君离不假思索的摇头。“怎么可能,你根本没有道德,虽然重情,但一个人心中只有两样东西,一样占了九成空间,另一样只占了一成,后者无疑会比世上太多的东西重要,因为世上大部分东西都入心,但你不能说它就是不会特别重要,永远都不会成为被舍弃的那个。” 他非常有信心自己是会被辛筝舍弃的那个。 辛筝哦了声。“所以你对我的信任是第一种?” 君离摇头。“第二种。” “信任并非只有因为另一个人的情与道德。”君离道。 “还有什么?”辛筝好奇的问。 君离拒绝回答。“以后吧,以后有一天,我想告诉你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辛筝戚了声。“我看你就是第一种,下回安慰我换个方式。” 君离道:“不是。” “那是什么?” 君离沉默了须臾,觉得哪里不对。“我们好像是在讨论你有没有在骗我这个问题,为何现在变成声讨我有没有不是了?” 辛筝尴尬了一瞬。“哦,是吗?” 君离道:“转移话题也没用。” “你不是相信我,不在意我会不会骗你吗?” “你方才说的,刀子捅在心上,哪怕早有准备,也还是会疼。” 辛筝闻言眼神闪了闪。“杏花很美,没骗你。” 这一点她是真的没骗人,杏花谷的杏花绵延数里,层层叠叠,俨然仙境。 君离嗅了嗅杏花的芬芳。“我相信杏花很美,但我不相信你在这个季节看到杏花会想到它很美。” 辛筝无言。 君离问:“你真的觉得它们很美?不是视觉上,是心理上也觉得美。” 辛筝无奈道:“约会最重要的是浪漫。” “我更希望听你的实话。”君离道。“哪怕它不会很好听。” 辛筝只得坦诚:“我觉得它们不美,杏花花期推迟意味着气候越来越冷了,让杏花在原本应该开花的时候误以为冬季还没过去,冬季变长了。每岁的冬季本来就要冻饿死很多人,冬季的气候每冷一点,每延长一日,死亡的人数都会翻着跟头的增加。” 人族揣崽需要十个月,从呱呱坠地长到能干活需要十几年,只要想想一个冬季会消耗掉多少的时间,辛筝便觉得肉疼。 君离:“因为怜悯?” “因为肉疼。”辛筝回答。 君离:“....难为你还能想到用它来哄我。” 辛筝道:“我觉得并不代表你觉得。” “但我现在感觉到的和你感觉到的差不多。”君离道。 “是你自己坚持要听的。”辛筝也很无奈,自己找虐,她也拦不住。 君离道:“我不后悔,不过,今日是属于我的时间,我还是希望开心的。” 辛筝心说你真想开心点就不该问我的看法。 君离指着身边的杏树问辛筝:“你说这株树上的杏花哪一支最美?” 辛筝很认真的看了看,然后很认真的道:“我看每一支都生得差不多。” 君离闻言自己凭直觉摸索着折下了一支插在了辛筝的发髻上。“感觉如何?” 辛筝道:“还不错。” “那换成凤凰花呢?”君离问。 辛筝想了想,回答:“那我大概会亲你一下。” 君离闻言道:“你应该带我看凤凰花林的。” “蒲阪没有凤凰花林。”辛筝道。“凤凰花是温暖南方的植物,北方也只有辛国国都能看到。” 君离奇道。“辛国比蒲阪还冷,蒲阪都没有的植物,在辛国是如何活下来的?” “是老巫带去的,他年轻时爱过一个女子,在凤凰花树下定情,不过后来那个女子死了,他带着一支凤凰花只身赴辛国为族巫。”辛筝道。“虽然他没有青婧那逆天的生物学知识,但他还是在寒冷的北国种活了来自南方的植物。辛原的植物种类很少的,凤凰花开时如火如荼,很受欢迎,被贵族们精心移栽,台城与宫城随处可见。” “花开时一定很美。”君离道。 辛筝想了想,道:“大概吧。” 君离:“...你莫不是又有别的看法?” “没有。”辛筝解释道。“我生在毕方台,自小便看它,日日看,年年看,早没了感觉,但离开辛国后却又莫名的想念。原本看得已经模糊的花,日渐清楚。” 君离道:“你只是想回家了。” “回家?”辛筝歪了歪头,疑惑:“家是什么?” “家是有家人的地方。”君离回答。“让你觉得安心,可以放心休息的地方。” 辛筝哦了声。“那我不是想家。” 她在毕方台就没睡过一个安心觉,每天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看谁都觉得想害自己,琢磨着要不要杀了以防万一,很多寺人奴隶便是因此而惨死的。其中有多少是真的无辜的倒霉蛋,她不知道,但肯定有,可她不在意。 偶尔回忆往昔那些年月,疯狂二字的感触格外深刻,杀戮无辜的愧疚,完全没有。 她毕竟是辛筝,辛氏子,与因为荒谬理由而杀了安的辛襄子亲生父女,骨子里一样的冷血残忍。 冲着君离描述家是什么时神情中透出的温暖,显然,家给人的感触是温暖的,怎么都不会和疯狂沾边。 君离听了辛筝的回答不由怔了下,莫名的脱口:“那要不要和我建一个家?” 辛筝不假思索的拒绝:“不要。” 君离蹙眉。“我哪里不好吗?就算我现在做得不好,我以后也可以努力做得更好,让你觉得放心。” 辛筝摇头。“不,你很好。” “那为何?” “你很好,我舍不得以后杀了你。”辛筝道。“你对我的判断是对的,我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离我越近便越危险。”而最大的危险来自于她自己。 君离道:“我说了,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辛筝问:“你敢摸着良心说你相信我不论未来如何都不会杀了你?” 君离迟疑了下,还是摸着心口道:“我相信你不论未来如何你都不会杀我。” 辛筝被逗乐了,笑着抬手摸了摸君离的眼睛。“不会骗人就不要骗人了,你的演技太拙劣了。” 第423章 第八十八章辛筝 及时回来赶上了餔食的安澜左瞅瞅右瞅瞅,感觉这俩人之间缓和了,辛筝给君离夹着他自己夹着不方便的菜肴,君离偶尔也会回一些,透着股无言的融洽,但又好像没变,还是有一丝丝怪异的感觉。 安澜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哪里怪异,这俩位就一直没说话。 君离与辛筝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吃饭的时候都会聊几句,今天一句都没聊。 男女之间有必要搞得这么麻烦吗? 安澜决定以后长大了有了崽崽就及时把男人给踹远,避免困扰。 看气氛太怪异,安澜犹豫了下,还是决定自己来当这个突破口。“先生,我想通了。” 嚼着早上摘的新鲜野菜,辛筝怔了下,很快反应过来安澜说的想通是什么。“哦,那你现在怎么想的?” 安澜道:“学说思想的创造者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不能让龙伯过得更好,让龙伯文明更加兴盛。” 辛筝赞许道:“王者就应该有这样的清醒,能不能让族群更好是最重要的,别的都是次要。” 安澜道:“那我应该如何回报你?我的意思是,你如此待我,我希望能够回报你。” 拖得久了,安澜不确定辛筝能做出怎样的文章来,越早了结,风险越小。 辛筝看安澜的目光愈发的赞赏,龙伯摄政君对这个孩子真的是下足了心血,不然不能将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给教得如此优秀。资质再好的稚童也是需要合适的环境来滋养,要么绝境求生,不成材就死,要么就是环境安逸但有愿意耗费心血去浇灌的长者。 “回报吗?”辛筝托腮想了想,忽的扭头问君离。“你说我应该要什么样的回报?” 君离反问:“我说了算?” “我会考虑。”辛筝道。 君离道:“我希望雪国在安澜掌权时与人族永不起战火,可以吗?” 辛筝看向安澜。 安澜道:“我不能保证绝对,但可以保证尽力而为。” 辛筝轻咳了声。“那是他的,不是我的。” 欠的认清是她的,不是君离的,她说了算。 安澜奇道:“先生你难道不希望和平吗?” 辛筝点头。“我希望,所以我希望你给我的回报是当你回到龙伯后,推行一项政策。” “我不会答应对雪国...你刚才说的是龙伯?”说到一半,安澜敏锐的察觉到问题,辛筝说的是龙伯,不是雪国。 辛筝点头。“对,龙伯,不是雪国,北方三部龙伯,还有南方雨林的象国龙伯。” 不论是安澜还是君离都不由注视着辛筝,你想干嘛? 以辛筝的德行,她是不可能无缘无故提出什么要求,而将龙伯四部都给牵扯进来,那就更不可能是小事。 辛筝道:“我的要求也不难,就是希望龙伯发行一种钱币,每个种族,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钱币,你不觉得很不方便吗?” 安澜一脸懵逼,听着好像没什么坑,思忖了片刻,问:“你想发行怎样的钱币?” 辛筝道:“据我所知,龙伯三部铸造的铜钱是不一样的,但金币却是相同的。” 安澜点头。 这也是龙伯宪典制定时写的规矩:不论龙伯分裂为多少国家,都必须使用同一种黄金铸币。 这也使得龙伯内部的商贸非常方便。 辛筝道:“我希望龙伯再发行一种金币,这种金币要能和龙伯的金币,人族的金币挂钩,比如,两枚通用金币等于一枚龙伯金币,三枚通用金币等于一枚人族金币。” 安澜皱眉,直觉里头有问题,但又想不出来哪里有问题,最后还是君离问:“你这个兑换比是怎么定的?龙伯的黄金铸币成色很高的。” 安澜身上有带龙伯的金币,他见过,成色比人族的麟趾金、马蹄金什么的高多了。 辛筝道:“自由定的,好吧,确切说是按国家的国力来定,国力强,金币兑换比就高些,国力弱,就低些,不按成色来定。不过不管怎么定兑换比,通用金币和诸族金币的兑换币都必须大于二比一,含金量要是兑换的金币中最低的。免得成色太好,民间舍不得将钱花出去,导致不管铸多少钱,市面上都见不到几枚。唔,为了防止造假/钱,所有造假/钱的,三族全数处以极刑。” 莫说安澜,哪怕是君离也听得迷糊。“你这么做莫非是为了方便商贸?” 不同国家钱币不同,同一个国家的钱币成色也不同,兑换起来相当折磨商人。 但以极刑处死三族,弑杀人王的惩罚都没这么狠,却用来惩罚造假/钱的,说辛筝只是为了方便商贸就有点扯淡了。 辛筝其人,对一件罪行制定的惩罚越很,说明她对这件事看得越重,这件事的利益越大,只有足够的利益才能让辛筝以最残忍的手段来惩罚给她搞破坏的人。 辛筝道:“那是顺便。” 安澜道:“那你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这么大的事,我总得知道你图什么。” 辛筝沉吟了须臾,道:“你知道吗?不论人族分裂为多少国族,所有的诸侯都想当人王。” 安澜道:“我知道,那又如何?” “你没好奇过为何吗?”辛筝问。 安澜回以懵逼脸。 辛筝也没指望安澜能明白。“因为炎帝,她是人族的创造者,是人族的第一位人王,她和青帝将人王制度化,变成了人族认知中理所当然的存在。人族必须有人王,而人王是所有人族的王。没有人会觉得贵族们对人王之位的兴趣有什么不妥,所有人都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对于坐上人王之位的人,万民皆会理所当然服从其领导。要成为人王就得统一人族,没有人不想站到最高的那个位置,人族哪怕分裂了,也一定会有很多很多人向那个位置发起挑战,基数上去了,总有成功者。” 安澜道:“就像龙伯,始终想重建第二王朝。” 辛筝点头。“因为你们曾经建立过强盛的种族王朝,哪怕它已经化为了尘埃,但它存在过,于是一代又一代的龙伯拼尽全力想要重建它。因为你们觉得,前人能做到的事,没道理后人做不到。” 安澜思考了一会儿,问:“这和你想发行新的金币有什么关系?” “有。”辛筝道。“一个种族未来被统一的难度取决于它有没有被统一过,龙伯被统一过,所以哪怕分裂,你们也想重新统一,若非资源不允许,你们早统一了。人族尚未分裂,但所有人的想法都是成为唯一的人王,没人想过还可以诸王并立。” 安澜还是茫然。 辛筝继续解释道:“这片陆地上所有的王最高的追求不过是建立一个统一元洲的种族王朝,我觉得,王的追求还可以更高点。” 安澜不解:“还能高到哪里?” “高一步的话,是成为元洲所有种族的王。”辛筝回道。 安澜与君离惊呆了。 你还想成为元洲所有种族的王啊? 辛筝继续道:“但过去从未有人真正统一整合过所有的种族,已知的四个王朝,第一王朝什么情况不清楚,但后面的王朝,都是以各自的种族为基本牌和人,别的种族都是附庸种族和奴族,地位相差太大了,没人天生犯贱喜欢当奴隶,因而每个王朝都深受叛乱之苦。元洲诸族的历史....” 辛筝嘴角抽了抽。“只有一场战争,各个种族从在岩石树皮上刻下第一个文字就在掐,掐到现在都还没完,如此漫长的历史,死人无以计数,几千年前打得最凶残的时候差点就大家一起同归于尽了。虽然没真的同归于尽,但仇恨太深了,只能靠时间和交流慢慢缓和消解。而要统一所有种族,就得让所有种族有一个共同的认知,再以此为这一点扩散增加更多的共同认知,最终让所有种族认同彼此,从而降低统一的难度。虽然武力血腥征服也不是做不到统一,但纯粹的暴力征服,只会迎来无穷无尽的叛乱,最终被活活拖死,太不划算了。” 安澜目瞪口呆:“龙伯也是元洲诸族之一,我凭什么帮你?” 她对人族再友善也还是龙伯的王,不是人族的王。 辛筝反问:“你凭什么不帮我?” 安澜:“....我是雪国的王。” 辛筝点头。“所以你才更要帮我呀。” 安澜,安澜死活想不通,最终坦白道:“我不明白。” 辛筝解释道:“我布下此局,但它最终的受益者可能是你,可能是风洲,可能是海若,可能是焦饶,唯独不可能是我。” 安澜茫然的看着辛筝。“什么意思?” “我是人,寿命最多一两百载。”辛筝揉了揉安澜的脑袋。“而这局,它要生效,至少也需要千年,我活不到那个时候,但你、风洲、海若有希望。” 安澜道:“你不可能如此无私的为我们奉献。” 辛筝笑。“那是自然,我活不到那个时候,但我是人族未来百年的王,不是永远的王,人族那个时候会有那个时候的王,那是你们竞争的舞台,你们中最终的胜利者会得到我遗留到那个时代的所有遗产。” 安澜看着辛筝,莫名的想起了自己以前有一次跟着阿舅出去狩猎见到了一头洞熊,那是西荒非常凶猛的一种肉食猛兽,非常的危险,但她现在却有种感觉,辛筝比洞熊更危险。 或者说,这世上不会有辛筝更危险的人了。 辛筝问小脸神情复杂的安澜:“怎样,现在愿不愿意帮我?” 安澜道:“愿意。” 她相信辛筝肯定会为人族留后门,但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公平,辛筝可以为人族增加胜算,但成为元洲所有种族的王这一点便决定了遗产的继承基调:所有种族都有资格竞争她的遗产。 开后门开到完全不给其它种族一点竞争的机会,这遗产也就起不到她希望的作用了。 没有任何的王能够拒绝配合。 安澜以惊人的速度扒完了饭蹭蹭蹭的跑去自己的小书房写信,涉及到钱的事都是大事,没有夏的允许,计划与想好再好也是白搭。 对于安澜的积极,辛筝甚为满意。 虽然也可以等安澜成年后亲政,但成年还需百八十年,从夏的手里接过权力也肯定不会是一帆风顺。反正辛筝自己带入夏肯定会在安澜成年后可着劲的折腾她,让她将世道险恶人心莫测人间疾苦统统给体会个遍,狠狠的摔打几番摔打得体无完肤后再放权。 安澜想真正的掌控雪国,至少也得两三百年。 辛筝是纯血人族,两三百年后骨头渣也该烂得差不多了。 吃完饭,辛筝发现君离更安静了,一直到要睡觉的时候都没吱声,奇怪的戳了戳已经趟下的君离。 背对着辛筝的君离翻了个身面对辛筝。“做什么?” “你怎么一直不吱声?”辛筝好奇的问。 君离叹道:“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辛筝不解。 君离想了想,问:“你怎么会有统一元洲所有种族的想法” “元洲太小了。”辛筝回答。 君离回以茫然的表情。 元洲太小? 元洲北端是北极,南端是热带雨林,纵横皆数万里,广袤无边,哪里小了? 辛筝跳下床跑到一个檀木的博古架前将前日收到的鸟递星球仪抱回床上。“你看看这个,望舒送我的礼物。” 君离不解的接过摸了摸,只能摸出这是一个被金属和半月形的金属框架穿起来的空心皮球,隐约能摸到球体表面有笔墨留下的痕迹。“这是什么?” “星球仪。”辛筝握着君离的手放在元洲的位置上,描绘元洲的轮廓。“这是元洲。” “这是生洲,这是炎洲,这是长洲,这是玄洲,这是凤麟洲,这是聚窟洲....”辛筝牵着君离的手将十洲轮廓一一描绘,最终问:“有什么感觉?” “元洲真小。”君离道,小小的一块,还没他的巴掌大。 辛筝道:“是啊,真小。” 君离能够听出辛筝的小和自己的小不是一个意思。“会死很多人吧?” 两个国家合并为一个尚且要死伤数以万计,何况元洲大陆上所有的种族。 辛筝点头:“那是肯定的。” 会死很多很多的人,至少也得是数以千万计,而这还只是千年,也可能是很多个千年后的那一战时会死的,不包括走向那一战的过程中会死的。 君离看了看辛筝脸的位置,莫名的想看清辛筝此时此刻的神情,但眼前一片虚无,什么都没有。 君离握住了辛筝的手。 辛筝诧异的看着君离。 君离问:“你会不会后悔?”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不会。” “那就好。”君离道。“我会一直都在。” 辛筝惊异的看了眼君离,终究还是没说什么气人的话,而是道:“她还有别的东西给我,你要不要看看?” 君离点头。“好啊。” 辛筝将望舒送来的箱子从一个巨大的暗格里抱了起来,箱子不大,望舒这回没递什么种子,但分量一点都不轻,不是资料就是画。 纸明明是很轻很薄的东西,一张纸拿在手里根本没什么重量,但一摞纸的分量却是非常惊人,一箱纸就更惊人了。 箱子放下时君离忍不住侧目,根据空气流动的声音他可以判断出箱子体积不大,但这分量是不是太夸张了? 辛筝将箱子里卷成了厚厚一卷的画取了出来。“这里有一幅画,是她画的,不愧是巫女,教育资源就是好,每回我以为她会的东西已经够多时,她都能让我发现,她还会更多。不仅会得多,还样样精湛。” 简直是妖孽。 “你羡慕?”君离问。 辛筝道:“我不羡慕,哪怕资质妖孽,学这么多还都要学精,需要的不仅仅是资质,我严重怀疑她吃饭睡觉的时间都在学习。不过,她这幅画画得真得很好,不比画旬画的风土人情画逊色。” “画的是什么?”君离问。 “画的是一座城。”辛筝将长卷缓缓打开,握着君离的探索画卷,为他介绍画卷上的内容。“这里是....” 辛筝花了半个时辰为君离介绍完了画中绵延数十里的城邑,望舒画得真的很好,画中清楚可见的各色人物就过万,每个人的容貌凑近了都能看得一清二楚,高矮胖瘦美丑都不一样。 完美的将一座巨城给呈现了出来。 君离安静的听着,直到介绍完了才道:“你很羡慕。” 辛筝道:“我不羡慕,我以后会建一座比它更大更好的城。” 君离笑着点头。“我相信你。” “你有眼光。”辛筝一边说一边开始重新卷起画卷,君离也伸手帮忙,这画太长了,都超过了一丈,将近两丈,君离头回见到如此长的画卷。 将画卷卷好放回箱子里,君离的手碰到了一样东西,听到了清脆的声响,好奇的拿了起来,发现是一对佩饰,确切说是一对组玉佩,但人族的组玉佩都是由玉器组成,这件组玉佩除了玉器还有木雕,只有玉珩和瑀琚是玉制的,冲牙都是木雕,摸索了下,发现玉器上的纹路是比翼鸟纹。 君离迅速在脑子里构成了组玉佩的模样,玉珩雕琢成了树枝样式,瑀琚比人族组玉佩的瑀琚要大不少,是两只比翼鸟,往下的冲、牙是不知名木料制成的根雕,且其中一枚瑀琚上的花纹是一个变形的筝字,另一件祖玉佩上同样的位置是空白的。更新最快的网 君离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辛筝伸手想将组玉佩拿回来。 君离避开辛筝的手,取了有空白的那一件。“既然没什么,便送我吧。” “....我让望舒替我捎了别的礼物给你。”辛筝从箱子里翻出了一支若木花的发簪给君离。 君离晃了晃组玉佩:“这是捎给谁的。” 辛筝默然须臾,最终坦白道:“我就是听她说若木花很美,便让她捎一支若木花簪想送你,谁知她还买一添一。” 也因为那比翼鸟的组玉佩存在她反倒不知道这礼物还要不要送了。 君离哦了声。“既然这样簪子和组玉佩都是我的。” 辛筝:“....”我不是这个意思。 君离问:“你没意见吧?” 辛筝想有意见,但君离的脸上就差写上你有意见也没用,既如此,她能怎样? 第424章 第八十九章辛筝 辛筝不太喜欢薪火台的朝会,耗费太多的时间在扯皮和勾心斗角上了,她不反感勾心斗角什么的,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免不了的,但不能影响工作,更不能影响效率。 工作效率是第一,将该干的事都给干完,剩下的时间爱咋咋的,可惜薪火台的朝会是反过来的。 辛筝每次朝会都得努力控制自己不打瞌睡。 她不跟着走冀州路线而是跑南溟的行为无疑让王不高兴,本来还有希望缓和的,但随着青婧跑去葛天国做了葛天国的嗣君后王便再也没可能重用她了。 神权与王权自炎帝之后便分割开来,但终究曾合一过,青婧对于玉宫的继承权是无可撼动的,别人可以再找一位巫子来代替她,却不能剥去她的继承权。若青婧借葛天国之力发展起来夺取了王权,重现昔日炎帝集神权王权一身的绝对权力未尝不可。 实际上历代巫女有不少人是有机会搞神权王权于一身,毕竟比起经常出篓子的神权,玉宫的权力更迭相对平稳很多,但巫女都不干。巫女们不干,王权想干也因为诸多因素做不了,数千年下来,所有人都快忘了,帝国最初的时候是神权与王权于一身的政体。 青婧回到葛天国的举动无疑让认识她的人想起了帝国早期的政体。 她是青婧的弟子,王除非对她或青婧充满信任,信任到愿意交付生死和王权,否则只要王的脑子没问题都不会再让她掌控大权。 对此,辛筝觉得这些人是真的没人了解青婧,那人是真的视富贵权力如尘埃。 在长生面前,功名利禄又有什么意义? 虽然对很多人而言,长生是希望权力富贵能够一直享受下去,可能真的很有意义,但青婧不是啊。 虽腹诽不已,辛筝却也没意见,蒲阪的暮气太重了,这么多年,该涨的见识,该了解的东西她都已经达到了目的,也该离开了。 趁没人注意,辛筝打了个哈欠,不着痕迹的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的生/理性泪水。 好困。 什么时候散朝呀? 尽管努力控制,但辛筝还是不免开始向黑甜乡狂奔,借着君离高大的身体遮掩开始打盹。直到听到自己的名字才迷迷瞪瞪的睁眼,看向旁边狂拉自己袖子的君离,用眼神询问:干嘛? 君离示意了下朝堂的中间。 辛筝看向朝堂中间。 议政大殿很大,站了数百名公卿贵族,但这么多人并非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 大殿中间铺着一张红色的毯子,以毯子为分界线,两边摆着无数张茵席,每张茵席都是一位公卿贵族誋坐的席位,需要禀报事情时,公卿大夫会从自己的茵席上站起来走到中间的毯子上再发言。 辛筝也不确定过去了多久,但应该不短,因为毯子上站了一大片人。 辛筝粗粗扫了扫,全是和兖州有关系的公卿贵族。 辛筝没反应过来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君离近乎绝望的为辛筝解释了下什么情况。“他们都是告你的,告你抢掠他们的氓隶。” 辛筝眨了眨眼,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兖州的诸侯公卿贵族,但.... 管他三七二十一,辛筝起身出列喊冤。“臣冤啊,臣一直都在蒲阪,焉有去抢掠他人氓隶的时间?” 一众原告顿时就怒了。 “你是没时间,但你的手下很有时间。” 一人起头,转瞬便是群起而攻之。 辛筝耐心的听了片刻,总算明白了怎么回事。 让宜去商北筑城闹出来的后遗症。 她给宜的要求,宜想达到至少需要十万青壮劳力,但她选的那块封地她心里有数,委实没几个人。 宜想办法搞点人是必然,她也默许了宜在这方面自由发挥。 但她着实没想到宜的战斗力如此强悍,云水中游及支流流域的诸国被疯狂吸血,不少贵族的封地都被吸干了,氓庶和奴隶成群结队的逃跑,只余下人毛都见不到几根的封地。 贵族的财富来源于封地,贵族也一直向庶农宣传,财富来源于土地,和你们无关,土地是我的,土地上生长的财富也都是我的。这回的事大抵是对这种宣传的最有力反击:没有人,土地什么都不是。 被这么搞,没人能不急。 一人逃跑,连坐全家,连坐整个村社。 抓回来后当众处以极刑。 用尽了一切办法,效果甚微。 虽如此,却也没人指望这事能弄死辛筝,因而想的都是逼辛筝退让,让辛筝将吃进去的都给吐出来,最好再杀了宜聊表歉意。 辛筝抬袖遮住嘴巴悄悄打了个哈欠,安静而礼貌的听着众人指责,莫名的有几分乖巧的味道。 殿内旁观者不约而同的或打了个寒颤或甩头,乖巧这个词和谁都可能有关系,唯独与辛筝不可能沾边。 不管是谁对着一个人指责了半天,结果对方始终安安静静的,唇角含笑的看着自己,都不免产生自己是逗乐俳优的错觉。 不一会殿内便重新安静了下来,见此,辛筝对王道:“王,看来他们说完了,那是不是可以轮到臣开口了?” 王怔了下,道:“说。” 辛筝道:“臣记得,白帝时颁布过一条迁徙令,允民众可自由迁徙。” 辛筝扭头问太史令。“这条迁徙令可曾废除?” 太史令显然没想到这把火还能烧到自己身上,但众目睽睽之下也没法说不知道,做为王畿的太史令,她合该是帝国除了巫即之外最精通帝国历史的人。“不曾。” 迁徙令从颁布之日起就没有真正落实过,白帝还活着时就被人给忘得差不多了,死后就更是被人遗忘得彻底,都没人想起废除它。 辛筝理直气壮道:“王允民众可自由迁徙,既如此,民迁徙,何罪之有?还是说,封君们的话比王令更作数?” 殿内一时怔了下,这上纲上线未免太过分了。 君离非常配合的起身走出来对辛筝斥责道。“兕子你瞎说什么大实话。” 斥责完辛筝,君离转身对王行礼道:“请王见谅,兕子她是无心之言。” 王的神情没有任何变化,但没人会认为他真的心平气和。 是啊。 无心之言。 真得不能再真的无心之言。 王令不出蒲阪很多年是王权最近千年的常态,更遑论在贵族的封地上,自然是贵族说了算,王权算个毛。 不少人忍不住偷偷瞪辛筝,虽然这是事实,但你何必捅出来?台面下的默契扯到台面上来,太不讲规矩了。 辛筝非常坦然的面对杀人目光的洗礼。 是啊,她不讲规矩。 那又如何,有本事就杀了她,没本事就憋着。 所有的控告最终被辛筝一句合法击败,确切说是败给了重新建立威信的王权。 虽然白帝血统不纯,虽然白帝已经死了两千年,但白帝是人王,人王颁布的王令只有王才能废除,在被废除前,任何挑战王令权威的人都是王权的敌人。 王只能支持辛筝,也必须支持辛筝,强令原告被告握手言和。 已经吃下去的,辛筝是不会吐的,但还是在王的暗示下给出了承诺:以后不再接收逃亡人口。 纵是如此也仍有很多人不满意,留意到原告们的杀意,辛筝心中有些好奇,宜究竟是抢了多少人? 不过,损失大被勒令握手言和,自己也做出了承诺都还想杀人,宜抢的人口说不定已经够用了,辛筝觉得自己的承诺可以考虑真的一下遵守。若人口已经够用了,那就没必要再想办法抢了。 出了议政殿,辛筝打了个哈欠,颇为感慨的道:“狐假虎威也挺有意思的。” 君离道:“现在豺狼想杀你,虎也想杀你,你的狐假虎威着实与众不同。” 辛筝讶异。“虎也想杀我?” 君离道:“方才有一瞬,他对你动了杀意,你做了什么?” “我很安分。”辛筝道。 “安分到别人想杀你?” 辛筝思忖了须臾。“我大概是被连累了。” 她对王权没有威胁,但青婧如今对王权的威胁是真的很大,再加上灾难君王的丰功伟绩....王怕也没信心能赢。 灾难君王就不是个讲规矩的,她完全不在意破坏的后果,但王豁不出去,做不到破罐子破摔。 这种情况下,提前削弱一下灾难君王的羽翼为以后做准备没毛病。 君离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凉拌。” “说人话。” “代君病重,我这个国君也该归国了。”辛筝回答。 “可需要我帮忙?” “不用,此事穷桑氏会为我解决的。”辛筝道。 君离抿了抿春,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回了府邸,辛筝马上让人去查查葛天国发生了什么,若非青婧做出了什么壮举,王对她的警惕不会突然增长,虽然就很高,但也因为本来就很高,想再增长也不是容易的事。 等了没两天便等到了答案。 辛筝不由无言。 知道青婧灭国能力惊人,却没想到扔到正面战场上她的军事能力也同样惊人。 虽然青婧以前也教过她军事,但因为青婧从未真正的上过战场,停留于纸上谈兵的程度。青婧自己也明确告诉辛筝,军事理论满分不一定真的就能打,还是需要实践。但青婧提供不了实践的条件,便只能尽量保证理论扎实以后真遇上需要的情况时不至于犯常识性错误,犯的错误少,出事的概率也相对会低一些。 她该感慨这对师姐妹都是妖孽还是玉宫教育能力出色吗? 君离进门时感觉到的便是辛筝充满了感慨的叹息。“你在叹什么?” “叹天才为何没有正常人的三观。”辛筝回道。 君离一边走到辛筝身边坐下一边道:“你自己都说了是天才,天才脑子好,看到的想到的东西都比普通人多,看世界的角度自然会有变化,角度不同,三观自然会有所差异。” 辛筝无法反驳,愈发无语,抬头见君离眉头紧锁,关心的问:“遇到什么麻烦了?” 君离将手中的书函递给辛筝。 辛筝疑惑的接过,瞅了瞅,是少昊亓写给君离的家书。 少昊危,立归。 言简意赅,没头没尾。 君离道:“少昊危我大概能明白怎么回事,龙伯虎视眈眈,但让我回去能做什么?” 他的军事天赋和才华的确很好,但沃州就不是正常的情况,全民皆兵千年,不论男女老少就没有不善战的,他回去的作用委实不大,远不如留在蒲阪的用处大。 他了解少昊亓,不会无缘无故让他回去,而且还是立刻马上,少昊亓下这样的命令必定有其因。 恕他脑子不够好,猜不到原因,一无所知什么都不准备的回去....那也太想不开了。 若只是做为一个普通的贵族回去,心大点倒没什么,做为少昊旅仅存的嫡子,不会有谁想害他,得不偿失。但这五个字里别的他没看出来,危险的味道却是嗅了出来。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少昊亓喊他回去必定是想让他做什么,但什么都不说,他怎么知道要做什么准备?若是因为没有准备而将事情给搞砸了怎么办?而且,他也有点怀疑少昊亓是不是想让他回去站队,自己再没权势,嫡子的身份也足够为少昊亓带来不少正面影响,说服不少公族。 辛筝沉思了好一会才问:“你是已经准备回去了吗?” 君离点头。“不是万不得已,五兄不会将我卷进族内如今的争斗中,如今既然递来这封家书,必定是真的需要我,但我不想什么都没有准备的回去。” 辛筝哦了声。“他是让你回去继承少昊部宗主与沃州牧的位置。” 君离一脸你逗我也麻烦编得合理点。 辛筝道:“你是帝子,本就是宗主之位的继承人。” “之一。”君离添道。“这么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沃州人族的情况,我这个帝子只是名义上的。” “名义上的资格也是资格。”辛筝道。 “除非别的帝子都死光了,否则我不可能....”君离悚然的看着辛筝。 辛筝道:“他们肯定还活着,貊国要有能力在这么短时间干掉少昊部所有的帝子,早就吃下沃西了。” 君离茫然,既然还有帝子活着,宗主之位怎么可能让他沾边? 辛筝道:“就是因为他们还活着,宗主之位非你不可。” 君离坦诚道:“不懂,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五兄他又没死,帝子有多少位都没到继位的时候。” “现在是还没死,但很快就快死了。”辛筝道。“这一年他买了不少的燃命丹,虽然很隐蔽,但做为唯一的卖家,费点心思我们还是能查出那些丹最终流入了哪里。” 君离愣住。 燃命丹他是知道的,不是一种丹药,而是一类丹药,不论是不能还是别的失去了的能力,甚至精力,它都能让人恢复。因而刚出现时,这种丹药委实从王侯贵族的手里赚走了一座又一座的金山银山。 后来,嗑丹的人多了,这类丹药的副作用也不免暴露了出来——燃烧寿命。 坑死的人太多,无数王侯贵族都想将始作俑者给翻出来,却什么都没查出来。 虽然发现了副作用,但仍旧有人会买这类丹药,一部分是好色不要命的,一部分是快死了,不怕死得更快,用剩下的寿命换最后一段时间身体能够保持在巅峰状态安排后事。 少昊亓用燃命丹.... 君离沉默了好一会,问辛筝:“为什么要立我?” “他之前推动变法,搞得少昊部内部分裂,但这会儿龙伯在北边虎视眈眈,真分裂了,少昊部马上就完了。若帝子中有谁的威望能够令变法派与守旧派都服气也就罢了,偏偏没有。这种情况下,那些已经有了立场的帝子,一个都不能选,不管选谁,另一派都会造反。”辛筝道。“少昊部需要一个没有任何政治立场,可以被双方都接受的帝子成为新的宗主。” “傀儡罢了,沃西那么大,我不信找不到别的没有政治立场的人选。”君离道。 “傀儡能够让两派人马暂时妥协,却不能让少昊侯满意。”君离道。“傀儡只能暂时拖延少昊部的分裂,并不能挽救少昊部。” 君离道:“我也挽救不了少昊部。” 变法,会死,不变法,还是死。 “选对了继承人至少可以多拖一会,拖得久了,或许会有希望。”辛筝道。“而要拖得久,新任少昊侯就必须有自保的本钱,不能随随便便就被杀了。你是嫡子,你的继位是对宗法制的描补,蒲阪必定会支持你。你的母亲是连山果,巫咸殿的祭巫,杀了你就得考虑连山果的报复。两派想要破局,只能先让你在那个位置上摆着,等到他们解决了对手后再来让你病逝。” 只要不上演到弑君如杀鸡的地步,那么沃西的秩序就不会走向彻底的崩溃。 “那需要很久。”辛筝道。“而最终解决了对手让你退位让贤的那个人必定已重新统一了少昊部,只有整个沃西做靠山才能让连山果顾虑后果。毕竟,她不仅仅是你的母亲,还是连山氏的族人,巫咸殿的祭巫,不可能为一人而不管不顾。” 君离听懂了,沉默了。 辛筝问:“还回去吗?” 君离道:“回去。” 辛筝闻言没说什么。“几时走?” 君离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有没有你的关系?或者,我应该问,你睡我是不是为了少昊部?” 第425章 第九十章辛筝 辛筝瞧着君离,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是与不是对我很重要。”君离道。 辛筝迟疑了下,还是坦白道:“与我有关,他让你来蒲阪,必定会派人保护你监视你,你我的关系,他知道。” 君离没问辛筝与少昊侯隔空达成了什么无言的默契,而是道:“所以你和我在一起只是为了少昊部。” 辛筝摇头。“一半。” 君离的脸瞬间冷成了千年寒冰。 辛筝安静的看着君离。 等了好一会都没等到辛筝开口,君离只能自己开口:“你没什么想说的吗?” 辛筝闻言问:“我应该说什么?” 君离好悬没气死。“我很生气。” 辛筝用一种不能理解的神情与语气道:“我看得出来。” 君离道:“你将我惹生气了,你难道不应该哄我。” 辛筝想了想,一脸肉疼的从怀里取出放着糖的袋子,肉疼的将糖袋打开取出两块柘糖放进君离的手里,肉疼的道:“这个给你,你别生气了。” 君离拿着一块糖闻了闻,是上好的柘糖。真难得,辛筝嗜甜,平时吃她一块糖跟割她肉似的,今天居然能主动送他糖,君离将两块糖送进嘴里,对辛筝伸出手。 辛筝不解:“干嘛?” “都给我。”君离道。 辛筝仿佛被人拿刀子剜心般将糖袋放到君离手里。 君离接过糖袋打开,一块又一块的往嘴里送。 辛筝肉疼的道:“吃这么多糖会蛀牙的。”能不能给她留点? “我不怕。”君离回道。 辛筝心如刀绞的看着糖袋里的糖被君离一块又一块的吃掉。 一整袋糖吃完君离嘴里腻得不行,心情却一点都没好,更气了。“你有什么想说的?” 辛筝道:“睡前记得净齿可以避免蛀牙。” 君离觉得自己的肺快炸了。“我为什么生气?” 辛筝也好奇这个问题,但最基本的求生欲还是有的,没有问为什么。想了想,试探的道:“因为我利用你?” 虽然人与人之间相互利用是常态,但总有被保护得天真无邪不谙世事的贵族对此深恶痛绝。 她虽然觉得这种想法很脑残,但她不是神祇,没法决定别人怎么想。 君离摇头:“不是,你利用我的事我并不在意。” 辛筝也不懂如何不带利用的和人相处,若他没有利用价值,辛筝根本不会和他相交。 辛筝不解,既然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那还有什么好气愤的? 君离怒道:“我生气的是你睡我是为了利用我。” 辛筝眨着眼,漆黑如墨的眸子里是满满的疑惑。 君离哪怕看不见也能猜到辛筝如今是什么眼神。 王侯贵族的婚姻从来都不是个人决定的,好似他的父亲,娶妻纳妾,妻和妾都不是根据他的喜好选的,而是少昊部需要,所以他娶妻纳妾,少昊部需要,他就要和人睡,和人生孩子。 娶连山果,和连山果生下他,大抵是少昊旅这辈子唯一一件由着自己心意做的决定。 君离想了想自己老子的事,心情又平缓了不少。“我希望睡我是你的目的,而非手段。” 辛筝道:“也是目的。” “但只有一半。”君离气愤道。“我要的是全部,不是一半的目的。我知道你做什么事喜欢一件事达到多个目的,但唯独这件事,你得学会睡我本身就是你全部的目的。” 辛筝不能理解:“你真麻烦。” 君离怒:“是你太过分。” 辛筝反问:“这世上谁人不是如此?不是的话只是脑子达不到我的境界。” 君离顿时气结,却又无法反驳,这世道辛筝这种做法还真没什么毛病,君离最终只能无力道:“但我不喜欢,如果你想说你高兴就不要开口了。” 辛筝闻言只得保持沉默。 君离更气了。 辛筝颇有求生欲的道:“抱歉。” 君离深呼吸。“我要的不是道歉。” 辛筝再度沉默。 君离气咻咻的拿着家书走了。 辛筝收拾了下也躺下睡了,睡不着,辗转反侧,翻来覆去,直到子夜过半才堪堪睡着。 起床时身边没人,晨练时身边也没人,洗漱泡澡时身边还是没人,用朝食时倒是有人了,却只有一只萝卜头。 发现君离不在,带着发绳来让君离给扎头发的安澜露出了失望之色。“君离阿兄呢?怎么不在?” “干嘛?”辛筝问。 “扎头发。”安澜抓着发绳道。 辛筝招了招手。“过来。” 安澜疑惑。 辛筝道:“我给你扎。” 安澜狐疑的看着辛筝。“你会?” 不是她说,她就没见过辛筝自己梳头。 游牧区对于头发不似农耕区那么讲究,要么绑成辫子披着,要么什么都不绑的披着,也因此游牧区的人族经常被农耕区的同类指责野蛮。不过辛筝对此完全不在意,反正没人敢当着她的面说,因而辛筝经常披头散发或是一条发带将头发系在身后避免头发掉到前面影响视线,规规矩矩的绾发,只有需要出席什么正式场合时才会想起来。 也就这段时间好点,她不梳,君离却很有兴致,每天起床后都会给她绾发。 辛筝道:“我经常在外面跑的,这点动手能力都没有,出门在外我还怎么活?” 安澜嘴角抽了抽,离开雪国后她见到的人族大部分还真的就是一点动手能力都没有,也不需要这点动手能力,哪怕是出门在外也有奴仆服侍,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做什么。即便如此,那些奴仆也觉得主人受委屈了。让安澜颇为佩服,照这标准,龙伯哪怕是王的生活也都委屈得乞丐似的。 犹豫了下,安澜还是将发绳和小梳子给了辛筝。 辛筝接过发绳和小梳子为安澜梳起了头发。 安澜发现辛筝梳得竟然还可以,梳子梳着头发很有技巧,一点都没扯到头发头皮,梳子轻柔的滑过头皮,感觉还挺舒服的。 安澜比较了下,发现还是君离梳头最舒服。 安澜问:“君离阿兄去哪了?” “应该在收拾东西准备回沃州。”辛筝回答。 “回沃州?”安澜惊讶。 “嗯,他又不是蒲阪的本土贵族,老家有事自然要回去看看。”辛筝道。 “那什么时候能回来?”安澜问。 这个问题,辛筝思考了一会儿,回答:“不会超过十年。” “那还好。”安澜道。“不长。” 辛筝:“....”所以说,长生种真的很令人羡慕嫉妒恨。 安澜以最快的速度用完了朝食要去送君离,起身时发现辛筝一点动静都没有,不由问:“你不去吗?” “去哪?” “去看看君离阿兄。” “他还没走呢,现在应该还在收拾东西,等走的时候会通知我们的。”辛筝道。 几千年下来贵族攒的繁文缛节相当多,上门拜访要先写拜帖,写上拜访的日子,得到回复才上门,离开的时候也同样要知会一生亲朋好友具体离开的日子,要送别的时候会来的人都会来,不会来的那就不会来。不过一般来说,敢于通知的人多少还是会有几个人来送别,不然做人也太失败了。 安澜道:“那我们也可以帮忙啊。” 辛筝摆了摆手。“你去吧。” 安澜看了看辛筝,不明白这又是怎么了,但辛筝不想去,她自己是想去的,便蹭蹭蹭的跑去马厩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安澜不太喜欢乘坐马车,荒原上城邑与城邑,聚落与聚落之间距离都很远,往来都是靠骑马,安澜年纪虽小,却也在大人教导下学会了骑小马,也很喜欢骑马的那种天地高远的感觉,但人族与龙伯完全不同。 人族城邑聚落之间的距离很近,喜高台,殿宇楼阁层层叠叠,鳞次栉比,天空白云被切割得支离破碎。 尽管不喜欢,但到了马厩,安澜还是不舍的摸了摸自己从西荒带来的小马,让人套了大马乘车。 坐在马车上,安澜将车帘掀起,趴在窗口观察着沿途的风景。 随着王权的威信重新建立,许多方国恢复了对蒲阪的朝贡,蒲阪热闹了很多,但安澜有留意到,大街上的乞丐就没减少过,每次出门都能看到倒毙在角落里的乞人尸体。 那些尸体并不会留存太久,有专门的拖尸人负责处理这些带来异味甚至可能滋生疫病的小麻烦。 安澜莫名的想起了辛筝的教导。 你说大街上那些人? 他们是因为战争变成这个样子的,战争需要人需要烧钱,总得有人承担。 战争是为了什么?战争是为了利益。 他们当然没有获得利益,只有人才能从战争中获利,氓庶又不是人,战争红利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安澜按了按眉心,千百年后龙伯回到繁华的九州也会变成这样吗? 不,龙伯不会变成这般模样。 她不允许。 辛筝因为地位上升,安全考虑,以及原来的宅邸太小,不够用等因素搬过一次家,但也没搬太远,就隔了几条街。马车没多久便抵达了君离的宅邸门口,发现大门紧闭,让人去问了问,留守的人出来告知,君离天还没亮就出发了。 得知来探访的是安澜,留守的仆从请安澜稍等一下,转身离开,没一会便拿着一封书函跑了回来。 君离走的时候很急,但给安澜留了书,本来准备上午送过去的,但人才准备出门安澜便来了。 安澜接过书函,发现只有一封。“没有给辛侯的吗?” 仆人能明白安澜的诧异,他也很诧异,但还是回答:“并无。” 安澜对君离与辛筝的关系顿觉服气,都要走了居然连个口信都不留,这是闹成什么模样了?昨天吃饭的时候也没看出来内里已经僵成这样了呀。 拆开书函取出里头的纸页,安澜低头瞧了起来,字如其人并不完全靠谱,辛筝就是个活例子,那一手字毫无可以与书法沾边的地方,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很容易认,一笔一划非常的端正清晰,只要识字都能认出写的什么字,不会出现明明认识字,但字认识我,我不认识字的尴尬。 但瞎子都看得出来辛筝不是一个毫无风骨神韵的人。 虽然很多时候不靠谱,但有的时候又很靠谱。 君离的字非常好看,有自己的风骨神韵,和他给人的感觉一样,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内容就不给人这种感觉了,絮絮叨叨的,核心思想就一个:好好学习,辛筝懂的很多东西,哪怕不能全都学会,学个一半也够她受用一生了。但学可以,一定要有自己的思考,不能辛筝教什么就听什么,尤其是关于道德和价值观方面的,一定要深思再深思。 字里行间全是担心安澜跟着辛筝学坏,又怕安澜学得太少日后没能力自保,非常的纠结。 安澜心里暖暖的,嘴角忍不住翘起,这封信和太昊烨给她写的家书有的一比了,不同的是,太昊烨纠结的是她会不会被欺负,会不会被教坏。 太昊琰的后宫很消停,连鬼都没有,太昊棣的后宫却不是,妻妾多了,什么幺蛾子都能上演,软刀子杀人的手段太昊烨见识得并不少。 回到辛侯府,安澜去找辛筝询问今天有没有临时增加的学习安排,没有的话她就继续出门了。 虽然人已经找到了,并且嘉树也带给了她焦饶的答复:派上军将带着一部分靖人去大雪山帮龙伯修建一条坦途,做为交换,龙伯要帮助靖人在断云雪山的西部支脉筑城。 当然,共识是达成了,具体细节还需要细细商量,但那就是夏的事了,安澜没法决定,靖人也不会找她商量。 但她不想让辛筝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仍旧经常出门。 辛筝道:“没有,正常的阅读,你将我给你安排的书看了,写篇读后心得即可。” 安澜闻言松了口气,辛筝安排的课业真的很重,还经常即兴增加。 安澜准备离开时辛筝似是想起什么,忽的问:“对了,你不是去看君离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君离阿兄已经走了。”安澜道。“天还没亮就启程了。” 辛筝露出了惊讶之色,这么听话,让他立归,居然真就立归了。“那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 “他给我留了一封书函。”安澜说。 “只有给你的书函?” 安澜点头,疑惑的看着辛筝。“还应该有什么吗?” 辛筝道:“没有。” 虎跳峡的入口,君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距离太远了。虽然蒲阪是湟水乃至帝国最大的城邑之一,哪怕湟水盆地平原地形平坦,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也只能看到蒲阪最高的薪火台的一点朦胧影子,但君离是瞽人,连那一点朦胧影子也看不到。 公羊梁道:“既然还在意,为何招呼都不打一声?此一别,怕是多年不会再见。”甚至,终此一生都不会再见。 君离闻言道:“就是因为还在意,所以才要如此。” 公羊梁不解。 君离问:“你有一个相处得很好的情人,和你好聚好散的打了招呼告别,与招呼都不打一声便走了,你对哪个的印象会深一点?” 公羊梁无言了片刻。“不论印象是否深刻,我都会有新的情人。” 美人走了还会有新的。 君离笑。“但不会有人在相处时带给你更好的轻松感觉呢?” 公羊梁想了想,道:“没有细粮,粗粮也可以凑合,日子总要过的。” 君离沉默须臾,道:“我庆幸她和你不是一类人。” 第426章 第九十一章辛筝 君离走了,辛筝也准备离开。 质子离开需要和王打招呼,辛筝不是质子,理论上不用打招呼,她是自备干粮来求学的,感觉自己学完了就可以走了。问题在于,她现在还是王臣,不仅在议政殿有一席之地,还有一块由王分封的封地,如此一来,她要走就得先同王辞职。 王很轻易的答应了君离离开,对于辛筝的辞职奏疏却是压住了。 从孟夏中旬拖到孟夏之月结束辛筝都还没走成,对此辛筝非常淡定,每天一封辞职奏疏,剩下的时间大部分都在看书习武处理自己在蒲阪的产业。 去国十二年,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蒲阪度过的,在蒲阪有不少产业经营,别的都好处置,能换成钱粮的就换成钱粮,不能换的也可以送人交换点利益,唯独双子学宫她哪怕走了也不准备放手,双子学宫就是个无底洞,一直都在烧钱,哪怕有人接手最终也会因为财政问题而关门大吉。 越是搞教育辛筝越是能理解为何知识能够被贵族阶层垄断,委实是教育太烧钱了,除了人口最少却占据了社会九成以上资源的贵族,没人能支持大量稚童提供教育。 可惜贵族之所以为贵族便在于其人少,哪怕是一夫一妻多妾多婢,最能生的冀州贵族,也会主动控制自己的人口。将大部分家产交给嫡长一脉,别的嫡子喝汤,庶子舔汤渣,要不了几代,后两者便会沦为庶人,既然成了庶人,自然不需要接受教育。唯有嫡长一脉永远都是贵族,通过这种方式控制了贵族的人口数量。 真正需要接受教育并且用得上的稚童太少,导致贵族的教育资源严重溢出,自然而然走起了精/英教育。 培养的都是精英,就是数量少得可怜。 辛筝有时都忍不住同安澜抱怨,就人族这识字量,若有一日被异族击败,征服起来不要太容易。 识字掌控文化的人太少了,全数屠杀并不难,而识字的贵族都被杀光了,剩下的都是不识字的氓隶,只要征服了人族的异族别太苛刻,税赋轻点,给氓隶留一口饭吃,后者就不会造反。若异族更宽容点,大规模的办学,无偿为氓隶提供教育....人族可以永远成为历史了,甚至,第四王朝会成为第二个第一王朝。 辛筝一直都很怀疑第一王朝什么都没留下不是因为它可能就是个传说,不一定存在,或是时间太久,历史都被风化了,更可能是掌握着第一王朝文化的精英被屠杀干净了,剩下的都是不识字的,第一王朝自然什么都留不下。 安澜:“....”虽然你说得很有道理,可行性也非常强,但你对我一个异族说这些真的没问题? 虽然格外的残忍狠绝,但可行性真的很强。 哪怕说的人是辛筝,安澜也有一瞬的心动,但很快就因为滔滔不绝的辛筝而打消了。 可行性是很强,但这世上没有完美的战略,辛筝既然敢和她说,必定是有破局之法的,她要真踏进去了,辛筝必定让她凉得不能再凉。 一个族群,确切说是任何一个族群想要发展,想要长久,教育都是最重要的。 越是重要的事,辛筝越没法放心交给别人,何况教育这种最重要的事,不掌控在自己的手里她觉都没法睡。 因为望舒是双子学宫最大的冤大头,辛筝也给望舒写过书信说过自己的烦扰,但望舒的回信是一箱子的月光明珠、蜃珠,以及一摞纸,纸上是无启的教育体系汇总。 辛筝的回信简单粗暴:孤不缺钱,也不缺体系,只缺人。 她这些年赚血钱赚得不要太多,短时间内不会缺钱,教育体系她自己也摸索出了一套适合人族的,唯一解决不了的问题便是人手。 若望舒是纯粹的让人抓狂,徐清的归来就让辛筝松了口气。 徐清的政治能力甚为幼稚,但搞教育却是一个顶几百个,冲着她这份能力,辛筝便一点都不介意替她解决所有政治上的问题让她能够安心搞教育。 知道徐清回来时辛筝牵着崽崽,拎着一翁去学宫探望徐清,瞅瞅徐清的精神状态如何,若状态好也就罢了,若状态不好,就想办法让徐清恢复状态。 死了父亲而已,日子该过还是得过。 对于辛筝的打算,前往学宫的路上,安澜忍不住道:“可我总觉得你这样很欠打。” “哪里欠打了?”辛筝反问。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你都说了,她死了父亲,而你准备的安慰词....”安澜顿了顿。“我只听出了浓浓的挑衅。” 辛筝反省了自己准备的安慰词,没觉得哪里挑衅了。 安澜道:“若我阿父死了,谁跑来挑衅我,我一定会揍她。” 辛筝道:“我不会,心情好的时候我可以包容任何人的冒犯。” 安澜顿时无话可说。 她自己家庭幸福不代表她就天真的觉得所有人都和自己一样家庭幸福了,太昊烨提起父母兄弟姐妹的微妙神情,安澜不太确定,收到生父自刎的消息时太昊烨有没有伤心,甚至于,流露出的伤心有几分真。 让安澜谢天谢地的是,徐清的精神状态很好,对待工作精神饱满,辛筝准备的欠揍安慰词没有用武之地。 “你回来真是太好了。”辛筝将酒坛放在案上道。“我一直都怕你继承高辛侯之位不回来了。” 徐清道:“父亲希望我留下继承国君之位,但我不想,我看过他过继的嗣君,比我更适合做国君。” 辛筝道:“高辛嗣君我听说过,不是个善茬,你没留下也好,若是留下,你未必是他的对手。” 嗣子再不受高辛侯的待见,那也是嗣君,接受嗣君的教育长大,而徐清,她接受的教育不能说不好,但不是嗣君的教育。 让一个没有接受过嗣君教育的人当国君,除非那人天生王侯,天赋好到没接受过嗣君教育也可以凭天赋吃饭,否则妥妥的灾难,不论是对当事人自己还是对万民。 徐清笑了笑,换了个话题。“听说你要走了?” “要回兖州结婚了。”辛筝道。“不出意外的话,十年之内不会再回来,走之前我想将学宫完全交给你打理,当然,我也会给你留一些人,不会真的让你一个人包揽了所有的事。” “十年?”徐清念叨了下这个时间。 辛筝点头。“最迟十年。” 徐清拍开酒坛的泥封喝了一口酒:“以此酒敬你,希望你能更快归来。” 辛筝诧异的看着徐清。“你受什么刺激了?” 徐清擦了擦下巴上的酒。“越州现在很乱。” 辛筝不以为然。“帝国如今哪里不乱。” “不仅有战争,还有疫病。”徐清道。“疫病到处肆虐,但没有任何人有多余的精力和资源去处置它。” 帝国历史上不是没有爆发过大疫,但每次都有人收拾烂摊子,征集整个帝国的资源去扑灭蜚的魔焰,但这一次,没有人。 “战争不结束,帝国便没有精力去处理大疫。”徐清苦笑。 战争会死很多人,最可悲的莫过于,厌恶战争的人却要期盼战争快点结束,尽快死完足够的人,只有死得人足够多,多到剩下的人无法再发动战争,战争才会结束。 辛筝一时无言。 等战争结束了,疫疾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无它,疫疾传播是需要借助生物迁徙的,战争、饥/荒与疫病是相辅相成的,收割人命,待生命收割得差不多时会因为载体被消灭得差不多了而走向自我消亡。 但这些话太扎心了,辛筝求生欲很强的没说出口。 “我必不会辜负你的期望。”辛筝道。“也希望你源源不断的为我培养有用之材,人手越足,我的速度才能越快。” 说完辛筝接过酒坛抿了几滴,大部分酒都流进了脖子里,再将酒坛递回。 徐清接过酒坛。“必不辜负大君期望。” 说完痛饮,人头大的酒坛没两下便空了。 陪着徐清喝了一顿酒,确定徐清精神状态很好,至少工作状态非常饱满,辛筝满意了,牵着安澜在学宫里溜达了起来。 读书声朗朗,微醺的辛筝在一株凤凰树下席地而坐,问安澜:“感觉如何?” “很有朝气。”安澜说着自己的感觉。“很有生机。” 辛筝点头。“所以我最喜欢这里了。” “可平时没见你经常来这里。”安澜道。 “喜欢,所以才要少来。”辛筝道。“不论我是否愿意,我走到哪里都会将血腥带过去,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是实践现实残酷的地方,在他们将该学的东西都给学完前,不应该沾染太多超出年龄的血腥。” 安澜不明白。 辛筝揉了揉安澜的脑袋。“你现在还小,等你再大些就会接触到这些,到时就明白了。” 安澜瞅了瞅自己的身高,不高兴的瘪了瘪嘴。 辛筝双眼醺醺然的瞧着安澜,忽道:“崽崽你知道吗?在人族有一道道德难题。” “什么题?”安澜不解。 辛筝道:“有一条船快沉了,你的船经过,但救不下所有的人,只能救下一部分人,你要怎么做?” 安澜呆住。“我会再找一条船来。” “等你找船回来,失事的船早沉底了。”辛筝道。“必须做选择。” 安澜道:“我不喜欢做这种选择。” 辛筝屈起一条腿和一只手,手肘支着膝盖,手掌支着下颌瞧着安澜。“那你打算怎么做呢?现实不会因为你不喜欢就按着你的意志去发展的。” 安澜想了想,问辛筝:“那先生你会怎么选?” “先将所有稚童捞上来。”辛筝道。“若还有空间,便将稚童父母中的一位捞上来,具体捞哪位可以让当事人自己商量一下,商量不出来的话就我做主,哪个离得近就捞哪个。若还有空间,就将老人捞上来,老人捞上来后还有空间便捞女人,捞完女人,还有空间便捞男人。” 安澜被辛筝这主次分明到不能再分明的排序给惊呆了。“正常情况,不是应该先捞青壮,再捞稚童,最后捞老人吗?” 辛筝道:“你说的那就不是正常情况。” 安澜不解。 辛筝解释道:“先捞青壮,因为老人和稚童不能创造财富,而青壮能够自力更生,自己养活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再捞稚童,因为比起稚童,老人已经很老了,没几年好活,而稚童还有很长的未来。” 安澜问:“不对吗?” 辛筝想了想,道:“不能说不对,但得看是什么情况。你所谓的正常情况的选择看似很合理,实则目光短浅,得不偿失。” 安澜想了想,想不明白。“哪里得不偿失了?” “幼崽是未来,老人是过去的经验。”辛筝道。“文明之所以为文明便在于文明汲取过去的经验,图谋未来。所以爱护幼崽,尊敬老人是各个文明共同的道德,不是因为文明多么的高尚,而是因为利益巨大。选择青壮看似划算,实则践踏了普世道德。普世道德虽不值钱,但它是文明的根基,对普世道德的践踏等于挖文明的基石。选择青壮,短时间内的确很划算,但长远来看,这种建立在践踏普世道德上的选择放弃了长远的利益。当然,若文明已经彻底崩溃,秩序不存,那优先选择青壮就是最合理的,因为未来与过去已经没有了意义,眼下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青壮生存的几率是最大的,自然要舍弃老弱优先救青壮。” 安澜想了想,问:“可是被舍弃的不会甘心被舍弃的,他们会问自己凭什么要成为弃子?” “凭他们的价值不够大。”辛筝理所当然道。“万事万物皆有价值。” 安澜道:“你真理智。” 辛筝道:“权衡利弊是君王最基本的素养,也是你以后必须学会的,你若学不会,以你母亲的年纪,再生一个孩子重新培养也不是难事。” 安澜紧紧的抿唇。 辛筝将安澜拉到自己怀里揉起崽崽的头毛。“别这么丧气,王背负的不是自己一个人的生死荣辱,而是千万族民的生死荣辱,她再爱你也不可能让一个做不到的人去背负这份沉重。你若是做不到,舍弃你才是对你对所有人的负责。” 安澜问:“我以后也要舍弃所有人吗?” 辛筝想了想,回答:“王者的路本就是孤独之路。” 安澜蹙眉。“为什么?” “人有情便会有私心,有私心便做不到公平,君王也不例外。不患寡而患不均,一旦王不均,再强大的王朝也必然分崩离析。而均了,利益之上,摒弃了感情,又是刻薄寡恩,难以令人信任,不过比起不均,这点倒也谈不上麻烦。”辛筝道。“还有君王身边的人,若对君王有情,必定会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特别的,或有意或无意希望得到更多,若不得便会觉得委屈。感情之中一旦若有一方觉得自己被亏待了,受了委屈,感情消泯只是时间问题。若得,那就是不均了。” 辛筝总结:“不能爱,也不能被爱,是为王。” 安澜道:“那也太可怜了。” 辛筝道:“还好啦,世上没有白得的好处,人世间至高无上的权力,有得自然也要有舍。” “可有哪个人达得到那样的要求?”安澜问。 辛筝不假思索的回答:“是个人都达不到。” 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完全断绝七情六欲,哪怕心理变态扭曲如她都还会有生理需求,何况正常人。 安澜噎了下。“既然没人做得到,那这样的要求不觉得不合理吗?” 辛筝闻言思考了一会儿。“你说得很有道理,所以有时候我会想,王权统治是不是不合理的。” 安澜懵逼的看着辛筝。“那什么是合理的?” 辛筝摇头。“我不知道有没有更合理的,但我知道的所有政体里,现阶段王权统治是最合适的。凡人找不到完美的解决方案,可能也不存在完美,凡人能做的也只有寻找与选择合适的政体,合适就合理。” 辞职奏疏一直压到了仲夏中旬,辛筝入宫觐见了王,也不知商谈了什么,王终于不压辞职奏疏了,还允许安澜跟着辛筝一起离开。 安澜惊呆。“你怎么说服他的?” 这个问题。 正剥着花生吃的辛筝想了想觉得还是别说实话了。 总不能说她和王讨论了一番青婧的丰功伟绩以及她是个怎样的人,然后问王,你觉得我的脑子得多神经病才会支持那样一个人成为帝国的统治者? 这解析太有理有据了,王被说服了。一旦摆脱了辛筝和青婧可能勾搭成奸的猜忌,王的理智也回来了,理智回来了他便会明白,不论这对师徒曾经如何,若青婧想成为帝国的统治者,师徒迟早翻脸。 辛筝在民间过于惊人的名望虽然是个问题,但最先受到威胁的不是禅让制的王权而是诸侯贵族们。 辛筝很庆幸王是个正常人,也没有太多和奇葩打交道的经历,不然王就该意识到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正常人会和奇葩处得来? 王这方面经验的缺少让辛筝得以脱身。 辛筝道:“因为他觉得我爱人族,我不会背叛人族,对我很放心。” 安澜很怀疑辛筝在诓自己,但听着又感觉很合理。 辛筝将盐滚花生的红衣捻掉。“对了,好好休息,等过了云梦泽我们要跑路的。” 安澜不解。“跑路?去哪?你不是要去穷桑国成婚吗?” 辛筝摸了摸安澜的脑袋。“你真单纯,君王的承诺能不能作数不是靠君王的节操来维持的,是靠利益。” 安澜想了想,道:“说人话。” 辛筝回道:“我便是脑残了也不会答应将国家做为陪嫁送人。” “那你怎么不自己走?你又不是走不了。”安澜道。 “那样的话就没法刺激穷桑国内部矛盾了。”辛筝理所当然的回答。 第427章 第九十二章葛天侯 一张大案,一盆炙羊肉,一盆蒸豨肉丸子,两盆新鲜野菜,一碟咸菜。 葛天侯瞅了眼坐在大案另一面的青婧,这一顿比他以前和井稚两个人时还丰盛,不是说种类,井稚还在时他和井稚一般也是四五个菜,有差别的是分量,每一道菜的分量分一分的话都可以分成十几道。更新最快的网 他便是撑死都吃不完,大部分都是进了青婧的肚子,虽然不是第一天了,但还是会惊讶。 青婧咽下嘴里的食物,随口问:“怎么了?” 葛天侯道:“多年不见,你的食量着实见涨。” 青婧以前吃得也很多,什么能增肥青婧就吃什么,一天七八餐起步,且不管怎么吃都不胖,但食量再惊人也没这么夸张。 青婧道:“需求不一样。” 葛天侯好奇:“怎么不一样?”进食不都是为了填肚子吗? 青婧指了指头颅的位置:“少时食量大是为了供给大脑,人体消耗能量最厉害的便是大脑,我的大脑一直都在高速运转,消耗能量更厉害,这也是你以前看我一天七八餐却始终不长肉的原因,摄入的能量全都被大脑给消耗了。如今是因为我的体质改变了,身体维持在最鼎盛的状态,消耗也同样会维持在最鼎盛的状态。” 长子死的时候葛天侯就已经知道自己对次女很不了解,如今再次发现自己真的很不了解。“这样啊,看来我做父亲真的很失败。” 次女身上的问题多到不能再多,为人父他却一无所知,不能更失败了。 青婧道:“不要妄自菲薄,你是最好的父亲。” 葛天侯苦笑。“你终于学会安慰人了。” “不是安慰,换个人,哪怕是至亲,也很难在清楚我能读心的前提下与我如此坦然的相处。”青婧道。 葛天侯道:“你又不会害我。” 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 “是隐私,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需要距离,而我给不了任何人这种距离。”青婧道。“高尚也罢,龌龊也罢,人心所有的念头在我的耳中是透明的。” 葛天侯想了想:“若你不是我与稚的孩子,你的能力,我的确不会留你。君心莫测,若被人看透,太危险了。但你是我和稚的孩子,我不能杀你,便只能学着包容你。” 说到这,葛天侯忍不住叹了口气,虽然他自己能接受,但青婧的能力注定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所幸青婧足够强大,只有她祸害世人的份没有世人祸害她的份,不然他死都没法对这个孩子放心。 青婧觉得葛天侯也挺神奇的。 葛天侯的生母是女奴,和大部分奴隶一样,寿命很短,也就葛天侯还记得她,但记得也不多,她死得太早了。青婧只能从葛天侯偶尔的回忆里知道,她还活着的时候对葛天侯很好,因为葛天侯童年活得最轻松的时间便是她还活着时,她死后葛天侯便自己一个人直面这个世道对底层奴隶的恶意了。 旁的人未必记得,但会知道她存在过,因为她儿子是葛天侯,葛天侯的丰功伟绩足以让史官慷慨的用笔墨记载他全家,哪怕那只是一个卑贱到再不能卑贱的奴隶,所有人都会歌颂她的幸运。 前任葛天侯虽然有真爱,但真爱也挡不住他变换花样,后宫满编之余还睡宫里的侍女奴隶,甚至因为不想给真爱生的孩子造成威胁,他睡的大部分女人都是貌美的女奴。这也导致他合法子嗣不多的同时私生子数量格外惊人,据不完全统计,奇男子的子嗣不低于一百。 不过葛天侯的母亲并不美貌,甚至生得很粗鄙,是真爱宫中的女奴。怀上葛天侯是因为奇男子有一次喝多了把人给强了,醒来后发现自己睡了个丑女,呕得要死,差点把人给杀了,最后没杀,但让人给女奴灌了药,避免丑女生下自己的私生子,玷污血脉。 奇男子是个快乐的人,不好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便将人给忘脑后了,再没想起来。而女奴仍旧幸运的怀上了高贵的血脉,避子药并不能百分百避孕,最好的药,成功率也不过九成半。 所有人都觉得她很幸运,命很好,连史官也想这么记载。 想,不是真这么记载。 真在史书写上她祖坟冒烟的那位史官被葛天侯给砍了,充分诠释了下什么叫伴君如伴虎,顺便证明了下史官这一职业的风险,入行需谨慎。 葛天侯的生父虽然试图让庶子上位的方式奇葩了点,但他对子嗣的态度却是标准的君王态度,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古来君王皆如此,喜欢的子嗣便给最好的,不喜欢的,看一眼都嫌浪费时间。 青婧也能理解,除了女性君王,哪个君王不是少则三五十个,多则百十个子嗣,若个个都要尽起为人父的责任,给予父爱,那心脏得大到什么境界才够分? 一众正常人的君王里,葛天侯神奇得不像正常人。 这家伙真的做到了每个孩子都爱,还不是那种浅薄的必须建立在你对我无害的前提上的爱,哪怕有害他也会努力说服自己去包容的爱。 或许也有他的子嗣太少的关系,死的活的全加起来也五个,而且前两个和后面三个呈分割趋势。 青婧记得自己年幼时葛天侯是没打算再生第三个孩子的,生了两个后他就不想再生了,理由是太忙了,多生的话,怕顾不过来。网首发 人少,才能全部塞进心里,甩开膀子往死里生还这么干,心脏还不得撑破? 青婧感慨道:“阿父你真是一个正常人。” 葛天侯道:“你的语气给我的感觉更像在说我不是个正常人。” 青婧点头表示葛天侯的感觉没毛病。“虽然你是个正常人,但所有人都不正常的时候,正常的反而是不正常的。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会爱自己所有孩子的君王,没有之一。即便七千载岁月的帝国,出现过的王侯数以万计,奇葩不知凡几,阿父你也仍独一无二。” 葛天侯无法判断青婧是在夸自己还是在骂自己,亦或是纯粹看到稀有品种的感慨。 想不通葛天侯也不强迫自己,青婧的思维跳脱,想完全理解她跟上她的思维难度太高,却莫名有点好奇青婧和辛侯是怎么相处的。 没有血缘这一天然前提,已经长大了的青婧不会无缘无故善待谁,一旦善待,必定是因为真的处得来。 葛天侯正想好奇的问问便见正大快朵颐的青婧忽的捂住了脑袋,疾风一般伸手扶住身形不稳的青婧:“怎么了?御医!传御医!” 青婧摆了摆手。“不用,我没病。” 你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没事,葛天侯心想,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便见青婧踉踉跄跄的站了起来往外跑,葛天侯本能的跟了上去。 虽然七十有余,葛天侯却生生跟上了青婧的速度,跟着青婧一路跑出了台城,看到了台城门口吹着一支骨笛的半边脸被黄金面具遮掩,着白衣金纹充满了异域风服饰的俊美少年。 少年眉眼间透着浓浓的喜悦,骨笛中流出的每一枚音符都写着喜悦。 青婧松开了捂头的手,注视着俊美少年,终于明白这几年自己脑子接收到的奇怪刺激都是哪来的了。“你是谁?” 少年停止了抚笛,对青婧灿然一笑,仿佛春暖花开,温暖明媚。“我是你的阿父。” 阿父? 青婧下意识看向一把老骨头硬跟上来,一把老骨头快散架了,正努力喘着气的葛天侯,忙伸手扶住披着嫩脸的老人。 葛天侯看了眼少年露出了半边俊颜,下意识道:“虽然他生得很合稚的喜好,但婚后稚就收心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又不瞎。 青婧有一瞬的无言。“我是想问你有没有私生子。” 虽然不清楚自己的读心是什么原理,但这么多年她对自己的能力是从哪来也有一定的猜测,知道天人族的存在后,她的猜想便被证实了。 生命信息。 要么井稚要么葛天侯,也可能两个人的祖上都是天人族,考虑到大荒智慧物种之间完全不存在生/殖隔离的现实,她敢说,这颗星球每个智慧生物的生命信息必定都是一锅大杂烩。 与读心有关的生命信息鬼知道是多少代以前传递下来的隐性遗传,返祖与突变一样不讲理,还随机。 我和他没关系,少年在心里回答。 葛天侯也道:“虽然人族有许多有感而孕的传说,但很遗憾,我没有令人有感而孕的能力,为什么让你觉得他是我的私生子?” 青婧道:“祂和我一样。” 都能读心,并且生命气息....青婧惊奇的发现那人的生命气息竟然比自己和无光加起来还强大,这还是人吗? 葛天侯反应也快。“天人族?” 少年诧异的看了眼葛天侯,知道得还挺多,你说的? 青婧:是啊。 少年:居然没杀你。 青婧:我是他女儿。 少年回以一声呵呵。 青婧:你遇人不淑不代表所有的父母都是奇葩。 少年:你这是夸他还是骂他? 思维的速度比语言快多少倍没人知道,也没人能测量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很快,不过眨眼的功夫少年与青婧便在脑子里你来我往的交流了无数信息。 少年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打开你的自我防护,我会将你的精神接入天都。 青婧拒绝:我凭什么信任你? 迄今为止她读不了心的就两位,一个是无光,一个是告诉她天人族的那名龙族,不论是哪个,都是生命气息格外强大,半只脚踏出了人之范畴的存在。少年的生命气息比那两位更强大,青婧有理由少年已经两只脚踏出人之范畴。 这么一个存在,她所读到的信息真是全部吗?真的真实吗? 辛筝这个徒弟给她最大的收获是有了一盏沟通得来,为她指明了方向的明灯,但收获不止如此,还有第二:让她意识到读心并非无敌。 哪怕是凡人,只要找到技巧也是能应对读心术的。 凡人尚且能,何况踏出了非人的存在。 少年一时哑然。 一个读心者能够遭受的全世界恶意祂是体验过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活蹦乱跳,并且成为赫赫有名的灾难君王,青婧的警惕性就不可能低。 但问题也在这,能够看出祂不是人的青婧很难相信祂。 见俩人深情对视,葛天侯下意识站到了青婧的面前挡住了青婧的视线。“他是来找你的?怎么都不说话?” 青婧指了指脑子:“我们在用这里沟通,不需要用嘴。” 葛天侯怔了下,瞬息便反应了过来。 青婧能够读心,对方是天人族,显然也能,这两位沟通还真不需要嘴,脑子里一想对方就知道了。 葛天侯认真道:“虽然二位交流不需要嘴巴,但我需要用耳朵听,你们俩能不能动动嘴?” 葛天侯说话的时候眼睛看向白衣少年。“虽然你当我不存在,但她是我生的。” 你可以当我不存在,但青婧不会当我不存在。 少年看了葛天侯一会,最终起身走到俩人面前,对葛天侯自我介绍道:“天人族修,青婧的父亲。” 葛天侯道:“她老子是我。” 少年道:“按照天人族社会传统,每一名幼崽是所有成年族人共同的后代。” 葛天侯生生被少年描绘的天人社会风貌给惊到了。“有点像龙伯,一个部族内所有长辈对每一名幼崽都有抚养义务。” 修纠正道:“天人族是全族,每一个天人。” 葛天侯愣了下。“那倒是有点天下大同的味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修闻言想了想天都的情况,又对比了下人族对大同社会的构想,既视感确实有点强。“好像是差不多,不过天人很少有残疾,也没有鳏寡。” 葛天侯好奇:“没有鳏寡可能是征税的缘故,但为何没有残疾....你们会杀死残疾的孩童?” 杀死生下来有残疾的婴孩是沃州的传统,也是人族的传统,不仅沃州有,九州都有,葛天国也不例外。 修摇头。“不是,大部分的先天疾病都是胎儿在母体中发育时出的问题,天都有专门的胎医,每天与胎儿沟通,问胎儿的感觉,通过对胎儿的感觉判断胎儿的发育是否健康,及时做出干涉。虽不能百分百的解决所有问题,但能够保证大部分胎儿发育健康。” 葛天侯也不是没见过尝试治疗先天残疾的医者,什么奇葩思路都有,但天人的治疗思路神奇得连青婧哪里坏了替换哪个器官的思路都要甘拜下风。 不过话说回来,胎儿是什么?那就是一团肉,是不被视为生命的,生命是从分娩出来那一刻开始的,在那之前只是一团无知无觉的肉,还隔着母体的肚子,听听胎动就很不错了,谁能和一团肉交流,询问今天感觉如何? 残疾尚且如此,鳏寡就不可能是正常思路了,葛天侯问:“那你们又是为何没有鳏寡?” 修回答:“婚姻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天人族实行公有制,没有婚姻存在的空间。” 葛天侯:“....” 没有婚姻自然不会有鳏夫寡妇的存在。 没毛病。 须臾,葛天侯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你说天都,婧告诉我,天都在很多万年前便已灭亡,你之前却说要接婧入天都?” 怎么都有点送你下黄泉的味道,但他也能看得出来,修没有恶意。 修露出了笑容,回答:“天都有两座。” 第428章 第九十三章修 虽然两个主人都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戒备,修仍旧自来熟的住进了台城,也没人能拦住祂,干脆便由祂去了。 修经历过很多文明,每一季的文明都有过不少王朝,修见过的君王多到鬼都数不清,有时心血来潮时也自己干过君王这一职业,认认真真的让一个国家强大起来,让国民过上有衣穿,有饭吃的生活,再毁掉,看着国民被君王背叛,亡国灭族时的绝望痛苦,心情总会格外的愉悦。 也因为从事过几回君王这一职业,修在台城转悠了没两天便弄明白了青婧的处境与能力。 这么短时间里就将一个国家给搞得这样也是人才。 不是说不好,而是,他很少见到这么刚的君王,而刚的同时还死命践踏普世社会道德体系就更少了,不翻车的,修想了想,记忆里好像这么干的都翻车了。 青婧这样的更是独一无二,每天一个时辰高效率的搞定所有政务,剩下的时间全都扑在实验室了,令人佩服的是,这么个时间管理,硬是没翻车。所有政务处理得井井有条,实验也没耽误。 修觉得青婧就不应该干君王这一行,太浪费了,她应该从事研究,当一个科学家。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修并未对青婧隐瞒自己脑子里的所有念头,纷乱跳脱的念头让青婧无语到不能再无语,这不明生物的经历是不是太丰富了? “科学是什么?”青婧好奇的问。 家这个字她能理解,任何一个词的后面加着一个家,说明被用这个词形容的人是某一领域的大家。 但科学这个词,抱歉,没听说过。 科学是什么? 这是个好问题。 修非常干脆的将关于科学这个词的所有解读打包扔进了青婧的脑子里。 青婧不由抬手揉了揉眉心,她一直都当自己的能力是纯粹的读心,正常的学习还是和普通人一样的,但修却简单粗暴的打碎了她的常识。 学习并不是一定要通过阅读和观察模仿别人。 不太适应,但不讨厌,效率非常高,别人辛辛苦苦阅读一辈子才学到的东西,修连一个眨眼的时间都不用便塞进了她脑子里。 她好像能理解天人族为何灭亡了。 木秀于林而风必摧之。 天人族这已经不是秀于林了,而是碾压,不及时灭掉天人族,百族的未来都将黯淡无光。 科学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词,但其含义解读的信息量却胜过了现世任何一个词的解析。 青婧接收后花了好一会才通过精神阅读将所有的信息给吸收,吸收完了,第一件事便是抬头问修:“古代文明那么发达,怎么灭亡的?” 越是发达的文明,词汇量和词汇所包含的信息量就越大,这是一个文明的底蕴所决定的。 科学,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一个词,折射出的却是远甚于如今的高度文明。 修道:“天都有所有的答案。” 青婧哦了声,换了个问题。“你以前当君王就是为了让国家发展起来后再亲手毁灭?” 修点头。 青婧沉默了短暂的仿若光走一百里的时间,短暂得凡人根本无法察觉,但俩人的交流都是在精神中,精神世界的时间流速与现实不同,修便察觉了,问:“怎么了?” “觉得你挺无聊的。”青婧道,感觉自己灾难君王的丰功伟绩和修一比简直无害得可爱。 觉得她可怕的人都应该好好看看修,这才是真正的可怕。 修叹道:“是很无聊,但时间那么多,总得找点事打发它。” 青婧想了想,问:“被你背叛,不,不能说背叛,背叛的前提是忠诚,你从未有过忠诚,何谈背叛,应该说是玩弄,被你玩弄的人在发现你真面目的时候一定很难过。” 修想治理好一个国家,那个国家必定会强盛起来,而令国家强盛起来的君王,国民很难不崇拜信仰,可修的真面目....那比单纯的信任一个人,然后因为人心莫测而被背叛更扎心,毕竟信错了人不是因为自己眼瞎就是因为现实的利益太动人,总归是可以理解的,但修这种哪怕能理解也令人想吐血。 人倒霉碰上神经病而已。 就是倒霉而已。 但这种倒霉是个正常人没法接受。 修有一瞬的晃神。 “我不相信,盛世如画,你的喜悦是真的。” 晃神终究只是一时涟漪,掀不起波澜,修转瞬便恢复了正常。“他们不难过,我图什么?” 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青婧甩了甩脑袋,修的思维逻辑简直比她和辛筝还有毒。 修问青婧:“你当王也是为了玩吗?” “不,我答应一个人帮她统一人族。”青婧回道。“冀州有一万万人口,是人族人口最稠密的一州,若在她整合兖州之前有人先统一了冀州,哪怕是半个冀州,帝国的未来也有结果了,为防万一,我需要帮她看着点,顺便在她需要时帮她迁徙些人口去兖州垦荒。” 青婧控制思维的能力与辛筝不能比,修不仅听到了青婧的回答,还接收到了一大串相关的信息念头。“我竟不知你与她究竟谁更奇。” 把全知妖当理想,青婧是唯一一个,不可谓不奇,但辛筝做为一个普通人,她的思维逻辑也同样不遑多让。 这俩相识相互干扰,无疑将彼此的奇推得更上一层楼。 青婧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比起奇,她觉得自己与辛筝都要对眼前这位自叹弗如。 修道:“既然这样你为何就是不能唤我阿父?” 青婧无言。 一直安静吃饭的葛天侯忽然敲了敲碗。“人长了嘴巴不是用来做摆设的。” 青婧道:“思维交流太快。” 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交流一大通了。 修忽的看了眼葛天侯,道:“你若顾虑到他,不想喊阿父的话,也可以唤阿母的。” 知道修一直想让青婧喊他阿父的葛天侯闻言不由扭头看向修,目光诡异。 修的半边脸被黄金面具遮着,露出的半边脸俊美精致白皙,瞧着比女子的肌肤还要细腻美丽,说祂是女子,也不是不可能。但葛天侯自己就是个生得比女子还好看,年轻时没少被误以为是女人,甚至因此被男人求欢,对看人生得比女人还好看就觉得人是女人这种事深恶痛绝,自然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修的脸很好看,但祂的身高也不一般,大部分男人都没这般身高,何况女人。 他也就没多想,但修这表现....葛天侯不太确定了。 青婧也好奇:“你是女人?” 修道:“不是,我没有性别的,你想看我女性的模样” 话音未落,俊美的少年便发生了改变,外形上开始偏向女性,甚至胸前还鼓起了一个包,瞬间完成了从俊美少年到柔美少女的转变。 如此生物学奇迹在眼前上演,惊得葛天侯碗箸都啪的掉在了案上。 见多识广的青婧亦是为之一惊,但比起纯粹惊呆的葛天侯,她的反应就快多了,瞬间扔掉碗箸上身越过食案扑了过去伸手扒少女的衣服。 葛天侯更加目瞪口呆的看着青婧三两下将少女修给剥干净。 白衣之下的躯体一半血肉一半白骨,有血肉那一边赫然挺立着女子的乳/房,青婧捏了捏,确定是真货又继续剥下半身的衣服。 终于回过神的葛天侯慌忙背过身,非礼勿视。 不一会葛天侯便听到了自家女儿惊叹的声音。“你怎么做到的?还是你本来就是女的....你居然还能自由转换?” 葛天侯闻言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劲,不由回身一看,少女又变少年了,女性特征都没了,换成了男性特征。 葛天侯也愣了。“你究竟是什么?” 虽然不像生父一样阅尽千帆,但孩子都生了五个,他对女人的生理构造并不陌生,很确定之前的少女修是真的少女。 修慢条斯理的穿上衣服,穿衣愣是诡异的比别人脱衣更性感。“我是神话生物啊。” 青婧敏锐道:“神话生物没有性别?” 修赞许道:“阿子好生聪慧。” 葛天侯道:“那是我的崽,不是你的,我生的。” 修无视葛天侯。 青婧瞧着修,忽问:“我能不能研究一下你?” 修慷慨道:“可以啊,切片还是解剖,皆随你。” 葛天侯不由对修刮目相看,这么狠? 青婧也怔了下,终究还是没保证不会那么凶残。 葛天侯目瞪口呆的看着精神格外兴奋的青婧饭都不吃了,拉着修就往实验室的方向走,修也不反抗,任她拉走。 葛天侯想跟上去看看,但考虑到前些日子好奇去瞅了一次见到的东西,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七老八十的老人还是安安生生的养生比较稳妥,老迈的心脏经不起刺激。 之后半个月葛天侯都没见到修,青婧每天处理完政务饭都不吃了,直奔实验室。 葛天侯左思右想还是不放心,还是决定去实验室瞅瞅,没见到人,确切说是没见到修。 实验室是青婧用一大片宫室特别改造的,不仅有庞大的地表部分,还有地下部分,关着的实验材料并不少。 前些日子收拾的贵族,女的收拾收拾卖给辛侯,男的都关了进来,也不知青婧是在做什么研究,平均每天都会抬出去十来具死人,其中大部分死状都颇为怪异,更有甚者连人形都没有。 材料消耗速度太快,以至于青婧最近都在思考要不要再收拾一波贵族以获取材料,只是修的到来这意外因素干扰才暂时中止。 实验台上躺着的并非人,而是一条被拆摆整整齐齐的蛇,葛天侯只看了一眼便觉得自己脑海中仿佛生出了无数念头,每个念头都有自我。 正在研究蛇的青婧回过神来看到葛天侯不由大惊,忘了葛天侯是可以自由出入她实验室的,赶紧将葛天侯拖了出去。 出了实验室葛天侯感觉好了不少,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脑子里格外的乱,仿佛有无数的自己在吵架,比一千只鸭子吵架还吵。 青婧抬手按住葛天侯的太阳穴,精神强行突入葛天侯的意识海。 葛天侯不会控制精神,但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还是有的,有别的精神突入,下意识的排斥,直到判断出来的是青婧后才放下排斥。 青婧将葛天侯的精神一一梳理,梳理完了,葛天侯终于感觉到自己的精神状态平缓了下来,那无以计数的自我最终归于一。 葛天侯抓着青婧的胳膊问:“那是什么?” “神话生物。”青婧回答。 葛天侯心有余悸。“你呢?” “我没事,我能控制自己的精神。”青婧道,每天梳理精神,保证精神健康。 “太危险了。”葛天侯道。 青婧道:“也还好。” “不要再研究了。” 青婧拒绝:“不行,还差一些。” 葛天侯怒:“命重要还是研究重要?” 青婧不假思索的回答:“研究重要。” 葛天侯好悬没气出脑溢血。 “你不怕祂报复你吗?”葛天侯道,自家崽什么德行他是明白的,青婧做实验从来都不会考虑人道与人性下限,若非如此也不会成为灾难君王被多国联军剿杀。 医者做实验拿活人试药海了去,但即便是那些拿奴隶做实验的残忍医者也不能在突破下限这方面与青婧比。 青婧道:“祂不会报复我。” “就因为你是返祖的天人族?”葛天侯气乐了。“同类之情若可信,帝国哪还有那么多战争?杀人最多的,不是别的物种,是人自己。” 青婧道:“物以稀为贵。” 葛天侯道:“若是我,我不会。” 同类再贵也没自己重要。 “祂会。”青婧道。 “为何?” “祂不想活了。”青婧道。“祂已活了三十万载,漫长到祂的生命除了无聊还是无聊。” 葛天侯没法想像活了三十万年的意义。 青婧继续道。“我已答应祂进入天都。” 葛天侯茫然的看着青婧。 青婧解释道:“虽然我感觉祂没恶意,也没找出来祂的所有念头里有一丝恶念存在,但也不排除祂的生命层次太高,能够完美的瞒住我。” 毕竟那是个真正的神经病,鉴于修这段时间里偶尔闪过的杂念里那些被神经病给祸害得万劫不复的倒霉蛋们,青婧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一样倒霉。 精神病人思路广,正常人没法忖度,只能赌博,而赌,难免有输赢。 葛天侯道:“别去。” 青婧道:“我无法拒绝知识。” 葛天侯嘴唇翕动,很想问候青婧祖宗十八代。 青婧将葛天侯扶了起来。“只要赌,就可能会输,若我赌输了,你便得重新管理葛天国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些延年益寿的丹药,可以让你再精力充沛的干三十年。放心,那些丹药不会缩短寿命,只会延长你的寿命,让你能活到兕子解决兖州的时候。到时候你交出权力,看在我的面上,她会让你和弟弟妹妹们平安终老。” 葛天侯拒绝:“我不要那些,我要你平平安安的,我已经失去过你一次了,你不能再让我失去你第二次。” 青婧闻言叹道。“阿父,我今岁四十六了,不是六岁。” 哪怕是六岁的时候,不论是葛天侯还是青婧都没法替她决定什么。 葛天侯无言。 第429章 第九十四章少昊君离 云水发源于断云雪山中部的雪山深处,冲出绵延不绝的雪山一路向南,再折向东,将兖州切成两半后冲入沃州境内,穿过沃州南部,划分沃州与青州,最终注入东溟, 借着云水完全可以一叶扁舟穿越三州,奈何这条哺育了人羽两个种族的大河长度与流域惊人的同时,局势也复杂得可以,先天优势再好也因为后天问题而完全没法利用起来。 穿过虎跳峡后一叶扁舟自澜水上游顺流而下至下游换了大船入云水,顺流而下,日夜赶路,一路不作任何停留,君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回到了沃州。 少昊部的都城梧城虽不位于云水之畔,却坐落于云水的支流之畔。 两条河流交汇为一条,再向南注入云水。 少昊氏的祖先觉得这一片的地形适合驻守,且河流交汇冲刷出的平原土地肥沃利于农耕,遂选择于此筑城。 与西边人族筑的城邑相比,梧城非常的有特色,城墙更像是装饰摆设。别的城邑,台城是全城最高的建筑物,梧城却不是,比台城还高的高耸的角楼林立,遍布全城,从台城到郭城,无处不在。 梧城,又名角楼之城。 角楼之城的心脏便是凤凰台,没有辛筝喜爱的凤凰树,却随处可见凤鸟纹。 燧人尚火德,风姓源于炎帝,皆尚火德。而风姓的第一个氏太昊氏以金乌为图腾,天下风姓氏族的源头都是太昊氏,受太昊氏影响,早期的风姓氏族都是选择与火焰有关的东西做为氏族图腾,少昊氏也不例外。 做为风姓氏族中仅次于太昊氏的大氏与古氏,少昊氏选择的图腾是凤凰。 传说凤凰捡拾梧桐,每隔五百年点燃梧桐木自焚,在火中死亡,在死亡中重生蜕变,更加强大。 火德与图腾使得凤凰台雕梁画栋,雕的是凤鸟,画的是凤鸟,旗帜招展,还是盘旋飞舞的凤鸟。 君离步入离开了十二年的凤凰台,纵然看不见,也能想像得到台城的模样。 从很久很久以前,凤凰台就没有过变化了。 记忆里,少昊旅同他感慨过,凤凰台上的人来了又走,唯有凤凰台始终没变。 虽是少昊旅对人事的感慨,背后却是凤凰台的停滞。 国族如水,如河流,始终都在变化,不变了就是死水。 这种不曾改变的错觉止步于他听到寺人在讨论从蒲阪和兖州来的一些商品。 还是有变化的。 君离心说。 感慨中跟着少昊亓的心腹寺人来到了一处角楼,虽然看不见,但君离通过角楼在凤凰台的方位判断出了这是哪里。 凤凰台最高的角楼,也是梧城千座角楼中最高的,年幼时少昊旅曾带着他上来玩过。 少昊旅早已化为枯骨,取而代之的是少昊亓。 君离爬上来时清楚的感觉到了一个生命气息异常浓烈的存在,浓烈得不正常,仿佛人一生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候——刚出生的婴孩时期。 但那是不可能的,时间不会回头,除非是青婧那种将自己给改造得鬼知道还能不能算作人的奇葩,芸芸众生的生命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便在不断的衰减,生命力衰减殆尽那一刻便是生命终结之时。 辛筝没骗他。 少昊亓真的服了燃命丹,不论看上去多么的健康,都只是近似回光返照的状态。 貊国龙伯或许最开始想的是稳打稳扎,先吃下一部分疆土,花个十年八载消化完了再继续打,但少昊亓推动的变法导致了少昊部内部的分裂,计划总是要为变化而调整的。 当少昊部觉得貊国龙伯不会再进一步想要先解决内部问题时,貊国悄悄调整了计划。 当少昊部反应过来时龙伯已连下二十城,少昊亓纵然想解决问题也因为保守派不听话而倍感艰难,以至于去岁时因为兵力不足打了一场硬仗,受了重伤,险死还生。网首发 所幸最终还是撑了过来。 如今看来,不是少昊亓幸运的撑了过来,而是青婧的燃命丹功效惊人。 君离感觉眼睛有点湿润,下意识眨眼,眨了又眨,将湿意眨了回去。 君离唤道:“五兄。” 望着远方天地的少昊亓回头看向君离,露出了些许讶异之色。 十二年过去,每个人都变了很多,君离也不例外,离开时的小小少年已长成了芝兰玉树的青年,高大挺拔,本就捡着少昊旅与连山果优点长的精致容貌也愈发的出色,如诗如画,不像一个金尊玉贵养尊处优的帝子,更像是神话中走出的天人。 十二岁被扔去蒲阪那吃人的狼群,十二年过去眼神气质还能如此干净,少昊亓不由得对小弟刮目相看。 蒲阪十二年蜕变成一个真正的贵族,心狠手辣,城府深沉,演技出神入化这些都能理解,但更加出尘是什么意思? 少昊亓有点怀疑自己当年究竟是将孩子扔去了狼窟还是扔去神庙,哪怕是神庙里的巫都没有君离这般干净出尘,君离的干净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神职人员的表明干净,而是从里到外的干净通透。 做人能做到这份上也委实是个奇才。 虽然这份干净通透大抵就是君离会在如此短的时间赶回来的原因,但真的很不适合权力场。 少昊亓有一瞬的心软,却也只是一瞬。 “小弟长大了,长高了。”少昊亓招手让君离走到身边。“比兄长还要高了。” 少昊亓比了比,比自己高出半个头,自己虽然不是少昊旅所有子孙里最高的,但他可以确定,君离是。 君离道:“五兄....”对着少昊亓的生命气息他很难说什么。 少昊亓闻言道:“阿兄老了,不能和小弟比了。” 他本就比君离年长二十余岁,十余年来焚膏继晷,年纪还没少昊旅死的时候大,却比少昊旅死的时候更老,与君离站在一起,说是祖孙都有人信。 君离努力劝慰道:“五兄风采依旧。” 少昊亓笑了笑。“小弟你真可爱。” 君离无言。 少昊亓想了想,问:“小弟今岁多大了?” 君离回答:“二十四了。” 少昊亓抬手想摸君离的脑袋,君离配合的矮了矮身子让少昊亓能够摸到。 讶异于君离看不见却比看得见的人还敏锐,少昊亓面上不显分毫,温柔的摸了摸君离的脑袋:“都这么大了,阿兄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孩子都好几个了,小弟在蒲阪这么多年可有看上的贵女?” 沃州战事频繁,哪怕是贵族也鼓励早婚早育,一般十六七岁便会与门当户对的贵族成婚。 二十四岁都还没成婚的,找遍整个沃州怕是只有君离这一个。 君离道:“五兄,小弟不想成婚。” 少昊亓不解:“为何?若是心里有了人,不想在一起....对方出身很差?” 如果是出身的问题那就没办法了,少昊部的宗主是不能和出身卑微的人结婚的,若君离的婚姻不是合婚的话,倒是可以考虑让对方做妾。可不是合婚,免不了低娶,能够得到的助力不会有合婚那么大。 或者,可以让人当情人。 少昊亓思忖着。 少昊部宗主的情人再差也是锦衣玉食,私生子最差也会是贵族,若婚生子不成器,私生子也不是不能上位。 少昊亓觉得没人能拒绝,哪怕不愿意也没关系,下位者没有拒绝上位者的权力。 差不多能猜到少昊亓想什么的君离赶紧道:“不,她出身很好。” “那为何不在一起?”少昊亓道。“哪怕她不喜欢你,贵族的婚姻并非由喜好来决定的,结了婚,你有一辈子的时间让她喜欢上你。” 君离道:“她姓风。” 少昊亓瞬间无言。 礼崩乐坏数百年,为了权力同姓通婚的情况也不是没出现过,但少昊部委实没开过这种先河。他是要想让君离通过婚姻得到助力,不是拉更多的阻力,哪怕要开这个先河也不能由君离来开。 “辛侯心性诡谲,功于心计,好利而忘义,非良配。”少昊亓诚恳道。 自家小弟太纯良,和辛侯有一时的露水情缘没什么,但成婚....他怕自家小弟被榨干利用价值后让人当垃圾扫掉。 君离道。“五兄,我知道兕子是什么样的人。” 少昊亓叹道:“你与阿父倒是像,都是情种,但你也莫忘了阿父临终时的遗憾,我不希望你和阿父一样。” 临终想见人一面,连山果却硬是耗到人咽气才肯踏入沃州。 很过分,但少昊亓相信,君离要死磕辛侯这株歪脖子树上,辛侯能对他做出更过分的事来。 “即便你不会后悔,你也应该考虑一下在乎你的亲人。”少昊亓道。“至少祭巫不会希望你落到那般结局。” 连山果自己对男人无情,不代表她会希望自己的儿子被别的女人用同样的无情对待。 君离不认为少昊旅死的时候有什么惨的,更不认为自己会被辛筝辜负。“我会保护好自己,而且兕子的心性也没那么不可信,只要找对了方法,和她相处还是很安全的。” 少昊亓决定不和一个情种讨论纠结他的心上人心性如何这种问题,没人能喊醒装睡的人。“那你也是要结婚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阿母她无所谓有没有孙子。”君离道。“她只要我开心就好,只要我高兴,我便是一辈子都不成婚她都会支持我。” 当然,支持不成婚不会支持和辛筝搞到一起,但君离觉得这点也没必要参考连山果的意见。和谁在一起是他的人生,不是连山果的,应该由他自己决定而非由连山果代劳。 “那阿父呢?”少昊亓问。 “他也尊重我。”君离道。“小的时候我跟他说过我不想成婚也不想生子,他说我自己决定就好。” 少昊亓不能理解,怀疑君离在骗自己,但君离也没必要就这种事骗自己。 君离也没解释。 连山城有专门给盲人的教材,非常细致非常完善,正常人不会闲得无聊去研究这种东西,除非非常有需求。 那问题来了,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氏族,一个群体会去研究这种东西? 答案很简单:这个群体的成员都有目盲的后代,或是每个人都有可能生下目盲的后代。 “百年之后,谁来祭祀你?”少昊亓问。 人死如灯灭,君离觉得死后要么什么都没有,要么就是去轮回了,前者无所谓血食,后者更无所谓,来世的自己还是自己吗? 君离的答案是:来世的自己和自己无关。 血食没意义,但世人觉得有意义,少昊亓也在意,君离只能道:“阿父九个孩子,孙辈重孙辈加起来有数百,过继一个便是。” 少昊亓服了。“你为了不成婚委实智计不断,成婚而已,又不是让你下黄泉,何至于此?哪怕你放不下辛侯,成婚也不会妨碍你与她再续前缘。” “没必要。”君离拒绝。“成婚又不是必须,既然不是必须,那就没必要。” 世人必须留下合法子嗣给列祖列宗一个交代,不管想不想都要成婚,他又不需要,没必要凑合。 “我要立你为嗣君,哪有嗣君不成婚的。”少昊亓道。 君离道。“那正好,由我来开这个先河。” 少昊亓无奈道:“....有一个强大的妻族,你会更安全些。” 君离骄傲道:“我阿母一个顶十个强大妻族,妻族会为了利益帮我也同样会为了更大的利益捅我几刀,但阿母不论怎样的利益都不会捅我刀子。阿母比妻族靠谱多了,没必要多此一举。” 他这辈子最幸运的就是生得好。 不是生在王侯之家锦衣玉食的幸运,而是有一对无条件爱他的父母的幸运。 少昊亓噎住了。“既如此,便遂你。” 少昊亓的行动力很强,说要立嗣君便真的要立,谁劝阻都没用。 守旧派与变法派激烈的反对意见也止步于少昊亓透露自己快死了的消息。 他们短时间都没办法干掉对方,这种情况下让不属于他们任何一边的人成为新的宗主对双方都是最有利的。 少昊亓一边筹备立嗣君一边手把手教君离如何处理政务。 君离曾统率数十万大军,原以为大军主将的工作已经很繁琐了,如今却发现,一国之君要处理的事情更繁琐沉重,瞬间就能理解为何少昊旅少昊亓老得那么快了。 每天处理堆积成山的事物,劳心又劳力,头发胡子不白才怪。 事情多又沉重,还不能轻忽,台城的每一条政令都牵扯着无数人的生活生死,若因为不耐烦而轻忽....后果绝对不会好。 君离从未如此深切的理解到父兄三人的压力,自己莳花弄草轻松自在时,这三个人撑起了所有的压力。 暮夏之月,立嗣君的前夕。 君离坐在自己曾经生活过的花圃别院里,闻着空气中淡淡的花香。 他离开了十二年,但留下了老仆,花草被照顾得很好,曾经以为当一切都结束他还会回来继续曾经的日子,事实却是即便回来了,这些花草也要离他远去了。 连山果踹门而入时看到的便是自家崽崽在花园里打理花草的模样,俊美少年拈花而笑,如同神庙壁画上的天人。 我生的。 连山果不由露出了骄傲的神情,但很快就想起自己是来干嘛的,虽然很骄傲自己会生,但现在不是骄傲的时候。 “跟我走。”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君离毫不犹豫的拒绝:“我不。” 连山果气得撸起袖子想揍儿子一顿。 感觉连山果的举动,君离忙道:“阿父守护了少昊部一生,我不想让阿父一生守护的地方化为乌有。” 连山果闻言不由迟疑了下。“你救不了少昊部。” 变法是死,不变还是死,没有比这更送命的选择了。 君离道:“我知道我救不了,但有人能,我要做的便是在能救的人腾出手来前守住少昊部。” “你说得有点意思,但为什么是你?”连山果道。“你就是一个盲人,一个空有名号的帝子。” “阿母你明白的。”君离苦笑。 连山果当然明白,但她不想明白。“我后悔了,我当年不应该为了和离而答应将你让给少昊旅,我应该杀了他的。” 这话君离没法接。 连山果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问:“你准备干几年?怎么退下来?病逝还是战死?” “看情况吧。”君离道。 “你这回答我可以理解为你准备干一辈子吗?”连山果问。 君离想了想,换了个安全点的话题。“阿母,我明白阿父为何会爱上你了。” 少昊旅为什么会爱上连山果,这是个很多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连山果很美,但少昊旅是少昊部的宗主,沃西人族的统治者,见过的美人不知凡几,皮相比连山果更美的很少,但肯定不会没有。 连山果很温柔,在浓情蜜意时她待人的确温柔,但分手前有多温柔,分手后就有多无情。这家伙情人以打做单位来计量,和每一任分手后她都从不回头看第二眼。 比连山果更温柔的,少昊旅不可能没见过,甚至因为他的身份,那些温柔绝对比连山果长情。只要他想,能享有美人的温柔一辈子,不像连山果,他想不想完全不重要。 论出身,连山果是神裔氏族,却是旁支,少昊旅的发妻却是大氏嫡女,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但少昊旅不爱后者,就爱前者。 少昊旅对连山果的深情,世人最终只能理解为他的一生活得太顺遂了,没事找虐。 连山果随口回道:“羡慕嫉妒爱。” 君离讶异的看着连山果的方向。“你知道?” 连山果点头。“我知道啊,他的一生很顺遂,生来便是嫡子,接受最好的教育,长大后继承少昊部,要什么有什么,但这顺遂的一生被责任给绑得死死的,他的一切没有一样是他因为他自己想要而拥有,全都是少昊部需要,所以他需要。他从来都没有的东西,却在另一个人身上看到了,只要他不是圣人,就免不了心生羡慕,羡慕多了不免嫉妒。必须得说,他虽然不是圣人,但与圣人差得也不多,凡人是羡慕生嫉妒,嫉妒而生恨,到他这却是羡慕生嫉妒,嫉妒而生爱。” 君离道:“所以他死的时候你非要等他咽气了才肯踏入沃州。” 连山果反问:“那不好吗?他走得很高兴。” 君离想了想,好奇的问:“你有没有爱过他?” 连山果回道:“我交往过的每一任我都认真的爱过。” 君离一脸无语。“每一任都分了。”不仅都分了,前任还多达几十位,鉴于母子俩十二年没在一起生活,君离很怀疑这个数字已经突破两位数了。 连山果理直气壮道:“没人规定爱的长度必须是一辈子,唔,阿子你该不会认为每一份爱都必须持续一辈子吧?” 君离被噎得无言以对。 连山果也对儿子很无语。“生在王侯之家,阿子你真是纯情得如同异类。” 第430章 第九十五章辛筝 政客心脏。 安澜对此隐约有些意识,但心脏究竟能脏到什么程度就不清楚了,如今有个大概的认知了。 辛筝明明能自己脱身的,却偏要做柔弱状等人来救。 穷桑侯派人来接她去穷桑国成婚的船队在云梦泽的东部水域遭了水贼。 哪怕对兖州无知如安澜,用膝盖想也知道那不是什么正经水贼,正经水贼才不会招惹大贵族的船队。 安澜也曾疑惑的问过辛筝为何如此笃定一定会有人来破坏。 辛筝心情不错的回答:“我很诱人。” “人族的国君那么多,你不是最好的。” “我的确不是最好的,但前任穷桑侯太坑子孙了。”辛筝道。“虽然官方说法我和穷桑国的不平等婚约是我自愿的,但王侯贵族们又不是瞎子,他们会怕穷桑国利用婚事吞并自己的国家、封地财产。毕竟穷桑国已经破坏过一次规则了,谁敢保证穷桑国不会再破坏第二次?这种情况下,莫说更好的和门当户对的,便是比穷桑国低一个等级的贵族都不愿意与穷桑氏联姻,穷桑氏最近这些年联姻的少君们全都是被灭了国,不得不嫁的,但亡国的少君们不够分,也没多少利益,因而都是往低了再低的找结婚对象,他们不可能再找到比我更好的选择了。” 政客不仅要心脏,还要目光长远。 在乱起来时安澜意识到这点。 穷桑国贪图辛国,破坏了人族的婚姻规则,的确可能赚翻,但眼前暴利的背后是长久利益的缺失。 穷桑氏真的不知道辛筝的心思吗?还是,知道了也只能往里跳。 在婚姻市场中信誉破产,穷桑侯除非愿意娶一个低门小户的女子,否则他只能绑死在辛筝这株歪脖子树上。 结亲船队与水贼战得热闹时辛筝拉着安澜乘着小舟优哉游哉的在护卫的保护下脱离了战场。 安澜趴在船头掬了一捧水,低头想喝一口却被辛筝给拦住了。 “生水里有寄生虫的,到时候肚子里长虫,虫子啃食你的肠子内脏。”辛筝微笑的看着安澜悚然的将水都泼掉,递过去一只乳酒酒囊。“渴了就饮这个。” “我不渴,就是有点好奇,云梦泽是与大泽并列的大泽,好奇它是不是和大泽一样的。”安澜道。 “肯定不一样。”辛筝回答。 “你见过大泽?” “没见过,但有人去过,我听她提过,大泽是咸水湖泊,云梦泽却是淡水,想也知道两者的生态不会一样。”辛筝回答。 “那哪个更好呢?” “各有千秋。”辛筝望着水面上成群的水鸟与更远的草甸上饮水的兽群,以及兽群身后枝繁叶茂一眼望去尽是黑暗的森林。“咸水湖泊可以炼盐,但淡水湖泊也有它的优点,水可以烧开后直接喝,也可以直接灌溉土地。生物都需要摄入盐分,也都需要进食。” 安澜哦了声,道:“荒原上的湖泊大多是咸水,为了灌溉,对每一分淡水都要精打细算。” 辛筝心说那也就是你们对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够高,不然还真不需要对每一分淡水精打细算。“但你们也很有优势不是吗?咸水多,炼盐方便,北方是北溟,西边是海岸线漫长的不释海,我听说西荒每年都要从龙伯购买很多盐,还有不释海的海岸线很长,优良港口应该也不少吧?” 安澜点头。“不释海海边有很多可以修建港口的地方,但没有出产,港口再多也无用。” 不释海的海岸线相当惊人,原因无它,半岛和岛屿多到龙伯自己都要眼晕,如剑齿虎的牙齿般突出众多半岛将不释海海岸生生切割成了锯齿状。 然而,优良港口的繁华得建立在丰富的物产往来上,荒原最出名的便是贫瘠。 辛筝瞧着安澜,眼神有一瞬的审视,有点不确定自己的教育是否太好了,小家伙在跟自己抬杠还是真的单纯的在随口感慨。“那是你们太笨。” 安澜回以疑惑的眼神。 离上岸还有不少时间,闲着也是闲着,辛筝干脆给安澜上起了课。“傻瓜,荒原是没有丰富的物产,但人族有,羽族有,还有我前些日子告诉你的,元洲西边,穿过西溟有别的陆地和文明,他们也有丰富的物产。” 安澜思考了一会儿。“你是说和西边的西洲文明通商,但这条航线没必要一定要走不释海呀。还有羽族,都是陆路的。” 辛筝将安澜搂进怀里捏了捏小肥肉,手感甚佳。“往来西洲文明和羽族不一定要环绕元洲走大半圈的路线,还有一条路线的。羽族和人族之间亦是,不一定要经过青海。” 安澜不解。“还有什么路线?” 辛筝从安澜怀里掏出一张元洲大陆的舆图,舆图上的内容很粗糙,除了大的山川河流便只有一些比较大的城邑,位置还不一定对,精度相当低。 辛筝将舆图铺开,看向元洲的西北,因着栖息在元洲北端的缘故,龙伯舆图中的元洲北部山川地势比人族舆图上要细致不少。 穿过元洲大陆的极北冰原便是浩渺无边的北溟,但北溟与南边的海洋并不直接接壤,或者说,在元洲诸族的认知里,北溟和南方的海域是不共通的。 原因无它,元洲大陆的最北端到了冰原就到头了,但最西端和最东端不是,约莫在冰原南部,荒原北部的纬度带,元洲的陆地分别有很窄的一截向西和向东延伸,延伸了很远。 向西延伸到哪去了不得而知,但向东是奔生洲去了,窄窄的陆桥将生洲和元洲给连接了起来。 仿佛冠带的陆桥隔开了北溟与南边的海域,使得北溟与南方海域无法直接通航。 辛筝食指按在金乌城的位置,缓缓移至辋川海,出了辋川海后北上不释海,穿过陆桥进入北溟,再环绕元洲北方,穿过北溟,再次穿过陆桥,进入了元洲东北的孟章海,穿过孟章海后进入青海,而青海的北部海岸线正是沃州。 “有什么想法?”辛筝问。 安澜道:“陆桥挡着没法通航的。” 船不长腿,没法翻过元洲东西两端的陆桥。 辛筝觉得安澜的见识有待增长。 自然条件不允许人就不干了,那智慧生物发展文明干什么?吃饱了撑的? 白帝当年搞的漓水水利都比凿通东西两端的陆桥要浩大。 “这是你现在的想法。”辛筝道。 安澜问:“那以后呢?” 辛筝想了想,道:“我以后要修一条运河将漓水和云水连起来,我要修很多直道,将帝国每一座城邑都给连起来,我要修河堤,将云水和漓水给禁锢起来,让它们不能再随心所欲的改道,我还要修海堤,从青州一路修到豫州,西荒沿海也要修,让所有的沿海平原滩涂变成沃野良田。” 安澜下意识回忆了下元洲的面积。 人族帝国并没有将整个元洲都纳入版图中,现有的版图就已经管不过来了,若整个元洲都纳入版图中,得不偿失。 国家与王朝的统治不是版图越大越好,你还得管得过来,若是打下来了却无法控制,那打下来也没意义。 龙伯王朝时说是统一了元洲,但并没有实际控制所有土地。 羽族王朝时好点,因为鸟人长了翅膀能飞,而一个王朝对地方的实际控制力与交通速度有很大的联系,因而第三王朝时最鼎盛时实际控制了元洲三分之一的土地。 到了如今的第四王朝就有点诡异了。 说人族实际控制了元洲大半的土地,没毛病,但说第四王朝控制了元洲大半的土地,问题很大。 青帝是一位非常有创意的天才帝王。 分封制削弱古氏族与神权加强王权时也让人族的实际控制地盘大大增加,只要是人族打下来的土地,人族最终都控制住了。但,人王对地方的控制力相当薄弱,人王若是个厉害的,比如白帝那种砍诸侯的头颅给切瓜玩似的,那王对帝国的控制力还是不错的,但白帝那类人王注定是少数,大部分的人王连王畿之地都做不到完全的控制。 甚至因为人王的私心问题,帝国王畿的土地是一直都在缩水。 青帝将分封制度化同时也划分出了王畿可不是为了让后来者可着劲的从王畿里挑选肥美的土地分封给子孙,而是让后来者利用王畿制度吞并方国。 青帝时代,现实条件不支持青帝直接控制太大的土地,所以分封天下,但时代是会发展的,当各个地方的联系加强,帝都可以将手伸到方国时,诸侯们也可以退场了。 实际上青帝自己就是这么干的,年轻时大封功臣贵族,然后疯狂修路,等修路修得她能够碰到周遭的方国时,王畿周围一溜的诸侯全被她杀了,土地并入王畿。 奈何计划丰满,现实骨感,青帝虽然很努力的活得久一些,但还是不够长,她死后的数千年里,诸侯们前赴后继,将王畿给蚕食得惨不忍睹。 辛筝想要干的每一项工程都需要跨越很辽阔的疆域,人族的人王们实际控制的疆域记录就没一个达到过那种程度。 安澜对人族的历史虽不如辛筝了解,却也能听出辛筝的计划有多不现实。 “可你只是诸侯啊。”安澜道。“不说别的,就说漓水和云水两大流域都不在你的控制中,你要如何在别人的地盘大兴土木?虽然历史上有个白帝做到了在别人的地盘大兴土木,但那样的例子也只有她一个。” “我现在是诸侯不代表我以后也是诸侯。”辛筝道。“信不信,三十年后,人族再无诸侯。” “你要废分封?”安澜问。 “嗯。”辛筝点头。“人王是整个人族的最高统治者,却没有权力调动帝国大部分的资源,太可笑了。” “就算能,你要做的事需要动用多少人?”安澜问。 哪怕她没修过水利和道路建设,她也知道这两类工程最耗人命。 “不下千万。”辛筝回答。“你是不是想说人族腾不出那么多青壮劳力?” 安澜点头。 辛筝道:“我也知道,一个脱产劳力至少要十个氓庶供养,而这还只是最基本的,帝国现在所有人口加一块都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所以我得鼓励生育,人多才能禁得起消耗。” “就算那样也还是不会够的吧。” “嗯,不过我也没打算一口气修完,我的计划是在我有生之年修完。”辛筝道。“我会努力保养自己,活得长长久久的,可以慢慢修。” 安澜仍旧觉得哪里怪怪的。 “人族养生养得好,能活多少年?” “根据现有的记录,大概两百多年。” 安澜哦了声,终于明白哪里怪异了。“你准备在两百年内修完那么多工程?” 辛筝反问:“不可以吗?” 安澜:“....可以。” 祝第四王朝不会被你玩死,不对,安澜后知后觉一件事,如果辛筝成了第四王朝的王,并且将第四王朝给玩崩了的话,对龙伯是利大于弊的,她应该祝辛筝早日玩崩第四王朝才对。 舟楫在夷彭于云梦泽一座湖心渚上修建的聚落泊岸,这是辛筝第二次踏上这里,上一次是在十一年前,她倒霉的在被国人驱逐后又撞上了盗趾军,好不容易脱身后有来这里看过,那时这里才刚刚起步,像样的屋舍都没几座,如今却已屋舍鳞次栉比,错落有致,非常的整齐,以及干净。 安澜跟着辛筝走了一段距离后没有在街道上看到任何屎尿和垃圾。 辛筝解释道:“街上有公厕和专门的垃圾筐,肚子急可以去公厕,垃圾扔垃圾筐里。” 公厕分布密度不高,但垃圾筐分布密度很高,最近就有一个,辛筝指了指。 安澜望了过去,是一个小亭子,亭子下面有两个竹制的大筐,筐的旁边立着个牌子,一个牌子上画着瓜果皮和食物,还有一个画的是纸、木器等零零碎碎的东西。 “那个牌子是什么?” “垃圾分类,吃的一个筐,不是吃的放一个筐。”辛筝回答。“每天早晚会有专门的人来带走筐,换个干净的新筐。” 安澜问:“为什么这么做?” “干净的生活环境不容易滋生疫病。”辛筝解释道。“每回都要死很多人,看了就肉疼。” 安澜哦了声,有点理解了,在龙伯对城邑的卫生也有要求,虽然没有这里这么高,却也禁止人畜在街道上大小便,不过她只是遵守,并不懂为什么,现在知道为什么了。“氓庶会听吗?” 来人族也有不少时间了,她可以说是深刻体会到了人族的氓庶与龙伯氓庶差距有多大,前者是弱智,后者是天才。 至少,人族的氓庶基本听不懂政令,也不关心。 辛筝随口道:“街道上扔垃圾,罚劳役两个月,大小便,砍一只手。” 安澜愣住。“砍一只手?” “嗯。”辛筝点头。 “会不会太重了?” “不重没人听。” 安澜沉默了须臾,道:“可这样,别人不是真的懂了为什么要这么做,而是迫于暴力不得不这样做。” 辛筝思考了一会,问安澜:“你觉得国家是什么?” 安澜不解辛筝为何有此一问,但还是回答:“国家是一个族群建立的一起创造更好生活的存在。” “你这个回答不能说错,但也不能说对。” “那先生的答案是什么?” “国家是最大的暴力组织,和街上拉帮结派的混混们近似。”辛筝回答。“不过它是最大的帮派,所以它是合法的,别的组织是非法。但核心本质是一样的,暴力。” 安澜:“....还是不一样的,混混们只会敲诈勒索。” “那些事国家也干,不过干得更漂亮而已。”辛筝道。“你难道以为氓庶是自愿上战场当肉/盾,自愿交出生产的大部分粮食,自己饿肚子的?” 安澜摇头,她当然不会那么认为。“可国家会庇护弱者。” 辛筝道。“不管是什么事物,不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只要来到这世上都会渴望变得更大更强。混混帮派也不例外,而任何势力想做大做强,就必须给成员带来利益,让加入的人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弱者再弱,只要加入了,组织就得保障其利益。秩序也因此而生,纯粹的丛林法则不能保证弱者的利益,而你不能保证别人的利益,别人凭什么跟着你干?所以,混混们会庇护弱者,国家也会,只是前者的组织太小,所庇护的弱者非常的少,还都是歪瓜裂枣,而国家做为最大的暴力组织,它的成员囊括了每一个人,弱者群体更庞大也更复杂。” 安澜无言,这和她这么多年学的完全不是一个体系,但她又诡异的觉得,辛筝这套更有道理。 辛筝搂着安澜的小肩膀道:“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 “什么?”安澜不解。 “暴力只能让人遵从,并不能让人理解。”辛筝道。“迫于暴力的遵从只是一时的,而让别人理解这么做的好处,看到好处,别人便会自发的遵循。” “那你还?” “因为我没有让他们理解的口才。”辛筝叹道。“我可以将稚童扔进官序里接受教育,如此他们长大了自然就明白为什么。但成年人是要干活养家的,让他们去官序学习,不事生产,学会道理之前就先饿死了。我没办法让他们接受教育,又没有说服他们的口才,便只剩下了暴力这一选择。” 一边抓紧时间给安澜上课,辛筝一边将渚聚给转了一圈,又趁着夷彭不在突击检查了所有的账务公文确定夷彭每年给自己的工作报告和实际情况差多少。 突击检查完了辛筝优哉游哉的换了远行的大船去下一站——桓城。 桓焰的水贼已然发展为云水中上游最大的水贼船帮。 便如辛筝教安澜的,不管是什么暴力团伙,越大,秩序就越严格,哪怕是水贼,做到桓焰这种境界,船帮的规则和秩序和一个真正的国家差的就是一个名义。 这也让辛筝不得不亲自跑一趟桓城。 不同于严重依赖陆地上输血的夷彭列岛与横城,桓焰在前岁干翻了云水诸国的水师和豢养的水贼后对辛筝的依赖便与日俱减。 只要桓焰想,随时都可以独立。 理论上如此,实际上肯定没那么容易。毕竟辛筝不是圣人,除了辛国,她投入钱粮心血最多的便是水贼船帮,在船帮中也留了后手。 可桓焰若真的造反,哪怕最终能够解决,辛筝也得花大量的精力收拾烂摊子,这是她所不愿的。 她不是青婧,做为一个普通人,精力有限,不想将大量精力消耗在没必要的事上。 可她做为船帮真正的主人却从未露过面,哪怕有使者代为往来终究比不上本人,更比不上每次带领船帮出征取得胜利的桓焰。 天长日久,哪怕桓焰不想造反,船帮最终也会成为她的私兵。 坐在前往桓城的船上,安澜问辛筝:“云水最大的船帮是你的人,这么重要的事告诉我真的没问题吗?” 辛筝反问:“你的护卫们都被我打发从云水上游逆流去辛国,如今你身边只有一个从人,你要如何利用这些情报伤害我?伤害我又对你有什么利益?再教你一课,君王从不做没有好处的事,也不做弊大于利的事。” 安澜无言以对,须臾,问:“那你打算怎么解决桓城水贼的问题?你只是去看看,不可能真的统领水贼。” 辛筝问:“你知道正规军和水贼的区别在哪里吗?” 安澜想也不想的回答:“纪律。” “答错了,罚你半个月不能吃糖。” 罚我不能吃糖,那糖谁吃? 安澜嘴唇翕动,最终还是问的人话。“那正确答案是什么?” “是俸禄。”辛筝回答。“正规军哪怕是杂役也有俸禄,旱涝保收,残疾了有国库掏钱,每个月发补贴,再找一份残疾人也能担任的工作,虽然薪酬可能不会太高,但加上补贴足以保障生活,阵亡了,国库掏钱抚恤家眷,将其年幼的孩子抚养成年,并保障其所有后代能够接受教育。水贼的回报得看收获,有收获的话,上面吃肉,下面喝汤。” 安澜道:“只有你的军队会旱涝保收的给每个人发俸禄还保障这么多东西吧?” 不论是龙伯还是她这几年见到的人族军队都不会给所有人发俸禄,至于教育,龙伯的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不管是否军属都得读五十年的书。 辛筝道。“目前只有我一个,但以后肯定不会只我一个。混混选择加入帮派时,看得可不是哪边的首领血统高贵,而是看哪边给的待遇更好。除非诸侯们看我格外顺眼,愿意拱手江山,否则肯定得跟我学。” 安澜问:“那学你,能赢你吗?” “学我者生,类我者死。”辛筝道。“就我对诸侯们的了解,他们最多类我,而不会学我。” “学和类有什么区别吗?” “学是学我的神,类是模仿我的形。”辛筝道。 安澜哦了声,又问:“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些?正常的王侯,没有这么干的。” 辛筝道:“大概因为我思考了秩序的目的是什么吧?” 安澜疑惑。 辛筝解释道:“大部分,或者说,这个世道的主流观念里,秩序是为了区分尊卑等级,爬到高处是为了享受上位者生杀予夺的乐趣,虽然这是人往上爬的动力,但若将此视为秩序的目的就不妥了。反正我觉得,秩序是为了给人安全感。谁的统治能给更多的人更多的安全感,那么谁就是天下的王。” “那你如何证明你是对的?” “这场天下逐鹿,只要我赢了,那我就是对的。”辛筝回答。 辛筝的计划是在桓城停留半个月,和桓城水贼高中低的将领们混个脸熟,奈何,计划总赶不上变化。 时隔十余年,辛国又发生了国人暴/动。 辛鹿病得快死了,临终前想为侄子铺路,想法很好,但亲子和继妻不干,哦,还有他那个据说疯了的前妻也不干。 毫无悬念,辛鹿的前妻加现任妻子还有现任生的孩子三个联手与侄子带着各自的兵马和支持他们的势力在国都打了起来,混乱中,侄子被辛鹿前妻多年前安排在他身边的刺客给刺杀了。 一方支持的人死了,自然也打不下去了。 辛鹿本来就病得厉害,被这么一刺激,差点当场就去了。 至此,也该尘埃落定了,辛驷死了,只剩下亲生子了,自然由亲生子来继承权力和财富。 但,氓庶们不啊。 辛筝的直属封地里,氓庶过着美滋滋的日子,氓庶们谁不羡慕? 奴隶们看着同类在废奴的国君直属封地里过着人的日子谁不羡慕? 至此也只是羡慕,再羡慕别人的好日子也得有命去享,氓隶逃跑被抓住会死得很惨。而辛国这些年因为贸易的关系,奴隶的日子没变化,但庶人的日子却是好了不少,日子没到破罐子破摔的程度,人的忍耐性也会很高。 若没有意外,日子大概就这么凑合下去了。但辛鹿会老会死,平衡终究会打破。 辛鹿的家庭大战打得痛快了,但氓庶们却饱受乱兵的骚扰,苦不堪言。 看看别人过的日子,看看直属于国君的那支军队纪律严明,不拿氓庶一针一线的作风。 想想自己过的日子,想想自己被洗劫的财产,被强女干甚至被杀死的儿女。 心态不炸的都是圣人,很遗憾,辛国的国人们不是圣人。 心态,炸了。 中层和底层的氓庶打着还政国君的旗号发起了暴/动,一波带走了辛鹿的前后两任妻子与即将成为新任代君的亲生子。 辛筝才到桓城,屁股还没坐热便收到了虞的书信,让她赶紧回去收拾烂摊子。 知道辛筝十二年前是怎么流亡蒲阪的安澜问:“这就是你们人族说的天道好轮回吗?” 辛筝嗤道。“天道没那么闲会无聊到凡人讨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定义的所谓公道,是氓庶蠢得一如既往,十二年前能被人利用,十二年前同样也能,想想我十二年前是败给了他们,真是....” 真是什么辛筝没说,只是吐出了一声复杂的叹息。 安澜想了想,问:“他们怎样才不算蠢?” 辛筝闻言不由对安澜刮目相看,这话题问得可真有水准。“若是我,我会要求国君减税减徭役,或是不减徭役也可以,但徭役必须管饭,每天至少吃一顿肉。答应我就帮国君夺回权力,不答应我就去找代君和想当代君的人,货比三家,总有一家愿意。” 安澜:“....不怕答应了又反悔吗?冀州有个国君就是这么干的。” 辛筝反问:“那位国君现在还活着吗?” 安澜想了想。“好像,全家都已经死了....我明白了。但是,你刚才说的要求,你不是已经给了你封地里的氓庶吗?” 本来就是已经落实的政策,只要辛筝夺回权力就会推行至全国,委实没必要再谈条件。 辛筝道:“那就谈点别的,总有还没给的。” “那不是得寸进尺吗?” “人啊,不知足才能活得更好,所谓知足长乐安贫乐道不过是精神酒精,麻痹人心,让人自己放弃追求自己该得的利益、真正的人,永远不会知足,永远追求过得更好。”辛筝振振有词道。“贪婪使人进步,谦虚使人退步。” 安澜:“....” 顿了顿,辛筝又补了一句。“我说的是理智的贪婪,胃容量不支持还要硬吃那就不是贪婪,而是无脑,比如坑了自己子孙的前任穷桑侯,比如贪心不足蛇吞象的现任穷桑侯。” 第431章 夷彭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至少夷彭住的地方很安静,奴隶们晚上还需要干活的根本不会回来,回来的自然是抓紧时间休息,明天还有一整天的活要干呢。 夷彭悄悄的爬了起来,也没人留意他要去哪,大晚上的,谁不累?管别人去死呢? 哪怕是心情不好想欺负夷彭的,这会儿也只想先休息,要揍夷彭一顿找找强者的快感,也得等休息好了才有气力。 夷彭出了奴隶住的低矮棚屋向库房的方向走去。 仓库的巡视路线他早就摸熟了,前两日封地的氓庶酿的酒也都入了库,夷彭小心翼翼的用石头将陶瓮凿出了洞,酒液流的满地是,一点火苗就足以引起大火。 夷彭并未迫不及待的纵火,而是将引燃的东西排成了线,再点燃一端,如此等火燃到酒液那里时才会起火,而那时地上的酒液也流得更多更广了。 将火灾需要做的事都做得差不多了夷彭才卷了三尺葛麻偷偷离开,寻了个地方藏了起来。 没多久,烈焰熊熊。 整个宫室全都乱成了一团。 库房那一片存放的是大夫家族的积累,若全都烧了....倒不至于破产,贵族之所以为贵族便在于封地与氓庶,只要封地与氓庶还在,所有家产烧光了也可以很快弥补回来。 多征几次税的事,实在不行还可以将封地的氓庶抓起来贩卖为奴。 反正封地上的一切,不论是一草一木还是人口都是封君的私产,。网首发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下位者只需受着便可。 问题在于大夫的封地实在是太穷了,又不擅长治理民生,平时又是近乎竭泽而渔的苛捐杂税,哪怕将所有人口都抓起来贩卖为奴也弥补不了库房被烧的损失。 趁着府中大乱,夷彭从一处角门混了出去,天一亮又扮作乞儿混出了城邑。 出了城便松了口气。 地广人稀最大的好处便是出了城就是野地,纯然的原生态,当然,城中也没多风景优美,除了宫城,城邑中普遍为低矮潮湿的棚屋。 不过,这样的环境是最适合藏人的,夷彭随便找片林子一钻便没了影,哪怕大夫府发现了不对劲也很难再找到他,最多就是祈祷他被毒虫猛兽吃掉——大部分逃亡的奴隶与氓庶都是这么个结局。 夷彭没穿履但脚底板生着厚厚一层茧子不穿履甚于穿履的脚踩过一根枯骨,握着偷来的短弓警惕着周围。 都走到这一步了,若是因为不够谨慎而被毒虫猛兽给吃掉,非呕死不可。 大夫府找了一天没找到人后便放弃了,都一天了,夷彭要么被猛兽给吃掉了,要么就是已经跑远了,追也意义。 夷彭在炎热且多毒虫猛兽的森林里躲了足足两天,估算着所有人都该以为自己已经跑远了后才离开林子找到了早就盯上了的,会在每年这个时候经过这里的商队,用一尺陈旧的细葛布换了商队让自己跟着一起走,沿途的食物他会自己负责,不需要人照顾。 商队纯粹就是带个路而已,这不知是逃奴还是别的什么东西的小子自理生死,简直是白得一尺好布,而且等走远了,将这小子给卖了,应也能卖个好价钱。虽然夷彭将自己的脸弄得很脏,但商队首领身经百战的眼力如何看不出来这来路不明的小子生得甚美,很适合卖为以色侍人的娈/童,商队首领欣然答应了。 夷彭告诉商队首领自己要去党邑寻亲。 说的是实话,他的确是去寻亲的,只是他的亲人并非党大夫府中的家奴,因而商队走到党邑时商队便迎来了末日。 夷彭用一张收拾干净了后和党敏肖似的脸学着自己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们颐指气使的姿态对城门吏下令灭杀商队。 夷彭的演技太好,一张脸也很能唬人,城门吏下意识就以为夷彭是党氏的君子。 杀了商队不一定有事,不杀了商队自己极可能马上去死,城门吏做出了最保守的选择:诛灭商队。 虽然贵族杀人不是稀奇事,确切说这年头只要持剑在手,那杀人就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不论杀的是恶徒还是良善,亦或是老人还是孩子,能杀人就是强者。 但一下子杀了太多人还是会惊动党大夫的。 所幸,党大夫的记忆尚可,至少在看到夷彭那张与女儿相似的脸后想起了自己还有个私生子。 她一共有五个孩子,第一个是少年时的私生子,中间两个都是合法的婚生子,这三个里除了辛骊都是在她身边长大的。 第四个还是私生子,但没养在身边,太忙了,没兴趣也不在意。甚至生下来都是因为打/胎风险太高,容易出人命或是身体落下点问题,因而生下来就扔给了情人,后续就完全不知道了,也没过问。 “你怎会来此?”党大夫有些惊讶的看着夷彭。 夷彭回道:“父亲别的孩子待我如奴隶,再呆下去,我或许会死,便来寻阿母,想求一条生路。” 私生子若是被认,便是庶孽,庶孽地位虽卑微,到底也是主子,若不被认,说是奴隶也没毛病,只是终究是亲生子,因而哪怕不在意,一般也会施舍一口饭吃。 至于异父与异母的兄弟姐妹,一般人也不会这么闲呐。 大部分人对待父母私生子的心态都与党大夫第五个孩子辛筝一般:与我何干? 不会善待,但也不会找茬,纯粹的漠视。 纯粹漠视完全不在意如辛筝那般的终究少,但旁的人最多加点鄙视不屑,放下身份去找茬的却是很少,没格调也有失身份。 虽然不在意,但让人去死党大夫也做不到,沉吟了片刻。“既如此,你便留下来吧。” 人是留下来了,但还是没有身份。 党大夫的婚姻是合婚,合婚意味着她与辛子一样,不管生多少孩子,除了和合法配偶生的统统都是私生子,哪怕私生子的另一半血脉也是贵族也一样。 夷彭对此也不惊讶,既然选择来找党大夫,他自然也了解了过党大夫的一些大概情况。 党大夫在不在意他,他也不在意,父母而已,没什么好在意的,但他现在还小,连总角之龄都没到,他需要大人的庇护才能生存,哪怕是装,他也得装成一个孝顺的孩子。 还有好学。 党大夫对他的态度是不在意般的放任,在不给她找麻烦的前提下,夷彭爱干嘛就干嘛,夷彭便是跑去族学跟着学习,党大夫也没过问。夷彭被族学的孩子欺负,党大夫也同样不过问。 过问了的人是党敏,斥责了欺负夷彭的人,将夷彭带去上药包扎。 夷彭就不是被任人欺负的,别人欺负他,他也非常干脆的挥起拳头揍了回去。 “我不需要你的怜悯,也不需要你的帮助,我自己就能解决问题。”夷彭对同母异父的姐姐道。 “哦,怎么解决?”党敏随口问。 “我会将他们中的一个人往死里揍,也只揍他,久而久之,为了不被揍,他一定会转移别人的注意力不来找我。”夷彭道。“想欺负人,哪里找不到可供欺负的对像,没必要盯着我这根硬骨头。” 党敏赞道:“你这性子倒是挺好的。” 夷彭道:“你很多此一举。” 党敏道:“你和我生得很像,我没看到倒也罢了,看到了,不免心生不适。” 看夷彭顶着和自己幼时酷似的脸被人按在地上往死里揍甚至脸上被撒尿....党敏表示自己受不了。 “我不需要。”夷彭说。 党敏无所谓。“随你。” 虽然党敏无所谓,并且也没管得多上心,只要不是太过分,她都是不予理会,但不是太过分的,夷彭自己就能解决了,因而夷彭在族学里倒是过得颇为惬意。 夷彭本就聪慧,又勤奋刻苦,很快便有了神童之名,君子六艺,无一不精,鲜有人能及,比任何一位真正的君子还要像君子,却也只是像,再像再出色,也终究只是奴。 奴会甘心为奴吗? 别的人不清楚,但夷彭自问自己不甘心,因而他非常难得的想起了自己那贵为大夫的生父。 党大夫的爵位与封地比生父的好多了,夷彭不认为生父会一点兴趣都没有。 有一位贵族生父帮助,党大夫又只一个合法继承人,夷彭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希望的。 毕竟,一大把年纪生一个辛筝已经很要命了,她不可能冒着生命危险再一次老蚌含珠。 至于之后生父的贪婪,很好解决,死人哪来的贪心呢? 夷彭的想法、计划以及行动力不是绝妙的,真让他继续下去,党大夫最终一定会得到一个非常出色非常优秀的继承人,能力与心性都远胜于党敏的继承人,但这个继承人不是辛子的血脉,能力与心性并不能弥补出身带来劣势,至少不能弥补他与党敏与生俱来的差距。 党敏看着十年过去已长成翩翩少年的异父弟弟,微叹:“阿母让我杀了你。” 夷彭充满不甘的看着党敏。“我哪里不如你?” 党敏想了想,道:“我比你幸运,我的父亲是辛子。” 做人胜在有自知之明,她老娘生了五个孩子,另外四个每个都比她出色,但辛骊与辛筝不需要争,需要争的两个又不是辛子的孩子,在出生的那一刻便已败。 夷彭好悬没呕血,这人是来气死自己的吗? “我不想杀你。”党敏道。 “优柔寡断,你能成什么事?”夷彭讥讽道。 党敏继续道:“我会将你送给兕子,以后你就是她的奴隶了。” 夷彭惊讶了下,奇道:“你不怕我伤害她?” 党敏神情愈发复杂。“我相信她。” 相信你有什么不好的心思,死的一定不会是辛筝。 “兕子有明君之象,好好辅佐她,你会有不一样的未来。”党敏道。 夷彭嗤之以鼻,一个心性残虐的稚童能有什么明君之象?暴君之象还差不多。 稚童是暴君还是明君尚未可知,但野心是真的很大。 “你想在薪火台议事大殿有一席之地吗?” 同母异父的差距真的很大,看着那双燃烧着熊熊野心的眸子,夷彭头回发现自己的野心竟如此不入流。 第432章 第一章隰叔 “还差一点,再过去一点。” “隰叔你手再够一下就到了。” 隰叔小心翼翼的伸手,始终差一点,被催得急了,只能脚尖再小心翼翼的往前挪了点,食指与中指终于夹到了布鸢一角,将布鸢从树枝上抓了下来,小心翼翼的往回挪,但踩得太靠树梢了,树枝又细又滑,一个不慎便滑了下去。 敏捷的抓住树枝,奈何体重有点傲人,树枝咔的断了。 隰叔抱住脑袋祈祷自己身上的肉能够起到足够的缓冲作用,摔伤总好过摔残摔死。 闭目等摔却等了好一会都没等到肉和大地的亲密接触,鼻翼萦绕着馥郁悠远的香味,不由睁眼,看到的是一张清丽淡漠的美丽容颜。 “真胖。”女子道,哪怕是以她的臂力接人都尚且脱手,小胖子的体重可想而知。 隰叔的心脏顿时被捅了个对穿。 女子随手将小胖子放了下来,转身离去。 小胖子呆呆的看着女子的背影。 好美。 另一名少年道:“扶风侯真好看。” 隰叔闻言瞬间扭头:“扶风侯?她是扶风侯?” “是啊,哦,对了,前两天接她的时候你没在。”少年道。“你不认识也正常,不过,没想到扶风侯如此美丽,大君真是有福了。”更新最快的网 隰叔道:“可大君喜欢温柔小意善解人意的女子呀。” 扶风侯刚刚扎他心扎得不是一般的一针见血,瞎子都能看出温柔小意善解人意八个字和她不沾边。 一众濁山公族的贵族少年俱是愣了下,扶风侯很美,但确实不太符合濁山侯的喜好。 最终还是一名少年道:“这是成婚又不是纳妾置外室,纳妾纳色纳可心,大君只要能给扶风侯尊重便无妨。” 隰叔嘴唇翕动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濁山国乃宁州牧,扶风国却只是澜州新近崛起的古国,论底蕴,比濁山国差了不少,若非濁山国近二十年在走下坡路,且双方都是帝族,也不会有这桩合婚联姻。 濁山侯的姿态的确可以更高一些,但扶风侯的事迹只要稍微扒拉一番就知道那不是可以随便轻慢的人。 濁山侯成年继位,现在都还没将所有权力给收回,扶风侯少年继位,一继位就面对连番叛乱,但现在那些反对她的还有谁活着? 当然,濁山侯也不差多少,一手制衡之道玩得出神入化,各方势力平衡得很好,濁山侯哪怕成天风花雪月也不需要担心哪天被人给杀了。 两国联姻,又是合婚,结婚地点便没放在濁山国或是扶风国。 国君随便出国乱跑,若有个三长两短或是被扣了,那问题就大了。 虽准备结亲,但这会儿两国的利益捆绑得还不够深,防人之心不可有,因而两国合婚联姻,结婚地点会选择一个双方都有一定信任的中立小国。 在小国大兴土木修建一座宫殿做为结婚场地,然后一对新人带着各自的亲属与部分臣子,还有军队出门来结婚。 濁山侯出门的时候将自己的叔伯兄弟姐妹能带的都给带上了,不能带上的就带了叔伯兄弟姐妹的继承人,隰叔也因此跟着来参加婚礼。网首发 队伍相当庞大,相比起来扶风国的队伍就精简多了,当然,也有扶风国前些年太乱的缘故,不论是公族还是非公族的贵族氏族一茬又一茬的绝嗣,扶风侯五服之内还活着的近亲委实不剩几个。 两个一流大国的联姻,婚礼盛大到无与伦比,可谓帝国百年来最盛大的婚礼。 婚礼的盛大荣耀并不能改变新人之间的虚与委蛇。 濁山侯与扶风侯婚后很快便开始暴露出彼此性情的差异。 濁山侯喜欢温柔小意、善解人意的,简言之,需要人哄着。生下来就是第一继承人的嫡长子,濁山侯自小只有别人哄他迁就他,没有他哄着迁就别人的。 不巧,扶风侯亦如此,甚至后者很小的时候便帮先君分担政务,主持朝政,威仪甚重。让她花时间哄别人,心情好且短时间还行,时间长了....隰叔见证了这两位从新婚燕尔到相敬如宾的惊人效率。 不到十天。 比相敬如宾更无奈的大概是,都不喜欢却还是需要同房。 扶风侯什么情况隰叔不得而知,但濁山侯与扶风国同房后都要抑郁两天,有一回回来时隰叔留意到他脸上还有巴掌印。 本来还有点担心濁山侯会不会因为与扶风侯不和而伤害扶风侯的隰叔顿时觉得自己的担心多余了,濁山侯想伤害扶风侯也得后者肯配合。 两个月后确定扶风侯有孕,濁山侯马上就要回国,不想再留下与扶风侯相处。 按照合婚前达成的协议,第一个孩子属于濁山国,是未来的濁山国嗣君。濁山侯得留人陪着扶风侯直到分娩,确保孩子生下来不会被人给调换或是弄夭折了。 虽然已经有了二十几个孩子,但已三十多岁的濁山侯并无合法子嗣。 早先时是因为他年纪还不大,先君不想让他羽翼长得太快,且想让嗣君的婚事利益最大化,不想让他在国内联姻,但国外又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便拖了好些年,后来与扶风国订婚,又因为彼时还是嗣君的扶风侯未成年而一直拖到如今。 扶风侯才二十出头,拖得起,濁山侯却不行,年长却无嗣的国君,委实不能令人安心,他的兄弟姐妹也一直都不会死心。 第一个孩子的安全对濁山侯很重要。 按着传统,需要留一名濁山国的公族全程留守。古早的时候这一传统确实是为了孩子的安全,但发展到如今,最值得信任的血亲反倒成了最难以信任的。不乏国君为了安全,干脆自己全程陪到分娩。 濁山侯留下了自己的心腹,在公族人员的选择上,一番权衡,濁山侯选择了隰叔。 就扶风侯的能耐,除非她不想生,否则这孩子肯定能平安生下来。虽然与扶风侯不和,但濁山侯还是有脑子的,清楚在孩子的安全这方面最值得信任的人是扶风侯,最不值得信任的便是自己的血亲,他不想陪扶风侯到分娩,至少也不能给扶风国找麻烦。 隰叔是身份地位合适又最不可能做什么的人,无关信任,而是隰叔年纪太小,这些年又被他拘在台城,什么都没有,想做点什么也没有能力。 扶风侯对濁山国的情况显然有一定了解,在看了濁山侯给的陪产人员名单后非常痛快的答应了。 漓水汤汤,黄昏的阳光洒落,将百里河面映成金红色。 华美坚实的楼船行于金色的河面上,将瑰丽的金红碾碎为一片波光粼粼。 扶风侯例行的散步锻炼结束时隰叔立刻送上了擦汗的帕子与饮品,帕子递过去后又提起银壶倒了一盏饮料,自己饮尽,这才倒了第二盏递给扶风侯。 扶风侯拿帕子擦了汗后接过饮料,也没让人拿银针验一下有没有问题。 隰叔委实是她见过的最有求生欲的人,没有之一。 前任濁山侯一共有五名巫女,但嫡出的只有两个,一个是濁山侯,另一个是隰叔。 濁山侯的父亲是老濁山侯联姻娶的,隰叔的父亲则是晚年真爱,临终时为了隰叔父子俩的安全老濁山侯将真爱立为君夫人。 不过效果显然不怎样,真爱在老濁山侯去世后没几个月也跟着去了,只留下一日比一日的泯然众人的隰叔。 据说老濁山侯还活着时隰叔甚为聪明伶俐,生得粉雕玉琢,如今的话,扶风侯看到的就是一只行动迟缓反应迟钝的肉团。 再笨拙,这也是濁山侯唯一的嫡出弟弟,或者说,他越笨拙,越有人想支持他,好控制,已经成为君侯的扶风侯太清楚对于臣子而言什么样的国君最完美了。 隰叔心里对自己的处境显然非常有数。 这段时间照顾她估计比照顾生母还尽心,吃的喝的都自己先试毒再给她,这尽心尽的扶风侯都不由刮目相看。 一个出生尊贵,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宠,哪怕后来没以前那么优渥肆意了,真正能威胁他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大部分人明面上还是需要敬着他,仍旧可以决定很多人生杀予夺的少君能够做到这份上委实不容易。 若非老濁山侯死得太早,扶风侯有点怀疑继任的会是谁。 饮料入口,不是贵族常饮的蜜浆或酪浆,而是纯粹的果汁,味道非常的酸,正常人很难饮得下,换成以前的她也用不下,但这会儿却很喜欢。 “多谢。”扶风侯礼貌道。 隰叔下意识回答:“应该的。” 扶风侯闻言微微一笑,隰叔真的很尽心,但尽心太过就不合理了。若非不可能有人能让隰叔拿他自己的命行死士之事,她真的很难不怀疑隰叔会不会做点什么。 隰叔怔了下,扶风侯的表情很少,大部分都是寡淡的,但一旦有了表情,格外的好看。 “有没有想过减肥?”扶风侯看着隰叔比自己更像孕妇的肚子忽问。 隰叔的神情有一瞬的茫然,旋即顺着扶风侯的视线低头看到了自己的肚子,也只能看到肚子,脚都被肚子给挡严实了。 心脏好痛,仿佛被扎了一刀。 扶风侯道:“你莫不是打算一辈子就做一只吃了睡睡了吃的豚?” 隰叔的心仿佛又被补了两刀,刺啦刺啦的淌血。“胖是富态。” 扶风侯道:“孤见过很多的贵族胖子,但大部分都超过三十岁,美酒美食美人,不知保养,身材走形,人那才是富态,你几岁?” 隰叔很想捂住心脏,好疼。 “你打算一辈子都这样?” 扶风侯说完没再继续刺激胖子,吹够了风还要批公文呢。 怀孕并不能成为国君不干活的理由,怀孕也罢,生病也罢,只要没断气,国君都得爬起来处理政务。当然,风花雪月享受生活也可以,但权力被架空,对地方的控制力削弱,不是自己被杀就是埋下子孙被杀的祸患。 一句话总结:她很忙。 能够分出一丝注意力给隰叔半是看在隰叔照顾得尽心替她挡了不少麻烦——濁山国有人不希望濁山侯有合法子嗣,扶风国也同样有人希望扶风侯一尸两命;半是濁山侯看她不顺眼,她也同样看濁山侯不顺眼,既然濁山侯把人送她身边了,那就顺手送濁山侯一点礼物,不管有没有用她都不亏。 隰叔出神的看着扶风侯的背影。 贵族,尤其是贵族男子,很少有谁精心管理自己的身材,三十岁后身材开始走形是大部分贵族的常态。不过这也没什么问题,大部分人想吃成胖子还做不到呢,一年到头吃不上一顿饱的,营养不良,想胖也胖不起来。 胖子怎么了,胖子代表出身非常好,能够不劳作也照样终日饱食。 将军肚被视为威严的象征。 胖子很受欢迎的。 但隰叔能看出来,扶风侯对胖子的看法与正常人有别。 很正常,扶风侯是贵族,不是氓隶,氓隶中没有胖子,所以羡慕胖子,但扶风侯必定是从小到大见过无数胖子的。 隰叔自己....变成肉球后行动迟缓被人笑,被人欺负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凭心问,他真的甘心一辈子做一个无用的胖子吗? 沉思片刻后隰叔的答案是不甘心。 隰叔蹭蹭的追了上去。 “我应该怎么做?” 扶风侯头也不回的回答:“先将你这一身肥肉给减了。” 减肥有两条路:一是控制饮食,二是锻炼。 扶风侯让自己的御医给隰叔瞅了瞅,减肥也不能胡乱减,不然容易出问题。 隰叔才十二岁,这个年龄段的人族底子很好,一般怎么吃都吃不胖,隰叔能在短短数年内将自己从健康身材吃成这般,御医一边心里感慨隰叔对自己够狠一边给隰叔安排了减肥计划。 第一,习武,但不能一上来就是高强度的习武。虽然隰叔在老濁山侯还活着时也有习武,从三岁坚持到了七岁,底子不差,但荒废太多年了,没法一下子就捡起来,御医的提议是先从蛙跳、举重、负重跑步等锻炼慢慢来。 第二,控制饮食,莫说肥肉这类食物,便是瘦肉都别吃了,多吃蔬菜,多饮荼,清清这几年被糟蹋得厉害的肠胃。考虑锻炼需要用很多食物,再加上隰叔正是长身体的年龄,营养不足容易落下为身体埋下隐患,不吃肉也不行,御医建议半年内只吃鱼肉,吃鱼肉不容易发胖也扛饿,半年后再酌情增加别的肉类。 隰叔觉得自己能做到,但同在一船,他又是濁山侯的弟弟,每餐都是与扶风侯一同用的。 扶风侯吃的是御医安排,御厨烹饪的孕妇餐,根据扶风侯的身体状况随时调整,有鱼有肉有蔬菜,色香味俱全又有营养。 孕妇餐与减肥餐各占一案,对比鲜明。 隰叔每顿都要被馋哭了,每次只能在试食时尝一口,然后就只能看着了。 扶风侯假惺惺的问:“不若你以后自己一个人用膳?” 隰叔艰难的摇头。“不用,和你一起用膳我比较安心。” 扶风侯有很多人保护,但扶风侯有个三长两短,那些人不一定全都会死,他却一定会死,不亲眼看着他无法安心。 扶风侯闻言道:“既如此便遂你。” 第434章 第三章扶风侯 扶风侯是一个极有效率的人,哪怕隔着千山万水。 荣去了扶风国没几个月,负责照顾嗣君顺便管理濁山侯后宫诸事(因为濁山侯是合婚,情人与私生子不在媵正的管辖范围,后宫合法的存在等于没有,这项工作可以忽略)的媵正对后宫进行了一番筛查。 筛查出来的人统统被处死,其中甚至有几个是濁山侯的情人,濁山侯被气得不轻,觉得扶风侯大惊小怪,分明是借故想染指濁山国的权力。 奈何生气也没用,合婚的双方派媵正为对方打理后宫,无君夫人之名而代行君夫人之权,本就是互相取信以保障嫡嗣利益的一种手段,濁山国有出身扶风氏的媵正,扶风国也同样有濁山侯心腹出身的媵正。 他若觉得媵正管得太多想废了媵正,那扶风侯也同样能废了他安排的媵正。 隰叔对此也没想太多。 妻者,齐也。 说得好听,实则没有任何国君能容忍另一个人与自己齐平,君后不合乃常态,每个君王都会打压君夫人的权力,让后者做一个没有自己的声音,以君王的意志为自我的顶级装饰品。 自然,不乐意的君夫人自然也一抓一大把,历史上不乐意当后宫最华丽的装饰品而干掉君王自己临朝的君夫人一抓一大把。 最亲密的夫妻,也是最大的敌人。 哪怕这个后换成了代行君夫人之权的媵正也不会例外。 有摩擦有矛盾很正常,两个人若是相处得和睦如一家,那不放心的就该是扶风侯了。 君王的利益可不一定代表嗣君的利益。 和扶风侯利益捆绑最深的人是嗣君,而非君王。 哪天濁山侯与嗣君只能活一个的话,扶风侯肯定想都不想的选择让嗣君活,让濁山侯去死。 亘白1192年。 年方二十有二的隰叔终于冠礼。 人族成年年龄并不一致。 氓隶男子以初/精为成年,女子以初/潮为成年。 贵族一般以年满二十岁为成年,提前冠礼也可,比如成婚。虽然不同地域的成年年龄有所差异,但已成婚的人,不论具体年龄如何,皆为成年人。 对于隰叔而言,成年最大的好处便是终于可以接收自己的封地了。 根据人族的传统,国君的子嗣,只要不是私生子,不论嫡庶在成年后都会有一块封地,若国君很喜欢某个孩子的话,也可以提前给。 虽然一定会有一块封地,但土地与土地之间的差异多了去,能不能封到一块好封地完全看国君对该少君的上心程度。虽然功绩也能起到些作用,但只是锦上添花,国君不喜欢,功绩再大也分不到好封地。 先君显然没指望长子会像自己一样对幼子上心,干脆自己能安排的都提前安排了,若非七岁这个年龄委实小了点,提前给小儿子加冠也并非不可能。 也因为隰叔年纪太小,濁山侯一直以弟弟年幼为由让隰叔留在台城,哪怕十四岁后让隰叔搬了出去,也始终以未成年为由不让隰叔接收封地。 拖到二十岁该冠礼的年纪,结果没冠礼。 最终还是荣从扶风国回来后据理力争,与濁山侯闹腾了一年,终于让国君答应为隰叔加冠。 行了冠礼便是大人了,隰叔摸了摸自己头上的礼冠,看向走来的荣,嘴角微微翘起,最终还是赌赢了呢。 “叔父。”荣欢快的跑到隰叔面前。“叔父今天真神气。”更新最快的网 隰叔笑着道:“那是自然,叔父成年了。” 可以拿到自己的封地了,思及封地,隰叔忽的看向荣,要接收封地他是一定要去自己的封地的,并且以后没有战争的时候每年都要腾不少时间前往封地,直到能够完全控制封地为止。 这样一来他能陪荣的时间就少了。 荣疑惑隰叔的眼神变化,遂直接问:“叔父怎么了?” “叔父成年了就要去自己的封地,以后每年能陪荣的时间就少了。”隰叔回答。 “无妨,等叔父将封地打理好了就又有时间了。” 隰叔嘴唇翕动,想说我是担心你会不会在我没留意的时候有个三长两短,但想了想又觉得自己杞人忧天了。 媵正可以说是扶风侯为嗣君安排的顾命大臣,濁山侯哪怕有点拎不清,但最基本的理智还是有的,知道嫡子的意义,有这两个人的保护,荣想出事也有难度。 荣不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是弱者,失去了保护者,加上濁山侯虽然什么都没做,但他对继父透露出的人之常情的不喜与漠视,诸多因素相加最终导致人没多久便跟着去了。 荣并不软弱,也有很多的人保护。 “那我尽快将封地打理好。”隰叔道。 虽然封地是很多年前就封给他的,是先君精挑细选的肥沃之地,但这些年一直都不在自己手里,隰叔了解过,大概因为不是自己的鸡,杀鸡取卵不心疼,他的封地这些年被折腾得够呛。虽然想恢复到最繁华的时候肯定需要很长时间,但努力一下将封地的控制权在短时间里抢回来还是有希望的。 叔侄俩聊了几句,荣最后好奇的问:“他们都说成家立业,叔父成年了,很快就会成婚了吧?叔父可有中意的?我替你去向君父说。” 隰叔闻言目光复杂的看了荣一眼,最终道:“我暂时没有成婚的想法。” 荣的表情古怪了起来。“叔父莫不是想让君父指婚?” 指望濁山侯给隰叔挑一门好亲事不如期盼太阳从西边升起,以濁山侯的性情,不会给隰叔安排什么表面光鲜实则内里不堪入目的婚事,但也绝对不会在挑选婚事时上三分心。 隰叔摇头。“我只是暂时不想结婚生子。” 荣不解。“为何?叔父你都二十二了。” “没有合心意的。”隰叔道。“现在凑合了,以后遇到合心意的该如何?” 荣道:“那就以后有了合心意的再纳为妾。” 隰叔拒绝。“那样的话我怕自己处理不好孩子们的事。” 先君坚持一碗水不端平做法,对他很好,却仍多有疏忽。 濁山侯坚持一碗水端平做法,但嫡子和私生子都没真正开心的。 在确定怎么做比较好前他不打算成婚生子,反正男人只要想生,勤习武,用心保养身体,七老八十了也照样能生,隰叔不着急。 荣不能理解隰叔的回答。 隰叔解释道:“不管是妻生的还是妾生的都是我的孩子,我怕一碗水端平了会家宅不宁,怕一碗水不端平,孩子们会不开心。” 荣不由想起濁山侯对嫡子私生子努力一碗水端平的做法,一时沉默。 亘白1193年春。 生命有多脆弱?网首发 生命非常的脆弱。 当你以为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时,命运总会用生命的易逝告诉人们,以后没有那么长远。 出使蒲阪回来的隰叔再一次感受到了命运的这种无情。 离开前还活蹦乱跳的说等隰叔从蒲阪回来了要一起去扶风国看弟弟的荣在冬日的一个平常的日子里去世了。 孟春回来的隰叔只能见到一副彩绘的精美棺椁。 荣在玩冰嬉时冰面突然破碎掉进了冰冷的水里,捞上来一场高烧就没了,是一场意外。 隰叔抚着棺椁沉默了须臾,对回答自己疑问的寺人道:“意外?” 语声清淡,无喜无悲,平静得诡异。 寺人战战兢兢回道:“确是意外,冰面有些薄,却无人发现。” 隰叔没说什么,转身出了灵堂,比起这些寺人,他更相信自己留在蚕邑的耳目与心腹。 耳目与心腹给的答案是意外。 荣出事后濁山侯遣了心腹反复查了好几遍,几乎将台城每一个能喘气的人都给查了个底朝天,想害荣的人当然不少,但都不是他们做的,真就是个意外。 隰叔沉思片刻,问:“荣怎么会去那里冰嬉,又是和谁一起去的?” 荣是和濁山侯的两个私生子一起去玩的。 濁山侯的私生子数量庞大,但荣也不是每个都看不顺眼。 这些没有继承权威胁不到自己,在濁山侯百年后必须依赖自己在贵族圈子里立足的异母兄弟用得好了会是很好的帮手,荣有选择性的挑选了几个心思安分的往来与培养。 和荣一起玩的两个私生子其中一个很喜欢冰嬉,荣有时也会一起玩一会。 以前都没出过事,就这回出了事。 最先掉下去的也不是荣,而是其中一个孩子,第二个才是荣。 第三个孩子,也是喜欢玩冰嬉的那个孩子反应过来后第一个跳下去将荣捞了上来。 三个孩子都捞上来后都着了凉,荣和将他捞上来的那个孩子都没了,只有最先掉下去的那个熬了过来。 隰叔一听就笃定的道:“这不是意外。” 下属不明白。 隰叔没解释,荣往来和培养的几个私生子他都认识,那个喜欢玩冰嬉的孩子水性很好,身体也很好,三个孩子里,他的身体是最强健的,其次是荣。 身体最差的还好好的,身体最好的两个反倒没熬过去,这不合逻辑。 然而,不论怎么查,荣都是正常的死于风寒,医案与药渣都没问题。 隰叔又查了那个喜欢玩冰嬉的孩子,医案没问题,弄到了一点药渣,药材没问题,但药材的品质有点问题。 隰叔偷偷找了多位医者检查,药材的品质差并不会害人,但会影响药效。 再将私生子身边的人全都给查了一遍,发现少了个人,私生子的一名从人在不久前喝多了失足落水,值得一提的是,他死前曾经给他家里送了一笔钱 继续查,什么都没查出来,或者说,不能再查了。 从人失足落水有濁山侯心腹的痕迹。 隰叔并不认为濁山侯会害荣,濁山侯是风流多情不是没脑子,再怎么一碗水端平也很清楚嫡子对他的重要性。若嫡子已经长大,羽翼丰满威胁到了他,那他的确有可能加害荣,但荣如今才十岁,未雨绸缪也不是这么个绸缪法。 隰叔不用想都能猜到怎么回事。 能够让濁山侯粉饰以保护的只能是他的孩子。 打听了一遍濁山侯诸子的现状,托濁山侯一碗水端平态度的福气,他的私生子们都有一定的存在感,打听起来不难。 有一名情人似乎触怒了濁山侯被濁山侯给赐死了,她生的两名私生子则被濁山侯送走了。 那两名私生子与玩冰嬉的兄弟关系很差。 隰叔没再继续查下去。 孟春的下半旬,收到长子离世消息的扶风侯自扶风国赶来,风尘仆仆抵达后水都没饮一盏,第一件事便是开棺。 濁山侯差点气死,人都死了,棺椁都盖了,还打开棺椁,这不是惊扰亡灵吗? 扶风侯墨色的眸子冷定的看着濁山侯。“孤的孩儿真的死于意外?” 濁山侯有一瞬的心虚,但想想自己查到的,加之不甘自己在扶风侯面前的弱气,又重新挺起了胸。“确为意外。” 扶风侯唇角冷冷勾起。“孤不信,开棺。” 夫妻俩僵持了半刻时辰,最终互相退一步。 扶风侯不开棺了,但濁山侯要允许她在台城里重新查一遍。 隰叔连夜将自己查到的东西全数打包送给了扶风侯。 扶风侯不是濁山侯,对后者的情人和私生子没什么怜惜,情人已经死了她没办法,但两个私生子愣是被她给抓了回来,一番严刑拷打后查出了怎么回事。 还是意外。 针对的不是荣,是那个喜欢玩冰嬉的私生子。 濁山侯对每个孩子努力一碗水端平意味着他给每个孩子的资源是差不多的,不算荣,他有二十九名私生子,哪怕国君手头很宽松,资源均分到这么多孩子头上也不剩多少了。 本来这也没什么,哪怕分到的少了,但终究是国君出手,比起大部分小贵族氏族提供给继承人的资源还是要优渥的,每个人分到的又差不多,加上濁山侯不喜欢孩子们争斗,因而矛盾虽有,却没挑到明面上。 但荣出现了,他从私生子们里挑选了几名进行培养。虽然他能够拿出的资源总量不如国君,但分的人少,又时不时让私生子在自己学习时蹭课,私生子们之间的距离开始拉开,并且越拉越大。 玩冰嬉的私生子和这两名手足关系很不好,在得势后经常讽刺他们。 在无意中听寺人闲聊知道那处冰面看似很正常,实则很薄时,人在上面踩久了有可能会掉下去,便买通了异母兄弟的一名从人让他引兄弟去那里玩冰嬉,想给人一个教训。 谁知嗣君那天一起去玩.... 扶风侯让人剐了两名私生子百十刀后成功让俩人想起了告诉他们冰面有问题的宫人的大致容貌,以及声音,再让人对着宫人一一辨别,一路查下去终于将意外两个字给踢飞了。 挑唆母子三人对玩冰嬉的孩子怨怼,再通过针对玩冰嬉的孩子的意外致荣于死地。 始作俑者是濁山侯的另一名情人。 通过对方年老色衰却还过得不错,并且有六个孩子的情况,哪怕扶风侯不关心濁山侯的私生活也能意识到这女子在濁山侯众多情人中地位不一般。濁山侯多情,却只好年轻的颜色,能够生下六个孩子的情人只此一位。 思忖片刻,扶风侯神情非常平静的坐了下来,没等多久便等来了濁山侯。 扶风侯的行动力太强,把两个孩子给剐了,下午就查到特殊情人这里了,濁山侯还是下了朝才知道两个孩子被剐了,还不知道特殊情人的情况。 濁山侯一进门便气冲冲道:“扶风阮,你究竟有没有将孤放在眼里?” 在他的台城里剐他的亲生骨肉,太过分了。 扶风侯没兴趣听濁山侯兴师问罪,顺手将查出来的东西甩给濁山侯。“问罪之前你是不是应该先给荣一个交代?” 猝不及防差点被简牍砸个正着,虽然身边寺人主动当肉盾给挡了,但濁山侯还是下意识捡起看了看,旋即不可思异的看向特殊情人。 “阿榕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为什么不能变成这样?” 男人也罢,女人也罢,床上说的甜言蜜语不能当真,谁当真谁是傻子。 所谓的榕夫人无疑是这样一位傻子,至少年轻时是。 扶风侯对狗男女的破事没兴趣,耐着性子没走也是为了想看看还有没有自己没发现的线索,却也不得不听了一场歇斯底里的旧情人捅刀。 濁山侯年长扶风侯十岁,嗣君自然没义务为未婚妻守身如玉,扶风侯虽然没有刻意了解过,但也知道濁山侯情人与私生子众多,不过她也没留意过,反正没有威胁,没必要浪费时间。 没有名分的榕夫人与别的情人有点不同,这位是濁山侯的青梅竹马,在订婚前就在一起了,濁山侯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她生的。如胶似漆时濁山侯也曾许诺一定会娶榕夫人,此心此情永远不变。榕夫人也有自知之明,要求不高,知道自己出身不够高,因而甘愿做嗣君的妾。 理论上可行性很高。 然而,先君最终为嗣君定下的婚事是与扶风国的嗣君。 两国的国君联姻,只能是合婚。 向一个国君提亲,表示我想娶你,那不是结亲,那是结仇,递的国书也不是求亲书,是宣战书。 青梅连做妾都成了奢望。 扶风侯有点怀疑先君是不是故意的。 没人天生犯贱愿意做妾,主动做妾的人心中多半打着日后扳倒正室和嫡嗣取而代之的计划,这种事并不罕见,老迈却不服输的国君与日渐长成的嗣君之间关系尖锐,趁机搞掉嗣君取而代之的庶嗣翻翻史书能翻出不少。 后宫有这样一个妃子,完全可以预料会发生什么,合婚等于绝了这类人的希望,再有野心在没有名分的前提下也是无用。 榕夫人也曾想过离开,但在濁山侯深情的乞求下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孩子留在了濁山侯的身边。 濁山侯这些年情人无数,但只有她一直都在,但这并不是好事,后者的心态愈发的失衡,随着荣的出生,更是达到了姐姐。 她的孩子是国君的孩子,长子更是国君诸多子嗣中最优秀的,然而,不论怎样努力怎样优秀,比不过一个刚出生什么都不会的奶娃娃。 对于与自己的爱人订婚的扶风侯,她也曾想过扶风侯会不会不喜欢她,想要赶她走,现实却是扶风侯从未看过濁山侯的情人与私生子们一眼,跟她们不存在似的。 “凭什么?”榕夫人悲愤道。“凭什么你的孩子生来尊贵,我的孩子连一个名分都不能有?” 濁山侯的回应是满满的愧疚。 扶风侯的反应漠然而干脆利落,拔出佩剑当着榕夫人的面一剑砍断了她最骄傲最优秀的长子的脖颈。 榕夫人瞬间发出了凄厉的悲鸣。“不!” 第435章 第四章姮 至尊至贵至疏是夫妻,扶风侯与濁山侯无疑是此言的最佳写照,没有之一。 扶风侯将濁山侯的丧子之痛翻了四番,被剐了百余刀的两名孩子伤口感染死了,青梅的六名孩子更是死得一个都不剩。 濁山侯气得要杀了扶风侯,但他气疯了,他身边的人却没有。 扶风侯是一国之君,是濁山国的盟友,若是两国毗邻有接壤的地方,那濁山侯这么干或许会有人赞同。但两国一者位于漓水中游,一者位于下游,相隔几千里,中间隔着好几个大国。杀了扶风侯什么好处都没有,只会失去扶风国这个盟友。 虽说扶风国的嗣君也是濁山侯的子嗣,但做为扶风侯的继承人,当父亲杀了母亲,只要他还想继承扶风国的国君之位,就必须为母报仇,他若不愿,扶风国的公族有的是愿意替扶风侯报仇的人。 你要占理的话说不定还能借此事讨点好处,但这回的事分明是濁山侯不占理,濁山侯若真对扶风侯做点什么,那濁山国的国际舆论必然没眼看,甚至一直想打压诸侯的蒲阪还会借此出兵替扶风国主持公道。 濁山侯最终只能将扶风侯给软禁,即便软禁也不长久。 王七月而殡,诸侯五月而殡,嗣君不是诸侯,三月而殡。 三个月很长,也不长,最终入陵墓时扶风侯若不出面简直是昭告天下扶风侯出了事。 濁山侯只能将扶风侯放了出来,葬礼一结束又重新软禁了起来。 人是软禁了,但接下来如何处置却是个问题。 杀是不能杀。 一直关着,那是另一个一流大国的国君,扶风忞年幼,根本不能独当一面,扶风侯若一直不回去,扶风忞的安全就很值得商榷了。 更迫在眉睫的是,濁山侯你的继承人没了,你需要一个新的合法子嗣。当然,你要和濁山侯离婚再娶的话也行,但人族的三种婚姻,嫁娶婚离不离可以当事人和当事两个家族做主,但合婚想离的话就得找巫女和王共同批准,不然就不作数。 历史上打合婚的和离官司最短记录是四年。 巫女这会儿正缠绵病榻,需要耗费的时间无疑会更长。 和离完了再重新结婚,濁山侯彼时必定不下五十岁。 诚然,七老八十还能生的贵族男性不少,但濁山侯这种酒色无度的绝对不会出现在那些老当益壮的案例中。 扶风侯是第三境的武者,身体衰老比寻常人要缓慢许多,自然寿命能达到普通人的两倍有余,只要她愿意,七老八十再生个孩子也不是不行。 一言以蔽之,扶风侯耗得起,濁山侯耗不起。 被隰叔说动公卿百官轮流劝说了三个月后濁山侯终于恢复了理智,尝试与扶风侯握手言和。 握手言和非常的顺利。 或者说扶风侯根本不计较自己被软禁的事,前提是濁山侯愿意签一份条款,签了的话这事就过了,不签的话,濁山国的风景不错,她不介意多住几年,看蒲阪什么时候来解救她。 条款的内容也不多,不涉及割让土地,虽然扶风侯也想让濁山国割地,但两国距离太远,割地也是飞地,吃不下,扶风侯很实在的换成了一系列通商条款。 濁山侯没看懂,但他是国君,手里有人能看懂就行。 条款是好条款,每一条都对扶风国有利。 双方签订条款,对其中一方格外有利,对另一方自然不会太友好。 濁山侯被扶风侯的行为给惊呆了。“有什么是你不能卖的?” 扶风侯回以疑惑的目光。 濁山侯道:“儿子的死你都可以拿来卖。” 扶风侯懂了。“既然你比我高尚那你就签了吧,不要与我讨价还价。” 濁山侯....当然不可能放弃讨价还价。 等到扶风侯从扶风国找来的团队赶来,两国的专业人才围绕着每一条条款进行讨价还价与补充终于敲定商贸条款已是亘白1094年的孟春。 扶风侯表示被软禁了这么久,她需要时间调理身体备孕,顺便赶回去处理国中之事,出来这么久再不回去国中就得翻天了,明岁再见。 濁山国能说什么?扶风国内有情况不就是自家君侯脑子犯抽导致的? 扶风侯最终还是没走出,上了船才离开濁山国境内就被人追上了。 濁山侯死了。 死因:马/上风。 连翻丧子,之后的小一年又一直与扶风侯一直切磋,还处于下风,濁山侯素得有点久,送走了扶风侯便召幸美人,一时兴奋过头,就....只能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扶风侯对此冷淡到仿佛死的不是自己的配偶。“这样啊,真是不幸,那你们寻我是有何事?” 若荣还活着,那濁山侯死了,濁山国找上她没毛病,儿子太小,需要她保驾护航一段时间。□□已经死了,下一任濁山侯与她无血缘关系,她若是嫁娶婚的君夫人倒也罢了,可以考虑临朝一把,但她是另一个大国的国君,濁山国绝不会允许她把持朝政。 如今荣已亡,哪怕还是会继续盟友关系,濁山国也应该先推一个新君出来,然后让新君来和她讨论是和她联姻,还是和扶风忞联姻。 不论是选哪个,正常情况不都应该是等事情结束了再来吗? 使者也很无奈,她也不想来,但濁山国如今的情况....不能不来。 濁山侯死了,虽然他有二十几个孩子,但唯一有继承权的合法子嗣荣已经死了,没有名分的私生子生得再多也是白生。 濁山侯无嗣,自然要从他的兄弟姐妹,先君的孩子里选一个。 最有资格的自然是嫡出的隰叔,问题是正因为他是嫡出,濁山侯对他的打压削弱是最严重的。嫡出虽然为他加了分,但另外三位联手抵制....就差上演四公子之乱了。 没真的上演还是因为濁山国这几十年来国力和扶风国相反,一直在走下坡路,周遭有不少大国,真打起来就是便宜邻居了。而且国中承平日久的贵族都不想打仗,更喜欢这些年的权术博弈之道。 各方势力博弈之下的结果便是拉拢外力争取不通过战争的方式解决谁来继位这个问题。 扶风国虽然还与濁山国维持着盟友关系,但随着濁山侯的死去,想要各自婚嫁已经不需要和离了,配偶都死了,扶风侯随时可以再婚,再考虑一下濁山侯干的破事,这段盟友关系,堪忧。 因而,谁能争取扶风侯的支持,谁就是下一任濁山侯。 扶风侯思考了一会儿,答应回去凑个热闹,看看濁山国的人想怎么拉拢自己。 拉拢的手段相当....在扶风侯看来一言难尽。 自己是男性的就亲身上阵。 家中已有妻? 那不是问题。 自己是女性没法和扶风侯结婚的,便推出自己适婚的儿子。 扶风侯甚至见到了一个十三岁的求婚者,年轻得让扶风侯在送客之后忍不住找了面镜子揽镜自照。 镜子里的美丽容貌看上去不过二十几岁。 虽然习武有成衰老缓慢,看上去只有二十几岁,但扶风侯仍旧记得自己的实际年龄,三十四了。 好拼! 虽然她也同样为了权力和利益和一个大自己很多岁的人结婚,但她与濁山侯之间差的是十岁,还没那么不能接受,方才求婚者的年龄却是可以当她儿子了。 人的创造性在于当你以为它已经很突破下限时,它能向你证明:我还能更突破下限。 不过也正因为所有人都想求着她,她才能顺利给濁山侯操持完丧事,丧葬规格怎么隆重怎么来,包括人殉。 怕濁山侯在九泉之下孤单寂寞,扶风侯将濁山侯所有的私生子及其后代全数打包做了人殉。 一家人嘛,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齐齐,缺了一个都不是团圆。 成全了濁山侯的一家团圆,扶风侯顺手将自己的媵正也给处置了。 濁山侯有一个私生子是媵正生的。 扶风侯对濁山侯什么感慨都没了,朝堂上帝王心术玩得是很溜,后宫却被女人给耍得团团转。 青梅那是嫉妒私生子没有名分吗? 想多了。 人那是图国君的位置。 至于媵正,扶风侯非常不解,她给儿子挑媵正是千挑万选的,非常出色,长了脑子,旁的女人可能被濁山侯的美貌和温柔给吸引,媵正绝不会。扶持荣继位才是最符合利益的做法,不过话说回来,不挑食到和媵正生孩子的,濁山侯也是头一位。 “为什么”扶风侯不解的问要被自己鸩杀的媵正。 媵正回道:“国君的媵母如何能与国君的生母比?” 扶风侯无语道:“我还没死呢?” 媵正道:“但濁山侯不能生了呀。” 扶风侯侧目的看着媵正。 媵正解释道:“要让他妥协私生子继位,便不能再有婚生子出生。” 对扶风侯下手太有难度,但对濁山侯下手就没那么难了。 扶风侯无语道:“就算你是枕边人,他也不可能不防着你。”无论如何媵正都是扶风国的代言者,濁山侯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可能不防着她。 “不是我做的,他对我可是防着呢。”媵正道。“希望自己的孩子继位的不止我。” 扶风侯不解。“既然防着你又怎会与你在一起还生下孩子?” 媵正瞧了瞧扶风侯。 扶风侯不解。“什么意思?” 媵正讥诮道:“大君你太强势了,让他很没尊严。他在你那里没有尊严,总要从别的地方找补。引诱我,让我生下他的孩子,还可以挑拨陪媵与扶风国的关系。” 扶风侯懂了。 自己是个傻子就不要把别人也当成傻子。 她选媵正的标准不是美貌,是野心和能力,媵正在最开始或许是认认真真辅佐荣,等待日后荣继位了自己位列公卿的,但濁山侯给了她一个风险更大若成功收益也更大的选择,虽然濁山侯自己并没意识到。 媵正举起鸩酒敬了敬扶风侯。“大君,抱歉。” 扶风侯没吭声,看着媵正将鸩酒饮尽,毒发身亡。 赐死了从妹扶风侯一点都不开心,她很欣赏这个从妹的,若非如此也不会选择她成为媵正。欣赏她有野心,相信她的能力。 但她忽略了一点,有野心有能力者不是那么好驾驭的,不是每个人都是自己。 她的疏忽造就了长子的夭折,濁山侯的精神瞬间焉巴了一截。 当隰叔寻上门时扶风侯有气无力的道:“若是求婚就算了,你们没点新花样吗?”网首发 隰叔道:“我不是来求婚的。” 扶风侯疑惑的看着隰叔。“哦,有新花样了?” 隰叔道:“你可知帝国曾经有过一个传统?” 扶风侯做倾听状。 帝国有七八千年的历史,虽然如今是一夫一妻制与嫡长继承制为主流,但这只是最近两三千年的历史,之前的几千年里帝国的婚姻制与继承制就一直都在折腾,折腾来折腾去,反复的折腾。 也因为折腾了几千年,若有心人去翻《大荒纪年》的话便会发现,人族历史上的婚姻制与继承制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没折腾过的。 隰叔为扶风侯讲述的便是曾经推行过几百年的一种继承制。 君王与氏族的族长死了,没有继承人,那么,死者是男的,那么就让他的妻与他的兄弟或是从子(私生子若是格外有能力,能够将自己的名字塞进候选名单里也可以)生一个孩子过继给前任做嗣子继位为新主。若死者是女的,那么就让她的夫与她的姐妹或从女(私生女同上)生一个孩子过继给前任做嗣子继位为新主。 扶风侯愣住。 老实说,她没想过自己再和濁山国联姻,若是濁山侯给的利益足够,她倒是可以考虑让扶风忞娶一位濁山国的嗣君妾,或是嫁自己的从女给濁山国为君夫人。倒不是看不起濁山国,而是五服之内不能通婚,要联姻,自然不能是扶风忞五服之内的近亲,而出了五服,身份地位又不够,便只能做妾。 结果这一个个都觉得和她联姻最保险。 隰叔是唯一一个不求婚而求子的。 扶风侯道:“你挺有想法的。” 隰叔笑了笑,不是他有想法,是他这些年对扶风侯太了解。 经过濁山侯明明没想过害荣却导致了荣夭折的事,扶风侯如今心中对与君侯联姻无疑充满排斥。 她能保证自己一定能将孩子给养活,却不能保证别人也能。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联姻生了孩子,结果自己生的孩子根本活不到继位,那她折腾一番图什么?就为了给别人送温暖送盟友送利益? 扶风侯没那么高尚。 不能说服扶风侯再婚便很难继位,隰叔觉得做人不能太贪,既然不能坐上那个位置,那么得到那个位置对应的实权也不错。 大局落定得很快,濁山侯的兄弟姐妹谁也没能继位,最终继位的是他的嗣子。 刚出生的嗣子是一名女婴,名姮。 女婴出生的第一天便继位为国君,隰叔为摄政君,在她成年前代掌朝政。 “保护好她。”扶风侯对隰叔道。 隰叔抱着婴孩心情激荡道:“我一定会保护她。” 哪怕是荣刚出生时他的心情也没这般激荡,这是他的亲生骨肉,看着小婴儿红彤彤的脸,心中是满溢的喜悦。 扶风侯继续道:“毕竟这是你此生唯一的子嗣了。” 隰叔疑惑的抬头,生得一派风流旖旎的脸上尽是茫然,什么意思? 扶风侯道:“子嗣多了,容易分散注意力,料想你是没法做选择的,孤便帮你一把。保护好她,否则你将失去一切。” 濁山侯的情人们给他用的药她让人检查过,效果很好,濁山侯死的时候已经有两三年没有孩子出生了。 这也是扶风侯选择支持隰叔得到权力的原因,给别的人下毒,哪怕以后不能生了,以前也生了不少孩子,日后与姮起冲突,实在不行还可以从以前的孩子里选择,虽然也可以杀光已经生下来的孩子,但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没必要造这个孽,唯有隰叔,膝下没有任何子嗣。 姮会是他唯一的子嗣。 世有奇葩,但扶风侯自问看人眼光还是有的,隰叔不是那种为了坐上王位可以接受血脉断绝,百年之后江山拱手他人血脉结局的圣人。 隰叔意味颇为复杂的笑了笑,他疏忽了,经过先君的事,扶风侯怎么可能不防着他再出同样的幺蛾子。“我能否提个补偿?” 扶风侯示意尽管开口,只要不是太过分,她都能答应,毕竟生育能力对于人族男性挺重要的,女性在生了一两个孩子后不再生,别人见了只会羡慕,觉得她能自己决定要不要生,是有能耐的表现。但男性,只会被人以为是不行了。 隰叔问:“我要如何向别人解释?” 扶风侯反问:“为何要解释?你以前不也一直没有子嗣吗?” 放在别人身上没有子嗣诞生可能是个问题,但隰叔都浪这么多年了,还怕这个? 隰叔道:“我总要结婚的,婚后一直无子,难道不奇怪?” 婚前无子可能是洁身自好的奇葩,但婚后还无子确实奇怪。 扶风侯问:“那你想如何?” 隰叔道:“反正我至今都没成婚,可以此生都不成婚,但我得有一个不结婚的合理理由。” 扶风侯道:“所以?” 隰叔道:“我们做一辈子的情人吧。” 扶风侯想了想,如果是因为自己,那的确是个很好的理由。“可。” 濁山氏的始祖是青帝,而青帝当年为了继位为王与神裔氏族的羲和独孤联姻,虽然羲和独孤是个丧心病狂践踏道德伦理的天才疯子,但这个疯子最出名的不是他的天才,而是他的脸。 别人靠才华出身青史留名,他靠脸刷正史,史书公认的美姿仪。 让人不知道该佩服青帝为了王权连和疯子结婚的事都做得出来,是个狠人,还是羡慕她有福。 虽然是个疯子,但那也是实打实的帝国第一美人。 当然,有福的前提是有青帝的脑子和身手,不然头天成亲翌日出殡也并非不可能。 史书除了盖章羲和独孤的美姿仪,还盖章了夫妻俩的不和。 濁山氏的始封君是这两位的独女。 继承了羲和独孤血脉的濁山氏代代都出美人,哪怕是酒色无度中年发福身材走形的濁山侯年轻时也是个美人。 比濁山侯年轻的隰叔不仅生得比濁山侯还出色,也更年轻,她不亏。 扶风侯道:“可。” 隰叔道:“你得散了你的面首们。” 扶风侯不似濁山侯酒色无度,但身边的男人也没少过。 臣子送,附庸们送,扶风侯都会收下,再根据与送美男的国族的关系和需求决定要不要召幸,召幸几次。 扶风侯没吭声,疑惑的看着隰叔。 隰叔为自己据理力争。“你都让我绝育了,总得给我点补偿,我喜欢独占,不喜与人分享。” 扶风侯瞅了瞅隰叔怀里的姮,虽然在与人交谈,但隰叔始终将姮抱得很稳,小婴儿在他的怀里睡得甚为香甜,香得就差冒泡了。 “可。” 第437章 第六章玉璜 “买的宅子不错。”姮道。 “不是买的,是租的。”缓过来的鯈回道,虽然暂时在濁山国落足,但他并没有打算长住,置办产业太浪费了。“我猎了一头熊换的钱。” 姮不由打量了下鯈,不论怎么看都是一名瘦弱少年,居然还能猎熊。“心医是什么医?” 终于有人问医馆是治什么的了,鯈几乎要喜极而泣,天知道心医馆开门至今,上门的病人有头疼脑热的,有心腹肠胃疾病的,有难产的,什么病症都有,就是没有治心病的。心医两个字完全被无视了,更悲剧的是为了吃饭,他还要笑着接/客,给人治头疼,给人拔牙接骨,给人打虫,给人接生。 终于等来正经病人,鯈瞬间调整为一本正经道貌岸然的医者高人形像。“治心病的医者。” 姮的嘴角微微抽了抽,最终还是配合的问:“心病是什么?” “心病就是你心里有什么郁结或是不开心的事,我会帮你治好。”顿了顿,鯈道。“不过不保证一定能治好,虽然每个多多少少都有点心病,但大部分人的心病都不影响生活,而能够影响生活的,往往已是病症末期,加上心病比实病更棘手,除非神灵,没人能包治百病。” 姮道:“一个人心中郁结之事多半不可与外人说,你这医者可不好当。” “心里有事就应该说出来,憋在心里憋得久了人就憋出毛病了。”鯈道。“当然,做为心医,我有职业操守,不会泄露任何病人的隐私。” 姮闻言来了点兴趣。“心病最是难医,你要如何医呢?” “我一般会选择和病人聊天,有时也会开些药,不过凡药带三分毒,我不建议你吃药。” 姮道:“我没病。” 鯈道:“有心病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每个多多少少都有点心病。心理完全健康的人,我行医这些年还不曾见过。” 只有扭曲与更扭曲。 姮道:“何至于?” “就至于此。”鯈叹道。“健康的内心诞生于健康的土壤,世道如土壤,土壤有问题,如何能养出好笋?” “不是还有出淤泥而不染这个词吗?”姮道。 鯈回道:“我还没见过,不过世界这么大,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见到那出淤泥而不染的奇葩。” 姮问:“听起来你好像去过很多地方?” “也不算太多,我出生的地方,应该是出生的地方吧,我幼时与狼群一起生活迁徙,反正我记忆里最早的地方是豫州一个叫邓的国家。”鯈回答。 姮瞧了鯈的面容一眼,货真价实的年轻。“你几岁?” “十四,十五,十六,大概吧。”鯈不太确定的回答。 “十几岁从豫州跑到宁州来,你未免太过神通广大。” “你应该说我生命力顽强。”鯈翻出一只干净的陶碗倒了一碗水递给姮。“有点简陋,请见谅。” 姮接过瞅了瞅,碗里的并非白水,泡着几片叶子,不知是什么药材。“这是什么?” “石斛水,就是用石斛泡的水,有益于养生。”鯈回答。 “你很注重养生?” “当然,我要活到一百岁,走遍元洲各地,看不同的风景。”鯈回答。 姮抿了一口石斛水,水是煮过又晾凉的熟水,不如蜜水甘甜,却又别有一番风味。 一番漫无边际的闲扯后姮忽然对鯈道:“我有个朋友。” 鯈回以疑惑的眼神。“你朋友怎么了?” “她家里有个长辈管得她很严。”姮斟酌着道。“因为我朋友年幼,因而家里的事都是长辈在打理,说是长辈,实际上是朋友的父亲,只是朋友被过继给了另一个死去的长辈。朋友一直都只能听话,做点无足轻重的事,她想自己打理家业,但长辈一直都不许....” 鯈非常认真的倾听着姮的朋友的事,待姮说完了,道:“我对你朋友的情况有大概的认识了,你....朋友和长辈的冲突就在于,后者觉得前者还没长大,后者觉得前者管得太过分了,对吧?” 这总结,姮想了想,没毛病,遂点头。 鯈又道:“你朋友,是不是还有点怀疑长辈想谋夺家业?” 姮没吭声。 鯈又问:“我觉得这点怀疑有点多疑,你方才说你的长辈没有别的孩子,只有这一个过继了出去的亲生骨肉,他谋夺自己唯一孩子的家业日后是想传给谁?虽然财富迷人眼,权力迷人心,但再好的基业也得有人继承呀。” 虽然不知道为何摄政君没有别的孩子,但鯈得说,这局面对姮非常好,对隰叔而言就非常的蛋疼了。 想当国君就得干掉唯一的骨肉取而代之,但这么干了,自己就没有继承人了,百年之后江山拱手他人血脉....更蛋疼。 姮道:“我....朋友也明白,但处在那个位置上,有时候很难不多想。” 鯈想了想,道:“我觉得你的朋友就是太闲了。” 姮闻言看着鯈。 鯈解释道:“少年人总是希望证明自己很出色,证明自己比长辈厉害,希望长辈将自己当成大人来看待,但看着晚辈从孩童日渐长大的长辈却总是停留在过去,觉得晚辈仍是曾经依赖着自己的孩子。很多上了年纪的人都是这样的,希望自己永远是孩子心里顶天立地的英雄,舍不得孩子受到丁点伤害。” 姮除了点头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鯈道:“这样的话那我就懂了,你,嗯,你朋友,她和她的长辈,最大的问题就是对彼此的认识不够了解。” 姮不解。“怎么会不够了解,我朋友是长辈手把手养大的。” “第一印象总是深刻的,但人是会改变的,每一天每一岁,见识到不同的东西,人的想法会随着环境潜移默化的改变。婴孩长成了稚子,稚子长成了少年,这变化就更大了。”鯈道。“年纪越大的人对变化越迟缓,这是身体与心理上的双重衰老,衰老到极致的话就是老年痴呆了。当然,听你方才的话,你朋友的长辈很健康,但他终究是上了年纪的人,他的变化必定是跟不上年少者的。” “虽然一往无前是年轻人的优点,但我觉得,为何与长辈沟通一下呢?不一定要用叛逆来做为少年时期的点缀。”鯈道。“生活嘛,能过得高兴些,为何不让自己过得好些呢?哪怕长辈无法完全追上少者,也能支持少者,利用自己的经验为少者查漏补缺。” “我培养沟通过,但话不投机半句多。” 鯈道:“我猜你沟通时心情一定不是很好。” 姮回忆了下,无法反驳。 鯈道:“我建议下次沟通时先调节好心情和情绪,保证自己的心情平和,然后将自己心里的想法和感受整理好,想好要说什么,再去告诉他。” 姮面露为难之色。“我朋友有点害羞,你说的法子,好像有点....”羞耻。 鯈自己并不觉得那有什么羞耻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心思,有什么好羞耻的,但当了这么多年的心医,他对正常人的想法还是很了解的,因而道:“说不出口也没关系,可以写信,落不下笔也无妨,随便写点什么当试水好了。” 姮觉得鯈的脑子着实灵活有创意。 出了医馆姮也没想好要不要试试,犹豫再三,晚上的时候还是取了笔墨与缣帛。 “写什么呢,随便写点什么好了,反正是试水。” 试水只需要随便写写就好,但真的落笔后各种心情自笔尖流淌而出,回过神时发现自己已经写了好几张缣帛。 纠结了一整晚还是封了起来让人给隰叔送去。 切成小块的豚肉加酱油、咸菜、八角、桂皮等药材放进陶瓮里焖至熟烂,再将热腾腾的汤汁浇在麦饭上搅拌一番,让汤汁充分混入粟饭中,再舀豚肉咸菜盖在麦饭上。 两口饭一口豚肉,香! 鯈抱着大碗吃得不亦乐乎,看得姮忍不住问:“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鯈道:“我在听,姜还是老的辣。” 非常简练,也非常的一语中的。 她叨了半天,总结起来还就这一句话。 半年前的一封帛书是有用的,隰叔看完后真的很认真的和崽崽心平气和的讨论了一番,最终答应放手让姮扑腾。 姮选择从减税下手,一来减轻国人的负担,二来获取国人的支持。 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减税的话贵族的损失很大,不是拒绝就是阳奉阴违。 隰叔这些年对姮的教导还是及格的,姮的基本功相当扎实,至少很清楚想让贵族答应减税,要么从别的方面给他们更多的利益补偿,要么有把柄在手让贵族们破财消灾。 第一个方向姮想都没想。 补偿的话,以贵族的胃口,拿一分得补两倍才能填饱他们的胃口。国库是有钱,但国库的钱从来都没有够花过,虽然可以和扶风国借钱,但凭什么? 姮选择第二个。 谁家贵族没点见不得人的事,只不过贵族大罪可减,小罪可免,再加上有权势在手,不管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能压下去,因而一个个表面上看上去光鲜完美。 姮想查出罪名再逼人破财消灾的思路理论上没毛病,但也只是理论上。 贵族也不是死人,会放任姮查自己的把柄再拿来威胁自己。 跳过过程看结果便是:姮的一位叔父借机拉拢了一票贵族发动政/变,没成功,被早有准备的隰叔给镇压了。 隰叔将直接间接甚至可能真的没参与的所有贵族都给问罪了,杀了一部分,剩下的大部分破财免灾。 要么减税要么去死。 非常典型的姜还是老得辣的案例。 而能够如此抓重心提炼核心,哪怕嘴巴没停过,鯈也必定是认真在听。 姮问:“还有碗吗?” 闻着真香。 鯈麻利的给姮翻出一只碗,盛了一碗麦饭,淋汤、搅拌、盖肉块咸菜,最后送到姮的手上。 姮尝了几口,只有底层才吃的难吃豚肉被烹饪不比羊肉逊色,麦饭虽然割喉咙,但一来蒸得够烂,二来汤汁充分渗入麦饭中增添了麦饭的滋味。“跟你相处的时候挺轻松的。” 心里的很多话都不能跟人说,怕被利用。虽然也可以找一些天真娇憨相处起来不费脑子的人倒垃圾,但对方根本听不懂,没有任何反馈,说了也没意思。 鯈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倾听对像,他听得懂,却会很有职业操守的全都烂在肚子里,不会告诉别人,也不会加以利用。 非常解压。 “那是自然。”鯈道。“若不能让病人感到放松,治疗也没法进行下去了。” 边吃边聊,一碗饭吃到一半姮忽问一碗饭已经吃完去续碗的鯈:“做我的妃子如何?” 续碗回来的鯈呆了下:“....你生得很美。” “我知道。”姮道。 父母都是美人,她想生得歪瓜裂枣也难。 鯈继续道:“但你想得比你生得更美。” 姮不悦:“鯈!” 相处了半年,知道姮不会真的生气的对自己做什么,鯈甚为自在的道:“你只是思虑太多,精神太紧绷,需要一个让你放松的地方,一个让你倒垃圾的簸箕,没必要将簸箕给带回家。” “可我也喜欢你啊。”姮道。 “你那不是喜欢,是移情,是错觉。”鯈道。“治疗心理疾病时,病人很容易因为移情而觉得自己喜欢上了我,但那不是喜欢,过一段时间便正常了。” 姮一时间不知该佩服鯈经历丰富还是生气鯈这么看待自己的喜欢。 “说不定我就是真的喜欢呢。” 鯈闻言想也不想的回答:“那我也拒绝。” 姮:“为何?做我的妃子有哪里不好?” “哪里都不好,我喜欢自由自在的,不想当金丝雀。”鯈道。“做了金丝雀,我会抑郁而亡的。” 姮无言。 鯈继续道:“当然,抑郁而亡前我肯定先死在台城的权力争斗中。” “怎么可能,我会保护你。”姮道。 鯈道:“我相信你,相信你在爱我的时候会保护我,但我也相信从小就是受益者,被人哄着长大的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为何不快乐,更不明白我为何无理取闹,我更相信你不爱我以后看我一眼都嫌浪费时间。” 贵族与位于社会最底层的人普遍极端,没人比从事心医的他更清楚这点。 这些贵族,喜欢的时候是真喜欢,不喜欢的时候也是真弃如敝屣。 “你对自己的魅力如此没有信心?”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鯈不以为然。“我有信心我在台城会抑郁,适应繁琐的礼仪,向你的小君行礼低人一等,生死由人,我若最后没有自尽必定会更惨,变成另一个人,不再是我自己。而你爱的是自在开心的我,若我抑郁了,短时间还好,时间久了,久病床前无孝子,抑郁久了没有真爱。” 姮无语:“你想得真多。”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当然慎重考虑。”鯈理所当然道。“不过你若只是想谈一段感情的话我倒是可以答应你。” 姮愣愣的看着鯈。 鯈解释道:“谈感情,有谈得来的自然有谈不来的,而谈不来时还能分手放各自解脱。” “婚姻也可以和离。” 鯈反问:“你见过不想过了后同国君和离的妃妾?” 姮想了想,道:“历史上有过。” 鯈补充道:“和离双方都是国君,两国盟约破裂那种情况就别说了,我是野人,不是与你平等的国君。莫说和离,我连对你说不的资格都没有。” 姮要不是国君,他还真会考虑一下结婚,但姮是国君,只能结婚不能离婚....那他只能说,单身好单身香单身顶呱呱,结婚就是想不开。 婚姻是陪伴一生的纽带,陪伴最重要的便是双方平等,互相理解,互相扶持。 双方完全不平等,一方拥有对另一方生杀予夺的权力,那不叫陪伴一生,那叫奴役一生,再温情也不能改变所谓陪伴之下毛骨悚然的本质。 姮无语道:“可正常人谈感情的目的是为了结婚,你这样,图什么?” 鯈道:“图分手。” 姮不解。“什么意思?” 鯈解释道:“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你了,若不及时处理,这点喜欢会变成遗憾,甚至执念,遗憾倒也罢了,谁的人生没有遗憾?可若成执念,那会影响到我的生活。每个人都有缺点,只是人与人之间存在距离,所以更容易看到优点而留意不到缺点。我对你的喜欢应当也是这种心理,所以我希望与你拉近距离,彼此看到的缺点多了,所有喜欢都会走向灰飞烟灭。” 姮着实想撬开鯈的脑壳看看里头怎么长的。 鯈道:“你对我应当也差不多,可要尝试一下?以免留下遗憾。” 姮思考了一会儿,最终点头。 桃李芬芳满园,生活的乐趣莫如是。 院中植的桃树从开花起鯈便开始盼着,桃子一熟便迫不及待的摘了一筐准备酿酒。 清洗桃子时姮来了,鯈挑了几个又大又红的分别咬了一口,确定哪个是最甜的后将之递给姮。“发生什么事了?” 虽然没什么表情,但没有表情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遇到不开心的事了。 姮接过桃子啃了一口。“阿父,就是我叔父,他开始给我务色小君的人选了。” 诸侯联姻,从订婚到成婚短则三五年,多则,她名义上的父亲与扶风侯的联姻从订婚到成婚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都不算最长的。 也因此诸侯实际成婚年龄可能是二三四十,但相看却是从十几岁就开始了。 鯈洗桃子的手顿了顿,最终还是没接这个话题。 姮不悦:“你没什么想说的?” 鯈道:“虽然我很想祝福你,但这太为难我自己了。”他只能保证不会诅咒,至于祝福,那得给他足够的时间调整自己。 姮道:“为什么不祝福?” 鯈皱眉。“喜欢的人要和别的人结婚了还能给予祝福的,那是圣人,我不是。” 姮道:“那若我娶的是你呢?” 鯈愣住。“我?怎么可能?” 诸侯的配偶要么是国君,要么是国君的子嗣,最不济也需是大贵族的家主或家主子嗣,他那样都不沾。 姮道:“我想娶,那就有可能。” 鯈沉默。 姮不悦:“你不愿意。” 鯈回道:“我很想和你一辈子在一起。” 姮这才开心起来,取出一对玉璜,将其中一枚给鯈。 鯈接过瞅了瞅,玉璜雕琢的是比翼鸟纹,刀工精致,栩栩如生,与另一枚合在一起赫然是比翼齐飞的纹样。 虽然不是贵族,但鯈还是读过几卷书的,尤其是与姮在一起的三年,知他喜欢读书,姮送了不少书给他,通过书籍他自然知道这枚玉璜代表什么。 人族的王侯贵族订婚时互赠比翼鸟玉璜为信物。 一时愣住,心绪复杂。 姮许诺道:“我会娶你。” 鯈笑容有些不自然的道:“我相信你。” 姮并没有注意到鯈笑容下的不自然,继续道:“虽然阿父可能不会赞同,但我已经长大了,等我亲政了,我的婚事我自己做主。”更新最快的网 说着,姮摸了摸自己的小腹,她与鯈在一起已有三年,把人吃干抹净也有一年多,她也没用药,不知为何始终没有消息,不然将孙子甩隰叔怀里,之后不再生别的孩子,为了国君之位不至于后继无人,隰叔迟早得妥协。 注意到姮的小动作,鯈的笑容愈发不自然,伸手抱住了姮,避免姮看到自己的表情。 第438章 第一章辛鹿 “来人....” 喊了好一会也没人回应,辛鹿努力自病重的昏昏沉沉中苏醒,殿内空无一人,好一会才想起辛国已经变了天。 辛筝要回来了。 乱位的要回到各自该回的位置。 所有人不是去边境迎接辛筝便是去寻下家了。 “哈哈哈....” 辛筝推门而入时听到的便是辛鹿格外凄凉的笑声。“阿兄,你笑得真难听。” 辛鹿差点被自己的笑声呛到,不可思异的看向辛筝。 辛筝缓步走到辛鹿的床边坐下,十二年没见,辛鹿老得很快,四十几岁的人,看上去却老得跟六十几岁似的。 “阿兄,你老得可真快。”辛筝颇为感慨。“我记得我走的时候你的模样和实际年龄差得还没这么大。” 以私生子的身份窃国,不仅要坐稳位置,还令辛国开疆拓土,就没有那桩是不费心力的,这么折腾个十几年,辛鹿的头发只是灰白而非全白都是保养得宜了。 辛鹿疑惑的看着辛筝。 辛筝见了,恍然:“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我看上去很健康?明明你给我吃了那么多铅汞,我如今的年纪哪怕还活着也不应该健康。” 辛鹿确实很疑惑。 铅汞之毒是无解的,只能天长日久的调理身体,而那需要的时间,长得足够人投胎好几回了。 辛筝那些年陆陆续续服食的量,十辈子的时间都调理不干净。 然而,辛筝除了脸色苍白得有点病态,看上去很正常。 辛筝道:“我没有治好,你看我的牙龈。”辛筝扒了扒自己的下唇,露出牙龈,牙龈上伴随她多年的紫线仍旧在。“你看我很正常是因为青婧替换了我出了问题的神经节保持我头脑的理智。只是铅汞毒素排到最后越来越难排,英年早逝的阴影现在都还没赶走,不过也不算太差,上回见面时青婧给我检查了一番,告诉我我现在好好养生,能活到四十岁,比刚开始见面时她给我预估的活不过二十岁,最后几年还会老年痴呆好太多了。” 辛鹿沉默须臾,问:“你那么早就知道了?” “比那更早,青婧只是帮我确认了。”辛筝叹道。“我更早的时候就在怀疑了,只是没想到,虎毒不食子,阿兄你却连虎毒都不如。” “你是来奚落我的?”辛鹿有些诧异。“你不是这样的性格。” 在他记忆里辛筝的性格属于越强大越扭曲那种,有功夫奚落别人不如琢磨如何换着花样杀人。 辛筝道:“当然不是,方才只是单纯的感慨而已,当年你若给我下致死的量,如今也不会沦落至此。” 辛鹿苦笑:“我想过,但党薄不同意,我只能给你用失去生育能力而不致死的量。”更新最快的网 “媵母啊。”辛筝眼神流露出了莫名之色。“你拿了她什么把柄竟能让她暗中倒向你?” 这是她想不通的。 从明白自己是怎么中的铅汞之毒后她便知道自己的媵母已背叛了自己,但她始终没想明白党薄背叛的理由。 新君的媵母只要好好辅佐幼主,前途一片光明,没理由去支持一个和自己毫无血缘更无感情的私生子。 “我没有她的把柄。”辛鹿捂住胃部,缓了缓,解释道。“在你之前,先君有过另一位嗣君。” “我知道。”辛筝漠然道。“任性自私还蠢,生生将自己给玩死了,人才。” 辛鹿闻言气道:“不许你侮辱嗣君,嗣君心地宽厚仁德,远不是你能比的。” “是啊,他比我宽厚仁德。”辛筝一针见血道:“所以他被人玩死了,我还活蹦乱跳的。” 辛鹿差点气到厥过去。 辛筝继续道:“不过他也是嫡嗣,和我一样生下来便由媵母抚养,比起只养了几年的我,无疑是养了二十多年的伯兄感情更深厚。唔,媵母背叛我的原因是伯兄,看你那么努力想让辛驷成为代君和我的继承人,她应当也是如此。但比起想弄死我的你,她对我又有点感情,不想杀了我,便想让我无嗣而亡,我若无嗣,势必要过继,阿母不会允许一个和她没有血缘的私生子继位,再加上合法的继承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如此一来,辛驷就是最合适的选择了。” 辛鹿一时语噎,全都猜对了。 辛筝拊掌道。“你们的计划挺不错的,换个人肯定就成功了,可惜碰上的是我。” 辛鹿无言。 用正常人的思维去针对一个非正常人,结局一早便注定了。 “不过,她是为了伯兄,你又是为了什么?”辛筝颇为不解的问。“我曾经以为你是为了成为第二个葛天侯,但你的所作所为又不像。” 葛天侯肯定不会做出江山不给亲生骨肉给别人的孩子的事。 辛鹿道:“我的生母是奴隶。” 辛筝淡淡的哦了声,这她还真不知道,但话说回来,谁会无聊到去关心私生子的兄弟姐妹生母是人还是牛鬼蛇神? “我虽是国君之子,但因为不合法,便也是奴隶。”辛鹿看着辛筝道。“生下来便锦衣玉食的你永远不会明白奴隶的生活有多苦,是阿兄救了我,让我过上人的生活,温饱,有身份地位。” “我的确无法真正理解奴隶的痛苦,因为我不是奴隶。”辛筝道。“但和你相同出身的葛天侯必定是理解的,他选择杀出一条做人的路,而你选择做一条光鲜亮丽的狗。” 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甚于人和狗。 辛鹿讶异的看着辛筝,竟然有人会欣赏葛天侯的所作所为? 没有人会当着葛天侯的面指责他的恶行,但普世对葛天侯的所作所为的定义却是一致的:狼子野心,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寡廉鲜耻。 前任葛天侯于他有生恩。 葛天嗣君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提拔他,让他做自己的从人,让他有机会接受教育,读书习武,给他更好的生活与身份地位,可以说是有再造之恩。 葛天侯的上位可以说背叛了所有有恩于他的人,其中大半不仅被背叛了,还被他给杀了。 辛筝理所当然道:“生而为人,想做为人活着,不是应该的吗?” 没有人生来就该做谁的奴隶,葛天侯无疑是一个很有觉悟的人。 辛鹿诚恳道:“你真是个怪物。” 辛筝颌首。“多谢夸奖。” 辛鹿噎住了,胃也更疼了。 辛鹿说不出话了,辛筝却还有话要说:“闲话就说到这了,你这些年能够在代君的位置上稳稳当当的,手里肯定有不少旧贵族的把柄,都给我。” “你要清理所有的旧贵族?”辛鹿诧异,新贵全是他提拔上来的,哪怕最终会为了利益背叛他倒向辛筝,辛筝敢全心依赖新贵不做制衡? 辛筝摇头。“怎么可能,做为国君,孤的国家,居然有土地不受我的命令,有别的人有收税、养兵马还有免税的权力,甚至有的人比孤还有钱,如此岂有此理的事,是可忍孰不可忍。” 辛鹿呆住了。“你要干掉所有贵族?” 多么疯狂的举动,正常人是万万做不来的,不论有多少个国家变法,国君与贵族最终还是会互相妥协,区别在于谁退让得多一些。 干掉所有贵族,这是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做的事。 但话说回来,辛筝是正常人? 辛筝不可思异的看着辛鹿:“在你眼里孤竟那般丧心病狂吗?” 辛鹿以眼神反问你几时不丧心病狂了? 辛筝道:“只要他们愿意交出封地,放弃养私兵、征税、免税的权力,并且交出大部分的钱财,不能比孤更有钱,孤愿意大度的赦免他们。毕竟生命何其宝贵,杀人太丧心病狂了。” 辛鹿很想帮辛筝回忆一下她在位四年里城墙上林立的风干人林,这世上没人比辛筝更没资格说生命宝贵:“放弃了那些,贵族还是贵族吗?” “孤不知,那也不关孤的事。”辛筝理直气壮的回答。 行吧。 辛鹿明白了,别人最多是和分封制干上,辛筝却是和贵族的所有权力干上了。 这很辛筝。 一个缺钱时能干出杀人全家好吃绝户的君王,能容忍贵族的权力? “你能给我什么?”辛鹿问。 只是动了贵族的封地的变法尚且动辄血流成河,何况辛筝要动贵族的所有权力,想让他冒那么大的风险帮辛筝,总得有足够的回报。 辛筝道:“辛驷和你的儿子虽无婚生子,却有私生子,我会给他们足够的财富让他们能够像少君一样优渥的过完一生。” 辛驷想当国君,自然不可能随便找个人结婚,但他的私生子身份终究是污点,想找一门好亲事只能学葛天侯,找一个血统高贵的贵女合婚。 不过比起葛天侯,辛驷的火候和自制力显然逊色不止一筹。 葛天侯终其一生不沾二色,确保自己所有的子女都是井雉生的,没有任何人能威胁到井雉子女的地位,哪怕今岁上半年废储闹得朝野动荡,也还是井雉的孩子之间的内部争斗,肉始终烂在锅里。 这种做法换来了葛天侯与井雉之间没有太大裂痕的强强联合,哪怕是这夫妻俩后期因为权欲自己掐了起来,也因为彼此利益绑得太死没法下杀手。 可以说,葛天侯这辈子有什么人是他真正信任的,可以托付后背的人,无疑是井雉。 辛驷打算合婚贵女,却没有葛天侯强强联合的想法,因而婚生子一个都没有,私生子却有好几个。 辛鹿的儿子则是因为年纪,年方十一,离成婚还早着呢,但生为贵族,没有结婚并不妨碍他睡女奴隶,死的时候已经有两名私生子女。不过考虑孩子父母的年纪,辛筝非常怀疑这俩私生子有哪个能长大。 人族男女未满十五岁生孩子基本生一个死一个,少有能长大成人的。 辛鹿道:“你即便归国也仍需继承人。” 辛筝目光冷凝的看着辛鹿。“所以?” “辛氏的近支旁系被你、归乡与我三轮杀戮,至今已无无几人。”辛鹿道。“驷的孩子们是与你血缘最近的血亲。” 辛筝反问:“谁规定我百年之后必须让我的血亲来继承我的一切?” 辛鹿不解。“难道你想让一个外人来继承?” “不可以吗?”辛筝道。“一个从未害过我的外人难道不比你们这些盼着我去死的血亲好?” “可以,但你要如何解决血缘继承制?”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我所有的血亲都死了,继承制自然不再是问题。” 辛鹿脸瞬间青了。 辛筝道:“放心,不会伤害你的宝贝们的,他们是私生子,没有继承权,我不会闲得无聊去找他们麻烦。自然,我也不会理会他们的死活,你若是愿意帮我点忙省点事,我不介意给他们一笔让他们能够用到长大的钱。” “你之前不是这么说的。” “我改主意了不行吗?答不答应?还不答应的话我可能又改主意了。”辛筝非常和蔼的回答。 辛鹿急道:“你不能这样!” 辛筝道:“我能。” 辛鹿瞪了辛筝片刻,终究妥协。“我答应你。” “早这样不就完了。”辛筝取出一枚丹药。“吃了它。” 辛鹿疑惑的伸手接过。“什么?” 辛筝回答:“燃命丹,吃下去后你会只剩下四个月的寿命,但这四个月里你的身体状态会恢复到最好,并且精力无极限。” 辛鹿迟疑了下,忽问:“我如今的身体状况可有你的关系?” 辛筝想了想,还是回答:“它山石。” 辛鹿疑惑的看着辛筝。 “那是玉匠用来雕琢玉石的工具的打造材料。”辛筝解释道。“它山石和铅汞一样,都不是毒/药,但它山石研磨成粉末后给人服下,粉末会粘在胃壁上,在长期的摩擦中,会让人得胃溃疡,最终死于胃出血。” 虽然取人速度比铅汞快,服食了铅汞,辛筝这么多年过去都还没解决身体问题,但服食了它山石的粉末,剖腹开胃清理它山石的粉末即可。只是不像铅汞中毒只有青婧一个人有办法,服食了它山石粉末,元洲大地上能治的医者还是有十指之数的。 遗憾的是,辛鹿都没遇到,唯一打过交道的青婧对他完全没兴趣,自然不会捡起医者不能见死不救的职业节操。 辛鹿神情复杂的看着辛筝。 辛筝问:“怎么了?” 辛鹿将丹药送入口中吞下:“没什么。” 辛筝哦了声。“既然没什么那你就好好干,孤就先走了,希望孤从边境回到毕方台时你已经将人清理得差不多了。” 第439章 第二章辛筝 亘白1120年的秋季注定是一个多事之秋,对于辛国而言。 先是代君病重,他的两名继承人于都城带着各自的支持者相杀,死了一大堆贵族,最终却同归于尽。 这下好了,谁也不用站队了。 两个继承人全死了,代君也快死了,只剩下辛侯这一个选择。 不用做选择,不可谓不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怪。 辛侯才到边境,代君却病愈了。 所有想站辛侯的,摇摆的,被代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屠杀殆尽。 至此,正常发展应当是辛侯回到自己的直属封地后点齐兵马与代君大战,双方的前期都是这么干的,代君将所有忠于自己的贵族及其兵马给征集了起来,辛筝也将封地的兵马给召集了起来,然后....辛氏有毒。 代君在干掉所有异议后宴请忠于自己的贵族们,宴饮上毒杀了所有与宴者。 如此豪迈残酷的血腥宴会堪称帝国有史以来第一遭,震惊了整个元洲。 辛筝也没想到辛鹿能如此有效率,如此丧心病狂,纵是如此,也没耽搁她带兵回都城。 “干得好。” 一见面辛筝便对辛鹿称赞道:“你比伯兄更像我的兄弟。” 这称赞得....辛鹿一点都没有被人称赞的开心,怀疑辛筝在骂自己。“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 “你的孙子和孙女孤不能保证什么,在辛国这么多年,青婧对于人的医学理论你也知道,你儿子生孩子的年纪,孩子不夭折都不合理。”辛筝道。“但辛驷还活着的那几个孩子都是成年后生的,孤能保证他们会衣食无忧的长大,并且能够接受教育,当然,不会是贵族的精英教育,孤没义务为他们提供那么好的教育。他们会进官序,最终能学成什么样看他们自己,孤只能保证他们不犯法的前提下不会流落街头。当然,犯了法也不会饿着。” 犯罪者也是人,是人就不能浪费,监狱里所有的罪犯每天都要干很多的活,要人每天干大量的活自然不能让人饿着,不然体力不够影响干活。 某种意义上,牢底坐穿等于捧上铁饭碗。 “那两个会夭折吗?”辛鹿恍惚了下。 辛筝道:“不绝对,但很难活。你又不在意自己的血缘后代,何必摆出如此难过的表情?” 辛鹿闻言嘴唇翕动了下,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辛筝继续道:“趁着你还没死,精神头也好,闲着也是闲着,帮我干活。” 燃命丹的副作用虽然惊人,但优点和缺点同样惊人,精力无极限意味着辛鹿的工作效率高,不利用一下太浪费了。 辛鹿不可思异的看着辛筝。 辛筝理直气壮道:“不帮我干活你剩下的时间能做什么打发时间?总不能每天睡觉消磨时间吧?那还不如帮我干活呢,怎么都比睡觉有意义,你有话想说?” 辛鹿:“....”话都被你说完了,你让我还能说什么? 辛鹿想拒绝,但—— 辛筝道:“我会给你丰厚的酬劳,可以留给后代,有我在,也不用担心小儿抱金行走于市被人抢。” 辛鹿:“好。” 国君终于归国夺回权力,第一件事自然是封赏有功之臣与铲除异己。 但辛筝不,她第一件事是稳定秩序,将自己的官吏塞到辛国的每一个地方。 九家为邻,设邻长,邻长由氓庶自己投票决定,谁得票多谁就是邻长。 四邻为丘,设丘正,同样由氓庶自己投票,但只能从邻长里选。 四丘为里,设里正,还是由氓庶自己投票,但只能从丘正里选。 四里为乡,设乡正;四乡为县,设县正;五县设城,设城宰;五城设邑,设邑令。 其中乡正、里正、城宰、邑令皆由国府任命,并有官署与配套的大小官吏,想要担任,必须通过官考。 辛筝将原本只在封地推行的官吏考试应用到了全国范围,当官不问出身,都得考试,考过了就能做吏。 是的,做吏,从小吏做起,再慢慢往上升,起点低,但上限高,没通过官考最多做到里正就不能再升了,通过了官考却能成为正式的官吏,享有官吏的补贴与福利。 辛筝很想让乡正以下的小吏也一起从通过官考的人里挑,但参加官考至少得识字,辛国的识字率虽然是帝国最高的,人手仍旧不够用,只能先这样,等以后人手够了再将官考推到最基层。 至此,辛鹿觉得能理解,辛筝看分封贵族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好不容易将土地的控制权都给收回来,自然不会再交出去,但—— 辛鹿看着手里关于官吏待遇的纸奇道:“官吏不能免税?” 辛筝点头。“官吏拥有权力,想要敛财太容易了,若是给予免税的权力等于允许大量的财富不用交税,那都是钱,不能忍。” “你还没安插官吏便已经在提防他们吃公攒私了?” “人性问题。”辛筝道。“贪婪是凡人与生俱来的天性,比起赌他们的自觉性,我更喜欢先定下规矩防着。” “可你都免税了,官吏凭什么为人上人?”辛鹿问。 辛筝沉默了一瞬,反问:“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想要的官吏是做为统治者的官吏?” 辛鹿好奇的问:“那你想要的是怎样的?” “官吏是民选出来,用自己的税钱做为酬劳雇佣为自己服务的人。”辛筝想了想,总结:“你可以理解为雇佣。” 辛鹿看辛筝的眼神古怪无比。“你在做梦吗?” 辛筝道:“人活着若没有梦,那多无趣。” “你可以任性,但你不给人高人一等的权力,别人凭什么效忠你?” “虽然不给特权,但别的东西我给得很足啊。”辛筝道。“薪水丰厚,结婚生子、养老、伙食、宅基地....各类补贴,从生到死我基本包了。” 辛鹿提醒:“但那些没有贵族的权力吸引人。” “觉得没有吸引力可以辞官。”辛筝道。“我很讲道理。” “人跑光了你要如何治理国家?”辛鹿只觉头疼无比,虽然他快死了,人死万事休,却也不想死后看到辛筝将辛国的基业给败个底朝天。 辛筝挑眉。“你以为我办官序强制义务教育是为了什么?” 辛鹿愣了下,旋即道:“就算你有恩于人,学文习武,谁不想出人头地高人一等?” 辛筝笑。“你怎会觉得生在辛氏的我会相信人性?我施恩于人从不指望别人知恩图报,不论他们愿不愿意,当我决定施恩时,便已注定日后他们要十倍的回报我。” 辛鹿也觉得辛筝不太可能对人性抱有期望,该背叛的不该背叛的人统统都背叛了辛筝,这要还能对人性抱有期望,必定圣人再世,显而易见的,辛筝和圣人不沾边。“比如?” “在辛国为官需先为吏,而要为吏需通过考试,不问血统不问出身,出了辛国,为吏也就罢了,为官,那是需要血统的。”辛筝道。“官序里出来的孩子们有几个有血统?” 辛鹿想想官序里的孩子都是什么出身,瞬间服气。“那要是别的国家做官也不要血统呢?” 辛筝反问:“你当血统贵族是死人?” 辛鹿想了想辛国的血统贵族,嗯,真死人。 辛国历代国君杀贵族杀得相当凶,当然,贵族弑君也弑得相当凶,台面上被逼自尽的国君就不止一位。 到了辛归乡、他和辛筝这里更是集大成了,每一次的权力更迭都是一场大屠杀。 但辛国这是稀有案例不是常态,不是随便哪个国族都跟辛氏公族一样头铁加凶残血腥。 “你要如何封赏有功之臣?” “有能力者加官,能力不足者进爵、赏钱发荣誉奖章。”辛筝回答。 辛鹿想了想辛筝那改良版的跟养老保障没什么两样,唯独与贵族不沾边的爵位制度。“他们都盼着你封一片土地给他们。” 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我好不容易收拾掉分封制,不可能再分封。” 辛鹿问:“那军队哗变怎么办?” 辛筝语气森然的回答:“杀光。” 军队都造反了你靠什么去杀光军队? 若说这话的人不是辛筝,辛鹿必定是要怀疑她脑子出毛病了,但说话的辛筝,辛鹿就不太确定了,便没马上嘲讽,打算过段时间看看辛筝怎么解决问题再决定要不要嘲讽。 没两日辛鹿便庆幸自己没嘲讽,不然前脚嘲讽后脚被打脸,太尴尬了。 辛国的贵族,不论是新贵还是旧贵,只要是有封地的贵族氏族全都被辛鹿给收拾得够呛,但新贵也就罢了,新崛起的,根基不深,但旧贵族就不一样了,每一个氏族都枝繁叶茂,盘根错节,仅仅是干掉头领并不能解决问题,还得辛筝自己继续努力。 辛筝很努力。 来自北方矿山的矿奴在一个叫嗟的奴隶的组织下组成了一支临时军队一路南下将辛国境内所有没跑的贵族氏族的族人都给抓了起来,然后带到了国都交给辛筝。 辛筝亲自接见了以嗟为首的矿奴军代表。 辛筝感慨道:“一别经年,嗟你长得有人样了。” 嗟也笑道:“大君也长大了,草民等这一日已等了太多年。” 都要以为有生之年等不到了,未曾想,神祇终究还是眷顾于他,终于还是等到了。 辛筝兑现了自己多年前对矿奴的承诺,不再为奴——全国废奴。 一笔足以安居的钱,想了想,大概是觉得这点酬劳太少,辛筝又添了一项:赐予矿奴的每一名成员良家子的社会福利,不用服两年劳役,若已战死,那么这份赏赐便延续给阵亡者的第一个孩子。 说完了赏赐,辛筝问嗟:“你们挖了这么多年的矿,也不会做别的,有没有想过继续挖矿?” 嗟看辛筝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他信错人了吗? 察觉到嗟的眼神变化,辛筝赶紧补充道:“不是白干,我会给你们发工钱,只会比军队的薪俸差一点,但一定比九成的人厚,你们每天都能吃肉,至少半斤。我会立法,在法律里加入必须保障你们工作环境应有的安全设施的条文,还有,如果发生矿难死了人,我也会赔偿死者的家属一大笔钱。” 嗟怔了下。“大君要将这些立法?” 虽然一直都在矿山生活,但辛筝在执行辛律有多读作强迫症写作丧心病狂他还是听闻过的,一旦立法便意味着这些东西一定会被推行到底,挡者杀无赦。 辛筝点头。“我都废奴了,不可能出尔反尔再用矿奴,但矿还是要挖的,挖矿的风险很高也是事实,总要给点东西换别人肯干这份风险高的工作。” 嗟与一起来的矿奴俱心动了,嗟很想答应下来,但矿奴军不是他个人的军队,他不能代表所有人做决定,只能道:“这是大事,草民不能自己一个人做主,需得回去与兄弟们商量。”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辛筝摆手。“无妨,辛律每隔半年增改一次,下次增改还有两个月,你们有两个月的时间考虑。” 送走了嗟,辛筝道:“对功臣们的封赏可以颁布了。” 辛鹿好奇的问:“我大概知道军队哗变你打算如何镇压了,但矿奴也哗变呢?毕竟封地很吸引人。” “一个人在一无所有时,祈求的东西是很少很卑微的,只有在得到了想要的后胃口才会一点一点增加。”辛筝道。“他们是奴隶,一无所有,也因为什么都没有,想要的便很少,胃口一时半会还不会涨不到做人上人,现在只希望能够做人。而且分封也不可能个个都封,真闹起来,哪怕成功了,最终受益的也只是少数的几个人,大部分人连原本会得到的好处也会失去。” 辛鹿抬杠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我还有山贼军。”辛筝道。“山贼军也造反的话,我也还有夷彭商队的护卫军,若全都哗变,我不认为我做人能失败到那份上。” 辛鹿也知道辛筝不可能倒霉到那份上,但能准备这么多后手辛筝也太清新脱俗了。 事实证明军队还是很识相的,不管原本有没有要求分封的心思,在辛筝的封赏下来时都相当感恩戴德,一个有意见的都没有。 搞定了封赏有功之臣,辛筝对异己们的处置也下来了。 杀了太可惜了,但留下来也不放心,贵族氏族经营成百上千年,绝非狡兔三窟的境界,后手同样不会少,哪怕被刺客拜访已经是日常,辛筝也不想给自己的护卫暗卫们增添工作量,大笔一挥,全都送去陵光半岛开荒。 在陵光半岛那种智慧生物属于稀有生物的地方还能搞出幺蛾子给她添乱,那她会很服气的把人接回来重用。 至此,辛国全境稳定,效率惊人,耗时半个月。 目睹了全程的辛鹿忽然觉得自己和辛归乡死得不冤,唯一死得冤的大概就是辛襄子了。舍弃嫡嗣选择私生子是因为觉得前者年纪太小守不住权力,为此还丢掉了小命。 理论上,稳定了下就应该守成,好好过一段时间,暂时不折腾了,然而辛筝很快用行动证明正常人的思维逻辑不能套在她身上。 消停了没两日便开始了新的花样。 修路,她不是要修一两条路,而是要修很多条路,将国中所有的邑、城、县都给连起来,邑必须有道路直通都城,城必须有道路直通邑,县必须有道路直通城,县以下也同样要修路,争取做到里通路。但前者靠征伐徭役和国府掏钱雇工,后者就只能让官吏想办法鼓励氓庶农闲时修路,为了让官吏的积极性上来,辛筝将修路给算进了官吏的政绩考核里。 修水利,灌溉大部分田地,以及修水库蓄水,同样算政绩,不同的是水库修哪里必须经过国君同意,修渠的话只要不是大渠,对人力的耗费不会太过分,地方官吏可以自己因地制宜。 不论哪个都需要大量的劳役,不算不在辛国境内的,辛国如今的总人口约莫两百三十万,辛筝征伐徭役的的数量是二十三万。 新组的朝堂顿时炸成了一锅粥。 这征人标准完全是暴君标准。 对于臣子们委婉的劝谏,辛筝据理力争自己不是暴君。 暴君才不会在法律里规定必须给服徭役的人吃肉,至少两天吃一顿肉,分量不能少于半斤,每旬接受三天的军事训练,军事训练期间每天一顿肉,粮食更是不论平时还是军事训练时都管饱。 每天让徭役者抽半个时辰阅读百工稼穑之书,书全都由官府提供。 莫说暴君了,便是仁君给徭役者都没这么好的待遇。 且辛律规定每个人年满十四岁后都要服两年徭役,然后才能享受到成年良家子的社会福利,并且允许参加官考、从军、从事教育行业。服役时间可以推迟,但最迟二十四岁,二十四岁还没去服役,相关部门上门抓人。 反正都是要服役的,让剩下的还没服役的人集中一次性去服役不是更方便? 服役的人可能不够? 辛筝没想过这个问题,但虞很认真的给她算了算这些年修路修水利征发的徭役,肯定不够。 “那些被取缔的封地上的人口呢?”辛筝问。 虞愣了下。“您刚收回封地就要让人服两年徭役?” 虽然徭役肯定要服,但地盘刚收回来,跳过怀柔直奔老夫老妻状态真的好吗? 辛筝闻言思考了下,大抵也觉得不太好,道:“既然这样,不够的便花钱雇工,还有,两年徭役,改为三年,孤以后还要修很多东西,国库没多少钱,能省一点是一点。” 虞:“....”你高兴就好。 第440章 第三章辛筝 改革军队。 最开始两年徭役也可以选择三年兵役,后来变成了服徭役期间也要接受军事训练,表现优秀者选入军队,再后来,服完徭役期间仍旧要接受一定的军事训练,但只有徭役服完了才能申请参军。 辛筝重新改了标准,变成了服役三年,并且自身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出身清白,才能申请参军,即便如此也不是申请了就能成为军中一员。接受三个月的新兵训练,达到了标准就能留下,达不到请卷铺盖回家。 与严格标准相对应的是军卒的待遇也蹭蹭蹭的涨了一大截,当然,待遇再好也不能免税,辛侯对于征税格外的重视。 留在军队后除非是技术兵种,不如五年内没有成为军官,那么五年后就要退役或转职去后勤,退役后有相关部门介绍合适的工作,避免军队呆太久脱离社会太久找不到工作。 改革官署,这个改动是最小的,确切说都没改动,只是加了一个要求,辛筝给官署增加了工作指标,每个月最少要抓多少犯人,达到了有奖金,达不到根据情况决定罚钱否,罚多少钱。 毫无疑问,又是一石惊起千层浪。 这种要求很容易让下面的官吏为了达到指标胡乱抓人。 辛筝不以为然:“那算什么问题?审判有没有罪和抓人的职权不是分开了吗?负责抓人的不能审判定罪,负责审判定罪的人没权力抓人。抓人的若是乱抓,审判定罪的也不是傻子,除非沆瀣一气,否则多半是能查出来的。渎职罪的惩罚是什么来着?想起来了,五年起步,最高死刑,连坐全家。” “那没有人犯罪呢?底下的官吏要如何交差?” 辛筝回以看白痴的眼神。“底下人回报天下太平,人人都是圣人,道德高尚,遵纪守法,你信吗?” 没人能说服辛侯,只能通过,下一条。网首发 变来变去一定没个定数的退休养老年龄终于尘埃落定:四十岁。 辛鹿好奇的问过辛筝这个标准是怎么定的,这么多年他多少也受到了影响,关注过氓庶的寿命,似乎普遍不超过三十岁。 辛筝回答:“根据我直属封地的人口统计,不算未成年夭折的人口,成年人口的平均寿命三十四岁。” 辛鹿:“....” 满了四十岁后便可开始领辛筝曾经许诺的养老钱。 比起前面几条,这条通过的很顺利,退休养老钱是辛筝很多年前就许诺的,只是关于养老年龄一直不好定,定高了,除非出身贵族,否则活不到那个年纪,定低了,大部分人都能活到那个年纪,国库拿不出那么多钱。 为了定个合适的标准,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调查氓庶的实际寿命情况,四十岁这个标准也是基于此标准的基础上定的,朝臣们多多少少都知道,觉得辛筝终于开始稳了。 然后下一条就打脸。 官山海是所有国君都想干的事,大部分付之行动的国君都死了。 十几年前便对官山海有兴趣的辛筝迫不及待的推行了官山海,盐铁布战马等生活必需品与战略物资全部被划入官山海,更直白点就是什么赚钱她就将什么归入官山海。 吃独食的最高境界莫过于此,然而贵族都被干掉了,刚兴起的官吏们根基太浅,哪怕觉得辛筝与民争利得太过了,最终也只能看着辛筝强硬的将此政策推行,然后继续被辛筝扇脸。 继让官吏和公族都交税后,辛筝的目光投向了宗教。 帝国唯一承认的宗教是巫宗,也是国教,巫女是与蒲阪人王等同的统治者,人王与巫女相互制衡也相互扶持描补,这套双首领的统治体系延用了几千年。 对此辛筝读史时一直都觉得很神奇。 宗教也罢,世俗统治机构也罢,任何组织任何势力从诞生伊始便有扩张的本能。 王权一直都想削弱压制神权,神权自然也不例外。 理论上神权的胜算很大。 一来比起隔三差五出篓子,最近几百年更是被诸侯贵族给折腾得够呛的王权,神权一直都很稳定。 二来,王权管理的是世俗,神权管理的是精神世界。 底层太过绝望,现实中不可能有希望,需要精神上的盼头。 上层穷奢极欲,或精神空虚,或满手血腥,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虽然对现实一点改变都不会有,但智慧生物就是好这个。 可以说,只要玉宫努努力,很有可能恢复帝国早期神权笼罩的景象。现实却是,玉宫是人族精神世界的圣地,巫女是管理者,但....神权对世人的实质统治很小,更多的体现在生活传统方面,巫宗本身也非常的世俗。 巫咸殿掌星相历法。 巫彭殿掌医药。 巫真殿掌驯兽。 巫朌殿司战。 巫姑掌乐司祭。 巫礼掌刑罚律令。 巫谢殿掌镇魂,负责猎杀食人的邪灵。 巫抵殿司机关数算。 巫罗掌财富,管理财政。 巫即掌史。 权责分明的说是宗教还不如说是一个没有国土的国家,一点都不像一个宗教,但巫宗并非一开始就是如此的,古早时还是很有神棍气息的,没这般烟火人间。 巫宗历史上不止一次想要扩张,想要压过王权,成为帝国最高的统治者,统治人族的精神与世俗。 想法很好,现实条件也允许,但—— 巫女不干。 巫女们非常充分的诠释了什么叫脑臀分离症晚期。 想要光大巫宗的能人全让巫女给砍了。 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巫宗内部巫女与臣子关系恶劣到极致的核心原因,任何一个势力的首领都必须代表大部分的利益,为大部分人带来利益,巫女却倒过来了,脑臀分离严重,处处阻挠神权扩张,巫宗的有识之士看她顺眼才怪。 更悲剧的是,君王脑有恙,却没法取而代之。 巫女传承只要不是符合标准的,谁继承谁死得快,继承巫女传承后寿命会疯狂燃烧,历史上最长的燃烧记录是十年,最短记录是三个月。 一无所有的人可能会用大部分的寿命去换取权力,但本身就是统治者的人很难对自己狠得下这个心。 符合标准不仅缩短寿命,还会延长寿命的巫女们,无一例外,脑臀分离症晚期。 也不是没人想过干脆放弃巫女传承,没有巫女传承干扰,那么权力的掌控者寿命长度也就正常了。 扶风之乱时巫女若愚被自尽便是这一想法的实践,然后被现实教做人。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没有巫女传承的强大力量带来的神迹,巫宗的实力不免打折扣,更悲剧的是,巫女传承并不会随着巫女的死亡而消失,它会寻找新的宿主。 巫女若愚之后,那股力量落入了羽族经纶手里,给人族上了一堂课:人族的寿命不禁烧,但长生种的寿命相当禁烧。 被现实毒打之后不论是王侯贵族还是神职者都达成了默契:巫女传承必须掌控在人族的手里。 这样一来就不能再弄死巫女了,但又不想忍受巫女的脑臀分离症,于是巫宗开始走架空巫女幽禁巫女的路线。 君臣撕了三千年,每一任巫女上台后都会清洗巫宗,成功者成为一株自由自在绽放的奇葩,失败者被幽禁致死。 也拜巫女的脑臀分离症所赐,全帝国都知道巫宗并不能代表神祇。 巫女不是神的仆人与众仆之长,而是神祇在人间的化身。 仆人犯了错可以换掉,神祇呢?谁能换掉神祇?真这么干了,宗教的权威何在? 巫宗与巫女时有不和也不是秘密,当仆人与主人不和,前者何以代替后者发言? 历代巫女的奇葩更是让神祇的威严日渐削弱。 一个宗教能够内耗成这般模样也是神奇了。 更令辛筝不能理解的是,神是凡人想像的终极产物,越完美越吸引人,从来没有宗教会说自己的首领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只要是人就有缺点,而神是完美到不真实的存在,因为看不见摸不着只存在于想象中才能令世人崇拜信仰,一个真实存在的,有血有肉的神....对信仰的打击可想而知,尤其是这神还是个奇葩,毁灭性打击。 辛筝有时都怀疑炎帝当年是不是故意坑后人的。 巫宗虽然宣传首领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但并非一开始就如此的,炎帝就没说过自己是神,活着的时候也没神化过自己,但她神化了自己带回来的婴孩:云桑。 她告诉人族,那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是她的继承人。 辛筝自然是不信这套的,她见过两位神灵在人间的化身,然,不论望舒还是青婧都是无神论者。 神是什么? 神是扯淡。 这是望舒。 神是什么? 神是比凡人更强大也更有研究价值的生物。 这是青婧。 且不说辛筝本就不信神,就算信,即便是狂信徒也要被这两位神棍头子的三观毁掉所有信仰。 辛筝记得史书上有大量关于巫女们反迷信的记载,看到别人用一些手段装神弄鬼,巫女都会跑去凑热闹揭穿骗子,完全不考虑骗子是否巫宗的巫,神棍头子反迷信,没有比这更玄幻的历史了。 辛筝有理由怀疑每一代的巫女都和这两位差不多德行。 巫宗简直就是个大写的悲剧。 然而,再悲剧那也是个宗教,帝国的国教。 巫和贵族一样都是特权者,它有免税的权力,还有收税的权力,是的,氓庶除了要缴贵族的税,还要缴当地的神庙一份供奉税。 它占有很多的土地和人口不交税,一些大的神庙和贵族一样有自己的私兵,甚至于,很多神庙比贵族更有钱,自然也比辛筝有钱。 有望舒与青婧这俩神棍头子,辛筝对巫宗的财富有着比巫宗自己还清楚的认识。 不能忍! 绝对不能忍! 交税,必须交税。 虽然想对宗教下手,但辛筝也没像对分封贵族那么狠,先从交税开始,并且挑了老巫病重垂死的时候。 连山鼍是辛国的族巫,也是辛国境内所有巫的精神领袖,他病重垂死,巫们自然群龙无首,时机甚佳。 但族巫一直是辛筝的支持者,辛筝当年年幼时没莫名其妙夭折族巫功不可没。 如今老巫病重还没死呢,辛侯便迫不及待开始对宗教下手,未免太过凉薄。 朝臣们皆面面相觑。 不能理解辛筝这是想干什么? 巫宗的神庙都很有钱,王侯贵族眼馋不是什么稀罕事,但要么是偷偷派人扮作盗贼抢劫,要么是按个罪名光明正大的抄家,像辛筝这种规定宗教也要交税的,头一个。 更恍惚的还在后面。 老巫虽然快死了,但还没死呢,上书支持辛筝让宗教交税的政策。 辛鹿颇为惊讶,怎么做到的? 将死之人没什么好顾虑的,辛鹿有疑惑便也问了出来。 “我告诉他,不交税,分封贵族就是巫们的前车之鉴。”辛筝回答辛鹿的疑惑。 辛鹿嘴角抽了抽。“他曾经那么支持你保护你,如今快死了....你真是挑了个好时机。” 辛筝不以为然。“我不可能因为他曾经帮过我便放弃让巫宗交税,至于时机,趁着他还没死,发挥余热帮我一把可以少死几个人,等他死了我再下手,虽然也能达到目的,但那样我至少要干掉国中一半的巫,生命何其宝贵,杀戮不好,很不好。” 辛鹿给辛筝的回应是左脸上写着娇柔,右脸上写着做作,额头上横批矫情。 说着杀戮不好的辛筝在一口气颁布了一大堆新政将所有人未来两年的行程给安排得满满当当的,连吃饭都嫌浪费时间后再次举起了屠刀。 贪污与吃公攒私是掌权者不可避免的劣习,是人性。 历史上有一位天真的人王曾想好好收拾一番这种劣习,结果被现实教做人,最终只能承认水至清则无鱼。 辛国自然也不会例外。 辛筝在定下了辛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后第一件事便是着手收拾这些鱼。 一口气砍了四五百人,菜市口的血迹洗都洗不干净,日日都有苍蝇环绕,这还是死了的,连坐但因为不是主犯而不用砍头的从犯和家眷那就更多了。 虞忍不住开口劝辛筝,就算想整顿风气也不用这么狠吧? 辛筝回以莫名的眼神。“你怎么会以为我是想整顿风气?” 虞愣住。“大君不是想整顿风气?”那是想干嘛? 辛筝道:“我是国君,他们吃公攒私等于吃我的血肉,我看着脾气很好吗?” 虞:“....但一口气杀这么多人,很多官署都缺人手。” 辛筝更加不以为然:“你当我为什么搞教育?” 为什么? 虞茫然。 辛筝解释道:“官序源源不断的培养人才,具备读写数算能力可以做官吏的人足够多,我才能肆无忌惮的杀官吏而不担心没有人手填补空缺。” 物以稀为贵,不稀了自然就不贵了。 虞被辛筝的逻辑给惊住了,大君你对杀人的热衷委实多年不改。“但水至清则无鱼,即便大君杀了这一茬,这种事以后还是会源源不断发生的。” 辛筝道:“我知道啊,人性就是如此,但那关我什么事?既然伸手就得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查出一个我杀一个。” “大君能杀了所有人吗?”虞问。 辛筝无语:“你别告诉我一个干净的都没有。” “那倒不至于,但人性....”虞一脸的一言难尽。 辛筝道:“全杀了也不靠谱,唔,那就定个名额,以后每年杀够名额当固定节目。” 虞:“....”大君你高兴就好。 知道不可能改变辛筝的杀人的念头,虞也不强求,当年踏入辛国时城墙上林立的风干林给她的印象委实有些深刻。 不论看上去多么的和蔼,变化多大,辛侯的本质经年未变。 辛筝忽问虞:“有没有想过回穷桑国?” 虞怔了下。 回穷桑国? 离开穷桑国已有十四年,刚开始时不止一次想过未来回去报仇,后来....太忙了,忙到每天连睡觉都要挤出时间来,哪还有闲工夫去想穷桑国的旧事? “臣对穷桑国已经没有多少感觉了。”虞叹道。 超过十年忙成狗,故国什么的,太远了。 唯一欣慰的大抵就是以后过这种日子的不会只自己一个人,辛筝的工作效率倍高,恨不能一个月的工作量压缩到一旬,更令人牙根痒痒的是她不仅这么想,还做到了。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辛筝的精力与干活时的专注效率,她一天就能干完的工作量,别人却要好几天。 辛筝从不考虑下属的工作感受,或者说,她理直气壮的认为自己效率这么高,下面的人就必须追上自己,追不上就辞职回家养老或改行。 自辛筝归来,辛国所有的官吏统统过上了平旦开始工作,人定时分才能歇下的充实生活。 虞问:“大君可是有事需要臣去穷桑国?” 辛筝闻言也放弃了婉转,直白道:“穷桑国与条国因为边境的问题有所冲突,我想联合穷桑国攻打条国。” 穷桑国与条国原本不接壤,但最近二十年这两个国家都在扩张,一个往南一个往北,在吃掉了一大堆小国后这俩国家终于在五年前接壤,确切说不是真正接壤了,而是隔着一条云水相望。 云水虽是天险,但每年冬季都会封上,车马往来如履平地,因而两国摩擦冲突不断。 辛筝叹道:“但我前不久才耍了穷桑国一遭。” 虞觉得这不是问题,只是,虞有些不解。“大君为何想向条国的方向扩张?往东离沃西太近了,龙伯与少昊部激战正烈。” 若少昊部没挡住,那么兖州东部的人族方国就是人族与异族的第二道防线,被拖进同龙伯甚至羽族的战争泥沼中。 穷桑国还好,东边还有一大片国家,但辛国和条国却不是,辛国与沃西只隔了几百里,条国稍微远点。 即便如此,最近几年兖州的国族都是努力往西往南往北扩张,就是不往东扩。 对于地域横跨兖州东西的辛国而言,不论如何都是向云水上游流域扩张更稳妥。 辛筝道:“若少昊部挡不住,辛国卷进去是迟早的事,既然是早晚的事,自然是早做准备早好。” 可你准备的方向和别人是不是差异太大了? 辛筝解释道:“条国的北部疆域是条原高地,地利得控制在自己手里。” 最重要的是桓焰的水贼还没拓展到条国往西的河段,云水流经条原,与原本的湖盆形成了条泽,条邑便位于条泽之畔,对云水的水运依赖很大,有依赖自然要控制在手里。 不吃下条国就没法继续向东拓展。 第441章 第四章青婧 大国为了方便治理辽阔的疆域都会搞两都制,多都制,最多的一个搞了个五都制。 青婧以为修口中的天都有两座是天人族修了两座都城,修会带自己去某个人烟罕至的地方看一座几十万年过去,被时间风化得只剩下断壁残垣的古城。 然而,她看到了一座完整得仿佛还在使用的古城,一砖一瓦都是完整的。 敞开精神屏障后修引导她用精神连接上了一个青婧难以理解的东西。 不待青婧踅摸明白那是什么便感觉到自己的精神被吸了过去,下意识抗拒,却收到了修传来的精神波动:不要排斥,跟着走。 按捺住排斥后青婧却发现自己遇到了一道精神屏障,眼前有无数画面闪过,尽是杀戮,老人、孩子、青壮倒伏于屠刀之下,鲜血浸透土壤。 青婧忍不住皱眉,她没有同理心,屠杀也不是头回见,然而这些画面与亡者的哀嚎、怨恨、对生的渴望....无数的情绪以精神的方式跳过眼球直接塞进她脑子里,再没同理心也很难无动于衷。 须臾,眼前一亮,发现自己已不在葛天国的台城,而是身处一座繁华的诡异城邑中。 繁华是因为大街上有很多的人,诡异是因为所有的人与物都是静止的。 青婧捂着脑袋好一会才从直接被硬塞进脑子里的情绪中缓过来,双手从脑袋上放到眼前,仔细瞅着自己的手掌,可以感觉到这不是血肉之躯,而是精神投影。 天都有两座,一座位于现实中,三十万年前被战争摧毁。 另一座位于虚幻的空间里,存在至三十万年后的如今。 意识到怎么回事后青婧好奇的研究起这座城。 街上行人穿的服饰与修那一身风格很相似,箭袖、修身,下半身不是裙子就是没有任何遮挡的长裤,男女性别之间的服饰差异不大,因为差不多的服饰有男人穿也有女人穿,青婧推测这座城的人穿衣风格是怎么漂亮怎么舒适就怎么穿,没有男人应该穿什么,女人应该穿什么的概念。 很多人的衣服上都有精美的绣纹,哪怕是同一种绣纹都有着自己的特色,青婧估摸着这座城应该也没有等级。 衣着的纹饰、颜色以及各种各样的礼最初诞生的目的是为了区分等级,若是有等级之别,服饰方面绝不能自由散漫放飞至此。 再看屋舍,完美诠释什么叫有钱任性。 青婧见过很多的城邑,氓隶住的是千篇一律的茅屋草棚,贵族住的虽然好点,但也有着各自的规制,颜色也很单调,雕梁画栋彩绘金漆也有着统一的基调,这座城,屋舍被漆成什么颜色的都有,更有甚者是七彩的,形状....圆形、长方形、正方形、椭圆形、梯形、三角形、扇形....规则的、不规则的形状,正常人想得到的,想不到的这里都能找到。 有规规矩矩修在地面的,也有修筑在地下的,还有多脚支撑悬于空中的。 乱成这样怎么没打起来的? 青婧凑近最近的一个人瞅了瞅,是一名看上去与人族十七八岁差不多的少女,少女生得很美,话说回来这些人似乎就没生得差的,每一个都姿容绝艳倾国倾城,包括这会儿不知道跑哪去的修。 少女有着一头浓密的黑色长发,眼睛却是烟灰色的,青婧看了看别的人,也是烟灰色的眸子。 可修不是。 相处也有几个月了,还研究过修一段时间,青婧很确定修的眼睛颜色不是烟灰色,那是很常见的黑褐色。 不过眼睛好不好看也不一定要是罕见的颜色,同样的眼睛颜色,有的人眼睛就生得很美,有的人就生得一般。哪怕是很常见的黑褐色,修的眸子也很好看,格外的清澈,仿佛天真阳光的少年。 可惜本质与外表完全两个极端。 青婧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说起来她的眼睛也不是烟灰色的,不过她也没奇怪过,井稚的眼睛就是很剔透的深棕色,她的眼睛长得和井稚一样很正常。但和井稚一样很正常,和这一片的天人族不一样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族群判断别人是否自己同类的方式是看外表,但天人族显然不是。 “精神吗?”青婧若有所思。 在她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各种实验搞得鬼都不知道她现在算什么品种前,她唯一和人族的差异便是读心,确切说是精神领域。 青婧伸手碰了碰少女,可以感觉到精神涟漪,这个倒影真正的主人在很多年前便已不存。 正准备收回手指,青婧忽的感觉到无数的精神信息涌来。 那是,一个人的一生。 一个胚胎在母体的子宫中孕育,发育出四肢头颅的轮廓,好奇的用自己的精神探索周遭,感觉到自己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充满了液体的空间。 好奇的游来游去,但一直游也会无聊,后来有别的精神波动出现,向它传递什么,它咿咿呀呀的将自己的各种念头传递了出去,问题是,大部分的念头它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完全是即兴念头,别人想破译从中筛出有用的信息那就更难了。 鸡同鸭讲了很久才勉强能够交流,比如判断她今天感觉如何,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又是怎样的不舒服。 还有人唱歌演奏乐器给她听,没多久她就无师自通了点歌点曲。 还有人分享每天吃了什么,食物的滋味如何美妙的精神波动给她。 也有人每天和她聊天,告诉她空间外面有什么,太阳是什么样的,星星是什么样的,风霜雨雪,四季变化,让她除了啊啊啊什么反应都想不起来。 她也每天勤勤恳恳的分享给别人自己的变化,因为空间外面的人喜欢听她分享这些,长出了一根手指,长出了头毛,长出了眼睛鼻子,屁股后面的尾巴不见了....她分享得越详细外面的人就越开心。 就,非常开心。 有一天外面的人突然跟她说要接她出来看外面的世界了,有一股力量将她往外挤的时候不要怕,那是送她出来见大人的力量,大人们都在外面等她。 但出口太挤了,让她很不舒服,外面的世界没有水,一点都不暖和,空气拂过皮肤,凉飕飕的,光线刺得眼睛不舒服,她还是害怕了,哇哇大哭,大人们换着花样哄了很久都没用,最后还是她自己哭累了才停下。 这只是开始。 每天被包成一团动弹不得,没有水,不能游泳。 外面有很多美味的美食,但她只能喝没滋没味的乳汁,因为她没牙齿,肠胃太脆弱,只能以乳汁为主食,最多尝点鱼汤米汤,全是没什么味道的汤汤水水。 曾经分享给她的美味一样都没有。 骗子! 大骗子! 哪怕婴儿的记忆和鱼差不多,没多久便想不起很多东西了,仍旧觉得委屈,亲亲抱抱都不能化解。 直到满月才有所改变,在一位长者的引导下她的精神连上了位于精神中的天都。 在现实中小婴儿翻身都做不到,但精神世界不啊,精神世界只要你想,怎么蹦跶都可以,小婴儿的模样完全不是问题。 然而,事实证明,哪怕是精神世界也没人能想怎么蹦跶就怎么蹦跶。 新奇的想跑的小婴儿被大人抓了回来放进一个有很多玩具的建筑里,建筑里有很多很多的婴孩,最大的三岁,最小的刚满月,一眼望去,屋顶、墙壁、地面全是爬来爬去的婴孩。 也有一些婴孩扎堆凑在一起咿咿呀呀得不亦乐乎。 也有一个生得特别好看的婴孩被一群婴孩按着啃了一脸口水。 更有一些婴孩咿呀咿呀着突然就不高兴的掐了起来,十几只肉团子掐成一团,你压我我压你,你挠我我挠你,掐着掐着忽然有个婴孩的胳膊伸长了无数倍将另一个婴孩给打开,然后....别的崽崽仿佛开启了灵感之门,胳膊腿伸长,甚至长出更多的胳膊腿,活生生的群魔乱舞。 因为是胡乱掐架,掐的同时也在滚来滚去,将别的婴孩也给误伤了,被误伤者当然不开心,扔下玩具就冲进了战场,参战的婴孩也越来越多,跟滚雪球似的。 随着卷入的婴孩数量增加,攻击的方式也不再仅是伸长胳膊腿,有了新花样,有的将胳膊腿变成了附肢,也有的整个人变成了见过的动物。 从未见过别的婴孩的小婴儿惊呆了,呆了没一会便呆不下去了,百十个婴孩组成的立体战场——婴儿肉球滚了过来,啪的将她压成肉饼。 幼儿园的生活很精彩,自然不是只有打架,半天时间自由活动,半天时间上课。 数算、语言、天文、动植物、手工、矿物、地理....林林总总几十门课,非常丰富。 上课的方式也很新奇,上课时先生先将对幼崽们释放出大量的精神波动,将那一堂课的所有知识塞进幼崽们的脑子里,然后就是实践。 比如上动植物课时有一段时间是认识海洋生物,先生将一串婴儿带去了精神天都世界的海洋,将海里的鱼全都给抓了一条给婴儿们看、玩以及尝。 小婴儿抱着一只鲨鱼咬了一口,然后被鲨鱼咬了一口,疼得哇哇大哭。 认识植物的时候,先生给婴儿们看各种各样的植物,小婴儿拿着一株色泽显眼的菌瞅了瞅,啃了一口.... 天文课上,漫天星辰,浩渺无边,星辰仿佛触手可及,情不自禁的伸手拥抱圆溜溜的暖和太阳,凑近后整个人瞬间汽化.... 天人族在精神世界修建的天都无数次拯救了作死婴孩们的生命,因为精神世界中的死亡不是真正的死亡,重新投影构建一个身体即可。 但话说回来,没有这样特殊的课堂环境也没人敢这么养幼崽。 天人族的寿命比人族更长,生长期自然也更长,幼崽长到一定年岁后课业开始不断增加,待到她成年的时候她上课的科目已经冲破一百大关。 感谢精神世界的时间流速和现实不一样,精神世界的沧海桑田,现实中可能只是须臾,不然天人族这么个搞法,寿命再长也支持不住,但幼崽们的怨声载道也是深刻的。 比一个时辰恨不得掰成两个时辰用来睡觉更痛苦的是学习的时间真的能一个时辰掰成十个时辰来用。 利用精神传递知识虽然很方便,但只是让幼崽们知道那些知识,就跟将一卷记载着各种知识的书交给一个人,并不代表那人就真正的掌握了书里的知识,真正的吃透消化还需要通过大量的学习。 不要担心学不会,精神世界的时间流速是可调节的,一天学不会就学一个月,一个月学不会就学一年,一年学不会就学十年,十年学不会就学一百年,千年万年,总有学会的一天。 在天都,天赋一点都不重要,因为不管有没有天赋,幼崽最终都会学会先生教的知识。 直到成年,终于成/人的幼崽们被告知:以后不用每天学一百多门课了,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几门课继续学习和研究,不喜欢没兴趣的课可以不用再学。 少女选择了主修天文,辅修数算。 大部分人都是如此选择的。网首发 不知为何,天人族对于星空有着一种异样的痴迷。 幼崽满月的一天被大人抱着出门时百无聊赖的睁眼时看到了夜空。 这世间再满月比星空更神秘更伟大更瑰丽的存在了,看到它便会发现自己的渺小,没有人能说自己比星空更伟大。 天人族疯狂的痴迷着星相,修建天都时铲平了一座山的山峰,以山为地基修建巨城,只为观星方便。 天文学者裹着毯子整夜整夜坐在冷风飕飕的观星台凝视星空。 在这种疯狂的推动下,天都的天文学不仅是整颗星球最发达的,还远远超出了时代很多步。 少女在做出选择时便大概知道自己的未来了,像天都无数曾经有过如今正在进行时的天文学者们一般为了研究星空,最终沐浴着星光而亡。 然而,现实最大的特色就是无常。 百族联军攻入天都,屠刀之下,鸡犬不留。 天人族们哪怕在精神世界作天作地,终究还是要依托现实存在,现实中的肉/身死了的话,精神也会慢慢消散。 靠着精神的迅速交流,天人族们表现出了极高的素质,然而,天都所有人口加起来撑死三十万,其中还有一部分是老弱,百族联军却远不止这个数,且个个都是各族的精锐。 不是所有对暴力的反抗都能获得胜利,能够为人所知的都是反抗成功的,反抗失败的默默无闻。 天都的反抗以失败告终。 在最后的时候天人族将一部分混血和返祖等因素外形生得别的族群生得一样的族人从不同的方向尝试送出重围。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屠杀,当天都落幕时,对天人族的剿杀会席卷整个大陆,百族的屠刀会筛出陆地上每一个活着的天人,这些外表特征不明显的族人最有可能在剿杀下活下来。 “活下去,不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只要还有一个人活着,天都就不会亡。” 少女因为身上的伤势比较轻被编入负责突围杀出一条路的死士,一名长者在突围时受了重伤,只能被放弃,将死时抓着离自己最近的一名稚童吐出了自己最终的遗言与希冀。 黑褐色眼眸的稚童尽管一直在哆嗦,却还是对长者保证道:“我会活下去,不论用什么手段,什么方式,我都会活下去,天都永远不会亡。” 第442章 第五章修 青婧凝视着眼前的少女,人口的锐减必然带来的知识的失传与断层,为了避免知识失传,天都覆灭时每个天人族临终时趁着精神还没消散在天都留下了自己的精神印记,印记中有自己这一生的记忆,通过记忆可以学习他们生前的知识。 代价是本来还可以以精神的形式(俗称幽灵)存在一段时间,这么一搞,马上就凉透了。 精神世界的天都是以所有天族人的精神力构建的,栩栩如生的细节来自于每个天人族的大脑提供的计算力,提供计算力的脑子越多,天都拥有的计算力也就越多,天都也就越逼真,最鼎盛的时候每一片树叶的叶脉纹都不一样。 随着天人族的覆灭,精神世界的天都本也该崩塌的,但无数的精神印记硬是支撑起了这座城邑,延长了它的寿命。 但凡人的精神印记能够提供的精神能量终究有限,不可能支撑三十万年,更不可能现在还没消磨干净。 唯一的解释便是天都得到了别的能量补充,不再消耗精神印记残留的能量,甚至为精神印记补充了能量,这才能让这些早已死去三十万载的亡魂残响留存至今。 青婧在人群中找了起来,很快找到了少女记忆里研究历史的一个天人族,伸手读取记忆。 天人族的历史里也没有天人族神奇的生命形态的解释。 这群人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画风和别的族群那么与众不同,哪怕是无相也没这么清奇。 天人族最早是散落在祖陆各地的,青婧惊讶的发现三十万年前这颗星球上没有十洲,只有一块超级大陆,辽阔得跨越了南北极。 大地并非静止的,它也在活动,只是大地的时间观念和凡人不一样,它打个盹都是几万年,因而在朝生暮死的凡人看来大地是静止的。 陆地分裂聚合,虽然惊人,但青婧能理解,可短短三十万年就从这样的超级大陆分裂成十洲,这效率是不是太惊人了? 十洲每一洲都巨大无比,十洲的过去——祖陆自然更大。 天人很少,分布于全大陆,最开始大部分天人都没意识到字还有同类,祖陆太大了,原始文明时期哪怕是长生种也没法满世界蹦跶,尤其是祖陆上的动植物明显比如今更凶残,大如山岳的可怕怪兽满地跑。 出远门不是风险高,是绝对的想不开。 混居在普通人中的早期天人如青婧年幼时一般痛苦。 人与人之间所有的虚伪在天人的读心面前一败涂地,但人与人之间不披上虚伪的皮根本没法好好相处,早期天人被所有人当成怪物排斥厌恶,甚至打杀。 青婧有留意到并非所有天人的后代都是天人,也并非所有天人都是天人生的,早期的天人很多都是普通人生的。 这算什么? 变异? 但这概率会不会高了点? 青婧思忖。 这种情况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开始有天人受不了原生地,虽然外面的世界很危险,但对于天人而言,相对要小一些。 天人能听到心声不仅仅针对智慧生物,非智慧生物也在其中,不需要打得过怪兽,只要能及时发现并且腿长跑得快就足够了。 流离中惊喜的发现自己并非孤单一人,自己有同类。 一些天人产生了修建一座属于自己的城的想法,行动即行动。 一座城邑必须要有足够的人,于是早期天人聚集了起来,修建了早期的天都。 天都内部实行族内婚,几代之后遗传便稳定了下来,所有后代都是天人。 有了稳定的生活天人们开始发掘自己的精神天赋,最早的时候是为了开会方便而创造了精神世界的议事厅。 天都没有贵族,所有人平等,有什么事所有成年族人一起投票决定,但随着人口的增长,现实中投票太费时费事了,而且也没人能保证自己的声音被所有人听到,于是有了精神世界的议事厅,将投票放到了精神世界。 要发言,行,将自己的演说词化成精神波动全方位发射一通,保证每个人都能接收到。 随着连入精神世界的天人越来越多,天人们的脑子提供了更多的计算力,超出了议事厅的需求,为了不浪费,天人们开始雕琢共同的精神世界, 最终有了这座辉煌无比的巨城,第二座天都,一草一木都和现实无二,后来更是开始雕琢星球,造出了一颗位于精神世界中的星球。 不过随着天都覆灭,提供计算力的人脑都凉了,计算力不足,星球也崩塌得只剩下了最核心的天都。 青婧向城中最高也是最重要的建筑物观星台走去,不出所料看到了修。 观星台是天人族的圣地,然而修却似乎将此地当成了野餐地点,地上摆着一堆杯盘碗碟,上面的食物,青婧瞅了瞅没认识出来都什么。 肉食不认识是什么动物的,蔬菜和主食更看出来是什么作物,更别提制成了液体的饮品。 见青婧来了,修问:“尝尝?我现在也只能在天都尝到这些食物了。” 青婧坐了下来,随手取了一杯冒着热气的饮品饮了一口,舌尖被热饮烫痛的滋味,味蕾被触动的感觉,如同现实,但想想之前记忆里看到的一大堆婴孩堆成球滚来滚去的场面,算了吧,现实里可发生不了这种事。真发生了,那个被啪的压成肉饼的崽崽也不能转眼恢复正常。“人脑不都凉了吗?怎么还如此真实?” “神话生物的精神力很强大,抵得上天都全盛时一半的计算力。”顿了顿,修补充道。“进入天都的人只要是活的,在登录后它的脑子都会自动为天都提供计算力,你一个抵了另一半的计算力。” 青婧哦了声。 修颇为无语的问:“你对你自己都做了什么?” 神子的精神力比正常人要强大,但也没强到这份上。 “那就太多了,说不清。”青婧随手甩给修一大堆精神波动。 接收了青婧的精神波动一一查阅,修嘴角顿时抽了抽。“你若非神子,早就将自己给整死了。” 比起普通人,神子的生命力无疑更强悍,也更皮实耐/操。 青婧问:“神子是什么?” 修奇道:“你不是读了历史学者的记忆吗?” “我在他的记忆里看到了神子。”青婧道。“但没人知道神子是怎么来的。” 她很确定天人族见过的神子和人族的巫子指代的是同一种存在,但人族不明白巫子的诞生机制,天人族同样也不明白,那个时代也没人明白。 “为什么会有神子这种随机出现的特殊存在,完全没有规律可寻,神子什么种族的出身都有,甚至彼此之间完全没有血缘,然而神子的力量在有另一个神子时会自动跑到另一个神子身上,只有在没有别的神子时才会寻找与神子血缘最近的人寄宿。”青婧道。“神子的所谓神力又是什么?我感觉你知道答案。” “很久以前有一个叫陵光的神话生物,祂很强大,但抵不过神祇,被神祇给活撕了。”修回答。“不过这位神话生物的能力可能有点特别,被活撕了愣是没死,碎片进入了轮回,每一片碎片都投胎成了一个新生命,轮回投胎绝对随机,因而碎片投胎成什么物种都可能。” “那些投胎的碎片就是神子。”青婧一脸无语。“别的我不知道,但我、我师妹、我师尊三个性格差异巨大,你跟我说我们三个的灵魂是同一个人....” 未免太扯淡了。 “这个你别问我,祂在比天人更久远的时代里便死了,谁知道祂是什么情况。”修道。“神话生物的能力各有不同,说不定祂就是这么与众不同。” 想了想,修补充道:“关于陵光,我有一个猜测,不保证准确性。” “什么?” “陵光的灵魂可能和所有生灵都不同,我说的所有,包括神话生物。” “为何?你发现过什么” “我遇到过一个神子,别的神子都是母体生出来的,区别在于母体物种和繁衍方式有差异,但她不是。”修一边思考一边道。“她是自己用空气中的元素自己造了个壳子,然后钻了进去,钻进去后那个壳子就活了过来,变成了真正的生灵。” 青婧:“....未免太不讲理了。” 修赞同。“是啊,太不讲理了,别人死了就是真死了,哪怕弄个壳子披着,壳子也终究只是壳子,祂倒好,只是一部分碎片都能自己造个壳子变成真正的生灵,要不是壳子是她自己造的,简直是借尸还魂起死回生,而且还不用全部的灵魂,只是一部分碎片。不过说来也怪,她钻进壳子变成生灵后便忘了一切,若非商羊恰好目睹了她是怎么造壳子的,说不定就以为她是真正的新生儿了。” 夹起一片肉片品尝的青婧听到闻言不由一怔,陷入沉思。 “怎么了?” “或许都是借尸还魂。”青婧道。“只是借的方式不太一样。” “怎么说?” “人族的繁衍方式是男女结合,男女各出一点东西结合在一起变成最早期的生命,若陵光的碎片比较厉害的能够自己用空气中的元素造壳子,那么,没法用空气中的元素造壳子的会不会从生灵身上获取材料来为自己打造一个壳子?”青婧道。 比起直接用空气里的元素来造壳子,无疑从男人和女人身上取点材料再改造更容易。 修愣了下。“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起一件事。” “想起什么?” “有个神子,他的母亲年轻时受过伤,失去了生育能力,但后来她却奇迹的生育了一个幼崽,便是神子,神子也是她唯一的子嗣。”修道。 青婧问:“这种例子多吗?” 修无语。“我认识的是神子,不是神子父母,谁会关心神子的父母能不能生这种问题?” “若是真的,太不讲理了。”青婧道。“都死成那样了还有如此神通,说是神话生物还不如说是神灵。” “你口中不讲理的生物是你自己。” “我是葛天青婧。”青婧不以为然。“哪怕我的灵魂源自于它,也只是它的一片碎片,和它是两个存在。” 修闻言心中有些微的感慨,这些碎片也不是完全没有共同点,至少在对自我认知方面非常一致,陵光是陵光,自己是自己,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并不会让他们怀疑自己,甚至只会让他们对自我认知更加坚定。 陵光。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着实令人好奇。 不过在见到青婧以后他的这份好奇便开始被理智压制。 好奇心抵不过实打实的族人。 “既然你这么想,那记住一件事。”修叮嘱道。“不要去杀别的神子,在别的神子死亡时要离得远远的。” “为何?”青婧不解。 “避免你不再是你。”修回答。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旁人的死亡从来都不会影响到我。” “那不是旁人,那是另一个你,此事你听我的。”修道。 “总得有个理由吧?” “我说了,你会不再是你。” “那种意义上的?” “灵魂意义上的。” 青婧思考了一瞬。“因为陵光?” 所有神子都是陵光的碎片。 残缺的渴望圆满,虽然她的自我认知很坚定,但也不排除自己的灵魂会想恢复完整。 修点头。 青婧道:“我听你的。” 看修的反应,估计不听话的后果会很严重。 聊完了灵魂,青婧示意了下自己手里的饮品。“这是什么?味道很奇怪,但喝多了后又觉得滋味很不错。” “核羹。”修回答。“是用几种果实的果核肉加上一些药草制成的补脑之物。” 青婧惊讶道:“什么?” “补脑良方。”修回答。 青婧瞅了瞅手里的饮品,又瞅瞅修。“我记得,这好像是日常饮用的吧?” 虽然读取了两个天人族的记忆,但只是浮光掠影,大部分都没细看,现在回忆一下,记忆里的天人们似乎每天都会喝这个。 “是啊。”修点头。“所有人每天都要提供天都计算力之余还要耗费大量的脑子学习或搞研究,容易用脑过度,自然要多补补。” 逻辑上没毛病。 但正常人也不会将补脑的东西当成日常食物。 但话又说回来,人族讲究以形补形,补脑吃的自然是别的动物的脑花,她小时候井雉看她那么喜欢阅读,每天学得东西那么多,怕她用脑过度,给她补过一段时间的脑。 豚脑花狗脑花鸡脑花羊脑花鹿脑花....各种脑花轮着来,滋味甚为酸爽,以至于青婧最终不得不表示再喂脑花就死给井雉看才解脱。 对于所谓的补脑青婧是嗤之以鼻的,所谓用脑过度的本质要么是太累了,要么就是年纪大了,机能下降,前者好好休息就好,蒙头睡一觉都比吃脑花有用,后者就不是病,没得治。 只是,青婧重新翻了翻读取的记忆,天人族的核羹好像真的有点用,倒不是说这玩意能让大脑更加聪明。 大概是因为过于依赖脑子的缘故,天人对于脑子的研究很深入。 大脑发育完全后补什么都没有,因而天人族的做法是从人还是胚胎的时候就投喂可以刺激大脑更好的食物,发育完全后虽然补什么都没用了,但太累的时候也有可以让脑子更好的恢复的饮食。 核羹便是其中之一。 再看别的食物,因为重新梳理了记忆,总算不再是谁都不认识了,而认出了是什么便发现大部分都能跟补脑沾边。 效果估计也是有的。 后期时天人族的精神跟千锤百炼似的,不论怎么造作自己的脑子,都不需要担心猝死。 青婧琢磨着回了现实里要将这些方子给试试,她现在用脑也挺厉害的。 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进食时就没有休息的时间,不是在处理政务就是在研究实验,上次睡觉还是大半年前。 似是看出了青婧在想什么,修道:“现实里没法做出这些东西了。” “为何?” “三十万载,沧海桑田,很多生物都没能延续到如今。”修感慨道。“我现在也只能在这里尝到旧时的滋味了。” 青婧没有修对天都的执念,非常干脆的道:“灭绝了的材料可以找相近的替代。” “但滋味不是那个滋味了。” “人要往前看,这些东西最重要的价值,不是滋味本身,味道是附带的。”青婧理直气壮道。“我就不信天都时会因为一样补脑的食物太难吃就不喂幼崽吃了。” 味道太难吃,但效果又好,最多大人自己不会吃,幼崽却是一定要吃的。 修想想自己曾经被抓着投喂的难吃食物,无言以对。 瞧着青婧,修心中愈发的沧桑,这是一个天人,但她和所有的天人都不一样。“你是对的,人要往前看,这座城以后就交给你了。” 青婧问:“你呢?” 修道:“我?我已经活了三十万载了,这是很长很长的时间了。” “虽然想像不了,但很难忍受吗?”青婧疑惑的问。 全知妖的理想必定不是短短三十万载就能达成的,她觉得给她三百万载的时光她都不会嫌长。 修道:“对你而言大概不会很难忍受,但对我而言,很难忍受。” “因为我活着的意义是全知妖,而你活着的意义是活着。”青婧想起了辛筝在没事做的时候脑子里会思考的东西,万事万物都毫无意义,但没有意义的活着对于智慧生物是非常痛苦的,若连吃饭都得不到保障也就罢了,为了不饿死,人没有闲工夫去思考活着这件事,但对于能够吃饱的人而言,活着的每一日都是痛苦。为了活得不那么痛苦,智慧生物必须给予生活意义。 生存本身没有意义,但智慧生物需要意义来支撑自己活下去,于是万事万物有了意义。 一个人活到满脑子都是这种想法离死也不远了,但辛筝就不,她的求生欲是青婧见过的所有生命里最顽强的。 辛筝没法控制自己不去思考虚无思想,但她可以让自己忙到没功夫去思考这种问题。 修想了想,没法反对,从天都覆灭那一日起,他活着的意义便只剩下活着了。 “我很累。”修说。“我爱寻,我想要全心全意的去爱祂,给祂最好的爱,但我不能,因为活着是最重要的,因为她不会因为爱我而舍弃她的族群,我想报仇,也不能,因为我太弱小了,报仇的话我会死,我必须活着,我死了的话,天都就真的亡了。” 青婧沉默了,修的眼神与神情透着稀薄的希望,许是这希望太刺人,也许是天人跳过语言直奔精神的传递表达方式,她莫名的感觉心里很不舒服。 修抬手摸了摸青婧的脑袋。“好好活下去,天长地久的活下去。”顿了顿,修又补了句。“若有一日实在是太累,或是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了,便将这座城交给下一个人。” 第443章 第六章葛天侯 青婧是在打开精神屏障后晕过去的,葛天侯虽然不知道精神屏障是什么,如何打开,但青婧没一会就晕过去了他还是有眼睛能看到的,第一反应就是赌输了,神经病就不能信。 修看葛天侯的眼神有些许复杂,解释了句:“她没事,只是去了另一个地方。” 葛天侯没有青婧那朝闻道夕死可矣到和神经病赌博的精神,下意识拔剑想和修算账让修交代清楚,却见修也跟着闭上眼失去了意识。 葛天侯一时愣住,旋即凑上去验了验修的情况确定人是真的失去了意识。 如果只是青婧一个晕过去,的确可能是修在害青婧,虽然一个神话生物没理由这么做,人没理由花费精力去碾死一只蝼蚁,但修是个神经病,常理能套到神经病身上? 可现在两个都晕过去了,理论上应该没恶意。 可,理智回来了的葛天侯也想起来修是神话生物,哪怕修如今失去意识毫无反抗能力,他一个凡人也弄不死祂呀。 瞅瞅修那半边白骨半边血肉还活蹦乱跳的身体就知道能够杀死正常人的手段对这怪物没用。 葛天侯不是第一次有这种无力的感觉,很久以前他经常有这种无力的感觉,直到他成为葛天侯以后这种感觉才离他而去,除了....时隔四十余年,又找上来了。 他是凡人,但他的孩子已经半只脚踏出了凡人的领域,他什么都帮不了她。 葛天侯觉得修之前的解释简直是在嘲讽自己,嘲讽自己哪怕他什么都不反抗也什么都做不了。 葛天侯最终只能守着女儿的身体等女儿醒过来,所幸这俩人也没失去意识太久,都不到半盏汤这俩人便醒了。 葛天侯第一时间检查女儿有没有什么问题,却在青婧眼睛睁开的刹那看到了杀意。 她想杀我? 葛天侯被这一认识给惊呆了。 虽然有五个孩子,也很爱自己的孩子,但葛天侯终究不是天真无邪的稚子,尸山血海杀到王座上,杀了自己所有合法手足,活活折磨死了前任,谁天真他也不可能天真。 隔壁兖州辛国公族那种血亲相杀如吃饭喝水的特别了点,但父杀子,子杀父在国君家庭里真不是什么稀奇事。 儿子长大了让老子爱觉得不安了,杀子很正常。 儿子长大了老子就是不肯去死腾出位置,杀父也很正常。 如果哪天长大了的孩子们觉得自己碍事想杀自己,葛天侯一点都不会惊讶,但随着孩子的出生,他却发现,青婧可能永远不会杀自己。 青婧也是所有孩子里最信任他与井稚的,不仅仅是信任,葛天侯能够感觉到,她对父母的感情非常的纯粹,不掺杂任何杂质,哪怕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经历的多了,她有了更重要的理想,父母变成了第二也可能是第三重要的东西,但她对父母的感情从未改变。 她永远都不会杀自己的父母,不论为了什么理由。 她对父母很好,虽然很多时候用的方式有点问题,但从未想过自己的好要换回点什么,只是单纯的想让父母高兴。网首发 葛天侯相信井稚也有同样的感觉,虽然都是亲生的,但五指尚有长短何况孩子,井稚心里最爱的便是次女。虽然她表现得并不明显,但做为几十年的枕边人,别人看不出来葛天侯还看不出来。 惊讶之后葛天侯的怒火蹭的冒了起来,若是年轻时候他必定不会如此冲动的,但他如今都七老八十鬼知道哪天就去了,反倒没了年轻时的稳重与小心精神。“你想杀我?” 青婧瞧着葛天侯,眼中的杀意并未退下去,却透着三分恍惚。 连着读了两个长生种的记忆,不管是哪个都比她如今所有的人生经历加起来长,在天都时还没什么,因为是意识存在,但回到了躯体里便免不了产生点自我认知问题,需要重新校正心智。 一边校正心智一边发现凑在眼前的人是百族后裔后,青婧第一反应是先杀了再说,但第二反应很快追了上来控制住身体没真的动手。 同样醒来的修也察觉到了青婧的情况,比起葛天侯,他倒是瞬间反应过来原因为何。 天人族最后留下的精神印记除了知识,还有他们临终时的恨。 浓烈的恨影响到了天都的屏障,青婧穿过了屏障本来影响还不大,但她又读了两个精神印记的记忆,精神传递的仇恨比语言描述更加感同身受,字面上的感同,不被天人最后的仇恨影响才怪。 “不要让仇恨控制你。”修急切之下脱口而出,都忘了自己还能精神交流。 仇恨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东西,它会毁掉所有的人,包括载体。 “仇恨?”葛天侯也反应过来不对劲,青婧的杀意里伴随着仇恨。 青婧那狗德行她有恨人的能力吗? 天下人恨她还差不多。 还有,这是老子生的崽,怎么这只神话生物比老子还紧张? 青婧的眼神渐渐从恍惚到清明,心智重新校正,仇恨与杀意缓缓消去。“我是葛天婧。” 葛天侯想也不想的道:“废话。” “对,我是葛天婧。”青婧道,眼神彻底恢复清明与纯澈,纯澈如稚子。 瞧着青婧足以让任何了解她本质的人毛骨悚然的纯澈眼神,葛天侯终于松了口气,正常了。“怎么回事?” “被别人的精神残留给影响了。”青婧对葛天侯解释安抚道。“不过问题不大,已经解决了。” 葛天侯闻言心放下了些。 “不大你个头。”修道。“那么多人的恨不是那么好消化的,你最好每日三省吾身多多审视自己的心智,不能有一点疏忽,仇恨是毒,销魂蚀骨,沾不得。” 葛天侯的心顿时又提了起来。 青婧奇道:“我怎么觉得你比我阿父还怕我出事?” 修理所当然道:“废话,我就你一只崽,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吗?” 青婧哦了声。“你既然知道仇恨沾不得为何还执着于仇恨?” 修噎了下,好一会才道:“我放不下。”顿了顿,修恐吓道:“但你不能沾染仇恨,你若沾染仇恨我会扒了你的皮。” 青婧瞅瞅修,又瞅瞅懵逼的葛天侯,如果不是读取记忆知道天人族的社会是怎么个情况,她很难不怀疑自己究竟是谁生的。 比起知道很多的青婧,葛天侯却是想了想井稚的心性,最终还是决定相信井稚对自己的承诺。 虽然青婧觉得自己没事了,但修却不肯有丁点的放松,每天都盯着青婧,逼着青婧每日一百次的审视心智反省自己有没有问题,连葛天侯在知道天都是怎么回事后也加入了监督行列。 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被人盯也不是头回了,杀了就好,但问题是这俩没恶意,只是怕自己出事,并且一个是自己下不了手伤害的人,另一个是打不过,青婧头回体会到了什么叫无可奈何。 每天被人监督的日子过了一个月,青婧烦得工作效率都下降了,从每天一个时辰就能搞定所有政务增加了半个时辰。 葛天侯见此有时也会帮帮忙,让青婧不要那么烦。 比起面对枯燥的政务,青婧无疑更喜欢研究,对政务的所有耐心与包容都必须建立在不会侵占她太多时间和精力的前提下,不然....她会选择最简单粗暴的捷径来解决问题。 葛天侯对此很不能理解,明明青婧那些研究数据更枯燥乏味,还跟天书似的,是个正常人都看不懂,奈何青婧就是觉得研究比政务有趣有意义,他也没办法。 为了不让青婧爆发,也因为不愿意青婧糟蹋自己和井雉一辈子的心血,闲了一段时间的葛天侯开始重新参与政务。 不同于历史上那些逼自己父母退位后恨不能后者消失得仿佛死掉了一般,青婧一点都不介意葛天侯过问朝政,或者说她很乐意葛天侯能帮自己分担麻烦。 青婧没有任何的猜忌,葛天侯自然也能接触到任何政务与情报,包括隔壁兖州的辛国。 知道青婧未来准备将葛天国送给辛侯,葛天侯心底总归有些不甘心,总希望证明辛侯配不上,格外关注辛国。 辛侯归国,拨乱反正的情报他自然也收到了,为辛侯的效率惊叹了一瞬。 这真是有史以来最有效率也最神奇的夺权。 辛鹿对辛侯的配合与帮助让葛天侯忍不住怀疑这俩曾经的敌对是否做戏,但从青婧口中知道辛侯重度铅汞中毒并且辛鹿做的,且辛鹿被投喂了金刚石粉末后又觉得不可能。 做戏也不带这么动真格的。 但都这样了,到了最后还能和和气气的一起共事....葛天侯着实佩服,这对兄妹都是识时务的狠人。 继辛侯归国的情报后探子很快又送回了辛侯推行的新政。 废除分封,土地全部归国有,按人头分土地和宅基地,所有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而土地不能买卖,而土地不能买卖的同时连使用权都有年限,超过五十年土地就会被收回,对于喜欢兼并土地的新兴地主而言这无疑是断子绝孙的吃独食。 能够同时将既得利益者和新兴利益者一并得罪,是个人才,这么干了后居然还没死,更是天才。 虽然仍旧保留了爵位制度,但那没有任何特权,连最基本的免税权力都没有的爵位制度与其说是爵位制度不如说是养老制度,除了保证每个有爵位者都能拥有一个衣食无忧的晚年,它什么都不保证。 哪怕是这保证晚年衣食无忧的爵位制度也没多少含金量,参加军队虽然不成军官,五年就得退伍,但哪怕没有任何功劳,表现平庸,只要没犯什么被劝退的过,退伍时都能有一个保底的下士爵。 官吏与官序的先生亦如此,只要达到一定年限,哪怕没有功,只要没有过都能有保底爵位。 爵位的珍贵在于稀少,辛侯显然没这想法。 对于葛天侯的腹诽,修倒是持相反意见。“现在这个文明层次,能够晚年衣食无忧的有几个人?” “贵族都能。”葛天侯道。 没有贵族需要担心自己晚年会不会饿肚子,衣食无忧本就是贵族生而就有的权力。 “但占据了大部分人口的氓隶并不能。”修道。“她很聪明,这套体系虽然剥掉了贵族所有的特权,但冲着它能保证大部分晚年衣食无忧,支持它的人必定多过反对的。” “但贵族又不是死....”葛天侯倏的愣住,贵族的确不是死人,但辛国的贵族还真的就是死人,支持辛侯的贵族在辛鹿病愈的时候被杀光了,支持辛鹿的在辛筝回来的时候被辛鹿给毒杀了,墙头草在辛侯重掌权力时全数清算。 帝国有史以来,不,开天辟地以来怕是都没有哪个统治者这么搞的,将整个统治阶层一网打尽。 看不上这点蝇头小利的贵族都被清算了,剩下的都是看得上这蝇头小利的氓隶....支持者能不比反对的多吗? “军队呢?总会有人想获得更多吧?”葛天侯好奇的翻起厚厚的情报。“而且贵族都被干掉了,谁来治理国家?” 裂土分封,子孙万代人上人是人的梦想。 氓隶可能想不到那么远,比起子孙万代的利益,更在意眼前的利益,但那些读过书的人呢?他们的目光怎么都会比一字不识的氓隶要长远一些。 葛天侯很快翻到了辛侯有两支军队的情报,在了解了两支军队组成后他便明白军队必然妥协。 军队与贵族同君主叫板的前提是君主非他们不可,但辛侯这里没有人是不可代替的。 既非无可替代,凭什么要求更好的待遇? 活着不好吗?为何要想不开? 第444章 第七章青婧 第445章 第八章安澜 安澜起得很早,都不用人喊,也不用人伺候,自己就给自己扎了揪揪。 毕方台多年来都是辛鹿的天下,虽然现在握手言和了,但彼此都心知肚明什么情况,该防还是得防。 辛筝的防法便是将整个毕方台给清空了,所有宫人寺人全部发了一笔遣散费再打发去育幼院和官序干活。 反正辛鹿倒台,辛国的铸币工坊便全都在她手里了,要多少钱不过是花点材料的时,但这些人留着就得喝水都担心里头加料。能花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但这些人到底在毕方台呆过多年,懂得东西,见过的世面相对多一些,回家种地又有点浪费,不如去照顾孩子。 孩童如素纱,最终染成什么颜色周围的人很重要,安排见识多点的人照顾他们怎么也能开拓开拓眼界。 一番清理,偌大的毕方台除了负责台城安危的禁卫都没几个人了。 辛筝不喜欢周围一大堆人,但让她自力更生解决所有生活琐事也不可能,因而还是留了洗衣做饭端茶递水以及最重要的做饭的庖人,拢共都不到二十人,整个毕方台一度空荡荡得简直可以养鬼。 可能是太空荡荡了,也可能是觉得浪费,辛筝很快将封起来的宫室都重新打开做为国府不同机构的办公地,省了一大笔建筑开销。 如此一来人虽然多了,但真正用于服侍她和安澜的人却是更少了,甚至其中一部分资源还得与人分享。 安澜对此也没什么意见,人族贵族那种一个贵族需要几十个奴隶服侍自成一个生态圈的奢靡龙伯还没学到,哪怕是在龙伯时她身边也没多少人照顾,最多就是先生多了点,有人有龙伯。 扎好了揪揪安澜自己穿上了衣服,龙伯世居荒原,荒原的地理比辛原更北,某种意义上,荒原和辛原是邻居,中间就隔了一座断云雪山。 在荒原生存了下来的龙伯耐寒能力很强大,然而有一种冷叫大人觉得稚子冷。 为了避免辛筝不高兴,安澜穿了一层又一层,从细麻里衣到羊毛衫,最后还裹了貂裘,看着跟只圆滚滚毛茸茸的球似的。 裹成了球安澜才跑去寻辛筝,在门口将门捶得震天响。“先生先生起来了,先生....” “进来,我醒了。” 安澜这才推门而入,虽然拿人当牛马用,但辛筝总是会最好的待遇,进入冬季前奢侈的给整个毕方台所有建筑都铺了地龙,哪怕是大雪纷飞的时候室内也温暖如春,让人更不想出门了。 辛筝比别人好点,官吏们还要提前起床来台城点卯工作,她就住在台城,可以完全睡到踩着清晨正式开工的钟声响起才进工作的办公区。 辛筝也是这么做的。 安澜跑到床边时发现这家伙仍旧裹在被褥里,眼睛半眯着,很难从神情判断人醒了没,安澜估计醒了,要是没醒自己凑这么近早被攻击了。 安澜推了推辛筝。“先生先生醒醒,你忘了今天要去看蹴鞠吗?” 辛筝无奈道:“现在什么时候?” 安澜估算了下。“鸡鸣六刻。” 辛筝懒洋洋的将手伸出温暖的被窝推开安澜。“那还早着呢,蹴鞠是日禺一刻开始。” “可你要梳洗吃饭啊。” “那也不用这么早。”辛筝仍旧抱着被子,眼睛都不带睁开的。“日晞正开工我哪回迟到?” 安澜嘴角抽了抽。 为了安全,这家伙要求每个人每天进出都要签到证明自己今天来官署工作了,什么时候到的,又是什么时候走的。若非如此别人也不至于一定要平旦正就起床,还不是怕这家伙心血来潮看签到表。 因为辛筝自己带头每天都有签到,哪怕天不亮就起来很糟心,官吏们也只能忍了,最顶层的上级都如此,他们有什么好抱怨的?须知辛筝可是有每天坚持习武两个时辰,再加上贵族出门还得捯饬,理论上她应该起得比鸡更早。完全没想过辛筝就住在台城,离官署就几步路的距离,并且这家伙完全不拘小节,没有别的贵族那般出门至少花半个时辰甚至更长时间捯饬自己的习惯。 这家伙是提前起床了,但也没提前到比鸡还早,只提前了一个时辰两刻时间。 一个时辰是习武时间,剩下两刻一刻时间完成穿衣洗漱,还有一刻时间一边走一边吃东西,回回踩着点进门签到。 真好意思说自己勤快啊? 别人干活干到深夜,辛筝始终雷打不动的只工作四个时辰,能早晚各腾出一个时辰习武,一个时辰阅读加教孩子,一日三餐餐餐不落,每天早上冷水擦操,晚上温汤泡澡,不要太滋润。 更神奇的是这么个作息从没耽误过什么事,甚至经常将一个月的工作量压缩到一旬甚至更短的时间里干完。 可惜政务这种事,永远都不会因为你提前干完了未来一个月的工作量未来一个月就不用干活了,未来一个月要干的只会更多。 “你不要洗漱吗?” “洗漱用不了多少时间。” “你不换衮服吗?”安澜问。“衮服穿起来花的时间可不少。” “不穿。”辛筝想也不想的回答。“他日我为王,第一件事便是废除衮服制度,太不人道了。” 爵位越高的诸侯衮服便越复杂,侯爵的一整套衮服穿上去半个时辰起步。有穿衮服的经验打底,辛筝都能对巫女们喜欢穿重达几十斤的冰蚕丝礼服表示理解了,虽然冰蚕丝礼服全套也很复杂,但摘掉杂七杂八的佩饰还是没那么麻烦的,而且巫女们需不需要睡眠也是个问题,穿不带佩饰的冰蚕丝相当于很久不用花费时间在穿衣换衣上。网首发 生命如此短暂,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你莫不是打算平时的模样?”安澜问。 “有什么问题?” “可我见到的别的人族贵族都不是这样的。”安澜道。 平时出门都要捯饬,何况出席正式场合,那就更隆重了。 “你也说了,那是别的人族贵族,不是我的。你要是无聊的话就去看书,我让你看的书都看完了吗?读后心得写了吗?一日之计在于晨,浪费时间等于浪费生命。” 安澜瘪了瘪嘴,辛筝回以慵懒且无情的神情。 安澜委屈的去读书了。 辛筝翻了个身继续睡,一直睡到平旦的钟声响起才爬起来。 钟声。 为了让所有人都有个时间观念,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家搞个计时日晷,且会认。辛筝让人铸了一口大铜钟,再让青婧与望舒设计了一座特别的钟楼,让钟声能够传得更远,然后,敲钟人每隔半个时辰就敲一次钟,提醒时间,白天深夜也敲,以至于钟楼附近的庶民全都搬家了。 不同时间段的钟声长短和次数都不同,氓庶哪怕不会看日晷也可以通过钟声来判断时间。 习武练操,沐浴洗漱。 安澜再见到辛筝都是吃饭时了,因着今天定的行程是蹴鞠场,辛筝便没像寻常时一般抓起一大堆食物边走边吃,而是坐了下来慢慢吃,一边吃一边问安澜在官序呆得如何。 她归国后便将原本只在封地使用的望舒改良简化变得更加好写的新文字给推行全国,废除了原本难写难认的旧文字。 安澜在蒲阪时也有学过新文字。 双子学宫教的文字有两种:王畿文字以及辛国新文字。 但只是做到了识字,辛国这边的很多东西她都需要适应和补上,辛筝每天没那么多时间,干脆让她去官序补充常识和知识。 安澜道:“呆得挺好的,大家都很友善,先生教的东西又多又有趣。” “没人欺负你?”辛筝奇道。 安澜的实际年龄并不小,但外表,就是个大号的两岁崽崽,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长得特别壮实的小崽或是长得太矮的大崽。 不论是哪种,以稚童的恶劣,很容易产生霸/凌的兴趣。欺负强者会被揍,欺负更弱者就没这顾虑了。 辛筝也不想将孩童想得太坏,但自己也是从孩童走来的,她是不相信孩童天真无邪与美好的说法的。 辛筝不认为安澜会被欺负,但也不相信校园里不存在霸/凌。 “没有。” 辛筝一脸不信。 安澜道:“真没有,你也不想想你定的规矩。每个月一次考核,哦,这段时间发展到半个月一次了,每天的功课还多,正经崽崽哪个不是每天累得要死,欺负别人也要费力气的。” 一天的学习下来倒床上就能睡。 辛筝道:“破罐子破摔无所谓成绩的肯定有精力。” “但每次考核前几名在下一次考核前每餐饭可以多一个鸡腿,那些崽崽家里好像都不太好,看到肉就流口水。”安澜道。“季考成绩前几名还有膏火钱,拿不回膏火钱,学生回家是会被揍的。年考不通过就会被退学,退了学就不能像在学校一样一日三餐,每餐饱食,每隔几天有肉,每天有羊乳,成绩好每天都能加鸡腿。我问过同学,他们如果回家了,一天一般吃两餐,很少有吃饱的机会。” 如果成绩关系的是很久以后的利益,或是对现有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危害的话,的确可能出现学不好就放弃学习的学渣,但官序里的孩子不啊,学得好不好关系着他们当下能不能吃饱饭。 就算是学渣也只能拼命去追赶,哪有闲工夫去欺负人? 年考时的通过率关系到先生们的工作考核,通过率太低先生们会吃挂落,通过率高先生们有奖励。因而先生们对于每个学生多多少少都会上心,但人心就是偏的,哪怕都上心,也有多有少,学霸们无疑是得到先生们最多关注的人。 每天被先生们关注,想瞒过先生们干掉坏事难度太高,而被先生们给逮着干坏事....那也太想不开了。 辛筝听懂了,若有所思。“这样啊,那看来学不死就往死里学的思路是对的,你说我要不要将考核改成一旬一次?” 叼着鸡腿的安澜:“....”辛侯你是和学生多大仇? 瞅着辛筝的神情,安澜发现这人是认真的在考虑要不要每旬考一次。 安澜将嘴里的鸡腿拿下。“不好吧,半个月考一次已经很累了,每旬考一次还不烤熟了?” 辛筝不以为然。“又不是我考,就算烤熟了熟的也不是我。” 若她是学生,她肯定....算了,她是没怎么折腾自己,但青婧给她的功课比官序里重多了,她都没喊累,官序里的学生有什么资格叫嚷?思及此,辛筝觉得官序里的学生还是太轻松了,没道理自己年少时的学习那么累,现在的孩子就能那么轻松。 不行,现在的学生必须比她以前更苦更累,不然她心里不痛快。 “就这么定了,每旬考一次。”辛筝坚定道。 安澜突然觉得香喷喷的辣椒鸡腿一点都不香了,辛筝不是学生了,但她还是啊。 考校着安澜的功课,顺便了解了一番官序的情况,确定官序运行没出乱子,辛筝也用完了朝食,趁着还没出发,又抓紧时间处理了一堆公务,顺便将官序的考核从半个月一次变成每旬一次。看得安澜一脸无语,都不知该佩服辛筝勤奋还是佩服辛筝和学生仇深似海。 辛筝的工作效率是非常高的,抓紧时间的结果便是终于出发去看蹴鞠时她已经将今天一天的工作给忙完了。 快出发时下面给她送来了准备发行的钱币和相关文件,实在来不及便干脆抱着一起上了马车。 辛筝看公文,安澜则拿着出来的新币样本观看。 准备发行的新钱是银币,不同于含银量少得可怜乍看还以为是纯粹铜钱的三铢钱,新钱的含银量要搞出一大截,能够清楚看出这是银币,铸造的原料里不仅掺了银,掺的比例还很可观。 银币仍是人族通用的布币形制,一面是辛侯亘白1121年,值千两铢钱的字样,表示是辛侯在亘白1121年铸的钱,一枚银币值一千枚两铢钱,即一百枚三铢钱,另一面是辛氏的图腾毕方鸟。 银币的分量也很足,安澜拿在手里掂量了下,应该有四铢。 安澜瞅了眼辛筝,有点怀疑辛筝的强迫症又发作了。 察觉到安澜的目光,辛筝随口问:“怎么了?” 安澜迟疑着问:“为何银币是四铢?” “因为已经有了两铢钱和三铢钱。”辛筝随口回答。 安澜哦了声,问:“那你要是发行金币的话是不是五铢钱?” “我暂时没有发现金币的想法,铜币和银币够用了。”辛筝思考着回答。“不过这只是在辛国够用,等以后地盘和人口增加了,四铢钱肯定就不够用了,那时候应该会发行金币,五铢金币也挺不错的。” 安澜无语道:“五铢快有一锱了,那么重,金子价值很高的,要如何兑?还是先生要学羽族?” 羽族的钱币是元洲诸族中最复杂的,没有之一,倒不是指兑换复杂,实际上兑换比挺简单的,相邻两个币,要么一比十,要么一比五,要么一比二。 令人刮目相看的是羽族的钱币种类之丰富,一共九种,金银铜各三种铸币,每一种钱币的背面都有鸟纹,因而羽族习惯用鸟纹来称钱。如最大的金币是凤凰鸟,便称之为金凤凰,或金凤鸟,一枚金凤鸟相当于最小的铜戴胜十万枚。 也因为面额太大,金凤鸟钱在羽族很少用到。 “可以将含金量定的低一些。”辛筝随口道。 “就算定低一些,五铢的重量在那里,最后购买力怕也不会小。”安澜道。 “人族有数万万人,购买力再大也用得起。” “可我记得,在人族,金子只在贵族之间流通。”氓隶莫说金币,连铜钱都不怎么用,也就辛国这里好点,大街上买东西所有人都很习惯用两铢钱。 “以后会落入寻常庶人家。”辛筝回答。 安澜有点怀疑辛筝还会不会发行六铢钱,强迫症不是病,无药可治。 第446章 第九章辛筝 蹴鞠场虽是辛筝当年一时心血来潮所建,但至今已有十三四年。 平均寿命三十四岁是国君封地被经营多年后的数据,并非普世数据,普世数据的话,氓隶的平均寿命绝对不会超过三十岁。 十三四岁的时间,相当于本土国人的半辈子,哪怕是后来迁徙的外来国人,蹴鞠也是伴随着他们来到辛国的生活。 如此漫长的时光使得辛人格外喜爱蹴鞠了,哪怕是偏远村落里都能看到熊孩子玩蹴鞠,而城邑中,街道上更是专门留了空间修建公共蹴鞠场,所有人都可以使用,每天都可以看到有人在玩。 十几年下来蹴鞠场俨然发展成了兖北的蹴鞠圣地,只要能在这里赢得魁首,财富、地位、荣誉全都能到手。 这也是为何辛筝冬季时最愁的事是怎么降低冬季冻死饿死人的数量之余还要挤出一天来看蹴鞠。 底层氓庶普遍喜欢的东西,统治者只要不想死就不能对着干,至少不能明面上对着干。 自然,辛筝也没有对着干的意思,蹴鞠可以练兵,氓庶玩蹴鞠玩得越好,纪律性和身体素质就越好,还不用她花钱,她日后也能给别的诸侯上一堂课:别看孤兵少,但孤随时都能拉出百万大军碾死你。 十几年过去,最早定下的十支国家蹴鞠队已经发展成十五支,辛筝归国后又增加了五个名额,将最终名额定在了二十支,以后不打算增加了。 每个队伍都要其它所有队伍都打一场,二十支队伍哪怕一天一场也要一百九十天,这还只是第一轮初赛。 初赛结束后根据总分淘汰掉十二支,剩下八支开始新一轮比赛,又是二十四天。 再淘汰四支,剩下四支再战,又是六天。 最后一轮,最终剩下的两支再比,一天。 整个流程加起来得两百二十一天。 一年也就三百七十二天,多添几支队伍的话,一年都不够用。 蹴鞠场经过了扩建,并且为了最大限度的容纳更多的人,整个蹴鞠场被虞给改建得辛筝这个始建者都认不出来了。 中间是赛场,环绕着赛场,虞修建了一层又一层共十二层的观众席。 第一层占地面积最大,但只有靠近赛场的一边固定席位,席位向外的一大片空间是没有席位,但会有推着手推车买吃的喝的小贩。 第二层建在第一层的上面,空间是第一层的一半,别的都同第一层。 第三层一直至十二层皆如此,空间依次递减,到十二层的时候都没多少空间了。 远远望去,整个蹴鞠场仿佛一座高塔,还是没顶的那种——盖个顶,赛场就没有光亮了。 安澜看了后忍不住问辛筝:“这么大一座建筑一定花了很多钱吧。” “初建时花了钱,不过那会儿修的挺简陋的,也没花多少钱,现在扩建的这个,一枚两铢钱都没花。” 安澜不可思异。“哪怕是征伐徭役也不可能不要钱。” 徭役只是节省了人工成本,但人要吃饭,材料也要花钱。 “没有用徭役,虞修建的时候找了商贾资助钱财。” “勒索?” “不算,虞也给了好处的。”辛筝觉得虞不能称之为勒索。“比如有个卖荼的商人,他资助了一大笔钱,扩建以后蹴鞠场里为客人提供的荼也都是他以成本价卖给蹴鞠场的。” 安澜一脸懵逼的看着辛筝,这是从修建到建好后的开销全让人包了呀。“那他有得到什么吗?” “全辛国都觉得他家的荼叶好。”辛筝回答,见安澜不懂,便解释了下。“蹴鞠场是辛国最大的盛事,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会在很短的时间里传遍全国。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能为了一口酒大老远钻巷子的都是酒虫,这世上还是正常人多的。人们买东西时一般都会选择自己熟悉的,因为熟悉的比较可信,虽然我不懂这有什么依据,但大部分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安澜懂了。“当所有人都知道他家荼叶时,他卖荼时,别人都会优先选择他家。” 辛国的情况和龙伯很像,都是畜牧业为主,这也决定了荼对于辛人而言不是奢侈品,是生活必需品,是需要经常吃的药。 辛筝每回给官吏们发荼叶当奖励时,前不久还怨声载道恨不得问候辛筝祖宗的官吏瞬间就会忘掉对辛筝所有的怨念。 全国都向那名荼商买荼,赚得钵满盆满都不足以描绘其中暴利。 “聪明。”辛筝捏了捏安澜的脸以作奖励。 安澜道:“就算有冤大头,也不用修这么高吧?底下几层还好,上面几层真得还看得清比赛吗?” 人族是陆地猴子不是鸟,换只羽族来,莫说十二层,便是二十层都看得清,但人族没羽族的视力啊。 “我当年走的时候蹴鞠场还不是这样子,没试过,但应该看得清,我听虞提过,越往上,票越贵,但票也卖得越容易。如果看不清,谁会花那么多钱?”辛筝不太确定的回答。“不管了,我们俩的票在十二层,一会坐上去了就知道了。” 进门后俩人便分开了,安澜先去十二层,辛筝还要去赛场上等待开幕式和演讲。 安澜瞅了瞅十二层的高度,觉得这一趟爬下来自己能减掉一圈肥肉,然而,蹴鞠场的侍者没让她去爬楼梯,而是将她带到了一个有坐席的木制笼子里,拉了拉旁边的一根绳子后上方传来了铃铛声,然后笼子便上升了起来。 安澜不由露出了好奇的神情。“怎么做到的?” “从四层开始,蹴鞠场每一层都按了滑轮与绞盘,将客人直接上去,让客人免于脚力之苦。”使者回答。 安澜道:“先生肯定不会乘。” 侍者不解。 安澜也没解释。 辛筝除了强迫症还有被害妄想症,这种上楼法轻省是轻省,但笼子上面的绳子若被人弄断了,那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直接摔成肉酱。 十二层的整体空间不如下面每一层,只有坐席没有走来走去的小贩,但位置并不少,并有案几,案几上有酒荼点心。 花木与竹帘隔出了一个个厢房,隔音效果完全没用,但清幽感很足。 出了厢房还有一道走廊,蹴鞠看腻了也可以跑到走廊上推开窗户看风景。 十二层的高度,不管从哪个角度往蹴鞠场外看都是一片天地高远的壮丽。 安澜拿着票找到了自己的厢房,坐了没一会开幕便开始了,二十支队伍入场后辛筝拿着一份稿子的念了起来。 安澜嘴角抽了抽。 非常可以。 别人演讲靠自己的口才与才思,辛筝演讲靠稿子,稿子还不是她自己写的,而是下面的官吏写的。 最早的几版稿子辛筝都拿给安澜看过,或者说,她拿安澜当标准,只要安澜看后表示看不懂在说什么辛筝便会将稿子打回去。 连着打回去二十几遭后下面给辛筝写的稿子完成了从辞藻华丽没有内容到辞藻华丽终于了有内容再到辞藻简练直白有内容的蜕变。 若非辛筝给的待遇太好,很难说为辛筝捉笔的刀笔吏会不会跟辛筝拼了。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最终的成稿通俗简练得稚童也看得懂也意味着根本没什么文才。 虽然写的人觉得这篇蹴鞠赋是自己写得最差的赋,羞于承认是自己写的,辛筝念起来却没有任何障碍,一篇没多少文采的蹴鞠赋念得抑扬顿挫,感情充沛,仿佛在念一篇传世的佳赋。 嘴角抽搐的不止安澜,所有知道这篇稿子怎么回事的官吏皆嘴角抽搐无言。 比之官吏,庶人们虽然因为头回见到有人拿着稿子演讲,但辛筝念得太好了,表现得也太理直气壮,让看到的人忍不住怀疑是不是自己见识太少所以大惊小怪。 不论如何,辛筝最终还是通过念赋将气氛给烘托了起来,完成了自己的承诺和任务,成功下场,将赛场交给主持者。 安澜干掉一半的糕饼、全部的荼汤,考虑要不要饮点酒时辛筝终于爬完了十二层的楼梯寻来,看着跟在辛筝后面气喘吁吁的禁卫,安澜忍不住为之默哀了一瞬。 辛筝给自己倒了一盏熟水饮尽,笑问安澜:“我表现得如何?” 安澜想了想,回答:“很别出心裁。” 她以为辛筝让人写蹴鞠赋是为了宣传蹴鞠,结果这人将赋带来当演讲稿了。 “没办法,我终究不是真心喜欢蹴鞠,让我即兴出一篇美赋也太为难我了。”辛筝理所当然道。 安澜很怀疑辛筝哪怕真心喜欢蹴鞠也写不出美赋来,刀笔吏刚写的那几篇赋,看不懂的不止她,还有辛筝。 指望辛筝适应别人是不可能的,她要是能主动适应别人就不会在蒲阪那么多年,书法文采原来有多烂还是有多烂,给王写奏章都是怎么通俗怎么来。 为了适应辛筝,很有眼力见的官吏们写的奏章基本都不用什么太生僻的字词,避免辛筝看不懂。也没多少惯常的炫耀文采,对着只瞎子,媚眼抛得再好看也是浪费时间。 与安澜简单聊了几句,待蹴鞠塞开始,安澜的注意力被引走后辛筝从身上掏出了一包肉脯,再从侍从手里拿过一摞白纸一边吃一边进入工作状态。 十二层看得见蹴鞠,但看不清,只能看到人在跑来跑去,想看清球就有点难度了。 安澜看了没一会便兴趣缺缺的收回了目光,发现这么一会儿辛筝已经写了好几张纸,虽然没什么文笔,但辛筝写字的速度非常快,问:“我可以看看吗?” “随便。”辛筝头也不抬的回答。 安澜拿过一张看了起来,发现上面全是月份季节和人族的技艺或风俗,涉猎极广,从琴棋书画到歌舞乐器俳戏,再到织染烹饪酒水、弓马骑射应有尽有,其中一些的旁边还打了个勾。 “这是要做什么?” “二十支蹴鞠队,哪怕每天比一场也还有一百五十多天闲着,这么大一座建筑,太浪费了。”辛筝道。 安澜问:“所以你想多办一些比赛?” “嗯。”辛筝点头。“能捞点是一点,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可这上面很多东西都不像蹴鞠一样是风靡全国的东西。” “那不是问题,在我面前露了脸,并且拿到了全国第一,不论是多么冷门生僻的东西都会火起来,就像赔本为蹴鞠场提供好茶的那位荼商。” 安澜觉得有道理。“可你这上面,有几百种了吧?一年也就三百七十二天,蹴鞠场够分配吗?”以她对辛筝的了解,这家伙有一定概率会将纸上的所有东西全部搞出比赛。 “不一定要一年一次,也可以两年一次,三年一次。”辛筝道。“还有蹴鞠队,一天比一场有点浪费,完全可以上午下午各一场,或两场,时间上肯定来得及。”网首发 安澜听懂了,辛筝这是想让蹴鞠场一年三百七十二天就开门三百七十二天,并且全天营业,最好从子夜营业到子夜。 “我记得辛国所有的贵族都被你抄了家。”安澜不能理解。 哪怕辛国的底蕴不如别的国家,没那么有钱,所有贵族的家产也不可能是小数目吧?再加上那吃独食到人神共愤的官山海,怎么还跟穷疯了似的? 辛筝摸了摸安澜的脑袋。“你现在还小,等你以后亲政了你就知道对于国家而言,钱永远都不够花。” 安澜不能理解,但辛筝都说了亲政以后,她也没法再说什么,只能问出另一个疑惑。“这些勾是什么意思?” “勾的意思是这些东西对我有直接的用处。” “丝线,染布,琢玉、烹饪,乐器、歌舞....”安澜一一念道。“居然还有裁衣,宫里不是有为你裁衣的匠人吗?” “是啊,但我说的直接的用处是指对国府的。”见安澜一脸懵,辛筝解释道。“国府办了很多纺织工坊,在贵族们被我收拾以后,国府的纺织工坊已经垄/断了辛国的纺织业,每年会纺织出无数的布匹,但用的葛和麻料都是大老远从冀州还有孟水那边运过来的,太麻烦了。我想让各地的商人带着当地的丝线来我这里比赛,看谁拿出来的丝线品质好,到时纺织工坊就从他那里买织布的线,省掉自己沤麻浸麻剥麻的步骤,也节省成本,这是丝线。” “染布又是什么?” “布织出来了自然要染色,但染色除了讲究工艺,对用的颜料要求也很高,我没有多余的钱让下面的人去研究颜料,但我可以让民间有钱的人去研究。”辛筝道。“谁研制的颜料好,染的布好,我便将纺织工坊里织的布交给谁染。” “裁衣呢?工坊织的布不是小数目,裁成衣服你卖得出去吗?根据我的观察,人族要裁新衣都是买了布回家自己裁的。”安澜很怀疑辛筝找人裁的成衣能不能卖出去。 “卖不出去也无妨,反正卖成衣只是顺带。”辛筝无所谓道。“你是不是忘了,官序的学生每年能领到两套校服,军队也有自己的制式衣服,还有官吏们,我正在让人为不同部门的官吏设计制式衣服,让他们以后每天工作时都给我穿制式衣服,别给我穿得花里胡哨的。” 她不是君离,君离无所谓别人怎么穿,反正看不见,不会伤眼,但她看得见。 “但工坊现在的产量,提供官序和军队都不够,更别说官吏们了。”辛筝道。“干脆分一部分给民间,但都是为我办事的,我怎能给人穿太烂的衣服,衣服的手艺必须有保证。” 安澜懂了,辛筝这根本就是每个比赛除了捞钱还有别的目的。“琢玉又是为何?” 辛筝一脸怨念。“人族有铸鼎的传统,不管发生点什么事便要铸鼎或铸点什么铭记,明明史册已经足够了,有那么多铜料去铸鼎铸点农具多好?” 安澜道:“可简牍甲骨没有铜鼎保存得久呀。” 龙伯也有铸鼎铸铜器的传统,为了更好的保存历史,而且铜器本身也可以做为器具来使用,一举两得。 “但我更需要农具。”辛筝道。 安澜没话说了。 辛筝道:“跟传统对着干不现实,但让我浪费铜料我也做不到,便用玉料代替,玉鼎也是鼎。” 安澜:“....先生高兴就好,烹饪呢?” “台城被我改建成了官署,朝食还好,官吏们都是在家解决的,但午餐和餔食、一部分宵夜却是在台城解决的。庖人不够用,随便找的庖人做得饭食不好吃,你没发现他们每天都在抱怨饭菜太难吃吗?” 安澜很想说人那是在想家里的饭菜,本来正常的工作时间,只需要午时随便拿点糕饼对付下,晡时回家吃餔食就行,但辛筝没人性,导致大部分人莫说餔食,宵夜都只能在台城里解决。 “我给他们找全国最好的庖人做饭,想来怨气能少点。”辛筝道。“酒水饮品也是如此。” 安澜觉得不会。“乐器歌舞俳戏呢?” “过年要举办宴饮的,台城里的歌伎舞伎都是奴隶,废奴时我都给人发了钱打发了,以后年宴总不能还跟前不久一样让人自备节目。”辛筝颇为无奈。 安澜闻言也很佩服辛筝,将歌伎舞伎都打发了后过年没有节目犒劳臣子,这家伙居然能想到让臣子即兴表演节目娱兴。还真以为没脸没皮到化境了,现在看来还有的救。 “把之前打发了的人都找回来不就可以了?辛国没有比他们更擅长歌舞的人了。” 辛筝反问:“以什么身份?他们都是伎奴,你可知技奴是什么?” 安澜回答:“以才艺取悦主人的奴隶。” 辛筝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别拿安澜当小孩对待,身为国君,享举国之供奉,自然也要承担举国之压力。享供奉荣光却不付出简直是嫌命太长,每个付出的人都会希望自己的付出能够得到回报,若付出没有回报,便会生气,甚至会报复。当然,若自觉自己能以个人之力干翻举国之人,镇压所有人的怨怒则另当别论。但话说回来,个体若有这能耐也不可能对权力有兴趣了。 年幼并非国君逃避责任的理由,除非放弃国君之位带来的锦衣玉食与尊荣权力,否则没有理由能成为失职的借口,不尽职就去死,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才艺取悦是兼职。” “那主业是?” “用身体取悦主人,供主人玩耍。”辛筝回答。“你可以理解为贵族解决生理/需求的人形工具,什么表情?你难道没发现伎人就没有长得差的吗?才艺是技能,不是脸,靠技术吃饭的人最重要的却是脸,你就没觉得不合逻辑?” 安澜:“....”确实没想到逻辑不对,但想也知道辛筝刚刚完成了废奴的辛筝不可能容忍官吏们捡起贵族的作态,几百颗头颅的血虽未干,但辛筝是不会介意补砍几千颗几万颗甚至几十万颗人头的。 “一路比赛赢得全国第一得到我的嘉奖,享举国之推崇,受雇在国家的重大宴会上献艺,虽然不可能避免他们被权贵盯上,但至少可以保证他们从事的是职业是才艺。”辛筝道。 “弓马骑射呢?” “前三名参军入伍不需要从最底层的军卒做起,从低级军官做起。”想了想,辛筝道。“蹴鞠队也一样。” “为了尚武?”安澜问。 辛筝点头。“虽然我不想发动战争,但不打仗和不能打仗是两回事。” 第447章 第十章辛筝 写到一半时辛筝忽的反应过来安澜有一段时间没开口,不由抬头看了眼,发现安澜拿着一卷线装的册子在看,看得非常入神。“看什么呢?” 安澜从书中回神。“啊?你说这个?是书。” “我知道是书,我的意思这是什么书?让你出门都不忘带着。”辛筝道。 “我跟同学借的,是新出的书,叫《鯈子》,你要看吗?”安澜将书递了递。 辛筝眉头为这个名字跳了跳,最近几百年人族著书后给书起名大多是用作者的名字后面加个子,以此达到名留青史的目的。 鯈这个字笔画太多,又有点生僻,用这个字做名字的人真的不多。 辛筝伸手接过递来的书瞅了瞅,内容都很眼熟,想起自己让鯈参与官序编纂教材的事,但书里全是鯈编的小故事,教材不可能通篇都只用一个人的作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为官序编教材的人已经都快突破千位了,这还是全职的,没将兼职编教材的先生们给算上,如此多的人翻阅各种典籍寻找合适的文章,甚至自己上手写,不可能出现一卷教材全是一个人作品的情况。 不是教材,便是只能自己著书了。 “那小子发财了呀。”辛筝道。 著书不仅要有真才实料,还要有钱。 书箸好后还要抄写,抄写的前提是会写字,书法也得过关,这便决定了一部书著出来后要流传到广为人知没个几百年根本做不到,因为需要很多感兴趣的有钱人接力抄写,不仅要感兴趣和有钱,还得有关系,不然别人不借,想抄也抄不了。 一般来说,一部书著出来后作者少则抄个几十份多则抄个几百份。 例外的肯定有,比如《羲和书》,为了在短时间将它推广,帝国国库掏钱出材料找人抄,但这样的书真的不多,大部分书还是正常风格,少则几十,多则几百,著书者自掏腰包。 人族写书抄书用的材料有两种,一为缣帛二为羊皮三为处理过的木简,拿缣帛写书奢侈得不像话,一两卷还行,几十几百卷,哪怕是人王都干不出这么败家的事。 羊皮虽然没缣帛败家,在人族研究出给竹简杀青的技术前著书主要用的便是羊皮,一只羊从羊羔长成成羊需要的时间并不短,能得到的皮还少,除非是畜牧国,不然拿羊皮著书就是烧钱,家里没矿烧不起。 竹简的技术出来后倒没羊皮那么烧钱了,但也只是相对羊皮而言,还是那句话,没钱不配著书。 也正因为著书的成本太高,著书的人才会都是非常有才的名人兼大贵族(如果自己不是大贵族,背后必定有大贵族支持),因为他们著书不担心没人买,只要书卖得出去,那就不至于血本无归。 百家的兴起对这种情况有了改变,为了推广自家学说,每家都众筹著书,将自家的学说著书,再抄成千上万份散播整个帝国。 也因为是众筹,哪怕最终血本无归,也因为是成千上万人分担的缘故,损失还真不大。 这也是为何百家学说里不乏限制甚至轻慢王权的,却没人能将它们怎么的,不是没发现思潮在冲击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做不到。 那么多书,散播整个帝国,哪怕是人王也没法都收集起来烧掉。 望舒改良了纸后著书的成本更进一步降低了,不需要家里有座铜山,只要有小贵族的优渥家境都能著书,当然,著了能不能卖出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造纸用的是竹、麻、芦苇等随处可见的材料制的,成本很低。但一卷书需要的纸并不少,几百卷书耗费的纸更不是小数目,最终也不是一笔小钱。 若是旁人倒也罢了,但鯈,辛筝是知道他的,那是真穷。 从鯈的食性也不难看出他是一直都很穷,进食只要是熟的就完全没讲究,哪怕是长霉了的食物他都能面不改色的吃下去。虽然所有氓庶都如此,食物长霉并不妨碍吃进嘴里,但贵族绝对没这种食性,氓庶也没鯈那百无禁忌的消化能力。 不论吃了什么,鯈最多肚子难受一段时间,很快就能生龙活虎,辛筝怀疑他哪怕是饮鸩都死不了。 能够练出这样的胃,鯈这辈子的财缘可想而知。 辛国识字率高,找人抄书不难,但雇佣的人工费和纸钱加起来至少也得几百枚三铢钱。 哪来的钱? 辛筝心中疑惑,将书还给了安澜。“喜欢看吗?” “喜欢。”安澜道。“它写得很有趣,也很有意思,感觉很有道理。” 辛筝哦了声,问:“你说给官序增加些课外书如何?” 安澜有种不太好的感觉,但还是保持冷静的道:“官序本来就有书楼呀。” “不一样,官序书楼里的书虽然给学生看,也鼓励学生看,但学生若是懒惰,也可以不去看。”辛筝道。 “所以?” 辛筝道:“我想给每个年纪的学生安排一些课外书,看完后顺便写篇读后感。教材虽然也很好,但纯粹靠教材开拓眼界还是不够的。” 安澜很想问辛筝和稚童是不是有仇。“那样的话要买很多书吧,你有那么多钱?” 辛筝道:“不一定要买那么多书,每卷书买一两份就够了。” 安澜努力打消辛筝的想法。“一两份要如何保证所有孩童都能阅读?一部分阅读了,一部分阅读不了,未免不公平。” “那有什么难的。”辛筝不以为然。“和教材一样,官序出纸,学生自己抄一份。” 官序有很多学生,每一科目的教材都要保证对应年级的学生人手一份,对于官序而言极难,但官序还是做到了,那群混蛋大人将成本转移给了稚童。 官序出纸,每个学生每回开学的头几天要做的事不是上课,而是抄书,抄自己新一年的教材。不仅要抄得快,还要抄得好,至少不能自己都认不出来是什么字,官序虽然免费提供学生纸,却并非无限制的供应,只给了非常少的余量,写废的纸太多,那学生就自己掏钱去买纸回来继续抄。 为了省钱,也为了日后拿着教材却不认识教材上的字,学生通常会先在沙盘上反复练习,练熟了才往纸上落笔。 虽然成品只有一遍,实际上抄了却不止一遍,以至于课还没上,教材就已经先背下来,充分证明眼过千遍真的不如手过一遍。 也就一年级好点,因为刚入学,都不识字,因而官序也没法压榨,便让高年纪的学生抄了再发给一年级学生,因为是给别人抄的,不用自己用,官序也会给酬劳,不是加鸡腿便是一些铜锱。 辛筝觉得这想法很有创意,也很有用。 安澜艰难道:“但每年抄教材已经很累了。” “课外书不要求几天内一股脑抄完,上学期间再抄课外书也容易分心,就放在休沐时吧,休沐结束前抄完并交上读后感就行。”辛筝道。 辛筝都考虑得如此缜密了,安澜思考了又思考,想不到什么说服辛筝的理由,只能问:“那你准备让学生读多少课外书?” “休沐时间是三个月。”辛筝心里算了算。“五到十卷吧。” 安澜有一瞬的沉默。“可休沐时还要做工呢。” 辛筝不以为然。“白天做工,晚上阅读便是。” “先生你真不是人。” “谢谢夸赞。” 安澜:“....”我真不是在夸你。 蹴鞠结束的时候辛筝已运笔如飞的写完了厚厚一摞纸,书法虽惨不忍睹,但书写速度辛筝着实难有人企及。 安澜见了,突然觉得学生们也不是最可怜的,最可怜的应该是官吏才对。 辛筝写的只是比赛比什么,大概放在哪个月份,其中哪些是国府需要的,真的落实这点东西显然是不够的,还有得完善,而完善和落实,并做出辛筝想要的结果来自然全靠官吏们。 典型的辛筝一句话,下面跑断腿。 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日子至少也得持续三五年,甚至更久,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辛筝在未来的三五年里会不会又想出什么幺蛾子。 帮辛筝收拾东西时安澜问:“明天还来看吗?” “你想来?”辛筝问。 安澜摇头。“除非坐在下面的三层,不然不来。” 蹴鞠比不上龙伯的叼狼大会精彩,但辛人将蹴鞠玩得花样百出还是很有意思的,就是看不太清。 “你要有空可以自己来的。”辛筝道。“你是大孩子又不是奶娃子,这点自主权还是有的。” 安澜想了想自己每天的学习量。“看情况吧。” 有自主权她也不能为此就耽搁学习,夏为什么会让她来人族社会她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随你自己做主。”辛筝很开明的道。 对安澜开明不代表对别人也开明温和,至少对待官吏们辛筝毫无怜惜之情。 回毕方台后第一件事便是将自己写了一天的东西甩给了臣子,让臣子按着各自的职责分配工作,两年之内给她从纸面落实到现实。 百官一看那厚度便眼角直跳,却还是迫于辛筝的淫威不得不一一传阅。 传阅许久终于有人问辛筝:“大君,若两年之内做到这些,再加上之前安排的事,怕是未来三五年国中都无暇分心对外征战。” 辛国的人口并不少,两百多万,冀州的大国们也就四五百万人口,兖州比之冀州底蕴不足,因而两三百万人口的国便足以称之为大国。 这么多人口可以做很多事了,奈何辛筝想干的事实在是太多了,最无奈的是她不是一件一件的来,而是同时上马大量的工程,这就很祸害了。 若非辛筝没有多征徭役,预定的三年徭役也是一开始就说好了的,服完三年徭役,这辈子都不用再服役,且服役时伙食很好,不仅管饱还有肉。不是徭役的话,除了食物还会给钱,辛筝甚至在辛律里规定了必须给酬劳,并且标明了最低工钱,可以高,不能低,若是低了,雇工可以告雇佣者,要求十倍赔偿。 还有那被戏称为养老爵位的爵位制度。 若非这种种,辛筝大抵会成为传奇,被驱逐后还能再归国的国君不多,而归国后没几个月又被驱逐的国君那就更不多了。 但就算不需要担心民怨沸腾也不代表辛筝可以为所欲为了——两百多万人口根本不够她挥霍。 到了此刻,所有人都能理解辛筝为何干掉所有贵族并且抗拒分封了,分封的话意味着一部分土地和人口不受她控制。但现有的所有人口都不够她用的,怎可能还分给别人? “征战啊?”辛筝闻言怔了下,道:“战争对人口的杀伤太大了,孤爱好和平。” 百官:“....”怎么那么想吐呢? 你爱好和平,那你派虞去穷桑国干什么?吃饱了撑的? 内心腹诽绵绵不绝却无一人敢说出口,千言万语最终只能融成一句:她是大君,她说了算。 大君要干,臣子也只能埋头苦干,将辛筝连计划都谈不上的想法给变成现实。 然而,现实永远都能证明辛筝的幺蛾子没完没了。 在官员们接受了辛筝想将蹴鞠场给充分利用起来的安排后,辛筝又谈起了著书的问题。 官员们俱是不解,历史上著书的国君也不是没有,但大君你若想效仿,是不是应该先对自己的文采有点数? 辛筝自然是没有著书想法的,她主要就是想了解一下辛国这些年著书的人多不多。 纸让著书的成本下降。 识字率的提高提高了可能著书之人的基数。 看到鯈的书时辛筝便意识到这一点,若著书成本还是原来那种,那鯈便是倾家荡产甚至卖了自己都出不了书。 百官不解辛筝怎会突然关心这个问题来了,但不约而同的看向司学,司学负责管理所有官序,以及编纂教材,为了编纂教材,司学大概是帝国除了巫即殿以外对书籍种类数量最了解的部门。 司学想了想,问辛筝:“大君,教材算不算著书?” “不算。”辛筝摇头。 官序的教材每年都在改,和书的定义差得有点大。 “那著书者少之又少。”司学回答。 辛筝不解。“为何?国中那么多识字的人难道就没几个著书的?” 司学无语道:“识字与著书并非一回事,著书除了需要钱,还需有身份有名望。” 辛筝扫盲只是让人识字了,并没有给予足以著书的身份与名望。 辛筝蹙眉,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常识错误,著书还得有人买,不然哪怕写了点什么也只会做为手稿一代代往下传,期盼不要哪一代突然就失传了,不是不想传给更多人,而是没人买那就是纯粹的烧钱。 除了败家子和不惜一切只图名的奇葩,正常人不会做这种赌博,赌赢了固然能青史留名却不一定赚得到钱,赌输了那就真的饭都吃不上了。 但这不是辛筝想要的。 要搞宗教就得先解决宗教振臂一呼,愚民从者甚的危险。 思考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式。 如果人族学会了思考神是什么这种问题,那么她搞巫宗时面对的阻力无疑会很小。 而思考的前提是温饱,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正常人都不会思考温饱以外的事情。 要形成思潮,像百家争鸣一样冲击旧有的秩序就必须有足够的人参与。 辛筝思考着道:“设立一个新的部门,负责甄选庶人著的书,只要写得好,那么国府会花一大笔钱将书买下,然后推广,书卖出去赚了是国府的,卖不出去也是国府承担损失。” 这年头著书的都是为了扬名,能赚到钱很好,赚不到钱也没什么,现在不仅能扬名还能赚到钱,哪怕书卖不出去也不用自己承担损失,肯定能增加著书人的基数。 闻言掌管税赋的治粟内吏第一个跳了出来:“大君,国库没钱了。” 怕辛筝不相信,治粟内吏还噼里啪啦的给辛筝算了算账。 修路,修水利,铸造农具....还有最重要的,人口不够,鼓励生育太慢,辛筝让人去南方买人。 林林总总一大串加起来,辛筝现在还没破产应该感谢辛国被抄家的旧贵族们,这些年靠着贩卖牛马他们赚得钵满盆满,在他们被清算后这些钱全都归了辛筝。 即便如此,辛筝的钱也不够了,抵得上国库几十年税赋的钱根本不禁花。 辛筝道:“著书也是有利润的,只要书卖得出去,便会有源源不断的钱。” 治粟内吏道:“但别人自己抄了再卖得比我们更便宜些国府又何来利益?” 辛筝恍然了下。“你提醒孤了,辛律里要加上几条禁止未经允许抄别人的书从事买卖的法令。” “初期的钱不够。”治粟内吏努力将话题拉回来。 辛筝理所当然道:“你是孤的治粟内吏,这是你应该解决的问题。” 治粟内吏很努力控制自己不冲上去揍人,倒不是怕失礼,着实是....打不过。 第448章 第十一章鯈 著书是个技术活,书著好后同样也很麻烦。 一时脑热著书出书的鯈深刻体会到了出书的痛苦,当然,也不排除只是他才这样,毕竟以前著书出书的都是贵族,有钱有人,不管想干什么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行。网首发 他就不了。 花了小一年的时间将自己所有的文章都给重新润色和整理,写出了原稿,但这只是开始。 书著出来了,还得抄很多份拿出去送人或是卖。 虽然也可以不抄,留在手里自娱自乐,但著书者图的是名留青史,书若不能传下去,如何青史留名?因此著书者哪怕砸锅卖铁也会努力多抄几份或卖或送人,收藏者的数量上去了,书才有希望一直流传而不断绝。 鯈不图青史留名,却也希望自己的书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抄书需要很多很多的文字载体,辛纸价格便宜,对于发了一笔财的鯈而言,这反倒是最容易的。 最难的是抄书。 抄书需要识字,还需要书法,字写得太难看,给人的第一印象会很差,打击别人继续阅读的兴趣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没人会买根本看不出写得什么鬼画符的书。 辛国的识字率很高,识字的人不难找,要求有一定书法的人也不难,但要求很多人就有点难了,至少孟水郡没法满足鯈的需求。 辛侯归国后辛原的秩序重整,确定不会有战争后鯈便带着自己的书来到了都城。 整个辛国也只有这里能够满足他对纸和抄书工的需求。 都城居大不易,尤其是他还想著书出书,买纸和雇人抄书花光了他大半积蓄,为了省钱,便拿着巫医朋友写的信借宿在了一座神庙里,顺便见证了神庙的由盛转衰。 辛侯幼年与她不在辛国时,辛原的神庙给了她不少支持,然而辛侯并没有慷慨回报的意思,收拾完贵族就来收拾神庙了。 土地和奴隶被收缴,原本热闹的神庙顿时清冷了起来,耕作也好,洗衣做饭也好,全都要自己做,但大部分的巫和贵族一样都不事生产的,乍然要自己生产,还要缴税,能够适应的不多。 不少巫受不了纷纷还俗回家,剩下的里面也有真虔诚,不介意过清苦日子的,但大部分还是无家可归。 贵族一般都会送一个孩子为巫,是人质也是信物,顺便保证财产不被分割(出家等于放弃爵位和财产的继承权,但可以还俗),以此与巫宗勾结。 辛筝还是手下留情了的,收拾贵族时没收拾将他们出家为巫的孩子也给一块收拾了。 但也因为家族都没了,除了神庙,这部分巫再无归宿,只能老老实实的留在神庙,但这些巫也是最不事生产的。 若非辛国国人的日子好多了,会到神庙里祭拜,这些巫被饿死的可能很大,秋冬时节想摘点野果充饥都做不到。 祭神的祭品最后是要被人分食的,据说古早的时候是烧掉的,不过炎帝的时候发生了改变。 炎帝认为祭祀神灵的食物被神灵享用后便沾上了神灵的福气,烧掉太可惜了,应该吃掉,沾沾神灵赐予的福气。 那之后祭祀的食物从烧掉变成了祭祀后分着吃掉,国人拿着食物来祭拜,自然不会祭拜完了再带回去自己吃,他们不带回去自然就是巫们分食了。 神庙会为人们提供长明灯服务,但长明灯烧的是油脂,自然不可能让神庙负担,因而祭神的氓庶多少会提供点香油钱。 靠着祭品和香油钱这些巫扛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 鯈也提供了些帮助,人族识字率最高的不是贵族,是巫。 不识字的人可能是贵族,却一定不可能是巫。 巫宗要求每一个神职人员必须识字,不识字就不能成为巫。 给神祇写祭文,不仅要有文采,字还不能太难看,因而巫的字普遍写得不错,至少能够辨认写得是什么字。 鯈干脆找巫帮自己抄书,他按份数给钱。 一座神庙的巫太少,鯈最后干脆让巫帮自己联系别的神庙,找了大量的巫帮忙抄写,最终抄了五千份,搭进了他所有的积蓄,血本无归。 他的书虽然老少皆宜,不限受众的年龄,但最吸引的群体还是稚童。 稚童,大概是这世上除了奴隶之外最穷的,钱都掌握在大人手里,这年头会给孩子零用钱的都是贵族家庭,不巧,辛国的贵族家庭前不久被辛侯一锅端了。 辛国国人的购买欲望很强,不然也不能商队络绎不绝,但这只是相对别的国家的氓庶,和贵族比起来的话,氓庶的购买欲望很低。 大部分辛人花钱基本都花在衣食住行方面了。 买书,省省吧。 那是奢侈品。 鯈无语的发现最后买自己书最多的居然是司学,想从里头找找有没有适合加进教材的文章。 买书的稚童虽然也有,但都是官序的孩子,一群萝卜头你一枚铜锱我一枚铜锱,凑够了买一本书的钱。 一个月下来只卖出五十几本。 惨淡的成绩往鯈头上泼了一盆冰水,也放弃了去别的地方尝试的想法,识字率最高的辛国尚且如此,文盲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地方难道还能卖得更好? 吃饭都不香了。 神庙的巫轮番安慰都没用,最终还是鯈自己想开了。 卖不出去就卖不出去呗,不过几百枚大钱,花完了就花完了,他这些年一直都是穷的,如今不过是回到原来的状态。而以他什么都会点的手艺,挣点钱当盘缠并不难。 鯈如此说服了自己,吃饭又香了。 然而,他死心了,天上却掉了馅饼。 国君设了个司书的职位和部门,专门管理以后国中的出书事宜,新上任的司书觉得他写得很好,着小吏来找他问他愿不愿意让司书寺帮他出书。 鯈感觉自己仿佛被天大的馅饼给砸中了,好一会才找回一丝理智询问司书寺的条件。 司书寺的条件很简单,书给了司书寺出书,那么以后所有人,包括鯈都不能在未经司书寺允许的前提下卖这卷书。 做为回报,司书寺会字数和书的质量给鯈一笔酬劳。 鯈这卷书的开价是三千枚三铢钱。 鯈沉思了片刻,问:“这个价格是司书定的?” “是大君定的,大君甚为喜欢先生的书,在朝堂上赞不绝口。” 大君,那不就是辛侯吗? 辛侯喜欢自己的书? 鯈不由翻了翻冀州时的记忆,确定辛筝对自己的书有兴趣,但要说喜欢到赞不绝口那就扯淡了。 思及此鯈非常痛快的答应了跟小吏走一趟去司书寺签契书。 神庙的巫祝不由问鯈:“你考虑得是不是太快了?” 虽然下位者不应该拒绝上位者,虽然辛侯抄了他的家族,但巫祝知道,辛侯很遵守自己制定的《辛律》,只要不违反辛律,拒绝她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鯈完全没必要仿佛拒绝就会死一样答应得不假思索。 鯈回答:“我思考了,很认真的思考了。” 没必要拒绝。 虽然不知道辛筝是想利用自己的书做什么,但既然辛筝有需要,就不可能让他拒绝。 最后总归是要答应的,没必要折腾。 巫祝对辛筝不够了解,想不到这些,但尊重鯈的意见。 鯈从身上掏出一枚三铢钱:“书的问题能解决了,是件喜事,晚上买点肉庆贺一下。” 巫祝抬手拦住。“不必了,你帮了我们很多忙,这回换我们来请你。” 鯈闻言犹豫了下,还是答应了。 司书寺非常有效率,与鯈签了契书后不仅当场付了钱,还在鯈询问自己之前抄了几千卷应该怎么处理时表示愿意买下,还是当场付钱,一本书两枚三铢钱,付了他九十多枚新铸的四铢钱。 九十几枚四铢钱不重,不到一斤,但三万枚两铢钱很重。 鯈发现司书寺给自己准备的买出书权的三千枚三铢钱全都是用两铢钱付。 六铢为一锱,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 三万枚两铢钱为五千锱,为一千二百五十两,约为七十八斤,约为两钧十八斤。 鯈有一瞬的无言,问新上任的司书:“司正,在下能不能申请将这些钱都换成四铢钱?三铢钱也行。” 司正非常痛快的回答:“可以,明天吧。” “那我今天如何回去呀?”鯈故作为难的看着那沉甸甸的两筐钱,满得里头的铜钱都快掉出来了。 司正笑眯眯的回答:“我们这里有马车,借你一使好了。”想了想,又补充了句。“这么多钱你一个人带回去也不太安全,我派人保护你回去了。” 鯈顺杆就爬。“明天在下要去兑钱司换钱,马车可以明天还吗?” 司正瞧了须臾鯈清澈干净的眼眸,口吻非常和蔼的回答:“可以。” 辛原不缺马,因而需要出差的官署都有几辆马车,载人的那种。 鯈很佩服的看到胥吏们不知从哪给自己拉来一辆板车,大街很常见的那种,客货两用,最重要的是,敞篷,不论从哪个方向都能清楚看到板车上的两筐钱。 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一千,鯈非常帮忙的在回去的路上将自己要买的东西都给买了。 买成衣,旧衣服该换了,他会做衣服,但能买直接穿的衣服还是更喜欢,哪怕没有花纹,大不了回头他自己往上添。 用盐腌了的咸鸭蛋,保存期长,被当成盐的替代品,等冬季结束了他准备去南边的条国,条国没有盐湖,不产盐,为了盐不是往北和辛国打就是往南和樾西平原那边的国家抢盐池。也不知抢到了没,即便抢到了盐价也不可能和辛国一样便宜,这种必需品还是提前准备好比较好。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最后还买了一头老牛。 待鯈牵着牛回到神庙时整个都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知道有个人因为书写得好被大君赏了足足两大筐钱,并且这个人是个无名小卒,连姓氏都没有。 有人骂不成体统,什么下三滥的玩意都能著书了,世道不古。但更多的人关心的是,这样的人都能著书,自己能不能? 辛国的识字率高,却没人想过著书,一半是因为没钱,承担不起著书的风险,另一半则是古往今来著书都是大人物,小人物没著书权。 鯈全城溜达了一圈后许多这些年写过一些文章自娱自乐的人纷纷开始整理自己的文章。 鯈能猜到这些,却不怎么在意,离自己太遥远了,比起辛侯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更关心晚上吃什么。 将用剩下的钱搬进神庙时见到巫祝在装神棍劝慰一位来求神的人,鯈也没打扰,先和胥吏一起将钱抬进了自己屋里,再将积压的书都交给胥吏带走。 送别胥吏回来走了没两步看到巫祝,一脸劫后余生的神情,鯈笑问:“至于吗?” 巫祝叹道:“我就不明白为何这些从冀州来的男人和女人就这么麻烦。” 真的很麻烦,巫祝就差在脸上写上这几个字了。 鯈宽慰道:“两地风俗不一样罢了,迟早入乡随俗的,你忍忍,再过几年就不用面对这些了。” 冀州与兖州的差异的不仅仅是风俗。 冀州养家的主力是男人,因而男人是一家之主,要养全家,包括妻与子女。 兖州,尤其是辛原却是另一个风俗,氓庶男女之间是合则来,不合则散,婚姻观念真的不强。强起来还是最近这些年辛律的缘故,但辛律是辛筝编的,她不可能允许任何青壮劳力被踢出创造价值的劳力行列,因此辛国的婚姻风俗变成了让冀州人非常难以置信的模样。 男人没义务养妻,除非妻怀着孩子,孕妇有不少不方便的地方,需要人搭把手,因此男人有义务照顾孕妇,这种照顾终止于孩子生下来,孩子生下来后夫妻之间的关系便是:照顾是情分,不照顾是本分。 妻子那就完全没义务养男人了,毕竟后者不需要生孩子。 不过不论男女都有责任抚养子嗣到成年,不抚养就是犯罪,跟辛律对着干的下场那是不需要说的。当然,实在养不起也可以交给育幼院,但子嗣成年后需要赡养父母,不赡养就是犯罪,可父母若将孩子交给了育幼院,那孩子就不需要尽赡养责任了。 和离很容易,不需要一方犯了什么错,另一方忍无可忍了才能离,睡腻了都可以离,甚至单方面和离都能具备法律效应。 这种风俗下,男女都要工作养自己和孩子,生下的孩子都是让大孩子照顾,如果家里没有大孩子,就让邻居家的大孩子照顾,会给予一些酬劳。 不能接受的不止冀州的男人,还有女人,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也要承担巨大的压力,还要像男人一样服役。 别的地方征发徭役都是以户为单位,冀州也不例外,不同的是冀州只征男人。辛筝就不,她按人头征,管你是男是女,只要年满十四岁,全都在征伐徭役的范围里。 对此鯈也没法说她横征暴敛。 虽然辛筝按人头无差别征徭役,并且一口气服役三年,但她征了一次后就不会再对同一个人征第二次。别的地方,比如冀州,年满十四岁的成年男性理论上每年要服役一到两个月,但因为征了之后往往还会再征,每年实际服役时间超过四个月。一年四个月,到三十岁时,相当于有六十四个月在服役。 自然,实际上肯定不需要服役那么久,冀州,或者说普天之下的方国,徭役的死亡率居高不下,就没几个能活到三十岁。每次服役哪怕能活着回来也要大病一场,身体要养很久才能缓过来。 为辛筝服役却只要不是运气实在太惨不忍睹碰上意外,基本都能活着回来,甚至回来时往往还长了肉。 但服役死不了和不累是两回事。 冀州的人接受不良,辛人也同样接受不良。 辛人找配偶的第一标准就是身体强健,越壮实越好,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这觅偶标准,生下的孩子更容易成活,找个弱质纤纤的,不管是孩子生下来就夭折还是养到一般就夭折了都太折磨人了。毕竟养孩子不是养狗,养狗三年尚且有感情,何况孩子。 非常不幸,冀州推崇的女性审美恰好是弱柳扶风那一挂的,男性虽然不走弱柳扶风的路线,但父母的体质是会影响子孙的,不论是哪一方。 这么说罢,一个冀州的男人和一个冀州的女人打起来,除非后者生命信息属于少见的天生神力,或是前者是个草包,身体素质差得不行,否则赢的一定是男人。 一个冀州的男人和一个兖州的女人打起来,除非前者是练家子,后者是普通人,否则赢的一定是后者。 真心看不上,却又必须看得上,单身税在上头压着呢。 女人还好,想找个本地男人不难,但那些无法得到本土女人青睐的男人碍于单身税与对子嗣的期盼不得不捏着鼻子与冀州来的女子成婚生子,但也因为看不上,孩子生下来,养大了,和离的概率非常大。 在冀州,辛人男子这种做法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渣。 冀州的道德与法律都不会允许男人这么干,但在辛国—— 辛人男子完全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什么毛病:自己爱孩子,给了孩子爱,也给了孩子自己能力范围最好的照顾,该尽的责任一样都没落。 至于抛妻,腻了和离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哪怕打官司打到辛侯的面前,辛侯也会赞同被告,腻了和离是天经地义的事。最多若双方都是贵族,那辛侯可能会觉得和离不好,让双方如果没孩子就赶紧生一个,生完各玩各的,男的去养外室,女的去养面首,别勉强自己去啃腻了的肉,反正劝和不劝分。 外来的男人也面对着同样的困扰,孩子生下来,养大后就会被和离。 法律与本土道德都不给支持,最终跑来神庙求神的不好,神灵管不管这破事不知道,但巫祝必须给点反应,不然人以后不来了,神庙里的巫吃什么? 几个月下来,神庙里还剩下的十来个巫活生生被磨炼成了开解大家。 等什么时候外来者与辛人完成了磨合,巫祝估计就能从调解家庭矛盾中解脱了。 巫祝闻言愁眉苦脸的叹道:“不好说,这些年一直都在接纳外来流民,哪怕这一茬完成了磨合,也还有下一茬。不说这些了,饭都做好了,就差你了。” 第449章 第十二章鯈 饭食很丰盛,有咸鸭蛋,有鱼汤,烤鸭,还有一大盆圆葱炖肉。 咸鸭蛋是鯈买的,鱼汤是巫从神庙的池塘里捞的,以前池塘里的鱼都是用来观赏的,然现实最能改变人。 不仅池塘里的鱼变成了偶尔打牙祭的美食,还养上鸭子。 圆葱炖肉则是买的。 鯈瞧着大木盆里的炖肉分量,不由惊讶。“怎么买这么多肉?太不好意思了。” 辛原的肉食比粟麦便宜,但几百万人口,再多的牛羊也不够吃,肉价一涨再涨,就是不降,吃一口肉已经比前些年难了岂止一倍。 神庙什么情况别人不清楚他还不清楚,买个一两斤打牙祭就不错了,但木盆里的肉少说也有十斤了。 买菜的巫道:“也没花多少钱,肉价降了一半,特别便宜,我觉得机不可失,就买了很多,免得过段时间又涨回来了我们买不起。” 说到这里巫忍不住露出了黯然的神情,他们以前都是餐餐有肉的,哪像如今,顿顿圆葱,偶尔吃点甘荀换口味,想吃肉?月余才打一回牙祭,十几个人分食一只鸭或一条鱼,捞的大部分鱼和养的鸭是要拿去换成圆葱和甘荀的。 一名年纪小点的巫吸着口水道。“肉价不是一直都只见涨不见降的吗?” 买菜巫解释道:“据说是因为兽潮,冬狩的军队带回了大量的肉食,大君只拿了一部分,别的都赏给了军队,军队自己吃不完便卖给了屠户。” 巫祝奇道:“哪来那么多猎物?这十年每岁冬狩带回的肉食一岁比一岁少,今岁怎的增加了这么多?” 人口聚集的地方野生动物就少,人越多,动物就越少。 辛国原本每年冬季都保守兽潮之苦,但最近十年,辛国不断吸纳外来流民人口激增之余,野生动物也越来越少,以至于辛鹿病倒前都在考虑要不要废除冬狩传统了。 “可能他们将辛原给翻了个底朝天,国君不知为何没有亲自去冬狩,但将军队分成了很多队,允诺带回猎物最多的一队全员爵升一等,还奖了很多钱。”买菜巫颇为复杂的道。 在场的人大部分都是辛侯新政的受害者,但看着辛国全境这段时间的变化,又觉得自己的家族输的不冤。 曾经被国人暴/动所驱逐的君王长大了,学会了怎样用曾经伤害过她的力量反过来对付贵族。 然而,明白归明白,心里仍旧难以接受。 哪怕变法也没必要如此赶尽杀绝,留人一线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将事情给做绝?他们的家族效忠辛国为辛国付出很多代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但谁又能说什么? 辛国的国君从来如此啊。 不论对他们有多大的恩情,多少的忠诚,从来都不会影响他们提刀。 眼看话题再扯可能就要扯到辛侯身上,鯈赶紧招呼众人吃饭。 “再不吃就凉了,这天气吃凉可太要命了,我不会客气的。”鯈说着便自己捞了一大块肉。 见此,一众巫也纷纷运箸如飞。 木盆里的肉并非只有一种,而是很多种肉混在一起。 冬狩的军队不可能只猎一种动物,而是看到什么就猎什么,但野味的肉比不上养殖的家畜好吃,这才能以一半的价格买到肉。 鯈嚼着肉,口感是非常熟悉的柴,在辛国呆久了,吃多了养殖的畜肉他都快忘了这味道了。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辛国的繁华,很多方国哪怕是贵族吃的很多肉食也来自于狩猎而非养殖,而在辛国,就算是眼前这群因为家族倒台,神庙势力被收拾而一落千丈的巫们也仍旧能不时打一顿牙祭,若是能更进一步放下贵族的矜持,能放下对辛侯的怨怼,以他们接受过的教育想过上更舒适的日子也不难。 历法上的冬季有三个月,但根据地理的不同还是有差异的,靠北越长,靠南越短,辛原属于前者,冬季至少四个月,最近这些年更是一再延长。 鯈估摸着自己实际出发可能要等到仲春,虽然还有很久,但准备得越充足,路上的麻烦就越少。 将司书给自己的钱币大部分换成四铢钱,只有一小部分换成三铢钱,重量大减。 剩下的时间便是买材料自己做一辆车。 做个板车是最容易也节省材料的,但鯈想要一辆和屋舍一样舒适的车,便不满足于板车了。 在巫们的帮助下集思广益,最终鼓捣出了一辆移动房屋马车的设计图。 设计与构思都很好,只一点:“这么大的车,一头牛拉得动吗?” 鯈的马车有两层,一层是基座,整体被改成了储物的箱子,可以储存很多东西。基座上的车厢也是可以拆卸的,可敞篷可隐私。车顶是平的,四周有栏杆,也可以放不少东西。 说是房屋不如说是移动仓库,但这也是最适合的,让鯈可以兼职商旅。 商旅本就是从一座城走到另一座城,出手前面的城邑里购入的特产,购入当地的特产再前往下一座城。 靠着这种模式鯈走遍天下的盘缠压力能大大降低,比如改善一下伙食。 鯈那百无禁忌的消化能力,巫们实在是有点看不下去。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马车的实用性足够强。 鯈道:“没事,司书给的钱很足,我可以再买一头牛,一头牛拉不动,两头牛总该拉得动。” 鯈的行动力很强,很快便靠着自己当心医时无意中培养起来的人脉关系用最便宜的价格买到了质量足够好的所有材料。 神庙虽是神灵的地盘,但住在这里的终究是人,是人就要与人接触,甚至因为是神庙的缘故,往来的人更多。 鯈也因此听到了不少关于著书的后续。 辛筝不仅拿他做了马骨,同样的马骨还有百家学说。 人族所有的典籍中,百家学说的书是位于社会中层和底层的人族最容易获得的典籍。 百家学说每一家都渴望干翻别的学说成为当世唯一的显学,结束纷乱的世道,流传万古。出发点和胜负欲决定了百家学说不管是保守的还是激进的都会积极传播和教化自己的学说思想,占据更多的思想高地,与别的学说互撕。 为此,众筹著书都给整了出来。 某种意义上,王侯贵族们如今的倒霉境况,百家学说功不可没,因为它们让非贵族的人族开始掌握知识,开始思考。 辛筝不惜钱财和人力,很容易将百家的典籍给凑齐了让司书府批量出书。 百家典籍以非常廉价,廉价到根本不可能赚钱的价格出现在了市面上,但也因为太廉价,识字的氓庶购买欲望很强。 用了别人的书,是要给酬劳的,毕竟著书不是容易的事,是将一个人的知识与思想化为文字,是非常慷慨的分享,不能不给点回报。 百家学说的那些典籍的著作者不是烂得骨头渣都不剩了就是只剩下骨头渣了,再不已经大半个身子入土了? 还活着的,辛筝让人将钱送上门,已经只剩下骨头渣或骨头渣都不剩了的,反正百家著书的成本都是众筹,既如此,将钱交给每家学说如今的首领,让它用在所有弟子身上。 百家著过的书不少,能够流传如今而非被对家给逼到淘汰的无一不是传世的经典,既然是经典,辛筝给的钱也很足,黄金二十斤起步,最高百斤。 败家败得毫无人性。 更令人羡慕嫉妒的是,辛筝为百家准备的契书不是买断,是分成。 日后卖书赚的钱会按比例分成给百家,当然,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个承诺就是扯淡,倒不是说辛筝会出尔反尔,而是辛筝那定价,卖的书越多亏得书也越多。 不过话说回来,百家也不会在意这点,人众筹出书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赚钱,能赚到钱很好,赚不到也无妨。 见识短浅的氓庶认为这是辛筝重视教育的表现,在招揽百家,但受过精/英教育的贵族与鯈这种见多识广的却不这么认为。 若说辛筝在招揽百家,做为国君她不可能不知道除了极个别的,比如兵家史家,判断百家中的任何一家和另外九十九家关系的好坏得看见面时是猪狗禽兽的互相问候还是拔剑相向,前者说明关系不错,后者说明关系很恶劣。 百家根本容不下自家学说扎根的国族别的学说跑来凑热闹,若国君用了别家学说,那么另一家学说便会生气的拂袖而去。 哪怕太有魅力(国力很强)令人舍不得离去,多家学说并立等着被搅得天翻地覆吧。、 辛筝推广的是所有学说的书,并非单一学说的书,更绝的是辛筝表示自己想为百家著书,箸一卷集百家思想的巨著,希望五年后百家学说能派人来辛国凑热闹。 且不说百家会不会理会辛筝这么个偏远之地的小诸侯,单说同时邀请百家,还想著一卷集百家思想的巨著,这真的不是大范围招惹仇恨吗? 若说她纯粹是在闲得无聊欠教训,那也不像,官序的教材至少一半的内容来自于百家学派的典籍。辛筝对官序的重视是有目共睹的,教材每年都在修改和调整,但不论修改调整多少个版本都必须她亲自过目与点头才能用。 鯈想不通辛筝在做什么,但没和巫们一样觉得辛筝自大狂妄,号召百家学说著书,若是人王,百家大概率会给面子的派人来,但辛筝....辛国这些年的确强大了很多,但只是兖州境内的强大。 冀州的大国普遍四五百万人口,辛国才前者的一半,连那些大国都没少被百家学派打脸,辛筝哪来的自信百家学派一定会理她? 狂得简直没边了。 对此,鯈回忆了下冀州时的相处印象,觉得,现下的辛筝的确不可能被百家学派集体青睐,但五年后还真不好说。 能用十几年的时间将辛国的识字率提高至此,没道理不能用五年的时间做出别人几十年的功绩。 曾经背叛辛侯窃国多年,又在辛侯归国后帮助辛侯清算了所有贵族,也是辛侯归国后唯一一个平安无事的辛鹿在仲冬之月再次病倒,这一次没有再发生去岁秋季的奇迹,一病不起,没几日便去了。 元洲诸族的生死关各有差异。 羽族认为亲人逝去后会化为林间的风,守候着活着的亲人,并未离去,这也使得羽族有个屋檐下挂风铃的传统,他们认为风拂风铃发出的声音是亲人回来探望自己的脚步声。 龙伯认为亲人逝去后会在涉过一条黑暗中的河流后回到后土神的怀抱,因此亲人的葬礼上要载歌载舞,怎么热闹怎么来,让逝者渡河时不要太过害怕。 靖族认为祖先自火焰中诞生,因此崇尚火葬,不是羽族那种火化再随风而去的火葬,而是老老实实烧成灰,再将骨灰投入熔岩中的那种,若是住的地方离岩浆很近那就可以扔掉火化这一步,直接将尸体投入岩浆里。从火中来最终回到火中,逻辑上没毛病。 鲛人那就更干脆了,喂鱼回馈海洋。 人族有生死轮回的观念,事死如事生。 死了以后要尽可能修个奢华的墓,生前有的,死后都要有一份,避免死后过得落魄。锦衣华服、珍宝美食、服侍的奴隶,多多益善。 这些是陵墓的部分,葬礼上同样有得折腾。 葬礼上需要打醮做法事,让亡者下辈子能够投生在好人家,不投畜生与贱民的胎。 对此,鯈曾经看过一卷野史杂谈:有一任巫女对于给亡者打醮做法事让亡者来世投个好胎表示嗤之以鼻,轮回永在,但下辈子投胎到什么人家完全随机。 圣贤运气不好来世能投生为猪狗,猪狗运气好来世能投生为王侯之家,只看运气,绝对随机,绝对公平公正。 凡人若有能力改变这公平到让任何人都要服气的轮回机制,决定谁投生到什么样的人家,那还是凡人? 鯈并不相信生死轮回,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但他也同样不相信所谓的打醮做法事,觉得事死如事生毫无意义,纯粹是闲得无聊瞎折腾。 若真有轮回,且能通过打醮决定来世投什么胎,死后过什么样的日子,打醮做法事还有陪葬物的开销根本不是氓隶能够承受的,如此一来,能够投好胎的都是贵族。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至于行善积德有益于来世,鯈同样认为是扯淡。 贵族哪怕心性扭曲如毒蛇,也同样能做好事,因为他们手里有无数的资源,随便漏点都能救很多人,但有个问题。 鯈这些年见到的贵族与富人,要么自己杀人放火金腰带,要么祖上杀人放火金腰带。 请问这种是善还是恶? 氓隶中也并非没有心性善良的,但往往活不久,能够活下来的就没什么道德。助人为乐什么的,哪怕有心也无能为力。 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鯈认识不少贵族,他们施舍乞人时真不是有所图,只是自己手上的食物吃不完,见别人吃不饱不忍,所以施舍点。 而氓隶,自己都在饿死的边缘徘徊,却愿意施舍食物给别人,要么真圣人,要么有所图。 如此一来,氓隶从一开始就被踢出了行善积德的行列。 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无心的伤害就不是伤害了吗? 鯈将人族主流的生死轮回观凝练后发现可以总结为一句话:活着的时候贵族是贵族,贱民是贱民,死后贵族还是贵族,贱民还是贱民,来世贵族还是贵族,贱民还是贱民。 噫,想想都绝望。 世界如此绝望,活着有什么意思?灰飞烟灭永不超生多美好啊。 而凝练出这么个结论后鯈便再也不相信主流生死观了,这玩意和人族的血统神圣性观念太契合了,契合得让人很难相信是神制定了生死轮回,而非凡人贵族创造了生死轮回。 奈何,鯈觉得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没有死后的世界,没有来世,生生世世的承诺不过谎言,世人就不。 世人,尤其是贵族就好这口。 辛鹿死了,辛侯决定按人族贵族葬礼的流程给他下葬,不是要以公卿的标准,而是以比公卿搞出一大截,确切说是国君的规格来下葬。 惊得无数人刮目相看。 这么多年可着实没看出来二位如此手足情深。 手足情深的辛侯体恤族巫年老且病体沉疴,换了别的巫负责打醮,很不巧,她选的巫鯈认识,正是他寄居的神庙的巫祝。 非常年轻,体力绝对足够。 前任巫祝因为站队参与国君的权力更迭被清算了,再加上很多巫走的走散得散,才让本来没有资格的巫祝继任为神庙的新任巫祝。 鯈得知后第一反应是辛侯是不是太想不开了。 巫祝可是贵族,他全族不是被辛筝给砍了就是被辛筝给流放了,辛侯你就那么自信他不会在接近你时冲过来给你一刀? 杀父杀母杀兄杀姐杀弟杀妹的仇不是那么容易放下的。 第二反应:或许,辛侯要的就是巫祝的放不下。 意识到这一点鯈街都不逛了,狂奔回神庙,不敲门便推门而入,果然见到巫祝在卧室里磨一柄短匕。 第451章 第十四章巫祝 用了朝食后巫祝便骑着比起神庙鼎盛时瘦了一大圈的马出门了。 司学是官府机构,却不止一座官署,有县司学、城司学以及邑司学以及最高司学之别,其中最高司学直接向辛侯负责,在辛侯清空毕方台当官署后,最高司学的官署也搬进了台城。 虽然台城如今因为成了官署,取消了曾经森严门禁,哪怕是普通人也可以进去找官署办理事务,巫祝并不想去台城,但因为人手短缺,国都就那一座司学官署。 巫祝不想去台城也只能去台城。 清晨的辛邑仿佛与此时的时间一般充满了生机。 报时的钟声中,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与往年的冬日截然不同,往年为了节省体力消耗,冬日时除非有徭役,否则人们都是在家里躺着不动。如今却是反过来了,天寒地冻,路面上的积雪都还没扫干净,不论是老人、青壮还是孩童都走出了屋舍。 起得更早的摊贩推着板车在大街上溜达,板车是几只大桶,里头是用甘荀、圆葱与生姜炖熟的乱炖。急匆匆出门的父母和老人带着孩子跑到摊贩板车前一人要了一碗甘荀圆葱炖,围着板车吃完后将陶碗还给摊贩,没饱的便续碗。 甘荀圆葱炖并不贵,一枚铜锱便有一大碗,若家境宽裕的话也可以打加了肉的甘荀圆葱炖,但那样的话价格就没纯甘荀圆葱炖亲民了。 吃完后一家人便各自分开,老人与青壮都要去工作,孩童则有可能是去读书,也可能是去上工,国府因为人手短缺的缘故从虞到如今的辛侯都用了大量读过书具备基本读写能力的孩子为官署做工。 巫祝为这人间烟火有一瞬的恍惚,很快就看到了街道上正在修建的一个木制支架,支架上是正在钉的木箱。 巫们都很关心辛侯的政策,想要推翻一个国君就得先了解她的施政,知道她损害了哪些人的利益,如此才能找对盟友将其拉下来。 巫祝自然也不例外,一眼便看出了那是什么箱子。 告密箱。 当然,官方名字肯定不是这个。 辛筝以自己要当个明君,要善于纳谏为由颁布了告密箱,在街道上设告密箱,氓庶有什么想告诉她的谏言,写信投里头,只要属实且合理,她一定纳谏。 别的国君广开言路都是允许国人进台城向国君进谏? 辛筝理直气壮的表示:自己怕死,随便什么人都能跑到自己面前,若是刺客怎么办?谁来为她的生命负责? 以上只是原因一,原因是辛侯觉得能进台城,敢进台城的人必定只会是一小撮人,历史上那些所谓广开言路的国君听到的全都是贵族的言,氓隶贱民根本没有出现在国君面前的资格。她也不折腾,弄个告密箱,匿名投信,双方不用见面也能达到目的,安全又省事。 不论朝臣怎么劝辛筝这么个搞法会导致告密之风四起,人心不安也阻止不了暴君的意志,告密箱以惊人的速度向全国的大小城邑聚落铺开。 巫祝轻嗤了一声,暴君哪会在意人心? 走过一条街,到处都是忙着在大街上买食物垫肚子赶着去工作的人,巫祝越看心情越差,更差的是还被人给堵住了。 巫祝骑在马上看去,发现围观人群的中心是一对父子,父亲正往死里揍儿子,周围的人怎么劝都不管用,而随着围观的人增加,路也给堵了。 巫祝哪怕不想听也不得不跟着听了会,知道这个父亲经常打儿子,揍儿子几乎是家常便饭了,这回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子顶了两句,当街就揍了起来。 巫祝不耐的拧眉,若是从前,他直接就骑马踏过去了,踩死人也是挡道的命不好,现在却不行,真踩过去,别人是命不好,他也会很快命不好。 一名稚童忍不住问身边的大人。“先生,怎么没人管?” 红衣的少女随口问:“管什么?” 稚童道:“在打人啊,私斗在辛律里不是犯法的吗?百步之内见而不制止者,皆同罪。” “是有这条,但那俩是父子。” “那又如何?” “打不死人就是家庭纠纷,家务事是最难断的,贵族也罢,官吏也罢,都不好管别人家务事的。” “那打死人了怎么办?也不管吗?” “怎么可能,杀人偿命,哪怕是亲生父母,杀子也是要偿命的,不论缘由。” 巫祝闻言撇了撇嘴,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别的地方可没有父母杀子要偿命的规矩,也就辛筝事多。 “打就不犯罪了?” “不犯罪。” “可这样的话,岂非只能认命?” “怎么会?”红衣少女道。“只要他命够硬,熬到父母老了,到时老迈的父母只能依赖他生存,他想对父母做什么不就能做什么?哪怕一日三餐的殴打辱骂也是他的权力,打骂下不了手也可以给父母喂屎充饥,有的是不犯法又能报复回去的法子。” 这论点,不论是路人还是巫祝都不由扭头望去,包括正在揍人的父亲,发现说话的是一名穿着红色葛衣的少女,脸上涂着浓浓的脂粉,浓妆艳抹得令人刮目相看。少女身边牵着的格外圆润的幼崽就好多了,脸上只涂了防冻的膏脂,也是一身红衣,仿佛清清爽爽的一枚红鸡蛋,让人瞧了便忍不住想捏捏脸。更新最快的网 幼崽诧异的看着红衣少女。“先生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少女叹道:“你知道的,我老子,比这过分多了,就没拿当我女儿,当然,我也没拿他当父亲,我两岁的时候就盼着快快长大。” 幼崽不解:“做什么?” 少女微笑回答:“我长大了,便能代替他成为家主,而我成为家主,我会每天将他扔进水里淹到只剩下一口气时再捞上来救治,第二天再扔下去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让他细细品味一次又一次濒死的美妙感受。” 大街上仿佛阴风拂过,针落可闻,路人咽了一口口水。“那、那应该是犯罪吧?” 少女不以为然。“家庭纠纷,只要没死人,官署不会管的。” 又有路人问:“那你父亲?” 少女随意的回答:“死了。” 怎么死的? 没人问这个问题,但少女漠然中透着三分遗憾的眸子让任何人都无法继续问下去,甚至有人偷偷离开去找治安吏了。 幼崽赶紧拉着红衣少女离开了。 被这么变态的人一搅和,正在揍儿子的也揍不下去了,没揍孩子但有时也会揍孩子的也不由反省起自己对自家崽崽有没有太过分。 道路重新通畅,巫祝骑马走过,回头看了眼牵着手离开的俩人,不知是否错觉,他隐约觉得红衣少女有些许眼熟,但他很确定自己没见过这名少女。 离去的幼崽问少女:“先生,你之前说的是为了阻止那个人继续打下去编的吧?” “不是编的,是认真的。”辛筝回道。“我当年是真的有这个念头的,可惜他过分了,让我不得不想办法提前结束他的生命。” 更令人挫败的是自家老子做父亲超级失败,但做国君却很合格。合格到根本不在意自己的亲生骨肉杀了自己,相反,他非常高兴看到自己仅剩的合法继承人有着狠辣到灭绝人伦的心性与手段。 明明是想让人痛苦的死去,结果一番辛苦报复却是让人安心离去。 没错,辛襄子走得很安心,嘴角甚至带着笑,含笑而逝。 这糟心的世道有几个人能够含笑而逝? 辛筝彼时还不太明白,只是单纯的为辛襄子嘴角的笑容感到吐血,那笑容让她一番努力情何以堪?但这么多年过去她也回过味来了,辛襄子怕是在那个时候就明白了:只要她没有倒霉的夭折,那么辛国未来必定是她的,是她的也就是辛襄子的血脉的。 幼崽沉默了须臾,问:“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辛筝道:“天真是美好的品德,但仅限于普通人,君王若有这一美德,那就是灾难了。” 幼崽闻言没再说什么。 辛筝揉了揉幼崽的脑袋。“我也没说你身边的人一定会伤害你,但不论别人会不会,你都不能天真。” 至亲骨肉都能自相残杀,何况旁的没关系的人。 安澜问:“先生,你的家族都和你一样吗?” “什么?” “不信任任何人,无人不可杀。”安澜回答。 辛筝想了想自己的家族史。“回头我送你一卷国史,我国的国史,记载得挺实诚的。” 虽然弑君上位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弑君的恶名被史书记载,但在辛国....只能说,弑亲太寻常了,寻常到已经没人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不值得要死要活的强迫史官修改史册。 国君自己不在意,史官自然怎么实诚就怎么记载。 幼崽读过关于辛国的历史,但不是辛国的国史,而是大荒纪年,大荒纪年记载的是人族的通史,辛国不过是人族万千方国之一,着墨自然不会太多,对于辛氏的国君们也只有几句任性暴烈与弑亲的记载,并不详细。 但大荒纪年难得的篇幅都不忘了写上任性暴烈与弑亲六个字,会详细描述的国史想也知不会有多少正常人能接受的内容。 幼崽一时无言。 各司的官署瓜分了台城外层的建筑,这种分布也非常方便,官署在台城的城墙上直接凿了个门当官署大门,不需要走台城的正门七绕八绕,但这种方式也非常不利于台城的安危,门太多了,若有战争,要如何守? 虽不需要走正门,但巫祝还是下意识从正门前走过,快到门口了才想起一切都已经变了,他没有了进出台城的资格。 在门口禁卫警惕的目光中巫祝调转了方向向司学官署所在方向而去,沿途看到了公告墙。 辛侯似乎很喜欢将自己的政策颁布给所有人都知道,在台城外面修建了一面公告墙,每回颁布什么政令都会贴上去,供往来行人阅览。这种公告墙还不止这一处,她在每一座城邑聚落都修了。 墙的上方有遮阳的瓦檐,遮风挡雨,写了字的木牍挂在上面能保存很久,直到公告墙的政令挂满墙,挂不下去了才会取下最久的几条。 辛国如今的识字率高,路过公告栏的人多会停下来瞅两眼,巫祝也不例外。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最新挂上去的大多是哪里修路要人哪里修水利要人,征发徭役多少人,伙食待遇如何如何,或是徭役征不到足够的人,缺的名额国府决定雇佣愿意去做工的人,酬劳如何如何。 在这一堆不是修路就是修水利的木牍中,招邮差的木牍无疑鹤立鸡群。 招募人数:暂定三万。 要求:未成年的不要,太老的不要,只要青壮,最好具备一定的武力,因为这回招的邮差工作范围不是在国内,而是在国外。哪怕会有护卫保护,也不能保证一定不会意外,相反,倒霉遇到意外的概率很大,因而要求邮差要么跑得快要么能打,反正得有保命的能耐。 要识字,因为外国的氓隶普遍不识字,邮差需要读信给人听,自然不能不识字,如果会点医术那就更好了,外头受伤了找医者太难了,有很大概率找到医者时人都凉了,还不如自己随身带一只。 薪酬为一个月五百枚铜锱,会点医术的话再加一百铜锱,每个月一条肉,若死了,家人会有抚恤林林总总一大堆,相当优厚,优厚到每个看了的人都不难理解这是与其说是薪酬倒不如说是买命钱。 仅五百枚铜锱足够一户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生活两个月了。 不过能看出这是买命钱并不代表能理解辛侯这是想做什么,不理解可以开口问。 公告墙下有一名穿着青色短褐,衣服上有火焰纹的五六岁稚童,氓庶们都认识这身衣服,代表大君为氓庶解说律法与政令的胥吏,当然,考虑到稚童的年纪,这位是假胥吏,但不管是正式胥吏还是假胥吏,职责都是一致的。 若是一个成年的气派的胥吏穿着这么一身笔挺整齐的制服站在这里未必有几个人敢开口,但对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童,开口完全没难度。 看不懂的人便直接问小童邮差怎么还要去国外? 小童非常熟练的回答:“国中有很多新国人是从别的方国来的,有亲戚好友在别国,书信往来不便,还有官序里也有很多的同学只是自己一个人在辛国,父母亲友都还在别国,大君怜我们不易,设邮差让我们可以往家乡递信寄钱。” 说到最后小童露出了感激的神情。 辛国的官序对学生来者不拒,只要年龄符合标准,那么不论是否辛国本地人都能入官序读书,这也使得周遭方国的氓隶都想尽办法将自己的孩子往辛国的官序里送。但官序只收孩子,而且贵族不会在意领地里的孩童减少了几个,因为孩童本就容易夭折,但成年人的数量减少的话就容易发现。 最终的结果便是实在心疼孩子,不希望后代和自己一样的氓隶们以村落或者几个村落一起凑钱将孩子送走,但将孩子送走的同时也意味着这一生也很难再见面。 身处不同的方国,捎个信都难于登天,更别提寄钱什么了。 在官序里读书的孩童多多少少都攒了些钱,却没法寄回家,找商队寄还要赌对方会不会吞了自己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 辛侯的邮差却不同,她所建立的驿舍这些年已经证明了,只要不是半道上被强人给抢了,或是收信人已经不在了,那么信和钱一定能寄到收信人手里。 巫祝闻言看了眼小童,他可不认为辛侯真的会纯粹出于善心为了帮这些孩子和外来者而搞对外国的邮差,有理由怀疑邮差全是细作。 越过公告墙走了没多久便是司学官署的大门,门口同样有个穿着青衣的小童,小童旁边的墙上贴着司学官署的舆图,不同部门的位置,还标注了每个部门是干嘛的,只要是能识字的,通过这张舆图都能知道自己要找什么部门,该怎么走。 很贴心,但辛国是识字率高而非全无文盲了,辛侯的强制义务教育在她归国前都只在封地搞,国中其它地方因为是别人的封地,虞也不好太明目张胆,因而辛国仍旧有六成的人口不识字,而司学管的是教育,教育与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会扯上关系。 贴了舆图后发现效果不佳的司学又在门口雇了个小童当招待,尽量节省官序的时间,让双方都省点时间。 冬季站门口吹一天冷风无疑是一件相当难受的事,虽然官署发的制服很厚实,冬季制服的夹层里里头塞了鸡鸭的羽毛,更里面还穿了羊毛织成的衣服,快穿成球了,然不论之前公告墙的那个还是司学官署门口的这个仍旧冻得直哆嗦,没人的时候一直都在蹦蹦跳跳的。 看到有人来,小童马上恢复了正经,一副我在认真工作的正经模样。 巫祝有一瞬的不忍,下了马温声询问小童自己想办私学的话应该去找谁——舆图上找不到对应的。 小童也没遇到来办私学的,官序对私学的杀伤力是毁灭性的,再加上想从事教育事业得先来司学这里考核,通过考核拿到了资格才能教书,不然就是非法。想教书的,在拿到资格后普遍选择去永远缺人的官序应聘。 自己办学听起来很不错,但烧钱啊,事情还多,远不如进官序,有稳定得收入,干得好有奖金,背靠大树不怕被人刁难弄得学塾开不下去。 向巫祝要了传,确定传是真的,小童为巫祝指了去找司学一名从事的路。 巫祝将马拴在门口立着的柱子上进去寻人。 从事同样也很茫然,司学官署和私学的关系,帮着官序搞垮了所有私学算不算? 只有这一种经验,她哪知道要怎么回答? 说不行,虽然官序搞垮了所有私学,但辛律也没禁止别人办私学。 辛侯的态度是很明显的:法律规定不能做的,越线者死,法律没规定不能做的,爱咋咋的。 但也不排除她是暂时没想到还能这么搞,会钻法律漏洞的不止她,氓庶亦然,甚至后者因为人多创意也多,花样百出得令人惊叹。等遇上被提醒了,马上往辛律里添加法律条文,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最近几年辛律增加的每一条背后都是质朴的氓庶搞出的糟心事。 这也使得所有人都很佩服虞和辛筝,辛律每一次增改都是这俩在和氓庶斗智斗勇。 思考了须臾,从事只能道:“辛律并未规定氓庶不能办私学,只要你有教育资格的传便可。” 巫祝道:“但我要教的并非学龄的孩童,而是更小的稚子,学的东西并不同。” 从事也不知道可不可以。 巫祝不着痕迹的塞了一个钱袋给从事,钱袋的分量很足,出乎意料的是从事不仅没心动,反倒像是碰了火炭一般打掉了钱袋。“你别害我。” 前不久市井砍的人头就超过五百,牵连的超过三千人。 辛侯完全没有只诛首恶放过最底层的喽啰的道德,不论是朝堂上的公卿还是最底层的小吏,只要涉及了,全部抓起来翻着辛律问罪定罪。 每个官吏身边都有认识的人突然被治安吏请走,再也没回来。 巫祝:“....”为什么感觉自己仿佛是可怕的恶鬼? 从事很快恢复了冷静。“钱你拿回去,这是我们的职责,不需要这个,你想办私学的事我会递奏章上去问问大君。” 第452章 第十五章辛筝 死者为大。 人死债消。 事死如事生。 千言万语,总结就一句:尊重死者,不要折腾死者,让死者走得安生点。 道理是如此,但真正做到的人却是没几个,历史上利用别人的葬礼做文章的比比皆是。缺钱缺到让人造访了辛国境内所有王陵、贵族陵墓的辛侯自然也不会浪费葬礼这样的一半天赐一半她自己制造的良机。 巫祝很难说清自己的心情。 这世上怎么能有人丧心病狂至此。 在别人的葬礼表演没什么,对于贵族而言谁不是如此?辛筝却早已踩过了表演的界线。 巫祝瞅了瞅拖着病体来参加婚礼的老巫,又瞅了瞅辛侯,这样真的可以吗? 辛侯一脸对兄长死去的哀戚,悲伤得完全留意不到周围,若非巫祝想起昨天这人还一身红衣牵着崽崽逛街,真就信了她的邪,眼神与表情太到位了。 最后还是老巫人性未泯,示意巫祝该怎么就怎么的,照流程来就是。 巫祝:“....”行吧,你俩是老大,你俩说了算。 人族事死如事生,氓隶自是无所谓,死了乱葬岗一扔便是,贵族却不是,贵族是有自己的陵墓的,根据身份爵位的不同陵墓也有各自的规格。 贵族下葬自然少不了陪葬品,陪葬品根据墓主的喜好有差异,但有这两点是固定的,最多就是数量有差异。 其一为人殉。 贵族死后也是要人服侍的,生前喜爱的姬妾与奴隶自然要跟着一块走,去地下继续服侍主人,尽忠。护卫的,做饭的,裁衣的,驾车的,干粗活的....林林总总一大堆奴隶陪葬,百分百保证贵族死后能像活着时一般继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历史上让臣子、勇士甚至一部分军队给自己殉葬,希望死后继续征战四方的国君也不少。 其二为金银财宝甚至奇珍异宝。 死后也要继续生前的奢靡享受,这些东西不能少,每位国君下葬时差不多都会带着小半个国库甚至整个国库。 辛筝既然说要以国君之礼葬辛鹿,自然不会食言,真的一丝不苟的按国君之礼来的。 只是。 人殉,辛筝用的人都是草扎的草人,虽然匠人的手艺很好,草人扎得非常好,但扎得再好也是草人,哪怕是用草扎的军队也是草人。更绝的是草人身上穿的衣服,不是葛麻丝任何一种,甚至连南方的底层氓隶穿的树皮衣服都不是,而是用纸做的。 以为辛筝这就很绝了? 不。 衣服是纸做的,铜钱、银钱、甚至金锭也是不同颜色的纸做的,还有各种器皿、殿宇楼阁....凡是能用纸和草做的她全都用纸和草扎,仅是金锭、银币与铜钱便堆成了三座高山,连陪葬给死人吃的食物都是纸和草做的,同样非常丰富的一堆。 哦,也不都是纸和草,香油和香料罐子里盛的是土,也就棺椁前摆的一块祭肉是货真价实的,但整块肉都没一斤。 巫祝有史以来头回见到如此丧心病狂的葬礼。 何等深仇大恨才能在别人的葬礼上如此作践亡者? 几个奴隶和些许财宝而已,至于吗? 内心一片凌乱,巫祝还是认认真真的完成了一名巫在葬礼上该干的工作,有留意到那些来参加葬礼的人看到这不一定绝后却一定空前的葬礼时皆露出凌乱的神情,但辛筝与族巫都太理直气壮理所当然了,哪怕觉得这样不好的人也不敢当着这两位的面说这么做不好。 国君想做的,哪怕不好也得好,尤其是这个国君是辛侯时,不仅要赞同,还要用尽吃奶的力气摇旗呐喊。 让巫祝无言的是,整个葬礼就没任何一人指出辛筝糊弄亡者的行为有什么问题。 除了在陪葬品方面太丧心病狂,辛筝在别的方面却做得相当手足情深,全程参与葬礼而非看一眼就走。 做为打醮主力的巫祝不免有多次接触辛筝的机会,每一次都是刺杀的机会,每一次都忍不住想起鯈对自己说的话,自己的家人还有一部分在陵光半岛,忍不住犹豫,犹豫令机会自指尖溜走。 国君五月而殡,葬礼要折腾五个月,辛筝给砍成了七天。 辛筝给出的理由是自己想送亲爱的阿兄最后一程,但让她折腾五个月....她是国君不是普通人,哪怕是普通人一天不干活都得饿死,她虽不至于饿死,但国君五个月不干活肯定会出大问题。因而辛筝的做法是将五个月的葬礼流程压缩成七天,七天后下葬,因为她只能为自己挤出七天的空余时间。 五个月的流程压缩到七个月,哪怕是身强体健的人都吃不消,何况辛筝重度铅汞中毒的身体,第七天终于能将棺椁送往陵墓时哪怕是兢兢业业的辛筝也忍不住松了口气。 再不结束她就要受不了了,为了演得够真,这七天她是实打实的一片肉都没吃,每天都是稀粥,七天就没吃过一顿饱的。 也因为辛筝表现得除了陪葬品外的所有细节都无懈可击,再加上她归国时辛鹿干翻所有派系的贵族给辛筝铺路的行为,让大部分人都相信了这兄妹俩私底下的关系其实很好。正式下葬之日,来送行的人绵延不绝,排成了长龙。 巫祝瞧着这长长的队伍心里莫名的不安,他自然不会认为这些人是因为尊敬辛鹿而来。 真正尊敬辛鹿的是新贵族,但辛筝归国,旧贵族也罢,新贵族也罢,全都让一锅烩了,如今辛国的国人还活着的要么是外来者,要么是原本的底层,前者对辛国的归属感都还在建立中,后者根本不在意统治者是哪位。 万人空巷不是为了辛鹿,便只能是为了....巫祝看向一脸难过仿佛真的死了亲爱的兄长一般的辛侯。 因为她悲伤,所有万民也悲伤。 这样的君王,真的有人能推翻她吗? 恍惚间察觉到有人在不动声色的往辛筝所在方向凑,且那人有点眼熟,是和他一样在辛筝归国带来的变乱中失去一切的倒霉蛋,巫祝不由回神,也跟着往辛筝那边凑。 人越多越容易出乱子,这是一直以来的常识,因而历史上每次人多势众若无人指挥,必定生乱,这一次的氓庶聚集是自发性的,无人指挥,自然不能脱出常识。 巫祝不出所料的看到人群发生了混乱,而混乱中他所留意的人突然掏出颜色怪异一看就抹了毒的匕向辛筝刺去。 巫祝也拔出了匕冲了过去。 “暴君拿命来!” 锵! 巫祝下意识低头看了眼自后刺透自己身体的剑,露出了一丝笑容,果然是计啊。 辛筝也诧异的看着巫祝,怎么也没想到巫祝拿着匕冲上来不是为了对付自己而是为了挡刺客。 她察觉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辛筝瞧了眼被巫祝挡住踹开而被禁卫活捉的刺客,又瞧了眼巫祝,没凑上去扶住巫祝,鬼知道这是不是苦肉计,死士为了达到目的让主人杀了自己全家以取信目标的历史案例一大把,更别说区区自残之举了。 示意禁卫扶住巫祝。“找御医救他,把刺客带下去,阿兄的葬礼不能有失。” “大君....”禁卫皱眉,刺客都来了,安全起见不如先回台城啊。 辛筝摇头。“这是阿兄的葬礼,我不想错过。” 巫祝:“.....” 辛鹿的葬礼落幕时,兄妹情深的佳话也随之盖棺定论,大街小巷间尽是对辛侯与辛鹿手足情深的歌颂。 兄长为了妹妹铺路,不惜与所有人为敌。 妹妹为了兄长的葬礼,哪怕被刺杀也要冒着生命危险完成送兄长顺顺利利的入墓。 族巫对此什么评论都不想有,却又不得不去见辛筝,刺杀者是巫,一个大夫的次子,比巫祝还倒霉,巫祝的家族支持的是辛鹿,因而只是主事者被毒杀,有能力反抗的被辛筝给杀了,但仍有不少年迈与年幼的族人活着,被流放陵光半岛。 刺客的家族支持的是正统,即辛筝,但他们对正统对国君的忠心对于辛筝是无用之物。 辛鹿恢复健康后对支持辛筝的贵族展开了大清算,不论老弱妇孺,鸡犬不留,全族只剩下他一个侥幸掏出。 见到巫时惊奇的发现辛筝这个工作狂大白天竟然没在批政务,而是坐在一株叶子掉光了的凤凰树下吹冷风,手上拿着一块肉在啃着。 那块肉....老巫走进的时候发现不是错觉,是真的眼熟。“这块肉?” “给阿兄的祭肉。”辛筝随口回答。“我七天没吃肉了,一直都是稀粥稀粥,等厨房做饭太慢了。” 老巫:“....那你也不能拿他的祭肉。” “祭肉本来就是给活人吃的。”辛筝不以为然。 老巫说不过辛筝也不想和辛筝讨论生死,冲着辛筝在葬礼上的种种作为也不难看出她的生死观会是多么的神奇。“就算这样,你也吃得下。” 祭肉是什么? 祭祀用的肉,以白肉为佳,越肥越好,辛筝既然要做戏自然是面面俱到,白肉用的是最好的白肉,好到看着都觉得肥腻。 祭肉是弄熟了的,以白水煮熟,不加任何调料,只加盐,还是重盐,煮熟的时候味道不逊色氓庶拿来当盐的咸肉。 辛筝为辛鹿准备的祭肉用盐更是一点都不吝啬。 这么一块肉老巫没法想像辛筝怎么下得去口。 “饿你七天不吃肉你也吃得下。”辛筝回答。 “我很久才尝一次肉。”老巫道。“平时都只食圆葱甘荀的。” 辛筝:“那咱俩不同,我一餐不食肉都不行。” 老巫无语:“我只听说过可三日无肉,不可一日无色。” “那是色中饿鬼。”辛筝不以为然。“我是正常人,可三年不沾色,不可一餐无肉。” 老巫在辛筝身边坐了下来安静的看着辛筝啃祭肉。 祭肉的分量并不是特别的足,辛筝又啃了很久,没一会也啃完了,嘴里腻得不行。“有事吗?” “你要怎么对辛国境内的庙宇?”老巫问。 辛筝瞅了瞅老巫苍老濒死的容貌,语气和缓的道:“我不会大开杀戒的,只要交出各神庙千百年来的积攒的半数财货就行。” 老巫问:“以后呢?辛国境内大小神庙百余座,千百年积攒的财货很多,但以你花钱的速度,哪怕是玉宫近万年积累的财货都不够。这半数财货花完后呢?” 永远不要相信辛筝的节操。 这是老巫在发现辛筝洗劫了辛国境内所有王侯贵族的陵墓后的感悟。 见过发死人财的,没见过这么丧心病狂的。 贵贱不婚,因而几千年来贵族都只与贵族联姻,哪怕那些贵族不是公族成员,也必定与公族有或远或近的血缘。 然而,辛筝不论是非公族的贵族还是公族的,甚至自己的直系祖先,只要是墓,只要墓里有钱,一个都没放过。 唯一人性未泯的大抵就是这人终究不是专业的盗墓贼,哪怕打开了亡者的椁,将椁里的陪葬品都给取走了,也没将最里层的木棺打开从尸体身上扒奇珍。 贵族下葬,最好最珍贵的陪葬品要么含在嘴里要么带在身上,内棺外面的陪葬品都是此等的。 真正的盗墓贼才不会顾虑那么多,肯定打开内棺从尸体嘴里抠东西,抠不出来就拿东西割开干尸的喉咙取东西也无妨,他以前就碰见过一具被弃于荒野的干尸。最开始以为那是氓隶的尸体,因为尸体身上没有任何衣服,而且是干尸,很多氓隶根本穿不起衣服,生时赤身裸/体,死时亦然,无人掩埋,最终化为荒原上的枯骨。 后来才知道那不是氓隶的尸体,是一位国君的尸体。 那位国君在世的时候为自己修建了一座超级豪华的陵墓,带着千万珍宝无数奴隶下葬,要在地下继续自己极尽奢华的生活。 现实却是陵墓修得太豪华了招贼,哪怕陵墓中防贼的措施一大堆也扛不住盗墓贼源源不断。 陵墓是不会进化的,甚至会随着一波又一波盗墓贼的破坏而被消磨,但盗墓贼不是,贼人是会不断进化的。 最终的结果便是那位国君长眠地下四百年后他的国亡了,五百年后盗墓贼终于攻破了他的豪华陵墓,洗劫一空,还打开了内棺。因为经过了五百年的时光,再好的防腐也撑不了这么久,尸体早已变成干尸,喉咙里的珍宝掏不出来,盗墓贼便将他的喉咙给割开以取宝,取完宝之后尸体弃于荒原。 老巫估摸着辛筝哪怕再缺钱也不会那么丧心病狂,实在缺钱,她也最多在将珍宝从尸体的喉咙里弄出来后再将尸体给放回棺里入土为安,肯定不会扔荒原上体验风吹雨打。 这点节操辛筝肯定有。 辛筝随手捞起老巫的袖子擦手上的油污。“我不会灭了神庙,毕竟你们隶属于巫宗,我可不想和整个巫宗对上。” 没收奴隶是因为辛国废奴。 交税是因为所有人都要交税,以及神庙打不过她,所以也要缴。 吐出财货是因为巫刺杀她,总得给个交代,不然炸起来的就该是戚戚于下一个被巫刺杀的国君会不会是自己的天下诸侯了。 被巫女杀也就忍了,一来巫女杀得光明正大,二来巫女对国君下手一般都是为了人族的整体利益,那本就是巫女的立场:永远选择大部分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 自己倒霉的成了被牺牲的少数人又没能力干翻巫女,也只能被巫女所杀。 被巫杀那就另一回事了,国君忍得巫女却是忍不得巫的。 老巫道:“我知道你不会灭了神庙,但你要如何处置神庙?总得有个最后的结局,或者说,你想逮着我们没完没了的薅羊毛?” 辛筝微笑。“你将我想得也太残忍了。”虽然之前是有这个打算,宗教盘剥氓隶比国府轻松多了,有的是人主动捐献香油钱,但国府多征点税就要承受民怨。让宗教割草,她再定期薅宗教,如此,财富是国库的,民怨是宗教的。哪怕未来民怨沸腾到炸开,正好制裁宗教以平民愤顺便进一步削弱宗教,一举多得,但这会儿是真没有这打算。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那给个准话吧。”老巫道。“我快死了,不希望每次见到你,你给我的说法都不一样。” 还每次不是特别有道理就是特别的有利益,让他每次都无法拒绝。 辛筝用擦干净的爪子从身上掏出一份奏章给老巫。 老巫接过瞅了瞅。发现是司学呈的,大意是有个神庙的巫想办私学教四岁以下两岁以上的孩童学习,收费的。因为没这种先例,虽然法无禁止,但怕说可以,回头人把私学给办起来了,辛筝却在辛律里加了条不能办私学,那就太坑人了,便写奏章向辛筝询问可否。 老巫回以茫然的目光,什么意思? 辛筝道:“我觉得这想法挺不错的,学习永远都不嫌早,学得越早,学得越多。” 老巫觉得这种看法大概只有辛筝这种已经脱离了学海无涯的人才会认同,正巧,他也脱离了学海无涯,所以他也认同。“有理,你想让神庙办学?神庙原就有办学的。” 只是被官序给冲击得办不下去了。 辛筝道:“除非天下的大部分人都过上了温饱得到满足,开始追求更好的生活,嫌弃官序提供的教育不够好,不然没有任何私学能够超过官序。哦,哪怕那个时候,官序也会是无可取代的。” 集中资源培养少数人的精/英教育的确更容易出天才,但既然是少数人的小作坊式生产,从一开始便决定了大部分人只能眼馋。而且小作坊的生产跟工坊一比,惨得没眼看,符合小家族的需求,却不符合国的需求。 若有一日官序真被私学给取代了,只能说明曾经的文明已化为尘埃。 老巫道:“那你为何要让神庙参与教育?” 哪怕他是个傻子也能看出辛筝不喜欢宗教对人的控制。 “我穷,你们有钱。”辛筝非常无奈的回答。“比起将神庙给洗劫一空,我发现神庙用得好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 老巫无言,虽然很无奈,但辛筝的这种利益需求还是让他听着很放下了心。 “不过我希望你们的招生下限能更低一些。”辛筝道。 “多低?” “满月。”辛筝回答。 老巫不解。“那么小的孩子能学什么?” “什么都学不了,不过我让你们接收婴儿也不是为了教育,是想让你们照顾婴儿,让婴儿的父母都能够参与生产。”辛筝理所当然的回答。“对资源的任何浪费都是可耻的,是犯罪。当然,为了保证婴儿不会被养死,我会让人考核你们的管理和照顾能力。” 老巫嘴角抽了抽。“神庙没那么多人。” “小事。”辛筝道。“你们可以让大一些的孩子帮忙照顾小婴儿,就当提前为以后做父母练手了,反正孩子都会长大成为父母的,学习和未雨绸缪两不误。当然,你们也不能白占便宜,做为酬劳,对大孩子的学费得少收一些。” 老巫奇道:“你不怕孩童在神庙长大受我们的影响?” 辛筝反问:“四岁的孩子能建立起什么三观?” 老巫无语了须臾,换了个话题。“那个救你的巫你打算如何处置?赦免他的家族让他的家人回来吗?” “不。”辛筝道。“他恨我,这次带着匕也是为了刺杀我,葬礼时无数次想杀我,只是心有顾虑不敢下手,让他的家人回来他就没有顾虑了,我不给自己找这麻烦。” 又不是国士之才,不值得她委屈自己。 老巫道不想问辛筝为何对巫祝这么了解,想也知道答案不会多美好,因而道:“可你总得给他回报,不论他心里如何想,行动上他都没伤害你,甚至他还众目睽睽之下救了你....虽然他不冲上去你也不会有事,但不论如何那都是救驾,你也需要对神庙释放友好信号。” 辛筝点头。“陵光半岛尚无神庙,我决定让他去陵光半岛当巫祭,这个回报重不重?” 老巫:“....很有创意。” 跟流放有什么区别? 辛筝解释道:“你别看陵光半岛现在很荒凉,那只是现在还没开发出来,我以后是要重点开发的。他若在陵光半岛干得好,日后前途不可限量,且他还活着的亲人都在陵光半岛,有巫祭庇护,日子也能过得好一些。” 辛筝一脸你瞧孤多体贴。 老巫:“....” 第454章 第十七章虞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酒过三巡,虞也罢,穷桑槲都没表露出自己的意思,始终热情友好的闲扯着,大有扯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比起十年前,穷桑槲的耐性无疑好了很多,却终究比不上虞,虞不是闲扯便是诉说辛国没有什么耕地,粮食只能靠进口这一游牧方国众所周知的共同短板,羡慕穷桑国地大物博,物产丰埠。 扯了半天愣是没一句是正题,最终穷桑槲按耐不住使了个眼神让人提起了辛筝的年纪,贵族二十成年,辛筝都二十一了,自然成年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君王更是万万不能没有后代的。 反正就是变着法的打听辛筝对婚事的想法。 虞对辛筝的佩服再次上了一个台阶。 没记错的话去岁辛筝归国时是耍了穷桑国的这对叔侄的,辛筝具体怎么做的虞不太清楚,但结果她是知道的。 穷桑侯派去接辛筝的人在半道上将人给弄丢了,然后辛筝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里穷桑侯与穷桑槲都以为是彼此将人给藏了起来。 谁动得手不清楚,反正穷桑国的朝堂之后的大半年都格外的热闹,直到最近一个月随着穷桑槲占上风才得以消停。 不过穷桑槲的短板也太明显了,再加上王权重新强大了起来,他没法取代穷桑侯。 或者说,他前脚取代穷桑侯,后脚蒲阪就会号召诸侯打过来。不同于太过遥远只能重新分封的西荒,穷桑国与王畿之间是有云水连接的,王是能够将穷桑国大片的土地并入王畿的。 郁闷可想而知。 虞原以为穷桑槲要不了就该弑君扶持个小娃娃当傀儡了,只要不是倒霉的碰上辛筝那种妖孽,小娃娃比成年人好控制多了,然而,她忽然发现自己低估了别人的节操,不论是穷桑槲的还是辛筝的。 当穷桑槲不着痕迹的聊起宁州濁山国现任濁山侯的身世时虞便明白为何穷桑槲在朝堂上占了上风却没杀了穷桑侯,小娃娃的确更好控制,但小娃娃还得等很多年才能成婚。 很有想法。 很有创意。 更让她无言的是她没会错意的话,穷桑侯话里暗示的意思是,这创意十足的想法是辛筝暗示他的。 辛筝暗示他,若他愿意帮她归国,那么她可以为他生一个孩子,让那个孩子成为穷桑国的国君,相对应的,孩子不白生,他得放弃对辛国的利益,并且签一些通商条款。 穷桑槲信了,然后....被耍了。 辛筝纯粹损人不利己白开心,就是想激化穷桑国内权臣派和国君派的矛盾。 但穷桑槲显然也从中获取了灵感,他自己是没法成为国君了,但他的孩子可以啊。 虞能怎么办? 她当然不能应啊,但也不能不应。 思忖了片刻,虞暗示,辛侯不是很想成婚,成婚生了孩子,辛国最终要拱手他人,宗嗣绝,是个人都不甘心。所幸辛侯的伯兄与私生子兄长都有后代,辛侯近来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培养犹子为嗣,然后将与穷桑国的婚事给拖黄。 反正贵族的婚事流程两三年不短,十几年不长,拖个几十年拖到婚约双方都死了也没什么不行。 私生子继位虽然有点麻烦,但比起宗嗣绝,也没那么麻烦了,而且有葛天侯这个还活着的先例在,舆论上的压力也没那么大,再加上辛国如今是辛筝的一言堂,未必不能一言定嗣君。 穷桑槲急了。“那怎么可以?” 辛筝不嫁过来他跟谁生孩子继承穷桑国与辛国? 虞叹道:“这样对信誉是不太好,但总好过来日社稷予外姓人。” 虽然穷桑氏与辛氏都是风姓,且后者的祖先就是前者的庶嗣,但分家两千年早就不是一家了,反正双方考虑继承人都不会考虑彼此。 穷桑槲道:“嫁娶婚之事是先君疏忽,如今辛国已是大国,有些东西自是要变一下的。” 虞露出了意动之色。 从王侯贵族联姻的角度而言,只要不是嫁娶婚,辛国与穷桑国联姻属实是天造地设。 辛国的人口与版图都不如穷桑国,但辛国有钱,辛侯大抵是兖州所有国族里最有钱的国君,国力更是强盛。干掉了所有分封贵族,控制了辛国所有土地,辛筝若是想打仗,能够动用的资源绝对比冀州任何一个大国的国君要多。 穷桑国虽然没有辛国有钱,但辛国的军事力量很强大,尤其是最近二十年穷兵黩武的扩张,版图增加了三分之一,人口就不太好说了。战争这么频繁,哪怕吞并了大量中小国家,原本的青壮人口被大量消耗,人口增长缓慢。 虞估摸着穷桑国的总人口不会超过四百万,但这只是暂时的,等穷桑国休养生息个十年八年,鼓励氓隶多多生育,开垦荒地,肯定就不止这个数了。 人口就是财富。 农耕时代,人口越多,国力越强盛——前提是掌舵者掌得了人口众多的大船。 不同于草场众多耕地稀缺的辛国,穷桑国是纯粹的农耕国,对牛马需求很大。 最重要的是,两国不接壤,加上东边就是沃州,一旦少昊部的防线出问题,异族突入,那么作为兖州东边国力最强大的两个大国很难置身事外,尤其是辛国,离沃州太近了,非常需要一个强大的盟友。 只考虑这些,这无疑是一桩良缘。 见虞意动,穷桑槲自然趁热打铁。 虞只是使者,终究不是辛筝本人,因而虽然意动,但最终还是表示自己无法决定此事,但如果婚约能够改成合婚,她回去后可以说服辛筝接受联姻。 问题是,穷桑槲需要付出什么来换辛筝和他生孩子? 和穷桑侯生也同样是婚生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没必要折腾。 哪怕是濁山国的情况,那也是前任濁山侯先死了嫡子,然后自己也因为丧子之痛悲伤过度一块去了,这才让濁山隰叔得到上位的机会。 穷桑槲不是穷桑侯,穷桑侯可能会觉得辛筝是个无害的流亡者,他却不会,但也因为清楚辛筝的狠辣贪婪,虞的问题成功让他哽住了。 穷桑槲打着哈哈转移了话题。“辛侯既已有退路,想来令虞归国不是为了婚事,莫不是为了买粮?” 虞摇头。“并非为了粮食,辛国与条国素来不和,怕条侯趁我国变法之时来犯,故而大君欲对条先下手为强,奈何自身兵力不足,希望与穷桑国夹击伐条,削弱条之实力,令条与辛国签订和平之约。” 觉得别人会来打自己就先把人揍一顿再拉着坐下谈,这很辛筝。穷桑槲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对辛筝兵力不足有点怀疑,是真的兵力不足,还是不分封导致军队不满不敢放心用? 穷桑槲一边思考辛国的局势究竟变成什么样了一边拍着胸脯保证联合伐条是小事,他一定会说服大君。 条国在樾西的土地穷桑国感兴趣很久了。南北夹击,条国顾头不顾尾,吃下条国在樾西的土地无疑会很容易,又可以送辛筝人情,一举多得。 至于穷桑侯怎么想,穷桑国如今是他说了算可不是穷桑侯说了算。 对于穷桑槲信誓旦旦的保证,虞露出了感激之情,感激之情不仅露于神情,还付之言语,一个劲的吹着穷桑槲当年在蒲阪时与辛侯的同窗加邻里之情,热情得跟彩虹屁似的。 穷桑槲的脸有一瞬的僵硬,辛筝那些年交友广泛,但还真没有他,甚至他眇了一目都疑似有辛筝的影子。 被彩虹屁噎得不轻的穷桑槲忽的感慨道:“说起来,虞为辛侯打理辛国十余年,如今辛侯终于归国,不止虞分了多少好地?” 两百亩。 辛律规定一个人申请土地的上限是一百亩,她家一共两口人,一个是她一个是她女儿。 被辛筝剥削数年后发现自己以后可能会没有生孩子的时间,并且辛筝看所有贵族不顺眼,她最早与辛国本土贵族联姻融入辛国的想法一定会与自己的主上起冲突。 二十五岁时,她务色了一个身体健康自身没有任何病,也没有家族遗传病的庶人地主出身的美少年生了个孩子。 家里两口人,分地自然只能分到最高两百亩。 穷桑侯问的地自然不会是那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甚至连使用权都有年限的两百亩地。 虞的神情有一瞬的僵硬,但表情管理能力终究强大,一瞬便恢复了。“并无,辛国土地国有,不分封的。” 穷桑槲闻言不由连声为虞抱屈。 辛筝离开十几年,辛国的所有事情都是虞在打理,劳苦功高,怎么也该有一块不错的封地,现实却是三尺地都没有,穷桑槲估摸着虞不可能没有不满。 是个人受到这样的待遇都该气炸了。 虞闻言露出了一丝不满,但很快就压制住了:“大君当年为贵族所逐,不愿再有贵族。” 语气中充满了无奈与茫然。 穷桑槲道:“终究还是辛侯....不提她,以你之功劳,若在我国,怎么也当封地百里。” 虞眉眼黯然的道:“公子不可胡言,大君终归于我有恩,若非大君,我早就....” 穷桑槲闻言道:“虞当真是忠义之人。” 虞并未在穷桑槲的封地停留太久,修整了两日便重新出发前往穷桑台,穷桑槲非常热情的将东道主进行到底,陪同上路,温柔端方。 虞颇为遗憾,贵族就没有生得差的,最好的东西都是王侯贵族的,包括美色。哪怕最初的贵族生得歪瓜裂枣,一代代的和美人生孩子,生命信息不断优化,基本没什么歪瓜裂枣。 穷桑槲的父亲是国君,母亲也是另一个国家的少君,两个都是美人,生出的穷桑槲自然不差。 可惜穷桑槲当年战场被眇了一目,不仅看不见了,眼球血肉模糊只能用眼罩扣着免得吓到人,眼皮和眼下的位置还有眼罩没完全遮住的伤疤,破坏了美好的皮相。 倒也不是说不能见人了,但想想辛筝、想想夷彭、想想辛克,想想自己这些年睡过的辛国美少年,穷桑槲那张有瑕的脸就没什么吸引力了,不然虞也不太确定自己会不会忍不住回应一下穷桑槲的美色/诱惑。 美人自己送上门,不睡白不睡,尤其是这个还是免费的。 可惜有瑕。 这种遗憾让虞见到穷桑侯时眼睛一亮。 好一个唇红齿白的美少年。 穷桑槲与穷桑侯的父亲是同父同母的兄弟,穷桑侯的模样肖父,叔侄俩自然也生得很像,可以说穷桑侯就是年轻的没有瑕疵的穷桑槲。 只是穷桑侯明明比穷桑槲年轻,精气神给人的感觉却仿佛比后者更老,令得美色打了两分折扣。 虞想想也能理解,穷桑侯虽是国君,却是傀儡,穷桑槲虽是臣,却比国君还有权力,权力是最好的春/药,也是最好的青春之方。 即便如此,穷桑侯因为底子好的缘故也还是美人。 可惜不能碰。 与辛侯有关的人,不拘男的还是女的虞都不会沾分毫。网首发 只能在心中感慨了下辛筝有口福,不过这份口福的保质期可能不长,让穷桑槲折腾下去,搞不好穷桑侯要不了几年就该看着跟真正的老人似的了。 回去得提醒一下辛筝,想吃的话得趁热。 感慨万千中虞也充分认识到了穷桑槲究竟有多权倾朝野,攻打条国也好,修改婚约也好,完全不用穷桑侯点头,他一个人就能拍板,穷桑侯只需要在他点头后按国玺就行。 穷桑侯除了顺从还是顺从,乖顺得就不像一个国君,更像是行尸走肉。 虞回忆了下自己打听的消息,好像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些日子穷桑侯是真的惨。 刚开始叫板时他还是有点班底的,但和积累得更多的摄政君还是差了一截,没多久就被穷桑槲给按了下去,支持他的臣子与贵族要么反水要么被杀,甚至连他纳了个贵族的女儿为妃,妃子有了孕,还没来得及高兴自己有后了,穷桑槲就将他的妃子给处死了,一尸两命。 哦,难怪穷桑侯有时看自己的眼神跟淬毒似的,原来不是错觉啊。 不傻嘛,也知道穷桑槲为什么要处死那个妃子。 穷桑槲的孩子想要上位,先君自然不能有合法的子嗣。 在修改婚约之前,穷桑侯是可以纳妃的,妃子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只是比嫡嗣低一等,有嫡嗣的时候自然没什么,若无嫡嗣,那就是庶嗣继位了。 不过,虞算了算那个妃子怀孕的时间,很好,穷桑侯心里非常有数啊。 一边让人去接辛筝来穷桑国成婚,一边期待庶长子的诞生。 虞想为穷桑槲鼓掌,干得太好了。 可惜这份鼓掌只能放在心里,虞一边遗憾着一边以辛筝的口吻和名义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让人偷偷递给穷桑侯。 虽然五成的文字都是情意绵绵的肉麻情话,但也有五成是干货。 以辛筝的名义表示嫁娶婚是做梦,但合婚的话可以考虑。并且表示虽然臣子建议可以和穷桑槲生,但如此一来太麻烦了,而且也不保险。 别看濁山隰叔与濁山姮之间相处得非常好,主君年幼时摄政君勤勤恳恳辅政,主君长大后摄政君非常痛快的交权,但那是建立在濁山隰叔只有濁山姮一个孩子的前提下,若隰叔有别的孩子,那这父女俩还能不能那么君臣相得就很值得商榷了。 穷桑槲已经成婚,嫡嗣和庶嗣加起来七八个。 虽然幼主是他的亲生骨肉,但日后幼主长大,他要不想让权,完全可以干掉幼主,反正他又不是没有别的继承人。 穷桑侯就好多了,合婚之下,只要不是婚生子统统没继承权,随便他生。 当然,信中肯定不能写得这么直白冰冷,不然太对不起那占了一半篇幅的肉麻情话,反正辛侯希望与穷桑侯合婚,不想换人的意思表达到位就行。 婚约重新拟定,南北夹击攻条的协议也达成,虞收拾行囊准备往兖南去时收到了穷桑侯的回信,长度惊人的书信里有九成的篇幅是热烈的情话,字里行间的绵绵情意仿佛要满溢而出。 一生一世一双人,爱你一生,想和你一起变□□山为聘,你喜欢的就是我喜欢的,只有你的生的孩子才是我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宝物,和别的女人都是逢场作戏,生的孩子也和他没关系....情真意切完全碾压虞之前写的情书。 虞嘴角抽了抽。 单看书信,不知道的还以为穷桑侯与辛筝是山盟海誓,山无棱天地和,冬雷震震夏雨雪也不愿与君绝的深情恋人呢。 看完了,虞反省了下自己之前写情书时的放不开,提笔给穷桑侯写回信,怎么肉麻怎么深情怎么来,写完后思考了一会,也同样以辛筝的名义给穷桑槲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顺便告知他给穷桑侯写情书安抚穷桑侯避免他没事找事的事。 没办法,穷桑槲将穷桑侯监视得有点厉害,情书得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先报备一下比较好。 给穷桑侯的过两天送,给穷桑槲的过半个月用信禽送,避免时间对不上。 第455章 第十八章好 这世上最恶心的敌人是拿你当转移矛盾的靶子的敌人。 这世上最头疼的敌人是战争中也能保持理智的敌人。 对于好而言,少昊部的新任沃州牧两种都是。 好可以发誓,龙伯南下真的只是想弄一块南方的土地以养活随着小冰期到来资源减少,北方养不活的人口罢了。土地弄到手了就够了,不贪心。 多了也吃不下。 纵然龙伯曾经是元洲的统治者,建立了元洲第二王朝,但龙伯如今的人口莫说偌大的元洲,便是人族的九州之地都消化不了。 荒原太贫瘠了,养不活更多的人口,不加节制的增加人口只会让荒原的龙伯陷入毁灭的循环,而没有更多的人口便无法重建王朝,这是个死循环。 与羽族持续僵持不是个事。 元洲最大的肥肉也是最硬的骨头是人族。 人族的短暂寿命是他们的优点也是缺点,世界是不断变化的,善变者才能不断适应世界的变化,长长久久的延续。 人族因此而崛起,也因此而陷入困境。 第四王朝自建立起每隔三五百年就要内乱一遭,自我清理大半人口。 当长生种终于跟上人族为世界带来的变化而重新强大起来,扭头发现曾经击败自己的对手落入的困境,皆是瞠目结舌。 三五百年一个轮回,一次例外都没有,比金乌东升西落般还规律。 若非龙伯也卡在困境里,好是很想笑的,第四王朝简直是有史以来最奇葩的王朝。 内部崩溃次数最多,没有之一,但不可否认的是,内部频繁崩溃的同时,人族的自我恢复能力也很惊人。 前面的三个王朝内部崩溃个两三回王朝便划上句号了,人族倒好,平均三五百年一遭,都折腾几千年了。 仿佛一个孩童,亲手搭建了一座漂亮的积木堡垒,然后亲手砸碎,再搭建,再砸.... 人族累不累不知道,但长生种看着都替人族觉得心累。 看得心累之余龙伯与羽族不约而同的意识到人族这种比金乌望舒常仪升起坠落更规律却不受当事人控制的自我崩溃是机会。 这种默契使得最近的几百年羽族与龙伯有意识的控制彼此的摩擦,最终有了如今的换地。 元洲太大了,经历过王朝崩溃的羽族与龙伯都没能力单独吃下,既如此,何妨共享。 好原本的想法是吃下人族控制的沃西的北部,再移民过来开垦狭原与沃西的北境之地,因着龙伯精耕细作的农耕缘故,这两块地方加起来够龙伯吃不少年。 全面战争是貊王没想过的,确切说是没必要。 龙伯已经培育出了能在荒原种植的麦子,虽然只能在东部荒原的东南的黑土地上,但同样开发了黑土地的还有羽族。 月照之地就是一片巨大的黑土地,羽族将之开发了出来,作物的产量比别的地方高出一大截。虽然羽族拥有不止一个粮仓,但月照之地无疑是其中最大的。 通过月照之地的情况,貊王对荒原上的黑土地开发出来能够提供的资源还是很有信心的。若非小冰期来凑热闹,貊王的想法是过三五十年再对人族下手,那会儿人族的秩序也该彻底崩溃了。 小冰期不会为任何存在考虑,遑论推迟自己的步伐,没办法,龙伯只能提前南下。 地盘打下来了,北方养不活的人口也南迁了,该是垦荒阶段了,龙伯纠结的发现少昊部居然内部自己打起来了。 感觉不掺和一下好像太对不起自己了,但刚刚迁过来,百废待兴,不论是狭原还是沃西的北境都因为地理太北,又没有龙伯的能耐而地广人稀,貊国想利用一下原住民留下的东西都找不到多少遗产,只能真正的从头来过,到处都忙都缺人,继续兴兵好像也不太好。 纠结了一段时间,龙伯最终选择出兵,一口气往南推了六百里。 于是,轮到前不久才切磋过的少昊部两派纠结了。 龙伯原打算趁着两派纠结出结果前吃掉沃西一半的土地的,虽然现有的南迁人口吃不下,但貊国四百万龙伯,可以从后方继续移民,荒原反正是龙伯的大后方,除了龙伯也没别的种族能够在那样的环境适应良好。东边的羽族对青州的兴趣比荒原大,西边是同类的拘缨,不需要担心后方被异族给占了。 九州吃不下,吃下半个沃西还是绰绰有余的。 计划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两派死活纠结不出结果来,少昊亓没耐性,带着自己的直属军队就北上了。 好虽然在战场上重创了少昊亓,理论上那伤势是活不了的,不知为何少昊亓愣是没死,或者说拖了小一年才咽气,让好活生生见识了一番什么叫死不咽气。 再怎么死不咽气最终还是要咽气的,少昊亓最终还是咽气了。 可他是咽气了,龙伯吃下半个沃西的计划也夭折了。 少昊亓以少昊部直属于大族长也效忠大族长,同时也是整个少昊部最精锐的军队全军覆没的代价阻止了龙伯继续南下。 没关系。 收到少昊亓死讯与新沃州牧继位的消息时好为前者的死惋惜了片刻,是个人杰,如果不是敌人,如果不是相见在战场,她是很想请对方喝一杯的。 后者,少昊君离? 哪位? 不认识。 找了没来得及撤走的人族询问,前前任沃州牧的嫡幼子?先天目盲? 好:“我记得你们好像有杀死残疾婴儿的传统?他怎么活下来的?” 从她打进沃州就没见过一个先天残疾的人。 虽然是侵/略,但她也没打算将人族都给杀了。 元洲每个种族都对别的种族有过屠杀,丰富的历史经验充分的告诉了新生代杀戮解决不了问题,要么洗洗睡,要么换个思路。 她的打算是保持龙伯人口占据优势的前提下让人族与龙伯和睦共处,雪国那边已经证明了这个思路可行,反正雪国那边没内乱,并且因为获得了大量的人口加快了对新疆土的开发。 要用人族来开发新得的土地自然不能将人都给杀了,也不能当奴隶来管理,奴隶的工作积极性惨不忍睹,有搞奴隶制的那闲工夫还不如全杀了,至少能省下看管奴隶的人手和时间。 要让人族积极干活,自然要对人族有足够的了解,好从三十年前便开始研究沃西人族了。 沃西杀死残疾婴孩的传统不仅源远流长,还非常的根深蒂固,哪怕是沃州牧,诞下了残疾的婴孩也要处理掉。 不仅活下来还成了帝子的少昊君离无疑很特别。 恶补了一通少昊君离的身世,好第一反应是这出身挺幸运的,第二反应是感觉有点熟,好像在哪听过。 翻了半天书房,最终翻出了一摞貊国驻雪国,负责两国联络和往来的行人寄回来的资料。 行人会将在别国的见闻写下来每隔半年寄回国,一来加深了解,二来雪国的邻居也是人族,以防万一。 再次看完行人寄回的书函,好确定了一件事:少昊君离除了幸运还是个军事天才。 不过,她没记错的话,人族是分封制,少昊部也不例外,稍微特别点的是少昊部因为千年来同羽族为邻,加上都是一个氏族分出来的,有一支直属于沃州牧的军队。 这支军队只效忠沃州牧,谁是沃州牧就效忠谁。 值得一提的是沃州牧并非世袭。 最近几代虽然都是一家子,但那只是因为这一家子格外彪悍,赢了分支培养的帝子。 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情况,某一日的沃州牧快死了,但他的子嗣不成器,竞争不过别的帝子,因而下一任沃州牧不会是他的后代,他便想在自己还活着时让这支军队效忠自己的孩子,被拒绝。 只效忠沃州牧,沃州牧的家眷对于军队而言是无关人士。 这种制度保证了少昊部所有分支对这支军队的维护,也保证了这支军队虽非少昊部唯一的一支军队,却永远是最强大最精锐的那一支。 本身就是帝子中的胜利者,又拥有少昊部最强大的军队,再加上外部因素,少昊部这才千年未有大变动。 只是,这支军队已经全军覆没了。 要重新组建的话,需要很多的人和钱粮,而少昊亓除了一个烂摊子什么都没留给少昊君离。 先是羽族,后是龙伯,少昊亓即便想留给东西给弟弟也实在囊中羞涩。 好思考了半天后估摸着龙伯与沃西人族可以和平共处了。 就这情况,想打也打不起来。 年轻的新州牧想收复失地也得重新练出一支军队来,不然再天赋异禀的军事天才也没法单枪匹马赢得战争。 靠三寸不烂之舌退敌灭国的那是谋士是说客,不是将军。 至少,十年内打不起来了,这是好的判断,然后,君离前脚继位后脚就往她脸上扇了一巴掌。 少昊亓的身后事是少昊君离操持的,倒不是因为两者是兄弟,少昊亓膝下有三子四女,其中大半已成年,还用不上兄弟顶上。 少昊部的传统,前任族长不管有没有子嗣,他的葬礼都必须由继承人操持。 少昊君离在少昊亓的葬礼上写了一篇非常出彩的悼文,一篇与其说是悼少昊亓一生功绩,惋惜其盛年而逝,倒不如说是挑拨仇恨激发耻辱的悼文。 好在事后得到了那篇悼文的抄本,着实写得慷慨激昂,热血澎湃,引经据典,洋洋洒洒数了数先祖筚路蓝缕开发沃西的艰难,历经百代才有如今的沃西之地人族城邑遍地的盛景。 核心思想就一个:北疆二十余城沦陷,君王战死,这不是个人的耻辱,这是整个少昊部的耻辱,如此奇耻大辱,焉能不报。 悼文写得很好,当得上传世佳作,可惜与会者大多是老狐狸,热血比不上实打实的利益。 或者说,新君想出兵雪耻,可以,先站队。 守旧派与变法派好不容易才暂时消停,少昊君离如何能站队? 他不站队,左不过是两派拖个两三年再打起来,他若站队,马上打起来。 意识到新君死都不肯站队,并且连山果来了后就没走,两派也不好逼新君表态。 倒不是当着人老娘的面逼她儿子不君子,君子不君子可比不上实打实的利益,没人有义务为了别人老娘的心情就放弃对自己利益的诉求。 问题是这个老娘是连山果,巫咸殿的三祭巫之一。 巫咸殿祭巫的心情还是要顾虑的。 一方不肯表态站队,两方没法逼新君表态,最终只能不欢而散。 至此,只是一个过于年轻且热血的君王的莽撞,然而,这只是少昊君离整出计划的开幕,并非终结。 将少昊亓埋了后少昊君离马上开始了国君巡视全境的旅程,这是每个国族都有的传统,只是这年头出远门委实不是什么值得享受的活动。 大部分国君都不想受这罪,因而要么所谓巡视四方只是在国都周围转转,要么就是干脆连台城都不出去,废了这传统。 台城里金碧辉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什么有什么,干嘛要出门受那活罪? 少昊部仍旧保留了这一传统,并且每一任州牧继位后第一件事是安葬前任,第二件事便是巡视四方(若是战争时期则推迟至战争结束)。 少昊君离要巡视沃西,没人想到要提防什么。 不论是龙伯还是少昊部小宗的宗主们都没想过要提防什么。 无人支持,少年人的一腔热血再热又能做什么呢? 后来,少昊君离无法说服老狐狸们,气愤之下跑到城楼上对所有人演讲,每到一城便演讲一次。 老狐狸们过了年轻的年纪,比起一时血气,凡事都要稳重再稳重,权衡利弊再权衡利弊,年轻人不啊。 虽然老狐狸们及时请走了少昊君离,到后期时甚至不再欢迎君离进城,以至于君离成为了有史以来巡视时间最短的君王。 时间短也不是因为他怕吃苦,而是国君与城主们拒绝他入城。 关门谢客的效果:无。 君离将自己的悼文与演讲稿找人抄了一份又一份。 人进不去,捎几篇还不容易? 新君与辛侯是情人,且前者还生得一张男人女人见了都要神魂颠倒的脸。 如此美人相求,正常人都无法拒绝,辛侯也是人,自是不例外。 造纸的方子别人捧着万金相求都不给,少昊君离一开口便给了。 造纸的材料非常的廉价,只要有方子和足够的人手,要多少纸有多少纸。 方子辛侯送了。 人手,沃西这些年战火连绵,产生了大量的流民,少昊君离在蒲阪那么多年也不是白呆的,每天都有运粮船自西而来,有粮食在手,流民纷纷进了纸坊。 公卿贵族们拼命查抄,然而抄十份,还有二十份流落在外。 最终的结果便是当君离不得不提前结束自己的巡视之旅后以收复失地雪耻的名义折道向北时,无数年轻人自备干粮甲胄武器相随。 虽然觉得少昊部的新君是个疯子,后方民不聊生,一片狼藉居然还要打仗,但人都打上门了,龙伯自然也不能怂。 然而,龙伯们很快发现自己小看了少昊君离。 在练出一支新军前同龙伯掰腕子那是想不开,因而少昊君离的目的不是收复失地与雪耻,那就是口号,用来喊的。 他真正的目的是转移矛盾,边境和异族打得火热,后方两派再怎么看彼此不顺眼也没法不管不顾的打起来,打了就得万人唾弃。 其次是练兵。 如何在最短时间里练出一支最精锐的军队? 这个问题,历史上有人给出过答案,那个创造记录的人是黄帝。 将一百万人扔进血肉磨盘里,最终活下来的那十万人必定是一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常胜精锐。 当然,少昊君离学不了黄帝。 黄帝有帝国几千年积累的家底,只要能赢,死多少人都可以接受。 他也赢了,元洲第四王朝是人族的王朝。 沃西的人口底子禁不起黄帝那种做法,因而少昊君离非常理智,非常谨慎,始终克制着,确保战争不会发展成血肉磨盘,让带来的贵族与氓隶年轻人既能达到磨合练兵的效果又能死最少的人做为束脩。 纵观龙伯万年的历史,头回遇到如此恶心的敌人。 更恶心的是好还得压制自己的下属不让人冲出去和少昊君离拼了让战争变成全面战争。 一口气战死两个国君,守旧派与变法派矛盾再深也必须握手言和一致对外。 第456章 第十九章少昊君离 “三王女不好了。” “我很好。”翻阅着兖北送来的消息的好下意识回道,很快反应过来跑进来的是传令兵,问:“发生什么事了?少昊部又来犯了?” “不是,他们在开始犁地了。” 好愣了下。 冬季已经结束,地里的雪化得差不多了,犁地准备春种很正常,哪怕是龙伯,这会儿也会开始忙着补种龙伯草。但这是哪里?这里是前线,是战场。 好将手中的密函放好才出门前往城楼。 沃西的城邑要么不修要么城墙薄得可以忽略,倒是角楼一座又一座,但北境城邑的城墙相对还是用心很多。城墙防不了羽族,但防得了兽潮。 冬日里饿狠了的野兽成群结队的攻击人族的聚居地,城墙不厚点不行。 龙伯虽然无惧兽潮,但也不想兽潮糟践农田,南下后对城墙都进行了修葺维护。 对面的少昊大营因着这回的对手不是长翅膀的羽族,修什么墙都是白修,因而修建营垒时也修筑了厚实的营墙。 城墙与营墙隔着非常近的距离对望,也非常方便双方站在高处观察彼此,眼力好的人甚至能看到敌营靠近城墙的部分人马往来。 龙伯的饮食以畜肉以及来自北溟的鱼虾为主,少有夜盲症,普遍有好眼力,做为王女得到最好照顾的好眼神更是出众,出众到看清了一辆牛车上拉的草是什么。 龙伯草。 很好,很会活学活用。 好感慨道:“智慧生物的学习能力果然很出色。” 不论是哪个种族。 心腹从人问:“但这样也不是个事,若一直耗下去,他练得兵越好,我们日后的损失越大。” 好点头。“这个问题是得处理,你去寻个合适的人来,我想与少昊部的一些贵族联络。” 从人不解。 好解释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从人道:“可他们都是人族。” 就算有利益冲突,又怎么可能因此而与龙伯合作? 好道:“他们会的,不论是守旧派还是变法派,最终的追求都是子孙万代人上人,得到更多的财富与封地。我研究过少昊亓的新政,他想重新制定利益分配的方式,给予中层和底层的贵族更多的分利益的权力,也让底层可以通过军功成为新的贵族,这是人族目前最常见的变法方向,不论哪个方国的变法都是在此基础上的延伸。” 从人道:“这并无不妥。” “但现有的分配方式中能够获得最大利益的人在新的分配方式中将失去现有的优势。”好道。“对于大部分人族而言,家族的延续重于国的延续,更别提少昊部还不是一个国,而是数十个因为外力硬拧成一捆的国组成的联盟,哪怕这种形态以延续了千年,也不能改变它最根本的本质。” 好的手指轻敲着女墙。“还有,现在有人提出了第二条变法的路,并且那个人与少昊君离关系很亲密。少昊亓是重新分配,但总归贵族还是贵族,只是分得多与分得少的区别。兖北那人却不是,她的体系中没有贵族的位置,断子绝孙莫如是。” 从人道:“可那样的话,会不会少昊部的贵族们为了少昊君离不效仿兖北的辛侯而妥协?” “虽然不太可能,但也并非完全不可能。”好想了想,道:“但那样也没坏处。” 见从人没明白,好解释道:“那样的话,妥协的不仅仅是贵族,还有少昊君离,他们将变成利益共同体,与辛侯分道扬镳。届时便是兖北,甚至是兖州与沃西的战争了。情报若是无误,那可是为了个变法将整个国家的所有贵族给一锅端了的贵族,忠于她的,不忠于她的,只要是贵族,无一幸免。如此坚定且富有行动力的君王,纵是对少昊君离的皮相有几分迷恋,也不会妨碍她在少昊君离挡道时拔剑。” 兖州虽然还有成百上千的方国,但在好看来,若十年之内无人意识到辛国的危险灭辛,屠灭那片土地上的所有人族,那么兖州不论还有多少人族方国,实际上都只有一个国——辛国。 美人倾国倾城,不过是王侯公卿无能令美人承担失败的责任罢了。 君王是不会因为美人舍弃利益的。 王权在手,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 哪有扔了西瓜去捡芝麻的。 君王的责任是臣民的利益,确切说君王本身就是所有臣民利益的象征,君王舍利益,舍的自然也是臣民的利益,如此慷他人之慨,臣民能活吃了君王。 君离检查了下派出去的人偷偷拔回来的龙伯草,还有收集的草籽球葱。 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的将所有土地给利用起来,龙伯族无疑是元洲诸族的佼佼者。 荒原太大了,龙伯族的人口少了没法完全开发,人口多了,哪怕完全开出来,荒原的资源也养不活。 文明为了延续所爆发出来的潜力是惊人的。 龙伯草与球葱都是龙伯文明潜力爆发的产物。 沃西北境的纬度与辛原不分伯仲,一句话总结:冬季又冷又长。 当然,再怎样也比荒原温暖舒服。 不过人族没龙伯那连荒原都能充分开发利用的能耐,而且人族疆域辽阔,舒适宜居的土地多得是,没必要死磕贫瘠的地方。这也使得沃西的北境人口密度很稀疏,经过连绵战火后已经不能用稀疏来形容了,而是感人。 龙伯本身就是从北方移民过来的,移民过来并非一开始就能自给自足,很长一段时间还得靠大后方的荒原输血,这也使得貊国只能分阶段的移民,一口气迁徙个百万人口来,速度是速度了,但本地的出产也养不活那么多人口。 本地人族少,迁徙过来的龙伯拢共也才二十余万,劳力太少,哪怕是好绞尽脑汁也没法将这片被自然环境加战火双重因素给弄得一片荒芜的土地给完全利用起来。 好的做法是让治下的龙伯和人族统统先种粮食,能种多少地就种多少地,春耕结束后再将龙伯草的种子种到所有来不及种粮食和没法种粮食的土地上。 龙伯草的种子只要不是冬季播种都能活,也不挑土地,荒原那样的贫瘠苦寒之地都能活,没道理更温暖的南方就活不了,而且龙伯草种下去后能够连续收割很多年。 这也使得少昊君离回来时几乎怀疑自己走错地方了。 北境以前可没这么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 龙伯草在北境适应得非常好,根系庞大,处处都是高近一丈的草,远远望去仿佛绵延起伏的草海。 也托龙伯的这种做法,当君离想种地时从龙伯那里弄作物和种子都很容易。与东边仿佛强迫症一般版图扩张到哪里就植树造林到哪里的羽族一样,龙伯族将龙伯草给种到了自己打下的每一寸土地。 不过龙伯反应也不慢,虽然草籽被偷走一些不算什么,但本着不让敌人好过的目的,很快就开始派出兵力阻挠,君离并没有因此放弃草籽,或者说,他忽然发现,这种偷草籽球葱种子的活动有益于练兵。 偷种子要的是快,自然不会大军行动,而是小股兵力出动。 龙伯为了及时反应,自然也只能以小股兵力阻击。 练兵还不用担心变成大军对决,又能获得种子,一举多得。 当然,君离也没打算把龙伯的火气给挑得太厉害,都是春耕前后龙伯最忙碌的时候派出人手,这个时候哪怕好很生气也不可能为此耽误春耕将所有精力放到防贼上。 龙伯的农事一忙完,他便不会积极给龙伯添乱子了,即便是农耕时,也不会全身心投入给龙伯找麻烦的事业中。 龙伯要忙活农事,他也要啊。 北境以前驻军数十万,军队本身并非完全脱产,这世上除了贵族甲士也不可能有真正脱产的军卒,但贵族甲士非常稀缺,供养他们脱产的是他们拥有的封地与奴隶,至少在辛筝冒出来前,人族的脱产军队一直是这种模式。 辛筝干掉了所有贵族,然后拿供养脱产贵族的资源来供养一支脱产军队,如此自然绰绰有余,甚至她这种模式的效率明显比贵族作坊式高,供养一个脱产贵族的资源她能养好几个脱产军卒。 但君离不可能学她,能学也不至于内部还一团乱麻却跑到北境来。 一部分自力更生,大部分从南方的腹地送过来,保障了过去北境大军的供给。 君离仍旧是这种模式,却倒过来了,大部分自力更生,少部分实在自给自足不了的才靠南方。 不是他找虐想忆苦思甜,委实是十万军民需要的物资太多,南方的贵族们表示:龙伯是异族,对抗异族乃是大义,粮食物资可以给,但大君你先表个态,让我们安心。 君离沉默以对。 沉默的结果便是除了中立派会为在能力范围内给点不那么打眼的帮助,另外两派都跟他耗上了。 检查完了后君离又回了地里犁地播种,并非用手点播,而是条播,用是耧车,被望舒改良过的,除了能犁地,还能顺便播种。 望舒往耧车上加了个斗,让耧车能同时完成开沟和下种两项工作,也不需要像以前的犁一样需要两牛来挽,一头牛、一匹马或一匹骡子来拉就够了,还可按控制速度将种子播成一条直线。不仅看着很舒服,还能让作物长得更好。 最重要的是,日可耕一顷,效率比以前好了数倍,若非如此他真得担心会有多少人饿死,甚至,会不会他撑不了多久就得回去妥协。 若是日夜两班倒,那么每天能耕作的效率会更高,但在地广人稀的情况下很难这么做,地太多了,没必要。而且夜里虽然有双月,但夜盲症是九成九的人族都有的通病。 但君离这里农具少而人多,为了效率只能两班倒。 所幸跟着他跑到北境的大部分都是家境尚可的年轻人或家境很好的贵族子弟,底层哪怕想来掺和,也没有跑这么远的能力。 家境可以,自小伙食自然不差,通常不会有夜盲症。 君离将有夜盲症的人安排的白天,没有夜盲症的安排在晚上。沃西的情况根本没法发展民生,相当之穷,贵族自然也比西边的同类接地气很多,至少底层贵族在农忙时也是要下地的,能够完全脱产的只有中层贵族氏族的嫡系与上层的贵族。 这样的安排倒也没引起多少异议,尤其是君离也一起下地,并且将自己的下地时间也安排在了晚上。 见君离处理完事情后便回来下地干活,公羊梁看了一眼,已经什么话都没有了。他并非沃西人族,观念终究有所差异,对于贵族下地干活不太适应。然刚开始时纵不赞同,现实终究会教一个人如何做人,农忙时多一个人就是多几份口粮,口粮多,君离才能不妥协。 比起实惠,面子身份什么也没那么重要了。 这是公羊梁这些年在辛侯身上发现的道理,辛侯是声名狼藉,但她声名狼藉的同时实力也愈发的强大。 每天的时辰是固定的十二个时辰,掰不成二十四个时辰,因而别人种地是全身心的在投入种地中,君离与公羊粱却是一心二用,一边耕作一边说公事。 时间有限,要做的事太多只能如此。 公羊粱牵着牛向君离汇报着最新的工作,辛国送来的圆葱和甜象草种子都已经种下去了,再加上从龙伯那里弄来的球葱、龙伯草足够将规划好的田地都给种上了。网首发 辛国送来的五千头耕牛也都完全安排好了。 用货栈的钱买的五万石粮食也已经到了,不用天天稀粥了。 还有南方送来的物资....说到这一点时公羊粱的神情有一瞬的讥诮。 距离最近的大后方送来的东西还没辛侯送来的多和有用,后者送的东西一看就很用心,耕牛、盐、种子以及会制作新式农具的匠人,全都是最紧缺的。 汇报完了后,公羊粱想了想告诉了君离一件事,买粮越来越难了。 辛侯派遣东门虞将兖州诸国的粮食给扫荡了一遍,他们现在想买粮就只能从更远的地方买,成本也更贵,哪怕货栈也没那么有钱。 公羊粱颇为不解:“那可是整个兖州大半的存粮,她哪来那么多钱?虽然可以先付定金,但尾款也不可能一直拖着。” 债主不是国君就是贵族,辛筝敢试图拖成坏账死账妥妥的被联军打上门要债。 君离也同样奇怪辛筝哪来那么多钱,在他记忆里辛筝一直都是拮据的,不论用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的手段赚多少钱,辛筝都会很快花掉,还是赚一分,花十分的那种花法。 “让货栈今岁不用买粮食了。”君离道。 公羊粱道:“但现有的存粮和种的粮食并不足以让我们自给自足。” 这也是君离与对面的好一直克制着不爆发大战的原因,打仗是烧钱,一场战争下来,数年囤积的粮食须臾便烧没了。 无奈的是,双方如今都还在努力自给自足阶段。 君离道:“兕子以后会每年给我们二十万石粮食,五千头耕牛,三十万斤盐。” 公羊粱不由回头瞅了瞅君离那张同样是下地干活,别人都黑了,就他不黑的脸,他们家大君真的生了一张不逊色史书里那些红颜蓝颜祸水们的脸。 君离看不到公羊粱的目光变得古怪起来,但也不难猜。“即便我愿为祸水也得她愿意配合做个昏君。” 公羊粱自然不会肤浅的认为祸水的容颜真的有令君王色令智昏的能耐,再美的容颜在权力面前也不过是赏玩之物,为赏玩之物不要脑子,必定是出生的时候父母搞错了胎盘与婴儿。“不是图大君的美色,还能图什么?” 君离虽是大君,但处境比辛侯年幼时还倒霉,后者纯粹就是权臣夺权,君离面对的不是权臣,而是两种政治理念冲突。 大君这个身份真没多少含金量,唯一算是大优势的出身,连山果明确表示自己不会掺和别国内务,她留在沃西没走纯粹是震慑所有人,防止贵族们因为君离不肯站队就换个肯站队的国君。 算来算去,君离如今最有价值的似乎就那张脸了。 但再倾国倾城的美人也值不了那么多东西,不说别的,仅每年三十万斤盐便足够让任何一个小国破产了。 君离颇为纳闷道:“她想在沃西办学,要我保证办学时不会被人给拆了,雕版印刷技术,以及免了辛国商队的关税。” 关税这东西就不用提了,根本算不上要求,哪怕君离答应,沿途封地上的贵族该收还是会收。 至于雕版印刷,这个技术要求也不高,哪怕君离不给,估计也很难瞒住。 君离找人抄书,有个琢玉匠人家庭出身的刀笔吏抄得实在是手酸,想出了一个法子:能不能将字刻在什么东西上再印在纸上,比用手抄轻松多了。 一通研究,最终结果便是这人将需要抄的东西刻在了木板上,再将纸放上去刷一下便抄完了。 君离得知后给了匠人一片土地做为奖励,再用雕版印刷疯狂印东西,这才能将演说稿到处都是,查之不尽。 他在辛原有放探子,辛筝自然也有在沃西放探子,发现很正常。 和他做交易而非偷偷想办法绑个匠人回去,辛筝还算厚道。 公羊粱也奇道:“雕版印刷与关税也就罢了,办学,她是国君,并非学者,怎会关心这些?说起来,她准备教什么?” 给这么多好处只求学校不会被拆掉,除非学校准备教一些犯禁的东西。 “和双子学宫教得差不多。”君离回答。 公羊粱再次看向君离的脸。“辛侯真的不是被大君你的美色给迷住了?” 双子学宫教得东西他知道,真没什么犯禁的内容,用那么多东西来换一个保障学校不会被拆的承诺根本不划算。 君离蹙眉道:“她必定是有所图的,甚至不会只是一个目的,只是我们目前看不出来。” 辛筝给一,日后必定是要连本带利索要十的。 公羊粱也想不出来,问:“那还答应吗?” “答应。”君离回答。“球葱的种子分一半送去辛国,她应该会喜欢。” 虽然球葱和圆葱有一个祖先,但两千年过去,早就被培育成两个物种了,最重要的是,龙伯培育的球葱个头明显更大。 公羊粱应喏。 干完活交接农具与耕牛后君离并未急着去休息,而是取出纸笔,饮了一盏味道一言难尽的苦艾茶提神,开始提笔给辛筝写信。 离开蒲阪后他与辛筝很长时间都没有书信往来,最终还是辛筝先给他写信,叙了三五句旧便直奔主题:辛国提供君离物资,君离帮辛筝派来的人办学。 比起辛筝,君离有很多想说的事。 他带着人跑到北境来了,虽然在没有足够准备的情况下以这种方式拉开战争的帷幕会害死很多人,但不这么做,国中就该打成一锅粥了。 只有用外敌时时刻刻的提醒才能压制国中的矛盾。 他都有些理解那些穷兵黩武的国君们了,人也未必是真的好战成性,而是不对外发动战争,转移内部矛盾,国中必生乱。 但如今自己身处这个位置,他也更加明白,这没用。 只能暂时压制矛盾,并非解决矛盾,矛盾仍旧在,只是爆发的时间被强行推迟了,仍旧会爆发,甚至于如今压制得越厉害,未来爆发得就有多厉害。 大部分的人口仍旧吃不上饭,甚至因为战争时期大部分资源都要优先供给军队以防万一的缘故,吃不上饭的人会更多,等真正打起来,沉重的徭役税赋会化为饥/荒。 他也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对的还是错的,他想让国人过得更好,现实却是他让人过得更差了。 他有努力弥补。 沃州河流沼泽遍布,他让人去各地用钱粮雇佣氓隶做工修桥,让氓隶能够吃上饭也方便不同城邑聚落之间往来。但他通过货栈赚得钱在沃西所有饱受饥寒的氓隶面前不过杯水车薪,大部分氓隶原来饿肚子,现在仍旧饿肚子。 将满腹心事与迷惘尽付笔墨,终于回神时君离发现自己居然写了指厚的一摞纸。 犹豫了下,继续写,反正都这么厚一摞了,也不怕再添几张。 想询问辛筝这些日子如何,但考虑一下彼此的身份,八成会被辛筝当成在刺探情报,君离纠结了下,最终只能关心辛筝有没有好好休息好好吃饭。 写完后将纸塞进了信函里,辛筝爱看不看,敢扔了大不了他以后找她算账。 写完了信交代下属和球葱种子一起送去辛国,和衣躺下眯了一个时辰便起来了。 有太多的事要做。 春耕只能保证种子种下去,并不能保证种子一定能收获,这些年的糟心气候就不能对风调雨顺抱有一丝期望,风不调雨不顺才是常态。 为了避免种子种下去了最终却颗粒无收,免不了要兴修水利,虽然正式开工还要很久,但不可能真等开工了才做准备。 还要安抚人心。 热血并不能当饭吃,也很难长久。 年轻人跟着他来北境是为了驱逐龙伯,不是为了种地,但他又是克制冲突力度,又是让人种地,单纯的热血显然支撑不了这些。 这支才组合起来勉强称之为军队的乌合之众们来自沃西各地,很多城邑与方国之间前不久还切磋过,死了不少人,需要时时刻刻防着,不然一个不留神自己人就先打起来了。 还有.... 很多很多。 君离莫名的能理解为何昏君比明君多了,无它,做昏君比明君轻松。 第457章 第二十章不廷胡余 不廷胡余有一对很忙的父母,经常见不到人,这也使得他对父母的印象较为稀薄,或者说,他也就还记得父母每隔五天会来探望一次自己。 要论整体印象的话,他对画旬画中的人的印象都比对父母的要清晰,毕竟后者那是天天见,父母却不是。 大父是条很愁人的鱼,每天都在画画,经常画着画着就忘记吃饭了。 不廷胡余与海若在一起时都是一起用膳,刚开始时每回都会等画旬一起吃,但回回都等不到,肚子都饿瘪了就是不见海若来用膳。 后来他学聪明了,每次用膳都将饭菜摆到画室里。 饭菜摆你面前你总不能还忘了到吃饭的时候了吧? 不廷胡余能够感觉到这么做后大父很生气,但明显不是因为这提醒他吃饭时间到了,具体什么原因,他的鱼脑袋想不出来,不过看画旬明明很不高兴却还要忍着的模样怪有趣的,比一天到晚除了画画还是画画的模样有意思多了。 不论画旬怎么劝说,他偏就要这么做,到最后画旬也只能由着他了,只要皮皮鱼不将汤汤水水弄到画上他都忍了。 海里很难绘画,不管什么颜料在水里泡着都会很快溶于水,无影无踪,因而鲛人的画与其说是画不如说是刻,在坚硬的东西上刻下图案。 如陆地上一般在纸和缣帛上作画,且涂抹颜色的绘画鱼崽从未见过,乍见到画中有人,曾伸手去摸,问题是那会儿他刚啃完一碗烤鱼,爪子上全是油,爪子碰到画的同时也将好好的一幅画给毁了。网首发 若只是到这,也并非没有修复的希望,但—— 鱼崽瞅着画上的爪子印,仿佛发现了什么很好玩的东西一般啪啪啪的继续印爪子,一张画印完了印另一张。 待画旬终于发现画室里的声音不太对劲时鱼崽已经毁了五六张画。 从那一天起鱼崽被投喂了一个月的野菜。 野菜很新鲜,都是当天采摘的。 野菜非常的原汁原味,水煮,凉拌,一滴油都没加。 野菜很好吃,做菜的庖人是画棠为老父亲精挑细选的,哪怕画旬强调必须原汁原味庖人也生生将野菜的口感味道给处理得很好。 但再好吃也是野菜。 鲛人虽是杂食生物,但与以粮食为主食的人族不同,鲛人的主食是肉类。 海里也没那么多供鱼啃的植物,有什么吃什么,而海里最容易获得的食物便是鱼鳖。 千百代鱼下来,鲛人的口味自然而然偏肉食。 被迫啃了一个月野菜配米汤后鱼崽的脸都绿了,也深刻记住了不能碰画,再好奇也只是看,不会再伸爪子摸两下或挠两下。 鱼崽不碰了,画旬的饮食也开始向鱼崽看齐,鱼崽会爬以后每回用膳都叼着条鱼或鸡腿爬到他身边一边啃一边看他画画,闻着热腾腾的食物香气还能专心画画不受干扰的要么是不饿,要么是进化到不需要进食了。 画旬两者都不是,时间久了,自然妥协。 祖孙俩至此达成了最基本的和平共处默契。 满意的只祖孙俩,海若一点都不满意,每回来探望崽崽看到崽崽目不转睛的看画的模样他就头疼。 他是王,家里有王位有继承,崽崽若沉迷艺术,成为画旬这样的画师那就太悲剧了。 在海若的强烈抗议下,在鱼崽会说话后画旬不得不每天抽出一个时辰给鱼崽上课。 课程暂时只有一个:识字。 不过不是写一个字给崽崽死记硬背。 曾经养过鱼的画旬太清楚幼崽学习需要兴趣,不能引起幼崽的兴趣,鱼能从头睡到尾,如果没睡,只能说明鱼跑掉了。 画旬用木头做了一堆巴掌大的木片,在木片上写一个字,鲛人和人族西荒文字的两种写法都写上,正面是这个字所代表的含义,背面是无数个小格子,第一个格子只写一笔,第二个格子增加一笔,知道该字的笔画写尽。 比如羊字,画旬会在正面画上一只羊,左上角是鲛人的羊字写法,右上角是羊字的西荒写法。不过有的时候也会碰上有些事物是人族有而鲛人没有,或是鲛人而人族没有,因此找到对应的另一种写法,画旬干脆自己造一个,造字的标准是鱼崽,鱼崽觉得好认那就没问题,不好认那就继续改。造完了记下来回头海若来看鱼崽时送他一份,如果没意见的话可以加入鲛人的字典。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依稀记得画棠有回提过一嘴海若在著字典,像曾经的白帝编著的说文解字一样的著作,将鲛人所有的文字都给收到里头,学字时遇到看不懂的字可以翻字典,甚至干脆照着字典认字也不是不行,很多家贫读不起书的庶人就是靠着说文解字来认字的。 不仅有木片,画旬教鱼崽认羊字还让人买了只羊回来让他有个更清楚的认知,课上完了,祖孙再一起将羊给宰了烤熟,吃了一顿香喷喷的烤羊肉。 后来鱼崽每次想吃羊肉了便会将写着羊字的木片翻出来。 每天学一个字,学会后画旬会给他讲自己以前到处流浪时的所见所闻。 鱼崽对什么都好奇,没见过没听过的东西尤为好奇,为了每天的饭后故每天都会格外认真的跟着认字,教什么学什么,要多乖有多乖。 画旬颇为感慨,小鱼当年可一点都没这么乖,要多熊有多熊,哪怕是亲生的有时也会想打死她。 孩童,尤其是什么都不懂的婴孩的注意力很难集中,今天还感兴趣明天就可能不感兴趣了。 为了让鱼崽保持长长久久的兴趣,画旬又与鱼崽拉钩约定,每学会十个字就出门逛一次集市,每学会三十个字便去海里抓一次鱼。 画旬住的地方非常的清幽,而清幽是可以译曰人迹罕至。 这地方位于画棠府邸的深处,平时本就没人会进画棠的后院,画旬又不怎么出门,鱼崽除了画旬都见不到几个人。 每次出门逛街仿佛放风似的期盼,每天掰着爪子一根一根的数日子。 每个月下海抓一次鱼。 鱼不一定爱海,但一定离不开海,如同人离不开呼吸的空气。 吊着根萝卜,有个盼头,在打不过大人,大人又不是个会妥协的,最重要的是,他自己的断胳膊短腿没大人带着,爬不出那么远,鱼崽终究会开始馋萝卜。 也因为每次出门放风都很艰难,需要太多的努力,不廷胡余对于外界的记忆格外的深刻。 这一次一出门便感觉到有什么不一样,下意识抓了抓画旬的发髻。 画旬抬手将背上的背篓取了下来与坐在背篓里的鱼崽对视。“说了多少遍了不许扯我头发。” 不廷胡余回以一脸无辜。 画旬:“....装无辜也没用,这招你阿母小时候早就用烂了。” 不廷胡余瘪了瘪嘴。“哇....” 画旬:“.....再哭就不带你出门了。” 不廷胡余继续哭,画旬无情的抱着背篓往回走。 不廷胡余瞬间止啼。 画旬一只手抓着背篓,另一只手抬起来捏了捏不廷胡余胖乎乎的脸蛋。 鱼崽怒瞪画旬。 画旬掏出随身带着的柘糖块,往鱼崽嘴里塞了一枚。 鱼崽下意识舔了舔,品尝到甜味后不由眯起了眼。 画旬见了心中不由发涩。 太昊琰每回吃甜食时眼睛也会这般眯起。 但太昊琰喜欢吃甜食,却很少吃,年纪很小的时候吃甜食,没多少防备心,结果别人往她吃的甜食里投毒。 虽然因为太昊琰养的狗子吃了甜食死了,太昊琰自己侥幸没事,但自那之后她便戒掉了甜食。 画旬也是和她相处久了后发现她每回吃到有甜味的食物时眼睛会微微眯起享受的小动作察觉到她喜欢甜食,但即便是她的御用庖人也不知道她的口味。 太昊琰表现给所有人看的饮食口味便是没有口味,给什么吃什么,从不挑食,也不会表现出对任何一种食物的偏好。所有食物一视同仁的吃干净,哪怕是跟了她很多年的庖人想判断她喜好吃什么也判断不出来,最终只能随机为她做食物。 也因为每回做的食物都是随机,旁人没法从食材下手,而从做好的食物下手,太昊琰的小厨房和她就几步路,现做现呈,那么点时间根本不够做什么。 画旬也不敢让别人察觉到太昊琰的饮食偏好,只能在私下相处时往太昊琰嘴里塞两块糖。 太昊琰每次都会不悦,但每一次眼睛都是眯着的。 鱼崽抬爪掐了掐走神的画旬脸蛋。 画旬将鱼崽的爪子拿掉。“我没事,我只是想起了你大母,你怎么了?” 鱼崽虽然很皮,经常抓他头发,但出门的时候因为一门心思都是玩,倒不怎么会祸害他头发,每回扯他头发多是有什么事。 鱼崽指了指大街。“认烧勒。” 大街上林立的店铺仍旧开着,在街上摆摊的小贩也仍旧很多,但行人明显少了很多,以前可是人挤人的。 “你是说人少了?”君离问。 鱼崽又指了指街道两边供鲛人往来的渠道。“噎烧勒。” 渠道里仍旧有鱼在游来游去,但也没有以前那么多。 陆地猴子好奇深海,创造了许多关于深海的瑰丽传说,但深海里的鱼也同样好奇陆地上的无毛猴子,每回集市都会有来自元洲九海甚至更遥远海域的鱼来凑热闹,渠道里挤满了鱼。 画旬道。“是少了很多人。” “纳渠勒?”鱼崽好奇的问。 这个问题问得....画旬露出了复杂无比的表情。 这让他要如何回答? 鱼少了是因为你老子带着军队在完全打下朱雀海的鲛人后又去找赤海的鲛人部落们麻烦了。 也就鱼游得快,往来不同海域需要的时间并不长,不然海若这种扩张速度只会有一个结果:吃撑后活活撑死,然后国家分裂。 说起来,根据羽族的历史记载,元洲第二王朝似乎就是这么亡的,地盘太大,政令传达到全境需要的时间长得黄花菜都凉了,平时的时候还好。虽然政令传达需要的时间长,但龙伯的寿命也长,因而隐患没有马上爆发出来的,而爆发出来的时候正是有事的时候....王朝直接崩溃了。 之后的第三王朝汲取了第二王朝的教训,名义上统治整个元洲,但实际上羽族并没有一口气吃成胖子,一直都是稳健开发扩张实际控制区域的做法。 这回倒是没遇上事就崩溃,扛过了不少事,甚至连蹂/躏了前任的小冰期都给解决了。但因为边缘地域控制力太弱,导致了别的族群发展起来,最终诞生了人族。第三王朝一直都饱受边境烽火的困扰,某种意义上,第三王朝的覆灭有内部原因,但边境烽烟居首功,战争活生生拖垮了第三王朝的财政。 人族吸取了前两任的教训,采取分封制。 王无法直接管理整个元洲,龙伯王朝是个活生生的教训;但也不能对边缘之地放任不管,羽族王朝是活生生的教训。 不能说分封制不好,它让人族在最短时间里做到了实际控制土地最多的壮举,却也埋下了人族自相残杀的种子。 海里的鱼在发展文明上比陆地更难,但也不全是短板。 在海里,鲛人一个时辰能游出去至少一百里,若吃饱了放开了手脚拼尽全力的游,目前为之最高记录是一个时辰两百里。若是顺流或是搭载洋流,那就更惊人了。 鲛人的这种速度加上海里不需要翻山越岭,完全可以跑直线,使得王令能够传达四方,海若才能如此迅速的扩张。 但画旬隐约有些不安,疆域的确不影响海若的王令传达四方,但那些被打下来的部落是需要时间来消化的,吃太快容易噎着。 想了想,画旬道:“鱼少了是因为你阿父带着很多的鱼去别的海域找那里的鱼切磋了。” “切错?”鱼崽茫然,什么意思。 “是切磋,切磋的意思就是打架,谁赢了就听谁的。”画旬回答。“就跟你打不过我就只能听我的一样。” 鱼崽问:“认呢?也渠切磋勒?” “嗯,跟你母亲出门去找人切磋了。”为你的大母报仇去了,画旬表情愈发的复杂。 太昊琰死了,他很难过,说对帝国没有半点怨怼那是假的,但要说报复帝国也是假的。 他很清楚太昊琰不需要任何人为她复仇,一来是因为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二来,帝国再有不是,那也是人族的帝国,而她是人族。 帝国有什么不是,可以让它改,但想办法灭了它那就没必要了。 太昊琰是不会接受帝国灭亡的结局的。 虽然一个王朝灭亡绝对不会是一个原因,但纵只是万千因素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太昊琰九泉之下也必定死不瞑目。 我救不了你,你也令我死去,我仍旧爱你。 奈何自家小鱼恨火焚心,拦都拦不住。 亘白1121年孟秋。 巽海的某一片海域,海水的蓝色中夹杂着大片赤色,尸体与船只的碎片凄凉的漂在海面上无声的诉说着不久前发生的浩劫。 准备了两年的王师终于再次远征,这一次的目标是扬州下淮国,需要渡过赤海、巽海至青海。 因着赤海是画棠的势力一度扩张到过的地方,因而王师一路都很小心,一路平安都以为画棠挺识时务的,结果在整个航程最危险的巽海遭遇了伏击。 论对天气的了解,猴子能和鱼比吗? 有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不得而知,但画棠给出了答案:不能。 王师虽非专门的水师,却也有十万精锐,而画棠只有两万,哪怕前者不是专业的,数量也足够弥补很多劣势。 再没有比打到一半天降飓风更悲剧了。 画棠的人手不够,天气来凑,带着部分船只人马一路将王师给引得远了,再拖延时间,然后....飓风来了。 再没有比鱼更熟悉海洋气候的种族了,画棠带着自己的船只人马左转右转躲避飓风,实在躲不过去的弃船跳海,海里有鲛人接应,死不了。 这些,王师全都没有。 飓风带走了半数王师,剩下被飓风折腾得够呛没有足够的时间缓不过来的王师迎来了画棠准备了多年的鲛人人族共同组成的军队。 纵然以寡敌众,这亦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海若不放心的来瞧时战争已经结束了,海贼与鲛人正在打捞落海的王师军卒。 一条胳膊上绑着纱布的画棠安静的坐在一条船的甲板上翻阅着一卷简牍,忽略周遭背景的话,倒也有几分岁月静好的味道。 海若爬上船问:“胳膊怎么了?” “不小心被流矢伤了,无碍。”画棠回答。 海若不喜欢画棠这种不将伤当回事的态度,却又说服不了画棠,只能希望大仇得报,画棠能正常点。 瞅了瞅被打捞上来的王师军卒,海若问:“我以为你会将他们都杀了。” 画棠道:“没必要,害死我母亲的是帝国,不是某一个人。而且你不是说想在南海的岛屿上修建城邑吗?这些都是不错的青壮劳力。” 海若闻言开心的笑了,会想到他的需求,看来他这些年也没白捂那颗心。 “那太谢谢了。”海若说着亲了画棠一口,画棠瞪了他一眼,合上了书。 海若好奇的问:“你方才瞧什么书这么入神?” 画棠回道:“是《大荒纪年》的一篇列传,连山姝的列传之一。” “连山姝,我知道她,人族神话传说中的雨师,她怎么了?” 画棠闻言想了想,道:“连山姝某天邀请炎帝去逛林苑,遇到一株生病的树,心血来潮问炎帝病树该怎么救。 帝答:病在枝叶,剪去病枝。 姝又问:病在干呢? 帝又答:找啄木鸟来吃虫子。 姝再问:病在根呢? 帝再答:伐旧植新。我觉得这一段挺有意思的。” 伐旧植新,通俗点的意思就是:没救了,别浪费时间了,砍了种棵新树,让旧的早死早超生。 海若闻言道:“很有哲理,既已腐朽,便伐之。但欲生需先死,并非所有的鸟都能如凤凰一般涅槃。” 画棠沉默的望着什么也看不见的北方。 第458章 第二十一章鯈 鯈熟练得将豚的嘴给封住,杀猪刀干脆利落的刺下了解了豚的生命,同时豚的血液也自被刺破的动脉中源源不断的流出,落在下面的陶盆里。 这是自先民时代流传下来的传统。 豚肉腥躁,但放血之后肉质会好一些,动物的血液里也含有盐分,弄熟了可以补充盐分。当然,先民这么干是不浪费血液,现在的话,吃得上肉的看不上这些味道不好吃的血液,看得上的吃不上肉。 鯈却是看得上的,将血液一滴都不浪费的收集了。 血放得差不多后是烫毛....一通折腾下来,终于将豚给料理成合格的食材时都过去了大半天。 鯈将豚的禁/脔肉给单独割了下来,这是专门给国君享用的美味,需要单独处置。 他以前一直都不明白为何禁/脔肉能成为国君独享的美味。 吃过野豚吃过家豚,甚至帝国很多地方的豚他都尝过,不是他说,豚的脖子肉一点都不好吃,只有底层的氓隶才吃得下去。 也因此鯈一直都不能理解国君为何将豚脖子肉列为禁/脔。 在濁山国时倒是听濁山姮提过两句,国君吃的豚是专门养的,小豚从出生起就以人乳还有一些非常讲究的东西为食,因此长大后肉质很不一样。 但太折腾了,隰叔与濁山姮都没兴趣,鯈也就没法沾她的光满足一下好奇心。 如今好奇心满足了。 虽不知是如何养的,但根据他宰豚吃肉的经验,割下的这一刀肉和自己以前吃过的豚脖子肉完全不一样。 割完了脖子肉,再是豚身上最嫩的肉。 国君食禁/脔,少君与公卿们则是食最嫩的肉,再次一等的贵族食次一等的肉。 将肉一一分好,但这只是开始。 特别养的豚显然数量很少,因而哪怕是年宴也只宰两头,更多的还是普通的豚,同样需要处理。 唯一庆幸的是普通的豚不需要鯈亲自动手,他只需要处理最特别的这两头,不然二十头豚宰下来他得累死。 杀豚宰羊烹鱼,甚至还有几头牛,鯈的口水都想下来了,好奢侈。 豚和羊也就罢了,牛是农耕的主力,他这辈子吃牛肉加起来的次数都没超过五次,吃的还都是老得不能再老的老牛,因为不能干活了才被宰杀,他才能花钱买到一点解馋。 这里的牛都是膘肥体壮的健牛。 鯈一边控制口水不流下来一边带着人将处理好的食材搬进厨房里。更新最快的网 宫宴将至,整个大厨房都忙翻天了,每个灶不是已经在煮着东西就是正准备煮东西,食物的香气令人口味直流,但数百种食物的味道混在一起那就不太好形容了,嗅觉敏锐点的说不定就没感觉了。 鯈将食材与配料陆续放进一只只精致的细陶瓮中,再置于灶上炖至软烂,一道美食如此便完成了。 豚身上那么多部位自然不止做这一道菜,除了炖豚肉,还有炸蹄膀。 将豚身上油脂最多的肉切成小块放进釜中熬出油来,油脂熬出来后清掉油炸,将油脂单独熬到滚沸,再将蹄膀用线捆着放进去炸熟。 御厨并非每个人都做很多道菜,而是每个人都只做最擅长的一两道食物,不擅长的食物虽然也能做得很美味,但比不上那些最擅长的。 鯈故而鯈只负责豚肉。 盯着豚肉直至煮熟,期间不让任何闲杂人等靠近避免被人加料,豚肉煮熟后再将食物一一盛进容器里,最后将豚肉交给负责呈食物的寺人,他的工作便算完成了。 前面的和后面都不难,难的是中间环节。 盛食物的食器皆为精美至极的金器。 虽然没资格进入举办宴会的宫殿,但鯈知道,不仅仅是食器是金器,乐器与酒器也同样是精美的金器。 此般宴会名曰鎏金宴,据说是自瑶池宴衍生的。 玉宫每一任巫女继位的时候会举办一场宴饮,名唤瑶池宴,宴上所用乐器、酒器、食器皆为精美至极的玉器。 王侯贵族们也想效仿,但玉器太贵了,玉宫能这么搞是因为玉宫所在的玉山就是一座字面意思上的玉山,整座山就是一座巨大无比的玉矿。 这种情况下,玉石对于玉宫而言与路边的石子没什么两样。 鯈听望舒提起过,群玉宴的玉器也没那么精美,因为是很多年的老东西。 历史上第一场鎏金宴是巫女婼办的,那会儿玉宗正式定都玉宫还没几年,要什么没什么。而新任巫女继位需要宴请天下诸侯与巫宗的重要巫们,食器乐器酒器若从外面购置,不能买次等的,很花钱,大老远运回来,更花钱。 巫女婼为了省钱,就地取材用玉山遍地都是玉石制作了宴会的器皿,独特——玉器很珍贵,花钱少——材料全是就地取材,最大的开销不过是匠人的人工费。 后来的巫女们半嫌麻烦半是不想花钱,每回办瑶池宴时都会从仓库里将灰快人比高的玉器搬出来重复使用,一套玉器一代又一代的用,用了几千年,以至于巫女们自己都不敢吃玉器里的食物,怕玉器里有什么没清洁干净的千年污渍。 也因为瑶池宴算是巫女继任的仪式之一,且足以举办一场宴会的玉器数量繁多,玉器品质还不能比群玉宴差,不然就是东施效颦。 最早的时候人王与诸侯国君们选择了用金器代替,是为鎏金宴。 最早的时候只有人王与诸侯们有资格这么做,发展到后来,只要是贵族都可以举办鎏金宴,但一场鎏金宴的开销太大,一般的贵族想办也办不起来,但也因为举办的开销太大,贵族皆以举办鎏金宴做为炫耀身份地位财富的手段。 几百年下来,鎏金宴越来越频繁,金器也越来越精美。 鯈瞅着手中美轮美奂的金器,若此地不是条国的台城,他真的很想抢一只盛食物的金鼎夺路而逃。 以他多年走南闯北的眼力,这一只金器足够他有酒有肉的吃喝二十年了,然而,他不能,这里是条国台城,他跑不出去。 鯈忍痛将食物盛好,再忍痛看着金器被寺人端走。 豚肉全都盛好后鯈整个人累得仿佛绕着条国的都城负重跑了十圈,不仅仅是身体的疲惫,还有心理上的疲惫,克制自己不要抢劫偷窃。 金器再珍贵也比不过命。 豚肉都盛好给人端走,鯈仍旧不能离开。 因为不能保证接下来会不会有人要添菜,并且添到他做的食物上,因而在所有食物被拿走后他还得继续准备一些在灶上煨着,以备不时之需。 说是不时之需,实际上一定会用到。 鎏金宴上讨好国君,欣赏歌舞音乐,一个不留神肉菜便凉了。 肉很好吃,但凉了的肉....鯈自己是吃得下,还能吃得津津有味,凉了的肉也是肉,一样美味。但他和不少贵族相处过,其中还有一位国君。 贵族不吃隔夜的食物,上层贵族的话,食物凉了就重新做一份,不会再碰凉了的,哪怕是重新热一热都不行,必须是重新做一份。 他当年花了不少时间才让濁山姮接受凉了的食物重新热一热还可以吃。 鎏金宴上自然不可能食物凉了,热一热继续吃,凉了不好吃了就重新上一份。 进食时不全部吃完,要留下至少三分之一的贵族的素养,全吃光了会被认为是乡下作风,只有经常吃不饱的人才会如此饥不择食。 都城的贵族素来是骄傲的,一份食物尝一口就够了,至于会不会吃不饱,不会。 一顿饭十几二十几个菜,一个菜吃一两口,莫说吃饱,吃撑都绰绰有余。 鯈休息了没一会便重新投入了工作中。 鎏金宴持续了一晚上,他便在灶前忙活了一晚上。 第二天终于可以离开回家休息时鯈的眼皮都快如胶似漆了,终究不是专业的御用庖人,被平日里主子半夜要吃东西,都得在最短时间里准备好主子想吃的食物给练出来了,几天不睡觉,或是分段式睡不在话下,他哪个都做不到。 纵是如此,离开台城也不得不花了些钱打点才能提前休沐。 出台城的时候遇到一群走在一起的贵族在意犹未尽的讨论着鎏金宴的奢华,为自己国家的繁盛而自豪。 不和谐的声音也有,觉得这个时候办鎏金宴有点不太好。 穷桑国今岁入秋后攻打条国在樾西的边境,边境打得正激烈,国都却在举办鎏金宴,有点不妥当。应该将钱都留着以防万一,毕竟穷桑国与辛国有婚盟,据说这次攻打条国两者是有结盟的。 谁也不知道这场战争会不会变成两线作战,又要打多久,国库里的钱自然越多越好。 这点不和谐的声音没一会便被按了下去。 与穷桑国在南边的冲突也不是一日两日了,没的为此杞人忧天。 至于辛国,那更不是问题。 辛国这会儿正焦头烂额呢,哪怕原本有结盟,这会儿也不可能跑来掺和什么,无足为虑。 跪在路边等人过去的鯈听了没一会儿人便走远了,爬了起来继续走。 回到最近几个月在条都的住处,鯈皱了皱眉。 靠着城墙修建的棚屋鬼知道是什么时候修建的,最早的主人也不知是死了还是走了,总之就是荒废了一段时间后才被一群乞人给占领,一句危房都不足以描绘它的颤颤巍巍。 前两日下了一场雪,台城里堆了不少雪人,有两位少君还为了谁堆的雪人更大而吵起来,吵到最后便是堆雪人比赛,俩孩子指挥百余名奴仆堆出了两座堪比山岳的雪人。 赢得那位少君高兴得饭都多吃了两碗,盼着雪再下大点,好再堆更大的雪景。 即便是条侯,也有贵族写了一篇洋洋洒洒文采斐然的瑞雪赋给条侯,瑞雪兆丰年,条侯大喜。 然而,台城内外是不同的。 至少对于这座危房而言,不下雪最好。 鯈走的时候棚屋是颤巍巍的,但怎么也没到倒塌的地步,回来的时候,也没倒塌,至少没全塌,只塌了一半,还有一半仍旧屹立着。 积雪也不是完全没用,乞儿们用他走前教的方法做了不少雪砖重新砌了墙,虽然待到冬季结束雪砖会很快融化,但冬季时至少能挡会风,将热量保存在室内。 十几个人挤挤,不那么容易冻死。 但乞儿们也不可能一整天都窝在棚屋里,不出去便没有食物,虽然出去了也不一定会有,但至少有一线希望。 鯈回来的时候乞儿们正在挨个将自己讨回来的食物取出来摆在中间,全加起来还没一斤,一人一口都不够分的。 “最近讨来的食物越来越少了。”一个小童焉头耷脑的道。 年纪最大的少女闻言摸了摸小童的脑袋。“等冬季过去了就好了。” 众小童闻言没说什么。 冬季过去了的确会好点,天气暖和了,哪怕讨不了食物,他们也可以去挖野菜食用,但冬季如此漫长,他们中有多少人能挨到冬季结束? 正此时,鯈一边拍门一边道:“我回来了。” 方才还恹恹的小童瞬间跳了起来去给鯈开门,说是门也不靠谱,就是一块捡回来的木板,原本的门早不知哪去了,这块木板便被立在了门的位置挡风。 小童太小,没搬动,最终还是鯈自己将门给挪开了,一进门便立刻将门板放了回去挡住风。 雪砖糊了一半的屋子相比起来室外还是很暖和的,只要没有冷风吹进来。 许多乞儿没有衣服,不是裹着干草就是光着,哪怕是穿着衣服的,衣服不是破得不行就是树皮衣服,开门时吹进来的冷风,格外的冰冷,仿佛阴风入室。 “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鯈将自己背上格外巨大的包裹放了下来,一样一样的从里头取出食物。 啃了几口的蹄膀、肉被啃掉了大半的骨头,被剔干净了肉的生骨头,还有各种各样的肉食,不是被啃过几口就是只剩下骨头那种,完全没被啃过的肉食也有,但那样的食物是地位更高的寺人和庖人的,他分不到。 除了肉食,也有素食,但不是熟了的,而是生的。 比如菘菜叶子,这种这几年才出现的食物在冬日时非常的受贵族欢迎,肉再好吃也没人受的了天天吃肉,冬日大抵是贵族最想食鲜菜的季节。 事实证明贵族就是贵族,哪怕是普普通通的菘菜人也能吃出不一样的格调。 一道菘菜汤只取菜心最嫩的几片叶子,别的都弃之。 身份地位能跟他抢残羹冷炙的庖人和寺人也看不上这些菜叶子,最终都被他一个人给包了。 虽然肉是冷的,菜叶是生的,但在场诸人都还没活到挑剔食物味道与冷热的水平。 残羹冷炙摆了一地,在每个人都是无与伦比的丰盛。 年纪最大的少女忍不住露出了担心之色:“这一次怎会带回来这么多食物?” 鯈是他们六个月捡回来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身上有不少伤口,气若游丝的躺在野外。因为彼时还是暮夏,野外到处都是葳蕤的野菜,食物还算充足,他们便将鯈捡了回来。 没有药,没有充足的食物,这人啃着野菜居然自己就慢慢缓过来了,躺了一个多月便靠着一手烹豚肉的好手艺混进了一家小贵族当庖人,后来又被小贵族送给大贵族,后来大贵族宴请国君,他做的炸蹄膀得到了国君的喜欢,又被送给了国君。 乞儿们对此除了惊讶的啊都不知该发出什么声音的。 不过鯈去给贵族当庖人后他们的生活的确好过了很多,因为救命之恩与对幼童的怜惜,鯈经常带着贵族吃剩下的食物回来给乞儿们,让乞儿们时不时能尝到点荤腥。 但从未有一次带回来的食物如此多,让人很难不多想。 “过年时台城都要举办宫宴的,这一回办的是鎏金宴,鎏金宴上宾客超过千人,这些都是宴会上剩下的食物。”鯈一边解释一边取出了自己的重头戏,一大包油渣,这种榨油后的油渣贵族是不会吃的,便被他与一些庖人分了。加点盐,可以说是一道味道非常不错的食物。 油渣也取出来后,包裹里便只剩下了饭干,都是贵人们吃剩下不要的,他从泔水里捞了出来晒干储存起来,休沐时都带了回来。 第459章 第二十二章鯈 一名小童道:“鎏金宴啊,我知道,国君派了人在城里散发食物,好像就是因为鎏金宴,不过我们没抢到多少食物。” 鯈闻言也能猜到怎么回事,虽然国君有派人散发食物与民同乐,但往下一层就被剥一层,最终实际散发的食物不仅少还味道粗劣,不过底层氓隶也不挑这些,能吃就行。 乞儿们最大的看着也就九岁左右,实际年龄可能更大点,因为这些乞儿全都营养不良,身高比起同龄的贵族小孩、庶人小孩要矮很多,抢食物时自然不可能抢过那些大人。 将所有食物都取出来后鯈拿了块油渣先吃,见他动了,乞儿们也跟着吃了起来。 “鯈,你再给我们说说你在辛国时的事吧?”一名小童啃着油渣道。 “好啊。”鯈将已经说过一遍又一遍的辛国游记再次说了起来,每个小童都听得很入迷。 又一次听完一遍后一名小童好奇的问:“辛国那么好,鯈你为什么要走?” “因为我喜欢四处走,看不同的风景,遇见不同的病人。”鯈回答。“每个地方的风景都有它的美丽。” 小童道:“我不喜欢风景,但我喜欢辛国,在那里我不需要担心没有饭吃,我可以进育幼院。” 鯈理解。 用望舒写的文章里的理论来说就是需求境界不同,他追求精神上的需求,但小童们则是生存需求,诗与远方得建立在柴米油盐得到满足的前提下。 小童继续道:“鯈,你说辛侯会打过来吗?” 鯈愣住。 另一名小童道:“不会来的,你没听到大街上说的吗?辛侯如今很忙,不会来攻打条国的。” 鯈也听说了大街小巷都在传的消息。 葛天国去岁洗劫了周边邻居一半的年轻女人,冀州本来就人口失衡严重,以至于龙阳之风盛行,好看的男人走在街上比好看的女人走在街上还危险。葛天国的新嗣君这么一搞,人口失衡更严重了,出生率更是暴跌,一整年都没多少新生儿诞生。 不仅底层男性找不到妻子,中层和上层的庶人也一样,甚至于,原本有妻女的,他们的妻女就是之前割地赔款中的赔款。 底层戾气横生,为了转移矛盾,今岁开春后诸国便以抢回女人的名义向西边的国族发起了战争。 不是葛天国。 被揍过一次后,不想短时间凑上去挨第二顿揍。 至于向西抢女人,哪怕抢回来了,也不是原来的妻女,只能说大丈夫何患无妻,换个更年轻的不香吗?若是立下军功可以分到更多的年轻女人。 女儿? 反正赔钱货,实在舍不得的话,换了年轻的妻子后可以多生几个女儿。 很多男人被说服了。 问题是,冀州本身人口比例就是严重失衡的,再加上城破后无法控制的烧杀劫掠女干淫,免不了一部分女人被城破后失控的大军糟蹋死。 哪怕是抢光软柿子方国的所有女人,也不可能抢到能让每个成年男人都娶妻的女人数量。 因而,只有立下军功者才能得到女人做为赏赐。 可哪有那么多军功? 立军功必得冲杀在前,但那样的话,哪怕立下军功也不一定能活下来。 不过总归是有希望有盼头的。 打赢了后,这些方国将葛天婧对他们做的对那些方国做了,赔偿,拿不出钱就用女人来抵,不然就一路打到王都去。 最终那些抢来的女人,最好的一部分由贵族分了,或为妾或为通房侍婢(贵族花样多,哪怕限制了纳妾的数量,也会有弄出来的没有名分的后院人),容貌最差的分给底层出身的军功者,还剩下的和中等的一起卖入女昌闾,让底层的男人花钱。平息戾气的同时又可以获得更多的军费,一举多得。 至此和辛侯还没什么关系。 导致辛侯与冀东的乱局产生关系的是葛天婧在看了邻居们丰收后出手了。 首先,她陈兵边境,向邻居们表示,学我是要缴束脩的,你们没给我束脩,我要求也不高,分一半的女人给我。 束脩到手后葛天婧又去寻了邻居们曾经拜访过的西边的国族,搜刮了剩下的女性,连刚出生的女婴都没放过,后者....敢怒不敢言。 为了凑军功娶上妻,邻居们的大军疯狂杀良冒功,大量的平民被杀死,这些国家实在是没有反抗葛天国的能力。女人没了就没了,先把命保住再说,大不了以后向更西边的国家去抢去买。 葛天婧不费多少力气便获得了四十万女人,但葛天国之前的三十万人口还没消化,实在是吃不下这四十万人口,转手卖给了辛国。 没人知道辛侯怎么想的,反正她在与葛天婧签了一份很长的盟书后以近乎免费的价格得到了四十万人口,然后为了安置这四十万人口忙翻了天。 葛天婧的所作所为简直震惊了整个天下,一来没人想到战争还能这么打,被葛天婧这么一折腾,葛天国周边再无能与葛天侯掰腕子的国家;二来不太理解她图什么,盟约很长,但最有利的条款却是免除两国的关税,可这点利益比不上四十万人口;三来没人理解辛侯图什么,葛天婧对辛侯开出的一个条件是让辛侯于葛天国办学,比着辛国官序的模式,但葛天国境内每一座官序的开销全部由辛侯负责,葛天国一个子都不会掏。 辛侯一锅端了辛国所有贵族,不一定绝后,一定空前的壮举震惊天下之余,所有困于贵族之扰的国君不免好奇她是怎么做到的,杀成这般模样居然没天下打乱。 一研究便意识到了官序发挥的作用,官序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为辛筝提供了十倍于贵族总人口的人才。 有钱,任性,有人,同样可以任性。 意识到官序的作用,自然有想学的,旋即发现没法学,官序就是一座吞金兽。除非国君能够控制国家所有的资源,否则养不起这只吞金兽,但国君想养这只吞金兽就是需要它提供的人才来代替分封贵族。 辛侯能做到是因为她在蒲阪与冀州那些捞血钱,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她满手血腥后还能全身而退的能耐。 辛侯日后需要为葛天国官序花的钱十倍于四十万人口的总价值,最亏的是教出来的人都是葛天国的子民,日后必定是要效忠葛天侯的。 疯了。 这些消息传到条国后条国朝野上下就没几个不嘲笑辛侯脑子有病,居然签这么亏的条款。 更绝的是哪怕这样了辛筝也没停下更早之前的水利与道路修建,将近三十万青壮劳力因为她的大兴土木无法投入到战争中。 如此种种,没人觉得辛国会来攻打条国,放心的将重心放在南边的战事上,投入的兵力越来越多,最近更是发展成了同穷桑国在南边的战场比谁增的兵更多。 鯈道:“我觉得她肯定会来。” 小童愣住。“真的?可她不是很忙吗?大街上都在说她接收了葛天国给她的四十万女人,为了安置那四十万人口快忙疯了,说起来,四十万是多少?” “条都据说有十五万人口,四十万是条都的两倍还多十万。”鯈回答。“多很多很多。” 多到他完全相信辛侯一定会来攻打条国。 无它,安置那么多人口烧的不是铜锱,是金子,而条国有金子,有很多很多的金子。 冲着条国的钱,辛侯都必须来,只是不知道何时来罢了。 四十万人口的安置,葛天国办学,辛国的国库哪怕长着摇钱树森林都不够花,无法节流,就只能开源。 鯈道:“辛国和条国太近了,条国的北境原本的两个小国灭亡后便全线同辛国接壤了。一座山上不能有两只大虫,辛国与条国便是位于一座山上的大虫,迟早要打起来拼个你死我亡的。” 小童道:“希望辛侯早点打过来。” 年纪最大的少女皱眉道。“可如果和辛国也打起来了的话,国君会不会征更多的军赋徭役,到时所有人都会很穷,吃不饱,我们能够讨到的食物也会越来越少。就算战争结束后日子会更好,但我们能活到战争结束时吗?” 鯈与众稚童闻言不由愣住。 在场都是专业的乞讨从业者,自然明白,乞讨时找那些家境不错明显能够吃饱饭的人乞食更容易乞到食物。战争时,底层的氓隶会更加活不下去,不过这部分对乞儿们的生活没影响,乞儿们又不可能从这些本身就吃不饱还和自己抢食物的人手里乞食。与乞儿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是中层的人家,他们成片的破产意味着乞儿们的收获大幅度缩水,这样的事最近已经开始出现了。 至于最有钱的贵族,虽然他们出手很大方,以前有过一个贵族看到乞人便心生不忍的扔一枚金丸给乞人,但....对于贵族而言金丸是不值什么钱的小玩意,很多贵族孩童拿弹弓打鸟时用的便是金弹丸。可对于乞人而言,乞食乞到一枚金丸意味着除非及时扔掉,否则这条命要没了。 一枚金丸太珍贵了,能够吃很久很久的饱饭,没人舍得扔掉,因而那些得到金丸的乞人最后都死了。 但这只是少数,正常的贵族出行,仆从簇拥,又脏又臭的乞人根本没有靠近乞食的机会,硬凑过去,运气好是被赶走,运气不好的话被踹几脚或被抽几鞭子,然后因为缺医少食伤势恶化而亡。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好一会,鯈认真的道:“你们救过我,不论如何,我都会帮你们活到战争结束以后。等战争结束了,你们中四岁以下的可以去育幼院,那里有人会照顾你们,四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可以去官序读书,官序教得知识若你们学得好的话,会有膏火钱拿,膏火钱就是辛侯给的奖赏,辛侯喜欢认真读书学习好的孩子。放心,不是金丸那样的东西,就是一些铜锱,最高也就一百枚铜锱,拿了不会有人抢的,就算有人抢,官署也会管的。”更新最快的网 鯈尽量用孩子们能理解的方式为他们解说。“辛侯给别人的任何东西,谁也不能抢。我认识一个稚子,成绩非常好,每年都能拿到膏火钱,从来都没被人抢过。” 孩子们不由露出了羡慕的眼神。 鯈继续道:“还有,官序一年上九个月的课,一年有十二个月,剩下的三个月官署会安排你们去做工,酬劳很丰厚的,如果做得好的话,你们以后还能转正做吏呢?” 做吏做得好还能做官,问题是这些乞儿根本不理解什么是官,他们见过的最大的大人物也就是胥吏了。 孩子们闻言虽然对战争爆发后的艰难仍旧害怕,却也更加期待了。 “十岁以上可以去做工,纸坊、织坊、修路、修水利....”鯈报了一大堆的工坊和能做工的地方,全都是一直都缺人的地方,虽然现在什么情况不清楚,但考虑到这些工坊都是辛筝开的,而辛筝的风格....估计这辈子都得缺人。“你们到时候可以去这些地方找活干,辛律有规定雇工的最低薪酬,找活的时候需要注意工坊许诺的薪酬有没有达到这个线,如果没有,那就是黑工坊,不要在这些地方做工,不安全。遇到了一定要去报官,报官有赏钱的。” “不过这些不是最重要的。”鯈道。“最重要的是十岁以上的不能进官序,但还是得识字,必须去夜序,就是教大人学习的地方,不知道在哪里的话可以找小吏问。夜序虽然需要花钱,但收的钱不多,哪怕你们到时候找到的工作给的工钱是最低薪酬,也能承担这笔支出。” “识字有什么用?”一名小童问。 鯈道。“识字的话,遇到什么麻烦的时候,你能比别人多一条路。”想了想,鯈举了个例子。“就好比同样是饿肚子,不识字的话要么去乞食要么去做码头扛包,但识字的话,除了乞食与扛包,可以给别人代写书信,可以给别人算账,可以去抄书,还能去官序与官署找工作,总之,有很多很多的方法赚到钱吃上饭。” 一个年龄大点的孩童道:“这样的话,我希望辛侯快点打过来,哪怕我可能会死在战争结束之前,但那样也没什么不好的。不过我还是希望我能够活到战争结束后,比起哪一天突然就饿死冻死,战争再坏,也不会再坏不到哪去了。至少我知道,只要我能活到它结束,我会过上能吃上饭的生活。” 鯈不由回忆起了冀州时与辛筝的相处,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辛筝内心无穷尽的仿佛能吞噬一切的虚无。 若要举例来描绘这世间有极致的黑暗,鯈觉得辛筝会是最好的例子。 贵族因为生活环境与教育而视贱民为动物,但辛筝不是,她很清楚贵族的生活环境与教育背后的本质,也不相信血统神圣性,但她就是不将人当人,或者说,芸芸众生在她眼里都不是人,只是工具,区别在于工具的用处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工具。 然而,所有的君王里能够让最多的人过上好日子的却也是她。 简直是对人族推崇,王侯们宣扬的仁义爱民的王道的最大讽刺。 宣扬仁义爱民的,甚至真的信了邪遵循仁义的君王都不能为底层带来希望,一个心性品性完全与仁义背道而驰的家伙却做到了。 辛筝根本就不爱民,或者说,她是爱的,但她的是匠人爱工具,农人爱耕牛,牧人爱牛羊,猎人爱良弓走狗的爱,唯独不是对人的爱。 但她会对每一个子民都很好,因为工具需要用心保养才能用得更顺手用得更久。 沉默须臾,鯈终是道:“会好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