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秦】
【一】公元前209年,现代人杨二来到了秦朝的咸阳城。
在杨二的印象中,秦朝的咸阳城是一座又脏、又乱、又差的城市,犯罪率也极高,比南非的约翰内斯堡还要恐怖,别说是晚上,大白天在街上都不安全。
咸阳城的市民们都家徒四壁,饥不果腹。
除此之外,大家每时每刻还要面临秦始皇的残酷徭役、以及官兵们的无情杀戮。
总而言之,咸阳城的市民们很不好过,天天在死亡线上挣扎,比沙俄时代的农奴还要悲惨。
但当这个无耻的混蛋穿越过去之后,却发现,情况根本不是他想象的这样。
咸阳城的市容,不但不脏、不乱、不差,还井然有序、干干净净。
城里面市廛栉比,张灯结彩,到处都是招牌广告,街道上铺着清一色的大理石,房子全部是庄.严舒适的青砖瓦房。
咸阳城的市民们,也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面黄肌瘦、满脸憔悴,而都是精神饱满、红光满面、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幸福指数看上去比不丹还高。
更让这混蛋瞠目结舌的是,这年代的妹纸,居然比二十一世纪还要开放,光天化日之下,竟然穿着自制的比基尼,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还有的妹纸们,居然熟视无睹的跟男友在街上搞激情表演。
不过,最让杨二热血沸腾的是咸阳城里面到处都是妓院,妓院里的老鸨们都带着自家的妓女在门口打广告,喊口号,热情招呼嫖.客们进进出出。
看着这些漂亮可爱的鸡婆们,杨二的鼻血一下就流了出来。
狗血啊,真是狗血啊。
所以,来到咸阳城的第一天,杨二就深深爱上了这座城市。
问题是,这混蛋可不是来旅游的,而是带着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刺杀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暴君秦始皇。
一想到自己一旦失败后的惩罚,混蛋就不寒而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任务要是没成功,不但回不了现代,还要面临比武大郎还丑的惩罚。
比武大大还丑?
这跟被凌迟有什么区别?
就算能够活到一万岁,但变成这个样子了,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混蛋找了一家客栈,先养足精神。
等把精神养足了,再筹划着怎么刺杀秦始皇。
因为,他现在虽然有点喜欢上这座城市了,但实在不希望自己这张英俊帅气的脸庞变得比武大郎还要丑。
混蛋找了一家星级客栈,又叫了三个青楼女子。
不过,这死不要脸的混蛋叫三个青楼女子来伺候自己,也不是想乱搞什么男女关系。
他是让这三个鸡婆天天帮他按摩,说一说笑话,或者说故事给他听。
除此之外,这三个鸡婆还要帮他洗衣服,喂饭给他吃。
混蛋大便后,鸡婆们还要轮流帮他擦屁屁上面的粑粑。
总而言之,混蛋跟这三个鸡婆,没有逾越雷池半步,就这么简单。
当然,混蛋这么干,倒也不是说他是个什么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来的。
他之所以这么洁身自爱,纯粹是因为害怕染病上身。
要知道,这年头,医疗技术相当落后,万一很倒霉的染上一个什么梅毒或者花柳之类的话,那就死翘翘了。
还有,通过这几天的时间,混蛋从这三个青楼女子的嘴里也大致了解了有关于秦始皇的一些情况。
这位伟大的帝王,爱民如子。
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搞基。
尤其是对于英俊潇洒的男性犯人,他情有独钟。
因此,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好汉的菊花被他爆过。
变态啊,真是变态啊。
问题在于,虽然这么变态,但三个鸡婆都说;太阳最红,秦始皇最亲。
秦始皇是她们心目中最帅最棒最性感的大男神。
想不到,在历史书上残暴冷血的秦始皇,竟然这么深得鸡心。
狗血,真是太狗血了。
常言道,婊.子无情。
可他竟然能征服所有的婊.子。
人才,确实是人才,难怪能够统一六国。
杨二对这位帝王情不自禁地肃然起敬。
到底是杀还是不杀?
一时间,混蛋感到左右为难。
不过,想来想去,他最终还是决定;杀!
因为,这关系到他将来的幸福。
可要怎么杀呢?
这个问题好办,杨二带了一把枪来。
这是一把非常先进的手枪,能够发射激光。
换句话就是说,这种枪里面的‘子弹’可以用之不竭,想咋使就咋使。
这么牛x的武器,秦始皇想不死翘翘都难。
当然,看在他这么深得鸡心的份上,杨二决定会尽量朝他的致命部位开枪,这样,他就不会死得那么痛苦了。
就这样,混蛋提着枪,去皇宫找秦始皇,然后好一枪打爆他的脑壳。
在走出客栈门口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向他走来。
男子走过来后,抱拳问杨二;“请问兄弟,你是不是要去皇宫杀皇帝?”
“你是谁?”杨二惊道,因为,刺杀秦始皇这种天大的事情,除了自己之外,貌似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了。
“在下刘邦。”男子彬彬有礼道。
“你叫刘邦?”混蛋更惊了。
“正是,怎么?难道兄弟认识鄙人?”
“你是不是在沛县泗水做亭长?”
“正是,兄弟,你怎么知道?”
“哦,瞎蒙的。”
“原来如此……”刘邦如获重释。
“对了,老刘,你怎么知道我要杀秦始皇?”
“整个咸阳城的人都知道了。”
“啊……”杨二瞠目结舌;“大家是怎么知道的?”
“兄弟请过目。”刘邦道。
然后,不紧不慢的从衣袖里拿出一块麻布,将它打开。
只见麻布上画着一副头像,上面还有秦朝的文字,翻译之后大意是这样的;通告,此人名叫杨二,是一名罪大恶极的刺客,最近,他想刺杀当朝皇帝,如有知其下落者,赏黄金五百两,如能将其抓捕者,赏黄金一千两。
麻布上的这幅头像,自然便是杨二。
让杨二傻眼的是,这副头像,画得竟然是如此逼真,就好像当着他的面画出来的一样。
杨二看了一阵后,刘邦将麻布重新卷好,收回到衣袖里面,然后,对杨二笑道;“兄弟,明白了吧。”
“明白了,明白了,谢谢老刘,哦,不,谢谢兄台。”杨二也学着古人的样子抱拳道。
道完后,杨二又道;“刘兄,那你现在准备拿我怎么办?”
刘邦抚须笑道;“兄弟,你放心,我不会报官的,不过,我要奉劝你一句,悬崖勒马,好之为之,切不可干糊涂之事,否则,后悔晚矣。”
道完后,刘邦便向杨二告辞。
“兄台慢走。”
杨二依依不舍的目送着这位汉朝开国皇帝。
……
【二】
就在杨二准备继续去皇宫找秦始皇的时候,一队官兵,朝杨二奔了过来。
“你是杨二?”
“正是。”
“将这逆贼抓起来!~”
“谁敢!”
杨二很平静的看着这几十个秦朝的官兵,将枪口对着他们。
这些官兵哪里知道这玩意叫枪,更不知道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这东西有多恐怖,因此,他们举着刀,齐刷刷的向杨二逼近。
形势千钧一发。
“既然是你们自己活得不耐烦了,那也怪不得本二爷了。”
杨二轻蔑的对他们笑了笑,然后,对准其中一个小兵,‘砰’的一枪。
这个可怜的小兵,连哼一声都来不及,脑袋就被激光子弹爆开了花。
‘砰砰砰!!!~’
杨二又连开几枪。
随着三道激光一闪,又撂倒几个倒霉蛋在地上。
这时,这些官兵们才反应过来,貌似眼前这个看上去比老鼠还要猥琐的刺客,手里有一把非常恐怖的‘暗器’。
一时间,大家都怔住了,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不敢先上。
“来啊,怎么不来啦?你们不是很牛b么?”杨二得瑟的吹了*口,充满了挑衅味的嘲讽他们。
“???”官兵们仍然面面相觊,虽然面对杨二的挑衅,心里都很不爽,但小命要紧,所以,谁也不敢往前冲。
“哈哈,哦也,胆小鬼,怕死鬼!”杨二得瑟的扭起了屁股。
见此情景,为首的军官再也忍受不了了,大声命令手下的小兵;“给我杀了他,重重有赏,谁要是不敢,休怪我手里这把刀没长眼。”
“啊……”
在老大的逼迫下,可怜的小兵们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送死,否则,他们会死得更惨。
就在他们准备杀上来的时候,杨二拿着枪,对准他们的老大,‘砰’的一枪。
而且,为了让这个军官死得更痛苦,这混蛋故意不打人家的脑袋和心脏,而是一枪打在人家的肚子上,这样,人家会慢慢死去。
“啊!”
军官惨叫一声,痛苦地捂着肚子。
见老大受伤了,这些可怜的小兵们也总算找到台阶下了。
“头,头,你怎么了?”
“头,你没事吧?”
“找郎中,赶紧找郎中。”
乱哄哄一阵后,小兵们抬着他们这个只能进气而不能出气的头、屁颠屁颠的跑了。
“别跑啊,回来,二爷还想再多崩几个过过瘾呢。”杨二得意忘形的大喊。
人强不如家伙强。还是科学牛b啊。
感叹完毕后,杨二看了看围观的老百姓。
只见这些老百姓,都用敬畏的目光看着自己。
而当自己的目光往他/她们身上扫去时,他/她们都惊得‘啊’一声。
然后,就像缩头乌龟一样,迅速将身子缩了回去,生怕这个造型怪模怪样的后生仔也给自己来一枪。
“你们放心吧!我不会伤害你们的,我要杀的是秦始皇。”杨二大声安慰他/她们,然后,提着枪,到皇宫去找秦始皇。
“小伙子,你为什么要杀皇帝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大胆的走上前问杨二。
“这个……”杨二挠了挠后脑勺,道;“因为他在历史书上很坏。”
“什么叫历史书啊?”
“老人家,历史书,就是专门记载历史的史书。”
“哦,,,可咱们的皇帝不坏啊,他爱民如子啊。”
“这个……”杨二又挠了挠后脑勺,道;“就算他不坏,但是他长得不帅,所以,我还是要杀了他。”
“但他长得比你帅啊。”
“不会吧?他长得比我还要帅?”杨二万分惊讶。
“嗯,没错,而且,他长得比你要帅多了,所以小伙子,你还是别杀了,免得将来后悔啊。”
“这个,,,竟然这样,好吧,容我好好考虑一下。”
道完后,杨二赶紧跑回客栈,回到自己那间房里,啪的一声将门关上,然后,一边吐舌头,一边琢磨着怎么应付刚才那老头。
不过,他想了老半天,还是想不出好办法,因为,刚才那老头的口才太厉害了,比苏格拉底还要牛b。
还是明天再杀吧。杨二做出一个这样的决定,然后,对外面的店小二喊道;“小二,给我找一个小妹,记住,一定要挑一个波大的。”
……
【三】
这天傍晚,杨二换了一家客栈,因为他担心晚上会有杀手来找他麻烦。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人怕出名猪怕壮,杨二不能不防。
换了一个新环境,杨二一个人呆在房子里面很无聊,他本来想找一个鸡婆来按摩,但天天跟鸡婆玩,貌似也没什么意思,于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个人太无聊了,就出去走走吧!
于是,杨二带着枪,栓好门,跟老板招呼一声,就出去逛街了。
咸阳城的夜生活很丰富,处处轻歌曼舞、醉生梦死。
当然,对于一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人来说,这种现象见怪不怪。
要知道,在二十一世纪的晚上,随随便便一个小城市里,夜总会、、迪吧、洗浴中心、等等,都是数不胜数,只要你有钱,就不怕没地方消费。
在咸阳城,晚上出来逛街的人也有很多,男女老少都有。
看着街上不时说说笑笑从自己身边路过的妹纸们,杨二有一种很想犯罪的欲望。
这个年代的妹纸不像两千多年以后的妹纸,这个年代的妹纸看着就很舒心,没整过容,没浓妆艳抹,而且,处、女也比两千多年后的那个时代多。
在二十一世纪,杨二虽然也谈过几个女*,但没一个是处,这让他心里很遗憾,也感到很吃亏。
现在,既然来到秦朝了,就要想办法搞一个处,否则,连老天爷都不会原谅自己。
但怎么下手呢?
你总不能搞强女干这种行为吧!
说真的,对于强女干这种行为,杨二最为不齿。
哪怕就是去找鸡婆,他也不愿干这种事情。
为什么呢?
三个字;没意思。
当然,这也跟二十一世纪大街上没几个妹纸是处的原因有关。
都是一些残花败柳来的,还去搞强女干,脑袋有病啊。
既然不能搞强女干,就只能泡了。
于是,杨二在咸阳城的大街上东张西望,寻找机会。
最好是哪里有什么英雄救美的桥段出现,然后让他来充当主角。
说真的,对于自己的外表,杨二还是蛮有自信的。
记得,在二十一世纪,凭借自己这张‘帅气’的外表,前前后后不知道‘征服’过多少女性同志的心。
特别是在网络上,一些女网友,对自己的外表是一见倾心。
杨二印象中最深刻的一个女网友是湖北的,网名叫‘流泪的鱼’。
那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在视频见面后的第二天,她就给杨二邮寄了一条内内。
那是一条红色的内内,丁字形的款,杨二穿在身上,不大也不小,很合身。
试穿给‘流泪的鱼’看了后,第三天,她又邮寄了一条内内。
这条内内是黑色的,但还是丁字形的款。
然后,在那一年,一直到杨二的q.q号码被盗,‘流泪的鱼’天天给他邮寄内内。
什么样的颜色,什么样的款,她都邮寄来了。
当然,杨二每天也要对着视频试穿给她看。
多懂得体贴的女网友啊!
要是q.q号码没有被盗的话,杨二估计自己早能开一个男式内内批发部了。
杨二很痛惜,将那个盗自己q.q号码的黑客诅咒了一千篇一万篇。
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别再去想了。
人,要往前看。
于是,叹了口气之后,杨二将发型撩了撩,然后,在咸阳城内寻找英雄救美的机会。
这混蛋桃花运真好,真的,他在咸阳城内东转西转一阵后,还真有英雄救美的机会被他逮到了。
剧情是这样的;一个穿着白色绸缎的貌美女孩,被几个纨绔在调戏,女孩想走,但又脱身不了,因为,这几个纨绔已经将她包围了。
“住手!”
杨二很霸气的出现在他们面前,为了将b装得更彻底,他还特意摆了个很酷毙的ps。
纨绔们正调戏得很起劲,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捣蛋的,心里那个火啊,恨不得一下把杨二掐死。
“草,你是谁?敢多管闲事。”一个纨绔怒道。
“我是你大爷。”杨二回道。
“草,找死啊。”纨绔嚣道,然后,向其他纨绔道;“兄弟们,往死里揍他。”
当然,这几个纨绔,根本没有揍杨二的机会,因为杨二比他们更无耻。
‘砰!砰!砰!~’
杨二懒得跟他们废话,直接用枪解决问题。
当然,他不是要了这些纨绔的命,而是打中他们的大腿。
“怎么样,还拽不拽了?”杨二边说,边吹了*口。
纨绔们都吓傻了。
“武林高手啊。”
然后,一个一个的拖着腿,跑得比兔子还快。
解决这几个纨绔后,就等于英雄救美的故事大获成功,现在,就等着白富美表态了。
“多谢公子出手相救。”白富美向杨二行礼。
“小事一桩,不足挂齿。”杨二忙道。
“请问公子是匈奴人吗?”
“你怎么会这么问?”杨二惊道。
“呵呵,因为我大秦人没有一个会像公子这身打扮。”白富美嫣然一笑。
“哦,是这么回事……”杨二松了口气;“小姐,实不相瞒,我也是大秦人,只因我从小喜欢特立独行,所以,才会是这种打扮。”
“原来如此。”白富美恍然大悟。
俩人扯了一阵后,白富美终于问;“公子,请问你愿不愿意到女子府上一趟,家父好向公子以表谢意。”
“愿意愿意。”杨二忙道。
“好,那公子请随小女子来。”
说完后,白富美转身就走。
杨二也屁颠屁颠的跟着她走。
……
【四】
走过几条大街、再穿过几条小巷之后,白富美将他带到一间很普通的民舍内。
“这就是你的家?”杨二惊道,因为,他怎么也无法将白富美跟这种简陋的生活环境联系在一起。
“对,这就是小女子的家。”
白富美先给杨二沏了一杯茶,然后,要杨二稍等,接着,她步态轻盈的到后院去。
一会儿,白富美带着一个中年男子出来。
只见这个中年男子浓眉大眼、虎背熊腰、颇有气势。
中年男子很热情,一见到杨二,便朗声笑道;“兄弟,怠慢你了。”
“没有没有,请问您是?”
“姓项名梁。”
“您是项梁?……”杨二惊得手指发抖。
“正是匹夫。”
“久仰大名,久仰大名。”杨二赶紧站起来。
“不必多礼,兄弟。”项梁忙道。
道完后,项梁又道;“兄弟相貌奇特,有神将之勇,一看便像是做大事的人。”
“敢问将军何出此言?”杨二道,心里却不爽的暗道;我长得像神将么?
“兄弟,你想不想做大事?”项梁神秘的看着杨二。
“想。”
“好,既然你想,那欢迎你加入我们团队。”
“好,没问题。”杨二看着白富美,艰难的咽了几口口水。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项梁高兴的道,然后向杨二介绍白富美;“这位是荆日美,她的父亲你应该知道,就是当年刺杀狗皇帝失败的荆轲勇士,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了。”
说完后,项梁的神色显得凝重。
“她老爸是荆轲?”
“嗯,不错。”
“您的意思是,想让我跟你们一起杀秦始皇?”
“你难道不想吗?”
“想,想,我也想。”杨二叹道,此时,他对这个白富美,除了爱慕之意之外,更多了一份敬意。
没想到,英雄救美,居然救了荆轲的女儿。
不过,他现在怀疑,自己出手英雄救美,这个美,到底是真要救?还是故意在装的?
很显然,是故意装出来的。
但说实话,对荆轲这个历史人物,杨二还是打心里佩服的。
这位勇士勇气可嘉,智商也不错,就是在杀秦始皇的时候,有些优柔寡断,最后导致功亏一篑,自己惨死在乱刀之下。
可惜啊,真是可惜啊。
一阵唏嘘后,杨二慢慢回过神来。
既来之,则安之。
现在,竟然加入了这个团队,那就好好干。
干出了成绩,就不怕泡不到荆日美。
杨二敢肯定,只要自己把秦始皇给宰了,荆日美肯定会跟自己过日子。
就算她不爱自己,但为了感恩,也会以身相许。
他现在担心的是,荆日美会不会是个处?
不过,瞧她那屁屁的大小与结实度,很像是处。
把这个问题疏通后,杨二很猥琐的看着荆日美,脑子里面冒出了很多不健康的思想。
常言道;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
三个反秦分子凑在一起,一个完美的刺杀计划,也就悄然形成了。
不过,在刺杀计划实施之前,项梁有些不放心。
他放心不下杨二的真实实力到底有没有通告上面说的那么牛炮。
如果真有那么牛炮那好办,马上就可以行动。
但如果是夸大其词的话,那么,计划绝对要推迟一阵,先将这家伙的实力练出来,否则,死的就不是他一个,而是自己、荆日美,另外,还有千千万万的楚国人。
伤不起啊。
实验一下后,项梁大吃一惊,因为,这混蛋根本不像悬赏通告上面说的那么牛炮。
而且,不但没那么牛炮,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因为他轻轻一脚,就将混蛋踹飞了老远。
冒牌货啊,果然是冒牌货啊。
项梁又气又急,他想马上开除杨二。
为了保密,不惜杀掉杨二。
杨二自然不知道项梁是在试探自己的实力,自己正痴情的看着荆日美呢,没想到,项梁莫名其妙的一脚踹来。
然后,将自己踹出了几十米远。
“有没有搞错啊?”
杨二心里很火,拿着枪,指着项梁。
荆日美见状,赶紧劝道;“主公,这二货的实力不是武功,而是他手中的暗器。”
“原来如此,看来,是我多虑了。”
项梁赶紧去向杨二赔礼道歉,又说了许多好话,杨二这才消了气。
“好吧,下不为例。”杨二边揉屁屁边警告。
……
第三天,按照计划,行动开始了。
这次行动的代号为‘斩首行动’,代号是杨二想出来的,行动的计划是这样的;这一天,咸阳城将举行一场选美大赛,秦始皇将亲自出席,然后,会挑选出最美丽最聪明的那位做妃子,趁这个机会,杨二用枪毙了他。
这个计划是很完美的,对于秦始皇来说,他完全会疏于防范,因为,他的位置的距离是在弓弩之外,所以,根本不担心会遭刺杀。
而对于杨二来说,也是大好机会,秦始皇疏于防范,自然会减轻他的压力,可以让他很好的发挥,现在,主要是考验他的枪法。
正因为如此,在这三天当中,杨二并没闲着,每天除了呆呆的看着荆日美,就是苦练枪法。
因为,一旦失败,下次想要再刺杀,就没那么容易了。
就好比一条蛇一样,一旦受惊,就很难出洞了。
当然,作为成员,荆日美和项梁自然也不会闲着。
荆日美的工作是参加选美,以及在正确的时机制造混乱。
项梁的工作则是帮助杨二认准秦始皇是哪一个,另外就是关键时刻制造机会让他们脱身。
……
【五】
选美大赛举办的这一天,天气很棒,风和日丽、万里无云。
秦始皇的心情也很好,又快有新马子了,哪怕自己不用,收藏在宫里也不错,起码能满足自己的私欲心。
在宦官赵高的主持下,选美活动很快开始了。
秦朝的选美跟现代一样,先是预选赛,在预选赛中,秦始皇不会出现,只有负责此事的官员和太监,那些没能入负责此事的官员和太监的法眼的,会直接刷掉,过了法眼的,才有资格参加这一天的选美大赛。
选美大赛的第一关是初选赛。
在初选赛中,上阵的美女们,个个穿着比基尼,踩着猫步,面含微笑到秦始皇面前。
然后,秦始皇点头的,可以进入下一关,没点头的,淘汰出局。
初选赛下一关的晋选赛,美女们要表演的是唱歌跳舞,这一关留下来的也不多,也就是说,会有大量的美女会被淘汰出局。
最后一关是终极赛,这一关考验的是美女们的智力,在评委们出的问题的时候,那个回答得最快的最好的一个,才能成为秦始皇新的马子。
总的来说,要想成为秦始皇的新马子,可谓是困难重重,比后来的‘超级女生’选拨赛夺冠还要难。
而且,除了自身条件之外,运气也是十分重要,因为,你长得再漂亮,但不是秦始皇喜欢的那一款,也冲不到最后一关。
当然,成为秦始皇的马子之后,还要面临漫长的宫廷寂寞,尤其是现在,秦始皇已经老了,就算宠幸,也不像年轻人那么有劲了。这个问题,美女们应该也清楚。
可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美女趋之若鹜呢?
归纳起来两个字——拜金。
是的,没错,成为秦始皇的马子后,就由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而且,身份也尊贵无比,就连当朝丞相,见面的时候也得行君臣之礼。
另外,一旦成为秦始皇的马子,自己的娘家人,也跟着鸡犬升天,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美女参赛的重要原因,因为,她们的家人,也在打气。
当然,她们还不知道,秦始皇驾崩后,自己就要去殉葬,而在此之前,也没有那个王朝的老大这么干,因此,她们也没这方面的戒备心,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秦始皇这么老了还会有这么多美女抢着要给他做马子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选美大赛上,很多美女被无情的刷了出来,被刷出来的这些美女,一个个伤心得流泪,有些甚至当场晕厥,看到这幅情景,杨二心情真的很复杂,他不知道这个年代的妹纸懂不懂一个道理,那就是——真正的幸福,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大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项梁又在催他,要他快点干掉秦始皇。
“再等一下,现在还不是最佳机会。”杨二再次拒绝。
他做梦也没想到,历史书上描绘的暴君,长得竟是温文尔雅,就像个老秀才似的,这让他的杀心减弱了不少。
另外,这选美大赛,看起来真的很有意思,比芒果台的【快乐大本营】还要好看,所以,他想再等一下一枪打爆秦始皇的脑袋也不迟。
项梁自然没有这份耐心,而作为消灭了楚国的不共戴天的大仇人,项梁是恨不得秦始皇立马去见阎王。
第二关结束后,中间休憩了一会儿,然后,赵高又出来宣布,最后一关,开始。
看着这个个子又瘦又矮的太监主持人,杨二问项梁;“这太监是谁?怎么每一场都是他出来宣布?”
项梁不耐烦的告诉杨二;“这是赵高。”
然后,他又催杨二,快点干掉秦始皇,好早点回家休息,蹲太久了,神经麻痹。
杨二说;“好,我马上开枪了。”
然后,杨二做着瞄准的姿势,‘砰’的开了一枪。
“打中了没有?”项梁兴奋的问杨二。
“打中了。”杨二点头。
“好样的。”项梁翘起大拇指表扬杨二。
表扬杨二后,他又仔细观察选美比赛的主席台,发现主席台上面的秦始皇确实像被干掉了。
“太好了。”项梁激动的笑道,然后赶紧对杨二说;“赶紧走。”
“ok。”
在项梁的组织下,杨二跟着他一起跑了。
……
【六】
跑回家里后,为了庆祝不共戴天的大仇人被干掉了,项梁买了不少好酒好菜,准备热热闹闹庆祝一番。
一会儿后,荆日美回来了。
项梁说;“狗皇帝被干掉了,咱们的大仇终于报了。”
“不,他没有死。”荆日美摇了摇头,貌似很失望。
“那是谁死了?台子上面乱哄哄的。”
“是赵高,赵高被打死了。”荆日美悻悻的说。
“岂有此理。”项梁表示很生气,他面带怒容的质问杨二;“你不是说狗皇帝被打死了吗?”
“是啊,是被打死了啊。”
“那怎么死的是赵高。”
“什么?你不是说他是秦始皇吗?”
“屁话,我看你眼睛是长脓了,我告诉了你,那个人是赵高,不是秦始皇,秦始皇是戴着皇冠的那一个。”
“什么?秦始皇是戴着皇冠的那一个?”杨二惊道;“那难道是我搞错了?”
“不是你搞错了难道还是我搞错了?”
“哦,那下次吧!下次一定不会搞错了。”杨二道。
当然,他是故意搞错的,因为,在开枪的那一刹那,他突然不想杀秦始皇了,而是决定杀赵高。
因为,赵高这个死太监实在是太奸诈了,太坏了,一肚子坏水。
一年后的沙丘事变中,在这个死太监的主导下,不但篡改了遗诏,还杀掉了正直善良的长子扶苏和忠心耿耿的大将军蒙恬,后来,在朝廷指鹿为马,又害死了很多正直的大臣和丞相李斯。
这种人不收拾,老天爷都不会答应。
所以,杨二宁愿自己再也回不了现代,也要趁这个机会一枪崩了他。
否则,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项梁和荆日美自然不会相信杨二说‘下一次一定不会搞错了’这种屁话。
“下一次不会搞错了?可还会有下一次吗?”项梁怒道。
“有,一定有。”杨二无耻的笑道。
接着,杨二再道;“你们要不相信,咱们打个赌好不好?”
“打什么赌?”
“明年,我一定让秦始皇活不过明年。”
“???”
“我的意思是说,在明年,我一定要崩了秦始皇。”
“此话当真?”
“肯定当真。”杨二色眯眯的盯着荆日美,猥琐的笑道;“不过,我有个条件,要是我在明年崩了秦始皇,你就给我做老婆,怎么样?”
“这个……”荆日美左右为难,颦蹙娥眉斟酌一会后,咬牙点头;“好,没问题。但要是你输了呢?”
“嘿嘿,我要是输了,用不着你们动手,我自己一枪崩了自己。”
“嗯,一言为定。”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杨二斩钉截铁的道。
“好,那明年等你的好消息。”
“没问题。”杨二色眯眯的盯着荆日美。
然后,这个超级无耻的混蛋,从这天之后,开始耐心等着秦始皇明年在沙丘挂掉的消息。
……
【七】
杨二的如意算盘打得确实是好,问题是,项梁没那么好忽悠。
而荆日美也熬不住那么长的时间。
夜长梦多啊!
当然,荆日美没有直接说出口,她的借口是想早点跟杨二一起睡觉觉,所以,劝杨二早点动手。
杨二岂能看不出她这小伎俩。
不过,这妹子确实漂亮,长得是冰清玉洁、羞花闭月。
为难啊!杨二颇感头痛。
好好的一个如意算盘,既然要面临这么多困难。
尤其是项梁,别看他一介武夫,可啰嗦起来,比唐僧还可怕。
怎么办?
眼不见为净。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杨二决定逃走,因为他担心自己经不起诱惑。
逃得越远越好。
管他呢,就当是游山玩水好了。
就这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杨二偷偷摸摸逃出了咸阳城。
逃出咸阳城之后往哪里走呢?
杨二心里没底。
但心里再没底,杨二也不会傻乎乎的往北方逃,因为,那是孟姜女哭长城的地方,再往北,就是匈奴人的地盘。
西方也不能逃,那是人迹罕至的西域,而且,那里的人土风情和异域妹子,杨二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杨二选择了东方,毕竟,那是华夏文明的荟萃之地,生活饮食方面也合他的胃口。
就这样,这个恬不知耻的混蛋,一边哼着【爱情买卖】,一边昂首阔步地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去。
为了不让官方认出来,他在嘴巴周围贴上一圈胡子。
但他还是不放心,于是,用麻布将自己脸颊的下半部分扎住,这样,就不怕被官方发现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接到刺杀系统这个鸟任务之后穿越到秦朝来,还没有开始动手,秦朝官方就已经知道了。
邪门啊,真是邪门。
……
秦朝不像现代,秦朝的数百万平方公里面积的国土上,人口只有2000万,可谓是典型的地广人稀,再加上那个时代森林覆盖率很高,因此,出了咸阳城之后,杨二一下感觉自己走进了一片寂静孤寥的原始大森林之中似的。
还好,激光枪在手里,杨二也没那么害怕。
正所谓人强不如家伙强,不管是人是鬼还是猛兽,来一个,崩一个,来一双,崩一双。
总而言之,来多少,老子就崩多少。
哈哈。
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也没这么有自信吧?
……
不知道走了多少里地,杨二终于看见前方有一个村庄。
在杨二的想象中,秦朝的农村很原始,比非洲的土著部落好不到哪里去,或者比*的农庄还惨不忍睹。
可当他走近一看,顿时颇感意外。
只见村门口有一个木牌坊,上面用秦篆写着‘幸福村’三个大字。
村里呢,都是青色石头砌的瓦房。
在墙壁上、到处写着‘秦始皇万岁’。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向赵高学习’之类的宣传口号。
杨二暗暗吃惊,没想到,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太监赵高,在这个时代,居然这么有人气。
不过,联想到秦始皇对他的信任,倒也不足为奇了。
这个村不大,但是,也不小,上千人的规模吧。
村子深处貌似很热闹,有敲敲打打的声音,好像还有什么野兽在嚎叫。
除此之外,还有一阵阵尖叫的声音,尤其是妹纸的声音最为明显。
这种情况,就跟后世那种粉丝见了大明星似的。
搞什么飞机啊?
杨二感到好奇的循声走去。
走过去一看,杨二目瞪口呆,只见在台子上,几个打扮得很前卫的男女青年,正又唱又跳,台下麇集着很多村民,黑压压的一大片,这些村民们正对着台上的这几个人高声呼喊,特别是年青的妹子,表现得很疯狂,歇斯底里的呼喊着;“小鹿,我爱你,小鹿,我爱你。”
不过村民们无法靠近,因为在台子周围,有不少手持兵器的庄丁在守护。
靠,演唱会啊。杨二咋舌不已。
打听一下后,杨二更是傻眼。
没错,这的确是演唱会,台上的这几个年青男女、是什么‘梦之组合’来的,主唱叫什么‘鹿寒’,据说在这个时代很著名。
这么出名的明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小地方呢?
原来,这个幸福村住着一个来头很大的老头,他的儿子叫李斯,在朝中为官,官职很大,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今天,这个老头过生日,为了让老爸高兴,李斯花钱请了这个大明星来演出。
一听到李斯的名号,杨二不禁一个哆嗦,对于这个人,他比较熟悉,这人是秦朝的丞相,人品不算太坏,但他性格懦弱,再加上私心也不小,因此,最终惨死在赵高的手里。
杨二本来想在这里多逗留几日,但一听到李斯的名号,马上便灰溜溜的逃走了,因为,这绝不是闹钟玩的,要是被当朝丞相逮住了,那还得了,肯定会被抓去给秦始皇爆菊花。
杨二才不愿意犯这种傻。
所以,他偷偷摸摸地溜走了。
但在溜走之前,他在寿星家里顺手拿走了几个大馒头,这样,也算没有白来一趟。
问题是,恶有恶报,杨二顺手牵羊拿人家的大馒头,不幸被发现了。
“哪里来的小偷?”发现杨二干坏事的中年男子大道。
“呃……”
杨二做贼心虚,将馒头放进怀里,赶紧就逃。
“不要跑啊。”中年男子大道。
还好,中年男子没追过来,也没其他人追过来,杨二这才幸运的成功逃跑,否则,他不亮出家伙,是难以解决不了问题的,但亮出家伙对付人家,杨二又做不下手,因为,偷了人家的馒头,便是理亏了,理亏了,还用激光枪对付人家,天理难容啊。
从这方面来看,杨二这家伙,还是懂道理的,也算有那么一点良知。
……
【八】
将几个馒头大快朵颐之后,杨二感觉肚子要舒服多了。
“好爽~”杨二打了个饱嗝。
摸了摸肚皮,他又高兴的上路了。
轻风柔和、阳光刺眼,杨二就像一只心里没底的苍蝇,没头没脑地往东方赶去。
一路上,这混蛋还经过了十几个村庄,路过了两个小集市。
这天,杨二来到一个小镇上。
据杨二后来回忆,这个镇很小,只有一条小街,但麻雀虽小、却五脏齐全,除了杂货铺和肉菜市场之外,还有赌场,有鸡婆店。
更重要的是,这里的妹子个个白里透红、如花似玉。
所以,杨二一下就爱上了这里。可以这么说,到目前为止,除了咸阳城之外,他最爱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郁闷的是,此刻的杨二,身上没有银子,所以,他只能干巴巴的看着那些鸡婆们流哈巴口水。
这说明杨二同志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知道自己已经成了一个穷吊丝,因此没敢去用实际行动招惹这些性感暴露的鸡婆。
但这种窘境大大的刺激了他的成功欲望,他发誓,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赚银子,然后杀回来,让这些鸡婆们帮他按摩,帮他擦屁屁上面的大便。
在这个小镇上过了几天眼瘾后,这个混蛋带着无限的遗憾准备走人。
就在这时,镇上突然来了很多官兵。
混蛋还以为是抓自己的,赶紧用一块黑布将脸蒙住。
很快,他发现自己误会了。
原来,这些官兵不是来抓自己的,而是来征兵的。
大秦帝国又跟匈奴人开战了,需要大量的士兵去打仗。
在杨二眼里,‘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这八个字,完全就是屁话来的。
可他架不住丰厚的军饷,根据他后来回忆,这些官兵们是代表朝廷来征兵的,士兵一个月的军饷相当于后世的5000块钱,尉官的军饷相当于后世的10000块钱。
最重要的是,福利待遇很好,没有上战场的时候,有大量的军妓来伺候,而现在,只要参军的,小镇上的鸡婆可以随便玩,所有的单,都由朝廷来买。
这福利实在是太好了,杨二嘴馋的咽了咽口水,然后,狠了狠心,对征兵的官兵说,他也要去打匈奴鬼子,为大秦帝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好样的!有出息。”
军官对他翘起了大拇指。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混蛋信誓旦旦的道,一副为了国家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英雄气概。
签了军令状之后,混蛋迫不及待挑选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小鸡婆,然后,要人家给他按摩。
当然,这个混蛋做梦也没想到,征兵的官兵们竟然是忽悠人的,因为,军饷根本没有那么多,最让他愤懑的是,军队里面根本没有什么军妓来伺候。
还好,混蛋福大命大,再加上有激光手枪,因此,在战场上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就当混蛋斩头露角的时候,朝廷竟然和人家谈和了。
和平时代,不需要这么多兵。
怎么办?
都派去修长城。
当然,不是明目张胆的派来干这种苦差事,而是忽悠来的。
修长城这种苦差事,杨二自然不会干。
可已经被忽悠来了,既来之、则安之。
先干几天再说吧,实在受不了,走人就是了。
谁要敢阻拦,哼,老子一枪崩了他。
正所谓艺高人胆大,有家伙在手,敢把皇帝拉下马。
杨二觉得很有意思,就这样,他在修长城的工地上混起了日子。
混一天算一天吧!混到秦始皇在沙丘挂了之后,任务就完成了。
……
修长城确实很苦,跟当牛做马一样累死累活——或者是比当牛做马更累。
在工地上,战友们每天都是早出晚归。
石头一块比一块大,巨大的石头、不知道将肩上的皮磨出了多少血泡。
军官们则吃香的,喝辣的,特别是监视这一段长城修建的这个狗军官,不但吃香的,喝辣的,而且色得要命,上班的时候,也是左边抱着一个美少女,右边搂着一个美少妇,一边喝酒,一边调情。
对待杨二他们,这狗杂碎动辄就是皮鞭抽打,有时候还用木棒打砸。
这个狗杂碎在战场上干匈奴人不行,对自己的同胞却是凶残至极。
为了尽快完成自己负责的这段修建任务,他完全不顾大家的死活,每天天还没亮,就凶巴巴地将大家从床上叫了醒来,每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还不让大家下班。
人家累病得奄奄一息,也逼着干活,要是不干,马上就鞭子往死里猛抽。
不知道有多少人惨死在他的鞭子和棍棒之下。
而且,此人还十分贪婪,经常贪污伙食费,因此,大家的活食极差,别说是吃肉,就是粗菜淡饭里面,也掺了很多老鼠屎和沙子进去。
至于那些服徭役的老百姓,更是不被当人看,就像被碾死蚂蚁似的,无人问津。
但是,又没谁敢反抗,因为一旦反抗,就是造反的罪名。
造反可是大罪来的,不但自己脑壳不保,还会被诛灭九族。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受苦受累的从来都是老百姓。
杨二看不下去了,真的,他实在看不下去了,要知道,他本身就是个嫉恶如仇的人。
自然,负责这段长城修建工程的军官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大难临头了。
这天中午,烈日如火,军官还不让下班吃饭。
“收工啦,收工啦!”杨二大声喊叫,并将手里的铁镐一扔。
“你瞎叫什么?”军官放下怀里的小骚货,拿着鞭子,趾高气昂地朝杨二走来。
“收工了啊!”
“找死。”
军官冷冷盯着杨二,然后,扬起手里的鞭子,朝杨二抽来。
大家都替杨二捏一把汗,几乎都将杨二当成一个死人看待了。
“去死吧!”
杨二不屑一顾的一笑,拿着枪,对着这个军官来了一枪。
“啊~”
军官惨叫一声,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怎么样?感觉爽不爽啊?”
看着军官肚子上的窟窿,杨二面无表情。
他不崩人家的脑壳,也不崩人家的心脏,就是想让这个畜生在死翘翘之前多受一点痛苦。
说真的,就是将这畜生活剥了,也不解恨。
“你~”
军官惊恐的看着杨二,因为过于痛苦,脸部抽搐得很夸张。
“草你大爷的,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杨二骂道,吹了几下枪口,表情很轻蔑。
“出事了。”
周围监管大家干活的士兵赶紧围了过来,他们握着长枪,对着杨二。
对于这些士兵,杨二毫无畏惧,来一个,崩一个,来一双,崩一双。
杨二忌惮的是弓弩,要是谁朝他放一冷箭,就不好受了。
乌鸦嘴,想什么就出现什么。
因为,杨二刚有这种担心,没想到就真出现了几个弓弩手。
不好。
杨二赶紧趴下。
然后,拿着激光枪,砰砰砰,连开几枪。
弓弩手们猝不及防,纷纷倒地。
哈哈,都挂了吧!
混蛋得瑟大笑,拍了拍身上的灰垢,站了起来。
然后,这混蛋对周围的士兵们说;“兄弟们,其实你我都一样,都是受剥削受压迫的农民阶级,而这个畜生的所作所为,我相信兄弟们心里也都有数,我杨某丑话说在前头,谁放我们一条生路,我可以保证,既往不咎,可谁要是敢上前,嘿嘿,别怪老子手里的家伙没长眼睛哦。”
说完后,警惕地蠡测周围。
士兵们听了杨二的话之后,面面相觊,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要知道,军官的所作所为,他们平时都看在眼里。
何况,他们也受了不少剥削。
就在他们打退堂鼓的时候,这军官生前的爪牙们不乐意了。
因为,这些爪牙们平时狐假虎威,作恶多端,现在,主心骨死了,他们的好日子也到头了,肯定会有让找他们算账的。
“别听这个反贼胡说,杀了他,否则,你们也以造反罪同论。”
“是啊,杀反贼,杀了有赏。”
爪牙们鼓动大家杀杨二,并一边做着对杨二刺杀的样子。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活腻了也不要麻烦我动手啊。”杨二无辜的道,然后,拿着枪,对着这几个爪牙,一人给他们来了一枪。
砰砰砰!
随着几声枪响,爪牙们都死不瞑目地去见阎王了。
“老大,老大,老大!~”
安静一下之后,大家对着杨二欢呼了起来。
“呵呵,不要叫我老大,我杨二不配做兄弟们的老大。”杨二笑道。
但他心里却开心不起来,因为,杀上级军官,这可是造反的大罪,官府和朝廷肯定是不会放过自己的。
怎么办?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没错,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经无法善后了。
一想到秦始皇有搞基的嗜好,杨二就不寒而栗,并且下意识地用手捂着屁屁,就好像秦始皇已经在爆他的菊花了似的。
“兄弟们,你们想不想活命?”
“想!~”
“好,想活命的话,就跟我到咸阳城去找秦始皇说理去。”
“好!”
“走!~”
杨二大声道。
当然,他没有急着走,而是先将军官私藏的酒肉全部找出来,炖好了之后,他叫大家痛痛快快的吃上一顿。
饭饱酒足之后,杨二穿上军官生前发重金买来的质量属于一流的盔甲,然后手持激光枪,率领这群面黄肌瘦的跟叫花子一样的大军,浩浩荡荡朝咸阳城进发。
这个混蛋是这么盘算的,要是秦始皇讲道理,他也许会放秦始皇一马,毕竟,这是一个伟大的帝王,要不是他,华夏也许会像欧洲一样四分五裂。
历史功绩,不容抹杀,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
但万一要是秦始皇不讲道理,混蛋决定,立马一枪崩了他。
没错,崩了他,不能再磨磨叽叽了。
……
就在混蛋刚启程的时候,忽然有两个背着包袱的妹子追了上来。
“等等我,等等我。”妹子边追边喊。
“咦,荆日美,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杨二惊道。
没想到,其中有一个妹子是荆日美。
“你这混蛋,找你找得好苦啊,不过,总算找到你了。”荆日美气喘呼呼的道。
“找我干什么?”
“杀那个狗皇帝。”
“走,咱正想找他去算账。”杨二道。
“对了,她是你什么人?”杨二指着另外一个妹子问荆日美。
“她叫孟姜女,是我的表妹,她的老公也被官府强征来修建长城了。”
“找到了没有?”杨二瞠目结舌,没想到,在这里竟然遇到了传说中的孟姜女。
“找到了,可惜已经累死了。”荆日美怒道。
“走,找秦始皇算账。”杨二怒道。
这个混蛋决定,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将秦始皇一枪崩了。
最重要的是,崩了他,这个荆日美,以后就是自己的小娘子啦。
典型的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不对,荆日美以后是第一夫人。
因为此刻,杨二的脑子里面又冒出了一个新的想法,这个新的想法就是;崩了秦始皇之后,自己做首长,然后建立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家,一切国家大事都在长老会上投票解决。
总之,杨二的理想是要让全天下所有的老百姓、都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
【完,东莞长安夏岗社区,2017年10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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