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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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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难看,略带紧张地看了屈奚一眼,低声安慰道:

    “无瑾兄,这些人根本不知道你的真实本事,这些话,你都不要放在心上。无论如何,我都支持你。”

    屈奚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原本她还没觉得那些“猫猫狗狗”是在说她,如今却是被宋旻肯定了。

    正当屈奚想说话的时候,忽然有话本文社的人走了过来。

    “长矜先生,屈先生。”那人先是拱手行了一礼,然后恭声说道:

    “今日话本比试,我们请的是说书李先生,李先生已经在等候了,在下需要将二位的话本带过去让李先生熟悉一下。”

    没想到话本文社竟然请的是李先生,看来也是下了血本想让这一次的比试看起来更精彩,屈奚点点头,从衣袖之中抽出话本递了过去。

    长矜先生自从入场之后就保持着沉默的高人风范,坐到屈奚身边也像老僧入定一般,听见这话,才动了一动。

    见那人拿着话本离开,宋旻立刻也跟了上去,快速给屈奚说道:“无瑾兄,我过去看看。”

    虽然话本文社信誉可靠,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在其中做什么手脚,掉包了话本,也是不是没有可能,所以屈奚没有阻拦。

    整个场上都知道今日来的重头戏是什么,目光不停的扫在屈奚和长矜先生身上,满是兴奋。

    屈奚就那样淡然坐着,不受任何人的言语影响,但是目光淡淡落在围观的座位之上。

    倒是让她看到了不少熟悉面孔。

    有钟掌柜,周掌柜,甚至她还看到了屈二爷和屈三爷,甚至连他们幸灾乐祸的笑容都纳入眼底。

    怎么,屈二爷和屈三爷都以为,她必输无疑,所以是特地来寻乐子的?

    淡漠一笑,屈奚敛下眉眼。

    想看她的笑话,似乎,没那么容易。

    时间差不多了,话本文社的副会长站起身,走到了一楼正中间的位置,环视一圈,终于开口说话了:

    “请在场诸位安静!今日胜友如云,高朋满座,诸位怕都是冲着话本文社的比试来的。”

    “那就是——长矜先生和屈无瑾先生的比试!两个人将会比试话本人物塑造,具体的人物题目是——塑造一个富裕纨绔子弟!”

    “而我们话本文社将会由最权威的五十人进行投票选定!下面,就请李先生先读长矜先生的话本!”

    话本业不成文的规定,资历长者为先。

    此话一出,整个话本文社都安静了起来。

    李先生站在高台之上,开始读长矜先生的话本。

    屈奚亦将目光转向了李先生。

    开头亦然是明朝话本所常有的故事铺陈,等了一会儿,长矜先生要塑造的人物就凸显了出来。

    许是因为长矜先生长期没有亲自写话本,如今这话本一出,在场的人都开始细细品味。

    古代话本的手法描写其实很简单,对于人物塑造,常用的手法之一就是对比。

    长矜先生的话本,就是对比。

    他的话本不仅写了一个富裕且风光无限的纨绔子弟,更是塑造了一个穷困潦倒的秀才,两相对比,更能显示出纨绔子弟的纨绔。

    这个故事不算很长,李先生读的时间也不算短。

    听到后半部分,屈奚却眸光微沉。

    以她写文的眼光去看,这个故事有些……不太对劲。

    虽然长矜先生这个话本里,那个纨绔子弟被塑造的非常形象,但是,是没有灵魂的。

    就像是空乏的在以华丽的笔墨极尽渲染奢侈,但是内里却空无一物。

    大抵写话本的这个人根本没有见过真正的纨绔子弟是什么模样,只是凭借空乏的想象以金钱堆砌这个人物。

    而更让她奇怪的是,比起这个纨绔子弟,那个穷困潦倒的秀才,写的栩栩如生,让人身临其境,就像是写这个话本的人,在书写自己的故事似的。

    可是根据她的了解,长矜先生根本没有考过秀才,而他写话本的路也没有什么曲折,写的第一本话本就受到了欢迎,此后就渐渐有了名气。

    这样一个顺风顺水的人,写的故事里,怎么会和潦倒秀才有那么多感同身受的共通之情?

    屈奚有些困惑。

    但是长矜先生斜躺在椅子上,微微闭了眼睛,连嘴唇的弧度都是微微弯着的,似乎对于自己写的这个故事,非常满意。

    故事终了,听众们开始议论纷纷,无不是在鞭笞那个纨绔子弟,然后同情那个秀才。

    而且,话语之中围绕着这个秀才的人,不在少数。

    等到议论的声音小了一些,李先生就开始读了屈奚的话本子。

    屈奚便暂时将自己的困惑压了下去。

    写好一个人物,在她的认知里,主要分为三部分,那便是人物本身,人物和人物之间,以及人物和情节之间。

    因为这一次题目是要重点塑造出那个纨绔子弟的形象,所以屈奚更重点的着眼于第一条,那便是人物本身。

    要想让一个角色鲜活生动起来,一定要赋予角色一个极其鲜明的特征。

    纨绔子弟,纨绔是性格之中最鲜明的,那么要抓住这一点,就要从他的外貌,神态,动作,以及所做的事情反复描写。

    描写的多了,纨绔这个形象就会深深的印刻在读者脑海之中,让读者有很明显的感知。

    而这些还远远不够,一个人的性格形成都是有条件的,要想将人物写的深刻,那么还要延伸到人物更深层的地方。

    屈奚给了这个纨绔子弟一个背景,那便是家中唯一独子,母亲去世,父亲不管,从小纨绔子弟缺少关爱,只有银钱。

    如此,便给纨绔子弟的纨绔,赋予了一个精神上的灵魂。

    对于这个人物的塑造,屈奚还是很满意的,对于她而言,能写好一个自己笔下的人物,无异于创造出一个孩子,所以胜负,都没那么重要了。

    等到屈奚的故事读完之后,整个话本文社之中鸦雀无声,似乎都为这个人物所感染。

    随后便有人议论道:

    “这个纨绔子弟虽然纨绔,但是或许还没我们这些人活的自在。”

    “是啊,没想到这个纨绔子弟还有这个的故事,不过,长矜先生怎么没有写出来呢?”

    差不多留下一部分缓冲时间之后,话本文社那边投选的人也已经写好了自己心中的结果,话本文社副会长又站了出来,扬声道:

    “下面,将由我们话本文社的五十个人进行投选!如果你们对稍后的结果有异议,亦可以提出来!”

    说着,便有话本文社的人抱着一个小匣子上来,负责投选的人一个一个将自己写下的结果投了下去。

    一切结束之后,开始有人唱票。

    “长矜先生,一票。”

    便有人在一旁画了一横。

    “长矜先生,一票。”

    那人便又画了一竖。

    “屈先生,一票。”

    屈奚名字下面,也有人画了一横。

    宋旻已经回来了,一直紧张地拧巴着屈奚的衣角,喃喃自语些什么,倒把心情没什么波动的屈奚莫名搞的有些紧张了起来。

    ……

    “屈先生,一票。”

    “长矜先生,一票。”

    此时,恰好已经读到了第四十九票。

    而统计下的数字,长矜先生二十五票,屈奚二十四票。

    看到这个结果,长矜先生的脸色不怎么好看。

    他以为自己能甩这个小辈非常远,谁知道整个唱票阶段,他们两个人的票数咬的非常紧!

    更是到了这样的情况!

    不过,没关系,只要最后一票投的是他,他照样能胜利!

    众人那时候记得的,便是他长矜又拿下了一场胜利,而不是那个失败者距离他有多近!

    “最后一票,是……”

    场面已经凝固了,所有的人都屏着呼吸。

    屈奚也忍不住握紧了手。

    只听那人念道:

    “屈先生!”

    “哗”的一声,全程哗然。

    长矜先生脸色难看的足以拧出墨来。

    平局!竟然是平局!

    正当此刻,那个唱票人的手在小匣子最后检查了一遍,忽然又摸出一张选票。

    他扬起了这张选票,大声喊道:

    “这里,还有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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