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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约翰一思考,小七就发抖

    约翰把门关上,瘫在床上。他看着这个简朴的房间——白色的天花板,没有装饰的墙壁,连窗帘都是白色的,只有书柜和书桌是木头的棕色。哦,还加上他身下的亚麻色床单。

    简直让他想起了刚刚苏醒时,看到的医院的方天。

    他现在回忆起刚复活那会儿的情景,有种古怪的感受。

    那个时候的记忆对他来说是更鲜活,更可亲,他仍能记起自己抓狂地对小法师和他的同伴们说“我不需要知道自己是谁”时的感受。对约翰来说,帕雷萨的一切像是童年时代一段被遗忘的记忆,接受起来没什么障碍,可是离现在的他已经太远了。要是没有赫莫斯的存在,他真的可以当自己不记得那些,毕竟认识帕雷萨的人已经都死没了。

    但是赫莫斯还活着。

    赫-莫-斯。约翰无声地让这个名字在舌尖打转。他性格尖刻的那部分轻轻嘲讽,这个他刻骨铭心的名字并不是龙的真名,但更多的他还是因为默念着这个名字,想着这个名字所代表的那个家伙而感到些许慰藉。

    这一下午积累的不爽终于消散了些。

    约翰,坦白地说,现在十分后悔自己心血来潮要帮莱彻斯的举动。本来他以为,这至多只会给赫莫斯添麻烦,没想到现在觉得麻烦的人反倒是他自己。龙呢,凭他那种什么都轻拿轻放的性格,就算觉得麻烦也不会有他现在觉得的那么多。而且赫莫斯可不用承受那些异类的阴阳怪气,耐着性子和人类聊那些有的没的——他没有贬低莉亚·莱派尔的意思,这位人类方的负责人是个优雅可爱的年轻女士,但她,真的,很无聊,很平和,很没有攻击性,总之对他来说就是很无聊。

    好吧,约翰还是安慰自己,虽然现在事情看上去又没意思又烦人,但他好歹也不是在做无用功……对,不是无用功。他就是因为欣赏爱德华·莱彻斯身上那种功利主义的特质才要答应他的请求因为他自己也是功利主义并且觉得功利主义应该被鼓励被发扬这个世界上越多越好减少那些愚蠢的损失和拖延物尽其用是的他说的就是让那头龙去把事情快速的顺利的解决是个不能再好的主意而且如果那头把他烧得痛不欲生的红龙没被抓到他会很不爽的的的的的……

    约翰坐起来,觉得心情稍微平静了些。他跳到地板上走来走去。虽然他现在没那么厌烦了,可无聊倒是增多了。早知道他就应该刚刚多在莱派尔那里消磨点时间,虽然那些材料都是现代字母看着超烦但比他现在毫无困意又无事可做好得多得多得多。

    他走到窗口。这里临着一处断崖,窗口外是漆黑的夜幕。灯塔的光落到了汹涌的海面上,被割成一片片碎块。在光触不到的地方是海雾。白天的时候约翰好好打量过那里,真是一片很诡异的雾。莱派尔向他介绍说,那个雾里有魔法,普通的航船会在其中迷失,有的时候运气不好,船员会发疯,跳进刺骨的海水里自杀。

    所以精灵才能垄断外海航运业,造船需要的魔法技艺太高了。

    这里还不是通向永恒之洲的航线,这里没有港口。资料上说这片海域有很多岛,一些隐居的龙或者瓦露缇娜那样的逃犯就在那些岛上。这里太危险,暂时还没有完整的海图可供参考,所以他们这些天来都是在一个个排查,但显然,跑这地方住着的人都是不喜欢访客的家伙,他们用尽了他们一切手段,增强海雾的魔法,风暴的威力,让外来者有去无回。

    当然,龙和精灵的战士不会那么轻易的狗带。但他们容易……迷路。同一个岛去两次简直不要太多,有几天里他们还会根本找不到一个岛……

    “那要是你们最终没请到……外援的话,你们要怎么办?”他当时问莱派尔。

    “继续搜索,并且等爱德华那边的消息——如果他能找到三名逃犯的物品的话,我们可以用来制作追踪魔法。到时候要找到他们就轻而易举了。”

    但是爱德华在这个方面进展为零,让人完全看不到指望。约翰后来从谈话里知道了这个事实。

    但赫莫斯又要怎么帮助他们呢?约翰看着窗外的黑暗心想。莱派尔说她也不知道,她只是从爱德华·莱彻斯那儿听说它能,而爱德华是从冰糖那儿听说的,冰糖也不是特意告诉了人类这个信息,年轻的白龙在抱怨的时候被爱德华听见了……

    龙王希望赫莫斯去帮个忙,但赫莫斯居然拒绝了,这对龙来说是很严重的一件事。在以等级——虽然龙们自己不承认它们等级制,但除了龙以外所有种族都觉得它们等级制——十分严明的龙那里,龙王的,不管是愿望还是命令还是意思还是念头,都是要被严格执行照办不误,这也是特派员胆敢去挑战比它们厉害的龙的心理基础,龙们都知道,龙所要遵循的法律是龙王定下的,违反这法律是违逆龙王本人,也就是说,龙并不敬畏法律,它们敬畏仅仅只是龙王。违逆龙王比违抗法律严重,法律不过才龙王意志的次生品。

    所以,虽然龙王的圣母病经常被群嘲,但大家也不太敢把这种嘲讽搬到明面上来。龙这么个没秩序的神经病种族,幸好它们的王很讲仁爱讲道义,不然世界早就一片混乱了。

    而且,龙王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善良还不一定呢。约翰自己,当帕雷萨将军时,干过不少丧心病狂的事,怕吓到大家不一一列举,他自己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结果呢,最后他传播最广的名号居然是——“仁慈的暴君”。这不是讽刺,真的,很多人是认真地觉得他是“仁慈的”。也不是很难理解,因为善良啊仁慈啊——反正在那个时候很大程度上——是拥有权力的人对他们自己权力的夸耀。没有权力的人没有能力仁慈。有权力的人呢?稍微做点什么就和仁慈扯上边了。约翰现在,自己也失去了地位和名誉,成了一个无名小卒,他就更能理解那些想象大人物都是充满悲悯的普罗大众了——想象自己的主宰者仁慈而善良,把牺牲都放在心上,总比想象这群家伙麻木不仁,对待人间的苦难像对待日升日落一样习以为常要让人愉快。人们喜欢相信让自己觉得愉快的东西。

    所以这也是他为什么要相信赫莫斯说的,它被耍是因为对他念念不忘。约翰突然这样想到。

    而不是因为它对它的失败念念不忘。

    *

    翠斯塔随手抓起床头的匕首掷向窗口,站在窗台上的人只用两只手指就接住了利刃,又扔了回来。半精灵的恋人迅速【】翻身起来,咬住了朝翠斯塔脑袋飞过来的匕首。

    “博古亚。”处刑者把匕首放回床头柜上,说。这就是个招呼了。

    “阿芙拉,”博古亚牵了一下嘴角,“翠斯塔。”他脸上没了和人类接触时那种装出来的愉快笑容,而是半笑不笑的,看上去带着点轻蔑和嘲讽的味道。

    “我【】妈的,”半精灵说,“你不知道尊重隐私吗?”

    “这是隐私吗?”白龙说,“难道你们的关系不是众所周知?”

    “你·【】·【】·的——”

    在半精灵暴走前,她的恋人连忙安抚她:“好啦宝贝,是我的错,我应该记得设个结界的——别和这小子一般见识,嗯?”

    博古亚发出了一声明显的冷哼。半精灵则哼得比他还重,拉起被子,把自己蒙起来。

    处刑者笑起来,手轻柔地隔着被子【】。她看着恋人的方向,说出来的话却是对着白龙。

    “你们怎么做到的?”

    “老爹无所不能。”博古亚回答。

    “我以为一天已经是极限。”

    “你对真正的速度一无所知。”

    阿芙拉歪头,不置可否。她说:“他化形了?”

    “在我们分开时,他还没法恢复人形,”博古亚说,“要是出了意外……”

    “就拖住他,直到哪个长老赶过来把他关回黑渊,”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哇哦,我开始对那个人类产生好奇了。”

    “我告诉过你了,这个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阿芙拉看向博古亚问,“到底有什么,是你能知道而我不能知道的?我才是他的血脉。”

    “我被他抚养,他是我的父亲,而你,在你心里,你的父亲是那个巫师。”

    “哦——你又要叨念一遍吗?”处刑者拾起了自己一绺头发,发丝簌簌落下,有黑有白,“我是一个卑鄙的人类用卑鄙的手段诱捕了它之后,以它的血为材料制造出的卑鄙的杂种。我最好的归宿应该是被它吃掉,弥补它失去的力量。”

    “我的观点不会改变,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博古亚说,“总而言之,我只是来给你提个醒。吾王不希望她的兄弟受伤,但她更不希望有人因她的兄弟受伤。”

    “要是我们真的实现龙王的希望,”阿芙拉说,“我们现在就应该去他身边去守着他。”

    “显而易见,我们不能。”

    “原来你也不是榆木脑袋嘛,博古亚。”阿芙拉金色的竖瞳望着博古亚,“你也知道人家【】时打搅是不好的——”她面颊冒出鳞片。

    博古亚翻了个白眼:“我还有伤,不和你打。留着你的激情【】去吧。”他向后一倒,消失在窗口。

    他刚走,翠斯塔就猛地掀开被子,【】:“唧唧歪歪,真【】妈话多。”

    *

    他想逃跑。能不能逃跑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只想逃跑。只想着逃跑。

    他向前爬,肩膀上的伤口隐隐作痛,他的腿在发抖。他觉得冷。

    他靠近了边缘,边缘是寒冷的冰,冰的栏杆。他握着它,靠着它,抱着它,仿佛是想用体温捂化它,这样他就能逃的更远。但什么也没发生,他只得到刺骨的寒意,魔法的冰就算泼上滚烫的开水也不会化。

    而它已经抓住了他的脚踝,把他拖回去。

    “你会冻伤的,”他听见它说,“外面比那些冰还冷。”

    【】毛皮贴着他的后背,是温暖而柔软的。

    他在黑暗中茫然地睁着眼睛。人在黑暗里会变成瞎子,他们只能看见发光的东西。他现在只能看见发光的东西,他只能看见那双眼睛。

    【】

    【】它回答他,“离你毁掉还早着呢,帕雷萨。”

    *

    约翰冷汗淋漓地惊醒了。他的心跳快得像刚进行了一场逃亡。他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一个噩梦,但他忘了噩梦的内容,这是很少见的事情,通常他做梦,刚醒来时会对梦的一切记忆鲜明……

    但也可能是因为这是噩梦,噩梦和普通的梦不太一样,可能噩梦就应该记不起来。

    约翰深呼吸几下,试图许散那些徘徊不去的恐惧和绝望。太奇怪了,他到底梦见了什么?

    纯粹的恐惧,约翰已经很久没体验过了。那种感受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犯了错被礼仪老师抽一顿鞭子关进藏书室。藏书室在他的记忆里很黑,很冷,空荡荡的,只有他自己和他的恐惧。但后来他克服了它们,他摧毁了弱点,他告诉自己藏书室很好,书很好,他爱书,他爱那间屋子。然后他就不再怕它了。不再怕黑,不再怕独处和禁闭,不再怕礼仪老师和她的鞭子……他什么都不怕了。

    约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半,接着站起来,去把窗帘拉开。现在是凌晨,太阳还没升起,但熹微的晨光已经点亮了一小边天幕。海雾从临睡前那种浓稠的黑暗变成优雅的紫色。约翰看着那些雾和海水。他一时半会儿并不想再次入睡,现实中不存在令他恐惧的事物,而梦里有。这挺烦人的。梦里有。

    就在他开始想接下来给自己找点什么事时,他听到了振翅的声音。他向后一退,一个人落在窗台上。他和赫莫斯四目相对,彼此都为看见对方感到惊讶。

    赫莫斯的翅膀已经收起来了,但尾巴还没有。它甩动了两下,接着紧贴在腿边。赫莫斯看上去很奇怪,约翰从来没看见过他这个样子——半人半龙的。他的衣服失去了布料的质感,浮现出鳞的纹路来,手是苍白的,指尖有锋利的指爪,他的脸约翰看不太清,但那双金黄色的竖瞳是很明显的。它们注视着他,好长时间没有一个眨眼。

    约翰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平复的心跳又重新激烈起来。

    赫莫斯看上去美得惊人,同时危险得惊人。人类所津津乐道的权力和操控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是一纸空谈。虫子不能主宰麻雀,蚊蚋不能主宰蜘蛛,猎物不能捕获它的掠食者,人不能反抗他的神。

    很多时候,恋慕和恐惧并无太大差别。你可以自己决定,你究竟要把这种感情定义为恐惧,还是迷恋。

    约翰向赫莫斯伸出手。这就是他克服恐惧的方法——否认那是恐惧,而要说那是爱。卡酷小说网_https://www.kak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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