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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同桌筍小远

    回到家后,金茕茕感觉无所事事,便打算去香山看看。

    结果刚背好背篓,还没关好房门,便被堂屋门口,守株待兔的便宜外婆,给逮住了,“去哪里疯啊!没看见桌上的碗筷还没洗吗?”

    扬小麦那颐指气使的模样可真令人讨厌,好像她就是天上的王母娘娘,而她是她的洗脚丫鬟。

    金茕茕闻言,迟疑了片刻,便被更年期的扬小麦指着鼻子骂,“你个懒货,让你洗个碗你就不干,吃了我家三年的粮食,住了我家三年的屋子,你怎么就不知道勤快点。”

    滔滔不绝了的话语还未说完,便被一声怒喝给打断了。

    “扬小麦。”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外公房间传出,金茕茕神色不变的看了过去。一眼就瞧见了筍春贵那张黑沉吓人的老脸。

    当然了,这脸色不是针对她的,而是针对她便宜外婆的。

    心中微暖,这下子金茕茕对于她这个便宜外公也有了显著的好感。

    “哎呀!真是的,不说了,不说了,可以吗?就没见过一个把外孙女,看的比孙子还重的糊涂老头。”畏惧的嘟囔着,扬小麦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转身扭着水桶腰便出门去了。

    “茕儿,以后你别听你外婆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在意她。”筍春贵有些抱歉的看着自己外孙女,劝解她不必在意这些。

    金茕茕当然不在意,事实上刚才要不是外公出现,她恐怕会对便宜外婆使用武力。

    不过,最后还是可惜了。

    告别了外公,金茕茕终于独自出了家门,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老汉河,结果他妈的,她又遇见了那个和河神对着干的少年。

    想到自己上次英雄救美,还没得到对方的感谢,金茕茕立刻调转方向,直奔少年。

    筍小远听见动静,转身一看,结果又羞又恼,拔腿就想跑。

    不过,并没成功,因为金茕茕已经拦住了他的去路。

    “跑什么跑啊!我又不会吃了你,上次我救你,还没得到你的感谢。

    你说你想怎么感谢我,是打算以身相许,还是以身相许呢!”金茕茕上下打量着对方,发觉对方太瘦弱了,并不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

    “呸!我就知道你个老色鬼早就惦记上了我,难怪会下水救我,原来是想挟恩图报,威胁我,做梦。”筍小远羞红了一张小脸,气的脸颊绯红,桃花眼溜圆。

    真可爱。

    这是金茕茕此刻冒出的心声,她没想到一个男孩子生气,居然也会这么漂亮可爱,可爱的让她想要玩养成。

    “你叫什么名字?”说来惭愧,偶遇了这么多次,金茕茕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呢!

    “你又想干什么?”筍小远一脸警惕,好似对面的不是一个才十几岁的少女,而是豺狼虎豹。

    “不是!现在又不是古代,问个名字而于,至于你像个深闺小姐一样吗?到底还是不是男人啊!”金茕茕被对方莫名的敌意给搞的不耐烦了。

    她就没见过这么别别扭扭的男人,比她还像女人。

    “你才不是男人。”筍小远被金茕茕的最后一句,气的脸色发青,良久还是报上了大名,“筍小远,你同桌。”

    哈!莫西莫西,同桌?

    金茕茕没想到两人还有这层缘分,不过,那也是和原主的。

    等等,那对方把她当成老色鬼,会不会也是原主的锅啊!

    “只要你告诉我,为什么一直叫我老色鬼,我就不找你以身相许了。”金茕茕丝毫没觉得自己脸大,只是救个人,就缠着一个男孩子要以身相许。

    “……”筍小远气极,一张花容月貌的小脸也是一鼓一鼓,像个吃东西的仓鼠宝宝。

    “这是你说的。”筍小远鼓了鼓气,最后还是视死如归的开口了,“首先你比我年纪大,再者你曾喜欢过我。”

    哈!原主喜欢过他?

    原主这个林妹妹不是喜欢自己二表哥的吗?

    什么时候还搞起一心二用的促销活动了?

    眨了眨眼,金茕茕更加好奇了,“年纪大这点很好理解,可是你说我曾喜欢过你,拿出证据来啊!”

    小骗子,她就不信对方还真能拿出什么证据来。

    果然,她这话一出,对方立刻搭拉了下了眉眼,随即很快又恢复如初,据理力争道:“不信拉倒,反正我亲眼看见你偷偷摸摸的写情书,放进我桌子里面的,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被你自己拿走了。”

    所以这是真的吗?

    金茕茕觉得原主应该不可能同时喜欢两人,就她那病歪歪的身子,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心胸。

    至于刚才对方说的情书一事,也许是原主不小心放错了地方,毕竟是同桌吗?这又不是不可能的。

    反正作为接盘侠的金茕茕觉得,自己就是个倒霉的背锅娃。

    “喂!那个同桌,想不想挣钱读书啊!”金茕茕看着对方瘦弱不堪,明显营养不良的模样,心下微微触动。

    原来他就是筍小远,就是那个父母双亡,没人管的可怜孩子,也是那个打算辍学不读的少年。

    “什么意思?”筍小远不明所以的看着金茕茕。

    “字面意思。如果你想,过两天,记得去县城的祥云路找我。”说完,金茕茕抬腿便离开了这里。

    筍小远看着对方渐渐远去的背影,神色忽明忽暗,不知道在思索什么。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我去炸学校,老师不知道,一拉线我就跑,轰的一声学校不见了。”香山上,金茕茕一边欢快的前行,一边唱着幼稚园里的儿歌,要命的是,这人还唱的十分带劲,好像自己真炸过学校一样。

    不过,很快她就没闲工夫唱儿歌了,因为她发现了一颗花红树,上面结满了小小的,红红的小果子。

    金茕茕随手摘了一个,放在身上擦了擦,然后“咯嘣”一下,咬了口。

    结果就这一口,差点没把她酸死。

    不过忍忍还是可以勉强下肚的。

    “难怪这树上的果子还在,原来是因为太酸了。”但是如果在外面裹上一层糖浆的话,也许可以做成冰糖葫芦卖。

    等等,不对啊!她怎么看见东西就想着做生意挣钱啊!

    这不对啊!作为专业的打劫女郎,她觉得她应该把打劫的事业发扬光大,而不是看见啥东西就想拿去卖。

    这是不对的,她应该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既然热爱打劫,就该从一而终。

    不过,她不卖也可以让那个同桌卖啊!

    嗯,不错,确实可以让他去卖,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卡酷小说网_https://www.kak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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