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书库>我真不想当城主啊> 第八十九章、你在教我做事啊?(第二更)
默认背景
18号文字
默认字体 夜间模式 ( 需配合背景色「夜间」使用 )

第八十九章、你在教我做事啊?(第二更)

    “一百三十岁就这点实力?还属性灵兽?”看完之后,沈牧满脸疑惑。

    不是说觉醒属性武源的生灵,都天赋超然吗?

    “她应该是先天不足,所以实力才如此低,属于例外!”系统解答道。

    沈牧也不纠结,管她是什么,今天必须死!

    在棕熊帮助下,胡美也顺利从坚冰中逃脱出来。

    但躲过一劫,却不代表安全。

    此时几兽还在慌忙躲闪从天而降的冰球!

    几个呼吸之后,觉醒技才从天空消失。

    几兽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一边还要警惕着沈牧发难。

    他们与紫素和贺庆相斗一天本来就已经消耗不少。

    如今再接沈牧两招,自然有些力不从心。

    “这小子太过邪乎,不能掉以轻心!”

    此时胡美对沈牧产生了深深的忌惮。

    就这么短短一会儿,她从沈牧身上感到前所未有的危险!

    “他连用两个觉醒技,灵力必然也已经接近枯竭!”

    “也对!”

    正常人,以融魂阶实力连用两个觉醒技,而且还是高级觉醒技,灵力必然所剩无几。

    即便是属性源师也好不到哪去。

    但沈牧从来都不是正常人…

    在几兽没注意时,沈牧默默拿出一颗复灵含片放到嘴中。

    灵力顿时恢复一半,如今身上灵力足有十分之七!

    看着还在喘息的几兽,沈牧冷冷一笑,眼神中没有任何情感,只有冷漠!

    随即,他再次将笛子横在嘴边,缓缓吹奏!

    这一举动,吓了几兽一跳。

    “他还有灵力攻击?”

    “这不可能!”

    但事实根本由不得他们不信,天空中再次寒风凛冽,元素疯狂汇聚。

    沈牧这次选择将体内灵力完全抽干,再次同时释放出两大觉醒技!

    几兽虽然再次破除坚冰,躲开冰莲吞噬,却被霜降砸得不轻。

    而且冰球接触到他们毛发时,所散出的寒气直接将其皮肤组织冻伤,坏死!

    霜降过后,几兽已经满身伤痕,随时可能倒下!

    而黑蝙蝠更是有一只翅膀已经骨折,此时正低声哀嚎着。

    “少爷,这…”

    这时,紫色与贺庆刚走出山洞口,便看见这惊人一幕。

    顿时吓得目瞪口呆。

    少爷竟然独挑三大融魂阶巅峰境灵兽,而且看样子还赢了?

    见到贺庆没事,沈牧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

    “放心,看本少爷如何替你们报仇!”

    随即,沈牧身形一闪, 三步跃到黑蝙蝠身前。

    冰元素瞬间在手中汇聚出一根丈长冰刺。

    乍一看如同一把冰剑般,直刺黑蝙蝠!

    如今黑蝙蝠身受重伤,根本无法抵挡和躲避沈牧的攻击。

    “人类,你放过她,我们这就退走!”

    千钧一发之际,不远处的五尾狐胡美恳求道。

    听到这话,沈牧冰剑生生停留在黑蝙蝠脑袋前一寸之处,没有刺下。

    见状,胡美和棕熊都松了一口气。

    “你在教我做事啊?”

    噗呲!

    话音刚落,冰剑直接深深刺入黑蝙蝠脑袋之中!

    黑蝙蝠双眼充满血丝,嘴中更是流出一滩紫黑色血液,浑身都在不停抽搐着,发出一阵阵低嚎!

    至死她都没明白,自己怎么会倒在这一少年手上!

    好几个呼吸之后,黑蝙蝠才渐渐失去动静!

    呲!

    沈牧一下将冰剑拔出,一根紫黑色血柱冲天而起!

    沈牧连忙朝后躲闪开去,以免弄脏自己。

    许久,胡美和棕熊才从震撼中回过神来,内心充满愤恨及恐惧!

    血柱消失后,沈牧再次将冰剑刺入黑蝙蝠脑袋,向上一挑,一枚青枣般大小的紫黑色珠子飞出。

    沈牧眼疾手快,在半空中将其抓在手中。

    但随即,沈牧左手突然开始变成紫色黑,且以极快速度朝手臂上蔓延!

    见状,胡美和棕熊眼睛顿时一亮!

    这小子虽然实力强,但明显很无知。

    黑婆乃是毒属性灵兽,她的兽丹上布满剧毒,岂能直接用手来抓?

    这简直是找死!

    若沈牧被毒死,那么他们将能反败为胜!

    本还以为这次输定了,没想到沈牧竟然这么蠢,真是自寻死路!

    可正在他们满怀希望时,沈牧不慌不忙从黑岩戒中拿出一个小瓶子。

    打开盖子喝了一口。

    只见手上的紫黑色毒素像是遇到克星一般,正在飞速减退。

    最终被逼到沈牧五指之上,缓缓挥发,消散在空气中。

    短短几个呼吸,沈牧手掌再次恢复正常,哪还有中毒迹象?

    “这怎么可能!”

    (喜欢本书的写写好评,加加书架,谢谢大家!)卡酷小说网_https://www.kakuxs.com/
<< 上一章 给书点赞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